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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的优缺点实用13篇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1

1.威海老龄化的严峻形势

根据2012年底威海市民政局的调查统计,威海市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5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1.7%,远远高出全国的13.7%和全省的15.3%的人口比例,养老问题成为威海市构建“和谐威海”亟待解决的问题。

2.传统养老模式概念解释

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载体,由老人的子女、老伴作为主要赡养主体的养老模式,主要养老方式是老人在家中生活,安享晚年。

机构养老:机构养老是以养老机构为载体,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作为主要赡养行为履行主体的养老模式,主要养老方式是老人在养老院中进行文化及生活等各种活动。

3.传统养老模式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法是被广泛应用于现实问题的逻辑分析与定位的一种分析方法。借助对威海市传统养老模式的SWOT分析,我们将更加直观的了解到传统养老模式的优势与不足,为社区养老模式的推广取长补短。

优势(strength):

家庭养老: 情感孝道纽带,生活照料细致,人身安全保障

机构养老: 健康保障及时,同龄沟通方便,机构娱乐安排

劣势(weakness):

家庭养老: 人力资源不足,家庭人口外迁,住房压力增大

机构养老: 制度法规缺乏,传染疾病风险,硬件设施较差

机遇(opportunity):

家庭养老:传统孝道推广,子女尽孝体现,老人内心慰藉

机构养老: 政府财政补贴,服务对象多元,市场经济背景

威胁(threat):

家庭养老: 小结构家庭增多,中青年工作压力,健康保障风险大

机构养老: 专业人才匮乏,传统理念阻力,社会资金缺乏

综合上述分析,从优势(strength)的角度看,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各有长处,家庭养老突出的优越性体现在,以传统的情感、孝道观念为纽带,老年人可以得到精神的慰藉,在熟悉的家庭便于日常生活。而机构养老的突出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医疗设施配置情况较好,可满足老年人保健医疗的需求。但是现阶段,从其劣势(weakness)的角度看,随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完善,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中青年工作压力大,因而物质、精力耗费较大不利于家庭养老的推广。而机构养老中部分养老院硬件设施较差,传统的“养儿防老”理念使老人对养老院有所抵触。

二、威海社区养老模式发展现状

1 .社区养老模式概念解释

社区养老是以社区为载体,由社会力量(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等)作为主要履行赡养行为主体的养老模式,主要养老方式是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结合,辅有托老所服务。

2 .威海社区养老发展现状

威海市作为全省甚至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市之一,截至去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5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1.7%,养老保障与服务问题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客观分析威海市面临的巨大的养老压力,笔者认为集合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两者优点的社区养老模式是威海市未来养老方式的最佳选择。而对于现阶段社区养老模式开展,笔者认为有以下制约因素。

传统观念制约:

囿于传统意义上的“养儿防老”、“居家养老”的观念制约,老年人对于社区机构养老的扶持有所排斥,心态上对于社会养老机构的短期的赡养行为较难接受。

专业人才缺乏:

威海市现有的老年公寓、社区工作室等社区养老机构中的服务人员,本科生研究生比例较少,甚至部分活动室工作人员以临时社区工作志愿者为主,社区的专业人才极具匮乏。

资金缺乏:

笔者实地走访威海的两家民办老年公寓,多个街道和社区,部分负责人表示资金缺乏是制约其规模扩大,提升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因素。同时资金问题使上述养老机构难以有效的整合资源,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社区养老服务体制不完善:

笔者实地走访威海市的部分社区老年活动室,发现其中部分的老年社区管理机构已经成为社区工作的办公室,由于工作范围的扩大,社区负责机构对于老年群体关注率相对较低。

地区发展程度不均:

学术界对于社区养老问题的研究个案选取多以社区养老发展先进地区为例,难以具有普遍性推广意义。在威海市的社区养老工作推广也有此类弊端,部分试点地区例顶社区设立的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发展较快,但环翠区的其他社区,由于经济圈辐射的微弱差异,发展较慢。

三、威海市社区养老发展出路探究

通过实地调研和上述分析,结合国内外社区养老发展模式开展方面的经验及缺陷分析,针对社区养老发展出路,笔者对威海市日后社区养老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 加强亲情管理,提升社区养老机构公信力

据威海市民政局调查数据显示,六成以上老人在养老方面首选居家养老。故而社区在开展养老服务时要加强亲情管理。针对社区中的空巢老人,居委会、社区管理者要主动提供上门服务,针对老人恋家、不愿离开子女的特点要做好日间照料站的活动策划工作,提升社区养老机构的公信力。

2. 提升专业人才数量,培养优质志愿者

威海市的社区养老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专业人才较少。因而政府要加强对社区养老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对大学对口人才实行竞争上岗。同时政府、文化宣传机构要广泛宣传,对志愿者实行定期培训,对其进行心理学、病理学方面的知识讲解,提升其服务水准。

3.着力解决社区养老模式推广的资金问题

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推行社区养老资金来源市场化社会化制度。政府应明确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提升财政拨款支持力度、加大公益基金发放数量等。同时社区自身同时应善于从多方筹募资金,以达到收支平衡的效果。

4.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制,缩小地区发展差异

从政府层面完善社区内部的分工制度,从法规方面加以引导,高度关注国家地方法规的落实情况。同时在试点工作的过程中,应注意推广工作的跟进,利用成熟社区模式的基础,结合地区差异,进行深层次的有益探索。

总之,社区养老模式在威海地区推广虽有一定阻力,但是结合威海地区实际情况,社区养老在威海仍将成为养老模式的主流。

参考文献:

[1] 徐守勤.社区养老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社区医疗服务,2005,8(3).

[2] 詹秀娟.加快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_推进养老服务功能多样化[J].管理科学与经济学,2013(1).

[3] 李洪心,李 巍.国内外养老模式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2(12).

[4] 刘立清 金美荣.我国社区养老现状及发展建议———以丰台区新村街道育芳园社区调查为例[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1,5(2).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2

虽然以两性和血亲关系为基础的家庭在农村养老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仍难以取代,但在二元结构导致农村养老存有先天缺陷的背景下,农村养老模式存在缺失。再加上传统孝文化的缺少、农村经济基础薄弱等问题,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更加突出。从国内学者关于农村家庭养老问题的各类研究中不难发现,家庭式养老模式正日益受到冲击,这些冲击使得农村老年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我国农村养老问题十分严峻。

二、实地调查中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困境分析

1.农村家庭养老现状

调查发现,家庭养老仍是镇江农村地区养老的主要方式。当父母年迈,子女便承担起照顾父母的责任,老年人就能得到全方面的照顾。而且家庭赡养给予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资助,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安慰,这对老年人能保持愉悦的精神状态、安享晚年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老年人大多选择居住在家中由子女照顾,而不是去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但由于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与孝文化的衰微等原因的影响,使家庭养老模式问题重重。

2.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困境分析

(1)人口结构变化加剧家庭养老负担。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与普及,农村生育率普遍降低,这意味着家庭供养老人资源的减少和能力的减弱。相比以前老年人由众多子女共同或轮流赡养,使得赡养任务平均分摊到几户家庭,单个家庭赡养负担的减弱。现在由一户家庭赡养两位甚至是四位老人,养老负担骤增,尤其在经济水平落后,养老保障体系薄弱的农村,这无疑会增加家庭养老的负担。

(2)农村劳动力转移致使家庭养老功能缺失。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城市化迅速发展,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入城镇,虽然可以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但是也影响到家庭式养老的及时性与延续性。农村老年人与子女生活上的时空分离,使得老年人缺乏子女应有的照顾以及情感关怀。因此,农村劳动力人口的转移,严重影响了农村家庭式养老的质量。

在实地调研镇江市司徒镇甸头村时发现,该村劳动力人口明显不足。村民说,村上一百多户人家,百分之八十的家庭中只有老年人居住。年轻人或在外地打拼或已在城镇安家,只剩下年迈的老年人守在村上。

(3)“孝文化”衰落影响家庭养老水平。传统的孝文化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是维系整个家庭的价值思想,是家庭赡养的主要保障。但是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社会的变革,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传统的“孝道文化”也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子女反哺老人、赡养老人的意识薄弱化,家庭养老模式受到了空前的挑战。

三、提高家庭式养老水平的建议

1.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家庭养老模式虽面临着诸多困境,但仍将是农村最主要的养老形式。综合各方观点,我们认为应当建立以家庭为主体,政府为导向,社会为依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政府在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中主要承担的是导向作用,一方面是制度导向,即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非营利组织通过开展敬老爱老、老年人维权等活动,帮助老年人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公共福利,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风气。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相辅相成,政府为非营利组织发展提供支持,非营利组织帮助政府创建良好的社会养老风气,共同辅助家庭养老,为老人提高良好的社会条件与福利保障。

2.政府加大对农村家庭养老的扶持力度

农村赡养老年人的困难主要是经济方面。农村经济条件差,社会福利水平低与家庭收入少等原因,都使得子女心有赡养老人而力不足。因此,为困难家庭提供经济补贴,扶助其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日本在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同时,仍然提倡居家养老,采取给予抚养老年人的抚养者一定的税收、贷款优惠政策等措施,给予老年人与抚养者一定的优惠和益处。在比利时赡养老人的家庭每天可获取一定的寄养费。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养老经验,对赡养老人的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或物质支持,以此提高子女赡养老人的积极性,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

3.弘扬孝道文化,倡导家庭养老

由于孝道文化的衰落,我国农村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子女对老人感情冷淡、不管不顾甚至虐待的现象,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岌岌可危。因此,应大力弘扬尊老敬老,养老爱老文化,提高人们赡养老人,爱护老人的思想觉悟。此外,要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机制和传统孝文化二者的优势,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新孝道文化来营造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弥补体制的缺陷和不足,最终促成养老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综上所述,农村家庭式养老问题关系着老年人能否安享晚年,社会能否和谐发展。对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支持、社会扶助与家庭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更多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参考文献: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3

随着中国社会的变迁,家庭不论是在结构功能上还是在成员关系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体现为以下五个趋势:包括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核心化,家庭类型多样化,家庭关系离散化和家庭问题复杂化。众所周知,过去家庭承担着生产、生育、教养及赡养等功能,大部分社会活动在家庭内部就能够得到实现,这使得家庭更加稳固,成员关系紧密。然而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原有的生产功能逐渐被市场所替代,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日益松散。

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家庭变迁重要的政策诱因。自1980年执行一孩化政策以来,独生子女家庭逐渐成为主流家庭形式。因而可以说,中国的家庭发展问题主要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的问题。相较于其他类型家庭,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家庭发展问题具有特殊性。首先,独生子女家庭结构脆弱。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风险性在于子女的唯一性。一旦子女一方遭遇伤残甚至死亡,而母亲又过了适宜生育年龄,由子女和父母组成的三角结构,就会分崩离析。由于缺少生育资源的储备,独生子女父母易陷入老来无后的险境。

其次,独生子女家庭自我保障功能弱小。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养老功能的弱小。由于独生子女是唯一的养老责任主体,对于需要追求自身职业发展和抚育下一代的成年独生子女来说,由于缺少可以分担养老责任的兄弟姐妹,他们在赡养老人方面可能面临经济和精力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此外,随着家庭经济的改善和个人居住观念的变化,许多独生子女在成家之后,选择与父母分开居住。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达49.7%;而农村的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也已达45%。“居住空巢”不可怕,可怕的是“居住空巢”深化为“精神空虚”。众所周知,养老涉及三个方面,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由于空间上的分离,使得子女日常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抚慰变得困难。在独生子女家庭尤其是空巢家庭中,老人情感孤寂和生活无助,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第三,独生子女家庭代际关系紧张。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家长的溺爱,缺少同伴教育,身心的发展和成熟受到阻碍。即使在成年结婚后都难以自立,甚至成为“啃老族”。此外,一些独生子女父母,“望子成龙”的思想作祟,对自己唯一的孩子抱有过高的期望。在高压力面前,代际关系容易变得紧张。“弑亲案”屡见报端是独生子女家庭关系紧张的最为极端的明证。

最后,独生子女家庭问题溢化为社会问题,家庭少子化问题社会化。当结构、功能和关系存在问题的独生子女家庭成为主流家庭的时候,这类家庭面临的问题就会外溢为社会问题。据估计,2008年0-18岁全国独生子女总量为11081.17万人,预测到2020年将维持在1.1亿人的水平上。由众多“风险细胞”组成的社会充满了不确定性,中国已经成为人口学意义上的“风险社会”。中国的老龄化是紧随着少子化而来的。在社会层面,持续的少子化必将导致15年以后年轻型劳动年龄人口供给的减少,这意味着社会财富创造者的减少、养老保险缴纳者的减少、三产服务提供者的减少以及老年照料支持者的减少。

养老说到底是年轻人口解决老年人口的问题,老年人需要分享年轻人所创造的社会财富,而高龄、失能老人更需要年轻人的照料。然而在超低生育率背景下,年轻人口供应不上来,经济发展缺乏动力,养老服务人才供给不足,老年人养老堪忧。此外,在严格的计生政策和强烈的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影响下,中国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凸显。在将来,可婚女性人口短缺问题将影响人口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综上所述,中国的独生子女家庭由于其内在结构的不稳定和脆弱性,使得家庭发展能力和保障能力均较低,亟需得到外部社会的支持。

家庭发展类型

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包括家庭强细胞理论、家庭发展能力理论和家庭发展需求理论。

国外学者将社会政策界定为政府用于提高公民社会福利的政策。针对社会政策与家庭政策的关系问题,一部分学者认为社会政策包含家庭政策,将家庭政策界定为政府用于稳定家庭和承担家庭功能而针对家庭所推行的社会政策。本文主要借鉴狭义的家庭政策概念。美国学者Midgley开创了发展型社会政策学派,他认为“社会发展”是促进社会福利的途径,该途径试图将社会和经济政策融合起来,以增加个体人力资本的形成,帮助人们脱贫的同时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力图增加整体人口的福祉。 中国应以“发展型家庭政策”作为理论指导。

本文是以家庭生命周期理论为基础,划分不同的家庭类型,从而抓住不同家庭类型的重点需求。根据家庭生命周期理论,随着生育、结婚、死亡事件的展开,家庭会处在不同生命阶段。在此之前,已有研究谈到过处在不同生命历程的家庭面临不同的压力和需求,不过该研究专注于儿童早期发展,因而只涉及准备结婚的家庭、已婚未育家庭、0-1岁儿童家庭和1岁以上儿童家庭。而在本文中,根据所处生命阶段的不同,将家庭分为六类:新婚期家庭、孕产期家庭、婴幼期家庭、青春期家庭、成熟期家庭和老年期家庭。

过去人口计生部门更关注新婚期家庭和孕产期家庭,而对后四种类型的家庭关注不够。避孕节育只是家庭的需求之一,过去的人口计生工作却将太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控制生育上。人口计生部门往往强调数量的控制,而忽视了自身的服务和保障职能。

对不同类型,拥有不同需求的家庭,提供不同的服务,体现了人口计生部门“以人为本”的工作导向。

对于“新婚期家庭”,计生部门着重对有避孕需求的新婚夫妇提供避孕节育的技术指导,而为有孕育新生命打算的新婚夫妇提供优孕优生的知识指导。

对于“孕产期家庭”,计生部门则提供优孕优生的知识指导和技术支持,对其中的贫穷家庭,应该提供优孕资金补贴,以保证育龄妇女在孕期和孕中能够获得足够的营养摄入。考虑到“婴幼期家庭”普遍存在着优育优教的需求,计生部门理应提供婴幼儿健康和智力发展的指导和促进;为贫穷家庭的婴幼儿提供成长资金,以保证婴幼儿在成长关键时期的营养摄入和足够的照护。

针对“青春期家庭”,计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开展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以及健全人格的青春期成长教育。

“成熟期家庭”指的是不再想生育,或者妇女已经过了适龄生育年龄因而不能再生育的家庭,计生部门则需要提供性和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的日常指导和技术支持。

“老年期家庭”是家庭生命周期的最后一个阶段。考虑到家庭赡养功能的日趋衰弱,未来的人口计生委职能转变之后,理应和老龄委通力合作,在这一方面大有作为。这类家庭或空巢孤寡、或失能失智、或高龄无助,需要更多的精神关怀、情感慰藉、生活照料和老年保障。更何况,计生政策的副作用,造就了这许多的老年期脆弱家庭例如计划生育老年空巢家庭,计划生育无后家庭。计生部门理应为这些计划生育老年家庭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

构筑家庭友好的发展型政策

政府相关部门尚未建立起独立的促进家庭发展能力建设的部门,更没有提出完整的家庭政策。这就导致了目前的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工作是碎片化而浅表的。此外,计生政策在抑制中国人口增长的同时,也对家庭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如果维持现状不变,风险家庭将继续增加,于长远发展不利。

当务之急,人口计生工作要从计划生育导向转入家庭发展导向,这不仅仅拓展了工作的领域,更是利在千秋的重大转变。卫生计生委作为领导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工作的最高政府部门,负责构筑起家庭友好的发展型政策。通过上文中对家庭需要的分析,可以发现要满足不同类型家庭的需要,会涉及不同的政府部门,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未来的家庭发展委在构筑家庭友好的发展型政策时需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防止政策与政策之间相矛盾的情况。

家庭友好的发展型政策的特点是,普惠型与补缺型相结合,指的是在普遍提高家庭福利的同时,对其中的“脆弱家庭”、“困难家庭”、“残缺家庭”给予更多的关注。笔者认为,家庭友好的发展型政策还应坚持五大主张:

第一,安全主义,规避家庭发展的政策风险,切断风险家庭产生的源头。

第二,补偿主义,对已经产生的风险家庭,采取政策措施以弥补计生政策导致的家庭发展代价。

第三,能力主义,促进家庭自身的健康发展能力。

第四,保护主义,家庭在每个生命阶段都可能遭遇风险和压力,需要得到政策的保护以顺利度过风险期。

第五,福利主义,家庭友好发展型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保障家庭共享发展成果和福利的权利,追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共赢。

在五大主张的指引下,家庭友好型政策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家庭发展政策。家庭发展政策是整个政策体系的基础,体现了“还权于民”的思想。生育权首先是私权,而后才是公权。前者意味着在家庭内部,夫妇双方有权利自由且负责地决定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量。后者意味着在家庭外部,政府有义务维护生育安全,提供公共服务,构筑社会保障。

从宏观层面看,“六普”数据表明中国总和生育率远低于更替水平,已经陷入“超低生育率陷阱”。根据对全球发达地区“超低生育率陷阱”的研究发现,该陷阱是一个生育观念转型的产物。而这一研究成果对中国也同样富有警示意义。低生育观念一旦形成,就很难扭转。与中国同处于东亚文化圈中的日本、韩国、新加坡过去都有过控制生育的经历,但是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纷纷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但见效甚微,中国不能不引以为戒。

而从微观层面看,“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家庭”的观点不断得到证明。可见,不论是从生育权归属,还是到现实的紧迫性,计生部门都应该及时将生育权还权于民,强化关怀、服务和保障的导向,并以人口的健康、优化和发展作为工作主线。

家庭发展政策是培育“健康家庭”的前提。一个健康的家庭首先应该拥有合适的子女数量,储备适量的生育资源,以确保家庭结构的安全稳定。子女数量由父母双方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家庭经济情况,以及考虑子女在成长阶段可能遭遇的伤病残亡的可能性自主理性地决定。而政府相关部门要做的是帮助家庭规避不合理的过低生育和过高生育的情况,帮助育龄夫妇实现低风险、有保障、适时适龄适量的生育。由家庭发展政策代替原来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一胎化的硬性要求,倡导合理的生育数量,切断“风险家庭”产生的源头,以提高家庭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家庭补偿政策。该政策体系的第二方面是家庭补偿政策,主要针对遭遇了困难和意外的计划生育家庭,需要坚持贡献者奖,牺牲者补,困难者助的原则。计划生育家庭是响应计生政策的号召,为了国家的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而选择放弃生育更多的孩子。不论是在心理层面还是在物质层面,他们都为社会做出了牺牲。当初的独生子女父母逐渐进入老年期,相较于多子女的父母,他们在养老方面更有可能面临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不足的难题。国家有责任扶助当初为坚持计生政策作出牺牲的独生子女家庭。

3.家庭服务政策。过去的计生政策重行政指令而轻社会服务。未来的家庭友好型政策则应将更多的工作重心放到提供家庭服务上,可以根据上文所谈到的按家庭生命周期六个阶段落实家庭服务工作的重心。由于新婚期家庭、孕产期家庭、青春期家庭、成熟期家庭及老年期家庭面临的家庭问题不同,需求自然也会不同。基层的计生部门要做的是在长期的家庭走访中积累经验,对不同类型家庭面临的问题和主要的需求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再将各类家庭真正所需的服务落实到位。

4.家庭保障政策。该政策体系的第四个方面是家庭保障政策。该政策旨在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落实家庭在各个方面的权利,包括亲权保障、生育保险、妇幼保障和老年保障,其中老年保障是重中之重。老年保障政策旨在帮助独生子女父母实现“有保障的老龄化”。相较于非独生子女,独生子女面临更重的养老负担。政府需要做的是整合社区资源,加大对社区养老设施和养老机构的投入,以帮助独生子女在工作和照料老年父母之间获得喘息的机会。针对其中的特殊弱势家庭,则采取倾斜性的保障政策。

由于目前缺少针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医疗救助政策,国家当务之急是需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独生子女伤残救助制度”,由政府注入种子基金,募集善款,以减轻家有伤残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困境。而针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国家更是负有不可推卸的养老责任。在此建议政府考虑提供福利性的集中机构养老,为独生子女死亡的无后老人养老送终。如果老人不愿意去养老机构,则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和补贴,以确保他们老来无忧。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4

一是家庭应有的功能要积极归位。家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还需要家庭功能的不断修复来解决。我国的文化价值观突出了“家”的地位,奠定了长幼有序、邻里相安的社会规范,维系了基层社会的内在循环。时至今日,有些内容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所以,我们应该积极传承和倡导优秀的家庭文化价值观,将尊老、敬老、和谐、和睦作为衡量家庭功能修复的重要标准。

二是政府的基本责任要主动到位。政府在完善社会管理、扩大公共服务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承担着基本责任。在促进家庭发展方面,要发挥政策倾斜作用,积极利用税收调节、社会救济、市场准入等政策杠杆作用,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和家庭的民生需求问题,做好工作统筹,发挥多方的积极性,从制度保障层面,解决家庭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5

从“9073”的养老格局来看,结构上基本形成,但内涵偏弱。一是为老服务能力不能满足需求。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家庭高龄化、小型化趋势渐显,群众对上门照料、助餐服务、日托等社区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需求更加旺盛,对社区老年活动设施、各类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老年教育等精神文化需求也更多样化。但在此背景下,“九龙治水”的现象比较普遍,政府、社会组织和为老服务企业间缺乏跨平台的协调机制,管理主体分散,宣传不到位,民众享受服务项目不便利。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或上门照料等不同层次需求没有充分一一对应,面向失智、失能、临终老人等的专业照料服务能力不足。二是现有养老床位资源没有充分利用。本市约有养老床位10.52万张,但入住老人数量只有6.8万名,总体入住率不到70%。尽管如此,但还有不少养老院人满为患,动辄需年余轮侯,不乏一些老人比已收住老人有更迫切的需求却苦等无门。而同时,也有一些养老机构大批床位空置。从入住率高达99%的老年护理机构来看,总数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同时,床位周转慢,平均住院时间较长,服务对象与养老机构相互交叉,存在资源浪费。三是新建养老床位缺乏有效手段。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至2015年本市养老床位要达到12.5万张。2013年5000张养老床位指标如期完成后,后两年每年指标7500张,其中三分之二必须公建,任务艰巨。据有关部门反映,没有有效的手段可保证完成。全市没有形成全面的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缺少机制保障,建设主体不确定,机构建设落地难,潜力挖掘空间有限。在新建床位的同时,甚至还有床位流失。

难点二:老龄事业扶持政策效能不足

老龄事业发展的目标明确,但基本保障水平还有提升空间,扶持政策效能亟待优化。一是老年社会保障和优待水平总体不高。老年人对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要求比较迫切,对提高保障水平和缩小城乡差距的要求比较强烈。本市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已实现全覆盖,养老金水平的涨幅并不低,但与兄弟省市平均水准相比群众还不能认可,总体水平也不高。这影响了老年人生活水准,对老龄产业发展潜能也有制约。群众对于尽快建立完整有效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呼声也较高。老年优待政策力度不大,涉老实事项目设计不细致。拿上海70岁以上户籍老人享受公交优惠的优惠政策看,相当一部分兄弟省市高于本市标准(如北京65岁以上,广州60岁以上),而且上海公交优惠政策仅针对户籍人口,这也与许多兄弟省市无户籍限制的政策差别较大。二是为老政策收效不明显。本市在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做了一些工作实施推进,但与人口老龄化的进程相比,仍然显得零散、滞后,缺乏统筹。首先,为老服务事业的扶持政策有缺位。获得支持的项目零零散散,各部门有干劲,却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层次,没有稳定、全面的机制,缺乏制度性安排。比如,今年七、八月份上海出现了百年未遇的高温,但乘坐公共交通的老人反而大大增加。究其原因,竟然是实施阶梯电价之后,一些为老服务机构为减少运营成本,在开空调上搞节约,老人难以忍受,便凭着老人卡到公交车、地铁上“孵空调”,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其次,一些政策初衷好,但设计不够周到,执行起来有问题。拿2012年实事项目“为10万名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老伙伴计划”)举例,低龄老年志愿者与高龄老人结对子,每天打一个电话聊聊天,或上门探望帮助。一年过去了,重新进入招投标程序后项目资金有了空缺,正在进行的项目造成了断档的现实问题。再次,一些地区建设规划阶段对涉老设施缺乏考量。社区配套或养老机构床位在规划初期就有所缺位,或为其他项目让位,后期补建难度颇高。

难点三:涉老行业经营困难承担风险高

从涉老行业的角度来看,经营困难、人员流动大,行业承担风险高。一是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民办总体偏弱。总体而言,公办养老机构软硬件条件比较过硬,支撑也更有力度。而在民办养老机构方面,大多设施陈旧,居住条件差,护理服务能力弱,老人入住意愿不高。二是养老机构普遍经营压力大。营业成本飞涨,养老院收费提高却很难落实,主要原因在于老人家庭不理解以及收费指标难变动。三是用人问题突出。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工作负担重,社会地位低,收入水平差。受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招录冻结影响,在编护理员队伍严重老化,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都越来越弱。护理工作劳动强度大,压力大,收入低,导致人员流动极快。专技人员在养老机构中职业发展前景差,收入水平也与在卫生系统中工作有差距,更是“招聘难,留不住”。在社区和家庭养老的服务队伍中,类似现象也普遍存在。四是责任风险大。客观上讲,有一些养老机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需要加强监管。但从养老机构服务性质看,易出现意外也是实情,产生纠纷可能性高,在养老机构纠纷中往往处于舆论的下风,这一方面反映了养老机构良莠不齐的现状,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养老行业风险高的事实。人大在调研中了解到的一个普遍现象令人深思:家属平时看望老人从不见身影,出现了意外情况,就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闹,直至得到经济补偿,又再不见踪影。另外,由于入院老人在进入养老机构之前生活情况各有不同,对于养老机构生活预期不同,导致满意度落差较大,增加了工作难度和成本投入。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6

按照国际惯例,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按照这一标准,我国于1999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截至2011年,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上升1.91个百分点。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总人口的16%以上;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约占总人口的25%。可见,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增多,与之相伴而生的问题就是老龄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如何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讨论和关注的问题。

一、三种养老方式的比较分析

目前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是我国最为传统的养老方式,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家庭成员的照料、关心、支持和帮助,来解决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各种问题,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的一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适应于传统的农耕生产生活和家庭大规模的结构。但是,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日益增加,人口结构不断变化,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功能日益脆弱,无法应对社会发展新形势。家庭养老的弊端之一是法制基础的缺失。家庭养老模式只是中国社会代系相传中因循的道德规范。它没有法律的明确制约,主要依赖子女的孝顺。但并非所有的子女都孝敬老人,老人被虐待之事时有发生,显性弃老和隐性弃老使老年人受到精神上和生理上的伤害。机构养老是指在专门为老人提供护理、食宿、照料的各种福利院和敬老院,对老人实施的照顾。人口老龄化使庞大的老年人群对社会化养老机构需求越来越大,增长速度越来越快。但目前我国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很多养老机构缺乏专业的指导和帮助,缺乏明确的功能定位,缺少特色经营,而且养老机构管理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配备少、工资低、人员流失大、队伍不稳定等都是养老机构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单一的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都不是最理想的养老模式。养老模式必须多元化。家庭与社会养老相结合主要本着积极调动社区的现有资源,在完善养老制度的同时丰富和发展社区文化。社区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人为发展核心,其着眼点是为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创造良好的条件,社区更是老人居住和生活的主要空间。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也是社区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社区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比较,居家养老具有投资小、收益大,节约社会资源,营造社区氛围,提升老年人的归属感,提供专业服务和减轻老年人子女的负担等优势,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养老方式发展的新趋势。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战略选择,也应该成为目前破解我国巨大养老服务难题的根本出路。根据中国国情,尊重民族传统,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发展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于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因素分析

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很快,但社区居家养老保障仍处于起步阶段。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状况来看,虽较之以前有了新的发展,但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说明我国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1.政府责任不清,定位不明

表现在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执行者,从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招募培训社区照护员,到设立具体的服务项目与制定服务规范,承担了很多本应该由家庭和社会承担的责任和事务性工作,很多方面宏观没放开,微观没搞活,导致居家养老资金投入不足、政策制度不完善、发展规划滞后等问题的出现,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2.投入不足,社会化程度不高

在我国,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拨款、政府资助和集体统筹,社区养老服务处于资金不足、不能支撑起基本运作与相关设施购置的尴尬局面,无法完全满足日益增大的养老需求。由于资金缺乏,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无力扩充相关的设施和服务,社区养老福利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仍由政府、集体包办,部门直管直办的做法没有改变。投入不足造成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发展的“瓶颈”,急需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多类筹资渠道,建立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3.服务队伍职业化程度弱,专业人才缺乏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7

中国面对已经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如何适应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事宜。“未富先老”形势下的老龄化问题,也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当下也是我们所研究的热点问题。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三部分组成。①主要采取什么样的养老模式,已成为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当务之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是符合我国城市老龄群体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

二、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出与发展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获得了很大的提高,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死亡率也在下降,老年人的平均寿命有所提高。另外,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加速了我国人口结构快速老龄化。据有关数据统计,201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67亿,2020年,更将达到2.48亿。可见,我国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养老问题成为了首要解决的问题。

中国面对迅速到来的老龄化社会,以及“未富先老”的特殊国情,原有的养老服务业以及政府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作模式已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的需求。老年人的需求不但数量上增长迅速,而且逐渐呈现出多样性和个性化的特点,而养老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所以面对日渐加剧的供需矛盾,应该采用何种养老服务模式,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已经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我们研究的热点问题。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不够发达的情况下提前到来的,面临着物质上的缺乏和专业人员的缺乏,如何以更加充足的养老服务数量和更加优良的养老服务质量来缓解当前严峻的养老问题是当务之急。②

三、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困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出现,是我国未富先老国情的要求,也是中国式养老由补缺型走向普惠型的必然选择。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刚处于起步阶段,它必然面对很多困难和不足,有许多现实问题需要我们去不断发现,不断完善。③政府是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政府责任的实现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关键,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层面的问题;二则是在实践层次的一些问题。

(一)制度层次

政策立法的不足;政策立法方面,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立法投入不足。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和法律的支持作用不容忽视,在成熟的实践经验中,会产生一些政策,而后政策才有可能上升为法律,在这之后,政策和法律又可以作用于实际中的操作,让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过程更加合理和完善。

中介发展的滞后;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的过程中,中介组织发展滞后,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评估机制的缺乏;中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新型的模式,在许多方面都不够成熟,在评估机制方面更是不到位。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来对这一新型模式的效果进行判断,尚未建立制度化的评估机制。

(二)实践层次

资金投入的不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面临着资金投入不足,来源单一的难题。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并没有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体系,各级政府也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公共财政政策,因此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角色还未能准确到位。

专门人才的缺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着专门人才缺乏,培训力度相对不够充足的问题。

养老服务的单一。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的强化和养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难以满足现实的养老需求。

大众认识的局限。大众在思想上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中国人的养老观念受传统文化的束缚比较多,更多的人崇尚家庭养老,认为能够老在家里是一种福气,安土重迁,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因此,对子女的依赖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现代社会中随着现在独生子女家庭和丁克家庭的出现和不断增加,以及生存成本的逐年加大,家庭养老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难以满足老年人现实养老需求的模式。④

四、加强政府责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责任主体,因此在推广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过程中要不断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资金支持和软硬件基础设施提供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以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还可以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重大作用。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区居家养老具有传统养老模式所没有的优势,也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它不仅继承了我国传统家庭养老的优势,居家养老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和谐,而且节约了社会和财政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又缓解了就业压力。⑤因此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我国在“未富先老”的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安玉雪.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服务体系[J].中国集体经济,2010,3.

[2]何谦,陈汉平.浅议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与可行性[J].法制与社会,2007,3.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8

居家养老;模式;存在问题;完善对策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居家养老模式逐渐成为我国养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居家养老模式正在我国许多地方推行,我们在肯定其取得的诸多成绩时,还应看到居家养老在我国作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从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探索和完善。

一、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提出

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正在不断加剧。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果,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全国人口比例的13.26%,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全国人口比例的8.87%,与2000年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60岁及以上的人口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重上升了1.91个百分点。国际社会通常把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和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因此,我国早在2000年前后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给国家和社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如何解决养老问题逐渐成为我国政府和社会日益关注并应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三种。家庭养老主要是养老的物质需要和生活照料由家庭成员提供,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家庭结构快速向“421”模式转变,使得家庭养老的功能越来越弱化。机构养老由于缺乏家庭氛围,许多老人不愿意接受这种养老方式,并且我国机构养老资源缺乏,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居家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以社区为依托,由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提供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它既可以让老年人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又可以把一部分养老功能从家庭转移到社会,由社会或社区组织来承担和完善。居家养老模式的出现不仅可以减轻我国政府、家庭以及整个社会的养老压力,而且通过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还可以给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因此居家养老逐渐在我国养老体系中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我国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剧,政府社会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以及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模式在我国许多城市逐步推广并发展迅速,居家养老模式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着众多问题,影响该种养老模式的发展。

1、在居家养老模式发展中,政府定位不准确

目前我国政府在居家养老事业中定位不明确,存在着“大包大揽”和“责任缺失”并存的现象。一方面在居家养老事业发展中,基础设施和服务传递过程中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对居家养老事业大包大揽,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总体上是政府在推动和倡导,但政府在相应的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责任缺失。

2、居家养老筹资渠道单一,经费不足

我国目前居家养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公益金的资助以及少量的社会捐助,缺乏民间和社会资本的参与。虽然我国近些年来在养老事业上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总体上资金量还处于较低水平。经费的缺乏导致我国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不全,服务水平较低,部分经济困难的老人难以享受,从而使居家养老的社会福利性严重不足,影响了居家养老模式的长远发展。

3、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服务内容不全面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还正处于起步阶段,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家政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等。主要是一些物质帮助,而对精神护理、心理支持和情感护理等方面的关注极少,远远不能满足老人个性化和多元化的需求。总体上而言,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质量不高。

4、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缺乏,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发展较晚,职业的专业性不明显,福利待遇偏低,导致不能吸引专业人员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去。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属于新兴专业,给社会输送的专业人才有限,因此我国目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缺乏。现实中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基本上来自于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虽然他们也接受了一些短期培训,但由于文化基础较差,使他们往往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对老年人高层次、多方面的服务无法满足。

三、完善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对策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模式还处于初创期,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努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促进居家养老模式的不断完善。

1、重新定位政府在养老事业中角色,完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9

江苏省自“十一五”以来,开始了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预计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与此同时,江苏农村老龄化进程也在加速,截至2015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户籍总人口的22%,而农村的老龄化程度更为严重,老年抚养比已高出城市6.4%。农村老年人受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文化程度等因素的限制,不能有效通过人口流动实现个人城镇化,只有依靠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原居住地的城镇化才更现实[1]。然而,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际规划中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村老人对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等方面的需求[2],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养老支持弱化与养老需求剧增的矛盾。

2江苏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面临严峻考验

2014年5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中指出:要努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目前,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依然存在,江苏城乡间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政府财政支出比、卫生资源占有率、硬件建设等方面差距较大[3]。江苏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状况长时间处于边缘化地位,城乡割裂的“碎片化”社会保障格局,阻碍了城乡一体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

2.1城乡卫生资源共享不够,政府经费投入不足

江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割裂的状况从未改变,无序化的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一直阻碍着城乡卫生资源的融合和共享,导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发展滞后,制约了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也限制了农村卫生服务的供给需求[4]。虽然政府不断增加对农村基础医疗卫生的投入,但缺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投入和完善的长效机制,导致低水平医疗服务与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剧烈。

2.2农村公共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非均衡化

公共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归根到底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故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水平与当地经济水平直接相关,马太效应十分明显。同时,城市迅速发展产生的虹吸效应也导致医疗资源高度集中在城市,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遭受重创[5]。这种农村公共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非均衡化的现状导致城乡公共医疗资源配置的二元化局面持续恶化。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家庭直接到县市级医疗机构就诊,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家庭选择在乡镇级医疗机构就诊,却难以得到有效治疗。

2.3健全的科学诊疗卫生服务体系严重缺失

城市综合性医院的优势在于具备完善科学的诊疗制度,而目前江苏农村大多缺乏健全的科学诊疗卫生服务体系,没有有效开展与更高级医院及医生的有序对接,无法有效完成病患的合理疏导和安置。这必将导致农村小病确诊与治疗的不彻底、大病预诊与诊断的不到位、大病转移与治疗的不顺利、与更高级医院二次确诊的不对接、异地就诊无法进行等一系列严重后果[6]。

2.4农村优质卫生人才匮乏

同样受马太效应的影响,大医院凭借其资金、科研、技术等优势不断吸收优质的卫生人才,而农村医疗机构却由于居住条件、个人收入及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不断流失现有的卫生人才。据统计调查,江苏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学历不高、医疗卫生知识有限、专业技术缺乏,严重制约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同时,数据表明苏南农村对卫生技术人才的吸引力高于苏中和苏北(表1、表2)。

3江苏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的挑战

传统农村社会中,老年人处于家庭管理的主导地位,拥有家庭资源配置的处置权,故能获得较充足的养老资源和较满意的生活照料。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规模日渐缩小,窄化了农村老人获取养老资源的途径,加上家庭伦理观念和尊老养老社会道德约束力的减弱,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7]。与此同时,老年人寿命在不断延长,“421、422、8421、8422”家庭大量涌现,“空巢家庭”和“亲子分居家庭”已是常态,进一步削弱了子女可供养老资源。相比于城镇居民,农村老人深受多子多福与养儿防老的陈旧观念影响,多将毕生积蓄用于子女上学、嫁娶及购房,对自身养老问题却没有长远规划。此外,当前江苏农村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仅仅满足了农村老人最基本的养老需求;二是,资金筹集以个人为主,政府和村集体补助只是补充,且补助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三是,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强制效力,仅仅只是一项惠民政策,居民是否参保还要依赖宣传教育和个人思想认识[8]。

4江苏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对策

4.1健全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

目前,作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新农合”,覆盖面虽广,但保障水平并不高,表现出筹资总量偏低,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与城镇居民的医保差距较大。浙江省近年来建立了“捆绑式”老年合作医疗保险,即个人和家庭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在现有的新农合医疗制度体系内,专门建立老年医疗保险基金账户。当“新农合”不能报销医疗费用时,可在老年医疗保险基金账户中按规定比例报销。同时,可借鉴德国的法定医疗保险制度,将江苏所有城乡老年人都纳入“城乡一体化”的老年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政府可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强制实施老年医疗保险,强制征收保险基金[9]。

4.2促进城乡医疗纵向合作

目前,城市中大量优质的卫生资源并未被有效利用,而农村地区严重不足的卫生资源却出现利用不充分的奇怪现象。若能通过建立县、乡、村区域医疗卫生联合体促进城乡医疗的纵向合作,可有效地整合闲置的卫生资源,实现城乡卫生资源的互补[10]。联合体内实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医疗秩序,这将有利于缓解“小医院看病治愈难”、“大医院看病经济难”的矛盾,也有利于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吸引更多的病患就诊,减轻综合性医院的负担。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10

“社区养老”是指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而“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在一个为其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的机构中颐养天年。由于我国老龄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家庭养老模式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首先可见的是生育率下降使家庭的供养资源减少,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成倍增长。预计在2010~2040年间,20%~30%的老年人口将是独生子女的父母,这批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经济保障将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1]。但是,若采用单一的社区养老,存在一部分缺乏自理能力的空巢或独居老人的需求难以保障等问题;若采用单一的机构养老,就目前养老机构的现状而言远远难以满足庞大的老年群体。因此,将“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是目前乃至下一阶段最适合我国的养老模式。

1 社区—机构养老的现状分析

1.1 客观条件的不成熟

社区养老还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全面的、统一的运行机制。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养老还是以自给自足的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并没有很好得融入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中。社区在这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只是象征性地设置了一些针对老年人的活动及项目,在老年人的生活中扮演着可有可无的角色。我国的大部分社区至今没有切实得履行其应尽的养老职责。而在机构养老方面,我国的养老机构长期面临着供不应求的局面,存在着明显的床位不足等现象。

1.2 养老费用高

养老机构的类型主要有敬老院、养老院及老年公寓等,当下,绝大多数老人会选择养老院作为自己机构养老的场所。养老院有公办和民办两种形式。一个城市中公办养老院所占的比重往往较小,民办养老院的收费标准较高,普通家庭难以负担,并且仅少部分特困老人才能享受社会救济,一部分处于困难边缘的老年人缺乏养老的经济能力,日常生活难以保障。

1.3 人文关怀的忽略

精神护理的欠缺是社区及机构两种养老模式共同的不足之处,以机构养老为盛。大部分老年人表示:养老院的精神生活十分贫瘠,缺乏娱乐活动和人文关怀。护理人员只是机械地做好自己的工作,而忽略了对老年人心理上的支持,幸福指数有待进一步地提高。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老年人在养老院的生活缺乏归属感。这也是老年人不愿意进入养老院的一大重要原因。

1.4 专业养老人才的稀缺

目前,大部分的就学机构并未开设与“养老”相关的专业,导致专业养老人才稀缺。从事这一工作的大部分人员存在着年龄大、缺乏专业知识等劣势,使老年人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因此发生病情延误等不良情况也屡见不鲜,这也警示着政府要更加地重视养老人才培养,保护好老一辈的弱势群体。

1.5 传统养老观念的束缚

首先,由于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一些家庭认为把老人推向社会养老会影响到家庭声誉,留下不孝的罪名,因而不支持社会养老[2]。其次,部分老年人没有为养老投资的意识,认为机构养老是一种浪费,一生辛劳都为了子女,老了亦是如此。再者,政府缺少此方面的宣传。独立养老已是独生子女父母不得不面临的现状,而大部分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2 针对社区—机构养老模式现状的相关对策

2.1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做好宣传工作

制定《养老法》,使诸多养老问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加强老年法律的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老年人要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2.2 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

政策一:激活民间资本,制定出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体系的构建[2]。只有养老机构数量的增多及相关法律、政策约束及鼓励,才能使养老机构的管理模式有上升的动力、对人文关怀引起足够的重视。

政策二:制定针对计划生育户的优惠养老政策。此项政策尤其适用于农村积极执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要让响应“只生一个”政策的家庭享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政府的重视。

2.3 政府救助的范围扩大

目前政府救助的范围仅局限在孤寡、低保、独居、高龄等的特困老人,部分处于困难边缘的老人,生活仍然有经济上的困扰。政府需与相关机构深入合作,让更多缺乏经济条件的家庭享受到社会福利。

2.4 重视养老人才的培养

政府应重视专业养老人才的培养,在就学机构设置相关专业,并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有意愿的人士攻读养老专业,从而缓解养老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可对下岗再就业的人群进行理论教育,不仅有利于养老人才的紧缺情况的环节,也降低了我国的失业率,一举两得。

2.5 观念的宣传

政府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对新型养老观念的宣传,如采取专业讲座、分发宣传材料、拍摄公益广告等手段使老人接受新型的观念,例如:老年人的自我养老、独立养老以及老年夫妇的互助养老是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也是最正常的养老形式[4]。另外,在社会上宣传志愿者服务的精神也有利于养老事业的发展,志愿者这一新学的血液将越来越多地注入未来的养老工程中,成为一股不可或缺力量。

3 结语

单一的养老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特殊的老龄化趋势,社区—机构养老模式已然成为未来不可逆的历史潮流,完善这一模式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界长期不懈地努力。我们应该认识到:关爱老年人,就是关爱我们的明天。

参考文献

[1] 张本波.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后果分析及政策选择[J].宏观经济研究,2002,40(30):27-33.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11

一、城市主要养老方式分析

(一)家庭养老。

1、家庭养老的优势。第一,家庭养老符合中国人的传统生活习惯;第二,老年人能够在家庭中享受天伦之乐、得到精神慰藉;第三,子女可为父母提供较多的经济援助和生活照顾。

2、传统家庭养老与现代家庭结构的失衡。基于亲情血缘关系的家庭养老模式对老人的晚年照顾更具有针对性和人情味,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美德。但是家庭养老模式的主要问题在于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即由以往的数代同堂的大家庭向现今的父母加子女组成的微型化、核心化的家庭结构转变。当然,另外一个对家庭养老模式造成打击的因素是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这进一步导致城市核心家庭缺乏照顾老人的足够人手。

(二)社会养老。

社会养老又称为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在政府管理下兴办的社会专业养老机构中养老的一种方式。

1、社会养老的优势。就老年人自身而言。首先,在养老机构中,老年人能够得到较为集中的照顾和有序的生活方式,并能与同辈群体交流,从心理上建立一种社会支持网络。其次,社会养老能够为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提供住养、生活照顾、理疗康复等多种专业化的服务。此外,社会养老能够减轻子女照顾老人的压力,缓解家务劳动所带来的各种矛盾。

2、社会养老与现代社会需求的矛盾。对于以机构照顾为主体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来说,同样存在问题:第一,社会性养老机构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社会养老的需求,而且既有的社会养老机构在质量上也参差不齐。第二,和西方社会不同,中国是一个家庭观念非常重的国家,受传统观念影响,大多数老年人仍然希望能够在家养老。和充满温情的家庭不同,养老机构是一种院舍化的养老模式,往往采取无差别的公事公办的方式来对待受照顾者,无法为老人提供亲情交融、精神慰藉,满足不了老人的情感需求。

(三)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指在国家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下,以社区为依托,为满足日常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城市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照顾需求而提供的养老服务。

1、社区居家养老的优势。社区是一个集合了各种物质与资源于一体的能够给人以认同感、归属感的小社会。和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至少有四方面优势:

第一、社区不仅资源丰富,而且投资少、成本低。第二、对于老人来说,社区绝非一个单纯的居住场所,实际上,社区还是老人的一个情感共同体,这里不仅有他们熟悉的街坊邻居,而且也是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能够给他们带来认同感和归属感,可以让他们寻找到老年生活的乐趣。第三、依托社区资源的居家养老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老人的积极性,使之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寻求社区养老资源的帮助。第四、基于城市社区的居家养老还可以为社区内部的弱势群体提供一些再就业的岗位。

2、社区居家养老的挑战。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养老模式,当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也面临种种困难,主要表现在:第一、政府还没有意识到社区居家养老对城市养老的重大意义,未能明确自身在居家养老中的职责。第二、就社区资源禀赋情况而言,能够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源参差不齐,或者是社区缺乏对养老资源的有意识整合。

(四)新兴的养老方式。

1、异地养老。异地养老是指老年人长时间 (一年之内至少累计 3个月以上或长期)离开原居住地而在异地生活,具备养老投靠的固定住所和明确养老目的的一种养老方式。

2、搭伴养老。搭伴养老指男女老人在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生活在一起,以实现晚年生活的相互照料的一种同居生活方式。

3、自我养老。自我养老是强调由老年人自我提供经济来源的养老方式。“储蓄养老”、以房养老和老年人再就业是实现老年自养的具体形式。

二、我国城市养老方式趋势展望

首先,家庭养老将逐步退出主流阵地。虽然家庭养老对老年人而言是最佳的养老方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养老已无法完全担负起赡养老人的职能,它将逐步成为众多养老方式中的一个小分支。其次,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养老将成为我国主要养老方式。社区养老即能满足老年人需求,又能减轻家庭负担,节约社会资源。可以说,社区养老是适应时代变化发展的,它在我国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它将逐步成为我国的主要养老方式。另外,在国外,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一般是高龄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大约占老年人口的 7%左右。目前我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比率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水平。最后,新兴养老方式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新兴养老方式以其灵活多样性,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群的青睐。以各种新兴方式养老的老年人日益增多,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者: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本科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参考文献:

[1]许海燕.城市养老方式发展趋势及社会支持系统建设[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7(3).

[2]尚振坤.中国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J].人口与经济. 2008(2).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12

日前,笔者以河南省内乡县城关镇6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居委会的150个家庭调查来看,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经商,特别是出外打工,还有就是年轻人父母忙于自己的事业,致使小家庭随时将子女送交老人寄养的游动人数所占的比例居高不下,在150个样本家庭中,目前祖孙同堂的家庭占40%左右。

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各种条件的改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已由解放前的35岁增长到73岁。人口老龄固然给养老社会保障带来了一些问题,但是,从家庭教育来讲,使老年人参与家庭教育的空间增大,给家庭教育提供了新的条件。

而且,我国自古就有老年人传帮带的传统习俗,隔代教育自古有之。特别在工作和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年轻的父母们多数忙于工作和学习,又缺乏家庭育儿经验,有的还有托付老人代管孩子的传统习惯,因此在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着依赖和简单化现象。老年人在当代家庭教育中不可或缺。加之很多老年人离退休后,把精力又转向关心、教育第三代上面,这是我国老年人的新的思想动向。因此,事实上许多老年人都在主动承担着家庭教育的重任。

根据笔者的调查来看,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和有一位老人的家庭,占33%以上:在幼儿园入托的幼儿中,有半数左右的儿童受祖父母、外祖父母照料或直接抚养;在有小学生和初中生的家庭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照料近六成。另如,内乡县关工委(老干部局)问卷调查,有70%的退休老干部在家经常参与教育第三代的工作。上述不完全的统计数字说明:老年人在家庭成员中不仅有相当的数量,而且还在直接、间接地参与教育子女活动,成为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成员。

二、老年人隔代教育的原因

原因一:祖辈家长有较多的育儿经验,有充裕的时间和足够的耐心。

原因二:由于祖孙的血缘关系,老人会本能地对孙辈产生慈爱之心,这就有了隔代育儿获得成功的心理基础。

原因三:多数祖辈家长常有一种儿童心理,特别喜欢和小孩玩乐,极易形成融洽的关系。因此,为教育孩子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和条件。

原因四:祖辈家长丰富的生活知识和深厚的人生阅历为教育孩子提供了资本和权威性。然而,由于祖辈家长受历史条件和自身年龄特点的局限,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利因素,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所以,在中国当代,隔代教育占据主导并非偶然。一些上班族父母们会觉得,每天朝九晚五的日子很是辛苦,又忙又累,根本没时间照看孩子,就更没法腾出专门的时间教育孩子。可是,与自己带孩子麻烦多不一样,年轻一辈的父母把孩子交给祖辈来看管实在是“方便实惠”多了,一方面时间腾出来了,另一方面也省下了把孩子“全托”给幼儿园的经济开支。

因为是亲人照顾孩子,年轻爸妈们可以相当放心,除此之外,作为“过来人”的爷爷奶奶在教育孩子上驾轻就熟,还可以替自己解决孩子出现的各种问题,何乐而不为呢?祖辈们对于年轻爸妈表示理解,儿女工作辛苦,这的确是事实,能帮他们分担些就尽量多分担些,毕竟养过孩子了就会感受到抚养一个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了,再说还能享受天伦之乐。于是,越来越多的祖辈家长开始上岗“重操旧业”,给自己孩子的孩子当“爸妈”。

三、老年人隔代教育的类型

类型一:过分关注型

孩子本来能自己做的,祖辈家长呵护备至,代为其劳。孩子本来在正常环境下能锻炼自己的能力,结果让祖辈家长们取消了。

类型二:过分监督型

什么事情都要督促孩子,经常检查孩子的行为。如此,造成了孩子的依赖性和惰性,以及对成人的不信任感。

类型三:严厉惩罚型

这种教育方法因循了中国传统的教育理念,对孩子的批评多于鼓励,责罚多于奖励。使孩子产生了严重的自卑、自闭或叛逆心理。

类型四:民主、温暖和理解型

在祖辈家长中也有的采用这种方法,只是数量很少。

四、老年人抚育隔辈人的心理简析

这一代老年人(以老干部为核心已形成新的社会阶层),多数出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虽然文化程度、生活环境、社会经历各有不同,但由于他们经历过“”的动乱年代,吃过“读书无用论”的苦头,到中老年时期非常看重知识,无不在新生一代——接班人身上寄予无限希望。他们在心理上大体有这样一些特点。

(一)慈爱心理。一些人年轻时上山下乡,或亦工亦农,加上改革开放前生活艰苦,或多处于困苦奔波之中,晚年生活安定,特别是见到隔辈人,格外喜爱。出于长者的善良本性和对后代人的美好期望,他们都比较慈祥、和蔼、宽厚、耐心。遇有孩子“闯祸”或顽皮,也能耐着性子体谅、宽容和疏导。他们把第三代人看成是希望的种子,治国齐家的“宝贝”,倍加爱护和培植。老年人这种心理,也与中国古代早已形成的幼儿的礼仪和社会风尚的影响有关。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老年人的慈幼心理,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分不开的。

(二)补偿心理。一些人年轻时由于种种原因,无条件关照孩子,或无暇顾及孩子,或不善于教养子女,晚年忆起颇以为是人生憾事。如今国家兴旺,生活变好,自身又阅历深广,新的条件唤起他们在隔辈人身上补偿的欲念,现实生活处境越好,补偿的心理越强烈。有的千方百计努力培育孩子成才,有的尽善尽美给予充足的物质待遇,使孙男孙女的吃、穿、学、用,无不超出自己儿女当年的水平,以此来弥补以往的不足,慰平精神上的欠缺。所以,一般老年人虽年老体衰,但受补偿心理的支配,产生一种内动力。例如,内乡县城关镇县衙居委会一位退休老干部,省吃俭用,把孙子上幼儿园直到高中毕业的全部费用都包了下来,还拿出上万元钱买图书办家庭学习室,辅助晚辈(包括儿子、儿媳)学习;许多老年人热心接送、护守孙男孙女上音乐班、外语班等。这些都是这种补偿心理的具体表现。补偿心理使老年人为实现自己的心愿,肯于在精神和物质上不惜成本“投资”,不辞辛苦操劳,以达到自我完美的精神境界。

(三)拒老心理。这一代老年人,多数经历过艰难困苦的岁月,形成了坚忍不拔的意志,所以到了老年仍自信不减当年,年老不服老。一旦从岗位上退下来,虽然服从了形势发展的需要,但心理上的矛盾是很自然的:他们不甘寂寞,一部分人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和咨询职务,多数人则根据所处的家庭地位,转向热心家庭教育、培养第三代方面来。一些老年人一方面为儿女着急,替他们管教孩子,减轻负担,使他们集中精力干事创业;一方面替孩子着想,不放松对孩子的教育,任劳任怨,将心血倾注在孙男孙女身上。

不服老心理显示了老年人精神上的青春活力和价值观,以及他们那种“老当益壮”、“老骥伏枥”的高尚情操。

(四)心理。一些老年人离退休后,生活的变化使他们一时难以适应。为消除孤寂,有的在家养鱼养花;有的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充实自己的精神生活。他们更主要的是喜欢和天真无邪的孩童亲近、交往和相伴,在抚育的孩子日益健康、活泼成长当中,内心感到快慰,精神有了寄托,驱散社会地位改变后的消极情绪,得到心理上的平衡。

(五)返童心理。一些人到了老年,尤其在同晚辈相依相伴的生活中,性情、语言和处事待人,往往像儿童似的单纯、稚气,变成俗话说的“老小孩”、“老天真”。老年人这种回归心理和带有稚趣的精神状态,多半是由于他们摆脱了某些偏见,对人生有个净化的认识的结果。这种返童心理使他们乐于接近和结伴儿童,也让孩子乐于接近、模仿和尊重老年人,彼此在乐融融的气氛中相互影响,各得其乐。

当然,也有个别不愿看管孩子的老年人。主要是因为他们有“多了一代人,多了一层关系”的顾虑,怕处不好三代人的关系。也有一些老年人认为自己以前吃苦受累把子女养大成人,娶妻生子,任务就算完成了,不能再做牛做马包养第三代人了。这样的只图省心、安闲度日的老年人的心理也是合乎隋理的,无可非议的。

上述的老年人在隔辈人身上和家庭教育方面的种种心理反映,主要表明当代老年人有强烈的爱晚辈的感情,以及与理想紧密相关的培育第三代的责任感。正确地认识和发展老年人这种最佳的心理状态,会推动老年人更好的发挥他们在家庭教育上多方面的优势。

五、老年人在家庭教育中的优势

由于我国老年人在抚育隔辈人方面具有的健康心理,以及其他方面的积极因素,他们在家庭教育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一般年轻父母尚不能完全具备的教育条件。老年人的优势主要表现为:

(一)有好的教育传统。老年人都经历过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艰难困苦的岁月磨练,经历过艰苦创业的岁月。即使退休了,依然思想觉悟,为人正派,作风严谨,特别是他们热爱并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养成了勤劳、朴实、勤俭持家的品德和克已奉公、守法爱国的观念。他们还把传统的家庭教育和社会习俗中“敬老”、“慈幼”、“尊师”、“礼让”、“谦逊”、“慎独”、“屈己待人”、“助人为乐”等继承下来。

对于这些好的道德风尚和传统家规。老年人一向当成行为规范和生活准则,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身体力行。还言传身教、严格要求儿孙。如果我们努力发扬传统,使老年人在传播优良传统,发挥楷模作用,影响教育下一代方面起更大作用,对培养社会主义新人、进行精神文明建设(这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无疑是十分有意义的。

(二)有高度的责任感。老一辈人都有一部光荣的历史: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高度负责,无私奉献。退休后,岗退心未退,在补偿、不服老心理的支配下,更把教育第三代的工作当成义不容辞的责任。有许多老干部在处理家庭、子女问题上严以律己,不搞特殊,给儿女做出榜样。有些老年人以“教不严,师之惰”为信条,对儿孙严格要求和管教。出于对未来人才的责任感,甚至信不过儿女,怕他们惯孩子。可见,事实上并非像社会上一般人所认为的那样:“老年人都溺爱孩子”,倒是有些年轻父母对孩子溺爱过甚。

老年人对教育隔辈人的负责精神,还表现在主动性上面。如生活中竟出现婆家、娘家两家老人争抢看管小孙子的事情,都唯恐对方不如自己教育得好。还有的老人为了教育好孩子,坚持跟踪观察,做孩子成长日记或教育笔记。老年人的责任感,使家庭教育正常化,避免和克服了放任自流的缺点。

(三)有深厚的爱。老年人由于家族血缘和第三代的关系,以及慈爱心理的支配,一般都对晚辈特别疼爱、体贴,感情深厚,关怀备至,恨不能将自己的全部余热无保留地献给孩子。这种挚爱的感情,促使他们精心培育晚辈,在辛劳中感到快乐。

爱是教育的前提,是教育成功的心理基础。老年人强烈的挚爱意识,深深印在孩子们的心灵里,在爱的情感熏陶下,逐渐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感,学会爱别人,爱老年人,听从老年人的教导。

(四)有知识和经验。老年人是“过来的人”,像一部活的教科书,有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还有人生教训,如做父母、抚育子女、学习、劳动、做人等等。这些付出血汗代价得来的知识和经验,使他们懂得应当怎样在人生的道路上迈好每一步,也使他们在反复比较和实践检验中,学会使用示范法、鼓励法等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他们还能在家庭成员问起引导、协调作用,使儿女在教育下一代时少走弯路。还有,人们有了种种知识和经验,晚年便产生一种传人的愿望。这种心愿推动老年人(特别是具有某种特殊技艺的老年人)非常热心辅导和教育晚辈学习。

(五)有充裕的时间。老年人退休后没有工作、会议负担,社会活动和交往明显减少,有足够的时间任意支配,这是所有在职的家长难以相比的。他们可以充分接触、观察和了解孩子,可以做各种开发智力的游戏活动,可以带孩子户外散步、参观、游览,广泛接触自然和社会,还可以辅导孩子学习,检查作业,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等等。时间,给予老年人抚育隔辈人最充足的条件,也预示了老年人的生命里程。这些老年人很明白时间的可贵,便能够利用同儿孙相处相倚中对他们抓紧施以良好的教育。

老年人在教育上还有一些优势,如家庭中的尊长地位、涵养性等。

正确认识和发挥这些优势,便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方面使隔辈人得到受敬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抚爱教育,全面成长;一方面又会使老年人从中受到鼓舞,得到乐趣和精神安慰,对家庭,对社会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六、老年人在教育隔辈人中的弊端

老年人受旧教育和旧观念的影响,以及某些习惯势力的束缚,直到老年,身上仍保留某些陈旧、落后的东西。这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是需要儿女们理解和体谅的,但在第三代的教育问题上,就需要指出其消极影响,注意防止和克服。

(一)老年人在教育隔辈人中的弱点

1.溺爱。溺爱恐怕是隔代教育中最突出的问题了。一个6岁的小女孩,长得十分可爱,但脾气却可用“暴躁”来形容。在长辈面前不讲礼貌用语,在幼儿园无法和其他小朋友和睦相处,想要什么得不到满足时,就边哭边闹大喊大叫并且乱摔东西。如果使尽所有招数,要求还得不到满足,小女孩甚至还会“发狠”打人和咬人……这一幕幕让人咂舌的现象,让小女孩的父母叫苦不迭。女孩名叫甜甜(化名),爸爸妈妈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加点,平时对女儿的生活和教育少有问津,带甜甜的重任都落到了爷爷奶奶身上。老两口把她视作掌中宝,对孙女有求必应。甜甜妈妈罗女士告诉记者,她发现女儿越来越懒,穿衣、及时疏导,正确矫治,不但不成才,甚至难成人。

七、扬长避短发挥余热促进家庭教育上台阶

老年人在家庭教育中,是人数多,素质好,处境优越,不可等闲视之的教育力量。在职的或已离退休的老年人,虽然身体渐老,却都有一个可靠的、安乐的晚年。这是由于他们生活在我国社会主义大家庭“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优越社会环境决定的。因此,我国老年人的心理状态和精神面貌是健康的、乐观的和充满希望的。

他们有许多精神财富。在家庭教育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发掘这些财富,发挥这些优势继续为“四化”、为教育事业服务,不仅符合我国老龄问题宏观上的战略方针,也符合老年人自身的心理和愿望。

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在国家人力、财力尚有困难,托幼事业和初等教育尚不够完善,还不可能充分满足社会需要的情况下,就更需要我国从各方面挖掘潜力,为改革教育创造条件。如果,每个家庭都能在不影响老人健康的情况下,妥善和充分地发挥老年人的优势作用,老少合作,使家庭与学校(幼儿园)协调一致做好第三代的培育工作,尤其具有实际意义。老年人的精神财富值得发掘,老年人的奉献精神值得发扬。

至于老年人在教育晚辈上的弱点,虽然并不是主流,但却不容忽视。随着时展的潮流,经过主客观的努力,这些弱点将会不断得到克服。

笔者以为:第一,老年人要本着“老有所学”的精神,加强自身的学习,尤其学习科学育儿知识,扬长补短,更新观念,提高素质,继续自我完善,与子孙共成长。第二,子女们要在“敬老”和理解老人的前提下,采取示范感化、民主谈心、婉言奉劝的方式进行帮助。第三,社会上则应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咨询等宣传工具,广泛进行宣传教育。第四,建立老年教育机构,举办各种形式的报告、讲座、观摩。如内乡县老干部局定期在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办“老年大学”和“家长学校”,内乡县的中小学校,甚至连一些幼儿园也定期开办“家长会”,特设“老年班’’,专门开设“少年儿童教育”必修课程,内乡县总工会组织举办“老年人教育子女讲座”,内乡县城关镇6个行政村和6个居委会也都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开展老年人知识更新教育活动等,针对老年人的特点,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普及教育科学知识工作,很有收效。

八、老年人隔代教育如何做到“三赢”

“隔代带孩子”是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教育孩子关键不在于谁带,主要在于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父母和祖父母的教育常会发生冲突,因此需要不断沟通。遇到孩子的教育问题,父母不妨避开孩子,找个时间和老人好好谈谈,多与老人交流新的教育理念、方法。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以协助子女料理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但不能代替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年轻的父母们,对孩子家庭教育的投入,就是对明天的投资。父母有责任抚养教育孩子,即使有老人的帮忙,也要多和孩子交流、沟通,以弥补老人教育孩子的不足。自己工作再忙,事业再重,都不能忽视了教育孩子的责任,要培养孩子自主、自立、自强的精神,培养他们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的体魄,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做一个称职的家长。

1.两代人统一思想认识,求同存异

由于出生与成长的环境和时代有着显著的差异,两代人在教育宝宝的问题上自然也会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比如,年轻一代可能更注重宝宝智力培养、个性发展,他们往往会更多地向宝宝传递知识,给他更多自由,让他自由探索;而祖辈们则更看重道德教育,可能就会给宝宝更多的约束。在教育宝宝的事情上,两代人要尽量平心静气多一些沟通,只有统一认识,才能避免在宝宝面前暴露分歧,防止他利用这种分歧要挟父母或者祖辈,引发更多的问题。父母们最好尽量多向祖辈请教,多一些温和的沟通,而祖辈们最好利用各种渠道多接受新思想,学习新知识,用科学先进的教育理念来武装自己。家庭中每一位成员必须建立“统一战线”,形成育儿合力。

2.寻找合适的平衡点,理智控制感情

祖辈在养育宝宝时最好用理智控制感情,分清爱和溺爱的界限,爱得适度。父辈也是如此,要权衡自由与规则之间的界限,不能给了自由而缺乏规则。否则,没有规则的环境并不能帮助宝宝获得更好的发展,相反,一个缺乏规则的环境反而会带给宝宝更多的不安全感。

此外,祖辈和父辈之间很容易争抢宝宝的爱,出现亲子嫉妒的现象。祖辈在育儿观念和育儿方法上难以摆脱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在家庭生活中,心甘情愿成为孩子的“防空洞”,容易使孩子养成“以我为中心”的性格,对孩子的个性发展难免会有一些负面影响。所以,祖辈在养育孙辈时,关键是如何擅长用其长而避其短,合理定位,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乐于当配角。

因此,无论祖辈还是父辈都要冷静地看待宝宝,积极创造机会,让宝宝有更多的机会尽可能多接触家庭里其他的成员,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家庭教育的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

3.父母应承担必要的责任,不能出了问题找老人

年轻父母有难处,祖辈们也有苦衷。在养育孩子方面,老人绝非主体。父母首先要认识到自己的重要性,主动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不能过分依赖自己的父母。

孩子的成长是不可逆的,一旦错过就不能再来,年轻父母不管多忙都要尽量多抽时间与宝宝在一起,不要以忙为借口,把对宝宝的教育权、抚养权完全交给祖辈。如果父母长期忽视宝宝渴望跟父母在一起的这种心理需求,他的心理健康就会受到影响,比如,宝宝可能变得非常缺乏安全感,对周围环境和人群缺乏信任,并且,为了获得父母更多的关注,他也可能出现更多的问题行为,让父母头痛不已。

4.加强聆听和理解,多沟通避免冲突

家庭养老的优缺点篇13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200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仍把扩大内需作为未来一段时期内拉动经济增长的突破口,以迟福林为代表的学者提出应该把目标定位于农村居民群体。这表明党和政府对农村养老和经济增长的高度重视。

学术界对养老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养老问题本身进行制度和运行探索;二是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笔者基于我国多民族聚集于边疆地区、家庭供给养老出现危机的现实,利用弹性理论分析认为外部途径优化养老资源供给对于民族地区农村的必要性并据此提出应构建政府、社区、家庭三方驱动且相容的养老支持力系统和养老保障机制。在机制中强调突出政府责任,旨在解决当前民族地区农村养老困境,并使之与经济增长形成良性互动,为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边疆稳定提供有益思考。

二、当前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养老资源供给与经济增长的困境分析

我国农村主要通过养儿防老的家庭反哺机制实现养老,民族地区也不例外。传统农业社会,在儒家文化与民族乡风俗规的“孝”文化影响下,多子且共居(或就近居住)结构的大家庭是民族地区农村养老的主要支持力。但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民族地区农村受经济、文化、社会政策调整的影响,家庭结构向着少子化、空巢化、隔代化方向发展,由于居民家庭收支结构的调整,家庭养老资源供给出现了困境,并且对经济发展形成阻碍。

首先,受计划生育政策少子化带来的影响①,居民家庭选择储蓄和投资教育换取养老资源。刘永平、陆铭(2008)[1]曾基于Diamond拓展的世代交叠模型分析表明:在养儿防老的经济里,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增加,行为人高储蓄同时也必将伴随着高教育投入。袁志刚、宋铮(1999)[2]研究则发现中国居民投资第一意向为储蓄,子女教育次之,而储蓄的目的中子女教育居于首位。这与民族地区农村的现状是相吻合的。根据现有的国家统计年鉴数据,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五个民族自治区的城乡储蓄总量分别由2002年1 137.9亿元、1 733.5亿元、70.4亿元、306.8亿元、1 137.6亿元快速攀升到2006年的2 271.4亿元、2 946.2亿元、139.8亿元、581.1亿元、2 035.6亿元;而从2006年五个民族自治区的人均收入在全国的排名来看,对应分别为10、27、26、22、14[3],一定意义上说明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相比农民家庭收入更低。以笔者对湘西凤凰县吉信村、火炉坪村、岩口村、塘寨村、追仁村五个村人均纯收入的调查数据为例,最低的岩口村是875元,最高的追仁村为930元,相差仅55元,远远低于我国2007年农村人均收入5 791元的水平。民族地区农村有限的家庭收入主要流向了储蓄和子女教育,与非民族地区相比,家庭对老人的经济反哺能力更弱,老人的经济处境艰难。从另一个角度讲,家庭居民出于预防性动机进行的储蓄,致使居民即期消费不足,因此削弱了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教育投资虽然本身是一项长期投资,未来对经济增长也必然做出贡献,但是由于教育费用偏高,实际已经成为民族地区农村大部分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的负担。

其次,民族地区集“边、山、穷”特点为一体,地理位置偏狭、交通落后、自然条件差,近年来伴随人口总数增加,人均耕地面积减少,土地带来的收益难以满足家庭花销,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根据2008年湘西自治州统计数据资料,湘西人均耕地面积为0.82亩,“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土地资源结构及频繁的水旱灾害,致使依靠土地获取的经济收入连续降低,因此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出乡出省打工或者从事商品流通贸易,子女则由父母代为照管。这带来自身家庭生活改善的同时也客观上加重了老人的负担,造成家庭对老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缺失。示范效应下这种外出务工已经由个别现象发展到普遍现象,2008年湘西凤凰县大部分村寨外出务工人员占总人口平均比例已经达到25%,而据笔者调查显示:凤凰县一些村如茶山村、三角坪村外出务工人员比例达48.12%。这些离家出去的家庭由于不用照顾父母和小孩一心在外打工,而本是继承父母遗产的最小儿子一家,由于需要尽责任赡养父母而失去了外出务工的机会,农业天生的弱质性决定了农业效应较差,结果导致了不需要赡养父母的核心家庭经济实力远远超过了有父母需要赡养的主干家庭,这种不公平引发了大家庭内部矛盾。矛盾突出的则引起劳动力的回流,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民族地区农村少子化家庭高储蓄与高教育投资并行,弱化了家庭对老人经济支持的反哺能力,抑制了农民消费,对经济持续发展形成阻碍,影响农村脱贫步伐;农业产出效益低下,比较收益优势的影响下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由此带来家庭空巢化、隔代化的现状。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缺失,引发家庭矛盾,劳动力回流阻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农村相比,家庭养老资源面临的供给困境更为严峻,对经济的阻碍作用更为明显。如果不能突破以家庭为供给主体的民族地区农村养老现状,那么将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甚至可能成为民族问题产生的诱因。

图1分析了家庭供给养老资源短缺的现状。养老保障是具有正外部性的,这是因为养老保障不仅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即养老的社会边际效益大于私人边际效益。假定一定时期内老年人的规模不变,边际成本MC为常数。家庭养老只能提供Q1数量的养老资源,但从社会效益角度,需要Q2数量的养老资源。这意味着家庭养老下,养老资源提供太少了,家庭养老成本太高了。因此,寻求家庭外部的养老资源供给成为现实选择。

三、优化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养老资源供给,促进经济增长

(一)民族地区农村家庭养老资源均衡的经济学分析

从经济学弹性理论分析[4],养老资源需求是缺乏弹性的(0

(二)民族地区农村养老支持系统的构建

家庭作为民族地区农村养老主要的支持力独木难支,寻求家庭外部支持力,从而构建养老支持系统方能解决这一难题。根据现代社会保障理论,农村养老的主要供给主体有政府、社区、家庭。但长期以来家庭独挑重担,政府和社区作用非常有限,三方未能形成合力系统支持民族地区农村养老。

陈功教授在对养老问题产生的历史进程分析中指出,政府介入养老问题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虽然早在20世纪80年代社会保障在民族地区农村就相继建立,但是由于“旧农保”主要强调个人责任,政府、集体责任缺位,“旧农保”政策受农民个人参保能力低、收益差等因素制约逐渐陷入僵局。根据国家统计年鉴,宁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在2003年之后基本没有变动,2005年后国家统计年鉴则不再公布这项数据;2007年国家统计年鉴显示的五个民族自治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领取人数的数据,宁夏对应仅有2.2万人、0.5万人,新疆参保人员中领取养老金人数为0.1万人,对参保人数没有显示,其他自治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陷入极度萎缩状态。政府对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养老未能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这是政府职能缺位的一种表现,造成居民对社会保障政策持续性和稳定性的怀疑,可能产生政府信用危机,激化社会矛盾。

社区是宝贵的本土资源。目前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直接减少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滞留农村的多是老人和儿童。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以往民族地区村寨相对固定的直系亲属帮扶养老模式逐渐打破,逐渐扩大到了家族和邻里,这种帮扶主要表现为劳动支持、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这种变化就是社区弥补家庭养老的萌芽。

重新定位政府职能,培养社区服务,构建以政府、社区、家庭三方驱动的养老保障系统是目前民族地区农村的现实选择。在这个系统中,政府、社区和家庭三方形成铁三角关系共同服务于养老的客体:老人。老人在政府和社区资源的监督和支持下,得到更多的养老资源供给,既能满足老人对居家养老这种人性化养老的需求,又能减轻家庭子女、配偶的负担,顺畅民族地区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通,融洽社会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增强民族团结;家庭养老事业得到社区的援助,有助于农村社区成员频繁互动,交流感情,对于“大群居、小杂居”的民族地区有增强归属感和凝聚力的重要作用;政府为社区和家庭提供财政支持和政策保障,来提高老人的经济能力,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居民收入,降低贫困率,带来更多税收;政府协调监督管理过程中体现的服务型政府理念将提升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民族认同感。三方互相依托形成牢固的铁三角关系(见图3所示)。

三方共同驱动下形成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社会保障共同作用的有效养老保障机制。表1通过建立矩阵对比分析了各个养老方式、养老层次的优势。家庭养老依靠子女获得精神的满足感是其他养老方式难以取代的;农村社区将对空巢、隔代家庭的养老尤其是生活照料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社会保障的互济作用以及社保基金的安全投资运营产生的增值收益将惠及个人。

(三)民族地区农村养老机制的构建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分析

由家庭、社区、政府三方共同驱动建立的有效养老保障机制将与民族地区的农村经济增长形成良性互动(见图4所示)。

有效养老保障机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体现在:社会保障可弥补家庭养老不具备的互济作用,从而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缓解贫富分化,在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中有序促进了经济增长;社区服务与社会保障的购买和参与将引导农民把储蓄转化为即期消费从而拉动经济增长;社区服务将解决空巢、隔代家庭老人的生活照料危机,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社会保障基金储蓄与资本效应为经济增长提供可能的资金支持。社区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能够解决政府和市场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能够填补政府部门的难以介入,一方面,各种社区组织更关心其服务对象,更强调自下而上的参与,更有优势立足于本土来解决这些问题,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比政府部门和市场机制更有弹性、更有效率、更有创意和更有关怀精神;另一方面,通过整合社区资源,社区组织能够推动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的发展计划,参与解决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并使公共服务直接处于民众的监督和控制下,这使得个人融入社会,减少对社会的疏离感,萌生社区意识,产生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农村经济增长对养老保障的作用则表现在:经济增长带来更多的剩余产品,通过政府的二次分配把财富不断转移到养老保障系统,养老保障得以逐渐完善进而实现民族地区居民老有所养,弱化民族与非民族地区的贫富差距。民族地区农村养老机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也必将对融洽民族社会关系,维护边疆安全稳定起到基础性的保障作用。

四、优化家庭养老资源供给的对策

(一)明确民族地区农村养老资源供给中家庭的地位

政府与社区弥补家庭养老不足的优势在短期内还不能很快凸显,而且限于民族地区农村薄弱的经济基础,当前社会保障覆盖面低,因此家庭在未来长时期内,还必须继续发挥基础性的养老保障作用。目前在民族地区农村,出现了家庭对养老困境的自行调整:兄弟几个轮流外出务工,兄弟间协商留一家人在老家与父母生活并从事农业生产,其他外出打工的家庭则为在家务农的家庭提供农业生产需要的资金,并负责自己子女的生活费用。家庭结构发生由“单一家庭”为主其他姊妹为辅向“大家庭”为主“单一家庭”为辅的转变。要对类似的家庭养老的“自适应”给予正确指导,并积极探索与社区养老的创新。此外,还要逐步推广“新农保”,做好试点工作,使这项具有普惠意义的制度尽快覆盖民族地区的所有农村。

(二)加快民族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

要转变政府职能在民族地区农村缺位的现状,加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养老、教育、卫生在内等多方面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据测算,2005年我国城乡居民用于教育和医疗的额外支出对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产生的挤出效应达到5 810.7亿元,如果政府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到位,消费率至少可以提高4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新农保”的实施表明了政府对农村养老与经济发展的关注,但政策本身有其局限性,就筹资中对集体出资可“根据各级政府的经济发展实力而确定”这一提法而言,引发了学者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讨论。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实力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定要妥善协调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与财权关系,以免影响到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避免激化民族矛盾。另外,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依然严重,政府要加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

(三)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农村经济

要利用西部大开发政策合理开发民族地区旅游资源、能源资源、矿产资源以此拉动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强化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作用,给予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必要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弱化政府微观干预,凡是市场机制能发挥积极作用的,政府要远离、退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地方企业的微观运行,以免造成政府失灵下的经济损失。针对民族地区的现实环境,现阶段要发挥“强政府”作用,为民族地方企业、集体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和财政补助,保障更多的税收转移到养老保障系统中。同时可以鼓励非政府组织、社会基层组织等第三部门在民族地区农村养老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增强民族地区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障机制构建的心理认同

民族地区农村养老保障机制的构建需要得到居民普遍的心理认同。“新农保”在民族地区试点工作已经开展,各级政府前期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操作方式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参保并逐渐形成示范效应,鼓励更多人群参与。同时要保证政策在后期执行中的稳定性,避免“朝令夕改”引发的政府信用危机。

养老是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民族养老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养老保障机制构建要充分尊重民族个性、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妥善处理好政府、社区、家庭与老人之间的关系。强化政府责任对解决民族地区农村养老困境、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尤其是对增强民族团结、稳定边疆安全有着更强的正外部效应。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99年《中国少数民族政策与实践白皮书》:国家对少数民族家庭生育政策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一般规定可以生育两个或三个孩子;边境地区和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人口特别稀少的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自治区的藏族农牧民可以不限制地生育子女。但即便允许生育2~3胎与传统家庭养老机制下多子供给养老仍旧有很大差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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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志刚,宋铮.城镇居民消费行为变异与我国经济增长[J].经济研究,1999,(11).

[3]田辉,孙坚平,朱英明.我国各地区农村社会发展的综合测度分析[J].经济管理,2008,(2).

[4]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Consideration on Optimizing Countryside Family Retirement Resources' Supply

Guo Wenjuana1, Ma Xuefeng2

(1.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an 712046,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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