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实用13篇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1

我国审计历史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而我国现代审计的发展则是近三十年的事情。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在我国建立审计机构,实施审计监督制度。这意味着在我国搁置了很久的审计制度得以正式恢复。时至今日,我国审计的发展断断续续地经历了几千年,但仍未形成一种代表中国特色,或者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审计理论体系。各种理论较为分散化,或者只是代表几家之言,没有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当国家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时,我们却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到审计理论制度建设的起点与特色。抓准起点与特色,把握住方向,整个审计理论制度就能逐渐成型。因此,找到审计理论的起点与特色成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关键。

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就要先找到审计理论的起点,而这个起点应该是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应该是审计理论中最简单、最一般的本质规定,而且还是审计理论的起始范畴,其范畴有助于形成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能够贯穿于理论发展全过程。在这样一种条件下,我们发现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再合适不过的。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前提,经济责任关系存在于整个经济活动中,只要经济活动一直在持续进行,那么相应的经济责任关系就会一直存在。因此,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具备一定合理性的。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的独创审计形式,将其作为审计理论体系内的特色点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经济责任关系与经济责任审计

(一)经济责任关系

经济责任主要是指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经济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普遍地会存在四种经济责任,即国家对企业、企业对国家、企业对劳动者以及企业对企业。无论哪一种,双方在从事经济管理活动中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而这种原则就是经济责任制原则。在这过程中,双方便形成了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李凤鸣,2001)。这种经济责任是伴随着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只要经济活动一直在持续进行,那么这种经济责任关系也就一直存在。从现实情况来看,在人类的有生之年,经济责任关系不可能灭失。

经济责任关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极其特殊而又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首先,经济责任关系是人类历史社会发展的产物,经济责任关系不是一种自然规律,也不是一种自然现象,它是在人类社会的特点时期、特点环境下出现的,而且,从其现实性来说,它的出现代表着人类商业文明的真正到来;其次,经济责任关系伴随着人类社会在不断延伸,这主要表现在其超出了传统经济责任的范畴,从经济领域延伸到政治、法律、科技、社会等多领域,因而,经济责任关系具有较明显的普遍性;再次,经济责任关系带来了经济责任评价与考核,大大推进了经济责任的完善与发展;最后,经济责任关系不仅是当事双方关注的焦点,更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无论是国家对企业、企业对国家,还是企业对企业、企业对劳动者,这种经济责任关系涉及的不仅仅是当事双方,社会大众也会将注意力转到这种关系上来,也正因为如此,在整个大的社会背景下,经济责任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而经济责任关系也注定是经济、政治等领域中一种最基本而又永恒的关系。

(二)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与经济责任相联系的一种审计形式。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审计组织对经济责任关系的主体应负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评价活动。它包括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政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四个方面。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性审计相比较,其最大的特点在于确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内应负的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

从广义上看,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一切审计。但在狭义上,经济责任审计仅特指在我国近些年出现的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不管广义,还是狭义,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社会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加强对企业领导或管理者、机关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正确评价他们的责任履行情况,为用人单位提供依据;第二,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揭露腐败现象,规范当事人的行为,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和谐,从而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和谐;第三,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企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当整个企事业单位内部形成一种较好的内部文化氛围时,新老管理者或新老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接也会较为顺利,这对企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是利好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起点与特色

审计理论是人们给予对审计实务活动的认识,通过思维运动而形成的关于审计系统化的、合乎逻辑的、合乎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理性认识,是由审计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原理以及由此推演出来的派生概念、原则、原理等内容所构成的审计知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代表着审计在我国发展的阶段性成果,这个理论在将来还需要继续丰富、继续彰显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是集几代人的智慧与实践,是个集体结晶。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将吸取审计发展历程中的所有精华,这就使得整个体系显得更为丰满、有内涵。因此,在整个审计理论构建过程中,我们要牢牢抓住这根主绳。在其历史阶段性上,整个体系框架自然能全部浮出。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起点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首先要明确起点在哪,即通常所说的审计理论逻辑起点。作为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冠用逻辑起点本身的内涵,运用于审计理论中,它至少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第一,该逻辑起点的实质内容用你该表现为审计体系中最抽象、最一般、最简单的思维规定;第二,该逻辑起点应该是审计体系中最直接和最基本的单位,即该逻辑起点是个基础性的内涵范畴,可作为其他审计范畴的依据;第三,该逻辑起点应该贯穿于审计理论发展的全过程;第四,该逻辑起点有助于形成完整的审计理论体系,在其本质要求上,需要该逻辑起点与审计系统中的其他要素有多方面的联系。逻辑起点是一个理论的起始范畴,往往以起始概念的形式表现出来。

基于上述审计理论逻辑起点的要求发现,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构建审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较为合适。理由有五点:第一,经济责任关系是种确确实实存在的关系,它是审计理论体系中最抽象、最一般、最简单的基础关系;第二,审计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审计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前提。任何形式的审计最终的落脚点都在经济责任上,因此,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基础性的全部内容,其他审计范畴都应该是以它为依据;第三,前已述及,经济责任关系伴随着人类经济活动的产生并将一直存在,无论何种形式的审计都是以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的,而审计理论又是我们对审计实务的认识,因此,经济责任关系确实是贯穿于整个审计理论发展的过程;第四,经济责任关系反映了审计的根本属性,审计的根本属性决定审计的发展,也决定着审计理论的发展,因而,经济责任关系有助于形成完整的审计理论体系;第五,逆向思维决定了经济责任作为审计理论起点的重要地位。退一步考虑,不禁会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审计发展到现在又要重新去挖掘她的起源呢?如果没起源,那审计理论是怎么产生、怎么发展而来的呢?对于这一点,学界对于审计理论起点的各种观点在获得一部分人认可的同时,也不免会让另一部分人有种想法:这种关于审计理论起点的探讨到底有多大意义值得我们再继续研究下去?较为明显的一点,审计的根在经济责任。任何一种关系都是由具体的事实所引起的,因而经济责任关系是由受托经济责任这个事实所带来的,而其内容就是经济责任对应的各种活动。从逻辑上来看,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审计理论的起点应该不会有错,而且更符合逻辑起点本身的意义与内涵。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特色

前已述及,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起点应该是经济责任关系,而突显出中国特色的则是经济责任审计。既然构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必然得突出中国特色。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独创的审计形式,将其作为审计理论的特色无可厚非。另一方面,从实务角度来看,无论何种审计形式,其实质还是落在对经济责任的审计,况且,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许多国家已经或者开始借鉴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这一点对于国人来说是值得骄傲的,这也标志着我国对世界审计作出的突出性贡献(当然,贡献不仅仅就这一小部分)。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审计理论的特色。综上所述,笔者以经济责任关系为起点、经济责任审计为特色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整个体系由起点、前提与导向、审计基本理论、审计规范理论、审计应用理论、审计相关理论和审计环境等所组成,如图1①所示。

三、意义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国国情的需要。因而,将经济责任关系作为整个审计理论的起点、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审计理论的特色也是具有一定历史性和客观性的。构建以经济责任关系为起点、经济责任审计为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具有重大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关于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有着多种不同的看法,这违背审计历史发展的潮流。问题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只有一个,之所以有这么多种不同的观点,是因为人的思维习惯性地顺着事物发展进程思考,审计理论的起点并不一定就存在于审计范畴内,因为审计不是“天生”就有,审计是“果”,“因”在审计之前。解决问题和发现问题的最好方法是逆向思维。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的建立为我国现在与将来的审计实务工作奠定了一个扎实的理论基础。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回归理论,逻辑上是这样,现实也是这样,这点不假。整个审计理论体系还要继续发展与完善。我们还要继续发扬自身的特色,使更多国家和地区受益。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的建立是中国对世界审计史作出的卓越贡献。中国经济的发展状况越来越影响到世界经济的发展,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在这当中需要做好强有力的监督,保证整个经济环境的健康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建立不仅仅是中国对世界审计史作出的贡献,也是对世界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可能考虑最多的还是审计理论本身的问题,对于中国特色而言,只要符合本国国情,是在我国发展的产物就应该称得上是中国特色。因为我们开创了经济责任审计,所以对中国特色有了锦上添花的效果。经济责任关系与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同一内容饰演的两个角色。经济责任关系与经济责任审计似乎又给人有种内涵与外延的感觉,关键点还是经济责任,经济活动产生经济责任,进而产生经济责任关系,这个不是鸡与鸡蛋的问题,这个逻辑是比较清楚的。在确定经济责任关系与经济责任审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的地位之后,要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使得理论在指导实务中发挥更大的效用,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也是今后要不断探索的一个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在未来会发展得更完善、更先进。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2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首要前提。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现代审计制度在中国的一种创新。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确立的基本依据可以用审计动因学说之“受托经济责任观”给予恰当的解释,它是审计产生之历史本原的回归。当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还处于探索与完善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理论方面深入、系统的研究仍然缺乏,尚待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确立为我们创新审计导向模式提供了现实可能。本文提出的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是适应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而对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理论创新,有利于更加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

(一)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是关于审计前提与目标的一种普遍认同的审计动因理论。受托经济责任是现代会计、审计之魂。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不断拓展,是推动审计理论不断创新的内在依据。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委托人对受托人经管受托经济资源的要求不断变化,致使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从受托财产保管责任扩展到受托经营责任、受托管理责任,使审计目标从查错防弊转向会计报表的公允性、可信性,审计模式从账项导向审计模式发展到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再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审计种类从单纯的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管理审计、“3E”审计、绩效审计发展,甚至使审计超越了传统审计的领域,如环境审计、社会责任审计等。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认为,现代审计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其本质目标是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受托经济责任就是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并报告其经管状况的义务。审计产生、发展的首要前提是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

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委托人自然希望受托人能够诚实地、令人满意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不仅要实现其受托财产(资本)的保值,而且要实现其财产(资本)的增值;而受托人也具有向委托人交待或表明其在诚实地、认真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以便继续获得委托(投资)的内在需要与动机。基于受托人的需要与动机产生了会计的需要,即借助于会计来反映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基于委托人的愿望和保证受托人会计反映的真实公允性或可信性,产生了对审计的需要,即委托人借助于审计来控制受托人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和状况,以及受托人提供的会计报告的质量(即真实公允性或可信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与受托人特别是经营管理活动存在着法律上、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分离性,以及专业知识障碍和时间、成本方面的若干限制,委托人往往不能直接控制受托人的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和会计报告的质量,必须借助于一个独立的第三者来实现这种控制,即审计产生的重要原因。而受托人为了表明其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取信于委托人,也愿意接受此种控制。

为了保证和促使受托经济责任得到有效的履行,就需要有相应的审计模式对委托人所掌管的经济资源及其投入和产出的结果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以如实反映受托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着重研究了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为本文的系统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狭义与广义的阐释

1.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狭义的解释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狭义的受托经济责任是一种法律概念,它是指经济责任人对资源的法定的直接利益所有者(委托人)的责任。这种法定的利益所有者包括股份企业或公司的股东、国有企业的国家(政府)、政府的纳税人、慈善机构的捐赠者等。按照狭义的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也称为传统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经济责任人应该向也只向委托人即直接利益所有者报告资源的经管状况――其所应承担并履行的受托经济责任。因此,在狭义的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下,责任的指向是单一的,因为其委托人是单一的。

2.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广义的解释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广义的受托经济责任是一种社会概念,它是指经济责任人对其有关的所有的利益关系人的责任。这些利益关系人是一个群体,除了特定的直接利益所有者外,还包括虽然不具有法定所有权但与经济责任人所代表的组织有着某种经济或社会联系的其他利益关系人。对于企业而言,除了作为其直接利益所有者的股东或国家之外,其他利益关系人还包括投资者、债权人、贷款人、供应商、雇员、消费者、政府部门、地方团体、银行、税务机关等等。按照广义受托经济责任理论(也称为现代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所有这些方面都是经济责任人应予负责的对象。这是因为,任何经济责任人及其所代表的组织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之中,一方面,其行为将影响到其各种利益关系人;另一方面,其生存与发展又必然依赖于各种利益关系人,所以,其行为必须对包括直接利益所有者在内的所有的利益关系人负责。显然,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所指的受托经济责任是广义的。

3.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目标是确认和解除特定组织之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其本质是保证和促进其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所谓“全面”,是指全面履行“行为责任”与“报告责任”,包括行为责任与报告责任的各项内容;所谓“有效”,是指每一项责任都必须得到切实履行,都要真正符合要求。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就是要通过独立、客观、公正的检查,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的经济责任状况予以确认,看其是否符合“全面有效”的目标要求,一旦发现偏离此目标要求的情形,即通过审计反馈进行纠偏,以促使经济责任人全面有效履行其承担的经济责任。

在账项导向审计模式、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和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由于在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审计流程、审计方法、审计评价标准和审计报告等方面均没有明确针对受托人行为本身,因而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的纠偏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见,本文构建的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理论创新,是汲取账项导向、制度导向和风险导向等审计模式的成果,基于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拓展,形成的针对特定组织之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一种新型的组织审计行为活动的审计方式。

三、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内涵剖析

具体来说,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就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界定、评价特定组织的经济责任人的目标经济责任为重点,在确定目标经济责任的前提下,决定审计测试的范围与程度,通过审查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报告,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的一种审计组织方式。

对于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内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剖析与理解:

1.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主体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审计主体划分,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类型包括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

2.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客体是特定组织的经济责任人。本文所指的特定组织主要包括各级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按照对特定组织类型的划分,经济责任人包括从事公共管理的各级政府官员和非营利组织的各级负责人、从事营利活动的企业各级负责人。从理论上讲,凡是存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受托方,均可作为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客体。

3.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目标是确认和评价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经济责任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其中,行为责任是经济责任人经管经济资源的责任,目标经济责任是行为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报告责任是经济责任人通过履责报告解释说明其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责任。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目标表明经济责任人不仅应当全面履行包括行为责任与报告责任的各项内容,而且每一项责任都必须得到切实履行,都要真正符合要求。

4.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审计策略是为了实现确认和解除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审计目标而设计安排的一整套措施。具体包括审计计划和流程的设计、审计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审计报告体系的改进等。

四、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概念框架

(一)责任的涵义辨析

研究责任的涵义有助于界定经济责任的内涵,因为经济责任与其他责任的涵义之所以不同,并不在于责任的涵义发生变化,而在于责任前面的修饰词“经济”,在理解责任的涵义的基础上才能理解经济责任的涵义。

在古代汉语中,“责”与“任”连接形成“责任”的用法并不多见,常见单用“责”字。现代汉语中的“责任”是从古代汉语中的“责”发展而来的。“责”在古代汉语中是一个多义的概念,至少有六种涵义:一是求、索取;二是诘斥、非难、谴责;三是要求、督促;四是处罚、处理;五是义务、责任、负责;六是债。

在现代汉语中,《汉语大词典》认为,汉语中“责任”有三层涵义:其一,使人担当起某种职务和职责;其二,分内应做之事;其三,做不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承担的过失。第一层涵义,实际上仍然把“责任”作为复合词,大都见于古代汉语中。在现代汉语中,“责任”的涵义一般是指后两种。

张文显认为“责任”一词的基本语义有三方面:其一,“责任”即为分内应做的事,如“岗位责任”、“尽职尽责”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种角色义务,在这种意义上使用“责任”,其中心意思仍为“义务”。其二,对特定事项的发生、发展、变化及其成果负有义务。如“担保责任”、“举证责任”。其三,因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行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如“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赔偿责任”等。

冯军收集了《法制日报》1993年4月1日至30日76个有关“责任”的用语例,并对所收集的用语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责任’一词是在三种意义上被使用的,即‘义务’、‘过错、谴责’、‘处罚、后果’”。

刘作翔、龚向和认为,“从语义的角度来分析,‘责任’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责任一般是指在政治、道德或在法律方面所应为的行为的程度和范围,在这里,责任是主体的角色义务或职责,可以通俗地理解为特定主体分内应做的事。狭义的责任是主体违反某种义务时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或不利的状态,也就是有的学者所言的‘基于一定的义务而产生的合理负担’”。

张贤明认为责任包括两层涵义。第一层涵义属于积极意义上的责任,说明责任与责任主体的社会角色是相联系的,是各种社会规范要求社会成员负担与自己的社会角色相适应的行为,表明了社会对责任主体的行为预期;第二层涵义属于消极意义上的责任,说明社会对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的成员所给予的谴责和制裁,反映社会对其成员不履行或没有履行好积极意义上的责任进行的处置,是社会成员因为没有做好分内之事而引起的。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只有首先界定了前者,才有可能界定后者。

张贤明进一步指出,责任的两层涵义中包含着评价的因素,即对责任主体的行为是否做好了分内之事以及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时应该受到何种处置进行评价。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认为,责任是一个人应尽的职责,应该承担的过失。或者说是一个领导干部应当做的事做了没有,做的效果如何。

综上所述,责任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和多层次性。它包括三个有机组成部分:第一,责任主体的分内之事;第二,责任主体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时应受的谴责和制裁;第三,对责任主体行为的评价。这三部分都与责任主体的社会角色相关。在社会中的角色不一样,责任主体的分内之事、评价的标准、应受的处置就不同,责任的具体内涵也就有所区别。

(二)经济责任涵义的界定

姜彦秋认为,经济责任主要是指作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全部法人财产及其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承担的经营责任及其他经济责任 。

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规定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定义为:“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陈波认为,经济责任其更为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受托经济责任”,即由于受托管理他人资产而承担的相对于委托人的责任 。

李三喜认为,经济责任分为三类:一是经济责任应当是当事人基于特定的职务而应承担或履行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二是经济责任应当是当事人对其与经济责任相关的职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三是经济责任是当事人应当承担的经济上的后果,如经济上的赔偿、补偿等。

笔者分析认为,上述有关经济责任涵义的界定并不是很完整,但对本文研究界定经济责任的涵义是有启发意义的。

事实上,经济责任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资源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资源委托与受托关系引起的经济权力与经济义务。在社会的分工协作体系日益细密的情况下,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成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关系,也是现代审计赖以产生的基础。可以说,社会上的每个组织、每个人都承担着各种性质不同、内容不一的受托经济责任。从历史上看,基于产权关系和市场交易所产生的受托经济责任,很早就在人们的经济交往中得到承认和履行。因此,笔者认为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将经济责任的涵义界定为受托经济责任更为完整和恰当。

(三)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的概念体系

根据现代受托经济责任理论,笔者认为,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是指经济责任人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并报告其经管状况的义务。由此推论,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应该明确界定包括经济责任人、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三位一体的受托经济责任的概念体系。

1.经济责任人

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受托经济责任存在于一种委托与受托关系之中。在这种关系中,至少存在委托人和作为受托人的经济责任人两方,委托人授予经济责任人管理和经营经济资源的权力并要求其对管好、用好该种资源负责;经济责任人接受委托人的授权或委托并承担起履行相应责任的义务。根据前文对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内涵的剖析,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中的经济责任人是指特定组织中受托经管经济资源的行为人,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官员、企业负责人和非营利组织负责人。作为承担并履行经济责任的主体,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中的经济责任人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委托受托关系以及与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如图2所示。

2.经济责任人的行为责任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经济责任人的行为责任是按照委托人关于治理性、控制性、合法合规性、效益性、环境性、社会性等要求经管受托经济资源的责任。委托人的要求代表了其对经济责任人之理想行为所持的期望,反映的是社会的客观需要,而社会需要的层次与水平总是不断提高和发展的,因此,受托经济责任的内涵自然呈现出不断拓展的趋势。

经济责任人的行为责任一般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予以确立,从而形成行为责任的目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目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既可以通过法律、法规、预算、计划或合同、契约等形式确立;也可以由习惯或习俗确立;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也可以是口头的形式。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治理责任、经济权力控制责任、管理舞弊控制责任、绩效责任、环境保护责任和社会责任。

3.经济责任人的报告责任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受托经济责任应具有可计量性,即能够通过货币形式或其他标准予以计量,并通过报告的形式(如财政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对计量结果予以报告。报告的形式也将随着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变化而变化。

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经济责任人的报告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公允性或可信性的要求编报履责报告,以公允反映经济责任人履行行为责任方面的内容。

由于目标经济责任是行为责任目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所以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的履责报告实质上应该是解释说明经济责任人履行目标经济责任状况的报告体系,为了全面反映治理责任、经济权力控制责任、管理舞弊控制责任、绩效责任、环境保护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责报告体系应当包括财政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治理结构报告、财经法纪遵循报告、经济权力行使报告、经营活动报告、经营目标报告、舞弊防范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如图3所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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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刘作翔,龚向和.法律责任的概念分析[J].法学,199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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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6.

[11] 姜彦秋.谈谈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1999(5):22.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3

一、事业单位内审机构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业单位内审机构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内审机构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而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促使他们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促进事业单位获得更好的发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规范,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和约束机制,防止出现违法违规的现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能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促使事业单位充分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总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意义,事业单位一定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提高事业单位发展的水平。

(二)目前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部分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能很好地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表面现象严重,难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部分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健全有效的评价机制。

二、加强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审计工作的责任,提高认知

首先,事业单位一定要响应国家的号召,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单位工作人员认识到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价值和意义,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其次,事业单位一定要充分发挥单位一把手的影响力,建立以单位一把手为核心的内审工作制度,从而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提高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同时,单位的领导人要积极学习先进的思想政治理论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切实认识到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最后,上级主管部门要将单位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作为对单位领导人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明确审计工作的责任,促使单位的领导人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

事业单位的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要想提高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一定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首先,建立完善的审计人员准入制度,实施持证上岗制度,从而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组建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同时,事业单位还要逐步完善晋升制度和激励式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而吸引更多高素质的审计人才进入自己单位工作。其次,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同时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防止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最后,事业单位还应该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考核,在单位内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上岗机制,从而促使审计人员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主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从而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符合要求。

(三)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坚持有效性的原则,综合利用多种审计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积极意义,促进事业单位获得更好的发展。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有效性原则,综合利用多种审计方式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和独立性,保证审计部门可以独立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其次,事业单位一定要将任前、任中以及离任之后的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的结合,并加大对任前、任中的审计力度,从而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时效性。另外,事业单位要特别加强对任中的审计,并逐渐提高任中审计所占的比重,并根据单位管理的实际情况来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时,对于即将要晋升的干部一定要加强任前审计,从而帮助组织部门选择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并且还要注意将单位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机关相互协作,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从而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将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最后,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机制和反馈机制,从而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各种的积极作用。

(四)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要想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就要加强对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首先,需要认真分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然后选择各具专长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并明确各岗位以及人员的具体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才能。其次,为了保证审计证据的质量,审计人员一定要做好二级复核工作,同时还要对审计取证方法、范围和责任进行明确和规定,以保证取证行为的规范性,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另外,在提高审计证据质量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对重要审计事项的取证。对于审计方法的选择需要根据具体的事项来确定,审计人员和审计组长需要对自己提取的审计证据负责。最后,要认真编制审计报告,加强对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保证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五)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机制

首先,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细则,保证各项审计工作都可以落到实处。其次,根据国家要求以及单位内部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评价的指标和标准,对每一个指标都要尽量做到清晰明了,并且要注意将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从而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最后,在对审计工作考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事实就是的原则,保证评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的监督,防止出现的现象,推动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因此,事业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促进事业单位社会职能更好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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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根平.探索内审机构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思路[J].中国科技博览,2011,(33):589-590

[3]刘瑾.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对本部门所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J].会计师,2013,(16):41-42,43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4

《规定》的颁布施行,对于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责任制、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

据了解,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两个《暂行规定》的施行,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审计制度全面推开,全国普遍开始了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要说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效,可以列举一组数字。”刘家义说,1998年至2010年10月,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共计41万多人,查出由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违规违纪和损失浪费问题金额684亿多元,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交各类报告和信息40多万篇。

经济责任审计的另一种成效则是无形的。“试想一下,有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制约,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特别是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的过程中,会意识到对他们履行经济责任的合规性和效果要进行审计,就会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力。你想想从乡镇长到省部长,从党政领导干部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这么大的一个被审计领导干部群体,会因此避免多少决策失误和损失浪费!”刘家义说。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暂行规定》的许多内容已经滞后。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须进一步完善。“2006年修正的审计法,仅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亟须出台专门的规定加以贯彻落实。”刘家义说,在这种情况下,新规定的出台自然提上日程。

范围涵盖省部级领导

审计实现制度化,2009年至今共审计省部长37名

“如果说《规定》最大的突破,毫无疑问,是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刘家义说。

据了解,1999年出台的两个《暂行规定》确定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尚不包括县级。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扩大到了地厅级。按照中央的要求,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进行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

截至2010年,审计署共审计了151名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2009年和2010年,两年共审计省部长37名。短短10年,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已走向制度化,发展可谓迅速。经过长期试点,审计署已积累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在审计技术层面已较为成熟。

刘家义说,在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经济政策的执行、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重大资金管理使用和重点项目建设、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揭示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政府负债管理和建立政府负债风险预警机制等建议。

“省部级领导干部拥有着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掌管着大量的国家资源,他们能否切实有效地履行经济责任,关系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刘家义说,《规定》出台后,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了制度化,标志着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层面已走向成熟。

审计结果有效运用

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许多高官因为腐败问题而纷纷落马,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能在反腐败方面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是独特的。”刘家义说,更重要的是,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常性审计,可以发现和纠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避免问题的扩展和蔓延,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从而清除腐败赖以滋生的土壤,遏制腐败行为。

据了解,1998年至2010年10月,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领导干部个人经济问题金额20多亿元,各级党委和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参考审计结果,对4%的给予了免职、降职、降级、撤职和其他处分或责任追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7200人。

刘家义说,经济责任审计并不局限于发现和查出问题,还要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多年来,审计机关在原来以离任审计为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任中审计,前移审计关口,力求尽早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秋后算账”,发挥“治本”作用。按照中央要求,审计署2009年和2010年审计的37名省部长中,有33名是任中审计。

审计结果能否得到有效运用,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根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相关要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同时,《规定》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制度规定,也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刘家义表示,《规定》出台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审计报告先礼后兵

会留给被审计领导干部反馈意见或者提出异议的机会

据了解,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后要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那么,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否看到这些报告?被审计领导干部合法权利的保护问题是否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刘家义说,按照程序,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审计结果报告应当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

“此外,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报告还要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给被审计领导干部留有充分的反馈意见或者提出异议的机会。这也是审计结论客观公正性的保证。”刘家义说。

如果换个视角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拥有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那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合法权利的保护问题是否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5

同志们:今天召开的全市审计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全省审计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工作,交流了经验,表彰了先进,对于推动我市审计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有着重要意义。刚才,明轩同志就我市如何搞好审计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一会儿辅义、元忠同志还要讲具体的意见。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着重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更扎实有效地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思路和对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着力在抓落实、抓成效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市纪委、市监察局确定了专门的部门(综合研究室)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也要明确联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分管领导,创新机制制度,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抓好审计成果的分析运用搞好审计成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的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切实得到发挥。一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以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和管钱管物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为重点。要通过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考察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政情况,促使领导干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如发现领导干部有收送钱物、超标准购车、领导干部及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督促领导干部予以纠正,严肃处理。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中央和省上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如落实“四个坚决纠正”、解决教育乱收费、农民负担等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可以发挥这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领导干部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或者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或者违反中央和省上规定,搞“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相结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一些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重要线索,如果不够具体清楚,可以委托审计机关先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审计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再决定是否立案查处。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同审计部门之间移交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审计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深挖细查违反财经纪律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以严格的纪律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实效。四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从而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要继续把审计监督手段运用到干部管理和监督领域,把审计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考察干部,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合力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别计入干部考核和廉政档案制度,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五是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注意从违纪违法行为中揭露深层次的问题,查找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分析原因,健全制度,着眼防范,强化监督,更好地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治本功能。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 经济责任审计是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共同任务。这些年来,各部门以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综合分析成果,共同提出建议,提高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这些好的做法应当继续坚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要主动向审计机关的同志学习,加强监督,服务于经济建设。要大力支持审计机关的工作,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协助的,不能推诿扯皮,该提前介入的要提前介入。要积极依靠审计机关,正确使用审计成果,很多大案要案是审计机关提供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定性处理也是依靠审计结论。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地区和单位,要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坚决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审计职能,帮助排除工作中的困难和阻力,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同志们,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从严治党,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三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抓好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奋发进取,再接再厉,把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实现**新一轮的新发展、新跨越,早日把**建成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6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应运而生,尤其在党的十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也把经济责任审计列入日程,它是新经济环境下,加强领导干部洁身自律,廉政认真,克己奉公的最大举措。而伴随着经济发展与之不断前进的我国高等教育,也以势不可挡的劲头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浪潮当中,国家加大了教育投资力度的同时,又容许多渠道融资教育经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此时,做为监督和检查之于服务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愈发重要。

1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经济责任审计最初根源于厂长离职审计,并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并积累了相关经验,建立了相应规章,形成了初步的模式。就我国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来看,也主要是依托于原有的《关于开展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通知精神,并结合各地区实情,依照中法办[1999]20号文件中的两个“暂行规定”和审办发[2000]21号文件的两个“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审计工作。虽然在近二三十年间,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在工作和审计的过程中也突显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原有的审计模式已经很难跟上时代和经济的发展,而且就我国特殊的国情来看,南北发展不平衡,东西发展不同步,各地区的审计方法、程序、内容、评价方式也不尽相同。经济不同,与之而来的教育也各不相同,我国各地区的高等教育也是各种各样,各自为政。各高校也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也都相应地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责任审计工作,同时也出台了不同的审计制度和规章,初步形成了审计办法和规定。据调查,各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授权进行的,而执行审计的部门也以各校的组织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居多,但是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的审计也以离职审计为主,有很多的高校并没有开展届中审计。而实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主要是财经法纪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计,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等,虽然各高校的审计内容和报告如出一辙,但是其审计具体内容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就需要认真思量了,这不仅增加了审计工作开展的困难,也加大了审计评价的风险。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2.1离任审计较多

目前来看,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以离任审计为主要的形式,在职审计相对较少,而离任审计也是先离后审,先审后离的模式也不多,先离后审的现象是与我国特有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模式有关,通常来说,只有当审计的责任人离任或是调任了之后,有关部门才向审计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这种先离后审的模式,不仅给经济责任审计造成了阻碍,也使审计的结果人浮于事,失去本来审计的意义和目的。

2.2审计效果不佳

由于大部门的审计都以离任审计为主,就导致审计的效果不佳,工作质量不高,其结果就更不严谨和确定。这种审计往往是相关部门上报离调任责任人,再由其组织部门下达审计委托,而后才是审计部门收集资料,入驻审计。而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学校内部干部集中调整和调离任后,组织部门才统一向内部的审计部门提交审计委托,并且要求其内部的审计部门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完成其经济责任审计,这样的程序就使审计部门不能主动制订出工作计划,只能被动地接受审计项目,审计不全面,不细致,更不用提工作质量和审计效果了。

2.3评价随意性多

由于我国目前的现状,上述段旨中已经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其不足,没有一个统一的审计规章,没有一个相对科学和客观的审计条款或制度,当面对错综复杂的审计委托时,就更显得无地放失。与此同时,审计工作人员处理千头万绪的审计项目时,往往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工作标准,使他们通常会从自己工作的经验和主观进行判断,自由裁量随意性就较大,其客观性、正确性和公正性就相对较弱。

2.4报告利用性差

就我国当前的高校经济责任,其审计成果报告普遍缺少针对性,专业语言又泛滥,结论往往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这就使组织部门对其产生的报告和结果无从下手,更不用谈如何利用了。而先离后审的模式,干部已经任命完毕,审计的结果对于其任命与否不具有权威性,也起不到什么决定性作用,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多流于形式,影响了审计的实效性和威慑性,降低了审计的必要性,也影响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3经济责任审计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五个:第一,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重要性原则以及谨慎性原则。依法审计主要是指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工作应该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原则进行开展,它也是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对各项审计最基本的要求和约束。第二,客观公正原则,顾名思义就是审计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要真正地做到客观公正,就需要在审计的过程中着重于证据的充分性、真实性,并对要审计的资料和经济责任人进行反复核对,较准。同时,就要着重于审计的独立性,尤其是审计工作人员的审计立场的独立性,在审计过程中要保持头脑清醒,思维正确,以《审计法》为准绳,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性。第三,重要性原则,经济责任的审计一般时效性较长,审计工作量较大,审计资料较多,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把着眼点放置于影响因子较大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上来。经济责任审计人,在高校来说,一般都是学校的各层领导,更应首先立足于重点问题和环节,仔细、认真、多层面,多角度地审核每一个疑点和问题。第四,谨慎性原则,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较为特殊和重要,所以对这类审计客体,更需要审计工作人员把握好谨慎原则,分清本人和他人的责任,划清工作、渎职和失职之间的界线,统一标准,透明过程,昭示结果。第五,实事求是原则,从字面的意思上来看,就是要对审计的问题如实地反映,绝不隐瞒,绝不姑息,绝不夸大,绝不回避的四个绝不原则,做到审计到位,审计清晰,审计无误,审计准确。以国家法律为准绳,以各地区不同实际情况为变通,既做到审计清查,又要兼顾各单位的不同,实事求是地清算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也是针对于各级领导人员在任期间的财政、收支、效益的审计,其目的主要是评价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工作业绩、在任作为等,为国家和人民做好对于各层领导的监督和管理,并对监管机关提供相应的评价总结和任用依据。

4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通常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与其他审计的程序不尽相同。其全过程如图1所示。

5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

5.1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目前,我国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亟待解决和确立的就是统一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往的审计制度只规定了相关离调任审计的相关内容和程序,为了建立相对健全的全过程经济责任审计,就要首先从规章制度入手,从原则上明确任前,任中、离任和调任的审计模式和有针对性的内容,为开展审计工作铺平道路,为其顺利进行做保障。对于任前审计,要着重对于敏感和重要岗位的选用和调任干部的审计,任中则应该侧重于群众反响较大和民意调查问题较多的干部,离任审计则把着眼点放在正常的人事变调,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5.2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考核体系

制定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考核体系,其主要目的在于减少主观影响因子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左右,让主观臆断和随意性彻底剥离,为此各大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客观、科学、规范的评价考核体系。就高校现在的人事格局来看,主要分为三大部门,即教学院系、行政管理、学校相关经济实体这三部分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考核标准和量化体系,将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使考核体系更能体现出不同的审计层面。5.3确立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职能经济责任审计不是普通的审计,把工作的重点放置于财务收支,而是侧重于在离调任干部的绩效审计,在任其间的作为调查,群众反映和民意调查,通过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在有形和无形中就可以给干部以督促和推动力,使他们在任其间更为合理地调动资金和配置资源。

5.4利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资源

对于一些保密性不强、时间相对较仓促的内部审计项目,相关高校组织部门也可以把此类项目委托给外部的审计机构,开展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部门也应该不断增加工作人员相对数量,提升审计人员工作能力,提高对于人员审计素质的全面培养,以便更好地协调内部审计的配置和时间的安排。

6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6.1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职能

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主要是指对审计对象的监督、评价,但在近几年来,审计长刘家义提出了全新的审计理论——免疫系统审计,这一理论的提出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有的职能基础上,更为强调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职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加强审计监督,强化任前、任中审计,落实离任、调任审计的必要性,从而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离任审计模式,以审计促正气,以审计督新风,让一切问题防患于未然,避免了传统审计马后炮效应,拓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层面和角度。

6.2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效率

经济责任审计,在原有内部提交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审计,审计部门安排的程序模式为基础,还新增了以自然年为单位,从每年的年初,内部审计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殊情况,依照审联会的委托,客观、科学地制订出本年度的审计计划,将财政收支审计、预算审计、专项专款资金审计,责任作为绩效审计,与任中、调离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一些无谓的重复审计项目,不仅节省了审计成本和时间,而且还在一定的情况下,合理配置了审计资源,也使在任干部的审计结果和评价报告,以资料的形式直接应用于其离调任审计,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6.3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结果这种全新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拘泥于离调任的审计,而且也把在任审计纳入到了干部的审核中来,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的时效性和利用率,同时加强了对在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也敦促了干部廉政自律,时时自醒,强化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弥补了考核审核体系的缺失,给组织部门选拔干部提供了最为客观的依据。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易娜.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J].广西审计,2002(02).

[3]秦剑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其评价内容[J].交通财会,2002(03).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7

Keywords: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Risk.Control

中图分类号:F239.4文献标识码A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意义上的审计相比,最明显的区别有两点:一是审计结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提供了量化的依据;二是审计结果人格化,即必须要有具体的人来承担经济责任。过去我们的审计结果是只对单位不对人,现在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明确其经济责任,防止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促进干部考核制度和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的建立健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组织部门把好用人关,防止选用干部失察,失误。实行这一制度是对领导干部的激励和鞭策,严格要求自己,以便对经营者任期工作业绩作出确切的评价,对有关任期的经济责任问题进行分析,并按相应的政策规定划清间接或直接责任。审计中财务收支是基础,经济效益是根本,内控制度是保证。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内涵和特征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其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而不是指当事人对其与经济相关的职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或当事人应当承担的经济上的后果。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1、经济责任是一种职责或义务。这里责任的真正含义应当是当事人在特定的社会生活中所负有的特定的职责或义务,而不是当事人的行为应当承担的特定后果。

2、经济责任是与职务相关的职责,当事人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职责或义务有多种,而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是基于当事人担任特定的职务而应当承担或履行的法定或约定的职责或义务,与职务无关的其他责任或义务不在该责任的范畴之中。

3、经济责任是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基于当事人特定的职务而产生的职责或义务同样很多,包括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和与经济无关的职责或义务(如政治上的职责或义务等),经济责任审计中经济责任所包含的是当事人与经济相关的职责或义务。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经济责任审计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的区别: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等会计资料,审计范围是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和合规合法性。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全部经济管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面较广,既涉及财务过程,又包含经济活动领域。经济责任审计在范围上远远大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与其他审计项目相比,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特征体现在直接对“人”的监督上,将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因此,监督的层次更高,政策性更强,审计内容更复杂,要求更严格。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做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具体是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人员使用不恰当的程序和方法,对某一事项作出错误地估计和判断,进而提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审计结果,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和意见,给使用者带来错误的信息,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由此引起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和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的可能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类型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表现形式上来看,风险有两种类型;一是审计人员未能发现单位领导干部任期内未完成政府责任目标、存在违反程序决策或严重决策失误、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本人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而作出错误的评价;二是单位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而审计人员由于职业判断失误,而对领导人做出不正确的评价。三种,但无论哪种风险它们都不是单独地发生作用,而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特征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通常比较复杂。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不确定性因素多、社会环境影响人、牵涉面广的工作,对人与事的监督有机结合,因此风险更高、难度更大;同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贯穿于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每一项审计活动都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审计风险,其成因和表现形式均具有较高的复杂性。二是风险成因的独特性。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层次高,责任人一般为领导者,同时审计的内容错综复杂,加之经济责任审计覆盖期限长,评价事项多而敏感,审计的评价依据仍处在不断变化、完善之中,所有这些不稳定因素都会反向促生审计风险。三是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具有可控性。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但只要审计机关掌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产生原因、背景、影响因素、运行特点和规律,通过改进审计手段,收集审计证据,采取有效措施,就可以控制审计活动过程中的风险产生因素,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避免审计失败的发生。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是审计手段滞后形成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对财务会计资料的检查来发现问题,但缺乏真实性。另外,随着网络与会计电算化不断推广与应用,许多经济业务都在网上实现。二是经济责任制不够健全。大多数部门、单位内部没有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制,领导干部没有明确的任期经济责任。同时被审计单位在某些环节上违反财经法纪是由离任者和领导班子的混和行为所引起。目前国内主要采用两类标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的相关审计评价细则和标准仍很欠缺。三是经济责任界定难度较大形成的审计风险。经济责任的界定包括:原任责任与现任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短期责任与长期责任等内容。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当,即使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但追究何种行政责任也无明确金额标准界定。四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养。审计人员业务知识、经验和能力有限,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造成监督失控、失误、失察。五是程序不当导致的风险。执行审计程序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必须符合充分性和适当性的质量特征。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不客观、不真实或不相关的证据也会导致审计风险的增加。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与控制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原则

审计工作是一项由多个环节组成的工作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均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在每一具体环节注意避免产生差错,是控制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所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切实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十六字方针,突出重点,强化职能,扎实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的措施

1、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风险属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其责任心,审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降低。为了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不断更新知识,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审计人才,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

2、强化审计的合规性。

在目前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条例》,从法律上明确审计人员执法的权限,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减少审计工作和审计判断的随意性。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经审计不得离任、不经审计不得提拨等硬性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8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节约使用国有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管理干部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的规定,增加了事业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对事业单位形成有力的监督力量,对于干部管理和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本文分析的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分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

1.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内审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不足等原因,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一般内设于财务部门或者纪检部门,将内部审计限制在了一定范围内,多数时候账务处理与内部审计相重合,形成了 “形式主义内审”。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为财务基础工作方面的人员,对单位管理、投资和外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不足,不利于对内部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的审计和评价。

2.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造成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现象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不平衡是致使部分单位没有自己的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的重要原因。很多时候审计人员只是依靠自身工作经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或者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遵照执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章程及工作规范等,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

3.未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人员运用一些审计方法控制审计质量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一种自律行为,目的是为了强化审计质量。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控制也是审计的重点。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环节的质量控制,可以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

4.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

“先离后审”是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在进行内部审计时特殊现象,这一现象不仅违背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也使得内部审计的结果利用不充分,其缺陷一是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功能,同时也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使得被审计责任人责任心降低,增加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

四、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1.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合理设置审计机构,培训专职审计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应理解、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置独立审计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审计工作必要的支持。组织培训专职审计人员,并要求参加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精通经济业务、经营管理问题,还必须娴熟掌握和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和手段,独立性强,政治意识强,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规范

事业单位应当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事业单位的规模、人员、特色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的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建立内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未能按照审计规范执业的内审人员追究其责任。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审计小组成员特长确定审计岗位和审计人员职责,确保在审计方案上控制审计质量。合理确定审计取证范围、使用规范的审计方法和明确审计取证责任是确保审计证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严格遵循“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动态化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9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结合的缘由

1.受托责任观的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审计,“在现代民主社会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受人民委托对有关管理者承担的公共受托责任进行的经济监督的行为”。公共责任的主体是民意代议机构和政府及其具体公共资产管理者,其范围是公共资产领域,内容包括事项责任和报告责任。①

绩效审计的产生根源于有限的国家经济资源不能满足公共支出不断的膨胀,因此,通过绩效审计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也是符合“委托”理论的。

两者都产生于受托责任经济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但究其本质都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安全。作为承载着民众期望,代表着社会利益,规制着市场经济,这两种审计的结合将发挥深远的意义。

2.国家民主政治的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发展是审计发展的必然,它们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脚步,紧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步伐,是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的法制越来越健全,民主观念印入人们心中。民主法制进程的加速使得人们介入社会民主政治生活的意愿越来越强,对政府的要求越来越多。因此,群众对政府监督、对政府和国企管理人员权利制约的愿望越来越迫切。

3.高效廉洁政府的必要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是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作出评价的同时,对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十七届六中全会之后,11月7日了《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称,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中央企业领导职务。这使得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为贯彻实行廉政文化建设做出了实质性的举措。

而绩效审计的范围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大类:财政性资金(或称公共资金)支出、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目前在公共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不重视经济效益,甚至严重浪费的现象,有限的资金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使政府的效能下降,并为某些腐败分子提供了方便。尽快开展绩效审计,有利于监督政府工作的效益,有利于建立清正廉洁的政府。

其实,两种审计都有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作出评价的内容。总的来说,经济责任是由政府各部门、各机关和各单位分担的,而各部门、各单位所分担的经济责任又是由在这些政府机关供职的工作人员所具体承担和完成的,因此可以说是这些工作人员是政府进行经济活动的承载者和实际履行人。两者都是为了有效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从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措施

1.提升法制建设

2010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说到,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这个规定相对于之前审计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拓展,除了原有的财务收支传统性审计,还融入了经济性与效率性的绩效审计的内容。

由于经济责任绩效审计自身的特点其牵动着相当重要的个人、集团以及人民的利益,如果没有审计规范,既无法明确审计责任,又不利于审计事业的发展。

2.加强问责制度

两办《规定》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要有结果通报、责任追究,信息要公开。其实很多问题只要信息公开了,问题就迎刃而解,甚至就不会发生;如果信息不公开,不仅查出来的问题不好解决,有些问题可能还会接着发生。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就是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再加上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根据现有《规定》,“无过”已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政府官员还会因未达到应有的绩效水平而被追究责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过程中必须重视绩效责任。

3.提高人员素质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人员素质和结构不尽合理。经济责任绩效审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审计人员在面对各级领导干部时具备坚持独立原则、依法办事、无私无畏的精神,并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审计内容、目标和服务领域日趋复杂多样,对审计人员本身的素质例如专业化和复合型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在的审计人员有的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这些方面的知识与能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职能的发挥,在加大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同时,应不断向审计队伍输送新鲜血液,对让审计人员的素质也与时俱进。对现有审计人员也进行培训,以提高审计人员的效率水平,优化审计人员结构,建立一支与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相匹配的审计队伍。这对审计结果的公正有效性有很大的提升。

总之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被审计对象是被查经济责任的载体,被审查的个人与经济责任是一个整体,无法完完全全剥离开来,经济责任绩效审计在对“人”管理活动有效性增加同时也提高了财政活动的绩效,最终,在建立高效廉政政府的道路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对于现阶段的我国都是新兴审计,所以无论是理论上还是事物上都还没成熟,所以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中国特色的经济责任绩效审计的道路依据。

注释:

①吴秋生.政府审计职责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23.

参考文献

[1]毛玉,李江涛,于维辕.刍论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J].财会月刊,2011(05).

[2]张庆龙,王欣,李宏艳.政府审计[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10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对各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的行为。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因各种原因离开现工作岗位之前,就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鉴证和评价。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合理节约使用国有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管理干部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的规定,增加了事业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对事业单位形成有力的监督力量,对于干部管理和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本文分析的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事业单位内部机构分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

1.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内审人员缺乏专业素质

由于领导重视不足等原因,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一般内设于财务部门或者纪检部门,将内部审计限制在了一定范围内,多数时候账务处理与内部审计相重合,形成了 “形式主义内审”。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为财务基础工作方面的人员,对单位管理、投资和外部经济环境等方面的知识有所不足,不利于对内部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的审计和评价。

2.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造成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现象

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不平衡是致使部分单位没有自己的内部审计相关制度章程、工作规范指南的重要原因。很多时候审计人员只是依靠自身工作经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或者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遵照执行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章程及工作规范等,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

3.未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人员运用一些审计方法控制审计质量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一种自律行为,目的是为了强化审计质量。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控制也是审计的重点。通过对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环节的质量控制,可以确保预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保障审计效果。目前,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使得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缺乏有效的保障。

4.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

“先离后审”是绝大部分事业单位在进行内部审计时特殊现象,这一现象不仅违背国家“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也使得内部审计的结果利用不充分,其缺陷一是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功能,同时也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使得被审计责任人责任心降低,增加工作中出现非善意行为的可能性。

四、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1.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合理设置审计机构,培训专职审计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应理解、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置独立审计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给予审计工作必要的支持。组织培训专职审计人员,并要求参加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精通经济业务、经营管理问题,还必须娴熟掌握和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和手段,独立性强,政治意识强,恪守审计职业道德,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健全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规范

事业单位应当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本事业单位的规模、人员、特色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的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建立内审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未能按照审计规范执业的内审人员追究其责任。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审计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审计小组成员特长确定审计岗位和审计人员职责,确保在审计方案上控制审计质量。合理确定审计取证范围、使用规范的审计方法和明确审计取证责任是确保审计证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严格遵循“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动态化

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与审计重点。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重点部门和领导干部,结合其任职情况编制滚动审计计划,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五、结论

经济责任审计是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发挥审计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职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是内部审计的目标,也是规避当前事业单位审计风险的需要,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推进事业单位审计改革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晓霞.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0

[2]钱云飞.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思考[J].现代商业,2010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11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也在不断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更加的繁多和明确。国家的审计的思想必须从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审计的职能,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逐步的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完全的展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

一、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和意义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最初的探索起步,到后来的发展推广,再到最后的深化发展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已经不断创新发展成为了我国的独特的一项审计制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决策的制定奠定了有效的基础,同时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在经济政治层面上,为国家和人民大众服务做出了贡献。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的发展,防止。

二、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体现在经济责任的审计的作用主要用于监督干部的权利工作,旨在治理腐败,防范。这一定位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能完全的发挥致使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限制。实质上,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能仅仅局限在党政上。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大目标是满足治理国家的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发展,通过事先预防,事后警告和问责等方式来积极推动国家建设过程,而这往往是极易被忽略的。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表现在不能明确界定问责的目标。依据我国在阶段的基本情况来看,国家对于职能部门的领导的权利和义务的界定没有明确的划分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其相应的经济责任。一般来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参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书来进项考核来评价领导干部的责任,以此来确定个人的责任。但是由于责任的分工不明确,或者责任人的双重职务导致了审计责任的内容缺乏明确的范围,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3.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体系存在漏洞,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无法对相关部门或者机关的权利进行有效的制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的焦点和核心不明确,导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难以明确,难以找到责任人也难以确定责任人该负何种责任。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性还表现在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责任的落实情况。即使是明确了责任人和审计结果,在落实责任的过程中,由于审计部门不具备影响干部任职和职责的权威,审计的结果具有时效性的限制,归责受到了拖延和阻碍。种种的障碍不仅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应对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定位

国家治理的主要对象是政府部门。此外,社会和市场也是国家治理的目标。合理定位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功能需要充分认识国家治理的目标,不能仅仅将眼光放在政府部门的整治上,要充分的协调国家治理的对象的关系,统筹兼顾,保障各个部分都能有效的工作,紧密互动,避免出现权利滥用的情况,达到对国家的经济进行综合的治理的目的。推动国家经济审计发展的动力就是协调各个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合理定位经济责任的审计功能,不仅能保障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常进行,也能确保国家治理进程的有效推进。

2.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国家治理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经济和国家政治以及国家文化的诸多方面的综合审计。为国家进行综合的经济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政治和文化中涉及了经济的因素,经济领域也包括了政治和文化的概念,三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经济审计的内容应当在今后的审计过程中明确的指出。在今后的经济审计过程中,明确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打破传统的审计的模式,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下的政治和文化因素,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维护国家治理秩序的稳定。

3.制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根据实际的审计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标准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审计的质量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制定适当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有助于国家治理政府和市场,合理的配置市场资源,分配政府职能权利。选择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还有助于降低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为国家制定合理的经济审计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与时代相结合,打破形式主义,突破传统局限,以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为目的,结合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分出层次,督促部门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工作。

四、总结

总而言之,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尽量避免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积极调动审计相关的部门协调工作,共同参与。依据国家实际的情况,制定适当的审计的标准,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体系结构与制度,优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12

作为一种受托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受到委托人委托后对委托人所承担的义务。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内容包含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社会与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与健全性、重大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财经法规执行情况、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是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企业及其他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它是国家赋予审计部门的一项神圣而重要的审计责任,它的顺利实施对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公共预算管理等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评价、鉴证和监督三项职能,它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它可以用来调节国家机器规范各权力主体,发挥着制衡功能。具体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可分为以下几点:第一,警示教育党内和政府官员,督促其高效、勤政与廉洁。依据对某特定受托者进行审计后的审计结果,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以持续优化领导干部职能与价值;第二,优化企事业单位与政权机构的有关职能,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计量受托责任,使受托者与委托者间成立互相信任的关系;第三,经济责任审计通过规范审计,有效地控制了受托者资源财产管理权,并促使提升权力使用规范度,形成强有力的经济权力制约机制,这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根本意义。

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在企业的试点阶段、在机关事业单位推广阶段、全面创新阶段。其中,试点阶段又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厂长(经理)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随着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开展以来,企业自的扩大进一步加剧了国家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部分领导人员虚报成绩、,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运而生,此后离任审计的程序、法律与范围等逐步得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也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二是承包经营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1987年六届人大会议根据经营权与所有权相离的原则,重点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上,国家以合同的形式将国有企业的财产使用权与经营权承包下去,承包者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并承担企业的经济责任,为促使承包者依法办事,正确行使职权,审计署了有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了承包经营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及重点。

在经济责任审计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推广阶段,随着国企改革持续推进,承包经营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转向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先后印发了有关暂行规定,对审计经费、对象等做出了规定,标志着我国正式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创新阶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审计对象有所扩展,“五部委”明确要求自2001年起逐步开展县级以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建设逐步完善,通过内部调整或增加编制等方式,县级审计机关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三是审计模式不断完善,审计模式较为灵活,许多地方采取了任中审计,将监督关卡前置,还有些地方实施了任前审计;四是制定了详尽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在对两办两个《暂行规定》进行修缮的基础上于2010年10月联合颁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步入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轨道,也标志着我国国家审计走向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审计规定》的颁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要措施,它对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言意义十分重大,同时也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长足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国家审计署刘家义认为审计监督是民主法治的产物和推动民主政治的手段,是国家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具有揭示、预防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也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但目前来看,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尚存在以下问题。

1、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存在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各地发展不甚平衡,这源于各地发展水平与对审计的重视程度存在差距,经济责任审计可供借鉴的经验较少,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对审计的误解或思想上的误区。许多人错误地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是走走形式,反正领导干部升迁或调任已成既定事实,组织的决定不会因审计结果而动摇,况且被审计对象比较特殊等。这些思想上认识的不足直接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顺利而深入的开展,审计质量随之较为低下,审计程序也较不规范,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

2、审计程序缺乏规范性

正确鉴定并请多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目的,审计结果应当成为领导干部选拔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因为审查经济责任后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任用或辞退。为切实发挥审计效用,应当未经审计不得离任,但从目前来看许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发生在其离退休、免职、届满及调动之时,不符合有关规定,错误地执行了先离任后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失去了意义。审计程序规范性不足直接降低了审计的监督职能,审计机关进退两难。如果审计发现大问题则可以改变被审计对象的去留,如果只是一般性问题则较难变动审计前已作的人事变动决定,这样造成的风险之一就是平庸之辈得到提拔或重用,拉低了领导干部整体水平。

3、审计内容与方法存在诸多缺陷

一方面,审计内容较为泛泛,重点不突出。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没有抓住重点,部分审计小组只是对领导干部所管辖范围内的边角部分进行审计,而对民众和社会较为关心的政府投资、市场准入等权力流向关键环节只是简单带过,有的甚至未加以深入调查。

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技术与方法没有针对性,偏重于传统的离任后审计,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其三年的述职报告避重就轻,对其任期内的些放政绩尽量放大,模糊了公众视线。进行审计时局限于与领导干部层开展对话,忽略了也应与群众代表、被审计单位中层干部进行对话,审计目的性不甚明确。此外,任期内审计占比较小且没有做到全过程审计,部分资历平庸的领导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

三、新形势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对策

作为我国国家审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对于促进我国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守纪守法尽职尽责的作用巨大。具体来说,新形势下应当创新立意,从以下方面着手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发展。

1、审计内容要抓住重点

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也产生相应变化。依目前情况来看,应当着力推动建设民主政治,强化权力制约及监督,集中注意力,重点抓住以下五项审计内容:一是审计因决策不当所造成的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问题;二是考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相应社会经济的运行与发展状况;三是合理评判“三公支出”的规范性及财政支出综合绩效,实现审计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管与跟踪监管;四是重点关注市场准入、土地出让及政府投资等权力流转关键部分,使审计工作全面围绕各领导干部权力的流转而展开;五是严查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如有违纪则严肃加以处理。

2、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的技术与方法要有针对性,具体可包含以下方面:第一,以开展审计座谈会的形式,与群众代表、被审计单位中层干部及领导层成员分别进行座谈,以多角度全方位地了解被审计对象在重大经济决策、遵守廉政与财经纪律等方面的实现情况及其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得实际实施审计活动时能够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第二,离任审计必须与任期内审计相互结合,其中任期内审计要做到全过程审计,占比至少不能低于70%,不能出现部分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不明确的前提下职位得到提升的现象。

3、突破审计深度与广度强化科学化管理

必须在经济责任审计深度与广度上有所突破,并切实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地最大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具体来说:首先,应当进一步实施任期内轮审、分类管理审计对象且重点突出的管理办法,任中审计占比要相应增加,各有关领导干部可同步进行审计,各主要领导干部须在任期内轮审一番,切实做好审计计划创新管理;其次,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财政决算审计等与经济责任审计进行有机结合,树立经济责任全局思路,统一进行规划,在具体操作与实践中要积极探索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方法。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管理,进行协同审计,实现一次进点分别报告,完成审计的无缝对接,大大提升绩效责任审计工作效率。同时要大力转换审计成果,切实发挥经责审计的综合效用;最后,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审计的立项、实施、报告、处理、惩罚、整改、成果利用等各核心环节控制审计质量,利用绩效考评机制使审计质量管理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4、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完善干部选拔机制

一方面,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一旦发现被审计对象或其他有关人员存在违反廉洁自律原则或未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由于渎职或自身失职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此类问题,必须作成移送处理书,及时将被审计领导干部移交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后者按规定的立法程序立案调查,成立专班进行严肃处理,调查结果一出来就要及时将其反馈至审计机关。

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合理确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如可依据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使工作成绩较为突出、能够切实有效履行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得到提拔,以此牢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而对于所在单位存在严重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不正确履行或不履行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则要摒弃任用,不能予以重用或加以提拔。

5、坚持审计“两手抓”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润

经济责任审计要本着“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基本方针,在审计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两手都要抓”:一要关注重大的制度性缺陷、体制及其他管理漏洞,大力推进体制制度创新和民主法治建设;二要切实发挥审计在加强廉政建设、惩治腐败方面的积极作用,勇于查处和揭露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务必牢牢把握审计的根本目标,即全心全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必须要放在“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充分明确维护国家安全是审计的首要任务,在现阶段,务必使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充分保障国家利益、推进民主法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篇13

在实践中,我们遵循“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特别是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范围,一直是在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扩大。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对象范围是:地厅级以下(包括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领导人员。此外,审计署还对省部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也必将正式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管辖权的划分问题

审计机关组织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来源于审计机关的主动立项,而是来源于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需要遵循《审计法》确立的审计管辖权划分的一般原则。根据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干部监督管理权限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由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同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的审计管辖权划分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导致对同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重复审计问题。因此,在研究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或者领导小组应当加强与相关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统筹兼顾,以节约审计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审计管辖权的冲突也容易导致审计实践中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的尴尬。当经济责任审计管辖权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不一致时,审计机关对能否直接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各地做法也不尽一致。实践中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移交给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另一种是经有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授权,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这两种做法,都存在一定的弊端。前一种做法人为地将经济责任审计的检查权、评价权与处理处罚权割裂开来,既破坏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完整性,又有重复审计的嫌疑;后一种做法授权程序复杂,操作性差,严重影响审计工作效率。我们认为,既然修订后的《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又授予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的权限,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关就应当享有完全的审计监督权,包括处理处罚权,即有权直接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救济途径

与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的救济途径一样,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法作出审计决定、进行处理、处罚的,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若对审计决定不服,可以根据修订后的《审计法》的规定寻求救济。

应当特别注意的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不能就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主要是由于:其一,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不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而只是作出审计评价,向委托部门提出审计结果报告,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和执行力,不具备要求被评价的领导干部必须履行某种义务的法律效力。而且该评价意见也不必然部监督管理部门所认可和采纳,只能作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其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行为属于广义的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管理范畴,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我国干部管理体制下,被审计领导干部不能就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异议的,有权向审计机关和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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