培养人考察意见实用13篇

培养人考察意见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1

经过年零个月考察,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及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认为:

1、该同志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党章》和邓小平理论,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入党目的明确(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2、该同志在考察期间能以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工作勤恳,表现突出。(工作表现情况......)

3、该同志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党忠诚老实,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乐于助人,遵纪守法,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和带动作用(组织上有意识地培养考察的情况......)

4、经过对该同志政审,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白,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考察意见三: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2

____同志本季度认真学习了党的性质、纲领、发展历程和作风等基本理论知识。通过学习,对中国共产党有了更全面,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端正了入党动机,共产主义信仰更加的坚定。学习上,刻苦努力,追求上进,讲究方法,成绩名列前茅。工作方面,作为一名学习委员,在保证个人成绩优秀的同时,能够尽心尽力的完成好本职工作,帮助同学一起提高学习成绩,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生活中,团结同学,平易近人,注意平时与同学之间的交流,在提高个人修养的同时能够带动身边同学一同进步。缺点是性格比较要强,有时过于追求完美的态度容易给别人造成无形的压力。

第二季度:

____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能够较好的联系群众,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助人。她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很强的自我提升意识。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刻苦努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成绩优异,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在班级和学院工作中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缺点是不爱与人交流,待人接物不够热情开朗,缺乏魄力和创新精神,时间安排不够合理。

第三季度:

____同志近期比较关注中外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并分析了党在最近一段时期内所颁布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研究和学习,她对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对党的认识,更加拥护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同时也懂得了一名党员身上所应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学习方面,态度端正,方法得当,成绩优秀,作为一名学习委员为大家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方面,能够积极地参加班级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待班级工作热心负责,并能够很好的协调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生活方面,性格乐观开朗,待人真诚友善,注重个人修养与素质的全面提高,在与身边同学的交流中带动大家一同进步。缺点是有时思考问题不够全面,对个人身体健康不太重视。

第四季度:

一年来____同志自我发展稳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运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关心时事,充分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保证自身成绩优秀的同时,作为一名学习委员积极主动创建良好的班级学习氛围,帮助同学做好考前复习工作;生活中,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工作中,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多次成功举办班级及学院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被老师同学所喜爱。缺点是有时做事过于较真,做事不够果断。

入党培养人考察意见(入党积极分子)

经党小组推荐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1月20日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确定_____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接受党组织的培养考察。经过第一季度的培养考察,作为_____同志的入党培养人我们认为:该同志认真学习了《怎么才能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中共党史》等书籍,了解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成长发展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的奋斗历程和所发挥的作用。学习过程中态度谦虚,遇有不懂的问题能及时向培养人请教、沟通。在工作和生活中_____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工作成绩得到了本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的认可。不足之处:今后还应进一步加强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争取更大的进步。

经过第二季度的培养考察,作为_____同志的入党培养人我们认为:_____同志在本季度的培养考察中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和工作主动性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该同志能认真研读《党章》,牢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深刻领会其内涵,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在学习过程中该同志能结合所学内容主动找培养人谈体会、谈认识、谈不足,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在工作中该同志积极协助部长安排好公司各种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以及做好公司内部信息传递、信访接待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该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地熟悉、掌握公司全面情况,做好资料累积极为领导提供各类材料和情况,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在职工群众中起到了骨干带动作用。不足之处:在个人性格的历练方面应加强,待人接物应更加热情开朗,做事也应更加大胆泼辣,争取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

经过第三季度的培养考察,作为_____同志的入党培养人我们认为:_____同志较前一阶段有很大的进步。在这一阶段的时间里_____同志加强了党的理论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先进的理论知识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并且用理论指导实践。在本季度工作中该同志能认真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好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特别是_____同志在参加机关党支部开展的提升自身素质,打造高效机关主题实践活动中,该同志能够以身作则,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努力提高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机关工作人员当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不足之处: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

经过第四季度的培养考察,作为_____同志的入党培养人我们认为:经过本季度的培养考察_____同志取得了更大的进步。在这一阶段时间_____同志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向培养人汇报学习体会,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照《党章》找差距,对照不足找原因,并与培养人一起结合个人思想状况,整定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加快成熟步伐。该同志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与超越自我,加强岗位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甘于吃苦,不辞辛劳,在提升自身素质,打造高效机关的主题活动中,主动承担了公司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的制定工作。此外,该同志在工作中能解放思想,勇于进取,对加强机关车辆管理和招待费使用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不足之处:在工作任务繁重时,有时存在急躁情绪,今后要制定好工作计划,把握好工作节奏。

入党培养人考察意见(预备党员)

第一次培养考察意见:

同志自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接受党组织的培养与考察,主动参加各项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但还应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与同学的沟通交流还应加强。今后应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正不足,争取进步。

第二次培养考察意见:

经过这一时期的培养与考察,同志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入党动机进一步明确。学习一直很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但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今后还应积极努力,进一步完善自己。

第三次培养考察意见:

经过这一时期的培养与考察,同志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入党动机进一步明确。工作踏实、勤奋、认真,听从领导安排,服务意识强,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下一步还需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希望今后继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次培养考察意见: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3

2、《写实簿》的管理

应由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组织填写和管理。党支部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指导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继续做好定期写实工作。待新党员转正后,此表由基层党委(总支)另行保管。

3、《写实簿》各栏目的填写

(1)《写实簿》封面的填写 “单位”,要填写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名称。“姓名”,填写发展对象正在使用的姓名,不能填写笔名或别名;要用标准汉字填写,不能用简化字或繁体字填写。“填表日期”,要填写发展对象被党委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

(2)本人自然概况各栏目的填写 一是“姓名”一栏。要与封面填写的姓名相符。

二是“性别”一栏(略)。

三是“民族”一栏。应填写全称,不要简写。如:“蒙古族”,不要写成“蒙族”或“蒙”;“朝鲜族”,不要写成“鲜族”或“鲜”。

四是“文化程度”。这一栏主要按学历填写。亦可按现有的文化水平和其他专业知识程度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或肄业,如大学毕业、大学一年、中专毕业、大学肄业等。按现有知识程度填写,应加上“相当”二字。如“相当高中”、“相关大专”等。填写“相当”的文化程度或专业技术水平,应经过严格的考核,由组织认可,个人不得随意填写。

五是“现任职务”一栏。这一栏是指一个人实际担任的职务,应按实际担任的职务填写。有的是上级党政机关任命的,如科长、处长、厅长等。有的是经过民主选举,上级领导批准的,如乡长、县长、厂长等。有的虽未经正式任命或下任命书,但实际是经过领导机关同意,担任一定的负责工作的,如“**负责人”、“代**长”等。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农民等,只填写个人的职业。无工作的,是个体经商者,填写“个体”。没有领导职务的专业、科技人员,可以填写技术职称,如主治医师、工程师、教授等。兼职职务较多的,应选其主要的填写。填写此栏时,要尽可能写的详细些,要写清什么单位、什么职务,单位起码要从县(团)级单位开始写,最后写到担任职务的岗位。不要只写“干部”、“工人”,因为这样填写外延太大。

六是“参加工作时间”一栏。如国家正式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应以人事局批准上班的时间为准。如非正式职工,则以到工作单位报到上班之日算起。如个体、农民等,此栏可不填。

七是“到本单位时间”一栏。这一栏是指发展对象到批准发展的党支部所在行政单位上班的时间。如参加工作后工作单位没有变动的,这一栏则与参加工作时间一致。

八是“预备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栏。这里要填写的是预备期的起止时间,要注意的是预备期的确定时间要以发展对象被党委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预备期终结的时间要比起算的时间提前一天,这样是一整年。

(3)接收入党时党组织概况栏目的填写 一是“接收入党时所在支部”一栏。支部名称要写全称,至少要从县团级单位开始写至支部所在行政单位党组织。不需要盖支部章。二是“党支部书记姓名”一栏。要填写现任支部书记正在使用的姓名。不需要加盖名章。三是“接收入党时的审批机关”一栏。要填写发展对象所在支部所隶属的上一级党委(或具有审批权的总支)。

(4)“预备期间重点考察教育的内容”一栏的填写 应填写预备党员被批准入党前后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的主要表现;按照党员标准衡量,还存在哪些不足和应重点加强哪些方面的教育。要求是,支部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填写。填写的主要依据是支部对入党者在履行入党手续过程中,组织对其进行考察的结果和内容。[Page]

(5)“负责考察人”各栏目的填写 “负责考察人”即是培养联系人,可以是积极分子培养期间的培养联系人,也可以是发展后组织另行指派的两个人。考察人要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及写实工作。这里面的各栏目,如姓名、职务、党龄、文化程度等不用细说。要注意的是,“现任职务”,要写内职务,也要写明党处职务,如果没有党内或党外职务,则填“无”;“党龄”,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因此此栏要按照考察人入党的情况如

实填写。“文化程度”,可参照前面“文化程度”栏的要求填写。“确定做考察人时间”一栏,要填写年月,中途终止时应标明;必须是由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培养联系人调走的,应及时指定其他党员继续担任培养联系人,要始终保持有人负责培养。新换培养联系人后也应填写。

(6)“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意见”栏目的填写 一是要每季度填写一次。二是填写前应由党小组集体讨论,由考察人填写。三是填写的内容,主要是预备党员在本季度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情况;思想、学习和工作的进步情况,特别要写清楚对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时所存在缺点的改正情况;目前还存在什么不足。四是落款处应由考察人和党小组长签字,时间应以党小组讨论日期为准。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4

地 点:党员活动室

参加人员:教工支部全体党员

主持人:左井祥

记录人:王超

会议内容:讨论确定闫万林同志为发展对象问题

主持人:今天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确定闫万林同志为发展对象问题。闫万林同志于2013年10月12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经过一年多的培养考察,各方面表现突出,是否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将其列为发展对象,大家议一议。下面,先请培养联系人介绍闫万林的表现情况。

1、张伟(培养联系人):(向支委会介绍对闫万林的培养考察情况)

徐贵申(培养联系人):(向支委会介绍对闫万林的培养考察情况)

2、主持人:听了培养联系人的发言,各位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我先谈谈我的看法。我认为闫万林同志经过一年多的培养教育考察,已基本符合预备党员条件,同意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3、主持人:经过大家的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将闫万林确定为发展对象。我们将向党总支打报告,待上级党组织预审后,再进行相关的工作。

xx二中教工支部

发展对象座谈会记录【二】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某地会议室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委员 人,实到 人

参加人员:***、***、***

缺席人员:***(注明缺席原因,如生病、出差、无故等)

会议议题:讨论确定***、***、***等*位同志为发展对象。

会议内容:

一、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

1、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负责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体情况及多名党员推荐发展对象情况。

,。

2、由培养人逐人介绍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和***同志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1)培养人***和***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主要优点:,。

不足之处:,。

(1)培养人***和***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主要优点:,。

不足之处:,。

,,。 (逐人记录,不得略过某人)

3、与会同志对上述人选进行充分讨论。

***发表意见:,,。

***发表意见:,,。

,,。 (详细记录,尤其是反对意见)

4、根据多数同志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经支部讨论,同意确定***、***、***(确定名单要逐人列出)等*位同志为发展对象。

(若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同志全部通过,则会议结束。若支部认为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则需写明具体原因)

支部书记签字:

发展对象座谈会记录【三】

时间:xxxx年X月X日下午X点

地点: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XX

会议内容: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于XX同志确定为入党发展对

象的意见

参加人:党员代表:XX

群众代表:XX

记录人:XX

会议内容:

xx:今天,我们召开群众座谈会,主要是想征求一下大家对确定xx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意见。xx同志xxx年11月向组织提出入党申请,xxx年元月支部确定由xx同志和xx同志为其培养联系人,经过培养考察,xx同志对党的认识、对工作态度、对自己要求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年4月参加了由县直工委举办的发展对象培训班,成绩合格。希望大家就xxx同志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一事踊跃发表个人看法。

xx:我先说一下吧。我与xx同志是xx同志的培养联系人,一年多来,该同志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组织靠拢,政治思想素质表现良好。工作积极向上,认真负,思想、工作、生活上都有很大的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工作中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团结同志,解放思想,敢做有为。通过考察,我们认为xx同志符合党员发展对象条件,同意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xx:刚才xx同志说了我们考察培养的意见,我完全认同,同意xx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xx:xx同志进入审计局二年多来,为人忠诚老实,工作尽心负责,学习认真负责,积极要求进步,应加强培养,尽早成为合格党员,我同意xx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xx:xx同志思想积极进步比较快,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工作能认真负责,尽心尽力。而且还乐于助人,我同意xx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xx:xx同志为人热情,工作努力肯干,从没见她说过什么抱怨和消极的话,我认为xx同志具有了一个党员的基本素质。

xx:xx同志工作思想上积极进取,工作任劳任怨,踏踏实实,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我认为xx同志符合党员发展对象条件。

xx:xx同志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做事热心,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尽心尽责做好自己的工作,到受大家的好评。我认为xx同志符合党员发展对象条件。

xx:刚才大家就发展xx同志入党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意见,xx同志上班两年多来,一直在办公室工作,事杂活累,但xx同志总是尽心尽责,不报不怨,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他思想上、工作上取得的进步,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我也完全同意xx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时,综合上述几位同志的意见,大家均xx同志列为入党发展对象表示同意,本支部将采纳各位提出的意见,形成会议纪录,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谢谢大家。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5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6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 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金医学院推优规定(团总支)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专业技术能力强,能够担负重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扩大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一、推优标准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克已奉公,关心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奉献,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积极参加班团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在班级和基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本学年获院级以上各类奖励(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等)。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院业余党校学习取得

结业证书。

8、获院团总支授予的"星级青年志愿者"以上的荣誉称号。

9、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推优程序

1、团小组向团支部推优,每学期二次。

2、团支委向班主任汇报商讨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

3、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院团总支下发的推优表。

4、各班团支部将推荐表上报院团总支,院团总支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广泛征求有关科室、系部和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后,推荐名单上报党支部。

5、学期末院团总支了解各系推优发展情况,每学年总结上报院党总支。

3、确定推优名单(团总支)

团总支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团总支汇总梳理学生表现情况,确定的优秀同学名单,发放、填写《优秀团员列入建党对象推荐表》,分别报各系党支部。

4、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经团总支推优上来的同学,须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为考察对象,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上报党总支组织部门备案。

5、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公示无疑义,党支部要通知其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7、定期考察(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

积极分子(考察对象)、党小组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将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党支部

8、党支部征求意见(党支部)

向党内外群众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9、思想汇报(考察发展对象)

每季度至少交一份思想汇报(书面),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确定预备党员(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确定预备党员的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重点进行培养教育。

12、向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13、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

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6、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8、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9、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20、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1、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7

2、金医学院推优规定(团总支)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专业技术能力强,能够担负重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扩大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一、推优标准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克已奉公,关心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奉献,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积极参加班团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在班级和基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本学年获院级以上各类奖励(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等)。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院业余党校学习取得

结业证书。

8、获院团总支授予的"星级青年志愿者"以上的荣誉称号。

9、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推优程序

1、团小组向团支部推优,每学期二次。

2、团支委向班主任汇报商讨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

3、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院团总支下发的推优表。

4、各班团支部将推荐表上报院团总支,院团总支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广泛征求有关科室、系部和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后,推荐名单上报党支部。

5、学期末院团总支了解各系推优发展情况,每学年总结上报院党总支。

3、确定推优名单(团总支)

团总支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团总支汇总梳理学生表现情况,确定的优秀同学名单,发放、填写《优秀团员列入建党对象推荐表》,分别报各系党支部。

4、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经团总支推优上来的同学,须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为考察对象,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上报党总支组织部门备案。

5、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公示无疑义,党支部要通知其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7、定期考察(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

积极分子(考察对象)、党小组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将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党支部

8、党支部征求意见(党支部)

向党内外群众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9、思想汇报(考察发展对象)

每季度至少交一份思想汇报(书面),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确定预备党员(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确定预备党员的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重点进行培养教育。

12、向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13、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

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6、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8、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9、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20、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1、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8

姓 名:XXX

填报单位: *****党支部

(党支部名称以成立支部时党章全称为主,不可写简称)

说 明

一、凡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并列为积极分子的填写此表。

二、表中栏目一律由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负责如实、及时填写。

三、此表均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四、凡未填写此表或发展之前临时填表者,概不审批。

五、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未批准入党前,此表一律由党支部妥为保存,入党后将此表连同入党志愿书一并存入本人档案(农民存入农民党员档案)。

姓名

张一

性别

半年内

2寸正面免冠照片

民族

**族

出生年月

*年*月

入 团 时间

*年*月*日

文化程度

本科、专科、中专等(获得的最高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年**月

(毕业后进入社会工作的时间,或填无)

单位职务

XXX公司XX经理(职员)、XX区XX社区(村)工作人员(务农)(和材料上单位职务保持一致,有工作单位的发展人员却从村、社区发展的,要提供单位无党支部证明)

申请入党时间

*年*月*日(第一次递交申请书的时间)

身 份 证

号码

******

培养人

姓名

职务

李四******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员)

王五*****主任(副主任)、经理(副经理)、支委(委员)

*年*月至*年*月 就读**省**市**区**小学,任**,证明人**

*年*月至*年*月 就读**省**市**区**中学,任**,证明人**

*年*月至*年*月 就读**大学**学院**班,任**,证明人**

*年*月至*年*月 就职于**单位,任**,证明人**

说明:1.从上小学时填起;

2.起止年月前后要互相衔接;

3.“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

4.“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学习、工作的人,但不应填写本人的亲属。学校经历填所在班级班主任姓名,大学期间填辅导员姓名。

5、长时间没有工作是也要写进去,可写待业在家,对于未毕业时的实习时间不写。

6、参加工作时间按正式毕业后的入职时间算,注意:参军人员的工作时间从参军第一天开始算起。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关系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职务或职业

父亲

**

**年**月

中共党员

单位和职务要写清楚

母亲

**

**年**月

群众

务农或无业需要写明具体居住地如**省**市**区**街**村务农

兄弟(姐妹)

**

**年**月

群众

**大学**学院学生

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没有推优表的要删掉此处)情况,****年**月**日(此栏落款时间),经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盖章:此处盖章支部书记签名亲笔签字

****年 **月**日

(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基层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的备案

经**年**月**日党(工)委会议,同意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予以备案。

基层党委盖章党委书记签名党(工)委书记签字

****年 **月**日

(见文本资料积极分子备案报告上的落款时间)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情况记载

公示

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当天,或后几天)

(公示时长 7天)

公示

地点

**公示栏

群众

反映

主要

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电话和其他情况反映。

或:有群众反映,该同志***************。

调查

核实

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

或:经调查核实,**同志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及现实表现无任何问题。

调查核实人:*******年 **月**日

(支部委员或负责党建工作的人员)(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果后第一天)

党支

部意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同意**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或: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该同志***问题,结合调查核实情况,经支委会研究,认为**同志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报**党委备案;或认为**同志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取消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

党支部盖章:支部书记签名亲笔签字

(此处盖章)**年 **月**日(落款时间同上一栏)

培 养 考 察 记 载

考察人:**(考察人1)、**(考察人2)年 月 日

(2名培养人亲笔签字)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半年内)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完成任务以及存在主要问题等情况,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填写考察意见注意事项

(1)要根据本人的实际表现,客观描述培养对象在培养阶段的思想、工作、学习、完成任务等情况,内容要具体,分析要深刻,避免脱离实际,应付了事,或说些空话、套话。

(2)考察意见要抓住重点,有所侧重,体现培养对象本人的特点,写谁象谁。

(3)要坚持一分为二,写出其优点和缺点。

(4)考察意见应由培养联系人填写,严禁培养对象本人填写考察意见。

(5)考察可通过谈话、分配任务、党课培训、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形式进行。

(6)考察意见是对积极分子某一阶段进行考察的综合意见,避免将考察意见写成某一次谈话的内容。

考察人:**(考察人1)(亲笔签字填写) (上次考察半年内)年月日

**同志XXX同志在这半年里,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能广泛团结同事,热心帮助他人,同时能抓紧时间学习。

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用心向党组织靠拢,坚持个人利益服从群众利益。在日常生活中团结同事,职责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并且乐于助人,起到了模范作用。今后要以党员标准更加严格要求自我,用心向组织靠拢。(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有何成绩或进步,缺点改进如何)

不足之处:在工作任务繁重时,有时存在急躁情绪,今后要制定好工作计划,把握好工作节奏。(供参考,切勿照搬照抄)

考察人:**(考察人2) 年月 日

(亲笔签字填写) (日期应于考察人1的日期相同,或晚几天)

XXX同志在这半年里,积极主动学习党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党章》,关心党和国家大事,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体会。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身边同事的批评。

不足之处:xxxxxxx

(写清经过下个半年的培养和考察,培养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有何成绩或进步,缺点改进如何。注意,考察人2和考察人1应用不同的语言进行评价)

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记载

时间:**年**月**日(时间为发展对象备案地点:****会议室

报告上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时间)

主持人:(支部书记)记录人:李四

党员代表签名:

(参与意见征求的党员同志逐一在此手写签名且务必需要书记签名)(3-5人即可)

群众代表签名:

(参与意见征求的群众逐一在此手写签名)(3-5人即可)

发言记录:(供参考,切勿照搬照抄)

张一:**同志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不仅能很好的参加各项活动,并且乐于助人,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希望党组织能够接受其入党。    

张二:**同志为人热情,工作努力肯干,业务知识丰富,具有集体精神,我认为其具有了一个党员的基本素质。   

张三:**同志工作思想上积极进取,能发挥到模范作用。一直以来就有成为中共党员的理想抱负,并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往这个方向努力靠拢,我同意其加入党组织。    

张四:**同志政治素质比较高,工作任劳任怨,踏踏实实,严格要求自己,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人随和,有很好的人际关系。 

  

张五:**同志能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工

作上认真负责,为人热心,团结同志,我同意其加入党组织。

张六:**同志无论是政治学习还是业务知识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工作上勤勤恳恳,吃苦在前,尽心尽责做好各项工作,深受大家的一致好评。我同意其入党。

(参会的每个人都要发言)

(书记)总结:刚才大家就发展**同志入党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意见,综合上述几位同志的意见,均对**同志入党表示同意,本支部将采纳各位提出的意见,谢谢大家。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的决定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年**月**日,经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张一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

党支部盖章:此处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亲笔签字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年 **月**日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情况的备案

经党(工)委会**年**月**日,同意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并予以备案。

基层党委盖章(此处党(工)委盖章)党委书记签名党(工)委书记签字

(见文本资料发展对象批复上的落款时间)****年 **月**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情况记载

公示

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见文本资料发展党员公示结果记录)

(公示时长7天)

公示

地点

**公示栏

群众

反映

主要

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电话和其他情况反映。

或:有群众反映,该同志***************。

调查

核实

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

或:经调查,************。

调查核实人:**(负责党建工****年 **月**日

作的人员即可)(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果后第一天)

党支

部意

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反映,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

或: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该同志****问题,结合调查核实情况,经支委会研究,认为**同志具备发展对象条件,报**党委备案;或认为**同志不具备发展对象条件,取消确定其为发展对象的决定。

党支部盖章:支部书记签名亲笔签字

(此处盖章)**年 **月**日(落款时间同上一栏)

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情况记载

何级党组织组织培训

培训时长

培训内容

学习情况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合格

附:结业证书

政 治 审 查 情 况 报 告

党支部同郭曼迪同志进行了谈话,查阅了郭曼迪同志有关档案材料,与郭曼迪同志所在单位有关人员了解了其基本情况,并对其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函调。

经审查,郭曼迪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表现较好。政治历史清楚,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政治审查中,郭曼迪同志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历史清楚。

该同志于2019年8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6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1年6月10日被党工委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期间,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工作认真主动思想上行动上同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经过政治审查,没有发现郭曼迪同志在政治上存在问题,也没有发现郭曼迪同志直系亲属和现有社会关系存在影响其加入党组织的问题,同意其加入党组织,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9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3)入党申请书人、预备党员一般应该每一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发展对象(团支部、院团委)

9、参加党委组织的培训(党支部)

对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推荐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10、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1、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大学入党流程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2、向党委汇报(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

13、发展前公示(党支部、院党办)

对发展对象进行10天的公示。

14、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5、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6、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并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做出决定。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也可以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了解情况,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委、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填发发展党员通知(院党办)

22、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支部)

(1)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党小组活动,缴纳党费。党支部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3、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党委)

党支部或党委按入党宣誓仪式程序组织入党宣誓。

24、进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党支部、培养考察联系人)

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公示、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合格者转为正式党员。

党员推优工作流程

1、推优工作细则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 3、党员发展工作细则4、发展党员各个阶段所需材料 5、《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记录》填写格式6、 召开接受、转正大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7、发展党员工作常见文本示例

推优工作细则

推优即为从班级的团员中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每学年进行两次,本科生第1学期在大二到大四年级进行,大一新生第1学期因考察时间不足不进行推优;第2学期在大一到大三年级进行,毕业班不进行推优工作。

研究生第1学期在研二到研三中进行,研一新生第1学期因考察时间不足不进行推优;第2学期在研一到研二中进行,毕业班不进行推优工作。

具体流程:

1、组织部下发通知,告知各班团支书推优工作的各项要求;

2、班级自主进行推优工作;

3、各班名单上报组织部;

4、组织部审核推优人员情况,删除不合适的被推优人员;

5、上报团委审核并公示;

6、组织被推优人员填写团员推优表(推优表要求:一式两份,黑色笔手写,团支书意见要填写正确,团委意见填写,团委盖章,存档)

推优条件:

1.要求非党员、非信教同学,且年满18周岁、28周岁以下,已经推过了的同学不用再推;

2.本科被推优同学上一学年(期)综合素质考评中的智育成绩(或基本评价、或发展评价)占班级前50%;研究生被推优同学上一学年(期)的综合测评成绩要求占本班非党员同学的前50%(研一第2学期不作要求)。

3.被推优同学的得票数需过班级人数的一半以上,不够的要重新推选。(若班级经多次选举仍然不能产生合适人员,则视为改班级放弃该名额)

班级推优名额分配:

按班级人数的10%算,四舍五入。(如班级人数为24人,则推优名额为2人,;班级人数为35人,则推优名额为4人)

推优形式要求:

班级成员到会率要90%以上才有效;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要求当场唱票。推优不能利用课间时间进行,也不能利用短信方式选举;(可以提前将符合条件的同学名单写在黑板上,以便大家选举)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及流程

1. 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测试,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愿望强烈,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班级中等以上),能在本班的学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并且无不及格课程;

(3)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能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本班中能配合班团委开展工作,并能利用自己的专长主动为集体为他人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4)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严于律己,乐于助人,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被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年中没受过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

(5)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地和党建联系人沟通,并向组织汇报思想,及时反馈。经班级推荐,结合党建联系人的考察,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2.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学生在具备基本条件后,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分团委同意,上报至校团委审批,结合党建联系人考察,报经支部审核通过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表》,进入考察期。

确定发展对象条件及流程

发展对象的必备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须通过党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在考察期内向组织至少递交过四篇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有坚定政治立场,端正的政治态度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平时要加强理论,时事政策学习,积极参加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

(3)入党积极分子若参加了计算机二级、英语四六级考试原则上必须通过,学习成绩在班级处于中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4)入党积极分子须热心参加班团各项活动,积极为班级和同学服务,工作态度端正踏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入党积极分子在生活上须关心他人,乐于奉献,入党愿望强烈,动机纯正,能积极地向党建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10

1.递交入党申请书

(1)申请入党条件。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愿意按期缴纳党费。

(2)申请书有关要求。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当有以下4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要入党,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作风方面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其职业、政治情况、与本人的关系等;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主要是写自己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申请入党的途径。一是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向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二是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三是流动人员,应当向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没有建立组织的,可向居住地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的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四是在校学生,应当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五是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哪个单位管理,就向管理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主要由原单位负责的,向原单位提出申请;生活、管理与原单位基本脱离关系的、主要活动在居住地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六是借调到外单位工作半年内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向原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七是失业、待业、自谋职业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加入个体劳协的,向劳协或劳协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申请。八是下基层挂职、扶贫、支教半年以内的,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半年以上的,可以向基层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发展前必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4)不得发展入党情形:①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笃信宗教、热衷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邪教的;②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 ③入党动机不纯、功利思想严重,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的;④对群众缺乏感情, 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个人利益至上的; ⑤道德品行不端, 所作所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⑥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且屡教不改的;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或霸痞行为的;⑧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因 “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 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但不满5年的;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处罚但不满5年的;⑪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脱党除名处置不满5年的。

(5)严把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入党。在符合接收入党申请书条件后,自接收入党申请书之日起,一般至少经过5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其中拥护党的领导、能改过自新、积极追求进步、工作实绩突出的,方可按程序发展入党。

注意事项:一是申请入党的人要结合自身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情况撰写入党申请书,不得抄袭;党支部要对入党申请书认真审核把关;二是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递交申请书时,要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有关行为或经历;三是入党申请书要由党支部保存。

2.        党组织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收到申请书后要在1个月内。

(2)谈话主体。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进行。

(3)谈话目的。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人员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存在问题的要当面向申请入党人员指出;二是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形成书面记录,由党支部存档。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4个步骤)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已派人谈话且连续培养考察满6个月以上,基本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人员。

拟确定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特别是与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还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为积极分子前,党支部须书面向具有审批发展党员权限基层党(工)委书面报备。基层党(工)委应派人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出具书面意见。基层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推荐方式:采取“两推荐一公示”方式进行。“两推荐”,即由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得党员赞成票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同时得群众代表赞成票超过实到会群众代表半数的,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一公示”,即由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推优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3)支部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公示无异议的,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会议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综合运用“两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书记要与他们逐一进行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帮助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会议、支委会会议或群团组织推优会议,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四是基层党(工)委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批复、“两推荐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党支部关于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备案报告,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4.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谈心谈话和日常考察情况、“两推荐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联系方式等。

(2)审核重点及结果。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等。符合条件、程序规范的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以下简称《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负责指导填写并保存。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在发放《培养考察写实簿》时,建立发放台账;二是《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保存、存入党员档案,根据发展进程及时组织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进行填写,严禁突击填写、事后补填和他人代填等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工)委存档。

5.        指定培养联系人。

(1)培养联系人数量。党组织应当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任务。主要有4项。一是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应由支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党员(培养联系人)本人同意;二是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党员、预备党员等不得担任培养联系人;三是培养联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不适合继续联系培养的,党支部应及时更换。四是在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意见时,可由其中1名培养联系人主笔,由2名培养联系人共同签名;培养考察意见每季度填写1次。

6.        培养教育考察。

上级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

(1)培养教育方式:主要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培养教育;基层党(工)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2)实行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每年组织1次党员群众测评。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或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经教育引导仍无转变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基层党(工)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考察。注重将不同群体、不同行业表现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适度规模。

(3)做好接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不得代替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三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确保“源头活水”充足;四是认定转入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应严格审核相关档案资料、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

三、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5个步骤)

7.确定发展对象。

(1)人选条件。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的人员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前,基层党(工)委要会同所在支部,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和考察,并将相关情况及党委意见书面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后续程序。

(2)人选确定。采取“两评议一公示”方式进行。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两评议一公示”的方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听取意见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基层党(工)委备案审核。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工)委对拟发展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考察、审查均须形成书面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二是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群众代表数量和对发展对象人选公示,参照“两推荐一公示”执行;三是基层党(工)委应指派党(工)委委员或组织员列席“两推荐一公示”、支委会会议,并在会议纪律上签字;四是“两评议一公示”、支部委员会会议相关资料,由党支部存档。

8.报上级党委备案。

(1)备案形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备案报告及台账:①备案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日常培养考察情况、“两评议一公示”情况和支委会意见情况等。②台账应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时间、联系方式、《培养考察写实簿》编号等。

(2)资格审查。基层党(工)委对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发展对象人选,要统一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民族宗教、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意见;发展对象是企业或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还应征求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联审部门反馈意见应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意见由基层党委填入发展对象《培养考察写实簿》。

基层党(工)委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3)审核批复。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或组织员应认真审核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程序步骤是否规范,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发展对象人选《培养考察写实簿》

对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基层党(工)委应在党支部进行报备后,详细分析该党支部党员构成,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全面深入考察,通过个别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党员群众和各个方面意见。其中,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入党的,区级组织部门要安排专人会同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实地考察;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注意事项:一是经基层党(工)委批复同意的发展对象人选,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近亲属、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未经区级组织部门批准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的,终止发展党员程序,已经发展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且2年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三是党工委的备案意见应书面通知党支部,上级党工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四是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备案报告和台账,由基层党委存档。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

注意事项:一是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必须经党员(入党介绍人)本人同意且经支委会研究确定;二是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三是介绍人工作变动的,还在原单位的,可以继续担任,离开原单位的,应重新指定;四是确定入党介绍人后,党支部书记要同入党介绍人谈话,明确培养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基层党(工)委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介绍人进行业务培训。

10.    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的内容:一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斗争中的表现;三是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四是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对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注意事项:一是政审材料要出具明确意见,表述应清楚、明确,符合新精神、新论述;由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二是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生活、思想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具体工作中,并不需要调查上述范围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三是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情况形成结论,并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其他党组织反馈的发展对象近亲属政审材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四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1.    开展集中培训。

(1)培训主体: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或基层党(工)委

(2)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者24个学时。

注意事项:一是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二是党员发展对象经过集中培训后应参加政治理论测试,考试不合格的,一般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三是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及测试成绩,由党支部如实填入《培养考察写实簿》。

四、预备党员接收(7个步骤)

12.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人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合格。

注意事项:一是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支部委员会审查会议记录扥档案材料,由党支部存档;二是党支部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材料至少应包括: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及结论性报告、《培养考察写实簿》、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综合报告等;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还应包括基层党委考察、县级组织部门审查意见书面材料。

13.上级党委预审。

主要包括基层党委预审和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审查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审查档案资料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三是审查是否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四是审查曾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出党经历人员、基层组织班子成员近亲属等人员是否履行相应程序等。

注意事项:一是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复审通过后,向基层党委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志愿书发放情况要同步登记备案;二是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进行。填写《入党志愿书》前,要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一是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向党组织故意隐瞒有关问题;二是《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妥善保管。

15.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条件。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

(2)支部大会主要程序。一是会议主持人讲明会议议题和发展对象推荐、培训、公示、考试等基本情况;二是听取发展对象汇报情况;三是听取入党介绍人汇报情况、表明意见;四是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五是与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六是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须提前1周下发通知并向上级党(工)委报告;上级党(工)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二是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三是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四是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考察写实簿》等,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应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五是党支部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表决票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党支部存档。

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谈话时间: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基层党委审批前进行;

(2)谈话主体:区级党委组织员、基层党委组织委员。

(3)谈话重点:重点了解其主要社会关系是否清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党的基本知识是否掌握以及日常表现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等,讲明党规党纪,对做合格党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注意事项:一是谈话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组织员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记入《入党志愿书》和《党员发展对象有关情况登记表》;二是谈话中发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近亲属入党未报批、入党动机不纯、隐瞒重大错误、程序违规等情况的,须及时核查处理;三是谈话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

17.    上级党(工)委审批。

(1)审批时限: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工作中,基层党委应在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当年度12上旬前完成审批工作。

(2)审批方式:审批必须采用集体讨论和表决的方式进行,会上,党委委员要逐人负责地发表意见。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2天,要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印送党委委员,并向区级组织部门报告;二是党委审批意见及时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三是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18.    区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备案目的:主要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备案方式:一般以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和花名册形式进行。花名册应包括预备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和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

(3)花名册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吸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联系方式、所在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信息。

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7个步骤)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对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找其谈话,通知其入党时间、预备期限、党内有关生活制度、交纳党费的有关规定等,进行政治生活新起点的教育,及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

20.入党宣誓。

(1)时间节点:发展对象被基层党(工)委批准入党后1个月内。

(2)组织主体: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3)宣誓程序:一般包括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新党员宣誓、新党员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并提出要求等,要做到场合正式、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1.继续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工)委书记要在1个月内与新发展党员谈心谈话,基层党(工)委要对新发展党员在1年内组织不少于32学时的集中教育培训。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结果由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及时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

22.    提出转正申请。

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转正申请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支部要建立提醒机制,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提醒、提出要求;二是根据不同情况,对理想信念动摇、不愿继续留在党内,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逐级报区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三是转正申请由预备党员本人手写,由党支部存入党员档案。

23.    支部大会讨论。

(1)前期准备:一是党小组提出意见;二是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预备党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三是支部委员会审查,经集体讨论后,研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2)程序步骤:预备党员转正要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程序步骤与接收预备党员的要求一致。注意赞成人数超过全体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可与接收预备党员会议同步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后,要在其所在单位党支部对本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要求与确定发展对象时一致。

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大会必须及时召开,不得无故拖延;二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不得召开支部大会、办理转正手续;三是对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四是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6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五是上级党委要派人到会监督指导,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4.    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应向上级党委提供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及预备党员档案;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后,及时向基层党支部书面反馈审批结果。

注意事项:一是基层党委应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二是基层党支部应将审批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三是党支部提供的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由基层党委存档;基层党委书面反馈的审批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25.    材料归档。

各级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党员档案填写、查阅或移交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防止丢失、污损和涂改。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11

(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时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三)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对新发展党员的年龄、文化知识、职业等构成和分布进行宏观指导,使党员队伍的构成趋于合理。

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共青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四、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找其谈话,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有关栏目。

(二)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培养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和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主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重要理论著作、文章,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

(四)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可以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

党支部要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党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进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经过考察后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包括在“”期间、89年动乱和与“”组织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政治审查的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的审查主要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函调和外调;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可通过函调和外调的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集中培训

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有明确要求的系统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发展对象的公示

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要把发展对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党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

(二)发展对象的预审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有关材料报党委,审查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申报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2)个人自传;(3)团组织“推优”意见;(4)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党组织的书面材料;(5)政审材料;(6)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成绩(7)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考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政审结论;(8)思想汇报;(9)《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觉悟、现实表现、个人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汇报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四)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支委会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有:(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六)组织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七)党委审批

党委委派专人谈话后,由党委审批。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举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

(九)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

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由党支部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支部保管。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和转正

(一)对预备党员的管理

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找其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党组织应将预备党员在本单位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和其他档案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入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能否按期转正。

(二)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支部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至少进行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努力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三)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及时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写出“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其程序为:(1)本人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支委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3)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决定。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党委批准。

(四)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权限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相同。审批时要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

(五)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党委工作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七、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切实按照和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每年年初,要制定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年度计划,报党委工作部。没有列入发展计划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12

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表决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应记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二、培养考察制度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培养期间,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二是入党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主。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培训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情况记入《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三是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应作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以及培训资料应存入党员档案。

三、备案预审制度

发展党员全程要经过三次备案、一次预审。

一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申请人经过“两推一票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票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是确定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基层党委备案时,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相应栏目签注意见,并加盖备案章。

三是发展对象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支委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申报意见、基层党委预审意见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四是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必须由有审批权限的党(工)委审批。乡镇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委要及时将审批预备党员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的预备党员将不能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四、政治审查制度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治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综合政治审查报告。综合政治审查报告应存入党员档案。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要进行两次公示。

1)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公示内容为: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要根据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的基层单位。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公示程序:

1)党支部向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2)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负责公示的上级党组织须及时指导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入党手续。

3)对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2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对群众反映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且情况属实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责令其及时纠正。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要经过两次票决。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1)票决表决票由各基层党委统一印制,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党支部按支部党员人数登记领取。支部大会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如果出席人数未超过半数,不得进行票决;有表决权的与会党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只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大会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讨论两人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发展党员票决程序:

1)党支部负责人对票决提出要求,并介绍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或“转正申请书”;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和公示情况;

4)介绍人和考察培养人通报考察培养情况,并发表个人对其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对其入党或转正的意见;

6)清点到会人数,核实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并分发表决票;

7)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公布表决结果。

票决结束后,表决票由党组织加盖公章后封存备查,表决结果填入本人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审批。票决未通过的对象,由党支部重新按照程序考察,待考察对象条件成熟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七、全程记实制度

培养人考察意见篇13

(一)高度重视、精心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报社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列入党委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党务干部培训内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三年来,报社党委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1、严把培训关,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党史、和、邓小平、和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2、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委、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工作成绩优良;三是思想汇报真实可信;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积极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在程序上坚持过好三个关:一是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关;二是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关;三是党委讨论审批关。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4、是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为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工作,我们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继续跟踪考察,每三个月把考察情况填写进《预备党员考察表》。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20XX年以来,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直工委要求和报社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报社党委制定和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二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三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四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五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真自查,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市直工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二是党组织与发展对象的谈话制度还有待于完善,谈话人水平有待于提高;三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今后,我们将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1、积极宣传发动。在全社干部职工中经常性的进行党史、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在年轻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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