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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作实用13篇

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工作篇1

永仁县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北部,分别与四川会理县、攀枝花市和云南省华坪县、元谋县、大姚县接壤,被誉为“云南北大门”。虽然算不上文物大县,但也有着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在悠久的历史岁月中,祖先以勤劳和智慧为后人留下了垂古千年的民族文化遗产,永仁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49个,馆藏文物几百件。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个,未公布的文物点20个,分布在全县4乡3镇的各个地方。包含了古墓葬、古遗址、古驿道、古建筑、碑刻等,为永仁的文明史有了事实的见证。如何保护和管理好这些文物,是一个县级文物保护工作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一、硬件建设滞后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硬件建设滞后是县级文物保护机构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办公用房和库房紧缺。现在很多没有博物馆的县文物保护机构大都只有一个文物管理所,还有就是一两个工作人员,没有产权属于文管所的专门的办公用房,更没有库房,办公一般都是借用文化馆、图书馆房子或者由文体广电旅游局觉得哪个下设单位有空房就调出一两间给文物管理所使用,库房的存放环境和条件根本达不到标准,库房里更没有合适的存放设备,用房经常调整,搬家是很常见的事,再加上很多文物容易破碎,在不断的搬家过程中造成了对文物的损坏。二是没有配备文物保护巡查车。由于不可移动文物点多数分布在野外,但县级文物保护机构基本上没有配备文物保护巡查车,要对各文物点进行巡查,多数时间都要进行租车,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信息外泄,特别是对在荒郊野外的古墓葬安全形成隐患,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领导的重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领导的重视对做好一项工作具有决定性作用。特别是现在很多地方面临着旧城改造、新城开发、旅游业发展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矛盾日夜突出,县级地区文物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就更加至关重要。只有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充分发挥政府对文物工作的主导作用,坚决执行国家文物法律、法规、办法和制度,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才有切实保障。只有县级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县级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凡在文保单位和已普查登记的文物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基建项目,其立项、论证、选址等,都必须充分征求文物职能部门意见,不专制,不视文物保护法于不顾,不要求一切为当地经济建设让步,才能杜绝以牺牲文物为代价的建设行为,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地方文物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三、经费不足影响县级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县级文物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均离不开经费的保障,文物的管理、修复、征集,以至于文物存放设备的购置和库房的建设改造都需要经费做后盾、做支撑。县级文物单位经费严重不足是普遍现象,甚至部分县根本没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当地的财政预算,导致有博物馆的县还有一点免费开放经费可以勉强开展工作,如果没有博物馆的县每年除了人均2000元的公务经费外就没有其他经费。很多县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分布较散,一个县每年2000元到4000元的公务经费用于文物保护点日常安全巡查的租车费都不够,所以文物坏了得不到及时修复,安防、消防设备得不到及时添置和更新,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还因资金缺乏而导致连标志碑都无法立的尴尬局面。要打破这一局面,急需建立文物保护经费保障机制,文物保护经费不光要列入当地的财政预算,还应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省州文物部门也要对县级文物保护工作拨付一定的经费,确保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

县级文物点多面广,分布不均匀,也不集中,而县级文物保护工作人员有限,如永仁县文物管理所只有2个工作人员,而全县光不可移动文物点就有49个,光靠县级文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要做好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难度较大,要解决这一难题。一是要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只有让广大群众拥有文物保护知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会越来越少,所以文物十分珍贵。文物一旦损坏,就永远不能复原。如在我县就发生过地方群众由于对文物的不了解而无意中造成了对文物的破坏的事情,方山古营盘之一的棋盘山营盘因为深藏深山中,县级文物部门不知道有此营盘,当地老百姓不知道它属于文物,所以在建房时就到该营盘取石造房造成了对该文物的破坏,后来在文物调查中发现了该营盘,并对当地群众进行了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地群众便自觉参与到保护中,不再到该营盘取石,并为我们提供其他文物线索。只有让群众了解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才能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二是要争取社会部门的参与。在严厉打击文物盗窃走私、文物行政执法、地下文物勘探等方面,只有争取公安、建设、规划和政务中心等部门积极参与,才能做好相应的工作。三是建立县、乡、村多层次文物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县、乡、村都要建立文物保护组织,制定相应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级政府要和各乡镇签订文物保护工作责任书,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和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的作用,并层层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县文管所要随时掌握各文保单位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确保文物安全。

总之要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工作,只有坚决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的指示。认真落实到基层,才能真正改善文物保护工作,使县级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文物保护工作篇2
文物保护工作篇3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配合昆明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推进《__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__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半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启动《秦庄襄王墓保护利用规划》、《明秦王家族墓保护规划》、《通远坊天主教堂保护规划》、《华严寺塔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文物维修方案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和实施上,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4.继续做好大遗址考古工作。

配合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工作;结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建设,推进丰镐遗址和阿房宫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继续做好霸陵的考古调查工作,启动栎阳城遗址考古勘探工作,为保护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5.实施大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

结合《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及《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的要求,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城墙重要段落保护展示项目、西安门遗址、直城门遗址与未央宫前殿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6.加强文物考古和勘探管理工作。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研究制定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加强对勘探质量的检查认定工作,配合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抓好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强化发掘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专题考古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西安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制定、申报,颁布以及实施工作。

二、博物馆工作

7.加强博物馆数量建设。

根据“博物馆之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完成2014年博物馆的报审工作,完成“百座博物馆”建设任务,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迈上新台阶。

8.提升博物馆质量建设。

协调指导全市博物馆进一步提升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职能,特别是国有博物馆的升级改造等工作,充分发挥国有博物馆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2013年民办(行业)博物馆考核工作,落实相关扶持资金和政策;修订出台《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暂行)》;编纂《市民办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民办博物馆管理实用手册》和《西安百家博物馆》;试点开展全市民办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建设,年内努力完成2万件藏品的录入工作。

9.不断丰富和完善博物馆体系。

努力建设各类能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的新类型博物馆,如工业遗产博物馆、行业特色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凸显小型、专题、多样的建设特色,力争“十二五”末,专题类博物馆达到50个以上,使我市博物馆体系更加趋于完善和合理。配合省文物局做好正在筹划的全国第一座考古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的建设,以带动民间博物馆城的建设和发展。

10.做好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安排部署,在全面总结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11.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筹划成立市博物馆协会;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组建“西安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全市博物馆发展做好申报审核、人才培养、职称评定、技术咨询、运行管理等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快制定西安市博物馆讲解员评估定级办法;扎实做好2013年博物馆讲解员大赛工作;组织全市民办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积极推进民办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12.深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组织筹划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展览展示、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以持续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服务活动和博物馆进百校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13.积极推动红色 旅游的建设和发展。

以启动西京招待所回收利用为契机,积极推进西安事变旧址群回收利用工作;认真按照《八路军办事处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推进红色旅游工作进程。

三、文物安全工作

14.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基层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第23个馆库藏文物安全年。

15.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对区县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着重检大节日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古建筑消防安全、文物库房、博物馆展出文物的安全、考古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查找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消防宣传月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督察、有总结汇报,力求取得实效。

16.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

调研重点区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情况,起草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体制、机制、责任、管理措施等;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障经费;加强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工作。

17.加强技防和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和消防设施,实施一批技防工程项目,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重点做好半坡遗址、秦东陵、汉杜陵、唐兴教寺塔、华清宫遗址和水陆庵等单位的安防技防项目;做好相关项目的储备工作。

1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督促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文物系统消防安全“五个能力”建设水平;组织一次安全专项培训。

19.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应急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应急演练现场会。

20.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促进〈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好“申遗”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报送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定时编印《依法行政学习资料》;督促检查指导区县文物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检查指导局属受委托单位依法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委托年审工作,补办执法证件。

21.配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整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降低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率。

22.强化文物安全机制建设。

积极发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评估与保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23.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安全制度规范;检点单位落实安全制度,特别是古建单位和博物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出台普遍的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

四、文物基础工作

24.进一步做好文物档案资料规范工作。

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四有”工作;推进霸陵、隋唐长安城遗址等管理机构“四有”工作开展;继续组织区县开展一般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指导各县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5.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做好长安区天池寺塔、户县化羊庙大殿、周至佛坪厅故城碑廊、蓝田红二十五军部、户县公输堂、长安区郭氏民宅的维护保护工程以及万寿寺塔纠偏的保护工程、明秦王府城墙保护维修工程;组织开展临潼区康家、白家遗址的建所工作;开展栎阳城遗址考古工作;推进新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审报;继续做好全市重要文物点的日常监测工作。

26.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积极与市规划局等单位加强沟通,推动《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

27.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着重加强与宗教部门等非文博系统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与宗教、规划等部门合作,支持、指导宗教场所做好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维修方案制定与实施、可移动文物管理与使用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工作。

28.进一步完善市政务中心开展的并联审批工作。

配合基本建设中的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的并联审批工作,加强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覆盖面,推进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效率化。

29.不断提高文物科研工作水平。

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的科研工作,争取《汉长安城水环境研究》、《丰镐遗址保护利用研究》、《__的城市功能定位》等研究课题的立项;编辑出版《丰镐遗址出土青铜器集》、《文物概览》等书;完成《市志—文物志》的编写工作;积极推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的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与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30.积极落实文物保护和大遗址保护项目资金、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做好阿房宫遗址保护工程、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等工程的招标及资金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积极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积极督促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进展,确保2013年度市文物保护维修计划顺利完成。

31.加强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 公安部 海关总署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 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其他城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调研,借鉴先进管理经验,为推进我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32.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

配合全市丝路申遗工作、“博物馆之城”建设、“5.18国际博物馆日”及“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会展和文化活动;围绕全市文物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组织省、市新闻媒体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报道;积极与各类媒体合作,精心策划,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努力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舆论氛围。

33.大力加强市文物局网站建设,提高全市文物系统宣传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文物局网站信息基础建设,主动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信息,推进全市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共享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和方便快捷的信息传播体系。

五、干部队伍建设

34.大力加强全市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市文博人才工作中长期培养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文博人才队伍,做到人才多层次、培养有平台、使用有政策、成长有渠道;学习、借鉴和利用国家和省文保单位的技术、力量优势,提高我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工作水平,在土遗址保护和展示技术、青铜器保护技术、壁画修复、漆木器保护修复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进行科研攻关,培养科技保护人才;依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平台,积极推动跨国界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才交流和培训;继续办好文物行政和业务培训班。

35.坚持廉洁从政,狠抓工作落实。

文物保护工作篇4

近年来,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向前发展。截止年底,全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8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7处。另外,花溪区青岩镇经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我市在文物保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等国家和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土地开发、市政建设中始终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市政府每年都安排文物事业经费70万元,文物维修经费150万元,对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市财政还专门拨款。从年至今,市财政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累计达1.14亿元,仅年至年底,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就达7000多万元。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文物保护事业在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正确面对并解决好这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文物工作的水平,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这里,我就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谈几点看法:

首先,文物保护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当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构建“和谐”的伟大进程不断迈进。市委、市政府一再强调,要充分利用好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大力推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这既对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市文保工作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文物作为历史的遗存,不仅是悠久历史的见证,也是维系民族团结,激发民族自豪感的精神纽带。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具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历史进程,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文化特征,留下了众多丰富多彩的历史文物和民族文物。保护和延续好这些文化遗产是我们应尽的历史责任,利用好这些丰富的文化遗产,让之服务于当代,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富民兴筑的伟大实践,也是我们应尽的社会责任。文化遗产同时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文化价值是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我市多姿多彩的文化遗产资源不仅是今后城市文化竞争力的坚强后盾,也是构建“和谐”,打造“森林之城·避暑之都”的重要内容。众多的文化遗产必将成为促进全市各民族之间和谐相处的精神家园,成为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同时,也必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经济价值是文化遗产价值的货币化体现,虽然它远远不能代表文化遗产的所有价值,但它却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文物保护事业的社会承认度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对具备开放条件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该大胆的进行合理利用,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伟大实践中,以积极的姿态,为富民兴筑做出积极而应有的贡献。

第二,文物保护要从市情出发,要敢于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出适合我市文物特点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模式。

作为欠发达,欠开发的省会城市,若以文物总量而论,目前我市还算不上文物大市,但从文化的多样性与多元文化角度来看,我市无疑可以说是文化遗产资源大市。由于经济发展、思想观念、人才资源等因素的制约,我市众多的文化遗产资源尚未得到科学和合理的利用。就现有的“开发利用”而言,许多也只能算是低层次、低水平利用,只能满足当前观赏旅游的基本需要,远远不能满足休闲旅游、度假旅游的发展需求。有的甚至违背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做“伪文化”,造“假古董”,既破坏了遗产本体和它所处的周边环境,还对不可再生的、脆弱而稀缺的文化遗产资源造成不可挽回的毁灭性破坏。文化遗产是否得到合理利用,主要看它是否有利于文物保护,是否有利于体现良好的经济价值,是否有利于文物所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还要看它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发展”、“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上,我们既要反对不加研究,“闭门造车”式的盲目利用,也要反对不依政策,“杀鸡取卵”式的无序滥用。要从具体情况出发,分析不同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摸索出不同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模式,切忌为了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和眼前利益,而使文化遗产受到破坏和损害。

第三,文物保护要善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动向,并把先进的保护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突出重点,抓出特色。

如今,文物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发生变化,文物亦不再是单纯的“遗迹”,而是逐渐向“遗产”进行转型,即使是“遗产”,其概念也在不断的丰富之中。文化空间、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区域等也不再是新兴的词汇,而成了实实在在的文化遗产保护行动。如何把“遗产”保护的新理念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是对我市的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和广大文物工作者提出的新挑战。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市文物保护工作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但仍需进一步发展和提高。我们要善于吸收一切先进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将其运用到构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特色的实践中去,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要在乡土建筑保护、村落文化景观保护、生态博物馆建设、民族文化空间保护等方面探索出符合我市市情的保护与永续发展的新思路,将其做大做强,成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的特色和旗帜。另外,我们也要着力打造红色旅游文化和民族文化等品牌,大力发展我市文化遗产产业,探索出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两利双赢”的新路子。

第四,文物保护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壮大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文物保护已经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思维体系和工作惯性,也形成了一定的特色。但是,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发展“一日千里”、城乡建设“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才能使文物保护工作跟随时代前进的步伐。国家和省、市领导在有关讲话中多次提到发展文化遗产产业的问题,就是解放思想和更新观念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乐于谈保护而鲜于谈经营,使我们成了游离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潮中的“另类”。我们要认识到文化遗产工作也同样面临着保护和延续文化遗产的双重任务。如何延续文化遗产,当中就有一个“经营”的问题。“经营”首先是要提炼、打造、包装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然后着力思考在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下去进行合理的利用。文化遗产保护要善于打组合拳,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要上规模、上档次、要形成产业链。一方面不能丢掉保护的根本,另一方面要用“产业”的眼光和做法去促进更好的保护。

当前许多领导和专家对文物保护的发展趋势和新理念相当关注。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学会研究这些新动向和新思维,并把它们运用到文物保护的各项实践中,尤其是即将开始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大家要多研究、多思考,把“遗产”的概念落实到普查中,特别是要注意以前没有涉及到和缺乏研究、认识不一的文化遗产,要将它们如实进行登记,一方面增加我市的文物总量,另一方面也为将来进一步理解、认识和传承这些人类的文化记忆保留实物和空间,为逐步壮大我市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搞好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

第三次文物普查任务十分艰巨,普查对象多、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刚才,王局长对这次普查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下面,我就搞好这次普查的关键环节再提几点要求:

(一)精心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是做好我市普查工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文物普查涉及各个方面,只有文物部门的参与是不够的。有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工作方案,才能指导各级政府、各部门统一、规范、有序合理地进行普查工作。因此,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普查技术标准、规范及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原有工作的基础以及今天会议的精神,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尽快制定出一个完整的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普查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性强,需要大批具备专业知识,经过专门培训,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的工作人员。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举办全市文物普查员培训班,各区、市、县及有关部门要抽调精通业务、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各级普查机构。有计划地组织普查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使他们准确掌握普查工作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提高普查的效率和水平

这次普查工作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遥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要充分利用各部门和各地已经掌握的各种资料信息,将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宗教、测绘等部门和驻军有关文物的资料整合起来;要规范相关的技术指标,建立科学、规范的文物数字技术平台,提高文物普查的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为实现文物工作的数字化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要充分利用好我市的电子信息技术资源,建立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专项网页,搭建面向公众的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文物普查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同时注意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

(四)加强政策研究,形成制度性、政策性成果

普查工作不仅是要准确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实际变化情况,而且还要根据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将新的文化遗产类产品纳入保护范围,全面获取我市文物保护管理各个方面大量重要的基础数据信息。通过深入研究这些数据信息,更清晰地认识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和掌握文物保护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总结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推进文物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提高我市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整体水平。

(五)落实普查经费,提高资金效率

这次文物普查所需经费是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拿出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经费预算,报市政府审定,市财政要尽快落实有关资金,各区、市、县也要安排好相应的资金。市普查办公室要指导各地用好普查资金,将普查的专项经费真正用于文物普查项目。各级政府要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此次普查工作的按时完成。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此次文物普查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区、市、县普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深化对文物普查政策、制度的研究。市和各区、市、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上报普查数据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本地的普查工作情况。

(二)加强协调配合

文物普查任务繁重、涉及面广,仅靠文化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和中心意识,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文物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普查工作的经费保障;统计部门要协助做好普查数据资料的管理和工作;建设、规划、国土、测绘等部门要协助提供已有的数据资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生实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各类文物使用单位要按照《文物法》的要求,积极配合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做好普查工作。

文物保护工作篇5

第四条市文化局是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文物工作依法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县(区)级文化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

第五条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依法保护管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控制保护古建筑,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文物遗存;

(二)对地下文物依法实施保护管理,检查指导考古发掘工作;

(三)对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其他文物收藏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

(四)对文物经营活动以及社会流散文物实施监管;

(五)对出境文物、涉案文物以及其他需要鉴定的文物,依法进行鉴定。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文物管理机构和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的文物保护管理和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应从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重点文物维修。游览、参观场所应当从其票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给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用于帮助无力维修的单位进行文物维修保护。

文物保护管理经费应随经济发展逐年增长,并专款专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文物事业。

第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单位或者产权部门为文物保护的责任单位,应当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管理责任书,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养和维修,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除文物保护建设工程外,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确因特殊需要进行建设的,必须按级报请原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形式、高度、体量、色调与文物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确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其设计方案应经同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第九条文物保护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除经常性保养维护工程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其他维修工程应当按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有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维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工程竣工时,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十条控制保护古建筑由使用单位或者产权部门负责保养和维修,重大维修方案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损毁,不得擅自改建、翻建、移建或拆除。确因建设工程需要,必须对控制保护古建筑进行移建或者拆除的,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需要移建、拆除的古建筑应事先做好测绘、文字记录和摄影、摄像等资料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拆除的木、石及砖刻等建筑材料移交文物部门保管,用于其他文物古建筑的维修。

在城市建设和改造中,建设单位对控制保护古建筑和其他有价值的文物遗存应当妥善保护,并予以整治、维修。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报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二条凡在我市范围内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含取土)单位,应当事先报请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先期进行文物勘探、考古工作。在有史籍记载的以及文物普查中发现的重要遗迹地点进行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范围内进行调查或者勘探,需要考古发掘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在审批该类建设项目时,应当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经市和县级政府确定需要原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另行选址。凡因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进行文物勘探、考古发掘的,所需费用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列支。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建设中发现古遗址、古墓葬或者其他文物遗存,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处理。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本市及外地驻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第十四条在本市进行考古发掘工作,必须依法履行报批手续。考古发掘单位应事先提出发掘申请,由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上报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直接报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考古发掘单位发掘工作结束,应及时向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发掘报告、出土文物清单,将出土文物移交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藏。

第十五条全民所有制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将所收藏的文物登记造册,鉴定分级,建立藏品档案,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根据文物的风险等级,按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要求经营文物购销业务,必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设立,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开设旧货、钱币、邮品以及其他收藏品市场,凡涉及文物的,必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商登记。

第十七条经批准经营文物监管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其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其上市物品必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接受年审,接受文物、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拍卖机构经营文物拍卖的,必须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取得文物拍卖人资格。所拍卖的文物标的,必须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十九条公安、工商等部门应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文物市场的管理,认真查处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按规定移交给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单位的文物拣选工作,应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发现文物妥善保管并按规定移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上述单位收购时所支付的费用加一定比例的拣选费合理作价。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文物保护工作篇6

二、认真贯彻“十六字”方针,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努力完善保护机构,突出保护项目建设,坚持全面保护和合理利用文物资源。一是构筑了市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市委、市政府根据领导干部的任职变化,及时调整由市长担任主任的市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并在原博物馆人员基础上,挂牌成立了市文物局,充分发挥文物局在文物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在此同时,市文化局、文物局还在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聘请了40名文物保护员,颁发聘用证书,且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这些文物保护员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了很大作用,例如,汪家乡文物保护员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凌云塔巡查时,发现可疑人员数名,并及时向市文物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由于报案及时,当晚抓获了5名准备盗挖地宫的的犯罪嫌疑人。今年市文物局根据举报,配合公安局破获了一盗墓团伙,追缴文物30余件,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6名已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着力改善文物保护基础设施。今年,市政府在行政新区投资1500多万元兴建新××市博物馆,这必将大大加强××馆藏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提升××文化工作水平。三是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20xx年,文化部门和有关乡镇、部门密切协作,积极投身乡、村旅游事业的开发,配合贾家古村旅游编写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畲山贾家》一书,同时多方筹资500多万元,全面维护瑞湘禅林院、团山寺惨案纪念馆、水口塔等六处文物点。在打造旅游精品线路上,××市充分结合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文物旅游线路,开通了贾家古村——博物馆——大观楼——毛主席旧居——朱轼墓——华林古代造纸作坊——瑞湘禅林院旅游项目,既给旅游业注入了文化内涵,又解决了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突出文物保护工作思路,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提升

××市围绕“创建先进文化县市、文化强市”的目标,不断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对广大市民和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每年利用“5.18”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传保护日在大观楼广场举办“文物保护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今年5月,××卫视全程报道了××市“5.18”万名青少年开展“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签名活动。同时,××市还将博物馆馆藏精品文物及野外文物保护单位制成宣传展板,到各乡镇巡回展出,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文物保护法》家喻户晓。

在推介××文物精品,活跃城乡文化生活上,市博物馆先后举办了《××元代青花、釉里红瓷器文物展》、《××历史文物展》、《战国木椁墓文物展》、《××革命烈士事迹展》、《珍稀蝴蝶标本展》、《××省青年书法家作品展》、《××张灵、刘小平等六人书法作品展》、《雷周宝个人国画展》等十余个专题展览,接待观众20万人次,既发挥了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又拓展了文物部门与社会的横向联系。

文物保护工作篇7

(二)建立文物等级制度。馆藏文物要逐件登记,帐物相符。来往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转借,动用文物。在文物普查中发现的文物和遗址,要随机巡视和查访,防止人为的破坏。尤其是要跟踪文物保护遗址附近搞基建的单位,防止因高基建而破坏遗址。

(三)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默默奉献、忠于职守的文博工作者以及自觉保护文物的群众和单位,要予以支持、鼓励、奖励,使其树立保护文物的自豪感。对于那些或恣掘破坏文物的人,要予以严厉的处罚,逐步建立起全社会重视文物、自觉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民间文物的调查工作。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文物流散在民间。尤其是在农村人们缺乏文物的常识和保护文物的意识,使一些珍贵文物遭到破坏和流失。这就需要我们文博工作者经常深入民间,掌握信息,了解情况,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发现民间有珍贵文物,教育群众加以保护。如有条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征集入馆。

文物保护工作篇8

3)文物保护经费有限,博物馆建设力度有待提高。文物保护是一项实施难度大、经历周期长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力量作为支撑。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并加强对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但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针对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还比较有限,博物馆建设力度还不能满足当前对博物馆文物保护的要求。由于资金投入不够,导致很多地区博物馆不能正常的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使得相关政策法规无法真正落到实处,阻碍了文物保护进程;与此同时,由于经费有限,很多先进的文物保护技术无法被引进,维修和管理手段落后,科学技术含量低,大大降低了文物保护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也无法充分体现现代化文物保护理念。

4)文物保护队伍专业素质不高,文物修缮技术水平低。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需要一批专业基础强、拥有先进理念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相关工作人员不但要扎实的文物保护专业理论基础,还需要对博物馆对文物的特性以及历史背景有充分的了解,但是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仅有的少数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是很到,缺乏基础的文物知识,实践能力还有待加强,人才的短缺严重制约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进行。究其原因,一是文物保护工作相对比较枯燥繁琐,选择从事该行业的年轻人不多,导致人才贫瘠;二是我国在文物保护专业方面的教育培训还不是很普及,高校课程设置短缺,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而落后的文物修缮技术也使得文物保护工作更加严峻。

二、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的对策

博物馆在文物保护和管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力度,进而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措施加以改善:

1)制定科学的文物保护方案,规范文物保护管理程序。造成文物损坏的原因有很多,在进行文物保护或修复之前,必须进行全方面的调查研究,详细掌握文物的特性和特征信息,通过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之后制定科学可行的文物保护方案,才能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进行。一是要加强对文物信息的采集工作,通过查阅历史书籍、实地考察探究等多渠道搜集文物信息资料,确保采集的信息准确、全面,以便为文物保护或修缮提供有力参考,同时要借助现代化技术,将收集到的文物图像信息和文字信息录入到数据系统软件中,以备永久存档。二是要重视对文物特征的检测分析,通过使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从多角度对文物进行定量或定性检验,为制定科学的文物保护方案提供参考依据。此外,文物保护及修复工作繁琐复杂,需要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管理程序,才能有效提高文物保护效率和管理质量。一方面要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方案和管理程序进行文物保护与管理,确保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文物定期检查和测验工作,要严格遵循修缮原则,避免文物的二次损坏。

2)加大文物保护工作资金投入,注重馆藏文物日常管理。文物保护工作难度大、程序复杂,需要有大量的资金保证,但目前我国文物保护方面的投入资金相对较少,阻碍了文物保护工作进展。地方政府需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除了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外,还需要设立专项资金保证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进而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稳步发展。要注重文物的馆藏管理工作和日常维护工作,一是要不断改善博物馆的馆存环境,配备先进的基础设施和防盗安全设施,确保文物保存在温度、湿度等相对平衡安全的环境中。二是要建立规范合理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做好文物信息的分类和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文物信息等级台账,对于文物的出入库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并设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三是借助信息系统技术,实现文物保护的数字化管理,逐步加快文物保护的现代化进程。

3)重视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培养,提高文物修缮技术水平。博物馆文物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对文物保护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至关重要,文物保护工作者除了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全面透彻的了解博物馆文物信息,才能使文物保护工作更好发展,一是博物馆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以及绩效考评机制,通过提高薪资待遇等方式吸引更多精英人才,为从业人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要加强文物保护队伍的培训指导,通过聘请专家指导、对外交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并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培养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同时要提高文物修缮的技术水平,通过引进先进的修缮仪器设备和技术,提高文物维修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文物的完整性。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文物修缮程序实施修复工作,并提前做好文物修缮方案,避免造成文物次伤害;二是要建立预防性保护思想,做到未雨绸缪,从而保证文物安全完整。

4)加强文物保护知识宣传,鼓励全民参与文物保护。文物是历史发展的结晶,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是人类共同的财富,需要全民都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去。博物馆作为馆藏文物的重要场所,有责任加强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提高大众保护文物意识,形成政府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随着经济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文物价值不断在提高,但部分文化遗产正在悄然消失,如不加以保护和宣传,将对文化发展事业带来不利影响。首先,博物馆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文物保护形象,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其次,要加强博物馆讲解队伍建设,讲解人员作为向观众宣传文物历史的传播者,需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通过宣传引导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去。同时,要畅通多渠道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走进校园、走进社区,向中小学生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热情;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或展览的方式,让观众亲身感受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进而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保护工作篇9

一、取得政府支持、加大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

文物由于不可再生性和珍贵性,使其保护工作的难度加大,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政府和国家不单单是从政策上来扶持文物保护工作,更要在行动上给予支持,即投入一定的资金,以更好的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很多地方政府认为将资金投入到文物保护工作中,不会取得相应的经济收益,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浪费。因为不能对文物的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和历史价值真正的认清,造成了开展文化保护工作有一定的难度。而事实上,文化保护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是它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极强,可对我国社会的精神文化建设,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其次,随着不断提升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人们对生活质量也更加注重。而通过对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的加大,即对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给予了满足,同时也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博物馆必须积极争取政府在资金上的支持,使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藏品保护水平提高

随着不断发展的科技水平,可借助于传统工艺和现代技术,来解决文物保护问题。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积极开展馆藏文物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加大技术性保护,使馆藏文物的保护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人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关键。因为作为主体,是由人来操作和使用各个设备和各项技术。我们应善于对现有的人力资源进行挖掘,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学习各项专业知识,提升馆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感,能更加热爱博物馆事业。其次,需要以事业留人。专业的人才是博物馆建设和发展的保障。所以博物馆应积极打造良好的环境,促进藏品保护专业人才的成长。在工资福利方面、学习深造方面,为其创造条件,用事业留住人才。最后,对人才和外来技术大力引进。我们应扩宽视野,在文物保护方面,对国内外同行的技术充分借鉴,同时请进来学,走出去学,对一些专家和学者进行聘用,在学习的过程中,使自身的水平不断提升。

三、实行科学管理、对规章制度进行建立和健全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可应健全保管工作制度,应妥善保管、详细编目、确切鉴定、同时清楚账目,科学化的管理藏品。一是将科学而完善的管理步骤进行建立和健全。依据相应的程序进行管理,包括藏品的统计、注销、提用、排架、入库、建档、定级、编目、分类、登账、鉴定和接收;二是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只有合理的程序、健全的制度,才可使藏品保护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而这些制度包括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制度、安全管理守则、出入库管理规定和复制制度、修复、消毒、分类、鉴定和藏品的征集等。同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三是将全员的法律意识进行提高,对自己的业务工作,用法律和法规进行指导。熟练运用和掌握博物馆和文物的法律和法规工作;四是对现代化的管理经验进行积极的借鉴;五是将藏品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在藏品管理上,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使藏品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

四、将基础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处理好

随着日益加快的国际化进程,我国当前还缺乏一定的文物保护意识。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损坏一些文物。很多工程建设工作并没有真正执行法律的审批手续,也没有真正落实文物保护措施。这样会使文物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这不但会对顺利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还损坏了万物,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作为政府,必须出台相关的文物保护条例,加强基础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同时对相关的文物管理条例进行制定,将文物保护和基础建设之间的矛盾进行妥善解决。只有经过相关的部门审批通过建设工程之后,才能执行相关的文物保护条例开展建设工作。为顺利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博物馆管理者需密切联系当地的政府部门,同时政府部门为切实保护文物遗产,应加强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鼓励全民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工作篇10

1.预防是重点

保护文物的最有效手段是在文物出土前和出土后,避免其受到人为损坏,文物一经发现,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理保护。文物存放前,需要进行高效检查与防损,对品色不佳的文物要进行适当养护和修复。

2.确保最初状态

和其他物体不同,文物和标本具有广义上的时间回溯功能,为了留住它们的历史c科学价值,必须对它们进行合理的保护和保养工作,目的是确保文物维持原有状态。文物保护的第一理念就是确保文物的初始状态不被改变,维持文物的色彩和材料等。

3.避免发生问题

人类历史发展的年代因文物的存在而颇具文化气息,在文物出土后的各个阶段都存在非常严重的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不仅会长久保存于文物中,还会对藏品的保存和保养带来危害。因此,文物保护过程中要时刻细致检查文物的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处理,再进行合适的修复整顿工作,确保文物不产生任何影响品质的问题。

二、做好库房管理工作

首先,文物藏品的库房必须使用专有库房,不仅需要具有一定的防盗设备,还应当防火、防虫、防尘等多方面措施齐全,同时必须不定期检查,保证这些设备和措施安全有效。其次,库房必须由专人管控,另外还要有专门的夜班管理人员进行轮替。再次,库房内部严禁存放危险易燃品,禁止相关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抽烟;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清扫维护,检查门窗的关闭情况。最后,藏品入库和出库时应当谨慎,最易对藏品造成损害的环节是新的藏品入库和出库展览,管理人员应当在入口和出口之间检查门窗封闭情况、电闸关闭状况,并将库门及时上锁,禁止非管理人员进出库房。

将藏品入库收藏时,应当办理完整的入库档案,入库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禁外人进入。一些文化工作部门需要针对库房藏品开展展览、修复和科学研究等工作时,必须办理相关的提取文物申请,经审批后才能到库房办理文物暂借手续。相关部门在使用出库文物期间,应当确保藏品的安全和品质;库房应当抽调人员跟踪文物的流通环节。文物保管人员在离任和调任时必须将完整的文物档案和文物藏品资料进行交接,接替手续只有在上级文物部门确认有效的情况下才生效。

三、文物藏品的保护与保养工作

1.人为因素的影响及相应的保管措施

在运送文物的过程中,包装和取放不合理、操作不够谨慎、振动剧烈等情况都会对藏品造成严重破坏。因此,运送文物时,应当做好包装,取放谨慎,针对不同的损坏状况要采取合适的技术进行修复,确保文物完整。

2.自然因素的影响及相应的保管措施

(1)光线对文物会产生影响。对出土文物影响最大的自然因素是光线,光线容易破坏藏品的完整性。入库后的文物应当避免阳光直射,库房内尽量使用灯光照明,且电灯不宜紧挨文物。

(2)湿温度对文物的影响。温度和湿度若保持不好,会对藏品造成不可逆的损坏。故而库房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库房自然通风畅通。

(3)空气粉尘和烟尘对文物的影响。空气中的气体可能会引起藏品出现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空气中的灰尘和砂砾易擦伤文物,为此需要安装排气扇和空调等设备来净化空气。

(4)生物对文物造成影响。霉菌、蛀虫、鼠患等都有可能对藏品造成损害,因此要关好门窗,做好通风工作,在适当位置放置杀虫剂。

总之,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可延续文物的价值。对文物藏品进行保护,可以挖掘文物的内在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文物保护工作篇11

1.新昌钦寸水库工程概况。钦寸水库工程是浙东引水工程的重要项目之一,也是《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钱塘江河口水资源配置规划》确定的实现浙东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点水源工程,是一个以供水、防洪为主,结合下游灌溉和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也是浙江省“十一五”期间实施的“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之一。水库坝址位于曹娥江主要支流黄泽江上钦寸村附近,规划库区涉及新林、羽林街道、大市聚等一乡一镇一街道。

2.库区文物分布状况。从调查情况看,规划中库区范围内的文物存量丰富,有古遗址、古墓葬、摩崖题记、名人故居、古建筑,主要分布在胡卜村、查林村、钦寸村、梅坑村、棠家洲村。其中古建筑保存较多,有新昌乡主庙、胡大宗祠等等,其中县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点1处,古民居多处。

2 钦寸水库库区文物保护主要路径

为让钦寸水库淹没区的文物得到妥善保护,让更多的文化印记得到流传,新昌县文物主管部门根据钦寸水库建设的规划,有计划地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提前介入。2003年,在新昌县成立钦寸水库筹建领导小组之后,就向筹建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将钦寸水库规划淹没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钦寸水库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会同浙江省考古研究所编制了《新昌钦寸水库规划库区文物保护评估报告》,提出保护规划方案;二是选择好文物安置点。新昌县文广新局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在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选择羽林街道三丰村和新林乡大坪头村作为文物安置地;三是强化宣传。在做好业务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双重审批的同时,在移民中开展大量的座谈、走访。新昌县文广局还联合新昌县钦寸水库工程指挥部、新昌县新林乡人民政府、新昌县公安局向移民发放了《致钦寸水库库区父老乡亲的公开信》,并与移民签订《钦寸水库库区淹没区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书》,以确保古建及构件的安全。四是做好拆解、考古和复建工作。根据钦寸水库建设工程指挥部提出的文物迁建与移民动迁工作动步的要求,2013年先对坝址所在村钦寸村的兴仁庙进行了拆解,2014年9月始库区淹没区的古建筑拆解工作全面开展。2015年至2016年着手对整迁建筑的复建工作和古墓葬及遗址的考古工作,2017年计划完工。

3 做好重大工程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

选址要综合分析。文物迁建工程并不是简单地把一个建筑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特别是有大批村民背井离乡的情况下,我们既要考虑文化遗产的保护,又要考虑移民们的故乡情结,还要考虑今后的管理和利用。

二是考虑与旅游业的结合。新昌县虽是一个山区小县,但旅游资源丰富,加快旅游二次开发已成为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战略抉择。以县城拥有“江南第一大佛”之称的大佛寺风景旅游区为中心带动周边乡村旅游业,做大做强新昌旅游,成为发展旅游业的重要目标。现南有文化底蕴深厚的天姥山、沃洲山、唐诗之路等文化旅游线路;西有风景旖旎的穿岩十九峰、千丈幽谷等自然风光旅游线路;北面刚开辟了红色休闲旅游线,但未成熟;东面虽形成了一条休闲旅游线,有小黄山、三井龙潭、沙溪漂流等景点,但离县城较远。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把革命先驱梁柏台故居迁入红色旅游线内的三丰村,丰富北面旅游内容;另外把一部分古建筑安置到东面离县城较近的大坪头村,在县城与已有景点间建立一个休闲旅游区,把东片的旅游线路拉长。再加上,三丰村和大坪村又是移民的安置点,水库建成后,常能勾起村民对家乡的回忆也只有这些古建筑了。这样,既可增加旅游内容,优化资源配置,打造文化旅游新格局,一些移民也有一种家乡归属感,寄托他们的情感,从而更加有利于今后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吸收一批先进群众。重大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程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要使保护工程能顺利开展,必须依靠群众。在座谈和走访中我们引导一批保护意识较强的移民,吸收一批先进群众,依靠这些群众解决了一个个难题。签订《钦寸水库库区淹没区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书》是拆迁工作中迈出的艰难第一步。在这阶段,许多村民把动迁政策和文物保护政策混在一起,不想或不敢与我们签订责任书。要想短时间内使他们转变思想很难,只有通过他们最淳朴的感情去感化和说服其他村民。有了他们的帮助,签约工作才按时完成了预先制定的目标,为下一步构件标号、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3.拆解要细致认真。古建的复建工作成功与否,拆解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拆解仔细了,对整个工程不仅能省材省资金,更为重要的是留下更多的历史信息,更多的移民乡愁,这也是我们文物工作者对为一方经济发展而背井离乡的村民们最好的报答。为此,不管是拆解一般文物建筑还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我们都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来实施,由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相应资质单位承担拆解工作,在建筑构件上进行标号、登记。对建筑逐一进行拍照、摄像、构件登记。在拆解过程中,我们力求细、慢,把损失减到最低。县级文保单位胡大宗祠是一处民国建筑,整个建筑用材很好,做工精细,隼卯相扣很紧,给拆解工作带来了难度,特别是一些雕刻件如花篮式柱头、花结、雀替,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损失。几个老木匠都不厌其烦、竭尽全力把先人的一件件作品完好无损的取下来。并把拆解下来的构件按建筑分类安放,小雕刻件都放进定制的木箱里,椽、檩、梁又各放一处,并进行全面白蚁治疗。

4.投入要多种路径。一人的力量有限,而社会的力量是无穷的。面对众多的历史建筑即将淹没,单靠建设单位的投入远不能满足人们的愿望,因此,吸收社会资金加大保护力度也成为一条重要途径。由于文物迁建前期准备工作早在10年已启动,与现在形势相比,保护力度有点滞后。如今想在文物保护上多做一些事,如要增加测绘或增加几处特色民居建筑的保护,都会因资金问题而受阻。特别是看到胡卜古村中具有特色的一些历史建筑从此消失,心中也不时感到痛惜。为留下更多的传统文化元素,县政府决定引进社会资金,由一位水库淹没区的胡氏后裔企业家投资,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企业的投入,不但扩大了保护面,留住了更多的乡愁,而且还利用他们的优势保留了一些宝贵的信息资料,为今后的古村展示和古村落布局研究提供了有力依据。

钦寸水库库区文物迁建工程只是众多工程中的一个案例,进入十三五,又将有一大批重大工程上马建设,这对基层文物保护带来了很大冲击,这就要求基层文物工作者既要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又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及时掌握信息,提前谋划,理性分析,尽心尽责,为传承一方的文化遗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新昌钦寸水库规划库区文物保护评估报告》(2004年3月)

文物保护工作篇12

肃北县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边防自治县,五千年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在肃北留下了许多闪光的印痕。早在新石器时代西域游牧民族西戎、羌、月氏、匈奴等沿党河、疏勒河流域定居,在这里开荒耕地,繁衍生息,在隋、唐、宋、元、明、清时,肃北均为郡府州治所。悠久的历史,积淀下了大量的田野文物古迹。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南、北两山分布着大量的岩画、石窟、壁画、古遗址、彩塑、城堡遗址、军事要塞、烽燧(烽火台)等文化古迹。目前,肃北县田野文物共有110处,其中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0处。有石窟寺及石刻2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处,古遗址59处,古墓葬4处。馆藏文物170组件,其中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2件。

以上丰富的文物是珍贵的人文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如:石包城石城遗址的发掘与研究,证明汉代该地区的军事防御体系的源流;五个庙石窟的发掘与研究,为敦煌莫高窟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肃北县境内截至目前所发现的60多处汉代烽燧遗址,更是证明了该地区古代时期是重要军事防御占地。保护和利用好这些文物资源,对于发展文物旅游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建设人文肃北、和谐肃北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加强文物基础工作和文博信息化建设

基础工作对于事业发展更具系统性、长远性,是亮点工作的立足之本。 同时,实现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固本强基是关键、是保障。基础工作,即文物保护“五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文物普查、文物安全、藏品管理等工作。要把这些事关长远发展的基础工作做好,必须把基础情况弄清,把问题症结找准,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当前,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政务的深入推进,传统工作方式已发生根本性改变,甚至“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管理工作。这种工作方式在提高办公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同时,也给我们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实情带来了影响。一些干部疏于调查研究,习惯于在办公室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与基层脱节、与实际脱节,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抓好基层,打好基础,就需要我们迈开双脚、不怕吃苦、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到工作第一线去,到矛盾集中的地方去,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基层的实际相结合,察实情、剖根源、求真知。重大决策部署前一定要先行试点,探索路子,寻找规律,综合分析,趋利避害,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一)牢牢抓住文物安全。文物安全是维系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关系着文化遗产事业成败,责任重于泰山。随着文物保护领域的扩展和保护标准的提高,文物安全工作已由传统的以防盗为主,向防盗防火、防破坏等文物安全的整体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发展。要坚决根除“麻痹大意”和“遇难而退”的思想顽疾,大力推动专职、业余文物保护员、文物公安派出机构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文物安全保卫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现代化综合防范体系,着力提高文博单位安全防范水平。在防止藏品自然损毁方面,要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基层文物库房达标工程,配备必要的恒温、恒湿等设施,改善保管条件,强化日常监测,提高保管水平。在防止破坏文物违法行为方面,要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从“广、深、谐、快、准、全”六个方面着重加强,重点改变“不敢执法、不会执法、不愿执法”的状况,逐步解决和改善发案找领导、办案无抓手、查处无结果的现象。

(二)文物工作要体现“为民服务”性。文化遗产是人民创造,文化遗产保护要依靠人民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要由人民群众共享。这是对一以贯之的群众思想、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运用于文物工作领域的高度概括。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必须惠及全体人民,这是实现文化遗产价值的现实需要,也是保护、发展文化遗产的根本目的。充分认识和理解广大群众对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热切愿望,深入推进博物馆免费开放和对外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的功能提升,通过挖掘、包装、整合、策划等众多手段,打造更多适应广大群众要求的文物陈列展示精品,在接待、导览、解说、休闲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提升软硬件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物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积极探索与社区、学校、企业等社会单位的合作机制,使更多公众走进博物馆,进一步拓展文物工作服务社会的范围和途径。

(三)建设相应的博物馆网站。近年来网络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重要手段之一。建设博物馆的网站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一方面要挖掘可以利用的相关资源,另一方面还要多个部门同时协作完成。另外,建设博物馆网站的时候,一定要设置更新入口,这样才能源源不断地更新相关的文物信息。在信息社会中,博物馆也是信息公用事业的一部分,本身又拥有极为珍贵的文物宝库,应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利用无所不及的网络传播,加强典藏、研究、展示及教育等功能,强化文博知识传播及社会教育功能,将文物资源信息传送到世界各地,使所有公众都能共享人类文化遗产的福泽。

三、建设高素质文博队伍

文物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艰辛清苦,需要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队伍作保障。面对艰巨的任务,需要坚强的队伍。因此,切实加强文博队伍建设,把自我加压、负重前进、甘于清贫、忠诚事业、求实创新、无私奉献的文博创业精神不断发扬光大,成为我们须臾不可松懈的要务。

文物保护工作篇13

《文物保护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这是我国几十年来文物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修订新文物保护法的主线。“保护为主”是文物保护方针的核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文物保护作为文物工作的中心任务,都必须把文物本体及其原生环境的保护和保存放在主要位置,这是文物事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文物工作安身立命的基石。“抢救第一”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前提,强调要把抢救文物放在文物保护工作的首要位置。“合理利用”就是要在确保文物安全和永久保存的前提下,正确发挥文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强管理”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关键,是实现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本保障。文物工作的十六字方针是一个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我们要全面、完整、准确理解这个方针,把思想统一到这个方针上来,保证这个方针得到认真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

三、全面了解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状况,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保护文物的职责

我市文物资源丰富。现境内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86处,其中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6处,市级5处,市级65处,各类古文化遗存、遗址202处。这些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是的辉煌历史文明的实物见证,是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保护好各级各类文物资源,历史文化名城才能名符其实,才能彰显古城的文化品味。

《文物保护法》总则明确指出:“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文物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因此,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各级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共同承担职责,应认真履行。

四、正确认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建立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前的考古、勘探、发掘的文物保护机制

《文物保护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要通过学习认识到: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是统一的,是相得益彰的,而不是矛盾的对立。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要搞好文物保护工作,在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遇到矛盾时,一般情况下,建设服从保护,特殊情况下,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确因建设需要时,保护支持建设,经合法报批手续批准后,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异地保护。

我市是文物大市,素有“江南文物之帮”之称,除地面文物面广量大外,地下文物埋藏资源十分丰富。依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和《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为确保地下文物的安全,对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立项报批前应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地下文物埋藏情况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建设规划部门在文物行政部门出具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后办理工程审批手续。在项目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和《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立即停止施工,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古、勘探、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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