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管理措施实用13篇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1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1-0027-02

随着建筑工程不断的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不仅能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同时也能在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行为。然而因建筑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强,再加上材料消耗之大等,这就加大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要想使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策略。如何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已经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

1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1 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项目的时候,必须出示相应的函件,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项目工程。虽然相应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中,一些承包人没有施工企业资质、实际是工人资质的前提下,借用其他有施工资格企业资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

1.2 合同文本风险

国家工商部门和建设部为了使建筑市场更加规范,更好的对其进行管理,制定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的责任、权利及相应的风险。虽然一些工程建设单位知道这些规定,但其为了逃避义务,逃避风险,并没有按照文本规定行事,而是自己制定或是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签约。这些合同因不是按照文本规范制定的,其内容比较笼统、含糊,只是将不重要的内容写入其中,而忽视重要内容,这就给建设工程合同留下了隐患。此外,一些建筑工程单位只是口头允诺而忽视以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相关任务,而合同却等到施工完成后再补签,这种合同不仅不能起到合同应有的约束作用,也会加大建筑工程合同风险。

1.3 招投标风险

就目前现状来看,虽然在一些法律中明确了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国内相关建设工程也普遍用这种招投标方式,特别是比较大型的工程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方式签订工程合同,但是这些工程建设发包方用这种方式进行招投标的时候,常会忽视招投标的合法性、可操作性。这种不按照相关程序的规定就签订合同的行为,势必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风险。

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策略

2.1 工程担保策略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不仅发包方有一定的合同风险,承包方也会有一定的合同风险。双方在降低合同风险上有共同点,就是利用工程保险或是担保来尽可能的降低其合同风险。在合同中,涉及到的保险比较多,并对其进行明确的分类。不仅包括人身伤亡保险,还有工程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这些保险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就会实施应用,在对其进行应用之前,监理人应该对相应的风险进行审查,并及时督促承发双方缴纳相应的保险,一旦发生相应的事件,监理人要及时对其进行记录并协助保险公司人员解决相应问题。发包人在投资的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出示工程投标函、支预付款函等相应证明材料。为了确保函件的准确性,监理人负责对承包人函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签订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2.2 经济策略

一般情况下,发包方在投资预算的过程中就会对可能预见风险进行考虑,为了将风险降至最低,发包方会备有一定的风险资金,并将其列入暂定金额,一旦工程项目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应的问题或是不确定的费用,就可以利用这一暂定金额,缓解合同风险。对于承包方来说,其风险资金来源于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其作用是当合同风险发生时,能够利用这部分资金弥补合同风险中部分损失,使合同价格和风险责任能达到一定的平衡。为了更好的降低合同风险,承包方会采取一定的报价策略以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

2.3 技术和组织策略

在工程施工中总会存在一定风险,为了提高风险应变能力和抵抗能力,承包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不断地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综合素质,让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士参与到合同签订中来共同商讨合同的签订。在大中型建设合同中,常由发包方负责合同起草,并聘请法律专家或咨询顾问共同起草相应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必然存在不利于承包方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商讨中,必须有一个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综合素质的工程监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合同谈判更加平衡,信息更加对称,同时也能增加承包方的判断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

2.4 加强索赔管理策略

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合同,其是索赔的依据,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其一般都是在工程开始之前进行签订的,在签订的时候并未能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面考虑进去,毕竟那些问题是不确定的是施工之后发生的。因此,必须加强索赔管理。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对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进行预见,并对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进行分析,采取相应合同管理和索赔策略。监理人作为风险管理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该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进行法律分析,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承包方权益,使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在提高生存能力的同时,也能将合同风险降至最低。

3 结论

建筑工程作为一种能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利益的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有重要的用。其不仅能使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也能为解决项目工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供相应依据。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合同并不完善,在管理中总会出现一些风险。为了将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管理降至最低,就应该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参考文献

[1]万琳,朱丽娜,刘强.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09(8).

[2]李春梅,钞锋.浅析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09(13).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2

实行专业安全监理可将建设单位、地方安全监督部门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事实上在工程建设中, 往往是建设单位没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专业上不懂, 主要依靠地方安全监督部门和施工承包单位自己管理, 而地方安全监督部门面对庞大的地方基本建设, 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 这样一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际上就是施工承包单位自己在管理, 也可以说在安全管理中这是一块不可忽视的空白。实行专业安全监理后, 安全监理可在施工现场按照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 认真履行国家、政府、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规范标准, 扎扎实实的监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 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 这无疑不是一个现场安全管理与地方安全监督部门管理之间最好的补白。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的要点分析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监理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保证建筑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从施工单位来看, 涉及安全的内容按照国家的标准有: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三宝”“ 四口防护”、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方面的内容。事实上每一方面的内容均与监理紧密相连, 其完成的好坏, 做的是否规范, 关系到能否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同时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在开展安全监理时要结合以下工作思路。

1、在实施监理工作前。1) 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实际, 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 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包括如何配备合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 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措施等。2) 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 主要内容有: a.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b.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c.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d.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 安全检查制度; f.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g.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 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 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关, 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a. 审查施工企业内部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b. 审查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内容是否满足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实施。4)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责任的主要责任者, 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 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在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1) 认真学习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以不断提高安全监理的作业能力。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实施安全检查工作。建议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与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下来, 并形成一种监理工作制度, 坚持执行下去, 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2) 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监理人员在实施施工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跟踪检查整改实施情况, 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针对此规定, 具体监理措施实施程序如下:a. 发出口头通知。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 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 或安全事故隐患, 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 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b.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当“口头通知”发出后, 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人员) 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c.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 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 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 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 落实整改措施, 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 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 并形成例会纪要。d. 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 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 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部位视工程的情况, 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 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 可进一步向建设方提出, 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的协调, 要求其参与执行。e. 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3) 确保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是做好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多种多样的, 但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 而最终归纳起来都是由于管理失误造成的, 所以安全监理应侧重于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 同时兼顾安全技术措施, 即重点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实施跟踪、监控。

三、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所必备的条件分析

安全工作不仅需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来保障, 还需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支持。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而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不得挪作他用。这些规定为安全监理的实施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监理人员应以此法律、法规为行动的准绳, 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并同其他建设各方一起努力, 共同营造“关注安全, 关爱生命”的氛围, 这样才能把安全工作抓上去。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3

一、工程建设监理的由来

据调查了解,中国引入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始于1990年前后,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大投资,大发展速度过快,造成了工程质量事故的频发,政府对建设工程在投资、质量、市场等行为上的直接监督和管理,又暴露出在时间上的滞后性和方法上的片面性。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在政府重点投资工程中试点施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由此产生了我国自己的监理行业,其初衷是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建设工程管理经验,保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引入市场经济管理体制,解决工程建设存在的弊端,国家试行了工程监理制度。

二、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

监理工作依据一般有:1 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2 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3 监理大纲、建设监理合同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包括补充协议);4 经审图中心审核的施工图纸;5 业主的合理要求。监理工作目标是坚持"过程控制、持续改进、规范监理、真诚服务"的质量方针。另外,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条款,与建设各方共同努力,对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控制,对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进行管理,并做好建设各方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

监理工作程序为项目监理部成立后进入施工现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编制各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根据规定的监理工作程序和相关的监理细则,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按规定签署监理意见;对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主体结构质量验收和竣工质量验收,编制、报送质量评估报告;协助做好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工作,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按规定提交应归档的监理资料。

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三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在项目实施进展过程中,检查工程进度,进行进度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意见,协助施工单位修改网络计划,调整资源配置,实现进度计划总目标。并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表。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主要采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法并运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来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

1. 进度控制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1) 事前控制:制定保证总工期的对策措施;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

提醒业主做好"五通一平";按合同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预付备料款等工作。

2) 事中控制:及时检查工程进度,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质量方面的认证意见;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3) 事后控制: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

2. 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1) 事前控制:熟悉和掌握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严格审查施工人员的资质;做好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生产环境的管理与现场管理。

2) 事中控制:做好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做好施工交接检查工作;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处理工作;正确行使质量监督权,必要时下达暂停工指令;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做好质量技术签证;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建立质量监理日志;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3) 事后控制:主持或参与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事故处理报告;及时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 投资控制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1) 事前控制: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招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订防范性对策,减少索赔的发生;避免违约造成索赔。

2) 事中控制:对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严格核实经济签证;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验证计量;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有必要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的方案和措施。

3) 事后控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公正处理索赔。

4.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 认真地对各类合同的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做好索赔管理。

2) 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

3) 合同管理的技术措施包括拟订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协助业主拟订项目的各种合同条款,有必要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调解合同纠纷。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

监理行业发展历经三个过程,一开始是国家推行监理制度,组成监理行业的人员素质较高,比较受重视,甚至取代了一部分政府建设质检部门职能。后来三五年后受政府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等制约,监理从业人员分流,部分新晋人员素质也有所降低,行业优势不太明显,有些被轻视。最近这几年随着建设规模扩大,监理制度不断完善,监理参与工程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强,各方面都觉得少不了监理这一行业,也能给予监理正确的评价。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社会各方面对监理行业褒贬不一,一方面是参与建设各家利益诉求不同,还有就是政府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分化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有的监理企业以经济利益为重,不注重企业实力和人员素质的提升也有相当大的责任。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逐步规范,也要求监理行业与时俱进,发展壮大。监理企业已不单纯是工程监理,已经拓展到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代建等各个方面。政府建设部门正在修订新的监理规范,这也将使监理行业走向良性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 建设部(2006)2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3] JGJ59-19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 林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9.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4

所谓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下简称“措施费”)就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状

“要生产必须要安全,要安全必须要投入”。但是,有些施工单位看不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投入所潜在的独有特性与经济效益,只管收取企业管理费,制定的安全检查制度等于一张白纸,缺少组织日常的具体监管,更谈不上措施得以落实。尤其是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单位为求生存、图发展,不得不采取低标以嬴得工程项目。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安全投入方向的选择上存在侥幸心理,能省则省,措施费用还经常被占用或挪用,该投入的而不投入到位。有些建设单位在建设资金不到位,不给或减少工程定额规定的安全措施费情况下,又盲目地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期,从源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监理单位虽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但在施工现场这一微观监管环节,并无强制力;安监站的监督人员虽是具体检查事务的执行者,但对各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具体的行政执法处罚权,难以保证措施费用的落实,安全监督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况。安全投入不足使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防范措施不到位,直接结果是容易导致施工事故的发生。

二、《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建设部于2005年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广东省建设厅、湛江市建设局先后出台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粤建管字[2005]116号)、《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湛建管[2008]60号)。规定中强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站的责任,对措施费的有关工作事项,进行了细化和深化,可操作性较强,从而对施工安全的管理提供有效的经济手段,使施工安全防护的措施费得到合理使用,形成一个有效的、闭合的监管体系,对于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有着较大的现实意义。

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

(一)招标管理机构要认真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

1.招标人(或)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或确定标底价时,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第40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建价函[2007]489号)确定措施费。招标文件中应具体说明此项费用单独列支,其费用不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竞争。否则,不予受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条件,对措施费用单独报价,且不得低于招标人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测定的措施费用的90%,否则,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单位。

(二)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应承担更多责任

1.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设立指定银行的措施费专户,按核定的措施费一次性存入该专户,携带银行的收款凭据作为申请办理建筑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

2.对施工单位已落实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签认;施工过程中,如必须改变方案的,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措施项目方案进行审核、批准,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随工程进度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措施费。工程结算时按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标准执行。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监理人员必须要求整改,情节严重应暂停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可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拒付相关措施费用。建设单位不按粤建管字[2005]116号文规定支付措施费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据企业负责的安全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2.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措施费的使用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3.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施工单位提供该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清单,经监理单位审查和安监站核查后可分三个阶段将措施费拨付给施工单位使用:(1)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申请首期措施费。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可申请措施费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1年以上的(含1年),首期可申请安全措施费总额的30%。(2)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完成50%时,可申请第二期措施费,申请额为措施费总额的40%。(3)剩余的措施费,在该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申请拨付,但总额不得超支。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安监站申请安全阶段性评价,凭安监站做出现场核验意见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批表》和相关单位审查认定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户付款通知书》,银行方可从措施费专户中支付措施费用。未经申请程序,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得提取措施费。

4.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按监理要求整改,情节严重应暂停施工,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监理方可汇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支付相关措施费用。

(四)监理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整改指令,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如监理单位不对施工单位措施费用审查、控制和专款专用,视为失职,由安监站责令改正或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资质或注销资质证书,并将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的不良行为录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

(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与委托的银行签订《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管理协议》

1.银行协助监管建设单位在其营业银行开立的措施费专户,而且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可以通过查询平台和查询渠道随时对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施工许可证时,要对该工程是否落实安全措施费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按规定支付与使用安全费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安监站要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措施费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开工前施工条件审查的内容,并且把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的安全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措施费支付到位和使用。如安监站没有按规定操作,弄虚作假,则依法追究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结语

总之,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和管理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格局。把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落到实处,保证措施费的专款专用,消除安全隐患,为彻底扭转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安全生产法[S].2002.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2004.

[3]于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7,(4).

[4]王波,徐光超,李景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现状与解决对策[J].建筑安全,2008,(2).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5

一、公路监理企业为什么要进行成本控制

1.1 公路监理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可以促进监理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方面,要使监理企业可以正常工作,保持高效性,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必须不断提高,并且国内外领先的新设备等要及时跟进,这些最基础的工作保证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因此,只有对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才可以保证先进一起的齐全。还有一方面,就是,公路监理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占有一席之地,又要对监理工作采取系统的管理,比如,档案、报表的整理,创建适合的管理制度等,同样的,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也离不开大量资金作为保证。没有合理的成本控制措施,就会造成资金的不必要浪费,因此,监理企业管理者需要进行系统的分析,科学的制定成本管理方式,只有这样,监理工作才可以有质有量的进行,才可以做好控制成本的工作。

1.2 公路监理企业进行成本控制,还可以保证监理企业长久发展。

有效的成本控制可以很好的减少监理企业对于隐形成本的支出,所以,监理企业应该制定完整科学的成本管理方案,实施全方位成本监控管理。当然,监理企业对隐形成本的控制,也应该在保证不对企业整体效益产生冲击的情况下进行。在保障企业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对企业隐形成本的有效控制,可以使监理企业长久的健康发展。

1.3 公路监理企业进行成本控制,更可以增加企业效益。

企业以效益为生,当一个企业没有效益时,发展便无从谈起。所以,公路监理企业要实现效益的增加,就一定要将企业的直接成本、隐形成本以及企业的利润进行系统的整合,严格抓工作质量,注重效率的提高。只有这样,进行有效地成本管理措施,对企业效益的增长才会有更大的帮助,采用合适的成本管理手段,从而获得更好的投入收益比,是企业增值增润的又一制胜法宝。

二、监理企业实施成本控制和管理创新主要措施

2.1 增强企业成本管理认识

监理企业领导者要想对企业成本进行更好的管理和控制,一是必须要增强管理意识,重视企业成本管理工作,并把成本控制管理工作提升到重要的位置,只有这样,才可以使企业成本管理和控制工作有效的施行,才可以把企业成本管理和控制有效地渗入到每个工作项目当中去。二是无论企业的高层还是初级管理者都必须以身作则,在这里,特别强调初级管理者的成本节约意识,因为初级管理者时刻会和一线工作人员一起,初级管理者的言行会给工作人员造成很大的影响。管理者时刻重视成本管理,只有这样,才可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成本节约意识有更大的冲击,使其充分意识到成本节约的重要。

2.2 重视合同管理制度

监理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完善的监理合同是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签订监理合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工作纠纷。因此,监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理合同的管理制度,这样不仅可以使监理企业的运行成本和风险都降低,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效益。那么,该如何建立完整的监理合同管理制度呢?首先,在监理工作进行之间,监理企业必须与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沟通,在双方态度一致的前提下,及时签订监理合同,这样既可以起到相互尊重的作用,又可以通过合同对双方进行约束,可以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次,监理合同必须完整详细,必须有清晰地成本使用目标,工作期限目标和工人安全保证目标,监理企业还应明确违规违约的处理规定。并且,监理合同需双方正式书面签订;最后,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相关工作,监理企业还应不定期对工作进行检测,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严格执行成本管理方案,控制成本

监理企业严格执行成本控制管理方案,对成本实施有效控制,进而达到控制整个监理工作过程成本的目的。在执行成本控制管理方案时,一是要按照双方合同的工作内容进行实施,通过对工作的内容进行研究分析,从而制定详细的、合适的计划成本目标;二是要监理企业应该是成本控制的主体,而监理企业高层在进行资金支出时,应该对所支出的资金进行跟踪,并对资金使用者进行控制,对于资金的使用负责,确保施工单位可以在计划成本目标下进行工作。

2.4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公路监理企业要想进行有效地成本管理控制,还需要在监理企业内部建立相对应的成本控制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个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内容。而在这些成本管理工作部门中,又以财务部为中心,主导其他成本管理部门,财务部需要与其他成本管理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更好的完成成本控制的任务,从而达到对企业成本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当然,财务部还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定,从而使工作人员的工作自觉性提高,增加工作效率,保证成本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5 重视工作人员的管理

公路监理企业总监不会时刻都在第一线进行监理工作,因此,监理工作还需要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开展。成本控制管理工作同样如此,公路监理企业必须强化基层工作人员成本节约意识。当然,口头强调成本控制的重要性可能达不到成本控制的预期效果,监理企业可通过提供适当的奖励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成本节约的意识,在保证企业成本降低、企业利润提升的情况下,给予工作人员待遇、职位的提高等奖励,更能使工作人员自觉积极地投入到成本管理工作当中去。

总之,公路监理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必须要进行监理企业内部的成本控制,监理企业成本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是保证公路监理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措施。所以,公路监理企业应不断加强企业成本控制的认识,采用合理有效地公路监理企业成本控制管理措施。在确保公路工作高质量完成的基础上,保证成本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提高公路监理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而使企业更快、更好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步丹.监理企业如何做好成本管理与控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05)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6

1 审查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单位施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是否满足规范、规定,其工艺是否可行,技术是否先进,造价是否合理,质量措施是否有保障等等,对于不合理之处,要求其及时调整与改进,使之达到合理。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之。

2 制定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用于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结合监理合同中的任务及监理工作的具体条件而编制的一份文件。其目的是将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具体化,它是实现监理任务而采取的措施,也是现场监理组织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和基础。

监理规划的编制,应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的全体人员参与,发挥团队的积极性,做到每人即是参与者又是执行者。在监理规划中人员组织中要落实,目标管理要明确,任务要落实,责任应明确,措施要合理,特别是关于质量控制方面的有关事宜,应重点制定主动控制的措施、方法和步骤。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落实了各专业监理的责任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更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文件,它起着具体指导监理实务作业的作用。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和批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所做的监理实施细则,对质量监理工程师所做的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监理工作的流程,重点加强从对原材料的质量到对每一道工序的跟踪检查,以及对试验、检测报告的核对以及对工程质量实施全方位的监理 ,及时消除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隐患,做好工程质量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三种控制方法及措施,特别是加强事前的控制工作,把事故的隐患消灭在其萌芽状态,以确保工程质量。

3 加强例会

建筑工地的例会制度是保证监理工作有序进行的一项必要措施,许多问题包括投资、进度、质量、变更、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各种协调等,均可在例会上予以明确和解决。例会时,参加人员要及时到场,搞好会议纪要,更重要的是督促和检查会议上的问题的落实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组织好工程开工前的第一次会议,以便为今后监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例会上主要为总结前期工作,布置后期工作,另外涉及相应的变更、技术、组织等方面的问题做具体的交代,特别是某些方面产生偏差以及如何纠偏的措施应明确,对限定时间内必须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会后应加强监督。实践证明,该例会是必要的。

4 严格要求,重在落实

总监理工程师在三大控制中(投资、进度、质量),质量的控制是重点,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机构组织中的相关人员应严格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应及时批评、指导及更换,做到定岗及明确责任,每位监理人员应清楚自己管什么、怎么管,出现问题应如何处理,并及时将情况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控制整个监理程序有序进行。坚持做到“四不”的要求,即不合格的材料不许用到工程上,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建设单位不许支付工程款,没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工程不许交付使用。

5 措施合理

施工单位要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保证措施,监理单位也同样要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办法及措施,关键部位与工序,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与处理。各项措施制定要切实可行,要满足工程的施工图纸、国家的规范、规定及相应的标准等;工程中的各工序与分项做到“三检”(班组的自检、班组的互检、专职质量检查员的检查)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不放过任何问题;工作中,事前要有交代,事中要有检查,事后要有总结,表扬成绩,批评不足,建立健全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及认真执行与落实这些制度,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

6 做好安全控制

6.1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依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工程监理的水平。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以消除安全隐患,不然,监理工程师要承担与之相应的义务。由监理工程师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是符合国家建立工程监理制度的,同时也有利于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6.2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一般包括:

(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情况;(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定要求;(5)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的制定情况;(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订情况;(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6.3 监理工程师作为公正的第三方,应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控制中除了上述的论述外,还有许多方式方法,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后,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法与措施,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圆满完成监理合同中所规定质量方面的要求。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7

一、影响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五大方面。因此,对这五大因素严格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主要指参与工程建设的所有人员的生产技能、身体状况、专业水平、道德品质、法制观念等方面的个体素质。在工程建设中首先要考虑到对人的因素的控制,因为人是建设过程的主体,工程质量的形成受到所有参与者包括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共同作用,他们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应该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社会、为用户服务的观念。

2、材料因素

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材料控制的要点有:优选采购人员,挑选有一定专业知识、忠于事业的人担任该项工作,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正常施工,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抓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并做好合理使用,搞好材料的试验、检验工作。

3、机械因素

按照有关规定,工程所用的机械设备不仅要采取合理的安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有关专业部门验收。使用机械设备必须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方法、建筑技术经济等,合理选择机械的类型和性能参数,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操作,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4、方法因素

工程建设方法是否先进合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控制能否顺利实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方法包含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往往由于建设方法考虑不周而拖延进度、影响质量、增加投资。为此,制定和审核建设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力求方案工艺先进、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5、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影响至关重要,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等。要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尽可能减少不利施工环境对质量的影响,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自然环境因素对建设工程的影响一般难以消除,主要采取预防的方法。另外,对于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的影响也不能忽视。

二、质量监理的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组织措施是从质量监理的组织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如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质量控制的任务分工、职能分工,编制详细的工作流程等。组织措施是质量控制的前提和保障,合理确定监理方的监控目标和标准,制定出监控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做到施工质量监理工作规范化。

2、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在质量监理中是非常重要的,如编制监理规划、监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等,对新技术、新方案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决策采用何种监理措施时,要分析先进性、合理性,如果监理措施采取得当,质量控制效果很明显。

3、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是指采取经济手段进行质量监理,如编制资金支付计划、制定奖惩办法、对影响质量的重要因素进行资金倾斜等,经济措施因为有利益驱动,质量控制时往往更能发挥作用。

4合同措施

合同措施是指以合同为依据进行质量监理,如采用有力的合同管理模式、定时监督合同执行情况等,凡是出现违约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三、运用三个阶段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监理

质量过程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这三个阶段构成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做好提前预控,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

1、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是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和有关方面进行的质量控制。首先要抓施工队伍质量的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在工程施工前,组织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召开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规范质检程序,执行“三检”制度。同时还需做好以下工作: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量控制、工程测量定位和标高基准点的控制、施工环境和条件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等。

2、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即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过程有关各方面的质量控制,也包括对施工过程的中间产品的质量控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质量控制自检系统的监督,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监理重点要管理的项目,狠抓“第一”、“重点”项目,当施工现场各专业队伍每开展第一道工序时,监理工程师要到现场去检查,复核轴线及标高、测量构件结构尺寸、称计配合材料重等,对于工程重点部位,如框架梁柱节点、悬挑结构、结构错层标高、偏轴线等部位,要认真细致检查,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验收。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应该做到“五勤”,即:眼勤、手勤、腿勤、口勤、脑勤,眼勤是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手勤是发现问题要常记、处理问题要有记录,腿勤是常到现场查看,口勤是对于施工队易查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常交底,脑勤是要转动脑筋想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另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还需做好作业技术交底、施工技术复核、工程变更审查、施工计量管理、见证取样送检等工作。

3、事后控制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8

吉牛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境内,是革什扎河水电开发“一库四级”方案中的最后一级,上接大桑电站,工程任务为发电。本水电站采用低闸引水式开发,装机容量240MW,水库正常蓄水位2378.00m,相应库容 197.5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左岸引水隧洞长约22.42km,引用流量60.28m3/s。可研阶段,工程总占地地面积125.50hm2,其中永久占地13.80hm2,临时占地111.7hm2;土石方平衡后总弃渣量165.6万m3(松方), 环保水保投资共计4916.5万元。

2006年11月四川省发改委批复了《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河吉牛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年9月四川省环保厅批复了《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河干流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1月省环保厅对试生产情况进行了批复,同意该电站进行下闸蓄水试运行。

1 牢固树立环保理念,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及管理体系

吉牛电站最初由中旭投资公司控股的“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负责开发。2010年10月,经省发改委批准,控股单位由中旭投资公司变更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渡河公司接管后,成立了由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组成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委员会,设置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同时颁布了《吉牛水电站工程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吉牛水电站工程环保、水保考核实施细则》等十多项管理制度。引入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护专项监理,环保水保综合监理部依据环评、水保报告督促承建单位完成环保水保设施,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环保水保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提出整改方案;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保持监测单位分别负责水、气、声、渣等环境影响和水土流失情况的监测工作,并及时向业主反馈监测情况;各承建单位负责具体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工程监理负责各环保水保土建措施的具体实施和质量管理。形成了“业主、监理、监测、施工四位一体”的管理网络和各级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验收的管理体系(见图1)。

业主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等召开环保水保例会,共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环保水保问题,积极推动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确保已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项目考核的一部分,使其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2 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措施

2.1 强化环保水保后续设计、满足“三同时”要求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保护总体设计的基础上.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开展了各种后续设计并陆续组织实施。先后编制完成了《吉牛水电站弃渣场防护工程设计方案》、《吉牛水电站弃渣场调整报告》、《吉牛水电站首部及渣场绿化措施设计报告》等一系列后续设计方案和报告满足“三同时”要求。同时对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项目进行的招标、合同、施工、试运行、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中都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要求。

优化设计,在开发中节约资源。取消了原规划中的竹子沟砂石料场,减少了耕林地占用面积,节约了用地,将工区部分加工厂、修理厂、仓库都修建在弃渣场或弃渣回垫形成的施工平台上,大大减少了工程临时占地。

2.2 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张贴宣传画、组织讨论、各单位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水保宣传活动,做到集中培训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由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理牵头定期组织施工区管理人员学习环保水保知识,组织各单位交流自己的经验做法,共同提高。通过吉牛水电站环保水保监理部有针对性的向施工单位提供环保工程措施资料,以便施工单位主动学习环保知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邀请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科研设计单位来工地集中进行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环保水保知识培训。

2.3 严格督促相关环保水保设施的运行

在与运行单位签合同前即要求其制定环保水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拌和系统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清运由承包单位运行管理,环保综合监理单位及业主进行监管。承包单位定期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自检,监理每月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不运行则不予计量并给予处罚,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整改,从而提高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制定相关的考核、评比、奖罚制度,定期对各单位和其实施项目进行检查考核,保证了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4 落实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验收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电站环保水保工作实际,由环保水保综合监理协助业主制定了《吉牛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单项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环保水保单项工程组织验收.对不满足要求的项目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实行专项验收制度,既可以检查环保、水保项目的实施到位与否,又保障了环保水保工作的有序推进。也为后续的环保水保措施的阶段检查和竣工专项验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现场措施

3.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3.1.1 鱼类保护措施

根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了切实做好革什扎河鱼类保护工作,业主与四川省水产局签订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协议,根据革什扎河鱼类分布、种群数量等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加强对沿河岸居民及电站参建单位鱼类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渔政部门执法力度。

3.1.2 水环境保护措施

厂房营地设置1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用于周围草坪绿化灌溉。承包商营地由于工程建设需要,各标段建设相对分散且人数相对较少,因此采用旱厕,粪便给予当地居民作为农家肥。电站砂石料从当地购买,混凝土拌合系统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的工艺,处理后用于周边场地洒水降尘。

3.1.3 声环境和大气环境保护

前期工程开始时业主安监处就制定了《施工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夜间禁止运输活动,在交通沿线设限速标志、禁鸣标志、减速坎等。施工过程中,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并进行道路绿化等措施的实施.减少了施工扬尘的影响。

3.1.4 社会环境

通过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工程占地,取消了影响仁青帮巴神山的1#施工支洞,避免对藏区神山的影响,促进了工程建设与藏族文化的融合。该电站为长隧洞引水式电站,为防止电站运行、检修中人为制造洪水,影响库区、坝下群众的生命财产,签订了专项施工合同,分别在减水河段、厂房尾水、库区等河道沿线设置了45处混凝土警示标识。

3.2 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3.2.1 主体工程永久占地区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已在主体工程设计中考虑水保措施,并已基本落实。主要完成首部枢纽左右岸边坡防护、改线公路与复建桥坡脚挡墙和护坡、各支洞口边坡支护、地面厂房混凝土挡墙等项目,所建成的水保设施运行良好。目前已完成了改线公路两侧以及大坝下游左右岸施工平台区域的整地绿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并获得了州环保局现场检查的肯定。

3.2.2 弃渣场区

各渣场自施工开始就严格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按要求进行了水保专项设计,各渣场均已按设计图纸完成了渣场挡墙与临河渣场的浆砌石护坡施工,水保设施运行良好;堆渣过程中严格监控,加强对施工弃渣的管理,开挖渣料运至指定渣场堆放并及时进行推平整治,杜绝了乱弃现象。

3.2.3 施工道路区域

电站新建施工道路主要有库区改线道路、引水隧洞2#至10#支洞施工便道、调压井施工便道,新建施工道路总长约20.5公里,较水保报告书规划道路减少9.08公里,优化设计,减少了征占地面积。为做好施工道路水保工作,在道路施工阶段,一是及时采取截排水沟、沉沙凼和竹条栅栏临时措施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二是同步实施浆砌石挡墙、边坡挂网喷混凝土、混凝土挡墙、浆砌石排水沟等永久措施确保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三是加强开挖料的管理,严禁开挖渣料直接倾倒公路边坡。

运行使用阶段,一是对地段及时撒播适生草籽,进行绿化;二是安排专人管理,加强路面维修、排水沟清理等工作;三是采取了硬化和洒水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四是对雨季汛期滑塌路段及时采取了工程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不稳定坡面及时行了框格梁和锚索施工。

3.2.4 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区域

对涉及堆渣回填的场地,均严格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对已建成的各施工临建设施,基本配置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并安排专人维护。

4 结束语

吉牛水电站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总结以下几点:

4.1 领导重视、管理体系到位

工程建设重新启动后,一开始就明确环保水保工作由业主一位副总经理分管,工程建设处主管,在招标阶段,即将环保水保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招标范围,签订的主体施工合同中要求各单位必须建立独立的环保、水保管理体系,业主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环保水保、文明施工协议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相关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 施工单位根据各标段对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环保水保措施,经工程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4.2 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处、环保水保综合监理及工程监理等对施工单位环保水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优良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较差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由工程建设处和环保水保监理跟踪落实;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周例会和月计划会上,把环保水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施工期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水生陆生监测等工作均已启动,保证了在抓好已投运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同时,能够用监测数据指导环保水保管理工作,改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保水保设施发挥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4.3 保障资金落实到位

为保障工程环保水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环保水保综合监理协助业主对于各标段合同中环保水保专项投资与实际比较不足的地方,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与施工单位友好协商,给予费用补偿,同时严格监督各施工单位对环保、水保项目资金的投入,保证落实到具体的环保、水保项目实施上。目前电站枢纽建筑物部分累计完成环保水保专项投资3982.3万元,占环评阶段计列投资的81.2%。

参考文献

[1]王永祥.流域水电开发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与实践[J].水力发电,2009,35(9):7-10.

[2]石岩林,徐成.猴子岩水电站环境保护规划与前期工作管理实践[J].四川水力发电,2012,31(1):32-35.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9

1、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按期完成整个施工项目的施工任务;

2、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按期完成单位工程的施工任务;

3、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按期完成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4、编制季度、月(旬)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完成规定的目标等。

二、进度控制的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2、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4、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编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进度控制的措施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和信息管理措施等。

1、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1)落实项目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部门的人员,具体控制任务和管理职责分工;

(2)进行项目分解,如按项目结构分、按项目进展阶段分、按合同结构分,并建立编码体系;

(3)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议举行的时间,协调会议的参加人员等;

(4)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风险分析要有依据,主要是根据许多统计资料的积累,对各种因素影响进度的概率及进度拖延的损失值进行计算和预测,并应考虑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对进度的影响等。

2、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承包商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2)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3)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科学适用的计划方法,并结合计算机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3、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

(1)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

(2)对应急赶工给予优厚的赶工费用。

(3)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

(4)对工程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

4、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

(1)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2)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之中。

(3)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10

进度控制是监理机构一项重要的工作,担当了三大控制的重要角色,监理的工作如何能在坚持规范的前提下,做到让项目法人满意,达到合同工期目标,始终是监理机构追求的最高目标。水利监理机构往往缺乏对进度的有效控制,而往往项目法人对监理机构进度控制的期望值颇高,故做好进度控制对监理业务发展颇有益处,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一、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

影响进度的因素众多,可归纳为如下五个主要方面:

项目法人因素:前期征迁不到位,无法及时提供施工场地; 甲供工程材料设备未及时进场;由项目法人决定的事项未及时确定,影响后续施工等。

设计因素:前期勘探、设计深度不够,导致与实际不一致产生多个变更;设计文件提供不及时;各专业设计相冲突,造成延误或返工等。

施工因素:施工单位人员投入不足、效率不高;施工方案、布置欠佳;出现安全、质量问题需处理;工程材料不足供应不及时;工程设备采购、生产不及时;资金供应不及时。

自然因素:发生了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流行病、不明障碍物、重大政策调整等。

外部单位原因:与工程有关的消防、电力、供水等部门没有及时协调而影响;周边群众阻扰施工等。

二、进度控制措施

监理机构在施工期间全力支持、配合、协调、监督施工单位采取一定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推动进度,力保按合同完工。

组织措施

施工进度的快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等资源的投入情况,监理机构应及时分析工程进展情况,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偏差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组织措施:增加作业队伍、工作人数和工作时间;增加施工机械;督促设备加快生产;召开进度协调会等。必要时可辅以其它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的调度等;督促承包商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供应,资金供应计划等。

当监理机构的口头和书面通知效果不佳,没有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时,可组织一个进度控制的专题会议。召集各参建单位的代表参加,分析当前进度存在的问题及对后续施工的影响,研究问题解决的办法,协调施工单位不能解决的内外关系,制定赶工的措施等。监理机构在组织进度专题会议前应提前收集相关的进度控制资料,提前分析进度出现偏差的原因,通过这些资料,才能对施工进度有一个真切的结论,才能在此基础上提出改正和赶工的措施。试想如果没有这样全面的一手资料,监理机构无法得出准确的结论,施工单位也不会轻易地认可监理机构的看法,达不到以理服人的效果。

技术措施

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指令施工单位及时上报施工总进度计划及网络图,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总工期目标的要求,进行进度目标的分解和确定关键线路和节点的进度控制目标,制定监理控制性进度计划。

施工前,监理机构按照水利监理规范的要求,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重点查看是否有缺漏,各项目之间计划是否合理,资源投入和施工强度是否合理等。进度计划批准后,合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合同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如采取新工艺,减少技术间歇,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

对于水利工程中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如设备加工制造、外部电力线路施工等),监理机构可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控制措施,分析其特点及难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进度管理措施,加大这些方面的管理力度,及时掌握其进展情况,避免在需要时掉链子,影响总体进度。

经济措施

为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监理机构在满足支付条件后及时办理预付款和月进度支付手续,确保施工资金充足。在进度控制过程中,从对进度有利的前提出发,监理机构也可以促使施工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约定进行合理的变更。例如水利工程设备采购占用资金较大,合同付款方式对施工单位资金周转极为不利,在监理机构的沟通下,支付给施工单位部分设备定金,缓解了施工单位资金压力。监理机构应该认真分析合同中商务条款内容,特别是在计量和支付手段上,合理利用合同条款以给施工单位压力来促进进度达到计划要求。施工单位可采取的经济措施有:如采用包干奖金、提高计件单价、提高工期奖金等办法确保工期。

合同措施

运用合同措施是控制工程进度最理想的手段,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是施工单位的法律义务。当项目法人要求暂时停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或者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或者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或者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或者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机构管理时,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有权签发《暂停施工通知》,这往往发生在赶工时重进度轻质量的时候,监理机构要采取强制干预措施,控制施工节奏。

当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时,监理机构予以受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法人。

不能延长工期: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由于项目法人的责任、监理机构的责任、无法预测的不利自然条件或障碍的影响、非施工单位责任的暂时停工、以及由于应由项目法人负责的特殊风险发生而使工程受到损害和延误,可合理的适当延长工期外,一般正常情况下不能延长工期。

同意工程延期:给予延长的工期是以监理机构对合同的理解和解释,以及对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的工期索赔申请依据为基础,在与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充分协商之后,作出延期决定。

结语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11

1 高速公路施工管理中实施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现阶段,公路工程安全与质量同等重要,然而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的从业单位对安全问题未予以高度的重视。监理单位在公路施工安全监理过程中不够明晰,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的安全监理业务知识,并且,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水平低下。所以,公路施工如何实行安全监理,已经成为了所有监理工作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新颁布实施的监理规范中,将安全问题纳入到了规范的正式条文中,清楚的要求监理单位的所有监理工作者要做好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公路建设能够在健康的状态下快速发展、全面体现人性化的管理。在新规范下,作为监理中的“五监一管”的安全监理,怎样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方能获取较好的效果,这是监理单位当前应高度重视的工作任务。通过实践后得出,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应集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和安全监理为一体,才能够真正做好安全控制工作,工程的施工过程才会一直处于受控状态下,避免施工中有盲目性、随意性情况发生,将安全隐患抵制在萌芽之中,推动工程正常有序的运行。要想做到这些,监理单位与监理工作者就必须时刻以安全生产为核心,认真执行安全监理工作,实现预期的效果。

2 高速公路施工管理中有效的安全监理措施

2.1 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在工程建设现场中构建专门的监理办公室,同时,安排组织专业水平高的安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强调专业工程师与监理工作者是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主要负责人,同时,监理工作者身为一名安全监督员,承担着安全监督这一重要职责。所以,要求监理工作者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施工技术知识与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只有这样,工作中才能及时找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此外,还要求监理单位积极构建一系列的安全学习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

2.2 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加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还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性。工程施工前,担任安全监理工作一职的人员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监理细则和高效的、操作性强的安全实施计划。具体应从几方面着手进行:

(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予以审查,看其是否与安全规范要求相一致。工程施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全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与强制性标准相一致,只有审查合格后,工程才能正式开工运行。(2)加大施工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明确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与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与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针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施工工艺,要及时的开展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使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掌握施工操作技术;若施工中使用了新技术、工艺、设备,应在使用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试培训。(3)对监督施工单位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工程项目施工预算计划过程中,要单独列出安全专项资金,主要放到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购置与更新、安全生产水平提高等中使用,禁止用到其他地方;对于安全费用,要构建详细的台账制度,监理单位定期检查安全费用实际使用情况。(4)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现场巡视、旁站时应加强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根据规范的安全施工方案来施工,如果发现存在违规现象,应及时的制止;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自检工作,积极参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理单位要构建施工安全监理台账,把巡视、检查、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处理措施与结果详细的记录在台账中。

2.3 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安全监理部门应参照之前成功的经验,编制一套高效、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制度与标准,不断提升安全施工技术水平,以保证安全生产实现“三同时”“七制度”目标,并且还要积极安排组织应急救援系统突然性演练,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同时,将“七个制度”细化到每一个具体要求,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应细化到脚手架、高空作业(达到两米以上均为高空)、电力电气、防火防爆、卫生文明施工、机械使用等方面,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施工情况有的放矢的进行。施工中,加强核心工程安全审查力度。比如,路基开挖加宽、桥梁加宽分流保通等,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凡是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厉禁止施工。

2.4 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已经明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落实情况。(2)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的构建与配置情况加以检查;按照已经明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构建以及工作人员的分配情况。(3)认真全面的审查部分工序的特定工作者的资历,必须有上岗证书;对于国家铭文规定的特种工作人员,应严格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培训活动,只有具备了特种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实际作业。(4)检查施工单位管理工作者与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际贯彻情况,同时,施工单位还应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安全性教育与培训活动,只有考试合格了,才可正式施工。

3 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高速公路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在实践过程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安全工作属于长期工作,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于监理单位来说,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关键之处在于监理人员要熟知施工安全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通过自身所学知识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在施工安全责任制占主体地位的施工单位,构建完善的安全监理体系,不断强化安全施工要点的监督力度,以确保高速公路施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李慧竹,刘全霞.关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监理措施的探讨[J].价值工程,2011年07期.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12

Abstract: combining the practice of project supervision work experience and risk management theory of the research,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risk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ject risk; Risk factors; measures

本文对监理企业的风险管理有现实指导意义,按照风险的来源不同对监理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在对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基本列出了监理行业的风险清单,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有助于监理企业管理企业风险。

1 建设监理企业面临的风险

1.1 自然环境引起的风险因素。自然风险是由于自然力的作用,造成建设工程监理方的损失或人员伤亡的风险。严重的自然灾害不仅给工程实体造成损害,也会给参加工程各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这种情况下,监理企业对工程实体的损害没有监理责任,但会带来工期延长,工程修复等一系列的不良影响,从而增加监理开支。

1.2 社会环境引起的风险因素。

1.2.1 政策因素指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变动。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上级主管部门随意增加监理工作内容和范围,这无疑加重了监理的工作强度和责任,使得监理企业需要承担更重的责任。

1.2.2 市场因素是指现阶段建设监理市场不规范对工程监理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一是存在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暗箱操作等现象,在承接监理业务时,不靠实力,不靠信誉,不靠服务,而是靠关系,靠感情;二是监理收费成为工程项目监理进行招标时评标的主导因素,监理企业间竞相降低收费标准,引起恶性竞争。

1.2.3 政府不当干预因素是指建设工程监理的行政管理部门的干扰对建设工程监理产生的不利影响。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的建设工程监理,不从工程的实际需要出发,片面追求形象,会给施工组织、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带来困难,也会增大监理方的风险。

1.3 施工单位引起的风险因素

1.3.1 挂靠施工企业鱼目混珠。纵观工程建设市场,这样的施工单位几乎覆盖了大部分土建工程;他们打着大施工企业的招牌,根本不具备施工的素质,甚至连基本的施工机具及技术人员都是临时拼凑的,是目前建设工程最大的风险因素来源。

1.3.2 大型国有施工企业整体实力滑坡。由于管理机制上的问题和受市场无序竞争的影响,使目前很多大型国有施工企业整体实力下滑,有经验的工程师、技师和工人退休后,青黄不接,后继无人,技术力量明显不足,管理跟不上。有时为突击任务,不得不从市场上临时雇工,很难达到要求的施工水准。

1.3.3 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偷工减料现象。为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个别施工单位拼命降低成本,在工程材料上存在以小代大、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行为,另外,违规省掉施工方案中的一些必要的施工保证措施。

1.4 建设方引起的风险因素

1.4.1 大尾巴工程。有的项目缺乏严肃性,工程量不大,正常几个月的工期,但不是设计图纸不齐、设备不到货,就是投资超概预算,工程干干停停,一干就是三四年。仅有的一点监理费使监理单位入不敷出。

1.4.2 盲目压缩工期风险。业主为追求竣工后更大的利润,制定的工期比合理工期短,经常出现边设计、边施工、边订货的现象,各专业各工种交叉作业。还有的项目为了迎接上级的检查,违背施工规范,追求形象进度,造成工程管理极不规范,使监理工作很难按正常秩序开展,留下了诸多质量和安全隐患。

1.4.3 监理合同过于简单化。监理企业对监理委托合同条款不加推敲,合同条款模棱两可,甚至以业主的口头承诺代替合同条款,随意草签,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扯皮,最终吃亏的是监理单位。

1.5 监理方引起的风险因素

1.5.1 管理体制问题。目前一些大型行业监理单位绝大部分还在国企之中,基本还停留在国企内部工程管理模式上,任务都是上级分配下来的,缺乏市场竞争机制,风险意识不强。这样的监理单位大都缺乏独立管理能力和有效的控制手段。

1.5.2 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目前监理人员组成个体差异较大,整体素质偏低,现阶段懂专业、经济、法律、管理的综合素质人才极少,高学历、高学位人员也为数不多;监理公司只能适应常规监理业务,对于较大型、较重要的施工方法、方案、技术措施等缺乏主观见解,对工程前沿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了解甚少,开展业务很被动。

1.5.3 虚假挂靠的监理单位鱼目混珠。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正之风愈来愈严重侵蚀着专业监理队伍,一些个人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挂靠在某个大公司上,东挪西凑证件,临时雇人,根本不懂监理业务,也堂而皇之干起监理业务来。

2 风险应对措施

2.1 自然因素引起的风险应对措施。在洽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要掌握当地的气象资料,了解天气灾害的常见时段和破坏性等情况;监理费应充分考虑可能会增加的医疗费、营养费、保险费、工程因灾害损失修复的管理费、工期延误需多支付的监理工资等开支,可以在正常监理收费的基础上乘以一个系数;监理工作全程购买有利于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险。

2.2 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应对措施

2.2.1 政策因素应对措施,对政策性增加的监理内容,首先要尽快掌握增加工作内容的相关知识,对不熟悉内容的部分可邀请有关专家来讲课或选派人员去培训学习,摸索出该项内容的监理程序和方法,使管理规范化。

2.2.2 市场因素应对措施,监理市场混乱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产物。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暗箱操作等的不规范行为随着管理机制的完善和社会进步会慢慢消失,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竞争环境在不远的将来应会逐步形成。

2.2.3 政府不当干预因素应对措施。监理企业应该联合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一起摆规范、讲科学,尽量说服政府部门。如果涉及到引发严重级以上风险的,且风险不能控制或转移的,建议放弃监理业务。

2.3 建设单位的风险因素应对措施

2.3.1 合同因素应对措施。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前,要全面了解拟监理工程的概况。尽可能地明确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时坚持义务与权力对等的原则,对建设方的“霸王条款”要经过分析,看可能引发的风险是否可以接受;监理费的支付方式要争取主动,分期支付时要能满足期内日常工作的开支。

2.3.2 建设方行为因素应对措施。接受监理业务前考察建设方信用情况;主动辅助建设方选择施工单位,考察施工队伍的实际业绩及综合素质;对建设方强硬承包给“关系户”的分项工程,要加强材料抽检,施工工艺监督,敦促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2.4 施工单位的风险因素应对措施

2.4.1 行为因素应对措施。对施工企业的合法分包,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对施工企业的非法分包或违法转包要审查施工企业安排到现场施工队伍人员的资格证书,若不符合要求,应责令施工企业按合同人员到位,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对工程中标价很低的施工企业,要防止不合理超支,对工程所用材料要严格审核,排除质量隐患。

2.4.2 质量管理风险应对措施。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加强现场建筑材料的抽检力度,共同送样,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合格的一律退场;全数检要工序,非重要工序不定时抽检,一经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书面通知纠正。重点监控有质量问题的纠正情况;加强对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查。

2.5 监理单位自身风险因素应对措施

2.5.1 企业的经营行为因素应对措施。在资质范围内承接业务,不转包监理业务;不让不熟悉监理业务的个人挂靠;信守承诺,维护企业信誉;通过监理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用一定的行政手段规定收费的下限,杜绝监理企业间的恶性竞争;承接业务时应考察建设方的信用及资金情况,以防无法收取监理费用的情况。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篇13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方法;措施

一、引言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伴随着整个工程施工全过程,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同时做好工程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负责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是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坚持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的监理准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技术文件,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二、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体系不健全,监理制度不完善

一些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程序不规范,管理责任不明确。缺乏完善的会议制度、验收制度、检验制度和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工程施工控制缺乏制度监督保障机制,监理内容不详细,监理目标不具体,监理人员分工不明确,具体操作不方便,导致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不能严密和有效控制,给工程建设管理带来许多问题和困难。

(二)监理工作缺乏独立性,难以有效行使职权

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监理单位受到建设管理单位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但是在招标过程中,施工单位仍然存在借用资质问题,甚至有些施工单位与建设管理单位存在裙带关系,从表面上看,这些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健全、施工措施完善、施工人员技术力量雄厚,而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往往冒名顶替,施工队伍技术力量严重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技术措施不到位。同时,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现象,直接影响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监理单位得不到建设单位的真实授权和有力支持,监理工作缺乏独立性,难以有效行使工程建设监理职权,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无法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安全难以保障。

(三)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监理方法缺乏技术含量

由于有些监理单位缺少监理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人员素质不高,技术水平较低,缺乏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工程建设管理能力不强,监理管理水平不高,监理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三、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一)采取合理监理措施,控制工程施工进度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依据监理规划、设计文件、规范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协助建设管理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拟定工程进度技术方案,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并及时组织各监理人员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检查和协调实际施工进度。对影响工程进度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进行修正,并提出改进意见,要依据施工资源的配置和施工现场的地质、地形条件及外界环境及时调整施工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改进,积极落实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配备足够的资源,组织多点、多面开工,进行合理的工序交叉及平行作业施工,严格控制工序交接时间,有效控制施工工序、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施工工期能够满足建设管理进度计划的要求。

(二)落实质量监理制度,控制工程建设质量

监理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以及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工法、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始终监督、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质量控制程序和要求进行监理。协助并督促施工单位设立质量控制点,采取工程质量三检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机构,编制详细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对重要工序、关键环节和隐蔽工程进行动态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按规定组织检验试验;对重要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采取旁站监理、跟踪监测、平行监测方法对施工单位自检结果进行复核,监理复核需要检测时,是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监测工作,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查。优化施工工艺,完善工序管理,控制工程过程质量。

(三)细化支付审核程序,控制工程建设投资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管理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年度、月度的合同付款计划,审批业主提出的资金流计划;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付款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资金流调整意见;审核工程付款申请;处理工程变更费用,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监理单位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进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确保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安全监理工作,控制工程施工安全

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安全监理的目的是对工程建设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防护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动态监控管理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的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可靠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把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控制纳入日常监理工作。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合理配置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保护措施;拟定切合实际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规范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好安全监理控制工作。

(五)熟悉合同技术条款,规范合同信息管理

水利工程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监理全过程,其中信息管理工作量大而且繁杂,要求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做好监理日志,记录整个工程监理过程,收集工程监理例会纪要、监理周报、月报、监理指令、签发的文件等资料,整理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生产等诸方面的信息,汇总整理装订成册;合同管理要求监理机构熟悉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条款,以合同为依据,对监理合同、施工及安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同时,监理单位要探索应用网络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平台,提高监理管理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水平。

(六)充分发挥监理职能,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有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两个方面。一是协调勘测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通过设计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等过程,充分熟悉设计意图,解决设计中存在的缺陷,避免施工中出现问题。二是协调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要站在公正的角度上,侧重于技术方面,充分发挥监理职能,调节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纠纷和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分歧,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工作和谐有序开展。

四、加强水利工监理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程监理制度,完善工程监理体系

工程监理机构要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健全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完善监理工作管理体系,规范监理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责任。制定监理会议制度、验收制度、检验制度和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细化监理工作内容,确定监理目标,明确监理人员职责,使监理人员分工协作,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同时,要彻底改变一些陈旧体制,完善建立市场,依法开展工程监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二)加强监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监理单位要强化监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技能、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深入学习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施工工艺、监理工作程序、监理要求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术技能,充分发挥监理作用,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同时,现场监理人员要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要求,工程质量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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