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风险论文实用13篇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1

小额信贷最初由孟加拉国农业经济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76年最先实施,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借鉴孟加拉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成功经验,我国也开展了小额信贷业务。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指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担保的额度较小且具有反贫困、促发展功能的贷款种类。通过几年的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制度有效的改善了农村资金短缺的现状,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但是,小额信贷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小额信贷制度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现状和特性

(一)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现状

到目前为止,小额信贷制度表现出了快速发展的态势,已惠及全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5500万到6000万人,促进了社会发展与和谐。我国小额信贷制度自实施以来,表现出发展速度快、涉及面广、效果好的特点。尤其在2001年以后,小额信贷制度在中央银行再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等的推动下,得到了迅猛发展。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农村小额信贷覆盖面已达到32%,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覆盖面更高。小额信贷制度对我国农村经济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金融论文,解决了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促进了农民的脱贫致富,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小额信贷制度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外在因素的影响,使其在发展的过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健康发展。

(二)小额信贷制度的特点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具有明确的扶贫和促进农村发展的功能,所以其具有了非常明显的特性。其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需要担保,降低了贷款的难度。农村小额信贷信贷是一种自然人贷款,以农户的信誉和还款能力作为贷款信用,无需担保。2、贷款利率较低。因为要发挥小额信贷的扶助作用,同时借鉴国际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我国小额信贷定制了较低的利率水平。3、用途规范不明确。此类小额信贷,没有规定较为严格的贷款用途,有较大的利用范围,可以用来农业或工业生产,也可以用来日常消费。4、贷款手续不严格。因为此类小额信贷具有涉农性质,农村组织松散,必须依靠当地的村委会帮助办理信贷手续,因此具有不可避免的漏洞。

二、农村小额信贷制度的风险及成因

小额信贷制度与其他商业信贷相比,面临着较特殊和显著的信贷风险。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主要来源包括:1、自然风险,我国种植业、养殖业受自然因素较大,一旦受灾,农业减产,直接降低农民的还贷能力。并且,我国还没有普遍实行农业风险保险机制。2、市场风险,广大的农民群体仍是小规模的经营模式,缺少信息渠道,农产品销售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弱论文提纲怎么写。3、道德因素,小额信贷机制不完善,对小额信贷机构内部人员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加之借款者对还款事宜抱有侥幸心理,导致小额信贷具有较大的道德风险。除此之外,本文认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根源还在于:

(一)自身局限性造成的风险

1、贷款利率偏低。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而在中国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只有8%—10%金融论文,而此时刚刚仅能使其自负盈亏。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部分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合理的利率水平。要知道,小额信贷主体从本质上说是企业,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利率水平的偏低,使放贷主体经济效益不高,放贷积极性受挫,从而不利于放贷主体的发展;另一方面,较低的利率使贷款者有可能降低对贷款的使用效率,从而增加了违约的风险;再者,较低的利率容易使各阶层争夺这份资本,往往使贷款落不到真正需要的人群手中,从而失去了小额信贷应发挥的作用。

2、贷款品种的单一、额度小。农村小额信贷的品种的单一性决定了小额信贷的规模,表面上看会降低信贷风险,从长远来发展来看,不利于其抗风险能力的发挥。农村小额信贷的额度设计得较小,能降低信贷主体的受损程度,但另一方面小额度的贷款一般满足不了贷款者的要求,经常出现相互担保、相约不还得现象扰乱金融秩序,反而增加了信贷风险系数。

(二)管理疏漏造成的风险

1、外部监管不到位。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监管机制处于不完善状态。有关部门未对具体监管方式作出统一的规定,放贷主体和政府部门关系不明晰或不对称,造成监管困难。

2、贷款机构内部管理疏漏。小额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松散,是造成风险的重要成因。贷款调查不到位,部分农户资信评估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农村小额信贷的审查和信用评级主要靠村委会和农户,而村委会人员难免会在其中掺杂人情关系,使评估工作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片面性,信贷人员又缺乏对村委和农户的审查和调查,从而轻易地将贷款放出。更有甚者,贷款主体将材料交并于村委代办,这无形于将贷前审查环节落空,这些人为因素大大打造成了小额信贷的高危险性。办理贷款手续审查不到位,造成责任落空的风险。贷款主体在办理贷款时往往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在办理贷款时金融论文,贷款者往往仅凭身份证则取得款项,而造成签字人与身份证登记人本身不统一,造成最后责任承担落空的风险。更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贷后审查的疏忽,贷款用途监管趋于形式。贷款用途检查是降低贷款风险的重要环节,贷款用途的审核是贷前的必经环节。但在现实中,由于贷款主体工作人员的疏忽,加上贷款者多为农户等,法律素质较低,对贷款用途问题认识不清,很容易出现转为他用,或代他人贷款等现象。由此还款风险大大提升。

(三)小额信贷的法律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不完善

1、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农村小额信贷制度自实施以来,其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困扰其发展。目前来说,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其法律地位,使其名正言顺的发展。

2、农村小额信贷功能定位不明确。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一项特殊的贷款具有利率低、无需担保的特点,但他它又区别于政府补贴,其贷款主体仍为营利性组织,仍需此部分营利作为贷款主体生存的血液,由于小额信贷功能的不明确、利率偏低、无需担保等的特点,使小额信贷制度发展尴尬,也由此带来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3、保障机制、政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套完善的保障机制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是保障小额信贷制度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农业灾害补偿机制、农户征信制度以及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大大制约了信贷制度的发展。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制度风险的规避对策

在市场经济型社会,法律应当发挥重要的规范作用。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风险防范在借助各种技术性手段的同时更应该依靠制度规范,以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小额信贷市场的正常发展和运作。

(一)完善小额信贷制度,克服自身局限性

1、建立适当的贷款抵押制度。建立适当的抵押担保制度是降低小额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然而在农村,由于法律制度的障碍,几乎没有可以抵押的物品,但广大农民又迫切需要这笔款项去脱贫致富。这就需要我们对此作出创新的担保制度,以促进小额信贷的发展。一是可以尝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担保创新;二是尝试以村为单位的农民专业担保合作社作为担保机构;三是可以考虑改革现行的法律法规,允许农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入抵押范围,以实现与金融业实务的配合。

2、建立行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决定小额信用贷款质量的关键,是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必须跟上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1、要设立专门的机构保障资料的真实、可靠。真实、全面、准确的借款客户在信息是开展信贷业务的基础,因此金融论文,对相关信息要逐项认真审查核实,尽可能避免失实资料入档。2、明确评级责任。农户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专门机构的人员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农户信用贷款及还本付息,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评级失误。3、探索小额信贷信用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要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二)改革放贷主体的经营模式

1、改革只贷不存的信贷模式,建立多元化资金开源渠道论文提纲怎么写。目前,有些现代企业只贷不存,从商业角度看,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不能长期存活,具有较高的操作的成本和巨大的投资风险。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才能保障充足的资金,这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因此,可以尝试改变农村小额信贷企业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在完善金融机构法制环境的基础上,放宽农村小额信贷吸收存款的限制,以确保充足的资金来源。

2、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推广农业保险,促进银保合作。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对于我国地理位置较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农业保险显得尤为重要。强有力的农业保险保障机制是促进小额信贷创新的有力保障,使其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规避信贷风险,必须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的力度;二是加速发展农村政策性保险制度,以减少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三是信贷机构与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形成互动机制,开发保险和信贷配套的金融产品服务。

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我国新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对金融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小额信贷服务需求的增加必然要求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此,我们在完善金融法制环境的建设、政府加强对金融市场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政策激励机制来保障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广泛建立。一是政府可以尝试采取资金补贴,提供免税营业网点等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在空白乡镇增设金融网点;二是采用税收政策鼓励;三是出于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的原因,因此金融法机构要发挥其社会责任。

(三)加强农村小额信贷放贷主体的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控制内部风险。要严格控制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造成的风险。一是参照国际、国内经验,完善内控机制和规章制度的建设;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信息监控系统金融论文,对风险做出较为细致的评估;三是加强内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其金融业务的处理能力;四是建立职工激励政策和奖惩措施,挖掘信贷人员潜能和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

2、实行外部监管制度。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有效、完善的外部监管机制。其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划分央行与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对农村小额信贷组织的管理职能。因此,须将小额信贷组织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其上级管理机关和责任制度。并对其作出规避风险的制度设计,以此来给小额信贷制度必要的制约。

(四)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良好的法律环境

时至今日,小额信贷制度在我国已有较为长足的发展,但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它。为了规范管理小额信贷制度,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规范小额信贷的单行法,此法应当从放贷主体、对象、利率、担保制度等方面加以全面的规范,加强小额信贷制度的设计和完善。

总之,从我国全国范围看,农村小额信贷制度度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随着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而暴露出的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只有积极引导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机制,解决其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以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杨山彬、申巧凤.浅议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贷款[J].河北金融,2006(4).

[2]陈丽华.小额信贷的风险防范[J].中华时报,2006(11).

[3]钱水土,夏良圣,蔡晶晶.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困境与出路[J].上海金融,2009(9).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2

(一)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向现代化银行改革过渡的需要。目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第一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正在由“深化改革试点”全面转入“深入实施和攻坚”阶段,并按照股份制、银行化的改革方向加快向现代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迈进。建立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实现与国际接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农村信用社要实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目标,就必须适应银行业改革的大势所趋,更新风险管理理念,改革传统落后的风险管理模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日趋完善,特别是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门槛,农村金融市场已进入激烈竞争的时代。农村信用社在广大农村“一枝独秀”的格局被彻底打破,只有不断引入现代金融管理理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才能适应市场多元化的竞争需要。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三)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以“经营风险”为获取价值最大化的根本手段,是否能够妥善控制和化解风险,直接决定经营发展的成败。随着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加剧,农村信用社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只有通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才能对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从而保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

(四)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适应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不仅是银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监管的标准不断提高,且正在加快与国内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接轨,以敦促农村信用社不断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既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外部监管的要求,也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的现实需要。

二、农村信用社全面风险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一)创建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是融合现代金融企业的管理思想、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行为、风险道德标准与风险管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文化,是金融企业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村信用社必须提高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更新风险管理理念,着重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风险管理的核心地位。鉴于以往农村信用社因风险管理不力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和历史教训,农村信用社必须牢固树立风险管理“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思想意识,正确把握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坚持以风险管理为总抓手,把风险防控观念贯彻到全部工作和各个环节的始终,真正突出风险管理的核心地位和首要位置。二是实现风险管理的“三个转变”。首先,在风险管理方式上,要由事后风险化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思想转变;其次,在风险管理的侧重点上,要由信用风险为重点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并重的一体化综合管理理念转变;第三,在风险管理的覆盖面上,要由单一的区域,分散的岗位和片面的专业向不留死角、不出空白、不遗漏洞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转变。三是抓住高管人员这一关键环节。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必须从管理层抓起,管理人员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树立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思想理念,引导和带领广大员工将全面风险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之中。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3

农村金融作为现代农村金融的核心,其发展问题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015年一号文件指出,农村金融机构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强化农村普惠金融。

然而,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使农村金融机构经营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信贷业务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金融机构是否能够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控制好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至关重要。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尝试探索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因素,以期能够提出控制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政策建议,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

二、数据选取及实证分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银监会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和《中国统计年鉴》。研究选取了2006~2011年全国(除港澳台及)30个省市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样本。变量的选取如表1。

运用Stata12.0软件通过F检验判断是否拒绝混合回归模型。结果显示P=0.0000,强烈拒绝原假设,说明排除了使用混合回归模型的可能性。再根据Hausman检验,检验结果显示P=0.0024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以2006~2011年全国30个省市的农村金融机构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影响因素。基本结论如下:第一,随着农贷市场份额的增大,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得到了有效地降低,由农业弱质性所带来的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第二,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能力的提高对不良贷款率的降低有巨大的贡献。第三,农村金融环境的变化并未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产生显著的影响。第四,随着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有效地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第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对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有积极作用。第六,农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大大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二)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了化解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政策建议:

1.集政府、银行、农户三者之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形成三位一体的可持续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城市范围内的金融征信体系已逐步完善,但农村地区却几乎空白。应建立征信系统从根源上解决农村信用难题。

2.地方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政策,提高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降低农村居民的生活成本,为防范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提供保障。地方政府应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引导农村资金的投向,在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同时,又能有效地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3.地方政府需加大力度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通过产业带动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实现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有效控制。通过产业转型,实现由传统小农经济到现代规模经济的转变,既有效降低了农户的经营成本,又提升了其抗风险能力。

4.农村金融机构要强化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机构运营能力。目前,我国银行体系是部门层级制的组织结构形式,严重缺乏灵活性,具有严重的服务时滞。再者,农村地区部门银行“以不变应万变”的经营理念尤为明显,严重缺乏市场导向,忽略了市场需求,应通过建立“流程银行”来解决。

(作者单位为湘潭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4

二、数据选取及实证分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银监会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和《中国统计年鉴》。研究选取了2006~2011年全国(除港澳台及西藏)30个省市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样本。变量的选取如表1。

运用Stata12.0软件通过F检验判断是否拒绝混合回归模型。结果显示P=0.0000,强烈拒绝原假设,说明排除了使用混合回归模型的可能性。再根据Hausman检验,检验结果显示P=0.0024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以2006~2011年全国30个省市的农村金融机构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影响因素。基本结论如下:第一,随着农贷市场份额的增大,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得到了有效地降低,由农业弱质性所带来的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第二,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能力的提高对不良贷款率的降低有巨大的贡献。第三,农村金融环境的变化并未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产生显著的影响。第四,随着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有效地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第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对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有积极作用。第六,农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大大增加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二)相关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了化解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政策建议:

1.集政府、银行、农户三者之力,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形成三位一体的可持续金融生态环境,是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城市范围内的金融征信体系已逐步完善,但农村地区却几乎空白。应建立征信系统从根源上解决农村信用难题。

2.地方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政策,提高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降低农村居民的生活成本,为防范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提供保障。地方政府应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引导农村资金的投向,在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同时,又能有效地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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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国内诸多学者对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村经济的货币化程度、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等问题展开过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涉及了农村金融的金融风险问题,但并没有分析金融市场的外部冲击会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本文对此问题,尝试着进行剖析。

一、外部金融冲击的特性

外部金融冲击,是指一国相对独立于农村金融的经济主体在制度和行为等方面所导致的金融市场波动,它包括利率、汇率、债券、股市和期市、资产价格、流动性等的波动。

将国际金融市场予以抽象而专以国内金融市场为考察对象,并将国内金融市场划分为两大组成部分,是出于从板块划分的角度简化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问题展开专门分析的考虑。很明显,将服务于第二次、第三次产业的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波动看成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外部金融冲击,有利于在板块层面上说明外部金融冲击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影响的机理。

如果只以国内或区域内的相关金融冲击即只是从本文所界定的外部金融冲击来考察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形成,就可从农村外部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波动和流动性受阻两个方面来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做出理论考察。

农村外部金融市场的波动或冲击,主要发生于金融市场对第二次和第三次产业运行的资金配置、支付处理以及与此相关的投融资活动。这种金融市场波动或冲击,通常在导致金融体系难以跨地区和跨时间地有效配置资源的同时,使厂商难以根据市场供求所确定的价格来进行交易。也许是因为金融波动或冲击的这种效应十分明显,许多经济学文献都将其作为界定金融市场存在风险的重要理论依据。

金融市场出现风险的显著标志,是短期内资产价格会在基本面未变化的情况下发生波动,资产价格波动会引起以信贷危机为特征的金融市场风险的形成。经济理论围绕金融制度框架、金融系统监管、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运作、汇率和国际贸易等来展开以金融冲击是否发生为内容的制度性或体制性的解释,不仅包括国际金融投机和国际贸易等的冲击,也包括国内或区域内的相关金融冲击。

从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来考察,如果不考虑国际金融而单纯以国内金融市场为考察对象,农村金融以及与此相对应的外部金融市场可被看成两个相对独立的板块,如果以静态或相对动态的视角来研究这两个板块的金融关联或“传染”,能够拓宽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研究。

如上所述,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内在风险,但从外部金融冲击对其客观存在的传导机制来讲,这种风险的内生性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外部金融冲击所淡化。

二、外部金融冲击对农村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

从农村金融市场与外部金融市场的关联来看,当外部金融市场出现资产价格异常波动和流动性受阻时,如果农村金融市场与其相关性显著增加,那么,外部金融冲击就已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形成或加剧起到了推动作用。

关于这种相关性的检验,可以前阶段某一特定时空上这两组资产价格和流动性指标为参照系,在把这两类指标区分为前后相继的两个时段的基础上,通过对反映这两类指标的相关系数的比较,检验冲击发生后农村金融资产价格和流动性对外部金融市场的依存度,即通过对这两组指标的相关系数的比较来检验外部金融冲击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关联。

如果统计和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外部金融冲击已造成这两类指标的协方差明显增大,则可认为农村金融市场受外部金融冲击较大。

三、外部金融市场(非农村)的主要风险

目前,中国外部金融市场(非农村)的主要风险表现为:(1)场内金融的部分政策支持性贷款缺乏效率,场外金融使一些中小企业的信贷成本超过官方贷款利率,企业金融资产在高利率重负和资金流发生断裂时容易成为死呆账;(2)金融市场的大宗资金流动、拆借以及与此相关的债权债务被房地产“套牢”,大量金融资产的本金和利息存留于在建或完工的房产形态上;(3)银行资金被巧立名目的大量中长期投资项目“信贷”到股票、期货和债券等市场,资产价格波动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保证,大量社会储蓄经由信贷体系或被市场蒸发,或被内幕交易,等等。

值得研究的是,以上金融风险会通过各种路径传递到农村金融市场。

从外部金融市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冲击来看,涉及两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是冲击传导的一般机理;二是将外部金融冲击的主要因素综合成波动传导的特征值,以作为说明这种波动传导的计量分析依据。

四、外部金融冲击下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析

鉴于农村金融在信贷运作、信息传递、监督管理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资产价格波动和流动性等方面的特殊性,揭示外部金融波动对农村金融市场冲击是最主要的困难。其实,研究外部金融市场对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冲击,是将其视为作用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条件或环境来看待的。当外部金融市场出现风险乃至于出现金融危机时,外部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波动和流动性变化对农村金融市场冲击的一般机理可以理解为:价格波动尤其是价格持续或剧烈下调时,通常会通过利率、汇率、股价等的波动来影响农村金融资产价格和资金的流动性,这种冲击对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传导方式、力度和范围是不同的,其中,对正规金融的直接传导显示出这种冲击的力度和范围要大要广,而对非正规金融的间接传导却反映出这种冲击的力度和范围要相对较小较窄。

但在现实中,这些冲击所内蕴的传导机理并不以清晰的方式表现出来。针对这种情形,需要探寻有助于揭示这种冲击的理论分析方法。

将外部金融市场不稳定视为一种引发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条件或环境的分析思路,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分析方法:如果把外部环境中有可能引发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最主要金融变量加以分类,并适当考虑对这些变量发生影响的相关的经济基础因素,就有可能依据外部金融市场的冲击度来预测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发生的概率。

结语

现实中的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在有些情况下是由外部金融冲击引发的,在理论分析上将整个金融市场划分为两大块,有利于对问题的说明。关于外部金融市场对于农村金融市场冲击的研究,要涉及很多问题。本文以资产价格波动和流动性作为理论分析的主线,是一种抽象的删繁就简的解说,但它所留下的缺憾是没有从市场中利率、汇率、股价等的波动来研究外部金融市场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形成的具体作用过程。作为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问题的一种理论探讨,可考虑借鉴和运用西方金融“传染”理论的某些分析方法,对外部金融市场如何引致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展开一些模型导引下的计量分析。如果能够在依据中国实际的基础上选择变量,那么,关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理论研究或许会取得某些成功。

参考文献:

[1] 王小芽.农村金融概述[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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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孙建平.当前农村金融的困境与出路[J].金融与经济,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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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宋琬如.欠发达地区农业银行抢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N].国际金融报,2007-11-13.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6

国内诸多学者对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村经济的货币化程度、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等问题展开过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涉及了农村金融的金融风险问题,但并没有分析金融市场的外部冲击会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本文对此问题,尝试着进行了剖析。

一、外部金融冲击的特性

这里将要分析的外部金融冲击,是指一国相对独立于农村金融的经济主体在制度和行为等方面所导致的金融市场波动,它包括利率、汇率、债券、股市和期市、资产价格、流动性等的波动。

将国际金融市场予以抽象而专以国内金融市场为考察对象,并将国内金融市场划分为两大组成部分,是出于从板块划分的角度简化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问题展开专门分析的考虑。很明显,将服务于第二次、第三次产业的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波动看成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外部金融冲击,有利于在板块层面上说明外部金融冲击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影响的机理。

如果只以国内或区域内的相关金融冲击即只是从本文所界定的外部金融冲击来考察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形成,就可从农村外部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波动和流动性受阻两个方面来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做出理论考察。

农村外部金融市场的波动或冲击,主要发生于金融市场对第二次和第三次产业运行的资金配置、支付处理以及与此相关的投融资活动。这种金融市场波动或冲击,通常在导致金融体系难以跨地区和跨时间地有效配置资源的同时,使厂商难以根据市场供求所确定的价格来进行交易。也许是因为金融波动或冲击的这种效应十分明显,许多经济学文献都将其作为界定金融市场存在风险的重要理论依据。

金融市场出现风险的显著标志,是短期内资产价格会在基本面未变化的情况下发生波动,资产价格波动会引起以信贷危机为特征的金融市场风险的形成。经济理论围绕金融制度框架、金融系统监管、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运作、汇率和国际贸易等来展开以金融冲击是否发生为内容的制度性或体制性的解释,不仅包括国际金融投机和国际贸易等的冲击,也包括国内或区域内的相关金融冲击。

从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来考察,如果不考虑国际金融而单纯以国内金融市场为考察对象,农村金融以及与此相对应的外部金融市场可被看成两个相对独立的板块,如果以静态或相对动态的视角来研究这两个板块的金融关联或“传染”,能够拓宽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研究。

如上所述,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内在风险,但从外部金融冲击对其客观存在的传导机制来讲,这种风险的内生性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外部金融冲击所淡化。

二、外部金融冲击对农村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

从农村金融市场与外部金融市场的关联来看,当外部金融市场出现资产价格异常波动和流动性受阻时,如果农村金融市场与其相关性显著增加,那么,外部金融冲击就已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形成或加剧起到了推动作用。

关于这种相关性的检验,可以前阶段某一特定时空上这两组资产价格和流动性指标为参照系,在把这两类指标区分为前后相继的两个时段的基础上,通过对反映这两类指标的相关系数的比较,检验冲击发生后农村金融资产价格和流动性对外部金融市场的依存度,即通过对这两组指标的相关系数的比较来检验外部金融冲击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关联。

如果统计和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外部金融冲击已造成这两类指标的协方差明显增大,则可认为农村金融市场受外部金融冲击较大。

三、外部金融市场(非农村)的主要风险

目前,中国外部金融市场(非农村)的主要风险表现为:(1)场内金融的部分政策支持性贷款缺乏效率,场外金融使一些中小企业的信贷成本超过官方贷款利率,企业金融资产在高利率重负和资金流发生断裂时容易成为死呆账;(2)金融市场的大宗资金流动、拆借以及与此相关的债权债务被房地产“套牢”,大量金融资产的本金和利息存留于在建或完工的房产形态上;(3)银行资金被巧立名目的大量中长期投资项目“信贷”到股票、期货和债券等市场,资产价格波动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保证,大量社会储蓄经由信贷体系或被市场蒸发,或被内幕交易等等。 转贴于

值得研究的是,以上金融风险会通过各种路径传递到农村金融市场。

从外部金融市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冲击来看,涉及两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是冲击传导的一般机理;二是将外部金融冲击的主要因素综合成波动传导的特征值,以作为说明这种波动传导的计量分析依据。

四、外部金融冲击下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析

鉴于农村金融在信贷运作、信息传递、监督管理以及与此相对应的资产价格波动和流动性等方面的特殊性,揭示外部金融波动对农村金融市场冲击是最主要的困难。其实,研究外部金融市场对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冲击,是将其视为作用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条件或环境来看待的。当外部金融市场出现风险乃至于出现金融危机时,外部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波动和流动性变化对农村金融市场冲击的一般机理可以理解为:价格波动尤其是价格持续或剧烈下调时,通常会通过利率、汇率、股价等的波动来影响农村金融资产价格和资金的流动性,这种冲击对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传导方式、力度和范围是不同的,其中,对正规金融的直接传导显示出这种冲击的力度和范围要大要广,而对非正规金融的间接传导却反映出这种冲击的力度和范围要相对较小较窄。

但在现实中,这些冲击所内蕴的传导机理并不以清晰的方式表现出来。针对这种情形,需要探寻有助于揭示这种冲击的理论分析方法。

将外部金融市场不稳定视为一种引发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条件或环境的分析思路,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分析方法:如果把外部环境中有可能引发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最主要金融变量加以分类,并适当考虑对这些变量发生影响的相关的经济基础因素,就有可能依据外部金融市场的冲击度来预测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发生的概率。

结语

现实中的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在有些情况下是由外部金融冲击引发的,在理论分析上将整个金融市场划分为两大块,有利于对问题的说明。关于外部金融市场对于农村金融市场冲击的研究,要涉及很多问题。本文以资产价格波动和流动性作为理论分析的主线,是一种抽象的删繁就简的解说,但它所留下的缺憾是没有从市场中利率、汇率、股价等的波动来研究外部金融市场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形成的具体作用过程。作为对农村金融市场风险问题的一种理论探讨,可考虑借鉴和运用西方金融“传染”理论的某些分析方法,对外部金融市场如何引致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展开一些模型导引下的计量分析。如果能够在依据中国实际的基础上选择变量,那么,关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理论研究或许会取得某些成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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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宋琬如.欠发达地区农业银行抢位中国农村金融市场[N].国际金融报,2007-11-13.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7

一、引言

自2004年直至2014年,连续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指向“三农”,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金融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进程。在进行存量改革和增量改革的基础上,中国农村金融发展迅速,但期间所积聚的农村金融风险也逐渐显露,甚至成为发展中的“顽疾”,正日益影响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例,如成立于2010年8月15日的高淳区砖墙镇农民资金合作社于2013年6月20日突然停止营业,约有3200万元资金无法兑付,对当地金融环境造成了负面的影响。据相关学者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都直接或间接与农村金融风险有关(stiglitz and Weiss,1981)。而简单考察金融机构风险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不良贷款率,《中国金融年鉴2013》数据显示,在2012年不良贷款机构分布情况中,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1.8%)远远高于大型商业银行(1.0%)、股份制商业银行(0.7%)及外资银行(0.5%)。农村金融机构增量改革过程中,新设立的村镇银行也面临着较高的不良贷款率,据银监会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8月末,其不良贷款率为0.45%,拨备覆盖率480%,拨贷比2.16%。这从一定程度上也说明目前农村金融所积聚的风险较多,需注意防范和治理。

在国内已有的相关文献中,防范金融风险研究广泛而深刻,而农村金融风险的系统研究却并不多见。如温涛(2005)将农村金融风险分为农村金融内部的运营风险以及农村金融外部的环境风险。何大安(2009)将农村金融市场风险分为内部构成风险和外部冲击风险两大部分。周才云(2013)从外部和内部双重层面探寻当前我国农村微型金融机构风险的生成机理。现国内外关于金融风险管理研究的文献主要集中于各大商业银行,而对农村金融的风险管理研究较少关注。同时现有的关于农村金融风险的认识较少地同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起来。进入2013年以来,金融市场上新的形势层出不穷,农村金融的发展既提供了机遇,也面临着挑战。本文以期从新型城镇化、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创新3个方面来探讨外部冲击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如何面对。

二、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

(一)新型城镇化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

农村作为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场所,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的资金主要依赖于金融信贷。银行信贷或将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要资金来源,对于农村资金来源而言,其提供信贷的主体主要为相应的农村金融机构(王蒙,2013),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有效地推进了城镇化进程(杨小玲,2010)。在2008年上一轮刺激政策的后遗症尚未消退,银行不良反弹压力仍存的情况下,银行业支持城镇化建设可能面临着一系列风险。众所周知,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伴随着项目进行的,银行信贷资金也是跟着项目流动的。而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型公益项目,其项目本身盈利能力相对较弱,投资回收期较长,而且现金流入“前低后高”,造成短期收益较低,流动性较差,与银行经营的盈利性和流动性要求存在矛盾(常戈,2013)。从资金逐利的角度而言,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较大的动力为其进行信贷融资。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农村金融机构不得不为其进行融资,这就会产生一定的收益风险。

同时光有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并不足以解决新型城镇化中的资金缺口问题,作为地方政府需要利用相应的地方融资平台,来进一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新型城镇化在融资过程中对地方政府形成的财政压力较大,使地方政府容易负债经营,而负债经营的对象主要集中在相对应的农村金融机构。这就需要防范由于地方政府过度财政赤字所带来的风险。

(二)利率市场下面临的金融风险

“十二五”期间,央行将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随着2013年贷款利率的放开,利率市场化进程势不可挡。利率市场化给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带来新的挑战和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融资成本增高。利率市场化也就意味着管制下的存款利率会彻底放开,农村金融机构为吸收存款,将不得不顺应市场要求提高存款利率,从而加大融资成本,压缩其利润空间。二是贷款利率降低。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已经放开,而且基本上都是“一浮到顶”,但农村利率市场的彻底放开,贷款定价将由市场说了算,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的加剧将迫使农村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同时,农村信用社为了维持市场份额将不得不进入市场,寻找新的客户。这样“一升一降”将严重挤压其利润空间,银行的利差将趋于收窄,对主要依赖存贷利差收入的传统经营模式将形成较大冲击,这就迫使农村金融机构需进行业务调整。

(三)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金融风险

创新一直是维护金融领域活力的持久源泉,现阶段农村金融也在进行着相应的体制、产品创新(杨小玲,2013)。但在推行农村金融创新时,也需防范相应的金融风险。新型城镇化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了新的融资需求,利率市场化增加了银行净利差收入的压力,这就迫使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大创新,主动满足新的金融需求,并注重构建跨越传统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综合经营平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转型。针对金融产品方面的创新,目前主要集中在理财产品这方面,根据wind金融数据库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47家农村金融机构(不含中国农业银行)共发行2759款理财产品。但也应看到,在理财产品快速发展的同时其所积聚的金融风险,应注意防范。在2013年3月份,银监会就曾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文,要求严格限制向负债过重的地方政府发放贷款,并且规避“影子银行”关联业务风险。

三、新形势下我国农村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探讨

(一)农业自身经营中存在的风险

经济决定金融,农村金融中存在的系列风险很大部分原因来源于农业自身。农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回报率不稳定的行业,现代农业所面临着来自自然和社会经济的双重风险(刘成玉、黎贤强等,2010),例如:自然风险、生态风险、市场风险等,依靠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无能为力的。农业本身利润率低的事实也致使商业银行相应的资金不愿大规模流入,出现资金外流现象。加之缺乏农业风险保障与预防机制,一旦发生银行挤兑风潮,容易使农村金融机构陷入破产危机,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资金逐利的本质迫使农村金融机构违规发放贷款产生金融风险

无论是新型城镇化,还是利率市场化形势下,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经营都存在着压力,特别是在上面考核指标的严控下。加之近期兴起的互联网金融,也对农村金融机构造成了冲击,为了提升业绩及完成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任务,违规发放贷款的现象在农村十分常见,这也容易形成金融风险,需要加以防范。

(三)农村金融脆弱性是其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内部原因

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没有建立起完备的贷款质量监管的风险防范制度,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十分突出,形成了一大批不良贷款。一方面,没有建立与农村金融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科学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难以及时发现、预警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缺乏存款的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保障制度,一旦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恶化,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和支付危机,将会加大金融风险,加剧农村金融的脆弱性。

(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下存在的风险

目前农村地方政府对信贷干预的刚性依然较强。长期以来,特别是在近年来农村资金和县域资金严重外流的情况下,县、乡政府部门受政绩的驱使和财政资源的硬约束,在上项目、争速度中只能主要依靠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成了农村地方政府的“钱袋子”,造成信贷资产大量沉淀。同时在现有农村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下,地方政府盲目地推广一些并不适合本地自然条件或经济发展条件的农产品种养殖项目。但在这些农业推广项目出现问题时,农民并没有动力归还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而农村信用社对这样的情形也没有得力的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的干预。这就容易出现农村金融机构被动贷款,农户被动借款的情况,这种不正当行政干预加剧了农村金融风险,需引起注意。

四、新形势下防范农村金融风险的相应对策探讨

(一)切实转变地方政府职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应该发生转变。政府必须逐步缩小对经济的直接干预范围,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主要由市场来完成,政府只在调控失效的情况下才对经济实施二次调节,所用手段也主要应以经济手段为主,发挥其对市场调节的补充作用。政府应尽量把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明确分开,把政策性贷款交给政策性银行去完成,不再干预银行和信用社的业务活动和贷款自。

(二)尽快出台相应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

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监督作用,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建立,如《农村合作金融法》、《农业保险法》等,确保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等共同为农村经济提供服务,为农村金融机构免于不合理的行政干预提供法律保护,尽量减少对发展农村金融业务的限制,健全对农村金融企业的处罚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法律约束,避免农村金融机构出现偏离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问题,为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提供依据。

(三)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系统建设

在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按照国际惯例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创建一套新的适应中国农村经济和政策性银行发展的规章制度,建立新的信贷管理制度。为此,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督促借贷单位专款专用,按时还本付息;对所有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的借款主体,都要进行评估,确定其信用等级;在增加政策性信贷投入的同时,必须讲究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加强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严格审查贷款项目,确保各项政策和宏观目标的实现。对于农村金融风险的管理,应建立农村金融机构预警与评价体系。

(四)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的同时注重防范农村金融风险

创新是伴随着风险产生的,无论是新型城镇化、利率市场化,都会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全新的信贷业务,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变化、判断利率趋势,进而制定金融产品的价格,开发新的金融业务品种,以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当然在开发新的金融产品的同时,应该注重防范农村金融风险的监管,这就需要创新农村金融机构监管模式。

参考文献:

[1]Stiglitz.J.F.and Weiss,A.(1981)“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71:393-410.

[2]温涛.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生成机制与控制模式研究[D].西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3]何大安.中国农村金融市场风险的理论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9(7):59-67.

[4]周才云.农村微型金融机构风险的生成机理及其防范[J].经济问题探索,2013(2):115-120.

[5]王蒙.农村金融转型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研究[J].江淮论坛,2013(5):31-34.

[6]杨小玲.城市化进程与农村金融的协调发展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l(2):18-22.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8

一、 引言

我国农村金融突出问题是信贷模式与农户融资需求脱节,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这在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2006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条件,一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运而生。据中国金融网统计,截至2009年6月末,我国共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98亿元,共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5亿元,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82亿元,此类机构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中央1号文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重点之一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但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仍是新生事物,理论研究亟需进一步完善,实际运作也没有现成方案可循。

本文认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相关研究起源于农村金融的一个基本命题:信贷是否提高农户生产能力。国外文献对此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信贷能显著提高农户生产能力,代表人物是Khandker(2005),他的结论是信贷增加了农户收入水平,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拉动作用。另一种观点恰恰相反,Baesley(2005)认为除非农户能提高自身生产能力或改变消费偏好,否则现有农户“存款积累――信贷分配”模式不可能提高农户收入。国内研究同样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赞同Khandker的结论,结论之一是约70%的中国农户融资需求未能满足,农户纯收入至少因此下降10%左右(李锐,2007)。与此相反,朱喜、李子奈(2006)认为现有农村信贷模式对农村投资、农民收入不存在显著影响。

与上述争议相比,国外文献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研究已达成共识:相比大型银行,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具有比较优势,尽管存在种种问题,但它们对维护社会公平、提高贷款人福利水平起到重要作用(Burgess,2005)。结合我国农村实际,国内学者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观点:信贷是国家获得农户支持的重要手段,要从国家效用层面研究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张杰,2005)。针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的文献侧重实际操作,彭建刚(2008)提出应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王曙光(2008)认为应加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内部治理、风险防控等。

上述文献对研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当前尚有一些关键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如何从国家效用层面评价新型农村型金融机构制度设计效果。二是实际操作中,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何针对农户创新金融产品,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关注制度性收益,而非单纯经济性收益

现有研究对信贷是否影响农户生产存在争议,相对确定的结论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提高农村社会福利。实际上,农村信贷或者农户信贷不能完全依靠经济理性衡量,与城市经济相比,农村经济确实相对落后,而金融的本质是优化资源配置,如果没有政策干预资金必然趋向于高回报目标。实际上,无论我国农村地区信贷约束多严重,信贷对农村经济增长贡献度有多大,只要不解决激励机制问题,无论什么样的农村金融机构都不可能最终解决问题。从这个层面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研究的问题不是回答农村金融市场潜在和最优资产规模是多少,或者如何使农村信贷市场达到均衡,而是必须先寻找到一个存在的逻辑支点,才能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有据可循。需要提到的是,本文并未涉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和组织形式,这些现有文件已经做了详尽规定,我们把这些视为给定的先验性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新古典经济学框架中,国家效用是一个被忽略的命题。现实中,国家需要从长期战略而非单纯经济理性角度进行制度供给。在欠发达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完全以利润为基点,要考虑引导农户适应市场带来的外部性。涉农信贷和欠发达地区农户融资也不能完全以经济理性为基点,这需要突破新古典经济学框架。考察信贷对农村社会福利的影响,从国家效用出发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制度供给效率,才能得出一个相对完整的结论。

国家效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并非无法测度,国家会通过种种渠道表达感知,Niskamen(1971)的方法是通过政治家公众表现进行测度。2004年以来,中央已经连续6次把中央一号文件定位为解决三农问题,由此可见农民收入偏低造成的三农问题已经给国家带来显著的负效用,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机构连续发文希望整合农村金融机构,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就是其中主要措施之一。

金融机构的存在,需要平衡多方利益,新古典经济学考虑的主要是机构和贷款者双方的收益成本,在农户信贷中制度供给方是国家,而国家设计制度的着眼点是农村经济发展过慢,农民收入偏低,城乡产业结构不合理。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要结合国家、机构和农户三方利益,若三方目标不存在切点解,国家会通过次优路径实现社会福利帕累托改进。在某种条件下,国家甚至可能牺牲其中某一个方面的利益,进而换取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虽然农户信贷出现不良可能给农村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程度的效率损失,却提高了公众对国家的支持度,实现了国家战略目标,在这种前提下国家有动机推动制度供给。虽然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增加资金供给未必就能提高生产效率,但新制度经济学却认为,虽然投入增加未必提高社会福利,却必然可以通过提高居民幸福度,提高居民对国家的支持度,这些都是国家获得的制度性收益。

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由制度破题,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困惑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对农村金融市场,原有困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的困惑同样会困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民贷款难”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农村金融制度本身,而是由于农村生产体制本身。农户最重要的资产――土地、宅基地,根本无法定价,更无法获得抵质押权利,这成为限制农村金融和农户贷款最重要因素之一。

解决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问题和困惑,无疑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单纯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入手,却又要回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上来,这就对制度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现代信贷体制要求第二还款来源,短时期内很难提高农户抵押、担保能力,也很难改变农户家庭脆弱性。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创新农村经济制度,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在现行政策杠架内实现农村各种资源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具体而言,则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保证农户基本福利的前提下,遵循经济原则适当实现农村土地、宅基地流转。在竞争性领域,允许用除“口粮田”以外土地使用权设定物权抵押,如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中提到的“林权抵押”,即可作为贷款抵押。市场资金不易流动的欠发达地区,以信贷优惠政策引导外部资金进入农村,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信贷方式,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农村信贷投放。这种制度同时要和农业产业化相配合,由农村金融机构合理引导资源流动,适当集中土地使用权,为多种经营、规模经营和专业经营的农艺生产创造条件。

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制度供给的同时,必须有相关配套措施。农业天然的弱质性使得农民还款能力低下,这就使得农业财政支持显得尤为重要。毋庸置疑的是,当前的农业发展,尤其是以农户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生产在很大程度上难以避免自然灾害,水旱灾害乃至畜牧业中的牲畜瘟疫对任何一个农户而言属于系统性风险,是无法规避的。在这种条件下,指令性要求金融机构的信贷支农比例,对农村金融机构而言也是不公平的,使得它们很难与其他银行机构站在同一个起点控制风险,当然一旦政策支持缺失,农村金融机构也不会有积极性对农户发放贷款。基于此,解决问题的措施在于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以政策性保险规避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系统性风险。

(二)推进农户信贷创新

中国三农问题的出路不在于发展小农经济,在于欠发达地区更要注重统筹发展,信贷支农创新同样必须遵循这个思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中,要利用自身规模小、审批环节少的优势,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征,结合当地城镇化建设创新信贷业务。信贷创新的方向,并不仅仅局限于以农户为主体发放信贷资金,更为重要的是,在农村改革进程中重点支持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引导农户适应外部市场竞争升级。

农户信贷创新不仅仅停留在生产阶段,而且还要注重农户消费领域的创新。对中国农户而言,最重要的生存基础是个人家庭。费孝通先生曾形象地把中国农村社会比喻为一个“圈层社会”,即中国小农生活在一个以家庭为中心的圈层中,随着血缘关系逐步递减,小农会逐步难以接触到外部社会。对小农家庭而言,最重要莫过于家庭延续,通俗的讲也就是子女婚姻。国内曾有多篇文献也就此作出研究,结论是对农户而言最重要的资金负担并不是来自于生产,而是来自于维持家庭续存,也就是为子女筹建新房。相对于生产信贷,房产消费信贷的还款来源是农户日常生产,虽然还款期限较长,资金来源却相对稳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地处农村,应该利用地缘信息优势大力发展农户房屋消费贷款。同样,这种信贷局限于宅基地流转很难取得抵押、质押,这就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拓展信贷思路,对农户发放联保甚至信用贷款。

(三)借鉴成熟经验,控制农户贷款风险

信贷违约是任何一个银行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和道德风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创新的同时,必须控制金融风险。系统性风险源自农业弱质性,在欠发达地区这一现象尤为明显,国际成功经验是利用保险体系分散系统性风险,十七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建设农村保险体系。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过程中,信贷手段无法控制农业系统性风险,可以考虑建立巨灾保险在内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恢复农户再生产能力,以政策性优势分散涉农信贷风险,只有如此才能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道德风险源自违约人故意,民国期间当时的农村金融机构华洋义赈会曾通过控制农户血亲产销渠道将信贷者纳入信用轨道,本质是依靠社会惩罚机制控制道德风险。同时在我国农村的“社会圈层”中,民间借贷违约率却较低,因为如果农民失去圈层信任,将失去生存的社会基础。农户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可以从圈层入手,防范道德风险的原则是,惩罚要足以使欠款者失去圈层信任,产生不能承受的制度成本。随着血缘关系递减,我国农村社会交易成本增加,违约惩罚机制同样不能偏离圈层核心,在圈层难以提高违约成本,风险惩罚的关键是要在圈层内形成违约信息共享或通报机制。

四、小结

本文分析了农村金融困境的制度性原因,结论是必须从生产力发展角度出发,促进农村资源流动,形成可流动的物权市场,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的困境。同时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依靠自身优势,总结成功经验,结合农村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地区的生产、流通、消费、积累全过程,推出适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自身的信贷产品,而不是机械遵从某种信贷模式和运作机制。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控制问题,也要有新思路和新方法,国家既然从宏观效用角度考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制度供给,就要承担制度供给的成本,即设计巨灾保险等相关保险制度分散系统性风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要充分运用农村社会“圈层”特征,设计风险分散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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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9

二、农村信用社及其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理论

(一)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主要在农村面向农民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机构,由农民入股,实行民主管理,并为参股人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制金融机构。早在5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的网点就改为了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宗旨是“农民在资金上互帮互助”,即农民组成信用合作社,社员出钱组成资本金,社员用钱可以贷款。

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区域在农村,服务对象面向农民,服务目标则是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稳定,主要任务是整合和组织本文由收集整理调解农村闲散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农民家庭经济,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同时限制和严厉打击高利贷。

(二)内部控制理论内涵

内部控制理论在各个方面都得到了运用,广义的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或企业为了实现其经营计划目标,保证资产的有效运用,保护会计信息资料的可靠正确,确保制定的经营方针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从而保证经营活动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或企业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规划、约束、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措施、规则与手续的总称。

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对内部控制做了明确的阐释。内部控制是指商业银行为了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制度、规则、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三)风险管理理论

风险管理是指,在风险一定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做到将风险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而采取的一系列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措施。农村信用社同众多的商业银行一样,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竞争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等,这些在经营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会有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因此,如何做到将这些存在的风险造成的可能损失降到最低,就构成了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管理。

三、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农村信用社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制定措施的有效贯彻,管理的有效执行,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所涉及会计数据的准确真实可靠,为审计工作提供良好基础,同时也是信用社内部所有成员认真遵守既定的管理方针政策;有助于确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何种风险,以及对信用社可能会对产生何种影响,最重要的是可以量化不确定性的风险程度和每个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编制多个备选的方案,最大程度地对信用社即将面临的风险做好充分的准备,降低对信用社造成的损失。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通过确定职责分工,严格各种手续、审批程序、制度、检查监督手段、工艺流程等,有效地控制信用社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风险管理制定切合实际的预案,纠正失误和弊端,防止出现偏差,保证实现制定经营目标。经过大量的实践和经验教训证明,良好的信用社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对于农村信用社实现既定的目标以及维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将是至关重要的。

四、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现状

(一) 农村信用社现状

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的网点就改名成了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当初建立的宗旨是“农民在资金上互帮互助”,即农民组成信用合作社,具有典型的合作制性质,目的在于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员出钱组成本金,社员用钱可以实行贷款,进而维持农村社会稳定。但是,在农村信用社随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与我国的实际情况不太相符、脱离合作制的性质、国家实行过多的干预性政策以及缺乏专业的监管机构等原因,对其后来发展造成不小的打击,经营状况日下,经营业绩也大打折扣,难以适应农村新形势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再加上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自身考虑逐渐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外资银行虽已经融资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但也是为了自身考虑,逃避激烈的城市金融竞争而转向相对缺乏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情况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近些年来,经过一系列的体制改革,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逐渐恢复了生机,农村信用社也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迹。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为主导,农村信用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信用社在建设我国现代化的道路上必将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其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研究对信用社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制度越来越完善,但是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信用社内控制度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彻底

我国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虽多,但缺乏全面性和实用性,部分体制不健全,存在某些方面控制的“盲区”。有些内控制度与信用社实际情况不相符,只是徒有形式,有些内控制度已经过时,不适应新形势却还在执行,可能会造成相反的效果。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地区的经济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得到了拓宽和发展,但是内控制度却不能跟上业务的发展。很多农村信用社是先拓宽业务,再制定相应内控制度,比如显而易见的是在信用社内部计算机的运用,计算机的飞速发展给信用社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也带来了挑战,计算机在信用社内部大规模使用,但是相应的管理制度没有及时制定,这就造成了潜在的风险。

2.信用社风险管理落后

由于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足和风险本身存在不确定性,以致于早期对风险管理不够重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近些年来,开始意识到风险的可控核评估的重要性,开始逐渐将风险管理引进到信用社内部。但是与先进的风险管理和将风险管理做到最优,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

五、对策与建议

(一)改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环境

信用社内部控制环境包括产权制度、组织人事结构、管理职责、权利义务关系等。各地信用社应该结合自身情况改善内部控制环境,必要的情况下可实行产权制度方面的改革,如进行股份制改革,这也是目前很多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形式。在管理职责方面应该权责分明,权利义务明确,这样才能形成人力资源激励约束机制,组织结构严谨,内控环境才能得到改善。

(二)完善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体系

信用社需要建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实施并完善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形成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目前农村信用社面临的风险有以下几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系统需涵盖各项业务、全社范围,并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

在业务的管理方面,农村信用社需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再结合实际情况,实现全社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保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业务拓展方面,农村信用社在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之前,应先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并计量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三)建立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

目前信用社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普遍比较落后,经营风险状况无法及时得到了解,部门和员工的相关有效信息也无法得到及时顺畅反馈,为了改变上述状况,农村信用社急需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分析考虑:

1.建立信息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将信用社会计、人事、档案等信息集中管理,实施内部信用评级制度,做到及时、准确提供信用社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数据,力求信息全面,同时开发信用社内部网站,搭建平台,实现信用社系统内信息传递和交流。

2.加强相互间沟通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10

1问题提出

解决农村“三农”问题是每一届政府施政的最大重点和难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业的持续发展均需农村金融的支持(林毅夫,2003)。中国农村仍然是一个资金高度稀缺的经济地域,农业是资金要素过度稀缺的产业,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资本高度稀缺(温铁军,2001)。据统计,近年来通过金融渠道和邮政储蓄渠道每年实现的农村资金净流出总额约为4000亿元左右(何广文、欧阳海洪,2003)。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何广文,2009)。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构成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也是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内外学者多从强化供给,完善体系等方面提出解决途径,如闫先东、魏晓丽(2009)提出需强化金融机构政策性功能,同时深化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民间信贷组织,允许和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王彬(2008)从农村合作金融功能异化角度提出合作金融形式的重构金融论文,提出通过强制性的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来满足农村合作金融需求可行性不高,必须打破原有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目前关于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研究较少,大部分研究农村金融问题主要是着眼于金融总量、结构、制度等方面,而把农村金融体系作为农村经济的一个子范畴,从金融功能的视角研究各种金融体系构建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弊端有哪些?如何构建创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对于这些问题本论文将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探讨。

2 农村金融体系功能异化的现状

本文就金融体系的设立对象及设立目的不同,把农村金融体系分为政府设立非营利性政策性金融体系;民间自发设立非盈利性合作性金融体系;盈利性商业性金融体系。

2.1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异化的现实问题

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目前的功能状况,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所应该具有的功能以及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极不相称,出现了“农业发展银行难以支持农业发展”的现象。这是当前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的最大的缺陷。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的筹资功能弱化,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于中央银行再贷款,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特别是无法获得发放农业生产方面的中长期资金,不适应农业政策性金融长期发展的需要。1993年和1996年,农业银行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后, 其涉农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更是逐年降低,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大大弱化。

2.2商业性金融功能异化的现实问题

(1)对于商业银行,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业务稀少单一,成本高收益低,各商业银行出于经济效益考虑不愿在农村投入资金。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对农村资金的“倒吸”,使大量资金由农村流向城市。

(2)邮政储蓄方面,国家《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以及邮政储蓄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的开展之前,邮储是“只存不贷”,使得大量农村存余资金大量集中于政府手中被用于其他行业而非农业。

(3)民间金融方面,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缺陷,使得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又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民间金融大都追求资金的高时间价值,容易引发“高利贷”的出现金融论文,使得农村的融资成本高,农民承担不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得民间金融并不能很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4)农业保险方面,我国的农业保险也有过长足的发展,但农业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农民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表现为“三高三低”,即高风险、高亏损、高需求和低覆盖率、低供给、低投保率。商业性保险机构的盈利性目标最终不堪承受高风险低回报的压力,纷纷撤离农业保险市场。政策性农业保险则是保险基金规模较小,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为农保险制度不尽完善。这些都是得使得农业生产没有充足的保障,农业发展艰难。

2.3合作性金融功能异化的现实问题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合作性金融已经失去了其合作的性质。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为农村银行,实行商业化管理,致使大量资金外流,由于非农化倾向不断加强,农户间互助合作的性质不断减弱。

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社受参与人员的资金、信誉等方面的限制,成员规模及适用范围局限性很大,实际运行中由于资金互助社的业务定位有问题,一些互助社也面临着吸存难、内部管理混乱、合作性减弱、内部人控制初露苗头以及外部环境制约发展等问题。

3 农村金融体系功能异化原因分析

政策性金融体系、商业性金融体系、合作性金融体系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构成并没有发挥降低农业投资风险,提高农业资金有效配置的功能,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农村金融投资风险收益不对称、国家长期政策发展导向、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服务方面的缺陷等方面。

4.1 农村金融投资风险收益不对称

(1)农民信誉问题导致农村金融投资风险高。我国农民整体素质较低,一些农户的和农村经济组织信用观念淡薄,加之金融机构没有健全的?突信用体制,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巨大,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涉足信用状况不佳的农村市场,农村经济的融资渠道进一步缩小?

(2)农业边际收益低导致金融收益无法提高。农业较低的边际收益使得金融产品的成本无法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伴随着我国各大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的改制,各经济主体均以追求经济利润为最终目标金融论文,依据比较利益来分配资源,使得农业自身积累的资金很大部分通过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渠道流向工业领域和城市,出现所谓的“抽水机效应”。

4.2 国家长期倾向的工业化政策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本国经济、加快工业化进度是提升本国竞争力的核心。我国经济发展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农业对工业给予的资金支持。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动用一切力量来支持工业化进程,不断压挤农村剩余资金达到以农促工的目的。而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仍可通过国有金融机构的资金调拨来增加其在工业领域内的投资。国家的这种长期政策性倾向造成了农村金融匮乏,资金支持严重不足的历史烙印。

4.3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服务方面的缺陷

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功能、管理机制、人员素质等方面远落后于城市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受人才、交通、通讯、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其资金利用率低,金融服务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使得农村经济组织及农户纷纷跑到商业银行开立账户,流失了大量资金。

5 基于功能论的金融体系重构相关政策建议

只有通过体系重构来加强农业金融业务的利益性,同时通过担保来降低农业风险才能提高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服务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以下从五个方面来分析:

5.1创新“银银”合作方式加强金融机构间功能整合

(1)创新贷款方式。根据农业政策性金融生产扶持功能的内在要求,借鉴国外政策性金融的先进经验,考虑逐步实行农业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银行联合贷款的办法,即政策性银行通过对投资项目发放基础性贷款,使之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诱导商业性金融的进入。

(2)创新担保机制,动员商业银行及其它社会资金流入。通过为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信贷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创造条件,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从而以少量的资金动员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入农业和农村。同时还可以考虑设立风险基金,鼓励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创新贴现和转贴现业务模式,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生产扶持功能充分发挥。一是对农业生产者和农业企业所持有的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扶持对象相关的短票据进行贴现。二是对商业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所持有的上述票据进行转贴现。三是商业银行因向农业生产领域发放符合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和条件的贷款而持有的票据进行贴现。

5.2创新“银企”合作方式促进金融体系功能实现

(1)研究和利用好“市场需求—利益主体”互动联系机制金融论文,通过“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其他职能机构+农信社”合作模式的发展。以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商业性信贷业务,稳步推进农村城镇化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2)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部分金融业务通过外包形式给非金融企业,如将信贷营销职能转包给信贷经纪公司等,探索“银企”间的金融合作方式。

5.3创新“银政”合作方式保障金融体系功能运行

(1)利用地方政府拥有信息网络等资源优势,建立农村村民信用体系与信用评估,以期降低农村贷款风险。加强法律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加强信用教育,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体系构建,促进农村金融环境的良性循环。

(2)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通过完善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困境与路径选择[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2]李树生、施慧洪.论金融本质与农村金融创新[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3]闫先东、魏晓丽.在新形势下我国发展现代农村经济政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11

一、引言

我国的农民承担着自然、市场、政策等多重风险,贷款是农民抵御风险、缓解流动性约束和平滑消费波动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民增加农业投入的重要支撑力量。但是,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并不理想,金融资源错配、信贷分配失效、金融资源利用效率低、金融排斥严重等问题使金融资源支持“三农”的功效大打折扣。我国农村金融供给采用的基本方式是政府主导带补贴性质的指令性信贷方式。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农村金融机构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在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之间难以权衡。从需求角度分析,不同收入层农户的资本积累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强弱不一,但农村金融机构通常将其统一定义为高风险、低收益群体,从而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排斥农村,割裂了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之间的联系。

国内关于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研究多集中于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是否有效,配置效率对农业经济增长、农民收入提高的作用效果等方面,如钟笑寒(2005)、朱喜(2006)、杨栋(2007)等人的研究。鲜见有人对不同收入层农户的金融资源配置进行研究,而专门对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引发的金融排斥的研究更是一项空白。当前金融机构面向农村市场时,无视不同收入层农户金融需求的差异,先验地统一定义农户“高风险、低收益”的信贷特征假设,可能恰恰是农村金融资源配置错位、利用低效的症结所在。基于此,本文拟从农村金融(本文研究中的农村金融仅指农村正规金融,并未涉及到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出发,分析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不同收入层农户的违约风险和借贷收益,对不同收入层农户的金融需求和金融机构的供给优先进行配对,并根据配对结果来揭示不同收入层农户的金融排斥类型,进一步从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农村金融排斥的角度提供政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

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学术界纷纷围绕农村金融相关的问题展开研究。特别自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改革以来,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更加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我国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低效也已成为各界共识。相关的研究表明,一个功能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在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过程中起到核心作用。但是,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缺乏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国家的财政、金融部门对农村资源的配置效率是低下的。OECD(2001)通过对我国农村经济体系进行研究进一步验证了上述结论,他们认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主要问题是农村信用和风险管理市场不完善,地方政府的趋利行为、寻租行为造成财政、金融资源低效配置和大量转移。金融体系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资金配置功能,我国缺乏合适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已经成为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我国,政府常常被赋予扶持农业信贷的重任,指令性的农村信贷模式导致他们为农民所提供的越来越低息的信贷对于刺激农业发展的效果微乎其微。在缺乏稳定的农业资本形成机制的大环境下,支农资金的增加不仅无助于农业经济的增长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还起到了抑制作用。农业对政策信贷依赖性强,金融机构的农村贷款投入在长期与农民收入、农村投资之间不存在均衡关系,在短期也未能有效地促进农村投资的增加和农民收入的增长,从而致使农村经济发展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和资金配置效率低的双重瓶颈。另外,地方政府“政绩至上”所引发的投资冲动和不规范行为往往使大量的农业信贷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从农业流向其他行业或者被挥霍浪费掉,造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短缺的状况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缓解。特别是在农信社的改革中,当地方政府介入后,农信社的信贷资金供给出现明显的“错配”现象,“错配”的程度也随着地方保护主义的强化而加重。在农业信贷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关系中,二者之间的弱相关性、单向传导性及农业弱质性与信贷资金逐利性之间的矛盾,导致了农业对信贷资金缺乏吸引力,阻碍了信贷资金流向农业。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不仅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加剧了农村受到金融排斥的程度。农村金融机构为了缓解资源配置低效率的压力,大幅度地撤并其基层分支机构,导致了农村金融的空白。由于这一空白未能被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填补,“撤并事件”对农村经济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变异”、信贷配给不足现象普遍。据银监会的统计显示,截止到2007年末,获得贷款支持的农户数占到全国农户总数的32.8%。但在真正有贷款需求的农户中,仍有近40%农户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大量农户被农村金融机构排斥在外。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涉及我国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各个方面,也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这为本文研究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经验和方法上的借鉴。但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对农村资源配置的影响上,研究视角和切入点也大多集中于农村金融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针对农村金融资源的直接配置对象农户的影响分析较少,对不同收入层农户金融资源配置分析也仅在为数不多的研究中出现过。因此,在现行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对不同收入层的农户制度安排是否适当?哪一个收入层最容易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受到排斥?回答清楚上述两个问题,可能对重新设计农村金融的供给方式、提高农村金融资源的利用效率更有意义。所以,本文研究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从不同收入层农户的信贷资金需求特征这一视角出发,探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对农户金融需求的影响及其受到金融排斥的状况。

三、不同收入层农户借贷违约风险结构模型

(一)Black-Scholes-Merton违约风险结构模型

1973年美国金融学家布莱克和斯科尔斯(Black和Scholes)首次提出了后来被称为B-S模型的期权定价公式。1974年默顿(Merton)提出了将期权定价理论应用于公司价值评估的方法,并利用期权理论进行了定价分析,形成了Black-Scholes-Merton股票期权定价模型的基础。在该模型中,对违约风险的测度表述为:如果只存在单一的账面价值为D、到期日为T的债券,假设在T时刻,当AT≤D时发生违约。其中,AT为公司总资产价值的买方期权。该模型认为,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符合对数正态分布。资产A的总价值大约等于股票市场价值和债务账面价值之和。在时间t向T运动的过程,从资产价值在到期日T的概率分布中就可以得出违约概率(见图1)。

(二)不同收入层农户借贷违约风险结构模型

金融机构信贷决策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金雪军等(2008)通过研究违约风险与贷款定价的内在关联、贷款定价中违约风险的理论、违约风险与贷款定价的实证分析等问题发现:违约风险通过降低信贷市场效率和信贷合同价值影响金融机构贷款定价决策。因此研究不同收入层农户的违约风险,对分析农村金融机构信贷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构建不同收入层农户借贷违约风险结构模型基于两个基本假设:

假设1:农户资产总值符合对数正态分布。

对数正态分布的机理是当某个随机变量受到许多独立的随机变量“均匀”影响时,该变量是服从对数正态分布的。相关研究证明反映系统规模大小的社会经济指标可以用对数正态分布来描述。其中,社会经济指标是反映社会经济系统状态的特征量,其绝对量可以从总量上反映系统规模大小,如人员总数、产值、资产总值等。农户资产总值可以作为描述农村社会经济指标的绝对量。依据上述推理,可以认为农户资产总值符合对数正态分布。

假设2:农户是厌恶风险的。

2. 放宽假设条件,仅假设[μ1=μ2],由于[A1=A2],相同额度的生产投资,较低收入层的农户需要借入更多的资金满足生产,即[D1

四、不同收入层农户金融需求与供给配对及金融排斥类型划分

相对经济效益而言,“三农”事业的社会效益更为明显,但是金融机构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追逐经济效益也无可厚非,利益驱使农村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资源服务的过程中,明显排斥低收益的农村地区。即使服务农村地区,金融资源也倾向于流入高收益低风险客户群、排斥低收益高风险客户群,重视商业化最优、忽视社会化最优。在初始资本、风险收益、信贷成本三大因素影响下,农村金融资源需求主体对金融资源需求差异化特征明显。所以同质化的金融资源供给和差异化的金融资源需求无法达到合理匹配,需求与供给的严重错位,使本来就遭受金融排斥之苦的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排斥程度愈发严重。

(一) 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供给方面

(二)农村金融资源配置:需求方面

假设农户的借贷违约概率为[ρ(X,m)],其中[ρ(X,m)∈[0,1]]是[X]和[m]的函数,则农户借贷者取得预期最大收益的概率为[1-ρ(X,m)],需要支付的利息成本为[i],交易成本和其他隐性成本为[z],收益为[R]。为了分析简便,假设农户借款数额为1。

农户不同收入层的借贷需求决策为:

(三)小结

从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在农村金融交易市场上,最容易达成的交易组合为([E1,R1])。此时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高收入层均达到了效用最大化,这也解释了在农村金融信贷配给中,富裕农户更容易获得贷款的现象。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中,高收入层相对其他收入层显然更不容易受到农村金融机构的排斥。

2. 最难达成的交易组合为([E3,R3])。由于最低收入层农户违约风险最高,农村金融机构对其提供借贷也更为谨慎,申请条件也较为苛刻。比如提供抵押物,低收入层一般都无法提供有效的抵押物作担保。对于低收入层,他们获得信贷的目的可能更倾向于平滑消费,而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农户的生产投资资金需求。从供给角度看,低收入层的金融资源供给明显不足,受到了严重的信贷资源约束。农户中的低收入层出于对借贷收益性和风险规避性的考虑,即使投资机会有利可图,也不愿意向农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信贷资金的有效需求不足。这就在供给和需求之间形成了一个“真空地带”。巴德汉和尤迪曾经提出,农村居民越是贫困,利用信贷平滑其波动收入流的动机就越强。但是,由于“真空地带”中缺乏金融资源运动,这种平滑作用可能会无法实现,这也就大大降低了农户中低收入层的借贷动力。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中,低收入层存在双向金融排斥,一方面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排斥,另一方面是低收入层的自我排斥,自动放弃获得金融资源的机会。

3. 介于中间的交易组合为([E2,R2]),主要体现了中收入层农户在农村金融交易市场中的地位。这一收入层有借贷的动机,但是受到了违约风险和借贷收益的限制。农村金融机构在其有限的金融资源配给中优先考虑的是高收入层。因此,中收入层的借贷需求很难得到满足。现实的情况是,在农村金融交易市场上,高收入层有借贷需求并能够得到金融供给;低收入层没有借贷需求或借贷需求不足,并且也得不到金融供给;中收入层是有借贷需求,但是难以获得金融供给,成为当前农村金融供给排斥的主要对象。朱喜、李子奈(2007)的研究显示,从借款的收入分布来看,可用资金的分配明显偏向于富有的农户。收入最低的15%的农户得到的借款只占到总量的6.0%,而收入最高的30%的农户得到总借款的48.3%,借款向富有农户集中的趋势十分明显。借款对最贫困和最富有的农户的收入作用不明显,但是显著促进了中低收入农户产出的增加,其产出弹性约为0.08。以上表明,目前我国农村金融资源的这种配置方式,导致了最有活力的中收入层难以得到信贷支持,受到严重的金融供给排斥,这明显降低了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置机制导致农户中占多数比例的中低收入层无法获得资金支持,迫使其在需要资金支持时更多地转向非正规金融。根据马晓青(2010)对5省1412个农户样本融资偏好的调查,发现80%以上的样本农户在具有资金需求时首先选择求助于非正式渠道,只有不到20%的农户会优先考虑向正式机构融资。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基于农户收入分层的视角,本文对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与农村金融排斥特征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得出如下结论:(1)不同收入层的农户信贷违约风险存在差异:高收入层农户的违约风险最低,低收入层农户的违约距离最短、违约速度最快、违约风险也最高。(2)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中,低收入层农户并不是受到金融排斥最严重的阶层。从金融供给方面看,低收入层农户受到的金融排斥最严重,但从金融需求方面看,由于低收入层农户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匮乏、风险承受力低、维持生活的意愿高于扩大生产的意愿,因此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程度较低。低收入层农户实质上不是受到了金融供给排斥,更多是源自于有效需求不足的金融需求自我排斥。(3)从风险收益性来看,中收入层农户是农村金融市场上最具活力的一个阶层,也是受到金融供给排斥最严重的一个阶层。一方面他们信贷需求旺盛、信贷边际效用显著,另一方面由于风险高于高收入层而使他们受到严重的金融供给排斥。与高收入层相比,中收入层农户主要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取得收入,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大,他们只有很少的个人财产,几乎无法提供正式的贷款抵押物。因此,信贷资源倾向于流向高收入层,中收入层信贷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这种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的错位,明显降低了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取决于农村金融资源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相互作用,农村金融排斥无论是信贷约束还是自我约束都离不开对金融资源需求主体的特征差异分析。在没有明确不同收入层农户金融资源需求特征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的数量,而不考虑信贷分配效率,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对准确定位农村金融排斥主体、缓解金融排斥程度也是低效的。因此,建立多元化格局的农村金融体制、改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基本模式、适应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对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缓解金融排斥可能更为有效。

具体而言,对于高收入层农户,他们有一定的资本积累,能够满足信贷抵押要求,借贷资金多用于生产性投资,经营风险相对较小,更适用于现有商业性的农村金融模式。但是相对服务城市而言,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的比较收益仍然是较低的,这就需要政府按照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业绩提供一定扶助和补贴,调动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积极性。

对于中收入层农户,他们资本积累不足,几乎无法提供正式的信贷抵押物但又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其借贷资金既要用来维持生产又需要平滑消费,不确定性较大,但是信贷的使用效率却最高。目前,我国农村地区设立的中小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的经营特点对这一阶层更为有利。但是,为了降低借贷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避免逆向选择问题,中小金融机构常发生“偏农脱农”行为。因此,需要通过给予政策性优惠,建立金融保险配套机制,降低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增强其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对于低收入层农户,他们的资金需求主要是用来维持生存性消费。对这一阶层,任何具有商业属性的金融模式都不适应,他们一方面表现为信贷需求弹性为零,不接触任何信贷资源,仅维持现有生存状态,变动意愿不强,另一方面表现为信贷需求弹性为无限大。为了平滑突发性消费,他们可以接受高成本的信贷资金,并且多数情况以违约而告终。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而言,这一阶层绝对不会是他们首选的目标客户群,扶贫式的资金支持模式可能更为有效。但是也要防止产生过度依赖行为,扶贫资金支持模式要从“输血模式”转化为“造血模式”。综合看来,只要理顺了农村金融资源配置过程,明确农村金融排斥的主要群体和排斥类型,也就确定了不同收入层农户受到金融排斥的程度和类型,从而可以通过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制、探索一对一的资源配置模式来有效缓解供需错位所导致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的现实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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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变迁与政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12

一、农村金融领域的信用安全对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黑龙江省是我国县域经济发展重点规划的地区,其县域经济发展程度直接关系着我国整体县域经济发展的进程。在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领域的支持起到了关键的基础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才能有效地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但是,纵观黑龙江省的农业发展过程,资金问题一直是重大挑战。特别是对于农村居民来讲,自有资金来源有限,现实的资金缺口十分显著,同时,鉴于农业产业特性,收入不确定、投资长期性、低收益高风险等,使需求信贷资金的农民面临严峻的融资形势。而对于农村金融领域的另一重要主体――农村金融机构来讲,本来面临的就是资金需求“僧多粥少”的局面,加上这种需求的本来违约率较高,金融机构不得不谨慎控制信贷规模,从而使信贷条件提高,农民信贷的满足率降低。根据对黑龙江省海伦县地区1 338户农民的有效信贷问卷调查,表明农户实际的收入水平的提高远远不及其自身信贷有效需求增长,资金缺口在不断拉大(如图1)。

金融供求结构十分不合理,农民“贷不到”,大量信贷缺乏,金融机构“不愿贷”使部分资金闲置,无法使资源得到充分合理配置。因此,保障农村金融领域的信用安全,使农民 “贷得起”,金融机构“放心贷”,才能合理有效地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合理优化和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领域信用风险现状及成因

(一)黑龙江省农村金融领域信用风险的现状

1.金融服务供需失衡,信用违约普遍存在

目前,在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服务的供需失衡十分显著,大多数农户有效资金来源于非正规金融渠道,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筹资的比例较小,两者兼容的集资方式就更少了。根据问卷结果,从正规金融渠道筹资的有573户,占42.8%;采用非正规金融渠道筹集资金的,如家族集资和高利贷,有765户,占57.2%以上;而两者兼有融资的仅占20%(如图2)。以非正规金融渠道融资普遍存在信用风险,到期不还,长期拖欠经常发生。与此同时,面向农村的金融机构规模呈逐年缩减趋势,一些金融机构即使资金暂时闲置,也不愿扩大信贷规模。同时,它们对农民提供的金融服务也以存款、农业保险等为主,信贷服务受限,理财结算等服务就更少了(如图3)。这种金融服务供求的失衡使农民更多地倾向与非正规渠道融资,在缺乏规范的非正规金融渠道融资中,信用违约较为普遍。

2.信贷双方普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金融机构向农民贷款时,两个主体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农民对自身的情况、项目前景、还贷能力有更准确的了解,它能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规模。金融机构处于信息上的劣势,这使金融机构客观上增添了信用风险,即使为了避险提高利率水平,贷款人也总是能凭借自身的信息优势,争取有利于自身的信贷。而利率过高,金融机构自身的有效贷款规模就会大幅缩减。这种逆向选择也使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信用风险进一步加大。

此外,农民信贷的道德风险也较为广泛的存在。一些商业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促进农村信贷的扩大,推出一些信贷优惠,如小额低息无抵押贷款。但由于上述信息不对称,使得这种信贷需求大幅增加,贷款安全受到了极大挑战,信贷道德风险普遍发生。

3.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减,信用风险较为集中

近年来,黑龙江省的商业性金融机构逐年撤减其在农村的营业网点,尤其以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为主,把农业信贷的大量需求主要转移给农村信用社等少数几家金融机构,在转移金融服务市场需求的同时也将信用风险更加集中于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的过于集中既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负担,又使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加大。

4.民间融资方式泛滥,信用风险时有发生

民间融资在农村有着广泛的市场,农民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有困难,就纷纷转向这种民间融资上。因为目前没有规范和发展农村民间融资方式和渠道的措施,民间融资的信贷渠道仍比较混乱,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加上农民本身对一些民间融资方式没有基本认识,易受蒙蔽,产生许多借此方式进行的不法行为。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领域信用风险的成因分析

1.信贷主体信用意识薄弱

不管是农户,还是农村企业业主,信用意识都比较淡薄。农村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文化的欠发达,致使很多农民个人文化素质偏低、个人信用水平偏低。农民主要以非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偿还中拖欠与拒付经常现象出现。在这样的信用环境下,信用问题会很容易发生,这也是信用危机发生的重要主观原因。

2.缺乏有效的抵押机制

抵押机制对于保障信贷安全非常重要,现在常用的抵押贷款质物主要有个人基本工资收入和固定资产。农民不像城镇居民有固定工作和工资收入,因此农民信贷没有工资收入作为抵押,农民可用于固定资产抵押的质物只有自身的土地经营权和房屋产权,但目前在这两个质物抵押方面的相关法律缺失,抵押机制存在缺陷。农民没有抵押贷款的质物,使金融机构向农民的贷款面临很大的信用风险,农民也很难得到信贷。

3.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

为农村领域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有效信贷体系还存在着缺陷,同时农业保险制度尚未健全。这样就使商业银行与农信社的无抵押小额扶贫贷款面临着较高风险,几乎没有保障,有效信贷很难普及。此外,机制原因在于广大的农村缺少专门为农村、为农户提供切实有效信贷支持的农村银行或村镇银行体系。

4.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的缺乏

信用风险的发生,客观上也是金融监管的缺位而导致的。不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关系着金融领域的正常发展。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由于缺乏金融监管,原本的信用风险在金融市场上被逐步放大。但是现在农村金融监管专业立法的缺失和监管体系的缺位,造成信用问题普遍存在。

5.缺乏科学的信用评估体系

信用危机的爆发,暴露了信用评估体系存在的问题。没有与国际标准信用评级相一致的信用审评制度,也严重地制约着农村金融领域的发展。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用等级直接关系到信贷偿还能力以及信贷资金安全。目前,实际上是当地村级行政组织在农村信用审评中几乎起决定作用,由于其与被评级农户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易受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户信用评定失实。加之其信用评估专业知识的缺乏,使信用水平无法准确衡量得出,金融机构也就无法根据其信用评估给予相应信贷服务。

三、防范农村金融领域信用风险的对策

近些年,我国也在不断致力于农村信用问题的解决。就2009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与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化上看,不良贷款下降5.1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提高17.8个百分点,信用风险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缓解,但仍需要在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管理,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

(一)加强信用文化教育,完善农村诚信体系

信用意识的水平是一个国家信用文化的重要体现,是各项信用制度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在教育与引导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的同时,要加大力度增强农民个人信用意识,使他们意识到个人信用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自身能否获得政策的帮助和真正的致富。要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和社会道德;通过舆论的正确引导,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在市场经济这个“契约经济”之中,要教育农户如何遵守这种契约,使其认识到承诺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既是利他,更是利己,并有助于建立起诚信体系,推广信用文化。

(二)完善农村信贷产权抵押机制,拓宽农村金融融资渠道

抵押是一种重要的取得信贷的担保方式。农民没有固定收入,农民手中价值较大的资产无外乎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和宅基使用权两种,因此农村抵押信贷的方式较单一。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房抵押贷款的试行成功,在现今的农村金融领域可以广泛地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权的抵押制度,同时也要注意这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应该循序渐进,与其他政策配合。与此同时,建立规范的非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补充金融机构融资不足的现状,在法律的框架内逐步完善与拓宽融资渠道。

(三)加强农村金融监管,完善信贷服务过程

金融危机的发生使人们更加关注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特别是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的法制监管。应当建立专业的“第三方法制监管”机制,加强对银行、信用合作社、农业保险公司等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排查风险,把监管工作法制化深入到各个环节,即信用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

1.与地方农村行政组织建立利益和责任的联系机制,征集农户信贷信息,准确进行信用评级,建立农户客户信用档案,金融机构再以此进行信贷选择,从事前防范的角度降低信贷风险。

2.以村委会牵头,由同行业或者同协会的村户共同参与,建立大联保体系,在信贷发生期间,以联保内控和“第三方监管”外控的不同控制形式进行跟踪控制,以保证信贷过程的安全。

3.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立法和对基层财政的补贴力度,完善农业保险机制,降低信用风险的损失。

(四)完善法制体系,保障信用安全

化解信用危机的重要措施就是保障信用安全。信用安全得到法律的保护就会使经济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发展。这种法制上的规范可以有效地减少或避免信用危机的发生。完善农村金融法制体系,主要分别在立法、执法和普法方面进行。

1.在立法方面,应制定与修正出规范农村金融领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村金融信用稳定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农村流转抵押机制的规定、农村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融资的规范,以及规范的制度化的农业保险机制等。

2.在执法方面,应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做到有法必依。

3.对于一些欠发达、法制素质偏低的地区,实施普法教育和宣传。这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使人们的信用意识由道德层面上升为法律层面,让人们自觉维护自身的个人信用,维持市场的社会信用,从主观上自觉保障信用安全,从源头上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

(五)建立村镇银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村镇银行作为中国银行体系中的“新生儿”,借鉴于孟加拉乡村银行,在中国是指经银监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推广村镇银行,使之与商业银行、信用社共同为农村金融需求服务,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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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redit risk and its preventing of the rural financial sector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ZHANG Ting-ting,XIN Li-qiu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篇13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调节基础的重要角色。新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是政府贷款向农村倾斜主要途径,农村地区特别是最贫困的农村地区,大多数人都需要帮助。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因此,对新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研究有着非常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基于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析其风险,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加强识别和化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并促进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服务“三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其次,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觥3て谝岳磁逍庞蒙缡桥褰鹑诟母锏闹氐悖并且始终围绕着这一个机构的扩张,因为在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使改革的效果并不显著。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的涌现这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从而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率。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研究,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的局面,有利于打破农村信用社垄断,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地区改善金融服务,解决贷款难的问题。最后,有利于补充和完善中国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理论。目前,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理论中国有不完整的,有不完善的研究本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问题,通过建立新的

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体系,以补充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的理论,促进农村金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现状

1、风险管理的数据基础比较薄弱

从我国农村现阶段的现状来看,农村还未建立起较为科学的信用评价系统与征信管理系统。一方面原本存在与农村的大型商业银行逐渐撤离农村,而现有的正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农村信贷信息记录;另一方面,农村非正规金融活跃,并且具有相对较多的信用信息储备,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时间短,还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与物力成本去对农户、农村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济主体进行信息收集。但是,实际情况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信息收集还没有完善,没有达到规范化的程度,还没有确立以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市场变化而进行的风险评价方法。

2、在创新性管理的技术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面对金融市场风险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金融机构风险的管理模式逐渐采用完善的模型化风险管理方式,根据数据资料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结合金融工程技术实现了风险管理的新发展。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成立的金融服务机构,只能初步运用这些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这对于风险评估、风险预防与风险化解有着很大的制约。

3、风险防范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不配套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制度建立之后还需要有配套的机制保障其运行,其运行保障机制应是全方位、体系化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风险防范与制度运行的具体需要来确定,例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机制,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农村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等等。然而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还不配套。

三、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加强对策

1、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制度

严格市场准入准法律制度,以确保新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为客户提供提供足够的安全服务的能力。为了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我国也制定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施工监督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法律依据机构性质,建立了条件,所有权和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组位方面编织的形式,权利和义务,业务范围,经营原则等。具体的,详细的规定;界定农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行业监管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了相应的权利,责任,风险,为了保护合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利益,并使其与其他金融机构平等获得金融业务的开展法律地位;确定不同的访问方法,建立相应的资本访问数量和结构,明确获得必要的范围和业务类型。

2、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

新的金融机构,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监管范建康发展的关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有关低门槛,严监管;一审后推广;增加机构,覆盖面广涵盖:扩展功能强大的服务的方针,以新农村金融机机构信贷业务,合规性监管的合法性;二,严格监控管信贷。信贷资金投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充分满足县农民,农业和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钱出了全县农村的;三是积极支持金融创新。要引用引导和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据当地农村产业特点和客户的不同层次的实际需求,积极的信贷产品创新,成本和风险的精确计算,合理定价的贷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持续的信贷支持;第四年实施学分制。现在就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己批准的年度经营逐步开展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3、加强农村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机制

首先,完善的授权与制衡机制。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营业部、综合部等人员职责分工明确,高级管理层实行部门负责制,分权制衡;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业务经营水平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分别授予不同的权限额度。

其次,良好的人才招聘与培养机制。重点考察关键岗位人员的人品与履历,校园招聘中注重学生的理论分析水平以及个人经验的积累;对新进员工实行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并形成来员工一带一的责任激励机制,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方法掌握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最后,严格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理念,并坚决杜绝帐外经营,对业务流程实行严格的岗位问责制,坚决杜绝为方便顾客或者内部人员而简化必要的操作程序;对于存在的问题组织员工集思广益,进行及时调整面促进业务流程的科学与合理程度。

4、增加相关配套政策的扶持力度

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国家正在使用的导频插入大发展时期,在很多方面还需要大力支持旨在国家政策在创造一个更加有利和公平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首先,为了发展和完善我们建设农村金融市场的法律调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高,渠道不畅等问题,国家应进一步对“三农”的财政补贴提高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调动新农村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其次,建立农村金融风险的担安全系统。抵押品为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有限的问题,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以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下乡,鼓励担保侵入性的方式最后,加强不良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处理。我们的国家应该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本生产重组或其它手段进行处理,它发出能够提高安全性贷款的释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其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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