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哲学论文实用13篇

传统哲学论文
传统哲学论文篇1

{(xy)(yz)}(xz)

其中:①(yz)意味着:没有思维的存在就没有存在的存在。这就是古代存在论哲学的结果“思维是存在之家”。②(xy)意味着:没有语言的存在就没有思维的存在。这就是近代认识论哲学的结果“语言是思维之家”。③(xz)意味着:没有语言的存在就没有存在的存在。这就是现代语言哲学的结果“语言是存在之家”。

仿照贝克莱“存在即被感知”的说法,可以说,西方传统哲学的1个最根本的传统是:存在即被思维。现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以后,此说法又演变为:存在即被陈述。这个传统是早在“前苏格拉底”就已成型了的,而直到今天,例如海德格尔哲学,也未能超脱。海德格尔终身试图超越西方哲学传统,结果仍然像孙行者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

1.古代:思维是存在之家

西方古代哲学确实基本上是1种“本体论”哲学,它所关注的核心是“存在之为存在”如何的问题。但不论就其思路、还是就其结果来看,古代哲学本质上都是理性主义、逻辑主义的。这里所谓“理性主义”或者“逻辑主义”不仅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说的,而且是在存在论意义上说的,就是以思维代存在、以“能知”代“所知”,以世界的逻辑构造代世界的实在构造。总起来说就是理性压倒1切,以至“这种理性至上的秩序统治了西方文化近两千年。”(1)[1]关于这个传统,雅斯贝尔斯曾指出:“西方人始终运用了3大原则。第1大原则是坚定的理性主义。”(2)[2]

人们通常以为这个传统是柏拉图开创的,其实,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学说就已经是这种理性主义的张本了。我们知道,Logos这个词同时具有3种意义:之道(laws),逻辑理性思维(logic),言说(dialogue)。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正是如此,它既是自然本身的“道”、客观;又是思维的“道”、理性、理念;同时也是语言、言说。可见这是以“能知”代“所知”的滥觞。1方面,此“逻各斯”不是感性的、经验的,而是理性的、思维的。感性的“眼睛和耳朵对于人们是坏的见证”;“博学并不能使人智慧”;“智慧只在于1件事,就是认识那善于驾驭1切的思想”(3)[3],这就是“逻各斯”。另外1方面,“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4)[4]

作为自然之道的“逻各斯”(海德格尔所谓“大道”Ereignis)本质上乃是“驾驭1切的思想”,而“自然的话”就是“逻各斯”自己的陈述(犹如海德格尔所谓“道说”Sage)。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核心观念。其实,此前的毕达哥拉斯的“数”,实质上已经是1种“逻各斯”,因为在他看来:“万物的本原是1”,而“1”就是理性。(5)他与赫拉克利特的分歧仅仅在于:“逻各斯”表现为“斗争”还是“和谐”。巴门尼德首次提出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根本范畴“存在”(古希腊文on,being)问题,同时也就进1步确定了西方哲学理性主义的以思维言说代存在的思路。他的名言是:“存在者存在着,不存在者不存在。”(6)此话原文:Estineinai,oukestinmeeinai(英文Beingsis,non-beingsisnot)。其中einai1词乃是系动词“存在”即“是”(英文is),其动词原形是eimi(英文tobe),动名词形式是on(英文being),而estin是其名词用法(英文Beings)。einai这个词有两层意思:1是陈述性,属于对象性语言的用法,表示世界的本体;2是断定性,属于元语言的用法,表示判断。所以,巴门尼德那句名言的意思就是:“存在者是,不存在者不是”;实际意思则是:“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这里的“由‘是’表述”亦即被人断定,因而就是思维的事情。对此,我们从巴门尼德的另外1句话可以看得更加清楚:“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1的。”(7)仅进所知的材料来看,这句话是西方哲学根本传统的最早宣言,实在不可轻轻看过。于是,用思维、理性、语言、表述来代替客观存在本身,就成为了古希腊哲学的1个根本特征。这个特征通过雅典哲学传承下来,成为西方哲学的基本传统,它甚至也为我们理解现代西方哲学的所谓“语言学转向”提供了1把钥匙。当初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辩证法”,就是这种传统的“发扬光大”:寻求客观的真理不是通过实际的考察,而是通过理性思维的逻辑推论、语言的论辩。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有两样东西完全可以归功于苏格拉底,这就是归纳论证和1般定义。这两样东西都是的出发点。”(8)[5]但是苏格拉底的归纳决非后来培根那样的经验主义的归纳,而是理性主义的归纳,即不是从观察出发的。苏格拉底由此把1切归结于理性思维、知识。例如他的1句名言是:“美德就是知识。”意思是说:具有善的美德,其实就是具有关于“善”的概念的知识;所谓“不道德”,只是“无知”的同义语。这算是西方式的“知行合1”了。

柏拉图的“理念论”更是典型的理性主义,这是人所共知的。他不仅是苏格拉底的高足(流传下来的柏拉图的“对话”著作,正是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形式),还深入钻研过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他还继承了巴门尼德的“存在”观念及其唯理主义。“理念”范畴不仅直接来自苏格拉底的“概念”,而且正是他所理解的作为实在的“存在”本身。“理念”(idea)具有3点重要含义:1是思想、概念,2是实体、本体,3是理想、典范。在他看来,不是理念来自经验事实的归纳,而是经验事实之存在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所谓认识,不过是“回忆”理念——先验理性。总之,作为“真实世界”的理念世界,是最实在的存在。这正好是以思想代存在的典型。黑格尔评论道:“柏拉图的研究完全集中在纯粹思想里,对纯粹思想本身的考察他就叫辩证法。”(9)[6](而这也正是后来黑格尔自己的思路。)在柏拉图的观念里,这种“纯粹思想”也就是纯粹的存在本身。

亚里士多德创立了谓词逻辑(对此,我们下文将有讨论),而斯多亚学派则创立了命题逻辑。该派同时兼具有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倾向,总的是理性主义的哲学。他们认为宇宙的本性是理性,人的本性也是理性;他们要人“断激情”、“不动心”。他们赞赏赫拉克利特的“火”亦即“逻各斯”,称之为“普遍的理性”,实即上帝意志的体现,由此而得出了决定论和宿命论的结论:“服从神灵……因为1切事变是为最完满的智慧所统治着的。”(10)换句话说,实际世界的变化只不过是某种“智慧”实即逻辑思维的“事变”。形式逻辑在西方的发达不是偶然的,它是古希腊哲学思路的必然结果。而其极至则是:逻辑既是思维的架构,因而也是存在本身的架构。饶有趣味的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都是“合乎理性”或者叫做“合乎逻辑”地推出上帝的存在的。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犹如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争论,换句话说,都是在理性主义传统范围内的争论。尽管他们强调信仰高于理性,但这与后来的理性主义最终不得不依赖于直觉的信念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安瑟伦虽然承认“我决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11),但他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在逻辑思维上确实无懈可击。阿伯拉尔则是主张“理解后再信仰”的,他那种通过逻辑寻求真理的主张恰恰更是理性主义的东西。后来托马斯·阿奎那则更尊崇理性,也就是他,利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来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5大论证”,进1步表明了逻辑理性可以很好地为服务。经过这种论证,作为最高存在者的上帝就存在于逻辑思维之中了;而同时,上帝本身作为1切存在的本体,其实就是最高的智慧,亦即理性本身

$False$

2.近代:语言是思维之家

近代是认识论哲学,其关键是思维问题。这里,恩格斯的话仍然绝对适用:对于西方哲学来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2)但这只是问题的1个方面;另外1个方面,语言问题在此时也受到了高度重视。对语言的关注决不是“语言学转向”以后的事情,事实上在近代、甚至在古代哲学中,语言问题始终是1个重大的问题。西方近代哲学既关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同时也关注思维与语言的关系问题。

欧洲“文艺复兴”在1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古希腊理性主义传统的复兴,但他们却没有后来的理性主义那样偏狭。1般来说,他们是兼顾理智与自由意志的。例如,但丁主张:“首先能实行思想,以辨别是非,其次则能将其所认定之是非悬为目的,而以行动达此目的。简单说,就是先思而后行。”(13)[7]不过,我们似乎也不难从中读出1种思维优先的理性主义味道来。大致讲,理性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的1种潮流。近性主义的最大代表是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兹。笛卡儿试图对所有知识进行1次“理性”的、实即演绎逻辑的清理,因而第1步工作就是寻求整个推理体系的大前提。他意识到,这个前提应是“存在”或“是”本身;这个前提既是所有知识的逻辑前提,它本身就不能是被“推出”的逻辑结论。那么这个前提从何而来?此时,希腊思维方式发生作用了:存在的,总是能被思考的;或者反过来说,能被思维的,必是存在的。因为,思维本身就是绝对存在的,或曰“自明的”(self-evident)。于是就有了笛卡儿的著名论式:Cogitoergosum(IthinkthereforeIam),此即“我思故我在”或“我思故我是”。这里,思维就成了存在的充分而且必要条件。这就是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同1”——1直到德国古典哲学乃至于西方哲学如胡塞尔的思维模式。斯宾诺莎是笛卡儿的直接继承者,他是把真理建立在“真知识”(指理智与直觉)的基础上、又把真知识建立在“真观念”(直觉)的基础上。为了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1问题,他设想了主体与客体的1种对应关系:物的广延属性作用于人的肉体,物的思想属性作用于人的心灵。这就是说,物的思想属性与人的思想属性本来是同1的。莱布尼兹则用“单子”解决这个问题:“单子”这种东西既是构造1切存在的基本实体,它本身又是1种精神性的“灵魂”。单子按其知觉能力的高低形成不同的等级,最高级的单子是构成上帝的单子;其次是构成人的单子,亦即“理性灵魂”。从后者看,思想与存在本是1回事。我们说过,德国古典哲学是理性与意志的直接同1;这里我们还想指出,它同时也是思维与存在的直接同1。而此“同1”,正是古希腊哲学理性主义的观念“存在者与能被思考者同1”的近代体现。康德的哲学号称“批判哲学”,他对“知”“意”“情”、“真”“善”“美”进行全面系统的批判,但是在这1切之外、之上的,正是“理性”。以理性或理智来反思和评判1切,这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1个基本特征。费希特的“知识学”认为,思维与存在不过是理智自身固有的两个系列,即“观念系列”与“实在系列”;1切——包括“物质的、占据空间的世界的表象”——都是从理智(自我意识)中产生出来的。自我建立自我自我设立非我自我统1非我:都是理智的自我意识的作用。谢林也是如此解决问题的:“与我们在自身内所认作智性和意识的那个东西原来是1回事。”(14)[8]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绝对观念的展开,更是对于理性概念的运动过程的描述。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这个起点构成哲学的全部意义”(15)[9];而他的解决办法,就是逻辑学的1元论。他的希腊式的思维方式使他“坚决相信思想与事情是符合的”;“任何对象,外在的自然和内心的本性,举凡1切事物,其自身真相,必然是思维所思的那样”(16)。他说:“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17)这与巴门尼德说的“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1的”实出1辙。全部意识就是理性,全部存在也是理性本身而已。

但是,思维却离不开语言,而只能存在于语言之中。列宁说过:“任何词(言语)都已经在概括”;“感觉表明实在;思想和词表明1般的东西。”(18)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这就是说,没有了语言也就没有了思想。这是近代哲学家们的1个共识。其实这个看法也是从古希腊哲学那里继承下来的。苏格拉底所谓“辩证法”(dialectics)这个词就是从“谈话”或“论辩”(dialect)而来的。这意味着:存在取决于语言,对实在的把握取决于对语言的理解。而对语言的理解,在苏格拉底看来,又取决于对概念的正确运用。亚里士多德作为柏拉图的学生、苏格拉底的再传弟子,继往开来,深刻地影响了未来的西方思想。西方的形而上学是在亚氏手里建立起来的(他称之为“第1哲学”),西方理性主义传统也由此而巩固起来。亚氏第1次明确界定了哲学形而上学的对象,是“专门‘有’(或译‘存在’)本身,以及‘有’凭本性具有的各种属性”;“考察作为‘有’的‘有’,以及‘有’作为‘有’而具有的各种属性”(19)。此“有”即希腊文on,是einai的动名词;它相当于being,是tobe的动名词。作为形而上学对象的“作为有的有”,希腊原文“toonheon”(英文beingasbeing)。我们上文说过,希腊文on既有陈述性,即可译为“‘在’之为‘在’”;又有断定性,亦可译为“‘是’之为‘是’”。我们汉语用“是”“在”“有”3个词来对译on或being,正可以揭示出on或being的意谓:“是”为系词,它是1种断定,属于元语言的或者知识论、逻辑学、语言学的范畴;“在”和“有”为动词或动名词,是陈述性的,属于对象性语言的或者存在论的范畴。

希腊哲学对此未有明确区分,这影响到后来的西方哲学。亚里士多德就是如此,在他那里,存在论、逻辑学、语言学搅在1起,这1点,我们从他的《范畴篇》《解释篇》《》前篇、后篇及《形而上学》可以看得很清楚。他说:“那根本的、非其他意义的、纯粹的‘有’,必定是实体。”(20)这个作为纯有的实体1方面是1切事物的基质,另1方面又是逻辑的主词。如他所举的例子“苏格拉底是人”,“苏格拉底”在存在论意义上是1个实体,他是自足地存在的;在语言逻辑意义上是1个主词,它是可以被“是”断定的。这显然跟巴门尼德的“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是同样的思路。“苏格拉底是…”这个表述也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者存在着”(Estineinai)。所以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最高界定是:人是理性的动物。难怪巴门尼德讲“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1的”,亚里士多德也讲“思维者和被思维者是1样的”(21)。后来的西方哲学总是大讲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总是强调“思维与存在的同1”,并且总是用思维、乃至于用语言来说明存在,这是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他们眼中的世界不是世界本身的构造,而是“世界的逻辑构造”(22),乃至语言的构造。所以,近代哲学家们都多少对语言进行了探索,例如笛卡儿、莱布尼茨等。探索的结果就是:认识或者思维是离不开语言的。这实质上就是说:语言是思维之家。难怪他们都致力于发明某种理性的的人工语言。他们的理性主义、“语言主义”立场直接影响了当时的语言学家。法国的保尔-罗亚尔学派(PortRoyalschool)是近代著名的理性主义语言学派。他们以笛卡儿哲学为基础,试图寻求存在于1切语言中的普遍性语法原则,因为他们认为人类共同的思维结构存在于共同的语言结构中。此前的英国学者威尔金斯(JohnWilkins)已有类似的想法,试图构造1种普遍适用于全人类的理想语言——他称之为“普遍语法”、“哲学语言”。另1位典型代表则是德国哲学家海德(G.Herder),他在其著作《论语言的起源》中提出,思维和语言是同源的、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语言不仅是思维的工具,而且是思维的形式及其。持有类似看法的还有同1时期的1些英国语言学家,如詹姆士·哈利斯(JamesHarris)、霍恩·托柯(HorneTooke)、詹姆士·伯尼特(JamesBurnett)等。

这里,德国著名学者洪堡(WilhelmvonHumboldt)尤其值得1提。在许多基本观念上,他是现代先验理性主义语言学家乔姆斯基(Chomsky)、萨丕尔(EdwardSapir)、沃尔夫(BenjaminLeeWhorf)的先驱。洪堡继承发展了海德的基本观点,认为思维和语言是不可分割的:“1个民族的语言就是他们的精神,1个民族的精神就是他们的语言。”(23)[10]他用康德的先验理性主义来理解思维和语言的关系,认为语言决定了对世界的理解和解释,语言的不同决定了思维体系的不同,因为正是人的内在的语言形式(相当于康德的先验范畴)加诸感觉经验材料,决定了思维内容及其结果。

>

3.:语言是存在之家

海德格尔已经被人们鼓吹得令人头晕目眩了,那就让我们从海德格尔谈起。我们知道,海德格尔的雄心壮志,是要超越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回到“前苏格拉底”的希腊传统。我们要问的是:他做到了这1点吗?进1步说,以他的方式,他可能做到这1点吗?我们认为,海德格尔没有、也不可能实现他的宏愿。要理解海德格尔,关键是要抓住“存在”和“语言”这样两个东西。所以,我们尤其应当注意他的那句名言:“语言是存在的家园”;或者译为“语言是存在之家”。

海德格尔后期之转向语言或者所谓“道说”,是因为前期那种从“此在”来说明“存在”的思路遇到了不可克服的障碍,于是在风尚和西方传统的双重下,他的思想也发生了“语言学转向”。这种转向同时出自两个方面的影响:1是德里达站在后现代立场上对他所进行的批评;2是“语言学转向”这个时代潮流的大背景。德里达批评海德格尔:由“此在”来说明“存在”本身的做法,在1种更高的层面上重新确立了“大写的人”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对海德格尔产生了深刻触动,以至于《存在与时间》原计划中的续写终于没有了下文。怎么办?后现代主义的语言学情趣显然对他产生了巨大的魅力,而这似乎只是时代潮流所致。但在我看来,更根本的原因还在西方的那个根本传统。

那么,现代何以会发生“语言学转向”?在我看来,这是因为,近代试图沟通心灵与存在、主体与客体或主观与客观,结果却以“不可知论”告终;同时,人们发现,在主体与客体之间、主观与客观之间,存在着1种中介,那就是语言或者符号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同1于语言媒介。极而言之,这种符号媒介不仅仅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中介,简直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共同的本体了。所以,根本上讲,现代哲学并非真正的“拒斥形而上学”或“本体论”,而是有它自己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分析哲学的形而上学,是1种“语言本体论”或“逻辑本体论”。这1点特别突出地表现在语言哲学的意义之中。这种理论是建立在1种3元关系之上的:存在·语言·心灵。语言符号及其逻辑结构被夸张为真正的存在或者本体,而客观实在仅仅是语言的“指称”,心灵或者意识则仅仅是语言的“意义”。

西方理智主义传统在现代西方哲学中的传承,最突出地体现在这种语言分析哲学的逻辑主义之中。他们“拒斥形而上学”,把哲学归结为语言-逻辑分析,这实际上就是希腊哲学那种以思想代存在、以“能知”代“所知”的思路的极端形式。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认为,原子命题构成逻辑系统,原子事实构成外部世界,这两者是1样的。罗素认为,哲学的就是逻辑分析;维特根斯坦则更进1步认为,哲学本身就是逻辑分析——语言分析。让我们来看看他的1番话:“真正说来,正确的哲学方法应该是这样:除了可说的之外,就什么也不说;可说的就是的命题,也就是某种和哲学不相干的东西,然后,当某人要说什么形而上学的东西的时候,就总得向他指明,他对他命题中的某些记号并没有赋予任何意义。”(24)[11]真正的事实、问题,不仅是可思的,而且是“可说的”;并且这种“说”,1定是在符号逻辑的语言中的“可说”。于是“世界就是我的世界”,因为“我的语言的界限就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25)。这是理智主义导致唯我主义的1个妙例。分析哲学认为形而上学不过是语言的误用、“胡说”。所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称:“哲学是1场反对用语言来蛊惑我们理智的战斗。”(26)维也纳学派自陈的使命是“捍卫科学,拒斥形而上学”,他们把自己的哲学界定为“意义的追逐”;然而他们所追逐的只是语言的意义,而不是存在本身的意义;或者说,他们用语言的意义代替了存在的意义。至于蒯因后来重建本体论,主张“形而上学是科学”。为此,他提出了“本体论承诺”问题:在构造1种科学理论时,也就承诺或者约定了这个理论的对象的存在;1旦接受了1种科学理论,也就承认了这种理论预设的对象的存在。为此,他制定了“本体论承诺的标准”:“存在就是成为某变项的值。”例如张3存在,那是因为我们承认他是以下表达式的逻辑变项的1个值:(x)(x是张3)。这又是以逻辑语言或思维代存在的1个典型。如果说普罗太戈拉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那么,在分析哲学家看来,思维-语言-逻辑就是万物的尺度。后现代主义者试图“的掉”(deconstruct解构)西方哲学的这个根深蒂固的传统,但他们在追根溯源方面似乎做得还远远不够。这种消解其实从意志主义、尤其是在尼采那里就已经开始了,但却总是显得那样的徒劳无益。我们现在回头来看,语言之所以能成为西方哲学的最后边界,是因为西方哲学从1开始就将对于“存在”(古希腊语on,tobe)的思考视为自己的核心课题,而on或tobe具有双重意义:它是哲学意义上的“存在”,又是语言学意义上的系词“是”。前者是从“对象性语言”层面对事实的陈述,后者是从“元语言”层面对思想的表述。在前1种情况下,它是1种对象性的陈述或描述;在后1种情况下,它是1种元语言性质的判断或断定。于是,“事实-思想-语言”打成1片了,或曰混为1谈了。西方哲学这种以“言”代“有”、以“思”代“在”的理性主义传统,确实异常强大,以至于现代人文主义最杰出的哲学大师海德格尔,最后也未能彻底逃出“语言的牢笼”,以至承认“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不仅如此,当今西方哲学似乎还有某种越陷越深的迹象。

我们的问题是:如果说思维是存在之家,语言是思维之家,那么什么是语言之家?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继“语言学转向”之后,西方哲学向何处去?看来,今天的西方哲学家们如果试图超越西方哲学传统,他们首先必须超越现代语言分析哲学;进1步说,他们还必须超越海德格尔式的“超越”方式。具体来说,他们当然必须继续语言-逻辑-思维,但是首先必须把它们拉下形而上学存在论的王座;他们当然必须反思存在,但是首先必须把存在从语言的牢笼中解放出来。总之,他们必须冲破语言的牢笼。

注释:

1、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第97页。

2、雅斯贝尔斯:《的精神状况》,第14-15页。

3、《西方原著选读》,上卷,第26页。

4、残编D112,《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9页。

5、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第8卷,第1章;《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0页。

6、《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此处译文略有改动。

7、《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巴门尼德此话与前1句话之间存在着矛盾:1方面,不存在者不存在,另1方面,不存在者却进入了思维、语言,即能被思维、陈述者,因而它也是能存在者。这个矛盾是由柏拉图的理念论解决的:不存在者也是1种理念,因而也是实在的。但实际上真正的解决是语言哲学对指称和意义的区分:不存在者没有指称,但有意义。这个意义世界相应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

8、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13卷,第4章,1078b。

9、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04页。

10、《古希腊罗马哲学》,第440页。

11、《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40页。

1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13、《从文艺复兴到109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第19页。

14、《108世纪末棗109世纪初德国哲学》,第210页。

15、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第292页。

16、黑格尔:《小逻辑》,第77、78页。

17、黑格尔:《小逻辑》,第120页。

18、《列宁全集》,第38卷,第303页。

19、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4卷,第1、2章。

20、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7卷,第1章,1028a10-31。

21、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第3卷,第4章;《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53页。

22、此为卡尔纳普(RudolfCarnap)之著作名DerLogischeAufbauderWelt。

23、转引自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第57页。

24、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631页。

25、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151、149页。

26、维特根斯坦:《哲学》,第309节。

[1][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3联书店1989年版。

[2][德]雅斯贝尔斯:《时代的精神状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

[3]《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1981年版。

[4]《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5]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6]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7]《从文艺复兴到109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

[8]《108世纪末——109世纪初德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传统哲学论文篇2

现象学是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现象学一词所标识的应当是一种建立在直接直观和本质认识基础上的严格的哲学方法。它强调“面向事物本身,摒弃一切自以为是的前提”,它试图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之间,在实证主义和形而上学之间找到一条新的道路。现象学强调将一切与“我思”有关的内容全部“悬置”,存而不论。现象学要求摆脱一切先入为主的成见束缚,直接关注所研究的问题和事物,在这种直接关注的“直观”中获得对事物的可靠认识,即明见性认识。明见性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中心概念,是指对实事的直接性明察。他也将这种明见性称为“自身被给予性”。明见性意味着一种原本的直接的被给予,是现象学中可靠认识的根本标准,胡塞尔称之为“一切原则的原则”。现象学突破了实证主义对于现象和本质、个别与一般的割裂,是对科学主义的哲学反思。所谓中医现象学,就是“悬置”一切中医理论和科学思想,直接关注临床症状、体征、方药、预后等相关因素的学问。现象学本身并不在意建立概念的体系结构,它强调的是在具体的语境之中,个别和一般是如何贯通的,从而显示出现象中的本质。要实现中医自身的明见性,需要进行中医现象学的还原,第一步就是对一切与中医理论相关的概念和思想以及科学理念进行悬置,第二步是进行本质还原,就是通过对现象进行“想象力的自由变更”,而直观到变中的不变,稳定有序的结构。

传统哲学论文篇3

{(xy)(yz)}(xz)

其中:①(yz)意味着:没有思维的存在就没有存在的存在。这就是古代存在论哲学的结果“思维是存在之家”。②(xy)意味着:没有语言的存在就没有思维的存在。这就是近代认识论哲学的结果“语言是思维之家”。③(xz)意味着:没有语言的存在就没有存在的存在。这就是现代语言哲学的结果“语言是存在之家”。

仿照贝克莱“存在即被感知”的说法,可以说,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最根本的传统是:存在即被思维。现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以后,此说法又演变为:存在即被陈述。这个传统是早在“前苏格拉底”就已成型了的,而直到今天,例如海德格尔哲学,也未能超脱。海德格尔终身试图超越西方哲学传统,结果仍然像孙行者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

1.古代:思维是存在之家

西方古代哲学确实基本上是一种“本体论”哲学,它所关注的核心是“存在之为存在”如何的问题。但不论就其思路、还是就其结果来看,古代哲学本质上都是理性主义、逻辑主义的。这里所谓“理性主义”或者“逻辑主义”不仅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说的,而且是在存在论意义上说的,就是以思维代存在、以“能知”代“所知”,以世界的逻辑构造代世界的实在构造。总起来说就是理性压倒一切,以至“这种理性至上的秩序统治了西方文化近两千年。”(1)[1]关于这个传统,雅斯贝尔斯曾指出:“西方人始终运用了三大原则。第一大原则是坚定的理性主义。”(2)[2]

人们通常以为这个传统是柏拉图开创的,其实,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学说就已经是这种理性主义的张本了。我们知道,Logos这个词同时具有三种意义:之道(laws),逻辑理性思维(logic),言说(dialogue)。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正是如此,它既是自然本身的“道”、客观;又是思维的“道”、理性、理念;同时也是语言、言说。可见这是以“能知”代“所知”的滥觞。一方面,此“逻各斯”不是感性的、经验的,而是理性的、思维的。感性的“眼睛和耳朵对于人们是坏的见证”;“博学并不能使人智慧”;“智慧只在于一件事,就是认识那善于驾驭一切的思想”(3)[3],这就是“逻各斯”。另外一方面,“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4)[4]

作为自然之道的“逻各斯”(海德格尔所谓“大道”Ereignis)本质上乃是“驾驭一切的思想”,而“自然的话”就是“逻各斯”自己的陈述(犹如海德格尔所谓“道说”Sage)。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核心观念。其实,此前的毕达哥拉斯的“数”,实质上已经是一种“逻各斯”,因为在他看来:“万物的本原是一”,而“1”就是理性。(5)他与赫拉克利特的分歧仅仅在于:“逻各斯”表现为“斗争”还是“和谐”。巴门尼德首次提出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根本范畴“存在”(古希腊文on,being)问题,同时也就进一步确定了西方哲学理性主义的以思维言说代存在的思路。他的名言是:“存在者存在着,不存在者不存在。”(6)此话原文:Estineinai,oukestinmeeinai(英文Beingsis,non-beingsisnot)。其中einai一词乃是系动词“存在”即“是”(英文is),其动词原形是eimi(英文tobe),动名词形式是on(英文being),而estin是其名词用法(英文Beings)。einai这个词有两层意思:一是陈述性,属于对象性语言的用法,表示世界的本体;二是断定性,属于元语言的用法,表示判断。所以,巴门尼德那句名言的意思就是:“存在者是,不存在者不是”;实际意思则是:“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这里的“由‘是’表述”亦即被人断定,因而就是思维的事情。对此,我们从巴门尼德的另外一句话可以看得更加清楚:“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7)仅进所知的材料来看,这句话是西方哲学根本传统的最早宣言,实在不可轻轻看过。于是,用思维、理性、语言、表述来代替客观存在本身,就成为了古希腊哲学的一个根本特征。这个特征通过雅典哲学传承下来,成为西方哲学的基本传统,它甚至也为我们理解现代西方哲学的所谓“语言学转向”提供了一把钥匙。当初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辩证法”,就是这种传统的“发扬光大”:寻求客观的真理不是通过实际的考察,而是通过理性思维的逻辑推论、语言的论辩。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有两样东西完全可以归功于苏格拉底,这就是归纳论证和一般定义。这两样东西都是的出发点。”(8)[5]但是苏格拉底的归纳决非后来培根那样的经验主义的归纳,而是理性主义的归纳,即不是从观察出发的。苏格拉底由此把一切归结于理性思维、知识。例如他的一句名言是:“美德就是知识。”意思是说:具有善的美德,其实就是具有关于“善”的概念的知识;所谓“不道德”,只是“无知”的同义语。这算是西方式的“知行合一”了。

柏拉图的“理念论”更是典型的理性主义,这是人所共知的。他不仅是苏格拉底的高足(流传下来的柏拉图的“对话”著作,正是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形式),还深入钻研过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他还继承了巴门尼德的“存在”观念及其唯理主义。“理念”范畴不仅直接来自苏格拉底的“概念”,而且正是他所理解的作为实在的“存在”本身。“理念”(idea)具有三点重要含义:一是思想、概念,二是实体、本体,三是理想、典范。在他看来,不是理念来自经验事实的归纳,而是经验事实之存在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所谓认识,不过是“回忆”理念——先验理性。总之,作为“真实世界”的理念世界,是最实在的存在。这正好是以思想代存在的典型。黑格尔评论道:“柏拉图的研究完全集中在纯粹思想里,对纯粹思想本身的考察他就叫辩证法。”(9)[6](而这也正是后来黑格尔自己的思路。)在柏拉图的观念里,这种“纯粹思想”也就是纯粹的存在本身。

亚里士多德创立了谓词逻辑(对此,我们下文将有讨论),而斯多亚学派则创立了命题逻辑。该派同时兼具有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倾向,总的是理性主义的哲学。他们认为宇宙的本性是理性,人的本性也是理性;他们要人“断激情”、“不动心”。他们赞赏赫拉克利特的“火”亦即“逻各斯”,称之为“普遍的理性”,实即上帝意志的体现,由此而得出了决定论和宿命论的结论:“服从神灵……因为一切事变是为最完满的智慧所统治着的。”(10)换句话说,实际世界的变化只不过是某种“智慧”实即逻辑思维的“事变”。形式逻辑在西方的发达不是偶然的,它是古希腊哲学思路的必然结果。而其极至则是:逻辑既是思维的架构,因而也是存在本身的架构。饶有趣味的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都是“合乎理性”或者叫做“合乎逻辑”地推出上帝的存在的。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犹如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争论,换句话说,都是在理性主义传统范围内的争论。尽管他们强调信仰高于理性,但这与后来的理性主义最终不得不依赖于直觉的信念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安瑟伦虽然承认“我决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11),但他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在逻辑思维上确实无懈可击。阿伯拉尔则是主张“理解后再信仰”的,他那种通过逻辑寻求真理的主张恰恰更是理性主义的东西。后来托马斯·阿奎那则更尊崇理性,也就是他,利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来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五大论证”,进一步表明了逻辑理性可以很好地为服务。经过这种论证,作为最高存在者的上帝就存在于逻辑思维之中了;而同时,上帝本身作为一切存在的本体,其实就是最高的智慧,亦即理性本身

2.近代:语言是思维之家

近代是认识论哲学,其关键是思维问题。这里,恩格斯的话仍然绝对适用:对于西方哲学来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2)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语言问题在此时也受到了高度重视。对语言的关注决不是“语言学转向”以后的事情,事实上在近代、甚至在古代哲学中,语言问题始终是一个重大的问题。西方近代哲学既关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同时也关注思维与语言的关系问题。

欧洲“文艺复兴”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古希腊理性主义传统的复兴,但他们却没有后来的理性主义那样偏狭。一般来说,他们是兼顾理智与自由意志的。例如,但丁主张:“首先能实行思想,以辨别是非,其次则能将其所认定之是非悬为目的,而以行动达此目的。简单说,就是先思而后行。”(13)[7]不过,我们似乎也不难从中读出一种思维优先的理性主义味道来。大致讲,理性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潮流。近性主义的最大代表是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兹。笛卡儿试图对所有知识进行一次“理性”的、实即演绎逻辑的清理,因而第一步工作就是寻求整个推理体系的大前提。他意识到,这个前提应是“存在”或“是”本身;这个前提既是所有知识的逻辑前提,它本身就不能是被“推出”的逻辑结论。那么这个前提从何而来?此时,希腊思维方式发生作用了:存在的,总是能被思考的;或者反过来说,能被思维的,必是存在的。因为,思维本身就是绝对存在的,或曰“自明的”(self-evident)。于是就有了笛卡儿的著名论式:Cogitoergosum(IthinkthereforeIam),此即“我思故我在”或“我思故我是”。这里,思维就成了存在的充分而且必要条件。这就是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一直到德国古典哲学乃至于西方哲学如胡塞尔的思维模式。斯宾诺莎是笛卡儿的直接继承者,他是把真理建立在“真知识”(指理智与直觉)的基础上、又把真知识建立在“真观念”(直觉)的基础上。为了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一问题,他设想了主体与客体的一种对应关系:物的广延属性作用于人的肉体,物的思想属性作用于人的心灵。这就是说,物的思想属性与人的思想属性本来是同一的。莱布尼兹则用“单子”解决这个问题:“单子”这种东西既是构造一切存在的基本实体,它本身又是一种精神性的“灵魂”。单子按其知觉能力的高低形成不同的等级,最高级的单子是构成上帝的单子;其次是构成人的单子,亦即“理性灵魂”。从后者看,思想与存在本是一回事。我们说过,德国古典哲学是理性与意志的直接同一;这里我们还想指出,它同时也是思维与存在的直接同一。而此“同一”,正是古希腊哲学理性主义的观念“存在者与能被思考者同一”的近代体现。康德的哲学号称“批判哲学”,他对“知”“意”“情”、“真”“善”“美”进行全面系统的批判,但是在这一切之外、之上的,正是“理性”。以理性或理智来反思和评判一切,这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一个基本特征。费希特的“知识学”认为,思维与存在不过是理智自身固有的两个系列,即“观念系列”与“实在系列”;一切——包括“物质的、占据空间的世界的表象”——都是从理智(自我意识)中产生出来的。自我建立自我自我设立非我自我统一非我:都是理智的自我意识的作用。谢林也是如此解决问题的:“与我们在自身内所认作智性和意识的那个东西原来是一回事。”(14)[8]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绝对观念的展开,更是对于理性概念的运动过程的描述。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这个起点构成哲学的全部意义”(15)[9];而他的解决办法,就是逻辑学的一元论。他的希腊式的思维方式使他“坚决相信思想与事情是符合的”;“任何对象,外在的自然和内心的本性,举凡一切事物,其自身真相,必然是思维所思的那样”(16)。他说:“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17)这与巴门尼德说的“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实出一辙。全部意识就是理性,全部存在也是理性本身而已。

但是,思维却离不开语言,而只能存在于语言之中。列宁说过:“任何词(言语)都已经在概括”;“感觉表明实在;思想和词表明一般的东西。”(18)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这就是说,没有了语言也就没有了思想。这是近代哲学家们的一个共识。其实这个看法也是从古希腊哲学那里继承下来的。苏格拉底所谓“辩证法”(dialectics)这个词就是从“谈话”或“论辩”(dialect)而来的。这意味着:存在取决于语言,对实在的把握取决于对语言的理解。而对语言的理解,在苏格拉底看来,又取决于对概念的正确运用。亚里士多德作为柏拉图的学生、苏格拉底的再传弟子,继往开来,深刻地影响了未来的西方思想。西方的形而上学是在亚氏手里建立起来的(他称之为“第一哲学”),西方理性主义传统也由此而巩固起来。亚氏第一次明确界定了哲学形而上学的对象,是“专门‘有’(或译‘存在’)本身,以及‘有’凭本性具有的各种属性”;“考察作为‘有’的‘有’,以及‘有’作为‘有’而具有的各种属性”(19)。此“有”即希腊文on,是einai的动名词;它相当于being,是tobe的动名词。作为形而上学对象的“作为有的有”,希腊原文“toonheon”(英文beingasbeing)。我们上文说过,希腊文on既有陈述性,即可译为“‘在’之为‘在’”;又有断定性,亦可译为“‘是’之为‘是’”。我们汉语用“是”“在”“有”三个词来对译on或being,正可以揭示出on或being的意谓:“是”为系词,它是一种断定,属于元语言的或者知识论、逻辑学、语言学的范畴;“在”和“有”为动词或动名词,是陈述性的,属于对象性语言的或者存在论的范畴。

希腊哲学对此未有明确区分,这影响到后来的西方哲学。亚里士多德就是如此,在他那里,存在论、逻辑学、语言学搅在一起,这一点,我们从他的《范畴篇》《解释篇》《》前篇、后篇及《形而上学》可以看得很清楚。他说:“那根本的、非其他意义的、纯粹的‘有’,必定是实体。”(20)这个作为纯有的实体一方面是一切事物的基质,另一方面又是逻辑的主词。如他所举的例子“苏格拉底是人”,“苏格拉底”在存在论意义上是一个实体,他是自足地存在的;在语言逻辑意义上是一个主词,它是可以被“是”断定的。这显然跟巴门尼德的“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是同样的思路。“苏格拉底是…”这个表述也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者存在着”(Estineinai)。所以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最高界定是:人是理性的动物。难怪巴门尼德讲“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一的”,亚里士多德也讲“思维者和被思维者是一样的”(21)。后来的西方哲学总是大讲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总是强调“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并且总是用思维、乃至于用语言来说明存在,这是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他们眼中的世界不是世界本身的构造,而是“世界的逻辑构造”(22),乃至语言的构造。所以,近代哲学家们都多少对语言进行了探索,例如笛卡儿、莱布尼茨等。探索的结果就是:认识或者思维是离不开语言的。这实质上就是说:语言是思维之家。难怪他们都致力于发明某种理性的的人工语言。他们的理性主义、“语言主义”立场直接影响了当时的语言学家。法国的保尔-罗亚尔学派(PortRoyalschool)是近代著名的理性主义语言学派。他们以笛卡儿哲学为基础,试图寻求存在于一切语言中的普遍性语法原则,因为他们认为人类共同的思维结构存在于共同的语言结构中。此前的英国学者威尔金斯(JohnWilkins)已有类似的想法,试图构造一种普遍适用于全人类的理想语言——他称之为“普遍语法”、“哲学语言”。另一位典型代表则是德国哲学家海德(G.Herder),他在其著作《论语言的起源》中提出,思维和语言是同源的、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语言不仅是思维的工具,而且是思维的形式及其。持有类似看法的还有同一时期的一些英国语言学家,如詹姆士·哈利斯(JamesHarris)、霍恩·托柯(HorneTooke)、詹姆士·伯尼特(JamesBurnett)等。

这里,德国著名学者洪堡(WilhelmvonHumboldt)尤其值得一提。在许多基本观念上,他是现代先验理性主义语言学家乔姆斯基(Chomsky)、萨丕尔(EdwardSapir)、沃尔夫(BenjaminLeeWhorf)的先驱。洪堡继承发展了海德的基本观点,认为思维和语言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民族的语言就是他们的精神,一个民族的精神就是他们的语言。”(23)[10]他用康德的先验理性主义来理解思维和语言的关系,认为语言决定了对世界的理解和解释,语言的不同决定了思维体系的不同,因为正是人的内在的语言形式(相当于康德的先验范畴)加诸感觉经验材料,决定了思维内容及其结果。

3.:语言是存在之家

海德格尔已经被人们鼓吹得令人头晕目眩了,那就让我们从海德格尔谈起。我们知道,海德格尔的雄心壮志,是要超越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回到“前苏格拉底”的希腊传统。我们要问的是:他做到了这一点吗?进一步说,以他的方式,他可能做到这一点吗?我们认为,海德格尔没有、也不可能实现他的宏愿。要理解海德格尔,关键是要抓住“存在”和“语言”这样两个东西。所以,我们尤其应当注意他的那句名言:“语言是存在的家园”;或者译为“语言是存在之家”。

海德格尔后期之转向语言或者所谓“道说”,是因为前期那种从“此在”来说明“存在”的思路遇到了不可克服的障碍,于是在风尚和西方传统的双重下,他的思想也发生了“语言学转向”。这种转向同时出自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德里达站在后现代立场上对他所进行的批评;二是“语言学转向”这个时代潮流的大背景。德里达批评海德格尔:由“此在”来说明“存在”本身的做法,在一种更高的层面上重新确立了“大写的人”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对海德格尔产生了深刻触动,以至于《存在与时间》原计划中的续写终于没有了下文。怎么办?后现代主义的语言学情趣显然对他产生了巨大的魅力,而这似乎只是时代潮流所致。但在我看来,更根本的原因还在西方的那个根本传统。

那么,现代何以会发生“语言学转向”?在我看来,这是因为,近代试图沟通心灵与存在、主体与客体或主观与客观,结果却以“不可知论”告终;同时,人们发现,在主体与客体之间、主观与客观之间,存在着一种中介,那就是语言或者符号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同一于语言媒介。极而言之,这种符号媒介不仅仅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中介,简直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共同的本体了。所以,根本上讲,现代哲学并非真正的“拒斥形而上学”或“本体论”,而是有它自己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分析哲学的形而上学,是一种“语言本体论”或“逻辑本体论”。这一点特别突出地表现在语言哲学的意义之中。这种理论是建立在一种三元关系之上的:存在·语言·心灵。语言符号及其逻辑结构被夸张为真正的存在或者本体,而客观实在仅仅是语言的“指称”,心灵或者意识则仅仅是语言的“意义”。

西方理智主义传统在现代西方哲学中的传承,最突出地体现在这种语言分析哲学的逻辑主义之中。他们“拒斥形而上学”,把哲学归结为语言-逻辑分析,这实际上就是希腊哲学那种以思想代存在、以“能知”代“所知”的思路的极端形式。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认为,原子命题构成逻辑系统,原子事实构成外部世界,这两者是一样的。罗素认为,哲学的就是逻辑分析;维特根斯坦则更进一步认为,哲学本身就是逻辑分析——语言分析。让我们来看看他的一番话:“真正说来,正确的哲学方法应该是这样:除了可说的之外,就什么也不说;可说的就是的命题,也就是某种和哲学不相干的东西,然后,当某人要说什么形而上学的东西的时候,就总得向他指明,他对他命题中的某些记号并没有赋予任何意义。”(24)[11]真正的事实、问题,不仅是可思的,而且是“可说的”;并且这种“说”,一定是在符号逻辑的语言中的“可说”。于是“世界就是我的世界”,因为“我的语言的界限就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25)。这是理智主义导致唯我主义的一个妙例。分析哲学认为形而上学不过是语言的误用、“胡说”。所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称:“哲学是一场反对用语言来蛊惑我们理智的战斗。”(26)维也纳学派自陈的使命是“捍卫科学,拒斥形而上学”,他们把自己的哲学界定为“意义的追逐”;然而他们所追逐的只是语言的意义,而不是存在本身的意义;或者说,他们用语言的意义代替了存在的意义。至于蒯因后来重建本体论,主张“形而上学是科学”。为此,他提出了“本体论承诺”问题:在构造一种科学理论时,也就承诺或者约定了这个理论的对象的存在;一旦接受了一种科学理论,也就承认了这种理论预设的对象的存在。为此,他制定了“本体论承诺的标准”:“存在就是成为某变项的值。”例如张三存在,那是因为我们承认他是以下表达式的逻辑变项的一个值:(x)(x是张三)。这又是以逻辑语言或思维代存在的一个典型。如果说普罗太戈拉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那么,在分析哲学家看来,思维-语言-逻辑就是万物的尺度。后现代主义者试图“的掉”(deconstruct解构)西方哲学的这个根深蒂固的传统,但他们在追根溯源方面似乎做得还远远不够。这种消解其实从意志主义、尤其是在尼采那里就已经开始了,但却总是显得那样的徒劳无益。我们现在回头来看,语言之所以能成为西方哲学的最后边界,是因为西方哲学从一开始就将对于“存在”(古希腊语on,tobe)的思考视为自己的核心课题,而on或tobe具有双重意义:它是哲学意义上的“存在”,又是语言学意义上的系词“是”。前者是从“对象性语言”层面对事实的陈述,后者是从“元语言”层面对思想的表述。在前一种情况下,它是一种对象性的陈述或描述;在后一种情况下,它是一种元语言性质的判断或断定。于是,“事实-思想-语言”打成一片了,或曰混为一谈了。西方哲学这种以“言”代“有”、以“思”代“在”的理性主义传统,确实异常强大,以至于现代人文主义最杰出的哲学大师海德格尔,最后也未能彻底逃出“语言的牢笼”,以至承认“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不仅如此,当今西方哲学似乎还有某种越陷越深的迹象。

我们的问题是:如果说思维是存在之家,语言是思维之家,那么什么是语言之家?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继“语言学转向”之后,西方哲学向何处去?看来,今天的西方哲学家们如果试图超越西方哲学传统,他们首先必须超越现代语言分析哲学;进一步说,他们还必须超越海德格尔式的“超越”方式。具体来说,他们当然必须继续语言-逻辑-思维,但是首先必须把它们拉下形而上学存在论的王座;他们当然必须反思存在,但是首先必须把存在从语言的牢笼中解放出来。总之,他们必须冲破语言的牢笼。

注释:

1、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第97页。

2、雅斯贝尔斯:《的精神状况》,第14-15页。

3、《西方原著选读》,上卷,第26页。

4、残编D112,《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9页。

5、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第8卷,第1章;《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0页。

6、《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此处译文略有改动。

7、《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巴门尼德此话与前一句话之间存在着矛盾:一方面,不存在者不存在,另一方面,不存在者却进入了思维、语言,即能被思维、陈述者,因而它也是能存在者。这个矛盾是由柏拉图的理念论解决的:不存在者也是一种理念,因而也是实在的。但实际上真正的解决是语言哲学对指称和意义的区分:不存在者没有指称,但有意义。这个意义世界相应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

8、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13卷,第4章,1078b。

9、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04页。

10、《古希腊罗马哲学》,第440页。

11、《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40页。

1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13、《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第19页。

14、《十八世纪末棗十九世纪初德国哲学》,第210页。

15、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第292页。

16、黑格尔:《小逻辑》,第77、78页。

17、黑格尔:《小逻辑》,第120页。

18、《列宁全集》,第38卷,第303页。

19、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4卷,第1、2章。

20、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7卷,第1章,1028a10-31。

21、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第3卷,第4章;《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53页。

22、此为卡尔纳普(RudolfCarnap)之著作名DerLogischeAufbauderWelt。

23、转引自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第57页。

24、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631页。

25、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151、149页。

26、维特根斯坦:《哲学》,第309节。

[1][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版。

[2][德]雅斯贝尔斯:《时代的精神状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

[3]《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1981年版。

[4]《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5]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6]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7]《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

[8]《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德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传统哲学论文篇4

3.内外兼修的修身观“内外兼修”通常指人从内外两个层面所进行的全面修养。即人不仅要让外在的言谈举止合乎礼仪,同时重视内在道德修养的提升,最终达到“表里如一”,实现自身修养的全面提升。全真道郝大通弟子王志谨与门人论道的语录《盘山语录》要求人积善心:“积木成林,积石成山,积水成海,积善成福,积恶成祸。祸福之源,本自一心。积心方成,可不慎之!”道教所提倡的“内修”主张个人的自律,与“我命在我”的主体性一致,这也是道教“内修”的本质与核心所在。包括练武之人,既注重修炼内功即内力的提升,又注重外功即拳脚功夫。武术精髓内三和与外三和“内三和:心与意合、意与气和、气与力合;外三和:手与足合、肘与膝和、肩与胯和”,也是强调形意结合,修身与养性并举,达到形意兼备,内外合一。

二、中国传统养生观的具体体现

中华养生文化以健康与长寿为目标,内容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起居、时令变化、食疗与药疗、运动与休闲、心理调适、心情与性情的调养乃至爱情、婚姻、家庭、工作诸多方面。对养生文化作深入研究与推广,能够让人更好地适应现代快节奏的生活,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同时丰富人们的养生文化知识,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养生观念和健康观念,促进其身心健康得到更好地发展。西汉的《淮南子》一书认为:人体生命系统(古称“器”)由三个要素组成:一是形———“形者,生之舍也”,即人体生命的“房子”;二是神———“神者,生之制也”,即人的自组织、自康复能力,是生命的主宰(“制”);三是气———“气者,生之充也”,气是沟通形与神之间关系的使者,只要“一失位,三者俱伤也”。中华原创医学是这个原则,“养生之道”也是这个原则。我们现在将“养生”局限为食疗、药膳,有以偏概全之嫌。养生就是养身、养心与养气。

1.养身与“劳其筋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养生无外乎养身与养心,古人特别看重养身与养心并举,如孟子言:“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1]298“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是养身;“苦其心志”,“行拂乱其所为”,“动心忍性”是养心。养身首先要养心,养心是为了更好地养身。孟子的这段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修身养性的座右铭。按照《周易》的阴阳原理,动则生阳,静则生阴。练动功则生阳,可以增强精力,提高工作效率;适当运动能通筋活络、舒畅气血,对抗身体的老化。正如《内经•生气通天论》所说:“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可见活动对健康的重要性。中国传统锻炼身体的最好手段是练武。武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风格独特、运动简便、行效显著、老少皆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长期进行武术锻炼,可以强筋骨、健体魄、长精神、延寿命,在当今的全民健身运动中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秦人在商周时代,地处边疆,与戎狄杂处,以养马闻名,•10•傅功振:中国传统养生的哲学思考第29卷以尚武著称。商鞅变法后,军功可封爵。人们也以武力高为荣。《诗经•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2]357这是秦地的民歌,《诗经》中的精品。直译过来就是:“谁说我们贫穷,我们跟您一样也有战袍。要出兵打仗了,我们已经磨好了戈矛,君王啊,我们与您同仇敌忾,共同抗敌!”这一慷慨激昂的征战誓言,震撼人心,流传千古。我们现在更应该把它重新唱响起来。古圣先贤在长期教育晚辈的过程中总结出的《警世贤文》一书收集了大量的关于勤奋励志,劳其筋骨方面的俗语警句,如“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少壮不经勤学苦,老来方悔读书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等等,至今有着非常现实的警世作用。

2.养心与“苦其心志”中国传统文化认为养生的根本仍在于养心。中国传统心学,其精髓是:天下万学,终究归于心,心未萌动,善恶不知。心一萌动,善恶便知。天下万学,即心学。天下万事,即心事。天下美丑,出于刹那之心。从心治学。从心做人。无一时不是心。无一事不是心。心即万物。养心就要“苦其心志”,做到“动心忍性”“行拂乱其所为”,其关键在于“静”。道家把“清静”的养生之道与治国之道相提并论。老子就曾经反复强调,“我好静而民自正”“清静为天下正”,主张只有“清静”才是治国的最好方法。庄子及其后学也认为:“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庄子•庚桑楚》)佛教的所谓八戒即“八关斋戒”,是佛陀为在家弟子制定的暂时出家修行的戒律和斋法。八条戒律,“戒”有止恶防非的作用,是法身慧命的“护身符”。“斋”指不非时食,即过午不食。“斋”有净化身心,远离妄想的作用。“关”指关闭,即关闭众生生死之门。因为众生生死的关键就是淫欲与饮食。八戒就是为了抑制淫欲心,所以要持斋。这就是八关斋戒的意义和重心所在,足见佛教也是非常看重养身与养心的,养心重于养身。无论是道家还是佛家,都强调“宁静”对于养心的重要作用。诸葛亮的《诫子书》云: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冶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静以修身”,可以看作修身养心的千古绝唱。的确,单纯的动不能达到养生的效果,正确的养生方法是动静相兼,刚柔相济。动养生和静养生是东方养生的两大法宝。尤其是在繁忙的公务中如何保持心态的平静,这往往是修身养性的最高境界。有条不紊,就是要做到事再多,神不乱,心不烦,人动心静。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很重视修习静坐养生,均收到良好的修身养性和创造业绩的效果。静坐养生,即双盘足,单盘亦可。或将左足放在右腿之上,叫做如意坐;或将右足放在左腿之上,叫做金刚坐。北宋大文学家苏轼记述他修习静坐法的体会说:“其法至简近,唯在长久不废,即有深功。且实行二十日,精神自己不同,觉脐下实热,腰脚轻快,面目有光。”(《养生诀》)南宋爱国诗人陆游修习静坐养生法,收效颇大,直至晚年仍精力过人。他在《看镜》诗中说:“乘除尚喜身强健,六十登山不用扶。”年近九十时,他高兴地在《戏遣老怀》诗中写道:“己迫九龄身愈健,熟视万卷眼犹明。”静坐养生的健身效果从中可见一斑。初习静坐不必勉强自己坐得太久,每次10分钟、20分钟即可,以后再逐渐延长。宁静的作用不仅仅是静心,而且可以帮助立德,正所谓“静坐常思己过”。而良好的道德情操,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而心理健康则是祛病延年的必要前提。“大德者必得其寿”讲的就是这个意思。明代学士崔铣的《六然训》云:“自处超然,处人蔼然,无事澄然,有事坦然,得意淡然,失意泰然。”其平和的心态、宁静的心灵至今仍可以成为我们养心的座右铭。

传统哲学论文篇5

笔者以为,除了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这两种类型之外,应该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类型,这就是“象征思维”。黑格尔说:“‘象征’无论就它的概念来说,还是就它在历史上的出现的次第来说,都是艺术的开始……”[1]按照黑格尔的观点,象征的担当者是贯注了自觉意识的符号,它与单纯的符号或记号不同,意义与表现意义的手段之关系不是一种完全任意构成的拼凑。一方面,象征以感性形象为符号,这必然遵循着形象思维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象征背后蕴含着一种深层次的意义,这种意义的理喻所遵循的原则乃是逻辑的。因此,象征思维既不是单纯的形象思维,也不是单纯的逻辑思维,它既包含着形象思维,也贯注着逻辑思维,是两者兼而有之的中间思维状态。此等中间思维状态与中国传统政治具有什么关系呢?初看起来,这似乎只是一种任意的关联,但只要稍微推究一下,就会发现彼此确实存在着奥妙的关系。为了揭示中国传统政治与象征思维的关系,我们这里有必要先对行业或者专业思维问题作一番交代。所谓行业思维或专业思维,就是一般思维规律在具体行业或者专业领域中的应用而形成的一套思维原则与形式。例如,将一般思维规律应用于戏剧行业,就形成了戏剧思维;应用于商业领域,就形成了商业思维;应用于外交领域,就形成了外交思维;应用于经济领域,就形成了经济思维;同样道理,将一般思维规律应用于政治领域,也就形成了政治思维。就广泛的角度而言,政治是一种社会管理模式或者称作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如何在管理过程中有效地进行操作,这就需要对该领域的客观存在有一番了解和判断,从而才能形成决策和行动。对中国来说,也就是需要对中国的国情、社情有一番了解,才能形成对中国社会的管理决策与行动。

一般地说,政治思维具有两个基本特点。首先,站在主体立场上论证所掌握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批判对立政治制度或衰变制度的不合理性。其次,体现了政治主体对社会存在与次序的掌控性。可以说,任何政治思想家的思维都建立在这两个基点上。不过,必须指出,不同民族与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历史时期中的政治主体对于这两大特点的表现却又有许多差别。如果说,古代西方国家因伯拉图与亚里斯多德一类人物之逻辑学成就的巨大影响而体现出比较明显的逻辑论证式的政治思维,那么古代中国则因传统象征思维的巨大影响而体现出比较明显的象征比类式的政治思维。追溯一下历史,我们不会忘记,中华民族从结绳记事开始就逐步地形成了象征思维。而仓吉造字,象形比类,更使象征思维得到了强化。《周易》创造了卦象符号与语言文字符号相互转换的模式,在长期的经学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这在思想领域无疑成为巨大支撑。故而,中国传统政治思维必然具有这种文化背景的投影。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象征思维乃是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重心。传统象征思维在政治上的投影,表现为“天人合一”观念在社会政治组织中的根深蒂固作用。思想史表明,中国先民们很早就在思考“人”与“天”的关系问题。尽管说法各有不同,但认为“天”与“人”在本质上“合一”的思想却占居主导地位。所谓“合一”,包含着两层基本意义:一是说天人相通;二是说天人相类。前者把“天”与“人”当作一个息息相通的整体;后者则把天的结构模式当作人类社会组织以及个体肉体组织范本,以为天所具有的,在人及其社会组织中也照样具有。“天”是人类的本原,而人则是天的缩影。这种象征思维法式应用于政治组织,就得出了帝王是“天子”的观念。因此,将天子所统领的政权看作天的恩赐,这种思想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显然,这是把人类与天当作整体来把握的;另一方面,古人在观察中认识到天体自然界的运行,了解春夏秋冬四季的变化,当他们将这种认识应用于政权组织时就形成了春夏秋冬四季之官职。《周礼》中的的官职记载明显体现了这种特色。不仅如此,古人还将天体结构与地上的社区组织对应起来。他们基于长期的观察,确认了太阳系中九星的重要地位,于是在行政区域划分时便提出了“九州”的思路。凡此诸多迹象都反映了“天人合一”的象征思维特点,而这种象征思维在传统中国政治中的确具有独特的规范作用。

二、“尚中”与政治核心

中国古代的政治结构模式不仅遵循着“天人合一”的象征思维,而且也贯注着“尚中”的思想理念。自上古至近代,政权是围绕着帝王天子核心来运行的。帝王天子居于朝廷之中,其所受到的尊崇体现了中国政治大道统的“尚中”原则。这种原则在外在形态上也是通过象征来展现的。我们知道,天子所穿的龙袍是黄色的。“黄色”本身就代表了“中”。因为在古代,以青、赤、黄、白、黑五色代表五方;青与赤代表东与南;白与黑代表西与北;黄色居于五色之中,代表中央。再往深一个层次看,五色之黄与五行之“土”又是相配合的。“土”居金木水火之中,与五色之黄色可以互相转换。从某个角度看,“土”可以黄色来象征;反过来说,黄色也可以“土”来象征。这种彼此的相互转换恰好说明了“中”的理念的极端重要意义。在政治上,“土”与“黄”所代表的是上古至农业文明时代对于帝王的组织核心地位的肯定,同时也表明了号令一统的思想观念。“尚中”的思想观念并非出于封建时代。其实,早在原始社会的五帝传说时期便已略见端倪。中华民族素以黄帝为人文初祖。顾名思义,所谓“黄帝”当然是居五色之中且统领四方的中央帝。《淮南子·天文训》说:“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制四方。”这种以“土”居中央,以黄帝为统领四方之帝的理路,在思想上所遵循的即“尚中”原则。从语言符号之象征来看,“尚中”原则不仅蕴含于“黄帝”的名称里,也扩散于黄帝之佐“后土”上。《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称:“社稷五祀……土正曰后土。……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作为黄帝之“佐”,后土的官职是“土正”。所谓“土正”就是“土官”。《礼记·月令》称季夏之月“其神后土”。注曰:“后土,亦颛顼氏之子,曰黎,兼为土官。”从《礼记·月令》的记载可知,后土乃是合于五行之土位的重要官员,文中之“季夏”又称“长夏”,在时令上居于四季之中位,故后土所居之位显然也是中位,其“尚中”思想在这里也得到体现。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早在原始社会的政治组织内,“尚中”已经被作为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实施着。在《周易》这部素有“群经之首”的古老典籍里,“尚中”理念有了进一步发展。《易》继承了先前那种以黄色象征中土的思想,“得中”则称为吉。《坤卦》六五爻辞说:“黄裳,元吉。”按《易》之重卦,由两个三画卦构成,每个三画卦都有一个中爻。六五之爻居上卦之中,而“黄”则居五色之中,象征中道。实际上,在“十翼”(即《易传》之十篇)内,有关中道的思想已成为其卦象阐释的一条基本规则。爻有阳有阴,阳为刚,阴为柔,刚柔之爻不论居于上卦之中或下卦之中都称作“得中”,亦即刚柔得中,或为一刚得中,或为一柔得中,或为双刚得中,或为双柔得中,或为刚柔分中,此等情形皆视为吉利。如《观卦》《彖传》云:“中正以观天下。”这是对《观卦》六二与九五爻而言。六二阴爻为柔,居下卦之中位、臣位;九五阳爻为刚,居上卦之中位、君位。六二与九五象征君臣各居其位,各守中正之道,故为吉利之象。再如《比卦》第五爻为阳爻,其辞云:“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象传》云:“显比之吉,位正中也。”从《周易》的卦爻象征里,我们可以明了,“中”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上下四方相对应而存在的,有君必有臣,有臣必有民。因此,守中道这种理念又意味着一种社会政治次序。从政治学角度看,“尚中”既意味着以“中”为贵,又表征以“中”制四方的行政管辖。前引《淮南子·天文训》所称黄帝“执绳而制四方”一语即说明这一点。有学者认为,“执绳”是在图腾柱上测日影的活动,“制四方”是对东西南北四个方位辅助立柱的控制[2]。但从《国语·鲁语》所言“黄帝能成命百物,与明民共财”的记载看,其“执绳”活动似乎不是一种单纯的天文技术活动,而是有比较明显的行政象征意义,“绳”可以转化为尺度,引申之则为规矩原则。故而,“制四方”应该是按照一定的规矩来治理四方。后世所谓“土旺四季,罗络始终”、“守中以制外”当缘起于黄帝“制四方”的神话传说。《尚书·召诰》云:“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这里的“王”指的是“周成王”。其意思是说,周成王卜问上帝,在洛邑(土中)亲自治理天下。在古代,洛邑是九州的中心。《白虎通·京师篇》谓:“《尚书》王者必即土中何?所以均教道,平往来,使善易以闻,恶易以闻,明当惧慎。”这个解释既体现了“土中”的特殊地位,又说明了作为“土中”的京师不是与世隔绝的,而是与“四方”有往来的。王居“土中”并非在那里什么事情都不干,而是要“均教道”,即使伦理教化得以均衡地展开。这种思想在汉代以来一直还是被承袭着。如《汉书·地理志下》谓:“昔周公营洛邑,以为在于土中,诸侯蕃屏四方。”《南齐书·萧颖胄传》:“铸黄金为龙数千两埋土中。”将黄金铸造的“龙”埋在土中,这表面看来似乎与政治无关,但实际上是以象征手法来表达对于“土中”的尊崇景仰,而《汉书·地理志》所讲“蕃屏四方”则表明“四方”诸侯对于据守“土中”的天子是臣服的。

三、“中和”与政治调理

不过,也必须看到,“尚中”理念在政治上的应用并非仅仅意味着四方对“土中”的臣服,而是同时兼有“中和”的社会关系调理意义。居中而“和”,谓之“中和”,这种由“尚中”发展起来的政治哲学观念在道家与儒家的文化传承系统里有各自的表述。《道德经》称:“冲气以为和。”所谓“冲”通为“中”,故“冲气”即是中气、中和之气。孔子《论语·雍也》: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过去,学术界一些人在解释这句话的时候,总是把它当作“马虎”哲学的典型加以批判,其实孔子这句话是从《易经》的“刚柔得中”思想发展而来的,它不是教人做和事老,而是告诫人们,事物发展具有相对性,有正面必有反面,有好必有坏。在这种相对的事物关系中,有一个中和的道理存在,所谓“中庸”就是注意到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使之中和而不至于出现偏颇。例如,一位领导者面对各种不同意见,应该保留那些正确的,而舍去那些错误的。孔子的这种思想在后来的《中庸》里得到了进一步的阐发。《中庸》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3]《中庸》以“中”为天地大本,明中和之妙用,蕴含天人对应之理则。作者以为“和”是天地定位,万物化生的“达道”。这就把“中和”提高到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层次上来认识了。就孔子及其后学而言,他们论述“中和”应该说主要是从伦理的角度展开的,但也不否认其所具有的政治意义,因为在中国古代政治与伦理本来就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所以,将“中和”观念应用于处理君臣将相关系,这并非向壁虚造。从《太平经》里,就可以找到许多以中和为思想指导以处理政治关系的例证。

该书卷十八至卷三十四《和三气兴帝王法》指出:“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欲太平也,此三者常当腹心,不失铢分,使同一忧,合成一家,立致太平,延年不疑矣。”[4]又说:“元气与自然太和之气相通,并力同心,时恍恍未有形也,三气凝,共生天地。天地与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凡物,凡物与三光相通,并力同心,共照明天地。……君臣民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国,此皆本之元气自然天地授命,凡事悉皆三相通,乃道可成也。”[5]《太平经》从元气论出发,根据“一分为三”的结构模式,将天地自然以及人类社会的存在状况进行类比,最后归结到“君臣民”的关系问题上,其目标是为了“共成一国”,这很明显是出于政治的需要,而其方法则在于一个“和”字,它讲“太和”、“中和”无非是为了人间社会的“并力同心”。《太平经》这种思想应该说是以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为前提的,所以它强调“和”在某种程度上看乃反映了人们的社会政治要求。

当然,必须看到的是,传统上所谓“中和”也不是提倡彼此意见的完全相同,抹煞区别,而是讲究“别中的协调”。《晏子春秋》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齐景公在冬至打猎,晏子在遄台陪伴。时有大臣梁丘据也来到那里。景公就说:“只有据与我相和呀!”晏子针对性地说:“梁丘据只是与您相同而已,怎么谈得上是相和呢?”景公问:“‘相和’与‘相同’有区别吗?晏子回答说:“有区别。‘相和’好像做羹汤一样,用水、火、醋、肉酱、咸盐、酸梅等,来烹饪鱼肉,用柴烧,通过厨师来调和,以五味作调济,补充味道不足之处。这样,君子才能吃它,也才会感觉可心爽口。君臣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君王认为适宜的政事,其中不免也会存在不适当的地方。作为臣子,如果能够指出那些不恰当的地方,就可以使所行的政事趋于完美;再说,君王认为不当的事,也有适当的地方,为臣者指出其恰当的地方,就可以改正不当的地方……但是,这位梁丘据就不是这样,他只是一味附随而已,君王认为可以,他也说可以;君王认为不可以,他也说不可以。这就好像用水去调济水,谁能吃这样的羹汤呢?‘相同’就是这样不好。”景公听了晏子的一番分析,连连赞叹,以为晏子说得有理。――这个故事表明,中和不是没有原则的苟同,而是取长补短,互相搭配,使之更好发挥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看,政治上要能够真正地达到“中和”,还必须采纳不同意见。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贞观政要》里可以发现许多发人深省的趣事。该书记载:“长乐公主,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徵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阳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姐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这世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6]这个故事中的“长乐公主”是指唐太宗的第五女;而“长公主”是指唐高祖之女。故事围绕长乐公主出嫁的嫁妆规格是否可以超过唐太宗之姐妹“长公主”一事展开情节。按照唐太宗原先的安排,长乐公主出嫁,因为是自己的女儿,所以准备给予重重的陪嫁,其嫁妆超过“长公主”一倍。魏徵对此颇不以为然,他直截了当进谏,请求唐太宗慎重而为。唐太宗最后采纳了魏徵的意见,并且将魏徵的进谏向皇后通报,皇后十分称赞魏徵的进谏。这虽然是关涉两个公主的嫁妆问题,但却反映了政治生活中的“公平”原则。因为皇帝家事在封建社会中也具有政治意义,所以如何处理好家事,也关系到国是。在这种情况下,魏徵大胆进言,而唐太宗也能够采纳之,一方面体现了魏徵不是无原则的和事老,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唐代政治生活中处理君臣关系实际上遵循着“中和”的理念。像唐太宗与魏徵这样密切的君臣关系,在历史上虽然比较少见,但能够纳谏的皇帝却并非仅仅唐太宗一人。稽考一下《资治通鉴》以及其它诸多史书,我们不难发现此类资料。可见,“尚中”与“中和”作为中国古代影响深远的思想理念,它们在传统政治活动中是不可或缺的两大精神杠杠。

四、“阴阳五行”与政治秩序

既然政治意味着一种社会管理,那么任何在位的管理者总是希望建立起一种稳定秩序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来维持这种秩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不过,不同的民族由于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的区别,对于秩序的稳固而言,却各有自己不同的思路和论证的根据。就古代中国来讲,论及秩序问题,我们是无法回避传统的“阴阳五行”理论的,因为它在实际上已经发挥了政治秩序的理论根基的效用。所以,我们也就不能不对此稍做探讨。

台湾学者邝芷人先生在《阴阳五行及其体系》一书中说:“阴阳五行的原则系统对中国传统学术思想,甚至生活方式的影响既远且深。阴阳五行的体系被应用来解释朝代兴替;说明伦理规则、政治制度,以及其它人文价值规范之正当性;作为音律理论之基础原则,解释与预测气象之变化以及医药病疾之原理,以及用来建立预测人生祸福之禄命法。凡此种种,皆表明阴阳五行的原理在传统中国的学术思想中被视为一种‘一般系统理论’的。”[7]邝先生这一段话对“阴阳五行”理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做了很好的概括。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把“阴阳五行”称为“一般系统理论”。不论这个提法是否能够被大部分学术界人士所接受,它对于“阴阳五行”理论特色的理解来说无疑是富有启迪意义的。

过去学术界一般认为,“阴阳”与“五行”本属于两个思想体系,五行思想早于阴阳思想;五行指的是木火土金水,阴阳即互相对待的两极。经过一定阶段的发展,阴阳与五行互相融合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就五行来说,其所包含的基本原则无非是取象比类和相生相克。所谓“取象比类”就是根据五行本有的性质功用,将人们所可认识的宇宙事物进行归类,于是有了心肝肾肺脾“五脏”及呼、笑、歌、哭、恐“五声”等等的对应概念组。这种对应在《礼记·月令》以及《吕氏春秋》等书中已经使用得相当普遍。至于“相生相克”指的是五行之间对立统一的相互关系。古人为了使五行理论更具有实用价值,又引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与之配合,因十天干本来就是阴阳交错的,当五行与天干汇合之后实际上意味着五行与阴阳相错综而成为一个理论整体了。

对于阴阳五行理论的科学性问题,向来有许多非议。但不论现代学者如何对这个理论进行尖锐的批判,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起的奠基性作用则是不可抹煞的事实。笔者在这里由于论述主题之规范,无法对这个理论在传统文化诸多方面的影响进行评述,但就政治领域来作一番审视却是可能的。

阴阳五行与传统中国政治的关系早在这个理论成型时就已经确立了。因为这个理论成型于上古宗教气氛浓厚的背景中,而那时的宗教活动同时也就是政治活动,所以要将之分离出来自然是困难的事。随着人们社会活动的扩展和思维水平的提高,阴阳五行便成为政权存在与秩序的思想支撑。这种情况在战国秦汉间便有明显之体现。董仲舒《春秋繁露》一书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他在该书中说:“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而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故谓治,逆则乱,顺之则法。”[8]董仲舒这段行文自天地之气的追溯开始,进而论及阴阳、四时、五行。可以看出,他是把阴阳五行当作一个理论整体来应用和发挥的。其中所言之“治”,一方面是是指社会管理,另一方面是指这种管理达到了有序的境界。两者构成了稳固的政治统治的完整意义。在他看来,要达到这样的境界,就必须遵照阴阳五行的理论来行事,只有“顺”之而行,才能有“法”而“治”;否则,“逆”而行之便要出现混乱的局面。董仲舒在总括了阴阳五行理论对于社会治理的作用之后,紧接着结合古代职官的相互作用以及四时更替与朝政的变化说明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运作规则,他以司农为木,以司马为火,以司营为土,司徒为金,司寇为水,以为彼此具有相生相胜的关系。不论这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还是董仲舒主观设定的,我们都难于否认它在后来政治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力。从白虎观经学会议,到班固所辑录的《白虎通义》的流行,从纬书的政治性预言到隋代萧吉的《五行大义》,以及明清之际先后制定的与政治相关或者为政治服务的种种历法,我们都能够看到这种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政治秩序论证。然而,有趣的是,阴阳五行既可以为政治秩序做论证,也可以作为社会转型、改朝换代的思想工具。这是因为阴阳五行理论乃出于先民对事物存在与发展历程的观察。阴阳既统一又对立,而五行可以相生,也可以相克,这种理论本身宣告了事物并非永久不变,更不是永恒存在。事实上,古人也是这样认识的。萧吉说:“日一南,万物死;日一北,万物生。”[9]这个描述是以阴阳转换为根据的。为什么说“日一南,万物死”呢?因为“南”意味着“阳盛”,盛极必衰,阳转为阴,入阴则为“死”;为什么说“日一北,万物生”呢?因为“北”意味着“阴盛”,盛极亦必衰,阴转为阳,阳初起则生。这种事物“生死”的阴阳变换也可以通过五行来解释。《白虎通义》说:“五行所以更王,何?以其转相生,故有终始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是以木王,火相,土死,金囚,水休。王所胜者死囚,故王者休。”[10]《白虎通义》以王、相、休、囚、死来形容事物发展的五个阶段。按照这种轮转方式,五行的每一种都有“王”的阶段,也都有“亡”的时刻。宇宙事物就在这种轮转过程中生死交替着。显然,五行的轮转乃是阴阳变换理念的进一步发展,两者都是为了表征大千世界事物的关联性与暂时性。在古人看来,这种“规律”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适用于人类社会。没有不升降的太阳,也没有不兴衰的朝代。历史上,朝代的兴衰问题,先民们有种种不同的表示法,而最有趣的则是颜色。由于五行本身可以五色来替代,朝代的兴替也就可以不同的颜色来象征。《史记·封禅书》说:“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蚓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鸟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这段话记载了秦朝以“水”为运,崇尚“黑色”的根由。在义理上,这遵循的是邹衍的“五德转移”说。根据这个“理论”,黄帝为土德,尚黄;夏代为木德,尚青;殷代为金德,尚白;周代为火德,尚赤。由邹衍所提出的“五德转移”说不仅成为秦始皇取代周代而帝的理论根据,而且深深影响了汉代以来的社会政治体制。甚至连汉末的黄巾起义也利用了这个理论,高喊“苍天已死亡,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所谓“苍天”指汉王朝,而“黄天”则指黄巾起义将建立的新政权。有研究者指出,黄巾起义口号改了汉王朝的“气运”[11];不论其真实情况如何,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那就是阴阳五行理论所蕴含的事物兴衰原则确实为农民起义所采撷。这就说明,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并非只是维护社会秩序之稳定;相反,任何一种政治力量在他们取代旧政权的时候往往都以为自己是符合天地自然的“气运”,而将旧政权视为“气运”的终结者。虽然这种政治历史循环论在今天看来并不是什么科学,但我们却可以透过其相关的资料比较清晰地理出传统中国之政权兴衰更替的发展脉络。(作者詹石窗,1954年生,哲学博士,毕业于四川大学宗教学研究所,现为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宗教学研究所所长。已撰有《易学与道教思想关系研究》等著作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现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宗教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注释:

[1]黑格尔:《美学》第二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9页。

[2]详见陆思贤《神话考古》,文物出版社1995年版,第177-178页。

[3]《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625页。

[4]《太平经合校》第19页。

[5]《太平经合校》第148-149页。

[6](唐)吴兢编著:《贞观政要》卷五,岳鹿书社1996年版,第195页。

[7]邝芷人:《阴阳五行及其体系》,文津出版社1998年版,第424页。

[8](汉)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传统哲学论文篇6

一、后现代主义的英文是postmodernism。前缀“后”(post)一词在英语中有双关性:一是指“不”(not),表“否定”;二是指“高于”(hyper), 表“超越”。基于对“后”的含义的不同理解,后现代主义哲学家主要可以分为两派:一是“激进的后现代主义”,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德里达(Derrida)、 福柯(Foucault)、利奥塔(Lyotard)、德鲁兹(Deleuze), 美国的费耶阿本德(Feyerabend)等,其基本观点可概括为“反现代主义”,主要特征是否定性。二是“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的罗蒂(Rorty)、霍伊(Hoy)、格里芬(Griffin)等,其基本观点可概括为“超越现代主义”,主要特征在于建设性。

后现代主义哲学出现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欧美。其本质在于“重释”、批判“现代性”,即对起源于希腊的西方传统哲学及继承传统哲学的现代哲学进行全面反思和批判。现代性(modernity)以及现代性导致的问题是后现代主义研究和批判的主要对象。后现代主义认为,现代性以试图解放人类的美好愿望开始,却以对人类造成毁灭性威胁的结局而告终。格里芬说:“我们可以,而且应该抛弃现代性,事实上我们必须这样做,否则,我们及地球上大多数生命都将难以逃脱毁灭的命运。”后现代主义属于“问题哲学”,没有统一的思维范式和理论框架。其基本思想概括如下:

1.反对基础主义(foundationalism)。后现代哲学家认为,传统哲学和现代哲学建基于基础主义之上。所谓基础主义,是指一切认为人类知识和文化都必须有某种可靠的理论基础的学说。这种基础是由一些不证自明、具有终极真理意义的观念或概念构成。后现代哲学家对基础主义的批判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反对形而上学。他们认为,现代哲学反对前现代哲学是用“理性”取代了“信仰”,用“人”取代了“上帝”,但形而上学的思维范式并没有改变。后现代哲学家认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是不证自明的,没有“第一原理”,也没有先验的假设。另一个层面是反对传统的哲学理论框架和等级体系。后现代哲学家认为,传统的哲学框架和体系是“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和“元叙事”(metanarrative),它所带来的是“权威话语”(discourse)和“现化性神话”。而实际上,每个人认识世界的角度是不同的,因而对世界的解释是无限的,意义是多元的;知识和真理不是以表象为基础,而是相对于语境而言的。后现代主义主张用小型叙事(mininarrative)来取代宏大叙事。

2.解构(deconstruct)本质主义。所谓“解构”(消解),是指对于理论体系及其根据、矛盾等的分析和批判。后现代哲学家对本质主义的解构主要集中于对中心主义的消解。德里达认为,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是一种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它认为存在着关于世界的客观真理,而科学和哲学的目的就在于认识这种真理。其实质就是假定存在着一个静态的封闭体,它具有某种结构或中心,它有各种各样的名称,如理念、实体、上帝等等。这种思想在西方哲学中一直处于主流并封闭着人们的思想,它是“理性的霸权”,使人们在把握世界时以牺牲事物的丰富性为代价。德里达主张用“分延”和“异质”来消解这样的中心和结构。

现代哲学认为,“言语”优于“书写”,而“书写”是低一层次的。因为“言语”更能准确地表达“作者”的思想,而“书写”则在我们和我们想理解的意义之间塞入了“文字”这样一个附加符号层。德里达认为这是一种“语言中心主义”、“声音中心主义”。他反对说,“言语”不过是从“能指”到“能指”的游戏,它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而“书写”则比言语更能反映符号“不在场”的本质,因而“书写”比“言语”更具有优越性。德里达通过颠倒“言语”与“书写”的等级关系消解了“语言中心主义”,从而也就进一步颠覆了建筑在原有语言结构上的传统形而上学。

3.反对理性主义。启蒙运动以来关于普遍理性和历史进步的理念为两次世界大战和当代科技革命的恶果所粉碎,人们开始对理性主义本身产生了质疑:理性极度膨胀,个体的人却被消解了;科技快速发展,人文世界却趋向僵化窒息。一股反理性的思潮伴随着理性主义的极度膨胀而蓬勃兴起,它反对附加在理性之上的先验性与绝对性,否定认识的确定性和客观性,否定价值的普遍性与客观性,否定历史的规律性和进步性,认为传统理性主义所追求的绝对真理和终极价值都是虚妄的。

后现代主义承继了这股思潮,但,同时后现代主义认为,以往的反理性主义者仍然是以理性的方式来建构非理性,仍然是一种设定了“在场”的形而上学,设定了世界和人的某种本质、或意志、或本能、或存在、或情绪,仍然没有摆脱理性的制约。也就是说,以往的反理性主义者在反理性问题上还不够彻底。后现代主义者以功能性的非理性即否定、消解、摧毁、颠覆等功能性的因素,代替了以往反理性主义者实体性的非理性即本能、意志、存在(此在)等实体性的因素,因而是更彻底的反理性主义。

4.反对主体性。西方哲学自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开始,确立了理性的优先权。之后,“主体”逐渐堂而皇之地成为“人”这个概念的基础,进而主体成为客体世界的中心,人成为历史的中心。后现代主义认为,每种生物都有存在的价值,人只是“存在”的邻居,而不是“存在”的中心,不应把人放在万物之上;主体性和人道主义导致了人类中心论,人与自然万物不再是和平相处的关系,而变成了“主仆”关系。主体性在给人类带来丰硕物质文明的同时,也严重威胁着人类自身的生存。

后现代哲学家高扬起反主体性的大旗,主张人不能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机械地操纵世界,应对它怀有发自内心的爱。福柯说,尼采说“上帝死了”,宣布了权威和迷信时代的结束,“我说‘人死了’”,来宣告人类中心论的结束。后现代主义消解了那种高视阔步的具有神圣性的绝对主体,而将主体还原为日常生活中的凡人、“他者”,即现代社会所塑造的而又被遗忘的“边缘者”、“被忽略者”、“非中心者”和“被剥夺权力者”,通过他们的“话语”去对这个属人的世界做出自己独特的陈述。现代人统治和占有的欲望在后现代被一种联合的快乐和顺其自然的愿望所代替。

5.反对“权威话语”(authoritative discourse)。根据后现代“话语理论”,“话语”不同于“语言”:语言是纯形式的,而话语则是形式与内容的结合,是体现在语言中的意识形态。后现代主义认为,一切现象都是依照一定符号和规则建立起来的话语文本(text),“文本即一切,文本之外别无他物”(德里达语);现代性为权威尤其是“知识权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整个现代社会可以说是专家的“知识权力”和“话语阐释权”的世界。专家具有阐释世界的权力;他们对世界的阐释就是“权威话语”,是“唯一正确的解释”和“独一无二的真理”。

后现代主义认为,“权威话语”是以独断论和中心论为基础的,因而是僵化的,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遮蔽了普通人的智慧。后现代主义向一切究竟至极的东西挑战,反对传统的把个别的当作一般的、把历史的当作永恒的普遍主义(universalism)观念,它坚持对文本解释的多样性,拒斥“唯一正确的解释”和“独一无二的真理”,反对“一解压百解”。后现代主义主张用“解释”概念来替代传统的“理论”概念,因为“解释”概念更具有开放性。

二、后现代主义是在西方发达国家(developed world)完成现代化进程之后哲学家们在回顾与反思的基础上对人类命运的严肃思考。通过比较研究,我们惊奇地发现,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的批判,对“小型叙事”的溢美,在中国历史上古圣先王曾有过智慧的洞见。这充分说明,中国传统哲学不仅在过去,而且在现在和将来也仍具有价值。挖掘并发扬之,把它贡献给全人类,在完善我们现代化的同时,对西方文化补偏救弊,使能实现全世界、全人类的价值。这是后现代主义给我们的启示之一。在后现代主义的语境下,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价值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方面。

1.内在的人文主义。西方哲学是外在的人文主义,它以二元论为特征,且“现代精神和现代社会以个人主义为中心”。它以一绝对的意义来分别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人与他人,因而,肯定人的价值就要牺牲与人不同的价值,不论是自然的还是超自然的。康德的“人为自然界立法”充分体现西方哲学的这种特点。与此不同,后现代精神则强调内在关系的实在性和“有机主义”(organism),认为人与他人和他物的关系是内在的、本质的和构成性(constitutive)的,主张重建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

无独有偶,在中国哲学中,自然始终就被认定为内在于人的存在,而人亦被认定为内在于自然的存在。“宇宙、与生活于其间之个人,雍容洽化,可视为一大完整立体式之统一结构。”自然与超自然、人与天、主体与客体、心灵与肉体之间,不仅没有一种绝对的分歧,而且是和谐统合的。无论是儒家的“圣人”、道家的“真人”,还是中国佛学中的“佛”,均以“天人合一”为其内在的崇高品质。“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可以看出,中国哲学这种人与外在自然相和谐的观念是一种内在的人文主义。

2.伦理的中心主义。现代社会是一种“世俗社会”,它抛弃了超自然主义,因而否认了世界上有客观的道德准则。这种观念和个人主义相结合给人类社会已经带来了而且还会带来深重的灾难。“个人主义已成为现代社会中各种社会问题的根源”。为解决现代社会的伦理危机以至生存危机,后现代哲学家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考,主张通过“主体间性”来重建一种道德社会。他们倡导对世界的关爱,主张“倾听他人”、“学习他人”、“宽容他人”和“尊重他人”等美德。由此不难看出,后现代哲学家对人类道德危机的思索受到了古老的中国文化的启迪。

在世界各国文化当中,希腊古典文化是哲学文化,印度是宗教文化,日本是精巧的艺术文化,西方文化是科学文化,而中国文化则是伦理文化。中国哲学有一个特殊的向度,就是它始终朝向现实的伦理:哲学同道德论互相渗透,密不可分,无论是本体论,还是认识论。中国社会始终是一种具有浓厚伦理色彩的社会。在这种社会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都得到了较好的维系。中国哲学的这种伦理传统,在后现代社会找到了回应。从一定角度来讲,后现代哲学家所设想的“后现代社会”即是一种伦理的社会。正因为如此,后现代哲学著作中不乏对古老的东方文明的溢美。

3.自我修养的实效主义。在西方现代哲学中,理性主义湮没了人文主义,主体性湮没了个体性。个体、尤其是普通人成为“他者”,被社会抛弃或遗忘。人不再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而变成了纯粹理性的工具;人不得不畸形成长,全面解放成为一句空话。

但中国哲学则始终“关怀”个人的“成长”,主张透过修养来实现自己、完善自己。在儒家的理论中,以世界和谐为其终极目的,形成了自我修养的八重步骤[7]。前两个步骤是“格物”、“致知”,其目的在于认识世界。其次的三个步骤是“诚意”、“正心”、“修身”,其目的在于使自己变得完满,以使自己能肩负起社会的和政治的责任。最后三个步骤是“齐家”、“治国”、“平天下”,其目的为在社会中实现自己的德行,即在一种关系的实在性中来实现一个人的潜能和价值。此历程中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个人的修养以承担社会责任为目的,以世界和谐为终极目的,所以这种修养是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第二,将人内在的成就与外在的效果统合起来。社会的发展取决于个人修养的程度和范围,体现出强烈的人文主义色彩。这是中国哲学极具特色的内容。

4.方法论上的中庸主义。实际上,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的批判是对其极端形态或状态的批判,不管是基础主义、理性主义,还是主体性或“权威话语”。中国哲学是反对极端的,因为“物极则反”。为避免“物极则反”,需要“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这种“执两用中”之说,即是中庸之道,即不偏于“一”(绝对、整体)或“多”(相对、万殊)而系时中准则之哲理。这是一种深刻而伟大的人生智慧。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中庸之道是一种生存智慧,它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潜层结构的要素之一;中庸之道是一种方法论,它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的心理和中国文化的特质。中国人一般都不赞成走极端,而要求适可而止、恰如其分;都不赞成强制、专断,而容许“同归而殊途”。正因为如此,历经无数次的入侵和外来文化的冲击,中国文化依然能传世悠久。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在其“科学与中国对世界之影响”文中写道:中国文化之善能自我调节,甚似一种有生命之机体,随环境之变化而维系均衡,并与一“温度自动调节器”相类似。笔者认为,这一“温度平衡器”就是中庸之道。中庸之道是中国哲学贡献于人类的宝贵财富之一。它不仅具有现代价值,而且具有“普世伦理”的意义。

三、在后现代主义看来,中国传统哲学属于“他者”话语和“小型叙事”,与后现代哲学家的主张有某种契合之处。但,我们没有理由因此沾沾自喜,从此沉湎于中国传统哲学的旧纸堆中,做一个“古已有之”论者。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后现代主义对东方文化的溢美并未遮蔽中国传统哲学面临的严重危机。关于中国哲学的创新与发展,多年来,仁、智互见,许多学人在不同的语境下提出不同的见解。以后现代主义为语境,来探讨中国传统哲学的创新与发展,可能是一个全新的视角。这是后现代主义给我们的启示之二。

1.现代主义是必经阶段。在回首现代化历程的基础上,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提出了猛烈的批判。这对于正在追寻现代化梦想的第三世界而言,无疑是当头棒喝!我们的第一反应是:难道我们的现代化梦想错了?但经过冷静地分析,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后现代主义的批判有偏激之处,但后现代主义要否定的并不是现代主义的存在,而是它的霸权;不是它的优点,而是它的局限。后现代哲学家欣赏现代化给人们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文明,同时又对现代化的负面影响深恶痛绝。这是后现代主义的完整形态。

另外,回顾哲学史,西方哲学经历了古代形态、近代形态、现代形态,现在又出现了后现代主义形态的重大转向。相对照而言,中国哲学只有古代形态发展得比较充分,近代形态由于“营养”不良未“发育”成熟,而中国哲学的现代化才刚刚起步。

由此观之,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是不能逆转的,中国哲学的现代化阶段是不可逾越的。而且,中国哲学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现代化,实现其现代形态。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哲学的现代形态应更完善、更合理。因为,后现代主义如同前行者的一座航标,把暗礁险滩已为我们指明。格里芬说:“中国可以通过了解西方世界所做的错事,避免现代化带来的破坏性影响。这样做的话,中国实际是‘后现代化’了。”

2.现实主义是跨步的基石。哲学是对于人类精神的反思,后现代主义是哲学家对于西方现实的一种反思。在反思的历程中,他们发现,人类目前所面临的“核武器”和“环境”是两个“足以毁灭世界的难题”。他们认为,人类之所以出现今日之不幸,现代性难辞其咎。因此,挑战、批判现代性便成为后现代思想家的主要任务。“后现代主义是对于现代主义在其预示时刻直接或间接瞥见到的难以想象之物所做出的一种反应。”“资本主义是现代性的名称之一”。

中国哲学要实现现代化,也必须关怀中国的现实与当今的世界,反思中国的精神。这是中国哲学跨出“传统沼泽地”的基石。我们不能总是研究历史,而回避现实;总是去注疏已有的东西,而不去创造没有的东西;眼睛总是朝向过去,而不注视当前;甘愿放弃哲学在现代化历程中的“领地”,而听任科学和经济学恣意地“表演”。

概而言之,就中国来讲,中西文化的碰撞,全球化与本土化的碰撞,传统与现代的碰撞是摆在中国哲学面前的重要课题。而就全人类来讲,人与自然的冲突,即环境问题;人与社会的冲突,即犯罪问题;人与人的冲突,即道德问题;心灵的冲突,即精神问题;文明的冲突,即价值冲突等也是中国哲学所不应回避的重要课题。能否研究并回答上述课题将决定着中国哲学有否实质性的发展和创新。

3.历史主义是创新的前提。后现代主义坚持一种连续的时间观,认为人类历史是“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个时段连续谱写的过程。这是一种历史主义的观点,它要求人类要立足于将来的持续发展来看待当前的利益和历史的传统。历史主义不仅使我们认识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现代价值,而且也使我们从历史和未来双重维度上看清我们传统哲学中的不足与缺陷。在我们的哲学传统中,有些内容已失去价值,它不仅是后现代主义所批判的,也是现代主义所批判的。

这些内容有两个层面,一是与封建专制相适应的哲学思想,二是与这种哲学思想相适应的思维范式。如,封建的专制思想,特别是被奉为名教纲常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类。这些东西封闭了人们的思想,限制了人们的视野,束缚了人们的自由。如,传统哲学的整体主义,强调“整体”,忽视、甚至抹杀“个体”,窒息了个人首创精神,忽视了个人某些最基本的、不可让渡的权利。此外,整体主义还容易使人对社会变革抱一种彻底革命、大破大立,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激进态度,而忽视零敲碎打的改进和点点滴滴的进步。总之,对于这些已失去价值的东西,应果断舍弃,并立足于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和人类未来以“重写”中国哲学的“文本”。

4.中庸之道是合理的价值取向。中庸之道是古圣先贤留给我们的哲学智慧。众人皆知,国人对待中西哲学之关系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见解。一种是“西体中用”,一种是“中体西用”。近现代史上,这两种观点相继出现,此起彼伏,但均未解决中国哲学的发展问题。原因就在于它们均持一种绝对的观点。本人认为,要实现中国哲学的发展,在后现代主义与中国传统哲学之间取中庸之道乃一种合理的态度。

从时间阶段上来讲,中国哲学属于古代哲学,它建基于前工业社会,以农业文明为基石和思考对象;后现代主义属于后现代哲学,它建基于后工业社会,以电脑文明为基石和思考对象。从形态上来讲,中国哲学代表着传统的中国文化,是古老的东方文明的浓缩;后现代主义代表着新发生的西方文化,是“现实关怀”的崭新哲学思考。从特征上来讲,中国哲学是历史的,趋于保守;后现代主义是超前的,难免偏激。在这样一种对应关系之中,我们应“执其两端用其中”:弘扬中国哲学之意义,剔除其糟粕;汲取后现代主义之价值,克服其偏颇,在“中体西用”与“西体中用”之间创造一种新的哲学形态。

四、我们已经了解,后现代性是对现代性的改写或“重写”。但,重要的是,这种“重写”在现代性本身中已经进行很长时间了。作为一种情绪、一种吁求,它贯穿于现代化的始终。马克思、尼采和弗洛伊德等当代西方思想家都致力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资本主义是现代性的名称之一。”所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同时也就包含着对现代性或现代化负面效应的批判,亦即进行着“重写现代性”的工作。正因为如此,许多后现代哲学家去从马克思哲学中汲取营养或寻找理论依据。他们认为,马克思哲学是一种“不可超越的意义视界”。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哲学显示出其后现代的意蕴。

马克思哲学更具有反封建的精神。上世纪初叶,马克思哲学传入中国。之后迅速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原因就在于它不仅揭示了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而且还为我们的反封建运动提供了理论依据。近一个世纪来,在与中国传统哲学相互影响、相互借鉴中,中国化的马克思哲学开始形成。

马克思哲学不仅使后现代哲学无法回避,而且对于中国传统哲学,它更是“不可超越的意义视界”。因为,中国哲学不仅具有“重写现代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承担着消解封建性、实现现代化的重任。要完成如此重任,马克思哲学、尤其是中国化的马克思哲学是一个重要的语境。这是后现代哲学给我们的启示之三。这也是本文的结论和逻辑终点。

【参考文献】

[1] 格里芬:《后现代精神》,第1-3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

[2] 格里芬:《后现代科学》,第16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年版。

[3] 格里芬:《后现代精神》,第21-22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

[4] 刘小枫:《中国文化的特质》,第1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版。

[5] 邓球柏:《白话易经》,第499页,岳麓书社1993年版。

[6] 金昌泰:《世纪大转折时期与政治哲学有关联的神学、哲学体系的转变》,《国外社会科学》,1996年第5期。

[7] 罗国杰:《中国传统道德》,第4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8] 田晓娜:《四库全书精编•经部》,第289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版。

[9] 田晓娜:《四库全书精编•经部》,第683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版。

[10] 何兆武 柳卸林:《中国印象:世界名人论中国文化》下,第16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传统哲学论文篇7

传统西方哲学主体性原则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普罗泰戈拉与苏格拉底。普罗泰戈拉认为,不是外部存在物,而是人自己才是世界的中心,万物只有在与自我的联系中才能获得意义,即“人是万物的尺度”。普罗泰戈拉这一思想的提出,意味着传统西方哲学向一个新的思想向度——主体性向度迈进,具有开拓性的意义。苏格拉底沿着主体性向度继续将传统西方哲学推向前进。他的贡献在于使哲学从面对自然转而面对人,在哲学研究对象问题上实现了革新。“认识你自己”这一名言便是苏格拉底哲学思想精华的体现。当然,在苏格拉底那里,主体性原则还是一个初步萌芽。主体性原则的成熟和确立在西方哲学的发展进程中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中世纪与近代之交的文艺复兴运动打破了神学一统天下的局面,带来了自我意识的一次大觉醒,为主体性原则在近代的重新确立创造了条件,并推动了近代科学和哲学的崛起。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的原则使得主体性原则在近代哲学中彻底扎根.也造就了笛卡尔作为西方近代哲学第一人的历史地位。德国古典哲学则使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性原则学说真正形成和成熟。

主体性原则作为西方传统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在哲学理论上的杰出贡献在于高扬了人的精神的、自由的、能动的本质,以哲学的观念把握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认识到人具有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其最大的缺陷则在于对主体范畴做了抽象的规定和理解,使得主体性原则、人的能动性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被抽象地发展了。

对于西方传统哲学主体性原则这一重要的遗产,并不是像现代西方许多哲学家那样,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忽视了对传统主体性原则的批判继承,因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机械论。相反,在西方哲学史上,通过对以德国古典哲学为代表的传统西方哲学主体性原则的扬弃,从而在哲学史上对主体性原则做出科学揭示的,恰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首先,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批判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主体观,对主体是什么做了科学的规定。主体性问题的实质在于回答主体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对主体做了抽象的规定和理解。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是无所不包的万能的“主体”,而从事现实活动的人不过是理念的化身,或者说是实现这种理念的工具。正如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是和自我意识等同的”;“在黑格尔那里……人的本质本身仅仅被看作抽象的、能思维的本质,即自我意识”。马克思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把人归结或等同于“自我意识”的神秘主义观点,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科学的主体人的理论。马克思指出,“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这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马克思认为,人首先无疑“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是“类的存在物”即社会历史的存在物,但又不仅仅是如此,更重要的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意味着人是实际活动和实践创造着的现实主体。如果人不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不进行对象性的活动,他就成了封闭的、无生命表现的实体,就不可能成为改造和驾驭周围感性世界的主体。正是在对象性的活动和关系中,才能现实地确立人与周围世界的统一性,才能现实地确立人对感性世界的主体地位,才能揭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有意识的存在物、类——社会存任物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的有机统一。所以,人的主体件正是在从事对象性的实践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这样,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理解和把握的主体,就不再是唯心主义哲学所讲的思维、理性、观念、自我意识的化身,也不是旧唯物主义所讲的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人,而是一种包含着自然属性、社会属性、能动创造属性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样的人,就是在自然世界所提供的物质基础上,现实地塑造属人的自然、属人的社会历史的实践创造者。

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揭示与现实的人彼此相关的感性世界的本质,从而建立了全新的客体理论。由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把人等同于自我意识,因而也就把人的实践活动看作是自我意识的自满自足的对象性活动,进而把实践活动的对象化产物——感性世界看作是外化的自我意识,认为“对象不过是对象化了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外化就是创立物相”。这样,在黑格尔那里,感性世界成了观念主体的精神创造物,成了一种思想客体。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由于把人理解为包含着自然属性、社会属性、能动创造属性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理解为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因而人与他周围的世界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设定的关系,亦即对象性的关系。人是以他之外的对象的现实存在为前提的,而周围的对象之所以是他的对象,则是以作为对象的人的存在以及人被赋予了对象性本质为条件的。因此,人周围的这个现实的感性世界既不是纯粹的自然存在物,也不是纯粹的人的观念的外化,它是现实的人一方面根据外部世界的物质条件和发展规律,另一方面又按照人自己的需要、目的、本质力量,通过对象性的实践活动建构起来的一个属人的对象性世界。对作为对象性地实践创造着的对象存在物来说,对象的人和人的对象是相关性地统一起来的。这种观点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物的和人的对象性实践活动的相关性,既批判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抽象的客体理论,又科学地确立了“感性世界”这一客体的理论。

再次,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对主体和客体作出科学规定的基础上,立足于科学实践观,一方面继承了西方哲学史上的唯物主义传统,又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否定主体能动性的缺点;另一方面汲取了西方传统主体性学说合理性的内容,又大力批判了这种学说的唯心主义基础,从而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成就了唯物主义主体性原则的辩证统一,对主体性原则作科学的揭示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显然,这里马克思批评旧唯物主义只是把客观事物作为外在于主体人、与人的实践活动没有关系的直观对象,只是把人看成是直观者,没有从主体人的实践方面去理解客观世界、理解人、理解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不懂得主体人的实践活动在改造客观世界和认识客观世界中的作用和意义,亦即不懂得主体的能动性,因而“直观性”是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提纲》第九条中直截了当地称旧唯物主义为“直观的唯物主义”,并深刻地指出,“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

与旧唯物主义上述缺点相反,唯心主义却片面、抽象地夸大了主体的能动性。唯心主义把精神和思维的东西看成是主体,并认为这种主体是万能的,外部世界只是人的思维或某种精神主体的产物或表现形式:这样,在唯心主义那里,主体的能动性被夸大为脱离物质、脱离现实的造物主的能动性,是一种精神性的创造活动,而不是人从事的现实的、感性的物质活动。所以,唯心主义实际上把主体的能动性归结为意识的能动性、精神的能动性。这是对主体能动性的片面、抽象的发展。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批评唯心主义说“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从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批评不难看出,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一条从实践出发去考察、理解自然、社会、人以及人的认识的新唯物主义哲学路线。如上所述,马克思批评旧唯物主义仅仅把自然界、人类社会看成是直观的对象,仅仅把人看成是直观者,不懂得实践在改造世界和认识世界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不懂得主体的能动性,所以没有从主体人的实践方面去理解客观世界;批评唯心主义虽然重视主体的能动性,但却把主体的能动性归结为意识的能动性、精神的能动性,因而片面、抽象地发展了主体的能动性。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批判实际上告诉我们,他要建立的哲学是一种既要克服旧唯物主义的缺点,义要克服唯心主义片面性、抽象性的新哲学。要克服唯心主义在主体性问题上的片面性、抽象性,就要从主体人从事的改造客观世界的现实的、感性的实践活动方面去理解主体的能动性,这样才能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重视和强调主体的能动性;要克服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就不仅仅要承认外部世界的客观性,不仅仅要把客观世界看成是人们认识的对象、直观的对象,不仅仅把人看成是直观者,还应该把客观世界看成是人们实践的对象、实践改造过的结果和实践的过程,把人看成是能动的实践存在物,强调人们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去认和把握客观世界。简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从主体人的物质实践出发去理解、考察自然、社会、人以及人的认识。这是一条不同于仅仅从直观的角度去理解世界、人和认识的旧唯物主义的哲学路线,也不同于从精神的主体活动出发去理解世界、人和认识的唯心主义哲学路线,而是一条崭新的唯物主义路线,它集中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扬弃。由此,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唯物主义基础上高扬主体人的实践能动性的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要确立的主体性原则就是实践原则,即主体人在实践活动中能动地把握和改造客体的原则。其宗旨是要在断发展的主体人的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正确和合理地发挥主体的能动性,达到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问的物质变换,使自然界真正成为“人类学的自然界”,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在改造社会的过程中,正确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从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和解放,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对西方传统哲学主体性原则扬弃的基础上所确立的主体性原则在唯物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l、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哲学研究对象的重心转移。马克思主义哲学已不再像许多旧哲学那样主要以包罗万象的宇宙为研究对象。马克思指出,我们承认“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以及它与人的感性世界的区别,承认它对人、对属人的对象世界的本体论意义,但是对那个自在的自然世界的探讨已不是我们研究的重心。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关注、所思考、所研究的重心,是与主体人息息相关的感性世界,所要揭示的是这个感性世界生成、发展的现实本质及现实基础,以及认识和把握主体人的实践活动对人所生活的感性世界的生成和发展的作用与意义。以属人的感性世界以及主体人的实践活动为哲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主体性原则在哲学研究对象上的贯彻和体现,其结果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研究对象实现了一场意义重大的革命变革。

传统哲学论文篇8

    东亚大陆是地球上最大的内陆季风气候地带:一年中四季分明,冬季干燥寒冷,夏季普遍潮湿炎热,而且降雨严重不均,气候的异常和地理环境的封闭性为体育文化的多样性创造了优越的条件。而流贯于东亚大陆的两河(黄河、长江)流域受季风和地理环境的影响较深,冬季缺雨少水,上游常年干旱,夏季则洪水肆虐,危及中下游两岸,旱涝和饥荒灾害在不同的地方连年发生。于是历史上便有了“旱魅为虐”(《诗经》)或“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孟子·滕文公下》)的说辞。生活在两河流域的人民为了生存,不停地与环境抗争,他们无意识地丰富了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思想内涵,这便是体育文化根植的沃土。

    两河流域是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起源,当黄河、长江流域已经孕育精美辉煌的古代体育文化时,泰晤士河、密西西比河、莱茵河上的居民还在黑暗的原始森林里徘徊。两河流域孕育了中国古代体育文化摇篮的这一片原野,除了有沼泽、丛林和洪水的灾难以外,还有更大更多气候上的灾难,它不断地在夏季的酷热和冬季的严寒之间变换。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应付自然环境的挑战要比同时期欧洲两河流域和尼罗河的挑战严重得多,这自然形成了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环境适应性特点。古代中国体育文化和其他类型的文化形态一样,都是生物因素和地理环境两者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在严酷的挑战面前,创造了独特文明的华夏先民们,在不同的生活空间里创造出了维系生存的体育文化。当我们在这里讨论中国古代体育文化时,不得不把它的辉煌和灿烂与中国古代文明联系在一起,它们有的相互一致、相互维护甚至相互强化,共同铸就了灿烂而辉煌的华夏轴心文化。

    一、“大一统”是古代体育文化的思想渊源

    无边无垠的江河山川形成了古代中国体育文化庞大的社会基础,而农耕文明为其提供了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从文化形态学的视觉审视,古代农耕文化是体育文化衍生与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而从农业文化的类型来看,有大、小型之别。譬如古代埃及、巴比伦等都属于小型农业国家,内部发展易于饱和,外部又不易捍御强暴,因而体育文化的发展均缺乏创新空间。中国体育文化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游牧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不断演化出新的内容,而绵延迄于四五千年之久。

    统一不仅是农耕文化防御强悍的北方游牧部落侵略的需要,而且为体育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中国古代独特的生存环境造成了经年不断的自然灾害和战乱创伤,这为养生文化和军事体育文化奠定了思想基础。要实现所谓“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孟子·梁惠王》)。于是强身健体和军事体育文化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生活在两河流域的先民们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逐步形成了体育文化思想,特别是体育文化与军事文化的巧妙融合,成为“平洪水、定九州”、实现“四海一家”状态的愿望,这正是体育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汉书·刑法志》有这样的记载,“齐憨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一些强盛的诸侯国都拥有训练有素、武艺高强的军队。在转相攻伐、代为雌雄的战争环境中,相继出现了许多提倡军事体育活动的人物,如齐国的管仲(分齐国为三军)、魏国的李怪(颁布了《习射令》)等。中国古代曾出现了大规模的“封邦建国”、“分土而治”的社会政治环境,这就为体育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路径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因素。以后经诸侯之间相互“以土地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孟子·尽心章句下》),成为促进军事体育文化发展的有利因素。从春秋战国时期大国相继称霸,率诸侯盟约“无曲防,无遏杂”、“毋雍泉,毋讫乘”(《左传·禧公九年》),一直到秦国以“拯救黔首周定四极”为号召称霸于天下,并修筑万里长城以防御北方游牧民族的人侵,不断促进了军事体育文化的稳定发展。

    随着历史的变迁,我国古代体育文化逐步多元化。一是以军事训练为手段,如射箭、武艺、摔跤、驭车、举重、田径、狩猎、足球、马球等;还有一部分逐步演化为社会娱乐活动,如杂技、游泳、花样滑冰、龙舟竞赛、拔河、秋千、风筝、踢毯子等;另外,如导引、气功、按摩,既是体操又是医疗保健的养生手段。这恰恰是中国古代体育文化和谐发展的思想基础。和欧洲相比较,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民族性与西周至秦国之间的封建宗法制度有着不解之缘。历史久远的古代体育文化始终无法摆脱封建宗法制度思想,在“封建”结束之后的统一国家,较之欧亚大陆其他类型的体育文化早了千余年,而且形成了稳定的思想体系。

    与“大一统”相生相伴的是延续2000多年未能改变的皇权专制主义和集权官僚制度。这种特殊的封建制度和禁锢的文化思想给以农耕为基础的中国古代体育文化造成了历史自然演进惯性、思想惰性和社会体制的顽固性,使之在遭遇到西方竞技体育文化之际进退失矩,行动艰难。“大一统”的这些不同层面对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影响巨大。“大一统”的思想观念对古代乃至今天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

   二、“包容”与“变通”形成了体育文化的和谐思想

    中国体育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儒学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力量,它是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象征和代表。《易经》主张“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孔子曾经讲过“君子和而不同”。“和”在这里的意思是指“相辅相成”,如八音和谐、百鸟齐鸣,这都从不同层面体现了古代体育文化的包容性。然而中国古代体育文化并没有局限于儒家思想,而是融合了法、道、墨、兵等诸子百家的思想和先后从外部传播来的体育文化思想。中国古代体育文化在传播发展中不断汲取众多哲学思想,体现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诸道并行而不相悖”、“外儒内法”等哲学理念,使得中国古代不同民族间的体育文化融会贯通,这些哲学思想深刻地渗透到古代体育文化的每一个层面。

   正是这种包容会通的精神,使得中国古代体育文化具有了非凡的融合力。而这种文化融合力也就成为凝聚中华民族体育文化多元一体的亲和力。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体育文化的融合与亲和在世界上是罕见的,各民族间对体育文化的认同程度较高,这正是中国古代体育文化广泛传播的文化基础,它曾令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学者称羡不已。20世纪70年代初,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与日本学者池天大作对话时这样指出:“就中国人来说,几千年来,比世界任何民族都成功地把几亿民众,从政治上、文化上团结起来。他们显示出这种政治、文化上同一的本领,具有无与伦比的成功经验。”这无疑与体育文化有着不解之缘。此外,中国古代体育文化也讲变易、变通,所谓“穷则思变,变则通”、“功业见乎变”、“变而通之以尽利”。包容和变通使中国古代体育文化通过古代丝绸之路走上了文化传播之路,一些优秀体育文化随着文化交流在世界范围内传播。

    当然,这种包容和变通都是有限度的。2000年间由于“心学”被定为一尊.体育文化从本体上摆脱唯心论的倾向更难以包容,中国古代体育文化不能像同时期的欧洲那样致力于体育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发展出自己的体育文化体系和学科特点。百余年来,中国现代化在“用”的层面上相对顺利,在制度和文化层面上的变革则一波三折、步履艰难,这自然就反映出体育文化“包容”和“变通”的局限性。

    三、难以摆脱因循守旧的观念和思想

传统哲学论文篇9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原则是指导传统文化研究的方法论武器

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一根本目标,传统文化研究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现状看,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传统文化研究中尚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笔者曾经在所参加的各种学术会议间隙随机访问过一些传统文化研究学者,访问结果显示,尽管近几年来尤其是近十年来,国人对传统文化的研究出现了一种“国学热”的趋势,人们对传统文化思想的了解和认识也越来越准确。有人认为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根本对立的价值观原则,两者根本不能并存,甚至应该用传统文化比如儒学思想代替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新儒学的一种代表性观点)。换句话说,传统文化的发展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哲学, 因为它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的思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想理论根基。因为我们讨论的传统文化发展问题始终是围绕着建设怎样的文化形态这一问题来进行的,并且要从根本上回答现代文化建设和传统文化精神有何不同这一问题,即要着力回答如何发展传统文化的问题。由于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原因,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很难被自觉的作为一种根本的思想原则来指导传统文化研究。在传统文化研究中,可以毫不隐晦地说以儒家哲学为主体的传统哲学仍占据主体地位, 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传统文化研究中的影响还是微乎其微的。但是,从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看,其思想归宿点仍然是以对封建等级文化的固守与坚持为基本原则的,对于当代以彰显个性、突出创造力的文化需求趋势而言,从思想旨趣上格格不入。所以普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任务、以马克思主义思想原则为根本的方法论原则仍然是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根本指导思想。

传统哲学论文篇10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应该所具有的视野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是世界化和民族化相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国眼光和中国视野。要避免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简单化、线性化,就要看到这个过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各种外来思潮和中国传统思想相互碰撞、相互激荡、相互斗争而又相互吸取的过程;还要看到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整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理想情操等等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实际影响。

二、中国传统文化、传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契合之处

(一)共产主义理想与“大同理想”的共鸣

“大同”社会的思想古已有之。孔子曰: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举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为大同(《礼记·礼运》)。”孔子的大同思想描绘了一个不分彼此,各得其所,没有争斗的和谐社会。这种“天下为公”、“选贤举能”的社会,是儒家学者津津乐道的理想社会,他们称之为“大同之世”。康有为也在其《大同书》中构思了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理想社会。在康有为的大同世界里,私有制已经被彻底地根除了,“凡农工商之业,必归之公”。在农业方面,土地私有制和土地买卖、兼并都不再存在,“举天下之田皆为公有,人无得私有而买卖之”。在工业方面,不再存在私人生产,从生产资料到劳动产品一律归公共支配。“大同世之工业,使天下之工必尽归公,凡百工大小之制造厂,铁道、轮船皆归公焉,不许有独人之私业也”。在商业方面,“不得有私产之商,举全地之商业,皆归公政府商部统之”。此外,其他如林业、渔业、牧业、矿业、金融,也都是公营;各种公共福利事业,育婴院、养老院和文教图书机构、学校等,都是实行公产、公营。在整个大同社会里,从生产到分配一切都是有计划的。在一个发达的、有序的生产和分配体制下,每个人的生产和消费的欲望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社会财富得到最大效率的使用。人们只要开具一张订单,商店即会将你需要的东西送上门来,工商两部则及时根据全球的需要来组织生产。整个社会,“无重复之余货,无腐败之珍天物”。总之,到了“大同”社会,国家、家族、阶级(等级)、君主、贵族都不存在了。在“大同”社会里,人们过着美好的生活。孙中山更以“天 下为公”自勉,要求“国民之权利义务,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轻重厚薄,无有不均”。这些描述看似朴素、疏浅,然而,却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有诸多相似之处,即都是指向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

而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的贡献是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历史领域,创立了科学的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指明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提出了人类的理想社会是最终消灭私有制,走向自由王国,实现共产主义,获得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这一观点与中国传统的“大同世界”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共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又一契合点。

传统哲学论文篇11

拜占廷的罗戈瑟特官僚体制文职色彩浓厚,而且对于具有政教合一特点的拜占廷东正教帝国来说,这一官僚体制既保持着独立于教会系统之外的世俗性,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宗教)自律。国家对文官的考核内容则包括罗马法之类的实用知识。然而罗戈瑟特在地方行政上的效能受特马军事贵族的制约而十分有限,而且由于政治贵族化的发展,官僚的作用日益减退,到14-15世纪罗戈瑟特大都已成为无权的虚衔。另一方面由于罗戈瑟特多是低薪乃至无薪职,又执掌征收赋税之权,因而腐败也非常严重。最后,这一文官体制的消亡也就成了拜占庭国家灭亡的先兆。[2]

与这些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相比,我国的科举官僚体系在文职化、科层化、合理化等方面显然更胜一筹。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是我国传统政治的一大创造,它比政教合一体制与纯粹的雇佣官僚制都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国家的发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更是在专制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扩大统治基础的有效办法。我国的传统中央集权体制延续得远比莫卧儿印度或拜占廷帝国为长久,这与科举官僚制胜于曼萨卜达尔或罗戈瑟特之类的外国传统官僚制是不无关系的。而如果以科举制奠定基础的隋唐为界划分我国历史的前后期,也可以看出,后期中央集权国家的凝聚力与稳定程度要大于前期,这与官僚铨选制度由察举征辟到科举考试的演变也密切相关。

当然也必须指出,科举制植根于我国的具体土壤,它与其他土壤上萌发的制度间具有某些不可比性。科举制有赖于单一民族或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在人口、发展水平与文化认同上的巨大优势。象拜占廷、印度那样民族与文化成份高度多元化的国家是难以发展出类似制度的。而他们那种形态的官僚制或许是维护这种传统多元化国家中央集权制度的最佳选择。

二?从制度层面看科举:“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

以考试选拔人材,从技术上讲无可非议。纵使它不应成为唯一的选拔方式,也至少应当是选拔方式之一或者是主要方式。起码在入仕之际并无政绩民望可考的情况下,选拔依据在逻辑上不外乎三者:即知识性考试,身份(门第、出身与其他先天性等级)以及个人与机构的随机性荐举。而考试比论身份“公平”,比荐举“客观”,这本属常识,并不是需要在学术上详加论证的深奥之理。现代文官制度中的考试制与我国历史上从察举向科举的过渡,与其说是谁学了谁,不如说两者都更多地是基于这种人类价值基础上的常识与逻辑。而它们在实行中遇到的阻力也不是因为其优点在学理上难于发现,而是因为它妨碍着某种既得利益体系。

但对于一种政治制度而言,人材选拔毕竟是个技术性问题,而政治制度的核心在于统治的合法性基础。而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科举制与它以前的世卿制、察举制以及外国的罗戈瑟特等官制一样都是以传统型或卡里斯玛型权威作为其合法性基础的。因而它们与建立在法理型权威基础上的现代文官制度、民主国家的文官制度仍有本质的区别。从这一点上来说,提出所谓“选举制好还是考试制好”的问题来就十分荒谬。民主政治中的选举是解决统治合法性问题的,它与作为人材选拔拔术的考试制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事物。从某种意义上说,芸芸众生在总体上看是平庸的,为他们中多数意志所左右的选举结果也往往是平庸者而不是“英明领袖”或圣明君主当选。那么民主制意义何在?就在于它确立了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之授权这一原则,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统治的合法性基础问题。这样的“统治者”以考试选拔公职人员,就与传统帝王以科举引“天下英雄入吾彀中”[3]有了本质的区别。即使后者的科场纪律比前者更严更“公平”,即使后者在技术上可以为前者所效法,这两者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制度的规定性反映在技术上,就形成了现代文官制度与古代科举的一些重大区别。一般地说,现代民主国家的官员实行政务官与事务官分途:政务官(掌权者)直接或间接由选举产生,与政党共进退;事务官(办事者)多由考试录用,按业绩或年资晋升,具有职业化、专业化特点,不受政党进退的影响。而传统科举官僚体制恰恰相反,这类体制谈不上政务官与事务官的严格区分而只有“君臣”之别(严格地说只有皇帝是“掌权者”,而百官都是为他办事的“臣仆”或奴才),但通常中央及地方的各级政要(即现代一般列为政务官的阁员、议员与地方主官的古代对应者)都由考试出身而非经选举。反而是各衙门的办事员即所谓刀笔吏者流并不通过考试,而是由种种不规范途径产生:有由正官“自辟僚属”者,从社会上招募者,经各种关系推荐者,甚至还有“学而劣则吏”、专以科场淘汰所余充之者。在明代后一途径居然成为定式,即“生员入学十年,学无所成者及有大过者,俱送部充吏”。[4]而他们在现代文官制中的对应角色正是考试录用的主要对象。?

“政务官”不经选举,“事务官”不经考试,这样一种与现代文官制度完全相反的现象当然不是出于科举制设计者的考虑欠周,而是由政治制度本身的专制性质所决定的。“政务官”不经选举则不对选民负责,难以建立权力约束机制。“事务官”不经考试则会难免素质低劣,“天下之吏,既为无赖子所据。”[5]于是在统治合法性与办事效率两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缺陷。一方面“政务官”不可一世,往往“”,另一方面“事务官”蝇营狗苟,衙门陋规泛滥,明清时常有“衙蠹”之称。这显然不是通过强化科场纪律所能解决的。考试选官在技术上确有优点,但它本身并不能解决制度性问题。相反,制度的败坏却能够歪曲这一“技术”。因此尽管到明代科场纪律已经空前严密:“会试:御史供给收掌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文字中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l官,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l官。”然而科场中的腐败现象仍然是层出不穷:“其贿买钻营、怀挟请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办甚。事属暖昧,或快恩仇报复,盖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无足道也。”[6]

尽管如此,科举官僚制最大的弊病还不在科场,而在官场。即如黄宗羲所说:“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所谓取士之严,指士林出路仅有科举一途,造成严重的人材浪费;所谓用士之宽,指一旦考上即易于“ 进”,致使“在位者多不得其人”,官场气大坏。他由此叹道:“取土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极矣!”[7]

黄宗羲所处的明末,有识之士对科举制的评价已如此恶劣。其在两百多年后的清末变革之潮中之被废除就不难理解了。今人对“废科举”持批评态度者往往责怪清末以来在“西化”之风影响下一切求变的“激进主义”,实则科举名声的败坏早在清末“激进主义”兴起以前、甚至早在国门未开、国人尚不识西学为何物以前就很严重了。今人往往奇怪于当时的中国放着那么多的积弊不改,甚至连男人的辫子也尚未剪掉,便急急忙忙地废除了科举制这个据说是“类似于现代文官制度”的宝贝。其实人们如果注意到反科举的思潮兴起于“西化”之前,也许就不会奇怪了。历史不能假设,但倘无西方入侵,科举制在中国自身的轨道上是否就能一直运作下去,也未尝不是个问题。明末时从皇帝到社会上就已对“制科之弊”怨声不绝。崇祯皇帝因此提拔了非进士出身的陈新甲、孙元化、陈启新等人委以尚书、总督、巡抚等要职,并“为拔贡、保举、准贡、特授、积分、换授,思以得度外之士”。但专制之制不改而考官之技已失,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欲得胜于科目之人,其法反不如科目之详,所以徒为纷乱而无益于时也”。[8]这段历史几乎可以说就是200多年后废科举后果的预演,它既说明了专制政治不变而只拿考试一法开刀,后果必然不良,也表明了在专制政治下被严重扭曲了的考试选官法本身的危机。对此如果只埋怨清末“激进改制”坏事,也是有失公正的。?明清时代科场纪律制定得如此严密,何以科举制仍会败坏呢?我以为黄宗羲的一段话道出了症结所在,虽然这段话他并不是专就科举而言的:

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箧者也。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敛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吾亦鳃鳃然日惟筐箧之是虞,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9]

为什么“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种“藏天下于筐箧”即置天下于一家之私囊的立法。科举制败坏的根源就在于此。今日重新评价科举,这一点是不应回避的。

三?从政治哲学层面看科举:“大共同体本位”与对个性的禁锢

上述黄宗羲的话还可以引起更深层的思考。这段话表明:中国的传统统治者,乃至传统中国人,并不象表面上声称的那样相信“性善论”。他们对人的“自私”与人性的阴暗面可以说是无时或忘,并为此处心积虑地设计“防人”之法。这种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奇特景观是那些只从儒家圣贤之言来考察“传统”的人难以解释的。明清科场规则之严密,常使今天的科举肯定论者大为赞叹。然而又岂止科场规则,传统中国的“防人之法”达到极高水平的例子可以说不胜枚举。科场防弊达到了每个“考生”派一军人给盯着的地步,官场防弊则达到了本省人不得在本省为官的地步,这就是明清两展得登峰造极的回避制。那时除了世袭的土司和法定必须由孔家人任知县的曲阜一地外,全国各地的县官都必须来自外省,甚至本省其他府、县的人也不行,以防同乡结党为弊。就是这些外省人还不能久任,而须频繁调动,以防任职日久形成关系网。对社会上的人际关系,国家也常持以怀疑的眼光,尽量限制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区之间依附关系的发展。甚至对于儒家意识形态极力褒奖的家族组织,专制国家也不象表面声称的那样欣赏。从北魏的废宗主而立三长、明初“浦江郑氏九世同居”被皇帝疑忌为“以此众叛,何事不成?”而险遭杀身之祸,直到清代一些地方官府“毁祠追谱”,抑制宗族势力,专制国家对“强宗右族”的疑惧与礼教对大家族的褒奖始终并存,而且前一因素的实际影响往往超过后一因素。[10]

实际上这一切都可以归之为我国政治文化中以“国家(王朝)本位”来排斥在实践上则崇刑废德、扬忠抑孝、强制分家,鼓励“告亲”,禁止“容隐”,不一而足。《秦律》中关于“妻有罪,其财界夫”,“夫有罪,妻先告,其(妻)财不收”、奴婢“盗主之父母不为盗主”的条款,明确承认父子夫妇各有其财。而秦人世风,则有所谓’借父l,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相讥。[12]这里亲情之淡漠,恐怕比据说父亲到儿子家吃饭要付钱的“西方风俗”尤有过之。人性险恶,险恶的人抱成团更难制驭,因此国家应当使人际关系尽量自上而下地“一元化”,即皇帝——官僚——吏胥——下民,而任何横向关系如“朋党”、宗族、同乡等等都应减弱到最低限度。

以后的历代王朝一方面“独尊儒术”,一方面“汉承秦制”,其统治精神多少都具有“儒表法里”的性质:王道其表而霸道其里,德治其名而刑治其实,看似吏的儒化,实为儒的吏化。历代帝王不论口头上怎么讲,实际上对“法、术、势”的重视远超过四维八德。由汉到清的中国基本上仍是“大共同体本位”的,而不是小共同体本位、更不是个人本位的。像古希腊的德莫、古罗马的父权制大家族,中世纪欧洲的村社、行会、教区这类具有自治因素的“非国家”组织所享有的地位,在传统中国是不可想象的。与西方相比,这种传统秩序与其说是“家族主义”的,勿宁说是“国家主义”的。

科举制度就是这一特点的产物。从科举考试的内容看它似乎有明显的儒家色彩,然而这一制度本身应当说主要是法家传统的体现。事实上,更能体现儒家性善论与宗法伦理的选官制度应当是由道德偶象式的地方元老举荐“孝廉”、“贤良方正”为官的察举制度。这一制度被废弃并代之以“冷冰冰的”科场角逐无疑是极权国家权威对宗法权威、“法术势”对温情主义占优势的结果。而学界对此似乎尚无足够认识。另一方面,这种选官制度与中世纪西方贵族制的区别也正是“大共同本位”与“小共同体本位”之别的反映。

我们知道,现代化进程的本质内涵是有个性的公民及公民个人权利摆脱传统共同体的桎梏而崛起。而在缺少中央集权专制政体的中世纪西方,“大共同体”长期处在不活跃状态,人的个性发展的主要障碍来自采邑、村社、行会、家族公社等“小共同体”。这些“小共同体”在近代化过程中所受的冲击,与我国法家传统对“小共同体”的否定往往在表象上颇为相似。这就给人以一种印象:似乎古代中国的某些制度是惊人地“现代化”。象科举考试选官制度、回避制度与“现代文官制度”的相似就是如此。类似的还有由于极权国家对于臣民间横向依附关系的限制而形成的民间人际关系“自由化”表象。我国很早就存在着臣民之间的“自由租佃”、“自由雇佣”和“自由买卖”,而很少有西方那样的采邑农奴制以及自治村社对个人的束缚。如果不考虑专制国家对臣民的桎梏,那么我国人民似乎很早就生活在“自由”之中了。

然而这当然只是一种幻象,因为在我国历史上,采邑、村社、教区、行会之类“小共同体”权力的不发达,并不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发达所造成。相反地,它意味着专制国家这一传统的“大共同体”权力的膨胀,它不仅使公民个人权利无由产生,连“小共同体”的权利也被压抑。它“平等地”剥夺了一切人的公民权利。与其说这样的社会不存在着不自由的农奴,勿宁说不存在的只是“自由的”农奴主,而所有臣民都是专制国家及其人格化体现者(君主)的“普遍奴隶”。关于这一点,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水浒》式造反—“庄主”带领“庄客”(或者说是农奴主带领农奴)造专制国家的反—— 成了最好的注解。

? 使“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科举制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它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最本质的区别。这两者都具有排斥“小共同体利益”的功能,因而在技术上可以十分相似。但前者是从专制国家即大共同体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后者却是从公民权利本位即个性本位的角度排斥“小共同体”。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象黄宗羲那样具有鲜明的个性倾向的中国式“启蒙思想家”在抨击科举制之余,会主张恢复仿佛是更为落后的察举征辟之制:这与社会上的人们宁投“庄主”为“庄客”也不愿做天子爪牙之下的“编户齐民”是一个道理。

?现在不少论者从技术上指出科举考试仍不如现代文官制“平等”,这自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我认为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公民个性本位还是“大共同体”本位才是根本的区别。科举考试即便再“平等”,只要它是一种排斥个性的“平等”,那么它就并无现代性可言,而只能一种天下臣民“平等”地作为皇上奴才候选人的制度。严格地说,它与天下女子在容貌面前一律“平等”地供皇上“选美”的制度并无实质区别。

在前近代社会中,束缚个性发展的共同体桎梏是多种多样的,而个性发展的进程往往不可能一下同时摆脱所有的桎梏而一步跨入“自由”状态。因此,个性发展的一定阶段就可能表现为桎梏性较小的共同体权利扩张、对主要的共同体桎梏形成消解机与制衡机制。西欧中世纪向近代过渡时“市民与王权的联盟”就是这样。在“大共同体”不活跃的西方,公民权利在一定阶段上与“大共同体”的体现者结盟,联手反对“小共同体”的桎梏,反对领与村社陈规,就成为一种积极的进程。而在市民权利成长起来后,便会转而向王权及其所代表的“大共同体”发起挑战,追求个性的进一步解放。

而在传统中国则相反,“大共同体”的桎梏比“小共同体”强得多。因此如果说在西方王权(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市民社会因素)在一定阶段上可以有助于市民社会的成长,那么在中国,或许公民权利在一定时期却需要与某种“小共同体”结盟。我们知道“庄主经济”对于市场经济的根本价值而言是一种落后现象,但正是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庄主经济”色彩的乡镇企业,在冲破大一统命令经济的蕃篱、推动中国走向市场机制与人的个性解放的特定阶段上却发挥了重大作用,从这个角度上看,清末对科举制的否定也许仍不失其积极意义,尽管“废科举”之后出现的替代物并不令人称道(犹如“庄主经济”或王权也并不是市场化进程与市民社会所追求的东西一样),尽管我们现在还要为摆脱这些替代物、实现政治人材选拔方式的现代化进行艰苦的努力。[13]

总之,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作为选拔官员(主要是初入仕途的事务官员)的技术手段,如果不是最好的,至少也是必不可少的。传统科举考试在这方面的确能给人以不少启示。但这一技术手段受基本政治制度(主要是统治合法性的产生机制)制约,正是由于这种制约,科举官僚体系在“官”无选举、“吏”无考试这两点上都根本迥异于现代文官制度,它的积弊及最后被废除都有其内在原因,并不能全归咎于“全盘西化”或“激进主义”。最重要的是:科举官僚制的政治哲学基础是强调“大共同体本位”(君国本位)的传统法家政治理念(因此我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所谓儒家文化及其相关概念,诸如性善论、家族本位与“德治”理念等在“中国传统”中的实际地位,至少它与书本上的地位大异其趣)。它与以个人本位(在法理上即公民权利本位)为政治哲学基础的西方文官制由于都排斥“小共同体本位”(家族、社区或利益集团本位),因而可能会有某些技术上的相似。但两者在深层次上的根本区别却可能比它们各自与“小共同体本位”的距离更大。因此,绕开深层次的变革直接借助于那些技术上的相似而从传统官制跨入现代文官制度,恐怕是一厢情愿的空想。在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百年之后,客观地重新评价这一制度并在技术意义上借鉴科举制是完全必要的,但作为历史问题我们不应借弘扬所谓“保守主义”而完全否定“废科举”,作为现实问题我们更不能指望仅靠考试取官就能解决政治体制现代化的出路。

注释:

[1] R.C.Majumdar, H.C.Raychaudhuri and K.Datta, An Adranced History of India. Macmillan,1978.PP.549-556

[2] W.E.Kaegi,Byzantine Empire:Bureaucracy. N.Oikonomides,Logothete.Bath in Dictonary of the Middle Ages.Vol.2,PP.471-475;Vol.7,P.642.

[3] 《唐摭言》卷一。

[4] 《明史》卷六九《选举一》

[5]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吏胥》。

[6] 明吏》卷七0,《选举二》。

[7]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8]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

[9] 《明夷待访录·原法》

[10] 参见秦晖:《宗族文化与个性解放:农村改革中的‘宗族复兴’与历史上的‘宗族之谜’》,《中国研究》(东京)1995年8月号,28—31页。

传统哲学论文篇12

一、中国传统哲学体系的特点

作为社会存在的主体,人这一生物自出生以后就面临着一个问题: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人类社会一直在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的过程中发展。人与其他动物不同,人永远不会满足现有的生存状态,总是在追寻更高层次的存在。这是人类的哲学本性,即不断追寻人类发展的终极。这也构成了任何一个民族生存的精神支柱。当前科学日益昌盛,但是仍然解决不了这个重大的命题,而且似乎离人类的终极关怀越来越远。虽然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在对人的讨论上存在方式上的差异性,但是其本质目的都是一样的。从西方哲学的角度来看,其对于世界的认知主要以“本体论”为主。[1]西方哲人一般通过从现象到本质的方法来构建高于外表世界的虚拟世界,即世界上所有事物存在的本质世界。从西方哲学的构建方式看,西方哲学都是通过逻辑模型构建的,不属于任何世界实体,从而表达了西方哲学家的终极追求。自柏拉图、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和毕达哥拉斯等人奠定了西方哲学的基础之后,经过康德和黑格尔等人的发展和完善,西方哲学已经发展到了其高峰,大大促进了科学的进步和思想的解放。同时,西方哲学目前也面临着其发展中的困境,很多西方哲学家陷入唯心主义的陷阱中不能自拔。而与此相对,中国传统哲学则不存在这些问题,因为在中国的传统哲学中,哲学从来都不为科学和思想解放而服务,而是关照人的生存问题。先秦著名思想家老子自其著作《道德经》问世之后,各种“道”的思想纷纷涌现。中国古人从不以逻辑思维作为思考方式,而是通过“悟道”的方式来实现终极理想。可以说“道”的思想是我国传统哲学甚至传统文化的根本思想,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都是由“道”而来。中国传统哲学讲究“天人合一”,这与西方的本体论截然相反,但是其同样具有追寻世界本源和终极的目标和作用。根据老子的“道”的思想及其他思想家的学说,“道”是世界存在的本源,任何事物都是由“道”而生,随“道”而变。“道”既可以包罗万象,囊括天下于其中,也可以细微如尘,任何事物中都有“道”的存在。“道”的思想对我国文化的影响实在太深远了,以至于我们现在说什么都讲“道”:茶有茶“道”,武有武“道”,棋有棋“道”。虽然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说清楚什么是“道”,但是确实能够体察到它的存在,体会到它博大精深的内涵对人们的影响。古人言明证道需要体悟,是靠人的悟性来修得正果。可见,“道”这一存在与人的思想一样,虽然摸不着看不见,但是确确实实是存在的。“道”对中国人对于生命的看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虽然西方哲学也在追寻超越人的思维之上的存在,但是其采取的是本体论的方式,在人的主观世界之外重新构建了一个独立存在的“概念世界”。[2]这里就涉及到西方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的本质区别。任何哲学的起源都与宗教有关,西方宗教在探究人和世界的关系时是将人和世界分离开来的,中间存在上帝。人和世界的交流需要通过上帝才能实现。但是中国的传统宗教一直强调“天人合一”,人和自然是统一的,中间没有分离开来。中国传统哲学中实现人的思想超越是“悟”,从世界的内在实现思想上的超越;西方哲学中的超越靠“证”,通过外在的形式来超越。随着西方哲学发展到当前阶段,很多西方的思想理念都出现了种种的矛盾和冲突。按照西方哲学的说法,世界是以逻辑的形式存在的,“绝对真理”存在于逻辑世界当中。这样的哲学形式虽然表面上非常显明而直观,但是内在的逻辑矛盾层出不穷。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概念世界”与现象世界二者如何进行沟通,二者的桥梁是什么的问题没有明确的答案。而中国传统哲学讲究“天人合一”,人和自然没有实质性的障碍,人可以通过“悟”的方式来实现二者的统一。西方哲学本身就是超越科学的独立存在,而往往西方哲学家在研究哲学命题时采用科学的方式,这样就容易出现悖论。这都是因为西方哲学将人和外部世界分离开来,从人的理念的视角来研究外在世界,很容易走向世界这个对象是不可知的困境。西方哲学发展到当前阶段已经出现了后现代主义的思潮,重新审视西方哲学的种种问题,这是西方哲学内部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在中国传统的哲学体系中,“阴”和“阳”的辩证思维是最主要的思维方式。中国古代占卜文化极为繁荣,“易”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支柱。中国传统哲学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由“易”而生,生克变化往返不息。中国传统哲学从来没有在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使用逻辑思维,而是通过研究万物的特征来给其定性。实际上,中国传统哲学从狭义上来看仅仅包括老子《道德经》的道经部分,甚至排除了德经部分。因为狭义上的哲学是追问宇宙的终极,它涉及到的是人的存在的根本问题。而德经包括后来各大思想家们都是在讨论人伦和人的生存的现实问题,并不是哲学的真正意义上的追求。虽然中国传统哲学在利用辩证思维研究宇宙中取得了较为丰盛的成果,但是辩证法仅仅是哲学的低级阶段,远远没有达到高层次哲学研究的范畴。很多问题如果用辩证法来回答往往是无果的。[3]例如回答“阴”是什么,恐怕没有人能够真正弄清其本质什么东西,只能用“它是阳的对立”来回答。而这样的回答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回答。虽然这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大缺陷,但是它通过对世界特征的归纳来研究意象的思路是值得肯定的,为哲学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或者说是参照。

二、中国传统哲学理论体系的价值宗旨

中国传统的哲学与西方哲学相比在理论系统上存在很大的差别。西方哲学体系是围绕本体即自我意识本身来建立的,它以追寻宇宙终极为目标。而中国传统哲学以“天”和“道”为中心,讲究“天人合一”,并非追寻知识本身,而是通过探寻天和人的关系来教诲人应该怎样为人。可以说中国自古以来的价值观并不是像西方那样成为了独立的伦理学说,而是渗透在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古人无论从哪一领域都可以探究人和天的关系,因为从任何一个角度发掘到最后都是相通的。中国传统哲学并不注重对事物和规律的认知,即使有些情况涉及到高深的科学知识也是浅尝辄止,从来不会应用到生活当中。中国传统哲学从实质上来看可以说就是道德哲学,因为其主要为道德和价值观服务。中国自古以来就讲究知和行的统一,人和自然的统一,真善美的统一,在探索天人关系时主要通过顿悟而不是求证。[4]总体来说,中国传统哲学都是以生存为背景,以人伦关系为重点,主要通过对人生观价值观的探讨而形成的思想体系。价值和理想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我国著名的学者张岱年先生就对这一点进行了充分的阐释。在他的理解中,中国哲学家研究哲学的目的是为了改变生活现状,探寻更高层次的生活状态;中国的哲学不是以逻辑推导为基础,而是以生活实践为基础;西方哲学将人和外部的世界分离开来,用人的眼光看待世界,而中国哲学注重人和宇宙的统一,从宇宙内部看待人和宇宙的关系;中国传统哲学认为真和善是统一的,追求真理也就是追求善,宇宙真理和人生至善是统一的。[5]张岱年先生的观点是非常中肯的,对于我们研究中国传统哲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与此同时,虽然中国传统哲学和西方哲学在体系上有很大不同,但并不表明中国传统哲学的体系不完善。相反,中国传统的哲学无论是在内容还是方法上都具有丰富的内容,只不过这一体系都是围绕价值观建立的,所有的内容都和价值相关联。[6]先秦诸子百家在其著作中都阐明了君子之道,通过求知和为学等途径来完善自我,实现人生至善的目标。

三、中国哲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第一,重构太极图的形。我国传统哲学以《易经》为根基,通过辩证思维阐释了宇宙万物的生克变化。自宋明两代的“太极图”问世以来,我国传统的哲学发展到了高峰,“格物致知”成了中国哲人的主要研究方式。当前我国国学没落,传统哲学面临西方文明的冲击而显得一蹶不振,有必要复兴中国传统哲学理论,昌盛中国文明。因此要再造“太极图”,延续中国传统哲学的命脉。当然,这里并不是主张恢复旧有的理论体系,而是要去粗取精,吸收传统哲学好的部分加以创新和丰富。[7]宋明理学讲求通达,主要研究身和道的关系。理学家认为追寻道应该从身出发,让自身回归到自然的世界中去,一切以身为开端。放在哲学理论中来讲,身在这里指的是处于宇宙当中的“此在”属性。身是宇宙万物的化身,通过对身的参悟可以领悟到宇宙的真谛。这和西方哲学中原罪等有本质的区别。通过对身的理解,中国哲学可以依靠其重新构建“太极图”的形,也就是将身作为中国哲学的研究对象,围绕其建立相应的理论体系,这样就避免了盲目地追寻传统哲学中无法捉摸的“道”和“法”。自“太极图”问世以来都是以“道法自然”为核心思想,但是缺少实际意义上的主体,导致哲学研究走入了困境。将身这一主体引入到“太极图”当中能够为“道法”提供真正意义上的研究对象,从理论上打好根基。太极中的两仪实际上就是阴和阳两种属性,以往对其的解释玄之又玄,如今引入了“身”的概念之后,在哲学研究中可以很容易将其理解为男性和女性。这样是有一定的根据的。因为古人所关心的事物都是和其生存有关的事物,很多现象在古人眼中都理解为男性和女性的区别,从而出现了阴和阳的对立统一关系。它体现了古代生存环境紧张,古人关注生命形成转化的现实生存状态。从阴和阳的辩证统一关系中可以看出,男性和女性并不仅仅作为人而存在,而且是宇宙万物变化的关键,阴由阳而生,阳由阴而发。它体现了人伦关系,也体现了传统哲学追求生命生生不息的伟大愿景。

第二,重构太极图的势。除了要丰富传统哲学的理论体系之外,还要对其研究方法进行相关的讨论和完善。自古以来,中国传统哲学研究问题的方法都是理论和方法一体,理论可以当作方法,方法可以用作理论,这显然存在不合理的方面。[8]身是研究的主体,宇宙变化是其演化的环境。这种全新的中国哲学理论体系的另一大特点,是与其方法二重性相应的体用二者的兼备。实际上,阴阳两种属性可以作为方法论,而五行是演化的方式,二者不能混淆。身即生命,生命由两性而来,两性形成家族群体;身又可以说由五行生克变化而来,五行构成了物质世界的体系。二者同属于研究宇宙万物的方法论,各自是独立的,不能混为一谈。传统的哲学将自然放在太过显著的地位,导致很多哲学讨论都陷入了虚无主义。当下中国哲学的出路就是要将阴阳这两种自然属性严格地与其他研究方法区分开来,形成独立的哲学研究体系。中国哲学既需要传统的体察思维,又需要格物致知的观察思维。不仅要研究天道,找出自然生克变化的自然规律,还要研究人道,通过人的属性特征来弥补哲学体系中的漏洞。总之,要将人与天二者区分开来,独立进行研究,同时也要着力探索二者之间的关系,整体上构建中国哲学的体系。

第三,重构太极图的义。“太极图”的阴阳属性带有强烈的生化含义。阴生阳,阳生阴,二者在循环往复中构成了宇宙万物的模型。中国传统哲学关于生命的讨论和西方哲学截然不同。西方哲学在研究宇宙生命的起始和发展过程时采用的是线性思维,而中国传统哲学采用的是回互性思维。无论是从阴阳的角度还是从五行的角度,生命的起始、发展、衰落和灭亡再到起始都是循环的,生是死的开端,死是生的结果。老子有云:出生入死,说的就是人从一出生就朝着死亡发展。因此可以说中国哲学的生命逻辑是共生的。我国传统的道教和从印度引进的佛教关于生与死即阴与阳的问题在某些方面是相通的。死亡绝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新的生命的开始。道生一是万物的起源,也是生命循环不息的开端。中国哲学在研究传统的生命观上具有独到的建树。当下中国哲学更需要注重方法论体系的构建,从根本上弥补自然主义好虚无主义的缺陷,为研究人和宇宙的关系提供科学的方法。“太极图”的重构绝不是复原传统的阴阳和五行,而是要通过对事物属性的研究中找到研究天人关系的路径。

四、总结

本文首先说明了中国传统哲学体系的特点,然后提出了中国传统哲学理论体系的价值宗旨,最后说明了如何对中国哲学理论体系进行完善和发展。西方哲学和中国传统哲学的起源都与宗教有关,西方宗教在探究人和世界的关系时是将人和世界分离开来的,人和世界的交流需要通过上帝或神才能实现。中国传统的宗教强调“天人合一”,人和自然是统一的,中间没有分离开来。中国传统哲学中实现人的思想超越是“悟”,从世界的内在实现思想上的超越;西方哲学中的超越靠“证”,通过外在的形式来超越。中国传统哲学发展到当下阶段,需要解决虚无的自然主义问题,其关键是要形成研究天人关系的方法体系,再造“太极图”为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武经伟.中华文化传统及其哲学的反思与重构――张尚仁先生《道家哲学》的启示[J].思想战线2012(04):96-103.

[2]杨翰卿.中国哲学和文化继承创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3]张再林.再造“太极图”――重构中国传统哲学理论体系的一点设想[J].江海学刊, 2013(03):88-92.

[4]乔根锁.世界哲学视野下的中国传统哲学的转型理路――兼论诠释学对中国哲学现代建构的借鉴意义[J].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3):95-99.

[5]李建军.中国传统伦理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2):4-6.

传统哲学论文篇13

近代以来,由于西学东渐,西方文化逐步被中国接受之后,随之开始了反传统的“全盘西化”之路,中国传统文化因此退出了自身的历史舞台。然而,由于这个过程起源于中国知识分子的急功近利,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认识上的浅薄,出于对西方文化的本质性认识之不足,使中国的现代文化不但不可能西化,而且处于无本失体、非中非西的异化状态,产生了严重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危机,由此表明现当代的中国文化步入了历史性误区。所以,进入二十一世纪初,出现了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各种思潮。在反思各种思潮所存在的问题之后,为了使理论建构与中国传统文化一以贯之,为了使学术进路和思想理路符合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新传统主义认为,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应当在对中国传统文化正本清源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将偏离正确的方向,使之在当代的中国文化误区中步入更大的误区。所以,中国现当代的文化误区决定了应当首先进行正本清源。

就中国当代文化异化的原因及思想和学术的主要问题而言,可以用西化、极左和腐败进行概括。中国自“全盘西化”引发了文化专制之后,虽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了改革开放,逐步摆脱了文化专制,走出了极左路线造成的腥风血雨,但是,因为改革开放主要限于经济体制,着眼于经济发展,没有在文化理路、思想和学术上进行正本清源,使之中国的当代文化进路仍陷于西化和极左体制所造成的误区之中,思想和学术仍在原有的体制之中继续生产异化的产品。非但如此,随着经济的改革开放,思想和学术也被商品化,体制化的思想和学术拒斥正本清源,在异化的道路上产生了严重的学术腐败。所以,没有进行思想和学术上的正本清源,继续以体制化及西化的思维方式进行文化异化,是中国现当代文化产生困境的本质性原因。

显然,在这样的氛围中,如果不对西化与极左及学术腐败进行正本清源,在思想和学术上必然产生非常混乱的局面。正因如此,在对传统文化的态度上、在关于什么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上,某些鼓吹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学者做出了各自不同的为我所用的歧解,其难能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与逻辑一以贯之,难能实现学术与思想的中和贯通,发展的结果,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将偏离正确的轨道。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历史悠久,为现代提供了丰厚而优秀的思想和文化资源。但是,中国近现代以来的文化进路却拒斥自身的文化资源,视传统为腐朽,以西化为价值取向,在异常的西化进路中,使中华民族失去了文化凝聚力,整个民族的素质急剧下降,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现代价值取向已经给中国带来人文及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在不久的将来,必然发生无法回避的生存危机。所以,当代兴起各种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潮以步出现代文化危机就成为历史的必然。然而,由学术理路所决定,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性要求在复兴传统文化的进路中应首先解决为什么中国传统文化于现代被否定,既然被否定,为什么还要复兴的“悖论”问题。显然,就复兴传统文化的理论思潮而言,这是一个两难问题,是一个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悖论问题。如果不进行正本清源,就不能克服这一致命的“悖论”,就不能走出两难困境。可见,以任何一种当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为主体复兴中国传统文化,都将使自身处于合法性的两难困境。一方面,由于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是在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才于现代取得合法性的,所以,以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论证复兴中国传统文化无疑否定了自身的合法性。可见,以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为主体复兴中国传统文化,首先要克服两难困境及证明自身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以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为主体复兴中国传统文化,违背了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否定历史传统而走上现代舞台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却要重新回到传统之中,由此表明其思想逻辑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理论矛盾。所以,以现代的主流思想或西化思想论证复兴传统文化所存在的思想和学术问题存在着难以逾越的巨大的理论障碍,在没有解决上述问题之前,复兴传统文化的理论推定只能自相矛盾,其实质或是空洞的符号,或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的口号,以这样的理路复兴中国传统文化,无疑于在本质上将再次断送中国文化。

虽然事物的存在必有其道理,但其理应符合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性。所以,中国传统文化退出了历史舞台与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与逻辑相悖,是出现两难问题的本质性原因。可见,就学术思想理路而言,不解决这个两难问题,将混淆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与逻辑,根本不可能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性质。这样一来,不但不能从根本上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甚至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从根本上进行正本清源,是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首要问题。

由中国所处于的“全盘西化”的时代所决定,所面临的困境主要产生于西方文化所带来的种种理论误区,所以,要认识困境和误区的原因,要求在历史和逻辑、思想和学术等方面对西方文化进行正本清源。只有这样,才能对西方文化的种种问题进行追根寻源,厘清西方文化何以进入了“哲学的终结”、“科学的终结”及“西方的终结”的现当代历史,在西方已处于这样的情势下,中国又何以还要步入数典忘祖、激烈批判传统的西化之路。由此可知,正本清源的工作在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中要求贯通中西,以对中西文化的问题和应然的发展方向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由此证明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必要性。由此证明我们应承续的传统究竞是什么,中国文化中的优秀传统究竟是那些具体内容。

问题表明,以现代“全盘西化”的思想理路产生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种种看法,无论是肯定或者否定,都是在思想误区中产生的推定,将存在这样那样的错误,所以应当首先步出西化的思想误区。在步出西化的思想误区之后,还要解决中国文化的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问题,其问题的本质性在于,既然中国传统文化是优秀的文化,何以于近现代退出了历史舞台,中国何以步入了西化之路。所以,历史和逻辑的统一要求我们对所有问题、对中国的历史文化进行正本清源。由于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学派林立,形成的问题错综复杂,也只有对其正本清源,厘清问题的本质性,推定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体系,才能为复兴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否则,将不可避免地“摸着石头过河”,难以使中国文化的复兴按照正确的方向发展。

因此,与主张复兴理学或心学的某些复兴传统文化论有所不同,新传统主义认为理学或心学恰恰是失落孔子儒学思想体系的产物。问题表明,理学或心学的最大的理论误区是在《易》上,其虽然也把《易》作为群经之首,但由于在基本性上把《易》定为卜筮之书,不理解《易》的思想原理,所以只能断章取义的解读《易》。由于《易》居于儒学的基础理论地位,因此,对《易》的误解必然带来对儒学的种种误解。新传统主义以正本清源为基础,以形而中论哲学为钢领,认为代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流派是孔子儒学和老子道学。儒道本一,儒学与道学中和贯通,而不是后儒所谓的“儒道相绌”。由中国的历史进路所决定,儒学在孔子之后出现了严重的误区。孔子为开创中国文化传统而整理出“六经”元典之后,由于其弟子不理解孔子修纂“六经”一以贯之的思想原理,发生了儒分为八的问题。由于暴秦燔书,使之在汉代开始重修“六经”,因而失落了孔子“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儒学思想体系。儒学思想史表明,从孔子弟子开始,后世儒家对孔子的思想一误再误,使儒学产生了多种流派,肢解了孔子儒学的思想体系。所以,就儒学而言,应当复兴先秦的孔子儒学而不能复兴后儒的儒学。显然,这需要以正本清源为基础,才能厘清孔子与后儒的儒学何以不同,从而在对中国学术思想史正本清源的基础上,厘清孔子儒学为什么能代表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从学术和思想史的角度对儒学的正本清源表明,后儒对孔子儒学的误读,主要产生于对《易》思想原理的肢解。所以,在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性上,就儒学而言,应当主要以“六经”为本。在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理论建构中,新传统主义同时主张复兴道学生命科学,以此为基础,建构现代的生命科学理论体系,为解决人类的终极关怀问题提供科学的方法论,从而以生命科学取代一切宗教的神道设教。

由中国文化于当代的困境所决定,无论对于重新认识中国古代文化的复杂性,还是认识其自身的思想逻辑,及其中国传统文化在人类文化中何以处于优秀地位,这些都需要在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中进行正本清源,只有在思想和学术两个方面中和贯通中国文化的历史和逻辑,才能为复兴中国文化奠基坚实的理论基础。所以,历史要求我们应当首先进行正本清源。我们必须在对儒学、对儒学的经典(当然,也包括其它思想流派及其经典)有了正确认识的前提下,才能作出明智的抉择。否则,只能陷在历史的误区中而一误再误。

由历史和逻辑、思想和学术的中和贯通所决定,首先要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能够贯通中西,能够发现西方“哲学的终结”、“科学的终结”及“西方的终结”的本质性原因,能够在本质上证明中国哲学的优越性。否则,失去了哲学基础,就不会对中西文化所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本质性的正确认识,而复兴中国传统文化或者是纸上谈兵,或者是无的放矢,或者是另有所图。可见,离开了正本清源,就不会对中国哲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只能继续以西方哲学的理路异化中国的思想和学术(就象中国于现当代正在进行的那样),就不会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个本真的认识,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只能是主观的一厢情愿,而不会在历史进程中实现。进而论之,复兴中国传统文化不仅对当代中国具有意义,还应在历史和逻辑、思想和学术等方面证明其世界意义,中国传统文化将使西方步出“哲学的终结”、“科学的终结”及“西方的终结”,给出新的前进方向,只有这样,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才有本体性意义,才能为中西文化重新塑造新的文化传统,为人类文化开出新的历史进路。

二.复兴中国传统文化需要哲学的中和贯通

以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性推定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历史进路,显然是在当代异化的中国思想和学术进路中作出的抉择,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截然不同,所以需要在思想和学术上解决一系列问题。由于哲学在文化中的本体论地位,因此,应当首先对中国哲学的系统性和优越性给出理论推定,以此做为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所以,以现代的学术思想进路转化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推定中国文化的思想体系,为复兴中国文化奠基理论,其基础性工作,是建构中国的哲学体系。换而言之,建构中国哲学,是能否对中国传统文化正本清源、从而决定中国传统文化能否复兴的关健问题。可见,中国文化的复兴,在本质的意义上取决于哲学的复兴,中国哲学的复兴,是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前题。如果不是首先建构中国文化的哲学体系,没有可靠的中国哲学做为理论基础,则必然以肢解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内容为其所用而论以复兴,而这种复兴绝可不能步出西化的思想理路。因此,新传统主义是以形而中论哲学为基础所提出的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论形式,其理论体系包括哲学、科学与文化,以此完成了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奠基性工作。

对中国思想与学术的正本清源表明,与西方哲学不同,中国哲学是“内化”性质。西方哲学自古希腊开始,以对概念范畴的本体论与主体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的不断反思,外化出了哲学的思想方法,使哲学成为专门的学科,并通过历史的不断发展,形成了浩瀚的哲学文献,但因西方哲学最终没有解决本体论和主体论问题而于现代终结。中国哲学于春秋时期形成了成熟的思想理路,其思想原理内化于概念范畴之中,形成了以《易》为代表的内化的哲学思想形式。春秋以后的学术思想进路,只是不断的对其概念范畴进行解释,所谓“我注六经”或“六经注我”即是典型的解释方式。就现代中国哲学进路而言,在没有对中国内化的哲学思想进行体系化的外化之前,仅仅以西方哲学的思想方法推定中国的哲学,是西化的方法,这个方法不但是对中国哲学的歪曲(如把中国古代某些思维方式推定为唯物、唯心或朴素的辨证法等),而且产生了所谓的“合法性”问题。西方哲学已经终结,哲学的希望寄托于中国文化,然而,现代中国哲学研究却步履维艰。问题产生于“全盘西化”的思想方法:以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对中国哲学进行的西化式疏解,脱离了中国文化自在的思想形式,悖离了中国哲学的理论推定。

思维方式与文化形式的统一性表明,文化产生于自在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方式及其基本规律只能自在于自身的思想原理之中,以任何外来文化的思想原理进行解构,将产生思想及文化的异化。所以,要准确的把握中国哲学,应当对中国文化经典的思想形式进行哲学外化。显然,外化不但需要正确的方法,而且这个方法应当与西方哲学的思想原理中和贯通。在准确把握人类的思想方法和哲学原理的基础上形成方法论是“承诺推定法”。[3]以“承诺推定法”推定的中国哲学是“形而中论”。[4]以“形而中论”为哲学基础形成的中国文化体系由形而下、形而中和形而上所组成,其与形下性的西方文化具有本质性的不同。以形而中论的哲学思想体系反思西方哲学,表明西方哲学的理论建构不但没有走出形而下的困境,而且因形而下的本体论困扰使哲学终结。因此,中国的形而中论哲学将为西方哲学走出困境指明方向,并由此建立人类的哲学思想体系。

形而中论哲学认为,从人类存在的所有问题的自在性为出发点,应当把问题归结为人是什么及人的存在与世界存在的基本关系问题,即所谓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问题。由于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呈现出哲学困境,使人类在不断产生的异化中加深问题的严重性并带来新的、更多的问题。人类的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遇到了越来越大的困难,时代在呼唤哲学,哲学的革命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5]由于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问题具有人类的共性,从而使哲学具有共性,这是产生人类哲学的逻辑起点。而问题是,既然不能以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对中国哲学进行解构,同样也不能简单的用中国的思维方式、概念范畴对西方哲学进行的解构。而哲学的共性则要求中西哲学产生于具有共性的思想原理,显然这是一种能够融贯中西的思想方法,而上述的“承诺推定法”,即出自于中西思想之共性。由于中国古代文化中根本没有哲学这种学科形式,所以,对中国文化中的智慧作出哲学上的推定(就象西方哲学家对西方文化的智慧所作的形式化推定那样),在智慧的学科形式性上,是推定中国哲学的逻辑和形式。智慧使哲学产生,但智慧并不是哲学。哲学在其本质性上承诺着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三者的统一将形成自恰的思想体系,此乃“承诺推定法”的基本原理。可见,“承诺推定法”源于中西哲学自在的思想原理。

根据“承诺推定法”,对中国的思想形式进行范畴、形式和逻辑推定,推定出了由本体论一以贯之的哲学思想体系。由于中国哲学的内化性,使之形成哲学的学科性建构,是对范畴内化的逻辑与形式进行主体性和本体性的推定。《易》代表了中国哲学理路的基本形式,以“承诺推定法”对《易》的思想原理进行外化,形成的理论体系即“形而中论”。《易》哲学理路的时空方式性和西方哲学理路的时空形式性,能够以“承诺推定法”进行“中和贯通”,表明了时空是思维的生成方式,时空是人类思想的基础。所以,对于人的存在和认识的本体论根据,“形而中论”把时空推定为本体和主体的“形而中性”,其基本命题可简单陈述为:1、时间和空间是人类认识的生成方式或形式。2、时空是本体的自在方式或形式。3、时间和空间是人类理论建构的逻辑基础。4、 时间和空间是主体形而中的自为,人类的理性是以时间和空间为基础的自在与自为。[6]

“形而中论”哲学的主体性为“时空”之“形”,思维以时空方式生成对存在的认识,所以,“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7]形而中者之谓人。《易》哲学思维是以“卦”作为形式的,“卦”的认识论原理表现为形而中的方式,“卦”作为存在与思维的中和,是时空的方式性。因此,就主体认识的方式性,为“形而中者谓之卦”。[8]因为“卦”代表了主体的认识,所以,认识与存在的统一,决定于“形而中者之谓人”。[9]“形而中”是人存在的本质性,其思想的主体性是“形而中主体之谓神”。[10]“卦”是主体思想的中和方式,由此表明《易》之“中和”方法。“形而中者谓之卦”,是用“卦”承诺形上和形下、承诺“道”与“器”的形式和范畴。“形而中者之谓人”,主体通过“卦”推定形上之“道”和形下之“器”。“形而上”和“形而下”、“道”和“器”、“卦”和“形而中”,实现了主体与本体的统一。因此,“形而中者谓之卦”和“形而中者之谓人”的统一性表明,“形而中论”实现了本体论承诺和逻辑推定、主体论承诺和形式推定、价值论承诺和范畴推定的统一。

“形而中论”表明了中国哲学本体论的时空方式性,而西方哲学本体论则表明其时空的形式性,由于时空本体论的不同,从而使中西哲学呈现出不同的思想原理。“形而中论”的哲学原理表明,中国的思想方法是对时空的中和统一,是时空的形而中的方式性,西方的思想方法是对时空进行的对立统一,是时空的形而下的形式性,所以不能以形而下的西方对立统一的形式性的哲学命题、概念和范畴解读中国形而中的思想原理。然而,“形而中论”哲学思想原理却能够对形而下的西方哲学进行“中和贯通”,从而表明中国哲学博大精深的思想能力。

由“中和贯通”所决定,对以儒道经典文献(主要是“六经”和《道德经》、《庄子》、《内经》等)的“形而中论”哲学解读,给出了复兴中国文化的本体论、主体论、价值论一以贯之的证明,并对中国文化何以能贯通西方文化进行历史与逻辑统一的证明。“形而中论”哲学的“中和贯通”,在哲学上解决了西方哲学的本体论和主体论的非同一性问题,在文化体系的建构上,形成了为解决人类的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的科学的思想体系,从而步出了西方文化的哲学、科学、宗教三元分立的局面(只所以三元分立,是因为其分头解决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问题,而不能相融为一个贯通的思想体系。由于存在这些问题,西方的哲学、科学和宗教——广义的文化——因此而终结)。所以,“中和贯通”不但是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透彻理解、更是在对西方文化透彻理解的基础上产生的思想方法。以“中和贯通”为思想方法,打通中西哲学和文化,产生普适的人类哲学和文化,将为人类的未来开出新的文化传统。可见,由“中和贯通”所决定,“中学西渐”不但是历史的需要,也是逻辑上的必然。换而言之,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进路出于西方文化中带来的种种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历史需要则决定了西方只能运用中国文化,从而使“中学西渐”成为一个自在的历史过程。

问题表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而中国文化的复兴,则不能没有自己的哲学,西化的思想方法无论如何也不能表明中华民族的思想能力。中华民族的思想载体只能是自身的文化,离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则妄论中华民族的复兴。中国哲学是复兴中国文化的理论前提,而复兴中国传统文化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表现形式。显然,这是一切有志于中国文化及民族复兴的学者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

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与文化大同

复兴中国传统文化,不是出于狭隘的民族性,而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人类性。如果中国传统文化不具有人类文化的基本性和普适性,所谓的复兴不但不可能,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换而言之,只有在深切认识西方文化的种种问题与人类面临的生存困境,在发现问题的本质性以寻求解决的办法时,发现中国传统文化所具有的根本意义,才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确认识,才能在本质上理解为什么要复兴和怎样复兴中国文化。

人类自进入现代以来,社会的发展进路是以西方文化为主流模式。由于西方文化的形而下本质性,其虽然在形而下的现实关怀上满足了人们的需要,但于形而上的终极关怀却无能为力,使人们仅仅为最大满足形而下的现实需要而贪婪的掠夺自然资源,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危机,因而使西方的一些思想家不断反思批判其文化问题,由此也表明现当代中国文化陷入了双重误区:西化性误区和历史性误区。由这个双重误区所决定,进而导致了中西文化的现代悖论。这个悖论的形式如下:“中国文化在现代虽然已经让位于西方文化,可是, 现代西方文化的‘后现代’批判反思说明了其对世界、对本体及主体的认识存在着不能解决的根本问题,‘哲学的终结’和“、‘科学的终结’暴露了西方文化不可克服的危机。可是,在西方不断对现代文化进行‘祛魅’、进行反思批判,进行自我否定的同时,而中国却不竭余力的进行现代化,进行西化。然而,就在中国反传统的同时,许多西方思想家却敏锐的指出,只有中国传统文化才能克服西方文化的危机。由此又表明了中西文化的现代悖论。”[11]

可见,中国传统文化能否走出现代悖论,能否复兴,取决于其能否解决西方文化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种种问题。也就是说,西方的哲学与科学已然终结,宗教失落,由此引发了西方的文化危机,中国文化只有在哲学、科学和宗教这三个方面超越了西方文化,才具有复兴的现代意义。这就是说,以哲学、科学和宗教为形式,推定中国文化不同于西方的“特质”,其理论“特质”应当解决西方哲学、科学和宗教中的问题,只有这样,中国文化才会对人类的未来产生积极意义,中国文化才有复兴的必要性。所以,应在哲学、科学和宗教这三个方面推定中国文化的特质。上论表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具有本质性的不同。由哲学所决定,中国的科学与宗教也与西方具有本质性的不同。

中国科学的特质是形上性。所谓科学,是由客观性、实证性和可操作性作为特征的学科形式。与西方科学不同(由主体和客体的二元论所决定,西方科学在形下性的方面建立了科学思想体系,以形而下的科学原理,促进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同时为人类掠夺自然资源,提供了强大的工具,使人类社会步入灾难性的生态环境,从而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危机),中国科学以儒学和道学为理论形式,拒斥形下性,提出了“君子不器”[12]的理论命题,以“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为理路,使主体与形而上之“道”中和贯通,形成了形而上的科学思想体系。形下性的西方科学主要是对客体及物质世界的认识,形上性的中国科学则主要是对主体及生命存在的认识,其本质性是关于生命的科学。形上性的生命科学原理是主体的“形神中和”,[13]从而实现了“以至于命”的价值取向(形下性的西方文化虽然也有生命科学,但因其把主体的生命客体化,使“形神二分”,所以,其不但不能实现“以至于命”,而且使生命在客体化的操作中失去生命存在的价值)。春秋之后,中国的生命科学不断发展出成熟的中医学和以丹道为代表的道学,成为人类文化中独特的学科形式,成为解决人类终极关怀问题的极为重要的科学形式。儒学则以“以至于命”作为生命科学的理论形式,但因后儒的误解而失落。应当认为,通过正本清源,明确认识儒道本一的科学原理,在步出后儒的理论误区之后,儒学将为人类生命科学的发展,为解决终极关怀问题,做出重要贡献。

中国宗教的特质是人文道德教化,而西方宗教则是上帝教化,所以,不能以西方宗教的形式和内容推定并定义中国的宗教。如果以宗教的社会效用论之,中国本土的“宗教”是道教和儒教,以道教和儒教为主体的中国宗教与西方宗教具有本质性的不同,道教和儒教的本质是主体(人的自为)超越性,而西方宗教则是客体(由上帝决定)超越性。随着西方理性的没落,西方宗教出现了危机,上帝和人都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们陷入形而下的自私自利的进路中,无限制的掠夺自然资源已经给这个世界带来空前的危机。中国道教和儒教的人文道德教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在解决终极关怀的问题上提供了科学的参照系。道教与儒教的主体(人的自为)超越性,使本体与主体中和贯通,主体的可操作性和超越性由形上性的生命科学提供了保证。中国近现代的西化进路,把道教和儒教等同于西方的宗教,显然是错误的。所以,以形上性的科学理路推定道教和儒教的超越性,使宗教与生命科学中和贯通,最终使宗教消亡,是当代“宗教学”发展的重要方向。

中国的哲学、科学和宗教表明,中国文化以天地人三才之道,穷理于形而上与形而下,尽性于形而中,知命于形而上。穷理于形而下而生养万物,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尽性于形而中使人安身立命,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知命于形而上而厚德载物,生生不息。中国文化因而能化成天下,使天下文明。由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所决定,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是哲学,进而以哲学为基础推定的科学、宗教学、史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医学、军事学等学科。显然,以形而中论的中国哲学为指导思想,以形而上——形而中——形而下推定人和世界的存在方式,使本体论与主体论中和贯通,进而全面推定思想文化的理论体系,形成与人类生存本质相统一的文化建构,使人类的生存方式与自在统一,是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理路。

总之,在正本清源的基础上承续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并对西方哲学、科学和宗教进行彻底的反思批判,吸收其优秀的文化形式,中和贯通人类文化中的优秀的理性形式,完成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形成新的文化建构并于现代复兴,实现中学西渐,开创人类文化的新传统,使人类文化实现大同,是新传统主义的理论目标。

历史将表明,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复兴以后,通过中学西渐,中国文化将成为人类的主导性文化,将使人类历史向真正文明的路向上发展,中国文化将为人类做出卓越的贡献。

注 释

[1]参见拙作《新传统主义与中西文化》。载《恒道》第三辑,吉林文史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

[2]《易说卦传》。

[3]鞠曦:《中国之科学精神》,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4]鞠曦:《中国之科学精神》,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5]《易系辞传》。

[6]参见拙作《哲学问题在当代和《周易》哲学观诠释——形而上学与形而中论》。载《周易研究》1998年第2期。

[7]《易系辞传》。

[8]鞠曦《易道元贞》。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9]鞠曦《易道元贞》。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10]鞠曦《易道元贞》。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