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兵申报材料实用13篇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1

为了缩短与兄弟单位化验室之间的差距,她提出开展争创“管理先进化验室”活动,她与化验室里兄弟姐妹一致感到这是一次进一步提升化验室管理水平的难得机遇。为此,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她从“规范管理精细管理统一管理创新管理”四个管理层面入手,在各项管理工作中狠下功夫,大到资料填写、仪器摆放、物品整理,小到员工的穿衣戴帽,卫生分担区死角无不留下她检查、整改的身影,在她的感染下,大家自觉按照“事事高标准,处处严要求”的理念,精心操作、精细管理,化验室面貌焕然一新,各方面的管理走在公司班组管理的前列,成为班组管理的样板在全司推广。

成绩的获得并没有使她停步,她认为先进的理念是做好管理工作的先导条件,,在总结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用“四精”理念即“精心操作、精确数据、精细管理、精湛技能”进一步创新化验室管理工作,核心理念提出后,得到化验室人员的认同和赞许,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肯定,现已成为化验员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她和化验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化验室获得三峡水务公司创示范型企业先进班组,并获得重庆市“青年文明号”光荣称号,使化验室的各项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

业精于勤,努力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在抓好化验室全过程管理的同时,她没有因为日常管理而影响在化验技术上的钻研,她更认识到作为技术骨干的责任,要抓好化验室管理工作,自己要通业务、有专长,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要过得硬,才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在公司开展的创建“学习型班组”和“和谐型班组”活动中,她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以班组活动为载体,开展安全学习活动、师带徒活动、班组经验交流活动、技术练兵活动,努力提高班组的整体素质。

几年来,她从没有间断对水质化验技术的学习、探索。在学习过程中,她注意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针对厂化验工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现状,她想法设法利用各种形式对化验员进行充电,骋请区环保局水质监测专家对化验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为提高化验工业务能力起到了应有的作用,近几年累计培训化验人员200多学时。随着国家对污水处理厂出水质标准的提高,而各类超标排放污水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变得更加复杂多样,为生产工艺的调整带来的难度,因此化验室为生产提供更加准确的数据显得尤为重要,给化验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刘娟没有因此而畏惧,而是知难而进,用顽强的毅力和对工作的执着,解决一个又一个新的难题,打开了工作的局面,使班组建设一年一个样,年年有变化,各项工作都有新起色。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思想工作优势抓好班组管理

自担任化验组长以来,她常常提醒自己,凡事要以身作则,时时处处,点点滴滴,都要从集体荣誉、群众利益出发,心系群众冷暖、心系单位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不辜负组织对自己的信任,不辜负群众对自己的期盼,才能更好地带领全室同志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由于每天都要给生产提供化验数据,因此每天化验室都要上班,一年365天都是工作日,没有节假日和星期天。她与父母不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孩子没人照顾,现又进入高三这个非常时期,正是她该多给孩子关注、关心、心灵安慰的时候,但她从来没有因为这些而拉下过工作,始终把单位的事放在第一位,能够把家庭和事业两者处理得恰如其分,这其中吃的苦、受的累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在孩子和事业之间权衡她选择了后者。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2

(二)符合法定程序。对兵役违法行为依法审查,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查处违法行为,要坚持先取证后处罚。对依法作出的决定,不得随意改变或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三)有效固定证据。收集证据要齐全、完整。在作出决定前,必须取得能够准确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材料。

(四)决定合法适当。兵役行政处罚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的行政决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三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不改的,由市人民政府处以本镇(乡)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2倍以上8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1.适龄青年接到参加兵役登记或体格检查的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登记或体格检查的;

2.适龄青年接到参加兵役登记或体格检查的知后,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拒不到指定地点参加登记或体格检查或故意外出的;

3.适龄青年初检合格后,外出不归,并拒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复检的;

4.其他兵役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情形。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1.应征公民以纹身、打耳孔、降低视力等故意损害身体的手段拒绝、逃避征集的;

2.应征公民以假装耳聋、近视、色盲或伪造病历、谎称病史等弄虚作假行为拒绝、逃避征集的;

3.应征公民以故意违法违纪拒绝、逃避征集的;

4.被批准服兵役后,以种种借口拒绝、逃避入伍的;

5.其他兵役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情形。

受到前款处罚的适龄公民,仍然有义务服兵役。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之一,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就业或复工、复职,不得办理出国出境或升学手续。

第四条入伍后出现消极服役言行或以各种手段对抗服役,经教育不改,被部队除名或作退兵处理的,由市人民政府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有关单位不予复工、复职、复学;在两年内不得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就业;不得办理出国出境或升学手续。市政府可以对其处以本镇(乡)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不改的,由市人民政府视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完成征兵工作任务的;

(二)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对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的;

(三)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四)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采用其他手段庇护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五)明知是拒绝、逃避征集或者入伍后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兵、除名的,仍为其办理出国、复工、复职、入学等手续的。

第六条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在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者要求他人弄虚作假的;

(二)索取、收受贿赂;

(三)或者;

(四),将不合格人员征集入伍;

(五)在兵役执法中违反回避等规定的;

(六)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八条兵役机关和各镇(乡)人武部查处兵役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当场出示《省行政执法证》。查处兵役违法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登记立案。各镇(乡)人武部立案承办人员,对初步掌握的兵役违法嫌疑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必须登记立案,填写《兵役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报市人武部备案。

(二)调查取证。市人武部和各镇(乡)人武部对发现的兵役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组织调查取证。调查中应做好查证案件所需的调查笔录、证人证言、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的制作和收集工作。

(三)适时教育。案件承办单位应对违法当事人给予教育,做好记录,并及时发出《兵役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知书》。

(四)拟定意见。各镇(乡)人武部对当事人的兵役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应对承办案件进行审理,提出拟办意见,报市人武部审核。对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对当事人逾期不改的,及时查处。

(五)权利告知。拟定意见经市人武部审核同意后,由案件承办人员拟定《兵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兵役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兵役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

(六)复核听证。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案件承办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对其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对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由市人武部组织听证,制作《兵役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七)处罚决定。各镇(乡)人武部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结合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情况,依据相关兵役法律法规,拟定《兵役行政处罚决定书》,报市人武部审核;市人武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处罚决定书连同全部证据依据材料,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复核;市政府法制办提出复核意见,指导基层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批。《兵役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必须加盖市政府印章,并应载明: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2.查明的违法事实;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

4.佐证的相关证据材料;

5.处罚决定;

6.处罚决定的履行日期或期限;

7.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8.作出处罚决定的人民政府名称、日期。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3

“陈柱兵案发并非源于举报线索,而是有关单位在办理另外一起案件中,无意中发现陈柱兵的财产状况有异常,于是,牵出了陈柱兵。” 闫彬透露,全案中,经陈柱兵审批划拨的国家财政专项资金高达1.2亿,在2001年至2011年长达十年间,陈柱兵伙同“中间人”多次实施犯罪却未被发现,这说明这种利用“中间人”犯罪的新模式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专家“中间人”卜凡金

级别虽不高,但用办案人员的话讲,陈柱兵属于“重点行业”里“重要位置”上的“重点人物”。

案件侦查前期,办案人员发现,陈柱兵的社会交往比较活跃,于是从划定了12个与陈柱兵关系密切的“中间人”。第一个被检察机关传唤到案的,便是卜凡金。

卜凡金,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卜的另一个身份,系工信部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组成员。2010年9月,财政部联合工信部推出了一个支持物联网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财政扶持政策,在一次研究支持物联网发展的会议上,陈柱兵与卜凡金相识。

物联网属于新兴产业,根据有关规定,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部共同管理,工信部负责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给出资金支持等初步意见,而资金的管理和划拨由财政部审定。

本来,两个部门应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保障专项资金落实到真正发展物联网的企业身上。但在认识陈柱兵后,卜凡金从中看到了“机遇”——陈柱兵手中掌握着物联网发展专项的管理划拨权,但却苦于没有企业“资源”;而卜凡金利用担任“专家评委”的身份,有机会接触到了全国各地的物联网企业。

二人合谋之后,决定由卜凡金找几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经陈柱兵审批“关照”,帮助企业申请资金成功,由卜凡金索要“好处费”,二人平分。

“专家评审”——看上去有很严密的程序,专家随机产生,评审的地点连专家自己都不知道在哪,在确定评审地点后,专家评审组在规定时间内评审完物联网企业申报的项目,并给出资金扶持意见。

但卜凡金把工作做到了“评审”程序的前面。

潜规则:20%的“好处费”

据卜凡金交代,2011年初,他找到了成都某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某,卜暗示罗的公司符合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支持,并表示可以通过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陈柱兵帮其公司获得该笔资金,不过要拿出专项资金的20%作为“好处费”予以回报。

为了使公司获得2011年国家物联网专项资金的扶持,罗某表示同意。2011年6月,罗某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50万元,在北京某酒店将这笔钱交给卜凡金。2011年10月,500万元专项资金到公司账上后,罗某又以个人名义借款50万元,在某酒店将现金交给卜凡金。案发后,罗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罗某公司也因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50万元。

与罗某有“遭遇”相同的,还有山东某电动工具公司的老总房某。2011年初,房某在单位总工程师杨某的介绍下认识了时任国家物联网规划编制组成员卜凡金。5月的一天,卜凡金通过杨某向房某提到国家出台了物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的政策,房某的公司涉及物联网项目,可申请该专项资金。6月,杨某向房某汇报称,卜凡金让其准备35万元,其中30万元给负责项目审批的领导疏通关系,另外5万元用于在京请客吃饭。随后,房某和杨某二人带着35万元现金来到北京。第二天下午,陈柱兵和卜凡金开车去了一家招待所,陈柱兵在车内等,卜凡金出面在招待所房间里收了房某30万元现金。

收到钱后的几个月,陈柱兵利用职权给房某公司审批划拨了300万元专项资金。案发后,房某因单位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房某公司也被判处罚金20万元。

手法如出一辙,由卜凡金出面找企业谈妥20%的“好处费”后,陈柱兵优先审批“目标企业”, 甚至提高划拨给“目标企业”的资金额度,“资金越批得多,‘回扣’就拿回的越多”。检察机关查明,2011年6月至10月间,陈柱兵利用担任财政部综合处处长、管理物联网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卜凡金,为成都两家公司、山东两家公司获得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提供帮助,索取上述公司“好处费”共计310万元。

“在专项资金审批的过程中,虽然设计了专家评审程序,但专家的意见只起到建议性的参考作用,同等资格条件下,最后资金扶持给谁,还是陈柱兵说了算。”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长达九年的索贿犯罪

根据指控,陈柱兵第一笔贿赂始于2001年9月,以此为起点,陈柱兵伙同情人开启了本案中时间跨度最长的索贿犯罪,其中涉及到一个区级政府和两家知名企业。

2000年前后,陈柱兵认识了湖南籍女孩周燕(化名)。那时的陈柱兵还是财政部企业司工业处一名普通干部,陈有辆私家车,周燕老借去开,次数多了,陈柱兵觉得不是太方便。有一次借车,陈柱兵不太情愿,他建议周燕回老家找个矿山项目,“我想办法批点钱,这样你中间也挣点钱,自己买辆车方便点”。

听了陈柱兵的话后,周燕回到湖南老家,找到了当地政府里的朋友,朋友听说“可以获得专项扶持资金”这样的“好事”,当真帮周燕找了一个相关矿山项目。

在周燕政府朋友的帮忙下,当地的相关矿山项目报到财政部后,陈柱兵利用自己主管冶金矿山独立专项资金的便利,给当地批了700万元的扶持资金。事后,周燕政府里的朋友按原先的承诺给了周燕130万元的“中间费”,不过,并未直接付现金,理由是“政府不对个人”。周燕在北京注册一家中介咨询公司,和当地政府里的朋友签了一个“咨询协议”,然后以“咨询费”的名义划走了130万。 这也是陈柱兵第一次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周燕回京后给了陈柱兵5万元现金,剩下的钱在北京买了房。一来二去后,陈柱兵和周燕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

尝到“甜头”后,二人开始寻找更大的“肥肉”。

2003年9月,财政部制定了《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但该办法仅在全国财政系统内部印发,外界知之甚少。该《办法》中规定的贴息范围多限于中央级大中型在建项目,例如在水利行业领域,只限于“跨地区、跨流域的水利枢纽工程”。

陈柱兵和周燕将目光“瞄”向了葛洲坝。周燕不过是社会上一个普通女孩,并不认识葛洲坝的任何高层人士,但她并不胆怯,因为背后“站”着陈柱兵。在没有任何人的引荐下,周燕就带着陈柱兵给她的财政部相关文件复印件,独自一人来到葛洲坝驻京办事处。

葛洲坝驻京办的领导看来了一个小女孩“毛遂自荐”,很是狐疑。但当周燕拿出相关文件复印件,并表示“可以帮忙争取到贴息资金”时,领导大吃一惊,紧接着 “心动”了——“对于葛洲坝集团而言,没有任何风险或损失”。

在周燕的建议下,葛洲坝集团申报了相关材料,财政部后来给葛洲坝集团批了1300万的“中央企业基本建设贴息资金”。葛洲坝驻京办向周燕提供的中介咨询公司支付了20万的“咨询费”。

同样的手法亦被运用到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身上。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9月至2009年11月间,陈柱兵伙同周燕为湖南省某地区获得冶金矿山独立专项资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获得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资金提供帮助,索取上述单位好处费155万元。

,开辟权力寻租“新战场”

2005年2月,陈柱兵被财政部派往自治区财政厅“挂职”。虽为干部,但陈的人事关系、权脉资源仍在北京。

到数月后,陈柱兵结交了一些好朋友,其中一个为财政厅企业处干部方军,通过方军,陈柱兵又认识了商人李某。在,陈柱兵依然惦记矿山专项资金的诱人“魔力”,他让方军、李某和其他“中间人”朋友帮忙在藏区寻找合适的企业对象。

第一笔“生意”的运作周期颇长,从2005年12月至2007年1月,陈柱兵伙同“中间人”彭某为了某公司获得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陈柱兵向财政部相关人员提出予以关照,专项资金争取下来后,陈通过彭某索取了“好处费”206.5万元。

为了套取国家扶持资金,2007年至2011年,通过伪造材料、修改工商数据等手段,陈柱兵伙同方军、李某先后帮助三家私营企业成功申报了仅国有企业才有资格申请的国家冶金独立矿山专项扶持资金共计1500万元,后获得“好处费”777万元。

期间,2008年,陈柱兵回京后,其个人仕途得到晋升,担任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但陈柱兵与藏企的腐败勾结并未因的结束而中断。

书还指控,2010年至2011年间,陈柱兵伙同方军、李某等人为某货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获得“服务业集聚功能区项目资金”,为某农业公司获得“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补贴资金”,为某农牧公司获得“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先后向财政部有关人员提出予以“关照”,共索取上述公司“好处费”共计589万元。

陈柱兵与方军、李某三人商定,利用陈柱兵在财政部工作并了解国家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情况的便利条件,由李某出面联系藏企申请国家财政专项补贴,藏企的申报材料上报到自治区财政厅后,方某再将申报材料上报到财政部,经陈柱兵运作“关照”审批后,李某再向相关企业收取30%到40%不等的“好处费”。

据不完全统计,仅向多家藏企索取的“好处费”,陈柱兵伙同“中间人”的受贿金额就超过了1500万。

比例高达70%的“回扣”

期间,因工作关系,陈柱兵还认识了四川籍女商人杨某,杨某在办有公司从事奶牛养殖及相关农副产品的加工。

2008年,中国爆出三鹿毒奶粉事件,受此波及影响,国内多家乳制品企业库存严重积压,企业面临生存危机。为了保护奶农的利益,缓解乳制品生产企业库存积压严重危机,国家及时出台了相关财政贴息政策,这让陈柱兵和杨某找到了“商机”。

雪宝乳业系四川省绵阳市一家集乳制品生产、销售、存储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受“5.12”地震和“三鹿事件”双重的影响,该企业库存乳粉不断加大,牛奶销售困难,资金异常紧张。经杨某的“牵线搭桥”,在陈柱兵的“关照”下,2009年4月,雪宝乳业获得了中央财政对乳粉临时存储的专项补贴493万元。

当地媒体赞誉,“这次财政部预拨临时存储乳粉贴息资金,体现了中央对我市企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但鲜有人知的是,当时带有“中央关怀”493万专项补贴中的70%——345万元不久便从雪宝乳业流入到杨某的公司,为杨某和陈柱兵“共有”。

后来的司法文书这么描述当初那段过程:在女商人杨某的帮助下,2009年4月间,陈柱兵利用担任财政部综合处处长管理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的职务便利,为雪宝乳业获得该项资金提供帮助,后索取该公司好处费共计345万元,占到当年雪宝乳业获得资金总额493万元的70%。

该笔“好处费”系陈柱兵全案索取中“回扣”比例最高的一笔贿赂。除此之外,据书指控,2008年至2012年3月间,陈柱兵为湖北某公司获得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向财政部工作人员提出予以关照,收受“好处费”16.9万元;2011年6月间,陈柱兵为某公司、四川某公司获得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5万元。

“潜规则”的盛行与“信息的不对称”

办案检察官比喻,根据身份不同,陈柱兵一案中的“中间人”可划分为“专家型”、“情人型”和“朋友型”等等,“无论哪种类型的‘中间人’,都是在帮助介绍贿赂、索取贿赂,最终成为受贿的共犯。上有权力的支持,下有各种公司‘业务’的掩护,利用‘中间人’腐败犯罪使得权钱交易的效率更高,而犯罪的隐蔽性也更强”。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4

管委会目前涉及的建设项目相关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规建环局、国土分局、经发局等各个部门,基本上采用很老套、较落后的传统纸质报建报批模式,程序繁琐复杂,办事指南陈旧过时,审批周期冗长,部门推诿扯皮,效能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的矛盾比较凸出,因此顺应“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大潮流,进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管委会一楼现有的服务大厅面积较小,各类配套设施较薄弱,目前仅入驻了工商、税务等少数服务窗口。根据《兵团分区人事改革方案》,管委会拟增设政务服务管理办(行政审批局),将新成立的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涉及建设项目各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予以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内部循环。兵团分区投资项目运行全过程链条包括项目招引、签约、土地供应、定点勘界、立项、规划、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在其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其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园区营商软环境是否能有效优化,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顺利落地、投产。

现有服务大厅的规模和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对服务平台载体建设的要求,建议在管委会大楼对面的就业培训中心合适楼层进行新选址,并按照《师市各类行政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方案》的各项软硬件标准进行装修和改造,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建设分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系统功能、建设标准、资金需求、时间节点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其做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的重要子系统,同时与师市、兵团、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并实现与相关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咨询,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同时建立完善“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以及“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做好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项目审批改革的培训工作,做好业务引导,鼓励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避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期间,让群众办事走错路走弯路。

二、有力加强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和领导

建议在兵团分区层面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分管副主任及其他党工委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下属平台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统筹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下设办公室在政务服务管理办(或其他相关部局),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的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同时定期将各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率、审批办结率、审批事项纳入率以及提前办结、超限期办理等审批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纪工委做好监督、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三、循序渐进地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主体思路

一是梳理清单、构建体系、量化标准。我局将按照兵团最新授权目录,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行政职权,明晰与其他部门的职责边界,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更新和优化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如选址和用地预审、工程规划许可、方案设计审查、建筑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和备案等),明确办理条件、材料和流程,推进审批事项办理标准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数据整合、资源共享,有步骤有阶段地推进“网上审批”方式。(考虑到实际情况,改革的前期可纸质报审图纸和电子报审图纸并行)

二是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推进“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开展“区域性评估”,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降低审批成本;推进环评制度改革,简化环评手续,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三是配合全国、全疆、全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精神,出台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主体文件及“容缺审批”、“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告知承诺制”等配套性文件,并严格高效执行。

(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1、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根据上级相关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技术性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2、科学实行并联审批。

所谓并联审批,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审批阶段,在各阶段按照审批事项关联和并行审批的原则,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操作模式,由建设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同步办理的审批服务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审批阶段内分别实施并联审批,由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统筹协调,每个阶段明确一个牵头部门负责,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批准、备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三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拟新整合成立的经济发展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施工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如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4)竣工验收阶段

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含土地核验)、质量监督报告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接收建设项目档案、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正兴投资公司、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细化优化审批模式。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5

第二章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市创建办”)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市创建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目标、部署、要求,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及重点,同时负责受理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督、检查、追踪等日常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办理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下达资金计划,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会同市创建办对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市创建办和市财政局每年定期联合向市政府汇报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扶持社会各类初始创业人员。

其中重点扶持对象是:

1.经认定为就业困难群体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初始创业的;

2.毕业2年内初始创业的本市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

3.初始创业的城退役士兵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4.辞职并在本市初始创业的机关公职人员。

(二)扶持国内民间资本独资(或控股)、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进行第二次创业。

1.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私营企业;

2.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的;

3.初始创办的现代服务业;

4.初始创办的注册资金200万(含200万)以上的私营企业;

5.一般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企业;

6.首次进入销售超5000万元和超亿元的企业;

7.新评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8.成功帮扶发展初始配套企业的规模骨干企业;

(三)扶持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四)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器、实训)基地建设。

(五)扶持全民创业培训、宣传。

(六)扶持创业项目的征集、推介。

(七)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发展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

(八)(区)及部门创业工作考核奖。

(九)市委、市政府要求重点扶持的全民创业其它项目。

第五条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直接补助和税收返还及奖励三种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是对创业个人和创业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的用于在本市投资建设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息补贴。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给予全额贴息;吸纳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占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给予50%贴息。

税收返还及奖励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新增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返还或减半奖励。

第四章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和材料

第六条申请专项资金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享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区域布局和我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四)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五)依法足额纳税;

(六)为员工缴纳社保基金,无拖欠社保基金的不良记录。

第七条申报单位和个人需根据申报的项目附报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就业困难群体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身份由劳动保障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二)本市城退役士兵及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身份由人武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毕业两年内的大中专职校毕业和辞职创业的党政机关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由人事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四)社区创建创业基地、市村(社区)三级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扶持创业、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初始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等由劳动保障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五)个人初始创办创业就业服务实体、初始创办现代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由工商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六)从一般企业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的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七)首次进入销售超5000万元或超亿元行列的企业,其销售额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八)初始创办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金的企业,注册资本等财务指标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九)新评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十)规模骨干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配套企业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十一)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返和减半奖励的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并出具证明材料。

第五章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审批和拨付程序

第八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实行一年两次申报制度,为每半年申报一次。市创建办届时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公开申报的条件、内容、时限及相关事项。申报单位按要求办理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九条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

凡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专项资金,由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区创建办。各()区创建办和财政所联合审核后,上报市创建办。

市创建办负责统一受理各(区)创建办报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申报材料,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再核查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申报入库管理。

第十条专项资金的审核程序:

对列入市全民创业项目库的项目(企业),由市创建办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资格审核:项目单位、企业是否符合要求;

(二)形式审核:报送的文件、资料、表格等是否齐全完整,文字及表格填写是否真实准确;

(三)内容审核:项目单位、申请项目、推荐意见、证明材料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企业)将由市创建办及时通过简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所公示项目(企业)的真实性、扶持额度等问题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对有异议的申报项目(企业),市创建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重新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

申报扶持的创业项目(企业)经审核并经公示后无异议后,由市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

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市政府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下达预算资金指标,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拨付。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每月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创建办备案,市创建办应妥善保存申报项目的原始档案材料。

第六章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企业收到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申请单位;

(二)有无虚报、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第十六条企业(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该企业(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

第十七条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单位(企业)须在收到扶持资金后一个月内,向市创建办、市财政局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市创建办和市财政局将适时组织评估小组对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取得实效。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创建办和市财政局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6

二、奖励范围

(一)奖励对象:

位于象山北路、叠山路、民德路主干道上业态调整的店铺产权人和经营企业,并要求在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缴纳税收且税款入区金库。

(二)奖励重点:

1、金融保险业;

2、文化体育业;

3、广告传媒业;

4、中介服务业;

5、特色餐饮业;

6、娱乐休闲业;

7、国际知名、国家驰名、省级著名品牌企业专卖店;

8、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重点税源企业。

三、奖励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有利于增加区级财政收入,扩大就业,促进三条商业街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完善街区功能,全面提升三条商业街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项目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关注册登记、申报审批手续齐全、完善。

(三)经营管理规范,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能够及时足额的按章纳税。

四、奖励标准

(一)店铺产权人的奖励标准:

凡符合三条商业街特色的业态调整企业,在本办法施行后,自开业之日起连续三年将经营企业缴纳税收区级财政受益部分的50%对店铺的产权单位(私人业主)给予奖励。

(二)业态调整企业的奖励标准:

凡符合三条商业街特色的业态调整企业,在本办法施行后,自开业之日起第一、第二、第三年分别按企业缴纳税收区级财政受益部分的40%、30%、20%的比例对业态调整的企业进行奖励。

五、配套扶持措施

(一)三条商业街业态调整的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广告业、桑拿、网吧、氧吧等)外的新办个体经营户,免收新办个体经营户1年工商注册费;在市工商局规定的范围内,为新办个体经营户减收1/3的工商管理费1年;继续实行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伍士兵、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

(二)三条商业街业态调整的企业,办理卫生许可证实行“一站式”服务,由专人负责接待办理,对符合卫生要求的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符合三条商业街特色的企业,在办理卫生许可证时免收卫生审查费和工本费,各项培训费第一年减免1/2;卫生监测费按照收费标准实行第一年下调2个档次收取,第二年下调1个档次收取;对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伍士兵、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实行优惠政策。

(三)三条商业街业态调整的企业免收(1年)装修施工许可手续规费,并协调办理临时占道有关手续。

(四)三条商业街业态调整的企业,在店铺招牌装修时实行免费审批,并可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五)三条商业街业态调整的企业,免收环保排污许可证工本费和环保学会会费,并减免50%的环境评估报告费用。

(六)三条商业街业态调整的企业,办理非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申报登记时,涉及到改变房屋构造时由房管部门协助办理报批手续。

(七)三条商业街业态调整的企业,在报批手续、申报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批、办证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奖励的申请、审批、拨付程序

(一)申请

1、凡享受奖励的产权单位人和业态调整企业,必须是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经区三条商业街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的业态调整企业。

2、奖励申请由奖励对象向当地街道财政所提出,街道财政所初审后报区协税护税办公室。

3、奖励时间以年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年的以实际缴纳税收时间为准,连续奖励时间从第一次缴纳税收之月起至缴满36个月止。

4、凡享受奖励的企业,应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收.未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收的,按所欠缴的税收扣减奖励金额;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的企业在税收减免期间不予奖励。

5、申请奖励需提供的材料:

(1)区业态调整奖励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第一次缴纳各税的完税凭证;

(6)街道财政所和区协税护税办公室需要企业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

1、街道财政所对奖励对象提交的奖励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就申请对象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奖励的额度提出初审意见,报区协税护税办公室。

2、区协税护税办公室根据街道财政所提交的初审意见,对申请奖励的企业纳税情况会同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提出奖励的金额,上报区政府审批。

3、区政府对申请奖励的奖励对象进行审批,并下达执行奖励文件。

(三)拨付

区协税护税办公室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奖励文件,由街道财政所分别通知奖励对象,随带统一的收款收据到区协税护税办公室领取奖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所奖励的对象为12月31日以前在三条商业街上进行业态调整、并开业经营的店铺产权人和经营企业。

(二)本办法规定的业态调整企业是指:三条商业街上原经营机电、五金、化工、建材、水暖器材、标准紧固件、卫生瓷器、物资供应等生产服务的工业产品类及铝合金制品店、不锈钢制品店、铁皮加工店、摩托车修理店、汽车修理店、殡葬祭品店、玻璃加工店等商铺转为经营符合商业规划要求的企业。

(三)本办法规定的开业之日是指依法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等经营所需的证照之日。

(四)本办法规定的店铺产权人包括店铺的所有权人和依法有权出租店铺的人。

(五)本办法规定的经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依法成立的企业形式。

(六)进行业态调整的企业如果不符合三条商业街的业态调整特色或未经区三条商业街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调整的,一律不予奖励。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7

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是指用高性能纤维与高性能基体按性能设计要求,用专门的工艺复合而成的一类新型工程材料,是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发展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新材料产业的现状及发展目标,按照“加速发展新材料产业,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原则,专项重点支持碳纤维、芳纶纤维、高强聚乙烯纤维及其高性能复合材料的生产技术及关键装备的产业化示范,满足国民经济以及航空航天等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总体需求。具体如下:

(一)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开展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的产业化、研发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重点支持千吨级高性能碳纤维和聚丙烯腈原丝生产工艺技术,预氧化炉、碳化炉等大型关键设备制造,纺丝油剂、碳纤维上浆剂、预浸料等重要辅助材料,以及高性能树脂基体材料、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等的产业化;制定和完善高性能碳纤维生产、产品和应用的相关标准。

(二)高性能芳纶纤维复合材料。开展高性能芳纶及复合材料的产业化,重点支持千吨级芳纶-II生产工艺技术、关键技术装备,以及高性能芳纶-II复合材料关键生产工艺技术等的产业化。

(三)超高强聚乙烯纤维复合材料。开展超高强聚乙烯纤维及复合材料的产业化,重点支持超高强聚乙烯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工艺技术、关键技术装备、表面改性技术等的产业化;以及超高强聚乙烯纤维在海洋工程、交通、通讯等领域应用技术的产业化。

二、专项的实施目标

实施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主要目标是突破制约我国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缩小我国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带动相关产业的技术升级和发展,提高我国高性能复合材料设计、制造和开发应用的水平,建立一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新型产业群和研发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专项实施的原则

为确保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在专项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鼓励自主创新。着重推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和自有品牌产品的产业化,促进我国产业技术基础和优势领域的形成。

(二)促进产学研用联合。重点支持合作关系清晰、合作实体明确、合作任务落实的产学研用合作项目。

(三)培育龙头企业。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国家投资的引导作用,充分带动社会资源投资新材料领域,培育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四)重视项目的产业化基础和申报单位的建设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管理、筹资等方面的能力。

四、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

(一)专项项目应按照我委颁布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开展项目组织、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

(二)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项目的产业化基础和申报单位的建设条件。申报单位(包括技术依托单位)应是行业或区域有实力、影响力的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等方面的能力。项目需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生产许可文件。

(三)项目主管部门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四)每个项目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8

“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已达到6980亿元,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8%。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提到“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使我国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到2010年达到2%,预计到2020年达到2.5%以上”。《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科技发展主要指标之一就是在2015年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2.2%这一硬性指标,仅仅按国际经济刚刚复苏时期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来计算,2015年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则不低于8500亿元,随着世界经济的回暖,2015年的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有望达到万亿元以上。

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并投以数以千亿的财政资金对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的科研项目予以扶持,无疑给企业打了一针强心针,极大地鼓舞了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决心。但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的申请是近几年才实施起来的,各企业科技管理水平、申报人员素质和所处行业领域不同,其申报材料质量也不同。有不少企业虽有较好的项目,但因未理解申报要求、没把握好申报契机、申报材料没体现出项目的创新性和优势、项目技术水平仅仅处于国内先进,且申报材料撰写的严谨性和逻辑性不足,谬误之处较多等各种因素,导致无法得到专家评委的认可,因而纷纷落选。

2 项目申报应注意的事项

2.1 捕捉项目申报信息,开拓信息来源渠道

2.1.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信息需具备的条件

现今的社会是信息化高度发展的社会,以往的战争中,“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兵家所遵循的规律,而信息化时代将更加重视遵循“兵马未动,信息先行”的原则。在项目申报方面,项目申报信息的第一时间获取有着重要意义。

(1) 先敌了解

先敌了解中的敌是指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的潜在竞争对手。若你能早于竞争对手获取信息,将会极大地提高项目申报的运筹谋划、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指挥活动的时效性,从而大大缩短了项目申报的指挥决策周期。

(2) 先敌发现

早于竞争对手发现本企业的现行不足之处,如:无《科技查新报告》、《检验报告》、个别证明材料已经过期或即将过期需补办等。因为无论是《科技查新报告》、《检验报告》还是个别证明材料需盖年审章或相关主管职能部门出具证明(如环保、纳税)等,办理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早发现便于早解决。

(3) 先敌行动

现在大多数项目申报的时间都很短,个别项目申报时间甚至不到一周的时间。若早于他人获得该项目的申报信息,则有利于统筹安排,组织材料进行申报。在充足的时间下,申报材料的质量也会远远高于后期临时汇编材料的企业。

2.1.2项目申报信息的获取方式

(1) 历年来项目申报时间的规律

有些项目的申报时间有着大致规律的,如每年12月左右进行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火炬计划、国家星火计划,每年3月和8月左右的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每年4月或7月左右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常年接受申报的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成果鉴定等。这就需要项目申报管理人员脑海里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和轮廓,能妥善的做好项目申报规划,未雨绸缪的提前是做好项目申报基础工作。

(2) 互联网信息

在互联网信息发达的今天,不论是政府职能部门也好还是行业协会也好,只要他是一个正规部门,有自己的独立网站,那么相关的项目、奖项申报信息都会在网站上予以通知。若想获取项目申报信息最简洁的办法就是去相关网站浏览一下即可。

这一点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之所以难就在于可申报的项目繁多、涉及的各级部门、行业协会也多,按项目类型分有科技、技改、经贸、信息产业、知识产权、节能、低碳、转型升级等,而每个项目又可细分成若干类,例如科技类项目又分省、市、县(区)产学研;省、市、县(区)科技奖;省、市、县(区)科技专项、工程中心、民营科企、重大专项、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等。对于有一定规模实力和知名度的企业来说,这些项目的申报要随时留意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信息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省、市、区各类职能部门,还有相关的各类行业协会。

有些项目虽然不适合报部级项目,但省或市乃至区,以及行业协会的项目在符合条件要求的情况下企业是可以酌情申报。虽然部级项目申报时,国家会让省、市、区各级部门层层转发通知,但是由于层层转发通知,当企业接到通知时,少则已经过去三天,多则已经过去一周乃至两周的时间,留给企业的时间就相对较少。所以建议项目申报人员在每天的例行工作中,尽量把相关职能部门的网站游览一下。

(3) 人际关系

做项目申报人员若有心想做好这个工作,其实难度是很大的,除了对行业知识的要求外,还要对其它的辅助专业技能要识,并灵活运用,而这些都不难,最难的则是学做人。做了项目申报人员,尤其是全能型(各类型科技、经贸、技改、知识产权、名牌、商标等)的项目申报人员的性格、脾气尤为重要,因为对内他的工作涉及到公司多个部门,对外他接触着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若是一个口无遮拦、性格莽撞的人,往往本职工作没做好还得罪了人,搞得大家之间有着隔阂,不利于工作。

想做好这份工作一要管好自己的嘴巴:该说的、能说的就说,不该说的、不能说的坚决不说;至于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则要自己心里事先掂量好;二是不能太骄傲:不要以为自己有本事或者在知名大企业甚至最近取得了什么显著成绩就傲气十足,实不知三人行必有我师,取得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只能代表你公司的实力,并不能代表你自己。

只有与同事、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同行(仅指项目申报行业)和自己交际圈的朋友关系融洽了,这样你在与他们交流的同时才会学到不少的东西,得到不少有价值的信息。当你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教别人时,别人才会热心指点。

2.2 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的撰写

2.2.1申报项目的选题和项目名称

申报项目的选题是否准确是申报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也是开展项目科研的基础和关键。要做好项目的选题工作,就要掌握大量的信息,包括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同行科研情况等。在充分明了项目申报指南后,找到最适宜的项目申报领域范围和题材,便可着手组织材料。

项目的名称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的重要信息点。项目题目出现问题,往往对项目申报材料乃至整个项目的研究方向带来不小影响。项目名称最能吸引专家和评委,并能给读者最简明的主题提示。在了解一个项目大致情况时,往往都是先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的精妙,在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材料中常常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相反,项目名称如果很差,让人不知所云,往往会损失整篇项目申报材料的信息价值。

总的来说,项目名称应用简明、精确的词语体现出项目的研发方向或主要内容。名称应简洁,用字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切忌用拗口的用语和不大为同行所熟悉的符号、简称、缩写以及商品名称等。

2.2.2可行性报告撰写的关键点

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撰写主要注意五个方面,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创新性、财务数据的分析预测、研发单位及研发人员的资质以及知识产权等五个方面

(1) 项目的可行性

项目是否会被立项,并获得财政资金扶持主要是看项目的实施可行性和含金量,项目可行性的撰写应侧重于国内外背景状况分析、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及准备采取的措施以及项目进度的合理安排。你要对项目实施的国内外背景进行分析研究对比,以及对可能存在的困难所采取的措施及对项目进度的合理安排。

在日常项目申报中不少申报人员会将项目研发周期定的太短或者太长,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好尺度。项目研制周期太短,恐怕你的项目是否立项,以及是否给予财政扶持,在还没有确定时你的项目就已经结束了,这对你的申报工作不利。专家评委会认为项目既然已经结束了,无需申报立项和申请扶持资金了,你的申报工作也就白费。项目研制周期太长,会对项目进展的跟踪和扶持资金使用的监控造成难度,一般情况下也很难获得专家评委的认同。当然,特定行业的研制周期另当别论,如:生物制药等是按阶段计算。

(2) 项目的创新性

无论什么科研课题必须要有创新性,这是申报书最突出的特点。申报课题的创新都是要求在前人没有研究过的或是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的再创造。研究的结果应该是前人所不曾获得的方法和结论,它可以是结合课题研究实践提出的新观点、新发现、新设想、新见解,也可以是通过研究建立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或开拓的新领域,还可以是某个学科领域、制度、政策等方面的突破。

针对创新性可以通过该项目产品或实施后,与同行业类似的项目产品或项目进行参数对比,通过数据对比结合文字描述,配以科技查新报告等材料来体现出该项目产品或项目的创新性。

建议大家在平时要留意相关行业信息、收集同行的一些数据信息,当数据资源库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不会为了对比数据而发愁。在进行数据对比时,要结合时下政策环境,选取对自己有用的数据资源对比。如选取节能、降耗、环保、增效、信息化融合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对比。

(3) 财务数据的分析预测

申报材料中财务数据情况方面(含项目资金筹措安排)方面,要分析并说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研发资金能及时到位确保研发工作的开展,同时在研发资金投入与效益预测方面,其数据要经得起考验,需平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例如,某公司报区科技计划项目时,研发周期为一年半,其研发投入是上年年度销售额的6成左右。如此高的研发投入,企业的日常流动资金能满足其它方面的开销吗?这是要关注的首要问题。

还有一个企业,投入不到千万的项目,其项目结束当年会有近4亿的收益、项目结束第二年有近7亿的收益,收益额度是否过高或者其收益计算方式是否有误,在现今如此高额利润收益的项目,必然会引起专家评委的关注。

(4) 研发单位及研发人员的资质

新手在申报项目时,经常对研发单位研发能力的表述不到位。企业简介是对企业综合性的概述,对企业研发资质方面的表述不够全面和清晰,而在项目申报时专家评委不可能对所有企业的情况都十分清楚熟悉,只能通过你文字上的表述来了解你企业的研发能力,所以在对研发单位介绍时,最好重点介绍一下企业的研发能力和资质。

项目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也不能忽略。按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以上职称,也就是必须是有高级以上的职称资质,如果疏忽这一点,在项目负责人信息栏录入中级甚至初级,那么在专家评委严格审查下,十有八九会被刷下来;如果项目是个非常好的项目,小小疏忽而落选就真的有些不值得。

(5) 项目的知识产权情况

在项目申报时一般会有相关的预期成果提供形式和数量要填写,里面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以及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论文著作、技术标准和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等。在这里通常会出现一些错误,如大多数企业申报人员会将专利、新产品、论文著作、技术标准和新工艺等数据填写的过大,在申报项目时,虽然会让专家觉得项目取得的成果会很好,这将对后期的合同书填写或者验收不利。合同书填写时有些系统会有申报书和合同书内容对比的功能,当对比发现差距时系统会要求你给出合理解释。在验收时,专家评委验收通过的主要参考依据为你的专利、新产品、论文著作、技术标准和新工艺等是否与申报时填写数据相符。

例如,某单位有一项目纳入“863计划”,获得上千万专利资助,现临近验收时发现合同书中提到该项目相关申请授权的专利要达到上百项,可实际上相关专利目前才三十多项。故建议在填写预期成果提供形式和数量时,切忌过份夸大,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评估。

2.3 项目申请资料的准备及装订

项目申报工作涉及面广、所需资料多,不同的项目所需提供的资料大致相同,由于项目的侧重点不同,其附件要求也就不同。项目申报的材料数据大多数情况下需与公司的研发、财务、营销、人事行政、生产制造、质管、环境管理等部门协同配合提供,项目申报人员如何搭建好这一个互通有无的信息沟通桥梁,以及汇总这些资料进行排版、装订较为关键。

2.3.1可行性报告的排版

大多数项目申报都需提供可行性报告,或者研制总结报告之类的文件。这类文件是专家评委审核查看的重点,正常情况下排版布局会给专家评委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排版简洁、美观、字体段落格式统一,可以增加印象,专家评委有一个好心情,对你的项目评估是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在可行性报告等文件中设有专门的封面,可显示企业重视程度的同时,也把相关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单位等信息表达出来;建立文件目录及页码,可便于快速查阅相关内容;文件中字体大小、格式和段落统一,有些信息资料是文件撰写者在网站或其他学术期刊上摘录来的,这些来自各处的资料往往字体、大小和段落都不统一,会整体的美观造成影响。

2.3.2附件证明材料的排版

正常情况下一个项目允许上传的文件数量不超过15个,PDF格式的文件大小需小于1.5M。为了将相关申报文件要求中提及的文件都上传,而申报过程中提供的专利资料和近几年的获奖证书较多时,切忌要将这些资料生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

在生成PDF上传这些文件前,切忌要给这类文件一个目录,以便查看。例如:建立一个20个专利清单的文件目录,把目录连同授权专利证书的扫描件一起生成PDF文件。大多数人往往生成文件后不予以检查就上传了,其实这是错误的,在生成这类PDF文件的同时,专家评委往往可看出项目申报人员的责任心与素质,以此推断该企业的重视程度与水平。

目录往往是用WORD软件编制的,而扫描件往往也有扫描精度的不同,以及尺寸像素的不同,若直接将他们生成PDF文件,那么打开PDF文件阅览时,往往目录与图像大小不一致,不便于查阅,甚至目录中的顺序与PDF文件中图片的顺序不同。所以,在排版布局生成PDF文件时除了考虑到最终文件的大小,更应考虑如何让生成PDF文件后,其目录与图片的尺寸大小一致,以及目录中的顺序与PDF文件中图片的顺序一致。

2.3.3相关附件界面的质量

这里相关附件界面的质量是指扫描件以及书面材料中附件的影印质量。有些人在扫描或复印相关证书时,为了赶时间,往往将证书连带封壳一起扫描或复印。其扫描或复印出来的质量就大打折扣,整体的清晰度和美感会受到影响。甚至有些人证书扫描出来后根本不旋转就直接上传,专家评委网上审核材料时看起来得斜扭着脑袋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若你自己都觉得看起来不方便,为何不旋转图片后再上传。

3 结 语

现在企业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越来越重视,申报要求和评审也越来越严,要想取得申报成功,只靠一时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注重平时的积累。在申报过程中要事先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并换位思考,以专家评委的立场角度来审核文件,这样有助于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科技项目申报对项目申报人的综合性要求很高,其知识面要广、信息面要全、文件精神的领悟能力要强、内外的沟通联系要能协调处理好,各类软件的操作要熟练,尤其是工作压力承受能力要强。

要做到这些,除了平时注重加强信息积累,多和研发人员联系,多与公司内部和外部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外,也要关注政策的动向,并把握住其精髓含义,这样才有助于及时了解项目有关信息,必要时根据情况,对申报材料作出调整和补充。

参考文献

[1] 赵秀珍,杨小玲.科技论文写作教程[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9

二、申报条件

(一)一般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含国家现行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工艺、装备;

2.项目为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原则上不新增产能;

3.项目采用技术参照但不限于国家的行业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技术;

4.已申报或已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需明确注明;

5.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二)具体要求

1.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备选项目实施后汞使用量削减50%以上;

2.荧光灯行业备选项目实施后主要荧光灯产品汞含量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联合的《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汞含量路线图》公告中的目标要求;

3.电池行业备选项目仅限无汞电池生产项目; 4.铅锌冶炼行业备选项目冶炼烟气汞去除率70%以上;

5.体温计备选项目仅限非电子类无汞体温计生产项目;血压计备选项目仅限非电子类血压计的技术改造项目,且项目实施后汞使用量削减30%以上;

6.废汞触媒、含汞冶炼渣等回收利用备选项目汞回收利用率90%以上;

7.高毒农药替代备选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农药定点生产企业,重点支持防治蚧虫、抗性棉铃虫、根结线虫、地下害虫、水稻象甲、水稻螟虫、仓储害虫、小麦蚜虫等高毒杀虫剂替代产品项目,除草剂、杀毒剂高污染工艺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农药剂型优化、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等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文件内容主要包括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说明、申报条件符合性审查意见、项目总投资额核定情况、项目实施的效果等,并附备选项目汇总表。

(二)备选项目申请材料:由申请企业填报备选项目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企业银行信誉证明等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备选项目。中央企业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备选项目,同时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文件、备选项目汇总表、备选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光盘两份)邮寄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五、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联系人及电话:庄相宁 010-88485718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10

(一)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凡在部队未选择自主就业且符合在辖区内由政府安置就业的士官和义务兵,均可报名参加“双考”安置。对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和烈士子女等退役士兵重点安置。

(二)对入伍前有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复工复职,不参加“双考”计划安置。因单位已破产、兼并等不能复工复职的退役士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安置部门批准,可以参加“双考”安置。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今年我市共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62人,其中三期以上转业士官21人,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41人。

二、安置办法

今年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行计划指导、绩能“双考”、自愿选择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

(一)安置范围。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外资企业)。

(二)计划指导。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由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提出安置计划,并协调各部门抓好落实,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以下简称市安置办)张榜公布。

(三)绩能“双考”。档案考核依据退役士兵档案,对退役士兵在部队的政绩表现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分数;理论考试由市安置办统一组织退役士兵进行综合知识考试。

(四)自愿选择。市安置办对退役士兵“双考”总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由参加“双考”的退役士兵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五)发放安置补助金。对在部队未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且未由政府安置工作,本人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对在部队申请自主就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对在部队未选择自主就业,到地方参加“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上述资金发放标准按市文件规定执行。

三、档案考核

档案考核成绩根据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年限及德才表现情况确定。以士兵档案从部队送达各级安置部门时的原始档案记录为依据,实行综合表现记分的办法。

(一)服役年限记分。士官和义务兵基础分为30分。每服役一年记2分(计算军龄的时间,按当年国家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部队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按实际服役年限记分。

(二)奖励记分。依照《中国人民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按其中最高奖励项目只记一次。记分标准: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荣誉称号一次记30分,荣立一等功一次记20分,二等功一次记10分,三等功一次记3分,优秀士兵一次记1分,嘉奖一次记0.5分。

(三)伤残记分。因战因公评定为5至10级残疾军人分别记10、8、6、4、2、1分。

(四)职务记分。班长记2分,副班长记1分(按退出现役最高职务计算,职务和其他职务不记分)。

(五)特殊情况加分。

1.进、新疆等艰苦地区(以档案高山、高原地区工龄折算表或部队团以上后勤部门出具的工龄折算证明材料为准)服兵役满两年以上的人员,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加记10分,不满两年的按实际服役年限折算。

2.参加联合国国际维和任务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维和时间满一年加4分(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从事潜水专业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0.2分(以档案原始材料为准)。

4.从事核专业的,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特、一等核辐射保健津贴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0.3分,享受二等的每满一年加0.2分,享受三等的每满一年加0.1分。

5.参加年抗洪抢险、年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藏区维稳、抗震救灾、维稳的(以档案中的原始记录为准),分别在“双考”总成绩上加1.5分。

6.全日制应届大学生毕业入伍,退伍后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大专生加3分,本科生以上加5分。

7.退役士兵是烈士子女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加10分。

四、理论考试及驾驶员考试

理论考试由市统一出题和阅卷。驾驶员考试由市民政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监察局共同组织。

(一)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二)考试内容。政治(占40%),法律(占30%),综合知识(占30%)。

(三)参考资料。统一使用《市退役士兵安置就业考试辅导材料》(年版)。

(四)考试报名地点。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两张、报名费20元,到市安置办报名。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月日9时,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市职业教育中心(路73号)参加考试。

报考汽车驾驶员岗位的,采取技能考试和“双考”综合评价的方法予以录用。即符合报考汽车驾驶员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双考”的基础上,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五、计分方法

“双考”成绩计算方法:“双考”分数=理论考试分数×40%+档案考核分数×60%+其他总分加分。“双考”总成绩并列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者,档案中奖励次数多者优先;军龄和奖励次数相同者,理论考试分数高者优先;理论考试分数相同者,有职业技能证书和学历高者优先。

六、成绩公示

市安置办将分别对档案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和“双考”总成绩在市民政局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公示期内向安置办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七、公开选岗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举行退役士兵公开选岗安置会议,安置计划张榜公布。

(一)退役士兵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指标数量、指标分配要求、岗位要求和“双考”成绩选择工作单位。

指标分配:今年我市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指标数量为6人。根据市文件规定,对三期以上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和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双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下达机关事业单位指标数量的80%录取,安置5人,其余1个指标录取服役十年以下退役士兵。

如果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和烈士子女的服役十年以下退役士兵在5个重点安置指标范围内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资格,还可在服役十年以下退役士兵中再次排序录取其余1个机关事业单位指标。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选岗资格的,安置到企业单位或选择自谋职业。

选岗办法:首先确定汽车驾驶员机关事业单位选岗人员,将符合汽车驾驶员岗位条件退役士兵的“双考”成绩、技能考试成绩相加,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自愿选择汽车驾驶员岗位。其他被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选岗的退役士兵,按照“双考”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公开选岗。如果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技能要求限制无合适岗位选择或本人放弃选择事业单位的,允许其直接参加企业单位选岗。

(二)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岗结束后,其他选岗人员一并按照“双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布,自主选择企业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除汽车驾驶员岗位外不允许设置其他的特殊专业需求;企业单位除国家准入控制工种外不允许设置其他的特殊专业需求。退役士兵选岗时,应出具国家认可的证照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如退役士兵中没有用人单位所需专业的,用人单位应无条件接收其他选择到其单位就业的退役士兵。

(四)对符合“双考”安置条件,自动放弃参加“双考”或参加“双考”不愿选岗以及对选择岗位不满意的,可在公开选岗后30日内申请自谋职业。

(五)对报考汽车驾驶员岗位的,在未考取汽车驾驶员岗位或虽考取汽车驾驶员岗位但放弃选择汽车驾驶员岗位的,可以按“双考”成绩选择其他岗位。

八、就业手续办理

(一)公开选岗结束后,由市安置办向接收单位和退役士兵出具《就业介绍信》,同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退役士兵应按照《就业介绍信》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11

2、围绕重点税源抓征收:分局将年纳税万元以上纳入重点目标税源,专项税收采取精兵强将分户把守,在户籍管理上争取类别、地域进行管理,做到了西瓜芝麻一同捡。

3、利用“以票控税”抓征收:实施发票分类管理,对个体工商户严格控制使用定额发票,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摩托车经销户实行电脑普通发票,同时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再生资源企业的发票严格控管,实行“定量发放、验旧购新、严格检查、台帐管理”十六字方针。

4、强化评估抓征收:分局按县局要求,组织精兵强将,对企业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企业纠正进行如实申报,特别是对纳税大户、税负异常户、零申报户,采取有计划、有专班进行日常评估,通过评估促管理、通过评估要税源、通过评估增收入。

二、夯实基础,创新管理,税收征管质效稳步提高

1、狠抓征管各环节工作,夯实征管基础。一是加强征管质量效率考核。按照征管“六率”考核要求,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完成各项考核率工作任务,分局跟踪考核追究。二是加强发票管理。不断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发放管理,普通发票电脑版发票管理,认真做好机动车辆网络开具指导工作,取得初步成果。三是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按档案资料管理要求,明确各环节资料管理职责,并对往年资料进行清理归档。四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按县局信息化工作安排,严格ctais操作,做好当日网络日志。

2、强化纳税评估,狠抓以评促管,以评促收。一是强化流转税评估。按县局评估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分局精兵强将对所辖纳税人及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进行改正。二是强化所得税评估。开展所得税专业化评估,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事前指导。三是强化出口退税评估。对2家出口企业开展了专项评估。

3、认真落实税收政策。(1)对出口退税企业热情服务,科学管理,及时办理退税申报审核,随到随办,快报快退。认真落实起征点政策,全分局个体工商户户,我们一边加强管理,一边提高服务质量。(2)创新服务方式,在“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大厅管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内部循环办税模式,实行分类、分段服务,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电脑开票,让纳税人来分局办事做到少跑路,一次办完。(3)对免税户帮助他们加强财务核算,搞好减免税备案,充分利用好国家优惠政策。

三、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12

二、组织行业调查,找准行业管理薄弱环节

4月份,分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每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工人人数、厂房面积、投入产出、能源耗用等尽可能多的涉税信息。

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的特点及随之产生的管理难点。总的来说,分局辖区内的化学原料及制品企业多为新办企业,投资较大,基建周期较长;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复杂,生产过程无法直观反映;产品组成材料较多,联副产品相对较多;在产品难以用数量反映,成本费用在产品、完工产品之间进行分摊的难度较大。这些都给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些税收管理员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工艺流程了解不够,记录不清,对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了解甚少,致使行业管理不精、不透、不实。一些企业采取将设备维修费用申报进项抵扣、将非正常报废存货直接进入成本、不将耗用的原辅材料进项转出、多结转原材料成本、虚列工资、虚列预提费用、接受虚开、代开专用发票、多抵扣进项税额、现金交易账外循环、人为调节税款所属期等方法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深入调查论证,制定行业管理模型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局抽调精兵强将,重点组织了对富彤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化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我们紧扣投入、产出两大关键环节。详细采集了各企业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水电汽煤油、运费、主营业务收入、在产品、产成品、库存产品净值等多项数据。同时,我们制定下发了《增值税投入产出法分析监控指标情况表》,详细了解全行业每家企业的投入价值、产出价值、库存产品价值、理论税负、实际税负等各项指标。在调查掌握数据的基础上,我们对这些信息数据进行分类、筛选、提炼、汇总并参照了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相关行业理论参数。召集部分纳税人、责任区责任人、分管纳税评估的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审议,最终制定出台分局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管理模型,并按季进行修正。

分局制定的行业管理模型包括增值税税负率、毛利率、百元收入能耗率、物耗率、百元收入运费率、正常损耗率等6大指标。根据我们的核定,增值税税负率一般在3%上下波动,合理区间在2%—4%;毛利率随不同产品类型而上下波动,精细化工产品毛利率合理区间在20%—30%,合成化工产品合理区间在10%—20%;百元收入能耗率一般在3.1%,合理区间为1.5%—4.5%;物耗率一般在70%—90%之间;百元收入运费率一般在0.6%—0.7%之间,少数高危产品可达2.5%—3.5%;正常损耗率随不同产品类型不一,一般为5%—10%。

四、深化行业分析监控,提高行业管理质效

行业管理模型建立后,依托新模型,按照联动管理的要求,深化对税源的分析监控。按月对ctais2.0、决策监控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监控、管理、分析。对监控发现的问题以及市局联动平台的预警、考核通报等信息按户归集异常点、风险点,制作税源监控异常信息传递单,及时交税源管理科核实分析。2008年共监控出16条异常信息,涉及发出商品未申报纳税、迟滞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报废或报损所耗用原辅材料的进项税额未按规定转出、购进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项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四小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金等问题。所有问题,我们都责成管理员一一调查核实。对照行业管理模型,强化预警管理。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全面推行投入产出微观税源分析,按季监控税负不达标企业、零负申报企业以及亏损企业。对增值税税负超出合理区间及同比变化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分析,要求在当月申报时书面说明原因,报责任区管理员调查核实。

五、强化行业分析评估,增强联动管理效能

企业标兵申报材料篇13

(二)基本原则。

1.自愿自主选择,免费参加培训。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工种)、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2.技能培训为主,学历教育为辅。顺应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和需求,以提高退役士兵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重点抓好就业市场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培养,同时鼓励支持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3.多方协调配合,形成良好氛围。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人武等部门和各技术学校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教育培训的对象、形式和招生办法

(一)教育培训对象。年冬季开始,我县负责接收安置的城乡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均可参加教育培训。

1.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士官;

2.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①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符合规定退出现役并具有劳动就业能力的;

②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③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④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⑤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国务院、中央军委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动员参加培训:

1.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职业资格证书的;

2.已安置工作岗位的;

3.从企事业单位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复工、复职的。

(三)下列人员不批准参加培训:

1.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

2.弄虚作假,仿造涂改档案材料的;

3.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劳动教养或被判刑事犯罪的;

4.退役后不按规定时限到民政部门报到的;

5.被评定为一至六级残疾等级的精神病患者。

(四)教育培训形式。退役士兵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最短不少于3个月。

退役士兵如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可免试就读相关学校。

退役士兵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执行普通高校教育教学相关管理规定。原从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征集入伍的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五)招生办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及承训学校和机构,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退役士兵有关情况,制订招生计划,招生信息。

1.报名时间:退役士兵应在民政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入学。参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报名时间与全省统一招生同步。

2.接受报名机关:县民政局是接受退役士兵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报名机关。退役士兵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县民政部门设立的专门场所申请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退役士兵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现场索取培训申请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携带本人相关证件资料进行报名。

4.申请报名提交的证件资料:退役士兵申请报名须向接受报名机关提供培训申请表、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4张大一寸彩色照片。

5.报名资格核准:县民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参训资格作出核准决定,由承训学校和机构负责录取。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6.承训学校录取安排:退役士兵一经核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免试入读,须在规定期限内,凭学校发的入学通知书和相关证件证明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7.开学时间: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学员由培训机构根据本人意愿协商确定;参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同类招生院校同步。

三、教育培训的教学组织、教育管理和就业服务

(一)规范教学组织。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选择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教学质量优、就业率高的职业学校、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承担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任务。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着眼市场和社会需要,结合退役士兵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意向等实际情况,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坚持因材施教,精心设置培训专业和课程,认真制订培训计划,选用和编写高质量的培训教材,切实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教学规程,确保落实教育时间、教学内容。强化实践环节,退役士兵培训期间的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培训时间的一半。创新教学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教学模式,采用模块化、一体化等教学方法,完善校企合作培养机制,推行“订单式”培训。认真组织考试考核和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确保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教育管理。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教学和育人相统一。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认识和把握国情,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真切关怀,珍惜教育培训机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学风,投身学习和培训。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退役士兵学员保持和发扬军队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强化实践,学有所成。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校纪校规,增强退役士兵学员的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成为思想、技能“双过硬”的新型实用人才。严肃考核发证,退役士兵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可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经鉴定合格可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规范档案管理,退役士兵入学前,档案中的退役士兵登记表复印件由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后提供给承训学校。学校将为退役士兵学员建立在校期间的学籍档案,退役士兵学员离校时(包括中途退学或毕业就业),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三)加强就业服务。要根据自主择业、学校(机构)推荐、市场调节、政府促进的原则,加强退役士兵学员就业服务工作。各承训学校和机构要按照教育培训与推荐就业相结合的要求,积极指导并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就业。有关部门要依托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搭建退役士兵学员与用工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平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向退役士兵学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免费服务。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和国家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指导督促各类用人单位承担录用和聘用退役士兵学员的相关责任。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就业创业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四、教育培训的经费保障机制

(一)教育培训补助范围和补贴标准。退役士兵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其培训费、住宿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受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退役士兵参加全日制中高等学历教育的,其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二)教育培训经费管理。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结算支付时,由县财政部门会同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根据实际培训人数、教育培训经费和教育培训成效核定补助资金,直接拨付承训学校和机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教育培训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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