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论文实用13篇

西方哲学论文
西方哲学论文篇1

二、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

解读佛教关于自我的思想,早在17世纪就传播至欧洲,并对休谟等人关于自我的思想产生过影响。但是,自康德、黑格尔以来,西方文化哲学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贬低和蔑视东方哲学的倾向,所以佛教的自我思想虽然经常在西方文化哲学家的著作中被提及,却很少能够作为一个正式的比较项与西方关于自我的思想进行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哲学比较。这种情况在近些年,随着西方心灵哲学遭遇发展的“瓶颈”和“危机”而逐渐有所改变。越来越多的心灵哲学家开始反思西方文化哲学的“西方中心论”等错误倾向,并重新审视东方哲学,以期从东方哲学中找到“医治”西方文化哲学问题的“良药”。弗拉纳根、阿尔巴哈里等一些具有远见的、对佛教感兴趣的西方文化哲学家都认为,对自我和意识的求真性研究虽然不是东方哲学的主流,但仍值得重视,因为它们不但能够拓展西方原有的研究视野,而且还能够为心灵哲学研究增添新的素材和课题。但是,他们在进行比较时,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或者描述性地把佛教思想纳入到自己的比较视野当中,而是对佛教的相关思想进行了极具当代西方心灵哲学色彩的重构和解读。这表现在,他们对佛教思想进行重构和解读时主要进行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进行文字上的“翻译”,即用现代人熟知的西方心灵哲学的话语体系重新解读、甚至创造性地重构佛教的相关哲学思想。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方面,是在自然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对佛教思想进行甄别、选择和改造,即将佛教自然化。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也丝毫不掩饰对佛教的这种企图,并纷纷用“分析的佛教”、“自然化的佛教”、“佛教还原论”等为自己的理论冠名。比如弗拉纳根就认为,如果能够将佛教当中那些迷信的、超自然的东西抛弃掉,剩下的就是一种伟大的哲学思想。所以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有没有可能从佛教这样一种古代的、全面的哲学中剔除那些迷信的把戏,从而得到一种对于二十一世纪那些具有广博科学知识的世俗思想家们有价值的哲学呢?”对于佛教自我和无我观念的研究,他们的总体思路是,先从佛教典籍(如《杂阿含经》、《相应部阿含经》等)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关于自我问题的论著,进而用分析哲学、心灵哲学的名相概念对之展开分析和解读,最后在心灵哲学中对这些论述进行定位。所以,他们对佛教经典的解读明显带有现代解释学的性质,而且在这种研究方法的影响下,受到他们解读的佛教不再是通常我们所理解的“原汁原味”的佛教,而是带有了强烈的分析哲学和自然主义的色彩。在这些研究成果中,阿尔巴哈里的著作《分析的佛教:自我的两重幻象》对佛教自我观念的解读最有代表性。阿尔巴哈里对他人经验自述的美妙涅槃状态感兴趣,把涅槃与有我和无我的研究结合起来。

她认为研究涅槃的方法有三:一是进行佛教的涅槃实践;二是借助仪器在实验室中再现涅槃的心理状态;三是作者自己所主张的方法,即不做预设,用分析哲学的手段和方法来研究涅槃的可能性。当然她并不肯定涅槃实际存在,而只是从模态的角度出发,把涅槃当作心灵哲学的一个主题来对待。她认为这种探讨具有重要意义:“对涅槃之可能性的认真研究尚未进入分析哲学的主流,尽管这对于心灵的形而上学意味深远,假如涅槃是可能的,那么它意义重大。”阿尔巴哈里通过她对佛教的分析和解读指出,佛教对自我进行了颠覆和解构,其出发点是对“自我”和“自我感”(senseofself)进行了区别。“自我感”即是对自我的假定,它传递的是一种主观经验,借用内格尔的话说,自我感即是:从第一人称视角来看,具有或者经历对x的一种一般的有意识经验,像是什么样子。所以自我感是我们人人都具有的一种真实的感觉,而非幻象。在佛教看来,我们大多数人都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一个有意识的、个体的自我,这是一种幻象,而在达到涅槃之前,我们都一直被束缚在这一幻象当中。只有在达到涅槃之后,这种束缚才会被抛弃。区别自我和自我感对佛教而言意义重大,因为这种区别使我们认识到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本体论层面上,自我感广泛存在,而自我本身却不在。广泛存在的自我感意味着大多数人都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而自我本身并不存在,则意味着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一个实在以使大多数人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自我实在。拥有对x的感觉并不一定需要x存在。换言之,佛教否认作为实在的自我存在,而是主张无我原则。

阿尔巴哈里认识到,尽管体现在佛教经藏中的无我原则更多的是一种离苦得乐的策略,而非一种本体论上的断言,但他还是按照西方文化哲学的做法从本体论视角对“无我原则”进行了探究。这一探究要回答的问题是:佛教否认其存在地位的这个自我到底是什么?我们如何界定它?如果没有自我的话,自我感又从何而来?佛教经典并没有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回答,而阿尔巴哈里认为自己要通过对佛教的解读并在心灵哲学的帮助下回答这些问题。通过对经藏中关于自我论述的分析,她认为,自我感是通过主体对诸蕴的假定而产生的:主体把各种不同的蕴假定成是“我”(因此蕴就与“我”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或者假定成是“我的”(因此蕴就属于我)。所以,由五蕴所导致的自我感,就类似于由贪所导致的苦一样。所以,佛教所关注的自我并非高深莫测,而是怀藏贪欲的一般人、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东西。归根结蒂,平凡人认为自己所是的这个自我,是一个“拥有者”。正是我们作为拥有者的这种自我感才导致了苦。对蕴的拥有就是这种拥有者的一种主要表现。而佛教的实践就是要消除拥有者的这种印象。按照《杂阿含经》的说法,要成为拥有者就是要进入与它物的“归属关系”当中。为此,她区别了三种归属,即视角归属、占有归属和个人归属。视角归属即是一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该物即客体要以某种方式向该主体显现,而不向其他主体显现。所有“私人的”现象,例如思维、意向、知觉、感觉在显现给一个主体时,都是被这个主体在视角上拥有的。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主体的我,从我的视角观察它们。例如,对于树这样的客体,在视角上被拥有的不是这棵树,而是这棵树通过相关的感觉输入(视觉、听觉等)显现给主体所用的特定方式。如果客体以这种方式向主体显现,并因此被看作是“我的”,那么,与该客体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主体就可以被称作是“视角的拥有者”。占有归属是指一个主体在占有的含义上拥有某物,也就是说,客体因社会约定而被看作是属于主体的。例如,对衣服、房屋、金钱的归属都能算作此一范畴。个人归属涉及到把经验、思维、行动等占为己有,把自我确定为它们的个人拥有者,它们要么被看作是“我的”,要么被看作是“我”的一部分

。佛教在论述自我观念时所讲的归属仅仅是个人归属,它暗含在人们对自己身心的普遍态度当中(即诸蕴的和合)。在个人归属的情况下,当一个主体把某个东西确认为其自身或其自身的一部分时,自我感也就随之而生。换言之,个人归属感所具有的“我的性”(my-ness),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正是个人归属导致了自我感的产生。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经常一起出现,一般人只要有对身和心诸方面(即蕴)的视角归属,就会产生对这些方面的个人归属,自我感也就产生出来。因此,西方文化哲学并没有认识到视角归属和个人归属的区分。而佛教则强调了这种区分,并通过对个人归属的分析揭示了自我感产生的原因。例如,佛教所描述的阿罗汉就不具有对蕴的任何归属,因而不具有个人归属,但阿罗汉并没有丧失在视角上拥有对象的印象,即视角归属。通过对佛教自我观念的心灵哲学解读,阿尔巴哈里总结了佛教所描述的自我:“自我被定义成是一个有限的、追求快乐/规避痛苦的见证的主体(witnessingsubject),该主体是个人的拥有者和有控制力的自主体,是统一的、非构成的,既具有即时的、不破不易的显现,又具有长期的持久性和不变性。”⑤这种自我,佛教认为,是我们或者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自己所是的东西。但是,这样一种自我实在在佛教看来是否存在呢?在佛教看来,对于作为这样一种实在的感觉或者假定,确实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实在本身,即我们条件性地认为我们本质上固有的这个自我,在佛教的本体论中是没有存在地位的。佛教通过八圣道的实践所要抹去的也不可能是这样的自我,因为它原本就不存在。

三、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

自我观念的殊途同归对自我的研究一直是西方文化哲学史上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长期的研究中,西方文化哲学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各异的自我理论。问题在于,就自我问题展开西方文化哲学与佛教的比较研究,首先要弄清西方文化哲学中是否存在着一种一般化的或者占主导性的关于自我的观念。如果存在的话,我们就可以用西方文化哲学的这种“一般化的自我观念”与佛教的自我观念展开比较,这样一来双方的比较也就简化成了整体性的、一对一的比较。阿尔巴哈里、德雷福斯等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分析、总结性的工作,他们选择了西方文化哲学史上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关于自我的描述进行梳理和分析。这些哲学家包括笛卡尔、休谟、洛克、赖尔、丹尼特、弗拉纳根和威廉•詹姆斯等。结果他们发现,尽管每一个哲学家都只能描述了自我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但如果把这些描述进行整合形成一幅关于自我的整体画面的话,人们就会发现,西方文化哲学中确实具有一个关于自我的一般观念,西方文化哲学不但在现象上对自我做出了与佛教相同或者类似的描述,而且最终以不同的方式对他们所描述的这种自我做出了否定。阿尔巴哈里对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在自我描述上的共性进行了总结。她认为,我们条件性地把自我当作是主体,该主体承担了五种角色并分别具有相应的属性。一是经验的知道者、观察者、见证者,以及注意的来源,其属性是有意识的、心理的和可觉察的。二是思维、知觉、经验、身体、人格的拥有者,其属性是有界的,即其同一性在本体论上是唯一的。三是行为的主体或者发起者,即行动和意志的来源,其属性是统一的、个别的、简单的。四是思维的思考者和发起者,其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变的。五是快乐的追求者,其属性是非构造的。总而言之,我们一般人所谓的自我在本质上,是一个统一的、连续不破的经验主体,它具有个人化的界限和视角。对自我的这些功能和属性的描述是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共有的,是东西方在自我描述上的一种趋同和相互印证,它也从一个方面验证了,佛教所主张的对自我的假定是人所共有的,而不只是佛教传统中所特有的东西。

西方文化哲学对自我进行的描述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特征,那就是它们都对可知的、有意识的主体和被知道的客体进行了明确区分。这一区分对于西方的一般自我观念而言是基础性的。形象地说,主体可以被看作是一颗沙粒,而自我则是由这颗沙粒逐渐形成的一颗珍珠。在此过程中,主体通过对各种功能(如观察者、拥有者、行动者)和属性(如有意识的、统一的)的整合,变成了所谓的“自我”。而这些角色和属性原本只是和主体绑定在一起的。自我是一个相对于经验对象的主体。这个“主体”描述的是通常所谓的自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即第一人称视角的内在位置。主体仅仅只是通过大量的知觉和认知样式来观察和见证对象。阿尔巴哈里用“见识”(witness-consciousness)一词来描述这种纯粹的观察要素,认为它是所有的心理活动共有的东西。而“客体”这个词描述的是任何有可能被一个(见证的)主体注意到的东西,如思维、知觉、树木、身体、行动、事件等。在自我问题上,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尽管结论一致,即都认为自我不是实在,而是幻象,但它们达到这一结论所用的方法、路径却大不相同,这主要体现在它们对作为构造和幻象的自我所作的分析上。比如,一个显著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西方文化哲学家认为,被归因于自我的很多属性完全是被构造出来的,而佛教则认为它们在本质上是非构造的。佛教从其本体论出发,反对和拒斥自我实在,但它并不反对和否定被归属于自我的种种特性。比如,在谈到人格同一性时经常被提到的统一性、不破不易性等。只有这些属性的印象由于错误地被归属于一个有界的、个人的拥有者而被曲解时,佛教才把这些特性看作是构造的。例如,当见证所固有的不破不易性与一个有界的自我印象结合在一起时,所产生的印象就不仅是即时同一性的,而且是长期同一性的。这个长期的同一性就涉及到曲解,这样一来,同一性(就像自我一样)成了心理构造。而其不破不易性的核心方面,即瞬间的有意识持续,则是由见证带给自我感的东西,并不被看作是心理构造。这就与西方文化哲学比如休谟的说明完全不同,因为这个同一性的印象,即自我感,并不完全根植在一种无常的本体论当中。此外,西方文化哲学和佛教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做出的。按照佛教的形而上学,对自我缺乏实在性的说明与涅槃联系在一起。但是,涅槃在西方文化哲学的形而上学体系中没有一席之地。所以,尽管西方文化哲学也否认自我实在,但它依据的往往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形而上学标准。在近代,洛克、休谟、帕菲特等人通过著名的束论(Thebundletheory)否认自我的实在性。休谟作为西方文化哲学坚持无我立场的先驱人物,他的作品经常被用来与佛教的无我原则作对比。当代西方心灵哲学在最近几十年经历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本体论变革之后,大多数哲学家都通过建立各种理论如取消论、同一论、还原论、解释主义等得出了与佛教一致或类似的结论:自我在总体上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但对于自我如何被构造出来,他们却提出了一种与佛教完全不同的理论。比如,他们把同一性、不破不易性等自我的属性选作他们证明自我不存在的主要原因,并把这些属性本身完全看作是被构造出来的,是幻象。如弗拉纳根所说:“下述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即认为在所有的有意识经验背后都存在着一个‘我’,而且这个‘我’正是自我的核心,我们的意识控制中心,所有行动和计划的源头。”他还说:“心灵的‘我’是一个幻象,这个幻象具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自我、自身和我来组织经验、引起行动,并说明我们不变的人格同一性,另一方面,作为经验之流。如果这种看法是误导,那么更高明的见解是什么呢?那就是,存在的是而且只是经验之流……我们是无我的。”丹尼特同样明确地要求消解自我的实在性。他认为:“无论在我们的大脑里面,还是在我们的大脑外面,有一个控制我们身体、运转我们思维、做出我们决策的实在吗?当然没有!这样一种看法要么是经验主义的(詹姆斯的‘教皇的神经元’),要么是形而上学的噱头(赖尔的‘机器中的幽灵’)。”阿尔巴哈里用一个实例来说明佛教对无我的说明和典型的西方说明之间的不同。

比如,两个人都梦到刺耳的声音。这个刺耳的声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构造的,都是思维、想象等作用下的一个现象的内容。假如第一个梦是由闹钟的声音杜撰而成的,正是闹钟的声音给了这个“刺耳的声音”(作为现象的内容)其刺耳的质。这里的这个尖锐刺耳,是在独立于梦的闹铃声的作用下产生的,就此而言,尖锐刺耳本身并不是心理构造。只有当这个尖锐刺耳在梦中被归因于“刺耳的声音”,并由于这个假定而被曲解时,它才是一种构造。假如在第二个梦中,这个刺耳的声音并不是由闹铃杜撰而来,而纯粹是做梦梦到的。那么,归因于这个声音的尖锐刺耳,连同这个刺耳的声音本身,就都是一种心理构造。所以,在闹钟作用下产生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佛教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固有的非构造的特性。而完全是由做梦梦到的这个“刺耳的声音”就类似于西方文化哲学所理解的“自我”,具有许多构造的特性。

四、总结

西方哲学论文篇2

此外,哲学家在研究时,忽略了哲学本身的中心任务,而将研究重点放在一些细枝末节上,造成了研究资源的极大浪费。为了有效整顿哲学研究,保证哲学研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文德尔班对世界进行了重新划分与归类,它将世界划分为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其中,事实世界是科学研究和其他门类科学研究的对象和重点,而价值世界则是哲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必须予以足够重视。只有这样,哲学才能重新焕发出其生机和活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其学生李凯尔德在继承其哲学理论学说的基础上,将价值范畴作为其哲学研究的根本范畴进行分析与研究,这标志着价值哲学的创立与形成。

2西方价值论的主要观点

随着西方价值哲学的不断发展成熟,各派哲学家立足于其哲学理论的发展实际,提出了各自的主要观点,并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各派别虽然研究的领域和方法各有不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价值论,即主观价值论、客观价值论、过程价值论。其中,主观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有文德尔班、美国的培里、奥地利的迈农、实用主义理论的先驱詹姆斯等。他们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以主体需求为出发点,要求其研究必须符合主体的情感意志和道德追求,并根据其兴趣所在去理解和阐释价值的本质构成。美国的培里是新实在哲学的代表者,他同样认可主观价值论观点,要求将价值或善作为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目标,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研究。他还认为价值是欲望依附性的一种本质表现与外在特征。在他看来,价值是兴趣的集中反映,判断一个事物是否具有价值,只要看它能够引起人的兴趣即可。

一般地,越是有价值的东西就越能引起人的兴趣,而无法引起人兴趣的事物自然也就不具有价值。杜威是实用主义价值论的代表,他认为价值是必然存在的,但要想对其直接定义则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对价值定义的过程也是一个反省的过程,反省就必然会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缺乏经验的研究者常常会将评价与定义混为一谈,从而无法准确定义价值。因此,为进一步明确价值的基本内涵,做到科学准确地定义,研究者必须根据事情的最终结果和内在性质进行定义和研究,更加注重研究的实际效果,这是一种实用主义真理观的体现。萨特是存在主义价值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要求在进行价值论研究时应该将价值与存在联系起来,进行对比性研究,深入研究和把握价值与存在的内在关系,认识即存在。他认为自我存在是不完整的、有缺陷的,必须不断完善和整合,更好地追求其意识存在。他的存在主义价值论是由人的价值选择所决定的,特别强调人的主观性在价值发展中的作用。现象学的价值论是由胡塞尔提出并发展起来的,是一种追求哲学科学性和绝对性的唯心主义学说。这一学说的形成和发展与欧洲的大陆哲学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它要求采用现象学的基本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将更好地解决价值论中的一些中心问题。舍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现象学的价值论,他承认价值研究的科学性,要求将这种客观性提升到超验性层面上来,学说带有明显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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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国学者承认中国哲学并出版了大批研究著作,例如顾立雅的《孔子与中国之道》、孟旦的《早期中国“人”的观念》、郝大维和安乐哲的《通过孔子而思》、牟复礼的《中国思想之渊源》、芬格莱特的《孔子:即凡而圣》、列文森的《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安乐哲的《和而不同:比较哲学与中西会通》、狄百瑞的儒家的困境境》等,积极推动了中国哲学在西方的传播。如果中国人不承认有中国哲学,是奴性和败类的表现。由于中国近代长期作为殖民地,西方哲学有霸道的话语权,使一些人产生了自卑和崇洋心理,丧失了文化自信、自觉、自强,甚至自甘堕落,失去了学术和人格上的独立和尊严。牟宗三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时至今日,东西方都应互相尊重平视,藉以调整、充实、并滋润其文化生命……中国人少数不肖之徒,若再抵死糟蹋自己,不自爱重,那只可说是其买办之奴性已成,自甘卑贱,这只是中国之败类。”

二、中西哲学的差异

中国哲学的学术(学问)有自己关注的话题、重点、体系、内在标准、研究方法,有自身的特殊性,不能按照西方哲学的模式来衡量。中西哲学的文化背景、服务对象差别很大。西方哲学是在古希腊上层贵族大雅之堂的“形而上学”,中国哲学家则面向社会大众,试图“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造福芸芸众生;西方哲学强调严格的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可能掌握和领悟,中国哲学则强调日常生活,关注世俗层面的接人待物、“洒扫应对”的感悟和智慧运用,认为“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语)、“满街都是圣人”(朱熹、王阳明、王艮都有此说法)。例如,惠能从舂米、种菜、扫地等打杂事务中脱颖而出成为禅宗六祖,就是典型代表。在谈到中西哲学的差异时,梁启超说得好:“所谓西洋哲学,那才真是贵族的、少数人爱智娱乐的工具。研究宇宙来源,上帝存否,惟有少数贵族,才能领悟得到。晚近虽力求普遍,渐变平常,但是终未做到。儒家道术,因为笼罩力大,一般民众的心理风俗习惯,无不受其影响。所以研究儒家道术,不单看大学者的著述及其理论,并且要看政治上社会上所受他的影响。”[5]18中西哲学研究的内容侧重点差异明显。西方哲学讲究知识论、逻辑学、真理观,中国哲学强调人生观、为人之道、处世哲学。中国哲学面向人生和社会,希望能够指点迷津、安心立命,西方主流哲学则在逻辑上十分讲究,强调纯粹知识的推演,不甚干预世俗的生活。梁启超考察西洋文化,对此有深刻认识:“西洋哲学由宇宙论或本体论趋重到论理学,更趋重到认识论。彻头彻尾都是为‘求知’起见。所以他们这派学问称为‘爱智学’,诚属恰当。中国学问不然。与其说是知识的学问,毋宁说是行为的学问。”[5]4对中西哲学的差别,不同角度的概括一直持续,各有千秋。

李艳辉认为:“西方人讲‘用脑’,中国人讲‘用心’;西方人的思维方式重理性和逻辑,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重直观和体悟;西方人讲天人二分,中国人讲天人合一;等等。”[6]中国哲学的三大派别儒释道都关注生命之学,成为中西哲学差异的又一个方面。中国哲学历来一直主张“生民为本”,《周易》强调“生生之为大德”。儒家提倡君子之道在于利于苍生,墨家主张兼爱之道在于利天下,道家探讨自然之道希望人生自在、浪漫、逍遥,都着眼于生生不息。牟宗三认为:“中国哲学以‘生命’为中心。儒道两家是中国所固有的。后来加上佛教,亦还是如此。儒释道三教是讲中国哲学所必须首先注意与了解的。二千多年来的发展,中国文化生命的最高层心灵,都是集中在这里表现。对于这方面没有兴趣,便不必讲中国哲学。对于‘生命’为中心的学问没有相应的心灵,当然亦不会了解中国哲学,以西方哲学为标准,来在中国哲学里选择合乎西方哲学的题材与问题,那将是很失望的,亦是莫大的愚蠢与最大的不敬。”[1]3中西哲学研究的内容不同点甚多。梁启超和傅斯年认为将西方的philosophy翻译为“哲学”,并且移植、界定“中国哲学”,是简单地将西方学问搬到中国,缺乏对应的内容,实在不妥,值得反思。傅斯年1928年所作《战国子家叙论》略云:“‘斐洛苏非(philosophy)’,译言爱智之义……像苏格拉底那样的爱智论,诸子以及宋明理学是有的;像柏拉图所举的问题,中土至多不过有一部分,或不及半;像亚里斯多德那样竟全没有……拿诸子名家理学各题目与希腊和西洋近代哲学各题目比,不相干者如此之多,相干者如此之少,则知汉土思想中原无严格意的斐洛苏非一科,‘中国哲学’一个名词本是日本人的贱制品。”[7]中西哲学的文化背景、侧重点等差异,要求我们注重中国哲学的特殊性,采取独特的原则和方法进行研究,用中国语言,突出中国风格,讲究中国习惯。例如,中国古代的书信、游记、对话、会谈等,具有很强的学术性,现在看来仍然属于珍贵的学术成果,起码是重要的学术线索,按照今天西方严格的学术论文、著作规范要求,它们肯定被排除在学术领域之外。现在学术论文的写作格式往往固定化、“八股化”,例如:论文要求有“引论———正文———结论”,排除了“文无定法”的独特的、多样化风格;哲学硕士论文一般要求在2万字以上,即使言之无物也要拼凑达标。

仅以字数标准,古代孔子的《论语》、老子的《道德经》,仅仅五千言,现在很难符合本科毕业论文字数要求,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样的做法,似乎是严格遵循学术规范,但却忽视、取消了学术生态的多样化,更奢谈中国特色了。假如小说、电视剧等文艺作品也严格按照这样的统一规范衡量对待,更无所谓“百花齐放”,也许就没有读者和观众了。目前学术刊物的发行危机和读者的流失,不能说与此无关。中国哲学的独特性告诉人们,不应该与西方哲学简单比附或者生搬硬套,更不应该唯西方哲学和学术规范为尊。石峻认为,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要有独特的研究方法,他评论黄子通的《儒道两家哲学系统》一书,指出中国哲学“研究基本概念或基本名词的时候,切不可用外国的概念或者外国的名词来比附……用西洋的套子去套,或者把中西绝对不同的名词,活剥生吞地等同起来,于是乎对于中国哲学生了许多误解”[8]。

余纪元认为:“通常当我们说不要把西方的哲学概念强加于中国的古典思想时,其实是指不要把西方的某种哲学概念(一般是指占统治地位的分析哲学)做框架。……中国哲学的自身理性虽然与西方主流哲学传统相悖,却与后现代诸多流派的视角相吻合。”[9]34-35其实,西方学者承认、尊重中国文化的独特性,越来越强调“中国式”了,他们进行中国哲学研究,开始尊重中国的语言和文化背景了。例如,美国的“君子”一词的翻译就有10多种,争论不休,常见的gentleman的翻译以西方“绅士”为参照,方便了理解,但这是以西方来解读中国,有不少不恰当的地方,例如孔子心目中的“君子”纯粹是以道德情操作为衡量标准的,不是以“绅士”的地位、爵位衡量的;中国传统的男尊女卑,“君子”讲究男女有别,不像西方“绅士”那样要为女士献殷勤、做奴仆。为还原中国哲学并进行地道的表达,避免歧义,现在流行的一种翻译,就是按照“君子”一词的汉语发音翻译成junzi或者Chun-tsze。近年来,西方“汉学”到“中国学”的概念演变,也表明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研究方法的转变,尊重文化的独特性,平等地进行研究和交流。柯文认为,“西方中心论”实质上是一种“种族中心主义”,而“种族中心主义”必然导致对儒学的歪曲,应该从“西方中心论”转变到“中国中心论”,这样一方面是尊重,另一方面的确是研究主题、对象与方法的需要。他说:“研究中国历史,特别是研究西方冲击之后中国历史的美国学者,最严重的问题一直是由于种族中心主义造成的歪曲。”[10]53针对这种弊端,他提出了一种有别于上述三种儒学观的“中国中心观”。对于这种新的研究模式,柯文指出应该从中国而不是从西方着手来研究中国历史,并尽量采取内部的(即中国的)而不是外部的(即西方的)准绳来决定中国历史中哪些现象具有历史重要性。柯文解释道:“我使用‘中国中心’一词时绝对无意用它来标志一种无视外界因素,把中国孤立于世界之外的探讨这段历史的取向;当然我也无意恢复古老的‘中国中心主义’,即含有世界以中国为中心的意思。我是想用‘中国中心’一词来描绘一种研究中国近世史的取向,这种取向力图摆脱从外国输入的衡量历史重要性的准绳,并从这一角度来理解这段历史中发生的事件。”

三、中西哲学的共性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应该也必须交流与对话,从而才能推进中西哲学的互动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中国哲学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要让世界了解中国哲学与文化,这是中国哲学研究者应该承担的责任。承认差异,同时寻找共同点,是东西哲学沟通的需要。我们不能因为学术上存在差异和学术生态的多样性,而放弃比较研究和相互沟通、交流。不同的学术生态的呈现是正常现象的反映,显示了不同国家对人类的独特贡献和魅力。近代西方的学科分门别类,强调分析,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是中国文化世界化的大趋势。蔡元培即用近代学科观念来看待中国经学、史学及诸子学,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近代的阐释:“是故《书》为历史学,《春秋》为政治学,《礼》为伦理学,《乐》为美术学,《诗》亦美术学。而兴观群怨,事父事君,以至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则赅心理、伦理及理学,皆道学专科也。《易》如今之纯正哲学,则通科也。”[11]应该将中西哲学的共性和个性加以分别,进行综合、贯通研究,避免过分极端、自说自话、各自为政的做法。在全球文化融合的大背景、大趋势下,如果过于强调中国哲学的独特性,不主动与西方哲学交流,就容易孤芳自赏,中西哲学对话就可能出现障碍,西方主流分析哲学就会更有理由不把中国哲学当作真正的哲学看待。德国的中国学家罗哲海指出,中国哲学具有重要价值,需要在现代西方进行整合,加以思想的中西贯通、重建和利用,这样才能有利于中国和世界。“中国哲学具有一种不仅对于中国本身、而且对西方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无论对中国人或西方人而言,古代中国的伦理学并非只是文献学上的课题,而是一个与伦理学本身关系重大的议题。这样一种议题需要一种特殊的方法论———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可以称做‘重构’”[12]。对待中国哲学研究的方法,中西学者殊途同归,已经成为共识。学界大多数人主张应该一方面切实地按照中国文献的经典进行诠释,认真对待原始文本,另一方面需要站在当代的理论高度进行审视,挖掘、发现其现实价值和问题,加以合理运用。刘笑敢在《诠释与定向: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之探究》一书中指出,关于中国哲学诠释传统和中国哲学研究方法的研究,是注释、诠释,还是创构?是“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是“以中释中”还是“以西释中”?值得深入反思[13]。依据经典进行认真研究,挖掘其价值,是应有的正确路径。

西方哲学论文篇4

如果说支撑人去践行的道德之根不是上帝或神意,而是由人的天然本性使然,那么,人的天然本性具有什么样的本质特征?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是道德基本原则的合理性基础?能否从“自然而然的人性”合理地推论出道德禁令,从而在二者之间建构牢固的关系?思考与回答这些问题,既彰显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在突破了中世纪封建神学伦理的传统禁锢之后的道德价值取向,也构成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共同本质特征,同时也生成并决定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多元化及其相互对立的诸道德价值体系之间的矛盾与纷争,乃至走向失败与终结。

首先,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价值取向看,其道德改革并不在于剥夺中古时期的“道德内容”,而是它的道德根基。在这个问题上,现代道德思想家的普遍价值取向是以人性对抗神性;依据人性为现代道德的合理性基础提供一种证明和辩护,从而使道德规范的权威性在由神的外在终极律法转向人的内在本性或主体自律的世俗化基础上,在人性与道德规范之间建构一种坚实而可靠的联系。所以,尽管现代道德思想家在如何重构新的道德价值观上,表现出不尽相同的思维路向、论证方式和理论构成,但是所有这些思想家在构建新的世俗化道德有效论证运动中,都将道德法则的合理性和权威性论证建筑在人性特征的基础上,强调人的价值标准应该以人“本身的品质为标准的”绝对地位。归依人性,“不在别处而只在自身寻找合理证明原理的要求”,成了近代时代精神的最强音(注:阿莫尼克:《道德与后现代性》,哲学译丛,1992年第2期,第38页。)。

其次,揭示与描述人性的本质特征,并从其所理解的人性之“是”的前提出发,推论出人之“应该”的道德规则及其戒律的合理性、有效性与权威性,为人性的本质特征与道德戒律之间必然而坚实的关系作出合理的辩护与论证,则构成了现代道德哲学的首要任务与本质特点:即道德论证与论证道德。而这种以人为本的论证道德,在经历了几个世纪漫长而曲折的探索与嬗变、辩护与论争之后,不仅抛弃了传统伦理学的自然目的论,剥夺了宗教神学的目的论的绝对特性,而且为资本主义新道德的价值观奠定了主体范式或主体自律的基础。

第三,当启蒙运动将人之践行的应然性基础诸诉于人的主体或人性时,这场运动又归于失败。其原因在于:其一、现代道德思想家一致同意道德法则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可辩护性与合理性,应建筑在人性的基础上。但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能为道德法则提供权威性的根据并得到有效的合理性辩护?正是在对这一至关重要问题的肯认与论证上,诸家诸说各持己见,纷纭争执,陷入了多元的、相互争辩的道德体系之间的“诸神之战”。

当现代道德思想家摆脱了传统道德的外在权威而确定了现代自我主体之后,对道德前提或道德之根的认证,可以完全立足于“纯粹由主观性来证明其合理性的选择”,可以完全从自我所理解的任何观点出发,去自由地选择那种他自以为“是”的人之本质特性,从而把道德上的信奉视为对这些前提所作的无标准的选择的表达。他们或诉诸于欲望和激情(狄德罗和休谟),或诉诸于理性(康德);或将人性界定为自私性恶(霍布斯、洛克与曼德威尔等),或界定为情感性善(沙甫慈伯利和赫起逊);或将人的自爱心和怜悯心作为人性的道德之本(卢梭),或将趋乐避苦、自保自爱的天然本性作为道德的根基(爱尔维修),在无法比较的道德前提,或者说人性之根上,进行着互不相容、持续不断的对抗与论争。在这场无止境的论战中,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丧失了;任何所谓道德言辞都失去了全部权威性的内容。人们不仅在理论和实践上丧失了对道德的明辨力,而且无法有客观的标准来判断和识别善恶性,导致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陷入了道德“多元论”和道德相对主义的困境。

其二、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之所以失败还在于:其道德论证不能合乎逻辑地从其所理解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是”推论出人之道德原则以及道德践行之“应该”,进而在其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与未经教化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间建立起必然而可靠的关联。因为现代道德思想家从中古时期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和其所确定的人性概念这一两极因素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着矛盾与对立。因而当道德思想家试图在其正面论证中把道德禁令置于人性基础上的同时,他们又在各自作出的反面论证中越来越趋向于一条普遍原则:没有任何有效性论证能从纯粹事实性前提中,得出任何道德的或评价性的结论。休谟以疑问而非肯定性断言的方式表达了这一普遍原则:人们“从‘是’的前提中得不出任何‘应该’的结论”(注:麦金太尔:《德性之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74页。)。换言之,即我们无权说:既然人是这样的,人就应该以这种方式行事。休谟这一著名的禁令就像中世纪的表兄弟—奥卡姆的剃刀一样,使自启蒙运动以来的一切现代经典道德哲学,都陷入他的禁令的无情砍刀之下。这一被视作无可争议、无可逃避的永恒真理,既是与古典传统道德最后决裂的信号,又是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彻底失败的信号。

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的成功与失败,从正反两方面启发并影响着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且构成其学说发展的直接逻辑起点。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承继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主体范式”,但不再热心从主体自我寻找出一种普遍的、本质的和内在的人性特征,以作为道德原则的合理性与权威性的绝对形而上学基础,即不再热心于从人的内在本性去寻求人之行为之根;而是将道德的生活方式和准则的合理性、权威性,转向诉诸于主体的选择活动,以及主体的偏爱、态度和情感描述与表达等主观心理活动。这种道德哲学的转向不仅从本质上改变了道德原则与价值判断的内在意蕴,改变了道德争执的根本特性;而且使企图维护客观的非个人道德判断标准的现代论证道德的绝对主义理想,为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所取代。

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分别以不同的运思路数,表现在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中。

唯科学元伦理学自摩尔的直觉主义开始,经史蒂文森等人的情感主义到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的分析哲学的发展,其共同倾向是:坚持将事实真理与价值观念严格区别开来,认为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等命题,不是知识的表达和意义的描述,而是一些存在于有限世界的彼岸,无法用经验事实证明其真假的无意义的形而上学命题。所有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就其本性是道德与价值而言,都不具有真理的价值,而仅仅是偏爱、态度和情感的外溢和经过乔装打扮的命令句、祈使句等。由于表达偏爱、态度与情感的道德判断,无真也无假,没有任何合理的方法来确保道德判断的一致性。所以,任何追求客观的非个人道德标准的企图,都无法得到有效的合理辩护。因此,伦理学作为“不能记述的对象”——价值的科学,其根本宗旨不在于把道德作为社会的、整体的、客观的现象去研究,而在于分析研究道德语言、概念和逻辑等。就此而言,唯科学元伦理学不仅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而且又与传统的规范伦理学,即“实践哲学”分道扬镳了。

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从意志主义者尼采宣告上帝已死,倡导“重新估计一切价值”起,一切永恒的、绝对的传统道德价值便随着上帝的死亡而消亡了。一切新的道德价值和生活信仰,都是“超人”的自由选择和创造。超人是一切真理、价值的立法者。尼采这种拒绝一切绝对的、客观的理性论证的虚无主义、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道德价值观,在存在主义,特别是在萨特的非理性自由人学与自由价值论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与诠释。否定上帝的存在,主张创造人的是人自身是二者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没有任何先在的本质,存在就是一切。人既没有外在的绝对权威:上帝,也没有什么绝对的内在本性或人学原理,同样人的选择活动也不受社会的制约。人,不管他作出哪种决定,都没有什么现行的普遍原则帮助他理直气壮地为其决定作辩解。人是各种价值的创造者,而人的自由则是其价值创造与选择的惟一基础。

道德相对主义同样也表现在实用主义哲学之中。众所周知,实用主义否认客观真理,认为判断真理的惟一标准是真理的实际效用。这种“有用即真理”的原则,不仅是支撑其认识论,同样也是支配人之行为、构架其伦理学的轴心。从理论构成看,实用主义兼容并蓄了西方传统中注重特殊具体事实的“唯名论”、注重实效与实利的“功利主义”、反对形而上学抽象的“实证主义”,以及强调个人的主观选择的“存在主义”等观点,主张以是否“有用”、“方便”和“有效”,作为评估一切事物和行为之道德价值的惟一标准;以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利益满足”,是否符合个人的主观经验与兴趣,作为道德评价的直接依据,从而使道德变成了一种方便有用的工具。

由上可见,“相对论的时代使人想要找到能够为之坚定地毫不含糊地献身的终身价值的希望大大破灭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在唯科学元伦理学与非理性人学伦理学,这二种平行发展的极化运动中的共同指向是:摈弃了传统伦理学对客观的、非个人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探索,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价值取向,更加剧了道德危机。人的道德判断、道德言辞,作为人的主观偏爱、情感意志等心理状态的表达,人的道德原则、道德价值,作为主观自由选择与创造的产物,丧失了绝对的、普遍的、合理的权威性。所谓道德判断、道德原则的权威性都是个体的、主观的、相对的,而道德权威的个体性、主观性和相对性,则意味着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可依从,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就可以自行其是,其结果必然是普遍的道德与善变得不可诠释;只有相互匹敌的道德理论之间,毫无结果的无休无止的矛盾与纷争,使道德陷入一种严重的危机之中。

道德权威的缺失与道德相对主义泛滥,导致了道德基础的崩溃与道德危机。这种危机,引发了西方道德哲学家对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复归与兴趣,拒斥相对主义,重新为人之行为,寻找一种绝对的、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摆脱唯科学元伦理学的形式主义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任意品性,重构道德价值的合理性基础已成定势。

20世纪60年代,尽管道德哲学之间的“诸神之战”并未偃旗息鼓,然而在诸如新功利主义、新社会政治伦理学、新人道主义、新行为主义、新结构主义、境遇伦理学和商讨伦理学等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复归与重构步伐中,一方面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并不是简单地归依传统,而是基于当代西方社会的背景条件和现实需求,以时代“开新”为其理论宗旨,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视角,批判地继承了传统道德哲学的某些内容和观点,开创性地重构着新的价值观念体系;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又不是在彻底地否定传统前提下的重构,如现代论证道德哲学既强调以摧毁和摈弃中古神学自然目的论为否定性前提的革命性的替代性重建,又追求以挽救和重振现代论证道德的精神为肯定性前提的再造性的承继性重构。西方道德哲学这种回归与重构趋向表明:在经历了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道德危机之后,“人们又在对人的基本价值表示关切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规范伦理学已经开始了一场戏剧性的复兴。

那么,究竟如何超越道德相对主义而建立起道德的普遍性、权威性与客观性?如何超越价值的多元论而建构一种普遍伦理或“普世伦理”,以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一个指导其道德航向的罗盘呢?为此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沿着不同的路向,进行着种种努力和尝试,而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则是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阿佩尔,建构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商讨伦理学,对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所作的探讨。阿佩尔在《哲学的改造》一书中指出:我们这个时代,乃是以科学所致的技术成果所造就的全球一体化文明为其特征的时代,因此对某种普遍伦理学的需要,即对某种能够约束整个人类社会的伦理学的需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对普遍伦理学“合理性”基础的重新思索与辩解,使二者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传统道德哲学的个体“主体范式”,而代之以“主体间性的范式”。主张只有基于“规范的主体间有效性”,才能构建一种规范上中立的、客观的普遍伦理学。

道德之根—主体范式的变换,根源于哈贝马斯、阿佩尔对主体理性的重新认识。在二者看来,人的主体理性绝不是在个人意识里发展的,而是在语言对话、主体际构成的世界里发展的。每个人都不可能在私人语言框架内获得其思想的有效性,每个人的主体理性或意识活动也不可能是封闭的、个体的,而是开放的、公共的。所以,任何孤独思想的有效性,以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的道德约束力,原则上要依赖于人与人作为平等的对话伙伴之间的相互肯认和共识。他们认为传统道德哲学家由于拒绝系统地了解一切理性运作的语言的这种作用,因而便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限囿于心灵独白的、唯我独尊的理性观念里了。其结果势必陷入“意识唯我论”的圈套,并由此引向在孤立主体的认知理性与实践理性中,寻找道德可能性的条件。这种基于主体自律的道德观,不仅无法躲避休谟意义上的“砍伐”,而且必然发展成为当代相对主义道德观。因此,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之重构,自然应植根于交互主体的“交往理性”范式,而非个体主体的理性范式。

这种建基在“交往理性”基础上的普遍伦理学,首先能够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协调一致起来,从而使每个社会个体为社会实践承担共同的道德责任。因为在交往实践中,任何具有伦理意义的人类“需要”与要求,都能够凭借理性的论据来加以辩护,都能在人际间传达、交流与沟通。只要这些要求,通过理性的论辩而在人际间得到肯认,就会形成共识,构成共同意志的一致性。这种主体间的共识与意志一致性,反过来又会成为制约和指导每个社会个体行为的道德规范,从而保证着对个体主体行为的合乎规范的一致性的道德约束性。

西方哲学论文篇5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一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一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一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一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一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一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一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一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一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一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一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一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三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一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一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一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二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一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一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一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一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三种能力指向的三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一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一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一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四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一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二、我应该做什么(道德)?三、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四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四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它都呈现一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一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一端、各据一偶。有人把康德看作一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一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一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一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一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一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一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一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一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四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四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一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零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八十三年九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西方哲学论文篇6

从20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两条基本的线索:一条是着重反映东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国家的思想文化传统和民族特点的列宁主义路线;一条则是着重反映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思想文化传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那么,同样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思想的理解和阐释,同样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运用,为什么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情况和结果呢?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不同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实践需要。

在东方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列宁、斯大林、等革命领袖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他们面临的斗争实践相结合,阐发了一系列具有东方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形成了我们比较熟知的、由斯大林所概括的从物质观讲起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体系。我们在这里不再赘述。下面,我们着重分析一下“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哲学思想的产生。

首先应当明晰一下“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本世纪马克思主义在西方的发展表现出了复杂的态势。戈尔曼曾在《新马克思主义研究辞典》中称这种状况为“马克思主义的马骞克”。但按照目前我国学术界和理论界主流的认识,“西方马克思主义”是指区别于“新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学”的一个概念,主要是反映20年代出现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先驱者的思想和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发展并于40-50年代已成雏形的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本文所比较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就是从这样的概念出发的。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与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复杂状况密切相关的。佩里·安德森在其《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一书中曾对“西方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和理论传统作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他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在俄国的胜利和在俄国之外的失败,以及苏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严重问题,是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的共同背景。十月革命的结果,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在德国、奥地利、匈牙利和意大利等欧洲地区爆发的大革命浪潮却在帝国主义反动势力的残酷镇压下相继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国际反动势力对社会主义苏联的包围,使它无法对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起义施以直接的影响;由于这些国家的工人阶级政党不够成熟,它们对发动革命的主观条件认识和准备不足;等等。但是,更为根本的原因则在于,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力量十分强大、稳定,即使在面临严重的情况下,也仍比工人阶级占优势,这是革命失败的客观原因。

实践上的挫折向人们提出了严峻的理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曾断言,社会主义革命将在西欧发达的、因而也是阶级斗争尖锐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

胜利。而事实却相反,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帝国主义最薄弱的环节取得胜利。那么,西方革命道路和前途到底如何,不能不迫使一些马克思主义者重新进行独立的思考。同时,列宁逝世后,斯大林领导苏联人民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是,无论在国内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中,还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战略策略上;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斯大林都犯了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错误。尤其是肃反扩大化,使广大人民的人身自由受到威胁和损害;和专制主义作风的滋长使社会主义民主遭到极大的践踏。由此,实践上的这些错误加之理论上的某些僵化与教条主义现象,使西方的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对苏联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心存忧虑望而生畏。

对实践的严厉批评、在理论上的试图反思及其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理解,成为他们研究的出发点和内容。应当看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先驱卢卡奇、科尔施和葛兰西最初与列宁一样,都曾把理论批判的锋芒指向第二国际理论家——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机构决定论”和宿命主义的庸俗化倾向。然而,同样的批判、同样源于经典理论,却产生了不同的观点和理解,进而产生了分野现象。

按照本·阿格尔在其《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一书中的分析,他认为,实际上列宁与第二国际的理论家都对马克思主义作了机械论和决定论的解释。而只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先驱才恢复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暴露了马克思主义的黑格尔根源。他还认为,由于卢卡奇、柯尔施围绕马克思早期著作中发现的异化理论和创造性实践的思想,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黑格尔根源,并使之充满活力,因而就能恢复马克思主义解放理论的辩证法基础,而又不使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变革理论唯心主义化。相反,第二国际理论家把马克思主义解释成为一种自然科学式的所谓的“科学社会主义”;而在苏联却形成了极权主义,这种极权主义企图通过牺牲工人和农民的利益,强行推行工业化和资本积累的方式来“加速”历史进程。从这样一种事实出发,“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开始在哲学上既反对第二国际的理论观点,也开始反对共产国际、尤其是布哈林等人的机械唯物主义;在政治理论上,则深受罗莎·卢森堡等人的影响,开始反对列宁主义和斯大林模式。对此,它从一开始也就受到来自所谓“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苏联的批评和攻击,被视为“异端”和“修正主义”。

在经过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代人物之后,在德国又出现了使“西方马克思主义”达到高峰的法兰克福学派。他们阐发了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不同特点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其具体原因有:

第一,“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面对无产阶级革命主观要求减低、革命意识弱化的现实,对无产阶级革命的主体意识、主体能动性、价值选择、社会心理结构、大众文化、本能冲动等主体因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阐述了大量的关于主体性问题的哲学观点,试图寻求唤醒无产阶级革命意识的途径。这种探讨虽有一定的开拓性意义,但也走上了重主体性而忽视客体性的道路。

第二,在西方无产阶级革命没有成功,无产阶级始终作为被统治者的条件下,以无产阶级理论和革命家自居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站在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对立面,对资本主义持批判否定态度。他们反对哲学理论体系化,反对把哲学作为意识形态僵化起来,坚持哲学理论的动态性,把哲学理论的阐发同对社会现实的批判结合起来,强调辩证法的否定性。显然,这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意识形态的肯定和维护性特点相比较,是有着较大差异的。根本上,这是由于其哲学思想在两种社会制度中的地位不同所决定的。

第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当代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异化现象严重的情况下,反对实证主义对现实所持的消极顺应态度,提倡高于实证的辩证思维,发扬超越现实的浪漫主义。他们在理论上注重哲学思辨,反对实例的通俗化证明。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其他哲学思潮的结合,如对现象学、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学、结构主义、实证主义、分析哲学等哲学思潮的大量吸收,都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和发展。这种理论思辨性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通俗实证性又是不同的。

第四,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在受其革命实践特殊性决定的同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同时期著作的重视与关注,也是其出现不同理解的重要原因。概括地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列宁、斯大林、等人基本上没有见到或注意研究马克思的早期著作或手稿,他们的大部分哲学观点是从马克思、恩格斯的中晚期著作中继承过来的。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中晚期著作从偏重客体性方面对马克思主义内容的界定,不可避免地给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由此线索和内容出发,从而形成了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偏重客体性的特点。

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却是从1932

年发表的马克思的早期著作《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出发,来重新研究和阐发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以此作为批判地研究现实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他们反对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只看到社会发展的根据、规律、关系、结构等客体性问题,主张高扬哲学对象的主体性,从而形成了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的理论特色。

二、表现形态与内容的差异

应当看到,东西方马克思主义都高度重视辩证法,都曾把理论批判的锋芒指向第二国际的机械决定论和庸俗化倾向,在揭露资本主义本质,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某种僵化模式等方面也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各自的社会历史条件、思想文化传统和民族特点的差异,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也会形成各种不同的理解和应用。

从表现形态来看,东方马克思主义从列宁开始,经过斯大林、的发展,形成了一元的、单线式的以领袖人物著作为代表的以意识形态为特点的思想;而“西方马克思主义”却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学派或思潮,它是一个包括了各种不同的理论倾向和流派的混合体。由表现形态的不同,也决定了内容的差异:

第一,在历史观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以人本主义为主流的派别,与东方马克思主义把社会历史问题归结到生产力与阶级斗争上不同,它们往往把社会历史问题归结到人的本身上,强调从人出发,以人为重心;并且与列宁为代表的东方马克思主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阶级矛盾看成历史的推动力不同,它们往往把异化和异化的扬弃看作是历史发展的基本推动力;

第二,在革命观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一般否认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必要性,它们强调总体性、全面性的革命,并更为注重阶级意识、大众文化和日常生活方式的革命;第三,在认识论方面,与列宁从不依赖于人的物质或客观实在出发不同,它们强调主、客体的同一,强调以实践为出发点与列宁把认识的本质规定为主观对客观的反映不同,它们认为主客体的同一只能合理地理解为社会历史的具体活动,即实践活动;对于认识与实践关系,与列宁的把客观实在看作认识的源泉、把实践看作检验认识的标准和认识过程的环节不同,它们往往把实践的概念提到首位,看作历史观与认识论相统一的基本范畴,因而把认识看作实践的一个环节;与列宁把概念认识的辩证法看作客观实在辩证的反映不同,它们一般否认本体论的自然辩证法的独立存在,而把辩证法当作主体性或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学说;与列宁把对立统一学说看作辩证法的核心与实质不同,它们把总体性范畴看成辩证法的“本质”。

从以上的差异中我们可以看出,“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都在不同程度上、从不同角度对传统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提出批判和指责;他们大多数都认为恩格斯、列宁在某些方面背离了马克思的本来思想,因此他们都从马克思本人的、尤其是早期的著作出发来重新解释和阐发马克思主义,并把矛头指向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和列宁的唯物辩证法,都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一种社会哲学、历史哲学或实践哲学,反对把它当作是普遍适用于一切领域的世界观,反对或否认反映论和自然辩证法;他们都力图借助于马克思之前的或当时代的各种西方哲学思潮来“补充”和“重新解释”马克思主义。

同时,绝大多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都十分重视人、人的意识、主体、主观性等范畴的重要意义,可以说,这是他们批判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批判恩格斯、普列汉诺夫、列宁、斯大林等人的关键问题。他们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成是关于整个世界一般规律的学说,反对反映论,反对自然辩证法等等,归结至一点,就是反对忽视人、主体和主观性的作用;而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各种解释,归结一点,就是要把人、主体和主体性等范畴恢复或补充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来。在这一问题上,“西方马克思主义”不无偏激和错误,但是,对人、主体和主观性的重视,却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和我们所要吸取的最有价值、最可借鉴之处。

三、在差异中实现互补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但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原则和任务,而且也是全世界马克思主义者共同面临的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在全球化背景条件下实现东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互补,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里的关键就是二者之间有没有互补的前提和基础?

实事求是地说:“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很复杂的,对他们的理论进行反思和定位,的确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从总的和根本上来说,“西方马克思主义”并未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轨道,他们也是在试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原则来分析当代西方社会并探索革命的道路。

虽然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重大的差别和分歧,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就由此判定是非;不能因为他们责难以列宁为代表的

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就简单地把他们看作是“非”或“反”马克思主义;另一方面,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不能“唯我独马”、“唯我独革”,先验地和人为地划定一条马克思主义和“非”或“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这在逻辑上和实际上都是不能成立的。这里应当明确,是不是马克思主义和是不是一种发展的理论是两个问题,是一种争论,不是对立。如果有些证明是对的就说是马克思主义的,那么,还未证明的就说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吗?所以,判断的依据只能看其有没有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而且继承多少、继承内容不能单纯用我们东方马克思主义的标准去评判。如若用我们的标准去评判,等于说西方的革命要用我们的理论去指导。十月革命的方式,我们就有过教训。所以,我们应当具体分析产生这些差别和分歧的社会历史、思想文化背景,探讨不同背景下的思想渊源和理论根据,深入比较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派别各种观点的长处和不足,从比较、评价和借鉴中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而强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批评和指导功能。

经过半个世纪的政治变迁和理论风云,尤其是面对当前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运动的挫折,我们今天重新审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学说,就更加理解了他们努力的实质: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其先驱者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向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发起了冲击;第一次为恢复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理论和方法,重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作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他们的理论追求,在当代社会主义改革运动中。在当代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反对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的斗争中,已经或正在结出硕果,对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更具有启发性意义。正本清源,还历史本来面目,可以肯定,他们的探索和创新不是所谓的资产阶级或修正主义思潮,而是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宝库,激活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西方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下的生命力。

总之,“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十月革命后西方国家的一些知识分子用马克思主义来探索这些国家的革命与前途而提出的种种理论观点,虽带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局限性,虽存有严重的理论和政治倾向性错误,但从根本上说,它仍属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范畴,仍是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所以,我们既不能简单地否定,也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而必须从马克思主义本来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出发,认真地加以分析、研究,从而实现有益的互补。那么,从这样的前提基础和条件出发,又如何实现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互补呢?概括来讲是:

1.使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注重客体性研究与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注重主体性研究统一起来。应当说,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而言,二者都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只有既坚持客体性又注重主体性并使二者统一起来,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性,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健康发展。

西方哲学论文篇7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现代西方哲学的出现在哲学发展中的意义,我国哲学界过去作了相反的评价:前者是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后者是从进步向反动的转化。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后已有很大改变。在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我国理论界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左的教条主义和僵化倾向。对于现代西方哲学,现在很少再有人简单否定。除了专业队伍外,许多专事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士也对之作了大量研究,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借鉴了有关成果。然而在这方面仍有明显的不足。特别是对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和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转化的真实意义还缺乏深层的探索,而没有这样的探索,既有的成就也是不牢固的,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与以往类似的片面性。

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现在谁都反对。然而,即使在左的倾向占支配地位的时期,又有谁公开赞成呢?人们往往都是在维护马克思主义的名义、甚至动机下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的。人们是否会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和僵化,这既取决于他们的主观愿望,更取决于他们能否以与马克思主义相一致的思维方式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在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条化和僵化的人中,固然有它的反对者,但也有、甚至更多的是它的拥护者,有的甚至是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然而,由于他们在某些方面未能越出近代哲学的视野,或受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其他方面的制约和影响,以致不自觉地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核心的实践原则。因此,如果对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理解片面,即使有最好的动机,也会背离马克思主义的

对现代西方哲学不能简单否定,现在谁都同意。可是,过去也极少有人直截了当地宣称要对之简单否定。当时人们主要也只是说要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对之进行分析批判,而这不能说错了。问题在于人们对现代西方哲学的理解远远离开了其实际所是。例如,当时大家都认为西方哲学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化是从唯物主义向唯心主义转化,现代西方哲学的根本特征是唯心主义泛滥。实际上大多数现代西方哲学流派所要求的是超越以追究世界的物质或精神本源为目标、以心物相互独立和主客完全分离为理论前提的传统的哲学思维方式,从而除了反对唯物主义以外,也明确要求反对唯心主义。他们之反对唯物主义,并不是为了宣扬唯心主义,而是使哲学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唯物唯心之争,而转向具有自主个性的人及其所牵涉的世界,转向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这种转向并不意味着笼统地否定外部世界(自然界)自在地存在,而只是认为这个世界如果不与人发生牵涉,就不能成为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所及的对象(客观)世界。哲学应当成为研究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的学问,而不应当成为超越这个界限的形而上学。因此,按照传统观点来批判现代西方哲学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在一定意义上可能是批判了一些它们正好要反对或超越的东西。

究竟怎样理解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更和西方哲学由近代到现代的转化的真实意义?这是一个涉及面广泛、内容复杂且带有较大敏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哲学界共同努力探索。我个人近年来对这方面的问题也曾反复思考,在《西方哲学的近现代转型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道路(论纲)》等几篇论文中发表过一些意见。其中包括了如下两点:

第一,现代西方哲学的出现是西方哲学发展史上一次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型,主要表现为多数现代西方哲学流派都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力图超越以主客心物等二分为出发点,以建立关于世界的本源、本质的理论体系为目标,以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等为理论特征的近代哲学,使哲学研究在不同程度上从抽象化的自在的自然界或绝对化的观念世界返回到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现代西方哲学家企图以此摆脱近代哲学的困境,为哲学的进一步发展开辟新的道路。他们的哲学总的说来更能体现这一时期西方社会各个方面发展的状况,因而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西方哲学由近代转向现代标志着西方哲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

第二,马克思主义在哲学上所作的变更是哲学史上最具有进步性和革命性的事件。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比现代西方哲学更加彻底全面地超越了近代哲学的二元分立、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和思辨形而上学等倾向,而且为西方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现实的道路。这具体表现在马克思不是简单地扬弃一切旧哲学,而是力图彻底打破它们由以出发的前提。他所关注的不是建立关于整个世界的严密完整的理论体系,而是直面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他由此把实践观点当作其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主张通过实践来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的实践的意义的深刻揭示和全面阐释彻底地实现了对近代哲学的超越,实现了哲学上的革命变革。

总的说来,从批判和超越以二元分立、基础主义、本质主义等为特征、并已陷入困境的近代哲学思维方式说,从建立一种以强调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以及人的自主能动性和创造性为特征、以适应现代社会的时代精神的要求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说,现代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存在着重要的类似之处,可谓殊途同归。二者均属于现代哲学思维方式,具有某种程度的同质关系。

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西方哲学从近代到现代的转化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二者相提并论,也不表示这种变更具有永恒意义。二者在社会阶级属性和理论形态上都存在着重要区别。它们在发展中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都需要进行新的变更。但二者的问题和挑战的性质不同,进行变更的形式和内容也不同。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革命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论形态,这一点很少有人直接否定。重要的是要作到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阶级属性与其具体的理论形态之间的联系,否则仍然无法正确地理解和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之把实践观点当作其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正是由于他不仅是伟大的哲学家,而且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导师。这二者的统一使他超越了同时代的西方哲学家无法避免的在

理论与现实之间脱节的局限性,能自觉地把在哲学上的变更与无产阶级的现实的革命要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使他的哲学具有高度的现实性和实践性。马克思在批判和超越西方近代哲学时,其所关注的不是像西方哲学家那样构建新的哲学体系,而是促进现实社会的改造,为其指明方向,提供指导。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最后一条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不仅是《提纲》的结论,也可以看作是他的整个哲学的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目标就是为无产阶级改造世界服务。因此它不把理论当作教条,而当作行动的指南;它不恪守任何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相背离的抽象原则,而是把它的原则与现实生活和实践紧密联系起来,既用来指导现实生活和实践,又在现实生活和实践中受到检验;它反对并超越任何封闭、僵固的体系,自然也避免构建易于变得封闭和僵固的那种全面完整的体系,而坚持采取一种能动地面向现实生活和实践、面向未来的开放的思维方式,并由此使自己的理论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产生以来的一百多年中,在所涉足的各个领域都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无论就其理论本身或在它的指导和影响下所进行的各种现实的革命和实践活动,都取得了极其光辉和伟大的成就。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不可能没有曲折。早在马克思在世时就有人以颂扬他的名义而曲解他的理论,以致他为了与这些人划清界限曾不得不宣称“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6页。)。在往后的一百多年中,围绕着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无论在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之间,还是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一直都在进行着激烈的争论,马克思的哲学也一再受到曲解。以现代西方哲学各个流派哲学家为主的非马克思主义者由于不能摆脱资产阶级的眼界,自然看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意义。尽管他们有的也力图超越西方近代哲学,甚至以某种含混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把面向现实生活和实践当作哲学的新的方向。但他们却往往看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西方近代哲学的超越,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原则的真实意义。他们大都仍然是以近代哲学思维方式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与近代唯物主义等量齐观,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相提并论,把这些哲学存在的问题当作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并由此对之加以批判和攻击。例如,许多(甚至可以说是多数)有代表性的西方哲学家都竭力指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二元论”、“教条主义”。其实,马克思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早期著作中,就已非常明确地把“实践”、“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当作他的全部哲学的出发点,从而从根本上超越了唯心主义和直观的唯物主义的界限,动摇了产生“二元论”、“教条主义”的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者内部,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往往有不同看法。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所处历史时期和社会背景上的差异都会使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不同的眼界,从而有不同的认识。这种不同大都是正常的现象。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正确理解本身就需要考虑时期、地点、条件不同等多方面的因素。就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曲解或误解来说,情况也是多样的。最常见、也最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往往按照近代哲学的思维方式来理解它。例如,把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关系主要看作抛弃其人本主义而继承其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把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关系主要看作抛弃其唯心主义而继承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对旧唯物主义的自然主义的一定程度的克服,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自我意识理论对传统的先验主体性原则的超越以及对人的自由、实践性和历史性等的揭示,这些本来都为马克思所肯定和强调,成了他的哲学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然而它们后来被许多人忽视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因而往往带有某种自然主义、纯粹理性主义和非人的色彩,而这些正是马克思所竭力批判和超越的近代哲学固有的倾向。诸如此类对马克思哲学的偏离为各种形式的教条主义和机会主义倾向所进一步发展,后者对马克思主义造成了极大损害,有时使之陷入困境甚至危机。出现这种偏离的原因各有不同,需要具体分析,但脱离现实生活和实践可以说是其共同特点。

显然,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之遇到困难,出现曲折,不是由于它本身存在内在矛盾或片面性,而是由于人们对它作了教条主义等脱离其实际所是的理解和发挥。既如此,为了克服这些困难和曲折,就不是超越、更不是放弃马克思主义,而是由被曲解或作了片面发挥的马克思主义返回到以现实生活和实践为出发点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现实生活和实践为出发点,所以它能克服由于背离现实生活和实践而造成的各种偏向和挫折,不断修正、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理论,使之在新的条件下继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思想克服了种种左右倾机会主义,引导中国革命取得了光辉胜利;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批判和克服了“凡是派”等左的倾向,使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紧紧适应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现实和实践,从而克服和纠正了各种背离现实和实践的左的或右的倾向,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总之,马克思在哲学上的变更并未给人们一张包治旧哲学百病的现成药方,而是指示了一条超越旧哲学、建立新哲学的现实道路,也就是使哲学与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紧密相联的道路。人们在这条道路上还会遇到各种险阻,受到各种干扰,甚至出现挫折和失败。但只要能紧紧扣住时代精神的脉搏,就仍然可以及时回到正确道路上来,在新的条件下获得新的发展。

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相比,现代西方各派哲学对近代哲学的超越都很不彻底,甚至自相矛盾。它们往往以不同形式重犯、甚至发展了近代哲学的某些片面性。例如在激烈抨击其思辨形而上学倾向时,自己又以新的形态去构造同样具有片面性的某种形而上学。它们对近代哲学的理性独断和绝对主义作了可谓淋漓尽致的揭露和批判,却又因忽视或贬低理性的作用而往往走向某种形式的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它们揭示了主客、心物等二元分立的种种弊病,特别是使人对象化和物化(异化)的弊病,强调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然而却由此走向了无视客观实际的主观主义。总的说来,西方现代哲学各个具体流派对近代哲学的超越只是在某些方面或环节上的超越,在其他方面则可能仍然徘徊于传统哲学的框架之中。只有从整个现代西方哲学的长期发展历程的角度来考察,才能谈得上它们对近代哲学的超越。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在19世纪中叶就已基本实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变更,现代西方哲学是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在一个多世纪的漫长历程中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的。

正因为如此,现代西方哲学在其演化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挑战比马克思主义哲学要严重得多。人们常用“矛盾重重、危机四伏”来形容其境况,也并非毫无根据。过去的偏向在于将其强调过分,仿佛现代西方哲学从来都不能克服其矛盾和困境,从来都不能获得进步。这当然不符合实际。19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哲学发生了思维方式转型意义的变更,这种变更正是通过在不同程度上克服各个流派和思潮的矛盾和困境来实现的。不过,就现代西方哲学的各种具体的流派和思潮来说,由于都存在着内在矛盾,因而都不可避免地要陷入其特有的困境和危机。事实上,在现代西方哲学演化的这一百多年中,不断有哲学家惊呼所处时期的哲学陷入困境和危机,他们往往宣称自己的哲学理论的目标就是使西方哲学摆脱这种困境和危机。然而他们同样由于内在矛盾而陷入新的困境和危机,甚至很快就被别的流派和哲学家所否定,几乎没有一个哲学流派或一种哲学理论具有长远的生命力。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未尝不可以说现代西方哲学是一种处于困境和危机之中的哲学。

这种状况从本世纪60年代以来表现得更为明显。随着英美分析哲学运动之衰落与殴陆现象学存在主义运动之受到挑战,现代西方哲学由于其两种主要思潮都未能摆脱自己的困境而仿佛陷入了全面的危机,西方哲学界也普遍地由此发出了克服危机、为今后哲学的发展寻找新的出路的呼声。各种新的思潮应运而生,它们的共同特征是要求不仅超越近代哲学,也超越现代哲学,特别是上述两种思潮及其对立,使哲学研究完全越出它们的界限。其中最为突出并被广泛炒作的要算所谓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它被一些哲学家渲染为实现了哲学上的新的变更,开辟了西方哲学的新时代,但又受到另一些哲学家的激烈非议,中国哲学界对它的看法也往往大相殊异。哲学上的后现代主义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思潮?它在西方哲学发展中究竟能起何种作用?这是我们研究当代哲学走向时必须回答的问题。笔者的意见已在其他一些地方作了较具体的论述。这里限于篇幅,仅作如下简单说明。

后现代主义哲学除了指本世纪60年代以来流行的特定思潮以外,还可以有其他各种含义。从英语Postmodernism(德法等西语类似)一词的语义说,它可以指现代“之后”或“后期”的哲学。由于“现代”(modern)通常泛指西方“现代化”(modernization)运动开始以来的整个资本主义时代(中文通常译为“近代”),因而后现代哲学实际上就是指从笛卡尔(也可上推到文艺复兴)开始的近代哲学之后或后期(后近代)的哲学。还有一些哲学家提出后现代主义只是表示一种不同于现代主义的思维

方式,而不是时间概念。同一时代的不同哲学理论有的属于现代,有的属于后现代。从西方哲学的实际发展来说,由于从19世纪中期以来先后出现了各种类型的批判和超越近代哲学的思潮,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向,因而具有后现代(后近代)哲学的意义。既然后现代主义的含义不是单一的,就应当按照其不同含义来看待它们的作用。

如果后现代主义被用来泛指19世纪中期以来整个西方以批判和超越近代哲学为特征的哲学,那么对它的评价就与对现代西方哲学的评价大体一致。既然后者在其发展中陷入了困境、甚至危机,那么单纯给予它们一个后现代主义的新名称并不能使它们摆脱这种困境和危机。

如果后现代主义指现代西方哲学之后的哲学,或者说本世纪60年代以后兴起的当代后现代主义,那么是否应当对它们作出不同于现代西方哲学的评价,要看它们在理论上是否超越了现代西方哲学的范围。从一方面说,当代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对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进行新的反思和变更的需要。他们大都对尼采以来的现代西方哲学家的理论的矛盾和缺陷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并以开辟哲学的新方向为己任。从揭露西方传统和现代哲学的缺陷和矛盾说,他们的工作是有价值的,至少能给人以启迪。他们所提出的反体系哲学和绝对一元论、反二元分立、反人类中心论、反绝对化的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等主张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反映了现代哲学发展的一种趋势。

然而,尽管当代后现代主义者不仅要求超越近代哲学,而且要求超越现代哲学,但他们的哲学并未真正超越后者,在基本哲学思维方式上与前此的现代西方哲学并无实质区别,仍然包含着后者固有的种种矛盾,不仅如此,由于他们对近代和现代哲学的批判(特别是对所谓基础主义、本质主义、逻各斯中心主义等的批判)比前此的现代西方哲学更加走向极端,具有更为强烈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虚无主义、非理性主义、甚至神秘主义的倾向,因而往往使现代西方哲学本来存在的矛盾更加激化。因此他们的哲学并不能适应对西方哲学发展进行新的变更的要求,也不能真正体现西方哲学的当代走向。正因为如此,尽管它在本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哲学界曾轰动一时,近几年来却因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而有冷落之势。西方哲学家们纷纷在讨论如何超越后现代主义,探索摆脱哲学困境的途径。以取代和超越以它为目标的所谓后后现代主义等思潮也由之而起。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11月在美国芝加哥大学举行了一次国际性后后现代主义(AfterPostModernism。简称APM)学术讨论会。会议主题正是针对后现代主义的式微而探索哲学发展的新途径。会议的发起人、芝加哥大学的根德林(Gene.Gendlin)等人会前通过互联网络组织了几个月非常热烈的通讯讨论。人们通过互联网络或电子信箱几乎每天都可收到新的讨论信件。会后这种网络讨论至今仍在继续。参与讨论者的哲学立场互不相同,但大都是对后现代主义的那些极端性理论提出质疑。会议发起人在广泛征求与会者的意见后于1998年2月18日通过网络的关于APM会议的报告显然就体现了这种倾向。例如其中指出:

“‘我们继续批判现代性,但我们要超越某些后现代主义支派所主张的那种任意性。我们怀疑一切确定的基础,但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值得一提’。这是在芝加哥举行的APM会议上93位与会者……的座右铭。”

“虽然所有的词都带有不可避免的‘形而上学’。问题显然不可能、也不应当‘解决’。然而,我们能否比……以非中心化、不可确定性、断裂……作得更多一些呢?”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期是破坏逻辑的基本原理及科学的‘客观性’的时期刚刚过去。我们需要一种对科学的力量和限制的重新理解并找到使科学对象重新概念化的道路。借口科学无为并不能改变那些仍然决定着我们的社会政策和制度的那些假定和价值。而后哲学现在是、从来都是直接研究这些假定并探讨它们怎样才能可能的学科。”

“关于‘真理’和‘客观性’的一般陈述一直是含混的。但这并不是说就没有真理和客观性”。“我们不要单纯的多元论,而可以创造出‘多重真理的复合’”。

报告还从科学、文化、历史、伦理、语言等各个方面对后现代主义的相关观点提出了质疑、甚至否定。

上面摘引的这些话语都表明,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为数众多的哲学家已企图在“后后现代主义”等旗号下超越后现代主义,对当代后现代主义者的那些纯粹否定性、主观主义、

相对主义、虚无主义观点提出了质疑和挑战,克服后现代主义者的极端性和片面性,为陷于困境和危机中的西方哲学的发展寻找较为合理和健全的道路。不过他们所提出的理论并没有越出杜威、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本世纪一些著名西方哲学家早已提出的理论的范围,他们也未对自己的观点作出系统和充分的论证,多数还只是片断之见,他们彼此之间往往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所谓后后现代主义还只是一种开始显露的朦胧的倾向,谈不到已为西方哲学的发展找到了新的道路。但是,这种后后现代主义倾向的出现毕竟可以表明:当代后现代主义者所提出的哲学发展的新道路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总之,包括后现代主义、后后现代主义等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的各种思潮也许在某些方面对近代哲学及它们以前的现代哲学的缺陷有所揭示和克服。但由于它们本身都包含着内在矛盾,脱离了现实生活和实践,必将陷入新的困境并为其他流派所否定。现代西方哲学要超越其困境和矛盾,就必须超越它本身的范围。

西方哲学论文篇8

210世纪以来,西方哲学、神学由近代转向现代,这是1般史家的概念,这个概念当然并不是完全按照外在的计时来区分的,在哲学、神学上不像在现实中有1条明确的时限可划。哲学、神学之所以能划分为近代和现代,是因为在这两个时期中,哲学和神学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现代西方哲学、神学中的问题同近代哲学、神学问题之间尽管有着质地差别,但仍然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它1方面是对近代问题的继承与接续,另1方面也是对近代问题做出的现代回答。因此,要深入研讨现代哲学、神学中的生存本体论,就必须回溯近代哲学、神学对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有察源观流,才能真正把握这1问题的脉络和精神实质。在对诸多近代哲学、神学流派及人物的考察中,笔者既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创始者笛卡尔、培根,也没有选择近代哲学的终结者黑格尔,而是选择了康德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做出这1选择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以探讨知识论问题而著称的康德学说与生存本体论有何关联?康德的相关见解对现代哲学、神学话语的生存论转向有何种?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论文的主要。

俄罗斯文艺理论家戈洛索夫克尔在其《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康德》1书中指出:“在哲学这条道路上,1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1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1)美国的康德专家贝克曾引述哲学家中流传的1句格言:“在哲学问题上,你可以赞同康德,也可以反对康德,但不能没有康德。”2)人们之所以给康德思想如此高的评价,主要原因在于:在康德哲学精神中,既囊括了他那个人类在日益丰富的生活实践中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也凝聚了西方文化自古希腊发轫而来的1切理智生活的智慧结晶,在康德这里既有蓬勃发展的科学及其方法的影响,又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1代圣哲的思想启迪,还有文艺复兴运动和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文化的熏陶;既有唯理论者和经验论者的理论碰撞,又有法国早期启蒙学者和人文学者的思想浸染,更有象牛顿、卢梭和休谟等这些时代巨人的人格和思想的深层积淀。正是在上述综合因素的作用下,康德以德国自身的莱布尼兹——伏尔夫学派为背景,提出了自己的“批判哲学”,奠定了近代德国哲学和神学的基础,而这种哲学和神学的影响所及又大大超出了德国的范围。

然而要真正搞清康德在哲学史、神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生存本体论的影响,仅看到上述因素还远远不够,更主要的是要从康德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上来理解康德思想的历史意义。康德哲学和神学思想的根基是其《纯粹理性批判》,特别是其中的“分析篇”,当代西方哲学、神学的主要思潮大都从这里出发来寻找自己的立足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主旨是以批判考察人类先天认识能力为出发点,以阐释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冲突为目的,其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人类认识能力有哪些先天要素及这些先天要素的来源、功能、条件、范围和界限,最终为信仰留下足够的地盘。康德把人类的认识能力首先区分为:作为低级认识能力的感性和作为高能认识能力的理性。感性通过先天的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去接受由于物自体对感官的刺激而产生的感觉,从而为高级的认识能力提供对象和质料。在“分析篇”中康德又把高级认识能力区分为知性、判断力和理性3种。他认为知性的先天思维形式是所谓纯粹知性概念(即范畴:如质、量、因果性、必然性等),知性运用范畴综合统1感性材料才产生了经验或知识,而范畴之用于感性材料是以从范畴规定时间图型而引伸出知性的先天原理这种形式进行的,知性的这些先天原理具有建构性,作为认识对象的自然界的各种,正是知性通过其范畴或原理而颁定给它的,亦即人为自然立法,这就是康德自称的“哥白尼式革命”。判断力的作用则在于运用知性的先天原理去统摄、规定特殊的感性现象,以形成关于对象的具体的经验知识。而理性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其主观产生的关于无条件者的理念(诸如:灵魂、世界、上帝等)去指导知性的活动,使认识达到最大可能的继续、扩大和系统化。然而理性在认识中的迷误在于:1方面它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可避免地产生1些幻想,即把理念看作是有现实对象与之对应的概念,因而想去把握这些无条件的、超感性的现象界以外的对象,即物自体或本体。另1方面,它不了解知性范畴只有同感性材料结合才能产生关于对象的知识,因而把本来仅适用于感性现象的范畴,用来规定超感性、超经验的物自体。其结果必然产生关于灵魂不朽之类的谬误推论、世界有限与无限之类彼此冲突的2律背反及上帝客观存在的虚假证明等。所有这1切都是旧形而上学所必然产生的假知识和伪科学。这说明只有现象可知,本体不可知,从而也就限制了理性认识的范围。而这不可知的本体的存在也就为人摆脱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道德、对来生和上帝的信念留下了余地。由此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为未来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出现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3)

如果我们仅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分析篇”看,康德似乎只是在讨论知识形成的可能性与必然性问题,但这仅是康德哲学的核心之点,而康德的真正目的是要由此出发来构建其更为恢宏磅礴的理论大厦。换言之,康德建构其“分析篇”的主要目的远非仅仅要指明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而是要以人类知识形成的可能性问题为基点,探讨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密切相关的各种问题。他要使其思想由前批判时期的驰骛于外在宇宙而返回于内在宇宙,由前批判时期向世人呈现出的壮观的自然之图转而再向世人贡献1帧人类深遂的心灵之画。在康德看来,知识与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类理性的立法有自然和自由两大目标,即不仅包含自然法则,而且还包含道德法则;最初是在两种不同体系中表现它们,最终将在惟1的哲学体系中表现它们。基于这种考虑,康德在研究了人类心灵的认知能力后,又进1步研究人类心灵的情感能力和意志能力,以及这3种能力指向的3种对象——真、善、美。他认为其《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知识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基本目的;《实践理性批判》论述了道德如何可能?它是理性的终极目的;《判断力批判》论述了审美趣味和自然合目的性如何可能?使真、善、美在反思判断力中综合统1起来,消除了自然和自由、知识和道德的分离。康德晚年对自己1生的哲学研究进行了认真,他认为他1生中哲学研究的所有问题都是围绕与人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的4个问题展开的,当他完成《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1书后,给朋友司徒林的信中说:“很久以来,在纯粹哲学的领域里,我给自己提出的研究计划,就是要解决以下3个问题:1、我能够知道什么(形而上学)?2、我应该做什么(道德)?3、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接着是第4个、也就是最后1个问题:人是什么(人类学)?”4)与上述4大问题相对应,从而产生了4门学问:认识论,伦,宗教学,文化人类学。

由于康德的思想涉及到人类精神文化的全部学科,它在体系上博大恢宏,内涵上丰富深厚,几乎各个部分都闪烁着智慧的真知灼见,从任何1个角度看它都呈现1种面貌,以致对它的研究和理解不能不存在1定的困难。它不像黑格尔哲学那样在体系上易于领会,在环节上含混难懂,而相反在环节上清晰易懂,在体系上却难以把握。所以,国内外历来做康德的文章因立足点和倾向性的差别,常常各执1端、各据1偶。有人把康德看作1个知识学家、伦理学家、美学家,也有人把他看作1个科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法学家、人类学家等等。康德的精神在某些人的心目中是支离破碎的,它在被多元化的同时,也被专门化了,仿佛任何1门科学都可以从康德这个百科全书式的坩锅里提取自己所需要的特殊元素,加以蒸馏、发酵、膨胀而形成1种新的体系和学问。5)

上述现象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重新认识和理解康德的任务,即在对康德进行分析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综合的研究,把分析原则寓于综合之中,把康德学说看成1个完整的有机体:它有着自身的宗旨、基本问题和逻辑线索,有着自身的风格和特质,它的各个部分和环节表现出1种有机的递演关系,并服务于1种终极的目标和理想。基于此种认知,笔者认为康德在东西方世界之中之所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恒久的魅力,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层所包含的浓郁的人情味和生命气息。康德的精神包容了与人类生活紧密相关的1切实践领域,思考了人生的根本问题,度量了人类心灵的各种功能、条件和界限,它不仅揭示了宇宙的智慧,更是涵摄了生命的智慧,在茫茫无垠的自然寰宇中凸现了人的价值、人格的尊严和人性的自由。因此,只有从人学的视角研究康德,才能真正抓住康德思想的精神实质。但本论文的主旨不是要探讨康德的人学思想(笔者对此另有专论),而是要以此认识为基础,探讨康德之后受其人学思想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各种哲学、神学思潮及其这些思潮的生存论转向问题。由之,1方面使我们从中寻觅出现代西方哲学、神学话语生存论转向的历史轨迹,另1方面也使我们更为清晰地透视现代哲学、神学与康德人学思想的内在关联。下面笔者分4条路线展开这种考察,这4条路线分别是: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传统哲学路线;科学主义的语言分析路线;人本主义的现象学路线和现代神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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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康德以知识论为基础,以人为中心的,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分水岭,但谁也不能在分水岭上停留太久。康德的知识论显然留下了许多难以解决的。既然知识以主体和客体的分离为前提,那么这种知识只能是抽象的概念式的知识,就活生生的现实过程而言,是1种割裂了的理智形式,因而这种知识不是真知识。在康德看来主体与客体之间固然可以得到相对的结合,但却永远有1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于是这种知识论,就自己否定了自己,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康德本人并没有回避这个矛盾,而是径直地宣布了1个不可知的领域,因而在现象与本质之间设立了1个不可超越的界限。打破这个界限,就必须打破主体与客体僵硬对立的这1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从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特别是黑格尔高举起辩证法的旗帜,与这种形而上学知识论对立起来。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主体与客体、实践与理性相分离的做法,试图从积极的方面康德的理性概念,在其《精神现象学》中他把人的精神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3大阶段。“主观精神”是指个人的精神,它又分为3个小的阶段,这3个小阶段大体上是个人的意识从最原始的、与禽共同的、低级的、模糊的主客不分的状态经过区分主客到达初步的主客统1的过程。但即使是个人精神的最高阶段,也仍然具有有限性。个人的精神为了要实现自己,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亦即否定自身,并从而获得自己的无限性。有限精神的这种真理就是绝对精神。从个人的有限精神到绝对精神之间还需经过“客观精神”,即个人精神的外部表现如、道德、(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国家是“客观精神”范围内最高的主客统1、最高的主体性和自由。但“客观精神”范围内的主体性和自由例如上的自由仍然是有限性的,因此,人的精神的发展必须超出即整个“客观精神”的阶段,进入“绝对精神”的领域,在此领域中最高的主客统1才得以最终完成,这里的主体性才是无限的,自由也得到了最后的最完满的实现。至此,人与“绝对精神”同1,有限者的个人达到了“真无限”,这样的人乃是最真实、最完满的人。“绝对精神”还有其本身的发展阶段:第1是的阶段,即以直接感性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第2是宗教,即以表象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最高的是哲学,它以概念的形式把握无限的绝对。黑格尔认为艺术、宗教都各有其有限性,只有“纯思维”或“无限的思维”及其产物“纯概念”才是最高的“真无限”。6)

然而黑格尔这种超乎主体与客体、实践理性与理性之上的“综合”(绝对理念),本身仍然是1种理论理性。黑格尔的哲学表面上客体性原则占主导地位,实际上仍以主体性原则为核心。理念为事物之全体或总体、总和,仍是抽象的事实。因此,黑格尔的绝对哲学把1个生动活泼,在他说来是“辩证法”的过程纳入了最高形式、最僵硬的逻辑体系,旧形而上学的虚幻性和内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在黑格尔标举人的自我实现历程的《精神现象学》中暴露无遗。特别是黑格尔的这种“思辨哲学”虽然保留了自己独特的“范畴”,但仍建造不出1套自己特别的“语言”,它还得用“本质”、“存在”、“可能”、“现实”、“必然”等这些词汇来论述自己的思想,于是同样1个词,仍分为“经验”和“超验”两种意义,而后1种意义遭到了实证主义的强烈反对,指出那是人类日常语言的含混引起的误解,是想象的产物,因为“绝对”就像“上帝”和“魔鬼”1样是既不可证明又不可证实的。这1派思潮,从G.E.莫尔发起对“绝对唯心主义”猛攻以来,经过了许多发展,到维特根斯坦早期《逻辑哲学论》有了1个类似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篇”那样完整的分析性“语言哲学”理论。这1思想发展线索是1个很有意义的课题。但由于这1思想路线与本论文生存本体论的关联度相对较小,故笔者不作为研究重点。

3

如果说以英美国家为主的主义思潮中的语言分析学派在康德经验知识论基础上开辟了否定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重要路线,那么欧洲大陆现象学派则在康德理念论基础上发展出了另1条对抗黑格尔客观唯心主义的主客2分的思想路线。毫无疑问,现代现象学的奠基者和创建者是胡塞尔。胡塞尔把康德的先验性原则贯彻到底,甚至认为先验性是欧洲哲学的最终依归。他认为康德的知识论在感性篇中容纳了感觉杂多性是1种不彻底的表现,他的目标是要建立1个纯思想性的精神世界。他从思想与语言的关系入手,认为人的思想离不开语言,语言是人为了掌握客观世界而设计出来的符号,语词作为符号有两方面的意义:1方面是有所指,即指1个具体的事实对象;另1方面又是1种表达,描述1个普遍的思想。所指与对象有关,而表达则与意义有关,2者有原则区别。分析哲学重视“所指”,认为“所指”决定“意义”,“无所指”也就“无意义”。胡塞尔则认为“意义”与“所指对象”之间是1种“游离”和“浮动”的关系,意义本身具有独立性。7)“意义”的发现,在胡塞尔看来,无异于揭示了整个西方哲学的最后秘密,找到了从古希腊开始哲人们所寻求的东西。胡塞尔又从笛卡尔那里采用了怀疑论,并将它发展为“悬搁法”,将1切感觉经验的表象成份“括起来”,然后问“剩下了什么”。经过现象学“括起来”后所“剩下的”,就是“本质”,就是“意义”,它不是单纯的感觉,也不是单纯的概念,它不是形式推论出来的,因而有1种直接性,但又是普遍的,因此又是1种理智的直观或直观的理智。

如果我们把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同康德的“理念论”加以比照,也许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本质内涵。康德不是说纯理性概念没有“客观的”、经验的对象吗?事实上如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已经说明过的,1切“理念”所要考虑的都不是这个客观的、经验的对象,而只是需要“意谓的对象”,因而,本来“理念世界”就是自成体系,可以与实际的物质世界无涉的。所以他1再强调他的“理念”,就是康德意义上的“理念”。正因为“理念”与客观物质对象有这样1种“游离”的关系,才能不受物质世界变幻不居的表象的,使人类的知识达到1种绝对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胡塞尔的“理念”论是把康德的的“理念”论拉回到现象界来,使“本体”“现象化”,同时也使“现象”“本体化”,这样“现象”、“知识”才能绝对的可靠。这样胡塞尔就否定了康德的不可知论,所谓“物自身”虽然不是“事实的知识”,即“上帝”、“意志自由”、“不朽”虽然不是具体科学的对象,但它们在人的想象、幻想里却是可能的对象,而且作为思想的对象,作为意谓(意向)的对象在思想中更有着必然的根据,因而我们不但经常“言说”它们,而且也经常“讨论”它们。8)

4

以上我们以康德为出发点,从黑格尔讨论到胡塞尔,从表面上看来,他们的理论似乎与生存本体论无所关联,事实上恰恰相反,海德格尔正是从康德的“理念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胡塞尔的“意义世界”发展出其生存本体论的思想。我们知道,胡塞尔强调先验的纯粹意识之直观是把握事物的根本,借助此种方法,人们便可以将事物的意义世界变成内在于我们意识中的存在,在这种纯粹意识之中,主体与客体、意识与存在、物与我便真正实现了彻底的统1。但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利用本质直观所获得的“意义世界”和黑格尔用思辨逻辑所获得的“绝对精神”都是1种不真实的存在,因为他们在其认识道路上所坚持的仍然是主体性原则,所不同的是胡塞尔比黑格尔走的更远、更彻底,然而真实的存在早被他们遗忘和遮蔽。在海德格尔看来,凡是要探讨主体与客体关系的学问,1旦忽视了人的存在,将人的存在存而不论,或对人的存在没有获得清晰明瞭的理解,那么这种认识必然是错误而虚假的,最终仍然要重蹈主客2分的传统形而上学的覆辙。海德格尔认为要真正克服1种倾向,不是从外部用另1种倾向代替它,不是在各种对立关系中来回颠倒,不是你说东,我说西,而是要找出它的根源,使这种对立“过时”。有鉴于此,海德格尔要深入到胡塞尔“纯粹意识”的原始根基——人的存在(此在Dasein)中来探讨哲学的根本问题。换言之,海德格尔要对作为哲学起点和终点的人的存在做基本分析:通过探讨与人的存在密切相关的在世、操心、死亡、时间等问题而重新为哲学置基。海德格尔认为人的存在,即“此在”(Dasein)是意义世界得以开显的前提条件,“本质直观”、“纯粹意识”只是此在与存在发生关系的结果,1旦失去此在,“本质直观”、“纯粹意识”便了无支撑的根基。9)如果说胡塞尔讨论的是现象的自显,海德格尔则要究明现象自显的本源,从此种意义上讲,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就是“存在学”,就是对此在及此在与存在关系予以解蔽的诠释学。

当然,海德格尔对西方哲学所做的这种生存论转向不是空穴来凤,在其前面已有克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等人的相关论述奠定了基础。克尔凯郭尔是现代西方思想史上第1位生存哲学家、神学家,也是西方哲学、神学话语中生存论转向的肇端者。在克氏看来,思想与生存本来是不分轩轾,其道1体的,在古希腊多义的“tobe”、“being”中已经贯注了丰富的生存思想,这种思想与生存的同1境界在柏拉图的哲学中被分离了,从柏拉图开始出现忽视生存并且分离思想与生存的倾向,本来平实的“思想”退化为艰深晦涩的“思辨”,活生生的生存被贬低为僵死

的“实存”。因此,克氏对欧洲理性主义传统存在论中没有人,特别是没有“个人”的历史深恶痛绝。当然克氏对个人的强调也有1个限度,即个体的生存必须顺从于上帝的存在。上帝存在但不生存,个体生存但不存在,前者是本体,后者是派生物,对生存的自我理解最后必须归结到上。

叔本华与克尔凯郭尔的思想1脉相通,他1方面以反理性主义的哲学方法,对抗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权威;另1方面以唯意志论的人生哲学批判以康德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实践哲学。他认为生命意志无所不在,又无所不能。世界的1切都只不过是这种生命意志的“客体化”显现形态,显现的过程犹如柏拉图的理念运动,有着不同的等级和形式,人是生命意志客体化显现的最高形态,因此,我的意志便是生活意义的本原和所有行动的原因和目的。人的悲哀在于他以远远超过1般生物的感受力却承担着与1般生物同等的生存,人清楚地知道生存的悲剧结局,但却无法逃脱对这1悲剧结局的痛苦体验。

尼采不满于克尔凯郭尔和叔本华的悲观主义生存观,在对西方传统文化进行彻底批判的同时,提出了英雄主义的生存观。尼采认为,从苏格拉底以来的西方文化和道德已经完全丧失了它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理由。人们所驯服的“自在之物”本身就不存在,“自在之物”是荒谬的,如果我们撇开1物的全部关系、特征、活动,就不剩有该物了,物性是我们根据逻辑需要虚构进去的。人的生存高于1切,人的生存可能是孤独的、不幸的,但绝不是悲观的。因为超人的意志可以承受起这种孤独与不幸并转化为生命的动力。生存的悲观转化为生命意志的崇高。上帝已死,人再也不能按上帝的形象塑造自己,而是由自己的意志所规定,其中那些完全以自己的意志支配了自己的生存从而真正显示出生存的超越性意义的,尼采称为“超人”。正是由于尼采对西方传统的超验生存观及神学生存观的彻底反叛,也由于他对前期生存哲学的消极的生存观的批判,生存哲学进入到1个新的时期。生存论问题开始成为现代人学哲学家们的普遍文化自觉。10)

然而由生存哲学所启动的生存论转向集大成于海德格尔,如前所述,海德格尔把反叛的矛头从近代康德、黑格尔及至现代的胡塞尔扩展到整个传统哲学,把在尼采那里尚作为1种现象的思想性反叛深化到对哲学基础即存在论的系统清理与批判。海德格尔指出,西方哲学中整个两千多年形而上学的历史恰恰是真正的“存在”被遗忘的历史,表面上看是确立存在的历史,其实是在抛开了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的生存,即此在(Dasein)之后对于实体化与知性化的“在者(Dasseiende)”的确证,因此海氏提出以“此在”为中心重建基本存在论,并把通过此在所呈现出来的存在直接称为“生存(Existenz)”,认为只有通过此在才可能主动地确立与世界的关联(在世),从而真正阐释“存在何以在”之类的哲学根本问题。

5

在康德思想遗产中发展出的与生存论相关的第4条路线是现代神学路线,在对这1路线展开讨论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康德的神学本体论予以说明。我们知道,上帝在并且与我同在是康德终身的信仰,但上帝怎样在、怎样与我同在却是康德“批判哲学”神学观的核心问题。康德指出,上帝应是经验世界的外在,宗教神学本体论、教会神学宇宙论和神论等关于神的观念偶然随意,并不能证明上帝之在。经验界的上帝死了,道德世界之在、内心希望之在才是上帝的居留之所。人类只有通过对道德的探索才可能确立上帝之在。道德的核心是责任,责任的基础则是人对自由的呼唤和自由的实现。当人向道德的上帝敞开自身,人便开始了1种源于信仰、显于道德行为中的生命直觉:思。“思”使我们走向上帝,“反思”则使上帝接纳了我们。真正的上帝应是人的自由生存的注解。11)

康德之后的施莱尔马赫12)在批评康德的过程中从生存论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宗教情感论。他认为康德由道德服从引伸出的神学本体论,预定了主体、客体之间的分裂,预定了人与上帝的差异、分离与距离,必需在同1性原则的力量下克服这种差异。这种同1性的力量既不是理论知识,也不是道德行为,而是1种无条件的绝对依赖的情感,这种情感不同于主观的心理情绪,而是超越于主体与客体之上的宇宙对我们存在的深层结构的影响。施氏还区分了两种无条件依赖的形式:1种是因果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东西,如儿童依赖父母;1种是目的性的依赖,即指向1个目的,如道德完满。施氏认为基督教是1种目的性类型的宗教,它具有无条件依赖道德命令的特征,在这里康德的影响又显现出来。13)

深受胡塞尔现象学影响的神学思想家舍勒则认为上帝的存在完全是自体自根的,不依赖于人的情感而存在,如果承认了施氏的理论,就等于承认没有眼睛(主体的宗教情感)就没有颜色(上帝)。由此舍勒提出了自己的神学生存论主张,他认为拥有1个“绝对之域”是有限个体之意识的本质,这种绝对之域同时是存在和价值的1个未知数x,个体意识必须用某种意涵去填充它。舍勒称这种绝对之域的意涵为“信仰财富”,的建构属于人的内在本质。1无所信者仍是1位信仰者,其信仰意涵是“虚无”。宗教行为的意向性建构作为人的意识本质,并非在于它是人性的,而是在于人是“有限性”的存在。对人来说,选择不在于信仰或不信仰,而在于是否能使信仰获得“恰切的信仰对象”。

面对康德以来(可上溯至柏拉图)的本质主义的生存本体论,即从人在整个宇宙中的本质属性(诸如:人本性的善与恶、人的有限与无限)来谈人的生存、人与上帝关系的理论,当代新教神学家布尔特曼、莫尔特曼等人则提出了观察人的存在与上帝之在的另1种方式,即从人在特定时空中的生存状况及人被异化的生存条件为出发点来谈人的存在、人与上帝的关系,并形成了1整套影响日渐深广的生存神学和末世神学理论,特别是健在的德国神学家莫尔特曼从人的生存与死亡谈及人类历史的延续与终结、宇宙自然的生成与毁灭,从而形成了1套整全的末世神学理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1书的主旨不仅是在讨论知识论问题,而是主要在讨论理性与信仰的关系问题,康德以此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进1步完成了其他各部批判性著作,最终以他个人和他那个所独有的方式回答了有史以来困扰人类的4大哲学和神学问题:人能够认识什么?人应该做什么?人应当希望什么?人是什么?但康德仅是行走在真理途中的伟人,在他之后的哲学家、神学家1方面从其思想遗产中汲取营养,另1方面又从其理论体系中发现矛盾,并继续前行,力图克服他留下的各种矛盾。其中,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以西方传统哲学特有的方式在更深层次上回答了康德的4大问题;而科学主义思潮、人本主义思潮及各种宗教神学理论则结合现代社会的人类处境,以新的话语方式对近代社会康德提出的问题做了现代回答,特别是以胡塞尔、海德格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派;以施莱尔马赫、舍勒、布尔特曼、莫尔特曼为代表的生存神学、末世神学最终完成了西方哲学、神学由本质主义存在论向存在主义生存本体论的转向。西方哲学、神学的这1转向将成为2101世纪哲学、神学研究的起点,我们还会像康德1样继续行走在通往真理的途中。

1.何尔森.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等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2.L.W.Beck,StudiesinthePhilosophyofKant,Bobbes–Herrillcompany,1965,p3。

3.参阅杨祖陶、邓晓芒编译,《康德3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19页相关论述。

4.康德著《单纯理性范围内的宗教》,李秋0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所,1997年版,第216页。

5.范进,《康德的文化》,文献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5页。

6.张世英,《自我实现的历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215页。

7.胡塞尔《逻辑研究》第2卷,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版,第326页。

8.叶秀山,《思.史.诗》,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版,第87页。

9.陈俊辉,《海德格尔论存有与死亡》,学生书局印行,民国8103年9月版,第44页。

10.邹诗鹏,生存论转向与当代生存哲学研究,求是学刊,2001年第5期,第33页。

西方哲学论文篇9

我们“重复”他思想的“踪迹”,我们接受他赠与我们的思想的礼物,我们也在“灰烬”中看到他的必死性,看到了他的思想被消抹、被覆盖的不可避免和脆弱性。因此,保留他的死亡留下的终必消亡的思想“踪迹”,这是我们对这位再无法与之面对面交流的人的“记忆”和“哀悼”,也是我们在背叛的“可能性”之中对这位永远“不可能”在场的死者无条件的“忠诚”和“责任”。这是他教给我们的。把德里达思想的踪迹实体化,把作为激发人思考并纠缠于人的思考的幽灵可见化、肉身化,甚至给他披戴上“解构主义之父”的皇冠和新装,把他激进的思想彻底学院化、教条化、经典化、官方化、安全化,再把他送入哲学神圣家族的殿堂的神龛之中,这些闹剧无疑都消解了“哀悼”本身,是最糟糕的一种“哀悼”。哀悼必须恰如其分,那就是以进入德里达思想之中的方式守护着他的思想的灰烬和踪迹。因为死亡带来了哀悼和友谊,所以,在德里达之死之时,适宜的是与德里达一起去沉思“哀悼”与“友谊”。

二、解释德里达的三种模式:海德格尔、德曼与列维纳斯

西方哲学论文篇10

“解构是一种批判”,正如伽谢(Rodolphe Gasché)所说。 但是,这种批判的目的并不是从“解构”的字面上所理解的“摧毁形而上学”,即批判某个哲学家的思想并终结它。正相反,德里达对某个哲学家的解构总是进入到其文本之中,揭示其文本内在逻辑的悖论、矛盾和断裂之处,揭示其思想隐秘的前提、隐含的修辞或可能性条件,揭示其陷入某种中心主义(在美国习惯叫做“本质主义”)的思想困境。因此,解构并不是简单地以“非主题”的方式在前人的哲学文本中揭示出前人所未曾见到的东西,比如说那些语言学的、精神分析的、人类学的、女性主义的新洞见,而是以一种使经典文本被激活的方式重新阅读和进入传统的经典文本。德里达对某个经典哲学家的解构总是能激起人们以新的方式和新的视角重新阅读这些哲学家的激情,解构使那些庞然大物复活了。“解构就是批判,而批判就是激活”,这就是德里达的伟大之处。罗蒂愚蠢地假想他要和海德格尔、德里达去争谁是“最彻底反形而上学的哲学家”的皇冠。实际上,他并没有看到,海德格尔与德里达都不是不学无术之辈,这两个引领二十世纪哲流的人对哲学传统的熟悉和珍视,远非一个颠覆形而上学的尾随者和狂热分子所能理解。与通行的印象相反,德里达对形而上学的解构不是为了彻底摧毁西方形而上学,而是为了激发西方哲学传统的新生。德里达正是以这种方式扞卫着哲学传统,并将自身归之于其中。德里达总是精心地选择自己与之对话的哲学家:柏拉图、卢梭、康德、黑格尔、尼采、弗洛伊德、索绪尔、海德格尔等。就象黑格尔和海德格尔一样,德里达通过对那些经典哲学家的文本解构性的分析,激活了那些哲学家的思想,激发人们以一种新的方式重新进入那些经典和传统之中,激发人们在哲学之中和“哲学的边缘”重新进行哲学思考。德里达的文本给人的那种精神的愉悦就在于,尽管你很难读懂他的文字,但是,你所读懂的和读不懂的都能激发你真正的哲学思考。

德里达1966年在美国的霍普金斯大学的结构主义研讨会上一举成名之后,他在法国的形象一直是作为五、六十年代鼎盛一时的结构主义运动的分裂者和终结者。多斯(Fran?ois Dosse)在两大卷的《结构主义史》(1992-94)中,用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一词来标志“结构主义时代”之后的整个一个时代。 而费里和雷诺(Luc Ferry & Alain Renaut)在《六八年的思想》(1985)中则把德里达定位于与福柯、阿尔都塞、布尔迪厄、拉康这些思想家同属于法国六八年的那一代激进的“反人道主义”的哲学家。他们给德里达戴上一顶“法国的海德格尔”(德里达=海德格尔+德里达的风格)的帽子。 到了八十年代,德里达在法国的影响已经减弱了,而在法国之外他的影响却远远要比在法国本土大得多。耶稣说:“先知在本地是没人尊重的”。德里达在法国一直被学院派人士认为是一个诡辩论者,一个智者,一个怀疑一切的怀疑主义者,一个鼓励随意阅读的不严肃的人,一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一个犬儒主义者,一个保守主义者……人们不禁会问:难道他们竟无视德里达的思想的激进、对现实的积极关注、对文本的细致解读和严密论证、对一种负责任的伦理和政治的扞卫吗?他们难道从不去读德里达的书就肆意攻击他人吗?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解构呢?现在,大师已去,当年索邦大学和那些大学学院中保守的教授也已耆耆老矣,与大师之间的种种恩怨也该化解了。他们应该将对后现代主义的厌恶与对德里达的尊重区分开,以重新审视德里达对于法国和我们的时代的意义。随着福柯、阿尔都塞、巴特、拉康在八十年代初的五年间相继辞世,当年叱咤风云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大师们还剩下谁了?到现在,他们应该发现,是谁带给人们如此多思想上的惊喜和震动?是谁堪当法国二十世纪“哲学的辉煌”中的“最后一位大师”?还有谁能在德里达的身后继续扞卫着法国哲学的光荣与梦想?所以,他们应该珍惜德里达,把他视为法国的国宝。可以预想,新的一轮对德里达思想的研究将在法国本土兴起。这就是德里达的死亡所带来的和解。

德里达之死使他成为呼唤我们去聆听和理解他思想的允诺的“幽灵”。他活着时候的形象带给人们“影响的焦虑”,并妨碍了人们心平气和地对待他。现在,哲人日已远,应该还德里达一个“公正”了,不是法律上和名誉上的公正,而是向德里达的思想敞开友好的胸怀的“公正”,是给予一个死者无条件的“宽恕”的“公正”。现在,德里达将作为一个“幽灵”而不断重新来到人们的思想之中。因此可以说,德里达的死亡是他的生命的“替补”。德里达在《永别了,列维纳斯》中曾说过,“从始至终,列维纳斯的整个的思想就是沉思死亡。”“永别”就是对他者的必死性的承认。让我们说:“永别了,德里达!”

我们“重复”他思想的“踪迹”,我们接受他赠与我们的思想的礼物,我们也在“灰烬”中看到他的必死性,看到了他的思想被消抹、被覆盖的不可避免和脆弱性。因此,保留他的死亡留下的终必消亡的思想“踪迹”,这是我们对这位再无法与之面对面交流的人的“记忆”和“哀悼”,也是我们在背叛的“可能性”之中对这位永远“不可能”在场的死者无条件的“忠诚”和“责任”。这是他教给我们的。把德里达思想的踪迹实体化,把作为激发人思考并纠缠于人的思考的幽灵可见化、肉身化,甚至给他披戴上“解构主义之父”的皇冠和新装,把他激进的思想彻底学院化、教条化、经典化、官方化、安全化,再把他送入哲学神圣家族的殿堂的神龛之中,这些闹剧无疑都消解了“哀悼”本身,是最糟糕的一种“哀悼”。哀悼必须恰如其分,那就是以进入德里达思想之中的方式守护着他的思想的灰烬和踪迹。因为死亡带来了哀悼和友谊,所以,在德里达之死之时,适宜的是与德里达一起去沉思“哀悼”与“友谊”。

二、解释德里达的三种模式:海德格尔、德曼与列维纳斯

“德里达的幽灵”无法被划归为某个特定的学院制度或思想体系之内,其思想内部也存在着矛盾的、悖论的、异质性的甚至是自我颠覆性的成分,这些都不应该被简化为某种单一解释模式,而应该为其保留其文本的可写性和无限再解释的权利。对德里达思想流行着三种解释模式。第一种是在前面讲过的把德里达视为彻底地颠覆传统形而上学之人。这种解释模式我称之为“海德格尔式解释”,比如哈贝马斯、费里和雷诺就把德里达视为“尼采-海德格尔”的解构形而上学事业的传人。这种解释模式认为德里达的事业在于解构传统的形而上学,尤其是它的语音中心主义,能指中心主义,阳性中心主义,在场中心主义等等。德里达关于不在场对于在场的优先性、将来对于现在的优先性、有限性的悖论等思想无疑来源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差异”。但德里达的延异概念其实更依赖于结构主义和符号学对索绪尔语言学的重新解释。此外,也很难说尼采在这方面对德里达的影响就比海德格尔要小。

第二种解释模式是把德里达视为打破文学与哲学之间的界限身处文学与哲学之间的准哲学家。这种注重文本的互文性、自我解构和自由游戏,以及意义的延异-播撒-增补-踪迹-重复-涂抹的解释模式我称之为“保罗·德曼式解释”。在《六八年的思想》中,在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的差异”的视角对德里达的“延异”和“播撒”的概念做了一番假充内行的考察之后,费里和雷诺说,德里达在解构了“主体”之后,“所有剩下的就是文学了”。 这个理解大成问题,但他们也道出了一个基本现象:德里达在八十年代之后的影响力主要在美国而不在法国,而且主要在文学领域而不在哲学界。德里达对“文字与声音”、书写的“踪迹”与意义的“播撒”、二元对立的替补、文学与“白色的隐喻”、文本与差异、“双重场景”的思考,对萨德、马拉美、卡夫卡、乔伊斯、塞林纳、贝克特、阿尔托、博尔赫斯、巴塔耶、布朗肖、蓬热、热奈的解读,还有德里达的写作那种决不混同于他人的鲜明的文体风格,以及着有《明信片》和《丧钟》这样的超级文本,再加上罗兰·巴特以及文学批评中的“耶鲁”(德曼、米勒、哈特曼、布鲁姆)、芭芭拉·约翰逊、乔纳森·卡勒、罗蒂的呼应和推波助澜,人们很容易得到与费里和雷诺相似的印象。

的确,现代文学经验更好地证成了德里达所钟爱的关于哲学、文学、语言学、文本和写作的那些主题:语言的差异性和创造性、文本性或文本事件、文本的游戏与愉悦、写作实践或可写性、能指的自主性、踪迹和意义的播撒、文学与文学批评的交互性、修辞性与虚构性、反讽性和隐喻性、签名的独特性与自传等等。德里达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看到了那种通过透明的、无歧义的语言,即几何学的、数学的、科学的、现象学的纯粹语言再现历史的梦想,他转而向那些现代作家以隐喻性的语言、复杂的修辞、多义与歧义、虚构和自我解构的形式去重现和包容历史的努力致敬。德里达深深迷恋于现代文学作品及其自我意识,他从中看到了一种颠覆哲学、文学和文学批评的禁忌、边界和制度的力量、激情和愉悦,一种文学事件的独特性与重复性、虚构性与文本性。德里达对文学文本的解构不仅给出了一种不同于“新批评”、“文化唯物主义”或“读者反应批评”等等的文学批评的技艺,而且还揭示了那些“写得好”的文本的“自我解构性”,正如德曼经常做的那样。尽管如此,文学在德里达的哲学中也并不拥有什么对抗哲学的特权,因为德里达通过那些“表现的危机”、“语言的危机”和“文学的危机”中的现代派作品提出了“文学是什么?”或“文学从哪里来?”等等关于文学本体论、“文学建制”或“文本的法则”的问题。德里达对文学及其建制、文学史及其同形而上学观念、意识形态的关系同样报以解构的态度,质疑其历史性构成,追问文学事件以其独特的书写方式对历史事件的独特的责任和义务。德里达看起来象他那些文学批评家朋友一样钟爱文学、文本和文字游戏,但是他一个真正的哲学家,只不过他的“哲学语法”更接近于文学和文学批评而已。

对德里达思想的这两种解释模式(海德格尔模式和德曼模式)涵盖了德里达的早年哲学,到此为止,我们会得到“就剩下文学了”的印象。而第三种流行的解释模式更多地把晚年德里达的思想考虑进来,这就是德里达的关于“他者的伦理学和政治学”。这一解释模式我称之为“列维纳斯式解释”。这种模式不仅在思想内容上与海德格尔模式和德曼模式能截然分开,而且,它也使得德里达能避免“海德格尔事件”和“德曼事件”的陷阱。德里达对海德格尔的“聚拢”和同一性思想的批判就来源于他的老师列维纳斯的他者、差异、异质性、不可还原性、非关系性等思想。在扞卫他者、差异和异质性这方面,犹太哲学家列维纳斯的“作为第一哲学的伦理学”远远地走在了德勒兹、福柯、利奥塔、拉库拉巴尔特、南希、马里雍这些法国新潮哲学家的前面。列维纳斯强调他者的不可还原的、不可“总体化”的原初的给予性和无限异质性:他者的踪迹,他者的不可见的“面孔”,他者的“外在性”,他者的超越性,他者的死亡,对他者的义务,总之,“绝对的他者”。德里达从列维纳斯及其好友布朗肖的思想中发展出他自己的“幽灵政治学”、“记忆政治学”,非关系性的“他者伦理学”以及没有肉身和精神的幽灵、“没有弥赛亚的弥赛亚”、“没有本体化和目的论的末世论”、“没有宗教的正义”等思想。 从列维纳斯的思想出发,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德里达晚年思想中的那些核心概念:宽恕、友爱、好客、到来的民主、新国际等。

三、友爱的政治:好客、到来的民主与新国际

德里达曾因秘密讲学而在捷克被捕入狱,他反对南非种族歧视、支持曼德拉的解放事业,他为建立国际作家议会而奔走,在七十年代他发起哲学教学研究小组(GREPH)运动、创立国际哲学学院,在前苏联和东欧共产主义事业失败的时候他站出来谈论马克思……尽管如此,德里达并不是一个萨特式或福柯式的知识分子。长久以来,他的政治姿态都基于他的怀疑主义的与修辞学的解构立场。 不过,长达二十年的解构实践磨练了他的技艺,使他可以在八十年代后期开始以一种非政治化、非教条主义的方式面对“政治”,质疑“何谓政治”以及政治的限度,质疑“何谓法律”以及“何谓法律之外的正义”(《从法律到哲学》(1990)、《马克思的幽灵》(1993)、《法律的力量》(1994))。德里达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的十多本大大小小的着作表明他的思想发生了一个解构的“政治转向”或“伦理转向”。

在这些着作中,唯一带有“政治”字眼作为标题的着作是《友爱的政治》(1994)。 这本书由“噢,朋友们,没有朋友”(O philoi, oudeis philos/O mes amis, il n'y a nul ami)这句被蒙田所引的亚里士多德的箴言所引出千变万化的解释分析编织而成,展示出德里达高超的解释技巧和不羁的思想灵感,出版之后就成了九十年代西方哲学的一本经典。德里达在《多义性的记忆:为保罗·德曼而作》与《永别了,列维纳斯》中所表现的对德曼和列维纳斯的友谊以及对这一友谊的沉思堪称《友爱的政治》所描述的友爱的典范。 然而,《友爱的政治》在思想上却与《马克思的幽灵》是姊妹篇,构成了德里达的政治哲学的两个核心文本。德里达的《友爱的政治》路数是通过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进入到无限的他者政治之中,通过一种完全不同于整个西方传统友爱观的新型友爱来谈论一种新型的政治,通过对他者的无条件的“好客”来谈论“到来的民主”和“新国际”。而“新国际”正是《马克思的幽灵》的主题。在向德里达之死表达哀悼和友谊的场合,富有教益也倍增悼亡之感的是回忆他如何谈论“友爱的政治”(Politiques de l'amité)。

在《友爱的政治》 中,象在《马克思的幽灵》中一样,德里达更多地从布朗肖那里吸取思想的灵感,以阐发他的友爱观,并解构整个西方传统的友爱观。通过解构从希腊、罗马到基督教,从法国大革命到尼采的西方传统男性中心主义的友爱观念,德里达质疑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把友爱作为一种政治参与经验的传统民主概念,进而质疑以权力、民族、、合法性、代议制等为核心的政治的概念,提出了他自己的“好客”、“到来的民主”和“新国际”的新政治哲学。对于德里达来说,整个西方传统的友爱概念实际上息息相关于民主的政治修辞学,而从日常生活到国际政治中,民主政治修辞学无疑都具有的核心地位。这就是德里达在《友爱的政治》中为什么要谈论“友爱”,为什么要谈论“政治”。

在西方传统思想史中,友爱(philia)是政治哲学中的边缘性概念,它更多地属于伦理学范畴。亚里士多德是在《伦理学》中讨论了友爱的德性。虽然《伦理学》中最高的友爱是基于德性的,是两个有德性人之间的友爱,是非政治的,但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其政治学的一部分。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友爱是正义和城邦民主政治经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正义离不开城邦中平等自由的公民间的友爱,它才是城邦的基础。然而,德里达看到,亚里士多德的友爱的德性是年轻人之间的兄弟般的友爱,而非男女之间和女人之间的友爱。而罗马的公民共和友爱就象现代的“同志”般的友爱一样,也是男人之间的“公共的友爱”。至于基督教的友爱,同样是上帝子民之间的兄弟之爱,法国大革命的“博爱”是这一概念的世俗化形式。通过对友爱的“解构性的谱系学”的分析,德里达认为,整个西方传统的友爱概念是男性中心主义的。对于德里达来说,对男性中心主义的质疑就已是一种政治行动了。 因为男性中心主义的友爱概念完全基于某种政治的概念,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非常明显的是“城邦”及其“公民”的概念,在其它情况下是国家、民族、地域、、阶级等概念。德里达认为,基于这些认同的政治就是西方现代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纳粹和保守主义的共同起源。因此,解构男性中心主义的友爱以及象海德格尔哲学对存在的爱,是解构这些根深蒂固的政治概念的前提;而解构这种爱有差等的友爱又依赖于解构“有限数量”的友爱所依赖的政治共同体的自然根基。

德里达解构“友爱的政治”也要确立自己的“敌人”,这个敌人既不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不是蒙田、尼采、海德格尔,而是书中以四章的篇幅着重讨论的德国公法学家和政治神学家施米特及其“敌人的政治”。在德里达看来,施米特是二十世纪最顽固不化的国家论的倡导者和蛊惑者,其政治的概念乃是自由民主最大的敌人。因此,要呼唤一种新的政治的概念和新的国际法的概念,就必须解构施米特的“政治的概念”,既要解构其作为政治的标准的“敌友之分”的概念,也要解构其基于国家和概念的政治的概念。在《政治的概念》中,施米特认为,“政治的”是“国家的”,“国家是政治的统一体”,只有国家才能“决断战争和敌人”。 德里达认为必须解构这种建立在国家概念之上的政治的概念。于是,德里达以他者和将来之名跨越各种固有的自然限制(如民族、国家、阶级、地缘、政制等),允诺和呼唤一种承认无限的异质性、尊重无限的差异的“到来的民主”:一种无限友爱的民主,一种无限民主的友爱。于是,“到来的民主”就成了“为无限的异质性疲于奔命的解构”。 当然,“到来的民主”并不是期待什么“未来民主”,而是指出民主是一个事件性和历史性的过程,是对超越公民概念、民族国家概念、概念和大国制定的国际法的概念以及对与从政制、、组织来理解民主全然异质的民主的允诺和呼唤,是积极承担民主的责任和紧迫感。德里达的“到来的民主”的根据在于从本体论上来讲的对他者的无限的责任和对他者无限敞开的“好客”,这是将列维纳斯的伦理学的“神圣的他者”政治化了。

西方哲学论文篇11

《周易》『坤卦之六二爻曰:“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周易》『坤卦文言曰:“‘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讲述了坤卦顺应干卦的大生之德,由此生成的所有万物便无不端正和方。既然其根本为如此,就算未努力顺应干卦之道理,并无大碍。即,坤道只要顺应干道即可使得万物生长繁荣,因此使得坤道更加耀眼。在坤卦《文言传》中,敬和义已转移至社会价值的世界。《大象传》的结构具有一定的思维框架,卦所象征的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之结构意思予以分析,接着,君子将其转化成人类社会的道德价值,从而联系社会成员的生活,作为反省的契机。即,将阴和阳符号重叠的卦分析称结构的官阶,将其意思予以说明时,比照认识可能的事务现象或人类之生活方式予以描述。此时,将比喻的事物之本质得到较好实现的状况设定为理想状态。换言之,《周易》的事物观不管是自然现象还是事件,多数情况下在价值的观点里予以评价和记述并登场,从而起到人类生活良好的里程标之作用。这不是给对象赋予价值后又将其作为生活指标的循环论证过程,而是自然现象和许多事物存在的关系结构自身意味着认识到在追求本质实现方面属于价值和道德的存在这一点。并非由人类赋予价值并成为人类生活指标。坤卦《文言传》的“直”是毫无歪曲天道而予以遵从,因此只要天理正确,其结果也总会正确。进而,符合存在法则的是正确的生活态度,其结果也总是在与周边的关系中适宜。如事物因直而方正,人类要反过来不断使得直,并且始终致力于达到方正。《文言传》作为这一人类实践之德目的即为敬和义。“敬”为朱子学学者非常重视的无间断和注意集中的生活态度,要求保存天理和消灭人欲,并要求时刻反省的生活。“敬”属于较为个人层次的自觉和实践的价值,相比较而言,“义”意味着理想的关系生活态度。因此,要通过内心之敬工夫使得显露在外的行动举止得以方正,作为社会价值基准的义之尺度得以内面化,从而持续性地纠正自身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以义将外部变得方正。《文言传》所完成的时期,即已开始将自然世界重新理解成道德的价值。③不将事物现象解体,以存在本身予以经验、观察并抽象化,从而认识本质,相较将事物解体和分离后经过整理构成新的假想,并把其说成是该事物的本质和普遍性的认识态度相比,是不具可比性的高难度认识方法。因为,前者是在以事物多样性和个体性为前提的根本基础上,以共同性的观点展望该事物的认识态度,其最终目的是要考虑事物本质和个别现象以及时空上与周边的关系等构成该事物的一体。所以,不仅无法严密和正确地认识事物,而且将如此构成的认识予以客观传达也并不容易。尽管如此,这种认识所具有的价值是,其与现实和实在处于最接近。中国哲学整体所展现出来的这一特征在正义之问题上也并不例外。“正”为“一”和“止”的意思合二为一的合意字。“一”意味着,所有事物在整个宇宙或社会经营中被均等地赋予各自的位置和功能,所发挥的结果在个体间或个体与整体间达到调和与平衡。“止”代表单纯到某一地步的意思,与一结合后,便具有了既不超过也不及于,并不偏向左右任何一侧,而处于最中心的意思。“正”是具有走向“一”之意思的“乏”之相对字,构成其目标和“本”。因此,“正”是所有一切的大本,是中庸和中和之状态,处于与均衡达到调和的最善良状态,是所有一切之最理想的追求对象,构成最理想之成就内容的最终目标和最高榜样。“义”曾用于指示人类容貌和行动举止的仪,后发展成该容貌和行动举止最适合的宜之当为规范,具有了行动举止适宜当为规范时予以评价的“善”之概念,具有了当为规范的规制力,从而也具有了调解行为符合规范的“格”之功能。如此看来,“正”与“义”分别具有自我完成和自他共成的一面,且具有了最善与最良的价值。若“正”具有自然内在的意思,“义”则具有较强的人为外在的意思。因此,作为规范基准的义应树立在自然的、本来的正为基础之上。④即,意味着伴随时代和场所引发的正、不正之偏差而言,义、不义的偏差要大些。结果,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是在各自缘起结构中经营生活的各个生命将其真面目充实发挥的时空里的存在构造。因此,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观具有自然主义的、经验的、历史的、关系的要素,具有尽可能向往不干涉主义⑤,并意图将人为操作性最小化的特性。这通过越接近以“大同社会”、“无为而治”、“以政去政”、“以刑去刑”或“止于至善”等来表现的理想社会状态时礼法制度和国家组织存在意义逐渐减少的反比例关系来看,可得以证实。

三、“律”的意思

“律”作为法的意思得以使用起于秦朝的商鞅。⑥虽然对此有不少争议,但重要的是律开始使用于战国时期,固定于秦朝。众所周知,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百花齐放从而导致治国策略多样化的时期。⑦其中,法家大体上通过从事现实政治的政治家或行政家确立理论,在一方面处于能够将其实质进行验证的特殊地位。改法为律发生在秦代,这分明是法家的作品。那么法家为何改法为律呢?当时具有法之意思的用语除了律外还有很多。宪、典、模、范、型、刑、命、令等等都部分地具有规范或命令、原则、根本等意思。律原先是音乐用语。⑧在古代,按照用竹或铜制作的管之长短确定音之高低和作为基准音。将长度各不相同的12个管予以排列,其中奇数的管称为律,偶数的管则称为吕。六律和六吕合称为律吕。“律吕不易”意味着这已经是得以确定的基准音,无法予以更换的基准性或根本性。⑨音“乐”是通过各自确定的音予以协调,从而达到整体调和,并给予乐趣。即,从“律吕既和”中可看出“律”本来的目的是达到“和”。⑩如同“礼之用,和为贵”,与在不丧失多样性和个体性活力的同时整体上达成和谐的根源性原则具有同一的哲学性。瑏瑡从言语始于具体事物的形象和作用,提升为抽象观念性来看,规范意味的律可称为是在后续发展中意思得以扩张而成。律被使用于法的意思,也可以同样的脉络予以理解。“师出以律”的律即为法的意思。《国语》『周语下“律吕不易,无奸物也,细钧有钟无镈,昭其大也。”瑏瑢《说文解字》曰:“律,均布也。段玉裁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意味着将参差不齐的分成类,再把相同的聚集后,在各类设定基准,并以此为规范,作出一律的归一。因此,律的均布性将多样化的现象分类为“类”,并确立其体系,在各等级内作出一律处理,而不是对全体予以划一处理的武断的绝对平等主义。在彻底经验和现实的中国思想中将实际多样化的事物现象以划一的方式予以认识和处理的可能性起初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依据既存现实和本质追求最适合关系的智慧便是中国思想的卓越面貌。存在事实和道德善恶之相关问题在近百年来持续于新康德学派的存在和当为价值应予区别之大前提上的现代法学来说是无法冒失讨论的难题。虽然,西欧法学所讲的道德善之问题是在当为价值领域提出来的,但在判断对象为依人类行为所展开的存在事实这一点上,存在与价值的关系经常成为问题。现代法学的价值并不能够在因果上由存在事实予以正当化,仅依据之前的规范判断。即,依据既存现行法律,在价值领域内予以评价。存在并不能成为指向未来的当为之正当化根据,这一现代法学的确立信念是:道德价值评价的最后根据只不过是另外一个上位价值。就这一点来看,《周易》的存在和价值的关系展示了非常有特征的面貌。瑏瑣

四、正名论与社会正义

针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混乱社会现象,正名思想作为一种分析手段而开始呈现。若对管子一书中阐述的真伪存在疑问,那么春秋初期最早并直接提出正名论的思想家则是孔子与老子。孔子的主张是正名,而老子的主张则是无名。由于当时混乱的社会现象,名称与实质呈现出不一致。实际上这主要是因为体系的混乱或者封建政治制度的瓦解而导致等级秩序的崩溃以及权力的滥用等。在严格的身份体制一直持续的西周时期,随着各种制度的整合性崩溃,权力关系的行使与名称上的等级无关,价值体系崩溃,因此日常生活中惯用的言语严重地被瓦解,作为表象符号的言语或者名称而产生,这与实质的关系受到质疑,当时的混乱状况原样地被呈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定命论。孔子直接主张的正名则在对子路问答中,即“子路曰:为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最后,孔子的正名则是通过政治行为(为政)而实现。即,他认为政治的中心环节是所有的事物应当按照原样彻底地体现,而不是根据安排、调整来进行。孔子所谓的“正名”,从语法的构造来看,与把其定位于“名”相比,则应当把其定位于符合名称的实际。这是由于“名”不是由某个特定人制定,而是根据共同体成员自然而然地形成,并且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持续。在这里,前提是根据民心事物法则进行正确的理解并命名。“名”是由“夕”与“口”而构成的会意字,这意味着冥冥之中通过言语来说明自身存在而形成的文字。因此,通过发达的语言,形成可以反映事物内在机能本质等含蓄性、象征性的意义。在这样的前提下,只有人间才接受这一内在价值的象征。在东洋各国中,避讳直接叫他人的名字也是同样的道理。正名的意义在学界中一直备受争议,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意义。正名意味着正确地进行命名。即,具有正文字的意义,郑玄的主张就相当于此。同时也可以解释为纠正错误的命名。瑏瑤并且,正名也可以解释为正确地确立名分。尤其是,孔子在其论语中严厉地斥责诸侯自封天子的各种形态,要求遵守符合自己身份的礼仪。瑏瑥这种情形下,可以解释为试图正确地确立政治性等级的名分。因生活的变化,事物的实质也在变化,名称不能反映其实质时,正名也会成为问题。这种情形下,虽然孔子以“名”为基准,试图控制“实”,但是不应只把孔子的思想视为陈旧、保守的思想。实际上孔子的正名思想包含着上述三种立场。孔子的定命论则是通过为政(即,政治行为)而形成的。这在当时的社会构造上,是为了与一切都是通过国家的统治行为而展开的社会经济环境相衔接。孔子说:“做官就是首先端正自己”。“正”不光是针对所有的人,甚至于连接人与人媒介的事物也应当在其位置上构建所有生命可以共存、最佳的状态。这不是人为地通过制度可以形成的,而是通过各种生命所具有的自然生命现象,自然地形成并维持其相互间可以共存的最佳关系,这种相互间的协调与均衡构成了社会。孔子把这称为充满道德价值的社会,并且没有任意规制与要求的状态,即“大同社会”。这意味着是牧歌式的社会,与故意使用立法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小康社会不同。构成小康社会的统制体制若是王道政治的话,那么构成大同社会的原理就是无为而治的状态。最后,正名只要可能,人的自然本性即使没有以上的规制与滥用,也会自然而然地呈现,相互间也可以达到共存的状态。在《大学》中,这样的状态以“至于至善”的形式而呈现。正名中的“名”在悠久的人类历史文化中自然而然地得以形成,也可以称为“实”,与之相对应的是言命。孔子的“仁”即是根据人类生命的本性而形成的社会构成原理。而仁政是可以完全实现这一点的政治行为,并且达到所有社会构成人员可以和谐共存的最佳政治状态。因此,为了实行仁政,必要时可以严厉地执行刑罚,相反,也强调用刑慎重不滥。总而言之,仁政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以仁爱的方式抚慰百姓的统治。孔子被任命为鲁国的大司寇后,最先作出的就是对当时体制的批判,少正卯被处以死刑即证明了这一点。在孔子与子路的问答中,孔子从言、事与政治层面谈论了正名,正名最终只有通过为政才可以达到。上述引文中孔子的正名未被达成的社会现象可以通过言、事、礼乐以及刑政来说明,结果礼乐与刑政的不合理正在警示动摇百姓生活基础状态的危险性。最后,正名的实现决定了通过政治行为谋求人类社会生活的本来面貌可以自然呈现的状态。这不是单纯地通过法制制度或者社会制度可以达成的,人类只有把世间的存在理解为道德性价值才可以明确地认识。《中庸》把构成人类社会的圣人功德称为“配天”。即,天地完美存在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具体地得以体现。而正名由于是在同样社会状态下所呈现的事物名称,因此这通过所谓仁政的为政而达成。孔子直到最后还坚持的“一以贯之”之道,即,忠恕之道也是仁思想具体化的规范现象之一。因此,对于孔子的正名思想,不能单纯地理解,并且也不能以社会中很容易确认的习惯性形态或者阶层性等级分工原理等方式狭隘地理解。最后,人类的生活在天地自然界中与其他万物一样,根据天道的存在原理应当共存地生活,并且这样的现象是以充满崇高道德价值的生活为前提,这一事实是定命论最重要的根据。

五、儒家与法家的社会正义

社会由相互关系构成,关系伴随组织,组织以规范为手段得以存续,规范强制力的永久性产生制度化。法家明确认识到:人类历史中,各种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经历这些过程而得以形成之事实。人类生来即有的特性上,生活手段发生分业化,这导致社会的阶层分化,相互间的行为模式确立为行为规范。法家以“分”的思想对其进行说明,这又被荀子接受,成为礼的依据。因此,不管是在道德观点强调礼之身份制社会制度的荀子,还是基于“平如水”的法之平等性强调法治的法家,并未对社会的身份阶层分化表露出极度的否定。问题是,分化的社会阶层和各身份的社会责任如何才能使得基于社会结构之本来性质的弹力不至于丧失。即,留有如何确保阶层间上下移动和使得其变为可能的源泉性根据的问题。这意味着:社会阶层分化与由此引发的身份制结构包含有“分配正义”之实质正当化的客观指标是必要的。儒家认为分配的正义存在的理由是统治阶级通过道德修养而达到的人格之开放性瑏瑧,而法家则认为是法律之纯粹和大公无私的开放性。瑏瑨因此,接近社会构成原理之真面目的法制度在遇到运用主体之大公无私的灭私奉公人格时才能得以完善。这一点就是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中阳儒阴法之不可分关系持续的理由。不管是儒家还是法家,都在从人类原本的人性出发,刻画出理想化的人类面貌、社会面貌和国家观。但,前者将人类和社会以主体之内在道德心的观点审视,而后者从平均的人类面貌出发,重视制度的功效,在这一部分,两者存在差异。

六、中国的传统正义观与韩国的传统国家制度

中国的哲学是通过人类普遍的感性与理性的思维经验而形成的生活智能与原理的沉淀物,而绝不是设定像神一样的抽象存在试图判定、评价现实。中国的哲学认为人类的智慧可以被共有,要求任何人都可以实施的行为。中国的哲学由于是通过人类的一般经验而形成的生活智慧,因此,对于国家制度和各种社会制度,无论谁都可以接受,并具有可以实践的价值标准。《中庸》云:“道也者,不可須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幕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事物法则渗透着我们的生活,无论何物、无论何地、无论何时,都离不开这样的法则。因此,不管什么时候都应当考虑到他人。这正是意味着人间不是绝对的自我与独立主体性的存在。即,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人间的社会存在性。《中庸》云:“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基于百姓的国家制度是详细地审视并把握人类的一般共同生活面貌后,根据中庸而形成的。这意味着国家制度应该在人人可以活动的范围内形成。如此,融入中庸原理的中国国家制度在以后的过程中广泛地传播到东洋各国,由此而形成了普遍的东洋文化圈。韩国自6-7世纪的三国时代以来就开始吸纳中央统治机构与律令制度,在10世纪的高丽王朝时代,引进了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度,同时也借鉴了必要的唐律。如此,更进一步认识了在中国已经形成的国家制度的合理性,在把儒教作为国家统治学的朝鲜王朝时代,完全地把明律作为朝鲜王朝的基本刑律而使用。中国的儒教哲学深深地渗透进韩国社会的国民生活中,至今韩国的国民仍具有这样的意思构造。

西方哲学论文篇12

从西方哲学史的角度来看,主体性意识的获得标志着两千多年西方传统哲学发展过程的真正开始。主体性原则在近代的形成和确立,则标志着传统西方哲学步人了成熟的形态,下面是浅谈对西方传统哲学主体性原则的扬弃。

尽管在西方哲学的当展中,后现代主义哲学家们大多对主体性原则持批判和反思的态度,这种批判和反思在一定意义上说有其合理性,但从人类文化发展的主流来看,并不意味着传统主体性原则将被彻底否定和抛弃。相反,有着悠久传统和辉煌过去的主体性原则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以矫正和新生。马克思主义哲学当属现代哲学。由于它产生于西方传统哲学的沃土,与西方传统哲学有着批判继承的关系,因此,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如何扬弃西方传统哲学主体性原则基础上建立科学的主体性原则,对于我们更加准确深入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主体性原则的理论价值和在当代的实践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传统西方哲学主体性原则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普罗泰戈拉与苏格拉底。普罗泰戈拉认为,不是外部存在物,而是人自己才是世界的中心,万物只有在与自我的联系中才能获得意义,即“人是万物的尺度”。普罗泰戈拉这一思想的提出,意味着传统西方哲学向一个新的思想向度——主体性向度迈进,具有开拓性的意义。苏格拉底沿着主体性向度继续将传统西方哲学推向前进。他的贡献在于使哲学从面对自然转而面对人,在哲学研究对象问题上实现了革新。“认识你自己”这一名言便是苏格拉底哲学思想精华的体现。当然,在苏格拉底那里,主体性原则还是一个初步萌芽。主体性原则的成熟和确立在西方哲学的发展进程中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中世纪与近代之交的文艺复兴运动打破了神学一统天下的局面,带来了自我意识的一次大觉醒,为主体性原则在近代的重新确立创造了条件,并推动了近代科学和哲学的崛起。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的原则使得主体性原则在近代哲学中彻底扎根.也造就了笛卡尔作为西方近代哲学第一人的历史地位。德国古典哲学则使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学说真正形成和成熟。

主体性原则作为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哲学理论上的杰出贡献在于高扬了人的精神的、自由的、能动的本质,以哲学的观念把握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认识到人具有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其最大的缺陷则在于对主体范畴做了抽象的规定和理解,使得主体性原则、人的能动性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被抽象地发展了。

西方哲学论文篇13

但是,无论是在泰勒士,还是在泰勒士所属的伊奥尼亚学派诸先哲那里,他们对万物始基的探索却仍然在理性和感性之间徘徊,在他们理性的思辨中仍然回荡着感性的余响,黑格尔说:“思辨的水是按照精神方式建立起来的,不是作为感觉的实在性而揭示出来的。于是就发生了水究竟是感觉的普遍性还是概念的普遍性的争执”(《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184页)。这就是说,一方面作为哲学范畴,揭示世界本源性的“始基”——水,应当具有脱离感性的个别事物的普遍性、思辨性,亦即在高度抽象的思维层次上对世界整体的把握,但泰勒士的水“不管怎样仍具有其确定性或形式”,没有完全摆脱感性的个别,“在我们的心目中仍浮现着水的观念”(《同上》第185页)。于是出现了“水是普遍(无形式的)概念和它的存在的矛盾。”(《同上》第184页)这一矛盾一直是困惑希腊早期哲学的主题,其间爱菲斯的晦涩哲人赫拉克利特,虽然以他“深奥的思辨”发现了支配事物的“逻各斯”这一理性的规律,但他那“火是事物的始基”的本源论哲思仍然拖着一根光明的感性尾巴。

与此相反,在南意大利的毕达哥达拉斯学派,“他们不从感觉对象中引导出始基”,“他们所提出的始基和原因,是用来引导他们达到一种更高级的实在的”(《古希膜罗马哲学》第39页),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始基。这样,毕达哥拉斯学派在古腊哲学史上就开创了一种不是从感觉经验上升到普遍的理性概括,而是从某种抽象的概念下降到感性事物思想道路。毕达哥拉斯学派还研究了关于事物对立面的学说,他们认为对立面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它们共有十条,最重要的是有限和无限的对立。实质上“有限”与“无限”的对立又是西方哲学史上“理性”和“非理性”对立最初表述。因为按照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学说,世界决不是某种无限的不可知的混沌,世界是可知的,它有某种固有的“秩序”、“结构”,而这种秩序和结构又服从数学的规律,也就是说“一切其它事物就其整个本性说都是以数目为范型的”,(《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7页)数学在古希腊以及近代欧洲都被认为是表现人类理的最典型的科学。毕达哥拉斯学派在比较深入地研究数学的基础上还广泛地研究了天文学、声学和医学,并力图用这些科学成果来解释世界,因此我们可以把毕达哥拉斯学派称为古希腊第一个理性主义学派,而“理性”一词在它的原初意义上就是一种科学精神,理性主义就是主张用科学来理解和解释自然的哲学道路。

毕达哥拉斯学派在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的壁垒中开辟了一条由抽象原则说明感性经验的理性主义道路,但理性主义的精神在毕达哥拉斯学派那里发展的程度仍然是很有限度的,因为他们关于数量的抽象也还没有完全剥离诸如“卵石数”那些可以触摸的感性质。只有发展到爱利亚学派时,希腊理性才找寻到她的“纯粹思维”的圣地,造成了与感性经验的对立,关于这一点列宁在研究古希腊哲学时曾经指出:“什么是辨证法?”“‘我们在这里’(在埃利亚学派中)发现了辩证法的开端;同时还发现了思维与现象或感性存在之间的对立。”(《哲学笔记》第276页)

爱利亚学派的祖师巴门德尼把哲学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意见的哲学,一类是关于真理的哲学。关于意见的哲学就是在感性事物中去寻找万物本源的认识道路,巴门尼德认为这条道路给人们提供的知识是不确定的、不真实的。所以他劝告人们要离开这条道路:“要使你的思想远离这种研究途径,不要遵循这条习惯的道路,轰鸣的耳朵以及舌头为准绳,而是要用你的理智来解决纷争的辩论。”(《古希腊罗马哲学》,第50-51页)而关于真理的哲学就是运用理智思索“存在”的理性哲学,这种哲学给人提供的知识是确定的、真实的,因而是存在的,而“非存在物的存在则不可能”(《同上书》第51页)。爱利亚学派可以说是古希腊早期比较彻底的理性主义学派,它们的重大特征是追求知识的理性确定性,反对感性事物的个别性、不确定性。

但是应当指出,“理性”一词在原子论哲学先驱阿拉克萨戈拉那里是作为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使用的。按照阿拉克萨戈拉(种子论)的观点:理性(奴斯Nous,即心灵)是一种更精细的种子,由于它的作用,造成种子的旋涡运动,使一些种子结合,另一些种子分离,最后形成世界万物的运动变化。“理性”在阿拉克萨戈拉的哲学中是作为运动原理使用的,而“不是从外面安排世界的精神实体。”(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第343页)这种原理被德谟克利继承并改造构建成了原子在虚空中运动的原子论哲学。在原子论哲学中,“理性”采取了与感性对话的形式,触及到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德漠克利特认为昧的认识(即感性认识)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只有真理性认识(即理性认识)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从而确定了理性在认识论上的地位。

继爱利亚学派之后,以普罗塔哥拉为首的智者哲学又在希腊大地崛起,智者哲学与爱利亚学派的理性主义正相反对,他们把感觉经验的可靠性绝对化,到处散布相对主义的哲学观念。他们打着“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感觉主义旗帜,严重地动摇着各种知识的确定性,认为一切知识都以主观的感觉为转移,正象“风对于感觉冷的人是冷的,对于感觉不冷的人是不冷的”一样。

与智者哲学相对立的是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站在智者的起点上,但却沿着与智者完全相反的道路,力求从思维的角度把握人,主张到“心灵世界”中去探求真理。在他与人讨论“什么是美德”时,苏格拉底引导人们脱离智者所铺设的感觉主义的相对论路轨,坚持理性的指引,追求知识的确定性,他认为“对于美德”,“不论它们有多少种,而且如何不同,它们都有一种使它们成为美德的共同本性。”(《古希腊罗马哲学》,第153页)这就是概念的确定性。

苏格拉底所揭开的哲学篇章,在柏拉图那里得到了纵深发展,柏拉图在苏格拉底概念论的基地上,构筑了理念的哲学大厦。柏拉图的理念论完成了对智者哲学的批判,重新确立了思想在发挥哲学功能上的权威,正如黑格尔所说:“柏拉图的学说之伟大,就在于认为内容只能为思想所填满,因为思想是有普遍性的,普遍的东西(即共相)只能为思想所产生,或为思想所把握,它只有通过思维的活动才能得到存在。柏拉图把这种有普遍性内容规定为理念。”(《哲学汉讲演录》第二卷,第195页)为了把握理念、结构理念,柏拉图制定了他的“辩证法”,柏拉图的辩证法当然“不是把观念型混乱的那种智者派的辩证法,而是在纯概念中运动的辩证法,是逻辑理念的运动。”(《同上》,第199页)甚至柏拉图的“灵魂不死”也是旨在确认思维的内在本性,高扬理性的权威:他认为理性是灵魂中的最高部份,逻辑力量是灵魂的最高属性。人的认识只不过是人的肉体降生尘世后灵魂对理念世界的回忆。感性经验虽然能够刺激引起这种回忆,但感性经验又是人的认识的严重障阻,只有清除了感觉的杂念人才能达到对真理的认识。柏拉图哲学不仅系统地阐述了理性主义的本体论而且也系统地阐述了理性主义认识论,在柏拉图哲学体系中真、善、美与理性天然合壁成为光照上千年的西方哲学的理性之源。

但是柏拉图哲学并没有完成古希腊哲学理性主义的科学建构,困难在于理念与具体事物的关系。这种关系始终是困惑柏拉图哲学的难题,尽管柏拉图艰苦求索,但毕竟未能步入真理的堂奥。

亚里多德哲学是古希腊理性主义发展的顶峰,因为这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古希腊哲学史上建构了一个宏伟的思辩哲学体系,它“思辨地考察一切,把一切转变为思想”。亚里斯多德哲学体系的重大特征是处处关心确定的概念,把理性主义对事物确定性的追寻提高到哲学本体论的高度于以思辨的把握,把精神和自然的个别方面的本质,以一种简单的方式,高度概括成一系列理性原理。亚里斯多德以他开阔的哲学视野注意到宇宙中的全部事物和现象,然后把它焦结在“存在是什么”这个聚光点上,研究“存在之所以为存在”的理性本体。亚里斯多德的本体论哲学牢笼万象,集古希腊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大成,然而在本质上它却是理性主义的,这正如黑格尔所说:“人们可以说,亚里斯多德是一个完全的经验主义者,并且是一个有思想的经验主义者。”“但是他的经验是全面的,就是说,他没有漏掉任何细节,他不是抓住一个规定,然后又抓住另外一个规定,而把把它们同时把握在一起……经验的东西,在它的综合里面被把握时,就是思辨的概念。”(《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第308页)而“亚里斯多德只谈理性而不是理性的一个特殊的性质。”(《同上书》,第301页)可以这样说,古希腊的理性主义在亚里斯多德的“主动理性”中臻于极至,在此以后古希腊理性就日渐衰颓,虽然其间也有伊壁鸠鲁和斯多亚学派延续着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对立,然而那也只是微淡的落霞了。

二、理性的异变和复归——中世纪的理性神学与启蒙时代的理性

亚里斯多德哲学把希腊理性发展到了顶峰,在他的哲学中人类的理性与世界的本质到达了形而上学划一整合的相通,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理性主义使真、善、美融合为一,理性不仅肩负着解释宇宙的意义,也负载着解释人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的意义。虽然古希腊的理性主义极力用科学来解释世界,但在古代科学发展水平还不足以解释心灵的构造、不足以解释灵魂(即精神)与物质的关系,一句话:型不清理性的真正本质和奥秘所在。随着古代社会的衰落、奴隶制日益腐朽、社会激剧动荡的现实使人们对同一个世界和同一的社会现实产生了不同的基本根本相反的看法,许多人对传统哲学发生了怀疑,对理性的作用和功能产生了动摇,于是在古希腊的晚期和罗马时代各种主义哲学、神秘主义哲学应运而生。这些怀疑主义和神秘主义与在罗马帝国晚期崛起的宗教意识合流,造成了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希腊性的异变。宗教哲学家利用和歪曲亚里多斯德哲学论证神的存在、上帝的存在。人类的理性被上帝褫夺异成了上帝的理性,上帝成了真善美的化身和宇宙的本体,正如圣·奥古斯丁所说:“至高、至美、至能;无所不能;至仁、至义、至隐,无往而不在;至美、至坚、至定,无所执持,不变化而变化一切,无新无故而更新一切。”(《忏悔录》卷1??节)随着上帝的理性化,“中世纪把意识形态的其它一切形式——哲学、政治、法学,都合并到神学中,使它们成为神学中的科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51页)理性神学把哲学变成了它的婢女,哲学成了经院哲学,成了为宗教神学服务的工具。而人,由于被褫夺了理性,成了仅仅拥有感性原欲的动物被放在理性神学的祭坛上煎烤。“purgotorio”(在但丁《神曲》里译作‘净界’)是指人死后的涤罪之所。中世纪时代,所有的人死后都要在这里清洗,然后才能升入天堂。上帝挥着理性鞭子,抽打痛苦的人。著名学者房龙把中世纪称为“一座包罗万象的精神和智力的监狱”,马克思则称它为“精神动物的王国”。因为理性的异变在一方面使上帝拥有了全部理性,而人只配受非理性——“信仰”所支配。不管怎样荒谬的东西只要是上帝的旨意,人就不得不信仰,“正因为荒谬,所以我才信仰”这是中世纪宗教哲学的格言。虽然在经院哲学内部也有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从某种角度反射出人类理性之光,但作为意识形态的总体,它们仍然皈依宗教神学,是理性神学的分流。

理性的异变造成了理性和信仰的二元分。但这种二元分裂绝不是永恒的命数,因为既然上帝的理性本来就是人的理性的产物,那么上帝的理性在本质上也不会高出人的理性。理性和信仰的分裂在人的思想情感中产生了巨大的痛苦(因为真正信仰,坚定的信念必定立足于科学的理性之上),痛苦的折磨会促使本来具有理性的人深刻思索:世界究竟有没有上帝?上帝的理性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它是否是万能的?既然上帝是至善的,它就不会造出有罪的人类;既然上帝是全能的,它也就会消灭人间的罪恶……一连串的思考和探寻必然会萌动人类理性的复苏,人类的理性决不会无条件向上帝永远臣服,克服理性的异变,重新树立人类理性权威,这里历史的和逻辑的必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十四、五世纪开始在封建社会内部生长和发展起来。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人类理性必然向宣战,人类必然要从上帝那里夺回来属于自己的理性。十六世纪初,德国爆发了以马丁·路德为首的宗教改革运动,严重的打击和动摇了作为封建势力基础的天主教统治。这次宗教改革的实质是人类理性对信仰的公开反叛。路德将圣经从拉丁文译成德文,并主张教徒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释圣经。这样就使普通人的理性获得了解释圣经的权利、反对盲目的信仰,使理性成为一切宗教论争的最高裁夺者。恩格斯对路德宗教改革的评价很高,称为欧洲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的第一次决战。

与路德宗教改革相呼应的是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在自然科学中引起的革命,哥白尼革命的本质仍然是理性对信仰的反击,因为在中世纪长期统治人们思想的是“亚里斯多德——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这种学说显然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支持它的是人们的经验习惯和非理性的信仰,宗教哲学利用它为神学作论证。哥白尼的学说是对神学宇宙观的大胆挑战,是人类理性呼唤科学精神的呐喊。继哥白尼之后,伽利略进一步把观察、实验、假设、归纳、演绎等综合为系统的实验科学方法,为人类理性对信仰的反击构筑了强有力的科学阵地。

如果说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揭开了理性向信仰反击的序幕,那么由意大利人文主义运动开始到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则把这幕理性反击信仰的斗争推到了高潮。如果说在人文主义者那里信仰开始败退,但毕竟还有它的阵地(因为许多人文主义者都主张“天启真理”和“理性真理”平分秋色),那么到了十八世纪启蒙学者那里信仰就遭到惨败。以狄德罗为首的一群“战半的无神论”者摧毁了信仰的最后一批阵地,使理性获得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胜利进军。德国著名哲学家卡西勒在《启蒙哲学》一书中说:“当十八世纪想用一词来表述这种力量的特征时就之为“理性”。“理性”成了十八世纪的汇聚点和中心,它表达了该世纪所追求并为奋斗的一切,表达了该世纪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启蒙哲学》第3-4页)。在这个世纪中,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面前为自己存在辩护或者放弃自己存在的权利,我们把这个时代的理性称为启蒙时代的理性。

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的理性的重大特征首先是把矛头指向盲目信仰和崇拜权威的蒙昧的主义,提倡科学,大胆思索,鼓励人们对宗教经典和神学教条大胆怀疑。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微末斯说,人有“一个充满了智慧、精明、知识和理性的心灵,它足智多谋,单靠自己便创造出了许多不起的东西。”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认为,我们的心灵生来就是为了进行思索,即为了理解事物的。但人类理性在长时期被剥夺了它的合法权利,现在根据启蒙学者的观点,既然理性是人类心灵的自然性质、必然性,因此人性有权恢复这种自然能力。法国人文主义者蒙台涅则以怀疑论为武器,号召人们大胆思索,反对一切教会权威,从宗教神学那里夺回人类的理性。

其次,文艺复兴和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者还论证了理性的基础、功能和作用,认为客观世界是理性认识的对象,而不是信仰的对象,科学是发挥理性作用的工具和方法,科学对自然本质的认识和规律的发现会使人们在理性上获得真理,行动上获得自由。因此,启蒙思想家们企图在一切领域贯彻科学精神和方法,锻造人们支配自然的武器。

第三,从道德伦理方面启蒙思想家肯定个人的存在和价值,反对宗教神学把人当做只有原罪的宗教奴婢,他们提出的口号是:“我是人,凡是人的一切特性我都具有”。因此,启蒙思想家所主张的理性在本质上又是一种人本主义思想,这种人本主义思想在伦理上反对宗教道德,在现实生活中反对禁欲主义。

但是,启蒙思想家的理性主义又不可避免打上他们那个时代特有的历史局限性,这就是第一,他们把反映自身生活时性绝对化,鼓吹一种超时代、超民族、超文化的抽象理性,把在历史中发展变化着的理性僵化;第二,启蒙思想家宏扬人的理性是为了反对神恩和天启;但为了抗衡宗教的禁欲主义又要伸张人的感性,抬高人的原欲。这样,在理性的感性之间必然造成一种冲突,这种冲突孕育着、产生着理性自身的内在分裂。

三、理性的内部分裂——经验理性与天赋理性

与启蒙理性形成的同时,理性在哲学世界观上又萌生和发展着一种内部分裂,这就是经验理性与天赋理性的对立。

经验理性是由经验论哲学揭橥的一种理性思潮,这种理性的生成和发展是与经验论哲学共命运的。而经验哲学又是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一支劲旅,它是西方古典理性又必然在经验的基础上发生。西方古典理性主义从柏拉图、亚里多德到中世纪的神学都着重于人类认识过程中理性成分,因为那时哲学研究的重点构筑本体论的哲学大厦,哲学研究偏重于分析、抽象的逻辑思辨,对人类认识中的经验成分的探索虽然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有所侧重,但从总体上来说相对地显得薄弱。

随着生产力和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对理性的来源和基础的研究倾注了更多的关注,开辟了认识研究的新方向。于是随着关于认识的来源、范围和客观有效性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形成了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和体系,这就是经验论和唯理论。

经验论主要产生于英国,这不仅因为英国是近代自然科学的发样地,而且在哲学上它又有唯名论的历史传统。英国经验论在本质上是一种经验理性,这就是说它企图用经验来界定理性的范围,把理性的涵蕴封闭在经验的范围之内,洛克有一句名言:“凡是在理智中的,无一不是经验中”。洛克的这句话是经验主义的旗帜和口号。经验主义理性观在大卫·休谟那里发展到了顶峰。休漠以理性思维的轴心观念——因果观为突破口,否证原因观念源于理性演绎,从而全面地向唯理论发动攻击,证明因果性只是人们的一种习惯性联想,它的本质是人的心灵对前后相继事物的经验的习知。有的研究者认为经验是根本反对理性的思维的功能的,这并非是经验论的真正本质。事实上,英国经验论者也在大力张扬理性的能力。经验论的创始人培根就认定哲学的本质是一种理性的劳作。它研究的是由感觉印象而来的抽象观念。但是培根更强调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人的理性对感觉经验的整理只是一种人人具有的从感觉经验中的知解能力;甚至休谟也不完全否定理性的作用,只是否府理性的作用于高于感性,他的名言“理性是激情的奴隶”集中涵括了经验主义理性观的要义。

英国经验论从培根、霍布斯经洛克、贝克莱到休谟的历史发展,深入地论证了感觉经验在人类认识中的作用,从一个方面大大拓展了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内涵。但是由于经验论固守经验的壁障,无法解决人类认识的普遍必然性、科学有效性和逻辑确定性的问题,经验理性论又必然是一种片面的理性论。

经验理性论所遗留的理论空间由大陆唯理所填补。大陆唯理理论由笛卡尔揭开序幕,中经伯朗士、斯宾诺莎、莱布尼慈等人,形成一种相对完整的系统,也曾经有一种哲学史观点认为大陆唯理论是完全否定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的,这同样乖离了大陆唯理论的理论实质。事实上,大陆唯理也承认经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笛卡尔在论述观念的来源地指出有一种观念来自经验世界,斯宾莎则认为“真观念”必定与外物相符。莱布屁兹走得更远,他指出理性观念只有在感性经验的刺激下才能产生。问题的症结在于唯理论者认为感觉经验所提供的知识是个别的、只具有或然性,感觉经验无法提供普遍必然知识,无法确保知识的逻辑确定性,因此感性知识不能称为科学知识。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和逻辑确定性不能在感性中寻求,只能在理性中寻求,笛卡尔提出“普遍”的原则,发现“我思故我在”的第一原理其旨意也无非是说明必须以“理性”作为判断真伪的唯一尺度,只有理性才能提供科学知识的逻辑确定性、普遍必然性、科学有效性。因为理性的功能是发现统一性,只有把人类的所有知识放在理性的尺度上重新校正才能形成真理的体系。

但是理性如何保证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和逻辑确定性呢?唯理论者认为理性这种能力不能来自感觉经验,而只能是一种天赋能力。笛卡尔认为理性的这种天赋能力在观念系统中产生一种“天赋观念”,这是一种最重要的观念。斯宾诺莎则认为理性的天赋能力自然获得与外部对象必然相结合的“真观念”;莱布尼兹则认为“天赋观念”早就潜藏于人的理性之中。所以我们可以把唯理论者所揭橥的与经验理理相对立的“理性”称为天赋理性。

“天赋理性论”着重考察人类认识过程中的逻辑成分,从另一个面揭示了人类认识的本质特征。但是“天赋理性”论由于轻视感觉经验的作用,无法确保知识的客观有效性和拓展知识的新领域,它同样是一种片面的理性观。

无论是经验理性论,还是天赋理性论都同样重视方法论,把它们各自带有片面性。经验理性论着重归纳法,主张认识必须从感性经验上升到普遍原则;而天赋理性论则重视演绎法主张认识必须从普遍原则出发下降到经验世界。

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论在近代欧洲哲学史上,长期争斗角逐,但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片面性,在历史上必然走到绝境。

四、批判理性——康德的理性观

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内部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论的对垒,到了十八世纪末,双方都濒临绝境,无法再在自身的轨道上继续发展。哲学运演的内在逻辑必然要求会合经验理性和天赋理性的历史分流,寻求逃脱困境的出路。康德哲学这时应运而生。康德高举批判理性的大旗把经验理性和天赋理性融合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全面探索科学及形而上学能够成立的条件,他说“哲学的对象,乃是寻求理性用来获得关于事物的真正知识的种种原理。”(《康德哲学原著选读》第257页)他认为一切科学知识必定从经验开始,但不能从经验中发生,形成科学知识还有赖于人类思维主体的先天条件,这就是构成一切知识的先天形式。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分“先验感性论”、“先验分析论”和“先验辩证论”三部分全面细致地探索了人类认识的先天形式,在西方古典理性主义面临的绝境中发动了一场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喊出了“人为自然立法”的口号,进一步弘扬了人类理性的伟大功能。

但是,康德哲学又是一个矛盾体,他的批判理性论在考察、研究,分析人类认识能力的过程中,一方面综合了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关于人类认识探索的优秀成果,在人类认识史上建构了一座以理性为中心的主体论认识大厦。但另一方面又在这种分析、批判中发现了人类理性能力的限度,动摇了人类理性的权威,为信仰留出了地盘。

康德认为人的认识是由感性进到知性,再由知性进到理性的过程,感性和知性只能解决现象问题,至于在现象之后的本体则是理性认识的对象,因为理性的本性就是超越现象去探索更深的条件和根本,把握世界的绝对总体。但是理性自身是否具有这种能力呢?康德认为理性本身没有赖以把握世界绝对总体的思维工具,只能借助知性的范畴去追求理念,认识“物自体”。但是,康德认为一但理性这样操作时,必然陷入“先验幻相”,产生二律背反,理性最终无法确证什么,无法认识世界的本体。“物自体”不可知是康德为理性设置的一道不可超越的屏障,在这道屏障前康德举起了理性批判的鞭子,指责它的不能和背叛:“理性在我们的求知欲最年重的一件事上不仅遗弃了我们,而且以假象迷惑了我们,终于欺骗了我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信任它!”(《西方哲学原著选》下卷,第242页)这样,康德在完全他的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后,又以一种更加尖锐的方式使理性重新陷入了困境。康德的理性怀疑论最终动摇了人类理性的至上性、绝对性,否证了理性的无条件的认识能力,为信仰和非理性主义洞开了哲学之门。

五、思辩理性——黑格尔的理性观

康德虽然在经验理性论和天赋理性论都面临绝境以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挽救了西方古典性主义的生命,但又以他理性的先验幻相使西方古典理性主义遭致新的困厄。在康德之后,费希特举起了康德的旗帜,希图重新救活西方古典理性主义。这场批判运动最终延续到黑格尔。在黑格尔那里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完成了它的历史大综合,产生了这种理性主义最后一种包罗万象的形态——思辨理性论。

黑格尔认为康德的批判理性之所以使理性重新陷入困境原因在于康德割裂的理性与现实的关系,使理性与现实处于不可调和的冲突与分裂之中。康德认为人类的理性只能认识和把握存在的现象而不能认识和把握存在的本质,这就把现象和本质对立起来,认识论和本体论对立起来,造成理性和现实的冲突,思维此岸不能达到自在之物的彼岸,自在之物对人说来始终是一个永恒的谜,不可知的黑洞。黑格尔认为,康德之所以产生这种哲学的错误在于他没有最深刻的发掘人类思维功能的内在统一性,只留在思维的较低阶段——知性领域。没有上升到把握全部现实的思辨理性。黑格尔的思辨理性则力求在最深的层次上把握全部现实的内在统一性,他说:“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府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小罗辑》,第43页)。为了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必须思辨地考察理性,康德认为理性在认识世界本质时产生矛盾,陷入二律背反,是理性自身具有的“先验幻相”,这说明世界的本质,一切事物的最高统一是不能被理性把握的,得出了不可知的结论,黑格尔的思辨理性则认为理性在认识世界时陷入矛盾正表明理性把握了世界的本质,“思辨的思维在于思维把握住矛盾并在矛盾中把握住自身”(《逻辑学》下卷,第7页)。因此只有思辨理性立足于“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才能使思维把握全部现实,从而克服康德哲学中“现象”与“自在之物”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黑格尔指出“康德只走到半路停住,因为他只理解到现象的主观意义,于现象之外去坚持着一个抓本质,认识所不能达到的物自身。殊不知直接的对象世界之所以只能是现象,是由于它自己的本性有以使然,当我们认识了现象时,我们因而同时即认识了本质,因为本质并不存留在现象之后或现象之外”(《小逻辑》,第276页)。克服现象与本质的分裂,使它们在对立统一中得到理解是黑格尔批判康德的突破口,可以说黑格尔在批判康德的所有形而上学命题时都发挥了深刻的思辨精神,阐明了他的辩证法。辩证法使黑格尔全面而深刻地揭示了思维的能动性和它内在的统一功能,这种统一功能所各种知识吸收入理性的形式之中,使黑格尔在西方哲学史上建构了一个庞大的思辨理性体系。这个思辨理性体系以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为轴心把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结合起来,达到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的同一。为了达到这种同一,黑格尔运用了逻辑与历史一致的哲学方法把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优秀成果全部融合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之中,使西方古典理性主义归结为纯粹思想

但是,黑格尔这一切思维操作都是立足于唯心论的基础之上的,他在批判康德时一方面宏所了理性思维的辩证功能,另一方面又把理性思维的能力片面吹胀、膨涨,抬到包罗一切的绝对境地。在他的思辨理性体系中,他企图把历史上一切哲学派别唯心主义化,化成完全脱离物质的观念。甚至有感性肉体的人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也变成了纯粹精神的东西,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黑格尔的思辨理性是一种“无人身的理性”。这种思辨理性体系虽然一方面宣称把全部现实包溶于自身之内,但在最终意义上却远离了现实,变成了一种空中楼阁,虚无飘渺的云烟。虽然黑格尔哲学完成了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大综合,但由于它那不良人间烟火的醉熏熏的思辨又必然敲响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晚钟,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说:“一般讲,哲学是由黑格尔完成了:一方面,因为他的哲学体系用是集以往的哲学全部发展之大成;另方面,因为他本人——虽然是不自觉地——给我们指出了一条走出体系的迷宫而达到真正切实认识世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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