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实用13篇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1

    一、我国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的安全问题。跟据联合国卫生组织的调查表明,人类的疾病80%是引用不安全的水和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造成。维护生命健康,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环境。

    我国全国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村饮水中不安全人口约为3.2亿人,占我国农村人口的34%。而其中,饮水水质不达标的人口为2.26亿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70%;水量低、保证率低以及取水不便的人口为9558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30%。本次调查的范围包括2674个县,3.8万个乡镇,65万个行政村。调查人员总数20多万人,调查完成了《县级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和31个省(区、市)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

    农村饮水工程的设施现状为:全国农村人口中的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06万人,是农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3624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多为户建户用,其中浅井供水占67%,直接取用河水、坑堵水占21%,引泉占9%,集雨工程占3%。农村的集中式供水多数为单村集中式供水,占总工程数的91%,这类供水工程只有水源和管网,没有水处理过程和水质检测设施;配备有水处理设施的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仅占8%左右。

    二、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原因(1)水源污染情况严重,饮用水被污染的人口约为84万人。

    《环境公报》表明,我国年废水的排放量为670多亿,在七大水系的407个监测断面中,只有38.1%的水源满足饮用水的要求。而28个重点湖库,只有7个符合饮水要求,比例为25%。跟据对我国44个城市的地下水调查表明,其中42个被污染,并检查出数百种有毒的有机物。以往水质超标大多表现为物理和细菌指标方面,而现在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不合格。我国农业生产的化肥用量超过3,600万吨,而农药的用量超过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的粪便及废水的排放显著增多,对湖泊、河道和地下水造成氨氮污染和磷污染。

    (2)部分地区的农民饮用水水质高氟、高砷、苦咸。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可以导致骨骼变形甚至瘫痪,还可导致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地方性水质疾病问题。调查表明,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为5,085万,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为289万,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为3,855万。而主要分布区域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以及黄淮海地区。

    (3)饮用水中的病原菌和有害微生物超标的问题,如曾经的血吸虫病区。

    (4)饮用水中铁锰等其他元素超标的为4,410万人,在东北地区、湖南省、湖北省等地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地下水的水质物理性状较差(发红或黄色)。

    (5)我国局部地区还存在季节性的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各种问题为9558万人。

    三、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供水量的标准较低,目前的工程建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要求,而水质不达标准的恶劣情况却十分普遍。1991年我国制定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饮用水指标从35项减少为20项,而指标值却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饮用水指标值与国际标准一致,而二、三级指标值中除毒理学指标,其他各项指标都存在放宽现象。

    农村饮水的处理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农村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通常都很少经过处理,几乎都是直接供水到户。地表水源有些会在水源点投放药物消毒等,做简易处理。我国农村饮水工程具有工程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导致维护、管理和经营的难度较大。

    四、我国农村饮用水问题的解决办法1.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控制,首先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各项任务。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管理,在密切配合的同时,加大力度,共同努力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级发改部门和工商部门,落实规划的编写、报批、项目审核、计划执行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商、卫生多部门负责编写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计划,组织并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实际管理。卫生部门应负责急需解决的地区氟病、砷病、血吸虫病的病区范围和饮用水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检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2

区委、区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将解决群众饮水安全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了区人代十五届三次会工作报告。3月22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召开当天,我局负责人就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提出了我区贯彻实施意见。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水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卫生、计划、财政、环保、国土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水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饮水调查评估等项目前期及建设实施有关事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逐级夯实责任,明确工作部署。并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二、组建调查班子,开展业务培训

3月23日,区水务局负责抽调7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了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调查组,由主管局长任调查组长,召开了调查组第一次会议。对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制订了工作方案。3月25日,全区抽调了32名由水利、卫生部门熟悉农村工作的专业业务人员组成了专门的调查组,召开了调查组第二次会议,对调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将调查人员分为现状调查组、规划编制组和审查评估组,严格按照水利部、卫生部制订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的四项指标进行调查,摸清农村饮水状况和供水工程基本情况,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普及程度,农村自来水普及情况;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范围、问题的类型及其成因和危害;重点摸清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的人口及其分布,无供水设施的人口、取水极不方便的人口、经常发生季节性缺水的人口及其分布;了解农民对解决饮水安全的意愿、筹资能力及水价的承受能力以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逐村组核查登记,结合饮用水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及存在的问题,为编制规划提供详实科学的依据。

三、全面调查检测,认真分析评估

一)、调查方法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安全饮水工作量大面广的实际,我们根据上级安排精神,充分利用已有资料,采用全面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办法,于3月24日开始,以乡镇为单位,调查人员深入到村组,采取走访、现场查看等方式,充分听取村组群众意见,对饮水现状及饮水类型进行了详细地核查登记,认真分析缺水原因。外业调查期间,规划编制组根据全区流域自然水系水资源分布状况,利用2003年12月安全饮水普查时选取掌握污染典型进行分析。在外业普查的基础上,对全区的人饮现状调查进行了汇总。结合各地实际调查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估,召开全区饮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污染水调查点乡镇负责人会议进行通报,广泛听取各部门、各级意见,在意见反馈后再次深入调查点进行复核,在此基础上进行全区饮水安全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审查评估组织水利、卫生、财政、计划、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专家领导对报告进行了评估,审查评估认为:调查评估内容全面,数字详实,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商州农村饮水状况,为编制全村安全饮水规划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调查结果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3

一、我国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的安全问题。跟据联合国卫生组织的调查表明,人类的疾病80%是引用不安全的水和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造成。维护生命健康,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环境。

我国全国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村饮水中不安全人口约为3.2亿人,占我国农村人口的34%。而其中,饮水水质不达标的人口为2.26亿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70%;水量低、保证率低以及取水不便的人口为9558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30%。本次调查的范围包括2674个县,3.8万个乡镇,65万个行政村。调查人员总数20多万人,调查完成了《县级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和31个省(区、市)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

农村饮水工程的设施现状为:全国农村人口中的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06万人,是农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3624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多为户建户用,其中浅井供水占67%,直接取用河水、坑堵水占21%,引泉占9%,集雨工程占3%。农村的集中式供水多数为单村集中式供水,占总工程数的91%,这类供水工程只有水源和管网,没有水处理过程和水质检测设施;配备有水处理设施的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仅占8%左右。

二、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原因(1)水源污染情况严重,饮用水被污染的人口约为84万人。

《环境公报》表明,我国年废水的排放量为670多亿,在七大水系的407个监测断面中,只有38.1%的水源满足饮用水的要求。而28个重点湖库,只有7个符合饮水要求,比例为25%。跟据对我国44个城市的地下水调查表明,其中42个被污染,并检查出数百种有毒的有机物。以往水质超标大多表现为物理和细菌指标方面,而现在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不合格。我国农业生产的化肥用量超过3,600万吨,而农药的用量超过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的粪便及废水的排放显著增多,对湖泊、河道和地下水造成氨氮污染和磷污染。

(2)部分地区的农民饮用水水质高氟、高砷、苦咸。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可以导致骨骼变形甚至瘫痪,还可导致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地方性水质疾病问题。调查表明,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为5,085万,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为289万,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为3,855万。而主要分布区域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以及黄淮海地区。

(3)饮用水中的病原菌和有害微生物超标的问题,如曾经的血吸虫病区。

(4)饮用水中铁锰等其他元素超标的为4,410万人,在东北地区、湖南省、湖北省等地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地下水的水质物理性状较差(发红或黄色)。

(5)我国局部地区还存在季节性的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各种问题为9558万人。

三、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供水量的标准较低,目前的工程建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要求,而水质不达标准的恶劣情况却十分普遍。1991年我国制定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饮用水指标从35项减少为20项,而指标值却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饮用水指标值与国际标准一致,而二、三级指标值中除毒理学指标,其他各项指标都存在放宽现象。

农村饮水的处理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农村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通常都很少经过处理,几乎都是直接供水到户。地表水源有些会在水源点投放药物消毒等,做简易处理。我国农村饮水工程具有工程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导致维护、管理和经营的难度较大。

四、我国农村饮用水问题的解决办法1.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控制,首先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各项任务。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管理,在密切配合的同时,加大力度,共同努力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级发改部门和工商部门,落实规划的编写、报批、项目审核、计划执行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商、卫生多部门负责编写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计划,组织并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实际管理。卫生部门应负责急需解决的地区氟病、砷病、血吸虫病的病区范围和饮用水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检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

2.组织好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很大,在中央宏观规划的指导原则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由地方各级政府在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的规模与标准等规范下,编写细化辖区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出分步的实施计划,制定出管理办法,培训技术管理人才,组织好设计力量,培养典型和示范,用点带面,逐步推广,加强监检力度,严格把好质量关。

实施方案要尽量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较低、方便卫生防护的水源,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在工程的选型上,要根据水源地、需求、地形地貌、居民分布等条件,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方案;建设集中式的供水工程,建好管网延伸和水厂等;当条件不具备,可使用分散式供水。如制水成本过高,可采取分质供水,首先保证饮水和做饭的生活需要。

3.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机遇期,虽在大力倡导水污染的防治,但实际的污染负荷要降低很难。我国农村3亿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中,饮用水源地被严重污染的人口约为1亿,因此要搞好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工程建设,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污染防治问题,贯彻在工程实施过程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涵盖运行管理的全部过程,务必保证饮用水的水质安全,保证工程能够发挥长远效益。

应依法严格实施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制度,合理地确定保护区,并严格禁止涵养林和保护设施的破坏行为,因地制宜地开展水源的安全防护、生态保养和水源地涵养等重要工程建设。应加大治理污染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加速清洁生产。定期检查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要对查出的问题大力整治并挂牌督办。对于项目的违法、违规建设,应责令其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于排污超标的单位,应责令其限期做到达标排放或搬迁。应积极开展农业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农户合理的施用化肥和农药,严禁施用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同时推广水产的生态养殖,并推进畜禽类粪便和秸秆的资源化有效利用。

4.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力度采用集中、分质、分散的供水方式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要重点解决较严重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在切实做好前期准备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建设的程序实施工程。应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5.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应建立针对项目建设期的监督制度和运行期的评估制度。建设期中,有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巡回

监督,并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是否达到要求、工程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运行期中,主要评估工程的管理情况和实际用户的满意程度。农村饮水安全的项目必须实行中期的管估和后期的评估制度。

6.应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加强对饮用水的水源、水厂以及用水点的监测工作,对取、制、供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控饮用水的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等状况,做好定期检查。供水单位则应建立起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好取样、检测以及化验制度。水厂应采取必须的消毒和净化,以保证水质达标。

以较大规模的供水站为基础,在各区域设立好监测点,为小型供水站提供全面的水质检测服务。强化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并完善农村饮水的安全监督体系以及卫生宣传教育。

7.做好典型示范建设

结合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建设二到五个类型不同的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地区,加强示范地区的指导。

示范地区应将农村饮水的安全建设与新农村的建设有机结合,在饮用水安全的发展方法、技术线路、管理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创造有效经验,树立标杆和样板,以辐射的方式带动类似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管理。

五、结语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安全问题。

研究表明:人体的59%~66%是由水组成的,维持人的生存基本需求,每天必须得到最低数量安全饮用水为3~5 l。洗菜、做饭、刷牙、洗脸、洗手等需要20 l每天,加上卫生和洗浴等生活基本需求用水,大约每人每天需50 l。据联合国卫生组织调查,人类80%的疾病由不安全的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条件。

参考文献

[1]丁倩.农村饮水卫生[M].贵州科技出版社,2007.

[2]曹升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4

一、我国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的安全问题。跟据联合国卫生组织的调查表明,人类的疾病80%是引用不安全的水和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造成。维护生命健康,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环境。

我国全国农村饮用水安全现状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村饮水中不安全人口约为3.2亿人,占我国农村人口的34%。而其中,饮水水质不达标的人口为2.26亿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70%;水量低、保证率低以及取水不便的人口为9558万人,占饮水不安全人口的30%。本次调查的范围包括2674个县,3.8万个乡镇,65万个行政村。调查人员总数20多万人,调查完成了《县级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和31个省(区、市)的《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

农村饮水工程的设施现状为:全国农村人口中的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06万人,是农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3624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多为户建户用,其中浅井供水占67%,直接取用河水、坑堵水占21%,引泉占9%,集雨工程占3%。农村的集中式供水多数为单村集中式供水,占总工程数的91%,这类供水工程只有水源和管网,没有水处理过程和水质检测设施;配备有水处理设施的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仅占8%左右。

二、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原因(1)水源污染情况严重,饮用水被污染的人口约为84万人。

《环境公报》表明,我国年废水的排放量为670多亿,在七大水系的407个监测断面中,只有38.1%的水源满足饮用水的要求。而28个重点湖库,只有7个符合饮水要求,比例为25%。跟据对我国44个城市的地下水调查表明,其中42个被污染,并检查出数百种有毒的有机物。以往水质超标大多表现为物理和细菌指标方面,而现在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不合格。我国农业生产的化肥用量超过3,600万吨,而农药的用量超过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的粪便及废水的排放显著增多,对湖泊、河道和地下水造成氨氮污染和磷污染。

(2)部分地区的农民饮用水水质高氟、高砷、苦咸。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可以导致骨骼变形甚至瘫痪,还可导致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地方性水质疾病问题。调查表明,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为5,085万,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为289万,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为3,855万。而主要分布区域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以及黄淮海地区。

(3)饮用水中的病原菌和有害微生物超标的问题,如曾经的血吸虫病区。

(4)饮用水中铁锰等其他元素超标的为4,410万人,在东北地区、湖南省、湖北省等地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地下水的水质物理性状较差(发红或黄色)。

(5)我国局部地区还存在季节性的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各种问题为9558万人。

三、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供水量的标准较低,目前的工程建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要求,而水质不达标准的恶劣情况却十分普遍。1991年我国制定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饮用水指标从35项减少为20项,而指标值却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饮用水指标值与国际标准一致,而二、三级指标值中除毒理学指标,其他各项指标都存在放宽现象。

农村饮水的处理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农村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通常都很少经过处理,几乎都是直接供水到户。地表水源有些会在水源点投放药物消毒等,做简易处理。我国农村饮水工程具有工程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导致维护、管理和经营的难度较大。

四、我国农村饮用水问题的解决办法

1.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控制,首先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各项任务。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管理,在密切配合的同时,加大力度,共同努力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级发改部门和工商部门,落实规划的编写、报批、项目审核、计划执行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商、卫生多部门负责编写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计划,组织并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实际管理。卫生部门应负责急需解决的地区氟病、砷病、血吸虫病的病区范围和饮用水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检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

2.组织好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很大,在中央宏观规划的指导原则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由地方各级政府在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的规模与标准等规范下,编写细化辖区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出分步的实施计划,制定出管理办法,培训技术管理人才,组织好设计力量,培养典型和示范,用点带面,逐步推广,加强监检力度,严格把好质量关。

实施方案要尽量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较低、方便卫生防护的水源,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在工程的选型上,要根据水源地、需求、地形地貌、居民分布等条件,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方案;建设集中式的供水工程,建好管网延伸和水厂等;当条件不具备,可使用分散式供水。如制水成本过高,可采取分质供水,首先保证饮水和做饭的生活需要。

3.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机遇期,虽在大力倡导水污染的防治,但实际的污染负荷要降低很难。我国农村3亿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中,饮用水源地被严重污染的人口约为1亿,因此要搞好农村

饮用水的安全工程建设,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污染防治问题,贯彻在工程实施过程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涵盖运行管理的全部过程,务必保证饮用水的水质安全,保证工程能够发挥长远效益。

应依法严格实施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制度,合理地确定保护区,并严格禁止涵养林和保护设施的破坏行为,因地制宜地开展水源的安全防护、生态保养和水源地涵养等重要工程建设。应加大治理污染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加速清洁生产。定期检查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要对查出的问题大力整治并挂牌督办。对于项目的违法、违规建设,应责令其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于排污超标的单位,应责令其限期做到达标排放或搬迁。应积极开展农业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农户合理的施用化肥和农药,严禁施用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同时推广水产的生态养殖,并推进畜禽类粪便和秸秆的资源化有效利用。

4.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力度采用集中、分质、分散的供水方式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要重点解决较严重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在切实做好前期准备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建设的程序实施工程。应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5.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应建立针对项目建设期的监督制度和运行期的评估制度。建设期中,有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巡回监督,并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是否达到要求、工程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运行期中,主要评估工程的管理情况和实际用户的满意程度。农村饮水安全的项目必须实行中期的管估和后期的评估制度。

6.应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加强对饮用水的水源、水厂以及用水点的监测工作,对取、制、供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控饮用水的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等状况,做好定期检查。供水单位则应建立起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好取样、检测以及化验制度。水厂应采取必须的消毒和净化,以保证水质达标。

以较大规模的供水站为基础,在各区域设立好监测点,为小型供水站提供全面的水质检测服务。强化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并完善农村饮水的安全监督体系以及卫生宣传教育。

7.做好典型示范建设

结合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建设二到五个类型不同的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地区,加强示范地区的指导。

示范地区应将农村饮水的安全建设与新农村的建设有机结合,在饮用水安全的发展方法、技术线路、管理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创造有效经验,树立标杆和样板,以辐射的方式带动类似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管理。

五、结语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安全问题。

研究表明:人体的59%~66%是由水组成的,维持人的生存基本需求,每天必须得到最低数量安全饮用水为3~5l。洗菜、做饭、刷牙、洗脸、洗手等需要20l每天,加上卫生和洗浴等生活基本需求用水,大约每人每天需50l。据联合国卫生组织调查,人类80%的疾病由不安全的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条件。

参考文献

[1]丁倩.农村饮水卫生[M].贵州科技出版社,2007.

[2]曹升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5

(一)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性疾病发生和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

(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按照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开展(此方案省厅另文下发)。

三、水质监测

(一)监测点设置。

1、市政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在县自来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

2、市政供水末梢水监测点:共设置10个末梢水监测点(包括1个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分别为:达诺乳业、环卫所、疾控中心、有色金属配件厂、长江彩印厂、江海小学、十字镇政府、海事局、四季莱茵大地幼儿园、吴敬梓纪念馆。

3、城市自建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因我县目前没有城市自建水厂,暂不设置此监测点。

4、城市自建供水末梢水监测点:因我县目前没有城市自建水厂,暂不设置此监测点。

5、城市二次供水监测点:共设置5个监测点,分别为:笔峰大酒店、禾富酒店、江海西苑、瑞祥开元大酒店、香河国际大酒店。

6、农村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监测点:全县共有14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根据省厅要求,14个供水单位全部纳入国家监测网络,分别为:。

7、农村集中式供水末梢水监测点:按第6项确定的14个供水单位,每个供水单位设置1个末梢水监测点,共14个末梢水监测点,分别为:今。

8、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监测点:马厂中学、孤山中学等2所学校纳入监测网络,每个学校设置1个监测点。

9、农村分散式供水监测点:综合考虑不同水源和取水方式等因素,在全县设置5个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分别为:三合程刚家、十字界首石启航家、大墅罗洼村张玉梅家、西王隆兴石塘村民组公用井、古河蔡集小学内。

(二)监测频率和监测指标

(三)水样采集与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应当为用户取水口处,分散式供水应为家庭储水器内。

(四)水质检验与评价。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执行,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

四、水性疾病监测

(一)监测区域和监测人群。监测区域为纳入国家监测网的地市、县(县级市),监测人群为监测区域内的全人群。

(二)水性疾病监测内容。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数据,按发病日期和现住址导出包括霍乱、伤寒、副伤寒、甲肝、戊肝、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及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水源性传染病病例信息,并填报附表1。

(三)突发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监测。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按日期和监测区域导出饮用水相关事件信息。其他饮用水污染事件统一填报附表2。

五、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对纳入国家监测网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卫生监督检查,记录监督信息,填报附表3。

六、结果报告

(一)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突发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应及时报告省卫生厅。

(二)城市(含城市市政水厂、城市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及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的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部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中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系统”进行互联网直报。确定监测点后,县卫生监督所按照附表4-6登记基本信息。每季度第3个月末前,报告饮用水水质、水源性传染病监测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季度结果;于6月末前,报告水质枯水期(2-5月)检验结果;于9月末前,报告水质丰水期(6-9月)检验结果。

(三)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国家健康危害监测系统”中的“农村饮水水质监测系统”进行互联网直报,并按照其相关要求进行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附表7-10登记信息,并分别于5月20日和10月20日前上报监测数据。

(四)2012年12月10日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分析全县内水质监测(包括城市和农村)和水性疾病监测结果,县卫生监督所汇总分析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结果和水质快速检测结果后,分别形成工作总结报县卫生局,工作总结应包括监测点/供水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实施情况、监测/监督结果分析、监测能力建设情况/违法单位的查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县卫生局在汇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总结后,形成年度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总结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至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电子邮箱:。

七、质量控制

(一)承担水质实验室检测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必须经过仪器校验。接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开展的全省水质监测实验室盲样考核工作。

(二)承担各项监测任务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县卫生局组织的技术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通过网络直报的监测数据资料要采取严格的质量审核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审核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后方可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并重新上报。

八、工作分工

(一)县卫生局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选定饮用水卫生监测点,协调有关机构落实饮用水监测工作;落实饮用水卫生监测和现场监督所需经费,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与考核,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监督监测结果,饮用水卫生监测结果等。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辖区内“国家饮用水卫生监测网”、“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的水质常规指标检验及检验结果的网络填报(包括交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的水质非常规指标检测结果的网报),并及时将检验报告报送县卫生监督所。水样采集工作,城市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出厂水的采样,由县卫生监督所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制作《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水样的采集;对于上述供水单位的末梢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农村分散式供水的采样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负责收集、核对、整理、网络填报辖区内水性疾病监测信息;负责附表1、2、7、8、9、10的网络填报。

(三)县卫生监督所

负责辖区内纳入监测范围的供水单位(含城市市政水厂、二次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的每季度监督检查及出厂水水质快速检测结果(附表3)的审核、汇总和网报。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的水质检测报告和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跟进监管措施,对监督、监测结果不合格单位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县卫生局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的公示、预警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建立全程的水质监测体系,是党和政府为切实保障百姓饮水安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饮用水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县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见附件2)。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县卫生监督所应按照方案的职责、分工与任务要求,心系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与紧迫感,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及时沟通,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并按照连续性、规范性、及时性原则,共同推动我县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三)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充分利用监测数据。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要实现水质监测信息的实时互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将水质监测报告报送县卫生监督所,由其根据监测结果跟进监管措施。通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切实摸清全县水质状况及其变化趋势,掌握全县需予以重点监测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水质指标。卫生局要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全县饮水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查找全县饮水卫生问题及隐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并定期将监测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及时、有效、科学的利用监测数据的参考、指导、预警作用,着力探索建立并完善科学的、长效的、敏锐的饮用水卫生监督预警机制。

(四)统筹规划,切实加强水质监测支撑能力建设。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6

农村饮水工程的设施现状为:全国农村人口中的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06万人,是农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3624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多为户建户用,其中浅井供水占67%,直接取用河水、坑堵水占21%,引泉占9%,集雨工程占3%.农村的集中式供水多数为单村集中式供水,占总工程数的91%,这类供水工程只有水源和管网,没有水处理过程和水质检测设施;配备有水处理设施的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仅占8%左右。

二、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原因

(1)水源污染情况严重,饮用水被污染的人口约为84万人。《环境公报》表明,我国年废水的排放量为670多亿,在七大水系的407个监测断面中,只有38.1%的水源满足饮用水的要求。而28个重点湖库,只有7个符合饮水要求,比例为25%.跟据对我国44个城市的地下水调查表明,其中42个被污染,并检查出数百种有毒的有机物。以往水质超标大多表现为物理和细菌指标方面,而现在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不合格。我国农业生产的化肥用量超过3,600万吨,而农药的用量超过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的粪便及废水的排放显着增多,对湖泊、河道和地下水造成氨氮污染和磷污染。

(2)部分地区的农民饮用水水质高氟、高砷、苦咸。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可以导致骨骼变形甚至瘫痪,还可导致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地方性水质疾病问题。调查表明,饮用高氟水的人口为5,085万,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为289万,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为3,855万。而主要分布区域为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以及黄淮海地区。

(3)饮用水中的病原菌和有害微生物超标的问题,如曾经的血吸虫病区。

(4)饮用水中铁锰等其他元素超标的为4,410万人,在东北地区、湖南省、湖北省等地由于水文地质的原因,地下水的水质物理性状较差(发红或黄色)。

(5)我国局部地区还存在季节性的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各种问题为9558万人。

三、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饮水工程的建设和供水量的标准较低,目前的工程建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的发展要求,而水质不达标准的恶劣情况却十分普遍。

1991年我国制定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饮用水指标从35项减少为20项,而指标值却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饮用水指标值与国际标准一致,而二、三级指标值中除毒理学指标,其他各项指标都存在放宽现象。

农村饮水的处理设施大多比较简陋。农村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通常都很少经过处理,几乎都是直接供水到户。地表水源有些会在水源点投放药物消毒等,做简易处理。我国农村饮水工程具有工程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导致维护、管理和经营的难度较大。

四、我国农村饮用水问题的解决办法

1.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控制,首先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将任务层层分解,完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各项任务。监督有关部门职能管理,在密切配合的同时,加大力度,共同努力做好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各级发改部门和工商部门,落实规划的编写、报批、项目审核、计划执行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商、卫生多部门负责编写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初步设计计划,组织并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实际管理。卫生部门应负责急需解决的地区氟病、砷病、血吸虫病的病区范围和饮用水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检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

2.组织好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很大,在中央宏观规划的指导原则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能动性,由地方各级政府在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的规模与标准等规范下,编写细化辖区内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出分步的实施计划,制定出管理办法,培训技术管理人才,组织好设计力量,培养典型和示范,用点带面,逐步推广,加强监检力度,严格把好质量关。

实施方案要尽量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较低、方便卫生防护的水源,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在工程的选型上,要根据水源地、需求、地形地貌、居民分布等条件,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地合理确定方案;建设集中式的供水工程,建好管网延伸和水厂等;当条件不具备,可使用分散式供水。如制水成本过高,可采取分质供水,首先保证饮水和做饭的生活需要。

3.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机遇期,虽在大力倡导水污染的防治,但实际的污染负荷要降低很难。我国农村3亿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中,饮用水源地被严重污染的人口约为1亿,因此要搞好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工程建设,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污染防治问题,贯彻在工程实施过程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涵盖运行管理的全部过程,务必保证饮用水的水质安全,保证工程能够发挥长远效益。

应依法严格实施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制度,合理地确定保护区,并严格禁止涵养林和保护设施的破坏行为,因地制宜地开展水源的安全防护、生态保养和水源地涵养等重要工程建设。应加大治理污染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加速清洁生产。定期检查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要对查出的问题大力整治并挂牌督办。对于项目的违法、违规建设,应责令其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于排污超标的单位,应责令其限期做到达标排放或搬迁。应积极开展农业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农户合理的施用化肥和农药,严禁施用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同时推广水产的生态养殖,并推进畜禽类粪便和秸秆的资源化有效利用。

4.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力度采用集中、分质、分散的供水方式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措施,要重点解决较严重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在切实做好前期准备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建设的程序实施工程。应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5.建立完善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应建立针对项目建设期的监督制度和运行期的评估制度。建设期中,有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巡回监督,并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程是否达到要求、工程的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运行期中,主要评估工程的管理情况和实际用户的满意程度。农村饮水安全的项目必须实行中期的管估和后期的评估制度。

6.应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加强对饮用水的水源、水厂以及用水点的监测工作,对取、制、供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控饮用水的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等状况,做好定期检查。供水单位则应建立起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好取样、检测以及化验制度。水厂应采取必须的消毒和净化,以保证水质达标。

以较大规模的供水站为基础,在各区域设立好监测点,为小型供水站提供全面的水质检测服务。强化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并完善农村饮水的安全监督体系以及卫生宣传教育。

7.做好典型示范建设

结合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建设二到五个类型不同的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地区,加强示范地区的指导。

示范地区应将农村饮水的安全建设与新农村的建设有机结合,在饮用水安全的发展方法、技术线路、管理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创造有效经验,树立标杆和样板,以辐射的方式带动类似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的工程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7

1、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年度评估及项目申报工作。

2、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工作,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

二、县水利局职责

1、根据《__县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各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本年度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计划,收集基本资料,编制设计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时上报主管部门。

3、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把好材料进场关、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4、与县招投标办公室、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合组织工程主要设备材料招投标及工程施工招投标,严格项目建设管理。

5、组织工程竣工初验,编写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为上级验收提供准确依据。

三、县财政局职责

1、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资金专帐。工程主要设备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所有工程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

2、工程资金拨付要及时到位,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四、县审计局职责

1、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过程监督工作。

2、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检查和验收工作。

3、审查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审计报告。

五、县卫生局职责

1、提供农村饮水不达标水质化验原始资料。

2、负责饮水工程建成后水质检测及定期检验工作。

3、提供农村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六、县电业公司职责

1、负责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协调施工用电问题。

2、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74号),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电价执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

七、县地税局职责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74号),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缴纳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城市维护建筑税和教育费附加,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由税务机关征收后再由当地政府返还给纳税人。

八、县建设局职责

1、负责提供全县新农村规划有关资料。

2、在村镇规划建设时注意保护已( )建供水工程,并兼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

九、县教体局职责

负责宣传、教育、发动中小学生进行《水法》及环境保护知识学习,自觉保护水环境。

十、乡镇政府职责

1、配 合县水利部门做好所辖村饮水安全工程上报、审批及施工组织。

2、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税务、工商、电力等相关职责部门全力配合饮水安全工程的施工管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已建村供水站运行管理,解决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4、监督村成立用水协会,并指导用水协会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管理机制,制定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十一、行政村职责

1、负责提供准确的基本资料,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前期勘测规划,为工程上报、编制工程实施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2、实行先建制后实施,工程项目确认后,必须成立行政村用水协会,通过“一事一议”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和用水管理办法。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8

(二)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

二、考评内容

(一)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防治机构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和取得的进展,及各单位是否将重点地方病防治纳入工作规划等情况。

2.防治管理。制定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防治工作方案、督导检查方案、考核评估方案等方面的情况,要求有明确的工作目标,确定了部门职责,分解细化了任务指标,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履行职责情况

县卫生部门制定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开展防治、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和督导等;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病区范围、病情资料和相关技术支持;开展对碘盐质量和农村降氟、降砷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水质卫生监测、监督工作等情况。

县发展改革部门将地方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病区优先安排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情况。

县财政局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地方病防治措施,安排落实必要的防治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县水利部门将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病区的改水工作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县盐务部门加强对碘盐生产和流通环节管理、销售网络建设、质量保障和合格碘盐供应等情况。

县教育、广电等部门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情况。

县工商、质监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碘盐生产、流通、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三)目标完成情况

1.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情况。

2.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氟中毒病情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范围,病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数量、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水质卫生监测和群众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3.地方性砷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病情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范围,病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数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水质卫生监测和群众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三、考评方法及时间

本次考核评估以自查自评为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9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自查情况,于10月上旬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县考核评估组,抽取部分重点乡镇和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综合考核评估的方法:

(一)听取汇报,并与县卫生、发改、财政、水利、盐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座谈。

(二)查阅文件、资料,包括根据《规划》制订的实施计划、目标行动计划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技术方案、工作总结、防治监测报告等资料原件。

(三)填报相关报表(附省表样1—12)。

(四)现场考评。

1.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考核评估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制定的《怀远县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考核评估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县考核评估组根据自查情况抽查部分资料进行现场复核。现场抽查考核评估方法为:抽查1—2个乡镇,系统了解我县近三年的防治工作情况。另外抽查县城和农村小学各1所,每所学校测查50名以上8—10岁学生的甲状腺体积,并对其家中食盐情况进行定性检测。另抽取该校5年级学生30人和附近农村家庭主妇10人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

2.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防治工作考核评估

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防治工作现场调查。随机抽查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病区乡镇各1个,调查了解农村降氟、降砷安全饮水工程的实施和工程进展情况,重点了解政府投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数量及受益人口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使用、管理及水质等情况。全县抽查3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若工程数不足3个,则全部调查),重点查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质量和使用等情况,并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所在村的小学5年级学生30人和10户居民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

(五)结果反馈。在综合考评结束后,考核评估组向被考评部门反馈考核评估意见,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六)综合评价。

1.按照附表8、9、10、11的评分标准评分,并进行综合评价。

2.综合评价分为“优、良、一般”3个等级,综合评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70—85分者为良,70分以下者为一般。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原则上不能评为“优或良”:

(1)未制定、下发本乡镇、本部门的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

(2)在组织管理、履行职责和落实工作目标三方面,其中有1项评分低于70分者。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9

(一)在我国,有限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比城市状况更为突出严峻,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农村。这地区的人口比较分散、生活习惯各不相同,当地的经济发展不均衡、供水成本较高等,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要想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的问题困难就显得特别大。

(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对安全饮用水要求标准越来越高,而与此同时由于环境的污染造成饮用水越来越不安全。据初步统计,我国目前还有3亿多人口的饮用水存在着安全问题。据资料记载,到2004年为止,我国尚有33%的农村没有用上合格的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及50%。

(三)在我国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据《2004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记载,截止到2003年,我国贫困地区有18%的村民饮用水比较困难,14.1%的农户饮用水水源招到污染,37.3%的农户没有安全饮用水。按取水水源的不同,饮用水可分为,自来水、深井水、浅井水、江河湖泊水、池塘水和其他水源的水等几类。饮用这些饮用水水源的农民分别占全部农民的32.2%、、20.9%、24.9%、6.9%、2.3%、12.7%。在自来水、深井水、浅井水三种水源中,除去水源被污染与取水困难的农户,实际上安全饮用水的农户只占总户数的62.7%。

二、对农村饮水安全产生影响的因素

(一)水源污染情况严重,饮用水被污染的人口众多

《环境公报》载明,我国每年的废水排放量有670亿之多,在对全国七大水系407个监测点的调查了解得知,只有38.1%的水源可以达到饮用水的标准。而对二十八个重点湖库的调查发现,只有7湖库的水源个符合饮水的标准,比例仅为25%。通过对我国44个城市地下水的调查发现,有42个被污染,并检查出水源中有毒物质的含量达数百种之多。先前水质超标一般都是物理与细菌方面的指标,而如今却是化学与有毒物质指标严重超标。

(二)部分地区的农民饮用水水质高氟、高砷、苦咸严重超标

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不但可以导致骨骼变形甚至瘫痪,而且严重的还可导致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地方性水质疾病问题。调查表明,我国高氟水源区的人口为5,085万,饮用高砷水的人口为289万,饮用苦咸水的人口为3,855万。这些人口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西北以及黄淮海等地区。

(三)我国饮用水中的病原菌与有害微生物严重超标

饮用水中铁锰等的含量也是严重超标。还有,我国局部地区还存在着严重的季节性缺水与水源保证率低等的各种问题

三、关于农村供水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饮水工程的建设与供水量的标准相对较低,就现在而言,供水工程建设的标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而水质污染的问题仍然在不断恶化。我国的农村饮用水的处理设施大多都比较简陋。农村水源中的深井水和泉水一般都都是未经处理直接饮用,直供到户。即使地表水源也只是在水源处投放药物消毒,进行简易处理。我国农村饮用水工程一般都是规模较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广,它的这种特点,注定会出现维护、管理与经营的难度都比较大。

四、我国农村饮用水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加强领导与责任分工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水源加强控制,将这项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中,将任务采取层层分解的方式进行落实,并完善领导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在各方密切配合的同时,要加大力度,共同努力把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做实。环保部门要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进行加强管理。

(二)对饮用水工程做好可行性分析报告与实施方案

农村饮用水工程的施工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想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较大,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充分发挥好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由地方确定任务目标、建设的规模和标准后,再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提出实施计划,制定出管理的方法,工程施工中严格把好质量关。对方案的实施尽可能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较低、方便卫生防护的水源,采用合理的处理措施。在工程的选型上,首先要根据当地的水源分布、需求、地形地貌、居民分布等情况,经过技术分析与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方案。

(三)加强对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

虽然我国一直在大力倡导水污染的防治,但是,实际的污染负荷想要降低难度很大。我国农村有将近三亿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饮用水的水源地被严重污染的人口约为一亿。因此,想要搞好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必须对饮用水污染防治问题要高度重视。应采取依法严格实施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制度,合理划定保护区,对破坏涵养林与保护设施的行为要严格惩治。要根据不同情况开展水源的安全防护、生态保养以及水源地涵养等重要工程的建设。加大对污染的治理力度,对污染物的排放量要严格控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行为。加强对集中供水的水源的检查保护。积极开展农业水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农户合理的施用农业肥料。

(四)加大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以及管理的力度

对农村供水工程要采用集中、分质、分散的供水方式,重点要解决的是饮用水安全的问题,健全对饮用水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在确保做好前期准备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定的要求与实施程序进行施工。应确保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对饮用水的安全监督管理

对农村供水工程,要加强对其源头、水厂以及采水点的监测工作,对取水、制水、供水实行全过程的监管,及时了解掌握水源的环境、供水的水质等状况,定期对供水做好检查。供水单位则必须有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水质建立好取样、检测以及化验制度。而且应采取必须的消毒与净化措施,确保水质的安全。

(六)做好以点带面效应

结合对新农村的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建设二到五个不同类型的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工程,加强对示范工程的指导工作。示范工程要把农村饮水的安全建设和新农村的建设进行有机结合,在对饮用水安全发展的方法、技术指标、管理以及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创造优秀的经验,树立标杆与样板形象,用来带动全国类似该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五、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不安全的饮用水与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给人类造成很多的痛苦。维护人类生命的健康,首先要从安全的饮用水与合格的卫生环境做起。使用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广大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丁倩.农村饮水卫生[M].贵州科技出版社,2007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10

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是按照上级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制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站在关注三农、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科学地处理因污染、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社会安全等方面造成突发性农村饮水困难事件,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镇(街道)、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1.3.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市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1.3.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1.4.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2基本情况

2.1水资源概况

市有大小河流50余条,属潍河水系,共流经全市36.5公里。市内南有渠河,北有汶河,两河源于市西南端沂山山脉,皆为潍河重要支流。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4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2.83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1.45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0.28亿立方米。我市的水资源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降水量和河川径流量地域分布不均匀;二是降水以及河川径流量的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匀;三是水资源贫乏,人均占有量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

2.2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年底,我市共计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90处,包括联村供水工程11处,单村供水工程379处,自来水普及率98.7%。联村供水工程包括大型联村集中供水工程1处,为市50万人集中供水工程;中型联村集中供水工程1处,为市东部15万人集中供水工程;1万-5万人的小型联村供水工程9处,为官庄镇区集中供水工程、管公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石埠子镇区联村供水工程、庵上联村集中供水工程、辉渠联村集中供水工程、雹泉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临浯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大盛镇区集中供水工程、红沙沟集中供水工程。

3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指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镇(街道)、供水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3.1供水安全应急机构的职责

3.1.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镇、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市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3.1.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起草全市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2)负责镇(街道)、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

(4)负责协调教育、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

(5)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

(6)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7)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工作。

3.1.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可采取向受灾各村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供应。

出现应急事件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应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市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工作方案以及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市发改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的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市财政局:安排下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监督和管理经费使用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水质监测资料,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市环保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好境内水源地保护工作,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情况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市广播影视中心:负责应急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险期间的紧急供电和临时供电。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期间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落实工作,为全市抢险车辆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负责应急期间有关学校的饮水安全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与各自职能相关的应急救援工作。

3.1.4专家组职责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农村供水规划、设计、施工、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3.2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镇、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全市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1.1监控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监测、收集、检查、预警工作,设立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4398891),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各成员单位和镇、街道要通力协作,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

4.1.2信息监测及收集

(1)旱情信息。对辖区内旱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旱灾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报告。

(2)水污染信息。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报告。

(3)供水工程信息。对辖区内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1.3信息报告。各级应急领导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4.1.4预防工作。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和节水意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要配备专管人员对工程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保证机泵、机房、管网等正常运行,保护好水源工程,防止污染、损毁等事件的发生,预防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处理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4.2预警

4.2.1预警。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2)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2.2预警。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机关等。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2.3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供水连续不足,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等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经市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4.2.4指挥体系

(1)全市应急预案。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镇、街道应急预案。各镇政府、街办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办公室备案。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级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对应全市饮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市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镇、街道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5.2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5.2.1工作会商。Ⅰ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5.2.2工作部署。市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1小时内将突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5.2.3部门联动。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工作。

5.2.4方案启动

(1)抢险救灾。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2)医疗救护。卫生、环保部门及事发地应急机构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事发地应急机构配合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各级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5.2.5宣传动员。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3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严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Ⅱ级响应工作会商、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响应。

5.4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重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Ⅲ级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Ⅲ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响应。

5.5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Ⅳ级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Ⅳ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市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响应。

5.6响应结束

5.6.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饮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结束。

5.6.2应急响应结束的程序。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结束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结束命令并在市电视台公布;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副组长结束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

6保障措施

6.1组织保障

各镇(街道)和各供水管理单位要成立饮水安全应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6.2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6.3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应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市政府申请动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6.4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镇村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6.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6.7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6.8技术保障

建立镇村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9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各供水单位分别成立抢险队伍,单位领导担任抢险队长。当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发生后,各抢险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由村自主管理的工程,由镇、街道应急机构组织应急抢修队伍。

7后期处置

7.1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7.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市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市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政府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附则

8.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11

第三条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全市所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凡按照规定正常管理,及时足额交纳水费,提取维修费和折旧费的,均列入市财政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给予工程维修补助。从水费中计提的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和原则为“取之于工程、用之于工程,不提费、不使用,不交差、不调剂”。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质保期内,不得动用各种维修基金。

第四条维修基金使用规定。各行政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市水利部门归口管理的前提下,实行自主经营、合理收费,逐步实现以水养水的规范化管理。对维修费在500元以内(含500元)的小型维修,由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自行维修,维修费用在水费中计提的维修基金中列支,保证农村居民正常用水需求。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工程管理单位向乡(镇、区)饮水安全管理站申报,乡(镇、区)饮水安全管理站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做出维修预算,审批后运用市财政维修基金给予维修费用50%的补助。新晨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12

一、 基本情况

赣州市地处江西省南部,又称赣南,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也是全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地级市。全市农村学校供水主要采用自供水(即学校自建供水工程供水)和集中供水两种方式,主要水源类型有山溪水、江河水、水库水、地下井水等。

(一)开展调查研究的起因

近年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饮水安全问题频发。据网络媒体信息,会昌县周田镇等地农村学校先后发生饮用水安全事件。为了解赣州市八个贫困县(区)饮用水质量现状,特开展本次调查。

(二)调查研究范围

范围为赣州市下辖的赣县、上犹、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八县(区),主要是这些县(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指义务教育学校,含中学、小学、村小和教学点)的供水质量问题。

二、调查研究方法

为摸清这八个县(区)农村学校饮用水状况,2017年寒假伊始,我们商定采取先集中调研(前两个县)后分组(其他六个县)再集中(到市有关单位)的方式,具体通过实地察看访谈、发放问卷、提取样品检测,在赣州市有关单位咨询查找文献资料进行。

(一)实地访谈、问卷调查

我们确定在所调查县(区)选择地处该县(区)北部、中部、南部的3所农村学校作为1个县(区)的调查对象。八个县(区)总计调查了24所学校,现场走访对象213人,发放并收回问卷213份。从中了解到,24所学校中自供水学校13所,集中供水11所;24所学校中9所学校建立了饮用水管理制度,但制度落实以及管理人员素质等差距大;划定了水源保护区的自供水学校1所、集中供水学校3所;在对213人有关“饮用水是否含杂质”的提问中,认为“清澈不含杂质”、“含有颗粒沉淀物”、“含絮状沉淀物”、“含带有颜色的杂质”、“含其他类型杂质”的分别为79人、53人、38人、32人、11人,分别占比约为37%、25%、18%、15%、5%。

(二)水质取样检测研究分析

期间,在调查学校提取饮用水样品一份总计24份送检。从水源情况分析,13份自供水水源为山溪水的3份,江河水2份,水库水2份,地下井水5份,其他1份。11份集中供水水源为山溪水的1份,江河水4份,地下井水2份,水库水4份。对24份样品进行了PH值、菌落总数等十几项主要指标检测。24份样品中,合格的有10份,不合格的有14份,不合格样品主要是菌落总数等微生物超标9份,余氯超标2份,其他不合格样品为PH值指标或含锰、铁、锌等矿物质超标。

(三)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分析

为更加全面了解情况,我们又先后走访了赣州市水利局、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并认真查阅了这几家单位在2016年9月调度的全市19个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饮用水情况资料,并对八个县(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归类、对照和分析,汇总。得知,八h(区)农村学校共计2029所,师生共计548400多人。在对每所学校提取1份样品进行检测的情况资料来看,自供水水样1317份,其中合格为529份,占比40.16%;不合格为788份,占比59.84%;集中供水水样712份,其中合格为311份,占比43.70%;不合格为401份,占比56.30%。不合格水样主要为菌落总数等微生物超标。划定了水源保护区的学校有296所,占比14.59%;未划定水源保护区的学校有1733所,占比85.41%。

三、调查研究结果分析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总体上分析,饮水不安全问题依然在困扰这些地区的农村学校师生。主要有:

1.生产生活环境堪忧,水源污染问题突出

农村学校饮用水不合格,大多是因水质中的菌落总数等微生物超标,这主要原因:一是农村生活方面,垃圾到处乱扔,污水随意排放,农村厕所、畜禽圈建设没规划,特别是部分学校的自供水水源选取较差,生活污染源众多导致水源污染严重。二是农村生产方面,农业生产用肥打药较多,近几年柑橘黄龙病暴发,增加了打药量,有50%以上的农户年打药量在20次以上,加剧了对土壤、水质的污染。

2.水源地缺乏保护,饮用水没有保障

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未划定水源保护区。无论是自供水学校,还是集中供水学校,对水源地保护均不重视。我们所调查的13所学校自供水划定了水源保护区的有5所。在市有关单位的调查表明,八县(区)农村学校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占比还不到15%。二是水源地水质保护不力。正因为缺少应有的保护,经常发生水源地被破坏、被污染的现象。根据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得知,兴国县茶园、会昌县周田均发生过饮用水水质被污染。

3.供水工程建设滞后,设施功能不全

自供水设施简陋,自建供水设施均采用水源自流或从井内抽水至水池(水箱)后直接供学生饮用,没有净化处理设施和规范的消毒措施。从我们取样检测和在有关单位的调查中可以看出,合格水占比才40%左右。集中供水设施陈旧,学校使用集中供水工程中有95%以上为乡镇、村级、私营水厂,多数没有配备供水自动消毒设施、饮用水检验设备,且经营管理皆是承包给私人,管理水平及手段落后。

4.供水主体管理不规范,水质安全存隐患

多数乡村自建水厂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供水秩序混乱。同时供水管理人员不熟悉水质处理工艺和相关的卫生知识,加上水厂消毒设施不健全等。据我们提取的24份样品检测出14份不合格样品水质报告和在卫生部门提供的1000多份不合格水质报告中可以看出,细菌总数等指标超标占比超过了75%。据专业人员介绍得知,这些问题都是比较容易处理的,只要按照规范要求、投放适量的消毒剂就可以解决。此外,水质报告中还存在的余氯超标问题,属管理人员投放消毒药品不规范所致。

(二)解决饮用水问题的建议措施

水是生命之源。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确保饮用水安全是生活的基本需求。解决农村学校饮用水安全问题,重点是要解决贫困地区钱从哪里来,怎么做、怎么管和具体什么样的人来做的问题,也就是说应在资金投入、方法路径、运营机制和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着手,建议:

1.资金投入方面:政府与社会合力

据了解,这八个贫困县(区)迫切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仅农村学校师生就需要资金超过3亿元。而这八个县(区)均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此,建议从较高层面加大扶持,即国家和省、市层面加大对这些贫困落后地区饮用水安全问题的扶持力度,给予政策或项目、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也应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争取项目。对于部分亟需解决的,由地方统筹安排资金和劳力,用于开挖水井等分散供水工程建设。同时,通过兴建集中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制度,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建设,如发动企业、社会各界捐助,引导企业和个人投资等多渠道解决资金投入问题。

2.方法路径方面:治理与保护并举

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坚持依法加强水源地保护,明确划定区域范围并封闭管理。二是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方式。规范农村畜禽养殖,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在水源地必须划定为“禁养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的无害化处理。倡导绿色环保,使用无公害农药化肥。三是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在水源地积极开展农业和工业生产整治,该歇业的歇业,该搬迁的搬迁。

3.运营机制方面:工程与制度兼顾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完善工程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对所有自供水设施M行改造,大力兴建集中供水工程,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让集中供水工程覆盖所有农村学校。二是完善饮用水工程设施建设。对设施简陋、陈旧,或建设标准低、没有净化处理设施的工程,全面进行改造、完善提升,达到工程建设运行标准;三是建设水质监测站,逐步实现对水源地水质水量的实时监测,及时便捷掌握情况;四是完善管理法规制度。尽快编制水源地保护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对饮水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及各项工作操作流程等从法规制度层面进行明确、提供制度保障。

4.从业人员方面:专业与敬业并重

对每一所学校,严格落实专人负责饮用水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对所有上岗人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确保达到专业素质要求再上岗。二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教育、卫生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或学校,定期开展考评考核,落实奖惩。三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群众、学校师生、新闻媒体等,督促从业人员切实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等。

同时,还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保护饮用水源地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公众自觉、积极参与水源地治理与保护行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农村饮用水调查报告篇13

二、工作任务

通过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摸清我县规划范围内的人口分布、水资源状况、自来水工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新时期城乡“三化”统筹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明确自来水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研究并提出总体思路布局与实施意见,为县政府研究部署农村自来水工程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在年10月底以前完成我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编制。

三、编制内容和责任分工

1、基础资料收集调查。资料收集内容主要包括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水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自来水工程现状等其他有关资料(含-2020年各种规划报告)。

责任分工具体如下:

各乡镇和县城建局负责按附表一格式收集调查年县城自来水和农村自来水供给基本状况;

县发改委提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县统计局提供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县国土局提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水利局提供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

县环保局提供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县城建局城市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和县总体规划;

县扶贫和移民办提供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和县移民搬迁规划;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县工业园区等园区建设规划;

县委农工部提供新农村建设规划;

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提供年城市和农村自来水工程水质检测结果汇总材料;

县教育局提供年各学校基本情况汇总材料;

县财政局负责解决编制工作经费;

各乡镇提供乡镇总体规划;

县水利局还负责其它一些基础资料收集调查。

本次规划现状水平年为年。各收集调查的资料于年3月底汇总到县水利局。

2、规划编制。按发改农经字[]46号文件及县级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编制。

责任分工:由县水利局会同发改委组织编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配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县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主任、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农工部、财政局、城建局、卫生局、国土局、工信局、环保局、教育局、农粮局、林业局、扶贫和移民办、统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农村自来水规划编制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创新思路,健全机制。

根据政府引导、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的新思路,切实加强政府引导,研究制定农村自来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加强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行管理,建立切实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保障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持续发展。

3、统筹兼顾,优化整合。

要根据城乡“三化”统筹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给本地区的农村人口分布、水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整合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城镇发展规划、移民搬迁规划等有关规划,统筹水源和人口分布,确定农村自来水工程覆盖县、乡、村的供水范围,推行“一县一网、一乡一网、多乡一网”等区域性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

4、明确分工,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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