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保险服务实用13篇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1

一、问卷调查组织开展情况

(一)调查对象范围及构成

本次问卷调查对象涉及宝鸡、汉中、延安、渭南等7个地区171家企业。从问卷反馈情况看,企业员工人数在1-50人的占46%,50-100人的占27%,100人以上的占26%;企业销售规模100-500万的占25%,500-1000万的占19%,1000万以上的占52%;企业产品出口的占13%,不出口的占86%;所属行业为农业生产的占5%,农产品加工占23%,制造加工占62%,建筑占4%,贸易占2%,服务占4%;调查企业位于集中工业园区的占53%,未在园区的占47%。

(二)问卷设计的基本情况

本次问卷设计了30个问题,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调查企业的规模、类型等问题。二是被调查企业的融资现状,主要包括被调查企业的经营困难、融资缺口、获取融资方式和融资成本等问题。三是被调查企业获得保险支持的情况,主要包括被调查企业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对相关保险产品的认识、已投保或打算投保的保险产品、购买保险服务方面的困难障碍及意见建议等问题。

二、小微企业保险服务问卷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小微企业面临的风险因素较多,保险意识普遍不强

针对小微企业最担心的风险,本次调查设计了自然灾害风险、意外事故风险、产品研发风险、账款回收风险和其他风险五个选项。从反馈情况看,被调查企业选择上述五类风险的比例分别为16.67%、29.41%、12.25%、30.39%和11.27%,数据上较为分散,显示小微企业面临的风险因素较多,账款回收风险占比最大。对于采取的措施,72.07%的选择通过加强管理降低风险,仅有27.93%选择通过购买保险转移风险。

(二)小微企业对保险功能的认识较片面

对于保险的功能作用,有89%的被调查企业选择保险可以为企业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提供经济补偿;77%选择保险可以为员工提供养老健康及意外保障,从而稳定企业人才队伍;40%选择保险可以改善企业信用条件,进而为融资创造便利条件;22%选择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便利。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小微企业对保险的认识还集中在财产损失补偿和养老健康意外保障上,对于保险的其他功能认识相对不足。在对具体险种了解情况的调查中,61%选择企业财产险、32%选择货运险、51%选择养老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其余险种选择比例较低。与上述情况一致,对于已投保的险种,有35%投保了企业财产险,51%投保了养老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16%投保了货运险,其他科技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国内贸易信用险、责任险的投保比例均较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小微企业虽然较为担心账款回收风险,但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险的投保率却为零。

(三)小微企业对于保险融资功能的认识不足

本次调查中,86%的被调查企业对于保险能够帮助企业融资的作用选择不了解。对于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险等可以帮助企业直接获得贷款或改善企业信用条件的险种,分别有44%、71%和60%的企业选择不了解。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大保险宣传力度,使小微企业更加全面地了解保险的功能作用,从而促进小微企业积极运用保险工具来改善自身信用条件,提高融资能力。

(四)保险费率较高是制约小微企业投保的重要因素

在本次调查中,67%的企业认为保险费用较高,企业难以承受是购买保险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障碍,73%的企业将保费价格的高低作为了投保保险产品主要考虑的因素。对于可以承受的保险支出与销售额的比重,有57%的企业选择0.1‰以下,有30%选择0.1‰-0.5‰,这与现行的保险产品费率存在相当的差距。因此,对小微企业购买保险给予一定补贴,对于刺激小微企业保险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问卷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融资难是小微企业经营中面临的普遍难题

本次调查中,62.98%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融资难是当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最主要困难,其余选择销售难、人员不稳定以及技术不先进的分别为21.55%、12.71%和2.76%。

在单独调查企业是否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中,有88%的企业选择存在融资难。可以看出,当前融资难是小微企业经营面临最为普遍的难题。对于哪些机构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方面起决定作用,70%的被调查企业选择地方政府,68%选择人民银行、27%选择银监会、33%选择信用担保机构、30%选择小额贷款公司,选择证监会和创司的分别仅为3%和6%。从上述情况来看,小微企业在改善融资环境、解决融资难题方面对地方政府寄予厚望,政府应在完善支持措施、加强金融协调、营造政策环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二)单户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量不大,但满足率较低

本次调查中,有159家企业填写了年度融资总需求,平均融资需求为1661万元。有149家企业填写了年度流动资金需求,平均每家为948万元。有113家企业填写了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平均每家为1111万元。对于年度融资需求差额,有143家企业填写,平均每家差额为1010万元。有135家企业填写了年度流动资金差额,平均每家为633万元。有96家企业填写了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差额,平均每家为574万元。

特别是小微企业流动资金满足率仅为33%。此外,被调查企业选择融资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为20%、选择1-2年的为42%、选择1年及以下的为38%。总的来看,单户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量不大,但满足率较低,融资期限多为1-2年,与保险的融资服务功能契合,保险融资服务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小微企业获得融资方式单一,融资成本较高

对于解决融资难题的方式,92%的被调查企业选择银行贷款,选择企业互助借款、民间借贷的分别为34%和50%,选择其余融资方式的均不足10%。从获取银行贷款的方式看,有70%的被调查企业选择固定资产抵押,有27%的企业选择不动产抵押,有17%的企业选择担保公司担保,其余方式选择均不足10%。从贷款外获得的金融服务看,有40家被调查企业没有获得其他金融服务,占全部被调查企业的23.39%,选择获得票据承兑及贴现、资产管理和信用证的企业分别为49%、19%和16%,选择投行业务、保函业务和外汇资金管理业务的企业分别为7%、4%和3%。从贷款利率浮动看,选择基准利率占30%,基准利率下浮的占调查企业的7%,其余均选择基准利率上浮,其中选择上浮10%-30%的占31%,30%-50%的占到了14%。从各类融资成本看,117家填写银行贷款利率的企业平均利率为8.64%,76家填写民间借贷利率的企业平均利率为15.07%,25家填写内部职工集资的企业平均利率为13.17%。可以看出,小微企业目前获取融资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偏高,亟需多种方式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四、政策建议

从本次问卷调查情况看,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题,且在融资过程中存在融资渠道较窄、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现代金融工具,一方面可以分散转移经营风险,提高企业资信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直接促进企业融资,但目前小微企业对保险的认识不足,保险支出能力较弱,使得保险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因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引导小微企业通过保险改善信用条件降低融资成本。一方面,要发挥保险公司的宣传主体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大力宣传保险知识,介绍保险案例,使小微企业进一步了解保险、认识保险,学会运用保险工具分散转移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风险,通过保险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相关政府部门在组织动员小微企业方面的优势,针对重点工业集中区,采取集中讲座、巡回宣讲、保企座谈等方式,提高保险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强对小微企业投保相关保险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首先,应建立小微企业投保融资服务类保险产品的保费补贴机制,建立保费补贴基金,以降低小微企业保费支出压力,扩大保险服务面。其次,应在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对小微企业融资有直接帮助的重点业务领域探索建立集约投保平台,以降低保险公司展业成本,提高展业效率。最后,应统筹目前各部门针对各金融行业的政策措施,将保险纳入到银行、担保等行业的政策支持措施当中,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合力。

三是引导保险机构面向小微企业积极开展保险产品服务创新。鼓励保险公司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企业实际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科学厘定中小微企业保险的产品费率,在确保经营风险有效控制的同时,将企业的投保成本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加强对其他省份保险服务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机制创新的跟踪研究,对于符合陕西省情况的,应及时借鉴引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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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Risk Guarantee and Insurance Financing Service Demand of Micro and Small Enterprises

1 WANG Yan LIU Lihong 2 HUANG Xin

(1 Shaanxi Bureau of 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Xi’an Shaanxi 710024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2

一、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义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关系着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而且将成为下一个更为重要的蓝海市场。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对农行的可持续发展起着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

(一)提高资本充足率,缓解再融资压力

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降低,有效地缓解了资本金压力。据调研,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普通公司类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100%,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一般风险权重计量为50%,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小微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此处指个人按揭贷款)处理将降低小微企业贷款50%的风险权重。假设上市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体一致,我们测算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权重下调将提高2011年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约0.9个百分点。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效的缓解了再融资压力。

(二)国家政策倾斜有助于提高银行息差

目前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国家政策的倾斜有助于提高银行息差。由于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议价能力较强,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资金偏紧环境下利率上浮更为明显。政策扶持下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增加,今年上市银行息差有望进一步超预期。

(三)降低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风险

货币政策宽松或紧张,小微企业首当其冲受到紧缩政策的影响。由于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低,对经济环境变化敏感,经济下行时期其贷款风险最容易爆发。如果不对中小微企业信贷实行差别化监管,资本金压力下银行首先会压缩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困难进一步加剧小微企业的倒闭风险,形成“经济恶化―小微企业不良率上升―压缩小微企业贷款―融资困难加剧小微企业倒闭―经济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问题

(一)信息资源滞后

信息资源现为当前银行机构反响最突出的难题。银行在发放小企业贷款时,最需要了解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相关信息;但通过企业财务报表等常规途径来了解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显然比较困难,特别是搜集小企业非财务信息、以及参与民间融资等情况就更难。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立法滞后、信息共享困难、行业标准不一、监管主体分散,信息不对称,银行获取客户“软信息”难度较大。银行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企业的各种信息资源散落于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银行难以通过正常、稳定、统一的渠道,直接从政府相关部门获取借款企业的信息,从而制约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目前客观存在的企业信息难共享格局,根源在于部门利益。一些部门出于自身商业利益,或以维护商业秘密或涉及部门机密为由,不愿将拥有的、本属于公共资源的企业信息与其他部门、与银行共享,人为造成了企业信息的分割,造成了银行深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信息滞后。

(二)缺乏信心

实体经济的下行和民间融资“防火墙”的缺失,成为当前银行拓展小企业信贷的最大隐忧。从有关调研表明,当前银行机构在开展小企业信贷时最突出的困惑,除了对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难以把握外,企业参与民间融资行为的不可测及隐性风险也是银行的最大隐忧。近年来浙江辖内发生的一系列企业债务风险案例,其背后大多有民间高息融资存在,而且民间融资往往成为企业债务风险发生的导火索。由于借款者在信用行为上表现为“宁欠银行的款,不可欠高利贷的钱”,使银行在维护债权时面临诸多困难和不可测因素,进而在拓展小企业金融服务时“如履薄冰”,顾忌甚多。特别是2011年下半年以来,因企业参与民间融资诱发的温州企业主跑路等风险事件,极大地损伤了地方信用基础,削弱了银企之间、企业之间的互信基础。

(三)担保问题

融资担保体系的不健全,抑制了小企业通过担保增信、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空间。目前浙江省信用担保机构成分复杂,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担保机构的规模总体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均较欠缺,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担保放大倍数偏小,担保资金运用效率偏低,信用担保机构的增信功能发挥不充分。受成本、担保放大倍数、费率等方面的约束,担保公司现行的商业模式难以持续,客观上诱致偏离主业、违规经营的现象。部分担保机构挂担保之名而不做担保业务,甚至从事非法集资、高息放款等不正当业务,产生债务纠纷导致担保机构运营困难,对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管理漏洞

现行的银行信贷管理理念和模式滞后于小企业金融服务。主要表现在小企业信贷管理方式与一般企业贷款比较,无论是贷款方式还是还款方式,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在贷款方式方面,银行机构仍难以走出“抵押为本”的传统藩篱,难以适应转型升级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的现实需要。虽然不少银行已在积极探索信用贷款方式,但由于内部绩效考核的偏向以及尽职免责制度设计的滞后,即使上级行有授权,基层客户经理也不愿承担信用贷款可能带来的问责风险。过于依赖抵押担保、忽视第一还款来源的信贷理念,一方面将许多小企业挡在银行大门外,制约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客户经理的惰性,不利于银行信贷人员技术和水平的提高,并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在还款方式方面,期限错配下的“整贷整还”“先还后贷”模式,既与小企业生产经营脱节,增加了企业流动性压力,又助长了民间高利贷。目前,银行对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1年,还款方式多为到期一次性还本,给小企业资金调度带来较大困难,部分小企业需提前较长时间筹集还款资金,从而错失最佳生产经营投资机会。而“先还后贷”的要求,增加了小企业融资的不确定性和到期流动性压力,甚至迫使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等渠道高息借入转贷资金,既导致企业的财务成本上升,也间接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五)制度约束力不足

缺乏对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硬约束和激励机制。一是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地尚存在一定困难。在实施小企业金融服务与机构市场准入挂钩方面,还没有形成细化的、可操作的措施。在推动机构科学设定风险容忍度方面,既面临各家银行总行的考核激励机制设计问题,还面临监管部门监管评级等制度创新问题。在存贷比考核上,目前仅允许将专项金融债不纳入考核,对真正致力于小微企业的小法人机构激励不大,有待在制度上进一步探索、突破。二是缺乏一套科学的小企业金融服务评价体系。由于小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调整频繁,加之各家行(主要是大中型银行)实行内外两套标准,监管部门与银行机构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评价的基础存在差异性,不同银行之间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可比性较弱。此外,由于缺乏统一的小企业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客观上弱化了对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督促力。

三、基层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对策和措施

(一)转变观念,提高小微金融重要性的认识

要消除对个体民营经济的所有制歧视,从“小微企业就是高风险”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充分认识小微金融是现代化金融机构的重点市场,更是成为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亮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在小微企业符合申请条件,担保能够足值落实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积极转型,构建优化专业组织架构

一是根据农行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设立小微企业金融专营机构,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形成经营合力,打造一套前台抓营销,中台做产品制度保障,后台进行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的业务模式。二是实行有效配置资源,依托区域的产业构成、主导行业和特色经济,通过细分客户,塑造核心基本产品和行业特色产品,实现小微业务的统筹、协调与差异化发展。三是加强网点信息反馈功能。利用客户咨询、业务办理、客户维护等各种机会,主动收集和反馈网点小微客户的有效信息、大额资金变动情况。四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在小微企业授用信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应采用有区别于大中型企业的体系和数据标准,取消报表数据的采集或降低授用信过程中对财务报表数据的依赖程度,而重点采集“三表”、银行流水、销售采购合同及有效资产如专利等无形资产及相关重点指标作为判断企业经营和授信准入的主要依据,看重企业的实际经营资料及软信息,调查分析企业的风险类别及程度,综合各方面情况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匹配相应的贷款额度,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三)优化配置,建立小微金融资源保障体系

一是在信贷新增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全力保障小微信贷的投入占比,计划单列,专项使用。优化各条线资源配置,优先保证小微信贷的增长。二是通过各种渠道选聘小微金融人才,根据小微信贷员的工作规范和说明,在招聘制度、人才晋升通道、授信方式、管理方式、工作方式、考核方式等多方面进行改革,建立完善独立专门的选人、用人、留人的标准和机制,不断充实和加强小微金融的关键岗位,优先满足小微条线的人员配置需求。三是建立小微信贷人员的培训制度,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四是在持续降低全行利润费用率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小微金融发展所需要的财务等资源。

(四)营造优美环境,完善小微企业业务分区功能

基层行将营业部、市场、园区网点,以及其他小微客户资源较多、小微企业业务量较大的综合型网点作为小微企业业务重点发展网点,统一开展网点内部的功能分区。一是设立小微企业业务服务标识和指示牌,按业务发展要求设置小微企业服务专区;咨询引导区应设置小微企业业务填单台,并摆放本机构主要小微企业业务的填单示范样本,客户等候区及网点宣传处布置相应的小微企业业务宣传海报、产品手册或折页等资料;在挂墙式海报架、电视壁宣传小微企业业务;二是按照业务需求开设小微企业业务柜台(或对公综合柜),优先办理小微企业业务;优质小微企业客户和个人贵宾客户共享VIP柜台及理财室、贵宾室;三是自助服务区应配置小微企业业务自助机具、回单箱等小微企业业务专用设备。

(五)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银行竞争力

一是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设立相应的小微企业贷款营销指标,对营销人员发展小微企业贷款给予比大额贷款更为优厚的激励,充分调动小微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完善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机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季度业务综合营销竞赛方案,对小微企业结算账户开立、企业网银、现金管理、对公理财、贷款投放等标准化产品实行产品计价。同时,对标杆网点,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全部指标权重的60%;对重点推进网点,小微企业业务考核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全部指标权重的40%,通过考核机制激发网点营销小微企业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建立符合小微信贷业务的银行文化体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提升银行竞争力。

(六)创新特色服务,推动产品营销和服务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3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家庭式作坊的统称。根据统计,当前我国已经有超过4200万户的中小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95%以上,为国家和社会解决了超过85%以上的城市人口就业问题,贡献了国家财政收入的50%。其中,小型企?I和微型企业的数量约占我国中小型企业总数的97%,在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创造就业机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组织形式多样化

当前我国对小微企业的投资主体没有特别的准入要求与身份限制。此外,投资人在创建小微企业时既可以选择申办个体户、独资企业,也可以申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融资渠道形式广泛

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托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在金融机构中的融资比例尚不超过20%。此外,小微企业的融资主要是为满足日常经营支出,而投资支出较少。同时,小微企业对经营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要求程度较低。

(三)小微企业组织形式简单,规模较小

当前我国的小微企业组织形式相对简单,经营管理决策层次少且效率快速。此外,在生产销售中更多采用直销方式且主要服务当地市场需求。我国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员工的技术能力要求不高,创新程度较低。

(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灵活多变

目前我国的小微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员工更多的是家庭成员,财务制度和薪酬制度等相对不健全。另外,小微企业存在着抗风险能力弱、融资贷款额度小等困难,导致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

二、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发展现状分析

基于小微企业的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特点等,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与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理念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其金融服务需求特点对商业银行传统的运营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特点

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不仅与传统意义上的中小企业存在差异,同时与个体户的小额信贷融资也存在着较大的区别。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特点比较明显,具有“急、短、频”的特点,虽然融资贷款业务量较大,但是每笔业务金额相对较小。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规模以及数量不断壮大,其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了明显的变化态势,对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金融服务产品日益多元化,由单一的金融服务需求向多层次、多元化、多方位的融资需求发展。

(二)商业银行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发展现状

(1)商业银行满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动力不足

小微企业由于更多采用家族式经营模式,导致其内部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透明度较低,抗风险能力薄弱,以追求高风险高收益为经营理念。小微企业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其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难以满足我国商业银行对投资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的基本标准。此外,商业银行在进行投资需求配置时更多投放到安全性高的投资领域,容易放弃风险系数高的小微企业。随着小微企业的逐步发展成熟以及国家的政策支持,商业银行日益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重视程度,但是由于形成的固有顾虑以及外部金融市场环境的影响,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仍然处于商业银行中的边缘业务,与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不成比例关系。

(2)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相对保守,考核机制尚需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将资产主要投放于低风险低收益的领域,风险管理理念相对保守,此外贷款风险管控模式还有待成熟。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主要是以担保和抵押的方式发放贷款,没有制定与小微企业相适应的金融定价机制,更多的是采用基准利率上浮等传统服务企业的报价方式确定价格成本。与此同时,目前我国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考核奖惩机制仍然与传统业务相同,一线业务人员遵循着“终身责任制”原则,并没有制定独立完整的考核制度,严重影响了一线业务人员拓展小微企业市场的动力和士气。

(3)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模式尚需专业化发展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所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均推行统一管理模式,没有针对小微企业建立专业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策略,导致商业银行关于小微企业的业务不能发挥专业化的效率优势,同时也使其面临着各种风险,不利于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此外,我国关于小微企业的贷后服务机制仍然没有建立,需要加强资产管理手段和方式。

三、提高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策略研究

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业务不仅是商业银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客户群,而且是一种营销模式的创新。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结合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不断优化和完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机制,满足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管控小微企业的风险,增强和提升其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

(一)构建小微企业放贷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对小微企业实行独立的资金规模、用途管控机制,保证其贷款优先投放、足额投放。此外,商业银行应该简化小微企业的贷款授信和审批流程,压缩贷款的投放周期,提高小微企业的放贷风险评估机制。

(二)商业银行精确定位小微企业,将金融服务业务专业化

我国商业银行要精确定位小微企业,按照专业化的标准建立一套详细的组织体系。此外,商业银行应该将负责小微企业的一线业务人员按照团队进行专业化培训和管理,明确和清晰个人权责。商业银行应该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先选择优势行业进行深度挖掘。

(三)商业银行应该完善小微企业贷后监管制度

基于小微企业的成本较高,导致其单笔业务风险很大。因此,商业银行应该综合考虑小微企业的自身特点、行业需求、经济周期等因素,在基准利率上附加其他风险补偿因素,在保证较高的资产收益率基础上降低风险可能性。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定价主导权,建立差异化的风险定价体系。

(四)商业银行应该完善金融服务产品配套制度创新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4

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信贷产品供给不对称

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大小不一,需求差异化程度高,缺少适应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小微企业经营比较活跃,但经营规模大小不一,融资需求也呈多样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产品范围包括: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授信业务,公司及个人的结算、存取款、汇款、票据等服务,以目标客户横向延伸的个人以及家庭财富管理业务(包括基金证券投资业务,个人、家庭保险以及理财、消费信贷和咨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以目标人群需求为重点的非金融增值服务等。而目前银行的主流信贷产品多源于中型企业金融服务模式,缺乏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一些银行努力突出信贷重点,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完善小微企业授信和风险管控工作,助推了小微企业发展。但是,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快、频、急和多样化的特点,银行现有机制、产品和服务单一,供求匹配不对称的矛盾较突出,难以满足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实际需要。例如,未能建立小微企业项目营销储备库,以及时对小微企业的项目、品种、行业等进行统计入库,动态管理,对符合信贷条件的迅速组织营销,对暂不具备营销条件的入库精心培育。

(二)小微企业与银行治理结构不匹配影响了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投入

小微企业大部分由个人或家族创建,其经营风格受企业主的影响明显,多数企业未建立现代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大量经营决策根据企业主的主观判断作出,缺乏足够的客观性;小微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企业的业务收支都是实收实付,缺乏必要的第三方监督,报表数据反映信息不准确,而银行方面由于小微企业征信平台构建不完善,难以得到全面完整的信用信息,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使用监督困难;小微企业贷款往往金额较小,但时间要求非常紧迫,且在日后的业务中又经常频繁地发生,而银行现在的信贷业务流程、管理体系、及授权环节相对复杂,信贷业务的成本时间相对较大,难以满足小微企业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小微企业也容易受到宏观调控形势、行业周期的影响,存在财务弹性小,在经济下行、市场衰退期很容易陷入危机;小微企业本身的制度支持不足,小微业务的责任追究、考核激励、服务管理等仍然停留于传统理念,一线业务人员无法摆脱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后顾之忧,影响小微业务人员市场拓展的勇气和营销潜力,制度创新的不足制约了业务快速发展。以上因素都影响了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投入。

(三)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资源缺乏影响了自身的融资能力

小微企业担保能力普遍较差。多数小微企业可供抵押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不动产普遍存在资产质量不高,评估值偏高等情况,特别是以购销为主的小微企业,受其所处行业特点影响,自有资产较少,担保能力较弱。如果通过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必须提供反担保,无疑是提高了企业融资担保的门槛,有些时候企业为了得到贷款就要找10多个自然人给予保证,因此,就很大程度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制约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有的银行提供贷款时甚至还要附加捆绑条件,使企业负担过重。连政策性银行,也要考虑经营效益和风险合规问题,很难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

(四)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技术水平与小微企业金融风险特性不相适应

银行风险观念相对保守,仍然倾向于以抵押和担保方式发放贷款,产品定价偏低,报价方式落后,采用利率上浮等传统服务大企业的间接报价法,没有建立对小微企业的定价主导权。银行业务模式不适用小微企业的业务特点。如银行小微业务模式没有实现专业化、专门化,小微业务的销售与管理环节在职能、团队、流程和考核上没有实现分离和相互独立,一方面没有实现专业化的效率优势,另一方面蕴含着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不利于业务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售后服务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资产管理手段有待加强,同时也缺少对小微企业客户的持续服务支持。

(五)银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小微企业客户经理队伍人员不足,二是企业客户经理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新项目不断产生,新企业不断上马,这给信贷人员的贷前调查、分析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信贷人员既要懂市场分析、财务分析,又要掌握企业的经营概况,预测企业的市场行情。而银行一部分信贷人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综合素质离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六)缺乏对小微企业的制度保障和风险补偿机制

由于政府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偏弱,缺乏法规制度的保障和约束。同时,担保公司自身也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注册资本到位率低,使得担保公司难以正常运作,未能达到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目的。此外,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有待加强,政策执行落实未到位。如根据财政部关于小微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呆账核销有关问题的有关规定:“放宽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呆账认定条件,金融机构对单笔贷款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经追索1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可是在具体的呆账审核操作中,掌握政策的相关部门为考虑方方面面的原因,却把认定的小微企业呆账贷款,在批准核销后又作为利润征收所得税,这样就挫伤了对小微企业贷款投入的积极性。

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的建议与思考

(一)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建立可匹配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机制

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建立低门槛、广覆盖、普惠制、可持续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机制。对小微企业实行单独匹配资金、单独匹配规模、单独匹配经济资本额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优先投放,足额投放。梳理现有的贷款程序,删除或合并不必要的程序,建立简约的与小微企业无缝对接、零距离服务的贷款流程。设立小微企业贷款独立审批人,提高独立审批人贷审额度,减少贷款审批环节,压缩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周期,提高办贷效率;建立差别化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评价体系,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拨备率,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对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只要操作合规,用途合法,即可免责,解除小微企业贷款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此外,探索小微企业贷款的品种创新,根据小微企业规模小、总量低的特点,在现有贷款品种的基础上,积极开发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为满足不同层次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产品的推进力度,逐步建立起符合小微企业融资的多品种、多方式、多结构的立体化融资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二)加强对小微企业客户的贷后监控工作

将小微企业客户服务工作纳入到贷后监控工作中,使贷后监控工作与客户服务的采购结合,最终实现优质客户的价值得到挖掘,问题客户的风险得到控制。以“价格覆盖风险”为原则,综合考虑小微企业自身因素、贷款涉及因素、经济周期因素、区域因素、行业因素,在基准利率上附加违约补偿、期限溢价、损失率、客户调整等风险补偿要求,实际利率水平不仅保证收益能有效覆盖风险,而且还能保证较高的资产收益率水平。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筑小微企业发展联动机制

政府应大力扶持国有及民营担保机构发展,引导和支持有实力、资金充裕的小微企业开展行业互保互助。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形成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好格局。地方政府应建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制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带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大银行的支持,也需要中小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小微企业自身的管理进步和发展壮大。广大小微企业要练好内功,加强管理,提高自己的实力,提高自己的信誉度,不仅要及早进行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还要树立诚信观念,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参加企业信用评级,树立合法经营、诚信立业观念,努力提升企业信用形象。

此外,政府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依法运用财政扶持手段,确保财政对小微企业的投入,对小微企业专项资金做出明确规定。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变分散使用为集中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应,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运用税收优惠、缓征或先征后返等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间接扶持;二是加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鼓励各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三是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组建再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规模,重点服务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绩突出的符合规范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

(四)建立小微企业诚信约束机制

一是建立项目诚信配合分析排查制度。从银企配合关系入手,建立贷款用途定期巡查、不定期专项抽查制度,明确检查的时限、内容和重点;将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投资人的私人房产作为贷款抵押品,加重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如贷款投放前,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小微企业客户的销售货款归行率不得低于90%,对达不到销售货款归行比例要求的,视情况在下年度核减对该小微企业客户的信用等级或贷款额度,以达到消除贷款风险隐患、巩固信贷管理经营成果的目的。二是建立小微企业诚信违约退出机制。对存在未经关系行同意擅自处理抵(质)押物、对外欺诈行为、从事远期高风险交易、通过各种方式逃废债务、挪用贷款用于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履行贷款业务办理时的承诺等情况之一的小微企业,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提前收回贷款,并终止与其的信贷关系。通过以上方式,增强小微企业的诚信意识,以博取银行的金融支持。

参考文献:

[1]李瑞.小企业融资的国际经验比较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5)

[2]马章良.国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经验及其有益启示[J].时代金融,2013(1)

[3]姚延中.浅议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风险[J].经济师.2009(10)

[4]孔树东.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经验及启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120-162.

[5]宋琳.从商业银行角度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J].价值工程,2011(8)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5

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及问题

(一)小微企业金融弱质性问题

首先,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相比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大多是从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转型而来,相当部分仍沿用传统的工厂制或家族企业的解决方式,难以形成健全、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资产规模较小、产品结构单一,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经营风险较大,平均生存期为3~5年,并且普遍缺乏银行所要求的合格抵押物,由此不能满足银行所设定的担保条件。

其次,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度欠规范,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不高,难以提供真实的报表,消弱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为了获得外部融资及逃税,小微企业往往会准备多套财务报表以应对不同需要,而银行信息不对称致使为控制风险而对小微企业谨慎贷款,

(二)金融系统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问题

1.商业银行管理半径较长,申请贷款门槛较高,贷款申请周期长,并且一直奉行“无抵押、不贷款”原则,较难满足小微企业“短、小、急、频”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内在动力也不足。一方面,商业银行是独立经营,以盈利为经营目标。小微企业行业分散凌乱,规模小,导致商业银行分散管理。为满足小微企业金融需求,须增设网点,加大了投入,增加了成本。另一方面,对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信息费用及交易成本基本一致,相比较而已,小微企业单位贷款成本比大中型企业成本高。商业银行更加偏向于对大中型企业的贷款,降低成本。

2.民间借贷问题,由于银行借贷门槛高,小微企业融资转向民间,金融脱媒趋势增强。民间金融以其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服务机构,成为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然而民间金融发展不规范,游离于现行法律和监管制度之外,具有高风险、高利率的特点,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对其长远发展带来恶劣影响,使小微企业的经营雪上加霜。

3.新三板的成立极大地改变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新三板为非上市的科技公司提供了发展空间。但新三板市场的不足之处首先在于其融资额相对偏低。平均来看,一般一个新三板企业一轮仅可融资2000万至5000万。而市场分析人士估计创业板的融资规模每家一轮在1.5亿元左右。其次,新三板公司的上市股票在三板市场上,流动性不高,后续融资比较困难。最后,新三板对企业带来的管理难题,新三板公司一般处于创业初期,管理结构简单,公司治理由企业老板说了算,如果上了新三板,企业的经营需要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要上股东大会,财务要公开。公司治理、财务规范化,成本增加。

二、小微企业金额服务创新建议及措施

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金融机构也采取了许多措施。2014年11月19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缓解融资成本高问题,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群众收入提高。”

加大金融系统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创新,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改善。

(一)加强对小微企业服务机构的创新

1.政府需在机构创新上要起主导作用

首先在政策法规上要对小微企业进行支持,如美国《小企业融资法》、《社区再投资法案》,日本《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纲要》。虽然我国于2012年4月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但并未明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服务的责任义务。《社区再投资法案》,明确指出银行必须满足其所在社区的中低收入家庭和小企业的信贷需求。法案要求相应的联邦金融监管机构评估银行相关记录,评价银行是否在保持安全和稳健运营的同时满足其所在的整个社区的信贷要求。

再次,政府需要成立全国(地方)性的小微企业联合会。联合会主要负责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争取政府订单,并对小企业主提供各种训练。

小微企业联合会主要负责:

(1)构建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平台,对小微企业信用进行评级。通过信用评级平台,不仅能够对小微企业虚假信息产生约束,还能够为商业银行验证企业信息提供方便;并且能有效降低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双方的交易成本。

(2)收集同类项目的借贷申请,集中向金融机构借贷,改变过去由小微企业直接向金融机构借贷的模式,改为联合会向金融机构借贷,批量处理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申请的处理成本。

(3)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银行为有资质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由小微企业联合会与银行共同承担企业到期无法归还本息的风险,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缺乏有效抵押物但发展前景良好的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4)在小微企业集聚区域建立健全的技术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指导性建议,加强小微企业管理、财务人员培训,促进小微企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并开展金融服务,鼓励为与创新和科技产业相关的小微企业提供专营性金融服务,集中优势资源,为小微企业创新提供支持。

2.加强新技术的运用

(1)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技术,记录小微企业经营、借贷信息和企业主个人信息,加强信息披露,通过对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和公开,能有效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之间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2)收集和跟踪小微企业经营数据、行业发展数据及产业链数据,建立一套数据模型,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的审核提供数据支持,推动建立由小微企业、银行、证券、保险和政府等多方面参与的信息互通互联机制,由金融机构依据小微企业自身实力和发展潜力与企业融资申报额进行对比确定是否同意贷款。

(3)利用信息技术规范小微企业内部的管理,努力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时使用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信度。

3.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的机制创新

(1)根据小微企业自身特点,建立与小微企业相匹配的融资贷款投放机制

根据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及融资需求特点,建立门槛较低、覆盖面广和可持续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行专门的资金匹配确保小微企业能够获得优先投放的足额贷款。金融机构梳理现有的贷款审核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流程,建立与小微企业能够进行零距离交流的简约贷款程序。对于小微企业多层次化的贷款风险,建立差别化的风险评价体系,从而明确金额机构对小微融资风险的分类,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2)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维护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

对于民间金融,立法上赋予民间金融合法经营的权利。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将银背、当铺、私人钱庄、合会、农村合作基金等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统一管制之下,使之依法开展金额业务活动,引导其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其健康发展。

4.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

(1)提高金融机构内部提供服务的意愿

从本质上讲,银行也是追逐利益,以获得利润为核心的企业,对待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只要银行有充足的利润,它会不断调整自身的服务水平,攫取更多的利润。银行系统在拓展自己的业务时要主动“走出去”,寻找质量较高的小微企业,并利用银行多年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对其进行培育,引导这些具备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加强自身的发展和加强在经营方面的引导,使得具备潜力但当前正面临困境的小微企业能够走过难关,得到更好的发展。

(2)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创新

金融机构要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小、急、频”的特点,加快推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建设,不断丰富移动支付服务内容,提升移动支付服务水平,并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方式。增强营销意识,全面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咨询服务及服务。采取差异化贷款评审制度,按照企业不同的借贷规模采用不同的审批流程。

(3)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发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蓬勃发展,第三方支付公司、P2P网络融资、众筹模式的互联网公司的崛起,使金融市场参与者日趋增多。网贷公司面对的多是一些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的次级“长尾”人群以及少部分银行交叉客户,在与银行贷款业务互补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相互竞争,弥补我国金融体系的缺口,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的紧密合作,能够以较低成本积累小微企业的信息,实现金融服务的电子化。

5.金融机构要完善风险控制

推出针对小微企业及金融机构的保险产品。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一直是高悬在经营者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也是金融机构慎贷、惜贷的原因。保险业通过大数据为行业建立数据模型,确定参保条件,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保险产品。当参保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收入明显低于基期或则行业平均水平时,给予保障,以助其度过难关;参保金融机构在确定借贷企业无力偿还贷款时,向保险机构申请赔付,弥补损失。

6.推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要充分利用金融体系改革给资本市场发展带来的动力,努力完善资本市场的层次和结构。有序推进“创业板”、“新三板”扩容,努力实现和企业数量相适应的“正金字塔”结构资本市场。降低“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条件,简化小微企业发行债务的程序,保证资本市场的畅通,为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提供便利条件。

结语

金融机构要以做研究的态度深入分析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在金融服务上加强创新,深耕细作,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改造;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在金融市场上形成和发展更多的“格莱珉银行”。(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6

关键词 :县域金融服务;县域小微企业;县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9-0058-05

收稿日期:2015-06-1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县域经济与县域金融服务协同发展研究” (13BJY172); 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项目“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机制及国际比较研究”(TD12-5055)

作者简介:高晓燕(1964-),女,河北鹿泉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金融创新和农村金融研究。E-mail:15900374451@163.com

一、引言

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主体是小微企业。发展县域小微企业是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县域金融体系在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来自自身和外界的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

目前,理论界有针对性地从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还比较少。如果用现有的县域金融相关理论提出能够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县域金融服务方案,则会丰富县域金融的理论性研究。这也将从理论上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这一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

在行政区域划分制度上,我国与其他国家存在着明显差异。国外大多数地区并没有“县域”的概念。国外文献主要从对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和理论研究对国外的文献展开简要分析与讨论。

McKinnon[1]和Shaw[2]提出了关于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的理论,认为一国的金融体制对该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或是阻碍作用,主要是看政府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安排是否适合该国经济的发展水平。Levine和Zervos[3]认为金融体系共有五种功能,由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市场磨擦。而金融体系可以融通资金、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消除市场摩擦,促进经济的增长。Evrensel[4]通过研究证明在金融一体化的市场中,不同水平的区域金融发展情况对该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各不相同,同时对新创办企业倒闭率的影响也存在差异。Fung[5]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这种相互关系表现得比较明显,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关系逐渐减弱。

(二)国内研究

1.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周俊才[6]以甘肃省定西市为例,认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困难主要有:信息分散、缺乏统一规划、法制不完善和人员不足等。尹帅和范满志[7]认为在我国整个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金融网点不足、人员缺乏和贷款权限不足等。陈西平等[8]认为在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后、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有待提高、金融资源利用率不足和金融服务网点缺乏等。张向民[9]认为县域金融服务创新有三重困难——整合难、推进难、自主难;三个不够——供给与需求匹配不够、主体与客体协调不够、目标与环境适应不够;三个缺乏——缺乏差异性、缺乏品牌效应、缺乏长效机制。李新光[10]通过分析云南省宁蒗县金融发展情况,认为金融服务面临着县域金融机构和服务规模较小、金融网点少、员工素质不高、县域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和县域地区的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

2.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对策

石晶等[11]认为要创新县域金融服务品种、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一是政府要制定优惠的贷款利率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利息支出;二是创新贷款的抵押担保办法,降低贷款的门槛;三是尽快开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并适应小额信用贷款的需求。潘海英和吴明[12]通过对温岭市的调查研究表明,需要大力发展非正规金融和信用担保机构,并通过业务创新和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许葳[13]以农业银行为例,提出县域金融机构应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发展融资租赁等多元化的间接融资模式;发展小微企业投资银行业务等;实行精细化、综合化管理等。王雅卉和谢元态[14]提出要完善县域金融体系,需要对金融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从而加大县域金融资源的供给;同时,还要加强政府支持和监管,对县域金融机构进行差异化改革。

目前在国内,对于县域金融发展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和理论,提出适合我国经济条件的发展对策,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和科学的理论框架。对如何提升县域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进行系统研究的更少。本文结合我国县域金融服务的现状,提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的策略。

三、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现状分析

(一)县域小微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现状分析

1.县域小微企业的迅猛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目前县域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方面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县域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县域小微企业得到的贷款比例不断下降,有相当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另一方面由于县域资金的集中化使用,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型企业、优势产业集中投放资金,导致小微企业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也得不到满足。

2.县域小微企业的经营多元化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1)对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我国县域金融市场的核心仍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都不发达,投融资类金融品种也很少。由于县域小微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回报率低,保险类和担保类金融机构都不愿意向县域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一些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小微企业缺乏专业的资信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估,也缺乏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支持,这都导致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面临更大的压力。

(2)对新型金融产品的需求。目前,相对于比较发达的城市金融市场,县域地区的金融市场存在着规模较小,机构不健全,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等诸多问题。单一的金融体系难以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的多层次、宽范围的金融需求,也使小微企业难以通过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避免经营风险[12]。

(二)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现状分析

1.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成情况

自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以银行类、证券类和保险类等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的以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县域金融体系。

(1)正规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是构成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主体。县域金融服务对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主要是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得以实现的。

(2)非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一些非法定的提供资金融通的金融机构,包括民间借贷、合会和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对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因此,也是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情况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县域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域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一些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在部分地区兴起。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都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金融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总量大幅增长。根据中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主要农村金融机构

此处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6.68万亿元,同比增长17.60%。

县域金融的发展也极大地支撑了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随着县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目前,部分县域不断探索成立了新型贷款的担保方式,提出了存货质押和应收票据质押贷款等,降低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

四、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1.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由于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与大企业、龙头企业相比,金融机构的投资回报率较低,因此,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开展业务,参与县域金融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动力不足。第一,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无法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由于贷款审批权的上移,在县域的贷款主要是偏向龙头企业,对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不断减少。第二,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整体规模较小且分布不均匀,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2.县域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整体规模偏小

第一,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小,担保额有限。对于县域小微企业来说,担保贷款是一个重要的融资途径。但由于县域小微企业自身条件和资信情况的限制,商业性的贷款担保机构也不愿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第二,保费标准过高。在县域地区,由于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抵御风险能力弱,因此,保险公司对小微企业制定的保费标准也相应较高,导致投保意愿较低。第三,中小信托机构的发展也是处于初步阶段,业务规模比较小,在一些地区甚至没有相应的网点,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其市场份额明显偏低。

3.金融产品结构不完善,创新不足

目前,由于县域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质押物和有效担保,虽然有一些金融机构也专门开发了一些适合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但这些金融产品在最低金额限制、贷款利率和期限以及还款要求等方面还是难以满足县域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同时,由于县域金融市场缺乏竞争,金融机构也没有产品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因而导致县域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甚至一些成熟的金融创新产品受地域和品牌的影响也未能在县域推广。

(二)县域金融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导致县域地区金融网点撤离

1994年的金融体制改革把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分离开来,商业银行走向了市场化的道路,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开始在广大县域地区吸收大量存款,但这些资金通过上级流向了经济更发达的地区。同时,在县域地区提供金融业务大幅收缩,导致县域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农村存贷款资金为例,1997—2009年,我国通过金融渠道的流出的农村存贷款规模基本上是逐年增加的,从1997年的2 314.80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3.30万亿元,增长了13倍,净流出总额高达14.90万亿元。特别是从2001年以后流出速度明显提高,

资料来源:1997—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这也就导致了当地的中小企业融资不足。

2.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的上移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

随着商业银行的改制和贷款审批权的上移,县域资金逐步向城市地区转移,同时,出于安全性和效益性的考虑,商业银行开始将县域支行的贷款审批权上交。县级以下各营业网点主要以存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为主,贷款权限很小,很多县级支行只有贷款的调查权,而无贷款的审批权[7]。对于许多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需要上级分行的审批才能进行,这也客观增加了贷款的审批流程和时间,而贷款的终身责任制也使基层的信贷人员不愿承担风险,发放贷款非常谨慎,这都无形提高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

3.县域金融产品缺乏创新,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

在县域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处于卖方市场,在资金供给方面基本处于垄断地位,缺乏市场竞争。所以商业银行没有动力也没有意愿开发新的产品,这就无法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短、急、快”的金融需求。多年来,县域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主要是一些简单的存取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贷款的品种少、额度小,且在还款期限、利率等方面也不适合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中间业务品种较少,一些承兑、信用卡、保函类的金融业务在县域地区没有推广开来;而证券、保险和公司理财类的金融产品也很少在县域地区开展。

五、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路径

(一)县域金融机构

1.明确县域商业银行的主渠道作用

县域小微企业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为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获取盈利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商业银行要把握住国家大力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这一良机,调整自身的信贷结构,支持县域营业网点将信贷政策向县域小微企业倾斜。农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和网点优势,丰富对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其他商业银行也要积极参与到县域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中,争取向县域地区,特别是县域小微企业推出更加多元化、综合化的信贷政策。

2.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扶持作用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小微企业产生了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部分县域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如规模小、缺乏担保物等,无法达到商业银行的放贷条件,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这就需要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县域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扶持作用,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业务。例如,由农业发展银行给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补贴,引导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回县域地区,来有效支持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

3.增强其他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

对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说,其定位之一就是服务县域小微企业。依托其网络优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了专门的小微企业贷款,用于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需要。对农信社来说,要适应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形势,不断调整信贷政策,提供更适合县域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例如,大力发展信用联盟贷款和小微企业联保贷款等。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利用信息优势和贷款程序比较灵活等特点,不断完善各自的市场地位。

(二)县域金融产品

1.完善县域金融产品的供给结构

县域金融机构要拓宽对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要提供单一的存贷款业务,还要根据县域小微企业的需求,为小微企业设计和开发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例如结算、承兑、保险、理财和财务咨询等。为了弥补县域地区金融网点的不足,还可以向小微企业主推广网络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网络金融服务,同时还可以逐步推广小微企业保险和商品远期、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从而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小微企业生产风险和信贷风险。

2.拓宽县域小微企业的抵押物范围和支付结算方式

创新和拓展县域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抵押物范围,推动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以及商标经营权融资等新型抵押贷款方式,同时还可以开展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融资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来解决县域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物而无法取得贷款的问题。还要创新县域地区的支付结算方式,大力推进县域地区电子化金融的建设。增加ATM、CDS等自助设备,培养县域小微企业新的支付习惯。要扩大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小微企业中的应用。

(三)县域金融业务

1.建立县域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政府要为县域小微企业建立专门的信用担保体系,促进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政府还要设立专项风险保障资金等,一方面用于为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保障;另一方面支持各地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同时,还要大力发展互助性、商业性担保机构,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另外,还可以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发展小微企业联保、互保和上下游企业间的产业链担保等融资产品,探索各种新型担保方式。

2.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

要健全小微企业保险体系,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途径。第一,要由政府出资建立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和再保险机构,全面涉足一些商业保险不愿涉足的领域,同时为其他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服务。第二,要要鼓励现有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形成多元化、综合化的小微企业保险体系。第三,还要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的合作,开发一些金融相对较小、风险较低、适合县域小微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丰富县域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和风险防范途径。

3.拓宽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要促进县域小微企业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改善县域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环境。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对于一些规模较小、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县域小微企业可鼓励其发行债券,由政府或金融机构等提供担保,加大直接融资在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途径中所占比例。对于一些成长较快的科技型和高新技术型小微企业可探索股权融资和技术产权融资等,将股权、技术、知识产权等转化为资金资产,从而取得快速、高效、低成本的融资。另外还可以发展其他融资途径,例如鼓励金融机构和其他资本开展针对县域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推广票据贴现、承兑、托收、和信用证等多种非现金类融资工具的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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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7

3.信贷风险巨大。成立时间短、固定资产投入不足,是绝大多数小微企业的特点,因此,融资过程中的抵押不足也就成为了困扰小微企业的一个难题。已成功获得融资的小微企业中的绝大部分都是通过互保链来实现的,但也会给小微企业和微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潜在风险。当宏观经济环境恶化时,互保链中的某家企业出现资金链的断裂,可能导致互保链上的其他企业也相继陷入经营困境。这将会给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损失。调研发现,仅浙江省2012年企业保证贷款的比重就高达30%以上,而绍兴市在2012年因涉贷关停企业中有25%就是由于互保链问题导致的。小微企业的相对“次级信用”加大了微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微金融的发展。

4.发展动力不足。首先,利益权衡抑制微金融发展。微金融的繁荣发展不仅需要小额贷款机构的努力,更需要管理经验丰富、抗风险能力强的大型商业银行的努力。由于小微企业所具有的贷款额度小、贷款周期长、经营风险大等特点,部分大型商业银行考虑到自身利益不愿提供微金融的服务。其次,创新不足抑制微金融。当前,我国微金融产品狭义上仅包括小额贷款,而诸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类、证券类微金融产品所占比重较小。此外,部分已涉足微金融领域的商业银行仍沿用以前的产品和制度,没有深入挖掘小微企业的需求,在微金融产品和制度的创新方面较落后。再次,市场进入抑制微金融发展。微金融服务领域较高的进入门槛和严格的监管制度,使得部分民间的放贷机构不愿进入,微金融的发展动力严重不足。

二、政策建议

1.增加服务供给量,提高服务水平。适当放宽金融市场的准入标准,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保证微金融服务的供给量;放宽对微金融机构的部分监管指标,积极探索微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保证其发展的可持续性;积极发展包括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在内的多类型的微金融机构,丰富微金融服务机构的种类,促进微金融服务机构间的竞争,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微金融机构进行正确的客户定位,提高微金融需求和供给的匹配度。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建立透明化、规范化、数字化的信息服务平台,使金融机构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建立统一、规范的信用评价体系,对小微企业进行公平、公正的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信用档案,准确、及时地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加强小微企业自身的信用建设,完善小微企业征信管理体系。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8

操作简便,方便小微企业使用的政策性金融服务

投保手续简便,“小微企业信保易”零门槛、零限制,一次交费,保障全年;计费方式简单,即保单年度保险费=上年海关统计出口总金额×保险费率;索赔条件明确,仅需提供《索赔申请书》及保单约定的基本贸易单证;赔款支付及时,定损核赔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目前,已经有企业尝试了“小微企业信保易”。重庆一家进出口公司,主要出口铝材到欧洲地区。由于欧债危机,2011年该公司最大的一家意大利客户将赊账期拉长到60~90天,因此失去了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子。该公司老总傅玉龙告诉记者:“去年我们预计做2000万元人民币的单子,实际只做了500多万元人民币。由于国外进口方纷纷延长赊账期,我们不得不放弃这些单子,小公司是承担不起跑单风险的。”该企业在选择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简易承保方案后,傅玉龙告诉记者:“现在我去接下1000万元人民币的意大利订单,即使赊账60天,90天我都不必担忧了。”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9

一、服务型微小企业涵义

服务型微小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科目规定的经营活动、雇员人数小于10人、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服务种类单一、规模较小的企业组织。该类企业的融资渠道狭窄、单一,主要是亲戚朋友和熟人,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所以,融资问题常常成为制约该类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服务型微小企业融资现状

1、内部融资能力低。与外部融资相比,内部融资可以减小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可以节约企业的交易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因此,内部融资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但是,我国大部分服务型微小企业因为存在管理水平低、面临市场不确定以及缺乏自我积累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内部融资普遍不足。

2、外部融资渠道单一。对我国大部分服务型微小企业而言,外部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主要是争取金融机构贷款。这也是在我国目前所处经济发展阶段下,服务型微小企业所作出的无奈选择。首先,我国股权、债券等资本市场还不是很成熟,门槛也较高,因此通过上市或是发行企业债券等直接方式融资对服务型微小企业而言是遥不可及。即使是对即将创立的创业板市场,大部分的服务型微小企业也只能是望洋兴叹。其次,在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间接融资方式中,由于我国商业信用和票据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比较滞后,因此服务型微小企业几乎无法通过票据贴现进行融资。而由于经济体制和企业经营者思想观念落后等多种原因,服务型微小企业通过设备融资租赁进行融资的量也很小。相比较而言金融机构贷款由于服务品种多样,手续相对简单快捷,因此成为服务型微小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3、获得银行贷款难。在获取金融机构贷款这条途径中,服务型微小企业要想取得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的贷款并非易事。根据统计发现,服务型微小企业中只有5%左右的企业能够从银行取得贷款。由于银行对于其客户的考核往往采取“抓大放小”的政策,对小企业尤其是服务型微小企业存在信用歧视,因而形成了企业间在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局面。另外,服务型微小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贷款频率高、数额少、风险大、时间性强,因此很难引起银行的兴趣。

4、在一定程度上依赖非正规金融借贷渠道。服务型微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面临较大的约束,而其融资又具有较强的时效性,这迫使服务型微小企业更多地求助于手续简便的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借贷渠道。虽然这些渠道的融资成本往往高于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但它们能更好地适应服务型微小企业经营灵活性的要求。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借贷的最大优点是借贷过程简便快捷,能满足小企业应急的资金需求。

三、服务型微小企业融资困境产生的原因

从上述服务型微小企业融资现状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服务型微小企业的融资实际上是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处于一种困境中。这种困境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1、内部原因。其一,信用文化缺失。服务型微小企业由于规模小、经营灵活,因此通常很难形成有约束力的信用文化。而市场经济实质上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市场交易的顺利实现要依赖于交易双方实现所承诺的信用,即对已达成合同条款的全面履行。实践表明,我国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微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要高于大中型企业,长期拖欠供应商货款的现象更是司空见惯,这导致银行对服务型等微小企业失去信任。其二,服务型微小企业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现行的不动产抵押担保贷款方式存在诸多不合理性,银行发放贷款必须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但大部分服务型微小企业的主要生产力是人力,而非厂房或设备,因此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维持正常运转,厂房、设备投入不多,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品。其三,服务型微小企业一般业务波动较大,盈利能力差,经营风险高。而企业的经营风险通常可以转化为财务风险,因此经营风险的大小影响了企业的融资。对于银行来说,安全性、稳健性、盈利性是其发放贷款的基本原则,为了减小风险、优化资产质量,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回避盈利能力差、经营风险高的服务型微小企业也无可厚非。其四,服务型微小企业缺少规范化的财务与管理制度,缺少现金流保证与评估体系,很难达到银行融资需求。

2、外部原因。其一,直接融资门槛高,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形成。我国资本市场虽已初具规模,但发展还不成熟,资本市场进入门坎较高,国家对股票和债券发行的许多硬性规定使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微小企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融资目的。另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形成,无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其二,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后果主要表现为“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即企业获得信贷资金后,可能会改变原来的承诺,从事偏离投资者利益的活动,使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大,投资者就会谨慎考虑其投资项目。在给企业放贷前,金融机构会非常谨慎地对待其融资要求,采取种种限制和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逆向选择风险,此外还要加大监管力度防范道德风险。潜在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会使金融机构产生“惜贷”或“惧贷”心理。与其他企业相比,服务型微小企业没有完善的财务制度,无法向放贷者提供充足的信息,因此其与放贷者之间的信息尤为不对称,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就更低。其三,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机制。虽然为了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开展了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但这项业务进展缓慢。尽管各地都出台了《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并安排了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但是,由于上述《规定》对担保人资产抵押及企业自身信用担保的条件都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使许多小企业难以享受政策的优惠。其四,缺乏专门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目前在我国金融体制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仍是国有金融机构,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大中型企业,而专门为微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极为匮乏,所有制歧视仍未消除。同时,制度化的扶持微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政府在制定金融政策时出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趋利性方面考虑,会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效益好、安全性高的企业,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对微小企业支持力度不足。

四、解决服务型微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措施

1、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加强支持。首先,政府可制定针对服务型微小企业的税收优惠、贷款利率优惠、直接拨款等政策;其次,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各种形式繁杂的收费项目,把收费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后,对服务型微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进行财政补贴、贷款援助。

2、增强服务型微小企业内部融资能力、优化融资结构。解决融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在于企业自身,没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无论外界机构如何帮助,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是存在的。所以说首先要树立内源融资的价值观,认识到内源融资的重要意义。一个缺乏内部积累能力的企业,单凭外部融资就能获得发展是很难实现的。产权明晰是企业形成自我积累能力、成为市场真正主体的关键。因此要继续推进服务型微小企业改革,真正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竞争需要的、具有自我积累能力的企业制度;进一步推动服务型微小企业产权制度的多元化进程;对私营企业要引导资本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

3、建立、健全服务型微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健全服务型微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可以提升各个企业的信用度,同时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企业稳定、可靠、持久的资金投入。信用担保体系可通过以下方式得到进一步健全:一是政府的信用担保,由政府牵头组建专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服务型微小企业提供担保;二是设立担保基金和建立担保机构,担保基金可以较少的资金保证带动更多的银行贷款,有了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支持,银行就可以降低风险,服务型微小企业就可更容易获得贷款;三是互助担保基金,由于服务型微小企业自身力量有限,建立互助担保基金是一种较理想的选择。

4、拓展服务型微小企业的筹资方式与渠道。目前美、日等发达国家微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之一,是从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各类投资公司、基金组织以及大公司集团所属财务公司)的融资。我国同样可大力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为服务型微小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主要措施有:培育商业金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贴现融资、存货融资等融资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面向服务型微小企业的保险贷款,如保险单贷款;鼓励证券公司开发以服务型微小企业持有的证券或债券为抵押的贷款业务;尽快实现融资租赁业对内开放,允许厂商融资租赁公司低门槛准入;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提高服务型微小企业的科技化信息化含量,促进其升级换代。

5、针对不同成长阶段,形成竞争力评价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优质微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服务型微小企业融资难有一定的客观性,微小企业就是商业社会的浮游生物,本身进入门槛低,竞争相对激烈,同样导致其抗风险能力弱,必然有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但微小企业,同样有风险分散、成长性好、数量众多的特点。如果能针对服务型微小企业不同行业与不同成长阶段,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竞争力评价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优质微小企业的融资难,不仅符合国家对第三产业发展的指导方向,而且对于银行与财务公司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一般来说,创业期主要靠创业扶植资金、创业融资与创业贷款;成长阶段主要靠产品销售回笼资金,充分利用商业信用和银行贷款;成熟期主要靠营业收入和资金调度管理;平稳发展时期主要靠营业收入和业务创新与重组。

6、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为服务型微小企业提供更多贷款。其一,各银行,尤其是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变被动为主动,应组织人员深入市场,从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发展前景等方面,对辖内服务型微小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筛选出其中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作为信贷扶持的重点对象,实行择优扶持的信贷政策。其二,针对许多服务型微小企业资产不足,没有有效资产抵押、质押的问题,银行可以推出仓储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商业性物业抵押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订单质押贷款等系列产品,满足服务型微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参考文献】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10

8月27日保监会的《关于保险(放心保)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整合保险资源,构建小微企业保险服务体系。支持保险机构根据小微企业特色化的风险需求,提供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优质、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发展小微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通过购买小微企业专项债券、开展保单贷款服务、发起设立小微企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这一意见中明确要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产品和服务,扶植意图可见一斑。当然,这仅仅是最近出台的一项政策,近期关于扶植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足够用密集来形容。

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10条具体措施,其中单辟一条,聚焦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央行、银监会、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纷纷响应,细化政策措施,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意见》要求,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其实,除了“两个不低于”的硬性标准之外,着眼于长效,此轮政策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多个维度,破题小微企业融资难。

从央行的维度来看,央行将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对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与此同时,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增量,在新增信贷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份额。

从银监会的维度来看,除了“两个不低于”考核目标之外,《意见》还提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比例、贷款覆盖率、服务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等指标,定期考核,按月通报。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11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据全国工商总局信息,截至2013年末,小微企业数量近1 200万户,占法人企业总数的75%以上;其从业人员已近2.8亿小微企业是城镇劳动力就业主渠道,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50%以上的新增就业人员和70%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但目前小微企业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制约着其发展和融资进程,特别是融资难问题。那么,如何解决融资难呢?本文通过企业自身、银行、体制、环境等方面做一浅析,来探讨解决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问题一: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体制运营模式单一和家族化管理弊端。一是大部分小微企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未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不完善,家长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居主导地位,实际控制权高度集中,业主个人的品行、嗜好、经营能力、管理决策、健康状况对企业起决定性的作用。如陕西省90%以上的小微企业以家族式管理为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小微企业微乎其微。二是小微企业运营模式单一,股权结构简单,企业主一股独大。容易导致经营管理、市场研判、诚信道德及企业核心人员出现重大不利事件等自身方面的风险。三是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成本高、寿命短。小微企业大多数属于纯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从业人员素质差,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技术。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期,由当前的劳动密集型转为技术型,这中间需要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由于小微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竞争力,就经不起市场危机的考验,一部分企业面临倒闭的风险。多方面信息资料显示,1986年至2000年,我国小微企业平均存活率不到3年。四是人才匮乏,由于受工作环境、收入、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影响,人才很难流动到小微企业,往往只能近亲组合,缺少动力和活力。五是财务管理不健全。对财务监管要求不高,财务数据的统计得不到重视,造成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不完整、失真度大,财务报表往往没有经过审计,并且会计结算制度贯彻不严谨,变更会计制度比较随意,账目之间调整较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问题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单一,担保抵押难,且融资成本高。一是直接融资困难,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和资本市场及结构性欠缺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一方面小微企业的快速扩张,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愈来愈大,对融资的需求愈来愈强;另一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而且层次单一,主板市场等待上市的中大型企业不断增加,使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更加困难。二是缺乏抵押担保资产,间接融资也愈来愈困难,银行放贷意愿不强。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显示,2004年以前,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98%来自于银行,银行资金曾支持了大批的小微企业。但对于银行来讲,风险过于集中,监控成本不断增加,银行必然会不断提高准入门槛,而后导致小微企业因资信等级低、融资成本高等原因,难以得到银行信贷支持。截至2013年12月末,全国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17.76万亿元,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17%。而民间融资又成本高,小微企业难以承受。据银监会测算,目前商业银行对大企业的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微企业仅为20%,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如在小微企业发展较好的东部省份,小微企业的总拒贷比例也达到56%。三是其他融资渠道数量少、服务范围有限,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发展的需要。如国家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等,大多数小微企业得不到扶持和支持。四是靠自我积累发展难,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成本高、利润低,社会层面支出大,很难实现自身积累。融资难无法得到根本改善。

问题三: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少,外部体制环境还不健全。一是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具有多元性及“短、小、频、急”的个体性,尤其是意识形态和转轨经济的体制惯性概念上,政府、银行、社会有关部门往往喊的多,做的少,雷声大,雨点小。小微企业发展中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征信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还远远不够好。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9万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2013年工业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好或很好的比例仅为21.1%,比2012年底下降了1.7个百分点。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动对小微企业竞争能力和经营稳定性影响较大,其承受行业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二是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少,适应性不强。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信贷融资需求特点是“小、短、频、快、急”,市场特点是“散、小、杂”;从银行方面看,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特点则是多户数、多行业、小金额、少信息、时效要求快、贷后管理难等,即“量多、额小、信息少、流程短、监控难”。目前主要缺少的是融资产品的对接和创新。

问题四:小微企业信息来源少,抗风险能力弱。存在“缺信息、缺信用”的“两缺”难题。一是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沟通难度大。由于客户比较分散、企业主素质不一、经营行为多样,商业银行没有相对稳定的沟通渠道并及时收集企业相关信息材料。二是小微企业在人行的征信系统中普遍信息量较少,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小微企业经济实力较弱,遇到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状况容易恶化,抗风险能力差。但其经营灵活,成长性好,规模增长较快,发展潜力大。因此说小微企业既有缺陷也有优势。三是小微企业缺少深厚的文化内涵与长远的战略规划,行为偶然性强,部分小微企业合约意识和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在业务经营中违约现象及偷逃税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小微企业信贷容易出现经营偏离主业、多元化经营、盲目扩大规模等问题。由于小微企业往往是个人或家庭成员投资,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不分,现金结算、个人账户结算现象严重,加剧了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的滋生。

问题五:小微企业关联性系统性风险大,集群化区域化差异明显。一是小微企业主要依托当地资源禀赋、经营惯例等形成地方特色,并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如陕北地区依托当地的煤炭资源形成煤化工集群,关中地区特别是西安地区依托当地高校、科研单位众多的优势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陕南地区依托当地的生态资源形成现代中药加工集群。二是关联系统性风险较大。有些企业难以落实有效的抵押,采取关联企业、客户之间相互担保,以及相同行业链企业提供担保形成“担保圈”,一旦其中一方或同一个链条出现问题和,则“骨牌效应”发生,存在有很大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潜在不确定性。同大中型法人贷款相比,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质量劣化速度快于大中型法人贷款平均水平。三是市场风险特征明显,市场风险较大。小微企业受资金、技术、人员限制,自身积累和创新能力不足,造成规模较小,工艺设备先进度不强,产品同类化严重,被替代性强,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弱势地位,无法应对各种突况,淘汰率高。由于小微企业发展程度低的特点,对上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必然减弱,只能被动接受客户和渠道商制定的交易规则,进一步被挤压了利润空间。在目前宏观经济形势下行阶段,需求疲弱是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的根源。因此,大多小微企业应对市场能力低,极易产生不良资产。例如,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农行法人客户不良贷款余额154.11亿元,比年初增加23.05亿元,增幅17.6%,较年初增加的法人不良贷款中,四分之一为小微企业信贷;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2.06%,比年初增加0.19个百分点。

问题六:小微企业行业分布广,受制于大中型企业。从行业分布看,小微企业行业相对集中,其中工业、批发业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全国比重为65%。从发展程度看,小微企业大多集中在以产品初加工型、服务低层次型为主的传统行业,科技型小微企业比重不足5%。截至2014年5月末,贷款余额前五大行业占比79.97%,前十大行业占比96.15%。从地域分布看,小微企业区域分布不均衡,东部11个省市数量占比达60%,西部12个省市比重仅为17%。小微企业信贷在不同区域间业务发展差异也较为明显。珠三角和中西部地区增幅排前,东部沿海地区贷款增速明显放缓,东北地区出现余额下降。小微企业虽然分布广、经营比较灵活,涉及国民经济中的大部分行业,但大部分依附于大中型企业,处于产业链的下游,服务型的较多,一旦上游企业经营发生变化,马上会受到较大的冲击。

二、解决融资难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小微企业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那么如何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根据以上对小微企业融资影响因素的分析,笔者认为解决融资难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

对策一:各层面要转变思维定势,进一步增强支持小微企业的服务和担当责任意识。一是要按照“助小微、强服务、防风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客户下沉”战略。即通过采取调整准入标准、下放分类权限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客户准入予以政策倾斜,将客户分类权限全部授予一级分行及以下,进而将更多小微企业客户纳入银行信贷服务范围。二是要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出发,探索差异化的评级管理模式,大胆创新,适当突破。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反馈机制。银行要充分运用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的增信作用,有效解决加强与政府部们、风险投资基金和上市服务中介等机构的合作,结合小微企业特点,筛选有产品、有技术、有品牌的优质小微企业,提高小微企业信用等级水平,努力实现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激发活力,加强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优秀的小微企业人才队伍。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公平合理、操作简单的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突出对小微企业人员队伍的正向激励,使企业各层面人员的收入水平、职级晋升等个人利益与其工作业绩紧密联系,稳定人员、人才队伍,充分调动企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银行部门要打造一支优秀的小微企业授信队伍。针对小微授信的特点,选择一批高素质、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的优秀客户经理;建立起能覆盖小微授信人员各个层次的标准化培养机制,构建各个层次小微授信人员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满足小微授信业务对各类人员的要求,解决人才瓶颈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授信考核机制,将小微授信业务办理笔数、不良容忍率、产生效益、人员培养等方面内容纳入小微授信各个层面的考核体系;建立小微授信人员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小微授信业务要求的人员及时给予退出。同时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也要制定出相应的激励办法,切实提高社会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通过举办银企联谊会、金融产品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及客户资金需求了解,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丰富信贷产品。

对策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完善发展配套机制。一是因地制宜绘制小微金融“生态图”,优化业务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商圈、供应链推进“批量授信”,实现流水线作业,实现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工厂化、专业化、精细化的“三化管理”。二是突出创新驱动,围绕核心客户价值链、小微企业聚集圈、专业市场等,推进小微信贷业务“四合一”运作、“一站式”审批的实施,切实提高业务运作效率。三是建立健全基于市场导向和价值创造的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绩效考核与资源配置体系,在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长“两个不低于”的同时,不断提升小微金融业务的价值创造能力。四是整合资源,提高适应性。整合外部资源,借助中介机构拓宽客户融资渠道,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担保公司、租赁公司、行业协会,以及小微企业围绕的核心大型企业等多方机构的合作,弥补融资渠道单一、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服务产品的市场适应性。五是大力拓展信贷业务以外的其他金融服务,运用各种金融工具最大限度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帮助小微企业全面降低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增强小微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从而防范和化解融资业务风险。

对策三:细分小微企业市场,实施多元化的针对性营销模式。一是依托产业集群,通过“商圈战略”和“行业战略”,探索“一圈一策”、“一业一策”的营销新模式。改变以往等客上门的被动营销方式,主动走出去、进企业、进园区、进市场,加大营销、宣传、拓展的力度,让小微企业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支持。二是对不同区域、行业的小微企业群体进行深入调查,以县(市)为单位明确营销对象和服务措施。三是推进专业经营。即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形成合力,打造一套“前台抓营销、做产品制度保障、后台进行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的业务管理模式,加快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四是找准市场定位,提高市场适应性。考虑小微企业的特性,结合自身的优势,探索建立具有银行特色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对策四:严守风险底线,加强风险管控。一是扶优限劣,强化小微企业的准入和退出管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发展,努力满足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严格产能过剩、风险较高行业的小微客户准入,对经营状况恶化、挪用贷款资金的小微企业实施前瞻性退出;对于哪些已经有了一些积累,小微企业已经不在成为其主业的客户,商业银行应及时将其从小微企业授信服务领域退出;对于哪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市场禁入;对于哪些将小微企业作为融资平台且大量投资高危行业的客户,商业银行应实行小微企业授信市场禁入。二是建立小微企业风险预警信号系统自动监控机制。利用“三品、三表”等关键信息强化对实质风险的跟踪研判小微企业风险信息,利用系统自动监控与信贷人员定向管理互补优势,建立动态跟踪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实施全面风险管控。三是合理确定小微企业风险控制目标,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率的容忍度,积极探索小微企业信贷工作尽职免责制度,切实解除客户经理的后顾之忧。可将小微企业的综合服务纳入到贷后管理中来,以“售后服务”代替“贷后管理”,进而构建以客户价值贡献度为基准的售后服务模式。将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由控制风险向经营风险转变,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和“大数定律”两个原则,重点要考虑客户综合收益能否覆盖风险,而不是单纯考虑单户实际风险水平的高低,实现贷后管理与综合服务的有机结合。四是强化贷后管理,创新贷后管理方法。小微企业客户多、变化大、风险高,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占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管理成本,但防控风险的实效性并不强。因此小微企业的贷后管理要以降低成本、提高实效为原则,根据企业的不同特性,结合调查中掌握的能充分揭示企业风险变化的关键环节,实施动态、持续、对比的风险监控,如设定账户发生额、水电费用、合同、发票、税赋、工资、价格、主要财务数据等连续性的一个或多个监管指标,以点带面,采用重点监管与延升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有针对性的贷后风险管理。

对策五:加快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创新。一是搭建银企交流、沟通、解决小微企业资金瓶颈问题的平台。将传统商业银行服务与新型投行服务、融资类业务与融智类业务有效结合,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渠道优势,为其做大做强发展提供实质性的支持。二是加快服务产品创新,提供适应性金融产品。依据小微企业的发展生命周期,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行业分别推出不同的组合产品。针对工业型小微企业重点推出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贷款、园区厂房按揭贷款(厂房贷)、简式贷、智动贷、股东联保信用贷款等业务品种,使其技术、厂房和股东信用等都能够转化为资金投入到企业生产建设中;针对商贸流通型小微企业,重点推出商票融资、保理、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同时还可与第三方联合,以企业的原材料、存货、半成品等作为抵押物进行保兑仓单质押融资;针对中小外贸企业,积极开办产业链、供应链、物流链、国内信用证等贸易融资类产品,不断满足小微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针对涉农类小微企业,开展保险贷款、林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产品;针对物流产业客户可推出“结算通+联贷联保小微企业贷款+租赁权质押贷款+POS+信用卡+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针对产业集聚区客户可推出“标准厂房抵押借款+固定资产购置贷款+母公司担保贷款+联贷联保业务”等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三是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通过建立财政补偿基金、风险分担机制、信用保险工具等,探索“政策性担保公司(基金)全额担保+财政贴息+财政风险兜底”的“双联贷”模式,充分借助政府信用机制化解、缓释风险。

对策六:积极开展供应链融资、互联网融资、电商融资业务。一是顺应金融信息化发展趋势,推广贷款在线申请等互联网金融产品,运用互联网延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链条,采取“以大带小”融资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新型融资服务。二是借助人民银行互联网在线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加大对小微企业上下游供应链交易平台的推广引导。推广创新供应链条上应收账款池质押贷款、票据池质押贷款、定单项下封闭贷款、适合小微企业客户的保理、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产品,实现融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参考文献:

[1] 蒋超良.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成长[N].人民日报,2014-05-27.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微企业经济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小微企业融资难却至今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据银监会测算,商业银行对大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微企业仅为20%或更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近年来,工商银行深入贯彻中央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质要求,关注小微企业服务需求,扎扎实实服务实体经济,在经营体系、资源配置、产品创新、服务模式、风险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提升小微企业精细化服务水平。

工商银行在具体信贷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的设计上,普遍推行小微企业“信贷工厂”模式的小微企业经营中心,实行了审批权区别授权制度和审批人派驻制度等,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在产品配套方面,工商银行主要以“网贷通”、“微企房地产抵押贷款”、“应收帐款抵押贷款”、“商品融资贷款”、“物业贷”、“订单融资质押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产品体系为支柱,分别结合区域经济和行业产业特点,创新和发展了地方特色信贷产品。截至2011年末,工商银行服务的小微企业授信客户已占全部企业授信客户总数的75%,小微企业贷款连续三年增幅超过两位数,累计为16万户小微企业客户投放信贷资金1.7万亿元,间接提供了2000万个就业岗位。

一、创新体制管理模式让小微企业贴心

为进一步提升对小微企业客户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自2009年3月起,工行本着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满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为目标,率先建立专业化的组织架构,组建一级部制的小微企业业务管理部门,专业化经营管理小微企业业务。并且,2010年一季度根据小微企业业务的特点,进一步理顺了管理模式,成为四大银行中具有最强独立性和专业性的小微企业业务管理部门。同时,在一级分行层面,31家一级分行设立了一级部建制的小微企业业务部,其余分行也设立了二级部建制的小微企业业务部或专业科室。

客户调查、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员工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着,每笔业务依次传递,颇像车间里的流水线,这就是工行在同业中率先推出的“信贷工厂”。流程化、批量化的“信贷工厂”是工行小微企业业务流程“方便快捷”的重要支撑。针对小微企业客户和小微企业业务特征,工行于2007年在江苏试点“信贷工厂”模式的小微企业经营中心,并于2008年在全行范围内推广。“信贷工厂”一方面将客户营销和信贷业务办理相分离,使基层行客户经理能够腾出精力专注营销;同时,实行信贷业务中后台集中处理,岗位之间实行“流水线”作业,并按照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细化设置了16个岗位,建立了评级、授信、支用“三位一体”的操作模式,从受理申请到发放贷款,全部在“信贷工厂”内完成,由专职人员进行批量化审批,降低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人力资源占用,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一位客户经理可以从容服务20多位客户。通过持续优化内部流程,科学安排各岗位分段操作,实时进行效率监控,大大提高了小微企业业务办理速度和营销成功率。“信贷工厂”建立以后,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时间缩短一半,客户经理服务的客户数量增长一倍,客户满意度大幅提高。目前,全行已在主要城市和部分百强县建立了200多家“信贷工厂”模式的小微企业经营中心和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专业支行。

科技化信息系统为小微企业业务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持保障。工行依托相关系统建立了客户营销、客户评级、信贷业务操作和贷后管理四大流程系统,以及审批辅助、行业筛选、客户筛选、早期预警等专业工具。初步实现从客户营销到业务办理,再到风险管控全方位的系统支持和监测,有效降低了人为误差,提高了业务效率和质量。

二、资源倾斜服务力度让小微企业暖心

近年来,工行将小微企业业务确定为重点发展的战略业务,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业务对扩大全行客户基础、打造持久稳定的竞争力的重要意义,持续加大小微企业业务发展的力度。工行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业务“零售化”转型,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客户发展,制定差别化信贷政策,明确对单户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经济资本占用比例约为大中型企业的65%左右,且不受行业限额限制。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客户认定与信贷审批管理新模式,设定了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专门的小微企业评级指标,除考虑企业财务信息外,还综合评价企业及企业业主的各项“软信息”。在审批模式上,实行审批人派驻制,对贷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的审批,探索建立以评分卡为主要评价方式的简单化操作模式,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工行对小微企业业务还单独配置信贷规模,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要求,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新增额不低于上年。2011年,工行全年安排小微企业贷款新增近1600亿元,占全部公司类贷款新增计划的40%。同时,工行进一步释放信贷存量,鼓励分行统筹安排存量资源使用,最大限度满足小微企业客户需求。在资源使用上,突出重点城市,主要投向民营经济发达、小微企业比较活跃、各类经济元素众多、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良好、机构经营管理水平高、经营合规的区域。同时,工行持续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小微企业业务领域,此外,将小微企业业务发展情况纳入关键指针体系,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考核,并配备相应的战略性激励费用,激励小微企业客户经理营销服务的积极性。

三、创新产品量身定做让小微企业舒心

工行始终将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开发,作为服务小微企业的有效载体,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综合性金融服务,帮助大批小微企业破解了多种融资难题。近年来工行通过不断创新产品、引入担保、搭建平台、投资银行等方式,多管其下地为小微企业开辟融资途径,其拳头产品为小微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提供合适的融资产品,是近年来工行服务小微企业的着力点之一。

在巩固传统产品优势的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和小微企业客户需求,在现有产品体系下,工行结合区域经济和行业产业特点,不断为小微企业客户研发和推出针对性更强的零售化新产品,切实为客户解决融资难题。目前,工行已形成“速贷通”、“成长之路”、“信用贷”、“小额贷”四大产品体系,基本覆盖客户各类风险缓释措施和信贷需求。

基于大量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的特点,工行设计研发专项应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信用贷”产品,放开担保的约束,为不具备有效抵质押物的优质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纯信用类贷款,采用评分卡对企业及企业主信用、资产和履约能力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改变过去一抵了之和一味依赖担保的做法,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客户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为了解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生产经营周转不利的融资难题,开发“小额贷”产品,对于能够提供符合工行质押财产标准的借款人,如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可以提供快速响应,灵活便捷的贷款业务。再次,研发小微企业“助保贷”产品,依靠政府的力量,共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利用政府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组织贷款企业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批量营销客户。另外,基于大行业、大系统、大城市经济发展特点,研发小微企业“供应贷”产品,通过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并提供付款等现金管理服务,建立“一点切入,以点带面”的1+N批量化营销模式,实现上下游产品打通,产供销链条连接,上下级行横纵向联动。

此外,工行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产品创新体系,进一步扩大分行产品创新和试点的权利,通过建立产品创新的后评价机制,加强对产品在市场影响能力和监管响应能力方面的评估。在总行牵头几大类产品创新的基础上,各分行发挥地区优势,积极研发贴合市场与客户、有竞争力的产品,在全行范围内形成产品创新的良好氛围。

四、搭建平台集约化服务让小微企业开心

小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往往以小区为平台“抱团”发展,小区成为了小微企业的主要集中地。工行适时创新“小区金融”的服务模式,依托综合市场、小区商圈、产业集群、居民小区进行批量化营销,与工商联、工信部、各地政府等机构联动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集约化的金融服务。在此过程中,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担保机构等外部机构的合作,通过加强内外部联动,努力搭建供应链融资平台、产业集群平台、网络银行平台、科技产业平台、担保增信平台等批量营销服务平台,从单点、分散营销为主向批量、集群营销转变,营销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

工行积极加强与政府沟通合作,共同推进战略合作进程,推动政府引导下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在产业支持类、银担合作类、创业创新类、第三方平台类、金融创新类及能力提升类等六大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双方政策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合力助推小微企业成长。在客户推荐、服务外包、产品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目前,工行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中小微企业协会正在选定的部分分行进行合作试点,共同打造合作平台。

为给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工行还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实时了解市场金融政策和变化,为企业的财务管理、产权结构提供建议,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实现银行与企业的共同发展、互利双赢。一系列的行动,不仅改变了小微企业对工行贷款“门坎高”、“贷款难”的印象,也提高了工行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的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

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篇13

二、小微企业参保的问题分析

通过对辖区小微企业进行核查,结合实际工作,目前全区小微企业参保存在以下问题:1.参保意识差,参保意愿参差不齐。在创业初期,小微企业把生产经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法律意识淡薄,忽视社会保险。小微企业尤其对养老保险参保意愿不强,认为养老保险缴费难度高,且退休后才可以享受,所以采取各种方法缓缴、少缴甚至不缴。另外,本区外地户籍的个体工商户较多,担心重复缴费和两地社保的衔接问题,参保意愿不强。除了小微企业法人自身原因外,社保政策不健全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也是造成该问题的原因之一。一方面,目前的社保政策尚未完全满足用人单位多元化的参保需求,有些社保政策有待简化,相关细则性规定需要强化。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的内部管理、财务、人力等制度多有待完善,其社保经办人员多为兼职,直接导致参保工作没有持续、稳定的人力保证。2.受参保缴费能力限制,参保不规范。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经营成本不断攀升,辖区小微企业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其月均工资收入大多低于缴费基数下限。小微企业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参保缴费,其参保负担也相对沉重,这导致参保不规范的问题多有发生。3.对员工参保区别对待,存在不全员参保现象。小微企业倾向于给高层管理等核心人员、工作岗位较为固定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大多不给农籍职工、外地员工、流动性较强的员工等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该问题的造成既有企业内部原因,也有员工自身的原因。一是部分员工重视眼前利益,认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太长,倾向于跟企业签订以现金换社保的协议;二是小微企业中的大部分员工流动性较强,认为社会保险转移和接续过于繁琐,其中,短期务工的外省市员工还担心待遇享受问题;三是一些员工生活困难,参保缴费压力大,续接缴费能力不足。还有些员工因担心被辞退不敢向企业提出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小微企业参保中存在的问题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其致因也具有一定的相通性,以及采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参保。

三、促进小微企业参保的策略建议

(一)完善社保政策,建立健全细则规定。一是适当降低缴费门槛,使更多小微企业能够顺利参保。降低小微企业缴费金额,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待遇体系,对其中收入低、负担重的参保人员尝试推行“低缴费,低待遇”。二是对经营状况特别困难的小微企业尝试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适当延长对小微企业参保的优惠,促进小微企业主动参保。

(二)推进落实流程优化,提高经办效率。流程优化对社保经办进行整合和改进,有利于减少人工操作,丰富智能信息化参保缴费手段,提高手续办理的便捷程度,满足小微企业的参保需求。

(三)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形成服务管理合力。加强部门联动,要形成“闭合回路”,实现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全面互动,实现“无缝式”对接、“一站式”连接。加强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动,将小微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作为核验相关证件、资质的必要条件。另外,加强和公安户籍、教育、房管等部门的联动,进一步加强社保与积分落户、子女上学、买房购车等的衔接,使参加社会保险成为能够享受城市资源和服务设施的门槛条件。

(四)发挥街道社区资源,探索社保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区划范围作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基础,充分发挥现有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基层人员的服务管理职能,建立逐层服务、逐层管理、逐层负责、逐层推动、逐层反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网格在社保分中心和用工单位之间的“桥梁”作用,一方面向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传达社保政策、宣传社保知识,促使其主动足额参保;另一方面,掌握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收集整理用人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诉求和需要,向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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