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实用13篇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1

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制订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依法颁发了世界上的第一号专利。西方发达国家专利法实施已有200年左右历史,如美国是1790年,法国是1791年,德国是1877年,日本是1885年,而我国的首部《专利法》也只是1985年才实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直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关注,近年来中美两国领导人会谈,几乎每次都会谈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目前,全球经济衰退、欧债危机尚未走出阴影的形势下,各跨国巨头在我国的专利布局和其他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的强劲势头有增无减,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为此,国家层面上如何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引导企业如何管理好知识产权已显得极为重要。

1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简单地说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四个方面即:获取、维护、运用、保护。前二者是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后二者才是目的。企业的知识产权是否真正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后二者实施水平。

自入关以来,我国贸易争端连年猛增,特别是金融风暴和至今仍难以平息的欧债危机,各国为了本国的利益纷纷高举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棒,以鹰的眼晴捕捉打击目标,虽然我国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企业接受了市场经济严酷的洗礼,国内一大批龙头企业已走向世界,在挑战中不断学习,并已摸索出一套适于自身条件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一部分企业如今能做到应付自如,但从当前总体情况看,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竞争中还处于劣势,有时表现得难以招架,更别提主动出击了。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问题。

1.1重申请获取,轻维护运用

现在企业都知道商标是无形资产,是知识产权,其作用的重要性也非常明确,并想方设法申请注册。据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2012年8月23日在北京披露,中国商标申请量连年大幅增长,截至今年上半年,累计申请量已达1054万件,累计注册量已达71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已达609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然而据调查,我国绝大部分企业在商标得到批准后,却没有花精力进行系统地策划做好品牌宣传,提高商标的知名度,为企业营销服务,没有真正地为企业提高效益发挥作用,而仅仅是在产品广告宣传册上一印了事,当成一个普通的图标使用,成为国际著名品牌的更是寥寥无几。

目前企业对技术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2011年我国单是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就突破50万件大关,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72113件。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效专利共计273.9906万件。然而,企业对专利的运用并不理想。笔者在为企业服务中了解到,差不多有50%的企业申报专利并不是真正为了保护研发成果,而是为了获取专利申请补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企业或是为了享受其他某项政策而,获得专利证书后就万事大吉了。从全国来说无效专利数量庞大,垃圾专利到底是80%还是1%至今还是没有一个权威的结论。

1.2重司法维权,轻综合保护

所谓综合保护主要是指二方面工作:一方面分析被侵权的可能性,确定预防方法减少被侵权所造成的损害,发现被侵后如何保存证据和举证,如何采用有效、简便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另一方面是分析自身产品侵权的可能性,利用专利信息进行预警分析,规避风险,确认订单是否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当前,专利侵权、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已司空见惯,也常见报端、网络,但我们从许多案件的来龙去脉中可以发现一些端倪。哪就是企业对自身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看重司法维权轻视主动综合保护引起的。

许多企业往往到了发现自已的知识产权被侵权、市场被扰乱后受到严重挤压、甚至几乎失去市场后才想到去维权。司法维权保护是一种最后的手段,其程序复杂、花费巨大不是小企业和常人所能承受的,为此因承受不起而倒闭的或从此一撅不振的企业不在少数。可惜的是到现在仍有很多利权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或是意识到却仍不重视。比如2012年11月,北仑海关截获涉嫌侵犯“ASTARA”商标权的1164台发电机组,侵权价值高达2084.08万元。经调查核实,原来是申报出关的企业在接国外客户订单时,未确认要生产的货物是否已得到商标权利人的授权,就按照订单的要求生产了标有“ASTARA”商标的发电机组。而这类案件屡次发生,正是由于国内生产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所致。

1.3管理缺乏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

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与30年前相比已是发生了质的变化,但就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来说还相差甚远。目前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大都停留在制定一些粗线条的管理制度、整理一些相关资料、知识产权汇总登记、与一些中介服务机构联络上。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对会员企业的调查,宁波市有一半以上企业没有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专职的管理人员。据本人走访和随机电话访问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中发现,有一半以上企业设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虚拟部门,或是一个部门多块牌子、多项职能,或是另外部门的工作人员所兼任,绝大部分精力花在其他工作中,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零星而细碎,工作形式随意性强,更谈不上系统性和科学性。宁波是全国经济和技术相对比较发达地区尚且如此,全国其他地区情况可能会更差。

当然,也已有少数大集团企业如海尔、华为、中兴和宁波的新海、贝发等知名公司能灵活自如运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真正做到知识产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但我国中小企业占总数的99%以上,所以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拥有的主体,自然是知识产权管理状况关注的主体。因此,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决不可忽视。

2知识产权管理形式

由于知识产权有专利等10多种类型,一家企业也往往拥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比如:专利以信息量大、规律性系统性强为特点,而商标对一个企业来说则以数量相对较少,但对市场、产品竞争力以及社会和消费者影响力大为特点,所以,不同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结构,合理选择管理形式。但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国外跨国集团和国内一些大公司的做法不外乎系统化管理、差别化管理模式。

所谓系统化管理就是运用现代的信息网络技术对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管理,同时对全球相关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发展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整理和利用,确保自身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应用,使权利得到极致的发挥,达到抢得先机、压制对手、促进技术进步的目的。采用这种管理形式的企业一般是知识产权种类少,但其中一种信息量巨大,一般是拥有大量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又有少量的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企业。如IBM公司,在2000年5月与网络投资公司(ICG)合作成立新的Delphion公司,对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进行系统化管理,进行信息检索、考察、分析、跟踪等各种服务;为IBM公司提供知识产权战略的系统智能分析,帮助IBM公司把从发明的提出到实现专利申请的管理过程缩短到3个月(一般企业为1年),使专利实施率达到30%(一般企业为20%)。

所谓差别化管理就是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特点,采取不用的管理形式,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全球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整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达到有效地管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压制对手、发展自我的目的。如宝洁公司不但拥有大量的专利,还拥有大量商标,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设有专利部、商标部等部门,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而事实上所谓差别化管理也是相对而言,对各类型的知识产权来说,可以认为是子系统管理。

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急需使知识产权管理形成体系,更加科学、规范以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只有对知识产权进行标准化管理才能达到目的。

3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与《规范》的指导意义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就是通过制定一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按照这个模型建立一套与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相融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使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确保知识产权管理过程的有效性。

正如上世纪8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开始影响国内经济体,我国借鉴ISO质量管理的理念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果。到90年代,国内个别企业导入了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直至现在已在全国企业普遍推广应用的ISO9001:2008标准,使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产生质的飞跃。

2012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提出并组织起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2012年8月完成征求意见稿。此标准的完成意味着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有了一个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指南。目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已在北京、河北、浙江、江西、湖南、陕西六省市优先试点。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以ISO9001标准为蓝本,参考ISO9000族标准和OHSAS18000体系标准制订。标准的正文具体要求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资源管理”“基础管理”“实施和运行”“审核和改进”六部分内容,系统性地构建了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模式,并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加以合理删减。对比此模式与跨国公司成功实施的“系统化管理模式”“差别化管理模式”,具有适用范围广、可应地制宜的优点,更适合于在我国的中小企业推广应用。

4结论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为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了指南,它将帮助企业建立以方针、目标为纲,强化领导人的管理责任,统筹资源,运用过程方法实施PDCA动态循环管理模式,使知识产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有利于企业运用、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建立适合于我国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推广应用将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参考文献:

[1] 符望.互联网与专利制度[J].科技与法律,2000(02).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2

由于知识产权管理的项目支出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因此没有统一的审计目标。总体上可将其审计目标归类为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个方面。经济性主要关注知识产权管理单位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过程时的成本管理水平及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主要包括在专利试点等项目中,财政支出对社会其他投资的带动作用;项目为实现其功能所需投入的成本大小,以及知识产权财政支出的用款单位的行政管理费的使用是否存在浪费。效率性是指产出与其消耗资源的关系,能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产出与投入之比的最大化,才可称之为一项有效率的活动。知识产权管理财政支出的效率性目标,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的奖励、培训、宣传的工作的覆盖面是否广,以及专利试点在规模、数量上是否有进步。效果性则是指对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而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笼统地讲是全面加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管理能力建设,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主要是一些不易量化的社会效益指标,绩效审计目标的确定也围绕这几方面,体现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特点。

财政知识产权管理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框架设计

1、财政知识产权管理支出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的设计

财政知识产权管理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遵循科学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统一性、整体优化原则,设计时坚持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相结合,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相结合,长期与短期指标相结合。同时考虑知识产权管理的动态变化,以知识产权管理财政支出的审计目标,即其经济型、效率性、效果性为筋骨进行设计。(1)反映经济性目标的指标包括财政知识产权管理资金投入乘数、管理费占财政知识产权管理资金的比率、单位功能投资。①财政知识产权管理资金投入乘数,(项目总到位资金财政投入资金)/财政投入资金,这一指标主要用于考察在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建设、专利试点工作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上,政府支出的带动作用。反映了每单位财政到位资金的投入所拉动的各种配套资金的投入情况。②知识产权管理项目单位功能投资指标。知识产权管理的项目功能包括专利的申请量、专利展会的规模及专利交易量等,该指标反映每单位项目功能所需投资的多少。计算方法为:专利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功能,不同专利项目的项目功能通过不同指标反映,比如专利展会活动的功能通过交易量来反映,宣传活动的功能通过参与人数来反映。③管理费占财政知识产权管理资金的比率,计算方法为:行政管理费用/财政支出总额,该指标反映资金使用单位的管理费支出是否合理、有效。(2)反映效率性目标的指标包括专利奖励资金覆盖人数及其增长率,知识产权培训资金覆盖的企业数及增长率,专利展会的参与人数、成交额及增长率,专利试点的发展程度。这三方面指标都反映了有关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管理效率。其中专利试点的发展程度指标,是一个包括城市、园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的数量、数量增长率、规模、规模增长率的综合指标。(3)反应效果性目标的指标包括专利申请增长量指标,专利市场管理工作进展指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是否加强指标,以及公众对科技、专利认知程度的指标。①专利申请增长量指标能够反映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对社会科技创新活动的推动效果。该指标内部包括三方面的具体标准:专利的年申请量,专利申请量的年增长率,每万人口专利申请量。②专利市场管理工作进展指标包括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数量与效率、知识产权信息库建设完善程度两方面指标。后一指标不宜量化,可通过专家意见给出综合评价。③知识产权法规的完善和执行指标。体现法规制定是否完善的指标主要有:法规是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变化有配套性的完善,法规对知识产权事务的解决程度。体现执行是否有效的指标是各知识产权管理单位对国家“5•26”专利行政执法推进工程的执行情况。④反映公众对科技、专利认知度的指标,包括每万人发明专利的拥有量、科学技术是否引起年轻人兴趣、公众对知识产权了解程度三方面。每万人发明专利的拥有量反映在知识产权管理下,公众现有的专利创造能力。而后两个指标反映了公众潜在专利创造能力,主要通过调查法获得信息。

2、知识产权管理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标准体系

参考宋良荣、朱英梅(2007)的研究方法,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标准与其评价指标体系相适应,可分为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定量标准适用于能够通过准确数量考核的指标,如专利的申请、产出量等硬性指标。定性指标适用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是否增强,等软性指标的考核。根据取值基础不同,又可分为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经验标准等四种类型。根据知识产权管理的项目类型和评价目标的不同,决定了其评价标准体系的差异。(1)历史标准。在评价对象的环境等各方面条件基本不变的条件下,可使用历史标准,反映评价对象的变化趋势。该标准的设计方法是以评价对象自身的历史数据为样本,运用统计学方法计算并制定出该评价对象的历史标准。(2)行业指标。以国内外同级别众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为样本,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制定行业评价标准。(3)计划标准。是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各项活动预先设定的预算、计划、目标等数据作为评价支出绩效的标准。(4)经验标准。是知识产权管理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根据长期的管理实践加之严密的分析概括,总结出的有关指标标准。经验标准基于实践形成,对于通过数理统计方法建设起来的行业标准有很好的补充作用,且该标准权威性较高,能够得到评价对象与公众的认可。

知识产权管理财政支出绩效审计方法

在知识产权管理绩效审计中,审计方法的运用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审计方法,且每个审计阶段又有多种方法可选,在知识产权管理绩效审计项目立项之后,应用什么审计方法是关键的问题。绩效审计的具体方法,是指进行绩效审计具体项目所采用的审计方法或步骤,体现的是绩效审计的局部思维和具体审计策略,主要包括审计证据的收集方法和审计证据分析方法。

证据收集方法主要有:审阅法、观察法、调查法。审阅法:审阅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内外部文件资料,以从中获取有关信息,是政府审计中最基本的方法,会广泛地应用于审计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在知识产权管理绩效审计中,审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查阅用款单位的报表、账册、财务收支计划、内部管理制度、重要会议记录、文件合同,调阅相关的审计档案、统计资料等。对文件资料的审阅和研究,可以帮助审计人员掌握有用的信息和数据,但必须紧密围绕审计目标,并需要对所用文件的可靠性做出适当评估。

观察法:观察法是通过实地观察来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主要应用于调查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财产物资的管理等方面。运用这种方法,审计人员可以获得实物和行为的亲历证据,判断被审计单位行为的规范性和实物的真实性。为了增强证据的可信度与说明力,在实地观察中可以同时采用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来取得审计证据。

调查法:是采用特定形式,从特定群体中收集信息的方法,可用于搜集题材广泛、不易通过量化指标反映的信息,比如反应科学技术是否引起年轻人兴趣、公众对知识产权了解程度等方面的信息,就适于通过调查法取得。具体而言,调查法可以分为全面调查、抽样调查、民意调查、网上调查等。对于知识产权管理绩效审计而言,这四种方法可以结合使用。审计证据的分析方法主要包括:统计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和问题解析法。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3

表1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比较

单位:家.万人.亿元.亿美元

从高新技术企业各类知识产权拥有量总体情况看,商标注册数量最多,有效专利拥有量逐年增加。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等因涉及的技术领域较为特殊,我国高新企业的拥有量少。版权、软件等自动获得的知识产权由于企业管理不善,流失严重。

一、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

企业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熟悉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不善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不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争取、保持和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普遍存在“有制造无创新、有创新无产权、有产权无运用、有运用无保护”的现象。知识产权知识仍然是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的“盲区”。有些高新技术企业对自主创作、自动产生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可以申请登记为著作权加以法律保护竟是茫然一无所知。企业经营者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类型、关键步骤、主要内容、具体措施以及相关法律不甚了解,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重视。许多企业认为,知识产权申请登记难、侵权纠纷解决难,因此,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参与知识产权标准化的程度低

近年来,知识产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进入标准领域,成为发达国家垄断和控制技术的利器,一些跨国公司甚至结成联盟并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纳入到标准中去,运用标准形式推广自己的知识产权,希望以标准继续保持其在高新技术上的垄断地位。信息通信产业领域还诞生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技术创新-新技术申请专利-专利进入标准。技术的开发者希望专有技术进入标准,企图通过标准的广泛使用获得撬动市场的支配力,达到通过标准化使自己的专利获得经济和竞争的优势地位的目的。我国总体上是后起的产品生产国,很多高新技术企业未能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的制定,存在标准滞后、标准缺失、标准数量少、标准层次低的问题。

(三)知识产权结构不合理

目前,86.3%的高新技术企业没有一项发明专利,研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为2%。2008年出台的《办法》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门槛显著提高,最重要的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将会被“一票否决”。在计算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时,企业近3年获得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均为有效。新《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目前申请一项发明大约要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用新型也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批复。《办法》并没有对企业获得专利的途径提出限制,无论是自己研发,还是受让别人的都可以。因此,购买专利成为很多“零专利”企业的首选,多数企业购买专利的主要目的是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并非为真正需要这项技术,从而出现有专利无技术的现象。

(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的整体水平低,集成创新能力弱,技术创新资源主要集中在极少数领域和企业手中,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的能力较为薄弱,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较少。经营者普遍存在短期思想和行为,对是否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相当多的企业花费巨资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生产出高新产品,虽然暂时占据国内产品技术领先地位,但是大部分没有进行改进创新进而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企业普遍重生产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创新层次低,高端发明少,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比例较低。不少企业只注重商标、图形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开发,而不愿冒风险投入较多资金进行高技术专利的研发。

(五)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不到位

许多高新技术企业未与职工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或者条款、权属不明、管理上存在漏洞。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处于松散状况,知识产权管理无制度、无管理、无经费的现象严重。多数企业尚未设置知识产权战略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就无从谈起。绝大部分企业也都没有内设法律事务机构,而是从社会上聘请兼职律师,发生知识产权被侵或纠纷,就会出现被动或无所适从的局面。企业在明确产权归属、激励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的运用与评估等制度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在高新技术企业所发生的各种纠纷中,最突出的是职务与非职务发明权的归属纠纷。

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与完善策略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能否有效地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一)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的主动性

企业领导者、决策者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改变落后的观念,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好知识产权的纠纷预防和纠纷处理工作,通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学会规避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推动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手段,增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能力。8zr江苏涉外专利网8zr江苏涉外专利网企业在进行战略性知识产权管理时,需以更严密主动的方式创造、扩大和使用知识产权资产,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走向“主动”。通过加强对企业管理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使企业全体员工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二)积极参与和提高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

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将核心技术转化为专利技术,又将专利技术融入到技术标准中,并设法在最大范围内推广其技术标准,从而达到垄断核心技术、占有国际市场的目的,即“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对此做出反应,采取积极的态度面对这种垄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参与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努力创新,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加快培养一批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标准化复合型人才,否则将会永远陷入这种不合理的“标准陷阱”中而不能解脱。

(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

加强技术创新,有利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体系,摆脱对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发展民族高新技术产业。要提高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就必须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要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充分发挥研发投入主体、研发活动主体、成果应用主体、损益承受主体的作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重点谋划相关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的自主研发,增加高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

(四)熟悉并掌握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全面地了解并掌握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企业管理、技术和政策等方面的措施,从而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有持续性的保护体系。构建这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投入要远远低于法律纠纷发生后慌乱应对而产生的花费与损失。企业应该定期让公司的关键员工了解国内国外专利的基本法则,应该进一步加强国际间合作,通过吸取国外先进的经验,根据技术发展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趋势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加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五)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面对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高新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其中最缺乏的就是精通并善于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人才,因而企业应采取多种措施,增加人才培养投入,定期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培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一批实务型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具有知识产权创新概念的创新型人才为核心,推进人事改革,建立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人才机制。

参考文献

[1]张海滨,苑彦荣.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企业.太原科技.2009( 10):7~9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4

1.本单位档案部门是否有对知识产权知识比较了解的人员。

2.目前是否建立了以下知识产权档案:

A.专利 B.商标 C.企业形象 D.著作权或版权

3.是否制定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

4.近年来企业经营活动中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否提出了利用要求。

5.谈一下对完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建议与看法。

从会议上及会议后寄回给我们的调查表中可以看出:

第一,在企业档案部门较少有对知识产权知识比较了解的人员,大多数档案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一般知识知之甚少,其中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具有直接影响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做到比较系统了解的人员则更为鲜见。此次调查中的对象包括了来自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档案业务骨干,因此调研结果虽然说不能全面反映出我国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知识了解的全部状态,但这次调查结果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具有代表性的。由此我们认为,在企业档案管理人员中缺乏对知识产权知识全面、系统了解应当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这种情况是不利于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进行的。

第二,随着我国企业市场化经营程度的提高,在不少企业的档案管理内容中已经出现了知识产权档案,如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的714所、715所、725所、718所、山西平阳重工、青岛北海重工等单位,就已经建立了专利、商标等档案,制订了相应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但是应当指出,我们通过调查所得出的印象是这些单位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仍然处于初始化阶段,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内容、馆藏数量、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待于加强提高,有关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制度还有必要进一步全面完善。

第三,接受调查的人员普遍提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已经开始显现效应,但是苦于不知道该如何着手具体开展有关活动。因此在调研过程中许多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来编写适用于企业需要的培训教材,指导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有关的知识产权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利于尽快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水平,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而不希望在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工作能力被“甩下车”。

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于2002年9月1日联合印发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中第10条明确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充分说明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已经成为新的经济环境下企业档案工作的新内容。

如果从档案专业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属于企业档案管理的范畴,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法规标准等都可以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得以应用。但是同时应当看到,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不仅需要体现档案专业的特点,而且需要体现出知识产权的专业性特点来,这就需要把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放在首先位置,这样就能使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从一开始就在比较高的层面上运行,也有利于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从建立伊始就能够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发挥效用。

所谓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是指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实行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以保证整个管理活动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有序运行。

1.标准化管理。知识产权活动是一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的专业性活动,具有十分明显的“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特征,因此采用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标准的方式来规范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

但是,正如我们在这次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调查时所发现的那样,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或者尚未起步,大多数企业都尚未制定出相应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这对于规范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无疑是十分不利的。而且我们认为不能等到由于各个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各行其是”然后再来“收拾残局”、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之后再来制定标准,那将导致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混乱与返工现象发生。我们认为根据多年来所积累的企业档案工作经验完全可以制定出比较适用的相关标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第一要务就是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来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

2.制度化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活动是一项涉及企业内外许多部门参与的专业活动,只有把对知识产权档案文件的收集、积累、归档、利用等活动纳入这些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中,并且落实到相关人员的日常业务活动中,才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做到收集齐全,管理有序,才能让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在必要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按照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活动中落实有关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同步”、“四参加”规定,就显得更加必要。

但是,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虽然我国国有企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已经采取多种措施着手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但是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依然不足,因此在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时候,往往“漏掉”子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内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处于“缺失”现象比较严重的方面。如某些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的有关文件时,就没有明确规定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要求,形成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上的一个不应存在的“缺口”,这不仅对全面贯彻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有影响,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也有不利影响。俗话说:“没有规矩,何以方圆”。如果不能把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各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的话,企业档案部门即使是制定了详细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真正贯彻执行起来其实际效果也是会受到制约的。

3.程序化管理。在知识产权活动中其重复性特征也是十分明显的,如专利的申请、审核、授权、维持或者商标的注册申请、授权、续展等活动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抛开这些活动的具体内容不看,则可以看到此类活动的进行过程是基本相同的。因此,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就应当按照知识产权活动特点,编制相应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业务流程,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业务管理程序化,这也是企业适应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

由此可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是实现企业适应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依赖的有机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5

对现行法律对知识产权各类案件的管辖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主要体现在民事案件以及行政确权案件,而刑事案件以及执法行政诉讼并不集中管辖,这种现状无论从法律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上都体现着我国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程度不足的弊病。

(一)刑事诉讼管辖与民事诉讼集中管辖的冲突

看似以上两种诉讼管辖都并无明显弊端,但将两种管辖结合起来分析,可以发现存在严重的漏洞。表现在:第一,同一个知识产权案件,民事部分按照规定应该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而如触犯了刑法,则刑事部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明显将司法置于尴尬境地;第二,从证据的角度来看,民事案件中的证据,只要求达到优势证据的程度即可,而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至少要排除合理怀疑,显然刑事证据要求比较高,然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反而由级别较低、水平也可能较低的基层法院管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二)行政诉讼管辖与民事诉讼集中管辖的冲突

这里的行政诉讼是指行政执法侵权诉讼,当被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涉及对有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时,受理行政诉讼的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就必须对有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认定。也就是说基层法院也必须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认定这实质上使得基层人民法院拥有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而这明显是跟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体制是冲突的,因为民事案件集中管辖要求一审法院一般为中级法院。

(三)知识产权诉讼管辖的分散性与知识产权确权体制的冲突

截止08年5月底,全国经指定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达到71个,38个和43个,经批准可以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达到49个。从司法的终局性而言,注册商标权的注册标准和权利范围,专利权的授予及其权利范围,是以近乎同一的标准被授予的。相应的,对这些权利的司法维护也应当本着相同的标准进行,否则,权利的产生与权利的维护之间就会产生冲突和矛盾,但现行的诉讼管辖模式并未很好处理此问题。

二我国法院在知识产权诉讼集中管辖方面的探索

(一)探索知识产权诉讼“三审合一”管辖体制的由来

要理解“三审合一”体制必须要对我国现今的三审分立体制有一定认识和了解。三审分立是我国法院过去以及现在对于知识产权诉讼的审判原则,长期以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刑事审判庭适用刑事诉讼法审理,民事案件由民事审判庭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行政案件由行政审判庭适用行政诉讼法审理。然而此种三审分立制度对于知识产权案件有其特有的缺陷,首先不利于统一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和维护司法权威,不符合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的要求,也不利于审判资源的整合和专业审判人才的培养,更不利于不同审判庭之间的有效沟通协调。

(三)对试行中“三审合一”管辖体制的利弊分析

相比“三审分立”,“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的立体保护模式下有其固有的优势,主要表现如下:(1)权利人对救济途径的选择具有明确的预见性,其可以较为自由选择最能充分保护自己权利的途径,从而及时、有力地打击侵权行为;(2)知识产权审判的立体保护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三审分立模式下存在的管辖冲突现象,民事,行政,刑事三类案件由同一审判庭处理也就不存在三者管辖上的冲突问题;(3)由于知识产权庭集中了民事,行政,刑事等三类法官,同时又需要这些法官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统一法庭的设置有利于改善审判人员结构。当然由于缺乏有效经验借鉴,因此也必定存在难以预料到的问题,首先是试点大都从基层开始,而基层法院数量又巨大,这会造成知识产权庭设置的过度分散性,从而难以保证权利维护标准与权利确认标准的统一,也容易产生地方保护主义泛滥等危机,还有就是试点工作除了重庆市外大都不存在三级联动的效应,即主要是基层法院试行,没有配套的中高级法院“三审合一”体制,这对于改革是不彻底的。

三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诉讼集中管辖制度的立法建议

“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在地方法院的试点对我国改革知识产权诉讼集中管辖模式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相比取得的成就以及从中产生的积极效应,这些问题都属于次要,并且可以通过改进来避免。

(一)在民诉法修订中规定在中高级人民法院设置知识产权审判庭,专门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包括争议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动)的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刑事案件中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犯罪以及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讼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是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上级审判机关,受理不服后者初审判决的上诉案件;

(二)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著作权,商标,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著作权和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第一审案件;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修改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确定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知识产权相关刑事和行政案件;

(三)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规定在专利或商标侵权诉讼中,被告人不能提出专利无效或商标无效的请求。此举并非否定司法机关是专利或商标的最终决定机关,而是防止被告人通过请求宣告无效而拖延诉讼进程,而宣告无效的请求只能由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外提出。

参考文献:

[1]吴汉东主编:《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评价和立法建议》,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版

[2]李永明主编:《知识产权法》,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邰中林:《知识产权审判数据分析》,载于《法制资讯》2008年Z1期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6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韩俊副司长认为,虽然我国信息产业已经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的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仍然处于初步阶段。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的积累比较少,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对技术标准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还认识得不够,对技术标准制定工作的积极性还不是太高。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因此,我们要注重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有财富的属性和商品的属性,还具有高附加值的属性。产权化的发展使知识在市场经济中构成了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同时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的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有两个层面的工作要做。首先是要保护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也要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这两个方面要结合起来。

其次,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问题。知识产权运营和管理是投资大、回报周期长,而且比较隐形的事业,导致很多企业不愿意在这方面投入,对知识产权管理专责的机构和激励机制重视得不够,缺乏科学的信息产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以事后弥补为主,缺乏提前的预防。知识产权的运营和管理,其实是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大家不应该忽视这个问题。

第三,要围绕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强技术创新、专利申请和标准知识的结合。我们这方面的工作比较薄弱,而发达国家做得比较领先,我们不得不跟着他们走。所以我们既要极力支持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申请国内外的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制定,以标准促进产业发展,同时又要把技术标准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使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标准和产业发展形成良性的互动。

标准制定组织在处理知识产权问题上的角色和作用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李文文着重阐述了标准制定组织在处理知识产权问题中的角色和作用。纵观国际、区域和国家标准化组织在处理标准中知识产权的做法,可以清晰看到,标准制定组织在处理知识产权问题上定位明确:既是标准中知识产权政策制定者、纳入知识产权的程序规范者,又是标准中纳入知识产权的信息提供者(建立专利数据库等)。通过扮演这三个角色维护这类标准化组织的宗旨:致力于推广标准中的先进技术,协调企业利益并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正常的国际国内贸易。

值得指出的是,区域和国家层面标准化组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问题上的引导、管理和战略性运用。例如欧洲区域标准化组织CEN,CENELEC和ETSI共同组建了标准中知识产权特别工作组,协同技术委员会处理涉及的知识产权事务,为知识产权持有人和标准制定组织之间搭建沟通协商的桥梁。日本则是战略性运用二者的结合,运用国家财政资源支持研究开发、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的整体推进。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应用国外“事实标准”情况日益增多,与“事实标准”中知识产权持有者之间矛盾不断升级;近年来,国内企业逐步将自主知识产权纳入国家/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引起国际社会对我国标准中知识产权问题的极大关注,WAPI标准、AVS标准和TD-SCDMA标准充分说明这一点。

针对国际现状以及我国现实国情,我国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加强标准中知识产权(尤其专利)政策的制定,优先出台标准中专利政策,调整《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配套的管理模式,加强对标准中纳入知识产权的引导和规范;建立咨询协调机制,促进标准化与知识产权冲突的解决。

把握规律,打赢“标准战争”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标准化研究中心的薛学通详细介绍了标准和知识产权在产品创新周期的应用方式以及发达国家的公司企业如何利用国际规则把自己的技术和实施标准制定成国际标准。他认为“标准战争”与标准相伴而生。标准的作用和功能随着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标准战争”的形式和特征也随之变化。在古代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标准战争”的形式由自发转变为自觉、范围由区域转变为全球、主体由团体转变为企业。当前,IT领域的跨国公司成为“标准战争”的主体,“标准战争”日趋激烈。

网络经济最重要的特性是网络效应,即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网络及个人信息处理终端对于每一个用户的价值在增大。用户在网络中投入了巨大的成本,包括购买软硬件的支出、学习培训费用、累积的网络资源和花费的时间等。在这些转移成本得不到弥补的情况下,用户被牢牢“锁定”在这一网络中,通过提品和服务或者收取标准中的专利许可费,跨国公司垄断了相关市场,获取高额利润。拥有知识产权使公司处于有利地位,但是 “标准战争”的胜败取决于能否建立或克服巨大的转移成本。

企业在产品创新周期的各个阶段可以策略性结合运用标准和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与生产兼容产品的企业、上下游产品企业甚至竞争对手建立联盟,生产出符合技术法规、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利用标准开拓和占领市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我国企业要学会利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快速通道程序等规则,通过加入作为国际标准化组织A级联络员的国际标准协会或联盟,绕过草案等标准制定早期阶段,减少来自其它国家成员的干扰和阻碍,缩短国际标准制定时间,将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推向国际标准。

开放标准与技术创新

SUN公司的丁蔚博士从标准的开放性以及它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角度阐述了对于标准化中知识产权处理的观点:首先,免费授权的方式对于创新非常有利。因为很多中小型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它们可能会因为对于知识产权政策的不确定性的顾虑而退出创新的领域,这就影响了整个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创新型企业加入市场的竞争。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7

(二)有利于形成国际市场竞争优势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多。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未经知识产权人的许可,他人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知识产权的,这在事实上就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奠定了优势地位。

(三)促进形成非关税壁垒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关税壁垒将逐渐消除。而知识产权就成为重要的非关税壁垒。取得知识产权的企业所属国家就可以要求进口到本国的产品或服务达到该知识产权所达到的高标准,这必然成为其他国家出口的一道壁垒。

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首先,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来看。我国已立法保护的知识产权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原产地域产品、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具有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等,并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

其次,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情况来看,我国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有多个部门分别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

(二)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我国进出口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

另外,许多企业把知识产权管理单纯理解为专利管理,实际上专利只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知识产权还有其他类型,例如品牌,一些企业只是简单地依靠广告来扩大知名度,而不重视增加品牌的技术含量;还有的重视专利而忽视技术秘密,将不应当公开的核心技术申请了专利,像宝钢等有规范的企业技术秘密管理制度的企业很少;再有就是不重视专利与技术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形式的有机组合使用,没有形成由多种保护形式共同构成的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此外,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还停留在防御阶段。

2.我国从事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缺乏。

据调查,目前在我国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专业课程的高校仅限于北大、人大等几所院校,整个社会受过正规教育的知识产权人才仅有二千人;我国现有的有限知识产权人才资源是严重制约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高的因素之一。

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如果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

社会上有关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分析和经营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咨询机构很少,高等学校在相关培训教材、师资力量、实战能力等方面也需要加强。目前,虽然专利和商标申请的机构较多,但无法对大量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供有效的人才和知识支撑。

3.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反垄断法还不够完善,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常常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

由于法治观念落后、相关立法滞后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对高新技术带来的日益增多的知识产权纠纷,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和稳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的方法技术和物质条件尚需完善等等。

加强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我国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首先,构建知识产权壁垒的管理体系。一是应建立专门的克服知识产权壁垒的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该机构负责收集、研究主要贸易国家可能采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特别是那些正在进行“暗箱”操作的,要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建立严格、规范的合格评定程序和用于处理有关技术性贸易争端的信息传递机制。二是要加快国内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我国在采用国际标准的同时,应当组织更多标准化专家参与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当中,打破发达国家对国际标准制定的垄断。更多制定我国自己的标准,在制定这些标准时,应当以我国的核心技术为中心。三是我国应当成立专门的专利许可委员会,对于国外的专利在我国的专利许可收费,实行总量控制。

其次,加快制定我国的反垄断法,对于外国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加以规制。美国等的反垄断法甚至把法律效率延伸到了国外,我国的反垄断法对此也应当采取对等措施。同时应当建立专门的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执法审查机构,增加法律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从法律运用的角度看,我国应建立一种机制或渠道,使我们的企业能及时向政府反映它们在出口前线所受到的各种不公,使我们的政府能及时得到这种呼声,并能在必要时尽快启用WTO争议解决程序;对国外的知识产权壁垒,应学会运用作为WTO成员的权利,联合相关利益方,以谈判与磋商的方式降低知识产权壁垒的影响,合理利用法律设置自身的保护条件。

(二)我国进出口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首先,制定国际化经营策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在跨越知识产权壁垒的过程中,出口企业应制定国际化经营策略,适时调整产品的出口经营策略是一种有效的办法。区域化集团贸易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一大趋势,在这种模式下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内的各种贸易壁垒相对要少得多,因此,我国的企业应该转变经营思路和营销策略,在国外建立分支机构,把投资放在产品的主要市场和经济一体化区域内,这样会在很大程度上绕过知识产权壁垒的限制。出口企业应走市场多元化道路,通过建立国际经销商网络、密切与外国驻华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国内外大型展销活动、建立信息中心等措施加大国际市场营销与开发力度;避免由于一国市场关闭而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的情况;重视了解各国在产品进口贸易中的各种法规,注意避免在同一时期将一种产品向一个国家或同一个市场大幅度增加出口。

其次,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了解出口国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搜集相关信息,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避免因知识产权壁垒造成的损失。应正视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和知识产权方面拥有的优势以及对我们形成的巨大压力,尽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技术和产品,改变专利工作的被动局面,才能突破国外知识产权壁垒。对于国外企业滥用诉权和知识产权等时,应当敢于大胆或应诉。当发生知识产权壁垒时,应积极主动的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机制进行抗辩。

再次,加强对以知识产权为主的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的学习和借鉴,逐步确立本土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我国企业要加强对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的学习和借鉴,结合自身特点和市场发展状况,选取适当的可行的技术标准,为我所用。我国企业应当掌握本行业的标准前沿,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必要时建立标准战略联盟。

最后,加快对专门人才的培养。加快对专门人才的培养政府部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一批熟悉世贸组织规则、精通外语、熟悉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的专门人才。这些专门人才可以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的必要人力资源。

(三)行会应督促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8

一、我国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和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领域缺乏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便是技术革新。纵观当前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情况,我国IT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亟待提高,九成以上的核心技术均掌握在国外大型企业手中。当然,近年来也有部分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硕果累累,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体系。以华为公司为例,公司近半数人员都在研发岗位,其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在国内独占鳌头,引领了一波自主创新的热潮

(二)国际跨国公司凭借其过硬技术,在市场竞争中拔得头筹

全球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逐年加快,各国在关税政策保护方面逐步放宽,取而代之的是技术壁垒,或谓之知识产权壁垒,在这种态势下,拥有更多专利权的企业便能率先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争取到更多的市场份额。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还存在较大短板,专有技术、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稀少,能成为国际技术标准的更是寥寥无几,这给中国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不小阻碍,在多方面都受制于人。

而反观国外跨国公司,他们积极响应经济全球化战略,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到21世纪初期,美国授权专利数量在二十年内剧增1200倍,从七万多项增加到近十九万项,这反映出专利申请强度的强劲增长势头。跨国公司在专利申请上花大功夫,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促进自身发展,而是为了形成壁垒,阻止对手发展。以日立公司为例,截止到2010年,它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总数已逾万件,这其中近90%都是壁垒性较强的发明专利。

(三)多数IT企业战略意识和管理能力不足

整体看来,民族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和专有权利出口量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很多IT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尚处于萌芽阶段。根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企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只占企业总数的0.03%,95%以上的企业缺乏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这反映出中国企业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意识,而且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方面也处于弱势地位,法律、人才、资金等都存在着严重问题。

(四)政府对于标准化工作限制过度

1989年,我国颁布了《标准化法》,随后与之配套的若干标准化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相继出台,这决定了我国的标准化体制不是市场主导型,而是政府主导型。我国在标准化工作管理上的路线方针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而事实上,不同政府、不同产业针对各自地域、领域的标准化管理都各成体系;标准化工作与知识产权部门之间缺乏必要沟通。“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是幌子,“分级管理”成为“分块管理,各自为政”。标准化由政府来主导,本身就存在各自弊端,市场、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处于辅地位,很多标准停留在纸面上,成为一纸空谈,根本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二、加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

为推动我国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使我国早日步入信息强国之列,加强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迫在眉睫。以下从五个方面论述应对措施。

(一)加快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国家信息产业部全权负责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他们既要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法规制定,同时应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日常重点工作之一,协调划一、通力协作,为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驾护航。国家要从战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制定长远知识产权战略。

(二)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跟踪与预警分析

信息产业部应向IT企业及时行业动态和知识产权动向,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情报,尤其在重点技术和核心产品市场领域要进行详细的态势预估,及时告知预警信息。信息产业部要激励企业关注和利用知识产权系想你,指导企业处理好想问题,维护好自身利益,同时保持良好的行业秩序,促进IT行业能够稳步向前。

(三)企业应在技术创新全过程中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IT企业应对自身发展情况有一个清晰认识,结合实际资金运行情况和市场竞争力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项目研发、产品制造、产品营销等各个环节中确立知识产权保护点,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实时跟踪,加强督导,及时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要想保证知识产权工作尽善尽美,企业要在制度建立、人员培训、管理模式上花大力气。

(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1世纪,人才是重要竞争力,IT企业更新换代速度快,更要重视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争在短时间内建立起自己的专属人才队伍,在技术、经济、管理方面都能独当一面,适应IT产业日益激烈的竞争态势。与此同时,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也要紧锣密鼓的开展,以促进技术创新、推动行业发展为主要目标;同时,借助当下的传媒力量,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报道力度。企业要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专题研讨会,重点分析典型案例,由点逐面,提高全行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9

Key words: risk management;control system;corpor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innovation;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5-0118-03

1 背景

2012年2月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27914-2011)(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是企业法律工作领域的第一个国家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全部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控制活动。

《指南》提出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和一般要求,提供了企业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的方法和工具。《指南》强调在企业风险管理中应遵循审慎管理原则,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以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为基础,将风险管理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建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指南》遵循法律风险管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进行评估,制订风险管理控制计划,强调实时关注、跟踪企业内外部法律风险环境的变化,并对企业风险管理控制进行调整,从而减少、避免企业法律风险。

美国在2002年出台《萨班斯法案》,法案旨在通过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以改进企业治理,以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控制措施、信息沟通、风险评估、监督管理等为内容,提高企业治理与风险管理控制水平,该法案对于提高美国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控制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指南》的频布与实施顺应国际企业风险管理控制的潮流,对于指导企业建立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减少、避免企业风险具有重大意义。《指南》既是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需要。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分为公开性的保护与保密性的保护。公开性的保护指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以公开为保护条件的知识产权;保密性的保护指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工艺、保密配方等(包括未公开申请前的专利等)以保密为条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下结合《指南》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保密性的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建设进行重点分析。

企业内部管理构成因素主要包括企业规划与目标(包括企业价值取向)、企业领导者、企业员工素质(包括执行力)、企业组织结构、流程管理、管理制度(包括奖励惩罚)、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审核与监督等。这些因素配置合理与否,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能够实现内部治理合理的重要标准,也是企业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样也是建立企业知识创新保护体系的重要因素。

2 注重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价值观念,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主体的创新保护意识

目前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普遍比较薄弱的状况下,从企业管理因素和环节入手,建立一个充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的内部环境,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中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首先,作为企业内部管理要素中的一个因素是企业的价值观念取向,也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在企业管理活动中,价值观取向决定着企业员工的意识、观念、行业方式、执行力。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着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意识不强的问题,关键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建设薄弱。因此,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应从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文化建设开始,强化员工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意识,宣传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重要意义,结合企业的规划目标、员工目标等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意识,奠定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基础。

其次,规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行为,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意识的提高。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能够带领和推动企业价值观念提升的重点之一就是企业的领导人、核心管理人、关键岗位负责人,因此,在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文化建设与提高全员保护意识过程中,企业领导人、核心管理人、关键岗位负责人起着重要带头作用。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的过程中,要发挥这些关键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以点带面,以重点带动全面的局面,快速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 细化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流程,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流程管控制度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的一个专利的产生、一个保密配方的开发、一个成功的商业营销网络的建立等,一般需要一系列、一定时间、一个探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企业还是员工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精力、时间等,而且这个过程绝大多数都是比较漫长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员工、环节等也较多,因此,这个过程中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难度增加。同时,这种知识产权在为企业产生利益的过程中的保护时间会更长期、保护环节更多更复杂,这也更增加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难度。因此,必须细化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流程,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特点的流程管理控制体系与制度。

首先,从企业知识产权的立项、投入、研发、生产、营销、维护等环节细分知识产权的流程,建立合理的流程管理制度。从知识产权立项、可行性研究开始进行流程细分,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流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各个环节和各岗位人员,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控制保密范围和保密等级等,将涉及保密的信息以制度的形式控制在保密范围之内。

其次,从企业知识产权研发和保护的环节和人员入手,建立严格的信息档案交接与管理制度,确保知识产权的保密范围和等级要求。在企业研发、生产、经营中,往往涉及到不同环节、不同人员,那么,规范保密的等级和范围至关重要。研发人员涉及到的是知识产权的核心要素,生产环节涉及知识产权的生产工艺、配方等、营销人员涉及企业的营销网络等。针对不同的员工,明确内部员工需要掌握不同层次的、不同范围的企业知识产权内容。因此,在内部经营管理各环节,划分不同类型的员工,掌握不同等级与内容的保密信息,对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尤其重要。

再次,对企业知识产权细分的流程实现动态管理。企业面临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因此只有实现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内部流程管理的动态化,才能针对企业外部条件变化、内部条件变化,并结合企业保护目标,实现规范的流程管理。

4 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法律风险评价体系和机制

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的完善与否,如何来判定与改进,才能使其符合企业的发展规划与目标,是企业风险管理控制中最重要的问题。这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完善的判定标准,即是企业风险评价体系与机制。因此,一个完善的、符合企业实际的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法律风险评价体系和机制的确立。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风险评价体系包括法律风险识别体系、法律风险分析体系和法律评价体系。

首先,建立系统、全面、准确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风险识别体系和机制。从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涉及的企业经营管理环节入手,从经营管理活动、岗位职责、利益相关体、风险源等分析并建立一个风险识别体系和标准,既重视风险的定性识别分析,又要兼顾风险的定量识别分析。

其次,在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风险识别体系的基础上,确立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分析体系和判定标准体系,从定性分析到定量分析。对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判定,确保风险分析判定结果的可靠性,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与措施调整提供可靠的基础。

再次,在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法律分析评价基础上,提出风险管理控制的改进和调整策略和措施,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从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与机制的动态化管理,进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体系与制度的长期有效性。

5 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环境中的内部交流合作机制

现代条件下的企业内部交流合作,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既能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不利,也能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便利,更能为企业知识产权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带来便利。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交流合作机制,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服务。

首先,企业知识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无法离开现代信息技术与信息交流。从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的角度看,一项创新、一项研发的资料、数据、市场状况等,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从企业内部合作交流角度分析,内部不同岗位、职能部门之间和员工之间,也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与信息交流。从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层面看,其保护体系的信息来源与评价,同样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与信息交流。但是,现代信息技术与信息交流又使企业知识产权增加了泄密的机率,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增加了难度。因此,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理的内部信息交流机制尤其重要。

其次,企业内部合理的信息交流机制的重点是企业信息收集机制、资料数据库完善机制、资料信息数据授权与使用控制机制。信息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之源,企业必须建立企业自己的信息搜集、整理制度,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科学研发提供广泛、有效的信息来源。在信息搜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内部的资料数据库,为企业内部创新提供有效而可靠的信息源。在企业信息资料库的利用上,建立合理、科学的利用机制。在企业内部资料信息资料利用与交流中,进行分级、分组授权,合理有效地开展企业资讯利用、进行信息交流,实现企业内外有别、企业内部分级分组有别,既达到服务企业知识创新的效果,又兼顾企业知识创新保护的功效。

再次,完善企业内部信息交流与利用制度,强化信息交流监督。在企业内部信息交流与利用过程中,不能脱离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与利用监督,并且必须使企业的信息利用与交流置于全流程的监督之下。在授权利用与信息交流过程中,严格信息使用与交流制度,完善信息使用与交流的申请、备案、签名(网签)手续,内外网区分等制度,使之处于信息使用的全程监控,确保企业知识创新信息安全。

6 企业全员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的制度培训与职业培训

在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管理控制中,最为重要的企业的员工。企业员工既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管理控制体系的建立者,更是承担保护任务的责任者,同时更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利益得失的承受者。在三者之中,如何强化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员工责任感,提高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的执行力,也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最难解决的问题。

从企业的利益主体看,一般公司制度下的利益主体区分如下:企业投资人、持有期权高级管理者、职业经理人、一般管理者、普通员工、兼职劳动者等。企业的整体利益对不同的企业人员具有不同的影响,换句话说,不同的企业人员对公司利益的关注程度不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有不同的认同感。这种不同的关注程度、不同的责任认同感,会对企业的目标在不同的企业人员之间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对企业经营目标不同的认知和责任感,往往使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目标难以实现。因此,必须对企业人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控制的制度培训和职业培训,增强企业人员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目标的责任感,力求企业人员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统一执行力。

首先,对企业人员进行详细、严格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重要性教育和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管理控制制度培训。从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的全过程,通过知识创新保护管理控制制度的培训,使企业人员完全清楚明白每个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保护要求以及保护措施,做到保护要求人人清楚,责任义务人人承担,达到保护事项事事有要求,工作环节节节有规程。

其次,加强企业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制培训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奖罚教育培训。很多企业内部发生泄密、知识产权侵权事件,一是因为企业法制教育不够,泄密者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泄密的法律后果;二是不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详细法律规定,不明白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要求;三是有些员工的投机等。这些均由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培训教育不够引起的。因此,加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知晓违反知识产权制度的后果,对于提高企业知识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对企业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奖罚制度教育,使企业员工利益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利益统一起来,增强企业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同感和执行力。

再次,强化企业人员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素养,形成良好的员工职业风貌。将企业职业素养培训与企业文化理念结合,提升企业整体职业道德水平,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根植于企业文化理念,使员工个人职业理念与企业文化理念相统一,把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观念落实到企业员工的行为和工作具体活动之中。

通过提高企业员工知识产权创新保护意识,强化保护观念,规范知识产权创新保护的流程管理,建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风险评估机制和企业信息交流及档案管理机制,以《指南》为原则建立起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制度。

参考文献:

[1]任丹,管竹笋,于志宏.利益相关方视角下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J].WTO经济导刊,2012,(6).

[2]庄越,李燕冰,秦远建.创新环境激励与企业成长:基于中部创新型企业的实证[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10

目前业界流行的一句话证明了这点,即“三流企业卖劳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和品牌,超一流企业卖标准”。现在国际企业发展的趋势,就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经营知识产权资产,依靠知识产权占领市场、谋取利润,着重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和品牌垄断化与许可化”的发展道路。

一、国际企业现状

1.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正逐步取代土地、厂房、设备等有形资产而成为企业主要且最重要的资产;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在整个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达到有形资产的数倍或数十倍;以知识产权作为企业主要经营业务而获得的经营收入和利润,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创造财富的源泉和核心竞争力。

2.众多企业收入中的80%~90%,来自于知识产权许可费的收取和技术转让,如,美国高通公司2006年75.3亿美元的收入中,专利转让和许可费用占到80%以上,净利润占到收入的92%以上;微软公司2007年专利转让和许可收入近600亿美元,占全部收入的100%。

3.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且主要组成部分,制定并重点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知识产权不仅成为企业主要经营的商品,更是投资回报的资产。他们在进行对外投资、扩张时,除了投入有形资产外,更加注重投入专利技术、品牌、经营方式和商誉等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实现以知识产权创造最大价值、获取更高利益的经营战略。

反观我国企业,现实却不容乐观,大多数企业都不知道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更不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使自己的知识产权直接为企业创造价值。他们申请知识产权的目的,仅仅在于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

二、我国企业发展之路

1.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战略,仅是一种消极的保护与管理战略,而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才是积极的保护和管理战略,知识产权资产经营已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型游戏规则。所以,用知识产权武器开展无形资产经营,促进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使知识产权成为企业重要的经济资源和利润的创造源泉,为企业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实际利益,才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

2.我国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要做大做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争做一流企业,甚至跻身超一流企业,必须要把知识产权当作企业的重要资产来管理和经营,必须要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必须要懂得经营知识产权资产,走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之路。

三、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概述

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必须与企业的经营战略相结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虽然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内容,但知识产权战略最主要的内容和实质,或者说知识产权战略狭义所指,就是知识产权经营战略。

1.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和商业秘密等。

2.知识产权战略概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进行确权、保护与运用,以获取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全局性谋划和采取的重要策略与手段。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与经营战略相结合才能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

3.知识产权经营概述。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指的是企业直接利用排他的知识产权开展投资和买卖活动,为企业获得财产收益和利润。包括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投资入股等内容。

4.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概述。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战略是指权利人充分运用知识产权的确权和保护等制度,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把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许可和买卖而直接获利,所采取的专业化经营管理的策略与手段。

四、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相关政策

1.2007年10月颁布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个人或小企业的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维持等费用予以减免或给予资助。鼓励具有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对中小企业参与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依据国家现行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2.2008年6月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

3.2011年11月颁布的《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激励更多核心专利的创造与运用。制定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专利转让和许可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将我国优势领域拥有专利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升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专利管理工作规范,健全企业专利资产管理规程。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

五、健全保障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财务制度

知识产权经营既是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延伸,又是企业进一步自主创新的助推器,它已成为企业直接获利的重要手段。我国企业要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必须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转变成先进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企业的组织管理、技术研发、经营贸易、对外投资等全过程之中。为保障企业顺利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企业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投资模式。而建立健全保障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财务制度,即是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但我国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较大问题,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与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相配套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我国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仍然实行传统的财务管理方式。以产品为主开展经营活动,以货币和实物资本为主从事理财活动,偏重财务的产品经营和资本运营管理,未建立知识产权经营和知识产权资本运营的财务管理机制。

2.财务风险控制能力较低。由于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知识产权工作和管理制度,所以财务管理效果不佳,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3.知识产权资产核算与企业会计制度体系不匹配。由于没有贷记科目与其对应,某些企业知识产权资产未按规定要求纳入账内核算,甚至未启用“无形资产”科目,更严重的是把知识产权资产和固定资产混在一起核算。

4.相关制度不健全。有关知识产权资产的评估、认定、审批以及具体核算的管理制度和细则等,没有科学建立,使财务部门无法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核算制度与管理办法。

5.现代财务管理知识薄弱。由于财务人员不了解知识产权,更不懂知识产权经营和知识产权资产的运营,所以,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不适合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实施,造成财务管理水平低下。

(二)建立健全保障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企业财务管

理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经营、以知识产权资产投资和以知识产权资本运营等为主体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制度,围绕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制定企业筹资计划、实施企业投资和经营方案、调控资金流动和配置、科学分配企业的收益以及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机制等,以保证企业的资金、投资、经营、预算、决算、分配,以及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的讲,即要配合知识产权经营,建立健全企业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监督资金安全运行,建立会计档案,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等。

2.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企业的财务预算是指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财务工作等各个方面进行总体预测,具体包括研发费用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投资预算、资金预算等各个方面。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企业的财务预算区别于一般企业的财务预算之处,在于必须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经营和投资等业务予以相当重视,必须进行全面、合理、准确的预算编制。同时,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编报和控制制度,加大预算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支出标准,规范经费使用。

3.严格财务核算制度。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核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加核算知识产权资产相对应的科目,按要求建立账簿,将现有知识产权资产全部纳入账内核算,以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状况。加强对无形资产会计基本理论的研究,使知识产权资产核算更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同时严密监督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和落实,使知识产权资产的核算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4.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机制。一是重视财务风险管理,制定和完善财务控制标准;二是科学确定财务工作组织结构,分解落实责任,按相互牵制的原则将财务业务划分,赋予各自相应的权责,使之相互制约;三是将有形资产管理与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实施追踪控制,分析执行差异,及时调整误差;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结构,减少资金使用成本,降低财务风险,达到企业收益最大化。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必须要做到对企业所面临的各种财务风险,尽可能地做出准确和及时的预策、分析、控制、防范和调整。

5.重视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涉及到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工商、财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情报信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若干领域,所以企业必须重视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资产开发、资产权益,知识产权对外许可、转让和合作,知识产权资产档案,投入产出的考核,知识产权资产融资、评估、审计,知识产权资产投资等方面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资产的开发、培育、监管和经营,以保证对知识产权资产的有效管理,确保企业知识产权资产得以保值增值。

6.形成高水平的财务管理队伍。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企业必须拥有一支高水平的财务管理队伍,这支队伍不仅需要有现代化的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对企业管理、生产运营、信息管理等方面有全面的认识,并能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企业财务分析,对企业的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和经营决策能提出良好的建议;还能运用全新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念,采用信息技术、互联网、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手段,以成本、效率为核心,全面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奠定良好的企业管理基础;并能充分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运用丰富的财务管理知识和经验,帮助企业迅速成长、发展,同时充分享受到政府有关的税收、资助等优惠政策;更要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经营、知识产权资产投资和知识产权资本运营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与此相关的工作、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帮助企业顺利实施知识产权经营战略,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 考 文 献

[1]徐明华,包海波.知识产权强国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战略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1)

[2]苑泽明.论无形资产财务管理[J].会计之友(上旬刊).2006(7)

[3]朱雪忠主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1)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11

技术管理;产品研发;技术标准;创新能力

1引言

汽车设计公司承担的整车产品研发项目,一般是以项目制进行管理。在整车产品开发工作中,项目团队经常要面对以下几个问题:(1)客户的输出要求与输入不匹配,资源不足、影响研发工作进度。(2)将产品研发与技术开发混淆,不但增加了产品研发的费用,还存在着产品技术成熟度低、延期交付导致产品过时,缺乏竞争力的风险。(3)研发人员习惯于以自己熟悉的业务模式进行项目操作,创新能力不强,难以提高设计水平。(4)缺乏知识、经验的积累,不同项目团队之间的经验难以共享,低水平的重复开发导致研发成本增加。(5)部分研发人员缺少主机厂工作经历,对产品的工艺性考虑欠佳,生产成本和质量成本控制不到位。为解决上述几个问题,需要汽车设计公司依靠有效的技术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及研发水平。以客户(主机厂)的视角进行车型研发项目的策划,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2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提高研发质量及工作效率

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的管理包括国内外汽车相关法规标准的收集与管理、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的维护、汽车产品开发项目的法规标准解读等。

2.1汽车相关法规标准动态信息收集

掌握汽车法规标准、政策的动态是有效进行“合规性”分析的依据。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动态还为前瞻性设计提供了标准依据。为了能做好这项工作,专门制定了法规标准动态信息收集的流程,规定了信息整理的原则和的方式。为了能对法规标准体系的动态信息便于检索和使用,已经制定了国内外汽车标准体系的动态信息库管理制度,除每月动态信息简报外,还建立了汽车相关标准的明细表,对标准的制修订信息按月进行更新。当有强制性标准后,第一时间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到各工程院领导和相关责任工程师及所属部门。

2.2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维护

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的管理是技术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要对企业标准体系进行整合,将标准分级管理,为此,归口编制了《企业标准管理规定》等系列管理标准,对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了非常明确的管理流程和方法。个别研发人员对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与维护工作重视不够,没认识到标准编写工作的内涵。为此,组织相关部门的标准协调员(各研发部门负责标准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标准的制定并不仅仅是“编写”,而是研制!标准的制修订过程就是标准起草人、评审人员互相交流、学习的过程。

2.3汽车产品研发项目法规标准支持

在汽车产品研发项目中,除了进行“合规性”分析外,还承担着引用标准的有效性识别和重要条款解读的工作。技术标准的引用是否合理,标准体系是否协调,是否需要对标准的条款进行裁剪是一项重要工作。面对不同的目标市场,标准的引用就会较大的区别。例如国内市场车型,碰撞星级的划分与国外有较大的差别。

3整车项目开发流程管理

3.1产品研发以项目制操作,保证资源需求

专业的汽车产品设计公司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在为客户提品设计服务时,依照项目启动管理程序进行立项、成立项目团队,制定初步的研发计划,进行产品预研。项目团队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专家、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研发人员的知识水平、人员配备等应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的周期、预期的输出产品均应在立项时予以充分的考虑,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项目的输入/输出需求后提出各项资源需求及配置计划,进行项目启动的前期准备。立项报告批准后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批准项目执行计划,研发项目正式启动。

3.2研发工作流程化管理,提高执行力

整车产品的研发一般分为项目策划、概念设计、工程设计、样车试制及试验等阶段。根据交付的节点及各阶段的输入输出要求,设定关键节点(也称阀点)。在研发的各个节点都需要对输入/输出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和方法根据专业的不同或客户的要求不同而有所区别。各节点的评审准则和内容均须满足相关的标准或技术条件。项目研发团队按《项目执行计划批准书》的交付节点进行设计和评审,严格执行“评审不通过不开阀”的原则。当遇有“让步接收”的情况时,应评估让步接收的风险,并确认风险可控。

3.3风险控制管理,有效进行输入输出评审

风险控制贯穿研发项目始终。从项目预研阶段开始就需要进行各方面的风险分析。不但要对项目本身的资源、技术要求等进行分析,还要对客户及供应商进行信誉评估。技术成熟度的评估在全新项目开发中尤为重要,但在国内汽车产品开发中鲜有进行成熟度评估的先例。技术成熟度的评估还应结合目标市场、客户群体、市场定位进行分析,并分析新技术开发对项目时间的需求及成本控制的影响。对于造型创意的评审,如果客户有自己的见解,有可能出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时,应提示客户代表并做好记录,双方签字。

4知识管理,保护核心技术、规避专利侵权风险

知识管理是技术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但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的管理,还包括非专利类的专有技术、商业机密管理。在整车研发项目工作中,知识的管理不但可以有效保护核心技术,还可以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更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低级失误,提升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等。

4.1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专利申请、注册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对于汽车设计公司而言,最重要的是商标、专利、著作权的三项工作。有些研发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甚至存在着某项创意或发明已经可以申报专利时,却认为只要对外保密,就不会造成被侵权风险。对于这样的认识,需要进行诱导:并不是你保密了就不会被侵权,而是还存在着侵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

4.2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

汽车新产品的开发,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规避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使自己研发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需要进行专利查询。专利查询工作要求知识产权管理专员不但要根据项目组的要求进行专利查询,还需要对近似的专利、系族专利进行查询。知识产权侵权的识别是一项技术含量高的工作,要求相关人员不但要掌握专利检索的技巧,还要对专利侵权风险项进行有效识别。这需要进行大量的经验积累和相关法律的理解与运用。

5新知及新技术培训管理

5.1合理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进行前瞻性研发

“把握行业趋势,建设卓越团队,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是公司的质量方针。为了实现质量方针目标,就需要掌握市场动态,对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进行前瞻性的产品研发。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把握行业趋势”!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以市场为导向。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应做到合理、实用。应结合客户的工艺水平,目标群体、市场定位、销售策略等综合考虑,经过用户调研、性价比分析评价后确定。也就是“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5.2信息化管理,迎接汽车工业4.0的挑战

《中国制造2025》被称为中国工业4.0。纵观中国工业的现状,汽车工业是最有可能率先实现中国制造4.0的。我国现在已经是汽车制造大国,但还不是制造强国。汽车工业发展水平还停留在工业2.0、3.0,实现汽车工业4.0就要采用2.0、3.0、4.0并行推进的发展模式。汽车工业4.0目前还缺乏完善的顶层设计,但对于专业从事汽车产品研发服务的高科技公司而言,为用户定制技术发展路线图、进行大数据规划、信息化管理规划、智能化设计等将是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重要工作。创新既可以是技术创新,也可以是产品创新,还可以是集成创新。创新并不等于技术先进,也不是发明创造,而是将创意、发现、方法应用于实践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活动。

6团队管理

6.1技术培训,提高研发人员技术素养、提升创新能力

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目标,知识的更新是非常必要的。为了开拓设计思路,把握市场动态,制订了部门内部的知识分享制度,定期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新知共享培训。每月内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小时。培训的形式既可以是授课讲解,也可以是讨论互动。培训的效果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有效性评价。

6.2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安其分、各有不为

部门内员工定岗定责,在部门内设置法规标准体系主管及知识产权管理主管,并配备相应的岗位人员。为防止员工休假仍能不影响工作或减小不利的影响,部门内实行“A、B”岗位。所谓“A、B岗”就是甲员工主责某项工作,即“A岗”,另兼任乙员工的工作,即“B岗”;同理,乙员工的主责对他来说是“A岗”,而他兼任甲员工的工作就是“B岗”。这样安排就可以明确工作内容及职责权限,使员工各安其分。所谓“各有不为”是指:除了进行校对工作外,不再做重复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这样做有一定的风险,就是“把关”不严。但是,也正因为如此,可以激发员工的责任感,消除了依赖思想,反而提高了工作质量。

7结语

挑战汽车工业4.0,需要顶层规划。在顶层规划不完善的情况下,以汽车产品研发为主业的现代技术服务企业,应练好内功。抓技术管理,促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为用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技术管理对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它既是一个管理方法,还是一门管理艺术,技术管理者应掌握并实践这门艺术。

参考文献:

[1]林声,顾元杰,龙春满.中国工程师技术方法全书.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12

2008~2011年四年公司共获授权专利230件,是1998年公司成立13年所获得专利256件的89.8%。

同时,申报计算机著作权5件,商标5件。不论是计算机著作权还是专利申请量、授权量都大大超过试点计划数,取得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突破。

领导重视组织落实经费落实

公司一直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决定创新方向;以用户需要决定创新目标;以高端市场决定创新意志;以高端用户决定创新价值;以管理创新决定企业竞争力。积极致力于高技术产业和产品的开发,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拓展视野,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帮助和自身的努力下,鑫龙电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束龙胜为主任的知识产权战略委员会,总工程师为部长、专职人员为副部长的知识产权工作部,具体负责知识产权研发、知识产权经费核算、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所,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组织落实体系。

公司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科技工作者和员工进行学习、培训,对积极参与和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表示了积极支持和积极参与。

我们认识到,如果没有领导重视、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就无从谈知识产权的保障工作。

完善规章制度实行积极奖励制度

公司以2008年进入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和第四批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规章制度,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培育人才,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管理办法》《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借阅管理制度)、《保密工作暂行管理条例》(密级确定、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奖罚、竞业限制协议)、《关于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的若干规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等规章制度,形成了既有一套专利管理规章制度,又有健全、并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精神、符合本企业发展特点的规章制度。

制定了保密制度,与有关员工签定了技术秘密保密、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奖罚、竞业限制协议,在专利申请前做好防范工作。

建立了档案管理、借阅管理、密级确定、归档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有章可循。

将知识产权的各项规章制度装订成手册,供每个员工进行学习和了解,对新进入公司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教育。

自公司制定《关于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的若干规定》以来,每年给职工的专利奖励大幅提高,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助于激励自主创新、有利于配置创新资源,为自主创新提供法律保护。

我们认识到,如果企业没有适合的奖励制度,职工的积极性是不可能调动起来的,适合企业的奖励制度是成功的重要原因。

对产品不断改进实施专利标准化、系列化

根据企业的经营战略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形成大批专利为我所用。通过对产品、品牌不断进行改进设计、工艺改革,性能不断提高,实施专利标准化、系列化,对新产品进行布局,专利申报促使创新动力,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热情,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营造知识产权环境,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市场竞争的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已经形成一批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鑫龙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势企业,大力提升公司及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在知识产权“跑马圈地”的时代,对于鑫龙电器来说,技术产品已不再是其利润的唯一创造力,技术标准和专利技术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缺乏、跨国公司抢先布点,使得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为当务之急,应努力争取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内技术标准的制定,争取以后的发展空间,近几年,公司已经积极参与5项国家标准的制定,还将进一步拓宽主持和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的制定,为企业发展提供后劲,争取以后的发展空间。

我们认识到,专利申报的质量、是否是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有无市场价值,是专利申报的关键。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生命线

专利是企业最具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没有专利的支撑而仅靠品牌的企业往往是没有后劲的,甚至会被市场所淘汰。企业的专利优势也是企业最大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发明创造应该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否则,这种发明创造可能等于做无用功。

知识产权的目的就是对市场的垄断、独占,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是为获取并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所提供的保护手段和信息,谋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总体性谋划。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是制定和实施对于企业健全创新管理制度、深化结构调整、逐步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认识到,市场是决定专利申报的价值,这是永恒的课题。

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篇13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1年底,将我区建设成为创新环境优良、创新资源丰富、创新活力强劲、创新成果显著的省知识产权示范区。

(一)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注册商标及名牌拥有量进一步增长。创建期内专利申请和授权量、注册商标及名牌拥有量每年保持稳步、持续增长,专利授权量确保每年200件以上。重点培育具有农业优势的原创性品种,积极开展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认定,品种权实施卓有成效。

(二)专利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期内新增各级专利试点示范单位16家以上,总数达到48家,其中国家专利试点企业1家、省专利示范企业10家,市专利示范企业24家,市专利试点或示范乡镇1个,区专利示范企业10家,区专利示范学校2所。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项目,组织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以专利技术提升产业层次,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加强区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和充实区、镇乡(街道)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基本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形成有利于经济、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

(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与省、市知识产权局、市中院的联系,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部门依法、公正、高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坚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五)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提高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和专利工作人员、青少年和专利管理人员等业务知识水平。以专利试点示范学校为示范点,积极推进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培养学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大对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年均教育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有较大提高。

(六)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中介和行业服务体系,争取引进1家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分支机构)。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导、管理和工作体系。建立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区、镇乡(街道)、企业三级知识产权管理运作机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各镇乡(街道)、部门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积极研究和制定在科技、经济、外经、外贸、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知识产权示范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示范区,专利示范乡镇、企业、学校多层次示范体系建设,鼓励发明创造,激发技术人员和群众技术创新的活力。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开发、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以及企业经营战略与决策的各个环节,着力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

(四)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科技政策和专项资金,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和专利示范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加大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的实施效果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推动我区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全区普法内容,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区行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工作。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

(六)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引导、鼓励和支持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为全区社会各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

(七)完善品牌和标准建设体系。保持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著名商标较快增长态势,实现商标品牌经济不断上升的目标。积极鼓励企业开拓提升产品的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订、完善和实施。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作用,依托省、市知识产权局执法力量和社会各界力量,增强知识产权纠纷协调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和司法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创建省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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