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实用13篇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1

*安徽教育学院2005年度院级重点科研项目,项目批准号2005WK07。

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上,对斯大林既有继承又有发展。首先,提出商品生产的命运与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这超越了斯大林把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仅仅归结为两种所有制存在的观点。承认,“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3]但是,他认为斯大林“关于商品存在的条件,阐述得不完整。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4]从自然经济经过商品经济发展到产品经济,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特征。至于社会主义能否废除商品经济实现产品经济,在看来至少有两个条件:一是国家占有一切生产资料,二是社会产品经济充分发展之后,国家有权支配一切产品。他说:“只有当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了,只有当社会产品大为丰富了,而中央组织有权支配一切产品的时候,才有可能使商品经济不必要而消失。”[4](p.976)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看问题是从总体上把握社会进程,视物质丰富程度决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在与否。他还提出通过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提高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刘少奇认为,“只要按劳分配存在,商品仍会存在”,实现“按需分配的时候就没有等价物了,保留商品就没有必要了”。[5]这表明刘少奇从分配形式上分析问题,以实现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为标志来判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存亡。其实,实行按劳分配抑或是按需分配的根本条件都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和刘少奇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在表述上略有差异,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长期存在。

1958年,“”和化运动中出现了废除商品生产的“左”倾思潮。对于群众高涨的社会主义热情和“苦干三年,进入社会共产主义”的口号表示支持,但对于中国立即进入共产主义,并且废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则感到理论上还有未解决的问题。这时,他着手抓了两方面的事情:一方面亲自深入实地调查研究,还指派陈伯达、吴冷西等人分头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针对问题召开一系列会议;另一方面号召读理论著作,主要有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以及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的社会主义部分(以下简称《教科书》),力求解决这一理论难题。1958年11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实际多次深入探讨了商品经济问题。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指出:“我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所以“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1](pp.435~436)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了集思广益,11月13日,发电报给刘少奇和邓小平,建议讨论“对商品问题,提出现阶段要商品好,还是不要商品好”。[6]随后,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在武昌召开了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会议通过了《关于若干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必须有一个很大发展”。在纠“左”过程中,这个决议的正确性得到了人们的公认。与此同时,还探讨了斯大林提出的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基本条件。斯大林认为将商品交换提高到产品交换、使中央能掌握全部社会产品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基本条件之一。对此十分感兴趣,认为一下子就抓住了问题的实质。他指出:“基本点是极大地增加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品。问题是怎[样]多快好省增[加]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品。”[6](p.596)一方面提出要发展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又要增加社会产品,尽快过渡到共产主义,其中的倾向性显而易见。其根本原因何在呢?在斯大林模式影响下,人们通常把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相联系,把产品经济与社会主义相联系。也不例外,但是,他毕竟从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出发,论证了社会主义“现阶段”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会长期存在。

其次,在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上超越了斯大林。斯大林根据商品是一种可以转让所有权的产品这个理论,认为苏联的生产资料不能列入商品的范畴。对此,表示怀疑,提出这个问题值得研究。所有权概念是法律概念,法律关系只能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它本身不是什么经济关系。用法律关系来解释经济关系,是未必妥当的。[7]《教科书》修正了斯大林的说法,认为生产资料和个人消费品也是商品。敏锐地指出,《教科书》在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上有“不同于斯大林的说法”。一方面,他联系我国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情况分析道:“‘生产资料不是商品’,我们是,又不是。生产资料在我们还有一部分是商品。”[4](p.979)我国在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是,生产资料实行计划调拨,但用商品流通的原则进行结算,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斯大林。不同意斯大林关于苏联的“特种的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的说法,他说:“这看来很不妥当。它的活动范围不限于个人消费品,在我国,有些生产资料,例如拖拉机等生产资料是属于商品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工具也是商品”。“我们不仅把拖拉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而且为了公社办工业,把一部分工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这些产品,都是商品。国家卖给以后,它的所有权转让了,而且在公社与公社之间,还可以转让这些产品的所有权。”[4](pp.979~980)在看来,国家与之间、与之间交换的所有生产资料都是商品。另一方面,他又说:“在我们这里,很大一部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就是在全民所有制范围内调拨的产品。”[4](p.980)针对化运动中“两个急于过渡”倾向,认为,“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的主要标志,就是产品可以在全国调拨,像国营企业鞍钢那样。”[8]鞍钢产品采用调拨的交换方式就不是商品。但是,商品生产应当是交换双方都是商品生产者,集体所有制的农民出售给国家的产品是商品,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品属全民所有当然也包括农民在内,这些产品又不能作为商品,全民所有制范围内部采用调拨的交换方式,这样商品交换就成了单方面的了。如果承认公有制之下存在商品生产的话,那么不分消费品与生产资料,也不必追究所有权转移,全部产品都必须计价,全部产品都具有商品形式。在一个不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产品调拨是超越社会阶段的做法。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没有更进一步。

二、社会主义条件下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在斯大林观点影响下,我国长期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认为商品经济是与资本主义相联系的,计划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相联系的。因此,计划经济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特征之一。但如前所述,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将会长期存在。那么,我们就必须探讨下面若干问题。

第一,关于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还起作用。但是,这种商品生产不是为价值规律所调节、所指挥的,而是由计划决定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之一,价值规律仅仅是为计划经济服务的工具。分出主次地位后,对斯大林关于价值规律在苏联“不会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的观点作了解释:“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是说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计划。”[9]在我国,钢铁等重工业产品和主要农产品的生产都是由国家按照指令性计划安排的,绝不允许以无政府状态自由运行。强调计划经济的重要性,提出“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3](p.437)表明他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实行全社会统一的计划调节来配置资源的思想,提出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则是结合实际对经典理论的发展。

第二,关于计划经济的依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在客观上将会长期存在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就需要人们时常经过国家计划去调节”。[3](p.215)他赞成恩格斯关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就成为可能”的观点,并说:“要把可能变成现实,就必须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客观经济规律,力求制定出能够正确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计划。”[4](p.962)经济规律通常指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正确指出,“价值法则依然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10]但是,他没有把价值规律视为计划经济的主要根据。他分析道:“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工具,这是好的。但是,不能把价值规律作为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计划工作的主要根据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12]

第三,关于如何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斯大林区分商品生产、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提出“特种的商品生产”概念的启发下,要求区分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批驳了废除商品生产,取消货币,实行产品调拨的观点,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废除商品是违背经济规律的。对农产品实行调拨,就是剥夺农民,这是不利于巩固工农联盟的做法。他批评道:我们有些人“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3](PP.437、439)当时,以巨大的理论勇气把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实际上与邓小平提出的“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著名论断的思路是一致的。这种理论上的继承和发展是我们不容忽视的宝贵财富。

第四,关于为何坚持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即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指生产经营)进行计划管理,宏观计划管理不在此列。“一五”计划期间,为了适应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我国制定了国营经济实行直接计划、其他经济成分实行间接计划的计划管理制度。但是,存在集中管理过多、限制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对市场调节不够重视的问题。因此,要求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扩大地方和企业权限的思想。陈云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重要意见,其中提到:“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补充。[12]这个观点突破了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被写进了中共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诚然,计划经济在我国所起的历史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起步阶段,我国经济落后,缺乏培育市场经济的条件,工业体系尚未建立,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资源、加快工业化、实现赶超战略。计划经济适应了中国追求高速工业化和建立工业体系的需要,保证了高积累和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也保证了人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安定。[13]除了计划经济长期被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特征外,这些情况也是坚持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原因。

政社合一的建立之后,政府直接控制了农村经济运行,也控制了城市的国营和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计划经济高度集权的弊端进一步暴露出来。对此,分析道:“计划是意识形态。意识是实际的反映,又对实际起反作用。”“社会主义社会里,有可能经过计划来实现平衡。但是也不能因此就否认我们对必要比例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对规律的认识,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不能说“计划都是完全合乎规律的。实际上是,有些计划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合乎规律,有些计划不合乎规律,或者基本上不合乎规律”。[14]娴熟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以独到的思辨对计划经济展开了十分透彻的分析,实际上已经对原本以为天经地义的计划经济表现出怀疑。于是,开始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但由于脱离了扩大地方和企业权限的初衷,转而为“”服务,这次改革并不成功。

既希望解决计划的主观性与客观实际相脱离的失误,又要坚持那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特征之一的计划经济。因此,他一方面,在1961年8月召开的庐山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承认对“工业我就不甚了了,计划工作如何搞,现在总搞不好”;[15]另一方面,又从“”决定在沿海省份建设新的工业使沿海得到很快发展的例证,来说明“像计划这类意识形态的东西,对经济的发展和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快慢,有着多么大的作用”[14](p.119)。这里,对计划经济是肯定的。思维模式的僵化给经济体制改革设置了巨大障碍。1974年12月,提出,我国现在实行的商品制度、按劳分配和货币交换,“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只能在无产阶级下加以限制”。[16]晚年对商品经济的认识陷入了误区。

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实行全社会统一的计划调节来配置资源的思想有一个大前提,即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已经消除,个别劳动已经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这时社会中心已经能够直接测量社会总劳动,商品、货币关系已经不复存在了。虽然,对商品经济提出了一些超越前人的真知灼见,但是,由于忽略了前提条件,理论准备不充分,计划经济在实践中出现了瑕玉互见的现象,既取得了不容忽视的成绩,也存在高度集权的弊端以及认识上的误区,因而最终没有走向市场取向的改革。

三、“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经济规律,凡是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地方,价值规律就会起作用。提出的“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的观点需要从多方面探讨。

首先,这个观点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斯大林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因而,他认为价值规律只能在流通领域起调节作用,对生产领域不起作用。对《教科书》中关于“价值规律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中都发生作用”的观点表示赞成,这是对斯大林观点的重要修正。1959年3月,在批转一个文件时指出:平调的“旧账一般要算。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17]1962年,进一步提出,等价交换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阶段不能不严格地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15](pp.562~563)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斯大林限制价值规律作用的观点。视等价交换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把价值法则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要条件加以强调,其理论气魄是超越前人的,至今仍有指导意义。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批评平均主义“共产风”“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17](p.70)他深切地告诫与会者说:“价值法则依然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10](p.823)他还批评了混淆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的错误。这次会议确定了整顿的方针,其中包括“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规定了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会后废除了供给制,取消了“公共食堂”,继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随后,又规定生产小队有部分的所有制和管理权限。这是运用价值规律武器解决平均主义倾向的一次尝试。然而,未能把这些正确观点坚持到底。为了肯定“”,他说:“我们搞,就不是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来搞的”,“如果单从价值规律的观点来看我们的,就必然得出‘得不偿失’的结论,就必然把去年大办钢铁说成是无效劳动、土钢质量低、国家补贴多、经济效果差。”[11](pp.492~493)这样就提出了与先前不同的观点。充分肯定“”超英赶美的目标,以体现社会主义能够实现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的优越性。“”未能从我国社会生产力低下的实际出发,制定了层层加码的高指标,经济效益低下,教训极其深刻。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力是不是商品?经典理论通常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把一切商品化,劳动力也是商品。《教科书》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虽然承认存在剩余劳动时间,但“不承认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剩余价值”。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是基本矛盾,这个矛盾表现为商品的两重性。”他承认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还有两重性,但又说:“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由于劳动力已经不是商品,社会主义商品的两重性已经不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的两重性,人与人的关系已经不再被商品这种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18]当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时,劳动力市场就基本消失了。认为,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教科书》中“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这句话是对的,但是没有展开。我们的成功经验之一是“两参一改三结合”,人与人的关系“改变还是不改变,对于推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有直接的影响”。[14](pp.134~135)他希望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还从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分析了劳动力是不是商品问题。在回顾历史方面,他说:革命战争年代“实行供给制,人还健康些”,“解放后,实行工资制,评级了,反而问题发生的多,有些人常常为了争级别吵架。”[11](p.474)他认为,如今把劳动力当作商品买卖的社会条件变了。劳动人民中间很多人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劳动力不是商品,不是为人民币服务,而是为人民服务。[19]在考察现实方面,把我国实行的计时为主计件为辅的工资制度与苏联计件为主计时为辅的工资制度进行比较,认为计件工资会引导人们首先关心个人收入,而不是关心集体事业,因此是不可取的。这种观点与本人反对平均主义时的认识大相径庭。1942年他曾指出:“平均主义的薪给制抹杀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差别,也抹杀了勤惰之间的差别,因而降低劳动积极性,必须代以计件累进工资制,方能鼓励劳动积极性,增加生产的数量与质量。军工生产暂时不能实行计件工资制,亦应有计件奖励制度。”[20]其实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都是可供选择的工资形式,计件工资在其适应范围内能更准确地反映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量,避免平均主义弊端。那么,为什么的观点前后会发生如此大的反差呢?这是因为在的思想中平等的价值取向和道德理想主义占据了主要地位。诚然,的平等观具有合理因素:无产阶级反对一切阶级压迫,追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立人与人的平等合作关系。但是,在方法论上有些偏误。为了反对平均主义,就提倡计件累进工资制和计件奖励制度;为了强调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防止两极分化,就坚持说劳动力不是商品,不主张计件工资。晚年甚至把按劳分配误解为资产阶级权利,担心按劳分配带来的劳动报酬差别会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产生特权阶层。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对于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是不利的。

再次,在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自由市场问题上。价值规律通过市场价格波动,调节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从而自发调节社会劳动在各个生产和流通部门的分配。《教科书》称:“集体农庄市场上的价格不是由国家计划的,而是在供求的影响下形成的。在那里,价值规律在很大程度上发生自发作用”。批注道:“他们那里的集体农庄市场的自由太大了”,“对这种市场的价格只用国家的经济力量来进行调整,这还不够,还要有领导,有控制。如果不控制,投机者就要大赚其钱。我们初级市场的价格由国家规定一定的幅度,不让小自由变成大自由”。[11](p.496)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1)价格与计划的关系是怎样的?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具有特殊性。资本主义是私人占有制,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因此商品的性质变了。“调整价格,就是调整工人和农民之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通过调节农产品的价格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如提高生猪收购价格,对于发展养猪有很大作用。“大量的普遍的养猪,主要还是靠计划。”“总之,我们是计划第一,价格第二”。[11](pp.490、494)毋庸讳言,国家调整和控制价格在一定范围内对于生产是起积极作用的,但是,当时控制价格往往把所有经济活动都纳入计划经济过程之中,归结为“计划第一,价格第二”,价值规律就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了。(2)何谓“小自由”、“大自由”?“小自由”指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农村的集市贸易。对“小自由”的态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化运动的兴起和1958年成都会议的召开,先前存在的“小自由”被取消了。第二次郑州会议以后,“小自由”陆续得到恢复。1961年3月,和刘少奇分别主持召开了“三南”、“三北”会议,接着又召开了广州中央工作会议。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央制定了《农业六十条》,把关于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方面的政策,用条例的形式加以固定下来。对粮食自由市场问题,采取了有条件地认可的态度,“完成征购任务以后,可以自由交易。”[15](p.564)主张限制、取消“小自由”的目的在于防止“大自由”,“大自由”指资本主义。1964年,他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有人主张“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目的是要解散社会主义农业集体经济,要搞垮社会主义制度”。“四大自由,借贷、贸易、雇工、土地买卖自由,过去出过布告。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永远巩固下去,就是搞资本主义。”[15](pp.590、604)上述表明,在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自由市场问题上,的认识有反复,他以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作为取舍的标准,过于重视政治,相对忽视了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自由市场的作用。

四、关于企业独立经济核算问题

在计划经济的前提下,由于“”片面地追求产量翻番。因而,人们对经济核算的观念淡薄了,企业不计成本、不计盈亏的现象相当严重。为了纠正失误,对企业独立经济核算问题进行了探讨。

首先,提出我国“所有的经济单位(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4](p.981)经典理论认为,经济核算是由价值规律决定的。马克思指出,生产“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因此,簿记(即经济核算)“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21]可见,经济核算是社会化大生产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要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理论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可以通过经济核算,“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合理地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教科书》指出:“价值规律的作用在生产领域中是通过经济核算制表现出来的”,“由于有了经济核算,就能够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来刺激提高劳动生产率、采用新技术、降低成本和提高生产赢利。”在这段文字旁的批注是:“这样就有奔头了,好。”[11](p.496)针对我国企业片面追求产量、产值而不顾经济效益的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企业不能不算账、不计盈利。”[11](p.532)“在计划工作上,什么账都不算,一切听其自然”是不对的。[9](p.383)因为,只有经济核算,才能使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产品交换有公共价值尺度,才能使企业独立计算盈亏,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

其次,如果让企业独立搞经济核算,就牵涉到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和所有权问题。企业是否要有独立性呢?如前所述,早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提出了工业企业在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问题,要求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限。读《教科书》时,在提倡“中央和地方都要注意发挥企业的积极性”的同时,还注意到“有些基本建设单位实行了投资包干制,就大大发挥了这些单位的积极性”。他明确指出,中央和地方管理的企业,“都在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具有一定的自治权。有没有这种自治权,对促进生产的发展,还是阻碍生产的发展,关系很大。”[14](pp.127、138)这些都是正确的。然而,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究竟应该有多大呢?《教科书》指出:“由于经济核算制不断巩固”,“国营企业的纯收入(利润)当中,归企业自行支配的部分不断增加。这样,企业纯收入(利润)在该企业扩大生产(增加流动资金,保证基本建设基金),改进生产,奖励企业工作者,提高他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的意义越来越大。这就使企业及其全体工作者从物质上更加关心经济而有效地利用资金,提高生产的赢利。”对此,表示了两点意见:其一,企业权限不能太大。他在这段文字旁批注道:“这种办法会造成苦乐不均,企业在这方面的权限不能太大。”[11](p.559)不能容忍由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收益差距拉大,造成工人与工人之间的贫富不均、苦乐不均。其主观愿望是好的,可是,把平均平等的道德目标放在首位,企业自主经营管理权和独立经济核算权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其二,过于强调精神鼓励。《教科书》征引列宁的话说:建成社会主义,“‘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依靠个人兴趣、依靠个人利益、依靠经济核算’”。十分不满地批评道:“他们老是引列宁的这句话作为他们强调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的根据,我们要找出一些列宁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即书中所谓精神鼓励的话来。”[11](pp.529~530)认为既要讲物质利益原则,也要讲精神鼓励原则。要求人们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有长远利益的眼光,这些都是正确的。然而,怎样才能提高经济效益、解决积累与消费的矛盾呢?我国当时的办法是多积累少消费,但又不能影响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这样做需要靠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需要精神鼓励。对此深信不疑,反复强调。显而易见,偏重于精神鼓励原则,相对忽视了个人物质利益和企业独立经济核算的作用。实践中,采取八级工资制和票证制,实际上把个人的生活消费都纳入到计划经济之中了。这样,企业生产者就很难把自身利益与生产过程挂起钩来。1961年9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工业七十条》明确规定:“每个企业,都必须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企业贯彻《工业七十条》后获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出现了产品质量、产量、劳动生产率“三高”和原材料消耗、成本降低的新气象。但是,由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个大前提没有改变,企业的自主经营管理权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薄一波在分析《工业七十条》存在的不足时说:“认定国营工业企业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但又没有规定它必须具有的独立生产经营权利”,“把企业管理的概念主要局限在劳动生产过程的组织管理上,经营问题被排除在外了。在这种情况下,关于企业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就失去了它的本来意义”。[10](p.979)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那时还不可能把企业看成是可与政府脱钩、面向市场的独立经济实体。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关系问题上提出了许多弥足珍贵的思想观点,令人惋惜的是未能在实践中一以贯之。因此,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阐发和评价。的探索虽然未能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但是超越了斯大林,为邓小平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创新积累了丰富经验,也为当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教训。

[摘要]在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关系问题上提出了许多闪光的思想观点: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生产资料在我们还有一部分是商品;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扩大地方和企业的权限;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所有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等等。这些弥足珍贵的思想观点,超越了斯大林,为邓小平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创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关键词]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价值规律经济核算

[参引文献]

[1]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页;韦祖松、高爱红:《环球问此凉热——的社会主义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9页。

[2]张启华:《中国社会主义理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版,第3、201页;李君如:《与当代中国》,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2页。

[3]《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40页。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作专题摘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977页。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02页。

[6]《建国以来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25页。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2

陈云同志曾把以下六项措施称之为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这六方面措施是:(一)对一部分商品采取选购和自销;(二)使许多小工厂单独生产:(三)把许多手工业合作辻划小,分组或按户分散经营;(四)把许多副业产品归农业合作社社员个人经营:(五)开放小土产的市场管理,不怕有些商品的价格在一定范围内暂时上涨;(六)改变对某些部门计划管理的方法。他说:“在生产的计划方面,全国工农业产品的士:要部分是按照计划生产的,但是同时有一部分产品是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自由生产的,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因此,这种社会主义经济的市场.决不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而是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但是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因此,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

陈云同志根据我国具体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大计划、小自由的计划体制是完全符合我国生产力水平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局面的。可是在“左”倾错误思想的干扰下,这些正确的主张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一九五八年以后,虽然在国营企业的计,划管理体制方面有过两次权力下放,却并没有找到一条划分计划和自由的正确界限。对于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各种经济成分则主要是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过分强调统一限制过多。十年动乱中更是“左..得出命,这样就把生产和流通统死了.

十年动乱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完善一切不适应经济发展的上层建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势在必行。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所暴谣出的种种缺陷是很明显的,因此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经济管理体制必须改革,看法几乎是一致的.但对病因的诊断则并不相同.

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认为我国计划管理体制的病根在于"企业缺乏独立性,特別娃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一切都要由国家决定,任务由国家下达,产品由国家分配,人员由上级调拔,利润全部上缴,亏根也由国家包干。”②他们认为这种体制下的企业就象砖头一样是无生物而不是有生命的能动的有机体。他们把这种体制叫做“国家本位论”。他们+:张“政权组织(包括中央和地方)应当和经济组织分离,改变为从经济组织的外部来领导和监乜经济组织活动,而不作为经济组织内部的上层机构直接发挥指挥与管理的作用.”③他们称这种设想的经济管理体制为“企业本位论”。他们不赞成体制改革中"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提法,认为企业的经济权M是独立的,只能接受国家的监督而不能与国家分享,国家对企业的统一领导只能用经济方法,不能用行政方法,国家的计划领导只能是长远规划,不能足年度计划。他们还怀疑全K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高级形态的看法,并认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国民经济的规律能否称为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也是值得商榷的.

“企业本位论”者的这些观点,是直接关联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问题。当然他们足希望消除我们经济工作中的缺点提出来的,并作了大胆的设想,这种勇于探索的梢神足可货的,似是在方法论上却是不对的。因为,作者在分析经济工作中的弊病时,没有把社会坫本制度和工作方法上的M题区别开来,也没有历史的分析社会制度变革的根本原因和H的,因而没有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为出发点,以至导出了这#的结论。这个结论我们是不能赞同的.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和它必然要被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代替、一直过渡到共产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规律时说:“把这些分散的小的生产资料加以集中和扩大,把它们变成现代的强有力的生产杠杆,这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体现者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资产阶级要是不把这些有限的生产资料从个人的生产资料变为吐会化的,即只能由大批人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就不能把它们变成强大的生产力”.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也必然地愈加鲜明地表现出来”。②因此,“这种生产方式迫使人们日益把巨大的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同时它本身就指明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必须夺取资产阶级政权.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③这就是社会主义革命使“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④这样,“社会化的生产使全部旧的生产方式革命化了”.®“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因而随着国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这种社会性就将为生产者完全自觉地运用,并且从造成混乱和周期性危机的原因变为生产革命的最有力的杠杆。这样,国家从剥削阶级统治被剥削阶级的职能,真正成为社会的代表,日益增强和转为管理社会的职能.恩格斯说“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不仅会消除生产的现有的人为障碍,而且还会消除生产力和产品明显的浪费和破坏,这种浪费和破坏在目前是生产的不可分离的伴侣(编者注:这里指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且生产在危机时期达到顶点。此外,这种占有还由于消除了现在的统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穷奢极欲的浪费而为全社会节省出大量的生产资料和产品”。

    因此,我们就可以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这种可能性现在是第一次出现了、但是它确实是出现了”.®我国三十二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科学设想是普遍真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所发生的缺陷,主要是工作问题,是“左”倾错误思想造成的.我们不能把工作上的缺陷,其中主要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不足而发生的问题归咎给公有制所以我们认为,企业本位论”者提出政治组织应当和经济组织分离”(简称政企分离),把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和领导称之为“行政方法”而加以反对,其认识根源就在于他们怀疑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髙级形式。这种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主体提出怀疑,就必然对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得出否定的结论.马克思、恩格斯都强调社会主义不仅是工厂内部工人的联合,而且是全社会的大联合。如果没有生产资料的全民占有,即国家占有、没有无产阶级的国家代表社会来执行管理经济的职能,那么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国民经济的规律以及按劳分配规律也就没有产生的可能.如果社会上的一个一个工厂企业都变为把本身利益放在首位的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单位,那么上述各项经济规律就没有发生作用的场所了."企业本位论”者说:所谓工人的联合,也就是说企业应当是企业全体职工的联合林,即马克思说的‘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企业的权是掌握在全体职工的手里。”®这里作者引用了马克思的话作为自己的论据。我们查对了原文,看来作者巯忽了全文.因而在领会马克思的原意上有了出入,马克思这段话的原文是,“土地国有化将使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归根到底将完全消灭工业和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时,阶级差别和特权将与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一同消失.靠他人的劳动而生活将成为往事。同社会相对的政府或国家将不复存在I农业、矿业、工业,总而言之一切生产部门都将逐渐地用最合理的方式组织起来。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将成为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基这*圭卢去崧sm兵尚南备金遍众秦去务tkAwA夫垒汝i动所引向的人道目标”泛.马克思在这里是说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是生产者联合体的全国性基础,所以不能把这个生产者的联合体解释为仅仅是单个企业的职工联合体,更不能认为企业的一切权利仅仅由单个企业的职工去掌握而不由整个社会职工的大联盟去掌握.

在实践上.如照作者所说,仅仅由单个企业的职工联合体作为公有制的基础,那就等于把集体所有制的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主体。试问在这种集体所有制基础上能不能进行全社会的分配包括按劳分配呢?如果国家只管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全由企业自己制定,而每个企业又都是从自己的局部利益出发规定自己的计划,那么如何能保证这些计划加在一起就恰好是既合乎比例,又符合整个社会利益的呢?如果企业的计划不符合整体利益,国家却只能用经济方法而不能用行政方法去进行有计划的调T/,那么当企业按自己的计划生产,比国家为引导其走向正确方向而给它的好处更大的时候,又怎么能阻止企业去追求自己的局部利益呢?实际上企业本位论"者提出的主张并不是什么新发明,在一些国家中已经进行了实验,这些实验证明以企业为本位组织社会生产,是不能避免盲目性和比例失调的。象中国这样一个有几十万个企业的国家如果每个企业都闹起“本位"来,那在全国就有几十万个中心,什么国家的计划领导,什么社会的长远规划就都无从谈起了。所以列宁曾说:只有社会主义才有可能根据科学的见解来广泛执行和真正支配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也就是如何使全体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这一些,我们知道,社会主义应该实现这一点,而马克思主义全部困难和全部力量,也就在于了解这个真理".

根据我国三十二年进行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肯定了我国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作为有计划生产和流通的补充。并强调指出:“对于国营经济中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和分配,尤其是对关系经济全局的骨干企业,必须实行指令性计划,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上的重要体现。”®这段话的含意是很深的。对此,人民日报评论员.做了具体的阐明,指出“我们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对于各种私有制来说,它们的性质是相同的.然而,它们相互比较,在性质上又有区别二者的区别固然在利润的分配等方面可以得到体现,但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对于生产和经营的支配上如果国家只收取一部分利涧,化业如何生产和经营,完全由企业自己作主,那么全民所有制在生产的组织和和管理上诜没育得郅体现,国家就很难说还是企业的所有者,这种企业也就很难说还是国营企业。国家支配国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有多种途径,下达指令性计划就是一种重要的途径”。®这就是把指令性计划的必要性提到了所有制的高¥来认识.

至于对集体所有制经济下达一些指令性指标,如对粮食和其它重要农副产品的征购和派购,其根据则不在于所有制,而在于为建立社会主义而建立起来的工人和农民的政治经济联盟,在于这样故归根到底不仅对工人而且对农民和对整个社会都是必要的和有利的.党的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又指出:“除了指令性计划之外,对许多产品和企业要实行主要运用经济杠杆以保证其实现的指导性计划。”②实行指导性计划也不排斥国家在必要时进行直接时干预.但是对那些“各种各样的小商品,产值小,品种多,生产、供应的时间性和地域性一般很强,国家不必要也不可能用计划把它们都管起来。这类小商品,可以让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灵活地自行安排生产,国家应当通过政策法令和工商行政工作加强管理”③党的十二大所提出的这三种形式,就是‘大计划,小自由”原则的具体化,这可以说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取得的成功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总结和提髙。上述三种形式的结合,既不是苏联式的也不是现在南斯拉夫或匈牙利式的,而是在研究了外国经验和本国走过的道路之后,从我国实际出发确定的正确方针.

有些同志对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铺的原则在具体认识上也有不同.他们对计划经济为主表¥赞成,但不赞成榀指令性计划,或者即使搞也只能把它们作为调整时期的临时措施.他们d为"所有实行指令性计划的国家的经验都表明,这种计划管理形势比较难以解决产需脱节,资源浪费,质量品种差、微观效M低这些传统的集中计划体制的固有弊病”。®我们认为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因为,如果取消指令性计划,国家就无法保证企业按照全国需要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生产和流通,国家手中就掌握不住稳定大局和控制市场所需的物质资料.那么各种经济杠杆也就很难发挥作用以保证指导性计划的胜利实现。自由市场就会变为冲击国家计划的盲目力量.至于说指令性计划的种种缺点,那是工作问题,是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改进的。这个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认识经济规律和改进管理工作的问题,这两个问题不解决,不仅指令性计划会脱离实际,指导性指标和自由生产也是一样会出乱子的.因为指导性也是要人来指导的,行政也是通过人来执行的.如果人(指政府机关的人)不具备完备的知识,熟练地运用和驾驭客观经济规律,不论指导性还是指令性,其发生失误是同样的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3

(一)历史的理论难题

在社会主义思想史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重大的理论难题。

在空想社会主义史上,在莫尔的乌托邦和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中,财产公有,没有商品生产,没有商品交换,没有货币,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尽管后来有些空想社会主义者在自己的理想社会中不同程度地保留了私有制和剥削收入,然而,在长达三百多年的空想社会主义史上,主流是莫尔和康帕内拉式的理想社会。

在科学社会主义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多次论述了未来社会。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消灭私有制”[1]的原则。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提出了未来社会“使生产资料受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支配”[1](p.409)的社会公有制思想。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提出了未来社会“共同占有和共同控制生产资料”、“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2]的思想。在1867年的《资本论》第1卷中,马克思设想,在“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社会中,联合体“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设,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3]这里隐含的命题是:“自由人联合体”中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与马克思的《资本论》相比,恩格斯1878年的《反杜林论》以明确的语言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那么商品生产将被消除”。[4]恩格斯的这个论断,就是后来斯大林和所说的“恩格斯的公式”。

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他们根据当时特定历史条件对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和分配制度以及是否存在商品生产的问题提出了原则性的科学预见。他们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提出更为具体的设想,比如没有具体设想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是否存在商品生产的问题,没有设想过渡时期结束后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商品生产的问题。后人也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他们提出这些具体设想。

列宁生活到苏联十月革命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过渡时期是消除商品和货币,还是保留商品和货币,这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要求他作出正确的回答。苏联战时共产主义时期曾经打算废除货币,但是在实践中遭遇到困难。列宁在1919年就指出:过渡时期内“立即消灭货币是不可能的”。[5]“我们没有做到一下子废除货币。我们说,目前货币还要保留着,而且在从资本主义旧社会向社会主义新社会过渡的时期,还要保留一个相当长的时间。”[5](p.340)列宁不仅在理论上解决了过渡时期要保留商品和货币的问题,而且通过新经济政策在实践上解决了利用商品和货币、利用市场的问题。但是,列宁未能生活到过渡时期结束后的社会主义社会,未能提出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商品生产的问题。

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商品生产的历史难题,留给了斯大林和。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初步解决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历史难题。认真研读了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以及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总结了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经验,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历史难题。

(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本质区别

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理论贡献,是他在科学社会主义史上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根本区别作了科学的说明。

无论是在苏联或是在中国,都曾有过不少人由于分不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而犯了主张立即取消商品生产的错误。

在苏联,有人断言,在取得政权并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后,就应当取消商品生产,而不应保存商品生产。这些人的理论根据,就是我们在前面引证的恩格斯《反杜林论》中的“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那么商品生产将被消除”这句话。斯大林批评了这样的人。在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批注中说:“我们也有(这)样的人”。[6]

在我国,在1958年刮“共产风”期间,主张消灭商品生产的既有经济工作者,更有经济理论工作者。严肃地指出,这些人没有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本质差别,他们的主张是错误的,是违背客观规律的。他说:“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是不认识五亿农民的问题……现在有人倾向不要商业了,至少有几十万人不要商业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这是违背客观法则的。”[7]

斯大林当时面临苏联国内在商品生产问题上的混乱思想,感到非常有必要在理论上予以澄清。而要在理论上予以澄清,首先就必须对恩格斯的“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那么商品生产将被消除”这一论断作出正确解释。斯大林分析了恩格斯的这个公式,指出:“恩格斯的这个公式不能认为是十分明确的,因为其中没有指出,究竟是社会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还是只占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即一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还是仅仅一部分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这就是说,恩格斯的这个公式可以了解成这样,也可以了解成那样。”[8]恩格斯的这个公式究竟应当怎样了解呢?斯大林仔细研究了《反杜林论》,发现恩格斯讲到占有“一切生产资料”,讲到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这说明,恩格斯的公式指的是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而不是把一部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可是,苏联的情况不是一切生产资料都收归国有,而只是一部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因此,斯大林指出:主张取消商品生产的这些同志“是大错特错了”。[8](p.546)

当时也面临我国国内在商品生产问题上的混乱思想,也非常有必要在理论上予以澄清。他说:“现在很多人有一大堆混乱思想”。[6](p.4)有的人急于要宣布为全民所有制,废除商业,实行调拨;有的人主张搞自然经济,不要进行商品生产。

研究了恩格斯的公式,研究了斯大林对恩格斯的公式的解释,认为斯大林分析得对。他说:“斯大林对恩格斯的这个公式的分析是对的。斯大林说:‘恩格斯在他的公式中所指的,不是把一部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而是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即不仅把工业中的生产资料,而且也把农业中的生产资料都转归全民所有。’‘恩格斯认为,在这样的国家中,在把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同时,还应该消除商品生产。’”[7](p.438)联系我国实践说:“现在我们的全民所有是一小部分,只占有生产资料和社会产品的一小部分。只有把一切生产资料都占有了,才能废除商业。我们的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懂得这一点。”[7](p.438)

人们最容易感到困惑的问题是商品生产是否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问题。指出:“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7](p.439)他结合我国当时的情况,指出我国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本质差别,提出发展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任务。他说:“我国现在的情况是,已经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变成了全民所有制,已经把资本家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现在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国家和,这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有本质差别的。”[6](p.48)

还肯定了斯大林说的“决不能把商品生产看作是某种不依赖周围经济条件而独立自在的东西”这一论断,进一步提出判断商品生产的性质的标准。这个判断标准就是:“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7](p.439)

运用判断商品生产性质的标准,确定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原则界限。这个原则界限就是:“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7](p.439)的这个公式,从本质上把握住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根本区别。

资本主义生产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生产。当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发展商品生产时,有些只从现象上观察事物的人,就误认为这是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就是搞资本主义;另一些只从现象上观察事物的人,又误认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没有本质区别。与这些人不同,没有停留在商品生产的现象上,没有只看到商品生产的外部联系,而是深入到事物的内部,抓住了不同商品生产的本质,找到了不同商品生产的内部联系,从而区别了不同性质的商品生产。

的公式一方面澄清了混同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的错误,另一方面澄清了否认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原则区别的错误。前一错误是“左”的错误,这一错误以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商品生产就是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就是搞资本主义;后一错误是右的错误,这种错误认为商品生产就是商品生产,否认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原则区别。

对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社会主义史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难题,至此得到全面解决。

对两种不同性质的商品生产的区分,对我们认识和区分不同性质的事物,特别是当前对我们认识和区分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三)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

斯大林认为,两种所有制的存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条件。他说:“现今在我国,存在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国家的即全民的形式,一种是不能叫作全民形式的集体农庄形式……集体农庄只愿把自己的产品当作商品让出去,愿意以这种商品换得它们所需要的商品……因此,商品生产和商品流转,目前在我国……仍是必要的东西。”又说:“当然,将来在两种基本生产成分即国营成分和集体农庄成分由一个包罗一切而有权支配全国一切消费品的生产成分来代替的时候,商品流通及其‘货币经济’就会作为国民经济的不必要的因素而趋于消失。但是,只要这个条件还不具备,只要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生产成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便应当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必要的和极其有用的因素而仍然保存着。”[8](p.550)

同意斯大林的观点。他认为,可以用斯大林这一理论来说服我国那些主张立即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经济工作者和经济理论工作者。说:“只要还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极其必要,极其有用。如果你们不同意,你们就来驳斯大林吧!”[6](p.57)

赞成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的条件所做的分析。但是,没有局限于斯大林所说的条件,而是发展了斯大林的理论。斯大林认为废除商业的条件只有一个,这就是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即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全民所有。与此不同,认为“只有国家把一切生产资料都占有了,社会的产品十分丰富了,才有可能废除商业”。[6](p.40)这就是说,他认为废除商业的条件有两个:“国家把一切生产资料都占有了”是第一条件,“社会的产品十分丰富了”是第二条件。

随后,十分清楚地全面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两个条件。他说:“(斯大林——引者注)这段里关于商品存在的条件,阐述得不完整。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6](p.58)在这里,明确指出,两种所有制的存在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主要前提,社会生产力尚未高度发展和产品还不很丰富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第二前提。据此,提出的科学预言是:当主要前提已经不再存在时,只要第二前提还存在,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反过来说,“只有当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国家所有了,只有当社会产品大为丰富了,而中央组织有权支配一切产品的时候,才有可能使商品经济不必要而消失”。[6](p.56)的这些论述,把对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条件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四)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范围

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之后,接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范围。斯大林认为,苏联的商品生产“并不是通常的商品生产,而是特种的商品生产,是没有资本家参加的商品生产,它所涉及的基本上都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主义生产者(国家、集体农庄、合作社)所生产的商品。它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8](p.551)这样,斯大林把商品生产的范围只限于消费品,而把全部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商品生产的范围之外。

不同意斯大林把全部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商品生产的范围之外的主张,认为这种主张不妥。他指出:“斯大林说,苏联的‘特种的商品生产’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这看来很不妥当。它的活动范围不限于个人消费品,在我国,有些生产资料,例如拖拉机等生产资料是属于商品的。”[6](p.59)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消费品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上,和斯大林没有分歧,他们一致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消费品都是商品。然而,在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上,和斯大林存在着重大分歧。斯大林认为,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全部生产资料都不是商品。则认为,这个看法是错误的。正确的看法应当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只有全民所有制内部调拨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而全民所有制企业卖给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都是商品,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相互转让的生产资料也全都是商品。针对斯大林的说法,说:“‘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我们是,又不是。生产资料在我们还有一部分是商品。”[6](p.40)在另一个场合,又说:“斯大林认为在苏联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在我们国家就不同,生产资料又是商品又不是商品,有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商品,我们把农业机械卖给合作社。”[7](p.435)

斯大林按照所有权没有转让的理由,断定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部生产资料都不是商品。不同意这个推断。恰恰相反,正是根据所有权转让的理由,论证了全民所有制企业卖给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是商品,并且论证了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相互转让的生产资料也是商品。说:“斯大林根据商品是一种可以转让所有权的产品这个理由,说苏联的生产资料不能列入商品的范畴,这值得研究。在我们这里,很大一部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就是在全民所有制范围内调拨的产品。也有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商品,我们不仅把拖拉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而且为了公社办工业,把一部分工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这些产品,都是商品。国家卖给以后,它的所有权转让了,而且在公社与公社之间,还可以转让这些产品的所有权。”[6](p.63)不仅认为斯大林的这一理论有问题,而且更重要的是认为这种实践大有问题。他说:“斯大林最后这封信(指《答阿·弗·萨宁那和弗·格·文热尔两同志》——引者)关于不把拖拉机卖给集体农庄的意见,彻底错误。”[6](P.68)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力是不是商品的问题,和斯大林一样,都认为不是。不同的是,不仅指出把劳动力当作商品买卖的社会条件已经根本改变,而且指出随着这种社会条件的根本改变,社会的雇佣观点也根本改变了。他说:“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把劳动力当作商品买卖的社会条件已经改变了……很多人从思想上认识到了劳动力不是商品,不是为人民币服务,而是为人民服务。”[6](p.59)

(五)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作用

在商品生产的作用问题上,苏联当时有人说,商品生产在任何条件下总还是要引导到而且一定会引导到资本主义。斯大林反驳了这一说法。在这方面,斯大林的理论贡献主要有两点:一是肯定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可以具有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的积极作用;一是肯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在“决定性的经济条件”下并不引导到资本主义。这些条件是:“如果这些使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已不存在”,“如果生产资料已经不是私有财产而是社会主义财产”,“如果雇佣劳动制度已经不存在,而劳动力已经不再是商品”,“如果剥削制度早已消灭”。[8](p.549)

在商品生产的作用问题上,同意斯大林的有关论述。针对我国一些人害怕商品生产,他一针见血地说:“现在我们有些同志怕商品,无非是怕资本主义。怕商品干什么?不要怕……我们可以发展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6](pp·58~49)在这里,明确地把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规定为我国发展商品生产的目的。不仅认为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积极作用”,而且强调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极其必要、极其有用”。他说:“必须肯定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7](p.436、440)

关于我国是否具备发展商品生产不会引导到资本主义的“决定性的经济条件”问题,说:“斯大林所说的‘决定性的经济条件’,在我国也完全有了。斯大林说:‘试问,为什么商品生产就不能在一定时期内同样地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服务而并不引导到资本主义呢?’这句话很重要。利用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服务,斯大林讲了很多理由。”[6](P.51)

把我国同印度、巴西等国家进行国际比较,他发现,“我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7](p.435)强调我国发展商品生产的必要性,他说:“现在我国有人不要商品生产,不对。在要不要商品生产的问题上,我们还要搬斯大林,而斯大林是搬列宁的。斯大林说,列宁主张全力发展苏维埃商业。”[6](P.44)

从多方面论证了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必要性。他指出,社会的需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需要,都要求大力发展商品生产,要求在更大的规模上进行商品交换。他说:“应该按照满足社会需要的原则,有计划地从两方面发展生产,既要大大发展直接满足本公社需要的自给性生产,又要尽可能广泛地发展为国家、为其他公社所需要的商品性生产。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要,又可以换回等价物资,满足公社生产上和社员生活上日益增长的需要。”[6](p.38)又说:“社会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社员的需要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公社的生产不可太单调,不能只生产自己需要的东西。在发展自给性生产的同时,要多搞商品生产,要尽可能多地生产能交换的东西,向全省、全国、全世界交换。”[6](p.39)他还指出,发展商品生产是走向富裕之路。他说:“京、津、沪郊区农村之所以比较富裕,是因为这些地方商品生产比较发展,商品交换比较发达。”[6](p.39)

主张“社会主义的商品交换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要把国家和公社的商品交换,纳入计划的轨道,要逐步推广合同制度”,他认为,“合同就是计划”。[6](pp.39、593)

总是辩证地看问题。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商品生产,除了积极作用,有没有消极作用呢?不回避这个问题。他说:“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作用呢?有,就限制它,否定它,过去的资本主义的‘鬼’已经吃掉了,将来再出现资本主义的‘鬼’,就再吃掉它。怕这个‘鬼’干什么?不要怕。”[6](p.51)他援引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报告规定的各项有关政策,并说:“我们对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容许其存在和发展,但是,我们又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6](p.51)

(六)研究和运用价值规律

规律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任何科学都要认识和反映客观规律。政治经济学当然也要研究和反映客观经济规律,揭示外在经济现象的内在联系。强调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性,提倡认真研究和学会运用经济规律。他说:“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是客观的必然性,要研究它。”并说:“必须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客观经济规律”。[6](pp.28、33)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的客观经济规律,当然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客观经济规律。重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必然重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的价值规律。

在当时刮否定商品生产的“共产风”的情况下,经济学家耻于谈价值规律。说:“现在我们的经济学家不喜欢经济学,苏联也是这样,认为谁谈到价值法则谁就不名誉似的”。[7](p.434)在这种情况下,力主研究价值规律。要研究价值规律,首先必须回答,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还起不起调节作用,并说明起调节作用的含义。如果不起调节作用,还必须回答,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还起不起作用。对于这些问题,是这样回答的:“斯大林这里说,价值规律在苏联‘不能起生产调节者的作用’,在这方面起作用的是根据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而制定的国民经济计划。这说得很对。价值规律对生产不起调节作用,是说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计划。在我国,还存在着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还起作用。”[6](p.61)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计划和价值规律的作用概括为:“计划第一,价格第二。”[6](p.494)在这里所说的“计划第一,价格第二”这种关系,实际上就是计划和市场的关系。

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价值规律的作用,他说:“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9]提出:“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7](p.435)

要求所有的经济单位,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要利用价值规律,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以便不断地改善经营管理工作,合理地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6](pp.59—60)

等价交换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客观趋势,但不是每一次交换都是商品价格和商品价值相一致。考虑了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同时考虑了农民提出的农业支援工业的口号,他提出:“赚钱不能过分,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不能够完全等价,但要相当地等价”。[9](P.122)而要做到相当地等价,就必须逐步调整工农业产品比价,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不仅从经济上而且从政治上考虑这个问题,他说:“调整价格,就是调整工人和农民之间、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问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6](p.490)

苏联重工业产品的批发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低于价值。这种情况引起的关注和思考。分析了造成这种情况的两种可能性:“可能有它的经济原因,这就是他们的重工业机械化水平高,工人用得少,产品成本低”;“可能是重工业是在命令主义的方法下建设起来的,大家不那么关心,不那么积极,又不提高觉悟”。还分析了这种情况会导致的后果:“结果使搞重工业的人感到横竖是国家的事情,谁也不愿意、不用心去搞经济核算,结果使重工业不能赢利,需要国家补贴。”[6](p.560)

苏联轻工业产品价格高,这种情况也引起的关注和思考。分析了这种情况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会不会使这种产品的市场不能迅速扩大?如果不能迅速扩大,那么,这样总的算起来,积累的资金不是更多而是更少,反过来,妨碍重工业的发展”。[6](pp.560~561)

承认价值规律的客观性,承认价值规律的作用,但是不同意夸大价值规律的作用。夸大价值规律作用的典型例子是苏联教科书所说:“由于掌握了价值规律,它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所起的作用就不会带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发生危机的那种毁灭性后果。”对此,批评说:“这一段把价值规律的作用夸大了。资本主义的危机,是由它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而不是价值规律决定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所以没有危机及其‘毁灭性后果’,主要不是由于我们掌握了价值规律,而是由于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全国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和分配、没有竞争和无政府状态等。”[6](pp.497~498)

(七)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是历史范畴

西方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作是绝对的生产方式,看作是自然的、永恒的生产方式。相应地,他们把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看作是永恒的范畴。这种非历史的观点,从西方古典经济学家到西方现代经济学家,是一脉相承的,鲜有例外。与此根本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是永恒的,而是历史的。同样,这个生产方式所固有的经济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范畴,而是历史的范畴。

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看待社会主义的经济范畴,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范畴不是永恒的范畴,而是历史的范畴。他说:“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等,现在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但是,发展下去,总有一天要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总有一天要被生产力的发展所突破,总有一天它们要完结自己的命运。能说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经济范畴都是永久存在的吗?能说按劳分配这些范畴是永久不变的,而不是像其他范畴一样都是历史范畴吗?”[9](p.137)他又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这些经济范畴,难道是永生不灭吗?难道它们只有生长、发展而没有变化、死亡吗?难道不是像其他的历史范畴一样,都是历史范畴吗?”[6](p.258)

当然,说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是历史范畴,决不意味着那种企图超越历史的、主张立即废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观点是有道理的。本文前面引述的关于“使商品经济不必要而消失”的条件的论述,关于“只要两种所有制没有变成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商品生产就还不可能废除,商品交换也还不可能废除”的论断[6](p.8),就是对社会主义阶段商品生产是否存在的问题所作的全面的、合乎客观规律的科学回答。

二、陈云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所说的“计划第一,价格第二”,实际上说的是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关系。继之后,在中央长期主持经济工作的陈云,进一步深入研究了社会主义社会计划和市场的关系,发展了思想。

(一)苏联和中国计划经济的主要缺点是没有市场调节部分

陈云在1979年3月8日写的《计划与市场问题》这一著名提纲中,总结了1917年后苏联经济计划和1949年后中国经济计划的经验和教训,认为苏联和中国的经济计划都是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办事的,当时这样做是完全对的。问题在于,苏联和中国没有根据已经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经验和本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状况,对马克思的原理加以发展,这就导致现在计划经济中出现的缺点。

苏联和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的主要缺点是什么?对于这一重大问题,陈云作了十分明确的回答。他说:“六十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现在的计划太死,包括的东西太多,结果必然出现缺少市场自动调节的部分。”[10]

(二)忽视市场调节的后果

陈云对市场调节作了明确解释:“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在经济生活的某些方面可以用‘无政府’、‘盲目’生产的办法来加以调节。”[10](p.245)

陈云从两个方面说明了忽视市场调节的后果:一个后果是,因为市场调节受到限制,而计划又只能对大路货、主要品种作出计划数字,因此生产不能丰富多彩,人民所需日用品十分单调;另一个后果是,忽视价值规律,思想上没有利润这个概念。这是大少爷办经济,不是企业家办经济。

(三)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在这个著名提纲中,陈云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关系:“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必须有两种经济:(1)计划经济部分(有计划按比例的部分);(2)市场调节部分(即不作计划,只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进行生产,即带有盲目性调节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的主要的;第二部分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需的。”[10](p.245)陈云预言:“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的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地增加。”[10](p.247)

陈云的著名提纲在社会主义史和马克思主义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全面地论述了计划和市场的作用,第一次明确地提出,除了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可以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而且必须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第二,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二者同时并存于整个社会主义时期,而不是只同时并存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也不是只同时并存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三,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二者的关系上,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第四,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居重要地位,但二者的绝对数额都将增加。

这样,陈云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既指出了“两种经济同时并存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又指出了“这两种经济在不同部门应占的不同比例”。[10](p.245)

三、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

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邓小平多次论述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问题,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这一理论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指导思想。

这里顺便说一下,邓小平在谈话中通常把“市场经济”、“市场调节”和“市场”作为同义语,把“计划经济”、“计划调节”和“计划”作为同义语。知道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有时说“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有时说“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有时又说“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一)“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法”

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是邓小平从改革开放之初起就一直在思考的重大问题。他说:“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11]

关于什么是市场经济,国内外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另一种解释是,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按照前一种解释,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经济;按照后一种解释,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同样,在什么是计划经济的问题上,国内外也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计划经济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通过计划配置资源的经济;另一种解释是,计划经济是通过计划配置资源的经济。按照前一种解释,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经济;按照后一种解释,计划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

邓小平明确认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也就是说,在他看来,计划和市场都是资源配置方式,而不是基本经济制度。因此,不应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经济,也不应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他说:“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11](p.203)又说:“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11](p.367)

(二)“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

如果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基本经济制度,而不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就必然会认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反之,如果认为市场经济只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而不是一种基本经济制度,就必然认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之间不存在矛盾。

1986年10月23日,邓小平接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在回答该公司总编辑格龙瓦尔德提出的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这个问题时,邓小平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11](p.148)

(三)“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既然市场经济是一种方法,或者说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既然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矛盾,那么,由此必然会逻辑地得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结论。

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接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和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林达光时,就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一著名论断。他说:“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2]

(四)“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在解决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重大问题之后,另一个重大问题是如何处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关系。邓小平主张把二者结合起来。他说:“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11](pp.148~149)

在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上,邓小平的思想既有始终不变的部分,又有不断发展变化的部分。

邓小平在计划和市场关系问题上不断发展变化的部分是关于要不要以计划经济为主的问题。在1979年11月26日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一著名论断时,他说:“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12](p.236)与此相一致,1980年1月16日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中,他的提法是“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3]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这些提法,与“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提法相一致,也与陈云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相一致。在1987年2月6日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在要不要以计划经济为主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的思想发生了重要变化。他说:“我们以前是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11](p.203)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问题上,从讲以计划经济为主,到不要再讲以计划经济为主,这是一次重大变化,也是一个重大突破。与这一思想变化相适应,《邓小平文选》第2卷1983年第1版中的“在计划经济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这个提法,在1994年第2版中改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12](p.247)

邓小平在计划和市场关系问题上始终不变的部分是,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强调这个不能改,并且强调今后仍要继续坚持。他说:“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实际工作中,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者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候多一点市场调节,搞得更灵活一些。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11](p.306)

(四)“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理论,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谈话中得到了最系统的论述。在谈话中,邓小平阐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指出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11](p.373)

(五)“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

资本主义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当社会主义社会实行市场经济时,有些只从现象上观察事物的人,误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从而就误认为搞市场经济就是搞资本主义;另一些只从现象上观察事物的人,则误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断言“市场经济不存在姓社姓资”的问题,断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没有本质区别。他们模糊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的原则界限,实质是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邓小平区分了“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他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12](p.236)这一段话,既讲到“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又讲到“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邓小平明确地认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方法,不同之处是所有制。他说: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相似,但也有不同,是全民所有制之问的关系,当然也有同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也有同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但是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12](p.236)

邓小平关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区分,与关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分,实质是一样的。认为,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产,而要看它与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联系的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联系的商品生产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同样,邓小平实际上也认为,不能孤立地看市场经济,而要看它与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或相结合。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联系或相结合,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联系或相结合,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因此,那种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实行“国际接轨”的主张,是错误的。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是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的共同之处,但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基本经济制度,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不能接轨的。

(六)坚持“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发展市场经济就不会导致资本主义

搞市场经济,会不会导致两极分化?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会不会最终要走到资本主义?这是国内外舆论谈论很多的问题,也是邓小平想得最多和讲得最多的重大问题。

邓小平注意研究国际舆论特别是西方舆论对我国改革开放的反应,强调坚持社会主义的重要性,强调坚持社会主义不仅是中国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是世界的一个重要问题。他说:“国际舆论特别是西方世界的舆论,以为我们是搞资本主义,或者以为我们这样搞最终要走到资本主义……我们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坚持社会主义,是中国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十亿人的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对世界是个灾难,是把历史拉向后退,要倒退好多年”。[11](pp.157~158)又说:“只要中国社会主义不倒,社会主义在世界将始终站得住。”[11](p.346)

邓小平不仅指出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且指出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他说:“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11](p.138)对于改革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邓小平做了充分的估计:“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11](p.111)

邓小平相信,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会导致两极分化,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他说:“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总之,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11](PP.138~139)在这里,邓小平正确地把握住了保证改革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不会走向资本主义的两个根本条件:一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一是不导致两极分化。邓小平对这两个根本条件的另一种表述是:“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11](p.142)邓小平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改革必须坚持这两个根本原则,他说:“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11](p.149)

在邓小平指出的坚持社会主义的两个根本条件中,最根本的是第一条,即“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这是保证实现第二条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的先决条件。正如邓小平所说:“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11](p.149)

邓小平把坚持社会主义的两个根本原则同向共产主义过渡联系起来,强调必须有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强调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下一代下两代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的重要性。他说:“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从长远说,最终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现在有人担心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我们不能拿空话而是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这个忧虑,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我们的报刊、电视和所有的宣传工作都要注意这个问题。我们这些人的脑子里是有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要特别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下两代,一定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一定不能让我们的青少年作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那绝对不行。”[11](p.111)

在新中国不同的发展阶段,、陈云和邓小平对计划和市场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历史性的探索,提出了一系列崭新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在科学社会主义史上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他们的理论,不仅在过去指导着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而且今天仍然具有理论的和现实的指导意义。我们今天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了更广阔的历史背景、更丰富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然而,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只有逐步积累在每一个具体历史阶段上获得的并经过实践检验的认识,不断推进,不断深化,才能逐渐接近于科学真理。说得对:“绝对真理包括在相对真理里面。相对真理的积累,就使人们逐步地接近于绝对真理。不能认为……到了一天,人们忽然找到了绝对真理。”[6](p.663)

参引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6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Ⅰ,人民出版社l975年版,第l05、104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5~9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3页。

[5] 《列宁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0~91页。

[6] :《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8年,第11页。

[7] 《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7~438页。

[8] 《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46页。

[9] 《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

[10] 《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245页。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4

第二种宏观经济控制理论,一方面控制社会需求,防止社会需求膨胀,确保国民收入的生产额与分配额的平衡,使社会的总需求同总供给在价值量上保持平衡^另一面,控制产业部门比例,使产品结构同社会需求结构在实物形态上协调。这样就能从宏观经济控制上解决两个矛盾i一是解决商品物资供不应求的矛盾;二是解决商品物资货不对路的矛盾。这两个矛盾是计划管理体制的两个老大难问题。

现行计划管理体制实际上只承认宏观经济层次,不承认微观经济层次,因此,所谓宏观经济控制,事实上是控制微观经济。所以它属于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理论。这个理论的根据是: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消灭了商品生产,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已经是产品车f的计划经济。这种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择式,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部结构为前提的。列宁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内部结构的基本特征,就是整个社会是一个劳动平等、报酬平等的大工厂,整个国家是一个“辛迪加”。在这种生产关系内部结构理论指导下,必然以产品生产和产品分配取代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斯大林在早年也曾设想未来的社会是产品生产的社会主义社会。随着剥削的消灭,商品生产和买卖也会消灭。所以,制定了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在这个模式下,整个社会是一个大企业,而所柯生产企业都成了这个社会大企业的生产车间,因此,这种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从承认社会虫义社会生产内部存在联合劳动,按劳分配一个层次,不存在两个层次,由此导致只承认社会这个宏观经济层次,不承认企业微观经济层次。以这个理论为指导制定的计划管理体制,要实fr宏观经济拧制而微观经济放活的原则是不可能的。因为所谓宏观经济控制.实际上是由国家计划控制企业再生产过程——供、产、销的各个环节。具体来说,产一一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由国家下达指令性计划控制;供一一企业所需的燃料和主要原材料,实行直接的产品分配,即由国家统一分配>销一一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实行直抜的产品分配,由国家统一调拨,企业无权自己销售。结果,宏观经济控制的对象不是宏观范围的经济活动,而是微观范围的企业再生产循环过程及其物质补偿。为了使企业无条件地接受这种控制,不只规定企业再生产的物质扑偿由国家负责,而且还规定企业再生产的价值补偿也全部由国家包起来。这种理论实际上把计划经济与企业自负盈亏对立起来。

持这种理论的人,生怕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体制后,只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而不执行国家计划。那么,我们要问: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为什么就不考虑企业的经济利益呢?说到底这不是企业自负盈亏体制有什么不好,而是价格和税收这两个经济杠杆没有使用得好的问题。另外,也有人怕国营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体制会改变企业性质。这是多余的顾虑。因为决定企业性质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国营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企业体制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国有制。也有人说苏联强调实行经济核算制不是也很好吗?不见得。我国实行了三十几年的经济核算制,实践证明这种经济核算制是适应产品生产计划经济需耍的产物。它的实质就是“企业核算、国负盈亏。”实行这种经济核算制,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我们是饱尝了吃“大锅饭”的苦头的。要说实行“大锅饭”企业体制有什么好处?好处就是企业执行国家计划不讲条件。但是,国家却为此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一一企业经济效益低,甚至使用宝贵的原材料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合社会需要而放在仓库里。

宏观经济控制微观经济,不仅要控制企业的再生产过程,而且还要控制企业的隶属关系。当强调放权的时候,同时就得下放产品的分配和调拨权给地方政府,这就要调整企业隶属关系,把国务院有关部的直属企业下放一部分给地方政府;当强调集中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时候,于是又有人提出要把地方的一部分企业上收为国务院的部属企业,因为只有这样,产品才可以由国家物资总局分配和调拨。现在,要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建设,又有人提出要上收利大税多的大企业。这里有一个分配理论问题。我们讲分配,首先应该弄清楚是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还是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如果按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理论办事,分配就是直接的分配,即直接的产品分配,不能即是直接的产品分配,又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即价值分配。如果按照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理论办事,就是国民收入的分配,即价值的分配,分配到收入的单位或个人,就可以拿钱去购买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当然,购买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有的可以按计划购买,有的吋以白由购买。我认为,今天应当按照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分配理论办事,即国民收入的分配才是分配,商品只能交换,在社会主义阶段大量搞实物分配如弊多利少。国家集中资金,应当通过合理的路子,如通过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等,不能一说要钱或要物就上收企业。因为上收企业必然加剧条块分割,为专业化协作增加新的障碍。从宏观经济控制来说,上收企业并不是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控制,而是加强了对微观经济内部联系的分割。

宏观经济控制微观经济,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一是微观经济控制得很死,并把企业拴在行政机构的“指挥棒”上,使之成为“块块”和“条条”的附属物,层次多、部门多,衙门多,婆婆多。许多绳子把企业手脚捆起来,结果是“上故,下死”,使份企业一无活力、二尤压力。二是宏观经济常常失控,尽管一洱强调“宏观控制”,结來往往沾本迮设投资失控,国民收入分齠失衡,社会益_求矢于,4換法,造成生产资料相生活资料反复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国外有人根据这种现象,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一种“短缺经济”。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践,不仅突破了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生产关系内部结构理论,也突破了产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理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生产关系内部结构,实际上存在着联合劳动、按劳分配的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社会经济职能由国家行使,一个层次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流通者一一企业。它是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经营实体,它的经营职能由企业行使。把企业的经营职能同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分开,这是实行政企分开原则的一个重要步骤。这种生产关系内部结构使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具有两个基本层次: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这两个基本层次的划分构成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理论的基础。

企业再生产循环的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是物质补偿和价值补偿。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但是,这两个条件要由宏观经济提供,它取决于宏观经济国民收入分配的平衡和产业部门比例的协调。国民收入分配平衡了,才能使社会总需求同总供给在价值量上取得平衡>产业部门比例协调了,由它制约的产品结构同社会需求结构才能协调。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对基本建设投资分配结构实行宏观控制,是竿制产业部门比例的基本手段,也是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基本手段。

研究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要从理论上明确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坚持商品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理论,承认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存在两个层次一一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必须坚持宏观经济控制而微观经济放活的原则。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的经营实体,应当实行自负盈亏的企业体制,享有经营自主权,包括享有企业范围再生产循环过程的计划管理权。国家计划管理的重点应当放在宏观经济控制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虽然个别企业的生产也是有计划的,但是在宏观经济范围,即企业与企业相互关系这个范围,资本主义社会不能实行自觉的社会调节一一计划调节。不能通过宏观控制自觉安排办哪些企业,不办哪些企业,因此不能事前协调企业间相互关系,它不能克服生产无政府状态,不能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社会主义计划管理的重点必须放在宏观经济这个层次,控制国民收入分配的平衡,并通过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分配,事前自觉安排办哪些企业,不办哪些企业,控制产业部门的合理比例I同时通过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幅度控制消费品市场的容量,控制社会购买力间商品供应之间的平衡。做到这两条,宏观经济就可以稳住,取得稳定的平衡,宏观经济控制市场容量及其构成,又能从市场上制约产业部门比例及其产品结构。这样经过宏观经济自觉控制的市场需求,反映了经过计划调节的社会需求。有人对市场调节不作具体分析,不区别生产无政府状态下的市场调节和计划经济条件的市场调节,甚至把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调节等同起来,这是不符合实际的看法。我认为,实行商品生产的计划管理体制,只要宏观控制合理,所谓市场需求,就是计划调节的社会需要。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生产,实质上就是在国家计划间接控制下进行的一种生产。是完全符合满足社会需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的。由于这种社会需要受国家计划控制,不会出现需求膨胀。因此这种经过计划经济自觉稳定平衡的市场是根本区别于资本主义的。

我们主张计划管理的重点放在宏观经济这个层次,不是说不要管企业了。对企业当然要实行计划管理,M题楚管什么,怎么管。我们认为,基建计划和遙建单位是计划昝理的16点。对生产企业也要管,主要管收入分配,国家得多少,企业得多少,个人得多少。国家得多少与企业得多少,这点用税收杠杆调节。税后,企业所得收入由企业支配。至于个人得多少,属于工资部分,既耍同企业经营效益高低挂钩,义要实行宏观控制。全国消费袪金的增幅度,要由国家根据全局情况、兼顾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股则实行计划控制。在这个前提下,企业内部工资增长部分怎样在工人中分配,企业有分配自主权,国家计划无需管它。对大多数企业的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本身的利益确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但是,对那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包括一部分长期短缺的商品,要实行指令性计划。当然,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要减少,指令性计划的方法要改革,改为供方和需方分别下达供货计划,并由双方签订包括各种具体要求的供货合同,国%只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总之,要做到宏观控制而微观放活,必须把产品生产的计划管理体制模式改为商品生产的计划管理体制模式。实行商品生产的计划管理体制模式,必须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学会正确运用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规律,使之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起主导的支配作用。为此要建立严密的科学的计划经济的宏观控制体系,要求既能控制国民收入分配的平衡,又能控制产业部门的比例;既能避免商品供不应求的现象,又能防止产业部门比例的失调。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5

1、房地产项目存在的问题

当今社会,由于某些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与小区规划设计等方面脱节,严重阻碍了房地产项目的作业进程。在实际生活中,开发商不重视对某些小区的科学规划设计,导致项目出现缺陷户型的情况;某些小户型住宅被开发成大户型住宅,导致硬件设施无法满足大户型住宅,使房地产项目出现滞销情况。因此,房地产在营销策划项目的过程中,必须提前进行规划谢十工作,保障项目销售的质量,从而提高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2、“前营销”策划的重要性

“前营销”对小区规划设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当项目具有良好的影响基础时,房地产才能开发出科学地房地产产品,提高经济利润。“前营销”策划工作能够清晰定义住宅小区的档次定位,利于小区后期的产品开发。在“前营销”的策划环节中,设计师必须保障小区规划设计的合理性、规范性、科学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由于住宅小区的定位不同,因此高端型小区与经济型小区在规划设计中,存在很多不同点,主要体现为内涵、品质、建筑风格等。同时,个性化住宅小区规划与中端型住宅小区规划必须具有不同点,设计师在设计之前必须充分调查目标客户的生活习惯,不断满足客户的消费需求。当小区的档次定位清晰后,利于后期的产品营销策划工作。“前营销”策划通过工作人员具体分析目标客户的生活品质,提供给设计师详细的市场依据,使设计师能够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不断提炼出产品亮点,从而提高开发商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前营销”策划对小区规划设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开发商在对小区进行营销策划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目标客户的消费需求。通过邀请专业的策划公司参与项目开发环节,避免出现决策失误的情况,提供产品的质量。

3、营销策划和小区规划设计在房地产项目中的应用

成功的营销策划,利于房地产项目的后期运营,是开发商获得经济利润的重要表现。由于小区规划设计的质量直接决定了住宅产品的性能,对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设计师在对小区规划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3.1小区主题设计

设计师在对小区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首先重视的内容应为小区主题。小区主题的理念直接关系到设计师对整个小区的规划设计,体现了小区的特色风貌。小区规划设计不仅仅是房地产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对产品的宣传,而且是产品与服务的实质体现,对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具有重要意义。在设计过程中,小区理念是由设计师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提炼得出的。由此可见,设计师在对小区进行规划设计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市场信息,不断提高小区主题设计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學性。当住宅小区缺乏鲜明主题时,不利于开发商的市场竞争优势。在对某些项目的景观工作进行设计时,一旦缺乏主题化设计,常常导致产品中出现较多的景观元素,不利于开发商的市场销售。当设计师没有设计出鲜明的小区主题时,营销策划师难以对房地产的主题进行营销推广工作,导致营销质量不断下降,对房地产造成了经济损失。

3.2风格差异化设计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产品出现了同质化倾向。在很多住宅产品中,风格相同的户型设计、欧式建筑、园林景观、坡屋顶等,同时,房地产不断展示重复的理念、相同的设计,降低了客户的购买欲望。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成功的房地产项目具有独特的风格,例如:枫林绿洲的阳光花房设计,设计师通过创新住宅,提高了房地产的营销额,因此,差异化的产品具有重要意义。如今,很多产品的同质化倾向日益明显,为了提高房地产的市场竞争力,房地产必须重视产品的差异化,突出自身项目的个性,不断提高其竞争优势。同时,房地产还应重视环境质量、住宅地段、实力等客观因素。对于产品的差异化个性,是竞争对手不容易模仿的,属于营销策略的重要武器。如今,房地产市场的趋势为差异化营销。因此,设计师在对小区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必须改变传统的落后理念,建立创新理念,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为房地产带来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3.3小区前瞻性设计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质量,对住宅小区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小区常常面临这样的问题:住宅小区的业主们总购车辆不断提高,但是车位有限,导致后期车位出现供求失衡的状态,无法满足业主的生活需求。由于某些小区的智能化程度低,导致后期的运行过程中,小区无法满足业主对小区智能化的需求与安全指数的需求等。因此,设计师在对小区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必须具备前瞻性,充分考虑小区后期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重视前瞻性理念,设计师在对小区的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前瞻性的设计理念。从房地产项目的开工到销售结束这一过程中,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必须保持合适的超前性,不断吸引客户的注意力,充分满足客户的需求。根据数据调查显示,具有前瞻性的房地产项目越来越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某些房地产产品,虽然当前销售业绩良好,产品质量优良,但缺乏超前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逐渐降低市场销售量。因此,房地产必须重视小区规划设计的前瞻性。因此,房地产必须重视设计师的设计理念,通过定期对设计师进行培训,不断增加设计师的建筑理论知识,同时提高设计师的专业水平。设计师还应建立前瞻性理念,不断提高房地产产品的质量,从而提高开发商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6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3-0054-03

薛暮桥,1904年10月出生于江苏无锡,是我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杰出代表,在2005年获得中国经济学贡献奖。早年随陈翰笙一起从事我国农村经济问题的研究,并担任《中国农村》主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他在敌后根据地和解放区从事教学和经济工作,并承担了山东革命根据地的经济领导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薛暮桥直接参与了通货膨胀、调整物价的斗争,参与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国民经济调整的领导工作,开始了对价值规律的研究,创建了新中国最初的统计制度。和时期,不断进行反思和学习,完成《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前六稿。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断解放思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强调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在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探索中不断前进。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薛暮桥对于价值规律的探索

1952年,斯大林发表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在刚刚成立不久、急于发展经济的新中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我国经济界、理论界展开了一次探讨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热潮,这次热潮以探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价值规律为重点。当时理论界、经济界普遍认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受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支配,与价值规律无关;对资本主义经济起作用的是价值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私人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受价值规律的支配。薛暮桥对此持不同的观点,1953年发表了《价值规律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一文,处在过渡时期的新中国的经济情况与苏联的情况是不同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货膨胀、投机活动猖獗,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没有受到限制,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立刻采取措施使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加强,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逐步受到限制。这是否意味我们不需要价值规律,取消了价值规律的一切作用。薛暮桥具体分析了在不同的经济成分下价值律的作用:分散的个体农业中,价值规律影响着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对于私营工业来讲,除了有些在不同程度上受国家计划支配,其生产一般仍受价值规律调节;大量的小工业和小农业它们几乎是完全由价值规律来调节;国营工业基本上是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调节,但价值规律对其也有一定影响。对于前几种经济受价值规律影响可以简单理解,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已经取得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国营工业还要受到价值规律影响?首先在国营工业中计算成本、规定价格、实行经济核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价值规律。其次,国营工业所生产的与私营工业所生产的同类产品在流通的过程中需要相同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薛暮桥指出不能因为我们有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制定了国有计划,就抛弃价值规律,凭主观来进行经济建设,这是严重的错误思想。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薛暮桥对价值规律的认识

这一时期对价值规律的探索主要涉及三个问题:第一、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国民经济占绝对统治地位其主要部分基本纳入国家计划,价值规律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怎样的地位。薛暮桥认为在这一时期及以后价值规律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都起着重要作用。主要原因是无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还是改造完成以后,商品生产都是广泛存在着。不管是国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所生产出来的消费品,都必须通过市场交换,在这一过程深受价值规律的影响。当然,社会主义国营企业不通过市场的生产不受价值规律的调节,社会主义国营工业的产品,其中属于生产资料的部分将会脱离市场在内部进行分配,属于消费品的部分则以商品的形式送到市场去销售。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仍受价值规律的影响。第二、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生产中所起的作用与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价值规律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价值规律所起的调节作用具有很大的自发性,而且不受任何限制,资本主义国家倡导自由,很少有国家对其生产进行调节和控制,因此价值规律的自发性带来了很大的破坏性。在社会主义生产中,国家利用价值规律,通过计划经济来调节生产,因此,价值规律的自发性因为受到国家的限制而发挥不了作用。自发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由于其客观性依然存在,应当给予重视。第三、出现一些新情况,国家计划也应当采取一些新措施。改造完成后,薛暮桥意识到我国经济出现一些问题。首先,由于产品统购包销,不能够自由选择。比如,工业品的品种和花色减少,有些产品出现质量下降的情况,适应不了人们的需求。其次,一些成本相同而质量不同的产品,在市场往往以同样的价格进行销售,这显然与价值规律发生了背离。再者,国家在收购农产品或者手工业品时,有时收购不及时或者收购价格偏低导致减产,使农民和手工业者收入减少还影响市场供应。在这种情况下,薛暮桥提出“我们将有必要和可能更加放手地来利用价值规律,利用它来作为国家计划的补充。”在计划经济下充分利用价值规律。

三、薛暮桥在三年调整及时期对于价值规律的探索

这一时期,由于国家在政治上出现一些偏差,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陷入了困境。薛暮桥同志在这一时期对于价值规律的探索并未停滞不前,这一时期对于价值规律争议较大。首先,薛暮桥提出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管理中的三种方法:一是国家用直接计划来管理的经济活动,国家计划直接规定了产品的生产、质量、调拨数量、调拨价格,在生产和数量方面,价值规律已不再起调节作用了,但是在调拨价格方面必须利用价值规律。简而言之,用直接计划来管理经济活动不是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价值规律仅仅起到经济核算工具的作用。二是国家用间接计划来管理经济活动,即国家不直接规定生产计划,而是各个国营商业部门按照市场需要,从供销中来加以调节。在流通过程中,可以一定程度上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在生产过程中,价值规律被用来作为经济核算的工具,部分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这个调节不是价值规律自发调节而是国家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三是国家计划管理范围以外的经济活动,即国家对于生产和销售不再管理,主要靠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国家在必要时通过价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次,在这一时期,国家计划于价值规律的关系引起了争论,一种认为,计划规律起作用的地方,价值规律就没什么作用。另一种认为国家计划和价值规律一起起作用。薛暮桥对于这一问题提出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新理解,国民经济在生产过程中要求按比例发展这是客观规律,这一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是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的,而在我国是通过国民经济计划来实现的。在社会主义的生产和流通,是由国家计划来调节还是价值规律来调节,薛暮桥认为二者可以同时发挥作用,利用价值规律发挥其积极作用。再者关于“等价交换”,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许多矛盾,比如国家和个人、国家与企业、两个所有制的矛盾。如何应对这些矛盾,薛暮桥提出“通过商品交换,利用等价交换的原则”来调整矛盾。在1959年经济理论讨论会上,薛暮桥分析了价值规律的作用问题,他认为:“价值规律的作用,就是要求各种产品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来进行交换。”价值规律的实质内容是等价交换。

四、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薛暮桥对于价值规律的思考

这一时期思想得到了极大的解放,特别是十二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思想在理论界有了重大突破。这一时期,薛暮桥不仅仅对过去开始反思,也不断提出新的理论思想。首先,对于旧计划体制的反思。国家采取金华管理的手段统购包销切断了生产与人们需要、市场之间的联系,使生产与需要产生矛盾。企业由于被动实行国家给予的计划,剥夺了企业自,使其丧失了活力。因为不了解需求使有些物资供应不足,还有一些出现积压。向农民下达指令而没有考虑当地情况,不能因地制宜打击农民积极性。用行政命令来代替经济管理,只有计划无市场。其次,对于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认识。这是对旧计划体制反思后的新思考,在现代,商品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市场调节是商品经济的必然要求。由于长期“左”的思潮的影响,人们往往把市场调节认为是资本主义自由化,把市场调节视为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其实市场调节并不是一般的价值规律的调节,之前有部分学者认为市场调节就是价值规律的调节,其实是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通过市场的自由竞争、价格波动、供求变化来实现调节。把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对立起来是不对的,二者并不相斥,完全可以相辅相成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再者,如何利用价值规律来为经济建设服务,过去我们的价格由国家制定,在当时看来国家有可能自觉地利用价值规律来制定价格,但是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薛暮桥曾认为社会主义价格相对于资本主义国家来讲更接近于价值,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资本主义国家当价格背离价值时,价值规律就会自动调节,缩小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差距;社会主义国家的价格是由国家规定的,如果出现价格背离价值的情况,价值规律的作用受到国家的影响很难自发去调节价格,出现产品积压或者供不应求导致人们生活水平下降乃至影响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这一时期开始反思《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斯大林关于价值规律作用的论述,这一论述造成苏联物价政策的失误,同时也造成了经济上的严重损失。十年导致价格混乱,价格严重背离价值,这使我们用经济方法管理价格遇到困难,因此价格管理办法应当要灵活一些,充分利用价值规律和利用市场,因地制宜。

五、同时期经济学家与薛暮桥关于价值规律理论的讨论

同时期,我国还有很多优秀的经济学家,他们对经济建设同样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们同薛暮桥就价值规律的观点也有不同的看法,观点的碰撞也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就同时期的经济学家孙冶方、于光远对于价值规律的看法简要叙述。孙冶方与薛暮桥就价值规律理论的争论:首先关于价值规律的含义问题,在薛暮桥看来价值规律就是指各种商品的价格必须符合于它的价值,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即价格围绕价值上下运动的规律,当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消失后价值规律将不复存在。孙冶方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两种价值规律,一种是商品价值规律即与薛暮桥观点相同,另一种是产品价值规律,在商品经济消失后,直到共产主义社会,仍然计算各种产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量,这就是“商品价值规律”与“产品价值规律”的差别。孙冶方同志认为,产品价值规律在共产主义社会将是最重要的经济规律,要重视这种价值规律,提高生产的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规律的作用是否受到限制的问题上,孙冶方同志曾与薛暮桥发生过争论。孙冶方认为,价值规律既然是客观规律,它就不能被限制,说限制价值规律与取消或者改造价值规律是一样的错误。针对这一点,薛暮桥指出是自己表达有误,薛暮桥所指的限制价值规律本意是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受到限制,因为略去这几个字而引起误解。孙冶方提出:“价值规律在没有自由市场或者自由市场受约束的条件下,它变的不灵敏了,可是它存在着。因此,我们更应重视它,通过计算它、发现它、尊重它,并进一步掌握它,使它为我们服务;要不然它将比惩治资本家更残酷地来惩罚我们。”这与薛暮桥所提出的我们要有意识的利用价值规律并无实质上的差别。于光远与薛暮桥就价值规律理论观点差异:就价格与价值来讲。薛暮桥认为凡是用于交换的产品它们的价格都要以价值为依据,还特别强调社会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用来互相交换的产品的价格要用基本符合社会必要劳动的价格。于光远同志认为这些观点从理论或实际工作中来看都是有好处的,但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格以价值为基础,实际生活中,价格高于价值或低于价值,甚至价格与价值出现一定程度的背离这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要使二者完全符合是有一定的难度。再者关于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作用,两位学者也有不同的观点。薛暮桥认为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只有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受到了国家计划的影响,但是还是起作用。这些观点于光远同志是同意的,只是薛暮桥同志提到了“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冲击着我们的国家计划”这一点于光远持有不同的观点,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社会里不能脱离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来谈对国家计划的冲击,更不能简单的把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看成这种冲击力量,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要把利用价值规律对国家计划起破坏作用的社会根源找出来,而不是抽象的认定价值规律对国家计划有冲击作用。

薛暮桥对于价值规律理论的探索体现了薛暮桥作为一名经济学家,始终坚持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不盲目照抄别国经验,根据我国特殊国情揭示了经济发展的特有规律,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和研究使薛暮桥具备了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高度洞察力和预见性,薛暮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从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对商品生产与价值规律关系展开丰富谈论,表明薛暮桥开始了商品经济的价值探索使他成为能对我国经济建设实践提出不同的意见。

[参 考 文 献]

[1]薛暮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46

[2]薛暮桥.薛暮桥经济文选[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

[3]杨欢进.薛暮桥经济思想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115-119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7

是构成一国经济管理模式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有何种财产所有制形式。此外,资源配置方式。按照资源配置方式,传统经济模式可以分为计划经济模式和市场经济模式。由于市场经济内部政府对资源配置过程中干预的形式和程度的不同,于是形成计划管理模式和政策管理模式。

(一)印度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及其特征

独立后,印度经济中存在三咱主要财产所有制形式。一是以财产公有制形式为基础的公营经济。它主要是通过把殖民政府财产收归国有、大型私营企业国有化、财政政投资和利用外援兴建公营企业等方式而建立起来的,包括直属中央政府的司局级企业、依据议会通过的有关法令建立等我种组织形式。二是独立前就已存在并主要活跃在农业、零售业、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小型企业、乡村企业和家庭手工业等关系大众基本生活城要领域的财产私有制形式为基础的私有经济。三是主要由城镇企业工人集资建立的工作合作社和农村农民自愿组成的各作社购成的以财产集体所有制形式为基础的全作经济和少量外国资本参与的财产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合营经济。

印度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颇具特色。一是公营经济比重较低,但地位重要。直到20世纪80末期,公营经济在印度国内生产总值中也只占4/1左右,但由于其在原子能、铁路、邮政、军工、石油天然气、银行金融、粮食储备等战略性领域占

垄断地位,在机器设备制造、电力生产与分配、航空运输、国际贸易等地位极为重要。二是私营经济比重较高,且作用重要。直到1986年,私营经济在全印劳动力就业总数中仍占90%,在全印工业产值中约占70%。活动领域也非常广泛,主要集中在农业及相关领域、纺织服装、国内贸易、服务业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可见,私营经济不仅规模较大,而且作用重要。三是政府重视对公营企业的领导与监督。印度许多公营企业实际为政府所有,政府对其主要运用指令性计划和直接控制的方法。在每个五年计划中,对其投资实行行政部门管理方式,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销往何外等均由政府确定;所需原材料由政府供应,财务受同级议会监督,其实为半事业性质的单位。政府与公营企业的关系基本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四是政府注意对私营经济的指导与控制。在每个计划中政府总是规定其投资规模及其在计划投资中的比例;对其投资领域、投资地点、生产品种、生产数量、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及销售渠道等一系列问题,主要通过许可证法、工业政策等行政法令和经济政策实行控制,并通过价格、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加以引导,使其为计划规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服务。印度政府既注意对其发展的引导,更重视对其发展的控制。可见,印度经济管理模式既不是纯粹的公营经济形式也不是纯粹的私营经济形式,而是公私并存的混合经济形式;印度的公营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发展都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

(二)印度混合资源配置方式及其特征

独立后,印度在构成混合经济的基础上,坚持实行经济发展的五年计划,利用经济计划配置重要生产要素;同时,也不放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注意利用价格、利率等经济杠杆进行资源配置。因此,印度实行了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但更强调政府对市场配置资源行为的干预。一是经济计划配置资源。1950年印度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制订全国发展计划;同时,各地方政府要制订地方发展计划,甚至各经济部门也制订部门发展计划,从而形成完整的计划体系。重要的是,全国发展计划需经过议会审查批准,地方发展计划须经地方议会以及国家发展委员会的批准。为加强对经济计划的执行,在印度中央政府内还设立了计划执行部。在每个五年计划文件中,要规定计划期内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主要社会经济指标,包括公私部门、各政府部门和各地方政府的投资额等。印度这种把投资引入所希望的渠道的计划,不同于由市场力量决定资源分配的指导性计划。 二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独立后,市场机制继续在印度经济发展中起着显著的作用。印度不仅存在商品自由市场和期货市场,而且还存在证券市场,劳动力市场也逐渐得到发展。为发挥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印度注意利用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各种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三是政府参与资源配置。在决定政府财政对公营企业的投资数量、投资领域和投资地点等方面,印度政府拥有绝对权力;在限制私营部门的投资领域、投资地点和投资数量等方面,以及利用外国投资方面,对外资的投资地点、投资领域、投资比例等,印度政府也拥有极大的权力;印度政府也会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加以引导甚至给予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印度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许多产品的价格实行国家控制的管理价格;对农业、小型工业、乡村工业、出口等优先部门按照优惠利率发放贷款,以扶持其发展。

印度实行经济计划、市场机制和政府参与等多种资源配置方式,且颇具特色。一是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明显。印度特别强调经济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中央和各邦政府内设立的经济计划机构,实际上是一个具有权威性的政府机构,不仅制订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计划,而且还要制订部门发展计划;经济发展计划不仅要经过各级政府多次讨论,而且在批准前要交社会各界讨论;政府还专门设立经济计划执行机构――计划执行部,以保证计划所规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经济增长指标的实现。二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受到限制。印度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依然受到诸多限制:各邦市场之间还存在某些隔离,完全统一的国内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石油天然气市场完全为公营石油天然气公司垄断;粮食等依然为政府收购,商品市场也不完善;劳动力市场不很健全,发展受到诸多限制,甚至连就业登记所也数量不多;资金市场、资本市场等也不完善,外汇市场甚至不存在。由此可见,印度市场体系尚待完善,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仍受到极大的限制。三是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较大。长期以来,印度政府不仅直接参与资源配置,如对公营部门的投资,而且还利用劳动工资政策、收购价格政策、金融利率政策等等实行间接管理,不仅规定对部分粮食实行收购,而且还要求公营企业购买小型企业的产品;对一些重要的工业品实行管理价格,对重要服务价格也实行政府管理;各银行必须将其吸收存款的相当一部分用于购买政府核准的债券,必须将放款的相当一部分给予农业、小型企业、乡村工业等政府规定的优先发展行业,对发放给优先部门的贷款必须实行低于通行利率的优惠利率。所以印度的资源配置方式既不是纯粹的计划配置的资源配置方式,也不是纯粹的市场配置的资源配置方式,而是计划配置与市场配置并存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但更重视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二、印度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调整

(一)财产所有制形式的调整

20世纪80年代,印度政府对经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但基本上没有触及财产所有制形式。只是从90年代初期开始进行经济改革,印度政府才逐渐触及财产所有制形式。一是缩小公营经济的垄断领域。80年代后期,拉・甘地政府对公营企业主要实行谅解备忘录制度,扩大其经营自;对病态私营企业不再国有化,不再扩大公营经济规模。90年代初期,拉奥政府实行的重要举措是,大幅度缩小公营经济垄断经营的领域,规定只有原子能、军工等战略性领域由政府垄断经营;对个别严重亏损的地方政府公营企业实行破产处理;规定其重大事务一律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其可利用新增利润自行扩大生产门类,生产创新产品并利用所得外汇进口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等。90年代后期,瓦杰帕伊政府加速经济改革,减少政府对公营企业所持股份,对其逐渐实行私有化。2004年国大党执政后,私有化的步伐放慢。经过调整与改革,印度公营经济活动领域减少,相对规模有所缩小,但绝对规模仍在扩大。二是放松对私营经济的限制。80年代,英・甘地政府允许私营企业每年自动扩大5%的生产能力;拉・甘地政府允许私营企业在5年内自动扩大25%的生产能力。90年代初期,拉奥政府进行经济改革,逐渐取消对生产许可证的限制,大幅度扩大私营经济的活动范围,基本上取消反垄断法,使大型私营垄断企业的投资地点、投资规模等不再受到限制。瓦杰帕伊政府进一步放松了对私营经济的限制。经过调整与改革,印度私营经济的相对规模和绝对规模都进一步扩大了。三是放松对外国投资的限制。80年代,印度对外国投资的政策基本上没有松动。90年代初期,拉奥政府逐渐放松对外国投资的限制,瓦杰帕伊政府进一步放松了对外国投资的限制:不再要求外方必须转让技术,逐渐扩大外国投资的领域,提高外国投资的比例,有的领域甚至允许外商独资。外资参与印度证券市场的条件也逐渐放松。经过调整与改革,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混合而成的合营经济的规模增大了。四是进一步鼓励城乡合作经济,特别是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组织形式,使合作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因此,印度经济在调整与改革过程中,呈现出“公退私进”的状况,即公营经济的活动领域有所缩小,私营经济的活动领域逐渐扩大,但混合经济制度依然存在。

(二)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整

尽管经过调整与改革,印度的财产所有制形式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但是印度却对资源的配置方式进行了重要改革。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逐渐取消对企业生产的限制。首先放松对私营企业生产投资的限制,在允许其自动扩大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逐渐取消对其生产能力的限制,不再过问其生产多少;通过扩大其生产经营领域,减少对其生产什么的限制。拉・甘地时期,通过与公营企业签订“谅解备忘录”,扩大其生产经营自,对企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等不再干预,让市场更多地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二是逐渐放松对产品价格的控制。90年代初期,印度政府逐渐减少实行管理价格的商品种类,只对钢材、水泥等几种重要商品保持管理价格,其它商品价格都由市场决定;许多服务价格也放开了,只保留对铁路运费等重要服务价格的管理。对货币的对外汇率,也逐渐放开,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其升降。三是逐渐放松对资金来源的限制。各银行按照规定将其吸收存款用于购买政府核准债券的比例大幅降低,按照规定放款的比例也已大幅下降;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来源限制减少了,企业可以到国内外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四是逐渐放松对产品销售的限制。对公营企业产品销售的限制逐渐减少,让企业更多的产品可以在自由市场上销售;逐渐取消对公营企业进出口贸易的垄断,私营企业特别是外商合资企业可以涉足进出口贸易,从而逐渐放松对产品销售的限制。但是,印度的经济计划依然坚持下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依然存在;政府对商品、资本、劳动力等多方面的限制也依然存在。因此,印度只是在保留政府作用的同时,增强了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

不难看出,经过80年代以来的经济政策调整与改革,印度的财产所有制形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依然保持了公私并存的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只是实行某些有利于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公私并存的财产所有制形式中逐渐扩大了私营经济的规模,并实行某些有利于市场发育的政策措施,让市场机制在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三、印度实行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原因

独立后,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印度形成了公私并存的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经过80年代初期开始的经济政策调整和90年代初期开始的经济改革,印度只是减少了对公营经济的干预,放松了对私营经济发展的限制,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公私并存的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和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混合资源配置方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剖析印度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我们不难发现,印度所以一直实行混合经济管理模式,是由印度社会的生产力、社会生产关系、社会政治关系及国际经济环境和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特点所决定的。

(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

经过独立后近60年的艰苦努力,印度社会生产力水平已大为提高。在印度农业生产活动中,抽水机、拖拉机、收割机等现代农业机械已经得到运用;在印度工业生产领域,大型数字化机床、先进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等也已广泛使用;在运输行业中,卡车、电动机车、大型轮船、运输机等的使用都已非常普遍;电灯、电话、电视机、洗衣机等现代文明产品,也已进入印度城市人民的生活。但是传统社会生产力在印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依然广泛存在:牛耕地、人工收割、人工灌溉等传统生产方式在印度农业生产活动中依然随处可见;手工操作、手工作坊等在印度工业生产领域仍占有重要地位;牛车、人力车等人畜搬运方式在印度城乡依然常见;许多边远农村依然不能用电灯照明,更不要说使用电话等现代通讯工具了。因此可以说,迄今为止,印度社会生产力水平依然呈现出多层次性。这种多层次的社会生产力,成为印度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基础,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合理性。

(二)社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印度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也决定了印度社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如前所述,在印度社会生产活动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财产所有制形式:既有纯粹的财产公有制形式和纯粹的财产私有制形式,也有工人农民形成的财产集体所有制形式和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包括外国投资)结合而成的各种混合财产所有制形式。多种财产所有制形式,决定了印度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生产方式的多样性。实际上,在印度发展的每个领域,都存在多种生产方式。在印度工业生产领域,既有许多运用现代管理方式的大机器工厂,也有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手工作坊;在印度农业生产领域,有组织严密的现代化公司农场,也大量存在以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的个体生产方式;在商业服务领域,虽然有许多按照现代管理方式建立的股份制公司,但也有大量以家庭甚至个人为经营单位的个体服务机构。因此,印度社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印度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存在。

(三)社会政治关系的多元化

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多样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印度社会政治关系的多元化。不同层次的社会生产力和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政治群体;同时,这些不同的社会政治群体,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不同层次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利益。印度还是世界上政党最多的国家之一。在印度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政党和政治组织,既有代表大资本和中小资本利益的政党,也有代表工人、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利益的组织;既有代表知识分子群体利益的政党,也有代表失业劳动者群体利益的组织,还有代表各地区利益的政党和组织。这种在利益多元化基础上形成的政治关系的多元化,也要求经济管理方式的多样性,以照顾各个层次人民的利益和各个地区的利益,从而保证社会政治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安定的国内政治环境。

(四)国际经济模式的多样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经济管理模式: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坚持财产私有制形式的同时,实行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形成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但是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保留财产私有制形式的同时,逐渐形成了财产公有制形式,同时实行了社会经济发展计划,采用经济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逐渐形成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新出现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则主要实行财产公有制形式,并同时实行计划配置资源的方式,形成计划经济模式。印度领导人认为,印度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既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模式,也不能完全采用东方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模式,因此印度自然采取了混合经济管理模式,只是较多地偏重于计划经济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吸取纯粹东西方经济模式的长处,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纯粹东西方经济模式的短处。因此经过经济政策调整和经济改革,印度只是更多地吸收了西方市场经济模式的长处,以抵消东方计划经济模式的短处,依然保留了混合经济管理模式。

(五)混合经济管理模式的互补性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8

一、选择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

当时的中国选择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归结起来应该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理论的认识限制,由于认为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必然造成了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的对立,社会主义必须是计划经济的观念。二是现实的需要,国内经济基础薄弱,国际形势复杂,急需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来发展经济巩固政权,而计划经济有利于集中资源,优先发展工业,快速构建国民经济体系。三是能力所致,不光有现实选择计划经济的需要,还要有能力去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四是经验影响,在国际上有苏联经验可以借鉴,在国内受解放区供给制的经验、建国初期由稳定物价的斗争而带来的商业和财政金融管理集中统一化的经验影响。

二、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

计划经济时代的市场,必然受计划经济体制与思想的制约。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接受了斯大林的计划经济理论,同时以苏联体制为蓝本,建立了高度集权式的计划经济体制:

1.斯大林承认了社会主义社会中商品生产的存在,认为其原因是两种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存在,由于两种公有制的并存,各自是自己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所有者,所以只能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相互间的经济联系。

2.由于全民所有制内部各个企业同属于国家,这些企业的产品在交换前后并没有改变所有者,所以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品不是商品。他认为计价只是为了进行经济核算,所以社会主义经济中的生产资料只是保持了商品的外壳。

3.斯大林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价值规律,而且还发挥一定作用,但其作用也受到了限制。他认为价值规律只在商品流通领域中发挥作用,对社会主义生产只能影响不能调节。

4.斯大林提出了指令性计划的观点,此观点的提出也为政府行政干预提供了理论基础。

5.斯大林建立了第一个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既管理宏观经济,又管理微观经济,并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事务,企业的人财物和产供销等均由政府控制,没有独立的自和经济利益。

三、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市场特征

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中指出: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在这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的市场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因此本文以1984年为界分两个阶段讨论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市场的特征。

1.1984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的市场

(1)没有严格意义的买卖双方和经营者

由于在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甚至集体所有制也实质上变成了全民所有,这样就不会存商品在买者和卖者之间所有权的过渡,因此也就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买者和卖者。同时,政府集中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得严格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没有人、财、物等各个方面的经营自,企业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2)市场结构单一

首先,不存在要素市场。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不能买卖,资金、劳动力、企业产权是资本主义的腐朽,被社会主义所排斥。其次,商品市场单一。商品市场一般是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物形态的商品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城市住宅市场。由于否认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性质,把各种生产资料都排斥在商品之外。设备、原料、住宅等都被认为不是商品,也没有相应的市场。最后,在省际之间是按自给自足的原则进行调剂,是各自循环、相互封闭的市场,没用统一独立的全国市场。

(3)价格仅为经济核算的工具

在这一时期,由于商品外壳论的指导,价格仅仅作为企业的核算工具,而产品的价格由各级政府规定。这时的价格完全没有反映商品的价值,更不会随着市场供求的变化而变化。长期实行这种计划第一、价格第二的方针将计划同价值规律对立起来,认为计划是生产的调节者,而价格要服务于计划,更没有把计划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

这段时期内政府定价实行分级管理,其中三类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与销售价格、次要市场与次要工业品的销售价格由省市、自治区自行制订,其余由中央及相关部委制订。

(4)商品的流通依赖行政分配和调拨

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经济规律,然而在当时认为价值规律只会起到影响作用,只需要在生产时予以考虑,其实在实际运用中根本就没有考虑这条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使得商品不能进行等价交换,长期实行国家行政手段分配、调拨的办法。首先,商品的流通主要通过建立三级批发机构,实行分级管理的方式来实现。其次,生产资料实行统分统配,排斥市场流通。第三,消费品实行统购统销。

(5)以指令为中心的运行机制

这种体制在统筹国家建设和安排人民生活方面,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严重的弊端:压制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竞争性,培植了企业的依赖性;使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恶化,造成经济的失调;决策失误无人负责,不能运用市场自组织功能进行校正,造成严重的浪费。

当然,这种以指令为中心的运行机制在计划经济时代也存在一些差别。例如, “一五期间”(1953-1957 )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对于国营经济和少数生产国家安排产品的公私合营企业实行直接计划,由国家下达指令性指标,所需的生产资料由各主管部门按计划供应,产品由商业、物资部门收购或调拨。对于合作社经济和一般公私合营经济实行间核计划,只要求编制简要计划和原则上接受国家计划的指导。

2.1984年后的计划经济时代的市场

我国从1979年开始进行一系列改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开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同时重视市场的调节作用。到计划经济时代结束以前主要扩大了企业的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管部门要在当年内对企业实行“五定”,即把产品方向、生产规模、燃料动力和主要原材料来源以及协作关系尽快定下来;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由企业主管部门综合平衡统一安排;主管单位安排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保证需要购买的物资条件。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供销合同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

随着对市场的重新认识,使得这一时期计划和市场机制同时存在,但其中计划机制仍然处于主导地位,而市场机制仅仅只是开始发展。在这阶段,市场有了一定改变:首先,生产者、经营者范围扩大。其次,降低国家对生产资料的统配比重、减少商业部直接计划管理的商品,让市场上能自由交换的商品有所增加。再次,取消了除粮、油以外的所有票证,使得物品交换主要以货币进行。同时,兴建了大批贸易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扩大商品流通的范围,为商品的交换提供了便利的硬件条件。此外还开始了市场管理,使得市场交易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 武力.中国计划经济的重新审视与评价,《新华文摘》2003年第11期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9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水平十分低下,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在这种条件下,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惟一的选择。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看,强化公共供给是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因为公共供给是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和前提条件,公共品与公共服务供给有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才有强大的动力和后劲。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很少过早地将市场化改革引入公共医疗和教育等公共领域。一方面基于政治考虑,另一方面基于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外部效应理论决定了公共产品的投资应由政府来承担。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模式曾取得巨大的成功,也暴露出难以克服的缺陷。1978年,我国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改革开放的逻辑起点是彻底否定计划经济。但否定计划经济不等于否定计划经济时代所创造的经济基础。本文从新中国60年经济发展的整体视角,对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经济发展进行历史评价。

一、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必要性和适应性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相当落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较短时间内改变经济落后状况,这不仅要以公共供给为取向,而且必须借助计划经济手段,选择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

(一)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选择的必要性

旧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极其低下,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程度很低。农业总产值占70%,工业总产值占20%,而现代性工业产值仅占10%。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下。1949年,全国平均亩产粮食仅为71公斤,棉花11公斤。人均占有粮食209公斤,棉花o.8公斤,油料4.73公斤。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农田基本建设设施落后,长期失修,水旱虫等自然灾害严重,整个农村经济日趋衰败。在工业经济方面,从总量看,中国工业产量与当时先进国家工业水平的差距至少在100年以上。1949年,现代工业的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7%。1949年,现代工业的产值为人民币79.1亿元,工场手工业为28.7亿元,个体手工业为32.4亿元,农业为325.9亿元。因此,现代工业与工场手工业合计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3.1%。该统计不包括农家副业和自给性手工业。在教育方面,中国的教育状况极其落后,1946年,平均每千人口中高等学校学生仅为o.3人、中等学校学生4人、小学生50人。1928年至1947年,高等学校毕业生累计仅为18.5万人,其中,工科3.2万人,财经科1.9万人。在人民生活方面,严重经济危机的直接后果是人民生活的极度恶化,城镇失业人数大量增加。1946年,上海失业工人30万,占产业工人的40%;北京失业工人10余万人;重庆失业工人6万人;昆明失业工人5万人。许多市民家中无隔宿之粮,难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面对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水平极其低下的旧中国,通过一般的经济发展道路是很难快速改变经济状况的。对刚夺取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要“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显然,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惟一选择。

(二)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选择的适应性

公共供给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不仅表现出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必要性,而且表现出其历史适应性。这是由当时中国的落后经济条件决定的。20世纪50年代中国经济不仅落后而且简单。落后经济与简单经济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商品经济不发达,经济关系必然简单,以小农经济为基本特征的消费和需求结构必然是低级、简单的,从而导致产品和产业结构简单,进而导致国民经济体系的残缺。可见,公共供给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与当时低级、简单的需求和消费结构、产品和产业结构、国民经济结构和体系是一致的。

从理论上说,计划经济是与发达经济相对应的,而且还必须有发达的信息技术条件做支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可能与计划经济相一致的。实际上,当时中国选择的是计划经济的功能,而不是计划经济。因此,不能因为实施计划经济必须具备严格的前提条件而否认其相关功能在简单经济条件下的发挥。计划机制不仅能高度有效地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重点建设,集中有限的资金发展重点产业,而且因集权体制领导使指令性计划容易贯彻执行,保证国计民生公共品、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实现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合理化。

新中国选择公共供给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原因是出于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愿望。当时同志反对私有经济应存在很长一段时间的观点,认为尽快在城乡实现国有化既符合社会主义特征,更有利于国家的工业化和快速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将简单经济纳入计划经济的管理系统,不仅没有出现不适应,相反,在计划经济的调节下,整个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这是因为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需要计划,粗放经济也需要计划经济功能的发挥。这种成功赢得了社会的广泛信赖。所以,在我国工业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后,计划经济模式仍具有较强的管理经济的能力。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一种方式。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需要大量的资本,不仅需要一般的资本原始积累,而且需要通过极不寻常的方式来进行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社会主义国家只能依靠国家力量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

二、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运行机制

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运行必须依据一定载体来实现,这就是经济制度和生产方式。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不仅选择了公有制度,更为重要的是选择了公共生产方式。经典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存在的难以克服的基本矛盾,决定了经济危机会周期性地发生。市场机制虽然在资源配置的微调方面具有明显的效率优势,但这种资源配置会带来宏观经济上的浪费,最终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从而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必须建立公有制度,实行有计划的公共生产。公共生产是对私人生产的否定,是指以政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生产方式。公共生产本来是马克思设想的、在成熟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生产方式。但现实中选择全面或大规模公共生产方式的都是经济落后的国家。经济落后国家选择有计划公共生产方式的根本原因,在于这种生产方式能尽可能快地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公有制度与有计划的公共生产方式一经确定,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选择怎样的经济发展战略迅速实现其目标,显然,重工业化是当时惟一选择。在当时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低、资金十分短缺、经济剩余少等困难状况下,必须进行适当的制度安排,人为压低资本、外汇、能源、原材料、农产品和劳动的价格,降低重工业发展成本。这种制度安排为不断提升的公共供给提供了工业基础。不过,这样做是以成长型经济的产品结构和要素价格全面扭曲为代价的。

公有制度、公共生产方式及重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选择,是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运行的载体和基本内容。不过,简单经济条件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运行不是现实经济逻辑的自然展开,还必须借助外生因素的支持与推动,这就是行政权力与意识形态。首先,政治权力的支持。落后经济或简单经济发展必须依靠政治权力的推动。因此,权力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典型形态。权力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资源配置方式的基础是指令性计划机制和“大一统”的公有制。从经济体制方面说,作为新兴社会上层建筑的政治权力往往超越经济基础并控制着经济体制;从经济运行方式看,经济运行方式是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当然,中国的权力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有着自己特有的历史基础,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权力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在国家竞争力提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推进作用,政府权力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是大幅度提高公共供给的比较优势。从当时中国经济发展历史过程看,权力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是政治权力支配公共供给、推动经济增长的有力杠杆。当然,计划经济运行的核心在于信息中枢的存在,而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当技术支持不足时,行政权力的支持就代替信息中枢的作用。这是权力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特征。其次,意识形态的支持。意识形态在经济运行过程具有强有力的支持作用。意识形态能改变信奉者对行为结果的预期,意识形态的内容不仅包括有关世界合理性问题的导向,而且包括有关世界发展趋势的导向,后一个导向可有力地影响信仰者对未来的预期,并进一步影响其社会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被提出之前,计划经济“理念”一直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内核。这一“理念”与公有制“理念”、公共供给优先于私人供给“理念”共同构成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全部内核。改革开放前,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反对剥削,提倡平均主义,坚持自我牺牲、奉献的精神”。这种意识形态是与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完全一致的。当然,意识形态的作用也需要有必要的经济基础。在社会收入状况整体偏低的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选择计划经济,这是选择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基本社会动力。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的目标是消灭贫富差别,而在刚刚取得政权时,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必然决定人们在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取向、在消费结构上的低水平的无差异化趋势。计划经济理论在体系化后,已成为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三、公共供给的历史演化分析

我们对新中国60年财政支出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同时,选择西方发达国家主要年份财政支出占gdp比重的数据平均值进行比较。目的是对我国公共供给有一个整体的、直观的认识。

(一)财政支出的结构分析

按照我国财政支出主要项目的定义和分类标准,我们将财政支出中具有较强公共品性质的项目大体归为以下几类:基本建设支出、工交商部门事业费、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文教科卫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财政支出中的其他支出(如:增拨企业流动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政策性补贴等)并不具有较强的公共品支出性质。因此,排除在外。根据历年统计数据整理结果显示,财政总支出中具有公共品性质的财政支出所占比重在1978年以后逐渐降低,直至近年趋于平稳。表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意愿明显减弱。而在公共品性质的支出项目中,基本建设支出比重显著减小,行政管理费明显增大,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变化极小,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比例有了一定提高。

(二)财政支出的总量分析与国际比较

首先,对我国历年财政支出占gdp的比例进行分析。改革开放后,财政支出占gdp比例明显下降。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尽管财政支出与gdp之比上升,但比例仍较小。与1978年之前相比,财政的公共支出能力显著下降。

总的来说,西方发达国家财政支出占gdp比例的均值是比较高的,典型的福利国家瑞典达60,73%。与世界各国相比,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与gdp之比远低于各发达国家,甚至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等)。

根据分析可知:首先,我国基本建设投资比重下降过快。其次,支持农业的财政支出比重较低,且态势改变不大。第三,行政管理支出不断攀升,维持性支出不断膨胀,财政消耗过多。第四,科教文卫的支出比重有一定程度的增长,但比重仍偏低。1992年以来,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几乎都是从一般消费品市场或竞争品市场进行市场化改革的。改革开放30年来,政府在不断地进行公共投入,但相对于快速发展的经济和人们物质与精神需求的不断提高,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产品仍不足甚至缺失。市场不是万能的,在中国这种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的国家,不应将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得推到市场上,试图用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来加以解决,须知市场也有很多无法或解决不好的问题。

四、基本结论

(一)以公共供给为取向的计划经济发展模式阶段性成功的历史惯性导致其“异化”

计划经济发展模式为中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基础,政府掌握了财政资源,在短时间内政府提供了相对丰富的公共供给。但计划经济发展模式在其完成历史使命后,必须进行适时的转型,否则就会发生变异,出现“异化”现象。“异化”的具体表现是:首先,计划经济条件下公共生产形式的常态化。其次,计划经济条件下公共供给方式的短缺化。最后,权力型计划经济发展模式的固态化。计划经济发展模式“异化”背后的实质是,长期的公共供给高投入导致公共品供给和私人品供给比例的扭曲和消费品短缺的加剧,最终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二)成长型经济发展过程中政治权力的经济效能是有限的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10

第二条 工业企业应把发展新产品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产品计划完成的好坏,是检查企业经营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做好国内外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结合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和生产技术的实际,逐年编制新产品发展计划。

第三条 新产品发展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主管厅局和各地市经委、科委会同计委在企业计划的基础上,于前一年十月前,分别编制本行业、本地市的年度新产品发展计划。

第四条 省经委、省科委会同省有关主管厅局,对各行业的年度发展新产品计划进行逐项确认。在确认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国民经济需要,编制省的重点新产品发展计划,由省计委综合平衡后作为省国民经济计划的一个部分下达。

设计、定型、投产

第五条 发展新产品,应满足用户需要,坚持质量第一,价廉物美,适销对路。产品设计要贯彻标准化有关规定。

第六条 制订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市场调查,用户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试制方案、协作关系、经济效果初步估算等。

第七条 设计定型。产品试制结束后,经过测定、试用、试销,如果证明其技术性能、结构、造型、工艺、质量都达到原设计要求,用户满意,应报主管部门申请技术鉴定。由主管部门召开鉴定会议,作出能否设计定型的结论。凡是需报省确认的新产品,应由省主管厅局组织鉴定,如省主管厅局委托地、市主管局组织鉴定,必须对鉴定作出批复。

第八条 新产品的投产,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主管部门批准设计定型;

2.经过小批试生产或必需的中试;

3.有完整的设计、工艺、检验等技术条件;

4.有经过标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品技术标准和注册商标。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按专门检验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有成本分析、价格以及投产后的经济效果估算。

具备以上条件后,企业可向下达试制计划的主管部门申请生产定型。未经批准生产定型的新产品,一律不列入生产计划。

经费、试销、税收

第九条 解决厂矿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经费的办法,应在不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内部开支一定的研究经费。除去大型的、综合的、长远的科研项目以外,一般的新产品试制、新技术研究,国家不再拨款,由企业自给,以增强企业的经济责任。企业科研经费(包括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和委托科研、试制费用)可以从三方面解决:一是更新改造资金;二是企业管理费;三是实行利润留成的企业,可以从生产发展基金中解决。

第十条 新产品批量投产所需经费,属基本建设的,按基建程序办理;属技措性质的,按挖、革、改管理办法执行。所需经费能用贷款解决的,应尽量用贷款解决。银行应对发展新产品的贷款给予优先支持。贷款只能用新产品本身的利润归还,不能动用老产品利润。

第十一条 新产品研制成功,经鉴定后投产,允许企业自销。试销期由主管部门会同财税部门根据具体产品确定,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二年。

第十二条 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成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制定,报物价管理部门备案。试销期满投入批量生产,即应报物价部门制订正式价格。

第十三条 新产品在试销期间,因成本高、利润过低或有亏损的,经省财税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减税或免税。

第十四条 为鼓励企业发展新产品,凡能按计划完成试制并组织投产的企业,在新产品批量投产后第一年获得的利润中,留成百分之十至三十(集体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提取留成),以用于继续发展新产品。具体留成比例由地市县经委、主管局会同财政局,比照实行利润留成企业的增长分成比例商定。

合同、奖励

第十五条 为加强发展新产品责任,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行经济技术合同责任制,凡列入省新产品发展计划的项目,都须签订专项责任合同或有偿合同,明确项目进度、技术经济责任、用款计划等。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11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与之互动的煤炭经济运行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具备以下特征:

(一)生产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

煤炭企业近几年在生产技术上发生了重大变革,其主要特征是生产者的自动化运用程度提高,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生产安全监控技术投入,技术含量高的采掘机械广泛使用,在产量规模扩大的前提下,产品成本大幅度降低。

(二)产品个性化特征越来越明显

煤炭企业一直被认为是单一产品企业,地质赋存的资源决定着企业的发展。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深入,每个客户对煤炭产品的性质要求不尽相同,企业根据客户对煤炭产品的特殊要求,经过采、洗、储后,进行资源的配置,量体裁衣,最终达到客户对产品的需求。近几年配煤技术不断发展,煤炭产品个性化特征变得很明显。

(三)销售市场化范围越来越宽广

煤炭市场从单一计划经济走出后,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内涵。跨行业、跨地区扩大销售范围,一户一策的销售策略,依据成本制订的多样价格等诸多市场要素,要求我们利用成本的优势合理准确地反映出产品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多的份额。

(四)经营一体化进程越来越快

由于经济资源在一定区域中的流动和组合,资源的配置不再受体制、地区的限制。企业的重组实现了生产经营的区域化,企业的资本、人力、技术的流动化,使生产经营活动突破了空间的一定限制,可以使同样的资金投入取得的最佳经济效益,也使成本要素得到最佳配置。

(五)管理信息化交流越来越便捷

网络技术和数字计算技术大规模的应用,技术信息和管理信息相互结合,形成了有效的信息群。信息的生成、使用、交流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企业的决策者可以很快将信息尽在掌握中,对生产经营管理进行适时决策。

二、煤炭成本管理的发展

新的经济条件下煤炭企业经营运作特征,必将影响煤炭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的管理。这主要表现在:

(一)成本管理理念的更新

在新经济环境下,企业树立战略成本管理的新观念。所谓战略成本管理是指在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同时进行的成本管理。它与传统成本管理的最大区别是: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发生过程的成本。传统成本管理观念认为成本管理就是对产品生产成本的管理,主要是事后核算,作一些简单的成本分析,因而导致成本管理模式单一,管理目标狭窄、管理手段落后。经济因素的变化影响煤炭企业经济运作的特征,迫使企业改变传统成本的管理观念、管理模式,运用高新技术,通过全员成本管理和全过程成本管理,实现战略成本管理,企业全体成员参与成本管理,人人树立降低成本、节约开支的意识,改变过去只限于成本管理的专职人员参与的成本专业管理。

成本管理涉及产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从煤炭市场预测、调研到煤炭产品定位设计与开采洗选,及生产工艺控制,材料物资采购,产品销储运、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各个阶段都要进行成本管理;改变过去只侧重生产成本管理的状况,企业应对产品设计成本、物资采购成本、产品生产成本、交易成本、使用成本和综合管理成本等进行管理,使成本降到最低。

(二)煤炭成本预测的公正和合理

按照成本要素,在较长时期和较稳定的产品条件下,由财务部门在计划、生产、劳资、设备等部门的配合下,分别确定各所属生产单位完成产量所需的物耗、人员数量、生产岗位等技术参数,由此产生成本的分项计划,再同下属单位进行沟通,最终汇总确立“计划成本”,作为各下属单位的经营考核指标。在执行过程根据生产条件变化以计划成本为基础进行客观性因素调整。

计划成本保持相对稳定,不再以上年的成本水平为依据进行调整,避免鞭打快牛,并由财务部门进行动态运行,改变了一贯将计划成本作为静态指标的做法,实现了动态管理,使成本更切合实际工作。因此,以“计划成本”

为基础,可保持成本预测的稳定性,因素动态调整又兼顾了实际工作的变化性,成本管理才会具有可操作性。

(三)煤炭成本控制的重点前移

从注重煤炭生产过程的成本控制转化为事前成本控制。煤炭产品计划成本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实际成本水平的高低。在新经济环境下,煤炭产品个性化和市场化要求在煤炭产品市场定位设计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事前成本控制应是现时成本控制的重点。

为使煤炭产品在市场上具有更强大的竞争力,成本管理不能局限于煤炭的生产过程,而应延伸到市场需求分析、相关技术发展的趋势、产品的定位、客户的使用等。某一煤炭产品的形成,不仅表现在常规业务信息的交流,更重要的是外部智能化信息的综合管理。运用互联网技术,结合实际煤炭成本对产品业务全过程先进行模拟运行,并在测定阶段确定目标成本,再采用倒挤式方法进行成本定位。即:从事物最初起点开始实施充分透明的分析,利用计算机技术可实现将原材料、部件、人工等装配成产品的同时,将成本也一并技术组合进去。在模拟运行中,除应按照成本管理的要求,对产品信息的来源成本、技术成本、生产成本、库存成本、销售成本、质量成本、处置成本等进行严格、科学的管理,更应重视煤炭产品预测阶段价值和投入产出的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非物质因素进入产品价值,与之相适应,成本预测和控制的内涵亦应扩展到非物质成本,如人力资源成本、服务成本、环境成本等。企业管理的重心由内部转向外部,研究分析各种决策成本亦是成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成本考核更赋予人性化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12

关键词:市场经济;高等教育产业;问题;发展策略

高等教育产业化是近些年来经济界和教育界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高等教育产业化将教育与经济结合起来,符合了科教兴国的基本发展理念,对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以及经济发展均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一、高等教育产业化的概述

1、教育产业化的含义

所谓教育产业化,主要指的是将教育当为一种特殊产业进行投入、研发和管理,按照经济市场基本规律推出产业产品,并获得对应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拉动教育经济的不断增长,从而更加有效的促进和推动教育事业的长效、经济、可持续发展。

2、高等教育产业的特征

1)消费/投资双重性。高等教育对受教育者而言不仅是一种消费,其产业还直接受他们劳动力的影响产生增值效应,因而高等教育产业具有消费、投资双重属性。

2)选择性和非义务性。高等教育产业不仅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进行经济调控的有效措施,因此,它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和非义务性。

3)准公共产品性。高等教育服务产品既不是私人产品,也不是公共产品,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因此,其产品具有准公共产品性。

4)社会服务性。高等教育产业的产品主要为高等教育服务,因而其产业具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性。

二、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发展的现状

1、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的教育产业化模式仍处于探索试验阶段,在制度、方法、经验等方面均存在许多不足和缺陷。特别是在立法制度方面,缺乏一套专门、全面、系统的高阶法律法规,导致高等教育产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教育实体产权不明、产业管理混乱等问题,高等教育产业市场的行业规则不清晰,缺乏充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市场竞争混乱无序,从而造成教育资源严重浪费,影响到高等人才的培养。

2、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不平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和放开,高等教育院校不再仅仅局限于公办学校,各种民办教育院校也迅速发展起来。然而由于我国目前教育体系和法律制度的限制,导致公办高校在法律上的地位远远高于民办高校,甚至有些民办高校的学历文凭不受法律认可。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也导致民办高校毕业生在进入社会后,容易在就业、应聘、工资以及职称测评等方面受到资格限制,严重制约了高等教育类型的多样性。

3、容易导致教育不均现象加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产业化容易导致部分高收益人群享受更多的政府教育经费,而低收益人群则只能享受小部分甚至不能享受政府教育经费,从而使得教育不均现象加剧,也导致人们的社会差距进一步拉大,从而造成社会不平等、不公正问题增大,影响到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化发展。

三、市场经济下高等教育产业化的发展策略

1、积极完善和创新高等教育产业制度体系

国家要结合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办学的现状,以市场经济为指导,积极优化和创新高等教育产业市场准入制度,提高高等教育服务产品的市场主体化地位,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投资结构,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实现不同教育类型的公平性和公众性。同时,还要加强改革和创新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和标准,提高高校收费标准的时效性、切实性和合理性,完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制度,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产业的公平、公正、长效发展。

2、加强高等教育院校的产业管理

高等院校要帮助和引导全校师生积极树立高等教育服务意识和自主求学意识,让学生充分适应和接受高等教育产业所带来的市场化的教育服务模式。同时,还要大力加强办学制度改革,不断推进高校体制改革,重视和强化教师及各岗位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完善和优化职工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增强高校内部的教育水平。同时,还要积极联合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教育宣传,强化高校形象建设工作,提高和扩大高校的社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使高校更好的发挥自身的公共性服务职能,促进高等教育产业的不断建设。

3、加强对高等教育产业的宏观管理

国家要重视和加强高等教育产业的发展,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高等教育产业的法律地位,并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范畴中。同时,政府还要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通过设立发展特区的方式,以点带面实现我国高等教育产业的全面发展。此外,还要积极整顿和完善高等教育产业服务市场,规范行业运行和竞争,提高市场的信息化水平,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产业的现代化、信息化、长效化发展。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各地高等院校在经营办学过程中,必须要紧跟社会发展需求,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积极开展和落实高等教育产业,转变思想观念、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制度体系,从而更好的提高教育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增强高校在资源、经济、实力等方面的综合积累,进而保障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向着科学、现代、经济的可持续化发展方向不断迈进。

参考文献:

[1]高秀春,于琳琳,汪新瑞.高等教育产业创新与体制改革[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2):136-138.

[2]董登珍.论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市场的特征和发展[J].交通高教研究,2002(01):1-3+35.

[3]陈晋玲.我国高等教育、产业结构高级化与经济增长的VEC模型分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3):320-324.

[4]丁苗苗.高等教育产业化反论与高等教育产业的重建[J].湖北教育(领导科学论坛),2011(03):18-20.

[5]张存凯,金秀华.对高等教育产业化问题的思考[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0(31):10-11.

有关市场经济的论文范文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摘要:企业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物资管理,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物资管理是否合理,科学,直接与企业成本的控制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相关,是保证企业生产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企业不能顺利实现利润、不能顺利进行是因为物资供应的不及时,而且供应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生产要求,因此,物资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说实际上就是管钱。结合实际阐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物资采购管理。

关键词:市场经济 企业 物资管理

企业整个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物资管理,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物资管理是否合理,科学,直接与企业成本的控制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与企业的生存和发也相关,是保证企业生产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企业不能顺利实现利润、不能顺利进行是因为物资供应的不及时,而且供应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生产要求,因此,物资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说实际上就是管钱。过去那种传统的计划经济以供应为主的企业物资管理模式在现代化企业管理体制下,已经失去了它的活力,对市场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而且对物资进行管理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更是使企业成本降低,资金周转加速,使企业竞争核心力的需要提升,要想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有良好的物资管理流程,利用信息网络手段实现科学的管理,已成为决定企业经济效益大小的决定因素。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物资管理计划制定中存在的问题。

计划职能是管理的重要职能,且是首要的只能,计划是对未来的活动如何进行的预先筹划,计划职能是指管理者对要实现的组织目标和应采取的行动方案作出选择和具体安排。物资管理包括计划,采购,验收,付款,供应,保管等一系列的过程,物资采购计划是物资管理工作体系中首要的和重要的环节,他与物资管理的其它内容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企业生产要想保证一定的节拍就必须要有足够的物资做保。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顾客的需要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目标,是企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物资采购计划订立的是否合理,采购的物资能否满足生产的需要,是否使库存积压或短缺,计划编制就尤为重要。现阶段,企业计划的编排存在主要问题是仍然存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导致储备资金过大,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2.采购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下,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物资采购计划由国家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市场瞬息万变,企业生产计划要按照客户订货要求来组织生产,采购人员需要有良好的素质去应对采购过程中合同签订的内容,数量,规格,等一系列问题以及供应商的交货日期能否保证等都存在诸多的不定因素,因此,采购人员不但要有良好的技术素质,而且对物资材料,性能,功能的相关知识也要掌握,其次还应该具有良好的抵制来自各方面的物资诱惑的能力,要有识别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能力,避免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影响,这些都是现阶段物资采购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3.库存管理需上台阶。管理人员对库存动态掌握的不及时,影响计划采购人员计划编制的准确性。财务人员要与库管人员首先对库存情况,帐,物,卡相一致进行定期核对,从而建立库存管理制度,使建立管理人员规范和管理流程能够有章可循,加大物资管理力度,库存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使库存资金降低到指标范围内,通常情况下,物资采购=库存量+本期物资需求量-期末库存量。另外,库存物资的保管问题,需要对有些有色金属进行特殊的管理,并且还应定期的要做防腐防锈保养,对有些贵重金属要单独建账,加强和完善库存管理。

二、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做好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

1.企业生产经营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物是资采购计划,确定物资采购计划目标要根据企业的生产销售计划和库存情况,从而根据生产计划目标编制采购计划。计划的编制必须采用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因为计划本身就是一个过程,为了保证计划编制内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可采用ABC分析法,滚动计划法,环境分析法等,从而确定目标,分析环境,拟定可行性计划,重点突出,制定主要计划,使计划真正成为是为实现组织目标服务的,真正起到计划的桥梁作用,计划工作是有秩序的,为了组织和控制管理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物资采购计划制定完后就要实施组织采购计划,因为物资市场竞争激烈,变化复杂,物资计划的难度更大,不可控因素多,因此,企业对计划重视度不但不能减少,而且还要加大计划的执行力度,从而以不变的采购计划应对市场变化,使计划的相对稳定性得以维持。加强企业物资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2.一个合格的物资管理人员要对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同时对职责明确,树立大局观念,企业生存发展和自己的工作相联系,从而与时俱进,对材料入库质量关把好,索取入库的材料以及相关的材质证书,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入库;为了避免造成库存积压和浪费,把好物资储备关,并且做好物资摆放工作,使物资无序乱放的情况避免。及时向有关部门根据生产中长线物资的控制量变化传递信息以便及早制定计划。企业物资管理从计划,采购,验收,供应等一系列工程计划实施情况与企业整个运营过程有着直接的影响,对每一个管理过程节点进行监控并形成良好的运营体系,将以上各个物资管理的工作作为节点,从严控制节点入手做好产前,生产中的物资供应,是生产处于良好的运行中,保证企业连续的,节拍式的生产,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问,降低企业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为了使物资管理跟上时代的步伐,我们要建立良好的网络管理系统使,因为物资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保证供应是它的最根本的职能,所以建立良好的网络管理系统,对物资供应市场动态信息能及时了解,掌握库存变化,急生产之所急,保证生产供应,节约人力,物力,降低采购成本,是使企业总成本降低,合理利用和节约库存资金,提高企业物资管理水平,使企业物资管理跟上时代步伐,是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4.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途径就是对企业物资管理的加强,因为企业不但生产过程和创造产品的过程,同时也是物资消耗的过程,对物资计划管理的质量的提高,才能使物资采购供应计划按照目标实施得以保证,同时也是企业生产正常进行的物质保证,是提高企业竞争核心力的要求,是树立企业形象的要求,我们必须有一支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的强大的物资供应的队伍做坚实的保证,才能打造一个现代化的企业,所以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在市场调控的经济制度下,对提高企业的效益就更凸现出其重要性,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做好做实这项工作,为实现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物资采购过程中之所以出现了一系列不应该出现的浪费现象,就是由于现阶段企业物资管理的不规范造成的,同时出现的问题也使企业的工作效率以及正常运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从而导致如今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呈现一种病态的模式。因此,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应该全面的梳理国内现行的企业监督体制,同时深入研究分析,发现问题所在,将企业监管制度管理上的不足和缺陷补足,加强监督部门对于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为企业创造最大化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陈艳华.关于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提升的探讨[J].现代企业文化,2013(33).

产品经济性工作计划篇13

关 键 词:市场; 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12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5)08-0048-06

收稿日期:2015-05-20

作者简介:贾茜(1982—),女,吉林长春人,吉林省民族宗教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族宗教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是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决策,转变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提法。由“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的转变充分说明,只有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根本性转变,从政府管理经济、配置资源向市场配置资源的根本性转变,才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

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理论和实践的深化与发展

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由四大基础性理论构成,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改革开放动力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理论。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来说,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艰难的发展过程。实际上,经济体制改革始终是围绕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的。改革开放前,占主导地位的传统观念认为,搞计划经济还是搞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区别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制度性标志,赋予了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以基本制度性特征,由此得出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结论。在经济实践中则一味强调计划的作用,忽视并排斥价值规律的作用;在所有制关系上主张“一大二公三纯”,排斥并力图用行政手段取消其他经济成分,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样做的结果是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全民吃公有制的“大锅饭”,经济过程缺乏活力和动力,劳动生产率低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变成了短缺经济、票证经济。怎样解决这一重大问题,至关重要的是必须进行观念上和指导理论上的根本性转变。而要实现这一转变必须走出对传统经典理论认识上的误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证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时指出:“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同时强调:“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1]根据这一论述,在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往往把取消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当成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加以固守,并以此作为“姓社姓资”的分水岭和衡量标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进行以铲除资本主义土壤、割资本主义尾巴为主要目标的经济实践。出现这种状况的理论根源就在于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上述论述在理解上存在误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以及“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等论断,完全是以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高度发展、生产的社会化高度发展从而生产力的社会本性高度发展、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强烈要求摆脱它作为资本的属性、在事实上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性质的科学论证为依据的。而我国的国情恰好相反,商品经济不发达,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较低,生产力水平低且多层次性以及发展不平衡,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教条式地实践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否定商品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急于取消商品生产,实行完全的计划经济,必然超越社会发展阶段,违背客观经济规律。是盲目、教条式地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还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我国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及客观要求出发来探索我国经济发展之路,这是事关建构什么样的经济发展体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必须在理论上、思想观念上突破否定和排斥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的束缚,进行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靠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法,比此前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大大地前进了一步,从根本上否定了把商品货币关系看成是异己力量的传统理论观点。邓小平同志说这个文件“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2]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所有制不同,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计划和市场的作用都是覆盖全社会的。可以说,这是摆脱长期教条主义束缚所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

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取得的具有历史性突破的标志是邓小平同志1992年初的南巡讲话。讲话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做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同时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活力充分释放,我们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直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到起“决定性作用”的转变,如果从1984年引入商品经济算起,经历了近30年的时间。这种重大转变说明伴随着改革开放伟大实践所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不断深化、发展和突破,说明我们党对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影响在理论认识、思想观念上不断走向成熟。

二、计划与市场两种经济体制比较分析

不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分析,还是人类长期的生活实践,无不说明人类一切活动的起点都是物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即人们首先必须满足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然后才能从事艺术、哲学、科学等活动。然而,要满足这一基本需求就必须以消耗资源为代价,但资源总是有限的,要对稀缺资源进行合理有效配置,就必须采用某种方式即经济体制。

典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优点在于各个生产者和生产企业都追求利益最大化,通过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通过投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从而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然而,市场经济体制在配置资源方面也有明显的缺陷和弊病,表现在:第一,事后调节。它只能在市场传出信号后才做出反应,供大于求,即减少生产;供不应求,即增加生产。由于缺少预见性,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甚至会导致经济总量的严重失衡。第二,注重个人、局部、本位、眼前利益,忽视社会、全局、整体的利益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对基础产业、公共设施(环保、水利、教育等),因利小或无利而不感兴趣。第三,排它性强。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竞争性经济和优胜劣汰经济,它在激发经济活力,促进企业提高效益的同时,也会导致垄断,而垄断就意味着控制生产,扭曲价格,左右市场。第四,市场经济会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作用于每个商品生产者,当一个或几个周期过后,一些优胜企业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而被淘汰的企业则可能面临停产和工人失业的困境。正因为如此,当达尔文式的相互制约和平衡的完全竞争不存在时,当经济活动的影响溢出市场之外时,当收入按照政治上无法接受的方式进行分配时,当人们的需求没有反映他们的真正需要时,当各个生产者和生产企业在生产中过分地表现出某种外部性,经济就不能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到最优状态。[3]这也就是所谓“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

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优点在于:政府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推行经济发展规划,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手段对总需求和总供给水平进行调节,以防止经济周期性大幅度波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通过再次分配手段,防止个人收入过分悬殊,保证社会公平;通过法律手段维持市场秩序,防止过分竞争和垄断;责无旁贷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另外,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那些私营经济、民营经济无能力去办但又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例如水利工程建设、国防重大项目建设等。但计划经济体制也有其弱点,表现在:计划经济说到底就是国家、政府管理经济,就是国家、政府配置资源,这种国家、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能否符合并反映客观经济规律,是需要探讨的问题。政府配置资源往往是通过政府官员即个人进行的,个人的思想状况如何、道德状况如何、对经济运行状况的认知程度如何等等,直接决定和影响着这种干预或管理或配置水平的高低及质量的优劣。些许的不良思想、不良行为、不良动机都有可能成为把有限资源配置到本来不应当配置的地方去的原因,甚至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还可能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和土壤。这样,“帕累托最优”①最终将无法实现。即使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动机纯洁,要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高效率,也必须以获取大量的、有用的经济信息为前提,否则,资源配置活动就是盲目的、主观随意的。例如:在计划经济时期,经济建设实践中经常出现所谓“拍胸脯决策”“拍脑门决策”现象,结果付出了高昂的“学费”,给经济建设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有甚者,为了牟取个人私利,一些手中握有经济审批权和管理权的政府官员还会把有限的公共资源配置到本来不应该配置的领域和地方去,严重扭曲并损害了资源配置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实际上,政府获取的信息不可能是完全的或不失真的,而且获取信息的成本高昂,这就是所谓经济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反馈。这一过程要求必须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科学,一旦某一环节上出现疏漏或失误,必然会给经济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政府管理经济、配置资源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前提是较高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而生产社会化的前提是机器大工业的出现和发展。机器大工业“把有限的生产资料从个人的生产资料变为社会化的,即只能由大批人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把生产本身“从一系列的个人行动变成了一系列的社会行动”,把产品“从个人的产品变成了社会产品”。[4]但我们现在的生产力状况是水平低、多层次性、发展不平衡,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当前政府大力倡导发展小微企业),这就使得现阶段在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组织生产缺乏客观的经济条件。因为社会生产范围如此广大,生产经营状况和种类如此庞杂,怎样进行统计,怎样收集完整而准确的信息,怎样进行科学研判,都对有计划组织和调节生产提出了巨大挑战。

政府管理经济、配置资源必须要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经营单位作为微观基础,而一旦经济主体的经营成果国有或集体所有,对个人就会失去激励作用,就会导致个人失去动力,单位失去动力,进而使国家失去动力。强力的国家(政府)干预必然与权力的高度集中相伴随,一切听从、服从上面的指挥、要求、规定,微观经济必然失去活力。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计划失灵”和“政府失灵”。

现在,我们已不再用有无市场或计划作为经济体制划分的标准,而是根据市场和计划的比重以及市场和计划在经济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来判定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尽管经济学中的“新自由派”主张返回到完全自由的古典自由经济时期,但也没有走到完全排斥政府干预的极端。

三、深化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

作用的理论认识

市场经济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一是供求,二是价格,三是竞争。在这三者的相互联系中,体现价值规律的作用,发挥市场功能。市场的功能主要包括:

第一,节约社会资源,降低劳动消耗。这是通过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的矛盾运动来实现的。每个商品生产者都力求使自己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而市场价格是以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就能获取超额利润。反之,商品生产者和企业的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就会亏本,就要被市场所淘汰。这种强制性的竞争规律迫使各生产单位想方设法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从而节约了社会资源,降低了劳动消耗。

第二,调解社会资源或劳动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这是通过价格随供求变化,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来实现的。当某种商品生产过多,供过于求时,则价格下降,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生产者利润减少,便会缩减这种商品的生产或转产;反之,当某种商品生产过少,供不应求时,则价格上升,有利可图,就会刺激这种商品的生产。换言之,价格犹如一个指示器,引导资源或劳动向效益高的部门和企业流动。

第三,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由于受价格杠杆的调动和盈利的引导,各种生产要素会自发地从利润低的地方向利润高的地方流动,这必然会提高各种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而有效的配置。

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能够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目前,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要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性转变,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迟缓,经济结构性调整还任重道远。实际上,一些地方、一些领域的经济结构是历史形成的,而这样或那样的经济结构的形成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与该地区资源状况和类型、地理位置、技术力量、人口素质、地方特点、历史背景等有很大关系。例如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形成就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及历史背景有直接关系。而一种经济结构一旦形成,就会具有某种固化性,因为这种经济结构是经过长期的培育形成的,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有时也是利益驱动的必然结果或者是历史遗留或累积的产物。要对其进行根本性调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目前,不少行业产能过剩,效益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对此,必须下大气力对经济结构进行根本性调整。

二是能够激发微观经济、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社会经济活力来源于微观生产主体即劳动者和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市场经济产权明晰、利益直接,市场主体焕发生机和活力的前提条件是平等的市场准入和产权保护,公平的竞争条件和营商环境。从党的十五大开始,对民营经济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影响就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位,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在具体经济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束缚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如民营经济在融资、投资、平等的市场准入和产权保护等方面仍然面临着不少歧视性待遇。消除这些体制机制障碍,关键是要在经济领域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进行资源配置。

三是能够推动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建设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从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起基础性作用以后,我党对市场的地位、作用的认识就在逐步深化,但这种“基础性作用”必须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所起的作用。在实际经济运行中,计划(政府)作用的影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基础性作用”有时被削弱甚至被掩盖和丢掉,经济运行中的计划经济路径依赖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而“决定性作用”则要求政府职能必须从统制型、管制型、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减少审批和行政干预经济,并不是要把政府撇在一边,让政府只当“守夜人”,把一切都交给市场,所有领域都市场化。实际上,市场经济具有一定的自发性、盲目性,市场机制具有追求本位利益最大化而忽视甚至丢掉社会利益,有时甚至以牺牲社会利益为代价来换取本位利益的本质趋向,其负面作用是令人担忧的。对此,政府必须加强市场监管,解决市场外部性问题。由于市场竞争机制所必然形成的优胜劣汰的自发作用,经过一个周期后,必然会出现个人收入分配方面悬殊的状况,政府应当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通过再次分配进行合理调节,以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C].人民出版社,1971.29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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