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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分析论文实用13篇

哲学分析论文
哲学分析论文篇1

1.哲学的问题和命题都是无意义的

维特根斯坦是现代分析哲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分析主义反形而上学传统的第一位肇始者。其前期的哲学代表作《逻辑哲学论》对作为逻辑实证主义[1]中坚力量的维也纳学派曾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以至于这个学派中的许多人在很长一段时期里都把维特根斯坦视为他们的同路人,并把《逻辑哲学论》一书奉为逻辑实证主义的宣言书和“圣经”。在这部著作中,维特根斯坦首次表达了他的反形而上学思想,认为形而上学的根本错误在于企图“说不可说的东西”,其结果却是提出了一些“毫无意义的问题和命题”。维特根斯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这一批判,又是建立在他的语言图像理论的基础上的,在这个理论中,他首次提出了语言的界限问题并由此而表明传统哲学的错误之所在,因此,“语言图像论”就是维氏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的起点和依据。

语言图像论的核心观点是:每一个基本命题,都是一个基本事实的图像。由此又可以引伸出,由所有的命题构成的整个语言系统就是由所有的事实构成的整个现实世界的图像,简言之,语言是现实世界的图像。把语言看作是现实世界的图像,这是维特根斯坦在语言、思想与实在的关系问题上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问题是,通常当我们谈到一个东西是另一个东西的图像时,总是意味着它们之间有某些相似的地方,那么语言与现实之间究竟有什么相似之处呢?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图像说应如何理解才是恰当的?

在我们通常的理解中,“图像”这个概念意味着一种具有可感性质的东西,说一个东西是另一个东西的图像,就是说一个东西再现了另一个东西的某些可感的经验特质,或者说,作为图像的东西与作为原型的东西之间存在着某些经验性质上的相似之处。比如一幅山水画,就是对它的原型——现实中的山水的再现,被再现的就是山水的形状、色彩、方位和大小比例等经验特质。然而,当维特根斯坦说“命题是实在的图像,命题是我们所想象的实在的模型”(4.01)[2]时,并不是在这种“相同的可感性质”意义上来来使用“图像”这个概念的。因为命题是由各个语词构成的,这些语词同现实中的事物之间没有任何经验性质上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一个由语词组合而成的命题也不可能与一个由事物构成的事实之间有任何相同的可感性质。所以,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言图像,实质上是一种抽象意义上的而非经验意义上的“图像”,它仅仅指的是一种逻辑结构图。命题虽然不可能与事实有任何相同的经验内容,但命题的逻辑结构却与构成事实的逻辑结构是一致的。说命题或语言是事实的图像,就是说命题以自身的逻辑结构再现或描绘了现实世界的逻辑结构。可见,命题仍然是一种“图像”,但它不是以可感的经验性质为内容的图像,而是以抽象的逻辑结构为内容的图像。

维特根斯坦始终没有讲得很清楚的是,命题与事实共有的逻辑结构,究竟是经验事实自身所具有的呢,还是我们在运用语言描述它们时才赋予它们的。他有时似乎倾向于认为经验事实自身并无逻辑,事物之间的组合纯粹是偶然的;有时又倾向于认为事实本身是有逻辑结构的。如他说,“在图像和被图示者中必须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因此前者才能是后者的图像”,(2.161)又说:“任何图像,无论具有什么形式,一般说来要正确地或错误地图示实在,就必须与实在具有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逻辑形式,即实在的形式。”(2.18)联系其上下文来看,认为实在世界本身就有逻辑结构显然更能与维特根斯坦的整个思想观点相协调。他进一步指出,在命题与事实的逻辑结构之间,存在着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首先,命题中包含的名称要素与所描绘的事实中包含的对象要素是相对应的,“在图像中图像的要素代表对象”(2·131);其次,命题中包含的名称以某种方式组合在一起,构成一定的逻辑结构,这种结构与事实中包含的对象之间的组合方式或逻辑结构也是相对应的。只有处于这样的一一对应关系中,命题才可能成为描绘事实的逻辑图像。

根据命题与事实的这种一一对应关系,维特根斯坦又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语言的运用是有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经验世界的界限。语言与经验世界具有共同的逻辑空间,这就表明了,语言是与经验世界相对应的语言,它是用来描述经验世界的,而一旦超出了这个经验世界的范围,则没有语言可以与之相对,即不可能用语言来加以描述。如果我们一定要将语言运用到经验世界之外,去陈述诸如“世界整体”这样的非经验的对象时,我们的语言(包括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就会陷入逻辑混乱之中。有鉴于此,维特根斯坦就提出了为语言划界的问题,并声明他写作《逻辑哲学论》的根本意图正是“想要为思想划定一个界限,或者毋宁说,不是为思想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一个界限”。[3]所谓“为思想的表达划界”,就是要在能够由命题(语言)表达的东西和不能由命题表达而只能显现的东西之间划一条界限:在界限的这边就是实在的经验世界,它是可以用语言来表达的对象;在界限的另一边则是非实在或非经验的领域,它

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而“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7)。

需要指出的是,在维特根斯坦的思想中,超出经验之外的东西虽然是不可言说的,但确实是存在的,他称之为“神秘的东西”。他说:“确实有某些不能言说的东西。这些东西显现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6.522)在他后来给友人的一封信中甚至认为,不能言说的东西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他写道:“当时我要写的是,我的著作(指《逻辑哲学论》一书--笔者注)由两部分组成:写在这里的再加上所有我没写的。正是这第二部分是重要的部分。”[4]可见,在承认非经验事物的存在这一点上,维特根斯坦与传统形而上学哲学家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的区别或分歧仅仅在于:传统哲学家认为超感性的世界不仅是存在的,而且也是可以对之进行思考和表述的;维特根斯坦却认为,超越的东西虽然存在着,但我们却不能对之进行思考和表述,而只能保持沉默。然而,传统哲学家经常加以探讨的对象,却恰恰正是这些本来应当对之保持沉默的东西:如作为整体的世界问题、语言的问题、逻辑问题、自我问题、伦理学问题及人生的意义问题等等。据此,维特根斯坦就得出了他对传统形而上学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以往的全部形而上学的根本错误在于,总是企图去思考和言说不可说的东西、神秘的东西,其结果却只能是得到一些既不能被验证同时又不合逻辑的无意义言说。这些言说无所谓真假,因此也就没有意义,所以维特根斯坦说:“关于哲学问题的大多数命题和问题不是错误的,而是没有意义的”(4.003)。

对于无意义的哲学命题,就必须把它们从我们的语言系统中清除出去,而这首先是要为语言划定一个界限。当把哲学命题从语言中清除出去之后,剩下的就只是自然科学的命题了。维特根斯坦说,除了自然科学的命题之外,我们不要说任何其它的事情,因为“一切真命题的总和就是整个自然科学”(4.11)。但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当哲学不再去陈述超经验的对象时,它又不能归在经验科学之内,那么哲学还能做什么呢?维特根斯坦的回答是,哲学应当是一种旨在澄清思想或命题的活动。“哲学的目的是使思想在逻辑上明晰。哲学不是理论,而是活动。哲学的工作主要在于解释。哲学的结果不是一定数量的‘哲学命题’,而是命题的澄清。哲学应该使思想清晰,并且为思想划定明确的界限”(4.112)。这就是说,哲学仅仅是一种为语言划界并进行语言分析的活动而不再是一个命题体系,它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澄清并纠正我们思想和语言中的逻辑错误。然而颇有意思的是,《逻辑哲学论》全书中所提出的七个基本命题,却恰恰是一个命题的体系;它们所探讨的那些问题,也正是属于“不可说的”的超经验领域的。就是说,维特根斯坦一方面极力反对提出任何超经验的哲学命题,但另一方面他自己却又提出了这样的一些命题。对于这种矛盾的状况,维特根斯坦就申明道:“任何了解我的人终究要认识到我的命题是无意义的。这些命题只是他用来攀登的阶梯,当他超越了这些阶梯之后,他必须抛弃这个梯子。他必须超越这些命题,然后才能正确地看这个世界”(6.54)。然而,对于想要表明他的哲学命题的无意义性而言,这个申明显然并不是很有说服力的,相反,我们看到的是,正是被他称之为“无意义的”的许多哲学命题,构成了我们进行其它科学研究活动所必须的前提即“梯子”。

2.拒斥形而上学

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是分析主义思潮中反对形而上学态度最坚决、言辞也最激烈的一个流派,正是这个流派的代表人物卡尔纳普断然地提出了“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维也纳学派受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中的经验主义、逻辑主义的影响很大,并直接继承了他的“形而上学是无意义的陈述”这一反形而上学的基本观点。但在具体论证这个观点时,他们的理论依据又有所不同。《逻辑哲学论》是从语言图像理论出发来说明形而上学命题的无意义性的,而维也纳学派则主要是根据可证实性原则提出了他们的“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

所谓可证实性原则,它是判定一个命题是否有意义的原则或标准。在维也纳学派的成员看来,一个命题的首要问题不是它的内容是否真实,而是它是否有意义,因为命题必须首先是有意义的,其次才谈得上它的真假问题。判断一个分析命题是否有意义是依据逻辑,而要判断一个综合命题是否有意义,在根本上就必须看它是否有被经验证实的可能性,或者说是否可以指出通过经验来证实它的方法。如果这样一种经验证实的方法是存在的,那么命题就是有意义的,反之,则是无意义的。这种诉诸经验证实方法来判断命题是否有意义的原则,就是维也纳学派所主张的经验证实原则或可证实性原则。正如维也纳学派的领袖人物石里克所说:“理解一个句子的意义,就等于陈述使用这个句子的规则,也就是陈述证实(或否证)这个句子的方式,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而最基本的命题总是与一定的经验相关,因此“没有一种理解意义的办法不需要最终涉及实指定义,这就是说,显然是全都要涉及‘经验’或‘证实的可能性’。”[5]维也纳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卡尔纳普更明确地指出:只有当一个命题或语句是一个表示观察或知觉的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时,或者说,只有当一个命题或语句可以还原为一个表示观察或知觉的基本命题时,这个命题或语句才具有意义。这就是说,命题的意义要取决是否可以还原为一种经验观察的方法。

然而,当可证实性原则一旦被运用到实际中,立刻就会暴露出它的局限性来。因为按照这个标准,许多涉及到自然科学基础的命题,都会因为不能诉诸于经验观察而要被排除在有意义的命题范围之外了,这显然是不能允许的。因此,为了克服可证实性原则对命题意义作了过分狭窄的限制这一缺陷,卡尔纳普后来就对这个原则进行了修正,提出以“可验证性原则”来取代可证实性原则。在他看来,只要能够对某个语句提出任何可以设想的观察结果来做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证明,那末这个语句就是具有认识意义的。换言之,只要从一个命题能够引伸出一些可以诉诸于经验观察的真实命题,那么这个命题就是有意义的。并且,“可验证性”并不是一种完全的证实,而只是一个逐渐增强确证的过程。他说:“如果证实指的是对真理做出一种决定性的和最终的确定,那么,我们就会看出,任何(综合的)语句都是不能证实的。我们只

能对语句做出愈来愈多的验证。因此,我们以后谈论验证的问题,而不谈论证实的问题。”[6]他又说,“在许多情况下,有了数量不多的肯定的例子,我们就达到了实际上足够的确实性,于是我们便停止实验。但理论上永远存在着把检验观察的序列继续下去的可能性。所以在这里任何完全的证实都是不可能的,却只是一个逐渐增强确证的过程。”[7]

无论是根据可证实性原则还是可验证性原则,形而上学命题都被视为是没有意义的言说。形而上学命题表面上看具有综合命题的语法形式,但它们实际上是不可能得到任何经验的证实或验证的,换言之,它们表面上好像是在陈述一些事实,但实际上并无事实与之相对应,因此它们并不是有意义的综合命题而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说法而已。跟维特根斯坦一样,逻辑实证主义者也认为,形而上学试图把握诸如世界的本原、本质这样一些“纯粹性质的内容”,是一切错误的根源,是造成其无意义性的根本要害所在。但是,在维特根斯坦那里,不可说的东西总还是存在的,而在逻辑实证主义者那里,不可说的东西根本也是不存在的,而只是一些主观的体验。如石里克就认为:“形而上学者的努力一向集中在这一荒谬的目标上,要用知识来表达纯粹性质的内容(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要说那不可说的东西。性质是不能说的,只能显示在体验中,而认识是与体验毫无关系的。因此形而上学的没落并不是因为解决它的问题是人的理性所不能胜任的事(像康德所想的那样),而是根本就没有这种问题。”[8]不可说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因此关于它的问题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卡尔纳普更极端地认为,形而上学哲学家们是用科学语言来做本应该是文学艺术做的事情,即在概念思维中来表达他们对世界的主观体验。这样的结果就只能是,一方面形而上学对科学没有任何贡献,另一方面又不能像真正的艺术品那样充分、恰当地表达人的生活感情,因此,形而上学只是一些空洞的、毫无意义的言辞。

对于这种无意义的形而上学言说,卡尔纳普又将它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构成命题的语词没有意义,如“神”、“始基”、“自在之物”、“理念”、“无限”、“绝对”、“自我”等哲学术语,完全没有经验对象与之对应,因此它们只是一些无意义的词;另一种情况是把有意义的词用违反逻辑法则的方式组合在一起,看起来像是句子,其实没有逻辑结构,当然也不可能有经验事实与之相对应。上述这两种情况,就属于应被拒斥的形而上学之列;所谓“拒斥形而上学”,就是要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来把形而上学的命题统统从人类的知识系统中清除出去。卡尔纳普这种激进的态度自然就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与反对,后来他本人也意识到,他的上述看法是过于简单化了,作为对批评的一种回应,于是又提出了一种修正的说法。他指出,语言可以划分为对象句和逻辑句两类,前者陈述对象,后者陈述句法,说话方式相应地有“内容的”和“形式的”两种。哲学命题实际上是用内容的说话方式来表达形式的说话方式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说,它表面上陈述的是事实,实际上是对语言句法规则的表达。但在形而上学中,内容的说话方式往往掩盖了形式的说话方式,以致人们以为这些命题是描述某种实在对象的。因此,以往的哲学命题并不一定就是无意义的,只要我们把被内容的说说话方式掩盖了的形式的说话方式揭示出来,正确地认识到命题中所表达的句法内容,那么哲学命题仍然是可以有意义的。这样一来,实际上就是把陈述存在的哲学命题转换成了表达语言规则的句法命题,哲学对存在(对象)的研究也就变成了对语言句法规则的研究了。

3.本体论承诺是科学理论的必要前提

维也纳学派的成员不断地修正他们的理论,对他们的可证实性原则和反形而上学口号提出越来越宽泛的解释,这恰好表明了在他们的理论中,存在着许多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和矛盾。为了克服这些缺陷和矛盾,继逻辑实证主义之后,分析哲学内部又发展出来了一些新的流派,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将实用主义与分析哲学结合起来的逻辑实用主义,蒯因就是这个学派最主要的一位代表人物。蒯因在批判逻辑实证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整体论”的经验检验理论和本体论承诺的观点,这可以看作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的一种批判性的继承。虽然他不象逻辑实证主义者那样断然声称要拒斥形而上学,相反,在一定意义上他承认形而上学命题存在的意义和合法性。但他又把形而上学命题的意义仅仅限定在理论体系所必须的假设前提上,从而在根本上并未超出维特根斯坦和维也纳学派对形而上学的基本看法,这就是:形而上学命题并未陈述任何经验事实。换言之,蒯因实际上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继续将形而上学-哲学置于一种与陈述任何实在对象都无关的境地。

蒯因的“整体论”的经验检验理论是其全部思想的出发点,它的基本思想是这样的:经验的检验始终只是针对命题的整个体系的,而不是针对孤立的命题;不论提出什么样的经验检验,都不能单独地证明某个命题是假的或真的,因为对命题体系中的其它命题作些调整,总是能够抵消这种反证。比如“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这个命题,属于我们关于鸟类所有知识的一部分。当有人发现了一只黑天鹅时,他可以根据他关于鸟类的其它知识而说这只黑色的鸟不属于天鹅类,由此就能保证原先命题不被否证。实际上,当一个理论体系与经验发生冲突而需要对体系的有关部分加以调整时,科学家们总是根据保守主义原则--尽量用已经熟悉的原理来说明新的现象,和简单性的原则--尽可能用较少的定则来解释较多的现象,来进行这种调整。因此,一个假说是否要被科学家接受或否定,不仅取决于有关的观察或实验的结果,而且还取决于科学家要求保守性和简单性这两个主观条件。这样一来,蒯因就把逻辑实证主义关于每一个有意义的命题都可以用经验加以证实这个基本原则,重新解释为具有经验意义的是我们的整个知识体系,因此应当把知识的体系而不是孤立的个别命题当作经验检验的单位。

在这种“整体论”的经验检验理论的基础上,蒯因就提出了“本体论的承诺”这个概念。在他看来,本体论承诺是必要的,当一个人谈论某种事物或接受一种理论时,他就有义务接受某种本体论的论断。也就是说,我们只有预先设定某物是存在的,才能来讨论某物是怎样的。我们接受一种本体论,同我们接受一个最简单的、可以把原始经验的零乱材

料置于其中并加以整理的概念框架是等同的。他声称:“一旦我们择定了要容纳最广义的科学的全面的概念结构,我们的本体论就决定了。”[9]然而,这种本体论承诺又具有约定的性质,就是说,当我们断言某某事物存在时,其实是在约定某某事物是存在的,也就是做出一种本体论的承诺。至于该事物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不重要的,至少是在制定一种理论体系前问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做出某种本体论承诺的目的是要据此而建构某种有效的理论体系,因此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种本体论承诺和它所属的理论体系是否是恰当的、有效的。依据“整体论”的经验检验原则,检验理论体系有效性的方法是从中推导出一些观察陈述来,看它们是否跟感觉经验相协调。如果它们跟感觉经验相协调,那就说明这个理论体系是有效的,可接受的,同时也就表明了该理论体系中的概念所指事物的存在,反之,则不承认它们的存在。这就是说,一个理论体系被经验检验为有效的、可接受的,那么它所包含的某物存在的本体论承诺就是有效的、可接受的,而不管该事物究竟是否是实际存在的。

蒯因的上述这番论证表明,他实际上是把本体论问题完全归结为了一个语言的问题。在他看来,我们之所以有义务承认某种对象的存在,是因为我们的语言中有关于该对象的词语在起作用。他承认物理对象和抽象实体的存在,但这只是一种在理论中或语言中的承认,目的是为了保证指示该对象的词语在语言使用中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他把哲学包括科学中的所有基本概念都看成是为了便于说明问题而做出的理论假设,它们与宗教神话没有本质的区别。他说:“物理对象是作为方便的中介物被概念地引入这局面的--不是用根据经验的定义,而只是作为在认识上可同荷马史诗中的诸神相比的一些不可简约的设定物。……从认识论的观点看,物理对象和诸神只是程度上、而非种类上的不同。这两种东西只是作为文化的设定物进入我们的概念的。”[10]至于在说明世界的本质时出现的多种不同的本体论,只是一些不同的概念框架而已,它们在不同的场合下有不同的作用。我们选择一种本体论或一种概念框架的标准,不是看其是否与客观实在相符合,而应当以怎样建立起更有效、更具解释力的理论体系为标准。本体论问题就是为科学理论选择一种方便的语言形式、一个方便的概念体系或概念框架的问题。至此,蒯因就把以陈述存在为目的的哲学本体论,完全转化成了为科学选择恰当的概念框架的实用主义的本体论;他虽然也承认本体论概念及其命题是有意义的,但只是作为构成一个理论体系的概念前提而有意义。在否定本体论概念和命题具有实在的内容这一点上,他同逻辑实证主义者并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

4.分析哲学的局限及其启示

在我看来,上述分析哲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尽管在现代哲学史上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但从总体上和根本上来看是不成功的,其原因就在于:

第一,分析哲学依据经验主义(科学主义)的意义标准来反对形而上学是站不住脚的,不得要领的。经验主义的意义标准只能适用于经验科学,然而在人类的知识体系中,除了有经验科学外,还有非经验的学问,哲学就是一种非经验科学的认识活动,它就不适宜用经验标准来对之加以检验。将经验证实或经验验证原则作为理论话语唯一的意义标准或尺度,以此来衡量人类的一切认识活动,这本身就是经验主义的一个教条。实际上,人类的相当一部分知识既不是主要从视觉或听觉这样的感官经验获得的,也不是通过感官经验就可以验证其真假的。比如我们由“内知觉”所获得的对我们自身的意识结构、先天概念框架的把握,我们关于世界的存在、人的存在以及人的某一方面活动的认识和把握等,甚至包括逻辑实证主义(经验主义)自身所提出的那些基本命题,如经验证实原则,显然都不是能够诉诸于经验的检验的。这些认识领域恰恰就是哲学的领域,也是经验科学所达不到才由哲学来承担其认识任务的领域。如果把这些认识内容都作为形而上学的无意义言说从知识系统中通通清除出去了,其结果只能是造成我们人类知识范围的缩小而不是扩大。

第二,分析哲学拒斥形而上学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把哲学的未来发展走向局限在对语言的分析工作上。也就是说,在他们看来,当形而上学被解构之后,给哲学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语言的问题,哲学的唯一工作就是通过语义分析来澄清命题的意义。如石里克所主张的那样:“哲学不是一种知识的体系,而是一种活动的体系,……哲学就是那种确定和发现命题意义的活动。哲学使命题得到澄清,科学使命题得到证实。”[11]但是,我们也看到,语言问题并不是人类生存活动中的唯一问题,甚至不是真正最始源和最根本的问题,人类生活的领域是如此之广泛,而语言活动只是其中的一种活动,语言问题也只是其中的一类问题。如果把哲学仅仅限定在对语言问题的研究上,这实际上是缩小了哲学思考的范围,从而也是弱化了哲学关照和影响人类现实生活的能力。因此,分析哲学为哲学所指出的未来出路是并不可取的,哲学必须超出单纯的语言分析工作才会有真正的发展和突破。

第三,分析哲学并没有认识到传统形而上学的真正错误之所在,因此它自身实际上一直都陷在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框架之中。传统形而上学的一个根本错误或要害之所在,就是它在现实世界之外又虚构了一个超感性的“本体”世界,并把它作为哲学运思和把握的对象,而这正是造成哲学与现实生活错位与背离的根源。分析哲学家们对形而上学的这一错误并未有很清楚的认识,因此他们在传统形而上学的那种实体性的本体论世界时,又不自觉地在建构着一个新的语言化的本体论世界。不管是写作《逻辑哲学论》时的维特根斯坦还是维也纳学派的成员,他们都把建构一种理想语言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这种理想语言就具有“本体”的意味:语言的本质(逻辑本质)是世界的本质,语言的界限是我们世界的界限,我们的整个世界在本质上就是语言(逻各斯)的世界,一切问题在根本上都可以归结为语言问题来解决。这种将世界还原为单纯的语言世界,又将其抽象化为一种逻辑架构的做法,正是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模式的典型表现。可见,分析哲学虽然以反形而上学标榜自己,但它实际上却不自觉地成了传统形而上学思维模式的一位现代传人。

尽管存在着上述的这些缺陷和问题--它们使得分析哲学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并不成功,

但我们也要看到,现代分析哲学确实也取得了许多颇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无愧为为现代哲学中一个特别重要的哲学流派。

首先,分析哲学在科学论方面的研究及其成果,对我们探索哲学的本质、特点、功能和未来可能性等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他们深入地探讨了科学的意义标准问题,科学语言的逻辑结构问题,科学理论的有效性问题,以及当一个理论体系在受到经验挑战时是如何由边沿向中心逐步修正的过程等。他们探究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拒斥形而上学,实际上拒斥的是哲学本身,这当然是不会成功的。但从积极的方面来看,这些研究却有助于我们理解经验科学的性质、特点、功能和边界等,理解科学语言和科学思维的特点,从而启发我们进一步思考哲学之为哲学的本质特性、思维特点、现实功能及其未来走向等问题。从更深层次上来看,哲学和科学实际上是人类自身把握和对待世界的两种不同方式,也是人类自身生存活动的两种不同的方式,分析哲学对科学问题的探究,就可以启发我们进一步探究作为人类生存活动的两种基本方式的科学和哲学的区别与联系。

其次,分析哲学最重要的理论成果是他们创立和倡导的语言分析方法,它在现代思想文化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们固然不会同意把语言分析作为一种独立的哲学研究活动,甚至是唯一的哲学研究活动,但语言分析作为理论研究的一种重要方法,其意义却是不容低估的。语言分析是使我们的概念保持清晰,避免因逻辑混乱造成思想不清的有力保证。在经过了现代分析主义思潮的洗礼之后,任何一个哲学家在建构他的理论体系时,都不可能回避对其概念进行语义分析的问题,从分析基本概念着手,这几乎成了哲学研究中一种普遍采用的方法。实际上,不只是在哲学中,在其它理论领域,如基础科学、美学、伦理学、政治学及文学理论中,都广泛地运用到了语言分析的方法。正是这种广泛存在的影响,表明了语言分析方法的极端重要性。但不管分析方法怎么重要,都只能是一种研究的方法,而不应当也不能够代替哲学研究本身。

注释:

[1]逻辑实证主义是分析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它又以维也纳学派为主体,并且是分析哲学中批判形而上学态度最鲜明、言辞也最激烈的一个。

[2]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42页,商务印书馆,1996。以下凡引该书正文内容,皆只在文中注明编节号。

[3]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23页,商务印书馆,1996。

[4]转引自M.K.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210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

[5]石里克:《意义和证实》,引自洪谦主编的《逻辑经验主义》,上卷,39、40页,商务印书馆,1982。

[6]卡尔纳普:《可检验性和意义》,载于《科学哲学》,420页,1936。

[7]《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册,499页。

[8]石里克:《哲学的转变》,引自《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欧洲大陆哲学卷),315-316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哲学分析论文篇2

一、形而上学视野中的人

从古希腊以来,亚里士多德便将柏拉图的理念论发展成一个种和属叠加的世界图景,形而上学以自身的发展不断地充实这个世界图景。可以说形而上学在哲学史上从来没有消失过,简言之,没有形而上学就没有哲学.“因为人类理性并非单纯由博学的虚荣心所推动,而是由自己的需要所推动而不停顿地前进到这样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是通过理性的经验运用,也不是通过理性的经验运用、也不是通过由此借来的原则所能回答的,因此在一切人类中,只要他们的理性扩展到了思辨的地步,则任何时代都现实地存在过、并将还永远存在某种形而上学”[①]康德说新的形而上学追求的是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而又扩展了知识内容的真正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问题。针对这一点我们看到了形而上学的真正曙光,我们也领会了哲学的真正含义。

范畴是纯粹思维的工具,是形而上学的材料。没有范畴我们的思想就不能凝练。康德的这种先验范畴论的形而上学的规范就是要求人们在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角度谈论问题,在这种普遍必然性背后就是本体。真正的哲学内涵寻找的就是自由,只有自由意志的才是纯粹的,这不仅是因为自由是以自身为目的的,更重要的还有自由本身规定的不可理解性。我们谈论自由时没有人能说清楚自由是什么,或者至少没有一个关于自由的统一的概念。“这个提醒尤其是针对自由概念的……,他们就既会认识到它作为在思辨理性的完备运用中的悬拟概念的不可缺少性,同时一会意识到它的不可理解性……。”[②]

Metaphysics的本意就是“自然之后”,自然是普遍必然的,自然之外就应该是真正的自由,自由是一种本体,自由的境界就是形而上学的境界。企图在世俗社会中找到自由或把自由当成一种手段都是无力的,那样只能带来更多的不自由。自由在形而上学的范畴中展开,并不意味着自由也是一种范畴,其实自由更重要的是这些范畴自身的境域,更重要的人在自身遭遇的过程中的一种形而上学的体验。自由的境界就是形而上学,这些范畴无一不关照人生存的几微,人生中无一不透显着这样的形而上学的纬度,在这个意义上人可以说是形而上学的动物。

哲学把握问题的方式和其他学科不同,它是用范畴来把握世界,这种范畴背后还有一种形而上学的纬度在支撑着范畴的运用。这种支撑是我们能够体验到而不可计算和操作的。形而上学不断地追问万事万物何以成为现在的样子,它们曾经是什么样,它们将会是什么样,它们背后还存在什么样?这就是形而上学提出问题的方式。形而上学的发展经过漫长的过程,从苏格拉底的对话法,到柏拉图的理念论,再到亚里士多德的种属结构,到近代的康德的先验演绎,再到黑格尔的辩证法,再到海德格尔的基础本本体论。人类力图寻找的是一种能够明确地、整体地解释世界的现象及本体的学问。

形而上学严格说来不是一门科学,而是一种特殊的生活体验。可以说有不同通向形而上学的道路,但是真正的形而上学只有一个。其实我们体会到的自身的对形而上学的体验就是人的主体性。“摆脱了整个自然的机械作用的自由和独立的……人格,……人们所想要的和能够支配的一切也都是只能作为手段来运用;只有人们连同人在内所有的有理性的造物才是自在的目的本身”[③]人的主体性只有在形上的演绎中才能透显出来。主体性是现代人的重要特征,没有主体性就没有人的规定。主体性是我们体会形而上学的应有之感,我们之所以要追求自由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意识到了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就是我们每个人所能够着力的根本立足点,形而上学必须要在主体性中体现。至上性的追求要求我们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境界。形而上学要求个人不断指向非人的东西,就是脱离我们自身的某种东西,而达到真正的永恒的境界。但是,当我们走的太远时,我们的生活体验又把我们拉回到现实;我们有一种漂流者的感觉,但是我们每个人在当下又都有固定的身份。人不想成为神,可孤独却在一步步地逼问出我们神圣的体验;当我们和他人在一起交流的时候,我们体会不到惟我独尊的境界,我们在世俗社会中浮沉;当我们闭关冥思时却感觉自己可以为天地立法。作为主体的人在现代社会日益成为一种符号,这种符号标志着人的身份地位,但是,在这种符号的狂潮中每个现代人都想找到一个普遍必然的存在的精神家园,这种精神家园就是纯粹的形而上学。

二、形而上学视野中人的神圣性

哲学是人的学问,哲学的神圣性就是人的神圣性。人的神圣性在哲学上既体现在内在体验的方面,也体现在外在超越的方面。一方面,作为一种认识的方式,哲学的神圣性就是在我们的认知结构中总能找到一种对象,这种对象在康德看来是从有条件性认识无条件性先验幻象。但更重要的是这个对象能给我们带来一种形而上学的体验。作为个人而言我是不相信神的,但是我不能不承认自己有一种神圣性的体验,这种神圣性是首先我们主体自身的能力。我们每个人都有把无尽的宇宙当成一种神圣性的存在物的倾向。但是每个人也都有把自己当成无限的倾向。人就是在这种对内对外的体验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和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

这种体验的根据就是我们所说的形而上学的性质,有些哲学家说人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人的这种形而上学性不是显性的而是隐性的。我们需要发挥主体的能动性,不断地把这种隐性的能动性发掘出来,而能把这一点发挥到极致的只有哲学家。

卡西儿说:“因此,一种‘人的哲学’一定是这样的一种哲学: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语言、艺术、神话、宗教决不是互不相干的任意创造。它们是被一个共同的纽带结合在一起的。但是这个纽带不是一种实体的纽带,如在经院哲学中所想象的那样,而是一种功能的纽带。我们必须深入到这些活动的无数形态和表现之后寻找的,正是言语、神话、艺术、宗教这种基本功能。而且,在最后的分析中我们必须力图追溯到一个共同的起源。”[④]因为形而上学性能把人性不断地提高到新的高度,人的这种内在超越性只有通过形而上学才能最终发掘出来。

另一方面,我们个人又都面临着外在超越,我们出于生存的考虑需要不断地提高物质水平,不断地改善个人的生活条件,还要保证个人有充分地发展条件。这种行动也要求我们充分的发挥个人能力,去积极争取,积极创造。我们只能在既有的基础上改造世界,同时我们又有不断超越既有的状况使自己实现新的目标。在这种超越性的活动中我们不断地感受到人自身的神圣,特别是对前人的所取得的物质成就和精神成就的赞叹。马克思认为人具有能动的创造性,这种创造性是我们自身能力的展开,同时也是对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改造。人的这种活动表现在哲学上就是我们永远也不能脱离开我们形而上学的追求,因为,人总是反思自己,不断地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在一种形而上学的追求中不断实现自身的完满性。

人的神圣性还体现在对神性的体验之中,神性是宗教探讨的问题。神是我们的人创造出来的,但是神一旦创造出来之后就有了自己的独立性。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神都成为我们对象化的东西,这种对象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世界上的各种宗教形态,每个宗教都有自己偶像崇拜。这种偶像的神是我们自己制造出来的。马克思说:“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那些没有获得自己或是再度丧失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把人的本质变成了幻想的现实性,因为人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现实性。因此,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也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慰藉的那个世界的斗争……彼岸世界的真理消失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了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⑤]我们不能在现世达到超越,就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到来世。这种来世的寄托使我们每个人深深地体会到每个人都想要在大我中实现自身,在前世今生实现自己的永恒。人的这种神圣性体验表现在现世就是少数人把自己想象成至上性的存在,人的这种至上性也在形而上学中寻求论证,形而上学的最终追求就是寻求一种至上性的范畴,达到自身的“一”。在这里弱者找到了自己庇护,而强者要通过庇护弱者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在这个有机的宇宙中,人生于天地之中,宇宙是具有普遍价值的‘大我’,它的普遍价值在于每个生命个体之中;生命个体作为宇宙的普遍价值的体现,又以自己的生命创造活动而实现自己的尊严与价值。在这个宇宙‘大我’与生命‘小我’的关系中,‘大我’并不是压抑‘小我’的某种神秘力量,‘小我’也不是‘大我’自我实现的手段工具,而是‘大我’与‘小我’在生生不息中的‘统一’、‘合一’、‘融合’。”[⑥]当然宗教并不回避死亡,宗教的死亡和形而上学的死亡是不一样的。形而上学的死亡在现世中承认自己肉体与灵魂的消失。人们只不过在看到别的个体的死亡现象时,联想自身的消亡,而做的一种想象来超越自身的生死。这种超越生死的境界,就是人把自己设想为神之后所想到的。〝Thisuniversalitywhichtheindividualassuchattainsispurebeingdeath;inthecourseofNature...theillusoryappearancethatthedeathoftheindividualresultsfromaconsciousactiononthepartofNaturemaybedispelled,andthetruthestablished...deathisthefulfillmentandthesupreme‘work’whichtheindividualassuchundertakesonitsbehalf.Throughthisitcomesaboutthatthedead,theuniversalbeing,becomesabeingthathasreturnedintoitself,abeing-for-self,or,thepowerless,simplyisolatedindividualhasbeenraisedtouniversalindividuality…Thefamilykeepsawayfromthedeadthisdishonoringofhimbyunconsciousappetitesandabstractblood-relationtothebosomoftheearth…Thefamilytherebymakeshimamemberofacommunity…〞[⑦]

神圣性最终都要归结于我们的形而上学的体验。没有这种体验,我们的神圣性就要被亵渎,神圣性的本性是不容亵渎的。就像是教主的权威性是不可动摇的,人就是在与被亵渎的他者的争斗中才能体会到自身的神圣性是如此的宝贵,没有这种争斗的胜利。我们的神圣性就是不牢固的,就要不断地受到挑战的。我们今天要追求神圣就必须与世俗争斗,并一定要取得胜利。因为这是我们神圣性的地基。

三、分析哲学与人

自从十九世纪末以来哲学就已经面临着自己的危机了,这种危机在今天的人看来就是什么是哲学越来越来越没人能说的清楚了。在当代的哲学看来,他们似乎挽救了哲学,他们现在可以把哲学定义为一种逻辑,是一种能靠逻辑增加自身普遍性、必然性内容的逻辑。他们用这种逻辑来代替活生生的人,认为语言可以澄清人类思维,这种形式是通过家族相似的共性来表现其合理性的;换句话说,他们用一种符号和声音来思考人自身的存在了,“语言是存在之家”成为哲学的共识,“无语言只能沉默”成为暂缓哲学痛苦的鸦片。罗素说“这种经验主义与洛克、贝克莱和休谟的经验主义的不同在于它结合数学,并且发展了一种有力的逻辑技术。从而对某些问题便能的出明确的答案,这种答案与其说有哲学的性质,不如说有科学的性质。现代分析经验主义和体系缔造者们的各派哲学比起来,有利条件是能够一次一个地处理问题,而不必一举就创造关于全宇宙的一整套理论。在这点上,它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相似。我毫不怀疑,只要可能有哲学知识,哲学知识非靠这样的方法来探求不可;我也毫不怀疑,借这种方法,许多古来的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⑧]

为什么逻辑会在哲学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呢?首先,逻辑的发展使自己认为能够胜任挽救哲学的能力,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到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再到现代逻辑。逻辑学自身的发展已经从追求抽象的形式发展到描述事物和构建事物的虚拟状态,随着计算机的兴起,这种逻辑更是如虎添翼,世界成了可计算的世界,我们的时代也跨入了数字时代,逻辑在当前已经成了文明的最终要的标志。其次,哲学自身的危机也需要强势学科的支持,跨入现代世界人们需要更换一种视角来观察生活,观察自身,观察宇宙,而旧哲学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堪重任的,因而是现代逻辑的实证的语言汹涌而来。

但是事情却没有那么乐观,就语言本身而言也不都是逻辑,语言是讲求语境和感彩的,同一个词从不同的人口里说出来是不一样的,“一句话从老年人口中说出来和从年幼的孩子口中说出来是不一样的”,我们今天不禁要问这样的问题,应当如何看待逻辑哲学想要担当哲学的领袖这个问题呢?哲学是不是要把自己限制在逻辑范围内呢?

康德对人类理性限制的成功,带来的却是只是哲学家的理性的限制。从康德以后哲学家越来越重视逻辑思维的作用。他的先验范畴和他以前的逻辑规律,确实成为了新的哲学的增长点。

然而,时代给我们的感觉却是完全相反,语言对一些人敞开了怀抱,他们越来越多的说,特别是知识精英,他们相信别人不会说的比他们好,比他们多。而另一群人特别是体力劳动者则显得沉默了,他们终日为活计奔波,似乎从未说过自己的话,他们只是重复着自己的顾主的话语。这种知识精英从不认为有什么至上性的人存在,但是他们的逻辑是别人需要来学习才能掌握的,他们成为了这些逻辑的教主,他们把逻辑摆到至高无上的地步,这样他们就成为一种最高的存在了。有了自身的理性,没有了别人的人性。没了自身的人性,有了别人的理性。语言是要为人而存在的。没有人,就没有语言。海德格尔说:“人说,并且人向来说一种语言。我们因此不能认为:语言说;因为后者乃意味着:语言才产生人,才给出人。倘这样来看,则人就是语言的一个保证了。”[⑨]分析哲学的假象就在于它追求设立价值的中立,这种中立的科学态度掩藏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社会矛盾,使没有话语权的人深感自卑,转而求于自身限制而求助更高的存在,从而走向宗教,而宗教徒是沉默的。他们只能在这样的一个方向上寻求可以慰藉自身的之上的哲学关照。有话语权的人把自身的能力和精力发挥的淋漓尽致,不断的外扩自己这样的精力,达到了对社会的绝对控制。另一方面这也体现了分析哲学的智慧,这种逻辑是不能犯错误的,他只能有永真式。逻辑在这里限制住了主体的活动,似乎与宗教分道扬镳,可是却把真正的人变成必然的逻辑支配下的羔羊。

无论是谁都要在共存共生的框架下寻找自己的位置和方向。这种价值中立就表现为这种逻辑的“语言游戏”。

哲学在上述的背景下丧失了自己极端思维的角度,我们的时代也没有人追求把问题想到及至,没有人为某个真理争论的面红耳赤,这样的人在当今被冠以傻瓜、蠢猪、笨蛋的头衔。我们的这种既不追求至上性的逻辑思维方式使我们的科学大大发达,但是这种语言符号乃至逻辑却永远不能忽视人。这种声称中庸的价值中立和我们中国古代所讲的中庸的旨趣相距甚远,是根本远离中国社会的,传统的中国哲学都是在人的境域中思考问题,这种境域是在人的命运的起落中展现出来的,这里的人是自由的主体。即使是悲剧人生也是我自己造成的,这种价值中立最大的破坏性就是抹杀了作为整个的人,这种整个是指,我们都是常人,所谓科学家也只是在智商上超出常人,作为整个的人是有正确也有错误,有正常也有反常,有理性也有非理性的人。休谟指出:“显然,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的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中回到人性。即使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也都是在某种程度上依靠于人的科学;因为这些科学是在人类的认识范围之内,并且是根据他的能力和官能而被判断的。”[⑩]

这又引起了我们的思考,这样的道路能不能挽救哲学的命运。如今,哲学已经成为隐学,甚至有人说这个时代不需要哲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如何追求哲学精神?四、在哲学对话中生成的人

我们上边已经探讨了形而上学和人的关系,这些关系却是在对话中不断地生成和表现出来的。

1、什么才是真正的哲学

人们认为哲学是个人沉思特别是反思的结果,把反思比做镜子,认为人的思考就像照镜子一样能够清晰的看到自己思考的所有问题。理查德·罗蒂说:“俘获传统哲学的图画是作为一面巨镜的心的图画,他包含着各种各样的表象(其中有些准确,有些不准确),并可借助纯粹的、非经验的方法加以研究。如果没有类似于镜子的心的观念,作为准确再现的知识观念就不会出现。没有后一种观念,笛卡儿和康德共同采用的研究策略——即通过审视修理和磨光这面镜子以获得更准确的表象——就不会讲的通了”[11]这种哲学观虽然说出了哲学的永久的源泉,但是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是什么引起了人们的反思,是不是我们做每一件事都需要反思。我们向来认识事物的过程往是这样的,就是我们的思维不断地从模糊到清晰。我们的反思更是如此,我们并不是什么都能想清楚的,有很多时候我们是在不知在想什么时去想,我们拼命的回忆却抓不住头脑中刚刚闪过的事情。

可以说思想是一股洪流,我们只是能说出它的只鳞片爪,这就不禁使我怀疑,这种思维是我自己的思维吗?黑格尔曾经给出我们这样一种说明,他说这种东西叫世界精神,说世界精神不断的扬弃自己,然后又扬弃这个被扬弃的自身回到自身。这样的一圈一圈从低到高无限丰富过程就构成了真正的哲学。但是这种自身生成的东西是需要每个人去体会的。但是,世界的这种力量是从哪里来的,黑格尔却没有告诉我们。

要说哲学还有什么能够坚持的话,那就是我们现时存在的个人,尽管我们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肤色,但是我们都是个体的;哲学不能脱离我们这些生命个体谈问题哲学只能在这些个体上生成出东西,哲学能够不断的给人提出自身生存的问题。马克思说“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更确切地说,它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2]关于我们个人生存状况何以如此的看法会归结于不同的答案,但无外康德的几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作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人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人类从来都没达成一致的意见。

2、对话使我们理念更清晰

两个人如能在一起对话,他们就必定有对话的基础,因为他们要完成一项事业,或至少说有共同的目的。哲学的目的是关乎个体生命死后的归宿甚至在他看来整个人类死后的归宿问题。这种争论带有神圣的性质。一个人争论中和争论之后所形成的观点会可能会成为他能追求一生的目的。苏格拉底是这样来实践争论的“他注意到dialectics(辨证)这个词导源于人们的一种活动就是聚集在一起讨论问题,按对象的种属加以辨析。……这样把讨论引回到基本原则上去之后,就使反对者明白真理了。”[13]争论首先要明确两个人是否有一样的话语基础,是否有一样的概念。争论的只不过是对这个问题不同的理解,在提问与回答,回答与反诘,反诘与反驳之中我们才会逼问出一种新的结论。这样的结论不管我们是否最终达成。我们都是能够体会到的。

这种争论在现实的个人的对话中体现,但是往往是贯穿人的一生的。人们在说出自身体会和倾听别人的体会中才了解这种争论对人生的作用,每个人都不能逃脱争论的宿命,我们都是在争吵中生存,在这个意义上争论才成为人生至上性的追求,我们无论愿不愿意我们每天都陷于争论。在争论中生,在争论中死。

争论不仅能使我们接受和摒弃思想,他也能使我们产生爱恨情愁。现代人更多的争论对象是自己面前的电脑,人们不经意间就在电脑面前消耗着自己的生命。对话的虽然是一台冰冷的机器,但只要我们是人,也会对机器产生感情的。

五、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哲学之争下的人

哲学就是探讨人本身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这种探讨与具体科学不同,哲学是在把人看作万物的尺度这一角度来分析人的。就内容而言哲学要不断追究人自身的形态以及通过人这面镜子来揭示整个世界。我们探讨的人不可回避地要追问从人的角度讲自身是生活在现代社会还是生活在非现代社会。当今的社会处在瞬息万变,每个人都处于无所归依的状态。每一个独立的人都在追求着自身的独立和个性的张扬,我们自身的这种认同和追求究竟是现代还是后现代的呢?这里首先需要澄清一下现代性的和后现代性的人的定义。

在康德意义上现代性的人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个体性,这种个体性是通过每个个体的主体能力体现出来的,康德的三大批判提出了主体中的知情意的主体能动性。

“现在,我们在这个世界中只有唯一的一种存在者,它们的原因性是目的论的,亦即指向目的的,但同时却又具有这种性状,即它们必须依据着来为自己规定目的的那个规律,是被它们自己表象为无条件、独立于那些自然条件的,但本身又被表象为必然的。这种类型的存在者就是人,但却是作为本体看的人;这是唯一这样的自然存在者,我们在它身上从其特有的性状方面却能认识到某种超感官的能力(即自由),甚至能认识到那原因性的规律,连同这种原因性的那个可以把自己预设为最高目的的客体。”[14]虽然这种能力是先验的,但是这种能力结合到经验内容也就是通过我们的实践内容来表现自身的。所以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很大的程度上我们的这种先验能力是可以通过实践来得到提高的。我们不断更新的经验内容可以成为提高我们主体能力的实验场。现代社会是在自由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竞争中的个体能力成为每个人生存的基础。同时,现代社会也为每个人绽放自身能力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现代社会中的人成了一个个独具个体性的人。每个人在现代社会都能体会到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追求,自我激励,自我调节的艰辛。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不是与他人打交道了,更重要的是与物打交到。我们与物打交到的过程更多的是通过经济关系,或者说是通过货币关系表现出来的。货币在今天已经成为了施展个性的手段,这也同时说明,我们的社会的多样性的物的表现,正在不断的被一种形态同化,这种物就是货币。人们利用货币可以实现自身外在形式的多样化,这种形式在人方面就表现为他者眼中的个性,因为这种个性更重要的是一种他人的观点和判断,所以现代社会中的个人的社会评判尺度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标准。

同时,现代社会中的个人越来越丧失同自身的对话的机会,这种对话丧失同时也是人的自我交流的丧失。“后现代”这个名词是在人的现代性面临着空前的危机的情况下出场的,利奥塔一经提出便语惊四座。人们似乎找到了缓解自我交流的危机的良药。我们在刚刚接受这一概念时,将其与虚无主义和个人主义联系到一起大加痛罚。后现代在很大程度上是破坏性的,是一种人的至上追求沦落后的哲学观。人们对外界丧失了信心,最终只能把对现代社会的恐惧保留在自己的心中。美国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詹姆森指出:“在古典资本主义和核心家庭时期曾经存在过的作为中心的主体,在今天组织化的科层体制世界上已经消解了……当你把你的主体性建构为一个自足的领域和封闭的领域的时候,那么你必然将自己关闭起来,囚禁起来,隔绝于万物,处于‘单子’的无边孤寂之中,活活地被埋葬,而找不到任何出路。”[15]我们所了解的后现代更多地出现在我们的文艺、社会、影视领域。现代社会的传媒咨询技术发达,所以我们人们更易于在影视、传媒中看到后现代的提法。但是后现代在很大程度上是破坏性的。人们并没有真正理解后现代是在人们失去了自身的至上性追求的形而上学的背景,哲学并不是直接影响社会。我们只是通过哲学的提供的思维工具,包括概念和思维方式来最终确定哲学的影响。人们经常把当代社会追求人格自由和流行时尚的人称为后现代者,包括文学、电影、艺术、建筑等领域独具个性的东西,或者是把碎片化的态度和追求当下的生活当作是后现代的东西。其实上述特征恰恰是作为现代社会人的特征。现代性的人性是一种个体性。我们谈现代性和后现代性都离不开个体的人。我们可以在文学、艺术、影视的领域自由的谈论人性。但是,哲学的形而上学纬度中的人不可避免的要成为后现代思潮中探讨的话题,上述领域中所谈的后现代的人性,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人性。真正的现代之后的形而上学的人性论还没有自身产生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因此,“对于后现代主义的正确态度既不是将其谴责为衰落的最后象征,也不是把它当作一种新技术和技术统治论乌托邦的前兆而欢呼雀跃,而是把它置于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之文化变化的理论框架内加以分析。”[16]我们所谈的个性化,碎片化完全是人性在现代社会的一种文学上的反映。即使在哲学上,这也只能说是一种现代性人性追求缺失的一种表现。有的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这距离在后现代思潮中从形而上学意义上从新认识人自身是什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后现代性的人性具有自己时代特征,但是这种特征的认识更多是自发的、宏观上的认识。对于这个时代个体人的自我反思还多在非哲学领域。但有一点我们是有共识的这个时代中的人性再也不可能是封闭的人性,更重要的是一种交流和沟通的人性。我们寻找自己新的本性是不能够脱离现代性的人性的这个方面的,我们不能对近代以来这个体性的人性以简单的否定态度。人性之河是一股流淌不尽的甘泉,他永远滋润着我们人的心灵。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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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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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邓晓芒.康德哲学讲演录[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7]HEGEL:phenomenologyofspirit,TranslatedbyA.V.MillerwithAnalysisoftheTextandForewordbyJ.N.Findlay,F.B.A.,F.A.A.A.S.,OxfordUniversityPress.

[18]张祥龙.海德格尔思想与中国天道观——终极视域的开启与交融[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

Philosophicalthoughtsabouttheindividualityinthepursuitofsupremefield

___discussthemetaphysicalindividualityinthewesternphilosophy.

Abstract:Accordingtothewesternphilosophers’apprehensionabouthumanquestionsthispaperstressestheindividuality’spositioninthephilosophyespeciallyinthemetaphysics.First,theauthorclarifiesthecomprehensionaboutthemetaphysics,explainingthatphilosophyexpressesandinquiresthemeaningaccordingtothemetaphysics.Second,theessentialnatureofphilosophyisdialogue;theessentialnatureofhumansacrednatureistheessentialnatureofphilosophicalmetaphysics.Third,theauthoranalyzesanalyticalphilosophytoprovethattherealphilosophycan’tbeawayfromindividuality.Thelast,theauthorinspectstheindividualityofmodernsocietyandpostmodernsocietyandanalyzestheindividuality’sphilosophicalpursuitinmodernsociety.

Keywords:metaphysics,dialogue,sacrednature,individuality,analyticalphilosophy,experience

[①]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②]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③]杨祖陶,邓哓芒:《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52页

[④]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96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卷第1——2页

[⑥]孙正聿:《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页

[⑦]Hegel:phenomenologyofspiritTranslatebyA.V.MillerwithAnalysisoftheTextandForewordbyJ.N.Findlay,F.B.A.,F.A.A.A.S.OxfordUniversityPress1977P270_271

[⑧]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95页

[⑨]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984页

[⑩]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上册,第6—7页

[11]理查德·罗蒂:《哲学和自然之镜》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9页

[12]《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马克思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页——第12页

[13]原文自克塞诺封《回忆录》,IV6,13-15,转引自《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60页

哲学分析论文篇3

本文作者认为这是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开进去的一种巨大的荒漠,它导引出了当代西方哲学最深刻的危机。正如赵敦华先生在最近出版的《现代西方哲学新编》一书中所说:“与哲学史上的创造发展时期相比,现代西方哲学没有产生综合各种文化形态的体系,没有一个独领的哲学派别。一个个哲学派别的兴衰枯荣,一批批哲学家的熙来攘往,构成一幅幅扑朔迷离的场景。在这个哲学舞台上,斑驳陆离的观点透露出内容的贫乏与重复,新颖时髦的术语遮盖不住模仿的陈旧痕迹,以致罗蒂借用了一句好莱坞的行话形容哲学场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五分钟的明星’”[1](282页)我以为造成这种危机的思想根源,其根本点还是在于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诸多流派疯狂地拒斥《形而上学》的结果,为此想在本文中对这种现象作一种历史的和逻辑的辨析,以就教于哲学界的诸多同仁。

一.问题的指出

我以为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无论是科学主义还是人本主义,它们之所以高举反“形而上学”的大旗,原因在于它们都没有弄清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深层本质和深层关怀是什么?由于历史发展的诸多原因以及人类思维的诸种层面,形而上学的深层本质和深层关怀在古典西方哲学的历史演变中,它始终被重重的迷雾遮蔽着。一提起“形而上学”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诸多哲人往往都把它与亚里士德、笛卡尔、康德和黑格尔这些哲学巨匠的纯粹思辨联系起来,认为“形而上学(metaphysics)”就是一种远离现实生活,远离现实人生的一种“纯粹玄想”。于是他们或者要“还原”,或者要“揭蔽”,或者要“展布”,以敞开现实生活为宗旨,以倡导个人幸福为目的,纷纷构筑他们的反《形而上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讲,这些反形而上学体系的构成或许有某种合理性,但从理论发展的视域看,他们又各自陷入了不同的误区,其共通的缺陷就是在于他们都没有窥见到形而上学的深层本质和深层关怀,他们总是无的放矢,或者言不中的。

形而上学的深层本质是什么?它的深层关怀是什么?我以为这是一个判断形而上学生死存亡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研究现代西方哲学和古代西方哲学相互联结的枢纽问题。不正确理解这一问题,也就无法正确理解西方古代哲学的本质和它与现代西方哲学的关系,从而也就无法把西方古代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机械地把古代西方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分割开来,不是片面的肯定一方就是片面地否定一方。

例如现代西方非理性主义哲学的主将德国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就是这种机械主义者的典型,他之所以在他构筑的《权力意志》的哲学体系中提出要“重估一切价值”,就是因为他片面地否定了古代西方形而上学的全部理论意义,用“虚无主义”来取代人类的一切哲学文化。[2]后现代主义哲学的枭雄罗蒂在他那本闻名全世界的《哲学与自然之镜》中提出了一种极端地反对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哲学思想,也是根源于这种机械论观念。似乎传统与现代没有任何联系,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完全是一种空谷来音。对传统的西方哲学的断裂、破碎、捣毁、异质是他们的哲学呼喊。许多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打着回到生活世界、把握现实的人、回到经验直观的“以现实境况为起点”的旗号,疯狂的反对形而上学。但是,他们对古典西方哲学的反叛,对形而上学的拒斥,都是瞎子模象,误读了形而上学的深层本质和深层关怀。为了驳倒他们拒斥形而上学的怪论,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在古典西方哲学,即传统形而上学(metaphysics)上笼罩着的重重思辨的浓雾中究竟隐藏着什么?

二.在思辨《形而上学》的宏伟体系中黑格尔暗筑一条通往现代哲学之路。

的确黑格尔哲学不愧为思辨哲学的顶峰,他完成了传统的形而上学,这是历史给予他的伟大使命。但是作为一个伟大的哲学家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决不只是对过去哲学的回顾和总结。因为,他有一句名言“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就此而言,我们以为黑格尔决不会真正糊涂到认为历史上一切哲学都凝固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哲学因此就终结了。虽然黑格尔常常自己也自我夸耀,他的哲学是以往一切哲学的总结,但辩证的思想却使黑格在他完成了的传统形而上学体系中暗筑了一条通达现代西方哲学的思想之路,仅管这条思想之路在黑格尔那里是不自觉的,朦胧的。但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在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体系中的确劲吹了一股现代哲学的思想之风,这是不以黑格尔的意志为转移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一书中对黑格尔哲学体系所做出的精彩的解剖就导出了这一重大的历史使命:

“在黑格尔的体系中有三个因素:斯宾诺莎的实体,费希特的自我意识以及前两个因素在黑格尔那里的必然的矛盾的统一,即绝对精神。第一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第二个因素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自然的精神。第三个因素是形而上学的改了装的、以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3](177页)

不谋而合,列宁在读黑格尔《逻辑学》时也摘录了这样一段话:

“在这里,……应当把概念看做不是自我意识的悟性的活动,不是主观的悟性,而是既构成自然阶段又构成精神阶段的自在和自为的概念。概念出现在生命或有机界这一自然阶段上。”列宁在旁边批注:《客观唯心主义转变为唯物主义的“前夜”。》[4](179页)

虽然黑格尔是以他的《逻辑学》涵括一切哲学意识,但是黑格尔把人的生命也包涵在他的《逻辑学》中。列宁就此写道:“把生命包括在逻辑中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并且是天才的……”[4](216页)往后列宁还指出黑格尔“客观(尤其是绝对)唯心主义转弯抹角地(而且还翻筋斗式地)紧密地接近了唯物主义,甚至部分地变成了唯物主义。”[4](308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和列宁所说的唯心主义转变为唯物主义的“前夜”(把生命包括在逻辑学中)就是深刻隐藏在黑格尔思辩的哲学体系中的现代哲学精神。虽然传统的“形而上学”在黑格尔那里完成了,甚至可以说终结了,但是历史的发展和哲学的发展是不会中断的,在黑格尔哲学的形而上学的思辩中传出了现代哲学的跫音。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是沿着黑格尔所说的“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踏上了现代哲学之路。这是为什么?因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黑格尔思辨的《形而上学》所研究的人并不是某些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所描述的那样完全脱离了人的具体生活,是一种纯粹抽象的实体。恰恰相反,黑格尔以其丰富的内容和百科全书式的巨著阐明了人的具体的历史性的生存,这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一书中在比较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人学思想时所说:“在这里,和黑格尔比较起来,费尔巴哈的惊人的贫乏又使我们诧异。黑格尔的伦理学或关于伦理的学说就是法哲学,其中包括:(1)抽象的法,(2)道德,(3)伦理,其中又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在这里,形式是唯心的,内容是现实的。法律、经济、政治的全部领域连同道德都包括在这里。在费尔巴哈那里情况恰恰相反。就形式讲,他是现实的,他把人作为出发点;但是,关于这个人生活其中的世界却根本没有讲到,因而这个人始终是宗教哲学中所说的那种抽象的人。”[5](232页)

只要我们认真地全面地研究黑格尔哲学,我们会发现黑格尔对人所生存的世界的描述,远远超过了某些后现代主义哲学大师的自我吹嘘。不过有一点不同的是黑格尔的描述是宏大的,整体的,历史具体的;而后现代主义“大师”们的描述却是琐碎的、孤立的、卑微的,片面的;他们所说的“现实性”才是真正的“非现实”。仅管某些后现代主义大师打出了反对“宏大叙事”的旗帜来反对古典形而上学,但是离开了宏大叙事,那么哲学就只有去追求薄弱,日常的、简单的“语言游戏”了。这样必然把哲学变成一种和工具,根本丧失了哲学的真实内涵。不过在这里我们还应当把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生活与一切后现代主义哲学的所说的现实生活严格地区分开来,因为马克思所说的现实是一种以实践为基础的现实生活,是一种以人类的劳动为生存条件的具体历史的生存。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存过程。”[6](131页)而后现代主义哲学所说的“现实”却是一种人无法

把握的“生存游戏”,是人无法摆脱的烦恼、孤独、恶心和死亡的世界,人的现实生活的世界和人对现实的认知,对人说来只是一种幻想,有如后现代主义大师雅克·拉康的魔镜。关于这一点褚孝泉先生在“穿越拉康的魔境”一文中已经指出:“人的自我既然是建立在自欺欺人的虚幻基础上的,那么,由于自我功能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中起着中心的作用,这种虚假认同的结构必定同时主宰了人对普遍知识的认知。也就是说,人的知识——包括科学——的根源是一个幻像。”[7](168页)但是后现代主义的某些大师却打着人文主义的旗帜,大喊大叫“回到生活中去”,这难道不是一种自欺欺人么?其实黑格尔思辨哲学的人文主义精神才是一种真正的人道主义,是一切后现代主义哲学所望尘莫及的,这正如黑格尔在评价康德《批判哲学》时所说:通过康德的“理性批判”,“终于使人类登上了一座哲学高峰”。“哲学家论证了人的尊严,人民将会享有这种尊严,将不再只有受践踏的权利,而是通过自身去争取人的权利。”[8]黑格尔说:“所有的人都是有理性的,由于具有理性,所以就形式方面说,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本性。”[9](26页)“自由是人的本性”,这就是在黑格尔思辨形而上学的浓雾中深藏着的现代人文主义精神。

三.回到亚里士多德

《形而上学》(metaphysics)追本溯源,在古希腊那里,我们找到了亚里士多德。因为正是亚里士多德首先完成了古希腊《形而上学》的建构。今天我们读到的《形而上学》这本书,就是集古希腊哲学之大成,是古希腊哲学的一部百科全书。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见到的这一部书亚里士多德在其中集中全力地探索了《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世界产生的本源和根据以及它赖以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实体”和认识世界的范畴体系,等等。但是作为亚氏《形而上学》一书的深层本质是什么?它的深层关怀是什么?却很少有人认真研究。如果孤立起来研究《形而上学》我们完全可以把亚里士多德认定为一,可以毫不犹豫地称之为吕克昂讲坛上的第三哲学。”[10]

我以为苗先生研究亚里士多德“思辨哲学”的方法具有极强的独创性,他不是孤立地考察亚氏的《形而上学》”而是把亚氏的《形而上学》与他的《物理学》和《人事哲学》联系起来考察,这种考察方法必然展示出亚氏《形而上学》所张扬的思辨是一种真正的人文主义的精神。理解“思辨”就必须把握“toauto”这一核心,那么形而上学的思辨必然从外界反观自身,从客体回到主体,回到“人”这个自身。《形而上学》的真正的人文主义精神也就在“toanto”中锋芒毕露。“存在之所以为存在”这一《形而上学》研究对象的原初规定,离开了“人自身”还有什么意义呢?因为“之所以”是人对“存在”的追向。其实《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本来意义就是“物理学之后”,后来衍生为智慧之学,或第一智慧。然而,正如苗先生所指出的:“智慧这个词,据说来自光(phoos),它通过基督教的经书,而获得了更高的神圣。然而在希腊哲学文献里还是十分通俗化,人们把最完满的德性,最娴熟的技术、最精确的科学都称之为智慧,拥有这样德性的人称为智者。”[10]然而古希腊的智者说:“人是万物的尺度”,难道这不是一种深刻的人文主义精神吗?其实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论述到“爱智”时指的并不是一种为目的的求知,而是一种对知识的自由的探索。他说:“我们追求它并不是为了其他的效用,正如我们把一个为自己、并不为他人而存在的人称为自由人一样,在各种科学中唯有这种科学才是自由的,只有它才仅仅是为了自身而存在。”[11](31页)亚里士多德在这里指的最自由的科学就是《形而上学》。它深深地浸透在亚氏的全部哲学之中,这也是正是亚氏《形而上学》的深层关怀。

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的诸多流派大声疾呼:思辨哲学应当解构,形而上学本体论无用,因为哲学应当关注人生,关注现实人的最大幸福。然而不无讽刺意味的是苗先生说:

“在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中,思辩是最大的幸福(eudaimonestatos)。思辨是理智的德性,理智是人的最高贵部分,是主宰和向导,是我们各部分中最神圣的。思辩就是这合乎本己德性的实现活动。它最为经久,最为快乐。”

“哲学以其纯洁而经久,而有惊人的快乐。”[10]

这无疑是给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拒斥《形而上学》的诸种流派一记响亮的耳光。

哲学是理性的事业,思辩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最经久的愉快。

四.康德哲学的启示

其实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和批判并不是某些现代主义哲学和后现代主义哲学的发明和专利,在西方哲学史上自有形而上学产生起就有对它的反抗。古代希腊的高尔吉亚就不说了,就是在近代哲学中,休谟首先举起了批判形而上学的大旗。在休谟之后,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山祖,依曼努尔·康德又给了《形而上学》致命的一击。但说来又很奇怪,康德这一致命之击的结果却使康德在欧洲哲学史上建立了一座可与黑格尔哲学体系比美的庞大的“批判形而上学体系”。这的确是一种怪圈,但也显示了形而上学的强大生命力。以致康德在他最后一本著作《实用人类学》中,道出了《形而上学》的科学人类学本质。

今天,让我们来回顾康德的《三大批判》,与其说康德的功绩是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完成了哥白尼式的哲学革命。不如说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完成了人类道律自律的先天律令,正如康德所说:“自由”乃是他“思辨理性体系整个建筑的拱顶石”。康德的哲学革命可以归结为他对自然与自由,科学与道德进行的新的探索。这种探索的之所以可能是在人类文艺复兴时代崛起的人文主义思潮和卢梭和洛克等哲人的启蒙思想深刻影响的历史背景中形成的。这种探索的结果,使康德得出了哲学就是最自由的学问的结论,正如谢林所说:“朝霞伴随着康德升起”,“自由贯彻全部哲学而始终。”[12]但是康德的探索也并不是空谷来音,它是从古希腊哲学开始到德国古典哲学的一种历史延续。康德批判哲学深刻的人文主义精神是西方哲学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矗立在康德批判形而上学体系上的是一干永远飘扬的人文主义大旗: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康德批判形而上学的深层关怀由此显露毕竟,以致康德自己认为他的整个先验哲学体系都在着力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1.我所能知者为何?

2.我所应为者为何?

3.我所可期望者为何?[13](549?/FONT>550页)

在康德生命的晚年、他又提出“人是什么?”的问题,而且认为“人是什么?”乃是统摄所有其它哲学问题的核心。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说,人是追求幸福的有理性的动物,因为“幸福乃满足吾人所有一切愿望之谓,就愿望之杂多而言,扩大的满足之,就愿望之程度而言,则增强的满足之,就愿望之延续而言,则历久的满足之。自幸福动机而来之实践的法则,我名之为实用的(处世规律),其除“以其行为足值幸福之动机”以外别无其他动机之法则——设有此一种法则——我则名之为道德的(道德律)。前者以“吾人如欲到达幸福则应为何事”劝告吾人;后者则以“吾人为具有享此幸福之价值起见,必须如何行动”命令吾人。前者根据经验的原理;盖仅借经验,我始能知有何渴求满足之愿望,以及所能满足此等愿望之自然原因为何。后者则置愿望及满足愿望之自然方策等等不顾,仅考虑普泛所谓理性的存在者之自由,及此种自由所唯一由以能与幸福分配(此乃依据原理而分配者)相和谐之必然的条件。故此后一法则,能根据纯粹理性之纯然理念而先天的知之。”[13](550?/FONT>551页)

康德的“人是什么?”的问题在哲学上不仅是一种对人性深刻的追问,而且又是一种黑格尔式的《形而上学》的大圆圈运动,从古希腊苏格拉底的自我陈述式“认识你自己”,到近代哲学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主体性思想,以及现代哲学帕斯卡等人“我是谁?”的忧思,完成了形而上学的哲学人类学之梦。

但是,后现代主义哲学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和反叛,其哲学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我想用姚大志先生在《现代之后》一书中所说的一段话来准确地表述它,姚先生说:“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启蒙哲学的本质,那么我们可以借用尼采的名言:上帝死了。如果同样用一句话来表达后现代主义的实质,那么我们可以引用福柯的思想:作为主体的人死了。后现代主义的核心任务就是终结关于人的神话,就是祓除启蒙思想中人类学之梦。但是没有主体的哲学道路并不是一条坦途。启蒙之前,基督教神学是最高权威,评价一切的标准是上帝而不是人类制定的,所以它们是“客观的”。启蒙宣布“上帝死了”之后,其位置由人来代替,评价标准是作为主的人的确立的,从而它们也就变成“主观的”。后现代主义消解主体之后,任何标准都没有了,无论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由此必然陷入虚无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虚无主义是一种关于知识(真理)的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是一种关于实践(解放)的相对主义。在后现代主义的批评中,启蒙的两个伟大理想随着主体的死亡而烟消云散了。”[14](8页)然而在哲学主体性死之之后,哲学所面临的是一种什么情况呢?“因为后现代的作品没有了寄托的主体,所以它们都是平淡的、轻飘飘的、没有个人情感的。正如詹姆森所说,每一首古典乐曲(现代音乐)都是独特的,并令人耳目一新,而所有的流行音乐(后现代音乐)都是雷同的,并似曾相识。”14](9页)这样的情况与赵敦华先生陈述的当代哲学的危机是多么相像啊!然而,哲学作为对人的存在的自我意识是永远不会在历史文化中消失的。从古代形而上学对存在的追问发展到现代哲学对人的存在的追问,这是一种历史的延续,一种在变化发展中把握人的生存状态,在事实上,它仍然是人的存在的形而上学的追思。海德格尔认为存在论上的真理是存在者的状态,情景。因此,它用“此在”(Dasein)这个范畴来构筑它的形而上学宏大篇章。詹姆森则认为“主体性为现代文化提供了独特的风格和个人特征”。[14](8页)形而上学在历史上的发展只能奏响它向人性本质的深层探索,向人的主体性的深层探索,而决不会消灭“形而上学思辩”本身。后现代主义哲学的某些大师想斩断形而上学的历史传统,但是,有一名著名的美国学者杜维明却说:“传统对现代性并非只是起着抑制作用。恰恰相反,它们既是束缚力,又是加强力,能在任何特定的社会勾画出现代性的特有轮廊。因此,当我们讨论现代化的进程时,把传统弃置为无用的残余范畴,这在思想上是幼稚的,在方法上是错误的。确实,现代化是一个极为不同的文化现象,而不是一个同质的、全面西化的过程。为了懂得这一点,我们有必要研究现代性中的传统。”[15]我以为要真正使当代哲学沿着健康道路的发展,哲学的任务不是拒斥传统的形而上学,而是研究、探索、继承发扬光大传统的形而上学中所包孕的现代性哲学因素,正如人们把自由理解为现代哲学的基本要求一样,但自由又有各种各样的区分,例如有法治自由、人身自由、经济自由、政治自由、思想自由……等等,而西方古代经典形而上学大多数都是以哲学的本源存在或本体存在的方式来追问和探索人类的自由,其实这才是一种真正自由,是从根基发展出来的自由,是自由的终极本质。一切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哲学的自由观,都是由它衍生出来的。因此,无论现代西方哲学和后现代西方哲学派别如何五花八门,观点如何分歧别类,其实他们都离不开传统形而上学,特别是康德批判形而上学体系所留给后世哲学的哲学话语语景。

参考文献:

[1]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2]参见:姚定一.理性的殒落——论尼采的《权力意志》[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M].第17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5]《马克思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7]《重写现代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8]《黑格尔书信集》德文版.译文转引自《读书》1982年第5期:《在合理为现实之间》

[9]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10]《哲学研究》.1998第12期.

[11]《亚里士多德全集》第七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2]《黑格尔通信百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哲学分析论文篇4

如果说支撑人去践行的道德之根不是上帝或神意,而是由人的天然本性使然,那么,人的天然本性具有什么样的本质特征?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是道德基本原则的合理性基础?能否从“自然而然的人性”合理地推论出道德禁令,从而在二者之间建构牢固的关系?思考与回答这些问题,既彰显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在突破了中世纪封建神学伦理的传统禁锢之后的道德价值取向,也构成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共同本质特征,同时也生成并决定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多元化及其相互对立的诸道德价值体系之间的矛盾与纷争,乃至走向失败与终结。

首先,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价值取向看,其道德改革并不在于剥夺中古时期的“道德内容”,而是它的道德根基。在这个问题上,现代道德思想家的普遍价值取向是以人性对抗神性;依据人性为现代道德的合理性基础提供一种证明和辩护,从而使道德规范的权威性在由神的外在终极律法转向人的内在本性或主体自律的世俗化基础上,在人性与道德规范之间建构一种坚实而可靠的联系。所以,尽管现代道德思想家在如何重构新的道德价值观上,表现出不尽相同的思维路向、论证方式和理论构成,但是所有这些思想家在构建新的世俗化道德有效论证运动中,都将道德法则的合理性和权威性论证建筑在人性特征的基础上,强调人的价值标准应该以人“本身的品质为标准的”绝对地位。归依人性,“不在别处而只在自身寻找合理证明原理的要求”,成了近代时代精神的最强音(注:阿莫尼克:《道德与后现代性》,哲学译丛,1992年第2期,第38页。)。

其次,揭示与描述人性的本质特征,并从其所理解的人性之“是”的前提出发,推论出人之“应该”的道德规则及其戒律的合理性、有效性与权威性,为人性的本质特征与道德戒律之间必然而坚实的关系作出合理的辩护与论证,则构成了现代道德哲学的首要任务与本质特点:即道德论证与论证道德。而这种以人为本的论证道德,在经历了几个世纪漫长而曲折的探索与嬗变、辩护与论争之后,不仅抛弃了传统伦理学的自然目的论,剥夺了宗教神学的目的论的绝对特性,而且为资本主义新道德的价值观奠定了主体范式或主体自律的基础。

第三,当启蒙运动将人之践行的应然性基础诸诉于人的主体或人性时,这场运动又归于失败。其原因在于:其一、现代道德思想家一致同意道德法则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可辩护性与合理性,应建筑在人性的基础上。但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能为道德法则提供权威性的根据并得到有效的合理性辩护?正是在对这一至关重要问题的肯认与论证上,诸家诸说各持己见,纷纭争执,陷入了多元的、相互争辩的道德体系之间的“诸神之战”。

当现代道德思想家摆脱了传统道德的外在权威而确定了现代自我主体之后,对道德前提或道德之根的认证,可以完全立足于“纯粹由主观性来证明其合理性的选择”,可以完全从自我所理解的任何观点出发,去自由地选择那种他自以为“是”的人之本质特性,从而把道德上的信奉视为对这些前提所作的无标准的选择的表达。他们或诉诸于欲望和激情(狄德罗和休谟),或诉诸于理性(康德);或将人性界定为自私性恶(霍布斯、洛克与曼德威尔等),或界定为情感性善(沙甫慈伯利和赫起逊);或将人的自爱心和怜悯心作为人性的道德之本(卢梭),或将趋乐避苦、自保自爱的天然本性作为道德的根基(爱尔维修),在无法比较的道德前提,或者说人性之根上,进行着互不相容、持续不断的对抗与论争。在这场无止境的论战中,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丧失了;任何所谓道德言辞都失去了全部权威性的内容。人们不仅在理论和实践上丧失了对道德的明辨力,而且无法有客观的标准来判断和识别善恶性,导致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陷入了道德“多元论”和道德相对主义的困境。

其二、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之所以失败还在于:其道德论证不能合乎逻辑地从其所理解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是”推论出人之道德原则以及道德践行之“应该”,进而在其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与未经教化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间建立起必然而可靠的关联。因为现代道德思想家从中古时期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和其所确定的人性概念这一两极因素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着矛盾与对立。因而当道德思想家试图在其正面论证中把道德禁令置于人性基础上的同时,他们又在各自作出的反面论证中越来越趋向于一条普遍原则:没有任何有效性论证能从纯粹事实性前提中,得出任何道德的或评价性的结论。休谟以疑问而非肯定性断言的方式表达了这一普遍原则:人们“从‘是’的前提中得不出任何‘应该’的结论”(注:麦金太尔:《德性之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74页。)。换言之,即我们无权说:既然人是这样的,人就应该以这种方式行事。休谟这一著名的禁令就像中世纪的表兄弟—奥卡姆的剃刀一样,使自启蒙运动以来的一切现代经典道德哲学,都陷入他的禁令的无情砍刀之下。这一被视作无可争议、无可逃避的永恒真理,既是与古典传统道德最后决裂的信号,又是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彻底失败的信号。

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的成功与失败,从正反两方面启发并影响着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且构成其学说发展的直接逻辑起点。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承继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主体范式”,但不再热心从主体自我寻找出一种普遍的、本质的和内在的人性特征,以作为道德原则的合理性与权威性的绝对形而上学基础,即不再热心于从人的内在本性去寻求人之行为之根;而是将道德的生活方式和准则的合理性、权威性,转向诉诸于主体的选择活动,以及主体的偏爱、态度和情感描述与表达等主观心理活动。这种道德哲学的转向不仅从本质上改变了道德原则与价值判断的内在意蕴,改变了道德争执的根本特性;而且使企图维护客观的非个人道德判断标准的现代论证道德的绝对主义理想,为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所取代。

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分别以不同的运思路数,表现在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中。

唯科学元伦理学自摩尔的直觉主义开始,经史蒂文森等人的情感主义到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的分析哲学的发展,其共同倾向是:坚持将事实真理与价值观念严格区别开来,认为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等命题,不是知识的表达和意义的描述,而是一些存在于有限世界的彼岸,无法用经验事实证明其真假的无意义的形而上学命题。所有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就其本性是道德与价值而言,都不具有真理的价值,而仅仅是偏爱、态度和情感的外溢和经过乔装打扮的命令句、祈使句等。由于表达偏爱、态度与情感的道德判断,无真也无假,没有任何合理的方法来确保道德判断的一致性。所以,任何追求客观的非个人道德标准的企图,都无法得到有效的合理辩护。因此,伦理学作为“不能记述的对象”——价值的科学,其根本宗旨不在于把道德作为社会的、整体的、客观的现象去研究,而在于分析研究道德语言、概念和逻辑等。就此而言,唯科学元伦理学不仅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而且又与传统的规范伦理学,即“实践哲学”分道扬镳了。

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从意志主义者尼采宣告上帝已死,倡导“重新估计一切价值”起,一切永恒的、绝对的传统道德价值便随着上帝的死亡而消亡了。一切新的道德价值和生活信仰,都是“超人”的自由选择和创造。超人是一切真理、价值的立法者。尼采这种拒绝一切绝对的、客观的理性论证的虚无主义、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道德价值观,在存在主义,特别是在萨特的非理性自由人学与自由价值论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与诠释。否定上帝的存在,主张创造人的是人自身是二者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没有任何先在的本质,存在就是一切。人既没有外在的绝对权威:上帝,也没有什么绝对的内在本性或人学原理,同样人的选择活动也不受社会的制约。人,不管他作出哪种决定,都没有什么现行的普遍原则帮助他理直气壮地为其决定作辩解。人是各种价值的创造者,而人的自由则是其价值创造与选择的惟一基础。

道德相对主义同样也表现在实用主义哲学之中。众所周知,实用主义否认客观真理,认为判断真理的惟一标准是真理的实际效用。这种“有用即真理”的原则,不仅是支撑其认识论,同样也是支配人之行为、构架其伦理学的轴心。从理论构成看,实用主义兼容并蓄了西方传统中注重特殊具体事实的“唯名论”、注重实效与实利的“功利主义”、反对形而上学抽象的“实证主义”,以及强调个人的主观选择的“存在主义”等观点,主张以是否“有用”、“方便”和“有效”,作为评估一切事物和行为之道德价值的惟一标准;以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利益满足”,是否符合个人的主观经验与兴趣,作为道德评价的直接依据,从而使道德变成了一种方便有用的工具。

由上可见,“相对论的时代使人想要找到能够为之坚定地毫不含糊地献身的终身价值的希望大大破灭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在唯科学元伦理学与非理性人学伦理学,这二种平行发展的极化运动中的共同指向是:摈弃了传统伦理学对客观的、非个人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探索,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价值取向,更加剧了道德危机。人的道德判断、道德言辞,作为人的主观偏爱、情感意志等心理状态的表达,人的道德原则、道德价值,作为主观自由选择与创造的产物,丧失了绝对的、普遍的、合理的权威性。所谓道德判断、道德原则的权威性都是个体的、主观的、相对的,而道德权威的个体性、主观性和相对性,则意味着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可依从,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就可以自行其是,其结果必然是普遍的道德与善变得不可诠释;只有相互匹敌的道德理论之间,毫无结果的无休无止的矛盾与纷争,使道德陷入一种严重的危机之中。

道德权威的缺失与道德相对主义泛滥,导致了道德基础的崩溃与道德危机。这种危机,引发了西方道德哲学家对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复归与兴趣,拒斥相对主义,重新为人之行为,寻找一种绝对的、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摆脱唯科学元伦理学的形式主义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任意品性,重构道德价值的合理性基础已成定势。

20世纪60年代,尽管道德哲学之间的“诸神之战”并未偃旗息鼓,然而在诸如新功利主义、新社会政治伦理学、新人道主义、新行为主义、新结构主义、境遇伦理学和商讨伦理学等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复归与重构步伐中,一方面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并不是简单地归依传统,而是基于当代西方社会的背景条件和现实需求,以时代“开新”为其理论宗旨,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视角,批判地继承了传统道德哲学的某些内容和观点,开创性地重构着新的价值观念体系;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又不是在彻底地否定传统前提下的重构,如现代论证道德哲学既强调以摧毁和摈弃中古神学自然目的论为否定性前提的革命性的替代性重建,又追求以挽救和重振现代论证道德的精神为肯定性前提的再造性的承继性重构。西方道德哲学这种回归与重构趋向表明:在经历了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道德危机之后,“人们又在对人的基本价值表示关切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规范伦理学已经开始了一场戏剧性的复兴。

那么,究竟如何超越道德相对主义而建立起道德的普遍性、权威性与客观性?如何超越价值的多元论而建构一种普遍伦理或“普世伦理”,以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一个指导其道德航向的罗盘呢?为此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沿着不同的路向,进行着种种努力和尝试,而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则是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阿佩尔,建构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商讨伦理学,对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所作的探讨。阿佩尔在《哲学的改造》一书中指出:我们这个时代,乃是以科学所致的技术成果所造就的全球一体化文明为其特征的时代,因此对某种普遍伦理学的需要,即对某种能够约束整个人类社会的伦理学的需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对普遍伦理学“合理性”基础的重新思索与辩解,使二者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传统道德哲学的个体“主体范式”,而代之以“主体间性的范式”。主张只有基于“规范的主体间有效性”,才能构建一种规范上中立的、客观的普遍伦理学。

道德之根—主体范式的变换,根源于哈贝马斯、阿佩尔对主体理性的重新认识。在二者看来,人的主体理性绝不是在个人意识里发展的,而是在语言对话、主体际构成的世界里发展的。每个人都不可能在私人语言框架内获得其思想的有效性,每个人的主体理性或意识活动也不可能是封闭的、个体的,而是开放的、公共的。所以,任何孤独思想的有效性,以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的道德约束力,原则上要依赖于人与人作为平等的对话伙伴之间的相互肯认和共识。他们认为传统道德哲学家由于拒绝系统地了解一切理性运作的语言的这种作用,因而便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限囿于心灵独白的、唯我独尊的理性观念里了。其结果势必陷入“意识唯我论”的圈套,并由此引向在孤立主体的认知理性与实践理性中,寻找道德可能性的条件。这种基于主体自律的道德观,不仅无法躲避休谟意义上的“砍伐”,而且必然发展成为当代相对主义道德观。因此,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之重构,自然应植根于交互主体的“交往理性”范式,而非个体主体的理性范式。

这种建基在“交往理性”基础上的普遍伦理学,首先能够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协调一致起来,从而使每个社会个体为社会实践承担共同的道德责任。因为在交往实践中,任何具有伦理意义的人类“需要”与要求,都能够凭借理性的论据来加以辩护,都能在人际间传达、交流与沟通。只要这些要求,通过理性的论辩而在人际间得到肯认,就会形成共识,构成共同意志的一致性。这种主体间的共识与意志一致性,反过来又会成为制约和指导每个社会个体行为的道德规范,从而保证着对个体主体行为的合乎规范的一致性的道德约束性。

哲学分析论文篇5

情感世界由诸如热情、愿望、梦想、感情和经验方式等构成,它涉及一切事情。深刻的情感生活就是精神生活,也就是心事(heart)。在心—身的二元结构的强迫性要求,我们就不得不把情感生活理解为类似或接近于肉体欲望的东西,这大大降低了情感的层次,可是事实并非如此。与二元结构相比,心智—心事—肉身(mind-heart-body)的三元结构可能更有助于理解人。在中国的传统概念体系里,心灵同时指心事和心智,但心事的分量更重,中国的“思”和“想”,都基于心事——“心田(上的活动)”和“用心去考虑”。西方概念体系更重视知识,所以特别发展了逻辑论证和证明、科学分析和证实、普遍原理和公理系统等来生产知识;而中国则更重视悟,所以强调暧昧的、隐喻的、浓缩的(像古典诗词那样要求以极简练的语言表达最大化的意义和情景)、默会的(借用MichaelPolanyi的tacitknowledge概念)或者像FrancoisJullien所描述的“迂回”的话语来进入情感。当然,中国的心灵概念也是偏心的。要建立一种满足现代思想要求的完整的心灵理解就似乎需要把心灵、世界、生活等理解为“心智/心事”(mind/heart)的完整故事或者说是综合文本(syntext)。

西方思想以知识论为基本框架,心智的任务是获得知识,而比知识更高的、超越了知识界限的东西就属于宗教。在中国思想里,心智主要关心的不是属于心智的纯粹的或经验的知识问题,而是把心事的问题看作是心智的问题。关于心事的话语包含很强的直观性,所谓“悟”即由心而知(knownbyheart)。这种“悟”不是可以证明或证实的知识,它本来就没有被设想为关于事物的科学或逻辑真理,而是关于各种事物、可能世界和可能生活的想象方式。它们也许是并且往往是不真实的,但它们与事物有着缘分(affinity),它们是构成精神生活的幻想或梦想。非常关键的是,它们不是由潜意识和本能所驱动的梦,而是有意识的“白日梦”——在这里我把“白日梦”做学术化理解,来表达人们所有关于生活和世界的想象、愿望、希望、追求和价值观。积极而放任的白日梦可能比表达压抑的梦更重要,因为人们有意而又自由的梦想比潜意识的梦更能广泛地表达关于生活的主动愿望而不仅仅是被压抑的欲望。一种被压抑的欲望不管事实上是否有被满足的可能性,它至少在暗中是确定的,如果心理学家能够巧妙地道破秘密,那种压抑就可能得到缓解。而白日梦的问题要深刻和困难得多,因为那些梦想和愿望本来就不可能非常确定,当去追问“到底想要什么”,我们会发现我们不知道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以知识论模式去理解心灵就会把好象稀里糊涂的感性看得低于理性。假如感性确实仅仅与肉体欲望相关,那么感性就当然就是缺乏心灵深度的。但是我们明明在艺术、文学和诗中,在梦想、愿望和价值观中,体会到许多在心灵水平上至少不低于理性分析的感性直观,它不是关于某个事物的欲望,而是关于世界和生活的想象,它不以真理为标准或目标,而是以美学效果和感动为目标,按照中国的概念即所谓“境界”和“意境”,一种超越了形而下即质料事物的感性魅力(thetranscendentalaestheticappeal)。虽然我们感觉到了心灵有一种非知识的深度,但是一直还没有建立一种“心事的哲学”(philosophyofheart),仍然在“心智的哲学”(philosophyofmind)里远远地漠视着心事(尽管也有所谓“美学”,但在结构和研究方式上都是对知识论的模仿)。

心智的哲学适合讨论知识、真理和事实这个系列的问题,即所谓“是”(tobe)的问题系列。我们所以一直不能有效地讨论价值、伦理和美学问题,即通常称为“应是”(oughttobe)的问题系列(不过,以伦理学句型代表价值问题并不太公正),就是因为我们以为知识论思维模式是普遍的思维模式,它也可以用来解决价值问题。当发现在实际上行不通,又无非得出结论说,价值问题在知识论意义上是无法解决的(从Hume发现“是”推不出“应是”,到Moore证明善不可定义,到Wittgenstein关于“不可说”的一揽子论断)。可以注意到,这种结论仍然是一个知识论命题,它非常正确地指出了知识论的界限,但却没有创造一种能够思考知识之外的事情的哲学,因此就等于把价值领域出卖给混乱、愚昧和邪恶。Ayer关于价值概念只不过表达情感并且只不过和感叹号差不多的说法曾经是个有名的观点,但这是典型的出卖。

一方面强调用理性来控制心灵,而另一方面则把感性出卖给非理性,这是知识论思维的一个典型倾向。有趣的是,想知道一切的知识论冲动和想控制一切的政治冲动是一致的。当我们为心灵规定了普遍必然的知识或者真理这样的目标,就是规定了一个独裁者的目标。把心灵还原/裁剪成理性,就会有数量/考试/官僚/标准化/监视……这样一个不断把人同一化和贫乏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的主要意义就是把心灵管理起来,因此,知识论同时也是心灵的政治管理学。而知识论把感性和价值观出卖给非理性则生产了另一种现代景象,人们在麻木的同一化行为之余就迷恋暴力、变态、、和其它堕落(电影、小说和艺术如此喜欢表现这些主题可以证明人们确实喜欢那些东西)。这些貌似刺激的堕落方式本身其实相当平凡和贫乏,堕落不需要想象力和创造性,没有太多的余地和潜力,因此它是使人贫乏化的另一种方式。非理性对理性的反抗虽然经常成为时髦,但终究是个笑话。

人偷吃了智慧果所以犯禁,恐怕是在于有了心事,因为人在被创造出来时就有了心智,而且心智的那些先验(apriori)原理并没有什么出格的东西,上帝担心的是奇异心事,它使得上帝不再能够看清人的心灵。正是奇异心事造成了历史和生活——在伊甸园里并没有历史。理性心智只不过是技术性手段,人们用理性来谋划最佳行动步骤,却并非用理性来决定什么是真正想要的东西。作为思维和行动的技术,理性心智的可能性在科学、数学和逻辑中已经基本上被说清楚了,但是由于对心事一向的出卖,心事变成了“废地”(thewasteland。Eliot用语,也译“荒原”)。人一直没有能够理解自身,一个重要的原因很可能是,我们的哲学只是一种无心的哲学(philosophywithnoheart)。显然我们需要一种在知识论思维方式之外的心事的哲学(philosophyofheart)。

Rorty从解释学那里得到灵感而提出:不含知识论的哲学会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非常有力,但他对可能的新哲学的想象却相当软弱,大概是一种有教化意义的诗化的“谈话方式”。这种准文学的谈话缺乏共同的方法论,从长期来看,它会失去思想所必需的共同问题和有公共意义的理解,而变成无数私人性噪音的生产方式。这种怀疑对Derrida的解构同样有效:对一种僵化了的思维结构的解构当然是革命行为,但是必须同时是对另一种可能的公共思维结构的建设,解构只能是一个特定的专门行动,而不可能是一种普遍的思维方式,否则就会变成所有话语的互相解构和互相噪音化。我们必须警惕新的“巴别塔问题”:不是上帝而是我们自己在互相搞乱别人的语言和口音。

人们虽然希望有一种并非以知识论为核心的思想,但一直都缺乏方法论上的认真准备,而仅仅满足于诗化的也就是相当随便的谈论习惯,相比之下,知识论哲学却有着深厚的方法论传统所以也就强有力。可以考虑Plato的“哲学家和诗人”问题:所以赶走诗人,是因为诗人在思想上不负责任随便胡说。事实上诗人倒不见得那么不负责任,但是仅仅是诗化的谈话方式确实缺乏产生完整思想的能力,这是个弱点,尽管人们有时候会标榜那种不确定的、辨证的、不断诠释的、批评的、解构的没完没了的言说多么有趣,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变动不居的经验和有限生命的先验意向(intentionalityapriori)却是对永恒的渴望,因为对于有限的生命而言,永恒的东西最有吸引力,这就是一个基本心事。

在知识论之外的成功挑战只有过一种形式,它就是宗教。宗教利用想象力直接达到永恒的东西,于是,在人们对知识失望的地方,就愿意有某种关于永恒的诺言。这种想象可以有各种版本,但是共同的弱点是缺乏现实感。人们感觉得到,知道某种东西才算真的有这种东西,而信仰试图告诉人们一些所不可能知道的东西,人们喜欢它,但也知道它不真实,当然,人们仍然可以相信它——“并非p,但我相信p”是个相当有趣的知识论问题,不过,既然知道了“并非p”,即使相信p,也仍然知道p在实际上不能解决我们这个真实世界的问题。宗教也许能够给予我们的心事某种永恒的东西,但这种彼岸的永恒和我们的生命本身有着明显的距离,于是,我们的生命和生活本身便缺乏自足的意义。生命不能获得自身肯定,这不会是一种符合生命要求的思想。生命对自身意义的直接的、现实的肯定,又是一个基本的心事。

知识和宗教是西方推荐给人们的关于世界和生活的基本理解,这两种思想虽然伟大,但却不能形成一个充分的思想结构。这种不充分性在西方思想与其它文化相遇时就特别明显起来。中国人的态度和理解是一个很好的参考例子,事实上中国人很喜欢并且接受了许多西方思想,但是毕竟并不给予西方观念以根本的思想位置。正如前面讲到的,因为生命有限,所以人们对永恒最感兴趣,而西方思想为生命所想象的那些永恒意义却是生命所触摸不到的,有限生命触摸不到的那些无限意义对于生命来说平添烦恼和遗憾,这正是中国人没有给予西方思想以根本的思想位置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式的直观试图说明:对生命具有着最大诱惑的永恒性不应该落在生命的有限性之外而必须实现在有限性之中,即永恒的东西不是某种彼处的(there)形而上的或超越的绝对的东西,而是在此处(here)生命之中用之不竭的热情和感动之源。因此中国人总希望真实生活中就能够有最好的东西,而不用绝望地寻求绝对完美。

幸福或者生活的意义必须在现实中能够兑现,否则永远是不真实的,生活的意义只不过是对生活本身的持续兴趣,而不是某种在生活之外的超越的假设或者某种抽象的普遍概念。假如说中国思想有着另一种形而上学的话,那么它追求的是永恒的此生化,此时此地、此情此景的永恒性,即赋予现实事物某种不可替代无法解构的唯一想象/感动方式而使之永恒化,这种事物可能消失,但将被惦念、怀念和热爱(这听起来有些像Husserl说到,一棵树可以被毁掉,但它的纯粹的sinn可以永存),它成为永远的心事。这种中国式的理解暗含着一个思想的心事角度,从心事的角度去提问,我们将注意到的是,真实生活中各种事物引起人们兴趣的方式,特别是他人引起我们兴趣的方式(显然人是所有事情中最有趣的),也就是说要提问的是“某种东西为什么如此有魅力”,而不是“某种东西是什么样的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人文的生活世界是按照想象来定义的,是按照可能世界和可能生活来定义的。尽管我们可以科学地(知识性地)描述一个人文事实,但不可能对人文事实科学地提问。在此有必要提到Vico的天才论断“真理即成事”(verum-factum),就是说,一件事情和这件事情的真理是一起被创造出来的。既然行为是创造性的,那么生活事实(即行为结果,factum)就总是暂时性的。当关于某种事实的知识投入使用就改变了原来的事实,或者说,当知识抓住生活事实时就失去了它,所以,知识是存在的一个变量,知识不仅仅是关于世界的知识(knowledgeoftheworld),而是关于且加入世界的知识(knowledgeof-and-intheworld)。当知识成为存在的一部分,知识就和各种欲望、想象、权力、责任和利益分不开了。人文知识试图像科学那样成为自律自治的知识从来都是一种幻想。人文知识与其说是事实的知识(knowledgeoffact)还不如说是命运的知识(knowledgeoffate),就是说,人文思想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知识,而是一种生存智慧。因此,存在问题、形而上学、知识论描述或心智的哲学的哲学思路恐怕不是最能够表达人文事实的哲学思考方式,我们很可能更需要研究关于存在的欲望和想象,研究心与存在的缘分(affinity)而不是对存在的描述,研究the-made-to-be而不是tobe,更需要心事哲学或“心而上学”(meta-psycology)而不是“形而上学”meta-physics的思考角度。2。另一种概念体系

一种语言总需要一种作为它的词库的管理/生成方式的概念体系。最有效率的概念体系就是Aristotelian的种属概念体系(非西方语言也许没有这种概念理论,但这种概念体系却是在语言中存在着的)。如果没有这种概念体系就不可能清楚表达。这一点没有疑问。不过由于人们把这种概念体系同时作为知识生产的组织规则,用它来规定知识部门、思想路径和解释方式,这样把表达方式推广为思想方式是否有效,则是个问题。

在这里我想继续讨论《一个或所有问题》中的一个基本想法:现在世界通用的概念体系基本上是以名词为核心的种属科层制度体系,也就是亚里士多德式的树状层层发展概念体系,这种“名词思维”强调名词优先意识,并且为名词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制,它非常可能是关于事物的最好的系统表达方式,但却未见得是关于问题的最好思考方式。我们在实践中真正感兴趣的问题并不一定是而且往往不是概念体系中的大概念,或者说,最重要的问题和最大的问题并不相同。在真实生活中人们关心能够“做”的事情,而普遍的、本质的或概括的东西虽然规模很大却主要是用来“说”的,而不是用来“做”的,“说”的思维和“做”的思维之间有着差距。

科层制概念体系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形而上学,它把所有事情都看作是某种东西,某种可以定义的东西,这样就把所有事情都转换为逻辑对象。可是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实际上是我们的欲望对象,我们并非按照概念的逻辑分类和等级去对待事物,而是按照事物与我们的心事的缘分(affinity)去对待事物的。我们在逻辑上知道,朋友和敌人都属于人,但是也在情感上知道我们不会按照一般“人”的意义或“理念”(eidos,Plato的用语)去理解朋友和敌人,显然朋友或敌人的概念在实践意义上要重于人的概念,尽管在逻辑上小于人的概念。关键是人们根据概念的情感“重量”而非逻辑“尺寸”在做事。不仅对人,对物也一样,一件礼物的价值重量远远大于它作为商品的价值,甚至是无价的。在生活中具有情感或价值重量的概念才真正决定着生活方向和行为选择,而它们在逻辑上的大小却无足轻重。这本来是人们的生活直观和生活意义,但无疑正在退化。

生活直观的退化与科层制概念体系成为主要的思维和知识生产体制不无关系,它是人们内心的官僚体制,它的制度化要求导致对不太符合制度化知识规程的情感世界和精神生活的忽视,还限制着想象力,从而产生片面又偏执的知识。正如前面讲到的,人文知识并不是存在之外的一种描述而是存在的一个变量,当片面偏执的知识被投入到改造社会存在的活动中去,无疑是令人担心的。事实上现代社会和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根据官僚体制化的理性知识构造出来的,从政治、经济、学术、教育到舆论和娱乐,都表现出单调的思维方式。因为我们只会地思维,可能更应该说,我们只会按照权威或时髦话语去说话,几乎不思考。

这里决不意味着反对基于科层制概念体系的思维方式,只是我们可能还需要发展另一种理论思维来与“做”建立比较和谐的关系,一种“动词思维”,即动词优先意识的思维。动词是充满欲望的,它总是要面对具体对象,而在面对一般普遍概念时,我们失去行动能力——这就是理论学术讨论了那么多的概念定义、用法以及概念加概念制造出来的各种普遍知识,却从来没有解决什么问题的一个原因。不过这不是说,有一套名词体系,然后另有一套动词体系,而是要求即使在考虑名词时也首先需要理解它的相关动词性意义。这倒是中国传统的思路,所谓“君君,臣臣……”之类,正是根据这一结构,我才说“存在就是做事”(tobeistodo),或,“存在是做成的”(tobeismadetobe),意味着,tobe必须在todo中被理解,如果一个东西仅仅从tobe去理解,就是名词中心的思维,而事实上一个东西如果仅仅被理解为“是”什么什么,这仅仅想象了单薄的存在,只有当说成“做”才能显示其丰富的意义和价值,才是对丰满存在的想象。

显然我们需要语言含有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统一管理的表达体系。语言需要管理,就像社会需要管理。亚里士多德式的概念体系相当于思维的政治管理体制。但是这种政治管理性的概念体系不能够被同时当作知识生产方式或知识编程方式,或者说,logic只是logos的管理方式,却不是创作方式。于是需要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即在“科层制概念体系”之外应该有一种“人情缘分体制”(affinitysystemofconcepts),它不是用来规定什么是比什么更大的概念,不是用来罗列各种从属关系或统辖关系,而是关心在概念之网中什么是更值得关心的概念,什么是我们实际上更看重的概念。假如科层制概念体系是一个从上而下的“树状的”概念官僚体系,那么,缘分的概念体系就是一个万向的“网状的”概念生长体系,它意味着问题到问题按照缘分的漫游走法,意味着按照某种东西与我们生活的缘分去思考的语法。总之,一方面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逻辑上更大的概念以便清楚地表达,同时需要知道生活上更重要的概念以便真实地思考。一旦从逻辑的、形而上学的、科层制度化的知识要求脱身开来,就很容易发现决定我们的思想和行为的是一些在科层概念体系中并不非常大的概念,但它们更重要也更让人感兴趣。例如按照通常的哲学话题标准,“母亲”、“白日梦”、“形势”、“面子”、“嫉妒”、“变态”、“例外”、“让步”等等这些貌不惊人的概念,就不算是足够大的哲学概念,它们在科层制概念体系中的级别不够高(尽管也不是小概念)。并非小概念就反而更重要。我试图说明的是,至少在思考人文问题时,如果能够在一个无等级意识的概念体系中去观察一个概念(可以是大概念也可以是小概念)在实践上的重要性,则可能会更多地看到真实。那些大概念往往只是描述框架,它们不一定意味着与生活世界紧密相关的问题。我们当然需要“人”这样的大概念,但是在茫茫人海中我们一眼就注意到的是母亲、儿子、朋友或敌人,这些特定的人的意义或价值显然多于人的概念,那些意义决不是人的概念所概括了的。真正的问题是与母亲、儿子、朋友和敌人联系在一起的,抽象的人本身不是问题,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儿子比革命、战争、民主、平等、正义甚至世界这些概念都更有分量。

哲学分析论文篇6

古希腊是法学的发源地,法律文化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公元前11世纪——9世纪是希腊的荷马时代,也就是史称的“英雄时代”。这一时代是希腊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首先表现在希腊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希腊人开始从宗教神学中解放出来,以“人为一切事物的尺度”来审视世间的一切。荷马时代实质上是希腊历史上的一次思想启蒙运动,是古希腊文明的开端。从此,希腊民族完成了从神秘主义文化向理性主义文化的转变,开创了以法律文化为轴心的科学文化的历史进程。《荷马史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重建社会秩序的法典,确立了一种政治民主制:其中包括议事会、人民大会和首长选举等内容。因此可以说,希腊文化的源头或逻辑起点是《法典》,由此铸成希腊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尔后的德拉古立法,直到公元前594年梭伦立法,最终确立起古希腊的法律体系,推动了希腊民族法律文化的繁荣发达。希腊人唯“法”是从,遇事讲“理”,依法办事,他们以“法”的眼光审视社会、审查自然、审理知识,创造出了独具特色的古希腊文明。

希腊几何学的证明思想导源于法律文化,论证几何发凡于梭伦立法时代。希腊的法学称“正义学”。人们在立法的过程中首先遇到的是:“什么是正义?为什么有罪?”等法理问题。其中包括“公理、公设、前提、条件”等法学的基础问题,以及审判过程中的“事实、理由、证据、推理”等法学的逻辑问题。要从根本上弄清楚这些法理问题,人们就必须在思想上进行一种“分析”的理性思考。立法者告诫人们:法律是规则的、普遍的,并对一切人都是相同的;法律所需要的是公平,诚实与有用;他们欲求为一普遍的规律对于一切人都是一样,因为种种理由所有的人都要服从法律。

梭伦当权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同时也是最大的一件事,就是对“法律”制度的改革。他认为,无法和内乱是人类最大的灾难,而法律和秩序则是人类最大的幸福。梭伦改革的目标是企图建立一个为新的、旧的势力都能接受的民主和谐的政治,以保证社会各种势力的平衡和政治稳定。为此,梭伦建立了新的法律,史称“梭伦”立法。其中最大的举措是加强了公民大会的权力,凡年满20岁的雅典公民均可参加,会议定期举行。400人组成议会。他创建了宏大的人民法院依利艾阿,总人数达6000人,任何人都可以谴责执政官的无理决定。

公元前6世纪雅典陪审法院的建立,这不仅标志着希腊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完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促进了整个希腊学术思想的繁荣与发达。古希腊的法律文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首先是推动了自然法的理论研究。强调其法律存在的客观性和同一性,认为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的法律有其共同的根源和价值目标,这就是人的本性和规律,就是理性,就是正义所综合的一系列价值目标,如自由、平等、秩序等。因此,自然法学者特别重视探索法律的终极目标和客观基础。其二,法根源于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社会性和理性。真正的法律或自然法应与之相符,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者说法是人的理性所发现的人的规律和行为准则,是“理性之光”,它能照亮人前进的道路。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正义。所谓正义,就是基于公共幸福的合理安排,就是人在社会中“得其所哉”,即享受人应该享受的权力和平等地承担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四,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的行为准则能使人们辨是非、知善恶,自然法就是人们不断追求的终极性的价值目标。

生活在梭伦立法时代的泰勒斯,与梭伦同为希腊“七贤”里的人物。他受希腊法律文化(社会立法)的深刻影响,尤其是受自然法理论研究的启发,创造性地运用法学的思想和方法为知识“立法”。泰勒斯对经验几何学知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性研究。作为数学思想家的泰勒斯,他突破了以往几何知识仅仅“是什么”的认识水平,将几何知识提升到了“为什么”的认识层次。由此开几何命题的证明之先河。泰勒斯在进行几何学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发现了“任何圆周都要被其直径平分;等腰三角形的两底角相等;两直线相交时,对顶角相等;若已知三角形的一边和两邻角,则此三角形完全确定;半圆周角是直角”等五个几何命题,而且还从理论上证明了这些命题。[2]

毕达哥拉斯继承和发扬了泰勒斯的证明几何学,并且将数学概念抽象化,进一步推动了演绎数学的发展。毕达哥达斯的“数是万物的本质,宇宙的组织在其规定中通常是数及其关系的和谐体系”的数理宇宙观对古希腊的数学思想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毕达哥拉斯学派因发现“无理数”(不可公度的量)而引起的第一次数学危机,充分证明了几何证明的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推动了人们对几何命题的理论证明。

贯穿于希腊古典民主政治、商品经济和理性文化之中的是希腊的自由精神,这是在世界上其他任何民族都没有出现的。这种自由精神最终演化为学术思想上的自由探索精神。正是这种“百家争鸣”的希腊研究之风,才迎来了“百花齐放”的希腊科学之春。

独具特色的希腊语言文化也是希腊理性主义起源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最早对语法现象进行研究的是希腊人。公元前10世纪前后,希腊人在闪语字母的基础上,经过一番改造,首次创造了音位文字字母,并且还把闪语文字自右向左的书写规则改为自左向右。到公元前775年左右,希腊人把他们用过的各种象形文字书写系统改换成腓尼基人的拼音字母,建立起了希腊语言文字系统。在此基础上理论家们开始了为语言“立法”——语法的研究。赫拉克利特指出过:“如果要想理智地说话,那就必须用这个人人共有的东西武装起来,就像城邦必须用法律武装起来一样,而且要武装得更牢固。”[3]

希腊哲学、法学、逻辑学与希腊语言文字的关系密切。哲学中的许多派别的理论观点时常牵涉到对语言的认识。法学中的论战、法律条文的制定,也往往涉及到对语言的修辞和准确的表达。逻辑学与语言学,特别是与语法学的关系更是密切相关。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是思维的工具。思维要通过语言来表达,它是否合乎逻辑就成为语言表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语言家要利用逻辑学的术语和方法来研究语言中的结构意义;另一方面,研究逻辑的也往往牵涉到语言的问题。

希腊的语言结构复杂。希腊语言中的动词更是变化多端,它有人称、时、态、体、式的变化。特别是由系动词附图变来的(附图)一词,具有多种的语言意义,表现出多种的语法关系。正是这种奇特的语言现象引起了理论家们的关注,成为“智者”们思考和研究的对象。

当希腊语中使用“附图”一词时,就有多种不同的意义。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当动词‘是’被用来作为句子中的第三种因素时,会产生两种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如在句子中‘人是公正的’中,‘是’这个词被用作第三种因素,无论你称它是动词,还是名词。”[4]系动词“附图”在希腊语中不同凡响,它是人们进行言语对话,进行思想交流,进行陈述和判断不可缺少的词语。同时,在人们的语言表达中最容易产生歧义的也是这个中词。在“他在这儿”这个句子中,它所表示的是一种物理位置;在“天使是白色的”这个句子中,它表示天使的一种与位置或物理存在无关的属性;在“那个人正在跑”这个句子中,这个词所表示的是动词的时态;在“二加二等于四”这个句子中,它的形式被用于表示数字上的相等;在“人是两足的能思维的哺乳动物”这个句子中,它的形式被用来断言两组之间的等同。

在形式逻辑的主宾式语句中“附图”是一个典型的多义词。它可以表示“=”(等于)、“∈”(隶属)和“附图”(包含)三种关系。例如:(1)“欧几里得是《几何原本》的作者”与“《几何原本》的作者是欧几里得”,这里的两个“是”具有可逆性,他们是一种等价的关系(=),可解释成关系“=”(等于)。(2)“欧几里得是古希腊的数学家”中的“是”为“∈”(隶属)。即个体和集合之间的隶属关系、层次关系,因而不可逆。可解释成关系“∈”(隶属)。(3)“数学家是科学家”中的“是”被解释成关系“附图”(包含),即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一般来说也是不可逆的。科学家不一定是数学家。

正是由于希腊语言中的这种多义词,也往往容易产生语言思维中的歧义性,由此引发了语言文化史上的“希腊景观”——观念的战争。正如科学哲学家被波普尔所指出的那样“观念的战争是希腊人的发明,它是曾经作出的最重要的发明之一。实际上用语词战争代替刀剑战争的可能性,还是我们文明的基础。特别是我们文明的一切立法和议会机构的基础。”[5]

由此可见,当我们探索追踪古希腊论证几何学的成因的时候,我们不能不考察独特的古希腊语言文化方面的根源。

古希腊哲学——本体论、知识论和逻辑学是希腊理性文化中的精品。“爱智者”们从深层次的根基问题上开始了对法学和语言学中所提出的带普遍性的诸如“自然规律”、罗各斯、真理等知识理论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公元前5世纪出现的智者运动,对希腊哲学的发展以及几何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时,雄辩术(Sophistry)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类型就是进行某种语言审查,称为反驳论证(Elenchis),要求把一切行为都置于理性批判和理性推论的基础之上。希腊论辩术除了论点和论据以外,还涉及到逻辑,即语言处理法。“逻辑”这个概念,在古希腊语言文化的使用中有多种含义:发言、演说、陈述、论证等等。但概括起来讲,逻辑一词主要有三个应用领域,它们之间有着潜在的概念上的统一性。首先是语言和语言的领域,包括发言、演说、描述、陈述、(用语言表达的)论证等等;其次是思想和思维过程的领域,包括思考、推理、解释、说明等等;第三是世界,即我们所言说、所思想的对象,包括构造原理、公式、自然法则等等。

词汇、思想和事物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成为智者们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旦人们把这三者区分开来,同时仍然坚持作为获得真理和知识的必要条件,三者之间应该具有某种一致性,由此人们就面临着如何最恰当的理解逻辑与这三者的关系问题。一个事物的逻辑就是:其一,事物自身的原则、本质、显著标志或事物本身的组成部分;其二,我们认为它所是的东西;其三,对事物(语言上的)正确描述、说明或定义。这些都提出了是什么的问题。事物的逻辑在第一项下是指事物是什么;在第二项下是指人们认为它指的是什么;在第三项下是指人们说它是什么。归根到底,从最高意义上讲,也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苏格拉底向人们指出,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求助于罗各斯,从中考查存在的真理。”

至少有10种含义的希腊字“附图”成为苏格拉底时代希腊哲学发展的突破口。独特的希腊系动词“是”(附图)引起了理论家们的注意,成为哲学家思考和研究的对象,由此而开创了哲学本体论的研究领域。作为哲学范畴的“附图”一词的哲学意义为“存在”、“本性”、“有”、“是”。

存在与非存在、有与无、是与非等问题的论争贯穿于希腊哲学发展的全过程,特别地成为辩证法的摇篮。三大几何难题(三等分角、化圆为方、立方倍积)和芝诺四大悖论(实质是运动和静止、有限和无限、连续和间断的矛盾性)的出现都是希腊人辩证思维的产物。

苏格拉底在爱利亚学派的本体论和芝诺反证法的基础上,首创“诘问式”的辩证方法,一种“发明观念”的矛盾方法,促进了对“定义”和“推论”的深化研究。他提出“真正的知识基于普遍的定义”和“归纳的理论”。他以逻辑辩论的方式启发思想,揭露矛盾,以辩证思维的方法深入到事物的本质。苏格拉底致力于寻求事物的普遍定义,例如“什么是正义”。他总是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命题、学说中的各种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苏格拉底以此来训练人的逻辑推理能力。

柏拉图不仅是一位法理学家,而且是一位极其重要的数学思想家。“不懂几何者不能入内”是他教育学生、训练思维的主要方法。在数学教育史上,柏拉图是第一个提出以几何学作为训练和提高人的思维能力的哲学家和教育家。在数学方法论上,柏拉图是第一个把严密推理法则加以系统化的人。他特别关心数学中的证明问题,关心推理过程中的方法论。柏拉图提出数学证明应以某种假设作为出发点,即公理、然后通过一系列逻辑推理,最后达到所要证明的结论。他将这种数学推演过程概括为“假设法”。柏拉图学派把几何学证明方法的发明推向高潮。他们发明了几何证明中的分析法、间接证明中的归谬法。古希腊从柏拉图时代起,数学上要求根据一些公认的原理作出演绎证明,已经成为数学研究中的一个准则。演绎证明是以其正确性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理论陈述,或者以在一个既定的理论体系中被视为正确的公理为出发点,并以它们为根据,借助于逻辑的最终规则,构成一系列陈述,而这些陈述的最后是可以被论证的命题。每一个相继产生的陈述必须按照最终规则从前一个陈述中产生。数学中纯粹的演绎证明,早已是以相关理论的广泛的形式化为前提。

法学家、哲学家、数学家欧多克索斯,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创的把几何学作为证明的演绎科学进行研究的方向。在同代人,特别是柏拉图学派的研究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以公理为依据的演绎法。欧多克索斯的数学思想完全来源于希腊的哲学文化。希腊字假设(hypothesis),其本意为辩论双方可接受的命题为出发点,不需证明或证实的是基本命题。公理(Axioma)原义乃请求,转义为公理,指基础、研究的出发点。欧多克索斯总结出直接证明的演绎推理手法与间接证明的反证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为几何证明中的主导思想方式。

亚里士多德为古希腊哲学文化的集大成者。他倡导“第一哲学”,研究“存在的存在”,作为“是的是”的科学。他认为,思想在推理和证明的过程中的联系、逻辑学定律和规则,是以存在本身的联系为基础的。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作为工具论,对希腊证明几何学的最终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在《分析篇》中指出:“我们无论如何都是通过证明获得知识的,我所谓的证明是指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所谓科学知识,是指只要我们把握了它,就能据此知道事物的东西。”[4]他在《论题篇》中指出:“推理是一种论证,其中有一些被假设为前提,另外的判断则必须由它们发生。当推理由此出发的前提是真实的和原初的时……这种推理就是证明的。”[4]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证明三要素:一是有待于证明的结论;二是公理(公理是证明的基础);三是载体性的种及其规定及依据自身的属性由证明揭示。他还认为,数学是研究形式的,人们通过算术证明几何命题。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是为人们的思维“立法”,它所总结出来的逻辑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为几何证明提供了一种法度,即有效推理的准则。数学论证必须满足两大条件:真前提或出发点,以及有效的论证。数学推理都是根据矛盾律进行的;反证法的依据是逻辑的排中律。希腊人确信,逻辑是科学的工具,真理是建立在证明之上的,而且是一种“信念”的源泉。理所当然,数学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思维的逻辑工具。

公元前300年左右,亚历山大里亚的数学家欧几里得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运用亚里士多德形式化的逻辑分析和证明理论,终于建立起一个完备的几何学知识体系。他把前人已有的几何学知识充分搜集起来并加以系统化,从中抽出那些最简单、最基本,已被无数经验事实所一再证实了的命题,作为不证自明的公理或公设,再由此出发,以严格的逻辑演绎方法,循序渐进、由简及繁地引出几何学的全部定理,并为之提供了精辟的逻辑证明。《几何原本》的诞生,标志着希腊证明几何学的完成和演绎数学体系的确立。

在《几何原本》里,欧几里得对他以前的和他亲自增补的所有几何问题,作出了严格的逻辑性的叙述。这种叙述是借助于演绎法包含把假定作为基础的某些不要求证明的定义和真理,而一切进一步的原理则用严格的证明作出,这些证明或者是根据这些真理,或者是根据由真理得出的原理。欧几里得倡导的“定义—公设—公理—命题”四步曲,成为数学研究的纲领方法论和数学理论最通用的铺陈方式,以及“已知—求证—证明”的数学演算三段论,对后世的数学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希腊几何学从泰勒斯开始,到欧几里得完成,其间经历了萌芽、生长、成熟和定型四个阶段,历经300余年的发展。每一个阶段的演进都受到了希腊理性文化的深刻影响。法律文化中的公理、假设、理由、证据等范畴是几何学中的公理、公设、推论、证明的概念根源;语言文化中的希腊系动词“是”(附图)独特的语法现象,诱发出了哲学本体论和知识论的研究,以及逻辑学中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的研究,这些都成为几何学中的定义、推论和证明的理论基础;博大精深、内涵丰富的希腊哲学文化,成为几何证明方法不断发明创造的源泉动力。反过来,公理几何学的发展,给希腊理性文化以影响,使之具有几何学的本质。由此从中给人们透露出一种信息:几何学,乃至整个数学的发展无不受到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文理交叉、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协同进化,是科学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

【参考文献】

[1]克莱因著,张理京译,《古今数学思想》(一),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第28页。

哲学分析论文篇7

塞尔正是利用这一结论对图灵测试(Turing Test)[2]进行反驳。图灵测试和人工智能的结论都坚称计算机最终会具有人类同样的智能,能够理解人类,具有思维。下面拟从中文屋论证的心智哲学进行演进性分析。

一、心智分析的哲学基础

分析哲学主要进行意义分析,是建立在弗雷格(Gottlob Frege)、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罗素(Bertrand Russell)、摩尔(Gordon E. Moore)和维也纳学派逻辑实证主义者的思想基础之上的。19世纪后期,弗雷格发明了现代符号逻辑学,并建立了严谨精深的语言哲学。当时,哲学研究的本质已经等同于将现代逻辑学与语言概念分析相结合的语言学。维特根斯坦和摩尔在语言分析中进一步发展了弗雷格的逻辑分析方法。这种传统哲学理论与现代逻辑分析的紧密结合便产生了分析哲学。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一种新的分析哲学理论逐渐形成,主要有奎因(Willard Van Orman Quine)对分析与综合区分的否定,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与格赖斯(Paul Grice)的意义理论的结合。

(一)杜恒-奎因论题(Duhem–Quine thesis)

奎因(1953)【3】认为,科学话语是一个复杂的网络化整体,包括边缘层、内层和中心层。经验证明只是在边缘层对科学话语进行证明,这种经验证明可以产生各种可能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并不是完全由逻辑分析产生,相反地,逻辑分析在试图进行各种实用性或实践性的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验特征。当今的大部分哲学家都或多或少接受了奎因对分析与综合区分的否定。对分析与综合区分的否定对分析哲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由于奎因的这种整体论思想受到法国科学哲学家杜恒(Pierre Duhem)的极大影响,因此被成为”杜恒-奎因论题“。

(二)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和意义理论(Theory of Meaning)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使得语言哲学成为了行为哲学的一个分支,而语言哲学和行为哲学又成为精神哲学的下位概念,这些概念的厘清构成分析哲学的理论基础。塞尔 (1975)【4】进一步把言语及其意图分为5种基本的“以言行事行为“(illocutionary speech acts),即断言式(assertives)、指令式(directives)、 献身式(commissives)、表达式(expressives)和宣言式(declaratives)。在奥斯汀和塞尔之后,言语行为理论研究者力图与格赖斯(Herbert Paul Grice)关于意义的理论结合起来。格赖斯(1957,1968)【5】指出,在讲话者发出言语的目的与这些言语的意义之间有一种密切的联系,意义是一种自我指称的意图,在会话中,人们会接受某些心照不宣的原则,格赖斯将其称之为“会话准则”(conversational maxims),即质量准则(maxim of quality)、数量准则(maxim of quantity)、关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和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

言语行为理论在计算机应用方面主要体现在人机对话的计算言语行为模式和自动分类及检索。维诺格瑞德和弗洛里斯(Terry Winograd & Fernando Flores,1987)将“言语行为”(Speech Acts)发展为“对话行为”(Conversation for Action)。他们认为,无论在人-人、人-机或机-机之间的交互行为都是一种“对话行为”,计算机处理证明计算机“对话行为”完全可以在一个虚拟世界中模拟各种现实社会行为,如医生与病人之间咨询问诊等。

    塞尔为了进一步论证,特别将人工智能区分为强人工智能(Strong AI)和弱人工智能(Weak AI)。强人工智能认为,正确模仿实际上是一种心智;而弱人工智能认为,正确模仿是一种心智模式。模仿心智与具有心智是截然不同的。塞尔认为,人工智能系统能够用以解释心智,图灵测试足以建立心智状态,可是,人脑研究却与心智研究无关。塞尔认为强人工智能犯了二元论的错误。这种二元论认为,心智和身体由不同“物质”组成,“强人工智能只有当二元论假设成立时才有意义,这个二元论假设是:心智起作用时,大脑不起作用。”塞尔反对任何形式的二元论,他认为 “大脑产生心智”,“人的具体心智现象是由人的大脑的具体物理化学属性决定的”。塞尔的中文屋论证聚焦于“理解”上,认为“理解”就是哲学家称为“意向性”的心智状态。

二、中文屋深度论证

鉴于论争当中的不同论点,在中文屋论证的基础上,塞尔(1990)【6】进行了更为正式而深入的心智分析论证。受到争议的中文屋论证的唯一前提或结论称为A3,而这恰恰得以论证中文屋思维实验的可靠性。

塞尔首先提出三个公理:

A1)程序是正式的(具有句法)

一个程序运用句法操控符号,并不理会符号的语义。程序可以将这些符号放在适当位置、如何移动符号,但并不知道符号代表什么,也不懂符号的意义何在。对程序而言,符号仅仅是符号。

    A2)心智具有思想内容(具有语义)

我们的思想代表一定事物,并且我们知道我们的思想代表的是什么,这些思想内容是有意义的。

    A3)句法本身并非由语义构成,也不足以构成语义。

中文屋论证正式凭此证明:中文屋里的手册说明具有句法,因为有一个人在中文屋里移动那些符号,使符号符合中文句法。可是,这些符号并不被中文屋里的人或物所理解,因而这些符号并无语义。因此,具有句法并不足以生成语义。

    塞尔认为这些论证可以直接推出一个结论:

    C1)程序既非由心智构成,也不足 以构成心智。

    勿容置疑,从上述三点可以推出:程序没有语义,只有句法,句法不足以构成语义。而每一次心智活动都有语义。因此,程序不是心智。

上述论证表明:人工智能永远不能通过编写操控符号的程序来制造具有心智的机器。不过,这个结论又带来另一个棘手的问题:人脑是否在运行程序?换言之,心智计算理论是否正确?针对这个问题,塞尔又提出一个公理来解释有关大脑和心智的现代基础科学上的一个共识:

    A4)大脑产生心智。塞尔坚称,我们可以迅速地、毫不费力地得出如下结论:

    C2)任何能够引起心智活动的其它系统必将产生与大脑所产生的至少相等的因果力(causal powers)。

大脑肯定具有产生心智的某种东西。这尚需科学来确定这种东西为何物。但是,这种东西一定存在,因为心智存在。塞尔把这种东西叫做”因果力“。因果力正是大脑用以产生心智的东西。如果有任何其它东西可以引起心智活动,那么这种东西一定具有”同等因果力“。“同等因果力”就是用以产生心智的任何其它东西。

由此,塞尔进一步得出如下结论:

C3)任何产生心智现象的人工制品,任何人造大脑,必将能够复制大脑的特定因果力。而只要通过运行一个正式程序,人造大脑就可能不执行对因果力的复制。

这个结论是从C1和C2得出的:既然没有任何程序产生心智活动,既然“同等因果力”产生心智,那么可以说,程序不具有“同等因果力”。

C4)人脑实际产生心智现象的方式不可能仅仅凭借计算机程序的运行。

既然程序不具有“同等因果力”,既然“同等因果力”产生心智,那么就可以说,大脑产生心智。从而得出: 大脑并非通过运用程序来产生心智活动。

当然,塞尔的“强人工智能”与未来学家的“强人工智能”不能混为一谈,如库兹韦尔(Ray Kurzweil)的理论。未来学家使用“强人工智能”来描述与人的智能相对的机器智能。库兹韦尔主要考虑机器所表现的智能的量,而塞尔的论证在量上没有作出专门限制,认为只要承认智能仅仅是一种刺激而不是心智本身就行了。另外,强人工智能在“背景常识”(Commonsense Knowledge Base)的量上也有两种看法:一者认为,电脑根本无法具备背景常识,代表人物是塞尔(Searle,1990,1992);一者坚称电脑是可以具备背景常识的,主要是电脑储存的背景常识的量仍然不够,或者是因为电脑的大量背景常识没有进行恰当的组织,代表人物是莱纳特(Douglas Lenat,1990)【7】。

参考文献:

1. Searle, John. R. (1980). Minds, brains, and programs.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3: 417-457

2. Turing, Alan.M. (1950). Computing machinery and intelligence. Mind 59: 433-460

3. Quine, W. V. O. (1951). Two Dogmas of Empiricism.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60: 20–43

4. Searle, John. R. (1975). Indirect speech acts. In Syntax and Semantics 3: Speech Acts, ed. P. Cole & J. L. Morgan, pp. 59–82.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5. Grice, H. P. (1957). Meaning.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64: 377-388

哲学分析论文篇8

仔细分析国内行政哲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界定我们不难发现,在我们称之为“行政哲学”的名称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行政哲学:一种是以行政活动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一种则是以行政科学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哲学。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分别用“行政活动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哲学”)与“行政(科)学的哲学”(简称为“行政学哲学”)这两个称谓来标示行政哲学研究的上述两种主题、两个方向。这两种行政哲学,一个涉及“实际的行政活动”领域,一个涉及“理论的行政科学”领域。

行政活动的哲学主要研究行政的本质及其分界、行政的基本假定、行政的目的和宗旨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活动的哲学是对“行政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问题”做出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活动提供一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或“行政观”。这些根本性的实践原则不等同于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而是后者的“原理”、“基础”或“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准则”除了要依据于这些原理之外,还要考虑具体实践过程中诸多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包括那些隐而不显的“缄默因素”。

行政学哲学则主要研究行政科学发展的模式、行政科学理论评价、行政科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行政科学研究的价值判断等问题。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是对“行政学活动中的问题”或简称“行政学问题”进行根本性的寻根究底的反思,以便为行政学研究提供一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或“行政学观”。同样,这些根本性的指导原则也不等同于各门具体的行政科学的研究规范、方式、方法,而是为后者的研究提供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原理”、“基础”或“根据”。

行政哲学的上述两个研究主题之间存在着逻辑的与历史的联系:

从逻辑上看,对“行政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对“行政问题”研究的“次一级”的研究,是对实际的“‘行政问题研究’之研究”,具有元研究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对任何行政问题的研究总是先在地包含一个方法论,即总是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立场来研究的。这种角度、立场尽管可能不为研究者自己所知道,但却客观地存在着。而且,这种角度、立场本身就制约着对行政问题的认识结果。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立场出发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要对这些结论的可靠性做出判断,就必须检讨他们的方法论。按照荷兰著名经济学家库普曼(197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研究,无论是在自然科学中,或者是在社会科学中,任何系统的理论体系均表现为一个“价值观假定+逻辑推理”的结构[5]。库氏的这一逻辑式提示,至今尚未遇到有力的挑战。显然,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均是从某种价值观或方法论见解出发的逻辑推理系统,其中的价值观或方法论假定,只能表现为某种行政哲学。因此,任何行政学理论体系都是以某种行政哲学的逻辑展示的,它不能不内含着某种行政哲学。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学哲学”是以“行政哲学”为思想资料的和最终归属的。我们也只有对行政学的根本问题进行了哲学的研究,才能真正地把行政问题的研究提升到一个自觉的、理性的水平和高度。

从历史上说,对行政活动根本问题的哲学研究是古已有之的事,历史上许多伟大的哲学家、政治家都对此做过深入的论述。而对行政学根本问题的研究则不过是近100年来的事。按照时间顺序,对行政活动的研究先后产生了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或行政学、行政科学、行政哲学。其中行政思想是先于行政理论的分散的、不系统的、粗浅的行政理论;行政理论则是后生于行政思想的比较完整、系统、深刻的行政思想;行政学说或行政学往往是较为完整、系统的关于行政的知识体系;而行政科学则是更加系统化、科学化了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行政学说、行政学,是关于行政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行政哲学则是对行政理论、行政科学研究活动进行思辩的产物,是行政科学的哲学。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出现了独立的行政科学时才出现的,是行政问题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对行政学活动的哲学思考是人类的行政认识和行政实践从童年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条件。行政学哲学与行政科学研究的问题是显著不同的,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也是不同的。行政科学是通过对行政活动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包括历史上的各种行政思想、行政理论和行政方法——概括出行政活动的一般原理,形成理论并给出某种行之有效的合目的的行政方法或模式。也可以说,行政科学主要关注的是为实际的行政活动提供一套具有普适性的系统的行政知识、思想、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法,它的特点即在于它的工具性。行政科学为行政学哲学提供思想,行政学哲学则对行政科学起指导作用。任何时代的行政学哲学,除依据各自的一般的哲学观外,都必须吸收以往的以及现时代的行政科学研究成果。反之,行政科学研究要接受行政学哲学的指导,这不仅体现在任何行政科学研究者都要在一定的行政哲学观的指导下从事研究,而且,行政科学体系的构建、其逻辑分析与论证也要符合哲学方法论的要求。由此可见,行政学哲学考察的是行政科学的基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便是行政学哲学的研究主题。那么,这个基本问题究竟是什么呢?

一般而言,行政科学的基本问题,在正常的或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行政学者以及行政人员较少或不特别考虑的问题。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人们通常是在一种没有批判的前提下,追求行政知识的增长,提出概念、形成理论,获得某种高效的行政方法。这一切都是围绕着行政活动的目的而进行的,行政学者为的是行政知识的不断增长,而行政人员则是把行政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理论、方法、模式等,作为正确的东西应用于行政活动之中。他们的问题常常是一种理论或方法对他们的行政活动是否有效,也即如何使用一种理论或方法才能够达到一种活动的预期目的。人们一般并不考虑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合理性问题,只是在少数情况下,比如当理论或方法的功用开始减弱或失效的时候。一些人才可能会对已有的关于行政的一些最基本的假定、理论和方法本身进行反思。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说他们正在进行着对行政中的某些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或批判。而所谓的对行政科学中的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是对关于行政科学元问题的研究。这个元问题就是行政科学中的最基本的核心概念“行政”。行政哲学正是以此作为出发点而展开讨论的,对“行政”这个基本问题的明确和把握,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行政哲学是对行政本质以及行政科学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和反思的哲学。行政哲学能否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从根本上为行政科学呈现出实质性的理论进步提供基本性的支持,使实际的行政活动更富有成效和具有合理性。这首先取决于我们对行政哲学本身是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如果在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不要说对行政科学的发展不会起到推动和支持的作用,就是行政哲学本身的发展和存在,都将会面临巨大的困难。笔者在本文的讨论中,就是试图在这个重要的问题上使概念理解得到澄清,消除“行政哲学”这一概念本身及其研究对象上存在的歧义性和含糊性。当然。我们在这里给出的关于行政哲学的研究主题的讨论还只是探索性的和试验性的。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行政哲学的精神实质,研究主题的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理论难题了。因为,它将会随着我们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得到扩展和进一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

[2]薄贵利.中国行政学:问题、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哲学分析论文篇9

应该说,从哲学角度探讨循环经济,既是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的丰富,也为哲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的研究课题。但从已有研究来看,循环经济的哲学研究在哲学分析与梳理上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比较系统地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展望循环经济的未来发展。

1.循环经济的哲学涵义

1.1循环经济的产生、发展和目标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循环经济思想起源于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和质量的忧虑,也是对上世纪五六十年达国家工业化带来的环境后果的直接反思,主要针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这种对环境的忧虑逐渐变成一种全球性的反思,环境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我国从参加1972年斯德哥尔摩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开始加入这个行列。循环经济不仅反思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破坏和资源耗竭,也积极探寻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循环经济的目标就是提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说新的技术经济范式[5]。这种发展模式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强调通过生产技术与资源节约技术体系的融合,减少单位产出资源的消耗,节约使用资源;通过生产技术与环境保护技术和清洁生产相结合,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排放甚至“零”排放;通过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和再生利用,实现物质资源的循环使用;通过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态环境的永久平衡等。在经济层面上,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经济运行方式,旨在实现经济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环境的均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社会公平。它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看成社会大众共有的、稀缺的自然资本,因而要求将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循环过程中参与定价和分配。它既要求改变生产的社会成本与私人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也要求改变环保企业治理生态环境的内部成本与外部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效益内部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哲学,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循环经济的实践性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无论是其思想来源和目标指向都是实践,循环经济的理论发展更是离不开实践,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检验和总结。因此,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或者实践是循环经济的基础或唯一尺度。

1.2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符合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并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人的认识的发展总是从感性到理性;认识总要有一个过程,充满着复杂性和曲折性。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正完整体现了上述观点。首先,循环经济在特定时代产生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工业化以前和工业化的低级阶段,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消耗较少,还不足以使人类对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产生像今天这样的深刻后果。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环境和资源的产生足够大的冲击和影响时才可能产生循环经济思想。其次,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循序渐进的。人类不可能一下子就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涵或全部规律,而且,认识的深化不可能脱离经济和历史发展阶段。最后,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能动的认识。这不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也不是对实践的简单反映和被动认识,而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改造经济发展的模式。通过循环经济的这些特点,可以较好地理解当前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所遇到的种种思想障碍。比如,有人抱怨目前我国生产方式仍较粗放、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较大等。这是事实,但也要注意到,我们不可能脱离我国的历史前提来谈论这些问题。马克思主义者从来就不是先知先觉的智者,而是实事求是的实践者。在实践的过程中可能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但错误本身并不可怕,关键要遵循规律,对自身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和扬弃,最终解决问题。毕竟,在一穷二白的薄弱基础上搞史无前例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的道路和方法可以照搬。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经济起步、经济总量和人民温饱问题,难以为了保护环境从一开始就放弃经济和工业发展。

1.3循环经济的模式特征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联系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正是将社会看成一个整体,而不是孤立地探讨经济问题,或单纯采用经济手段分析解决问题。它要求综合考虑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循环经济深刻分析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对人与自然和谐模式进行大量有益的探讨。同时,将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作为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加以考虑,既注重分析经济生产领域各个部门、行业及其相互联系,又注重生产流程的各个阶段及其相互联系,还注重生产与生活两大部类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中的具体情况与相互联系,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工业与农业、国内经济与对外经济等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方面的关系。循环经济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时,也认识到单纯经济知识和经济手段的局限性,强调学科间的联合,强调经济社科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的统筹并重。

1.4循环经济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为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认识论基础。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范式,强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代际公平以及国际视野,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既包含科学的逻辑推论,也汲取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正反经验;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态度,也体现了向历史、向子孙的负责态度。循环经济是在环境已遭受重大破坏、资源过度消耗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历史教训、现代科学和经济学的推断,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阻止和逆转,造成的后果将不堪想象。但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趋势并非不可逆转,通过循环经济的途径,人类完全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分析和对比揭示了人类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2.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循环经济的定义是目前国内学者争论的焦点,根本分歧主要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解决本质属性问题,学科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加扎实,学科才能逐步走向成熟。本质属性问题解决了,相应的内在要求就容易了。前面分析的循环经济哲学内涵已为探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作了铺垫。

2.1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

笔者赞同齐建国教授关于循环经济的描述,即循环经济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是中国新兴工业化的最高形式,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形态[6]。齐教授认为,从技术经济学角度看,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微观上,按照著名经济学家乔瓦尼·多西的定义,所谓技术范式可定义为解决所选择的技术经济问题的一种“模式”。宏观上,技术范式可定义为社会生产主导技术体系的基本特征和程序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对应不同的技术范式。在技术层次上,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或称为单程)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循环经济是“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本质是生态经济。

笔者认为,在齐教授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从哲学高度对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作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人类社会总是不断由低级向高级演变,每个社会历史阶段都有与其相应的社会形态。因此,循环经济应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阶段选择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技术范式。循环经济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产生和发展,承载着特定的历史使命。可以预见,循环经济将对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进程起重大的历史作用;同样可以预见,循环经济绝不是万能的,不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范式的最高形态或终极形式。

2.2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

2.2.1特定的时空观念。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需要明确特定的时空观念。我国是一个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21世纪开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立足自身现实发展循环经济。要花大力气研究我国的实际,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问题,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胜利。同时,要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有着足够的心里准备。

2.2.2统筹观点。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统筹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问题,但由于资源有限,只能统筹加以考虑。要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定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领域,循序渐进,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2.2.3理论联系实践。发展循环经济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上升为理论,并以此指导实践,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论。如此反复,推动经济与社会向良性方向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实践的学科,循环经济理论和政策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中、文件中、口头上,不能在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的目标就会是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必须贯彻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观点,尊重客观规律,努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同时反对把循环经济夸大化、万能化的倾向。

2.2.4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涉及全社会的各领域,离开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将难以成功。目前,我国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尚有待提高,特别需要在社会上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启蒙,通过政府政策宣传,引导社会生产和消费观念。公众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觉醒将是循环经济得以贯彻落实并取得成功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3.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3.1系统的工作思想

发展循环经济特别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立足现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制定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区域、行业和部门利益,以长远发展和大局为重,抓住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领域、优先领域和战略步骤。

3.2制度和技术并重

要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既注重制度层面的政策设计,也注重技术层面的政策设计。加强对现有经济模式、生产技术与过程、管理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加强对项目立项进行充分论证以及项目中、后期的评估;加强对节能减排领域重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同时,开展大量调查,掌握循环经济的动态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循环经济的不同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大学、公众等,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探讨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有效联系机制,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

3.4自主创新与学习借鉴

既要立足自身国情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理论和政策,又要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国外经济、管理和政策实践的成果;既要发扬自主创新的精神,建立基本技术支撑体系,又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引进和模仿消化。

4.未来展望

发展循环经济是历史的必然。这个必然既凝聚着人类对自身处境的深深忧虑,也包含了对更高级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美好愿望。马克思主义认为,尽管过程往往充满曲折,世界一直是向前发展的。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有着自身发展规律,虽然当前还有很多争论,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将促使循环经济研究更快走向成熟。循环经济在中国已经启航,并将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进程长期相伴。尽管道路充满艰辛,但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李兆前,齐建国.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综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2]董艾辉.循环经济的哲学思考,《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第20卷第1期.

[3]张连国.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东岳论丛》,2005年3月第26卷第2期.

哲学分析论文篇10

【关键词】马克思/价值哲学/形而上学/政治经济学/Marx/philosophyofvalue/metaphysic/politicaleconomy

【正文】

中图分类号:B0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600(2003)04-0010-07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明确地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作为他展开哲学批判的一个扇面[1](序言),而且是作为他阐发价值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注:除政治经济学外,马克思还通过自我意识的研究、法哲学的研究来阐发他的价值哲学思想,此方面的研究参见拙文《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与市民社会》,《武汉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本体论问题》,《学术月刊》2002年第9期,《马克思的实践--价值解说》,《学术月刊》2003年第5期。)所以,如何看待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理论,就成为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研究中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问题。事实上,我国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研究一开始就关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价值定义来发掘马克思价值哲学的内涵。只是随着价值哲学研究的深入,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价值定义的哲学意义提出了质疑,从而形成了前后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价值定义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学术界普遍以马克思的使用价值定义为马克思的价值哲学定义,从而把马克思的价值哲学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划了等号;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学术界又在对前一阶段马克思价值定义的质疑中否定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对于研究马克思价值哲学理论的意义,力图绕过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从实践概念中寻找马克思价值哲学研究的新起点。但是,在马克思那里,实践的价值理念建构是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完成的。所以,我们即使追溯到实践概念,还是绕不过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这就提出了如何重新思考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与价值哲学的关系问题。我们认为,思考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价值定义入手,而应该从马克思的形而上学问题入手,探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语境中的价值哲学问题,这正是本文的研究思路。

一、政治经济学批判与形而上学

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最初动机是为了解决困扰着他的市民社会问题。[2](P32)解决市民社会问题,归根到底是探索人类历史规律的问题。但是,对于马克思来说,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不止于此,它的更深刻的意义在于发现人类历史规律的形而上根基,重建形而上学。

那么,马克思要重建什么样的形而上学呢?是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是对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的唯物主义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扬弃,是马克思的实践哲学。

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的真正价值,就是它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的人本学。因为它不仅把人作为哲学的惟一的和最高的对象,而且还把人作为感性的存在,置入感性的经验世界之中。这是对黑格尔现象学的唯心主义的颠倒。但是,费尔巴哈并没有找到感性的经验世界的真正基础。他看到了自然存在的人,却没有抓住人的劳动,没有把人的创造活动作为人自身发展的环节,不理解否定辩证法对于人的感性存在的意义。所以,在费尔巴哈那里,人是没有历史的。相反,黑格尔的《现象学》却抓住了人的劳动,并通过劳动,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1](P101)。这正是“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1](P101)。但是,黑格尔只看到劳动作为精神创造活动的能动性,却没有看到劳动作为物质存在的自然性,他把“作为权威的哲学的一定前提”,[1](P4)当作“劳动”的出发点,而这些“作为权威的哲学的一定前提”不过是超验性的观念,是“上帝”,因而,也是“劳动”的历史限度,所以,否定的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是不彻底的,他的现象学也是不彻底的历史主义。费尔巴哈与黑格尔在人的自然主义与精神创造方面各持一端,都无法把人的历史性存在贯彻到底。但是,它们却又以否定的方式表明,要把人的历史性存在贯彻到底,就必须抓住劳动概念,把劳动的积极能动性、创造性与劳动的消极的自然主义有机结合起来。这就是马克思重建形而上学所要做的工作,也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内容。

马克思重建形而上学的工作虽然是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出发的,却是在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完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使马克思获得了重建形而上学的两个决定性重要的哲学原则:一是历史主义原则,二是价值否定性原则。所谓历史主义原则,就是把历史本身绝对化的原则。这一原则强调现实是一切观念的出发点,强调任何事物、人的活动、社会关系、人的观念等等都是“不断运动的”,它们的存在也都只是“历史的、暂时的”[3](P142)。所谓价值否定性原则,就是从劳动的否定意义探讨人的价值生存的原则。劳动的否定在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上,就是把劳动看作物、看作商品、看作是用价格进行交易的产品。这是对劳动作为人的本质活动的否定。通过这种否定,劳动被赋予了价值的意义,成为人的自我否定的价值存在。这就马克思所说的异化劳动。

严格地说,历史主义原则和价值否定性原则都产生于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我们知道,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经济规律的科学,这门科学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创造的,一开始就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相联系,本质上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科学。资本主义经济的特点就是商品生产,商品生产本质上是价值的生产。在这里,不仅商品是价值物,就是作为商品生产者的人也成为价值物。因此,研究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就构成了政治经济学的特殊内容,也决定了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和历史性。但是,在如何研究价值规律上,马克思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有着本质的区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肯定资本主义制度出发,否定价值规律的特殊性和历史性,因此,他们只能看到价值生产的经济形式,却看不到这种经济形式后面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者的生存价值被否定的事实。与之不同,马克思从否定资本主义制度的角度,从批判国民经济学立场出发,强调价值规律的特殊性和历史性,并通过对商品生产的考察揭示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异化劳动及人的价值生产过程,把资本主义看作是人的生命价值创造的一个否定性环节,一种必然被扬弃的社会形态。这样,马克思就从政治经济学进到了形而上学,从分析商品生产形式进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运动和人的生命价值及其实现过程。历史主义原则和价值否定性原则就是由此而被建构起来。

历史主义原则和价值否定性原则体现了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最基本的哲学思路:其一,把政治经济学的范畴置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加以考察,以此揭示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其二,以劳动范畴为核心,考察人的自由本性及其自我实现的运动;其三,考察资本主义对于人的生命价值创造的积极的和消极的意义,从而把历史看作人的生命价值的实现过程,资本主义只是人的生命价值的一种否定性存在形式。这一哲学思路表明,马克思是把政治经济学当作一种价值哲学来研究的,他的政治经济学中的每一个范畴都体现着他的价值哲学思想。所以,我们研究马克思的价值哲学不仅要把握马克思批判政治经济学的哲学思路,而且要深入分析他的政治经济学范畴体系,发掘其中的价值哲学思想。本文仅以其中的货币、价值属性和商品拜物教三个范畴来分析马克思的价值哲学原理。

二、货币与实践:价值存在

货币,是国民经济学的重要概念。但是,在马克思眼里,货币不仅具有国民经济学的意义,同时也具有哲学的意义。国民经济学只看到货币的现象形式,哲学却处处揭示出货币的本质存在。

货币的本质是由实践规定的。但是,货币并不是消极地被实践规定,它同时也以自己的价值特征规定实践,使实践成为说明人的价值存在的范畴,因此,在说明人的价值存在上,实践与货币是两个互补的范畴。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实践与货币的互补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就价值存在的一般规定言,实践是理想的和肯定的价值存在,货币是现实的和否定的价值存在,两者分别从理想和现实、肯定和否定的方面揭示了价值存在的本性;其二,就价值存在的实现过程言,实践的形成和发展的动力只有通过货币才是可能的。在马克思那里,实践作为人的普遍的和自由的价值存在,只有经过扬弃私有制进到共产主义才能实现,而私有制就是货币制度,私有制使实践表现为异化劳动,而货币就是异化劳动成为可能的手段和力量,亦是实践的否定性存在。在这里,货币不仅是实践的异化的存在,亦是实践的否定性力量。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货币,就没有实践的现实和发展,实践作为人的自我价值创造的活动就只能停留于抽象的思辨,不能成为现实的力量。

那么,货币的哲学含义是什么?它在什么意义上揭示出人的价值存在?

在马克思看来,货币的全部哲学意义来自于它代表一种文明制度,即私有制。在哲学的意义上,私有制是把人的价值存在与人的自然生命分离开来,对立起来的过程,这种分离和对立是对人的生命的整体性的一种否定,却是一种积极的否定,因为,人只有在价值生命与自然生命的分离和对立中,才能建立价值生命的意识,才能创造人的价值存在,因此,私有制的产生本身就证明,人的价值生命的形成首先就需要有一个分离的过程,一个否定性的过程,而私有制就是这种分离和否定的现实活动。但是,私有制本身又是以货币为基础的,私有制的分离和对立活动是通过货币功能实现的。

马克思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指出了货币的多重哲学含义:其一,货币创造着人的社会的、文化的存在。马克思指出,货币“具有占有一切对象的特性”[1](P140),这一特性恰恰显示出货币具有改变人的自然特性的能力,即它能使没有头脑的人变得有实际的头脑,使一个跛子获得二十四只脚。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改变人的自然特性,并不是人自身自然的改变,而是人的社会能力和文化能力的形成,也就是说,货币能够创造人的社会的和文化的能力,从而使人克服他的自然能力的缺陷。货币的这种功能表明,货币所创造的,绝不是人的自然存在,而是人的社会的、文化的存在。不仅如此,货币还以自身具有的“分离剂”和“粘合剂”的功能,把人与自然界、人与社会、个体与整体的人类的生活联结起来,建立它们之间的特定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货币称之为“社会的电化学势。”[1](P144)其二,货币创造人的异化的,即否定性的存在。在马克思看来,货币就其本质而言,是以颠倒和混淆的方式创造人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存在。颠倒和混淆一切人的和自然的性质是货币的神力。“货币的这种神力包含在它的本质中,即包含在人的异化的、外化的和外在化的类本质中。它是人类的外化的能力。”[1](P144)反过来,也可以说,人的异化、人的否定性存在就是货币的人格化,或货币的人性表现。货币的这一特性使货币成为历史运动的现实力量,因为货币的神力所造成的人的类本质的异化是通过现实的劳动异化和私有制运动实现的,而劳动异化和私有制运动是个体扬弃社会整体的过程,亦是个体获得普遍价值的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人的自我实现看作是私有制和扬弃私有制的历史运动,而货币就是整个人类历史运动中的重要一环。在这里,马克思不仅不否定货币的积极作用,而且还从货币的否定性创造方式中发现了推动历史发展的现实力量,发现了否定性辩证法的历史根源。其三,货币能够打通人的价值观念与价值现实之间的联系,实现价值观念和价值现实之间的相互转化。马克思从思维与存在的高度考察货币的功能,指出,货币具有使人获得他想得到一切的能力,具有把人的任何需要转化为现实的本领,也就使他具有“把观念变成现实而把现实变成纯观念的普遍手段和能力,它把人的和自然界的现实的本质力量变成纯抽象的观念,并因而变成不完善性和充满痛苦的幻象;另一方面,同样地把现实的不完善性和幻象,个人的实际上无力的、只在个人想象中存在的本质力量,变成现实的本质力量和能力”[1](P145)。由于这一功能,货币才能超越价值观念的束缚,进入人的物质活动,从而成为实践的一个要素,参入人类历史运动。当然,货币作为实践的一个要素,是以自己的方式,即以混淆和替换、颠倒世界方式,参入历史运动,所以,它创造的现实是异化的现实,它创造的观念是宗教的观念,总之,它创造的是历史的否定性存在,是供以后历史扬弃的现实基础。我们认为,马克思把货币作为实践的一个要素来考察价值观念与价值现实之间的关系,即价值思维与价值存在之间的关系,是他的价值研究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是他的实践研究的一个重大突破,因为这一考察不仅揭示出实践是如何获得价值规定性的,而且还揭示出实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获得的是什么样的价值规定性,从而表明,实践作为一种否定的辩证法只有在价值论的意义上才是可能的和现实的。

综上所述,马克思对货币的哲学概括,深刻地揭示出货币与实践的关系,以货币规定了实践的价值内容和形式,而且揭示出价值的存在形式。就货币与实践的关系言,货币作为私有制的文明形式,它本身就是人类的一种实践,在这个意义上,货币包含于人类实践之中,是人类实践的一个阶段、一种形态;货币作为整个社会联系的价值尺度和媒介,作为人类生存的基础,又规定着实践的价值内容,表明实践在什么意义上成为价值存在,揭示出实践的价值存在方式及发展规律。可见,离开货币的考察,实践的价值论永远只是一种抽象观念的东西。

三、价值属性与价值主体性

所谓主体性,就是人的自由本性。人的自由有两种:一种是认识的自由,一种是存在的自由,认识的自由是在人对外部自然关系中获得的,表现为人的理性的主体性,存在的自由是在人与他自己创造的世界中获得的,表现为人的价值的主体性。近性主义哲学主要研究人的理性主体性,于是,形成了以认识论的方式研究人的主体性的传统,从而窒息了人们对价值主体性的研究。价值主体性与理性主体性的区别告诉我们,研究价值主体性,首先要摆脱近性主义哲学研究理性主体性的方式,也就是说,不能以认识论的方式,通过对比人的感知与外部自然界的一致性来说明价值主体性,而应该通过考察人的价值世界的结构,揭示价值主体性的本质及其实现方式。那么,人的价值世界的结构是怎样的?人是以何种方式与人的价值世界发生关系,从而获得他的价值主体性呢?马克思以对价值属性的哲学说明揭开了这一理论之谜。

马克思在分析价值属性时,提出了三个关键性的概念:使用价值、价值和交换价值。在这三个概念中,对于我们研究价值主体性最有意义的是交换价值。因为在马克思那里,交换价值不只是表示价值的社会形式的概念,它还是说明人们价值交换活动的概念。只是由于人们的价值交换活动,使用价值、价值和交换价值才有机地结合起来,成为构造价值的主体性的因素,而交换价值的特性及其与价值、使用价值的联系方式直接决定着价值主体的构造方式和实现方式。所以,考察价值的主体性,最重要的是要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交换价值的特性,特别要说明交换价值作为人们的价值交换活动的特性。

交换价值的哲学特性是通过它的历史运动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的历史运动就是交换活动的发展,在价值形式上,它经历了简单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形式。这四种价值形式的更替表明、交换价值的形而上学特性,就是以价值交换活动把隐藏于商品物的形式下的社会价值运动形式呈现出来,使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呈现为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构造和决定价值的主体性。因此,价值交换活动的历史,就是价值主体性构造的历史。这种构造活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交换价值作为价值的社会形式,与价值发生逻辑的和历史的联系,确立起价值的主体性结构。在马克思看来,交换价值与价值都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但是,交换价值与价值是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表现商品的社会性。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隐藏于商品的内部,它本身是无法表现出来的,它的社会性必须通过一定的现象形式来表现,于是,价值就与交换价值相结合,把交换价值作为自己的社会的现象形式。交换价值也就获得了价值的外化的、客观的表现形式。但是,交换价值作为价值的外化的、客观的形式,绝不是对单纯地反映价值的社会性,消极地依赖于价值,而是以自己的方式作用于价值,决定价值的实现方式。交换价值作用于价值,使价值呈现出来,首先是通过人们的交换活动建立不同商品之间的联系,并且把商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转化为价值主体与价值主体的关系。其次,它要扬弃不同价值主体的主观性,使价值主体的需要服从于公共的社会价值尺度,于是,主体的需要作为价值主体性的主观形式就变成了交换的动机,表现为价值与价值的交换,而价值与价值的交换表现的只是客观的、共同的社会形式。这就是价值主体性客观化的过程,亦是价值主观性向客观性的转化。在这里,交换价值不仅揭示出商品交换中的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而且证明,价值主体性有主观性与客观性、内在性与外在性之分;价值主体性不可能在它的主观性中获得价值,它只能在价值与价值的交换中,通过价值客观化而获得自身的价值确认。

第二,交换价值以其活动方式改变了使用价值的意义,从而规定了价值主体性的表现方式。交换价值的活动方式就是进行价值的交换。为了进行价值交换,交换价值把商品内在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外化出来,使进入交换的商品双方各持一极:代表商品价值的一极为相对价值形式,是要表现价值的方面,代表商品使用价值的一极为等价形式,是充当价值表现材料的方面。当使用价值成为表现价值的材料时,它就超越了自然形式的限制,不再是商品的自然实体,而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化身,是以其某种有用性表现抽象人类劳动的形式。于是,使用价值成为了价值的镜子,而价值把使用价值当作自己的实现形式。我们知道,价值作为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体现的是人的创造本性,亦是价值的主体性。因此,价值与使用价值在交换中建立起来的本质和实现形式的关系,也就是价值主体性与价值自然体之间的本质与现象的关系。这种关系表明,价值主体性的社会性只能通过商品的自然形式表现出来。

第三,交换价值建立了价值主体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的关系。交换活动是以价值的个体性存在为前提的,交换活动的功能就是把不同的个体联结成社会的整体。在交换中,个体把自己的劳动产品转化为价值,也就把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不仅如此,随着交换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关系,个体在进入交换之前就把自己的产品当作社会的产品来生产,并且以交换价值的社会尺度来约束自己的生产,使其成为社会生产的一部分。这样,交换活动就使自己成为了价值个体性与社会性的建构过程,一方面,它把价值主体分裂为个体,另一方面,它又赋予个体以价值社会性,把个体联结成有机的社会整体。

价值主体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的关系其实就是价值主体与价值世界的关系。从这一观点看,交换活动不只是建构价值的主体性,而且还建构了人的价值世界,它是以价值主体的建构来展示价值世界的结构和发展的内在机制。

四、商品拜物教与价值意识

商品拜物教概念是马克思对商品所作的最明显、最突出的形而上学反思。在分析商品拜物教的开篇,马克思就明确地指出:“对商品的分析表明,它却是一种很古怪的东西,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4](P88)商品的“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是商品拜物教的秘密地,也是马克思说明商品拜物教的逻辑起点。

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的“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就是商品的本质与表现这个本质的现象形式之间的矛盾性和不一致性。这种矛盾和不一致也就是商品的异化存在。

商品首先是劳动产品。劳动产品是人们社会劳动的成果,体现着人的社会性。商品作为劳动产品,本质上也是社会的产品。但是,商品又不同于劳动产品,劳动产品采取的是直接的共同劳动形式,直截了当地表现人的社会性,而商品生产则采取的是私人劳动形式,因此,它的社会性不能直截了当地表现出来,必须通过交换,才能获得社会形式。交换把劳动产品抽象为人类社会劳动本身,抽象为价值,把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转化为价值与价值的关系,这时,人类劳动的社会性就取得了价值的表现形式,即采取了物的外观。于是,劳动产品就转化为商品,劳动产品的社会性就转化为商品的价值关系,劳动产品的自然形式就转化为商品交换的物质媒介。这就是商品社会化的特殊表现形式。马克思把这种特殊形式表述为:“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4](P89)

人类劳动的社会性以物与物的关系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本身就是一种异化。这种异化首先发生在人类劳动的社会性上。人类劳动的社会性以物与物的关系为外观,是人类劳动社会性物化的结果,它使人类劳动的性质脱离了人自身的存在,并且成为独立于人、制约人的活动的存在物。这种存在物本身就是人类劳动社会性的异化物。其次,物与物的关系也处在异化之中。物与物的关系本来是劳动产品的自然关系,却采取了价值的形式,这就意味着,物与物的关系已经从它们的自然形式中异化出来,成为掩盖人的劳动社会性的物质外壳。人类劳动的社会性采取物与物的关系的外观所引起的这种双重异化使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4](P89),于是,人们的感觉也随之异化了,商品的价值给予人们感觉的,不是人自身的社会性,而是同人的社会性相对立的物的形式。这种感觉的异化最终导致了商品拜物教。可见,商品拜物教来源于商品内在的社会性与其表现的物的外观的矛盾和不一致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强调:“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

商品拜物教与宗教一样,是异化的意识。但是,同为异化的意识,商品拜物教与宗教又有区别。宗教的异化产生于人与自然之间的狭隘性,而商品拜物教的异化则产生于人与自己创造的生产方式的狭隘性,明确地说,它是私有制的产物。由于这一区别,宗教的异化意识表现为对上帝崇拜,而商品拜物教的异化意识则表现为对价值的崇拜,本质上是异化的价值意识。在这里,价值意识的本质通过商品拜物教被揭示出来:价值意识不产生于人们的认识活动,而是产生于人们的交换活动,所以,价值意识不是对价值的反映,而是价值的创造,它不存在于人类的理智中,而是存在于人们的现实活动中。因此,价值意识是有着特定含义的意识,只有在商品的本质中才能得到说明和理解。

马克思以商品拜物教揭示了价值意识的秘密,也展示了货币、价值属性的历史局限性,从而表明,人的价值存在、价值的主体性和价值意识都是时代的产物,在商品生产条件下,它们以异化的和否定的方式存在,随着商品生产为新的生产形式所代替,这种异化的价值存在、价值主体性和价值意识必然被扬弃,取而代之的是以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内核的价值存在、价值主体性和价值意识。这是价值哲学的绝对历史主义的观点。正是在坚持这一观点上,马克思把自己的价值哲学与现代其他价值哲学区别开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哲学分析论文篇11

中医理论体系中原本没有建立起独立的精神医学理论,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精神医学。但从现存各类史料中可以知道中国古代不仅存在许多关于精神疾病的记载,而且对精神疾病也有着较为系统的认识,只是这种认识不同于西方和现代医学。中医精神医学的基本观点确立于《内经》时期,“五脏藏神”和“七情致病”是其理论的核心内容。《内经》强调整体观念,建立了唯物的形神一体观,认为精神活动与五脏功能密切相关,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内经》还确立了以气血为生理基础的唯物论,《灵枢·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利,精神乃居。”此后,中医对精神疾病的治疗无不以阴阳五行等理论、学说来辨证论治,判断气血、脏腑的病理变化对形与神的影响。

2传统文化对中国人心理的影响

人的心理具有生物与社会双重特性,精神疾病不仅是生物学上的异常表现,而且是其所处时代与环境的社会文化的折射,患者的感知、行为、幻觉、妄想与民族文化、社会风俗、等社会因素关系密切[1]。文化甚至是形成人心理的决定性条件,在相同的环境中受相同文化影响的社会成员有着某种共同的心理特征,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心理。哲学是文化传统之源泉和灵魂,其思想能最集中地表现出各民族文化特征。儒道释思想渗透进中华民族的意识形态领域之中,成为中国人自觉或不自觉中理解世界、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中国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不仅给出了对人内心生活的理论说明,而且给出了提升精神境界的修养方式[2]。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引下,中国人对挫折、逆境有着天然的承受力和消化力。但文化本身也可以成为应激源,导致各种心理障碍,譬如儒学中一些压抑、束缚人性及苛求完美的东西又是导致精神疾病的病因。本文仅讨论儒道佛对心理世界的积极影响。

3中国古代哲学对精神医学体系的两点影响

3.1中国古代哲学语境下的“心主神明”论中国哲学中的心有多重意义,或以心为思维器官,或指思想、性情、本性。而西方人所谓之心,与灵魂离为两物,只指肉体心之一种机能而言。西方人认为超肉体者只有灵魂,中国人所谓之心,则已包容西方人灵魂观念之一部分。中国人舍弃人的灵魂而直言心,便舍弃了人生之前世与来生,而就此现实世界,从人类心理之本原与终极的大同处来建立一切人生观与宇宙观[3]。战国时期的哲学家模拟社会政治礼制秩序建构了“心主神明”的特殊理论,《荀子》曰:“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这一观点被中医学吸纳并发展,如《灵枢·邪客》云:“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类经·藏象类》中说:“心为一身之主,禀虚灵而含造化,具一理而应万机,脏腑百骸,唯所是命,聪明智慧,莫不由是,故曰神明出焉”。

3.2中国哲学一元人生观对心身观的影响东方人认为心身不对立,对世界并无精神界与物质界之分。中国的人生观是“人心”本位的一元人生观。心虽为人身肉体之一机能,而其境界则可以超乎肉体。中医理论认为心与身是相互影响的,是统一的,从未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进行严格区分,自《黄帝内经》以降的中国古代医学,其生理上的五脏五志说、病理上的内伤七情说等都表现了心身一元观。这种相沿至今的中医学的心身理论,并没有经过二元的分裂,而是由对早期心身朴素同一的认识直接深化而来,因而也就不可能完成对心身混沌同一的彻底分化[4]。中国古代哲学及医学传统中始终贯穿着形神合一、形质神用的心身一元论思想,没有以二元论的思想把生理同心理的东西区别开来。而西方人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总体说是二元的,即认为在肉体生命之外另有一个灵魂生命,因此有所谓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之分别。尽管古典二元论带有贬低肉体、抬高心灵的错误倾向,但却因为有了二元分立的思想基础,才有了对精神疾病与躯体疾病明确的区别对待,于是西方渐渐产生了现代心理学和精神医学,而中医对心理及精神疾病始终没有产生区别于脏腑病证的系统认识。

4儒道释—安抚心灵的良药

传统文化的主干儒、道、释学说中蕴藏着丰富的调节心身的方法。冯友兰认为中国哲学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为根本任务,在《三松堂自序》中将其称之为“意义”哲学。儒家通过发挥个人主体性来正面应对心理冲突或困惑,用“命”来化解重大挫折和不利的人生境遇;道家采用退让、弃智守朴来处理遇到的困境;佛教则把生存困惑化解为其他方面,以超脱轮回来解决人的困境和问题[5]。白居易《醉吟先生墓志铭》中有句诗说得好:“外以儒行修其身,中以释道治其心。”

4.1儒家的修身正心之道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社会人保持心态平和、避免心理冲突的必要条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关键原则。儒家提倡的中庸是一种在严酷现实中的安身立命之道,要求把握住自己的内心世界,使心理平衡、适中,做人不狂不狷,处事无过亦无不及,态度温而不厉,情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儒家还赋予“心”以伦理和道德的色彩,孔子把心看作主体的道德修养,说:“欲先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尽心知性”是儒家的重要修养方法。孟子的“存心、养性”、《大学》的“正心”、《中庸》的“慎独”以及宋明时期理学家们的“惩忿窒欲”等,无不强调在道德修养过程中对情感的调节[6]。理学思想被宋以后医家用以讨论养生学,朱丹溪主张养生要正心、收心、养心。张介宾认为养生必寡欲保精,才能气盛神全。李认为“心静则万病息,心动则万病生,延年不老,心静而已”。这些养生法则往往与养德并论,可见中国古代医学中之伦理色调,正如《医源》所说:“如能清心寡欲,则情不妄发,致中致和,不但可却病延年,而圣贤正心,诚意,修身俟命亦在于此。”

4.2道家的修心养性之术道家崇尚幽居的田园生活,以求抛弃一切俗念和争执,超旷出世、知足保和等思想提供了在命运多舛的现实中自我调节的方法。林语堂说过:“道家学说给中国人心灵一条安全的退路”“,是用来慰藉中国人受伤心灵的止痛药膏”。“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少思寡欲,知足知止;知和处下,以柔克刚;清静无为,顺其自然”是道家的养生处世之道[7]。不争就要知足,庄子反对心为物役,《金丹大要》也提出寡欲的养心之术:“夫圣人之养心,莫善于寡欲。”道家追求心灵的安静、祥和,《庄子·天道》说过:“万物无足以铙心者,故静也。”道家哲学提倡的“清静无为,顺其自然”力图把情感从现实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人超脱世俗之纠缠。《素问·上古天真论》中说:“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道教医家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卷三十七·道林养性》中指出:“多思则神殆,多念则志散,多欲则志昏……多愁则心摄,多乐则意溢,多喜则志错昏乱”,均是对道家追求心灵宁静的践行。极私多欲会给人造成精神压力与躯体劳累,使人的精神高度紧张,甚者导致精神崩溃,而儒道思想倡导的清心寡欲就是保持平稳的心态,使内心不受外界干扰的精神疾病防范术。

4.3禅宗对尘世困惑的超越禅学是一门修身养性、立身处世的人生艺术,它始终不渝追求完整的个性化人格,可以说是一门近乎心理分析和治疗的学问[8]。禅学是生命哲学、心灵超越法。精神病学者贝诺瓦说:“禅非宗教,而是一种为实践而成立的睿智,一种当代文明可用作范例,以摆脱焦虑而达到和谐平静生活的体系。”佛教思想及修持方法的心理治疗作用主要有破我执,除妄念,破法执,空世界。我执即对我的执著,佛教认为我执是万恶之本,痛苦之源。只有破除我执,人才能消除烦恼,达到解脱。佛教宣扬“三界唯心”,“一切皆空”。佛教认为,只有认识空性,达成空观,才不会产生种种贪爱执著情感,才能超越生死轮回,得到解脱[9]。禅宗亦重视心的修持,提出“平常心是道”和“明心见性”的心性修养命题。佛家教人们面对大千世界,做到心净、心空、目空一切,从而得到心灵的平静。解脱与超越是禅学的最高境界和终极果报。佛教认为苦是人生的本质,人的生命过程就是苦,生存就是苦。因此,佛教的人生理想就在于断除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痛苦,以求得解脱,即所谓成佛。尽管它是虚妄的,但填补了人们的精神空虚,构筑了对来世的企盼。《冷庐医话·卷一·慎疾》记载了一个以佛家“静”、“空”治愈心病的例子:“真空寺僧能治邝子元心疾,令独处一室,扫空万缘,静坐月余,诸病如失。……观此知保身却病之方,莫要于怡养性真,慎调饮食,不得仅乞灵于药饵也。”

5小结

中医学将神志活动归属于五脏,将“心”确立为精神活动的主体。受心身一元哲学观的影响,“心身合一”及“形神合一”论成为中医心理学的核心思想。打着中国传统文化烙印的“心”的概念在中医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中几乎无处不在,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生存观和疾病观。中医养生学即强调养心、养性、修身,在临床治疗上也体现了以心治身和身心兼治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对国民的心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模式和处事方式。中国本土传统心理学以其特有的内省方式来引导人的内心生活,促进人的心灵成长,提升人的心灵境界。心理治疗的目的是改变患者的认知和生活态度,而传统文化强调的内省即指出了个体内求超越的心灵发展道路及个体与世界相和谐的心理生活道路[10]。杨德森等创立的精神超脱心理治疗即以道家处世养生原则为指导思想,日本森田正马受中国禅宗文化理论影响,开创了“顺其自然,为所当为”的治疗方法。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模塑下的本土心理学在现代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中医精神医学虽然先天薄弱,但其对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有着鲜明的特殊性,其与文化的相关性也值得人们去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慰丰1开展医学文化史的研究[J]1中华医史杂志,1997,27(4):193~194

[2]葛鲁嘉,周宁1从文化与人格到文化与自我[J]1求是学刊,1996,1:27~31

[3]钱穆1灵魂与心[M]1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8~19

[4]张福利,车离1古典二元论与心身分立[J]1医学与哲学,1992,2:34~35

[5]景怀斌1传统中国文化处理心理健康问题的三种思路[J]1心理学报,2002,34(3):327~332

[6]周天庆1论儒家伦理中的情感因素[J]1求索,2007,5:142~144

[7]杨德森1中国人的传统心理与中国特色的心理治疗[J]1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2~8

哲学分析论文篇12

如鹰鹫般棕色而瘦削的面孔,目光深沉有神,举止灵活有力,特立独行,天马行空,没有恋爱,没有婚姻,没有朋友……这就是维特根斯坦,20世纪哲学革命中神话般的英雄。

还有,一个同性恋者,抑郁症患者,多疑,狂躁,伴随一生的“自杀情结”,生前身后的荣辱毁誉……这也是维特根斯坦,20世纪哲学分析的天才。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维特根斯坦应征入伍。未经作战即成为意大利人的战俘。而《逻辑哲学论》的手稿即是在战火纷飞中完成的。

维特根斯坦后来对自己应征入伍动机的解释是:“是因为我有自杀倾向,而没有比战争更好的自杀方式了。”

被捕时,维特根斯坦正骑在炮筒上,用口哨吹着贝多芬第七交响乐的第二乐章。

什么是“可说的”?

所有自然科学的命题,都是可说的。维特根斯坦如是说。

什么是“不可说的”?

生命。伦理。价值。情感。宗教。激情。想象。直觉。形而上的本体……一切可以赋人生以意义和价值的东西,都是不可说的。它们是如此神圣之物,以至不能被说,只能在沉默中显示。

凡不可说的,只能显示。维特根斯坦如是说。

维特根斯坦在写给好友冯·费克尔的信中如此解释他的《逻辑哲学论》:

“本书的观点是伦理的观点……也许这是开启这部著作的一把钥匙……:我的书由两部分组成:这里描述的部分加上所有我还没有写的东西。确切地说,正是第二部分相当重要。”

不可说的、只能在沉默中显示的东西,永远比可说的东西重要。生命和文化永远高于自然和技术。

于是:

“凡可说的,都是可以说清楚的”,“凡不可说的,应当沉默。”

何等简洁、明了;何等单纯、透明。一如主人的衣着,简朴、整洁;一如主人的住所,一床、一椅、一桌,几盆鲜花。哲学的空间纤尘不染。

简洁与单纯是哲学的最高境界。能将哲学还原至此境界的思想者,非大师莫属。

我们还需要说什么,我们又还能说什么呢?

当有人告诉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构造》剽窃了《逻辑哲学论》中的思想时,维特根斯坦大度的一笑:“我不在乎一个小孩偷了我的一个苹果。”

因此,哲学在维特根斯坦那里终结了。因为“所有的哲学问题都解决了”。

维特根斯坦有力地挥动手臂,大声向世界宣告。

维特根斯坦走了,走的如此潇洒从容,充满自信。

二、乡村教师

维特根斯坦离开了哲学的王国,离开了城市的喧嚣,到奥地利三个偏僻的乡村当小学教师。

那些偏僻的小山村,如果不是维特根斯坦,历史学家将永远不可能知道它们的名字;而那些有幸受教于维特根斯坦、如今大部分早已作古的村民,也永远都不可能知道,他们曾经和一个世界级的哲学大师一起生活、学习。

维特根斯坦曾多次表示不愿意做大学教师,他甚至认为,一个人不可能既是大学教师,又是一个诚实的人。

这使我想起一个笑话:一个律师的墓碑上刻着:“这儿躺着一个律师,一个诚实的人。”一个过路人看见后惊讶的说:“真没想到这么小的地方居然躺得下两个人!”

但维特根斯坦那过于直露的自白仍然让我震惊!不仅因为我生活于有着“天、地、君、亲、师”的文化传统的中国,教师被视为“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更因为我自己是一名大学教师,我内心深处时时由衷的泛起一种职业的自豪感。

直到有一天,某个突然发生的情境闪电般击中了我的生活,若不是那个突如其来的“内心事件”(借用萨特的术语),我也许永远无法体认维特根斯坦内心世界的矛盾与情感冲突。

那是在别人看来一件极不足道的小事:我和往常一样站在讲台上,阶梯教室座无虚席。我几乎像一个动了感情的演员,深深沉浸于自己的角色,忘记了周围世界的存在:我和萨特一起为人类的自由呐喊,和尼采一起感受“上帝死了”对西方心灵造成的巨大震撼,和加缪一起思考人生的荒谬与永恒的“存在之谜”,和弗洛伊德一起向人性深处最隐秘的角落开掘……我讲述着公元前800-600年,那个被雅斯贝尔斯称为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那个诞生了佛陀、耶酥、、孔子、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时代,文明的薪火代代相传,使无数世纪的人类心灵沐浴它的绚烂与壮丽……我深陷于自己的激情不能自拔,以至不得不暂时停顿下来,给学生留下思考的空间。我渴望与年轻的心灵对话,因为我深知,智慧的交流与碰撞如同电光石火,是人类思想保持创造力的永不枯竭的源头活水。

一阵短暂的寂静后,台下一个声音悠悠响起:

“老师,请问考试怎么考?”

我的脑袋突然出现空白,我一下从天堂跌落到地狱,我的自尊和自信一瞬间被彻底击垮。

据维特根斯坦说,在剑桥的讲台上,有一天,他脑袋里突然出现空白,面对学生,他突然感到无话可说。

那么,当他来到偏远的乡村,面对那些嫩稚单纯、未被世俗污染的孩童,他是否由衷感到了灵魂的安宁与幸福?

我深深理解维特根斯坦。

三、“反哲学”的哲学家

1929年,维特根斯坦重返剑桥。6年的乡村小学教师生涯,不仅抚慰了他那颗浮躁的灵魂,而且他对哲学也有了新的体认。

他重返哲学的王国。而这一次,他是以彻底“反哲学”的斗士的姿态出现在哲学舞台上。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无论古典还是现代,我都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后期维特根斯坦那样如此极端的反对哲学、并强烈要求取消哲学的“哲学家”。

“哲学是我们的理智冲撞语言的界限留下的肿块。”

“哲学在于语言的误用”,是哲学家“神志昏迷”与“理智痉挛”的结果。

“什么是哲学?是给苍蝇指出逃出捕蝇瓶的道路。”

“哲学的目的在于治疗。”

维特根斯坦如是说。

维特根斯坦的意思是:本不该有哲学问题,哲学问题的出现是哲学家误用了我们的日常语言,

说了不该说的话。是典型的庸人自扰,甚至是一种病态,是哲学家“神志昏迷”与“理智痉挛”。我们的任务就在于:当一个人搞哲学的时候,让他停下来,对他进行“治疗”,让他从语言的误用回到语言的日常用法上来。这样,哲学问题就消除了,哲学家的病也就治好了。

“不要想,而要看!”维特根斯坦号召我们从形而上学的迷雾中迷途知返,回到清楚明白、单纯简洁的日常生活的世界里来。

这是对人类哲学与人类文化的彻底“解构”,维特根斯坦是一位真正的“后现代主义”大师。

就在维特根斯坦逝世后不到20年,利奥塔发表了他的《后现代知识状况》,运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语言游戏”的概念“解构”自西方启蒙运动以来的“宏大叙事”,他由此成为“后现代主义之父”。

从此,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概念,几乎成为所有“后现代”哲学家用以“解构”现代哲学思维方式的“万能武器”。在20世纪风起云涌的“后现代”思潮中,无论是利奥塔、福柯还是德里达,其“解构”的锋芒几乎指向每一个被“现代性”浸染的领域,却惟独对尼采和维特根斯坦情有独钟,尊他们为“后现代”思想的先驱和鼻祖……

中国社科院的江怡博士在其著作《维特根斯坦:一种后哲学的文化》中,不仅将维特根斯坦与德里达相提并论,而且富有创见性的认为,西方思想的危机经历了三个阶段:现象学大师胡塞尔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中体认到的是西方科学的危机;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颠覆了整个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反映的是西方哲学的危机;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则更进一步揭示了西方文化的危机,它不在别处,就在我们日常语言的使用之中!西方文化的危机已经病入膏肓,深入骨髓,浸透日常生活的每一个层面!

这是对深深浸淫于启蒙主义“现代性”西方社会的警世危言——和尼采一样,维特根斯坦来的太早了!

四、代“后记”:Heal博士、罗素与维特根斯坦

1998年,一个酷暑难当的盛夏,“中、英、澳哲学暑期学院”在北京某高校大礼堂举行隆重的开学典礼。此学院的创立与享有盛誉的英国哲学大师A.J.艾耶尔的名字连在一起。这位与石里克、罗素、卡尔纳普等共同开创了逻辑实证主义,从而扭转了20世纪哲学发展方向的哲人,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作为基金,开办一所哲学学院,用于培训有志于科学哲学事业的中国学人,为东西方哲学与文化的交流搭起一座桥梁。学院每年暑假在中国大陆或港澳地区开办一届,为期一个月,它实质上为中西学人在学术上相互切磋砥砺提供了一个交流的论坛。走进学院礼堂时,我在过道墙壁上悬挂着的艾耶尔的巨幅画像前停下脚步,久久瞻仰着这位为中西文化交流作出巨大贡献的哲学大师,崇敬仰慕之情从心底油然而生……

本期哲学的讨论主题正好是维特根斯坦。这也是我恭逢盛会的一个最主要的目的。在20世纪的哲学家中,维特根斯坦是吸引我兴趣最为长久而又最令我困惑不解的人物。维特根斯坦像一个巨大的磁场或者漩涡,我刚刚一接触便被一股强大的吸力身不由己的卷入进去,无力自拔。记得《论语》中孔子的弟子颜回对孔圣人的评价是:“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西方圣哲维特根斯坦所给我的就是这种奇异的感觉。

在同一个研讨班的有北京大学的韩林合博士,当时他那本数十万字的《维特根斯坦之路》刚刚出版;前面曾提到过的中国社科院的江怡博士,他还是国内一本著名的维特根斯坦传记的作者。那本传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序言”中的一个奇特而新颖的比喻:维特根斯坦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追求浪漫传奇生活的“西部牛仔”,犹如曾经轰动一时的美国电影《廊桥遗梦》中的那个摄影师罗伯特·金!初读这个奇特的比喻时,我心头一震,几乎对江怡博士大胆的想象力佩服到五体投地!

英国方面担任本次主讲的是来自牛津大学的Heal博士,Heal女士年届不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这位哲学女博士开朗、热情,一头齐耳短发,有较重的苏格兰口音。她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虔诚和执着令人感动。也许,作为一名女性,选择哲学为自己的终身职业,即使在观念开放的西方,也注定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勇气和艰辛吧。

美国哲学史家M.怀特把20世纪的哲学史形象地描述为“狐狸”与“刺猬”斗争的历史。所谓“狐狸”,是指注重感性经验和细节分析的英美哲学家,如逻辑实证主义与语言分析学派;而“刺猬”,则是指热衷建立宏伟体系、崇尚综合方法的欧洲大陆哲学家,如康德、黑格尔,以及20世纪的萨特、海德格尔等。

惟独维特根斯坦是一个奇特的例外。他兼有“狐狸”与“刺猬”两种文化传统的气质,从而当之无愧的成为沟通英美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的桥梁。

如照此划分法,Heal博士无疑应该是一只擅长逻辑与分析技术的典型的英国“狐狸”。果然,她对哲学范畴的精确分析与对哲学命题的缜密演绎,其技巧的熟练几乎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交流和对话仍然是艰难和充满阻碍的。这种障碍并不在于语言,我想,也许是源于中西思维方式与文化传统的巨大差异。我惊讶的发现,我们各自心目中维特根斯坦形象的差别竟是如此之大,以至难以弥合。

我一直认为后期维特根斯坦对哲学的“解构”以及那种神秘的、不可言说的思维与中国禅宗的思维方式有着天然的沟通。维特根斯坦曾经比喻说,一个搞哲学的人,仿佛被困在房子里走不出去。他想从窗户爬出去,可窗户太高;他想从烟筒钻出去,可烟筒太窄。可只要他一回头,就可以看见:原来大门是一直敞开着的!这使我想到中国诗僧神赞的“咏蜂诗”:

空门不肯出

投窗亦大痴

百年钻故纸

何日出头时

连所用的比喻都惊人的相似!难怪维特根斯坦抱怨西方人无法理解他的著作,原来这位哲学大师更接近东方禅宗的精神世界!

而这点对于在西方文化传统中长大的Heal博士是无法理解,也无法认同的。而我又无法把那首禅诗毫无损失的翻译给她。结果,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Heal博士仍然无奈的摊开双手,她承认,中国禅宗的神秘思维对她来说简直不可理喻(inaccessible)!

谈维特根斯坦当然离不开罗素。Heal博士从那个著名的“罗素悖论”巧妙切入正题。维特根斯坦比罗素小17岁,是他的学生和朋友。但二人关系的这段“蜜月时期”没有维持多久便很快反目。两人关系从亲密到最终破裂一直是人们深

感兴趣的话题。Heal博士将之归结为两人性格气质的差异与学术观点的分歧,而我则执着的认为,是两位思想家对自己的时代做出了各自不同的反应:罗素是外向的,反抗的,几乎20世纪每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都有罗素的身影;而维特根斯坦是内敛的,忧郁的,他将时代的冲突与矛盾移植到自己的内心世界,从而忍受着痛苦的人格分裂与情感煎熬。

我对罗素这位20世纪的智者一直怀有深深的敬意,我对他有一种极其特殊的感情,因为他是引领我走上哲学道路的启蒙老师。大学本科时,我躲在蚊帐里,借着手电筒的亮光阅读他的两卷本的《西方哲学史》的情景仍历历在目,那生动幽默的语言,睿智的点评以及对时代精神的准确把握让我心旷神怡,叹为观止。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哲学的世界竟是如此的神奇诱人。一个年轻幼稚而又好奇的学生,从此一步步进入哲学那神圣的殿堂。

如今,在暑期哲学学院提供的简陋的单人宿舍里,在银白色的日光灯下,我斜靠在床上,再次翻开罗素的传记:

1915年,罗素因参加反战活动,被政府宣判为有罪,并被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解除了教职;

1950年,罗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获奖演说的题目别具一格:“重要的政治愿望是什么?”他借这个重要的讲坛呼吁世界和平;

1955年,罗素争取到爱因斯坦的支持,发表了著名的《罗素-爱因斯坦宣言》,号召东西方科学家召开一次世界性会议,共同讨论采取什么实际行动应付人类由于原子武器的出现而面临的危机;

1961年9月,89岁高龄的罗素因组织群众在空军总部和国防部门前静坐示威而被法庭判处一周的监禁;

1963年,罗素与法国哲学家萨特一起组织“国际战犯审判法庭”,调查并审判美国总统约翰逊、国防部长及国务卿在越南战争中的罪行;

1970年2月2日,罗素与世长辞。就在逝世的前几天,他发表了一个重要的政治声明,谴责以色列袭击埃及和巴勒斯坦难民营……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我合上书本,轻轻披衣下床,来到校园空旷的操场。此刻,万籁俱寂,夏夜的天空繁星闪烁,清风送来阵阵舒爽的凉意。我的思绪仍然无法停止。当罗素这个人类和平的斗士在为人类的前途和命运而奔波,而操劳,而呼号的时候,他昔日的朋友和学生维特根斯坦却正在战火纷飞中孜孜不倦的构思着世界的本体。难道他对生灵的呼号充耳不闻?血污与泪水难道没有淤塞思想家的感官?他真的把时代的苦难吞纳入自己的心胸,从而化为内心世界的冲突、煎熬与巨大张力?我前面的解释正确吗?

仰望繁星,我再次想起康德的那句名言:“世界上有两件事物,我越想越引起我内心深深的战栗与惊恐:头顶的星空与人心中的道德律令。”罗素与维特根斯坦无疑是我们时代的两颗耀眼的巨星。相比之下,罗素似乎离我们更近,我们能够听见他的声音,感受他的喜怒哀乐,他是可感可触的具体存在;而维特根斯坦似乎离我们更加遥远,像一个梦幻的影子,无法触摸。他在无边深邃的天空永恒寂寞的燃烧,我们只能通过到达身边的微弱的光线模糊猜测他的存在……

Heal博士在暑期哲学学院毕业典礼上的精彩总结再次回响我的耳边:

Wittgensteinisaparadox!(维特根斯坦是一个“吊诡”!)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传》,[美]巴利特著,杜丽燕译,东方出版中心,2000年7月版

哲学分析论文篇13

包括爱因斯坦在内的一些中外学者不厌其烦地指出,中国是一个缺少逻辑思维的民族,他们在这里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的是形式逻辑。然而,正像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形式逻辑和辩证法本来就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的统一,不可能只存在形式逻辑而没有辩证逻辑的思维,也不可能只存在着辩证逻辑而没有形式逻辑的思维。那种认为中国没有形式逻辑的主要理由在于中国缺少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的演绎法则。三段论的演绎法是一种最朴素、最基本的推理形式,无论在《易经》还是在墨家的著作中我们都不难找到这种方法的应用。如《易经》根据观物取象原则认为凡是阳刚的事物都可用一长横“一”符号表示。凡是阴柔事物都用两短横“- -”符号表示,太阳是阳刚的事物,所以用符号“一”表示,月亮是阴柔的事物,所以用两短横符号“- -”表示,此处便用归纳结论作演绎推理的前提。整部《易经》的判卦方式虽然充满着矛盾法则,但都不离演绎和归纳的思维法则。

章太炎认为《墨经》充满着“三段论”,大故就是大前提,小故就是小前提,胡适举《墨子》一书中“狗也,犬也,杀狗非杀犬也”、“盗,人也,爱盗,非爱人,杀盗非杀人也”等判断句为例否定了章太炎的说法。但是,胡适不懂得《墨经》中包含着矛盾的逻辑已超越了形式主义的不包含矛盾的逻辑,是一种比形式逻辑更高级的逻辑。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就此否定《墨子》无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种不包含矛盾的逻辑。不少学者指出,先秦墨家在形式逻辑的应用上,比亚里士多德毫不逊色,如张静虚就以墨子《耕柱》篇中的一组判断为例指出《墨子》一书中确凿无误地运用了三段论的演绎推理逻辑。

近代以来,人们总是把形式逻辑看得十分深奥,当然,形式逻辑的系统化是始自希腊哲学中经阿拉伯学者传下来的一项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比较之下,中国哲学中的形式逻辑理论体系不完备。但是,每个人的思维都自觉地不自觉地使用着形式逻辑,恩格斯说过,形式逻辑的思维甚至在动物那里都有:普通逻辑(形式逻辑)所承认的一切研究手段对人和高等动物是完全一样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相反地,辩证法思维——正因为它是概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充分的发展还晚得多,在现代哲学中才达到。”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是思维的低级阶段,辩证法是思维的高级阶段,创造了这种高级思维形式的巨大成就有希腊人的一份,但恩格斯却首先把它归功于“佛教徒”的发明,——这是发人寻味的。

众所周知,印度佛学传到中国来的逻辑学的代表性成果是“因明学”,而“因明学”所阐明的实为一种形式逻辑。应该说,佛教逻辑中已经包含着一些辩证思维的因素,但佛学辩证法主要生长和发育在中国,宋明新儒学的辩证法内在地包容了儒释道三家辩证学说的精髓,其中有华严宗的“共相和殊相”的辩证法、道家关于矛盾及其转化的辩证法以及儒家的“正反合”的思想等等。在西方人的眼里,“佛教徒”并非特指印度人,当英国对印度实行殖民统治时,佛教在印度早已绝灭几个世纪了。恩格斯的时代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佛教国家,当时欧洲人所接触的佛教资料有许多来自中国,如德国诗人海涅在法国大革命的感召下写道:“当革命的波涛在巴黎,在这个人类的大洋中汹涌沸腾的时候,那时莱因河那边底德国人的心脏也吼动着了。……他们站在中国制造的佛像之下,这佛像对着全无感觉的瓷器、茶器、咖啡壶和任何的东西,都像无所不知似地点着头。”这里的佛像和瓷器、茶器、咖啡壶都是从中国传来的,恩格斯所说的那些发明了辩证逻辑的“佛教徒”是对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东方人的泛称,实际上就是指的中国人。这无疑在说:中国是辩证逻辑(辩证法)的发源地。

马克思的辩证法来自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但是,它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着本质差异,即把黑格尔“头足倒置”的体系又颠倒了过来,从而把辩证法与唯物论相结合,所以列宁指出,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逻辑学。有趣的是:黑格尔正是否定了中国哲学中具有唯物主义趋向的“实在”论,而悄悄吸取了东方哲学的辩证法。这种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哲学在马克思主义那里被再颠倒,那就是在唯物的实在论基础上辩证的思维和辩证的认识论。这至少在表面上完全是对儒学辩证法的“复归”。

儒家哲学的辩证法有如下特点:

第一,儒家辩证法来源于客观辩证法。所谓客观辩证法正是潜藏在客观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规律。如儒家经典《周易》中所讲的发展变化即指的日月、暑寒、男女、天地和万物等自然现象的运作,所谓阴阳变化之“道”就是通过“观于天文,察于地理”的抽象,这种观念影响了整个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如王夫之在论证自己的辩证法和物质不灭及转化的思想时,总是以自然现象为立论的先决前提,此与恩格斯论证辩证法的方法完全一致。这一点,恰是黑格尔所拼命否定儒学的地方,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精神”太少,中国哲学总不能摆脱物质实在性,“道”不是西方哲学的“逻格斯”,而是老子所说的“有物混成”的“物”。作为“理神论”代表者的黑格尔,他所说的中国哲学缺乏“精神”,实际上就是说中国哲学是一种无神论和唯物论的哲学,一种非宗教的哲学,而“唯物论”在当时的西方恰是一个贬义词。应该说,黑格尔对中国儒家哲学超越性的一面并无深究,但就他指责中国哲学倾向于唯物主义这一点来说,并非没有道理。因为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哲学,其“观物取像”的法则始终是把客观世界看成第一性的。

第二,中国哲学强调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一致。如《周易》认为变化之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也就是说,辩证法在主体行为中达到了高度自觉的一致;张载认为“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正蒙?太和》),又说:“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之知。”(《正蒙?心》)这里,他一方面强调了客观辩证法的第一性,另一方面表述了主观辩证法依赖、同一于客观辩证法。王夫之认为“所固以发能”、“能必副其所”,也正是道出了这层意思。此外,朱熹、王阳明、王夫之等人的“知行”观中,尽管表述不一,侧重点不同,但都揭示了思维过程中主客观统一的应然性。这一点,后来被拿来跟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结合,形成了的哲学思想,其中,本人所特别偏好的“主观能动性”的命题,应该说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具有创新性的继承和发展。另外,中国哲学在对运动、变化、联系、矛盾、转化、内因,对立统一、个别一般等关于辩证法的基本观念上与现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的表述都大体一致。

第三,中国哲学强调辩证法的应用性。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辩证法是一种锐利的思想武器,列宁说:“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最新的科学进化论,它正是不容许对事物作孤立的即片面的、歪曲的考察。”因而,马克思的辩证法给人们提供了一种普遍适用的思想方法论。儒学辩证法是中国人智慧的最高科学,儒学强调对任何事物都要作整体性的动态思维考察,所谓“物生有两,相反相成”、“天地之化,日新其德”、“合二为一、一分为二”,再如“中庸之道,勿失其偏”等等高度浓缩的警句就是中国人观察、把握事物的普遍方法,所以王夫之说“万物之成,以错综而成用”——即点明普遍联系的观点是一种实用的理性法则,所谓“《易》以道阴阳,圣人则之”亦是此意。这样一种实用理性精神,不恰在儒家那里十分明显,在老子哲学、兵家、法家哲学中都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兵家重实战,自成一套系统的兵家辩证法;法家重耕战和威权,“法、术、势、利”充满着辩证思维。至于老子哲学,剥开其遁世趋向的外衣,他的所有辩证命题,都是为“南面而王”服务的,如“无为而无不为”、“无治而无不治”、“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治大国若烹小鲜”等,辩证思维在这里都成了一种彻底的实用法则。当黑格尔说阴阳辩证法是中国人“最高的科学”时,多半是指的这样一层价值。当我们常以无往而不胜的“中国人的智慧”而自豪时,也即指的中国人的这种思维。

第四,“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在中国哲学中,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抑或先秦的兵家、名家,后世的佛家,等等,都强调对立双方的统一。《易经》说“一阴一阳谓之道”,《道德经》强调“负阴抱阳,冲气为和”——相传朱熹弟子蔡元定在四川寻来的道家陈抟留下来的“太极图”,合阴阳鱼为一环,阴阳和合相抱,阴中有阳,阴中有阳,阴盛阳衰,阳盛阴衰——即用图例形象地揭示了阴阳对立统一的深刻原理。这个图流传到世界各地,到了近代,有的科学组织把它作为会徽,有的国家把它作为国旗。对立统一,和合一体,和而不同,即“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统一中包容着黑白分明、截然为二的两种对立势力——这正是“太极图”和阴阳辩证法要向人们开显的科学道理。列宁说,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核心,中国哲学的阴阳辩证法早就具备了这一核心,而在西方哲学中,直到黑格尔和马克思才发现和总结了这一点,尽管它比中国的阴阳辩证法更加高级化、体系化、科学化、近代化了,但在核心原理上,阐明的仍然是“对立统一”。

儒学辩证法与“科学辩证法”也有一些类似和相同的命题。如朱熹对辩证法有着许多精辟的分析,他的关于“万个是一个,一个是万个”的命题即恩格斯所提出的“一与多”的命题,作为一种形而上的普适性,“理”是“一”,但就宇宙的无穷性而讲,“理”又是万,是“多”。对此,窦宗仪先生指出:“令人惊讶的是,当恩格斯明确指出‘一在多中,多在一中’时,他并不孤立。”意在指出早在恩格斯的见解之前,朱熹已经阐明这一点了。“一与多”的关系实际上没出共、殊关系范畴——此为整个新儒学讨论的核心问题。在这一点上,儒学与唯物辩证法采取了完全相同的方法并提出了相同的命题,但在出发点上,儒家中的实学辩证法与“实践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更为一致,实学的辩证法认识论(如王夫之的哲学)主张对事物作具体分析,主张“即物穷理”、“尽器求道”即主张“实事求是”,这正是所阐述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精髓——“具体地分析具体的事物”。

当然,儒学辩证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分化为两个路向,一派是思辨的路向,一派是经验主义的路向。思辨的路向趋向于概念辩证法,这在本质上更接近于黑格尔主义,如朱熹的“一与多”的关系,陆九渊的“吾心即宇宙”的观点,以及后世王阳明“心即理”的命题等,其出发点与黑格尔理解的“一与多”颇具辙合之处。黑格尔还在《老子》一书中发现了“一与多”的关系,于是他联想到了他的“绝对理念”及其与具体事物的关系,从而充分显示了其理性的“泛神论”的思想与朱熹理性的“泛理论”思想如出一辙,它跟儒学中的玄学方向相一致。朱熹哲学带有明显的二元的特征,后世中国的玄学跟他有关系,但后世的实学鼻祖也是他。实学的方向就是经验主义的方向,以明清时期的“经世致用”之学为代表,形成了接引西方科学主义的重要的民族思想源头。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改造的黑格尔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在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都有现成案例。像朱熹、方以智、王夫之所提出的“一分为二”和“合而为一”命题就是对立统一规律的不同侧面的表述,《内经》中“阳盛为阴,阴盛为阳”的命题阐明了典型“否定之否定”规律,王夫之“积成久大”和“化渐为著”揭示了量变与质变或渐变与突变的关系。此外,在时空观、运动观、发展观和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上,儒家都提出了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通的见解。应该说,在“科学的辩证法”或现代辩证逻辑问世之前的二千多年来的各个历史阶段上,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中的辩证思维无疑在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在人类的思想发展史上谱写了光彩夺目的一页——这就无怪乎黑格尔要把它称为是“中国人的最高科学”了。

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哲学的辩证法于清代王夫之的著作中达到了高峰。王夫之强调“变化日新”、“物极必反”的发展、运动、转化和普遍联系的观点,提出了物质不灭和能量转化的见解,论证了对立统一规律。其理论价值和思想成就直接辐射到中国近现代。但是王夫之的辩证法在宗旨上仍没超出儒家思想的局限。如他指出“一分为二”是“合二而一”的基础,“故合二以一者,即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这是说在对立统一规律中统一是以对立为基础的——仅此而论,无疑是正确的,它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没有丝毫的不同。不过王夫之的意旨所归并不在“一分为二”上,而在“合二而一”上,如说“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这就肯定了统一性是根本和绝对的方面:首先有了统一体,对立面双方的氮蕴相荡才能促进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所以王夫之十分赞赏张载“仇必和而解”的观点,指出“太和,和之至也”,从而在根本上削弱和消融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那种斗争和革命的精神。

孔子的弟子有若曾说“礼之用,和为贵”,“和”、“和合”、“和谐”——这既是儒家辩证法的出发点,也是儒家辩证法的归宿点。在极左路线占统治地位的年代,儒家“和”的方法论、价值观和世界观,从学理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受到了猛烈地批判,认为它是跟辩证法截然相反的一种“反辩证法”思维方法,唯一的理由就是它过分强调“和”。孰不知,“和合”、“和谐”正是辩证逻辑推理的必然结论。如从价值层面上来看,只要有人类存在,就免不了有对立和争斗,免不了革命和战争,但只要有对立和争斗、有革命和战争,就永远抛弃不了“和”的价值和结果。可见,儒家辩证法跟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逻辑和方法上是一致的,但在价值和结论上是互补的。

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就可发现,儒学辩证法与近代的唯物辩证法最大的同中之异就是儒学辩证法减弱了斗争在事物运动中的重要意义,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正是立足于揭扬事物的运动、发展、斗争和转化,具有实质上的革命性——马克思有句名言,即“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恩格斯也指出,辩证法就是主观反映客观世界中那些到处盛行着的对立,“这些对立,以其不断斗争和最后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决定现实生活,列宁则一再明确指出:“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同等作用)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只有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事物才处于不断的新陈代谢和向更高阶段进步的过程中。这种斗争、运动、发展和转化的哲学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客观和科学的描述,决不是在主观上追求“仇必仇到底”的唯意志论的情感谊泄。斗争性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革命灵魂。但是,把斗争性强调过了头,也就失去这个灵魂。因此,儒家“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和谐观点,正可大补“绝对斗争性”之所缺。

的辩证法思想立足于中国哲学的辩证法去契合和会通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从而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以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把对立统一规律用儒学哲学成语凝练为“一分为二”,有时也用“相反相成”的命题表述相似的思想。除吸收了儒、老、法等学派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以外,还充分借取了中国传统的军事辩证法思想,此为中国古代真正科学的思想,具有极大的应用价值,这些都构成了辩证法思想的主体来源。如果说,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是一种概念思辨方式,是绝对理念的自我否定,在马克思那里把它改造成为一种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而到了手里则不仅是世界观和认识论,而且是中国共产党的整个革命策略的思想基础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逻辑。如曾经指出:“对于的磨擦,同志还说了三条原则,第一条出自《老子》,‘不为天下先’,就是要后发制人,不先发制人。第二条出自《左传》,‘退避三舍’,一舍三十里,你打边区我们就退几十里再说。第三条出自《礼记》,‘来而不往非礼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样,有理,有利,有节,结果坚持了八年抗战。”在这里列举的这三条辩证原则都不是出于马克思主义的原典,而是源于中国的儒家和道家,即中国传统的思想。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方法既来自于中国传统的哲学智慧,应该说是打通近代最先进的辩证思维与中国传统儒家的辩证思维之路的典范。

参考文献:

(1)胡适:《先秦名学史》,《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下册,第849页,中华书局,1991

(2)张静盛:《实事求是地研究中国传统思想》,《哲学思想研究》198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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