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杂志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教育与考试论文实用13篇

教育与考试论文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1

考试作为我国一种政治、文化、社会现象,存在并延续了千年之久,有其特定的历史必然和时代意义。无论是作为古代的选官制度,还是如今发挥教育评价和选拔功能,考试已经形成一种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深刻地融入到社会之中,并根据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变革。

隋唐时期,依治理国家、选拔官员的需要,科举制应运而生。这是我国考试制度的诞生并正式成为统治者选贤任能的重要依据。以科举制为核心的考试文化在封建社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观念迅速深入人心,无数寒门子弟通过读书、考试走上了仕途,改变命运。虽然,科举考试作为统治者的工具,考试内容和方式具有狭隘性和历史局限性,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考试文化发挥了一定的教育作用,引导大批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学习知识,传播文化,推动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之后,随着封建王朝的更迭与兴替,科举考试历经调整与变化,但是作为古代社会考试形式的主导,其根本地位和作用未曾动摇。直到封建社会的解体,科举制度方才随之销声匿迹。然而,它本身所蕴含的考试文化的内涵与思想,无不影响着现代社会中的考试文化与现象。

在现代社会中,考试的种类、形式和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和丰富。从学校的教育评价、招生考试,到工作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从行业性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的鉴定到外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其考试的测量、评价、筛选功能在学校教育和社会生活中占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与古代科举考试相比,现代社会中的考试在内容、形式、功能和目的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首先,在教育领域内,考试贯穿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始终。作为一种诊断性、评价性和引导性的检测工具,考试是检验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是促使学生学习知识、提升素质的动力因素,是学校招生的标准和学生升学的依据。其次,在个人的职业生活中,考试是通向工作的途径,是个人就业或择业的渠道之一。在我国,考试在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招聘中发挥重要的选拔和任用功能。可以说,考试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一个人的职业生涯走向。此外,通过相关考试,对个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进行评判和划分,这是非学历教育中考试的另一项测量和评价功用。

总之,我国的考试制度和现象产生于古代封建社会时期,受社会环境、经济政治等因素的影响,考试已经作为一种文化伴随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发展延续至今,并发挥教育评价、人才选拔、能力鉴定等重要的作用。然而,考试文化自产生发展至今,避免不了对其曲解利用之嫌,这样就衍生了考试文化在当今社会下的应然追求与实然状态之间的差距,这种差距使得个人的观念取向严重脱离考试的内在价值,从而折损了考试文化中的先进理念,也打击了考试在整个社会中发挥的制度作用,割裂了考试与个人生活真实而密切的联系。

二、考试文化的应然追求

谈及考试文化的应然追求,关键是立足于考试的本质和目的,剖析考试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的合理性,以及考试应该而且必须发挥的功能。

考试于我国而言,最早是统治者为了治理管家而选贤任能的工具和手段,这从现存的公务员考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仍见端倪。随后,作为学校教育评价的有效手段,考试与学生密不可分,如今考试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然而,无论考试形式如何多样,考试内容如何复杂,考试目的如何丰富,从本质上来说,考试无疑是一种评价方法,通过考试检测应试者自身的素质、知识和技能。其检测和评价结果顺应考试目的,在个人自身的成长发展和社会机构的运行以及人类其他活动中发挥作用。

考试的功能植根于社会土壤之中,是与考试的目的和本质相统一的。就当下来看,考试主要发挥筛选、诊断和评价功能。首先,考试通过对应试者进行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养的检测,并依据一定的标准,选拔出符合规定和标准的应试者,进一步地给予开发和利用。这种考试主要体现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招聘以及学生的升学活动中。其次,就教育领域而言,考试主要发挥着诊断功能。通过考试内容和方式的设立,检测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教育教学质量,从而发现其中的问题并为解决问题作出进一步的努力。教育教学中考试的诊断功能有利于明确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任务是否达成,对于接下来的前进方向具有指向性意义。此外,对于专业技能等资格认证的考试,其功能无非是对于个人的特殊能力给予专业认可和证明,这种承认度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广泛性,是个人步入某行业或从事某职业的前提和基础。

考试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历经沧桑并得以延续和发展,有其一定的存在价值与合理性。无论何种考试,它首先信奉和坚守的便是公正、客观的理念和精神。这不仅是实现个人价值的路径之一,更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保障。考试文化是彰显公平、平等的文化,它以个人能力和素质为基本出发点,将应试者本身具备的、隐性的或显性的、理论的或实践的、抽象的或具体的等一切知识、能力、思想品质、个人特长等特质,清楚地展现出来,以此来更加准确、深入、客观的认识被试者。任何人在考试面前拥有平等的机会和评价标准,考试文化是实事求是思想的另一种提升和运用,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更好地认识和了解他人的方法。这是考试最本真的面目。

在倡导权利与法制的环境中,人们倾尽全力追逐社会公平,而公平的实现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和保障,考试文化不失为诠释公平的一种社会现象,只要考试被正确合理的实施,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通过考试来获得真实的承认和评价。正因为如此,考试本着为大多数人服务的精神和思想,能够有效地检测出差异而作出判断,为个人的发展提供参考,为社会的分工合作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考试文化作为人类社会一个特有的现象,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个人成长的联系不可分割。从其本质、目的、功能上来看,考试文化本身附带着应然追求,这种应然使得考试具有合理性与价值意义,在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内,考试作为一种质量检测与评估系统,为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准确的判断和清晰的指导。这种应然追求如果遵循其特定的轨道而不偏离,注定为社会和个人带来更多的收获。

三、当今社会中考试文化的实然分析

纵观当下的现实生活中,考试文化已经成为个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维持社会运转、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考试通过检测和评价实现个人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认知,进而优化社会人力资源的配置。可以说,考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考试的应然追求及本质特征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为什么却遭受如此多的争议与诟病呢?尤其在当今社会中,考试文化正经历着怎样的扭曲与挣扎,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一方面,考试文化在学校教育领域内呈畸形发展态势。考试本来是检测教育目的是否达成的方法,却偏激地使教育沦陷为应试教育的模式。所有的受教育者或应试者为了考试而学习,并因此而产生了恶性竞争。考试似乎成为了人生的转折点和决定因素,偏离常态的考试价值取向使得考试作弊现象泛滥,严重损害应考者的诚信素养。目的与手段本末倒置的思维和行动使得考试陷入尴尬的境地,在倍受苛责与质问的同时,考试又遍布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成为学生无法摆脱的负担。考试功能和任务的扭曲与失真不仅是社会诚信教育的伤害,对学生的成长也形成阻碍,甚至成为整个教育事业的毒瘤。学生不能从科学、公正、合理的考试评价中认识自我,无法更好地面对学习困境、解决问题,甚至出现了“高分低能”的荒唐局面。教师在考试文化衰颓和没落的过程中成为帮凶。处心积虑地为了应试而设计的教育教学技巧和环节,或者将分数作为评判学生优劣等级的标准,这是徒劳无功的尝试,无法让学生真正受益。总之,一切为了考试的“学”和“教”,都是忽视考试的初衷与归宿的荒谬做法。考试文化在学校中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妨碍教育质量的提升,这是现阶段不可否认的考试文化之实然常态。

另一方面,社会上兴起的“考试热”、“考证热”是考试功能膨胀的另一种表现。当考试被当做一种选拔手段用于单位招聘时,其本身目的在于量才授职,人尽其才。在检测与评估的基础之上,为某项工作筛选出合适的从业者。然而,现实情况下这种考试却演化成考试决定论、考试目的论,即考试决定一个人的人生走向,考试是就业升职的必然途径。这种狭隘的考试中心主义观念无疑是对考试价值的曲解与夸大。此外,专业资格的认证考试成为人们谋求职业的砝码而非评价自身技能的尺度,投机钻营的心态滋生,部分应试者会不择手段、千方百计地获取资格认证,却不顾自身是否胜任考试的评审结果。这种“唯证主义”的理念葬送了通过考试证明展现自己的机会,也导致考试失真现象泛滥,使广大应考者沦为考试的奴隶,考试文化的枯萎干扰社会文明的进程。考试的实质是对应试者具有的相关能力、知识等素质的再现,任何分数本位或形式主义的考试都应回归考试的真实目的和应然追求。

四、素质教育下考试文化的重新定位

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内,素质教育随着课改的推行成为新时期教育追求的目标和理念。“素质教育是一种过程性教育,它注重用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因此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宗旨,是塑造品质和培养能力的教育。”立足于社会发展和个人成长的需要,素质教育应该成为我们的坚定信仰和笃行的任务。就当下盛行的考试文化而论,受社会中弥散的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个人的思维习惯影响,考试完全丧失了它应有的功能与意义。甄别和选拔成为应试教育的唯一目的,为了考试而学习,为了分数而考试,这种偏颇的考试文化使素质教育无法摆脱应试教育的阴影和牢笼。

从本质上讲,素质教育与考试并行不悖。考试作为教育评价的一种具体而有效的形式,发挥重要的诊断功能,通过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效果,并以此改进教与学的不足,推进文化素质教育的实施。所以,素质教育是需要考试的教育。而树立正确的考试观,重新审视考试文化在素质教育中的意义,回归和发挥考试文化最本真的功能,缩小考试文化应然追求与实然效果之间的差距,是现今条件下最根本的任务。

首先,通过厘清考试的本质与目的,纠正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认识上的误区。作为一种检测评估手段,考试只能实事求是地给予应试者公正客观的评价,并促使其改正缺陷逐步提高。引导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成为考试的主导者而非受其奴役和驱使,考试可以当做“温度计”而非“指挥棒”。在评估检测的同时,发挥考试的教育作用,考试这项活动也是受教育者正视自我的锻炼和体验,以此为出发点,考试的额外收获将会超越考试本身的价值。

其次,对考试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实施,是保证考试功能有效发挥、引导考试文化顺利形成的有效途径。考试是社会系统中关于人类质量检测的一个关键环节,在考试目的和观念明确的前提下,对于考试内容的筛选、考试标准的确定、考试方式的搭配等制度上的灵活设计和综合考量,不仅关系考试本身的信誉和质量,更能够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良好状态。

最后,素质教育下明确考试文化的能力本位取向,坚持考试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在素质教育不断倡导和实施的环境下,考试文化观也要与时俱进。考试是对受教育者能力的诊断和真实写照,而素质教育要求尊重学生素质能力的多样性和培养方式的灵活性。考试致力于检测、考核教育教学效果,当然应该注重考试结构、内容、方式的创新。然而不论怎样变化,考试以应试者能力素质为基础,真实反映出学习现状和问题的思想不能动摇,这是素质教育模式下考试文化的永恒追求。

考试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当代社会无论是教育考试还是劳动人事方面的考试,考试文化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无处不在。只有明确考试文化的应然追求,并合理分析其实然现状,从而逐渐缩小两者的差距,尤其在素质教育下发挥考试文化的功用,不仅是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繁荣与进步的要求,更是实现社会公平、促进文化建设的支撑和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后雄.论教育考试的功能性缺陷与价值冲突[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1).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2

德育课难上是高校教学工作中的一个共同问题。这个难字主要体现在学生缺乏学习主动性。影响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因素主要有:(1)学生对改课程学习的意义的认识。(2)学生对该课程的兴趣。(3)教学方法的使用。(4)该课程的考试方式。影响大学生学习德育课主动性的因素主要是后三种。作为有较高精神追求的大学生基本能正确认识德育课的重要意义。他们之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比较被动主要是因为德育课的教学内容与方法不能够激发起他们学习的主动性。笔者发现,在单一的论文考试不能全面地调动学生持久的学习主动性。单一的论文考试而且还是命题论文考试,学生没有选择的主动权,无论自己感兴趣与否、思考深刻与否都必须要完成。课堂教学中虽然有暴扣讨论、演讲、辩论在内的各种教学活动,但是,对活动的结果却没有相应的评价。因此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常常受到自身的兴趣甚至情绪的影响,不能全面而持久。论文考试与课堂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课堂考查,特别是对课堂活动表现得考查,使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仅受到自身的兴趣与情绪等主观因素的影响,还受到课堂活动表现评分的客观影响。后者有助于调动学生全面而持久的学习主动性。

为了检验改种考试方式的实际效果,笔者做了一项调查。中医专业与骨伤专业班为实验班,实验班采用论文考试也课堂考查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对照班采用单一的论文考试。两个班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方式相同。试验时间为一个学期。结果显示,(1)实验班的学生的主动性高于对照班。(2)实验班的学生能主动参与各种教学活动,且准备充分,质量较高。(3)实验班的课堂教学气氛明显比对照班活跃。通过一个学期的实验,结果表明,论文考试与课堂考查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确实有助于学生学习主动性的提高。

二、本论文考试与课堂考查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能较准确地测度学生学习德育课的效果

在学校教育过程中,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主要手段之一。在人们的观念中,考试成绩的高低与学生学习态度的好坏、学习能力的强弱、对知识理解的深浅是成正比的。但在实践中,考试成绩并不总是真实地放映学生学习情况。这种情况在高校文科的考试中比较容易出现。一方面,一般而言,在文科教学的过程中,作业量较少。期末考试(无论是闭卷还是开卷考试),学生只要在考前突击一下便能过关,甚至获得较高的分数。学生上课与否,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等等都很难从这样的考试得到准确的、全面的放映。这样的考试只能测评学生考试前那段时间的学习(或备考效果,而不能测评学生整个学期的学习效果。另一方面,高校文科的考试,大多采用卷面考试,这种考试往往侧重认知方面的测量。论文考试与课堂考查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能较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

论文考试,既考查了学生对该课程知识的掌握度,也考查了学生对问题的分析综合能力、文字的表达能力。学生在考试中获得较好的分数,不仅在课堂上能认真听讲与思考,而且在课后还需要进行大量的阅读与思考,唯此才能写出质量高的论文。论文考试与课堂考查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即侧读了学生学习态度,也测度了学生学习效果;即测度了学生的认识水平也测度了能力水平;即测度看学生某一时刻的学习效果,也测度了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效果。

三、论文考试与课堂考查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是实现德育启发的重要手段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3

考试科目代码

及名称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参考书目

教育学院

045101教育管理

01学校领导与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1教育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教育法律法规

②教育心理学

考试科目901参考书:

陈孝彬,高洪源编,《教育管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版。

045115小学教育

01小学学科教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11小学教育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②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考试科目911参考书:

阮成武,《小学教育概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045118学前教育

01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15学前教育学

同等学力加试:

①学前教育科研方法

②幼儿园游戏论

考试科目915参考书:

虞永平,王春艳编,《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政法学院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0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02 中学思想政治教学研究

03 中国共产党与当代中国政治研究

04 德育课程与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2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考试科目902参考书:

刘强主编:《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新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01中学语文教学

02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3语文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古代文学

②中国现当代文学

考试科目903参考书:

①王文彦,蔡明主编《语文课程

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6月

②倪文锦,谢锡金主编《新编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7月

③《语文课程标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01数学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4数学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微积分

②线性代数

考试科目904参考书:

曹才翰,中学数学教学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91年版或02年版。

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01中学物理课程与教学研究

02中学物理实验教学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5物理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物理学

②大学物理实验

考试科目905参考书:

①许国梁,中学物理教学法(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②阎金铎,田世昆.中学物理教学概论(第三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化学化工学院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01化学学科教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6化学教学论

①化学实验研究与设计

②化学教学技能测试

考试科目906参考书:

《化学教学论》(第四版)刘知新,高等教育出版社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01生物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7生物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细胞生物学

②生物化学

考试科目907参考书:

刘恩山,中学生物学教学论(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同等学历加试参考书:

翟中和,王喜忠,丁明孝主编,《细胞生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张洪渊主编,《生物化学原理》(第3版),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外国语

学院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01英语教学论

02英语课程与教学设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8英语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综合英语

②英语语言学基础

考试科目908参考书目:

王蔷,《英语教学法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人文与社会学院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01历史教学论

02中学历史教学

03历史课程与教学设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9中国通史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近代史

②历史教学论

考试科目909参考书:

①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第五版,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

②李侃等编:《中国近代史》第四版,中华书局,1994年;

③王桧林主编《中国现代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资源

与环境学院

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1地理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910地理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

①中国地理

②世界地理

考试科目910参考书:

李家清,《地理课程与教学论 》(第1版本),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化学化工学院

 

085216化学工程

01石油化工

02精细石油化工产品和工艺开发

03化工自动化与控制技术

04新型功能材料研究与应用

05催化剂工程与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912物理化学或913化工原理或914环境工程

注:912或913或914选考一门。

①化工专业实验

②化工专业课程综合

考试科目912、913、914参考书: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4

近代以来各国都把经济政治问题置于工作的重心,文化被看作个人生活而被置于社会管理的边缘,它对于人生存的重要性远远没有引起社会管理者的足够重视。这个问题在我国教育领域十分突出。教育和考试中的熏陶、引导、教化等文化因素被升学、应试、分数所埋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系统的梳理、研究、传扬,教育的育人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考试的选拔功能所取代。因此,我们应从“办考”向“办学”转变。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5

一、适应知识经济社会发展、考试体制改革的对策

1.革新考试内容,为考试内容赋予时代气息

要与社会大系统相融合,与社会实际、热点问题相链接,考核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制定命题双向细目表,规划测试知识和能力的题目分配,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非智力因素考核的命题力度,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综合评估,通过答案的灵活多样性,给学生想象力等的发展创设一种弹性环境;考试应注重学生的个性,使具有特殊学习性向和才能的优秀学生能脱颖而出。

2.革新考试方法,实施多样性考试机制

任职教育的考核应坚持以职业岗位能力为重点,知识、技能、能力考核并重,以能力和技能考核为主的原则。考核形式应多样化,具体形式应根据学校自身条件以及学科性质和特点来确定,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技术操作技能,实施模块式(理论+技能)考核。理论模块以闭卷为主,间或采用开卷考试、论文与答辩、案例分析、调查报告等形式;技能模块以过程式考核为主,间或采用实验设计、课程设计、实际创作等形式,使得考试模式多元化。同时,建立综合素质考察机制,使其平时表现与学业成绩参与到终结性评价之中。

3.重新定位考试的功能,实施多元化教学评价机制

考试功能应回归本我,发挥整体效能,在多样化的基础上创造发展出新的功能。学校应采用多元教学评价机制,将平时表现成绩与终结考试评定相结合,扭转单一的终结考试成绩决定教学全局的现状;学校和教师应综合利用形成性、诊断性和终结性评价,根据考试的结果分析来调整自己的教学策略;考试应确立绝对标准和个体标准,对学生素质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明确学生的素质优劣及其潜能所在,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提供方向和指南。

二、任职教育考试模式改革的探索

针对任职教育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结构的特点,应将考试内容分为理论考核、知识应用能力、实践动手技能、教学参与程度四个模块,针对不同的模块建立不同的评价指标、实施不同的考核方式。该模式的构成体系:

1.理论考核模块(20%)

考核方式:闭卷与开卷相结合。

指标体系:基础理论(50%):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方式:闭卷);理论应用(50%):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方式:多题随选,开卷)。

2.知识应用能力考核模块(30%)

考核方式:案例设计分析(或论文)。

指标体系:知识合理性(25%):使用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正确程度;资料搜集(25%):资料的完整性,资料搜集的难易程度,资料的可用性;分析能力(25%):合理性,严谨性,敏锐性;知识的整合性(25%):相关知识的运用,整体框架结构与内容;创新(3―10分):作为奖励分,对创新观点予以加分。

3.实践动手技能考核模块(30%)

考核方式:现场动手操作。

指标体系:软件操作(25%):软件使用的熟练程度;案例分析(25%):考试案例的综合分析与实施;问题处理情况(25%):案例中相关问题的灵活处理程度;结果评价(25%):结果正误与分析的合理性。

4.教学参与程度考核模块(20%)

考核方式:过程式考核。

指标体系:参与情况(25%):态度、意识;操作情况(25%):实践操作规范化;完成情况(25%):实验完成质量、认真程度;作业情况(25%):知识的综合运用与分析。

总之,课程考试改革是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的重点,二者相辅相成,在强调教学改革的同时应重视课程考试改革,摒弃一律采用闭卷笔试的死板做法及一卷定终身的终结性评价机制,根据课程的性质,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评价模式,真正发挥考试“指挥棒”的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6

1 “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理论依据

“中国语文水平测试”主要是以语文教育评价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当前,语文教学主要要从知识与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和态度三个维度评价学生的语文学习过程。中学语文测试主要关注的是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这对于文化的传承和熏陶有所影响,而对于过程和情感等软要素的关注则没有通过量化来衡量学生的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而“中国语文水平测试”主要想在这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多元化执行非单一的评价标准。高职高专在进行这一测试时评估学生学习语文的质量和发展水平,是衡量是否完成语文教育任务的重要环节。

2 高职院校“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意义

高职教育是一种职业准备教育是为学生就业做知识储备和技能储备的。高职教育的课程改革的目标是:构建适应终身教育的课程体系,使学生在每一学习阶段学习的基础上,为今后从事职业活动或进一步拓展知识与能力做好准备,打下基础。对高职院校学生来说,母语学习与文化素养的积累是一项必备的基本能力,也是事业发展的基础。

“中国语文水平测试”是一项双向互利的评估项目,具有引导性意义。对于高校来说,“中国语文水平测试”主要为高职语文教育提供了有效的教学信息反馈,一改过去“两眼一抹黑”的盲人式教学评估。过去高职院校主要通过期末考试或者开卷评估等笔试形式草草完成语文教学的评估,但是这种评估会忽视很多细节问题,缺少客观的分析和评价。而“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出题内容则囊括了更多的可变因素,能够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语文素养。与此同时,高职院校也能够通过“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发现相关的教育管理问题,从而优化课堂语文教育的管理。对于学生而言,“中国语文水平测试”能够帮助学生了解真实的语文水平,纠正认知偏误(比如,我是中国人,我的语文水平是说得过去的),从而强化语文学习动机,促进学生提高主动学习语文语、提高母语能力的意识。

“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在文化传播与继承上具有战略性意义。高职学生的可塑性比较强,但在文化和在高职院校中的语文测试中不少学生会连基本的唐诗宋词、传统佳节都没有任何积累,而对语言层面的关注则是少之又少,这对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一个极大的提醒。而“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则为繁荣中国自己的母语文化、弘扬我们多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3 高职院校“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存在的问题

3.1 师生参与考试的积极性不高,考试观念有待纠正

由于考试是以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形式进行评估,所以导致学生低估了此项考试,不予以准备就匆匆考试。不少学生认为,这只是普普通通的语文测试,与在基础教育阶段的考试并无太大差别。某些高职语文老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方法也验证了一部分学生的想法。从而造成某些学校参与“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积极性不高。高职语文老师要及时跟进此项考试结果,不断调整和改善测试内容,激励、促进学生的语文学习,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预期,形成对语文学习积极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要根据高职学生学习主动性差这一特点及时调整参与考试的心态,不能任其发展,发挥好“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指导性作用。此外,虽然很多高职院校把母语学习列入了课程计划中但实际上对母语的教学与评估并不重视,从而导致“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边缘化状态。高职院校应该高度重视母语学习的重要性,对语文教学工作的支持要落到实处。

3.2 形式单一化,考核评估内容待更新

不少高职高校进行“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实验,主要以笔试(闭卷)的形式展开,考试形式单一。由于是笔试,就让学生产生很多偏见,没有区分开“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和过去的中学语文考试。例如,“这跟中学的语文考试没什么区别”、“这又是一次应试语文考试”。学生不够重视此项考试,也鲜有人会为此付出很多精力,更不知道此项语文测试的价值与意义。

由于单一的考试形式,就会让学生产生误解,也很难收集到有效的多元化数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测试的可持续性发展。尽管不少高校探索加入普通话语音测试等口试内容,但是鲜有高职院校做到这一点。尽管“中国语文水平测试”是以语言为中心,但是口语等语言表现也应该成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能力。

3.3 语文课堂与“中国语文水平测试”脱节

由于高职学生语文基础相对薄弱,课堂学习需要从基础抓起,需要教师循序渐进加以引导,尤其是涉及到文化、语言等。但是从课堂反馈情况来看,并不理想。高职院校语文教学评价基本上以课堂教学、学业成绩为主,课堂上教师很少引导学生思考文化、语言学等专业素养知识。加上学时较少,语文课堂与“中国语文水平测试”十分脱节,对于测试中需要的素养积累则是走马观花式的教学,学生与教师都缺乏体系化的思考。高职院校语文教学应该利用好“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指导性价值来调整相关教学内容的设置,应放在整个专业的培养中考虑,科学合理地、适时地开设相关课程,使硬性考试与软性积累紧密的结合起来,实现对学生所需的职业能力的培养,真正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化积累。

4 结语

高职教育目标在于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尤其是汉语素养,为社会各界培养表达、思维与写作更为全面发展的人才,也能够为学生提供更为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与积累。语文教育则是完成这些教育过程的重要垫脚石。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高职教育也日益受到关注。由于高职学生的语文素养积累不够扎实,语文教学亟待突破和创新思路。为加强高职教育学生的语文素养尤其是语言和文化上的积累,师生应该予以“中国语文水平测试”以到相应的关注与重视,发挥“中国语文水平测试”的指导性意义。本文在相关理论基础上讨论高职院校的“中国语文水平测试”所存在的意义和问题,并对改进措施提出了一点自己的想法。

参考文献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7

1.高职教育课程改革考试迫切性分析

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考试是测量学生的知识与能力、评价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高职考试的组织管理、方式方法、考试内容等方面还或多或少保留着应试教育和学科教育模式的痕迹,高职教育考试的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还没有完全达到。

1.1考试管理组织不严密

考试的目的是促学促教、促建促改、督导激励,调动学校、教师和学生三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目前各高职院校考试制度的制定主要是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由主管教学的教务部门统一下发红头文件,规定具体考试模式。考试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大的系统工程,与教学内容、考试形式、命题范围、考场管理、阅卷标准等息息相关,再加上各专业课的性质、内容千差万别,只出台一些宏观上的考试管理制度和文件是难以解决考试问题的。况且这些制度的制定者不一定都是考试方面的专家,他们对各门课程的性质和内容也不一定了解。因此,从管理的角度看,考试管理组织存在着许多的弊病和漏洞。

1.2考试形式内容偏离导向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课程考试基本采用同一个考试时间(期末)、同一套考试试卷(笔试)、同一个成绩定乾坤的“三个一”形式。考试内容仅限于教材和课堂讲授部分。考试的重点是重基础、轻应用;重视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创新。这种考试从形式到内容都不符合“实践教学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核心环节,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训、实习密切联系,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2008年4月9日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人才培养精神,偏离了以就业为指导的培养导向,偏离了以能力为中心的高职教育理念,偏离了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

1.3考试效度信度偏低

高职教育的课程考试具有学习、导向、调控、选择、教养、发展等多种功能。目前高职院校的许多课程多数都是由任课老师自己命题、自己监考、自己阅卷、自己统分的“四自”考试格局。在整个过程中,教师给学生辅导,学生考前突击、考中作弊等情况时有发生。这都导致考试结果不能客观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不能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不能为管理者提供真实可靠的管理、改进依据,不能为社会和企业挑选合格、适用的人才提供有效的信息,从而发挥不了考试的原有功能。

2.高职教育课程考试方法改革的方案与策略

2.1考试制度由“同一”转为“个性”

考试制度是与一定的教育目标相匹配的教学制度。考试作为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教”与“学”的指挥棒,并最终对人才培养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科学、高质量的考试管理制度是实现高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建立现代考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教务部门应组织各系领导,各专业专家、教研室主任,加强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研究,根据教学要求和培养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课程考试大纲、重点内容、考试时间和考试模式等制度,由教务部门根据每门课程的考试要求,合理安排命题、监考、阅卷和评价等各环节,使考试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个性化。

2.2考试内容由“知识”转为“能力”

《关于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高[2000]2号)明确指出:“教学内容要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因此,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考核也应该遵循能力为主的原则,改变过去“重基础知识、轻实践技能”的考试模式,加大技能考试比例,培养实用型人才。

2.3考试形式由“单一”转为“多元”

目前,高等职业院校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必修课、职业技能基础课、职业技能专项课、专业拓展课、集中实践课和公共选修课。人才培养方案将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培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那么,考试方式也必须与之相适应,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具体考试方式如下。

公共必修课,一般是指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职英语等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必修课程,这部分课程内容理论性强,抽象,可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中不允许携带和查看任何资料,用笔答卷。该方法以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记忆、理解分析和简单应用为主。也可以采用开卷方式,考试中允许携带和查看资料,但考试题目应设计为分析型考题、设计型考题、综合应用型考题等。该方法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综合应用能力,也包括学习能力和查阅资料的能力。

职业技能基础课,这部分课程设计主要是培养学生职业基础素质,包括思维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等,是学习职业技能专项课的基础性课程,可采用闭卷、开卷、设计、小论文、答辩、作业等多种形式。

职业技能专项课,这部分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职业专项素质,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基本达到岗位能力需求的大部分专业知识和能力,因此,这部分课程的考试应重点采用现场实操,通过现场操作或具体的工作实践,能够直接检测学生所具备的从事某种工作的现有素质、技能与能力,包括实务作业、样本操作、模拟操作等测试方式。该考核方式能够较好地考核学生涉及动作技能领域的实践能力与素质,是社会各行业系统普遍认为比较有效的一种测试手段。

专业拓展课,该部分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具备与职业相关的必备的,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知识、能力的拓展课程,包括科技文献检索、科技论文写作以及必要的行业标准。考试方式可采用小论文、口答、课程设计、报告、作品的考试方式。学生就某个具体问题或任务项目,通过查阅资料、计算、绘图、制作等环节,用规范的方式做出书面表达或形成实物作品。该方法能够较好地考查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查阅资料的能力、自学能力与创新能力。

集中实践课,这部分课程是与理论课相对应的、需要集中一定时间(一周及以上)的实践课程,其重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这类课程考试应以实操、作品、论文、报告的方式为主。

公共选修课,这部分课程设计主要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拓展其知识面,要求学生选修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课程。这种课程考试方式主要以作品、小论文、作业的形式进行。

2.4考试标准由“刚性”转为“柔性”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目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23.3%,已经进入国际公认的大众教育阶段,职业院校招生一般又是安排在本三和独立院校之后,按照现行的招生体制,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录取分数一般在300分左右。因此高等职业院校所招收的学生多数对学习缺乏信心,有厌学情绪,特别是讨厌一些死记硬背的抽象性知识。因此,命题要体现开放性,从培养目标出发,既能反映课程教学的目的,又能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如:在检查概念、定义、公式等知识的掌握时,标准不是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写下来,而是对知识的理解程度;在制定问答题或思考题时,可以没有标准答案,只规定答题要求,按要求进行评定。

学校在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内容等方面要注意分层次施教,切莫采取统一刚性指标衡量学生的学业,让学生有选择地根据自身情况接受教育。

2.5考试成绩由“分数”转为“等级”

自古以来,教育考试都是以成绩论英雄。俗话说:“分分分,学生的命根。”2005年教育部针对当年高考宣传工作明确规定,叫停考生成绩排队。可见分数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了很重的负担。采用等级制,使学生大都在相近的等级之中,有利于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学习自信心,有利于学校培养目标的实现。

3.结论

总之,高等职业教育一定要本着能力本位的培养理念,探讨新的考试模式,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动手能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性应用人才。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

[2]教育部.200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G712.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8-0058-04

考试是指检查、评定学业成绩和教学效果的一种方法,它是教学方式方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切教学方式方法都是为了达到培养人的教育目的而组织并展开的。因此,“考试不是一种孤立的、自足的活动,而是从属于教育活动,为达到教育目的所采取的方式方法之一。在这个意义上说,教育是目的,考试是方法。教育与考试的关系是目的与方法的关系”。①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把目的与方法倒置了。应试教育就是这种目的与方法倒置的典型。读什么书,如何读书,都是为了应试。把考试作为学校教育与教学的目的,而忘记了教育的真正目的――培养人。这种现象不仅高考中存在,也在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的校内考试中存在。之所以会产生目的与方法的倒置,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考试会对教与学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反馈作用,理论界称之为考试的“反拨作用”(washback or backwash effect)。本文试图利用考试反拨作用的理论成果,分析高职教育考试中存在的负面反拨作用,并对高职教育考试改革进行一些理论反思,以期引起理论研究者和一线教师对高职教育考试改革的关注。

一、考试反拨作用的研究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考试反拨作用的研究集中在语言测试和大规模标准化考试领域。研究对象主要是大型国际标准化测试,如托福(TOEFL)、雅思(IELTS)等,以及各国的外语测试。国外有关考试反拨作用的成果体现三个方面②:一是反拔作用的假设。1993年英国的应用语言学家查理斯・安德森(J.Charles Alderson)和戴安娜・渥尔(Dianne Wall)在《应用语言学》(Applied Linguistics)杂志上发表了题为《反拨作用真的存在吗》的文章。他们提出了考试的15个反拨作用假设,其中两条基本假设是:测试影响教学;测试影响学习。据此引出相关的假设:例如测试影响教师教什么、怎么教;测试影响学生学什么、怎样学;测试影响教学和学习的进度与顺序;测试影响教和学的广度与深度;测试影响教学双方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态度等等。二是“PPP反拨作用模式”。英国语言学家休斯(Hughes)对于考试反拨作用的工作机制进行了研究。他把教学全部内容分为“参与者”(Participants)、“过程”(Process)和“结果”(Product)三部分。综合这三部分,他建立起一个测试对教学反拨作用的模型,认为测试的性质会先影响参与者对教学活动的认识和态度,而这种认识和态度又会影响到参与者在进行活动中的所作所为,诸如只练习那些在测试中出现的项目等,这必然会影响学习结果。三是考试的显性反拨作用和隐性反拨作用。希腊的语言学家普罗德罗姆(Prodromou,1995)认为,测试对教学的反拨作用应有两种表现形式:显性反拨作用(Overt Washback)和隐性反拨作用(Covert Washback)。显性反拨作用指直接的、明显的应试教学或应试学习,如做全真试题、模拟试题;而隐性反拨作用是一种对教学的深层次、不易察觉的影响,这种影响在教学中无处不在,根深蒂固,潜移默化。国内学者张宝均(1998)和黄大勇、杨炳钧(2002)等对有关语言测试的反拨作用进行了研究;而亓鲁霞和黄大勇分别对我国高考英语的反拨作用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反拨作用进行了研究。何琮周(1998)和金艳(2000)分别探讨了我国英语专业八级(TEM8)的反拨作用和CET口试考试的反拨作用。目前,国内学者对英语之外的其它教育考试的反拔作用研究还很少。

二、高职教育考试中的负面反拨作用

从考试反拨作用的理论成果中可以看出,考试对教学的影响十分广泛,涉及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观念、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等等方面。考试对教学的影响,有可能是积极影响,也有可能是消极影响,积极影响就是考试的正面反拨作用,是方法与目的的统一,消极影响就是考试的负面反拨作用,是方法与目的的背离,是方法与目的的倒置、错位。因此,研究高职教育考试的反拨作用就是要认识到高职教育考试中存在的负面反拨作用及其危害,并寻求将消极影响转化为积极影响的有效途径。我们认为,当前在高职教育考试中存在的负面反拨作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陈旧的考试观念误导教学观念

中国教育考试的历史非常悠久,一般认为成型的教育考试制度形成于西汉时期。汉武帝建立太学,设五经博士讲学,学生是地方郡国选送的十八岁以上青年。这些人经毕业考试后分为两等,甲科出身为郎,入宫当侍卫;乙科出身为吏,回地方充任吏职。这样一来,中国便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教育-实习-选举-考试”的人才培养选拔制度③。从隋唐开始兴科举,科举考试成为中国最为重要的人才培养和选拔制度。20世纪中国的考试制度经历了几次大的变革,从科举考试被废除到建立统一高考制度,再从时期高考中断到改革开放后恢复统一高考制度。可以说中国教育考试的经验是全世界最为丰富的,从考试制度到考试方法、从考试命题到防止考生作弊,都有系统深入的研究。但也正因为如此,中国延续千年的考试制度和传统的考试观念一直在影响着今天各种类型的考试。其中有些考试观念是陈旧的,不适合现代教育和教学的需要和实际的。这些观念包括应试观念、选拔观念、重知识轻技能的观念、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等等。

应试观念是影响最大也最为根深蒂固的一个考试观念,这种应试观念也影响到了高职院校的专业课程学习。考试注重书面形式,强调统一的要求、标准的答案等等,结果导致教师大量时间花在理论课程、理论知识的传授讲解上面,学生大量时间花在理论知识的阅读和记忆上面。使得高职教育教学的“学以致用”、从职业岗位需要出发、重实践技能的培养等等教学观念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不能落到实处。又比如重结果轻过程的观念也有很深的影响。“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不同的情景中需要重新建构。由于经验相异,建构知识的方法不同,不同个体对知识有着独特的建构过程和结果”。④因此,考试命题应加强对学生思维过程的考察,应该是了解教学双方的活动现状,诊断教学困难所在,获取改进教学活动为目的的形成性考试和评价教学双方活动的结果是否达到了既定标准、达到标准的程度总结性考试的有机统一。然而现实则于考试过多关注总结性考试,并使之成为教学过程中的唯一考试。结果导致教师在教学中只关注整体的目标,而较少关注学生个体,导致教学模式固化,机械教条,缺乏生机。

(二)缺失的考试功能误导教学目的

考试是主导教育或人才选拔与使用的一只无形的手,是指对人的知识、智力、能力、个性和品德的测定。考试的功能是多元的,考试的目的、形式、对象、执行主体、执行范围、手段的不同,都会使考试的功能发生偏移和变化。由此可见对考试功能的分析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必须与具体的考试类型与目的联系起来。就教育考试来说,它的功能可以分为社会功能和个人功能两种类型。社会功能包括强化国家意志、选拔实用人才、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分层;个人功能包括评价功能、诊断反馈功能、激励功能、自我实现功能等⑤。在中国几千年的教育史中,教育考试的社会功能,特别是甄别、选拔功能被无限的放大,封建时代的科举考试最具典型性。在应试教育时代,在教育资源短缺的条件下,这一功能也呈强化的趋势,而考试的个人功能则出现很大的缺失和偏离。

考试的社会功能强化与考试的个人功能弱化,也是高职教育考试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由于教师对考试的认识不足和研究不够,导致考试功能单一化为评价功能。教师认为考试就是为了给学生一个成绩,保证学生听课的手段,学生则认为考试就是为了过关。这种评价的结果没有起到真正衡量学生水平,激励学生信心的作用,反而会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由于理想的考试操作困难,导致教师弃繁就简,在专业课考试中,文科的考试题型经常是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理工科的题型经常就是几个基本的原理和公式化的数目,这种考试不能真正发挥诊断教学的功能。由于忽视了考试目标与学生成长目标的一致性,考试基本上不适合发挥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考试内容与方式僵化,考试的形式主义非常严重。考试功能的缺失与偏离必然误导教学的目的――教学不是为了培养各种能力,而是仅为考试服务,考试就意味着课程的终结。“这种考试只能部分反映出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甚至只是反映了学生的应试能力,并使学生的这一能力片面膨胀,其他素质片面缺失”⑥。

(三)重知识轻技能的考试内容误导教学内容

传统的学校考试重知识、轻能力,由于客观知识便于命题、考核与评定,所以现在的高职教育考试内容多是以结构化、原理化的记忆性知识考核为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很少,实操能力考核更少。从某种程度上说,知识的记忆对于能力的发展是必需的,但是知识的记忆并不―定导致能力的提升,而死记硬背却往往导致思考、判断的依赖性,导致想象力的匮乏。片面注重知识的考核会使学生习惯于这种考试模式下的惰性思维,遮蔽对发展自身能力的关注,同时也与高职教育教学的特征相违背。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强调教育和教学内容要以传授各种技能为主,根据教学内容制约考试内容的理论,考试内容就应该以考核能力为主。而现实中的考试却以记忆性知识考核为主。片面注重知识的考核将会产生两种负面作用:一是会阻碍高职教学改革,使教学内容的选择导向以知识传授为主,忽视能力的培养,违背高职教育规律;二是会使学生脱离实际学习生活,习惯于这种考试模式下的惰性思维,导致想象力的匮乏,遮蔽对发展自身能力的关注,局限着学生的知识和思维结构,而背离了高职教育的实践能力培养目标。

(四)单一的考试方法误导教学方法

目前高职教育考试方法主要是以传统的纸笔考试为主,要求学生在限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笔试考试形式由于其自身的弊端,不太适合高职教育考试。笔试试题内容的抽象性、考生所处的考试环境、心理状态等因素的影响带给考试成绩的偶然性,是笔试无法克服的弊病。并且在笔试中,记忆力的考核处于主角地位,而操作能力、分析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处于边缘角色,所以笔试对于学生素质的考察是不全面的,考试无法测出学生真实素质的发展状况。笔试一般客观题较多,标准性答案使得课程教学走向趋同,抑制了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也限制了学生主动求知探索的主体性的发挥。另外,单一的笔试在教学中对教学方法的反作用不可忽视。高职教育目标要求课程教学方法的选择必须要能够培养学生各种能力,实践性教学方法(如练习法、实习法、实验法和实习作业法等)才能够有效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而笔试形式相对于语言性教学方法(如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和读书指导法等)比较有效,但是语言性教学方法在高职教育中又不应该成为主角。这样一来,势必影响师生对实践性教学的兴趣和信心。

三、考试反拨作用对高职教育考试改革的启示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职院校数量和学生规模的扩大,高职院校不仅要面对普通高校的竞争,而且要面对高职院校之间的激烈竞争。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巩固自己的地位,很多高职院校都把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首要任务。在教学改革中,往往强调转变教育教学观念,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革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形成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等等。但是,对于高职教育的考试改革却很少人关注,甚至认为这与教学改革关系不大。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改革跟不上,整个教学改革就不完整。根据考试对教学的反拨作用原理,我们认为,高职教育考试应该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一)转变单一考试观念,树立多元评价观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应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普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考试观,转变那种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教育模式,不应单纯以课程和教材知识的难度、深度和考试的分数来衡量学生,要把考试真正当作是实现教育目标过程中的一项有效手段,而不是把考试当成教育目标自身。具体来说,就是要改变过去的单一考试观念,树立现代的多元评价观念。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指出:“考试的本质是对教育现象进行数量化的认识,是一种事实判断,教育评价则是按照社会的价值标准,对受教育者的诸种要素进行价值评估,其本质是一种价值判断。考试为教育评价提供了量化资料,但不能替代教育评价”。“以考试代替评价的现象是我国教育评价机制缺失的表现,其直接后果是以应试方法取代教育过程,这种现象不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削弱了教育改革的成效”⑦。他指出,“利用评价的观念和方法改造我们的考试,利用考试的数据开展评价工作,是实现考试改革和推动教育评价的最佳结合点”。就高职教育的整体来说,应该树立“大评价观”,即教育评价是以教育的全部领域为对象,包括与教育对象相关联的各方面的实态把握和价值判断。就某一学科专业来说,要把期末的终结性考试与平时的过程性评价结合起来,在考察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同时,更多关注学生的个人努力和进步状况。

(二)弱化考试指挥棒功能,发挥考试整体效能

一个好的考试要考出人的长处和优点,要能够把学生的兴趣、能力、潜质等特征性的东西描述出来,并予以引导,鼓励其发展自己的特长,即马克思所说的“使人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如果比较一下我国和国外教育发达国家的考试,就会发现国外考试是考出特长。如美国总统布什上台后制定的《不让一个孩子落伍法》,提出必须使各个年级的学生尤其是在几个重要的年龄段,通过测试提高其能力和素质,鼓励每个人发展自己的特长,起到了人才分流的作用。而我们的考试是单一的选拔功能,是挑错考试,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高职教育考试不同于高考等选拔性的大型社会考试,考试更不应强化甄别、选拔等社会功能,而是要强化考试的反馈、矫正和调节作用,发挥评价激励、教育和发展等本质功能,从而回归本我发挥整体效能。具体来说,高职教育考试的改革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学校应采用多元教学评价机制,将平时表现成绩与终结考试评定相结合,扭转单―的终结考试成绩决定教学全局的现状。二是学校和教师应综合利用形成性、诊断性和终结性评价,根据考试的结果分析来调整现有的教学策略。为考生不仅仅提供一个分数,还要通过各种数据给考生知识、能力、特长和潜质的报告。三是考试应确立绝对标准和个体标准,对学生素质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明确学生的素质优劣及其潜能所在,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提供方向和指南。

(三)改革考试内容,确立考试能力导向

高职教育的教学过程和培养目标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注重岗位能力培养,根据“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组织课程教学、试验和实习;二是强调课程体系的针对性,课程设置不是从学科出发,而是从职业岗位群需要出发;三是突出实践环节教学,主动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发展要求,适应就业市场的实际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实用型人才。因此,要全面、系统、公正地评价教学效果,考试内容必须突出职教特色,这个特色就是确立能力导向。也就是说,高职教育考试应坚持以职业岗位能力为重点,知识、技能、能力考核并重,以能力和技能考核为主的原则,摒弃那种只考查学生背书能力的考试方式。具体来说,高职教育考试内容的改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试内容应该能够反映学生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二是制定命题双向细目表,规划测试知识和能力的题目分配,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大非智力因素考核的命题力度,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综合评估,通过答案的灵活多样性.给学生想象力等的发展创设一种弹性环境,注重学生的个性,使具有特殊学习性向和才能的优秀学生能脱颖而出;四是考试不应限制答案,应多给学生提供探索的机会,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标新立异,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考试真正能够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测试评价。

(四)革新考试方法,形成多样性考试机制

考核形式应突出多样性、针对性、生动性,不能只限于笔试,还应采取口试、试验、参与科研、实地调查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具体形式应根据学校自身条件以及学科性质和特点来确定,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技术操作技能,实施模块式(理论+技能)考核。理论模块以闭卷为主,间或采用开卷考试、论文与答辩、案例分析、调查报告等形式;技能模块以过程式考核为主、间或采用实验设计、课程设计、实际创作等形式,使得考试模式多元化。针对职业教育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要求,还必须利用一些测量手段,测量其技术参数,如对电机修理的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学生对电机故障的诊断、拆线、计算、画图、绕线、嵌线、上漆、烤漆、检测等整个工艺过程独立完成,成绩好坏主要依靠对其技术指标达到的程度进行评估,这种考试不仅鉴定了学生的职业技能,考试过程本身也促进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⑧。此外,课堂评价也是重要方式,教师应在教学活动中观察和记录学生的表现,还可以通过面谈、正式作业、项目调查、书面报告、讨论问题和写论文等方式考察和评价学生。

注释:

①潘懋元.教育与考试――目的与方法[J].教育与考试,2007,(1).

②黄剑平.论语言测试的反拨作用[J].US-China Foreign Language.2005,(10).

③柴子文.中国教育考试制度历史及其现状研究[Z].。

④陈福军.能力本位观念下高职教育考试模式改革的思考[J].职教论坛,2005,(11).

⑤曹赛先.再议考试的功能[J].湖北招生考试,2003,(12).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9

在我国,司法部于2002年3月举行全国首次司法考试,确立了我国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搭建桥梁和平台,为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赋予了机遇。当前,作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就业的一道门槛,能够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在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是大多数法学专业学生的梦想和奋斗目标。与此同时,司法考试作为高难度和低通过率的新型考试,对循规蹈矩的法学本科教学工作提出挑战。十几年的实践显示,高等学校法学本科生虽然在学校接受正规的法学教育,经历过比较系统地专业学习,但在每年司法考试前,大多数考生首先在各类司法考试辅导班中经过几个月的补习、冲刺后才参加考试。因为未参加考前辅导班的学生很难通过考试,所以在法学专业学生中出现了或者奔走于学校和司法考试辅导班之间的“双学校”或者干脆放弃接受大学法学教育,而专注于辅导班的现象。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成了衡量其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准,因此在学生和社会舆论中流行着“辛辛苦苦学四年,不如培训几个月”的说法。这些情况一方面表明我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未能达成有机统一,法学教育长期脱离法律职业化的进程和要求,法学本科生缺乏应有的法律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职业思维;另一方面也证明我国传统的法学本科教育与新型的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①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②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 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 ,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③,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三、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④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

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 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注释:

①牟文义,田建强.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2010年版.第26页.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3-0123-02

一、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研究概况

1.研究文献的分布

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的研究文献颇多,笔者于2012年9月1日在CNKI上,对2008~2012年有关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期刊论文进行查询,以“主题”为检索项,以“大学生作弊”为检索词,共有期刊文献472篇;以“篇名”为检索项,以“高校作弊”为检索词,有165篇。检索结果按年分布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关于“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2011年后,更是出现了研究的热潮,这与教育部更加重视对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治理,下发有关制止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法规有一定关系。笔者根据相关性原则,从中选取30篇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综述,以期把握研究的进展与问题。

2.研究的视角与方法

关于“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的研究视角大多为教育学视角、心理学视角和管理学视角。如《大学生作弊动因及应对路径分析》一文从教育学的视角分析了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原因及教育策略;张春娟、卢愿清的文章《“坦然”作弊:大学生作弊的道德心理研究》则从心理学视角探讨了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心理动因;《浅谈大学生作弊与高校考试改革》是从教育管理改革的视角研究应对措施。另外,周海涛、蓝石的《中美大学生对作弊态度和看法的比较分析》还从比较教育学的角度来讨论高校大学生作弊。在研究方法上,以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为主,其中使用问卷调查、进行量化研究的有12篇,其余18篇论文都是用理论思辨的方法,对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的质化研究。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1.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现状研究

《高校学生考试作弊成因及对策》认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考试作弊也呈现许多新的特点”。一是考试作弊队伍不断扩大,用考试作弊的方式以求得好成绩是学生的一种普遍心理。“2008年,浙江大学的冯利君对北京、上海、天津、杭州等15所不同层次院校的大学生进行调查,结果显示,45.4%的大学生有过作弊经历。”[1]二是考试作弊手段隐性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现阶段大学生的作弊行为主要有打小抄、利用电子通讯设备、雇佣“”替考等多种方式。[2]三是考试作弊环节渗透性不断增强,以及考试作弊监督呈现放松的趋势。[3]尽管教育部已经出台多部法令来遏制考试作弊,但是考试作弊行为仍然层出不穷。[4]四是大学生不同的年级、专业、性别,考试作弊的频率也会不同,[5]特别是对待考试作弊的观念发生转变,由原来认为作弊可耻到现在能够接受,这是极其危险的。

2.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危害研究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的主要手段,考试作弊对高校教学管理和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影响极大。一是考试作弊导致评价信息失真,影响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考试作弊影响了学校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查,教师不能根据考试发现的问题改进教学,学校不能根据评价结论监控教育质量,从而给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6]二是考试作弊违背教育公平,影响良好学风的形成。三是考试作弊扭曲大学生的价值观,影响社会诚信建设。

3.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

(1)大学生的负面心理影响是考试作弊的主观原因。大部分学者认为,一些不正当心理是导致大学生考试作弊的主要原因。“考试作弊这种不良行为,是众多的心理原因作用的结果。”[7]如投机心理、侥幸心理等。“有些学生成绩本来很优秀,但是看到周围同学通过考试作弊超过自己,心理极其不平衡。在这种不平衡心理的作用下,他们在考试时也进行作弊。”[8]无论大学生是出于好奇心,还是受到不平衡心理等的影响,可以看出,大学生作弊心理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

(2)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是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外部原因。《大学生作弊动因及应对路径分析》等6篇论文的作者都认为,由于社会欺骗、造假行为等不良风气四处蔓延,使大学生诚信观念也受到社会大环境极大的负面影响,从而造成高校大学生认为考试作弊与社会上的投机钻营、贪污受贿相比,根本就理所当然。此外,还有学者提到“基于青年的气质和性格特征,大学生考试作弊不是先天所赋,很可能是后天的环境氛围在青年个体社会化进程中没有获得较好的影响所致。”[9]所以,社会的不良风气对考试作弊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4.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对策研究

(1)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荣辱感和诚信观念。大部分研究者都认为,诚信教育是预防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根本措施。只有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才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减少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失范行为。加强诚信教育,一是要“把诚信当作一种信仰,加大诚信教育在终身教育中的比重,并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开展宣传,让整个社会都重视诚信教育,都来开展诚信教育。这样,长时期量的积累就一定能达到我们所需求的质的改变。”[9]二是要把诚信教育与平时思想品德教育紧密结合。三是要发挥我国诚信教育的传统优势。卢愿清、侯晓晖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高校的强项与优势。要充分发挥和利用这一优势资源,让其在解决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10]

(2)转变考试观念,改革高校考试制度。转变考试观念,改革考试方式方法可以有效地预防大学生考试作弊。一是正确认识考试的功能。考试的终极目的应该是发现教学活动的不足,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参考。因此学者们特别强调要科学解释分数,淡化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考评中的比重。二是要改革考试内容。“改革考试内容,就要确立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考试导向功能,改变当前考试内容多为记忆知识能力考察的倾向,使考试内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促进学生积极、理性、健康思维品质的形成。”[11]三是要创新考试方式,提倡考评方法多元化。除了笔试外,可以采用讨论、答辩、操作性测验等方式。如《浅谈高校考试作弊现象的成因及对策》、《高校学生考试作弊成因及对策》、《论大学生考试作弊的防治》中都提到过。

三、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尽管五年来,在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的研究中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加强对考试作弊的理论研究、追问考试作弊的深层次原因、对考试作弊进行系统治理是今后研究的主要方向。

一是要寻求治理考试作弊的理论支撑。现有的关于考试作弊问题的理论研究文章比较少,对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建立在实证基础上。主要是对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现状、原因、对策的研究,即使个别文章涉及到理论问题,也只是停留在理论本身的介绍,没有将这些先进理论与我国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治理很好地联系起来,使得目前的研究理论高度不够。二是要挖掘考试作弊的深层次原因。已有研究大多只分析了大学生考试作弊的表面原因,如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学生自身的客观原因等,缺乏对大学生作弊的深层次追问。正是由于对考试作弊的深层次原因研究不够,才使得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治理成效甚微。三是要探讨考试作弊的系统治理策略。已有的关于高校大学生作弊对策的研究有两方面的问题:首先从某一个侧面来探讨应对策略,缺乏对考试作弊的系统思考;其次提出的对策太过理想化,可操作性不强。

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研究者应该加强对考试作弊问题的理论研究,运用多种方法去挖掘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根源,认识综合治理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的规律,探索建立“教育—监督—惩处”为一体的治理机制,通过社会、高校、大学生自身的共同努力,增强治理效果,逐步消除到最终根治高校大学生作弊现象。

参考文献:

[1]张玉虎,卢旺.大学生考试作弊动因及应对策略[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4).

[2]张艳萍.大学生作弊动因及应对路径分析[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9).

[3]牛欣欣,桑艳艳.管理视觉下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原因及对策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2008,(21).

[4]杨帆,王健,尹景玉.浅谈高校考试作弊现象的成因及对策[J].中国电力教育,2009,(6).

[5]王嘉毅,卫士军,邵青山.西部某高校大学生考试作弊现状调查研究[J].陕西教育(高教版),2008,(12).

[6]李金苹,苗一梅,廖常规.大学生作弊现象分析及对策[J].北京农学院学报,2008,(1).

[7]汤小红,孙银莲,邓健.大学生考试作弊的心理因素分析[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5).

[8]胡胜良.如何规避大学生考试作弊[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11

研究的进展不大,学科的成熟度不高,与我国广泛开展的教育评价活动很不适应.我国各省市都有考试院(中心),也成立了许多评估、评价机构,广泛展开了对教育测评估评价活动。而与此相应的教育测验、教育统计、教育测量、教育评估、教育评价理论很不成熟.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教育评价与教育研究和发展,以及对教育评价实践的指导.鉴于此,本文对与教育评价相关概念进行简述和辨析.

一.关于教育评价相关概念简述

教育测验:即为考试,它是对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某些心理特征的测量。考试是教育评价的一种手段。考试是个系统,它由主考、

被考(考生)、试卷(试题的集合及其评分标准)、考分四要素组成。考试的过程就是主考组织编制试题,通过试题作用于被考,将正确答案、评分标准与被考的反应(答案)相比较,然后给出考分的过程。考试从宏观上可分为社会考试和教育考试两大类。教育考试又可分为校内考试和校外考试两类。按考试分数的解释与使用,可分为常模参照性考试和标准参照性考试。按考试对象分,有学业的成就考试、学术能力倾向测验(其目的在于测量考生学习的潜在能力、发展倾向,如音乐能力倾向测量)、人格测验(如测量态度、兴趣、情绪、性格等).按测验人数分,有个别测验、团体测量.接测验方式分,有纸笔测验(用笔时试卷作答)和非纸笔测验(如口试、实验操作、表演等)。其它可分为难度测验、速度测验、总结性测验、诊断性测验以及大规模测验(其成绩的使用有权威性,要求严格,标准化程度高)、教师自编测验(即教师自编用于课堂教学的测验)等.[1]

教育统计(学):运用数理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教育现象中的数量关系的一门应用学科。它通过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准确地掌握教育

情况,为制定教育方针、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探索教育规律,制定教育方案,检查教育效率提供科学方法,也为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价提供有效的工具.它分为两大类:一是描述统计学,研究简缩数据和描述这些数据,二是推断统计学,用数据进行统计检验,统计分析和非参数统计法作出决策。前者只是分析某一样本的特点,而后者则是通过抽取母体的一个样本,并以此样本为根据来分析母体的特点.它是在教育问题的研究中,描述样本,分析样本,分析样本与总体的关系,从而进行教育科学推论的一种原理和方法.其研究方法一般有:大量观察法、统计分组法、综合指标计算法、统计资料检验法、统计资料图示等。[2]

教育测量(学):研究如何测量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思想品德以及教育效益等问题的一门教育学科。它运用各种测量

手段和数理统计方法等数学工具,根据教育目标或教学计划的要求,研究如何测量和评价教育效果,如何编制测量计划,各种类型试题的优缺点,衡量一个学业成绩测验好坏的数量指标,如何进行测验结果的统计分析,测验分数的解释和评价等.其主要内容包括:测量原理、项目分析、效度、信度、标准化测验、测验的设计和编制、测验的常模、测验的实施和评分、测验结果的解释等。[3]

教育评估:是一种有系统地去寻找并搜集资料,对评估对象作预测性、估计性的评判,以便协助教育决策者从若干种可行的策略中择一而

行的过程.在我国教育评估与教育评价不作严格区别,在实践中具体运用时,不同的范围和场合有不同的习惯用法.如高等教育中多用评估,在督导部门也称督导评估,而在普通教育领域多用教育评价不过两个概念是有一定区别的.评估有估价的含义,较为模糊粗略,而评价相对而言是较为精确的价值判断,评估多用于群体或单位的状态及效果的估价,而评价则既有对群体和单位的价值判断,也有对个人的判断.教育评估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教育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要根据教育评估的结果,及时调整教育的决策。教育评估的结果对国家、对学校都是一份咨询材料,而不是行动纲领.[4]

教育评价(学):以教育为对象,研究各类教育目标与相应的教育现象之间的关系,并给予一定的价值判断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可划分

为:宏观教育评价(研究教育思想评价和教育制度评价)和微观教育评价(研究学校教育系统内部各类教育思想和教育活动的评价,如学校办学思想、学校领导管理质量、教师教育和教学质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质量的评价等)。它的基本范畴是:教育评价的对象,教育评价的范围,教育评价的模式,教育质的规定性评价,教育量的规定性的评价,教育质和量变化的度的评价,教育评价的指标体系,教育评价的类型.其研究的基本原则有:客观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发展性原则和联系性原则.其种类包括目标评价、过程评价、条件评价、贡献评价等.[5]

教育评价(学):教育评论学是研究教育评论现象和教育评论活动规律的科学.或者说它是研究教育评论的历史、现状,教育评论现象的

本质联系,教育评论工作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以及教育评论工作的原则、方法的科学.教育评论学是与教育理论、教育史并列的一门教育学科.要建立教育评论学的学科体系,必须解决两大难题,即建立教育评论学的范畴体系和概念体系,并给予科学的揭示和阐述,使这些概念和范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同时,还要运用这些概念、范畴及其所固有的内在联系,采取科学的方法论证教育评论活动中最普通、最一般的科学原理;从而揭示出整个教育评论活动及其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教育评论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从根本上规定了教育评论学的学科性质和范畴.首先,教育评论活动是一种教育科研活动,它的直接结果是鉴别、评判教育文化的优劣,进而对教育界产生社会舆论导向作用;而教育文化本身及其所产生的依附于受教育者身心的精神产品,都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可见教育评论家属于研究意识形态和揭示教育评论活动的本质规律,建立完整的教育评论学学科体系。所以,教育评论学也属于基础理论学科。再次,教育评论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教育评论学涉及整个教育领域,内涵十分丰富。也可从不同视角,针对不同范畴建立多部门、多层次的分支学科(如:教育理论评论学、教育史评论学、教育行政评论学、教育家评论学等),所以教育评论学又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6]

二、关于教育评价相关概念与教育评价的关系

教育评价与教育测验的关系:教育测验是对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其他某些心理特征的检测,是教育评价的一种手段,确切地说它是

教育评价获得评价信息的工具之一.教育评价获取信息的测验法就是来自于教育测验.

教育评价与教育统计的关系:教育统计是运用数理统计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教育现象中的数量关系,通过数据的分析和处理确切地掌握教育

情况,也是教育评价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教育评价中获取信息的统计法就来自于教育统计。

教育评价与教育测量的关系:教育测量通过对学生知识的掌握、智能的发展、思想品德的变化、体质的状况以及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的测

定,为教育评价提供依据,是教育评价信息的主要来源.如果没有教育测量提供的资料,教育评价将成为无源之水,失去了作价值判断的依据,其科学性、准确性便无从谈起。另外,教育测量的结果只有通过教育评价才能获得实际意义,成为改进教育工作有参考价值的信息.[7]

教育评价与教育评估的关系:教育评价与教育评估是非常相近的两个概念,在许多场合是通用的。评价是精确的价值判断;而评估是估计

的、预测性的价值判断。在我国从政府的文件到学者的文章论著,以及教育实践都把评估与评价混用。我个人倾向于把教育评估的对象限定在以宏观、中观的复杂教育系统的战略性、预测性估价方面,对于微观的较简单的教育系统的过去和现存实态则作为教育评价的对象。

教育评价与教育评论的关系:教育评论是对教育文化的反思和展望,它的对象是以教育文化中的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为主的,以真善美作

为评论标准的观念活动。严格讲它与教育评价虽只一字之差,但它与教育评价分属于教育科学的不同领域,有着重大区别。比如,教育评价是一种管理活动,而教育评论则为观念活动;教育评价由评价机构按严密的程序实施,而教育评论则由教育评论家个人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评述;教育评价有明确的指标体系并要求量化,而教育评论无需指标体系更不用量化,教育评价的对象是具体的可控的,而教育评论的对象是抽象的,不可控的;教育评价的结果多用于改进工作,而教育评论的结果则多用于改变观念;等等。这不是说教育评价与教育评论一点关系都没有,它们的关系表现在教育评价的结果可以成为教育评论的论据影响教育评论,而教育评论的结果可以作为教育思想观念影响教育评价所依据的教育价值观。

三、从价值论角度看与教育评价相关概念的区别

唯物主义的价值论认为,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是人们把握客观世界和两种不同方式。两者反映的对象、意义和参加的心理成份都有着质的

区别。事实判断是以客体的本质和规律为对象的,它探讨客体“是怎样的“、”是什么“,探讨事物的现象、本质和规律等实体属性,即以理性认识这种抽象思维形式反映客体的本质及其规律。而价值判断是以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为对象,它探讨客体的价值属性,即客体的社会意义------对社会需要意味着什么,它以多种意识形式-----认识(价值与事实判断)、情感(对价值的态度体验)、意志(对价值的自觉保证)等诸种形式的综合来反映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教育评价对评价的对象不仅要借助教育测验、教育统计、教育测量进行量的测定和分析,而且要进行质的分析,

把所有考查绩效的材料和分析综合起来,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作出价值判断。从这里可以看出,教青评价行为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价值判断.教育评价中的事实判断在于诊断与鉴别教育的性状,价值判断则是对诊断鉴别而得的结果或结论,按其价值取向进行合乎目的的推断和判断;事实判断是价值判断的基础,价值判断是事实判断的目的性追求。而教育评论是依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和教育价值取向,对教育的一种价值判断。从教育测验到教育评论是一个由事实判断向价值判断的变化过程,我们不能说教育测验丝毫没有价值判断,如在测验什么不测验什么的问题上是有价值判断的;同样,我们也不能说教育评论就无点滴的事实判断,教育评论需要通过事实判断的真凭实据作论据。

四、对教育评价学及其学科群研究的建议

教育评价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学科体系,尽管概念、体系有待完善,但已为下一步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相应的考

试学(研究教育测验的学科)、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学、教育评估学、教育评论学都已有相应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共生的教育评价学科群。21世纪,要使这个学科群得到良好的发展,我认为首先对各个学科的研究范围有个明确的划分,尤其是对教育评价学要有合理的定位,不要再把考试学、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学的内容纳入自己的努力范围,要让它们以独立的学科更好地为教育评价学服务。另外,教育评价学还要把属于教育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类的抽象的,教育评价无力评价的范围还给教育评论学,让教育评论学更快地发展.同时,要把教育评估与教育评价的关系处理好,可将两者合二为一,形成统一的学科.其次,各学科要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形成概念体系和学科体系,把一些已成熟的概念和理论约定俗成稳定下来,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科知识和概念体系。第三,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加强理论研究,使其适应实践的要求,要积极总结实践经验并升华为新的理论,丰富和发展教育评价学学科体系.第四,要处理好引进与消化吸收的关系问题。无论是从国外引进的教育评价学理论,还是从教育科学界以外引人教育的评价理论都要结合我国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进行修正使其“本土化”和“教育化”。

综上所述,搞清教育评价相关概念的关系,对理清教育评价学科群内各学科的关系,促进该学科群的发展,为丰富和发展教育科学,加快

教育事业的发展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1] [5]见李冀主编·《教育管理辞典》(第二版)·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216页、第167页

[2] 参见曹延亭编著·《教育统计学基础》·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5页

[3] 见李冀主编·《教育管理辞典》(第二版)·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216页

[4] 参见许茂祖编著·《高等教育评估理论与方法》·中国铁道出版社·1997年版·第16--27页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12

1 引言

在高等教育大发展的形势下,结合高职教育以培养高素质技能性人才的目标,面对专业知识系统的繁冗,如何在学习实训技能的同时,又能更好地掌握理论知识成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难题。自主考试系统的建立及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性,使高职教育的工学结合特色得到更好的体现[1]。

2 高职教育的现况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具有高等教育的特点外,还具有其他教育不具备的独特的特征。

首先,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对象与目标是在生产与管理一线的技术型人才,注重能力应用与专业技能的培养。然后,从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来看,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的依据主要是按照市场所需要的岗位需求设置专业。其显著的特点就是针对性比较强,针对岗位或职业而设定的。就课程设置而言,高等职业学校的课程强调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课程模式,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随着这种教学模式的推广与发展,有一个问题也渐渐显露出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着重强调实践与动手能力,导致学生对理论知识渐渐疏远,最终造成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

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降低,枯燥的课本与理论知识再也无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在高职教育活动中,侧重实践教学的方式会让学生对理论文化知识更加避而远之。

尽管“实践出真知”,但是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所以高职教育过程中,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学生的文化理论基础,这样才能更加适应迅速发展的社会。因此,改善理论知识的教学方法成了一种简单而有效的途径。

3 特定环境下的自主考试系统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立足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为铁路系统输送专门技术型人才的职业院校。铁路系统是一个融会贯通,而且实时更新的系统,及时地了解铁路相关知识成为了铁路院校学生的首要任务。学生只有在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之后,才能够明确所学专业的目标与任务,真正实现自我社会价值。

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教学内容与条件的多样化,很多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就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对于他们而言,铁路知识琐碎而繁多,传统的记忆方式让高职院校的学生感觉枯燥而乏味。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学生开始对接受知识的方式有了自己的见解。

铁路知识竞赛平台是一种自主考试系统,基于软件开发工具Visual Basic与Access数据库系统进行研发,自主考试系统是传统考场的延伸,它以新奇的界面与考试方式吸引学生积极参与。学生通过登录界面,输入考号与姓名可以进入竞赛考试模式,考生在答题的过程中有实时计时的界面,可以让考生明白剩余答题时间,若时间剩余为0,考试自动终止,当学生答完题交卷之后,系统进行实时评阅,并显示成绩单,可以实现公平评阅。

自主考试形式具有传统考试无法替代的优势。传统的考试方法会造成学生因考试压力过大而罹患“考试恐惧症”,或者心存侥幸,投机取巧,严重违背了考试的初衷,也打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2]。尤其针对铁路院校的学生,面对如此庞大而复杂的知识体系,繁重的记忆任务只会加重学生学习的压力,歪曲他们学习的目的,而自主考试系统的出现,在高职院校注重能力培养的同时,恰恰弥补了理论教学的薄弱环节,通过公平公正、新颖独特的考试考核方式,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建立一种竞争心态,提高了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4 结束语

基于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的的特点,自主考试系统的建立对于高职学生能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结合课堂教学,学生可以对专业知识进行随学随考,更牢固地掌握阶段性专业知识;考虑到冗繁庞杂的专业知识内容,自主考试系统大大提高了学生对于学习的积极性;试题的随机性和多样性能够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而且平台题库的随时更新也保证了学生对于专业知识面即时拓展的需求[3]。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日益发展,软件开发工具也丰富多样起来,数据库技术也日渐成熟,因此自主考试系统将会更多地应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

参考文献:

[1]陈光勇.在线考试系统在职业教育中的应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20).

[2]徐辉,周健,朱正月.网上考试系统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应用[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8,22(5):40-43.

教育与考试论文篇13

专业课的考核内容无论如何改革,都不能不关注最为基本的书本内容。但传统意义上的高校学业考试存在着过度考查书本知识的弊病。换言之,无论是填空题、选择题、连线题,还是名词解释、正误辨析题、简答题,几乎无一例外地是在考查书本内容。甚至于就连论述题或材料分析题,其答题所需要的思维以及语言组织或表达方式都早已在书本内容的范围之中,这也是学生在考试前早已“心知肚明”的。这种学业考试模式势必误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即在这种奉书本内容为考试圭臬的管理实践中,学生?榱饲蟮每际怨?关甚至于为了获得奖学金以及入党所需要的分数条件,把主要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书本内容或课堂笔记的识记上。事实上,这也是导致学生在大量的课外时间中居然“无暇顾及”图书馆或没有时间深入社会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原因之一。

尽管主体教育需要最终培养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能力,但是也需要首先学习书本内容,这是自主建构知识的必要条件之一。主体教育视角下,高校学业考试也应该引导大学生去主动了解学习书本内容。不过和传统意义上的高校学业考试不同的地方在于:主体教育视角下,书本知识仅仅在高校学业考试中占据一定的比重,而非绝对比重。在相关课程的日常考试中,这部分内容仅仅占15%的比重。换句话说,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了解程度是日常考试的内容之一,满分为15分。教师依据学生在课堂上对于所提问题的回答情况来具体地评定分数,期末综合该生在课堂上所回答问题的整体表现,即为其日常考试成绩。显然,这就需要设置必要的课堂提问环节。为此,教师可以利用课堂随机提问或追问的方式来测试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了解程度。

二、随堂检测书本内容相关文献的查阅情况(15%)

当前,传统意义上的高校学业考试内容几乎不关注学生查阅文献的能力。简言之,学生有没有查阅文献的意识以及查阅文献能力的强弱,学业考试无法进行测评与衡量。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本科教育与高校学业考试中存在着忽视培养与考查学生查阅文献能力的缺陷。最为突出的表现就在于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上――参考文献的数量过少与质量太差。为了不至于出现参考文献数量过少的弊病,一些意识较强的高等院校做出了不少于10个的硬性规定。客观地说,文献查阅、参考、引用的数量与质量是确保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质量的必要条件之一,但现实情况是学生普遍缺失此项能力,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上不清楚如何运用文献,以为鼓励引用别人的文献就是允许抄袭,甚至于就连论文抄袭严重被抓后也连连叫屈。因此,在学生并不具备查阅文献能力的情况下,本科毕业论文中的所谓参考文献存在着数量过少、标注格式混乱、准确率偏低、随意引用低质量的出版物文献(交出版费或版面费就肆意出版专著或滥发论文的书刊)等诸多问题。为此,笔者曾在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时公开质问学生:为什么不查阅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为什么在十余个文献中竟然没有一本专业著作?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高校学业考试中排除了文献查阅能力存在的可能性,再加上教师日常课堂教学中也没有意识到对学生查阅文献能力进行训练的重要性,最后是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及其答辩的严重形式化[2]。从专业学习与成长的角度而言,专业文献的查阅能力是本科生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基本能力之一。因此,在主体教育的视角下,笔者认为本科生的文献查阅能力是高校学业考试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为了有针对性地培养这种能力,就需要专业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进行具体落实。笔者在自己执教的《政治社会学》课程的日常考试中,要求学生自主选择名著,并且进行相关研究文献的搜集与整理,初步梳理出该名著的学术研究现状,并且明确地罗列出文献查阅的情况。这其中需要在专业期刊和学位论文以及专著等方面进行重点查阅。笔者希望以此初步培养本科生的文献查阅能力。这部分内容作为书本知识的必要补充,能够拓展大学生的思维和视野。通过对于相关文献的查阅,不仅会发现许多学者会在不同视角下来探讨同一问题,而且就连同一视角下的不同论文也可能会提出观点迥异的见解。显然,通过这样的文献查阅能力的培养,大学生专业学习的方式和效果可能就会产生一种质的改变。此外,文献查阅还能够激发部分学生的质疑意识,培养学生的专业批判精神。故而,它在高校学业考试中理所当然地占有一席之地。在笔者的考核方式中,此部分的比重为15%。依据学生查阅文献的基本情况给予一定分数。

三、重点考查大学生在专业学习上的感悟或心得体会(30%)

主体教育理念旨在激发受教育者的一种自我教育意识,使得学生在接受专业学习或训练的过程中逐步积累起个性化的知识。笔者认为,在本科的四年专业教育过程中,至关重要的莫过于专业学习中的感悟或心得体会――这是真正属于大学生自己的东西,也是自主建构个性化知识的基础。但非常遗憾的是,传统意义上的高校学业考试几乎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对于书本内容的识记以及程序化的运用上。换句话说,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试题,它的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几乎都离不开书本既定思维的束缚。这就导致了大学生个性化知识被极度边缘化的考试弊病。

主体教育的视角下,高校学业考试务必把大学生对于专业学习的感悟或心得体会纳入重点考查内容之列。在笔者的日常考试中,这部分的成绩比重占到30%。具体来说,在教学过程中,笔者引导与鼓励学生重点阐释专业学习感悟或心得体会。即在书本内容学习和查阅相关文献以及必要的社会实践调研后,集中精力进行专业感悟或心得体会的梳理与研讨,最终在课堂上进行重点讲解或汇报。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专业成长,可以要求学生尽可能地阐释该内容对于目前专业学习的借鉴或启示。譬如,在学习苏霍姆林斯基的内容时,建议学生课前阅读《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最好能够结合本专业(中学教育)学习的实际状况来较为详尽地探讨对于从事未来职业(中学教师)的借鉴之处。

四、期末论文写作形式的综合检测(40%)

上述三个环节的项目考查仅仅是利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来初步地进行,至于其在经历教师讲解、师生讨论和教师点评后的专业收获,则需要进一步地综合检测。即需要经过期末的论文考试来有针对性地考查学生对书本知识的掌握、文献查阅能力的提升以及专业实践中的感悟或心得体会的系统梳理。传统意义上的高校学业考试在期末绝大多数采用闭卷或开卷的方式,考试内容或范围也常常局限于书本理论知识的识记以及程序化的运用方面。即便是有部分高校或少数教师采用论文考试方式,其中的形式化问题也较为严重。譬如,学生在论文考试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其中书本知识的了解程度如何?参考文献的查阅数量与质量如何?是否运用得当?论文中除了引用别人观点外,自己的见解有多少?事实上,诸如此类的考核内容以及试卷反思,与学生是毫不相关的。教师进行试题和阅卷分析,充其量也是为了应对现行高校学业考试制度的形式化需要。因此,能够把学业考试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反馈的几乎微乎其微。

主体教育视角下,高校学业考试可以有多种改革途径,但需要一个最为基本的前提――亟待归还高校教师在学业考试中的自主权。同时上述三项内容也成为高校学业考试中不可或缺的必考项目。而且还需要在期末通过论文或随堂汇报等形式进行综合性的检验。笔者在此部分采用的是论文考试形式,尤其是对于考查专业课而言,这是一种较好的期末考核方式。即各同学在教材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专业问题,进行期末的学术论文写作。同时,为了给学生提供足够的论文写作时间,笔者在学期之初就对此项测验项目的形式和要求(题目自拟,字数不限)以及注意事项(遵循学术规范和严禁抄袭)进行公布。这样一来,学生就可以在一个学期的时间内充分地准备期末论文写作所需要的资料。这就使得期末的论文考试变得更加具有实质性的专业教育意义和学术价值。

五、?椎惴此?

从实践改革情况来看,大学生进行文献查阅的意识与能力有了较为明显的提升,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这不仅需要高校学业考核内容的改革,更需要各专业课教师日常教学的鼎力配合,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应有的文献查阅意识和专业感悟能力。

在线咨询
了解我们
获奖信息
挂牌上市
版权说明
在线咨询
杂志之家服务支持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期刊咨询服务
服务流程
网站特色
常见问题
工作日 8:00-24:00
7x16小时支持
经营许可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企业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其它
公文范文
期刊知识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支付方式
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