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论文实用13篇

人际关系论文
人际关系论文篇1

在美国西方电器公司霍桑工厂进行的,长达九年的实验研究——霍桑试验,真正揭开了作为组织中的人的行为研究的序幕。

霍桑试验的初衷是试图通过改善工作条件与环境等外在因素,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途径,从1924年到1932年,先后进行了四个阶段的实验:照明试验、继电器装配工人小组试验、大规模访谈和对接线板接线工作室的研究。但试验结果却出乎意料:无论工作条件(照明度强弱、休息时间长短、工厂温度等)是改善还是取消改善,试验组和非试验组的产量都在不断上升;在试验计件工资对生产效率的影响时,发现生产小组内有一种默契,大部分工人有意限制自己的产量,否则就会受到小组的冷遇和排斥,奖励性工资并未象传统的管理理论认为的那样使工人最大限度的提高生产效率;而在历时两年的大规模的访谈试验中,职工由于可以不受拘束地谈自己的想法,发泄心中的闷气,从而态度有所改变,生产率相应的得到了提高。

对这种“传统假设与所观察到的行为之间神秘的不相符合”,梅奥做出了如下解释:

1、影响生产效率的根本因素不是工作条件;而是工人自身。参加试验的工人意识到自己“被注意”,是一个重要的存在,因而怀有归属感,这种意识助长了工人的整体观念、有所作为的观念和完成任务的观念,而这些是他在以往的工作中不曾得到的,正是这种人的因素导致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在决定工人工作效率因素中,工人为团体所接受的融洽性和安全感较之奖励性工资有更为重要的作用。

二、古典管理理论的困惑

古典管理理论的杰出代表泰勒、法约尔等人在不同的方面对管理思想和管理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对管理实践产生深刻影响,但是他们共同的特点是,着重强调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纪律性,而未给管理中人的因素和作用以足够重视。他们的理论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社会是由一群群无组织的个人所组成的;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力争获得个人利益,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收入,即“经济人”;管理部门面对的仅仅是单一的职工个体或个体的简单总和。基于这种认识,工人被安排去从事固定的、枯燥的和过分简单的工作,成了“活机器”。从2O年代美国推行科学管理的实践来看,泰勒制在使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的同时,也使工人的劳动变得异常紧张、单调和劳累,因而引起了工人的强烈不满,并导致工人的怠工、罢工以及劳资关系日益紧张等事件的出现;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有着较高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工人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体力劳动也逐渐让位于脑力劳动,也使得西方的资产阶级感到单纯用古典管理理论和方法已不能有效控制工人以达到提高生产率和利润的目的。这使得对新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的寻求和探索成为必要。

三、人际关系学说

霍桑试验的研究结果否定了传统管理理论的对于人的假设,表明了工人不是被动的,孤立的个体,他们的行为不仅仅受工资的刺激,影响生产效率的最重要因素不是待遇和工作条件,而是工作中的人际关系。据此,梅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工人是“社会人”而不是“经济人”

梅奥认为,人们的行为并不单纯出自追求金钱的动机,还有社会方面的、心理方面的需要,即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友情、安全感、归属感和受人尊敬等,而后者更为重要。因此,不能单纯从技术和物质条件着眼,而必须首先从社会心理方面考虑合理的组织与管理。

2、企业中存在着非正式组织

企业中除了存在着古典管理理论所研究的为了实现企业目标而明确规定各成员相互关系和职责范围的正式组织之外,还存在着非正式组织。这种非正式组织的作用在于维护其成员的共同利益,使之免受其内部个别成员的疏忽或外部人员的干涉所造成的损失。为此非正式组织中有自己的核心人物和领袖,有大家共同遵循的观念、价值标准、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等。

梅奥指出,非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有重大差别。在正式组织中,以效率逻辑为其行为规范;而在非正式组织中,则以感情逻辑为其行为规范。如果管理人员只是根据效率逻辑来管理,而忽略工人的感情逻辑,必然会引起冲突,影响企业生产率的提高和目标的实现。因此,管理当局必须重视非正式组织的作用,注意在正式组织的效率逻辑与非正式组织的感情逻辑之间保持平衡,以便管理人员与工人之间能够充分协作。

3、新的领导能力在于提高工人的满意度

在决定劳动生产率的诸因素中,置于首位的因素是工人的满意度,而生产条件、工资报酬只是第二位的。职工的满意度越高,其士气就越高,从而产生效率就越高。高的满意度来源于工人个人需求的有效满足,不仅包括物质需求,还包括精神需求。

四、人际关系学说的实践思索

霍桑试验对古典管理理论进行了大胆的突破,第一次把管理研究的重点从工作上和从物的因素上转到人的因素上来,不仅在理论上对古典管理理论作了修正和补充,开辟了管理研究的新理论,还为现代行为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且对管理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

人、财、物是企业经营管理必不可少的三大要素,而人力又是其中最为活跃,最富于创造力的因素。即便有最先进的技术设备,最完备的物质资料,没有了人的准确而全力的投人,所有的一切将毫无意义。对于人的有效管理不仅是高效利用现有物质资源的前提,而且是一切创新的最基本条件。尤其是在高科技迅猛发展的现代社会,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唯一途径。而创新是人才的专利,优秀的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谁更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了人力资源,谁就有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但是人的创造性是有条件的,是以其能动性为前提的。硬性而机械式的管理,只能抹煞其才能。“只有满意的员工才是有生产力的员工”,富有生产力的员工才是企业真正的人才,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因此,企业的管理者既要做到令股东满意、顾客满意,更要做到令员工满意。针对不同的员工,不同层次的需求分别对待。要悉心分析他们的思想,了解他们的真正需要:不仅要有必要的物质需求满足,还要有更深层次的社会需求的满足,即受到尊重,受到重视,能够体现自我的存在价值。例如,在管理过程中为了满足员工的社会需求,可以加强员工参与管理的程度,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增加他们对企业的关注,增加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个人成就感,将他们的个人目标和企业的经营目标完美地统一起来,从而激发出更大的工作热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对于困难重重、举步维艰的中国国有企业来说,尊重人才尤为重要。要想盘活存量资产,首先要盘活现有人力资源。因为只有有“活”的人才能激活“死”的资产,这是企业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员工不是企业的包袱,是企业自救的中坚。只有尊重他们,才能使他们发挥创造力,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共同渡过难关。

2、有效沟通是管理中的艺术方法

管理是讲究艺术的,对人的管理更是如此。新一代的管理者更应认识到这一点。那种高谈阔论,教训下属,以自我为中心的领导方式已不适用了。早在霍桑访谈试验中,梅奥已注意到亲善的沟通方式,不仅可以了解到员工的需求,更可以改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员工更加自愿地努力工作。倾听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方式。具有成熟智慧的管理者会认为倾听别人的意见比表现自己渊博的知识更重要。他要善于帮助和启发他人表达出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不主动发表自己的观点,善于聆听别人的意见,激发他们的创造性的思维,这样不仅可以是使员工增强对管理者的信任感,还可以使管理者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更有效地组织工作。适时地赞誉别人也是管理中极为有效的手段。在公开的场合对有贡献的员工给予恰当的称赞,会使员工增强自信心和使命感,从而努力创造更佳的业绩。采用“与人为善”的管理方式,不仅有助于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而且可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使其能继续坚持不懈地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努力。

3、企业文化——寻求效率逻辑与感情逻辑之间的动态平衡的有效途径

人际关系论文篇2

2解决方法

2.1提高弱势群体的待遇根据分析护士完全处于医院人脉关系的弱势地位,其根源就在于聘用关系以临时聘用为主,因此医院应从以下两种途径入手,提高护士在医院地位。首先建立合理的编制考核体系,如每年在全院范围组织编制考试,对考核优秀的护士给予编制,从而为护士打造一个公平的选拨环境;其次按护士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待遇。如护士工作满5年,按在编人员平均工资的80%发放,若工作满10年,则赋予护士与在编人员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以此提高护士工作的动力,延长护士的服务年限,这样随着护士年龄的增长,护士与医生和管理人员的沟通的代沟将随之消失。

人际关系论文篇3

与此同时,人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作用逐渐在生产实践中显示出来,并引起了许多企业管理学者和实业家的重视,但是对其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研究,进而形成一种较为完整的全新的管理理论则始于20世纪2O年代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梅奥等人所继续进行的著名的霍桑试验。

梅奥(GeorgeEltonMyao,1880-1949)原籍澳大利亚的美国行为科学家,人际关系理论的创始人,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土,进行了著名的霍桑试验,主要代表著作有《组织中的人》和《管理和士气》

在美国西方电器公司霍桑工厂进行的,长达九年的实验研究——霍桑试验,真正揭开了作为组织中的人的行为研究的序幕。

霍桑试验的初衷是试图通过改善工作条件与环境等外在因素,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途径,从1924年到1932年,先后进行了四个阶段的实验:照明试验、继电器装配工人小组试验、大规模访谈和对接线板接线工作室的研究。但试验结果却出乎意料:无论工作条件(照明度强弱、休息时间长短、工厂温度等)是改善还是取消改善,试验组和非试验组的产量都在不断上升;在试验计件工资对生产效率的影响时,发现生产小组内有一种默契,大部分工人有意限制自己的产量,否则就会受到小组的冷遇和排斥,奖励性工资并未象传统的管理理论认为的那样使工人最大限度的提高生产效率;而在历时两年的大规模的访谈试验中,职工由于可以不受拘束地谈自己的想法,发泄心中的闷气,从而态度有所改变,生产率相应的得到了提高。

对这种“传统假设与所观察到的行为之间神秘的不相符合”,梅奥做出了如下解释:

1、影响生产效率的根本因素不是工作条件;而是工人自身。参加试验的工人意识到自己“被注意”,是一个重要的存在,因而怀有归属感,这种意识助长了工人的整体观念、有所作为的观念和完成任务的观念,而这些是他在以往的工作中不曾得到的,正是这种人的因素导致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在决定工人工作效率因素中,工人为团体所接受的融洽性和安全感较之奖励性工资有更为重要的作用。

三、人际关系学说

霍桑试验的研究结果否定了传统管理理论的对于人的假设,表明了工人不是被动的,孤立的个体,他们的行为不仅仅受工资的刺激,影响生产效率的最重要因素不是待遇和工作条件,而是工作中的人际关系。据此,梅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工人是“社会人”而不是“经济人”

梅奥认为,人们的行为并不单纯出自追求金钱的动机,还有社会方面的、心理方面的需要,即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友情、安全感、归属感和受人尊敬等,而后者更为重要。因此,不能单纯从技术和物质条件着眼,而必须首先从社会心理方面考虑合理的组织与管理。

2、企业中存在着非正式组织

企业中除了存在着古典管理理论所研究的为了实现企业目标而明确规定各成员相互关系和职责范围的正式组织之外,还存在着非正式组织。这种非正式组织的作用在于维护其成员的共同利益,使之免受其内部个别成员的疏忽或外部人员的干涉所造成的损失。为此非正式组织中有自己的核心人物和领袖,有大家共同遵循的观念、价值标准、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等。

梅奥指出,非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有重大差别。在正式组织中,以效率逻辑为其行为规范;而在非正式组织中,则以感情逻辑为其行为规范。如果管理人员只是根据效率逻辑来管理,而忽略工人的感情逻辑,必然会引起冲突,影响企业生产率的提高和目标的实现。因此,管理当局必须重视非正式组织的作用,注意在正式组织的效率逻辑与非正式组织的感情逻辑之间保持平衡,以便管理人员与工人之间能够充分协作。

3、新的领导能力在于提高工人的满意度

在决定劳动生产率的诸因素中,置于首位的因素是工人的满意度,而生产条件、工资报酬只是第二位的。职工的满意度越高,其士气就越高,从而产生效率就越高。高的满意度来源于工人个人需求的有效满足,不仅包括物质需求,还包括精神需求。

四、人际关系学说的实践思索

霍桑试验对古典管理理论进行了大胆的突破,第一次把管理研究的重点从工作上和从物的因素上转到人的因素上来,不仅在理论上对古典管理理论作了修正和补充,开辟了管理研究的新理论,还为现代行为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且对管理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

人、财、物是企业经营管理必不可少的三大要素,而人力又是其中最为活跃,最富于创造力的因素。即便有最先进的技术设备,最完备的物质资料,没有了人的准确而全力的投人,所有的一切将毫无意义。对于人的有效管理不仅是高效利用现有物质资源的前提,而且是一切创新的最基本条件。尤其是在高科技迅猛发展的现代社会,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唯一途径。而创新是人才的专利,优秀的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谁更有效地开发和利用了人力资源,谁就有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但是人的创造性是有条件的,是以其能动性为前提的。硬性而机械式的管理,只能抹煞其才能。“只有满意的员工才是有生产力的员工”,富有生产力的员工才是企业真正的人才,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因此,企业的管理者既要做到令股东满意、顾客满意,更要做到令员工满意。针对不同的员工,不同层次的需求分别对待。要悉心分析他们的思想,了解他们的真正需要:不仅要有必要的物质需求满足,还要有更深层次的社会需求的满足,即受到尊重,受到重视,能够体现自我的存在价值。例如,在管理过程中为了满足员工的社会需求,可以加强员工参与管理的程度,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增加他们对企业的关注,增加其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个人成就感,将他们的个人目标和企业的经营目标完美地统一起来,从而激发出更大的工作热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对于困难重重、举步维艰的中国国有企业来说,尊重人才尤为重要。要想盘活存量资产,首先要盘活现有人力资源。因为只有有“活”的人才能激活“死”的资产,这是企业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员工不是企业的包袱,是企业自救的中坚。只有尊重他们,才能使他们发挥创造力,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共同渡过难关。

2、有效沟通是管理中的艺术方法

管理是讲究艺术的,对人的管理更是如此。新一代的管理者更应认识到这一点。那种高谈阔论,教训下属,以自我为中心的领导方式已不适用了。早在霍桑访谈试验中,梅奥已注意到亲善的沟通方式,不仅可以了解到员工的需求,更可以改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员工更加自愿地努力工作。倾听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方式。具有成熟智慧的管理者会认为倾听别人的意见比表现自己渊博的知识更重要。他要善于帮助和启发他人表达出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不主动发表自己的观点,善于聆听别人的意见,激发他们的创造性的思维,这样不仅可以是使员工增强对管理者的信任感,还可以使管理者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更有效地组织工作。适时地赞誉别人也是管理中极为有效的手段。在公开的场合对有贡献的员工给予恰当的称赞,会使员工增强自信心和使命感,从而努力创造更佳的业绩。采用“与人为善”的管理方式,不仅有助于营造和谐的工作气氛,而且可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使其能继续坚持不懈地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努力。

3、企业文化——寻求效率逻辑与感情逻辑之间的动态平衡的有效途径

人际关系论文篇4

2.政策环境对大学生村官人际关系的影响这类文献通常把大学生村官人际关系的影响因素归结于政策的地方落实情况如工作借调、培训效果等,如林美如(2011)认为村官的人际适应与组织部门的培养和管理现状、政策落实情况、期满出路相关。她认为“完善大学生村官的多方保证机制,优化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服务体系”有利于大学生村官的人际适应。

3.社会环境对村官人际关系的影响这一视角的文章注重于社会舆论、城乡结构、父母态度、村民态度等社会支持因素对大学生村官人际关系的影响。赵锦山(2008)在对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的个案研究中发现村官人际关系与城乡二元结构、社会资本、心理需求层次、社会互动等因素相关。特别社会舆论与大学生村官人际满意度有着强关系。对于个体大学生来说,当周边的舆论对其支持时,大学生村官的人际满意度更高。再如周汝文(2011)认为,大学生村官的人际适应与社会资本相关,特别是父母的支持对大学生快速适应农村生活,融入农村有很大帮助。通过对既有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以往对大学生村官人际关系的研究以实证研究为主,但范围基本上局限于一个省或市,样本总量不大。本研究亦采用实证研究,但本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取样,涉及31个省,抽样4528。此外,在以往的研究通常注重大学生村官自身特征如性格特质、毕业院校类别、交往能力、职业规划等;政策的地方落实情况如工作借调、培训效果;社会舆论如媒体环境;他人的态度如父母态度、村民态度;而忽略村落本身的环境。本文探究村落环境与大学生村官人际关系的相关性,并探讨村落环境各维度对大学生人际关系各维度的影响力的大小。

二、资料来源及研究设计

1.资料来源与概况本研究的数据资料来源于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机制研究”[12JZD043],该项目就全国31省向4528名大学生村官发放问卷并收回有效问卷4252张。

2.研究框架(图)

3.研究假设假设1村落环境与大学生村官人际关系相关性显著。假设2在村落环境所有维度中,语言环境对大学生村官与村民人际关系的影响最显著。假设3在村落环境所有维度中,村长和村支书的工作作风对大学生村官与上级人际关系的影响最显著。

4.研究方法⑴访谈法。先期对全国12个省(直辖市)、36个市(县)的36名优秀村官,72名普通村官进行了个别访谈,对108个村的村民、村干部进行了集体访谈以及对108个乡镇的国家干部进行了集体访谈。分别采用了关键行为事件访谈法、集体访谈法、个别访谈法等。⑵问卷调查法。在对先期访谈录音整理的基础上,对访谈材料进行筛选、编码,形成问卷,向31个省发放问卷共回收问卷4528份,删除无效问卷276份,问卷有效回收率93.9%。⑶数据分析法。在问卷回收后,对其进行编号整理。本研究主要采用SPSS19.0对数据进行分析。本研究将使用如下的数据分析方法。①加权平均方法。村落环境大分为物质状况和人文状况,物质状况分为经济发展水平、自然环境,人文状况可以分为语言环境、村长和支书的工作作风、宗族或家族势力。这五个维度同样选取各问题来测量(详见表2-2)。对题目进行重新编码,使自变量与因变量等级方向一致。再在各维度中,对问题分值加权平均,得出每个维度的分值。(问卷采用李克特量表,题目设计中,1为非常不符合,5为非常符合)。在与上级的人际关系维度上,我们用问题“我感恩上级对我工作的支持”,“领导很放心把事情交给我处理”来测量,在与村民的关系上,通过SPSS19.0因子分析降维,我们选取问题“答应了村民的事情我尽量会去做”,“我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我很乐意处理里的琐事”来测量(问卷采用李克特量表,题目设计中,1为非常不符合,5为非常符合)。在各维度中,对问题分值加权平均,得出每个维度的分值。②描述性统计。描述样本的基本情况,如年龄、学历、性别及其所占的比例。③独立样本的T检验。检验性别与大学生人际关系各变量的差异性。④单因素方差检验。检验不同学历、年龄对大学生村官人际关系各变量的差异性。⑤Person相关分析。探究村落环境和大学生人际关系的相关性及显著性。⑥回归分析。本研究采用回归分析法来探究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比较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力的大小。

三、数据分析

1.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本研究的样本来自31个省4528名被试者,本研究最终进入数据分析的统计数为4252,具体见表。从表2可以看到男女村官的比例不是很大,女性只是略多一点,而且大多数村官的年龄在21~25,26~30两个年龄段。学历层次大多数为本科,这符合大学生村官的实际情况。大学生村官作为一种新生的职业,基本上以新生代的大学生为主。

2.差异性分析⑴性别与各变量的差异性分析。表4显示了不同性别的大学生村官在人际关系各变量上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通过分析我们发现,F值和T值的显著性水平都大于0.05,因此可以认为在95%的置信区间,对与上级的人际关系和与村民的人际关系都没有显著差异。⑵年龄与各变量的差异分析。表5显示了不同年龄的大学生村官在大学生人际关系各变量上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通过分析我们发现,显著性水平都大于0.05,这说明在95%的置信区间,不同年龄的大学生村官对与上级的人际关系、与村民的人际关系均不存在显著差异。⑶学历与各变量的差异分析。表5显示了不同学历的大学生村官在大学生人际关系各变量上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异。通过分析我们发现,显著性水平都大于0.05,这说明在95%的置信区间,对于与上级的人际关系和与村民的人际关系没有显著差异。

3.相关性分析本节主要分析村落环境各变量和大学生村官人际关系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这里主要运用spss的Person简单相关系数来分析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由表7可知,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语言环境、村长村支书的工作作风、宗族或家族势力与大学生村官与村民的人际关系在0.0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且度呈正相关,其中语言环境与大学生村官与村民的人际关系相关度最高,达到35.8%。在大学生村官与上级人际关系方面,村落环境的五个变量也均在0.01的水平上相关性显著,且自然环境、宗族或家族势力与上级人际关系呈负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语言环境、村长村支书工作作风与上级人际关系呈正相关,其中经济发展水平与上级人际关系两者相关度高达36.1%。这里主要运用SPSS的Person简单相关系数来分析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但这样的分析有一定的缺陷,因为相关分析解释的是变量之间相互的联系。但它无法说明因果关系,即无法明确哪个是因变量,哪个是自变量。故我们在做相关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4.村落环境与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因果关系分析我们在剔除非相关变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来分析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用spss19.0做回归分析,整理所得下表8:⑴村落环境对大学生村官与村民人际关系影响性分析。以村落环境中村落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语言环境、村长和支书的工作作风、家族或宗族势力为自变量,大学生村官与村民的关系为因变量做回归分析。整理得出模型1,模型的R方为0.129,调整R方为0.128,也就是模型1的整体拟合度为12.8%。村落环境的各因素对大学生村官与村民的人际关系均在0.01的水平上影响性显著,且均为正影响。其中语言环境的影响性最高,经济发展水平次之。故假设2成立。语言环境对大学生村官与村民人际关系之间的影响力达到33.4%并呈正影响(beta值为0.334),即语言环境提高1个单位,大学生村官与村民人际关系提高0.334个单位。也就是说,语言越一致,越容易沟通,大学生村官与村民的人际关系就越趋向于融洽。语言对于人际交往的重要性很多学者都有论述,“如美国社会学家米德(Mead,GeorgeHerbert)在结合了库利、托马斯等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符号互动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行动是有社会意义的,人们之间的互动是以各种各样的符号为中介进行的,人们通过解释代表行动者行动的符号所包含的意义而做出反应。符号是指所有能代表人的某种意义的事物,比如语言、文字、动作、物品甚至场景等。语言是所有符号中最丰富、最灵活的一个符号系统,通过口头语言、身体语言(包括表情与体态)等人们可以传达各种意义,实现人们之间的复杂交往。”⑤该理论无疑强调了语言作为一种符号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的作用。再如时蓉华(2005)把人际交往看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那种对于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的共享和理解过程。“其中语言符号主要是指人们语言沟通时所运用的字、词;而非语言符号是指人们身上所承载的非言语类的符号,主要指肢体语言。该观点主要强调的是,这种互动双方或多方共同享有和理解的过程。”

由此可见,语言作为一种互动的符号,在大学生村官与村民对事物的理解起着重要的作用。结合我国实际,在我国大多数村落中的村民仍用方言进行沟通,特别是南方地区和少数民族边远地区,方言不但种类多,而且差异极大,有些地方不但有自己独特的口头语言,甚至还有自身独特的书面语言,外来村官很难听懂读懂。不同的语言符号造成了大学生村官与村民的隔阂,这是阻碍大学生村官与村民达成人际和谐的重要因素。消除这种障碍因素最好的办法无疑是聘用当地的大学生村官。这也是制定村官政策所要考虑的一点。

村落经济发展水平对大学生村官与村民人际关系之间的影响力达到15.7%(beta值为15.7),村落经济越发达,大学生村官与村民人际关系就越可能融洽。这同样能用社会交换理论来解释,经济越发达的村落,对管理、专业技术知识的需要越强烈,故通常对大学生村官呈欢迎的态度,而大学生村官的知识和管理技能的确也能为村民带来“社会报酬”;而在村落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村落经济通常还以农耕经济为主,没有支柱的产业,简单的农耕经济使村官无用武之地,而村民往往会认为,村官的出现不但没有带来实惠,反而占用了资源。从而导致村官与村民之间的人际不和谐。其次,根据拉德克里夫•布朗的社会网络理论人们更倾向于与同质性的人交往,即与自己年龄、地位、思想、受教育程度、生活方式相似的人交往。经济越发达的村落,往往更开放、受教育程度越高,与城市的生活方式越相似,村官与村民之间差异也越小,村民与村官容易相互接受。⑵村落环境对大学生村官与上级人际关系影响性分析。以村落环境中村落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语言环境、村长和支书的工作作风、家族或宗族势力为自变量,大学生村官与上级的关系为因变量做回归分析。整理得出模型2,模型的R方为0.215,调整R方为0.214,也就是说模型2的整体拟合度为21.4%。由模型可知,经济发展水平、村长村支书的工作作风、宗族或家族势力对大学生村官与上级的人际关系在0.01的水平上影响性显著。自然环境与语言环境在0.01的水平上影响性不显著。其中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性最高,村长村支书的工作作风次之。故假设3不成立。

人际关系论文篇5

1多行不义必自毙

义,作为道德的范畴和理论,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上生生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宝库中的一笔珍贵的财富。人是社会的动物,每个人都是必须和其他人共同合作,结成群体的智慧和力量,才能谋生、求发展,在群体中,如何调节自己的行为活动,以便和其他人友好合作,和整个群体和谐相处,这对每个人来说,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实践中,都是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1995年1月28日,中央某领导收到一署名为“群众”的来信,信中反映河北省委办公厅李真收受他人一部日产凌志400型黑色豪华轿车,为其妻杨某非法办理新加坡移民手续。李真在国税局作风霸道,一手遮天。为了表明自己不同一般,他为自己配备了3个秘书、2个女服务员和一位在部队服役的警卫人员。孔子反复强调,“君子义以为上”,“义”由“羊”、“我”二字会意而成,《说文解字》中解释成“己之威仪”,也就是指,以“我”的力量,保卫那些美善吉祥的事物,捍卫其中的价值,从而在言行举动,德行人品等方面,都表现出具有感染力甚至威慑力的尊严和威望,成为他人学习的道德榜样。后来,经过逐渐引申,“义”被进一步赋予应该规范善等抽象的内涵,代表着人生中的崇高价值、庄严境界,也就是人生的终极目标和根本价值。把“义”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标准,并加以倡导。其实这正是善与恶的分水岭,当你奉行这一标准的时候,你是善良的;反之,就不免于恶名,为社会所不齿。而“多行不义必自毙”正是千百年来人们对道德伦理时间观察中得出的经验之谈。惩恶扬善,应该看做社会自身具有的机制,要不,社会文明何以昌达?社会进步何以不可阻遏?

2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君子于事必辨其是非,小人于事必计其利害。李真当上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刚刚半年,就伙同吴庆五、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主任张铁梦,侵吞巨额国有资财。据记者从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2.23”专案组了解到,根据李真一案牵扯出来的线索,专案组在长达2年零8个月的时间里,共查处经济犯罪案47案47人,其中涉及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14人。君子很注重个人的德行修养,并且是德行高尚的人。而小人则是只贪个人私利,追求小利的人。孔子的学生有若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君子要从根本上去修养孝悌之道,先要立德。孔子说:“君子怀德,小人怀士;君子怀刑,小人怀惠”。朱熹注:“怀德,谓存其固的之善;怀士,谓溺其所处之安;怀刑,谓畏法,怀惠,谓贪利。君子与小人趣向不同,公私之间而已矣”。即君子注重道德的修养,是自己的行为合乎于社会的道德规范;小人只贪图个人的享乐,生活的安逸,而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君子遵纪守法;小人贪利而犯法。君子和小人的根本区别,还在于价值取向的不同。君子懂得的是“义”,小人懂得的是“利”。君子和小人的价值追求是如此之不同。

3戚戚于贫贱,汲汲于富贵

人际关系论文篇6

论文摘要: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离不开对具体国际条约的具体分析。就国际人权法来说,由于国际人权条约的法理学基础是自然法学,国际法上的人权根本上是一种道德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因此,国际人权条约对缔约国的国内法不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与此同时,国际人权法条约执行体系中也显示出国内法优越于国际法的特点。然而,在具体的国际政治架构中,国际法与国内法在人权保护上有着相当复杂的关系。人权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一个现实的发展趋势是:在世界政治、经济逐渐一体化的情形下,国内法的权威性与绝对性相对减弱,人权的国际干预增加,经济手段将有可能成为最主要的国际人权法干预手段。 关健词:国际法;国内法;人权条约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问题是国际法领域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难点,它不仅牵涉到国际法的性质、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法的主体等国际法上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而且也与法律的一般概念有密切的联系。事实上,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离不开某个具体条约的具体分析,即某个具体条约在国内法上的适用可能与另一个条约在国内法上的适用在范围与效力等方面有所不同;1同时也更离不开历史发展的现实情境,因为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在很大方面制约着国际法的效力。纯粹的理论领域的讨论虽然是必须的,但会流于空洞,不但脱离了国际法的文本,也脱离了现实国际社会。本文试图从国际法一个分支——— 国际人权法理论与实际入手,讨论在具体的国际人权条约中,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对抗与妥协,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2 一、国内法对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国际人权公约的义务是任意而非强制的 现代人权思想诞生于 18 世纪西欧的“启蒙时代”。基于自然法意义上的天赋人权是这个时代的最强音,并且在18 世纪末的美国和法国革命中起了关键的作用。1789年法国大革命开始时由国民议会通过的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正式采用了“人权”的字眼,并且是人类有史以来对人权概念的最全面和系统的论述。《宣言》指出,人权是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而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府存在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和不可动摇的权利。《宣言》还列出各种主要的人权,如人身自由,不受任意逮捕,无罪推定,信仰、思想、言论、出版等自由。然而,随着19 世纪实证主义法学的兴起,天赋人权转化为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认可并保护的公民权利。与此同时, 18世纪是西方殖民主义进一步扩张和帝国主义的时代,殖民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是不可能承认和尊重被殖民者、被征服者具有与之平等的人权的。人权思潮在19世纪的西方是相对衰落了。 尽管有关人权的个别领域、个别问题在此之后也有所成就,但人权问题广泛引起国际社会的关心,并且全面进入国际法领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在战争期间灭绝人性的暴行震憾了整个人类的良心,在哲学界和法学理论界又唤起了自然法的复兴,《世界人权宣言》及随后的两个人权公约也应运而生。 所谓自然法是指来自自然并由自然 (有时是上帝)来规定的标准或规则,它具有天然的正义性与权威性,它优先于任何实在法或任何社会的约定的标准,是道德判断的神圣之源。建立在自然法法理学基础上的人权观,是人道主义与自然权利概念的结合。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人之作为人具有自主、自尊、自私、自卫之类的本性,而这个本性就是人生存的权利,是人的尊严之所在。另一方面,由于人的本性相同,故只要是人,无论是黑人白人男人女人都拥有平等的自然权利。卢梭认为:“每个人 都生而自由、平等,权利平等及其所产生的正义概念乃是出自每个人对自己的偏私,因而也就是出自人的天性。”《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即明确宣布:“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二条规定:“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可见,人权是人之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这一权利是道义上的应该如此,而非法律上的可以如此。因此,人权在本质上是道德权利,是理想中的权利,而不是法定的权利、现实存在的权利。正如格劳秀斯所指出的:“自然权利乃是正当理性的命令,它依据行为是否与合理的自然相谐合,而断定其为道德上的卑鄙,或道德上的必要。”是自然法赋予了自然权利以永恒的价值,同时也赋予它以道德的正义。米尔恩对国际人权法将自然法意义上的人权当作全人类普遍遵循的人权标准提出了强烈的批评,在他看来,这种普遍的、绝对的、无差异的人权是西方资产阶级的价值标准,是以绝对代替差异,以共性代替了个性,抹杀了人权的历史性、社会性与民族性。我们姑且不去讨论米尔恩观点的正确与否,但我们可从他的评述中进一步确认,国际人权在法理学上是作为一种道义上的应然状态而存在而不是作为一种实然的法律状态而存在的。事实上,米尔恩不同意自然人权哲学所谓人权绝对的普遍性,却同样认为,低度的普遍的人权应是以道德为根据的,是道德意义上的权利。1 认识到国际人权首先是作为一种道德权利而存在对认识国际人权条约与缔约国国内法的关系十分重要。因为,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在效力上是有区别的。甲对乙享有一项法律权利,是指乙对甲负有可以依靠强制来履行的义务,所以某人享有法定权利就是享有对特定的法律相对人提出要求并由法律保障实施的权利;甲对乙享有一项道德权利,虽然也意味着乙对甲负有某种义务,得这种义务不是必然的,必须实施的义务,不必然具有法律的效力。沿着这一理论思路,我们可知,国际人权公约要求各缔约国所履行的义务在理论上是非必然的、非强制性的。 自然法意义上的国际法的人权是应然的而不是实然的,它为主权国家保障人权提供了一个价值目标。但是,在国际法的实际执行体系中,这一价值导向的权利,并不只是作为理论上的或理想性权利存在,而是被冠以实在法的形式出现,成为国内法的标准与准则。根据国际条约法,缔约国应严格执行公约的义务,违反公约义务的缔约国应承担国际责任,显然,“将人权价值追求的终极理想混淆为现实人权,以致形成了文件中人权观念与人权规范的内在矛盾。正是理论与实际的内在矛盾,造成了人权背景下国际法效力问题的争论。 二、国际人权法执行体系中国内法优越于国际法 如果说建立在自然法法理学基础上的国际人权决定了人权公约不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各缔约国的义务是任意性的,人权国际法在理论上无法以法律的名义撼动国内法的话,国际人权法文本则在诸多条款明确规定了国内法优于国际法,或国内法在特定的领域可以超越国际法。 1、国际法明文规定国家负有保护人权主要责任。《人权宣言》的序言指出,实现《宣言》宣布的共同人权标准,“需要通过国家和国际的渐进措施,……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 。”国家与国际都需采取渐进措施时,哪一个更重要呢?《曼谷宣言》进而指出:“国家负有主要责任,通过适当基础设施和机制来促进和保护人权,并认为必须主要通过这种机制和程序来寻求和给予补救。《突尼斯宣言》也指出, ”实施和促进人权的职责主要在于各国政府。“《美洲人权公约》序言载明,缔约的目的是”以公约的形式来加强或补充美洲国家国内法提供的保护“。《个人团体和社会机构在促进和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同样规定各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负有首要责任与义务。“因此,人权的国内保护机制和程序是首要的、行之有效的,人权的国际保护机制和程序是第二位的,是对国内保护机制和程序的补充。 2、人权公约执行体系中,国家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超越国际法。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各缔约国有权对某些条约内容提出保留,被缔约国声明保留的公约内容不得对缔约国产生任何法律上的影响。因此各国在签署、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个人权公约时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某些内容提出保留或解释性声明。这些保留与声明大至有三种类型,但保留比较多的一种类型就是:公约的内容与保留国的法律相抵触。当缔约国的法律的内容与国际公约相冲突,而本国既不愿修改本国法律,也不愿将自己置于公约之外时,保留条款为国内法提供了便利。所谓各自的需要无外乎是各国根据自己的政治制度、文化差异和经济条件,将国际人权法中触及到国家根本利益的那一部分制约解除。可见,国家对人权公约某些条款拥有保留权,实际上就是规定了国内法对国际法的优越权。 3、国际机构干预国内法行动的有一定的尺度与限度。按照《联合国宪章》设立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根据联合国主持制定的有关人权条约设立的专门性人权机构以及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设立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其权能都是有限的。其一,根据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只有在缔约国承认人权委员会的权力时,该委员会才能行使它的管辖权。其二,个人在申诉国家的侵害时,其申诉程序受到严格的控制。人权受到侵犯的个人,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应当首先在其本国或当地国家寻求补救,只有用尽当地救济未果者才可寻求外交保护或国际保护。即使如此,国际人权事务委员会也是将有关申诉资料回给于有关国家,最终补救实施者还是国家。其三,人权事务委员会接受和审议一缔约国对另一缔约国不履行公约义务的指控的职权也是任择性的,并且委员会也只有在议定有关事项已按照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求助于和用尽了现有的国内救济办法后方能受理。 欧洲、美洲都设立了人权委员会和人权法院,但这些机构也同样受到管辖权等程序上的限制,当事国赋予他们的权力也是有限的。即使是欧洲人权的当事国发生了侵犯人权的事件,欧洲人权法院在受理起诉后也只能作出原则性判决,而有关国家如何处理具体问题和如何补偿当事人,则属于有关国家的内部管辖事项。从1953年《欧洲人权公约》生效到1990年近40年的时间里,欧洲人权委员会所收到的来自缔约国的指控案件仅为18件,其中受到指控的缔约国只有4个,如此之少的原因,一方面有审理时间过长的考虑,更多的则在于各国对国际政治关系的考虑远远多于人权问题的考虑。相比之下,个人申诉的案件具有相当的份量。据统计,截止1989 年12月31日,到欧洲人权委员会秘书处登记的个人申诉案件有 15911项,但由于严格的条件限制,欧洲人权委员会实际宣布受理的案件只有670项,占总数的 4.2%.种种迹象表明:国际人权审判举步维艰。 总之,在国际人权法领域,“不仅几乎所有国家都不承认国际条约优越于本国宪法,而且相当多的国家甚至认为国内法优越于或等同于国际法”。 三、人权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复杂性与发展趋势 人权自然法意义上国际法对国内法效力的缺失,人权执行体系中国内法优于国际法,都与国家主权原则相一致,符合《联合国宪章》主权平等、各国互相承认和尊重对方的主权、不干涉对方的内政等原则,体现了主权的权威性与绝对性。这样说并不表明国际法对国内法失去了任何意义上约束力,尤其是 在现实的国际政治关系框架内国际法与国内法在人权保护上实际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关系。一方面,国际法的法律效力是相对的,不能违背联合国基本原则而用强制的手段对国家内部人权状况指手划脚,因为国内法上的人权说到底是一个的内政问题,并和它的主权相关,只有在有关国家成为缔约国之后,国际法才能通过国内法而对人权的保护起作用。此种情况下,国际人权法无疑可以在人权保护的深度与广度上作为国内人权的价值引导、规则与标准,但却不能作为国内人权保护必然的当下实现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国内人权法需要国际人权法的监督与制约。就专制国家而言,其国内法不具有道德的合理性和法律上的正当性,国际法可以通过干涉和制裁的方式,有效地遏制专制国家对人权的践踏迫使它保障人权并逐步向民主化过度。在人民主权的国家,一般来说,国内法具有道德基础和合法性,理论上讲,它是以保障人权为职责的。国际法的监督作用在此则可以使之更趋完善。但是无论是专制国家或民主国家,国家本质上仍然是人权的异化。因此,限制国家权力的首要目的就是保障个人的自由不受国家的任意侵犯。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复杂性的又一个表现在:国内法与国家的主权相关。就人权而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在某种条件下就转变成了人权与主权的关系问题。如果坚持国际法大于国内法效力、坚持人权大于主权,将有违国际法主权高于一切的基本原则,并打破联合国宪章所营造的国际关系准则,会对国际秩序带来强烈的冲击。这在现实中会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一者,国际社会对严重违反人权或由于内战、动乱等缘故而出现人权受到严重侵害的国家实施制裁 (包括经济的和军事的)和国际救济。如联合国对南非种族隔离的制裁,1992年联合国授权美军到饱受内战和饥荒蹂躏的索马里救助饥民,1994年授权法军到发生了五十万人被屠杀的卢旺达设立安全区等,这种出于人道主义的正义干涉有效地阻止人权的恶化。另一种结果是,强权国家可以借维护人权对别国内政进行粗暴的干涉,如北约对南斯拉夫的轰炸。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属下的防止歧视及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在1991年通过一个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等。 这里还涉及到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人权的双重标准问题。一个国家可以因自身的利益对自己国家与别的国家采取不同的人权标准,或者是对两个不同的国家采取不同的标准对待。如美国不能容忍南斯拉夫塞族对阿族人权的践踏,却对以色列对巴基斯坦人的大肆屠杀处之安然。这说明国际政治与经济的实际利益仍然是潜伏在国际法领域的重要的杠杆。 坚持主权大于人权,一般是发展中国家维护国家主权的最后一道道义上的盾牌。但主权绝对原则则可能导致对国内人权状况的忽视。 由此看来,人权可以抵制国家主权的滥用,主权可以限制以人权为借口的霸权,而受联合国授权的国际干预,或者正义的 “人道主义干预”又可以给人权提供国际性的保护以免遭 主权的侵夺。问题是如何区分何者正义的,何者是非正义的,以及正确把握其间的界限。 国际法的基础来源于国际社会,国际间经济关系的变化是国际公法变化与发展的现实依据。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国际法制的逐步一体化。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三大国际经济组织形成了国际经济秩序法,国际间贸易、投资、金融等微观国际经济交往法改变了以往国际关系主要是政治外交关系的传统。国际间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国家经济间的越来越重的互相依赖性,使得国际间的经济制裁成为敦促国家保障人权一个可行的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在目前以色列侵占巴基斯坦、严重违反 国际人权法的状况下,欧盟动议中止其与以色列的一切经贸往来,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国际政治在国际法中起着的杠杆作用。独立的主权国家是国际法得以存在的政治条件。国际公法是调节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没有了主权国家,国际公法也就无需存在。但是随着人类对自身权利的越来越多的认识,人的理性程度的越来越高,人的主体性在众多关系中日益突出,人们越来越形成一种共识,即任何国家、组织不得以维护集体之名誉而损害人的自然权利,主权的相对价值日益明显,而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的思潮正在兴起。事实是,当人权公约中规定了个人可以超越国家直接向国际社会提出申诉这一权利时,已在表明一种姿态:作为人类,必遵守一个共同的规则,这就是人类普遍的规则,也是自然法则。在人权这一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特殊关系的国际法领域,国际法的效力正凸现它的自然正义的理论意义。因此,不管争论的结果如何,在现实国际关系中,国际人权法对国内法的制约性因素正在增多,制约的力量也在增强。这也是国内人权保护逐步向国际人权法所描绘的人权的理想境界发展与完善的过程。 参考文献: 卢梭 . 社会契约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42。 夏勇 . 人权概念的起源[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20。 周辅成 . 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 [Z] .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582。 米尔恩 . 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 人权哲学 ( 1 )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2-3.124-171。 韩大元,王世涛 . “两个人权公约”与我国人权宪政体制的整合[J]. 法律科学,2001.。 赵建文 . 国际人权法的基石[J]. 法学研究,1999.。 白桂梅 . 国际法上的人权[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107。 龚刃韧 . 关于人权与国际法若干问题的初步思考[J].中外法学,1997.(5)。 夏清瑕

人际关系论文篇7

1.2自我概念与人际关系的回归分析为了验证大学生自我概念各维度对大学生人际关系困扰是否具有显著预测作用,其预测力如何,采用多元回归分析进行进一步探讨。

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人际关系的回归分析综合表2结果发现:交际自我、容貌自我、成熟自我进入了以交谈困扰、交际困扰、异往困扰为因变量的回归方程,三者对人际关系影响最大。其中交际自我能解释交谈困扰的7.4%,交际交友困扰的17.1%,异往困扰17.6%,容貌自我能解释交谈困扰能解释交谈困扰13.7%,交际交友困扰的26.7%,异往困扰的24.9%。成熟自我能解释交谈困扰的16.3%,交际交友困扰的22.5%,异往困扰22.2%。其次是友善自我,它进入了交谈困扰、待人接物困扰为因变量的回归方程,分别能解释交谈困扰和待人接物困扰的11.9%和9.0%。自纳自我影响最小,自纳自我能联合解释交谈困扰的15.0%,综合说明自我概念越高,越少出现人际交往困扰。

2讨论

2.1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人际关系的关系分析

2.1.1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人际关系的相关分析通过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人际关系的相关分析可以看出,本研究的结果证实了假设,即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人际关系是有相关的。总的来说,自我概念水平越高,越少出现人际交往困扰,人际状况越良好。可以从自我概念和人际关系的发展过程来解释。自我概念是一个多维度的认知评价体系,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个体通过自我观察,分析外部环境、社会比较等手段,形成对自己身体、学业、志向以及自己与外部环境、他人关系等各方面知觉、判断和评价。人际关系是自我概念形成的外部环境,而另一方面自我概念也会对人际关系的形成和改善起到指导作用,自我概念是自我认知系统的核心,他会影响个体与外部世界交互作用的解释方式,形成交际期待,从而在交往活动中形成不同的体验,并作出交际行动决策。自我概念的发展会潜移默化的影响交际水平。而自纳自我和学业自我相关均不显著,可以看成文化作用。在中国这样的集体主义文化,人际交往更重要的是在集体中价值,比如“面子”在交往中盛行,而作为个体自我体验价值的“自我悦纳”影响小得多。而到了大学,分数不再成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单一的学业成就很难成为关注的焦点,学业成就的影响力变弱,在人际交往互动中,更重要的是志趣相投,而非学业成就。相反,在学业上投入过多精力的学生,会和群体保持开距离,增加心理疏离感,不利于保持亲密的人际和谐程度。

2.1.2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人际关系的回归分析经过回归分析发现:自我概念具体维度对人际关系有一定预测力。具体表现在:当以人际关系各维度为因变量做回归分析时,交际、成熟、容貌均进入了交谈、交际交友、异往为因变量的回归方程,说明交际、成熟、容貌自我是人际交往中最有效的预测变量。交际自我越高,说明在交际中越可能采取开放态度,在人际交往自信心很高,能轻松自如的面对人际困扰。成熟自我越高,说明社会生活经验丰富,体验深刻,能给他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具有较高的人格魅力。而容貌自我越高,说明个体对自己的容貌很满意,在人际交往中拥有更多的自信,受“晕轮效应”效应影响,身边交往对象会受其气质影响,增加对个体的正向印象,因此其交往面和质量都比较高。这三个因素都会深刻影响人际交往的进行。当以交谈为因变量做回归分析时,除上述三个因素,还有友善和自纳自我。友善自我概念越高,说明其“宜人性”越高,越容易相处,在人际交往中更容易作出正向的建设性努力,而非消极的破坏。与人交谈时更为包容,也很容易成为相互倾诉的对象,交谈困扰也就少得多。自纳自我概念越高,说明个体对自我的积极认同越高,倾向于自我接受而非自我批评。自纳程度低的个体自尊心较强,过分在意对方的消极评价,容易产生交谈困窘,出于自我防御的需要,经常会为了获得更多赞美和心理平衡,做出违背其真实需要的行为和表达,导致交谈中的“不欢而散”。而自纳程度较高的个体,能够很好的接纳自己,包括自身缺点和不足,抱着“有着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自我感觉良好,交谈诚恳不做作,很少会出现交谈困扰。友善还进入了待人接物为因变量的回归方程,也是对待人接物最为有效的预测变量。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强调“温良恭俭让”,其中友善尤为突出,对塑造中国人个格和人际交往产生深远影响。友善的个体得到群体接纳,而敌意过高的个体必然会被群体抛弃,饱尝人际孤独。友善者总是倾向做正向的建设性努力而非破坏,待人接物更得体。以异往为自变量做回归分析时,交际、成熟、容貌自我了以异往为自变量的回归方程,他们联合预测变异的26%。首先容貌是异往的首要因素,生物学上的优势和相互吸引,无疑会让容貌出色的学生在异往中始终占有优势,而且由于交往中的“首因效应”,容貌出众的同学总是能吸引更多的注意力。基于前述原因,这三个因子也会在异往中发挥重要作用。

3建议与对策

本研究发现: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人际关系有显著的相关。必须培养积极的自我概念,以利于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具体来说,(1)提倡对他人做真实的客观评价,坦诚的评价既有利于对自我概念的反馈,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群体氛围。(2)鼓励学生坦然表现自我,既不需要刻意保持良好的形象,也要坦然面对负性评价。不因评价好坏而误导人际关系的方向,这样才可以形成正确的自我概念。(3)学会自我悦纳,保持合适的自我概念。自我概念过高的学生易产生猜忌、嫉妒、敌视等消极态度,从而导致人际关系紧张,伴随孤独、痛苦等情绪。自我概念过低的学生自我效能感过低,对自我价值缺乏了解,容易产生自我破坏和自我妨碍,作出自我毁灭的消极行为。而自我概念一般的学生人际困扰要少的多。自我悦纳意味着接受自己本来的面貌,坦然面临自己的优缺点,不因之产生自负或自卑的负面思想。同时发扬自己的优点,建立积极自我概念,另一方面,学会取长补短,有意识完善自我,控制自我。正确协调好自己与他人交往,促进心理健康。

人际关系论文篇8

1研究方法

通过访谈,了解教师知识分享状况,包括教师知识分享的现况、内容、动机、障碍等等。初步了解学校组织对教师知识分享影响情况,计划从组织文化、行政领导、信息科技、团队机制四方面进行分析。

本研究拟设讣问卷进行施测,利用数据分析的方法,分析知识分享的现转和影响因素。问卷包括三部分:

(一)基本数据表:教师个人资料,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教龄等资料;学校背景资料,包括:中学、小学等方面。

(二)教师知识分享量表:针对知识分享的访谈,整理出教师知识分享量表设计架构:“知识分享需求”、“知识分享意愿”、“知识分享意愿”三层面。其中“知识分享需求”从知识接受者的角度思考,以求知欲、兴趣、问题解决、个人成长为设计主轴;“知识分亭意愿”从知识拥有者的角度思考,以人际关系、成就感、利他为没计主轴;“知识分享行为”同时由知识接受者与知识拥有者的的角度思考,以分享个人知识、分享学习知识、促进学习动机为设计主轴。项目评估分为“非常不同意”、“不同意”、“尚町”、“同意”、“非常同意”五个项目,分别给予1分到5分,最后再将所有项目之得分作累加统计。

(三)教师知识分享影响因素问卷:根据文献调研,将影响知识共享的因素分成以下几个层面:(1)教师的信息素养、(2)个人专业知识、(3)共享的动机、(4)信息技术环境、(5)学校文化、(6)学校策略、(7)组织机构。各个项目的调查分成五个选项,分别是:“非常符合”、“比较符合”、“一般”、“太符合”、“很不符合”,分别给与1分到5分。

2研究实施与数据处理

根据文献探讨和访谈结果,编制问卷题项,形成问卷之初稿。由专家咨询以建构专家效度,增删题项,修改表述后,完成预试问卷。本文问卷编制的数据来源是青州市云门小学部分教师调查问卷,通过对问卷调查的统计分析,删除小适切之题项,完成正试问卷。

正式问卷形成后,选取了青州市云门小学、云门双语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发出问卷140份,收回104份,剔除问题回答不清等无效问卷后,得有效问卷共98份。使用软件分析工具SPSS11.0进行分析。

2.1描述统计

对于回收的问卷首先进行了描述统计分析,使用平均数、标准差、偏态与峰度进行分析,初步以了解中小学教师教师在知识分享需求、知识分享意愿、教师知识分享行为方面的现状。中小教师整体知识分享之平均数为3.25,标准差为0.37,其平均值落于3.02—3.75之间。数据显示中小学教师知识分享的程度一般。教师整体知识分享之分布呈现态分布,教师整体知识分享平均数的分布较为集中,个体之间的差异不大。

在调查的三层面中,“知识分享需求”层面的调查得分最高,分数分布呈现负偏态及低阔峰,表示教师知识分享需求平均数的分布较为平均。在“知识分享意愿”层面的调查得分为3.5,分数分布呈现负偏态及高狭峰之情形,可知大部分教师知识分享意愿有比较高,并且在这个层面上教师得分平均差异较大。在“知识分享行为”层面得分平均数为3.08,较低,分数之分布呈现负偏态及高狭峰之情形。显示大部分教师知识分享行为有趋向高分之趋势,且教师在此层面的得分平均差异较大。

研究中对教师知识共享情况进行了统计和排序,教师在“知识分享需求”层面的得分较高,而“知识分享行为”层面的得分较低。这说明教师认为有知识分享的需求,但在知识分享的行动上却较少,尤其以“知识分享行为”层面一些题目“我常设计课件与同事共享”为整个晕表的最低分;“我常将我的一些教学心得放到网上跟同事交流”得分也比较低;通过分析我们发现教师普遍上都有知识共享的需求,共享的意愿也不低,但在行动实践上,却较少付诸实施。

2.2信度分析

在“教师知识分享量表”信度的检验上,本研究采用Cronbachca系数值来对同一构而下的题项进行内部一致性的分析,衡量其是否符合一般的信度检验要求。调查问卷的各个层面的值在0.80上下,调查表的总d值为0.83,由此我们可以判定调查表的内部一致性较高。

2.3t考验

本研究为了解教师个人因素在知识分享上的差异情形,以独立样本t考验及单因子变异数分析探讨教师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及任教年资在知识分享上之差异情形。不同性别教师在知识分享需求、知识分享意愿、知识分享行为三个层面以及整体表现之间的差异,均达显着水平(P<.05),研究结果显示性别因素对知识分享需求、知识分享意愿、知识分享行为显示无显着差异之状况不同。以单因子变异数分析检定不同年龄之国小教师在知识分享之差异情形。可知,不同年龄的中小教师在知识分享整体与各层面上并无显着差异存在。

2.4组织因素与知识分享的相关

以积差相关与典型相关分析探讨教师知识分享与组织因素的整体关系与关联模式。本研究中,教师知识分享包括知识分享需求、知识分享意愿及知识分享行为三个层面;组织因素则包括学校文化、学校政策、信息技术三个因素。本研究先就教师知识分享与组织因素之积差相关加以考验,结果如下所示:

由表可知,教师知识分享的知识分享需求、知识分享意愿、知识分享行为三个层面及整体教师知识分享与组织因素的学校文化、学校政策、信息技术之间的相关,均达显著水平。

2.5网络环境下影响知识共享的因素

教师知识分享影响因素问卷信度检定采用Cronbacha系数来看问卷一致性程度,研究结果显示原始构面的信度均大于0.7,表示原始构面的信度相当高。

针对网络环境下影响教师知识共享问卷的原始七个层面的37个变量进行因素分析,透过取样适合性量数(Kaiser—Meyer—Olkin,KMO)与Bartlett球型检定,根据学者Kaiser(1974)的观点,如果KMO值小于0.5时,较不宜进行因素分析。本研究的KMO值为0.728,表示变项间的共同因素(Conr—motrfactor)多,适合进行因素分析。

采用主成分法(PrincipalComponentAnalysis),并透过最大变异数(Varimax)做直交转轴(Orthogonalrotation),使萃取的每个共同因素不受其它共同因素干扰且便于命名,且解释变异程度也不受影响,并依Zahman&Burger(1985)建议,取特征值大于1,且各变异负荷量绝对值大于0.3以上,并能解释40%以上之变异量时,来决定因素分析的结果。结果显示特征值大于l的因素有6项,其累积解释变异量为72.17%,并以共同因素与变量间相关系数大于0.5来决定共同因素所包含的变项与命名,并计算出共同因素的内部信度皆在80%以上,显示精简后六个关键成功因素之信度良好,整理如:

(1)学校知识共享文化因素:学校具有相互信任的、奖励教师学习分享,并鼓励建立知识社群,彼此讨论分享与促成员工成长学习。

(2)教师知识共享的动机因素:确认知识共享对学校的重要性以及对教师知识共享行为的认可。

(3)学校信息技术环境因素:学校的信息技术条件是知识共享的前提,校园网的建设应注重资源的有序,便于查找,为教师个人信息的提供良好的知识管理界面和平台。

(4)教师的个人专业知识冈素:教师的专业实践知识足通过不断总结反思获得的,选择恰当的表述方式才便于共享。

(5)知识共享的学校策略因素:学校的政策因素是指学校通过引导,奖励等措施促使教师愿意共享自己的知识。

(6)信息素养因素:学校通过培训等形式提高教师掌握利用信息技术工具的能力和信息素养,提高个人知识管理的水平。

3结论与建议

3.1教师知识共享的现状

教师知识共享的现状的访谈情况反映出教师对于知识的共享都持有肯定的态度,认为知识共享有利于教师的自我专业成长,但同时表示,在网络环境下很少将知识分享付诸实践。原因基本上分为两类:一是工作的压力大,时间长;另一个是认为自己不太善于知识分享,对于繁琐的日常教学工作不知道是否应该值得与人共享。从数据分析的结果来看,中小学教师普遍具有很高的知识分享需求,然知识分享行为则较低。

关于利用网络的“教师分享的知识内容”的调查结果而言,发现教师知识分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有关教学知识分享内容,则包括试卷、教学课件、教学知识等方面,且以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知识之分享频率最高。

本研究调查发现,“知识分享的动机”主要集中在“兴趣”方面,部分教师对教学研究有兴趣因而有知识分享的需求,因而知识分享的参与度和吸收度比较高。同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也是教师参与知识共享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分享的意愿调查中研究发现“人际关系”是知识共享的前提,知识共享是一个拓展“人际关系”的媒介,也是一个促进的手段。

3.2对学校的建议——推广知识共享的理念和互信合作的学校文化

研究发现知识分享的状况基本良好,但是在教师的知识共享的意愿、需求、行动方面存在的差异提示我们知识分享的在提升尚有努力的空间。学校要提倡知识分享观念是关键,虽然总体而言教师对知识分享持肯定的态度,然而,如何让意愿转变为具体的行为,需要教师更深刻理解知识分享的目的、方法与优点。学校必须了解知识分享的内容、方式和障碍,并需要制定措施使知识分享融人教师日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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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教师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否认,教师自身讲课精彩程度不够,教学方法单一,不能持续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面对不懂事的甚至是不懂道理的学生,教师常常产生激怒的情绪,严厉惩处,简单或者缺乏艺术性的处理方式是学生厌恶老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坦白地讲,还是爱的程度不够、情绪的自我调节能力不强造成的。

1.3外部环境的影响问题师生之间的紧张关系,看起来矛盾的双方涉及的只是教师和学生,但是真的仅此而已吗?在一个没有浓郁的尊师爱教的氛围里,单靠制度去强硬地实施管理行为,其效果是难以保证的。更何况教学不是制造业,教学除了标准化要求外,更多的是需要教师带着激情的创造性的劳动和爱的无私付出。能想象一个经常性受批评、指责的人,会有一个健康阳光的心理?又怎能要求他们将微笑与爱心发自肺腑自然地流出呢?

2疏缓师生之间人际关系的建议

教师与学生之间,实际上不存在实质性的利益冲突,所以他们之间的紧张关系并非不可调和,通过适当的方法还是可以疏缓乃至达到和谐。

2.1创建和谐的校园文化为学生和教师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使校园成为师生身心愉悦、情感陶冶的幸福乐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能够充分体现学校个性魅力和办学特色的校园文化。在这样一个健康文明、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团结合作的氛围里,师生员工相互关心、相互尊重,自然而然地达到感染人、熏陶和塑造人的良性循环的教学目的。

2.2以爱为本,对学生多一点尊重、信任和欣赏爱心是和谐师生关系的基础。古人云:“亲其师信其道。”而信其道才能好其道乃至行其道。“亲师”,指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学生接受老师教育的前提,只有拥有这个前提,教师才享有威信,才能使学生乐于接受你的教育。充分尊重学生,对于他们的行为给予一定的理解与宽容。当然,教师的爱决不是让学生放任自流,一味迁就,而是爱中有严,严而有度。被人欣赏无疑是一种幸福,是一种被点燃的信任;欣赏别人更是一种境界和美德,是一种沙里淘金、发现绿洲的快乐。教师带着欣赏的眼光和积极的心态投身于教学活动,教师真诚的期待不仅能诱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激情,而且深刻地影响着学生智力和个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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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说初中生与家长和教师的关系一定就是矛盾和斗争,只要方法得当,家长和教师在帮助初中生形成和谐的纵向人际关系方面是大有作为的。进一步讲,作为父母和教师,只要充分认识到他们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满足他们需要一个同成人能平等交流情感的空间和时间的需求,理解他们在人际交往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合理的教育策略,积极引导,不断提高他们的交往意识和交往能力,也可以帮助他们形成和谐的纵向人际关系。

二、横向人际关系

学校是社会的缩影,学生如果能很好地处理同学间的人际关系,那么也就有了社会交往的基础,有利于提高今后的社会适应能力。因此,学生之间的人际交往对于学生个体的健康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相对于与家长和教师关系比较紧张而言,初中生与同学及同龄人间横向关系就相对融洽和活跃,绝大多数初中生乐意和同龄人交谈而不愿意同父母谈心,在同龄人中间,他们平等相待,想法接近,观念容易一致,没有心理上的压抑感。需要注意的是,零点调查公司在一项调查研究中发现,中学生的社会交往关系往往集中于合意组群间的交往。即交往的成功与否,与交往者是否“合其意”具有非常重要的关联。而且,通过考察中学生与他们的好朋友在一起时的重要活动内容可以了解到,他们主要的活动内容属于沟通性的、娱乐性的,而做作业相对所占比重较小,而且与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可能是中学生觉得生活最有趣味的时间段了。[1]另据研究发现,儿童愿意待在学校的重要原因,也是因为他们在学校里有朋友、有友谊,这是学校吸引他们的关键因素。比如,有些学习落后的学生,可能得不到一些教师(当然,这些教师只能算作不合格的教师)的喜欢,甚至经常招致批评。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愿意到学校来,如果教师提出让他们回家,不要再来上学了,他们就会感到恐慌和失望,因为他们不想离开同学和朋友。可见,同学、朋友间的交往对初中生的生活影响非常大。同时,也应注意到,校园人际关系困难的学生日益增加。尤其要引起重视的是,据研究,受等级制度、官本位制度及腐败之风等不良因素的影响,初中生人际关系趋向成人化,这也是导致有些学生厌学的重要原因。此外,还有许多因素影响初中生的人际关系。

横向人际交往及关系具体到同往和异往则各有不同特点,下面分别探讨。

1.同往:交友范围扩大,内容复杂,质量提高,友谊加深,但容易出现交友不当现象,还不能很好地处理竞争、合作、责任、分享的关系

初中生的交友范围进一步扩大,关系更加复杂。中学生所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多,认识事物越来越早,从而导致他们的交际范围越来越广。这些因素导致初中生的人际交往更复杂和困难。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初中生的生理及心理更加成熟,考虑问题的方式及自身的需求都产生了变化,也进一步使同学间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比如交友可能有很强的目的性、选择性,而不是随便在一起聊聊、玩玩。

初中生同学及朋友间的关系更加稳定,交友质量有了提高,友谊加深。初中阶段,人的性格及品质等相对定型,此时形成的友谊,往往能保持很长时间。所以,这时的人际交往及关系将对儿童有深远的影响。有关调查发现:“与同学关系是对于学生校园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最大的因素(57.9%的学生做此选择,与老师关系的满意度仅是36.7%);与朋友聊天是37.5%的人获得各种外界信息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仅次于电视(85.1%)和报纸(53.3%),高于杂志(32.4%)和电台(21.3%);在性知识的获得方面,同学及同学外的朋友交往(59.8%)几乎与通过老师/课堂/教科书方面得到的一样多(61.2%)。”可见,中学生交际生活中,朋友是占很大的比重的。在当今复杂的社会中,中学生在交际的过程中内心和思想上总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果出现交友不当现象,则有可能使青少年步入歧途,荒废学业。再加上现在多了个网络,许多中学生不懂世事险恶,容易被网络不良人员欺骗伤害。这种交损友的行为对青少年是很有害的。因此,如何择友也就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重要的是,初中生要学会明辨是非。

初中生在交往过程中,还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往往不能很好地处理竞争—合作、责任—分享的关系,往往强调竞争而忽视合作,强调分享而推卸所承担的责任。2.异往:以一对一交往为主,出现正常的朦胧爱情,但容易出现偏差,甚至产生一些性罪错行为

一般而言,异性间的正常交往,是初中生走上社会的必修课,不应因噎废食,采取极端做法,进行封闭式、隔离式教育,这不利于初中生的正常发展。但也必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策略。

初中阶段,学生与异往的关系有了变化,已经不同于小学阶段男女划清界限、有“敌对”情绪等情形了,这时,可以说正在由相互“对抗”过渡到相互“吸引”的时期。这是因为,初中生“性生理发育进入高峰,性心理发展迅猛,他们随着成人感、独立意识的增强,在开展同性同学交往的同时,也就开始了与异性同学交往的尝试”。他们对异性、对性充满好奇、羞涩的矛盾心理,渴望交往、交流,又害怕或羞于交往和交流。这使得许多学生面临着性困惑和迷惘。

对于一些初中生来说,他们往往由集体交往,慢慢发展到一对一的交往,并容易产生朦胧爱情,出现亲密的异性关系,这些应该说都是处在此年龄阶段的初中生的正常情感和行为。但男女生交往也会出现一些偏差,例如,往往由于强烈的冲动而导致偷尝“禁果”,并因此给双方带来心理负罪感,甚至导致女同学怀孕等。更有甚者,走上犯、性犯罪的道路,此类犯罪低龄化现象已比较严重,这不容忽视。

三、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

1.渴望他人肯定,对外界评价比较敏感

初中生虽然身心都有长足发展和进步,但毕竟还处在成长过程中,他们对自己的判断和信心有时容易产生动摇,必须借助外在的力量来确证他们的判断及信心。可以说,这个时期仍没有完全脱离外在定向阶段。他们对于成人,尤其是教师及家长的评价特别在意,朋友的评价往往也能影响他们的言行,他们非常渴望他人的肯定,非常渴望成功。

2.对他人的评价逐渐从评价外部活动到评价内心世界

儿童成长的过程表明,他们对他人的评价先于对自己的评价。到了初中阶段,对他人的评价能力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此时,他们对他人的评价逐渐从侧重评价外部活动过度到重视评价他人的内心世界。其实,这种转变从小学高年级就已经开始了,在初中阶段又有了很大发展。这使初中生可以更客观、准确、全面地评价他人,从而有助于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判断能力。

3.自我评价能力相对较弱,但自我评价的独立性显著增长,对自己的评价逐渐由主观模糊评价转变为客观正确评价

总体上讲,初中生自我评价能力较弱,自我评价能力常常落后于对他人的评价,而且往往受个人的意愿、心境等因素的制约,因而对自我评价不客观,常常带有片面性和不稳定性。虽然如此,他们的自我评价能力还是有了很大发展。随着初中生身心的不断发展,他们对事物的认识及评判能力进一步增强,对自己的评价能力也进一步增强,已经开始逐步摆脱依存性评价阶段而进入到独立性评价阶段,由主观模糊评价为主逐渐过渡到客观公正评价为主。比如,刚上初中的学生,对自己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复别人对他的评价。到了初三开始,对自己就可以进行比较客观、独立和正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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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工”不仅仅是简单的所谓的“互通有无”。这只是一种交换行为上的浅显的表象。同样内容的交换,他会选择盲人吹手而不是同样拥有毛驴的“李四”,但选择盲人吹手并不意味同样可以选择“李四”,因为,人们在劳动全过程中对人情世故的知识性判断构成了具体交换是否成立的重要前提,并非只是功能上的需要才产生交换。在可以进行交换的诸多同类的对象之中,他相信选择与盲人吹手的劳动交换是最优的选择,这种自信并非一厢情愿地“自以为是”,这是在他们长期的劳动生活中经过反复交往而实现的一种相互关系中的自信心,是双方共同建构的一种信赖。“变工”是组成一个为了具体生产的劳动小组,它除了物质上的条件以外,更重要的是在劳动技巧、人品、能力等方面是否“合得来”,即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同时获得经验性证明。对一个具体人来说,这种经验性证明在没有特别情感危机的情况下,一般采用既定的信赖资源,不愿意随便换人,而侧重于它的延续性。虽说“变工”是多用于农忙时节的短期劳动交换行为,但如果考虑人们采用既存的人际关系来进行“变工”的因素,它又是一种长期的周期性合作。人们习惯上还是在一定的感情积累的基础上选择交换对象。“变工”的交换方式与当地的农业生态紧密相关,它随着农业生产季节的忙闲常常是分了又合,合了又分。这种结合不仅在家族成员之间比较普遍,而且广泛地被运用于非血缘关系的农家之间,所以,它是一种家庭经济关系向外延伸的结果。这里重要的是,对农家来说,“变工”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完成农业生产,为了这一次性的组合,双方有相互选择的自由。所以,包括盲人吹手在内,杨家沟村的农家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格外地注重人际关系。从这一点来看,“变工”的双方不仅仅停留在经济形式上的组合,而且它将产生诸如信用、感情等意义上的判断,这种判断同样制约着劳动的价值和“交换价值”。而“换工”在这个意义上也是一样。

至于“帮工”,尤其像杨家沟修建窑洞这样一个大型工程来说,它所动用的是劳动交换的双方既存的资源,其中也包括间接的人缘,与前面几种劳动交换形式相比,“帮工”的量化程度更加模糊,而且交换双方的前期积累更为复杂,如主人在以往的劳动交换中积累下来的人情关系,互助关系等,这些积累均构成了交换能否成立的基本条件,“帮工”是建立在一定人缘基础之上的又一个层面上的交换行为。在这种集体的大的劳动中,人们从人情伦理的遵循、人际网络的培养等考虑中选择是否帮工、还工,而从上述这几种劳动交换的整个过程及事后的回顾中,又充满了文化批评,在这种文化批评中,某人在本村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也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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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社会背景下,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同时,代际关系也必然会发生显著地变化。我国传统的代际关系是基于孝道伦理的关系状态,而在社会转型期,中国的社会代际关系将呈现出新的走向,代际关系中的资源流转出现了新的变化。

1.“貌分而实不离”的代际趋向

近年来,随着社会现代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都随之发生变化,导致家庭模式变化显著,逐步从“蜂巢式”向“鸟巢式”转化。老年人选择独立居住的倾向要强于选择与子女或后代居住的倾向,说明目前老年人愿意独立居住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普遍性。大量事实证明,分开居住而彼此仍然互相关照的形式既有助于维护我国尊老爱幼的伦理传统,又适应两代人各自的需求,并保持着和谐的代际关系。

2.代际关系的重心下移

近年来,出现了关注下一代甚于关注上一代的代际关系重心下移的现象,即表现为尊老不足而爱幼有余。在现实生活中具体表现为:对老人人格的不尊重、是对老年人基本权利的不尊重、是对老人精神、情感需求的不尊重。“隔代亲”现象在当今中国家庭生活中表现的极为明显。这一转变的积极意义在于:消解了传统的封建家长制,使当今家庭关系更加民主和谐融洽。而这一转变的消极作用在于:在不少家庭中出现了爱幼不敬老的倾向,引发代际冲突,亲子关系疏远和孝亲观念的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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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源自作为民主制度下的言论自由,但是又不同于言论自由,新闻媒体被称为继立法、行政、司法之后的“第四种权力”,新闻记者更被称为无冕之王,新闻媒体似乎可以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然而另一方面,司法独立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天然的排斥外力的干预。任何社会不能拒绝新闻自由,否则这样的社会将是极权社会;任何社会也不能缺少司法独立,否则这样的社会将是不存在公正、犯罪横行的悲惨社会。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平衡问题,不仅关系到个人权力的有效保障,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新闻自由与公众知情权

在西方,最初的大众传播手段即印刷术的出现,成为推动民主建立的原始动力之一。当时,作为新知识新思想载体的书籍承担起批判传统社会的功能。虽然各国统治者和官方教会都极力实行言论控制,但西方社会具有多元化特征,各民族国家并立但又相互紧密联系和影响、各国发展的不平衡、政教分立、教会内部的分裂等因素,以及思想家和学者追求真理的勇气等,都使思想的控制难以奏效。

同样,那些曾为民主理想而奋斗的政治思想家都认识到言论自由是民主制度的基石。民主制度以公民和各种社会集团自由平等地参与为基础,在各种政治力量的公平竞争和妥协中形成政治决策。新闻自由是民主价值观在传播领域的表现。民主社会的大众传播不能允许传播手段为政府和少数权势集团所垄断,从而形成对人民大众一边倒的强制性灌输,它要求保障不同意见的自由表达,实现一种不同知识和观念的自由市场。?

美国民主之父杰斐逊留下了一段十分著名的话:“民意是我们政府的基础。所以我们先于一切的目标是维护这一权利。如果由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这段语录被美国新闻界作为标准高悬于各报社的墙上。杰斐逊坚信:“人可以靠理性和真理来治理。所以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向他开放一切通往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所发现出来的最有效的道路便是新闻自由。”他认为,“可以放心地信任”人民,“让他们听到每一种真话和谎言,并且作出正确的判断。”(1)

在现代民主社会,公民有获得参政的权利。但人民只能根据得到的信息作出决定,而这些信息主要是由媒介提供的。如果公民没有得到充分、正确、全面的信息,也就没有“充分知情的民主”(well-informed democracy),因此新闻自由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前提。新闻媒体向公众提供信息,也就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要求。知情权(right to known),国内又译为获知权、知晓权等,指公民了解政府和行政机关的各种公共信息的权利。它是在当代西方得到承认的一项新的公民权利、民利。知情权连接新闻自由和公众参与权,如果公众不能有效获取新闻信息,甚至不能获取信息,那么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公众在对信息不能有效占有的情况下参与国家和社会活动,必然导致参与范围狭窄,参与深度不够,进而使参与行为表面化形式化。实现知情权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和行政机关主动将信息公开,另一种是便是新闻记者对信息的挖掘。前一种是政府机关应尽的义务,后一种则关系到新闻采访和出版问题。有关对政府不理的事件,政府很大程度上不愿意公开,但公众又有权知晓,这时媒体就必须担当这个任务。媒体担当这个任务的理论基础就是新闻自由,通过新闻自由实现公众知情权。

二、司法独立与社会正义

另一方面,司法独立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也规定在各国宪法之内。司法独立是司法的当然要求,裁判者独立于两造超然于待决纠纷是案件得到公正审理的前提条件。现代法律理论的发展将正义区分为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其中程序正义基本内容中就包含着司法独立。司法独立作为程序正义的基本内容,其含义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法官中立,任何人不能充当自己的法官,法官与待决纠纷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使纠纷公正审理的因素;法官独立,法官仅凭自己的良心和理性以及经验裁判,不受任何外在因素的制约,法官可以基于特定理由排除该因素的影响;3、消极裁判,法官审理案件严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不主动审理案件,审理事实限于所控事实,所深被告限于指控书所载被告,裁判罪名限于指控罪名。一般而言,司法独立主要又指法官或法院独立于其它机构和个人,其它机构和个人不能干预法官审理案件,不能对法官施加任何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外力。对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评论报导,应当受到特别限制,新闻采访只能是纸面的记载,不能懈怠录音机、录像机进入法庭。

司法独立被无数次重申作为司法乃至宪法的基本原则不是偶然的。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表明司法作为社会纠纷解决方式的终局性、不可重复性,因此司法必须保证绝大部分纠纷得到公正处理,使整个社会正义在司法过程中得到绝大部分的实现,否则司法就会被人们抛弃。在实体法公正的前提下,案件得到公正审理的基础就是审理过程必须公正,无偏私,即程序正义(又称程序公正)。司法独立对社会正义的保障,就是通过对审理案件的裁判者的规范,保证裁判者中立独立的地位来实现,任何有违裁判者独立中立的出现,都是对司法独立的严重违反,法庭必须排除,甚至不惜重新开始审理过程。

三、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

新闻自由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有效行使,但新闻本身也有一些局限性。比如,由于电视新闻必须吸引大量观众和压缩报导以适应节目时间紧凑的特点,所以几乎不可避免地有过于简单化、琐碎和哗众取宠的毛病。由于追求效果,往往热衷于新闻的刺激性。所以很自然,事务的常态不是新闻,变态才是新闻。“好消息不是新闻”,“坏消息才是好新闻”。人们都在工作不是新闻,罢工才是新闻;西方新闻界流行一句很形象的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另外,新闻到底应当深入到社会何种程度,如何解决新闻自由与其它权力(权利)的冲突?在司法方面,新闻自由在何种程度上才是既保障了自由又无害于案件公正审理?媒体监督是一把“双刃剑”,在实现审判公开的同时,又可能对另一重要的法制原则——司法独立构成威胁。诚如有学者所言:“现代大众传播工具如新闻报纸、无线电与电视等之发达,往往对于法官独立性构成威胁。由于大众传播工具对于司法领域之报导,而对司法之影响程度亦日渐上增,因为整个社会舆论,均为大众传播工具所控制,有些法官之审判,就可能受此等组织之传播系统所控制之舆论所左右,而失却独立审判之立场。”可见,对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作一番有效分析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首先,新闻在司法上作用就是新闻监督,以媒体报导间接实现审判公开,具有以下特点:一方面,现代社会人们工作繁忙,时间紧张,居住分散,不太可能经常以旁听的方式去了解司法、监督司法,因此使直接审判公开呈现一定的局限性,而公民对于法院审判的案件应当享有知情权,这样就为间接审判公开留下了合理的空间。媒体报导和监督恰恰充当了扩大审判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实现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角色。另一方面,直接审判公开需要必要的物质条件,许多地区法院由于受审判场所、设施的限制,往往不能满足群众旁听的需要,有时甚至发生影响法庭秩序的情况。通过媒体报导实现间接公开,可以弥补审判场所、设施的不足,成为公民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的主要途径。

其次,司法对新闻报导具有天然的排斥倾向。司法的独立性要求法官必须保证自身的超然性,美国法院规定:法庭和法庭的一切设施受法庭控制,法官有责任严格控制法庭和法院处所的环境以确保传媒和公众不干预被告接受公正审判。法官可运用若干程序上的方法来排除报导带来的不利影响,包括:(一)推迟审判案件直到偏见的危险消除;(二)如果有关的报导尚未充斥整个州,将案件转移到另一县区,或从另一县区引进陪审员以代替转移案件;(三)监督对陪审团成员的预先审核,以确保对被告的清白与否抱有先入为主的候选人不能入选陪审团;(四)隔绝证人或至少警告他们在作证前不要听从传媒对于诉讼的报导;(五)命令重新审理;(六)限制性命令,禁止案件的所有当事人向传媒做出带有倾向性的陈述。保证司法独立是案件审理的前提,无论媒体发表何种言论,只要可能影响案件审理,法庭就必须加以排除。

但是必须指出,虽然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之间存在着矛盾,但是并不表明二者不可调和。美国虽然1972年布朗兹伯格诉哈耶斯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否定了新闻记者享有不披露秘密信息来源的特免权,但是由于是以5:4微略优势票获胜,且投决定性一票的鲍威尔大法官赞同另外四位法官的看法,认为在其它情形下应当给予新闻记者至少是有限的拒绝披露秘密信息来源身份的作证特免权。自此,给予记者作证特免权以保护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规定的言论和出版自由就成为美国法律界和新闻界热切探讨的问题。目前美国一共有31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建立了保护记者不披露秘密信息来源身份的作证特免权,一些州通过法院判例也确立了限制性的新闻记者作证特免权,显然如果没有司法独立,法院一定不能确立保护新闻自由的判例比国内影响立法机构立法。(2)司法独立由此对新闻自由产生了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新闻监督作为保证审判公开的一项举措,使法官在公开中裁判案件,有力的防止其它机关和个人的不当干预,有力保障了法官独立判案,毫无疑问促进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对维护司法独立有着极大的保障作用。

处理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必须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笔者认为,新闻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引申出来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同时司法独立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基础也必须得到体现,在一般情形下,应当坚持新闻自由的优先地位,新闻记者应当享有包括采访、出版司法事件的权利,新闻记者对秘密信息来源应当享有拒绝披露的权利,只有在记者掌握的材料是对案件审理的关键证据时才能被法院强制披露,但是如果新闻自由所保护的利益面对的是司法独立所保护的国家安全利益时,则必须让位于司法独立。总之,披露应当是非常情形才得以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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