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实用13篇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1

二、三表权备和三农问超提出之肯

众所周知,在约1万年前,在中国、古埃及、古印度就产生了农业和农民,随后出现了农村。在文字发明以后,逐渐有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称谓。随着三农的产生,特别是在私有制占据主导地位以后,在这些古国乃至世界,三农面临着各种问题。例如,农业结构单一,农村封闭,农民负担沉重,农民生活贫困等。这些问题不仅仅由农业、农村和农民本身决定,而且与社会制度、国家对农业的宏观政策和城市工商业同农民交换的不平等程度等方面紧密联系。越到后来,二者之间的这种联系就越紧密。统治阶级的苛捐杂税和土地兼并是造成历史上农业衰退、民不聊生的主要原因;“谷贱伤农”则是价格因素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农业发展与农民收入不同步的经典案例。这些都说明,农业、农村和农民及其相关问题是世界从古至今普遍存在或存在过的概念与客观事实。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各国,都没有上述意义上的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

在古代中国,个别典籍和一些学者、诗人曾多次使用“三农”一词,但并非上述意义上的三农概念。《周礼?天官?大宰》中“一曰三农,生九穀”的“三农”,按汉代郑众的注解是指居住在平地、山区、水泽三类地区的农民;唐朝诗人钱起《观村人牧山田》中“六府且未盈,三农争务作”的“三农'也是这个意思。汉朝张衡《东京赋》中“三农之隙,曜威中原”的“三农'是指春、夏、秋三个农时。宋代诗人王炎《南柯子》中“人间辛苦是三农”的“三农”,是对春耕、夏管和秋收三个农时农民辛苦的感叹。清代张宗法所著《三农纪》中的“三农'是指大田耕作、园圃栽种、家畜饲养等多种经营的农业生产。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具有“重农”、“尚农”、“以农为本”的传统思想,但是,他们都把维护自身统治作为唯一宗旨,决定其所“重”、所“尚”、所依为“本”的是农业,而不是农村和农民。这是因为农业可以为其提供打江山、坐江山和挥霍享乐的物质资料。他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对其建立和维护统治的作用,懂得“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有“民为邦本”之说;但是,在这个语境里,农民被转换成“民'而不是农民。《说文》曰:“民,众萌也”,即无知百姓,是他们利用、统治和教化的对象,而非农业的主体,更非需要解除痛苦的对象。因此,古代没有也不可能提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

近代中国也未出现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1840年以后,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帝国主义和中国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凭借其军事、政治、经济实力和统治权力,以各种手段甚至战争,残酷掠夺中国农村的资源,造成农业落后、农村凋敝、农民破产等严重的三农问题,不但超过古代任何时候,也远非当代三农问题所能企及。正因为如此,产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和中国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大论战。由于发动和依靠农民通过武装斗争夺取国家政权,是应对民族危亡和解决当时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最迫切的任务,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以完成这一任务为前提,因此,中国共产党沿用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农民问题”的提法。中国农村社会性质大论战即在“农村问题”的语境下展开。尽管此时的“农民问题”或“农村问题”实际上涵盖了当时三农问题的全部内容,但未有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

新中国成立后,不但历史上积累下来的三农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延续了下来,而且随着二元经济社会体制的形成产生了新的三农问题,但在长期内也未有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土地改革的完成被认为是解决了农民问题的核心问题,原来被广泛使用的“农民问题”的提法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中国政府和学术界开始重视农村社会制度的改革和农村经济问题。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还曾将农业问题简化为“粮食问题'着力解决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和有效供应的问题。因此,那时农业和农村是关键词,农民较少受到关注。

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历史上,特别是进入近代以后,同样存在三农和严重的三农问题,但是,也没有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欧美国家在早期现代化过程中,以人为压低农产品价格提高工业品价格的办法掠夺农民的财富。亚当?斯密在18世纪就已指出“剪刀差”在西方存在的事实:都市“能以较少的”劳动量“购买较多量的农村劳动生产物'这种规约“给了都市商人匠人有一种较大的利益,使较优于农村的地主农业家和农业劳动者”(亚当?斯密,2009)。同时,这些国家以各种超经济强制,甚至暴力手段,迫使农民与土地分离,以实现原始资本的积累,获得土地和廉价劳动力。血腥的英国“圈地运动'美国屠杀土著印第安人的“西进运动'对农民“毫无顾忌地施用暴力”(列宁,1988)的“普鲁士道路'都以“血与火”的文字,书写了欧美原始资本的积累史。这些国家从农业中搜刮了发展工业所需的资金,却造成农业的衰退。只是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进入城市化和后现代化阶段,才大规模实行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农业收入和农村发展才逐步实现与其他行业和城市的大体平衡,三农问题得以暂时解决。至于发展中国家的三农问题,只要看看被当作三农问题根源的“二元经济”命题的提出者威廉?阿瑟?刘易斯的相关论著和当今发展中国家三农的实际情形,其存在的客观性和严重性就一目了然了。那种认为三农问题“是中国特有”(江永红’2005)的观点,不仅有悖于事实,而且有意无意地掩盖了西方现代化过程中三农问题存在或存在过的事实,夸大了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三农问题的严重性。

然而,这些国家没有也不会出现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在经典自由主义者看来,传统农业与工业是不相容的,小农是落后的象征,因而由现代工业和市场对传统农民进行“末日审判”和“淘汰”,是麵当然而不称其为“问题”的。发展经济学虽然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但始终没有把解决这些国家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自己的旨趣。在结构主义时期,存在严重的重工轻农倾向,认为发展的重点紅业化’而农业则是福于工业化的一个被动部门。农业和农民的首對壬务,是养活城镇人口、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和提供廉价劳动力(刘易斯,1989)。在新古典主义时期,虽然转而主张农业与:Dlk平衡增长,但并未从根本上克服前一阶段的缺陷,认为农业增长的目的是为IDlk部门提供尽可能多而便宜的劳动力与农业剩余资金,以免经济陷入“李嘉图陷阱'至于农业的命运,“在商品化点到来之前,它是剩余劳动和经济剩余的提供者,它只不过是一个被‘榨取,的对象;而在商品化点过后,农业则成为一个成熟经济的附属物,它是需要‘补贴’的部门”(陈广汉,1995)。这样的立场和理论,决定了发展经济学不可能产拉农齡和三农问题的提法。上个世纪六七作代’西方出现了“农民学辉煌的十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其讨论的主题,但在概念、提法和研究视角上,始终“止步于‘当代农民学’或‘社会农学’”(秦晖1997)。由此可见,农业、农村、农民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产业、地域和群体;三农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历史上普遍存在或存在过的问题,并非一些人所说“是中国特有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产物”(江永红,2005)。但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各国,都没有出现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

三、三农概合和三农问超提法的提出

明确提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并把它们作为特定研究对象和党的农村政策顶层的正式用语,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到21世纪之初的事。它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这个过程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萌芽的阶段(1985年?1991年10月)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前期,农民这个曾在民主革命时期充当主力军、在五六十年代三度探索“包产到户”而被传统管理体制长期禁锢的群体,重新焕发出惊人的伟力。他们不但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大幕,而且很快创造了农业生产的奇迹,在1982?1984年粮棉实现连年丰收。接着,他们创办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20世纪90年代初,创造了乡镇企业在中国工业总产值中“三分天下有其一”的伟业,出现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多年高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速的奇观。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的波动和反复接踵而来。一是随着粮棉连年丰收,在80年代后期,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卖粮难、卖棉难问题;接着又出现了“打白条”现象,农民负担加重。二是1988年国家价格改革失利导致消费价格上涨,抵消了1979年以来农副产品提价带来的收益。三是1989年国家为优业结构,对一业实行“辦并转'导致一些乡镇企41^济下滑,农民从这些企业中得到的收入减少。四是在上述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下,农民收入大幅波动:增速从1978?1984年的年均16.5%,下降到1985?1990年的7.8%、3.2%、5.2%、6.4%、_1.6%和1.8%。与此相联系,1985?1986年、1989?1991年两度出现粮食产量大滑坡。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的这种反复,说明农业发展并不一定带来农民增收,而农民收入减少必定带来农业生产下降;也说明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不仅仅取决于农业发展本身,还与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宏观环境存在紧密的联系。

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一些学者开始从宏观角度提出农村和农业问题,并开始了深入调查。1985年,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基于耕地的农业生产与农村人口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和“8亿人给2亿人搞饭吃”的状况,认识到城乡“二元结构”对农业发展的制约,开始讨论“开通城乡”的政策(温铁军,2003)。1988年,时任农业部司长的范小建微服私访20多个县,了解农民收入下降和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而后,他写调查报告给农业部,直陈这种情况已影响到党和农民的政治关系。这个报告受到农业部部长刘中一的高度重视,并以个人名义实事求是地把调查情况反映给了高层领导,弓丨起十三届八中全会前关于三农问题的很多讨论(温铁军,2004)。尽管这个阶段对农民收入问题的调查研究是初步的,关于“开通城乡”的讨论结果也没有条件实行(温铁军,2003);但是,这些调查和讨论表明,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决策层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认识已经开始越出以往狭隘的视野,把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加以区别,而且在重视农业和农村问题的同时,重新提出要重视农民问题,并将其放在国家体制的宏观背景下加以思考。这些都说明,三农问题的思想开始萌芽了。

(二)第二阶段:把三农并列相提和提出三农概念内涵的阶段(1991年11月?1994年)

如果说上一阶段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决策层对三农之间以及三农问题与国家宏观政策之间的关系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思考,那么,他们在这一阶段则沿着新思路,进行了有组织的多方位调查和深入思考。党和国家在新的意义和层次上重新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并把农业、农村、农民并列相提,提出了三农概念的基本内涵。

首先,政府明确提出了三农问题的重要地位。1991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对三农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明确强调:“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民和农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J

其次,政府围绕三农问题展开了深入调查,提出了三农概念的基本内涵。一是农业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了大规模的蹲点调查。1993年4月?7月,针对农村出现的新问题,农业部组织抽调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554人,深入全国26个省(区)的广大农村,进行了为期两个半月的蹲点调查?o其中,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课题组在安徽蹲点调查的结果表明,农业、农村问题不仅是自身的问题,还涉及包括财政、金融、税收、计划和工商等宏观政策和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指出不应该再就农业谈农业(温铁军2008)。同年5月,温铁军根据在安徽调查的成果,在《经济曰报》上发表文章《汝果欲支农,功夫在农外》,指出要改变那些不适合或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或者上层建筑,而不是就农业谈农业(温铁军,2003)。调查组成员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还把农村合作金融、乡镇企业股权交易、土地流转等相关问题纳入同一个试验区进行了具体操作。二是1993?1994年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通过在安徽等5个省份分别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提出了农村税费改革要与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相结合。三是1993年农业部在河南进行了流通体制改革的试验,提出要进行商、粮、供、贸、物五大麵系统的全面改革。四是1992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8个单位的专家,围绕当时出现的农民进城务工问题,联合展开了农村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研究。该研究直接涉及如何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如何推进城镇化等问题,并相继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城镇化的具体政策。可见,在这个阶段,这些部门“无论是发现问题还是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都早已不在单纯农业领域中了”②,而是把农业、农民、农村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联系起来加以综合分析、研究(陆学艺,2004),并将其置于整个国家的宏观政策,特别是“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背景下。这正是三农概念最基本的内涵。

再次,中央接受三农的理论框架,把农Jk、农村、农民并列相提.在上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3年10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题为《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讲话,不仅明确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一个特定提法在中央全会上正式使用,而且深刻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民主革命时期是这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也是这样。”如果把江泽民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会议通过的《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与他1992年11月在武汉主持召开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做比较,会发现二者的明显区别:后者更强调农民问题,更强调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利益,更强调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调整社会资金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这说明,中央已完全接受和使用了三农这个新的分析框架。

(三)第三阶段:进行凝练概括,明确提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阶段(1994年?2002年)在从中央到地方对农业、农村、农民并列的提法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一些学者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把农业、农村、农民三者融为一体,提出了三农概念,并把这三方面的问题集中起来,使用了三农问题的提法。比如,冯灼锋在《广东经济》1994年第4期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三农”问题的思考》、陈锡根在《社会科学》1995年第8期发表的《“三农”问题及其对策刍议》等文章,使用了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如果说这些文章对三农内涵的解释还不够深刻、明确,还没有引起中央和社会的高度重视,那么,1995年,温铁军向政府提出以三农问题取代“农业问题”的建议并被采纳(温铁军,2005)、他在《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发表《制约三农问题的两个基本矛盾》之后,三农的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则作为一个新的、特定的“流行语'开始在学术研究、政府文件和社会上越来越多地被广泛使用。温铁军的建议和文章,深刻阐明了中国农村领域的问题可归纳为在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矛盾制约下的包括农民、农村和农业三个维度的三农问题。

在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农民负担进一步加重、农民收入增幅再次减缓、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重现持续扩大之势,使得三农问题日趋严重。这引起了中央和学者乃至整个社会的空前重视,三农也成为各种媒体和出版物中出现频率最高、被持续关注的词汇之一。1999年,温铁军在《读书》杂志发表《“三农问题”:世纪末的反思》一文;翌年,他又出版了专著《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1999年,曹锦清出版了专著《黄河边上的中国》。2000年初,湖北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写信,把三农问题高度概括为三句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翌年,他又出版了《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这些有分量、有影响的论著,弓丨起了极大的反响,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成为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领域在内的学术界、政府部门以及研究机构的共同的和最热门的话题。在社会上“似乎所有的人都在谈‘三农’,除了农民以外”(本刊编辑部课题组,2004)?

(四)第四阶段:中央正式公开使用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提法的阶段(2003年以后)

日益严重的三农问题和学术界对该问题的高度关注,进一步引起了中央的重视。2002年11月十六大召开以后,党中央史无前例地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了“重中之重”的高度。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的《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公开使用了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意见》指出:十六大后“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强调“对‘三农’问题,不仅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而且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地、县两级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

可见,形成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党和政府、农村政策研究部门和学术界面对新情况,在长期改革实践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三农之间以及三农与国家宏观政策和宏观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是“改革开放中的重要理论成果”(陆学艺,2004),“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温铁军,2004)。

四、提出三來概备和三农问超的深层原因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破天荒地提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绝非偶然。除上述谈到的直接原因外,还存在诸多深层原因。

首先,毛泽东农民问题理论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毛泽东的这一理论,从农民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基本国情出发,对农民及其不同阶层的经济地位与政治态度,进行了科学而具体的分析,得出了农民问题是中国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农民是中国革命主力军的结论,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农民的正确政策。该理论不但指导中国民主革命取得了胜利,也为中国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依据和指导。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上述基本国情未发生根本变化的条件下进行的。按照毛泽东农民问题理论的立场和内在逻辑,很容易得出三农问题同样是中国现代化的根本问题的结论,并形成广泛共识。同时,毛泽东既把农民看作一个整体,又对农民内部各阶层进行具体分析的方法,对既把三农看作整体又将三者相互区别的思维方式提供了启示。

其次,中国特殊的现代化进程为其提供了客观条件和现实基对。现代化主要指工业化和城镇化。工业化是社会经济结构由农业为主向工业为主转变的过程。城镇化是人口空间结构由散漫的农村向城市集中和转移的过程。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中国在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与西方极不相同的特征:一是现代化的类型、性质和资本积累渠道不同。西方国家的现代化是先发型和资本主义性质的现代化,极富侵略性。对殖民地、半殖民地资源的大量掠夺,是其现代化所需资本积累的重要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这些西方国家农民的负担。中国的现代化是后发型的现代化,且中国是主张和平的社会主义国家,无从也不能发动对外掠夺。其现代化的成本,完全是由本国国民尤其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承担。二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不同。西方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经历了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时间,是一个缓慢的演进过程。因此,西方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三农问题具有缓释性。而中国的现代化起步于19世纪60年代,比西方国家晚了100年。其后又受到西方列强长期侵略和解放后经济条件制约以及传统工业化模式的影响。这种历史背景,决定了中国真正的全面现代化进程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并以巨大规模快速推进。1978?2001年,中国工业总产值增长了24倍,年均增长率高达15.2%。中国城镇化率从1981年的20%提高到2003年的40%。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这种发展速度,是世界上鲜见的。其中,中国城镇化率翻一番的平均时间是22年,而英国是120年,法国是100年,德国是80年,美国是40年,日本是30年(伍江,2010)?这一速度是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起点低,但其规模比西方任何国家大得多的背景下实现的。以上特点,使中国现代化的巨大成本主要落在了农民身上。农民的这种牺牲,虽然促进了中国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但也不可避免地为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也使得三农问题所蕴涵的内在和外在的复杂关系以其他国家所未有的程度集中并充分暴露在人们面前。这样的特征和发展背景,为认识三农问题,使用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提供了客观条件和现实基础。

第三,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深怀农民情结的大批专家学者为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出提供了主观条件。农民不仅养育和繁衍了自身,而且养育和繁衍了“非农民”。几乎所有的中国人身上,不管是乡下人,还是城里人,都流淌着农民的血液,形成了中国人深深的“农民情结”。其中,正直的知识分子是“农民情结”最重、最执着的群体之一。他们面对农民所遭受的灾难和各种问题,把对农民的强烈感情升华为神圣使命,为改变农民命运殚心竭虑,奔走呼号;为解决农民问题不辞艰辛,调查研究,谏言献策,身体力行,探索新路。近代中国出现了晏阳初、梁漱溟、陶行知、费孝通、陈翰笙等探索农村出路的著名学者。新中国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大批致力于三农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他们继承了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关注三农的传统,并将当代三农的实际和现代化进程紧密结合,取得了大量反映三农实际状况的材料和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正是他们辛勤创造的重大理论成果。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当然也是占中国人口多数的农民的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实质上就是解决农民问题。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大力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也是代表和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只有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才能以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农业,才能实现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型农村,实现农村富裕。尽管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诸多制度安排和措施,旨在降低此过程给农民带来的负担和苦痛,并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当三农之间以及三农与工业化、城镇化之间的内在矛盾暴露时,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必须统一解决,城乡之间必须协调发展,不能囿于三农范围解决三农问题,而应该根据解决该问题的内在要求,汲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按照三农的新概念、新提法和新框架,不断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道路。

五、结语

农业、农村、农民及其相关问题是世界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客观事实和分列概念。但是,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各国,都没有既把三者融为一体又相互区别、既把三农作为对象又将其与外在宏观环境相联系的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这一新概念、新提法,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学术界在改革开放和特殊现代化实践中的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重要理论创造。可以说,三农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但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法却是中国特有的。在一定意义上,近代以来的三农问题是“中国现代化之荡”(吕昭河,2007),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话题;而三农概念和三农问题的提出,则是中国现代化之喜,使得三农成为一个充满希望的话题,因为它反映了三农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规律,对认识和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实现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新唤起了党、国家和全社会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将其置于全党和全国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使解决三农问题成为举国一致的重要奋斗目标。

第二提出了认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视角、新框架,使原先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维性分列概念和就三农说三农的城乡分割的“单向度”?的局部性问题,转变为把三农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三维性合成概念和问题,转变为城乡互动的“双向度”的全局性问题。它改变了过去从某一角度、运用某一学科理论、研究某一方面的狭隘视角和传统框架,建构了从多角度,运用多学科理论,从多方位看待、研究和处理三农问题的新视角、新框架,实现了对三农及其相关问题认识深度和广度的历史性飞跃。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2

1、“毛概”是《毛泽东思想概论》的简称,大学课程;毛泽东思想概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民、农村的“三农”问题是关系现代化建设 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 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2、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政 府加大了对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投资和支持,为解决农村问题指明了方向,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3、揭示毛泽东思想产生的国际、国内环境及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先进分子最终选择以马克思主义改造中国的理想,勾画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是如何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4、并在实践中艰辛探索中国革命发展道路以及阐述毛泽东思想的理论精髓——新民主主义论,论述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理论、实践所进行的初步探索。

(来源:文章屋网 )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3

劳动力流动问题一直为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学家所关注。17世纪威廉・配第认为,工业收益比农业的多,而商业收益比工业的多,这种产业间的收益差促使劳动力在产业间流动,使得劳动力从农业部门流向工业部门和商业部门。1940年,科林・克拉克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将从农业部门流向到工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刘易斯在1954年首次提出“二元经济结构”的劳动力流动模型,认为在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中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传统部门和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部门,传统和现代部门在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水平上存在的差异,使传统部门的劳动力不断向现代部门转移,从而引起劳动力的流动。费景汉、拉尼斯在刘易斯二元劳动力流动理论的基础上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修正,强调工业与农业部门发展间的内在联系和平衡关系。1961年,乔根森对劳动力流动模型做了新的补充,指出劳动力流动的原因不在于生产率的增加,而在于消费,是消费需求的拉动导致了劳动力流动。20世纪70年代初,托达罗提出了二元经济劳动力配置模型。他认为,劳动力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原因在于城乡相对经济收益,不仅由城市与农村的收入差距决定,同时受进入城市获得工作的机会和概率影响。李对劳动力流动的推力、拉力和中间因素进行了研究,在博格等人劳动力转移推拉理论的基础上,添加了距离远近、物质障碍、文化差异等中间因素,他认为劳动力流动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是各种要素相互作用后的共同结果。

国内学者对劳动力流动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对国外理论和模型的学习和借鉴,并根据国内现况提出新的观点。高国力将区域经济收入差距带入托达罗期望收入模型,发现区域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收入差距是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影响因素。蔡将农村劳动力流动过程分成两个阶段,研究制度因素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发现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阻碍了城乡劳动力流动。朱农将资本存量作为研究中介,分析劳动力流动与政策演变间的关系,指出在区域初始资本存量较少时,城市政策将禁止农村劳动力的流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资本存量不断增加,城市需要农村的劳动力的流入来增加城市的产出,城市政策将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入。肖群鹰和刘慧君研究了我国以往省际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因素,发现流出和流入入省份间的期望收入、收入差距、迁移成本、劳动力分布是省际劳动力流动的重要影响因素。从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实际出发,徐育才在劳动力流动推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三力模型”。他认为市场因素、政治与行政制度安排、劳动者能力是影响城乡劳动力流动的三大因素,指出破除劳动力流动障碍将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流动。王子成在研究劳动力工资决定机制时指出,与“刘-费-拉”二元经济模型中农村劳动力获得的工资是制度工资不同,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制度工资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最低工资,最低工资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博弈决定,并非市场机制下的均衡。

二、 劳动力流动理论模型

三、 城乡劳动力流动的实证检验

本部分在前文构建的劳动力流动模型的基础上,建立回归模型,基于全国30个省(市)的相关数据,研究劳动力城乡流动的影响因素,进一步说明是什么因素影响了劳动力城乡流动。

1. 数据来源。本文研究对象的时间跨度为7年(2006年~2012年),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的地方统计年鉴。变量包括城镇地区工资收入水平、农村地区工资收入水平、流动成本、城镇地区产出水平、就业概率、资本价格。具体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3. 实证结果。实证结果显示,劳动力流动数量与资本价格、农村地区收入水平、流动成本呈负相关,与就业概率、城镇地区收入水平、城镇地区产出水平呈正相关,实证分析从量化角度证实了理论模型的结论。

四、 结论

本文构建的劳动力流动理论模型,实质上是基于对区域之间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差异将明显影响劳动力做出流动决定的认知。由于区域之间存在这些差异,劳动力具有天然的流动性。理论模型分析得出,劳动力流动数量是流入区域劳动力数量、流出区域工资收入水平、流动成本、资本价格的减函数,劳动力流动数量随流入区域劳动力就业数量、流出区域工资水平、流动成本资本价格的增加而减少;劳动力流动数量是流入区域产出水平、流入区域就业概率的增函数,劳动力流动数量随流入区域产出水平、流入区域就业概率的增加而增加;根据假设条件,当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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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4

——COMMENTING ON PHLIP HUANG’S “INVOLUTIONARY THEORY”

Abstract: Phlip Huang’s“Involutionary Theory” is his theoretical BP which was used to analyze and comment on Chines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Observed from the origin of marginal returns , “Involutionary Theory” isn’t tight. It has limitations to use the concept of marginal returns which is built on western experience to comment on Chinese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which has a world of difference from western peasant economy. In the past, most of the respondences to “Involutionary Theory” from western and eastern scholars still stay surface layer. There has few scholars to put forward query to it, and there has fewer theoretical creations. This article uses production theory to comments on “Involutionary theory” in order to promote deeper theoretical ideas and more scientific theoretical creations.

Key word: Small-scale peasant economy Judging standard “Involutionary Theroy”

美国著名学者黄宗智先生于1985年和1990年分别刊出了他的两部经典性著作:《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及《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在这两部著作中,黄宗智以华北和长江三角洲为基地,集中探讨了以下问题:如何看待中国的小农?如何认识中国小农经济的变迁?如何评估“帝国主义”对中国小农经济的作用?研究中国农村的着眼点何在——是以集市为核心的村落共同体,还是自然村?其中,以“边际报酬递减”为基本特征的农业“过密化”(或称“内卷化”)理论构成了他整个体系的核心。以往,东西方学者对“过密化”理论已有不少讨论,但大都停留在表层,很少有人对其理论基点“边际报酬递减”提出置疑。其实,黄宗智本人对中国小农经济研究的贡献,不仅在于“过密化”理论的建构,而且在于他对前人的理论做出了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和总结。考察前人的理论是开拓新理论的起点。有鉴于此,本文拟从“边际报酬”概念的源头——西方经济学中的生产函数出发,对“过密化”理论予以考察,希望以此促发更深的理论思考和更加科学的理论创新。

一、“过密化”(或称“内卷化”)理论的内容

“内卷化”一词首先由克利福德·吉尔茨提出。他在研究爪洼水稻农业的过程中,发现在殖民和后殖民时代的爪洼,农业生产长期以来只是不断地重复简单再生产,一直未实现质的突破,亦即未曾导致人均产值的提高,从而阻止了经济的发展。吉尔茨称这种现象为农业“内卷化”。农业“内卷化”的实质是农业的极端集约化经营导致边际报酬递减,其理论精髓是把西方经济学中的边际报酬概念引入对殖民地农业的研究中,以之作为评判尺度。

黄宗智首先将“内卷化”的概念用于对华北小农经济的研究中,认为“人口压力常使冀——鲁西北平原贫农农场劳力的边际报酬,降至雇佣劳动工资和家庭生计需要之下”。在后来对长江三角洲的研究中,黄宗智发展了吉尔茨的“内卷化”理论,以边际报酬为尺度提出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他把农村经济变迁分为三种情况,“首先是单纯的密集化,产出或产值以与劳动投入相同的速率扩展;另一种是“过密化”(以前译作“内卷”),总产出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的条件下扩展;第三,发展,即产出扩展快于劳动投入,带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的增加。”并且他把这三种情况与劳动生产率联系起来,认为“劳动生产率在密集化状态下保持不变,在过密状态下递减,在发展状况下扩展”。从上述评价体系出发,黄氏认为,长期以来,长江三角洲的小农经济不仅农业,而且家庭手工业都呈现出“过密型化”特点,是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小农经济的“过密化”状态在近代农村经济的商品化浪潮中并未有所改观,表现出“过密型商品化”的特点。

二、“过密化”理论的不严密性

在经济学理论中,“边际”一词指一单位自变量的变化量所引起的因变量的变化量。抽象的边际量的定义公式为:

边际量=因变量的变化量/自变量的变化量

在生产函数Q=f(L,K)中,Q表示总产量(或总产值),L,K分别表示劳动和资本两种可变要素。在黄宗智的评价体系中主要考虑劳动的投入量对产出的影响,因此在这里假定资本的投入量是固定的,则生产函数即可写成Q=f(L,`K)。

劳动的总产量指与可变要素劳动的投入量相对应的最大产量,定义公式为TP=f(L,`K);

劳动生产率是总产量与可变要素劳动的投入量之比,定义公式为AP=TP(L,`K)/ L;

劳动的边际报酬(或边际产量)是指增加一单位可变要素劳动投入量所增加的报酬量,定义公式为MP=DTP(L,`K)/ DL。

将总产量曲线、劳动生产率曲线以及劳动的边际报酬曲线置于一张坐标图中,以考察三者之间的关系。

从以上定义公式中不难看出,总产量曲线TP上任何一点的斜率就是该点的边际报酬MP值。而连结总产量曲线TP上任何一点与坐标原点的线段的斜率,即为该点的劳动生产率AP值。因此,TP、AP、MP三条曲线具有一一对应关系。

根据TP、AP、LP曲线之间的关系,可将生产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劳动生产率始终上升,劳动的边际报酬始终大于劳动生产率,劳动的总产量也呈上升之势;第二阶段,劳动生产率始终下降,而且大于劳动的边际报酬,劳动的总产量仍呈上升之势;第三阶段,劳动生产率继续下降,劳动的边际产量降为负值,劳动的总产量从最高点开始下滑。

理性的生产者不会选择将其生产停留在第一及第三阶段。第一阶段的现象表明,不变要素资本的投入量相对过多。生产者只要增加可变要素劳动的投入量,就能够增加总产量,并将生产扩展到第二阶段。在第三阶段,可变要素劳动的投入量相对过多,只要减少可变要素劳动的投入量,就可以增加总产量。因此,理性的生产者必然将生产选择在第二阶段。

黄宗智的所谓“过密型”增长是指“能通过家庭劳动力的更充分的利用而带来真正的,尽管是有限的家庭年收入的增长。”如果“过密型”增长纳入产量曲线图中进行考察,不难看出小农的生产选择仍停留在第二阶段——总产量上升,劳动生产率下降,劳动的边际报酬递减。这表明中国小农对生产的选择从经济学学理上看还是比较合乎理性的。从这个意义上看,波普金称之为“理性的小农”不无道理。当然中国的小农不可能懂得有点类似于“数学游戏”的经济学,其生产选择大多是在人口压力下作出的“自发”选择。即便如此,也不影响我们今天对其“理性”行为的评估。黄宗智在其叙述过程中尽量采用中性语言,而且用“机会成本”理论对中国小农的行为进行诠释。但是,透过他貌似中性的用词及语调,我们仍能强烈得感觉到他潜意识里的价值判断。他把中国小农经济与西方发达国家农业(主要是美国)放在一起,称前者为“没有发展的增长”,而称后者为真正的“发展”,并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变化才是“乡村发展”的核心,其思考问题的方式以及寓意仍未脱离以西方标准评判中国事务的巢窠。黄氏把西方国家的农业现代化总结为“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工作日收入的改进,这使得极少的农业人口得以养活全体人口,这也使得农业摆脱了仅够维持生存线的生产的地位”如果黄氏的判断符合史实的话,那么将西方国家的农业纳入生产曲线中考察,可知西方农业生产的选择停留在第一阶段,从经济学学理上分析反倒是不合乎理性的。

此外,黄宗智对劳动生产率与边际报酬之间关系的表述也不准确。黄氏认为“劳动生产率在密集状况下保持不变,在过密化状况下递减,在发展状况下扩展。”既然黄氏把“过密化”的主要特征定义为总产出增加,边际报酬递减,那么从从生产曲线图中可以看出,TP曲线上的B——C段也具备“过密化”的基本特征,应该属于“过密化”阶段。而在B——C段中,随着边际报酬递减,劳动生产率却呈上升趋势。西方经济学的生产理论是对现实生产的高度抽象,其理论前提已经存在脱离现实的假设条件;而黄氏对劳动生产率与边际报酬之间关系的界定是抽象化之中的抽象化,简单化之中的简单化。以之评判现实经济行为,与实际状况的反差必然会更大。

三、“过密化”理论的局限性

即使将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用微观经济学的生产理论进行修正,以之分析、总结和评判中国的小农经济,仍然具有不可弥补的局限性。

首先,用边际报酬来衡量小农的经济行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经济学中的边际报酬概念是生产论中的一个概念。在生产论中,厂商(即生产者)首先被假定为合乎理性的“经济人”,厂商提品的目的就是追求最大利润。劳动是厂商购买的生产要素之一,可以自由调节。西方经济学建立边际报酬概念的目的就是为厂商在可变生产要素资本和劳动之间寻求一个均衡条件,以实现厂商的最大收益。明清乃至近代的中国小农包含富农、自耕农、佃农等不同阶层,其中富农更接近于厂商的角色。但中国农村是一个以自耕农为主的社会,据史建云研究,1912到1937年,河北、山东、河南三省的自耕农分别占各该省农民总数的70%、70%、60%,因此,分析中国小农的经济行为应该以自耕农为对象。对于自己所从事的农业生产来说,自耕农集厂商和劳动力于一身。作为厂商,为实现最大收益,他需要结合可变要素资本的投入量来调节可变要素劳动的投入量;作为能够提供可变要素劳动的劳动力,由于明清乃至近代农村可供选择的就业机会很少,其可供调节的余地很小。经济学中,厂商实现最大收益的短期均衡条件为:边际报酬=边际成本。(厂商实现最大收益的短期均衡条件本为:边际收益=边际成本,边际收益是指厂商增加一单位产品销售所获得的收入增量。因为本文讨论问题的立足点是经济学中的生产论,不考虑农产品投放市场后的销售环节,所以为方便起见,假定市场价格恒定,这样就可以用边际报酬代表边际收益。)对于中国小农来说,明清以来,尤其是清中叶以来,在家庭人口的压力下,正常社会状态下的边际成本应该大于边际报酬。换言之,因为由家庭成员提供的可变要素劳动几乎变成了不可调节的不变要素,自耕农一般无法实现达到最大收益的均衡条件。在这种生产条件下,只要总产量保持恒定或略有上升,能够达到糊口目的,对于自耕农来说,即已达到最佳效益。自耕农的生存状态与经济学中所谓的厂商相距太远,因此,把分析厂商行为的经济学概念强加于小农身上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其次,“过密化”理论的前提与中国明清经济乃至近代经济具有不完全一致性。

微观经济学的任何概念和分析方法都是建立在一个假定的前提下:社会经济的“完全”市场化,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规律——亚当·斯密提出的“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对中国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时间学术界历来看法不一,有学者认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中叶以来,全国统一的民族市场已经形成。即便如此,中国小农经济也不可能达到和接近“完全”市场的程度。即使到近代,虽然中国国内市场已经形成,而且也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但是中国农村经济的半封建形态,中国经济在国际市场上的半殖民地地位,决定了近代中国经济不可能具备“完全”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用微观经济理论研究小农的代表作当属西奥多·舒尔茨的《传统农业的改造》。他在该书中把传统小农打扮成具有进取精神,在传统农业的范畴内能够对资源做出最佳配置的类似于现代资本主义企业主的形象。其观点一经提出,即遭到“实体经济学派”的批判。实体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波拉尼便认为,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是建立在“看不见的手”基础之上的,它不适用于分析尚无此类市场的经济形态。黄宗智本人也认同波拉尼的看法,但可惜的是,在处理西方经济理论与中国小农经济契合的问题上,他仍犯了与舒尔茨相同的错误,并且在运用西方经济理论的准确性及娴熟程度方面,他显然还不如舒尔茨。笔者并非反对使用西方经济学概念和理论,只是认为在使用这些概念和理论的过程中,必须根据中国农村和农民的实况对其进行修订,从而建立起“中国派”的经济概念和理论。

再次,即使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在经济学学理上能够形成一套严密的体系,它也只不过是一种经济史假说而已,因为在中国所谓汗牛充栋的史料中,很难找到藉以论证的可靠数字资料。

明代农村经济史料相当零碎,主要散见于地方志与时人的笔记之中,而时人对经济的记述一般较为简单,尤其缺乏准确的数字。清代的情形与明代并无二致。研究明清小农经济,有几种史料值得关注,一种是民间的契约文书,如已出版的《徽州千年文书》;一种是赋役全书以及保存下来的黄册、鱼鳞图册。这些史料虽然有相当价值,但恐怕从中也难以找出细化到记载单户农家的并在时间序列上具备可比性的收支记录。民国以后的资料状况大为好转,特别是二、三十年代以后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大学以及外国在华机构纷纷对中国农村进行调查,留下了浩繁的调查资料。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日本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资料(简称满铁资料);卜凯调查资料;南京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调查资料;定县调查资料;无保调查资料等等。黄宗智在《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中对上述资料予以评估,其结论是满铁资料“最详尽、最精确”。笔者认为,满铁资料确有其独特之处,尤其在调查项目的详细程度上更有其他资料无可比拟的优点。但是,满铁调查也有明显缺憾。其一是调查时间段的特殊性。满铁调查开展于1935——1942年。1935年到抗战爆发前是中国农村经济恐慌之后的复苏期,特别是1936年农业大丰收,达到解放前中国农业产量的最高点。[11]而自抗战爆发至1942年,中国农村经济不可能不受到战争的破坏。因此,考虑到时代背景的变化,应对抗战爆发以前及以后的满铁资料的可比性问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否则以1936年左右中国农村经济的较好状况比之于1941年前后的战争状况,并据此做出评判,必然与中国农业的长期趋势大相径庭。其二是选点的非延续性。以1935——1939年的冀东农村调查为例,该调查共分三次进行,涉及村庄29个,几乎每次调查所选村庄均不同(仅丰润县米厂村例外,1937年第二次调查的四个村中即有该村,1937——1939年第三次调查专门针对该村)。这样以来,满铁资料中的绝大部分是多个调查点上某个时间点的横断面资料,很少有某个调查点上连续时段的纵剖面资料。这种缺陷使得研究者无法根据满铁资料做同一对象的不同时段的比较研究。而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恰恰包含着一种对小农经济长期发展趋势的判断,这是满铁资料所无法验证的。已有学者指出黄氏论证华北农业“内卷化”的依据主要是1937年的统计,“数字无从比较,材料实在单薄”

四、美国学界对“过密化”理论的回应

关于美国学界对“过密化”理论的回应,陈意新在《美国学者对中国近代经济的研究》一文中已有总结。陈文主要依据1989年出版的布兰特、罗斯基与付大伟的三部研究中国近代乡村史的著作,总结了美国学者对中国近代农村经济的看法。布兰特在其著作中研究了中国东部和中部五省的农业,指出1870——1937年间,由于市场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与农业生产发展的互动作用,农民的人均收入有所增长。罗斯基和付大伟的研究都论证了“中国近代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超过人口的增长速度,商业化和国际贸易给中国农业带来了发展,人均收入没有递减。”以上情形表明,美国中国近代经济史学界对“过密化”理论的回应主要是通过实证研究,来论证黄氏“边际报酬递减”说是否确实,采用的方法主要是测算近代中国农民人均收入的变化趋势以及分析其成因,与黄氏的根本分歧主要在于结论上——即认为中国农民的人均收入没有递减,中国近代农业的变化趋势不是“过密化”,而是一种真正的“发展”。布兰特等美国学者并未结合中国农村的特色,从经济学学理上对“过密化”理论进行点评,更没有建构起新的评判尺度和理论体系。也就是说,在讨论和评判中国近代农业的理论出发点上,他们与黄宗智同出一辙。

在美国的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对“过密化”理论冲击最大,并且备受国内史学界关注的,当数彭慕兰的《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一书了。近十几年来,西方史学界出现了一股批判“西方中心论”的趋势,《大分流》便是这种趋势中最具代表性的著作之一。在该书中,彭慕兰比较研究了19世纪以前的英国和长江三角洲,其比较研究的理论出发点及评判标准是看谁更接近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原则,亦即看谁的状况更容易实现“边际收益=边际成本”的均衡条件。依据此标准,彭氏认为,1800年以前长江三角洲有更多的自由选择机会成本,其资源和劳力自由流动的空间更大,因此,与同时期的英国相比更符合新古典经济学原则,更能摆脱“内卷化”。虽然《大分流》不是专门为批判黄宗智而著,但由于其基本观点对“过密化”理论构成了致命的冲击,所以黄氏本人特撰专文予以批驳。其实,黄、彭二人的主要分歧只是在最后的结论上,成因在于对长江三角洲相关史料的不同选裁。双方的理论出发点和评判标准并无根本差异,只不过黄氏所用仅为生产理论和边际概念,而彭氏所用则几乎包容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所有原则。在早已被波拉尼批判过的所用理论与研究对象脱节的问题上,彭慕兰比黄宗智走得更远。

美国著名学者柯文说过,“中国中心观”有两重涵义:第一,中国问题是中国人在中国经历的;第二,衡量中国问题历史重要性的准绳也是中国的而不是西方的。从这两重涵义,尤其从第二重涵义来看,美国学界中批判“过密化”理论的学者同黄宗智本人一样,仍未根本摆脱“西方中心论”的樊篱。

五、中国学界对“过密化”理论的回应

由于黄宗智“过密化”理论的思辨性较强,同时带有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进行批判的色彩,所以在一向只重实证研究、较少理论创新的国内史学界引起巨大反响。完全赞同者有之,有所保留的接受者有之,反对和批评者更是大有人在,并因此诱发了一场有关“如何认识和评判中国近代农业和农村”的论战。

1998年,慈鸿飞发表《二十世纪前期华北地区的农村商品市场与资本市场》一文,首先向“过密化”理论提出挑战。他指出黄宗智对近代华北农村市场的发展估计不足,认为近代华北农村市场不仅有很大发展,而且其发展方向是“朝向自由资本主义经济,而不是黄宗智所说的‘非资本主义趋向’”。对农村手工业,他认为当时之兴旺“几乎可与今日乡镇企业的腾飞比美”。随后,郑起东撰文对“过密化”理论进行了更加猛烈的批判。郑文宣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北的农业生产有较大发展,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农户利润率大都保持在10—15%的水平上;农民的消费结构有所改善,用恩格尔系数衡量,已经开始了从贫困型向温饱型的转变等等。郑文批判的对象不仅限于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而且还广包在国内经济史学界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沉沦观”以及西方史学界提出的“停滞论”,认为二者均带有模式化倾向,“而理论的模式化必然导致研究方法的简单化”——单纯依靠例证,缺乏定量分析;偏重典型调查,忽视系统调查;囿于静态研究,忽视纵向比较。由于郑文为近代华北农村提供了一幅与传统认识全然不同的生机勃勃的全新图画,所以它一经刊布,立即引起一些长期从事中国经济史研究的学者的强烈反应。先是,刘克祥从史料的选裁方面批评郑起东,认为他“列举的大部分材料并不能给自己的观点和结论提出充足证据,甚至根本站不住脚”,同时“整理和运用材料的方法也有问题,甚至抱着一种极不严肃的态度,以致得出的结果偏离实际,甚至违背常识”。为此,郑起东又发表《再论近代华北的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兼与刘克祥先生商榷》一文,对自己所使用的史料做了辨析和说明,并重申了自己的看法。刘克祥还只是从史学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上对郑启东提出置疑,并未明确表示维护谁的理论。随后,夏明芳在《发展的幻象——近代华北农村收入与农民生活水平辨析》一文中,在反驳慈鸿飞、郑起东的同时,明确表示维护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他除了对郑起东讨论的核心观点——农民收入递增与生活水平改善予以批驳外,还对慈鸿飞、郑起东引以为据的,由史建云的研究揭示的近代华北乡村手工业的繁盛状况进行评价,指出在手工业运行过程中也必然存在边际报酬下降的现象。

纵观上述论战,中国学者对“过密化”理论的回应主要是以农民家庭收入以及农民生活水平为指标展开讨论的。论战双方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分歧,主要原因在于对相关史料的不同把握和评估。这与美国史学界1970年代开展的有关中国农业经济的论战相类似。周锡瑞称美国的该场论战为“数字游戏”,并指出:取决于每个学者的立场和每人研究的区域,中国近代土地数据资料在做出修正值后几乎可以游戏般地让每个学者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何止土地资料,中国农村的所有资料莫不如此。因此,可以说国内史学界的上述论战在某种程度上也有些“数字游戏”的味道。与其如此,倒不如停止论战,携手整理和修订资料。

在参加论战的学者中只有郑起东对黄宗智的评判标准提出疑义。他认为:“劳产率是西方工业化的经验模式,西方学者用劳产率作为衡量中国近代农业发展与否的标准,否认近代中国农业具有自我扩张的能力,带有西方中心的思想”,“我们判断农业发展与否,也不能单纯依靠劳产率这个社会经济指标,而应结合自然生产条件”。他提出将“综合了劳动力和土地双重因素的一般利润率”作为考察小农经济的标准。郑起东所用的“一般利润率”概念来自于马克思的《资本论》。(郑起东在文中注明他使用的“一般利润率”概念来自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3卷,第1147页。)其实,马克思所说的一般利润率是平均利润率的别称,指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利润率通过部门竞争和资本的自由转移而平均化了的利润率。马克思使用“一般利润率”概念,乃是把它作为利润的转化形式或剩余价值的第二级转化形式,以揭开资本关系的神秘面纱。郑起东对此概念的理解和把握显然有误,用它来评判小农的经济状况不但在理论上难以说同,而且在实践中没有可操作性,因为一般利润率不是由一定资本在一定生产部门于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利润量决定的,“而是由每个使用的资本作为总生产所使用的社会总资本的一定部分在一定时间平均得到的利润量决定的”。当然,笔者绝不是反对使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只是想说明无论使用哪种理论都必须坚持严肃的科学的态度。

如何看待和评价中国的小农经济,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内外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就笔者看来,这些争论被两个十分棘手的难题所困扰,一是缺乏系统可靠的统计数字;二是尚未构建起科学的评判尺度。第一个难题是历史造成的,成为无法弥补的缺憾。第二个难题尚有解决之余地,它的突破需要经济史学在不断总结前人基础上的理论创新。西方史学界提出打破“西方中心论”的口号,彭慕兰等学者也为此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是,目前西方经济史学界所建构的包括“过密化”理论和“大分流”在内的各种分析模式,其话语和思想方法仍徘徊于西方经济学的范畴之内。国内也有学者对以前中国经济史研究的参照系“英国模式”进行反思,如近年来李伯重对明清江南经济史的一系列研究。但在理论建构上比之西方学者却沉寂了许多。打破“西方中心论”,不仅仅是对中国传统经济的再定位和再评价,更重要的是要建立源于中国适于中国的具有原创性的“中国派”的分析模式和思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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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5

当20年代初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始广泛传播之时,便爆发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首次论战。1920年11月张东荪发表《由内地旅行而得之又一教训》的时评【1】,认为中国的救国之道唯在开发实业,“而不是欧美现成的甚么社会主义、甚么国家主义、甚么无政府主义多数派等等,所以我们的努力当在另一个地方。”正这篇短短的时评,触发了关于社会主义、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首次论战。

张文发表后,陈望道、李达、陈独秀、蔡和森等马克思主义者立即对此进行反驳,他们认为张东荪以“发展实业”来反对各种主义其实质是以发展资本主义来反对社会主义。而张东荪、梁启超又发表了多篇文章详论自己的观点。大体说来,张、梁一方认为中国目前根本谈不上资本主义的发展,因而更无从言及社会主义。所以希望在发展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实行以阶级调和、劳资合作为特色的“基尔特社会主义”。而这,自然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不能同意的,他们认为中国社会与欧美资本主义社会虽有所不同,但中国已有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能够走社会主义之路。但是,他们的论证方式尚极简陋,远谈不上一种“社会学”的方法。如陈独秀这样“论证”:“请问中国无劳动者,先生吃的米、穿的衣、住的房、乘的车船,是何人做出来的?先生所办的报,是何人排印出来的?”【2 】蔡和森则断定“全国人民除极少数的军阀、财阀、资本家以外,其余不是无产阶级,就是小中阶级,而小中阶级就是无产阶级的候补者。”【3】可以看出, 他们的论断还只限于一般性论述,只是套用一些马克思主义的论断,根本没有以各种统计数字为基础的实证性分析说明,自然缺乏理论的说服力。对中共来说,中国社会性质是什么仍是一个没有解决但却无法回避的理论问题。

但在1927年以前,中共对此却无明确、统一的看法。有人认为中国资本主义已较为发达,所以国民革命成功后即是资本主义社会,要待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之后再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有的则认为中国资产阶级直接间接都是帝国主义的买办,均属革命对象。1927年4月国共合作破裂,中共遭到巨大失败。那么, 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仅仅是一种策略上的失误还是一种理论指导的错误?新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的性质是什么?中国的社会性质究竟又是什么?“革命实践”把理论推到了必须解决的地步。1928年11月蔡和森在《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一文中写道:“中国革命性质问题是一个旧问题同是时又是一个新问题,因为这一问题还是在中国共产党生长以前摆在我们面前,但在理论上从未获得正确的解决。”“中国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呢?还是资产阶级性的民权革命,或已转变到无产阶级社会革命?这一根本问题将决定今后革命之一切战术与策略。”【4】1928 年夏中共六大申明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1929年又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对“半封建”作出如下解释:“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度是资产阶级的方式占优势(土地可以买卖),地主对于农民的剥削关系是封建的方式占优势(如农产物交租和劳役制的残余),所以中国农村经济关系是一种半封建制度。”【5】对此, 已被免除总书记职务的陈独秀,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概括地说,他认为商业资本的发展、帝国主义的侵略及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他的这一观点,在《中国革命与机会主义》一文中作了十分系统的阐发【6】。 这种观点亦成为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第二次论战中“托派”的主要论点。

面对这些论点,中共理论家必须作出回答,这就开始了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第二次论战。李立三撰写了《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这一长文,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论证“现在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是建筑在城市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与乡村封建生产方法上,而封建的剥削关系,仍然是占优势。所以上层的政治组织毫无疑问的是封建势力与资产阶级的统治即豪绅买办资产阶级的联盟。”而陈独秀等“否认封建势力的存在,就是不愿农民的革命的反动理论的根据。”【7 】值得注意的是,李立三对“半封建”的解释与共产国际对这一概念的解释已略有不同,即中国社会既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又有封建主义生产关系;而不是所有制是“资产阶级的方式占优势”而“剥削关系是封建的方式占优势”。后来,中国共产党对“半封建”的解释也大体如此。1929年1月, 李达在《中国产业革命概观》一书中开始运用一些统计资料,力图论证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便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同年11月,共产党在上海创办了《新思潮》杂志,并于翌年4 月出版了“中国经济研究专号”,发表了多篇共产党理论家的文章。这些文章的共同特点之一是不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而且都开始注重以各种数据和材料作为分析的基础,论证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了反驳中共的理论观点,“托陈派”也组织力量进行反击。其中以严灵峰和任曙的着述最具代表性。尽管他们二人的论点在某些方面亦有不同,甚或互有攻击,但其基本观点却是一致的。概言之:一,帝国主义的扩张“不但不保持封建势力而且更加速殖民地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发展”。他们并引用了更多的数据来论证此时“中国社会经济资本主义化的过程,还是有蒸蒸日上之势”。二,他们根据大量海关统计数字、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的增加及民族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认为“我们很可以肯定的结论道:中国资本主义发展了;发展到压倒封建经济的程度”。三,他们认为商品化的发展和农机的使用,使“中国农村经济完全不是自然的封建经济而是处于商品经济支配之下”。由此得出“原来自给自足的封建性的生产,便日益崩溃,以至到微不足称的残余地位”。【8 】如果说前此陈独秀的着作尚属一种抽象的泛论,仅提出了一般性的论点,那么任、严的着述则引用了大量的数据以为陈的论据。

这样,中共理论家必须对这些数字与分析方法作出自己的解释,因而提出“死的数目字与活的解释”这一问题。他们认为“托陈派”只是玩弄数字游戏,把“个别”当“一般”,只看到表面而未看到实质。如他们认为海关册上外贸数字表明农产品出口的增加恰说明是“农村破产,生产力降低的结果,而不是资本主义农庄发展,即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进口的主要是工业品,恰恰表明“中国资本主义的不发展”。对土地的高度集中,他们也认为并不表明是地主拿来用农机雇佣农民,而是仍将其分成小块租给农民,仍是封建剥削关系。【9】根据同样的数据, 双方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与第一次论战相比,这次论战表明中国的理论界在这短短的几年间无疑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尤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概念开始具有较确切的函意,并开始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极其复杂,而这次战对决定中国社会性质的农村的论述却依然笼统,也就是说对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这一极为宏大的理论概念依然缺乏详细、充份的论证,因此整体的理论建构尚无法完成。这就很自然地要引起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论战。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这一概念得到了充份的论证和确立,而这一理论工作主要是由“中国农村派”完成的。

农村问题是中国社会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但长期以来却未得到理论界和社会科学界应有的重视,甚至中共中央此时也把工作重点放在城市,尤其注重“无产阶级较为集中”的大中城市,因而对农村的实际和理论的调查研究亦不能说充分。【10】但是,有一批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家几年来却一直作着虽不引人注意、但却深入细致的中国农村研究,并因1933年成立了“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而被称为“中国农村派”。30年代中期关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使他们的研究工作受到了广泛的注意,而他们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意义则更为深远。

在他们的工作中,曾在美、德两国留学的陈翰笙起了重要的作用。陈氏于1915年赴美留学,于1921年以论文《茶叶出口与中国内地商业的发展》获波莫纳大学(Pomona College)硕士学位,毕业后又到哈佛大学进修访问。不久又到德国柏林大学东欧史地研究所任研究员,并于1924年获柏林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即应蔡元培之邀回国在北大任教。这些经历,使他对西方现代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有着颇为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在北大期间,他因李大钊影响而信仰马克思主义,并于1926年经李大钊和苏联驻华大使加拉罕的介绍加入第三国际。1927年春,他来到莫斯科第三国际农****动研究所任研究员,开始了对中国农****动和农村问题的研究。在此间,他与国际的中国农村问题专家马季亚尔(L。Madjar)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发生争论。马氏认为中国社会性质已是资本主义,而“我认为,中国农业基本上是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社会性质。但是,由于我不了解中国农村的具体情况,因而拿不出更充分的理由、实例来驳倒马季亚尔”,“因而决心返回祖国后,一定要对中国的社会作一番全面的调查研究。”【11】

陈翰笙回国不久便于1929年春被时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蔡元培延至中研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任副所长,实际主持所务,开展了广泛细致、现代社会学方法的中国农村社会调查。他聘用了王寅生、钱俊瑞、张锡昌、张稼夫、孙冶方、姜君辰、薛暮桥、秦柳方等多人参加调查工作。后来,其中不少成为中共极有影响的经济理论工作者。从1929年开始,他们先后在江苏无锡、河北保定、广东岭南、广西、河南、陕西等地选点进行详细的调查。同时,他们又组织力量去营口、大连、长春、齐齐哈尔等地调查东北难民问题。为了了解国际资本对中国农村的具体影响,他们对与国际资本联系较为密切的烟农状况还作了专门调查。他们的调查结果出版了《亩的差异》《难民的东北流亡》《黑龙江流域的农民和地主》《封建社会的农村生产关系》《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之发轫》《东北的难民与土地问题》等许多专题论文或论着。许多调查报告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因其资料翔实而被纳入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农复会的调查系列。而陈翰笙于1933年发表的英文着作《现今中国的土地问题》(不久即译为中文)和1934年出版的《广东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获得了极高的声誉,前者被太平洋国际学会认为是关于中国土地问题的权威之作。陈氏的指导思想是:“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造成社会的基础结构,这是真正社会学的研究的出发点,而在中国,大部分的生产关系是属于农村的。”“农村诸问题的中心在哪里呢?它们是集中在土地之占有与利用,以及其它的农业生产手段上:从这些问题,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农村生产关系,因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意识。”对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农村调查,他批评说:“它们都自封于社会现象的一种表列,不会企图去了解社会结构的本身。大多数的调查侧重于生产力而忽视了生产关系。它们无非表现调查人的观察之肤浅和方法之误用罢了。”【12】而这也就是他们调查研究的理论指导。

例如,无锡农村经济调查团成员有45人,在调查前学习了《资本论》的有关章节,并重点研究了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力求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说明农村生产关系,社会性质,并依此理论设计调查方案。他们用阶级关系、地位来对农户进行分类,即将农户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用此取代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分类法,即将农户分为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或分为小农户、较大农家、大农家、更大农家。在1929年7月至10月的三个月中,调查团对无锡县22个自然村的1204 户农家进行了逐户详细调查。同时还对附近55个村庄的概况和8 个农村市镇的工商业作了调查,以对调查对像与周围环境和背景的关系有更深刻的了解。1930年5月至8月对保定清苑农村进行调查,由于清苑各乡地势水利差异大而村户田权尚无较大分化,所以“调查团按农作水利将全县分为4个区。每区选择最普通村庄作分村经济、村户经济、城镇分业和农户,抽样4种调查。第一种注重分配,第二种注重生产,第三种注重交换,第四种注重消费。”共在6个农村市场、78个村庄和11个村的1773个农户进行了详细调查。1933年11月--1934年5 月他们又对岭南农村作了详细调查,首先对中山等16个县作了全面系统调查,然后又集中力量对番禺县10个代表村1209户农家作了具体调查研究。同时又对广东省另50个县的335个村作了通讯调查。【13】这些调查活动其对象典型,组织安排科学,调查手段和技术灵活多样,因地置宜,是历史唯物主义、现代社会学与中国农村社会实际结合得较为成功的一次社会实践。这三个地方的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土地关系及雇佣关系都非常不同,但陈翰笙以大量的调查和精心的设计向人们说明尽管有此种种不同,但农村问题的实质无一例外地都是封建性的土地所有制关系问题。中国的土地问题之所以成为全国性的中心问题,并不仅仅是土地分配不均及高利贷所能解释的。实际上,土地问题所反映出的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即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才是问题的所在。通过对不同地区的“农村经济”的调查研究,说明的却是有关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政治关系的普遍性质,这确是陈翰笙的过人之处,也是他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区别之所在。【14】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6

国内对于乡村旅游的研究起始于1999年,近20年来,在乡村旅游的研究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目前对于乡村旅游的概念学术界并没形成统一的意见。吴必虎(2001)认为:“所谓乡村旅游就是发生在乡村和自然环境中的旅游活动的总和”[1]。也有学者通过比较国内外学者对乡村旅游概念研究,认为界定乡村旅游最重要的标志应该是“乡村性(rurality)”,通过对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与民俗旅游的概念进行辨析,界定了乡村旅游的概念。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研究,对乡村旅游概念的界定在不同时期也有所区别。

1.2旅游网络营销概念内涵

旅游网络营销是学者研究的热点,学者从多媒体、市场、互联网等角度对其概念进行了论述。赵西萍(2002)认为是通过多媒体与游客建立起联系,为游客提品和服务的营销活动[2]。网络营销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通过营销手段,实现发展旅游的一种营销方式。旅游网络营销主要基于旅游需求,通过网络向游客传递旅游需求信息并根据游客反馈的信息不断改进,从而通过一种方式提供给更符合游客需求信息以不断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乡村旅游网络营销是以乡村为旅游目的地,根据乡村旅游的特点,借助互联网实现向乡村旅游者传播旅游资讯的一种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营销活动。

2乡村网络营销研究进展

与国外研究相比,我国对乡村旅游营销体系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我国在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研究起步较晚,但是研究也在不断地进步、深入、发展,近年来对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研究主要是从网络营销理论、网络营销手段、网络营销主体这三个角度展开的,其中网络营销主体的研究分为旅游农产品、乡村旅游目的地两个方面。

2.1网络营销理论

宏观的理论研究是学术界研究的基本,是研究进展的成果展现,深入的理论研究推动着行业的发展。刘旭,骆高远(2008)认为乡村旅游存在着投资与经营规模小、地区分布与组织形式分散、市场竞争秩序混乱、营销观念落后、促销手段单一等问题[3]。但是对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现阶段研究涉及很少,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学者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对现状分析从而找出问题,进而提出相关策略。在开展网络营销过程中,乡村体验游应深度开发,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增加游客之间、游客与乡村的沟通联系,农业协会、当地政府牵头,创建网站对乡村体验游进行宣传,变被动等待游客自发在网上宣传为主动宣传。苏燕萍(2016)认为乡村旅游关注的要点有三农为基础、融入公益旅游元素、重视用户生成内容、保障网络安全[4]。有学者也根据现状和问题分析,提出新的概念,比如“网络营销策划”的引入,指出了网络营销策划的重要作用。学者研究指出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现阶段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加强运用互联网的应用,保障网络安全,重视网络营销策划,对于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2网络营销手段

网络营销手段包括搜索引擎、电子邮件、论坛、微博、微信等。有的学者从整个网络营销手段剖析,有的对单个营销手段进行研究。刘换菊(2015)认为乡村旅游新媒体营销有着营销速度更快、营销成本更低、营销范围更广、营销过程更灵活的特点,提出可通过BBS社区论坛营销、QQ营销、微信营销、微电影营销、网络游戏植入营销、无线营销、搜索引擎营销等进行营销[5]。微信营销手段是当下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在利用微信营销时要注意解决好旅游企业公众账号能被游客所关注、找到乡村旅游营销信息传播的意见领袖、引导意见领袖传递乡村旅游企业所希望的营销信息、编制有效的面向公众传播营销信息等问题,乡村旅游线下积极配合,同网络用户深度沟通。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对于受到限制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来说既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挑战,学者对于乡村旅游网络营销手段的研究有助于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发展。有的学者则从网络营销设计角度进行研究。具体分析乡村旅游营销主体、对象及手段,并提出适合的设计路径。杨建成,李丹(2015)基于工具网站建设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学者提出网络营销对基于文化体验的乡村旅游推广有重要的价值意义[6]。学者们研究区域的具体现状,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2.3网络营销主体

2.3.1旅游农产品营销

(1)农产品营销。农产品是乡村旅游原生态的特色产品,学者多是通过选取乡村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产品为案例进行分析现状、问题,进而提出相关对策。目前,大部分的农产品除了地理区域的自然生产特色外,还应结合当地居民的风土人情特色,生产别具一格的农产品。徐颖(2015)分析了五丰蜂产品网络营销方式,认为通过这个新生的电子商务销售渠道,提高产品曝光率,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出从B2C为主体、微博广告、团购网站进行网络推广[7]。农产品的营销方式应根据产品特点提出不同的营销手段,中国农产品网络营销系统环境构架、商务模式以及物流配送模式等的开发刻不容缓。(2)农家乐营销。农家乐作为乡村旅游的一种活动,是乡村旅游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学者的研究集中在农家乐网络营销中网站的建设等方面。米文丽,彭仁杰(2016)从政治环境、经济人口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技术自然环境等外部环境和产品对象以及相关业务的发展特征、农家乐、农家乐网站、物流公司、农家乐网站的信誉度建设内部性支持环境进行了可行性分析[8]。何军(2011)成都、北京、上海、合肥市农家乐发展和网络营销应用现状对比分析,提出应加快合肥农家乐综合信息网、经营企业网站建设,加大对论坛、博客推广和多媒体、网络热点等网络营销的推广。农家乐的网络营销具有政府组织、行业协会以及民间网络服务平台集成、专业、低成本的特点,也是促进绿色休闲农家乐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推手。其健康发展离不开旅游网站的建设、旅游网站的监管以及网络支付的安全,同时需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网络营销人才的培养与吸纳、构建权威规范高效的标准数据库系统和网络营销系统。

2.3.2乡村旅游目的地营销

乡村旅游目的地是进行乡村旅游活动的主要场景,代表整个地区的旅游环境以及游客承载量,结合旅游目的地的特征进行研究,指导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具有现实的意义。学者指出从整个旅游目的地进行研究,分析乡村旅游网络营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适合旅游目的地发展的网络营销的策略。李丹(2015)以福建省长泰县山重村为研究对象,运用工具,指出网站咨询指标和客户服务指标进行重新构建,提出网络传播分享主题应紧扣文化,结合图、文、视频等多媒体资料,给游客形成立体的文化体验认知[10]。通过对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性的分析,相对来说研究也可以更深入,对于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更加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3研究评述及展望

3.1评述

现阶段,乡村旅游网络营销主要关注的是网络营销理论、网络营销手段、网络营销主体这三个层面:从经验、体验营销等角度对营销理论进行了初探;充分利用新媒体营销手段推动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发展;针对旅游农产品、乡村旅游目的地等营销主体制定具体针对性的营销策略。这些研究推动了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研究的发展,也对乡村旅游目的地网络营销的政策制定提供了参考价值,无论是对于理论的发展,还是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实践应用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缺乏理论及理论模型的研究,文献较少且研究相对比较浅显,仅仅是对理论进行了初探,相比之下,应用研究、案例研究的角度相对较多;研究方法较为单一,主要是描述性统计分析,通过计量方法进行的实证研究相当匮乏;研究视角较为浅显,主要是对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现状进行梳理进而提出相关营销策略。

3.2展望

乡村旅游网络营销对乡村旅游的整体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针对研究现况,今后的研究需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1)理论研究方面。今后可对乡村旅游网络营销进行更深入的理论研究,建立系统的理论体系,理论的研究与实践的应用共同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2)研究方法方面。借鉴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或与其他学科融合研究,同时,加强实证的研究,使得研究更具有科学性和指导性;(3)研究视角方面。创新研究视角,从不同的角度深入研究乡村旅游网络营销,如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的评价体系、绩效评估、顾客忠诚度等。

作者:林轶 田茂露 段艳 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必虎.区域旅游规划原理[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2]赵西萍.旅游市场营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刘旭,骆高远.浅谈乡村旅游的网络营销[J].科学与管理,2008(01).

[4]苏燕萍.乡村旅游网络营销应关注的要点[N].中国旅游报,2016-02-03.

[5]刘换菊.乡村旅游的新媒体营销模式探究[J].中国商论,2015(34).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7

一、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1991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在荷兰召开的国际农业与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登博斯宣言》,阐明了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在不损害后代利益的前提下,保证当代人对农产品的需求,维持资源的供需平衡和环境的良性循环,其核心是科学化,方式是产业化,过程是生态化,结果是效益最大化。。与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相联系,本文对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作出如下界定:所谓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在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现产业利益的最大化及不断发展过程。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必须以农业及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核心在于正确处理和把握好管理与发展、质量与速度、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关系问题,使农村商业银行资金、财务、信贷、人力、机构等资源的配置作用得以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

二、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要素

农村商业银行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按市场规律把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一个产业加以规划和发展,发展目标应该是产业主体目标利润化、金融业务多元化、产业运行市场化、产业管理法制化、产业技术现代化。总之,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一)发展。发展始终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失去了发展,一切将无从谈起。

(二)总量。发展必然要求总量有所增长,没有量的积累和扩大,发展是不可能的事情。这里的总量包括资产总量、负债总量、中间业务总量等商业银行主要业务指标。

(三)结构。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结构优化。全行主营业务都存在一个结构优化问题。具体到信贷结构来说,结构优化包括客户结构、行业结构、地区结构、产品结构等几个方面。

(四)质量。质量是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涵。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就必须遵循“有质量”和“可持续”的理念和原则。这里的质量包括资产质量、管理质量、服务质量等涉及业务发展的多个方面。

(五)效益。效益是银行经营的目的和生存发展的保证。以效益为目标,是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理性选择。

(六)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规避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这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必须遵章守法、规范经营。。

(七)创新。加快提高金融创新能力,更快更好地满足市场客户需求是农村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要加强业务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保证银行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要性

至2009年9月,中国已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有27家。农村商业银行的总资产由2003年的384.8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9290.50亿元,增长了22.4倍;税后利润由2003年0.9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73.2亿元。总体上看,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多位于经济较发达的北京、上海和江苏,这三个地区共有14家农村商业银行,其他13家则位于安徽、内蒙古、天津、还有东北和西部地区。。多数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较小,只有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还有2008年成立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规模较大,资产总额分别达到1550亿元、1827亿元和1500亿元,共占27家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的62%,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达到500亿元,其余农村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均在300亿元以下。

虽然这些农村商业银行大部分是处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但是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在资本金规模、业务竞争能力、市场份额、信息技术、产品创新能力、人员素质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获得足够的生存空间,农村商业银行急需提升自身各方面的竞争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商业银行要不顾现实情况,一味地通过加大投入取得自身经营实力的快速增长,而是应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走一条更加科学的发展道路。

可持续发展是不以牺牲后期发展资源为代价的一种良性发展方式,实质就是稳定健康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深刻社会意义!

首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我国全面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农村、农业、农民经济发展是全面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今后我国整体经济的良性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肩负信贷支农重任,农村商业银行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直接影响“三农”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商业银行充分利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投放,有效解决了农民的资金需求;扶持以“公司+农户”的形式的特色农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大力组织存款,发放贷款,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经济发展。

其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促进金融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是遵循健康有序发展原则,是建立在一定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基础之上的发展,这将有助于逐步控制降低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促进我国金融业稳定发展。

最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农村商业银行自身发展有实质意义。农村商业银行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改变以往粗放经营粗放管理的方法,坚持树立风险控制、成本约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先进管理理念,逐步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有利于实现农村商业银行自身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明康. 年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达100家[J].21世纪经济报道,2008,7.

[2] 吴爱民. 地方性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的实践探索与思考[J].武汉金融,2007,8.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8

一、我国农村城市化之“辨”

对“农村城市化”一词,早在199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的著名经济学家刘振邦曾提出了激烈的批评意见。刘振邦是一位长期研究世界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经济学家。他说,农村城市化是一个非常危险而又极不科学的提法。彻头彻尾、彻里彻外谓之“化”,如果农村彻头彻尾、彻里彻外变成城市了,农村也就消失了,生态也就不平衡了。因此,这样的提法会把农村的发展引向歧途,是和人类的发展背道而驰的。他说:“农村城市化这个提法最初出自于50年代的西方,二战结束后,当时西方城乡生活水平差距很大,为了消灭这种差别,一些国家盲目提出了农村城市化这样的口号,并把它当成一种模式,企图以此来把农村的生活水平提高到和城市同等的程度。在此影响下,许多西方国家比如日本大量发展中小城市,结果农业用地越来越少,生态出现了严重不平衡,日本政府认为这是他们经济发展史上所走的一段最大的弯路。法国在农村城市化的引导下,耕地每年减少1%以上,农村荒芜。这种现象迅速引起了西方国家的重视,到了70年代,就彻底否定了农村城市化的提法。现在,在西方任何一份报刊杂志和经济学理论中,都不再提农村城市化,而取而代之的是城乡一体化,实际上就是产销一体化,也就是说,城里需要什么食品,农村就生产什么,加工什么。比如,城里需要奶制品,农民就养奶牛,而养奶牛产前、产中、产后可分出若干行业,产业多起来了,农民自然就从粮食生产上转移出去了,而不一定非得造个城才能让农民转移出去。”[1]

刘振邦这一提点可谓振聋发聩,犹如及时雨般浇向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城市化建设热潮。的确,农村城市化的提法是很危险,如果对农村城市化没能真正理解而盲目进行的话。但是,错误或危险并不在于农村城市化及其提法本身,相反,农村城市化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是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传统意义上的农村的存在和发展,是基于人类的需求和文明程度基础上的,因此,随着人类需求的重点转换和多样化以及文明程度的提高,农村和农民的转型或(相对于现代农村或农民上的)终结,也是可想而知的。

首先,农村城市化,根本上就是农村、农民的发展问题,本质上就是农村、农民的文明化问题。一部分学者提出,应该将农村城市化改为农村城镇化。他们认为这既充分重视了城市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经验,又切实地从我国国情出发。以往我国形成的城市体系,大城市多,中小城市少,城乡脱节,缺少小城镇中介,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力受限制。在农村城镇化体系中,既有少量农村流动人口通过社会流动进入大中城市,又以建设中小城市和县镇、乡镇为重点,使城乡更好地结合起来,起到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2]其实,文明化是一个极富弹性的概念,既有历史文明的积淀,又有现代文明的演进。按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农村城市化的实质在于城乡对立转为城乡融合,逐步缩小以至最后消灭城乡差别使城乡居民共同享受人类创造的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事实上,还应包括政治文明。因此,从这个大角度上看,农村城市化就决非如城镇化等,城镇化只是农村城市化的一个内容、层次、过程、方法或模式。适合本国国情的农村城市化是一个远大目标,是一个发展方向,是一个科学诉求,是一个不管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极为丰富、深刻而复杂的体系(或工程)。其中,农村城镇化或城乡一体化等都只是农村城市化体系中的一部分,是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的一环,是农村城市化的各种形式或内容中的一种或一个层次,不能以偏概全。否则,农村城市化建设迟早会陷入深刻的迷茫之中,到时又须经历一番痛苦的思维方式革命或实践方法的洗礼,方能重新站起来,如此,农村城市化的成本未免就太大了。

农村城市化有内涵上的深广性,有层次上的逐升性,有过程(时间)上的递进性,有形式上的多样性等。这是农村城市化之作为文明化的本质所决定了的,是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和必然趋势。因而,农村城市化建设围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这三大文明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必然展开的是农村、农民在经济上、政治上和精神(思想观念等)上的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漫长过程。初级阶段上的农村城市化或许可以是通过政府推动下的暴风骤雨式或一夜暴富式的,显得迅速而卓有成效,但是,关键在于中高级阶段的“化”即对初级阶段成果的巩固和发展(暂且不论这初级阶段中某些过激行为的合理性问题)。如今所谓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县域经济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工业化等等,主要是把农村城市化建设的焦点放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上(即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做政治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做精神推动力。重点突出先后性,过程显示互动性,这未尝不失为一种科学而合理的选择。然而,我们在实际中的做法却常常偏离于我们之前的这种科学而合理的认识。思维的直线性,一刀切,是我们的惯性,所谓政治文明的保障作用或者是精神文明的推动力作用,常常被逼至角落,看着外面一片喧嚣杂乱而偷偷哭泣。农民的思想观念甚至是政府自身的发展观念、理念或思想观念常常被忽视,农民的意愿不名一文。农民只是棋子,哪是主体?!

其次,作为农村城市化的主体——农民的文明化是农村城市化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点和关键点。秦润新曾给农村城市化下过这样一个很好的定义:农村城市化是指在农村地区生产力结构、生产经营方式和农业人口的收入水平及结构、生产方式、思想观念、人口素质等方面与城市文明逐渐接近,趋向同一的自然历史过程;是城乡差别缩小的自然历史过程;是城乡融合并最终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自然历史过程。[3]定义全面而深刻,突出了农民的文明化发展。现实中,农民存在着与现代城市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愚昧的文化心态。科学而准确地了解农民,是我国农村城市化步入良性运转的重要条件。否则,极易造成规划的失败。社会学家罗吉斯在谈到美国的农村人口往城市迁移时说:“这些农民进入城市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他们根本无法应付他们面临的新环境。他们不识字——他们本来的生活不需要识字。”但“城市就是一本书”,如果新进城的农民不掌握城市所需的职业技能,很难被雇用,生活就难以得到保障。由此可见,只是农民进了城,不一定就实现了城市化了。城市化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多因素、多层次、多变量的综合概念。其中包括职业构成和居住环境的变化,也包括生活方式、职业技能、行为规范、文化心态、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变化。在城市化的整个过程中,人自身的城市化是更为重要也是更为困难的。[2]另外,农民的乡土情结非常重,要注意尊重农民自身的意愿,不要强迫农民放弃土地、转业或进城等。观念的转变以及丢掉由于无知而对城市(对未来)的畏惧、就业技能和素质的提高等等,都需要时间,搞农村试点的科学性根据便在于此。变革性突进与改良性渐进要进行有机结合,强调农民这个农村城市化永恒的主体,必须通过科学规划,逐步引导,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主动性。强调自愿性,不想走的可以留下继续进行农业生产。各省市、地区在积极推进农村城市化的探索实践中,要谨防无视现实、无视农民意愿和现实状况,一味求快、求政绩的攀比行为,否则极易使农村城市化建设陷入困境,甚至引发各种不必要的社会矛盾,不利于我国农村城市化的顺利进行。

再次,农村城市化未必是发展越迅速越完善就越好,也未必非得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才算是真正的城市化。好比如,一个人之称为人,并不需要所谓什么统一的标准,符合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即可。譬如,某君行为怪异,与众不同,便被戏称为“外星人”,其实,事常出人意料,或许该君也在思忖那些人才是真正的“外星人”呢!非要给农村城市化设立一个所谓“最基本的标准”的话,必曰文明化,就如有理性之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条件、标准一样。城市文明则是人类文明的最主要载体和凝聚体。各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具体国情、“地情”,未必每个农村都必须被建设成为与城市一样模式的才可称为“城市化”,这明显也不可能。人类对农业的必然需求等因素,导致农村、农民的必然存在,但是未来这种“农村”、“农民”的存在也可以如有工业必有工厂和工人一样的存在概念,而未必真得如现在所谓的农村。“农民”也可以转变为农业工作者,他们跟城市居民一样,是一个不象现在这样的处处受歧视和限制的群体,他们也是人类文明平等的承载者和传承者。

农村城市化——主要包括形式上的城市化(农村变成城市、城市扩建、人口集中等)和内容上的城市化(城市各种文明资源,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资源,也即软资源和硬资源的充分享受与“化”,由原来愚昧、落后的农民升华为理想状态意义上的比较文明的城市居民。)这里面内容非常丰富,有表现在政治身份上的城市居民化,通过各种制度安排,以与城市居民一样能够享受城市各种政治资源(当前最突出的是户口改革);有经济上实现了非农化或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等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上的转换,以为农村、农民政治上的城市化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生活方式上也实现了城市化——一种较浅层的城市之文明化;素质上(包括思维方式、思维品质、思想道德观念和文化价值观念等)的城市化——真正的内涵上的城市之文明化。

二、我国农村城市化之“择”

通过辨清农村城市化概念内涵,并从中得出发展目标和方向后,我们对我国的农村城市化建设的道路、模式、方法上便更有了针对性。追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即文明化,是农村城市化的必然本质和必然要求,但“化”的水平、程度的不断提高定然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时期,任重道远。每一个历史阶段,三个文明化之作为农村城市化建设中的重心或每个文明化自身的重心定然不同,需要逐次推进。甚至每个文明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的作用或相互作用都会各有差异。当前我国农村城市化虽然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但是毕竟还是处在初级阶段。因此,必然要围绕着文明化的目标,着重于先发展农村经济,以经济的发展、物质的充裕保证农村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起步和发展;而农民和政府的精神文明化和政治文明化则主要起辅助作用。各地区对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方法、模式、道路和目标等)因地制宜的创新,应该得到支持和鼓励,但不可盲目攀比冒进。不仅农村城市化的模式、方法和道路可以多样化,而且农村城市化的形式甚至是内容上也必然多样化。

当前,农村经济产业化、工业化是主要动力,政策制度改革是关键,而人的思想观念、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等是辅助条件。政策制度在当前农村城市化中起决定作用,这些政策主要是指改革开放政策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政策,诸如土地政策、户籍政策、产业政策、及区划、社会保险政策等等。[4]不经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即使经济上完全实现了非农化、生活方式上也完全实现了城市化的地区,仍然在制度上属于农村社区,在公共政策上也实行农村政策,市政设施、城市面貌及各项社会事业与城市其它区域相比,都存在很大的差距,使得经济和社会的变迁成果不能转换为城市化的成果,延缓了城市化的进程。[5]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来讲,直到现在,已有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实现了公民身份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北京、上海两市也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公安部表示,为推动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上述地区的公安机关主动配合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调整相关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中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

另外,由于我国农村及其人口过于众多,农民不离土不离乡的生活方式将长久地存在,要使中国农村、农民的城市化、文明化程度不断提高,对农村土地、矿藏、特色风景和人力资源等多样化资源进行整合发展的“就地多元化”是合理而必然的选择。这需要作为外力的城市对农村的耦合和推动以及农村内部推动相结合,农村城市化与农村社会保障、教育改革等并行,共同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共同提高农村、农民城市化或文明化水平。

[参考文献]:

[1]著名经济学家刘振邦说——“农村城市化”是一个危险的提法[N].新华日报,1995-12-7.

[2]辛秋水.“农村城市化理论研讨会”综述[J].江淮论坛,1994(5).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9

关键词 :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三农;新型职业农民;现代农业;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12-0026-03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提倡发展职业教育并强调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同时,政府针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例如,1983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改革农村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振兴农村经济,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这是笔者能够查阅到的最早的倡导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文献。随后,针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研究拉开了序幕。三十多年来,该研究领域有着丰硕的学术科研成果。然而,通过研读该领域的众多文献,笔者发现学界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解和定义不甚相同。例如,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职教育,也有学者将其理解成以农村户籍的人为培养对象的中职教育,还有学者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以农业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的中职教育。“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概念的模糊不清将阻碍有关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理论的发展,也会对其理论研究的顺利推进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会阻碍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的落实。因此,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进行辨析,并对此概念进行界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办学地域需含城市地区,不限于农村地区

许多学者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这一概念中的“农村”理解为办学地域。例如,谢革新在研究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对策时,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理解为在农村地区进行的中等职业教育。再如学者赵艳红把“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界定为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指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县、镇、乡、村等地区农村中职学校提供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此外,还有一些以“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主题的文章疏忽于对该概念进行界定,但可以很容易地发现在文中间接地表达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指农村地区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如孙连勇在研究河北省农村的中等职业教育基本现状时,指出目前河北省农村(含县和县以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有279所。可见,他将河北省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定义为河北省农村(含县和县以下)中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

然而,当读到研究者薛路花所著的题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办学模式改革研究——以邢台市农业学校为例》的文章时,笔者感到十分困惑。因为邢台是一个地级市,下辖4区、15县、代管2县级市,这说明这篇文章研究城市地区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而这一论点与前文中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指农村(含县以及县以下)地区举办的观点产生矛盾。这一矛盾产生的起因就是按办学地域的方式来界定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涵义。同时,如果“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理解为地域概念,那么其外延将难以包含城市中实际存在的涉农专业的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村学生所接受的发生在城市的中等职业教育。而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外延必然包含城市中涉农专业的中职教育和农村学生在城市接受的中职教育。原因主要有如下两点:一是很多中职学校是创办于市级城市之中,而且这些中职学校招收的学生大量来自农村;二是市级城市中的中职学校有一部分是招收涉农专业学生的。以上两点之所以可以成立的缘由是: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道路决定了我国的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既要培养来自农村的学生,又要培养涉农专业的人才。

因此,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理解为办学地域是不妥的,而理解为培养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人才的中等职业教育才是正解。在城市和农村地区都存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因此,不能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狭义地解释为在农村地区举办的中职教育,而应明确“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举办是没有地域限制的。在这里,先要探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服务于农村的寓意(对于培养服务于“农民”、“农业”人才的部分将在后文概念辨析过程中逐一说明)。首先,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指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农民)聚居地。然而,在理解“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时,需要将“农村”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农村。由于不同时期的农村呈现出不同形态,因此“农村”的内涵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其次,传统农村没有乡镇企业、没有农村休闲产业等二、三产业。但是,未来农村更多发展的是乡镇企业、各类休闲产业以及农业产业等。因此,在探析“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服务于农村的人才时,必须将“农村”理解为动态的农村,着眼于未来的农村发展,才能真正培养出服务于农村的人才。

培养对象需含新型职业农民,不限于农村户籍的人

有研究者把“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间接地界定为培养对象是来自农村的学生、农民工或者传统农民的中职教育。例如,学者董天鹅把所有东、中、西部农村户籍的学生在中等职业院校中接受的教育划归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换句话说,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认为是针对乡村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只要学生是农村户籍,他们接受的中等职业教育就属于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又如,黎瑛指出江西省是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例较大,解决好农村适龄青年的发展问题需要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可见,研究者们惯于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理解为拥有农村户籍的人。

虽然上述两位学者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概念都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但是他们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解却有比较一致的地方,即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是拥有农村户籍的人。此种认识其实对概念内涵把握不够严密,因而缩小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外延。理由如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确实培养服务于农业的人才,并通过资助涉农专业来达到这一目的,但农村中职学校涉农专业的学生并不一定都是农村户籍,有一部分很可能是城镇户籍,而这些城镇户籍涉农专业的毕业生最可能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此处的新型职业农民是相对传统农民来讲的,主要指从事大、中、小型现代农业的从业者。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的人才不仅仅是传统农民了,而是各类大、中、小型现代农业的从业者。因此,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培养涉农方面的人才,就不该根据是农村户籍还是城市户籍来确定培养对象,否则将导致概念的外延被缩小。

所以,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理解为培养“农村户籍的人”的中职教育不免有点牵强,而理解为培养服务于“三农”人才的中职教育将会更加合理。理由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事实上必然包括新型职业农民,而这些新型职业农民并不一定都来自农村,通常也有部分来自城市,他们往往因为热爱从事现代农业而投身于农村工作。首先,随着农村的主体农民的老龄化以及大量“80后”、“90后”的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农村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尤其是农业发展。为此,为了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培养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传统及新型职业农民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其次,从宏观的国家政策层面看,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接着,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免学费政策。其中,免费对象是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含农村与城镇户籍学生)。可见,在国家政策文件中,“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强调加强对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城镇户籍的涉农专业学生的培养,其主要目的都是为了培养一批未来服务于“现代农业”的人才。因此,无论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农村户籍的人,还是城镇户籍的人,只要有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升,都应该得到认可。为此,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不仅要培养农村户籍的传统农民(包含其子女),且要培养城镇户籍中那些能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型职业农民,从而实现为新农村建设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目的。

教学内容需含经营管理等

非农业技术,不限于农业技术

从教学内容的角度来看,有研究指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进行的并且教学内容中农业技术占主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此定义相当于把“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直接理解为“农业中职教育”。无独有偶,皮江红认为农村职业教育(包含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把普及性培训作为主要方式,以农业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以农业人才需求为导向等。可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界定为以农业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的中职教育。

显然,以上两种定义都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应该以农业技术为主,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虽然我国农业发展水平相对来说还比较薄弱,并且长期缺乏农业技术人才,为此提倡通过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来培养紧缺的农业技术人才有其内在道理。然而,绝不能因为农业方面紧缺人才这一原因,就认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必须以农业技术为主。农村之所以发展缓慢,并不是简单地因为农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薄弱,还由于农村的经营管理等非农业技术方面人才的稀缺。此外,现代农业的发展也急需懂得经营管理技术的人才,并且农业产业化同样依赖营销方面、食品加工方面的技术人才。

为此,“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概念能否理解为教学内容以农业技术为主的中职教育有待商榷。首先,从价值层面分析,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具有服务于农业的功能毋庸置疑,但是,也必须看到其同时服务于“农村、农民”。其次,现代农业的发展仅依赖于农业技术是远远不够的,换句话说,发展现代农业不仅需要农业技术人员,更需要管理、经济、财会、信息技术等多个专业的人才。所以说,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需要包含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非农业技术,而不能局限于农业技术。

“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定义

综上所述,理论界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概念的理解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中的“农村”被理解为办学地域,导致难以解释城市地区也存在“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其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被限定为服务于农村户籍的人,导致概念的外延被缩小;再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内容被误认为主要是农业技术,从而忽视了同样重要的非农业技术。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尝试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定义为:培养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的人才的中等职业教育。该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寓意:服务于动态发展的农村、服务于传统及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于现代农业。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服务于“三农”的各类人才,从而实现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技能的提升、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最终推进农村城镇化。

参考文献:

[1]谢革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3(20):1-2.

[2]赵艳红.邯郸市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2.

[3]孙连勇,刘冬,王云志.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作用以及存在的困难和应对措施——河北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调查研究报告[J].社会科学论坛,2010(21):178.

[4]薛路花.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涉农专业办学模式改革研究——以邢台市农业学校为例[J].职教论坛,2013(19):42.

[5]董天鹅.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中各级政府责任分工的建议[J].教育导刊,2011(6):27.

[6]黎瑛,邓娟.对江西面向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探析[J].职教论坛,2013(8):59.

[7]陈胜祥,刘雅晶.阐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谨防若干偏见[J].职教论坛,2014(1):56.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10

The author thinks that all the definitions are lack of delimitations of rural totally and essentially.Rural can not be summarized by a simple definition,because it is a complicated and indistinct conception.Difficulties of defining rural lie in dynamic evolution of the whole rural,unconformity among rural elements,relativity between rural and urban,and relevant rural-urban continuum,which makes the boundary between rural and urban more indefinite.To a certain extent rural is regarded as areas differing from urban greatly and the difference can be compared in many aspects such as production activities,ways of life,etc.The close extent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presents different stages of rural development.

The author suggests rurality should take place of rural definition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 in the world of today.Rurality refers to the manifestation of rural characters which take urban as criteria of reference within a specified area.The author draws his conclusions.First,every region can be looked on as a unity of urbanity and rurality.The more urbanity a region is,the less rurality it will have.Urban and rural are continuous and there is not any broken locality between them.Second,the size of rurality index takes urban as unit of reference.Using different urban criteria can reflect difference of rurality and stages of its development.Finally,rurality is concerned with scale,index and method which are used in our research.

We can weaken some rural characteristics and improve regi-onal urbanity in practice such as village-town planning and regional planning by estimating rurality index of different aresa.In order to be favourable to urban-rur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we also need to put forward rural countermeasures concerned correctly.

【关 键 词】乡村/城乡连续体/乡村性rural urban-rural continuum rurality

【 正 文】

乡村具有区别于城市地域的诸多特征,在当今城市化潮流下,乡村的功能不断发生变化,对乡村这个概念的认识似乎清楚但不明晰,人们往往理解不一致,致使乡村问题的理论研究受到影响,也困扰着乡村政策的制定,虽然在有关文献资料中已有大量的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看法,但仍然缺乏一个足以说明乡村的总体性、本质性的概念。本文尝试从多重侧面剖析乡村这一综合性概念,以期对乡村地理学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1 乡村概念的多重侧面

1.1 职业的定义与功能属性

乡村作为一个职业概念是与这个词在历史上的用法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农村,指的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地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就是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人民聚居的场所就是农村聚落。这一定义的出发点是把农业产业作为农村赖以存在、发展的前提,没有农业的存在,农村就不成其为农村,农民就不成其为农民。从界定农村的角度分析,这一定义的内涵和外延都缺乏严密性。

首先,以农业生产为主体,是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来决定,还是以农业生产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或者是以农业生产用地在整个土地利用结构中的比重来确立呢?这个主体的含义是模糊的,没有明确说明以什么为主体。不管是以人,还是以经济、用地来确立主体都难以正确地把握当今的农村与非农村。

其次,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农民而言,农业人口=农民=农村人,也许在单一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这个等式是存在的,但农业人口兼业化的发展,使这一性质日趋复杂,他们既从事农业生产又从事非农活动,这些农户可以根据其兼业的行业分为一兼农户(主要就业于农业,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经营)、二兼农户(主要就业于非农产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业经营),还不包括农业内部的兼业活动,或者已经有固定的非农就业岗位的农户。

第三,从场所和地域的角度来看,农村聚落往往是农业活动与非农业活动并存,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混杂。而且在某些非农业发达的农村地区,不管是从非农化水平还是从总量上看,都超过了中心城区,出现了所谓的“农村包围城市”现象,这样就更难以对该地方或地域进行归类。

1.2 生态的定义

乡村作为生态的概念加以认识存在着不同的视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用来指人口在空间上的分布状况,指的是单个聚落人口规模较小的地方,这些聚落之间则是较大的开敞地带。该定义抓住了乡村与城市之间人口集聚规模差异这一特征,最为接近于人们对乡村的理解,而且便于操作,许多国家都把乡村与城市的分界线以聚落人口规模加以确定。

(2)乡村用来指一种地域的概念。乡村指的是城市以外的一切地域,严格地讲是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地区,这样,乡村是一个空间地域系统,与作为一个产业部门的农业有本质的差异。

(3)用来表示某种特殊的土地利用类型,也就是乡村型的景观。维伯莱(G.P.Wibberley)认为:“乡村这个词指的是一个国家的那些地区,它们显示出目前或最近的过去中为土地的粗放利用所支配的清楚迹象。”[1]

(4)从生态构成上看,乡村不但用来指居民少的地方,而且也指与人口多的地方来往较少的隔离开的定居区。在当代社会里,绝对的隔离很少见到,但只要联系上不方便、交通上成本较高这种情况还存在,那么相对隔离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乡村就是受城市影响较小的地方。从城乡相互作用的角度来看待乡村,考察乡村的相对隔离程度,牵涉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看待隔离,是用物理性距离、交通费大小,还是有无交通工具、时间等来说明[2]。二是在确定是否易于接近时应该用哪一个人口中心作为参考点。如英国诺福克郡规划局(Norfolk County Planning Dept)就采用了距离2万人口城镇8.045km和距离10万人口城镇16.09km这一指标。

乡村的生态学定义建立的假设是:社会形态(Social form)可看作是人类文化适应环境特征的产物,并为人类的适应所修正。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人口分布、景观、土地利用特征、相对隔离程度等生态环境背景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是引起城乡差异性发展的重要因素。采用生态定义乡村,避开了经济职能上专门化的" 问题,尽管粗放的土地利用、开敞的乡村、小规模的聚落、人口密度较低等特征隐含着以第一产业为主的特性,但更多的是从城市的影响程度来考虑的,具有重要的社会学内涵。

以生态环境状况来定义乡村地域,虽然是当今最为广泛采用的标准,但许多研究人员发现,这一定义的最大的不足就是分级界限的相对性、可变性,不同国家采用的标准不一样,国际可比性较差;其次,从人口密度较小来理解乡村,由于人口密度只是一个静态的、容易产生误解的统计指标,它大多依赖于计算密度单元的大小;第三,社会学者对生态定义的质疑是:城乡之间最本质的差异是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方面,社会经济的特征与乡村的问题更为相关,如高女性比例,较低的收入,更多的家庭生活在贫困状态,劳动力中妇女就业率低,受教育的人口少,年长者受到过多的重视等。尽管人口分布状况对这些因素有一定的影响,但两者之间并不是相对应的。

1.3 社会-文化的定义

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从社会文化构成这一角度来定义乡村,着眼于城乡居民之间行为与态度上的差异性。主要特征有:

(1)乡村社会生活中,社会接触多为直接的、面对面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关系密切。

(2)乡村社会行为的标准比较单一,风俗、道德的习惯势力较大。

(3)乡村社会生活以家庭为中心,家庭观念、血缘观念要比城市为重,居民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为主要谋生手段,经济活动简单。

(4)乡村地域辽阔,人口数量少、密度低、变动慢,因而人们具有保守心理。

(5)乡村的物质文化设施较城市差,乡村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一般较城市低。

(6)从政治标准上看,农民在国家中处于从属的地位,要服从有权阶级的法令和要求。

乡村的社会化定义抓住了乡村居民、乡村社会的最本质属性,而且在它与城市的比较中理解其相对性。但问题在于:

首先,用极端化的方式来定义乡村,大量的过渡型、中间型地区就是不确定的。随着城乡关系的演变,不仅大量的乡村人口源源不断地流入城市,还有一些城市居民出于各种不同的动机迁往乡村,乡村本身的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劳动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人类社会严格地划分为乡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时代最终将为城乡结合或城乡融合发展所代替。

其次,认定乡村地区是同质的,这是值得怀疑的。从个人角度上看,大多数人都不能划分为纯粹的某种文化类型(如乡村人或城市人),传统的农民逐渐从封闭、半封闭、半自给性的小生产者向开放性、经营性的商品生产者转变,由质朴、纯厚的传统型向开拓进取的新型农民转化,农民内部发生着阶层、职业的社会分化。米勒(Miller)等人在考察美国人时,认为88%的美国人都可归入乡城混合类型[1]。弗林(Flinn)也把乡村地区的价值体系分成三种类型,即小城镇理想(Small-Town Ideology)、平均地权论(agrarianism)和乡村主义(ruralism)[3]。可见从乡村社会角度看,乡村并不是单一化的。

第三,用生活方式、空间行为、抱负等来定义乡村,在实际应用于具体的空间地域划分时非常困难。在城乡隔绝发展的态势下,也许乡村的社会文化特征与地理分布是相一致的或相近似的,而在城乡作用日益加强的当代社会里,城市里包含着诸多的乡村特性,乡村里也纳入了诸多的城市特征,城市与乡村之间具有一系列共同的经济、社会问题,而且绝大多数的聚落都可归入乡城、城乡混合体之中。

2 乡村界定的困难

从多重角度对乡村进行剖析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可见乡村不是一个简单的定义所能涵盖的,它是复杂而又模糊的概念。界定乡村的困难在于乡村整体发展的动态性演变、乡村各组成要素的不整合性、乡村与城市之间的相对性,以及由于这三大特性形成的城乡连续体。

2.1 动态性

乡村人口以各种方式向农业以外的其它产业部门转移,乡村地域向综合化方向发展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历史上的乡村与当代的乡村有很大的差异,不同地域的乡村演化过程也不一样,城乡之间的关系是动态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乡村居民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格局、乡村严重落后于城市的不合理状况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除了城乡之间地理景观的明显差异外(景观界限随着城市的蔓延而不断变化)无论是经济职能还是社会文化上,当代的乡村社会经济转型明显加快,正在日趋向城市靠拢。因此,乡村的概念与内涵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不能以传统的农民、农村来定义当代的农民、乡村。动态性特征使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分界日趋模糊,农民与非农民之间的二分法也日趋不适应。

2.2 不整合性

传统格局下城乡界限非常明晰,乡村的职业、生态和社会文化特征相吻合,农民未走向分化,乡村的单一性、同质性显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对乡村的影响日益加强,乡村本身的社会经济结构急剧变动,职业、生态与社会文化特征之间不相吻合了,农业、农村、农民三者相等的格局愈加不相适应了。

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非农部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成为工人、商人、教师等,从职业角度讲,他们已不再是农业劳动者或农民。有一些劳动力并未实现就业的完全转移,出现了亦工亦农、亦商亦农、半工半农等形式。有的人实现了地域的转移,进了城市,一些人采取了外出打工(季节性或常年性)的形式,还有一些人则在本地实现了职业的转化。这样,城市里有了乡村的人、乡村的社会文化特征,乡村里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城市生产活动、生活方式,甚至于城市的居民居住在乡村等。这种社会文化特征、经济特征、生态特征三者之间在城乡的相互重叠,带来了复杂的不整合性。

2.3 相对性

城和乡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乡村是与城市相比较而存在,也只有在与城市的比较中才能正确地理解与把握,因此,所谓的乡村从某种程度上看是指与城市之间差异较大的地区。这种差异可以从生产、生活方式等多种要素进行比较,城市与乡村之间接近程度的高低代表了乡村发展的不同阶段。

乡村的相对性还体现在不同的人研究尺度的差异上。我们可以从个体的角度着眼,研究农民的行为和抱负、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大小,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发挥什么样的功能等考察个人的社会化程度。也可以从不同的聚落来加以研究,从小的村落到小城镇到大城市等不同的乡村特性表现程度。也可以从一个小的区域到较大的区域进行不同层次的解剖。

乡村定义的相对性是依据选择的指标而有差异的,以人口密度差异、职业的不同、距城远近等相关指标来描述定义乡村,或者以复合的综合性指标来对乡村属性加以概括,更可以反映出乡村类型的多样化。

2.4 城乡连续体

我们通常用两分法把人类聚落划分为城市与乡村,从乡村的动态性、不整合性和相对性来分析,不论是聚落还是文化、经济活动,城乡都是一个连续体,在这个连续体中,区分两个极端是很容易的,而众多的中间类型则是难以确定其断裂点的。

2.4.1 聚落连续体 从聚落的规模来看,从巨大的城市集聚体到小的聚落甚至分散的住宅,其间没有明显的断裂点,城市消失的地方就是乡村的开始点,聚落连续体是沿着一条线从极点的一端——农村向另一端逐渐演变,因此城乡聚落的规模划分必然是人为的。

事实上,从聚落的职能上也存在着连续性,从纯粹的单一化农业村落、农副业村落、兼业性村落一直到非农业聚落,都代表着城乡职能上的差异性。

2.4.2 乡村—城市连续体 与地理学者对聚落连续体的关注不同,社会学者从社区、文化角度进一步分析这种连续体现象。在当代现实社会中,社区类型既不是完全的乡村也非完全的城市,可以从典型乡村到典型城市排成一个连续谱,乡村与城市的差异只不过是某种程度上的问题,许多城市郊区和" 城乡交错区就处于这个连续体中间的位置。特定社区在这个连续体中的位置取决于:社区人口多少、社区人口密度及社区内乡村与城市之间规范的强度。社会学研究还揭示出,即使在高度城市化的地区仍然存在着乡村的文化。

3 乡村性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传统乡村特征逐渐在转化,表现在经济上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型,社会构成上农民的分化(农民—非农民或新式农民),聚落从乡村型向城镇型转化,乡村文化的转型等,这些要素的变动带动了地域的转型,出现了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乡城地区,这种经济、社会、文化、地域的演变代表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如何在城乡连续体的现实态势下构建乡村概念的新思维?大多数研究人员尝试着在城乡之间划分一个过渡区,如在城市聚落与乡村聚落之间再分出一个似城聚落类型,在城市地域与周围乡村地域之间的交接地带划出一个城市边缘区,甚至从更大的地域范围着眼,划分出乡村城镇化区域。对处于转型阶段的地域作为城乡之间的过渡地带来加以研究,部分地解决了城乡界限日趋模糊的问题,但就象区划中划分过渡区出现的问题一样,过渡区本身,城市、乡村与过渡区之间也存在着过渡现象,因此就出现了乡村、准乡村、准城市区、城市化地区等多种多样的过渡类型。

乡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特大系统,它包含着生态、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极其丰富的内容,在每一个侧面又包括着各种不同的层次和诸多的因素。因此从单个方面来定义乡村不会得到广泛的接受,寻求综合方面的界定更为人们响应。而且,什么是城市、什么是乡村,我们不应受某种概念的束缚。用极端化的传统乡村作为参照来套用当今的实际,这种理念支配下的归一法陷入困境是必然的。

笔者认为,在当今世界城市化的大背景下,乡村的定义应让位于乡村性这一概念,在一定地域内考察乡村性质的强弱(从对立面来看,就是城市性的弱强),比起不断划分过渡地带的做法更可操作,更具有可比性。确定一个地区的乡村性:

首先,每个地区都可以看作是城市性与乡村性的统一体(乡村性与城市性合计为1),城市性强的地区就是乡村性弱的地区,城市性弱的地区就是乡村性强的地区,乡村性强的地区就是乡村地域,城市性强的地区就是城市地域,两者之间不存在断裂点,城乡之间是连续的。

其次,乡村性指标的高低应以城市为参照单元,用城市的标准(如市区、市域、不同规模的城市)来衡量乡村性的高低,可以在统一的框架下反映其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不同地域之间具有可比性。也许会出现有的我们认为是乡村的地域(行政上的),其乡村性指数低于有些城市地域,这样我们对城乡的认识会有新的本质性理解。采用不同的城市实体为标准,可以反映城市性、乡村性的质量差异。

第三,乡村性除了与选择的参照标准有关,还与研究的尺度大小(如个人、单个聚落到不同大小的地域单元)、选择的指标与采用的方法有关,社会学家可以从社会发展指标来定义乡村性,经济学者可以从经济结构状况来分析,地理学者可以综合社会、经济、地理特征加以选择,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四,由于乡村性概念是以区域为基础的定义,依据的是更为广泛的地理类型,而不是专门化的单一聚落特征,体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想。因此,某些与土地面积广大相关的密度指标很难与城市同步发展,但某些人均指标、结构指标则有可能超过城市,如人均GDP、非农产业比重等等,对此应区别对待,合理安排。不能一刀切,各项指标均要求与城市同样考虑。

据此,乡村性指数可以用下式粗略计算:

式中:RI[st]表示t年份s区域的乡村性指数;UI[st]表示t年份s区域的城市性指数;R[st,i]表示t年份s区域城市性的第i个特征比值,可以用下式计算: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是从理论上初步探讨了乡村性这一概念,作为推论,笔者认为可以在实践中(如村镇规划、区域规划等)通过削弱某些乡村特征,提高区域的城市性。在城乡规划和管理、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贯彻城乡一体化的思想,在当今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要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更要贯彻这一理念,提高城市性与削弱乡村性并举,进一步推动空间地域城市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Guy M.Robinson.Conflict and Change in the Countryside.USA:Belhavan press,1990.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11

一、空心村概念的界定

学界对于“空心村”概念的界定存在两种主流观点:一是地理意义“空心村”。如李卫华认为:所谓“空心村”,是指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一些农民新建住宅时,为追求住宅宽敞,在村子新辟宅基地建房,造成了村中老宅基地空闲和地闲置,形成外实内空的“空心”村落。[ii]而张昭则认为:“空心村”就是村庄面积盲目扩大本科毕业论文格式,新住宅多向村外发展,村庄内部出现了大面积的空闲宅基地的一种特殊结构布局的村庄。[iii]二是人文意义上的空心村。如张志胜就认为“空心村”是指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吸引农村中的有知识、懂技术的年轻人来到城市工作,造成农村人口在年龄结构上的“空心化”;[iv]陈旭堂、王舒则更为简单地将在“空心村”概括为“缺乏青壮劳动力的农村社区”论文格式范文。[v]

当前情况下,对于空心村的理解我们应该从两个维度出发:既要显示出其在地理上的状态,又要体现出其人文上的特征。因此,笔者认为:所谓空心村主要是指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和农村资源的有限性所造成的农村内部宅基地闲置或青壮年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大量农村人口的外流,不仅导致了新农村的“空心化”,更严重的后果便是与之而来的农村的衰落与贫穷。老人和小孩注定承担不起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年青人的缺失,给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新农村建设的空心村现状

为了客观地了解北京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及其出现的问题,2010年12月18日至2011年6月27日,我们先后多次对延庆县井庄镇老银庄村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汇总访谈记录6篇;发放问卷110份,回收有效问卷105份,问卷回收率96%;男女比例56:49,较有代表性地反映了北京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对新农村建设成效的评价

对新农村前景的看法

项目

比例

项目

比例

非常明显

4.80%

会让农村有一个彻底的改观

18.10%

比较明显

31.50%

会对农村有些好处,但作用不会太大

42.90%

一般

26.70%

只是一场政治运动,不会有什么改观

25.70%

不太明显

26.70%

不清楚

13.30%

非常不明显

10.50%

————

————

台湾清华大学黄春兴教授在谈台湾的收入分配变迁时提到:台湾的发展得益于私营经济的发展,而私营经济的兴起则得益于台湾的土地私有化政策,许多农民可以通过土地的抵押与转让获得资本的原始积累,进而发展台湾的工商业。科斯定理也告诉我们:只要产权明确且交易成本很低,那么市场配置资源就是有效率的。在此,我们可以通过对农村土地产权的改革来使农民拥有一定的产权,并且通过产权的使用与转让让农民获得其回乡创业的资金支持。在当前情况下,有效的资本原始积累政策不仅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辟了市场,也为其提供了资金保障论文格式范文。

(2) 村庄环境的整治

由于我们所讨论的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主要是指引导其回到自己所在的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和工商业,所以农村的投资环境和整体状况对于农民工的回乡创业将有重要影响。通过表五我们也可以知道:农民对于政府的新农村投资意向和新农村建设的态度是相当理性的,为了自己村庄的发展,他们不仅愿意在口头上附议,也愿意付出自己的实践。

是否愿意去村办企业工作

对政府投资重点的意见

对义务兴修基础设施的看法

项目

比例

项目

比例

项目

比例

工资高了就去

13.30%

扶植种植大户,解决大众就业

17.10%

乐意参加

66.70%

工资说得过去就去

34.30%

补贴慰问贫困户

21.90%

不想参加

10.50%

不管工资多少就去

47.60%

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25.70%

给一定补贴才参加

22.90%

不想去

4.80%

村民平分掉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12

集体内涵建构的时代性特征分析

所谓集体,就是个体的联合体。但当集体以文化姿态呈现出来的时候,就具备了超越实践层面认知性建构的特征,成为了能够影响特定社会情境中的个人或组织行为的认识论层面的概念。特定的文化植根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因此,根据外界制度环境的主要特征,可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历史时期:时期、市场经济改革时期和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时期。

时期:社会主义集体文化对宗族集体文化的侵蚀。传统社会中农村的主导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三纲五常”,而中国传统社会中的集体文化内涵是在这种大文化背景的影响下所建构出来的宗族“集体”文化,农民对宗族集体文化的认同也具有深厚的经济和社会根源。除了土地等生产要素是建立在家族集体私有制基础上之外,家族也发挥着对每个成员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供给功能,比如对贫困家族成员的救济,为家族培育下一代提供私塾教育等。以宗族为基础的集体文化的本质并不否认个体利益,且其赖以存续的价值就在于保护农民的个人利益及其家庭利益。①宗族集体文化是在保护单个家庭利益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以传统伦理道德为核心内容的合作型文化。

然而在时期,集体文化的建构是伴随着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孕育而出的。斯大林最先完整描述了作为无产阶级道德原则的集体主义内涵:“个人和集体之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没有而且也不应当有不可调和的对立。不应当有这种对立,是因为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并不否认个体利益,而是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②在中国则被解读为:“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要讲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把国家和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③这个时期存在的集体主义理论以“抽象集体主义”为代表,割裂了个人与集体的内在统一关系,并最终形成了抽象的“集体”,“集体利益”成为诞生于普通社会个人之中却反过来凌驾于个体和个体利益至上的异己性存在。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土地家族所有制也被土地集体所有制所代替,宗族集体逐渐被遗忘。与之相伴而生的现象就是集体主义的作用也逐渐被“神话”,个人主义成为了自私自利、不关心他人的代名词。这时期集体文化的建构,就是以社会主义集体内涵为本质的意识形态的建构,该类型集体文化忽视了个人利益保护,导致个人利益的实现路径被制约。

市场经济改革时期:市场经济集体文化物质性基础的塑造。市场经济改革时期,主流意识形态开始向西方经济学所要倡导的自由与民主方向转化,即“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个时期个人利益的实现途径得到了保障,以物化手段实现了个人主体精神的体制性释放。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文化以个人的独立和个人利益的实现为基础,以市场机制和社会契约作为集体文化的重要内涵,其中效率与公平、自由与民主等概念都是这时期集体文化的重要内涵。市场经济的集体性建构是以企业和组织形式呈现出来的,借助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或社团法人等概念作为确认集体边界的手段,呈现出产权明晰的物权特征。李志远认为企业是市场体制下的基层集体组织,且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企业不再是微观社会,而是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以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⑤蒋旭东也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那种“真实的集体”,而不是“虚化的集体”,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形成这种真实集体的一种现实路径。⑥将这两位学者对于市场集体概念的界定扩大,那么按照市场法则建立的组织均可视为“真实的集体”的现实表达。在农村地区,依照公司法、合作社法、社团法等组建起来的组织均可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集体。随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权为基础的家庭经营重新被确立,集体文化的个体性基础重新获得了制度性保障。与此同时,户籍制度、生产组和行政村建制等与社会主义集体文化相对应的制度对人们经营活动的限制也逐渐放松,个人从集体中被释放出来,个人能力和私有产权都得到了承认和保护,这些塑造了农村经营主体平等自由发挥主动性的空间。

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时期:市场经济“集体”内涵的建构。进入21世纪以来,农业家庭经营方式与大市场的矛盾不断升级,集体统一经营又重新被提到了战略性高度。社会主义集体,包括生产队,村集体等已经从实质上丧失了对农村经济的主导地位,其现实性基础被进一步削弱。同时,随着2007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专业合作社成为了集体统一经营的新载体,这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集体单位建构。这种新的农村统一经营模式的确立,使市场经济下的集体文化在农村地区逐渐被强化,并在多元集体文化并存的现实中开始逐渐占据主导性地位。随之而来的现象是社会主义集体时期所倡导的一些基本理念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已经沦为了空谈,仅作为对市场经济下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或与利己主义相伴而生的“唯利是图”观点的一种制约和调解。⑦而传统宗族集体文化也仍然发挥着其重要作用,有时甚至对企业发展和市场运作起到促进作用。比如,我国的江浙地区的集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就体现出宗族集体文化的作用。⑧随着集体文化内涵的不断丰富,其实现主体也更加的多样化,集体文化的本质性也发生了嬗变:从以宗族集体文化占据主导地位的传统集体,发展到以社会主义集体文化为主导的村镇集体,再到以市场经济集体文化为主导的市场,这些不同层次和内涵的集体文化均被保存了下来,造成了现存集体文化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集体文化内涵的嬗变对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影响

虽然集体统一经营一直处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求之中,但实质内涵却在文化变迁影响下发生了本质性嬗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从“虚化的集体”向“真实的集体”转变。时期的集体边界主要依赖于政治区域划分,比如行政村、生产队、生产小组等,在实践中会导致“虚化的集体”对农民真实的家庭利益表达途径造成了压制。在市场经济改革初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主要以塑造家庭经济的主体性地位为主,集体统一经营不断弱化。现阶段的农村集体经营主要体现为集体经营企业收入、集体股份分红、集体预留机动地收入等。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统一经营的组织载体也从原本的生产队和村集体转变成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组织、股份合作组织、集体企业等多种实现形式。除了集体企业中仍然体现出集体所有制这种“虚化的集体”概念之外,其他组织形式均采用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经营方式,集体也成为了现代化体系中的市场组织对其所有组织成员的统称。

从农业生产领域向农业产业化,以及非农产业的拓展。从农业经营内容来看,时期的集体经营主要局限于农业领域,部分地区还包括一些家庭手工业等副业经营。但在市场改革时期,集体经营的内容就已经超越了农业范畴,不仅表现为向农业产业链的前向和后向延伸,同时也表现为向非农产业的延伸。尤其是集体企业,不仅可以从事与农业相关的加工业,也直接从事工业和服务业,这些集体经济城市为部分农村累积了大量财富,但对农业领域本身的贡献还有待加强。在市场全面发展的新时期所出现的各种集体经营方式主要作用于农业领域,并通过集体经营组织的服务功能和盈利功能,对农业生产环节和市场营销环节施加影响,或通过兴办农业加工业和服务业来达到直接促进农业发展的目的。

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的转变。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一个从公有化到私有化为基础的产权制度变革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以土地家庭承包权的确认为基础的农村制度,它塑造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体制性基础。在法律意义上,土地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因此实践中农村土地产权的转让不能以所有权为基础,只能以承包经营权为基础实现土地要素的自由流转。另外,随着户籍制度的放松,劳动力要素也逐步实现了自由流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两大要素限制随着市场的逐步深化而被解除。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时期出现的其他一些能够发挥集体统一经营作用的组织载体,其从产权制度上分析,均是以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为基础的,这就意味着农村经营制度正在逐步向实际的私有化转移,由此带来的利润分配和组织管理制度的设置也必须以组织所界定的集体范围为边界,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元。

现代农村集体组织形式对传统集体文化的妥协。农村经营制度中集体统一经营的层次和范围的设定,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仍会受到社会主义集体文化的影响,并以地理概念上的村庄作为集体划分的依据。目前出现的社区型合作经济组织、土地股份合作制等农村集体经营形式也都是以市场为基础的现代经营组织,但却仍然以村庄为成员边界,可见社会主义集体文化在现实中的影响力。同时,集体文化的多元化特征,会导致人们对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概念和实现形式的认知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现行法律制度中均可以找到这三种集体文化存在的法律依据,也正是这种政府主动建构出来的模糊性造就了现实中集体统一经营模式的多样化。对农民来说,这种模糊性直接造成了人们对集体概念的认识也存在误区,同时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必然会对社会主义集体文化作出妥协。因此,有必要从集体文化角度整理农村经营制度中文化方面的认识误区,为各种集体统一经营方式提供平等自由的发展空间。

有关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发挥的几个认识性误区

警惕使用社会主义集体替代市场经济下的集体。集体统一经营需要以市场机制作为其功能实现的主要渠道,集体性建构也需要选择以在市场为主体的制度形式。如果仍以对社会主义集体概念的认知来理解和认识现代集体统一经营,则很容易会造成“合作过度化”或“合作不足”的后果,前者会造成集体利益对个人利益的侵蚀,后者则会导致统一经营的功能成为空谈。

警惕对集体概念认知的单一化。集体统一经营作为链接农村家庭生产与大市场的载体,其组织建设过程中最应该警惕的就是对集体内涵的认知过于单一。集体绝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团体,而是一个边界、成员数目随时发生改变的团体。相应的,集体统一经营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以生产队或村集体为合作经营的边界。

警惕对家庭利益的制度化侵蚀。时期的解体,是因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强制性集体统一经营方式对家庭利益的侵蚀,从而造成农业生产过程中缺乏激励的结果。因此,新时期的集体统一经营就需要警惕对家庭利益的侵蚀,从而造成人们对该类型统一经营组织形式的反感。另外,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集体统一经营制度形式可以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调整,更加适应当地的农户意愿和市场环境。

避免形成“集体统一经营是解决小农与市场矛盾的唯一路径”的认知。中国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需要因地制宜地做决策。适宜的地区可以采用集体统一经营以最大化农民家庭受益,然而有些地区则需要其他形式的组织作为农民家庭经营的补充,比如,农业企业、私营加工厂、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多种路径都可以保证农民与市场的成功对接。

综上所述,历史塑造了集体文化内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目前集体文化呈现出多元内涵的现实情况下,要避免在社会主义集体认知的影响下,造成对家庭利益的损害。同时,集体统一经营应当以市场为媒介来实现,坚决避免借“虚化集体”的名义侵害个人利益的事情出现,导致实际中出现“过度集体化”的情况。新时期集体统一经营方式正在从社会主义集体文化中脱离,走向市场经济集体文化,不仅表现为从“虚化的集体”到“真实的集体”转变,同时也表现为超越农业生产领域向非农领域的延伸,其边界也已经超越了社会主义集体概念下所构建的集体边界,逐渐朝着市场机制和契约机制所构建出来的集体边界转变。最为重要的是,集体统一经营过程中实现了从公有制产权逐渐向私有制产权的转变。其他类型的集体文化也并未消失,宗族集体文化主要以社会资本的方式为现代经济服务,比如家族关系在浙江乡镇企业发展中呈现出的重要促进作用;而社会主义集体文化则以道德规范的形式在现代经济中发挥作用,该文化体制下所建构的多项农村基本管理制度,在今天仍会对集体统一经营方式产生一定制约作用。当集体经营组织进入农村社区的时候,需要对其做出一定的适应性调整。

(作者分别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本研究受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支持,项目编号:1505920)

【注释】

①郭正林:“家族的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政治文化认同”,《社会主义研究》,2002年第6期。

②《斯大林全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54页~355页。

③《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33页。

④张晓东:“30年来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交锋的理论历程”,《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0期。

⑤李志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研究》,2004年第2期。

⑥蒋旭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集体主义研究综述”,《哲学动态》,1999年第5期。

农村文化产业概论论文篇13

2、农村和乡村的特点与差异

基于以上对非城市空间地区属性的综合测定,农村和乡村在其发展定位和功能上其实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首先,农村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而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相互交织的人类活动,这就决定了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农村对空间的依赖性要远远超过城市,具有鲜明的地域标签。其次,在一般解释中,乡村与农村概念没有本质差异,或和村落、乡村聚落等概念相联系。本文认为,乡村是指居住在城市以外的人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与农业产业相联系的农村概念相比,乡村更强调从文学性的角度表达空间概念,更具有人文情怀。总之,农业这个生产活动或产业部门是农村所指向的空间所依托的基础,而脱离了不论工业还是农业的产业依赖性的纯粹意义上的居民区才是乡村的实质。基于工业化的城市快速发展,为城市营造了楼房林立、车流不息、人流如织的外在繁荣形象,但也引发了厂房和烟囱浓烟滚滚、交通拥挤、秩序混乱等的斑斑病症,这些无不唤醒了人们对风景宜人、空气清新、民风淳朴的乡村的思念之情,催生了农业和乡村浪漫主义。以地缘和血缘为基础,乡村的概念范畴创建的是一种与过度发展的城市景象完全不同的和谐理想关系:人与自然之间亲密而直接,山川田野、河流湖泊、飞禽走兽是乡村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人之间打破城市钢筋混凝土的冰冷,以非常熟络的情感进行“家长里短”式的密切交往。可见,农村是一种以农业为主的生活方式,乡村所彰显的是与城市和传统农村都截然不同的理想生活方式。

二、新型城市化的定位

从城市空间和非城市空间地区属性的差别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看,新型城市化包含两个过程,即外在的以人口机械迁移为特征的物理过程,以及内在的以人口迁移为载体的城农(乡)文化经过矛盾碰撞而融合、升华最终统一为新型城市文明的化学反应过程。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城市和农(乡)村两个空间肩负着不同的社会和经济功能:一方面,农村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输送城市建设需要的物资和人员;另一方面,城市不断通过辐射带动作用将先进、文明的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消费习惯等向农(乡)村渗透。伴随着物理迁移和化学融合,城市和农(乡)村矛盾不断得以调和,功能分工不断得以深化,从而逐渐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人们对区域功能的不同需求,最终形成新的社会结构划分。可见,一般以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指标单一衡量一个区域的城市化水平是存在问题的,城市化进程衡量的指标也不应该是人口从农(乡)村向城市迁移的简单等同,它涉及人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和环境等的一系列紧密而复杂的关系变迁,甚至还会受到如自然灾害、历史变革等地方性和偶然性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城市体系的动态和特征在政府决策、法律法规、城市规划和管理作用下发生巨大变化。

三、新型城市化主导的非城市空间功能变迁

1、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农村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阶段,由于城市一直是政治中心,是权力者集中和政令形成的地方,城市和农村表现出明显的角色差异:城市是先进、文明的标志,城市人决定什么是社会发展应该提倡鼓励的文明趋势;农村则成为落后、愚昧的代名词,是城市压制和征服的对象,农村人只能处于弱势被动接受城市的“游戏规则”。具体表现为:在城市生活的农村人被称为“乡下人”,传达出城市人对农村人行为和生活习惯的轻蔑与偏见情绪;如果要肯定农村人的诚实、质朴、深明大义,则对其作出“做派不像乡下人”的肯定,而“跟城市人一样”的评价则显现出农村人对城市人的极度羡慕。可见,城市人和农村人在相互评价和认同上存在巨大的差异。然而随着“城市病”的爆发,农村人对城市人的羡慕在城市对农村的不断掠夺与歧视中逐渐被磨灭,农村人开始对城市人表示出排斥,甚至嘲讽和不满。究其原因,主要是城市因素严重冲击了农村的传统等级观念、伦理价值,从而破坏了农村原有的秩序和农村人安然接受生活方式;并且,农村人积极向往先进文明城市的追求常常被城市人“不平常”或不对等的待遇而打破,而在农村和城市之间钟摆式颠沛生活的初期让农村人羡慕的“走出农村的优秀农村人”失去得到的落差更是让其充满不平衡感。即便是现在,城市居民对“城市病”表现出的不满,往往归罪于进入城市的农村人太多,破坏了城市良好的“规矩”,却忽略了城市管理和资源的优化问题。显然,城市化进程是一个渐进的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的从工业文明和社会及产业分工中生发而出的新型文明以扬弃的方式取代了源自传统农业的价值伦理观念和社会规范。作为工业化派生物和经济发展集聚效应产物的城市化,决定了农业部门和农村对于工业和城市的意义。无论任何体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都带来了农业对工业无偿的资本积累贡献,而这种贡献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农村和农民的“牺牲”,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出路也根本在于工业化。

2、后工业化和现代社会的乡村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与乡村的概念已经在发达工业化国家发生了质的改变。乡村成为城市重要的附属功能区之一,即通过农业专业化和机械化,乡村与物质生产部门的农业逐渐脱离了依存关系。在此阶段,一个国家或社会发展到城乡差别已经基本消除的现代社会,城市和乡村在社会有机整体中肩负着不同的社会和经济功能。至此,乡村成为了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生活方式城市化了的农村,是经过城市文化改造了的农村,即后工业化和现代社会的乡村。

3、农村到乡村的过渡

工业化进程呈现出的农村农业劳动力不断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城市快速发展与农村由于农业机械化将农业劳动力不断挤出农业和农村呈现出以人口密度和就业密度同时下降的“农村衰落”形成鲜明对比。在此阶段,与农村相对应的区域空间概念是工业城市,也就是说,城市工业发展所主导的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机械迁移的物理过程是该阶段城市化的主要特点。其次,城市优越外壳铸造的“城市梦”导致城市规模效益下降乃至出现负效益,呈现出工业和人口向城市郊区迁移的逆城市化发展。在此阶段,农村受到各种城市因素不断地渗透,并与当地因素实现融合升华;农业渐渐脱离对农村空间的依赖,成为现代农场,工业渐渐退出城市而迁入城市近郊的工业聚集区。至此,城市与农村的功能发生重大转变,并逐渐形成差异化格局。上升为纯粹生活居住型社区的农村成为拥有与城市社区住房、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基本功能对等但拥有环境元素(山川田野、河流湖泊、飞禽走兽)不同的乡村;从工业生产功能中解放出来的城市空间则逐渐成为商业、金融、娱乐休闲等服务业的中心。

四、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建议

从理论和国际发展经验上,城市化不同阶段对农(乡)村功能的不同要求造就了农村和乡村不同的特征。新型城市化打破了原有城市化的以造城运动、城市圈、城市带建设为典型特征的发展老路。新型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不再是城市与农(乡)村的相互割裂,而是通过明晰农(乡)村建设与城市化进程的内在关系和发展方式,以农(乡)村非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城市化、以居住地为身份标签的身份认证打破为基本表征,实现城市与农(乡)村居民无差异价值认同的城农(乡)一体化,即城市与农(乡)村发展的终极目标都是一致的。这也就决定了新型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和农(乡)村在不同阶段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保证了城市和农(乡)村同时具有充足的发展动力。

1、统筹城乡发展

无论何种体制,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农业都会对一国的工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积累,呈现出农业要素向城市的净流出;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形成小农破产、农村凋敝的“农村衰落”,最终出现城农(乡)两极分化。但无成本“城市养料”的供给地和“泛城市化”的无序之基都不是农(乡)村的长期发展定位,农业和农(乡)村需要在城市化推进的过程中与城市统筹发展,并在宏观战略层面上重构户籍制度、调整土地制度、完善保障制度,在中观管理层面实现教育资源和基础设施城农(乡)均等化、微观操作层面创建农村社区,最终实现城农(乡)一体化。

2、注重功能分工次序

通过非城市空间功能的变迁,城市和农(乡)村的建设和发展需要有一定的优先次序,才能保证城市和农(乡)村的发展不会或重复发展。作为对农(乡)村人口同化和空间扩张的城市化,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农(乡)村的渗透和功能演变有着不同的要求,即农(乡)村担负的功能应该由该区域的城市化水平确定,农(乡)村建设的目标应该由城市发展的能力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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