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规律实用13篇

企业发展规律
企业发展规律篇1

企业是经济的细胞,是人类进行现代经济活动的基础性活体。一国经济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在该国企业的活力上,而企业是否具有活力又体现在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上。可以说,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始终处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位。因此,研究经济发展的理论与政策,必须研究企业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只有从规律的层次上把握企业的发展变化,才能制定合理的经济发展政策,才能为新体制定位,也才能切实有效地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溯本追源,从18世纪中叶世界上诞生第一个以水为动力、以使用机器为标志的近代工厂算起,企业已经走过了两个半世纪的历程。考察企业250年来的发展,实际上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无论是资本的积累与筹集,还是组织形式,或者是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市场运营等涉及企业发展的诸多方面,都在变革中渐趋科学合理,日臻成熟完善,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也开始被人们认识、把握。通过对企业发展演变过程的方方面面进行归纳、整理、和理论上的升华,我们可以抽象出企业发展的四个规律:资本社会化的规律、组织形式股份化的规律、管理专家化的规律和市场国际化的规律。而且,企业发展的这四个规律,已经为当今企业发展的实践充分印证。

一、资本社会化的规律

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企业创业资本及扩张资本的筹集,已经从当初依靠单个资本的积累,演变为从社会筹集。无论是间接融资还是直接融资,融资行为的社会化已经越来越普遍,这在大企业、大工程、大项目方面表现最为明显。正如马克思在论述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时所言:“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马克思在这里讲的资本的积累和集中,无疑就是资本的社会化,而且资本社会化的发展使人们的资产愈来愈多体现为证券化。

二、组织形式股份化的规律

这是与资本社会化紧密相关的一个规律。企业从社会上融通到资金,必须在组织形式上体现出投资者的权益。如何体现?这就必须有一个能够体现投资与权益相匹配的制度安排,即以股份制的组织形式来实现投资者在企业中参与决策和分红的权与利。由于股份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在企业运营机制上表现出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所不具有的优越性,已成为现代企业所普遍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并在股份制公司的基础上建立起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管理专家化的规律

这是由资本社会化规律和组织形式股份化所派生出的一个规律。现代企业与过去的企业相比,不仅在筹资方式上和组织结构上发生了较大变化,而且生产经营管理的理念、方式、也与小商品经济和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大不相同,对企业的战略决策、生产技术、经营方略、管理技巧、资本运营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一般投资者在素质上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需要懂生产、懂技术、懂经营、懂、懂、会管理且视野开阔的专家型人才来打理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管理专家化的特征日益显现。世界盛行的MBA,就是适应管理专家化规律,专门培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市场国际化的规律

企业因市场而生存。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以市场为舞台,在适应市场需求的过程中发展,适应市场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创新。同时,市场也因企业而发达、而精彩。企业活动在受市场所左右的同时,也不断地以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而创造市场、丰富市场。正是有了企业的发展,市场才发展成为市场经济。市场作为企业重要的生存发展环境,主要包括各种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随着现代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和信息业的蓬勃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经济活动全球化已发展成为时代潮流。在这种大背景下,企业从资源的配置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所面对的市场已经从昔日封闭的地方性市场或国内市场演变为开放性的国际化大市场,面对的是来自全球性的激烈竞争,其发展无不需要从全球的视野做出决策。于是,企业变成国际化的企业,市场变成国际化的市场,跨国经营的步伐势不可挡。

我国国有改革的轨道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根本不是真正的企业,具有典型的“政府工厂”性质,因此可以说,在当时我国只有“政府工厂”而无企业。经过改革春风的沐浴和洗礼,我国由“政府工厂”转制为企业的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回顾“政府工厂”向企业转制的二十多年改革历程,经历了以利润留成制、厂长基金制、一步利改税、二步利改税、税利分流、承包制为主要改革的“放权让利”阶段,这是在整个体制改革目标还未明确之前的探索阶段,也可称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则是在中央做出了建立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性决定之后,国有企业改革大步推进。第一阶段的改革实践使我们意识到“放权让利”的探索仅是浅层次的、初步的改革。“放权让利”改革的局限性就在于不可能做到政企分开,“企业”仍在政府的控制下而不是市场机制下运营,形不成“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的企业治理结构。改革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方向,遵循企业的,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才能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跳出“放权让利”的窠臼,走上“还权创利”的正途,还“政府工厂”的企业性质。国有企业股份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企业素质和经营机制不断改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民营经济空前发展,竞争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国有经济的活力、主导力、控制力和国家的综合国力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日渐增强。

资本市场推进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从层面检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一直是伴随着对“资本”认识的深化进行的: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不仅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强大推进器。资本不仅挑战体制,而且选择机制。资本对经济发展推动力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受资本的配置效率所制约,而制约资本配置效率的正是体制和机制。

企业运营必须讲利润、讲效率。企业如何才能高效率地实现资本的社会化?于是资本市场便应企业资本社会化规律而生——为企业实现资本的社会化建立了一个有效的机制和适当的平台。这个平台不仅是投资者的重要投资场所和企业重要的融资场所,还是企业价值发现、产权界定、改革重组的场所。广义的资本市场包括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长期借贷市场。这三大市场以信用为基础,在企业的融资体系中既各自以其独有的特点发挥作用,又互相联系、互相补充,共同为企业提供资源配置服务。狭义的资本市场一般指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是服务于企业的股权融资而产生的,债券市场则是企业债权融资的产物。二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随着融资量的变化,债权融资不会而股权融资会引起企业控制权、决策权的变化。所以就体制和机制转换而言,股票市场对企业改革的推动作用远大于债券市场。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其大背景是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经济结构调整尤其是所有制结构调整成为改革与发展的主旋律。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企业改革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微观基础,需要体系提供一个支持企业改革的平台——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的建立正是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与改革的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标志,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到产权变动的层次。也正是有了证券市场,国有企业改造为现代企业才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形象一点讲就是,资本市场塔台,国有企业改革唱戏,非公经济发展,竞争格局形成,市场经济框架建立。反过来讲就是,没有资本市场这个平台,国有企业改革这台大戏就不能真正唱起来,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就缺乏有力的支撑。实践证明,发展证券市场对国有企业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都意义重大而深远。其重大意义不仅缓解了企业发展中所面临的资本不足困境,增强了国有经济的吸附力、控制力和主导力,更重要的是切实有效地推动了企业发展体制和运营机制的转变与改善,竞争力提高,活力显现。并且随着股民队伍的扩大,市场经济、市场机制、竞争意识、风险观念深入人心,彻底地驱除了计划经济的观念与体制,极大地提升了我国金融体系,使之由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转变为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十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成就斐嫩(见表1、表2),上市公司(A、B股)股票筹资累计7360亿元,加上H股则达到8835亿元,计划内企业累计债券筹资1879亿元。如果再考虑到非上市股份公司筹资和企业集资等情况,数额会更大。实践已经证明,资本市场在推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已经发挥出了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今后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地位会更加重要、作用更加突出。

股票市场的发展要素及其政策含义

企业发展规律篇2

一是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组织领导体制。企业党组织要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积极融入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积极探索实施“双向进入、交叉兼职”的领导体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凡是行政工作的重要会议,党委领导要参加;凡是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行政领导也要参加,形成党建与经营管理一体化的工作运行机制,有效地克服就党建抓党建的倾向,使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同轨并向,一起部署,一起研究,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二是建立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要着眼于激发党员积极性、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党支部和党员考评机制,定期举行民主评议,对党支部工作群众满意率和党员表现满意率须达80%以上加以明确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和党员,责令写出整改措施。民主评议结果以及半年、年终考评成绩作为评先树优、选用干部的主要依据。

对党员的考评方面,不能简单地以投票和领导推荐为依据。要本着量化细化的原则,实行党员责任区百分制考核,由党支部具体操作,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依据。要结合开展党员身边“三无”活动,即党员身边无违规违纪、无责任事故、无落后职工,并将此项活动列入党员责任区考核范围。只有不断创新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才能使党建工作内容更加实在,标准更加严格,形式更加活泼,有效调动党员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体制。要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党员干部中倡导开展“三清”“三不准”活动,即:干部本人清、身边清、家属清,不准挪用公款、不准侵占职工利益、不准。财务管理方面,要严格落实上级规定,做到程序严格、权责清晰、责任明确。要认真落实招投标管理办法,积极实行厂务公开,把企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实施过程置于广大党员、职工代表的监督之下。

突出三个“抓”字,着力融入中心工作

为践行发展梦把好正确方向

企业党委要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和改革改制各环节,把保证落实重大问题决策、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党建工作促进中心工作,用中心工作成果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效果。

一是抓好决策参与工作。要本着“不参与就是失职”的原则,把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作为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首要环节,坚持“三参与”“三把关”,即参与企业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经营方针和重大改革措施制订,把好方向关;参与新上项目和设备改造、工资福利、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把好监督关;参与企业里的人事安排,干部使用,把好用人关。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党委要超前研究相关政策,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提交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形成党委集团意见,然后提交董事会研究决策,使董事会决策充分体现党委的意图,确保决定的正确方向。

二是抓好人才管理工作。要牢牢树立“人才是企业之本”的观念,大力实施人才工程,以企业的发展吸引人,以工作的实践培养人,以优良的待遇激励人,鼓励职工岗位成才。首先,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和职工树立“崇尚社会公德、履行职业道德、实践家庭美德”的道德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基本意识,外化为行为准则。其次,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职工活动。实施职工队伍建设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通过请进来教、送出去学等形式,提高职工持续学习的能力,不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能量。再次,建立和完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要完善考核机制,突出群众满意度和工作实绩,切实让群众认可能力较强、业绩突出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干劲。

三是抓好发展氛围营造。要高度重视和维护职工利益,带头解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企业内部形成友爱互助、和谐融洽的人文环境。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使职工的工资、医疗等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要不断深化民主管理,完善职代会制度,让职工充分行使民利。要坚持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定期走访制度,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予以解决或答复。要注重人文关怀,为职工排忧解难,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在企业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良好环境氛围,为企业成就发展梦提供不竭动力。

着眼于三个“新”字,着力打造一流文化

为构建发展梦提供精神支撑

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这已经为管理学界所共识。在个性飞扬、利益诉求多元化的时代,维系人的关系,确保企业全局利益的安全,已经越来越多地依赖文化的导向和塑造功能。

一个企业往往需四种人。第一种人认为自己来是给老板打工的,干多少活拿多少钱,与老板是雇佣关系。这种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哪怕是损害企业利益他也会铤而走险。第二种人认为是为自己打工。他为自己的前途考虑,尽量不违背企业的规定和制度,认为自己是在为自己工作,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工作责任心较强,但是,不能主动地从全局考虑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正确对待。第三种人重视团队作用,注重通过团队协作来高效完成任务。这种人集体观念强,一般能够站在系统角度考虑问题,团队战斗力强,效率较高,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弊端是遇到挫折不能正确对待,可能会消沉一段时间,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较差,主要依赖团队协作。第四种人是为信仰工作。他的信仰就是企业文化。这种人已经把文化渗透到血液里,无论是个体独处,还是团队搭配,他都无怨无悔地呵护着企业,他的个人梦想与企业的整体梦想完全融为一体。在工作中,遇到任何挫折,都会很快走出阴霾,重新精神抖擞地出现在人们面前,这种人心里时刻装着企业和团队。显然,一个企业如果第四种人较多,既反映企业的吸引力大,也反映出企业发展具有难以估测的潜力。

企业文化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建和谐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在实践中坚持创新管理手段,不断增强企业的文化力。

一是创新企业文化体系。企业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形势变化,不断更新理念、更新内容。要立足企业实际,汇聚全员智慧,在继承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不断凝练出既继承传统文化精华,又富有时代精神的企业文化体系。要强化领导带头,使文化逐渐成为推动企业实现和谐发展的行动指南和价值判断标准,成为调动和激励广大职工为践行发展梦贡献力量的精神动力。

企业发展规律篇3

成功的企业在企业管理制度实施方面具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规范性的管理制度编制或创新以及规范性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等因素较其他企业成功。而且是在不断的、稳定的创新、优化过程中,循环性升级式地提高规范性管理制度的实施质量,保持和增强科学、高效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运转效能。企业制度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企业制度是企业及其构成机构的行为准则;企业制度是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企业制度是对企业功能的规定、是企业的活力之源;企业制度是企业有序化运行的体制框架企业制度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体制保证。

规章制度在我们的工作当中应该无处不有。小到个人职责,大到企业规章,应该随处可见。特别是我们在工作中如若没有一个规范和标准的话,你的责、权、就没有办法量化,就没有你价值的体现,同样一件事,若有不同的人去做,所做的过程及结果肯定是不一样。所以说任何事都必须有一个标准,让所有的人围绕着一个标准去做,所做的过程及结果都是一样,这才是真正的管理。用规章制度实现非人化管理,会产生3方面的好处。首先,把智慧凝结下来。其次,解放了经营者。最后,实现规范化运作,抑制了人为因素。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实现员工职业目标的根本保证

首先,规章制度能够保障企业管理的有序化、规范化,最大程度的降低运营成本;其次,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它也是规范员工行为的规则,建立评判对错的价值标准,规范职业道德,使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利益得以保障。

每个人首先有他的社会性,而成为一个企业的员工,职业身份和职业操守是第一位的。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管理特点和企业文化来制定的。它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和控制,而是为了实现管理的公平性,使企业和员工始终保持在同一价值标准内,为了同一目标努力,实现双方更好的可持续的发展。

从狭隘思维出发,可以认为规章制度是管理员工的,但从更长远的眼光看,缺乏必要的、合理的规章制度的管理,企业是不能更好更大生存发展的。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它的作用是规范企业所有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经营过程的正常秩序。它体现的是企业所有者、管理者的意志。 我们的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是建立在一视同仁的基础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每位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也是一个员工具有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表现。因此,规章制度既保障企业的利益,也保障职工的利益。如果从后一个观点来看问题,我们就可以支持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了。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建立健康企业文化的根本保障

规章制度是企业经营的准绳和纪律,具有必须服从的约束力,也就是说制度是严肃的。企业每一项制度的推行、实施都有赖于每一位员工的努力。我们倡导人性化的管理,因此,规章制度在建立建设过程中,也会随着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更新与完善,使之更具有推行性,更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虽然我们的制度具有约束性,但更需要大家自觉遵守和执行,任何无视或违反制度的行为,都要根据性质和情节受到程度不同处理,同时,企业也欢迎每位员工积极为企业的发展建言善策,为企业提出可行性管理措施的行为,也会受到嘉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管理的公平和公正,企业才能更加健康有序稳健的发展。

企业发展规律篇4

管理信息化不同于技术、设备的自动化,它涉及到不同社会环境中管理模式的差异、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理念的不同和整体员工的素质差距。所以试图通过引进国外品牌软件来实现跨越式发展就难免要走弯路。美国等发达国家erp发展的历史也印证了这个规律,从mrp到erp前后经历了40多年,才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而且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只应用这一种软件。

管理信息化(会计信息化是其中的组成部分)发展的规律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整体把握。要有大系统观,在大系统的框架下进行总体规划。二是夯实基础。没有基础工作,就没有信息化,再好的软件也用不了。三是循序渐进。不要奢求一步到位,因为企业的技术、资金投入、人才培养和管理水平都是逐渐发展的。四是符合实际。不能贪大求洋,只有符合行业生产特点、企业管理特色和自身发展阶段需求的,才能收到成效。五是阶梯式发展。只有一步一个台阶,扎实前进,才可实现决策支持的目标。

(二)做好基础工作比购买好的软件更重要

万丈高楼平地起。系统集成首先要建立统一的编码,这是一项非常艰苦细致的基础工作。很多企业肯花大价钱购买软件,但是却忽视了这项基础工作,或所属部门各自为政、难以统一,最后系统无法集成,造成项目失败。

(三)没有人才就没有可持续发展

没有人才就不可能进行信息化建设。实践证明,依靠外部的咨询顾问公司是不可能解决企业各具特色的全部管理问题的。所以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时,一旦涌现出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一定要设法稳定住人才,防止被其他企业争夺。

(四)必须是一把手工程

信息化工程投资大、周期长且存在许多内部和外部风险,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痛苦、艰巨的过程。企业决策层对此必须要有清晰的认识并制定合理、切实可行的规划,包括推进各项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组,各种基础数据的准备;协调、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培训人员到位等。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信息化建设的失败。管理层必须具有始终如一的信心和决心。

二、企业会计信息化深入发展的方向

企业会计信息化深入发展的方向是在大系统内实现从财务会计信息化向管理会计信息化的发展,这需要站在大系统的角度来看发展方向,才能与经营管理信息化实现有机融合。

(一)扩大和提高认识问题的视野

应建立“大会计”的思维和胸襟,从管理者而不是技术人员的角度来制定会计信息化深入发展的方针与策略。

企业发展规律篇5

key word:people's thought forms law of development enterprise staff thought activity characteristic

加强对人们的思想形成发展规律的研究与探讨,是企业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关注那些影响对职工思想的因素,知已知彼,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超前思维,才能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头。

一、人们思想形成发展规律的三个要点

思想政治工作学的研究表明,人们的思想形成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人们的思想形成发展规律有三个要点:即人们的思想是在客观外界条件和主观内部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人们的思想是通过社会实践得以实现和不断丰富的,人们思想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复杂和曲折的过程①。

就第一点内容来看,人们的思想在客观外界条件和主观内部因素相互作用中,构成了人们思想的同质性与异质性的统一。

第一,人们的思想所处的在客观外界条件决定了人们的思想具有的同质性。人们的思想是人脑的机能,也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恩格斯指出:“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一一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②客观世界包括人们所处的整个客观外界条件,其中又主要是指社会存在,即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在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归根到底,人们的思想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影响其思想形成和发展变化的客观外界条件,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构成的,其中主要的是社会经济政治生活。同时社会意识,社会思想道德风尚等等,也对其思想的形成、发展和变化有重大的影响。人们在一定阶段上的思想活动及其对各种事物的看法,一般都可以从他们所处的客观外界条件,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社会经历以及所受的教育等方面找到合理的解释。在同一客观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们,由于他们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社会地位和政治、经济利益的―致性,从而在思想观念上具有共同性、同质性。

第二,在客观外界条件下人们的主观内部因素不尽相同决定了人们的思想具有的异质性。对于同一客观事物或现象,在不同的人们那里会有不同的反映。在同一客观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们,在思想上往往也有很大的不一致,各具有各自的特点,具有相异性、异质性。这些特点往往会使他们中的一些人对待重大的历史事变采取不同的态度,甚至会导致政治上的分野和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人们思想所具有的异质性,是由他们的主观内部因素不尽相同所决定的。这里所谓的主观内部因素,主要是指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对世界、对社会、对人生的各种观点、信念以及生理、心理特征、文化素养、智能结构等。这些主观内部因素一经形成,人们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去对待自己所处的客观外界条件,接受什么样的客观外界影响,就会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或选择性,不同的倾向性或选择性,导致了人们思想的异质性。

第三,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制约着人们的主观内部因素的选择,从而决定着人们的思想形成和发展,也决定着人们可以用统计规律对人们思想规律性内容的揭示。促使人们的主观内部因素的选择、有分析地对待客观外界条件的影响,并制约着客观外界影响的结果的,是人们的需要和利益。人们在接受客观外界条件的影响时,总是根据自己的某种需要来进行选择和确定取舍的。这是因为,只有当人们对一定的客观外界事物有了某种需要时,才会引起他们对这些事物的关注,从而引起他们的思想活动,需要是人们思想活动中的一种内在的动力。而人们的需要归根到底是由他们所处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具有社会的性质。一个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就不能不同其他人发生一定的关系,不能不受社会需要的制约。这种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的相互关系,实质上也就是各种不同性质的利益关系。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③。这样,无数的个别愿望和个别行动的冲突,导致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实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但是,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④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内部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因而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但是,在需要和可能之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之间,仍然会经常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往往就是在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不同利益相互关系的过程中产生的。

就第二点内容来看,社会实践作为人们正确思想形成的来源,作为人们正确思想得以实现的行动力量,作为人们正确思想不断地得到检验和证实的标准,对人们思想的形成、丰富和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一,社会实践作为人们正确思想形成的来源,它使人们的思想在能动地反映事物的本质联系和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对事物的未来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预见和预测,并根据现实的条件和人们的需要,提出一定的目的、目标、主张、任务,以及相应的具体行动路线、计划、措施,选择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方法等,用以指导人们的行动,影响事物的发展进程,从而使客观世界发生人们所需要的变化⑤。

第二,社会实践作为人们正确思想得以实现的行动力量,它会通过由人们思想所支配的行动,使精神的力量变为物质的力量,从而使某种预定的目的、目标、方案、计划等得以实现,进而引起客观世界的变化,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⑥在这一方面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投身于实践,这正好是思想政治工作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就第三点内容来看,人们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形成后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且个体意识和社会意识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揭示其多种因素如何综合作用,寻找独立性之后的复杂原因,确定不平衡之中的相对平衡,正需要思想政治工作从中找到正确答案。

第一,人们的思想是由社会存在,由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特别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等客观外界条件决定的。同时又受到人们不同的个人实践地位、切身经历、知识素养、个性特征等主观内在因素的制约。因而人们思想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各自不同,有的比较正确,有的比较片面;有的比较深刻,有的比较肤浅;有的比较敏捷,有的比较迟缓。并且这些客观的和主观的因素,在人们思想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不是简单地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交互作用的,从而使人们的思想呈现出复杂的矛盾运动,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层次性等复杂状态。

第二,社会意识各种形式的发展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之间又都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因而人们的思想不能简单地看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直接结果,而往往是经过许多中介环节的曲折反映。在人们的思想,特别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而且还明显地受到国内外各种不同性质的思潮或流派的影响,受到各种社会意识交互作用的影响。以致往往在一个人的头脑中,融汇着新思想与旧思想、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的矛盾运动,或者同一个人在这种思想观点上比较正确,在另一种思想观点上又可能是不正确的。这些表明,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这种相对的独立性,促成了人们思想发生、发展过程的复杂性。

二、企业职工思想活动的新特点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努力研究与探讨企业职工思想活动的新特点,已经成为我们探索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的新课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实际发生的新变化反映在职工的头脑中,使职工的思想活动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为我们研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提出了新内容。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职工的物质利益需要进一步强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善于把思想工作与物质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一方面,要高度重视职工的物质利益要求,努力满足职工合理的物质利益需要;另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企业职工正确对待物质利益需求。市场经济具有双重效应,既有正效应,又有负效应。其负效应主要表现在它有盲目性和自发性,容易产生和滋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因此,越是发展市场经济,越要加强和改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其次,在市场经济利益多元化过程中,企业职工的政治意识容易淡漠化、精神需求趋向多样化、个人主义意识强烈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与开展多样化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使职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并为之努力奋斗;另一方面,要采取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及寓教于各种文化活动、文明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之中,使职工在紧张的劳动和工作之后,得到高尚、健康、愉快的精神享受。因此,在新的形势下,既要高唱主旋律,又要提倡多样化,这将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积极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

最后,在进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企业职工的思想观念也朝着现代化方面转变。这就要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实现现代化,即思想政治工作者首先必须具有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并运用现代化的教育工具和手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企业的现代化发展事业培育出一大批现代化建设的人才。同时,要努力加强学习,尽其所能掌握各种现代知识,为做好工作打下知识基础。第三,使自已的思维方式现代化。现代化的思维方式具有四个显著特点:其一是具有战略思维,即善于从企业的全局、长远、根本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其二是具有创新思维,即善于开拓性、预见性和超前性地思考问题;其三是具有立体思维,即善于从企业的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各个层次来辩证地思考研究问题;其四是具有效益思维,即思考问题时善于捕捉信息,以最快的速度取得最佳的效果。实践证明,只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思维方式现代化,才能实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的现代化。这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改进与创新发展的大趋势,也是当前我们积极探索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的新任务、新方向和新目标。

参考文献:

【1】杨华:探索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规律,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5

【2】宋美蓉:浅谈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品牌(理论月刊),2010/03

【3】雍 涛:创新党建工作 推动科学发展,供电企业管理,2009/06

【4】温连军:试论政治学视野下国有企业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政治学研究,2010/03

【5】戴钢书.《思想政治教育统计研究方法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注释:

① 参见戴钢书.《思想政治教育统计研究方法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8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661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企业发展规律篇6

一、企业科学发展离不开法律事务服务的支持

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必须在国家法律框架内进行,所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只有依法进行正常的经营与发展,才能够获得国家的支持和保护。但是,在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如果企业不知法、不懂法,那么企业就有可能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因不知法懂法而违背法律法规并且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也有可能因为不知法懂法而失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机。因此,在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企业管理层必须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知识的重要性,认识到法律事务服务对于企业发展和经营的重要性,争取获得法律事务服务的支持,大力加强企业的法制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防范企业因不知法、不懂法而陷入经营与发展的风险,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事务服务必须切实为企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要想促进企业的快速、全面、可持续发展,必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法律事务服务单位作为企业发展的必要组成,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也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各种方式主动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事务服务,切实帮助企业回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及时处理企业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真正起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努力提高法律事务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大力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大力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事务服务单位必须参与到企业管理制度之中,帮助企业认真分析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避免企业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避免企业管理制度中出现法律法规方面的漏洞。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企业权利的正常行使,保护企业的正当利益。企业既要在法律的前提下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又要在法律的前提下履行属于自己的义务;同时,企业还要在法律法规的规范内要求客户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除此之外,企业还要认真分析本行业特点,认真分析本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现代管理制度体系,将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制度化、法制化,保证企业各种活动的法制化规范。

2、努力提高企业各阶层的法律意识

努力提高企业各阶层的法律意识是现代企业进行法律事务工作的前提。企业要想依法管理企业,维护企业正当的权益,就必须努力提高企业各阶层的法律意识,特别是企业管理层的法律意识。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事务服务单位要认真分析企业各阶层工作的需要,为不同阶层的工作人员制定贴身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且严格按照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从而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事务服务单位还要帮助企业大力加强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广大职工的遵法守法意识,提高广大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

3、努力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自身的规范,是建立在法律法规之上的现代经济制度,在企业的市场行为中必须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如果由于合同、协议签订过程中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法律法规问题,必将给企业带来损失。为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法律事务服务单位必须认真帮助企业树立合同意识,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对合同、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严格进行监督,避免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4、努力提高企业处理各种纠纷的能力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面对的是各种各样事情或者客户,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在针对这些纠纷处理的过程中,法律事务服务单位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和企业相关的纠纷,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利益,最大程度改善企业法律纠纷的环境,提高法律事务服务的质量。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全球一体化时代的到来,企业所面对的法律纠纷必将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事务服务单位必须真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通过各种手段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企业发展规律篇7

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念与特征

(一)内涵分析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就是企业通过创建法律顾问部门,设置专业的法律工作岗位,对企业一切经营活动、法律事务等进行审核与指导的一种制度。该制度源于律师制度,企业的法律顾问需要达到特定的行业标准与资格等级,其工作宗旨就是对企业负责,保证企业的合法经营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特征分析

1、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各大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加快了改革重组步伐,逐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灵魂之一就是依法治企,实现企业的合法化经营。一方面,企业面临复杂的市场竞争、经济矛盾;另外,企业也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种形势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应时而生。企业只有通过创建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培养或引进专业的法律顾问人才,及时化解企业所面临的法律困惑,解决法律问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保障。

2、国家法律制度的根本要求

国家法律制度对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提出的最根本要求就是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然而,企业要恪守法律规范、遵循法规准绳,必然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法律顾问机构,为企业的各项业务、经营、交易、合作等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也能为企业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出谋划策。

3、法律职业制度发展的必然

自从我国走依法治国的道路以来,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法律职业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推动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各类与法律相关的岗位,律师、法律顾问等都在逐步走向职业化、专业化。企业要融入法治社会,实现专业化的法制化经营与管理,势必要建立专业化的法律顾问制度。

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内容

(一)规范的组织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是一种典型的企业组织制度,企业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组织保障,企业作为法律执业组织需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法律顾问执业也需要一个健全、完善组织机构的规范与约束,这样才能推动法律顾问执业工作的健全发展。企业应该创建属于自己的法律顾问机构,而且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首先是完善的体制管理。企业必须能够对所创建的法律顾问机构进行妥善地领导、组织与管理。同时,企业必须拥有正规的法律顾问工作部门,且能够满足职业需要。

其次是规范化、合法化执业。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必须接受并服从国家相关机构、行业组织以及企业等的管理、规范与约束,有组织、有纪律地执业。

(二)从属于人事管理制度

法律顾问是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首先需要夯实并完善企业的人事制度。企业要有科学的人才管理理念,本着任人唯贤的原则,公开、公正选拔、引进高水平的法律顾问人才,将法律顾问管理纳入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中,形成企业法律人才储备。企业也要对现有人才进行培训,加强思想教育、做好行业约束管理,让法律顾问管理逐步走向企业人事管理程序。

(三)完善的工作制度

任何一个行业、部门工作的开展都需要统一、规范的制度约束和科学的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同样需要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的规范与管理。企业只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才能有效防范法律顾问工作的风险,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中的问题分析

(一)企业法律顾问缺失独立性地位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最早源于西方发达国家,该制度的优势得以发挥的前提是法律顾问在企业中处于独立地位,也就是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对企业股东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这样有利于法律顾问的独立工作,不受企业内部管理层的干扰与管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的职能作用。实际工作中法律顾问的独立地位得不到保证,受到企业管理层的约束,甚至接受其领导,法律顾问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法律顾问执业缺少法规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给予了一些特权,例如:企业经营决策权、规章制度的审核与执行监督权等。然而,目前的法律法规却未曾对这些权利给出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对职权的行使制定具体规范,这无疑会导致企业法律顾问在执业过程中有所顾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展有待完善。

(三)配套性制度缺失,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受阻

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之一,既要发挥顾问监督与引导作用,又须积极配合企业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只有当法律顾问制度与企业各项管理制度配套运行时,才能真正体现法律顾问制度的价值,推动该制度的顺利运行。

然而,从目前来看,各个企业忽视了制度配套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集团企业,总公司与分公司无论是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都有自己的特点,分公司未能根据自身情况来设定法律顾问部门,集团总公司的法律顾问也不能有效为分公司的运营提供配套科学的法律决策。这就出现了企业法律顾问权责同其内部管理制度之间相脱节的问题,法律顾问制度得不到顺畅执行。

(四)企业法律顾问专业素质亟待提高

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的前提是拥有一批高度专业、高素质、高水平的法律顾问队伍,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达到规定的法律从业资格等级,同时,又能掌握并了解所服务的企业的具体情况,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决策、运营发展提供科学的法律依据和服务。可是从现实来看我国各大企业无论是大型国企,还是中小民营企业,其法律顾问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都有待提高。具体体现在:

一是法律专业基础薄弱、资格等级较低。目前,由于企业长期以来忽视了法制化管理的重要作用,忽视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使得就职于我国企业的法律顾问人员普遍专业水平落后、资格等级较低,不具备顾问资格,或无法完成企业法律顾问的相关任务。

二是法律监督意识差,专业素养较低。企业正是因为缺少专业的法律顾问队伍,缺少健全稳定的法律顾问体系,才使得企业法律监督意识淡薄。现有的法律顾问人员专业素养较低,无法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合法性提供专业性建议。单纯为了眼前利益,协同企业非法生产经营,最终东窗事发后为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五)企业法律顾问决策参与度有限

由于现代企业缺少对法律顾问的重视,使得法律顾问制度难以落到实处,在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的参与度十分有限。现有的企业法律顾问主体任务依然局限在:经济合同审核、工商登记等,法律顾问在企业中依然处于被动的被领导地位,法律监督与经营决策权未得到充分发挥。

四、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体制,保障其独立地位

企业要全面分析、综合权衡自身法律顾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视力度,从问题入手积极改革并完善自身的法律顾问制度,使其有效配合于企业的经营体制,融合于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并维护企业法律顾问独立的地位。 例如:对于大型集团企业来说,可以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起企业风险防范法规体系,形成集团总公司、分公司两级法律顾问制度;形成法律顾问结构与职位的层级划分,以此来提高法律顾问制度运行的专业化、规范化。集团总公司法律顾问部门全权负责集团企业整体上的法律事务,并监督与指导分公司法律顾问部门工作。

实际工作中,必须确保法律顾问部门的独立性,也就是实行法律顾问直接对企业股东负责、直接向企业投资人报告的制度,从而维护法律顾问工作的专业性,促进其顾问、监督等作用的充分发挥,依靠该制度来规范并约束企业的合法化经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地位。

(二)完善事前预防机制,提高决策参与度

要想有效防范企业经营运营的法律风险,就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事前防控作用。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应该同各国管理部门、业务部等展开合作,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打造出事前防范联合机制。

一是实行联签制度。企业各部门业务的开展、决策的制定必须由法律部门参与审核。实行法律部门与财务部门联签制度,也就是企业各部门重大的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等费用的申请需通过法律部门的审核,确定其合法性后,财务部门才能下拨费用。

二是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程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具体工作流程创建法律风险防范程序。其中具体包括:物资采购的法律风险防范程序、合约签署的风险防范程序、企业预算结算等的风险防范程序等,也就是确保企业法律顾问部门能够时刻参与到企业经营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时刻为企业的合法化运营提供法律依据。

(三)加强立法,优化法律顾问执业环境

国家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必须意识到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中法规保护的缺失问题,加大立法力度,利用法规制度来确保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权益,为法律顾问在企业的执行工作创造有利的执业环境,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四)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素质和水平

企业要依托于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法律顾问人才的选聘、培养与管理,采用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结合的制度,设定严格的法律顾问岗位准入标准,所任用的法律顾问人员必须达到设定的资质标准、等级资格。同时,也应该加强法律顾问岗位培训,使他们能够深入掌握并了解企业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培养他们准确掌握客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的变化,从而能为企业经营与发展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五、总结

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企业现代化发展的结果,也是法制社会建设的必然趋势,企业要想实现长期的合法化、合理化经营,就必须创建一套符合自身经营管理体制的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该制度,发挥该制度对企业自身发展的支持作用。

参考文献:

[1]杨忠锋,张军霞,袁福盛.论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及权利运作方式[J]. 法制与社会,2008―3―15

企业发展规律篇8

一、法律对煤矿企业的重要性

煤矿企业属于资源类企业,其生产与发展的基础便是煤炭资源,但对于任何企业而言,仅凭借单一的资源难以促进企业综合效益的提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煤矿企业发展面临着诸多的挑战与压力,为了适应全球化、一体化经济发展的需求,煤矿企业应注重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1]。近几年,煤矿事故频繁,严重影响着企业的效益,制约着企业的长足、稳定与健康发展,为了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法律宣传、管理与建设是必要的。法律对煤矿企业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安全性。针对实际安全生产与管理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煤矿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炭法》等有效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理,在此情况下,不仅能够掌握煤矿企业生产的状态,还可以借助相关的法律信息,整改生产与管理中的不足,进而指导企业的运作;同时,针对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借助事前措施,为企业安全运行提供法律支持,进而将减少因突发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将保证企业内部环境的安全。其二,合法性。随着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随之形成,为了保证该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以此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与优化配置,要求煤矿企业应开展公平、有效与有序的竞争。但目前,煤矿企业的市场竞争存在无序、过度与缺乏竞争等问题,此时便需要法律的支持,如以《竞争法》约束恶性竞争,倡导文明竞争,进而为煤矿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合法的竞争氛围[2]。同时,通过法律法规能够约束和规范煤矿企业管理与生产,进而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其三,经济性。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煤矿企业为了获得生存与发展,均十分关注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在公开的法律信息支持下,煤矿企业开展的各项工作成本均得到控制,如在项目建设、设备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以《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为依据,企业间的竞争将更加充分,进而其交易成本将大幅度减少,工程工期也将有所缩短,生产质量将得到可靠的保障,而企业效益在此基础上也将更加显著。

二、煤矿企业法律宣传、管理与建设的不足及建议

在煤矿企业生存与发展过程中,法律十分关键,虽然我国颁布了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如《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及行业法律法规等,但在法律宣传、管理与建设等方面均存在不足。首先,煤矿企业未能全方位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生产参与单位与人员不了解规定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对于小型煤矿企业而言,相关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一旦发生事故,难以明确划分事故责任。其次,法律中对关于煤矿安全事故的管理力度不足,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事故企业、事故责任人等做出惩戒规定,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如惩处量过轻、事故责任规定不细致、赔偿金额过低等,在此情况下,难以有效约束煤矿企业管理人员。面对较低的处罚量,各煤矿企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影响着法律威慑作用的发挥。最后,各项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一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找到适合的法律依据,如事故伤亡赔偿金额,其标准缺少统一性与一致性,仅能以地方性法律规章制度为依据[3]。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并结合本国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科学的、有效的法律法规,为煤矿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针对各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应给予及时的解决,细化条款,保证各项规定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与实效性;针对事故伤亡罚款与赔偿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核定,规定合理的矿难伤亡处罚与赔偿标准;针对惩处力度不足的问题,应提高重大事故的最高刑期,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明确处罚的标准与程序,以此保证法律惩戒与威慑作用的发挥。同时,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煤矿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让参与单位及人员明确法律的重要性,通过法律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开展,让煤矿企业领导人员、从业人员树立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的理念,明确自身所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通过人员间的学习与交流,促进其法律知识体系的完善;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应借助法律信息,规避劳动用工、企业兼并重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以此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4]。

三、总结

综上所述,当前,煤矿企业发展正处于困难期,为了有效应对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与挑战,为了扭转企业效益持续下滑的局面,煤炭企业均积极探索着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煤炭企业转型与整合发展期间,各企业要把握发展机遇,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改革,以此促进自身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各煤炭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明确法律的重要性——它是保证企业合法、安全与高效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目前,煤矿企业未能关注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与建设也不够完善,在此情况下,本文提出了以上几点改进建议,希望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的基础上,煤矿企业借助法律宣传与相应的法律法规,摆脱发展困境。

作者:王勇 单位:河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二矿

参考文献:

[1]王晨,薛倩,闫海涛.转型期法律文化对我国煤矿企业安全法制影响力研究[J].煤炭技术,2013(,12):249-250.

企业发展规律篇9

依法治企是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随着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油田企业的法制化建设日益面临着新的挑战。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必然要求,油田企业要稳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就必须贯彻依法治企的基本方略,规范经营管理,提高竞争力,打造一流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相继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对依法治企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强烈要求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企业依法决策的需要。目前的企业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市场客户变化的需求时,常常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对企业技术革新、市场营销等相关目标做出重大改变,而这些决策上的改变常常涉及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因此,在企业决策时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上需要参考相关法律知识作为依据。企业只有实行全面完善的法治化建设,才能够保证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依法治企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是企业长远发展、和谐稳定的前提。依法治企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就能够保证企业员工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如果企业能够在员工的工资、福利、制度等问题上,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实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员工对于企业的付出就是巨大的。因此,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稳定企业发展的前提。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有效保证企业生产过程的合法性,就能够很好的保证企业的干部员工各个层面按照规章制度依法办事,这样企业在生产上才能不断的完善提高。

(二)依法治企为企业管理保驾护航

实现依法治企是每个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经之路,为企业管理保驾护航。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个企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最大程度的获取利润,企业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和活动都是围绕着这个核心开展。然而很多企业对依法治企的认识陷入了一个误区,有的决策者认为法律限制了企业获取更大的利润,从而进行违法经营。事实上,法律治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自身利益通过合法的途径得以实现。因此,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能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还能为企业带来更高更多的收益。

(三)依法治企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守法律法规是企业实现经济利益的客观要求,也是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活动,比如:合同管理、规章制定、工商登记、纠纷管理等都与法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提高企业法治程度,能够提高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促使企业形成依法治企的经营模式,转变企业经济利润增长模式,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

(一)坚持依法治企,强化法治教育,培育全员遵规意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集团公司一系列制度措施的出台,都要求我们加强普法教育,引导干部员工学法懂法,增强法治意识。一要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员工大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全员法律意识,真正用法治思维去考虑问题、谋划发展。二要突出教育重点,围绕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确保人人知法守法、人人遵章守纪。三要坚持开展送法到基层系列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不断加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干部员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共同营造人人知法、守法、敬法、畏法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依法治企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保护企业经济权益

把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活动都纳入法制规范的轨道,加大企业普法的开展力度,实施依法治企,能够改善企业管理现状,对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当前油田企业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标准也在日益规范起来。越来越严格的法律环境直接影响了企业内部的管理秩序,要求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依法治企与企业制度相结合,规范企业经济行为

企业规章制度是依法治企的基础。企业应该注重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用规范化的制度来对企业的各种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让企业的制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规范化,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强化内部管理,规避经营风险,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依据。通过把依法治企与企业制度相结合,规范企业各种经济行为,保证企业依法获得利益。

(四)坚持依法治企与企业文化相结合,增强企业凝聚力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的法制文化建设,把依法治企和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以法制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可以鼓励、约束企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在浓浓的法制文化氛围内,企业和员工都会以守法为荣、企业开展各项活动也会合乎法律的要求。比如开展以综合文艺晚会为主体的文艺表演活动;以企业管理创新、企业员工法律知识讲座;以法制图片、图画为主体的展示类型活动等法治相关活动,扩大教育面,营造浓厚的依法治企文化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

企业发展规律篇10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制宣传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咨询、授课、开办讲座等形式,抓好中小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引导和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自觉地把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抓好中小企(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正确处理与企业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对中小企业实行跟进式服务,企业发展到哪儿,法制宣传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运用各种传媒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央和省、市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宣传司法行政机关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宣传服务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成功经验,使司法行政机关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服务保障职能得到更加充分的显现。

二、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规范执业,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抓好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把司法部提出的“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廉洁自律”二十四字要求,贯穿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实现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认真学习、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空间,满足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对企业委托的法律事务,无论标的大小、收费多少,一样尽心尽力,热情服务,不敷衍塞责。对新开办企业或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尽可能实行优惠收费,给予扶持。以企业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的标准。

三是增强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动性。以信息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将各类法律服务执业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专业分工及服务人员名录告知社会或提供给企业,或主动向企业推荐业务能力强、诚信度高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不同层次的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提高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之间,企业与职工群众之间,企业与其他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帮助企业平息纷争、化解矛盾、减少诉讼,使企业能集中精力发展生产、搞好经营。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对经济状况恶化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兴办的企业和经济特别困难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法律援助,实行减、免收费,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走出困难,发展生产经营。

六是支持企业建立自己的法律服务组织。积极为中小企业培养法律人才,指导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处或其它形式的法律服务组织。积极探索社会律师、公司律师、企业法律服务组织相结合,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路子。

三、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妨碍中小企业发展的违规违纪行为

一是加大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中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办理企业法律事务中冷、硬、横、推,或吃、拿、卡、要,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取信于企业。

二是切实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市场主体,坚决清除假律师、假公证员、假司法鉴定人员、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诉讼掮客和乱设、滥设服务站点的现象,让企业享受规范的法律服务。规范执业行为,坚决杜绝收费不办事,受托不尽心,巧立名目乱收费、恶性竞争等不良市场行为,完善诚信服务体系,让企业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是认真负责地受理企业对法律服务业的投诉。健全各级各类法律服务投诉机构和投诉受理程序,以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查处投诉案件,防止扯皮推诿,所有投诉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投诉人作出负责的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和人员,严格依照行政规章和行业规范严肃查处,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对因过错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以良好的行风行纪,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业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使服务保障工作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

企业发展规律篇11

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原则与标准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需要遵循科学化的原则与标准。在原则方面,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地位的原则,党对企业起到政治领导作用,确保国有企业的发展处于社会主义正确发展路线上。为国有企业提供思想动力和政治保障。党组织是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者,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在企业运营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国有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都能在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下来进行。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还要遵循围绕国有企业发展目标进行工作的原则。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其他企业,都是经济组织,企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是经济效益。国有企业要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要在发展中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要围绕国企的经济目标来开展工作,保证企业的生产运营处在正确的轨道上科学发展。

本着以上原则,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标准是: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基本功能的发挥,保障企业内部各种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保证国有企业完成其社会责任,经济责任以及政治责任,保证国有企业中党建工作对整体党建工作发挥良好的推动作用,保证党的各项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在国有企业中得到贯彻实施,保证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和高层领导能够廉??奉公[2]。

三、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策略

(一)做好党建工作的流程化

党建工作的承接形式和流程是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环节。企业党建工作需要将党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向企业内部宣传,监督企业执行相关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并帮助企业在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指引下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党建工作的流程化直接决定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能否在正确的理念指引下进行工作。国有企业各级党建工作组织应该把如何承接和承接的具体工作方法,工作原则等进行科学的管理,对承接对象进行分类,选择合适的承接方式,便于向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接的环节要形成制度,并且严格依照制度进行,制度应具有实际操作性,兼顾形式和内容,帮助国有企业顺利消化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在这些政策的指引下不断前行,利用党建工作提供的思想动力推动自身发展。

(二)提高国有企业员工对党建内容的学习

要实现国有企业内部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就要保证党建工作人员的素质合格,企业员工对党建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并且接收党建工作的各种要求,参与和支持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这就需要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知识进行传播,让国有企业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党建工作,支持党建工作。学习党建知识如同学习交通规则,什么时候直行,什么时候转弯,什么时候要绕行,是否有限速,这些交通规则不经过认真学习,行人就无法有序地、安全地进行交通活动。在国有企业进行党建工作,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党建知识的培训,帮助员工了解党建工作原则和内涵,更加支持党建工作[3]。

当前部分党建工作进行的会议,部分党员和群众记的笔记,仍然是官话套话,假大空,完全不具备实际操作性,这样只能进行部分理论的学习,而难以将理论联系实际,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在国有企业进行党建工作的培训学习,要注意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将员工的利益和企业利益一样关注,把党建工作的学习当做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党建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当遇到重大决策时,党组织要发挥先锋领导作用,积极参与,监督企业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行工作引导。

(三)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

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升需要在采取的措施和方法上进行科学提升。党建工作要被党员和普通职工接受,要真实反映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和法律法规,要实现党建与国企各项工作施行的协作。党建工作要采取创新的方式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实帮助国有企业发展[4]。

企业发展规律篇12

一个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离不开大型企业的拉动,但更需要大量蓬勃发展的中小企业来推动。现实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在其社会经济生活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提供就业机会、活跃市场气氛、进行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等方面承载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实践证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不仅有利于加速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扩大出口、增加税收,而且有利于充分就业、分配公平及社会和谐。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顺应时代潮流,各国先后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本国的发展战略,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措施。新世纪带来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希望。作为我国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小企业,是实现经济发展新希望的基础之一。为此,必须加大对我国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扶持力度,确保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全面的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进而使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扶持的特点

中小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小企业政策法律调整的特殊性。保护性、扶持性与规范性三者是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扶持的统一体,单就中小企业政策特殊性而言,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既涉及民营经济政策,又属于产业政策,还与企业社会化服务政策密切联系,因而带有根本性、全局性与体系性等特点。

我国的政策法律扶持有别于西方国家。考察各国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路径,可以看出,各国中小企业政策一般都体现在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中,中小企业法成为中小企业政策的制度化、法律化的产物,与国家中小企业政策密不可分。在中国,市场经济法制形成之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体系是以单一的政策为全部制度要素的,而市场经济法制形成之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体系转变为以政策和法律互补到政策和法律并重的过程,其中,政策仍是重要的制度要素之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国式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体系必将向政策法律化方向发展。现实的中国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支持体系是在自成体系的基础上,又相互配套,最终达到相融一体的。在我国,现行的中国政策法律支持体系的表现形式,就是指以《中小企业促进法》?穴2002年制定?雪为核心的有关中小企业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政策法律文件的总称。

二、我国现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法律扶持绩效分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国政府长期致力于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的扶持政策和有效的法律保障,目的就是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创造宽松公平的市场环境。

(一)我国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扶持的成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总体看,我国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法律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越来越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及配套措施,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特别是2002年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部全面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国性的正式文件。改革开放30年来,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促进了各类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政策法律扶持成效显著。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的难题,更是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实施积极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且已初见成效。我国从1998年开始陆续出台有关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中央与国家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雏形,改善了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2002《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出台为中小企业金融政策奠定了法制基础。为此,所取得的成果更是明显的:首先,初步建立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金融机构体系。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体系。其次,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近几年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熏从市、区到县、乡、镇设立了大量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4247家,担保资金2334亿元,中小企业贷款累计担保额已达1.75万亿元,累计担保企业90.7万户。第三,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综合配套金融服务体系逐渐形成。最后,中小企业创业板市场运行良好。

3.中小企业产业政策法律成效可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获得了巨大发展。它是以符合经济发展阶段要求的农副产品和第三产业为主的正确产业选择。从根本上改变了改革开放前以重工业产业为主发展中小企业的违背客观规律的做法,使中小企业走上了以轻工业(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第三产业为主的正确的发展道路。由此使中小企业保持了长久的发展势头,尤其是占中小企业绝大多数的乡镇企业的崛起,标志着我国工业化乃至国民经济现代化有着独特的发展道路,它不仅引起我国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的调整和变化,使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出现的劳动力结构和人口结构在由以农村为主转向以城镇为主这一世界性的一般发展趋势有了特殊的表现形式,而且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走向全面繁荣,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我国原有的工业生产力布局,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益,极大地缓解了城镇就业的压力,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中小企业财税收政策法律的成效明显。中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一国财税政策的支持,这已为世界各国发展中小企业所共识。改革开放前,我国中小企业受到国家关注的程度较低,鼓励和扶植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比较少。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植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我国有关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法律,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所得税政策。

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法律的成效新颖。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计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2007年2月23日,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从25个方面提出了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具体政策。这些政策法律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

(二)我国现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法律扶持不足的表现

从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立法沿革和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支持体系的内容可以看出?熏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循序渐进不断加深?熏相应的支持措施也日臻完善?熏但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熏还存在诸多问题?熏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押

1.中小企业法律支持体系不完善。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支持体系。如日本二战以来颁布了50多部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成为世界上中小企业法律支持体系最为完备的国家。我国政府为重视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核心,以《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规为支撑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框架体系。但是这一体系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现为:(1)中小企业的专门立法少、立法层次低、不配套。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以此来确立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基本政策及政府扶持领域等基本原则。在《中小企业基本法》的框架下,对中小企业不同活动领域进行专项立法或制定政策,用以具体落实《中小企业基本法》的各项具体要求和规定。目前?熏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明确规范中小企业组织和活动的基本法律即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只是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门性综合立法。虽然它标志着中小企业法律支持体系的开始形成,但与之配套的大量立法还没有出台。并且它只相当于中小企业基本法的地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立法层次高,除基本法外,还有一系列单行法。而我国中小企业立法除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单行法外,往往都是行政法规规章?熏特别是规章比较多。行政法规、规章上升到单行法层次的也比较少,特别是专门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单行法就更少。(2)中小企业立法内容不丰富、不具体、不明确?熏缺乏可操作性。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立法内容较为健全、完整和实用。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于出台时间较晚,其中的各项原则规定处于无具体法规支撑的务虚状态。虽然有关中小企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很多,但原则性规定多,内容不丰富、不具体、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

2.中小企业政策、立法发展缓慢。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小企业政策、立法发展缓慢。从各国中小企业政策发展史中可以看到,早在1953年美国就颁布了《小企业法》,日本则在 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新中国成立前有关中小企业的立法就很少。新中国成立后,关于企业的立法从头开始,并且,在对待企业的政策态度上,一直实行“抓大放小”方针,加上多年来依据所有制立法的传统,导致我国中小企业的专门性立法起步晚,政策、立法发展缓慢。

3.中小企业政策法律制定和实施机制不灵敏,造成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滋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有专司中小企业政策法律制定和实施的中小企业主体。特别是日本建立了一套专门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的组织结构体系和政策运行机制。我国在这方面显得较弱?熏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政策运行机制。由于职责不清,致使政策实施中出现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比较突出。

4.中小企业政策措施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中小企业促进法》主要还是致力于促进全面、系统的中小企业政策措施体系的建立?熏对于具体的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落实,还需要其他具体的中小企业政策来配套。目前?熏我国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有很多,但是没有建立起涵盖金融、税收、经营指导、技术创新等全方位的中小企业政策措施。

5.中小企业财税政策没有彻底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我国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必须看到我国中小企业财税政策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行中小企业财税政策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整体性。二是现行中小企业财税政策忽视了对中小企业竞争力的培养。三是现行中小企业财税政策手段单一,缺乏综合力度。

三、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支持体系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客观趋势下,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在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支持体系方面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支持体系,为中小企业全面、稳定、健康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证和法律保障。

(一)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关键作用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实行的是“抓大放小”的战略,政府一直是把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点,并没有给予中小企业以应有的重视。由于在政策和立法上向国有大企业倾斜,中小企业不易引起政府的关注,由此导致政府政策、立法有失偏颇。政府没有给中小企业以应有的礼遇。中小企业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接受着非国民待遇。因此,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尽快完善中小企业法律支持体系

为了从根本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核心,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逐步配套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小企业法律支持体系。为我国中小企业的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完备的法律环境。

(三)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

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是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离不开健全的中小企业政策措施。发达国家虽然各国国情不同,但是一般都在金融、财税、科技创新与指导等方面采取了较为健全的中小企业政策措施,形成了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主要包括金融支持体系、财税支持体系、创新支持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熏以及各支持体系的合理配套和有效衔接。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措施,以完善现行的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

(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法律保护以及财政、金融政策的诸多支持,同样也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化服务方面的支持。为此,首先,建立和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民间组织。其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情报网络,向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有关的市场信息、技术信息、调查信息资料等服务。第三,建立完善的培训服务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五)强化政策制定和实施机制

企业发展规律篇13

2.1法律风险意识淡薄

我国电力企业受政企合一发展理念的影响,实际发展过程中对法律风险认识不全面,对依法治企的认识不够,导致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种法律风险问题严重。电力企业职工法律风险意识认识不全面主要表现在竞争机制不科学以及电力设施验收不合理上。目前,我国仍存在着电力企业设备安装与电力企业无关的其他企业完成,导致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风险问题严重。另外,电力企业法律风险意识薄弱还表现在对法律知识了解不足上,导致企业难以顺利发展。

2.2合同管理水平低

合同纠纷是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主要的法律风险之一,是影响企业发展建设的主要因素。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比较完善的合同市场,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成为各行各业发展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的重点内容。我国电力企业在经济市场上一直处于弱势地位,部分电力企业职工合同意识淡薄,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法律工作人员不足,专业素养有待提高。另外,随着电力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与之相关的工作岗位数量越来越多,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与企业职工签订合同文件,受历史发展因素的影响,电力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难免会引起各种纠纷,为电力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法律风险。

2.3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企业管理水平逐渐提升,但是,在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内部存在严重的职权划分不明确、员工分工模糊以及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由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亟待加强,导致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问题数量不断增加。众所周知,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直接影响,由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实际发展过程中企业资产流失等问题严重,导致企业难以健康发展。

3强化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管理的对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市场经济法制体系越来越健全,电力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严格遵循各项法律制度开展各类经营活动显得尤为重要。实际发展建设过程中,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仍面临着严重的法律风险,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强化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对策做了总结介绍:

3.1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提高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电力企业管理者在明确自身发展状况后,应该具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众所周知,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求企业在明确自身资源配置状况、行业之间的竞争力现状以及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计划,如:如何在经营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怎样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故以及面对法律风险应该采取何种态度等。总之,电力企业要想强化自身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必须在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下,通过培养高素质和专业性强的法务人员以及聘请法律顾问等措施,为解决电力法律体制不健全、部门法律重叠以及执法产生冲突等问题做好准备。

3.2确保在经营制度中企业决策的合法性

经营制度中企业决策的合法性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要想解决经营管理中电力法律体制不健全,部门法律重叠,执法产生冲突等问题,电力企业必须在明确自身发展现状的前提下,对企业内部各种风险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再结合企业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引导下,企业管理者还应该引导企业进行科学合法的进行活动,对各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在履行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应该结合实际实施状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另外,面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现状,电力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合同、诉讼以及招投标等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提高电力企业各项工作流程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3及时更新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着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亟待加强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足等问题,要想解决上述问题,电力企业在制定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后,还应该结合现代社会的实际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应该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职工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以及企业管理制度等内容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法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作用,引导企业有效地规避各种法律风险。另外,电力企业还应该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引导企业管理者明确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管理水平提供动力保障。

3.4培养或者聘用专业法律风险管理人才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力由传统的技术竞争向人力资源竞争转型,企业要想获得快速发展,必须结合实际发展状况不断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想解决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工作人员不足,专业素养有待提高等问题,企业必须结合实际风险管理现状,培养或者聘用专业法律风险管理人才,为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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