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评估论文实用13篇

价值评估论文
价值评估论文篇1

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之根据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评估机构考虑相关因素并依据一定的计算方法对知识产权价值所作的评价、估计或预测。价值评估或评价与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评价则是人们对客观价值的评定,是主体的一种观念活动。价值属于主客观相互作用的范围,是评价的对象;而评价是观念范畴,是主观观念对客体价值的评估。价值决定评价,评价反映价值。

(一)知识产权的价值由市场决定

为了鼓励知识成果的创造,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法律赋予创造者一定期限之内独占地利用其知识成果获取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由此成为专属于权利人的财产,因具有效用与稀缺性而有经济价值。价值不能离开交换,是交换把效用变成了价值。离开了交换,任何价值的存在都是人们头脑中想像的产物,真实的价值必须是交换的结果,是市场的产物。市场是具体的,由时间和地域对其进行规定。不同的市场因环境条件各不相同,而有不同的需求与供给。相应地,价值是某一时空条件下某一具体市场的产物,不存在脱离具体市场而独立存在的价值。(1)不同的市场,由于经济状况、文化背景、科技发展水平甚至市场主体的兴趣爱好等因素不同,而反映出不同的对知识产权的市场需求。知识产权的价值因之而不同。

有人采用比喻的说法描绘知识产权价值变化不定的特点。“价值这个词不是一块透明的、不变化的水晶,它是活动着的思想的外壳,可以随着使用它的环境和时间的变化而改变色彩和内容。”(2)即便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市场主体对知识成果的需求会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知识产权的价值也将随之发生变化。日本学者屋太一曾举例说,去年某一种领带由于时髦卖两万日元,但今年由于它的图案已不再流行,只能削价处理,只卖四千日元。就是说,去年社会上承认这种领带具有一万六千日元的“知识与智慧的价值”,然而今年它却成为零。之所以能卖四千日元,仅仅是由于它还保留着领带的使用价值的缘故。(3)由人们的爱好和需要所决定的市场需求是不确定的或变化的。只要出现了更新、更先进和实用的知识,可以取代原有的知识,原有知识产权的价值量会急剧下降。这种现象可被称之为知识产权的无形磨损,其因自知识成果满足人需求的能力的降低乃至消失。知识产权的价值也可能随着其效用的提高而增长。例如,随着创作者名气的提升,其作品更容易被人们认知和欣赏,著作权的价值会增大。微软曾花费大约400万美元买下滚石乐队的歌曲‘Start?Me?Up’,用来广告促销其产品Windows’?95。滚石乐队能够获此重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作为全球著名的乐队,其创作的作品因深受听众喜爱,而成为公认的高价值财产。有观点认为,滚石乐队在草创事业时,根本不可能以这等天价出售知识产权,也许他们一分钱都拿不到。但是当他们的曲目愈来愈多,并且渐渐走红之后,其知识产权的价值便提高了。所以,知识产权的价值视市场愿意支付的价格而定,换句话说,也就是取决于潜在买主对于知识产权的看法。(4)

知识产权是有期限的权利,期限届满,作品、技术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产,任何人均可任意获取和利用,此时的作品与技术尽管仍然可以发挥其作用,但它们已经不再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在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之内,随着时间的经过,保护期限的邻近,由于可产生收益的期限缩短,获得收益的机会减少,知识产权的价值也相应减少。以专利为例,专利有时间性且其保护期不可续展,因此专利保护期比商标保护期对其价值的影响要重要得多。对于同一专利而言,其价值与其距离法定有效期届满日的期限成正比,即此期限越长则其价值越大。如果专利保护期只剩下两年,价值决不能高于、等于或接近受让方往后两年预计利润的总和。总之,知识产权的价值是动态的,随着时间的经过,根据未来收益的增减而不断变化。结果是,所表达的有关价值的观点只与给定的时刻或特定的日期相关(5)。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以市场为根据

知识产权的价值由市场决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不是凭空进行的,而是以特定市场为依据,在综合考虑被评估知识产权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其创作者的声名和影响力、市场的认可和接受程度、可被利用的期限、有关的交易惯例等多种相关因素的基础上进行预测。英国音乐业经济专家格瑞特·豪维尔斯曾撰文《录制音乐系列权利的估价及结算法》,对录制音乐版权系列权利的价值评估及结算方法进行探讨。他指出,音乐系列权利评估实际上就是对未来收益的预测。这种预测既要看与唱片公司签约的艺术家能否按照合同的要求,创作出更多更畅销的作品,也要看所生产的唱片能否适合消费者的口味,上市以后很快走红。对于一个评估师来说,要想预测准确,就必须了解并掌握一些艺术家的情况及市场行情。(6)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较之有形资产评估而言相对复杂,因为知识资产种类繁多、千差万别,可比性差,并且其受客观环境影响较大,其效用发挥的期限、无形损耗及风险方面不确定因素较多。评估毕竟只是评估机构考虑相关因素并依据一定的计算方法对知识产权价值所作的预测,由于不可能充分、准确地考虑一切未来将出现并起作用的实际因素,估价并不一定等于价值。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实例,如某项知识产权估价为10万元,却有可能被人以100万元的价格买走,并通过利用产生高于100万元的收益。“估价”与“评价”本身说明了它们本身不是真正的价值(交换价值),是用“估”或“评”的办法以求得与真正的客观价值相符合或相近似的主观价值;人们尽可以对周围的一切进行估价,但这都不算数,最后都要拿到市场上去检验。(7)也就是说,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或定价只能是一种预测性的评价,评估者的结论必须是建立在相关市场情况的分析和预测基础上,是对市场价值的估计和判断,而最终由市场决定和反映出的价值才应当是真正的知识产权的价值,也是对评估值的一个检验。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与适用

目前,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基本上沿用了有形资产评估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专门适用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还没有确立。采用有形资产评估的方法,使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得以开始进行。但关键的问题应当不是评估可以进行,而是是否采用了正确的方法,从而使评估结论能够与真实的价值符合或接近,从而实现评估的目的。如果评估机构忽视知识产权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特点,不加分析地照搬有形资产评估方法,有可能使评估结果远远偏离有关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或市场价格,根本起不到评估的作用,使评估结果的应用受到局限。下文将分析有形资产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一)收益法

收益法(又称收益现值法、利润预测法)评估基于这样一个原理:一项财产的价值等于它在未来带给其所有者的经济利益的现值。该方法从产生收益的能力的角度来看待一项资产,因此,它只适用于直接产生收益的经营性资产,该类资产通过生产经营带来收益,同时通过生产经营的进行,其在若干个会计期间内会连续不断地创造出收益。非经营性资产由于使用用途的特性,其价值会随着使用而渐渐地消耗掉,不能像经营性资产一样,给使用者带来未来收益,一般不采用收益法来评估。(8)中外经济学者普遍认为:“无形资产是不具有物质实体的经济资源,其价值由所有权形成的权益和未来收益所决定。”(9)知识产权属于生产要素或称经营性资产,其价值是通过对知识成果的利用而产生或预期产生的收益,因此,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最为适当的方法应为收益法。国外学者Reilly和Dandekar曾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类无形资产评估的适用方法作过较详细的分类,其研究成果显示,已批准的专利、商标与商誉、版权(计算机软件除外)的评估主要都是采用收益法。(10)

(二)市场价值法

市场价值法(又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或销售比较法)是最直接、最简便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也是国际上特别在有形资产评估中首选的方法。它以现行价格作为价格标准,通过市场调查,选择几个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的已交易同类资产作为参照物,将被评估资产与它们进行差异比较,并且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价格调整。市场法只有存在与被评估资产相类似的资产交易市场时才适用。这种方法建立的基本依据是:一个精明的投资者或买主,不会用高于市场上可以买到相同或相似资产的价格去购买一项资产。这是评估中替代原则的具体应用。应用的前提是有一个充分活跃的公平资产交易市场,参照物的各项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11)现行市价法主要分为直接法和类比法。直接法是指在公开市场上可以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已成交资产,可以其交易价格作为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类比法是指在公开市场上可以找到与被评估资产相类似资产的交易实例,以其成交价格作必要的差异调整,确定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

由于知识成果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一般不会出现完全相同的知识成果。直接法难以运用于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但并不排除可以找到各方面条件相似的可以进行比较的知识产权,例如一部作品的作者已有若干作品推向市场,待评估作品版权与已上市作品版权在交易条件方面有可比较之处,那么也可以用类比法对该作品版权价值作出评估。确定适当的参照对象就成为采用类比法评估的最关键环节。同时,也需要针对被评估知识产权的特点,对于相类似资产的成交价格作必要的调整。调整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时间因素,即参照物的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的时间差异对价格的影响;地域因素,相比较的知识产权所在地区或地段不同对交易价格的影响;作用因素,即知识产权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作用的大小等等。选择了不适当的参照对象,没有根据被评估知识产权的特点考虑相关因素进行调整,都可能导致应用市场法评估知识产权价值发生错误,大大偏离知识产权的实际交易价值。在知识产权贸易市场相对发展和成熟的地区和行业,会形成一些知识产权交易的标准费率或业界标准。一些行业中存在使用费的习惯性标准,这些习惯性标准常常用作私人交易的谈判起点(有时是终点)。当然,标准因商业背景或市场而异。比如在美国,小说和商业性图书的作者可得零售价格的10%或15%,更为专业、读者群更小的书籍的作者,可获取15%-20%的使用费。因此,在条件适当的情况下,采用市场法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也是一种较可行的方法。(三)成本法

成本法,又称重置成本法,是以重新建造或购置与被评估资产具有相同用途和功效的资产现时需要的成本作为计价标准。成本法依评估依据不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复原重置成本法,又称历史成本法,以被评估的资产历史的、实际的开发条件作为依据,再以现行市价进行折算,求得评估值;另一种是更新重置成本法,以新的开发条件为依据,假设重新开发或购买同一资产,以现行市场计算,求得评估值。一般都选择更新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简而言之,重置成本就是为创造财产而实际发生的费用的总和(研发成本、开发成本和法律成本)。(12)成本法最主要用于评估作为企业组成部分的不产生收益的那些机器设备和不动产。(13)由于重置成本估价模型是建立在有准确的历史数据可查的基础之上,所以这种方法颇受会计师和其他类似行业人士的青睐。

有观点认为,可以采用成本法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本文则以为,由于知识产权价值的特殊性,应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存在很大障碍。知识成果的创造投入往往是高风险、高回报的。利用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可能会远远大于或小于曾经付出的成本,使成本与最终实现的价值之间的关系显得极其疏远,导致在估算价值时,不必或不能考虑成本的因素。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政府在1950年代曾花费数百万美元研发核能飞机引擎,引擎经过了测试并制造了样机。飞机被设计出来,同时开发费用飙升。然而,不幸的是,核能飞机引擎从未能产生使飞机飞行所需的推动力。可以说,该核能飞机引擎技术的价值可以被认为是低的,或者说是零。(14)然而,研发费用却是高昂的,如果依据研发费用确定该技术的价值显然毫无意义。对技术商品而言,其生产过程是高度复杂的脑力劳动过程,具有探索性和创造性,不像一般商品的生产往往具有共同遵循的规律和特点,进行模式化劳动。技术商品的生产极可能走弯路,导致研制失败或达不到预期目的,从而使投入的成本付之东流。其次,就专利而言,由于专利只授予首先申请发明的人,如果被人捷足先登,即使耗费很大也是前功尽弃。或即便取得专利,很快又有人开发出更先进的取代技术,也收不到预期效益。(15)在这些情形下,以高昂的成本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是不可行的。而对于一项来自奇思妙想的技术发明,也可能并未耗费什么生产成本,却由于被人们广泛使用而产生巨额的利润,一些诸如电话、半导体等突破性技术创新,相比利用这些技术产生的收益,在技术研发阶段支出的成本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不能认为,知识产权的价值由成本决定。

对于商标而言,要想找到商标的重置成本是困难的。许多现有著述及评估公司,一般把商标标识的设计费、为选定商标而向销售商、专业律师、相关消费者进行咨询的费用、注册申请从始至终的费用、广告费及其他促销费等计入成本,并以此作为主要依据来计算商标的价值。尽管这种计算方法因有据可查而相对较容易操作,但却不能正确反映商标的价值。实际上,不会有人认为某驰名商标的注册申请费之类的费用决定该商标的价值。而濒临倒闭的破产企业,在资产清算时,如果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已经没有销路,则即使该企业曾花费上千万元的广告费,其商标的价值也很难依此成本去计算了。(16)有观点认为,重置成本法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商业秘密的估价。因为通过反向工程和独立性研究可以合法地获得商业秘密的内容,从这个角度讲,商业秘密的价值不应该超过在自己的试验室中通过反向工程或独立研究来获取商业秘密所付出的成本。这样一来,重置成本就有效地规定了商业秘密所具有的价值(独立开发和反向工程的成本)的上限。(17)该观点值得商榷,因为商业秘密的开发成本与产生的收益往往存在巨大的差距。当侵权行为使商业秘密成为公知信息的情况下,原告因侵权而丧失的并非曾付出的成本,而是将来的收益,以开发成本确定对原告的赔偿额将产生极不公平的后果。

总之,知识产权的价值依靠未来,与创造开发知识成果所付出的成本没有必然关系,而是取决于对其使用而产生的收益。因此,本文认为,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应以采用收益法为主,在适当的条件下,也可以采用市场法,而成本法不宜作为评估知识产权的方法。

注释:

〔1〕〔7〕郑克中.客观效用价值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143,142.

〔2〕〔5〕Gordon?V.Smith?Russell?L.Parr?Valuation?of?Intellectual?Property?and?Intangible?Assets?published?by?John?Wiley?&?Sons?p124.

〔3〕〔日〕屋太一,著.金泰相,译.知识价值革命〔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6.56.

〔4〕〔美〕莱斯莉·艾伦·哈里斯,著.常晓波,译.数字化资产——21世纪的货币〔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66.

〔6〕〔16〕郑成思.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问题〔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34,104.

〔8〕〔10〕〔13〕叶京生.国际知识产权法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570,570,570.

〔9〕王志平.无形资产的概念与定义初探〔J〕.生产力研究,1997,(5).

〔11〕胡佐超.专利管理〔M〕.上海: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218.

价值评估论文篇2

一、人力资源价值的基本含义

人力资源具有价值的观点在西方国家已经被人们普遍接受。在中国,由于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理论界一直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因此,人力资源是否具有价值也就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问题。虽然价值在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具有不同的含义,但在我国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力资源应该是有价值的。因为无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理还是西方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原理,人力资源都具有价值。

从经济学的立场,人力资源价值有两种理解,即西方经济学的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西方经济学认为人力资源的价值是人力可能或已经实现的经济贡献或服务潜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人力资源价值是在商品上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人力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价值。人力资源作为一种商品是有价值的,但仅仅通过生产、发展维持和不断再生产出劳动力所耗费的物质、劳务的总和来界定人力资源价值是不够的。人力资源具有未来服务的潜能,它不同于一般的物质资产,具有主观意识、创造性和人格尊严,因此,其价值远非一般资产所能相比。人力资源价值的含义更侧重于作为组织主要资源的个人或群体为组织提供有效的未来服务的能力。本文所研究的人力资源价值是指内在地蕴涵于人体内的劳动能力,外在地表现为一个人劳动中新创造出的价值。

二、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基本概念

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人力资源的价值特征不仅在质上不同,在量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作为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具体评估方法应该是同一的,否则就失去了正确反映和提供人力资源价值尺度的功能。因此需要根据价值评估的目的,明确所要求的价值尺度的内涵,而后才能确定所采用的价值评估方法。本人认为,人力资源之所以能够作为企业的一种特殊资产进行估价,是因为它具有资产的性质,即人力资源能够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收益。所以,在评估中适合采用的人力资源价值的内涵应该是指蕴含于人体内的能带来预期经济收益的潜在劳动能力,其外在表现就是人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出的新价值。因此,应以产出即人力资源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收益为基础来评估人力资源的价值。当然还应该考虑劳动者过去的受教育程度、职业履历等因素,因为受教育程度、职业履历不同的人,其创造新价值的能力,即人力资源价值不同。

人力资源不同于其他的资产,能够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因此,在具有与一般资产相同的评估理论基础上,也体现出自身的特殊性。

三、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对象

资产评估的对象即评估的客体,本文探讨的是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之所以限定在企业这个微观层面上,是因为人力资源的范围非常广泛,比如球星、歌唱家、企业家、大学教授、发明家、职业经理人等都属于人力资源的范畴。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源其价值影响因素、评估目的、评估方法会有所区别。企业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往往追求利润最大化,即盈利性是较为明显的特点。这就使得企业人力资源能够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最终生产出产品或提供劳务,也能够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出人力资源的价值。而非企业人力资源,比如大学教授,其主要工作任务是教书育人,我们通常无法根据教授所教学生人数衡量价值大小,也不便用和专著数量估算价值。因此,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对象是为企业服务人员的体力和脑力价值的总和。

四、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目的

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一般目的是为取得被评估人力资源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不同的企业或个人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其特定的评估目的。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具体目的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投资入股。投资入股是指人力资源所有者以其所拥有的人力资源使用权作为资本投入企业,并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人力资本出资,在我国是个有争议的话题。2005年3月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了《浦东新区人力资本出资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这一地方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对人力资本出资的评估、缴付、转让等作出了操作性规定,这一办法从出台之初就受到社会有关方面的质疑。《公司法》(2005)中明确规定了出资方式的五种类型,即为人力资本出资设立了禁止性规定。《试行办法》似乎有违反公司法之嫌,公司法(2005)出台后该文件很有可能会被进行清理。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运行已从对货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本要素的倚重转向对科技知识、管理技能等人力资本要素的倚重。对公司法(2005)而言,硬性禁止以人力资本出资也许非长远之策。

另外,企业的组织形式是多样的,我国《合伙企业法》已对出资形式进行灵活规定,允许合伙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甚至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中,只要合伙合同中有约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该项出资所对应的权利行使与义务承担如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等都可以通过合伙合同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这是因为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不需要像公司那样以“注册资本”来负担担保功能了。

2.引进人才。引进人才是企业为生产经营所需,从企业外部招聘适宜人员。在对具体人员提出任职要求的同时,也往往明确其工资、奖金等薪酬待遇,以利于企业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双向选择。其实,任职要求和薪酬待遇不过是企业获得人力资源使用权的预期效应和为此所付代价的外在表现。至于某一具体人力资本提供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则需进行评估。即能否达到企业的预期要求,与企业所付代价是否对等。

3.实施薪酬规划。薪酬规划是指企业为了建立和发展与员工的聘用关系而设计的一系列工资制度或计划。人力资源与其所有者的不可分割性,是工作中“偷懒”现象的根源所在。企业为解决这一问题需实施激励机制和科学的薪酬规划。但如何激励及激励程度的确定需要与人力资源所创造的价值相联系。薪酬规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是直接影响企业人才管理与岗位绩效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它将直接对企业整体业绩产生巨大影响。

4.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企业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业绩: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能力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并用评价结果来判断员工与其岗位的要求是否相称。这就需要对员工所在岗位应创造价值和员工实际创造价值进行评估。

5.其他目的。除上述四个具体目的以外,实际工作中还可能存在其他的具体目的。如企业兼并等。

五、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假设

由于人们在对事物认识上的阶段性和无限性,常常使人们必须依据已经掌握的事实对某一种事物进行合乎逻辑的推断。这种推断以事实为依据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全部事实毕竟难以全部获取。因此需要根据有限的事实进行合理推断,这就是人们在对事物进行推断时所进行的假设。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除具有公认的一般假设外,还需一些特殊的假设,这是人力资源的物化假设、管理决定假设、可计量假设。

1.物化假设。物化假设即将人力资源进行物化,这是最基本的假设。人力资源的特点之一是其存在于人体之中,以人作为载体而存在的。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实际上是估算的劳动能力,此时需要将这种能力进行物化。

2.管理决定假设。假定人力资源的价值是其管理方式的函数。人的价值除了来自其自身的技能、受教育程度、才智外,还受企业管理方式的影响,有效的管理方式可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使人力资源价值得到增长;反之,人力资源的价值或者难以实现,或者只能维持原状。

3.可计量假设。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开发成本、使用收益和费用分摊都是可以计量的。人力资源的成本和价值可以采用货币或者非货币价值两种方法计量。对于人力资源的经济成本以及由他带来的经济受益可以用货币性价值计量,对于人力资源的才干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则用非货币性价值计量。

六、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

1.企业人力资源绩效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由于存在人力资源使用绩效对人力资源价值的影响,因此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就可能无法在其使用之前完全确定下来。其价值的一部分需要在使用过程中,甚至使用以后才能加以确定。此时人力资源的价值在很大的程度上受制于人力资源所在企业的绩效,如果企业绩效下降,人力资源的价值就相应地会发生贬值。因此为了准确地评估人力资源的价值,需要根据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型,考虑其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作为企业经营者的人力资源价值应该主要从企业的绩效来衡量其价值。而其他类型的人力资源价值则应该依据其在企业绩效中的作用率确定应该考虑的企业绩效因素。

2.企业人力资源使用环境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从人力资源的使用环境变化看,由于人力资源的专用性,使同样的人力资源在不同的企业环境中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评估价值,因此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应该将其与特定的环境联系起来进行,也就是说评估某一类人力资源的价值应该是指其在特定环境中的价值。因此在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时,应该考虑人力资源价值的可能发挥背景,应该从人力资源的自身价值和发挥价值两方面进行。

3.人力资源价值的构成变化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在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评估时,由于人力资源的知识是其价值的主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所拥有的知识的老化自然要影响到人力资源的价值,因此在人力资源价值评估中需要考虑如何解决人力资源知识老化以及其他价值构成变化对价值的评估影响。

4.人力资源使用期限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由于企业人力资源的价值不仅存在于人力资源自身所具有的价值上,而且还取决于人力资源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越长,其价值越大;使用期限越短,其价值越小。而人力资源使用期限的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尤其需要考虑劳动合同权益对人力资源价值评估的影响,例如合同的提前终止对企业的价值突然消失的问题的解决。

由于在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中需要从人力资源所在的环境和内部发挥可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要正确进行人力资源价值的评估在当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依靠人力资源管理学、心理学和数学等多学科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二版[M].人民出版社,1963

价值评估论文篇3

论文摘要:针对高新科技企业与传统企业的不同特点,在高新科技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采用相应的价值评估方法以使高新科技企业的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1)趋同。 论文关键词:高新科技;高新科技企业;价值评估;期权定价法 一、高新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意义 在高新科技企业产权转让及兼并收购中,企业的购买方和转让方都需要估计企业公平合理的价值,以便双方在各自对同一企业的不同估计结果基础上进行协商谈判,从而达成最终的产权转让或兼并收购要约。对于一家高新科技企业而言,能够公开上市意味着企业能够获取更多的资金、企业的发展前景被市场认可而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公开上市前必须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从而合理的制定股票发行价格。 二、高新科技企业与传统企业的不同特点 由于新技术、新产业不断涌现,知识更新速度加快,产品的生命周期缩短,高新科技产品的生命周期中伴随着多代产品的更新换代过程,在产品、技术更迭频繁的情况下,企业前期的大量投入往往由于技术发展或创新上的时滞而失败,企业的失败率比较高。在收益方面,由于高新科技企业一般具有较强的垄断力,产品在得到市场的认可之后,将产生很强的扩张能力。因此,“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成为高新科技企业一个显著特点。 高新科技企业发展阶段性明显、决策具有动态序列性。高新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动一般要经过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商品化等阶段,每一阶段的风险水平、特征差别都 很大。高新科技企业的研究开发是一个动态决策的过程,科研成果研究开发成功后,如果市场有利,追加科技成果商品化所需的后续投资;如果市场前景不看好,则暂时不追加后续投资,而是等待投资时机的到来,这样就可以把风险锁定在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内。投资者可以根据前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和对最新市场信息的把握,不断地调整预期现金流,重新对科研成果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估并做出新的决策。 三、高新科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及调整 采用期权定价法对初创期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创立阶段的高新科技企业由于其产品的独创性,难以找到类似的企业进行比较,因而不适宜运用市场法。同时创立阶段的高新科技企业不一定具有成型的产品,而往往只是具有某一方面的技术,有时甚至只是基于一种理念。创立阶段的企业往往没有取得销售收入或销售收入数量很小,净现金流为负,以单一的技术或产品为主,用普通的现金流贴现模型无法得出客观的结果。因此,科学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成为该阶段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的主要驱动因素。期权定价法和折现现金流量法相结合,对成长期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创意期的技术转化为产业发展和具体的产品形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建造厂房、购买设备、开拓销售渠道等,因此,资金需求便成为创业成长前期最主要的问题。如果高新技术企业采用恰当的融资渠道解决了资金的需求问题,企业接踵而来面临的就是经营风险,特别是顾客市场的风险。企业已经投入大量无法收回的资金,但产品的市场前景并不清楚。创业成长期的融资需求和经营风险便成为影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而融资需求能否恰当地解决,经营风险能否很好地化解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企业整体的财务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成为该阶段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的主要驱动因素。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表现在企业现有的获利能力,企业的创新能力表现在其未来成长的期权价值。所以,此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要从企业现有获利能力和未来投资机会两方面来评估。相对于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在此阶段已有一定的获利能力并迅速提升,现有的获利能力价值逐步增大,但现金流仍很不稳定,未来的投资机会成长期权价值仍然占据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的主要部分。因此,此阶段仍然要利用期权定价模型来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的未来成长价值,同时适当考虑利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现有的获利能力价值。

价值评估论文篇4

一、寿险公司的价值认定

寿险公司的价值评估在财务上有其基本的理论。虽然在企业的并购行为中,公司价值的认定通常是以该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或其财务报表上所有者权益值为依据的,但本文首先理论性地计算公司价值(称为精算估价),使公司的买卖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判断基础。另外,精算估价尚有一重要功能,即透过该估价方法可以对公司的一些隐藏问题有较完整而深入的了解,这对买方而言是极重要的信息。

二、估价方法

目前,国外对保险公司价值的评估,并没有统一公认的方法。事实上,不同精算师对同一保险公司的评估结果也经常有很大的差异。精算估价的方式目前共有四类:

(一)有效保单价值法

有效保单价值法的思路,是将每类有效保单未来每年的利润进行逐年折现。计算的步骤包括:

1.利润的认定

保险商品的利润较其它行业的商品利润更难认定,原因是除非保单的承保终止,否则无法确知真实的成本,因此也无法得知正确的利润。这是保险经营,尤其是保单分红中都会经常遇到的问题。然而实务上的做法,就是确定法规所认定的利润,法规所认可的利润便可以由股东自由使用或分配。

2.有效保单的预测

预测的基础是一系列的精算假设,包括:

(1)经验退保率、经验死亡率、经验意外伤害或失能率。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一般商品定价或准备金计算所采用的精算假设均包含安全系数。但有效保单的估价并不需要安全系数,因为这种估价的目的是为了向买卖双方的决策者提供有效的参考。

(2)给付费用、管理费用、自留再保费比率、税率、通货膨胀率。此部分大多是费用率的假设。它并非套用寿险产品定价时的附加费用率假设,而且依据实际费用分析结果,并考虑未来可能变化(如通货膨胀率上升,将导致费用增加)的最佳估计值。

依上述模型,将当前所有有效保单逐一模拟,到所有保单都终止为止。

3.利润的折现

在模拟结束后,产生了各年度的利润。传统上对利润的折现方式有两种做法:

(1)最末年度折现。把所有有效保单视为投资标的,投资重视的是实际的现金流量,因此有效保单为一有价证券,它代表着一连串的现金流量,将这些现金流量折现至今即为利润现值。这种做法存在的问题是,现金流量的利润现值与实际财务报表的利润现值不同。

(2)各年度折现。如前文所述,利润的认定是以法规认定方式为宜。因此,将每年的利润(损失)分别折现即为总利润现值。折现率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依各年度有效保单所产生的盈余,按其风险程度,产生风险保费,风险保费再加上无风险利率即为折现率;另外一种则是以各保单设计的预定利率加权平均后的值为折现率。前者为市场利率的反应,后者是资金成本的概念。理论上,两者的值在预期上是相同的,但实际上常有差异。在实务中应综合考虑两者的数值。

(二)净值调整数法

法定的净值是认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或者叫做偿付能力额度。净值加上若干调整,包括非认可资产、资产帐面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及特别准备金,即为公司价值。

需要调整的项目有:

1.非认可资产。法定净值的计算并没有将寿险公司的所有资产计算在内,而只是包含了那些可以立即变现的资产,也就是说,对资产中不能立即变现的那部分打一定的折扣。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3月颁布了《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这部法规所附的《保险公司资产认可表》中明确规定了各类资产的认可比例,对不同风险和不同流动性的资产规定了不同的认可比例。而在计算公司价值的时候则应该将没有计算在内的非认可资产包括进来。

2.资产帐面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包括股票、不动产及债券等的调整,在时间及成本足够时,可取得评估机构的报告作为调整的依据。

3.特别准备金。特别准备金主要包括特别责任准备金和保费不足准备金等。

(三)业务体系价值法

这种方法的思路在于:因公司未来展业的发展,公司能不断签发新的保单,而新保单又变为新的有效保单,成为未来利润的来源。这种方法的计算,与有效保单的计算有共同之处。

基本做法是,首先需对未来的业务进行预测,由于业务的不确定性,一般都预测未来20年或25年的年销售量,将每年新保单初始年度的亏损视为投资资金,与后续年度的利润共同视为未来的现金流量。而后续年度的利润现值,一般是由运用前面所求得的有效保单值得出。

有两点值得注意:

1.折现率。由于业务系统的组织结构变化风险较大,以及寿险产品型态的转变,使得所采用的折现率比新保单折现率更高。在寿险市场或社会经济变化较大的环境中,折现率可高达25%。

2.未来利润的现值。由于各险种所产生的利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若新保单业务量的预测可以细分,则利润的计算也应当细分。

(四)无形资产或负债法

无形资产如商誉、经营许可证或自行研发的计算机软件;无形负债如公司对业务员或职员的书面或口头承诺,都应加以考虑。

这种方法在判断或查证上都特别困难。然而当一家公司要进行并购交易之前,部分原因是经营不善所导致,而这种特别状况常使得这一部分的重要性增加。往往由于这一部分的疏忽而提供了不真实的公司价值,使得估价的报告严重地偏离了真实价格。

三、其它估价方法

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标的的价值经常是股东的投资可获得未来报酬的现值。例如股票的价值,是把股票的股利视为永久年金折算而得。因此,保险公司的估价亦可经下列步骤求得。

(一)法定自有资金

法定要求的所有者权益是公司在估价日时的自有资金,通常它要求为公司所有责任准备金的一定比例,而此资金是为避免公司发生偿付问题的缓冲器。因此每一年的法定自有资金便可以根据这一比例求得。至于股东权益超过此法定自有资金的部分,则依公司对盈余处理的原则,分配给保户、股东或作为新业务的支持资金。

(二)盈余的预测

每年的有效保单所产生的利润,以及签发新保单所需投入的资金,以及纳税的考虑,都要纳入盈余的预测中。每年所决定的盈余,同样根据公司红利分配等决策,分配给保户及股东,且保留部分盈余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

公司的价值,则是税后保留的盈余现值加上股东权益超出法定资金的部分。

四、保险公司估价的最新发展

由于近来各国保险公司并购案不断,而且面对环境的迅速变化,各方面的经营决策阶层对公司价值评估的了解越来越迫切。随着公司财务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陆续出现新的看法。虽然各种理论方法并陈,尚无统一的看法,但某些研究的角度值得我们密切注意。

近几年来,学者们对公司价值的研究,大致起源于1993年美国财务准则会计公报(StatementofFinaneiMAccountingStandards,SFAS)第115号的出现。由于该公报对某些资产决定采用公平价值,但对所有的负债仍延用帐面价值,这与一般会计对资产及负债均采用同一认定方式的原则不同,使得各方对于负债的公平价值的统一认定方法有明显的需要。

对于公司负债公平价值的计算,大致分为两种方向:

(一)直接估计

除了上文所介绍的精算评估方法,近来则引用了投资学上的期权技术。即把保单视为一种有价证券,而保险公司或保户则处于拥有某些内嵌期权的地位,那么就可以引用期权的估价技术对公司价值进行计算。然而,保单的内含选择多种多样,比一般证券更为复杂,因此运用这种方法,应先了解以下几方面内容:

1.股票及债券的期权估价方式运用于保单负债的期权估价。

2.各项保单的风险,如解约或部分解约,保险公司倒闭等的差值估计。

3.各类寿险产品的保户行为。

(二)间接估计

这是在知道公司资产的公平价值及公司的卖价后,以公式:负债公平价值(FVL)二资产公平价值(FVA)—公司价值(AV)来求得,它表示买方在买得公司后,再把该公司的资产卖掉,剩下的则是公司的负债。

当然,公司的卖价实际上可能不只一个,因此会造成FVL也不只一个的情形。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有经验的买方可以卖掉该公司的原资产,换成一个更恰当的资产组合,来匹配其负债,使得AV增加。理论上可以找到一个最佳的资产组合,使得AV值最大。由此,造成唯一的FVL.在投资的技术上,这种最佳组合正是投资学的主要课题。

另外,我们可以就AV本身研究,找出理论性的AV值。一个公司的AV值应该是可分配的利得(Distributableearning),它是公司的税后利润,再根据投资损益及风险资金调整后而得,代表买方前期投资后的回收。此利得的估价可采用类似直接估价负债的模式,只不过后者是讨论负债的现金流量,而前者是讨论可分配利得。

(三)两种方式的比较

通过对直接法与间接法进行比较,直接法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财务理论健全。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分析,都是采用现资技术。易为其它金融机构人员所接受。其次,不需分析资产部分。第三,各项参数直接依市场状况而定,贴近现实。

直接法的缺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需要具备财务分析知识,与一般精算方法不同。其次,采用期货调整值,而该值通常得参考市场类似产业及商品而定,但保险负债尚无同类可比。第三,由于参数引用市场状况值,因此负债之公平价值的变动较大。第四,不计人责任准备金或法定资金的需求。.

间接法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此法主要引用精算估价技术。其次,计人资金成本及责任准备金,能与普通财务报表匹配。第三,连结资产及负债状况,较有一致,哇。

间接法的缺点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折现值的采用并无明确的方法,将随着公司的不同而调整。其次,负债的公平价值随资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并受法令变动的影响。

五、从公司理财观点看公司价值

我们可以由公司理财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价值。假定保险公司是股份公司,公司的价值就是股票的总价值:

公司价值=未来利润+清偿价值+保证价值

未来利润是指公司未来的利润,这包括了一些无形的价值,如有效保单利润现值、经营许可证、商誉、销售系统、人力资源等。这些项目和公司风险有关,当公司风险愈小,证明其愈具有继续经营的能力,因此未来利润愈高。

清偿价值是公司资产的市值减去负债的现值而得。它与无形资产的内容无关,而只是公司立刻变卖的价格。

保证价格是由于保险公司具备有保险保证基金等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保证其清偿能力而体现的价值。因此,就债权而言,保险公司可以出售较市场利率低的保单,就股权而言,股东在赚取高报酬利润时,较不必担心违约成本。这在财务上,是一种看跌期权价值,也就是说当保险公司本身的风险愈高,保证价值就愈高。因此,它和上文所述的未来利润呈负相关关系。

价值评估论文篇5

1、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

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模型是美国学者巴鲁克.列夫和阿巴.舒尔茨i于1971年提出的。他们认为,按照经济学中价值的概念,人力资源的价值是其未来收入的贴现总值。计算公式为:式中:Vn——一个n年龄员工的人力资源价值;It——该员工第t年的预计年收入;R——适用于该员工的收益折现率;T——退休年龄。

上述价值模型考虑了在计算人力资源价值时员工为企业服务的年限,反应了企业利用人力资源的功能,可使人力资源得以有效分配。但该模型未考虑职工流失和在企业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可能性,并且忽略了“效率系数”这一复杂因素对人力资源价值的影响,忽略了人力资源创造的剩余价值部分。

2、调整后的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法

1964年,美国的霍曼逊提出调整后的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模型以评估人力资源价值。他主张以效率因素作为未来工资报酬的调整值,计算企业员工的人力资源价值。根据企业之间盈利水平的差异主要是因为人力资源素质的不同所造成的这一理论依据,将员工的未来工资报酬的现值乘以一个效率系数,用该系数计量给定企业人力资源的相关效率。

3、随机报酬评价法

随机报酬模型是弗兰霍尔茨ii1971年提出的。他认为人对于组织的价值在于他能够提供未来的用途和服务,与他预期所处的职位或服务状态相联系。一个人未来时期在一个组织机构内担任某职位的可能性是随机的,在这种随机过程中人所提供的服务是对组织的报偿。其公式如下:式中:ERV——人力资源价值;i——系列服务职位(i=1,2,3,……,m);m——离开职位;Ri——组织从该员工可占据的各种职位i中得到的价值(Rm=0);P(Ri)——某人担任某种职位的概率;t——时间(从1到n)。

该模型较之前面模型考虑的因素更加全面,但是其各因素的计量也建立在推测的基础上,并没有提出一个精确的计量方法。

4、内部竞标法

内部竞标法是赫奇棉和琼斯1967年提出的。他们认为,在一个组织中,只有那些稀有的人力资源才具有价值,是各部竞相争用罗致的对象,这些人力资源的价值,可由各部门或各利润中心的经理通过投标竞价来确定,这个最高竞价也就是该员工的价值。

5、成本法

人力资源的成本计量是从人力资源投入的角度来确认和计量支出的计量模式,目的在于对人力资源的投资额进行计量,提供人力资源的成本信息。

二、人力资源价值的非货币性评估方法

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方法除了货币性计量方法外,还应有非货币性的计量方法。非货币性计量方法就是通过编制人员实际工作业绩评价表,人员发展潜能的可塑性评价表,评价实施人才激励机制带来的效果,判断人才流动率。

1、技能一览表

这是用非货币性的方法评估某一企业中人力资源价值的最基本方法。这种方法是将各个组织成员所具备的能力或技术详细地排列出来,以此作为企业分析考评人力资源价值的准备资料。

2、工作绩效评价法

评价工作绩效所采用的方法是将影响职工工作绩效的各种因素分为不同等级,按重要程度的一定顺序排列号,给每个职工进行级别排列。这种级别排列可能是按一个标准尺度的排列,也可能是按多个标准尺度的排列。

3、潜力评估法

职工潜力是指个人将来可望为企业做出的贡献,即某人在某企业中将会担任责任更重大的职务时的潜在能力。潜力评价法是用于确定企业某职工在工作中的成长和职务提升可能性的方法。

4、工作态度测定法

该方法主要用来评价企业职工工作态度。评估企业员工工作态度,可以分别从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角度填写问卷,来了解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对于工作中的某些客观事物的认知差别。

5、主观期望效用评价法

价值评估论文篇6

一、传统价值链理论的分析

波特(MichaelPorter,1986)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最早提出价值链这一概念,他在分析公司行为和竞争优势的时候,认为公司的价值创造过程主要由基本活动(含生产、营销、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和支持性活动(含原材料供应、技术、人力资源和财务等)两部分完成,这些活动在公司价值创造过程中是相互联系的,由此构成公司价值创造的行为链条,这一链条就称之为价值链[1]。价值链指的是将一项产品或服务从提出概念与设计,经过不同阶段的加工,加工出制成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直到消费者使用后的最终处置。生产环节只是所有价值增值环节中的一环,每一环节中又包含一系列的经济活动,比如,生产环节就涉及原材料的加工、内部物流控制以及成品包装等活动。虽然,价值链常常被视为纵向的联系,其实链内的各环节之间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不仅公司内部存在价值链,一个公司价值链与其他经济单位的价值链也是相连的,任何公司的价值链都存在于一个由许多价值链组成的价值体系(ValueSystem)中,而且该体系中各价值行为之间的联系对公司竞争优势的大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2]。

价值链主要是相对于一个企业而言的,是针对企业经营状况开展的价值分析,其目的是弄清楚企业的价值生成机制,剖析企业的价值链条的构成并尽可能加以优化,从而促进企业竞争优势的形成。企业不同,其价值生成机制也不同,在这些企业的价值链条构成中各有其价值生成的重要节点,有的在生产,有的在研发,有的则在营销或管理上。如果企业某一节点上的价值创造能力在同行中遥遥领先,可以说这个企业在这方面具有了核心竞争能力。

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与合作共生企业发展模式的提出,企业不仅注重竞争的优势产生而且开始广泛开展合作,获取合作共赢。于是,学者开始探讨价值链的外部延伸,主要包括价值链的分解与整合、价值网的形成等。在价值链条的片断化和空间重组方面,克鲁格曼(Krugman,1995)曾经探讨过企业将内部各个价值环节在不同地理空间进行配置的能力问题。由此,使得价值链中治理模式与产业空间转移之间的关系成为全球价值链理论中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此后,阿尔恩特和凯尔科斯(ArndtandKierzkowski,2001)使用“片断化”(Fragment)来描述过生产过程的分割现象。他们认为这种生产过程在全球的分离是一种全新的现象。这就使得同一价值链条的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通过跨界生产网络被组织了起来,这一跨界网络可以由一个企业内部完成,也可以由许多企业分工合作完成[3]。

综上,可以发现,虽然价值链的内涵从产生至今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在价值链的整合与价值网的形成方面,仍旧没有很好的理论进行支撑,价值链的外部整合往往停留在理论上的战略联盟、产业集群等方面,这些只能是一种契约上的关系完善,而不能实现价值上的连接,不能完全支撑一个巨大的价值网的内在连接关系,因此,需要有一种更稳定、更强大的连接机制改善企业、产业的价值体系。

二、循环经济发展原则对价值链的启示

(一)循环经济发展原则

循环经济是以物质、能量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为特征的,在环境方面表现为污染低排放,甚至污染零排放。循环经济把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因此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4]。循环经济的根本任务就是保护日益稀缺的环境资源,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3R原则)[5]。

1.“减量化”原则。“减量化”(Reduce)原则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核心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生产中,减量化原则常常表现为要求产品体积小型化和产品重量轻型化。此外,要求产品包装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从而达到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目的。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废弃物的排放。

2.“再利用”原则。“再利用”(Reuse)原则是指产品多次使用或修复、翻新或再制造后继续使用,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防止过早地成为垃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

3.“资源化”原则。“资源化”(Recycle)原则是指将废弃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资源化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在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循环经济不是简单地通过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而是强调在优先减少资源消耗和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综合运用3R原则,3R原则的优先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二)对价值链的启示

1.价值链延长。循环经济条件下的生产方式本质特征就是延长了产品价值链的环节,通过对行业价值链过程中副产品的减量与处理,以及对产品使用后残余物的回收处理再利用,延长了该行业的价值链,使得有限的资源能创造出更大的利用价值。此特征的典型案例就是著名的“杜邦模式”。这种模式可称之为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运行模式,其要义是组织企业内部各工艺路线之间的物料循环利用。通过组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延长生产链条,减少生产过程中物料和能源的使用量,尽量减少废弃物和有毒物质的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产品的耐用性。20世纪80年代末,杜邦公司的研究人员把工厂当作实践循环经济新理念的实验室,创造性地把循环经济三原则(即3R原则)发展成为与化学工业相结合的“3R制造法”,以达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环境保护目标。他们通过放弃使用某些对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减少一些化学物质的使用量以及发明回收本公司产品的新工艺,到1994年已经使该公司生产造成的废弃塑料物减少了25%,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70%。同时,他们在废塑料如废弃的牛奶盒和一次性塑料容器中回收化学物质,开发出了耐用的乙烯材料等新产品。现在的杜邦公司已发展成一家以科研为基础、提供提高人类在食物与营养、保健、服装、家居及建筑、电子和交通等生活领域的全球性企业。在全球70个国家经营业务,共有员工79000多人,2001年总收入为247亿美元,在财富500家美国最大的工业/服务公司排行榜上名列第70位。

2.价值链网状或环状化。由于循环经济条件下,企业对生产或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必须进行处理,而不能当作废弃物直接排放或丢弃。这就使企业必须尽量地对副产品进行处理,并使处理后的副产品产生再利用的价值,以平衡处理成本。这样就可以把处理后的副产品作为新的原材料供应给其他企业使用,这样就使得该行业的价值链与其他相关行业的价值链形成了交叉,从而变为网状化或环状化[6]。

三、循环经济下的价值链重塑机理

(一)企业价值链的内外延伸机理

循环经济下,企业价值链也能通过内部重组和外部延伸实现价值链业务流程和生产活动价值增值能力的增强,提高企业价值链的效率。通过内部和外部两个方向的延伸,能大大增强价值链的链长和链强,实现企业价值的纵向和横向循环,提高企业价值链创造价值的能力。

1.内部重组。企业价值链上的活动分为基本活动和辅助活动,通过企业内部循环经济价值链的重组,实现基本活动的循环,并使部分辅助活动在重组过程中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转变为基本活动。如一些化工企业在处理废弃物时按照传统价值链理论它将归属于内勤活动,但经过循环经济的重组整合,该活动变为生产运营活动的主要环节之一。企业价值链内部重组的实质是依据循环经济的发展原则,改造价值链,使价值链的载体——物流链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从而完善价值链的运营机制。

2.外部延伸。外部延伸是企业保持系统开放性的必要条件。如果企业价值链是一个封闭体系,在循环经济价值链的运转过程中,随着资源、能量、信息的消耗,价值链将进入“死循环”状态,企业系统将面临“灭寂”的危机。只有将企业价值链的“触角”延伸到外部环境中,才能为企业系统引入负熵流,实现企业系统的自组织,使企业价值链的循环保持生生不息。

(二)产业价值链的强链整合机理

产业价值链是企业价值链在产业链上的价值体现,是以产业链运行为载体的价值循环链条。产业价值链是企业价值链的延伸,是多个企业价值链相互衔接的整体。产业价值链不能仅仅通过联盟、契约和简单的利益关系维系,而是价值运行的内在需求的结果。只有产业价值链存在强链关系,产业价值链才能稳定,才能形成一个价值整体,才能通过加速价值流转创造更多的价值。产业价值链的强链整合表现为:

1.循环。产业价值链是指以某项核心技术或工艺为基础,以提供能满足消费者某种需要的效用系统为目标的、具有相互衔接关系的企业集合。这就决定了价值链上的企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他们的这种关系决定了价值链的循环特征。

2.增值和扶持。产业价值链的增值表现为通过投入将其转化为价值增值的过程。在波特价值链模型的上游,首先供应商提供投入,然后企业在价值链上增加价值,再交给价值链的下游,即其他企业或最终消费者。这种依次、连续稳定的价值增值和传递过程一部分需要借助某种实物形式来表现,另一部分则存在于服务的过程中。扶持表现为企业价值的实现必须要通过投入来实现和强化。

3.系统整合。处于价值链中的单个经济个体不是独立存在的,其经营行为表现出它与价值链上其它企业的紧密关联性。正是由于这种紧密关联性,才使得价值链上的企业构成了一个协调有序的系统,表现出系统特征。经济系统的主要特征是系统中的个体不能脱离系统而孤立存在,系统中个体的行为是以系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个体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应该用统一的、联系的而不是片面的、孤立的观点看待价值系统中的企业[7]。

(三)区域价值网的勾连共生机理

区域价值网是一个区域的各个产业通过循环经济的作用实现的价值连通网络体系,是区域经济价值流转的大循环。在一个区域内,存在着各种产业,如果产业之间不能存在价值连通和价值交换,那么区域经济将陷入“各自为政,自生自灭”的困境,区域价值体系终究要覆灭。但如果区域价值链能互相勾连、互相促进,形成一个共生的生态网络,组成一个生态位重岚叠嶂的系统,将实现区域经济的欣欣向荣。

1.勾连。勾连是指通过循环经济实现不同产业间的实物流发生交叉汇合,而最终导致产业价值链也互相连通的现象。勾连并不是要实现所有产业所有价值节点的互相连通,而是在循环经济引导下的必要环节上实现点与点的对接,使不同产业之间通过微小的接触点交换价值,实现价值的大循环流转。在一个区域的循环经济价值网中,这种点与点的勾连是无处不在的,但又不是无处都在的。无处不在是指勾连的数量大,且是动态的,只有价值动态流转才能实现价值增值;不是无处都在是指区域价值链的勾连不是以面的形式发生的,产业间的价值交流往往发生在产业内某一个企业和另一个产业的企业的价值交换环节。

2.共生。共生是循环经济的特征与目标之一,只有在区域内形成一个多种经济实体共生的多样性生态网络,区域经济才能和谐发展。共生并不是一种消极的共同存在状态,而是一种积极的相互作用关系。通过循环经济实现的共生,企业与企业、产业与产业之间就能相互推动,加速价值流转,实现价值增值。

价值评估论文篇7

1年龄

随着年龄的增长,与年龄相关的生理功能受损将不可避免,个体健康储备不断被透支,导致累计健康缺失随之增长,虚弱程度加重[2]。香港的研究表明,老年人虚弱指数随年龄增加趋势明显[5,11],但两者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虚弱指数与年龄的平方成正比[20]。在相对健康的群体中,虚弱指数呈现偏态分布;随着年龄增长,虚弱指数的分布特征逐渐趋于正态分布[5,21]。

2性别

虚弱程度和寿命的男女差异表明性别也是老年人综合健康状态的影响因素之一[21-22]。在老年人中,“男人活得好,女人活得长”已经形成一种普遍的共识[23]。相关研究的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尽管两性的虚弱指数有相似的年龄分布模式,但男性虚弱指数显著低于同年龄段女性,且男性老年人虚弱指数的年增长率为4%~5%,而女性的年增长率为6%~7%[24];但在一定时间内,女性的死亡风险比相同年龄和虚弱程度的男性低20%[21]。导致这一现象的机制目前尚不明确,但初步研究显示,老年人虚弱的发生与体内性激素水平变化有关:血清游离睾酮和黄体生成素水平下降与老年男性虚弱状态显著相关[25]。心理行为学特征分析发现,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出现多样化的虚弱表现,而男性由于其功能障碍阈值较高而表现为更好的生理功能状态,但其健康储备却较女性差,所以男性健康缺失的累积更为严重[23]。

3精神心理因素和认知功能

认知功能、负性情感、睡眠障碍等精神心理因素均与老年人虚弱状态有关[18,26]。研究证实,患有焦虑、抑郁等精神心理疾患是导致老年人虚弱的风险因素之一(OR=1.23)[27]。睡眠障碍包括睡眠质量下降、睡眠节律紊乱、睡眠维持困难、入睡困难、睡眠效率下降、睡眠呼吸暂停等,不仅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也是导致其虚弱状态加重的原因之一(OR=1.28~1.42,95%CI:1.09~1.82)[28]。

4肌肉-骨骼功能及运动干预

老年人虚弱的重要表现之一是骨骼肌能力下降。体力下降、慢性疾病和残疾等原因造成老年人活动减少,肌肉组织逐渐被脂肪组织替代,称之为骨骼肌减少症(sarcopenia)。与非虚弱老年人相比,虚弱老年人存在肌肉密度和质量减少,而肌肉脂肪量增加[2];步态和平衡功能损伤可导致虚弱和跌倒[29]。另一方面,虚弱状态与骨质疏松显著相关[25],维生素D不足与老年人虚弱的相关性也值得注意:25-羟维生素D低的老年人,虚弱指数增加(OR=10.74,95%CI:2.60~431)[19]。运动可以改善多个系统功能状态,增加力量和行走速度,减轻年龄所致的虚弱,不仅在虚弱前期,即使对已经出现虚弱的老年人亦有助益[18,30]。有证据表明,运动提高胰岛素敏感性和葡萄糖耐受,控制体重上升,调节炎症反应和激素功能,从而改善老年人虚弱状态[31]。

5体重指数与肥胖

尽管体重下降被认为是虚弱的重要表现之一,但研究发现体重指数(BMI)与虚弱的相关性呈现“U”型曲线,即当BMI为25.0~29.9时,虚弱指数最低;BMI过高或过低时,虚弱指数都会增加;研究也发现,虚弱状态与腰围成正比,这一趋势还表现在低体重老年人群中,表明向心性肥胖与虚弱的相关性更为直接[32]。

6社会因素和经济水平

在控制众多干扰因素的前提下,医疗保障服务、种族、受教育程度、社会功能角色、经济地位等社会因素也对老年人虚弱影响显著[20,33-34]:低收入或单独生活的老年人虚弱状态更加明显,而经济地位较高的老人虚弱指数较低,可能是因其能享受各种护理保健服务,从而减少健康损失[20,33];有色人种和低教育水平的人更容易表现为躯体功能衰退[20];良好的社区环境和人际关系对虚弱状态有积极影响[35];城乡差距、及日常运动都与虚弱状态相关[22,36]。政策指导和干预措施介入时应充分考虑老年人所处的社会环境[37]。

7其他因素

不良生活习惯,如吸烟造成老年人虚弱指数升高,虚弱程度加重,死亡率增加[26,38];虚弱指数与C反应蛋白、肿瘤坏死因子(TNF-α)、白细胞介素(IL)-6等炎症反应因子呈正相关,而与白蛋白水平呈负相关[39]。

老年人虚弱评估的意义及价值

虚弱程度不仅有助于老年人的健康状态和治疗效果评估,有很强的临床参考价值,而且对于研究老年人口的预测寿命及生命质量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4]。

1对老年人健康及干预的影响

1)对衰老过程的影响

老年人口在健康状态上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这种异质性是人口健康动态变化的结果,而基于人口队列分析的寿命表方法常常会忽略这种差异。与反映存活时间的实际年龄(CA)比较,生物年龄(BA)更能客观、准确、定量地反映个体的健康状态和衰老过程[6],并预测死亡风险[21]。研究发现,高龄老年人可以具有与低龄老年人相近的虚弱指数,提示通过有效干预,帮助老年人实现成功老龄化具有现实可行性。老年人虚弱可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QOL)[40]。通过虚弱状态评估能很好地区分衰老状态,反映老年人真实的健康状态,预测残疾、意外伤害(如跌倒或骨折)、住院率和急诊就诊率甚至死亡发生[41-42],还可以解释疾病(如心衰)预后、康复效果和生活质量的差异[43]。虚弱指数正被应用于老年康复保健服务,成为评估老年人健康状态和医疗需求的新指标。

2)对寿命的影响

价值评估论文篇8

1.1.1:企业价值评估在国际上的发展现状

1.1.2:企业价值评估在国内的发展现状

1.2: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

1.2.1: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制定的国际背景

1.2.2: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制定的国内背景

第二部分:现金流量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2.1: 企业价值评估在现实中的应用

2.1.1:在投资、并购中的应用

2.1.2:投资、并购对企业价值评估发展的促进和要求

2.2:现金流量比率分析的种类

2.2.1:赢利潜能分析指标

2.2.2:偿债能力分析指标

2.2.3:成长性分析指标

2.2.4:财务弹性分析指标

。。。。。。。。。。。。。。。。。。。。。。

2.3:现金流量比率分析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2.3.1:现金流量的客观性

2.3.2: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现金流量比率分析的科学性

第三部分:样本设计及现金流量比率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3.1:样本设计

3.1.1;样本选择

3.1.2;研究对象

3.1.3:样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3.2:现金流量比率指标计算与分析

3.2.1:指标计算

3.2.2;计算结果分析

第四部分:结论和现金流量分析的局限性

4.1:结论

4.2:局限性

第五部分:解决局限性的设想

前言

第一部分:企业价值评估和现金流量的研究背景

1.1:企业价值评估在世界范围内的现状

1.1.1:企业价值评估在国际上的发展现状

1.1.2:企业价值评估在国内的发展现状

1.2: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

1.2.1: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制定的国际背景

1.2.2: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制定的国内背景

第二部分:现金流量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2.1: 企业价值评估在现实中的应用

2.1.1:在投资、并购中的应用

2.1.2:投资、并购对企业价值评估发展的促进和要求

2.2:现金流量比率分析的种类

2.2.1:赢利潜能分析指标

2.2.2:偿债能力分析指标

2.2.3:成长性分析指标

2.2.4:财务弹性分析指标

。。。。。。。。。。。。。。。。。。。。。。

2.3:现金流量比率分析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2.3.1:现金流量的客观性

2.3.2: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现金流量比率分析的科学性

第三部分:样本设计及现金流量比率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3.1:样本设计

3.1.1;样本选择

3.1.2;研究对象

3.1.3:样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3.2:现金流量比率指标计算与分析

3.2.1:指标计算

3.2.2;计算结果分析

第四部分:结论和现金流量分析的局限性

价值评估论文篇9

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企业环境变化更加显著,知识化、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剧,企业经营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风险,这必然导致企业管理面临更多、更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之下,对企业价值的衡量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投资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正确分析企业的价值,合理预测发展前景,从而作出收购、兼并、出售等有关资本运营的重要决策;企业管理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以价值提升为行动的标杆,增强企业价值管理意识,从而提升企业市场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并被广泛运用于实践中;但是在中国,企业价值评估还是一个新的评估领域,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理论体系。如果说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不懈追求的目标,那么合理确定企业的价值则将成为价值评估师和投资分析师的重要责任和评估发展方向。

根植于现代经济的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是建立在企业整体价值分析和价值管理的基础上,把企业作为一个经营整体并主要依据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来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活动。企业价值评估考虑的因素更全面、更复杂,不但涉及到企业的“外环境”,它包括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结构、市场需求等因素,还涉及到企业内部的“硬资源”,如厂房设备、土地、原材料等,以及企业内部的“软资源”,如核心技术、战略思想、组织文化、品牌和商标、经营模式、销售渠道等。因此,在资产管理(专门化)专业教材体系中单独编写一本《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就显得完全有必要。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资产评估(专门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十分明确。这是由于,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在我们国家企业价值评估事业才刚刚起步,将企业价值评估作为完整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加以研究,只是近十年的事情。企业价值评估完整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企业价值评估实践面临许多问题与新的课题,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上也仍然处于模仿阶段,迫切需要进行理论上的升华、实践上的总结和方法上的创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

基于这一现实,《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编写具有重要意义,它属于资产评估专业的基础课程教材,将全面系统地介绍资产评估重要分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为培养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未来高端人才奠定基础。同时《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也可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全面学习与应用企业价值评估知识和技能的通用教材。

二、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比较研究

目前国外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种类繁多,层次不一,应用较为普遍的是美国布瑞德福特康纳尔的《公司价值评估——有效评估与决策的工具》(2001)、美国阿斯沃思·迭蒙德理的《价值评估:证券分析、投资评估与公司理财》(2003)、美国汤姆·科普兰等的《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2005年)、瑞典戴维·弗里克曼等人的《公司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国外的这些教材系统介绍了企业价值评估的主流方法,如折现现金流量法、相对价值评估法、期权定价评估法,并不追求面面俱到;强调企业价值评估的动机,并指出企业管理者应该重视价值评估和价值管理;突出企业价值评估的应用,穿插了大量的实例。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借鉴的地方。

当然,国外教材也具有一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未结合中国国情。国外教材所介绍的方法和所举的实例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践,比如有人就曾质疑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中国资本市场应用的可行性。其二,未形成完整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国外教材的编写并不追求体系的完整性,而是往往着眼于某一种或某几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的原理与流程,这未必符合我国国情。

由于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践才刚刚起步,因此有关企业价值评估的教材也比较少。主要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俞明轩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4)、汪海粟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5)、王少豪著的《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2005)、成京联、阮梓坪:《企业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这些教材各有千秋,有的强调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完整性,有的注重实务的操作和案例的点评,有的紧密结合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内容。

但总体来看,国内现行教材的编写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定位问题。在编写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教材的阅读对象,现行的教材在这一问题上不够明确,导致内容要么太多、要么太深,其实有些研究性的内容可放在研究生层次再探讨。第二,体系问题。一本适合于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学习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究竟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内容体系,是按照评估流程还是突出方法介绍?现行教材并没有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第三,应用问题。目前我国大学本科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动手操作、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现有的教材大部分注重的是理论的介绍,而不是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导致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第四,创新问题。一本好的教材应该与时俱进,反映国内外本课程理论与实务的最新进展。现有的教材有的注意了,有的没有注意。第五,大部分教材的编写形式不够灵活,缺乏生动性,难以吸引现在的80后、90后大学生的眼球。

三、《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设计思路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编写的总体目标是:为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编一本系统、实用、创新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我们力求达到如下要求:

1、搏采众长。既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又要总结和考虑中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成功经验。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广泛参考和吸取国内外相关教材的优点,尽量做到既反映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发展潮流,又切实体现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际状况。

2、强调应用。鉴于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门技术含量高、实用性强的课程,我们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尽量做到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引入一些实际案例,既有贯彻整章的大案例,又有解释某一知识点的小案例,同时专门设计一板块,以体现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相关最新制度规范的内容,反映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3、突出创新。我们力争在参考和借鉴已有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基础上,在教材体系、内容和形式等方面有所创新。在体系上,追求完整系统;在内容上,既反映国际最新发展趋势,又反映中国实践现状;在形式上,改变过去教材编写注重模型推导的传统,强调模型蕴涵的原理和应用的过程,并通过一些小栏目(如名人名言、背景知识)的设计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学生的思考。

本教材的编写思路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5年初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为依据,以我国现阶段企业为对象,在反思我国过去企业价值评估以成本法为中心的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既强调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和原理的介绍,又进一步拓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将教材的全部内容划分为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企业价值评估技术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企业价值评估理论。首先回顾了企业价值评估产生和发展历史,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国内外最新动态;从企业理论、企业价值创造理论和企业价值类型三个方面分别阐述了企业本质,界定了企业价值评估定义,明确了企业价值评估目标;在此基础上,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地位与作用、企业价值评估种类与内容。

第二板块:企业价值评估技术。本板块一方面注重介绍企业价值评估操作程序及其细节问题,同时针对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暴露出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另一方面着重阐述了目前较为流行的三种主要方法,包括基于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价格比率的企业价值评估等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程序,同时引入相应的案例,以进一步掌握这三种方法的应用。

第三板块:企业价值评估应用。本板块是对以上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技术的拓展应用,主要围绕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热点问题,探索了特殊情形的企业价值评估、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管理与企业价值评估等三个专题。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体系构建、内容阐述和形式设计方面将体现以下特色:

第一,系统性。本教材提出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适用于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体系,包括企业价值评估基础、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体现了基础与应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价值评估论文篇10

The application of Rappaport Model in value evaluation

Abstract

As the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 the escalation of investors’ financing notion and the frequency of merging, the demands of accurately predicting the value of the firm become stronger and stronger. This dissertation tries to study the Rappaport model, which is a famous model, finds the advantage of the model, and wants to give some suggestion to improve the model so that the model can be more suitable in China’s market.

This conclusion is helpful for the calculation of the value of the firm, and then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market participators more or less.

Key words: Rappaport model; value evaluation; discount rate

目 录

一、序言1

二、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1

三、Rappaport模型介绍3

四、案例研究与分析3

(一)案例介绍4

(二)运用Rappaport 模型评估L公司价值6

(三)Rappaport模型的适用性分析8

五、结论与局限性10

(一)结论10

(二)局限性与建议10

资料来源和参考文献12

一、序言

企业并购, 通俗的来讲,就是企业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企业合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公司, 常由一家占有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中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 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称为吸收合并。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合并各方解散,称为新设合并。收购是企业通过现金或股权方式收购其他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合并与收购两者密不可分, 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界定了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合并以导致一方或双方丧失法人资格为特征。收购以用产权交易行为的方式( 现金或股权收购) 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力为特征。由于在运作中他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所以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一起使用, 统称为“ 购并”或“ 并购”, 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由于对企业的正确估价将直接影响到是否进行并购决策,因此,在投资市场上,各国的经济学家一直都在坚持不懈的研究企业价值评估的模型。

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需求来源于市场,它在并购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企业并购估价对并购决策起决定作用,企业并购的目的不外乎是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使企业价值最大化,那么企业在做出并购决策之前是必要进行并购的可行性分析,而可行性研究分析主要目的在于判断待选目标是否值得并购;其次,并购过程中进行估价有助于并购双方不断发现和挖掘目标公司的潜在价值。其实对目标公司的估价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仅是对该公司现有的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不断深入发掘价值源和价值驱动因素的过程;最后,企业并购估价能为确定并购成交价提供参考并有助于双方避开并购价格风险,企业并购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交易,众所周知,交易价格的确定常常是并购双方谈判的焦点,双方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估价往往差别很大,一般来讲,价值的高估或低估将直接决定着双方所要承担并购价格风险,因此,借助于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将有助于消除双方承担并购价格风险。

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模型有很多,其中Rappaport模型是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教授A1ned.Rappaport 提出的并购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该模型在理论上来说是最为科学的。

本文试图通过对运用Rappaport模型进行价值评估的案例进行分析,从而研究其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运用,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该模型提出可行的建议。

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上述引言部分是对本文研究的内容、目的、意义的介绍;其次是对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的回顾;第三部分是对Rappaport模型的介绍;第四部分是对案例进行介绍,并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观察Rappaport模型的估价能力和适用性;最后是结论和根据Rappaport模型的局限性提出的一些建议。

二、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出现是适应市场的需要,经济越发达,市场交易的行为就越多,企业价值评估就显得越发达。19世纪中后期,现代评估业就随着欧美等国经济的发展逐渐形成,特别是不动产评估得到充分重视和发展。由于评估实践的发展急需理论指导,因而与评估相关的理论体系逐步从传统经济理论中分化独立出来。马歇尔成为第一个探讨评估方法(尤其是不动产评估方法)的现代经济学家,他提出和发展了许多在现代评估理论中广为应用的概念,在马歇尔的影响下,以探讨评估、调查方法并提供经严格定义的价值为主要内容的评估理论最终与价值理论分开,形成了现代评估理论的基础。

对企业价值的判断最终是需要科学的理论体系和计量方法的。对企业机制进行量化计量的理论体系的建立,最早可追溯到艾尔文费雪的资本价值理论和莫迪利安尼和米勒的价值评估理论。他们从分析资本与收益的关系入手,利用财务分析和计量工具奠定了现代企业价值评估论的基础。 早在1906年,艾尔文费雪就在其专著《资本与收益的性质》中完整地阐述了收益与资本的关系及价值的源泉问题。 费雪于1907年出版了他的另一部专著《利息率:本质、决定及其与经济现象的关系》,在分析利息率的本质和决定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资本收益与资本价值的关系,从而形成了资本价值评估框架。1930年,他又出版了《利息理论》一书,该书提出的确定性条件下的价值评估技术,是现代评估技术的基础之一。莫迪利安尼和米勒第一次系统地把不确定性引入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体系。他们对企业价值和企业资本结构的关系所作的精辟论述,解开了企业价值评估史上的“资本结构之谜”,并在此基础上,于1961年第一次系统地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提出和证明了企业价值评估的四种方式。1963年,他们就存在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提出了存在公司所得税状态下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模型,为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导入推广和应用阶段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价值评估起步很晚,正是由于起步较晚,在评估理论、评估方法及指标体系的建立方面基本是借鉴或沿用了发达国家的最新成果,因而起步较高,与国外并无太大差别,在评估理论研究方面与发达国家也基本处于相近水平。我国的资产评估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由于我国至今尚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理论体系尚未形成,在评估方法上,对于单项资产评估经过模仿和探索开始进入成熟阶段,但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还刚刚起步。对于相关理论和方法的探索多散见于资产评估教材中,很少有对企业价值评估的系统论述,大多是将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移植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

企业价值评估常用的有三种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成本法和市场法。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期权定价模型也在尝试着运用于企业价值评估。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评估目标企业价值的模型可广义的分为基于收益、资产和现金流量这三类。

图1-1 企业价值评估模式结构图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较为适用的方法还有比较价值法。比较价值法就是选择与目标公司在规模、主要产品、经营时间、市场环境及发展趋势等方面相类似的几家上市公司组成一个样本公司群体,通过计算出样本公司群体中各公司股权的市场价值与其他相关指标的比率及其平均值,参照目标公司相应指标,来推断目标公司股东权益市场价值的方法。 目前,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期权定价也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得到了发展和运用。期权定价的研究在20世纪一开始就由法国数学家路易斯巴舍利耶奠定了基础,在1973年由费希尔布莱克和迈伦斯科尔斯在《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关于期权定价的论文《期权和公司债务的定价》。

三、Rappaport模型介绍

Rappaport模型,又称贴现现金流量法,该模型是由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教授A1ned. Rappaport提出的并购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他在其1986 年出版的著作《如何创造股东财富》中充分论述了各种估价参数怎样与并购企业的发展战略相结合,从而增加股东财富,实现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Rappaport模型是利用了贴现现金流量的原理,对目标企业以持续经营的观点来合理估计其未来的现金流量,然后再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折算为现值,从而得出目标企业的评估价值。该模型的公式几个变量说明如下:

式中:P:为目标公司的价值;

Fi:表示第i 年目标公司的现金流量;

r :为企业资本成本,即折现率;

t :为现金流量的预测年限;

Ft:为预测期末的公司残值。

Fi表示第i年目标公司的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并不等于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量净额或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是指扣除企业的日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未来发展所需的资本支出和应付税款后,可分配给债权人和股东的现金流量。它等于企业息前税后营业利润加折旧与摊销减去营业流动资产增加和资本支出后的余额。

r为企业资本成本,即折现率。折现率是将未来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的比率。是考虑投资风险后的折现率,是投资者提供资本所要求的最低投资报酬率,也代表了企业为获取资金所必须支付的最低价格、即资本成本。这里所指的资本成本不是并购方企业自身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而是并购方投资于目标企业资本的边际资本成本。关于折现率, 一般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

t 为现金流量的预测年限。并购方确定的预测期不可能是目标企业的整个持续经营时间。预测期太短或太长,均会影响预测的准确性。一般考虑并购企业拟定的战略和投资能够影响被评估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的年份;能合理估计资本支出的年份;预计目标企业经营利润率提高的年份,以及分析人员对被评估目标公司未来各年经营和财务预测的自信度, 预测期一般为(5—10) 年,以10 年最常见。

Ft为预测期末的公司残值。企业残值是指在其持续经营的计划年限终止时,其整体所具有的价值。由于不能理解为企业设备的残值,因而不能用设备的残值估算方法来衡量。企业残值的估算方法,一般可以假定计划年限终止时,企业进入成熟期,其现金净流量将按照一个较为稳定且较低的比率无限期地增长, 这个期末价值反映了公司资产在预测评估期以后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

四、案例研究与分析

随着企业并购浪潮的席卷而来,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性日渐显现。在我国,目前有着许多企业评估的方法,但是从理论上来说,Rappaport模型是较为科学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因此,理应得到我们充分的重视。

本文通过选取F公司拟收购的L公司为例,研究Rappaport模型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运用。

(一)案例介绍

L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6月,专注于地面数字电视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工程化和市场化工作,是集营运、开发、生产、系统集成的工程与设计于一体的实业公司。上市公司F拟收购L公司股权,因此对L公司进行价值评估。

价值评估论文篇11

形成不良贷款的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在笔者参与的有关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抵押贷款在抵押有效的情况下也成了不良贷款,这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本来,通过抵押资产来降低或缓释信贷风险是银行控制信用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据中行系统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以机器、设备等动产做抵押的资产变现受偿率只有10%左右,以房屋等不动产做抵押的资产变现受偿率只有30%左右(周洪生,2003)。另有调查显示,目前抵押资产变现损失平均在50%左右,有的甚至高达90%(刘桂良、招平,2004)。而何自力(2005)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表明,抵押贷款的回收率平均不足50%,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的变现率则不足40%,抵押资产评估质量很不理想。尽管不同的调查结果有所差异,但抵押资产变现清偿比率不高、抵押资产评估质量低下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国外的调查研究(如美国国会针对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金融危机进行的调查)结论也表明,不动产评估价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异,导致金融机构的资产大量缩水,是促成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张燕敏、王诚军,1998)。

在深刻反思不良贷款成因的基础上,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置,中国银行业已经开始从事后化解转向事前防范。在这一转轨过程中,科学评估抵押资产价值是一个关键环节,因为贷款的价值是抵押资产价值的函数(仪垂林、刘玉华,2005)。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抵押有效的不良贷款之所以时有发生,就是因为当初抵押资产的评估值过高造成的,而评估值过高除了部分虚评外,多数则是因为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与评估方法的采用造成的,而这套评估理论与方法在当时甚至现在通行的评估实务看来竟然是合理的。

由于评估师对抵押资产评估存在系统性的高估(崔宏、程凤朝,2004),为银行贷款提供决策基础的抵押资产评估事实上误导了银行贷款决策。对此,银行业和评估界应该反思。所以,基于保证银行贷款安全的目的,应该创新抵押资产评估的理论与技术。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国外理论界一般认为估价是对资产市场价值的评估,并且国际评估准则也将市场价值作为基本的价值评估标准。针对抵押贷款对评估的要求,德国率先提出了抵押贷款价值的概念,并在欧洲市场上逐步得到认同和应用。BienertandRehkugler(2005)分析了抵押贷款价值概念在欧洲的发展,指出了其相对市场价值而言与抵押目的匹配的适当性。当然也有学者反对在进行抵押评估时采用抵押贷款价值类型(如Crosbyetal.,2000)。到目前为止,“抵押贷款价值”已在欧洲得到广泛应用,并完

全纳入《欧洲评估准则》。

关于抵押评估的具体方法,除了传统的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途径外,随着金融前沿理论的发展和较多交叉学科的出现,现代应用数学、统计学等学科知识和工具被大量应用到评估领域,出现了进阶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蒙特卡罗方法、期权评估模型、实物期权法等新的评估方法。如较多文献就将抵押视为一种期权并对抵押期权的定价问题进行了研究(如Hilliardetal.,1998;Chowetal.,2000;Dengetal.,2002)。

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Ⅱ,2004)扩大了银行可使用的抵押、担保和信用衍生产品的范围,提出了合格的金融抵押品的认可标准,如存在可及时、经济、有效处置抵押品的市场;存在可以公开得到的抵押品市场价格;抵押品的价值不可与贷款企业的信用存在较高的正相关性等,特别是协议强调了抵押贷款价值,这些都将对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的进展发挥积极影响。

与国外相比,我国对资产评估、特别是对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还非常落后。早在1997年,我们就指出中国的资产评估学缺乏理论支持,成为了评估操作学(崔宏,1997)。经过近10年的发展,时至今日,我国资产评估理论与技术仍然基本停留在原先水平上。几乎所有的资产评估学教材,其理论部分基本上均以第一章“总论”或“概述”一带而过。具体到抵押资产评估领域,其理论与技术更是十分陈旧和落后。如兰瑛(2004)所言,我国抵押贷款评估业务基本处于无序状态,许多重要概念混淆不清,就抵押资产评估到底评估的是什么价值都未能取得一致认识,实务界人士多认为是市场价值,而学者则多认为是清算或变现价值(刘桂良、招平,2004),也有学者认为是清算价值的折现值(路金勤,1997)。甚至如何界定抵押评估对象也未能得到统一,多数人认为是抵押物,但有部分人则认为评估对象是抵押权<薛炳东,1997)。理论的模糊不清直接导致了评估方法的局限性,多数评估采用传统的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少数采用收益现值法其收益口径也僵化单一,抵押资产评估的特殊性在评估方法上没有任何反映。价值类型与价值定义的概念尚没有被抵押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报告使用者所接受(或仍然习惯认为是传统的市场价值),同时评估方法缺乏创新,造成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结果失实,误导银行决策。部分学者在坚持市场价值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抵押资产评估方法的探讨,如李延喜(1998),刘桂良、招平(2004)等,但未能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回应和重视。

实践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规定,对于抵押资产的评估,在有市场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格定值;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应参照同类抵押资产的市场价格定值。建设部的《房地产估价规范》、原国土局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也有类似规定。实践证明这种规定并没有保证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安全(刘桂良、招平,2004)。2006年1月,建设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但与以前相比,该指导意见除了可以控制部分道德风险与体制风险外,在理论与技术上并没有做出新的创新和突破,因此并不能从技术上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产生。

综上可见,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迄今没有建立起统一的理论与方法体系,评估实务中则“百花齐放”,也没有取得一致的认识。因此,充分借鉴国际上已有成果,对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在理论与方法上做出创新,不仅具有巨大的探索空间,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不仅可以丰富我国资产评估理论,有助于促进我国统一评估理论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可以为评估界提供与理论逻辑相一致的操作指导,有助于规范评估界的抵押资产评估行为;特别是可以科学确定抵押资产的价值,有助于银行正确进行信贷决策,维护银行贷款安全,防范金融风险。

二、抵押资产评估理论创新的途径和思路

目前我国已有的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碎片”缺乏明确的中心、清晰的主线和实质性联系,相关内容既不统一,也不确定,有限的理论不仅不能很好的指导实践,甚至还在误导实践。因此,对理论做出创新非常必要。

理论的创新需要找准逻辑起点、搭建模式与探索路径。理论不是别的,只是概念的展开(汪丁丁,1996),而特定理论,则是关于两个或多个概念的陈述,是在多个概念之间用推理来架起的因果关系的桥梁(张宇燕,1992)。有鉴于此,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应以理论目的为指引,以相关核心概念为基点,并以其之间的逻辑关系为主线来搭建。

但这里的目的具体如何定位?核心概念是什么?其内部逻辑关系如何?这是理论创新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另外,抵押资产评估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理论绝不应该是单一层面的,那么又该如何划分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层次?

(一)保证银行贷款安全:抵押资产评估与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目的的确立

创新理论的目的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为什么要创新抵押资产评估理论?显然,理论的创新是为了更好地指导评估实践。这样,抵押资产评估的目的就直接规定了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目的。

抵押是指抵押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财产,通过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履约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财产并优先受偿。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的本质就是对债权的保证,它表现出一个显著属性,即保证抵押债权的安全。设定抵押权是国家依法赋予抵押权人对抵押人履约的督促权、在一定条件下对抵押物的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以保证抵押债权安全无损。安全问题是发放贷款的首要问题,在金融市场上普遍采用抵押的方式来保证债权的安全。

从抵押的本质属性出发,设定抵押的目的显然就是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因此,抵押资产的评估以及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创建都必须统一在“保证银行贷款安全”这一目的之下。否则,抵押评估的实践就失去了方向,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创建也就是盲目的。

(二)抵押贷款价值: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核心概念

明确了评估目的作为构建评估理论体系的起点,接下来需要确立的就应该是理论的核心概念了。我们初步认为,最为核心的概念是“抵押贷款价值”。“抵押贷款价值”类型是抵押资产评估理论的统帅和灵魂,新的理论体系必须在目前对“市场价值”类型盲目崇拜的“破”中而“立”。因为若采取市场价值类型,尽管抵押资产的未来价值不知道,但对借贷双方来说抵押资产的初始市场价值是已知的。在此条件下,如果在合同期间的任何时间,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小于贷款合同的价值,那借款方的理性选择便是违约。因此,用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而不考虑资产的长期持续性,将助长企业的违约风险,并损害银行贷款安全。任何有违抵押目的的概念或观念都必须抛在抵押评估理论体系之外,哪怕其多么的根深蒂固,因为逻辑无法保持一致,而自相矛盾的观点必然不能共存于一个体系之内。

具体而言,抵押贷款价值是指考虑到资产的长期存续性、正常的和当地的市场条件、资产当前的用途和可选择适宜用途等因素,经过对资产的未来可出售性进行的谨慎评估得出的资产的评估价值。在评估抵押贷款价值时不应该考虑投机因素。这也正是欧洲评估准则第6号所倡导的适宜于抵押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这样定义的抵押资产价值类型,与抵押资产评估的目的是最相符合与匹配的。

如前文所述,目前评估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认识还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导致这一情形的出现有其自身的根源:银行设置抵押的作用在于防范金融风险,是在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即第一还款来源之外,以资产抵押物代偿为条件设置了第二还款来源。这种贷款方式从理论上讲比单纯第一种来源多了一道风险屏障,当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借款人无法用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来归还贷款时,银行可通过处置抵押物获得补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抵押物在降低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正是抵押资产的“现时担保作用”与“他时的清偿功能”使得借贷双方对抵押资产价值的认识上存在着明显的分歧,进而在借贷双方心中抵押资产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对于借款方而言,抵押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价值取决于该资产与其他生产要素一起为企业创造的未来收益的现值,期望评估时假设这些资产按最佳用途使用,获取其即期在用价值。所以,从借款方角度考虑,资产的抵押并不改变其市场价值。与此相反,银行在进行贷款决策时,要考虑万一借款人偿债能力不足时,贷款的担保—抵押资产必须作为还款的保证。由此可见,贷款人对抵押资产注重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该资产从现有经济实体分离并被用于抵债的价值。而这时抵押资产的抵债价值比它在生产经营中的使用价值通常要低。因此,从贷款方的角度考虑,抵押资产的适宜价值类型似乎应该为清算价值。

因此,如何获得双方都认可、客观公正的抵押资产价值成为抵押资产评估的难点,也成为银行抵押贷款业务中的重要问题。实务中,银行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要考虑到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两个需要:一是看抵押物能否起到对借款人信用增级的目的;二是假定借款人违约后,处置抵押物的收益能否覆盖贷款,从而确定违约损失。在评估后,综合考虑抵押担保对借款人的信用增级效果以及贷款的违约损失,银行可以进行贷款定价以及做出是否贷款的决定。抵押资产的特点是产权在评估时点不发生转移,银行的主观意愿也是希望贷款能够正常持续、抵押资产产权不转移。这种可能出现的产权转移对价值类型提出了特殊要求,若为满足需要一,市场价值似乎合适;而若要满足需要二,则非市场价值(清算价值)似乎更为恰当。

而对于评估界,则主流的观点是将抵押资产价值类型定位于市场价值。之所以这样做,本文认为可能是出于如下几个目的:一是自利的考虑,因为在当前评估环境中,相对于评估其他价值类型而言,市场价值的评估更为简单。二是习惯性思维的路径依赖作用,因为评估师职业从诞生之日起,评估的价值类型多是市场价值,此后出现的任何类型资产的评估,不管其特殊性如何,评估师首先想到的就是市场价值。三是受既有评估理论以及《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的误导,不加分析,全盘接纳。四是遵照有关政策法规的“强制实施”。前已述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都对抵押资产的评估采用了市场价值类型。

那么,如何协调借款抵押人、抵押权人银行以及评估界的认识与做法?在既有的框架内,采用哪一种价值类型其实都将使另一方或两方利益受到影响,我们必须寻求一种帕累托改进路线,这就是确立“抵押贷款价值”类型。根据前述抵押贷款价值的定义,首先,由于该价值类型考虑到资产的长期存续性、正常的和当地的市场条件、资产当前的用途和可选择适宜用途等因素,符合资产所有权方(借款方)对所持有资产的预期,如此定义的抵押资产价值不会损害资产持有者的经济利益;其次,由于该价值类型的评估不考虑投机因素,并考虑到了资产的未来可出售性,符合一定的谨慎原则,可以照顾到银行的利益,与维护其贷款安全的目的并不矛盾;最后,对评估师来讲,采用抵押价值类型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只需要对习惯的市场价值进行某种程度的修正,并不会带来实质上的巨大改变。因此,这样定义的抵押资产价值类型,不仅理论上与抵押资产评估的目的相符,实践中也不会产生太大阻力,且有助于维护各方既有利益,是一种协调式的帕累托改进策略。

(三)从基本原理到行为规范:四个层次搭建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体系

如何构建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存在众多难点,尽管多数学者提出以会计理论来构建资产评估理论,但本文认为抵押资产评估理论体系与会计理论没有必然的联系,可从最为基本的原理到核心概念的建立,再到其具体应用,最后到评估主体的行为规范四个层面来构架。

第一层次为抵押资产评估的基础理论,主要探讨抵押资产价值的构成与来源,以及抵押资产价值变现的影响因素,从中提炼抵押资产评估的本质和职能、目的与对象,重点解决抵押资产评估中“评估什么”以及“评估原理”的问题;

第二层次为抵押资产评估概念框架,主要包括抵押资产评估的目标、假设、原则和要素,重点解决抵押资产评估的“核心概念”及其“逻辑联系”问题;

第三层次为抵押资产评估的应用理论,按照“经济环境一评估目的一评估对象一价值类型一评估方法一结论披露”的逻辑,描述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的流程原理,重点解决抵押资产的“评估流程”及其“制约关系”的问题;

第四层次为抵押资产评估的调控理论,包括抵押资产评估的职业教育、职业道德以及行业管理与法律规范,重点解决抵押资产评估行为主体的“行为塑造”以及“行为惩戒”的问题。

四、抵押资产评估方法创新的途径与思路

评估理论创新的目的在于实践应用,而应用的基础则是依据理论提出新的评估技术与方法。因此,如何创新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技术与方法,就成为抵押资产评估理论进一步深化的基本应用领域。

(一)评估方法的创新受制于评估目的与价值类型

抵押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既体现了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体现了抵押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因此,评估目的会在宏观层面上对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条件产生约束和限定作用,评估目的正是通过对评估对象及其面临条件的约束,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也就是说,不同的评估目的规定了评估方法选择的方向。而价值类型也制约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某种标准的评估价值必须通过具体的评估方法获得,而对于不同的价值类型,在评估时需要考虑的方面和影响因素不同,也就是说,价值类型直接制约着评估中各种指标、参数的判断和选择。而对评估方法的选择本身就包括了对评估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恰当选择。选择恰当的评估技术思路与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方法,同恰当选择经济技术参数共同构成了恰当选择资产评估方法的内容(姜楠,2004)。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即评估方法受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的影响并不代表特定的评估目的和特定的价值类型必须与特定的评估方法一一对应。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满足价值类型要求的技术手段,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的匹配是体现评估科学性的重要方面,正确理解和认识这一匹配关系是正确选择评估方法的基本前提。但是,评估目的、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之间的匹配关系并非一定要一一对应,而是指对于特定的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评估师应选择相对更高效、相对更准确合理的评估方法。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各种评估方法对于实现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的相对合理性,不同的评估方法之间可以替代,但特定的目的和价值类型下,由于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能有所不同,评估方法的选择应该首先考虑评估活动自身的因素及其对评估方法应用的影响,这些影响形成了评估方法选择的内在约束,评估师在这种约束下选择的评估方法就是最为适合的方法。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并不同意一些学者所持的如下观点:在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确定的情况下,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随机性和多样性。我们宁愿说,对于特定的评估目的与价值类型必有与之最相匹配的评估方法,在最匹配的评估方法所需要的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时,可以依据替换原则,采用其他评估方法。

(二)以折现现金流法为核心,以期权定价法为补充创新抵押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评估技术与方法直接受制于评估目的与价值类型。前文我们已经明确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保证银行贷款安全”,其适用的价值类型是“抵押贷款价值”。那么,在此条件约束之下的最适宜评估方法是什么呢?

为了回答此问题,仍然需要返回到“抵押贷款价值”内在的规定性以及评估目的中去。前已述及,银行贷款抵押资产评估有其特殊性,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抵押资产,其对债权的保证作用取决于贷款到期而债务人违约后抵押资产变现能力的大小。因此以贷款之初的抵押资产的市场价值作为未来的担保显然是不适合的。评估抵押资产的担保价值,必须考虑该资产的未来市场价格波动,也就是说抵押资产的评估方法必须体现抵押资产价值的长期持续性、当地正常的市场条件、资产的未来可出售性等因素,并对投机性因素加以排除。因此,其适应的评估技术与方法自然应该以折现现金流法为主。而若贷款由波动率很大的资产提供担保,抵押资产将具有较大的期权价值,但同时将会增加贷款违约的机会。因此,这类情形下的抵押资产评估,也应考虑期权价值的影响,这样就可以形成期权定价法。

当然,诚如前文交代,在最适宜评估方法的使用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时,可以考虑其他途径与方法,如收益途径下的其他方法,以及成本途径与市场途径的其他方法。这样,适用于抵押资产的评估方法体系包括如下三个层次:

核心方法:折现现金流法。

补充方法:期权定价法。

替代方法:成本法、市场法以及其他收益法。

不管具体评估时采用哪种方法,重要的是必须依据“抵押贷款价值”的本质,基于安全边际的考虑对相关参数恰当进行附值。

价值评估论文篇12

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企业环境变化更加显著,知识化、信息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剧,企业经营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风险,这必然导致企业管理面临更多、更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之下,对企业价值的衡量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投资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正确分析企业的价值,合理预测发展前景,从而作出收购、兼并、出售等有关资本运营的重要决策;企业管理者通过价值评估可以以价值提升为行动的标杆,增强企业价值管理意识,从而提升企业市场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并被广泛运用于实践中;但是在中国,企业价值评估还是一个新的评估领域,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估理论体系。如果说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不懈追求的目标,那么合理确定企业的价值则将成为价值评估师和投资分析师的重要责任和评估发展方向。

根植于现代经济的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是建立在企业整体价值分析和价值管理的基础上,把企业作为一个经营整体并主要依据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来评估企业价值的评估活动。企业价值评估考虑的因素更全面、更复杂,不但涉及到企业的“外环境”,它包括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结构、市场需求等因素,还涉及到企业内部的“硬资源”,如厂房设备、土地、原材料等,以及企业内部的“软资源”,如核心技术、战略思想、组织文化、品牌和商标、经营模式、销售渠道等。因此,在资产管理(专门化)专业教材体系中单独编写一本《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就显得完全有必要。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资产评估(专门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十分明确。这是由于,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在我们国家企业价值评估事业才刚刚起步,将企业价值评估作为完整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加以研究,只是近十年的事情。企业价值评估完整的理论体系尚未形成,企业价值评估实践面临许多问题与新的课题,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上也仍然处于模仿阶段,迫切需要进行理论上的升华、实践上的总结和方法上的创新,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

基于这一现实,《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编写具有重要意义,它属于资产评估专业的基础课程教材,将全面系统地介绍资产评估重要分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为培养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未来高端人才奠定基础。同时《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也可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金融学专业全面学习与应用企业价值评估知识和技能的通用教材。

二、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比较研究

目前国外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种类繁多,层次不一,应用较为普遍的是美国布瑞德福特康纳尔的《公司价值评估――有效评估与决策的工具》(2001)、美国阿斯沃思・迭蒙德理的《价值评估:证券分析、投资评估与公司理财》(2003)、美国汤姆・科普兰等的《价值评估――公司价值的衡量与管理(第3版)》(2005年)、瑞典戴维・弗里克曼等人的《公司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国外的这些教材系统介绍了企业价值评估的主流方法,如折现现金流量法、相对价值评估法、期权定价评估法,并不追求面面俱到;强调企业价值评估的动机,并指出企业管理者应该重视价值评估和价值管理;突出企业价值评估的应用,穿插了大量的实例。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借鉴的地方。

当然,国外教材也具有一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未结合中国国情。国外教材所介绍的方法和所举的实例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践,比如有人就曾质疑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中国资本市场应用的可行性。其二,未形成完整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国外教材的编写并不追求体系的完整性,而是往往着眼于某一种或某几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应用的原理与流程,这未必符合我国国情。

由于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践才刚刚起步,因此有关企业价值评估的教材也比较少。主要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俞明轩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4)、汪海粟主编的《企业价值评估》(2005)、王少豪著的《企业价值评估:观点、方法与实务》(2005)、成京联、阮梓坪:《企业价值评估》(2006)。应该说这些教材各有千秋,有的强调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完整性,有的注重实务的操作和案例的点评,有的紧密结合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内容。

但总体来看,国内现行教材的编写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定位问题。在编写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教材的阅读对象,现行的教材在这一问题上不够明确,导致内容要么太多、要么太深,其实有些研究性的内容可放在研究生层次再探讨。第二,体系问题。一本适合于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学习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究竟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内容体系,是按照评估流程还是突出方法介绍?现行教材并没有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第三,应用问题。目前我国大学本科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动手操作、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弱,现有的教材大部分注重的是理论的介绍,而不是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导致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第四,创新问题。一本好的教材应该与时俱进,反映国内外本课程理论与实务的最新进展。现有的教材有的注意了,有的没有注意。第五,大部分教材的编写形式不够灵活,缺乏生动性,难以吸引现在的80后、90后大学生的眼球。

三、《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设计思路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编写的总体目标是:为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编一本系统、实用、创新的企业价值评估教材。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我们力求达到如下要求:

1、搏采众长。既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又要总结和考虑中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成功经验。在教材编写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广泛参考和吸取国内外相关教材的优点,尽量做到既反映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发展潮流,又切实体现中国企业价值评估的实际状况。

2、强调应用。鉴于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门技术含量高、实用性强的课程,我们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尽量做到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引入一些实际案例,既有贯彻整章的大案例,又有解释某一知识点的小案例,同时专门设计一板块,以体现我国企

业价值评估相关最新制度规范的内容,反映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的难点问题。

3、突出创新。我们力争在参考和借鉴已有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教材的基础上,在教材体系、内容和形式等方面有所创新。在体系上,追求完整系统;在内容上,既反映国际最新发展趋势,又反映中国实践现状;在形式上,改变过去教材编写注重模型推导的传统,强调模型蕴涵的原理和应用的过程,并通过一些小栏目(如名人名言、背景知识)的设计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学生的思考。

本教材的编写思路是: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5年初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范为依据,以我国现阶段企业为对象,在反思我国过去企业价值评估以成本法为中心的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既强调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和原理的介绍,又进一步拓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将教材的全部内容划分为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企业价值评估技术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企业价值评估理论。首先回顾了企业价值评估产生和发展历史,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国内外最新动态;从企业理论、企业价值创造理论和企业价值类型三个方面分别阐述了企业本质,界定了企业价值评估定义,明确了企业价值评估目标;在此基础上,介绍企业价值评估地位与作用、企业价值评估种类与内容。

第二板块:企业价值评估技术。本板块一方面注重介绍企业价值评估操作程序及其细节问题,同时针对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暴露出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另一方面着重阐述了目前较为流行的三种主要方法,包括基于现金流量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基于价格比率的企业价值评估等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程序,同时引入相应的案例,以进一步掌握这三种方法的应用。

第三板块:企业价值评估应用。本板块是对以上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技术的拓展应用,主要围绕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热点问题,探索了特殊情形的企业价值评估、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管理与企业价值评估等三个专题。

《企业价值评估》教材在体系构建、内容阐述和形式设计方面将体现以下特色:

第一,系统性。本教材提出了一个相对完善的适用于我国国情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体系,包括企业价值评估基础、企业价值评估实务和企业价值评估应用三大板块,体现了基础与应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价值评估论文篇13

一、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理论基础的评价

结合我国国情,结合历史和现实分析才能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理论做出正确客观的判断。然而中国资产评估有其独特的一面,在其初期发展过程中是政府立法强制推行的。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具有浓烈的中国特色。某种程度上讲,具有中国特色的资产评估理论也使国际资产评估理论显得更加丰富。仅就我国国情而言,我国在理论方面实力还是很强。然而随着国内和国外经济环境的改变,具有中国特色的资产评估理论显得有些过时,特别是加入WTO后,对外开放已经上升为一种部级别的政策。旧的衡量标准显得“力不从心”。然而这些衡量标准已经在很多人心里根深蒂固。因此,相当―部分业内人士错误的认识了我国的资产评估定位,从而导致了认识上的差异,在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上显得尤为明显。因此,我国资产定位上的分歧和价值类型选择直接影响了我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出台

二、价值类型选择认识分歧的历史回顾

我国资产评估在价值类型选择上的认识分歧可用两个阶段概括。第一阶段中标志性的事件是我国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第一次起草工作。在这次基本准则起草的过程中,关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选择问题出现不同的意见。其中一方认为,应把收益现值标准、重置成本标准、现行市价标准和清算价格标准写进资产评估准则;另一方认为,应把在资产评估理念基础上形成的资产评估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写进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虽然,1998年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被写进去。但这并不代表认识分歧消失。在1999年和2000年的辅导教材中第一方的观点被写了进去。当初反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人,却接受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形式,而仍然坚持资产评估估价标准的内容和本质。

关于资产评估准则价值类型选择认识分歧的第二阶段,大约从2001年初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以及无形资产准则的再次起草算起。此时很少有人在意资产评估价标准的重要性。然而,价值类型选择问题上又出现新的分歧:(1)区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选择何种市场价值;(2)使用传统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还是使用市场价值及其他特殊的资产评估价值形式。可喜的是分歧越来越小。至少,整体的框架和平台基本没有分歧,在此种情况下讨论资产评估准则中价值类型的选择问题显得更有意义。

三、关于资产评估准则中价值类型认识分歧的理论思考

从上述论述的两个阶段来看,第一阶段的认识分歧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上,进而对资产定位方面有不同的认识,各有利弊。第二阶段的认识分歧主要体现在:第一是市场价值如何把握及有没有被公允市场价值替代;第二是非市场价值的存在是否合理及如何把握,能否被其他特殊价值类型所取代。

(一)市场价值和公允市场价值的选择

部分人认为若用《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则会产生诸多问题。理由是:(1)我国的资产评估与国际标准差别很大,两者没有可比性;(2)市场价值定义的条件比较苛刻,对交易市场和参与者有严格的要求和时间限制;(3)非市场价值的适用范围比较小。为了使评估人员更好地把握评估过程,采用公允市场价值既有益于评估人员更有益于评估报告正确的表达。然而从评估人员的角度看,却未必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这是因为,被评估资产无论在何种条件下,其公允价值必须要评估出来。公允价值与非正常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别在于公允价值成立条件和使用范围的不同。评估人员要想顺利的把握评估过程及参数的选择,必须要清楚条件与结果之间的关系,并清楚不同条件下的区别,否则很难把评估结果和使用范围表达清楚。从评估条件和环境可把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选择公允市场价值远不如选择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不赞同的人,或许考虑了各种市场价值成立条件。然而,资产的最佳使用是只有在更高层次上的正常使用才能发挥出资产的最佳使用效果。

(二)关于非市场价值定义的合理性和替代性

部分人士认为不如直接具体研究每种价值类型,理由是非市场价值没有定义。然而一个建议是否好坏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那就是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显然用各种特殊价值形式取代非市场价值可操作性不强。非市场价值恰好符合评估条件的特殊性。非市场价值为评估员揭示了在资产评估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评估出的价值是公允的,但适用范围有限。若因为上述原因,就用其他特殊价值形式取代非市场价值是不可取的。一名优秀的评估师必须有能力在实际操作中把握住资产的公允价值。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差别。实际情况是市场价值比公允价值更为具体,更有利于评估人员把握。由于市场价值概念的明晰性和可把握性,资产评估行业一般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标准。市场价值的确能够肩负这些使命:(1)在正常条件下易于把握;(2)资产评估结果无外乎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理解二者具有相通性;(3)市场价值是准确把握其他价值的基础。正是由于这些特点,市场价值被广泛的应用于国际场合,也正是市场价值在资产评估中被定义,抽象的公允价值才会如此容易的掌控并成为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资产评估市场价值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关键是它已经成为我们衡量资产评估结果公正性的一个重要参考。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