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杂志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生态环境保护实用13篇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篇1

1.人口增长对环境的影响

(1)人口增长与自然种群数量增长的比较:

人口增长不同于自然种群数量的增长,生物种群的消长规律不完全适用于人口增长的情况。因为人口的增长还要受到国家政策、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2)人口增长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能源和环境污染等五个方面上。

2.探究我国人口急剧增长的主要原因

(1)逐渐上升的生育率和逐渐下降的死亡率,形成巨大的“落差”,从而使人口增长加快。

(2)人口基数过大也是原因之一。

3.人口增长引发环境问题的实质

人类活动超出了环境的承受能力,对人类自身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造成了破坏。

例1下图表示人与环境关系的三种模式图,下列对“环境容量”的理解错误的是()

图1图2图3A.环境容量是指生态系统对人口的承载能力

B.随着生产的发展,环境容量在不断加大

C.人口的过度增长会造成资源枯竭,环境容量降低

D.生物圈的稳态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人类改造自然的基础

【解析】综合三幅图可知,人口数量总是低于环境容量,即使暂时高于环境容量(图2和图3),但最终还是要降下来的,人口的过度增长,造成资源枯竭,对人口的承载能力下降,环境容量降低,B项错误,A、C两项正确;人类活动要以生态系统的稳态为基础,否则就会受到自然环境的报复,D项正确。

【答案】B

(二)关注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

1.比较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

温室效应酸雨臭氧层破坏形成

原因化石燃料的大量燃烧导致大气中CO2的含量增多化石燃料的大量燃烧导致大气中SO2和氮氧化物的含量增多人类活动中产生的氮氧化物和氟利昂增多危害①全球气候变暖;②冰川融化导致海平面上升①水体酸化;②影响动物的生长发育;③伤害植物的叶和芽;④腐蚀建筑物和金属材料①导致人患皮肤癌等疾病;②农作物减产防治

措施①减少化石燃料的燃烧;②开发新能源;③大量植树造林①减少化石燃料的燃烧;②使用脱硫煤;③开发新能源;④植树造林减少氮氧化物和氟利昂的排放2.比较海洋污染和土地荒漠化

原因表现结果海洋污染污水、工业废水等流入海洋或海洋运输时石油泄露和倾倒污染物等富营养化发生

赤潮土地

荒漠化植被(如草原、森林等)遭到破坏土地

沙漠化出现

沙尘暴(注: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并不是单方面导致的)

(1)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向生物圈索取的资源数量和速度剧增。

(2)人们向环境排放的废物也远远超过生物圈的自净能力。

例2图1表示土壤中镉化物严重污染地区,通过栽种吸镉植物回收镉化物的实验流程;图2表示两种植物对土壤中镉化物吸收能力的测试结果及干物质燃烧的汽化温度。已知镉化物的汽化温度为420 ℃。请回答。

(1)土壤中的重金属可以通过逐级富集,从而危及人类的健康。

(2)研究表明,某些植物能促使吸收来的重金属与、有机酸等结合而分别沉积到细胞壁和液泡等处,并依靠(填细胞结构)的功能,使污染物与体内的敏感分子或部位隔离,不干扰正常的细胞代谢。对栽培的此类植物要及时收割,否则,植物体内的重金属可能通过等途径重返土壤中。

(3)如果图中气体过量排放至大气,将加剧等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部分气体及灰分物质重新进入栽培区再度被利用的过程体现了生态系统的功能。

(4)两种植物的根对镉化物吸收有差异的具体原因是细胞膜上。你认为治理并回收镉化物适宜选择的植物是,理由有。

【解析】(1)重金属进入生物体内不能被降解,而是随食物链逐级传递,逐级富集,营养级越高的生物体内重金属浓度越高。

(2)细胞壁的主要成分是纤维素和果胶。细胞中起屏障作用的物质是细胞膜,可选择性的阻拦细胞不需要的物质。存留于植物体内的重金属等物质可以随枯枝落叶等被分解者分解而回到土壤中。

(3)图中气体为CO2,过量排放可导致大气中CO2浓度升高,引起温室效应。回到无机环境中的物质再度被利用属于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功能。

(4)植物吸收镉化物需要细胞膜上载体蛋白的协助,不同植物细胞膜上载体的种类和数量不同,所以对同一物质的吸收量有所差异。图中蔓田芥对镉化物的吸收能力更强,而且其汽化温度较低,所以适宜选择蔓田芥作为治理并回收镉化物的植物。

【答案】(1)食物链(2)纤维素(或果胶)生物膜枯枝落叶(3)温室效应(酸雨)物质循环(4)运输镉离子载体的数量不同蔓田芥蔓田芥对镉化物的吸收能力强且其汽化温度低(便于镉化物回收提取)

【通关锦囊】几种常见的水体污染及其处理办法

污染

情况成因危害处理办法无机

污染水中富含N、P等营养元素湖泊中表现为水华、水体缺氧、水生生物大量死亡自养型微生物处理有机

污染水中富含有机物异养生物大量繁殖,使河水变黑发臭异养型微生物处理重金属

污染重金属进入食物链营养级越高的生物体内积累越多自养型微生物处理农药农药进入食物链营养级越高的生物体内积累越多异养型微生物处理(三)生物多样性及可持续发展

1.生物多样性的三个层次

2.生物多样性成因的分析

(1)从分子水平看:

(2)从进化角度看:物种多样性与生态系统多样性主要是生物的不定向变异与定向选择在进化过程中共同作用的结果。

3.生物多样性锐减的原因

(1)生存环境的改变和破坏;

(2)掠夺式开发和利用;

(3)环境污染;

(4)外来物种入侵。

4.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包括就地保护和易地保护两大类。就地保护是对生物多样性最有效的保护措施。就地保护除了保护区域内的物种外,还应保护相应的生态环境,而在物种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不再适于物种生存后,就只能实行易地保护。

例3下列有关生物多样性的说法错误的是()

A.在人工生态林中适当增加植物的种类,可提高该生态系统的抵抗力稳定性

B.生物圈内所有的生物、所有的基因及各种各样的生态系统共同构成了生物多样性

C.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有效的措施是禁止开发和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

D.外来物种入侵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会造成一定的威胁

【解析】在人工林中适当增加植物的种类,能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从而提高生态系统的抵抗力稳定性,A项正确;生物多样性包括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B项正确;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有效的措施是就地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合理开发和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而不是禁止开发和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C项错误;外来物种入侵,导致该外来物种大量繁殖,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D项正确。

【答案】C

【同步训练】

1.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指出:到21世纪末,我国总人口将不会超过16亿,顺利实现人口零增长,然后缓慢下降。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A.控制人口增长,有利于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

B.优生优育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

C.禁止近亲结婚可以降低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

D.我国人口增长符合“J”型曲线,K值为16亿

2.大气中各气体成分的含量变化引起当今世界各种生态危机。下列有关“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三大危机的叙述,错误的是()

A.三大危机都与氧元素的存在形式有关

B.“臭氧层破坏”主要是由于O2的大量减少,CO2的大量增加所致

C.CO2增多一方面导致“温室效应”,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使植物的光合作用加强,生物圈也能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调节

D.海洋中部分有机物沉积于无微生物的深海中,有利于减缓“温室效应”

3.下列关于生物多样性的叙述,正确的是()

A.生物多样性是指各种动植物资源和它们的基因

B.模仿蝙蝠发明雷达,这是生物多样性的间接价值

C.建立风景名胜区是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措施

D.酸雨、沙漠化、水污染、食品安全等都是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全球生态问题

4.三峡库区蓄水后,有些生物的栖息地被破坏,为保护这些生物最好采取的措施是()

A.建立自然保护区就地保护

B.将受到威胁的生物易地保护

C.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

D.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

5.下列关于生物多样性的叙述,错误的是()

A.共同进化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形成

B.森林能调节气候属于生物多样性的直接价值

C.生物多样性的间接价值明显大于它的直接价值

D.生物多样性包括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6.人类活动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以下相关叙述正确的是()

A.人工湿地的蓄洪防旱功能,体现了生物多样性的直接使用价值

B.建立自然保护区就是为了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

C.大量引进外来物种,使当地生物群落中的物种更多样化

D.种群在生态系统中所占据的位置变化可能提高物种的多样性

7.某池塘有藻类植物、水草、浮游动物、吃浮游动物的鱼类等生物。由于大量排入污水(pH近中性),藻类暴发,引起水草死亡之后,浮游动物及鱼类等生物死亡,水体发臭。下列有关叙述中,错误的是()

A.导致水草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是缺少阳光

B.藻类刚爆发时,若清晨采集水样检测,其pH可能低于7

C.更多水生生物死亡又加重了水体污染,这属于负反馈调节

D.藻类刚爆发时,若投放食浮游植物的鱼类和种植大型挺水植物有利于修复生态环境

8.为应对“垃圾围城”危机,很多省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垃圾分类处理,实现了垃圾资源化和能量的循环利用

B.微生物能分解垃圾说明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

C.垃圾分类处理减轻了环境污染,提高了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生态环境保护篇2

环境是一个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我们破坏了环境,这等于破坏了我们的生存条件。

目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劣,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就是水资源。据有关资料报道:排水系统的铺设和清洁剂的使用有增无减,消耗水中的氧,使鱼类死亡,生态系统恶化。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污染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的污水排入河中,污染了5.5亿的淡水。

这是多么让人触目惊心的事实啊,保护环境是人人有责的,为什么要破坏呢?

森林面积减少。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地球上几乎1分钟就有超过20xx0平方米的森林被毁掉,1950-1985年,短短的30多年时间,全球的森林面积减少了1/2。

多年来,为了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我国建立了严密的森林资源管理监督机构,组织开展了各类不同程度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侵占林地专项行动,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我国林政案件的发生仍旧呈上升趋势,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屡禁不止,林地流失状况依然严重,林地保护管理形势严峻。据统计,20xx年上半年,

全国林政案件20.95万起,其中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占60%;共查处林政案件20.75万起,查处率为99.02%。与20xx年同期增长3.4%,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案件增加21.6%,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加12.3%,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增加5.5%,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基本持平。20xx年上半年,因林政案件造成林木损失21.7万立方米,其中,48.7%因盗伐滥伐林木案件造成。另外,森林火灾对森林造成的破坏尤其严重。

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地球是人类惟一的家园,在茫茫的宇宙中,除了地球之外,目前尚未发现其他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惟一家园.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在这个家园里,人是地球的主人.除了我们人类以外,还有许许多多有生命的物质,如花草树木,虫鱼鸟兽等.这些生物与我们生活在同一环境中,共同组成了这个大家庭.水是生命之源,人的生命离不开水.人体中所含的水分约占体重的65%,如果人体损失10%以上的水分,就会导致死亡.空气,是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人无时无刻不在呼吸空气.氧气来源于植物的光合作用,各类植物是氧气的加工厂.如果地球上没有了植物,我们人类和其他生命将不复存在.野生动物依赖于植物,也可以保护植物.以鸟类为例,90%的鸟类以昆虫为食,许多益鸟是庄稼,树木的卫士,是害虫的天敌.100条树虫十几天便可以吃光一棵大松树的树叶,而一对大山雀一天可以吃400多条虫子.如果没有这些

益鸟,害虫就会泛滥成灾.在地球上,人类植物和动物,实际上是一个互相依赖的"生物圈"、"朋友圈",谁也离不开谁.人类之所以能在地球上生存是因为生态平衡的缘故.地球给我们人类乃至所有生命的形式,提供了一个生命支持系统--空气、水、适当的光和热、以及能源等等.事实上,这种原始的生态平衡从全球范围来看是极其难得的,我们今天或许只能在人类未曾涉足的地方才得以看到.自然环境提供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资源的同时,遭到了人类机大的破坏.只有当自然环境处与一种生态平衡的和谐状况时,人类的前景才是乐观的.

大力倡导和树立绿色文明理念;多辟渠道、形成机制;形成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的局面。这既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更是彻底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只要全民动员起来,群策群力,积极行动,持之以恒,就一定能铸起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长城,中华大地就一定会山川秀美、江山如画。

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否认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局限性,并不是要不论科学技术在保护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们突破技术决定论的局限,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放在文明转型和价值重铸的大背景中来加以思考。承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把人与自然视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并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美丽和稳定。无论以全球范围,还是以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类文明都发展到了保护生态环境阶段。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要实现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们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关系。要真正解决环境问题,首先必须改变当前人类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发展不能仅局限于经济发展,不能把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割裂开来,更不应对立起来。发展应是社会、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1972年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或为人类环境保护工作的转折点,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问题。从全球来看生态环境破坏此环境污染更严重。冲破了就环境的狭隘观点,把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协调人类与环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才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当代人之间能否公平地分配环境保护的成本与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励人们的环保行为的制度安排,这直接决定着人与自然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如果当代人之间尚且不能实现某种最低限度的公正,那么,我们就很难指望他们会真正关心遥远后代的利益,因此,当代的集体努力与人人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我们共同的未来》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这是由于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贫困是对这种权利的剥夺,它使人作为的价值得不到实现。同时,贫困与破坏环境往往是互为因果的。因此,消除贫困,减少贫富差距是实现代内平等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综上所述,要达到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要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保护好环境。

人有权利利用自然,通过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这种权利必须以不改变自然界的基本秩序为限度;人又有义务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实,保持自然规律的稳定性,在开发自然的同时向自然提供相应的补偿。当然,如此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是以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着和谐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的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已经遭受严重破坏的现实。在这个事实中,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必须相应调整。在达到新的和谐之前,人对自然的开发方式,开发深度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人在改变自然资源的物质形态的同时,应当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补偿,以恢复其正常状态。使人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从我做起,爱惜环境

当我们这样一群小孩儿为着环保而无可奈何时,突然发现,只要尽力,任何事情都能办到。

有时,会看见一两个人弯腰拾起垃圾,但这是很少看见的。在那么一大批人中,只有一两个人会自觉地把手中的垃圾扔进垃圾桶。

看着碧绿的山林转眼变成沙土,看着清澈的溪水瞬间变成污流,看着青翠的草原被沙漠吞噬,我们焦急而无奈,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破坏环境的惩罚!斗转星移,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要。看见无限美丽的风光被毁,看见一条千万年形成的生物链就这么断掉,你能无动于衷吗?

我不明白,把垃圾扔进桶里,这个动作就很难吗?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呢,难道我们愿意生活在肮脏的环境里,生活在灰暗的世界里么?

为了我们生长的环境不被污染,为了美丽的山川不被垃圾堆满,我们每个人都要参加环境保护。

我们生活中的许多废物,可以在其它的场合被利用而成为资源。垃圾分类回收可以变废为宝,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回收利用,都可以成为宝贵的资源,又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减轻垃圾处理的压力。例如:白色垃圾——泡沫、塑料袋经过处理后可以变成油;废电池可以提炼出贵重的金属;废纸可以制造再生纸;废玻璃可以用来再制造玻璃;果皮、菜渣等可以用来制造很好的有机肥料„„

(一)大力去制止那些公害的发生,大量种植树木,保护原始森林,保护珍惜的动植物,绿化空气绿化我们的地球妈妈;

(二)不让工厂的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到大海,河流,小溪中去。否则蓝蓝的海洋,清澈的河流及小溪将会变成一片污水,直接会伤害到人类。

银杉是高20米的树木,仅生存在我国。目前只有20xx多株,被称“植物中的大熊猫”。大自然中的水,空气,土壤,植物,动物等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方面遭到破坏,其他方面也会受到影响。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威胁人类。同学们,当年恐龙因为吃光了地球上的食物,吸干了地球妈妈的乳汁,而导致死亡。这悲惨的一幕,我不希望在我们人类身上重演!

1、节约资源 减少污染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防止滴漏。

(2)慎用清洁剂,尽量用肥皂,减少洗涤剂中的化学物质对水的污染。

2、绿色消费 环保选择

(1)用无铅汽油、无镉铅电池、无磷洗涤剂,减少水与空气的污染。

(2)购买低砩家用制冷器具、无砩发用摩丝,减少对臭氧层的污染。

3、重复使用 多次利用

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多使用耐用品。如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和餐盒,减少白色污染;不使用一次性筷子;自备购物口袋或提篮。

4、分类回收 循环再用

不乱丢弃废电池、废塑料等垃圾、废物;将垃圾分类投放,变废为宝,使资源循环再生,造福人类。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爱惜周围的环境,只要人人都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世界将变得更美好!

保护生态环境的意义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已经作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提上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对于我们国家,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解决全国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政府面临的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政策的政策背景 环境问题不是一个单一的社会问题,它是与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类社会发展尤其是那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的必然产物。西方国家已经进入了工业化社会,他们已在偿还工业化起步阶段以来对环境欠下的债务。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经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我们决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应该提前把环境保护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这既是历史的教训,也是我们面临的必然选择,在环境危机日益深化的情况下一种被动选择。因为环境问题已成为危害人们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1、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污染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它也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必然产物。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我国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相当严重。据统计,20xx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2254.9万吨,比20xx年增长了15%。在全国七大水系中,根据413个水质监测断面记录,只有41.6%的断面满足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比20xx年下降16.1%,长江、珠江的水质较好,海河、黄河、淮河、辽河、松花江的水质较差,各大淡水湖泊和城市湖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0xx年城市空气质量41.4%达到二级标准,比20xx年的63.5%下降22.1%,*酸雨污染问题严重。城市噪声扰民较为普遍,7.3%的城市处于严重或中度污染水平。重大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我国进入了一个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因素。

2、生态恶化趋势加剧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与之发生联系的自然因素的总和,人类的活动必然对这些因素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土地退化严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6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8%,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已达262万平方公里,并且每年还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全国森林面积17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8.21%,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列世界第134位,占国土面积32.19%的西北五省(自治区)森林覆盖率仅为5.86%,乱砍滥伐现象仍屡禁不止。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的面积达1.35亿公顷,约占草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并且每年还在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

水生态系统失衡,20xx年,全国有79个城市缺水,有2340万人口,1300万头大牲畜发生临时性饮水困难。*生物多样性锐减,野生动植物丰富区面积不断减少,乱捕滥猎和乱挖滥采现象屡禁不止。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 3、入世给我国环境保护带了新挑战 我国在20xx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即通常所谓的入世。入世后,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发达国家会要求我们执行与之同样的高环境标准。[1]因此,WTO的一些绿色条款,有可能对我国商品出口造成影响,限制了国内那些不符合环境标准商品的出口贸易。这就要求国内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改善环境行为,以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是,高环境标准又会导致产品成本增加,降低产品竞争力,阻碍其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因此,如何协调高质量环境保护标准与产品成本之间的关系,成为入世后我国环境保护政策面临的新挑战。 4、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举措 二、我国当前环境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与分析 建国后相当一个时期里,我们没有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但是环境问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忽视环境保护,人类社会必将为自身的发展而付出代价。

随着环境问题的凸现,国务院于1973年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全国开始“三废”治理和环保教育,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具体包括三大政策八项制度,[2]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这三项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申请登记与许可证”,“限期治理”,“集中控制”等八项制度。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 环境保护政策是把环境污染控制在一定范围,通过各种方式达到有效率的污染水平。[3]因此,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有效率的办法。

中国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就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防止环境污染的产生和蔓延。其主要措施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中长期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2、谁污染,谁治理政策 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看,环境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又是一种共有资源,为了避免“共有地悲剧”,必须由环境破坏者承担治理成本。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即由污染者承担其污染的责任和费用。其主要措施有:对超过排放标准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专门用于防治污染;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 3、强化环境管理政策 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外部性无法通过私人市场进行协调而得以解决。[4]解决外部性问题需要依靠政府的作用。

污染是一种典型的外部行为,因此,政府必须介入环境保护中来,担当管制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与企业一起进行环境治理。强化环境管理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控制和减少因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其主要措施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国家和地方监测网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重要城市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三、政策科学视角下的 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分析 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不是一项具体的政策,而是形成的一个完善的政策体系。下面笔者将从政策科学的角度对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做出具体分析。 1、在政策目标取向上,重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政策目标是政策所希望取得的结果或完成的任务。政策的目标取向决定了在制定政策方案过程中的价值抉择。环境保护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具体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不仅考虑环境保护目标的需要,同时也注重环境对经济系统可能造成的负担。一般来说,我国环境政策的总体战略是“环境与经济协调型”的,而不是“环境优先型”的。

这一特征与我国环境政策的政策背景相一致,我国正处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人们生活水平不高的国情下,追求“环境优先”的政策取向是不现实的。 2、在政策主体上,政府是政策的制定主体和执行主体。政策主体是指那些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的个人或组织。由于各国的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状况、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各国的政策制定主体也有所差异。我国在以政府为本位的现实状况下,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我国政府担当着环境治理的重任,一些社会团体和企业虽然也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但由于环境保护政策已把权力基本上都授予政府,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缺乏多元参与的治理体系,是我国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因为政府理性是有限的,政府在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方面都有局限性,会面临决策失误和执行不力的困境。正是这些局限性为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空间。 3、在政策作用点上,注重同时从根源上预防和从后果上治理。我国“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政策表明环境保护政策既要处理已经出现的后果,更要采取措施预防新的环境问题。预防新的污染源出现,可以把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而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则是一种补救式措施。所以,在具体的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坚持把预防与治理二者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政策的作用,追求理想的政策效果。 4、在政策的实施机制上,管制性手段和诱导性手段相结合。管制性手段是政府直接利用政策干预环境保护,而诱导性手段是政府借助市场机制诱使企业因符合自身利益而保护环境。

目前,管制性手段仍在我国占主导地位,价格、税收等一些起到诱导性作用的经济手段使用得较少。而管制性手段因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自利行为会呈现“软化”现象,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从长远来看,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是一种必然趋势。 四、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与政策建议 我国的各项环境保护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落实,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已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也得到一定遏制。这与各项政策的作用是分不开的,这些政策成为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有效工具。以20xx年为例,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全年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80079件,确定交纳排污费单位73.3万个,共征收排污费94.2亿元,当年办理环境设立项目323264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99.3%,“三同时”制度实际执行项目78907个,合格项目76038个,执行合格率95.7%,当年完成限期治理项目数22649项,关停并转企业13338个。*进入20xx年以来,又先后有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河南冶金研究所焦作东方金铝公司电解铝技术改造项目等一批项目因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被叫停,并责令限期整改。近期,因松花江污染事故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掀起了新的“环保风暴”。

生态环境保护篇3

万绿湖风景区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她位于京九铁路线上,距河源市区6公里。湖区总面积1600平方公里,其中森林覆盖面积110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370平方公里(是杭州西湖的68倍),总蓄水量139.8亿立方米。万绿湖风景区最大的特色:一是碧水;二是青山。万绿湖之水质达国家一级标准,集水域壮美、水质纯美、水色秀美、水性恬美于一身,全国少有,是香港、深圳人的直接引用水。青山,是万绿湖的第二大特色。万绿湖周围的群山以及360多个岛屿均为茂密的森林所覆盖,绿化率达98.8%。万绿湖的气温、湿度、接近生物气象学家测定的“最佳环境”指标,有北回归线上广东最大也是世界少有的常绿阔叶林,生长着758种植物,活跃着140多种飞禽走兽,有“植物王国”、“动物乐园”之称,设有国家森林公园和省级动植物保护区。良好的绿色生态,酿造了负离子含量成倍高于城市的清新空气。因此,人们把这里比作是天然的“大氧吧”。同时,由于万绿湖处于珠江三角洲的边缘,又是珠三角的“后花园”。

一、荣誉与成就

1984年到1994这10年间万绿湖旅游总人数不足1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不足100万元,到2005年,景区全年共接待游客90多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接近7000万元,是前10年间的70倍左右,带动河源旅游业综合收入达10亿多元,旅游已成为了河源市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支柱产业。

万绿湖10多年来一直坚持环保优先的开发原则,先后获得了国家AAAA级旅游区、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中国最具吸引力的地方、中国自然风光景区顾客满意最具影响力品牌、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文明窗口单位等众多荣誉。

二、企业发展历程

(一)养在深闺处,不被人所知(1984~1994)

新丰江水库到万绿湖旅游区的转变,整整经历了10年。198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将新丰江库区开辟为旅游区。1992年库区内第一个景点“送水观音”正式建成。1993年成立新丰江国家森林公园,这时新丰江水库的旅游发展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主要是因为当时绝大多数人没有旅游开发的这种强烈意识,但是还是没有一大批忠实旅游开发的人士,积极奔走和思考,借鉴、学习别人的经验,下定决心走上了艰苦的早期旅游开发之路。

(二)起步发展阶段(1995~1998)

1995年7月15日,万绿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并于当天实行景区大门售票制度,至此万绿湖旅游正式开始,当年进入景区的游客就达到2.5万人次。随着政府对旅游的重视,万绿湖人旅游招商引资的魄力和智慧,促成了万绿湖周边景点的遍地开花。到1998年底,相继开发建成景点6个,接待游客累计35.3万人次,万旅游的旅游事业正式起航。

(三)遭遇打击,调整思路,谋求新发展的阶段(1999~2002)

正值万绿湖的旅游事业蓬勃发展之际,由于环保的问题,1999年5月,广东省政府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撤消新丰江旅游可能造成污染项目的决定,撤销岛内奇松岛、伏鹿岛、水月湾(部分)等的旅游景点,景物和相关可能造成污染的网箱式养殖等6个项目,保留周边不造成污染的观景点,这个决定一度使万绿湖人对旅游开发产生了迷惑和误解,经过反复讨论和认证,万绿湖人调整思路,按照省政府“库外游,进山游”的旅游理念,使万绿湖旅游开发迅速走出低谷。调整后的2002年,景区接待游客达52万人次,延续了发展的强劲势头。

(四)从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探索的快速发展阶段(2003~至今)

经过99年环保的阵痛之后,万绿湖确立了环保至上的旅游开放理念,这一次给万绿湖旅游注入了新的持久的活力,万绿湖的旅游规模也逐渐壮大,2003~2006年这4年间,万绿湖年接待量都保持着20%左右的增长率,旅游收入近千万元,极大的拉动了当地其它行业的发展,为地方经济的增长找到了新的增长点。但万绿湖人并不满足于现状,他们策划新项目、吸引新投资、做强旅游品牌,致力于打造一条从单一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的生态环保之路。

三、“万绿湖旅游发展模式”探析

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万绿湖旅游事业在万绿湖人的共同探索下找到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保之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万绿湖人正是在这样不断创新思维下,一条颇具有代表性的“万绿湖旅游发展模式”必将给湖泊型资源的旅游开发起到示范和借鉴作用。其内涵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主导,宏观调控,强化管理

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魄力是万绿湖旅游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坚强后盾。首先,政府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惜重金,先后建成和完善了景区道路、码头、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大大提高了景区可进入性,加速了景区发展的步伐。其次,主导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坚持环保至上的原则和生态旅游的发展方向,总体上把握旅游业的发展方向,让有限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最后在招商引资方面,根据万绿湖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下转第24页)(上接第25页)优惠的政策,吸引旅游开发资金和人才。

在河源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万绿湖风景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景区发展和管理措施:组建万绿湖旅游发展公司、对游艇实行了“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价格、统一调度、统一收费、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景区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环保至上,优化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万绿湖最大的竞争力和优势就是超一流的生态环境和青山绿水。万绿湖从开发开始到现在,一直坚持“环保至上,科学规划,强化管理,生态旅游”的旅游开发理念。万绿湖决不以牺牲环境,去换取短暂的旅游效益,万绿湖人正是怀揣着这样的思想在经营旅游。从1995年到现在风景区管委会不惜代价先后关闭了一批对湖区环境影响较大的景点、经营项目、水泥厂等,彻底切断了污染源。风景区管委会不仅在硬环境上加强环保的措施和力度,而且在软环境上独具匠心。在环保教育宣传方面,一些新方法、新点子,起到了意想不到的宣传和教育效果。如将景点介绍与环保理念合二为一,进行旅游宣传;还有进入湖区的导游每人背上一个环保袋,上面书写:“善待自然,请把杂物交给我”,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万绿湖人在环保宣传上的煞费苦心。10多年的旅游发展,万绿湖依然风姿绰约,山更青,水更绿。

(三)万绿湖——千锤百炼的生态环保旅游品牌

10年前,万绿湖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现在万绿湖因首创“生态环保游”的旅游理念,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已成为了著名的商标,著名的生态旅游品牌。这与10多年来万绿湖品牌的不断提升营销水平、创新营销方案是分不开的。95年至今多次举办“我为万绿再添绿”的植树活动,已经形成了一年一度的传统;1999年举办“广东(河源)生态环境游”,隆重推介“旅游河源,绿色之旅”的万绿湖游;2004年组织第世界模特(中国赛)的40多名佳丽到万绿湖“万绿湖环保游”的采风活动;2005年借助万绿湖10周年庆典,宣传万绿湖;2006年举办“广东万绿湖杯”国际旅游小姐大赛世界总决赛,50多国佳丽齐聚万绿湖等。通过这些活动使万绿湖这个品牌从东江河畔走向珠三角,在广东乃至全国的旅游市场上不断升温,成为了河源旅游业的代言人、排头兵。

生态环境保护篇4

传统发展给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严重破坏已经引起我国相关机构的高度重视,走科学发展道路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态环境破坏,还可以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寻找作出积极贡献。近几年,受全球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便是如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会受到影响,还对全球生态环境现状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解决现有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势在必行了。

1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1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是我国公民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也没有引起广大民众的高度重视。为数不多的人甚至还认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其无关,认为没有必要对生态环境保护采取措施,这些消极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重束缚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以此同时,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相关常识也是造成我国生态环境现状的一大重要原因,这些现象集中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部分地方官员为了在脱贫工作中能够取得显著成效,从而忽略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地方的经济增长建立在牺牲生态环境上。(2)很多人觉得生态环境保护不在他应尽的责任范围内,因此认为没有必要为生态环境保护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生态环境保护隐患不断累积下来,造成我国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在影响人们生活环境的同时,还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发展。

1.2缺乏合理开发资源意识

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行被早期经济发展模式所遗留下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所制约,尽管已经意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锁具有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导致不合理开采的事情经常发生。例如在有“工业元素”之称的稀土开采中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前几年,部分企业由于稀土的价值较高便大量开发此类资源并出口国外,严重缺乏合理开发资源意识。工业所带来的污染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以此同时,还对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造成了破坏。在资源紧缺的市场迫使下,部分稀有金属的价格成倍增长,部分商家被其丰厚的利润所吸引,从而对资源无节制的开采,这些都是我国不合理发展的最好体现。

1.3缺乏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的重视来源于生态环境被破坏后给其生活带来的影响,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入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处于相对劣势,投入根本不够从本质上解决生态环境严重被破坏的问题,所以做好全方位的投入也显得特别重要。领导层对环境保护这方面的重视度不高,对于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投入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挪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也有发生,由于缺乏资金不能进行合理规划,导致后续的保护工作无法开展,生态环境所受到了严重污染将会是生态系统变得更加脆弱。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能够顺利实施,必须对现有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治理。

2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必须给予足够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为我国实现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1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施科学治理

缺乏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是造成我国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俗话说得好“治标先治本”,必须从根源下手才能过好的解决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并明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所存在的递进关系。合理规划工业、农业等产业并加大对其管理制度,多方面采取措施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从而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以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人们充分了解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重要性,这在后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可以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此外,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也要做出对应的解决措施,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使居民或法人在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科学合理化,对违法此法规的法人给予一定的处罚。

2.2科学治理

我国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够。现在已经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不牺牲环境的前提下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发展循环经济来减少经济增长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破坏。对于很多人来说循环经济是一个新定义,其主要提倡“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合理化”等先进环境保护理念,也就是循环利用资源进行高效生产,通过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量来改善生态环境现状。在循环经济的研究、资源再利用技术、利用程度等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因此,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的时候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理论概念,争取能够早日实现资源的高利用和降低废弃物的排放量,让我国能在保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能够实现环境的有效保护。还可以以循环经济作为指导思想对久产业进行整改或创办符合当今发展趋势的新产业,促进我国可持续道理发展。

2.3加强景区环境的保护力度

我国最常见的现象之一便是旅游热,在我国现在的发展形式看旅游业可谓非常好。不少的旅游景点都是由原始森林开发而来,这些旅游景点尽管保留了原始森林的基本风貌但是被开发过后存在许许多多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大量原始植被被砍伐、河流上飘满“白色垃圾”等都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在旅游景点开发阶段,大量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于施工方案缺乏科学性。与此同时,施工过程中所发出的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动物的正常生活,甚至有可能造成生物链不平衡,原始森林内食肉动物的减少致使食草动物数量急速增加,对景点内的植物进行啃食,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进一步加剧。对于旅游开发应该对其进行研究,合理开发旅游业有助我国经济增长,但是应该合理开发旅游项目,与旅游业有关的部门要严格监督旅游公司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协助资源部监管旅游开发,只有这样才能兼顾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

3结语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并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已经是大势所趋了。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科学治理环境污染、加大对景区环境的保护力度等都是比较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此同时,还可以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将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取得成效。

参考文献

1肖晓英.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创新性的策略分析[J].地球,2016(2)

2宋艳玲.浅析发展循环经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31)

3汪芳琳.皖江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生态补偿策略———以安徽池州市为例[J].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2015(1)

生态环境保护篇5

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保护和建设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深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眼前与长远、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安全为中心,以生态建设工程为先导,实施生态战略,推进全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使全县人民群众尽快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促进全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质量要求,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地进行区域布局,分类指导,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2、坚持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农艺、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封山育林与发展农村新能源相结合,退耕还林与发展养殖相结合,重点推广一批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实用技术。

3、坚持治理与开发并重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的原则。在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自然资源,科学安排整治措施和建设内容的同时,依法对资源和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确保建设一片,成功一片。

5、坚持发挥科技优势,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行业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和技术,不断提高我县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含量的技术水平。

6、坚持政府支持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在高度重视生态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的同时,要通过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群众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建设稳步推进。

三、奋斗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坚持走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通路,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生态良性循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化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环境意识,突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加大环保投入,集中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扭转,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与建设等,促进xx县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近期目标到20__年,坚决控制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生态恶化加剧的趋势开始减缓,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开始得到遏制并有所改善,种类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重点抓好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乡的建设,全县60%的乡镇基本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三)远期目标到2030年,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全县80%的乡镇实现良性循环。

四、主要内容

(一)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为保护便江、注江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实现区内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__年12月13日,根据xx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9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xx县便江、注江自然保护区建设总体规划》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议xx县、苏仙区政府建设自然保护区的函》(郴环函[20__]05号),县政府决定建立便江、注江自然保护区。

1、地理位置xx县便江、注江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南省xx县耒水河上游便江段,以xx县水电站为界,沿便江而上至碧塘乡锦里村沙山里,沿江注而上至黄泥乡大江边,沿两岸以第一层山脊为界。地理座标位置为东经113度10分—113度22分,北纬26度15分28秒—26度15分29秒,保护区内总面积18179.5公顷。自然保护区主要公布在城关、碧塘、黄泥、城郊四个乡镇以及经济开发区的16个村123组,约3720户,人口约13020人。

2、建设目的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珍稀植物和珍稀野生动物资源,促进自然引种和自然繁衍,保护森林生态景观和自然人文景观,逐步建立生态基因库,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发展,科学开发,合理利用。

3、重点保护对象森林生态系统,森林景观,以丹霞地貌为代表的自然人文景观,小区内珍稀动植物如银杏、金叶白兰、凹时厚朴、楠木、穿山甲、绕嘴相思鸟,果子猓,银环蛇、眼镜王蛇等。

4、主要功能调节气候,保护水源,保持水土,提供

旅游休闲。

5、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正在建设的设施,必须开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三同时”建设,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的坚决禁止。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建立高科技手段的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以便及时掌握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破坏状况,对毁林、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草场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林草资源灾害性损失;加大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的封山育林力度,加速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促进小区内资源物种的增长。

3)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使全县人民对自然保护意识得到提高,并通过新闻舆论监督,表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行为,完善、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自然保护的积极性。

6、保护期限:长期

7、自然保护区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即保护阶段(20__年-20__年),初步建立自然保护区发展框架,建立森林生态、生物保护网络,形成独立的自然保护区发展体系。第二阶段:自然引种阶段(20__-20__年),加强保护管理,建立生物链,人工促进珍稀植物和珍稀野生动物自然繁衍。第三阶段:发展扩大阶段(20__年以后),建立形成资源物种丰富,森林生态平衡科学价值较高的生物资源库。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

1、便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xx县县城饮用水取水泵房位于xx县便江一级电站大坝上游500米处。为保证人体健康,水资源的供给质量,20__年11月份,xx县环境保护局对便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重新划定,并上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实施。

1)便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原则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证人体健康,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明确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便于水源的管理和治理;有利于规划的实施和改造,做到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便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范围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一般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并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及区位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陆域,其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定量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件加以确定。以便江饮用水取水口为基点,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两岸各500米作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5km2。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ⅱ类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综合整治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外延上游1500米,两岸各500米作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5km2。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ⅲ类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综合整治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

3)便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防护措施便江饮用水水源地各级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向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的设施。禁止使用剧毒和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捕杀鱼类。便江饮用水水源地各级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级保护区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单位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4)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措施①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的污染源,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治理,削减污水排放量,做到达标排放。②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关闭。③环保、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应结合各自的职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④因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时,事故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报告当地城市供水、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和本单位主管部门。⑤对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龙潭水库-青山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于我县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受上游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影响,县委、县政府决定开辟一条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即龙潭水库-青山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目前,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资料正上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审批。龙潭水库位于xx县柏林镇龙潭村,系青山垅灌区青柏干渠(利用涵管引入)的一个主要结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设在该水库的5号副坝。水库总库容为6105.4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773.14万立方米。青山垅水库位于永乐江上游、xx县龙形市乡杨梅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和养鱼等综合开发的大型水库。水库总库容为1.36亿立方米,有效库容8400万立方米。

1)龙潭水库-青山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原则①符合法律法规要求;②保护区面积适当,一级和二级水域保护区以正常水位线为界,陆域保护区以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的范围,覆盖主要集雨和供水量要求即可;③做到经济上、管理上、技术上可行,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村建设协调。

2)龙潭水库-青山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分技术规范》hj/238-20__有关规定,龙潭水库-青山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用经验法,并只划分一级、二 级保护区,不设立准保护区。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龙潭水库地表水是通过青山垅灌区青柏干渠(利用涵管引入)水库的,且龙潭水库-青山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设在该水库的5号副坝,因此将龙潭水库划分一级保护区,总面积18.7km2,其中水域保护区为正常水位线243.8米以下的水面,面积4.0km2;陆域保护区为正常水位线243.8米向上水平延伸至周边山脊以内或主要集雨区山线以内,面积14.7km2。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ⅱ类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综合整治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青山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青山垅水库作为龙潭水库-青山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源头地表水,因此将青山垅水库划分为二级保护区,总面积450km2,其中水域保护区为正常水位线187.4米以下的水面,面积5.67km2;陆域保护区为正常水位线以上水平延伸至周边山脊以内或主要集雨区山线以内,面积444.33km2。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ⅲ类标准,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综合整治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

3)龙潭水库-青山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防护措施①实施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在一级保护区边界界桩及二级保护区界碑拉网,主要路口设立警视牌;②强化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体系,随时掌握水质发生变化的情况;③开发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使两水库的林草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一级保护区生态屏障和二级保护区边缘绿化隔离带;④开展生活及农业污染或春风面源的治理工程,加强农药化肥使用管理和生活污水的治理;⑤强化移民搬迁政策,使水库保护区内的人口总人数减少,从而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污水给水源带来的压力。为确保水库的水质不受到影响,一级保护区内的耕作和养殖应予以取缔,二级保护区内应禁止养殖及剧毒农药使用。而且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和青山垅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一切建设项目。

(三)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土地资源开发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冻结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开发建设项目中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应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一补一”的制度,确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铁路、公路沿线易导致景观破坏的区域取土、挖沙和采石。建设线路和施工场址要科学选址,尽量减少占用林地、草地和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严禁在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采矿。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采石、采沙、取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规划管理,开发应选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期、区域、方式,把开发活动对生态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矿产资源开发必须防止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在沿江河湖库地区开采矿产资源,必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凡矿业开发中造成的生态破坏,必须限期进行生态重建或复垦,并按照国家规定加以补偿。产生的废气、废水,必须按照国家污染控制要求加强治理,限期达标。排弃的表土、尾矿、废渣,必须按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要求进行处置。已停止和关闭的矿山、坑口,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

(五)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环境保护的目标与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要科学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线路,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自然景观、景点的保护,限期对重要自然遗址的旅游开发,从严控制重点风景名胜的旅游开发,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设施,要限期拆除。旅游区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与旅游开发同步进行,实现达标排放和科学处置。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倡文明旅游,促进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

(六)森林、草场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我县东部山区须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草场,应划为林垦区、禁伐区或禁牧区,严格管护;已经开发利用的,要退耕退牧、育林育草,使其休养生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好森林的生态效益;切实保护好各类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特种用途等生态公益林;对毁林、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森林、草场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努力减少林草资源灾害性损失;加大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的封山育林力度,加速林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生态功能的提高。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减少林草植被的破坏。发展牧业要坚持以草定畜,防止超载畜量限期压减牲畜头数,采取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方针,严格实行草场禁牧期,禁牧区和轮牧制度。

(七)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生物物种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物种多样性和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活动。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严格限制捕杀、采集和销售益虫、益鸟、益兽。鼓励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育,加强野生生物资源开发管理,逐步划定准采区,规范采挖方式,严禁乱采滥挖,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对引进外来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引进物种检疫工作,防止外来有害物种的入侵和蔓延。

(八)生态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农[:请记住我站域名/]业资源,推广生态农业,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村生态经济的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积极开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轻农业生产的污染。实行积极的经济扶持政策,鼓励畜食粪便的资源化。对城镇周围的大中型畜禽和水产养殖厂(场)的粪便和废水污染应限期治理,努力做到达标。新建畜禽养殖厂(场)必须全面落实治污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引导和鼓励农民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和使用农膜。要大力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开发和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农用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积极推广科学测土配方施肥。要加强农膜的的再利用,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减轻农村环境污染,防止土地退化。同时,加大对土壤、农作物污染监测力度,逐步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对生态农业和生态村、乡镇建设的指导,建设一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区,大力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农产品的深入加工开发的力度。

(九)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小城镇环境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城镇近郊和乡村建设用地,要切实保护好各类重要生态用地,并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大力推广庭院、墙面、屋顶、桥体的绿化和美化。继续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快调整和工业污染治理,切实加强城镇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的环境管理,积极推进环境模范城市和环境优美城镇创建工作。加强乡镇 企业污染防治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要限期治理,做到达标排放,对治理无望的要坚决关停,已取缔关停的,不得再恢复,该关停而尚未停的,应全面关停。要大力推进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合理布局,引导乡镇健康发展。

五、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完善生态环保责任制。实行当地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并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都应把生态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当地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县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经济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对在经济建设进程中引起的破坏和造成水土流失与环境污染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开展重点生态环境破坏区域和事件的调查,向有关政府报告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破坏状况,提出恢复或处置的对策和措施。

3、积极协调和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环保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当地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辖区的生态环境重点保护与监管区域,形成上下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

4、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科技水平。当地政府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纳入科技发展计划,鼓励科技创新,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建立早期预警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预测预报。

5、建立以高科技为手段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及时掌握生态破坏状况的变化,提高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状况的监管,对生态重点单位实行限期整治和恢复。

6、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各地要抓紧编制生态功能区划,指导自然资源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自然资源的开发和种植、水土保持、草场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造成生态破坏和不利影响的项目,必须做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与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对可能生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应严格评审,坚决禁止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篇6

我国法律过去对生态环境犯罪的规定,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类推方式,即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比照刑法中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量刑,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8条规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比照《刑法》第115条或者第187条的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43条也规定: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比照《刑法》第115 条或者第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是颁布专门的规定, 对刑法进行补充、解释,如1988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指出:为了加强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对刑法补充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出售、倒卖、走私的,按投机倒把罪、走私罪处刑。

2.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类别与要件

我国刑法典对生态环境犯罪的规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污染环境类犯罪;另一类是破坏资源类犯罪。这里所述的资源包括水产品、野生动物、耕地、矿产、林木等,它们既是重要的资源,同时也是重要的环境要素,对它们的破坏,不仅是对资源的破坏,同时也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2.1对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构成要件的分析

(1)犯罪的主体。污染环境类生态环境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的人,既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 法人才有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但刑法典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则有了重大的改变,刑法典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只要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单位就可能成为犯罪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即主观罪过。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的,人的行为,如果缺乏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就不能构成犯罪,也不能使其负担刑事责任。生态环境犯罪也不例外,如果污染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其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3)犯罪的客体。客体是指相对于主体而被主体作用的对象。犯罪客体是指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污染类生态环境犯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是一种环境社会关系。

生态环境犯罪的客体是一种较为复杂的客体。从我国的刑法典看,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作为生态环境犯罪的同类客体,刑法典侧重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因此,它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人们的环境权、财产权、健康权等等。

(4)犯罪的客观方面。即刑法所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诸客观事实特征。污染环境的犯罪,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各种污染环境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及其社会危害后果等。

根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污染环境类犯罪主要包括下列三种罪名:(1)重大污染事故罪。(2)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污染环境类犯罪,除上述三种行为外,刑法典还规定,对行为人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犯罪,以走私罪论处。

2.2对破坏资源类犯罪构成要件的分析

与污染环境类犯罪相比,破坏资源类犯罪,其犯罪构成有以下特征:一是在犯罪的主观方面,该类犯罪是出于故意而非过失,二是在犯罪的客体上,该类犯罪虽然同污染类犯罪有着共同的客体,即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刑罚规定,根据刑法典的规定,破坏资源类犯罪有十二种罪名,但生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还不完善。虽然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侧重点不同,尚未形成系统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刑法规定上下更大的功夫。

3.加强生态环境刑法保护的对策

(1)加快生态保护立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立法工作。

(2)加强生态保护标准建设。抓紧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标准的制定。

(3)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明确资源开发单位和法人的生态保护责任,建立生态破坏限期恢复治理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篇7

(二)德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

美国刑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体现了“严”字,而德国的刑事法律处罚除了严厉外,涉及的范围更宽。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德国主要通过附属刑法的方式,在行政法规中规定了一些罪名,如破坏噪音污染罪、公共危险施毒罪等。但生态环境的破坏现象不断发生,民众把它归责于法律的严厉性不够,没有把破坏环境的行为上升到重罪来看待,涉及环境犯罪的罪名太少。同时,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没有得到增强。在此情形下,有关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工作开始进入议程。1980年3月,德国对《联邦刑法典》进行修改,增设了“危害环境罪”专章,除了保留并适当修改行政法规规定的环境罪名外,刑法典增加了许多有关环境犯罪罪名,涉及水、空气、核能、毒气、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噪声、垃圾处置、设备使用等等,几乎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所有范围,在刑罚的设定了也加大了处罚的力度。③德国通过刑法典与行政法规之间的合理衔接,有效的保护了生态环境。德国刑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性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三)日本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

日本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上有其独特的一面,尤为值得我们借鉴。日本有关环境保护的刑事法律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附属刑法、特别刑法、刑法典。其中附属刑法数量多,包括《公害对策基本法》、《环境基本法》、《救济公害造成的健康损害的特别实施法》、《空气污染防止法》、《噪音规制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等,附属刑法在环境保护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相反,刑法典倒成了配角。日本在1970年制定的特别刑法《公害犯罪处罚法》也相当有名,曾被认为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环境刑法。它的主要特色是:1.将公害罪认定为具体危险犯。只要有危险发生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2.突出对法人的处罚规定,只要有危害环境的行为,不仅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法人亦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3.在排放有害物质与具体发生危险状态之间,无需证明具体的因果关系,设定了因果关系推定规定。④《公害犯罪处罚法》以特别刑法的方式来保护生态环境,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虽然日本刑法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其不足之处,但是某些立法思路,如采用因果关系推定法、危险犯的处罚等,在当今环境刑事立法中还是具有先进性的。

二、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立法体系及缺陷

(一)刑事立法体系

刑事立法体系主要由刑法典、附属刑法和特别刑法构成。1.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的立法规定1997年刑法典修改后,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刑法罪名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有9条法律规定,共15个罪名,分别是: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除此之外,在其他章节中还有部分罪名,如刑法152条走私固体废物罪,渎职罪中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也是与环境有关的犯罪。2.附属刑法的立法规定除了刑法典外,我国在一些经济法、行政法中,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刑事法律规定,从广义的刑法来说,属于附属刑法。如《矿产资源保护法》第4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156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7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这类的附属法规,多达100多个,在此不再一一列举。3.特别刑法的立法规定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单行刑事法律《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补充规定》,规定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将非法出售、倒卖、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按投机倒把罪、走私罪处罚。该特别刑法的制定虽然是为了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但它首次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单独作为刑法的保护对象,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1997年刑法修改后吸收了该特别刑法的规定。

(二)立法缺陷

1.立法体系设计不合理。我国刑法将破坏资源环境保护罪作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部分,并不能准确反映环境犯罪的所侵犯的客体,这样的设计不合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固然在客观上破坏了国家对环境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但从本质上来说,破坏环境资源实质上侵犯的是人类的生存权力,破坏的是国家、社会的生态安全,以破坏管理秩序为犯罪客体不足以体现其社会危害性,偏离了刑法分则体系的立法取向。2.罪名设计不合理且不够全面。首先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一罪名设计不合理。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不能完全解决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问题,立法者的出发点是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就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就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正是因为这种立法思想,使得国家没有立法保护的环境即使受到破坏而不能得到处罚,如对草原生态系统的破坏、海洋环境的破坏及对湿地的破坏等等(康菲漏油事件没有受到刑法处罚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客观上这些行为破坏了人类的生态环境,由于刑法缺乏保护性条款,无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其次,罪名不够全面,导致环境保护的范围有限。环境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虽然1997年的刑法扩大了刑法的处罚范围,但是刑法保护环境的范围还是很狭窄的,对许多自然环境的保护还是很不到位的,如海洋、草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等没有得到刑法的有效保护,这些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后果是很严重的。3.附属刑法形同虚设。如前所述,我国有不少的附属刑法,这些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采用空白罪状的方式,并无具体的罪名和法定刑,大多是比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有的只简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甚至有的规定已经与刑罚典完全不符。如《矿产资源保护法》第4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156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156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刑法156条是走私共犯规定,两者大相径庭。这些附属刑法之所以这么规定,是立法技术上的考虑,在司法实践中收效甚微,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义不大。4.刑罚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不高。无论是自由刑还是财产刑,都不够严厉,不足以对违法者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首先,自由刑处罚力度不够,只有部分罪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多数罪的自由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三年到七年有期徒刑之间。从社会危害性来看,相对刑法规定的其他罪而言,这些罪在自由刑的处罚上相对偏轻,对于违法者来说,违法的风险不大。其次,财产刑的规定不明确,实践部门在操作过程中很难把握标准,就会出现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情况。在现实中由于罚金数额没有固定的标准,司法实践部门判决的罚金数额普遍偏低,这样的刑罚处罚明显缺乏威慑力,对违法者而言违法成本不高。这既不利于环境保护,也有损于司法的权威和尊严。笔者认为,美国刑罚处罚的严厉性可供我们参考。5.犯罪构成设计不合理。其一,环境犯罪多数是结果犯,没有危险犯的规定。⑤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存在的危险,如转化为现实性的危害,其后果不堪设想,环境的不可逆转性预示着人类将付出极大的代价。所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刑法应本着预防犯罪和保护环境为目的,防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危险的发生。其二,犯罪的客观方面过分强调对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后果,涉及环境犯罪的立法基本上以财产损失的大小及人身损害的程度作为罪与非罪或轻罪重罪的标准,这样的立法设计偏离了打击环境犯罪的目的,生态的保护是打击环境犯罪的目的,将生态环境各要素以财产的方式去量化,脱离了环境保护的终极目的———生态安全与社会的发展。其三,罪状叙述不明,缺乏具体标准,刑罚可操作性不强。刑法关于环境资源犯罪中大多数条文中包含了大量“严重污染环境”、“后果严重”、“数量较大”及类似的关于情节和后果的模糊表述,司法实践部门很难操作。

三、完善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建议

(一)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在刑法分则中应单列一章,以体现生态环境的重要地位

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社会和人类的生态安全,这一犯罪客体有别于刑法分则其他各类的犯罪客体,因此以“危害生态环境罪”单独立法比较科学,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对当前所有涉及环境犯罪罪名的完善与规范;另一方面也能够体现刑法对打击环境犯罪的重视度。刑法分则体系是以犯罪的危害程度为标准对各类犯罪进行排列,采取由重到轻的顺序排列。由此,笔者认为,根据环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将“危害生态环境罪”排在分则第三章较为合适。环境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生态安全,生态安全受到破坏,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受到限制,所以从社会危害的程度来看,环境犯罪应比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严重。

(二)扩大危害生态环境罪刑事立法的涉及范围

1.增加罪名。如前所述,目前刑法从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角度来规范环境犯罪,立法角度不准确,所以遗漏了危害环境的某些犯罪行为。笔者认为,涉及到生态环境的各个要素均要考虑进去,应在现有的罪名体系基础上增加罪名,如增设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罪、破坏草原罪、污染海洋环境罪、破坏自然保护区罪、破坏风景名胜区罪、破坏土地资源罪、破坏滩涂、湿地罪及破坏珍贵野生植物资源罪等罪名。2.调整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力度和范围。环境犯罪,尤其是污染破坏型犯罪往往是由工厂、企业的生产活动造成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世界各国也把法人犯罪作为打击环境犯罪的重点,如前面提到的日本的《公害犯罪处罚法》对法人实行双罚制。目前刑法已经关注到单位环境犯罪的处罚,但在可操作性等方面应进一步完善。因此,有必要调整单位犯罪的处罚力度,增加单位犯罪的违法成本,并将单位作为可能涉及的所有环境犯罪的犯罪主体。

(三)完善附属刑法。

对现有的附属刑法中有关环境犯罪的规定进行仔细的考量,涉嫌刑法规定罪名的,要具体指出适用的条款,尽量避免空白罪状的立法方式;如刑法目前尚未规定的罪名的,附属刑法可以直接就某种犯罪行为的罪状、罪名及法定刑作出相应的规定,避免《矿产资源保护法》等法规中出现的无相应刑法条文可参照的情况。另外,可借鉴美国刑事立法的经验,在附属刑法中赋予环保行政机关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的刑事司法建议权。

(四)刑事责任措施的完善。

应借鉴美国刑事立法的经验,首先在自由刑的设置上,对于严重危害人类生态环境的行为,应适用无期徒刑的刑罚处罚;其次在财产刑上,一方面要增设没收财产的附加刑,另一方面要明确罚金的具体数额。同时,根据生态环境的特点,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⑥在非刑罚处理方法上,增加恢复生态环境的非刑罚处理办法。⑦刑罚与非刑罚处理方法的并用,既能有效的打击环境犯罪,又利于尽可能地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五)犯罪构成的重构

1.增加危险犯的规定。目前刑法关于环境犯罪多是结果犯,刑法只有在环境犯罪行为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时才发挥它的处罚功能,这不利于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一些环境危害行为在它开始时并不明显产生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后果,甚至这样的危害可能会一直持续,一旦转化为现实性的危害后果,或者说达到刑法规定的程度,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无法挽回。刑法在环境犯罪中应当起预防作用,这种预防作用就要充分体现在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之前发挥它的功能,危险犯的设立,把刑法推到生态环境受到实际破坏之前起约束和规制作用,以避免“亡羊补牢”的事件发生。2.犯罪构成要体现生态环境的价值观。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为人类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空间,法律不仅要考虑当代人的利益更要兼顾后世人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关于犯罪构成的理念要改变,应重新认识生态价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把生态安全作为刑法保护的客体,在刑事立法中突出体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侧重对当今生态环境及后世发展的保护。⑧3.适度加大刑罚的处罚力度,明确财产刑的处罚数额。现有的刑法处罚力度不大,可适度提高,包括自由刑和财产刑;同时要明确财产刑的具体数额,以便于司法机关的定罪量刑。提高刑罚的处罚力度,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报复主义,通过提高犯罪风险和犯罪成本,加大刑罚的威慑力,防止危害环境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因为所有获利型犯罪人都会考虑犯罪的成本。环境犯罪多数情况下表现为获利型犯罪,犯罪人意图通过攫取生态环境利益来实现自身利益,刑法必须把这一犯罪恶念扼杀在犯罪人计算成本时。

生态环境保护篇8

(2)相对于环境保护注重对某一具体环境问题的解决,生态保护更注重对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保护。具体来说,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注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还关注如何在源头上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并给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方法,使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环境法制在不断完善,而环境问题层出不穷,愈演愈烈,关键在于没有很好地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没有从系统的角度和思维保护生态系统,而仅局限于治理污染,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二)特征

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生态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污染和破坏的情况下,以自己名义代表国家、集体或不特定多数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旨在维护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诉讼。在这一概念理解的基础上,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具有三个特征。1.案件性质的公益性。如何界定“生态环境公益”是该类诉讼的先决问题。最容易为公众所感知的两类公益就是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和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其实,很多涉及特定多数人的环境案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因为“在环境公益的视野里,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和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区别更加明显。前者本质上是私益,人们给它的‘公’的判断其实只是指示它的多,或者它代表多。如果抛开数量上的这个多,它就变成了纯粹的私”。只有对那些表现为不特定多数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性生态环境权益的案件,才能适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对于那些看似公益,实则私益的案件,应当按一般诉讼程序处理。2.主体的特定性。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若采用“任何人”原告标准,可能会导致诉讼效果适得其反,还可能侵犯私益。采用“好事者除外”①原告标准可以较好地修正“任何人”原告标准的两大缺点。法院应推定每一个者都非“好事者”,一般应在庭审中结合被告提供的证据来决定者是不是“好事者”。唯有在者被法院认定为“好事者”的情形下,它才不具有原告资格。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通过法律制度维护环境权,促进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另一方面,必须对原告资格进行必要限制,否则势必带来过多诉累,造成诉讼爆炸,很难使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最佳限度内发挥其最大作用。3.受案范围的完整性。如前所述,该类案件既包括环境污染案件,也包括生态保护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生态环境侵权案件具有如下特点:

(1)受害人的众多性。生态环境侵权案件是对生态环境的侵害,影响的必定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按照传统诉讼方式来看,生态环境案件确实是令人头疼的诉累案件。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的引入,使程度不一的问题得以打包解决,使烦琐的个体流程得以一站式解决。

(2)影响范围的广域性。生态环境问题往往不局限于某一特定地域,跨县城、跨地区甚至跨省的生态环境问题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传统诉讼方式难以胜任,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引入可以让区域间的审理机关依照一定规则明确自己的职能分工,或者采取联合管辖的办法,更好地解决影响范围大的生态环境案件。

(3)案情的复杂性。生态环境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力量较为悬殊,面临因果关系难以证明、证据技术要求性高、审理时间长、审判难度大等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框架下,法律规定的机关可以弥补当事人力量相差悬殊的不足,相关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弥补专业性强的门槛,抱团集中力量使相关案件按照诉讼程序进行,最终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理论创新

(一)对当事人适格理论的创新

当事人适格理论是诉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诉讼理论对于原告资格的认定往往严格遵循“直接利害关系”原则,由于只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才具有原告资格,无形之中就关闭了对社会公益权利的救济之门。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案件日益增多。这些案件的突出特点是侵害现象呈放射性状态,对每个个人而言,这种损害并不很严重,而且受害人是分散和孤立的,他们很难组织化联络。即使个别公民为维护自身权益寻求法律救济并胜诉,也仅仅是维护了人自己的利益,社会意义不大。另一方面,违法者依然没有得到应有制裁,公共利益仍在遭受损害。这就是典型的“公地悲剧”。在这种状况下,诉讼领域内出现了一种新动向:原告在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可以主张对因同一事件受害的其他广大公民利益的维护。这与传统的原告适格理论和诉益理论存在矛盾。有鉴于此,许多国家不再过度强调适格理论。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大多涉及公益,基于公共信托理论和私人检察总长理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原告资格问题上做出了大胆的创新。1.肯定法律规定的机关有资格提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到底有哪些,当前并无明确解释。但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当是最能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家机关。自检察制度产生以来,检察机关就以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面目出现。更重要的是,检察机关有足够的专业能力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相关问题。检察院以外的其他机关如果能成为适格原告,一定也是在这些实质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契合性。2.肯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有资格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大量的社会团体,尤其是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巨大作用。这些组织主要开展公益性、互和自律性活动,具有民间性、独立性和组织性等特征。社会团体之所以比个人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原因在于协同效应。协同效应是指不同主体与环节之间,通过合作和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出1+1>2的整体效果。立法者将生态环境案件适格原告范围扩大的逻辑起点是:国家机关不可能对每一个污染源或可能造成污染的行为进行动态、全面而彻底的监管。为此,让更多的社会团体参与进来并保持协同合作,以达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在个人不能作为公益诉讼原告的情况下,环保组织是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主力军。但是,对这类组织的宽泛解释不代表任何社会团体和组织都能够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原告,必须对社会团体的服务宗旨、成立时间、社会评价和社会认可度等进行一定考量。

(二)环境权向环境诉权转换路径的创新

诉权是法律赋予社会主体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时,请求审判机关通过审判方式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学界普遍认为,诉权是民事诉讼法学上特有的概念,离开诉权理论指导,民事诉讼程序模式的建构和诉讼权利义务的分配便失去了存在的理论基础。但是通过考察其他种类诉讼可以发现,任何诉讼都存在诉权的问题。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诉讼的产生和诉权的存在都基于“权益受到侵害”这一前提条件。“权益受到侵害”的形式和种类多种多样,诉权也必然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公益诉权就是一种典型的表现形式。缺失了公益诉权,审判权就无从启动与运作,没有原告就没有诉讼。不仅检察机关被赋予公益特别诉权,而且一些社会公共团体也被赋予帮助特定的社会成员寻求诉讼保护的权利,这是诉权社会化的必然结果。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之前,一般环境案件的救济权利转换路径为环境权———具体化的属于民法范畴的财产权、人身权等实体权利,通过民事诉权来维护实体权利。这样的传统路径有两个弊端:一是将新型的环境权纳入到既有的民法体系,不能对环境权进行全面彻底的保护,往往会将环境权混同为相邻权;二是环境诉权与民事诉权性质不同,前者是公益诉权,后者是私益诉权,按照传统民事诉权的理念无法很好地保护属于公益诉权的环境诉权。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引入,使得原本冗长且片面的传统环境权维护路径有了长足的改进,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制度预设,环境权维护路径转变成环境权———环境诉权,通过环境诉权维护环境权这一简明对应的关系,从而为环境权的保护提供了最简单明了的救济路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权利救济路径的简化在使得权利得以高效维护的同时,将原本被动性的权利转变为主动性的权利,而只有将更多被动性权利转变为主动性权利,法律的实际作用才能最大化。

(三)进一步践行能动司法理论

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美国出现、目前已经逐渐成熟的司法能动主义已经在国外的生态环境保护诉讼制度实施中产生了积极作用。如,印度法院往往将抽象的宪法环境保护原则进行能动解释,进而推导出环境权。印度《宪法》第21条规定:“除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外,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和个人自由。”印度最高法院对这项消极权利做了如下的能动解释:法院应当维护公民广义的人身自由,规定人身自由的法律都应当是合理、公正的。正是在这样的指导原则下,印度司法机关进一步能动地解释出《宪法》第2l条所保障的生命权包括了享受免于污染的水和空气的权利,从而承认了健康环境权作为生命权的内容之一。鉴于环境权的特殊性,在印度其他国家机关未能积极地履行职责给予保护时,法院可以对这些利益进行积极保护。印度法院关于环境权的解释和司法保护是对司法能动主义的有力践行。这为我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很多经验。尽管学界对环境权的实质有一定争议,但对应当赋予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环境决策参与权以及公众诉权这些问题均达成了共识。我国当前的能动司法,更多地在于对法律的相对灵活适用上。而印度的经验告诉我们,能动司法更在于忠于立法精神的法律解释以及与法律适用的有机联系。印度的成功经验应当成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相关制度继续完善的方向。

三、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

(一)传统环境行政执法的有益补充

当前单一化的环境行政执法模式已经暴露出了许多问题。首先,在我国现阶段,绝大部分生态环境问题全靠环境行政部门单一主体监管,而生态环境问题错综复杂,使得环境行政部门在监管时力不从心,很难对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持久高效的监管。其次,即使环保部门发现生态环境问题,但在现有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下,生态环境问题也绝非环境行政部门单个部门就能彻底解决。如,针对一些重大环境违法现象,环境行政部门在穷尽其他环保执法手段均无效时,最终只能选择采取强迫违法企业停产的行政强制措施。但此项行政强制措施,环境行政部门却无法独立完成。在我国,环境强制执行权是以申请法院执行为原则,环境行政部门自行执行为例外。如《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部门的部分自行强制执行权。只有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环境行政机关享有环境强制执行权时,环境行政机关才能自行执行。这一缺陷直接导致一些大型企业有恃无恐地继续其环境违法行为。最后,监管手段单一。粗放的监督———出现问题———行政处罚范式使得相关的环境污染主体僵化对应,尤其在行政处罚力度较轻、企业罚款数额远远不及治理排污花费的情况下,企业往往选择接受处罚而不愿意对自身污染行为进行相应治理,有的企业甚至预留了罚款预算。这使得行政处罚和罚金的最终目的无法达到。更重要的是,基于“理性经济人”假定,一些地方政府对GDP的盲目追求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作用,使其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完全代表公益。正是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更具制度优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是一种外部的监督机制,是公众参与环境行政执法的一条渠道,它的存在可以提高环境执法者的判断力和责任感,能够加强对环境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使得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环境问题时不能敷衍了事,促使环境执法者全面判断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行为,并对其进行符合法律规定和产生积极效果的制裁。而且,相对于简单粗暴、强制性强的刚性环境监管模式,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开展,将有助于柔性管理模式的构建,使得对抗性关系的缓和与交流性关系的加强。传统环境监管多为刚性管理,在刚性监管机制中所运用的方法大多带有强制色彩,在这种管理机制的作用下,监管主体和被监管主体的关系大多是对抗性关系,很多问题仅仅在表面上看似解决,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更多注重公民和新型组织的参与,这与柔性管理方式理念一脉相承,使得生态环境问题的最终处理更能符合实际需要。

生态环境保护篇9

(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对环保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鄂豫陕交界地区基本上处于城市化、工业化中期,属于经济社会加快推进阶段。从经济发展来看,区内各城市第二产业占据主导,按照一般经济发展阶段规律来看,第二产业内部从低技术资金投入的原材料依赖、劳动密集型轻工业向高技术资金投入、资本技术密集型重工业发展。工业结构的变革对于资源环境的破坏性不会减轻,甚至有加重的态势。从社会发展来看,鄂豫陕交界地区处于城市化发展中期,意味着城市化进程仍将加快推进。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高度集聚,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难以避免。另外,本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三线建设时期,布局了相当多的重工业。一方面,国有经济和地方经济的产业链衔接一直存在问题;另一方面,这些重工业的发展加剧了地区资源消耗、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目前区内城市除襄阳、潜江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其余城市均远低于全国人均GDP;地区人均GDP平均水平仅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如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抑制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地区本身欠公平;如果一味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问题又非常严重。两者之间的矛盾突出。从另一方面来看,如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区域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三)先期实践为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较好基础

近年来,鄂豫陕交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尤其是围绕南水北调工程,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逐渐得到强化。另外,为保障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成立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11个有关部门和三省人民政府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区内各省市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问题也非常关注。目前,国家西部开发战略、中部崛起战略、老工业基地改造、扶贫开发、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等政策,以及南水北调工程,都从不同方面涉及到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另外,直接涉及生态环境规划文件也较多,如《汉江综合整治规划工程(2011—2015)》、《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等等。省市一级如《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汉江综合整治规划工程(2011—2015)》、《关于进一步加强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等等。这些规划政策为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较好基础。在此前提下,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迅速开展,包括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湿地保护及生态恢复工程、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低产林改造工程,等等。另外,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各种形式推动生态环境的保护。例如,汉江上游的安康市探索“飞地经济”模式,通过园区联合共建、产业集聚、集中治污的方式,在提高经济利润的同时降低污染消耗。再如,各地大力开展循环经济园区建设,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及再制造试点建设,部分城市结合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在绿色低碳方面展开探索等。

(四)水电工程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逐步加重

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的《汉江干流梯级开发规划报告》,汉江流域共规划有16座大坝。这些大坝的修建将利于蓄水发电、抬高水位发展航运、防洪灌溉、水库养殖,但是其弊端,尤其是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不容忽视。由于沿江大坝的建设使汉江水体从自然流态转变为相对静止的湖泊状态,整个流域自然生态系统发生改变。大坝最直接的负面影响包括水体纳污能力降低、污染由于无法扩散而反应加剧、鱼类无法回溯产卵、由于水位抬高导致回水区域内水体容积增加等。以襄阳崔家营大坝的建成对水体造成的影响为例,库区的年平均水位由2.96m提升到5.70m,年平均流速由0.83m/s下降到0.33m/s。仅从对污染物承载的水环境容量来看,据预测在丰水期,汉江襄阳市区段COD环境容量将从79590.1t降低至75767.2t;NH3-N的环境容量从932.0t降低至905.7t。由于生态环境是整体系统,且目前科学水平对自然的认知有限,由此而导致的连锁反应和深度破坏尚无法完全探知。

生态环境保护篇10

(3)农村生产经营方式较为粗放。在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之下,生产方式可以说是影响生态环境是否能够得到持续保护的一个重要的决定性因素。通过资源集约循环这一生产方式能提升资源之利用率,切实降低废弃物所具有之排放量,进而形成生态环保的外在力量。传统意义上的粗放型生产的作用与之截然不同,有时甚至还会导致对环境产生破坏作用,进而加剧了生态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巨大矛盾。在单一地追求农产品数量升值与收入增加的背景下,农村地区的化肥用量正在不断增加,而化肥已成为我国农村面源污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我国还是农药生产与使用的大国,农药是导致面源污染的另一重要原因。我国城市工业生产中所产生的"三废"以及市民生活之中所产生的废物往往没有经过合理的处理就排入到环境之中。当前,大量工艺十分陈旧、设备相当简陋、能耗比较高、污染又重的企业由于在城镇之中无法立足,这也导致了农村环境管理的力量极为薄弱,而乡镇企业又有很多属于重污染型企业。就企业自身状况而言,大多数企业并无专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同时,乡镇企业也未能形成规模化经济,难以承担污染治理的相应费用。同时,我国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之初就一哄而上地进行大发展,因而也就没有相应的配套技术经济政策进行合理的引导,这就会无可避免地产生盲目性与随机性,展现出多、小、散等状况,因而在布局不尽合理,不利于对污染施行集中化治理。

2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策略

(一)通过宣传教育以提升农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

提升我国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这是切实解决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以及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之基础,同时也是判断我国农村社会不断进步与文明程度持续提升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农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还相当薄弱,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层面,也就是农村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相当薄弱,乡镇和村级管理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相当薄弱。为了转变其思想观念,提升农村总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应当考虑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要强化对乡镇管理者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上通过宣传教育,运用乡村法律大讲堂、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等多种方式方法,邀请环保部门以及普法机关送法下乡和送知识下乡,结合被动式学习与主动式学习,将单一强制性学习方法转换成为多种学习方法,让广大农村管理者能立足于学习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知识,实现有效转变思想认识和牢固树立起生态环保意识之目的。

(2)要明确创新对于广大群众的生态环保知识宣传普及思想转变的作用,一定要以知识掌握为其基础,运用生态环保知识之普及,可实现人的思想意识之转变,并且最终切实改变人的行为习惯。传统意义上的生态环保知识宣传普及的形式太过简单,成效也不够显著,这就需要结合我国农村群众的生活习惯,有针对性地实施环保知识宣传以及普及。可依据各地文化习惯与生产、生活特点,在全面实施宣传教育的基础之上,应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所有能够运用的媒体方式,全面运用声、光、画等多种方式,把生态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科普知识、戏曲、杂技表演等演艺活动加以结合,积极宣传农村环保知识以及政策法规,从而让人民群众能够在观看中进行学习,在品味之中进行学习、在快乐之中进行学习、在潜移默化之中有效转变人民群众的思想,从而营造出人人都讲环保的良好环境,形成能够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极佳群众基础,并从长远的目标上形成农村生态环保之心理屏障。

(二)应用行政、经济及法律等手段创建农村环境监督机制

依据当前农村环境的现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始终坚持环保优先之原则来进行农村环境的综合性整治。应当以农村环境规划为其基础,全面吸收一些地区在工业化、城市化中之教训,全力抓住规划这一重点,将其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之转变、乡镇布局与村庄建设规划的结合,制定完善环境规划,实施新农村居住示范点建设工程。应当以农村小康环保计划为主要载体,从而建设一大批适合于各地新农村环保和建设的重要的示范性工程。应当以实施环境优美乡镇与村庄建设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一大批具备良好基础、雄厚实力、生态环境良好的村镇能够先达到新农村保护之要求。应当采取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整体污染整治为主要方向,科学地划定禁养、限养以及养殖等各种区域,规模化养殖场一定要综合运用与处置畜禽的粪便,并且在土地能够承载的范围之内予以还田。一直以来,我国环境政策上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不够重视,因为政策上存在缺失,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无法得到很好的控制,其中突出表现为城市中心主义之特点,目前污染防治的法律重在城市环境保护,具体适用于农村地区环境建设的专门法律法规几乎是空白。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加大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法律法规建设,持续健全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工作体系。

(三)明确理顺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如今,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十分重要的职能之一,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重视,并且积极履行好自身职责。但是,我国环境保护在部分官员们的眼中始终是发展过程中的次要问题,为了政绩。一部分地方不惜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来盲目地追求所谓的GDP数字的增加,从而导致环境的不断恶化,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就会深受影响,以至于国家的发展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1)各地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应当逐渐将工作的重心从城区拓展与延伸至郊区和乡镇。要把城市的近郊和偏离远乡镇等地区全面纳入到本地的环境保护规划范围之中,并且要确定农村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措施和实施办法。要全面改革当前的环境管理方式,健全完善本市区域内的环境管理部门,可以设置直属的环保部门的派出机构,对于外来污染企业则应当以环保"三同时"管理为基础,严格把握好审批关,切实防止出现污染的转移。

(2)应当在全面考虑理顺环境行政管理机制的基础上,更加坚决地实施生态环境地方行政领导责任体系。要将生态环保列入到对本地区各乡镇领导实施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切实推动当地生态环保的关注程度,从而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作出极大的贡献,让辖区之中的生态环境在任期之中能够得到很好保护或得到显著改善的行政领导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表彰与奖励,而对违反生态环保者则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的查处。

(3)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增加对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对于本区域之中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治理,并给予充足的资金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篇11

pm2.5的加剧,雾霾天气的增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我们已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郁郁葱葱的森林离我们越来越远,水里欢快游动的鱼儿在逐渐减少,水资源、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爱护地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母亲河已成为我们每一个市民不可推卸的责任。亲爱的市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成为一名光荣的环保卫士吧!为此我们倡议:

一、保护母亲河,争做绿色理念的传播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带头树立绿色文明理念,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自觉关心生态环境,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努力带动家人,影响大众,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保护母亲河意识、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母亲河、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

二、保护母亲河,争做生态环境的捍卫者。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带头树立惜水节水意识,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要带头作到不乱扔废旧电池,不乱扔白色垃圾,不向河道倾倒垃圾和废弃物,同时注意发现和勇于监督举报非法排污、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水利设施等行为。

三、保护母亲河,争做生态建设的实践者。作为常德市民,保护环境是我们的特殊使命;作为常德儿女,保护母亲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自觉投身生态建设,积极参加植绿种草、清除白色垃圾、治理水土流失等环保公益活动,为治理母亲河污染、保护母亲河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深切认识保护母亲河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珍爱秀美的三山三水,关注我们的母亲河,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魅力常德”做出应有的贡献!

常德市保护志愿者协会

XX年2月16日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竹山倡议书

全县公民:

你们好!

蓝天碧水、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空气清新……这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优美家园,但是废气、污水、白色垃圾、重金属侵蚀了这块圣地,环境污染已危及到人类的健康与生存。有谁会想到,那些表面看来五彩缤纷的废弃塑料袋飘散在风中,会污染多少城市和乡村?有谁会想到,那些圆润可爱的电池抛弃到土地上竟污染了多少水源?

保护家园,就是保护自己;热爱家园,就是热爱生命。我们要用爱心去关注环境的变化,用热情去传播环保的观念,用行动肩负起环保的重任。为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为了子孙后代,为了全人类能永远拥有美好的家园。在此,我们向全县公民发出以下倡议:

1、以节水为荣——随时关紧水龙头,别让水空流。

2、以节电为荣——省一度电,少一分污染,多一分贡献。

3、以节粮为荣——爱惜粮食,让节俭美德代代相传。

4、珍惜纸张——参加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资源。

5、养成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乱倒废弃物。

6、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能源,维护环境整洁。

7、爱护一草一木——做绿色使者,保持空气清新。

8、做动物的朋友——善待生命,与万物共存。

9、控制噪声污染——在各种公共场合,不大喊大叫,不高声喧哗,养成轻开轻关、轻拿轻放和轻行轻走的文明习惯。

10、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奉献社会,传递爱心,传播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进步。

为了建设一个蓝天碧水、繁荣和谐的竹山,请大家积极响应倡议,为绿色环保尽一份责,出一份力!

保护环境倡议书

朋友们:

地球只有一个,她的生命是脆弱的,不能因为我们为着眼前的发展和获得微小利益,以肆虐的行为、无“度”的获取,使本已脆弱的躯体更加脆弱!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自已。

因此我们倡议:

1.倡导文明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脏物,不践踏草坪,不随意摘花折草,保护绿色生命。在大自然中游玩,除了美好记忆,什么也不要留下。

2.保护生物,使生物与人类共存,使万物与环境和谐相处。不可随意引入外来物种,不可随处放生动物,以免破坏生态平衡。

3.节约用电,随手关灯关空调关电脑。使用节能用具(如节能灯、节水马桶等),空调调高1度。电器不要待机,待机一样耗电。随手关掉长时间待机的电脑、下班时拔掉已不需要使用的饮水机电源插头。

4.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开车时,较长等待请关引擎,不要原地热车,不要急刹车。电器、车辆随用随检,保持良好性能,减少能源消耗和废气污染。

5.减少污染,不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排放到河流、湖泊、海洋中。使用无磷洗衣粉,不要将洗衣等生活废水排入阳台雨水管道。

6.节约资源,随手关水龙头。复印纸张双面使用,能用一张不用两张。少用一次性用品(如:碗筷、衣物等)。水、纸张、塑料袋等尽可能多次重复利用。

生态环境保护篇12

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就是要立足安康实际。安康地处秦头楚尾,是西北、华中和西南三个经济区的几何中心,汉江即是长江水系最大的支流,也是陕南安康人的母亲河,它孕育着安康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历史上曾誉为“黄金水道”。“九五”以来,我们始终把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汉江水质免受污染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和治理力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汉江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虽然坚持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走生态环境保护型之路。如今,随着西部大开发进程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启动,大大推动汉江经济走廊的开发·安康作为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中线主要调水区,优质水源涵养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丹江口水库在我省境内汉江、丹江流域集流面积659万公顷,涉及汉中、安康、商洛、宝鸡4市的29个县区、298万人口。汉江全长1537公里,在我省就有600多公里;总流域面积9.52万平方公里,在我省达4万多平方公里。安康不仅是调水区,而且是水源涵养区,同时也担负着保护水源地水质的重大责任。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区,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土地资源破坏,水源涵养能力降低,生态环境版权所有恶劣,泥沙下泄淤积河床、水库,使水利工程运行寿命和使用效率降低,丹江水质恶化,制约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给南水北调工程水质安全留下了隐患。

随着安康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安康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动员社会人士履行义务、参与生态建设;架起方便人民群众监督生态环境建设的桥梁;想方设法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生态环境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安康山多水多,山青水秀,山多植物种类多,水多工业利用价值大,山青水秀又处南北过渡带,孕育着宜人而鲜有的气侯资源。大可以“水”牵线搭桥,联结北京等五省市构建“同饮一江水,共建新生活”的新认识、新资源,立足资源优势,运作生态资本,把绿色价值转化为较高的经济附加值,以而赋予整个经济以新的活力和竞争力,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财政的反哺,实现经济跨越势发展。安康气候宜人,以山为雄,以山抒情,以水为灵,以水表情,游者有所依,情有所寄,使生态旅游成为主体。

生态环境保护篇13

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强调的是自然万物都应平等相待,和谐共处。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其要义在于处理和调节不同生态系统内部以及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关系,以求得他们之间关系的和谐与平衡,追求的是一种自然和生命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取向。佛教将宇宙万物大体分为"有情"和"无情"两类,无论是"有情"还是"无情",彼此之间都应平等共存并和谐共处,因为它们都具佛性。诚如佛教经典《金刚经》所云:"我及众生皆有此性,故名佛性,其性遍造、遍变、遍摄,世人不了大教之体,为云无情不云有性,事故须云无情有性。"在"众生平等"思想基础上,佛教还大力倡导"不二法门"的思想和主张。"不二法门是文殊法门的核心,它反映了法无自性、诸法平等,无有差别的真谛……不二就是无二、无别、性空、平等。"用现代生态学语言来加以科学诠释,即是说构成生态系统的各生态因子是没有任何差别的,都是平等的。这种强调物我一体、彼此平等的思想和观念使得佛教的生态思想得到更进一步的体现与升华。其哲学意义在于从根本上承认了生物和非生物的生存权利和自身价值,彻底否定了人类至上的固有观念和思维模式,从而把人从与自然绝对对立的思维框架中解放出来,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互利耦合的现代生态文明观奠定了重要思想基础。

2秉持"慈悲为怀"的共生观

佛教认为包括人在内的每一个生命个体,彼此之间都要慈悲为怀,和谐共生。佛教秉持"慈悲为怀"的共生观主要体现在其不杀生戒律和素食主义理念当中。素食是汉传佛教所积极倡导的饮食方式,是对佛教"五戒"中"不杀生戒"的固守与绵延。如《大智度论》卷第十三中就提到:"诸余罪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世间中惜命为第一。"这一观点从根本上承认了生命是最为宝贵的,是排在首位的,对生命要给予最充分的尊重和保护。所以认为杀生者罪大恶极,不杀则功德第一。另外,佛教还深刻揭示了"杀生"行为发生的根源在于人类自身的食望。如《大乘楞伽经》卷第六提到:"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无杀事,是故食肉与杀同罪。"所以只有大力倡导素食主义,恪守不杀生戒律,培育修行者慈悲良善心理,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类的贪婪本性和食望,进而起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免遭破坏的积极作用。佛教还通过宣扬"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说教来强化其不杀生戒律的实际效应。《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八云:"己作不失,未作不得",可见佛教所宣扬的"因果报应"之说认为宇宙万物都受因果法则支配,善因必产乐果,恶因必生苦果。佛教认为如果触犯了不杀生戒律,去伤害人畜的性命,不管是亲杀还是他杀,都属同罪,而且必遭报应,死后将坠入畜生、地狱和饿鬼等三恶之道,并永世不得超生。又《大乘入楞伽经•断食肉品》中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不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食?大慧菩萨摩诃萨。观诸众生同于已身,念肉皆从有命中来,云何而食?……在在生处观诸生皆是亲属,乃至慈念如一子想,是故不应食一切肉。"强调人类和自然界其它生物一样,生生死死,轮回不息,并无特别之处,所以要"观诸生同于已身"、"观诸众生皆是亲属",相互之间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和谐共生,这也是佛教生态思想中共生观念的重要体现。此外,由不杀生戒衍化而来的"放生"传统也是佛教提倡的一种善举,是对生命体积极保护的重要举措,这些说教和做法无疑能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3创建"人间净土"的实践观

佛教倡导通过修持实践从现实苦难世界进入彼岸幸福世界,从而达到人生精神的解脱。通常以"无住涅槃"和"人间净土"作为最高理想和价值追求。所谓"无住涅槃"是指个人虽已证悟真理并充分享有快乐,但决不自恃自满,而是将其运用到实现宏大理想的社会实践活动当中,与社会同呼吸共命运,共生长。其实质是对现实人生的净化与超拔。"佛教主张无住涅槃,其终极目标在于鼓励人们创建‘人间净土’。换言之,就是指个体生命的自我完善。无住涅槃是最高的道德价值,就社会发展理想境界来说,是将现实社会改建成为人间净土。"而创建"人间净土"根本在于人内心的觉悟及行为的共业所感。在众多的净土理念中,佛教所宣扬的"极乐世界"最具代表性,是佛教理想向现实生活空间转换的结果。《佛说阿弥陀经》中对"极乐世界"的描绘:极乐国土,七重栏楯,七重罗网,七重行树,皆是四宝周匝围绕。有七宝池,八功德水充满其中。池底纯以金沙布地。四边阶道,金、银、琉璃、玻璃合成。上有楼阁,亦以金、银、琉璃、玻璃、砗磲、赤珠、玛瑙而严饰之。池中莲华,大如车轮,青色青光,黄色黄光,赤色赤光,白色白光,微妙香洁。彼国常有种种奇妙杂色之鸟:白鹤、孔雀、鹦鹉、舍利、迦陵频伽、共命之鸟。是诸众鸟,昼夜六时,出和雅音。可见,广大佛教信众内心极度向往的极乐世界:生存空间广阔,环境优美;生命尊严平等,生态和谐;生活自然轻松,幸福安宁;这样的场景正是佛教信众们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投身创建"人间净土"实践的的内在动力。因为只有正确处理好人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保护好自己周围的自然环境,并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才能完全融入自然环境之中,从而与自然环境之间建立起共存共生的生态关系并从中获益,也才能实现创建真正意义上的"人间净土"的宏伟目标。

二佛教生态思想对古代敦煌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

敦煌为我国典型的荒漠化地区之一,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形自汉代就开始显现。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再加上深受佛教及其所倡导的"众生平等"、"慈悲为怀"、"无住涅槃"和"人间净土"等生态思想的熏陶和教化,敦煌当地僧俗民众逐渐孕育和树立起了朴素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投身到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之中,通过广植林木,绿化美化寺院环境;爱惜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等举措,为延缓敦煌生态环境恶化进程做出重要贡献。

1广植林木,绿化美化寺院

环境寺院是佛教僧徒潜心修行的空间和场所,也是佛教徒从真正意义上践行"无住涅槃"最高理想,创建"人间净土"的范本。因此,敦煌地区佛教寺院的僧徒极为重视寺院及其周围林木的种植和管护,使得地处荒漠化地区常年受风沙侵扰的佛教寺院环境得到绿化和美化,在一定程度上为敦煌绿洲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据《高僧传•宋上定林寺昙摩蜜多传》载:"(蜜多)遂度流沙,进到敦煌,于闲旷之地,建立精舍。植柰千株,开园百亩,房阁池沼,极为严净。"又《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P.2032V)载:"面伍斗伍升,窟上大众栽树子食用。"这里所说的"窟"即指著名的莫高窟,窟前有宕谷。宕谷环境优美,宛如人间仙境一般。如《翟家碑》(P.4640)描绘道:"(宕谷)溪聚道树,遍金地而森林;涧澄河[泛],涟浞而流演。"《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P.2762+S.6161+S.3329+S.11564)云:"碧涧清流,森林道树。榆杨庆设,斋会无遮。"除莫高窟外,敦煌当地其它寺院的园囿中也广植林木,这从敦煌文书有关寺庙帐目的记载中就可窥见一斑。如净土寺:P.2049V载:"面壹斗伍胜,园中栽树众僧斋用。"报恩寺:P.2049V载:"面壹斗,园中栽树子日众僧食用。"P.2032V载:"面伍升,桃园栽树子日僧食用。"P.3730载:"右崇圣一奉大众驱使……虽然自寸栽种园林,犹若青云护,果物每供,僧众不悯……"当地其它不知名的寺院园囿更是多不胜数。此外,敦煌佛教僧徒在寺院周围也植有大片林木,并悉心加以保护。如《敦煌录》(S.5448)中就提到:"郡城西北一里有寺,古林荫森。"又《右军卫十将使孔公浮图功德铭并序》(P.4638)载:"树仙果百株,建浮图一所……辉浮孟敏之津,影曜神农之水,门开慧日,窗豁慈云,清风鸣金铎之音,白鹤沐玉豪之舞,林花散地,茂叶芬空。"据考证此寺位于孟授渠和神农渠之间,由于水源丰沛,故林木生长茂盛,环境清净优美。

2爱惜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

佛教提倡以慈悲为怀,慈悲行为的对象包括人类在内的每一个生命个体。珍惜和爱护自然界的一切动植物,对保护敦煌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不杀生"是佛教保护动物的重要内容,《律戒本疏》云:"知水有虫取用犯堕。"又"故夺畜生命,上以虫水浇草上。一以虫水自用,诚无慈恻,而意不为害。此则迦留陀夷(桥)慢显能故夺鸟命也。若自若教他若遣使,是三种杀,彼命断时比丘犯堕。又三种杀或以身,或以非身,以此三事故害众生,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乃至初受胎身根命根,以身口意业因缘故方便欲杀,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不但对水中的虫要爱惜保护,更要保护已有胎身的生物,如伤或致其死,就会遭到"突"或"堕"的报应,此外,佛教还主张放生,这是佛教保护动物的又一重要方式。《敦煌愿文集》中就录有"放生"的愿文范本。如《释子文范》(P.2044v)云:"乃见飞禽为食,误践网罗;心怀啄粟之忧,身遇擒粘之难。长者乃起慈悲之惠,赎命放生。羸禽添刷羽之欢,迍鸟有腾空之跃。遥奔林木,电击飞空;远志高林,揩磨羽翼。"在《斋琬文》(P.2940)的"祐诸畜"中亦载有与"放生"相关的诸多内容。此外,"放生"场面在壁画中也多有体现,如莫高窟中盛唐第148窟和晚唐第12窟等。所有这些记载和描绘,不仅真切反映了当地僧徒信众对佛教倡导的"放生"善举的积极响应,而且还深切表达了对此类生命个体尊重与关怀之情。另外,壁画《金光明经变》中"流水长者救鱼"的善举、以及《萨埵舍身饲虎》和《尸毗王割肉贸鸽》图中描绘的"舍身饲虎"和"割肉救鸽"义举,等等,都反映出佛教对各种动物的保护和珍爱之情,必会对当地民众环保意识的形成发挥重要影响。佛教不但提倡多植草木,而且还要精心加以保护,不得以污物秽之。如《律戒本疏》规定:"不草上大小便啼嚏。"不但严禁污秽草木,且不得砍伐。如"生草木等不得断,断者犯堕。枯作生想断者犯突,复次三戒守护佛法"。认为草木等皆是有生命的,不得随意砍伐和采摘,否则必然受到严厉惩罚。此外,在敦煌壁画中亦绘有大量的花草树木,而且其数量、品种和纹饰更是不可胜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僧俗民众对草木的珍爱之情以及环保意识的提升。

3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在敦煌,干旱鲜雨的气候特点和沙漠戈壁包围的地理环境,使得当地僧俗民众积极投身水利建设事业,科学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当地水资源,注重公共环境卫生维护,这对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促进地区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如《辛巳年(公元921年或公元981年)某寺诸色斛斗破历》(P.3490)曰:"麦陆斗叁胜西窑修堰僧食用。"又P.2049背a九二五年帐目:"油壹胜,西窟修堰僧食用";"麦叁斗,西窟上水修堰众僧食用"。修河、补堰不但保护了水资源,也成为僧人修行的功德之一。同时,还严禁污染水源。如《四分僧戒本》规定:"不得净水中大小便涕唾。"隋代302窟《福田经变•浴池》中就绘"两人在果园洗澡,旁边挖有污水排放渠道"的画面,其目的在于保护生活用水的干净和卫生。除兴修水利、净水外,还注重对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护。如规定"不得立大小便,除病";"不得佛塔下大小便";"不得向佛塔大小便";"不得绕佛塔四边大小便,使臭气来入"。《佛说弥勒下生经》中就给世人描绘了一个干净、卫生、一种七收的弥勒净土世界,在那里有一大城,"名翅头末……街巷道陌,广十二里,扫洒清净。有大力龙王名曰多罗尸弃,……常于夜半,降微细雨,用淹尘土,其地润泽譬如油涂,行人往来无有坌尘。……又有大夜叉神名跋陀波罗赊塞迦,常护此城,扫清清净。若有便利不净,地裂受之,受之还合。"佛教所追求的这种理想环境是世人梦寐以求的,反映出人们对清洁卫生环境的向往。这在敦煌文献和壁画中均有生动的反映。如榆林窟第38窟《弥勒下生经变》中绘有一位母亲抱婴儿拉尿,和几个小胖孩在旷野挺肚撒尿地裂缝承受的画面,这样既干净、卫生又便利。此外莫高窟北周第290窟的佛国故事画中,有一幅"蹲厕"图,厕内蹲着一个正在如厕的人,蹲处下用木板锯出方洞,下为粪坑,以容屎尿,等等,诸如此类注重环境卫生保持的例子不胜枚举。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期刊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网站特色
常见问题
工作日 8:00-24:00
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