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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建设实用13篇

新型农村建设
新型农村建设篇1

直接原因。雍渡村的西南南端深入到了成都市内的金牛区,成都市铁路西环穿过雍渡村西南的独特的交通优势,台湾海霸王大型冷藏集团决定在雍渡村建立一个能够辐射到整个西南片区(包括重庆、云南、贵州等地)的大型冷藏库。雍渡村杨村长告诉我们海霸王的落户将能在3年内给郫县带来过亿的利润,并能够解决70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并且它对就业人员的技能要求不高,就是简单的冷藏品的包装和运输,在经过简单的培训之后普通的村民都能够上岗。这将能有力的解决因海霸王而被征地的农民的经济来源问题。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是安靖雍渡新型社区能够建成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但是于此同时,因为海霸王的到来雍渡村被集中征用了1600—2000亩地。这片被划的90%是耕地,10%是村民的住宅用地,但是也已经占去了大部分村民的住宅。土地是农民唯一的资产,没有了土地之后,农民的生活便失去了生活的衣食来源。海霸王建成之后能够解决很大一部分的就业。但是由于村民只能提供比较简单的加工和包装的工作,海霸王能够提供的工资只是在每个月800—1000之间浮动。我们随机走访的村民普遍表示还是很担心在去除水电费以及日常的柴米油盐的费用之外,钱并不够用。

但同时因为雍渡村是一个外来型的人口结构。因为雍渡村十分接近成都市区的原因,从成都市区有公交车直接到达雍渡村。到成都及雍渡村附近小的企业打工或者来经商的的外地人会因为租金的便宜及交通的便利而选择在雍渡村租住房屋。这样就形成了只有3000多本地人口,却有超过30000的外来人口。在新型社区没有建成之前这些外地人都是在当地人的家中多余的房屋中租住。外地人的租金是构成当地农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现在没有了房屋,村民就等于失去了经济支柱。但是新型社区的建设能够很好的解决房屋的问题,从而能够保证村民拥有不低于社区建设之前的生活质量。

二、新型社区的理论分析

雍渡新型社区的建立,是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比较好的例子。新农村建设的注意点主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

首先,要遵循规划为先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五个统筹”的思路,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规划。

其次,要遵循经济发展为重的原则,增强农村综合经济实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

再次,必须遵循统筹协调的原则。必须十分注意经济发展与政治、文化建设协调发展问题。

最后,必须遵循可行性原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要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从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确立指标体系;同时,也要立足各地实际,确立既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般要求又体现新农村的本地特色的指标体系。

从雍渡新型社区的整个建设过程来说都遵循和符合了以上的很多条件,避免了矛盾的产生:图:新型社区建设

1、它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合理的利用了区位和铁路运输方便的优势,积极地引进了海霸王这一大型企业的进驻。海霸王进驻引起的土地征用会对被征地居民带来很大的影响,处理不当则会引起农民群众的怒气,一直都是让政府感到棘手的问题。当地在结合了外来型人口结构的基础上规划的社区,解决了农民因失去原房屋而失去以租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问题。

2、惠及农民利益,统筹发展。在新型社区规划和建设的过程中,先开村民代表会向所有村民讲清楚了社区建设的设想以及村民能从中得到的收益。村民们在明白到不仅可以解决就业,而且可

图:海霸王工程拆迁办公室以继续租房赚钱的时候,心里就会比较踏实,从而能够在得到了村民的意见的一个月后一次性完成搬迁700户,1757人。从这一点上来看,能够比较好的做到惠集农民群众的利益,从而能够充分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以及很好的统筹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真正做到和谐发展。

3、新农村建设与城乡一体化的同步进行:现在的新型社区已经从根本上改变当地农民的生活方式,或者说他们已经不能被称之为农民了。农民最主要的特征是拥有土地。但是现在雍渡村的耕地总面积只有500多亩,而且是不是很平坦的贫瘠的土地,用来租给外地来的贫困人口,也就是说他们与种地已经扯不上关系了。这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突破,也使雍渡村的城乡一体化一步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素质的问题。在当地调查时,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作为父辈的中年人受教育的水平不是很高。在问起孩子读书重不重要时,他们认为考得上的就上,考不上也无所谓。当被问起如果孩子真的考上能否拿出几万元供上大学的时候,大部分还是面露难色。觉得在家靠就近工作及租房可以有比较可观的收入,已经衣食无忧了,对文化素质没有多大的要求。

城乡一体化的速度太快了,导致了农民的精神文明素质没能够跟上发展,这是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否则将会影响到雍渡村的长期繁荣发展。

(二)、配套的基础设施的完善。在行程中我们发现在规划新区时有20%的绿化面积,但是现实中我们发现没有绿树环抱的社区。并且道路的修建也很不完善。水,电,气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需要很大程度上的改善。

(三)、社区管理制度的欠缺。面对陌生的社区建设,以前的日常生活制度及管理办法已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也必须设立新的部门帮助社区的人民进行治理。但是都还没有看到具体的措施。

新型农村建设篇2

(一)传统文化中的小农意识不利于新型农民的养成

我国一直是一个农业大国,几千年的农业文化沉淀成了我们的传统民族性格和思维模式,在转型期的现代农村,我们依然可以觉察到传统民族性格在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表现,其中不乏艰苦朴素、勤俭自强等积极方面,但也有一些消极方面,集中的表现就是小农意识。主要表现为小富即安、封闭守旧、目光短浅、重男轻女、自由散漫等方面。小农意识会降低农民追求更好生活水平的冲动,影响农业的规模化经营,阻碍农业机械化生产和高新技术的应用,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是阻碍新型农民养成的内在因素。

(二)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不足不利于塑造新型农民

近些年来,国家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经费的投入增长较快,但是从全国农村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来看,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仍然突出。一个是总体投入的不足导致分配到各地的农村文化建设资金数量有限;另一个是区域差距造成西部一些财政较困难的农村基层无法保障农村文化建设费用的足额支出。投入不足的直接后果是农村文化设施缺乏或者残缺不全而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农民享受不到基本的文化权利,农民培训费用匮乏,从而影响新型农民的养成。

(三)农村文化设施功能不能发挥影响新型农民培育

农村文化设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民文化活动场所,如文化站、文化活动室、电影院、农家书屋、球场、文化广场等;二是农民文化活动设备,如电脑、电视、桌椅、图书、宽带、光盘等。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尤其西部农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总的来说还比较薄弱,并且出现的问题较多。如有活动场所无活动设备的问题、没有专职文化服务人员的问题、文化设施长期闲置形同虚设的问题、图书光盘长期得不到更新的问题、电影下乡走过场惠及面小的问题等,这些其实都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使得农民群众对文化、科技等的需求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反而让封建迷信、聚众、打架斗殴等乘虚而入,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民的养成。

(四)农村教育发展困局造成农村精英人才外流

农村精英人才外流又被称为“孔雀东南飞”现象,据此,阮荣平、郑风田提出了“教育抽水机”假说,他们认为“目前教育体制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将高素质的农村劳动者从农村抽吸到城市,将本来可能会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在人力资本变成了仅有利于城市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本。”[4]东西部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固然是农村人才的智力流失的主要因素,但也与农村教育发展的困局有关,一是农村教育投入的增加并没有带来农村人力资本的增加,与农村经济增长也未表现出因果关系;二是旨在提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的农村教育发展缓慢,导致短期内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五)农村文化建设体制机制落后影响新型农民养成

农村文化建设体制机制的落后表现在诸多方面。其一,重经济轻文化的理念导致了农村文化发展的短板,进而影响了整个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其二,见物不见人的发展模式阻碍了新型农民的养成,持续拉大了城乡距离;其三,政府包办文化及其带来的低效益影响了其它社会主体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其四,僵化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导致了农村文化人才的流动不畅甚至人才流失。农村文化建设体制机制的落后直接造成了新型农民培养机制的落后,进而影响新型农民的养成。

三、新型农村文化建设造就新型农民的现实路径

(一)倡导农村新文化运动启蒙思想

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的代表人物梁漱溟曾说,“乡村建设除了消极地救济乡村之外,更要紧的还在积极地创造新文化。”有思想力才有行动力,今天的农村迫切需要一场新的文化运动来解放农民的思想,解决新型农民养成的深层次问题。农村新文化运动的主旨就是要逐步消减小农意识,培育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民主科学意识、文明法治意识。当然小农意识并不是农民的专利,也并非所有农民都有小农意识,是否有小农意识跟一个人的家庭影响、受教育程度、区域位置、民风民俗有关,是一个综合影响的结果,但大环境是主要因素。农村新文化运动就是通过新型农村文化建设来改变这种大环境,对广大农民进行思想启蒙,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倡导他们做积极进取、开放创新、崇尚科学、文明守法的现代农民。

(二)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培育新型农民

新型农民培育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作支撑,用以解决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维护、农民培训费用支出等问题。首先,国家应该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承担基础性作用,保障国家对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投入稳步增长,这也是由国家文化建设的短板和农村文化建设的落后现实决定的;其次,地方政府应该落实好地方财政的文化建设资金配套,这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再次,农村基层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筹备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办文化,主动解决资金缺口,这也是农村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最后,农民自己要充分认识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重视文化投资,主动花钱接受文化熏陶,提升个人素质,这也是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

(三)充分发挥农村文化设施作用促进新型农民养成

发挥农村文化设施的作用首先要健全农村文化设施,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力争做到各县有图书馆、文化馆,各乡有多功能综合文化站,各行政村有多用途文化活动室,各行政村文化活动场所配备一个标准篮球场、两个乒乓球桌。更重要的是,各级政府要落实相应的经费保障和人员服务,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长期免费向社会开放。如切实提高农村文化服务人员的收入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及时更新图书杂志,使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能够就近找得到、读得懂、用得上;配备并及时更换必要的体育器材,引导农民乐于流连球场远离;改善电影下乡的放映条件,精心选择农民群众需要看、喜欢看的电影资源,保证电影下乡的实际效果等。这样更多的农民才能感受到文化的阳光普照。

(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留住农村人才

长远看,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仍然是新型农民培育的根本出路。但在短期内,为克服“教育抽水机”机理的影响,当务之急是先培养出一批有能力、留得住、用得上,真正能够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本。为此,在目标定位上,要培养一批立志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在分类管理上,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固本强基,农村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教育内容上,农村职业教育院校要根据当地产业和行业的特点,开设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专业,组织开发和编写体现地方特色的教材,体现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这样,农村教育事业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服务农村发展的职能。

(五)深化农村文化体制改革助力新型农民培育

新型农村建设篇3

近年来,我国已建成了一批功能完善、环境良好的农村新型社区,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也依然存在如下问题。

1.社区居民观念陈旧,学习动机不强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各类教育水平落后,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继续学习困难。因此学习的积极性较低,缺乏接受新知识的迫切性,对“知识改变命运”的认识不够深刻。据了解,部分农民认为学习知识、接受培训是年轻人的事情,离开学校就意味着学习的结束,缺乏终身学习的观念。并且,长期自给自足的农户个体经营使农民形成了封闭保守的思想观念,目光短浅。传统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往往局限在狭小的乡村范围之内,乡村既是他们的生产场所,又是一种社会生活环境,交往的对象主要限于血缘和地缘的关系,他们闭塞于农村一隅,较少与外界联系。这使一部分农民的眼光变得狭窄,往往只考虑家庭、亲属之间的事,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明显的孤立性特征,比较安于现状,很难接受新的思想。只有让他们看到实际利益,他们才能改变认识。比如社区垃圾分类回收,如果不能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垃圾分类回收的意义,此举就很难推广下去。再者,进入社区之前的农民长期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如农业生产、建筑、清洁工、服装加工等,多是动作技能型劳动,对知识的需要少之又少。没有需要就不会产生学习的动机。有些人认为学习技术、知识既费时又花钱,担心自己能力不够无法学成而停滞不前。有些农村新型社区管理者积极响应国家构建学习型社区的号召,意识到了革新社区居民观念的重要性,但也因为教育或学习活动流于形式,进一步固化了新型社区居民“学习无用”的观念。

2.社区转移劳动力数量庞大但技能水平较低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大力发展,我国农业转移劳动力的数量迅速增长,但整体综合素质仍然较低,难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尤其是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背景下,新型农村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实现了集约生产经营,产生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这些农村富余劳动力如果不继续提升自身素质,依然维持以往的知识、技能水平,将难以适应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背景下的产业需求,这必将导致农村富余劳动力无法转岗,陷入失业困境。传统农民变成新型社区居民不仅包括生活角色的转换,更重要的是职业角色的转变。农业转移劳动力只有逐步提升就业技能才能在农村新型社区中安居乐业。目前,他们安居乐业的最大障碍在于其受教育水平比较低,缺乏适应新型城镇或者新型社区中新产业的职业技能。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但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仅占32.7%。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1%,初中占60.6%,高中占20.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2.8%。在老一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24.7%,初中占61.2%,高中占12.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8%。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总体在初中及以下水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有率低。较低的文化素质导致农业转移劳动力的择业范围狭窄,就业层次不高,只能选择简单的体力劳动。“要真正完成农民到新型市民的‘角色’蜕变,最重要的是通过教育来激发所有背负沉重的乡村文明的新市民,经历一个在现代城市文明中的再适应过程,才能达到‘市民’角色的重塑和再造。”因此,实现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市民化关键在于再教育,特别是能够提升农业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技能的再教育。3.农村社区环境问题突出按照国家的部署,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建成了一批环境良好的农村新型社区,有效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年)指出,2013年,山东村庄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村庄达78%。已建农村新型社区集中供水率100%,燃气覆盖率49.3%,供暖覆盖率29.9%,通宽带率48.6%,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社区比例57.8%,平均每个社区有垃圾收集点11.5个。该规划并提出了建设环境优美农村新型社区的发展目标:通过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对乡村环境进行整治,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积极推进生态镇(村)创建活动。但是,我们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取得成绩欣喜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这项系统的大工程背后存在的环境问题。首先,农村新型社区居民受传统离散式的居住方式的影响,社区生活方式不适应,环境保护意识差。据实地考察了解,部分社区居民将农业用具、秸秆、生活器械、拆迁杂物等乱堆乱放,严重影响了社区总体美观。部分社区居民用燃烧秸秆或者煤炭的工具在社区内烧水、取暖或做饭,产生的浓烟导致社区空气污染严重。甚至有些社区的绿化带被改为种植蔬菜、粮食。社区内即使有专门的垃圾回收点,部分居民依然将生活垃圾随处倾倒,风吹垃圾满天飞,更谈不上垃圾分类回收。其次,农村新型社区楼房建设速度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同步,如部分社区生活垃圾收集点不足,燃气覆盖率和集中供暖率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导致社区居民即使有保护社区环境的意识,但也因为社区配套设施不全,降低了他们对优质社区生活要求。目前农村新型社区环境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仍需要社区建设的主力———社区居民的努力。客观地讲,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新型城镇化的必经之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农村新型社区居民的观念还有待革新,劳动力素质仍有待提高,社区环境尚有待改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进程中的这些难题对农村社区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相应的,也为农村社区教育改变角色、创新发展带来了新契机。因此,发展适应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农村新型社区教育成为当务之急。

三、农村新型社区教育促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路径

1.更新居民思想观念,构建学习型社区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人们内部思想观念的更新是指导人们外在行为的内在动力。没有思想的变革就不可能有其他的任何一种变革,思想变革是其它一切变革的前提。思想观念的革新是促进农村新型社区居民摒弃旧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的先决条件。农村新型社区教育要充分利用新型社区的聚合性优势,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计算机网络等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将社区课堂扩展到无处不在、随时随地的大众传媒,对新型社区居民施以全方位、多手段的影响,宣传知识的价值,潜移默化的引导居民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浓厚的继续学习氛围。此外,为了激发农业转移劳动力求知的欲望,新型社区教育要坚决摒弃传统社区教育重知识传授轻实践能力锻炼的弊端,要将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居民将学习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中,使民众体验到学习知识对生产实践的强大的指导力量,从而激发他们强烈的学习欲望。社区居民认识到了继续学习的重要性,具备了学习的动机,构建学习化社区就有了可靠的根基。叶忠海对学习化社区作了明确表述:学习化社区,是指以社区终身教育网络和学习型组织为基础,能保障和满足社区成员学习基本权利和终身学习需求,从而促进社区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提高,以及社区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型社区。基于此表述,农村新型社区教育要力求做到使社区全体成员特别是已经脱离学校教育的成人群体能够渴望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能够真正做到以社区居民为中心,以促进社区居民观念革新、素质提高和生活质量改善为根本宗旨。

2.以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为重点,提升就业技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传统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还伴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第二、三产业进驻农村地区,如农产品加工、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各种服务业等。新产业产生了对人力资源技术、知识与能力的新要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进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再就业问题。多数农村劳动力长期从事单一的农业生产或其他的体力劳动,大部分没有接受过职业培训,技能水平较低。脱离农业生产后,如果不进行就业培训将很难适应新型社区生活。一般而言,就业培训的基本任务是传授就业知识、培养就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由“体力型”劳动者向“技术型”劳动者的转变。因此,农村新型社区教育要顺应形势,以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为重点,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

①政府出资支持并主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据有关学者调查,有54.2%的农业转移劳动力认为学历水平、专业技能在找工作过程中具有很大或较大的作用,有84%的农业转移劳动力认为很需要或者比较需要接受培训,但与此同时,对于经济状况本就较差的他们而言,培训费用却成为其参加培训的一大障碍。国家用于农业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的经费少之又少。因此,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出资引进新型社区教育培训设备,吸引高质量的就业培训教师,减轻农村富余劳动力接受就业培训的个人经济负担,同时确保新型社区教育开展就业培训的质量。同时,政府或者社区委员会应该发挥领导作用,依据当地产业实际,统一部署社区培训项目,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实行分类培训,公开认定定点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②农村新型社区学校与村镇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训目前,农业转移劳动力再就业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是,大量下岗职工和新型农民消息闭塞,缺乏就业渠道,又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没有竞争力,再就业十分盲目;与此同时,某些地区却经常出现熟练工紧缺的问题,工人紧缺却招不到合适的工人。这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矛盾在一些地方越来越突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方法。乡镇用工企业将用工信息包括所需工种、人数、薪金、技术要求等反馈给新型社区培训学校,社区培训学校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培训。社区学校还可以邀请企业熟练技工亲临现场教学。

③创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方式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学习能力水平不一,兴趣爱好也因人而异。所以,农村新型社区教育必须创新教育形式,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才能迎合不同学习者的需要。首先,在培训性质上,非学历就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非学历的就业定向培训直接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能够短期收效。而学历教育则为长远的就业做准备,学历越高,择业范围就越广,就业层次越高。例如,江苏省在农民学历教育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收效。1997年开始,江苏率先提出并建立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并于当年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农业户口自学考试毕业生可“农转非”政策。全省1283个乡镇建立了自学考试服务站,部分地区还在村组和企业设置了自学考试联络点,确定了联络员。据2005年有关数据显示,江苏县和县以下地区自学考试毕业生超过了全年自考毕业总人数的一半,大大拓展了高等教育在农村地区的受益面。直至现在江苏省农民学历教育在提高农民就业层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依然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其次,在培训方法上,要做到因材施教,多种培训方法相结合。针对不同学历层次、不同需求的新型劳动者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例如,针对没有受过教育的文盲而言,应以扫盲教育为重点,最好采用一对一培训的方式;对于受过初等中等教育的群体而言,应以技能培训为重点,最好采用操作示范法、多媒体视听法、学徒制培训等培训方式。对于返乡的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社区成人教育应该提高办学层次,应该以高等教育为重点,最好采用以自学为主的网络培训的方式。

3.开展社区环保教育,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然而当前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进程中存在着社区环境问题。当下农村社区教育应该丰富教育内容,大力发展以社区环保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新型社区环保教育。农村新型社区环保教育是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正如联合国环境卫生与发展大会所指出的:“教育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能力的关键。教育对于改变人们的态度是不可缺少的,对于培养环境意识和道德意识,对于培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公众有效参与决策的价值观与态度,技术的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时,1997年在德国汉堡召开的第五届国际成人教育大会上通过的《汉堡成人学习宣言》中也提到“环保教育应当是在社会经济、政治及文化背景下认识生态问题的终身学习的过程。不能很好地处理环境问题与当前发展模式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成人环保教育在促进社区和决策者在保护环境方面更加积极和主动的行动上能发挥重要作用。”具体说来,开展农村新型社区环保教育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新型农村建设篇4

(一)领导重视程度有限,档案管理力度尚待提升。当前,北京市一些地区的镇乡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最紧要的任务去落实,但是他们并没有将档案工作列入其中,没有把通过档案验收作为新社区竣工验收的前提。从行政村的情况看,部分行政村的档案工作尚未形成正常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村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档案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档案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档案管理所需的人、财、物均无法得到很好保障。新社区建设时,由于原行政村拆除,临时的办公条件有限,档案保管的设施设备跟不上,普遍存在档案管理措施不力,保管条件差的现象。如有的行政村档案室地方狭小,致使档案无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只能分散保管在各办公室,遗失、废弃、虫蛀等风险较大;有的行政村档案无专人管理,柜子不上锁,谁都可以随意查阅和利用档案;有的行政村档案资料零散存放,日常工作中档案资料谁用谁管,中间如果出现人员变动,很容易造成档案资料遗失。(二)缺乏有效监督,档案收集不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工作与日常的农村档案工作存在较大差别,无论是产生的文件材料数量,还是档案的门类都远超过日常农村档案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指导,这些行政村并没有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导致许多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都散落在各部门中,没有能够及时地收集归档。此外,新社区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明确的任务分工,相关部门对合并村镇的地物、地貌、重要建筑、文物古迹等原貌,没有足够的记录存档意识,致使这些重要的信息不能较好地留存下来,造成永久的遗憾。(三)档案移交不规范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无论是由一个行政村转化而来的,还是由几个行政村联合建成的,原行政村的所有档案都应该移交给新成立的社区保管,然而目前仍存在档案移交不按程序办事,交接时档案底数不清,该检查的不检查,该清理的不清理,该签字的也不签字,交接手续不严密、监交工作不严格等问题。甚至出现相关档案不移交或不按期移交,移交的档案不完整等现象,这样很容易造成移交的档案既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原行政村的基本职能和历史全貌,又不能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留痕。

三、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乡镇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牵头单位,从开始就应把档案工作列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计划中,与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统筹规划,保障档案工作与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同步开展。区档案局与乡镇应指导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标准,使工作制度覆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收集、保管、利用、移交等各个环节,形成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文件归档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分析并及时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环节业务文件资料及照片、音像、实物和电子文件的收集力度,集中统一保管,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有效;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档案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加强社区档案保管工作,档案库房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霉菌、虫、鼠)、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二)加强监督指导,保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文件材料的完整收集区档案局可以联合乡镇,依照“提前着手、提前介入、减少散失”的原则,即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档案工作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规范管理基本要求,编制一些易懂、易操作的教材,可以通过微信、QQ等手段,采用一对一指导等方式,积极帮助各单位、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档案业务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做到全程督查,随时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门类、载体文件材料收集的齐全完整。同时,区档案局要指导行政村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全部纳入归档范围,科学划分保管期限,使各单位、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知道哪些文件材料应该被收集。行政村的档案管理人员,以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临时机构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要依据修订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产生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如乡镇牵头负责部门,重点加强收集诸如市、区县、乡(镇)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方案、办法、通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形成的建设规划平面图、鸟瞰图、宣传资料、统计报表、工作小结、工作台账及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种信息等;参建施工部门要重点加强收集诸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图纸报表、工程质量管理等;行政村要重点加强收集诸如群众入户登记、房屋丈量评估、征求意见书,新住宅楼的建筑与结构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竣工图,新住宅楼的电、暖、水、煤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竣工图,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陶瓷等施工材料构配件检测报告、进场检验、设备开箱检查的文件材料等。此外,乡镇牵头部门还应指定相关部门人员注意拍摄留存好行政村拆迁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有关声像和照片资料等历史原貌等资料。(三)严格把握移交全流程,做好档案的移交工作。原行政村所形成的档案移交给新成立的社区前,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二是对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催还;三是要注重收集散存在各部门工作人员手中的文件材料;四是按档案移交要求编制档案移交文据及表格;五是撰写档案移交说明。在正式移交过程中,要做好档案交接监督工作。档案交接监督工作对档案交接起着鉴证和监督作用,档案交接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按程序办理。交接双方在交接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认真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手续齐全,并要在交接文据上注明交接时间、地点和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的姓名职务及移交清册、页数等。移交文据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接收人、交接监督人应在移交文据上签字盖章,以示对交接工作负责。

作者:钱海峰 单位:北京市档案局

参考文献:

新型农村建设篇5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中国的社会结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的变革,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在这场史无前例的转型中也产生了巨大的嬗变。社会发展的趋势是无可阻挡的,但相对改变的巨大,农村的信息滞后、发展缓慢也是无法改变的,这样就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

在“乡村城镇化”政策的背后,雨后春笋般的立起来各式各样的高楼大厦,没有规划、没有规律,显得很突兀,而且和家庭结构变化很不协调。乡村独有的轻松休闲的模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

农村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独特的一道风景,有保留的必要性,可以作为城市的后花园。现阶段家庭类型基本就核心家庭(已婚夫妇和未婚子女或收养子女两代人)和主干家庭(由两代或两代以上夫妻组成)两种类型,而且有很大的灵活性。这就要求设计人员有意识的了解现状,在生活中从不同角度审视倾听不同人群的心声,实践中设计满足大家精神和物质需求的住宅格局。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设计师也应该从自己专业角度为这些特殊人群营造一个场所,可以为大家提供物质上的帮助,心理上的疏导,让孩子了解外面的世界,坚强快乐的渡过生活中的酸甜苦辣。

以“设计师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想象”竞赛为例,具体分析:

农村住宅不同于仅作为生活居住的城市住宅;农村住宅不是“别墅”,也不可能是“别墅”;农村住宅不是“小洋楼”,也不应该是“小洋楼”。农村住宅具有生活、生产的双重功能,农村住宅不仅是农民的居住建筑,而且还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因此,农村住宅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识之一,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在山西,响应农村城镇化的号召,住宅要集优整合,要将一个村子搬迁到新的地址。场地为坡地,分析利用地势,缩短日照间距;布局时,相互错位,既能充分享受阳光,还可以围合出邻里之间的区域作为公共活动,利用坡地的高差层次,为大人小孩创造丰富多样的活动空间。

居住空间灵活性设计:

户型设计中,本着老百姓“看得懂、用得上、买得起”的原则,造型上简洁明了,矩形布局,虚实对比,灰空间的营造,创造视觉上的丰富多彩,简单不无趣;功能上着眼于人们的行为举止,考虑到生产生活需要,配备了很多储藏空间,从实际出发,提高实用性;还考虑到有些老年人残疾人不方便,加入了电梯,细节上体现人文关怀;最主要的空间卧室,一层有一间,主要作为客卧,主要还是在二层,这样动静分离,提高了居住的品质。

院子的设计,应该是必不可少,沿袭了四合院的传统,也是乡村生活简单快乐的来源,促进了人们相互之间的交流,彼此之间更了解,提供了孩子们一起玩游戏的场所,童年有更多的欢乐。

公共活动空间:

社区作为一个公共区域,具有社会性,会随着社会属性的不同而改变。相对于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具有地域广阔,人口密集度不高,以生产活动为基础的生活共同体。现代社区中心不仅提供了物质生活,还承载了精神认知。社区中心为大家提供了共同活动交流的室、桌球室、咖啡区、健身区等活动区域,丰富大家的业余时间,促进大家的相互了解,也为年轻人工作之余休闲放松提供了可选择性。

结语:

新型农村建设,应建立在乡村实际生活需求的基础上,立足满足农村生活生产活动的基本要求,更高层次的站在不同人群的多种角度,体验不同人生经历对物质和精神上的不同需求。这样才能设身处地的理解空巢老人的孤寂,响应的配备丰富的业余活动,心理咨询师对其内心的倾听疏导,为他们物质和精神上排忧解难。同龄伙伴的陪伴会带来欢乐的童年,很大程度上冲淡内心对父母的想念,丰富多样的开发智力的游戏活动会给他们强健的体魄;还应提高他们的精神境界,多方面多角度的信息知识可以武装自己,眼界开阔,对未来充满想象和信心。

参考文献:

新型农村建设篇6

(一)新时期农村社会转型不断加快

随着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自由流动性不断加强,随之,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及就业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多样性、选择性、独立性不断加强。农民的思想更开放,生活也不再只是围着自家几亩田地转,外出务工、创立农村企业的人急剧增多;衣食住行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不再只是追求吃饱,还讲究营养均衡;农民异质性的加强也使其对利益、公共产品及服务等需求趋于多元化。农民希望有更多的赚钱渠道,更好的水利、村级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的主体意识民利意识也日益增强,日益要求多渠道的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大家不仅追求经济利益,而且也越加追求精神利益、政治利益,官本位思想得到改变,越加要求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实现和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会结构也发生深刻变化,社会组织也由此不断增多,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文化性组织等。迁入城镇的人增多,年轻的务工人员的大量流动,使得农村老龄化加剧等等。总之,转型中的农村社会中,农民思想意识、生产方式以至于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多元化、多样化的变化,这种深刻的社会变化必然要求得到农村社会管理的相应回应。

(二)现行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滞后于农村社会的新变化

农民思想、行为的不断解放,主体、民主意识的不断加强。社会结构的分化。也加快了社会权力绪构的变化。村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立,体现了自下而上的权力结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机制和自下而上的民主自治管理机制在农村基层社会的交汇。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得到了提高,农民可以以村委会为制度平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是,由于压力型体制环境尚未改变,村民自治走向困境,以至于存在着农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尚不普遍、参与渠道不够畅通、农民多元化利益诉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等问题。

首先,从政府治理角度看,在压力型体制下,农村乡镇政府处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最后一级,它不仅有管理、促进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任务,而且兼有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指标。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税改等一些原因,政府财权上移,以使乡镇政府责大而权小,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乡镇政府为了应付上级繁多的任务指标,就很容易忽视对本辖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其为农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并不一定能真正满足农民多元化利益诉求的需求。

其次,从村民自治角度看,村民自治体制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发展史上的一大突破,也搞活了农村社会管理。但是,由于村民委员会的成长过程始终还是受制于政府:它的合法性是由政府政策法律规定,其组织运行也往往受限于政府。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在现实中并不如此,“乡村关系”突出地反映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很多时候都是隶属的上下级关系。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没有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权限范围,致使村民自治制度这一农民行使民利的重要制度平台运行出现一定的偏差,农村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村民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农民急切要求建设更合理的社会管理体制。

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要求加快农村社区建设

(一)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治理的载体

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注重通过整合资源、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民主、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要求。由于一些原因,特别是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影响,城乡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城乡差距日益增大,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滞后,社会矛盾突出,不和谐现象El益增多。而中国乃一个乡土社会,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农业是否健康发展、农村是否安定祥和会影响到我国整个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打破城乡二元化管理体制,建设农村和城市社区一体化管理体制,有利于城乡资源的整合。也有利于以农村社区建设为载体,促进各种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从而为构建和谐农村开辟道路、创造基础条件。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也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和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一号文件又明确提出要协调推进五个方面的建设,即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建设。可见,党和政府对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如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人,如何推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各项事业的发展,是当前农村面临的重要课题。

而农村社区重建为此提供了有效途径。我们可以通过建设农村社区体制,为农民提供更合理有效的民主表达、民主参与的制度平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同时,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农村建设的有效的外部机制,从而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可以说,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基础工程和推进平台。

(二)农村社区是建设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平台

总的来说,中国农村社会长期处于行政化管理体制当中。“一生产大队一生产队”形式的行政化农村三级管理体制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改革而瓦解。

从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到如今,村民自治在农民实践和国家法律制度共同推进下不断成长,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也从“正社合一”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发展到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半行政化管理体制。

从这个发展过程我们应该看到,以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村委会为组织平台,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加强,中国农村社会管理民主化程度得到了提高。当今中国的农村治理呈现出了一种三元权威结构: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政府和村民组织,从当今突出的“两委矛盾”(通常是指村党委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之间因权力的分配和使用产生的矛盾)和“乡村关系”(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所反映出的现实情况来看,虽然存在着村委会过度自治化的情况,但绝大多数村委会是处于附属行政化的倾向地位。可以说,村民自治走到了一个瓶颈时期。如何打破农村社会的这种治理困境,如何让农村民主政治再次泛发出生机,如何才能优化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区治理为此提供了一条可行性途径。通过重建农村社区,进行组织重构,走一条多元主体组织化、制度化参与农村社区管理的道路,从而激发农民主体意识,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形成一种利于农村发展、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机制。

三、建立新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要求建立多元合作治理体制

政治家把民间组织独立从事的公共管理,以及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合作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称作治理。治理理论认为,对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有不同合法性来源的权威组织相互认同、相互合作,协商管理。俞可平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可见,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而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善治,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是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的还政于民的过程。¨治理理论对新兴农村社区治理体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重要价值在于主张打破单中心的政府治理模式,构建政府、市场和社区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机制,指导建设多元主体相互认同合作的治理模式。

(一)分清职责,培育多元治理主体

1.明确党与政府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指导地位。“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国家构建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人口多数的农民的吸纳。谁能吸纳农民,谁就能拥有国家稳定的基础和国家发展的动力。”可是,传统单一主体的社会管理已力不从心,我们必须明确党和政府的任务在于指导各方面的发展,在于充分培育、调动、发挥好个人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努力追求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强调:“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监督和保障职能才应是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依据村民自治的有关法律规定,社区党支部应该承担监督村民自治的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保障村民自治依法推进的职能。

行政部门独立承担的相应的行政性事务不应该转嫁给村委会。也就是说,乡镇政府应该在理顺自身职能的前提下,将少数必须的政府部门如税收部门、公安部门、计生部门等下沉到社区,与村委会建立合作机制,而不是简单地将这些事务转嫁给社区组织。党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需要从各个层面上去努力,在层级行政体制下,不仅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持,更需要党员、政府干部队伍自身在体制内的努力和大胆创新。

2.以村委会、居民委员会为核心推进社区自治。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村民自治作为一项制度被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它规定,村民委员会属于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自主管理农村公共事务。长期以来,村委会在推进民主自治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行政倾向让村委会作用的发挥受限,村委会必须从与政府部门、党组织的“纠缠不清”的关系中摆脱出来,主要负责社区内的公共事务。不断自我优化运行机制,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使之适应本社区的实际。

3.培育各种农村社区组织。现代治理理论强调,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共的认可,就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以治理与善治理为指导,有必要加强农村社区非政府组织的培育。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组织为依据,才能更好地整合农民多样的利益诉求,才能更好地实现利益表达。所以,促进农民政治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等的成立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时期,我们不仅应重视组织的成立,更应不断完善组织的功能、运行方式,从而使农民利益表达得到更好的保障、政治参与渠道更畅通。

(二)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制度化参与

本文认为,一种良好的社区管理体制必须明确权力主体职权和责任范围,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组织重构,也在于各组织之间相互认同、合作协商机制的建构,实现组织制度化参与管理公共事务。

1.建立健全社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比如,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社区各类专项工作制度等,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

新型农村建设篇7

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中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并指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农村建设的复杂系统工程,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推进农村各项制度改革。

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和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回顾农村经济制度变迁路径,可以清楚地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完成,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村经济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新制度的确立使农村生产者成为真正的生产主体和利益主体,潜伏在社会中的生产力被激发了出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在新的制度安排下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当新制度刚刚展现出其较好的制度效率时,新一轮的制度变迁因国家工业化目标的需要而随之发生,农村合作化、集体化生产的制度安排被确立,集体化制度安排在与其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在最初生产者同样以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性加入到团队生产中去,但是,由于集体化生产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更主要的是利益分配缺乏激励机制,导致了农村生产的低效率。与此同时,以二元户籍制度为中心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把农民限制在农村和土地上,更使得农村劳动力过密化使用,在土地产出受地力限制不可能无限提高的情况下,过密化劳动力的投入进一步降低了队生产效率,也降低了队生产成员的经济福利。

家庭联产责任制是对集体化制度安排的创新,它通过科学处理国家、集体和生产者的利益分配制度而确立了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又一次调动了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的热情,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创新是在国家计划体制没有根本改变下进行的,当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农民在没有外在经济机会和比较利益选择的情况下,对土地的专注投入的确提高了生产力和土地产出,但这种产出的提高是相对于计划体制下的土地产出而言的。相对于计划体制长期的低效率和产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势一下子就显示出了。但是,在二元经济制度下,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难以有效释放出来,这种制度所包含的潜力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逐渐释放完毕,使得当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农村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很难完全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安排中获得与城市经济主体大致平均的利益,城乡收入差距由此逐年拉开并呈扩大趋势。

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二元经济制度,使农民能以和其他的市场主体和经济主体相对等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内在要求变革二元经济制度,实现制度创新。新农村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革作为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为此,本文拟围绕农地制度改革、二元制度改革、非正式制度创新及生产方式创新等方面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保障制度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产权界定模糊,一方面抑制了农民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难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就要构建有利于农村经济法制和保障难民土地权益的土地产权制度。

家庭承包制改革,在实践中形成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民家庭承包使用的多重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多重存在形态,为各级政府通过集体组织侵犯农民土地权益设置了制度空间。在如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上,有些学者提出土地私有化模式或国有化模式,应当说,这两种模式都认识到了界定土地产权主体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这种制度变迁从目前来看并不具有可行性;有些学者主张通过完善集体土地承包制来界定集体组织和承包家庭之间的权利关系,虽然,表面上看来不无道理,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多重产权结构,从而也就达不到制度改革所预计的目标。从立法方面来看,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从法律上对农民的权利作了规定,但是它并没有解决土地产权主体多元化和模糊化的既有产权主体结构。只要继续保留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上多重主体构造,“农民长期而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的政策目标就很难实现。

为此,就构建一种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而国家(包括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上,则是作为管理者而不是产权主体行使职能,避免了国家和村委会既是管理者又是产权主体而发生角色错位。至于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性在现实中难以作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而农民家庭作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组织,成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则是顺理成章的制度安排。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多重产权主体并存而导致权利界定不清的局面。当我们明确地找到产权主体时,产权的界定自然也就明确了,产权排他性行使也就得以实现。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需要确立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

首先,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是在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农民家庭为单位构建的独立的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把承包土地的产权完整地赋予农民家庭,使农民家庭拥有包括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内的完整的产权束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其次,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民家庭是唯一合法的土地产权主体,国家和村民委员会则作为农村土地管理者发挥作用。农民按照利益最大化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国家和村委员会作为管理者主要负责因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需要而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有利于土地产权在彼此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和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从目前来看,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非农就业的增加,农村土地开始出现转包、转租、代耕等各种自发的土地流转形式,但是,由于土地产权主体地位不明确,这种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和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状态。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土地产权流转因为产权主体的明确化将会变得更加规范、稳定和有效。

二、二元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前提

如果说,农村土地制度的构建是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经济利益的制度保障的话,那么,改革二元制度则是为保障农民的经济权利提供制度前提。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二元经济制度,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度性障碍。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国开始实行一种严格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这种户籍制度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人的身份被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从那时起,农村人口被严格限制自由迁徙,长期被束缚在农村及土地上,并且成了一种身份制度而沿袭至今。同时,农村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长期被限制在农村,不能自由流动,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有所松动,但是户籍制度仍然是制约人口自由迁徙的制度安排。

二元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人口管理制度,更主要的是隐藏在户籍制度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演变,二元户籍制度逐渐完备并形成一种制度惯性和利益关系而难以触动。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导致了一个国家内部,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公民具有完全不同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它们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而形成的二元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

二元户籍制度决定了农民的就业等经济活动是二元的。二元就业制度安排是伴随二元户籍制度而衍生的。它把城镇就业和农村就业从制度上进行分割,农村人口只能在农村安排就业,从事农业生产。由于现行的就业制度安排没有把农民就业纳入正式就业制度之内,不管是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还是进城务工,都不是国家正式职工。因此,政府或国家不需对农民的非农就业承担和城市职工一样的各种义务(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二元就业制度设计的歧视性,使农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处境极其艰难。而从国家现代化进程来看,二元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共同作用的后果是把农业和工业化分开,把农村及农村人口和城市化进程分开,农民的身份被固化和职业化。

与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一样,中国城乡社会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分割的。在国家所提供的正规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只能另寻出路。这替代性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就是以土地制度为核心、以农民家庭和村集体为基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而依法建立的,由国家和社会向公民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或使其达到某种生活质量的制度,是为了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而制定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f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方面)是社会保障的核心。从国际通行做法来看,社会保障的对象包括全体国民。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上对一国内所有公民是平等的,其目的在于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但在二元户籍制度和二元就业制度决定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二元的。农村居民被排斥在国家正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这种二元保障体系的结构是:城镇居民享受着国家提供的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的广大农民在这方面的情形恰好相反,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

因此,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

首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目前,由于国家在农村的社会保障缺位,土地扮演着农村社会保障的功能,使土地资源难以资产化和有效利用。国家应当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在农村的投入,在农村逐步建立广覆盖的包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的后顾之忧。

其次,改革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给予农民以国民身份待遇。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从农村有效释放出来,导致农地关系矛盾尖锐化。因此,改革二元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使农村劳动力能够自由迁徙、就业,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和机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三、生产方式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二元经济体制改革,是为农民经济权益和农村生产力的提供制度保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流行的观点,有效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亟须实现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型。生产方式的转型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过程。生产方式及其变革,是推动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革的决定力量。

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传统生产方式的回归,它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性质和生产方式。虽然在改革初期,在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尚未形成时,通过对家庭个体的经济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产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生产方式日益成熟,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步加强,分散生产的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缺陷和弊端也就逐渐的突显出来。(1)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降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解散,农田水利建设和维护也日趋荒废,而对于分散的单个农户来说,工程巨大的农田水利建设,对其既没有积极性,也无力进行。农业生产和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变得异常的脆弱。(2)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生产单位是分散的单个农户。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单个的农户已无法有效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参与市场竞争。

因为,单个的农户资金有限,没有大规模生产实力,难以有效地开发或利用现代农业科技,难以有效地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从而难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而只能局限于温饱状态下的小农经济。(3)贫富两极分化加剧。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农经济的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的两极分化。由于农民家庭拥有的主客观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在自发的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贫富差距会拉大,在失去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筹安排下,甚至会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显丽易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转变分散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走向联合生产或合作生产道路。

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毛泽东就指出,为了避免小农经济自发发展必然导致农村严重的两极分化,为了满足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原料、资金和市场的大规模需求,唯一途径,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毛泽东指出:“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穷,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人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国家通过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广大农民走上了合作化、集体化道路。它体现了农业现代化、农村社会化与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一般要求和内在关系,奠定了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理论基础,指明了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与方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农业现代化技术日益被推广和应用,分工与合作13益深化和密切,农户个体经营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要求。从农村改革实践来看,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方式解决温饱问题有余,但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更高层次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分散生产的经营方式。南街村、华西村发展的直接证明与小岗村发展现实的间接证明:农户个体经营可以解决农村居民的温饱需求,解决不了更高层面的富裕需求,因此,农民整体要增收走向产业联合是大势所趋。

四、非正式制度转型: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中,除了产权制度、二元制度、生产方式等之外,还包括存在于农民之中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而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前者属于正式制度安排,后者属于非正式制度安排。在一定的条件下,非正式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影响甚至是起关键的作用。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但是,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在长期演进中形成的独具体系的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思想意识,又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决策和选择,从而影响着社会的进步。

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来看,新的正式制度的移植、模仿和学习比较容易,但是,要从根本改变深深植根于人们内心深处的传统观念、风俗习惯,则并非易事。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转型过程中,采取同样正式制度的两个不同社会(或国家),其经济绩效却完全不同。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之外,非正式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一般而言,正式制度的引进、复制或移植是相对容易的,但是正式制度的实施则需要非正式制度的配合。非正式制度,是一个社会在其漫长的历史演进中自发形成的被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它一般包括风俗习惯、文化价值、伦理规范、道德观念等。通过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体系已深深地浸润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在其自身的实施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难以自纠的“路径依赖”。正是由于本土非正式制度的惰性难以在短期内改变,新借鉴引进的正式制度和原有的非正式制度势必产生冲突,其结果使得借鉴引进的制度可能既无法实施也难以奏效。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内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化,首先要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改变封闭小农社会下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与习俗。只有当作为非正式制度的传统价值观念体系朝着与正式制度转型一致的方向转变时,正式制度的引进、创新及其实施,才能有效地进行。

新型农村建设篇8

1.2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需要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以及“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面临的重要任务。所谓人民大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要尊重农民在建设新型农村中的重要作用,他们与农村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并且有丰富的经验,新农村的建设需要他们的指导和管理。新型农民的存在更好地促进新型农村的发展,所以,新型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需要。

2我国在培育新型农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1传统农民的思想意识,文化素质低现阶段,农民的思想观念落后素质低等现状是制约新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的教育基础较差,导致文化素质低,迷信、等现象一直盛行;二是由于农民的知识水平较低,对农业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甚少,在农业生产中难以利用先进的知识促进农业的发展;三是农民缺少对农业方面的管理能力和经验,这些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主要是因为传统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低,思想意识淡薄。

2.2政府对新型农民的培育不重视,资金投入力度不足在促进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国家已经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但是就建设成果而言,依旧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政府对农村的资金投入较少,如教育经费的低投入,使得师资队伍的教育素质偏低,导致农民的思想意识以及文化水平得不到提升,对新型农民的发展产生了阻碍;二是我国政府对新型农民培养的重视程度不够。各个农村的发展情况不一,有着较大的差异,在对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民培养的过程中没有依据各个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培养和建设。

2.3农村人才流失严重实际上,农村人才的流失阻碍了农村的发展和建设,主要是因为农村的现状不能满足他们对生活的追求。农业生产的高投入得不到对等的收入,使他们逐渐对农业生产丧失了信心,便离开农村另谋出路,农村人才的大量流失。

3强化培育新型农民的策略

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培育新型农民遇到的阻碍和种种问题进行详细分析,针对这些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新型农民的培养。

3.1着力培养文化型农民在培育新型农民这一过程中,提高农民的素质教育是关键。因此,应该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改善教育条件,逐步完善教育体系;积极引进现代化的教育方式,使农村能够享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的服务。与此同时,不断将建设社会主义先进、和谐的文化深入到每个人心中,提升农民的文化生活,大力培养文化型的农民,为新农村的建设做准备。

3.2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培育新型农民,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方面的投资力度,创造良好的师资队伍,进而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但是在对新农村的建设中,政府不能仅给予资金方面的支持,还要担负起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对其引起高度的重视,不断推动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思想意识的转变,进而培养出新型农民。

3.3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要想促进农村的发展和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专业技术人才、高素质人才的存在,这是新农村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政府应该重视农村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大农村的教育建设,同时积极引进高技术水平、高知识含量的人才,为农村的建设组建一支庞大的队伍。

新型农村建设篇9

一、当前新农村建设中新型农民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

虽然部分政府部门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当中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仍旧存在着追求形式、走过场等现象,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较为重视对农村道路、水利以及村容等基础性设施的建设,追求有形建设,使得农村的面貌得到了改善,然而,却忽视了农民综合素质的提升,缺乏对培训“有文化、懂技术以及会经营”新型农民等具有长期性项目的正确认识,使得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对新型农民培训的力度不达标,再加上对新型农民培训之时缺乏积极性,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使得新型农民培训质量得不到提升。

(二)缺乏必要的协调力度

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当中,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开展并不是一个部门的问题,需要由多个部门共同协作完成。但是,就目前而言,省、市、县以及乡镇等机构并没有实现新型农民培训资源的有效衔接,再加上在培训开展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多个部门,如所在单位、教育、劳动以及科协等,这些部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缺乏有效的分工协作,使得在实际培训中产生了各自为政、职责分散等现象,尤其是极少数的部门受到自身利益的趋势,通常会把一部分培训工作控制在自身部门中,造成了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出现盲目性,导致培训资源的浪费,对于培训的效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在当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开展新型农民的培训工作的根本宗旨在于,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使得农民能够具备适应经济发展的思想理念,逐步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促进自身的综合发展。但是由于在当前的培训过程当中,相关部门并没有及时建立起相应的综合评价体系,缺乏对当前新型农民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仅仅是将注意力放在了培训人数以及场次等方面,忽视了对农民教育培训后就业状况以及收入水平等相关环节的考核,使得新型农民培训质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四)培训设置不合理

农民整体素质偏低下,授课老师又比较专业,而且授课不够集中,聘请的教师比较分散,每一个乡镇一个相关的专业只讲解一二节课,如讲养殖的刚刚涉入了有关养殖的基础知识,便没有下文了。由于各种条件限制,培训时间较短,流于形式。而且在讲课过程中,与农民互动较少,而且每到农闲时节才组织农民展开培训,如在蔬菜种植,大棚种植过程中,专家不能亲临现场指导,只能在农闲时节,象征性讲授一下理论性的东西。所以农民不能真正受益,致使不愿参加培训和应付听课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没有认识到培训对他们起到的作用,导致每次组织培训都很被动,没有人愿意参加。

二、提升新型农民培训质量的措施

(一)提高对新型农民培训的重视

要想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就离不开对新型农民的培训,这是确保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前提,并且对于新型农民的培训也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的过程,会涉及到众多部门职能的协调配合,因此,在进行新型农民培训之时,相关部门需要提高对新型农民培训的重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做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协调统筹进行。同时,还需要与科教兴农以及人才强农相结合,组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活动,为农民的增收打下良好的基础,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构建新型培训机制

在对新型农民进行培训的过程当中,还需要逐渐改变以往的新型农民培训机制,构建以项目为纽带,由相关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的新型培训机制,积极将社会的力量融入到培训工作当中,促进培训质量的提升。同时,还需要积极采取财政补贴以及税收减免等相关的激励性政策,加强对相关培训组织的引导,使其能够充分将自身的作用发挥出来,对农民进行系统化的培训,构建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综合性培训机制,使得农民对于培训的需求得到满足,促进培训质量的提升。

(三)构建完善的监管机制

一方面,需要构建新型农民培训公式制度,在实际的培训过程当中,及时的向农民公布参与培训的机构、培训的任务以及政府的补贴标准等相关信息内容,充分满足农民的知情权,发挥农民的监督权,确保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保质保量进行;另一方面,需要做好严格的管理,相关部门需要根据新型农民培训的进程,对农民的培训效果进行严格调查,确保农民所接受的培训内容能够有效的应用到实践当中,并及时的向社会进行公布,使得农民培训质量得到提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进行,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部分,相关部门需要不断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工作,使得农民朝着“有文化、懂技术以及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方向发展,针对培训中所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升培训的质量,使得农民能够满足新农村建设的相关要求。

参考文献:

[1]周静.河南省新型农民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河南农业科学,2013,42(8):205-208

新型农村建设篇10

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大国,农民问题无疑是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最基本的问题,是解决其他相关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历史任务。培育新型农民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

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新型农民,是相对于传统意义的农民而言的新一代农民,是对现代农民的全新诠释。依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对新型农民的基本内涵理解为:新型农民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的农民。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条件。农村的主体是农民,农业的主人也是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美好的家园。只有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新型农民,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潜力,形成持续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才能将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2.培养新型农民是树立农村新风的必然要求。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要求在经济建设的同时,还要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的精神风貌如何,最终取决于农民的素质,而农民素质的提高则取决于新型农民的培养。

3.培育新型农民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农业科技成果只有被农民所掌握,才能转化成为现实生产力。培育和造就一大批新型农民,使更多的农民适应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科技化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现代农业的水平,全方位拓展增收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

4.培育新型农民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职业技能,既影响了现代农业建设,也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影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而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现状

1.受教育程度低。农民受教育程度是衡量农民文化素质的重要标准。最新的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状况数据显示,4.9亿在家务农的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1%,而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2.2%,小学以下的占34.1%(其中文盲、半文盲占6.9%),且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2006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显示,外出务工劳动力中,文盲占1.7%,小学文化程度占14.8%,初中文化程度占67.3%,高中文化程度占10.7%。可见,无论是在家务农或者外出打工的劳动力均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整体素质偏低,仍属于体力型和传统经验型农民,不具备现代化生产对劳动者的初级技术要求。

2.技术素养水平低。绝大多数农民对农业的新科技、新成果、新信息反应迟钝,接受消化能力不强,不能有效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技能,接受实用技能的培训就更少,有的农民即使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也很难完成新技术。良种技术、无公害技术等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广效果大打折扣,一些先进的技术如计算机技术就更难在农业中得以应用。

3.思想观念相对落后。由于数千年来中国农村形成生产规模狭小、思想守旧、居住分散而又封闭的局面。农民在艰苦的环境下,长期受到封建思想禁锢,逐渐养成了墨守成规、安于现状、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他们对土地有着深厚的依赖情节,不愿离开土地从事其他行业,而原有的以家族式劳动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生产劳动又缺乏团体合作式,不能形成农业发展的规模化、产业化。

4.法制观念淡薄。由于传统人治观念的影响、现实中的某些司法不公正现象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滞后,多数农民对法律认识不深,了解不足,多数人头脑中缺乏正确引导自己社会行为的法律准则。有的片面理解“保护农民利益”、“尊重农民自”的规定,将之等同于“绝对自由”,阻挠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有的法律政策意识扭曲,只讲个人利益,不讲社会义务。有的在权利受损害时,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采用上访、暴力等处理纠纷,导致农村社会矛盾相对比较突出。外出务工人员由于法律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在出现劳动纠纷时往往处于劣势地位。

三、培养新型农民的对策

1.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改造传统农业的出路在于向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教育投资作为人力资本投资,是提高人力资本水平,增强社会发展实力的根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目前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保证农村学生都能达到或超过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二是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改变农村教育结构中“重知识,轻技能”的不合理状况,使广大农民都有一技之长,适应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更好地发展经济,走上致富道路。

2.开展科技培训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创新科技培训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的机制和体制,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素质。当前,科技培训应重点抓好并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农业远程培训工程等四大工程。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能够提升人的精神面貌,新农村建设需要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用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进一步健全“文化下乡”制度,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大力推进“一乡一品”特色文化建设,积极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活跃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改变了农民的精神面貌。促进了农村的和谐。

4.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培养新型农民,要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第一,转变观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有效途径,让广大农民有发展现代农业的意愿,有接受和应用农业新技术的强烈愿望,通过以农业资源为依托,推广新技术,发展新产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实践,让农民感受到应用科学技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带给他们的实惠,从而调动农民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农民的实用技能水平。第二,发展学习型组织。新农村建设需要不同的人才,要根据农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发展农村不同类型的学习型组织。制定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生产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规划,创建符合各地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调动和激发农民学习知识、运用知识创业的积极性;注重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基层干部、农产品市场经营与管理人才,带领广大农民共同致富;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特色、农业产业结构、农业技术推广、人口结构、农民素质情况,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开展特色技能培训。

5.与城乡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培养新型农民,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保障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新增教育、文化、卫生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放在农业和农村。整合支农投资结构,完善支农投资方式,鼓励、支持金融组织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积极发展小额信贷,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

6.发挥本乡本土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挑选、培养乡土人才,利用他们在群众中间的威望和致富示范户的形象,使周围农民受到感染,通过以农民帮教农民,建立长效培育机制,能够带动一片、辐射一面,引领农民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乡土人才本身是一把好手,又是农民致富的帮手和乡村两级解决实际问题的好抓手,是农村工作的骨干,充分发挥好他们的示范和引导的作用,势必带动出一批又一批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新农民。

总之,新型农民的培养,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也得有个长期艰苦的过程,但只要我们认识到位,对策到位,行动迅速,坚持不懈,那么新型农民成百上千涌现出来之时,就是农村创造力的源泉充分涌流之时,也必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繁荣昌盛之时。

新型农村建设篇11

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中国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做出了准确的判断,并指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面对新农村建设的复杂系统工程,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推进农村各项制度改革。

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和变迁有着密切的关系。回顾农村经济制度变迁路径,可以清楚地发现二者之间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初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完成,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村经济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新制度的确立使农村生产者成为真正的生产主体和利益主体,潜伏在社会中的生产力被激发了出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在新的制度安排下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当新制度刚刚展现出其较好的制度效率时,新一轮的制度变迁因国家工业化目标的需要而随之发生,农村合作化、集体化生产的制度安排被确立,集体化制度安排在与其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在最初生产者同样以经济主体和利益主体所具有的积极性加入到团队生产中去,但是,由于集体化生产下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更主要的是利益分配缺乏激励机制,导致了农村生产的低效率。与此同时,以二元户籍制度为中心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把农民限制在农村和土地上,更使得农村劳动力过密化使用,在土地产出受地力限制不可能无限提高的情况下,过密化劳动力的投入进一步降低了队生产效率,也降低了队生产成员的经济福利。

家庭联产责任制是对集体化制度安排的创新,它通过科学处理国家、集体和生产者的利益分配制度而确立了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又一次调动了农村经济主体生产的热情,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创新是在国家计划体制没有根本改变下进行的,当市场经济体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之前,农民在没有外在经济机会和比较利益选择的情况下,对土地的专注投入的确提高了生产力和土地产出,但这种产出的提高是相对于计划体制下的土地产出而言的。相对于计划体制长期的低效率和产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势一下子就显示出了。但是,在二元经济制度下,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难以有效释放出来,这种制度所包含的潜力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逐渐释放完毕,使得当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农村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很难完全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安排中获得与城市经济主体大致平均的利益,城乡收入差距由此逐年拉开并呈扩大趋势。

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二元经济制度,使农民能以和其他的市场主体和经济主体相对等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内在要求变革二元经济制度,实现制度创新。新农村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变革作为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为此,本文拟围绕农地制度改革、二元制度改革、非正式制度创新及生产方式创新等方面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的利益保障制度

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产权界定模糊,一方面抑制了农民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难以有效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就要构建有利于农村经济法制和保障难民土地权益的土地产权制度。

家庭承包制改革,在实践中形成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民家庭承包使用的多重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多重存在形态,为各级政府通过集体组织侵犯农民土地权益设置了制度空间。在如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上,有些学者提出土地私有化模式或国有化模式,应当说,这两种模式都认识到了界定土地产权主体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这种制度变迁从目前来看并不具有可行性;有些学者主张通过完善集体土地承包制来界定集体组织和承包家庭之间的权利关系,虽然,表面上看来不无道理,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多重产权结构,从而也就达不到制度改革所预计的目标。从立法方面来看,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从法律上对农民的权利作了规定,但是它并没有解决土地产权主体多元化和模糊化的既有产权主体结构。只要继续保留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上多重主体构造,“农民长期而有效的土地使用权”的政策目标就很难实现。

为此,就构建一种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而国家(包括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上,则是作为管理者而不是产权主体行使职能,避免了国家和村委会既是管理者又是产权主体而发生角色错位。至于集体经济组织,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性在现实中难以作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而农民家庭作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单位和组织,成为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则是顺理成章的制度安排。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多重产权主体并存而导致权利界定不清的局面。当我们明确地找到产权主体时,产权的界定自然也就明确了,产权排他性行使也就得以实现。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需要确立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

首先,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是在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农民家庭为单位构建的独立的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把承包土地的产权完整地赋予农民家庭,使农民家庭拥有包括土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内的完整的产权束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其次,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民家庭是唯一合法的土地产权主体,国家和村民委员会则作为农村土地管理者发挥作用。农民按照利益最大化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国家和村委员会作为管理者主要负责因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需要而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农民家庭作为独立的产权主体,有利于土地产权在彼此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和流转,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从目前来看,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非农就业的增加,农村土地开始出现转包、转租、代耕等各种自发的土地流转形式,但是,由于土地产权主体地位不明确,这种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和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状态。在农民家庭土地产权制度下,土地产权流转因为产权主体的明确化将会变得更加规范、稳定和有效。

新型农村建设篇12

一、培育新型农民的实现途径

“十五”以来,各地大力推进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多头管理与无人负责并存。目前农民培训的组织者,主要是政府各职能系统,条条上职能交叉,力量分散,缺少“统”的功能。有的培训班针对性不强,培训教材、培训方式比较陈旧,脱离实际,甚至流于形式;二是城市教育资源富余与农民供给不足并存。目前农民培训的承担者,主要是县广播电视学校和农村职业学校、农技推广学校和各类培训中心等。他们承担了农民培训的大量任务,但往往由于自身运转困难、人才资源不足,影响了培训层次和培训质量。而城市的高职院校由于服务面向、办学机制上的问题,还没有更多地承担这方面的责任;三是政府投入偏少与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并存。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数据,2006年省级专项用于农民培训的经费预算为2亿元,地方财政也有~定的配套投入。总体上来说,农民培训资金供给不足,对于社会资金投入引导力度不强。有些培训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与农民“少花钱、多得益”的愿望不相合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四是学历证书导向与农村从业资格证书制度缺失并存。

上述情况表明:加强现代农民培训体系的建设,拓展新型农民培育的实现途径,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互动、整体推进”的新格局。

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发展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县、乡政府的基本职责。虽然近年来政府做出了很大努力。但在经济薄弱和贫困地区仍处于低水平运行。要重点解决政府投入不足、设施建设滞后和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同样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市场意识、效益意识、竞争意识有所增强,但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凸现,部分农民在思想上出现混乱和迷茫,“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在农村悄然滋长,政府有责任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工作者下乡,鼓励兴办文化产业,以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新文化动力。加强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政府同样负有重大职责,因此,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农民三者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进一步完善农业职业教育的多元化供给体系。西方发达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各不相同,但有一条共同经验,都有一个与现代农业相配套的农业教育体系。美国通过立法,为农学院或农林类大学赠送公有土地,赋予高校研究、培训、推广农业技术的职能,建立了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现代农业教育;德国职业教育推广“双元制”。他们在中学阶段就分别设有实科中学和专业高中,各类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可进入不同层次的高等农业教育学校,分别培养农学博士、农业工程师或农业技术员;加拿大实行严格的“绿证”制度,获得一级绿色证书的可成为行业技术人员,获得二级证书的可担任行业部门的生产主管,三级绿色证书的获得者才能担任生产部门的经理。他们的经验给我们的启迪是:把农业职业教育与农民技术培训有机结合起来,面向农村一线,培养现代农业所需要的高、中、低各类人才,这是一条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途径。

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健全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江苏除本科大学设有农林、畜牧、水利等学科外,省农林系统建立了8所农校,其中5所先后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县级还有一批农广校和职业学校。在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完善这一体系,一是要端正农业高职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办学方向。说到底,就是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各类人才需求,培养能够成为新型农民中“塔身型”群体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对于农民在职进修和培训,高职院校同样应承担相当的责任,这方面美国社区学院值得借鉴。华盛顿州海蓝学院有将近一半的学生属于在职进修,可以是脱产学习,也可以是边工作、边学习,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其好处是把职业需要与职业教育紧密地融合为一体。针对不同层次的农民教育和培训要求,不断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并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二是调整农村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以升学为主导的金字塔型教育结构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即使在高校扩招的条件下。江苏农村每年仍有十余万学生高考落榜,成为新一代有文化、无技术的农民。参照德国“双元制”教育的经验,把职业教育适当提前,对一部分已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生,分流进人中等职业教育,并构建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的“立交桥”。2007年下半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安排大约82亿元用于中职学校助学金,占政府助学金总数50%以上,说明国家对中职教育是鼓励和扶持的。尤其要加大对农业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建议适时实行农村三年制义务职业教育;三是积极推行以绿色证书为主的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和从业资格准入制度。绿色证书是农民从事某项农业技术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要求,经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从业资格凭证。除农业技术、农机技术、农用水利技术、畜牧兽医技术等培训要推行绿色证书外,对于国土规划管理、村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乃至乡村医生等各专业技术岗位的从业人员,都要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农业企业家、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等也要逐步进行职业资格认证。

3、加快构建城乡各类人才建功立业的创业平台。建国以来,我国农业院校培养了130万大中专毕业生,目前仅有40多万人留在农业系统,而真正在农业第一线的不足15万人,平均每个乡镇只有0.6名技术员,每万亩耕地只有2名技术员,每7000头牲畜只有1名技术员。从农村劳动力流向来看,全国进入城镇的农民工已达到1.6亿人以上;扬州“百村调查”表明,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比例仅占24.9%,其素质结构又比较低下。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同时也提出了如何改善和优化农民结构的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不仅要减少农民,更要提高农民素质。既要把农民从狭小的土地上解放出来,鼓励“孔雀东南飞”;又要扭转人才逆向流动的局面,为城乡各类人才和回乡农民构建“凤还巢”的创业平台。农民的创业平台离不开农业产业和资源开发项目,推进高效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农村服务社会化势在必行。在经济发达的苏南和苏中部分地区,应率先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快从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向集约型农业转化。特别是引导具有先进发展理念、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并且有现代技术和经营

管理经验的城乡企业家投身到现代农业建设之中。通过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动员和组织机关公务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到农村建功立业,这是统筹城乡发展、城市支持农村的必要举措。

二、建立培育新型农民的保障机制

新型农村建设篇13

安吉建县已有1860多年历史,面积1886平方公里,地处长三角地理几何中心,是著名的竹乡,辖10镇5乡和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45.23万人,全县非农业人口8.9万人,农业人口35.94万人,占总人口的88.3%。2009年全县GDP159.52亿元,财政总收入18.3亿元,虽有家具、建材、机械、化工、纺织等门类,但无论设备或产品都丞待换代。农业上仍以种粮为主,虽有养殖、水产、蔬菜、瓜果、花木栽培等新行业出现,然而面窄量小,仅作为副业而存在,远远没有建立新型高效的现代化农业。

农村富余劳动力一旦找不到工作,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很难保证,生活的困难可想而知。因此,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不但是我县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所面临的一个极富现实性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整个农村稳定、农村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民能否奔小康的中重要问题。

目前我县农村劳动力供过于求,而我县大多数企业规模偏小,考虑短期利益较多,没有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有计划地培训企业员工,通常只招收熟练工。大量富余劳动力积淀在农村,已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收入的提高。但许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因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很难顺利实现转型。为此,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培养新型农民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可有效地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二、培养新型农民的原因分析

1.当前农民的文化素质低

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择业面狭窄,就业层次偏低;缺乏职业技能特长,在安置的岗位上可选性十分少,加上一些企业主观上还有偏见,造成农民就业十分困难。据调查,2009年我县农民工的收入受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偏低所限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全部劳动力人数的18.1%。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很低,导致社会就业能力较低,无论在本地务工还是外出就业,受文化程度、技术水平等因素的限制,收入提高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加强对打工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其文化修养是农民纯收入第一增长关。

2.当前农民的科技素质低

在农民致富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也正是缺乏新技术,其次才是缺乏资金,缺乏信息。而绝大多数农民对农业的新科技、新成果反应迟钝,接受消化能力不强,不能有效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技能,接受实用技能的培训就更少,有的农民即使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也很难完成新技术。良种技术、无公害技术等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广效果大打折扣,一些先进的技术如计算机技术就更难在农业中得以应用。这就更加说明农民特别是新时代农民文化素质提高是接受新科学技术的基础,我们为农民服务的信息和技术培训仍然没能满足农民的需要。

3.农民培训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完善

当前参与农民教育培训的有农业、林业、教育、经贸、科技、劳保等23个部门,出现了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互不沟通的情况,重复投资问题不可避免,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而各个单位对农民的培训缺乏针对性,培训内容脱离农村、农民实际需求。农民教育体制被封闭、垄断、弱化,脱离行业指导和支持,政府投入效益在下降。各级政府组织培训,走形式多,效益不大。先导农民培训不够,分散培训,条块分割,缺乏创业型区域农民领袖的教育和培养。

现在开展的培训专业是按照省市县有关部门制定好的,是否真正满足农民工需要,有待探讨。而参训农民工看到培训机构开设的专业不适合自己,但又觉着是免费,就报名参加凑个人数,目的是要个免费的技能证书,对培训内容根本不关心,而自己想学的内容培训机构没有。

三、培育新型农民的措施

1.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现代文明素质

乡村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灵魂,是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主客观因素,农民小农意识浓厚,存在一定的道德缺陷,要通过多种宣传与学习形式,把勤劳、善良、讲修养等中华传统美德和民主、科学、讲公德等现代文明意识统一起来教育农民,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正确使用民力,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2.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的培训

大部分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是没有技能或技能单一,这一现状严重制约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但这只是问题的其中一个方面,从另一方面考虑这一问题,这种现状恰恰提示着我们,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在提高其适应能力方面可能较为容易产生明显的效果,毕竟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方向主要还是从事体力劳动、手工业、服务业等普通行业,较短时间的培训完全可以迅速提高其适应性。

3.要灵活设置的培训专业

培训机构应该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要开设专业,不能局限于上级部门规定的专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大力拓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的内容。不仅需要对常规技术进行改良和推广,还需要对高新技术的普及和培训;不仅需要对传统种养殖技术的改造和培训,还需要对新兴种养殖技术的培训和推广;不仅需要对生产技术的培训,还需要对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政策法规、外向型农业等多学科、多门类的新知识进行培训。要针对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市化的需要不断拓宽与丰富教学内容,除选用统编教材外,需编写适合不同层次教学需要的乡土教材。

4.建立健全的信息服务系统

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等手段,不断健全并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系统。确切的说,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就目前的就业岗位的需求信息采集、有针对性的就业转移培训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等手段,将各相关部门的有关劳动力供求信息即时联网,并实现分类培训,强化再就业的服务功能,不断的健全整个劳动力市场的系统。

把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作为全面建设新农村的奋斗目标之一,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要实施安吉农村发展战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只有着眼于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培养出新型的农民,才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有利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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