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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伦理论文实用13篇

商务伦理论文
商务伦理论文篇1

按照IBM公司的定义,电子商务=Web+企业业务.它所强调的是在网络环境下的商业化应用,是把买方、卖方、厂商及其合作伙伴在互联网(Interna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企业外部网(Extranet)结合起来的应用.1997年10月1~3日,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了全球信息化标准大会.明确提出了一个关于电子商务的比较严密完整的定义:“电子商务是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这里的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资料交换(EDI)、电子支付手段、电子定货系统、电子邮件、传真、网络、电子公告系统、条形码、图像处理、智能卡等.一次完整的商业贸易过程是复杂的,包括交易前的了解商情、询价、报价、发送定单、应答定单、发送接收送货通知、取货凭证、支付汇兑过程等,涉及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流动.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建立在信息技术平台上的先进的商务活动方式,无疑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企业在资金力量允许和发展战略需要的情况下,涉足电子商务,开拓新的领域,不失为是一种选择.有一些企业,由于进入时间合适,战略选择正确,经营方式得当,在电子商务方面取得很好的成绩.

目前我国要开展电子商务,还存在很多技术上的问题,例如计算机用户比较少.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00年7月,我国上网的计算机数量为650万台,平均每个企业和政府部门还不到1台,而且网络运作速度慢,网络资费贵,并据CNNIC统计,目前中国习惯利用电子商务获取商机的人数少,最常使用的网络服务依次是电子信箱(87.65%)、搜索引擎(55.91%)、软件上传或下载(50.69%)、各类信息查询(49.28%)、网上聊天室(38.81%)、新闻组(25.37%)、BBS电子公告栏(21.17%)、网上寻呼机(20.72%)、免费个人主页空间(19.68%)、网上游戏娱乐(17.70%)、网上炒股(14.64%)、网上购物或商务活动(14.09%),以及网络电话(9.63%)等①.使用网上购物或开展商业活动的人在各项基于互联网的活动中仅占倒数第二位,上述这些因素都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但是,主要的问题还不是在技术或硬件方面.有形的技术问题解决起来相对比较容易,往往只是一个资金投入的问题,而无形的障碍则会产生更大的不利影响[1].在我国要大规模地开展电子商务,使其确实成为一种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商业模式,一个最大的制约因素是在伦理方面.这种无形的伦理因素影响到电子商务运作的各个方面,不仅影响着人们对电子商务这一新模式的信任和信心,而且直接影响电子商务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和经营规模的扩大[2].

1电子商务运作中的伦理障碍

1.1虚假信息泛滥

在网络这一新兴媒体中,信息不象在传统媒体上会受到那么多的制约.而且由于网络的虚拟特点,一般消费者即使在觉察到信息的错误以后,也很难向信息的企业进行追究,甚至根本就不知道网络企业的地址.因此一些网络企业便表现得肆无忌惮,在网上发表各种各样的信息,或者制造出各种各样的新闻,来吸引消费者或者创造所谓的点击率,以扩大自己的商业影响,谋求经济效益.笔者曾经询问一位在一家商业网站任CEO的朋友:该网站的点击率是多少?这位朋友坦然问道:“你是想听真的还是假的”?据说真和假可相差一倍以上!而且这已经成为网络界公开的秘密.这种状况的存在,使得广大消费者对于网上的诸多信息都心存疑虑,丧失了起码的信任.

1.2商品品质的问题

我国目前还处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这种转型,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体制的变化,更是一种文化的转型.由于法制法规的不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还很不完善.不少企业不讲信誉,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谋取暴利.这使消费者在进行购买时,对商店和商品产生不信任.许多消费者直接去商店买物品,也往往会买到假货,造成很多纠纷.电子商务由于其虚拟的特点,这一问题就更为严重.虽然,足不出户,轻点鼠标,便可通过计算机屏幕浏览网上商店的各种商品,然后再输入自己的家庭地址和数量等资料,便会有人将选定的商品送上门.但由于交易过程的虚拟化,消费者事前无法看到商品的实样和不能够当面交易,其暴露出来的问题却日益严重.有人称之为“网络广告满天飞,货送上门面目非”.据媒体报道,有一位家住上海的消费者,通过浏览网页,从一家网站设计得相当美观的电子商店选购了一台喷墨打印机.2天后这家电子商店派人将1台包装得十分精美的打印机送上,该先生收到打印机后,即拆箱检查,见型号、色泽正是自己早先选定的那种,就欣然付款,而对方则给他一张计算机打印的价格单.开始几天,打印机工作正常,但半个月后就出了毛病,除了卡纸外,喷出的字迹也是深浅不匀.该先生按照说明书上的号码打电话与这家公司联系,却被告之为空号.他找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因为没有正式发票,消费者协会表示爱莫能助.

中国的工业目前还处于比较幼稚的时期,很多产品还缺乏相当的竞争力,因此产品质量也是参差不齐.外加部分企业经营者的商业道德水平低下,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消者者对商品的信任度很差.所以很多消费者宁愿多费些时间上商店去购买东西,信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观念,对于在网上购物缺乏信心.这一因素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开展.

1.3信用与支付手段的问题

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交易必然会涉及到信用与支付问题.由于电子商务的“无纸化”和“无址化”,对参加交易的各方提出了更高的信用要求.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传统的“义理社会”价值体系的约束作用正在日趋削弱,而基于法制基础之上的“契约社会”还远未形成.信用的概念在不少人的眼中甚是淡薄,因此也给与电子商务密切配套的支付手段带来了很大的不利影响.目前国内所进行的电子商务交易,其支付手段可以说是土洋结合.信用卡、借记卡、储蓄卡、邮局汇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支付方式混合使用,有的甚至是使用网上查询、网下交易的方法.虽然现在有一些银行开始进行在线支付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等方面的试点工作,但是在中国信用制度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单靠银行的力量也很难解决这一问题.而且,由于人与人间的信任度较差,很少有人愿意贸然通过网络的形式把自己的信用卡帐号等个人资料告诉企业,因为稍不留神就会发生想象不到的严重问题.现实中也确实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有人把信用卡帐号等个人资料在网上告诉了企业,被一些不良企业把不应收的货款划走,等到消费者发现已为时过晚[3~5].现在大多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都选择了货到付款这样一种较可靠的方式,以解决在货款的支付中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

但是,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进行快捷、方便、安全的交易,使资金使用和货物流向趋于合理[6].如果我们仍然沿用传统的交易方法,使用现款支付的方式来实行网上交易,必然会制约企业电子商务的运作规模,而且违背了电子商务活动的初衷.

1.4物流配送的问题

物流配送是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相应的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就不能够进行有效的运作,也不能够产生规模效应,不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最终使消费者对电子商务这样一种先进的商业运作方式产生怀疑和失去信任,最终对它丧失信心.

在物流配送这一环节中,技术因素是一个方面的问题,而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伦理,对消费者实行一种真正负责的态度,也是物流配送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它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物流配送的及时和准确.上海某报的几位记者曾经作过一次亲身体验.他们向一家号称“网上销品茂”的大型商业网站定购了几件货物.这家网络公司原来宣称所定货物半天内送到,而实际情况是两天都没有回音,更谈不上送货.这几位记者不仅感叹,网上购物犹如麦哲伦远航,“网海茫茫彼岸难寻,购物不比上街轻松.”②

方兴未艾的网上消费,为千千万万的网民提供了方便.而且,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交易方式,可以节约交易费用,提高交易频度和结算效率,可以无限放大市场和放大商业机会,从而放大资源配置范围.因此,电子商务这种新型交易方式,自有其广阔的前景[7].然而,鉴于目前电子商务运作中所存在的伦理障碍,有关部门谆谆告诫各位消费者:上网消费仅防欺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三要三不要”.即:一要事先了解网上商店的信誉度,可向亲朋好友和同事做些调查,不要轻信网上商店和网上商品广告溢美之词.二要仔细查阅电子商店出示的有关资料,诸如营业执照;或先用电话核实商店的确切地址,做到心中有数;不要随便输入自己的个人资料,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三要索取正规发票,付款前对商品质量要验明正身后再付款,不要贪图便宜而放弃了自己的权益.如此战战兢兢、步步为营的消费,且不说已全然没有半点购物和网上冲浪的乐趣,更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规模发展.

2解决电子商务伦理问题的对策

尽管中国目前的电子商务活动存在种种伦理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电子商务在中国前途暗淡.电子商务这样一种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的崭新的商务活动方式,可以预计在中国将会有一个大的发展.为了解决目前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面临的伦理问题,建议可采取以下对策.

2.1迅速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建设

针对目前电子商务活动开展的势头,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积极研究电子商务的特点,迅速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增加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感.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初步措施,推出了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网络版的格式和规定,使企业和消费者需要时可在网上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增加对从事电子商务企业的了解和信任.当然这只是起码的第一步,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大力加强.

2.2加强对企业家的商业伦理道德教育

商业伦理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它对于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规范化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伦理价值的失范现象十分严重,一些企业家认为市场经济就只要讲钱,为了赚钱可以不择手段.因此加强商业伦理的教育和新的伦理道德的建设非常迫切[3,8].在这方面,大学的商学院、行业协会和政府有关部门都需要做大量基础性的工作,重建符合市场经济的、积极向上的新经济状态下的商业伦理.

商务伦理论文篇2

商务伦理道德文化是商务伦理关系的全部精神成果和行为表现的总和,适用于规范和解读商务行为及行为主体,使商务原则和伦理道德原则紧密结合。例如,商法是商务伦理道德文化的制度表现,是在商人习惯的基础上,尊崇社会伦理道德而形成的规范商务行为的全部制度和规范。由商务行为过程和结果传达出的价值观念,就是我们要认识的商务伦理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

当代社会,人们的基本活动就是通过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以获得报酬,然后再去换取其他商品和服务。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商品生产、促进社会向前发展,另一方面又对商务伦理道德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原商业部部长同志指出:“商业道德准则不仅是有商业活动的企业的准则,也是全社会的道德准则,商业伦理应该体现在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真正成为一个我们时代的精神支柱。”然而,近十多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生活领域发生的重大变革,猛烈冲击了传统的道德和伦理学理论体系。在新旧观念变革中、特别是在经济体系转换时期,社会道德生活领域呈现出严重的无序状态,反道德行为象瘟疫一样,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产生了严重的破坏。从古到今,在我国,伦理道德教育从小学到大学;从生活到工作;从家庭到社会从来就没有间断过。何以到今天整个社会伦理道德严重缺失,以至于发生震惊中外的“朗讯贿赂门事件”(“朗讯贿赂门再度拷问商业潜规则”2007年12月25日03:01《第一财经日报》)和使全国人民为之感动的“肢残盲妇乞讨八年替亡夫还贷”事件?

据2007年12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美国电信设备巨头阿尔卡特朗讯就涉嫌在中国行贿一事同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将支付250万美元罚金。这是一种清晰的认罪行为。早在2005年,朗讯就因涉嫌行贿,迫于美方司法压力,解雇了中国区的4名主管人员。美国司法部的声明指出,从2000年到2003年,朗讯花费了数百万美元用于涉及中国官员的314次旅行,涉及近1000人,其中包括纯粹的观光娱乐旅行。仅在2002年和2003年,就有24起朗讯赞助的针对中国官员的旅行。司法部门的声明指出:“参加这些旅行(受贿)的人物有政府官员,其中还包括国有电信公司的高管,以及省级电信子公司的负责人。”但声明并没有指出涉嫌机构和官员的具体名称。那么,“是谁接受了朗讯的贿赂?为什么在中国的违法行为,美国闹出了大动静,而咱们这里居然风平浪静、安然无事?”

也是在2007年,据《重庆晚报》11月28日《肢残盲妇乞讨八年替亡夫还贷》报道了垫江县高峰镇石丰村1组58岁的村民周安会为了完成一个承诺――8年前答应丈夫临终前的嘱托:“还欠着信用社一千元贷款,一定要还。”而“走”上了为夫还贷之路。 她的想法和丈夫一样:不能欠国家的钱,借了钱哪能不还?8年来,家徒四壁,双目失明,下肢瘫痪,还带着一个9岁儿子的她,靠匍匐行乞,受尽屈辱,历经辛酸,终于还清了贷款。

如果说前一件事情让我们质疑,后一件事情让我们感动的话,把两件事情放在一起,其间的落差,在令人震惊之余,人们不禁要问“允许不道德的行为本身道德吗?”社会伦理道德严重缺失的重灾区不在微观层次。

商务伦理道德不只是用来研究的,更重要的是用于实践的。关于商务伦理道德文化的建设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根据不同主体的利益和动力不同分成三个不同的层次:微观层次,我们探讨单个的个人――雇员或雇主,同伴或经理,消费者、供应商或投资者――做什么、能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以便去理解、去设想他的伦理责任。在中观层次上,不仅包含了经济性组织和公司、厂家,而且包括了贸易联盟,消费者组织、各种职业联合会等他们的行为不能简单的表述为单个成员的行为之和;在宏观层次指经济制度和经济条件形态:如经济秩序、经济、金融、社会政策、国际经济关系等。

这三个层次既不能混淆,又缺一不可。尽管三个层次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任何一个层次都不能彻底左右其他层次,即使在一个层次上所有的问题都能彻底的解决。三层次的中心点是尽可能具体的去认识决策、行动和责任之间的联系。即在每一层次上能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每一单个的角色不能将他的责任推到其他的角色身上,也不能将责任从此层次推倒彼层次上。

微观层次对商务伦理道德的规范要求是:“交换自由:平等协商;公平交易,讲究情义;诚实守信,追求信誉;优质服务,礼貌待客;公平竞争,正当求利”四十个字五条规范。

中观层次的商务伦理道德强调企业责任。当今社会,各类企业已经成为人类经济和商务活动的主体,企业与其他社会存在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变得日趋显著。因此,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单位,企业必须处理好与其他社会存在的关系,才能和谐地融合到社会运行与发展的生态机制中,从而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商务伦理正是为帮助企业解决和处理好上述问题的学问。中观层次的商务伦理主要涉及企业的价值、使命和目标;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和自然界的伦理关系;企业内部的伦理关系等三个方面的建设问题。

宏观层次的商务伦理道德指社会经济制度、经济形态等。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形态,也是一种伦理文化形态。作为伦理文化形态的市场经济少不了四大道德观念:一是(自由)平等观念,二是等价观念,三是互利观念,四是契约或法制观念。

宏观层次的商务伦理建设最主要的是要在经济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中把握商务伦理道德文化中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即:

正义原则。正义是在社会基本制度安排构成范畴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平等和人际关系的公正相待。正义在传统伦理文化中表现为对“义”的描述,即为人的品德公道和人格正直的品质,并具有直面邪恶的威严。

正义在经济意义上表示机会均等和市场分配公正。涉及利益分配问题,以及社会基本政治制度安排、法律程序的公正制定与实施等。现代意义上的正义主要指:遵循等值等价交换的交换性正义原则,在商务伦理道德中表现为处理经济主体关系上的尊重、独立自主、平等和公正、互惠互利的对待问题,交互目的关系上的交换价值利益、算计依据的可区分界定问题;以社会基本制度安排的分配性正义原则,在商务伦理道德中表现为处理经济行为关系上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平等和责任的对待问题,以消除事实存在的实际不公正;社会自为的普遍伦理道义上的道义性正义原则,在商务伦理道德中表现为处理经济后果关系上如何承担社会道义的问题,如人道主义、扶贫、赈灾、社会就业,以及环境保护,等等。道义性正义原则要求交易在合法的基础上,遵从社会最基本的道德正义要求,对客观上的第三方不构成道义危害(如不贩毒、不制假贩假),从而满足承担交易经济后果的社会道义。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普适性原则。要求经济主体必须以善意、诚实的态度对待承诺,这是对所有参与商务活动的行为主体、法人主体的道德准则。

信用是兑现承诺、合同、契约的前提,是实现交换价值的手段,还可以成为再生产过程不同阶段的媒介。依据信用而确立起的种种制度、程序和惯例等,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框架。信用还构成“社会资本”,与经济资本一道,对社会共同体的经济增长产生特别意义。信用体现着双方或多方共同合意而建立起的客观关系,表现为合意目的下相关权利和义务责任的互为承担。

不负责任的行为会破坏经济主体间的相互信赖,而市场信用仅靠个人力量是难以维系的,它需要一系列的复杂程序、规则,如市场准入、市场交易秩序等都必须在参与者多次博弈之后达成某种共识,从而建立起相应的信用制度。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表明,早期资本家的欺诈手段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才逐渐被比较人道的方式、比较可靠的信用规则所取代。今日的经济全球化,也恰恰是信用规则被普遍认同的结果。

基本道德原则与法律原则。基本道德规范被认为是维持社会秩序所必不可少的限制和禁令。基本道德原则往往被立法者赋予法律强制力,成为法律原则。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交易中发挥的法律职责作用,担负着公平交易管理执法功能。

是否能够在商务活动和经营行为中坚持对公平、诚信的追求,是衡量经济主体商务伦理道德意识和修养的最基本要求。我们从以上两个事例中看到,目前我国商务伦理文化建设中存在着宏观、中观和微观脱节,重视微观个人职业道德,忽视中观企业责任和宏观经济制度建设的现象。而中观企业责任的缺失有很大程度取决于宏观经济制度、法律职责的无力所导致。因而,加强宏观层次商务伦理道德文化建设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商务伦理论文篇3

摘要:本文试图从伦理文化的视角审视电子商务的困境。认为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在于我们尚未完全把握电子商务的本质,漠视电子商务与伦理文化的内在联系。因此,发展电子商务不仅要重视电子商务软件硬件的建设,而且要关注“鼠标下的德性”棗电子商务的伦理方面,防止“信息崇拜”和“技术至上”的负面影响,做到伦理与技术、法律携手,走向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的美好明天。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伦理计算机伦理当今世界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网上购物、网上拍卖、网上直播已经闯入人们的生活,电子商务广告随处可见,“鼠标加水泥”、BtoB还是BtoC的讨论贴满了各大网站的BBS。电子商务正以不可阻挡之势风靡世界,给新世纪的世界经济带来了无限商机。1994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为12亿美元,1998年则高达500亿美元,短短的4年时间增长40多倍。据预测,今后3年内全球上网人数将增至10亿,2000年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3000亿美?010年交易额可达1万亿美元。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非常迅速。目前全国上网主机已达350万台,网民激增至1000万人,且上网人数仍以每年300%的速度递增;中国网上商店(中国电子商务网)已达1100多家,并以每天增加2家的速度发展。然而,看似火爆的电子商务并没有使商务网站的CEO们欢欣鼓舞,相反却如履薄冰。翻开他们的帐簿不难发现,虽然销售额在增长,但与实际的投入相比则相差甚远。据称,要不了一年,有八成以上的网站将会倒闭。在让人兴奋不已的电子商务热的背后,开始弥漫日益浓厚的忧虑情绪。我国企业上网率很低,上网企业大多还处于建一个主页,在网络地产中占一个门面而已的阶段,颇具专业水平的电子商务网仅1100多家。据《中国消费类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我国网民参与电子商务的广度和深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距甚远。中国网民虽说有1000万之众,但与13亿人口相比显得极不相称。而这1000万网民中,参与电子商务的比例只有28.6%,参与过网上购物的仅为20.3%。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这一比例明显偏低,目前全球网民参与网上购物的比例为40%。目前我国网民参与电子商务的程度也不深,以网上购物为例,在参与过网上购物的网民中,60%在过去1年中有1到2次购物经历。而在美国,过去3个月中网上平均购物次数是7次。目前我国网民参与网上交易还处于尝试和体验阶段,有70%以上的网民认为“网上购物值得一试,但我仍选择传统购物方式”。因此,不论从企业,还是从消费者来看,电子商务作为全新的商务模式远未被接受。[1]这一反差现象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经济学家、业内人士和法律界纷纷从各自的角度分析其原因。例如,不少业内分析家正确指出,信用制度不完善和配送系统不发达是我国电子商务所面临的两个最大的瓶颈;这两大瓶颈不解决,在国内开展电子商务无异于在沙滩上建高楼大厦。面对电子商务的滚滚浪潮,伦理学界不应患所谓的“失语症”。如果从伦理文化视角来审视这一现象,我们认为,当前国内电子商务之所以处于进退维谷的尴尬状态,其原因不仅在于国内开展电子商务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的滞后,而且还在于我们并没有完全把握电子商务的本质和核心,忽视了电子商务的社会、伦理、文化方面,忽视了“鼠标下的德性”。首先,对电子商务本质的理解存在片面化,人们普遍把电子商务看成是“利用电子媒体做生意”、“在网上进行买卖活动”、“将传统的商务活动移到网上进行”。曾任IBM公司副总裁、著名的网络和电子商务学家查克·马丁正确指出:“仅仅建一个万维网(Web)网址并不是电子商务的全部。网络未来是真正的电子商务时代,其内容要比电子贸易广泛得多。电子贸易所涉及的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产品、信息或服务的买卖,而电子商务则涉及到整个价值链的‘网络化’:从产品概念、产品创新到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和最终的消费”。[2]“最终,所有的人和物都将网络化。”[3]因此,在发展电子商务时,不仅要关注技术、物流等软硬件因素,而且要重视与其密不可分的社会伦理文化因素。通过对国内外电子商务网站的剖析,不难发现国内电子商务网站大多是Amazon、Yahoo、eBay在国内的“克隆”,而这种“克隆”只是生搬硬套式的、表面的、形式上的模仿,将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网上销售、网上拍卖,将电子商务等同于电子贸易。其实,正如克隆人技术一样,可以克隆出生物学意义上的“片面的”人,却不能克隆出社会伦理学意义上的完整的人,因为原子容易复制,而人的社会性因素难以拷贝,而这正是人的本质所在;电子商务的“克隆”也只能“克隆”出技术意义上的“片面的”电子商务,无法克隆出非技术因素棗社会伦理文化因素,因而无法“克隆”出完整的电子商务。正如查克·马丁指出:“联网并不能一夜之间改变人们的行为,技术上和文化上的挑战会让技术驻足,等待人们逐渐改变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4]第二、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我们对电子商务本质把握的缺失就在于忽视其社会伦理文化因素。而这种忽视又与“信息崇拜”、“技术至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美国学者西奥多·罗斯扎克在其名著《信息崇拜》中首次全面深入地揭示了信息崇拜、技术至上及其后果。他并不是站在僵化的技术恐惧论的立场,而是坚持人道主义,在充分肯定计算机技术的意义的基础上,提醒人们警惕“信息崇拜”的危险。他指出:“信息被认为与传说中用来纺织皇帝轻薄飘逸的长袍的绸缎具有同样的性质:看不见、摸不着,却倍受推崇。”“计算机如同过于缺乏主见的皇帝一样,已被披上了各种华而不实的外衣”。“如同所有的崇拜,信息崇拜也有意借助愚忠和盲从。尽管人们并不了解信息对于他们有什么意义以及为什么需要这么多信息,却已经开始相信我们生活在信息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我们周围的每一台计算机都成为信仰时代的‘真十字架’:救世主的标志了。”[5]因此,每当谈到电子商务、网络安全、黑客行为时,人们关注的往往是如何加强网络技术的改进,而忽视了我们的生存方式、价值观、行为规范等对网络的影响。这种技术至上论常常挫伤人们发展网络和电子商务的信心,尤其在今年“黑色二月”的技术与黑客的较量中,号称坚不可摧的技术频频告急,世界各国的顶尖网站屡失城门。这种观念也强化了伦理与技术的时滞效应,正如美国学者理查德·A·斯皮内洛指出:“技术常常比伦理学理论发展得快,而这方面的滞后效应往往会给我们带来相当大的危害”。[6]这一切提示我们:电子商务具有深刻的伦理底蕴。我们不仅要重视技术的作用,也应关注伦理文化的实践意义,在伦理文化与技术存在时滞效应的今天,应努力寻找平衡点,以保持二者之间必要的张力;在大力发展技术、加快网络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伦理规范、价值观的构建,缩短我国与世界电子商务进程的差距,防止网络经济中技术至上论、“信息崇拜”的负面影响。真正做到伦理与技术、法律携手,共同走向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的美好明天。美国学者理查德·A·斯皮内洛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社会和道德方面通常很难跟上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而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抓住信息时代机遇的同时,却并不总是能意识到和密切关注各种风险,为迅猛的技术进步所付出的日渐增长的社会代价。”[7]这是一个美国学者对中国的善意的提醒,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第三、电子商务是市场经济、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这意味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注定要经受更多的挑战。我们不仅要克服技术上的瓶颈,而且要解决由于市场经济先天不足和经济封闭带来的人文条件欠缺等难题。在技术至上论者看来,技术问题最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也是最不成问题的问题;事实上,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在技术上已初步具备实施条件。但适应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的人文条件明显不足。毋须说中国13亿人口都被“全球化”,只要现有的1000万网民能真正被“电子商务化”(国际公认1000万网民是一个国家互联网产业起飞的基点),那么中国的电子商务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电子商机无限”。众多的人口和网民与电子商务的“泡沫”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个中原因,与人们长期以来在原子社会、传统经济中所形成的交易习惯、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有着深层的联系。这种联系在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棗电子贸易阶段已露端倪。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必然导致观念更新、思维方式的突破。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等对全新的电子商务的重大影响。这两者有着深层的内在联系,尽管目前这并不常常被人们所重视,但可以预见,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时,这种联系将会逐步浮出水面凸显出来。美国著名的网络和电子商务学家查克·马丁深切地注意到了网络对企业行为和个人生活等方面所产生的前所未有的巨大影响,并把这一现象称为“电子厄尔尼诺现象”。他不无忧虑地指出:“这股电子厄尔尼诺现象将在多大程度上改变着顾客、企业和各种关系,恐怕他们(指企业总裁,引者注)还没有充分的认识。”[8]因此,漠视电子商务与社会伦理文化之间的联系或不能适时调适这种联系,这种联系就可能成为电子商务进程中的暗礁,电子商务就有触礁或被搁浅的危险;而处理得当,这种联系无疑将成为加快电子商务进程的风帆。第四、当我们对电子商务的本质特征有了深刻的认识之后,就不会再用传统的商业思维去争论新型的电子商务中的问题,我们应用电子商务的思维去运营电子商务,加强网络伦理文化的建设,以营造出适合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络伦理环境。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中经网总经理胡小明先生认为:“电子商务需要一个系统环境。而系统的生成比单个的技术生成要慢得多。人们老是用技术的成熟度来代替系统的可行度。这是一个很大的偏差。”中国证券电子商务网CEO朱在国先生也强调指出:“当电子商务本质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时,在国内开展电子商务就不再是海市蜃楼”。[9]如果把这里的“系统环境”和“国情”仅仅理解为硬件、软件条件,无疑是片面的,相信也不是两位老总的初衷。它还应该包括社会、文化、伦理等更为广泛的内容,包括电子商务发展所必需的网络伦理环境或网络伦理生态。所谓伦理生态是指人生存、生活和发展于其中的伦理环境或道德环境。[10]这种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近几年来,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所谓的“网络生态危机”,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网络信息污染:网络色情、虚假信息、垃圾邮件等严重污染网络环境。这不仅有碍网络的纯洁,对青少年的成长构成威胁,而且这些有害、虚假信息占用大量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大降低了网络运行的效率,也使市场经济的“帝王法则”棗诚实信用原则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网络病毒:自从1987年10月发现第一例计算机病毒以来,计算机病毒增长速度已远远超过计算机本身的发展速度。到1997年全世界已发现的计算机病毒数高达15000种之巨。计算机病毒一旦与网络联姻(即网络病毒),其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危害就更大。1988年的“电子珍珠港事件”棗莫里斯蠕虫案、CIH病毒以及刚刚出现的“爱虫”病毒对互联网的侵袭使人们达到了谈毒色变的程度,网络病毒使人们对网络安全充满疑虑,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障碍之一。黑客及黑客行为:黑客也许是人类社会最让人难以捉摸的一群人,他们有时扮演网络侠客的角色,有时就是网络罪犯。今天,把大多数的黑客称为骇客,也许更为准确,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发展到了故意进行数字破坏的程度,对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构成了巨大威胁。网络犯罪: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性犯罪、网络洗钱等网络犯罪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它的危害程度最大,是严重破坏网络环境的行为。侵犯隐私:互联网也许是侵犯隐私最合适的温床,这使得人们在电子商务的大门前常常不禁驻足观望。人们渴望获得电子商务快捷方便、高效低成本带来的好处,但又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无端泄露,在毫无觉察之中已被人剥得。信息膨胀与信息资源短缺:无用信息、过时信息、垃圾信息的激增致使信息交通拥挤。信息高速公路越修越宽,但依然跟不上信息膨胀的速度。另一方面,在“我快被数据淹死了”的呼声中,却又难以觅得真正需要的信息。文化多样性的危机:知识霸权、文化帝国主义对世界文化多样性构成的威胁,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正如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一样,文化多样性也是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维持文化生态平衡的关键。网络生态危机使人们对网络安全充满忧虑,挫伤人们参与电子商务的热情。同时,这种所谓的“网络生态危机”也使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良好的网络道德环境对于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洁净亮堂的“网络计算环境”、“数字化神经系统”和适宜的伦理文化环境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网络生态伦理意识”,增强研究和建构网络伦理的紧迫感,加快网络伦理建设的实践步伐。这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只是电子商务企业要考虑的事。在这项工程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自觉地负担起自己的伦理责任。同时,电子商务的全球性要求我们还必须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参考文献[1]中国消费类电子商务现状分析.生活时报.[2][3][4][8]查克·马丁.数字化经济[M].孟祥成译.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科文(香港)出版有限公司,1999.2,11,11,1.[5]西奥多·罗斯扎克.信息崇拜[M].苗华健,陈体仁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4.Ⅴ-Ⅵ.[6][7]理查德·A·斯皮内洛.世纪道德----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M].刘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Ⅵ,Ⅱ.[9]陈吉明.电子商务并非泡沫.2000年03月23日09:17全景网络证券时报.[10]晏辉.伦理生态论[J].广东社会科学,1999(5).

商务伦理论文篇4

1994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为12亿美元,1998年则高达500亿美元,短短的4年时间增长40多倍。据预测,今后3年内全球上网人数将增至10亿,2000年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3000亿美??010年交易额可达1万亿美元。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非常迅速。目前全国上网主机已达350万台,网民激增至1000万人,且上网人数仍以每年300%的速度递增;中国网上商店(中国电子商务网)已达1100多家,并以每天增加2家的速度发展。

然而,看似火爆的电子商务并没有使商务网站的CEO们欢欣鼓舞,相反却如履薄冰。翻开他们的帐簿不难发现,虽然销售额在增长,但与实际的投入相比则相差甚远。据称,要不了一年,有八成以上的网站将会倒闭。在让人兴奋不已的电子商务热的背后,开始弥漫日益浓厚的忧虑情绪。

我国企业上网率很低,上网企业大多还处于建一个主页,在网络地产中占一个门面而已的阶段,颇具专业水平的电子商务网仅1100多家。据《中国消费类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研究报告》,我国网民参与电子商务的广度和深度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距甚远。中国网民虽说有1000万之众,但与13亿人口相比显得极不相称。而这1000万网民中,参与电子商务的比例只有28.6%,参与过网上购物的仅为20.3%。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这一比例明显偏低,目前全球网民参与网上购物的比例为40%。目前我国网民参与电子商务的程度也不深,以网上购物为例,在参与过网上购物的网民中,60%在过去1年中有1到2次购物经历。而在美国,过去3个月中网上平均购物次数是7次。目前我国网民参与网上交易还处于尝试和体验阶段,有70%以上的网民认为“网上购物值得一试,但我仍选择传统购物方式”。因此,不论从企业,还是从消费者来看,电子商务作为全新的商务模式远未被接受。[1]

这一反差现象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经济学家、业内人士和法律界纷纷从各自的角度分析其原因。例如,不少业内分析家正确指出,信用制度不完善和配送系统不发达是我国电子商务所面临的两个最大的瓶颈;这两大瓶颈不解决,在国内开展电子商务无异于在沙滩上建高楼大厦。

面对电子商务的滚滚浪潮,伦理学界不应患所谓的“失语症”。如果从伦理文化视角来审视这一现象,我们认为,当前国内电子商务之所以处于进退维谷的尴尬状态,其原因不仅在于国内开展电子商务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的滞后,而且还在于我们并没有完全把握电子商务的本质和核心,忽视了电子商务的社会、伦理、文化方面,忽视了“鼠标下的德性”。

首先,对电子商务本质的理解存在片面化,人们普遍把电子商务看成是“利用电子媒体做生意”、“在网上进行买卖活动”、“将传统的商务活动移到网上进行”。

曾任IBM公司副总裁、著名的网络和电子商务学家查克·马丁正确指出:“仅仅建一个万维网(Web)网址并不是电子商务的全部。网络未来是真正的电子商务时代,其内容要比电子贸易广泛得多。电子贸易所涉及的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产品、信息或服务的买卖,而电子商务则涉及到整个价值链的‘网络化’:从产品概念、产品创新到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和最终的消费”。 [2] “最终,所有的人和物都将网络化。”[3]因此,在发展电子商务时,不仅要关注技术、物流等软硬件因素,而且要重视与其密不可分的社会伦理文化因素。

通过对国内外电子商务网站的剖析,不难发现国内电子商务网站大多是Amazon、Yahoo、eBay在国内的“克隆”,而这种“克隆”只是生搬硬套式的、表面的、形式上的模仿,将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网上销售、网上拍卖,将电子商务等同于电子贸易。其实,正如克隆人技术一样,可以克隆出生物学意义上的“片面的”人,却不能克隆出社会伦理学意义上的完整的人,因为原子容易复制,而人的社会性因素难以拷贝,而这正是人的本质所在;电子商务的“克隆”也只能“克隆”出技术意义上的“片面的”电子商务,无法克隆出非技术因素??社会伦理文化因素,因而无法“克隆”出完整的电子商务。正如查克·马丁指出:“联网并不能一夜之间改变人们的行为,技术上和文化上的挑战会让技术驻足,等待人们逐渐改变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4]

第二、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我们对电子商务本质把握的缺失就在于忽视其社会伦理文化因素。而这种忽视又与 “信息崇拜”、“技术至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美国学者西奥多·罗斯扎克在其名著《信息崇拜》中首次全面深入地揭示了信息崇拜、技术至上及其后果。他并不是站在僵化的技术恐惧论的立场,而是坚持人道主义,在充分肯定计算机技术的意义的基础上,提醒人们警惕“信息崇拜”的危险。他指出:“信息被认为与传说中用来纺织皇帝轻薄飘逸的长袍的绸缎具有同样的性质:看不见、摸不着,却倍受推崇。”“计算机如同过于缺乏主见的皇帝一样,已被披上了各种华而不实的外衣”。 “如同所有的崇拜,信息崇拜也有意借助愚忠和盲从。尽管人们并不了解信息对于他们有什么意义以及为什么需要这么多信息,却已经开始相信我们生活在信息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我们周围的每一台计算机都成为信仰时代的‘真十字架’:救世主的标志了。”[5]

因此,每当谈到电子商务、网络安全、黑客行为时,人们关注的往往是如何加强网络技术的改进,而忽视了我们的生存方式、价值观、行为规范等对网络的影响。这种技术至上论常常挫伤人们发展网络和电子商务的信心,尤其在今年“黑色二月”的技术与黑客的较量中,号称坚不可摧的技术频频告急,世界各国的顶尖网站屡失城门。这种观念也强化了伦理与技术的时滞效应,正如美国学者理查德·A·斯皮内洛指出:“技术常常比伦理学理论发展得快,而这方面的滞后效应往往会给我们带来相当大的危害”。 [6]

这一切提示我们:电子商务具有深刻的伦理底蕴。我们不仅要重视技术的作用,也应关注伦理文化的实践意义,在伦理文化与技术存在时滞效应的今天,应努力寻找平衡点,以保持二者之间必要的张力;在大力发展技术、加快网络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我国电子商务伦理规范、价值观的构建,缩短我国与世界电子商务进程的差距,防止网络经济中技术至上论、“信息崇拜”的负面影响。真正做到伦理与技术、法律携手,共同走向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的美好明天。

美国学者理查德·A·斯皮内洛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社会和道德方面通常很难跟上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而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抓住信息时代机遇的同时,却并不总是能意识到和密切关注各种风险,为迅猛的技术进步所付出的日渐增长的社会代价。”[7]这是一个美国学者对中国的善意的提醒,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

第三、电子商务是市场经济、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这意味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注定要经受更多的挑战。我们不仅要克服技术上的瓶颈,而且要解决由于市场经济先天不足和经济封闭带来的人文条件欠缺等难题。在技术至上论者看来,技术问题最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也是最不成问题的问题;事实上,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在技术上已初步具备实施条件。但适应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的人文条件明显不足。

毋须说中国13亿人口都被“全球化”,只要现有的1000万网民能真正被“电子商务化”(国际公认1000万网民是一个国家互联网产业起飞的基点),那么中国的电子商务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电子商机无限”。众多的人口和网民与电子商务的“泡沫”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个中原因,与人们长期以来在原子社会、传统经济中所形成的交易习惯、行为规范、价值观念有着深层的联系。这种联系在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电子贸易阶段已露端倪。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必然导致观念更新、思维方式的突破。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等对全新的电子商务的重大影响。这两者有着深层的内在联系,尽管目前这并不常常被人们所重视,但可以预见,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时,这种联系将会逐步浮出水面凸显出来。美国著名的网络和电子商务学家查克·马丁深切地注意到了网络对企业行为和个人生活等方面所产生的前所未有的巨大影响,并把这一现象称为“电子厄尔尼诺现象”。他不无忧虑地指出:“这股电子厄尔尼诺现象将在多大程度上改变着顾客、企业和各种关系,恐怕他们(指企业总裁,引者注)还没有充分的认识。”[8]因此,漠视电子商务与社会伦理文化之间的联系或不能适时调适这种联系,这种联系就可能成为电子商务进程中的暗礁,电子商务就有触礁或被搁浅的危险;而处理得当,这种联系无疑将成为加快电子商务进程的风帆。

第四、当我们对电子商务的本质特征有了深刻的认识之后,就不会再用传统的商业思维去争论新型的电子商务中的问题,我们应用电子商务的思维去运营电子商务,加强网络伦理文化的建设,以营造出适合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网络伦理环境。

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中经网总经理胡小明先生认为:“电子商务需要一个系统环境。而系统的生成比单个的技术生成要慢得多。人们老是用技术的成熟度来代替系统的可行度。这是一个很大的偏差。”中国证券电子商务网CEO朱在国先生也强调指出:“当电子商务本质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时,在国内开展电子商务就不再是海市蜃楼”。 [9]如果把这里的“系统环境”和“国情”仅仅理解为硬件、软件条件,无疑是片面的,相信也不是两位老总的初衷。它还应该包括社会、文化、伦理等更为广泛的内容,包括电子商务发展所必需的网络伦理环境或网络伦理生态。

所谓伦理生态是指人生存、生活和发展于其中的伦理环境或道德环境。[10] 这种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近几年来,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所谓的“网络生态危机”,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网络信息污染:网络色情、虚假信息、垃圾邮件等严重污染网络环境。这不仅有碍网络的纯洁,对青少年的成长构成威胁,而且这些有害、虚假信息占用大量宝贵的网络资源,大大降低了网络运行的效率,也使市场经济的“帝王法则”??诚实信用原则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网络病毒:自从1987年10月发现第一例计算机病毒以来,计算机病毒增长速度已远远超过计算机本身的发展速度。到1997年全世界已发现的计算机病毒数高达15000种之巨。计算机病毒一旦与网络联姻(即网络病毒),其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危害就更大。1988年的“电子珍珠港事件”??莫里斯蠕虫案、CIH病毒以及刚刚出现的“爱虫”病毒对互联网的侵袭使人们达到了谈毒色变的程度,网络病毒使人们对网络安全充满疑虑,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障碍之一。

黑客及黑客行为:黑客也许是人类社会最让人难以捉摸的一群人,他们有时扮演网络侠客的角色,有时就是网络罪犯。今天,把大多数的黑客称为骇客,也许更为准确,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发展到了故意进行数字破坏的程度,对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构成了巨大威胁。

网络犯罪: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性犯罪、网络洗钱等网络犯罪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它的危害程度最大,是严重破坏网络环境的行为。

侵犯隐私:互联网也许是侵犯隐私最合适的温床,这使得人们在电子商务的大门前常常不禁驻足观望。人们渴望获得电子商务快捷方便、高效低成本带来的好处,但又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无端泄露,在毫无觉察之中已被人剥得。

信息膨胀与信息资源短缺:无用信息、过时信息、垃圾信息的激增致使信息交通拥挤。信息高速公路越修越宽,但依然跟不上信息膨胀的速度。另一方面,在“我快被数据淹死了”的呼声中,却又难以觅得真正需要的信息。

文化多样性的危机:知识霸权、文化帝国主义对世界文化多样性构成的威胁,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正如生物多样性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一样,文化多样性也是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维持文化生态平衡的关键。

网络生态危机使人们对网络安全充满忧虑,挫伤人们参与电子商务的热情。同时,这种所谓的“网络生态危机”也使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良好的网络道德环境对于电子商务的重要意义,洁净亮堂的“网络计算环境”、“数字化神经系统”和适宜的伦理文化环境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网络生态伦理意识”,增强研究和建构网络伦理的紧迫感,加快网络伦理建设的实践步伐。这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只是电子商务企业要考虑的事。在这项工程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应自觉地负担起自己的伦理责任。 同时,电子商务的全球性要求我们还必须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参考文献

[1] 中国消费类电子商务现状分析. .cn 2000/05/02 11:58 生活时报.

[2][3][4][8] 查克·马丁. 数字化经济[M]. 孟祥成译. 北京: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科文(香港)出版有限公司,1999.2,11,11,1.

[5] 西奥多·罗斯扎克. 信息崇拜[M]. 苗华健,陈体仁译。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4.Ⅴ-Ⅵ.

商务伦理论文篇5

一、道德和伦理守则的内涵

在辅导实务工作中把从事专业心理辅导的人员称为谘商员或心理治疗师,其应遵守的辅导专业伦理,又称为谘商专业伦理或谘商伦理。伦理(ethic)是规范行为的原则,据以检定行为的对错,是属于群体规范的实践历程;道德(moral)偏重解释行为本身的好、坏、善、恶,属于个人追求意义和实现价值传统的历程与结果。二者并不相同,却常相互为用,在谘商辅导领域中以专业伦理概称(刘昆辉,2004)。

俗话说:“家有家规,行有行规”。任何一门专业都要有其专业的伦理规范。所谓专业伦理就是指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时,在道德和伦理方面,对自己行为的期望及与当事人一起处理问题时应有的抉择和限制。由于谘商工作的专业特质,谘商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谘商虽对当事人、当事人的关系人、服务机构及社会都负有伦理责任,自己也应有适当的专业修养、专业准备及专业造诣。谘商伦理就建基在这一特殊关系之上(牛格正,1991)。因此,在有别于一般人际关系的特殊的专业谘商关系上,谘商伦理是谘商专业与社会大众互动的行为规范,也是维持专业生存的重要基础(王智弘,1999)。简而言之,谘商专业伦理即是谘商专业人员与谘商当事人、与其他谘商专业人员以及与社会大众之间互动关系的规范。

伦理守则代表的是一种专业的价值与专业存在的形式,它被转换成专业成员的行为标准,提供从业人员执行工作的指引,同时提供民众在与其互动时有所期待(黄月霞,1995L可见专业伦理守则的目的是协助谘商人员遇到两难问题时,以维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责任,并不致危及谘商员和专业本身。它既不是命令,也不是知识,更不是法律,只是—种道德约束力,其性质常因社会情境、专业人员价值观而作某种幅度的改变(陈正恩,1987)。

二、学校辅导专业人员道德与伦理守则的目的和意义

谘商是一门专业,谘商专业伦理守则为专业的重要条件。反观台湾的辅导谘商工作,真正具备专业资格的谘商人员明显不足,不论是学校辅导系统或社区辅导机构,大多是半专业的义工或非专业的人员。纵使是专业辅导老师,在谘商过程中也可能涉及复杂的伦理问题。

专业伦理守则是一种一般性的指引,提供专业人员一个实施专业行为和专业责任的基本架构,具有以下六个功能(Mappes,Robb&Engels,1985):(1)保护案主;(2)提供专业人员的引导;(3)保证专业人员的自主性;(4)增加此专业的威信;(5)增加案主对此专业的信任与信心;(6)详细说明专业人员的适切行为。因此,专业伦理守则的制订与实施,对谘商伦理的内涵,写下了最具体的操作型定义。制订谘商专业伦理守则的目的在于使整体专业人员敏觉其伦理行为,并能藉此提供一个结构的引导和警告机制,以协助专业人员去面对各种伦理问题和两难困境(Keith-Spiegel&Koocher,1985),以作出合理的实务判断,避免不合伦理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而言,专业伦理守则的专业功能与角色具体反映出了专业伦理的重要性(王智弘,民2004;陈文玲,1991;Mappes,Robb&Engels,1985),表现在四大重要层面上:(1)提供规范:规范谘商员的专业能力、资格及行为;(2)提供指导:提供谘商员从事实务工作行为时的参考;(3)提供保护:首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其次保护社会大众的权益,再则保护谘商整体专业的权益,最后是保护谘商员的权益;(4)提供信任:当事人信任谘商员,社会大众信任谘商专业,谘商员专业服务的自主性得到尊重,整体谘商专业的专业性得到认可。

因此,心理谘商师或辅导工作人员,需要加强专业伦理教育。专业伦理是规范人类行为的高标准,法律是规范人类行为的低标准。为了保护个案权益以及增进谘商助人的效果,谘商师一定要熟悉谘商专业伦理守则,并且在从事辅导工作时,确实遵守伦理守则,以免在不自觉中,违背专业守则,导致个案权益受损、谘商失败,甚至影响整个谘商界的团体信誉。

三、台湾学校辅导专业人员道德与伦理守则的主要内容

纵观台湾这十几年来的伦理守则,“中国辅导学会”先后订定并修订了辅导专业人员的伦理守则,对辅导人员的伦理规范作了具体的规定。

(一)“中国辅导学会”对辅导教师提出的道德守则

1.对学生的责任对所辅导的学生的最终责任是尽其一切努力保护和促进其最大发展。

2.对家长的责任在道德与法律上,家长对其子女有相当大的责任和权利,辅导教师在采取重大措施时应尊重家长的意见,取得其同意。

3.对学校的责任忠于所服务的学校,不应任意批评或中伤学校的政策或决定,必要时还有责任以公允的态度向有关人士解释学校的政策。

4.对同事的责任尊重同事的专业地位,避免在公众面前对同事作人身攻击或专业性批评,并有义务在不违背对学生的道德责任原则下,适当地将学生资料提供给教师及行政人员。

5.对专业工作的责任了解辅导专业能力标准与道德标准,向同行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意见,并多方进修与进行研究。

6.对社会的责任对社会应尽的最大的义务是协助每个学生充分发展,以服务社会。

(二)“中国辅导学会”对辅导专汪人员提出的伦理守则

“中国辅导学会”初次订定并于1988年12月全体会员大会通过了辅导专业人员的伦理守则。该守则的内容包括十二项:1.前言;2.总则;3.辅导人员的专业责任;4.当事人的基本权益;5.咨询关系;6.咨询机密;7.团体辅导;8.测验与评量;9.研究与出版;10.咨询服务;11.青少年辅导;12.辅导员教育与督导等。

另外,该辅导学会提出的辅导人员的专业伦理责任包括:

1.应重视个人的专业辅导工作,不断充实辅导专业知能,以促进其专业成长,提升服务品质,发挥辅导功能;从事专业辅导实务的会员,应接受适当的辅导专业教育或训练,并取得正式的专业资格;

2.辅导员的首要责任,在于协助当事人学习解决问题的知识和技巧,并提供完整的、客观的及正确的信息;

3.实施辅导或谘商服务时,应知悉个人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及对社会的责任,应谨言慎行,以免贻害社会及当事人; 4.辅导未成年的当事人时,宜事先征得其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以示对其合法监护权的尊重;

5.专业辅导人员应觉知自己对国家、社会及第三者的责任,若当事人的行为对上述团体或个人有安全顾虑时,应立即提出预警;

6.辅导人员有责任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伦理资格、辅导或谘商过程、目标、和技术的运用等,以利当事人自由决定是否接受辅导;

7.保守谘商机密是辅导员的责任,未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不得对外泄漏任何晤谈内容或其他谘商资料;

8.运用测验结果来解释行为,或用以协助当事人做抉择,或提供做政策性决定时,应先对测验的性质、目的、评量信度和效度以及研究方法等,具有适当的了解;

9.做研究时,不得任意曲解、妄用或删除研究的资料,以保障研究结果的完整、客观及正确。

2002年,鉴于社会环境的转变及谘商师实际的需要,“中国辅导学会”对原伦理守则进行了修订。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改:其一,把主题改为“中国辅导学会谘商专业伦理守则”,并将“会员”改为“谘商师”,以便非会员谘商师也可参考,而“谘商师”一词也用以泛称包含谘商心理师、辅导教师及其他以谘商的专业技术来从事助人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二,把原伦理守则中许多重复之处删除或归类,并将所有条文重新作了调整,使其更有组织也更有系统。其三,为便利谘商师查阅,进行了分类编码,并在各条文前加注小标题,使守则更简明、完整并有系统。最后,为了顺应网络谘商的发展趋势,内容中修订并新增“网络谘商”一章,对本领域发展中的谘商服务型态加以规范。修订后的内容共包括八章:

1.总则

2.谘商关系

3.谘商心理师的专业责任

4.咨询

5.测验与评量

6.研究与出版

7.教学与督导

8.网络谘商

以谘商心理师的专业责任为甜;在第三章中明确规定的谘商师的伦理及社会责任主要有:(1)谘商师应培养自己的伦理意识,提升伦理警觉,并重视个人的专业操守,尽好自己的伦理及社会责任。(2)谘商师的首要伦理责任,即在维护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并促进其福利。(3)谘商师在公开陈述其专业资格与服务时应符合本伦理守则的要求。(4)发表谘商工作报告时,谘商师应力求具体、客观及正确,给人真实的印象。(5)谘商师不得假借任何借口歧视当事人、学生或被督导者。(6)谘商师不可对当事人做语言或行为的性骚扰,应切记自己的专业角色及身为谘商师的专业身份。(7)谘商师透过媒体演说、示范、广播、电视、录像带、印刷晶、邮件、网络或其他媒体以提供正确之讯息,媒体从事谘商咨询、辅导或教育推广工作时,应注意理论与实务的根据符合谘商专业伦理规范,并慎防听众与观众可能产生的误解。(8)谘商师不得利用其专业地位,图谋私利。(9)谘商师应尊重同事的不同理念和立场,不得冒充其他同事的代言人。(10)谘商师应与其他助人者及专业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表现高度的合作精神,尊重各人应遵循的专业伦理守则。(11)服务于机构的谘商师,对雇主可能不利于谘商师伦理责任的言行、态度,或阻碍谘商效果的措施,提高警觉。

谘商专业伦理的核心概念是一组相对的伦理元素,即当事人的权利与谘商员的责任(王智弘,2004),这也是制订谘商专业伦理守则的核心架构。谘商员有三大责任,其中之一就是谘商员的伦理责任,包括:(1)谘商员应提供合格专业服务。(2)谘商员应维护当事人的基本权益。(3)谘商员应致力于增进整体专业的公共信任(牛格正,1991;王智弘,1999)。

另外,谘商伦理守则通常反对谘商师与个案发展辅导关系以外的关系,例如和个案发展友谊、参与个案的社交活动、接受个案的赠礼与邀宴、让个案用劳务代替付费、或者辅导自己的亲友等。谘商伦理守则尤其反对谘商师与个案谈恋爱、发展男女感情、与个案有任何的性关系,或与个案合伙做生意。与个案形成多重关系、利用个案的弱点来满足谘商师的需要与欲望,是明显违背专业伦理的行为。

商务伦理论文篇6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员工维权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财务造假问题等商业伦理事件层出不穷,商业伦理与职业道德成为实业界关注的热点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难点。企业应该如何看待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商业伦理的诉求是否合理、应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商业伦理维护保障机制等问题值得人们深思。

二、相关概念

(一)商业伦理

商业伦理是人们在追求商业利益过程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原则,是商业活动中的伦理关系及其规律。对商业伦理的理解应该基于利益相关者角度,涉及到盈利模式、行为规范、职业精神、商业道德、企业文化、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企业在追求盈利的同时要尽量避免挑战社会心理与道德标准。

(二)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是指受组织决策和行动影响的任何内外部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债权人、消费者、员工、政府、媒体、竞争对手等。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与利益相关者密切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不能忽视他们的利益诉求。

(三)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经济、法律、伦理、慈善等层次,是企业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采取的不低于最低法律标准的行为,具有责任性、社会性、互动性、价值性、全面性等特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利益相关者价值的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本身并不一定会直接给企业带来盈利,但是通过传导机制,可以间接为企业创造价值。

三、“归真堂事件”案例分析

(一)案例介绍

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是一家以稀有名贵中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科技中药制药企业,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熊胆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企业之一,从事“活熊取胆”业务,于2011年开始启动上市计划。

归真堂准备上市的消息一经媒体报道便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以非政府组织 “亚洲动物基金会”,为代表的动物保护人士,对归真堂上市表示强烈愤慨并大力宣传其“活熊取胆”业务模式虐待黑熊、迫害动物,有违商业伦理和道德底线。一时间,归真堂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反对归真堂上市拥有雄厚的民意基础,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对归真堂进行伦理谴责。在各方反对力量中,“亚洲动物基金会”首当其冲。该组织总部设在香港,终极目标之一是取缔整个活熊取胆业务。然而有媒体报导其与境外人工熊胆素生产机构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给事件增添了一丝阴谋论的色彩。

当然归真堂也不乏支持者。在力挺归真堂上市的力量中,中国中药协会扮演了主要角色,其会长房书亭发表言论称:“熊在无管引流过程中很舒服”。此外,支持归真堂上市的人中还包括原卫生部药政局副局长、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世臣等。支持归真堂上市的力量主要来自政府机构和相关官员,可见其背后是国家扶持中医发展的战略考量。

迫于舆论压力,2012年2月18日,归真堂宣布将开放养熊基地,2月22日,一百多名媒体记者获准现场观摩了活熊取胆。然而归真堂的举动并没有得到民众的认可,反而带来了更多的质疑,这一事件也早已一发不可收拾,“活熊取胆”模式引发了全社会对于企业商业伦理的大讨论。

虽然归真堂上市并没有致命的法律障碍,然而其“活熊取胆”的业务模式却挑战着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在民众对其商业伦理持续拷问的巨大压力下,其上市之路举步维艰。2013年4月,归真堂在IPO进程中向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同年5月底,持续三年的归真堂上市闹剧以其终止上市审查而告终。

(二)案例分析

(1)争议点评

纵观整个事件,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是活熊取胆是否痛苦,其二是活熊取胆有没有必要,最后是保护圈养动物的意义是什么。以上三个争论又可以总结为用养殖熊进行“活熊取胆”是否有违商业伦理。透过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各方都认为该事件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契约问题,而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伦理道德恰恰是没有绝对标准的模糊概念,更杂糅的感情、文化等因素,可以说没有人是绝对正确的。值得注意的是在事件的开始阶段归真堂面对质疑并没有及时说明情况,反而用一些强硬的言论刺激民众的神经,给了反对者以口实,也说明企业在危机管理上存在问题。事实上近年来爆发的商业伦理事件都或多或少会对企业造成冲击,商业伦理问题与危机管理已经密不可分。

(2)利益分析

归真堂董事长邱淑花曾说:“养熊是林业部颁发批文,生产熊胆粉是1995年卫生部颁发药准字号,都合法,如果反对我们就等于反对国家。”近年来政府大力支持中医事业的发展,可以说归真堂上市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国家战略的,这一点从支持归真堂阵营的成员构成上也可以很容易的看出。

反观归真堂的对手亚洲动物基金会,其与目前世界上掌握合成人工熊胆技术的德国和意大利两国都颇有渊源。以2010年为例,德国和意大利捐款数占该基金全年总获捐数的27.96%,德国福克公司等人工熊胆的生产商更对其进行长期资助。其高举反对活熊取胆大旗阻挠归真堂上市行为难免被认为是为了打击国内相关行业,从而方便国外企业进入并占据中国市场。

事实上与归真堂事件一样,绝大部分的商业伦理事件并不是简单地道德问题,其核心往往是利益问题,没有超越利益的商业伦理,对利益的理解决定了对是非的理解。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在运营时往往会损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这种损害大多是以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的形式体现的。

四、由归真堂事件引发的商业伦理思考

首先,商业伦理问题归根结底其实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其如果得到妥善解决,也可以为企业带来利益。商业伦理作为未触及法律关系和契约关系的,建立在社会心理、道德标准、以及非正式制度之上的一种理念和规则,同样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商业伦理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但却有道德上的约束性。虽然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律和契约上的,但是道德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要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商业伦理问题,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危机应对机制。

其次,媒体和民众对于商业伦理事件高度重视,且往往带有强烈的感彩。一方面,积极参与监督,鼓励建立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商业伦理是值得肯定的;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很多民众偏激、盲从、甚至煽风点火造谣谩骂,难免有矫枉过正之嫌。其实正如之前所分析的,商业伦理问题杂糅了太多文化、感情、道德方面的因素,且没有一个绝对的伦理道德标准,往往是很难清晰界定对错的。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民众很难看清事件本质,也容易受到情绪干扰,容易被煽动盲目下结论。这就要求媒体在报道的时候做好材料的搜集和甄别,民众在获取信息时理性判断,不要被成为别人获取利益的工具。

最后,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正如之前所说,很多民众跟风参与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相关机构都应合理利用沟通这个工具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强化信任基础。对于企业而言,应在商业伦理事件发生后积极对外界关注的事项进行说明,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长效沟通机制,以减少误解。对于政府相关机构而言,要转变官派作风,致力于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建立商业伦理问题举报和反馈机制。

五、对企业商业伦理构建与监督的相关建议

(一)企业方面

(1)应充分重视商业伦理的重要性,把商业伦理问题提升到企业文化的高度,融入到企业的价值观中,运用管理层的力量推进商业伦理建设。要制定企业伦理守则,通过一系列的奖惩、审核以及内控系统对其进行强化。应定期开展商业伦理培训,加强员工商业伦理教育,帮助员工解决道德困境。

(2)应把商业伦理突发事件预防纳入到企业应急处理体系中,提升企业危机公关能力。与员工、消费者、媒体、政府等机构和个人建立长效的内外部沟通机制,并将其运行情况纳入相关人员的考核体系,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误会。

(二)民众方面

(1)应认识到多数商业伦理事件往往涉及民众自身利益,要通过多渠道参与对商业伦理问题的监督,充分维护自身利益。

(2)在进行监督时要保持理性。要认识到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存在,在不了解全部情况时不要盲目跟风,尽量在获取信息时做独立理性判断,要看到商业伦理问题背后的利益纠葛,避免自己的正义感被利用。

(三)政府方面

(1)应认识到商业伦理是成熟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符合社会文化和道德标准的商业模式。应探索建立相应的商业伦理奖惩机制,引导商业企业重视商业伦理问题。应对商业伦理事件公开透明及时通报,以树立相关机构的公信力。

(2)对于商业伦理问题要建立多渠道监管机制,并充分鼓励媒体和民众参与。要善用媒体和民众的力量,引导媒体客观公正报道,鼓励民众理性监督。

参考文献:

[1]Michael E.Porter and Mark R.Kramer.Strategy and Society:The link between

competitive advantage and com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Harvard Business Review,2006,(10).

[2]Archie B. Carroll,Linking Business Ethics to Behavior in Organization,1987.

[3]赵薇,论我国企业的商业伦理建设,南京大学学报,2003.3.

商务伦理论文篇7

1商业伦理困境及其产生的原因

商业伦理困境是我们在商业行为中遇到的一些在伦理判断上左右为难的情况。当商业主体按某种方式采取行动的一个理由被不能按这种方式采取行动的另一个理由抵消时,就产生了伦理困境问题。对于商业伦理困境产生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1商业伦理判断的标准问题

商业伦理判断也称商业道德评价,指人们依据一定的商业道德标准,运用相应的方法、方式,对他人或自身的商业行为进行善恶判断。商业活动中绝大多数判断基于一些公认的伦理原则或规范,如诚信、公正等。而对于商业伦理判断的原则主要有功利主义、权利论、公正论、关怀论和美德论。但现实情况是,我们在对某一商业行为具体判断时却很难用某一种原则做出最终的结论,比如公正原则,任何一种商业行为,不管是在分配还是在补偿等方面,很难做出真正的公正。所以,只有准确掌握了功利主义、权利论、公正论、关怀论和美德论等主要商业伦理评价理论,兼顾东西方文化差异,根据我们的国情以及某种商业行为本身特性,充分考虑个人、组织、行业、职业和社会等因子,才能够有效做出商业伦理判断。

1.2对商业主体使命的认识问题

按照德鲁克的观点,一个商业主体在创立之后,要经常问自己一个问题,我们的使命是什么,我们的使命应该是什么?综合专家的观点,一个商业主体的使命应该是对组织愿景的描述,对组织价值观的阐释,是对组织存在的必要性所做的说明,是对组织要达到的目标所做的带有哲理性的正式说明,是组织的座右铭。如果将商业主体的使命理解为赚钱,就混淆了使命与经营性目标之间的关系,在商业实践中就会导致商业主体不顾自己的社会责任而片面追求自身利润,最后,除了自身因为违背了商业伦理而成为人们批判的对象,其行为还对社会环境造成了直接危害。

1.3社会对违背商业伦理行为的容忍度问题

之所以在我们的周围一次次出现违背商业伦理的情形,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整个社会各个利益相关体对于这些行为的容忍度较高,导致很多商业主体有恃无恐。比如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从查处的案例来看,很多都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倾向;还有我们的媒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只有部分有着崇高职业使命感、道德感的媒体人敢于深入到一些无良企业内部为消费者揭开一个又一个行业黑幕;最后是我们的广大消费者,在我国出现的很多诸如“断轴门”、“速生鸡”之类1802017年5月事件后,商家的经营基本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整个社会对于违背商业伦理行为的容忍度都较大,很容易使那些有过这种行为的商家“死而复活”或“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1.4商业经营者本身的认识问题

我们的很多商家经常用“商场如战场”、“在商言商”等观点来掩饰自己违背商业伦理的行为,认为商业伦理和企业发展二者是一对矛盾的目标,顾此必然失彼,所以干脆放弃坚守商业伦理而去追逐商业利润,他们把“无商不奸”、“无奸不商”作为自己的经营信条,所以出现不诚信、不守法、坑骗消费者的行为就不足为奇了;还有部分经营者认为,自己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还没有尽社会责任的基础,这种认识也限制了其在组织发展之初就遵守商业伦理。

2中国传统文化与商业伦理困境

几千年来,中国民族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虽然在我国传统观念中,始终将商业置于末端,但商业从没有中断,在实践中,也逐渐形成了丰富而发达的商业伦理精神体系,并且其中有很多商业道德观点、思想至今仍影响着我们的商业工作者。

2.1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影响下的商业伦理特色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极高明而道中庸”,它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崇高的道德理想,又要履行具体的道德实践。具体来说,中国传统文化呈现三个基本特点:一是“以人为本”的伦理价值观。儒家管理思想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强调“以人为本”。所谓“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所以贵于万物,不只是因为人具有知识,而且还具有道德性,要以人为本就必须尊重人的价值。“以人为本”就是“爱人”,“泛爱众”;二是“以德为先”的伦理价值观。以德为先,源于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思想。孔子说“德者本也”,把德放到了做人首位,孔子思想的根本,可以归结到一个德字。在此,儒家伦理非常注重道德的修养,其“义利”观、“诚信”观等对现代商业伦理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三是“协调和谐”的伦理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主张普遍和谐的观点。首先主张“中庸之道”。,其次主张“和为贵”,最后,天人协调观。在传统文化背景影响下,中国商业文化注重伦理道德,表现出浓厚的伦理色彩。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中国历史上形成了独特的伦理型商业文化,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晋商文化和徽商文化。晋商秉承的是一种以信义、勤俭、进取为基础的精神,他们以义制利,先义后利,主张用儒意通商,用儒家文化修身正己;他们勤俭节约,谨慎行商,崇尚“善贾”理想;他们以人为本,和谐团结,通过组织商会,进行同行间的经济管理和协调,约束会员;他们有严格的制度规则体系,形成了独特的管理手段和方法,进而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管理文化。晋商在优秀独特的文化底蕴支撑下,创造和培育出了优秀的晋商文化。徽商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文化和自己的经营理念相结合,成为明清商业史上与晋商齐名的最著名的商帮之一。他们以义生利,讲究“财自道生,利缘义取”,他们认为,商人“职虽为利,非义不可取也”。他们讲信誉、守信用,以“信”取“利”;他们讲求“仁”道,多礼让,乐善好施。徽商的特点是虽在经商,但利润的最大化并不是徽商的终极追求,他们同时注重完善自身,追求“义”、“利”结合,实施“以义生利”的商业模式,通过良好的道德伦理建立了和谐的商客关系,创造了一种和谐环境。

2.2中国传统商业伦理与当前商业伦理困境

作为商业主体,把利润作为追求目标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里的道就是规律、道德、伦理。纵观我国传统的商业伦理文化,我们不难看出,对于现在的商业伦理困境问题,在中国传统商业伦理文化的历史上早已有了答案。首先,对于商业伦理标准的判断问题,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足可以解释这个问题。作为商业主体,在从事商业活动或进行商业实践时是不是真正践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将是判断一个商业主体商业实践是否符合伦理的最根本标准。如果一个商业主体把自己的利润建立伤害消费者健康、消减消费者信用、污染消费者生存环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上,那它就不可能是“以人为本”,就是违背商业伦理的,正所谓“人众而不亲,非其人也”。其次,对于商业主体的使命问题。当前很多商业主体都客观强调自己的“商业”属性,认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但他忽略了“义”和“利”的关系。我国传统的商业伦理中,特别强调“以义制利”、“义利结合”的伦理观。强调“义以为上,见利思义”,认为“义,人之正路也”,要求商业主体在追求利润目标的同时,不能违反硬性的法律规定,一定要重视调整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全体的义利关系。再次,对于违背商业伦理行为的容忍度问题。客观的说,由于中国受到几千年来儒家文化的熏陶,我们的公众对于维护自身利益的执着程度要弱于西方公众,我们总是强调“得饶人处且饶人”,但这不代表我们纵容这些行为,作为有失商业伦理的商业主体,应该为广大公众的谅解而感到羞愧,而不是感到庆幸。同时,作为监管的相关部门和相关媒体,应加大这方面的打击力度和报道力度。最后,对于经营者自身认识的问题。由于我国正处在转型期,改革开放使我们的经营者开拓了眼界,但新的思潮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伦理规范、价值观念和经济法律关系,社会组织及其个人的行为缺少了明确的价值引导和有效的内在规范约束,所以出现个别经营者对于商业伦理的短视行为。但如果想要有更好的发展,商家必须认识到履行商业伦理的益处,晋商、徽商之所以成为我国商业史上的传奇,就是因为他们始终秉承我国传统伦理的“义利观”,以人为本,重诚信,追求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这应该为我们的广大商业从业者提供良好的范本。

3基于中国传统商业伦理文化的商业伦理困境破解策略

经过历史的积累,我国商业伦理有了我们自身的特点,破解我国商业伦理困境也要在尊重我国国情和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完全照搬西方的商业伦理建设经验是行不通的。

3.1加快商业伦理机制创新,完善商业伦理的管制机制

市场经济是规范经济,伦理道德属于精神范畴,但精神问题的解决绝不能单独诉诸精神的努力,如果仅凭商业主体的自觉,商业伦理困境问题将不可能得到解决,外部管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就是要求相关各方能各司其职,群抓群管,形成合力,有效促进商业伦理建设。3.1.1政府行政伦理体系建设和完善政府一方面要秉承公正精神、责任精神和自律意识,主动承担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政府要转变职能,变管理为服务,变指点为指导,还商业主体在商业实践中的主体地位;最后要完善和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促使政府行为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3.1.2违背商业伦理行为惩罚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商业主体在商业实践中的有失伦理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惩处就会助长其继续此行为的可能,所以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失范行为惩罚体系。首先,建立和完善法律惩罚机制。通过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惩戒伦理失范行为;其次,建立和完善商业主体的信用机制。一方面要完善对我国商业主体信用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反映事实情况,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完善我国商业主体的征信服务系统,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把商业主体的信用数据即时,实现数据的即时性、可查性、权威性,让失范主体真正暴露在阳光里。3.1.3社会商业伦理监督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要提高商业主体的诚信度、责任心,就必须进一步形成对商业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体系。如加大对社会媒体的监督支持力度,允许媒体深入报道相关的不良企业,有关部门敢于一查到底;积极形成正面的社会舆论氛围,让每一个消费者都成为商业主体的监督者,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机制;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监督行为等。3.1.4商业伦理教育培训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的美国商学院都开设了商业伦理课程,但当前我国各高校商学院开设商业伦理课的却非常少,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他们非专业素养的养成,所以非常有必要在我国高校商学院开设商业伦理课。另外,由于商业工作者的构成现状,很多人根本无法走进高校课堂,所以各地商业主管部门可以自己组织或委托相应机构对辖区内的商业经营者进行商业伦理的教育培训,从而在整体上提升我国商业经营者的商业伦理意识。3.1.5商业主体内部伦理规范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商业主体的“伦理”必须以“规范”的形式和内容成为企业行为遵循的依据,例如商业主体的使命、愿景、目标等,最终通过制定“企业伦理规范”将商业伦理落到实处,并积极宣讲,让商业伦理走进每一名成员的心里。

3.2加强商业伦理道德建设,构建商业伦理的内生机制

商业主体自身对于商业伦理的认识程度将决定着商业实践的伦理属性。除了用外部机制对商业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引导外,做好商业伦理内部自生机制的建设也尤为重要。3.2.1用传统的“义利观”来指导商业实践传统的“义利观”是我国传统商业伦理的精髓所在,所谓“舍得舍得,有舍有得”,正是由于我国传统商业工作者这种“以义制利、义利结合、见利思义”的思想,才使得我们出现了长久不衰的诸如晋商、徽商等商业团体。商务主体参与商务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实现自身利益,理性商务主体的任何商业实践都是为了获利,因此商务实践活动是双方利各取所需的过程。但传统的“义利观”实现了利己与利他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共赢。不管时代怎么变迁,“义利观”都是我们商业实践的精髓指导原则之一。这就要求我们现代的商业主体一要提倡合理利己。当我们的商业从业者有了正确的理念时就能正确的审视自己的行为,从而不再困惑。3.2.2牢牢遵守“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原则商业组织不仅应把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更应该把组织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如果片面追求利润,就可能会出现欺诈顾客,或者愚弄合作伙伴,再或者抹黑竞争对手的行为。最终的结果必然会不断触碰道德底线而被社会所识别和淘汰。所以,商业组织可以追求利润,但必须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原则为基础,恪守社会良知,尊重商业伦理。只要商业组织守住商业伦理的底线,才能有更多的商业合作伙伴与其合作,才有更广的客户基础,在赢得利润的前提下,组织才会走的更远,组织的最终利益才会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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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何.现代企业管理[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15.

[3]叶陈刚,王克勤,黄少英.商业伦理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4]梁月,肖蓉贵.中国商业伦理建设的现状与困境探索[J].中国发展,2014(3).

[5]伍华佳.儒家伦理与商业伦理的重构[J].社会科学,2012(3).

[6]夏绪梅.企业伦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商务伦理论文篇8

一、商业与伦理

伦理是“指人们处理相互关系时遵循的各种道德准则和规范”。伦理随人类的诞生而出现,是协调人际关系、完善自我的手段。在理性人类的商业行中,必然存在着是非曲直,形成人际关系的基本伦理规范。比如最简单的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之上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各取所需。这种商品交换中的基本准则,包涵着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和相互依赖,互惠、互利和公平,即商业中的基本伦理观念。伦理观念在管理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完全缘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因为,市场经济首先是一种竞争经济,而竞争的前提是需要社会形成一种公平、公正的经营氛围,保证这种氛围有两种手段:法制和伦理。从管理科学的发展来看,当管理伦理学成为管理科学发展史上的第三个里程碑时,标志着管理科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即在管理哲学的基础上进一步上升为管理伦理学阶段,因此,伦理作为管理的一种新趋势,对于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二、商业伦理问题

商业伦理是一门关于道德的学问。它主要研究的是如何将道德标准应用到商业政策、机构以及行为中,其核心问题是企业或商业活动的正当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以及商业的行为主体如何才能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这一动态的过程中,个人伦理、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经济制度在现实的经济环境中交织,因此,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的一门交叉学科――商业伦理学,它既是一门应用性的规范伦理学,将一般规范伦理学的原则与方法应用于工商管理活动而产生的新兴学科,又是在工商管理领域内发展起来的,在大学管理学院或商学院开设的一门管理学课程。商业伦理学以工商管理活动和工商管理活动领域中的规范和制度为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依据一般规范伦理学的原则和方法探究工商活动的伦理规则;并据此对工商管理的活动、制度和规范进行道德评价;研究工商企业的伦理建设等。具体内容包括:市场经济的伦理原则,工商企业的责任和目的,营销中的伦理原则,财务管理中的伦理问题,生产与营销中的消费者规范,环境保护问题,工商企业的伦理建设等。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和企业的市场化、国际化、规范化和诚信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拥有大批具有现代化经营管理技能和良好的伦理道德修养的商业管理和经营人才,是保证我国经济改革稳步进行的必备条件,普及和加强商业伦理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三、商业伦理教育融入高等成人教育的紧迫性

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参与交换的主体千差万别、参差不齐,伪劣假冒、强买强卖、坑蒙拐骗等不良商业行为充斥着市场,这些商业伦理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多样的:一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商人的形象一直不是很好,有“无商不奸”之说;二是,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商业伦理观发生了变形和扭曲,一些人误认为市场经济就可以不择手段地赚钱,把市场经济与商业伦理对立起来,将是非问题和法律问题等同起来,将正确与否与是否受到惩罚混为一谈;此外,由于市场本身对经济高速增长的准备不足,无论在信息的透明度与对称性、交易运行的制衡机制、政府的监管手段,还是在法律约束方面都存在许多漏洞和缺陷。高校成人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有其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伴随着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伴随着高等教育由过去的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高等成人教育这个子系统也越来越明显地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制约。商品经济的观念已经渗透进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不可避免地经济意识深刻地影响着成人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的形成。事实上,商业伦理教育问题存在于各种文化环境中,即使在发达国家,公众对商业伦理教育也极为关注。商业伦理课程最早始于1915年的哈佛商学院,至今在美国已经有90%以上的商科学院提供了该课程并且越发重视商科学生的商业伦理教育(NealMcGrath,1993)。因此,我们应把商业伦理教育作为高校成人教育中德育工作的重点来抓。

四、高等成人教育开展商业伦理教育的几点思考

我国有丰富的伦理教育资源,儒家伦理、社会主义伦理和西方伦理中都有大量的宝贵思想可以为我国商业伦理建设实践服务。但是,这都必须建立在商业伦理教育与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的基础上。目前,我国商业伦理教育中存在着宏观、中观和微观脱节,重视微观个人职业道德,忽视中观企业责任和宏观经济制度伦理的现象。高等院校开展的职业道德教育联系实际较少,空洞说教较多,这对商业伦理教育学科发展不利。因此,在中国普及成人教育中商业伦理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社会整体商业伦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法律制度伦理建设,依靠制度中隐含的伦理精神和价值意义引导人们的行为,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道德建设环境。提高道德素质,培养自律能力,可以通过伦理道德教育和个人道德锻炼来实现,但促使其伦理道德规范行为的完成和道德意识的觉醒还须辅之以制度性的手段,制度与伦理道德建设的最佳结合,必将促进制度和道德建设的良性发展。

2.在高等成人教育中开设商业伦理必修课,传授世界和中国最新的伦理管理理论知识和经验,注重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儒商伦理道德的教育,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的高等成人伦理教育体系。商业伦理教育是一个综合着多学科、多层面知识的教育内容,伦理学、职业社会学、职业道德等领域中的核心知识都应该被纳入到专业伦理知识结构中来,作为基本的理论知识加以传授。因此,高等成人教育在传播先进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要重视对成人的伦理道德素质的教育,这样培养的人才就不仅是技能型的、知识型的,而且是道德型的。

3.在工商企业中开展商业伦理知识的普及性教育。企业应当学习西方建立企业内部的伦理机构的经验,该伦理机构工作范畴涉及制订适合公司需求的公司伦理规则,讨论需要高层处理的伦理问题,负责公司的各种伦理培训计划,组织全企业人员参加各种伦理进修和培训等,将企业的价值文化和伦理文化与管理融为一体,把不断提高雇员的伦理道德素质列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决策之一。

4.提高全民族的道德修养,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采取普及法律知识的方法普及和强化商业伦理的社会教育,使商业伦理教育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性质的社会工程,提高全社会的商业伦理道德水平,帮助人们能够正确地区分各种商业行为中的善与恶,学会理智而智慧地处理各种社会活动中的道德困境问题,做一个道德高尚、遵纪守法、富有崇高的民族和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人。

总之,我国高等成人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智商、情商、德商兼备的商业人才,商业伦理教育就是要树立和培养成人学生的商业伦理观,为其职业生涯成功奠定基础,最大程度地实现其自身价值。每个人都全心全意地为他人提供所需的商品和服务,在这个循环的财富积累过程中,健康的人际关系就建立起来了,这种商业伦理观就会促进企业的健康和活力,社会的繁荣和稳定。许多知名的跨国公司在全球悠久的发展历史证明,正是由于遵循了应有的伦理标准,才使他们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长久不败。

参考文献:

[1]王锴.寓财务伦理道德教育于专业教学的探索[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165-167.

[2]俞庆刚.论大学生经济伦理教育的重要性[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4):302.

[3]聂进.关于普及和加强我国商业伦理教育的思考[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1):808-812.

商务伦理论文篇9

(一)我国传统商业道德思想。我国传统商业道德源于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儒家文化,儒家伦理中的义利观是其主要思想基础。“义”指道德规范,要求人和企业自觉做合乎情理的事情;“利”则指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所谓“义利观”,即如何来认识和妥善处理义与利问的关系或矛盾,应用到商业领域就是“见利思义”的商业经营理念,“取之有义”的商业行为准则,“先义后利”的经商战略和“重义轻利”价值判断。总结我国传统商业道德的基本思想,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的顾客观,讲究货真价实,买卖公平,一诺千金;勤俭敬业的自律观,讲究勤奋节俭、敬业自律;以和为贵的竞争观,讲究和气生财、办事不成仁义在;乐善好施的社会责任观,讲究乐善好施、扶贫济困。

(二)西方道德评价的一般理论。西方伦理学家依据结果或过程的标准,将道德评价分为功利论和道义论。功利论是19世纪西方颇有影响的伦理学观点,从启蒙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开始,经过人的本性是利己还是利他的长期争论,由英国哲学家威廉·葛德文和切勒米·边沁系统地建立了其思想体系,最后由约翰·斯图阿特·穆勒进一步完善而成。其核心思想是以行为的后果是否给大多数人带来幸福或效用来判断行为的道德合理性,其强调把行为的后果作为判断行为道德与否的依据。与功利论相反,道义论认为某一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取决于该行为本身内在的正当性。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思想启蒙运动的开创者伊曼努尔·康德、英国哲学家威廉·D·罗斯及美国哈佛大学哲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等。道义论强调评价行为的道德与否是基于行为本身而不是行为引致的结果,而行为本身的道德与否取决于该行为是否遵守了义务,这些义务是由人们的直觉和经验归纳出来的。

(三)西方营销道德评价的具体理论。西方三大营销道德判定理论主要包括显要义务理论、相称理论和社会公正理论。英国学者罗斯在1930年出版的《“对”与“善”》一书中,系统提出了关于“显要义务”或“显要责任”的观念。所谓显要义务,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环境中人们自认为合适的行为,主要包括六条基本的显要义务,即诚实、感恩、公正、行善、自我完善、不作恶。加勒特于1966年提出相称理论,认为应从目的、手段和后果三方面综合判断营销行为是否道德。目的指从什么出发点来行事;手段指使目的得以实现的过程及此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后果指行为所引起的结果,包括行为人意欲达到的结果,也包括不为行为人所期望但能被行为人预料到的结果。社会公正理论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在1971年提出,该理论从一种称作起始位置的状态出发,构建一个理想的社会公正系统,这一系统所适用的伦理准则是力图使弱者利益得到增进,或至少不会因强者的剥夺而使弱者变得越来越弱,并认为正当的行为就是重视和尊重人的各种基本权利或与自由的正义原则相一致的行为。

以上有关营销道德评价的伦理学研究有着悠久的思想渊源,分别从各自角度提出了企业营销道德的评判标准及应有的社会责任等道德观念,不仅成为早期商业伦理的主要评判准则,更为现在的企业营销伦理研究提供了基本的思考基础。

二、营销伦理本身的综述性研究

(一)国外营销伦理理论综述。国外学者对营销伦理研究的主要特点是理论研究同实证分析相结合,侧重从伦理角度分析营销战略与决策,研究的方法主要是综合应用伦理学、市场营销学、组织行为学等多门学科的方法。美国乔治顿大学的N·克瑞奇·史密斯与哈佛大学的约翰A·奎里奇于1993年合作出版的《营销伦理》一书系统分析了营销中的伦理现象,并收集了大量的案例材料。欧洲学者相关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有于1989年由豪斯特·斯特曼和阿尔彻特·卢安编辑的由30位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写的《企业伦理学》及英国西蒙·韦布利的《公司原则和企业伦理章程》。另外,国外学者还建立了许多研究企业伦理及营销道德的研究机构,并在学校开设了营销伦理的相关课程。

(二)国内营销伦理理论综述。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对现代企业营销伦理的研究。谢建明于1994年最早呼吁企业加强营销道德建设,甘碧群教授也于1994年提出应当重视对企业营销道德的研究。专门探讨营销伦理的论文约有100多篇,有影响的专著有六本:《宏观市场营销研究》(甘碧群,J994)、《企业营销道德》(甘碧群,1997)、《市场营销伦理》(王淑芹,1999)、《企业营销中的伦理问题研究》(寇小萱,2001)、《营销伦理》(王方华,周祖城,2005)和《道德营销论》(高朴,2005)。我国学者对于营销伦理的研究,主要从营销伦理失范现象的表现、营销伦理失范的原因及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治理三方面进行探讨。在营销伦理失范现象的表现方面,寇小萱(1999)早期研究认为营销不道德现象主要体现在商品生产及销售中的假冒伪劣现象,竞相降价带来的恶性竞争及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近年来国内学者大都认为营销组合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失范现象,赵银德(2004)就提出了营销策略组合中的伦理挑战。另外,郑冉冉(2005)重点强调了市场调研方面侵犯他人隐私、弄虚作假等营销伦理失范现象,刘秋民(2006)认为在产品售后服务中同样存在道德问题。在营销伦理失范的原因方面,周利国、毛瑞锋(2006)经过深入的理论分析提出营销伦理失范的客观经济基础是商品市场信息不对称,重要原因是市场竞争体系和政策法规环境不健全,社会文化基础是文化环境和企业文化建设,主观原因是企业领导者个人的道德素质低下,企业内部管理不完善为营销伦理失范准备了土壤。朱丽叶(2006)进一步将以上原因分为企业外部环境因素及企业内部环境因素。在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治理方面,我国学者提出以下几种方法: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新闻媒体、行业监督作用;树立社会市场营销理念;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等等。另外,阎俊、陶平(2003)从政府、行业、社会、企业四个方面分别展开论述,较全面的提出了治理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具体措施。三、营销伦理的应用研究

国外营销伦理的应用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其研究范围拓展到新兴的服务营销、绿色营销和一些特殊行业的营销领域,如保险营销、银行营销、医疗营销、药业营销等,研究方法注重实证研究,为规范性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证支持。九十年代营销伦理向跨学科的研究方向发展,多个学科的新方法和新理论也被引入到对营销伦理的研究,由于全球化和技术进步所导致的新营销伦理问题的出现,学者又将其扩展到跨文化营销、网络营销和数据库营销等领域的研究。

我国学者对营销伦理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于网络营销、保险营销、跨文化营销、绿色营销、体验营销及产品包装等领域的相关研究。刘向晖在2003年分析了网络营销伦理失范的负面影响及产生根源,并提出遏制网络营销中不道德行为的对策,2005年他又提出网络营销伦理水平的两维模型并探讨了企业网络营销伦理战略的不同选择及企业制定网络营销伦理战略时必须考虑的各种因素。陈璟菁(2006)对保险营销伦理失范现象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建立了保险营销伦理决策模型并进行实证检验,提出我国保险营销伦理建设的对策措施。何伟俊(2001)分析了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营销的反伦理现象并提出跨文化背景下建构市场营销伦理体系的对策。张喜民、(2005)分析了跨国公司在华市场营销的道德问题,并提出如何约束和规范跨国公司在华营销行为的设想。冯巨章(2006)主要从跨国公司营销中的伦理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形式来分析跨国公司在我国营销伦理失范现象。田剑(2006)重点分析了跨国公司营销伦理问题的成因。施祖军(2005)结合绿色营销的定义及特点,阐述了绿色营销三个主要的伦理涵义。李珂、李纲(2006)对体验营销中的伦理冲突及其诱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体验营销的伦理意义。刘安民、罗秋明(2002)提出产品包装应反映市场营销伦理道德思想的要求。韩晓莉(2006)详细论述了违背产品包装道德的危害并提出符合营销伦理道德的包装原则。

商务伦理论文篇10

    西方商业伦理教育经过30多年的发展, 无论在教学、 科研领域, 抑或与企业界的互动联系, 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给我们以下启示:

    商业伦理教育是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如前所述, 商业伦理教育的发展是西方社会现实发展的需要。中国经济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 经济也取得了较大发展, 但是企业丑闻不断, 食品安全、 环境保护、 劳动权益保护和层出不穷的煤矿事故, 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这种社会背景, 正如西方一样, 是发展商业伦理教育和研究的绝佳时机。

    商业伦理研究应与文化传统及当前社会需要相结合。伦理学是一门具有深厚理论传统的学科, 西方的义务论、 功利主义等流派源远流长, 当今西方商业伦理的勃兴, 正是建立在这一深厚了理论根基上。中国诸子百家特别是儒、 道、 佛、 墨几家的伦理思想, 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亦产生了深远影响。当今商业伦理教育和研究的发展, 离不开这一古老的传统, 未来的中国社会价值也一定根植于这一深厚的土壤。同时, 当前中国的社会问题, 并不完全等同于西方, 如企业丑闻背后的政府人员权力寻租和腐败, 民营企业违法违规背后, 是大型国有企业的垄断和市场的不完全竞争等, 这些都是中国不同于西方的特征, 也是中国商业伦理开展研究, 展现自身特色的重点。

    学术界与企业界广泛互动, 为商业伦理教学积累了丰富的案例。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商业伦理学术界与企业界的互动非常广泛, 学术界的研究课题来自于企业界的现实问题, 这也是美国的传统。企业的危机处理、 公共事务、 核心价值观规划等, 都吸收了学术研究成果, 或邀请学术界人士参与。学术界人士也常常主动走出校园, 深入企业内部调研, 美国商业伦理研究的论文题目明显反映了这一倾向。这些研究和企业案例,为丰富课堂教学提供了重要支持。中国近年出现的震惊全国的毒奶粉事件, 层出不穷的矿难事件, 国美公司董事长与职业经理人争议事件等, 都非常具有学术价值。

    提高商业伦理课程的地位。西方经过快速发展之后, 商业伦理教育被提上日程, 各大商学院开设相关课程已是大势所趋。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 商业伦理问题远甚于西方, 研究当前的商业伦理问题, 用具有普世性伦理价值教育启发未来商业人才, 成为社会的迫切需要。中国教育部也将商业伦理列为MBA和EMBA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目前, 中国各大商学院也在着力推动MBA商业伦理教育课程, 有些学校已经将此课程定位为必修课, 如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等; 也有学校将其列为综合选修课, 如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则将其列为本科生教学平台课。但总的说来, 这一课程的普及程度还不够, 地位也不够高, 多数商学院要么尚未开设此课程, 要么仅仅作为选修课, 说明在这一问题上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伦理问题涉及人的内在价值, 理论难度大, 需要老师具备哲学、 伦理学、 社会学以及管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学习这门知识对老师都有难度, 何况在校学生!另外, 受原苏联教育体系的影响, 中国高校教育分科现象严重, 商学院的学生一进校门就只学商务知识, 人文知识非常薄弱。针对这一情况, 教师在教学中有必要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如现场教学、 案例教学、 邀请企业界人士与学生互动、 伦理困境研讨等, 以便从多个角度增强学生对商业伦理的敏感性和理解能力。如作者曾带学生到一家用《弟子规》管理的企业参观, 让学生置身于现实情景中理解伦理价值对企业经营和员工行为的影响, 返校后让学生讨论“企业的目的”究竟是利润最大化还是其它方面, 颇受学生欢迎。

    加强学术交流和课程研讨。中国商业伦理教育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加强学术界内部的交流、 产学研交流, 互通信息, 非常有必要, 这是一个快速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渠道。近年来, 上海交通大学、 北京大学等高校都召开过相关的教学会议,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Stark, Andrew. What''s the matter with business ethics?[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93, 71(3): 38-48. [2] 柯丽敏. 电子商务专业大学生商业伦理教育现状和课程设计分析[J]. 电子科技大学学报, 2009(38

    ): 120-124.

    [3] Donna Fletcher-Brown , Anthony F Buono , Robert Frederick , Gregory Hall , Jahangir Sultan. A Longitudinal Study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Business Ethics Education: Establishing the Baseline[J]. Journal of Academic Ethics, 2012, 10(1): 45-46.

    [4] QI An-bang, JIANG Hui. A Study on the objective system for the business ethics education for Chinese MBA[J]. Modern University Education, 2006(6): 65-69.   一、 西方商业伦理教育的缘起

    西方国家经过二战以后几十年的快速发展, 经济水平已经有很大提高; 与此相伴而生的是公民意识的提高, 人们对幸福感的追求。随至19世纪80年代, 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企业公民等理论迅速发展。同时, 公民社会的环境保护、 消费者权益、 保护少数族裔权益等运动日益兴起。人们谴责企业破坏环境或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希望企业满足社会多方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在此背景下, 学术界开始深入研究商业伦理问题, 开展学术讨论和教学, 商业伦理教育及相关研究获得了一个重要的发展契机。

    商业伦理属于应用伦理学范畴, 主要探讨企业对多方利益相关者应尽的社会责任, 以及企业在生产、 人力资源、 营销、 财务、 供应链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伦理议题。

    国外商业团体和学校越来越关注商业伦理和企业社会责任, 许多商学院甚至一些大型企业将商业伦理纳入到课程培训中, 据Stark, Andrew统计发现美国目前超过500个校园开设了商业伦理课程, 将近90%商业类学校提供了有关商业伦理教育的培训, 同时有超过25个领域的教科书和3个学术刊物致力于商业伦理的研究, 16个商业伦理研究中心在运作。经营管理人员对商业伦理问题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关注, 同时, 商学院的学生也对商业伦理教育问题越来越感兴趣, 因此, 工商管理类院校应当顺应这一潮流, 开展商业伦理教育。[1]

    但是对于商业伦理教育, 曾有学者提出“商业伦理能不能教”的问题。他们认为, 伦理问题属于人的内在价[ uuubuy.com]值层面, 学校无法传授。但是, 大多数学者提出了反驳意见。[2]Donna通过对2014个班的商业类学校学生的调查, 发现接受了商业伦理教育的学生相比未接受商业伦理教育的学生在交易模拟时不太会接受内幕信息, 研究结果认为加强对学生的商业道德教育的努力是非常值得的。[3]也有学者指出, 虽然伦理不能教育或传授, 但却可以分析, 经过讲师的引导, 去了解、 分析伦理步骤, 有益于提高学生的商业伦理决策能力。 [4]

    那么, 人们的道德行为真的会因为伦理知识的增加而改变吗?如果存在影响, 开展商业伦理教育又将如何作用于人们的商业决策行为?在校学生与MBA学生的企业社会责任取向受到伦理课程的影响程度有何差异?如果价值观能够影响行为, 那么, 工商管理类院校以何种价值观开展教育事业, 将不仅影响到在校学生, 也必将对他们未来成长过程中的是非判断, 特别是社会责任取向产生深远影响。所有这些, 都是西方高校和企业界的商业伦理教育长期关注的问题。

    二、 西方商业伦理教育的发展

    经过30多年的努力, 西方商业伦理教育在学术研究、 机构建设领域均取得了较大发展。

商务伦理论文篇11

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搜集主要的技术手段是Cookies。Cookies是当用户在因特网上浏览网站时通过第三方放置在用户计算机上的一些小文件,这些Cookies可以记录用户上网的各种信息,并通过把他们放置在用户端的计算机来找回许多信息。

在电子商务世界中,隐私和知情权有一个明显不同的表现:由于电子商务的低成本和连通性,个人信息搜寻在电子商务中发生的频度远高于水泥加砖块商务;由于网络的高速度性和连通性,对顾客隐私的侵犯广度和深度也要比水泥加砖块商务扩大和深刻许多。

(二)弹出插件――对消费者购买自侵犯的伦理问题

弹出插件(广告)是当用户进入一个网站时,自动地出现在用户服务器上的单独的窗口。弹出插件最为普遍的用途是:当用户浏览一个网站时,它对用户做一些产品或服务的广告。多数插件广告窗口是很容易被关掉的,而有一些要找到它的关闭功能是比较困难的。

电子商务引发的最突出的道德问题是企业现在可以借助于技术的手段来实现与消费者的互动,以及技术是如何改变了消费者与营销商关系的本性的。邮件广告使企业毫不费力而又低成本地向消费者发送大量的广告;插件广告的用途是,允许企业在消费者预料之外的情况下为其引导信息;Cookie、数据挖掘等技术允许企业收集消费者信息、跟踪消费者行为,从而高目标性地销售其产品。我的观点是,电子商务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能够而且真正具有的与消费者关系的类别,以及我们先前对这些关系概念和准则的理解。

(三)信用问题

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加剧了信用问题。第一,支付手段中的信用。由于电子商务的“无纸化”和“无址化”,对参加交易的双方提出了更高的信用要求。加之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传统的“义理社会”价值体系正渐削弱,而基于法律基础之上的“契约社会”观念还远未形成,人们信用观念的淡漠对电子商务活动中作为核心环节的支付手段问题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第二,物流配送中的信用。物流配送是电子商务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相应的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就不能够有效的运作和实现,也无法产生规模效应。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物流服务,最终使消费者对电子商务这种先进的商业运作方式产生怀疑、失去信任。第三,商品品质的信用。电子商务的虚拟性特点,使交易过程虚拟化,消费者在事前无法看到商品的实样、不能够当面交易,暴露出来的问题日益严重,出现了“网络广告漫天飞,货送上门面目非”的现象。

(四)消费者其他权益的伦理问题

消费者难以知悉其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消费者的知情权。然而法律规定的知情权是与传统的商务交易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在电子商务下,消费者只是通过网上了解商品信息,看不到商家,摸不到商品,而且,经营网站往往没有向网上购物的消费者说明其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甚至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消费者关于质量、使用等问题的询问,答复不明确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这样,如何保证消费者能充分获得并如何保证其信息真实可靠成为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顾客与企业电子商务的伦理规范

(一)功利主义伦理分析步骤

第一,对需要进行伦理评价的行为进行详细的描述。

第二,对受该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的人群范围加以划分和界定。

第三,考虑是否存在一些明显的决定性因素,其重要性超过其他的影响因素。

如果存在着相当严重的伦理后果,并且这种后果已经可以作出评判,那么就不必对所有可能的伦理后果进行一一分析了。

第四,将该行为对直接相关人群造成的后果进行详细描述,考察每一后果可能产生的正面、负面效用及在现实中发生的可能性几率。

第五,为利益因素和损害因素分配权重,需要分别考虑每一种收益或损害的数量、持续的时间、收益实现的时间、伦理行为的多产性、行为的伦理纯度,从而确定各自的重要程度。

第六,考虑当伦理准则得到普遍遵循的时候所带来的积极与消极、正面与负面的影响。

第七,对所有正面及负面效用进行加权并计算总量。

第八,考虑除“非此及彼”的选择外,是否存在其他备选方案,如果存在着其他方案,则需要对每一种方案进行如上的步骤分析。

第九,对所有备选方案的分析结果进行比较,能够产生最大净收益的行为作为最终方案(如果所有方案均弊大于利,则选择产出最小损害净值的行为)。

(二)以功利论为基础的企业电子商务经营(在与顾客关系中的)伦理

在电子商务伦理中,一个基本的问题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是否有特殊的道德准则,我们的观点是,电子商务没有一个独特的伦理原则、观念、标准和规则,然而,电子商务有一个在我们生活方方面面的应用殊的关于伦理原则、观念、标准和规则的表现。

首先,在一般性(普遍性)层面上,作为最概括和一般的层面,有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观念,它说明了整个道德体系的思想。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以效率为核心的“功利论”与作为企业生存目标的经济责任相吻合。然而,基础的道德原则和观念是最基本的,它们太概括了以至于看清它们如何应用常常是困难的。

其次,道德标准和规则是截然不同于终极道德原则和观念的,并组成第二个伦理抽象层面,这一层面的道德标准和规则总体上足以宽范围地应用,更是足以明确地提供一个理性的实践决策。

第三个层面的伦理抽象是所有层面中最为具体的,在这一层面中,具体的道德劝告和指令功能指导特殊的人们和组织在特殊的环境中的特别行为。因为它们的特异性,它们作为要求最小化解释的实际指导方针而行使其职能。这时,我们不争论明确的界限,但是宁愿接受一个比中间层面标准和规则更明确的道德劝告和指令范围。

商务伦理论文篇12

1、网络营销伦理概述  

商业伦理是影响企业内部人员进行适当决策和行为的原则、观念和标准,其核心问题是企业或商业活动的正当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商业伦理要求企业的决策和行为不仅要符合个人和组织的利益,而且要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要求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应注重社会效益。良好的商业伦理能够促使企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顾客的信赖,使企业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  

网络作为一种工具在被企业广泛认可并接受的同时,也对传统企业的商业模式及商业行为等诸多方面产生很大影响,对基于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产生着一定的冲击。  

网络伦理是道德关系的新的更为复杂的表现形式。传统的企业之间的联系,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因为网络的出现而有着重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得基于传统伦理道德体系的价值判断效果不明显或者无效。所谓网络伦理,是指人们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往时表现出来的道德关系。这种道德关系,因为受网络影响而被赋予或产生了新的内容。  

2、国内外的研究  

在网络营销中商业伦理的专项研究方面,gauzent和ranchhod提出了网络营销的7级伦理标准:通知、选择、联系、安全、存取访问、界定、强制接受,并且分析了这7级伦理标准在市场活动中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指出企业应该加强与顾客的伦理相互影响,从而提高顾客满意度,创造公司的竞争优势。在网络营销的实证分析方面,美国研究人员victoria d.bush、beverly t.venable和alan j.bush通过对292家企业营销部门的问卷调查,归纳分析了美国网络营销中商业伦理方面的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交易的安全性、非法活动、隐私问题、信用问题是网络营销中营销人员所面临的主要伦理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internet网上缺乏规范标准。  

国内有学者曾提出网络伦理建设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如无害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允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还有学者提出通过消费者树立相互尊重的意识、合法合理的意识、优化意识、安全意识来提高网络消费者的品味,进而推动网络伦理的演化。国内外对网络营销相关领域中伦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计算机在信息服务中的特点及建设商业伦理在信息服务中的必要性;  

② 社会在信息服务领域具有的权利及企业在此领域应该遵循的社会契约;  

③ 提出企业伦理文化建设的步骤;  

④ 建立评价营销中行为是否符合商业伦理的模型;  

⑤ 研究不同标准的网络营销手段所带来的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⑥ 网络伦理建设的原则和方法等。在研究方法上。采取跨国比较研究,对商业领域进行广泛调查和交流合作,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面向社会提供咨询和培训。  

3、国内网络伦理情况  

3.1我国网络伦理的特点  

在新网络条件下,可能会失去由于信息传递的不对称性以及迟滞性所产生的信息垄断的优势。信息的及时性及渠道多样性,使得竞争双方必然寻求新的方式继续保持或获取信息方面的优势,也必然会改变传统的竞争方式。  

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关系变得模糊,客户可能会全面参与自已所需商品的生产过程,供应商也可能通过网络控制客户的库存变化,甚至会详细了解客户的资产与负债。管理层与员工的关系,因为网络的出现会出现变化,一些新的问题会因此产生。另外,随着政府电子政务的开展,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在发生变化。我国企业的网络伦理呈现出以下几下特点:  

(1)自主性。我国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与传统社会人们的商业道德总识与道德行为相比较,无论是员工个体还是企业,在通过网络进行商业产往中,将呈现出更少的依赖性,更多的自主性的特点与趋势。  

(2)开放性。世界上不同国家,一个国家不同区域,有着不同传统文化的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交易的完成。企业在与外部进行商业交往,更需要一种开放的心态。由于网络可能会将不同的文化全方位展示在人们面前,传统的道德中会更多的注入开发性的内容。人们在处理商业事宜时,会更多坚持如综合社会契约理论的最高规范的内容,而更少的拘泥于社团的或微观的规范。  

(3)多元化。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会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一元道德受到极大的挑战。多元化道德的特点,要求企业的组织方式、管理方式、管理思想等方面与之相适应。  

3.2我国企业网络伦理的不道德行为的行式  

不道德行为无疑是不利于经济资源配置,传统的不道德行为在网络条件,会以更隐蔽的方式出现。常见的不道德行为有网络诈骗、偷窃及破坏活动,甚至有的企业利用网络进行不正当竞争。网络诈骗,对企业来说,轻微的有提供虚假信息给用户或者利益相关者,重则有假冒,伪造、仿造等行为。偷窃行为是指有些公司利用特有的技术对进入其他公司的网络以窃取对自己有用的信息或者财物。这些不道德行为有的可能构成犯罪,扰乱正常的商业程序。  

 4、我国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  

(1)隐私权。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必須给予隐私问题足够的重视,否则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这种隐私权可能包括合作方欲来欲透明的企业信息,也可能包括管理层如何尊重员工的隐私权,类似于管理层可以在多大范围内通过网络查看员工的文件、监督员工的等,还可能还包括如何处理采集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由于隐私权而引起的商业纠纷在不断增多,企业应给予足够重视。  

(2)知识产权。网络一方面为人们进行信息共享提供了方便,另一方面也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不利。企业一方面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对核心技术机密以恰当的方式给予保护。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自已有意无意对其他企业或个人知识产权的侵犯。然而,知识产权的确定与传统方式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3)网络安全。安全问题可以由外部如黑客引起,也可能由本企业员工或内部信息管理体制所引起。网络安全与网络开放在某种程度上是一对矛盾体,它所引发的问题的很多。在当前,黑客引起的安全问题受到了很大的关注,内部员工及内部信息管理问题所引起的信息安全问题引起重视还不够。  

  

商务伦理论文篇13

1.国际商务中的伦理挑战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经济活动逐渐趋于全球化,随之而来的便是国际商务的迅猛发展,并且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伦理相关问题,使得国际商务面临着来自伦理方面的挑战增多。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首先,国际商务主体的经营活动为东道国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为其带来了很多负面效应。以跨国公司为例,跨国公司在商务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经营不仅推动了东道国经济的发展,为其带来了一定的技术与经验,增强了两国之间的联系,也使得国家之间的往来更加频繁。但是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同样为东道国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例如通过不正当手段盈利,不尊重他国文化,以自身的价值观进行文化渗透,社会责任感缺失,打乱了世界经济秩序的平衡等。而且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引发了东道国文化与经济的贫困,这是因为跨国公司在经营中一般目的性较强,利用自身的价值观影响东道国。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的东道国宣扬本国价值观,使得这些国家民众的价值观向西方国家转变,使得东道国传统价值观受到冲击,而且也增加了东道国社会的混乱以及人们欲望的加深,也就是文化贫困。经济贫困是相对而言的,跨国公司的经营拉大了自身国家与东道国之间的贫富差距,使得东道国看起来更加贫困。其次,跨国经营主体经常面临不同文化价值的冲突,增加了选择的难度。虽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国家的经营活动所属的大环境相同,但是其背后的伦理理念相差甚远,这是由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导致的,使得跨国公司管理者很难做出决策。例如,当跨国经营者了解到自身购买的商品是由巴基斯坦的童工生产,其将会陷入两难的境地:如果与使用童工的企业继续保持合作关系,那么在东道国获取的利润会持续增加;然而使用童工与自己国家的法律和道德相违背,如果继续合作,自己将会受到自身良心以及自己国家的强烈谴责。很多类似的问题困扰着跨国经营者,他们对能够指导商务活动的价值准则的期盼更迫切。再次,共同国际背景机制的缺失使得很多跨国公司存在本国守德、他国失德的现象。跨国公司在国际商务领域面临的诱惑增多,很难保障能够道德经营,他们往往为了获取利益,在本尚可遵循不行贿的准则,但是到了他国,此道德约束便被抛之脑后。有的跨国公司在商务中能够遵循原则,拒绝行贿,但是取而代之的是失去了盈利机会。

2.应对国际商务中伦理挑战的对策

2.1建立公正、诚心的国际经济背景制度

在国际商务中,必须秉承对人类共同利益负责的态度,推动公正、诚信国际经济背景制度的构建。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产物,也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要想做好国际商务经营,必须在经济领域起到表率作用。为了构建较为完备的国际经济背景制度,跨国公司必须要摒弃在国际贸易中的不良习惯,不仅对自身企业负责,也要对世界负责,从而来营造出公正、诚信的国际经济环境。

2.2尊重东道国文化,带动其经济增长

如果东道国的文化不违背人类的基本道德,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必须对其文化表现出足够的尊重,而且在其经营中注意带动一国的经济增长。一个有道德的企业,在国际商务中必须及时关注自身经营活动对东道国文化的冲击与影响,尽量消除其带来的不良影响。此外,国际商务中应该以纳税、提供就业机会以及投资等形式为东道国带来足够的利益,而不是以牺牲他国利益来为自身牟利。

2.3避免参与不符合道德或者法律的活动

虽然在部分国家,贿赂、童工等现象仍然存在,但是从事国际商务的企业不应该与本地企业一道,通过这些违法或者违背道德的行为来获取利润。当前不公正的国际商务背景下,跨国公司和本土企业面临的发展空间是不一样的。但是跨国公司拥有强大的经济基础,必须要树立道德经营的榜样,推动国际商务经营制度的完善。

2.4尊重他国员工

不同国家的人们有着不同的信仰、习惯等,跨国企业必须对他国员工表现出足够的尊重。有的跨国公司在一些比较落后的国家发展业务,这些国家的法律尚不健全,失业人口较多,经常容易出现雇员歧视现象。为此,跨国公司必须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充分尊重每一名雇员。

参考文献:

[1]陈燕.国际商务伦理:基本原则与一般共识[J].伦理学研究,2010(p5):124-128.

[2]李茂森.我们为什么要接受国际规则――《国际商务伦理》教学札记[C].世界城市与精神文明建设论坛论文集.2010:25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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