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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实用13篇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1

1、领导高度重视,搭建培训保障体系。为加强培训工作的领导,矿成立了由矿党委书记、矿长、矿党委副书记为正、副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等为成员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矿属11个生产及辅助单位也成立了由区(科)党政领导、主管技术员等组成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挂帅,业务部门配合,培训单位实施”的培训管理体制,把培训工作的责任目标纳入到各级领导班子责任管理目标之中,与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为了加强员工培训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xxx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使员工培训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2、分工明确,重点突出。我们坚持“井区缺什么,我们培训什么”的原则,实行矿与二级单位两级管理,互有分工和协作。矿职教科作为培训工作的主责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安排、负责特殊工种和安全技术工种每两年一次的轮训、负责区队长、班组长以及转岗职工和新工人等的集中培训以及各类人员取证等日常性工作;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岗位培训及安全强化教育培训。从而保证了企业作业层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技能,满足了安全生产的需要。

3、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确保培训经费的足额投入。我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建筑面积480多平方米,拥有培训教室两间,安全教育展室一间,电教室一间,实验室一间,档案室一间。近两年来,我矿不断加大对培训中心各方面的投入,使安全技术培训质量不断提高,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年培训人数可达4000人次。今年,集团公司投入了十多万元,为我矿培训中心配备了投影仪、速印机、计算机及课桌椅等,我矿也投入了十多万元资金,按照四级培训机构标准对培训中心进行了装修与完善。这些经费的足额投入,大大改善了培训基地的硬件设施,为实现培训效果的有效性奠定了物资基础。

4、建立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培训质量。我们始终坚持把培训与考核、竞争上岗、工资收入待遇相结合;坚持培训与员工职业生涯相结合;坚持培训效果与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相结合,作为长效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常抓不懈。一是在员工上岗上,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二是在岗效工资设定上,呈现阶梯层次,实行易岗易薪;三是在培训班设立10%的优秀学员奖,激发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同时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培养职工岗位安全技能终身学习的理念上,激发职工自觉学习安全技能的积极性,逐步实现职工安全技能学习由强制性向自发性、由脱产学习向业余学习的转变,推动职工安全技能学习理念的变革。

二、抓好培训过程控制是保证培训质量的关键

1、注重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在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上,我们采取的是三种模式:公司安全培训中心及矿培训中心的教师是企业培训的专职师资队伍;矿领导、采掘一线技术骨干是企业培训的内部兼职师资队伍;外聘高等学校教师是企业培训的外部师资队伍。我们建立了专、兼职教师师资台帐,根据培训的不同内容,选择不同的师资开展教学,对师资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聘任。

2、强化班前策划。为保证培训质量,实现培训的有效性,我们在开班前,对培训对象、培训目标、课程内容设置、时间安排、师资、方法进行全面的策划。培训内容的设置是以培训需求分析为依据,按照培训目的和要求、培训的类别,本着“服务一线,服务职工”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因时而宜,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较好地解决了工学矛盾的问题。同时建立了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题库,严格考核标准,严格教考分离,严格考核把关,确保培训质量。

3、创新培训形式。我们不断创新培训的形式和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这个关键环节,充分利用电视、多媒体等手段,采取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强化实践教学,更多的采用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形象和直观的教育方法,增强培训效果。特别是针对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现状,我们利用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激发了职工的学习热情,在全矿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学习热潮。

4、严格培训纪律,完善培训评估。我们在《xxx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及其配套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参培制度,对参培学员当期培训过程中的学习、出勤、纪律、考核及办证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回送培单位,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同时,为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除在内部培训资料《xx职教》中公示培训情况外,还坚持每月不定期地在职工中开展一次“职工培训情况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三、抓重点环节,分层次组织开展培训,打造企业核心队伍

1、加大对中层干部的培训力度。中层干部是企业的骨干力量,对他们的培训,侧重于政治思想教育和新理念、新思维、新知识、新方法的培训,重在拓展视野,增强领导能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会管理、善经营的中层管理队伍。在培训方式中,通过不同渠道和不同形式,对他们进行精细化管理和“6s”行为规范的教育。今年5月份,我们对全矿正副科职、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共500余人分期进行了培训,由矿领导授课,系统地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细化管理知识及“6s”行为规范,并观看了《蒋庄煤矿三三三管理文化纪实》,学习他们先进的管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狠抓职工安全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一是结合安全生产实际,以现场作业的难点、弱点为培训的重点。除加强理论培训外,还到作业现场,以讲座、观摩、案例教学为主要形式,以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应知应会为培训重点,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开展。二是业余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今年以来,我们共举办各类培训51期,培训总人数2285人次:

⑴自培40期2108人次。其中,举办了安检员培训班3期,共计79人次;放炮员培训班3期,195人次;新工人培训班6期,192人次;移溜工培训班1期,27人次;瓦斯监测工培训班1期,6人次;瓦斯泵司机培训班1期,29人次;瓦检员培训班2期,27人次;采煤机司机培训班1期,18人次;电焊工培训班2期,5人次;风钻司机培训班1期,45人次;井下电钳工培训班1期,14人次;机电安装工培训班1期,13人次;主扇司机培训班1期,2人次;耙斗机司机培训班1期,14人次;测尘工培训班1期,2人次;变电工培训班1期,8人次;测风员培训班1期,3人次;小绞车司机培训班1期,135人次;班组长培训班4期,340人次;采煤工培训班2期,343人次;机修工培训班1期,84人次;掘进工培训班2期,338人次;正、副科职及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1期,160人次;人车管理工培训班1期,29人次。

⑵送外培训11期,177人次。其中,安全资格证2期53人次;采煤机司机1期2人次;皮带司机1期6人次;井下电钳工3期28人次;瓦检员1期5人次;信号把钩工3期83人次。

四、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切实抓好办证换证工作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2

二、报送材料地点:按机构管辖属地办理:市职协负责受理市劳动保障局管理的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以及盐田区管理的培训机构教师的申报材料;其他各区劳动部门负责受理各自所管理的培训机构教师申报材料,审核后集中报送市职协。

三、申报材料

(一)教师个人提交材料

1.《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

3.学历证;

4.大专及以上学历验证证明;

5.职业资格证;

6.技术职称证;

7.参加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或者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8.个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以上2-7项材料提交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二)单位组织填写提交材料

9.普通话教学能力证明;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1.教学能力测评表;

12.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资料封面目录(附件1);

13.教师上岗资格申报认定审核汇总表(附件2);

14.相片汇总页。

(以上9-13项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受理材料程序

1.各培训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后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各区劳动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材料复审。审核后有关证书原件退回,所留复印件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专用章并由收验人签名。

3.各区劳动部门8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职协。

4.市职协组织专家组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认定结果由市劳动保障局公示并公布。

五、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一).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文化理论教师: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文化程度为高中学历,则应同时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二).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文化理论教师:要求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理论教师:要求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初级工或以上技能水平。

3.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中级工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收费标准

参加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每人缴纳认定费100元。报送材料集中缴费;若向各区劳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由各区劳动部门代收。

七、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先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2.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验证证明需提前办理。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3

出国(境)培训工作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国家、省和地方“*”规划纲要进行。

(一)按照《引进国外智力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分类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归口管理、规范程序的原则,制定200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

(二)各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经费预审以及培训人员选拔、外语培训、境外培训机构联系等前期工作,确保培训项目质量。

(三)国家外国专家局将重点支持以下行业及领域:

1.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节水、新品种繁育、农产品深加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以及承担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协调发展项目。

2.继续加大支持中长期培训项目的力度。

3.加大对“三支队伍”出国(境)培训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党政干部的决策水平、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创新型专业技术类项目的支持力度。

4.大力支持派往独联体国家培训项目。充分利用独联体国家的科技资源,促进双方人才交流与合作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支持推动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及其他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5.优先支持近年来出国(境)培训成果突出的项目单位。

(四)立法、司法、公安、民族、宗教等领域的培训,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垂直管理的地方各部门培训,由主管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统一组织申报,地方部门不再申报。

(五)培训地点要博采众长,避免集中于少数国家和地区。控制派往欧洲申根签证国家培训项目及人数。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申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项目,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的双跨团组;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高收费乱收费组团;严禁照顾关系,借机搭车;坚决制止假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七)对企业技术、设备引进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培训项目,采取年底上报翌年总量预计数(包括项目数和人数),分季度上报计划的方式。

(八)*年出国(境)培训项目已经执行完毕的单位必须同时报送全年培训总结1份以及至少1项培训成果,未能执行项目的单位必须报送未能执行项目的说明。对未报送总结和成果的单位将暂不受理新的项目计划申报。

二、计划申报

(一)申报材料

1.单位公函(由省直厅级单位和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归口申报);

2.审批类项目(申请国家经费资助的项目)填报《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并在表内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和当年执行的可行性;审核类项目(自筹经费的项目)填报《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上述表格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3.*年已执行完毕的项目需附总结报告,组团单位还应一并提交《*年*省出国(境)培训团组情况调查表》、《*省出国培训团组国外接待单位评估表》。

4.近3年来有出国培训项目的单位还须提交出国培训项目成果材料,没有出国成果的,不审核2009年项目计划。

以上2至5项材料除文字材料外请另附电子文档软盘或电邮至

(二)申报具体规定

1.项目申请表内专家评审栏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资深专家签署意见并提供专家的联系方式,申请单位审核意见栏须加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公章或地级市人民政府公章。

2.申请表内各项需组团单位填写的内容必须填充完整。申报审批类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该填报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的详细名单。申报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应该填报拟派出业务对口人员的组成情况。在项目执行时如发生人员组成结构调整,须专函说明原因。

3.除特殊情况外,每个单位申报的审核类项目原则上控制在2项以内,超过1项请按优先顺序排名。

4.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单个项目人数均须控制在25人以内。赴中国香港、新加坡出国(境)培训的天数要求不少于14天,其他国家(地区)培训的天数要求不少于21天,到国外培训只能在一个国家的1─3个城市内进行。

5.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规定,出国(境)培训应选用经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培训机构请参阅《*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册》)。除此之外,也可选用专业对口的著名国际大公司、科研机构、大学。中长期项目,原则上应选择国(境)外大学作为培训承办方。

(三)我局将从拟申报国家经费资助的项目(审批类项目)中,优先推荐中长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四)列入*审批类培训计划的项目须在*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不得转到下年度执行。列入*年审核类培训计划的项目须在*年12月25日前执行完毕,其他预计在2009年派出的项目须在第一季度内派出,并列入本单位下一年度预算,否则一律列入2009年培训计划重新申报立项。

三、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单位须在*年11月10日前将2009年审批类及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材料报至我局。

申报所需表格以及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册》均可从*省外国专家局网站

未按申报要求申报的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将会同省外事办对我省2009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审核,上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立项,并在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后下发书面立项通知。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4

我国对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实施准入制度,目的是保证医疗机构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质,减少申报者选择研究机构的盲目性,降低受试者参加临床研究的风险。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准入制度是我国加强新药研制过程的管理所采用的有力举措[1],对于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重视申报工作。

本文就我院在筹备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过程中一些做法和体会简要阐述,希望对正在准备申报的兄弟单位提供些许帮助。

1 建立药物临床试验组织管理机构

1.1 人员

机构拥有完善的组织体系,院长担任机构主任,负责领导机构的全面工作,并为机构提供人、财、物等全方位的支持。主管科研的副院长担任机构副主任,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既有丰富临床经验又有药学博士学历的药剂科主任担任,便于开展工作,成立了筹备小组和机构办公室,全面负责申报的筹备工作,并确定了申报专业及团队组成,明确各自职责。

1.2 机构药库

目前,我国临床试验机构对试验用药物管理大致有两种形式:中心管理和专业组管理[2]。我们是采取由独立的机构药库对试验药物统一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各专业科室由专门研究护士从机构药库领药。

1.3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

为了有效、及时和正确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可能出现的各种损害和突发事件,成立了药物临床试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了严重不良事件应急预案报告流程。各申报专业科室均设立抢救室,配备相应的抢救设施及设备,建立了绿色抢救通道。

1.4 质量控制体系

实施GCP就是要在临床研究的全过程中,消除各种影响数据真实、可靠的因素,保证评价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数据的质量[3],为此我院建立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体系,进行三级质控—试验项目组、专业负责人和机构办,各申报专业确定了专门的质控员。通过三级质控与监查、稽查、视察协同作用,对试验前、中、后全过程进行控制,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

1.5 伦理委员会

伦理委员会独立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于2010年12月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了换届调整,参照国食药监注[2010]436号《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重新修订规章制度,成员组成及审查流程符合GCP要求,有利于药物临床试验审查,更好的保护受试者权益。

2 组织GCP培训

培训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领导高度重视,由一名经验丰富的人员承担繁重的培训工作,同时授予负责人培训中所需人、财、物的使用、调用,保证了GCP培训的力度和质量。主要分三个阶段开展培训工作。

2.1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制度及培训计划

为了保证所有药物临床试验和相关研究人员充分理解《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并定期接受与药物临床试验相关的培训,制定了《辽宁省肿瘤医院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方案》和《辽宁省肿瘤医院临床药品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制度》,对主要研究者、协助研究者(包括护理)、设备操作人员、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人员、伦理委员会成员、机构办公室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等七类人员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培训要求。通过建立长短期培训计划、实行考试制、培训指标量化并纳入绩效考核及建立请假制度等保障措施,指导全院GCP培训工作,提高了培训工作的可操作性。今后将按照GCP人员培训制度继续开展培训工作。

2.2 第二阶段:采取多元化的方式、方法,普遍扫盲

我院将GCP培训纳入科教科继续教育重点工作进行管理,为了突出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在做好申报科室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全院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GCP培训。培训形式有:1、院领导带队到先进单位参观学习;2、参加部级GCP培训班;3、参加SFDA网上GCP培训;4、邀请知名专家来院讲学;5、自编与订购培训教材。截止到接受资格认定检查,培训总人数达到1069人次,均获培训证书。其中196人获部级证书,应培训人员培训率达100%,培训人数占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四分之一以上。培训覆盖科室占全院总科室的70%以上。培训工作有计划、有记录,建立了培训档案,把培训签到、试卷、课件等及时归档,并定期通报培训结果。通过培训使我院职工对GCP有了全面认识,深刻意识到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培训成效显著。

2.3 实战模拟培训,全面自查

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对各申报专业负责人及团队、伦理委员会成员和机构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分场次、有针对性的实战模拟培训共20余次。实战培训主要通过集中与现场模拟培训相结合的方法,邀请外院专家或机构办组织医院检查小组进行模拟培训。集中培训:设考官面对面答题,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现场模拟培训:考官深入申报科室现场检查、提问。我院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下发给相关科室,要求科室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再外请专家对我院的筹备工作进行全面的现场模拟检查和提问,对专家提出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传达给各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医院检查小组再进行复查。经过反复几轮的模拟培训,各相关科室加深了对GCP和药物临床试验流程的理解和掌握,为资格认定现场检查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3 完善文件资料

资料准备是整个申报工作的重中之重[4],主要包括:申报材料、文件制度和现场汇报材料。

申报材料我院参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机构报送资料目录认真收集、整理,对机构负责人和各申报专业负责人简介及各申报专业科室情况介绍等统一格式,印刷成册,按程序报送申报材料。

管理制度、设计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SOP)是药物临床试验运行所遵循的依据,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和SOP是确保试验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文件制度书写规范化、科学化和有序管理,其中《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制度》、《制定、修订和管理标准操作规程的SOP》和《文件编码编制的SOP》是非常重要的,是需要最先确定的文件。通过考察、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请教有关专家,结合医院和专业特点,由各申报专业、各管理部门自行起草文件,然后由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提出意见再返回原科室进行再次修改。由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层层把关,怎么做就怎么写,怎么写就怎么做,从而保证其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依从性[5],也加深了各部门对文件内容的理解。

现场汇报材料的内容也非常重要,要思路清晰、总揽全局、彰显优势,汇报时间要掌握得当,我院由专人负责组织准备、审查现场汇报材料。机构汇报介绍了医院概况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筹备情况;伦理汇报对院伦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工作流程做了介绍,体现了如何能最大程度的保障受试者权益。专业汇报多媒体采用经过会议讨论确定的统一的专业陈述报告模板,各专业结合本专业特色充实内容,突出优势。机构、伦理和各专业的汇报材料汇总印刷成了一套《辽宁省肿瘤医院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汇报材料》,条理清晰、图文并茂、重点突出,得到了SFDA资格认定专家的认可和好评,并予以推广。

4 加强硬件建设

一个规范的药物临床试验的进行,除了具有经过良好培训的研究团队和完善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尚需具备完成试验所需要的设备和设施[1]。为了保证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顺利开展,医院投入40余万配备硬件设施,在设备采购等方面也给予优先考虑和大力支持。专门成立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机构资料室、独立的机构药库。各申报科室进行了房屋改造,设有受试者接待室、资料室、抢救室,配有相应的抢救设施及设备(心电图机、呼吸机、除颤器、抢救车、吸引器、闭环肌松注射仪等)。必要时与麻醉科、ICU协作将病人及时转至ICU病房抢救。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标准》统一配备了资料柜、试验用药物及药品专用储藏设施、传真机、直拨电话、网络计算机、复印设备、碎纸机。无论是检查仪器还是办公设备旁边都挂有塑封的仪器设备使用的SOP,既方便使用,又保证了规范操作。

5 体会

5.1 认识到位是前提

医院非常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在认识上统一了高度,在人、财、物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筹备之初,院领导亲自带队到兄弟单位调研、学习,为我院下一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申报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每次筹备会议、培训现场,院领导也都亲自组织、布置工作,作好表率和各申报专业团队共同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资料。同时,各职能科室全力配合,在各种设备配置、后勤保障等方面负责同志都能高度重视,作为我院第一要务,给予大力支持。领导重视,全院齐心,统一认识是顺利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申报工作的前提。

5.2培训到位是关键

培训内容从药物临床试验的发展史、如何启动与实施新药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药物管理、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等到临床试验中伦理与法律问题,内容涵盖面广,培训人数多,计划明确,形式多样,院外与院内、网上与培训班、订购与自编教材、笔试与口试、模拟培训和自学自查相结合。通过培训,我院职工加深了对GCP 的理解和认识,掌握了扎实的GCP知识,为申报工作和以后的药物临床试验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5.3组织到位是基础

医院从经验、专业及沟通协调等方面考虑,专门调配了肿瘤防治办公室副主任、人事科长、科教科长和药剂科主任组成筹备小组,领导机构申报的筹备工作。无论是整体策划、材料组织还是现场配置,在机构申报的各个环节都凝结着他们的智慧和辛勤汗水。在他们的带领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从无到有,建立起了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SOP、应急预案和质量控制体系等各项制度,撰写、印刷了《辽宁省肿瘤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申报材料》、《辽宁省肿瘤医院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汇报材料》和三套GCP学习参考教材,配备了相应的设备、设施,开展了各类各项培训。使我院基本具备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软硬件条件,保证了我院顺利接受现场资格认定。

5.4 措施到位是保障

为了保证GCP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到位、持久,建立了培训档案,开展了培训考核,把培训纳入绩效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中,建立了培训请假制度。凡是机构办公室通知的培训,不能参加者要向院科教科长书面请假,3次不参加培训,取消资格。截止到目前应培训人员培训率达100%,促进了培训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性。通过组织现场模拟和全面自查,加强了培训效果,改进了不足,坚定了机构申报的信心。

6 结语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对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作风,规范医疗行为和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和科研等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对培养提高研究人员的伦理意识和科学精神有极大的促进作用[6] -[8]。今后,我院将把做好药物临床试验作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物临床试验各个环节的SOP和文件制度,不断提高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水平和医院的医疗管理水平,为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的健康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夏培元,修清玉,马金昌.药物临床试验实施与质量管理.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 2009.

[2] 梁伟雄.如何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核检查的准备工作.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2010,21(1):95-97.

[3] 田少雷.GCP 对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保证[J].中国新药杂志,2002,11(11): 825-829.

[4] 朱光辉,王增寿,连庆泉.接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体会[J].中国新药与临床杂志,2006,25(2):144-146.

[5] 罗彩琴,张志坚等.浅谈接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现场资格认定检查的启示和思考[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8,2(20):118-120.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5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申报职称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艺德艺风,自觉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照章纳税(附纳税情况)。在工艺美术员(未获得职称的专技人员近三年内)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并通过专业技术资格注册。

取得工艺美术员(未获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内)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伪造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3、违法乱纪受处罚的,视情节轻重延迟2-3年申报,直至取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助理工艺美术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

(3)中专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业绩成果比较突出的。

(4)高中(含中技)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本专业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工艺美术员满4年,任期内有业绩成果。

(5)高中(含中技)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本专业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突出,并符合下列破格条件三条以上,任职年限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助理工艺师;专业工作年限达不到上述要求,业绩突出,符合下列破格条件四条以上者,任职年限也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越级申报助理工艺师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破格条件三条以上(其中第①②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②由当地政府部门和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宜兴陶瓷实训基地等组织的(经市职称部门认可)现场手工制陶大赛近3年内连续3次一等奖获得者;

③独立创作作品获市(县)级以上专业评奖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④在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作品捐赠等活动中,被市(县)级以上专业美术馆、博物馆收藏本人作品1件以上;

⑤获市(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经市职称部门认可)的技能操作比赛三等奖以上;

⑥对国家财政和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较大贡献的;

⑦被评为市(县)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⑧宜兴市级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综合)先进工作者;

⑨市职称办组织的2012年工艺美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总分前15名获得者;

以上符合第(5)款破格申报人员还必须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专家组的单独技艺考核,其技艺考核分值排名须在参加当年同类人员考核人数的前70%;任职年限提前一年申报者专业工作时间等基本条件达不到第(5)款所规定要求的,其技艺考核分值排名须在参加当年同类人员考核人数的前50%。

2、工艺美术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艺美术员资格。

(2)高中(含中技)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

3、鼓励地方职称人员过渡到全民职称,地方职称过渡到全民初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之一:

(1)对具有规定学历(中专),获得本系列地方职称助级职称满1年或地方员级职称满4年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全民助级职称;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获得本系列地方员级职称2年以上,助级职称3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全民初级职称;

(3)对获得本系列地方员级职称6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任职期间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申报晋升全民助级职称。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要求

工艺美术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职称,必须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凡考试合格取得证书人员可根据职称报评条件,在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时,视作学历不破格,合格证三年有效。

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培训报名、收费标准等要求按宜职办〔2006〕3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按文件要求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

(二)所在单位应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查验、核实,并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示后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职称管理部门。

(四)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权限,由市职称部门组织行业组对所有报评对象的获奖材料进行查验和技艺考核。经市职称部门审定后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问题

1、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由各级评委会通过评审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2、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今年,关于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12月31日。

3、专业工作时间的计算:

专业工作时间是指开始从事本专业工作至上年底(2011年12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中间间断时间应扣除)。

4、本专业的概念:

本文所指本专业是指陶瓷工艺美术方向的专业。

(二)送审材料问题

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规范化是保证评审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各有关镇(部门)、单位上报的推荐评审材料均要按《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附录)》的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手续完备,材料证明俱全(毕业证书、原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

在审核申报材料过程中,单位一定要严格把关,必须对照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审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错、漏现象,确保送审材料真实可靠。

四、时序安排

1、4月5日至4月20日,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培训报名;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6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全资子公司,承担着优化全省能源资源配置、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电力需求供应的重要职责,主要从事电网建设、生产、经营、科研、设计和培训等业务,公司下设16个市级供电公司、72个县级供电公司和9家直属单位,管理各类员工近6.5万人,服务电力客户2300多万户。安徽省电力公司的人才强企战略是把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实施全员教育培训,全面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抓好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素质,激发员工创造活力,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针对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庆市培训基地培训人数众多、培训流程繁杂、业务逻辑复杂、管理困难的情况,我们设计了一个基于的培训基地管理平台。

二、平台总体架构

结合培训基地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在本平台中我们采用Browser/Server工作模式,这样的界面友好,操作简单。例如,培训班班主任可以通过浏览器申请班级培训资料;基地主任可以通过浏览器审核年度计划、住宿申请、烟酒申请等;技能培训处人员可通过浏览器添加用工申请、对课程表进行汇总等。

本平台我们采用数据访问层(DAL)、业务逻辑层(BLL)和界面层(WEB)三层架构模式。设计模式中的每一层单独实现自己的功能,互不干涉,所以如果某一层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就只需要修改这一层中的代码而不会影响到其他层中的代码。这样就能更好地实现开发中的分工,有利于组件的重用。

三、系统结构与功能

本平台分为五个模块,分别为培训计划管理、培训班全过程管理、培训设施及工器具管理、后勤物资管理、用户管理。

(1)用户管理模块。用户的增加:添加新用户的新信息,包括姓名、密码、员工编号、性别、所属部门。用户的修改:包括姓名、员工编号、性别、所属部门。用户的删除:删除数据库中的用户。角色的管理:添加新的角色,包括角色名称、角色级别、领导姓名等。权限的分配: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权限,用户登录时进入不同的模块。

(2)后勤物资管理模块。后勤物资申请:包括桌饭申请、烟酒申请、自助餐申请、住宿申请。用户可通过平台申请桌饭、烟酒、自助餐等后勤物资,各部门主任首先在系统中填报申请表,然后提交到后勤管理处审核批准并发放。维修申请:查看各个部门的维修申请。审核申请:查看和审核各个部门提交上来的用工申请,对其批准或否决。消防设施:实现了消防设施的增删改查的基本功能,并且具有对消防设施停用的功能。公寓信息:包括公寓信息、公寓信息视觉图、公寓平面图。公寓信息模块实现了对公寓房间本身以及其实时住宿状态的增删改查的基本功能。

(3)培训设施及工器具管理模块。用户可在系统中建立设备的台账,并提供查询接口供用户查询。同时提供到期检测、报废、更新等功能,并能提交给后勤部门处理。设备台账:具有基本的增删改查功能,并且可以批量导入设备台账,导出设备台账。设备查询:根据入账时间、入账人、负责人、设备名称、设备类型、规格型号、设备编号、使用状态等条件查询相应设备。设备更新:可以单个添加设备,也可以批量导入设备。设备报废:某些设备到了报废的时间,应该将其添加到报废列表中。设备到期检测提醒:设备到了过期检测时间或者报废时间会在初始页面给予提醒。

(4)培训班全过程管理模块。各组收到开班通知,由班主任通过智能排课系统和教学资源安排生成排课表。教学资源包括教室、教师、兼职教师、设备仪器和教材等(分理论和实操)。自动生成具体课程表后,各组可通过系统查询、修改、生成报表等。用户(组):填报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培训计划,上报培训策划书和大纲(固定格式通过附件形式上传),填报培训项目中所需的培训教师和设备、材料;上报培训项目中所需的培训教师和设备、材料、资料,上报对象技能培训处。技能培训处:审核并上报年度计划,上报对象培训管理处;调整并下发月度计划,下发对象各组。审核并上报培训大纲和培训所需的各种资料,上报对象培训管理处。下发开班通知,下发对象各组。培训管理处:审核并汇总并上报年度计划,上报培训大纲和培训所需资料,上报对象分管领导。并上报到省公司;调整并生成月度计划并下发,下发对象技能培训处。下发开班通知,下发对象技能培训处,下发的同时创建班级。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年度计划;审核批准培训大纲和培训所需资料。

(5)培训计划管理模块。在模块中各组可根据现有培训设备、设施和上级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或批量导入年度培训计划。然后提交给技能培训处审核,再提交到培训管理处进行调整汇总审核并上报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由培训管理处统一汇总上报给省公司。由培训管理处根据省公司年度计划线下生成相关月度计划报表并下发到技能培训处,然后下发到各组。用户(组):填报或导入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策划书和大纲(通过附件形式上传),培训项目中所需的培训教师和设备、材料、资料,然后上报到技能培训处。技能培训处:审核并上报年度计划,培训大纲和培训所需资料,培训项目中所需的培训教师和设备、材料、资料;上报对象培训管理处;下发月度计划,下发开班通知,下发对象各组。培训管理处:审核并上报年度计划,调整后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和培训所需资料,培训项目中所需的培训教师和设备、材料、资料,上报对象分管领导。汇总上报年度计划,上报对象省公司。调整并生成月度计划并下发,下发开班通知,下发对象技能培训处,下发的同时创建班级。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年度计划;审核批准培训大纲和培训所需资料,培训项目中所需的培训教师和设备、材料、资料。

四、结语

目前,培训基地业务智能化管理平台已经投入试运行,从平台运行的效果来看,本平台提高了培训管理的效率,方便了教职工,方便了管理人员,平台运行效果很好。

参考文献

[1] 刘奎,付青. SQL Server 2008从入门到精通[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2] 高扬.基于. NET平台的三层架构软件框架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技术与发展,2011,21(2).

[3] 陈刚,魏东明,李利.企业培训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 2004.

[4] 李铭. 4.5高级编程(第8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7

1 项目申报

凡拟申报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项目内容须符合《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规定。其程序是:先填报部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请表,呈各市中医药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申报部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专家评审后,由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向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推荐。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专家评审,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后,由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每年举办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课时与学分均通过网站、文件、中医药杂志等媒介公布,以便于查询。

2 项目管理

要求申报项目的师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总学时30%以上,项目总学时数的90%由高级技术职称专家讲课。项目的讲课人员和课时数须与项目申报书上相符;在教材建设方面,要求项目有专门的文字教材、讲义。讲课1学时,教材、讲义字数不少1 500字。教学内容须与教学日历安排内容相符,并鼓励利用多媒体课件或其他声像教材进行教学。在教学过程管理方面,必须按教学日历表组织教学,安排一定的实践教学内容。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考试或考核。办班结束前要组织学员对本次培训的项目内容、任课老师、教材、教学效果等总体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评价。办班结束1周内要对项目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3 学分管理

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卡是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学分卡由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学分管理,实行全省学分卡统一编号,统一登记。凡公布项目,于办班前向该中心提交项目培训计划及教学日历表,填写《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卡申请表》,根据报名人数预领I类学分卡。项目主办单位填写学分卡上各项内容,加盖主办单位公章,培训考核后发给学员。办班结束后1周内,主办单位向中心提供参加项目培训考核人员的名单。中心核实学分,定期将I类学分名单公布上网,以便于单位和个人查询。

4 档案管理

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培训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办班单位于办班结束后1周内将有关资料交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归档的资料主要有:①浙江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自评表;②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员评估表;③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分卡申请表;④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班学员考核登记表;⑤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办班教学日历表;⑥考核试卷和标准答案;⑦办班小结。⑧教材或讲义。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8

第三条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须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未经审查认定,任何机构均不得以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的名义开展培训活动。

第四条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一般设在已具有相应办学条件,愿意承担行业培训任务的水利类院校(系)、培训中心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章定点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在组织管理方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领导班子健全且熟悉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适应培训工作需要、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和教学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具有组织管理培训工作的经验和能力;有较完善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和后勤管理等规章制度;有举办所申请培训项目、专业的成功经验。

第六条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在师资方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与所申请培训项目、专业及层次相适应的专职教师,其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不低于50%,且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兼职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在兼课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一定数量的培训项目主持人和专职开发研究人员。

第七条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在场地、设施和经费方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有容纳40人的培训专用教室2间以上;有音像、投影等基本的电化教学设备和20台以上的计算机设备;有2万册以上图书资料和培训学员专用的阅览室;能提供同时容纳80人以上的住宿、就餐等学习、生活方面的基本条件;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或能进行独立核算,有专职财会人员和正常、稳定的经费收支渠道。

第三章定点培训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须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水利人才规划、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在规定或计划范围内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在培训管理方面接受部人事劳动教育司的归口管理和指导检查,在培训项目内容方面接受有关业务司局的业务工作指导;根据培训要求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定后组织落实;认真做好组班教学、研讨和学员的考核、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做好专职教师、培训项目主持人的培训工作,加强培训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制度和学员档案、培训业务档案建设,逐步实现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九条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优先获取与培训有关的信息资料;优先承担列入部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在规定项目、专业范围内自行组织开展培训;符合规定的培训项目可申请颁发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或在已有证书上登记培训内容;申请增加新的培训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优先参加行业组织的国内外学术研究、经验交流和学习考察等活动。

第四章定点培训机构的申报与审批第十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愿意承担行业培训任务的机构,都可按规定向部人事劳动教育司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申请登记表》(见件);书面申请报告(包括申请理由,拟承担培训任务的项目、专业范围,现有条件及专业优势,以往承担相关培训的主要情况,可行性分析等);领导班子成员、管理机构、专兼职教师及培训管理人员情况;机构发展规划及主要管理制度情况;现有固定资产、场地、设施、设备等培训条件情况;主要经费来源渠道与财务管理状况;举办(主管)部门的证明或意见;审查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第十二条申报材料每年受理两次,时间为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10月。由部人事劳动教育司组织有关单位或专家,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评估论证(包括实地评估考察),并根据审查、评估结果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经审核批准的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颁发由部人事劳动教育司统一印制的定点培训机构证书和标志,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第十四条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五条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逐步实行资质等级制度。

第五章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

第十六条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归口负责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审批工作,具体审查、评估工作委托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等机构承担。部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对培训机构进行专业方面的业务指导、咨询工作。

第十七条定点培训机构的举办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有关机构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八条经审查批准的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部人事劳动教育司报送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并于12月底前将本年度培训工作总结报部。

第十九条已批准的定点培训机构有关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书面报审批部门备案,或申请调整培训业务范围或申请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质。

第二十条已取得资格的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合格的机构换发新的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有效证书。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拒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的;擅自以定点培训机构名义开展规定范围以外培训活动的;教学管理混乱,办学效果差,经责令整改仍无明显转变的;连续3年不承担或不能完成规定培训任务的;违反办班管理或财务管理规定,发生乱办班、乱发证、乱收费等严重违纪问题的。

第二十二条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将根据需要,定期组织总结交流经验、评选表彰,或不定期进行抽查、评估工作,对不合格的机构,随时可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9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行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培训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逐步与国内外一流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接轨,为建设具有我行特色的培训体系奠定基础;鼓励员工参加旨在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岗位履职能力,为确保我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智力保证。

第三条内容

本管理办法共包括七章三十九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培训管理;第三章:师资管理;第四章:资格考试管理;第五章:学历补贴管理;第六章:培训证书管理;第七章:附则。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所有组织培训活动的相关部门及全体员工,各支行可参照执行,也可比照此办法另行制定,报我行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五条培训形式

目前,我行培训的形式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三种。

1.内部培训。这是我行开展培训工作的主要形式。目的是为了更新和扩展员工的知识面,不断提升岗位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并为职业生涯发展作好准备。主要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后备干部培训(战略性培训)、客户经理(营业经理、大堂经理)培训、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和新员工入职培训等。

2.外派培训。主要指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行组织的各类培训(包括出国、出境培训),或因工作需要但我行无法提供内部培训的,经分管领导和部门同意参加社会上专业培训机构或总行直属院校组织的培训。

3.员工自我培训。我行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六条组织管理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全行培训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工作,并对各部室的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培训质量及培训费用进行审查和监控。各部室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做好本专业培训的需求调查、质量控制、效果评介及培训信息的建档与反馈等工作,力求使培训工作规范化,培训效益最大化。

2.为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各部室都要按规定设立培训工作联络员(兼职),负责与人力资源部的联络工作。联络员名单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若联络员发生变化,则相关部室须将变化后的名单在五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

3.每期培训班都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二天(含)以上的培训班要实行培训项目经理制,指定专人担任项目经理,负责培训班所有事宜。包括办班申请、培训需求调查、撰写分析报告、制定培训方案、准备培训教材、确定培训教师、组织培训质量评估、编制培训预算和组织考勤、建立培训档案等。培训结束后,项目经理还要将培训需求分析报告、培训教材(课件)、培训课程表、员工培训签到表(详见附件1)、培训课程评估表(详见附件2)以及培训课程评估分析报告(详见附件3)和考试考核成绩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地点一律安排在我行规定的场所进行,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租借规定以外的场地。

第七条计划实施

1.各部室须在每年1月底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专业的年度培训计划(详见附件4)。人力资源部对各部室上报的培训计划负责审核,并编制全行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行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以行文形式下发,各部室须按计划严格执行。

2.各部室上报的培训计划主要为两天(含)以上的集中脱产培训,每年每个部室的集中脱产培训一般不超过三期。特殊情况必须追加办班的,应在《培训申班请表》(详见附件5)上注明追加理由,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分管行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3.对于不在我行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如:半天或一天左右的新产品、新业务一类的应急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应由培训主办部门统一填写《部门应急培训登记表》(详见附件6)在每季度末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为确保培训质量,各专业部室都要从每年11月份开始组织下一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每年的12月,汇总调查结果,并制定本专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1月份,做好计划的上报工作。

5.各部室在正式开班前(一般应提前一个星期)应向人力资源部门完整提供以下几项资料:

①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须附“培训需求调查表”);

②培训班申请表;

③各门课程的课件资料;

④培训班课程表;

⑤若拟聘请外聘教师,则培训主办部门还需提供《外聘教师申请评估表》(详见附件7)。

其中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⑴概述;⑵调查分析;⑶针对调查分析提出课程设置意见。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室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各部室只有在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并签署同意办班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培训费用。

6.上述各项工作管理流程请参阅附件8:《培训工作流程》

第八条外派培训

1.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我行指定、部室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2.除我行指定外,其他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均须由部室领导签署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附培训通知)方可报名参加。

3.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回单位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形成小结并递交所在部门领导。支行行级干部(或机关部室正副总经理<含助理>)参加外派培训的,应将学习小结报人力资源部。若外派参加出国、出境培训、考察的,相关人员须撰写调研文章或学习体会,报人力资源部。

4.员工个人申请外派培训的项目主要限定在业务发展急需的,或与我行业务发展紧密相关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后能直接或间接地增强我行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如,金融分析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风险管理师等。参加此类培训原则上根据我行人才培养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专业相关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详见附件9),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我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上报的人员从学历、能力、工作表现及所从事的岗位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还需进行考试选拔。

5.外派培训半年(含)以上或单项培训费用报销在8000元以上(含)的须与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培训协议书》(详见附件10)。

第九条培训纪律

1.员工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向培训主办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3.培训主办单位以签到表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出勤记录一并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4.培训期间,员工在课堂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与周围同志交头接耳。同时,培训学员须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为振动档,课堂内不允许接听电话;

5.参加我行级及以上的系统内培训,参训学员须自觉携带总行统一下发的培训证书。

第十条培训档案

1.各支行和我行机关都要建立培训工作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请参阅本办法第一章第六条第3款,我行机关培训档案由各培训主办部门在培训班结束后7天内移交给人力资源部。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各支行要将每个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成绩以及获得各种证书的复印件等等。

3.各支行教育干部和机关部室培训联络员须在每年的1月底前,将本单位的行长助理<含>以上干部(机关为部室总经理助理<含>以上干部)年度培训情况填入《我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培训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1),报我行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培训经费

1.各部室在每年年初(1月底前)提交培训计划时,还应同时提交每个培训班的经费预算(主要指两天或以上的集中脱产培训,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餐费、住宿费、场租费、教师授课费、教材费、交通费等)。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室提交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查,并编制全行年度培训经费预算,经与财会部门沟通协商后,报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为掌握和控制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计划内的培训费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批,财会部门负责审核。

2.应急性培训和临时追加培训所需费用,需单独预算并报分管财务行长审批后执行。

3.各部室在正式举办培训班之前,须填写《培训班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签字确认,财务部门根据《培训班申请表》在预算额度内予以报销培训经费。

4.培训班的教师授课费用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行内组织的以会代训或应急培训一般不支付“授课费”(外聘除外),若确实制作了相关培训课件,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认可的,可以支付相应的课酬,但必须填写培训班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培训课件。

5.支付授课教师的授课费都须填写“培训教师课酬支付凭单”(详见附件12)。

6.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等费用,在培训人员获得培训单位颁发的合格证书或证明等(参加会议性培训等这类特殊情况例外)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如,审查培训证书等)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按规定报销。员工参加内部培训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

7.员工个人申请外派培训并被批准的,其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完成培训后通过考核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经我行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后核定的报销额度予以报销。

8.员工参加与银行业务无关的培训,有关费用由个人支付,我行不予报销,而且,培训不得影响和挤占工作时间。

第三章师资管理

我行的培训师资主要包括内部兼职教师和外部聘请兼职教师(简称“外聘教师”)两大类,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师资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兼职教师定义

兼职教师是指为满足我行内部组织的各类培训需要,所聘请的行内外授课人员。

第十三条内部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

1.有较高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热爱职工教育培训事业。

2.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渊博;思想活跃、思路清晰,表达能力强;普通话较标准,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

3.从事银行业务培训的兼职教师,一般应有5年以上从事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是银行某项业务的专家或骨干。

4.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并持有我行内部兼职教师聘用证书。

第十四条内部兼职教师的来源

1.各级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行内部兼职教师的主要承担者。

2.业务骨干: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是员工业务培训的主要教师来源。

第十五条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行内兼职教师一般由人力资源部和被聘对象所在部室共同协商选定,员工也可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自愿申请。外聘教师一般由人力资源部门选聘。

2.行内兼职教师的聘期为1年,由聘请单位向兼职教师颁发聘书。

3.凡员工自愿申报兼职教师的,必须填写《兼职讲师申报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从资历、课件准备、授课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达到要求者聘为我行兼职讲师。我行每年组织一次评定;

4.行内员工受聘和担任兼职教师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

5.培训主办部门聘请外部兼职教师必须先填写《外聘教师申请评估表》,经人力资源部资格审查确认后方可正式聘请。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职位、教学内容、教学水平以及从事的培训经历等。

第十六条兼职教师的考核与续聘

1.我行对兼职教师的考核与续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兼职教师的授课情况、学员评估情况以及受训出勤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等是续聘与否的主要依据。

2.每个受聘内部兼职教师在每年的八月底前,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一份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时间为上年度八月至本年度八月)。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参加行内外培训(或受训)情况、自我学习提高情况、培训讲义及课件资料准备情况等。

3.每次培训结束,受训学员都要对兼职教师进行考评,并填写“培训课程评估表”。培训主办部门要对“培训课程评估表”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撰写《培训课程评估分析报告》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把它和个人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一起作为对兼职教师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4.我行在每年的教师节前后对内部兼职教师考评一次,考评合格的可续聘为下一年度兼职教师;不合格的聘期内不再安排教学任务,聘用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关系,考评结果认为一般的要督促其改进提高。

第十七条兼职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1.根据培训主办部门设计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如有改动应事先征得培训部门的同意。

2.写教材、制作课件和提高讲授水平,提高培训效果。

3.主动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并把对本行有用的培训内容引入内部培训课程。

4.外聘教师必须根据我行的培训需要,提交教学内容和培训方案。最后经主办部门和培训部门批准后实施。如有改动应事先征得同意。

5.担任培训咨询顾问或者参与培训项目开发。

6.按规定取得课酬。行内兼职教师一次授课(半天)的课酬标准为:

教师类别

一般员工

科级干部

(或中级职称)

处级干部

(或高级职称)

总行或省行行级领导

支付标准

300元/半天

500元/半天

700元/半天

按具体

情况确定

外聘教师的课酬支付由人力资源部按市场行情确定,具体由聘请部门在《外聘教师申请表》上提出拟支付金额申请,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实际支付额执行。

7.获得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参考书籍。

8.为兼职讲师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包括外部培训机构的公开课

程,内部培训课程,各种形式的培训师交流活动等。

9.行内兼职教师每年可享受500元的兼职教师资料费。

10.我行每年于9月10日教师节前后举行一次内部兼职教师座谈会,并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对各位兼职教师的考核情况、年度授课情况和学员的实际反馈等,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兼职教师,并由我行领导颁发获奖证书。

11.我行建立兼职教师师资库,并将兼职教师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称、职务、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授课名称等要素公布在教育培训园地的专门栏目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为我行的培训工作提供保障。

第四章资格考试管理

第十八条资格考试内容

本办法所称的资格考试是指与我行各岗位及专业领域有关的国际、国内及行业通用的各类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十九条资格考试意义

开展资格考试既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战略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也有助于提升我行的服务水平和整体竞争实力,并能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提供鉴别从业人员从业能力和服务水准的科学依据,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行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条资格考试类别

我行员工的资格考试主要包括行内岗位资格考试、行业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考试和社会机构组织的资格证书考试三种。

第二十一条参与方式及原则

1.强制性参加。如,行内或银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岗位从业资格考试。

2.组织选派。如,参加上级行或银行业协会组织的资格培训考试。

3.个人申请。对于社会上组织的与本岗位及专业领域密切相关的资格考试,员工可根据需要向组织申请参加。

4.自主决定。除个人申请外,员工也可完全自主决定参加或不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各类资格证书考试,但参加考试必须以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不挤占工作时间为前提。

第二十二条个人申请条件

1.行龄必须满二周年(含)以上。

2.所申报的资格考试必须符合目前从事的工作岗位或专业发展方向。

3.上年度的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4.必须征得所在部门和单位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个人申请程序

员工个人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员工资格考试申请表》(详见附件13),交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相关培训的招生简章以及相关考试的介绍材料及费用等一并报我行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教育背景,结合其岗位资格条件、考核情况及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资格考试待遇

1.属组织选派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因学习、培训、考试需占用的工作时间,以公假论处。

2.属个人申请并经批准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考试假期可享受不超过2天的公假。不足部分以调休、年休假冲抵,不能以调休、年休假冲抵的,按事假处理。

3.属自主决定参加社会各类资格考试的员工不享受公假,培训或考试所需占用的工作时间,只能以调休、年休假或事假处理。

第二十五条资格考试费用

1.员工参加由行内或银行业协会组织且必须参加的各类岗位资格考试,若需支付考务费等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先行支付。若考试未能通过,则单位先行支付的考务费等费用从该员工工资中扣回。

2.属组织选派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考试费等费用,待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经单位审核后可予以全额报销。若未能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而无法取得相关证书的,则被选派人员自己须承担20%的培训费和考试费。

3.属个人申请并经批准参加资格考试的员工,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所有相关费用,待考试结束并取得相关证书和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可报销60%的培训费和考试费。

4.属自主决定参加社会各类资格考试的员工,所有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资格考试补贴及申请

1.除组织选派考取的各类资格证书外,我行对个人申请或自主决定并考取以下国家正式颁布或业界公认的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将以补贴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①对取得高级(国家执业资格一级证书)资格证书的奖励2000元;

②对取得中级(国家执业资格二级证书)资格证书的奖励500元;

③对取得注册金融分析师、注册财务分析师等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颁发的紧缺类执业资格证书的奖励6000元(该项奖励名单由人力资源部在汇总各支行或部室上报的申请名单中依据市场和我行对该类项目需求的紧缺程度筛选确定)。

2.资格考试补贴申请每年一次,与学历补贴申请同时进行。申请人须先填写《员工资格考试和学历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机关部室由部室负责人签名)后报我行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人员管理及资料归档

1.凡由组织选派参加资格培训考试且相关报销费用在8000元及以上或属个人申请并经批准参加资格考试报销费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人员,在报销前,当事人必须与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培训协议书》。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实际报销金额及资格证书的类别及等级等要素,约定具体的服务期限。约定的服务期自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之日起计算。

2.各支行和机关部室每年要对员工参加各类资格考试的情况进行统计。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考取资格证书的时间、类别、等级及协议签订情况等。相关内容一并归入员工培训档案。机关员工的资格证书考试情况由各部室培训联络员负责登记,每年末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一次。

第五章学费补贴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费补贴概念

本办法所称的学费补贴是指我行对员工通过以业余时间为主参加学习,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规定课程,并获得毕业证书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本办法所指的毕业证书主要包括国民教育系列和党校系列两种,重点为国民教育系列。

第二十九条申请参加学历学习的基本条件

1.员工行龄必须满二周年及以上。

2.参加学历学习的专业应符合本人所从事的岗位说明及专业发展方向。

3.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本人参加行内培训期间的考试或考核均在“合格”及以。

参加海(境)外学历(或学位)学习的员工,除须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外,还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我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机关部门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和支行行级干部);

2.列入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的;

3.列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

第三十条学费补贴类别

主要包括全额报销、按标准报销和部分补贴三种形式。

第三十一条学费补贴标准

1.我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经我行分管行长批准同意并取得毕业证书后,可报销全部学费,但不再享受其它学费补贴。

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按标准报销学费,但不再享受其它学历补贴:

①科级干部任职期间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②在学习期间获得我行(含)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和优秀柜员工等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在获得上述荣誉称号后在两年(按评选年度计算)内入学的;

③学习期间在业务技术比武比赛中获得省分行个人前三名、总行个人前六名,或在获得上述名次后两年内(口径同上)入学的。

符合以上三条标准之一的,相关人员可按以下规定报销学费:

博士或博士后毕业:15000元;

研究生毕业:10000元;

本科毕业:5000元。

3.除上述情况外,其它员工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并获得毕业证书后,可给予部分的学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学历、学位国民教育系列

党校

博士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5000

博士毕业

4000

研究生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

3000

2000

研究生毕业

2000

1500

本科毕业同时获得学士学位

1500

本科毕业

1200

1000

单位:元

4.若实际学费不到上述可报销额度的,按实际学费报销。

5.任何人在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期间,若又报考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教育,则其毕业后只允许报销其中一个学历教育的学费或享受一次学历补贴(报考更上一层次的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学费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学费补贴者须在报名参加学历教育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支行(或部室)领导同意后,以行、部(室)为单位集中向我行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据此作为今后核发学费补贴的依据。入学前未向人力资源部报备而毕业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补贴或报销申请的,人力资源部不予受理。

2.员工毕业或取得学位后,须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毕业生登记表报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核查无误后,再由其本人填写《员工资格考试和学历补贴申请表》,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和单位盖章后,于每年年底报人力资源部,经审定后,将以行文形式下发可发放学费补贴人员名单和金额。各支行须按文件核定的金额为员工报销或补贴相应的学费。

3.符合学费报销条件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报销学费时,须持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并经有权人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报销学费。

4.员工在获得学费报销或补贴后,若因个人原因离开工行系统,须退回全部已报销或补贴的学费。

第三十三条其他

1.员工学费报销或补贴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帐户中列支。

2.除按规定享受学费报销或补贴外,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所产生的论文答辩费、代办费、教材费、考前复习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3.工提供的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提供任何虚假证明,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负责。一经发现,不但取消相应报销或补贴资格,退还已报销或补贴的学费,而且在全行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培训证书》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证书使用及编号

1.《培训证书》是由中国工商银行教育部统一设计制定,专用于记载员工参加我行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情况。

2.《培训证书》实行一人一号,证书的编号由我行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各支行应根据我行规定的编号范围,确定每一位员工的培训证号码。培训证书编号为八位数,前两位代表浙江省,第三、四位代表我行,后四位为各支行所用号码。

3.《培训证书》中的基本情况、职务变动记录、国外培训记录和继续(学历)教育由各支行负责填写,并贴好照片及加盖行印。员工参加国内培训,每次记录由主办并管理培训班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各支行通过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及时将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情况录入培训档案。

4.《培训证书혋痐各支行统一保管(我行机关由员工自信保管),员工在参加我行以上(包括我行)各类培训前,到支行领取《培训证书》,并交培训主办单位,培训结束后交回支行保管。

第三十五条培训证书记录的范围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10

她家的支出与合法收入并不匹配

《方圆》:你的办案经历很丰富,什么时候开始从事反渎工作的?

耿明:1993年,我从公安学校毕业就到了武昌区检察院反贪局工作。因工作需要,2008年2月调到反渎局,开始从事反渎办案。2012年1月,我被任命为反渎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在此之前是正科级的侦查室主任。

《方圆》:你的同事介绍,你到反渎局之后,办了不少大案要案。

耿明:是的,我到反渎局以后,办理了武昌区劳动局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原主任金强、受贿案,武汉市科技局原副局长李佳容(化名)、受贿案等几个有影响的案子。其中,武昌区房地产管理局祁海松、受贿案被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检察院均评为“精品案件”,并入围“全国反渎职侵权百件精品案件”。

《方圆》:能不能具体谈一下这几个案子?

耿明:我先介绍一下李佳容案吧。李佳容当时是武汉市科技局副局长。当时武昌区检察院收到武汉市纪委移送的线索,李佳容涉嫌受贿、渎职。我们于是展开侦查工作,对李佳容的个人财产、银行存款都进行了调查,也接触了一些涉案单位,掌握了她的部分犯罪事实,决定以渎职为突破点突审李佳容。

《方圆》:结果如何?

耿明:刚开始很不顺利。李佳容到案后声称是偶尔打麻将时收了点别人给的钱,逢年过节也收点2000元到3000元价值的购物卡,此外就是一些在健民药业公司报销车油费、修理费等小事情。基本上供述的内容都是一些违规违纪的问题,没有大的问题。

就凭这些内容把李佳容移交是不可能的。这跟我们事先掌握的情况也不相符。于是我们办案人员回到院里,立刻召开了一次“火线诸葛亮会议”。

《方圆》:什么是“火线诸葛亮会议”?

耿明:“火线诸葛亮会议”是我给取的名字,一般是指在案件突审遇到阻力或者没有进展时,召集所有办案人员开的一个短会,目的是帮助大家明确形势、统一认识、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鼓足全员干劲,攻坚克难。

会议上,每个人都要对案子的侦查献言献策,根据会议的调整部署,往往随后能收到出奇制胜的效果。例如之前我们在审讯另一个案子的行贿人黄先贵的过程中,就遇到无法取得有效供述的情况,黄先贵本人性格偏激、多疑善变,前面交代过的问题,只要形成正式的调查笔录,他马上予以否认,拒不签字。

后来,经“火线诸葛亮会”后,大部分办案人员认为,黄先贵的心理防线已经动摇,只是还心存侥幸,不愿意面对现实罢了,因此态度反复多变。所以,我们加强了对黄先贵的侦查和取证,使黄先贵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和不如实供述的严重性,最后把情况都交代了。

《方圆》:李佳容的案子中,开完会后有什么突破?

耿明:当时开会时,大家分析判断,武汉市每年有好几千万的科技扶持资金,李佳容具有决定这些扶持资金归哪些单位享有的巨大权力,我们认为收取这点购物卡的行为,与我们掌握的情况明显不对等。

此外,我们还对李佳容的家庭、存款、家产、社会关系等进行了调查,发现她家境贫寒。她是农村家庭出身,48岁做到副局长,完全靠个人打拼,很不容易,然而,她家的支出与合法收入并不匹配。所以我们调整了审查方向,决定让女检察官去和她交谈沟通,也许能动之以情。

最后是办案人员马丽娜接到这个任务,她主动去找李佳容拉家常,掌握了她老家里的一些情况。她有两个智障的弟弟,生活费都需要她支付,需要很多钱,以她的正常收入是无法负担的。就这样,我们利用外侦调查掌握的证据,最终使李佳容开了口。

原来,李佳容负责对健恒药业公司申报的新药百癣夏塔热胶囊推广应用项目、通滞苏润胶囊推广应用项目审核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武汉市科技局申报科技项目的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审核,明知这些项目含有虚假申报材料,仍然审批通过并下拨相关科技扶持资金。

《方圆》:正常获取科技扶持资金流程是什么样的?

耿明:正常获取科技扶持资金的程序应该是:首先由科技局在网上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就把相应的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科技局成果处提交。科技局成果处收件后,然后组织专家评审验证申报材料提出的科技项目。评审通过后,成果处作出推荐立项的建议,由科技局报市财政局审批,然后再报市人大预算委审批,通过后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下文下发通过的企业项目名单。最后由市科技局相关处室与申报企业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由市科技局对企业拨付科技扶持资金。

《方圆》:李佳容负责什么工作,她是怎么做的?

耿明:李佳容所在的科技局需要对企业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认后推荐上“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结果报科技局办公会讨论,办公会通过后就下通知立项。本案中,李佳容明知申报企业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均系造假。

而李佳容之前长期担任成果处、高新处等主要业务处室的处长,在担任科技局的副局长后,也分管这两个业务处室,专家评审时,处长向专家打个招呼或事先定个基调,一般就能顺利通过。另外在申报资金额度分配上李佳容作为处长也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谁与她亲近她就多拨付,谁疏远就少拨付或卡住不通过。这个“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让旁人很难发现她有明显的不当或问题。对此,我们后来还向科技局发了检察建议。

核实造假名单上的所有人

《方圆》:像这样的案件,涉及专项资金审批,涉事企业和犯罪嫌疑人多数素质都很高。和他们打交道,查办案件有难度吗?

耿明:武昌区检察院反渎局办理的案件确实有这个特点,高学历、高素质者较多。例如武昌区劳动局就业训练中心原主任金强,伙同武汉市文昌高级职业学校原校长叶文,利用承担农民工培训的机会,相互勾结,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大肆套取国家专项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60多万元,也是典型的这一类案子。

在办理这个案子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让人难忘。当时,武昌区劳动局的培训档案很多都封存在档案室,可以说是多年未有人进去查阅,积满灰尘。我们在寻找农民工培训资料时,吃了很多苦。我还记得,那天,我们一打开区劳动局的档案室,因长久无人查阅且有动物在里面安家,气味十分难闻,就在那间闭塞的档案室里,当时又是6月,天气很热,我们汗流浃背地寻找农民工资料,并逐一进行核对。那次经历真的令人难忘。

《方圆》:看来这个案子给你的印象很深刻,能否详细讲一下?

耿明:这个“农民工培训”案是源于省院发起的一次专项行动:国家对农民工免费培训,以提高其就业技能,本来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是有少数社会培训机构却打起了这块“唐僧肉”的主意。

当时收到省院的专项行动通知后,我们对本辖区的农民工培训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文昌职校和新澳学校几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报数额较大,可能存在问题,于是决定以文昌职校为重点进行排查。

首先,我们办案人员到劳动局将这几年文昌职校上报的名单明细调了出来,进行初查,由于武昌区是中心城区,无农村户籍人口,所以文昌职校培训的农民均是外地人。我们先对应着名单上留的联系电话逐个拨打,发现要么是空号,要么人机不符,后来发现部分农民的联系电话留的是文昌职校教职员工的电话,有时几十个人留的都是同一个电话号码。这样疑点就出来了,留下联系方式是为了方便主管部门核实农民工培训情况真伪的,为什么要留教职员工的电话呢?这其中肯定有造假情况。

由于农民工培训完后极为分散,全省各地都有,还有到外省的,而且大多数农民工不在户籍地,很多在外地打工,只能从中筛选一部分核实。于是我们尽量找武汉周边的或电话能联系上的,先后到黄陂、随州、咸宁、黄冈、仙桃等地出差核实了培训情况。

核实了几十名农民工后,我们发现,文昌职校上报的材料基本上都是伪造的,要么是将国家补贴政策出台前他们学校已收费培训人员名单造册上报,要么是在外收集熟人的身份证造假,要么就直接在电脑上打印假身份证造假。

《方圆》:要确定文昌职校的造假数额,需要对上报名单上的所有人进行核实吗?

耿明:是的,工作量很大。我们从劳动局堆积如山的申报资料中将文昌职校近几年上报的资料全部调了出来,经大量的人员、长时间的加班,进行一一核实。首先是将一看就明显是造假身份证的资料挑出来,统一到公安网上进行查询,如果身份证号是造假的,就可以断定这个申报材料是造假的;其次,我们将真身份证与真人进行一一对比调查,如果他们的身份证被熟人借出去用过,而他们本人根本就从未参加过农民工培训的,证明这一类也是造假的;还有就是往年在文昌职校缴费培训过,但资料却显示其与同期学员均享受过补贴的,我们只要从中找出一个人取证,让他将毕业合影上的人员信息都提供出来,即可证实与这些人有关的申报材料也是造假的;最后就是到首义路街道派出所去查询相关人员的暂住证登记情况,因为文昌职校培训的学员每期都必须在派出所登记暂住证,当期的人员没有登记过,这也可以证明申报材料系造假的。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核实造假情况确实花费了办案人员大量心血。当时我们每天加班,到最后都要崩溃了,如果不是强烈的责任感和毅力,是坚持不下来的。当然,查清了这些内容,最后办案就是水到渠成了,我们带着大量证据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金强、叶文等人,二人很快就缴械投降了。

案件最后办理得非常成功,金强、叶文等人分别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闲下来喜欢琢磨和写东西

《方圆》:你们查办了这么多案件,存在案件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吗?

耿明:以前存在线索发现难的问题,可我上任当局长后就开始了着手调研,省院反渎局内部这几年也出台了《发现线索一百招》,帮助我们解决线索难找的问题。

现在我们主要案件来源是靠纪委和相关部门移送,比如武昌区纪委前期调查掌握的具体线索。再就是在各类突发事件或事故的新闻报道中发现、收集和判断是否有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行为。这些线索有些尽管没有形成案子,还是能发现不少问题。例如辖区内的白沙洲水厂为了除掉水中的气味,加大了氯的剂量,使水中有很大的气味,无法饮用,引起居民强烈不满。我们调查后发现,水厂取源时,因为上游的闸口清淤,把闸口打大了,水厂只有通过加大氯气剂量来处理水,这个加大量对人体没有多大的伤害。因为这个事情不好用刑法去评价,所以我们就没有立案侦查。

《方圆》:从媒体报道中,也有找到过最终立案侦查的线索?

耿明:之前提到的祁海松、受贿案件线索的发现,就源于从群众举报、群体性上访事件中获取的信息。当时武昌区的房地产“绿洲广场”项目烂尾,一直不能交付业主办理房产证,业主曾多次上访,媒体也做过报道。后来,我们又结合湖北省检察院反渎局反馈的信息,查办了该案。

除了媒体揭发和纪委、相关部门移送之外,深挖案件也是发现案件线索极其重要的方法,而且成案率极高。比如我们在办理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原副主任戚昌耀一案中,在对青山区商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科主任张良和青山区冶南副食品市场法人代表刘传云进行调查取证时,发现二人表情极不自然,通过敏锐的察言观色和多年办案经验,我们断定二人可能有问题。随后经一番攻心斗智、因势利导,二人均交代在拆迁中受贿10万元的犯罪事实,又挖出两件受贿案。

《方圆》:从反渎办案中挖出贪污贿赂案件的线索,说明你们院内部有很强的联动机制?

耿明:反渎的工作,被称为不进腰包的腐败,所以通常很隐蔽,我们也注重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才能更好地发现案件、查办案件。例如我们跟民行科密切保持联系,因为渎职线索很多都隐藏在民事案件纠纷中。例如法院法官徇私枉法裁定的情况,只要认真查看分析判决书就可发现。之前,我们查处武昌区法院杨园法庭原审判员张胜的案子,就是由民事行政检察科在办一起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因为张胜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所以案件就移交给我们侦查。

同时,我们也保持与侦监科等部门的联系。现在我们推动的反渎“1+N模式”,就是反渎加民行、侦监、公诉等,形成合力办案。

《方圆》:听说你平时除了工作,还喜欢写点东西。

耿明:我这个人好静,不好动。忙完手中的工作,闲下来就坐得住,除思考案子外,我就喜欢乱七八糟地写。而且以前年轻,上进心很强,总认为多写材料,能表现一下自己,这些年我在《人民检察(湖北版)》、《武汉检察》等刊物上发表过好几篇调研文章。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认为多动笔能保留当时办案的真实场景,也能提高个人写作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这对我的工作也能起到促进作用,说不定今后写回忆录时还能用得上。反渎局事多人少,有限的人力要用在一线办案工作上,那么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材料、调研文章、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等综合性事务工作我就责无旁贷地要多担待些,尽量做到让大家安心做好办案,不为这些琐事再耗费精力。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11

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范围是: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急需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参加的储备人才培训;根据服务外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需求或服务外包发包商提出的承接其发包业务的需求,进行的人才定制培训;新入职大中专毕业生培训;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定制培训;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业务从业资质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知识培训;服务外包相关法律、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等。

第二条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

二、具有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经验。上一年度开展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数量在200人以上(人均培训在200课时以上),且经过培训的人员须有80%以上从事服务外包工作;从事外包培训业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70%(含)以上。

三、具备规模招生与培训的条件和能力,现有500平方米以上适应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教学场所及一定数量的性能良好的教学专用软硬件设施,并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体系。

四、师资团队稳定,具有适应相关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和教学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大纲、课件,保证教学质量。

五、申报单位应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教学行政管理制度、教师聘任制度、财务独立核算制度等。

六、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交流、合作能力,与高校、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企业开展合作,为培训学员提供实习和实训的条件,为受训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一定比例的就业渠道,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有效的人才定制培训和入职培训。

七、已注册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

第三条认定程序

申请认定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应向所在地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港区管委会业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经初审后,报市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经会同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报市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市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称号。

申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由市外经贸局提供);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三、教育、劳动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依法从业资质证明;

四、服务外包相关人才培训教材、培训项目课程体系设置情况;

五、本年度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及近期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目标;

六、培训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样张;

七、培训机构相关管理制度;

八、培训场地证明及其他材料。

第四条管理

一、经认定的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可优先享受国家、省、市服务外包有关扶持政策。

二、经认定的市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接受市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项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质量、数量,确保国家和省、市给予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扶持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经认定的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须成立或明确相应的工作部门,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相关具体工作,并定期向市和所在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港区管委会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机构建设运营情况。有关培训机构建设和发展的各项统计数据,要准确科学,不得瞒报、虚报。一旦发现有瞒报和虚报情况,经核实,将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销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称号。

四、经认定的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发生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等变更情况时,应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认定机构办理变更认定或重新申报手续。未办理变更认定的,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12

一、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只有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指导,才能切实改变那种“年初不知道、年终看报表”的被动局面,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科学性。在指导思想上,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遵循“均衡发展、适度增长”、“适当控制数量”的原则;在科学管理上,要正确处理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达到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辩证统一,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

1、按需设置党员岗位,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由各基层党组织从党的建设、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发,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一定时期内各工作岗位上所需党员的数量,以及在职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有的条件要求,即设置党员岗位。然后根据党员需求与党员队伍现状之间的差距,制定出较为切合实际的发展党员三年或五年规划,用于指导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

2、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建立定期报表制度等形式,积累制定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所需要的数据,在每年十二月份按有关要求提出下一年度的发展党员计划,并逐级上报。县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委(工委)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在综合平衡、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县发展党员计划。各基层党组织应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突出发展重点。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发展党员的重点应放在农村、企业生产一线,以及党的力量薄弱又长期没有发展党员的地方和单位。乡(镇)党委要重点抓好村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农民党员要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确保村党支部每3年至少要发展1名以上党员,要注意在农村致富能人中发展新党员,切实解决好无党员村民小组的问题;县经贸委、林业局党委要重点抓好所属企业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企业生产一线党员要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县公安局党委要重点抓好基层分局(所、队)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县直属机关工委要重点抓好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4、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今后,发展新党员,在文化程度上,农村党员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其中高中以上的要占5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在年龄上,全县35岁以下的要求达到70%以上;女党员要求达到23%--25%。

5、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因其它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

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

发展党员工作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和手续,大体上要经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发展手续、预备党员教育转正四个阶段。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入党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2、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表,在5天内报上级党委(工委)审查备案(设有党总支先报总支委员会审查同意,下同);

4、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对党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如无不同意见,备案登记后向党支部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5、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培养联系人。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

2、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其他有关情况,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3、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一次,并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党支部对已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征求党小组、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在5天内将发展对象在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形成的有关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工委)审查备案。

5、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名单和有关材料经审查同意后,向党支部下发《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入党志愿书》。

6、党支部按《江西省发展党员公示制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7、基层党委(工委)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短期集中培训。

(三)履行发展手续

1、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容。

3、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自然情况、简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本人政治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情况。

5、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

6、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按时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在5天内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上报基层党委(工委)审批。

7、基层党委(工委)组织委员接到党支部送审的入党材料后,先进行初审,并在10天内报县委组织员办进行预审。

8、县委组织员办对基层党委(工委)上报的入党材料在15天内完成预审,安排与发展对象谈话的人员和时间。

9、县委组织员办会同基层党委(工委)派出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

10、县委组织员办研究审定发展对象,并向基层党委(工委)下发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审核意见通知。

11、基层党委(工委)召开党委会审批新党员,并向党支部下发《新党员审批通知书》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同时,向县委组织员办报告审批结果。

(四)预备党员教育转正

1、党支部派人与新党员谈话,并指导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2、基层党委(工委)或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3、预备党员每季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4、党支部每季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一次,并将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6、党支部在征求党小组、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7、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可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时填写对预备党员的转正决议,并在7天内上报基层党委(工委)审批。

8、基层党委(工委)召开党委会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进行审批,并向党支部下发审批预备党员通知,同时向县委组织员办报告审批结果。

9、基层党委(工委)将批准转正的党员入党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工委)保存。

三、规范形成发展党员档案材料

发展党员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要符合规定要求,做到真实、规范。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和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容必须由申请人亲笔撰写或填写(个别文化较低,填写确有困难的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申请人的口述内容填写,除本人签名盖章外,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申请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入党介绍人意见,谈话人意见应分别由介绍人、谈话人填写并签字。政审材料要符合规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和《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是党员档案的重要材料,要严格按要求、规定认真填写,切忌马虎草率,做到“一全二清三准”。“全”就是所有栏目要填齐全,不能遗漏。“清”,就是书写要工整清楚,不得潦草涂改,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填写。“准”就是填写年龄、文化、简历、奖惩及党组织意见要准确、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凡填写不规范的要重填;错填、虚填的要改正;隐瞒和伪造的要严肃处理。

四、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党员“入口”质量。

1、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各基层党委(工委)每年至少研究二次以上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发展党员计划安排,制定工作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典型经验。

2、建立入党材料管理制度。党支部要指定专人收集保管申请入党人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基层党委(工委)要按规定要求做好党员入党材料的归档工作,对无人事档案的党员入党材料要用专门的党员档案柜长期保存。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各基层党委(工委)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要求每名入党积极分子人手要有一本《》和《入党培训教材》,要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的集中培训,组织发展对象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并进行严格的考核考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县委组织员办会同基层党委(工委)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时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达不到要求的暂缓审批。

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篇13

2012年,市本级安排工业园区用工服务专项补助资金1500万元(其中,从就业专项资金安排1300万元,市财政调剂安排200万元),今后根据园区用工规模扩大情况逐年增加。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市属工业园区企业用工职业介绍补贴、专场招聘会补贴、顶岗实习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返乡就业补贴、员工稳岗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表彰奖励经费、就业信息宣传费、园区用工服务专项活动经费和用工服务有关工作经费。

(一)职业介绍补贴。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按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市属工业园区企业输送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书面劳动合同的按300元/人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用工服务联络员为市属工业园区输送劳动力,并经中介机构介绍成功就业后,可由中介机构从300元补贴中支付70%的用工服务费。职业院校推荐毕业生到市属工业园区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书面劳动合同的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资料:享受职业介绍补贴人员名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同时报送录有上述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就业单位名称、劳动合同编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电子文档。同一劳动者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二)专场招聘会补贴。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经批准为市属工业园区企业举办免费专场招聘会的补贴标准为:参加招聘企业在40家以上,且市属工业园区企业招聘用工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市内大型招聘会,每场补贴8万元;参加招聘企业在20-40家,且市属工业园区企业招聘用工规模在500-1000人的市内中型招聘会,每场补贴5万元;参加招聘企业在20家以下,且市属工业园区企业招聘用工规模500人以下的市内小型招聘会,每场补贴3万元;在乡镇举办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2万元;市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场内举办的专场招聘会,每场补贴1万元。同一单位每月只享受1次场内招聘会补贴。在市外举办专场招聘会可参照市内相应规模招聘会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申请专场招聘会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举办专场招聘会审批表、招聘会组织方案和工作总结、参加招聘会企业就业岗位汇总册、企业招工委托书、参加招聘会企业签到册,以及录有上述信息的电子文档。

(三)顶岗实习补贴。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相关专业的学生到市属工业园区企业参加顶岗实习在1个月以上的,按实习期限长短,给予学校最高不超过300元/人的顶岗实习补贴。学校申请顶岗实习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享受顶岗实习补贴人员名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园区企业出具的顶岗实习证明材料及录有上述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电子文档。同一学生每年只能享受1次顶岗实习补贴。

(四)职业培训补贴。具备培训资质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到市属工业园区成功就业的,根据职业(工种)分类可按A类1000元/人、B类600元/人、C类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培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同时报送录有上述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编号和联系电话、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的电子文档。同一劳动者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对与市属工业园区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但没有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新进人员,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市属工业园区企业委托所属具有资质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按15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前,需将培训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培训后根据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企业或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培训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等凭证材料,同时报送录有上述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编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电子文档。同一劳动者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

(五)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市属工业园区企业新录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书面劳动合同的)培训后,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根据鉴定职业(工种)分类,可以按A类150元/人、B类120元/人、C类1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通过减少鉴定收费的方式先行垫付,然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册、符合条件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同时报送录有上述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编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电子文档。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六)返乡就业补贴。本市户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到市属工业园区就业并与园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书面劳动合同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返乡就业补贴。返乡就业补贴由组织外出人员返乡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统一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享受返乡就业补贴人员名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返乡人员在外就业的有效证明材料,返乡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收据,同时报送录有上述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编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电子文档。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报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申报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收到补贴资金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返乡就业人员。

(七)员工稳岗补贴。市属工业园区企业新录用员工工作满1年,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续签了下年度书面劳动合同的,按每年2个月、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员工稳岗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市属工业园区企业申请员工稳岗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享受员工稳岗补贴人员名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上年度履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录有上述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编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电子文档。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补贴资金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稳岗员工。

(八)就业见习补贴。市属工业园区企业吸纳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见习企业(单位)先行垫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企业(单位)可按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名册、就业见习协议书、《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大学毕业证复印件、企业(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凭证,同时报送录有上述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的电子文档。

二、资金申请及支付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负责受理辖区内各项补贴资金申请。享受工业园区用工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扶持的企业需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初审后,报市属工业园区用工服务领导小组审定。每季度结束后,由企业(单位)按规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相关资料申请补贴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全部合格的,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申报单位。抽查结果应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实行考核奖励制度

对市属工业园区企业突发性的大批量用工需求,由市属工业园区用工服务领导小组将目标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区、职业院校和园区用工服务联络站(点),各单位按照任务要求,组织人员到园区企业就业。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为市属工业园区企业输送劳动力。次年初,由市属工业园区用工服务领导小组对上年度工业园区用工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对为市属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贡献大、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建立工业园区用工信息制度

市本级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宣传经费,主要用于在电视、互联网、报纸、电台等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宣传园区企业,扩大社会知名度,促进企业用工。

五、建立工业园区用工服务网络

市属工业园区应当成立市属工业园区用工服务中心,负责市属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管理日常工作。在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市属工业园区用工服务联络站(点),聘请一批用工服务联络员,及时为园区企业和劳动者传递就业信息,搭建用工服务网络平台。各用工服务联络站(点)应全面掌握外出务工人员情况,建立劳动力资源台帐,及时了解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变动和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意向,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到本市园区企业就业。

六、加强就业失业监控

在就业人口密集的工业园区、街道、社区、企业和劳务输出人口较多的乡镇、村设立就业失业监测站(点),聘请一批就业失业监测员。各就业失业监测站(点)应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信息台帐,全面掌握辖区内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单位用工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七、建立职业培训与园区用工相结合机制

市本级以及经济开发区和有色金属产业园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特殊培训、特殊专业除外),要与市属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相结合,培训合格后全部推荐到市属工业园区企业就业。

八、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园区用工企业应认真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名册备查。要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建立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依法按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园区用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投入,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护待遇,努力降低职业危害。园区用工企业应当关心职工生活,为企业员工配备良好的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设立企业员工活动场所,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体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九、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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