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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现状实用13篇

中国农村现状
中国农村现状篇1

鲍家屯位于天镇县城东部,距县政府约4km。该村方圆2.5km,671户2713人,耕地面积6300余亩。民风淳朴,村民热情好客,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近年来,在政府的扶持下,群众逐步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文化建设也呈长足发展趋势。作为天镇县唯一获得2012年度山西省文化先进示范村殊荣的鲍家屯村,近年来文化建设更是蒸蒸日上。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文化需求也随之提高,各级政府也继续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文化大院、农村个体放映队、民间秧歌队等有了较为显著的发展。调研发现,该村已建成农村文化站2个,业余文艺团体1个、文化示范户49个、村级文化活动室4个、秧歌队1个,从事曲艺、刺绣、剪纸、演唱的民间艺人60余人。该村文化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基础设施建设与标准要求和实际需求尚有较大差距,其文化建设的发展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文化活动缺乏创新而发展缓慢、文化基础设施破旧落后、文化娱乐形式单一、工作人员较少、村民普遍积极性不高以及科技文化素质低下。因此,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已经成为该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

二、文化生活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

村民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村民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见表1)。

分析发现,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而且当地政府很少举办科技下乡,与农业、法律等知识相关的讲座或培训也少之又少,农民很难有接受再教育的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群众科学知识的匮乏。在访谈中了解到,该村不少地方,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算命打卦、放红随处可见,严重阻碍了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的传播,不利于农民文化和思想素质的提高,更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塑造。如果不对农村文化活动进行正确引导,不能进行健康的文化消费,低俗腐朽的文化就会根深蒂固。要想遏制农村文化市场上不良文化的泛滥,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培育健康的农村文化市场,坚决制止不良文化的蔓延,为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文化场所得不到保证

根据调查,该村文化站名不副实,相关部门“轻文化”的守旧观念导致文化站几乎不对外开放,基本呈现无人员、无经费状态。而农家书屋场地极其简陋,现已征为他用。调查中还发现,相当一部分村民对农家书屋的存在毫不知情。农家书屋里的藏书更是有减无增,迟迟没有更新,很多书已是“面目全非”,破烂不堪,几乎无人翻阅。

结合北方农村现状,春夏秋三季农忙,文化活动只能在寒冷的冬季进行。然而,旧的农村文化室场地小、条件差,文化活动只在室外进行,严重困扰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这也是民众参与度较低的一大诱因。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健全,已建场所不能合理利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文化活动的发展。因此,加强农村文化站建设,充分利用已建室内场所,对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非常重要。

(三)文化设施匮乏且破坏严重

农村文化设施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文化设施破坏严重,资源缺乏。二是文化设施落后过时,更新慢,现代化水平低。由于投入短缺,文化基础设施薄弱,设施规模偏小,设备较简陋,文化活动的音响设备以及体育健身器材相当匮乏,严重制约了农村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经调查,农村基础文化设施滞后于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见表2)。

文化建设缺乏一定的物资保障就不能实现真正的文明,因此,该村文化设施的保护与完善应受到广大群众的共同关注。

(四)村民整体参与度不高

据统计,该村参与文化活动的人数为60余人,仅占全村人口的2.2%,除了文艺工作人员有少数男性外,表演人员几乎全部是女性,性别比例极不协调。而且由于耕作和作息时间安排的不同,村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度不高,常出现“有人演没人看”的情景。文化活动带头人和专职人员匮乏,文化活动难以顺利开展。调查显示,村民对文化活动热情不高的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1)村民的思想比较保守,不擅于在众人面前展露才能,怕被人笑话;

(2)农民的基本文化素质低下,缺乏文艺细胞,腹中无物;

(3)文化活动不能为农民带来经济收入。

因此,实现农村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调动农民自身积极性,文化建设必须与农民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才能满足他们的文化生活需求。

(五)文化活动形式单一,缺乏创造性

随着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内容陈旧、形式老套的文化活动难以具有吸引力,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追求更高品位、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调查显示,农村文化活动内容陈旧落后,缺乏创新意识,文化品味不足是本村文化活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除了节假日开展一些传统的喜庆活动外,看电视已成为农民获取知识、文化娱乐的主要方式,其次是打牌,下棋,喝酒聊天等等(见表3)。

该村其他文化生活形式,如扭秧歌、赶庙会、“文化下乡”等仅限于春节期间开展,其活动的次数和范围也都十分有限,而听科技讲座、阅读报纸杂志、农艺培训、文体表演等活动的时间则更少。因此,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发利用农村文化建设资源,大力培育农村文化队伍,形成农村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三、建议与对策

(一)大力宣传文化活动 提高人民文化素质

天镇县鲍家屯村的文化建设现状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要想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必须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文化宣传,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以及文明意识,使村民充分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在文化宣传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大力宣传文化建设的现状,让村民都认识到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和文化之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2)建议政府投资安装农村有线电视,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公共文化需求。截止目前,全村无一处安装有线电视,配备网络的家庭更是寥寥无几,对村民获取文化知识极为不利。

(3)着重提高村民文化素质。通过文化下乡、科技培训等形式对农民进行再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4) 广泛宣传文化建设的方法。通过定期派发文化活动传单,张贴文化宣传海报的方式,有效推广文化活动,更为直观的将文化建设的内容呈现给群众。

(二)改善农家书屋

读书是村民学习知识、增长文化的源泉,只有充分利用农家书屋,才能在一定程度减少“文盲”的数量。根据实地调研的结果,2012年全村农家书屋人均藏书量仅为0.175册, 低于全国图书馆人均藏书量0.3册, 更远远低于国际图联人均1.5-2册的标准。农村的“三农”图书和报刊数量偏少、实用性差、阅读率低、更新周期较长。而且农家书屋极其破旧,场地拥挤不堪,不能为村民提供一个舒心的阅读环境。该村文化建设的滞后发展, 导致了民众总体文化素质较低。因此,相关部门应合理分配已建场馆,为农家书屋留出专用场所。同时,还可通过合理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投入,扩大农家书屋的藏书量。

(三)引入网络文化

尽管电话、电视比较普及,但宽带网络还很落后,现代化的科技设备也十分欠缺,目前农民获得政策和科技信息,电视渠道占绝大部分。调查显示,该村中, 20岁以下的农民中喜欢上网的人占到近2/3,而60岁以上的农民中则很少有人喜欢上网,说明农民现代信息科技素质还比较差。造成这种现象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电脑购买成本较高,经济状况一般的村民不会考虑网络需求。

(2)农民文化素质低下,技术不过关,不会正常的操作。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网络建设,为村文化站配备一定数量电脑,并有专人指导农民学习网络知识,利用网络让农民获取科技和致富信息,营造和培育良好的农村文化氛围,让民众享受到网络信息对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

(四)加大政府投资力度

发展农村文化建设,资金要有保障,文化经费不足与农村文化贫瘠有很大关系。农村存在的“重经济、轻文化”的现象以及官员过分追求经济目标,都使在基层文化建设方面上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文化活动的资金大多数来源于村民自筹,这方面各级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农村文化事业本来就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体现公益性的,因此政府在充分认识的同时要保证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把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当作政府的重要事务,在分配使用资金时,按照建设城乡文化的要求,确保该村的文化投入占财政收入总额的1%切实到位。

(五)提供人才支撑 创新文化活动

农村各种文艺骨干和基层文艺表演团体是繁荣广大农村文化的重要载体,他们维持着最基层的文化演出市场,因此,配备高素质的文化人才,是农村文化建设得以繁荣的保证。然而,据统计, 发达国家的科技文化人员与农业人口的比例为1:100, 我国仅为1:1200。我国每万人农业人口中的大学生为1人, 而美国是560人。调查发现,该村科技文化人才的配比只有1:1357,远远低于我国的平均水平。而且在弘扬传统文化精神的同时,必须注重文化内容、形式、手段上的创新,开发出属于自己的文化产业,主动去适应广大农民求富、求知、求乐的综合性文化需求。为此,笔者认为,该村相关部门应该做到以下两点:

(1)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产业,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2)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文化机构工作,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造就更多更优秀的文艺骨干力量。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让民众真切体会到文化的价值, 从而激发他们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农村文化才能经久不衰。

中国农村现状篇2

“十一五”时期,是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十分困难的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好的时期之一。面对宏观经济形势急剧变化、农产品市场大幅波动、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不断出现等诸多挑战,国家持续加大农业农村投入,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前实现。

1 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十一五”时期前四年,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年均增产2.3%,是“八五”时期以来增产最快的时期:棉花生产再上一个台阶,年均产量达726.2万吨,比“十五”时期增加33.8%;油料生产实现恢复性增长,2008年扭转前两年生产下滑的趋势,2009年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糖料生产实现较快发展,年均增产6.6%,一举打破了“十五”时期徘徊的局面;种植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农产品生产集中度和优质品率稳步提高,畜牧和水产品生产稳步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继续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进~步优化。

2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十一五”时期前四年,到本乡镇以外务工经商3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由1.12亿人增加到1.47亿人,年均增加875万人,比“十五”时期年均增加人数多145万人;平均月收入由872元提高到1417元,年均增长12.9%,初步扭转了长期以来低水平徘徊的局面;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255元增加到5153元,年均实际增长8.3%,比“十五”时期平均提高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由36.1%上升到40%,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十五”时期。

3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十一五”时期前四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年均新增1369千公顷,比“十五”时期年均新增量提高20%以上。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6.8亿人,提前6年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要求;全国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率达到92.7%,比“十五”时期末提高11.3个百分点:全国沼气用户达3600多万户,比“十五”时期末增加一倍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9%,比“十五”时期末提高13个百分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1%,比“十五”时期末提高3个百分点。

4 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民生得到显著改善。“十一五”时期前四年,全国“两基”入口覆盖率接近100%,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以下,广播电视、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书屋等文化工程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扭转了“十五”时期下滑的局面;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口达8.3亿人,补偿支出使7.6亿人次受益,分别是“十五”时期末的4.7倍和6.2倍;2009年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4759.3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为国民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贡献,为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为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赢得了主动,也为“十二五”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积累了经验。

1 坚持重中之重的指导思想。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是党和政府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提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指导思想。为贯彻这一指导思想,中央连续下发了7个“一号文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分别就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农村基础建设等重大问题做出部署和安排,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十一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新的巨大成就。

2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是党和政府针对工农、城乡发展不协调和二元结构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做出的重大决策。“十一五”期间,在统筹城乡发展方略的指导下,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推动城乡公平税赋、推动工农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城乡公共服务、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开启了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历史进程,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3 坚持工业反映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是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十一五”期间,在这一基本方针的指导下,加大“三农”投入,增加农业补贴,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消农业税费,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统筹城乡配套改革,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4 坚持不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的关键举措。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国家加大了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力度,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资金投入。“十一五”期间,从提出实行“三个高于”、“三个继续高于”、“三个明显高于”到“三个大幅度增加”、“确保三个优先”,方向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力度不断加大。在上述政策措施的推动下,2006~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从3397亿元增加到8183亿元,“三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4.5%提高到17.5%,实现了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基本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较快发展。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保持农业农村较快发展,对实现2020年奋斗目标具有关键作用。“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既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农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压力增大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如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始终是一个重要课题。

从需求方面看,“十二五”时期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需求将呈刚性增长。一是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化带来的增长。众多研究显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还将处于人口增长期。2009年全国总人口为13.35亿人,自然增长率为5.05%,如果以5%。的自然增长率推算,到“十

二五”时期末,全国总人口将达到13.75亿人;与此同时,人口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或从事非农产生业,农产品需求将大幅度增加。二是消费结构升级和加工需求扩大带来的增长。相关研究表明,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和城市化加速推进,尽管人均粮食消费量可能会减少,但是,人均畜产品和水产品消费量将可能快速增长,这将导致对粮食需求大幅增加。消费者对农产品品种的需求日益多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农产品原料的需求也迅速增加,这些都将进一步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

从供给方面看,中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严重不足,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耕地面积还将继续减少;淡水资源总体短缺,时空分布不均,不少地方超量开采地下水,缺水将成为制约许多地区农业发展的瓶颈;农业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局面没有改变,台风、酷暑和严寒等极端气候现象发生的概率增加,区域性、季节性的干旱、洪涝灾害交替出现并有加剧的迹象。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的逐步扩大,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整体素质下降。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落后,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利用国际市场调剂粮食余缺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加,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压力增大。

(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任务十分繁重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十二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时间紧迫、任务繁重。

当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与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覆盖城乡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十二五”时期,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扭转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趋势难度加大。一是依靠农业发展促进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的空间不大。在农业连续6年丰收、粮食产量连续3年超5亿吨的基础上,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的难度加大;受国内农产品供求状况和国际农产品贸易形势变化的影响,短期内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升的空间有限。因此,“十二五”时期通过增加产量和提高价格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难度较大。二是依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呈放缓的趋势。从近几年的变化情况看,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趋势放缓,增速由2005年的17.6%逐步下降到2009年的11.2%。“十二五”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转移难度加大,这个趋势可能会持续下去。三是依靠政策性因素促进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作用减弱。从近年来的变化情况看,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4项补贴支出,2009年的人均水平比2005年增长了4倍多,但与2008年相比只增长16.2%,增速明显下降。今后随着补贴规模的扩大,补贴人均水平增速下降的趋势会更加明显。

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较低。全国规划内仍有1.7亿左右农村人口尚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的覆盖率仍然较低;农村部分地区农民出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有相当部分农户仍在危房居住。农村中小学校舍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公共卫生服务条件仍较差,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养老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

农村一些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石山地区和草原牧区,由于资源条件和体制政策等方面因素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明显滞后于其他地区,促进农村区域协调发展的任务也相当艰巨。

(三)城市带动农村作用不强,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紧迫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城镇化呈快速发展趋势。到2009年底,中国城镇化率达到46.6%,比2000年提高了10.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全国设区市655个,建制镇19234个,城镇数量和规模进一步提高。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城镇化质量不高,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强。

首先,城镇人口增长滞后于城市空间扩张。2008年,中国城市建成区面积比2000年增长60%,同期城镇人口数量仅增长32%。其次,中国的城镇化具有明显的“半城市化”特征。2009年,中国城镇人口6.22亿人,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45亿人,他们既没有城市户口,又没有稳定住房,仍处于“候鸟式”迁移状态。第三,城市产业发展对农村带动能力不足,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不够,城镇化的成果没有更多地惠及农村和农民。

目前中国城镇化水平已接近50%,正处在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不适时调整城镇化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城乡收入差距将会持续扩大,城乡一体化进程将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出现城市过度发展、农村日益凋敝的极端情况。

三、今后农业农村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到“十二五”末期,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1 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技术条件显著改善,机械化、水利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

2 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新增转移就业总量达4000万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2015年达到8000元;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人居环境更加和谐;农村文化事业、教育水平、医疗服务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民利得到切实保障。

3 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初步形成。城乡实现统一规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实现有序流动,城乡产业关联度进一步加强。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形成,农民工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户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县乡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思路

“十二五”时期,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

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的指导思想,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子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和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十二五”时期,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重点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十二五”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一)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1 以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和提高耕地质量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重仅为48%,中低产田比例高达67%。“十二五”时期,要把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和提高耕地质量,作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

随着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明显滞后,已成为改善农田灌溉条件的制约因素。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一要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的专项资金规模,整合各类项目投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形成各方力量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机制。二要深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个体经营、股份合作和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探索农业灌溉工程运行管理的财政补贴机制,健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

部分地区土壤退化、养分失衡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影响了土地生产能力的提高。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一要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合理轮作和间作套种,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耕作对土壤层的破坏。二要进一步完善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等项目的实施机制,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实施范围,鼓励和引导农民采用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三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进行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稳产高产农田比例。

2 以开发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为重点,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目前,中国农业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推广不足,农民接受和运用农业科技的能力较低。“十二五”时期,要围绕提高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着力抓好科技创新、农技推广和农民培训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科技创新既要“顶天”又要“立地”。一方面,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强化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重大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培育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另一方面,要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加强优良品种培育,加强集成性农业技术和关键环节农机装备的研发,开发适合于农民使用的实用技术和设备,加大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二是农技推广要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大“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实施力度,依托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支持涉农企业向农户推广专业实用技术,引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力量承担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形成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技推广新格局。

三是农民培训要以种养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为重点,加快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努力克服农业劳动力素质结构性下降对农业科技应用的不利影响。

3 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当前,中国农业产业体系还不健全,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产品优质品率不高。“十二五”时期,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是实施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大对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区域的扶持力度,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集中,引导生产、加工、流通、储运等设施向优势产区集聚,加快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农产品产业带。

二是要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对于粮食、棉花、油料等大宗农产品,要继续推进高产创建,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水平。对于蔬菜、水果、花卉等园艺产品,要推进集约化、设施化生产,提高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水平。对于畜牧、水产等养殖业,要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加强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支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加快良种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产品优质品率。

4 以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中国农业的增长主要依靠增加物质投入,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还带来了生态环境问题。“十二五”时期,要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突出位置,发展节约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大力发展节约农业。开发推广节能技术,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环保型农业机械。加大节水和排灌机械购置的补贴力度,鼓励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普及农作物精量半精量播种技术,引导农民节约使用种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缓释氮肥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推广科学饲养技术,发展节粮型畜产品和水产品。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积极培育以非粮油作物为原料的生物质产业,推进农林副产品能源化、资源化利用。延伸农业产业链,将各种农产品加工的副产品和废弃物进行系列开发和深度加工。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和农村社区集中建设大中型沼气设施,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开展循环农业试点,探索发展循环农业的有效模式。

三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原建设和保护、退牧还草、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保护珍稀物种和种质资源,防止外来动植物疫病和有害物种入侵。鼓励生产和使用新型化学投入品,科学使用肥料、农药和农膜。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推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

(二)创新农业经营方式

1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

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定居,农业从业人员逐步下降,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二是引导一部分农户退出承包地,增加人均土地占有规模从而扩大农业经营规模。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是规范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台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首先,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抵押等更加完整充分的土地财产权利,强化农户承包权的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加强对农户承包权的物权保护。其次,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主要是建立农地流转市场和农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培育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推行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和鉴证制度,加强农地流转用途监管,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第三,探索建立经营权流转补贴制度,对转出农地的农户和一定经营规模以上的转入主体实行补贴,引导部分农民转出承包地。

此外,还要通过建立承包权退出机制,对已在城镇就业定居并愿意退出承包地的农户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引导他们退还承包地,扩大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户的经营规模。

2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是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长期方向,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较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仍将大量存在,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起覆盖全程、综合配套、高效便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农业服务规模,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

一要抓紧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技术应用、信息搜集和市场开拓的能力,增强其为成员服务、维护成员利益的功能,充分发挥其为农服务的基础作用。

二要在继续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的同时,倡导龙头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其为农服务、带农增收的骨干作用。

三要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创新管理体制,充实农业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使其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

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收入水平仍然不高,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农村公共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十二五”时期,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公共管理体制。

(一)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1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作用。当前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对滞后,进一步发展潜力巨大。“十二五”时期,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一是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二是鼓励引进国外先进加工技术,支持企业与各类研发机构联合开展重大关键加工技术的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三是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建设、设备引进、市场开拓的财政、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制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

2 加快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按照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实现城乡工业联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村工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工业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

一是抓住城市工业转型升级、产业转移、技术扩散的有利时机,立足当地资源状况、市场条件、区位优势和技术水平选择支柱产业,加快农村工业发展。

二是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围绕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减少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农村传统产业,促进农村工业转型升级。

三是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项目用地审批管理,科学规划村镇工业发展用地,采取调整村镇布局、集中置换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推进废弃土地复耕等措施,解决农村工业发展用地问题。

四是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含量高、低碳环保的农村工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健全农村工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的质押贷款政策。建立中小企业信贷增长风险补偿机制,推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在引导农村工业转型、加快农村工业发展的同时,按照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农村服务业发展。

一是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经纪人等多种主体,为农户提供农资经销、农机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推广和指导、动物防疫、市场信息和农产品流通等多种内容的生产经营服务。

二是围绕技术研发、职工招聘与培训、仓储物流、市场营销、邮政、金融、会计、法律、管理咨询等内容,为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是鼓励农村个体工商户围绕餐饮、交通、商贸、娱乐、旅游等,发展以服务当地农村社区为主的生活业。

四是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满足农民需求的各种小型金融服务,为发展农村服务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农村居民提供消费信贷。

3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十二五”期间,要着眼于兴县富民,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一是培育支柱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条件,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强化扶持政策发展和培育龙头企业,带动支柱产业发展。引导企业、技术、产业向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发挥支柱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二是促进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清理和整合涉及农村非公有制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农村中小企业负担。

三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实施的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围绕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促进农民工就业,支持多种主体开展农民工培训,强化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采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贷优惠、信息服务等帮扶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四是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多层次信贷市

场,加大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4 加快农村区域发展。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促进协调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定区域规划和实施区域发展政策,引导和调动地方积极性,探索不同发展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十二五”期间,要在粮食主产区、石山地区和草原牧区取得突破。

对粮食主产区要进一步加大粮食战略工程的实施力度,全面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增加农民种粮补贴,适当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支持主产区农民增产增收: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财政奖励支持力度: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取消主产区资金配套: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商品率和附加值;加大对产粮大县粮食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发展以粮食及其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

石山地区要通过国家支持和自身努力,着力加强交通、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力度,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旅游产业;支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林果茶药等特色产业,繁荣山区经济。

草原牧区要加大国家投入力度,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大草原生态补偿力度,促进牧区生态环境修复并不断改善;逐步完善适合牧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发展特色产业和观光旅游业,促进牧民增加收入;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合饲圈养,加强人工草地和牧区水利建设,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

(二)创新农村公共管理机制

1 完善农村公共品投入和管护机制。

“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着重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农村公共品长效投入机制,一是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要继续加大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出让收益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增加管护资金投入。二是改革政府支农投资的管理方式,拓宽投资来源渠道,整合现有各项投资,突出建设重点,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国家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三是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四是建立有利于社会资金向农村投入的激励机制,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等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公共品投入机制。

完善农村公共品管护机制,一是健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把项目实施关;实行资金使用公开制度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二是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农电体制改革,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三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和维护,提高设施利用效率。

2 推进县乡财政和行政体制改革。当前,中国县乡财政收支紧张,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难以保障。深化县乡财政和行政体制改革,已成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在继续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县乡行政体制改革。

一是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县乡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实力。

二是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探索试行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行政体制,扩大县级政府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三是按照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结构,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四是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社会组织,完善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五是顺应农村居住方式和生活方式变化的新要求,做好乡村建设规划,深化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六、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城镇化呈加快发展的趋势。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城镇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城乡二元体制尚未破除,城市带动农村的作用不强,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求紧迫。“十二五”时期,必须调整城镇化发展方式,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着力增强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城镇化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农村和农民。

(一)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功能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逐步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已形成城市群发展格局的区域,要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加强统筹规划,形成若干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不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县城及中心镇,使之成为本地区集聚人口、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心。

中国农村现状篇3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不仅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上而且在新农村建设上也起着重大的作用。但依据我国现阶段人力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人力资源并没有得到实际有效的开发和使用,本文认为具体的问题如下:

1.1 农村人力资源总体素质偏低

农村人力资源是“三农”问题解决的出发点和关键点,农民素质大致在文化、教育、思想和科学技能等方面可体现出来。首先,在文化上,农村人口学历都普遍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了多数,而高中文化及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极其缺乏,其次,在科学技能方面,大部分农民都还是停留在出卖劳动力的体力活和传统耕作的方式,而在农村人口思想方面,落后的思想观念令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新事物新观点更为困难。故从目前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的情况来看,农民的总体素质普遍较低,不利于我国农村的快速发展。

1.2 农村优秀人才流失严重

由于我国农村落后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一方面很多农村出来的人才大都不愿回到农村支持农村的建设,另一方面农村中拥有现代农业技能的人才很少,再加上农村的青壮年涌入城市务工,造成农村优秀人才缺失状况愈发严重,导致农村可利用资源稀缺,生产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加剧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难度。

1.3 农村人力资源结构严重失衡

在农村教育落后加上农村人口总体素质偏低的情况下,农村人口大多是以出卖劳动力务农为主,在第一产业就业的农村人口占极大部分,而在第二、第三产业上就业的农村人口所占比很小。凸显出农村人力资源结构严重失衡,又因地方政府对农村人口的培训力度不大,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更像是无头苍蝇,收效甚微,也不能让农民拥有具备转移到其他产业上的技能,农民的综合素质得不到提高,且会增加对他们的开发难度。

2.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当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着重重的矛盾,本研究认为造成这些矛盾的原因关键还是在于科学教育、思想观念、制度体系不完善以及政府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力度不够等方面。

2.1 科学教育水平偏低

从我国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来看,农民普遍接受教育水平程度低,首先在农村师资力量跟不上,很多教师不愿留在农村任教,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也不高;再者,农村人口被日常的农务所束缚,并无太多空闲时间去关注教育。从而导致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得不到提升,对农村人才的培养停滞不前,更是对人力资源_发和新农村建设增加了一道关卡。

2.2 政府对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视不够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并没有把人力资源放在第一位,他们强调的是资金不足,无法开展人力资源开发的活动,也没意识到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相对于跟着政府方针走的农民来说,政府的不重视导致他们更是安于现状,不去追求自我开发,能够自给自足就已经够了,更不会去深究自己的潜能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人是不断创造财富的源泉,政府对人力资源开发的不重视影响到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3 培训机制不完善

农村教育、培训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首先,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在农村很少有与职业技术相关的学校和培训机构,这些基本分布在县市一级;培训内容与当地农业生产存在出入,培训效果不明显。这一原因已经成为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困难的主要原因。

3.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

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挖掘人的潜能以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过程。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可使人具备有效参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体能、技能、智力及正确的价值观与劳动作风。下文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对策,为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提供有效的理论依据。

3.1 加强农村的教育和培训

在现代社会,传统的农耕方式不能给农民进一步带来收入,只有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农村人力资源的科学技能,提高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再结合现代科技,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1.1 完善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是教育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发展其他层次教育中最为基础的一个阶段。基础教育有着巨大的作用,它能够减少文盲的产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后,农村文盲出现率越来越少,能使农村人口较快的接受其他新事物甚至是更高层次的教育,改进农村人口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接受科学所带来的益处。

3.1.2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人力资源质量还是偏低,因此,我国必须要依靠教育和培训来提升农民的综合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的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资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设专业课程,为农民提供最实用、最有效的培训。

3.2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制度的建设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一项长期有效的措施也是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向城市转移以及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保障,更对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应该加强各项制度体系的建设,为人力资源开发打造一个良好的基础。

3.3 加大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力度

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是一项长远而又意义重大的民生工程,在财政上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这一责任承担者首当是政府,但是单靠政府一味投入资金又是不够的,因此需要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再辅之以政府政策上的引导,发挥各个方面上的主观能动性,号召各方资源投入其中,创造更多的资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首先,中央要想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就必须要在财政上加大投资力度,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所投入的比重提上去。

其次是招商引资,吸引各方企业加大对农村可利用资源的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同时在财政投入方面,政府也应该设立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设监督电话,让财政透明阳光化,这样群众才能积极投身其中,行驶自己的监督权,以此来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费用的使用水平。

结 论

在当今经济发展速度快的时代下,人力资源已成为创造财富和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重要资源,以及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根据前人研究和当今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中国必须将人力资源开发重视起来。要想在当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这一个主要突破口。全面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强国际影响力。

我国目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问题就是农村人口总数多,但农村人口素质普遍较低。这种状况无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供可靠的人才,满足不了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而且某些地方政府的不重视导致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停滞不前。再者是制度体系上的不完善阻碍着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这些都是当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难题。

对于这些原因,本研究认为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农村人力资源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第三产业。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教育和制度体系的建设,多方位的培养新农村建设中所需要的人才,建立起一套适应农村人力资源所需要的多层次开发体系。

综合而言,必须要针对农民的思想进行一个系统性的解放,突破各种思想上的限制,让农村人力资源主动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才能够更好更快的完成人力资源开发。与此同时还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力度,对农民进行有目标性的培训,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完善与农村人力资源相关的制度法规,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只有将这些措施实际的落实到位了,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秀的人才,实现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金龙,张兆良,王雪松,王俊坤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与技术,2013,(09):

[2] 张静浅谈农村人力资源开发[J].人力资源管理,2015,(10):

[3] 江苏芬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J].中国人才,2011,(14):

[4] 苏梅花中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现状及对策[J].农业经济,2013,(04):

中国农村现状篇4

目前,我国农村正规金融体系基本上已经形成了政策、商业和合作相区别的三类金融机构,即分别设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已初步并逐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这种合作金融为基础,农业银行这种商业金融和农业发展银行这种政策金融各尽其职,三者之间彼此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而中国人民银行则承担对它们实施政策指导和监督的功能。这种体系和改革方向初步改变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混淆不清、利益冲突、机构单一的局面。不过,这种农村金融体系框架的形成,目前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而且时有反复。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缺陷

(一)结构性缺陷。如:空间结构缺陷;经营主体缺陷;金融服务种类缺陷。

(二)功能性缺陷。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功能不健全,缺乏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资产质量差,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资金蓄积功能弱。

三、我国农村金融内部结构不稳定

(一)农村金融供给状况:农村金融非农化矛盾凸显

我国农村金融非农化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机构的非农化,表现为商业银行在乡镇一级基本不设置网点,在县一级也出现撤退现象,而作为根植于农村的农村信用社,在网点设置方面也逐步向城市发展。二是资金的非农化,主要表现是资金从干渴的农村流向城市,其途径有以下三条:一是农村信用社金融资金流出;二是邮政储蓄流出;三是以农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流出。

(二)农户金融需求状况:农户金融需求抑制严重

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在农村金融市场还是有很大的竞争力,同时农户在实际生活中在存款方面可供选择的余地不大。尤其是农业银行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型以后,在农村尤其是乡镇网点减少以后农户在存款方面的选择余地就更少了。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开发的基本物质保证,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目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落后。比如道路交通的不完善,以及水、电、通讯网络不健全。

(四)农村经济发展生产经营发展模式落后

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最重要的原因是农村落后的生产经营模式。生产经营模式的落后,主要在农村生产力的落后,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的影响。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生产力的落后;农业结构单一;农村市场不规范;农村资源开发利用率低;乡镇企业发展缓慢;农村经济发展的对外开放程度低。

四、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的意义

(一)经济发展战略的引导地区或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

1.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是政府管理的客观需要。

(二)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80年代中期伴随着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成为我国城镇化建设最具活力的组织部分和主导力量。农村小城镇是我国城镇体系中层次最低,数量最大的群体,它处于城市之尾,农村之首,起到连接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桥梁的作用。

因此,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有利于促进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可以有效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能够促进农村小康的早日实现。

五、分析研究国外的先进经验

国外农村金融体制建设的经验:

(一)合作金融体制是农村金融体制的重要组织形式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体制的共性:坚持合作制的办事原则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由入股社员拥有,民主管理;实行多层次合作,各层之间均不具有上下级关系;建立较为健全的自律组织。

(二)土地在农村金融体制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土地对增强农民的受信能力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提升了农民获得贷款的能力,从而在农村金融体制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政府为农村金融体制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农村金融体制的建立及其作用的发挥都得益于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各国政府不仅制定了农村金融发展的优惠政策,还直接出资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四)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为农村金融体制建设提供了保障

当今世界,农村金融体制较为完备的国家,无不是通过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来规范、约束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同时,完善的农村金融法律和政策体系又促进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五)市场机制促进了农村金融体制的不断发展

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市场经济国家,依靠市场来调节和配置资源是其经济运行的显著特征。在农村金融体制的建立、发展、完善及其运行中,虽然各国政府在不同层面、不同力度上给予了支持,进行了干预,但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依靠市场作用和影响农村金融体制是其共性。

六、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美国模式的优点是行政成本和财政成本较小,适合于小政府大市场的成熟市场经济;日本模式的优点是利于在扶持中小企业的过程中全面实现国家政策目标,适合于政府主导型经济的成长阶段,但缺点是执行成本比较大,而目容易产生金融抑制和道德风险;韩国模式则介于二者之间,有可能在科学设计的前提下综合美日模式的优点。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育还不够成熟,国家财力也相对有限,因此我国应建立间接扶持为主、直接扶持为辅的"馄合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参考文献:

中国农村现状篇5

调查分析河南省农村初中、小学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现状、体育师资队伍现状、体育教学大纲的落实现状、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现状等。对贯彻落实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关于加强河南省农村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提高河南省农村初中、小学基础教育水平、农村人口综合素质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河南省洛阳、信阳、新乡、焦作、濮阳、安阳等12个地区108所农村初中、小学。其中农村普通乡镇初中25所,农村普通初中68所,农村普通小学15所。

1.2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在研究过程中,查阅了有关方面的资料30余篇。为本研究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依据。

1.2.2 问卷调查法 根据所研究的内容设计出问卷调查表。并通过平原大学体育班学生放暑假回家的机会,对家乡所在地的农村初中、小学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130份,收回问卷118份,剔除无效问卷10份,有效问卷为108份,有效率为83%。

1.2.3数理统计法 对收回的问卷进行效度检验,整理、分类,通过Excel进行数据处理。

1.2.4访谈法 走访了农村6所乡镇初中,lO所普通初中和小学,并直接与6位主管体育的副校长及23名体育教师就有关农村学校体育教学、基础设施、体育经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交谈。为本研究的顺利进行、全面真实地了解目前河南省农村初中、小学学校体育的现状,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2 调查结果

2.1河南省农村初中、小学体育基础设施现状调查

2.1.1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现状 学校体育场地是保障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学校正常体育教学的基本条件。通过对河南省108所农村初中、小学学校体育场地基础设施的现状调查可以看出:有400 m田径场的学校占9.26%,有200 m~300 m田径场的学校占45.37%;有1―2个篮球场的学校占79.64%,有1~2个排球场的学校占25.93%,有1~2套单、双杠的学校占75.93%;有跳箱和跳马的学校占11.1%(表1)。

2.1.2 学校体育器材设施现状 有篮球、排球、足球各20个以上的学校共占13.89%;有15个以上铅球和垫子的学校较少(表2)。

由此可见:河南省农村初中、小学的体育场地设施不足、器材匮乏,满足不了学校体育教学和学生体育健身的需要。2.1.3学校体育经费投入现状调查得知:近几年各学校平均每年体育经费的投入在600~2 500元之间。但是这些经费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却难以保证。其原因是由于学校经费紧张,其中一部分被挪用于学校其他方面的建设或发展。结果造成学校体育场地、器材严重缺乏,有的学校的体育器材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影响了学校体育教学。这种现象在农村学校中较为普遍,偏远地区农村学校的这种现象则更为突出。

体育经费是保障学校体育工作正常开展的物质基础,将体育经费挪用的学校,说明学校领导对体育不够重视,体育意识薄弱,思想观念保守,“唯读书至上”、“重文轻武”的传统观念还没有彻底根除。因此,加强学校领导对学校体育的正确认识,更新办学观念,并将《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一项一项地加以落实,将有利于河南省农村初中、小学学校体育的发展。

2.2河南省农村初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现状调查

2.2.1 体育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现状 教师的学历状况基本达到了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有关学历要求。但体育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和职称构不够合理(表3)。中年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体育教师人数偏少,说明:近几年河南省年轻体育教师补充量大。

2.2.2体育教师的科研现状 有30%的体育教师近3年内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了1~3篇体育教学改革、体育教学方法、体育教学管理、体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科研论文,其中有21.85%的教师,获得过县级以上体育教学科研奖(表4)。说明,农村体育教师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但由于农村学校体育科研条件差,报刊、图书资料少,限制了体育教师科研能力的发展,因此,高档次的学术较少。

2.2.3 体育教师的专业技能、教学水平现状 体育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在良好以上的体育教师占调查人数的29.09%,中等和一般的占58.18%,较低者占12.73%(表5)。说明:在体育教师队伍中,有一些教师还存在体育专业技术、技能、教学水平不过硬的现象。因此,加强对体育教师专业技术、技能和教学能力的培养与培训,是提高农村初中、小学体育教师素质和体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

2.2.4体育教师队伍的思想现状通过调查发现有66.36%的农村体育教师思想不稳定,并有转行、跳槽的愿望和思想。其原因是: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虽然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有了提高。但社会上大多数人对体育教师的职业还是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不能正确评价体育教师所做的工作和劳动付出。认为体育教师只不过是个“孩子王”而已,在农村对体育教师的这种看法更为明显,这严重伤害了体育教师的自尊心。2)在偏僻农村学校,体育教师与其他任课教师在生活福利待遇上还存在着不平等现象。体育教师与其他教师所付出的劳动相等,但所得到的报酬却低于其他任课教师。如:在代课酬金的计算上,评优、晋升职称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其他任课教师则优先于体育教师,这种做法打击了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3)农村学校体育教学条件差,生活艰苦,待遇较低。通过调查月收入在500~700元之间的体育教师占74.54%。加上社会对体育教师职业的认识不足,分配不公等因素,是导致体育教师队伍思想不稳定,不安心工作或转行、跳槽的重要原因。

2.3河南省农村初中、小学学校体育工作落实现状调查

2.3.1 开设体育课现状 河南省农村小学学校体育课开课率占93.33%,初一和初二分别占83.87%和80.65%,初三体育课开课率较低占38.71%。除此之外,有随着年级增长体育课的开课率在逐渐下降的现象(表6)。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学校主观领导对学校体育认识不足,重智育、轻体育,忽视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片面追求升学率。这种做法不

符合我国素质教育的宗旨和要求,因此,应尽快加以改进。

2.3.2执行体育教学大纲现状 执行51%~85%之间的学校占54.63%;执行85%以上的学校占24.07%。完全依照国家或省统编教材进行体育教学的学校占42.56%;完全依照自编教材进行体育教学的学校占8.33%;把国家或省统编教材与自编教材相结合进行体育教学的学校占49.07%(表6)。

2.3.3体育课开设的项目现状 主要项目是跑、跳、篮球、投、体操、乒乓球、排球、足球(表7)。

2.3.4“两课一操”活动开展现状 天天做早操和课间操的学校分别占77.78%和50%;有时做早操、有时做课间操的学校分别占16.67%和47.22%,不做早操、课间操的学校分别占5.56%和2.78%;课外体育活动每周1次的学校占65.74%,每周2次的学校占23.15%。每周3次的学校占10.19%;课外体育活动有体育教师进行指导的学校占27.78%,让学生自由活动的学校占72.22%(表8)。

我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四章十四条明确指出: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因此,河南省各级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不举行运动会的学校,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学校领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2.3.6农村初中、小学课外体育活动现状 有学生体育代表队并经常进行课余活动、训练的学校占调查学校的28.7%和38.71%;赛前临时组队参加比赛的学校占39.81%;无体育代表队的学校占71.3%(表9)。

中国农村现状篇6

        一、中国农村以及农民收入现状

        中国农民的数量大、底子薄。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民的收入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严重。农民的收入与城镇居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大。

        九亿农民和其余五亿城市居民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这无疑不仅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按照边际效用递减的原则来看,就现在而言,相同数目的财政支出,政府投入到农村所获得的福利,满意度及社会效益很可能比投入到城市多很多。

        二、中国的公共财政的支出状况

        中国目前处在中低收入的国家的阶段,需求的无限性和财政收入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矛盾,中国政府对财政这种经济资源的使用的取舍十分艰难。目前的中国,财政支出总是偏好城市,并且一直以来未得到很大的改善。

        我国的财政收入的增长却主要用于公务人员的新增工资分配和投资城市建设,包括用于消除城市贫困现象,使城市得到较大的发展。这时财政分配仍然严重的向城市倾斜。显然,上述财政支出状况不仅造成了城乡居民严重的不公平,而且在一方面上促进了城乡二元化结构,加大了居民的收入差距,不利于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

        三、与发达国家的比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与美国农业自然资源相当,现在我国也是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怎样能像美国一样实现成功的转变呢?以下不妨从从财政支农方面探讨一下美国的发展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1.美国实行对农业农民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农业补贴制度。美国对农业实行关税保护以及各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生产、限产和各种农业设施上给予农民的补贴有的甚至超过了自身种植的收入。这些都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给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

        2.美国极其重视对农业科研的进行。目前美国政府已经建立起来了以农干部为主干的、融教科产三位一体的“农业科学、教育和推广体系”。我国在农业的科技发展和推广上有极大的欠缺。

        3.美国的社会福利普遍比较高,在农村也不例外。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显然还没有覆盖到农村来,在这一方面的差距是不言而喻的。

        四、一些建议和解决的方案

        经过以上的分析和讨论,对于中国财政对农村和农民的支出,笔者提出以下的建议:

        1.提高对农村农业的重视,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支出。

        我国面对如此庞大的农业体系很农村人口,农业和农村问题是十分严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三农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从总体俩说,财政对农村农业的投入有巨大的不足,尤其是财政在农村和城市的分配上存在巨大的不公平。

        2.加大对农业教育科研投入,加强科研推广

        中国现行的科研教育经费存在明显欠缺的问题。在美国超过一半的科研投资是企业进行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仅占了不到47%。而我国中国对农业科研大多是政府独自承担。但是中国政府的财力不足,显然造成了农业科研的巨大资金缺口。所以中国可以结合企业进行有限度的一对一的科研,使得资金收集渠道畅通。

        3.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农村现状篇7

(-)发展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安居乐业。  

(=)发展的现状:  

A农村发展的有利因素  

1、政治上:由于农民人口占大多数“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障碍。因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也连续几年成为中央的头号文件,成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党和政府先后提出“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减免农业税”、“加大粮食种植补贴”、“减免义务教育学费”、“三下乡”等政策和措施来促进我国农村的发展。最近,党和政府又提出“买家电进行补贴”的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最让我们难忘的是,汶川地震后党和政府把灾区的重建作为自己的工作重心,21个省市对口支援灾区的重建与发展,努力使灾区人民的生活比以前更好。更让我们难以忘记的是,党和政府自2003年以来特别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纷纷采取多种措施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亲自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利益。一时间,“农民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自身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得到改善。“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是党和政府永远不变的承诺。近几年来,像北京、山东、重庆等省市纷纷启动“大学生当村官”的计划。这是促进农村发展的一大举措,大学生担任村官,可提高村干部的文化水平、政治素质及管理水平。给农村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他们的到来极有可能带动农民发家致富促进农村发展。党和政府对农村的关注与扶持的力度、经费的投入也是前所未有的。全社会也参与关注农村的发展。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他们对新农村充满希望与憧憬,参与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极高。党和政府为加速农村的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而采取多种措施。最典型是将重庆市规划为我国首批城乡综合配套设施建设试验区之一,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                                  

2、经济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村的经济也有一个质的飞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遇。农村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农民从中得到了许多实惠,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外出打工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首要选择。现在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已不再是传统的种植业,而是外出打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开始转移,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他们既为我国的城市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又给农村的发展带来资金和技术。农村和城市的交流加强,用城市的发展带动边缘乡镇的发展是我国城乡发展的思路。城市企业转向农村,既增加了就业机会,给农村带来了发展机遇,可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动着农村的城市化进程。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农民可解放自己,一边种地,一边外出打工。现在农民可通过种地、养殖、外出打工、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农村发展最成功的典型例子是江西的华西村。它的成功发展给我们提供一些借鉴和经验。“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特色优势是一个地方成功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3、科技文化:自从我国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后,无论城市的还是农村的教育都得到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在城市和农村得到广泛普及,农村的失学率减少,农民的文化水平提高。农民对文化科技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农民家庭在教育方面的开支的比重越来越大,高中生、大学生在农村已不再罕见.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总计723万,较2003年净增110万名,增幅为17、9%。其中农村考生为398万名,占报名总数的55%,首次超过城镇考生人数。到2003年中国已经有近92%的人口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降低到5%以下,中小学生有2.1亿多。2004年高等院校在校生突破2000万位居世界第一。党和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逐步加大。完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科技兴农”战略推动着现代农业的发展,“科技下乡”活动丰富着农民的生活,开阔着农民的视野。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农民的生活不再那么贫瘠,精神得到陶冶,生活得到充实。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也得到继承与发扬。地方传统文化活跃在农村舞台上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与此同时,农民的思想也发生着变化,他们的思想不再那么保守,不再封建。他们开始走出自己的狭小天地,融入城市,开始探寻一种新的生活。  

4、其他方面:农村的基础设施也在发展中,并有了很大的改变。“要致富,想修路”成为我们共同的认识。交通得到了快速发展,如今,交通已不再是我们外出的障碍。“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已成为过去。目前,四川省的交通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四川省正在努力构建以成都为中心,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建设居全国第六、西部第一。有些省份像山东等省已经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党和政府把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完善公路网、电网等交通通信设施。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也在逐渐完善中,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让老人不再孤独,不再寂寞。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着他们的心。  

中国农村现状篇8

第一点是农村地区外语教师的现状。在我国,大多数的外语教师都是在国内土生土长的,所讲的外语一般都不够地道,在学习的时候很少有机会和以外语为母语的人对话;研究表明,外语的课堂教学程序应当有计划地摆脱有分析性的、刻意的学习语言结构的趋势,而向着情景交际的方向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教师要为学生提供一种直接的学习外语的环境,多项研究表明环境对人的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其作用是巨大的,即我们常说的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这种营造的氛围中,学生可以参与创造流并且得到适当的语言输入。然而在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都无法提供这种学习环境。我是农村地区的孩子,学习外语是从初中开始的,小学时学校没有教英语的条件,近几年小学才开始学习英语。我们那里的外语是英语,学校的英语教师很少,课时也不多,老师的发音很多都不标准,更不用提上面说到的学习环境了,小学的英语基本上就是学着玩的,中学时学的比较认真,因为升学考试时要考英语。另一方面,现下我国许多外语教师的知识结构较为简单,不够灵活,在平时的教学中对部分外语的文化因素和知识背景缺乏了解,课堂教学中鲜少提及这部分的内容。受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部分教师采用“填鸭式”教学模式,为了升学率而用“题海战术”,这些不考虑语言的文化因素对外语学习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摧残了学生对外语学习的热情以及实践创新的能力。

第二点是农村地区外语教育学校的现状。目前,农村中学和城市中学在外语教育中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经济待遇、生源基础等各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虽然近年来政府对农村的教育经费投入有增加但仍然无法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农村中学教学设施陈旧,学校日常办公经费大多靠收取学生杂费维持,在外的债台高筑,教学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早已经成为一种现象,教职工福利和工资收入跟城市中学相比可谓是天壤之别,所以农村地区没有吸引好老师的资本。更甚者前几年农村教师工资长期被拖欠,致使一大批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农村英语教师流失到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农村的孩子没有好的外语教师,其外语水平肯定大打折扣。此外农村的孩子基础知识参差不齐,进入中学后这种差异将会逐渐增大,这种现象也是农村外语教育中存在的一大问题。

第三点是家庭环境对外语教育影响的现状。众所周知农村中学生不同于城市中学生,他们在许多方面都和城里的孩子都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经济条件、文化背景、意识形态、学习动机等方面。普遍来说农村学生的父母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低,家庭没有文化气氛,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他们对孩子的教育无法像城市家长那样重视,当然这点与农村的经济基础薄弱也有很大的关系,农村的家长没有足够的资金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在我的家乡前七八年有不少人初中毕业就不再读书,而是选择外出打工,替父母分担生活压力。在农村有许多的留守儿童,他们大多被父母寄养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亲戚家中;这些家长意识不到学习外语的重要性,家长的不重视使得孩子享受不到好的学习环境而且也会抹杀孩子学习外语的兴趣,这些都是影响农村地区外语教育的不利因素。

中国农村现状篇9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是指农村小额信贷运作能力的大小,主要包括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中国农村小额信贷(金融)是严格按照国家的计划安排进行的,由于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单一、信贷方式单一、排斥市场作用和缺乏竞争,所以总体效率不高;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在逐步提高,但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相比,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影响因素

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包括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越高,小额信贷作用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越高,农村小额信贷结构便越合理,小额信贷资金越安全。

小额信贷运作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体现在农村地区货币量(包括通货量、货币总量和货币结构)与农村经济总量的关系上。所谓小额信贷运作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是指在一定的农村经济货币化或金融化程度条件下既定农村经济总量对货币需求的大小。小额信贷作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效率越高,农村经济总量对货币量的需求也就越小,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的比率也就越低。

小额信贷运作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分析可通过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结构比率等若干方面来考察。一是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既是反映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指标,也是从宏观上衡量小额信贷作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效率的指标。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分为三个层次比率,即农村地区通货量(M0)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量(M1)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和农村地区广义货币量(M2)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二是农村地区货币结构比率是农村地区广义货币中不同层次货币之间的比率,包括三个比率,即农村地区通货量占货币量的比重、货币量占广义货币的比重和广义货币量占金融资产的比重。随着农村金融创新的扩展和小额信贷效率的提高,在农村地区货币总量中通货所占的比率、在农村地区广义货币总量中货币量所占的比率和在农村地区金融资产总量中广义货币所占的比率会下降。

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的效率高低可通过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政府调控农村小额信贷措施的影响力,二是政府调控农村小额信贷效果与预期目标的偏离程度。一般来说,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效率越高,金融监管当局对小额信贷的调控能力就越强大。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效率高,人民银行提高或降低小额信贷的基准利率,会带来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给和需求主体灵敏反映;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低,人民银行提高或降低小额信贷的基准利率,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供给和需求主体对调控措施反应会非常冷淡。在政府调控农村小额信贷效果与预期目标方面,政府监管小额信贷效率越高,政府调控小额信贷预期目标实现的程度越高,偏离程度越低。

二、衡量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指标体系

从小额信贷效率概念界定和影响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因素分析,可以设计出衡量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指标体系: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指标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指标(见下页表1)。

依据影响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宏观效率的因素重要性,本文选取农村地区货币量与经济总量比率这一指标来评估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水平。农村地区货币量相对于农村经济总量的相对规模往往体现了一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匹配状况,因此,农村地区货币量与经济总量比率既反映了中国农村地区货币化程度,又基本上代表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

三、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现状

(一)农村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不高

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包括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效率。小额信贷运作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是指在一定的农村经济货币化或金融化程度条件下既定农村经济总量对货币需求的大小。小额信贷作用于农村经济发展效率越高,农村经济总量对货币量的需求也就越小,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的比率也就越低。

农村地区货币量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主要是农村地区通货量(M0)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量(M1)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和农村地区广义货币量(M2)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众所周知,农村地区通货(M0)只是最小统计口径下的货币,而在中国现行的农村居民收支形态的统计资料中,现金收入同实物性收支是相对应的,故该现金的统计口径应该大于M0;因此,农村地区通货量(M0)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农村地区货币量(M1)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不能完全反映出中国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

在金融发展理论及其实证研究中,广义货币量(M2)与农村经济总量比率是一个用来衡量经济货币化程度的经典指标,简称货币化比率。Mckinnon(1973)认为,“货币总量(M2)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向政府和私人部门提供银行资金的镜子――看来是经济中货币体系的重要性和货币实际规模的最简单标尺。”计算中国农村广义货币量(M2)与农村经济总量(GDP)的比率,这一指标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如果按照Goldsmith(1969)以货币化比率为标准,把经济货币化程度划分为三类,即货币化比率在0.21~0.50之间的经济货币化程度为初级阶段、在0.51~0.90之间的经济货币化程度为中级阶段、在0.91之上的经济货币化程度为高级阶段,中国目前农村经济货币化程度仍较低。

货币化比率只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良好指标,但不能准确地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市场的宏观效率。在经济货币化程度既定的情况下,较高的M2 /GDP意味着金融市场效率较低。由于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不发达导致小额信贷集中于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和小额信贷金融商品单一,从而所创造的小额信贷资金供应量较多;农村小额信贷机构不良资产率较高且不能得到及时的冲销;加上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农户对未来收入增长形成悲观预期导致农户谨慎性货币需求的增强,货币流通速度下降;这些造成了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较低。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效率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农村金融,也低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农村金融。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较低主要表现在中国农村货币化比率指标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越来越不相联系。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前,农村小额信贷在农村工业发展上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一些研究也证明,在这一段时期乡镇企业的融资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如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在这之后,农村小额信贷在农村工业发展上的作用态势发生了逆转,农村小额信贷在农村工业发展上的作用逐渐弱化,并且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与此同时,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也逐渐放慢,导致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停止。由于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低下,使农户不愿投资农业生产,农村小额信贷在农业发展上发挥的作用一直较小。总的来说,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是比较低的。

(二)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政府监管效率不高

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政府监管效率也比较低。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金融机构面向农业生产发放的小额信贷利率实行严格管制,虽然农村金融机构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有权自行决定农业生产贷款利率上下浮动的幅度,但是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业生产小额信贷的利率变动范围不大。在农村金融机构发放从事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的经营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即使按照人民银行允许的最高利率发放农业生产贷款,每一笔农业生产小额信贷的收益也不能弥补其成本。根据调查研究得知,目前,中国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给从事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成本率比发放给从事非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成本率高出0.5%,比发放给城镇企业贷款成本率高出0.76%,而收入率却比发放给从事非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收益率、发放给城镇企业贷款收益率分别低1.03%、1.39%。由于农业生产小额信贷风险与收益不对称,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出台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增加支持三农发展的小额信贷,但农村金融机构却逐渐减少向从事农业生产农户的小额信贷发放。

综上所述,由于中国农村货币化比率指标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越来越不相联系,受中国农村小额信贷运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效率较低和政府监管农村小额信贷市场效率较低的影响,中国目前农村小额信贷的宏观效率较低。

参考文献:

[1]约纳森・莫达奇.关于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问题[J].曹洪民,译.中国农村经济,1998,(9):66-68.

[2]梁山.对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安全性、赢利性和信用状况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3,(6):23-26.

[3]杨军,朱晔.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农业经济,2003,(1):35-37.

[4]戴志平.从国外经验看中国当前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1):12-14.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on Macro-Efficiency of Rural Microfinance

LI Juan

中国农村现状篇10

1农村公路概念

关于“农村公路”这一概念有不同的说法。

文献[2]规定: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文献[3]规定:县际公路一般是指连接相邻县与县之间的公路,包括经济干线、口岸公路和省际间公路。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2005年为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按期完成2006年―2010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建设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的文献[4]规定该办法适用于通乡(镇)公路、通建制村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或干线公路连接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建制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建制村或干线公路连接建制村以及由一个或经多个建制村连接国、省、县、乡公路的公路。

2006年制定的文献[5]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2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成就

2.1发展规划

我国“十五”(2001-2005)交通发展专项规划关于农村公路指出:公路是农村地区的主要交通方式,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出发,与当地山、水、田、林综合治理、小城镇建设及资源利用相结合。重点抓好通往经济中心、交通中心,以及连接国、省干线公路的“出口路”建设;抓好资源开发、旅游、贫困地区联片开发的“经济路”建设;抓好通往不通公路的乡镇、行政村的“通达路”建设。到2005年,公路交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得到初步缓解。

我国“十二五”(2011-2015)规划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就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计划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00万公里,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东中部地区行政村、西部地区80%以上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2.2建设成就

2003至2005年,可以称作是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起步期,在此期间,农村公路从无到有,从有到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一五”(2006-2010)期间,新改建农村公路187.12万公里,五年新增农村公路59.13万公里,全国农村公路(含县道、乡道、村道)里程达350.66万公里,是农村公路发展投入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五年。下面是农村公路网站给出的小部分统计数据:

四川省2006年全年完成投资59亿元,完成里程12000公里。2006年10月底,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已完成农村水泥路建设481.6公里。

2000年至2006年间,甘肃共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3242个,建设总规模达32602公里,仅国家和甘肃省补助投资就有52.4亿元。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80849公里,1271个乡镇全部通了公路,其中沥青(水泥)路占66.3%,17008个建制村通了公路,占全省建制村的67%。

2004年至2006年的3年间,青海省交通厅向循化县下达村道硬化工程计划657公里,补助资金4842万元,分别占全省总计划的9.65%和10.04%,先后有118个建制村9.8万农民走上了水泥路。

总的来看,2003-2010年是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的高峰时期,全国大力突进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成绩,对能收集到的数据统计见表1。

表1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成就

Table1ConstructionAchievementsofRuralRoadinChina

年份 新建里程(万千米) 新改建总里程(万千米) 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万千米) 已完成投资(亿元)

2006.1-10 - 22.3 302.61(年底) 1214.5

2007.1-7 - 14.3(37.2) 313.43(年底) 786.2(1854.25)

2008 11.01 - 324.44 -

2009 12.47 - 336.91 -

2010 13.75 - 350.66 1923.82

2011 5.74 18.75 356.40 2010.13

2013 22.08 - 378.48 -

2014 9.68 - 388.16 -

注:数据内容来源于农村公路网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括号内数据为度数据,没有填写部分表示没有找到相关统计值。

2.3理论研究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各式各样的机械化交通工具在农村开始普及,而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未能同步跟进,致使农村道路上交通事故频发。目前我国主要针对高速公路和等级公路做了交通安全评价分析,而此方法又不适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评价。于是苏澎、唐伯明等人建立了山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山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为山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有序推进提供决策依据[6]。

在农村普遍使用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研究方面,国内也取得了诸多成就。交通部专家委员会于2003年编写了《县乡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与施工》,提出了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典型结构设计的方法,给出了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推荐厚度[7,8]。

浙江省在2006年制订了地方标准,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有了统一的厚度标准[9];

长安大学赵桂娟针对低交通量道路技术标准与路面结构,研究了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典型结构[10]。

东南大学卞凤兰按照常用路面结构组合原则,进行了江苏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研究,给出了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典型厚度组合[11]。

桐乡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杜卫卫等人结合调查研究了轻交通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合理面板厚度[12]。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董青泓与华南理工大学王瑞宜等提出了农村公路交通量分级标准,并验证了小尺寸薄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为农村公路低成本路面结构的可行性、环境适应性、可操作性[13]。

海南省临高县交通运输局王能依据海南省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病害调查和成因分析,对水泥路面断板的成因及防治措施进行了分析[14]。

长安大学张洪亮、梁伟、申爱琴针对目前中国农村公路排水设施建设无据可依的现状,重点调查了中国多个省的农村公路排水设施,提出了农村公路各地段的排水设施形式[15]。

东南大学徐宏、邓学钧等从力学机理角度探讨了水泥路面板在夏季高温隆起的原因及应力情况,建议在南方地区,对于4级及4级以下公路(特别是低造价的农村公路)广泛采用的素混凝土或低配筋混凝土路面胀缝按80m间距来设置[16]。

3发展与展望

新的“十三五”(2016-2020)规划正在进行,这将是影响我国农村公路发展的大事件。回首我国农村公路发展的历程,总结经验教训,我国农村公路设计、实施仍存在很多需要研究和完善的方面。

3.1新的设计理论和设计方法

农村公路的设计,县道按照标准设计还是可取的,而乡道、村道则是按照标准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来设计和施工的,而没有专门的确定的有理论根据的适合农村的较低等级的农路设计理论和方法以及施工技术。同时,随着沥青类路面向农村发展,问题会更多,因为这方面的理论更加缺乏,亟待解决。

3.2适宜的路面形式

当前农村公路主要是水泥混凝土路面,在这个方面的研究是比较成熟的。但是,也有很多地方还是土路面,结合周围环境(包括排水、地势、天然基层等)也是不错的选择。随着沥青路面的加入,如何选择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天然路面(土石等),以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并保护生态环境,这务必需要设计工作者要因地制宜,灵活应用。

3.3路基形式

在相当多的农村公路(主要指乡道和村道)中,采用的天然地基,直接在上边铺一定厚度的混凝土面层,压实效果不达标,致使许多路面很快就出现裂纹,甚至一边脱空。

排水则多采用在两边各掏一水沟,没有统一形式,也不能完全起到排水的目的。这些都是农村公路的先天缺陷造成的,需要时间才能慢慢转变。

4结束语

我国农村公路的建设从“十五”规划开始,已经经历了十五年,这也是我国农村公路建设飞速发展的十五年。不管是新改建里程数,还是路的质量控制,无疑都是空前的。为了实现更加美好的全民的小康社会,农村公路的建设还在继续,“十三五”将是农村公路发展的新时期。

参 考 文 献

[1]宋学文,张红艳,冯晓.农村公路研究现状综述[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2005,24(3):77-79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S].1997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S].20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农村公路工程管理办法[S].2005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S].2006

[6]苏澎,唐伯明,刘唐志.山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评价方法研究[J].中外公路,2010,30(5):320-324

[7]交通部专家委员会编.县乡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与施工[Z].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8]文静.轻交通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08

[9]浙江省地方标准.准四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33/T620-2006)[S].2006

[10]赵桂娟.低交通量道路技术标准与路面结构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05

[11]卞凤兰.江苏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2005

[12]杜卫卫,吕竞辉.轻交通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研究_以桐乡市为例[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13]董青泓,王瑞宜,罗锟.农村公路小尺寸薄冰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研究[J].中外公路,2010,30(6):74-77

[14]王能.农村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板破坏原因及防治[J].福建建材,2011,8(127):27-28,93

中国农村现状篇11

(-)发展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安居乐业。

(=)发展的现状:

a农村发展的有利因素

1、 政治 上:由于农民 人口 占大多数“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障碍。因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也连续几年成为中央的头号文件,成为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党和政府先后提出“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减免农业税”、“加大粮食种植补贴”、“减免义务 教育 学费”、“三下乡”等政策和措施来促进我国农村的发展。最近,党和政府又提出“买家电进行补贴”的措施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最让我们难忘的是,汶川地震后党和政府把灾区的重建作为自己的工作重心,21个省市对口支援灾区的重建与发展,努力使灾区人民的生活比以前更好。更让我们难以忘记的是,党和政府自2003年以来特别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纷纷采取多种措施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亲自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利益。一时间,“农民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自身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得到改善。“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是党和政府永远不变的承诺。近几年来,像北京、山东、重庆等省市纷纷启动“大学生当村官”的计划。这是促进农村发展的一大举措,大学生担任村官,可提高村干部的 文化 水平、政治素质及 管理 水平。给农村的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他们的到来极有可能带动农民发家致富促进农村发展。党和政府对农村的关注与扶持的力度、经费的投入也是前所未有的。全社会也参与关注农村的发展。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他们对新农村充满希望与憧憬,参与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极高。党和政府为加速农村的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而采取多种措施。最典型是将重庆市规划为我国首批城乡综合配套设施建设试验区之一,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                               

2、经济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村的经济也有一个质的飞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遇。农村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农民从中得到了许多实惠,收入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外出打工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首要选择。现在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已不再是传统的种植业,而是外出打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开始转移,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转移。他们既为我国的城市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又给农村的发展带来资金和技术。农村和城市的交流加强,用城市的发展带动边缘乡镇的发展是我国城乡发展的思路。城市企业转向农村,既增加了就业机会,给农村带来了发展机遇,可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动着农村的城市化进程。随着农业 机械 化的普及,农民可解放自己,一边种地,一边外出打工。现在农民可通过种地、养殖、外出打工、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农村发展最成功的典型例子是江西的华西村。它的成功发展给我们提供一些借鉴和经验。“因地制宜”发挥地方特色优势是一个地方成功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3、科技文化:自从我国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后,无论城市的还是农村的教育都得到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在城市和农村得到广泛普及,农村的失学率减少,农民的文化水平提高。农民对文化科技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农民家庭在教育方面的开支的比重越来越大,高中生、大学生在农村已不再罕见.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人数总计723万,较2003年净增110万名,增幅为17、9%。其中农村考生为398万名,占报名总数的55%,首次超过城镇考生人数。到2003年

4、其他方面: 农村 的基础设施也在发展中,并有了很大的改变。“要致富,想修路”成为我们共同的认识。 交通 得到了快速发展,如今,交通已不再是我们外出的障碍。“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已成为过去。目前,四川省的交通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四川省正在努力构建以成都为中心,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建设居全国第六、西部第一。有些省份像山东等省已经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目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 投资 环境 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党和政府把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完善公路网、电网等交通 通信 设施。农村医疗合作制度也在逐渐完善中,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社会 保障制度可以解决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让老人不再孤独,不再寂寞。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着他们的心。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 政治 、 经济 、科技 文化 ,还是从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等方面来看,农村的发展有着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我们应充分把握些有利的条件和机遇促进加快农村的发展。

b、发展中的问题:

1、尽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也提出许多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但政策实施的力度还是不够,某些对农民不负责的官员不断损害农民利益,从中牟取个人利益。有许多政策到了下面就成了一句空话和口号,我们不得不思考这是为什么?问题很大程度上出在官员身上。“民告官”已不再是奇闻,而且胜诉率也在提高。这说明什么问题?官员本来是人民的公仆,我们应该感激他,信任他,但有些官员却损害农民利益。农民本身就是弱势群体,为什么有的官员还要欺骗农民和损害农民的利益。“说一套,做一套”已是不负责任的官员常用的手段,常常利用农民对他们的信任,为自己牟取私利。官员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而且很严重,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

2、虽然农村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城乡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村为自己和城市的发展付出了太大的代价。如此长期下去,根本就和我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相违背。生态问题越来越严重,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土地荒漠化,在我国西部北部比较严重。耕地锐减,人均耕地减少、水污染、垃圾乱堆乱放成为农村的“特色”.现在在农村,农民的用水安全无法保障。“脏、乱、不文明”成为农村的代名词。我们不能在发展农村的同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我们不能在赢得农村发展的同时,失去我们原来可爱的家园。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是制约农村发展的最大因素.

3、由于外出人员增多,多为青壮年男性,留守在家的多为妇女、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在农村经常发生抢劫偷盗行为,农民的家庭财产得不到保障。冬天是案件的多发期,因此加强夜间巡逻是农村的必要责任。在农村贫富差距拉大,邻里关系有的不太融洽,兄弟之间明争暗斗的现象十分突出。不赡养老人,家庭关系冷淡,家庭暴力等现象依然在一些落后的农村存在。由于农村 人口 大量外流,留守在家的多是妇女、儿童、老人,使农村失去了原有的生机与活力,日益呈现出萧条、凄凉的现象。尤其在冬天,呆在农村里的人都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这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而且也是农民外出打工的原因。因为对他们来说,呆在农村每年的收入实在太少了,很难改变他们贫穷的面貌。所以他们也自然地产生了对城市的向往和追求。他们也想到外面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怎么样?只有春节来临的时候,我们才感觉到家是以前的家,才有一种回家的感觉,才有对家的眷恋和依依不舍。现在的农村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不是原来的农村了。

4、作为主要劳动力的男性青壮年外出打工,,妇女、儿童、老人成为田地上的劳动力。田地也得不到有效利用,大多数处于闲置或粗放经营的状态,所以现代农村的潜力并没有被充分挖掘出来。独自支撑家庭的妇女操劳过度,体力透支,身心健康也得不到保障。她们大多数处于亚健康状态或身患疾病。和城市同龄人相比,她们过早地衰老,过早地失去了青春,也没有美丽漂亮的外表。美丽、漂亮等女人引以自豪的资本早已被岁月的沧桑与生活的艰辛消磨得没有一点痕迹。如今,当我们回到农村时,看到的是妇女们满脸的沧桑与双手的粗糙。岁月早在她们的头发里留下了痕迹。皱纹也过早地爬上她们的额头。她们的孤独、寂寞、又有谁能够了解,知道。我想,这一切的一切,也只有她们自己最能感受到。毕竟这种感受不是一般人所能体会和理解的。

5、另外,我们不能忽视的就是留守子女。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他们由母亲或被别人照顾。他们的情感 教育 缺乏应有的家庭氛围。于是,安全、情感危机、 心理 等一系列问题也日益突出广大农民工在揣着求生梦想进入远离故乡故土的另一个“外面世界”的同时,也把牵挂和担忧留在了农村。大多数留守子女有着孤独、寂寞、性格暴躁、自闭等心理问题。在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作为第一任教师的父母却不得不离开了他们。对那些独自守侯在家门口,静静地期待着父母回来的留守子女来说,和父母在一起,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度过难忘而快乐的童年是他们最大的心愿。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曾有过的并且都应实现的心愿。但对他们来说,却是难以实现的心愿。他们的童年是浸满思念与孤独的。有的父母一年回来一回,有的连续几年都不回来。时间一长,感情就会疏远父母与孩子之间就有可能出现感情危机。在外打工的父母在金钱物质方面可以满足子女的需求,但永远也无法弥补自己在情感教育的缺位。如果子女与父母失去了情感基础,那么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变得很简单,也很脆弱。因此,“情感饥饿”对留守子女来说是一道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疤。因为他们无法忍受当看到自己的同伴和父母在一起玩耍时,自己却独自一人呆在旁边时的孤独与寂寞。也正如一位留守儿童所写的那样“我不喜欢看月亮,因为月亮在每月的十五都会圆的,而我的家人从来都没有团圆过。我不喜欢过年,过年对我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我总是逃避那些原本另人快乐的节日。在那些节日里,我所得到的不是快乐,而是一种孤独、寂寞与无助的感觉和对父母的深深思念”。是我们去关注、了解留守儿童,进入他们内心世界的时候了

6、由于 农村 受城市的影响,“打工热”成为农村里最具吸引力的东西。农村中外出打工的也日益增多,其中也不乏未成年人。在农村里,一个普通的家庭很难供应起所有的孩子上大学。由于自身原因或家庭原因,有的身为家中老大的哥哥或姐姐就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在农村这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现实。现在并不是每个农村家里的孩子都能上得起大学的。现在不少农村学生已经学会了吸烟、喝酒、打架、、沉迷于上网等不良习惯,甚至还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就这样,美好的人生就葬送在他们自己手中。他们不仅仅给自己留下了一生的后悔,而且给家庭留下了一个难于愈合的痛。这样的悲剧多发生在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父母离异或单亲的家庭。他们由于缺乏应有的管教而走上了这样的道路。父母的不在或家庭的破裂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也许,有人会责怪外出打工的父母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没有 教育 和管教好自己的孩子。其实,作为父母的他们也是受害者。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父母活着的最大动力和支柱。孩子的前程被毁了,这对身为父母的他们来说打击有多大啊!他们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孩子外出打工,也不愿意扔下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问。试想有那位父母愿意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丢下自己的孩子呢。他们也是为了谋生,为了生存,为了自己的家。他们的选择也是被迫无奈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农村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增多,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不幸,在某种程度上也是 社会 的悲哀。

7、“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农村老百姓最为关注的三大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知识 经济 时代的到来、 市场 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就业困难已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这对单纯靠出卖劳动力来谋生并且又无一技之长的农民来说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现在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变慢,农村依然有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 文化 水平低、没有一技之长成为农民打工的最大障碍。如何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技能是我们在发展农村经济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最近的 金融 危机 更让我们意识到就业的艰难。现在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不景气,不少工厂企业倒闭,许多人失业。这对本来就没有就业优势的农民来说,无疑于是雪上加霜。很多农民由于失去工作,不得不提前回家。工作本来就不稳定,没有稳定的收入,家庭负担依然那么沉重。这对农民来说本身就是一个挑战,尤其是高昂的学费和医疗费更使他们难上加难。在一些农村家庭里,上大学对他们来说实际上就是一次,赌注就是整个家庭。有的家庭为了上大学早已负债累累。高昂的学费让许多农村学生望而退步,他们无法承担起这些费用。我们也听说过有的农村的父母因交不起高昂的学费而自杀的事情。为什么这样的悲剧总是发展在农村呢?为什么在我们本应为家庭有人考上大学而高兴的时候,悲剧老是发生呢?为什么一些农村家庭在收到高考录取书后展现的不是喜悦而是忧愁呢?我们不得不思考这些问题。原因很简单,就是学费太高,高出了农民能承受的范围。农民承受不起这样的学费。现在虽然国家采取各种措施来保证每个农村的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得起大学。但在全国高校里,贫困生仍然不少。并不是每个贫困生都能享受到这种政策的。每个贫困生依然有上不起学的风险。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医疗 保险 制度不完善,农民的身心健康让我们担忧。乡村医疗设施不完善,医疗水平低。农民们最怕得病,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重病,那么整个家庭也将被拖跨。这也是为什么农民小病不看,大病忍着的原因。因为他们害怕出现这样的结局。自己也不愿意拖累整个家庭。现在在农村,依然有许多孤寡老人无人赡养,有病不看的现象。因为他们并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照顾。这三大问题是我们仍然面临而且必须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三大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建设 社会主义 新农村的重要环节。

8、农民工,依然是我们常说的一个话题。他们被称为“边缘化的城市人”以及“城市的候鸟”。农民工是处于我国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从事着城市最脏、最累、最苦的职业。但他们的职业地位是低下的。工作时间长、工作条件差、经济收入没有保障。他们的人身权益屡次受到侵犯。搜身,随时都对农民工进行身份证检查。在城市,身份证成了农民工的唯一通行证。尽管如此,他们已没有选择余地,因为家里需要钱,他们是家里收入的主要来源。他们生活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旅途上。他们不可能再回到农村,然而,作为城市的新移民,他们却又不被城市所接纳。城市的高楼大厦是他们建造的。城市里面有着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是属于他们自己的。据 统计 ,1994年中国民工总数为6000万人,1999年达到8200万人,2000年达到8840万人,而到2003年已有1、4亿人。10年之间农民工的人数翻了一倍。这个数字仍然在不断增长。他们为我国城市的发展付出了自己的汗水甚至鲜血,用自己的劳作丰富了城市的生活,给城市增添了生机与活力。但他们的生活又会怎样呢,又有人去关心过他们的生活呢?他们为了打工养家糊口,付出了自己的健康代价。他们有着边缘化的苦楚,有着“万家灯火,哪一盏属于我”的无奈。农民工是职业病防治的空白群体,他们的职业病发生率触目惊心。身穿廉价的衣服,用最廉价的商品,吃最廉价的饭,食品安全无法保障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工资拖欠是农民工的一个难解情结。他们的血汗钱为什么经常难以得到?为什么屡次发生农民工用“跳楼”的极端方式,拿生命威胁来索要原本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呢?这的确是令人可悲的事情。那我们有没有想过农民工为什么总是拿生命作为维护权利的最后押呢?身为弱势群体的他们除了生命,还有什么可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资本呢?农民工确实需要我们的关注和理解。现在也到我们认真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9、农村发展的关键在于人才。由于农村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和城市相比,无论在哪个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两者的差距越来越大,城市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强。优秀资源和优秀人才向城市集中。农村虽然出了不少大学生和人才,但真正留在农村的却很少。我们每个人都想到比较好的地方去发展,谁也不愿意留在落后贫穷的农村。农村的吸引力不强,导致大量人才流向城市,成了人才的净输出地。这才是农村发展缓慢的真正原因。农村发展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提高农村的吸引力,留得住人才。只有留住人才,农村才有发展的可能、资本、与实力。

从上面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农村 的发展是艰难缓慢的。农村在发展中有太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这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任务。农村能否有更好的发展就在于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如何。这些问题是环环相扣的,有着内在的联系。我们应集中精力去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这些问题,实现农村的突破性发展。

发展

无论是从农村发展的优势来看,还是从农村发展中的问题来看,“农村”、“农民”、“ 农业 ”三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中农民是核心,农村是基础,农业是关键。解决“三农“问题,我们应从整体出发,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充分利用有利优势,尽最大努力解决农村问题是我们实现农村突破性发展的成功举措。

1、我们应严格执行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文件, 加大对腐败的严查惩治力度,确保让农民真正得到到党和国家政策的好处。

2、我们应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努力改善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努力建立服务性政府,树立政府的权威,赢得民心,和农民共同发展农村。

3、坚持树立并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 经济 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以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努力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 环境 ,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4、大力发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 文化 ,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努力建设 社会 主义 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新农村、新面貌、新气象”的时代风尚,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

5、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让农民成为现代性科技性农民,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和 市场 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就业的砝码,提高农民就业的竞争力。

6、认真解决好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并努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和农民工问题。让这些不再成为农村发展的阻碍。

7、大力发展乡村企业和现代农业充分挖掘其中就业的机会。提高农村的吸引力,缩小城乡差别,让农村真正留得住人才,实现农村的全面、协调发展。

本文的重点在于农村现状与发展的问题,目的在于全面深入分析农村的问题,来引起我们的关注与思考。关于农村发展的措施就显得次要。让我们一起来思考关注农村的发展并为之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努力。本文有些 语言 是摘抄于其他文献的。

参考文献:

中国农村现状篇12

本文将对现阶段中国农村政治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这项研究旨在通过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公共权力组织的构成和运作及与农民公共参与之间相互关系进行考察,试图从社会转型的视角来认识市场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的发展规律。

国家主导农村社会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代表国家权力为基本特征的乡镇政权掌握着农村社会最主要权力资源,对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农村社会秩序处于相对稳态。但存在乡镇干部行为失范、乡镇政权管理效率低下和社会动员能力减弱等问题。

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社会总的发展趋势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历史逻辑表明,对于象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展的民族国家,现代化是与农村动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将农村社会纳入到国家的体制之中实现全社会的有机整合,才能获得国家现代化的经济和政治资源。事实上,这个历史的逻辑也指导了中国人对现代化的设计。无论是晚清的农村改革,还是国民党时期的农村建设;无论是新中国的集体化运动,还是新时期的村民自治,就其总的历史状况和目标而言,都是民族国家力图将农村社会纳入到国家现代化统一进程之中的努力。也就是说,中国社会没有进行也不可能完成西方社会那样一个由农村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自然转型,而是在走一条“规划的社会变迁”之路。这就要求以政治发展来推动社会发展,“政府要在农村发展中扮演主导角色,而组织是政府推动农村发展的体制性的力量”[3]。其表现形式就是国家权力体制在农村社会得以建立。自民国期间国家行政体制下沉到乡镇一级之后,在农村社会直接代表国家的就是乡镇政府。人民公社时期,实行了高度集权的政社合一体制,国家行政权力冲击甚至取代了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国家及农村干部通过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统辖而实现了对农村社会政治及其它领域的控制,极大地强化了国家的社会动员能力,也从根本上破坏了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基础。新时期中国农村改革,最直接的目标和最重要的成果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否定,“这就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4]。而政社分设后产生的“乡政村治”体制,成为了当代中国农村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组织方式。

“乡政村治”体制的“乡政”,是指乡级机构的功能运转主要体现在乡政权上,特别是体现在乡政府的职能上,从乡级政治事务、行政事务和经济事务的管理方面,都突出一个“政”字。而“村治”则是指村级组织对村域事务在自治基础上的具体管理。在这一体制中,“乡政”代表着国家权力,具有系统而完整的组织机构,而且掌握了农村社会最主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控制着和主导着农村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1)人民公社体制废除时,国家政权的基本属性通过新的“乡政”体制顺延了下来,特别是经过近二十年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全国各地的乡镇普遍建立了完备的党委、人大、政府及政协等政权组织。这些组织机构分别从党务、立法、行政和统战等系统强化着国家政权,以保证国家权力自中央到地方的统一性。(2)各乡镇政权配备了大量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随着公务员制度在乡镇的推行,大批有文化、懂法律的优秀知识分子充实到了乡镇干部队伍,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他们在乡镇政权的各个岗位上,确保了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实施。(3)普遍建立了乡镇财政制度,乡镇政府具有了一定的财政自主权,提升了乡镇政权在经济、文化事业和社区发展等领域上的政治能力。(4)乡镇企业有所发展,增加了乡镇政权对经济的影响力。特别是那些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的具有资源性质的乡镇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乡镇政权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的工具。

但是,目前的“乡政”也存在诸多问题,极大地影响了乡镇政权的施政能力,乡镇政权的社会动员能力呈下降趋势。(1)体制上冲突。乡镇政权体制存在诸如党委一元化领导和一体化运作的现状与党政分开的改革目标及乡镇长负责制之间的冲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权力受到一定程度虚置;政府职能部门条块分割,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受到肢解,政府功能和权力残缺不全等问题。(2)人员臃塞,乡镇财政负债严重。目前我国乡镇政权吃“财政饭”和“事业饭”的人数普遍在100—200人之间,有的甚至超过500人。乡镇政权人员的臃塞,势必增加乡镇财政的负担。据对全国81个农民负担监测县调查,平均债务额1098.6万元,平均净负债708.2万元。乡镇财政濒临破产。[5](3)乡镇干部整体综合素质较低及激励机制欠缺,工作效能差和制度化程度低,其行为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寻租性,贪污腐败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有些地方为了缓解乡财政的负担或乡镇干部自己获利,采取各种名目增加农民负担,并在与民争利时采取许多非法的失范行为,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乡镇政权处于从农村获利和维护农村安定的两难之中。

为了解决乡镇体制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一直在进行积极的探索。目前有两种不同的改革方案:(1)强化乡镇体制。主张者认为,应该继续强化国家对农村社会的主导作用,大力加强乡镇体制建设,其中在规范乡镇各政权机构相互之间的关系同时,采取各种办法提高乡镇干部的素质并努力使其行为制度化,特别是要县级政权要简政放权,下放各部门在乡镇的下设机构,以改变目前乡镇体制上条块分割的状况而提高乡镇政府的工作效率[6]。有研究者认为,要强化乡镇体制,还必须将社会体制的下线伸入到村[7],即将政府组织延伸至行政村,实行“乡治、村政、社有”[8],也就是将村级组织的行政功能扩大或制度化,在村一级实行行政化体制,在村民小组一级实行村民自治体制。(2)弱化乡镇体制。持这种观点者认为,乡镇政权建设应该遵循转型期以来中国农村政治发展的历史逻辑,即“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依赖性的减弱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传统的权力文化向现代权利文化的转变,国家的行政权力将逐渐退出农村的政治领域,农村社会将最终完成从身份到契约的过渡,实现从传统的专制家族社会向现代民主的个体社会的转型”[9]。其政策性主张是撤乡并镇,在确保国家基本行政职能下沉的同时,逐渐实现国家行政权力体制上移,达到乡镇社区自治。事实上,近几年来,在一些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开始实行乡镇规模调整,有的地方有1/3的乡镇被撤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0]。

毫无疑问,现代国家是不可能放弃也不应该放弃对农村社会的管制。因为,如果没有国家强制性的影响,传统农业是不可能走向现代农业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没有农村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都缺乏基础。问题只是,在市场化进程中,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才能实现农村社会现代化这一目标。在现实的农村政治中,乡镇权力体系往往表现出很强的自我扩张惯性。这是由行政支配主导型和缺少约束制衡的体制特点所决定,其最为根本的原因是利益的驱动。从目前农村社会的基本情况来看,国家对农村社会的管制能力并不完全取决于行政性的“命令—服从”模式如何有效,而应该主要建立一种“法制—遵守”模式。也就是说,国家应该通过一种法制方式,将国家在农村社会的利益和国家对农村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通过强制性的法律预期确定下来。在这种“法制—遵守”模式中,应该将农村社区事务、国家目标进行适当的区分。对于诸如各种税收、计划生育和国土管理等国家目标,则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职能部门的法制管制;对于农村经济的管理,根据市场化的进程,应该从直接管理过渡到利用非行政手段的宏观调节。而对于农村社区性事务,应在国家授权性的法律权威下,实现广泛的自治,在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在乡镇一级实行社区自治。 二

村级治理体制处于结构性转型之中,村民自治正在改变农村政治的性质和运作路径,农村民主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存在各种权力边界不清等深层次的冲突,农村政治制度化建设落后于现实需求,极大地影响了村民自治体制的绩效和发展空间。

目前,中国村级治理体制正在实现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结构性转型。这种转变是与农村经济改革的历史进程相联系的。如果说,1980年开始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在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基础上通过对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改变了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那么,从1984年开始进行的农村第二步改革,通过改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为合同制,取消生猪、蛋品派购,实行市场价格,则在改变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自此之后,市场成为了配置农村社会资源的主要形式之一。农村社会一定程度的市场化最直接和最重要的社会后果,就是促使社会流动增加,并使中国农村社会的分层结构发生变化,即农民职业分化和经济差距的扩大,从而改变了原来的刚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新的利益关系。但是,这种因市场化取向而产生的社会分化,又受到了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约和影响。正是在这种多样化的制度性冲击和约束下,决定和形成了目前农村社会利益主体的分化及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特别是各主体获取利益的手段和方式。具体来说,一方面,由于市场化取向的冲击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约,形成了农村社会不同的利益主体和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利益主体的分化,特别是“农民阶级的大分化,瓦解了中国社会非民主、非法制的社会根基”[11],中国农村社会正在进行以经济上的不平等取代政治上的不平等的过程。然而,“分化本身并不足以导致现代化。发展是分化(既有社会的分工)和整合(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将分化的结构联系起来)互相作用的过程”[12],为了达到这一整合,国家需要向农村社会输入新的政治制度规则,这就是村民自治体制的逐渐建立。村民自治是农村基础人民群众自治,即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其目的是使广大农村居民在本村范围内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有效地处理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本村公共事务,将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最基层,保证国家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13]。这一体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2年至1988年,全国各地普遍废除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乡镇以下建立了村委会。尽管还没有实行村干部的民主选举,但村级组织建设开始规范,村级干部也在精简。第二阶段是1988年以后,随着《村组法》的实施,从建立乡政府和村委员进入到了村民自治阶段。在这个阶段,主要开展了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建章立制等自治活动,并在全国建立了一批示范县。到目前为此,全国(除台湾和港奥外)基本上都实行了村民自治体制,并普遍进行四至五届村委会选举,共有9万多个村民委员、38万名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各地还在不同程度开展了“村务公开”和“建章立制”等活动。农村民主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

但是,村民自治在实践中普遍存在深层次的体制性冲突:(1)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委会在权力关系上的冲突。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国家实现对农村社会一体化整合的工具,在村级正式组织中处于领导核心位置。可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是以国家法律的授权为依据、以全体村民的民主选举为基础的,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服从村党组织的义务。两者权力来源和职权不同的客观存在,必然影响到农村政治的统一性。而为了解决这些冲突,有些地方在乡镇党政的支持下,采用控制选举、用党支部会议代替村民会议、以党组织替代村委会行使职权等所谓一元化领导和一体化运作的方式来控制农民自治组织。其结果是改变了村民自治的民主性。(2)国家行政权力与村民的自治权力之间的冲突。从国家立法上来看,村民自治否定了公社体制时国家政权与农村组织特别是乡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将过去那种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成为国家政权对基层自治组织的指导关系。这种相互关系的变化,最主要表现在,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农村权力的基础已由上级授权而改变成了村民授权。这种改变必然影响到国家行政权力对村委会的管辖权限及行为习惯等问题,也必然影响到乡镇政权的权威。乡镇政权为了维护自己的施政能力,一方面通过强化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并通过建立村级党组织来控制村民自治组织;另一方面则是实行“村财乡管”等措施来肢解村民自治组织的职权。(3)村委会的自治权与农民的经营自主权之间的冲突。根据《村组法》的规定,村委会不仅管理着村集体的土地和财产,还具有支持和组织全村发展经济的责任和义务,并需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因此,人们按照人民公社时期的习惯思维,将村委会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有些地方就借发展集体经济为名,将村委会职能扩大,不断强化村委会的经济功能,使之向经济组织方向发展,并以此来剥夺农民的经营自主权。

这些问题,实际上是有关国家权力与村庄自治权、社区组织与村民个人权利的边界问题。政治组织理论认为,任何权力边界模糊,也就意味着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不确定性。这样,就会产生组织的不经济性和个人权利的不可预期性。组织的不经济性,不仅包括其运转成本,而且还包括其机会成本的增加,特别是因不必要的职能产生的代价。在一定意义上来说,这种代价就是由于其职能的无限度扩大而自身成本投入又明显不足或过剩所导致的与目标的实现没有内在必要联系的某种损失。为了克服这种不经济性,就必须有效而合理地确定村级组织的权力边界,明确其职能范围。目前最为现实的选择应该是:(1)真正落实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性,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契约关系。村民自治作为国家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实行的一种农村政治安排,是在中国自上而下的权威体制内生成的这种“自治制度”,对广大村民来说,其选择空间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有关村级织织的性质、结构和职权这些方面都不是村民自主选择的结果,而只能是在国家法律权威下形成的制度性安排。也就是说,在国家主义的权威导向下,要求广大村民这些“自治主体”完全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建立符合基层政府意志的“自治组织”,因此,在村委会的设置和权力及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等方面,并不存在实际意义的约定和更改。要克服这些问题,就必须大力提倡法制权威下的契约精神,将乡镇党政、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真正作为法律上平等的政治主体,并促使其相关规则的制度化,以此来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职权的刚性。(2)限制村民自治组织的经济功能,通过建立独立的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走向市场提供组织性服务[14]。村民自治解决的是村庄内部的秩序及村庄与国家体制之间的秩序,并没有解决也不可能解决村民与社会,特别是村民与市场的关系。村庄内部的秩序,表明的是社区组织所必需的结构环境,是社区存在的根据和发展的基础,是政治学意义上的秩序,是有关与控制与正义相关的问题;市场秩序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秩序,是有关交易赖以实现的市场伦理与信用关系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肯定了国家之外社会的存在。但是,处于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农村社区并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社会,村民进入社会需要许多中间的渠道。村治体制不能够也不必要为村民提供市场化的组织,根本性出路是通过制度创新来满足农业市场化的组织性需要。从目前中国农村社会政治状况和各种组织资源来看,最为现实和有效的市场化组织,就是以平等主体为基础的、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的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及合理退出机制的会员合作制组织[15]。

农民的公共参与意识正在加强,公共参与的主体和形式呈现多样化,农村新的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力组织正在形成。但是,农民非制度性参与、非法参与和宗族性参与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政治权力运作过程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公共参与是公众通过自己的政治行为影响和改变政治过程的活动[16]。在传统农村社会,家庭才是法定的基本政治单元,广大农民作为皇权下的“子民”,在村庄事务中,只有通过他们家族或宗族组织进入公共领域,其活动只不过是家庭或宗族组织行为的外化或代表,个人在社区事务中不具有独立的政治身份。民国时期,虽然农民的“国民”身份得到了确认,但在严格的保甲体制中,农民作为“保丁”承担更多的是对国家和社区的义务,而且是一种与社区“连坐”的强制性义务。新中国建立之后,在集体化时代的“集权式农村动员体制”下,农民成为了“社员”,社员对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和人身上的依附也就决定了其公共参与权利的有限性,法律规定的“社员”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和管理的一切“权利”是一种虚置的权利。只有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政村治”体制之后,农民成为了“村民”,获得了经济上的自由,并拥有了参与社区管理的民主权利。事实上,在国家大力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特别是在近几年进行的第四届和第五届村民选举时,每届选举全国有六亿、占总数90%的农民参加了村委会的民主选举,表现出空前的政治参与热情。在一些村民自治搞得好的地方,村民已在事实上享有了村务的管理权。而当这些选举权和管理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部分农民已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与各级党政组织或干部对簿公堂。特别是部分农民通过组织或参加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村形成了新的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力。这些都表明,我国农民的民主观念和权利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农民的公共参与已经到了新的发展阶段。

但是,我国农民的公共参与还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1)公共参与主体的分化,形成了新的政治上“有权群体”。据调查,目前许多地方虽然进行了形式上的民主选举,并没有建立相应的民主管理体制,村务的管理权在事实上被大约11%的管理者和特权者掌握,大多数村民处于农村政治权力的边缘。(2)农民非制度性参与大量存在,采取集体行动对抗基层党政的事件增多。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社会的各种利益冲突和农村干部的行为失范。特别是近几年来,农民的增收较为缓慢,而有关农民负担却日益增加,乡镇政权的财政收入以及乡镇干部的工资及福利补贴都直接依赖于农民的税费,而村级组织在国家和乡镇收取上交提留任务时常“搭便车”的行为并有些过激手段和方式,这样在不断积累村民的不满对抗情绪,一旦有动员性力量加入,就可能以非理性的、难以控制的方式发泄出来,农村社会就会处于动乱之中[17]。(3)农民非法参与有扩大的危险。近几年来,农民通过贿赂、暴力威胁和恫吓等手段影响乡村干部决策或村委会选举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有些地方,黑恶势力侵入到村级政权,出现了恶人治村,地痞村霸气焰嚣张,扰乱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农民的财产和生命权益受到极大的侵害和威胁,民主和法制遭到了无情的践踏。(4)村民通过家族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现象有所增加。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家族势力作为农村社会的一种自在秩序,得到了国家政权的扶持,家族现象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外观形态。但自中国进行转型期之后,稳定的家族势力遭到了冲击,特别是随着农村社会的集体化和公社化的开展,宗族组织逐渐瓦解,家族势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制。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国家对农村政治的高压式的控制有所减弱,家族势力作为一种自成体系的具有完整文化内核的历史悠久的秩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复兴。宗族组织的复兴并成为农村政治参与的主体,一方面为目前缺乏社区归属感的农民提供了精神上的依托和经济上的保障,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一定的意义;另一方面有些宗族组织通过操纵或暴力破坏村民选举来控制农村基层组织,破坏了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 如何解决现阶段农民公共参与存在的问题,目前的政策性取向较为复杂。总的来说,对于非法参与这类直接危害社会秩序稳定和发展的行为,都持否定态度,认为必须进行坚决有力的打击。事实上,对于黑恶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入,已引起了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许多地方党政在结合国家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运用专政机器对那些由村痞地霸控制的村进行了集中打击和整治,取得了显著效果。而对如何看待农民制度性参与的发展趋势、解决农民非制度参与及宗族性参与等问题的分歧意见较大。其中主要有两种观点:(1)扩大村民的制度性参与,规范村民的非制度性参与,限制宗族性参与,将村民自治的直接民主往乡镇甚至县市推广。其理由是,村民自治实际上就是村民对村级社区事务的全面参与,其成功经验证明了中国农民能够管理好自己的事务。村民自治所形成的民主可以通过制度传递的方式不断向上层递进,“村民自治的发展必然会推进乡镇民主制度的建设”,其“经验必然会向上引伸,发展到乡镇”[18],即应该按照村民自治所提供公共参与的经验,进行县、市长的直接竞争性选举[19],这种传递最终影响到国家民主。而对于农民的非制度参与要进行具体的分析,特别要从农民的利益表达和保护方面来进行规范。为了让农民能够表达和保护自身的利益,需要在国家正式组织之外建立农民的政治组织,应该建立农民利益集团,[20]其中恢复政治性农民协会组织是一种合理的选择[21]。而对于宗族性参与要给予一定的空间,引导其往利益集团方向发展。(2)在严格限制村民的非制度参与和宗族性参与的同时,尽量减少村民的制度性公共参与。其理由是,村民的非制度参与具有目的和手段不可控性,经常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宗族性参与则具有强势群体利用我国农村目前还不成熟的“形式上的民主”来剥夺少数的弱势群体的民主权利,因此这两者都必须予以严格限制。而对于村民的制度性参与,不仅不能扩大,而应该尽量减少。这不仅因为,现在许多农民并不具有民主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也没有形成民主参与政治生活的习惯,多数农民并没有明确的、自觉的民主意识,没有把民主参与当做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他们的参与仅仅是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手段性参与,而不是目标性参与,因此他们对农村干部还不能形成有力的民主监督,不能有意识地影响农村、农业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政策的执行[22]。而且还在于,任何公共参与都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在农村社会增加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以求增加村民的公共参与,其成本基本上都需要由村民负担,而为了从农民手中争夺维护公共权力的费用,又需要扩充公共权力机构,这样形成的是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在目前农村经济不能提供更多经济剩余的情况下,还是尽量减少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减少村民的公共参与,以节约公共权力的运作成本。 公共参与从来都是评价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但并不是所有的公共参与都能促进社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因而,现代国家,一方面开放政治领域,通过公共参与来解决社会发展问题,满足民主政治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又在公共参与的形式和程度上加以适当的限制,以确保社会秩序处于稳态。特别在有关农民的公共参与问题,因考虑农村社会的利益资源和权威结构等特性和农民的整体素质,一般将农民的社区性公共参与和国家层面的政治参与区分开来。对于农民社区性公共参与的范围和程度,以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和供给为根据;对于国家层面的政治参与,则赋予农民以公民权,按照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来确定农民政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因而,随着我国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发展和乡镇体制改革的深入,乡镇将在组织形式和职能方面由国家基层政权组织向社区自治组织转变,农村社区性事务的范围将有所扩大,而国家政治层面将往县级政权提升。而为了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强化法律权威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就成为必然。这样也就决定了我国农村社会公共参与的发展基本趋势:(1)农民的社区性参与将会有增加,而国家层面的政治性参与将有所减少;(2)非制度性参与将受到限制和规范,但使其制度化成为政治性的农民利益组织的努力不会实现,有可能的选择是建立新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来主张和保护农民的权益;(3)各种非法参与、宗族性组织参与因其复杂的社会根源将继续存在,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和抑制。

参考文献

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央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

辛秋水:《中国村民自治》,黄山书社1999年版。

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中国乡镇组织变迁研究》,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注释

[1] 王仲田:《乡村政治: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考》,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2] 余力:《中国农村政治:一个紧迫的课题——张厚安教授访谈》,载《社会主义研究》1991年第2期。

[3] 童庐、吴从环:《组织重构:农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载《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4] 中共中央:《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载《人民日报》1983年1月2日。

[5] 刘喜堂:《关于乡级民主发展的调查与思考》,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年第2期。

[6] 王振耀:《全国乡镇政权的现实结构及立法的基本依据》,载《中国乡镇政权的现状与改革》,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第42页。

[7] 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4页。

[8] 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载《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6期。

[9] 参见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结论部分。

[10] 王克群:《市县乡机构改革的意义、重点、难点及对策》,载《资料通讯》(杭州),2001年第5期。

[11] 朱光磊等:《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3页。

[12] 斯梅尔塞:《变迁的机制和适应变迁的机制》,载《国外社会学》,1993年第2期。

[13] 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14] 张晓山:《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与组织创新》,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年版,第33—35页。 [15] 参见于建嵘:《会员制经济——组合经济的理论和实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版,第5—20页。

[16] 张厚安、徐勇、项继权等:《中国农村村级治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7页。

[17] 于建嵘:《利益、权威和秩序——对村民集体对抗基层党政事件的分析》,载《中国农村观察》2000年第4期。

[18] 荣敬本等:《再论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94页。

[19] 崔之元:《“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载《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3期。

中国农村现状篇13

   本文将对现阶段中国农村政治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这项研究旨在通过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公共权力组织的构成和运作及与农民公共参与之间相互关系进行考察,试图从社会转型的视角来认识市场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的发展规律。

   一

   国家主导农村社会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代表国家权力为基本特征的乡镇政权掌握着农村社会最主要权力资源,对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农村社会秩序处于相对稳态。但存在乡镇干部行为失范、乡镇政权管理效率低下和社会动员能力减弱等问题。

   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社会总的发展趋势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历史逻辑表明,对于象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展的民族国家,现代化是与农村动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将农村社会纳入到国家的体制之中实现全社会的有机整合,才能获得国家现代化的经济和政治资源。事实上,这个历史的逻辑也指导了中国人对现代化的设计。无论是晚清的农村改革,还是******时期的农村建设;无论是新中国的集体化运动,还是新时期的村民自治,就其总的历史状况和目标而言,都是民族国家力图将农村社会纳入到国家现代化统一进程之中的努力。也就是说,中国社会没有进行也不可能完成西方社会那样一个由农村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自然转型,而是在走一条“规划的社会变迁”之路。这就要求以政治发展来推动社会发展,“政府要在农村发展中扮演主导角色,而组织是政府推动农村发展的体制性的力量”。其表现形式就是国家权力体制在农村社会得以建立。自民国期间国家行政体制下沉到乡镇一级之后,在农村社会直接代表国家的就是乡镇政府。人民公社时期,实行了高度集权的政社合一体制,国家行政权力冲击甚至取代了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国家及农村干部通过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统辖而实现了对农村社会政治及其它领域的控制,极大地强化了国家的社会动员能力,也从根本上破坏了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基础。新时期中国农村改革,最直接的目标和最重要的成果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否定,“这就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而政社分设后产生的“乡政村治”体制,成为了当代中国农村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组织方式。

   “乡政村治”体制的“乡政”,是指乡级机构的功能运转主要体现在乡政权上,特别是体现在乡政府的职能上,从乡级政治事务、行政事务和经济事务的管理方面,都突出一个“政”字。而“村治”则是指村级组织对村域事务在自治基础上的具体管理。在这一体制中,“乡政”代表着国家权力,具有系统而完整的组织机构,而且掌握了农村社会最主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控制着和主导着农村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1)人民公社体制废除时,国家政权的基本属性通过新的“乡政”体制顺延了下来,特别是经过近二十年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全国各地的乡镇普遍建立了完备的党委、人大、政府及政协等政权组织。这些组织机构分别从党务、立法、行政和统战等系统强化着国家政权,以保证国家权力自中央到地方的统一性。(2)各乡镇政权配备了大量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随着公务员制度在乡镇的推行,大批有文化、懂法律的优秀知识分子充实到了乡镇干部队伍,乡镇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他们在乡镇政权的各个岗位上,确保了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实施。(3)普遍建立了乡镇财政制度,乡镇政府具有了一定的财政自主权,提升了乡镇政权在经济、文化事业和社区发展等领域上的政治能力。(4)乡镇企业有所发展,增加了乡镇政权对经济的影响力。特别是那些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的具有资源性质的乡镇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乡镇政权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的工具。

   但是,目前的“乡政”也存在诸多问题,极大地影响了乡镇政权的施政能力,乡镇政权的社会动员能力呈下降趋势。(1)体制上冲突。乡镇政权体制存在诸如党委一元化领导和一体化运作的现状与党政分开的改革目标及乡镇长负责制之间的冲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权力受到一定程度虚置;政府职能部门条块分割,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受到肢解,政府功能和权力残缺不全等问题。(2)人员臃塞,乡镇财政负债严重。目前我国乡镇政权吃“财政饭”和“事业饭”的人数普遍在100—200人之间,有的甚至超过500人。乡镇政权人员的臃塞,势必增加乡镇财政的负担。据对全国81个农民负担监测县调查,平均债务额1098.6万元,平均净负债708.2万元。乡镇财政濒临破产。(3)乡镇干部整体综合素质较低及激励机制欠缺,工作效能差和制度化程度低,其行为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寻租性,贪污****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有些地方为了缓解乡财政的负担或乡镇干部自己获利,采取各种名目增加农民负担,并在与民争利时采取许多非法的失范行为,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乡镇政权处于从农村获利和维护农村安定的两难之中。

   为了解决乡镇体制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一直在进行积极的探索。目前有两种不同的改革方案:(1)强化乡镇体制。主张者认为,应该继续强化国家对农村社会的主导作用,大力加强乡镇体制建设,其中在规范乡镇各政权机构相互之间的关系同时,采取各种办法提高乡镇干部的素质并努力使其行为制度化,特别是要县级政权要简政放权,下放各部门在乡镇的下设机构,以改变目前乡镇体制上条块分割的状况而提高乡镇政府的工作效率。有研究者认为,要强化乡镇体制,还必须将社会体制的下线伸入到村,即将政府组织延伸至行政村,实行“乡治、村政、社有”,也就是将村级组织的行政功能扩大或制度化,在村一级实行行政化体制,在村民小组一级实行村民自治体制。(2)弱化乡镇体制。持这种观点者认为,乡镇政权建设应该遵循转型期以来中国农村政治发展的历史逻辑,即“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依赖性的减弱和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传统的权力文化向现代权利文化的转变,国家的行政权力将逐渐退出农村的政治领域,农村社会将最终完成从身份到契约的过渡,实现从传统的****家族社会向现代民主的个体社会的转型”。其政策性主张是撤乡并镇,在确保国家基本行政职能下沉的同时,逐渐实现国家行政权力体制上移,达到乡镇社区自治。事实上,近几年来,在一些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开始实行乡镇规模调整,有的地方有1/3的乡镇被撤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0]。

   毫无疑问,现代国家是不可能放弃也不应该放弃对农村社会的管制。因为,如果没有国家强制性的影响,传统农业是不可能走向现代农业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没有农村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都缺乏基础。问题只是,在市场化进程中,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才能实现农村社会现代化这一目标。在现实的农村政治中,乡镇权力体系往往表现出很强的自我扩张惯性。这是由行政支配主导型和缺少约束制衡的体制特点所决定,其最为根本的原因是利益的驱动。从目前农村社会的基本情况来看,国家对农村社会的管制能力并不完全取决于行政性的“命令—服从”模式如何有效,而应该主要建立一种“法制—遵守”模式。也就是说,国家应该通过一种法制方式,将国家在农村社会的利益和国家对农村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通过强制性的法律预期确定下来。在这种“法制—遵守”模式中,应该将农村社区事务、国家目标进行适当的区分。对于诸如各种税收、计划生育和国土管理等国家目标,则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职能部门的法制管制;对于农村经济的管理,根据市场化的进程,应该从直接管理过渡到利用非行政手段的宏观调节。而对于农村社区性事务,应在国家授权性的法律权威下,实现广泛的自治,在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在乡镇一级实行社区自治。

   二

   村级治理体制处于结构性转型之中,村民自治正在改变农村政治的性质和运作路径,农村民主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存在各种权力边界不清等深层次的冲突,农村政治制度化建设落后于现实需求,极大地影响了村民自治体制的绩效和发展空间。

   目前,中国村级治理体制正在实现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结构性转型。这种转变是与农村经济改革的历史进程相联系的。如果说,1980年开始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是在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基础上通过对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改变了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那么,从1984年开始进行的农村第二步改革,通过改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为合同制,取消生猪、蛋品派购,实行市场价格,则在改变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自此之后,市场成为了配置农村社会资源的主要形式之一。农村社会一定程度的市场化最直接和最重要的社会后果,就是促使社会流动增加,并使中国农村社会的分层结构发生变化,即农民职业分化和经济差距的扩大,从而改变了原来的刚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新的利益关系。但是,这种因市场化取向而产生的社会分化,又受到了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约和影响。正是在这种多样化的制度性冲击和约束下,决定和形成了目前农村社会利益主体的分化及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特别是各主体获取利益的手段和方式。具体来说,一方面,由于市场化取向的冲击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约,形成了农村社会不同的利益主体和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利益主体的分化,特别是“农民阶级的大分化,瓦解了中国社会非民主、非法制的社会根基”[11],中国农村社会正在进行以经济上的不平等取代政治上的不平等的过程。然而,“分化本身并不足以导致现代化。发展是分化(既有社会的分工)和整合(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将分化的结构联系起来)互相作用的过程”[12],为了达到这一整合,国家需要向农村社会输入新的政治制度规则,这就是村民自治体制的逐渐建立。村民自治是农村基础人民群众自治,即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其目的是使广大农村居民在本村范围内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有效地处理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本村公共事务,将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最基层,保证国家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13]。这一体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2年至1988年,全国各地普遍废除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乡镇以下建立了村委会。尽管还没有实行村干部的民主选举,但村级组织建设开始规范,村级干部也在精简。第二阶段是1988年以后,随着《村组法》的实施,从建立乡政府和村委员进入到了村民自治阶段。在这个阶段,主要开展了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建章立制等自治活动,并在全国建立了一批示范县。到目前为此,全国(除台湾和港奥外)基本上都实行了村民自治体制,并普遍进行四至五届村委会选举,共有9万多个村民委员、38万名村委会干部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各地还在不同程度开展了“村务公开”和“建章立制”等活动。农村民主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

   但是,村民自治在实践中普遍存在深层次的体制性冲突:(1)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委会在权力关系上的冲突。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国家实现对农村社会一体化整合的工具,在村级正式组织中处于领导核心位置。可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是以国家法律的授权为依据、以全体村民的民主选举为基础的,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服从村党组织的义务。两者权力来源和职权不同的客观存在,必然影响到农村政治的统一性。而为了解决这些冲突,有些地方在乡镇党政的支持下,采用控制选举、用党支部会议代替村民会议、以党组织替代村委会行使职权等所谓一元化领导和一体化运作的方式来控制农民自治组织。其结果是改变了村民自治的民主性。(2)国家行政权力与村民的自治权力之间的冲突。从国家立法上来看,村民自治否定了公社体制时国家政权与农村组织特别是乡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将过去那种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转变成为国家政权对基层自治组织的指导关系。这种相互关系的变化,最主要表现在,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农村权力的基础已由上级授权而改变成了村民授权。这种改变必然影响到国家行政权力对村委会的管辖权限及行为习惯等问题,也必然影响到乡镇政权的权威。乡镇政权为了维护自己的施政能力,一方面通过强化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并通过建立村级党组织来控制村民自治组织;另一方面则是实行“村财乡管”等措施来肢解村民自治组织的职权。(3)村委会的自治权与农民的经营自主权之间的冲突。根据《村组法》的规定,村委会不仅管理着村集体的土地和财产,还具有支持和组织全村发展经济的责任和义务,并需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因此,人们按照人民公社时期的习惯思维,将村委会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有些地方就借发展集体经济为名,将村委会职能扩大,不断强化村委会的经济功能,使之向经济组织方向发展,并以此来剥夺农民的经营自主权。

   这些问题,实际上是有关国家权力与村庄自治权、社区组织与村民个****利的边界问题。政治组织理论认为,任何权力边界模糊,也就意味着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不确定性。这样,就会产生组织的不经济性和个****利的不可预期性。组织的不经济性,不仅包括其运转成本,而且还包括其机会成本的增加,特别是因不必要的职能产生的代价。在一定意义上来说,这种代价就是由于其职能的无限度扩大而自身成本投入又明显不足或过剩所导致的与目标的实现没有内在必要联系的某种损失。为了克服这种不经济性,就必须有效而合理地确定村级组织的权力边界,明确其职能范围。目前最为现实的选择应该是:(1)真正落实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性,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契约关系。村民自治作为国家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实行的一种农村政治安排,是在中国自上而下的权威体制内生成的这种“自治制度”,对广大村民来说,其选择空间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有关村级织织的性质、结构和职权这些方面都不是村民自主选择的结果,而只能是在国家法律权威下形成的制度性安排。也就是说,在国家主义的权威导向下,要求广大村民这些“自治主体”完全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建立符合基层政府意志的“自治组织”,因此,在村委会的设置和权力及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等方面,并不存在实际意义的约定和更改。要克服这些问题,就必须大力提倡法制权威下的契约精神,将乡镇党政、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真正作为法律上平等的政治主体,并促使其相关规则的制度化,以此来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职权的刚性。(2)限制村民自治组织的经济功能,通过建立独立的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民走向市场提供组织性服务[14]。村民自治解决的是村庄内部的秩序及村庄与国家体制之间的秩序,并没有解决也不可能解决村民与社会,特别是村民与市场的关系。村庄内部的秩序,表明的是社区组织所必需的结构环境,是社区存在的根据和发展的基础,是政治学意义上的秩序,是有关与控制与正义相关的问题;市场秩序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秩序,是有关交易赖以实现的市场伦理与信用关系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肯定了国家之外社会的存在。但是,处于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农村社区并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社会,村民进入社会需要许多中间的渠道。村治体制不能够也不必要为村民提供市场化的组织,根本性出路是通过制度创新来满足农业市场化的组织性需要。从目前中国农村社会政治状况和各种组织资源来看,最为现实和有效的市场化组织,就是以平等主体为基础的、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的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及合理退出机制的会员合作制组织[15]。

   三

   农民的公共参与意识正在加强,公共参与的主体和形式呈现多样化,农村新的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力组织正在形成。但是,农民非制度性参与、非法参与和宗族性参与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政治权力运作过程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公共参与是公众通过自己的政治行为影响和改变政治过程的活动[16]。在传统农村社会,家庭才是法定的基本政治单元,广大农民作为皇权下的“子民”,在村庄事务中,只有通过他们家族或宗族组织进入公共领域,其活动只不过是家庭或宗族组织行为的外化或代表,个人在社区事务中不具有独立的政治身份。民国时期,虽然农民的“国民”身份得到了确认,但在严格的保甲体制中,农民作为“保丁”承担更多的是对国家和社区的义务,而且是一种与社区“连坐”的强制性义务。新中国建立之后,在集体化时代的“集权式农村动员体制”下,农民成为了“社员”,社员对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和人身上的依附也就决定了其公共参与权利的有限性,法律规定的“社员”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决策和管理的一切“权利”是一种虚置的权利。只有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政村治”体制之后,农民成为了“村民”,获得了经济上的自由,并拥有了参与社区管理的民主权利。事实上,在国家大力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特别是在近几年进行的第四届和第五届村民选举时,每届选举全国有六亿、占总数90%的农民参加了村委会的民主选举,表现出空前的政治参与热情。在一些村民自治搞得好的地方,村民已在事实上享有了村务的管理权。而当这些选举权和管理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部分农民已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与各级党政组织或干部对簿公堂。特别是部分农民通过组织或参加新型的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村形成了新的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力。这些都表明,我国农民的民主观念和权利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农民的公共参与已经到了新的发展阶段。

   但是,我国农民的公共参与还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1)公共参与主体的分化,形成了新的政治上“有权群体”。据调查,目前许多地方虽然进行了形式上的民主选举,并没有建立相应的民主管理体制,村务的管理权在事实上被大约11%的管理者和特权者掌握,大多数村民处于农村政治权力的边缘。(2)农民非制度性参与大量存在,采取集体行动对抗基层党政的事件增多。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社会的各种利益冲突和农村干部的行为失范。特别是近几年来,农民的增收较为缓慢,而有关农民负担却日益增加,乡镇政权的财政收入以及乡镇干部的工资及福利补贴都直接依赖于农民的税费,而村级组织在国家和乡镇收取上交提留任务时常“搭便车”的行为并有些过激手段和方式,这样在不断积累村民的不满对抗情绪,一旦有动员性力量加入,就可能以非理性的、难以控制的方式发泄出来,农村社会就会处于动乱之中[17]。(3)农民非法参与有扩大的危险。近几年来,农民通过贿赂、暴力威胁和恫吓等手段影响乡村干部决策或村委会选举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有些地方,黑恶势力侵入到村级政权,出现了恶人治村,地痞村霸气焰嚣张,扰乱了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农民的财产和生命权益受到极大的侵害和威胁,民主和法制遭到了无情的践踏。(4)村民通过家族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现象有所增加。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家族势力作为农村社会的一种自在秩序,得到了国家政权的扶持,家族现象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外观形态。但自中国进行转型期之后,稳定的家族势力遭到了冲击,特别是随着农村社会的集体化和公社化的开展,宗族组织逐渐瓦解,家族势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制。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国家对农村政治的高压式的控制有所减弱,家族势力作为一种自成体系的具有完整文化内核的历史悠久的秩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复兴。宗族组织的复兴并成为农村政治参与的主体,一方面为目前缺乏社区归属感的农民提供了精神上的依托和经济上的保障,对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一定的意义;另一方面有些宗族组织通过操纵或暴力破坏村民选举来控制农村基层组织,破坏了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

   如何解决现阶段农民公共参与存在的问题,目前的政策性取向较为复杂。总的来说,对于非法参与这类直接危害社会秩序稳定和发展的行为,都持否定态度,认为必须进行坚决有力的打击。事实上,对于黑恶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入,已引起了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许多地方党政在结合国家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运用专政机器对那些由村痞地霸控制的村进行了集中打击和整治,取得了显着效果。而对如何看待农民制度性参与的发展趋势、解决农民非制度参与及宗族性参与等问题的分歧意见较大。其中主要有两种观点:(1)扩大村民的制度性参与,规范村民的非制度性参与,限制宗族性参与,将村民自治的直接民主往乡镇甚至县市推广。其理由是,村民自治实际上就是村民对村级社区事务的全面参与,其成功经验证明了中国农民能够管理好自己的事务。村民自治所形成的民主可以通过制度传递的方式不断向上层递进,“村民自治的发展必然会推进乡镇民主制度的建设”,其“经验必然会向上引伸,发展到乡镇”[18],即应该按照村民自治所提供公共参与的经验,进行县、市长的直接竞争性选举[19],这种传递最终影响到国家民主。而对于农民的非制度参与要进行具体的分析,特别要从农民的利益表达和保护方面来进行规范。为了让农民能够表达和保护自身的利益,需要在国家正式组织之外建立农民的政治组织,应该建立农民利益集团,[20]其中恢复政治性农民协会组织是一种合理的选择[21]。而对于宗族性参与要给予一定的空间,引导其往利益集团方向发展。(2)在严格限制村民的非制度参与和宗族性参与的同时,尽量减少村民的制度性公共参与。其理由是,村民的非制度参与具有目的和手段不可控性,经常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宗族性参与则具有强势群体利用我国农村目前还不成熟的“形式上的民主”来剥夺少数的弱势群体的民主权利,因此这两者都必须予以严格限制。而对于村民的制度性参与,不仅不能扩大,而应该尽量减少。这不仅因为,现在许多农民并不具有民主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也没有形成民主参与政治生活的习惯,多数农民并没有明确的、自觉的民主意识,没有把民主参与当做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他们的参与仅仅是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手段性参与,而不是目标性参与,因此他们对农村干部还不能形成有力的民主监督,不能有意识地影响农村、农业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政策的执行[22]。而且还在于,任何公共参与都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在农村社会增加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以求增加村民的公共参与,其成本基本上都需要由村民负担,而为了从农民手中争夺维护公共权力的费用,又需要扩充公共权力机构,这样形成的是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在目前农村经济不能提供更多经济剩余的情况下,还是尽量减少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减少村民的公共参与,以节约公共权力的运作成本。

   公共参与从来都是评价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准。但并不是所有的公共参与都能促进社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因而,现代国家,一方面开放政治领域,通过公共参与来解决社会发展问题,满足民主政治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又在公共参与的形式和程度上加以适当的限制,以确保社会秩序处于稳态。特别在有关农民的公共参与问题,因考虑农村社会的利益资源和权威结构等特性和农民的整体素质,一般将农民的社区性公共参与和国家层面的政治参与区分开来。对于农民社区性公共参与的范围和程度,以农村社区公共产品的需求和供给为根据;对于国家层面的政治参与,则赋予农民以公民权,按照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来确定农民政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因而,随着我国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发展和乡镇体制改革的深入,乡镇将在组织形式和职能方面由国家基层政权组织向社区自治组织转变,农村社区性事务的范围将有所扩大,而国家政治层面将往县级政权提升。而为了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强化法律权威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就成为必然。这样也就决定了我国农村社会公共参与的发展基本趋势:(1)农民的社区性参与将会有增加,而国家层面的政治性参与将有所减少;(2)非制度性参与将受到限制和规范,但使其制度化成为政治性的农民利益组织的努力不会实现,有可能的选择是建立新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来主张和保护农民的权益;(3)各种非法参与、宗族性组织参与因其复杂的社会根源将继续存在,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和抑制。

   参考文献

   徐勇:《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央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

   辛秋水:《中国村民自治》,黄山书社1999年版。

   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中国乡镇组织变迁研究》,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注释

   [1] 王仲田:《乡村政治: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考》,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余力:《中国农村政治:一个紧迫的课题——张厚安教授访谈》,载《社会主义研究》1991年第2期。

   童庐、吴从环:《组织重构:农村现代化的社会基础》,载《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

   中共中央:《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载《人民日报》1983年1月2日。

   刘喜堂:《关于乡级民主发展的调查与思考》,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年第2期。

   王振耀:《全国乡镇政权的现实结构及立法的基本依据》,载《中国乡镇政权的现状与改革》,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第42页。

   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74页。

   沈延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载《战略与管理》,1999年第6期。

   参见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的变迁》,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结论部分。

   [10] 王克群:《市县乡机构改革的意义、重点、难点及对策》,载《资料通讯》(杭州),2001年第5期。

   [11] 朱光磊等:《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3页。

   [12] 斯梅尔塞:《变迁的机制和适应变迁的机制》,载《国外社会学》,1993年第2期。

   [13] 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4] 张晓山:《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与组织创新》,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年版,第33—35页。

   [15] 参见于建嵘:《会员制经济——组合经济的理论和实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版,第5—20页。

   [16] 张厚安、徐勇、项继权等:《中国农村村级治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7页。

   [17] 于建嵘:《利益、权威和秩序——对村民集体对抗基层党政事件的分析》,载《中国农村观察》2000年第4期。

   [18] 荣敬本等:《再论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94页。

   [19] 崔之元:《“混合宪法”与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载《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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