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实用13篇

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篇1

新: 本文从一个产业的发展过程来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并提出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能否解决的关键所在。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1]。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1998年,山西朔州制售假酒喝死了人。案发后哄动全国,制假者被处以极刑,就是这样,也未使制售假酒者受到双慑。之后又在广州白云区相继发生两起白酒中毒事件,造成数十人中毒,13人死亡。制假售假者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真是丧尽天良[1]。

过去,对生产销售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治理整顿没有做到法规化,制度化,而是“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因而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2]。

1.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1.1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添加剂的误用、滥用;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加,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近年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3]。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4、5]。

1.2产生原因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以下七点[6]:一、监管疏漏,“苏丹红一号”事件呈现出国家、企业等对在食品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存在漏洞。二、执行不力,我国于2002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但在实际检测中,却发现在我国很多地方,孔雀石绿仍在被普遍使用。三、欠缺考证盲目定论,“转基因水稻事件”告诉我们,对于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没有精确的考证之前,任何单角度的结论都要慎重。四、利益驱动逃避责任,以“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为例。雀巢在这场博弈中的表现出的企业利益第一,逃避责任的做法并不是个例,其实很多其他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利益与责任的博弈中也有极其相似的表现。五、政策法规不健全,国家在管理和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导致问题不断。六、媒体误导草木皆兵,由媒体片面报道引发的轩然大波,不得不通过权威部门的权威数据来消除,包括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甲醛啤酒事件——“国产啤酒95%含有甲醛”的说法是否有夸大事实的嫌疑,或者说这样的“失实”报道能不能在媒体职业操守范围内经过严格的核实而避免。另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也是导致此类“闹剧”时有发生的原因。七、标准滞后,国家监管部门应该根据国际标准及时修改旧标准,尤其是在食品健康安全方面更要与国际接轨。

2.辫证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人们对食品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这是我们生活质量提高之后的必然要求,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也是需要不断满足的。但从一个产业的发展角度来说,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却要客观辩证地来看待。任何产业的发展都要有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就像一个人的成长一样,我们不能过早过多的要求孩子具备成人的思想和品质,拥有像成人一样的言行,这对他的成长是不利的,让一个孩子从小就像成人一样,也是不现实的。产业的发展,本来就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要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成长壮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有适当适时地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标准,才更有利于产业自身的发展。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只有有了产业,才可能谈到发展,才可能有质量和安全[7]。

另一方面,社

会的需求也是随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变化不断提高的,即便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其需求也是多样性的,分不同层次的。目前,新的产业不断产生或派生出来,就是因为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丰富多彩。同时,不同的需求也在创造着五花八门的新产业。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我们更多的是纵向的来划分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而现实中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却是横向的,不同层面的市场需求有着不同的质量安全要求和标准。我们好象还只是用一个同一质量安全标准去面对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产业发展。

还有一点,要保证质量和安全,靠政府部门、靠企业自律、靠舆论监督是能够解决一定问题的,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靠产业的发展、靠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完备的信用体系的建设来保障。这种保障更持久、更有效。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的消费者、我们的政府已经把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的合理要求,而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还只刚刚开始。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辩证的思维来看待和思考食品的安全问题[7、8、9]。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极其复杂的矛盾方面,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必须全面考察、科学把握构成事物的所有要素及其发展趋势,全面看,看全面,认清客观事物的实际状况,防止“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两耳塞显,不闻雷霆”。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分清表里,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清主次,区别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区别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不被表象遮眼,不被假象迷惑,从而认清趋势,把握大局。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和绝对化。在看到主要倾向的同时,也要看到另一种倾向;在看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重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在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的同时,也要认清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提高勇气,增强信心。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具有联系的、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既联系过去,也联系现在和将来,看清发展过程,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展的趋势,知形识势,见微知著,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从而顺应规律,把握机遇,掌握主动权,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向更好的方向转化和发展。

一句话,只有认清形势,才能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为国担责,为民分忧,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安全。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从宏观上看,自然与人类的和谐至关重要,这个关系直接影响着整个人类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整个人类同时积极努力才能够遵循的自然法则;从微观上看,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监管部门,乃至企业都应从百姓餐桌无小事的角度出发,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提高意识;从个人的角度看,不能只等着国家相关制度的完善等来解决食品安全的本质问题,需要自觉环保、自觉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获取,时刻注意树立科学饮食观念,正确地处理好饮食、营养、健康的关系。

参 考 文 献:

[1] 张奇志,邓欢英.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措施[j].中国食物与营养, 2006,(05) .

[2] 高仰山.食品安全重在治本[j]中国保健营养,2004, (07).

[3] 高桂铭.科学发展观与食品安全[j].上海商业, 2004, (07).

[4] 吴澎,王明林.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4, (04).

[5] 向晓冬,赵兵,简桂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对策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 2006,(02) .

[6] 孙羽.食品安全:愈演愈烈的社会问题[j].中国青年科技, 2006,(03).

食品安全问题篇2

1.食品安全问题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大。以往,食品的安全问题主要存在于粮油肉禽蛋豆等制品,以及一些水产品和水产品的加工品,但是随着食品行业利润空间的缩小,一些其他食品也开始出现安全问题,比如水果、酒类、干货特产、奶制品、炒货等食品。

2.食品安全问题不但范围扩大,而且其危害程度在不断加深。安全问题从原来体现在食品外部逐渐转为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从细菌检查开始发展为农药、化肥、化学药品的残留等。

3.食品安全问题的实施手段和方法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隐蔽,为防止人们直接看出或者摸出食品的安全问题,造假者甚至从食品的内部或者原材料入手,以化学的手段和方式对食品进行改造,造假手段花样翻新、五花八门。

二、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1.从根本上来说,我国食品安全的相关监管制度有瑕疵和重叠,监管部门不健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不够,造成造假企业为了利益敢于铤而走险,使他们有机可乘。就目前我国食品监管政策和部门所指定的惩罚措施不足以震慑这些违法企业,对他们的惩罚往往远小于他们所获得的利益,所以就造成监管不力,这部分企业愿意为了利益而铤而走险。另外监管责任和部门的重叠也造成责任的推诿,使监管不力。

2.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由于起步较晚,其法律体系中存在许多漏洞和弊端,法律体系不够完整和全面,这也为问题食品企业的产生和生存提供了空间,使他们轻易找到法律的空子。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条文较为笼统,只是在大的框架下规定了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措施,但是具体的实施及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则较为空泛和落后。

3食品的最终食用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和知识匮乏,这些都是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大多数消费者受限于收入水平不高、消费能力有限等条件,他们更多的是关注食品的价格而忽略了食品的质量,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薄。另外侥幸心理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一大因素,安全问题食品的价格优势往往使他们产生侥幸心理去购买,认为别人都去买,自己买也没事。很多消费者缺乏科学食用食物的常识,由此可能会引发一些疾病,甚至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1.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的趋势,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问题法律法规,出台国家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白皮书,从宏观角度对食品工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问题分门别类地提出规划目标和方针。

2.从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进行监控,拔除问题的源头,严厉制裁问题食品的生产方,提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对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等的生产提供政府支持和鼓励,提供技术支持和农业技术推广,建立统一的安全标准体系。

3.从食品生产的工艺水平角度出发,提倡和支持食品企业提高生产水平,对质量严格把关,鼓励创建名优品牌,扶持规模化、集约化的食品企业集团。建议在全行业推广ISO、HACCP认证,实行质量体系化的管理,并以此作为市场安全准入的“一票否决制”,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

4.从问题食品的流通渠道进行监管和惩罚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另一种手段,政府相关部分联合其他机构制定严格的食品监管体制,一旦发现出售问题食品的销售商,立即进行严厉的处罚,处罚力度一定要远大于其获利水平,这样可以对市场产生强大的震慑力,使这部分人不敢铤而走险。对市场进行不定期的全面巡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制度和标准的单位,实行退市处罚的制度。对部分条件允许的食品进行统一的安全标识包装,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

食品安全问题篇3

调查内容及调查结果:

1. 请问你平常比较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方面?(多选)

A.食品中药物残留超标 (76%) B.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 (93%)

C.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 (73%) D.生产与存储过程中的卫生状况(61%) E.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 (20%) F.激素问题(28%)

G.相关检验证明(25%)

2.选购食品时关心:

A.价格(17%) B.品牌、生产家及厂址 (27%) C.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56%)

3.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看法:

A.问题太多,令人失望 (86%) B.形势向好发展( 0%) C.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14%) D.问题不大,无所谓(0%)

4.你所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有:

A.包装不合格(21%) B.虚假或错误标签标识(36%) C.三无产品 (39%) D.无产品图案(3%) E.其他(1%)

5.是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A.非常关注(60%) B.一般(35%) C.从不关注(5%) D.无所谓(0%)

6.从什么渠道获得辨别问题商品的方法?

A.电视媒体(78%) B.政府公共教育(12.5%) C.杂志、报刊等(9%)

D.亲人朋友等(0.5%)

7.你认为政府该如何减少食品问题的发生?

A.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14%) B.加强对商家产品抽查、监控(35%) C.严格处理食品安全的问题(32%) D.严格限制食品行业的准入资格(19%)

8.你认为出现那么多食品安全问题最大责任在于谁?

A.食监局(47%) B.公司厂家(47%) C.群众(6%)

9.目前,最令你感到不安全的是哪类食品?(多选)

A.奶、豆制品(36%) B.海鲜(42%) C.腌制品(78%) D.速食、膨化食品(69%) E.蔬菜水果(22%) F.饮料(41%)

10.是否会有想吃而却不敢吃的现象?

A.有(77%) B.没有(23%)

11.是否关注相关食品安全的新闻?

A.经常(48%) B.偶尔(44.6%) C.很少(7%) D.从不(0.4%)

调查分析:在上述调查数据中我们可以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愈来愈关注,绝大数人都会关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现在食品安全的各种各样问题,已到了相当严峻的程度,令大部分市民失望。电视媒体的揭露成为打击问题食品的重要工具。人们对食品进行选择时更多的是食品本身的安全问题,而不会去进行盲目采购。大多数人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责任在于食监局的监督不力与商家自身不自觉。

调查总结:

商家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事件中,不法产商及商人是最大的驱动者。这暴露了这些不法分子的不诚信及只为谋取私利等不道德行为。若要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则须先把这些不法分子的道德拉入正途。每位经营者在从事经营前应签订诚信规则以一种硬手段的方式要求自己不出售有问题产品,更为甚者,经营者需将每位顾客当成自己的家人那样珍惜,而不是只把盈利放在眼中,只顾吸取顾客的金钱,而将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置之度外,倘若他们制造或出售的问题商品回流到他们家人的手中,当事故发生后,他们会有如消费者般经历的万分痛苦。这循环的道理及弊处,相信每位商人都懂,因此,他们都应该将这把警惕量尺放在自己心中以时刻提醒着自己。当食品安全问题不再发生时,这一切就变得两全其美,消费者买得值,吃得安心,商家得到更多信任,更多顾客,更多利润。

政府 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及其其他机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是为了给人民谋取利益,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存在的。因此,只有政府把食品安全问题放在高度重视的位置上,且各职人员明确职务,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努力协调好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的准确性及增强食品监管的权威性。对于那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也要听听百姓们的声音,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多进行一些真正有益的反馈,要积极宣传及传播食品科普知识,使大家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该如何处理解决,也要开展一些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使食品安全意识能更深入民心。只有这样做,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当然,作为国家强硬的手段及体现公民权利的法律,那是不可缺的,为的就是能够通过这强硬的手段将那因一己私利而谋取暴利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得以绳之于法,并且打击那些欲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和在执法过程中的腐败官员,才可让那些食品安全问题远离咱们的生活圈。

唯有政府及其人员与法律相辅相成,才能使执行制度真正的履行而不是一种监督执行的过程,才能使政府做得更好、执法更有力、管理更严,食品安全问题才更少。

食品安全问题篇4

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而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如何改变这种现象,已成为国家和人们日益关心的话题。

一、利益与道德的权衡

各类食品问题层出不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食品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农产品投入生产企业、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政府监管部门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权衡。不少食品产业的利益主体,在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向食品中添加非法的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或使用过量的化肥、巨毒农药、抗生素、激素等物质,结果导致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利益与道德的权衡中,利益占了上风,违法行为不断发生和扩散,虽然食品产业的规模扩大了、工艺水平提高了,但道德水平却大幅度下降。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件就是有力的证明。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也给传统食品行业带来了颠覆性的革命。如“转基因”技术在食品生产领域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从而降低成本。但是,科学技术的应用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是否存在潜在的危害,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

食品企业的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制造不安全食品所付出的代价,由于对不安全食品制造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条件差的企业制造不安全食品的违法收益大于违法成本,因此条件差的企业在与政府的权衡中选择制造不安全食品,从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

二、食品市场体系发展不健全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个别不法商家的违法经营行为固然难辞其咎,但我国现在的食品生产行业,尚未形成健全的产业化系统,才是更为深层次的根源。大量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意识,也没有能力建立起固定的产业化供应体系,而是完全根据市场的供需来操纵着原材料的价格,通过压低原料价格来应对全球自品市场口益激烈的竞争。这就导致了我国当前前仍以散户为主的食品原材料供应者,不得不采取降低成本的方式来提高产量,进一步维护自身的当前利益。

在我国当前的食品市场领域中,假冒伪劣食品泛滥。尤其是在城乡结合地带,一些不法分子在制假贩假暴利的驱动下,利用城乡结合部法制监管的漏洞、大众食品安全意识的相对匮乏等特点,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不法手段,大量制造、贩卖假冒伪劣食品,危害着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所以,一个健全的市场体系已经迫在眉睫了,只有通过国家宏观调控作用,才能维持食品行业供求关系的平衡,这样人们的安全才会有保障。

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体系不完善

在食品市场中,利用宏观调空手段,平衡市场主体利益,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我国食品行业在国际食品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使我国食品市场进入良性循环。总之,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食品行业面临着国内市场信任度缺失与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双重挑战,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使我国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虽然从立法层面对执法主体的权责进行了进一步的落实,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执法主体执法活动主动性不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行政执法活动缺乏体系上的系统性和时间上的一贯性,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政府部门应大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使相关利益主体的违法成本远远大于其违法收益,才能遏制不安全食品的泛滥和企业的虚假宣传,进而消除安全隐患。加快立法进程,健全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是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重要条件。应尽快形成以 食品安全法 为支撑,其他法律相匹配、多层次、系统化、结构严禁、操作性强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制定各种单行法,对食品安全的各方面予以明确规定,主要包括:责任主体、环境认证、质量认证、标签管理,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等)使用、标准化生产、检验检疫、监督检查、质量承诺、广告宣传、信息披露、质量追溯、风险分析、全过程控制、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法律。

食品安全问题篇5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随着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的意识均在不断地增强,功能性食品、绿色食品、转基因食品等用语频繁出现在媒体和日常生活中。让城乡居民长期吃上“放心菜“、“放心肉”、“放心食品”,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本文从食品安全性的概念、我国食品安全性的现况、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以及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等几个方面对食品的安全性进行了初步的剖析。

1、食品的安全性的概念

由于科技、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食品安全性问题的内涵及轻重缓急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也不完全相同,人们对食品安全性的理解也有不同程度的差距。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 )将食品安全性定义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在我国食品的安全性通常被解释为“在规定的使用方式和用量的条件下长期食用,对食用者不产生不良反应的实际把握”。所谓不良反应包括由于偶然摄入某一种食品对机体所产生的急性毒性(伤害)或长期微量摄入所产生的慢性毒性,例如致癌性和致畸性等。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分析技术的提高,有些曾被认为是绝对安全、无污染的食品,后来又发现其中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长期食用可导致消费者慢性中毒或危及其后代健康;而许多被宣布为有毒的化学物质,实际上在许多食品特别是在天然食品中以极微量的形式广泛存在,并在一定含量范围内有益于人体健康。因此,评价一种食品是否安全,并不是根据其内在的固有毒性,而是看其是否造成实际的伤害。

2、我国食品安全性现况

我国食品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取得突出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目前最严重的就是食品的安全性问题,重大食品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用甲醇制作毒酒,用福尔马林浸泡海产品,在火锅中加入罂粟壳,用生石灰做豆腐以及阜阳奶粉等事件层出不穷。仅2006年就发生过多起食品安全问题:苏丹红事件,超碘奶事件、变质奶事件、孔雀石绿事件等等。接连不断的食品危机,使人们对食品的安全忧心忡忡,人们不禁要问,还有安全的食品吗?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老百姓日常议论和关注的话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会对人民的身心健康、整体生活水平、食品工业乃致整个的经济发展造成负面的影响。

我们必须认真对待食品安全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切实研究食品不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对策,逐步消除食品的不安全因素,构筑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体系。

3、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

专家认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近年来,每年卫生部接到食物中毒报告100~200起,涉及数千人发病,百余人死亡;除意外事故外,大部分均是致病微生物引起的。如80年代在上海因食用污染毛蚶引起甲型肝炎大爆发累及30万人。从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出发,微生物性危害是我国食品安全的最主要因素,也始终是各国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努力控制的重中之重。

(2)长期使用农药、兽药、化肥、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化学成分对食品安全性产生的影响,已成为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焦点。如棚式蔬菜,为防止病虫,菜农往往超量喷洒农药或使用高激素、高营养素,使农作物超常生长。由于这些化学品性质稳定,不易降解,在食物链、环境和人体中可长期残留,对食品安全性以及人类健康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3) 环境污染。环境污染物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及人类健康,比如说有机污染物中的二恶英、多环芳烃、多氯联苯等工业化合物及副产物,都具有可在环境和食物链中富集、毒性强等特点,对食品安全性威胁极大。 在人类环境持续恶化的情况下,食品中的环境污染物可能有增无减,必须采取更有效的对策加强治理。

(4)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的加工、包装、运输以及贮藏过程中,为了保持食品的营养成分,增强食品的感官性状,适当使用一些食品添加剂是必要的。但是要求使用量必须控制在最低有效量的水平,否则会给食品带来毒性,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在食品加工中广泛存在着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如使用量过多、使用不当或使用禁用添加剂等现象。

(5) 食品加工、贮藏和包装过程。食品在高温烹饪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毒性极强的致癌物质(如多环芳烃、杂环胺等),在加工过程中,会用到机械管道、锅、塑料管、橡胶管、铝制容器以及各种包装材料等,也有可能将有毒物质带入食品。另外,食品贮藏过程中产生的过氧化物、龙葵素等化合物,也给食品带来了很大的安全性问题。

转贴于

(6)食品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7)市场和政府现有措施不完善,仍存在着假冒伪劣产品,食品标签滥用,违法生产经营等。

概而言之,食品不安全因素可能产生于人类食物链的不同环节,其中的某些有害成分,特别是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可因生物富集作用而使处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受到高浓度毒物危害。

4、提高食品安全性的策略

(1)强化政府监管,对监管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有关部门实行问责制。

(2)加大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有关当事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3)研究、开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对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严格监控,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有关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4)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控制水体、空气、土壤的污染,改变当前食品污染状况。

(5)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无污染、安全、优质的绿色食品。

(6)切实从源头抓起,防患于未然,消除食品污染于发源端。比如说减少农产品的污染情况,可尽量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等化学品等。

(7)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受害人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食品能得到及时的收缴、查封;

(8)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改进饮食习惯,革除不科学、不文明的饮食方式,少吃或不吃油炸、熏烤及霉变食物等。

综上所述,吃的营养,吃的安全,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都来重视食品安全,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一定会稳步改善,从而使人们吃上放心食品。

参考文献

[1] 陈君石,食品安全-现状与形势,江西食品工业,2003,1,4

食品安全问题篇6

1食品安全认证概述

安全认证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特定的环境中,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加工,达到一定安全卫生标准,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相应产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产品。

安全认证食品的显著特征有:一是产地环境无污染。要求产地环境和周边环境中不能存在污染源,确保产地环境中大气、水和土壤的洁净;二是生产过程达到无公害化。生产过程中应用无公害的生产技术,控制、减少乃至完全不使用化肥、农药等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有效防止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三是产品质量确保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无污染;四是通过专门机构的认证。安全认证食品是通过专门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应产品使用标志的产品。无公害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初级层次,绿色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中级层次,有机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高级层次[1-2]。

国内安全认证食品发展经历了无公害食品发展阶段、绿色食品发展阶段。其中绿色食品发展阶段经历了从农垦系统启动基础建设,向全社会推进、加速发展,向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全面推进3个阶段。

2我国食品安全认证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央一级的安全认证食品管理工作由3个部门分别负责,其中,无公害食品的管理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绿色食品的管理由隶属于农业部的

2.3市场准入管理存在问题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二是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对食品检测的专门机构很少,而且食品市场准入的检测手段简单;三是市场准入缺少有效的惩罚措施,问题食品的管理尚缺少必要的惩罚处理措施,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比较困难。

2.4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缺乏完善的标准,还没有形成全面科学的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方面,对安全认证食品的各项质量指标难以全面、快速地检测。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目前的安全认证食品认证体系是源头控制和末端控制,过程控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方面,对违反食品安全质量的行为没有彻底、坚决地惩处。质量安全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方面,安全认证食品生产的关键技术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3完善食品安全认证的策略

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仅依靠政府来解决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上的问题困难非常大。需要从多个方面完善食品安全认证。

3.1优化管理体制

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我国应该实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政府管理层面上的协调统一,实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机构设置的三位一体,能够明确管理者的职能和相应的责任,减少冲突,提高管理效率。

3.2完善认证管理

建立统一、协调的认证认可体系,积极组建和完善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积极推进认证机构社会化改革,将认证机构改造成真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4]。进一步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业务的审核与认可,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加强认证的国际合作和互认,争取认证结果相互承认,提高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的国际化水平。

3.3完善市场准入管理

完善食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统一权威的安全认证食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的控制。提高市场准入检测水平,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专业机构,并引进高技术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精确度。

3.4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问题篇7

1食品安全认证概述

安全认证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在特定的环境中,按照特定方式生产、加工,达到一定安全卫生标准,经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相应产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产品。

安全认证食品的显著特征有:一是产地环境无污染。要求产地环境和周边环境中不能存在污染源,确保产地环境中大气、水和土壤的洁净;二是生产过程达到无公害化。生产过程中应用无公害的生产技术,控制、减少乃至完全不使用化肥、农药等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有效防止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三是产品质量确保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无污染;四是通过专门机构的认证。安全认证食品是通过专门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应产品使用标志的产品。无公害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初级层次,绿色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中级层次,有机食品是安全认证食品的高级层次[1-2]。

国内安全认证食品发展经历了无公害食品发展阶段、绿色食品发展阶段。其中绿色食品发展阶段经历了从农垦系统启动基础建设,向全社会推进、加速发展,向社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全面推进3个阶段。

2我国食品安全认证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央一级的安全认证食品管理工作由3个部门分别负责,其中,无公害食品的管理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绿色食品的管理由隶属于农业部的

2.3市场准入管理存在问题

我国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二是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对食品检测的专门机构很少,而且食品市场准入的检测手段简单;三是市场准入缺少有效的惩罚措施,问题食品的管理尚缺少必要的惩罚处理措施,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比较困难。

2.4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缺乏完善的标准,还没有形成全面科学的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建设方面,对安全认证食品的各项质量指标难以全面、快速地检测。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方面,目前的安全认证食品认证体系是源头控制和末端控制,过程控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方面,对违反食品安全质量的行为没有彻底、坚决地惩处。质量安全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方面,安全认证食品生产的关键技术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3完善食品安全认证的策略

我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仅依靠政府来解决安全认证食品管理上的问题困难非常大。需要从多个方面完善食品安全认证。

3.1优化管理体制

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我国应该实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政府管理层面上的协调统一,实施安全认证食品管理机构设置的三位一体,能够明确管理者的职能和相应的责任,减少冲突,提高管理效率。

3.2完善认证管理

建立统一、协调的认证认可体系,积极组建和完善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积极推进认证机构社会化改革,将认证机构改造成真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4]。进一步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从事认证业务的审核与认可,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加强认证的国际合作和互认,争取认证结果相互承认,提高我国安全认证食品认证的国际化水平。

3.3完善市场准入管理

完善食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统一权威的安全认证食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的控制。提高市场准入检测水平,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专业机构,并引进高技术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精确度。

3.4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食品安全问题篇8

去年开始,触目惊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铺天盖地而来,从双汇的瘦肉精,到上海的染色馒头,到农夫山泉的虫卵,到味千拉面的“骨汤门”,从肯德基的“豆浆门”跟“老油门”,到永和豆浆的“冲泡门”,到蒙牛牛奶的“中毒门”,再到雀巢的“细菌门”……在民以食为天的中国,有的人不禁感叹,在中国,还有什么可以吃?

去年本人在香港有幸与一家保险公司的高层闲聊,他问我:“我搞不懂,为什么很多大陆游客来香港买奶粉呢?奶粉那么沉,带回去多麻烦。”我告诉他,中国的奶粉配方可能不是那么健康,讲了三鹿的事情,讲了中国大陆的百姓更相信香港的奶粉,因为大部分是国外进口的。当我回来后,又听到了这样的消息,2011年8月1日,香港食物安全报告显示,雀巢脱脂高钙牛奶饮品被检查出蜡样芽孢杆菌超标近130倍。无论是小企业,还是大企业,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在面向中国大陆市场时,似乎就变得肆无忌惮,食品安全问题迭出。

食品安全的负面影响很大,最直接的最严重的便是威胁到了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比如三聚氰胺导致大头娃娃的出现,蒙牛牛奶导致众多学生中毒住院……而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还会带来其他的负面影响,最主要的,一是食品安全事件对于经济和民生的冲击。二是对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的影响。

食品安全问题是多种原因的集合体,所谓“民以食为天”,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的要求和关注应该高于其他商品。国内食品安全事件进入一个多发期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水平密不可分。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收入增长推动了食品生产和加工业快速发展,这与相对滞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保护制度之间产生了矛盾,在缺乏有效对冲和缓和机制的情况下,矛盾在媒体和社会大众的传播下被放大,从而引起了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不满和失望情绪。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表面上直接原因是不良生产者的违法行为,但更深层次原因是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和政府检测监督机制的失灵。按照引致食品污染的不同诱因和解决方式的差异,我们可以把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四类:自然环境或客观条件的影响、利益相关者不计后果一己私利的影响、技术问题的影响、法制不健全的影响。

解决中国人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不卫生的加工方式,各种添加剂,含有激素的食物等早就应该退出中国。在我看来,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需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加强生产者和加工者的道德水平

道德不是强制的,它的强制力是不如法律法规的,但是加强道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根本上缓解问题,如果生产者和加工者能够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做到“食以安为先”,将公众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良心生产和加工,树立起其在公众心中的形象,会使食品安全问题大大改善。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食品安全问题不是只有中国才会出现,但是在中国尤其严重。在其他国家,之所以控制得好事因为其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得要优于中国。比如,在美国,经营者明知故犯可判形10年;在德国,违法者枣刑事诉讼并追加巨额赔偿;在韩国,造毒食品企业责任人10年内禁止营业;在法国,卖过期食品的超市立刻关门……生产者和加工者为了一己私利运用了伤害人们生命健康的手段,如果他们这一行为的成本大于盈利的话,他们自然不会去做,出台严厉的法律法规,如果可以,再制定举报有奖的政策,相信不法者不会再轻举妄为。当然,政府和各个部门的清廉和公正执法是重要的前提,不能出现政商勾结的现象。最后,还要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政府的食品监管及食品企业的安全责任应覆盖从田间到餐厨的每一个环节。

三、设计食品监管机制

由于部门利益等因素,当下的食品监管实行多部门分散分段管理,监管权力的分散,也必然导致监管能力和法律责任的分散,这是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内地输港澳食品保持极高合格率,原因之一是由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管部门监控整个食物链安全,这种行之有效的监管体制,为何不能推而广之?再有,希望监管机制能够做到面向大众,做到透明,实行机构体系和监管行为的民主化、平等化。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

公众参与程度的差别,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最大的不同。我国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通常会求助于消协。但各地的消协都挂靠在工商行政部门内部,由同级工商部门主管,削弱了消协作为法定职能非政府机构的独立性,难以协调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诸多部门的关系,也限制了其社会公信力的发挥。总结国外消费者保护的经验,我们认为只有广泛激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权,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受害消费者的权利,食品安全问题才不会在朗朗青天之下遁于无形,食品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身试法。

最后,我们消费者也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能够识别安全标志,选择健康的食物,没有需求,相信那些不法者也会无利可图无法再继续不法行为。

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来完成,希望国家能够切实加强力度和坚定处理该问题的信心,希望我们会重拾对国内食品企业的信心,重拾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信心,重拾对我们GDP的信心,我们不仅要在数字上赢过其他国家,更要在质量上赢过其他国家,毕竟百姓才是立国之根本,百姓的满意和幸福才应是一个国家最终追求的目标。(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学院)

食品安全问题篇9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天”,食品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从事其他活动的物质保障。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还关系到消费者对政府和生产企业的信任,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选择余地日益扩大,人们的饮食观念也由过去地片面追求温饱到追求多元化、更健康、更营养的科学方式的转变。生产不断发展,食品种类日益丰富的同时,食品安全问题却不断涌现,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问题的发生的呢?

2.原因分析

2.1体制转型阶段的固有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经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体制转型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首先,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直接导致食品管理监督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不妥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直接降低了执行力;转型阶段食品生产者受西方不良文化的侵蚀,没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片面追求自身利益置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于不顾,违法犯罪,最终使在发达国家积累了百十年的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短时间内集聚爆发。

2.2生产者法律意识不强、道德滑坡

食品是由生产者生产出来的,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生产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强,违法生产是造成食品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生产者作为天然的经济人,有着天然的趋利本性,总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降低生产成本,追逐利益;当今社会社会风气腐化、道德滑坡,许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企业为了个人利益非法使用劣质、假冒原料,过度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非法使用非食品化学原料,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的同时,也造成了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此外,我国现有管理体制的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也给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以可乘之机。

2.3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

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有监管体制本身的原因,同时也是我国生产经营企业的客观环境所致。目前我国实行齐抓共管型的监管体制,分段监管和分类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方法,我国法定的监管部门有工商、农业、卫生、质检的十多个,多头监管,导致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不明确,存在监管重复、空白,监管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原则,直接助长了违法行为;我国食品生产与发达国家相比,生产技术落后,生产规模较小。据统计,在所有注册的生产企业中,十人以下的小作坊占80%,小作坊、小摊贩、小门面普遍,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着小、散、脏的特点,流通性强,直接增加了监管的难度;此外,我国目前监管人员较少、监督技术设备落后、监管标准不统一,无疑使得这种监督困难的局面雪上加霜。

2.4惩罚力度不够

在美国、德国等国家,食品生产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除了要停业整顿外,还要交付几十万美元的赔偿金,对于故意违法的企业惩罚力度更大,直至企业关门倒闭,经营者倾家破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假一赔十”“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等处罚标准,惩罚力度不够,企业违法所得远远超过所受处罚,很多惩罚手段对于企业来说无异于隔靴搔痒,威慑力不够,致使很多企业不惜以身试法,违法生产经营,甚至有些企业抱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想法,导致违法生产的屡禁不止,同时,也导致了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侵害了合法生产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与平等。

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还有很多,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食品安全信任危机,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3.解决措施

3.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管理体制

邓小平曾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偿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法律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依据。只有适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为其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才能够提高食品监管的威慑力,保证食品安全,促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此外,应建立和完善监管责任制度和产品召回制度,促进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3.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应从监管环境、监管主体、监管技术等多个方面出发,综合治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特定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混合型的监管制度,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监管程序。充分调动各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创造人人关注、人人监管的社会环境;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建立统一的、科学的质量检查标准,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改进检测设备,加大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能力。

3.3提高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受落后消费观念的影响,一些公民在购买食品时总是过多地关注食品的外观,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获得高额利润,很多食品生产者非法使用各种非法添加剂、促红剂、增甜剂等,给消费者的安全带来隐患。消费者应树立科学的、健康的消费观;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直接关系到食品第一责任人对产品的重视程度,因此,应不断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其辨别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加违法生产者非法行为的代价。

食品安全问题篇10

一、导致我国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频发的因素

(1)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不可否认,我国在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和体制较国外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没有建立起和国外发达国家一样,针对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完整保障体系和有效的应急机制,从而给不良商贩为降低生产成本、谋取不法利益提供了生长的温床;而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内容的单薄,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规定的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等问题,都使得我国对待该类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自身健康的行为无法进行及时、有效、严厉的打击,使得不良商贩的犯罪成本远远低于其承受能力,最终导致不法商贩无视、忽视该类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2)道德与诚信的缺失严重。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和优良传统的民族,是一个以拥有诚信、道德、修养等优良品质和精神的民族。然而,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向经济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一些商贩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为了增加销售量、为了降低存储成本等目的,滥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更有用化工原料等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这些人抛弃了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优良品质,丧失了诚信的原则和做人的道德底线,对自己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视若无睹。

(3)监管模式分阶段管理,职责不清,执法不严。我国2008年大部制改革后,便明确了食品监管分工:由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由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几大部门按照生产、消费、流通等环节实施分段管理,承担不同环节的监督职责。虽然从结构上看,几大部门分别从食品源头到食品出售的各个环节实施监管,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去分析,几大部门各自为政,或多或少会出现职责的交叉和权利的真空地带,几大部门互相制约,监督、执法过程中碍于职权范畴,不能或不敢过界越权,从而无法发挥其真正的监管作用。而且,由于一些政府监管部门与商业机构关系紧密,也容易造成某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现地方保护主义或私下操作等违规事件发生。

(4)食品质量标准存在缺陷。我国的食品体系是由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等四级标准构成,其标准总共将近三千项,虽然从数字上来看不可谓不多,但是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食品标准有相当一部分低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我国食品产业的行业标准一直延续计划经济时期的各部位制订,这就难以避免标准政出多门、互相矛盾、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而标准的评估修订没有及时更新,有的标准还是十几年前的,已经无法适用于现有的食品行业现状。

(5)现有检测技术的成本过高,效率过低。目前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检测是将食品样品采集后送往专业机构,检测人员通过专用检测仪器、设备来检测食品的物质含量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问题。但是,我国食品加工业小到家庭作坊、大到有规模的正规企业,分布地域较大,且极为分散,专业检测设备购买费用大,专业检测人才不足,无法对食品生产的源头进行及时、快速的抽检,而现有的快速检测手段又无法进行全面检测。消费者购买到食品后由因个人检测费用远远大于食品本身价值,使得消费者无法知晓所购食品是否卫生、安全,也使得消费者无法参与到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体系中来。

二、改善目前我国现有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建议

(1)建立完善的、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首先,要明确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任务,我国应该将从整体上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就要从源头上强化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订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规范和管理现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建议施行许可制度,使食品生产者只能按照相关部门制订的法定目录进行添加剂的购买和使用,凡是对不按照目录添加,或进行过量添加,即使添加剂无毒无害,也要严厉禁止,对于行为严重的应吊销生产许可证,并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法律制裁;建立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同时,大幅提高惩罚性赔偿标准。只有让食品生产者意识到违法成本远大于其承受能力时,才会真正缓解现有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发生。

(2)利用中华民族传承的优良传统文化资源。维持社会平稳安定不光要依靠法律的震慑和打击,更需要道德对民众行为的无形约束,只有法律和道德共同作用,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也是如此,光有法律、法规的外在力量只能治标。根本问题在于食品生产者的道德底线和诚信丢失,只有充分利用我国的精神文化资源,重新构建食品生产者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自觉、自愿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发生。

(3)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模式。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上,必须逐渐趋向于同一的管理,只有化零为整才能更加高效的协调工作、分配任务、达到职权对等的目的。而意大利的监管模式就很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意大利自1997年成立食品检查检验局,该局集中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负责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抽样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在意大利全国设立18个地区级直属机构,共5000多名职员,是加联邦最大的部委之一。其他相关部门则负责配合该局的职能。如卫生部负责对食品安全和营养标准进行制定,农业部负责做好农产品种植养殖标准和规范、场地环境等,从而起到辅助监管的作用。这种模式,结构简单,职权清晰,在节省人员和费用的同时,却能最大程度的发挥其监管作用。

(4)国家有关机构应该与时俱进,对现有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制定出统一的标准体系。对我国的食品标准体系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和修正,从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角度出发,统一各类食品强制标准条款内容,消除现有标准相互相矛盾、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为检验检测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给食品加工行业提供明确要求,以适应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

(5)提高现有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技术。加快提高我国现有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技术,最终目的是能研制出一种操作简单、方便快捷、检测全面、成本低廉的检测手段,让食品的卫生安全检测可以为民所用,使消费者能够起到监督、检测、协助管理的作用,当真正调动起消费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力量时,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也将无处藏身。

总之,解决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工作,需要社会各级阶层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Z].1995

食品安全问题篇11

一、目前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存在的问题

1、重视不够,管理机制不健全

一是少数学校及负责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多年来就是这么抓的,并没有出会么大问题”的麻痹思想;二是部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上墙,责任划分不明确、未落实。三是部分学校食堂没有健全完善食品采购、库房管理、清洁卫生、疾病预防等制度,食(用)器具洗涤消毒保洁和预防食物中毒等完善的食堂工作制度。。

2、基础条件差,食堂设施不达标

部分学校建设时没有按照要求和规定进行食堂硬件建设。具体表现在:原料库房和操作间食品冷藏设施不足,餐用具洗涤消毒保洁设施不能满足需要食堂储藏、加工场所不封闭,食品加工操作台因陋就简,消毒、更衣、防腐、防鼠、防蝇、防尘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废弃物处理、冷藏保鲜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操作间没有严格的功能分区,生、熟食品混杂堆放,操作间内布局不合理,粗、精加工食品混杂,菜板(墩)和刀具生熟(荤素)混用;凉菜制作无符合卫生要求的单独操作间:从业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且流动性大等问题,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3、食堂食品来源存在问题

食堂食品来源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的最终安全问题,但有些学校食堂在市场进货时只看价格上的差别而忽略营养及健康问题。

二、我校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措施

1、强化政务值守和健全机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是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为了把学校饮食安全教育工作抓到实处,学校提高各级领导和干部员工的认识,强化健全机制,明确各级部门和各类人员的职责,规范学校食堂硬件建设,严把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强化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学校校长每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施2次检查、排查,每月组织相关人员专题研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学校分管后勤、安全领导每周至少深入学校食堂检查、排查工作3次以上:学校校长及分管后勤领导每月深入市场了解行情,掌握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环节:食品卫生安全员每餐深入学校食堂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日查台账记录。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的晨检工作,做好晨检记录,并妥善保存一学期。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应主动报告自己有无发热、腹泻、手外伤、呕吐等情况。凡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呕吐等反应的工作人员,应暂离岗位并及时治疗,待身体恢复后凭医院证明再上岗。

3、强化食堂食品安全关

一是严把食品采购关。对不合格、不卫生、不安全的食品坚决不准采购和使用。进货要建立进货台帐,采购食品必须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二是严把食品原材料的清洗关。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分类分开洗净。三是严把食品加工关。所有食品,无论是蒸、煮还是炒,必须烧熟煮透,严防外熟内生的假熟现象,严防生熟食品污染。烹饪人员必须使用新鲜原料,对变质、霉变、虫蛀的原辅料,绝不能加工制作。四是严把消毒关,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所有食堂餐饮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是严把存放关。要求所有食品原材料设有专门的贮藏室,予以贮藏;食品必须做到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六是严把卫生关。对食堂及周围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上班,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内衣,勤换工作服。七是严把监督关。

4、强化学校食堂应急处置关

学校强化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以确保在各种可能发生的重大和紧急情况下,信息反馈及时统一,领导人员指挥有力,管理人员组织有序,具体工作人员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降低影响。

三、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

为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強领导,强化监管,夯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基础

(1)各级政府和教育、卫生、食品药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各级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强化学校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包容入对学校的评价指标体系之中,并经常深化学校正食品安全措施落实状况停止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催促整改意见。

(2)教育、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要统一认识、相互配合,对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应参照食品流通和消费领域的监管对学校食堂进行规范管理,强制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使食堂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食堂基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后勤服务队伍。对发生有饮食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参照《国务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和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定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教育、财政部门应将学校食堂建设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不可分割的系统工作,把食堂建设作为最基础、最优先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经费投入,完善食堂的各种硬件设施建设,确保食堂的功能齐备设施完善。

2、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提高食堂管理效应

(1)学校应建立以校内领导为组长,分管体育、卫生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主任、校医(卫生管理员)、班主任、食堂工作人员、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监管到位。

(2)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特别是要建立与制度相对应的各项考核、奖惩细则,确保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的实效。

(3)加强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在涉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工作,学校必须主动介入,有专人认真参与管理,特别是在采购、储存、加工、制作等环节必须按工艺流程管理到位,避免食物(原料)的交叉污染、腐败变质,防止食物中毒。同时应严格控制私人性质的承包,尽量由学校的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自主经营管理,尽量保持从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即使是私人承包性质的食堂,在聘用人员时,也应通过学校审查备案。

(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有效促进整体服务水平。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卫生常识、食物中毒的预防、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配备的厨师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有条件的学校还应配备膳食营养师,正确指导饮食的合理配制,保证学生成长发育的需要。

(5)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尽量采购有“QS”质量安全标识和无公害的食品及原料,對于一些尚无标识食品和散装食品应在固定业主处购买,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有条件地方应提倡由直接从无公害禽、畜和蔬菜基地直接订购,坚持索票索证,做到逆向可追踪。学校要督导食品采购,特别是要参与质量验收。

(6)加强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鄙弃“不干不净,吃了不得病”的传统习俗,培养卫生、科学、健康、安全的膳食习惯和H我保护意识。营造学校饮食卫生的良好氛围,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食品安全问题篇12

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是指个体或群体在社会、文化、个人心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在主观上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对食品安全监管作出的判断和评价。②研究表明,消费者认知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心理、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消费选择和消费行为。③通过科学的手段去研究消费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认知,了解其形成和变化的影响因素以及各因素的相互关系,是深入理解消费者与食品安全监管联系的绝佳切入点,这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有关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方面的研究较少,受到欧美食品风险分析制度的启发,笔者尝试运用研究工具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及其影响因素④进行研究,通过访谈来了解消费者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评价、意见和主张。访谈提纲采用凯利方格法(KellyGridTechnique)个人构建理论的理念和思路来制定。⑤访谈实施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济南市、临沂市、潍坊市、菏泽市等4个市的大型食品超市、集市、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随机抽取访谈对象452人。访谈安排在不同的时间段分散进行,避免过度集中影响抽样的代表性。①为了更好地获取相关人群的信息,选择人群集中、食品消费发达的场所进行访谈。②通过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影响因素进行评测和探索性因子分析,初步反映了各影响因素间的基本结构。运用结构方程模型研究方法,检验影响因素各指标及公因子拟合实际数据的能力,研究各影响因素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总体的作用,进一步验证和修正各决定因素的相互关系。消费者认知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内在决定因素、对客观事物的感知和外界环境的影响,结合探索性因子分析得出的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风险认知影响因素的5个公共因子,构建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概念性模型③: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由对监管的信任、对监管活动的认知和食品安全事件三个维度组成,对监管活动的认知又分为监管技术能力认知、监管执行力认知和信息交流认知三个次级潜变量。对研究结果的分析表明,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关注重点偏向对监管部门的信任、制度措施执行等直观印象方面,而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专业性、技术性因素缺乏深入的思考和认识。这一方面可能与我国的传统文化背景以及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水平有关,另一方面反映出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缺乏深入了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经历了多次发展变革,食品安全监管的功能定位由保障食品数量安全到鼓励企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再由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到确保公民获得健康食品的社会权利。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顺应发展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果,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但通过了解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认知发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仍存在缺陷和不足。

二、基于消费者认知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综合访谈、问卷调查的研究结果,消费者较为关注的方面有:一是监管部门应该对消费者负责,有所作为、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二是要始终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加大监管范围,尤其对消费者常用食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以消解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三是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健全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惩违规者;四是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降低其危害性,公众对事件有知情权,监管部门应如实全面地及时公布信息,这对于消除公众恐慌和建立信心至关重要。当前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较为关注的方面,也是监管中存在问题的方面,同时也是《食品安全法》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1.监管信任有待加强。在食品安全情境中,Frewer等人④的研究表明,信任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安全信心维系机制中起到关键作用。在食品安全监管公信力研究中⑤,信任反映了公众对监管部门的期望,信任的度量是监管工作评价的要素之一。在访谈调查中,82.3%的受访者对监管部门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与监管部门某些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责任感、不作为或乱作为有关。《食品安全法》对于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作出了规范,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部门的权力和义务。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平衡,将原来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检查改为由多部门管理,从而避免职权过于集中。但是,多个部门分头管理产生的交叉重叠式监管必然形成监管缺位和监管定位模糊。环节监管和品种监管两种体制并行的局面并没有改变多头监管、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的状况,在实际监管中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方面,对有利可图或便宜的监管工作,一些部门争着监管,进行重复监督检查,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另一方面,对没有利益或监管困难的工作,一些部门推诿扯皮,监管脱节,导致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实践中最常出现的问题就是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消费者往往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投诉,这种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职责难以分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的不信任。

2.监管技术能力薄弱。公众对监管能力的评价,从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监管部门的行政活动质量,对改进工作、提升效率以及增强公信力等有积极意义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认知影响着消费者对监管的态度,同时可以反映出监管能力建设与公众期望的差距。受访者普遍认为,技术能力是评判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因素,尤其是食品标准法规完备性、食品检验能力、食品安全问题预警能力等技术能力尤为重要。规范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注重食品产业链的环节控制和管理,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依据、过程等相关信息,有利于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认知及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认可。《食品安全法》虽然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但我国目前的食品标准重复制定、标准冲突、滞后现象依然较为严重。例如,同一产品有时有多个标准,既有产品标准又有卫生标准,导致企业不清楚到底执行哪个标准。而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检测项目标准缺失,给企业违规生产留下空隙,从而增加了监管难度。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食品检验任务急剧增加,食品监管系统内需要增设大量承担食品检验职能的检验机构。由于实验室建设、人员上岗、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定等工作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目前一些食品检验机构尚未取得资质,导致某些地区的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具体社会环境等原因,部分地区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跟不上监管需要,不仅缺少最基本的监管执法条件,如办公设施落后、检测设备简陋,而且基层监管人员结构不合理,缺少具备资质的食品检查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也亟待提高。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价体系的不完善,导致消费者不认同监管部门的技术能力。

3.监管执行力不足。监管职能部门的执行水平决定了各项政策的落实程度和实际的效力和效果。②执行力不足可能造成政策的“失真”,进而干扰政策的效果评估。公众对政府执行力的感受,对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和信任度对于监管法律规范的落实有着显著的影响。③从调查结果来看,消费者在对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表示认可的同时,对于法律法规能否真正落实的信心有待提升,对此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食品安全法》对大部分食品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有了大幅度提升,这对食品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对于一些轻微、非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监管人员在执法中往往顾虑重重,如果不依法实施处罚,可能构成渎职;如果依法处罚,又面临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近年来,司法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处重大食品安全犯罪和行政违法案件中遇到取证难、追诉难、入罪难等问题,总体上食品安全犯罪认定的法律责任偏轻,威慑作用差。此外,虽然《食品安全法》在确定食品安全标准、明确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建立食品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等方面有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及配套的法律机制,这就降低了法律条文实施的可操作,容易出现法条虚置的情况,使得法律落不到实处。

4.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监管信息是重要的社会及公共资源,信息交流是政府履行责任的必要内容,是政府信息引导的重要方式,是提升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感和信心的有效手段。④信息交流的高质量对于提升政府工作形象及公众对政策措施的接受度有着显著作用。在信息公开中,公众作为信息的接受者,评价因素包括信息完整性、及时性、信息准确性三个方面⑤,而意见互换、民意表达渠道的畅通性也是公众衡量政府信息交流工作的因素之一。⑥多数受访者表示,目前大多数食品安全信息都来自媒体,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渠道少、内容不清晰。《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方面虽然形成了系统完备的信息公开机制,但我国的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和分析能力尚不能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息的需求。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有时政府部门还没有通过专家研究论证的权威信息,一些媒体就提前了无科学依据的各种夸大其词的新闻报道,结果引起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质疑和担心,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比如,公众了解食品安全标准的文本,但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不清楚。这可能导致公众对标准制定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益捆绑”而被某些企业所操纵等问题产生疑虑,如果这些疑虑得不到及时消除,公众就会对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科学性产生质疑。消费者需要了解的是作出食品安全标准决策的全部过程、科学依据以及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专家意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组织的意见等实质性信息。另外,信息不对称也出现在消费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对于食品安全信息,消费者依靠自身所能获得的信息量是较少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会对消费者隐瞒真实信息,而公共信息机制的不完善造成信息传递的不通畅,致使公众往往缺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能力、系统评价的各项指标、分级的评定、有无违法情况等信息的知晓,缺乏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原料质量、加工环境和加工卫生状况等信息的了解。这些信息的缺乏使得消费者难以判断其质量安全可靠的程度,难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消费决策。

5.食品安全事件管理有效性差。食品安全事件的感知与消费者认知中的风险暴露程度联系密切,是影响消费者食品购买决策和选择的关键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食品安全形势判断和食品安全信息内化有显著影响。一些受访者谈到食品安全事件时表示其对自己有非常深刻的负面影响,降低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信力。《食品安全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作了规定,在地方上建立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监管食品安全的系统,但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还是会出现架空地方主管单位职责的问题。某些媒体在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时,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往往对事件过度渲染,不能客观、真实地报道事件的原委,反而放大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这些不负责任的报道反而容易让公众信以为真,产生焦虑担忧的心理,加剧公众的悲观想法,对公众造成负面影响。在这方面,我国有待建立健全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披露食品安全事件具体情况的应急机制以及对该事件进行持续追踪报道的信息披露机制。

三、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建议

消费者认知反映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评价偏好,对食品安全的形势和政策实施效果有重要影响。①通过探讨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认知的主要影响因素,了解消费者对于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评价,协同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关系,对《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政策文件进行分析,笔者将有针对性地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供对策建议。

1.提升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向了食品检验环节,对终产品的抽检监测已形成规模。由于抽检监测工作的单一性和局限性,风险防范工作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使得一些情况下即使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的产品也仍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检验分析能力有限导致无法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有价值的问题,庞大的检验数据也没能转化为相应的食品安全社会效益。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因为政策制定时对公众食品安全认知问题的关照不够充分。相对于结果性的数据信息,消费者更期望看到监管部门的行动和执行措施,相较于监管部门事后的终产品抽检,消费者更希望知晓监管工作事前的许可和事中的监督。因此,监管部门有必要针对消费者的偏好采取合理的措施,调整资源配置,将大量投入终产品抽检的资源合理分配到生产经营许可、日常检查、风险分析预警等方面,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管,提供监管主体所采取监管行动的举措性信息,增加监管技术措施、检验结果后处理等方面的信息。比如在食品安全信息时,不仅检验项目、检验数据等结果性信息,而且多与消费者进行食品检验关键环节以及检验标准等信息的交流,以提升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公众享受到更多的知情权,从而增加消费者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2.提高监管部门的技术能力和执行力。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是食品标准化,标准的规范化对界定食品安全与否至关重要。规范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注重食品产业链的环节控制和管理,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依据、过程等相关信息,有利于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的认知及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认可,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冲突。例如,食品安全标准中缺少对人体有危害的生物毒素的限量,缺少地沟油的检测标准等,即使检测出来有害物质也无法判定其不合格,造成标准制定与监管脱节,技术能力无法转化为监管效力,所以需要补齐技术层面的短板,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体系。不仅硬件设施方面要配备先进的食品检验设备,也需要进一步提高食品检验分析能力、事前对风险的预警能力、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能力、流通环节的追溯能力、检验人员的业务能力等软件水平。同时,完善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以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在立法过程中应对食品安全监管空白和交叉问题进行调研,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实现食品安全无缝隙全程监管,增强监管执行力。

食品安全问题篇13

打不败的三聚氰胺

《南风窗》: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屡次重出江湖。政府官员表态说“要一查到底,要坚决打击”,为什么又无法令行禁止?

陈君石:政府不可能知道2008年产生了多少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的奶粉,怎么可能掌握所有这些信息?当时三聚氰胺主要问题是出现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上。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我们差不多有200家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美国有多少?只有4家。那普通奶粉企业有多少家?不知道。我相信政府也不掌握这个情况。不仅是政府不好发现问题,小企业本身就会出问题,这些小企业的素质就摆在那儿的。

国家质检总局有一个论点,就是说我们大型食品企业虽然少,但市场占有率非常高,这是事实。但几十万小型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虽然低,出点问题就够了,用不着都出问题。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中小型企业尽管所占份额不多,他们生产的东西我是不吃的,你也是不吃的,要进北京的大超市也是进不来的,但是很多老百姓还在吃,很多地方都在吃。这是我们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这绝不意味着政府不该监管,消费者要求政府加强监管是天然合理的,但你也得考虑切合不切合实际。只有生产者依法生产、依法养殖、依法种植,我们的问题就少了。

《南风窗》:大家的困惑,是2008年“三鹿事件”中当事人依法该抓的抓了,该枪毙的也枪毙了。怎么事情到现在还没完?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陈君石:食品安全问题不会随着我们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就不见了,它会和我们长期同时存在。我们有两亿多的农户,在分散地从事食用农产品的生产,食用的,或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的粮食、蔬菜、水果等,大多是两亿多农户用分散的生产方式生产出来的,就我们对于农民的文化知识、素养和守法意识的了解,市场上买回来的蔬菜,要农药残留百分之百不超标,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现在检测样品的数量,不能说太少啊。在瘦肉精的兽药残留上,农业部早有规定,瘦肉精是不许用的,但你知道养猪有多么分散么?非常分散的,现在政府一声令下,所有养猪户都不用瘦肉精了?我绝不是为政府推卸责任。监督两亿多的农户,你要有多少监督员去监督啊。

另外一个背景,我们有50万左右的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10万元以下就盖个厂房,员工10个人以下,你说这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还不包括餐馆,他们的素质,你就拍拍脑袋想想,使用食品添加剂都不超标,糖精都合格,防腐剂使用都合格?这也是不现实的。

什么时候这两个背景得到根本性改变,我们的生产就比现在要安全得多了,也就是说三聚氰胺这种事情基本上就不会有了,也不可能没有被销毁。因为显然现在是没有被销毁啊。你想想,我这个乳品企业本来就不太大,好容易生产出来了那么几十或几百吨超标奶粉,我能舍得把它销毁么?我往农民家里头一放,过一段又卖给别的企业了。政府查得过来么?

《食品安全法》的出炉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但绝不是一个法就能改变整个基本状况,实施这个法比不实施好,但是不能说问题就不再出现了。三聚氰胺问题没有了,出来一个四聚氰胺,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当然是不该有的,但现在是市场经济,这是能够杜绝的么?

食品安全是与非

《南风窗》:今年的海南“豇豆事件”,武汉市农业局最先曝光出来,三亚市农业部门对此“特别的不理解”,认为不应该这样做,据说按照通常做法,这种情况只限于内部通告,曝光出来“于国于民都无益”。两个部门掐出一个“潜规则”。您怎么看这个现象?要曝光还是不要曝光?

陈君石:这个豇豆事件,应该不是太奇怪的事情。我不认为是普遍存在潜规则。假如他们说的整个行业是这样的,那肯定是不对的。“豇豆”被查处有非法使用的农药残留,当然要曝光,但问题要讲清楚,‘我们已经处理了,并未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另外,媒体老喜欢说“毒豇豆”,在我们医学上这个毒字是不能随便用的,毒的就是说吃了要中毒的。其实这个所谓的“毒豇豆”,吃了也不会中毒,因为含量没有那么高。你要光说这个豇豆不合格,不说“毒豇豆”,消费者的神经不会崩得那么紧。

《南风窗》:今年的“农夫山泉”事件,也有人指是潜规则作祟。三亚工商局也承认了错误,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陈君石:检验是不应该出错的,但你知道我们有多少检验机构啊?这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我们是分段的监管,检验机构也分散在各个部门,而且现在检验机构是越来越多,工商局本来是没有实验室的,现在也要有了,因为管流通环节啊。这些实验室跟我们食品生产企业一样,他们的素质,有很棒的,有中不溜的,当然也有很差的。

海南的这次检验肯定是有问题的。假如这个事情没有什么背景的话,技术上发生点差错也是可以理解的。任何工作都会出错,当然它绝对不应该出错,而且是代表政府出的报告,是作为执法依据的。

《南风窗》:工商局作为一个政府职能部门,怎么可以出错呢?你是监管者啊,这样一来,叫大家怎么对你有信心?

陈君石:起码他有一点没有做到,就是复查。这个是有规定的。曝光以前,应该复查,这个环节是必须的,因为谁也不能保证第一次检测就是对的。这个事件,先不管他技术水平怎么样,就是工作程序就没有对头,这个责任是逃不了的。就是工商局的责任。(没了下文)当然了,应该有所交待,咱们都讲透明度。

《南风窗》:“五常香米”最近也是闹得人心惶惶,本来就没有那么多产量,厂家往普通米里掺香精,以次充好。

陈君石:假如真的是加了香精,那这是个弄虚作假的问题,不等于食品安全问题。香精是可以食用的。我不赞成把假冒伪劣的食品和不安全的食品划等号,我承认假冒伪劣食品中有一部分确实是不安全的食品,但绝大部分假冒伪劣食品不构成安全问题。假鸡蛋,吃了没问题。五常的香米,也是。

假冒伪劣不等于不安全食品,我这个观点到目前为止是失

败的。没有一个政府官员愿意接受。他们认为打假是食品安全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事情,所以农业部去打假,卫生部去打,司长要去打假,部长也要去打假。

《南风窗》:就是说我们在用对付食品安全问题的精力和投入去对付假冒伪劣食品,杀鸡用了牛刀?

陈君石:假冒伪劣跟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和对待,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你划等号以后,一是无形中夸大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数量,本来没有这么多问题,你假的也算进来,问题就多了。第二,处理打假是谁的责任?处理食品安全又是谁的责任?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充其量工商部门应该介入,农业部、卫生部有他们的职能,应该集中力量去管好职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问题,我觉得卫生部去打假就是不务正业。

妥协出标准

《南风窗》:食品安全标准现在清理整合进展怎么样?

陈君石:我们有横向的标准。比如污染物的标准,添加剂的标准,农、兽药残留的标准等,纵向的有乳和乳制品的标准,肉和肉制品的标准等,多得不得了,不可能一天之内全部按《食品安全法》完成清理,出台新标准。

现在第一个乳和乳制品标准已出台了,第一套66个标准公布了。多么艰苦啊,从2008年末就开始了,国务院直接指令的,乳和乳制品的标准一定要先清理整顿。讨论了一年多,开了不知道几十次的会。我要说60次可能还少了,仅仅是专家会。还有不同层次的会,因为不是一家说了算,我们很复杂,是分段管理。

现在出一个标准就难得不得了。标准是一个妥协的产物,一定是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观点,到最后只能有一个标准,怎么不妥协呢?不妥协就出不来标准了。妥协就是折中,你让一步我也让一步。

《南风窗》:打架怕是难免的。

陈君石:讨论必然打架。今年年初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就打破了原来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全打乱了,这么一个多部门组成的审评委,下面分了十几个专门委员会,一类标准由一个分委员会来评审。这个机构已经成立,而且开始运作。除了乳和乳制品66个标准,今年年底以前还有几个要出台,大概都是横向的标准,就是适用于各类食品的,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残留、污染物等,横向标准打架可能性会少一些,影响面又大,就把它放在前面了。本来计划是在两年之内把所有标准都清理整顿完毕,但是很多专家认为太冒进了,做不到。

总而言之,我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一个很快的事情。现在叫做食品安全标准,也就是与食品安全无关的质量指标应该不纳入,这件事情本身就不容易。我是管质量的,我愿意放弃么?这次媒体最为关注的乳和乳制品标准,生乳蛋白质含量从2.95%倒退到2.8%,这个指标跟安全性没多大关系。有什么必要制定生鲜奶的蛋白质标准?我作为企业,愿意收购什么样的就收购什么样的,让企业决定不好么?收购来2.8%的和3%的做出来的奶粉都一样,只是价格和成本不一样,从安全角度来讲没区别。可是,管生鲜奶的部门就坚持要设这个标准。最后就妥协了。

还有脂肪,干嘛要定乳的脂肪标准?现在很多人愿意吃脱脂奶了。但是这次我们的标准中就规定了。《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的是安全标准,但跟安全无关的质量指标,原来是存在的,现在要把它拿掉,你说难不难?

《南风窗》:您参加会议,有提什么建议?

陈君石:我去听听,也讲了几句话,结果遭到某些专家的攻击。我就是说,这个蛋白质、脂肪标准不是安全指标。那可不得了,这些专家搞了多少年的乳制品,就说你可不要把我们这个乳制品行业给毁了。我有这么大能量么?这其实不是我一个人的观点,只不过别人讲得比较含蓄。

监管部门思想不端正

《南风窗》:您怎么评价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状况?

陈君石:中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表现在监督员之多,监督频率之高,抽检样品之多,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我们现在看重终端产品抽查,这是最落后的监管模式。到这个时候了你来管他,没用了。食品安全监管,开始全世界都是做终端监管,后来发现不解决问题,还得从过程抓起,先进国家现在主要都是过程监督,监督企业的生产过程。

《南风窗》:过程监管在中国行不行得通?

陈君石:难度很大。我们有50多万中小企业啊,放到美国也没办法过程监督。那么多的企业,大的本来不太需要监督;小的,也监督不过来。这要一步一步来。首先要思想端正,现在监管部门思想上并不端正。你看QS这个标准,本来是“质量安全”,摇身一变,变成中文说是“生产许可”。生产许可就是一个过程许可,我许可你生产,是监督生产过程,不保证你产品合格。可是现在QS贴在了每一个产品的包装上,这不是一个笑话么?

本来应该放弃国家担保企业产品的质量。政府干嘛要保证你这个产品质量啊?但在终端产品包装上还贴上了,变成政府对你每个产品都负责任,政府都许可?但这是政府规定,必须贴上,不贴就不许卖。所以说这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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