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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价值评估方法实用13篇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1

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地球上多种多样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为人类提供了不可缺少的食物、纤维、木材、药物、工业原料和服务。与此同时,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对生物资产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而且,由于生物资产本身的一些特性,其在人的劳动与自然力的共同作用下生长的,受自然规律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另外每种生物资产的生长、发育、成熟、结果都不同,因此,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不管是从会计角度还是评估角度都是比较重要的。从会计角度看,全球范围内不管是组织、协会还是个人已经认识到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在这方面研究最早的是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AASB)于1998年颁布的1037号(AAS35)会计准则,即自生和再生资产(self-Generating and Regener-atingAssets简称SGARAs)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从概念的界定、初始确认到后续计量作了详细具体的介绍。我国在借鉴国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但从资产评估的行业讲,对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的研究很少。目前具体的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准则,这给从事生物资产的企业的经济活动带来了不便,制约了其快速发展。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向信息使用者传递一些有用可靠的信息,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为了保证会计与评估的相互协调与合作,进一步体现评估对会计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在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大潮中,生物资产的租赁、重组、典当、保险、交换等经济行为的不断增多,不能仅依据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来反映,还要借助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以资产评估结果重新确定其价值。

二、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生物资产的企业与日俱增,探讨生物资产价值的评估问题,对评估行业和企业都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首先,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做出理论贡献。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对其他行业,尤其是农业资产评估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价值评估理论,可以得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目的、依据和方法。在评估范围越来越细、越来越广的情况下,可以为进一步研究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和评估方法、模型提供参考,对于推动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其次,可以推动会计学相关理论在该领域的应用。从实践上讲,有利于建立全行业统一的评估准则,使评估机构能够很好的按照规范行事,使生物资产的评估更加明朗化;有利于持有生物资产的企业更好地掌握本企业的资产价值情况,促进企业加快生产,提高企业资产价值;有利于不同地区企业持有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比性;有利于生物资产的信息使用者获得全面、详实、可靠的评估信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评估准则,加快我国评估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发展;有利于协调有关评估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西方国家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英国《评估指南》(红皮书)1996版指南12――森林与林地资源评估,提到了关于资源类植物价值评估的一些方法。《欧洲资产评估准则》(EVS)2000版指南5

贷款为目的的农业资产评估中将农业资产划分三个大部分来说明:第一部分介绍农业资产包含的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评估方法以及市场价值的确定;第二部分介绍了多年生植物的存在形式――正在生长着的、培育中的、收获的和其他形式的,还介绍了一些牲畜;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在评价这些动植物时影响因素和多年生植物的评估方法。《IVS指南10――业资产评估》2005版该指南中指出了生物资产是活的动物和植物,评估中将其划分为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和非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将其区别于农业资产和个人财产进行评估,要求根据农业生物资产的类型和周期性按照市场法对农业资产进行评估。《澳大利亚评估准则与实践》对乡村资产评估进行了介绍,其中包括对生物资产相关不动产的阐述,如果园的建设投资、养殖设备、设施等评估。国外学者进行很多有关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的研究,从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类型、评估方法和案例研究等方面进行论述,国外比较流行的是条件价值法。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福利经济学对消费者剩余、机会成本、非市场化商品与环境等公共产品价值的思考,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评估研究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体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将评估方法分为三类,即实际市场价格法(市场分析)、模拟市场法和替代市场法。

从上述国外研究现状来看,虽然国际评估准则和发达国家的评估准则中对农业资产评估的研究有许多可取之处,但相对于其他资产评估研究来讲,起步较晚,而且也不成熟。各评估准则中只是粗略介绍影响生物资产的自然因素,都没有详细说明生物资产具体的评估依据、评估原则和不同生长阶段下的评估方法及一些参数的选取,未将其作为重点进行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及评估的范围的不断扩大,现有的国外的理论与方法不能满足生物资产发展的需要。

四、我国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属于新兴行业。1989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提及资产评估问题的政府文件。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广,技术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1996年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2001年又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具体准则。但目前关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文献很少,而且部分都是从森林资源或者森林生物多样性角度进行的,尚未对生物资产有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从生物资产概念、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和果园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说明。

(一)生物资产的概念2006年以前,一些专家学者们借鉴IAS、《澳大利亚自生和再生资产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给出了生物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并将其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为了研究方便可将生物资产划分不同种类:按其生物学特性分为动物和植物;按其生长周期长短分为一年生生物和多年生生物;按价值转移方式的小同,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

性生物资产;还可划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何梦圆、马慧,2006)。

另外,我国学者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总结出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相比,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是生物资产形成的特殊性。一般资产完全是依靠人们的生产劳动取得的,而生物资产是通过人的劳动和生物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相互作用形成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形成除凝结有人类劳动以外,自然力作用的生长、发育会形成其增值;生物资产的经营受自然规律的制约,遵循自然规律,生物资产就会顺利地生长、发育,不断再生,反之则会消亡,失去其价值。二是生物资产的多样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繁多,这使其各自的生长、发育特点差异很大,增加了计价难度。三是生物资产经营周期的既定性。生物资产的投人、生产、经营、回收的周期完全决定于生物的生命周期,不同于工业生产周期以及资产价值转化的周期可人为控制。生物资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资源类价值评估资源类的价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我国资产评估协会尚未制定有关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1996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以适应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林业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局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的,具体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对林木资产评估、林地资产评估、森林景观资产评估及整体林业企事业资产评估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按照大范围森林资源包含的经济林也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此《规范》中指出了森林资源中林木、林地、森林景观及整体林业企事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侯元兆等(2005)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评估了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出了生态服务价值,即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净化大气的经济价值三项生态服务价值,首次得出了森林的这三项环境价值远大于立木价值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理论。王强(2006)按照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以及影响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因素的复杂性,详尽的介绍了各类森林资源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市场价倒算法、年净收益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收获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序列工数法、历史成本调整法,重点介绍了运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的折现率问题和质量调整系数。该项研究中还按照不同种类介绍了各评估方法的应用,其中林木资产评估中从用材林、经济林、竹林、防护林和特护林方面,详细介绍了评估方法的应用及评估时涉及的影响因素。何梦圆、马慧(2006)研究指出,按照生物资产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倒摊法进行评估,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生长阶段确定评估方法。邹继昌(2006)采用收益现值法对用材林林木资产进行评估,给出了评估参数及评估公式,说明了采用收益现值法的理论依据。谢德新(2006)提出了经济林按照生长阶段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进行评估,指出成本法主要适合于产前期,市场法理论上适合于任何长阶段,但现阶段因前提条件不具备限制了这一方法在经济林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实际应用。经济林的收益年限在整个经济林寿命中所占比重最大,故经济林的资产评估主要以收益法为主。

(2)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北京大学教授张颖开创性地利用市场价格法、机会成本法和支付意愿法,对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进行核算,得出了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成果。吴火和(2006)研究认为,针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不同价值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价格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假想市场法)。为提高评估的效率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与可信度,在综述了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研究和应用进展的基础上,尝试设计了基于专家知识的智能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价值评估专家辅助系统(ESEFBA)。而且文献还列举了龙栖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物多样性生物资产类价值评估,从木材生产价值评估和林副产品生产价值评估角度对直接实物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林副产品采用的是市场价值法。李银霞(2002)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为例,从直接使用价值评估方法和间接使用经济价值评估方法两方面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进行论述。

(3)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又称作物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彩梅(2006)在对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概念、价值属性、价值特点、价值分类、价值内涵以及价值评估方法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探讨了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构成分类及其评价方法,提出了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的原则和依据。其中涉及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市场法的应用。

(4)果园资产评估。应容枢(1998)在对果园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果园的特征、经营果园面临的行业风险和涉及到的果园时间价值补偿因素,得出果园应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2

一、 把好抵押物入口关 ,防控抵押物产权带来的风险

抵押贷款中最常见的是房地产和机器设备评估,不论是资产评估机构还是审核机构在接受资产评估业务后,首要任务是明确待估资产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国家机关出具的产权证明文件,权属是否清晰,从而有效防控由产权等引起的信贷资产风险。

房地产评估时,一般要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线图、土地转让合同、补偿合同协议、建筑物报建批文、竣工验收等用以申领产权证的相关文件资料;(3)经鉴证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对于较大、较复杂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工业建筑)还需准备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资料、建筑施工图和设备基础图、企业入账会计凭证等。

设备评估时,一般要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有:(1)设备原值的会计资料;(2)大型设备或高精尖设备的有关资料,如:购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购买发票;设备说明书、运行记录,事故记录,大修理、技术发行记录;(3)电梯、压力容器年检报告,以及相关资料;(4)进口设备的进口批文、进口报关单,商检鉴定书等文件;(5)机动车行驶证等。

综上,对纳入评估的抵押物的核实非常重要,评估人员必须对抵押物产权进行仔细、谨慎和严格的界定。 在查验上述资料时还应注意抵押品必须是法律法规可以接受的财产,具有价值、能够转让或变现、抵押人对抵押物具有处置权。对于产权尚未界定清晰的资产,应要求资产占有单位办妥产权界定的有关手续,取得产权归属证明,方能进行评估,以防范权证不齐,产权不清的带来的信贷资产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抵押人的名称必须与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一致,否则必须进行仔细调查,弄清来龙去脉并予以说明。

2、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作为抵押人的,应该出具由公司/企业章程确定的有权决议机构做出关于同意抵押的文件。

3、抵押财产为两人以上共有的,财产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押文件。

4、国有土地抵押必须经国有相关部门批准。

5、在抵押人最终产权文件尚未办妥之前,抵押物评估必须慎重处理。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必须要有建设项目证、建设工程规划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土地证、地上建筑物照片等,以证明此项房地产或在建工程的产权所有者。

6、评估人员在验证抵押人的产权证书时,还要亲自验证产权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以示负责。以避免抵押人将资产重复抵押而增加风险。

7、如果抵押人的产权是从别人手中转让的,但产权证书却没有过户,此时除了要验证转让合同及付款凭证之外,一定要在产权证书原件上进行抵押登记和保留产权转让合同的原件,以防止产权的重复抵押和虚假合同,

8、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是以房地产作抵押,少数在房地产抵押的同时,也加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但应注意某些市场价值极有限的专用资产及其他资产一般不用来作为抵押资产。

9、市场变现能力有限的资产不宜用为抵押资产。由于抵押资产存在最终变卖的可能,抵押权人一般要考虑其在市场上的流动性,如有些无形资产虽然其价值很高(如许多商标品牌评估价值都很高),但目前在我国市场上的流动性却十分有限,因此不宜用作抵押资产。

二、坚持评估原则,防控评估人为因素带来的风险。

抵押贷款资产评估是资产评估的一种,它理应遵循资产评估的普遍原则:即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原则;应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还应遵循主要权利益体变动原则,即以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或假设前提,确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市场公平价值原则。此外,从防控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及抵押物评估自身业务性质考虑,还应重点遵循以下原则:

1.安全性原则。由于被抵押的资产在贷款全部还清以前具有物质保证的功能,所以评估时要特别注意其安全性,以防止在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的非正常贬损甚至消失。因此评估时,除现时公平市场价值的考虑之外,对资产的使用、经济寿命、未来适用性等其他因素情况都要进行预测。如对于附属主体建筑的简易仓库、车库、临时建筑,或在合法建筑上增建的违章建筑等,虽有其现行价值,但不宜列入评估范围;或虽然进行了评估却须予以特别说明,以防抵押期间这部分资产价值损失。

2.真实性原则。由于抵押期间被抵押资产产权的未来不确定性,所在评估时务必核实抵押人产权的真实性。排除任何不真实的因素,以保证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产权不清晰或不完整的情况应予以详细调查,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而对不能提供任何产权证明和可以辨别的虚假情况,不能认可其资产权属,不能评估其价值。

3.保守性原则。由于抵押贷款的自身特性,我们对抵押资产的未来收益或市场状况不应予以乐观的估计。尽管统计数据或经验表明抵押资产(如房地产)价值可能上升。但在评估时仍以当时的市场价格为评估值,对未来的升值不予考虑。然而对未来可能的减值则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抵押贷款,银行注重的是资金的收回,其目的并不是得到抵押物,对于抵押贷款评估来说,其一般在企业出现经营失败,贷款难以收回时风险加大。对此,评估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谨慎,遵循资产评估各项一般原则,重点关注抵押贷款评估的三原则:安全性、真实性、保守性,充分关注企业的经营能力,采用市场调查、同行业咨询、借助于专家帮助等采取的方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三、 科学选取评估方法,有效防范抵押物评估价值风险

资产评估的主要有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本法、收益法等几种基本方法。贷款抵押物资产评估时应综合考虑抵押物资产特点、市场价格、变现难易程度,选用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由于贷款抵押物资产评估有其特殊的性质,因此在选取评估方法时应有所侧重。市场比较法是市场发育完善状况下资产评估普遍采用的方法。重置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是没有收益、市场上又很难找到交易参照物的评估对象。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

不同的资产抵押,应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不同,选用的数据、参数都会有所不同,所以评估结果也会有不小的差别。在以抵押贷款为目的评估中,根据具体抵押资产的情况,评估人员必须考虑每一种适用于抵押贷款评估的方法,从而决定哪种方法最适合。具体操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针对整体商品房(已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完全产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可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

2、行政划拨土地上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评估时,可采用房产与土地开发费用(征地或拆迁安置补偿费及前期费用)分别估价再综合的方法,可用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进行估价,从得出的估价额减去土地出让金的方法。

3、部分(局部)房产、乡镇企业用房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

4、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

5、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价值评估时,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或假设开发法。

6、在评估中,评估人员一般应注意到某些特定的、特别目的和特别设计的资产,因其特有的性质、特殊的用途或限于特定的使用者,所以,在不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时,这种资产很少在公开的市场上出售,因而在价值上受到严格的限制或没有市场价值。如专门的炼油厂、发电厂或特殊生产企业中的一些专有资产,在抵押时不能按照市场价值定义评估,而应采用重置成本折余法评估。

贷款抵押价值评估业务一般估价时点为当前的某一日期,而抵押期限一般会有一年以上的时间,一旦发生处置清偿,需实现抵押权时,是在未来的某一时点,因此,应侧重对预期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考虑,而对预期不确定的收益或升值因素,较少或不予考虑,采用保守性原则选择估价的各项参数值。

抵押物资产评估一般价值较大,在评估时稍有疏忽就会严重影响评估结果。必要时最好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评估,相互验证后确定评估值。

四、总述

在目前经济形势下,防范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以经营资金为主的金融机构,希望贷款人能如期还本付息,而达到经营资金盈利的目的。但能否收回使用价值和流通价值一致的现金,正是金融机构的风险所在,一旦不能如期收回贷款,处理抵押资产则存在相当的市场风险,还需付出相应的处理费用。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3

Key words: logistics enterprise;value evaluation;system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7-0032-02

1 企业价值评估概念及发展概述

1958年莫迪格利亚尼和米勒发表《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为企业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奠定了理论根基,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价值评估理论的建立。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撰写报告书的行为和过程,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

2 我国物流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2.1 实现物流企业价值最大化管理的基础 企业价值评估在物流企业经营决策中可以用于战略决策、投资分析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可以帮助管理层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传统会计指标体系不能科学合理地衡量物流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指标描述的财务绩效并不等于物流公司的实际价值,物流企业的实际价值不仅仅体现在账面价值,物流企业价值不仅包含有形资产的估值,还包括对品牌、技术、管理、网络、客户、人才等无形资产的估值。

2.2 体现物流企业资本价值持续发展的需要 目前物流行业资本运作情况频繁,如兼并重组、股份置换质押、合资合作经营、品牌输出、担保融资等都涉及到整体价值的评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物流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所以,物流企业价值评估并不是对物流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而是对资产综合体的动态性、整体性、行业性价值评估,正确推行以价值评估为手段的价值体系建设,是推动我国物流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2.3 有效增加物流企业经营价值的重要前提 物流公司各项决策的合理性,基于决策是否有利于增加公司价值,管理者已不满足从重置成本角度确认特定时点目标企业的价值,更希望从物流企业同类市场比较或持续经营的角度了解目标企业的合理价值,甚至要求分析目标企业与本企业整合能够带来的额外价值,企业价值不但传递物流企业的经营状态和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给物流企业创造了超出生产资料、生产条件所能创造的超额利润,并向内部员工传达企业信息,从而成为培养员工忠诚度、凝聚力、强化企业形象、展示发展实力的重要手段。因此,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帮助可以核算物流企业的真实价值,不断提高企业价值财富。

3 我国物流企业价值评估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一般采取传统的“企业整体评估”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资产及负债的评估,影响了物流企业价值评估科学性、合理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物流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体系不够完善,物流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我国本身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针对物流的行业资产评估起步较晚,专业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资产评估制度还不完善,缺乏科学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②传统会计处理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了评估价值,由于价值评估往往以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为准,造成了对账外资产的忽视和遗漏,同时过分依赖财务指标判断企业的价值趋势,虽然财务指标可以清晰地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负债状况、资产管理效率等基本特征,但指标的绝对数本身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好坏标准,其是否合理还取决于企业所在的行业、企业发展阶段和企业的战略选择,需要结合其它因素对相关财务指标的综合分析。

③物流企业的职能多样性导致对物流企业的每项资产必须分别进行评估,物流企业很多是通过整合资源尤其是有形资产来实现业务,传统的评估方式导致物流企业整体价值被肢解,影响了企业评估价值的准确性。

4 我国物流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建设的主要对策

针对物流行业企业价值评估体系的建设不仅仅是理论概念,而是深含着对资本价值的理解,价值评估体系最为核心的作用是理解企业价值创造的过程,对企业价值以及各种估值方法和概念的理解始终都是价值评估体系最核心和最重要的部分。

4.1 根据物流企业的行业性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注重科学方法和经验水平,但本质上主观性判断很重要,在实践中,应该针对不同物流企业类型选用不同方法进行估价,可以交叉采取多种方法同时估价,并注重两种能力,第一是科学的分析能力,应用数学模式去评估公司价值,第二是良好的判断能力。

4.2 根据价值评估目的和性质选择优化评估结果

由于目前估价目的多样化,价值评估除了可以为产权交易提供合理的基础价格外,更重要的是重组前后的价值对比可以成为物流企业管理层是否进行战略重组的决策工具。

物流企业价值评估的重点目的是为交易(全部股权的交易、部分股权的交易等)提供价值参考,因此其价值类型应该是市场价值(交换价值),而不是非市场价值,当然企业价值评估还有其他目的,有可能需要评估其他价值,如清算价值、控股权溢价等。

4.3 建立合理的协同、关联的价值评估体系范围

物流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不同,它是建立在物流企业整体供应链价值分析和价值管理的基础上,从供应链角度整体来评估物流企业价值,本质上是物流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在一系列的经济合同与各种契约中蕴含的权益,其属性与会计报表上反映的资产与负债相减后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是不相同的。

5 结束语

在我国的具体环境下,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推行科学价值评估体系建设是我国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探讨和研究物流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以及体系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Fama Eugene and French Kenneth. Size and book-tomarket factors in earnings and returns .Journal of Finance, The. 1995, 50(1):131-155.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4

二、生物资产评估体系的构建

(一)生物资产评估目的 资产评估的目的会影响最终的评估结果。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在涉及 “交易行为”和“产权变动”时,提供资产在特定条件下的的公允价值。作为价值判断和提供资产合理价值的一项社会经济活动,公允价值应该成为资产评估的基本目的或目标(姜楠,2004) 。生物资产评估指依据特定目的,评估人员根据生物生长发育和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法定标准和程序对生物资产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过程,通过发挥生物资产评估的鉴证功能、管理功能、咨询服务功能,为生物资产交易的公平合理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生物资产业务种类繁多,性质各不相同,一部分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资源配置(如奶牛、肉鸡),一部分作为公共物品由政府进行管理(如防风固沙林),因此,生物资产评估目的也是不同的。生物资产的评估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服务于会计、审计活动。涉农企业或农业类上市公司在对生物资产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时,如何提供相关、可靠、有用的资产价值信息,是当前会计实务界亟需解决的问题;一些审计、验资等中介机构在参与一些农业企业的业务时,也对生物资产合理性的价值信息表现出强烈的需求。(2)服务于产权交易。近年来,农产品、农业资产交易市场发展迅速,涉及生物资产的业务较多。当生物资产所有权转让时(如承包、租赁、出售等产权安排方式),因供需方对资产交易价格期望不同,为确保交易过程的顺利,并保证公平,需要对生物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3)服务于农业保险。目前,我国多个省份都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部分农作物和家畜已经纳入其覆盖范围。当农户对农作物或家畜投保时,为合理确定所有者应缴纳的保费,需合理地评估生物资产的价值;发生损失时,参保方和承保方期望对受损失资产的价值进行科学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保险额和理赔额。(4)服务于纳税处理。在对生物资产进行纳税处理时,需明确资产的纳税依据,即纳税人所持有的生物资产的价值量。为确保纳税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合理确定生物资产的价值量。

(二)生物资产内涵及分类 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IAS41)赋予生物资产的定义是“活的动物或植物”,如肉羊、能繁母猪、经济作物、人工养殖的鱼、虾等,生物资产是涉农企业和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中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说法,指出生物资产是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即活的)动物和植物。根据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是指企业或单位拥有的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生物资产是由企业或单位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或单位拥有或者控制、预期给企业或单位带来经济利益的活的资源。自然界之中有许多无产权归属的生物资源是不能认定为生物资产的;(2)生物资产的成本及其为企业或单位提供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予以计量;(3)生物资产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信息质量,其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而且是真实和可验证的。生物资产品种繁多,形态各异,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1)按照生命科学中生物资源的基本类型,生物资产可以分为植物资产、动物资产以及微生物资产;(2)按照生物资源是否成熟,生物资产可以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3)按照不同的经营目的和性质,生物资产可以分为经营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4)按照不同的生物的生长周期,生物资产可分为多年生生物资产和一年生生物资产;(5)按照不同的农产品产出状况,生物资产可以分为产出多次完成的生物资产和产出一次完成的生物资产;(6)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规定,生物资产可以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由于进行生物资产评估主要目的就是要提供公允价值,因此本文对生物资产评估体系展开论述时,分类依据是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生物资产的特殊性 影响生物资产价值的因素很多,主要体现在生物资产的生长发育规律方面,生物资产的评估比一般资产的评估更为复杂,生物资产的特殊性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生物转化”与自然增殖、减殖的功能。生物资产与非生物资产的本质区别在于:生物资产可以自然增殖及通过人工繁育而增殖,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不再增加或者逐渐降低;生物资产的价值通过人类劳动及自身发育共同形成,其价值形成的过程很大程度受自然因素的影响。(2)功能多样性。农业生产活动的多功能性也决定了生物资产的功能也是具有多样性的,例如林业资产不仅具有经济价值,同时还有很强的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3)周期性和季节性。生物资产的生命周期长短不一,如肉鸡的出栏时间只有45-90天,而林业资产的生命周期长达几十年、上百年;生物资产还有很强的季节性,如农作物资产的播种收获期较为集中,奶牛在夏季的产奶量会下降。(4)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消耗性生物资产,如肉牛、蔬菜,只能利用一次,价值一次性地转移,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生产性生物资产,如奶牛、果树,可以多次利用,逐步转移价值,形成长期资产,具有非流动性。通常情况下,生物资产的流动性和非流动性还可以相互转化。(5)整体性和地域性。整体性体现在森林资产和农作物资产是与土地不可分割的,渔业资产依赖于养殖水体。地域性体现在同一类型的生物资产生长在不同的地区,其数量和质量都会有显著的差异。(6)风险性。农业属于高风险产业,由于农业活动对自然环境有较强的依赖性,自然条件的异常变化会引起农业灾害,农业灾害会影响到存续期间的生物资产,使得生物资产的预期收益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7)非标准性。外部环境和自身发育的规律导致了生物资产的个体差异显著,例如同一种类的生物资产,其质量、大小有很大差别,而不像工业企业的资产那样具有同质性。(8)后续支出高。生物资产在“存活阶段”需连续不断地对其投入才能维持存活状态,如禽畜和渔业资产,必须按时投放饲料,以及定期投入医药管理费用。

(四)生物资产的价值理论 生物资产价值理论分为3个方面:价值类型、价值形成和价值变动规律。(1)生物资产价值类型。生物资产评估首先应该明确价值类型,价值类型是对评估结果价值属性的抽象与归纳,贯穿于整个资产评估的过程,不同的价值类型都应该予以明确的定义。《国际评估准则》规定:“专业评估人员应避免使用不明确的价值概念,对涉及到的特定价值类型应予以明确阐述。”关于价值类型,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将价值类型划分为重置成本、现行市价、清算价格和收益现值,这是根据估价标准划分的;另一种是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将价值类型划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这是根据评估进行的条件和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而划分的,生物资产评估会分别考虑以上两种观点。(2)生物资产价值的形成。根据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的价值是未来经济利益的体现,反映了资产的获利能力,持有生物资产就是为了获取这种价值。生物资产一般具有自生性和可再生性,若管理得当,其价值实质上是“持续经营价值”。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观点,生物资产的价值为凝结在其资产实体中人类的一般劳动。生物资产与自然环境是密切相关的,与其他生产部门相比,农业生产部门更易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其主要特点是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是交织进行的,例如果树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水果的产量和品质是与土地的肥沃度、光照、水分补给等因素有很强的关联性的。另外,良好的耕作制度、科学的饲养方式和优良的管理都可以提高生物资产的产量和农产品的品质。(3)生物资产的价值变动规律。由于生物资产具有自身生长发育的特点,生物资产的价值是不断变化的,并且生物资产价值的变动是双向的,表现为正向的增加和反向的减少。生物资产价值的增加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生物资产单位市场价格的变动导致的增值,另一种情形是具有再生能力的生物资产由于本身生理机能而发生的增殖,即生物资产数量和个体形态的变动导致的增殖,如犊牛、小鸡、树苗的长大与成熟,新生犊牛、仔猪等等导致的价值增加。生物资产价值的减少也有两种情况,一是生物资产单位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导致生物资产减值,另一种情形是生物资产发生个体死亡、生产机能衰退等生物资产数量减少导致生物资产价值的减少。因此,引起价值变动的因素主要为两个,即生物资产自然因素(形态变化与个体数量)和市场因素(生物资产单位市场价格),被称为“双因素”(张心灵,2008)。

(五)生物资产评估的特点 生物资产的特殊性和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决定了生物资产评估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依赖于生物学理论。生物资产的类别不同,生命周期也各不相同;同一种类的资产,不同生长阶段的价值差异也很大;生物资产的价值很大程度会受遗传因素、生理因素、环境因素、饲养管理因素的影响,因此,有必要通过依靠生物技术手段来保证评估的科学性。例如在研究奶牛价值的变动规律时,可以将该品种奶牛的泌乳曲线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依据。生物技术检测手段的应用往往会增加评估成本。(2)以合理分类为前提。生物资产品种多,功能各异,价值不能简单地汇总相加;使用和存续时间长短不一,也不能笼统地加以评估;即便是同一类别的生物资产,其生产能力也会存在差异。因此,生物资产评估必须以合理分类为前提,如评估奶牛价值时,可分为成熟奶牛和后备奶牛(犊牛和育成奶牛),分别评估其价值。(3)考虑无形损耗。无形损耗包括经济性贬值和功能性贬值两个方面。前者体现在: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生物资产或者农产品市场低迷,而使生物资产发生经济性贬值,如“三聚氰胺”事件的发生,使得原奶需求量下降,价格降低,进而影响到奶牛的价值;后者指由于技术水平的落后和生物机能的退化导致评估对象功能的下降,使得生物资产的价值降低,如由于培育管理技术的落后导致果树产量的下降,使得果树的价值下降。(4)评估工作量较大。由于生物资产在农业生产部门和单位的全部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流动性强,种类繁杂,定性和定量难度大,因此,生物资产评估是农业生产部门和单位资产评估的重点与难点,应认真对待。(5)使用的评估方法全面。生物资产可选择的评估方法较多,不同类别的生物资产或同一种类不同生长阶段的生物资产使用的评估方法是不同的。

(六)生物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评估方法是连接资产评估理论与评估实务的纽带。在众多评估方法之中,得到国际权威认可的是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方法在不同的领域有着广泛应用。由于资产类型的多样性和价值构成的复杂性,国内外学者还提出一些新的评估方法,如条件价值法、德尔菲法和实物期权法等。目前,国内外对生物资产评估的研究较少,理论基础和数据支持不足,特殊方法的研究与开发时机还不够成熟,因此,应重视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方法在生物资产评估中的应用。通常情况下,人们对于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评估方法的认知是肤浅和片面的,即只停留在对字面含义理解的阶段:如市场法就是在有成熟交易市场的前提下,通过参照物的对比或者直接询价等手段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运用成本指标的评估方法就是成本法,涉及收益指标的方法就是收益法。事实上,上述评估方法之间是存在交集的,如重置成本法中的重置成本,可以通过市场询价获得,也可以通过参照物的对比获得。姜楠(2004)曾指出: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并不仅仅是一种评估方法,更确切地应该称为评估的技术思路或技术路线。在进行评估活动前,应该分析三种评估思路的适用性,选择实现技术路线的操作方法,明确各流程的操作细节,同时还要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选择合理的指标和经济参数,并对指标和经济参数进行量化。

例如在奶牛养殖企业中,一头品种优良的奶牛,有效经济年限大约为8年,分为犊牛期、青年期、产奶初期、产奶高峰期、产奶下降期和淘汰期几个阶段,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性状和特点,应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在犊牛期和青年期,奶牛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通常依据成本法的思路进行估价:首先应该对畜牧业生物资产进行分类(可依据品种、外表体征、养殖时间、获取途径等标准);然后对牲畜和家禽进行成本分析,具体包括获取成本、饲料或饲草费用、医药费、职工薪酬、房屋设备折旧、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修理费用、费用分摊及其他费用等;完成成本分析之后,将发生的成本费用按照牲畜和家禽的类别和比例进行分配,即可得到不同类别畜牧业生物资产的重置成本。在泌乳期,奶牛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通常应该按照收益法进行估价:评估时采用的收益现值模型为: ,评估过程的关键在于:量化每期的收益值Rt、奶牛的剩余泌乳寿命t以及与奶牛养殖风险相匹配的折现率。奶牛进入淘汰期之后,一般是育肥后作为肉牛直接出售,进入肉类产品市场,可以借助肉牛的市场报价来确定价值。

(七)生物资产评估环境 资产评估环境是资产评估的重要外部因素,与资产评估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密切联系,决定着资产评估发展水平的高低。资产评估环境主要包括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资产业务的市场环境,例如在进行以生物资产产权交易为目的的评估活动时,可以将公开市场上的价格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参考;第二,资产评估行业的市场环境,例如在整个评估行业,规模大而且具有生物资产评估经验的事务所越多,越利于整个市场中生物资产评估水平的提高。法律环境方面,通过制定一系列关于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能对其进行有效约束,使资产评估活动更加规范。制度环境方面,生物资产的产权制度对生物资产的定价有很大影响,明晰的产权制度可以提高资产评估的效率,良好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评估人员的执业行为,降低评估过程中出现风险的概率。充分了解资产评估的外部环境对于提高生物资产评估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结论

生物资产的评估目的、内涵与分类、资产的特殊性、价值理论、资产评估的特点、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评估环境是环环相扣,密不可分的。生物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公允价值。为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生物资产应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三个类别。生物资产最显著的特点是其“生物转化”与自然增殖、减殖的功能,该特殊性使得生物资产的价值不仅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同时还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因此,生物资产的评估过程依赖于生物学理论,还要以合理分类为前提,并且要考虑无形损耗的影响。在选择评估方法时,优先考虑的是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传统的方法,其中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选择合理的指标和经济参数,并对指标和经济参数进行量化是整个评估过程的难点。同时还应考虑市场、法律、制度等宏微观环境,以此作为资产评估的一个重要依据。整个过程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生物资产的评估体系。

[本文系内蒙古自然基金项目“农业类上市公司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研究”(编号:2012MS1010),内蒙古农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生物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何梦园、马慧:《生物资产的界定与评估》,《财会通讯(理财版)》2006年第5期。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5

Key words:strategic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value evaluation; real options; approximate evaluation method

引言

并?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本运营方式是企业进行资产增值的常见投资行为。根据动机可将并购分为战略并购和财务并购,其中战略并购是指企业出于自身发展需要而采取的决策行为。企业采取战略并购措施的主要目的包括:提高盈利水平、减少企业面对的不确定性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1]。Mckinsey和Companv指出由于目标企业价值不能被合理评估或并购后对目标企业管理不善而导致企业不能继续增值,实际中的大部分战略并购往往不会成功[2]。因而,合理的评估目标企业价值是并购成功的关键[3]。虽然基于传统实物期权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合理评估战略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然而,在现实中,关于目标企业的全部信息较难获得,这就为应用传统实物期权方法带来了阻力。基于此,本文通过构建不完全信息下的战略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近似评估模型,为避免目标企业价值被高估或者低估提供更符合实际的决策参考。另外,本文的关注点在于战略并购,以下简称并购。

国内外对实物期权模型在并购中的价值评估应用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其方法主要基于传统或者修正后的金融期权模型。Elmar 等人应用博弈论和金融期权分析方法研究了企业并购中的额外对价问题,指出最优价值变化是一个由不确定性决定的动态过程[4]。刘焰和俞力峰等人根据并购的自身特点,调整了B-S-M金融期权模型中的有关变量并将其应用到成长性企业并购价值评估案例中[5]。赵敏和唐元虎等人构建了高科技企业并购中的实物期权价值评估模型,指出目标企业价值等于并购中的机会价值和并购前的目标企业的期权价值之和[6]。Sean和Jeff应用增长期权模型研究了高科技企业的并购风险,指出具有高增长期权的企业不会成为被并购的对象[7]。候汉坡和邱菀华给出了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实物期权模型[8]。王竞达和瞿卫菁以我国 2010年和 2011年创业板公司并购价值评估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对整体评

估和交易定价进行了描述性统计,提出应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对不同行业的目标企业进行评估[9]。于研在阐述了国内外跨国并购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讨论了我国企业跨国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和战略决策方法,同时指出可将企业面临的新一轮的投资机会视为一个隐蔽的实物期权[10],进而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提供决策参考和理论指导。综上所述,研究者大都从完全信息下的模型出发,忽略了不完全信息对并购价值评估的影响,且这些评估方法隐含的重要假设(假设信息在理想状态下传递,期权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交易以及市场是完全竞争状态等)在当前公开的市场上几乎无法实现[11]。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实物期权及其标的资产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而交易场所是否存在决定了信息的传递方式[12]。实物市场的信息对并购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并购本身就是一种信息消费型决策行为,特别需要信息的支撑[13]。基于以上理由,Neftic应用概率分布将影响资产价值的信息分为“普通信息”和“突发信息”,并指出目标企业价值同时受到这两种概率事件的影响[14]。显然,事件大小及其发生概率等信息的传递过程和假设受到市场完全性约束。因此,直接利用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实物期权模型不能正确地评估目标企业价值,甚至会造成严重错误,从而影响投资效果,最终会导致并购企业的破产[15]。正如 Klaus和Xinfeng 研究所揭示的,完全市场假设会影响资产价格随机变动过程[16-20],这是评估结果是否切合实际的关键所在。

针对非完全市场条件下的资产定价理论,国内外研究者也提出了一些价值评估模型,大致可分为:修正后的传统期权模型、ε-套利评估模型、区间评估模型和不可交易资产价值评估模型[21]。其中修正后的传统期权模型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市场信息和投资者的理性程度放宽传统期权模型的参数假设[22-24];ε-套利评估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对于任意期权,如果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能构造一个资产组合满足资产组合的价值与期权价值之差的绝对值小于等于ε,那么该资产组合就是一个ε-不完全复制策略且该复制策略与标的资产初期的价格向量的内积就是期权的价格;区间评估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建立在无套利定价原理基础上,且认为由于完全复制策略不存在于非完全市场内,期权价格应该在某个区间内,该区间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买方和卖方的无套利定价的期权价值;不可交易资产价值评估模型的基本思想是由于不可交易资产不能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因此传统的期权定价模型的风险中性假设条件不符合实际情况。期权价格由资产的未来收益的现金流的现值决定且将投资人对标的资产的期望收益引入传统期权模型有助于合理定价。分析以上模型后发现存在两方面缺陷:①没有明确给出非完全市场下的信息传递方式。信息的传递方式是否合理决定着资产价值评估的准确性[25]。②将投资者的期望收益纳入资产价值衡量中具有不合理性。这种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虽然将投资者主观认识纳入到价值评估中更能贴近实际,但在公开市场上的投资者期望差异较大且具有相互影响的效应(如羊群效应)[26]。另外,将整个市场上的投资者的期望收益进行分类和量化更是非常困难。

分析以上文献后发现,当前研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① 非完全市场上的不可交易资产的价格信息按照怎样的方式进行传递;②战略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应该怎样衡量。本文从一个新的角度提出战略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近似评估法。首先,针对非完全市场条件下的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信息变化特征,应用实物期权近似评估法构建了非完全市场条件下的评估模型;其次,将待定价的标的资产与某种相关商品的价格联系起来,并将其作为指定标的资产的“孪生资产”(这里的“孪生资产”是指市场中与该实物期权标的资产最为相关的可交易资产),进而解决了传统评估方法遇到的以上两个问题,使评估结果更切合实际。

1 近似评估模型的建立

非完全市场下的企业并购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常见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政府,特别是各级政府对企业并购的介入。各级地方政府凭借对当地企业具有经营、人事管理和税收等方面的责任,并用其政治资源、信用担保、获取信息量和信息质量的优势对并购企业进行行政协调[27]。从而导致了非完全市场下的企业并购有别于金融市场的价值评估,该差异主要表现在目标企业属于成长型企业(否则将会倒闭,没有被政府担保和并购的价值)、并购双方对信息的掌握程度不对称、并购后的收益难以确定、并购企业并没有完全丧失自主权以及信息不是按照平滑方式到来等。

1.1 模型的基本假设

为了使评估结果更贴近实际,根据并购特征现做如下假设:

①目标企业属于成长型企业,资产价格St为一个在滤波Ft下适应的右连续下鞅,这里Ft表示企业能连续获得的一簇信息集合。

②?m然并购后的收益不确定,但资产价格不会无限增长,即对任何0≤t≤T(这里T表示投资有效期),资产价格的期望满足E(St)

③企业难以获得目标企业未来发展的全部准确信息且并购双方拥有的信息质量和准确程度不同,因而市场存在套利机会。

④虽然市场为非完全的,但企业可通过付出成本、学习、咨询等途径进一步搜集信息,进而新的市场信息不断被并购双方所掌握。因而,根据多布分解定理[28],可将St分解为下列形式:

2 实证研究

2012年欧美国家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双反”调查使得我国光伏产业受到严重冲击。对此我国政府宣布将开始大举整合中国太阳能产业,大力鼓励中国大型光伏板制造商进行并购并大量减少提供给这些企业的补贴。下面以我国某光伏企业并购案例展开并购中的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实证研究。

某光伏企业为了进入某一领域,对拥有某一专利权的目标企业进行战略并购。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调查发现:该投资的投资有效期为T=6(年),无风险利率r=8%,公开市场上的“孪生资产”单价为1320元,资产收益波动率σ为30%,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20%。预计6年后残值为1819万元。分析后认为若并购成功,该光伏企业拥有在三年期内灵活投资的权利并使企业价值增加。最终认为,该并购成功后不再对目标企业进行再投资或在第三年末投资1000万元行使专利权。在这两种情形下的预计现金流量如表1所示。

由近似评估方法和传统实物期权法的比较可见,除项目资产收益波动率以外的其他参数都较容易确定。另外,由于项目资产收益波动率的存在,项目机会价值的存在才有意义,即对项目的机会价值评估才成为可实现的目标。因此,有必要比较不同波动率下的两种评估方法(传统评估法和近似定价法)的差异,该趋势见图1。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6

1.1评估目的风险

评估的直接决定和制约着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和方法选定,

以抵押为目的的评估价值类型是抵押价值。《规范》要求:房地产抵押价值的评估,可参照设定抵押权时的类此房地产的正常市长价格进行,但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未来市场变化风险和短期强制处分等因素对抵押价值的影响。以抵押为目的的房地产评估要注意以下风险:

1、1、1预测风险。因为房地产抵押评估价值是当时某一时点的价值,而抵押期间一般会在一年以上,一旦发生处分清偿,处置价值是在未来某一时点价值。因此,在评估时,对预期会降低评估价值的因素要充分考虑,而对预期不确定的收益或升值因素较少或不予考虑。

1、1、2市场变现能力风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房地产回收时大多数是将抵押房地产变卖,而不是回收实物;并且由于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抵押价值也相应变动。尤其对有价无市的房地产要进行分析,降低因不能及时变现的市场风险。

1、2抵押评估方法选择带来的风险

抵押房地产评估方法根据房地产具体情况一般采取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或假设开发评估法进行评估。采取不同评估方法所评估的结果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均能反映房地产公开市场的公允价值,但由于各种评估方法在评估过程中所选定的参数和考虑的因素均不相同,也会造成抵押评估价值的高低风险。如:以收益法评估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价值时,在测定收益率时,会因确定的收益率微小变化造成房地产评估价值结果很大的差异;以假设开发评估在建工程的价值时,建成的房地产价值、后续工程成本、销售税费等参数均需要进行科学的预测,预测结果的真实来自于要有一个完善透明的房地产市场才能实现,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很不完善及行业内相关信息资料相互共享不够透明和有效,存在着采用不同评估结果高低风险。

1、3评估人员执业风险

在我国,房地产估价是一项新兴服务行业,也是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行业。它要求评估师不仅要熟悉掌握评估专业知识,而且要求评估师要具备广泛的经济、法律、金融、建筑、财务及管理等方面知识。由于行业的规范和管理正在探寻阶段和估价人员执业水平的参差不齐,对评估原则、评估方法、技术参数及相关因素的选择、评估信息资料真实性的甄别、评估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经验不足及价值含意的把握等都将影响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也都增加了执业风险。

1、4职业道德风险

房地产评估公司是公正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对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在房地产抵押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但当前,个别房地产评估公司和评估人员出于自身私利目的或委托方需求,故意提高抵押房地产价值,提供虚假评估报告,导致评估结果失真,职业道德意识淡薄造成了抵押人员利益的潜在损失风险。

2、房地产抵押的风险

2、1认识误区。房地产抵押贷款是在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即第一还款来源之外,以房地产抵押物代偿为条件设置了第二还款来源。这种贷款方式从理论上讲比第一种多了一道风险屏障,当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借款人无法用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来归还贷款时,银行可通过处置抵押物获得补偿。因此,从这一意义出发,房地产抵押物在降低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不少信贷人员正是从这一认识出发,把借款人能否提供抵押物作为能否贷款的主要依据,而不注重对借款人的偿付能力进行分析。

2、2操作风险。银行操作上的缺陷也是引发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的重要原因。

2、2、1抵押物产权存在瑕疵造成的风险。抵押物虽然通过特殊方式取得了所有权证,但没有相应完善的程序和手续;抵押物存在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占有形式不合规。如办理房产或地产抵押时,房产与地产分离,没有同时进行抵押登记,一旦所占用的土地用途发生变动时,抵押房产的价值将灭失;抵押权被悬空。如开发商以无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取得贷款,用于该地块上的房产开发,随着商品房的完工出售,开发商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售房款转移,最终使抵押权悬空;抵押权灭失。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有动工期限限制,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可以加征土地闲置费甚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此规定,土地长期闲置不用超过一年的,无疑会增加处置成本,削弱还贷能力,更为严重的是,一旦闲置期届满两年,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无偿收回,抵押物就不复存在;抵押权难以实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达不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均不得转让。显然,面对这样的土地使用权,银行即使维权成功,也只能够以折价形式受偿,但问题还在于受偿以后抵债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2、2、3抵押物的价值风险。

(1)抵押物市场价值减值风险。抵押物市场价值减值主要分四种情况:一是远离城区的企业以土地、厂房设备抵押,抵押物重置价值与市场变现价值相差大;另一种是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抵押物减值。如用城区土地抵押,由于城市规划的调整或抵押物所处地区的功能环境的改变,也会使抵押物市场价值减值;第三是部分用专用性很强的抵押物如厂房、职工宿舍楼,交易市场狭窄,变现能力很差;第四种是功能性减值,如用机器设备抵押的,由于技术进步和设备的加速损耗,造成抵押物市场价值减值。

(2)现行抵押率计算方法已不能有效控制风险。一是当前的抵押物评估价值经常被高估,即使不被高估,反映的也是市场价值,而不是变现价值,变现价值往往与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确定抵押率时,未从评估价值中扣除实现抵押权所需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评估费、资产保全费、产权过户费、处置费等,而这些费用所占抵押物价值的比例甚大。

2、2、4社会经济环境不规范形成的风险。一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失真责任追究不严,为虚假评估报告提供了生存空间;二是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上的漏洞,不具备产权办理条件的,通过特殊关系可以办理产权C明。不符合抵押登记条件的,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三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法院裁定用于抵偿债务的抵押物价值往往偏高,且未考虑偿债物处置变现的相关费用。

3、房地产抵押风险的防范及对策

3、1进一步完善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对抵押物件进行细分,明确规范不宜作抵押物的统一标准。房地产抵押物的选择,应牢牢把握"坚固耐用,不易毁损;通用性强,容易变现;价值稳定,不易贬值"二十四字原则。

3、2加强银行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程序。信贷人员要到现场核实抵押物真实状况,到有关职能部门核实产权档案情况;法规部门要严格审核抵押物权证的合规合法性;咨询部门要重新评估确认抵押物价值。

3、4建立与规划、城建、房管、国土、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抵押物是否存在缺陷,是否存在变动,是否存在重复抵押等情况。

3、5严格审查抵押人资格及抵押房地产的有效性。要审查抵押人是否是《担保法》、《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的不得作为抵押人的几种情形,是否有法人资格或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否是体制改革后可以作为抵押人的事业法人。

3、6严格完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在房地产抵押过程中,应严格核实抵押房地产的情况,在进行抵押房地产评估后,在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期限一般以评估报告的效期为限,但往往借款期限长于抵押登记期限,这就要求债权人在登记到期日前重新办理评估和登记手续,才能完善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法律延续性和有效性,保证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和风险可控。

3、7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信息收集,及时了解各种有关抵押担保上的新的司法解释、抵押管理办法和政策。

3、8认真进行实地勘察、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资料。实地勘察是依据抵押房地产产权证明和相关资料到实地验证和勘察,从而确定影响房地产价值的主要因素,主要包括:房地产所出位置和交通条件、周围环境质量及配套设施等区域因素;房地产的建筑结构类型、内外装修、设施设备、朝向楼层及完损程度等个别因素;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掌握市场交易信息;实地拍照、收集资料等。

3、9 综合分析评估过程,慎重确定评估结果。明确了评估对象之后,应选定拟采用的评估方法。由于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计算出的评估额不同是很自然的。无论采取何种评估方法都要对整个评估过程在基础数据是否准确、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公式选用是否恰当、影响因素是否齐全及是否符合评估原则等方面进行检查,在确定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估算出的结果无误后,对市场行情和潜力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决定评估价格。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针对在房地产抵押评估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风险进行了罗列,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根据实际的房地产抵押评估的操作来从对于抵押人主体资格的审核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能引起相关部门的思考。

参考文献: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7

一、引言

商标权是指法律赋予商品生产经营者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拥有的专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继承权等权利。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技术创新步伐的加快,商标权作为价值创造的重要参与要素,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研究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对企业充分实现商标权价值、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及促成商标权交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研究价值。

商标权评估属于无形资产评估的范畴,可以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现值法等传统方法进行评估。但是传统的商标权评估方法总是假定评估结果是静态的,并且忽视了商标权价值评估中的灵活性。目前,许多学者开始从新的视角探讨商标权价值评估问题。林强、钟华 [1] 在分析无形资产评估、商标权评估特点的基础上,阐述了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在商标权评估中的应用问题。李阳、田文华、段光锋 [2] 通过总结医院商标价值形成机制、构成、价值体现方式以及评估方法等,提出了医院商标价值评估的建议。张小桂 [3] 在分析商标使用权的特点、价值的基础上,研究了“二重”商标的价值评估问题。耿明明 [4] 从商标权价值的构成入手,通过对商标权价值影响因素的分析,归纳出影响商标权价值的双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商标权价值评估的双因素模型。陈久梅 [5] 利用模糊集理论,将三角模糊数引入商标评估中, 提出运用三角模糊数计算商标受益年限计算方法。考虑到商标权具有扩张期权、收缩期权、放弃期权等期权特征, 以及商誉潜在价值的不确定性等因素, 本文将实物期权定价模型与模糊集理论相结合, 提出了一种基于模糊实物期权的商标权价值评估方法。

二、实物期权理论基础

(一)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

Black,Scholes于1973年提出了欧式看涨期权定价模型,其公式为:

C=S?椎(d1)-Ie-rT?椎(d2) (1)

其中:d1=■

d2=■=d1-?滓■

式(1)中,?椎(x)为标准正态分布变量的累计概率分布函数;C为欧式看涨期权的价格;I为行使期权的执行价格;S为标的资产的当前价值;T为期权的有效期;r为有效期的无风险利率;?滓为标的资产收益波动率。

(二)含价值漏损的期权定价模型

Leslie和Michaels于1997年给出了含价值漏损的实物期权定价模型:

C=Se-?啄T?椎(d1)-Ie-rT?椎(d2) (2)

其中:d1=■

d2=■=d1-?滓■

式(2)中?啄表示标的资产的价值漏损,其他符号同上。

三、模糊环境下基于实物期权的商标权评估模型

(一)梯形模糊数的期望和方差

对于模糊数■,设其?琢水平集[■]?琢=[a1(?琢),a2(?琢)],则定义其均值E ■和方差D(■)为:

E ■=■?琢[a1(?琢)+a2(?琢)]d?琢

=■ (3)

D( ■)=■?琢{[■-a1(?琢)]2

+[■-a1(?琢)]2}d?琢

=■■?琢[a1(?琢)-a2(?琢)]2d?琢 (4)

如果模糊数 ■=[m1,m2,?酌1,?酌2]为梯形模糊数,易知其均值和方差为:

E(■)=■?琢[m1-(1-?琢)?酌1+m2+(1-?琢)?酌2]d?琢

=■+■ (5)

D(■)=■■?琢{[m1-(1-?琢)?酌1]-[m2+(1-?琢)?酌2]}2d?琢

=■+■+■

(6)

(二)商标权价值的模糊实物期权定价模型

利用期权定价理论确定商标权价值时,可做如下假设:

■表示商标权投入产品生产后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现值,即期权标的资产的当前价值;■表示该商标权生产产品的初始投资成本,即商标权的执行价格;T表示商标权的有效期;?滓表示商标项目收入现值的波动率;?啄表示商标权的价值漏损率;r为期权的无风险利率。其中■、■均为梯形模糊数:■=(S1,S2,?琢1,?琢2),■=(I1,I2,?茁1,?茁2)。

则商标权价值的模糊实物期权定价模型为:

■=■ e-?啄T?椎(d1)-■ e-rT?椎(d2) (7)

其中:d1=■ (8)

d2=■

=d1-?滓■ (9)

式中E(■)、E(■)分别表示有效期内商标权全部收益现值和商标权项目总的投资费用的数学期望或均值,?滓表示商标权收益现值的波动率,其计算公式为:

?滓=■ (10)

利用梯形模糊数的运算可得商标权的模糊实物期权价值:

■=[V1,V2,?酌1,?酌2] (11)

其中:V1=S1 e-?啄T?椎(d1)-I2 e-rT?椎(d2) (12)

V2=S2 e-?啄T?椎(d1)-I1 e-rT?椎(d2) (13)

?酌1=?琢2 e-?啄T?椎(d1)+?茁2 e-rT?椎(d2) (14)

?酌2=?琢2 e-?啄T?椎(d1)+?茁1 e-rT?椎(d2) (15)

四、算例分析

假设A公司拟将已经使用20年并以续展的注册商标转让给B公司。设该商标权的收益年限为5年,根据市场预测,该公司未来5年(2014~2018)的预期收益和成本如表1所示。无风险利率r=8%。试用模糊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该商标权在2013年12月的价值。

通过查资金系数表,可计算收益和成本的现值:

■=■■=(170,225,50,40)×0.9091+

(180,228,45,45)×0.8264+(270,330,50,55)×0.7513+

(380,460,60,65)×0.6830+(390,475,65,70)×

0.6209=(1007.84,1250.00,210.55,202.73)

■=■■=(180,200,15,20)×0.9091+

(190,210,10,15)×0.8264+(280,315,15,20)×0.7513

+(370,420,30,25)×0.6830+(390,455,35,30)×

0.6209=(1025.88,1161.39,75.39,81.31)

由式(5)、(6)得:E(■)=1127.62,E(■)=1094.62,D(■)=38457.03。

利用式(10)可得?滓=■=0.1739。

取?啄=0.06,则

d1=■=0.5280

d2=d1-?滓■=0.5280-0.1739×■=0.139

又查表得:?椎(d1)=0.7345,?椎(d2)=0.5556,

所以,V1=1007.84 e-0.06×5 ?椎(d1)-1161.39 e-0.08×5×

?椎(d2)=115.86

V2=1250 e-0.06×5 ?椎(d1)-1025.88 e-0.08×5 ?椎(d2)

=273.60

?酌1=210.55 e-0.06×5 ?椎(d1)+81.31 e-0.08×5 ?椎(d2)

=144.85

?酌2=202.73 e-0.06×5 ?椎(d1)+75.39 e-0.08×5 ?椎(d2)

=138.39

因此,该商标权的模糊期权价值为:

■=(115.86,273.60,144.85,138.39),其期望值为E(■)=190.81。

以上结果表明:该商标权模糊实物期权价值的期望值为190.81,最可能取值区间为(115.86, 273.60),最大取值区间为(-28.99,411.99)。

五、结论

本文根据商标权投资的特点, 采用梯形模糊数表示商标权投资的现金流量现值和投资成本, 通过定义梯形模糊数的期望和方差, 建立了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模糊实物期权定价模型。研究结果表明,商标权评估的模糊实物期权方法优于传统的DCF法,能够更合理地评估商标权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林强,钟华. 无形资产中商标权的评估方法[J]. 科技管理研究,2000(2):14-17.

[2]李阳,田文华,段光锋. 医院商标及其价值评估初探[J]. 徐州医学院学报,2009,29(4):279-280.

[3]张小桂. 商标使用权的价值评估[J]. 重型机械科技,2005(1):49-51.

[4]耿明明. 商标权价值评估的双因素模型研究[D]. 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09.

[5]陈久梅. 运用三角模糊数确定商标的受益年限[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9):110-111.

[6]Hull J. Options Futures and other Derivatives[M]. Prentice-Hall,1997.

[7]Amram,Kulatilaka. Aligning strategy with the financial markets[J]. Engineering Management Review,1999:94-102.

[8]Merton,Robert C. Theory of rational option pricing[J].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1973:141-183.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8

文献标识码:A

一、背景及意义

品牌资产(Brand Equity)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最重要,也是最为人所知的营销概念,并随着品牌收购和兼并热潮而成为营销实践人员和学者的研究热点。我国40多万件商标中,只有0.3%的商标在一定的消费领域享有不同程度的知名度,基本上没有享誉国际市场的名牌商标,这与我国经济的地位极不相称。可见,品牌及品牌资产则成为眼下值得关注的重问题,一套合理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则是凸显品牌重性有效途径。本文下面重点介绍了品牌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

二、品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评介

(一)市价评估法:市价评估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品牌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品牌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最直接、最简单的一种品牌评估方法。市价法是把品牌视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以市场上其它类似品牌的交易价格为基础,通过比较分析各种因素的差异来求得该品牌的价值。其基本公式为:评估价值=市场交易参照物价格+艺评估对象与参照物的差异额

但是,采用市场法评估品牌价值资料收集和积累困难,尤其是在资产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很难找到适当的参照物;而且在寻找参照物是,主观判断的成分较高。

(二)成本评估法:1 历史成本法。历史成本法是依据品牌的购置或开发的全部原始价值估价,即用会计计量的方法把品牌价值看成是创建品牌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这种方法是进行品牌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重要标准,用历史成本法计算的品牌成本,可以准确反映出企业各类资产的构成比重,反映出品牌价值形成的全过程,也是计算品牌摊销额和利润的依据。历史成本法适用于新购置、新开发的品牌

2 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按被评估品牌的现实重新开发创造成本,或购置一个全新品牌的耗费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来确定品牌价值的方法,即若获得相同或相当品牌,现时所要花费的资金。重置的内涵既包括重新开发、创建,也指在现有市场上去重新购买或购置。品牌评估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品牌评估值=品牌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品牌按来源渠道分,又分为企业自创品牌和外购品牌,其重置成木的构成是不同的。外购品牌的重置成本一般以品牌的账面价值依据,用物价指数调整计算,公式为:品牌重置成本=品牌账面原值*(评估时物价指数儡牌购置时物价指数)

另外,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是评估人员通过对被评估品牌剩余经济寿命的预测,确定成新率。公式为:品牌成新率=剩余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100%

成本法将品牌价值看成是创建或获得品牌所需的费用,如研究开发费、广告费用等。这种方法计算繁杂,且很难找到可比参照物,另外在判断资产贬值时,很大程度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力。

三、品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发展的新趋势

(一)英特品牌公司的评估模型。英国的英特品牌公司(Interbrand Group)是世界上最早研究品牌评估的机构,它对世界品牌的评估具有公认的权威性。目前,国际上较通行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就是英特品牌评估方法。英特品牌模型同时考虑主客观两方面的事实依据。客观的数据包括市场占有率、产品销售量以及利润状况;主观判断是确定品牌强度。两者的结合构成了英特品牌模型的计算公式:V=P*S。其中,v为品牌价值;P为品牌带来的挣利润;s为品牌强度倍数。

Intcrbrand品牌评估方法是基于品牌的未来收益而对品牌进行评价的方法。这一方法涉及对过去和未来年份销售额、利润等方面的分析与预测,对处于成熟且稳定的市场品牌而言,它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品牌评估方法。它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评价一个品牌的强度:市场力、稳定力、领导力、国际力、趋势力、支持力和保护力。

品牌在上述七个因素方面得分越高,品牌竞争力就越强,品牌的预期获利年限就越长。实际上,现实中的任何品牌很难达到这些理想品牌的强度和地位。大量研究表明,确定的品牌强度倍数范围处于两个特定的数值之间,数值越大,品牌强度倍数越高。取值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将随着实际情况的改变而每年有所变动。

(二)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方法。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1995年开始对我国一流品牌进行评估,评估果每年都在《中国质量万里行》等杂志上公开发表。该评价体系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品牌是否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较高的超值创利能力;较强的出口能力;商标是否具有广泛的法律效力和不断投资的支持;是否具有较强的超越地理和文化边界的能力。然后把这些因素转化为三个评价指标:品牌的市场占有能力(M)、品牌的超值创利能力(s)和品牌的发展潜力(D)。其评价公式可表述为:P(品牌综合价值)=M+S+D。

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价体系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方法上有一定改进和创新。比如由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为时尚短,计划经济体制下造成的行业之间显著的利润率差异依然有所存在,该评估方法对以上三部分指标都有行业调整系数,其系数采用3至5年的移动平均法计算而得。通过行业调整,三部分的构成比重平均为4:3:3。具体到不同行业,会有所不同。如:第一部分价值,产业自身规模大的,如汽车行业,这方面的权重就小,行业规模较小的小行业,这部分比重就大。三部分相加,就是品牌价值。

四、总体评价

品牌资产概念的多元化导致品牌资产评估方法的多元化。上面所归纳的各种评估方法分现出了从完全财务的观点到完全基于消费者的观点,以及这些观点的多元化组合。在实际应用中,须根据评估目标的不同,对评估方法进行选择与舍取。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上述这些方法与模型存在的一个共同问题是:能够反映和体现品牌与消费者关系强度的方法很少,从而不能分析出品牌资产发展的真正驱动因素,从而难以对品牌经营与管理提供指引。因此,品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依然还有众多方面有待国内外学者作进一步的研究。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9

基于低碳背景下森林的巨大碳汇价值,对森林碳汇价值的评估能够使人们更加清晰地了解森林的环境价值,加强对森林的保护,并提高林业生产者的工作积极性。然而,由于当前国内以及国际碳汇市场发育不完善,森林碳汇计量相关技术比较复杂,如何客观准确地评估森林碳汇价值是一个有待于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试图在现有评估理论基础上,结合森林碳汇的特点,探析森林碳汇价值的相关评估问题。

一、文献回顾

森林资源的环境价值,早在18世纪就受到人们的关注,但大都是基于公共产品视角的森林生态效益的评估,包括涵养水源价值、固碳释氧价值、保育土壤价值、净化空气价值、休闲旅游等方面。1992年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以及我国制定的《21世纪议程》中,提倡对森林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之后,1995年侯元兆等出版的《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首次对林地、林木及森林的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和固碳制氧效益进行了核算。关于森林资源价值评价的方法,大都从揭示消费者的支付意愿着手进行。马中(1999)根据消费者支付意愿方式的不同,把森林资源价值评价方法分为直接市场法、揭示偏好法和意愿调查法三类;陈应发等(1995)通过影子价格和消费者剩余等替代市场技术来评估森林资源价值。

在低碳背景下,森林资源巨大的碳汇价值也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许文强(2006)运用换算因子连续函数法计算得出黑龙江三北防护林第一阶段人工碳汇价值为12.49亿元;李荣、杨婧(2008)估算出糯扎渡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碳汇量为741.26万吨。学者对森林碳汇量的估测方法可以分为涡旋相关法、蓄积量法和生物量法等,价值计量方法有工业处理成本法、造林成本法、碳税法和避免损害费用法等(邢美华等,2007)。从评估的对象和目的看,现有研究侧重于对一定区域内的森林总碳汇量的价值评估。

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森林碳汇功能的资产属性逐渐显现出来。许文强(2008)认为森林未来碳汇流量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归属于企业的一项资产。我国不少学者也提出企业碳资产的概念(万林葳、朱学义,2010;林鹏,2010;张鹏,2011)。因此,森林碳汇的资产属性已得到部分学者的认可,但是当前关于森林碳汇价值评估方面的文献还比较少。

二、低碳背景下森林碳汇的资产属性

回顾会计学界和评估学界资产的定义,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评估教材中资产定义为“资产是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能够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笔者认为,在低碳背景下,随着《京都议定书》强制减排法规的出台,森林碳汇功能逐渐成为对森林所有者有价值的资源,相当于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理由如下:

1.森林碳汇是一种资源。拉马迪认为:“资源对人类而言意味着任何形式的能量或物质,这种能量或物质对于满足人类生理、社会经济和文化娱乐的需要都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森林的碳汇能力不具有实物形态,但森林资源在生长过程中,可以从大气中吸收并储存大量的二氧化碳,从而抑制全球变暖,减少气候变暖带来的损失。

2.森林碳汇功能归属于森林的所有者。森林碳汇功能的载体是森林,该能力是森林所附带的一种生态产品,所以,谁拥有或控制了森林的所有权,便同时拥有或控制了与森林相伴而生的碳汇价值。

3.森林碳汇功能预计能够给其所有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在《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的强制减排限定下②,各个国家为了完成强制减排限额,实行了总量-交易控制机制,即国家对国内企业的碳减排量进行了限定,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额度超过其限额,就需要到碳排放市场中购买多余的碳排放信用,反之,则可以把剩余的碳排放配额在碳交易市场中出售,转化为经济利益。这时,对于拥有森林资源的企业来讲,其所拥有的森林资源的碳汇能力显然可以抵消企业碳排放量,或为企业创造额外的碳减排指标在碳交易市场进行出售。

4.森林碳汇不具有实物形态。森林碳汇功能是森林所具有的一种功能,该功能依托于森林这一载体,在一定条件下(叶绿素、光能等),与一定的物质实体(水、CO2)相结合,发挥其碳汇功能,该功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只要森林不停止生长,其碳汇功能就会持续。

综上,笔者认为森林碳汇是依托于森林的一种无形资产,它没有具体的物理形态,但能够为其拥有者带来长期经济利益。若森林资源的碳汇功能这项无形资产价值长期得不到实现和认可,将会大大低估森林资源的价值,影响林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可能还会严重影响我国林业的发展,因此,基于森林碳汇的资产属性,我们有必要对其价值进行评估,为该项无形资产的确认和交易提供价值依据。为了能够全面客观地对森林碳汇价值进行评估,首先要了解森林碳汇价值的影响因素。

三、森林碳汇价值的影响因素分析

森林碳汇价值是碳汇量和单位碳汇价值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其影响因素也从这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森林碳汇量的影响因素

森林碳汇功能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生物学和生态学过程,其碳汇量的大小既取决于森林树种、林龄等自身因素的影响,也受到造林面积、森林病虫鼠害面积、人为抚育管理支出等自然、社会因素的影响。

1.不同品种的林木其碳汇功能不同。由于森林的空间地理差异导致的水热条件以及林分结构和土壤性状的变化,不同品种的林木的碳密度不同,森林的碳汇能力也存在很大差异。毕君(2011)就以林分尺度为基础,调查收集了木兰围场六种林分类型的森林碳密度为142.083~218.6947 t/hm2不等,其排序为山杨林>灌木林>白桦林>落叶松林>蒙古栎林>油松林。

2.森林的碳汇功能与林龄相关。森林资源的成长可以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或过熟林等阶段,随着森林从幼苗到成熟,树木每年的碳汇流量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当树木达到最佳生长状态时,单位时间内树木形成的碳汇流量是最大的,当树木成熟后,虽然立木蓄积量达到最大,但树木单位时间的碳汇流量已经达到最低。一般来说,树木的碳汇存量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大,但每年的碳汇流量却是逐渐变小的。

3.森林碳汇功能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不同生长环境中森林的碳汇能力是不同的。因为每一片森林由于生长的环境,比如土地肥沃程度、病虫害的侵害程度、气候的适宜程度等不同,它所吸收的碳数量的多少,即碳汇能力也是不同的。Steven Running发现,湿度增加会使植物孔径放大,让更多二氧化碳进入叶片,使光合作用更快进行。

4.森林碳汇功能受到抚育管理因素的影响。增加森林种植面积、延长木材轮伐期、减少对现存森林的破坏以及增加对森林的有效抚育管理,改善森林的生长环境,这些人为因素能够提高森林的碳汇功能。沈文清等指出,“人为干扰对森林植被碳密度的影响可能远高于气候等自然因素,人们对森林的抚育管理能在增加林分质量的同时,增加其固碳和贮碳能力。”

(二)单位森林碳汇价格的影响因素

森林碳汇价值的重要评价参数是碳汇价格,单位一般是元/吨碳。评价的目的不同,碳汇价格的确定方法也不同,可以有影子价格、工业减排成本、碳交易价格、碳税价格等。其中,影子价格一般是考察森林碳汇对国民经济和气候变化的贡献,而如果进行经济评价,则并不适用。后三种价格中,工业减排成本对于不同的企业是不同的,是工业企业自身进行碳交易决策的依据;而碳税价格虽然比较稳定,但是不能反映碳汇的公允价值。碳交易价格最能反映碳汇的市场价格,且市场上已建立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澳大利亚国家信托、英国排放权交易体系和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四个比较有规模的碳交易所,我国也逐渐建立了北京、天津、上海、昆明等环境交易所,但是碳交易市场还是处于形成阶段,碳交易价格波动比较大,容易受到全球碳经济和政治博弈、全球经济形势和碳供需关系、金融市场投机资本和碳交易市场成熟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江璐林,2011)。

四、森林碳汇价值评估前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根据《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我们在进行森林碳汇价值评估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评估基准日、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森林碳汇量的监测计量方法等几个问题。

(一)评估基准日

碳交易市场确立后,全球碳交易发展迅速,但碳交易价格波动比较大。2006年4月中旬,欧洲气候交易所每吨碳交易价格高至30欧元,但到5月中旬就跌至10欧元,2007年的期货价格甚至降到了4欧元。2009年平均价格约是2008年平均价格的1.6倍。由于碳价格波动剧烈,评估时要首先确定评估基准日,选择评估基准日的碳汇价格作为评估依据。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准则,“一般当出现无形资产转让和投资、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收购和处置等经济活动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接受委托,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同样,当发生碳汇交易、森林产权变动或生态效益评价时,就涉及森林碳汇价值的评估。由此,笔者把评估目的分为碳汇交易评估、碳汇林交易评估和碳汇功能评价三种。

当前碳交易市场的标的物分为碳减排量和碳排放权两种,前者是指《京都议定书》建立的清洁发展机制③(简称CDM)下,对CDM项目所带来的碳减排量的项目型交易;后者是指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物的配额型交易,该交易一般采取总量-交易控制机制来实现,以年为单位来分配配额,如果当年企业的碳排放额度超过其配额,就需要到碳排市场中购买多余的碳排放权,反之,则卖出多余的碳排放权。由此,笔者又把碳汇交易评估分为项目型碳汇交易评估和配额型碳汇交易评估,前者是对CDM项目下的森林整个生命期内预计的碳汇流量的价值评估;后者只是对森林某年碳汇流量的价值评估。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森林碳汇的评估目的不同,森林碳汇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也不同,具体表现如下:从项目型碳汇交易角度看,评估对象是一定区域内森林在未来生命期内的预计碳汇流量,不是森林实物量或其当前的碳汇存量。从配额型碳汇交易角度看,评估对象是一定区域内森林在某一年或时间段内的碳汇流量,而不是森林未来整个生命期内的碳汇流量。从碳汇林交易评估角度看,评估对象包括森林实物本身及其碳汇功能两部分,是对一定区域内森林的实物量和该片森林未来生命期内的碳汇流量的价值评估。从碳汇功能评价角度看,是对一定区域内森林的总碳汇量的评估,评估对象既包括森林某一时刻的碳汇存量,也包括其预计的未来碳汇流量,这是基于社会角度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评估,现有的大多数关于森林碳汇价值评价的文献(许文强,2006;郗婷婷,2006等)均属于对森林碳汇功能评价。

从各种评估目的下评估对象的不同可以发现,项目型碳汇交易评估和碳汇林交易评估符合“经济资源观”理念,认为资产价值取决于其未来带来的经济利益的现值,是对价值的公允评估;而配额型碳汇交易评估是对某年或某一时间段内的森林碳汇流量的评估,评估的是某一阶段的贡献价值;而森林碳汇功能评价并不仅仅注重森林未来碳汇流量,更是对森林当前碳汇存量的评估。

(四)森林碳汇量的监测计量方法

森林碳汇监测计量是林业和生物学领域的范畴,考虑到该工作是进行森林碳汇价值评估的重要环节,评估过程中评估师可以借助外部林业或相关专家的帮助,以客观准确地计量森林的碳汇量。我国国家林业局为规范碳汇项目的计量与监测方法,2010年出台了《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我们进行森林碳汇的计量和监测提供了参考。当前森林碳汇监测计量的方法很多,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生物量紧密相关的反映碳蓄积量的方法,包括蓄积量法、生物量法和生物量清单法;另一类是利用微气象原理和技术测定CO2通量,再进行碳储量换算的方法,包括涡旋相关法和涡度协方差法等。各种方法对森林碳汇量的测度成本、精度等都有所不同,比如蓄积量法由于以森林蓄积量数据为基础,可以充分利用大规模的森林资源清单资料,适合于大尺度的森林碳汇量测算,但该方法容易忽略森林地下项目的碳汇量,使得统计结果出现较大误差;而涡旋相关法能够长期对森林生态系统进行通量测定,并且测量精度高,但是该方法需要精密的仪器和一套特殊的系统,测量成本也较高,且不宜对大尺度、宽范围的森林碳汇量进行监测。因此在实际评估过程中,评估师要根据评估目的和范围、项目尺度大小、监测成本和精度要求选取合适的碳汇监测计量方法。

五、森林碳汇价值的评估方法

当前开展的森林碳汇价值评价多是基于森林碳汇功能评价角度的事后评估,缺乏以碳汇交易或碳汇林交易为目的的事前评估。在此,笔者结合资产评估相关理论,以项目型碳汇交易评估为例,探讨传统的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如何对森林碳汇价值进行评估。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从成本取得和成本构成的角度对被评估资产价值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过程,其评估思路是以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价值,扣除资产从形成并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这段时间内的各种损耗来得到资产的评估价值。由此,森林碳汇评估值是以现时工价和生产水平重新获得最优状态的森林碳汇功能所需要的成本费用,扣除森林当前的碳汇存量。由于森林碳汇功能是伴随森林实体而存在的,因此如何将营造碳汇林的成本进行分解,以确定森林碳汇功能的成本是该种方法的难点。本文借鉴万道印和周建宇(2011),首先计算采用现时工价和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与被评估碳汇林相类似林分所需成本费用;然后计算采用现时工价和生产水平计算当地营造与被评估碳汇林收获量相类似的普通用材林所需成本费用;最后二者相减得到营造森林碳汇功能所需要的成本费用。该种方法为获取碳汇功能的成本提供了一种思路,由于普通用材林与碳汇林在树种结构、经营期限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实际评估中要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成本法评估的原理是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而对于与森林资源相伴而生的碳汇功能,随着森林从幼龄林长至中龄林,其碳汇功能逐渐变大,这期间需要的森林抚育支出也比较大。在中龄林向成熟林的生长过程中,森林碳汇功能逐渐达到最优,而所需要的抚育支出可能逐渐变小。因此,成本法比较适合对人工种植的中幼龄林的价值评估,因为该阶段对森林碳汇的抚育支出较大,而森林的碳汇功能还比较小,比较符合成本法的评估原理。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以活跃市场上与被评估资产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为基础,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调整来得到被评估资产评估值的方法。利用市场法评估森林碳汇价值的步骤是:第一,在碳汇交易市场中寻找与被评估森林品种、树龄相同或相近的参照森林;第二,找到被评估森林与参照森林在碳汇功能的差异因素(比如种植面积、病虫害侵害面积、抚育管理支出和时间因素等);第三,在参照森林碳汇成交价格的基础上,调整各项差异指标,得到初评结果;第四,对初评结果进行分析,结合统计分析或其他分析方法判断结果的合理性;第五,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得到森林碳汇的评估结果。

应用市场法评估直接利用市场成交数据,评估值更为客观,评估结果也易于理解和接受。但该方法的关键是:其一,存在碳汇交易的活跃市场;其二,在该活跃市场中找到可比案例。而当前碳汇市场交易中,森林碳汇交易量和交易额都非常低④。很难找到近期成交的可比案例,这给市场法的应用带来困难。不过在现有评估案例中,也有相关专家通过构造虚拟市场,通过询问、调查消费者对于不同森林碳汇功能的支付意愿,来确定碳汇的虚拟市场价格。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利用该方法评估森林碳汇价值的步骤如下:第一,根据森林碳汇流量的历史数据,合理预计被评估森林未来期间的年碳汇流量,再乘以单位森林碳汇价格,得到预计的森林未来各年的碳汇收益;第二,合理预计森林能够创造碳汇收益的期限;第三,根据获取森林碳汇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大小预计合适的折现率,一般可以采用林业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作为折现率;第四,采用折现技术,对森林碳汇预期的未来收益进行折现,得到森林碳汇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

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关键是预计森林碳汇未来期间的碳汇收益,适合于森林碳汇功能稳定的中龄或成熟林的碳汇价值评估。该方法认为森林碳汇的评估值取决于未来期间森林碳汇的预期收益,未来期间森林碳汇功能越强,森林碳汇价值越大,这是对基于“经济资源观”的资产价值的直接估算。需要注意的是,碳汇收益额是森林碳汇未来预期的客观收益,而不是其历史收益或现实收益。

六、结论

自1997年《京都议定书》以法规形式确立对发达国家强制减排约束以来,森林碳汇功能逐渐从最初的生态价值变得具有商品价值。尽管当前我国的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还不能进入国际碳汇市场交易,但随着我国对企业碳排放权的管制和碳交易市场的不断规范与完善,森林碳汇价值必将得到大家的认可。森林碳汇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在低碳时代我们需要逐步探索森林碳汇资产的评估技术。由上文分析可知,传统的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在对森林碳汇价值进行评估时各有利弊,在实际评估过程中评估师要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可搜集到的资料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1] Janek Ratnatunga,Stewart Jones. An InconvenientTruth aboutAccounting:The Paradigm Shift Required in Carbon Emissions Reporting and Assurance[R].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 Annual Meeting,Anaheim CA. 2004.

[2] 许文强.森林碳汇资产内涵探析[J].经济师,2008(9):288-289.

[3] 毕君,王超.木兰围场森林固碳能力及其特征[J].东北林业大学学报,2011(2):45-57.

[4] 江璐林.全球碳交易价格波动影响因素分析[J].文史博览,2011(10):71-73.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10

现行市价法又称市场法、市场价格比较法。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车辆相同或类似的车辆作为参照物,分析参照物的构造、功能、性能、新旧程度、地区差别、交易条件及成交价格等,并与评估车辆―一对照比较,找出两者的差别,以及差别所反映在价格上的差额,然后经过调整,计算出评估车辆的价格。

二、评估步骤

1.收集资料

收集评估车辆的资料,包括车辆的类别名称,车辆型号和性能,生产厂家及出厂年月、车辆目前的使用情况、实际技术状况以及尚可使用的年限等。通过收集资料,对评估车辆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为正确的评估结果打下基础。

2.选取参照物

在汽车评估中,通常选择三个或三个以上的类似汽车作为参照物。所选定的参照物车辆必须具有可比性,只能选择同类型的汽车作参照物,如轿车与轿车、货车与货车等。另外还要选择主要技术参数相近的汽车作为参照物,如轿车的排量、货车的载重量等。同时还要考虑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数等各种因素。

3.分析、类比。

综合上述可比性因素,对评估的车辆与选定的参照物车辆进行认真的分析类比。

4.计算评估值。

分析调整差异,做出结论。

三、计算方法

1.直接法

直接法是指在市场上能够找到与评估车辆完全相同的参照物车辆的现行市价,并依据它的价格直接作为评估车辆评估价格的一种方法。

直接比较法的具体计算公式有两个:

(1)当评估车辆与参照物车辆完全相同(包括功能、外观、用途、使用条件、时间条件以及成新率等)时,计算公式为:

A=B

A―评估车辆的价值

B―参照物的交易价格

例如:评估一辆A型汽车,成新率为60%。现选择一辆也是A型汽车作为参照物,成新率也是60%,那么参照物的成交价格可以直接作为评估的A型汽车的评估值。

(2)当评估车辆与参照物(全新资产)只是新旧程度不同而其他条件相同时,计算公式为:

A=B×ζ

A―评估车辆的评估价值;

B―参照物的交易价格;

ζ―评估车辆的成新率

2.类比法

类比法是指在市场上找不到与评估车辆完全相同的车辆,但是能够找到与之相类似的车辆,以它作为参照物,把它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评估车辆的价值。

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参照物的交易价格×(1土综合调整系数)×成新率

例如:评估一辆A型汽车,成新率为70%。现选择类似的全新B型汽车作为参照物,交易价格为30万元。经分析,B型汽车在功能、外观、用途和使用条件等方面优于A型汽车。经测算,综合调整系数为10%,则:

A型汽车的评估值=B型汽车的交易价格×(l±综合调整系数)×成新率

=30×(1―10%)× 70%

=18.9(万元)

四、采用现行市价法的优缺点

1.优点

(1)能够客观反映车辆目前的市场情况。

(2)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接受。

2.缺点

(1)寻找参照物有一定的困难。

(2)可比因素多而复杂,即使是同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的产品,同一天登记,由不同的车主使用,其使用强度、使用条件、维护水平等多种因素作用,其实体损耗、新旧程度都各不相同。

参考文献: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11

Keywords: new three board, the value of equity, options, real options

1、 研究目的及意义

1.1研究目的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新三板市场已经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部分,新三板市场主要是面向高成长性的科技型、创新型的非上市企业或者是一些退市企业进行股份转让和定向融资的交易平台,对于规模小、融资难、风险高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随着交易制度的逐渐完善,新三板对于投资者是一个很好的投资选择,但是由于新三板市场本身的一些特点,使得投资者对于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有很大的难度,这样对于投资者来说风险性很大,投资者的犹豫,就会使得新三板市场变的冷淡,这最终就会影响到新三板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潜力。

而本文在深入分析新三板市场的特征及其传统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于几种股权价值评估方法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的论证,综合比较几种股权价值评估方法在新三板市场上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从中找到更适合新三板市场股权价值评估的方法,这样就更有利于投资者对于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有更深入的了解,可以活跃新三板市场的投资,投资者可以找到自己理想的投资企业,新三板企业也可以很容易得到融资,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1.2研究意义

1.2.1理论意义

股权价值评估是指在估值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各种估值方法和技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基于不同的假设条件和不同的理论基础,目前常用的股权价值评估主要有现金流折现法、相对价值法、实物期权法等。由于这些方法的理论基础和假设前提不同,所以对股权价值的评估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本文主要是研究在对比比较以上的评估方法中,论证实物期权法对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是可行的,并且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一个或多个变量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以此来推进实物期权法对新三板市场的应用;这不仅可以使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更具有针对性,对于以后的理论研究可以做出更好的铺垫。

1.2.2现实意义

在新三板市场上,现在有很多投资者想要进入市场,但是由于新三板市场的一些本身特点,使得新三板市场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有很大的风险,而有针对性的股权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有助于投资者评估其投资收益,评价其投资行为,并可与其所承担的风险进行比较,明晰两者是否相匹配,提高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市场的积极性,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发展与繁荣。

2、 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2.1国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国外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研究起始是比较早的,而在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中的很多方法中,实物期权法便是其中一种,Black和Scholes以及Merton 几乎都是在70年代初研究出期权定价模型,不过Merton扩展了原模型的内涵,使之同样运用于许多其他形式的金融交易。Cox和Ross(1976)在B-S模型的基础上利用一些比较浅显的方法设计出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的粗略公式。 Roll(1977)、Geske(1979)、whaley(1986)在改变B-S模型的一个假设条件下给出了相应的计算公式。 Cox、Ross和Rubinstein(1979)在原本粗略计算公式基础上完成了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二叉树模型和B-S模型是实物期权定价模型中的基本模型。在Merton(1973)研究成果的基础上,Rabinovitch(1989)给出了利率服从均值回复过程条件下的股票期权和指数期权的定价公式。以上研究都是在B-S模型的基础上推导出来的更接近实物期权模型的定价公式。Chung和Charoenwong(1991)把企业未来的投资机会看成公司的增长期权,并对其进行了研究。Kulatilaka和Trigeoegis(1994)共同提出了延迟期权。Dixit和Pindyck(1995)在实物期权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博弈理论,共同研究出期权博弈理论。Schwart和Moon(2000)认为企业价值评价模型多为二项式评价模型但它不能准确评估公司价值,因此他们建立了一种连续时间的实物期权模型,并对网络公司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2.2国内现状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的学者运用实物期权法对股权价值评估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在投资决策中也得到了很多的应用。庄(2003)在发展三板市场,构建多层次市场一文中指出了三板市场为我国的场外市场交易提供了技术和市场保障。刘惠好(2003)指出在三板市场上激活民间投融资的制度创新可以改进新三板的模式,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周乃敏(2004)通过对新三板结构的分析,同时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丰富了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基础理论。席雅峰和姚云琦(2005)基于实物期权的亏损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的方法进行了实证了研究。张栋、杨淑娥和杨红(2006)针对企业的股权价值进行了基于B-S模型的研究。罗晓晋(2006)研究在完善三板市场的基础上,可以加快推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熊俊、唐青生(2006)针对新三板市场的制度以及一些缺陷性的交易方式进行了研究。孙森、陈曦(2007)指出新三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说明新三板市场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单磊(2009)对新三板市场的利弊进行了研究。周茂清、尹中立(2011)对新三板的形成、功能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周鸿杰(2012)在新三板市场的基础上对中小高新企业融资体系进行完善性的研究。

由于我国的新三板市场发展的比较晚,我国经历了从旧三板向新三板的过度,所以在对新三板的股权价值评估起步的比较晚。刘晓文(2013)对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运用了实物期权法,对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价值进行了实证的研究,同时也对相对价值法运用了定性证明的方式说明了相对价值法不适合新三板市场。

通过以上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对于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中,由于各个评估方法的假设前提不同,那么最后得出的结论也不同。而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的一些方法进行系统的分析,本文将主要讨论了相对价值法、现金流折现法和实物期权法,对于相对价值法和现金流折现法主要是通过定性研究的方式,通过这两种方法的假设前提与新三板市场本身的一些特点进行对比,来论证这两种方法是不适合新三板市场的;对于实物期权法,本文通过定量研究的方式来论证实物期权法对于新三板市场的可行性, 丰富实物期权法在新三板市场的应用研究,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本文主要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新三板市场的特征分析以及传统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分析,引出实物期权法对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的实用性和可行性,并通过实证研究来证明实物期权法是适用新三板市场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在此基础上,针对B-S模型进行改变一个变量对股权价值评估增加一定的准确性。

对新三板市场中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进行系统的分析,进而找到对新三板市场股权价值评估比较适合的方法,这样不仅为以后的理论研究做了铺垫,还为一些想要在新三板市场投资的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有利于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最终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作者单位:西华大学)

参考文献:

[1]高佳卿,刘胜军,康力立等 资本投资的理论与方法[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8,(2):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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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春杰,齐海滔.实物期权在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中的应用[J].商业研究,2002,(8):41-43.

[6]刘玉明,刘长滨.实物期权理论在房地产投资项目决策中的应用研究[J].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2):33-36.

[7]刘晓文,基于实物期权方法对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J].中国证券期货 2013(8):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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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ox, J. & S. Ross. The valuation of options for alternative stochastic processes[J].Journal of Finance Economics, 1976, 3: 145-166.

[11]Geske, R. The valuation of compound options[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79, 7: 63-81.

[12]Majd, S. & R. Pindyck. Time to build option value and investment decision[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1987, 18(1): 7-27.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12

一、陶瓷制品的发展历史和发展现状

1.陶瓷制品历史悠久

中国是一个有着灿烂文化历史的国度,陶瓷的出现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国古代在陶瓷上的成就向世界上很多国家地区传播影响,推动了世界陶瓷的进步。陶瓷制品作为中国传统制瓷工艺的结晶,具有很高的价值。悠久的历史底蕴,独特的制陶风格满足人们审美体验的同时又不失实用性。

2.陶瓷制品的价值构成

根据陶瓷制品的特殊内容和形式,其价值可以概括为以下七类: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情感价值、经济价值、使用价值、生态价值。

对于陶瓷制品的综合价值评估,并不能简单地将其七类价值加和得来,不同的价值权重比例不同。其中,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占主要地位。情感价值偏向主观,界限模糊,所占权重较小。情感价值也是相对较高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对陶瓷实用性,发展前景的高度概括,也是陶瓷价值构成的主要部分之一。而生态价值则是考虑陶瓷的可回收性,可持续发展性,及环境污染程度的综合考虑。

由此可见,对陶瓷制品的来说,七大价值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

二、对于陶瓷制品的传统估值方法

1.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比较评估对象与类似产品的异同,并将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从而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以近期交易价格为基础来判断资产评估价值。

市场法的优点在于其最简单,最有效,能客观反映目前的市场状况。而缺点也很明显,要想在评估市场上找到完全合适的参照物是困难的,对于陶瓷价值的比较具有主观性和情感性,价值界限是模糊的。

2.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利用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现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原理简单,易于理解,充分考虑到收益因素的重要作用。缺点有二,一是预期收益受未来不可控因素较大。二是陶瓷在不同的时期风险不同,因此使用同一个折现率进行折现是不符合实际的。

3.传统方法与实物期权法的对比

在如今复杂的市场环境中,陶瓷制品企业对于陶瓷生产的投入是不可逆的,而陶瓷产品的回报又是不可预测的,因此,陶瓷企业面临的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很强。经过综合对比市场法和收益法,他们都不能解决陶瓷行业极强的不确定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①不能量化灵活性陶瓷制品的价值。②不能量化陶瓷制品的延迟性价值。

而实物期权考虑到了陶瓷市场的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因素对陶瓷价值的影响,将陶瓷市场中可能出现的机会和不确定性作为期权进行了量化分析,提高了对陶瓷估值的准确性,对其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①把握投资和发展机会。实物期权理论使用波动率来定量分析潜在价值的变动。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考虑到外部市场的变化因素,准确选择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②体现决策柔性。对市场信息采取灵活的决策,及时做出判断,采取扩张或收缩的手段,延迟或放弃的方案。这种期权的思维体现了投资者的决策柔性。③评估结果更具科学性。通过建立数学模型、选择估值参数、定量确定不可控因素的期权思维方式,将难以控制的变化转变为可求解的量,消除了投资者的主观因素和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得定价评估结果更科学,更具有说服力。

三、利用实物期权对陶瓷工艺进行估值

1.实物期权的含义

实物期权的概念最初是由Stewart Myers(1977)提出的,一个投资方案产生的现金流所创造的利润,来自于目前所拥有资产的使用,再加上对未来投资机会的选择。企业可以取得一个在未来以一定的价格取得或出售实物资产或投资计划的权利,所以实物资产的投资可以应用类似评估一般期权的方式进行评估。又因为其标的物为实物资产,故将此期权称为实物期权。

2.金融期权和陶瓷制品实物期权的对比

3.实物期权定价模型:B-S定价模型

(1)股票债券B-S期权定价模型

1973年Fischer Black和Myron Scholes在一系列假设前提下,根据无风险套利原则,利用微积分方程,推导出了计算不支付红利股票的欧式看涨期权价值的B-S期权定价模型,得到连续时间条件下的B-S期权定价模型:

(2)将期权定价模型应用于陶瓷制品定价

也许B-S期权定价模型更多地在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中适用,但是在陶瓷制品实物期权领域,由于陶瓷可以在完全市场上流通,具有实物期权特性,所以同样可以使用B-S实物期权对其进行价值评估。

首先对模型里的参数含义进行新的定义。如表所示:

下面对模型变量含义的进行探讨:

S表示在项目投资期限内陶瓷产品为企业带来收益的现值之和,这需要根据企业运行状况,市场环境变化进行预测,然后按照折现率进行折现,得到陶瓷投资时点的现值。

X表示生产项目的初始投入成本,包括原材料,生产车间,雇佣工人等。

T表示使用的有效期限。

表示价值的波动率,由于市场上存在着不确定因素,及人们主观情感的变化,陶瓷制品的价值变化的不确定因素越大,这个参数的值也就越大。

(3)使用建议

在使用实物期权对陶瓷制品定价时,应注意看涨期权模型与陶瓷实物期权模型中相同变量含义的变化,正确地使用变量,注意由于企业经营管理柔性及灵活性带来的项目进行期内现金流的波动,以及项目的初始投入成本和有效期限的确定,正确地使用B-S定价模型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不确定性因素对制品定价的影响。

四、结论

对于陶瓷制品定价,传统定价方法存在着不能量化灵活性陶瓷制品的价值及延迟性价值的缺陷,而使用实物期权定价对陶瓷制品进行价值评估,不仅能避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得陶瓷企业把握投资和发展机会,而且能使得评估结果更具科学性。在使用B-S实物期权定价模型时,正确认识实物期权在陶瓷制品定价应用的模型变量含义,及其有关模型变量数值的准确使用,确保模型使用的正确性,充分发挥决策柔性的优越性,帮助陶瓷企业的生产者克服更高水平的不确定性,使得陶瓷制品定价理论进一步优化。

参考文献:

文物价值评估方法篇13

目前,房地产行业属于固定产业,具有保值性和增值性的特征。随着金融机构对贷款风险管理要求越来越严格,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以房地产抵押作为贷款的担保,根据抵押的特征分析,它具有价值大、不宜转移的优势,因此在金融及机构以房地产抵押作为担保方式,备受欢迎。房地产抵押贷款提高了相关金融领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然而目前房地产抵押评估过程中,由于评估业务在逐年增长,评估中出现的问题逐渐增多。结合实际工作分析,房地产抵押评估中,出现了抵押手续不完善以及不规范、抵押评估工作缺乏合理性、抵押环节不科学、不畅通等现象,严重影响房地产抵押评估工作不能健康发展,影响经济发展,并且制约整个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领域的发展。本文针对房地产抵押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改善当前房地产抵押评估现状。

一、房地产抵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针对当前,房地产抵押评估工作中的具体现状进行探究,由于抵押评估工作中首先要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抵押价值,从中按照价值发放一定比率来发放贷款。目前,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以及建设部等针对进一步规范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提出了文件规范,对商业银行(抵押权人)与借款人(抵押人)通过协商议定的形式来衡量抵押物价值,这种抵押物价值模式,贷款人在考虑时间和经费因素等,通过采用协议定价的方式来实现抵押评估。然而协议定价方式,在抵押评估工作中,提高了办事效率、促使贷款双方有议价自,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评估的相关费用,促使房地产抵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诸多不同方面的问题,基于当前房地产抵押评估现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因此,笔者通过分析和探究,最终总结并归纳出一些解决抵押评估工作的具体对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抵押评估知识的缺乏

由于金融机构或者是银行信贷人,缺乏专业的抵押评估知识,因此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无法准确估算房地产的价值。抵押评估人具备较广的知识面和比较精通的业务能力了,但是由于缺乏对房地产评估的专业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欠缺,在信息、知识以及资料等方面受到评估限制,这就很难对房地产做出客观合理地价格评估。

(二)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

信贷人缺乏相关的抵押评估法律,导致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无法正确判断房地产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科学性。主要依据《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如果房地产性质不同时其抵押评估效果也就会不同,另外房地产的价值也会存在差异性;因此当信贷人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时,就造成抵押评估与实际价值出现很大的偏差,影响抵押评估的结果,甚至会出现无效现象。

(三)协议定价方面存在负面影响

房地产抵押评估过程中,由于协议定价具有主观随意性,在受到利益驱动时,导致部分信贷主管人员为了发放人情贷款,利用自身的权利对抵押物做出了高估,另外还会出现:银行为降低风险过低抵押评估物,造成借款人的合法资产受到一定的限制,最终影响银行部门、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抵押评估方的利益。

房地产抵押评估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最终影响抵押物评估失真甚至出现贬值现象,造成抵押物处置困难,严重影响银行信贷的资金使用效率。

二、房地产抵押评估工作的改进建议

针对当前房地产抵押评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进而达到改善抵押评估工作的目的,促进房地产行业的不断进步,具体对策有以下几点:

(一)强化信贷人员的道德教育

目前,在银行以及金融机构中,信贷人员从事房地产抵押评估,自身的理论知识以及业务能力要比较精通之外,还需要良好的专业道德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助于增强抵押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做到公平、公正。避免出现抵押评估价格不公现象,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影响,并会造成银行信贷部门资金损失。因此,强化信贷人员道德教育对于房地产抵押评估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业道德教育具体从这几个方面完善:保证抵押评估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评估过程中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加强估价的独立性和严肃性,遇到亲友或者是其他关系人估价时,必须要回避;发现自身专业能够有限时,必须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科学、合理估价;加强对抵押评估资料的保管,不得随意向他人泄漏评估资料及相关内容。

(二)完善对房地产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审查抵押物的合法性和抵押性

银行及金融机构,必须注重对信贷人加强对房地产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了解相关的制度和政策,确保在抵押评估过程中正确判断,提升抵押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避免银行或金融机构资金受到损失。抵押评估工作中主要涉及的法律知识包含《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其中,房地产在抵押评估中具体对《担保法》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上认可的财产抵押有:并且房地产抵押人有房屋以及抵押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等地上定着物;同时,法律上不认可的财产抵押物有:土地所有权;耕地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医院等公益性部门;不明确所有权或者是出现争议的财产。在抵押评估前,首先要对房地产的权属、性质进行确定,以免影响评估结果。

(三)准确评估抵押物的价值

在遵循估价的原则,按照估价的程序以及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的前提下,结合房地产价格有关的其他因素,最终确定估价标准。在评估过程中要做到诚信、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判断价值,提升估价及估算活动的水平和质量,这就要求在房地产抵押评估之前,信贷人以及评估部门必须要明确估价的目的、原则、程序以及方法出现问题。目前房地产估价常用的方法包含: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其中比较法是针对估价对象与估价时点的近期交易状况与相关房地产,为成交价格提供重要依据和判定标准,客观、公正物价。该方法适用于交易型房地产,用于普通住宅、写字楼、商场以及工业生产等使用属性。成本法:针对近期开发或者是计划建造的项目进行大致估价。该方法对其进行扣除折旧之后,为估价对象提供更合理的估价方法。收益法。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扣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计处理,属于一种超前估价行为,最终为估价或者是估算提供合理的评定标准,收益法在评估中,主要适用于商店、公寓、餐馆等一些公益性用途的房屋。

(四)建立健全相关评估制度及其抵押手续

房地产抵押评估过程中,针对抵押贷款在发放中,必须要经过抵押部门进行严格审查、评估以及登记等相关事项,严格规定评估流程。银行可以自行成立评估机构,自行评估抵押物的价值,这种抵押物评估方式,有助于提高评估效率,缩短评估时间,同时为贷款人提供了更大的方便,提升了自身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评估抵押物过程中,遇到一些复杂的房地产,自身银行无法正确进行估价时,必须要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来做出合理的判断,针对评估资料以及信息做出有效的抵押估价,提升评估效率和实效性,最终做出准确的评估报告。

有关房地产相关部门拿到评估报告时,工作人员必须要认真阅读,查看抵押估价时点、估价定义以及最终结果等事项,以便为最终核定抵押物价值提供准确依据。估价定义:其中包含了土地开发程度、用途以及剩余使用年限等,当使用用途发生改变时,必须要重新定价;估价时点:估价时点是委托评估机构或者贷款发放的时点,它在评估报告中明确提出。评估中必须要根据房地产发展状况,充分考虑贷款的风险等,以便做出更合理的预期价值。使用权性质:以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看作是评估时的价值。当出现土地使用权属于划分取得时,其房地产价值要严格按照评估价值扣除预计处分所得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除此之外,房地产抵押评估中,要不断完善抵押手续,为评估报告提供更准确的依据。

三、总结

总之,为了提高抵押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银行部门评估物价时,要遵循诚信、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抵押工作中尽可能做到规避风险,保全抵押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降低资金损失现象。为抵押评估行业提供更规范、更标准的环境,促进我国房地产抵押评估工作及其抵押贷款业务朝着更标准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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