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工作安排实用13篇

运营工作安排
运营工作安排篇1

重点排查各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及交通安全宣传情况,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备案情况;校车及驾驶人是否严格落实“五有”情况(即每台车都有管理台账、有安全责任人、有安全承诺、有安全检查记录、有安全设施);排查驾驶人资质、超载、随车照管人员、私自改变运营线路等基本情况。教育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资质的非专用校车等违法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

二、开展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营运性车辆排查

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跨区营运车辆、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及驾驶人资质等。排查要细致、彻底,问题台账要具体到县市区、镇街、幼儿园名称及地址、车辆牌号及车型、车辆颜色、运营时间、运营路线等。

活动结束后,请各镇街教办将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体局安全科;将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营运性车辆排查情况,认真汇总填写《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营运性车辆统计表》(附件)报县教体局安全科。报送时间:12月12日下午15:00。

运营工作安排篇2

整治重点和内容

1、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汽油行为;

2、依法查处不具备资质的非法汽油运输单位和车辆;

3、依法查处持证加油站向非法加油点提供汽油等违法行为。

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进一步强化经营、储存及运输汽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工作片、各村(居)、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本辖区经营、储存及运输汽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经营、储存及运输汽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汇总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工作片、村居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办公室挂靠安监所,主任由陈志伟兼任。各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安监所:牵头组织打击无证经营储存汽油点(店),依法查处持证加油站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派出所:负责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汽油的责任人予以治安或刑事处理,负责打击路面非法运输汽油行为。

3、工商所:配合安监、派出所等部门和工作片、村居对存在无照非法经营汽油行为的点和店予以查封、取缔。

4、交管站、农机站:负责打击路面非法运输汽油行为。

5、各工作片、村居、单位:组织工作队和村干部对辖区内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汽油点(店)进行拉网式排查,把排查中存在的隐患及时上报并配合派出所、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对集中整治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加油点(站)进行全程跟踪督促。

整治步骤与措施

(一)排查登记。各工作片、村居要发动工作队、村委会干部对本辖区内的无证经营储存汽油点(店)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于每月5日前上报镇安监所。安监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工作片、村居排查上报的销售、储存、运输汽油点(店)进行全面检查,追究非法经营点(店)供油来源。

(二)集中整治。由镇安监所牵头组织派出所、工商等单位,对各工作片、村居排查出的非法经营点、加油站违法行为逐一进行集中整治。各工作片、村居除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整治外,每周也要不定时对辖区内全面排查及对集中整治后恢复的非法经营、储存、加油站全程进行跟踪。整治主要措施如下:

1、对发现的无证非法经营储存汽油点(店),一律予以取缔,没收所经营、储存汽油,就地消除安全隐患,对所有加油设施予以拆除;安监部门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运输汽油的,由公安交通部门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持证加油站存在的向非法加油点(店)提供汽油等违法行为的,由镇安监所上报区安监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三)跟踪复查。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工作片、村居每周要继续对已打击取缔的非法汽油经营点(店)进行跟踪监控,安监所每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取缔的非法汽油经营点(店)、违法加油站进行抽查。对发现非法汽油经营点“死灰复燃”的,坚决予以取缔,并由派出所直接予以治安拘留等处理;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加油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从重予以处罚。

工作要求

运营工作安排篇3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隐患排查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在道路安全方面,*县客运站从1992年至今未出现过较大交通事故;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我所主要检查了县内两个客运站的制度建立、规范经营、承诺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这四个方面;并从制度建立、运营管理、车辆管理、派车卡制度、投保情况、驾驶员管理、事故报告这七个方面对县内的两个客运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发现制度建立不完善、客运站未实施封闭式管理和未向社会公示《班线客运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这三个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坚决下发整改通知;针对县内的维修企业,我县所重点排查了无证经营者和占道经营者,对无证的予以警告,一经发现经营活动将立刻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占道经营的一律责令整改;并对各维修的设备、安全制度建立、环境卫生条件进行了统一的检查;针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我稽查人员在全年的工作中都予以严厉打击,在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中重点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件人员和报废车辆经营行为;并特别排查了通村公路以及施工地区的黑车情况。*县目前为止善无危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所以在这方面没有进行相关排查。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实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实到位、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对查处的各类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分类治理”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二是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制度,分别由各股室的分管副所长挂帅,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县内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档案还不健全;

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我们将以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未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运营工作安排篇4

二、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我所安全隐患排查组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在道路安全方面,××县客运站从1992年至今未出现过较大交通事故;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我所主要检查了县内两个客运站的制度建立、规范经营、承诺书落实情况、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这四个方面;并从制度建立、运营管理、车辆管理、派车卡制度、投保情况、驾驶员管理、事故报告这七个方面对县内的两个客运企业进行考核。检查发现制度建立不完善、客运站未实施封闭式管理和未向社会公示《班线客运经营安全管理承诺书》这三个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坚决下发整改通知;针对县内的维修企业,我县所重点排查了无证经营者和占道经营者,对无证的予以警告,一经发现经营活动将立刻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占道经营的一律责令整改;并对各维修的设备、安全制度建立、环境卫生条件进行了统一的检查;针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我稽查人员在全年的工作中都予以严厉打击,在此次隐患排查行动中重点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件人员和报废车辆经营行为;并特别排查了通村公路以及施工地区的黑车情况。××县目前为止善无危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所以在这方面没有进行相关排查。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 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实行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做到整改期限落实到位、整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责任人员落实到位。对查处的各类隐患,实行“一患一档,分类治理”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责任。二是对各类隐患实行分管领导分线负责制度,分别由各股室的分管副所长挂帅,负责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道路运输安全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由于客观原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是县内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档案还不健全;

五、下一步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

我们将以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未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由排查静态隐患向动态隐患深入,重点加强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是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工作中具体看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了没有。

运营工作安排篇5

一、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建立落实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协商、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协作、保障机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执法,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打击非法营运,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为此,深化联动,由5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一是摸清现状,心中有底。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前,便发动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协同开展线索摸排,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管控。同时,在老客运站等非法营运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联合执法点,加强对客运站周边以及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领导对“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了《县非法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24小时按方案随时出击,确保有效打击。同时,展开24小时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坝卡点、卡点,由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路政大队协同配合,检查过往的每一台车辆。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执法人员265人/次,查获无证、假牌车3辆;持假证1辆;查处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8辆/次,长途以及县际非法营运51辆,现已处罚非法营运车辆罚没款14万余元,进行暂扣且未处罚车辆21辆。三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采取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顶灯、公示公告栏等传统媒介,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营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县内主要街道、出入口、重点路段,张贴、发放《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2600余张,悬挂横幅15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意识。

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

“4.20”道路交通事故以来,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地段、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查实改,形成闭环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从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遏制道路安全隐患,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得到明显好转。二是自汛期以来,以甘扎路、麦达路、老甘达路、泥柯乡上泥巴沟、下泥巴沟为重点,及时组织做好全县县道、乡道、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公路安全行车隐患65处,累计投入500余人/次,机具80台/次,实施路面整治、边沟清理、维修涵洞、加固路基、清除塌方8处16500余立方米,增设道路警示标志牌29个,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排查隐患,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黑车”分布面广,车主多数为自由职业,生活无来源,对取缔“黑车”一时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部分偏远乡镇道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差,群众出行不便,有随整治随反弹的现象。

二是摸排出的新老车站、幸福饭店乱点乱象问题突出,涉及人数多,形成集团,参与人员结构复杂,甚至有宗教寺庙参与违规经营的问题,打击难度增大。

运营工作安排篇6

 

一、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建立落实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协商、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协作、保障机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执法,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打击非法营运,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为此,深化联动,由5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一是摸清现状,心中有底。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前,便发动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协同开展线索摸排,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管控。同时,在老客运站等非法营运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联合执法点,加强对客运站周边以及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领导对“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了《县非法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24小时按方案随时出击,确保有效打击。同时,展开24小时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坝卡点、卡点,由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路政大队协同配合,检查过往的每一台车辆。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执法人员265人/次,查获无证、假牌车3辆;持假证1辆;查处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8辆/次,长途以及县际非法营运51辆,现已处罚非法营运车辆罚没款14万余元,进行暂扣且未处罚车辆21辆。三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采取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顶灯、公示公告栏等传统媒介,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营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县内主要街道、出入口、重点路段,张贴、发放《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2600余张,悬挂横幅15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意识。

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

“4.20”道路交通事故以来,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地段、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查实改,形成闭环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从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遏制道路安全隐患,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得到明显好转。二是自汛期以来,以甘扎路、麦达路、老甘达路、泥柯乡上泥巴沟、下泥巴沟为重点,及时组织做好全县县道、乡道、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公路安全行车隐患65处,累计投入500余人/次,机具80台/次,实施路面整治、边沟清理、维修涵洞、加固路基、清除塌方8处16500余立方米,增设道路警示标志牌29个,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排查隐患,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黑车”分布面广,车主多数为自由职业,生活无来源,对取缔“黑车”一时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部分偏远乡镇道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差,群众出行不便,有随整治随反弹的现象。

二是摸排出的新老车站、幸福饭店乱点乱象问题突出,涉及人数多,形成集团,参与人员结构复杂,甚至有宗教寺庙参与违规经营的问题,打击难度增大。

运营工作安排篇7

二、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关于交通运输、渔业、农机等企业和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各地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搞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114号)(以上文件详见“*安全生产网”政务信息栏,网址:)要求,*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生产安全

重点范围:石油、化工、冶金、船舶、有色、水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筑建材等商贸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劳动组织、设备管理的落实,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工程项目与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烟花爆竹经营,打击非法生产与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局。

(二)建筑施工

重点范围:施工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区县开发园区和村镇工程;在建的越江隧道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盾构进出洞、旁通道施工、有毒有害气体控制以及桥梁工程中高支模与起重吊装安全;排水设施运行、水务建设施工、堤防、水闸运行安全;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打击非法建设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三)道路交通运输

重点范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路段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车辆与槽罐技术状况,关键岗位人员符合从业条件规定,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管理GPS设施,打击非法经营,清理个体挂靠车辆;轨道交通车辆、轨道、信号、供电、通风等设施设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突发性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警)、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四)水上交通运输

重点范围:船舶航运经营资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防范危险品非法上船的监管,沿岸油类作业码头、供油船防污染措施,船舶消防、救生及防污染设备和设备保养符合有关规定,危险货物及集装箱装箱运输、港口装卸、储存作业,客运(旅游)码头、乡镇渡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打击无证船舶和非法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海事局、市港口局。

(五)铁路航空运输

重点范围:危险品运输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及站车防火防爆,线路封闭栅栏及保护区内危及运输安全建筑物、构筑物,道口安全防护设施,立交桥限高标志及防护架设置,公铁平行地段防护桩设置、维护,应急预案处置程序与演练;航空器适航维修,货物运输安全监管,道口与机坪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及维护等情况。

责任部门:*铁路局、民航华东管理局。

(六)人员聚集场所与消防安全

重点范围:继续消除20*年尚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力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治商场、游乐场所、学校、医院、地下车站、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闲置厂房、具有娱乐、餐饮、住宿功能的地下人防工程以及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建筑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距离、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确保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打击非法经营和制作、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落实游客运载工具和游艺机设备、索道、攀岩、滑道、射击等易发事故旅游项目的安全措施,保证旅游车辆(含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性能,制止带“病”、超载、超时运营;落实学校、医疗机构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施工安全和重要部位技防措施,确保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开展民工子女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消防局、市旅游委、市教委、市卫生局。

(七)渔业农机作业

重点范围:合法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持有和渔业船员持证,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落实,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农机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打击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防范人身机械伤害措施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农委。

(八)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运行

重点范围:人口密集场所、承压汽车罐车充装站和冶金石油化工行业等单位和行业落实安全责任,承压汽车罐车及其充装站安全运行,缆车、索道、大型游艺机、燃气管道运行安全,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进行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大型石化、化工行业承压设备和吊运炽热熔融金属起重机及其他易发生伤亡事故的起重机械符合安全标准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市市政局。

(九)环境保护

重点范围: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清查20*年以来新、改、扩建项目,清理黄浦江上游装卸垃圾、油类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码头,整治工业园区环境、污水纳管、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以及流动性放射源、医疗废物流失隐患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十)电力安全运行

重点范围:电网和电厂设备运行维护,落实迎峰度夏各项措施、电力应急预案要求,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等情况。

责任部门:华东电监局。

排查治理工作要以事故多发因素为重点内容,强化隐患单位的自查自改行动,并与*市开展的防范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中毒、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排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燃气管道违章占压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等相结合。

三、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

(一)准备工作阶段(*月*日前)

市安全监管、公安(消防、交警)、建设、交通、市政、水务、铁路、民航、农业、质量技监、海事、港口、旅游、教育、卫生、环保、国资、电力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指导意见》以及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行业和领域的重点,制定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于*月*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各区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指导意见》以及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于*月*日前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月*日前,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动员、部署,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月底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报市、区县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管和有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月至*月)

各区县政府组成由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监管部门参加的督查组,结合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近期*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86号)要求以及*市正开展的防范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燃气管道违章占压等专项整治,对本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二是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与隐患消除是否到位;四是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是否落实;五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设备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以及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六是重大危险源、作业现场、外来施工人员是否有效监管监控;七是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是否培训教育并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八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规范;九是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和按规定应缴纳相关费用是否落实;十是对已发生的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落实今年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情况;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三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四是事故查处和行政执法情况;五是应急措施准备与预案制订情况;六是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活动情况;七是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八是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各区县政府、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与督促检查的情况,在*月*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四)迎接督查阶段(*月下旬至*月中旬)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组织由国家有关部委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地方政府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县政府、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准备,迎接督查。

运营工作安排篇8

2021年是“十四五”工作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和五中全会精神,根据《2021年嘉定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2021年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工业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升辖区食品安全管控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工业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与属地管理责任,以“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紧密配合”为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扎实推进实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托全勤网格工作机制,将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城管执法、房屋管理等各职能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机制,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

(三)餐饮消费环节

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肉、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监督检查各类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点、建筑工地食堂,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保健食品方面

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保健食品标识、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等,加大对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保健食品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检查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场所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保健食品、违法“会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五)老年人消费品方面

严厉打击以免费旅游、免费抽奖、免费聚餐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再以免费体检编造各种疾病诱使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医疗设备等行为。

(六)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方面

全面检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农村集市以及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牛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等。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排摸登记,实行清单管理

以市场监管所和工业区食安办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及小餐饮备案名单为基础,1月底前各村居对各自网格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摸,将相关数据统计上报食安办,由食安办汇总建立工业区食品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

(二)开展点位整治,实行精准管理

2月底前,食安办完成隐患排查信息梳理,制作隐患点位清单和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表,明确每月的排查事项、排查点位和治理重点,确定每月28日为食品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日,由食安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派出所、联勤网格中心、环保办和相关单位,根据隐患排查清单点位,飞行检查开展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开展常态监管,实行长效管理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重点督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商场)、学校食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村自办酒会所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重点开展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制假售假这五项食品安全事件的巡查、发现和整治,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提供经营场所的企业和个人的处罚力度,监督产生餐厨废弃油脂单位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油水分离器,并督促其落实餐厨废弃油脂产生申报、签订收运合同、保存收运联单和记录台账等工作。环保部门要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对油烟扰民的餐饮经营者的执法力度,建立快速处置机制,严格控制增量,逐步减少存量。城管中队要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督促产生单位与招标确定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加强对收运单位的监管。派出所、城管中队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原则,针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结合工业区组团式监管模式,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确保排查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与食安办的信息沟通,在发现的重大案件、重大隐患时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有效处置。

(二)排查整治并重,提升治理实效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明确隐患类别,迅速制定防范和整治措施。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和区域实行重点监控;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整治;对没有安全保障而又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单位,必须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取消其生产经营资质。

(三)落实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把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对发生较大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深入宣传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举报食品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积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让老百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运营工作安排篇9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发挥以下作用:其一,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率。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因素有很多,包含设备设施、外界环境、安全管理等,一旦某个环节出现差错,就很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对轨道交通正常运行和乘客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通过积极开展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就可以对运营潜藏的风险源进行有效识别、分析、管理和控制,进而达到减少风险事故发生的目的。其二,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稳定运行。加强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运营潜藏的风险问题,切实保证轨道交通运行时刻处于安全、可靠状态。其三,提高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平。风险管理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内容,不仅可以防止各类风险事故发生,还能够提高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平,从而推动城市轨道交通事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要风险分析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模不断扩大和客运量逐年增长,轨道交通运营期间也潜在诸多安全风险,主要有:其一,运能不足引发踩踏风险。随着客流量的逐年增长,现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能已无法满足客流需要,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容易引发车站客流积压、乘客拥挤踩踏等风险问题。其二,设备设施故障引发运营风险。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可靠运行,需要众多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一旦设备设施出现老旧损坏情况,其使用性能也会受到影响,特别是在没有提前发现和解决设备设施潜藏故障问题的情况下,车辆、信号故障率会明显提高,增强了轨道交通运营的风险。其三,突发事件威胁引发运营风险。突发事件的威胁主要包括火灾事故、个人极端行为等,一旦发生这类情况,会对运营秩序带来严重影响,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危害也会更大。其四,外部因素引发的运营安全风险。外部因素引发运营风险,主要包含大型车辆撞击、保护区内施工、遭遇暴雨极端天气等情况,这些情况的出现也会加剧轨道交通安全运营风险,并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2]。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有效策略研究

在明确轨道交通运营存在主要风险以后,管理部门应及时开展调查排查工作,提前梳理各类风险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规范标准,采用积极有效措施进行防范治理,具体措施如下。

3.1构建风险管控部门

为更好地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并切实保证该项工作取得理想成效,需要根据运营实际情况,建立专业的风险管控部门,并由其全权负责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与此同时,为体现出风险管控部门的适用性,还要建立系统化的安全生产管控网络,并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对风险控制的工作队伍进行科学构建,涉及的工作职能和任务也要具体明确,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运营风险管控工作任务。除此之外,要设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并且小组成员必须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等进行担任,主要负责统筹整体工作和制定风险管控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研究黎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山东青岛266021)摘要: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对减少风险事故发生、保证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等方策,其他人员则辅助领导小组对风险查找、分析、统计、控制、总结等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进行制定,在两者结合下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风险控制实效性也能得到明显提升。

3.2制定严格管理流程

在开展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之前,有必要对风险管理具体实施流程进行科学合理制定,不仅可以提高风险识别评价的合理性,还能确保最终运营风险管理的实效性。具体实践中,要紧紧围绕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控制,对危险源识别流程、风险评估程序、风险控制流程等进行制定和明确,并通过识别流程和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对相应危险源进行确定,也为危险源科学分类、反馈结果等提供有力依据,风险检查、风险跟踪、风险控制等工作开展也会更加有条不紊,实际工作效率也能得到极大提高。另外,在开展这些工作中,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车计划、运行状态、外界环境、天气状况等信息内容进行有效掌握和实时监控,并通过采用合适的安全管理软件,对轨道交通风险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完善,使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变得更具有针对性,运营风险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也能得到有力保障。

3.3明确运营风险分级

引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的因素有很多,不同因素所造成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要实现对风险有效管理及控制,就要在明确风险源以后,对各项影响因素进行细致分析,并根据可能带来危害程度的不同进行科学分级,为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控提供有力依据,并助力运营风险管理水平和质量提升,涉及的轨道交通风险评价指标和安全风险等级划分见表1。

3.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在明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要风险项目和风险指标等级以后,就可以对运营风险管理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进行科学制定,并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轨道交通运营风险排查治理工作,在降低运营风险事故发生率的基础上,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也能得到切实保证。实践中,隐患排查治理要紧紧围绕人员安全、设施设备、环境安全、管理安全等内容展开,并密切联系主要项目下的各项风险指标,因地制宜地开展客流引导、设备设施检查、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加强保护区管理、天气状况监控、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操作中也要根据不同风险指标等级,对排查治理周期进行科学制定,并定期总结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相关决策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依据,实现轨道交通运营时刻处于安全稳定状态的目标。

3.5提高人员素质水平

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需要众多专业人员提供支持,人员素质水平的高低也会对工作开展的最终成效带来极大影响,因此要重点关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水平。特别是在业务能力和先进技术手段灵活运用方面,现有工作人员在开展轨道交通危险源识别分析、运营风险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时,对信息网络技术手段运用能力还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运营风险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这就对新时期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对外引进更加贴合当前工作要求的优秀人才,并围绕实际岗位工作职责和内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工作人员积极采用现代化设备技术开展工作,助力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控。

4结语

本文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的研究,随着城市轨道交通事业不断发展,选择乘坐轨道交通的人流量也日渐增多,这无疑也加剧了轨道交通运营风险。一旦出现运营安全事故,势必会对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轨道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造成极大威胁,通过加强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切实保证轨道交通安全可靠运行。实践中要继续深化对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的正确认知,加强对运营风险的了解和研判,立足实际做好构建风险管控、制定严格管理流程、明确运营风险等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全方位构建轨道交通安全稳定运营体系。

参考文献:

运营工作安排篇10

二、明确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年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狠抓隐患治理整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平安专项整治,推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平安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平安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实现我市平安生产状况继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㈠排查治理范围: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㈡排查治理内容: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以及平安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平安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单薄环节。具体包括:

1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

2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平安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平安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颐养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演讲、处置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平安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平安“三同时”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平安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进一步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平安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㈢排查治理方式

⑴集中排查。依照明电〔〕15号和市政府确定的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月的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月日前完成隐患自查工作;各县区和市安监、公安、建设、交通、消防、质监、农机、水利、旅游、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月日前组织专家对监管行业的所有单位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完全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月至日,市安委办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⑵日常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每个班组、每个员工排查每个岗位的事故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上下班交接制。班组除每班必需向车间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外,交接班时必需交接事故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情况,要对设备运行状况、设备缺陷、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平安措施等交接清楚,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认可。

⑶专项排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两会”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共聚集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突击排查,查出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平稳安宁。

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平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平安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平安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平安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加大平安投入,推进平安技术改造,夯实平安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四、排查治理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平安生产。

1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针对冬春季节用煤用电增加、春运高峰等因素。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平安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煤矿复产平安验收关。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特别要针对局部煤矿受灾停产造成瓦斯积聚、积水、供电不正常等突出问题,督促复产煤矿严格执行平安规程,严防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平安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平安。

第二时段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平安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体育场馆、设施设备以及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平安检查和隐患排查。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胜利举办发明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平安生产工作。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效果和经验教训。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㈠落实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于排查进去的事故隐患,属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落实,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㈡落实督查责任。为保证各类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有关行业事故隐患治理的督查整改工作。具体分工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督查;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生活场所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督查;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事故隐患和烟花爆竹经营及贮存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督查;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和装修改造工程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督查;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公路、桥梁、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督查;房产部门负责危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督查;质监部门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督查;海事部门负责水上运输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督查。林业、旅游、拆迁、水利、农机、教育、卫生、铁路、邮政、通信、粮食、电力、军工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督查分别由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

㈢落实验收责任。负责事故隐患督改的部门。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申请验收的演讲后,应当在10日内到现场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市、县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贯穿年度平安生产工作的主线,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主管和监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工作,将任务明确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具体人员,严格依照责任追究的规定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要在月中旬前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贯彻落实到基层。同时,结合外地实际,制定隐患排查具体实施方案,县(区)和全市煤矿、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和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和燃气、锅容管特等平安生产专项牵头单位要在月日前,将各自具体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本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明确相关责任,制定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演讲(备案)

㈡突出重点。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平安管理基础单薄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运营工作安排篇11

二、整治目标

(一)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隐患的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二)宣传培训。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达90%以上,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率达100%,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三)指标控制。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三非”、“三违”、“三超”现象明显减少,一般事故同比下降20%,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重点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高速公路安全、铁路安全等。

(一)水上交通安全

以渡口渡船、客货运输船、旅游船、砂石船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整治。加强对乡镇渡口渡船的航行监管,指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与县农委、水务局、公安局、旅游局等部门配合,打击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加大船载GPS终端使用情况的检查,规范船舶GPS使用行为,充分发挥GPS助航、防撞、预警功能。进一步加强对水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监管。

(二)道路运输安全

以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和客运站场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将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

全面排查营运驾驶员档案,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了解营运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事故记录,责令运输企业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营运驾驶员进行教育与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告。

全面排查客运车辆和化危品运输车辆的技术档案,对不按《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车辆安全性能差、破损严重、存在故障的车辆按《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收回《道路运输证》,并进行处罚。

全面排查客运站场,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督促客运站场做好行包危险品检查、车辆例检、出站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含三级)以上客运站场驻站制。

全面排查营运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GPS三级监控平台,对不能保证GPS车载终端通讯畅通的车辆,客运班线经营企业应及时通知相关客运站场停止车辆报班经营活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停止其经营活动。

加大对交通违法的营运驾驶员及发生事故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的处罚,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要停业整顿;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取消该线路经营权。对发生1次重大以上负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依法吊销或注销其从业资格证,3年内不得驾驶客运车辆;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出现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要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或注销其从业资格;对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按《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不按规定检查出站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按《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上限处罚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降低客运场站资质等级。

(三)公路安全

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边坡、桥梁、隧道等路段和车辆通行密度较大路段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将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路段优先纳入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计划,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加强公路施工养护管理,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保障公路施工养护安全。

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管,彻底整治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占道、占道晒粮食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四)交通建筑工程安全

开展以防范桥隧坍塌、支架坍塌、高边坡坍塌和高速公路施工事故为重点的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无证无照、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交通建设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监管力度。

加大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的考核力度,凡是发生一起一人及以上因工死亡责任事故;连续二次被书面责令整改的;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评为当年度为“平安工地”建设不达标单位,纳入公路水运工程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立即停工整改,采取约谈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责令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强化培训等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及其他处理。

(五)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加强客运站场、码头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配合公安、消防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加强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的检查,对排查的火灾隐患,坚持“六个一律”原则,狠抓隐患整治。督促企业增加消防安全投入,改善消防设施和装备,提高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委属各单位和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的夏季高温和灾后重建、汛期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资金、责任,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六)高速公路安全

由高支十四大队牵头,高速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县综治办、交委、安监局、公安局、教委、民政局、县委宣传部,高速集团东南营运公司等单位配合,集中开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人上路、高速公路客运、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网、路况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七)铁路安全

坚持“铁路无小事”和“抓主动、创平安、保稳定”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路外治安、道口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涉路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开展铁路护路活动,有效遏制危害铁路和列车运行安全行为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开展全面动员。结合夏季百日安全整治活动要求,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全面开展大宣教、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详细的档案,实现动态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辖区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本领域内交通安全隐患实施“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实行严管重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对交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研究分析,对企业标准化建设分行业攻坚,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彻底部位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交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县委、政府决定成立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爱军任组长,县政府办、交委、经济信息委、城乡建委、公安局、安监局、农委、民政局、教委、质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房管局、商务局、旅游局、水务局、文广新局、市政局、高支十四大队、火车站、支铁办、电视台、报社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委,由县交委副主任洪雪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装备、经费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并于8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保证综合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

运营工作安排篇1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市燃气安全监管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镇燃气供气、用气安全。

二、目标任务

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整治重点

(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配合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配合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

(三)配合依法查处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配合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配合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

(四)配合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加强燃气运输单位、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资质管理;查处禁行区域运输、超载运输、无证运输、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五)配合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配合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配合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市属、镇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市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和检查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建设规划部门应在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全镇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燃气企业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参加市里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监部门:负责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组织一次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

消防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上报市消防大队并由市消防大队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运营工作安排篇13

按照县委、县政府“两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发动街道各单位、各社区、村干部职工,采取有力的措施,攻坚克难,彻底摸排、登记、整治“两车”非法运营,全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两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任常务副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所站负责人、各工作站站长组成。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抽调为工作人员。各社区、村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应制定整治方案,切切实实地任务分解到人,落到实处。公安派出所成立专项整治巡查小组,加大辖区内出现的非法营运“两车”整治力度,确保非法营运“两车”拆解措施落到实处。

时间安排

1、7月26日,街道召开“两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

2、7月26日至8月2日,组织街道各单位、社区、村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开展非法营运的“两车”摸排、登记、整治工作,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对各社区、村进行指导、检查、监督,按照上级部署做好“每日一报”工作。

3、8月2日,街道“两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收集、整理、汇总、呈报各项材料,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迎接检查、验收。

具体措施

1、认真抓好工作部署。要加强领导,及时部署工作措施,把整治“两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道路交通的高度,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要通过分发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两车”危险性、危害性,劝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劝阻非法营运车辆者不要从事非法营运,在根源上治理非法营运车辆。

3、深入开展摸排登记。街道各办所站、各社区、村主干要主动承担起主要责任,要组织干部、职工、工作人员,分片分组进村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好照片资料的摄取和有关情况的调查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摸排彻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对路遇的非法营运“两车”进行跟踪、报警,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整治。

4、实行重点部位整治。针对街道六个村的实际情况,松城派出所要调配警力,各村安排2名干部配合民警,对青福、墓斗两条线路上非法营运“两车”进行的摸排,以至现场扣押,集中拆解。针对学校分布和管理情况,联合县教育部门,明确民办小学、幼儿园为承办主体,对其营运车辆进行调查统计和严格管理,杜绝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发生。

5、切实加强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每天必须深入各工作站、各社区、村,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情况信息的收集和报送,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及时采取新的措施。

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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