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安排方式实用13篇

资金安排方式
资金安排方式篇1

从2002年开始,商业房地产在我国飞速发展。统计数字表明,2002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国内商业地产的资金比重陡增11.8%。一波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浪潮在我国已经展开。

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要求巨大的资金投入。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共性,但商业房地产对资金的要求尤为突出。购物中心、特色商业区、Shopping mall等的建设一般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商业房地产经营一般还要经过2~3年的过渡期,需要有雄厚的资金准备。因此,资金问题,历来都是开发商最为关注和颇费心机的问题。任何一家商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否介入商业房地产市场,除了取决于其技术能力、管理经验以及它在以往的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赢得的信誉外,还取决于其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使用资金的本领。许多开发商都是因为资金问题对商业房地产望而却步。

商业房地产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商业房地产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而能否获得租金很重要的在于物业价值的上升。目前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尤其是大都市,商业竞争已经趋于白热化,商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大。同时在商业房地产很长的投资回收期内,周边经济环境、交通状况、人流状况、居住人群乃至政府的政策都会对收益产生极大的影响。而且,商业房地产经营过渡期的存在使开发商在这一期间内随时可能面临调整和亏损。因此,商业房地产经营的风险相当大。但是,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而经济结构处于转型期,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又蕴涵着巨大的商机。

商业房地产的上述特性说明能否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是商业房地产开发投资实施的前提,能否有足够长时间的灵活可用资金是商业房地产战胜风险的保障,并且应该做好投资失败分散风险的准备,否则一次失败对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是致命的打击。

项目融资的概念和特点

项目融资理论国际上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开始实践运用。自从1981年3月FASB对项目融资进行正式界定之后,一直是国际金融界关注的热点之一。

“项目融资”是一个特定的金融术语,是“为一个经济实体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

中国银行的网站上,将项目融资界定为:“项目融资即项目的承办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现金流量稳定的发电、道路、铁路、机场、桥梁等大型基建项目,目前应用领域逐渐扩大,例如已应用到大型石油化工等项目上。”

传统的融资方式是一个公司主要利用自身的资信能力安排融资。外部资金拥有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或是否提供贷款时的主要依据是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资产负债、利润及现金流量状况,对具体项目的考虑是次要的。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项目所安排的融资,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以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以该项目资产抵押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如果项目的经济强度不足以保障贷款安全,则贷款人可能需要借款人以直接担保、间接担保或其它形式给予项目附加的信用支持。

项目融资至少有项目发起方、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三方参与;项目发起方以股东身份组建项目公司;资金提供方为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或投资者购买项目债券);资金提供方(债券投资者)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保证,原则上对项目发起方项目以外的资产,没有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一般而言,项目融资有如下几个特点:项目导向、无追索或有限追索(non-recourse or limited-recourse)、风险分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off-balance finance)、贷款的信用支持结构多样化、融资结构复杂,融资成本较高、充分利用税务优势,降低融资成本。项目融资的根本特征就是融资不仅仅是依靠项目发起人的信用保障或资产价值,贷款银行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的现金流量来考虑贷款偿还保证。因此,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及对项目融资采取周密的金融安排,并将此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承诺和各种形式的保证书结合起来,不使任何一方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是项目融资活动的重要内容。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一般包括:项目发起人(project sponsors)、项目公司(project company)、贷款银行(lending bank)、产品购买者或设施使用者(buyers or users)、工程承包商(contractors)、设备、材料、能源供应商(suppliers)、融资顾问(financial adviser)、法律与税务顾问(law or tax adviser)、有关政府机构(host government)、保险公司(insurers)、租赁公司(leasing company)、信用评级公司(ratings)。

项目融资与商业房地产的结合

目前我国商业房地产资金主要来自于房地产开发商、商业经营者自身的积累和传统的外源融资方式。开发商自身资金积累主要是指开发企业自身的资金和以企业为基础的股权融资,前者积累过程相当缓慢,而后者目前在我国利用有限。传统的外源融资主要是银行贷款、信托投资、承包商带资承办等,其中尤以银行贷款为主。而银行贷款提供资金的数量和使用期限都有严格的限制。银行贷款项目的风险首先是由开发企业完全承担,然后由银行承担,非常不利于风险分散。而项目融资具有融资金额巨大、风险分担的特点,对于大型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可以考虑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来实现融资目标和风险屏蔽的作用。

目前,项目融资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项目融资在传统意义上并不用于商业房地产项目融资,主要用于三大类项目:一是资源开发项目,如石油、天然气、煤炭、铀等能源资源,铜、铁、铝、钒土等金属矿资源以及金刚石开采业等均可成为项目融资的对象。二是基础设施项目。三是制造业项目,如大型轮船、飞机等。招商银行将项目融资的使用范围界定为:“项目融资主要用于需要巨额资金、投资风险大而传统融资方式又难以满足但现金流量稳定的工程项目,如天然气、煤炭、石油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以及运输、电力、农林、电子、公用事业等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传统意义的项目融资需要现金流量稳定,而商业房地产的现金流量却具有波动性,因此,如何利用项目融资的优点为商业房地产项目融资,创造为商业房地产量身定做的项目融资模式是解决问题关键所在。主要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如何实现有限追索 追索的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决于贷款银行对一个项目的风险的评价以及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应该根据具体的商业房地产项目的风险系数、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开发阶段、经济强度、市场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组成、财务状况、生产技术管理、市场销售能力来安排。尤其取决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的实力和项目的市场前景。

如何分担项目风险 风险分担是项目融资的突出优点,应该在投资者、贷款银行以及其他与项目利益有关的第三方之间有效地划分项目的风险,风险分担的程度取决于各方的实力和在项目开发中的利益对比。

如何利用项目的税务亏损来降低投资和融资成本 商业房地产项目前期投资巨大,可以考虑如何通过合并纳税来获得前期税收上的利益。

如何实现投资者对项目百分之百的资金要求 项目融资中股本资金的注入方式比传统的公司融资更为灵活,但在设计融资结构时应最大限度地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保证现金流量不仅可以满足项目融资结构中正常债务部分的融资要求,而且还可以满足股本资金部分融资的要求。

如何处理项目融资与市场安排之间的关系 对于一般的项目融资而言,长期的市场安排是实现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的一个信用保证基础,但是商业房地产市场前景难以确定,因此,在风险分担时,项目投资方应该给予债权人一定的保证。

如何结合项目投资者的近期融资战略和远期融资战略 长期融资的时间有的可达20年之久,但一般的投资者出于对当地的投资领域不熟悉采取谨慎之策,仅仅把融资当作是一个过渡,所以时间不会太长。而且由于种种情况的变化很可能涉及到“重新融资问题”的出现,其难易程度是根据融资结构的不同决定的。

如何实现投资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的要求 这是商业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核心内容。

项目的基本融资模式主要有三方面的特征:

在贷款形式上。一个有限追索或无追索的贷款;购买项目一定的资源储量和产品。

在信用保证上。要求对项目的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对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具有有效的控制;要求把项目投资者一切与项目有关的契约性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要求项目成为一个单一业务的实体,除了项目融资安排外,限制该实体筹措其他债务资金;对于从建设期开始的项目,要求项目投资者提供项目的完工保证;市场方面,要求项目具有类似“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或“提货与付款”性质的市场合约安排。

时间结构上。无论融资方案如何复杂,其包括的两个阶段是: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和项目的经营阶段。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融资模式有:投资者直接安排融资的模式;投资者通过项目公司安排融资的模式;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融资模式;以“杠杆租赁”为基础的融资模式;以“生产支付”为基础的融资模式;以“黄金贷款”为基础的融资模式; BOT 项目融资模式。

笔者认为在这些融资方式当中,商业房地产融资可以采用通过组建项目公司进行融资的方式。包括通过项目公司、项目子公司、合伙制结构三种模式:

资金安排方式篇2

实际上,自计划经济时期,包括农村金融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都是按照“二元经济”和“二元金融”的逻辑,围绕城市工业化建立和发展的,实质上是因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策略”而内生出来的一种融资制度安排。这一融资制度的中心,是为发展重工业筹措、配置资金。这种制度安排,由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延续到1978年之后。

1978年后,市场的逐步放开和各个地方对经济增长的追求,使得资金短缺,更加成为发展的瓶颈。作为金融中介的各类金融组织,延续并强化了储蓄动员功能。笔者曾经发表了多项研究,说明了在资本短缺的基本背景下,大量资金在中央政府主导的金融纵向分割和地方政府主导的金融横向分割下,流向了国有工业部门。在政府的金融控制下,长期金融发展让位给短期经济增长,使得金融功能财政化,金融机构扮演起“第二财政”角色:在动员储蓄过程中,替代税收收入功能;在资金贷放上,替代财政支出功能。因此,金融机构在农村的活动主要是为了城市部门工商业发展动员储蓄。正式金融安排的动员储蓄目的,必然与农村非正式安排可能产生的储蓄分流发生冲突。于是,在政策设计者眼中,正式金融安排和非正式金融安排是水平竞争,而非垂直合作关系。压抑民间非正式金融组织的发展,以确保农村正式金融组织储蓄储蓄动员功能的发挥,就是这段时期金融政策演变的重点。

图1从“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角度,描述了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特殊逻辑: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来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动员储蓄,为工业化、城市化动员储蓄和方便政府控制的需要,而非基于解决农村融资困境的基本问题。由此,使得农村金融安排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动员储蓄的机器,资金外流,农村“失血”,是这种制度安排的必然。

由图1可见,在20世纪50年代确定以重化工业化作为国家目标之后,为了获得工业化最稀缺的要素――资金,国家对金融业采用了完全垄断的方式,控制由乡村到城市的所有金融机构网点,动员一切可能的力量(当然包括资金),进行国家工业化的努力。1970年代末以来的改革,使得金融控制的方式发生了转变,由于改革本身就是将经济自利还给民间的过程。这一过程也自然伴随着国民财富的转移――由“集财于国”到“散资于民”。原来由政府集中控制的资金,在改革后散布在民间的各个企业和居民手中。这使得中央财政能力大大下降,逐渐变为“弱财政”。经济改革和转轨的需要,要求中央政府必须要有强大的动员和支配资源能力。为了收集民间资金,中央政府以组建国有独资专业银行和拆分中国人民银行为主要标志,建立了一个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以行政区划为网点分布原则的强大的金融部门,自上而下地将触角延伸到各个民间部门,去替代利税上缴的计划制度安排,重新集聚财富,将储蓄转化为投资,这启动了中国金融业的大发展,带来了金融资产的迅速膨胀(“高增长”)。但是,由于资金配置不是依据市场原则,而是依据中央政府的财政投资安排,出现了发展经济学中所言的“没有发展的增长”(“低效率”)。例如,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中期的专业银行体制下,每一家专业银行都对准相应的行业和地域,互不混淆,形成了金融纵向分割的局面。直到地方政府介入金融发展时,这一局面才有所打破。

1984年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前,地方政府并没有控制金融机构的冲动,因为在集权经济体制背景下,财政远远比银行更重要。当时国有金融体系的纵向分割基本上是中央政府的一手安排,各地庞大而均齐的银行科层组织结构,明显地带有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着意安排的痕迹。但伴随中央财政能力的下降,中央计划内安排的资金越来越不足以继续支付地方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地方政府在财政包干制下,也开始有意识地减少其税收努力,使得基本建设投资体制不得不由财政拨款转为银行贷款(“拨改贷”)。投融资体制的改变,使得地方政府将关注对象,由财政转向了银行。于是,地方政府开始加强对当地金融机构的控制。一方面,它们竭力控制国有银行在当地的营业网点(国有银行和新兴的专业银行也有在各地铺设网点的冲动),另一方面,自行组建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并争取在本地设立融资中心、证券交易中心等,力图最大程度地动员本地储蓄,让本地储蓄用于本地投资,并尽力争取吸引并利用外地资金。其后果是,各类国有金融机构在各地网点迅速膨胀的同时,由地方控制的各类金融机构甚至非法融资机构遍地开花,出现了各地方激烈的“金融竞赛”局面,将金融机构又横向分割为块块。地方政府介入金融发展过程后,各地区经济发展普遍出现了这样一副景象:地方官员的升迁竞争主要表现为地方政绩竞争;地方政绩竞争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竞争;经济增长竞争主要表现为投资竞争;投资竞争主要表现为金融资源竞争;金融资源竞争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竞争。由此,以“银行多过米铺”为标志,进一步推动了中国金融规模的“高增长”,但也加剧了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政府对金融业的控制,使得金融机构发挥的主要是动员储蓄,而非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的功能。设在农村的金融机构尤其如此,农村正式金融部门在吸收储蓄上,必然与非正式部门发生竞争,而非正式部门吸收的储蓄,并不会像正式部门那样,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和资金划拨,朝向政府意愿的投资方向放贷。因此,政府和正式金融部门都有打压农村非正式部门发展的冲动,而正式金融部门动员的储蓄,又大部分流出了农村社区。所以,资金短缺形势下,农村金融体系出现了“双重失灵”――“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并存。“三农”领域,则出现农业缺投入、农村缺资金、农民难融资的农村金融困境。

资金短缺和政府的金融控制同时并存的条件下,金融机构下乡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农村储蓄,然后配置到投入产出比高的非农领域。所以,一家家设在农村的金融机构,成为把农村资金抽取到城市的一根根管子。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如此,连所谓的“支农主力军”――农村信用社,自1970年代以来,实际上也一直是向农村“抽血”的主力军。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1992的数据和《中国农村住户调查》1996年的数据显示,自70年代开始,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的贷款余额就持续小于农村的存款余额(即贷/存比小于1)。1980年代贷/存比大体在1/2左右,1990年代大体在2/3左右。其中,1995年农户储蓄仅有22%用于农户贷款。即农民似乎在“自愿”地把资金让渡出去,以至于农村存贷差成为各家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1990年代中后期的银行商业化改革,使得各家金融机构出于成本收益考虑纷纷撤出农村市场,此时就留下来在城市里没有大本营的农村信用社,它被多次强调恢复合作制,并冠以“支农主力军”的名号,但实际上,农户从农信社获得的贷款仍不足其向农信社存款的1/3,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

实际上,在资金短缺时代,农村金融改革几乎没有成功的条件,作为置身于整体经济和金融体系中的弱势金融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只能扮演储蓄动员机器的角色。这导致了农村“缺血”现象日益突出,农村资金不断“净流出”,使得中国农民事实上在集体“扶富”,成了资金的净供给者。

资金形势的方向性转变

但是,资本短缺的状况,在1990年代中期,发生了方向截然不同的变化。自1996年起,中国金融体系的资金,由短缺走向连年过剩,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由贷差到存差的转换上。1978~1995年间,人民币存贷款一直处于贷差状态,在1987年,贷存比达到最高(140.7%),当年贷差为2144亿元。1991和1994年,贷差都超过了3000亿元。但1996年开始,贷差转为存差,而且连年大幅度上升。贷存比低于1,连年大幅度下降。比如,人民币存差增长率由2004年底的28.84%提高到2005年6月底的38.81%,人民币贷存比由2004年底的73.65%下降至2005年6月底的69.18%。超过30%,即8.5万亿元资金处于闲置状态。2006年一季度,贷存比进一步下降到68.3%,9.2万亿元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到2008年12月,金融机构的贷存比达到了66.9%,存贷差已达15.8万亿元,是农村居民储蓄的4.5倍。即使考虑存款准备金、备付金、银行投资结构转变等因素,巨额资金滞留在金融体系内部,是一个基本的事实。

资金供求形势的逆转,为农村摆脱以往单纯向农村“抽血”的不合理政策安排,留下了腾挪的空间。至少,农村的资金回流,不再影响城市工商业的资金总量了,所以,也就没有一直以来必须响应“有余粮卖给国家,多储蓄支援建设”政策口号的必要了。在此背景下,各项鼓励解决农村融资难题的政策,也开始出台了。

资金宽裕条件下的流动性悖论与垂直合作安排

1996年以来的资金宽裕,使得中国金融体系内部的流动性不断堆积。进入2000年后,流动性过剩的特征已经十分明显,资金空转,引发了许多争议。虽然中国还没像日本那样,步入了凯恩斯所言的流动性陷阱,但政府、央行以及监管部门多次调控的乏力,凸现了中国正罹患着流动性综合症。就资金供求结构失衡的状况而言,我们不妨把它叫做流动性悖论:在国民经济体系内,金融部门流动性过剩与企业部门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在企业部门内部,大企业流动资金供给充裕与中小企业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在金融部门内部,大银行流动性过剩与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甚至流动性危机同时并存;就农村和城市部门而言,城市流动性过剩与农村流动性严重不足同时并存;就区域而言,东部发达地区流动性过剩与中西部地区流动性不足同时并存。

资金安排方式篇3

1努力挖掘自身潜力,集中财力支持恢复重建。除采取省委、省政府相关的政策外,各级财政还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集中增量财力等方式,努力筹措重建资金。四川省各级财政建立了规模为412亿元的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其中省级财政筹集的重建基金270亿元。

2用好用活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中央财政、对口援建省市、港澳特区政府、外国政府和组织、各类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各界投入了大量资金。四川省各级财政加强了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确保资金早到位、早投入、早见效。

3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筹集资金。据统计,各级财政通过财政补贴、贴息、BOT融资等多种融资手段,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贷款3900多亿元支持灾后重建。省级财政安排40亿元的创新融资资金和6亿元的财政贴息资金,通过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放大。灾区各级财政使用中央基金建立了规模为44.13亿元产业发展基金,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担保等方式,支持灾区产业发展。

合理分配重建资金

为发挥资金统筹作用、形成资金投入合力、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效益,四川省财政研究制定了“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控制、包干使用”的资金分配总原则。“统筹安排”,就是统筹安排好中央、省级和各级政府建立的恢复重建基金、本级财政的相关专项资金,以及对口援建、社会捐赠、国内外贷款、社会资金等各类重建资金,以形成资金合力,切实避免资金使用分散的状况。“突出重点”,一方面是指在范围上,突出极重灾县和重灾县;另一方面是指在重建项目安排上,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不允许随意扩大重建范围,把宝贵的重建资金用于规划之外的项目。“分类控制”,是指以中央和省批复的10个专项规划为依据,按规划项目分类分别下达资金安排控制指标。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允许省级部门和市、县政府擅自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包干使用”,是指对重建规划确定的项目,中央和省政府对市、县实行补助包干的办法。若有资金缺口,只能由市、县两级政府通过多种渠道自行筹措、自行解决。

在中央基金和省级基金规模确定后,省财政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重灾县规划投资额度、其他资金来源渠道、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计算各地中央基金包干总量,确定专项规划分类控制数。在上报省政府审定后,及时将包干总量和分类控制数下达到各地。做到了包干资金提早通知、提早见面,从而使灾区政府能够统筹安排各类资金,落实筹资责任。

按财政部要求,中央基金必须按项目申请预算、拨付资金。省财政先后组织各地申报了11批次中央基金预算,中央基金的到位速度无论从总量的角度还是从分年度指标安排的角度来看,都明显快于重建项目建设进度,为“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的如期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

重建资金从预算申请、预算下达到资金拨付需要一个过程。各级财政开辟了资金拨付的“绿色通道”,通过建立资金专调和预拨制度,有效保证了重建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一是对地方实行专调制度。对所有财政管理的重建资金,调剂库款安排,全部实行专款专调,下达一批预算专调一笔资金,保障了灾区财政有充裕的库款,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支付困难。二是对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度。在资金预算尚未下达前,对有关地方和部门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采取预拨指标、预拨资金的方式满足了建设资金的需要。

监督管理

资金安排方式篇4

(二)对已经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不重复安排。

(三)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个中心(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四大基地(石油化工、装备制造、船舶制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石化、船舶、机车及交通运输装备、通用机械及基础部件、重型装备、汽车及发动机等零部件、电子信息及软件、精品钢材)以及制药、医疗设备、纺织服装、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行业的建设和发展,重点用于:

1、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对经济发展具有牵动作用的项目;

2、以提高机、电、液一体化成套水平和掌握先进的核心零部件设计和制造技术为目的的装备国产化项目;

3、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进、吸收、消化先进技术,提高企业自主开发能力的项目;

4、符合我市产业化发展方向的合资合作项目;

5、对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6、有利于产业布局调整和功能提升的企业搬迁改造和工业园区项目;

7、有利于企业实施水平高、批量大、品质优的名牌、品牌战略项目,包括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的项目;

8、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9、获得国家、省政府支持需要地方配套的项目;

10、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二、申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本条件和安排方式

(一)申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重

(二)申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地方企业技术改造、搬迁改造以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投资额应在500万元以上,且项目资本金比例占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以上。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安排。贴息资金一般按照项目贷款总额的6%比例计算,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申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合资合作项目投资总额应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且资本金比例占投资总额的30%以上;我市地方企业投资总额应在1000万元以上。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资本金补助方式安排。补助资金按照合资合作项目中我市地方企业实际注入资本金的5%?10%计算。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达到国家规定投资强度的中外合资合作项目,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大连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大政发[2005]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研发等项目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安排。补助资金按照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0%的比例计算。

(五)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奖励资金按照大连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大政发[*]68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69号)和大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在全市实施轻工创名牌工程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需提供的资料和申报、审批程序

(一)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1、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书;

2、银行贷款承诺;

3、资金到位证明;

4、企业基本情况表;

5、项目基本情况表;

6、项目承担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报表及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等。

(二)申报、审批的基本程序

1、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批应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2、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大连市地方企业提出,经企业主管部门(区、市、县经发局、经贸局,各先导区主管部门等)审核后,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经委,同时抄报市财政局,市直企业可直接上报。

3、市经委根据当年工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入围项目。

4、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产品工艺技术水平、对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的牵动作用和企业实施项目的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论证,提出项目和资金安排的意见报分管市长批准。

5、对市政府确定的符合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重大项目,由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市长批准。

6、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由市经委等相关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共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拨付资金。

资金安排方式篇5

小贷公司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在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范围内经营发展,同时作为最基层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其实际业务经营又具特殊之处。由此,为全面把握小贷公司的整体特征,这里先对各地政策相关条款进行简要的梳理和比较以了解政策层面的特征,再根据对江西省小贷公司的考察情况总结其在治理结构、资金来源、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特征,最后分析小贷公司的重要作用。

(一)小贷公司地方政策

一是监管与设立。在监管主体上,除福建、贵州分别以经贸委、中小企业局为主管部门外,其他省份均以政府金融办为主管部门。在股东人数上,多数省份与《公司法》相同,即有限责任公司在50名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在2~200名之间,而闽青渝将股东人数的下限分别提高为8名、10名、10名。在注册资本上,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有限、股份),其下限一般在500万元至2亿元不等,其中粤桂豫黑湘苏赣宁鲁沪川新滇浙根据地方行政级别或者经济发展程度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而闽粤豫湘苏辽鲁津浙还设置了1~5亿元不等的上限。二是经营与管理。在业务范围上,皖京闽粤冀琼鄂苏赣辽宁青鲁晋陕沪川新滇规定只能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甘桂豫湘吉浙增加了企业咨询业务;贵州允许经营小额贷款和票据贴现业务,重庆则增加了资产转让业务;业务范围较大的省份有:黑龙江允许开展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业务,内蒙古则是小额贷款、中间业务、资产租赁、信用担保等业务,天津为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贷款转让、结算、担保、咨询等业务。在贷款集中度上,对单一客户的贷款占比,除宁陕的1%和北京的3%之外,其他省份均为5%,而闽粤苏陕沪川津浙青鲁在额度方面还有不同程度的限定。三是融资及投资。在融资上,多数省份都沿用央行、银监会的规定,而甘肃、福建规定质量优良的小贷公司的融资比例可放宽至资本金的100%,且福建还没有限定融资机构的数量;青海除允许向若干银行融资以外,还允许向小额贷款公司再融资中心融入不超过资本金100%的资金。在贷款投向上,多数省份鼓励投向“三农”及小微企业,京甘宁规定该类贷款要占全部贷款余额的70%以上,江西、青海对于70%以上的内容还增加了额度要求。

(二)小贷公司治理运营

一是股权特征及组织架构。首先,各地均有规定要保持小贷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的分散性,法人和自然人持股比例均有上限。其次,小贷公司基本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了“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其中客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和综合部是常设部门。最后,据考察,江西省小贷公司股东中涵盖企业和自然人,发起人或大股东多是当地有实力的实体企业,这些企业设立小贷公司主要是其多元化经营的需要。二是贷款以“小额、分散”、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为主。首先,“小额、分散”是小贷公司发放贷款的基本原则。目前,江西省小贷公司单笔贷款以30万~50万元为主,占全部贷款余额的80%以上。其次,从深入考察的两家小贷公司看,均没有向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也没有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主要投向养殖业、种植业、林业、加工制造业、生态农业以及商贸业,其中农业种植、养殖户贷款占比在50%以上。三是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利率以浮动为主。从贷款期限看,小贷公司的贷款以3~6个月为主,3个月的贷款比重最大,达到60%以上。利率水平按规定基准利率的0.9~4倍执行,整个江西省小贷公司的实际平均贷款利率为25%左右。

(三)小贷公司资金来源

一是银行融资难度较大。首先,银行出贷主动性不强。出于经营“三性”的考虑,银行对抵押物少、经营风险较大的小贷公司的融资政策相对严格,且整借整还的贷款方式与小贷公司灵活的贷款期限难以匹配。其次,市场竞争和成本因素使得小贷公司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可能性不大。据考察,江西省只有个别小贷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有少量融资业务,而后者也有收缩存量、控制增量的倾向。二是内源融资规模有限。首先,发展时间不长。以《指导意见》以来的时间计算,小贷公司发展至今不过五六年时间,且多数小贷公司成立于2010年以后,发展时间十分有限。其次,可盈利资本规模有限。由于注册资本门槛不高,小贷公司可用于贷款的资金规模不大,导致业务收入难以快速增大。总之,受制于发展时间短及业务收入有限等因素,小贷公司经营所得净利润不高,导致其难以依靠内源融资的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三是小贷公司成立时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金是其主要资金来源。首先,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可以保证小贷公司的生存。各地对小贷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一般在500万元以上,基本上可以确保其正常运营。其次,目前股东对小贷公司的增资不多。小贷公司的大股东多为实体企业,在小贷公司的分红收入不是其主要的利润来源,因而大股东对小贷公司增资扩股的意愿不强烈;此外,增资扩股需要经过小贷公司内、外部流程耗时较长,难以满足小贷公司不定期的资金需求。

(四)小贷公司风控方式

一是风险控制以“熟人连带”为主。小贷公司的贷款客户基本是商业银行筛选过后的客户,大部分不具备足额、优质的担保抵押物。小贷公司主要是通过人际关系网络获取贷款客户“软信息”,利用自身及股东在当地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网,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考察评价,由此形成了以“熟人连带”为主的风控方式。二是利用股东优势优化风控措施。由于小贷公司的股东多为当地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业务经营范围较广,小贷公司可以利用股东的经营优势保障自身资金的安全,像股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小贷公司,可以构建小贷公司对供货商的贷款、承建商对供货商的欠款、开发商(股东)对承建商的欠款这样一个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贷出资金能保持在小贷公司及其股东共同构成的现金流圈中,为贷出资金的安全回收提供保障。三是利用多种评价方法提升风控质量。虽然没有先进的风险评估防控体系,但小贷公司可以利用一些基本的、比较成熟的估值评价方法对具有抵质押物的贷款客户进行评价。此外,对于已经获准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小贷公司,可以借助这个有力工具大大提升对客户的信用评价效果,降低贷款本金及收益的回收风险。

(五)小贷公司重要作用

一是小贷公司与“影子银行”本质不同。影子银行引起系统性风险主要关注的四个核心因素为:流动性转换、期限转换、信用风险转换和杠杆运营。而对于小贷公司:资金是依靠自有,尚不具备流动性转换功能;期限是通过自身资产负债表进行转换,影响范围较小;信用风险上,现有业务经营范围有限,没有从事信用风险转换业务;杠杆上,鉴于监管要求及实际困难,只能低杠杆经营。因此,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小贷公司,有明确的经济功能和严格的监管政策,与“影子银行”本质不同。二是小贷公司正外部性明显。首先,小贷公司作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最底端,很大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已成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之一。其次,按照现有税收政策,小贷公司缴纳的税收已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并且对实体企业的支持也间接增加了地方政府收入。最后,小贷公司对普通员工的业务技能及知识水平要求不高,在引进人员时门槛较低,能够直接解决很多应届毕业生及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

三、小贷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关于小贷公司的研究很多,在本文第一部分有所归纳,但少有将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去研究。制度经济学认为,一个制度安排是由国家规定的正式制度、社会认可的非正式制度以及能动有效的制度安排实施机制构成,制度安排的绩效主要取决于这三个环节是否完善和相容。以下按照这种逻辑来分析小贷公司面临的问题。

(一)正式制度安排不完善导致小贷公司面临多种发展窘境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没有关于小贷公司的法律、条例,仅有一些监管部门出台的意见、办法,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相对较弱。在身份定位方面,政策规定的“只贷不存”的经营特点与非金融机构的身份定位已经成为小贷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导致其面临严峻的融资问题。在行业监管方面,现行的监管体制导致监管区域化现象严重,各地在监管主体、权限设置、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监管体系,不利于行业整体发展。

(二)非正式制度安排不配套影响小贷公司的快速发展

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全社会诚信意识、契约精神参差不齐,导致了以“熟人连带”为主要风控方式的小贷公司面临极大的贷款回收风险,同时社会征信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小贷公司在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时普遍面临准入难问题,阻碍了小贷公司客户信用评价能力的提高。在社会认知度方面,受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普遍影响,合法经营的小贷公司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同时由于其股东准入在行业要求上相对宽松,容易形成“谁都可做小贷公司”的错误认识,导致对小贷公司在认知上的偏差甚至是误解。

(三)制度安排实施机制乏力难以成为小贷公司快速发展的有效推动力

在辅助机制方面,虽然各地均允许小贷公司向银行融资,但实际效果较差,银行出于风险控制及业务竞争等方面的考虑,难以给予小贷公司实质性支持,而其他金融机构与小贷公司的合作更加困难。此外,关于小贷公司行业发展配套的评估、担保等业务也还没有发展起来。在交易服务方面,有助于小贷公司资产转让的市场机制仍处在发展初期,虽然有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尝试推行类似业务,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现阶段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小贷资产交易机制。

四、促进小贷公司良性发展的政策建议——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一)调整正式制度安排

调整小贷公司正式制度安排的关键,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小贷公司正式制度安排上存在的各种缺陷和问题。一是出台专门法律真正赋予小贷公司名副其实的法律地位,制定更高位阶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小贷公司的身份,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条例》或《小额贷款公司法》。二是有效增加小贷公司制度供给,尽快解决制度供给不足与滞后的问题,在当前无法改变小贷公司非金融机构身份的前提下,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融资渠道、专项扶持基金等方面不断增加有效的制度支持。三是以正式制度安排的形式,明确全国统一的监管主体,例如央行或者银监会,逐步改变由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划区监管的监管状态,同时不断提高行业监管的专业性,针对小贷公司经营的特殊性形成有力的监管体系。

(二)优化非正式制度安排

完善小贷公司制度安排,还要提高非正式制度安排与正式制度安排的相容性,以非正式制度安排来保障正式制度安排的正常运行。一是大力开展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经济诚信道德教育,完善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习俗,特别是要在县级以下区域推广,为小贷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二是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市场声誉评价传导机制。从法律法规制定、政府职能履行、行业模式选择、数据系统建设等方面推进征信行业的发展,尤其是要进一步扩大央行征信系统的覆盖面和使用权限,逐步提高小贷公司系统接入比率;此外,要不断完善市场声誉评价传导机制,提升各类经济主体的市场声誉维护意识以及对他人违约失信行为的举报意识,使得每一位主体都能得到合理、公正的市场评价。三是强化社会舆论引导,树立良好正面形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小贷公司协会等组织要加大对小贷公司的经济社会职能、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的正面宣传,改变社会固存的负面看法,让更多有融资需求的“三农”和小微客户了解和关注小贷公司。此外,小贷公司自身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致力于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以实际行动彰显行业的良好形象。

资金安排方式篇6

国际融资创新是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一种新的趋势,其表现为国际融资工具不断地开发和运用,国际融资模式理论根据及其运作机理不断演变。

1.国际融资工具创新及其演变发展趋势

国际融资工具是国际资本流动的承载工具。国际融资工具创新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以银团贷款为标志的国际信贷融资工具创新是第一阶段;国际融资证券化创新标志着国际融资工具创新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国际项目融资工具创新标志着国际融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二次大战以后,国际融资工具创新首先表现为国际信贷融资工具的创新。它是国际融资工具创新的早期发展阶段。国际信贷融资工具主要包括国际商业性质的信贷融资工具,如普通商业银行贷款、银团贷款、具有优惠性质的国际金融机构信贷和外国政府信贷、具有贸易融资性质的出口信贷融资方式以及福费廷等。

20世纪80年代,国际融资创新主要表现为国际融资证券化创新,主要包括国际股票融资工具的创新和国际债券融资工具的创新以及票据融资工具创新。国际股票融资工具创新是有价证券融资工具创新的较早形式,包括普通国际股票融资工具以及adr和gdr。国际债券融资工具创新是国际融资证券化创新的主要形式,主要包括外国债券融资工具创新和欧洲债券融资工具创新两个方面。正是由于国际债券融资工具的不断创新导致了令人瞩目的国际融资证券化趋势出现。与此同时,共同基金创新迅速崛起。

20世纪末,国际融资呈现了崭新的特征,国际项目融资方式应运而生。国际项目融资工具是国际融资创新的新趋势。所谓项目融资是以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为融资依据,或者说以项目本身未来的现金流量为融资依据。据此人们又称其为表外融资或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

2.国际融资模式内涵及其演变

国际融资模式是指国际资金融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的总和。迄今为止,随着国际融资的发展,其融资模式分为传统型融资模式和新型融资模式两种。所谓传统型融资模式是指融资者利用本身的资信能力为主要融资依据进行的融资活动。此时,债权人在决定是否对融资者提供贷款或者购买债务人发行的债务凭据,依据的是该融资主体作为一个整体的资产负债、利润及其现金流量的情况,对于该公司所要投资的某个具体项目的认识和控制,则放在较为次要的地位。因为,借款者注重的是融资者的历史和目前公司的信誉、业已形成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从无形资产等状态中获得应有的安全感。或者说传统型融资模式是注重融资者过去和现在的经营业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资产,并以其为融资基础进行的融资活动。

传统型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信贷融资工具和有价证券融资工具两大类。这种融资模式主要特点是:(1)融资规模相对较小,风险较小;(2)属于公司负债型融资或者表内融资;(3)融资的保守性;(4)融资期限较短;(5)融资成本较低。此种融资模式难以满足那些资金需求规模庞大、风险相对较高的大型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

所谓新型融资模式又称为项目融资模式或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模式。它是为一个特定的经济体安排的融资,其借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将该经济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将该经济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项目融资用来保证贷款偿还的首要来源被限制在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中。项目的经济强度是指项目本身未来的可用于偿还贷款的净现金流量以及项目本身潜在的资产价值。新型融资模式主要包括项目融资和特许权融资。新型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是:(1)融资规模庞大,信用结构复杂,风险相对较大;(2)属于表外融资,即依赖于项目本身的未来经济强度作为融资的基础;(3)融资活动具有开放性;(4)融资成本较高。因此,新型融资模式可以为项目安排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实现其按传统的融资模式无法实现的一些特殊的融资要求。其主要优点表现为:为超过项目投资者自身筹资能力的大型项目提供融资;为国家和政府建设项目提供形式灵活多样的融资,满足政府在资金安排方面的特殊需要;为跨国公司安排在海外投资项目中的债务追索权提供便利;创造一个适当的融资保证结构;能设计出一个具有竞争性的融资安排计划。

二、国际融资创新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

1.国际融资工具创新促进了商业银行表内业务发展

国际融资工具创新推动了国际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迅速发展。以银团贷款为标志的信贷融资工具的创新促进了商业资产业务发展。20世纪60年代,银团贷款作为一种新型信贷融资工具被开发出来就显示出它的极大优越性。首先,分散了风险。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所遵循的安全性、流动性与盈利性三原则中首先应该考虑的原则,而银团贷款很好地解决了信贷风险问题。一般而言,银团贷款可以起到分散信用风险的效果。其次,克服了资金来源的有限性。随着经济发展对资金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普通商业银行贷款无法满足大规模的资金需求,而银团贷款可以为融资者提供巨额的资金。因为银团贷款可以吸纳多家大中小银行参与融资,同时其市场运作空间极其广阔,除传统国际金融市场外,欧洲货币市场也是银团贷款运作的主要市场。其三,扩大客户范围,带动银行其他业务的发展。任何一家银行都希望与更多借款客户建立贷款关系,并通过这种联系,扩大客户资源,并带动其他业务经营范围的扩大。因此,银行提供信贷融资时,即使能够满足单个借款人巨额的资金需求,也不愿意将贷款借给少数。而是希望通过参与银团贷款与更多的融资客户建立业务联系,提高银行的业务半径。

同时,国际融资促进了跨国银行业的发展。国际融资方式的创新为跨国银行也提供了广阔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及表外业务的运作空间。1960年美国仅有八家银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总资产不到40亿美元,而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已有100多家银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总资产5000亿美元。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迅速扩张,需要国际银行提供服务,特别是国际融资方式的不断创新,与之相应的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迅速发展。比如花旗银行在海外的业务主要为包销证券和推销保险,并成功获得了丰厚利润。为了支持大型国际融资工具的运作,推动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更为了抢占海外投资银行业务以及相应的服务,跨国银行纷纷拓展海外服务业务

2.国际融资创新促进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扩张

国际融资证券化创新,标志着国际融资方式出现新的变化。1984年国际融资总额中,国际证券融资比例首次超过国际信贷融资的比例,国际金融市场出现了所谓的证券化的趋势。证券化融资过程,主要表现在股票(国际股票、adr和gdr)、债券(国际债券)、商业票据以及共同基金这些代表着融资发展新趋势的融资工具取代了传统的信贷融资工具,成为国际融资市场的新宠。

在过去的20年中,美国商业银行大宗贷款业务逐步失去主要市场,存款与贷款之间的利差越来越小,传统借贷业务优势地位逐步下降。以花旗银行经营来看,表外业务的收益不断增加,在总收入中已经超过利息的收入。由于融资工具的创新,融资模式的转变,商业银行作为借款人的资金来源大大降低。1974年,美国银行贷款由占融资总额的45%降低到90年代初期的15%。银行的负债业务也有大幅度下降,表内业务的收益不断下降。而与此同时,银行的中间业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在传统上,资产负债管理是银行关注的重点,但是近年来竞争越来越激烈,银行一直在积极地从事表外业务寻求利润。表外业务是指金融工具的交易以及收费和出售贷款等取得收入的业务,但却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这些表外业务主要分为几个方面:首先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其次是出售贷款,又称为二次参与贷款,是这样一种合约安排:将某一笔贷款现金流量全部或部分销售出去,应将该贷款从资产负债表上消除。银行出售贷款的价格比该贷款的原始金额高一些,由此得到利润。另一方面是银行通过向客户提供若干专业化的服务来收取费用。如客户买卖外汇、代收抵押贷款、贷款承诺,在这种安排中,银行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客户的要求,随时提供一笔一定限额内的贷款。

3.国际融资创新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国际融资创新首先对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传统的商业信贷模式是根据借款者现有的资信能力和其潜在的偿还能力提供信贷安排。这种融资模式注重的是融资者业已形成的资产负债状况和一定的融资清偿能力,因此属于表内业务融资。同时,传统型融资模式中债权人对债务人有无限的追索权;也就是说,当银行贷款出现风险时,银行对借款人可以行使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追索其财产。

而国际项目融资打破了传统的融资模式,是依据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或者项目具有的潜在价值为融资依据提供的信贷安排。因此项目融资属于表外业务融资或者非公司负债型融资,而且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有限的追索权或者无追索权。也就是说项目融资中的债权人只能对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和现金流量享有有限的追索权,而对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资产无缘染指。可见,项目融资突破了传统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模式。

按照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运作模式,银行在安排信贷融资前要对借款人资信能力进行全面综合的考察,对从信用级别到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关联交易状况进行彻底的审查分析,作为提供融资的依据。而项目融资是根据项目本身的未来现金流量或者说项目未来的潜在经济价值进行融资安排,这就大大超出了现有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规则。也就是说,银行安排项目信贷融资,所考察的是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状况以及未来的潜在经济价值,作为融资安排的依据。不仅如此,银行为了确保自身信贷安全,还必须考察项目融资的信用担保结构。总之,项目融资对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国际商业银行对项目融资及其相应的信贷安排管理还尚未形成相应的管理架构。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加强有关项目信贷融资安排的制度建设。

4.国际融资创新对未来银行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资金安排方式篇7

1 问题的提出 

对我国的非正规金融产生与兴起的原因,已有的文献大都从以下两个方向展开:一条思路是沿着麦金农的非正规金融源于金融抑制的观点进行拓展,如史晋川(1997)、张军(1998)等的研究;另一条思路是沿着 Stiglitz和Weiss(1981)的信贷配给均衡的框架进行研究,如林毅夫(2003)、林毅夫(2005)等认为,信贷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是非正规金融产生和广泛的根本原因,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应当说,这两种观点都可以用来解释我国的非正规金融的起源问题,但他们都无法解释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后逐步壮大兴起。首先,金融抑制并非产生于改革之后,相反,改革前我国的金融抑制尤为突出;其次,不完全信息是银行信贷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不会因改革而有所改变;最后,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二重结构”的国家里,中央政府的强大控制力也不会因改革而失效,但非正规金融为什么会屡禁不止。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没有很好的解释我国非正规金融的产生问题。

根据诺斯和托马斯的双层制度安排假说,制度安排可分为基础性制度安排和次级制度安排。前者一般由政府充当制度供给主体,通过引入法律、法规、政令等手段加以实施。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滞后性。

后者是个人或个人团体在获利机会诱导下自发倡导实施的,多表现为私人间的契约安排,具有非正式的特征。在渐进改革进程中。次级制度安排大体上是对现存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弥补和修正,在某些范畴甚至是一定程度的背离,从而导致对基础性制度安排进行根本性的修改。次级制度安排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基础性制度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作者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我国经济制度转轨过程,因正规金融制度供给滞后于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对制度服务的需求,由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在正规金融制度边际进行非正式制度创新的结果。因此只有从我国的经济制度变迁入手,才能找到非正规金融产生的原因,正确把握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 

2 非正规金融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2.1 制度环境变迁:非正规金融的产生的制度需求因素

分析制度环境是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从逻辑上讲,如果法律上或政治上的某些变化可能会使制度环境发生变迁,并导致利用现存的外部利润机会获利成为可能,那么与制度环境相关的制度安排就会处于非均衡状态,不得不做出一些调整或在其边界进行制度创新。

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制度选择从功能上使得金融实际上成了政府财政的一部分。社会资金大都通过财政手段进行分配,银行的作用只是充当政府的“出纳”,金融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此阶段,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 被普遍禁止;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的货币化水平低,人们 在解决其基本生活需要后几乎没有多少货币剩余。因此,虽然我国存在深度的金融抑制,但在这种制度环境下,金融制度的供给与制度需求是相适应的,整个金融制度处于均衡状态,非正规金融根本没有任何的生存空间。

1979年以后,我国开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渐进式的经济体制改革。这次改革的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所有制结构和经济资源分配方式的不协调。我国的私营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对经济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但在金融资源分配方面,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 有经济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仍是我国正规金融机构的首要任务,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暇顾及,个私企业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变得十分困难。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当正规金融的进人变得更昂贵时,中小企业必然会寻找新的金融服务机会、形成相应的规则和约束并使之合理化,即从非正规金融部门筹集资金。

其次,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控制程度也有所改变。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政府利用其在政治、经济资源上的绝对的控制权,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管制。与此相适应的是政府在制度的供给方面长期居于垄断地位,未得到政府允许的任何制度创新都是非法的,以此将其他个人或团体排除在制度创新的空间之外。改革开放以后,政府逐渐放松了对经济活动的管制,将一部分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从政府手中转移到私人部门,为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最后,经济运行的货币化程度日益提高。改革开放后,收入的货币化分配逐渐取代了传统经济制度下的实物分配,我国居民在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之后,积累了大量的剩余货币。为使其货币资产保值增值,社会居民或组织在运用其货币资产时要兼顾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非正规金融正好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因此,数量巨大的民间资本所有者受利益驱动而成为非正规金融的供给者或中介人,将小规模的短期储蓄集中起来,为各种类型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资金供给,促进货币或资本向投资转化,对正规金融产生“挤出”效应。 

资金安排方式篇8

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农民增收。一是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近三年中央财政和国债建设资金用于“三农”的投入达7746亿元,其中2005年达到2975亿元,比2004年实际执行数增加349亿元,增长了13.3%。二是推进“三补贴”等惠农政策。2005年,全国30个省份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安排直补资金115亿元,6.42亿农民直接受益。近两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良种补贴资金67.2亿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3.7亿元。三是在支持生态建设中实施直补农民政策。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28.9亿元,支持完成退耕还林1.35亿亩,荒山荒地造林1.84亿亩;安排231.9亿元,支持保护了14亿亩天然林,营造林木0.62亿亩;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50亿元,支持保护重点公益林4亿亩。上述政策,既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又使农民从财政补贴中直接受益达687.06亿元。

调整支出结构,着力解决农村社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问题。一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初步统计,2003--2005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投入3108亿元,用于实施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等项目。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0亿元,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7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书本费,部分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中西部地区非贫困县的17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东部地区也安排了16亿元专项资金,使48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直接受益。二是加强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给予中西部地区除市辖区以外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10元补助,地方财政也按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累计救助贫困农民1752万人次;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92亿元,用于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以及加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农村卫生工作。2005年中央财政又设立了20亿元禽流感防控基金,及时实施了阶段性减免税费政策。

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和县乡执政能力建设。一是转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方式。探索采用投资参股、专项贴息等形式,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2005年安排资金832亿元,吸引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4536亿元。近三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70.2亿元,其中安排资金169.47亿元支持改造中低产田695.16万亩。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创立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县乡执政能力建设。近三年来,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17870亿元。2005年除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4144亿元外,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达到7330亿元,比2002年增长82.2%。其中,地方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3813亿元,比2002年增长1.3倍,90%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补助资金150亿元,从2005年开始实施“三奖一补”政策,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地方通过自筹新增安排奖励补助资金108亿元,县乡财政困难加剧的势头得以遏制并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变。

支持推进相关改革搞活农村市场。一是支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2004和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分流富余人员50多万人,用粮食风险基金对安置“老人”给予了适当补助;“老账”已初步清理完毕,1998年以来新发生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已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剥离,并用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贴息;2005年绝大部分省份“老粮”已经基本处理完毕。二是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2005年中央财政一次性安排竞卖棉花亏损补贴272亿元,卸掉了棉花企业的历史包袱;对到期的供销社中央政策性财务挂账224亿元也研究了消化方案。三是支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运用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推动29个省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2004年和2005年已安排39.1亿元解决农村信用社开办保值储蓄业务利息支付缺口。

总体看来,在近几年的时间里,财政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支农工作力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奠定了基础,也为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摸索了一些办法。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财政部拟订了“十一五”时期财政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法》为主线,以推动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原则,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着力支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落后面貌,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十一五”时期全国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安排,将不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新增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重点保障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朝着城乡统筹安排和统

一制度建设方向发展;在确保国债资金用于“三农”的比例不降低的同时,新增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主要用于“三农”;逐步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重,并集中使用。通过上述措施,逐步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稳定的资金来源。

完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财税政策。一是完善和强化“三补贴”等财税政策措施。2006年安排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粮食直补资金125亿元,全部达到本省(区)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全国直补资金总额预计达到142亿元;中央财政将增加良种补贴资金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扩大补贴范围,调整补贴重点;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对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二是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中央财政将专门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的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贴息、投资参股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财税制度。中央财政还将安排资金和制定财税政策,以推动环保型农业、生态型农业和节约型农业的发展。

建立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十一五”时期,将按照“两年实现、三年巩固”的目标,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2006年率先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中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8年,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该地区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地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免学杂费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到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不包括教师调资的因素,2006--2010年全国财政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二是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将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着重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支持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支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地方财政也将相应增加投入,农民缴费暂不增加;争取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基本覆盖全国农村。二是建立规范有效的农村社会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救助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解决进城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进城农民工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办法。

支持扶贫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一是加大财政扶贫力度,完善财政扶贫机制。中央财政将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等扶贫重点工作,同时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三是完善支持农村防灾减灾机制,适当提高灾民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探索建立农业灾害救助和动物防疫有效支持机制,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救灾特点、反应快速高效、满足救灾需要的财政支持机制。四是调整土地出让金使用政策,防止被征地农民因失地致贫。调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政策,适当提高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在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建立建设美好家园的政策引导机制。支持搞好村庄建设规划工作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开展村庄整治试点,重点支持解决村内道路、给排水设施、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推进“天保工程”,重点解决林业职工安置和森工企业转换机制问题。通过直接补助或“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农民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359亿元,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将安排200亿元;中央财政安排“三奖一补”210亿元,比上年增加60亿元,力争在三年之内使县乡财政困难状况有明显改观。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明确省以下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责任和管理权限,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同时积极支持“省直管县”的管理体制改革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妥善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制止乡村发生新债,同时加强审计,摸清底数,有计划有步骤地化解债务存量。

资金安排方式篇9

二、不辞辛苦,扎实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节会资金筹措的重中之重是要取得上级的支持,特别是中央、省、市**部门的大力支持。****同志充分发挥自身工作的优势,积极主动配合县委、县政府领导,放弃了大量的休息时间,认真准备汇报材料,起草申请资金的报告,随同领导不辞辛苦,多方奔走,为求得上级财政部门对节会的支持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从****年**月份开始,****同志就跟随****奔赴**,几经辗转周折,才走进****的大门,找到**部**司**处,向处领导汇报了我县举办第**届国际**节的深远意义和节会举办的档次和规模,并请求**部的支持。由于****的原因,**部****司**处只能给****安排经费,不能给****安排,为此,****同志又随同****一道,赴****进行衔接,由**向**部递交报告,如此往返,终于理顺了申请资金的渠道。为了跟踪这笔支持,****同志跟随****先后**次奔赴**,到****和****请示汇报,得到了****和**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最终****破例为第**届“中国**国际****节”安排资金****万元,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在省**为节会安排了****万元资金后,县委、县政府领导深感资金不足,****同志又根据领导的指示,再次起草报告,分别跟随县委****和****多次赴****和****,反复请示汇报,请求增加****万元资金。同样几经周折,多方奔走,终于得到了省**领导的支持和省****领导的理解,为本次节会追加****万元。市**也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了节会资金**万元。这样,中央、省、市三级****共为本次节会安排资金****万元,为节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持,为实现资金筹措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精心策划,合理安排,确保观众方阵组织到位。要确保开幕式暨大型文艺演出的成功,组织好各乡镇和县内各单位的方阵至关重要,这既是保证各乡镇、县内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节会活动的政治需要,同时也是保证门票销售、实现筹资目标的经济需要。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和****节的成功经验,结合各乡镇、县内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同志精心策划,合理安排,提出了各乡镇、县内各单位参加开幕式暨大型文艺演出的方阵组织的方案,配合****对各乡镇、县内各单位组织方阵的位置、人数、所需资金、安全保卫等事项进行了安排和布置,并积极进行督促和落实,确保了方阵组织到位。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各单位及时上交门票资金;积极与新闻演出组进行协调,确保座次安排不出差错,确保方阵配合演出,取得良好效果;积极与本组内的广告招商组衔接,通过企业赞助的形式解决各方阵佩戴的太阳帽,节减了开支;积极与预备役及各方阵负责人衔接,确保各方阵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位。此外,****同志还积极配合县委****和****组,对贵宾方阵进行精心安排,耐心细致地清理和分发贵宾入场券和贵宾****,做到了无一差错。

资金安排方式篇10

显而易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要从以单一模式为主转变为以多元化模式为主,从以过渡性制度安排为主转变为以长期性制度安排为主。两个转变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在现阶段经济金融发展条件下,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或股份制农村合作银行不宜作出单一性的制度安排,应允许或逐步允许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形式在农村同时生存和发展,以满足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客观需要。眼下,这些适宜在农村经营和发展的金融组织形式包括原有的农村信用联社,即独立法人的和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等:还应包括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股份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即由农业银行控股和不控股均可、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即对原有的、以承担政策性业务为主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改造、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甚至外资和合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等;以及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租赁公司的分支机构或网点等。

然而,允许多种金融组织形式在农村金融领域共同生存、竞争和发展,并不是单纯出于农村金融组织结构多元化的考虑,更重要、更长远的考虑在于把农村金融领域的过渡性制度安排和长期性制度安排结合起来,并且更突出地强调长期性制度安排。所以,除了县农信联社一级法人这种过渡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之外,其他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包括政策性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均要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格外强调规范化。只有农村金融组织,即从治理结构到内控制度,按规范化的要求进行组建或改组。其经营行为才能够规范,才能逐步形成规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不同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其规范化的要求有所不同,但结合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领域的实际情况,在此强调以下几种形式的规范化。

一、合作制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不规范,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按照有些原则来办,而是按照国有商业银行的模式在办农村信用合作社。再继续这样办下去是没有出路的。应该明确,按合作制原则办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目的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社区化的、互(非营利性)的、数额有限的金融服务。那些技术要求高、数额大、营利性的金融服务应该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去承担。因此,目前多数农村信用合作社都应该按照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合作互助、非盈利性、社区化服务等原则逐步进行规范化改造。在欧、美那些经济金融条件高度发达的国家里,互的信用合作金融组织至今仍大量存在的事实表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无论在经济金融条件较不发达地区,还是较发达地区都有着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为此,还需解决的另一个认识障碍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规模小并不是导致金融风险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力的原因,而组织制度和经营行为不规范才是真正的原因所在。所以,通过规范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组织制度和经营行为才是解决当前农村信用社风险真正有效的途径。

二、股份制的农村合作银行

资金安排方式篇11

    企业所有权在物质资本出资者、经营者、生产者和债权人之间分享安排,可以调动各分享主体的积极性,提高企业业绩。企业所有权之所以具有这样的激励作用,是因为企业所有权规定了其主体可以从企业的剩余中获取与其努力程度相适应的收益。

    (一)企业所有权的激励作用。

    企业所有权的激励作用是通过两个方面实现的:一是引导企业所有权主体的行为方向。企业所有权通过其剩余索取权激发主体的预期收益动机,产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而采取积极、主动、负责的态度和行为,把自身的目标和企业的目标结合起来,提高企业业绩。也就是说,企业所有权使其主体的行为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方向性。企业所有权主体在行动之前,行动的目的和基本的预定结果就以观念的形式存在于大脑中了。主体据此做出计划,指导自己的行动,使之达到预期的目的。在企业所有权的不断激励下,主体的行为会始终朝着既定的目标进行,如果主体的行为偏离了既定的目标,企业所有权就会通过各种控制和调节活动,纠正和引导主体的行为回到既定的目标上来,继续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直至目标实现。二是为企业所有权主体提供持续的动力。企业所有权不仅为主体确定了既定的目标,而且还会激励主体实现该目标。在既定目标没有实现之前,主体努力的行为是不会停止的。受某种外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主体也许会改变行为的方式,但不会停止其行为,仍然会继续不断地奔向目标。这是因为,如果既定的目标没有实现,主体的预期收益就难以实现。企业所有权为主体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使主体实现既定目标的行为具有了稳定性、持久性和坚韧性。

    (二)企业所有权调动了出资者的积极性。

    出资者是企业物质财产所有者,拥有物质财产所有权。企业所有权是财产所有权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延伸,所以,出资者自然拥有企业所有权。出资者拥有的企业所有权对出资者的激励作用大小,主要受出资者人数和出资份额等因素的影响。出资者人数越少,激励作用越大;出资者人数越多,激励作用越小。出资份额越大,激励作用越大;反之,激励作用越小。

    业主制企业出资者为1个人,所以,企业所有权的激励作用最大。由于业主是唯一出资者,所以独享企业所有权,也独享企业剩余。受企业所有权的强烈激励,业主会千方百计地增加企业剩余,甚至采用不人道的手段。

    合伙制企业出资者人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分享企业所有权,所以企业所有权对出资者的激励作用小于业主制企业。在合伙制企业中,企业所有权的激励作用与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呈正相关;随着合伙人数的增加,合伙人分享的企业所有权份额减少,企业所有权的激励作用下降,而且合伙人之间的“自控机制”开始弱化,“偷懒”行为出现,企业业绩开始下降。所以,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宜少不宜多。

    股份制企业股东众多,而且股东的持股数量差别也很大,既有持股数量巨大的大股东,又有持股数量较小的小股东。从股东的人数上看,企业所有权的激励作用较弱;从股东的持股数量上看,企业所有权的激励作用又呈现“两极分化”,即对大股东的激励作用巨大,对小股东的激励作用较小,甚至为零。这主要是大股东持有的企业所有权份额大,预期收益也大;小股东持有的企业所有权份额小,预期收益也小,所以,小股东搭大股东的便车。对大股东的激励作用巨大,有利于企业业绩提高。

    (三)企业所有权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

    在业主制企业中,出资者兼任经营者,独享企业所有权,这时,对经营者起激励作用的主要是预期收益;控制权收益则处于隐性状态,激励作用很小。因为控制权收益中的主要部分已经(如在职消费权力,转移资源获得的好处等)丧失,即经营者为了节约企业开支,免去了不必要的控制权消费,只保留了其中指挥别人的满足感和总经理的荣誉感等不需要企业支出的项目。

    在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兼任经营者而分享企业所有权。企业所有权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大小,取决于经营者分享的企业所有权份额。分享的企业所有权份额大,获取的预期收益也大,激励作用就大;分享的企业所有权份额小,获取的预期收益也小,激励作用就小。实际上,受其他合伙人的监督,经营者的控制权收益已被严重弱化,只保留了与企业支出无关的名誉上的内容,所以,激励作用很小。

    在股份制企业中,企业所有权对经营者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其主要原因:一是剩余索取权可以带来预期收益;二是控制权可以带来收益。控制权收益是权利定价的一种形式。控制权收益主要是指难以度量的非货币收益,它包括在职消费权力,指挥别人带来的满足感,名片上印有总经理的荣誉感,以及通过资源转移而得到的个人好处等等。企业所有权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非常显著:“霍尔和利伯曼利用美国上百家公众持股的最大商业公司最近巧年的数据,对这些公司的企业家报酬与其相应的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了企业家报酬与企业业绩强相关的结论。这种强关联几乎完全是由于所持股票和股票价值的变化引起的。尤其是自1980年企业家所持股票期权大幅度增加以后,企业家的报酬水平和企业业绩对企业家报酬的敏感程度都戏剧性地增大。”企业家报酬中主要有薪金、奖金和激励性报酬,其中激励性报酬占相当大的比重,分享的企业剩余包含之中。

    (四)企业所有权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生产者是一般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一般性人力资本产权,所以,也应分享企业所有权。这类人力资本正在被逐步认识,已开始分享企业所有权。在业主制企业中,企业所有权由出资者或经营者独占,生产者不分享企业所有权,所以不受企业所有权激励;在合伙制企业中,企业所有权由合伙人分享,生产者也不分享企业所有权,也不受企业所有权激励。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一些股份制企业中的生产者开始分享不完全企业所有权,即只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生产者分享到了企业的经营成果,改变了原来被动参与的地位,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企业所有权调动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企业业绩提高。

    生产者分享企业所有权,是生产者人力资本产权的体现,也把生产者的个人收人与企业业绩捆在了一起,激发了生产者积极性,使“激励相容”成为可能。生产者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不仅会关心企业,而且也会尽可能约束自身的“偷懒”行为。同时,也会产生主人翁责任意识,加强对经营者的直接监督,降低成本,提高企业业绩。

二企业所有权分享安排形式影响企业业绩

    企业所有权的安排形式多种多样。不同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形式,具有不同的激励作用和激励时间,对企业业绩的影响也不同。企业所有权是由剩余索取权和归属性控制权构成的。所以,企业所有权的分享安排形式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完整的企业所有权分享安排形式,即既安排剩余索取权,又安排归属性控制权;另一类是不完整的企业所有权分享安排形式,即只安排剩余索取权,或只安排归属性控制权。

    (一)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形式对企业业绩的影响。

    (1)奖金分享安排形式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奖金是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形式。奖金分享安排形式可以把经营者和生产者的收人与企业的业绩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地提高企业业绩,以求获得更多的奖金。奖金虽然可以激励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但也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即容易造成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远业绩提高。

    奖金发放周期决定激励时间长短。奖金发放周期长,激励时间也长;周期短,激励时间也短。激励时间与奖金发放周期呈正相关;奖金发放的数额决定激励作用的大小。奖金数额大,激励作用也大。奖金数额小,激励作用也小。奖金具有一定的刚性,所以,只有当奖金的数额逐渐增加时,激励作用才会不断增强。若奖金数额不能逐渐增加,其激励作用将逐渐减弱,甚至丧失。

    (2)利润分享安排形式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利润分享是把利润分享给雇员的分配制度。利润分享安排的直接原因是支薪制存在内在缺陷—物质资本所有者独享企业所有权所带来的劳资关系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高昂监督成本和成本。利润分享实践有递延式利润分享、直接现金式利润分享和股票分配式利润分享。

    利润分享安排只表明经营者和生产者可以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享企业的利润,但事实上能否分享到利润,还取决于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实际工作状况。只有他们为企业创造了利润,才能够真正分享到利润。利润分享计划把经营者、生产者和企业联结成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企业的利润可能是盈利,也可能是亏损,所以,经营者和生产者所分享的利润也就既可能是盈利,又可能是亏损。这种制度安排,调动了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

    (3)红利分享安排形式对企业业绩的影响。红利是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红利发放的对象是企业的物质资本出资者。红利有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两种。红利可以对物质资本出资者产生两种激励:一是直接激励,即激励出资者为追逐红利而关注和参与企业活动;二是间接激励,即激励出资者把红利转化为投资。间接激励的动因是出资者为获取长远的利益而放弃暂时的利益,支持企业少发红利,或不分红利,而把红利转作投资。投资增加将使企业业绩大幅度提高,反映在证券市场上,就是企业股票价格不断上涨。股票价格上涨,将使出资者获得较大的股票差价收益。这些收益要远远大于过去少获得的红利。

    (4)股票期权分享安排形式对企业业绩的影响。股票期权是以长期企业业绩为基础的企业剩余分享形式。这种长期的激励手段可以较好地克服经营者的短期机会主义行为。当然,股票期权安排形式能否给经营者带来真实收益,完全取决于经营者自身的经营管理状况。经营管理水平高,企业价值升高,企业股票的价格就会不断上升,经营者就会获得高额的收益。反之,经营者将无利可图。拥有股票期权的经营者,为了多获得收益,会努力提高企业业绩。由于股票期权计划至少要在1年以后才能实现,所以股票期权具有长期激励的特点。股票期权把经营者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牢牢地捆在了一起。经营者拥有的股票期权数额大,激励作用也大;拥有的股票期权数额小,激励作用也小。因此,企业应根据需要来确定股票期权数额,以实现预期的激励效果。

    (5)员工持股计划分享安排形式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员工持股计划是美国律师卡尔索提出的企业剩余分享形式,即在公司财务上给雇员一种赊账,使其获得股份,雇员将来再用这些股份的收益偿还赊账。员工持股计划使经营者和生产者成为企业的出资者,所以,充分调动了他们生产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经营者和生产者为了能在未来获得较大的股票差价收益或红利,会千方百计地提高企业业绩。企业业绩提高以后,既可以获得较多的红利,又可以获得较大的股票差价收益。因此,经营者和生产者都有积极性提高企业业绩。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与持有的股票数额成正比。持有的股票数额越大,积极性越高。一般而言,经营者持有的股票数额应大于生产者持有的股票数额。

    (二)归属性控制权分享安排形式甘企业业绩的影响。

资金安排方式篇12

20*年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支出138.80亿元,同口径增长47.18%,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80.95亿元,同口径增长29.04%。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支出717550万元,同口径增长47.85%,其中:市直完成618826万元,增长66.65%;新区完成98724万元,增长33.41%;市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21179万元,同口径增长27.91%,其中:市直完成260364万元,增长29.72%,新区完成6*15万元,同比增长20.69%。

二、20*年财政主要工作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以党的*胜利召开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好更快”发展为基调,务实创新,克难奋进,紧紧围绕“六个坚持”的总体思路,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圆满实现“两率先、两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奋斗目标,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财政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坚持支持经济发展和做大财政蛋糕“同步”,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更加稳固。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优化投入结构,充分发挥财税杠杆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导向作用。财政经济政策进一步完善,20*年全市安排扶持经济发展支出7.52亿元,重点用于支持高技术、高效益、低污染、低消耗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促进我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资金效益进一步提高,围绕全市加快规模企业、品牌经济、中小企业、开发园区发展等战略举措,实施财政专项资金配套、奖励、贴息等一系列扶持措施,市直筹措各类财政专项资金7000万元,有效引导和吸纳积聚社会资金投入。自主创新平台进一步提升,突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政策,市直科技三项费用和挖潜改造支出分别增长33.33%和14.13%,并争取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9500万元。财税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动态化管理的财政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库,出台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筹措企业改革专项资金2.2亿元,确保金河纸业关浆转产工作平稳进行。

(二)坚持促进农民增收和发展现代农业“结合”,公共财政覆盖“三农”的力度不断增强。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财政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支农惠农投入力度,20*年全市安排涉农支出总量达4.85亿元,较上年增长31.2%,其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等各类补贴增加到8743万元,补贴水稻面积144万亩、水稻良种86万亩、新型农机1290台、良种茶园4990亩,财政惠农力度进一步加大。突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全市安排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高效农业规模化、科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村劳动力培训等专项资金5100万元;新增农民创业担保基金1000万元,支持612户农户贷款3936万元;落实专项补贴资金1400万元,积极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事业,全市安排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1.44亿元,安排农村水利、桥梁、道路建设资金2.15亿元,改造农村危桥198座、农村道路75公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三)坚持财政支出保障性和公共性特点“兼顾”,支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取得显著成效。把民生作为财政保障重点,切实改进与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密切相关的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社会保障“安全网”更加牢固。推进扩面征缴,出台支持抓扩面、促征缴的一系列奖励政策,市级当年筹措养老保险金10.5亿元,基金规模和收支平衡实现历史突破;支持充分就业,全市安排免费培训、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建设、小额担保贷款等各类就业再就业资金1.1亿元;保障困难群体,全市安排低保支出3471万元,支持低保提标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病有所治,全市落实新农合补助资金6991万元,市级安排1735万元支持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和实施医疗救助。教育优先战略得到充分落实。全市安排教育支出15.42亿元,增长27.19%。积极支持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额免收学杂费,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补贴资金6500万元;积极支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落实配套奖励资金5100万元;积极支持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补助,市级安排助学资金486万元。文体事业发展迈出较大步伐。全市安排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76亿元。市级财政当年安排3521万元,保障市图书馆扩容、文化馆改造、国画院搬迁等重点文化项目,以及全民健身、体育场馆维修改造等资金需求。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全市安排环境保护支出1.54亿元,重点支持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和循环经济发展。市级安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资金1000万元,累计淘汰改造燃煤锅炉345台。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市级安排各类城建资金2.95亿元,增长23.23%,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31.5亿元,在确保“南山北水”等城建重点工程投入的同时,安排1.4亿元支持街巷改造、城市道路、危桥改造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当年整治老小区面积42万平方米。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级安排公共安全项目支出4972万元,支持社区矫正、政法办案、公安“四所”运转及科技强警;市级安排城市公交政策性补贴2000万元,促进公交优先发展;市级安排廉租房补贴2780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0.6亿元,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此外,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防震减灾、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投入。

(四)坚持财政制度创新与规范财政运行“协调”,财政运转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围绕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积极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方面,市县两级财税管理体制取得新突破。在扩大城区共享收入范围、完善属地征管财政体制的同时,积极配合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地方既得利益,扩大县级财政管理权限和增收积极性。另一方面,财政支出领域各项改革统筹推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新的政府收支科目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效率不断提高,市级15家单位开展公务卡结算试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全面推开并向乡镇延伸;以强化采购预算编制为契机,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全市实际采购金额达10.39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2.22%;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城区建立“一体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首次将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金财工程”建设方案正式出台并着手启动。

(五)坚持建设法治财政和绩效财政“并重”,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迈出新的步伐。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全面提升公共财政理财能力。财政“大监督”格局初步形成。对外,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加大财政信息披露力度;对内,建立健全以部门预算为主线,涵盖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各个领域的综合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支出的监管。财政绩效评价领域不断拓展。在继续开展再就业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开展“产学研”科技资金绩效评价,并注重专家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评价成果对资金使用的导向作用。财政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积极清理、核对和梳理政府债务,加大国外贷款清欠力度,当年清理回收国外贷款1000万元,初步建立城市建设债务偿债机制。财政基础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积极推行财政项目资金专家评审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等各项管理举措,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方案,开展行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采购工作,杜绝随意开支、铺张浪费;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建立资产基础信息库,严格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审批,切实提高资产配置效益。

(六)坚持加强干部思想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互动”,“和谐成事”的财政核心价值观牢固确立。把建设和谐财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营造人和事成的良好氛围。以学习*精神为契机,激发奋进作为的内在动力。把学习*精神和学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符合财政实际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财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公共服务意识,使“比服务、争贡献,比效能、争一流,比素质、争作为”成为财政干部的自觉追求。以打造廉政文化为抓手,夯实廉洁理财的思想基础。在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大力弘扬以“守纪律、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为内涵的财政廉政文化,努力提升财政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努力创造让群众满意的环境和业绩。以增强团队合力为目标,塑造各尽其能的良好环境。深入实施干部素质提高和资源优化工程,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干部奖惩和任用办法,健全财政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打造服务型、责任型、高效型、法治型财政机关提供坚实的人才和组织保障。下午召开的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上,全市财政、财务系统将有13个单位、35名个人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财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20*财政收入指标安排和工作要点

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为13.6%,依据上年实绩完成情况,2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安排16%的增幅,总量分别为235.8亿元和93.1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90.32亿元,其中:市直安排62.5亿元,新区安排27.82亿元;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8.7亿元,其中:市直安排17.67亿元,新区安排11.03亿元。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精神、开启“优化发展、加速提升”新征程的起步年,也是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开创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局面的开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振奋精神再创新,科学理财促和谐,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小康*”做出更大贡献。

(一)以促进优化发展、加速提升为要求,进一步打造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政经济互动新平台。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思路、新举措,20*年全市安排支持经济发展支出8.14亿元,突出支持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软件及信息产业优先发展,首次设立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建立财政、金融互动机制,引导金融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健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制度,继续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注册资金,扩大贷款规模和额度。健全自主创新体系。市直安排科技三项费用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实施鼓励企业淘汰高耗能、重污染工艺、技术和设备的财税政策,对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行财政补助。

(二)以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宽领域、广覆盖的财政惠民富民新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意见,确保新增财力优先向民生支出倾斜。市直20*年安排的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5%、25.5%、21.8%、14.3%、12.6%、11.1%、22%。

更加注重向三农领域倾斜。20*年全市预算安排涉农支出5*34万元。大力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安排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000万元,安排农业科技示范、科技入户资金600万元,争取农民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筹措农业保险补助资金2700万元;支持落实惠农政策,安排各项涉农补贴资金9000多万元。大力支持解决农村民生问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安排3200万元支持城乡防洪保安、农桥改造和清洁能源利用;加大农村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全市安排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1.6亿元。

更加注重向教育领域倾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市直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标准,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费提供课本,使全市近24万学生受益4800万元;促进教育资源配置向弱势群体倾斜,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全市安排扶困助学资金1100万元;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助学资金制度,使全市1万多名学生受益;进一步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化债任务。

更加注重向社会保障倾斜。加大扩面征缴力度,20*年计划筹措养老保险金12.5亿元,全力落实养老金提标资金,扩大养老保险市区统筹范围;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市直安排再就业补助资金4800万元,完善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奖励措施,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统筹城乡社保事业,安排10112万元,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开展市区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完善卫生投入机制,市直落实专项资金3000万元,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补助标准。

更加注重向文体事业倾斜。重点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支持启动市美术馆和体育文化中心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广电中心建设;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财税激励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力度,保障市十三届运动会和迎奥运系列宣传活动等资金需求。

更加注重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倾斜。20*年市直安排各类城市建设资金3.15亿元。重点加大城建领域民生投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构建建设、监管、使用“三分离”管理体系;加强城建投资主体资源整合,控制建设成本、规避财务风险,确保城建投融资平台有序运转。

更加注重向生态文明倾斜。重点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污染治理和资源保护投入,积极推进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支持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利用,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源环境补偿办法。

更加注重向社会公平倾斜。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标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临时价格补贴、分类施保、临时救助等扶困助贫措施,进一步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支持建立未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设立政府尊老金;保障改制企业分流人员合法权益,积极筹措落实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功能,加强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确保廉租房保障资金落实到位。

资金安排方式篇13

东亚外汇储备库实质上是将各国间现存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网络进行统合,由区域协议网络转向单一协议。如果东亚外汇储备库最终能够建立起来,这将使得东亚金融合作进程完成对“清迈倡议”的超越。首先是cmi框架下危机救援机制得到扩展和强化,其次是新机制将成为迈向东亚货币合作的基石。希望本研究能够为建立一个新的区域金融基础设施,抵御金融危机,甚至为在未来建立一个统一货币区,实现东亚的贸易和投资一体化做些铺垫。

一、“清迈倡议”下货币互换的本质及缺陷 

 

2000年5月,在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年会期间,东盟“10+3”②的财政部长们在泰国清迈召开会议,达成了著名的“清迈倡议”,表达了东亚各国在金融领域进行合作的意愿。清迈倡议的实现及其拓展表明了亚洲国家在货币和金融合作方面的信心,极大地鼓舞了各方参与货币和金融合作的热情,开创了东亚金融领域合作的新局面。

1.“清迈倡议”下的货币互换安排的本质

货币互换安排在本质上是一种试图防范危机的临时应急机制,给投机者一个展示东亚地区加强官方联合的市场信号。东亚金融合作框架建立的必要性主要体现为imf等国际社会提供资本项目危机资金需求的时效性较差,地区融资安排成为必要补充,还表现在全球化浪潮推动下各国面临金融开放和汇率体制向更灵活机制的转移,从而在区域层面上要求以稳定汇率为目标的合作愿望更加强烈。从这个意义上说,cmi对于长远的东亚金融合作至少具有两方面作用:一是通过清迈倡议的后续行动,有望演化为促进金融稳定,防止区域内金融市场过分动荡的流动性安排;其次,由此建立起来的高层对话合作机制将为今后的汇率政策协调创造了政策协调机制。

2008年12月12日,中日韩三国央行行长会议机制宣布建立,中国央行与韩国央行签署了规模为1 800亿元人民币/ 38万亿韩元的中韩本币互换协议。自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周边经济体货币当局建立了总计6 500亿元人民币的3年期双边本币互换安排,通过货币互换支持需要救助的新兴和发展中国家,既有利于中国稳定周边环境,也有助于帮助新兴和发展中国家提振信心,共同应对危机。

2.“清迈倡议”下货币互换的不足之处

虽然“清迈倡议”下货币互换是东亚金融合作取得的一个实质性进展,但是该协议还存在许多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之处:

(1)机制障碍。双边互换安排没有形成网络,仅是一种双边性质的安排而不是多边的。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双边协议所规定而并没有统一的协议,因此在透明度和效率方面比多边协议差。

(2)互换安排的可用金额有限。与该区域国家或地区的外汇储备相比,东盟互换安排和双边互换安排的量不足,双边互换额度难以支持实际需要。在这种意义上,货币互换安排只是对imf融资的补充。

(3)可自动提取资金的限制性。在货币互换协议安排中可直接提取的金额只占协议额的10%,其余90%要与imf的条件相联系,这就限制了运用这种安排的及时性和可信性。一些参加国表达了他们对双边互换安排与imf条件相联系的保留态度,提议逐渐增加自动提取限额,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后再废除与imf条件的联系。

(4)东亚区域信息披露的困难。外国投资者和借款者希望能有合理准确的有关区域风险和收益的数据,以便作出理性的选择,但东亚国家一般很少预告经济和金融状况,这些国家把这些经济数据看做战略工具,而不是公共商品。东盟秘书长提到一些成员不愿意公开“太多”的信息和数据是东盟合作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更大的范围内是否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是值得怀疑的。

由于“清迈倡议”的这些缺陷,使人们对它的有效性产生怀疑。“清迈倡议”已经走到了一个关键路口,随着东亚各国外汇储备的较快提高,金融危机压力的增加,必须解决cmi货币互换安排的后续问题,这些后续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互换安排下及时可用的救援资金数额偏小,目前需要考虑是否扩大数额,是否各方成员出资形成基金,并将基金规模扩大到足够满足危机紧急救援需求的程度问题。

第二,需要重新考虑与imf贷款条件的挂钩比例问题。

第三,需要解决实际操作中如何做到及时有效运作的问题,如考虑建立快速决策方式和成立提、还款协调管理机构,以及建立为避免借款国经常性借款,滥用借款,避免道德风险的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机构。

“清迈倡议”是“10+3”国家发起的一项重要政策倡议,旨在加强区域对变幻莫测的国际资本市场的防御。加强和扩大目前“清迈倡议”下的双边货币互换安排,使该框架成为一个各国可靠的、有效的融资机制是亚洲金融合作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除了加强目前的货币互换安排之外,下一步应当考虑建立一个成熟的储备库安排。

二、建立东亚外汇储备库难点及操作建议

区域外汇储备库是将区域内各成员国外汇储备余额的一部分转入共同管理的另计账户,当任何一个成员国发生通货危机时,可以迅速从这一账户出资购买该国货币,以起到稳定该国货币币值的作用。早在2007年5月,第10次“10+3”财长会议就提出了建立区域外汇储备库的建议,以此作为cmi多边化的形式,并与imf的贷款计划脱钩,其目的是为了提高cmi框架下危机救援机制的有效性。

东亚外汇储备库实质上是将各国间现存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网络进行统合,由区域协议网络转向单一协议,是cmi的多边化。这意味着东亚危机救援机制将由多个双边协议组成的网络向由单一契约协议约束的、自我管理的多边合作形式转变。由cml转向东亚外汇储备库,各成员国在危机来临时可动用的流动性规模将大大提高。例如,中日、中韩、韩日各自的双边货币互换是200亿美元。如果韩国金融局势恶化,韩国最多可获得400亿美元的互换额度。如果把货币互换协议多边化,则韩国最多可获得600亿美元的互换额度。多边化的货币互换协议其实与亚洲货币基金已经非常相似,但同时需要建立一个中日韩之间的金融合作协调小组。这个小组负责对多边化货币互换协议乃至货币基金的管理。如果东亚外汇储备库最终能够建立起来,这将使得东亚金融合作进程完成对cmi的超越,首先是cmi框架下危机救援机制得到扩展和强化,其次是新机制将成为迈向东亚货币合作的基石。

尽管“10+3”成员在设立外汇储备库问题上初步达成共识,但就目前达成的共识看,13国财长只是原则上同意这一计划,还需要数年的时间才能就协议的具体细节达成一致。日本京都的“10+3”财长会议上,亚洲各国财长也表示,尚未决定如何运作外汇储备集合安排、集合规模以及何时开始运作,并称需要进一步研究。东亚外汇储备库的建立需要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将面临诸多困难。

1.东亚外汇储备库形式问题

东亚外汇储备库指相关国家分享外汇储备以充分利用储备库的优势,解决流动性不足问题。区域外汇储备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建立成员国央行之间跨国储备存款制度,外汇储备并没有集中到一个统一账户,而是由各国央行独立运作,只是在危机爆发时统一使用,这种形式属于约束程度较弱的安排;另一种是建立一个永久性储备库,由一个常设区域秘书处管理大规模储备、决定动用储备库的条件,并由多方共同商议决定最终资金的支付,该类型的约束较强。约束较弱的储备库形式如东盟互换安排(asa),属于多边货币互换协议;约束较强的形式以imf为代表,有常设机构、监督机制和启动程序等。

2008年12月13日,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在日本福冈首次单独召开峰会,就加快扩大区域性货币互换体系以及尽早增资亚洲开发银行达成了共识,这次峰会标志着东北亚区域金融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中日韩都实施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美欧经济步入衰退以及新兴市场经济体增速显著下滑,使得三国面临的外部需求急剧恶化,而国际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导致国际短期资本流动的方向与规模发生巨大变化。中、韩面临短期国际资本流出,日本则面临日元套利交易平仓而带来的短期国际资本流入。近期韩元对美元大幅贬值,日元对美元显著升值,可以说都是资本流动惹的祸。在这种情况下,韩国率先倡议在中日韩三国之间建立危机救援基金,向外汇储备存量占全球头两位的两个邻居求援。而中日两国积极响应了韩国的倡议,三方一致同意扩大三方之间在清迈协议下的双边货币互换安排,为韩国提供了超过400亿美元的额外资金。而更重要的是,中日两国的援助承诺,有助于韩国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尽快恢复信心,遏制资本的进一步流出。

10年前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催生了“清迈协议”,而当前的次贷危机则有机会把东北亚区域金融合作继续向前推动。可以考虑在中日韩三国之间建立一个永久性储备库,由一个常设机构秘书处管理大规模储备、决定动用储备库的条件,并由多方共同商议决定最终资金的支付,待时机成熟之后,再推广到“10+3”成员国,为东亚外汇储备库的建立打下比较坚实的基础。

2.外汇储备库的规模和份额分配问题

建立外汇储备库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与欧盟相比,东亚地区同样存在货币一体化的基础,而且区域内贸易与投资已占到总贸易与总投资的相当比重,这些国家的经济结构更加类似,利用统一宏观经济政策应对不对称性冲击的能力更强。困扰东亚地区货币合作的主要障碍在于政治问题与历史问题。日本不能直面历史成为整个东亚合作的死锁。因此,东亚金融合作通常具有危机推动的特征,即只有大规模危机的爆发才能够帮助各国暂时摆脱政治历史考虑,将区域合作向前推进一步。

如何确定外汇储备库的总规模和各成员在其中的份额, 不同的份额分配规则将影响东亚外汇储备库的总规模以及各成员在东亚外汇储备库中所占份额,尤其是影响区域大国在其中的相对地位。因此,东亚外汇储备库份额及总额的确定方式将意味着参与各方在这个合作机制中的决策权的大小,必将出现激烈的争论和讨价还价,同时,也意味着东亚外汇储备库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外汇储备库不能给所有国家带来同等的利益,但正是收益(实际上也是有些国家的损失)的不对称性才说明这个制度正发挥作用。参加储备库或货币联盟的基础是向别国提供好处,同时,相信别国以后也会向你提供好处。

imf作为一个全球性流动性救援机制,为东亚外汇储备库的规模和成员份额的确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imf份额分配由各成员相对于其他成员的经济地位决定。成员经济地位由一系列经济变量决定,包括gdp、经常账户交易以及外汇储备等。一个成员在imf中的份额决定了该成员应该向imf认缴的数额和它的投票权,也决定了该成员可以从imf获得的融资上限。截至2008年9月底,imf的总份额达到2173亿特别提款权(sdr),大约3 383亿美元。按照imf的份额分配方式,可以简单模拟出东亚外汇储备库的成员份额和比例,其中日本占据41.66%,为最大份额,中国次之。如果简单按照各国外汇储备的5%来构建东亚外汇储备库,并且根据各国的出资额来分配投票权的话,那么中国将超越日本成为东亚外汇储备库中拥有最多投票权的国家(见表2)。

假设在目前的情况下以及今后建立某种区域汇率协调机制后,区域内各国中央银行将继续干预外汇市场,建议以使用短期资本流动带来的新增外汇储备为基础,建立多边外汇储备库安排。具体来说,随着中央银行储备账户中由于短期资本流动带来的外汇的增加,增额的一定比例——比如60%——仍由央行独立管理。但是,剩下的部分(40%)将以某种公平的、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存入一个由一个常设机构秘书处管理的永久性储备库。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中国和日本的外汇储备规模在“10+3”国家中位居第一、第二位,两国存入储备库的外汇储备将占存款总额的绝大部分。所有参与成员都将遵守同样的规则,资金提供方严格按照60∶40的比例提供存款资金,接受方根据其外汇储备规模获得相应资金。一旦各成员国就如何界定和计算央行对短期资本流动进行干预的资金量达成一致,并集体执行,只要短期资本持续流入本地区,储备库的这种外汇储备将继续增加。

3.东亚外汇储备库的汇率协调问题

在外汇储备库安排下,每个参与国可以获得的资金将超过目前可获得的自有资金以及区域内各国政府认为规模适中的现有货币互换安排资金的总和。但是,储备库的最佳规模将取决于区域内占主导地位的汇率安排是什么样的。目前,有关区域汇率协调的建议的焦点,是建立统一的单一货币汇率机制,还是建立统一的钉住货币篮子机制。如果选择钉住单一货币,那么在这种货币与该国其他贸易伙伴的货币的比价出现较大的波动时,就需要在外汇市场更广泛的干预。而如果选择钉住一揽子货币,各国财政部门为了将其目标汇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比在仅对钉住单一货币的机制下要少。

亚洲各经济体持有世界外汇储备总额的50%以上,这表明:(1)肯定存在资源分配不当以及机会成本问题;(2)本地区有足够储备来建立一个规模较大、可靠的共同储备库安排。更重要的是,外汇储备在包括日本、中国、韩国、新加坡在内的许多“强势货币”国家得到了很好的分配。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如果一个地区的“弱势货币”国家比“强势货币”国家多,别说建立共同储备库,就是合作的可持续性也无疑会成问题。因为这几个为数不多的“强势货币”国家不可能愿意其储备常常被“弱势货币”国家连累。相反,如果储备主要集中在“强势货币”国家,这些国家就能够相互合作,在“弱势货币”国家请求提取共同储备库资金时,要求他们执行必要的宏观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

如果东亚外汇储备库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区域流动性机制,各国为了达成有效的金融合作,必须要考虑区域汇率协调的问题。这里可以借鉴建立相当于欧洲“超短期融资机制”的机构,在遭受投机性攻击时继续维持区域货币安排。

在欧洲“超短期融资机制”下,成员国相互给予45—90天的无限量贷款,贷款利率按市场利率计,50%的贷款可以以欧洲货币单位(ecu)支付(1998年欧元的问世宣告了欧洲货币单位的解散,欧洲央行拥有的储备也随之返回给了欧盟各国央行)。这一基金由以前的欧洲货币合作基金(emcf)管理。各成员国向欧洲货币合作基金提供美元储备资金,由该基金发行欧洲货币单位。欧洲货币合作基金成立了由参与成员国央行行长组成的理事会,负责监管欧洲货币政策,管理信贷机构的运作,并授权实施汇率联合浮动。

当然,任何形式的汇率协调都要求建立储备库安排,共同管理区域货币安排。但是,这样的汇率协调形式要求的不止这个。最关键的是要实现区域宏观经济政策的紧密协调,而这必然要求某种制约性的安排来确保各国都遵守一定的规则。毫无疑问,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储备库安排有效运转,需要区域内各国的进一步努力和政治意愿。区域金融合作有效运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大力加强区域监控机制,并制定良好的政策条件。外汇储备库的政策条件必须以某种形式解决参与成员国实施的汇率安排。例如,如果大家认为,有些诸如软钉住等汇率机制本身就比其他的机制更容易导致危机,对实施比较容易导致危机的机制的国家,就应当执行较严格的政策条件制约。东亚外汇储备库除了在提供流动性援助以及加强合作,免受资本账户波动带来的影响这些短期任务之外,更广的目标是支持本区域加强货币和经济协调。

东亚金融合作的好处主要来自于区域系统性风险的减少。区域金融稳定在性质上属于公共产品,如果各国都只是享受金融稳定的好处,而不为它做出贡献,则没有国家愿意为它做出贡献。区域金融危机对整个地区造成的危害是合作的主要动力。区域金融协调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为金融不稳定是在国家之间传播的潜在公共风险。当区域金融不稳定是由于纯传导造成时,必须进行区域金融合作,任何单个国家的管理当局都与此并不直接相关,也没有积极性去解决整个区域体系的问题。

通常,区域金融合作进程最终到达货币统一的终点,需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危机救援机制、汇率协调、区域汇率机制、引入单一货币。在此进程中,与汇率协调和汇率机制阶段相适应,“清迈倡议”逐步由松散、双边性质发展成为紧密、多边性质,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超国家的独立管理机构。因此,从东亚金融合作的发展方向看,建立区域外汇储备库将成为迈向东亚金融合作的极为重要的一步,为未来建立汇率机制乃至货币统一进行机构和机制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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