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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论文实用13篇

城镇化进程论文
城镇化进程论文篇1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有关城市和城市竞争力问题越来越引起决策者们的热切关注,城市竞争力研究将在全球范围内流行。本文正是从竞争力的角度出发,在企业、产业和城市三个方面对集群进行分析,进而深入探讨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和城市集群中的相互关系和丰富内涵。 集群的内涵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集群现象已从自然科学进入到社会科学领域。管理学者称之为产业的地理集群或战略集群,而某些经济学家则称为集群经济。 集群经济理论 集聚经济理论是由工业区位论的创始人韦伯首先提出的,他从集聚因素造成的经济性:“一般经济开发成本”降低,研究集群产生的动因。韦伯认为,产业集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创业自身的简单规模扩张,从而引起产业集中化,这是产业集聚的低级阶段;第二阶段主要是靠大企业以完善的组织方式集中于某一地方,并引发更多同类企业的出现。这时,大规模生产的显著经济优势就是有效的地方性集聚效应。韦伯把产业集群归结为四个方面的因素:技术设备的发展,随着技术设备专业化的整体功能加强,技术设备相互依存会促使地方集中化;劳动力组织的发展,韦伯把一个充分发展的、新颖的、综合的劳动力组织看作是一定意义上的设备,由于其专业化,因而促进了产业集群化;市场化因素,韦伯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因素,产业集群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批量购买和出售的规模,得到成本更为低廉的信用,甚至 “消灭中间人”;经常性开支成本。产业集群会引发煤气、自来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减少经常性开支成本。韦伯还从运输指向和劳动力指向两个不同的途径分析产业集群能够达到的最大规模。韦伯探讨了产业集聚优势的因素,量化了集聚形成的规则研究成果具有相当的价值。 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曾把经济规模划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产业发展的规模,这和产业的地区性集中有很大关系;第二类则取决于从事工业的单个企业的资源、它们的组织以及管理的效率。他把第一类的经济规模称为外部规模经济,把第二类的经济规模称为内在规模经济。马歇尔发现了外部规模经济与产业集群之间的密切关系,他认为产业集群是因为外部规模经济所致。马歇尔提到,企业内部的规模经济一般比较容易被人们所认识到,厂商也会尽可能使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而企业外部的规模经济同样是十分重要的,当产业的持续增长,尤其是集中在特定的地区时,会出现熟练劳工的市场和先进的附属产业,或产生专门化的服务性行业,以及改进铁路交通和其他基础设施。马歇尔还用随产业规模扩大而引起知识量的增加和技术信息的传播来说明产业集群这种现象。 波特从企业竞争力的角度把企业集群理论推向了新的高峰,他解释所谓企业集群,就是在某一特定领域中(通常以一个主导产业为核心),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的集聚,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并从组织变革、价值链、经济效率和柔性特征方面所创造出的竞争优势角度重新审视企业集群形成的机理和价值。 城市集群 城市集群是一定区域内空间要素的特定组合形态,是由一个或数个中心城市和一定数量的城镇结点、交通道路及网络、经济腹地组成的地域单元,包括若干不同规模、不同等级的中小城市组成的多个典型形态或非典型形态城市群共同组成的庞大城市群体。它在结构状况(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空间布局、专业化程度)、区位条件、基础设施、要素的空间集聚方面比其他区域具有更大的优势,能够通过中心城市形成区域经济活动的自组织功能。 城市集群具有地理和经济双重属性,地域性、群聚性、中心性和联系性是城市群的基本特征。 地域性 城市集群首先是一个地域概念,具有特定的空间地理范围。 群聚性 城市群是若干城市的集合体,在有限的地域范围内聚集了一定数量的城市,或者说城市分布达到较高的密度。 中心性 城市群以一个或几个大中城市为核心,中心城市在整个城市群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处于核心和支配地位。 联系性 城市群的联系性特征是指城市群内不同规模、不同等级的城市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并逐步向一体化方向发展。 可见,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和城市集群是不同层面上的集群,企业集群是产业集群的微观基础,是在产业集群背景下各种相关企业的汇集;而城市集群是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城市基于产业、专业化等方面形成的组合形态。 集群化整合模式 城市群主要通过产业的集聚与扩散、企业的扩张等进行内部的经济整合。集群化的整合模式便是以核心城市为基点,通过一个或几个核心企业为主导,借助专业分工与合作,带动其上下游企业产生与发展,形成高能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从而达到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 城市群内部的产业集聚与扩散 城市群内部的产业集聚与扩散同时并存,互为条件,并通过企业的空间布局来实现。在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城市群内各企业之间存在经济、技术、社会包括地域文化的联系,不同等级规模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和生产上、下游产品的企业,以及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的单位或部门在城市群内大量集中布局,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集群促使城市群内的劳动地域分工体系走向成熟。当一定地域的产业集聚到一定程度时,会导致集聚的外部不经济而引起产业的扩散,产业扩散通过企业向外分散布局来实现。基于城市群劳动地域分工体系、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社会联系和企业布局的经济技术要求,加上完善的基础设施、成熟的区域市场体系和成熟的城市体系作为支撑,产业的扩散与转移将遵从城市群的整体情况,将相应的产业转移到区域内部的最佳地域。通过理性的产业集聚与扩散实现城市群内部的经济整合。 城市群内部的企业扩张 规模经济、内部交易、技术优势和竞争激励等因素促进企业的增长,实现企业增长的扩张战略有两种:内部扩张是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或建立新的工厂、部门、子公司等;外部扩张则是对其他企业进行合并或兼并。由于企业获取信息的原因、企业之间的联系程度和市场扩张规律作用等因素的影响,企业扩张必然遵循距离衰减规律。受距离衰减规律的作用,企业外部扩张对象的选择和内部扩张地域或对象的选择必然要考虑地域上的临近性和区域文化环境的相似性,以及企业之间相互联系的密切程度等因素。 内部体系网络化 城市群内部由交通、通讯、管道网络组成的物质性网络化组织为区域内部的劳动力资源、自然资源、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顺畅流通,技术与产品信息的开发与共享,劳动地域分工的实现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由市场网络、企业网络、城镇网络等组成的非物质性网络化组织为区域内部生产要素资源的分配与优化,产品要素的自由流通提供了必要的支撑,要素资源顺畅流通的市场环境为城市群经济整合提供了良好的运行环境,发达的网络化组织成为城市群经济整合必需的支撑系统,对城市群的经济整合起到促进作用。 无论从国际或国内经验看,产业集群、中小企业集群的重要效应是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化,城市化可扩大就业需求,促进劳动力加速集聚。从我国很多地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经验中可以看到城市化成长的若干机理: 国内外市场和资源的开发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国内外市场的开发创造了一个为中小企业成长的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使中小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有力支持着产业结构的升级,使其非农产业产值占GDP的比例达94.2%。 中小企业的群集和产业的集中为城市化提供了支撑,明显放大了就业需求。企业群集和产业集中首先引起劳动力和人口的集聚,进而要求住宅、餐饮和生活消费等与人们的衣食住行有关的服务产业与之配套。其次,为生产服务的销售、市场策划和推广、技术与信息咨询以及相关中介服务组织相应发展。最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使城市规模扩大,放大了就业需求。 城市规模的形成进一步强化企业群集的凝聚力。城市规模的形成表明这里能提供较为良好的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基础设施以及软环境,反过来又成为吸引企业群集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企业群集与城市规模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 四川省城镇化战略选择 通过做好城镇化发展规划,实现城镇规模结构的多样化,城镇化模式的区域多样化,城市功能定位的多样化。要解决好城镇化中的产业支撑、资源环境支撑等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注意节约土地,处理好推进城镇化和保护耕地的矛盾。 大力发展成都市 成都市作为我省唯一的特大城市和西南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大幅度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现代化水平,发挥其集聚、辐射和龙头作用,建成西南地区“金融、商贸、科技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 加快发展大城市 适应工业化发展阶段的要求,坚持走集聚型城市发展之路,加快人口和要素集聚,积极有效地扩大规模,提高城市素质,加 快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 积极发展中小城市 积极发展地级市政府驻地城市,把增强城市功能和扩大城市规模结合起来,力争使多数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发展成20万人以上的中等城市,部分城市加快向大城市迈进。以县城为依托积极发展小城市,积极创造条件,在民族地区和盆周山区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带动民族地区和盆周山区的经济发展。 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按照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保护环境的原则,以产业为依托,有重点地发展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建制镇,努力壮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强功能,集聚人口。 努力构建城市群 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以提高我省区域竞争力为目标,重点培育成都平原城市密集区,川南城市群、川中城市群,形成全省经济和人口比较密集的城市圈,发挥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和带动作用。 引导、推动产业转移与互补整合模式 城市群经济产业内和产业之间的相互竞争,使得城市群经济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城市群经济产业的离心转移。一些成本升高比较利益低下或者缺乏竞争优势的产业就会在城市群内外转移,重新寻找发展的空间。强化以核心城市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梯度或等级转移,发达城市可以借助产业的转移来为其它产业拓展发展空间,相应一些城市群可以接收产业的转移来扩充产业结构达到经济的发展,最终推动产业间的互补,形成城市群产业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谢洪明等.产业集群、企业行为与企业竞争力的实证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5 2.徐康宁.开放经济中的产业集群与竞争力[J].中国工业经济,2001

城镇化进程论文篇2

这里将阐述两种有所区别的集体无意识。

第一种是来自荣格的经典的集体无意识。在荣格看来,集体无意识对个人而言,是比经验更深的一种本能性的东西。他认为,“本能是典型的行为模式,任何时候,当我们面对普遍一致、反复发生的行为和反应模式时,我们就是在与本能打交道,而无论它是否与自觉的动机联系在一起。”集体无意识中包含了人类往昔岁月的所有生活经历和生物进化的漫长历程。中国绵延五千年的农业文明,带给中国农民的是与土地之间难以割断的血脉联系,从文化心理的角度讲,土地之于农民,是生命的全部意义的展现。土地塑造了农民集体无意识的许多方面,这种集体无意识作为一种客观存在,通过其无边无际的延展和覆盖,从而轻而易举地压倒了农民个体,个体只能隐约认识到自己不过是这个世界中的服从力量,而从来不会去思考自己究竟是谁。农民集体无意识表现为许多集体的记忆,并渗透到人的基因当中,一代一代的遗传下去,根深蒂固,比如自然经济下的短缺、贫穷、饥荒等等。在传统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只能满足当下的生活需要和预防不时出现的饥荒,土地是经济上更是心理上的保障,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即使到了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新世纪,仍然有农民热衷于持有足够全家几年之用的粮食储备。作为城镇化的后果,农民脱离土地、告别传统的农民与土地关系,将给农民群体带来深深的焦虑。随着城镇化的全面迅速推动,农民作为一个大范围的群体被不可抗拒和不可逆转地涵括进来。这种深层的焦虑如果不能通过某种努力予以化解,将可能造成更大的社会裂痕,这显然与城镇化的目标背道而驰。从实践中看,许多与占用农民土地有关的措施都是经济补偿性的,如土地换住房、土地换社保等,并未深切关注到农民群体的这种心理需求。诚然,给予住房、社会保障方面的补偿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民的焦虑,但是这种焦虑的消除可能需要长期的努力,其中必要的干预是不可或缺的。

第二种集体无意识,是指个体层面上的理性策略行为引致群体层面上无意识的行动。这种无意识在任何群体行动层面都会有所显现。应当说,集体无意识有可能以群体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人们通常不能够感知到集体无意识的存在,但是当行为主体处于某种特殊环境时,人们潜意识中的某些原始经验便会被唤醒,从而使人们产生强烈甚至是非理性的情绪,快速地形成一个拥有共同意识的群体”。不过这可能取决于这个群体的原始经验被唤醒的程度,城镇化中的农民群体尚未达到这种拥有共同意识的程度。城镇化对农民的生存环境的重塑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特殊环境,作为利益攸关的群体的农民,必然会对环境的改变做出某种反应。只不过,由于在我国,农民长期被排除在主流话语之外,因而是事实上的弱势群体,更是奥尔森意义上的大型集团,即“没有游说疏通团体并且也不采取任何行动的无组织集团”,是“被遗忘的集团”或“忍气吞声的集团”。注意,奥尔森讲的“不采取任何行动”意指这个集团没有能力采取集体行动,而不是说这个集团中的个体不会有任何行动。前已指出,基于对环境改变的“刺激———反应”模式的个体行动是存在的。因此,“没有有效利益表达组织的弱势群体以独特的方式采取行动,这种方式就是集体无意识行动”。“集体无意识行动是个体理性规避行为的无组织的、无意识的聚合。”这种行动反映了个体的理性选择,当制度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理性的个体总是会通过一定的行为,规避制度的风险。“当人们面临的环境与旧制度产生巨大冲突时,个人利益受损的人数剧增,当无数有相同遭遇的人采取个体的方式规避制度时,也就是说,当无数个体都是朝着规避旧制度的方向作为,久而久之,从结果上来看,无数个体的规避行为就具有了集体的力量。”但也要看到,这种力量从集体层面上看是盲目的,并非通过社会动员,而仅仅是由貌似相同的利益所引致,所以极容易从内部瓦解,一旦一部分人的利益得到满足,就立即从这个群体中撤出,不再发出任何声音。因此,对这种集体无意识行动,除了有策略性的应对之外,更应该反思其形成动因和利益诉求的正当性,如果仅仅着眼于策略性应对,就极易破坏这个社会的根基。

2.乡村习俗的地位和作用的变化。

城镇化在社会文化变迁上所导致的一个重大后果就是乡村社会习俗的地位及其作用的变化。这种变化有两方面的效应:

一方面,城镇化带来的空间转换和压缩效应,使得传统的习俗得以运转的空间范围变小。我国正在展开的城镇化所采用的模式不应该是大城市化,而应该是“农村的”城镇化。大城市化无助于改变固有的城乡二元格局,而且会带来严重的“城市病”,使城市脆弱的生态空间更加恶化。“农村的”城镇化将使农民从固有的土地束缚中解脱出来,进入景观化的城市空间,大部分农民的生活空间将不再是广阔的田间地头,而是空间被压缩了的街道、社区。过去伴随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延续而来的礼仪、饮食起居、消费、婚嫁、丧葬等习俗逐渐将失去其运行空间和文化心理的支持,并且在代际之间将造成一种传统习俗的断裂,那些对传统习俗没有体验和记忆的新一代人将成为这些习俗的对抗者。

另一方面,毕竟习俗带着一个群体的文化印记,在社会环境发生激烈变化时,它也会表现出文化上的惯性或刚性。根据制度主义的观点,习俗不过是制度的一种,制度既是一个社会中由许多人分享的惯例化思维过程的产物,又是其促进者。制度有助于维持行为与思维习惯:“今天的形势是要构成明天的制度的,方式是通过一淘汰的、强制的过程,对人们有关事物的习惯观念发挥作用,从而改变或加强他们从过去遗留下来的事物的观点或精神态度。”由于习俗总是内化为群体的思维习惯,这种思维习惯显然不会因为一个单纯的空间上的迁移而自动和彻底消失。在某种层次上,习俗和人的行为是同构的。在城镇化背景下,环境的变迁是被强力推进的,甚至是瞬间转变的,尤其是不以农民的意志为转移的,从而农民对环境的剧变缺乏足够的心理缓冲的空间,这其实也是一种侵害。此时基于路径依赖,固守原有的习俗反倒成为农民个体最合理和最安全的选择。然而,从总体上看,传统习俗面对强大的社会环境变化并没有足够的回旋余地,尽管习俗作为制度可以存在着某种连续性,借此试图持久存在,并使某种遗传原理发挥作用。然而,改变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环境提供了强大的制度变迁动力学基础:在这里环境成为了压迫性的因素。

3.土地属性的改变。

中国城镇化进程与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交织在一起,这决定了需要突破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因为这种经营模式与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要求是天然抵触的。这种突破最终导致土地属性改变,土地属性改变带来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土地从传统的农业文化载体变成为被城镇化转型所定义和驱动的流动性生产要素。土地不再是固定的、符号意义上的与农民有着身份牵连的观念和实在之物,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变化;以前的符号意义,表明其不是可以随意定义的,而是具有个性的存在,与农民之间的关联使其打上了属人的烙印,通过其特殊性展现自己。在新的经营模式下,土地发挥生产要素功能,并被赋予流动性,失去了质的差异,从而成为普遍性的存在。

第二,土地产权以及农民如何分享土地收益需要明确。因此应进一步改革土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性质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农民可以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转让土地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收益性产权。土地流转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只能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然而,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方向或许是最终让农民享有某种独立的股权或收益权,而不再必然与土地捆绑在一起,这才是真正实现城镇化的标志。

第三,必须解决农民的身份危机问题。在浅层次的城镇化中,与土地分离的农民会处于丧失原有身份以及未能建立起新的身份的紧张之中,长期既非农民亦非市民的尴尬状态。这种危机感植根于农民与土地的亲缘联系上,而这种联系被城镇化打破。这进而表明城镇化至少有物质和精神两个维度,而精神维度的城镇化才是我们面临的更大挑战,这本质上是一个人的“改造”或“塑造”问题。以往我们更强调的是社会对人的形塑作用,而淡化了人的交互作用在创造社会关系中的能动性。显然,带有身份危机的这样一个大型群体,在与群体内外的人的交往中,也将促成新型制度的创立,这种制度必然要反映这个群体的诉求,比如他们的身份、安全、利益等等。

二、城镇化进程中政府的理性———非理模式

政府在我国制度变革中一直扮演着主导角色,于是在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强”政府的格局。我国属于后发市场经济,有许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可资借鉴,从而可以通过制度上的理性设计来推进制度变革,实现转型过程的平稳化和转型成本的最小化。城镇化作为国家的基本经济战略,无疑可以通过理性设计、试点推进等方式从点到面进行。这是我国进行各项体制改革的通用路径。政府行为存在理性发挥作用的较大空间,但是理性的运用也容易导致理性的狂妄,从而引向非理。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政府要力求避免理性的过分运用和非理性因素的扩张。

1.城镇化中的政府理性设计。

在政府主导的框架下,我国城镇化不可能任由各种自发的力量发挥作用,政府在促使城镇化有序推进方面必然要发挥影响力。政府的影响力主要是通过政策法规的制订和执行、建设目标和计划的推行、对土地利用的统筹规划等方面来实现的。关于政府理性,实际上应界定政府在什么意义上是理性的,但无法简单地套用新古典经济理论中理性经济人模型来描述政府行为。而这是公共选择学派试图做的,布坎南将政府行为与由利己主义驱使的个人行为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中,认为国家人(公务人员)和选民一样基于成本收益核算来选择自己的行为:“甚至政治学和政治过程最终也按交换范例塑造,简单而直接的观察表明,政治家和官僚是内在的组成部分。这些人的行动与经济学家研究的其他人的行动并无不同。”显然,这个推论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事实上,一个国家人的政治行为所面对的约束根本上不同于一个经济活动主体面对的市场约束。因此我们所倡导的政府理性,是一种情境依赖的理性,政府的选择总是人在特定情境中的选择;而忽视场景对理性的极端重要性的理性概念并不适用于政府。根据制度主义的观点,习惯在政府行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考虑决策状态或程序的类型而不是最优化,例如在复杂和不确定情境中的决策,习惯和规则的重要性就被突现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中被迫依靠相对简单的程序和决策规则。”从邓小平同志提倡的“不争论”到我国具体制度设计的试点方法,都体现了这种程序和规则的简单化思路。对于城镇化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不可能采取激进的改革措施,只能通过多样化的机制设计并让各种机制展开竞争,最终生成一种或几种最合乎改革目的的方案。

2.城镇化中的政府非理。

基于地方政府在城镇化中的特殊作用,关于政府的非理,在这里主要讨论地方政府。在对地方政府非理性经济行为的研究中,年志远认为地方政府非理性经济行为表现为违法越权审批项目、违法征地占地和热衷于投资等方面,而财政分配体制、政绩评价需要和土地管理制度缺陷是主要原因;朱丽霞则认为地方利益诱发地方政府非理,促使地方政府恶性膨胀、催生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和阻滞公共政策执行力度。无疑这些研究中发现的政府非理动因大多都会出现在城镇化过程中。应通过分析政府行为主体的根本诉求来探究对政府非理的约束机制。首先,政府行为的动机是利己和利他的结合。利他方面是由于法律制度的约束,表现为政府行为最终要服从于公共利益。利己的方面则是政府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这种动机一般掩藏在利他动机之下,但在缺乏权力监督时也可能凌驾于利他动机之上,主要表现为追求更好的报酬、更多的晋升、更好的职务条件和更多的社会尊重。其次,政府非理还有其情感、意志方面的来源。所有非理性冲动、疯狂、激情、欲望都有共同的基础,即行为脱离了合理的目的。非理是自我强化的;通过一种正反馈机制,逐步将非理推向更高水平。比如常见的政府城镇建设的美学主导倾向,作为典型的非理性现象,反映了地方政府的权力意志。再次,权力的过度扩张加剧了政府非理。地方政府总是趋于积极推动本区域的城镇化,其根源是地方政府权力没有得到切实的规制,政府行政行为不能完全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缺乏制约的权力容易导向权力的狂傲,这与理性的狂妄是相通的。它让政府决策时过于自信,倾向于过于乐观地估计其所欲推动项目的未来收益和风险。而且,一旦项目(有时是侥幸)成功,就归因于政府明智的决策和运作,而如果项目失败,就归因于不利的外部环境因素,从而政府行为彻底丧失反思性。最后,必须探索有效机制约束政府的非理。从源头上来讲,需要从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更新政府理念上入手,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和监督。在权力调整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利益调整是更可行的办法,这需要完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利机制,如中央政府通过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等途径,建立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调节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格局,把对地方经济行为的引导、协调纳入合理的利益结构中。

三、城镇化进程中企业权力的扩张

城镇化给企业带来了大量的盈利机会,同时城镇化的方向、进程的不确定性给企业无限的想象空间。由此形成了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农民之间围绕着土地等资源的重新配置产生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被资本逻辑支配,在城镇化过程中具有强大的扩张力量,成为城镇化的一大动力来源,但若对这种力量把握不当,则会产生巨大的破坏性。因此需要关注企业在参与城镇化过程中的权力扩张和影响力。

1.企业代表了资本的冲动,企业的行动严格遵循资本逻辑,通过与权力的“合谋”,将其他主体强行纳入了以资本为轴心的时空关系中。

这产生了两方面的问题:第一,需要认真对待资本与权力的关系。在政府积极推进城镇化的背景下,权力与资本的结合往往成为一种优先选择,因为这使政府和企业均获得了它们所期望的高效率,这种结合于是被模式化。然而,这种模式要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特别要警惕其中的财富逆向转移问题,贺蕊莉论证了拆迁补偿的理论标准、对强势参与人的约束以及对弱者利益可能造成的侵蚀,结果发现在政府的强势参与下,从低收入群体转出的社会财富最终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转移到了高收入群体。资本与权力都是高度具有扩张性的力量,原则上,它们应该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发挥作用。但两种力量边界并不清晰,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隔离装置,这也是长期以来没能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反映。第二,企业通过资本介入城镇化带来显著的时空压缩效应。资本力量在城镇化过程中直接显现为大规模的造城运动,密集的住宅小区和位于核心区域的商业广场不断被复制出来,人们的生活空间实现了从多元到单一的转换,在强大的资本力量面前,人们无力反抗,只能被安排和塑造。企业致力于实现这种大规模空间转换是有其内在逻辑的。城镇化之前的农民遵循农业生产生活方式,人们与市场之间有着较大的物理和心理空间距离,而任何这种空间“对于经济活动来说是一种障碍,它把交易的成本强行加之于生产和再生产体系,造成一种‘间隔摩擦’。如何消除或者降低这种摩擦,对于资本的增值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资本的运动而言,间隔摩擦的消除就是征服空间、拆除空间障碍,最终‘通过时间转换空间’”。“被城镇化”的人们基于这种时空转换,开始处在有形市场的核心地带,体验到市场的变幻莫测,这种有形市场又持续给人们灌输着关于商品、市场、财富的种种观念,人们产生和增长了为获取财富的种种焦虑,这些体验改变了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知觉,这就是哈维所说的“时空压缩”。这就是资本加入城镇化带给人们的一种现代性体验。

2.企业使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被激活并使之进入交易,把土地转变为财富。

第一,企业和资本的介入真正使土地成为被激活的、可交易的生产要素。在此之前,土地只是一种固定的、静态的、自然循环使用的东西。尽管自从古典经济学诞生之时甚至在前古典经济学时代,土地就被视为一种生产要素,但由于我国特定的土地经营模式,农村土地作为生产要素一直未能展现其本应有的形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工商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大量对土地的需要,而这个过程中大量工商业用地处于灰色地带,至今仍未取得完全合法的使用权,更谈不上要素的真实流动。允许土地使用权流转使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土地使用权可以流转,意味着企业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会有一个正常的退出渠道,从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得以建立。土地就不再是僵死的、静止的东西,而变成活跃的生产要素。

第二,企业和资本的介入使土地真正成为财富。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主要起到一种示范作用。如果说“改革开放自觉或不自觉地为引入财富创造和积累机制奠定了认识基础”,“市场经济所焕发出来的个体积极性和追求财富的动力机制是极其强大的”,那么,企业在城镇化过程中追逐财富的积极行动为那些被卷入城镇化的人们提供了生动的示范教材。它们把财富的观念传递给人们,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财富欲望。在传统的土地经营模式下,农民并没有把土地视作财富,而仅仅是看做谋生的手段、生活的来源,从未意识到土地可以有如此大的增值能力,企业通过资本对土地投资产生巨大的财富效应,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土地财富形式的认知。于是财富的观念产生了巨大的翻转,不再像威廉•配第所言“土地是财富之母”,现在毋宁说,土地本身就是财富。

第三,企业介入城镇化使土地成为单一的、非概念化的存在。说土地是被激活的生产要素、土地是财富,都不是对土地的概念化。由于土地在城镇化迅速变迁的背景下失去了稳定的含义,土地也就失去了概念。这是因为土地已经从属于企业,在强大的资本意志支配下,土地往往被符号化了,它自身的自然属性或功能与产权实现了分离,至于在何种意义上实现其功能,则往往是偶然的,作为生产要素与其他什么要素结合,也是偶然的,它被强制纳入一条创造新奇的轨道中,就其形式来说已经是不可逆的,因此,没有了形式与实质的稳定性。同时,它又变得极为单一,因为土地在这种轨道中自身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个性,它不过是作为各种人造物的载体而存在。从价值或财富的角度看,土地变得越来越像货币一样,只能用数量维度去度量,而没有了质的差异。

四、结论

城镇化将广泛、快速、永久性地改变人们的生存方式和认知模式,对这样一个具有非同寻常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的事件,没法对其进行全知全能的预测、设计、控制。但如果站在经济哲学的高度,分析进入城镇化这个时空通道的各种主体的精神特质和行动模式,对这个进程中基本和重要的方面进行理解,并探索使其中的权力、利益、行动得以协调乃至和解的路径,终究是可能的。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如下三个启示:

(1)在城镇化进程中必须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并且要重视人文关怀。所谓弱势群体主要指被卷入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他们的生活场所和生产生活方式被强行改变。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利享受城镇化带来的益处,都应享有自我发展的机会,而不应让某些人成为被剥夺者。只有在经济利益上给弱势群体以关照的同时,重视人文关怀,才能实现城镇化的物质维度和精神维度的统一。

城镇化进程论文篇3

一、我国农村政治文化的传统性分析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本质上属于农耕文化,它萌芽于夏商周时期,定型于秦汉时期,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历史的全过程,甚至在今天依然发挥着它的影响力,特别是在象征着传统农业社会的农村地区,这种政治文化依然根深蒂固。

(一)王权主义

在中国传统社会,王权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它控制和影响着社会的各个层面。王权的至高无上性和不受制约的性质,使得社会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度进行排序,社会资源的分配也是按照等级地位的高低和权力的大小来进行的。在传统农业社会,地位卑微的农民在社会资源分配中自然处于最不利的处境,他们不得不接受来自于上层阶级的统治和剥削,同时也不自觉地形成了对政治权力的崇拜意识和依附观念。在传统政治结构下,这种权力崇拜和权力依附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的利益,从而成为千百年以来根植于中国农民内心深处的坚固的政治意识。近现代以来,中国先后进行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政治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权利状况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中国正在朝着民主法治社会的目标迈进。但是,由于政治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特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权力崇拜和权力依附思想依然在我国农村社会普遍存在,影响和制约了农村民主政治文化的成长。

(二)宗法观念

宗法观念起源于家长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以家长为核心的家庭管理模式,同样适用于家族、乡里、郡县以至于国家。在这种模式中,权力高度集中于一人身上,并且通过血缘或其它古老的形式得以传承,而其他人必须接受和认同家长的权威。家长制的这种等级意识和人治传统,就造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法观念。宗法观念以儒家经典为依据,主张三纲五常,主张用传统的伦理道德来统治整个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长幼有序、贵贱有等,尊卑有别的思想,实际上绘制了一幅礼治的经纬图。宗法观念在以家族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传统社会是有重要意义的,它是统治阶级进行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对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今天的农村社会,传统伦理道德的继承和发扬,对维护社会风气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而言,也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是,家族式集权管理的模式却是不适应当前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发展要求的,因为它忽视甚至抹杀了农民个体的权利和自主意识;同时过分强调血缘关系也会导致农村政治生活中徇私舞弊和裙带腐败的产生,甚至会造就一些横行乡里的“村霸”行为。这些现象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农村民主政治的成长,还直接危害了农村社会的团结和稳定。因此,对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宗法观念”,必须秉持“扬弃”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三)平均主义

在生产力低下的中国传统社会,平均主义是贫苦百姓最美好的政治理想,也是统治者巩固其王权的政治策略。所谓“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统治者对社会期望的基本认识。因此,无论从百姓角度看,还是从统治者角度看,平均主义都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一个突出表现。这反映了人对于社会公平和公正的最基本期望。然而,对平均主义过分追求不可避免地导致“大锅饭”现象和对个人利益的否定,这在今天注重生产效率的时代背景下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基本政治原则。因此,必须将“平均主义”的政治文化逐渐塑造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的政治文化。

二、城镇化进程对农村政治文化的影响

(一)城镇化对农村政治文化的积极影响

农村地区是我国传统政治文化最坚固的阵地,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仅要求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要求逐渐消除传统政治文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塑造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特征的政治文化。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至城市,接受了现代城市文化的熏陶,其根深蒂固的传统政治观念逐渐发生转变,政治认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政治行为也显得更加理性。这些劳动力在返乡之后,会对农村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发挥一定促进作用,加之农村自身现代化水平也有了一定提升,因此,现代政治观念引入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共同促成了当前我国农村政治文化正在逐步实现现代转型。概括来说,城镇化进程主要在以下方面对农村政治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增进了农村公民的权利意识。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王权主义”思想留给中国农民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为根深蒂固的权力崇拜和权力依附意识,即在无条件服从权力的同时忽视了自己的利益诉求,并形成了对个人权力的盲目崇拜。这种观念不仅不利于公民权利的维护,而且会助长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不正之风。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在参与城市生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诸如拖欠工资等许多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在他们团结起来维护切身利益的过程中,实际上正是其公民权利意识不断成长的过程。而公民权利意识的成长,是现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之一。

2.培养了农村公民的法制意识和规则意识。建设法制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我国农民由于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加之长期以来农村法制教育水平低下等原因,造成了农民的法治观念淡薄,缺乏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和经济往来加速,观念和思想的交流融合也进一步加深。已经在城市地区成长起来的法治观念也逐渐影响到了农村公民的思想意识,促使他们逐渐树立起了尊重法律和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观念,也使得农民的政治参与行为变得更加理性和克制,这对于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风气的维护是非常有利的。

3.激发了农村公民的创新精神和注重效率的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而不再是传统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农村公民在城镇化进程中深度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培养和锻炼了他们开拓进取、坚忍不拔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同时也获得了在社会生活中注重效率的基本认识。这一观念的形成,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快节奏,也更加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政治生活,并在政治生活中认同他人的才能。

(二)城镇化进程对农村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

城镇化进程为农村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带来了契机,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首先,城镇化造成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至城市地区,给农村地区的政治文化建设带来了主体缺失的根本性影响。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使农村地区丧失了政治文化建设的最活跃的生力军,同时也造成了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其次,城镇化进程中随着城乡交流的日益频繁,城市中流行于一小部分人的腐朽堕落的思想也随之影响到了部分农村人口,特别是在城市打工的年轻人,从而对农村政治文化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这些消极影响都是今后应当着重注意预防和消除的,但总体来说,城镇化给农村政治文化带来的更多是积极和正面的影响,我们应当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

三、农村政治文化现代转型的路径思考

我国农村政治文化现代转型的基本目标,是将传统的依附型政治文化转变为现代的、民主的、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在城镇化进城中,要实现这一转型,必须考虑到以下几方面的路径:

(一)完善农村政治参与机制,营造民主政治氛围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农村政治参与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平台,长期以来承担着农村社会自我管理的功能。但由于在许多农村地区,政治参与的制度和实践经常脱节,导致村民自治制度并未能普遍促成农村公民民主习惯的养成。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的制度建设,更重要的是,真正将村民自治制度下的政治参与落到实处,形成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管理的民主政治氛围,从而促进现代民主政治文化的形成。

(二)加强学校教育,提高农村公民的政治认知水平

从现实情况来看,学校教育是当前我国农村政治社会化的主要渠道,也是提高农村公民政治认知水平的最有效的途径。而政治认知水平的提高,是现代公民文化形成的基础。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民的政治法律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学校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育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促进农村教育现代化,为农村社会的现代转型打造良好的基础。

(三)对传统政治文化进行合理“扬弃”,使其融入现代政治文明

我国传统政治文化虽然整体上是一种“依附型”政治文化,与现代民主政治原则不相符,但在某些具体内容上仍然具有一定的现代价值,如对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重视等。因此,在农村政治文化建设中,应当注重现代政治文化与传统政治文化的适当结合,塑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民主法治的农村政治文化。

城镇化进程论文篇4

拉开我国改革开放帷幕的是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诞生,土地承包的目的说到底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原有的土地制度不能解决好吃饭问题)。穷怕了的农村人对饥饿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所以,生存保障是当时农村土地制度设计的核心政策。这一政策最为经典的表达就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在1982年到1986连续5年中央的关于农村改革的“1号文件”中,都积极肯定了解决农民吃饭问题的重要性。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首次明确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绝不是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一定要长期坚持,不能有任何的犹豫和动摇”。在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被写进了我国《宪法》,以解决农民吃饭问题为最初出发点的农村最终修成了正果。从此,必须注重土地保障功能成为我国有关农村土地立法的重要政策内容。与此同时,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在几经探索后,最终于1992年选择了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围绕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土地立法逐渐改变了以往单一的政策取向,在强调土地保障功能的同时,开始关注土地权利的流转功能。④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坚持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这是我国首次认可土地权利可以依法流转的土地政策。后来,这一政策精神相继被《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所承续。事实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在两个方面同时展开的:一方面,必须强调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意义;另一方面,必须尽量让土地权利流转起来。前者意味着,在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前,土地不能轻易从农民手中离开。农民丧失土地将会加剧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荡甚至革命。我国近代以来的所有革命无一不是与土地密切相关,历史之鉴不可不察。农民手中的土地必须“长期稳定”。后者意味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所有的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力)都必须自由流通。农民手中的土地权利应该流转起来。如果说,注重土地的保障功能是基于历史经验的总结,那么,注重土地权利的流转将是着眼我国未来发展的需要。这两者都不可或缺,它们共同构成了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取向,被称为双层制政策。这一时期我国有关土地立法都提及土地权利的流转问题,但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和废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客观实际,在立法政策上,坚持强调以土地的保障功能为主、土地权利流转为辅,土地权利的流转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甚至流转都不一定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因此,与只强调农民土地保障功能的单一制政策相比,双层制政策在注重土地保障功能的同时,加入了土地权利流转的因素。然而,受制于当时的国情,在处理土地保障功能和土地权利流转功能的关系上,土地的保障功能是双层制政策的主导力量,土地权利的流转功能仅是双层制政策的必要补充。更为棘手的是,土地保障功能的本质内涵在于强调“稳”,与土地权利流转功能的本质内涵在于强调“变”正好相对,由此导致我国这个时期制定的有关土地立法中时常会出现法律在这两者之间发生价值上的冲突。⑤要解决这些法律冲突,就得理解立法者背后所坚持的政策取向:土地的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土地权利的流转功能是第二位的;只有在实现了保障功能的前提下,土地权利的流转才是被允许的,否者流转就会受到限制。这种农村土地立法的双层制政策虽然看到了土地流转的必要性,但由于它并不完全遵循或利用市场规律来实现权利流转,因而是一种老双层制政策。

三、新双层制政策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创新,城乡间二元隔离的局面被逐渐打破。自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民工潮,堪称中国特色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人口流动。据权威数据统计,目前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每年基本维持在1.5亿人左右的水平。这些农民工为其所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却因户籍、土地等制度的束缚,享受不到“城里人”那样的社会福利保障和公共服务,在客观上造成城市里的新二元对立。所以,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农民市民化,必须在改革农民户籍制度的同时,变革农村土地制度。在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进入市场经济实践20余年后,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全国人民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在部分学者看来,土地对农民而言丧失了保障功能,即便不依靠农村土地,只要有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农民仍然可以独立养活自己。的确,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已没有过去那样强烈。土地的保障功能发生了动摇,但万万还没有到否定的那一步。在此时代背景下,国家让农民从土地上走出来,进入到城市生活,实现农民市民化。在这个过程中,无疑需要农村土地流动起来。一旦让农村土地流动起来,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进行交易。市场交易需要确定权利,明晰的产权是交易的前提;市场经济需要参与交易的双方地位平等,实行等价有偿交换;市场交易遵循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最后会出现贫富、强弱的两极分化。⑥因此,参与市场交易的土地权利如果缺少了必要的“护身符”,农民的土地财产权非但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反而会在自由、公平的市场交易口号掩饰下受到“合理”地侵害。因此,在我国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在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的操作中,所有的立法和实践都必须坚持三个基本的价值判断:首先,要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必须强调土地对农民的保障意义,让农民能够切实依法占有一定量的土地,这点绝对不能虚化。其次,在强化土地保障功能的前提下,土地权利流转必须遵循市场交易的价值规律。第三,当土地的保障与土地权利的交易发生冲突时,必须牺牲土地权利市场交易的规则,因为前者是最低级别的正义,必须首先得到满足。所以,现阶段我国土地立法的政策应该是在确保土地保障功能前提下坚持土地权利的流转功能。这种土地立法政策没有放弃土地的保障功能,在坚持土地对农民、农业和农村的重要性的前提下,走土地权利流转市场化道路。从本质上讲,它仍属于双层制的政策,只是因诞生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时代赋予了它新的要求和内涵,因而被称为新双层制政策。与老双层制政策相比,相同在于都坚持了土地的保障功能和土地权利的流转功能,相异在于土地权利流转时对待市场价值规律的态度不同:老双层制中的土地权利流转不以市场规律为导向,新双层制中的土地权利流转遵循或利用市场价值规律。我国农村土地立法政策由原来的单一制历经老双层制向新双层制转变的过程,其实质是从“土地资源化”向“土地财产化”演变的过程。“土地资源化”意味着土地是一种自然资源,反映的是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关系,其核心是通过户籍制度把农民束缚在集体土地上,客观上造成了城乡二元对立的社会格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土地财产化”意味着土地是一种可交换性的权利,反映的是农民对土地依赖的弱化,甚至是虚拟化,其核心是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把农民束缚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户口,同时把农民纳入全民社会福利保障体制,客观上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市场经济时代的产物。

城镇化进程论文篇5

2.农村传统文化心理场的“消逝”

毋庸讳言,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经济增长有了明显提高,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改善显著,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社会发展质量“水涨船高”,相反却存在着众多社会矛盾问题。其中之一即为农村传统“文化心理场”的破坏,如农村传统人生观或节日礼俗、语言、建筑、服饰、音乐歌舞及传统民间组织等不断受到“主流文化”价值的冲击而“消逝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传统文化事项在内容或形式上不断“缩减、异化”以至消失,而这种趋势往往一方面使农村社会成员以“文化旅游增收”为“旗帜”而对农村传统文化“大刀阔斧”地“拆卸包装”令其“面目全非”。另一方面则存在着一种“敌视”的态度,将传统文化当做阻碍农村经济增长的“绊脚石”而“踢开”,视物质现代化的生活为唯一价值圭臬。换言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中小学生通过直接参与传统文化活动,以及耳濡目染传统文化的“熏陶”过程日益降低,他们或者过着“半吊子”的传统文化生活而远离其精神,或者不断被充满物欲的现代化价值所裹挟。因此,农村传统文化心理场的“消逝”意味着一种“活”的潜移默化影响农村中小学生思维或价值认同的教育形式不复存在,代之以深受外来植入式“主流文化”价值的同化,且都是以牺牲农村传统文化及其精神为代价。

3.农村家庭村落生活结构的“割裂化”

如果说农村传统文化心理场是影响农村中小学生思维或价值的“染缸”,农村家庭村落生活则是“染料”的制作者或设计者,以农村家庭和村落成人为主体成员组织的各种传统文化生活为农村中小学生提供观察、参与、体验、模仿的对象和时空环境,而传统文化生活内容、方式对中小学生思维或价值产生作用离不开成人榜样的教导和指引。然而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家庭村落生活结构处于“割裂化”状态,一方面为了增进家庭的经济收入,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挣钱,而使得农村村落的留守学生“队伍”日益壮大。他们双方经受着“骨肉亲情分离”的“煎熬”,此外还带来了承担农村传统文化精神培育的基础单位“家庭文化生活”之断裂,因为在作为家庭文化生活组织者或核心的青壮年缺位下,许多留守家庭的生产生活被“简化”。另一方面农村传统文化公共生活逐渐远离了村落,被当下一个个家庭为了“盖房、购车”疲于奔命的生活所“遮蔽或分割”。往昔村落成员互动、互助、互爱的温情乡村“集体生活”不复存在,农村社会生活不断走向了“家庭原子化”的“内敛保守”而无“开放性或交往性”。换言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家庭村落社会人员、生产结构的变化冲击了传统文化生活的延续,且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加以“维护”,农村中小学生不断疏远于宁静、亲和的传统文化生活而被所谓的“攀比、名利”的现代生活所捆绑。

二、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中小学生传统文化教育困境的成因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中小学生传统文化教育陷入困境,表现为孕育其传统文化价值或精神生长的教育时空环境失序。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些困境的产生、存在及延续呢?

1.农村学校价值取向的“物质性”

长期以来人们对农村学校教育持有“复制城市教育”的评价,也即认为农村学校教育走的是一条“应试升学”的道路,而这背后无疑与“学历化”社会不无关系。因为学生只有考取一个好的大学才能找到一份好工作,于是农村学校所有的活动都指向于让学生获得一个升学的“好分数”,其主旨不是为了培养完整人的生命质量提升,而是一个客观的目标“分数”。当然,农村学校价值取向的“物质性”还表现在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方面,学习内容主要集中于与升学考试相关的部分学科知识上,为了让学生获得“最高的分数”学校往往运用“题海战术”的强化训练方法和“封闭式”管理,而与考试分数提升无关的学生“身体健康、情感交流、社会体验”等内容都被学校“拒之门外”。可以说,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学校教育价值取向的“物质性”日益强化,因为农村社会成员对“优质教育”需求不断增强,并坚定持有只有进“好学校”才能找到好工作的价值信念。而在其观念中所谓“优质教育”就是有多少考入重点的“升学率”,于是农村中小学为了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而更加强化学校的“分数门面”。总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学校教育教学陷入“目中无人”的状态,学生完整的生命被降格为“物”,与学生生命相关的“自我生活”和“文化血肉”被“剥夺”和“抽离”,学校和学生都被异化为“干瘪”的“数字僵尸”。因此,虽然农村学校存在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活动,但往往被置于“墙上”课程表里的“装饰”,即使间断性地被学校所开展也是出于一种“任务完成”,而且时常被“升学考试课程”所挤占。

2.农村传统文化传承主体的“无力性”

如果说农村传统文化心理场的消逝化意味着外显农村传统文化“事项”及活动的缩减,那么农村传统文化传承的“后继无人”将终致农村传统文化的“覆灭”。因为文化的灵魂深藏于人的价值思维中,人们“无心”再过一种“传统文化生活”而对现代化生活“情坚意定”以致“走火入魔”。则农村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在农村社会成员心理形成“冰火两重天”之态,农村传统文化及生活将不断被挤压而淡出农村社会时空环境。当然,这不是说当下农村传统文化已“奄奄一息”,更为严峻的问题是由于农村社会成员“权力地位”转换之后,以往作为农村传统文化主体的老年人虽然“忧心”于农村传统文化的命运走向,但其社会角色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而变为留守儿童或中小学生的“保姆”,以及其对农村社会和家庭经济增长“贡献率”的降低而导致他们“身份地位”的衰退。也即他们不再是过去村落和家庭事务处理的“权威”,他们“无社会权威和经济实力”去组织并号召后辈“中青年人”过一种有“传统文化”的生活,这就意味着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势必被强势的得到“中青年人”认可的“现代物质文化”所取代。而因老一辈人的离世而产生农村社会熟悉或继承农村传统文化及精神的社会成员越来越少的状况,则危及整个农村传统文化生境的存续问题,包括以人为中心的农村自然社会生态系统的改变,影响重大而深远。

3.农村社会核心价值的“失序性”

农村社会成员生活中延续的“精神”或“信仰”是农村传统文化的核心,如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崇敬和效法自然”、人与社会(人)关系中的“亲仁善邻和以和为贵”、人与自我关系中的“平和坚毅”等,而这些恰恰与当下中国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通的,如“诚信、友善、和谐”等。换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农村传统文化发展的方向,农村社会成员只有建立起人人认可的基本价值信仰,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表现出“诚信、敬业、友善”,并自觉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追求,他们的生活才有了意义目标。可是,城镇化在不断将农村社会成员推向“现代化浪潮”的同时也“遮蔽”了人们的“心灵”,农村社会成员被“物欲”所役使而成为“追名逐利”的工具人,把自己变成了实现某一“实体目标”的手段。毋庸置疑,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会核心价值是“失序”的,发展上表现出“人与物”的倒错现象,造成农村村落及家庭生活导向“分裂”。许多农村社会成员为了长久以来摆脱贫穷、拥有财富的梦想而争相离家出走、“骨肉分离”,一旦他们“踏出家门”就会用“三年五载”的时间来“累积或创造”财富,而这种举动一致被农村村落成员视为有“决心意志”而大加赞扬或模仿。当然不可否认农村社会成员进行如此生活行为选择是一种现实趋势使然,但这一现象如果变成一种连锁反应引致大部分农村社会成员或家庭以长期“隔离亲情”的代价来筑就“梦想”,使得农村社会的空巢村落或留守老人儿童数量不断扩张,那么农村社会成员、家庭虽增长了经济收入却因失去文化滋养而“迷失方向”或变得“外强中干”。

三、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中小学生传统文化教育困境的应对策略

影响农村中小学生传统文化教育发展的因素是多维的,且不独以农村学校教育为“主”,还包括了校外社会教育环境的参与作用。所以,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中小学生传统文化教育困境的消解,须采用系统性思维视野,而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标”方式来围堵“漏洞”,理应通过“制度和人心”的同步建设进行标本兼治。

1.改革教育管理制度,实施以人为本的农村学校教育实践观

农村学校是“村落中的国家”,让农村中小学生获得与城市学生相同的知识内容和主流价值乃其理所当然的使命,但它不能以牺牲“农村传统文化”为代价,否则农村学校教育就成为“文化一元化”的助推力量和“文化多元化”的扼杀摇篮。而要改变这一状况,让农村学校教育遵循“教育之道”,应将培养和谐健全的农村中小学生视为使命,为其后续的人生发展奠定良好的“身心品质”,而非把农村学校变为个别学生“学而优则仕”的桥梁而“淹没”了大部分学生。那么,如何避免这一状况呢?最为根本的是要改革现行的教育管理制度,注重教育于人发展的内在促进作用,从招生、考核、评价等方面凸显农村学校教育的“人本化”,确保农村中小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能遵从自己的“内心选择”。让自己的兴趣、爱好、激情在学校中得以积极地培养和保护而非扼杀,并使其从小熏陶的“文化性格”得以延续生长而非被迫异化为割裂的“双重性格”。因此,以人为本的农村学校教育是一种自由教育,它关注农村中小学生文化认同自觉的培养,让他们在积极学习主流文化知识和价值的同时,也能坚守自我传统文化的精神延续。所以,现行的教育管理制度如高考、社会就业、评价学生等应从“应试教育”和“学历社会”中摆脱出来,让学校教育变为培养人的自主独立和身心和谐而非改变人命运的场域。而社会教育则为学生提供一个充满正气、公正、宽容的环境来施展个性或才能。

2.凸显农村文化个性,建构农村学校和文化心理场互补机制

农村传统文化是什么?它是农村社会成员在与周遭环境互动适应、调节基础上形成的稳定反应系统,包括外显的服饰、建筑、生产工具、生活组织、歌舞音乐、节日习俗等,以及人们在这些活动中濡化而成的内隐的价值思维和心理活动。可以说,农村传统文化在历史形成过程中因不同地域及自然地理环境的殊异而逐渐建立起了不同的社会生活系统,也即农村文化是“个性化”的,这是其自然和历史属性的体现。因此农村传统文化发展过程中不宜“一刀切地现代化”,需要在城镇化程中保留住其“文化个性或精神”,这需要依靠两方面的统一协调。首先,农村学校教育必须要树立起“弘扬”农村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通过系统化的思想教育引导、校本教材的编写、文化生活的实践参与等方式培养农村中小学生的乡土情怀,让其成为一个有“文化血脉”的生命个体,而非“无根”的“漂浮者”。其次,学校之外的农村传统文化心理场是重要的“活”的教育资源,它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让中小学生在开放性、活动性、生活性的传统文化事项活动中形成价值和心理思维的趋同。因此,为了促进农村中小学生文化个性的生成,农村学校、社会、家庭要在意识上自觉地重视对传统文化的积极保护,形成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的农村学校教育和校外文化心理场的互补机制,发挥它们对农村中小学生传统文化精神孕育生长的统一作用。

城镇化进程论文篇6

(三)社区管理问题丛生的原因分析1.行政管理严重缺位。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中,土地征收和旧房拆迁是一项难度较大、地方政府又极力推动的工作,基层政府依靠社区来承担行政工作和征拆任务,社区干部身兼数职,没有精力对楼盘小区特别是商业楼盘进行系统管理,街道与职能部门的社会管理与服务难以延伸到部分楼盘住宅小区,楼盘住宅小区出现“难管理、无人管”的情况,行政管理严重缺位。此外,社区经费下拨及社区用房监督的责任缺失也比较明显。调查显示,三地社区经费都在不同程度上依赖社区内部单位的支持,这样不稳定和非正式的资金来源,给社区的稳定发展带来不安定因素。社区工作不受重视、政府对社区行政化干预的倾向也十分突出,例如,“醴陵市的社区用房监督在规划局规划结束后就没有部门接管,建设情况如何,具体使用情况如何,不得而知”。与此同时,因为社区被要求参与全国卫生城市评比,政府每月一度的社区联合卫生评比给社区工作者带来了极大的工作负担与压力。2.社区业主自治能力不足。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县域小城镇中,因为楼盘建设过快,可能导致楼盘小区入住率过低,很难达到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条件。调查显示,这样的楼盘占据了三地社区的大部分比例。在望城区,全城的小区入住率在50-60%左右,甚至有一些外籍人士在此购房,人户分离加剧了社区管理难度。此外,部分楼盘小区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成员缺少履职时间,缺乏维权法律常识,缺位沟通协调职责,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和参与社区治理的作用并不大,业主自治能力严重不足。这些情况的存在,很容易导致业主对业委会的不满,业主们反映“业委会无法胜任业主维权的职责”,业委会内部也普遍存在着委员工作动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的情况,这更加加剧了业委会生存和参与治理的难度。3.市场组织侵权严重。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是社区管理中最重要的市场组织,但是调查显示,越是在较小的县域城镇,市场组织越容易发生“侵权”行为。部分物管企业定位不准,服务意识不强,倒置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制定霸王条款,侵犯业主合法权益;违法违规收费,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部分物管企业独立于社会管理,不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的楼盘管理工作。醴陵市及湘潭县甚至存在小部分物管企业因为管理效益较低,不履行服务合同,“逃出”社区、逃避责任的情况,这也促使一部分小区成立业主自治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将业主自治与小区管理两项职能合二为一,其治理效果还有待观察。部分房产开发商缺少社会责任感,重利轻责,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楼盘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工作、在房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忽视甚至逃避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相关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一些房产企业在房屋交接完毕后,就注销公司单位,致使业主维权时难以找到责任方。因而,在不少小区出现“房屋漏水、开裂找不到房产企业只能诉诸物业公司”的现象。

二、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政策建议

由于城镇化进程中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新建楼盘的无序化管理已越来越不适应城镇化的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社区管理与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体制,充分发挥社区的办事服务功能,切实提高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严格规范物业企业行为,实行社区化管理模式,确保楼盘的各项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序。

(一)推进“行政工作社区化”的管理改革提升社区管理的行政层级,推进“行政工作社区化”。国家组织的创新和政权的活力在社区,各级政府行政工作只有扎根社区才能获得新的生命力,因而应提升社区管理的层级,在县级层面构建社区建设的协调机制,总体协调和推进社区管理工作;此外应该整合各类行政组织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推动“行政工作社区化”,将社区打造为行政工作的桥头堡,将公共服务和社区管理工作向社区扎根,直接面向社区居民,由社区自主承担治理工作,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二)建立“无缝对接”的社区管理制度体系首先要科学设置社区,实现社区制度的全覆盖。综合街道(乡镇)原村(社区)历史形成因素,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当前区域楼盘规模、人口数量,将城市中心按照每个社区住户3000户左右的标准,由市、县(区)民政局统筹,街道(乡镇)提出方案,报市、县(区)人民政府审批,科学设置社区。除了划分区域外,还要对原有小区的社区归属进行合理调整,在新旧小区的搭配组合问题上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其次,完善社区管理制度,推进部门之间的衔接。由城建部门牵头制定《楼盘质量监管办法》,实行“商品房质量保证金”制度,建立房屋质量保证体系;由民政部门牵头合理设置社区、明确社区职能职责,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公益、文化等事业的发展,制定《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指导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编制《物业委托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委托合同》,提升居民自治水平;房产监管部门负责制定《物业企业管理办法》,建立物业企业准入机制和行业管理体系,在源头上堵住社区管理出现的漏洞。

(三)建立社区管理“三位一体”新体制推动社区行政事务与自治事务的分开,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居民自治载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承担公共服务职责的新型管理模式。社区两委成员实行居民化、义务化,不领取薪酬,同时可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实现同酬同劳。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薪酬制。在村改社区的一些经济情况普遍不好的地方,具体负责社区公共服务专项工作的人员可从社区内部的低保或者低收入家庭聘请,给予少量的薪水。

城镇化进程论文篇7

农村城镇化是指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由农民的身份逐步过渡到城镇居民身份的过程。良好的人文素质是农村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没有人文素质的提升,人类社会就不可能进步。因此,提升农民的人文素质是农村城镇化的题中之义,必须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各类文化和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农民的人文素质。

一、农民人文素质的提升是城镇化进程的题中之义

城镇化是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必经过程,也是我国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城镇化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度统一,其中文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文化的影响、凝聚、规范人们行为习惯的功能和振奋人们精神的作用是其他要素无法替代的。可以说,文化建设的好差直接影响着城镇新居民人文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城镇化的发展水平。

首先,农村城镇化需要高素质的城镇新居民。城镇化不简单是城镇人口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城镇化,而是建设有较高素质居民的精神家园和生态优美的生活家园。什么才是高素质的城镇新居民?笔者以为,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2)有较高的文明意识;(3)受到一定层次的教育;(4)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5)有一定文化消费能力;(6)能主动参与社区群众文化活动。

其次,农村城镇化需要新居民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城镇进程中,农民变为城镇居民,文化素质、生活习俗和生活方式都有一个和旧习俗决裂和告别的适应过程。农民和居民在生活方式、生活目标和价值观等领域有一些共性的地方,也有差异。必须注意到这个差距,做好城镇新居民的素质提升工作,这是一项长期任务。居民素质提升了能够反过来促进他们的就业、生存和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提高城镇化的品质。

再次,新居民人文素质影响着城镇“软环境”的形成。一个城镇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虽有历史、投入、管理等原因,但在很大程度上与居民的文明素质紧密相关。建设一个良好的“软环境”,需要居民有良好的人文素质相适应。一个地方城镇居民的人文素质提升了,就能促进人与城镇、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和改善一个城镇的“软环境”。

二、当今条件下的农民人文素质与城镇化进程存在较大距离

农村城镇化作为一种发展趋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城镇的发展还难以吸纳庞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经济增长将有一个缓慢的周期。同时,农民变居民也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转型期,特别是当今条件下,新居民的人文素质难以跟上城镇化的要求,因此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在所难免。

第一,农民变为居民后居住条件改善了,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严重短缺,环境脏、乱、差表现得更明显、更突出。有的地方农民有了集中居住的小区,有的甚至是高层建筑,但由于公共服务设施还没有完全配套,物业管理也没有及时到位,农民虽然变成了城镇新居民,但他们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还停留在过去分散居住的水平上,乱抛乱扔、乱搭乱建、毁坏绿化的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城镇市容,也影响了城镇的对外形象和人居环境治理。

第二,农民居住虽然相对集中了,但相应的社区组织还没有建立起来,对新居民的管理还处于空白状态。过去居住虽然分散,但还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农民进行社会化的管理,集中居住后,由于居民来自不同的村居,而居住小区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社区组织,居民基本上处无政府状态,不但户籍管理混乱,其他社会管理也无从下手,尤其是对于提升居民的人文素质更是找不到的路径。

第三,城镇虽然有了一定规模,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新居民根本无法分享城镇化的给他们带来的文化成果,下班以后照样过着以前的农民生活,喜欢小来来的人很快就能凑到一起玩牌钱,有些封建迷信活动也很快就在小区漫延,新居民既缺少公共文化服务的阳光雨露,也缺少大众文化的各种活动设施,还处在城镇文化的边缘。

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农民变成居民后仅仅是居住地点发生了变化,人文素质并没有得到提高和改善,无疑给加快城镇化进程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必须正视这些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三、必须把提升人文素质作为加速城镇化的重要内容

农村城镇化是对现有生产生活的一次质的提升,这迫切需要“新居民”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文明素养等方面与产业相适应、与环境相协调、与发展相同步。要实现“新居民”人文素质的提升,基层政府和文化部门要精心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帮助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掌握生产技能、提升科学人文素质,为实现从农民到产业工人的转变奠定基础。

一是要加强城镇化进程中文化建设的规划。镇政府在做城镇规划设计时,首先要将文化建设作为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文化预留出发展的空间,要规划出居民文化生活的场地。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强文化市场的培育和文化产业的开发,满足城镇居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二是加强对城镇和本地的文化传承。没有考虑到文化传承的城镇化,一定会出现和乡土文化、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断裂。一个城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会不断积累、沉淀形成一套属于本区域的、完整的文化价值体系,它们不仅为当地提供生活规范、德行操守,支撑起社会的伦理关系,而且深刻影响着当地政治、经济制度的建设和政策的施行。这种文化价值理念是城镇居民的精神家园,千百年来在心灵稳定、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做好传统文化的延续和传承就是延续城镇的文脉,延续地域文化精神。

城镇化进程论文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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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论文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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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论文篇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14)13-0198-01

一、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从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可以看出,2002年至2010年,城镇人口由4.6亿增加到6.7亿,城镇化水平由36.22%提高到49.95%,截止到2012年,城镇人口比重达到52.6%。然而,在不断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改造时,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对生态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污染,如城镇化发展带来了日趋严重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地资源紧张、污染严重的工业向农村扩散形成新的污染区域等,这些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如何在快速发展中的城镇化进程中,确保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需要对新型城镇化如何发展进行科学全面的思考。

二、关于新型城镇化的文献综述

2002年12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拉开了我国新型城镇化探索的序幕,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相关理论很多,以下为其中几个方面。

简新华(2004)在认为在建设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上,首先是现代化、城市化、工业化的城镇化的发展,其次是大中小城镇城市相结合的协调发展,走提高城镇化内涵的新路径,利用市场机制与政府两个方面使城镇化进程更好更快的协调发展。胡际权(2005)在全球经济稳步发展和信息经济全球化的总的背景下,认为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应该结合自身特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辜胜阻(2009)认为中国城镇化具有自由独特的特征,它正在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过度的时期。我们应该从中国国情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化道路,将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相结合,更多更有效的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杨重光(2010)认为,新型城市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城市化发展的历史性转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于澄(2011)通过对现在经济的解读与传统城镇化的反思,认为新型城应该是对于传统城镇化的继承与创新,经济的发展与产业的升级仍是城镇化建设的基础,但是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对人的质量的提高和资源的利用效率,从而达经济快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梁前广(2012)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城镇化相关理论的研究进行对比,总结出新型城镇较传统城镇化相比具有新特点,界定了新型城镇化的定义。新型城镇化应该具备现在城市化与农村城市化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全面提高乡镇质量等特点。

国外对于城镇化的理论研究主要有静态理论和以城市变化规律和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为研究对象的动态理论两种。国外对于城镇化的研究已经形成了比较科学和完善的理论,但是,新型城镇化作为中国特有的一种新型城镇化模式,国外对其的研究还相对较少。

三、关于城镇化中的环境污染的文献综述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工业逐渐代替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关于新型城镇化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得越来越多。于光君(2007)对山东省于庄城镇化的背景、城镇化的发展历程、城镇化中的环境问题以及围绕城镇化与环境问题发生的组织与个人等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得出于庄的城镇化与环境问题之间有着一定的相关性的结论。周煜斌(2009)是以浙江省长兴县为研究对象,对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他认为城镇化的推行带来了一些正面的积极影响,提高了劳动效率,有利于缓解农民与土地的矛盾,与此同时还有一些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的负面消极影响。肖锦(2009)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角度出发来分析城镇化与环境问题,认为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应是向小的城市和城镇转移,借助农业机械等现代化设备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并向边远地方推行,进而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周航,崔伟宏(2012)通过对经济增长方式、环境污染治理的各方主体以及资源的产权等分析,从城镇人口高密度、工业向城镇扩散两个方面认为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中给环境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周林霞(2013)认为城镇化建设带来了经济迅猛的发展,但是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也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进而阻碍了城镇化的进行。

四、评价

从以上的研究可以看出,国内外关于新型城镇化的研究还相对较少,在国内研究中主要围绕新型城镇化的概念,以及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对比进行了研究,并且根据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新型城镇化需要改进的方面和发展的方向。而关于城镇化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城镇化研究的热点问题,国内不同学者用于不同的研究方法,选取不同的研究对象,对城镇化环境污染问题的现状、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且从完善政府政策、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加强生态建设等多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为我国新型城镇化指出了发展之路。另一方面,我们同时要看到,我国新型城镇化道路起步较晚,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综合各个方面的意见,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才能更好地实现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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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论文篇11

一、新型工业化道路涵义

新型工业化的主体涵义是生产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后期发展最快的不是重工业,甚至不是工业,是服务业;所谓现代制造业这个概念中最重要的就是里面包含了大量的服务的内容,甚至变成主要内容了。

1.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提出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就提出了由“外延”型向“内涵”型、由“数量”型向“效益”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但直到今天,这种转变却仍然没有最终完成。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农业人口转移以及城镇就业的巨大压力,使经济常常在速度与效益间“摇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7年我国已经出现买方市场以来,各地低水平重复建设仍然屡禁不止,即说明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只有从国内外二个方面着手把握。从国内发展看,在新的庞大经济总量基础上,按照过去的增长方式谋求GDP总量再翻两番,资源、环境都将难以承受;国家财力日盛,可以集中财力办一些以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从国际竞争看。中国加入WTO、信息产业高速发展,为中国经济提供了跨越式发展的可能,若能抓住机遇,不仅可以缩短技术差距,还可分享其带来的经济扩张和高利润,既能调整结构、又能提高效益。正是在上述背景下,2002年10月,十六大对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措施进行了概括性论述,并列入政治报告。

2.生产业的作用

目前,生产业的范围和体系界定还没有统一定论。有理论工作者综合各方面研究成果认为:生产业大致由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构成。

服务业具有需求收入弹性高、发展潜力巨大、资源环境亲和的特点,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源泉。它不仅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占有重要地位,更在经济增长贡献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世界范围内的制造业、服务业结构调整和梯度转移的新形势,要求中国不仅要发挥既有优势承接制造业转移,也要下大力气承接服务业转移,使中国既成为国际制造业中心、也成为国际服务业中心,避免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使之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本文认为:只有从这个角度理解中央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要性、紧迫性才算是抓住了根本。

生产业能够促进分工与技术进步的有机结合,影响技术创新方向。在信息业方兴未艾的知识经济时代,只专注于制造环节,走为跨国公司“打工” 的“二头在外”的“大进大出”的发展战略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中国经济完全应该、也完全有能力通过生产业大发展为改造传统产业组织和生产经营方式、加速产业结构升级开拓出巨大战略空间。因此,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把制造业与生产业“捏”在一起,通过创新发展生产业,尽快提高中国产业竞争力。

二、新型工业化背景下的城镇主导作用

现在,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只要认识正确、思路清晰、政策对头、措施得力,城镇化就会为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动力。

1.城镇化有利于创新发展

城镇化有利于原始创新。城镇能便捷了解市场动态、科技动态,是科研信息、市场信息的集散地,并且,城镇越大,越能便捷提供新产品开发所需的配套服务;越能集中各方面人才,通过集约投资、降低风险加速推动创新发展;越能拥有高效的营销系统,保证创新成果尽快为消费者接受、取得市场竞争优势。

城镇化有利于接受创新。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末、20世纪70年代初的区域技术时―空传播理论认为:创新传播路径是一定的。决定一项新技术接受时间与速度的最重要的因素是用人口表示的区域规模,因其代表了企业家与产业的空间集中度以及市场潜力。较大城镇社会结构良好,是较大企业的聚集地,集中了较多能够更快采纳创新的技术人员、管理者与研发专家。

2.城镇化直接推动生产业发展

生产业因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其业务、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城镇;城镇也因其天然的有利条件,为生产业提供着大发展的平台。

城镇化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单位交易成本的高低或交易活动的效率取决于交易技术、社会经济状况和交易方式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城镇因其聚集而有相对较高的社会经济状况、较为成熟的交易技术和交易方式,同时,集聚了的城镇又使大量外部交易在内部进行,进一步降低了交易成本。

城镇化促进生产业发展。国外理论研究表明:从全球角度看,城市都是生产业的生产、创新和市场的集中所在地。显然,这个研究成果完全适用于中国国情。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与城市规模结构有较高的相关性。高附加值、为生产服务的生产业往往与城市规模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城市聚集了大量的人口、资源、信息和工业企业,是生产业的基本载体。

3.城镇化对新型工业化具决定性作用

生产业将随着时代的进一步发展而逐渐成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要求。城镇既是专业服务的生产地,又是服务创新和服务市场的关键区位。城镇化将通过推动生产业发展而在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起着主导性的决定作用。

有理论工作者认为:与其说是农业落后,拖了工业的后腿,不如说城镇化滞后,影响了农业,连累了工业,阻碍了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导致服务业资源相对分散、集聚不足,制造业链条上的前端研发与后端营销等关键环节,由于得不到相关服务体系支撑,而不得不在工业企业内部消化,既增加工作难度,不利于创新发展;又增加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益。

城镇化发展可以为工业化发展提供较大回旋、调整空间,特别是在不确定性风险状况下,这种作用体现得更为充分。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对任何产业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城镇因其聚集性而在这个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对新建企业和产品处生命周期早期阶段的企业,是对那些客户经常变换和服务对象高度专门化的生产业,还是对以顺畅的供应链管理为基础实现高效运转的工业企业都具有特别意义。

三、围绕城镇化推进工业化

鉴于前述认识,本文认为:在实践中处理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关系的正确思路应该是,围绕城镇化、推进工业化。目前,理论界仍有人认为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发动机”,一些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也用主要精力在关注工业化。这些理论观点与实践态度既源于对前述拓展了的工业化内涵认识不够,又源于对城镇化本身的认识误区。

1.观念上的误区

把城镇化发展简单等同于工业化。不惜代价引进工业项目,强调建工厂、建制造业基地。这一错误观念的源头在于把工业化推动城镇化的理论结论过于绝对化,忽视了城镇化与服务业、特别是生产业的内在联系,认为不论何时、何地,只要有了工业项目、有了工业化,城镇化就水到渠成了。

把推进城镇化片面地等同于城镇建设。超越发展阶段和实际需要,热衷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类投资如果来自财政性资金,就会直接挤压公共财政支出;如果来自贷款性资金,就有可能给财政背上沉重的还贷包袱。源于此类观念的一系列行为,既会浪费宝贵的财政资源,也会抬高农民进城成本,甚至变相转嫁为农民负担。

2.实践中的失误

观念上的误区必须带来实践误入歧途。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最大的问题是:人口城镇化的速度慢于土地城镇化的速度。一些城镇热衷于通过修编城镇规划,设置开发区,县改区、乡改镇等,拉大城镇框架,扩大城镇占地面积,以获取土地开发的短期收益。很多市县城区规划面积的扩张速度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过去15年,中国城镇人口增长88%,而城镇建成区面积却扩大1.4倍。目前,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在很大程度上是统计口径变动和行政区划调整的结果,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口城镇化。

3.正确的城镇化态度

城镇化重点在“化”字上做文章。城镇化并不专指小城镇,而是包括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镇化过程不仅仅是将农业经济转化为工业经济、将乡村变为城镇的过程,更是一个通过转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以增强一国综合国力的过程,它意味着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进化。

城镇化下一步发展的总体考虑是:以农村人口进城就业并定居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改革体制、完善政策、健全规划为重点。最终目的就是将农业剩余劳动力由农村就业转移到城镇就业、将农村富余人口由农村居住转移到城镇居住。在实践中可从如下三个方面做文章。首先,破解观念误区,改变靠行政手段、急功近利推进城镇化的做法。其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使农村新一代劳动力能掌握一定劳动技能,使他们有能力在城镇安家立业。第三,在编制城区规划和进行城区建设时,不仅要以城里人为本,也要以进城的农村人为本,统筹兼顾,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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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论文篇12

在如火如荼的城镇化建设热潮中,城镇化进程目前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之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城镇化建设带来了对城镇生态环境的破坏与损失。因此,研究如何在城镇化进程中,把城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两者的关系,引导城镇化和生态环境健康、有序、科学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国外关于“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变化”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城镇化模式的演进”方面的研究。目前对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历史进行回顾性、实证性、预测性研究较多,并且已经出现了承载问题。(2)关于“城镇化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机理与过程” 方面的研究。1)城镇化对土地利用与景观变化的影响研究。学者们研究认为城镇化作用下的土地覆盖变化(LUCC)与土地利用变化以及区域景观变化的研究。2)城镇化过程与区域水资源利用研究。从目前国外城镇化与水资源问题的研究趋势看,水资源的有效管理成为一个核心问题。3)城镇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研究。4)城镇化与气候间的相互作用及影响研究。一方面是采用模型对城市化影响下的气候变化的研究;一方面是对城镇化与气候变化的关系的研究。(3)关于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关系的模型构建。1)美国环境经济学家Grossman和Krueger提出著名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假设研究,2)新技术手段下的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作用过程及机理的模型模拟研究。

国内关于“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变化”研究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城市内部的环境变化”方面的研究。城市学、生态学、经济学等诸多学科对城市内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多角度、多侧面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探讨城市发展过程的环境变化特征、类型、趋向以及其中蕴涵的机理。(2)关于“城镇化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变化及响应机理”方面的研究。国内学者们研究认为城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动态藕合关系。1)城镇化发展与生态环境作用过程及其影响研究。2)城镇化与生态环境间相互作用的理论性研究,国内学者大多把城市与区域生态环境视作一个系统,从系统论、耗散结构理论的角度出发利用多种手段探讨相互之间的耦合作用理论和机制。3)城镇化发展与生态环境耦合作用的研究方法分析,研究城镇化与区域生态环境变化主要技术手段。(3)关于“城市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方面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对中国城市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有了新的启示,区域PRED系统的研究不断的深入,一定程度上对中国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构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目前,从生态承载力角度研究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建设问题的研究还很少。

二、城镇化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

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也在大大地增强。城镇化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促进了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而另一方面,由于城市人口、建筑、工业的过分集中,又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生态恶化、交通拥堵、住宅短缺、城市失业率升高等很多问题。

1.环境污染导致生态失衡

由于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尤其是城镇化的空间集聚,由城镇化所引起的生态环境破坏也越来越严重,其中环境污染是城镇化最严重的问题。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一是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造成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城镇化进程中工业、交通运输等事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煤的燃烧和机动车等排放的废气。二是水污染。水污染造成的主要原因在于,城市的发展、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生活垃圾和污水造成水污染。一些城市没有污水处理或者污水处理率的低下,大量城市污染负荷直接进入河流、湖泊,影响着中国各类水体环境质量。三是土壤污染。城镇工业化过程中排放出的污染物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土壤。调查表明,越是城镇附近,土壤的污染越严重。还有噪声污染、光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生物污染等。调查显示,越是城镇化程度高的区域,污染的种类与危害越大。环境污染造成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逐渐退化,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生态平衡受到破坏。

2.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浪费严重

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发展,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绝大部分资源能源都被城镇化地区消费,这无形之中就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平衡,从而加剧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趋势。城镇化中资源能源浪费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城镇建设中缺乏规划的建筑物和道路的频繁拆迁,城镇化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导致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浪费了大量资源。例如,中国不少城市的城市改造和基础设施翻新改造毫无节制,拓马路,建广场,城市建设停留在反复拆建的恶性循环中,劳民伤财。城镇化过程中还有许多其他问题,比如城市特色的消失和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毁灭等等。城镇化中城市小气候的恶化,就业问题的严峻和社会问题突出,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区域不平衡也日益加剧,城市人口流行病预防难度加大,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隔阂等问题。

3.环保设施建设不足降低了环境质量

城镇化进程的环保设施建设跟不上城镇发展速度,环保设施建设明显不足。目前,中国大多数城镇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建设,如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厂以及供热、煤气和公共绿地建设等,都跟不上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化发展速度和人口规模不相适应。调查研究表明,在中国的一些城镇还没有完善的下水道系统,也没有与城镇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垃圾处理厂,加之城镇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在我们的一些城镇出现了污水四处流,甚至垃圾随便倒现象,出现了老百姓怨声载道的街道雨天是“水泥路”,晴天是“扬灰路”。这些现象的出现大大降低了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久而久之,使得一些城镇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三、城镇化进程中生态建设的对策研究

城镇化过程其实质就是发展圈与限制圈相互作用、相互胁迫,由低级防调共生向高级协调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城镇化过程对城镇化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影响,整个城镇化过程就要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各个层面与生态环境综合防调、交互胁迫的发展好的过程。

1.加强生态型城镇的建设

按照什么样的模式建设城镇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我们应该以生态城市为目标建设城镇化。生态型城镇的建设规划的内容包括产业结构的合理配置,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的合理设计与配置,镇区的绿化面积及人口规模的控制等。加强生态型城镇的建设,要强调城市具有良好的生态学功能,使人们居住的城市有回归自然的质量。具体来说,我们要突出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抓好生态建设项目,积极实施城镇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城镇工业废弃物处置项目等项目,大力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治理。

2.构建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

建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作用机制是城镇化进程中生态建设的关键。一是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境保护的责任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各级政府考核指标,制定和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二是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使生态环境保护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既得益于系统内自然条件、产业结构、政策等软硬环境作用机制,同时又得益于系统外部的动力机制。构建城镇化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需要多种动力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推动,最终形成一个多层次等级结构明显的综合动力系统,推动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3.加强城镇化进程的生态文化建设

加强城镇化进程的生态文化建设,形成生态文明,这是城镇化进程中生态建设的有效途径。生态文明的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将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纳人城市文化建设内涵是必须的。加强城镇化进程的生态文化建设,可以通过一整套环境友好理念教育传播机制,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形成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活动,使人们意识到各类污染的危害,认识到污染直接与自身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紧密相连,使其不断提高环保意识,避免只顾追求经济效益,以“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力式发展经济,忽视城镇化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在城镇化进程,只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才能实现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城镇化发展过程必须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合理、集约利用土地、水等资源,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走集约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经济高效、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发展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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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论文篇13

1文献回顾与述评

1.1关于休闲体育的研究

休闲体育的兴起是人类社会科技发展、生产力提高和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在理论研究方面,国际体育组织制定了一些有关促进大众开展休闲体育的政策并加以实施;2001年美国出版了《现代生活的休闲体育》,从哲学的角度对休闲体育进行了分析,2002年德国出版了《休闲体育手册》等理论著作。在我国,对休闲体育的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随着人们对休闲的研究以及人们对体育认识的加深而开始的。此后,先后出版了像《娱乐体育》、《休闲体育》、《休闲体育学》、《体育休闲娱乐理论与实践》、《休闲体育概论》等理论专著和教材;与此同时,大量休闲体育领域的学术和学位论文也纷纷发表,逐步开展了对休闲体育较为系统的研究。近年来,在休闲体育研究领域出现了较多的研究成果,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探究。一是对休闲体育概念、内涵的研究,是近来国内学者争鸣较多、探讨较为充分的一个领域。主要的观点有:从时间(闲暇时间)的角度定义休闲体育;从参与心态的视角界定休闲体育;把休闲体育界定于一种生活方式;综合因素界定休闲体育等。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法找出一个“标准”、“统领”性休闲体育概念。不过,正是在这种由于不同研究视角而引起的学术争锋,休闲体育内涵在理论上才取得了重大发展。二是休闲体育特点、功能的研究。在对休闲体育功能的研究上,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对它进行了研究。但是不同的人参与休闲体育运动的目的是各式各样的,因此,休闲体育对于促进人的发展的功能也是因人而异的。同时,体育作为一种文化,除了具有促进人的发展的本质功能之外,它还有因其文化影响力而带来的一系列附加功能。较有代表性的有罗林(2005年)和许宗祥等的观点,他们认为人的生命质量包括以下五个要素:①健康,包括身心健康和生存环境健康;②安全,指社会秩序稳定;③和谐,包括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④经济状况,包括衣、食、住、行、运动、娱乐等;⑤精神状况,包括思想境界与道德品格。

1.2关于老年体育的研究

现阶段对老年体育的研究主要有:①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体育的关系。如张静毅从我国严峻的老龄化现实,结合目前的老年人体育现状,提出了营造老年体育的气氛环境,研发适合老年人特征的体育设施和产品。朱南胜提出发挥城市社区的体育服务功能,加强对老年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的对策。②老年体育开展的现状与发展。辛利等从老年生活方式的特点,分析了老年人体育生活的特点;活动时间长,频率高;人际关系好;项目动机多样化;精神满足延年益寿。并认为老年体育有普及化、终身化、体育人口扩大化、活动综合化方式更加科学化等趋势。③老年人体育与健康关系。张秀华、王豫等从我国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以及疾病和死亡的状况,探讨了合理体育锻炼对促进老年人健康的影响和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意义。④老年人锻炼动机和运动处方。宋和平认为我国老年人体育锻炼的主要动机有:增强体力和增进健康,消遣娱乐和精神情绪的修养改善,增加社会交往,治疗身体疾病等。黄山依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从运动形式、运动强度、运动时间,运动频率和运动原则等方面给老年人开了具体的运动处方指导。上述对老年人体育的研究,涉及到了老龄化与体育、老龄化与健康等领域;同时在老年人体育的行为特征、动机、现状、发展趋势、运动处方等方面的研究较多,有的研究已经相当深透,但是从休闲的视角诠释老年体育的研究不是很多,究其原因:一是休闲学的相关理论在我国发展得相对滞后,造成了休闲体育从理论到实践都还处在发展初级阶段;二是提供给老年人的休闲体育设施缺乏,管理跟不上;三是主观上我们对老年弱势群体的关注不够,没有从全面的与时俱进的角度对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予以必要的重视。

1.3关于体育行为研究

一是体育行为产生根源的研究。目前关于体育行为产生根源的研究,学术界持有两种观点:文化人类学主张从仪式或祭礼这样的社会习惯中寻找人类体育行为的根源;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则认为人类的身体活动和体育行为是为了获得克服未来生存逆境的生产手段的准备。而张吾龙立足于比较行为学的研究结果,用社会生物学观点探索和解释人类体育行为,认为人类的本能行动和种族攻击是体育行为的根源。二是体育行为与体育意识的研究。体育行为与体育意识通常被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如于海涛认为体育意识指人们在参加体育活动过程中,对体育及其重要性的认识,以及由此产生的思想观念和心理活动的总和;而体育行为则是指人们在进行体育锻炼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从体育意识(主要包括参加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和体育行为(参加体育的时间、阅读体育报刊、参加体育比赛)两方面对郑州高校学生进行了调研;吴逸冰对中学生群体的体育行为与体育意识从“对体育锻炼的认识、体育锻炼的次数、锻炼的主要内容和项目、体育锻炼的主要困难”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张本涛对我国高校研究生的体育态度与体育行为的相关度进行了分析,认为:研究生体育态度良好,但体育态度与体育行为不协调,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杨雪芹的研究显示:研究生形成了良好的体育态度,但是体育行为不够理想;由于个体自身的素质不同,影响体育行为的因素作用于他们,产生的效果也不同。三是不同的群体体育行为的研究。杨新平,李小惠等研究了大学生群体体育行为,对影响大学生体育行为的社会因素从学校、家庭、社会和动机等4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认为影响大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依次为学校、家庭、媒体、社区,场地、器材的严重缺乏是影响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也成为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最大的障碍;李德玉对我国知识分子的体育行为进行了探讨,主要从体育人口、活动场所、活动形式、活动项目、体育消费等方面以及对体育行为的认知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朱家新对不同年龄组农民保健意识、休闲方式、体育价值、体育锻炼动机、体育法规的认识、体育参与和制约因素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得出农民的体育意识和体育行为均随年龄的增加呈下降趋势。陈刚对老龄妇女的体育行为能力进行了研究,得出老龄妇女的体育行为随年龄的增加逐渐下降。辛利等对我国城市老年人的体育生活方式进行了探讨,认为老年人体育生活方式将越来越普及,使终身体育成为可能;老年体育更趋于科学化,使“运动处方”的锻炼方式在老年人中首先得以实现。尽管有关体育行为领域的研究成果较多,研究内容也比较广泛和详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研究的视角比较多单一,基本上是以从不同的群体为角度;二是研究较多地采用了实证的方法,但是没有深入到相应的层面,也未能从行为学的角度进行研究,缺乏理论上的支撑;三是没有把体育行为与体育意识有机结合起来进行整体研究。未能从个体心理、社会因素、自然环境等全方面对体育行为进行探讨;四是对诸如体育行为、体育意识等核心概念缺乏统一、权威的界定,存在较大的分歧,从理论基础上影响了对体育行为等的深入探讨。

2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方法、重点和难点

2.1研究的主要内容

研究应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依存的社会宏观环境、相关行为理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的休闲体育行为特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的影响因素;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的休闲体育行为发展模式;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持续发展的支持系统作为主要研究内容。

2.2研究思路

首先,应以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理论作为基础,对休闲体育行为理论进行探究,对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理论进行探索,为课题进行实证研究构建理论支撑;其次,在理论分析框架下从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两个大的方面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进行实证考察,同时对社会环境和心理环境影响下的小城镇休闲体育行为的特点、优势与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索;然后,对影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发展的各优势进行分析,探讨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在它们影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发展中所居地位,并对假设进行检验。最后,构建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发展的新模式,建立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可持续发展的支撑系统,并得出结论和建议,以期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并能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和决策提供参考。

2.3研究方法

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方面:应通过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调查的统计数字的分析,做到数据的准确、全面,并尽可能客观地做出定性评价,尽量减少预测过程中的主观性。在案例分析方面:运用国内外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发展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和预测。在综合分析方面:由于研究涉及的层面、内容较广。因此研究应综合运用了管理学、经济学以及民俗学、社会学等领域的多种分析方法。

2.4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研究的重点应在于通过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的实证研究,探索当前的休闲体育行为现状;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构建相关的休闲体育行为模式,并力图从价值观念、政策法规、经济物质等角度建立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可持续发展的支撑系统研究的难点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特征和模式研究。从行为学的视角对休闲体育进行研究,不仅仅是探索休闲体育活动开展状况,更要从内部(即心理)和外部(即社会)两个方面,提炼影响活动现状与特征的因素;并进一步探讨该领域活动的行为特征,建立指导休闲体育行为实践的发展模式。

3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研究的几点建议

3.1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将成为促进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升美丽小城镇人文形象的重要因素,是新型城镇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休闲体育活动将成为小城镇老年人的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对新型城镇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将作出积极贡献。因此,政府和社会需要逐步完善休闲体育政策、法规、投入、设施、保健等支持系统,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使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环境得到进步优化。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人们生活的后顾之忧,让更多的老年人可以大胆地进行休闲体育消费。3.2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有其自身的特征———传统性和现代性相结合,既有华夏体育的共性,又显示出各民族的特色。因此,在研究内容上,应深刻分析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的民族性特征,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体育文化结合,传统与现代结合以及各民族的融合,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经济繁荣。3.3在活动形式上,要进一步揭示目前小城镇老年人亲缘、业缘、地缘和族群等休闲体育活动结伴形式特征。3.4尽快构建以目标、体制、观念、内容、形式、消费、效果、支持系统等要素和结构优化组合的休闲体育行为模式。

总之,研究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行为,将在理论上进一步丰富休闲体育理论体系。在实践上能指导休闲体育实践和提高小城镇老年人休闲体育质量。在社会、文化意义上,能诠释体育文化与休闲的完美结合。

作者:孙有智 喻 坚 单位:湖州师范学院 三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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