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问题论文实用13篇

民族问题论文
民族问题论文篇1

1.名称的由来与变迁

从字面上来看回鹘、回纥、畏兀儿、畏兀、辉和尔、瑰古、伟吾尔,均为回鹘语Uighur的不同音译,他们虽然是同一个词,但是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指代的对象还是有区别的。回纥是唐代对袁纥与仆固、同罗、拔野古等的总称。贞元四年(788年)自请改称回鹘,取“回旋轻捷如鹘”之意。畏吾儿,亦作畏吾而、畏兀、畏吾、委吾等,是元明两代对回鹘一词的异译。回回,为宋辽之际“回鹘”、“回纥”之音的误传误读。

元代的色目人主要包括回回人、畏吾儿人、唐兀人与钦察人。唐兀人是西夏的遗民,钦察人是钦察汗国的国民。畏吾儿人是高昌回鹘的后裔,“《元史》有时将畏吾儿人称为回鹘人,或是称他们为高昌人。”[1]回回人的概念比较复杂,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概念又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一,是指来自花剌子摸的旧地,或来自更远的中亚细亚的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其二,是公元7世纪末,来华定居的穆斯林侨民,他们到中国经商,留居广州、泉州等地,与汉族通婚及其后代;此时还未形成民族,也未出现“回回”这个名词。从广义的概念来看,元代“回回”这个词经常被混淆,蒙古统治者将不少有伊斯兰文化背景的人称为“回回”。在汉族人眼里,“回回”的概念似乎还要广泛,这也许是由于元朝的幅员过于辽阔,对于相对封闭的汉族来说,短期内如此多的外族的涌入,他们无法一一理清头绪,于是采用了一种最简单的排除法,非汉族、蒙古族都冠以“回回”的称呼,用法上有点象今天的“外国人”。

2.学术界的两种观点

2.1回族观点的简单梳理

陈垣据泰定时平章政事乌伯都刺为高克恭之婿,又据程拒夫《雪楼集》卷2乌伯都刺三代封制,其父为益福的哈鲁丁,系至元时回回国子学教授亦思替非文字之人,知为回回人。益福的哈鲁丁为高克恭之亲家,以此断高克恭为回回人。润又云:“高侯回纥长髯客,唾洒冰纨作秋色。”陈垣认为:“五代时回鹘既衰,渐有改奉伊斯兰教者。元初诸人对此等外教多不能辨别,故统目之为回纥。长春西游记、刘郁西使记之所谓回纥,皆指伊斯兰教国。其后渐觉有不同,于是以畏吾、伟兀等代表昔日之回鹘,以回回代表奉伊斯兰教之回纥,凡元史所谓畏吾儿者回鹘也,其称回纥者回回也。王恽玉堂嘉话卷三云,回鹘今外五,回纥今回回也。元史太祖纪,汪罕走河西、回鹘、回回三国,是元人目中回鹘与回回二也。世祖纪卷十言回回人中阿合马才任宰相,而奸臣传则称阿合马为回纥人,是元人目中回纥与回回一也”。陈高华先生的《元代画家史料》认为“高克恭按其族源,属于色目人”。又说:“有的记载说他是‘回纥长髯客’,可知其祖先应是伊斯兰教徒。”[2]此后亦多以此为据。

润确实在十几岁时见过高克恭,润曾学画于姚子敬,姚子敬与高克恭的关系非常好,“尝举江南文学之士敖君善、姚子敬、陈无逸、倪仲深于朝,皆官郡博士。”子敬言:“一日,公问:‘人生至贵者何?’子敬方隐度以对,公曰:‘无求’。”同时润在大都任职过四五年的时间。元中期以后“回回”、“畏吾儿”两词使用广泛,润对于有伊斯兰教背景的人称“回回”应该是清楚的。虽然有人认为“回纥”其实是“回回”一种比较高雅的写法,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回纥”也是“回鹘”的古称。

2.2维吾儿族观点的简单梳理

明初曹昭在《格古要论》卷上“古画论”中载云:“高士安,字彦敬,回鹘人。居官之暇,登山赏览,喜湖山秀丽,云烟变灭,蕴于胸中,发于毫端,自然高绝。其峰峦皴法董源,云树学米元章,品格浑厚,元朝第一名画也。”曹昭认为此高士安就是高克恭。曹昭以后,明代另一位鉴赏家张丑(青夫)也沿袭曹昭的说法。从“回鹘”推断高克恭是畏吾儿,高士安就是高克恭,《辞海》沿袭此说认为他是畏吾儿人,后来的书籍也亦多以此为据。当然,也有人认为高士安不一定就是高克恭,但马明达先生在《元代回回画家高克恭丛考》中通过对高克恭在《眠食安好帖》中自言有兄名高子安,根据昆仲间名字不以字排,不合情理,推断高克恭原名为高士安。此论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然而,我们仅根据“回纥”、“回鹘”二字,来推断高克恭是“回族”还是“维吾儿族”显然是武断的,因为一个民族的形成要考虑到地理位置、文化传统、语言文字、等多个因素,而且高克恭出生在民族形成之前,所以要探究其身份最好从大的社会背景来考虑,而不要拘泥于个别的字句。

2.3民族问题的分析与推断

上文在提及“其先西域人”时谈到,其祖父高乐道或曾祖父在金朝时就可能已经来到了中原,所以才在元朝的“占籍”中将自己称为“其先西域人”,否则直接用“西域人”或“畏吾儿”岂不更好。同时“其先”是西域人,我们不仅要问其后是什么人呢?只能是金朝人。其实在元代只有完全汉化的金人才被列入“汉人”,大多数仍被看成色目人,高氏虽已高度汉化但是他的相貌特征,显然还是色目人。所以《四库总目》中的称其为金人也有一定合理性。此外还有一些旁证:其一,从高克恭的姓氏来看,高克恭祖孙三代的姓名,已完全仿照汉族习惯,而不象同期到中原的西域人及其后裔那样以西域人名(通常是阿拉伯语常用人名)通行,如:高克恭的女婿乌巴都刺,可见高氏家族汉化更深。其二,高嘉甫的归隐是否可以解读为一臣不侍二主,否则与关心“经世要务”又要“归老房山”的行为相矛盾。但这显然不是高克恭族属的终结,而是其华化过程的演绎。

要回答高克恭是喀喇回鹘,还是高昌回鹘。首先要解开“凡元史所谓畏吾儿者回鹘也,其称回纥者回回也”。元初地理上的再次断裂源于高昌回鹘的归顺,统治者出于统治的需要将西域分割为察合台汗国与高昌回鹘国(畏吾儿)。从《长春真人西游记》与《北使记》来看,在当地伊斯兰教徒与佛教徒是混存的。高昌回鹘的统治者奉行比较宽容的宗教政策,中亚原有的许多宗教,如萨满

教、摩尼教、基督教之别派景教、袄教,甚至伊斯兰教,还有中国传统的道教都曾在此流行,形成了以佛为尊,各教并行的局面,所以高昌回鹘地区的拥有大量的伊斯兰教背景的人。而原喀喇汗国范围内,西辽的皇帝是佛教徒,蒙古的统治者信奉喇嘛教,所以也非伊斯兰教一统。在元初“回鹘”、“回纥”只是对原西辽地区两种不同信仰人群的称呼,而非地理区域的划分,更非民族的概念。至元之后,由于政权的割裂,改“回鹘”为“畏吾儿”,改“回纥”为“回回”,而“畏吾儿”、“回回”在很大层面上转化为地理区域的划分,因此在不同时期这两种区分是不一样的。同时,改“回纥”为“回回”又使得他们与真正的“回回”混淆起来,这是元代统治者的另一种误解。

从当时的角度来看,高克恭的祖先应该是西辽国人,其后入金入元;西辽的民族有回鹘、吐蕃、契丹、汉、蒙古等民族,不过回鹘占多数。高克恭是广义回鹘人的后代,至于是“回纥”还是“回鹘”,即有没有伊斯兰教背景,无从考证;润的“回纥长髯客”只是孤证,而且“回纥”一词语意模糊;至于女婿有伊斯兰教背景,与高克恭的伊斯兰教身份亦无关系。曹昭的“回鹘人”的考证也应该被看成是民族的统称,并不完全等同于元代的高昌回鹘(畏吾儿)人。高克恭的祖先离开西域的时间早于元初,在西辽的统治下并无“回纥”与“回鹘”概念的区分,所以这样的研究是徒劳的。因此,在元代,高克恭的祖先属于广义的回鹘人,但由于至元以后回鹘专指“畏吾儿”,而高克恭并不能确定自己是畏吾儿人,为了避免误解,所以干脆用了“西域”的概念。

按通行的民族划分来看,回族与回纥、回鹘均无关系。回族虽然是回回族的简称,但“宋人的《梦溪笔谈》和《黑鞑事略》中,指的是回鹘。《元史》和《元典章》,指的是伊斯兰教和信奉伊斯兰教的人。明清的文献中,主要指回族即回回族。”[3]可见回族是形成于明朝的,而高克恭出生在回族、维吾尔族产生之前,元代的回回人可能是后世的回族人,也可能是维吾尔族人,所以我们的研究只能是推断。

维吾尔族形成的地域主线是:漠北回鹘喀喇回鹘、高昌回鹘等西辽察合台汗国、高昌回鹘(畏吾儿)察合台汗国维吾尔族。宗教的传播,伊斯兰教从察合台汗国传向畏吾儿(高昌回鹘)地区。虽然在维吾尔族的形成上史学界还有争论,但是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它应该包括喀喇回鹘汗国、高昌回鹘汗国;从人员构成上来看,它应该包括广义的回鹘人;在上信奉伊斯兰教;在名称上源于畏吾儿,即明代对元代高昌回鹘的称谓的进一步演化。

综上所述,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回族是由信仰伊斯兰教的民众而逐渐形成的民族。维吾尔族是由居住在西域的回鹘人皈依伊斯兰教而形成的民族。因此,将高克恭看成今天的维吾尔族人,较为贴切。

参考文献:

[1]黎东方.细说元朝[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15.

[2]陈高华.元代画家史料汇编[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0.1.

[3]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764.

注释:

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缉组:《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集部·元別集类》,(92集姚文公牧庵集·燕石集·中庵先生刘文简公文集·鄱阳仲公李先生文集·传舆砺文集·巴西邓先生文集)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本文中简称为《行状》。

[元]润:题高彦敬《房山图》,载《存复斋集》卷10。

[元]张雨:高尚书山水,仲川弟请题横幅上,载《贞居先生诗集》卷3。

在元代也不是所有的信奉伊斯兰教的人都被称为“回回”,如:钦察人也信奉伊斯兰教,但并不被看作“回回人”。

有时亦将非穆斯林冠以回回之称,如称犹太教徒为“术忽回回”,称来自叙利亚的基督教徒为“爱薛回回”,称信仰东正教的阿速人为“绿眼回回”。

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卷5《美术篇·西域之中国画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

润曾学画于姚子敬,姚告诉他,“艺成而下,足以掩德”。戒以勿勤画事,适值高克恭至,观其画转而告诉姚曰:“是子画亦有成,先生勿止之。”(转引自陈传席:《中国山水画史》,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261页。)

民族问题论文篇2

二、殊途同归

民族危机下的人口问题近代中国可以说始终处在外敌环伺、内乱频生的危局之中,始终笼罩在亡国灭种的阴影下。如何救亡图存、振兴国家民族既是时代主题,也是每一个有识之士的迫切愿望。此时的中国宛如一个百病缠身,痼疾难愈的患者,要想治本,获得新生,必须找出病源,方能寻求良策。内忧外患、国弱民贫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就成为近代以来先进知识分子迫切寻求答案的时代课题。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就显而易见地凸显出来,成为一部分知识分子关注和思考的问题。结合上述,其实我们不难看出,在民族危亡的刺激下,无论是人口过剩论和人口控制政策,或是人口不足论和奖励生育政策等种种人口主张,可谓殊途同归,其根本目的都是图谋民族和国家的生存与发展。这可从中国五四以来,生育节制论与奖励生育论随着民族危机的逐步加深和时代的不同,二者呈现此消彼长的变化清晰地看出来。民族是由人口构成的,人口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无论是人口过剩论者还是不足论者都认为人口问题包括质和量两方面———一个国家和民族要强盛与发达,不仅需要维持适度的数量,同时也要保证人口质量。二者的分歧在于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和社会现实状况的变化,对人口问题的质和量两方面的不同认识和侧重,从而产生不同的对策。五四时期,中国社会正处于新旧更替的历史大变革时期。借助“民主”和“科学”这两面大旗,马尔萨斯人口论被当作解决中国人口问题、改造中国社会的方法之一传入了中国。根据马氏理论,他们认为中国人口在量的方面已发生重大问题。由于人口过剩,从而催生了中国近代以来频繁发生的战乱、灾荒、瘟疫以及种种社会罪恶。这些自然调节现象的发生造成大量人口的无辜伤亡,对社会造成极大破坏,实为中华民族虽人口众多却衰败不堪的根源。“大家常以我国人口数目众多自豪。但是可怜我们这许多同胞之中,体格健全教育程度比较高的,能有多少?”中国人口虽号称四万万,但由于民生凋敝,生活困窘,卫生设备落后,流行病横行,人口自然死亡率很高,再加上教育的不普及,民智未开,旧有陋习如裹脚、早婚及溺婴等对民众的摧残,以致于国民体质衰弱,体格不健全。这样衰弱不堪的民族,根本无力竞存于世界,如果再任其自然生育,则更是贻害子孙后代无穷,长此以往,民族不复存,必将亡国灭种。基于此,很多人提出控制人口生产的数量,优化人口的质量。在二三十年代抗战爆发前,这种主张对生育进行合理控制,实行优生优育的生育节制论一度压过人口不足论,为当时包括很多社会学家、经济学者以及很多女权主义者所支持。此时的中国,日本尚未对中国发动大规模的全面侵略战争,寻求适合的方法改造自身社会诸多弊病,建立更为合理的社会秩序来挽救国家民族的危局,被满怀忧患意识的先进知识分子视为迫切解决的时代任务。

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降,中国内忧外患,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地步,号称四万万人口的泱泱大国何以沦落到“东亚病夫”的屈辱境地?这是民族危机下每一个中国人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巨大的人口基数和极其低下的社会生产力则是一对非常明显的矛盾,而中国民众生活程度的低下,居高不下的死亡率以及孱弱的体质又都是不争的现实。面对民众生活资料的严重不足,衣食不济的社会现实,人口过剩论自然更为盛行,甚至被一部分人认为是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源,主张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控制人口数量的生育节制理论也被视为改造中国社会的重要途径。然而这种情形在日本侵略者对中国步步紧逼,终于在1937年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后有了改变。一度呼声甚高的人口过剩和生育节制论在民族危机加剧的情况下逐步归于平淡,与之相反的人口不足和奖励生育论开始被广为关注。在民族国家危亡的时刻,民族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此时的民族主义思想空前的高涨。梁启超是中国揭示和宣传近代民族主义的第一人。1902年,他在《论民族竞争之大势》一文中明确提出:“今日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主义国家而已。”20世纪知识分子多如梁启超一样,把民族主义与救亡主题联系起来。在民族危亡的时刻,更是把民族主义的宗旨直接定义为挽救中国的危亡。要挽救民族危亡,首先就要保证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适度的人口数量。然而,抗战中中日双方敌强我弱的力量对比,决定了中国人民要取得这场反侵略战争的胜利,捍卫国家民族的生存,势必要经过艰苦的斗争,付出巨大人力物力代价。据估计,在这场持续八年的民族自卫战争中,从人口损失的角度看,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中国人口损失总数约在5000万人以上;其他因逃避战火,流离颠沛,冻饿疾病而死伤者更不可胜计。作为中日战争中处于落后弱势的一方,要坚持长期抗战,赢得最终胜利,兵员的迅速补充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作为战争的发生地,在坚持抗战的同时,还要有适当的劳动力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尤其是进行农业生产,以维持社会生活正常运转以及为战争提供物质装备。因此,在日本三个月的狂妄梦想破灭后,随着战争进入持久战阶段,人口不足论逐渐越过人口过剩论,奖励生育主张得到从政府到民间方面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提倡。

民族问题论文篇3

1953年和1964年的第一、二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资料,仅有各民族人口数量和地区分布资料,而1982年的全国和民族自治地主的100%机器汇总资料和1%抽样资料(仅限于100万人口以上可用)则提供了各民族人口数量、分布、婚姻、家庭、生育、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职业等重要基础数据,对民族人口的分析研究开始提供了空前的有利条件,从而第一次基本上弄清了民族人口的种种特点和存在的诸多问题。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机器汇总的民族人口资料,除了1982年的内容外,还具有更有价值的重要特点:第一,增加了民族人口迁移、死亡等项目;第二,按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对婚姻、生育、死亡、文化程度(分在校、毕业、肄业等)、文盲、职业、行业、年龄、性别等进行设计和交叉汇总,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唯一的,为分析各民族人口状况、特点和问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对推进中国民族人口学科发展起了空前的关键性作用。因此,有位美国人口学家反映,东南亚有的国家也准备效仿。在多种抽样调查中的民族人口资料相当丰富,如1987年和199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1988年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资料、8个少数民族妇女婚育情况抽样调查数汇总等,对分析研究各民族人口、婚姻、生育等的现状和历史变迁,提供了可信依据。典型调查和社区调查资料,从另一个侧面丰富了民族人口研究内容,《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2)反映了20多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人口、社会、经济、自然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涵盖了对9个民族(或地区)的人口调查资料分析研究外,还对全国55个少数民族人口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和对策研究并提出了今后的任务。

二、国内、外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人口研究的展开

在奠基性和开拓性的研究过程中,受到了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政部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积极扶持,除了资助民族人口专著出版外,还分别设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在“七五”期间,国家教委和国家社科基金分别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等课题,国家计生委设立了“中国少数民族家庭、婚姻、生育、节育情况系列调查研究”课题;在“八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中国各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和“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教委的P04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统计局的P33项目“中国1990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究”课题,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助国家计生委的P07项目“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了“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研究”课题,国家民委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课题等。这些调查研究和分析研究的开展与完成,不仅扭转了少数民族人口资料缺乏的局面,而且可以说是世界各国中仅有的少数民族人口资料最丰富的国家,更可喜的是有的人口研究机构正在建立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库。

中国人口学会成立以来对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早在80年代初期就在兰州、贵阳和昆明召开了三次“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90年代人口学会又设立了“中国民族人口专业委员会”,以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工作。

近20年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少数民族人口的调查研究和分析研讨会就召开了10多次大中型会议,还于1992年和1994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和云南昆明分鹫倏?肆酱喂?驶嵋椋?础爸泄?偈?褡迦丝谟爰苹????跹刑只帷庇搿?990年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分析研讨会”。

1987年在贵阳召开的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人口综合研究筹划会”是第一次召开协调全国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和实际部门的联合调查尝试,与会人员来自15个省、市、自治区,以协调和组织该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会议确定了承担民族社区的调查单位和专家、学者,要求按照统一设计(经过试点调查修改)的调查问卷、说明书与汇总表进行调查,调查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和咨询报告。为了互通信息和交流情况,由综合研究协调办公室及时寄发简报。

1989年夏天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社区人口调查与研究成果评审会,在1993年出版了由张天路主编、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该书汇集了藏、彝、回、布依、朝鲜、满、瑶、京、黎、佤、拉祜、纳西(摩棱人)、基诺、畲、水、东乡、裕固、柯尔克孜、土、撒拉、锡伯21个民族的100多个社区的调查报告。

1993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民族人口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计生委、统计局、高校、统战、民委、政协等系统的近100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彭佩云、蒋正华等多位领导出席指导。会议共提交论文55篇文,对1990年人口普查的民族人口资料进行深入开发的同时,还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调查,为各民族人口死亡率与平均寿命、各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特别是对各民族人口指标直接进行横向比较,首次开发出了少数民族赶上和超过汉族的多项人口指标,树立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新形象。会后出版了《中国民族人口演进》(张天路,1993)。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工作的开展,经过张天路、马正亮的努力,在甘肃计生委提供出版经费的支持下,《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杂志(季刊)在1987年正式创刊,在马正亮副主编的主持下直到1999年已发行了48期。由于它是世界唯一的少数民族人口刊物,因此它的影响远远不仅限于国内。

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80年代出版了10本专著,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10多份咨询报告。在专著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89)。这标志着民族人口学科在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中正式建立起来,填补了社会科学领域的空白。90年代出版了31本专著,发表了500多篇论文,向政府提供了40多篇咨询和调查报告。

三、少数民族人口研究涉及的主要范围和主要问题

少数民族人口研究范围之广、问题之多和难度之大,不亚于(或者可以说还稍多于)全国(或地区)的人口内容,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族人口学科的建立与完善问题;基础理论建设与应用研究问题;方法论与研究方法问题;人口数量变动因素中的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指更改民族成份)、民族通婚家庭子女的民族属性等定量与构成问题;婚姻和家庭户中的构成、初婚年龄等问题以外的民族通婚的比例变化问题,以及婚姻形式(或婚姻制度)对民族人口再生产与其后代的素质问题;民族因素对婚姻、生产、死亡、人口素质、生活质量等的下面或副面影响问题;民族人口政策问题;民族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的相互关系问题;民族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问题;民族人口指标达到或超过汉族水平等。

民族人口研究的主要困难有:第一,只有每1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才有可能提供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重要数据;第二,分民族人口研究面临着对56个民族人口资料的分别计算、列表、制图、分析等复杂和困难问题;第三,对民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或社区调查的经费难以解决等。

在近20年中出版的民族人口专著多达40多本,如《民族人口学》(张天路1998)、《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分析与预测》(黄荣清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演进》(张天路1993)、《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张天路,黄荣清1995)、《中国穆斯林人口》(张天路等1991)、《中国少数民族社区人口研究》(张天路1993)、《中国藏族人口》(孙兢新1994)、《中国蒙古族人口》(王镇等1997)、《贵州少数民族人口研究》(严天华1995)、《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府研究》(邓宏碧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ZhangTianlu1997)》等。这些专著所论述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对象、任务和方法;各个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历史变化、新中国时期的发展和未来50年的发展趋势;各个民族的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的变化与问题;各个民族的婚姻、生育、死亡、平均寿命和生活质量;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与效果;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内在联系和定量指标的设计以及发展模式的探索,人口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

民族人口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民族学与人口学的交叉学科或者边缘学科。直到1977年莫斯科出版社出版了《民族人口学》(B.U.科哥洛夫著),虽然缺乏定量数据,但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前苏联的民族政策方面阐述,原则性地提出了民族因素对民族人口过程的作用。由张天路编著的《民族人口学》于1989年出版第一版(约20万字)后,于1989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第二版(32.3万字),该书指出民族人口学的研究对象为:应该把民族人口作为根本的立足点,既包括世界各国的各个民族,也包括中国的各个少数民族和汉族,它主要研究人口的民族构成、各民族的人口构成、人口再生产特点、人口自然变动、迁移变动、社会变动和民族演变所引起的人口过程,以及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相互关系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并分析各种社会、自然因素尤其是民族因素(包括政治、社会、宗教等所形成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对各民族人口数量、素质、婚姻、生病、死亡等的正负方面的作用。

民族人口学的研究方法

坚持以人口学的研究方法为主,并融入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有关研究方法。除经常运用数学方法、比较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外,特别强调运用人口学的问卷调查与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民族学叫实地调查)相互结合的新型调查法,它既可以得到“是什么?”,也可以寻找到“为什么?”,从而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怎么办?”

民族人口政策的演变

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路线和民族政策的指引下,从各个时期的民族人口状况、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人士的意愿等实际情况出发,新中国的民族人口政策经历了人口兴旺(50~70年代初)、酝酿和准备计划生育阶段(1971~1981年)。但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经过相当时期的高速增长,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等的矛盾和压力愈来愈大,有的地区相当严重,少数民族群众耳闻目染汉族家庭因开展计划生育而出现的生活条件、健康素质和文化素质都有所提高之后,便追求计划生育,甚至自发地行动起来,特别是1981年5月乌兰夫同志指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还是要搞,问题是如何搞法,……”。在以上因素的影响和推动下,为了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更快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赶上和达到汉族水平,便于1982年12月,经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六五》计划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并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自然条件和人口状况,制定计划生育工作规划”。

1984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中说:“对于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可以考虑,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民族,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胎,个别的可以生育三胎,不准生四胎,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有关的省、自治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往往都是经过试行之后,逐步地予以完善。而其效果还是很不平衡,以致于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人口现代型行列,人口工作的重点已由控制人口数量型转为提高人口素质型;有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则还处于高出生、高增长阶段,还面临着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构成等严峻问题、大多数的少数民族人口再生产还处于由传统再生产类型向现代类型转变阶段。

少数民族人口总增长率超常规的因素分析

1953~1964年,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由3532.0万人增长到39998.4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11%;1982年增长到6723.9万人,1964~1982年平均每年递增2.94%;到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达到9132.4人,1982~1990年平均每年递增3.51%;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少数民族人口为11123.8万人。根据黄荣清教授计算,近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变动,除了自然变动、国际迁移变动因素外,还有更为重要的社会变动(包括更改民族成份和民族通婚子女选报为少数民族成份者)因素,必须加以量化,这是国内有关部门和国外人口专家所关心的问题。据计算,1982~1990年在少数民族新增人口数量中的社会变动占了56.64%,而自然增长部分仅为43.36%,汉族则因此减少了14.15%的人口。

少数民族妇女婚姻构成

从少数民族的婚姻特点出发,除了分析研究婚姻构成、平均初婚年龄等内容外,还要分析研究婚姻形式、民族通婚等对少数民族人口的作用。

1.各民族妇女婚姻构成的变化。1982~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婚姻构成,有的上升、有的下降,而且到1990年各民族间的高低也比较悬殊。1982~1990年未婚比率上升的有维吾尔、苗、布依、侗、瑶、白、土家等族,其中维吾尔族由13.4%上升为16.3%和苗族由21.0%上升为24.0%;其他民族都有所下降,其中以朝鲜族由25.6%下降为18.5%、蒙古族由30.9%降为27.1%、回族由25.5%降为21.4%较为突出。到1990年未婚比率相对较低的为维吾尔族(16.3)、哈尼族(18.1%)和朝鲜族(18.5%),而相对较高的则为哈萨克族(34.7%)、藏族(28.1%)和蒙古族(27.1%)。1982~1990年离婚比率升高的有回、朝鲜、满、侗等,以中以朝鲜族由0.6%上升为1.0%的升幅较大;而降幅最大的为哈尼族由2.3%降为0.7%。到1990年离婚比率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5.2%)、藏族(3.2%)和傣族(1.4%)。

2.各民族妇女平均初年龄。1990年各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相对较高的有藏族、哈萨克族和朝鲜族,分别为23.8岁、23.6岁和22.7岁,为什么前两个民族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如此之高?我们至今还不甚明白。相对较低者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傣族和彝族,分别为19.4岁、20.0岁、20.9岁和20.9岁。

3.各民族妇女的早婚问题。在民族学的研究成果中,有13岁或15岁的男女青年便举行成人仪式为“戴天头”、“穿裙子”、建“察房”、盖“公房”等,从此算作成人,可以正式参加恋爱或婚姻社交活动,《古兰经》规定:女子9岁、男子12岁为“出幼”(即离开了幼年,进成年期,即可以结婚。)据1985年调查资料反映,新疆墨玉县维吾尔族已婚妇女中在10~14岁和15~19岁年龄组的已婚比率分别为24.67%和77.18%;云南傣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0.98%和15.88%;云南布朗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分别为2.23%和17.56%;云南佤族已婚妇女中10~14岁和15~19岁的已婚比例分别为0.92%和23.29%。1982~1990年,除个别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有所上升外,大多数民族妇女的早婚比率都有所下降,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有瑶族、苗族和回族,分别下降了8.3、4.5和4.3个百分点,维吾尔族下降了6.9个百分点。直到1990年早婚比率相比较高的为维吾尔、哈尼族、傣族、彝族和藏族,而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族妇女的早婚比率只有2.6%。

4.民族通婚。根据1990年中国各民族的民族通婚状况,民族复合家庭户和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户比例最高的都为满族、蒙古族和土家族,相对较低的都为维吾尔族、藏族和哈萨克族。民族通婚的积极作用占据着主流地位,有利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和人口健康素质的提高。

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的变化

少数民族正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比汉族晚了10多年,即于1982年才正式展开,而且一对夫妻比汉族可以多生1~2个孩子。

1.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在不断地下降,1989年经1981年下降了31.08%。当然,各个少数民族下降幅度很不平衡。80年代朝鲜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不仅一直比汉族为低,而且一直在生育更替水平以下轨道运行,这与全民族的高文化素质、现代生育观念的树立有着直接的关系。80年代的满族实行一对夫妇生育2孩的政策,但由于文化素质较高和生育观念的积极转变,总和生育率也降到了生育更替水平线以下。内蒙古地区的蒙古族,虽然1988年才正式开展计划生育,但总和生育率超前开展下降,到1989年已接近生育更替水平,与文化素质的提高,生育观念的先期转变有关。回族妇女总和生育率,是信仰伊斯兰民族中最低者。1981~1989总和生育率下降幅度相对最大的民族有黎族、侗族和壮族,分别下降了53.86%、35.79%和34.89%。1989年的总和生育率相对最高的为哈萨克族(5.07)和维吾尔族(5.45),其次为藏族(3.97)和布依族(3.79)。在百万人口以下民族中还有柯尔克族(6.14)、塔吉克族(6.13)、德昂族(5.03)、景颇族(4.23)、怒族(4.22)和撒拉族(4.15)等。总之,除个别民族外,进一步降低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2.早育问题。各民族15~19岁妇女生育率高低相当悬殊,相当高的有拉祜族(103.1‰)、哈尼族(77.8‰)、维吾尔族(75.4‰)傣族(74.9‰)和柯尔克孜族(69.4‰),这与早婚比率较高有直接的联系,有的民族又相当的低,如裕固族(5.8‰),俄罗斯族(6.77‰),锡伯族(7.7‰)和朝鲜族(8.3‰)。

3.孩生育问题。1989年除了几个民族妇女多孩生育构成较低以外,大多数民族都较高,甚至更高达40%以上者,3孩及以上构成在40%以上有柯尔克孜、塔吉克等11个民族。1989年百万人口以上民族15~19岁妇女的多孩生育也比较严重,即各民族普遍都生育3孩,当然占该年龄组生育孩次的比例高低不等,如相对较高的有维吾尔族(1.6%)、哈萨克族(1.6%)、傣族(3.4%)和藏族(1.0%)生育4孩的有回、藏、维吾尔、苗、彝、壮、瑶、哈尼、哈萨克和黎10个民族;甚至还有生育5孩及以上者,有藏、维吾尔、彝和黎4个民族,可以想像这些妇女生育第1胎时很有可能还处在少年时期,这对产妇和婴儿的健康都很不利。如果不及时降低对这些民族妇女、婴幼儿健康的危害以及人口高速增长势头等,给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和困难将是可以预料的。

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问题

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次提供了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数据,才有可能计算各民族人口死亡率和平均寿命。1989年7月1日至1990年6月30日的校正人口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有佤(14.45‰)、鄂伦春(17.96‰)、珞巴(14.80‰)、拉祜(12.78‰)、门巴(13.43‰、珞巴(13.19‰)、德昂(13.16‰)、鄂伦春(13.24‰)、景颇(11.94‰)、傈僳(11.27‰)、哈尼(11.24‰)、独龙(11.31‰)、怒(11.50‰)、达斡尔(11.31‰)、布朗(12.91‰)和土(10.62‰)15个民族;人口死亡率相对很低的有京(5.01‰)、仫佬(5.15‰)、乌孜别克(5.74‰、锡伯(5.36‰)和满5.79‰)5个民族。

婴儿死亡率在50‰以上的有藏、维吾尔、苗、彝、布依、侗、傣、黎、傈僳、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撒拉、仫佬、阿昌、普来、怒、保东、京、独龙、门巴、基诺等30个民族,其中在100‰以上的还有哈尼、布朗、塔吉克、德昂和珞巴等族。当然也有低于20‰以下的,如满、达斡尔、锡伯、裕固等族。

平均寿命在70岁以上的有回、满、畲、高山、仫佬、锡伯、乌孜别克和京8个民族,而不足60岁的还有傈僳、佤、拉祜、景颇、布朗、怒、鄂伦春、德昂、独龙、门巴、珞巴和哈尼12个民族。

人口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以及平均寿命的长短,除了社会、经济、文化素质、医疗卫生等原因以外,还有消极生活方式的转变程序不同等因素在起作用。

人口文化素质现状和问题

由于现代教育是提高各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健康素质、转变消极传统观念、降低生育率、提高生产部门和管理行为的科学、技术水平等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民族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族繁荣事业的基础性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1.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状况。1982~1990年,除门巴族外(原因待查),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都有所提高,但到1990年各民族的文化程度综合均值相当悬殊。如果说综合均值5为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话,那么已有蒙古、朝鲜、满、哈萨克、高山、纳西、达斡尔、毛南、锡伯、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京、鄂伦春和赫哲15个少数民族,其中综合均值相对最高的为朝鲜族(8.54)、俄罗斯(8.12)、高山(7.99)、塔塔尔(7.60)、锡伯(7.15)和赫哲(7.11)6个民族;相对最低(≤2.0)的还有藏、拉祜、东乡、门巴和珞巴5个民族,约相当于小学二、三年级程度。

2.民族人口文盲比率下降与文盲人数增加问题。1949年以前除个别少数民族外,许多民族的人口文盲比率都在95%以上。1982~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合计)成人(15岁及以上)文盲比率由44.5%降为30.8%,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2.06%;土家族的文盲比率由36.1%降为25.2%,但文盲人数增加了65.23%;苗族文盲比率由60.2%降为41.9%,但文盲人数却增加了16.7%;回族文盲比率由42.10%降为33.1%,文盲人数增加了0.9%;彝族文盲比率由63.8%降为49.7%,文盲人数增加了6.4%;侗族文盲比率由47.2%降为28.5%,文盲人数增加了17.3%;白族文盲比率由42.65降为30.2%,文盲人数增加了6.4%;哈尼族文盲比率由66.1%降为60.4%,文盲人也增加了8.5%(张天路1998)等。这不仅表明这些民族小学义务教育和新生文盲形势严峻,也反映了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超越小学教育的承受能力,即影响了人口文化素质的更快提高。

民族人口生活质量问题研究

这是对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的首次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指标设计和两种不同的结果。其一,是依据美国海外开发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格蒙特和客座研究贾大卫.莫里斯于1997年提出的衡量穷国贫困居民生活质量的测量方法。PQLI由婴儿死亡率、1多平均寿命和识字率3个指标组成,并经过换算成指数后之后的平均值,其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指数+1岁平均寿命指数+成人识字率/3

另一位作者则认为上述三指标中的成人识字率应以文化程度综合均值代替,其计算公式为:

PQLI=婴儿死亡率+1岁平均寿命+文化程度综合值数/3

用第二个方法计算出来的PQLI,普遍的比第一个方法的数值要低20多。究竟用哪种方法或者第三种方法更为科学、更有应用价值?不过国际上通用的是第一种方法,所得出的数值可以与世界各国直接进行比较。

国际上通常把PQLI值为65,又把PQLI值分为高、中、低3个等级,80以上为高生活质量,发达国家的指数平均为92,其中西欧、北美接近95;60以下为低生活质量,最低的为非洲,平均仅为33,亚洲的平均值为58。

1990年中国百万人口以上民族,达到高生活质量的依次为满、朝鲜、汉、蒙古、壮和回6个民族;暂时还属于低生活质量的只有哈尼和藏两个民族。相对最低的哈尼族与相对最高的满族相比,相差达37个数值。

少数民族人口指标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问题的研究

历史上的少数民族,在社会、经济等方面都滞后或者大大滞后于汉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十分关心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并提出赶上和接近汉族水平的战略任务。由于人口指标是社会、经济等的综合反映指标,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一般要晚于汉族10多年,而且实行的又是适当放宽的生育政策。能不能赶上汉族?何时才能赶上汉族?有哪些民族在哪些方面先期赶上汉族?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国家、民族人士、民族人口研究人员,应该关心和研究的问题。

在开发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进行研究后发现,已有26个民族在人口自然增长比例、标准化出生率、4孩及以上孩次构成、15~19岁妇女早育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妇女平均初婚年龄、15~19岁组妇女早婚比率、标准化死亡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预期寿命、盲比率、15~19岁年龄组、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大专以上程度人数、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小学以上有文化人数、文化教育水平综合均值、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位数、少年儿童负担比、城镇化水平、第一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人口生活质量指数22项人口指标中不同程度地赶上汉族水平(张天路1998)。

在26个少数民族中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得项多少依次为:朝鲜族和满族各18项,锡伯族和俄罗斯族分别为14项和11项,达斡尔族和乌孜别克族各9项,蒙古族、高山族和鄂温克族各占8项,京族、回族、塔塔尔族和裕固族各为7项,赫哲族和裕固族各为6项,哈萨克族5项,土家族和仫佬族各4项,毛南族3项,哈尼、纳西、仫佬、藏和布依4个民族各得1项。但问题是:超过汉族指数的民族已占55个少数民族的47.27%,,其中超过汉族指标的10多个民族的得项还不多。

(十一)人口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和量化指标问题的探索

由于国家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如何科学理解民族繁荣以及人口与民族繁荣的关系?从学术、实践等方面给民族人口学提出了新的课题,因为不仅在50~60年代甚至在90年代,社会上和某些专家、学者认为:“民族繁荣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口增长快,人口规模大”等,国内某些国家领导人很希望能从学术上、理论上进行研究,以使在民族人口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中有一个比较科学的统一认识。为此,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

1.关于民族繁荣的新概念。人类历史上的民族繁荣不仅有其针对性和往往被后起之秀所取代,而且还大致存在着传统型和现代型两种类型。传统型民族繁荣存在于传统经济、传统人口再生产时代,人多力量大是其主要表现形式;现代型民族繁荣则存在于现代经济时代,要求人口增长慢、人口文化科学素质高,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人口文化科学素质的高低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否立身于世界之林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所追求的确良民族繁荣,无疑是现代型民族繁荣。经过反复探索,设计了现代型民族繁荣(初级阶段)的15项参考性定量指标(张天路1998),用以检验其发展进程。这些参考性定量指标分别是:(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500美元以上(根据1990、1991年世界人口数据表中的平均数设计);(2)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15%;(3)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45%以上;(4)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中占30%以下;(5)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50%以上;(6)成人识字率占同龄人口的95%以上;(7)中学入学率占同龄人口的80%以上;(8)高等教育入学学生占同龄人口的10%~15%(7、8项根据1988年、1989年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数据设计);(9)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数在1000人以下,医生密度能使患者在3小时内就医;(10)婴儿死亡率达到20‰左右;(11)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0岁;(12)实现了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以下,人口倍增时间延长到70年以上;(13)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达2.0左右;(14)实现了成年型人口,使少年儿童系数达到25%以下,年龄中位数接近30岁;(15)人口生活质量指数(PQLI)达到80以上。

实际上,这些指标一般地都高于当前发展中国家水平,都又低于或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因此,即使某个国家或民族全面实现了这些指标,但还需要更上一层楼。在1990年的中国56个民族中,达到或超过指标项目的为朝鲜族最高,有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倍增长年限、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城镇人口比例、少年儿童系数、年龄中倍数和生活质量10项;其次为锡伯族,有总和生育率、婴儿死亡率、0岁平均寿命、成人识字率、年龄中位数和生活质量6项。蒙古、回、满、壮、俄罗斯、高山、裕回、畲、达斡尔、仫佬、毛南、塔塔尔、乌孜别克等族,在1项或几项达到了繁荣指标要求。存在的问题是:第一,达到繁荣指标的民族还不多,而且即使达到了繁荣指标的民族得项也还不高;第二,西部地区的众多民族特别是西南地区的民族,在达标方面还处于待起步状态。2.“人口—教育—经济”的协调发展模式。这是日本和中国的朝鲜族在实施现代型民族繁荣过程中的重要经验和创新:第一,要实行计划生育,减慢人口增长速度,为普及小学、中学教育和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均经济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第二,把全民教育置于优先发展地位,由于人口文化素质的极大提高,为控制人口数量,降低人口死?雎省⒀映て骄?倜?吞峁咚刂世投?肆Α⑻岣卟?挡棵诺目萍己?坑刖?眯б娴绕鹆嘶??饔茫坏谌???Ψ⒄姑褡寰?茫?罨?谐【?檬敌锌?耪?撸?岣呷司??盟?剑??⒄菇逃?⒖刂迫丝诠ぷ骱蜕缁嵫?系仁乱堤峁┬酆竦奈镏驶?W苤??叭丝凇?逃???谩钡男?鞣⒄鼓J剑?厝坏贾驴刂迫丝谑?俊⑻岣呷丝谒刂省⒄裥嗣褡寰?玫男?饔肓夹匝?罚?梢运凳鞘迪窒执?兔褡宸比俚挠行?揪丁?/P>

(十二)人口研究的成效显著

由于位于世界最大、最高的高原腹地秘形成独特自然环境,且长期封闭;封建农奴制度延续了八、九个世纪,且社会经济远远滞后于内地;独有的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广泛流行;特殊的婚俗、生活方式和传统文化;达赖集团和国外一些人歪曲人口事实,不断编造人口谎言。因此,人口问题便具有独特性、神秘性和敏感性,自然受到了国内外某些部门和学者的关注与重视,80年代以来成为研究的热点,其研究成果之多、分析研究的之深、社会经济效益之突出、对人口学科的贡献性等,在中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据不完全统计,仅专著已有10本:《中国人口.分册》(刘瑞1989)、《人口的变迁》(张天路1989)、《当代中国人口》(孙兢新1992)、《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资料调查报告集.卷》(常崇煊1989)、《边区开发论著.居民收入、消费中的城乡差异》(马戎等1993);《中国简况.人口的过去、现状与未来趋势》(中文和多种外文本)(张天路1994);《跨世纪的中国人口.卷》(晋美多吉等1994)年、《中国藏族人口研究系列.藏族人口》(李永胜等1997)、《PopulationDevelopmentinTibetandRelatedIssues》(张天路1997年)等。此外,还发表了100多篇论文和调查报告。这些专著和论文,对人口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特点、问题与对策等进行了定性、定量的研究。

1.历史人口问题的严峻性。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口数量问题。在这块12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历史上最多有过多少人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曾有94.5万人、600万人,也有人说曾经达到1000万人甚至更有3300万人之说。各家之说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旧既没有户籍制度,又没有进行过人口普查,应该说都是一些估计数或者推算数。如果估计或推算一个地区人数都能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经济发育程度或者它具有养活多少人口的生产水平和经济实力作为依据,彼此的差距不至于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总之,这个问题还远没有解决。二是婚姻、生育、死亡等问题十分严重。采用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的高年龄组人口的有关资料(因为他们都是出生在30年代以前,可以代表旧水平):65~69岁妇女的不婚比率达10.8%,分别比全国藏族(9.2%)维吾尔(0.2%)高1.6个和10.2个百分点;60~64岁妇女终身不育高达17.7%,比全国平均水平的1.4%高16.3个百分点;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一直在3.01~3.85之间徘徊,这与国内外的自发性生育在5.0以上的水差甚大;和平解放前的婴儿死亡率高达430‰,平均寿命只有35岁(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和计划生育办公室1995)。三是现代文化教育的空白。和平解放前的还处于以宗教寺院教育为主阶段,没有一所现代学校。因此,盲率高达90.6%,其中男性为80.0%,女性为97.6%;乡村盲率高达91.4%,其中男性为81.6%,女性为98.1%。

2.人口的增长与民族构成的变化。1951年和平解放以后特别是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人口增长幅度明显加快。1951~1959年从和平解放至民主改革期间的平均每年增长率较低(0.92%);1959~1965年平均每年增长率最高(3.10%);1965~1985年从自治区成立至城镇少数民族开始计划生育期间,平均每年增长率较高(1.95%)。与此同时,人口的民族构成一直是以藏族人口占绝对优势,并在不断升高,如1982年藏族占全区人口的94.4%,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4.85%和0.75%;1990年则藏族上升为95.5%,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为3.68%和0.82%;到1996年藏族、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6.3%、2.9%和0.8%。

3.人口预测。以1990年为221.78万人为基数进行预测,三个方案到2000年分别为263.75万人、266.51万人和209.63万人,2050年分别为401.00万人、443.10万人。以第二方案为例,除少儿比例不断下降外(由1990年上午35.5%下降到2050年的29.7%),其他各项数值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这对的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的压力很大(孙兢新1992)。

4.生育率、死亡率水平的变化。首先是妇女未婚比率的下降。1990年时40~49岁的高育龄妇女的未婚比率虽然还高达7.43%(次仁多吉1995)(比全国各民族都高),但比65~69岁终身不婚妇女的10.83%下降了3.4个百分点,这使更多妇女有了健全的家庭和生育的机会,但1995年又反弹为8.26%。其次是降低妇女不育率比例,1990年40~44岁妇女未(或者不)育率为9.4%,虽然比全国的1.1%还高8.3个百分点,但比60~64岁妇女不育率的17.7%降低了将近一半,不过1995年又反弹9.9%。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从民主改革前的中等生育水平,提高到1959~1989年的4.13~5.76的高水平(其中1961年为3.89)。

降低人口死亡率,特别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的任务更为艰巨。为此,积极采取了综合性措施,如提高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水平,转变某些不利于人口存活的传统习俗,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包括西医、藏医等),实行全民公费医疗(这是中国大陆唯一享受此待遇的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等。经过努力实施之后,的人口死亡率由1951年的28‰降为1967年的11.6‰,再降为1981年的9.72‰和1990年的7.4‰,1997年为7.9‰;婴儿死亡率则由1951年的430‰,降为1981年的155.2‰和1987年的136.0‰,1990年已降至97.4‰,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332.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之大实为人类史上的罕见奇迹;孕产妇死亡率由1951年的500/万下降为1985年的143/万,再降为1989年和1994年的71/万和57/万,后者比1951年下降了443个百分点,又是一个大幅度下降的奇迹。人口平均寿命,由和平解放前的35岁,延长到1987年的56.95岁和1990年的59.61岁(常崇煊1993)。

5.人口文化素质的变化。随着现代教育事业发展,人口文化素质有所提高,但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1982~1995年间的大学程度人口虽然已由0.42%提高到0.78%,但与全国平均水平(2.03%)相比相差甚远;15岁及以上人口文盲比率降为61.50%,但与全国的16.48%相比,还高45个百分点;文化教育程度综合均值已提高到2.19,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6.30)的34.76。因此,提高人口文化素质及科技兴藏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21世纪的民族人口研究任务

经过本世纪近20年的研究,对中国各民族人口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包括民族人口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因此,发现了各民族的人口特点、问题及其与民族因素间的联系和作用。

虽然有的民族人口再生产已进入现代型行列或者正在向此类型靠近,但有更多的民族人口问题还相当严重或十分严重:人口数量增长过快和人口峰值还未显现;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还较低或者相当的低;人口构成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类型;贫困人口比例还相当高;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的迹象,而且显现的和潜在的问题正在逐渐地深化和蔓延等。为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21世纪民族人口研究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1.稳定和完善民族人口政策的研究。这包括生育政策、医疗卫生政策、教育政策、扶贫到岗政策等的调查研究,为控制民族人口过快增长势头、提高民族人口素质及改善民族人口结构等提供多方位的服务。

2.坚持和完善民族人口统计工作。在坚持1990年人口普查分民族、分年龄、分性别的登记和汇总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登记的分民族人口项目。3.进一步重视培养和扩大民族人口科研队伍。本来就十分薄弱的民族人口科研力量,随着年龄老化,进入21世纪的断层问题和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和更加突出,抓紧培养民族人口科研人才问题时不可待。

4.进一步加强民族人口科研工作。当前已出现民族人口科研课题小、经费少的严重局面,如果有关部门不予以解决,不能不影响到民族人口调查和分析的深入与质量,特别是危机到民族人口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发展问题。

5.重视民族人口现代化和繁荣发展的跟踪研究。在进行跟踪研究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民族人口现代化和民族繁荣进程新信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6.重视和加强民族地区的人口与社会、经济的研究。组织相关学科的协同政策,进行规范化的调查研究,为民族地区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7.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民族地区出现的人口与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十分严重,过去由于研究力量薄弱、科研经费不多、研究任务很重,很少对这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民族地区当前和长远利益以及可持续良性发展,必须及时启动和加强民族地区人口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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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论文篇4

第一,“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受到了普遍关注。建国以来,民族学界受前苏联民族学研究的影响,把主要目标投向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四个特征之一,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关注,许多学者著书立学,(注:参见熊锡元:《略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吴团英:《民族心理素质是民族最具普遍性的特征》,《求是学刊》1982年第2期;顾学津:《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识别中的作用》,《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徐杰舜:《也谈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素质》,《民族研究》1990年第3期;贺国安:《刘克甫谈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自我意识》,《民族研究》1989年第4期;修世华:《关于“共同心理素质”的思考》,《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概括。其中以熊锡元和吴团英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的概括最具代表性。熊锡元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的特点在该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其特征为通过本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生活风俗、以及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对乡土的眷恋,表现出自己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吴团英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的共同心理特点,它由民族情感、意志、性格、气质及民族自我意识等诸种要素构成。”(注:吴团英:《试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及其发展变化的特点》,《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理解方面,学者们大多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渐变性;但在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方面,分歧很大。民族性格、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意识以及民族自我意识均成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代名词。甚至《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在对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感情等词条的解释中,均写着参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

第二,民族心理研究方兴未艾。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学者逐渐注意到对民族心理的研究受到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四个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限制,于是开始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纳入心理学分支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作者从不同角度对民族心理作了研究。(注:参见周星:《民族心理论》,《宁夏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童列春:《中国民族心理形成的四个历史时期》,《理论月刊》1991年第4期;李尚凯:《民族心理研究概论》,《新疆社会科学研究》1990年第3期;熊锡元:《民族心理与民族意识理论问题补遗》,《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6期;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戴桂斌认为民族心理由民族心理素质(包括民族的性格与能力)和民族心态(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及民族情趣等)两个部分组成。(注:参见戴桂斌:《略论民族心理》,《青海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心理分为民族的心理素质、价值体系、思维方式三个要素。(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认为,民族心理划分为四个层次八个要素:(1)民族群体价值观念及其指导下的民族群体规范,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以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三个因素;(2)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即民族气质、民族能力(后天的熟练技能)、民族性格;(3)民族思维方式;(4)民族自我意识。(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戴庆渲认为民族心理结构应该由四个层次八个要素组成:第一层次,民族自识性及同时产生的民族情感、民族意志;第二层次,民族思维方式;第三层次,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包括民族性格、民族能力、民族气质三个要素;第四层次,在价值观念指导下包括价值观在内的民族群体规范意识,如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道德观念、民族审美情趣等。(注:参见戴庆渲:《民族心理及其结构层次刍议》,《学术论坛》1990年第2期。)李尚凯认为:民族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民族心理,它是各民族在一系列共同历史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共同性格、情感、爱好、习俗、成见、信念、心理状态等等精神素质的总和。民族心理的内部结构是多侧面、多层次的。可将民族心理分为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三大组成部分。民族心理素质是该民族在人类种系发展过程中所达到的心理水平,是民族心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认知特点、民族思维方式、民族气质、民族性格、民族能力等等;民族心理状态是该民族对社会面貌、社会变化的反映程度,是民族心理中较为不稳定的部分,包括民族朴素的社会信念、价值观念、民族情绪和情感、民族兴趣和爱好等等;民族自我意识是对本民族所处社会地位、所具身心特点的自我认识和评价以及对本民族利益的理解和维护,表现着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包括民族认同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民族气节、民族中心主义等等。民族心理是民族心理素质、民族心理状态和民族自我意识的统一整体,其中以民族心理素质为基础。(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韩忠太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方面:民族心理的内涵是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除了具有民族心理内涵的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共同”和“素质”两个根本属性。从外延看,民族心理可以包含一个民族成员发生的各种心理现象,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外延只能包含一个民族全体成员普遍具有的共同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在学科归属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属于民族理论学,民族心理则归属于心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民族心理学的范畴。在研究课题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学研究工作者的理论问题之一,他们的研究具有宏观性;民族心理研究者则通常以心理现象为单位,具有微观性。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作为民族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研究方法;民族心理的研究方法则是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观察法、访谈法、问卷法、测验法、实验法、跨文化分析法等。在研究目的方面:民族理论工作者研究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为了解释斯大林有关民族定义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而民族心理研究者一开始就把自己的研究目的与整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联系起来,即研究民族心理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和民族心理是分属两个不同学科的概念。(注:参见韩忠太:《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云南社会科学》1999年第5期。)从以上作者对民族心理的理解来看,分歧很大,有些作者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归纳为民族心理的一个层面,有的作者则认为两个概念在含义上大相径庭。另外,作者们对民族心理包含的内容持不同意见。

第三,个体民族心理研究逐渐兴起。如熊锡元对回族、傣族、汉族的共同心理素质进行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试论回回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思想战线》1986年第6期;熊锡元:《傣族共同心理素质探微》,《思想战线》1990年第4期;熊锡元:《汉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民族特征论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其中在分析回族共同心理素质时,他认为由于回族的其他三个民族特征并不明显,故共同心理素质在其形成过程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从强烈的民族意识、开拓与进取精神、心理状态和与风俗习惯的交织、保族与卫国——在逆境中求生存等四个方面来分析回族的优秀心理素质,同时也指出回族应该防止和克服民族狭隘性、排它性等有害的心理素质。”(注:徐黎丽:《试论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兰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荣丽贞则以蒙古人特有的祭神为例,认为祭祀风俗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故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的关系也是民族文化与民族心理的关系。(注:参见荣丽贞:《蒙古族祭祀风俗与民族心理浅述》,《内蒙古社会科学》1987年第6期。)苏世同认为苗族主体心理深受以农耕为基础的苗族文化的影响,表现出许多优良的心理素质,也保留了一些不良的心理素质,这在文化风俗上有所反映。(注:参见苏世同:《论苗文化与苗族主体心理结构》,《吉首大学学报》1991年第4期。)伊力合木·克力木则认为敢于冒险、敢于出家门、不怕吃苦、具有流通观念和坚韧不拔的性格、不轻商等是维吾尔人经商心理的特征,而造成这种特征的历史根源为城市生活方式、地理环境及宗教。(注:参见伊力合木·克力木:《维吾尔族的经商心理及其历史根源》,《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4期。)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也对一些民族的心理素质进行了研究。如周兴茂论述了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注:参见周兴茂:《论苗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那顺呼吁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注:参见那顺:《重视对蒙古族心理的研究》,《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闫丽娟、钟福国论述了裕固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闫丽娟、钟福国:《裕固族心理素质透视》,《西北史地》1998年第1期。)南文渊则综述了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研究概况,(注:参见南文渊:《几个世纪以来对回族民族心理的评说综述》,《青海民族研究》1997第3期。)石国义论述了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注:参见石国义:《水族传统文化心理思辨》,《贵州民族研究》1998年第1期。)崔英锦论证了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注:参见崔英锦:《略论朝鲜族文化心理特点》,《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马丽华论述了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注:参见马丽华:《云南通海蒙古族生存发展的心理素质》,《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云公保太探讨了欧拉藏族尚武心理,(注:参见云公保太:《欧拉藏族尚武心理初探》,《青海民族研究》1993年第2期。)银军和杨顺清论述侗族民族心理素质,(注:参见银军:《试论侗族共同心理素质》,《贵州民族研究》1992年第1期;杨顺清:《侗族共同心理素质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施建业论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注:参见施建业:《论中华民族的审美心理》,《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戴小明则对如何改善民族心理素质进行了对策性研究。(注:参见戴小明:《关于改善民族心理素质的思考》,《新疆社会科学》1989年第4期。)以上文章均从民族发展和繁荣的角度探讨某一特定民族心理对民族本身发展的影响,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健康的心理特点,消除与民族发展有害的心理特点。但由于受民族学界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讨论的影响,许多作者对民族心理及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理解不同,因此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冠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其实,从研究的特定民族心理的内容来看,均属于民族心理特点的范畴。

第四,与民族心理相关的问题也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课题。如钟元俊对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的关系进行了论证;(注:参见钟元俊:《试论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与民族教育》,《社会科学战线》1989年第2期。)郭建荣、郭广瑛探讨了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的影响;(注:参见郭建荣、郭广瑛:《论我国民族的心理和传统对科技文化发展影响》,《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7年第4期。)张践认为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注:参见张践:《改造经济心理是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重要环节》,《民族研究》1985年第4期。)郭大烈论述了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的关系;(注:参见郭大烈:《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与民族心理的社会化》,《民族研究》1987年第3期。)秦殿才认为民族地区要改革开放,必须对民族心理结构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调整;(注:参见秦殿才:《改革开放与民族心理结构的调整》,《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荣·苏赫则认为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相互作用,经过民族和阶级交织在一起的微观环境中介,经过民族心理构成因素和阶级心理构成因素叠加渗透在一起的个人心理素质和自我观念的中介,必然形成阶级心理对民族心理的决定性制约和民族心理对阶级心理的反作用,必然表现在既属于民族又属于阶级的主体行为中;(注:参见荣·苏赫:《简论民族心理和阶级心理的辩证关系》,《内蒙古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李景春讨论了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的关系;(注:参见李景春:《论民族心理素质与国民素质教育》,《沈阳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尚武则比较了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的异同点;(注:参见李尚武:《中西两大民族精神心理结构比较》,《中国国情国力》2000年第4期。)卜鼎焕论述了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的关系。(注:参见卜鼎焕:《民族心理素质与现代化》,《哲学动态》1994年第12期。)另外,还有学者对“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进行了探讨。(注:参见施国光:《拓展中华民族精神的中介环节,提高民族的心理素质,适应现代化的需要》,《浙江社会科学》1992年第2期。)以上文章虽然重点不同,但讨论的均是与民族心理有关的问题,其最终目标还是希望通过学术探讨,改善不良的民族心理素质对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

心理学界也从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注意到不同民族的心理发展变化规律,但从20世纪80-90年表的有关论文来看,以研究个体民族心理和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为主。如汉族和裕固族儿童心理发展比较研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克木人和基诺族德育心理调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拉祜族和哈尼族的青少年品德形成的调查研究、北方少数民族罪犯心理初探等等。李尚凯将其总结为六类:各民族儿童认知发展的比较研究,各民族个性和品德形成发展的比较研究,民族社会心理行为的比较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由于李尚凯对20世纪以来的民族心理学研究已经进行了详细的概述,本文不再重复。

二、民族心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是说我国在民族心理学研究方面无懈可击。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学研究在定位、概念、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第一,在学科定位方面,目前民族心理学的定位不正确,即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哪个学科没有解决。多少年来,心理学研究者总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但它在心理学方面的内容便决定了它属于心理学科范畴;民族学研究者则一直认为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心理学研究内容,但其研究对象又是以民族为基础,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其实,这两种看法均存在缺陷。理由是,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心理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但心理学的基础是个体心理学或普通心理学,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许多心理学分支均属交叉性的学科,如政治心理学、伦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均涉及到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内容。民族心理学虽然偏重对民族心理的研究,但它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因此民族心理学应该是一门集民族学和心理学为一身的交叉性的学科。再从民族学角度来说,民族学虽然是以民族作为研究对象,但它研究内容涉及民族历史、文化、政治、经济、风俗习惯、等方面,它本身就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如果民族学研究民族心理,必须具备心理学和民族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在民族学基础上产生的民族心理学无疑属于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即民族心理学与民族学和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同时又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的任务就是研究民族心理发展的轨迹,总结民族心理发展规律。民族心理研究是民族心理学的根本使命。

第二,在概念方面,关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认识分歧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辩论来看,有关民族心理和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概念多达数十种。这些概念均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无论从外延和内涵来看,均缺乏普遍意义上的规定性和概括性。首先在“民族心理”概念研究方面,有的学者将民族心理概括为四个层次和八个要素。这样虽然能够全面表达作者对民族心理这一概念的理解,但内涵过于膨胀,外延势必缩小,而且作为概念,在文字表述方面缺乏精炼性。有的学者则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包含在民族心理之中,但对民族心理的本质理解方面缺乏概括性和普遍性。笔者认为,民族心理属于民族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因此必须采用普通心理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和遵循普通心理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普通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它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其中心理过程是一个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它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等三种过程。人们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注意、想像和思维实现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并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会对客观事物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满意、喜欢、爱慕、厌恶、憎恨、妒忌、惧怕、愤怒、悲伤等,这就是情感过程。由于人们在进行心理活动时经常会遇到环境的影响,而人不肯屈服于环境,就要立志,拟定计划和步骤,坚持不懈地执行,这就是意志过程。个性心理特征又称个性差异,它表现在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能力包括人的智能、知识和技能等;气质则是高级神经活动在人的行动上的表现,是人的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之一,如直爽、活泼、沉静、浮躁等;性格是人对别人和事物的态度和方式上所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如刚直不阿与弄虚作假等。也就是说,人们的心理现象就是能力、气质、性格之间的差异性和认识、情感、意志之间统一性的结合。民族心理学作为普通心理学的分支,是研究民族心理现象的科学,它也包括民族心理过程和民族个性心理特征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民族心理过程则是指特定民族认识、情感和意志过程,民族个性心理特征则是指特定民族能力、气质和性格上的差异。由于民族是由不同年龄、性别、经历的人结合起来的共同体,因此民族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特征上存在着差异。民族心理就是特定的民族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心理特征的结合体。(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其次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概念研究方面,有的作者将其与民族心理概念等同使用,有的作者则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民族自我意识或民族意识,还有一些作者认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就是指民族情感、民族精神、民族性格等等。笔者认为,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中,素质特指民族心理素质,即与民族心理有关的素质,而素质这一词汇在心理学上则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096页。)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共同特点。所谓神经系统,是由中枢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和自动神经系统组成。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两部分,脑有头盖骨保护,避免外界的损害;脊髓是脑的延长,深藏在脊髓骨的管内。神经由中枢系统分支遍布全身,对行为具有整体统一的效能。感觉神经趋向脊髓,而运动神经则远离脊髓,两者构成外周神经系统。外周神经系统则包括周身、躯干、内脏等器官的神经系统。(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自动神经系统则专管营养生长过程,如胃的消化、血的循环、肺的呼吸之类,它的机能自动进行,不受意志的指使,故称自动神经系统,又称植物性神经系统。以上所说的神经系统,则是心理产生的条件,一般来说,神经系统越简单,则心理活动越简单;神经系统越复杂,心理活动则越复杂。另外,除了这些神经系统以外,感觉器官也是心理产生的条件,如身体外部的眼、耳、鼻、舌、皮肤,身体内部的动觉、静觉、触摸觉及机体觉(如消化器官的饱、饿、渴,呼吸器官的顺畅、喘逆等)。(注:参见陈孝禅:《普通心理学》,第115页。)有了以上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心理现象也能够表现出来。因此可以说,民族心理素质实际上是指民族心理产生的生理条件,即民族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则是指特定民族共同拥有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上的先天的特点。(注:参见徐黎丽:《论“民族心理”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广西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由此可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心理产生的物质性条件,两者不能同等看待。

第三,在内容方面,民族学界重视民族心理的宏观研究,心理学界则重视民族心理的微观研究。多年来民族学研究者一直投身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近年许多学者开始将其纳入民族心理的研究范畴内,并且构建中国民族心理研究的理论框架,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仍是许多研究者热衷探讨的问题,即使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也要贯以“某某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名称。关于此点,本文第一部分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但由此可见,斯大林关于民族四特征之一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民族学界仍有巨大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绝大多数成果仍属于个体民族心理或个体民族成员的心理领域,如民族儿童心理特征研究、民族心理卫生和精神病研究、跨国的不同民族心理的比较研究。(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有关民族心理基本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可以说,民族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民族心理理论的研究,而对一些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也遵循民族心理理论的指导;心理学界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主要重视对个体民族心理现象和个体民族成员心理现象的探讨。这种状况的存在,虽然表明我国民族心理研究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取得一定成就,同时也说明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内容方面存在着差异。如果双方不及时沟通,差异会逐渐扩大,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得不到有机地结合,民族心理学的发展将受到极大的限制。

第四,在研究方法方面,民族学界和心理学界各行其是,互不借鉴。我国民族学经过一个世纪以来的发展,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方法论体系和具体的研究方法,这就是实地调查法,它是民族学研究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所谓实地调查,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注:参见林耀华主编:《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29页。)它包括许多具体的调查方法,如观察与参与观察、个别访问、调查会、问卷法、谱系调查法、自传调查法、定点跟踪调查法、文物文献搜集法等等。除此之外,跨文化比较研究法、历史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数理统计方法也成为民族学研究的方法。(注:参见宋蜀华、白振声主编:《民族学理论与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1-342页。)但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民族学进行的心理研究问题来看,由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这一概念一直束缚着研究者们的头脑,因此有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学者也并非全部遵循民族学的实地调查法(亲自到民族地区体验和考察),即使有一些研究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者为本民族成员,但要研究本民族心理发展中的共同规律,不深入到本民族中间去,也很难得出客观和公正的结论,因为民族个体的心理现象千差万别。一般的学者在研究个体民族心理时,总是依靠文字资料,因此熊锡元先生倡导的使用实地调查法进行民族心理研究(注:参见熊锡元:《要加强民族心理的调查与研究——〈民族心理调查与研究:基诺族〉序》,《民族理论研究》1992年第3期。)是非常必要的。心理学的民族心理研究方法和其他心理学研究方法相同,即从选题开始,经过文献综述,形成假设;选择研究类型,对变量进行分类;选择被试,制订研究方案;收集和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最后撰写科研报告。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一般采用非实验法,而非实验法又有五种具体方法,它们分别是调查法、测验法、实地考查法、历史研究法、地域比较法。(注:参见李尚凯:《论民族心理之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心理学者使用这些比较规范的研究方法,在个体民族成员心理和个体民族心理的研究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对一些不良的民族心理进行了对策研究。但由于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理论方面内容很分散,很难从这些分散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某一民族或整个中华民族的心理发展规律。另外,民族学和心理学在具体研究方法上有许多雷同之处,但由于双方很少交流和合作,致使许多重复的研究项目出现,改变这种状况已迫在眉睫。

三、民族心理学研究的发展前景

民族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多学科的、交叉性的学科,尽管在定位、概念、内容及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随着各民族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提高,各民族的心理研究将受到普遍关注,民族心理学研究前景光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学和心理学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已势在必行。属于民族心理研究范畴的内容很多,我们目前所接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问题无一不与民族心理有关。例如,在处理两个民族关系问题时,如果不了解这两个特定民族的心理现象和心理特点,从而对他们的行为做出预测,就无法制定出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对策。笔者在甘宁青地区研究民族关系问题时经常看到民族干部不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而采取了不合时宜的方法,致使民族成员之间的纠纷上升为民族关系问题。(注:参见徐黎丽:《甘宁青地区民族关系发展趋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页。)又如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如果不考虑各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个性心理特征,即使这些政策能够帮助各个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他们也不会接受。在西北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尽管从长远角度来看,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但由于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多子多福的心理特征,使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政策,因此执行难度较大。(注:参见郭正礼主编:《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疆民族关系的对策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238页。)另外,诸如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均与民族的心理活动有关。因此民族学界要深入地进行民族研究,必须与心理学界建立广泛和长期的联系。从心理学界来说,尽管心理学在理论和方法上日趋成熟,但民族心理学作为它的一个分支,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民族学界长期以来积累的各种实地调查材料和理论研究成果,均可以成为心理学工作者进行民族心理研究的素材,因此民族学和心理学携手研究民族心理问题势在必行。如果合作得当,中国民族心理学研究将结出累累硕果。

民族问题论文篇5

一、什么是民族软实力?

“软实力"是近年来风靡国际关系领域的最流行关键词,其概念是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约瑟夫·奈于上世纪90年代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既包括:以经济、科技、军事实力等所体现出来的"硬实力",也包括以文化和价值观念、社会制度、发展模式、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吸引力所体现出来的"软实力"。而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对外政策、意识形态和政治价值观的吸引力等。文化软实力是国家软实力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纷纷调整文化政策,制订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在"知识经济高地"进行战略竞争的同时,又在"文化经济高地"展开了新一轮竞争与博弈。美国、欧盟、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都是这一轮文化软实力竞争的积极推动者。

约瑟夫·奈教授认为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主要存在于三种资源中:第一,它的文化,即对其他国家和人民具有吸引力的文化;第二,它的政治价值观,特别是当这个国家在国内外努力实践这些价值观时;第三,它的外交政策,但这些外交政策需被认为合法且具有道德权威。

二、成熟民族文化的表现

一个民族的成熟最终表现在制度文化和民族文化胸怀上的成熟。首先、成熟的民族必定有博大的民族文化胸怀,善于吸收一切民族的一切优异成果。真正成熟而伟大的民族是"泰山不辞杯土""江河不择细流"才成其高成其大的民族,理性对待世界一切赞美和批判、甚至诋毁的民族,在脚踏实地的行动中增强世界的影响力的民族,决不是靠暴力统治世界的民族。决不是张扬且霸气十足的民族,必定是以其不张扬而达张扬目的的民族。要用这样的心态理性对待这个世界,只有这样的民族心态看待一切,对待一切,我们才能轻装上阵,不为眼前的迷雾而迷失前进的方向。如当前世界上掀起的抵制中国奥运,将奥运政治化的做法,我们要理性对待,不能过于刺激民族情绪。

成熟的民族必定是善于开放的民族,善于学习的民族,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改革的民族。一个国家若无开放,则绝无好的改革。必须以前所未有的思想解放精神,以博大的胸怀,实行民族文化的对外开放。中国必须把眼光放到国际上,尽可能把握大的趋势,研判世界一切民族一切国家和地区的政策、体制、方法、组织形态,去粗取精,区分优劣,看那些能产生可持续发展的好效果,值得学习借鉴。这样才是一个负责任的执政党应有的态度,才是一个执政党应有的治国理政的成熟态度,也是一个民族成熟的根本标志。决不能投鼠忌器、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墨守陈规,决不能以一党一己一小集团利益之私见而置民族国家利益而不顾,以什么国情为借口拒绝改革,拒绝向外国学习。要正确处理党和人民的关系,真正摆正党和人民的位置。从制度构建,文化构建上找出路,真正实现主观与客观、内容和形式、理论和实践的内在逻辑统一。为中华民族的崛起做好制度准备和文化准备。我们不能搞形而上学主义;更不能搞灵魂和躯体分离主义。灵魂和躯体分离的民族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国家强大的,也不可能实现一个民族的真正崛起。政党文化是国家的灵魂,人民是国家的躯体。只有二者的一体化,国家才能真正崛起。一个公民和执政党离心离德的国家是不会强大的,最终要丧失政权。

三、"软实力"与"硬实力"之间的关系

硬实力是软实力的体现,软实力是硬实力持续发展永久壮大的文化根源。必须承认,一个国家的硬实力特别是其经济实力,能够为这个国家的软实力增长提供很多有用的资源,比如说,能够买更好的文化工作设备、雇佣更多的人、开办更多的媒体、让相关的从业人员有更多的机会出国;更进一步,能够从国际上为这个国家的相关机构包括媒体雇佣更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等等。所以,很难想象一个国家没有相当雄厚的硬实力为基础,并以此在许多方面作长期、稳定、有效的投入,就能够推动软实力的显著提升。

但是,我们对软实力和硬实力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能作过度的线性解读,否则,就成了物资崇拜主义。我们不能断言:一个国家只要有大量的金钱、对外贸易、兵力,就一定在国际社会里有与之相匹配的软实力影响。假如一个国家的硬实力能够直接、同步、迅速、有效地转化为软实力的话,那今天的世界格局就不会是像这样的了。纵贯当今世界,还有一些国家,规模很小,整体的硬实力亦很有限,但它们在国际社会却令人敬重;它们的声音受到广泛的关注;它们提出的一些规章、建议,在国际上受到普遍的好评--它们常被称为国际社会的"优秀公民"。这类国家至少可以列举出好几个,诸如挪威、芬兰、瑞典、丹麦、新西兰、荷兰、冰岛、瑞士等。

这些国家从硬实力来讲,在全球的头二十名以下。它们的人口很少,没有吓人的军队和核武器,也不是联合国安理会的成员国,然而,它们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发言,无论是西方的大国,还是东方的大国,都很难忽视。譬如新西兰,全国人口400万,远不如北京市的人口多,但这个国家却在国际舞台上扮演一个受人尊重的角色。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新西兰就以它的国内种族关系方面的进步开明,令美国人刮目相看。多年来,新西兰一直坚持其周边领域为无核区,即便是它的战略盟友美国,也不能将核动力军舰泊进它的水域和港口。那些北欧诸小国就更不用提了,它们在国际和平、人权、人道主义援助、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等方面,拒绝作世界上现有大国的附庸。它们经常批评美国和俄罗斯的政策,当然也经常批评中国和其它第三世界国家的政策。由于在大国主导的当今国际秩序中,这些小国秉持基本的国际公道,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人权而呼吁奔波,它们在国内的社会政策和人权方面的持续进步,使它们在全球范围内的软实力影响,远远超出它们硬实力的相应规模。

软实力的影响力取决于文化的先进性和现实性的高度统一。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软实力强弱,不仅在于你说什么和怎样说,更在于你所说的和所做的之间距离有多大。

在一定程度上,你怎么说、怎么表达,是会影响到你的软实力之投射效果的。一个国家那些更会说、更会写、更会表达的官方人士和媒介,当然有助于拉升他们试图传递的信息的接受度。然而,国际社会判断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或者说国际社会能否接受你的政治目标、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最关键的并不在于你说什么和怎么说,而在于你的言辞后面,有多少相应的行为与事实来支持。

美国总统林肯的经典名言被很多人重复:"你可以在所有的事情上欺骗一个人,你也可以在一件事情上欺骗所有的人,但是你不可能在所有的事情上欺骗所有的人"。在国际社会里控制信息的流通是件太难完成的任务,尤其是试图长期的、全面的、有效的控制信息的流通。换句话说,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的软实力影响能达到什么程度,最根本的不在于这个国家的官方发言人、各种媒体、文化机构、艺术表演机构怎么说、怎么写、怎么表演,根本的是,这个国家能否对它声称的东西提供实在的、经验的、事实的支持。说到底,"软实力"指的是当今充满竞争的世界上,一个国家--它的政府、社会、民众--的所作所为,是否对其他国家的人们产生正面的、富有感召力的影响,令别人真诚地信服你,乃至采纳和学习你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规章制度。

在上个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不论是它的行政部门、美国之音,还是其它的官方机构,他们要是试图让全世界相信,黑人在美国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不论它们怎么讲、怎么写、怎么表达,也许只有少部分人在短时间里能够相信。但是只要有机会去验证,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没法相信那是真实的。然而到了今天,如果美国的媒体、政府、学界、外交界在国际舞台上讲,在我们国家,黑人和白人之间存在的种族歧视问题,已经得到了巨大的改进--大概很少有人能反驳这个说法。

四、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与多元文化的关系

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主要体现在多元文化的包容共存的特性上。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越是用一个统一的声音说话,用一个一致的观点宣传,用一个整合的理念宣讲,是绝对不可能增强这个国家的软实力影响。这个国家若是内部观点五花八门、七嘴八舌,它的对外软实力影响就越是具有实质内容。一个国家软实力的生命力究竟来自哪里?虽然可以以国家的公司、财团、政府去运作彰显其影响力,但它的最终生命之源,是来自这个国家的广大公民,来自民间社会的多元化--在文化、教育、艺术、宗教、发明、发现、商业、法律、社会公益、国际联谊--等等领域的活动,在这种多元大环境下迸发出来的广泛持续的创造力。

而且,一个国家的各方各面在国际舞台上发出的声音越是多元,其它国家的公众就越是信赖这个国家发出的声音的真实性,就越是易于接受这个国家推出的理念中他们认可的部分,就越是能够理解这个国家颂扬和追求的某些基本目标。

因为你们是多元的声音,国际社会对你这个国家所发出的声音就有一种信赖--你们不是被强迫纵的。任何一个社会,不管人口多少,是几百万、几千万,更不要说是几亿、十几亿,其最自然的状况一定会是有多种观点、多种理念、多种声音的。如果一个社会,不管它的人口多少,只有唯一的一种声音发出来,那一定是纵的声音,是不被他人信赖的声音。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一个国家在全球最关注的那些问题上,多年以来"全国上下"只有一种观点、一种声音,那么,这个观点和声音一定很难让世界上绝大部分人尊重和接受。换句话说,它所企图展示的"软实力",只是一个在向全世界推销的负资产。这和市场的运作是一样的道理:如果一个市场相当的规范、成熟、公平,那里的产品一定是竟相报价的;如果你这个市场上同样商品的所有价格都是一样的,那你这个市场肯定是纵的市场,消费者对你的信心就会大打折扣。

一个国家的普通老百姓自主自发的正当感情的表达,尤其能赢得他国人民的同情和共鸣,为这个国家的软实力注入新鲜血液。四川"5.12"大地震后千千万万普通中国人的爱心义举,感动了世界上无数的异国民众,这就是最好的诠释。

五、打造民族文化与民族软实力的重要性。

(一)、繁荣民族文化,塑造民族之魂是打造民族软实力实现民族崛起的关键。民族软实力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振兴的根本。软实力虽然没有硬实力那样具有明显和直接的力量,但有更加持久的渗透力。

每个时代、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先进文化。文化的先进性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高新科技迅猛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复杂的今天,中国的先进文化就是有中国特色的新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中国的先进文化,首先就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发展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先进文化的核心和集中体现是先进的理论。一个民族要兴旺发达,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能没有创新的理论思维。因此,发展中国的先进文化,必须立足当代、立足国情,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结合中国实际,创新成熟的理论发展机制,整合理论创新资源,推动理论创新。根据新形势、新特点,发展新理论、创造新理论,为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科学依据,使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符合最广大群众的利益。

当代中国的先进文化,"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道德风尚,对经济建设,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甚至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的命运。"其事关大局、事关全局的巨大战略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二)当今世界的竞争最根本的是民族软势力的竞争,文化的竞争,争夺文化制高点的竞争。只有占据文化的制高点,我们这个民族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政治、军事、经济实力的竞争最终表现在核心竞争力的竞争,即文化先进性的竞争。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发展进步成长的基因,民族文化基因的改造与优化是保持一个民族永续发展绵延不衰的关键动因。而只有先进的民族文化才是民族发展强大的底气之根。当今世界已全面进入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多文化中心同时崛起激烈竞争的时代。这个时代已经不能继续单独用强权独霸这个世界称雄这个世界,只能结合民族软势力来影响这个世界,改造这个世界。我们有时讲领导人要有人格魅力,同样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有其民族魅力,才能够影响其他民族,形成我们的民族的世界向心力。民族文化魅力是民族文化的强大之源。民族软势力是否强大已成为决定民族命运的最根本因素。物质力量可以被非物质的力量利用而摧毁,而物质的力量是无法摧毁非物质力量的。一个民族只要还剩最后一人,其民族精神就不会倒下。只要我们塑造起强大的民族之魂,中华民族终有一天会真正崛起强大起来,引领人类发展潮流,而势不可挡。所以要高瞻远瞩,以世界的眼光看中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以博大开放的胸怀,学习吸收其他民族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构建先进的社会制度文化,(经济发展文化、精神文明文化,)繁荣我们的民族文化,增强我们民族的软实力,塑造我们民族的世界魅力,(即核心竞争力)使我们的民族在道义上、文化上始终占据世界文化发展的至高点。这个伟大的历史任务的完成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既是机遇,又是空前挑战。如果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处理不好,势必成为中华民族崛起道路上的罪人。

(三)、成熟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崛起之本。一个成熟的民族必定有成熟的民族文化和成熟的政党文化。只有民族之魂的伟大才有国家的伟大。因此塑造伟大的民族之魂,是民族强大之根民族强盛之本。只有塑造这样的民族之魂才能建设强大的国家,才能实现民族崛起的长久性永续性。这是形成民族强大核心竞争力的根本。物质文明可以摧毁再建,如果一个民族的灵魂堕落、迷失、以至被摧毁,就意味着这个民族的彻底消亡。我国古代北方一些少数民族为什么随着历史的演变而消亡,逐步被大汉民族所融合,就是因为没有先进的民族文化。二战之后为什么身为战败国的德国、日本能够迅速重新崛起,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些国家拥有强大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拥有强大民族文化才支撑起这些国家的重新崛起。历史已经证明有了这种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国家才能繁荣,才不会被任何民族灾难所击垮,才能面对各种挑战而强盛不衰,才能始终站在世界发展的最前沿。

六、塑造民族软实力的途径

(一)搞好制度文化建设,以实现政党文化与实践形式的有机统一。

制度文化(或者政党文化)也是一种重要文化。成熟的制度文化是一个党成熟的根本标志,建设成熟的制度文化是为中华民族崛起做好制度准备的需要。

先进民族文化依靠民主制度,依靠机制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权力运行机制,文化发展机制去体现、去发展、去创新。我认为民主制度的本质就是权利在人民的掌控下运行。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社会的巨大变革,使党群关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理想同现实的差距与对立日日严重,在部分普通党员和群众中造成信仰迷失问题。面对严峻现实我们党绝不能回避这个问题?要立足当前中国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发展现状,去思考、探索密切执政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新途径,重树对党的宗旨信念的信仰。这条途径就是建设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自己选择利益的代表,并且享有充分的监督罢免不合格的公仆的权力,在制度上切实做到执政者执政地位得自人民的授予的制度文化,在实践上切切实实落实先进的制度文化。在制度上使执政从替民做主到由民自己做主还政于民的根本转变,以适应时展的要求。这个问题须从制度上机制上找出路,探索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党政分开的科学的社会制度,通过制度构建,处理好党和政府、党和人民的关系问题,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社会权力运行机制,使权力确实在人民的掌控下运行,逐步实现权力由暗箱操作到阳光下运行,由阳光下运行到群众参与,由群众参与到人民掌控下运行的转变。通过制度构建把立法、选举、决策、执行、监督都置于人民的有效控制之下。这个机制就是民主的社会制度设计,只有在这个机制下才能保证权力在人民的掌控下运行。使权力不以领导人改变而改变,不依领导人的意志转移而转移。一个执政党如果始终以人民的意志为依归,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决定国家大事,制定政策执行政策,从而实现替民做主代民做主到由民自己做主还政于民的转变,这样自然得到人民的拥护。民主的社会制度设计就是这一机制的成熟表现形式。民主是三个代表的实现形式,而三个代表是民主的核心内容。只有二者的完美结合才能达到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统一。我们不能自己授予自己代表人民的权力,而只能把权力的运作纳入到机制化、秩序化、程序化之下,由人民授予执政的权力,这个党才有资格代表人民,其权力才带有合法性,才能实现执政宗旨与形式的统一,只有这样才是成熟的政党文化。

民族问题论文篇6

【正文】

一盘根错节的民族矛盾与政治转轨的开始

欧洲列强长期以来对东欧的争夺和占领,给这一地区的民族关系蒙上了阴影,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对东欧政治地图的划定更使少数民族问题凸显出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加入轴心国,与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交战,民族积怨加深。战后,苏美等国对欧洲的重新安排使得东欧归于苏联麾下,之间、东欧各国主体民族之间、乃至某些国家内部各民族间的矛盾盘根错节,复杂的民族关系贯穿了东欧共产党执政的始终。

如果把东欧各民族看作一个整体,那么整个社会主义时期,他们都是处于苏联大党主义、大国主义乃至霸权主义的控制之下,其民族利益不得不服从于名义上的“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利益”、实际上的苏联利益,甚至国家也得不到保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东欧各民族对这种不平等状况的不满,促使其为摆脱苏联控制,彻底否定了斯大林式的政治模式,走上了政治转轨的道路。

东欧因其地理位置对于苏联的安全至关重要。因此,自二战结束前,苏联就开始了在控制东欧方面的动作。二战后,伴随着苏美关系的破裂和冷战的爆发,苏联更进一步加强了对东欧的监控。1947年9月,苏联发起建立了欧洲九国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1949年1月和1955年5月,经济互助委员会和华沙条约组织先后宣告成立。借助这些组织苏联开始在东欧进行政治清洗,推行苏联模式,并以其利益规范东欧各国的行动,对东欧国家出现的独立自主倾向,轻则批评、干预,重则武力相对,与东欧各民族的矛盾日渐加深(注:只有保加利亚与苏联自二战结束直到1989年剧变前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

苏联与东欧国家的矛盾遗患无穷。苏南冲突的爆发使苏联为清除铁托独立倾向对其他东欧国家的带动作用,加大了在东欧进行政治清洗的力度,结果更激化了东欧各民族与苏联的对抗。从这个意义上说;“东欧民族主义复活的原动力来自于斯大林本身,当时发生了克里姆林宫发起或它同意的对诸如鲁道夫•斯兰斯基和安娜•波克等犹太族领导人的清洗。”(注:JeffreySimon,TrondGilberg(ed.),SecurityImplicationsofNationalisminEasternEurope,WestviewPress,1986,p.71.)苏联对波匈捷三国内政的粗涉伤害了这些国家人民的民族自尊,他们对苏联的怨恨和对苏联模式的不满最终变为对当权者的反抗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

不仅如此,苏联对东欧的政策还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某些东欧国家主体民族间、甚至一国内部的民族纠纷。素有“火药桶”之称的巴尔干地区民族矛盾错综复杂,二战后,建立南、保、罗和阿联邦以及南阿合并计划因苏联的反对而流产。虽无法断言这样的联合一定有利于缓和民族纷争,但其后形成的保苏、南罗和阿尔巴尼亚三足鼎立的局面无疑埋下了巴尔干地区民族冲突的祸根;在1948年的“情报局事件”中,苏联胁迫匈、波、保、罗、捷各国对南进行政治围攻和经济封锁,并在匈、保、阿等国大揪“铁托分子”,南斯拉夫与其他东欧国家的关系一度恶化;在1956年“波兹南事件”中,捷克斯洛伐克反对波兰,1968年,苏联联合波、匈、保、民德军队侵入捷克斯洛伐克,引起捷的强烈抗议,此外,苏联对捷内政的干涉还加剧了捷国内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间的矛盾,由于以捷克族为主力的改革派被镇压,斯洛伐克族领袖胡萨克当政,斯族在党政部门一直占据优势地位,控制着党和国家的命脉,这使得捷克族深为不满。

当然,不可否认,二战后一些东欧国家在实现民族平等,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科教文卫事业方面多有进展,但与此同时,在处理民族问题上出现的失误,是导致东欧内部民族矛盾丛生,并使之逐步升级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捷克斯洛伐克,尽管在1945年4月捷民族战线政府通过的科息斯纲领中清楚说明,“政府保证新国家将建立在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完全平等的基础之上”,但是,“直到1968年有关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联邦国家的法律通过,每个民族才有了自己的政府、议会和国家的所有行政部门。”(注:MikulasTeichandRoyPorter(ed.),TheNationalQuestioninEuropeinHistoricalContext,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3,p.246.)在罗马尼亚,从70年代起推行的农村规范化政策不仅引起了国内少数民族的抵触情绪和大量出走,而且加剧了罗南、罗匈间关系的紧张。在保加利亚,日夫科夫实施民族同化政策,不承认境内土耳其族的存在,致使土族人怨声载道。在南斯拉夫联邦,“不平衡的地区发展,连同相应的文化分歧,给民族主义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注:JamesG.Kellas,ThePoliticsofNationalismandEthnicity,SecondEdition,RevisedandUpdated,St.Matin''''sPress,1998,p.145.)不恰当的政策措施更是火上浇油,民族纠纷不断,1967年3月克罗地亚语地位之争,1968年11月科索沃首府普里什蒂纳因悬挂阿尔巴尼亚国旗而引发的游行,1969年8月斯洛文尼亚总理反对联邦政府的“公路事件”,1969年年底克罗地亚共盟开展的反对一元主义的斗争,1971年11月克罗地亚的民族主义骚乱,1981年3月由科索沃普里什蒂纳大学发起的要求成立科索沃共和国,与阿尔巴尼亚合并的示威和罢工等使得南斯拉夫联邦各民族间的冲突日趋尖锐,科索沃频发的动荡还给南阿关系造成了难以弥合的裂痕。

东欧内部的民族矛盾给西方国家干预东欧内政提供了机会。比如,1989年5月,保加利亚警方与其北部的穆斯林发生,西方国家借机攻击保政府。8月,保武装部队又与居住在其东南部的穆斯林发生冲突,西方国家随即掀起了谴责保加利亚的浪潮。再如,在罗马尼亚警察和军队与蒂米什瓦拉市的示威者爆发激战后,欧洲议会发表声明,要求齐奥塞斯库下台。欧共体冻结了与罗的长期贸易协定,停止了与罗的一切高级接触,其成员国还纷纷召回了驻罗大使,以示抗议。

到20世纪80年代末,矛盾和东欧内部各民族的纷争再也无法遏制,在一些国家以迅猛之势爆发出来,政治转轨开始了。1988年8月起,捷克斯洛伐克的反对派抓住民众把共产党、社会主义与苏联控制相提并论的心理,借苏联出兵20周年、捷独立70周年和帕拉赫自焚20周年的契机,举行示威游行抗议活动,喊出了主义的口号;1989年4~5月间,保加利亚土族人聚居区不断爆发示威游行,挑战日夫科夫政权;1989年12月,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市匈牙利族神父拉斯洛•托克什因反对齐奥塞斯库的农村规范化计划被驱逐,该市市民发起抗议活动,罗局势迅速恶化,蒂米什瓦拉事件成了罗政局演变的导火线。

与上述三国相比,南斯拉夫联邦境内塞尔维亚族、斯洛文尼亚族、马其顿族、克罗地亚族、黑山族以及波黑波什尼克族(注:即穆斯林——作者注。)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在引发了政治转轨的同时,更导致了国家解体乃至流血战争,正如《东欧共产主义的兴衰》一书中所写:“虽然南斯拉夫同其他东欧国家一样也存在着诸如经济停滞、外债增加、风气衰败、意识形态体系崩溃等问题,但真正导致这个国家解体的原因却是民族冲突。”(注:[英]本•福凯斯:《东欧共产主义的兴衰》,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76页。)前南地区国家的政治转轨也因而在东欧显得颇为独特。

二政治转轨的展开与民族矛盾的激化

政治转轨开始后,东欧的民族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表现得更尖锐。“如果说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冲突正在从全球政治中消失,那么,民族主义便替代了它的位置。……在东欧和苏联,民族主义曾被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社会主义的国际主义加强了的联系所抑制。在西欧,民族间的紧张状态曾被冷战这个更大的问题所遮掩,被该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繁荣所缓和。而共产主义在东方的崩溃将在整个欧洲大陆释放出民族主义的幽灵。”(注:DavidS.Mason,RevolutioninEast-CentralEurope:TheRiseandFalofCommunistandtheColdWar,WestviewPress,1992,p.173.)压抑多年的民族矛盾在“民主”、“自由”口号的鼓动下,在某些国家领导人及一批民族主义政党和团体的推动下,在西方国家及其机构的干预下迅速激化,成为“叠加在后共产主义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之上的”(注:ReginaCowenKarp(ed.),CentralandEasternEurope:TheChallengeofTransition,OxfordUniversityPressInc,1993,p.34.)又一重大问题。

“东欧,特别是其南部,是多个民族不可救药地混合在一起的地区,把它们安排进一个单独的实体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巴尔干,土耳其人撤走后便不断爆发剧烈的冲突。第一次世界大战在那里开始,二战期间克罗地亚人和塞尔维亚人相互残酷地屠杀。现在这些仇恨再一次表面化了。”(注:ReginaCowenKarp(ed.),CentralandEasternEurope:TheChallengeofTransition,OxfordUniversityPressInc,1993,p.34.)前南斯拉夫成为民族矛盾最为复杂、民族冲突最为尖锐的东欧国家。

伴随着南联邦的解体,斯洛文尼亚地方部队与南人民军交火;克罗地亚克塞两族间矛盾激化,拥护南联邦统一、反对独立的克罗地亚境内的塞族居民组成克拉伊纳塞族自治区,要求脱离克罗地亚,与塞尔维亚共和国合并,该自治区继而联合斯拉沃尼亚、巴拉尼亚和西斯雷姆塞族自治区及西斯拉沃尼亚塞族自治区建立克拉伊纳塞尔维亚共和国,克塞两族间激烈冲突,并因支持塞族的南人民军的卷入而愈演愈烈;波黑独立在得到了波什尼亚克族、克罗地亚族支持的同时,遭到塞尔维亚族的坚决反对,后者为此退出波黑议会和政府,相继组建了五个自治区,并把这些自治区合并为波黑塞尔维亚共和国,克族也成立了赫尔采格—波斯尼亚克族共和国,波什尼亚族则控制了波黑共和国政府,局势急剧恶化,三族混战旷日持久,惨烈异常,直到1995年年底“波黑和平协议”签署,燃烧了三年多的战火才渐渐熄灭。

然而,前南地区的民族争斗并未结束。1998年2月,南联盟科索沃地区的塞尔维亚族和阿尔巴尼亚族间又大动干戈,冲突升级,南阿两国关系急剧恶化,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积极介入,并于1999年3月底到6月初对南联盟实施了78天的狂轰滥炸,同时,南联盟内部黑山族与塞尔维亚族的矛盾也在加剧,黑山的独立倾向日益明显,南联盟面临着分裂的危险;2001年2月,马其顿和南联盟签署边界协定,划定了绝大部分边界线,这引起了科索沃阿族极端分子的不满,马与南科索沃交界地区硝烟弥漫,马境内阿族的民族情绪也随之高涨,马其顿这个前南地区惟一以和平方式获得独立的共和国(注:1991年11月马其顿独立以来,希腊一直反对马其顿使用“马其顿共和国”的名称,并对马实施经济制裁。1993年4月,马以“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的临时国名加合国。1995年马希双方达成了关系正常化的临时协议,经济制裁被取消。2001年2月,马希就马国名问题进行谈判,希腊以给马提供经济援助、对马公民免入境签证、支持马加入欧盟为条件,建议马以“北马其顿”命名。)终未逃脱战争的厄运,《中欧和东欧:转轨的挑战》一书的预言不无道理:“有50万阿尔巴尼亚人居住在马其顿。这可能赋予争斗以国际性。希腊和保加利亚,在其境内实际上存在着马其顿族,关注马其顿的命运。土耳其已经对波斯尼亚、科索沃和马其顿的穆斯林的命运表示了担忧。又一个巴尔干战争的幽灵在这里徘徊。”(注:ReginaCowenKarp(ed.),CentralandEasternEurope:TheCha

【正文】engeofTransition,p.35.)

东欧其他国家的民族问题似乎没有像前南斯拉夫那样充满火药味,但在较为平静的水面下也涌动着民族冲突的暗流,难免有时会波澜骤起。捷克斯洛伐克剧变后,“民主和资本主义被坚决地提上了日程,民族主义也是一样。捷克欲快速转向西方式经济,而斯洛伐克更主张国家控制经济部门的所有权并建立福利国家。这反映了两个共和国不同的经济结构和斯洛伐克相对落后的状况。在此之上,在语言和历史遗产等文化方面的不同在自由民主条件下更为突出。但决定性的事实是,当拥有了自由选举的权利时,捷克族和斯洛伐克族归在了民族主义和社会议程互不兼容的政党旗下。”(注:JamesG.Kellas,ThePoliticsofNationalismandEthnicity,p.147.)两族先是在修改国名问题上激烈争斗,接着斯独立党、民族党等政党和一些民族主义组织举行集会,发表声明,要求斯洛伐克独立,民族矛盾进一步发展,最终在1992年6月大选后,由捷克和斯洛伐克地区的两个执政党——公民和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协商,实现了和平分手。捷克斯洛伐克解体后,“在捷克共和国的308,000斯洛伐克人和在斯洛伐克的59,000捷克人成为少数民族,甚至是外国人。”(注:GeorgBrunner,NationalityProblemsandMinorityConflictsinEasternEurope,BertelsmannFoundationPublishers,1996,p.86.)捷克和斯洛伐克新的民族问题出现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领土划分使得多达1/3的匈牙利族人沦落到外国统治之下,罗马尼亚特兰西瓦尼亚地区近200万、斯洛伐克南部约60万和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共和国伏伊伏丁那省约40万的匈牙利族人(注:见上书,第63页。)不仅与其所在国主体民族多有冲突,而且因匈牙利对境外匈族人的关注造成了匈与罗、斯、南三国间的隔阂。1990年3月,罗马尼亚的匈族人借纪念匈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142周年之机,打出匈牙利国旗,涂改街道、机关等的罗文名称和罗军英雄纪念碑的碑文,引起罗族人的强烈抗议,两族发生暴力冲突,部分公共设施和匈航空公司驻罗办事处被毁,罗匈两族矛盾激化,罗匈两国也相互指责,匈总统根茨•阿尔巴德甚至亲自为《特兰西瓦尼亚的过去和未来》一书校对,重版了这本强调罗马尼亚境内的特兰西瓦尼亚为匈领土的书,罗匈间的领土争议被重新提起。同样,斯洛伐克匈族人的自治要求也得到了匈牙利政府的支持,后者不仅呼吁斯洛伐克保证匈族人的政治、文化和语言权利,还在匈斯边界进行了军事演习,再加上在共同修建多瑙河水坝问题上的纠纷,两国间关系趋于冷淡。在南联盟,伏伊伏丁那地区的匈族与塞族也是尖锐对立,并要求建立自治区,南匈两国矛盾不断加深。

保加利亚的演变加剧了保族与土族的对立。1990年年初,为与日夫科夫的民族同化政策彻底划清界线,保社会党政府决定恢复土耳其族人的穆斯林姓名,保族人对此深为不满,指责政府不顾泛土耳其主义在保的影响,仓促向土族人妥协,助长了民族分裂主义。土族人则抨击保族人搞民族沙文主义,并悬挂土耳其国旗,呼吁马上恢复土语学校。双方接二连三地游行和集会,保族工人还进行了罢工,两个民族冲突频发。

此外,罗马尼亚、波兰和匈牙利的德意志族、马其顿的阿尔巴尼亚族、保加利亚的马其顿族和捷克的波兰族等也提出了平等、甚至自治的要求,与本国主体民族时有摩擦,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捷克和波兰间因民族分布分别存在着对多布罗加和西里西亚地区的领土争端,吉普赛人和犹太人问题也在困扰着东欧,尽管它们是否严格意义上的少数民族尚无定论。从一定意义上说,“1989年共产主义在东中欧的崩溃为少数民族维护自身权利提供了更多的政治空间。”(注:RayTaras(ed.),NationalIdentitiesandEthnicMinoritiesinEasternEuropeSelectedPapersfromtheFifthWorldCongressofCentralandEastEuropeanStudies,Warsaw,1995,FirstpublishedinGreatBritain1998byMACMILLANPRESSLTD,FirstpublishedintheUnitedStatesofAmerica1998byST.MARTIN''''SPRESS,INC,p.208.)东欧国家自转轨一开始就羁绊于斑驳复杂的民族矛盾之中。

三民族问题对政治转轨的影响

(一)关于民族问题的立法出台

“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了,东欧各民族间的恩恩怨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影响着各国的政治转轨进程。面对旧政权崩溃后的真空,“新精英不仅想通过把自己定位于民主、市场经济和‘欧洲’,而且打算用民族的概念来填补这种真空。”(注:GeorgBrunner,NationalityProblemsandMinorityConflictsinEasternEurope,p.10.)民族问题为新出现的政党和政府所关注。

波兰剧变后即成立了少数民族文化局和波兰与犹太人关系委员会,以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波兰人与犹太人的和睦相处。1997年4月通过的《波兰共和国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波兰共和国应保证属于少数民族或种族的波兰公民自由地维护和发展它们自己的语言,维护它们的风俗习惯和传统,并发展它们自己的文化。少数民族或种族应有权建立教育和文化机构,旨在保护宗教认同的机构,以及参与与它们文化认同相关的事务的提案。”(注:《波兰共和国宪法》(1997年4月2日国民议会通过),英文版,引自网上资料。)

匈牙利在其1990年8月公布的宪法别强调少数民族权利:“在匈牙利共和国居住的少数民族是人民政权的组成部分、立国因素。”“匈牙利共和国参与保护少数民族。保证其集体参与公共生活,保护自己的文化,使用母语,传授母语,以自己的语言使用姓名的权利。”“匈牙利共和国的法律保证在国家领土上生活的少数民族的代表机构。”“少数民族可以建立地方或全国性自治政府。”“关于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在其被通过时需要与会代表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注:姜士林等主编:《世界宪法全书》,青岛出版社1997年版,第1244页。以下关于宪法的注释均参见此书。)1993年7月,匈还通过了少数民族法,加强对少数民族的保护。

斯洛伐克宪法第33和34条专门提到了保护少数民族和种族团体的权利,包括与其他少数民族成员一起发展他们自己的文化,用他们的母语传播和接受信息,参加以民族为基础的组织以及建立和维护教育与文化机构,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接受教育,在官方联系中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及参与解决与少数民族有关的事务等权利。

克罗地亚宪法表示:“克罗地亚共和国要建成克罗地亚民族的多民族国家和其他民族与少数民族成员的国家。”“在克罗地亚共和国,所有大小民族的成员都是平等的。对所有大小民族的成员均保障表达民族属性的自由,保障自由使用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并保障文化自治。”同时要“保护在国外生活或居留的自己国民的权利和利益,促进他们同祖国的联系。”

斯洛文尼亚更为重视国内的少数民族问题。1991年12月通过的宪法第61~65条除认定“每个人有权自由地表明自己的民族成分,维护和展现本民族的文化,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每个人有权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中,在与国家机关和其他从事公务的机关交往中,依法律规定的方式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外,还专门列举了其境内聚居的意大利族和匈牙利族以及吉普赛人的特殊权利,并于1994年10月颁布了少数民族法。

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南联盟和马其顿均在其宪法中宣布其公民不论其民族和种族归属一律平等,拥有学习和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发展本民族文化等权利,罗更关注境外罗马尼亚族,保则禁止以种族、人种为基础建立政党。

被捷克共和国沿用的1991年1月捷克斯洛伐克颁布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法案”的第24和25条也涉及保护少数民族问题(注:参见GeorgBrunner,NationalityProblemsandMinorityConflictsinEasternEurope,p.38.),阿尔巴尼亚则与保加利亚一样禁止以“种族原因”建立政党(注:同上书,第39页。)。

(二)少数民族政党和组织出现并介入各自国家的政治生活

如《东欧向民主的转轨》一书中所写:“地区和民族党,在许多多民族国家是个重要的力量,有时它们会使意识形态阵营间的平衡倾斜,就像在保加利亚的土耳其党那样。”(注:KlausvonByme,TransitiontoDemocracyinEasternEurope,MacmillanPressLTD,1996,p.139.)主要由土耳其族组成的争取权利与自由运动在保1990、1991、1994、1997和2001年的五次议会选举中,始终保持了较稳定的得票率和席位数,因而一度成为左右翼力量间的砝码。“在1991~1994年间,‘运动’成为仅由三党构成的保加利亚议会的决定性因素。”(注:GeorgBrunner,NationalityProblemsandMinorityConflictsinEasternEurope,p.45.)1991年10月选举后,它联合民主力量联盟一起把社会党赶下了台,1992年9月它撤回了对民盟的支持,同社会党联合行动,弹劾身为民盟成员的议长,否决对政府的信任案,致使民盟政府辞职,继而在民盟和社会党组阁失败后,得以掌握组阁大权。2001年大选后,作为议会第四大党的争取权利与自由运动与大获全胜的西美昂二世全国运动达成协议,入主联合政府。

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和南联盟的匈族政党在各自国内也较有影响。罗的匈牙利族民主联盟在剧变后的第一次议会大选中得到了7.23%的选票和29个议席,两年后的第二次大选,其得票率上升为7.46%,在议席由396减至341的众议院中占据了27个席位,1996年选举后得以进入政府,对罗政治生活的参与程度有所加深。斯洛伐克的匈族起初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在1990年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和民族议会选举中,共处党联合匈牙利族基督教民主运动在联邦议会两院和斯洛伐克民族议会分别得到12和14席,在公众反暴力组织的旗帜下参选的独立匈牙利行动分别得到了4席和6席;其后,独立匈牙利运动重组为匈牙利公民党,匈族基督教民主运动分裂出了匈牙利人民党,在1992年的选举中,共处党、匈族基督教民主运动和人民党组成选举联盟,以共处党的名义参选,保住了其在联邦议会12席和斯民族议会14席的席位,公民党则未能进邦和民族议会;直到1994年斯洛伐克国民议会选举,共处党、匈族基督教民主运动和公民党才成功地组成了统一的匈牙利族政党联盟,以10.18%的得票率赢得17个议席,成为议会第三大政治力量;1998年选举后,匈族联盟入主联合政府,开始在斯洛伐克政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南联盟的伏伊伏丁那匈牙利人民主同盟在1990、1992和1993年三次塞尔维亚议会选举中相继以2.75%、3.17%和2.72%的得票率在250个席位中得到8、9和5席,(注:GeorgBrunner,NationalityProblemsandMinorityConflictsinEasternEurope,p.66。其他有关选举的数字均参见本文附录。)并在1992年12月和1996年11月产生的联盟公民院中,占了3个议席。

较之罗、斯、南三国的匈族政党,罗、波、匈三国的德意志族组织的力量要薄弱得多。罗的德意志族民主论坛在1990年大选中在众议院只夺得了1个席位,在参议院则是空手而归,1992年选举也未见起色;波兰的德意志少数民族党在众议院历次选举中所占议席呈下降趋势,1991年为7个(注:同上书,第71页。),1993年为4个,1997和2001年均为2个;匈牙利的德意志人联盟更为弱小,以至于无法独立参加议会选举,只能在地方选举中分得一杯羹。

吉普赛人在东欧一般还处于散兵游勇的状态,只在罗马尼亚和马其顿有自己的政党和组织。罗马尼亚的吉普赛人组织在1990年选举中获得一个众议院席位,马其顿的吉普赛人彻底解放党则在议会中一直保有一个席位(注:GeorgBrunner,NationalityProblemsandMinorityConflictsinEasternEurope,p.88.)。此外,马其顿的阿族政党——民主繁荣党、斯洛文尼亚的意大利族和匈牙利族组织、克罗地亚代表塞族的党等也或多或少地参与了本国的政治转轨进程。

(三)民族间的尖锐对立阻碍政治转轨进程

尽管几乎所有的东欧国家都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对少数民族的保护,少数民族政党和组织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所在国的政治生活,但是,在某些民族关系复杂的地区,民族间的对立、乃至兵戎相见仍不时阻碍、甚或打断政治转轨进程,这在前南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

斯洛文尼亚的武装冲突在欧共体的调解下只进行了三天便告结束,而克罗地亚的内战打了九个月,波黑的战事则持续了三年多,科索沃危机的升级更使南联盟遭受了北约极为残暴的空中打击,北约的数千枚导弹和两万多吨炸弹严重破坏了南的工厂、医院、交通和电讯等设施,难民人数激增。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孤立的国际环境,面对西方支持的反对党频繁活动和海牙国际法庭的威胁,米洛舍维奇在极力抵抗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的侵略的同时,在国内加强了对军队、警察部队、经济命脉、乃至文化教育和新闻媒体的控制。西方所认定的南联盟在政治转轨方面的落后状况并未得到改善,政治转轨进程受挫。

同时,塞尔维亚和黑山在科索沃问题上相互指责。黑山坚持中立,避免了北约的大规模轰炸和西方的各种制裁,它还通过了与南联盟或塞尔维亚的公民权相区别的公民权利法,实行德国马克和南斯拉夫第纳尔并行的双重货币制,独立倾向日益加重。2002年3月,在欧盟外交政策高级代表索拉纳的斡旋下,塞尔维亚和黑山就未来关系达成协议,宣称新国家将以“塞尔维亚及黑山”为名,给予共和国更大的自治权,允诺其在三年后有权寻求更改共和国地位,南斯拉夫联盟又一次面临解体的威胁。

2001年年初,战火烧到了马其顿——一个曾在联合国维和部队的驻守下免遭战乱之苦的前南共和国。马安全部队与阿族“民族”半年多的战斗激化了马国内马阿两族间的矛盾,阿族组织反政府游行,支持“民族”,并在民主繁荣党之外,又组织了新党——民族,提出建立“马阿联盟共和国”的主张,马政局动荡。为缓解危机,2001年5月,在马主要反对党——社会民主联盟的提议下,包括阿族政党在内的民族团结政府成立,但马阿两族的对话仍十分艰难。阿族政党要求马当局停止对阿族“民族”的进攻,修改宪法,改变阿族的少数民族地位,加强阿族在参政、议政及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把阿族升格马“主体民族”,马族政党则坚持要将“马其顿人”写入宪法前言。在西方的敦促和斡旋下,马议会于9月通过了宪法修正草案,将宪法前言中“马其顿共和国是马其顿人的国家”一句修改为“马其顿共和国公民,包括马其顿人以及在马境内生活的其他民族,如阿尔巴尼亚人、土耳其人等,均负有法定责任”(注:新华社地位那2001年10月26日电。),宪法修正案的审议并通过指日可待。可以说,在前南斯拉夫联邦中,除冲突迅速被平息的斯洛文尼亚的政治转轨得以进行外,克罗地亚、波黑的政治转轨刚一开始,就被战争打断,南联盟更是纠缠于前南地区形形的民族纠纷,政治转轨才刚刚起步,而马其顿则因阿族极端势力的介入导致了政局动荡,政府换马和宪法的修改。

民族问题论文篇7

由于各民族的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在缔造我们伟大祖国的过程中,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在我国建立起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民族,就是一直受到华夏族歧视的犬戎族,在中原先进经济文化的影响下,通过商鞅变法,一跃而成为战国时期的强国,完成了统一六国的任务,推动了我国历史的向前发展。南北朝时期,鲜卑族建立的北魏,在统一北方后,经过孝文帝改革,逐步强盛起来,促进了北方经济的发展和各族人民的大融合,为隋朝的统一奠定了基础。到后来蒙古族建立的元朝,满族建立的清朝,不但入主了中原,而且统一了全国。我国今天的行省制度就是从元朝开始的,我国今天的版图,基本上是清朝前期确定的。

从经济上看,少数民族对祖国边疆的开发,也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东夷族开发了沿海地区,苗、瑶族开发了长江、珠江和闽江流域,藏族开发了青藏高原,彝族和西南各族开发了西南地区,东胡族开发了东北地区,匈奴、鲜卑、突厥、蒙古族等先后开发了蒙古地区,回纥及西北各族开发了西北地区,高山族开发了台湾岛。正是边疆各族人民对边疆经济的开发,并与中原地区建立了密切的经济交往,才使多民族国家形成了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经济整体。

至于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领土完整方面,各民族曾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例如清朝时期,东北各族人民反抗沙俄入侵我国东北的斗争,西北各族人民支持清军反击大小和卓兄弟分裂祖国的斗争。到了近代,各族人民联合起来反抗帝国主义侵略斗争的事例就更多了。

当然,各个民族在历史进程中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既有先进的,也有落后的,他们所起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其中人数较多而又发展迅速的民族,对我们祖国历史的发展起的作用就大些,例如,汉族不论在政治经济上,还是在思想文化上,都起过巨大的作用,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是不容置疑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就是汉族的发展史。中国这个统一的国家,不是由某一个民族缔造的,而是所有的民族,包括历史上存在过而现在已经消失了的民族。一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必须包括各民族共同发展的历史,没有少数民族的历史,就不能称之为中华民族史。我们在历史教学中,对于少数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在历史上的地位,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而是要实事求是地讲述。

二、讲述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要用矛盾的观点进行具体的

分析。

在中国历史上,既有各民族友好相处、和平发展的统一时期,也有各民族互相对立、彼此争战的分裂时期;既有汉族建立的政权,也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既有汉族内部的战争,也有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各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既有外族的入侵,也有反抗外来侵略的战斗等等。历史上,多民族的中国存在着统一和分裂的情况。

应该如何看待历史上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分裂的问题?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便不难看出,在我国这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在各民族之间,当矛盾的同一性占主要地位时,彼此就友好相处,互相往来,和平发展,国家就表现为统一状态,例如,秦汉的统一,隋唐的统一,元明清的统一等。当矛盾的斗争性占主要地位时,民族之间就相互对抗,甚至爆发战争,国家就处于战争或分裂状态,例如,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南北朝的分裂,五代十国的割据状态等。同时,矛盾双方还可以互相转化,比如宋与西夏、辽、金的战争,双方统治阶级几乎动员了各自一方所有的人力和物力,但在战争之后,各民族之间,特别是各族人民之间,又出现了和平相处的局面。民族战争固然使各族人民遭到浩劫,千百万人死于非命,经济文化受到破坏,然而,战争也是各民族之间相互接近的一种重要方式。历史上每一次战争之后,总有大批被征服民族的人民被强迫迁徙到另一个民族的聚居地,各民族杂居错处,相互融合。东晋十六国时,民族战争经常发生,正是在这一时期形成了一次民族大融合的高潮。蒙古族、满族如果不入主中原,他们就不会有较多的成分融合到汉族之中。至于战争引起的经济、文化交流的例子,历史上更是屡见不鲜。这在客观上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起了促进作用。

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仇视、屠杀和战争,只是民族关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历史上各族人民友好相处,他们在生产和生活中长期进行着经济、文化上的交流,在向共同的阶级敌人进行斗争的过程中,相互支持,共同缔造和发展了多民族的伟大祖国,促进了中国历史的发展。这才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本质和主流。

民族问题论文篇8

(一)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特点

1、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系统庞大。我国少数民族分布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63.7%。民族地区不仅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五大地貌类型齐全,而且各种旅游地貌发育较为典型。在1982年和1988年国务院公布的两批部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共84处中,民族地区就有38处;1982年和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共62座,民族地区就占23座。民族地区尚未发现的潜在资源还相当丰富,加上有待列入部级的风景名胜区,各地方政府公布的省级、地市级风景名胜区,形成了庞大的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体系。

2、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品位极高。旅游资源的价值在于特色和魅力,即品位。我国民族地区许多旅游资源为全国、甚至世界所瞩目。称为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连绵的雪山冰峰,其山体的高度、长度为世界其他国家所无以伦比;广西的桂林山水,早以“桂林山水甲天下”而闻名世界;湘西张家界,融国内大小名山特色为一体,大片的森林和各种珍稀动物,是我国乃至世界不可多得的森林公园。此外,云南的路南石林、四川的九寨沟、新疆的天鹅湖、内蒙的阿尔山温泉等,均是著名的佳景胜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列的《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网中,中国被列入五个保护区,其中长白山、卧龙、武夷山、梵净山四个分布在民族地区。民族地区的不少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在国际旅游市场上有较大吸引力。

3、民族地区自然景观和民俗风情占优势。我国人口稠密的平原地区也有不少山景,但大多或因靠近城市的区位而成名,或因文人墨客的渲染而享誉,而真正以自然美而成景的奇山、险峰、雪原、大瀑、溶洞、古遗生物等,均集萃于民族地区。如的希夏邦马峰、新疆的罗布泊、云南的洱海、贵州的龙宫等,这些自然美景是当前旅游市场开发行情看好的类型之一。如果说民族地区自然旅游资源以奇而绝取胜,人文旅游资源则以古而稀闻名。民族地区不仅有距今久远的古人类遗址、古墓葬和众多的壁画石窟、寺院佛塔,而且还有各民族在发展过程形成的生动活跃、丰富多彩的民风民俗、传统节日、集会活动、民族歌舞、民族服饰等。少数民族地区的这些人文资源,对于发展旅游业来说是一种优势,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传统习俗和文化源流,这种个性上的独特性必然构成总体上的多样性,因而从总体上看,我国广袤的少数民族地区客观上可以为旅游者提供多种多样的旅游环境和旅游活动内容。

4、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组合较好。旅游资源在广大民族地区的分布是不平衡的。有些地区相对集中,有的则相当稀少。资源集中的地区不同的名胜区间距较近,景区内资源类型多样,结构紧凑,交相辉映。如桂林以“三山两洞一条江”为中心的重要游览景点就散布于方圆百里之内,这是旅游资源组合较好的表现。许多民族地区也就是垂直地貌密集组合的地域系统,从而层层分割空间,导致多变的景象,使生物和水体景观因地文要素变化而表现出丰富的景层。如云南丽江玉龙雪山——峡谷—民情结构等,就是绝妙的资源组合。少数民族地区在不同社会历史阶段遗留下来的文化遗存,组合成了我国民族地区一种“人无我有”的独特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是开发旅游业的前提性因素,民族地区所拥有的旅游资源是其旅游开发的决定性条件。

(二)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市场分析

1、全球游客总量持续增长。游客数量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基本上是正相关的函数关系。国际上遵循着这样一种经验判断: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300美元,居民就产生国内旅游动机;达到1000美元,就产生赴邻国旅游动机;达到3000美元,就产生赴远国旅游动机。从国际旅游需求来看,根据世界组织报告,以1989年全世界国际旅游人数4亿、国际旅游收入2092亿美元为基数来预测:到1995年世界国际旅游人数可达5.15亿,收入3430亿美元;到2000年世界国际旅游人数6.37亿,收入5270亿美元。上述预测结果是以年均增长4%为条件作出的。而东亚太平洋地区,无论是出境旅游还是接待旅游者,都将是发展最快的地区,在80年代达到了9.3%的年均增长率;到90年代仍将保持这一速度,形成了一个极其广阔而又现实的需求前景。

从国内旅游需求来看,我国旅游业第一步发展战略目标的完成,恰恰处于旅游需求第一层次(300美元)的起点,由此将产生大规模的普遍的国内旅游活动。而且中国人口基数大,东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又不平衡,目前已有38个城市、8000多万人口达到小康水平,使国内旅游消费档次拉开,形成多层次的结构,每一个层次虽然所占比重可能不大,但其绝对量则会形成一个宠大的市场。

2、世界旅游市场重心向东转移。国际旅游市场格局是在世界经济格局基础上形成的。近一、二百年来,西欧、北美一直是世界经济的重心,因而它们在国际旅游市场上一直居于优势地位。进入80年代以来,亚太地区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增长率持续高于其它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明显上升。亚太地区经济的发展必然推动该区域旅游业的迅速发展。1961年,亚太地区接待国际旅游者110万人次,占世界国际旅游总人数的1.5%,国际旅游收入为3.6亿美元,占世界旅游收入总额的4.9%;1990年,亚太地区接待国际旅游者达5000万人次,占世界国际旅游总人数的12%,国际旅游收入达37亿美元,占世界旅游收入总额的16.0%,30年内两者分别增长45.4倍和103倍。同期内,世界旅游人数增长5.5倍,收入增长31.5倍。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90年代亚太地区旅游业年均增长速度仍居世界首位。该地区接待国际旅游人次在世界总数中的比例,将从1989年的11%上升到22%左右,旅游收入的比例将从13%上升到30%。如此推算,到下个世纪初,国际旅游市场有可能形成欧洲、美洲和亚太三分天下的格局,即欧洲约占50%,美洲约占20%,亚太约占20~30%,亚太地区有可能超过美洲地区居世界第二位。据世界旅游界行家分析,21世纪,世界旅游中心将属于亚太地区。

3、国内旅游需求强劲。近十几年来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迅速,率先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旅游需求强劲,按人均CNP达到300美元即开始产生近距离旅游的规律来看,外出旅游的人数将越来越多。1990年末,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7034亿元,国内旅游约2亿人次。一方面由于休憩观念和方式的变化,许多人已厌倦节假日互相吃请,而乐于纷纷结伴外出旅游,部分人趋向选择神奇的少数民族地区观光;另一方面我国东部热点城市的景观产品已基本定型,回头客趋于减少,故推出民族地区新的旅游景观产品已构成现实的战略需要。

带动与效益: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作用和意义

我国民族地区普遍工农业产值不高,商品经济较为落后,产业结构层次较低,群众的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因此,民族地区通过对旅游业的开发,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和产生积极的意义。

(一)旅游开发有利于促进民族经济的全面发展

首先,旅游业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创汇高、收益多、劳动密集型高度综合的特殊经济部门。民族地区通过旅游业的开发,所增加的非贸易外汇收入,不仅可以平衡区域收支,为建设积累资金、支持地区经济发展,而且可以促进区域资源的开发和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从而有助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最终达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其次,旅游业是一项关联度较高、带动性较强的龙头产业,开发旅游业,可以带动民族地区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对外贸易、城市建设、景观修建、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工艺特产、文化娱乐、生活服务、广播宣传等行业迅速发展,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全面发展。再者,国际客源流向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即旅游者从发达地区流向欠发达地区,从高收入地区流向低开发地区。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大多数地区经济还较为落后,开发旅游业,可以从国际国内经济发达的高收入地区的旅游者身上获取一部分收入,并将这些收入向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形态转化,从而通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连锁反应”作用,促进区域经济水平的提高。

(二)旅游开发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的产业调整

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的产业,旅游业所依托的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要相互协调配套才能发挥其作用。由于绝大多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旅游业所依托的基础条件和基础设施也较薄弱,而市场又支配着某些地区的旅游资源非开发不可。于是,这些地区的旅游开发就变成主导产业,促进了与旅游业相关的其他产业的配套发展,使原来聚集程度很小的第三产业及第二产业相对增长,产业结构由低层低效益向中层中效益甚至高层高效益升级。据有关资料表明,每增加1名旅游从业人员,需增加5名间接从业人员。因此,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业,不仅可以扩大就业,而且还可以促使民族地区人口直接从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化,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旅游开发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的资源保护

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利用现有的旅游资源,开发新的旅游资源,就从客观上要求保护自然环境、恢复和修葺原有人文旅游资源,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不仅要大力开发自然旅游资源,充分利用自然风光、野生动物资源,建立和开放相应的自然保护区;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发掘、整理和提炼那些最具民族特色的风俗习惯、历史掌故、神话传说、民间艺术、舞蹈戏曲、音乐美术、民间技艺、服饰饮食、接待礼仪等民族旅游资源,使这些民族文化的瑰宝得以永世留芳。特别是发展旅游业,要求旅游环境质量要优于一般环境质量,因此,必然要求旅游区维护和恢复文物古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整理和发掘人文风情,而这些对民族地区的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可以起到积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

(四)旅游开发有利于世界各族人民的友好团结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传统的旅游方式已由过去单纯追求热线景点而转为以历史文物、文化传统、科学考察、民族风情等为目的的小规模旅游。旅游业本身也发展成了一个没有国界的统一的世界性行业。从当前世界旅游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据国家旅游部门近年来的调查表明,国外旅游者对我国民族风情的兴趣要高于自然风光和名胜古迹,这充分说明了世界旅游活动的倾向是在对异族风情的追求和向往上。因此,发展民族旅游业不仅可以为世界旅游业提供广阔的市场,而且也为世界各国铺设了友好交往的桥梁。特别是现代旅游,实质是一种地区间的文化交流。随着民族地区国际旅游业的兴起,可以有效地改变民族地区长期所处的文化封闭状态,使之经常性地与现代文明和外来文化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形成民族进步和人类文明建设的推动力。

基础与交通: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制约因素

当前,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将遇到一些无法回避的矛盾。目前,制约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民族地区旅游开发迟,基础差,资金严重短缺

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我国改革开放的时间不长,不少刚发现的旅游资源开发的时间更短,起点很低,固定资产投入很少,而完善旅游设施的耗资量却很大。原因是:(1)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多以“野、奇”特色见长,多地处偏僻地区,通路、通电、通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上要新建。而东部城市和发达地区的许多旅游资源,本身就是其城市地域的组成部分,或分布在距城市不远的地区,旅游开发时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市政设施,从而降低了资金投入的总量。(2)许多民族地区地形复杂,土石方等基本建设单价指标高,同样基建项目的耗资一般要大于东部发达地区数倍。(3)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大多虽品位高、但知名度低,而提高知名度的重要手段是广泛开展宣传,宣传促销也需耗资,因为低知名度的旅游资源是没有真正的经济价值的。(4)民族地区大多数是老、少、边、穷地区,资金来源主要靠国家有限的财政拨款,同时民族地区引入外资开发旅游的渠道远不如沿海侨乡畅通。(5)我国旅游市场属二元结构,即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是在相互封闭的状态下运行的,相互间无法实现接待上的余缺互补,因而需要同时建设两套档次上差别很大的设施,实际就更增加了投入。

(二)民族旅游区距主要客源市场远,景区间距大,运输成本高

现代旅游客源市场分国际和国内两种。国内游客是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先导,并将一直是游客数量的主体。国际客源市场则是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经营的主要目标,因为国际旅游经济效益较大。我国民族地区距我国主要国际客源市场--欧、美、日及游客数量可观的港、澳、台地区距离较远,因为我国国际游客的主要入境口岸分布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几个大城市,游客要在口岸转乘运输工具,再由口岸辐射到民族地区。

国内主要客源市场也在东部发达地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开发历史长,基础条件、整体经济水平均高于民族地区,加之人口基数大、人口密度高,是国内客源的主要输出市场。据对云南西双版纳的客源调查,游客数量最多的是来自上海、北京、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等相对发达的地区。而民族地区本身因还有相当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故而对近地旅游的要求也就不显得迫切。

民族地区虽地域辽阔,但许多景观属大跨度空间的旅游资源,旅游景区之间距离远,如昆明距大理约400公里,至西双版纳约700多公里;昆明到黄果树瀑布约467公里,昆明至桂林1500公里。由于旅游胜地相距甚远,受交通条件制约,严重存在着“旅长游短”的现象,易使旅游者产生单调乏味之感。而东部地区杭州至上海201公里,上海至苏州84公里,苏州至无锡42公里。可见,开支同样的旅游费,观光丰度的优势却大不一样。

(三)民族地区旅游交通、通讯等现代设施落后

发展旅游业,交通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旅游业已有很大发展,但交通条件的制约始终是阻碍旅游业发展的“瓶颈”。旅游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与区外联系通道少,运输限制口多,客货运输不畅,进出区域困难。(2)区域内现有运输网络不完善,铁路布局偏于东部;公路干线少且覆盖面窄,水运航道通过量小。民族地区中如川西、滇西、黔北、桂西、等地区,仍然交通闭塞,运输困难。(3)交通设施因受地域条件及经济条件等影响,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技术条件差,装备总体水平落后,综合运输能力低。

在通讯方面,民族地区的许多地方尚未形成国际长途直拨电话和图像传真业务,通讯服务网点少,设施装备陈旧老化;信息传递不通畅,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十分薄弱,游客的通讯联络需求得不到应有的满足……这些不利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部份国际游客的兴趣,从而影响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特色与宣传: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对策和措施

当代方兴未艾的国际旅游热对民族地区来说,是一个新的发展契机。旅游业作为一种多行业的综合体,涉及到旅馆业、旅行社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园林、海关、艺术、医疗等众多产业和经济部门。如果把旅游业作为经济建设的一个方面来看,可说是“以一业带百业”,牵动了整个民族地区经济链条的加速转动。

(一)制定民族地区旅游开发总体战略规划

在世界旅游的黄金时代,民族地区不应只在传统产业的圈圈里做文章。旅游业是相当一部分民族地区突破传统产业,创造新的经济格局,注入新的经济动力的“龙头”。为此必须站在战略高度,采取战略性的措施扶植旅游业,走出一条在充分利用天然风光和文物古迹的基础上,以民族风情特色取胜的发展旅游业的路子来。

目前,在各省区都已制订了“九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基础上,还有必要制订一个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总体规划。区域旅游开发是分省域进行的。旅游业经营跨越省域展开,其开发本身要在高层次总体方案的指导下进行,才能保证区域经营的合理性。民族地区旅游开发总体战略规划要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区域分异,进行开发上的分区、分期指导。从资源普查到各地域的效益产生,都能通过区域规划落实到空间,强化我国民族地区旅游项目布局的科学性和计划性。民族地区旅游开发总体规划布局内容应遵循“两个重点投入,三个重点倾斜”的原则。两个重点投入,一是重点布局部级风景名胜区和部级历史文化名城,二是重点设计和布局旅游黄金热线;三个重点倾斜,一是重点向民族地区的大中城市及其附近的资源倾斜,二是重点向民族地区的交通干线及其两则倾斜,三是重点向能纳入环形旅游圈的沿线、沿点及其附近的资源倾斜。总体战略规划不仅仅是景观现状的开发,还要规划到民族风情、民族节庆、民族风味、民族商品等内容。

(二)突出民族特色,精心设计旅游项目

有特色才有竞争力和吸引力。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业的着眼点必须放在民族特色,能发挥自身优势的旅游内容和景点上,而不能照搬套用东部发达地区的做法。为此,(1)应积极发掘各种民族风情、传统习俗、民间艺术、、人物掌故等优秀的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使它们更具浓郁的民族性、地方性、区域性而展现在游人面前;(2)在开发和建设旅游景点时,要尽可能把各民族的传统艺术与民族特色和自然景观融为一体,特别是人工建筑不能因刻意追求现代化而失去民族特色;(3)在旅游业的经营上,积极组织旅游者参与并体验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活动项目,如安排游人参加三月街、泼水节、那达慕大会、花儿会等民族节日活动,观赏少数民族的歌舞、盛会,从中体味我国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生活;(4)组织生产适销对路的带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和旅游用品,如金银首饰、提袋服装、地毯围裙和那些印有风景名胜、有纪念意义的手帕、提包等小饰物。此外,在富有民族特色的交通工具、民族风味食品、传统手工艺品等方面,仍有相当的潜力可挖。

在旅游项目方面可广开思路设计游乐项目。如民族风情旅游项目:对歌、踩鼓、赛马、斗牛、赛芦笙等;民族历史旅游项目:如元谋猿人考察旅游、剑川文化遗址考察旅游、南方陆上丝绸之路考察旅游等:民族宗教旅游项目:如对云南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和喇嘛教的考察旅游等;民族建筑旅游项目;对不同民族所建的塔、桥、亭、楼阁、墓碑、雕刻的考察旅游;民族贸易旅游项目:利用三月三、四月八等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各种形式的物资、商品交流会;民族仿古旅游项目:以民族村为代表设立各种村寨,将每个民族的主要特色在一个集中游览点反映出来,增强其复合性。

(三)采取特殊政策,加强民族旅游业发展

国家为加速民族地区的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民族贸易、对外贸易等行业的发展,均采取了一系列照顾政策,而旅游业在民族地区是一个刚刚起步的新兴行业,基础非常薄弱。因此,为了促进其迅速发展,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特殊的照顾政策。(1)对具有开放条件,又具有资源优势的地区,应从政策上逐步允许其对外开放;对一些由国家旅游部门管理的旅游企业,能下放到地方的应尽量下放,使之增加地方收入,增强民族旅游业的自身活力。(2)对于旅游外汇收入,应实行地方全部留用的政策,并对旅游企业实行减免税收,这是促进民族旅游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3)对于旅游温热点城市的建设,从发展旅游的角度出发,应从政策上放宽建设规模,并尽可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族地区的特色旅游项目、著名景点和风物特产,使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民族地区。(4)国家继续在资金上支持民族地区旅游区的建设,扶持可以采取专项拨款、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等多种形式。(5)国家继续大力扶持民族地区的交通、邮电通讯和城市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鉴于民族地区“旅长游短”的局限比较明显,有必要先着手把一些旅游温热点的机场建设搞上去。

(四)宣传促销,在深度和广度上拓展

民族地区的旅游宣传,要突出其特色和整体性。近几年各省区除各自宣传其旅游区外,还应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进行中国民族地区整体旅游形象的宣传,这样才能既有利于宏观效益,又有利于本地区的局部效益。在宣传上要突出几个原则:一是唯我独有原则。我国的许多民族风情,都是本地独有的,这些风情应大力加以宣传。应强化游客这样一个意识:即使你走遍全球,也只有在本地才能领略到此项游乐项目。二是有的放矢的原则。旅游宣传必须注重针对性,因为旅游者中包括男女老幼,包括不同地域、国籍、阶层、职业、文化教养和的人,因此,宣传不能一刀切,要充分考虑游客的传统观念、审美情趣、欣赏习惯、思维方式的差异。三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所宣传的事物应采取客观的态度,不能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对于民族地区来说,旅游景观、民族风情可以大力渲染,而对于服务质量、交通设施,饭店接待条件的宣传则要掌握分寸,如果宣传失实,就会造成游客的失望和不满,影响今后业务的进一步扩大。

民族问题论文篇9

丽江拥有许多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如古老的东巴文字、丽江古城、纳西古乐、茶马古道、白沙壁画等。伴随着旅游业的兴旺,丽江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丽江地区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流失严重。民族文化作为丽江人文旅游资源的代表,关系着丽江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传统民族文化加以保护和传承。因此,要协调好发展和民族文化保护的关系,实现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丽江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民族传统文化大量流失

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民族传统文化大量流失,饮食文化、土特名优、手工艺、民风民俗等在商品经济的充斥下正在消失。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外来人口的流动、转换、冲击,给当地的本土文化带来很大的冲击,现在的纳西小孩子都不学母语,而开始学四川话和昆明话,他们认为纳西语是对智利的一种障碍。即使在家里,也有好几个层次,往往是祖父母说纳西语,孙辈就不会说。伴随而至的色情、暴力等外来文化糟粕对丽江社会文化特别是对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其冲击力不可低估。WWW.133229.cOm

(二)管理跟不上,落实不彻底

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够全面、管理跟不上等,会给丽江旅游带来压力。在旅游发展中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问题值得人们关注。对旅游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开发,旅游景区的粗放式经营;旅游者的大量进入,超过丽江接待地的接待能力,超负荷运营,给旅游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人文景观的破坏等不能满足游客的需要。绿化不够、垃圾问题、河流污染已成为普遍的现象。丽江作为云南重要的旅游中心,与旅游城市本身应具有优美环境的要求极不吻合。

三、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策分析

(一)政府主导

1.制定旅游发展和保护的总体战略规划

无论是从保护传统文化还是从提升旅游产业档次的角度着眼,都应带十分重视发展总体规划的作用。丽江旅游发展在开发和建设时建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精品资源和名牌,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确保丽江旅游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和在旅游市场上竞争力,实现旅游经营从粗放型到集约型转变,从数量规模扩张型到质量效益型的转变,防止盲目竞争,遵循各种经济关系,相互作用的规律性,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要营造和保护民族文化的生存环境,提高丽江居民的民族文化保护意识

通过政府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工作,特别是要注意抢救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形式,激发丽江人民的在民族文化保护上的忧患意识,宣传可持续的发展观,从思想上提高丽江居民的民族保护意识。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国内外游客的需求。

3.从实际出发,制定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条例、法令等

把环境与发展问题落实到政策、法令和政府决策之中,以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政策和法令的强制命令,才能从根基上保证在旅游开发中保护民族文化,打击各种不文明的破坏行为。制定和完善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和法律政策研究,努力运用旅游规划、法规和法律政策来调控和管理各种旅游经济活动,使整个旅游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成立专门研究组织等,培养专门的管理人才,政府财政提供资金保障

纳西文化大多被年纪很高的老东巴掌握,随着老东巴们年龄增长和去世,导致文化的传承受到阻碍。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成立研究纳西文化等的单位和组织,培养专门的研究和传承纳西文化的人才。纳西文化的研究和传承这样关系民族发展的庞大工程必须要有国家的财政保证。

5.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媒体宣传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使他们为丽江民族文化的保护服务,文化产业我们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可以借鉴国外这方面的先进经验,优化文化产业市场,引导文化产业向正面的方向发展,对文化产业市场进行监督和控制。要通过各种公共活动向公众进行宣传,提高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6.摆正政府在旅游发展中的位置

政府应该发挥其行政力量保证丽江旅游开发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政府不仅需要在旅游失氛围的营造、旅游地形象的塑造、旅游营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还应该致力于提愉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效率,保证旅游业的正常、良性运行。政府的职能决不仅仅是发展经济,在社会发展、文化变迁等方面也必须承担应有的职责。

(二)民间参与

1.以家庭为单位向年轻人传授民族传统文化知识

进一步做好传统民族文化资料的整理工作,继续收集、整理、制作各种民族文化仪式的音像资料,通过传授的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积极对内对外宣传优秀的传统文化并且进行传授工作,培养人们的忧患意识,促使纳西文化的永续传承,为把丽江建成世界级的精品旅游胜地培养其保护意识。

2.积极参加民族传统节庆、祭祀活动

传统节日以习俗的力量让民众自动在同一个时间经历相同的活动,在相同的仪式中体验相同的价值,一个共同的社会就这么让人们高兴地延续下来。这就是传统节日最经济、最有效的生活文化再生产功能。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作为假日,一方面更能够实现刺激消费的目的,另一方面还有利于中华民族的若干重要的价值有更好的机会在生活中自然地传习。

3.保护中创新,适应时展要求

尽可能地把高新技术成果运用到旅游业发展上,保护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产立在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物质基础之上。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开发东巴文化产品。运用影视人类学的原理,抢救、整理、复原、摄制几个重要的东巴仪式。强调文物保护,珍惜旅游资源,丽江古城的历史文化风貌是发展都市旅游最重要和最珍贵的旅游资源。

4.发挥非正式组织的优势,政府和民间互相监督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团体、旅游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作用,明确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发动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到旅游可持续发展中来,监督政府工作,为政府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鼓励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依法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基金,专门用于旅游资源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海外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在我国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基金。

四、结论

旅游是人们为了不断完善和充实自身而产生的一种高层次的追求,文化是旅游的基础和主要内容,丽江发展旅游业应该加强利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优秀民族资源,协调民族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贯彻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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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拥有许多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如古老的东巴文字、丽江古城、纳西古乐、茶马古道、白沙壁画等。伴随着旅游业的兴旺,丽江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特别是丽江地区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流失严重。民族文化作为丽江人文旅游资源的代表,关系着丽江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对传统民族文化加以保护和传承。因此,要协调好发展和民族文化保护的关系,实现丽江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丽江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民族传统文化大量流失

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民族传统文化大量流失,饮食文化、土特名优、手工艺、民风民俗等在商品经济的充斥下正在消失。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外来人口的流动、转换、冲击,给当地的本土文化带来很大的冲击,现在的纳西小孩子都不学母语,而开始学四川话和昆明话,他们认为纳西语是对智利的一种障碍。即使在家里,也有好几个层次,往往是祖父母说纳西语,孙辈就不会说。伴随而至的色情、暴力等外来文化糟粕对丽江社会文化特别是对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其冲击力不可低估。

(二)管理跟不上,落实不彻底

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够全面、管理跟不上等,会给丽江旅游带来压力。在旅游发展中重开发,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问题值得人们关注。对旅游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开发,旅游景区的粗放式经营;旅游者的大量进入,超过丽江接待地的接待能力,超负荷运营,给旅游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人文景观的破坏等不能满足游客的需要。绿化不够、垃圾问题、河流污染已成为普遍的现象。丽江作为云南重要的旅游中心,与旅游城市本身应具有优美环境的要求极不吻合。

三、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策分析

(一)政府主导

1.制定旅游发展和保护的总体战略规划

无论是从保护传统文化还是从提升旅游产业档次的角度着眼,都应带十分重视发展总体规划的作用。丽江旅游发展在开发和建设时建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精品资源和名牌,突出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确保丽江旅游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和在旅游市场上竞争力,实现旅游经营从粗放型到集约型转变,从数量规模扩张型到质量效益型的转变,防止盲目竞争,遵循各种经济关系,相互作用的规律性,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要营造和保护民族文化的生存环境,提高丽江居民的民族文化保护意识

通过政府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工作,特别是要注意抢救濒临灭绝的民族民间文化形式,激发丽江人民的在民族文化保护上的忧患意识 ,宣传可持续的发展观,从思想上提高丽江居民的民族保护意识。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国内外游客的需求。

3.从实际出发,制定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条例、法令等

把环境与发展问题落实到政策、法令和政府决策之中,以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政策和法令的强制命令,才能从根基上保证在旅游开发中保护民族文化,打击各种不文明的破坏行为。制定和完善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和法律政策研究,努力运用旅游规划、法规和法律政策来调控和管理各种旅游经济活动,使整个旅游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成立专门研究组织等,培养专门的管理人才,政府财政提供资金保障

纳西文化大多被年纪很高的老东巴掌握,随着老东巴们年龄增长和去世,导致文化的传承受到阻碍。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成立研究纳西文化等的单位和组织,培养专门的研究和传承纳西文化的人才。纳西文化的研究和传承这样关系民族发展的庞大工程必须要有国家的财政保证。

5.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媒体宣传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使他们为丽江民族文化的保护服务,文化产业我们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可以借鉴国外这方面的先进经验,优化文化产业市场,引导文化产业向正面的方向发展,对文化产业市场进行监督和控制。要通过各种公共活动向公众进行宣传,提高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6.摆正政府在旅游发展中的位置

政府应该发挥其行政力量保证丽江旅游开发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政府不仅需要在旅游失氛围的营造、旅游地形象的塑造、旅游营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还应该致力于提愉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效率,保证旅游业的正常、良性运行。政府的职能决不仅仅是发展经济,在社会发展、文化变迁等方面也必须承担应有的职责。

(二)民间参与

1.以家庭为单位向年轻人传授民族传统文化知识

进一步做好传统民族文化资料的整理工作, 继续收集、整理、制作各种民族文化仪式的音像资料,通过传授的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积极对内对外宣传优秀的传统文化并且进行传授工作,培养人们的忧患意识,促使纳西文化的永续传承,为把丽江建成世界级的精品旅游胜地培养其保护意识。

2.积极参加民族传统节庆、祭祀活动

传统节日以习俗的力量让民众自动在同一个时间经历相同的活动,在相同的仪式中体验相同的价值,一个共同的社会就这么让人们高兴地延续下来。这就是传统节日最经济、最有效的生活文化再生产功能。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作为假日,一方面更能够实现刺激消费的目的,另一方面还有利于中华民族的若干重要的价值有更好的机会在生活中自然地传习。

3.保护中创新,适应时展要求

尽可能地把高新技术成果运用到旅游业发展上,保护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使旅游可持续发展建产立在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物质基础之上。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开发东巴文化产品。运用影视人类学的原理,抢救、整理、复原、摄制几个重要的东巴仪式。强调文物保护,珍惜旅游资源,丽江古城的历史文化风貌是发展都市旅游最重要和最珍贵的旅游资源。

4.发挥非正式组织的优势,政府和民间互相监督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团体、旅游企业、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作用,明确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发动全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到旅游可持续发展中来,监督政府工作,为政府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鼓励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依法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基金,专门用于旅游资源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海外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在我国设立旅游资源保护基金。

四、结论

旅游是人们为了不断完善和充实自身而产生的一种高层次的追求,文化是旅游的基础和主要内容,丽江发展旅游业应该加强利用“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优秀民族资源,协调民族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贯彻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

民族问题论文篇11

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西南等地区。民族分布地区的一般特点是地域广大,资源丰富,地处边疆。近几年,随着大量旅游者的涌入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起步,我国民族地区旅游业的“生命胚胎”已开始形成,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业的条件越来越成熟。因此,根据效益型布局的原则,民族地区旅游业应该在哪些地域先起步和怎样起步?旅游业的起步和发展将对振兴民族地区经济产生什么作用和影响?对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开发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措施?论文频道的旅游管理论文提供参考内容,对于制定我国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都关系密切。 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几个问题 资源与市场: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内在要素 人类对地球空间表面的开发,总是优先开发条件好的地域,然后再开发条件差或开发难度大的地域。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就属于后一种开发型,是人类生产、休憩活动空间不断扩展、深化的表现。随着世界旅游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势必加强和深化。 (一)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特点 1、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系统庞大。我国少数民族分布地区占全国总面积的63.7%。民族地区不仅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五大地貌类型齐全,而且各种旅游地貌发育较为典型。在1982年和1988年国务院公布的两批部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共84处中,民族地区就有38处;1982年和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共62座,民族地区就占23座。民族地区尚未发现的潜在资源还相当丰富,加上有待列入部级的风景名胜区,各地方政府公布的省级、地市级风景名胜区,形成了庞大的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体系。 2、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品位极高。旅游资源的价值在于特色和魅力,即品位。我国民族地区许多旅游资源为全国、甚至世界所瞩目。称为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连绵的雪山冰峰,其山体的高度、长度为世界其他国家所无以伦比;广西的桂林山水,早以“桂林山水甲天下”而闻名世界;湘西张家界,融国内大小名山特色为一体,大片的森林和各种珍稀动物,是我国乃至世界不可多得的森林公园。此外,云南的路南石林、四川的九寨沟、新疆的天鹅湖、内蒙的阿尔山温泉等,均是著名的佳景胜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列的《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网中,中国被列入五个保护区,其中长白山、卧龙、武夷山、梵净山四个分布在民族地区。民族地区的不少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在国际旅游市场上有较大吸引力。 3、民族地区自然景观和民俗风情占优势。我国人口稠密的平原地区也有不少山景,但大多或因靠近城市的区位而成名,或因文人墨客的渲染而享誉,而真正以自然美而成景的奇山、险峰、雪原、大瀑、溶洞、古遗生物等,均集萃于民族地区。如西藏的希夏邦马峰、新疆的罗布泊、云南的洱海、贵州的龙宫等,这些自然美景是当前旅游市场开发行情看好的类型之一。如果说民族地区自然旅游资源以奇而绝取胜,人文旅游资源则以古而稀闻名。民族地区不仅有距今久远的古人类遗址、古墓葬和众多的壁画石窟、寺院佛塔,而且还有各民族在发展过程形成的生动活跃、丰富多彩的民风民俗、传统节日、集会活动、民族歌舞、民族服饰等。少数民族地区的这些人文资源,对于发展旅游业来说是一种优势,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传统习俗和文化源流,这种个性上的独特性必然构成总体上的多样性,因而从总体上看,我国广袤的少数民族地区客观上可以为旅游者提供多种多样的旅游环境和旅游活动内容。 4、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组合较好。旅游资源在广大民族地区的分布是不平衡的。有些地区相对集中,有的则相当稀少。资源集中的地区不同的名胜区间距较近,景区内资源类型多样,结构紧凑,交相辉映。如桂林以“三山两洞一条江”为中心的重要游览景点就散布于方圆百里之内,这是旅游资源组合较好的表现。许多民族地区也就是垂直地貌密集组合的地域系统,从而层层分割空间,导致多变的景象,使生物和水体景观因地文要素变化而表现出丰富的景层。如云南丽江玉龙雪山——峡谷—民情结构等,就是绝妙的资源组合。少数民族地区在不同社会历史阶段遗留下来的文化遗存,组合成了我国民族地区一种“人无我有”的独特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是开发旅游业的前提性因素,民族地区所拥有的旅游资源是其旅游开发的决定性条件。

民族问题论文篇12

1.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档案文献的散存现状分析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西南部滇川交界处,下辖一个县级市(西昌市),15个县以及1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总人口473.04万人,境内有汉、彝、藏、蒙古、纳西等十多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数占了总人数的52.45%,且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还在不断上升,是我国最大的彝族人口聚居地。凉山彝族自治州少数民族文化氛围浓郁,历史悠久,保存下来了丰富的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州县档案馆藏有3400卷彝文档案;木里县档案馆收集到140件藏文档案和84册纳西族东巴文档案。其中彝文档案以毕摩文献为主。是彝族祭司毕摩们在长期的仪式生活中收集、整理、创作的民间典籍文献。它用古彝文写就,并以手抄形式在仪式生活中代代相传和使用,内涵丰富、包罗万象,是彝族历史文化精髓中璀璨的明珠。随着对凉山民族文化活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以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为主题的音像记录片也越来越多,2010年内蒙古卫视的《五彩云霞大凉山》系列纪录片、华数影视出品的《寻找天籁―凉山彝歌》系列纪录片、彩虹公社慈善公益活动行走大凉山《彝红》系列纪录片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这些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不但受到来自自然、人为因素的影响,还受到了相关机构和人才的制约,损毁和流失现象严重,对我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以及精髓传承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凉山州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收藏的彝文毕摩经书多达1000多卷,可保存完整的经书只有341卷,残缺比重达到66%;凉山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语委)收藏的少数民族古籍经书多达3000多卷,全部散乱堆放在一间不到100平米的角落仓库里,大部分经书已残缺,难以辨认;西昌市图书馆虫患严重,多幅价值连城的古字画被损毁;普格县耿底阿都长官司祖茔的墓志原有“都天锡墓志”、“都安氏墓志”等七方墓志,这些墓志载录了唐代的著名落兰部的后裔阿都长官司家族在凉山的世袭、生活、生产等源流状况,现今都氏祖茔墓地已被掘毁,重要的碑刻、墓志均已散失;凉山州许多珍贵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现状不容乐观,相关抢救保护工作形式严峻。

1.1档案遗产丰富,民族特征浓厚

凉山彝族自治州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以语委及凉山州奴隶社会博物馆的馆藏最为丰富。“西昌市民族档案要属我们这里最多,保管条件也相对较好,我们这里可以算是西部数一数二的文物保管场所了”。凉山州奴隶社会博物馆副馆长邓海春学者在接待笔者时热情的介绍道。其中语委的收藏主要表现在“族谱”及“家谱”档案的种类繁多且详尽,但是直到目前为止族谱内依然只有男性成员的记录,女性家族成员并不具有名列家族族谱的“资格”;凉山州奴隶社会博物馆的馆藏则以毕摩文化为主,共收藏了1000多卷的毕摩经书,同时馆藏四块碑刻,其中包括两块国家二级文物碑刻及其拓片;凉山彝族自治州档案局拥有经书、印章等珍贵少数民族实物档案448件;以美姑镇为代表的下辖乡镇,则保留着更加原始的彝族档案文献材料,数量庞大,价值惊人。

1.2保护环境简陋,保管条件落后

凉山彝族自治州奴隶社会博物馆,建筑面积为5200m2,其中展厅2500m2,库房300m2,档案文献保管面积达到2800m2,保管条件也较为先进,档案文献的存放载体采用的是市场价值4000/台的钢制文物保险柜,并装有微波监控防盗仪、悬挂式六氟丙烷气体灭火器以及二氧化碳探测器(俗称烟杆探测器)。但是,除该博物馆之外,其余档案文献保管单位的保护环境和保管条件均达不到基础要求。语委采用的存放载体依然是木架,库房面积不超过100m2,且四周除门外全部密封;凉山州档案馆除门之外四周全密封,存放载体为密集架,装有空调和湿度仪,但消防设备依然停留在干粉灭火器阶段,库房面积大约为430m2;西昌市档案馆存放载体均为木柜,配备干粉灭火器,防光防尘设备为窗帘,防虫设备为樟脑丸,无温湿仪器,库房面积约为700m2;凉山州图书馆存放载体为木架及少量铁架,配备干粉灭火器,防光防尘设备为窗帘,防虫设备为樟脑丸,无温湿仪器,展厅面积为1000m2;西昌市图书馆设备与凉山州图书馆类似,唯一区别在于西昌市图书馆配备90m2的库房,无温湿仪器。“干粉灭火器+窗帘+樟脑丸+风扇”的组合毫无疑问地成为了凉山州和西昌市众多民族档案文献保管单位保管设备的“标准配置”,而很多拥有更多民族档案文献资源的下辖乡镇则连这些“标配”都不能提供。

1.3保管现状堪忧,散存现象普遍

保管条件过于基础,多数档案文献自然损毁进程较快而得不到有效缓解,一些濒危珍贵档案文献甚至由于保管条件实在有限而得不到任何一点的救助,凉山州奴隶社会博物馆的毕摩经书在条件实在有限的情况下,只能实行装袋密封保存以暂缓其损毁进度;西昌市图书馆相当数量的濒临彻底损毁的档案文献古籍苦于经费问题得不到有效救助,只能无奈放任损毁;同时民族档案文献散存状况严重,绝大部分的民族档案文献由于世袭或是其他因素依然留存在家族、个人、寺庙、宗教或民族中上层人物手中,凉山州相关档案机构所收集的5000多卷毕摩经书只是凉山彝族自治州所存量的很小一部分而已,绝大部分的彝族档案文献都散落在下辖的乡镇之中,收集工作难度大。“凉山彝文化资源相当丰厚,档案文献多为散存,且不愿上交,而且我们只有单位拨款,并没有专项基金,因此经书的数量每年都在锐减,现在迫切需要相关经费来对这些宝贵的档案文献进行保护,而且亟待建设凉山州彝族古籍保护中心”凉山州语委古籍编译科副科长依火布都和凉山州昭觉县语委主任阿吉拉则均对凉山州目前的民族珍贵档案文献资料保存现状表现出了迫切的担忧。

1.4口述档案的整理工作和档案数字化进程尚处于起步阶段

2005年起,国家倡导开展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工程,同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大部分民族档案文献收藏机构都响应国家号召,开始着手进行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等档案电子化工作,西昌市图书馆档案电子化进程相对较快,预计一年内可以将所藏民族档案文献全部录入计算机系统,但大部分收藏单位的数字化进程仍处于起步阶段。而凉山州奴隶社会博物馆已经开始进行口述档案的相关整理工作,其他单位亦有相关意识,均处于起步阶段。

2.影响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档案文献集中保护的不利因素

2.1民族档案文献保护意识薄弱

首先,除少数单位的相关档案文献保护人员外,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民族档案文献保护意识大多薄弱,大多数收藏单位对于开展馆际互借或者馆际合作交流保护以及将濒危档案上交至具有更好保管条件的上层档案馆进行拯救保护工作的建议或要求持有保留态度,而相当一些收藏单位面对上级的征购行为表现出强硬的态度――“坚决不交”,只有凉山州语委、昭觉县语委等几个少数保管单位对于上级单位的征购或移交表现出可以商榷的态度。因此凉山州民族档案机构文献保管机构的来源多为借来誊抄之后归还。这些单位及个人对档案文献抱有严重的“自有资产”的价值观,认为档案文献是自身机构的自有固定资产,宁愿任其自然损毁也不移交档案馆保存。这种意识不但不能暂缓珍贵民族档案文献的自然损毁进程,还可能对档案文献本身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7条规定:“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次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迅猛,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的收藏者不免进行私自倒卖活动,更有甚者将祖国的民族档案文献遗产走私给外国人,以牟取更高的利益,这种行为不但影响了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更加重了我国民族档案文献海外追索工作的负担。

2.2档案馆保护主体缺乏政策法规与经费支持

在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绝大部分的民族档案文献收藏都集中在博物馆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这些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能与性质收藏了大量的民族档案文献资料,而凉山州下辖各个乡镇的机构收藏也集中在各县级语委和博物馆,凉山州档案馆及下辖各乡镇档案馆在此方面的收藏量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这与档案馆室部门在民族档案文献方面权威的职能性不符。具体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档案馆对于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意识不够重视,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现行档案的管理方面,另一方面是档案馆作为民族档案文献资源收藏工作的主体,缺乏相关政策法规来支持,致使许多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散存在缺乏保护条件的文化馆、史志办、民委古籍办、群艺馆等单位,极不利于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集中保护。

同时,经费问题也颇为严峻:西昌学院图书馆设有专项的图书采购经费,但下属彝文特色书库则没有专项基金;凉山州语委每年有50万的专项基金用于彝族家谱牒籍的出版,计划从家谱方面推广彝语,但在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方面只有少量的单位拨款,并没有专项基金;西昌市档案馆在特殊情况下享有单位的拨款,但是对于民族档案文献并没有专项基金;西昌市图书馆甚至连濒危档案的特殊拨款都没有;凉山彝族自治州档案局享有每年3元/卷的固定拨款,但依然没有专项基金用于保护文献、改善设备;而各方面条件最为先进的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每年有40万的专项拨款用于档案、文献、文物的采购和保护,但这对于庞大数量需要被保护和修护的档案文献资源来说还远远不够,连续多年上交的专项基金申请也一直不被予以批准;经费的严重不足,一方面加大了少数民族珍贵档案文献的征购难度,不能有效缩小散存范围,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购置先进设备的难度,甚至不能满足于基础设备的采购,珍贵档案文献材料得不到科学保存,濒危档案文献损毁进程得不到有效缓解。

2.3专业人才欠缺,保护设备落后

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民族档案文献保管机构设置较为混乱,职能分工不明确,进行档案保护、档案保管以及档案技术工作的都是同一批员工,有些机构甚至一名员工兼管了所有的档案保护、保管、技术、卫生等日常工作,直接造成职能分工的散乱和档案保护工作效率的低下。并且在这些民族档案文献保管单位中从事档案文献保护、保管和相关技术工作的几乎没有专业对口的人员,绝大部分都是其他不相关专业毕业,部分人员经过就业再培训项目进入档案文献管理领域的,极少数专业相关的人员也是毕业于类似“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等边缘专业,严重缺乏专业知识和档案意识;从对档案库存的整理、价值的鉴定以及保护工作的步骤都严重缺乏科学、专业的指导,从主观上也对凉山州民族档案文献保护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很多濒危档案文献目前自然损毁状况很严重,我们亟需懂得文献保护技术学、古籍修复学、档案信息化或者其他相关专业的方面的专业人才来抢救弥足珍贵的少数民族濒危档案文献”凉山州奴隶社会博物馆副馆长邓海春学者解释道。

凉山州不论是州级收藏机构还是县乡级收藏机构,目前能够提供的都是极为有限极为基础的保护设备,电风扇和樟脑丸更是通用保护设备;整个凉山州,只有凉山州奴隶社会博物馆一家保管单位装有气体灭火器和气体探测仪,其他单位全部还停留在干粉灭火器阶段;另外除了此博物馆装有钢制文物保险柜外,其余的各个保管单位均使用木制存放柜;空调和湿度仪此类“高端设备”更是难以见到,这些档案文献保管部门无一达到国家所规定“三室八防”的标准,严重影响了档案文献的保护、保管、修复、利用等工作。

3.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档案文献保护对策

3.1完善政策法规,设立专项基金

《档案法》第16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档案法》第24条规定:“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档案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我国档案事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档案法》,并根据档案法的相关条例制定相应的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法规,并严格遵守,让凉山彝族自治州丰富的档案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并坚决打击一切非法走私倒卖档案遗产的不法活动。专项基金是档案文献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合格的环境、先进的设备、完善的制度、优秀的人才、核心的技术无一不是建立在“专项基金”的基础之上,凉山彝族自治州虽然少数民族档案文献丰富,但是相当一部分是属于濒危档案,面临着彻底的自然损毁或人为损毁,如果没有专项基金来拯救这些珍贵的濒危民族档案文献,那么就意味着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髓将会日益流失,历史将彻底成为历史。因此设立凉山彝族自治州濒危档案救助专项基金这一需求显得尤为迫切。

3.2重视少数民族档案文献资源保护工作

档案文献相关单位应该明确档案与生活息息相关,公民享有查阅档案的权利。《档案法》第3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为了更好的利用档案,发挥档案的价值,相关单位在进行档案收藏工作的同时也应该做好档案宣传工作,宣传普及保护和利用档案的知识,特别是在凉山州民族档案文献资源如此丰富的地方,普及档案知识,提倡全民参与,一起利用档案保护档案就显得更加必要了。尤其是对于那些不愿意上交档案的收藏者,让他们学习一定的档案保护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暂缓其自然损毁过程而不是无知的用错误的保管方法加速其损毁过程。

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研究所,从档案文献保护利用的角度看,都是同宗同源,馆与馆、局与局、所与所之间不仅具有共同的社会职能,发展方向,技术方法还有着相同的社会效益,加强馆际合作可以互相交流馆藏经验,互相借鉴方法技术,促进馆际间的共同进步。目前我国的馆际合作项目由于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要充分正视馆际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操作经验,及时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尽力完善档案文献保管单位的基础设置,力求给凉山州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一个全面的基础保护,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引进悬挂式六氟丙烷灭火器、二氧化碳探测器等先进保护技术设备;注重相关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培训,力求给予凉山州少数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更加专业的保护。2004年,《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提出,采用课堂讲授、函授、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期、分批对“保护工程”有关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进行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可通过院校培养、政府培训、社会办学以及师徒传授等方式进行,同时还要搞好民族文化传承人的“救人”工作,培养大批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传承人。

3.3加大征集、集中保护力度,建立地州级档案馆中心库房

凉山州丰富的少数民族档案文献资源主要分散在下辖各乡镇相关收藏单位、民间寺庙、宗教组织、民间领导者、当地乡绅、群众以及个人手中,当地政府部门与相关的档案保护机构可以通过普查、征集、征购、复印、誊抄、拍摄、拓印等方式将其收集到相关单位珍藏,根据具体的现实保管条件,尽量争取集中到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或语委等权威单位进行集中保护,从而暂缓这些珍贵档案文物遗产的自然损毁进程以及避免其再次流失。

由于凉山彝族自治州档案文献遗产的民族特殊性,政府还可以和相关保护单位合作建立配备先进设备的地州级中心库房,以便对这些珍贵的档案文献材料进行科学的、专业的、统一的、系统的收藏与管理。地州级中心库房应参照省级档案库房建设标准,根据国家档案馆要求,库房应做到三室分开(阅览室、办公室、档案库房),档案库房要做到防火、防尘、防虫、防盗、防雾、防光、防潮、防高温八项档案保管要求。此外,还应配备具有管理能力及专业能力的综合型人才,对档案中心库房工作进行科学管理与技术指导。

我国《档案法》明确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实行统一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实行档案文献集中管理是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散存,多头管理,不但不利于统一保存利用,而且丢失损毁的威胁增大,弊多利少。目前凉山彝族自治州民族档案文献散存现状不甚乐观,分散保管条件不一,不论是出于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初衷还是站在发扬传承民族精髓的角度,集中保护,统一管理都是最科学的选择。地州级中心库房配备相对完善的保护制度,先进的人才设备,同时形成一个完整集中的档案信息体,能够满足不同标准不同层次的开发利用,对全面促进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3.4加强关于口述档案的抢救工作

口述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从事社会、经济、历史、宗教、文化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由当事人或事件亲闻者亲口陈述的文字、声像、图表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通常为录音或录音的逐字记录形式。相比其他档案,口述档案显得更加真实与形象,而且我国众多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各异,一些偏僻少数民族的文字甚至很难被认出,因此口述档案似乎已经成了唯一可以记录历史的方式。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大部分族人虽然日常交流都是使用彝语,但这并不是原始的正宗的彝语,而是改革开放后,国家统一策划制定的国家标准版的彝语。随着各少数民族汉化程度的加深,部分少数民族的语言、工艺、舞蹈、歌曲等民族精髓文化也面临着彻底消失的危险。因此,利用声像技术把现存的一些不便于用文字表达的档案加以记录保存,为这些民族文化精髓做一个永久的留存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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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语水平有限导致英汉理解能力、英文写作能力差。我院的少数民族同学多数来自各地州,基础教育模式及成长环境的影响使他们对母语依赖程度很高。在进入高职教育阶段,尤其是英语学习的过程中,母语,汉语,英语常常使得他们在理解方面需要先把英语转换成汉语再转换成母语才能理解其含义,这对于专业学习来说本身就是负担;加上母语的语法规则有异与汉语和英语的语法规则,因此写作成为他们专业英语学习的又一薄弱环节。

2、论文选题基本与专业无关,多以翻译儿童读物,编写小学英语教案为主。高职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论文选题主要集中在英美文学作品赏析、英语语言技能的训练和提高、商务实务操作、商务信函语言特征、商务交际技巧和礼仪、中西文化差异等五个方面。这些内容对于少数民族学生来说无疑都是极大的挑战。为缓解部分学生学业和就业的双重压力,大部分学生在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结构形式等方面不做严格的要求。但就论文选题及内容来看,多以翻译儿童读物,编写小学英语教案为主。从论文质量来看,甚至直接抄袭剽窃网上论文,并形成恶性循环。

3、学生就业压力大,以找工作为理由,敷衍论文写作。就我院商务英语专业就业情况来说,近七成的学生选择了与自己所学专业无关的工作。学生在毕业之际,少数民族学生既要面对学历上的竞争,又要克服汉语交际带来的影响。这就导致毕业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后,为争取到现在的工作岗位,对撰写论文的态度发生变化,不愿意再花更多精力和时间去完成毕业论文(如他们很少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对专业知识不进行系统化的积累和实践等等)。最终往往导致论文是临到毕业论文答辩的时候匆忙敷衍, 相互抄袭现象严重,同样造成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现象。

4、论文审核较为简单,指导老师放宽要求。指导老师出于对学生就业压力的理解及少数民族学生情况的了解,对其上交的论文,无论从格式规范、内容结构、理论逻辑等方面都适当放宽了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放纵了学生的惰性,学生从而投机地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的机会。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专科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根本指导,结合高职院校英语教学的基本要求,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构成和层次因素,对以上少数民族毕业论存在的问题个人提出解决途径如下。

1、从二年级起开设写作课,为毕业论文写作打好基础。通过写作课的强化锻炼和实践,使少数民族学生在面对毕业论文的写作时增强信心和能力,不再束手无策。进一步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加大写作训练环节,通过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情景模拟训练等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学会搜集、整理资料,锻炼学生文字表达能力和综述能力,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彻底改变少数民族学生“写作恐惧”的现象。此外,在第五学期开设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系统阐述论文规范,要求毕业论文任务书在本学期完成,并对论文的选题、提纲、开题报告、研究方法等做出明确的要求,增加论文鉴赏环节,使毕业生论文撰写过程中不合规范的现象得以有效改善。

2、选派对民族生有经验的老师,有针对性地指导论文。由于语言文化背景的不同,一般老师和民族生在专业论文沟通上存在较大的障碍。指派专业民族老师对其进行指导,一方面有利于发挥教学优势,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专业毕业论文各个环节指导和质量监督,往往事半功倍。

3、加强实习单位的配合。学生出了校门进入实习单位,生活角色从单纯学生的角色突然转变成社会成员的角色,心理承受了从轻松的校园生活到忙碌、紧张的社会生活转变的压力。加上语言沟通问题,更是有了“工作忙,没时间”等借口。此时实习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就尤为重要。单位的领导同事此时完全可以充当了指导教师的角色,结合所学专业、选题范围对学生在案例、思路、方法等方面进行有益的指导,从而有效的帮助其完成论文撰写。

4、以其他方式代替毕业论文。在毕业学习能力考核评审机制中,设置少数民族学生更加适合的方式代替毕业论文。比如撰写指定或自选外文书目读书心得或学习笔记,并最终通过答辩形式予以考核。在所学英语知识进行运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商务领域的应用能力,从而更好地实现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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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束定芳,庄智象.现代外语教学一理论、实践与方法[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3] 杨萍.民族地区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模式探索[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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