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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实用13篇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1

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校要制定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

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根据《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2021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2021工作计划

为营造学校良好教学环境,稳定学校教学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拟定~年__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紧紧抓住关系教职员工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学校传染预防工作,为促进学校教学稳定工作提供有利保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部门和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有关部门参与,聚为合力,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把危害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和《全市学校内外饮食商品摊点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突出重点、很抓落实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2

1、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3、定期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4、长期不懈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搞好食品药品安全周活动)。

5、贯彻落实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提前申报、现场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3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卡及公示制度、工资发放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仑建[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对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安全管理差、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建设工地治安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的项目经理依法查处,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暂停承接工程业务或清退出区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1、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3月—4月份由区建管处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

2、外来民工宣传教育和培训:3月—1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3、专项治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时进行专项治理。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4

二、工作目标

争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提高抽检效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运行体系和信息平台。

三、检测体系

根据目前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以确保重点,兼顾各环节为原则。政府出资重点加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使其基本达到具有定量检测农药残留、药物残留、重金属残留、激素类药物、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项目检测的手段和能力。市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主要添置各环节日常监管中以定性为主的快速检测设备、设施,以保证日常监管的需要。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分段检测与品种检测相结合。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质量检验;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各乡镇(街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接受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食品质量检验的组织协调。

四、职责分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运行机制,制定全市年度检测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检测工作,统一对外食品检测结果。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种植的食品安全监测;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农产品种植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负责乡镇农残检测指导和管理,做好农产品上市前抽样检测,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受理畜禽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负责水生动物检疫工作及其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受理水产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检体系建设;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全市食品安全定量检测目标任务;负责受理生产加工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经贸局:抓好生猪屠宰场检测室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肉品质量检测。

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农贸市场、商场、批发市场检测室(或快检设备)的建设及管理;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流通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卫生局:负责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技术鉴定;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各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农产品检测工作;制订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年度计划;根据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布置的检测任务目标,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站的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完成农业部门下达的检测目标任务。

五、运行机制

(一)统一制订抽检计划

为提高检测效率,节约检测经费,避免重复抽检。抽检计划分监督执法性抽检计划和综合评估性抽检计划,各职能部门根据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季节、环境、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特色行业等特点,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分配计划,每年确定抽检品种、数量、批次(频次)、检测项目,报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

(二)统一检测检验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快检、现场检测以及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项目以外的食品安全检测需统一由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其中列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度计划的监督或评价性项目检测,依据文件直接送检测中心检测,新增加的临时性检测项目,必须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送检测中心检测,相关检测经费按市政府办公室〔20*〕118号抄告单执行。

(三)统一检测项目标准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指定检验标准依据,各食品检测机构的食品检测项目均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四)统一汇总检测结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把“条”(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布置的所有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的检测结果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依据。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查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食品安全。

(五)统一信息报告和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综合各有关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告市政府,并视情向社会,及时提醒市民注意。对举报投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检测信息,要及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检验检测信息分析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将检验检测信息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中监测预警专版上,有效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实现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对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检验检测信息,指导监管工作,作出安全预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效的食品抽样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是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顾全大局,加强领导,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5

(1) HACCP体系建立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对终产品的检测仅作为验证体系的有效性;

(2) HACCP体系可以进行预防性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出现;

(3) HACCP体系可以进行自行控制,使加工者具有自检、自控、自纠能力;

(4) HACCP体系可以追溯加工及控制记录,使政府检查或产品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相比传统食品安全控制方法,HACCP具有的独到之处

HACCP不是零风险体系,是用来将食品安全危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并持续改进的体系。传统的食品安全控制流程一般建立在集中观察、最终产品的测试等方面,通过“望、闻、切”的方法去寻找潜在的危害,而不是采取预防的方式,因此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举例来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食品加工工作,靠直觉去预测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最终产品的检验方面代价高昂,并且为获得有意义的、有代表性的信息,在搜集和分析足够的样品方面存在较大难度。

在HACCP管理体系原则指导下,食品安全被融入到设计的过程中,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最终产品检测。因而,HACCP体系能提供一种具有预防作用的体系,并且更能经济地保障食品的安全。部分国家的HACCP实践表明实施HACCP体系能更有效地预防食品污染。例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水产加工企业中,实施HACCP体系的企业比没实施的企业食品污染的概率降低了20%~60%。

HACCP应用现状

HACCP自20世纪50年代末创立至今,已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FAO和WHO在80年代后期大力推荐。目前HACCP推广应用较好的国家有:加拿大、泰国、越南、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冰岛、丹麦、巴西等国,这些国家大部分是强制性推行采用HACCP。HACCP体系逐渐被美国官方机构认可,美国FDA和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先后要求在低酸罐头、水产品、肉禽类产品、果蔬汁的生产加工中建立HACCP体系。同时,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也对HACCP体系进行了研究和应用。1996年,加拿大食品检验署提出了食品安全促进计划(FSEP),制定了HACCP教程和通用模式。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也把HACCP应用到肉类加工上,了肉类安全质量保证体系(MSQA)制定指南。欧盟在93/43/EEC和94/356/EC指令中明确要求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以HACCP为原理的“自我检查系统”。日本厚生省在“食品小六法”中颁布了食品加工厂实施HACCP体系的认可管理制度。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所属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在《食品卫生总则》的附件中也制定了“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HACCP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遍认同和推广。

在我国,从HACCP引入到应用至今,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控制食品原料安全性、食品生产、食品与原料流通过程、餐饮等方面。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这一规定表明HACCP在食品安全控制及管理过程中将被作为一项长期的手段得以更深层次的应用。

我国食品企业HACCP体系主要特点

1. 不同类别产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各具特点

中国2008年了GB/T 27301~27307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罐头、速冻方便食品、速冻果蔬、果汁及蔬菜汁、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2009年了《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要求》,这些标准都是在CAC公布的通用HACCP体系基础上,考虑中国国情和具体生产企业HACCP体系特点,建立的专业HACCP体系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不同的专业标准建立体系对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更有针对性。

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中,对肉制品原料;宰前检验;宰后检验;粪便等可见污染物的控制;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的温度;物理及化学危害的控制等提出了要求。

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中,规定了捕捞、养殖、进口、双壳贝类等不同来源的水产原料卫生、储运要求;对加工过程温度时间的控制、不同加工工艺水产品加工条件特殊要求、终产品储运等与水产品安全管理特殊要求给予了规定,成为建立HACCP体系不可缺少的部分。

餐饮业要求中,识别了不同餐饮食品加工方法,包括粗加工、热菜加工、凉菜加工、面点加工、冷加工糕点、鲜榨果汁、生食海产加工等应实施的环境卫生及关键点控制内容。

乳制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标准是在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制定并的,这一标准在HACCP原理的基础上增加了针对乳品原料标识和追溯计划、产品召回计划、应急预案和产品防护计划的要求,以全面保障乳品安全。

在中国食品企业发展尚不平衡的今天,在HACCP发展仅10年历史的中国,在HACCP基本原理及标准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一系列针对不同食品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专业标准为建立实施HACCP体系的企业提供了专业方向。当前,企业建立的HACCP体系已逐步呈现出各自的特点,与企业的实际紧密相联。

2. 前提计划与HACCP计划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危害的预防控制

HACCP计划仅是通过关键控制点实施对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不能对所有面临的危害施加控制。前提计划,即在整个食品生产过程中为保持卫生环境提供必需的基本条件和活动,可对未由HACCP计划控制的危害实施预防。前提计划与HACCP计划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对危害分析识别出来的所有食品安全危害施加全面、有效的预防控制。在中国提出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前提计划包含基础性前提计划和产品类别性前提计划,基础性前提计划针对食品生产环境中的一般潜在危害,产品类别性前提计划针对食品生产线中与生产工艺相关的特定潜在危害,HACCP计划针对生产线上的显著危害,前提计划与HACCP计划有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危害预防控制体系,两者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危害的预防控制已得到当前中国食品企业的共识,并在企业建立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得到充分体现。

3. 危害识别与控制逐步深化

危害识别预评估是HACCP应用的关键步骤,是HACCP体系的核心之一。在中国HACCP体系建立初期,识别各生产过程食品安全危害时往往只停留在对食品安全危害类别的识别上。10年HACCP体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开始重视科学研究和各类资料、标准、文献的使用,对各类生物、物理、化学性危害的识别已逐步深入和具体。危害评估的方法也更具科学性,制定和建立的控制措施相应也对控制特定危害具有更好地针对性。

4. 重视原辅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及控制

保证食品的安全须从源头开始。食品加工原料,尤其是种养殖过程的化学危害难以由后续的生产环节消除,成为重要的风险来源之一。中国食品生产企业重视对食品生产源头原辅料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多数企业将种养殖过程的管理纳入HACCP体系的建立,用HACCP计划实施相应食品安全的控制,降低了原料风险的引入。

5. 标准卫生操作程序及关键控制点监控系统的可操作性逐步增强

在HACCP体系引进之初,企业在建立标准卫生操作程序(SSOP)文件时经常照搬标准要求,关键控制点的监视系统也难以明确规定如何实施监控活动、如何实施关键控制点验证,体系文件规定的内容框架性强,实施的可操作性差。企业通过一段时间的体系运行后,特别是中国提出的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卫生条件”和“潜在危害”概念后,逐步认识到将通用的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转化为本企业具体的卫生指标要求,对建立可操作性强的SSOP计划具有重要意义,并在明确潜在危害的机理情况下,可以更加有效预防潜在危害,更加可靠地在关键控制点上控制显著危害,一个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体系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有效的管理。近年来,更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可操作性体系文件的建立。HACCP体系文件一方面更满足标准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逐步接近企业的实际运行。

我国HACCP研究及应用的不足

(1) 企业对HACCP投入研究的精力和财力不足;

(2) 对产品安全危害的基础研究投入匮乏;

(3) 我国对HACCP的研究较国外的科研相对落后;

(4) HACCP研究成果转化慢,效果不明显;

(5) HACCP推进的保障措施效果与预期有所差距。

小微食品企业实施HACCP体系的困难与建议

1. 存在的困难

(1)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管理者HACCP知识匮乏,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对建立HACCP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管理能力不强,对实施HACCP体系重要性认识不足,例如有些企业虽然编写了HACCP计划,但未严格按照要求有效运行,有些企业没有建立质量否决制度,实验室对检验结果不做判定,致使不合格品出厂;高素质人才短缺,缺乏技术储备和发展后劲;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原料质量控制不严格;产品不能适时升级,达不到进口国要求;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个别企业唯利是图。

(2)外部因素给出口初加工食品企业带来的问题和困难

企业成本提高,利润压缩,企业用于质量安全控制投入降低,HACCP计划难以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国外市场需求下降,资金周转困难;招工难,员工队伍难以稳定;HACCP体系不能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导致企业无法有效实施;小微食品企业产品种类繁多,我国现有规范不能满足所有需求,且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标准过高,很多小微食品企业无法达到要求。

2. 建议

(1)政府和监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6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7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监督抽检要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等,聚焦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环节。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跟踪抽检。

(二)坚持检管结合。要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指导,在开展冷链食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要落实“检管结合”,应由监管部门派出2名监管执法人员参与抽样,同时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样品存放条件、票证等相关记录并将抽样单编号填写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发现违法违规行的要依法处置。各旗市区局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监督抽检品种的数量应不少于本计划重点品种数量的80%,对抽取的样品应按本计划规定的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开展检验,各旗市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需要市局进行审核。

(三)坚持科学规范。全年抽检监测工作要做到均衡抽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样品采集做到科学规范,抽取样品客观、真实、有代表性,抽样文书记录齐全,抽样单填写要准确无误、信息完整,为核查处置和后续监管提供基础保障。严格按照同一季度内同一经营单位抽样不超过10批次,同一季度内同一生产企业产品抽样不超过3批次,同一样品名称、同一批次不重复抽检的要求开展抽样工作。

二、监督抽检任务

2021年安排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11320批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食品,要求全市对2020年度抽检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不少于2批次的跟踪抽检,其中:

1.市本级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综合分析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制定市本级抽检计划,全年计划完成28个食品大类,138个品种以及238个食品细类共计12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00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检验项目参照自治区抽检监测项目和重点关注指标确定。市局抽样检测任务由中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2.旗市区抽检监测任务。市局统筹组织开展全市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3批次/千人以上,食用农产品抽检在1批次/千人以上)的要求制定抽检计划。目前,呼伦贝尔市常住人口253万,各旗市区全年抽检计划为1012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530批次)。

 

附件:1-1.2021年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检品种、项目表

1-2.2021年呼伦贝尔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表

1-3.2021年呼伦贝尔市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任务表

1-4.2021年盟市、旗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重点品种的必检和自选项目表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8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提高思想认识,为自己的工作指明方向,有了明确的方向,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

2、学习食堂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组织培训食堂人员学习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

学习各岗位职责的内容。组织学习综合服务处20项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的内容。

3、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在日常采购工中,严格把关,所购食物要新鲜,不能有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在以质量为前提的情况下,货比三家,直接降低材料价格。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最大限度为站上节约成本"的工作原则。

4、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管理、保障政令畅通,不能再出现指挥不灵的现象和姑息养奸造成的很多问题,要大胆管理、不怕得罪人,一切以工作为前提。

5、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自身修养今年要多方面改变自身的好多缺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平日和同事搞好团结,互帮互学、共同进步,提高自身的修养,做一个合格的食堂管理人员。

下半年的到来,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未来从来都是因为它的不确定性而让我们充满激情。我似乎已经看到了希望,我将以更饱满的情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与某某全体员工共同学习、共建和谐、共创辉煌!

食堂管理人员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就餐任务的顺利进行,作为食堂管理人员,特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践行贯彻落实都教育局《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我校食堂管理,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为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

3、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在有限的条件下让学生和教师吃好。

三、主要措施

1、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管理,同时加强食堂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

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把好食品质量关。

4.加强食堂管理。

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胡主任操作,购进食品、物资要和胡主任一起验收。抓好月底的各种库存盘点及有关事宜。

5.缩减成本,努力不浪费食物。

每天监督下料。各种物资、食品、蔬菜的采购要保证质量,供应必须及时,少采勤购,注重价格成本合算。采购伙房需用物资(餐具、炊具)及其它物资,必须由胡主任批准后方可采购。动用大的资金应由校长批准。

6、搞好学校食堂卫生,食具要做到天天消毒,生熟分开,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食品要洗干净,饭不夹生,尽量做到现吃现做。

7、食品要保持清洁,夏季要加大防蝇措施,

8、对各种要下锅的食品,包括:面食类、油盐类、调料类、蔬菜类、肉食类等要认真做好成本合算,以保证食堂经济的正常运转。

9、个人方面要注意:要球食堂人员上班时间要穿戴好工作服,工作时间严禁吸烟要定期洗澡。

理发,不得留过长指甲。对于分给个人的卫生区,要坚持及时收拾干净,保证饮用餐具、地面、库房的整洁。使食堂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有序。

四、工作安排

食堂卫生月,彻底收拾食堂卫生,做好员工培训。食堂安全月,学习食堂安全知识。食堂劳动月,组织学习各种食堂工作技巧。如:如何更快的打土豆皮。食堂质量月,提高饭菜质量,努力做到色香味俱全,达到大部分教师和学生满意。

食堂管理人员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三)为了提升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质量,加强我镇各校(园)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作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我制定了2020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强化学校食堂校(园)长负责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

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

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

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

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

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

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

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堂管理人员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四)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我镇各校(园)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

一、工作目标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强化学校食堂校(园)长负责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

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

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

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

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

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

严格执行《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

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9

2、协助财务装备处编制全省流通环节年度食品抽检部门经费预算(以下简称年度预算);

3、依据省局审定的年度预算,编制《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年度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4、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对全省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坚持“质量优先、服务满意、价格合理”的原则,确定委托检验机构;

5、依据年度计划,对食品抽检工作逐月进行分解,明确各州(地、市)工商局、省局各直属工商分局的抽检任务,加强督导检查;

6、组织实施主要节庆、大型活动、专项整顿、重点食品以及突发事件问题食品的集中抽检工作;

7、定期汇总、分析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提示、警示。

(二)省局财务装备处

1、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要求,编制年度预算;

2、负责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经费的划拨和使用情况的核查、结算工作。

(三)各州(地、市)工商局、省局直属各工商分局

1、按照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落实省局下达的食品抽检任务;

2、协助省局做好集中抽检以及突发事件问题食品的应急抽检工作;

3、按照省局制定的年度计划和分解指标,组织开展本辖区年度或重点食品抽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

4、对做好年度或重点食品抽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各县工商局(分局)

1、按照省局制定的年度计划和分解指标,组织开展本辖区年度或重点食品抽检工作;

3、依法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查处。

二、食品抽检年度计划的制定

(一)省局应当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年度预算核定的专项检测经费,编制年度计划。

(二)年度计划包括定期抽检计划、快速检测计划和应急抽检计划。

(三)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食品抽检的主要任务、总体要求、时间安排、重点品种、检测项目、责任单位和经费安排等内容,并逐月分解;

(四)年度计划应当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其中:

1、在抽检重点的确定上,以省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和当地政府年度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与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案件查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食品为主;

2、在抽检品种的安排上,以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其他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其他安全风险较大的食品为主;

3、在食品抽检的项目上,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或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为主。

(五)年度计划应在上年度末之前完成,经省局审定后实施。

三、组织实施

全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检,遵循“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由省局根据年度预算、年度计划统一安排,并按抽样、检验、复检等程序和要求,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工商机关)依据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一)食品抽检

1、工商机关组织实施食品抽检,应当制定《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方案》,内容包括:抽样的品种、地区、场所、方法及数量、检验项目和检验依据等,督导承检机构依据抽检方案具体实施。

2、抽样场所应选定在工商机关依法管辖的流通环节食品营销、陈列、仓储等场所,并能反映该类食品在流通环节的状况。

3、组织抽检的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参与、配合承检机构抽样,并要求承检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抽样,负责抽样的人员和参与抽样的工商执法人员各不得少于2人。

4、抽样时,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向被抽样检验人出示执法证件。

5、现场抽样应当制作抽样检验工作记录,现场检查抽检食品的相关票证、货源、数量、存货量、销售量等,填写《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工作单》,如实记载被抽样检验单位名称,样品名称、规格、型号、销售单价、进货量、库存量等,并由被抽检人、承检机构抽样人和工商执法人员签字或盖章。备份样品应当当场封样,由承检机构按照样品的储存条件予以保存。抽取的样品必须来源清晰、票证相符。

6、食品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被抽检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7、承检机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抽样的食品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并将抽检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

8、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承检机构索取检验报告,并于检验报告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检结果通知被抽检人。

(二)复检

1、被抽检人或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以下简称“复检申请人”)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书面告知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2、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要求复检机构依法对复检申请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1)抽检结果表明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2)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3)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3、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对备份样品的确认和移交进行监督,并制作备份样品确认和移交单,由复检申请人、初检机构及复检机构共同签字或盖章确认。

4、组织实施食品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要求复检机构及时通报备份样品复检结论。

5、复检的其它事宜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抽检、快速检测

(一)应急抽检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组织实施应急抽检:

1、消费者申诉或群众反映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

2、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政府其他部门通报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

3、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上级交办的食品质量案件;

4、举报人举报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

5、其他需要实施应急抽检的情况。

(二)快速检测

1、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工商机关可以采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进行初步筛查。

2、实施食品快速检测,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3、执法人员在取样前,应当向被抽检人出示执法证件和《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通知书》,且事先不得通知被抽检人。

4、执法人员应根据快速检测的需要,随机抽取并购买样品,按照检测规程实施食品快速检测,如实记录样品信息和检测结果。

5、检测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告知被抽检人检测结果,由被抽检人在工作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6、对快速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执法人员应当制作《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告知书》送达被抽检人,并抽取同一批次食品作为样品送检验机构检验。

7、被抽检人在接到工商机关送达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告知书》后,应采取暂停销售等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

8、食品快速检测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也不得向社会公布。

五、抽检经费的安排及结算

(一)抽检经费安排

1、定期抽检、快速检测经费由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依据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经费情况,对年度经费使用做出统筹安排,报省局财务装备处核审,经分管财务的局长审定后核拨。

2、应急抽检经费由省局在年度计划安排的经费中列支。

(二)抽检经费结算

1、食品抽检经费由省局财务装备处依据年度预算、年度计划和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的统一安排,与承检机构定期结算,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2、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在完成每月的抽检任务后,应当及时将承检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抽检结果汇总表、抽检费用结算表及时报财务装备处核审、结算。

3、各州(地、市)工商局、省局直属各工商分局在完成季度(月)的抽检任务后,应将承检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抽检结果汇总表、抽检费用结算表及时上报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由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依据《食品抽检年度计划》和季度(月)食品抽检任务分工,统一报财务部门核审、结算。

六、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结果表明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当责令被抽检人自收到《食品抽样检验结果送达书》之日起,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监督辖区内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对该批次食品下架退市。食品经营者继续销售该批次食品的,工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二)检验结果表明食品涉及较高程度安全风险,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工商机关应当对该批次食品进行封存,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工商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抽检人及其他食品经营者恢复销售该批次食品。

(四)检验结果依法确定后,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应及时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报告上一级工商机关,抄告标称的食品生产者所在地工商机关。对食品抽检结果涉及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应当按照规定通报本级卫生行政和相关监管部门。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五)组织实施抽检的工商机关对抽检中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应当及时书面通报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或者移送有关执法机关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10

今年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精简机构、转变职能、减少许可。在这种情况下,卫生计生委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负责相关任务,可以说是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另外,卫生计生委还包括几个技术机构,其中非常重要的是两年前组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标准、监测等方面的技术工作,指导全国各级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技术机构,承担食品安全的技术工作;其次是中国疾控中心,很多食源性的疾病尤其是传染性的食源性疾病,包括疾病报告都由其负责;还有卫生监督中心,主要负责新的食品原料、添加剂等等相关产品的受理许可工作。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既有行政管理,又有技术支撑的成体系的食品安全队伍,承担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管理、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相关产品的许可等方面的工作。

2.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和制定

食品安全标准,即根据中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护公民健康,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依法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安全要求做出的统一规定,是强制性的基础法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9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指定其他强制性食品标准。这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涉及的范围包括8个方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及其他有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副食品营养成分的要求;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规定;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规程;其他需要指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部门进行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供编号;农残、兽残的限量规定和检验方法,由卫生部和农业部共同制定;涉及到屠宰、畜情的检验规程,由有关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制定;有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其他涉及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当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一致。在我国,除国家标准外还有两类标准,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在没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下,地方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由省级卫生部门,行政部门来组织制定,制定后需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没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应当制定企业标准,鼓励严于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需报省级卫生部门行政部门备案,同时企业标准在本企业内部实行。

标准制定的原则,与CC的原则基本一致。即安全可靠科学合理,包括要以保护健康为终旨,以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程序严谨规范,内容科学可行;公开透明服务群众,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有关部门和行业积极参与,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通报WTO成员国,并开展标准的咨询服务及解读。标准制定的程序包括:立项、制定标准的计划、标准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标委会的审查、通报WTO成员国、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秘书处审查、主任会议审议、批准公布。目前,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350位专家组成,设立了10个分委员会,包括污染物、微生物、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产品、生产规范、相关产品和检验方法。

3.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进展

(1)完善相关的制度,2009年以来卫生部和现在的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大量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如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的程序手册。(2)食品安全标准的“十二五规划”,下发了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组织构架。(3)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4)制定大量食品安全标准,如乳品标准、污染物限量、添加剂等,2009年以来已公布303项标准,年底还有70多项标准要公布,任务繁重。(5)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方便民众理解认识掌握这些标准。(6)对公布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跟踪评价,有助于标准的进一步完善。(7)承担CAC亚洲执委,CCFA和CCPR会议主持国工作。并且,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基础性标准,监管执法及企业生产需求所必须的重要标准都已制定出来,能够满足我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11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规划、计划和立项

第六条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第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近期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 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 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条 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一条 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 卫生部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实施计划及制(修)订计划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紧急增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第三章 起 草

第十四条 卫生部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第十五条 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协作组共同起草标准。

第十六条 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卫生部食品安全主管司局签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第十七条 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第十八条 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负责人在起草过程中,应当深入调查研究,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标准起草完成后,应当书面征求标准使用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和企业、消费者、专家、监管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时,应当提供标准编制说明。

第十九条 起草单位应当在委托协议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将送审材料及时报送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第四章 审 查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按照以下程序审查:

(一)秘书处初步审查;

(二)审评委员会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

(三)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完整性、规范性、与委托协议书的一致性。

第二十二条 经秘书处初步审查通过的标准,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第二十三条 秘书处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送交起草单位,起草单位应当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完善,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专业分委员会负责对标准科学性、实用性审查。审查标准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审查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的,标准通过审查。

专业分委员会应当编写会议纪要,记录讨论过程、重大分歧意见及处理情况。

未通过审查的标准,专业分委员会应当向标准起草单位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修改意见。标准起草单位修改后,再次送审。

审查原则通过但需要修改的标准,由秘书处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专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修改后的标准再次进行会审或者函审。

第二十五条 专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由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审查意见后,提交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

第二十六条 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标准草案,应当经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签署审议意见。

审议未通过的标准,审评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

审议决定修改后再审的,秘书处应当根据审评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标准起草单位进行修改后,再次送审。

第二十七条 标准审议通过后,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在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批需要的全部材料。

第二十八条 秘书处对报批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送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第二十九条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应当按照专业分委员会审查意见和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对标准报批材料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秘书处。

审核通过的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报送卫生部。

第三十条 遇有特殊情况,卫生部可调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并可直接由专业分委员会会议、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共同审查。

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按照规定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报程序。

第五章 批准和

第三十二条 审查通过的标准,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

第三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以卫生部发文形式公布,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 修改和复审

第三十五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个别内容需作调整时,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

第三十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审评委员会应当适时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对需要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及时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立项计划。

第三十七条 卫生部应当组织审评委员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

第三十九条 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

第四十条 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应当根据卫生部、农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编号工作应当根据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的协商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食品标准瘦身仍难改:交叉重复脱节标准一大堆,不知用哪个20xx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全面启动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梳理出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最后整合为约1000项标准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但《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国食品标准长期存在的交叉、重复、脱节、矛盾等问题依然没有完全解决。

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监管办法,但在食品标准体系建设与执行中依然存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葛俊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表示。

食品标准承载了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不过,葛俊杰发现,目前一些食品安全标准本身就有一定问题。他举例,一些食品安全产品标准中仍包含各种质量指标、产品指示菌指标等与食品安全非直接关联的指标,致使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产品标准开展监督抽查中,一旦出现质量指标不合格的情况,即被公示为食品安全问题,影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科学、正确的解读。

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标准的管理和执行上。例如,各类推荐性产品标准大量出台并被绑架为强制执行标准,既弱化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作用,又造成强制执行标准清理整合越整越多。葛俊杰说。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我国的食品标准基本分为强制性标准和非强制性标准;而按标准种类分,则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4大类,其主管部门各不相同。

葛俊杰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科学区分标准类型,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12

二、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三、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常山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四、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五、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篇13

二、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三、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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