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研究分析实用13篇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1

目前,分布式账户尚无统一权威定义。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将分布式账户定义为一种技术模式方案,在网络中实现对参与者交易活动的同步记载(FCA,2017)。数据记载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唯一性,交易与记录一一对应;二是记录连续不间断;三是记录格式标准统一;四是加密不可篡改。这些数据同步分发给网络中所有参与者进行存储、调取和比对。目前的主要应用领域为交易簿记、资产确权和身份验证等。与此相比,传统的“中心化”模式由单一的中央机构或系统,如央行支付系统、证券交易所等完成相关交易及其记载。需要指出的是,分布式账户并不是一项全新技术,而是随着共享数据库、加密技术、点对点传输网络等技术发展,进一步形成的多类技术组合方案(见图1)。

(二)区块链

区块链是分布式账户最主要也最具代表性的技术,具体为:网络中的所有参与者同步记录某一交易活动信息,并互相验证信息真实性,防范信息被篡改。在区块链模式下(见图 2),网络中的每一个参与者(即节点 Nodes)都拥有一个分布式账户,用以记录交易数据。当交易发生后,交易双方可以向网络提交信息,交易信息经加密后即不可篡改,并以命名为区块(Block)的数据包形式存在。每一个区块都要同时发送给网络中的其他参与者,与其分布式账户中的历史记录同步比对验证,只有网络中绝大多数(如需超过 51%)参与者均认可所载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一区块才能存入网络中的各个分布式账户,并与已在账本中存档的区块相链接(Chain),形成区块链(李文红和蒋则沈,2017)。

图 1:“中心化”记账模式示意图

图 2:区块链等“去中心化”记账模式示意图

区块链最早应用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生成、存储和交易,目前正探索向支付清算、会计、审计、证券交易、风险管理等领域扩展。业界普遍认为,支付行业可能会首先成为其应用的重点领域。例如,2015 年底,纳斯达克市场推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交易平台,用以实现部分非流通股票的交易和结算。瑞银集团在伦敦成立了区块链研发实验室,探索区块链在支付结算等方面的运用。中国银联与 IBM 合作,在 2016 年尝试推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行积分兑换系统。

国际上总体认为,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只在限定区域或机构内实施了小范围研发和应用,其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主要原因为:

一是运行效率尚不及传统的“中心化”模式。由于信息同步记入网络中所有参与者的账户,需要进行大量重复运算。二是运行成本较高。需大量消耗硬件设备、网络和电力能源等,且随着网络扩展和参与者增加,成本还会同步增长。因此,目前仅适用于少数场景:一是缺乏所有成员共同信任的权威机构;二是无需实时或高效地记录交易和存取数据;三是获取的收益可以覆盖高额的设备投入和资源消耗成本。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能否突破这些制约因素,实现大规模推广并产生变革性影响,还有待观察。

同时,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也可能对金融稳定产生影响。例如,此项技术具有“多边互信”“去中心化”等特征,交易活动脱离中央清算机制,可能会增加交易各方之间的风险敞口,增大风险监测和管控难度;同时,也可能降低用户对银行等传统金融中介和交易所的依赖,影响现有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一些科技企业在未受监管的情况下涉足金融业务,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在系统层面,还可能增加机构之间的关联性和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强化羊群效应和市场共振,增强风险波动和顺周期性,影响金融稳定。

(三)比特币等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又称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或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按照发行主体划分,数字货币可分为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数字货币两类。法定数字货币是指由中央银行依法发行,具备无限法偿性,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价值贮藏等功能的数字化形式货币。私人数字货币理论上不应称为“货币”,其本质是市场机构或个人自行设计发行,并约定应用规则的数字化符号,性质上类似于在一定范围内可流通的商品。

比特币为一种典型的私人数字货币,是区块链技术在全球的首个实际应用案例。比特币由参与者通过计算机,按照非常复杂的运算规则,以解出所设定数学算题的方式生成。比特币本质上是按照规定算法生成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信息,记载于所有比特币参与者组成的全球开放网络中。在每个参与者的服务器上,均可按照区块链的约定规则,同步记录并更新比特币的生成、存储、交易信息。根据其算法,比特币预计在 2040 年左右达到 2100 万个的生成上限,从而形成所谓的“发行量恒定”。

比特币及其理论兴起的背景为,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发达国家先后实施非常规货币政策,出现流动性快速增加、货币贬值等问题,引发市场对中央银行货币发行机制的质疑。比特币提出的“发行量恒定”“去中心化”“全体参与者共同约定”等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公众对改进货币发行机制的诉求,获得了一定的尝试和发展空间。

由于比特币仅为数字符号,缺乏内在价值和衡量标准,其价格主要由供需决定。近年来,随着后续投资者快速增长和入场资金大幅增加,以及多数持币者囤积居奇,比特币的供需失衡不断加剧,价格总体呈现大涨大落趋势,并出现较为明显的投机炒作现象。根据数字货币的主要服务提供商(CoinMarketCap)综合多个交易平台数据生成的价格,自 2009 年问世至今,比特币价格由 0 美元涨至2017 年底的 1.3 万美元,最高价位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的 1.9 万美元,之后一路走跌。截至 2018 年 3 月底,比特币价格为 6883 美元,较最高点下跌逾六成。

此外,依托比特币概念,市场出现了 ICO 等融资活动。ICO 是企业或个人在网络上公布创业项目方案(白皮书),以自行定义的代币(Token)公开募集比特币或其他具有一定流通性的私人数字货币,进而换取资金支持创业项目的行为。由于缺乏监管约束、行业自律和透明度等原因,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欺诈和伪造项目,形成规避监管的非法证券发行或非法集资渠道。

三、国际组织与相关国家/地区的监管方式(一)关于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技术

近年来,国际组织和各国监管机构普遍对分布式账户、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与潜在风险予以密切关注,并加强跟踪研究。金融科技虽然发展较快,但尚未产生新的金融模式,仍未超越存款、贷款、支付、证券发行、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范畴。因此,各国监管机构普遍遵循“技术中立”原则,按照金融本质而不是技术形式实施监管。对属于金融领域的业务活动实施“穿透定性”,相应纳入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在新技术、新模式还未成熟稳定的情况下,尚未有监管机构另行建立监管制度安排。

在国际组织层面,2016 年 2 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在纽约联储举行会议,专门讨论区块链的发展和潜在影响。参会者达成初步共识:应更积极地关注、监测区块链的发展应用情况,与业界保持充分沟通,但现阶段暂不需要制定专门的法规制度(FSB,2016)。2017 年 2 月,国际清算银行下设的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研究认为,分布式账户可能会深刻改变资产持有形式、交易合约履行和风险管理等实践,但还处于发展过程中,现阶段尚未获取充分证据,表明在短期内可以得到广泛应用(CPMI,2017)。

在国家/地区层面,美国证监会认为,在证券活动中应用区块链,只是用“分布式账户”记账方式代替传统的中央记账方法,改变了交易形式,但并未改变交易本质,因此仍需严格遵守证券活动的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管(SEC,2017)。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表示,将始终坚持“技术中立”原则,不按照技术类型或具体形式,而是针对金融活动及机构实施监管。就分布式账户而言,现阶段暂无必要改变现有监管体系和方式(FCA,2017)。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也表示,“技术中立”是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也是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任何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无论基于何种技术,都要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和惩处(FINMA,2016)。

与此同时,各国监管机构也普遍加强了对新技术的关注研究。美国证监会于2017年成立由 75 名成员组成的分布式账户工作组开展应用研究和风险识别,同时加强内外协调沟通。瑞士政府建立了由财政部、司法部、金融市场监管局等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以加强对区块链和 ICO 活动的跟踪研究。新加坡金管局于 2016年 11 月启动了分布式账户技术试验项目,与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技术公司共同探索在跨行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并与香港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分布式账户应用于跨境贸易融资的双边合作。

(二)关于私人数字货币

1. 关于私人数字货币的性质认定

各国普遍表示,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并不断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各国央行和监管机构普遍表示,私人数字货币不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和法偿性,本质上不是货币。同时,鉴于与美元等主权货币的兑换比率波动剧烈,其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会影响消费者权益、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中国、美国、欧洲、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香港地区等监管机构均了风险提示,提醒数字货币参与者关注投资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并防范黑客攻击、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潜在风险。例如,2018 年 1 月,日本大型数字货币交易所 Coincheck 遭网上黑客技术攻击,失窃约 5.2 亿个数字货币,市价约为 5.23 亿美元。

目前,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是否为金融工具意见不一,其性质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定。如德国财政部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金融工具,欧洲银行业监管局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则表示,数字货币本身不是银行存款或金融工具。美联储认为,数字货币缺乏内在价值,没有安全资产支持,也不是任何机构的负债,难以简单对其进行定性(美联储,2017)。与此同时,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认为,对于符合《商品交易法案》所定义“商品”特征的数字货币,应作为大宗商品进行监管(CFTC,2015);美国证监会认为,目前难以证明所有数字货币均不符合“证券”特征,对于符合“证券”特征的数字货币,应纳入证券发行框架进行监管(SEC,2017)。

2. 关于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方式

各国对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对与私人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业务进行限制甚至禁止,二是将与私人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业务纳入现行监管框架。

(1)对与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业务实施严格限制或禁止。2013 年,我国明确禁止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比特币交易活动。人民银行等部门于2013 年 12 月《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相关服务包括:结算、法币兑换、托管、抵押、发行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为信托、基金的投资标的等(人民银行等,2013)。2017 年,我国对集中数字货币交易活动进行了整治。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于 2017 年 9 月《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网络平台开展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定价、信息中介等业务(人民银行等,2017)。随后,要求各地政府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和环保等措施,引导辖内从事比特币生产(俗称“挖矿”)的企业有序退出。部分地方政府要求电力系统停止对比特币生产活动供电,并取消其他相关优惠政策。2017 年底以来,一些境内人士转向境外(以日本、香港为主)网站平台进行交易。2018 年初,又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对于在当地注册的集中数字货币交易场所,包括采用“出海”形式继续为国内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站平台,持续加强清理整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进一步强化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境内外政策风险,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并强调境外平台同样存在系统安全、市场操纵和洗钱等风险隐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018)。

在其他国家,如俄罗斯政府认为比特币的推广及匿名支付,会对本国法定货币产生替代效应,影响公众对法币的信心,故予以禁止。泰国央行禁止银行参与任何数字货币交易活动,包括自身投资或交易数字货币、设立交易平台、为交易提供信用卡等支付或融资工具、提供投资咨询等。韩国政府于 2017 年底组建跨部门数字货币对策小组防范数字货币过度投机行为。此后,禁止未成年人和非居民开设数字货币账户,禁止金融机构为数字货币购买、投资或相关抵押担保活动提供服务,要求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暂停开立新的账户。目前,韩国政府正在研究对数字货币交易实施实名身份认证,禁止匿名交易。欧洲银行业监管局和意大利监管机构也表示,不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有数字货币或参与交易。

(2)将与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活动,按照业务属性纳入现行

监管框架。虽然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是否为金融工具意见不一,因而暂未将商户或个人单纯购买、持有、出售或开发私人数字货币的行为纳入金融监管,但对于与数字货币相关的金融活动,则普遍认为应至少根据其业务属性纳入相应的监管框架。需要纳入监管的业务活动主要有三类:一是以数字货币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交易,如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等。二是为数字货币交易提供的支付服务。如法国审慎监管局表示,任何使用法定货币为比特币买卖提供资金划转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支付业务,需持有支付服务机构牌照。瑞典认为比特币交易属于货币兑换业务,或涉及资金支付业务,提供交易服务的机构应按照法律规定接受监管。日本于 2017 年 4 月修订《支付服务法案》,明确将数字货币涉及的支付业务纳入监管范畴。三是私人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多数国家要求将其视同交易场所,按照法定程序申领牌照并接受持续监管。如日本金融监督厅于2017 年 9 月同意注册 11 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并提出了信息披露、系统安全、资产隔离、内控检查等监管要求,还要求遵守反洗钱、打击犯罪活动、可疑资金报告等法律规定。对于难以定性的业务,监管机构通常要求从业机构事前主动进行合规评估,由监管机构分析定性后明确适用的监管框架,或纳入监管沙盒观察测试(如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在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局于 2015 年《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对“数字货币业务活动”进行了界定,即支付、兑换、托管、代客买卖数字货币以及控制、管理或发行数字货币。凡是在纽约州从事上述一项或多项业务,均需事先从纽约州金融服务局申领牌照,并遵守资本要求、资产托管、消费者保护、信息披露、反洗钱等相关规定。银行机构开展上述业务,也需事先获得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

(三)关于首次代币发行

目前,各国普遍认定 ICO 活动本质上为一种公开融资活动,多数国家将其界定为证券发行行为。与数字货币做法类似,各国也主要有两种监管方式。

一是对 ICO 活动予以禁止。在我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 2017 年 9 月联合《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 ICO 定性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同时,禁止各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人民银行等,2017)。2017 年9 月,韩国金融监督院宣布将禁止所有形式的首次代币发行融资,无论其采取什么技术,使用什么名义。

二是纳入证券监管范畴。美国证监会明确表示:第一,ICO 本质是企业从投资者募集资金,并按预先约定分配收益。按照联邦法律,任何证券活动,无论使用何种技术和术语,其性质认定均取决于业务本质。“ICO 代币”符合证券的法定特征,须纳入《证券法》实施监管。第二,如果网络平台开展代币推介销售,必须按照《证券法》事先在证监会进行注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SEC,2017)。第三,证监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 2018 年《关于对数字货币采取措施的联合声明》,明确表示,不论是以数字货币、代币还是其他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进行穿透分析,判定其业务实质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此外,两家监管机构还多次向投资者警示公告,提示市场操纵和欺诈风险(SEC 和CFTC,2018)。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也于 2017 年 9 月风险警示,指出 ICO代币价值波动性较大,大多数 ICO 公司设立在海外或不受监管,投资具有高风险和高投机性,提示消费者谨慎投资(FCA,2017)。香港证监会于 2017 年 9 月《有关首次代币发行的声明》,表示虽然一般 ICO 发行或销售的数码代币被视为“虚拟商品”,但若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证券”特征,则需接受香港证券法规监管。第一,若该代币代表对发行企业拥有的股权或所有权权利,则应视为“股份”;第二,若发行人可于指定日期向持有人偿还本金和利息,则应视为“债券”;第三,若 ICO 项目管理者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投资于不同项目,代币持有人有权分享相关投资回报,则应视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述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交易、咨询、推介、投资管理行为均属于受监管的证券活动,无论经营主体是否在香港境内,只要以香港公众为服务对象,就必须事先获得相应牌照并受证监会监管(SFC,2017)。新加坡金管局于 2017 年 8 月声明:第一,任何数字代币如果涉及发行股权、债权凭证以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证券期货法》监管的行为,发行前必须向金管局注册并提交相关文件;第二,任何发行机构和交易服务机构必须依照《金融顾问法》规定,取得法定牌照;第三,任何提供数字代币二级市场交易服务的机构,均需向金管局申领交易所或市场运营商牌照;第四,严格遵守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相关规定(MAS,2017)。2018 年 5 月24 日,新加坡金管局向境内 8 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出正式警告,所有平台未经金管局批准,不得交易任何具有证券或期货合约属性的产品,正在开展的交易业务必须立即停止。同时,金管局还叫停了一起具有股权发行性质的 ICO 活动,责令发行方终止发行行为、回收代币并向投资者退还资金。

(四)关于法定数字货币

近年来,各国普遍加强了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部分国家开始探索数字法币发行、流通的技术研发和制度安排,但多数国家尚未提出实质性的具体发行计划。美联储表示,面向公众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涉及法律、技术可靠性、网络安全、洗钱、个人隐私等诸多问题,需要严谨论证,避免对已经较为成熟的支付体系和金融稳定产生不利影响(美联储,2017)。欧央行提出,欧元区的法定数字货币尚处于研究论证阶段。数字法币设计必须充分考虑能否实现维护物价稳定目标,并基于技术安全性、中立性、使用效率和公众支付的自由选择权等四项基本原则,综合衡量必要性(ECB,2012,2015 和 2017)。

法定数字货币可分为两种发行模式:一是中央银行单层投放模式,又称为零售发行模式。即中央银行不通过商业银行,而是直接面向社会发行、管理、回收法定数字货币。单层投放模式在理论上有利于提升发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但同时也具有许多不确定性:第一,对货币政策框架和金融稳定形成挑战。法定数字货币在银行存款之外,为公众提供了新的无风险资产选择,对货币供应量 M0、M1、M2 和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均会产生影响。资金存放形式从银行存款转变为数字法币,也会影响商业银行体系的存款创造和贷款发放功能,进而影响金融稳定。第二,可能存在技术安全问题。法定数字货币由央行集中管理,有可能受到网络攻击,成为洗钱等犯罪活动载体,央行必须有能力长期确保数字货币的安全性。第三,匿名性问题。央行是否应集中保存公众隐私信息,仍存在争议。由于单层投放模式将从根本上改变现行货币发行体制,多数国家持谨慎态度。英格兰银行表示,当前还没有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具体计划。美联储认为,现阶段不宜采用单层投放模式,其当前的优先考虑也不是发行数字法币,而是以现有银行体系和支付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新技术提高银行和支付系统的运行效率,并密切跟踪分布式账户、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发展应用。

二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双层投放模式,又称批发发行模式。双层投放模式是指沿用现行纸币流通模式,由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再委托商业银行向公众提供法定数字货币存取等服务。在实施效果上,该模式仅是对 M0 的替代或补充,不会因央行信用优势而形成对 M1、M2 的替代挤出,有助于保持现行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连续性,也防止技术风险过度集中于央行。目前,各国普遍倾向于采用这一模式,已有部分国家启动了试验项目。如加拿大央行、新加坡金管局基于分布式账户技术,参照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大额支付系统,在模拟环境下探索数字货币实时投放。人民银行于 2014 年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2017 年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已经开始研发试验工作,并侧重于研究双层投放发行模式。

四、思考与建议(一)遵循“技术中立”原则,按照金融业务本质实施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技术创新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渠道、提高经营效率,但代替不了金融的基本功能,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和突发性。无论是科技企业还是金融机构,只要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接受相应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遵循同等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以维护公平竞争,防止监管套利,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二)及时“穿透定性”,防止冒用“技术”名义违法违规开展金融业务

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强化金融监管、将所有金融业务纳入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国现存的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业务,透过其名称、形式和渠道,分析业务实质、法律关系和风险特征,明确哪些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及其所适用的监管规则(李文红,2017)。目前,与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数字货币相关的资金交易结算、衍生产品交易、运营交易场所等活动均为法定金融业务,须纳入相应的金融监管框架,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三)加强对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2

本文从数字货币的概念界定及特征出发,以数字货币与传统的纸币相对比,研究其在信息时代的所具有的各种优势。采用理论分析的方法,通过阅读大量的相关的文献和专著,对数字货币的特征进行了深刻的把握,并研究其存在的问题。本文的资料来源于国内外的专业文献和专著,以及专业的研究论文。

一、数字货币及其特征

(一)数字货币的定义

数字货币是指对货币进行数字化。是货币的一种电子形式,它的承载物为既不是纸币也不是金属物。是一种支付手段,也是一种程序。数字货币本身的特征将其与其他货币区别开来。

(二)数字货币的特征

1.网络性

网络性:数字货币是在电子信息技术(IT)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数字货币的特征与信息技术和网络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可以说数字货币是从货币中分离出来的、同时也是从信息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特殊的货币和特殊的信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数字货币将会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当人类进入一个高度发达的网络经济时代之后,数字货币将会完全取代传统货币(纸币)。网络是数字货币实现其货币职能的基础,是数字货币体系的基础,中央银行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实现全方位货币管理,传统货币管理中的现金发行方式、传统金库制度、假币问题和传统银行将不复存在。

2.数字性

数字性:数字货币实际上是存储于各网络银行账户上的一组数字。这组数字象征着拥有其所有权者拥有这组数字(数字货币)所代表的一定量的财富或价值,运用这组数字(数字货币)的全部或部分进行网上投资、网上交易。

3.高效性

高效性:数字货币的产生使得货币履行其职能的效率几乎达到了一个十分完美的境界:从现金的发行与管理方面看,货币管理当局从发行现金到回笼现金都不必要采用传统的设计、印刷和运输工具进行,而是直接在网络上实现现金的发行和回笼。这样可以完全避免在纸币本位制度下存在的诸如高成本问题、假币问题、安全问题和现金供应量难以确定的问题。

数字货币支付的便利性,使得其发展前景比传统的货币要优越。

(三)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比较

与数字货币相比,纸币和硬币则愈发显示出奢侈性。在美国,每年搬运有形货币的费用高达60亿美元;在英国,需要2亿英镑。世界银行体系之间的货币结算和搬运费用占到其全部管理费的5%。

对于防止伪造,纸币在当前日益发达的仿真和复印技术面前显得无能为力。在不久以前,造假者还需千方百计地寻找一位技术高超的刻画师来制作一系列的模子以印刷纸币;而今天只要有一位热衷于绘画的美术学生,再配以完备的技术设施就能做到这一点。数字货币系统具有多层加密措施,伪造一组随机产生的密码要比伪造现金、伪造签名难得多,而且使用数字货币有据可查、有踪可寻。

传统货币有较大的存储风险,昂贵的运输费用,在安全保卫及防伪造等方面投资较大。数字化货币与信用卡和电子支票也不同,它是层次更高、技术含量更多的电子货币,不需要连接银行网络就可以使用,很方便顾客,并具有不可跟踪性。

数字货币有如此多的优点是在货币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中所产生的,没有货币的生活是寸步难行的,货币的产生与不断发展致使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由此我们更要了解货币的发展史,从而不断展望货币的未来。

二、货币发展历程与数字货币的产生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3

货币政策规则是中央银行进行货币政策决策和操作的指导原则。最优的、时间一致的、前瞻的、稳健的货币政策规则不仅可以指导中央银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货币政策,而且可以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可行性与透明性。恰当的基准利率既能起到正确反应货币当局调控经济的意图,又能保证参与市场的经济主体正常的经济活动。透明且可预期的货币政策规则对于政府有效的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经济参与主体更为理性的投资和经营决策从而减少经济短期波动、降低风险溢价等成本要素都有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人民币汇率面临不断升值的压力,与此同时,由于欧债危机持续导致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导致的我国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政府还是会以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经济增长,在此背景下讨论汇率波动、财政赤字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货币政策规则的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对于货币政策规则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突破是在近几十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货币政策的动态不一致性。Kyland-Prescott(1977)提出了货币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Time Inconsistent)的概念,即没有预先承诺并予以坚定执行的预承诺机制,当期最优的货币政策未必在未来各期都是最优的[1]。二是Taylor规则。Tayolor规则描述了货币政策(联邦基金利率)随着价格水平或实际收入水平的变换如何作出调整,对货币政策规则的研究具有深刻影响[2]。三是盯住通货膨胀(Inflation Targeting)的货币政策体制。Barro-Gordon认为当中央银行的目标与社会福利目标不一致时会产生通胀偏差[3]。Dong(2008)探讨了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以及英国汇率变动,对货币政策行为的影响,研究表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加拿大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关注实际汇率的变动而新西兰储备银行似乎并没有针对汇率变动的政策[4]。Ball(2009)采用了一个简单开放的宏观经济学模型研究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对于汇率变化的反应,研究认为汇率变化的最优反应取决于引起汇率变化的原因:如果汇率升值是由于资本流动的改变,中央银行的最优政策是降低利率;如果汇率升值目的是为了改变进出口状况,中央银行的最优政策是提高利率。如果财政政策和汇率政策响应于汇率变动,经济更趋于稳定[5]。Alalmeida(2003)采用动态规划的方法建立了中央银行盯住通货膨胀区的最优货币政策规则[6]。Almeida(2007)探讨了财政收支不均衡的背景下最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问题[7]。

刘斌(2003)通过建立混合型模型建立货币政策规则的基本框架,在随机模拟的基础上计算了完全承诺、最优Taylor规则以及相机抉择对于我国社会福利的影响,研究结论表明最优的Taylor规则能够很好地近似完全承诺的最优货币政策规则[8]。许冰(2009)从福利损失和经济稳定性角度比较了实现承诺与相机抉择这两大货币政策规则在我国的优劣[9]。陈鹄飞(2010)从行为金融学的视角建立了包含行为资产定价的动态模型经济系统,研究资产价格波动与最优货币政策的选择问题,通过求得闭型解而得到最优货币政策选择规则[10]。彭海城(2010)通过建立中央银行的决策模型,分析了货币政策目标对资产价格波动与最优货币之间关系的影响[11]。许冰、叶娅芬(2009)从福利损失和经济稳定性角度出发,比较了事先承诺和相机抉择这两大最优货币政策规则。研究表明事先承诺最优货币政策对经济稳定性影响要小于相机抉择,而社会福利损失要小于相机抉择的福利损失[12]。朱孟楠(2011)从资产价格和汇率与货币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考虑了包含资产价格和汇率的中央银行最优货币政策规则,并采用优化的方法求解出了最优货币政策且进行了实证研究[13]。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数据说明与处理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以及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采用了2001—2010年的月度数据。由于各类指数所采用的基期不同,把各类指数统一为2000年12月的定基比数据。由于目前并不月度GDP的统计数据,因此将季度GDP进行月度分解而得到,目前主要有插值法和利用工业增加值数据进行转换而得到的方法。由于插值法精确度相对较差,因此利用工业增加值数据将季度GDP分摊到月从而得到月度GDP数据,并将名义GDP进行价格调整从而得到实际GDP,将其作为实际产出GDP的变量。在此基础上,通过H-P滤波方法对对数实际GDP序列进行趋势分解,并将实际产出GDP与得到的GDP趋势变量序列进行差分,从而得到实际产出缺口y。本文采用环比CPI的对数值作为通货膨胀的变量(2000年12月CPI=100),用?仔表示;实际有效汇率取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的对数值,用e表示;名义汇率用人民币名义汇率对数值,用q表示;名义利率用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用nr表示;实际利率用名义利率与通货膨胀率的差反映,用rr表示;政府财政赤字指标用月度政府财政赤字与月度GDP比值得到,用fd表示。以上所有数据除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汇率来源于国际清算银行数据库以外,其他数据均来自于中经网(http:///)。由于变量经过自然对数变换可以尽可能降低异方差,因此所有的变量除利率和通货膨胀率以外都通过取自然对数进行处理②。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构建包含汇率、财政政策的宏观经济分析框架,以最小化中央银行的损失函数为目标通过实证分析得到了中央银行的最优货币政策规则(利率反应函数),并得到以下结论:

一是货币政策规则应首先考虑实际有效汇率的波动,其次是产出缺口和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率)。当实际有效汇率高于其均衡水平(汇率升值),应降低利率,反之则提高利率;当产出缺口增加时,表明经济实际产出已经超过了经济正常发展的潜在产出水平,因此要相应的提高利率平抑经济。当通货膨胀率增加的时,通过提高利率来平抑物价,这与理论分析是一致的。(下转第32页)

(上接第28页)

二是最优货币政策规则中产出缺口、通胀率以及名义有效汇率的权重均受到中央银行损失函数中产出缺口比重?茁和贴现因子?姿的影响,而政府财政赤字与名义有效汇率的变动则不会受到影响。中央银行损失函数中产出缺口比重越大,最优货币政策规则中产出缺口的权重也就越大。贴现因子反应的是中央银行对于未来损失的重视程度。贴现因子变大,说明中央银行更加重视未来损失,最优货币政策规则中产出缺口和通胀的权重都将有所增大。

三是政府财政赤字水平对于均衡利率的影响并不大。这可能与我国国情相关,政府财政支出主要是受到政府预算的影响,与市场利率大小关系不大,而且政府财政赤字的变化对均衡利率水平影响相对较小。

结合以上的结论,本文给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均衡利率水平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系统工程。在当前我国汇率面临升值压力的背景下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尤其要重视保持价格的稳定。因为无论是通货膨胀率还是实际有效汇率,最终都是和价格直接相关。

二是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要维持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地位。本文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政府财政赤字对于货币政策规则的影响相对很小,这可能与我国当前财政收支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关联很小有关。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对于约束财政纪律、促进政府债务保持合理空间都有正向作用。

三是在人民币汇率备受世界关注的背景下,要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同时要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因为汇率是联系国内外经济的价格表,牵一发而动全身。在中央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的同时要注意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和动态平衡,因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人民币汇率水平不能脱离利率形成机制的改革而超前进行。

参考文献:

[1]Kydland,Presscott.Rules Rather than Discretion: the Inconsistency of Optimal Plan[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7(85).

[2]Taylor, J. B. Discretion Versus Policy Rules in Practice[J].Carnegie-Rochester Conference Series in Public Pol-icy,1993(38):607-654.

[3]Barro, Gordon.rules, Discretion and Reputation in a Model of Monetary Policy[J].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1983(7):101-121.

[4]WeiDong.Do Central Banks Respond to Exchange Rate Movements? Some New Evidence from Structural Estimation[R].Bank of Canada Working Papers,2008.

[5]Laurence M,Ball.Policy Responses to Exchange Rate Movement[R].NBER working paper,2009.

[6]Almeida, C.L,Peres, M. A,Sousa, G.S,Taback, B.M.Optimal Monetary Rules: The Case of Brazil[J].Applied Economics Letters,2003(4):299-302.

[7]Almeida,Moreira,Souza.Optimal Monetary Rules in a Context of Fiscal Disequilibrium: Evidence from Brazil[J].Economia e Desenvolvimento, 2007(7):123-137.

[8]刘斌.最优货币政策规则的选择及在我国的应用[J].经济研究,2003(9):3-13.

[9]郭万山.与有弹性钉住通货膨胀相一致的货币政策规则[J].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2005(1):83-91.

[10]陈鹄飞.货币冲击、房地产收益波动与最优货币政策选择[J].财经研究,2010(8):58-66.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4

有多种理论来解释通货膨胀和赤字之间关系的传导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barro(1976)在讨论李嘉图理论体系中持续赤字是否导致通货膨胀的问题时认为,一旦政府债务存量的增长率超过了产出增长率,持续赤字就会通过货币化的形式引起通货膨胀。

二是sargent和wallce(1981)就时间、利率对财政赤字的影响进行了详实的论证,指出对于给定现值的财政赤字,如果现在较少地采用铸币税(也即货币发行)弥补,即一部分财政赤字由国债发行弥补,则将来势必要用比原本更多的铸币去弥补。

三是dornbusch(1998)等提出的分析框架,认为通货膨胀对债务存量的实际价值和实际利息率具有显著影响。

四是wray(1997)等提出的成本效应理论,认为赤字影响总供给。

五是阎坤(2000)认为由于中国中央银行可以在公开业务中收购国债,加之过大的外汇储备,从而形成巨大的货币扩张压力。

这些理论研究表明了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之间的理论关系,并为实证检验提供了理论根据。当然不同的学者在不同的国家背景进行的不同时期的观察与研究,在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后,得出的结果必然有差异。但是至少能说明的一点便是通货膨胀与财政赤字之间的相关性值得研究与探讨。

2 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的实证分析

2.1 研究方法

2.1.1 单位根检验法

单位根检验是检验时间序列平稳性的一种正式方法,在序列存在单位根的零假设下,对参数估计值进行显著性检验的t统计量不服从常规的t分布,dickey和fuller于1979年给出了检验用的模拟的临界值,所以称该检验为dickey-fuller检验,简称df检验。后mackinnon又改进了单位根临界值。但在df检验中,常常因为序列存在高阶滞后相关而破坏是误差值的假设。augmented dickey-fuller(adf)检验对此做了改进。

(1)无漂浮项且无趋势项:

对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得到一组稳定的时间序列资料。假设数据是一组非稳定的时间序列资料,如果序列的adf检验t统计量大于使用者要求的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则不能拒绝原假设,表明序列存在单位根,是一非平稳序列。反之,如果检验t统计量小于使用者要求的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则拒绝原假设,序列是稳定的。最终的数据资料需要具有稳定性,以符合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要求。

2.1.2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法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是考察序列x是否是序列y产生的原因的一种方法。先估计当前的y值被其自身滞后期取值所能解释的程度,然后验证通过引入序列x的滞后值是否可以提高y的被解释程度。如果是,则称为序列x是y的granger cause,此时x的滞后期系数具有统计显著性。通常还要考虑序列y是否是x的granger cause。其检验模型为:

检验零假设为:x是y的非granger因,即h0∶β1=β2=^=βα=0。由于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滞后的阶数非常敏感,通常可以依次多滞后几阶,看结果是否具有同一性。granger因果检验同时要求数据资料具有稳定性,非稳定的数据资料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会出现“伪相关”问题。所以本文要对数据二阶差分,以确保数据资料具有稳定性。

2.2 数据搜集与整理

本文以各年的国家统计年鉴为依据,收集了1990年到2006年17年间的数据,我们选取以各年的零售物价指数减去100代表通货膨胀率变量(grti),以各年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代表财政赤字变量(ddef)。全部数据均来源于有关各年的《中国财政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见表1)。

 

本文对这两部分数据取自然对数后进行单位根检验,说明数据是非稳定的。在对其二阶差分的数据再次检验,则拒绝假设,显示二阶差分数据是稳定的,符合grangercausality检验的要求。表1为adf检验结果。表1的检验结果显示,经过二阶差分的数据是稳定的数据资料,符合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数据的要求。

2.3 1990-2006年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1)模型设定及样本数据选择。财政赤字引起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只是导致通货膨胀的一个必要条件,只有当财政赤字引起的货币供给增加量超过经济增长要求的货币需求量时,超过的部分才会引起货币的非经济发行,即成为没有物质保证的空头票子。财政用这部分借款安排支出,无疑会造成社会需求总量的膨胀导致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为此,本文拟通过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对1990-2006年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相应构建的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有:

 

由表3可见,对于财政赤字不是通货膨胀的格兰杰成因的原假设,拒绝它犯第一类错误的概率是0.61205,不能拒绝原假设,表明财政赤字不是通货膨胀的格兰杰成因。第二个检验的相伴概率为0.39958,说明通货膨胀也不是财政赤字的格兰杰成因。可见,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不存在紧密的因果关系。通过对表1的观察,我们也可进一步证实上述结论,例如,1996年和1997年财政赤字率为这一时期最低,但1996年通货膨胀率却达到6.1%;而2002年财政赤字率为这一期间最高,为2.64%,但1991年的通货膨胀率却仅为-1.3%。笔者认为,虽然这期间财政赤字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货币供给量的增加,但并没有导致通货膨胀的原因主要在于:财政赤字引起的货币供给量增加幅度还远没有超过由经济增长所要求的货币需求的增加幅度。根据我国在此期间的实际经济情况,我们可以进行一个简单的测算:(1)1990-2006年我国的经济增长率平均在10%左右,而货币流通速度(gdp/m)由1990年的1.224下降到2006年的0.6129,即平均每年下降4%左右,因此,在此期间,我国由于经济增长以及经济货币化所要求的货币需求量的平均增加幅度为δy/y-δv/v=10%+4%=14%。(2)1990-2006年我国的货币乘数平均为2左右,而财政赤字占货币供给量的比重平均在1%左右,因此由财政赤字所引起的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幅度为m(dgc-dgc-1)/m=2*1%=2%。(3)综上所述,财政赤字所引起的货币供给量的增加幅度2%远远小于经济所要求的货币需求量的增加幅度14%,因此,在此期间财政赤字并不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发生。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在构建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联系机制的理论框架基础上,对我国财政赤字的通货膨胀风险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实证研究结果,至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利用var模型,我们进一步对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的格兰杰因果关系进行了检验,发现这个时期财政赤字虽然对货币供给量都有一定的扩张性作用,但由于无论从财政赤字率或是财政赤字占货币供给量的比重来看,我国财政赤字的规模仍然被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财政赤字所引起的货币供给量增加的幅度还远远小于经济增长所要求的货币需求量增加的幅度,因此,这个时期中财政赤字没有导致通货膨胀的发生。

虽然从现阶段看,我国财政赤字与通货膨胀之间似乎并不存在紧密的联系机制。但随着今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国债市场的逐步成熟,财政赤字规模的增长有可能与利率上升建立必然联系。如果此时政府仍然任由赤字与国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那么由此引起的利率的持续上升必将迫使央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进国债以维持利率水平,而这种做法的最终结果将使货币供给量不断增加,最终导致通货膨胀的发生。此外,当财政赤字与国债规模累积到一定的程度后,政府信用的可持续条件将会被打破,一旦政府通过国债实现不了预期的结果,那么就只有靠铸币税来弥补所有的财政赤字,那么同样最终会导致恶性通货膨胀的发生。因此,今后我国政府至少应从以下两方面做好对财政赤字通货膨胀风险的防范工作:第一,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明确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给予法律的保证将有利于割断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量的内在联系,从而限制政府直接通过向央行透支来弥补赤字的可能性。同时,中央银行将“币值稳定”作为首要的货币政策目标将可以有效控制财政赤字所引起的货币间接发行。第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以有效控制财政赤字规模作为今后我国财政政策的一个基本目标。即使有财政赤字化的情况出现,如果财政赤字能够控制在较小的规模内,其对通货膨胀的影响也非常小。因此,我国政府应以目前实行的稳健的财政政策为契机,通过建立健全现代税收征管体制、优化政府支出结构以及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手段,为逐步缩减财政赤字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barro. rely to feldstein and bushanan[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6,84:343-350.

[2]sargent, wallace. some unpleasant monetarist arithmetic[j].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minnepolis quarterly review,1981,5:1-17.

[3]sargent, wallace. some unpleasant monetarist arithmetic[j].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minnepolis quarterly review,1981,5:1-17.

[4]uribe. a fiscal theory of sovereign risk[r]. european central bank working paper,2002,187-196.

[5]阎坤.积极财政政策的通货膨胀风险分析[j].税务研究,2002,(6):10-14.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5

当通货膨胀率特别高,尤其是通货膨胀率达到三位数的时候,通货膨胀的成本确实是巨大的,同时货币变化的真实效应几乎是很低的。此时政府往往拥有大量的预算赤字,投资者将对政府偿还债务的承诺失去信心,从而不去购买政府发行的债券,而政府为弥补巨大的财政赤字就不得不选择从印发货币当中获得收益,也就是所谓的“铸币税”收入(戴维・罗默,2003)。

由凯恩斯货币需求理论可知,真实的货币需求与名义利率成反比,与真实的收入成正比,即:

Li0 (1)

其中,M为高能货币,也就是指政府发行的货币和储蓄。P为价格水平,i为名义利率,r为真实利率,πe为预期的通货膨胀率,Y为产出水平。假定真实利率与产出不受货币增长率的影响,实际的通货膨胀率等于预期的通货膨胀率。此时忽略产出的增长,稳态的状态下真实的货币余额不变,这也就意味着通货膨胀率等于货币的增长率,因此(1)式可以写成:

其中,r是真实的利率,Y是真实的产出,gM为货币的增长率,即gM=M/M。稳定状态中,真实的铸币税等于货币存量的增长率与真实货币余额的乘积。也就可以概述为,铸币税是政府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对真实的货币余额所征收的税率为π与税基为M/P的乘积。从这个意义上讲,铸币税收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通货膨胀税收益。铸币税收入函数为:

为了研究货币增长率gM的增加对铸币税收入的影响,可求铸币税收入函数对货币增长率的一阶导数:

其中,L(r+gM,Y)>0,L1(r+gM,Y)

本文采用卡甘(1956)提出的货币需求函数作为个人期望的货币持有量,即:

(b>0) (2)

由于S=gM,所以式(2)又可以写成:

(3)

对式(3)方程两边取指数,以及i=r+gM和Y=Y,整理得:

(4)

最大化的条件为:=0且

令=0,求得,。由于恒为正整数,以及b>0,因此要满足最大化的条件就必须使得bgM-2

综上所述,政府通过发行货币而获得的铸币税收入会随着货币增长率的变动呈现出“拉弗曲线”的状态。国际货币的发行国可以通过发行国际货币从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大的铸币税收入,但其国际货币的增长率必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否则会直接导致国际货币购买力的下降,非居民持有该国际货币的实际量将会减少,影响其国际货币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我国铸币税的实证检验

本文中实证检验的数据选自《中国统计年鉴》、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际金融统计年鉴》,时间跨度为1978-2012年的年度数据。

(一)模型估计

本文通过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来分析变量之间的关系,之后用脉冲响应分析研究各变量的波动对人民币实际货币需求量的影响。依据最小SC信息准则确定VAR模型的滞后阶数为3阶,为保证VAR模型的稳定性,有必要先对各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选用ADF检验的方法,其检验的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中可以看出,所有变量的原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是显著的,说明各变量的原序列都是非平稳的序列;所有变量的原序列取差分之后形成的一阶差分的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都是显著地,说明各变量的一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序列,这就意味着所有的变量都是一阶单整序列,即I(1)。在各变量都满足相同阶数的条件下,建立VAR(3)模型:

其中,m为实际货币需求量的对数,y为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对数,r为实际利率,π为通货膨胀率,e为官方的汇率。εit为随机误差项,服从均值为零,方差为常数的白噪声过程。由于只有VAR模型为稳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利用VAR模型进行Johansen协整分析以及脉冲响应分析,因此首先对VAR模型的稳定性进行检验。模型的所有特征根都在单位圆内,这说明VAR(3)模型是一个平稳的模型。在此基础上,对各变量之间进行Johansen协整分析,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从协整分析的检验结果可知,依据特征方程所求出的特征根的趋势值和最大值,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存在4个协整关系。这说明模型中各变量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也就是说,即使经济当中某一变量发生冲击对其他各变量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各变量在长期内还是会回到长期趋势上。在模型为稳定的以及各变量间存在着协整关系的条件下,本文从脉冲效应的角度分析研究当各变量遭受冲击时,对实际人民币需求量的影响。因此,本文的冲击源是所有的变量,反应源为人民币的实际需求量,选择滞后期为10期。脉冲响应分析的结果如图1所示。

从脉冲效应分析的结果可知,当给通货膨胀率一个标准差的冲击时,对人民币实际需求量的整体影响呈现出减少的趋势,人民币的实际需求量在当期没有变化,而在第二期和第三期对其影响明显为负并且减少的幅度相对来说比较大,在第四期为正但影响的幅度很小,第五期之后影响为负但影响明显的变小,有逐渐趋于零的趋势,这说明通货膨胀率对人民币实际需求量最大的负影响主要集中于第二期和第三期;当实际利率遭受一单位标准差的冲击时,当期人民币的实际需求量不会受到影响,之后期人民币的实际需求量会受到正的影响,在第五期时正影响为最大,之后逐渐的减少,有逐渐的趋于零的趋势;当汇率受到一单位标准差的冲击时,当期人民币的实际需求量并不会受到影响,对第二期会有一个负向的影响,对第三期之后的影响为正,并有逐渐的增强的趋势但其增加的幅度比较小。

(二)我国铸币税的预测

根据模型估计的结果,可以得到真实货币余额的增长率的均值为21.48%,最大化铸币税收入的真实货币余额的增长率为22.99%。通货膨胀率的均值为5.25%,最大化铸币税的通货膨胀率为24.24%。这说明我国的真实货币余额的增长率的均值要远远的大于通货膨胀率的均值,但是最大化铸币税的货币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相差不大。也就是说,当铸币税收入达到最大值的时候,货币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几乎相同。通过货币增长率,测算出我国的最大化的铸币税收入为2310亿元,进而测算出铸币税收入占我国GDP比重的均值大概为6.74%。根据一般的估算,铸币税收入占GDP比重的2%,而当一国货币是国际化货币时,该国的铸币税收入将会远远大于2%的水平。当前我国的铸币税收入占GDP的6.74%,这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逐渐增加,以及最近几年来人民币不断的升值,这些都使得人民币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了局部的国际化,也就是所谓的货币区域化(王进杰等,2004)。

货币国际化与铸币税的关系

当人民币实现国际化的时候,我国的铸币税收入将会增加,因为人民币的持有人还包括国外的居民,并且我国也可以从外国对人民币的储备中获得收益,这都会增加我国的铸币税收益。

据有关人士预测,到2020年,我国可以获得国际铸币税收入为7132亿元,通过外国对人民币的储备进行投资的净收益约为307亿元。若考虑到通货膨胀率,我国将获得更大的铸币税收入。外国居民持有的人民币资产,可以说是我国国币当局的负债,当人民币贬值时,这些负债的实际价值就会减少,也就相当于我国对别国征收了通货膨胀税,这样我国的铸币税收入会更大(李华民,2002)。但是征收通货膨胀税不是没有成本的,它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和人民币的国际化的地位。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理论推导和实证检验分析,阐述了铸币税收入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呈现出的“拉弗曲线”的关系,即通货膨胀率与铸币税收入之间存在着最优的状态。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中,我国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国际货币获得国际铸币税收入来弥补国内的财政赤字,平衡赤字以促进经济发展。但是高通货膨胀率、汇率、货币需求量等的波动,将会对人民币的实际货币需求量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使得非居民减少对其货币的持有量,从而反过来影响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因此,在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中,我国政府应正确处理铸币税收入和通货膨胀率之间的关系,最大化地发挥人民币的铸币税收入,降低通货膨胀率和汇率等波动对人民币需求量的影响,不断地增加非居民对人民币的需求量,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

参考文献:

1.范建军.关于铸币税收入的理论探究[J].金融研究,2002(12)

2.戴维・罗默.高级宏观经济学(第2版)[M].王根蓓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3.吴汉洪,崔永.中国的铸币税与通货膨胀:1952-2004[J].经济研究,2006(9)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6

Key words: monetary form;commercial development;digital currency

中D分类号:F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5-0244-03

1 商业发展与货币形态演进

1.1 货币形态发展概述

一般认为在漫长的人类经济历史过程中,货币形态的演变大致经历四个过程。一是实物货币,如家畜、布匹、贝壳等等双方认可的等价生产物资。二是金属货币,如早期青铜、铁、铜等,即更富稀缺性的金、银等,主要表现为称量币和铸造币。三是纸币,如宋代交子和官交子、明代大明宝钞,以及当前的各类纸币。四是电子货币,此处的电子货币主要是基于电子账户,通过互联网进行支付和账户结算的一类支付手段。即二十世纪后期以来,各国纷纷建立的支付系统中的卡基、数基等的电子货币,以及比特币、以太坊等多种类型的虚拟货币或非法定数字货币。

马克思认为:“货币不是物,它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亚当斯密认为:“货币是交换媒介,是为满换需要而产生的”。所以从商业历史的角度出发,四种货币形态的出现和演进都与当时期的商业环境密切相关。

1.2 商品的交换需求促使货币的诞生

众所周知,货币最早诞生于以物易物这种最原始的商业中。由于双方交易的需求与供给需要有效的匹配,因此,使用一种双方都认可的、并且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作为等价物。在这种情况下,实物货币因此诞生。无论是贝壳、布匹、铜铁、金银等等,都是在同时具有货币职能的同时,也兼具着商品的本质属性。

在这一阶段,人类社会的技术发展还不够,社会形态还不够复杂,国别间区别还比较大。因此这一阶段的早期,商业主要以近距离的交易手工业产品为主,以满足相应的物质需求,而到了中后期,还兼顾着赚取商品差价,获取更高利润的目的。但无论今后的发展怎样,货币的因商业而诞生,为商业而服务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

1.3 商业的兴起促使实物货币形态发生变化

随着社会技术的进步,人类有足够的能力跨越更大物理界限,开始用复杂的机械、船舶进行迁移和商业活动。特别是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欧洲地理大发现等历史活动,带来更大的物理空间跨度的同时,也打通东、西方两个不同文明的商业通道,形成更多的商品的交换需求。这一时期,货币形态随着商业发展而演进。金、银具有自身的稀缺性,易于保存,并得到交易双方对价值的普遍认可性和接受性,因此成为“天然的货币”。

但从历史上来看,金银货币同时存在四个主要缺点:其一,由于质量大,不易远距离携带;其二,铸造工艺容易被伪造,出现伪币驱逐良币,政府发行的金属货币被民众所抛弃;其三,由于金属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如铜、铁,而过多用以造币,使得该类物资更加稀缺,进而影响国家生产和军事水平。其四,金属、贵金属本身具有较强稀缺性,不可能短时间通过技术提升而增加开采量,因此贮藏过多的金属货币,容易使得国内用以流通的货币锐减,进而造成通货紧缩。

因此,纸币作为一种新的更加适应商业和商品流通的货币得以出现。纸币易于生产、携带,并且自身并不具有稀缺性,是商业发展的良好载体;而纸币更大的意义是促使货币形态由实物向去实物化、信用化转变。在金银本位时期,纸币主要是以贵金属持有组织的信用凭证形式用于交易结算。但纸币最核心的是兑付风险,即从兑换为纸币的原标的物。再细分后有以下两点风险,其一是本身的防伪风险,假币的出现往往对纸币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其二是发行组织的信用风险,由于铸币税金额巨大,因此无论中西方历史上,都出现纸币滥发,透支信用而导致无法兑现,最终淘汰该种纸币的情况。

1.4 近现代商业的发展促使信用货币不断演进

得益于技术的进步,近现代以来,商业和货币形态都在向前发展和演进着。彼时,商业更多由不同的区域和国家,通过分工而共同参与的经济行为,而商品则是实物商品和非实物的信用商品(如金融衍生品)共同存在。纸币的由黄金白银的代用货币,逐步向完全的信用货币方向发展,这一时期货币形态多种多样,共存历史长,相互的界限也不明显。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家地位和国际商业分工逐步确立,信用货币以及纸币真正确立货币的中心地位。尤其是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牙买加体系的确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立等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发展,使得信用货币如美元、欧元、人民币成为国家间的重要的支付手段。然而纸币除了上述在防伪和信用层面的风险之外,还有清偿风险,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元的“特里芬两难”问题,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最终崩溃。

近30多年以来信息技术、互联网和国家商业的迅猛发展,商业系统的效率更高,货币不仅需要应对即时的交易,还需要即时反应汇率、利率等情况,而商品更是逐步向非实物化的、甚至是无形的、虚拟的、数字化的方向发展。这使得有形的纸币越来越不能满足更加高效的、数字化的商业需求。因此基于互联网支付系统的各类型电子货币应运而生。

由于支付系统依然由各国中央银行控制,因此相比于纸币而言,电子货币同为信用货币,具有法定地位、信用保障和更好的流动性,能够满足更高的商业效率;基于中心化的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的验证,使得其具有更高的防伪性和系统安全性;更加利于货币当局进行统计和监管,并具有更低的流通管理成本,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降低兑付和清偿等风险。但电子货币也具有明显的风险:其一是技术风险,由于其本身的加密方式会被破译,且一旦破译之后,由于互联网的传播速度极快,极易造成大量“假币”出现。其二是监管风险,目前各国对互联网商业、电子货币和其发行机构的监管水平都尚未十分明确,特别是运用互联网能够快速的进行跨地区、跨国家的,快速的匿名交易,极易洗钱工具。其三是道德风险,特别是私人发行机构因自身问题,导致信用危机和道德风险,则会对持有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如预付卡、游戏币等。

但不论怎样,电子货币相对于纸币,都更加满足这一阶段商业对货币的需求。

2 现代商业发展与数字货币产生的必然性

2.1 现代商业的货币需求特点

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从货币的需求角度分析,商业的发展势必产生更新的货币需求。现代商业的发展趋势正在向全球化和互联网化的方向发展。贵金属依旧是各国综合财力的象征,纸币仍然作为最主要的流通手段,同时电子货币和各国支付系统也成为全球化互联网商业的重要抓手。

这一时期货币的需求主要具有如下三个特点,同时以纸币和电子货币为主的信用货币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①信用稳定。商业行为的基础是交易双方信用,货币作为交易的媒介,其本质就是信用,一旦其存在信用风险,轻则导致这种货币的需求量出现波动,重则将影响其发行和持有组织的信用。从近段时间欧洲部分国家相继面临信用危机,而导致国际市场对欧元需求波动可以直观看出这一点。即便是比特币、以太坊一类“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也由于技术风险,导致这些问题。

②交易成本低。货币本身应具有低交易成本以降低总体交易成本,主要是支付和流通效率高,发行和管理成本低。虽然电子货币在支付和流通方面的效率高于纸币,而纸币的发行和管理存在较高的成本,因此在其对各国国内对纸币产生一定的替代效应。但在国际化的交易中,各国现有支付系统依然存在交易效率低,管理成本高,监管难度大的问题,使得交易成本难以降低。

③良好的货币政策传导性。货币供应量一般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因此其应该能良好的反应经济状况。但由于纸币的匿名性,使得交易信息难以进行精确的统计分析;其发行、回笼存在时滞性,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货币政策传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虽然电子货币易于进行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但是由于互联网仍然存在极大的匿名性,还是会造成系统性风险。

2.2 数字货币与现行信用货币的共性和特性

目前各国研究学者对数字货币的定义和解释不一而终,本文更加认同中国人民银行对数字货币的描述。同时本文认为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新形态的信用货币,其与现行信用货币具有几点共性和特性,其中共性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三点:

①防伪安全性。通过先进的密码技术和通讯加密技术,数字币具有类似于纸币的唯一性和防伪性,并且与电子货币一样,具有交易的安全性。

②法定性。同纸币及主要的电子货币相同,数字货币由央行及其授权的机构进行发行和管理,而非由私人机构或组织发行,进而也保证数字货币的币值,以及使用数字货币进行的合法交易行为受到国家的保证。

③风险可控性。数字货币根据经济需求而发行,用互联网对流通量、交易量进行实时的监控,避免因网络故障、黑客攻击、自然灾害等风险,实现资源的高效和科学配置,避免流通、兑付、清偿等更深层次的系统性破坏。

除此之外,相对于纸币或者电子货币,理想的数字货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三个特性:

①价值所有权的实时转让性。数字货币应具有于纸币相同的自身价值,当持有人发生支付行为时,其价值所有权也立即转让,而不同于电子货币的账户发出转账指令,再一步步的向上一级清算。

②交易的透明性。纸币和电子货币的交易并不透明,但数字货币的持有者和其货币价值所有者共为一人,因此交易双方必须确认数字货币的持有人拥有价值所有权才能完成交易。因此理论上能完整记录交易双方真实的行为,即交易是透明的。

③交易的可监管性。支付是最底层的经济活动,因此通过对数据的统计、分析,能更好的对持有人的信用、交易行为是否合法等方面实施更有效甄别,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则会第一时间实现报警,进而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甚至可以追逃非法交易、违规使用的资金。

2.3 数字货币满足现代商业需求的必然性

数字货币满足现代商业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发展的新需求,满足现代商业跨行业、跨行政管辖、跨国家等的复杂性需求。原因至少有以下三点:

①用技术实现更高效的货币政策传导,保障稳定的信用体系。现金供应量是反映国家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重要参数,数字货币所具有的这些共性和特性,使其供应量信息更加真实有效。特别的当其大量使用在虚拟经济和互联网支付中,将更加有效、准确、真实的反映出经济形势发展情况,有利于国家适时调整货币政策,达到货币供应和需求的有效均衡,进而保障货币本身的币值和信用,实现高效的宏观经济调控。

②用综合优势,实现更低的社会总体交易成本。首先,数字货币本身的发行和管理成本更低,有利于交易成本降低。其次,数字货币所具有的防伪安全性、价值所有权的实时转让性、透明性和可监管性等特性,使其交易的部分可实现点对点的、即时的支付,其储蓄的部分可实现即时的借贷,产生利息收益,提高社会整体的流动性。使得非法交易更少,如逃税、贪污、黑市交易等,在减少这类型交易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降低其所带来的外部负效应。即是在不同国家,由于对这种交易方式的监管更加高效、可控,所以将可以通过这个渠道,实现国际资本的高效流动。因此从数字货币使用的综合角度来看,将降低社会总体交易成本。

③用可追溯的交易信息,实现商业数据科学分析和挖掘。因为数字货币具有完全的、透明的交易信息,所以可以在一定的授权和监督体系之下,如有央行及其上级组织进行授权和监督管理,用技术手段对可追溯的交易信息统计和分析,区别出不同风险等级、隐私等级和信用等级的交易数据。从央行、商业银行,到商业机构、研究组织等,都可以通过这一体系,对数字货币交易数据进行商业性、研究性的分析和挖掘,为相关机构的各类型分析如经济情况、货币供应量、投资环境、消费者行为等的分析提供数据支持,进一步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科学高效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 总结、不足及前景展望

货币是随着商业活动的需求而产生的,也是随着商业活动从小到大、从近到远、从实物到虚拟,而在形态上不断发生着演进。数字货币这一种全新的货币形态,满足现代和未来商业活动对货币的需求,所以其诞生与商业活动的全球化、互联网化的趋势不可分割。

虽然从数字概念提出以来,就不断受到多方讨论,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信用货币。就目前来看,数字货币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技术上都存在许多不足,因此数字货币的推出时机尚早,一些理论问题,如其所处的货币层次、监管机制、流通和管理标准等尚需进一步讨论。

但是数字货币的应用前景将是广阔的,理论上全面替代纸币及其辅币和电子货币也是可行的,不过这个过程会相对漫长。然而即使在现阶段的一些应用场景中,使用数字货币是极为有益的。如人们进行日常的消费、储蓄和投资行为,国家或企业的专项项目预算经费、公务经费使用、划拨资金使用,跨国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境外交易结算等场景中,使用数字货币可能会更加简便、快捷,也便于行政部门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严格监管,避免出现非法的交易、集资、诈骗、洗钱等行为。

由于本文水平有限,在立论、论证和结论方面存在理论分析不够严谨,事例引用不够准确,结论不够完善等不足。在本人今后的相关研究中,将进一步提升理论基础,结合实例分析,加强结论的合理性和全面性。

参考文献:

[1]Black, F ., Banking and Interest Rtes in a World Without Money, in Journal of Bank Research [J]. Autumn, pp.8-2002.

[2]Sumner , s. The Forerunners of "New Monetary Economics"Proposals to Stabilize the Unit of Account[J]. in Journal of Monetary, Credit, and Banking , 1990,22(1): 109-118.

[3]BIS. Digital Currencies[R]. 2015.

[4]Bank of England. Central Banks and Digital Currencies――Speech by Ben Broadbent[R]. 2016.

[5]P文・凯利.失控[M].北京:新星出版社,2010.

[6]殷孟波,曹廷贵.货币金融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7](美)哈里・兰德雷斯,大卫・C・柯南德尔著.经济思想史[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4:14,34,40,41,123.

[8]唐庆增.中国经济思想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2010:8,21,82.

[9]张秋华.近代社会商业思想综述[J].吉林财贸学院学报,1992,2:69-72.

[10]余波.专业化、分工与货币的演化[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2(2).

[11]胡进.论货币符号化及其对经济的影响[J].江汉论坛,2002(8).

[12]王永利.央行数字货币的意义[J].中国金融,2016(08):19-20.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7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完善了我们目前的信用货币系统,提高了经济效率,让我们的支付更加方便快捷,更有利于我们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但是,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也让移动支付面临着一系列风险。

二、法定数字货币特点

1.法定数字货币概述随着现在纸质货币的流通减少,电子支付系统占据了主导地位,数字货币已经成了货币系统不可缺少的部分,加上我们的技术发展和技术创新。2017年末,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数字人民币研发,并在2020年推出试点。2.法定数字货币特点(1)法定数字货币流通费用低传统的纸质法定货币是需要很多环节的,需要印制人民币、传输人民币等,在这些过程中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耗费,还需要很多的人力与物力。法定数字货币不用实体储存及销毁等,加上法定数字货币是进行点对点支付手段,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大大缩短了交易时间,省略了很多交易环节,节省了交易成本,所以大大降低了流通费用。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让我们的货币支付更加快捷,让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更加快速。(2)法定数字货币风险低法定数字货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以直接替代纸币,减少了纸币的破损、丢失。并且法定数字货币的支付不需要经过银行等第三方机构,降低了银行账号泄露、交易记录泄露等风险,也有效预防了银行卡被盗用,让我们的支付安全性大大提高,实现了匿名支付,在我们的交易过程中,第三方不会得知我们的身份信息及交易详情,极大地保护了个人隐私,也提高了支付的可靠性。(3)法定数字货币可监管性法定数字货币的交易记录能够得到政府的监管,可以有效防范逃税、洗钱等违法行为,并且,国家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交易记录来建立更完善的监管系统。因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建设是基于技术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所以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都可以在央行进行记录,实现对其他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可控匿名性,优化了法定数字货币支付的功能,让支付都具有可追溯性,更好地预防偷税漏税行为。

三、保障移动支付的安全

1.移动支付的发展移动支付是指用移动通信网络来完成支付,移动支付是将互联网、金融机构、终端设备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支付体系。随着电商行业的崛起,拉开了移动支付的帷幕。紧接着各个支付平台的兴起,更是出现了多家支付平台以各种优惠来吸引更多的用户,形成了多家支付平台共同良好竞争发展的现状。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增多,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移动支付,加快了移动支付的发展。多家支付平台的出现和不断发展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快捷,从最开始的纸币交易到现在的手机移动支付,足以说明移动支付已经完全渗入人们的生活中,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也让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2.移动支付的特点(1)便捷性移动支付打破了距离的限制,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支付,可以任意时刻获取所需要的服务、娱乐和物品等,如在外卖平台上订购餐品,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美食。现在人们已经很少带传统纸币出门,无论是乘车还是购物消费等都可以通过一部手机全部完成,支付方式也从最开始的密码支付发展到现在可以指纹支付或刷脸支付,在短时间内就可进行交易。并且也让远程交易更加方便,不用再重复来往银行去交易,用户只要发起移动支付,就可随时随地支付与结算,节省了时间成本。(2)及时性用户能及时在各个支付平台对自己的账户进行查询余额、转账等,也可查询自己的消费记录,管理自己的账户,还可在各个平台进行公交卡、手机卡等充值,不用再收到传统金融机构和营业厅营业时间的影响,可以在一天24小时内随时进行支付交易,减少了去营业厅的麻烦。移动支付主要是一种数字数据的传递,所以它的及时性大大提高了传统支付的速度,对于紧急资金的周转有着较强的作用。它不仅在支付上可以满足大众,还可提供签到等需要实时进行的功能。(3)安全性移动支付是需要将银行卡和手机进行绑定,支付时需要支付密码、指纹或刷脸,而且支付密码也不同于银行卡密码,大大保护了用户的隐私,安全性极高。移动支付主要是依靠互联网,降低了传统支付资金的遗漏、盗窃等风险。与移动支付相关的第三方平台一般都是具有较强的信息安全意识,并且用户的利益也与它们的资金息息相关,所以用户的支付安全具有一定的保障。

四、完善金融监管

1.信用风险在支付系统中,如果某个参与者没有履行好自己的支付义务,就有可能导致其他参与者的经济损失,对自己与其他参与者的信用也造成一定的影响。并且在移动支付中,因为移动设备对恶意病毒与恶意网址等的防御较低,就会有不法分子盗取用户的信息来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影响了用户的信息安全,也将影响用户的信用。加上由于我国经济环境的影响,公民的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容易遇上电信诈骗、钓鱼诈骗等诈骗行为,让自己的信息在无意间泄露了出去。并且在法定数字货币背景下的电子支付可以实现“双离线”交易,意思是用户不用联网,在保证自己的电量和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就可完成交易。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货币的所属权难以确认,所以央行需要做好所属权的归属工作。一旦货币所属权发生错误时,不仅对用户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也会对用户的信用构成一定影响。现在的移动支付基本都是依靠第三方支付平台和商业银行合作进行交易,法定数字货币的移动支付主要依靠央行的支付系统,在缺少商业银行的参与下,不确定性也提高了,信用风险也增加了。2.操作风险哪怕在支付系统的设计时出现很小的错误,都有可能酿造支付的风险,并且如果计算机设备遭到破坏,也可能造成支付系统的瘫痪。在操作过程中有很多因素都会引起一定的风险,有外部因素如天灾、黑客攻击、电力不足等,也有内部因素如软件问题、计算机漏洞等,这些都会造成一定的破坏性。在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支付系统主要是央行来建设,电子技术还不那么熟练,对支付系统的设计也不那么全面,这些都增加了一定的风险。电子技术的不成熟不仅会有信息风险、监管风险等,还会引起网络诈骗频发。3.法律风险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是由央行发行,需要界定目前的电子支付系统与法定数字货币支付系统的关系。并且在当前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法律来划定数字货币的界定,数字货币的发行过程也面临很多法律风险,如货币的法偿性、货币发行依据问题等。当前的监管系统政策不健全,与数字货币市场还不能完全相契,也还不能完美地管辖法定数字货币的支付系统,容易有不法分子钻这样的漏洞来进行金融犯罪,如果发生了纠纷,也没有法律来做出调解。与此同时,移动支付与互联网息息相关,随着移动支付功能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风险也随之出现,但是法律的监管更加不足,还没有完整的法律体系。移动支付还与用户、银行等相关,所以法律的完善较为困难。互联网的立法本身难度很大,法律政策也很落后,移动支付的不规范就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因此,在法定数字货币背景下的移动支付的金融监管也需要法律法规来划分职责与操作办法。

五、普及数字货币知识

1.优化基础管理加强电子技术与金融科技的结合,重视支付系统的基础建设,并将支付工具与支付系统的功能更加紧密结合,发挥出更多功能,促使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等更加安全。基础系统的建设还需要从技术层面、运营层面等考虑,不仅让技术更加先进,也让后续的运营更加流畅,加强技术与金融系统相结合,让货币系统既有创新性,又让可行性增强。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基础建设需要多方合作,包括一些科技公司和金融公司的加入,科技公司可以提供更加先进的科学技术与技术创新,金融公司可以提供更多的支付系统设计,让法定数字支付系统更加完美。由于法定数字货币支付系统影响面广,所以需要在发行前进行系统测试,对于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应该及时修正。在发行时也更应该保证系统的稳定,让货币的流通安全性更高。各个部门在技术研发和设计时需要紧密合作,密切交流,加快系统的基础建设,构造一个优秀的支付体系。2.完善监管体系国家还需要出台一部关于在法定数字货币背景下移动支付的法律,既能明确指出各个部门的工作,又能约束并指导良好发展。还需要建立一个应对各种问题和危机的体制,减少一定的系统风险。并且对现有的监管系统根据法定数字货币背景下的移动支付做出相应变化,根据移动支付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监管标准,加强对互联网与监管体系的融合,创新监管的方式,实现更全面的监管。监管也需要央行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的长处,分配好各自的监管职能,做到处处有监管。3.强化风险防控在货币应用和技术方面的研究应该规范化,在新兴技术、创新科技与法律规范方面做好相互协调。支付系统需要在建设时,可以利用自己的大数据优势建立一个不良记录数据库,这样也可预防一些诈骗,维护移动支付安全。还可成立专业的法定数字货币的分析部门,不仅可以分析这个系统存在哪些不足之处,还可实时监控到交易数据,对于异常数据能够及时发现,预防一些不好的状况,稳定我国的金融市场。由于我国人口较多,人民群众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认识比较浅薄,容易被不法分子钻漏洞进行违法犯罪,这个时候就需要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利用宣传海报、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宣传法定数字货币的正面影响,加强人民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正确认识,鼓励大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当然,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使用,也需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基本的法定数字货币用法与操作,重点加强对于中老年人、农村地区人民等的宣传力度,避免他们因为不了解或不会操作法定数字货币而有一定的损失。

结语

移动支付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但是因为我国法定数字背景下的移动支付还不那么成熟,法律和监管还不够完善,用户防范诈骗意识有待增强,在信息安全上,存在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通过分析在法定数字货币背景下的移动支付,需要各方去加强国民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认识,在进行移动支付时,用户需要加强防范意识,正确应对信息安全、信用等风险。央行和政府及各个部门需要环环相扣形成一个良好安全的支付环境,保障支付的安全。加快制定关于法定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管系统的功能和机制,早日建设好全面的法律保障和监管系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国家定能让国民进入更安全更优秀的移动支付时代。

参考文献

[1]王爽.中国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支付结算风险问题研究.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8

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从2011的9.2%下降到2015年的6.9%,与此同时中国的就业形势保持相对稳定,2011-2015年期间年均新增就业岗位1286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4.1%左右。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仍将面临增速调整和结构调整的问题,而经济增速的调整将不利于总就业的增长,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可能产生大量的结构性失业,因此经济增速和结构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对中国的就业产生负面的冲击。为此,中国政府应当采取恰当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稳定就业形势,为中国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赢得更多的时间。但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中国的就业到底有多大的促进作用呢?现有的研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结论。

有大量的文献研究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其中卢亮、刘新和刘星、董万好和刘兰娟、张宏亮等研究了财政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许先普、李伊涵和陈利锋、易定红和白九梅研究了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然而尚未有文献在同一个理论框架和计量模型中研究财政政策和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不仅如此,现有研究的结论存在显著的差异,甚至存在较多矛盾之处:第一,关于财政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卢亮、董万好和刘兰娟发现财政政策对中国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刘新、刘星发现财政政策对中国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第二,关于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李伊涵和陈利锋、易定红和白九梅发现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然而许先普发现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有不利的影响。

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割裂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相互影响关系,没有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可以相互作用的理论框架下来估计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不仅如此,现有研究并没有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达成一致的认识。因此,我们尚不清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贡献的大小,我们也不能根据现有研究的结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此,我们需要采用新的数据和新的研究方法评估中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以便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根据1991-2014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采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本文的创新主要有三点:第一,采用新的方法――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这是一种积极的尝试;第二,本文采用财政赤字作为度量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变量,从而更好地解决了财政政策的识别问题;第三,本文在同一个模型中估计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从而能够比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的大小,进而能够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与方法选择

关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现有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各不相同,因而得出了不同的研究结论。总体而言,现有研究主要采用了如下五种研究方法:第一,卢亮以凯恩斯的宏观乘数理论为基础,测算了政府支出乘数、税收乘数和转移支付乘数,进而测算出财政支出对新增就业的贡献大约为4%;第二,董万好、刘兰娟建立了一个分析财政科教支出对就业及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CGE),发现财政科教支出对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于住宿和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有较强的促进作用;第三,刘新、刘星估计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与就业之间的面板协整模型,发现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就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张宏亮估计了财政支出与就业之间的协整模型,发现20世纪90年代以后财政支出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大幅度下降,而曾学文分别估计了财政支出、国债发行、货币供给与就业之间的协整模型,发现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就业促进作用不理想;第四,易定红、白九梅通过时间序列模型估计了利率波动性对失业影响,发现利率波动与失业率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第五,李伊涵、陈利锋采用了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了流通中现金量和社会信贷余额与就业之间的关系,发现社会信贷余额的就业效应大于流通中现金量的就业效应。

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宏观乘数法、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协整模型、多元时间序列的回归模型、向量自回归模型等五种方法,但是在这些方法中哪种方法更加适合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呢?现有研究并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地讨论。事实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主要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第一,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具有动态特征,也就是说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在政策实施之后的几个时期内都是存在的;第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具有时效性,我们主要关心的是经济衰退时期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因此我们主要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短期影响关系,而不是研究二者对就业的长期影响关系;第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生冲击的识别问题,这是因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是通过政府的外生干预而实施的,但是政府的干预过程是不可测量,从而成为遗漏变量进入了误差项,导致了内生性问题,应当采取恰当的方法识别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外生冲击。根据上述三个特点,我们认为宏观乘数法、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多元时间序列的回归模型、协整模型都不是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效应的最佳方法,因为前三者不能考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动态影响关系,而后者不能集中考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短期影响关系。因此,我们应当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但通常来说,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必须要解决外生政策冲击的识别问题以及样本量较少带来的估计结果不稳健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结果的准确性。

关于外生政策冲击的识别问题,目前主要有如下三种解决方法:第一,西姆斯(Sims)提出的短期零限制条件识别方法,这种方法也称为递归识别法,该方法假定政策变量在当期对其他经济变量不产生影响,那么结构型向量自回归模型A中矩阵A为下三角矩阵,矩阵B为对角矩阵,从而可以采用乔里斯基(Choleski)分解的方法确定矩阵A和B,但是伯南克(Bernanke)和布林德(Blinder)指出变量排列顺序对这种识别方法的分解结果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建议把政策变量排在所有变量的第一位;第二,布兰查德(Blanckard)和柯(Quah)以及布兰查德和佩罗蒂(Perotti)提出的长期零限制条件识别方法,该方法的思路是,把结构型的向量自回归模型转化为ut=A-1But=Cut的形式,然后根据残差ut与结构型冲击ut的长期关系确定矩阵C中部分元素的具体值,从而识别出政策的外生冲击,但是这种识别方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需要预先通过经济理论和相关数据对模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估计,如果我们选取的理论和数据出现偏误,则采用该识别方法估计出来的结果将是不准确的;第三,尤里格(Uhlig)提出的符号限制的识别方法,这种方法通过设定一定时期内一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来识别政策的外生冲击,比如帕帕(Pappa)通过假定财政支出与总产出和财政赤字正相关的方法识别了财政政策的外生冲击,卡诺瓦(Canova)和帕帕通过假定财政收入与总产出和财政赤字负相关的方法识别了财政政策的外生冲击,博蒙特(Berument)等则通过假定利率与货币供给和通货膨胀负相关的方法识别了货币政策的外生冲击。

关于向量自回归模型样本量较少、回归结果不稳健的问题,已有研究致力于把向量自回归模型扩展为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从而充分利用面板数据样本量大、估计结果稳健的优点。但是,估计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面临如下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由于模型引入了因变量的滞后项而产生了内生性问题;第二,面板数据模型固有的不可观察的个体效应。霍尔茨一埃金(Hohz-Eakin)等最早把向量自回归模型扩展为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并且提出了采用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的滞后项作为内生变量的工具变量的方法,估计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阿雷拉诺(Arellano)和邦德(Bond)首先通过一阶差分的方法去除了横截面的个体效应,然后采用变量的水平值的滞后项作为差分变量的工具变量,最后通过广义矩估计的方法估计了动态面板模型,这种方法称为一阶差分广义矩估计。由于一阶差分会损失很多的信息,阿雷拉诺和邦德以及布伦德尔(Blundell)和邦德提出了采用前向均值差分的方法去除个体效应,然后采用水平变量的滞后项作为差分变量的工具变量,采用差分变量的滞后项作为水平变量的工具变量,最后采用广义矩估计的方法同时估计了水平方程和差分方程,这种方法称为系统广义矩估计。以系统广义矩估计为基础,洛夫(Love)和泰克尼诺(Zicchino)采用前向均值差分的方法去除个体效应,然后采用广义矩的估计方法估计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这是最早采用广义矩方法估计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文献,其后有大量的文献采用该方法估计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如果面板数据具有较强的异质性,那么就应当采用如下的两种估计方法去除面板数据的异质性:第一,佩斯卡拉(Pesaran)等提出的混合组均值估计方法,该方法首先对每个横截面分别进行估计,然后对各个横截面的回归系数进行加总和统计推断;第二,斯瓦米(Swamy)提出的面板随机系数模型,即假定自变量的各个横截面的系数与其均值的差服从均值为0、标准差为Ω的正态分布,多恩等(Doan)进一步假定标准差Ω服从明尼苏达先验分布,从而可以采用贝叶斯估计方法估计面板随机系数模型,卡诺瓦和奇卡雷利(Ciccarelli)以及卡诺瓦等随后对该方法进行了发展和完善。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并且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最新发展方向是外生政策冲击的识别以及面板向量自回归的估计。在本文中,我们采用省级面板稻菅芯坎普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为了识别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外生冲击,我们采用短期零限制条件识别方法和符号限制的识别方法,为了匹配省级面板数据同质性较强的特征,我们采用广义矩估计方法估计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

三、计量模型、估计方法与数据

1.政策冲击的识别

为了得到稳健的估计结果,本文采用了两种识别政策冲击的方法:第一,借鉴短期零限制条件识别方法,我们把外生性最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变量放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各变量的最前面,把内生性较强的变量――国内生产总值、工资、就业――放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变量之后;第二,根据符号限制的识别方法,财政赤字比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更适合于测量财政政策,因此本文不再使用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作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而是采用财政赤字作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不仅如此,我们还引入了财政支出的相对增长率,即财政支出与收入的增长率之差来识别财政政策冲击,这是因为财政支出的增长率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财政支出的相对增长率提高,就意味着政府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反之亦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货币政策涉及货币供给和利率两个方面的变量,而且我们不能对这两方面的变量进行简单的整合,因此本文未能参考符号限制的识别方法识别货币政策冲击,而是把货币供给变量和利率变量共同带入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以研究货币供给和利率对就业的影响。

2.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假定yt是企业t期的总产出,λ是企业t期的生产技术,Kt是企业t期使用的资本,Et是企业t期的就业量,Pt是t期的除利率之外的其他政策变量,根据巴罗(Barro)对生产函数的设定方式,把除利率之外的其他政策变量Pt引入柯布一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中,得到生产函数yt假定wt是t期劳动者的工资rt是t期的利率,根据利润最大化条件得到就业函数Et=根据就业函数,影响就业的主要变量有总产出、工资、利率以及除利率之外的其他政策变量。

在本文中,测量总产出的变量是国内生产总值GDP,测量就业的变量是总体就业EMP和城镇就业EMPu,测量工资的变量是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WAG,测量利率的变量是一年期贷款利率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是财政赤字BD和财政支出的相对增长率BDG(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之差),测量货币政策的变量是货币供给MO、M1、M2以及一年期贷款利率R。对于上述各变量还有如下四点说明:第一,总体就业EMP和城镇就业EMP的数据来源于各省市历年的统计年鉴,其他数据来自《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以及《中国统计年鉴》(2009-2015),同时由于《中国统计年鉴》只提供了1991年以后的货币供给M0、M1、M2的可比价格增长率的数据,因此本文中各变量的样本区间为1991-2014年;第二,根据林(Im)等提出的面板单位根检验,我们发现变量EMP、EMP、GDP、WAG、MO、M1、M2以及这些变量的对数均存在单位根,因此本文采用这些变量的增长率EMPG、EMPG、GDPG、WAGG、MOG、M1G、M2G,而财政赤字BD不存在单位根,因此本文采用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第三,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一年期贷款利率R是全国年度时间序列数据,样本期间为1991-2014年,样本量为24个,而其他变量是1991-2014年期间的省级面板数据,样本量为31x24=744个;第四,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的最大值为44.74,最小值为-21.84,因此该变量存在不合理的异常值,我们对EMPG进行了2%的缩尾处理。本文采用的各变量的名称、定义、数据来源、计算方法、描述性统计,参见表1。

3.模型的设定与估计方法

从理论上讲,我们应当把测量货币政策的四个变量MOG、M1G、M2G、R带入同一个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但是变量MOG、M1G、M2G、R是全国时间序列数据,并且变量MOG、M1G、M2G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如果把这四个变量带人同一个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则该模型不能被估计出来。因此,我们把变量MOG、M1G、M2G分别带人下面的三个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

因为省级面板数据具有较强的同质性,所以本文采用阿雷拉诺和邦德以及布伦德尔和邦德提出的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估计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程序来自洛夫和泰克尼诺提供的Stata命令。

四、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

在估计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之前,我们需要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检验①:第一,根据林(Im)等提出的面板单位根检验,我们发现,变量EMPG、EMPG、WAGG、GDPG、lnBD、BDG、MOG、M1G、M2G、R都是平稳的变量,故而适合采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进行估计;第二,根据BIC、AIC、HQIC三个信息准则,我们发现,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1a)、(1b)、(1c)的最优滞后阶数为五阶,但是采用五阶滞后得到的估计结果和脉冲反应图效果不理想,所以我们把最优的滞后阶数调整为三阶,把各内生变量的工具变量的滞后阶数调整为四阶;第三,根据稳定性检验,我们发现,九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都是不稳定的,其原因是模型中加入了MOG、M1G、M2G、R四个时间序列变量,如果要得到稳定的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就必须去除这四个变量,然而这将导致我们不能考察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不能比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影响的大小关系,为了避免这两方面的不利影响,我们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保留了MOG、M1G、M2G、R四个变量,同时采用bootstrap的方法对估计结果进行1000次的蒙特卡洛模拟,以尽可能地消除模型的不稳定对估计结果的影响。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研究重点是,根据估计方程得到残差的方差协方差矩阵,然后再对方差协方差矩阵进行分解,进而得到相应的脉冲反应图,限于篇幅的限制,我们没有给出所有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仅给出了基于计量模型(1b)的回归结果,参见表2。如表2所示,模型中有较多变量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因此可以对估计方程的方差协方差矩阵进行分解,并得到相应的脉冲反应图。

1.财政赤字、货币供给增长率、利率对就业的影响分析

根据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1a),我们可以得到总体就业增长率EMPG、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对财政赤字对数lnBD、货币供给MO的增长率MOG、利率R的脉冲反应图形,参见图1。

如图1所示,总体就业增长率EMPG对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货币供给MO的增长率MOG、利率尺的脉冲反应图分布在[-0.4,0.4]的区间之内,而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对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货币供给MO的增长率MOG、利率R的脉冲反应图分布在[-0.5,1.5]的区间之内。这表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总体就业的影响较小,而对城镇就业的影响较大。这是因为,总体就业包含了农业从业人员,而农业从业人员具有稳定、不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特征,故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总体就业的影响较小,而城镇就业容易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故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的影响更大。鉴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总体就业的影响较小,本文不再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总体就业的影响,而是集中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的影响。

图1下方的三幅子图显示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影响:第一,在四年以内,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增加财政赤字能够有效地促进城镇就业的增长;第二,货币供给MO的增长率MO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影响在零水平线上下波动,且在较多情况下为负数,这表明,提高货币供给增长率MOG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第三,提高利率R,在两年以内对城镇就业增长率有正向影响,在两年以后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Q有负向影响,这意味着,降低利率R在两年以内对城镇就业增长率有负向影响,在两年以后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有正向影响。上述结论表明,在经济衰退时期,采取降低利率的政策在短期对城镇就业有不利的影响,这是因为降低利率就降低了企业使用资金的成本,这将促使企业采用相对更加便宜的资本来替换劳动,从而降低了城镇就业,而降低利率的政策从长期来看对城镇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因为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可以刺激消费和投资,提高企业的利润空间,促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进而促进城镇就业增长。

总体而言,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能够在短期内对城镇就业产生很强的促进作用,而增加货币供给MO的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降低利率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在短期内对城镇就业有负向影响,因此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城镇就业的促进作用大于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的促进作用,这一研究结论与曾学文的研究结论相似。

为了观察和比较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对城镇就业的影响,我们估计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1a)、(1b)、(1c),并得到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对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货币供给增长率M0G、M1G、M2G、利率尺的脉冲反应图形,参见图2。

第一,如图2第一列所示,在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影响分布在[-0.5,2]的区间,而且在四年内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城镇就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第二,如图2第二列所示,货币供给增长率M0G、M1G、M2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的影响分布在[-0.5,0.5]的区间之内,且围绕零水平线上下波动,这表明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第三,如图2第三列所示,在降低利率尺的货币政策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利率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影响分布在[-0.5,0.5]的区间之内,且在两年以内基本为负数,在两年以后为绝对值较小的正数,这表明降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的促进作用有限,且具有滞后性。

综上所述,当扩张性财政政策分别与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搭配使用的时候,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城镇就业有及时、强健的促进作用,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降低利率尺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只有在两年以后才会对城镇就业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我们的研究结论与卢亮、董万好、刘兰娟、曾学文的研究结论相似,与许先普的研究结论相反。

2.财政支出相对增长率、货币供给增长率、利率对就业的影响分析

为了检验上述研究结论是否稳健,我们采用财政支出相对增长率BDG作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根据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2a)、(2b)、(2c),得到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对财政赤字相对增长率BDG、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以及利率尺的脉冲反应图形,参见图3。

如图3第一列所示,在财政赤字相对增长率BDG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财政赤字相对增长率BD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的不同影响分布在[-0.5,1.0]的区间之内,且在三年以内为绝对值较大的正数,在三年以后为绝对值较小的负数,这表明,不论与何种增加货币供给的扩性货币政策搭配使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城镇就业均有显著的、较强的促进作用。

如图3第二列所示,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的不同影响分布在[-0.5,0.5]的区间之内,且围绕零水平线上下波动,这表明,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如图3第三列所示,在降低利率尺的货币政策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利率对城镇就业增长率的影响分布在[-0.5,0.5]的区间之内,因而对城镇就业的促进作用有限。具体而言,降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在两年以内对城镇就业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在两年以后对城镇就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四年以内对城镇就业的累计净促进作用趋近于零。

总而言之,当采用财政支出相对增长率作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的时候,我们依然可以得到如下基本结论:扩张性财政政策在短期内对城镇就业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降低利率的扩张性货币政策至少在两年以后才会对城镇就业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3.财政赤字、货币供给增长率、利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经济增长和就业稳定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两个重要目标,如果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差异,那么宏观调控政策就应当在促进就业和保持经济增长两个政策目标中有所取舍。因此,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有助于我们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根据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1a)、(1b)、(1c),我们得到经济增长率GDPG对财政赤字对数lnBD、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利率尺的脉冲反应图形,参见图4。

如图4第一列所示,在财政赤字对数lnBD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财政赤字对数lnBD对经济增长率GDPG的影响均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且三年内为绝对值较大的正数,三年后为绝对值较小的负数,说明扩张性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如图4第二列所示,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对经济增长率GDPG的影响呈现出“几”字型的变化趋势,而且在三年以内为绝对值较大的正数,在三年以后为绝对值很小的负数,这说明增加货币供给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也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如图4第三列所示,当降低利率R的货币政策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利率R在两年以内对经济增长率GDPG有较强的负面影响,在两年以后对经济增长率GDPG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说明,降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小,而且需要滞后两年的时间才能凸显出来。这是因为,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和消费者对经济前景的预期趋于悲观,降低利率不会迅速地刺激消费和投资的增长,反而促使企业采用资本替换劳动,因而在短期内对就业和经济增长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如果在较长的时期实行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则可能提高企业的利润空间,促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就业。

综上所述,增加财政赤字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以及增加货币供给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经济增长均有较强的促进作用,但是降低利率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有限,而且需要滞后两年的时间才会凸显出来。

4.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分析

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更换变量的排列顺序对模型的分解结果有一定的影响。为了检验变量的排列顺序对本文研究结论的影响,我们重新估计了更换变量排列顺序的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3a)、(3b)、(3c),并得到相应的脉冲反应图①。我们发现,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促进作用依然是最强的,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远小于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a的促进作用,降低利率R只有在两年以后才会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Q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在更换变量的排列顺序之后,本文的研究结论依然成立,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中国省级面板数据为基础,采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以及经济增长的影响,我们主要发现如下四点结论。

第一,由于农业从业人员对经济周期和宏观调控政策不敏感,扩张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总体就业的影响很小,但是扩张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城镇就业的影响较大,因而扩张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应当着力于促进中国城镇就业的增长。

第二,扩张性财政政策对中国城镇就业有及时的、强健的促进作用,不仅如此,扩张性财政政策对中国经济增长也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因此扩张性财政政策能够在短期内稳定就业形势并恢复就业增长,是经济衰退时期保就业、稳增长的最重要的宏观调控政策。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9

现代经济已变得光怪陆离,以至于我们对自己时常谈论的“经济”究竟是指何物不明所以。如果我们对现代经济发展及其实现形式所隐含的一些基本矛盾缺乏正确的认识,那么,对现代经济问题的各种所谓研究都将成为无的放矢。本文试图剖析现代经济发展的实现方式上所内含的基本矛盾,揭示这些矛盾的本质,并提出解决这些矛盾从而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已有研究及其不足

按张晓晶(1996)的说法,对现代经济实现方式作明确区分的首推彼得。德鲁克在1980年《未来经济学趋势》和1986年《管理的前治》两书中,把现代经济一分为二:实体经济与符号经济。在定义上,实体经济是指产品和服务流通,而符号经济是指资本的运动、外汇率及信用流通。前者以货物、工作、劳务为构成要素,后者以货币、信用、贷款为构成要素。张晓晶正是循着这样的认识基点。论述了“符号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联性”(1996)。他认为,符号经济开始于货币产生后实物流与货币流的分离,而股份公司的兴起,两权分离使符号经济在现代经济中取得支配地位。所有者远离以其资本购置生产的机器、厂房和材料及产品,但运用股票、债券等符号能有效的控制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在资本市场上,符号经济斩钉截铁地引导着资本流动进而直接影响各个上市公司-实体经济的基本组成单位。符号经济为实体经济提供了信用支持,使迂回的生产过程得以顺利完成,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实体经济的运作效率。同时,符号经济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实体经济所产生的个别性风险,大大地减少了实体经济领域的振荡(破产倒闭),促进了资源配置与运作的健康发展。现代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和运用,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对此,阿伦。格林斯潘1994年在向美国国会作证时作了如下结论:“本委员会认为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批衍生金融工具提高了经济效率。这些合约的经济功能是使以前被绑在一起的风险分解成不同的部分,而把每一部分风险转移给那些最愿意承担和篮球管理这些风险的人。”不过,符号经济往往又会扭曲反映实体经济,从而对实体经济产生消极影响。例如,导致企业片面地追求利润,追求高分红,追求高增长率,以换取市值的上升,这容易使企业陷于经营行为短期化的陷阱。

无独有偶,欧美学者拉鲁什和EIR也曾对此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们认为,现代经济过程包含两个方面:1.金融和货币过程;2.实物产品的生产、分配和消费过程,包括技术进步。按他们的看法,现代金融体系是一个倒置的金字塔,底层是实物产品,其上是商品和真实的服务、商业与贸易,再上层是复杂的和名义上的债务、股票、通货、商品期货等,最上层是衍生期货和其他纯粹的虚拟资本。他们的分析目的,是为了提示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的失衡(何清涟,1998)。

由此可见,对现代经济发展实现方式,经济学界已形成了两分法,即把经济世界分成两大紧密相关的领域:实体(实物)经济与符号(货币)经济。货币经济占主导统治地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标志。这种分析,为深化对现代经济的认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不过,这种分析仍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这就是,无论是认识实体经济,还是认识货币经济,或是认识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一般都是借助于一系列数据进行的,离开了这些数据,所谓实体经济与货币经济,皆成为不可捉摸的东西。这表明,我们所认识的,首先是数据表现的实体经济与货币经济,而不是实体经济与货币经济本身。数字表现的实体经济和货币经济,与客观存在的实体经济和货币经济虽然是后者决定着前者,但前者又往往偏离后者,所以前者在存在形式上具备了相对独立性。我们对现实经济的认识和分析决策,一般是建立在前者基础上。我们把数字表现的经济世界,简称为“数字经济”,是人类认识现代经济的第一世界。现代经济无论是实体经济还是贷币经济,首先以数字形式表现出来,并为我们所认识和管理。如此,现代经济已客观地表现为三重形态:实体、货币、数字。两分法的最大不足,就是未能看到并在理论上肯定数字经济的客观存在及其在现代经济中的重大作用。正因如此,两分法不能为正确认识、研究并控制现代经济提供一种比较完善和实用的分析方法。本新闻共7页,当前在第1页1234567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10

析研究

比特币风险是指在从事比特币相关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给行为主体造成损害或损失,甚至阻碍其发展,让其走向衰亡的可能性。这里所说的行为主体,从狭义上讲,是指比特币及比特币用户、比特币企业;从广义上讲,还包括社会和国家。目前多数研究者都结合比特币的技术,针对比特币生态圈出现的各种问题,综合着分析各种风险,没有明确的分类导向;只有少数学者按照个人对比特币本质属性的理解对风险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结合定量研究,比特币是货币 [4]、商品 [5]、支付手段 [6]还是投资品 [7],将学者们对比特币风险的研究进行综合、归纳,并按照风险承担的对象进行归类(见表1)。

三、比特币风险管

理研究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比特币风险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比特币的监管和立法方面,大部分采用定性研究,研究视角有所不同,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侧重于比特币本身独有的特性,主要是对比特币的匿名性、去中心化和全球通用性引发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监管思路和建议。姜宇[23]提出以去匿名化和经验制度安排为监管思路,实现保护投资者、防范系统性风险以及反洗钱、反避税的监管目标[23]。Ajibola Ogunbadewa提出政府需要和投资专家建立“高科技犯罪”的执法机构计划,通过比特币地址有效地进行比特币经济体内的在线监控[24]。Nikolei M. Kaplanov提出,大多数用户会将比特币兑换成法币,所以,第三方兑换平台为跟踪和定位非法使用比特币提供一种机会[25]。Sundaresh Menon等人建议建立多边平台,构建国际公约,通过世界各国共同合作与Bitcoin的非法使用作国际斗争[26]。

第二类是针对比特币的特定风险进行论证分析并提出监管思路或对策(见表2)。

第三类是结合各种法律对比特币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监管对策。刘宁提出制定虚拟财产单行法,确立比特币价值认定办法,明确比特币合同效力认定思路,建立司法预警机制,使比特币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轨道运行[27]。张若竹依据民法学、物权法学、金融法学提出应针对比特币缺乏立法保障、管辖和准据法适用困难、信誉危机、税收征管和电子证据保全困难等问题加大立法和政府监管[28]。谢杰等人依据经济法提出应调整经济刑法规范、优化司法规则与执法机制、反思货币体系等制度来解决经济刑法困局和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问题[29]。Craig K. Elwell等人结合联邦税收法、联邦反洗钱法、商品期货交易监管、电子资金划拨法提出数字货币是无国界的,它需要一个国际性的解决方案[30]。Benjamin Akins结合联邦所得税法律提出比特币挖矿所得具备服务性收入特征,利用比特币进行法币、商品或服务的交换是资本利得或亏损的交易,都应该纳入税务监管[31]。Omri Marian结合犯罪行为学研究提出鼓励用户标识个人识别号码来放弃匿名性,从而增加排除匿名的犯罪可疑用户的检测概率,对利用数字货币的匿名性犯罪交易的人进行查处和制裁 [32]。

第四类是对比特币风险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对策,这些对策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面对比特币的各种风险,应当正视比特币的存在,密切关注比特币和全球虚拟货币的发展变化。第二,实时提示比特币风险,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将交易平台、支付纳入监管框架,促进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交流,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沟通,保障比特币行业朝着安全、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第四,建立电子证据保全制度和预防为主的安全策略,加强比特币的相关法制建设,更新相应的法律框架,完善金融监管和司法保护体系。第五,成立比特币银行,加强比特币的国际监管,构建统一的比特币国际纠纷解决机制及其他监管 [4.13-16]。

除了上述四类比特币风险管理研究以外,Aleksandra Bal从监管成本、监管难度和可能的成效方面进行了分析权衡,认为可以对虚拟货币实施免税[33]。Jerry Brito和Houman Shadab等人研究指出,比特币下一步监管应针对金融工具,并且提出如果监管和执法的代价比监管带来的好处昂贵,那么政策制定者就应该从现实考虑,寻求富有弹性和适应新形势的新策略 [34]。

四、比特币风险评

估和防范研究

比特币风险的预警、评估和防范研究很少,大都集中在比特币交易和支付环节。Malte ■ser等人不仅对比特币交易风险进行了定性研究,而且还采用实证通过对比特币公开交易数据以及已经发生的比特币损失案件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指出通过交易平台的交易量、交易频率(非法比特币操作必定会急于转移)、交易地址多变等方面对比特币交易风险预测评估;而比特币风险的防范方面建议用户在比特币交易平台“快兑少存” [8]。Tyler Moore也采用实证方法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风险进行了预测和评估,通过对交易平台相关数据的分析研究指出,比特币交易量越多的平台越不容易关闭,而且交易量与受攻击的次数成反比,即交易量越多越容易成为黑客攻击的目标 [18]。

五、总结与建议

近几年,国内外学者对比特币风险的研究呈上升趋势,取得了一些成果。但通过现有文献的收集和梳理发现,比特币风险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对此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研究内容

1.缺乏对比特币风险的内涵研究。譬如比特币风险的概念如何界定,至今仍是学术讨论的一个空白区。

2.缺乏对比特币风险的归类研究。譬如从目前比特币风险研究现状看,风险种类很多很复杂,但是对于比特币风险的归因讨论几乎阙如。

3.比特币的风险分析方面,横向、纵向研究还有待拓展。横向看,研究不够系统全面,缺乏对企业尤其是交易平台将资金挪为他用的道德风险、比特币的腐败风险等方面的研究;纵向方面,比特币分析大都停留在综合分析上,对比特币风险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题研究较少。因而应加强对某些特定的、倍受关注的比特币风险进行重点研究。

4.比特币风险的防范、预警、评估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少,应加大这些方面的研究。

(二)研究方法

目前国内对比特币风险的研究主要采用定性研究方法,国外有少数学者采用定量分析研究。因此,为了能够对比特币风险有更准确的量化研究,我们应该加大对比特币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实际调研,从数据角度对比特币风险进行定量分析,从而为比特币用户、比特币企业献言献策,为社会和国家提供更准确、更可靠的参考依据,从而让全社会树立比特币风险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风险的防范,。

[参考文献]

[1]Nakamoto S.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EB/OL]. https:///bitcoin.pdf. 2008.

[2]贾丽平.比特币的理论、实践与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13,(12).

[3]郑书雯,范 磊.基于P2P 网络Bitcoin虚拟货币的信用模型[J].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12,(3).

[4]孙启明,王浩宇,潘智涓.比特币的世界货币特征探索[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5]Benton E.Gup.What is Money? From

Commodities to Virtual Currencies/

Bitcoin[J]. Alternative Investment Analyst Review.2014,(3).

[6]Florian G,Kai Z,Martin H,et al.

Bitcoin - Asset or Currency?

Revealing Users' Hidden Intentions

[C].Twenty Second European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Systems.

recanati:Tel Aviv university,2014.

[7]Yermack D.Is bitcoin a real currency?

An economic appraisal[R]. NBER Working Paper No.19747.2014.

[8]■ser M,et al.Towards Risk Scoring

of Bitcoin Transactions[C]. Financial

Cryptography and Data Security LNCS8438. Berlin: Springer-

Verlag,2014.

[9]Karame G,Androulaki E, Capkun

S.Two Bitcoins at the price of one?

double-spending attacks on fast

payments in bitcoin[C].In Proc.of

Conference on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 Security.America:

ACM Press.2012.

[10]Barber S,Boyen X,Shi E,Uzun E.

Bitterto Better-How to Make BitCoin a Better Currency[C].Financial Cryptography and Data Security LNCS 7397. Berlin:Springer-Verlag,2012.

[11]Grinberg R.Bitcoin: An Innovative

Alternative Digital Currency[J]. Hastings Science & Technology Law Journal.2011,(1).

[12]Brezo F,Bringas P.Issues and Risks

Associated with Cryptocurrencies such as Bitcoin[C]. The Seco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Eco-Informatics. Italy:IARIA XPS Press,2012.

[13]陈道富.比特币的风险特征和监管建议.中国发展观察[J].2014,(2).

[14]Chowdhury A,Barry K. Mendelson. Virtual Currency and the Financial System: The Case of Bitcoin[R].Ameirica:Marquette University.

2013.

[15]王 刚,冯志勇.关于比特币的风险特征、最新监管动态与政策建议[J].金融与经济.2013,(9).

[16]娄耀雄,武 君.比特币法律问题分析[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17]杨晓晨,张 明.比特币:运行原理、典型特征与前景展望[J].金融评论.2014,(2).

[18]Moore T,Christin N.Beware the

Middlem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Bitcoin-Exchange Risk[C] .Financial

Cryptography and Data Security LNCS7859. Berlin:Springer-Verlag,2013.

[19]Reid F,Harrigan M.An Analysis of

Anonymity in the Bitcoin System. Security and Privacy in Social Networks[C].Security and Privacy in Social Networks . New York :Springer Science,2011.

[20]Christopher C M.Whack-a-Mole:

WhyProsecuting Digital Currency

Exchanges will not Stop Online

Money Laundering[J].Lewis & Clark Law Review, 2014,(1).

[21]■ser M,■■hme R,Breuker D.

An Inquiry into Money Laundering

Tools in the Bitcoin Ecosystem[C]. in

2013 eCrime Researchers Summit .

San Francisco:IEEE, 2013.

[22]Christin N.Traveling the Silk Road:

A Measurement Analysis of a Large Anonymous Online Marketplace[R]. Pittsburgh: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2013,

[23]姜 宇.论比特币法律监管[J].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5,(5).

[24]Ogunbadewa A.The Virtues And

Risks Inherent In The ’bitcion’ Virtual Currency[EB/OL]. http:///abstract=2425114. 2014.

[25]Nikolei M. Kaplanov.Nerdy money:

Bitcoin, the private digital currency, and the case against its regulation[J]. Loyola Consumer Law Review.2012,25,(1).

[26]Menon S,Siew T G.Key challenges in

tackling economic and cybercrimes: Creating a multi-lateral platform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J]. Journal of Money Laundering Control.2012,15,(3).

[27]刘 宁.迷局待解:比特币的风险挑战及司法应对[J]. 法制博览.2015,(3).

[28]张若竹.比特币法律问题研究[D].沈阳:沈阳师范大学.2014.

[29]谢 杰,张 建.“去中心化”数字支付时代经济刑法的选择――基于比特币的法律与经济分析[J].法学.2014,(8).

[30]Craig K.Elwell,M. Maureen Murphy,

Michael V. Seitzinger. Bitcoin: Questions, Answers, and Analysis of Legal Issues[R].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Reports R43339. 2013.

[31]Akins B,Jennifer L.Chapman, Jason

M. Gordon. A Whole New World: Income Tax Considerations of the Bitcoin Economy[EB/OL]. http:///benjamin_akin

s/1.2014.

[32]Marian O.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The Regulation Of Cryptocurr-

encies[J].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Dialogue.2015,(82).

[33]Aleksandra Bal. Should Virtual

Currency Be Subject To Income Tax?[EB/OL] . http:///abstr

act=2438451. 2014.

[34]Brito J,Shadab H B,Castillo A.

Bitcoin Financial Regulation:

Securites, Derivatives, Prediction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11

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是一种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2016年1月,我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财新周刊专访中,对数字货币定调:“数字货币必须由央行发行,未来会和纸币并行。”当前,我国传统纸币发行和回笼是基于现行“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机构”的二元体系来完成的。数字货币在运送和保管方面发生变化,但发行与运行仍是基于二元体系完成的。

对于银行工作人员而言,货币话题是一个敏感话题,因为数字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数字货币是一个极易被人关注和研究的问题。笔者在本文结合《数字货币的现实意义和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课题研究,探讨问题:数字货币运行机制实现框架应该是怎样的?数字货币发行与运行对中央银行的影响是什么?

一、数字货币运行机制实现框架构想

(一)发行机制

货币发展相继经历了“实物货币-贵金属货币-纸币”的过程。在我国纸币(人民币)发行模式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社会公众”。从人民币的发行模式看,中央银行掌握着货币发行权。但从比特币“去中心化、去信任化”为标志的区块链技术看,数字货币的发行是去中心化的,是在国家特定发展要求和明确交易要求下,有着明确可追溯源头,省略了“商业银行”中介。

数字货币体系为了有效控制货币发行量,应该由中央银行设立“登记中心”,负责货币发行、货币换版和使用登记等操作,形成基于“控制中心登记中心”发行库和业务库两极系统结构。发行库控制中心负责在线监控数字货币的运行体系,数字货币发行库控制中心采用云计算技术,快速扩充发行库计算和存储能力,在两级系统之间采用可信可控量子通信技术,解决数字货币运行环境的安全问题。

(二)流通机制

数字货币通过加载信息的数据,在控制中心和业务中心两极系统间传输完成,并非实物流通,因此数字货币不存在毁损、清点、回收、销毁等问题,而且数字货币由中央银行发行,是由政府背书的,在流通中也不需要第三方进行交易信用背书。

在流通过程中,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开放式高频率支付手段,可以继续沿用比特币“分布式记账”的做法,将HASH(交易散列值)组合为交易记录集(前后链接的区块),并对其进行快速分发,让每个交易网络节点都有可追溯副本、一致性账本,但是数字货币受制于网络和数据量大,需要精心设计应用流程。在网络交易的基础上,划分数字货币流通记账区域,设计定时核对机制和分布式数据存储机制,确保数字货币流通效率和安全。

(三)防伪及信息记载

数字货币具备无法伪造和不可篡改的时间戳,完善的数据链,记载数字货币交易明细,确保可追溯每一笔交易信息,数字货币的特点决定其在流通中几乎不存在假钞、伪钞。

为了确保数字货币的唯一性,防止数字货币被重复使用和窃取冒用,可以为数字货币制定独有的永久标识代码,经过控制中心数字签名后,和持有人公匙、历史支付信息绑定,形成数字货币可用技术手段甄别的数字货币信息。

二、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

数字货币是基于互联网技术构建的新型货币体系发行与运行的货币,对传统货币(人民币纸币)的货币政策、金融体系、货币发行、清算体系等有着深远影响。中央银行作为发行与运行数字货币的中心,意味着中央银行成为数字货币发行和清算中心,迈进“互联网世界”,扭转了当前中央银行尚未进入互联网“线上金融”的被动局面,推动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线上账户开设发展,但对金融体系和线下传统支付清算也有深刻影响。

(一)对金融体系影响

当前,传统纸币的发行与回笼是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机构”二元体系的。虽然,周小川行长说明“数字货币的发行与运行仍然应该基于该二元体系完成,但货币的运送和保管发生了变化:运送方式从物理运送变成了电子传送;保存方式从央行的发行库和银行机构的业务库变成了储存数字货币的云计算空间。”但是,数字货币的发行,势必中央银行掌握“大数据”,数字货币发行与运行“去中介化”,可能导致传统商业银行作为渠道角色慢慢衰败。数字货币的运行,全网就成为一个“大账本”,银行账户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功能和价值也会逐渐下降,甚至解构。银行存款和贷款业务也逐渐被解构,数字货币加密决策的大规模应用,也将带来银行汇款业务的解构。那么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如中央证券保管、大额支付系统、证券交易存储库和证券结算系统等,将逐渐“脱媒”。数字货币的广泛应用,金融市场的脱媒现象,势必挑战金融体系中银行的中介地位。

(二)对货币政策影响

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最大的创新点在于“去中心化”,因此有学者预测数字货币技术可能会逐渐取代货币政策。虽然我国2015年人民币M2(广义货币)余额为139.23万亿元,而M0(流通现金)余额为6.32万亿元,中央银行印制与发行的传统纸币数量已经降低至货币总量5%以下,现钞发行与流通大幅下降。但是,中国人民银行盛松成予以反驳,说“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十分广泛,货币政策是现代经济的主要调节手段之一。如果数字货币被普遍使用但不由货币当局调控,现代经济将因此失去一个重要的调节手段,经济将无法正常运行。”他强调中央银行调节机制能够维持人民币稳定,货币政策微调功能甚至明显加强。笔者也认为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也将提升数字货币供给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中央银行作为数据中心,将拥有巨大数据基础,可以更加灵活的应用货币政策工具。同时,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技术能够帮助监管当局全面追踪资金流,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监测和评估。最后,数字货币“点对点”支付结算技术,增强资金流动性,使得利率期限结构平滑化,货币政策的利率传导更顺畅。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技术利于央行控制货币发行与运行,有效运动和传导货币政策,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发展。

(三)对货币发行和支付结算的影响

捷克作为数字货币准入制度的先行者,遵循欧盟《电子货币指引》和《支付服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捷克中央银行授权颁发数字货币发行牌照,签署捷克IKORUNA第三方支付公司收购协议,推动数字化货币进程。在区块链技术、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数字货币发行和支付结算全部数字化,不再需要现金交易,数字货币实时化、去中心化已经成为发展趋势。盛松成说“中央银行依托全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去中心化”发行数字货币,以公开透明的“大数据”货币发行系统,完善数字货币支付体系,增强经济交易的透明度和便利性。”中央银行发行和流通数字货币,需要攻克数字货币关键技术,保证透明、健康、安全的网络支付环境。中央银行无缝对接银行体系、数字货币、移动支付体系、其他支付工具等领域,从发行机制、流通机制和防伪及信息记载方面对数字货币运行机制进行框架构想,促进数字货币发行和结算创新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央银行积极探索和专题研讨数字货币问题,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大大降低了传统纸币发行与流通的成本,减少偷漏税、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经济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和便利性,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应注意到中央银行推出数字货币是一种趋势,仍需时间的积淀。中央银行在发行与流通数字货币需要正视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从现实角度构想数字货币运行机制框架的实现,全新构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完善数字货币发行、流通、支付体系,增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有效性,助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12

1991年,欧元在欧盟各成员国范围内开始发行,欧元正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2002年,欧元开始正式流通,标志着欧盟基本实现了货币一体化。在欧洲逐步实现货币一体化、欧元登上历史舞台的过程中,欧盟各成员国不得不放弃自己独立的货币政策,而将货币政策的控制权全权交由欧洲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成为了欧盟货币政策唯一的制定者。作为宏观调控最重要手段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在欧洲货币一体化下呈现出了不可避免的矛盾:货币政策由欧洲中央银行制定,以欧盟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政策目标,具有统一性;而财政政策则由各成员国制定,以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政策目标,具有分散性。要解决这对矛盾,根本上要协调好各成员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欧盟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而从政策的层面上讲,则是要在货币一体化的条件下做好各成员国之间财政政策的协调。

欧元区各成员国之间财政政策协调的重要性在欧洲经济与货币一体化的过程中一直受到了欧盟的重视,并先后通过了《稳定与增长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马斯特利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公约》和《马约》对各成员国在财政赤字、国债比重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约束,如《公约》和《马约》规定各成员国的累计公共债务不应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的 60%,年度预算赤字不应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但是《公约》和《马约》的约束力或者说各成员国对《公约》和《马约》的执行力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别是当危机来临之时,各成员国更多的是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而不顾欧盟的整体利益,出现了“大难临头各自飞”的趋势,要真正发挥《公约》和《马约》的作用,达到各成员国财政政策的协调与统一,还要有更长的一段路要走。

2009年,希腊债务危机爆发,拉开了欧债危机的序幕,随后危机持续蔓延,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西班牙等国也相继爆发债务危机,这种危机气氛很快也波及到了欧洲的主要核心国,德国、法国,标准普尔、穆迪、惠誉等主要的评级机构先后下调了大部分欧洲国家的信用评级,而欧洲经济受到危机的影响,一度下滑,失业率攀升。此次欧债危机影响之大、波及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可以说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延续,这次欧债危机也再次警醒我们货币一体化条件下各成员国财政政策协调的重要性,也使我们重新研究与分析货币一体化条件下各成员国财政政策协调的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文献研究(一)研究成果回顾

在对欧债危机演化路径的研究方面,李腊生等在研究欧债危机的演化路径时,提出了区内国家竞争性财政支出的假设,认为欧债危机主要是由于欧元区国家竞争性的财政支出而导致的[1]。李羡於梳理了欧债危机的演变过程,提出欧元区经济结构的失衡是本次欧债危机深层次的原因,并提出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控制政府财政支出等建议[2]。

在对欧元区财政政策协调的研究方面,董书慧分析了欧元区国家财政政策协调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提出了实现财政协调可供选择的3种路径:财政联邦制、财政一体化模式、统一管理与分散自主相结合的财政体系[3]。黄立新梳理了欧元诞生以前欧盟在实现国家财政政策协调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并指出在货币一体化后,欧元区内缺乏一个有效的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各成员国税制与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以及各成员国经济结构、发展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将是阻碍各成员国财政政策协调的主要因素[4]。苏苏等从欧元区各成员国之间财政赤字相关性的角度对欧元区财政政策的协调进行分析,发现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各成员国基本是遵守《马约》和《公约》的,而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各成员国特别是一些大国不顾《马约》和《公约》的约束扩大赤字,是欧债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5]。刘力军认为,政府未能从国家长远的利益出发制定合理的财政政策,而是从短期利益出发,各国竞相扩大财政支出,是本次欧债危机的根源[6]。

从国外的研究成果来看,尼古拉斯・韦龙认为欧元区缺乏统一的财政政策和对银行的监管,这些制度性因素是欧债危机深层次的原因[7]。彼得・威斯特阿维认为欧元区缺乏统一的机构来制定财政政策,使得各国的财政政策难以做到从欧元区整体利益出发、从国家安全与长远利益出发,缺乏协调统一,最终导致了欧债危机[8]。

(二)不足与创新

以往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对欧债危机的研究方面主要集中在全方位地对其原因进行探索,多是浅层次的分析,而少有从一个角度来深入分析欧债危机的,更少有从财政政策协调的角度来深层次地论述欧债危机的演化路径的。第二,在对欧元区财政政策协调的研究方面主要是规范分析,实证分析较少。第三,在对欧元区财政政策协调的研究方面,主要集中在对欧元区本身经济制度的内在矛盾方面予以理论上的论述,少有结合欧债危机的演化路径来进行探索的。

本文在汲取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做出了以下几点创新:一是将对欧元区财政政策协调的研究与对欧债危机演化路径的研究结合起来,对两个维度的互动进行研究;二是在对欧元区财政协调的研究方面引入了实证分析,从理论与实证两个角度来分析欧元区的财政协调问题。

二、理论分析(一)欧元区经济制度的内在矛盾

现代意义上的欧洲一体化开始于二战之后,至今已超过半个世纪,在这个进程中,欧洲大陆一直在谋求用一个声音对外说话。当欧元登上历史舞台后,欧洲一体化进程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欧元区实现经济与货币的一体化。然而各成员国在政治上的一体化并没有向经济与货币一体化一样如此顺利,尽管在当前的世界格局中,在某些世界性的重大政治经济问题上,欧盟对外表现出一定的一致性。但是这种一致性并不能说明欧元区各成员国在政治上的一致性,相反,实际上欧元区各成员国在政治上的一体化是远远要落后于他们在经济和货币上的一体化的,而这种制度上的政治一体化跟不上经济一体化的矛盾在政策层面则表现为货币政策的统一性与财政政策的分散性矛盾。

在欧元区,各成员国放弃了自己的货币政策,仅保留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由欧洲中央银行制定,欧洲中央银行以欧盟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来控制货币的发行;财政政策由各成员国制定,各成员国以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来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因此各成员国在制定财政政策时更多考虑的是如何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降低本国的失业率、控制本国物价的上涨、维持本国的收支平衡,而少有考虑欧元区整体发展的。在这种制度的安排下,如果各成员国的财政政策缺乏相应的协调与统一,出现危机也就不再意外了。

(二) 欧元区财政协调的“失灵”

尽管欧盟为各成员国财政政策的协调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比如通过《马约》与《公约》建立了各成员国之间财政政策协调的基本制度框架。再比如建立了欧盟统一的财政预算制度,这种预算制度明确规定财政来源主要由自有财源(包含对农产品的进口差价税、糖税、按共同关税税率征收的关税)和各成员国上缴的摊派(由各成员国按其GDP的一定比例上缴)构成。此外,还成立了欧洲关税同盟,确立了欧洲税收一体化的一些基本原则[8]。

但是由于欧元区各成员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不一致,欧元区各成员国之间仍然缺乏一个有效的财政协调机制,或者说目前欧元区各成员国在财政协调方面所做的努力对欧元区以及各成员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难以起到有效的调控。相反,各成员国以本国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即各成员国以本国的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收支平衡等综合效应的最大值为政策目标[9],都希望以最小的调控成本而获得最大的“收益”,这种“免费乘车者”的政策思维最终将使欧元区各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协调“失灵”。这里的财政政策协调“失灵”指的是当欧元区当各成员国的利益与欧元区的整体利益相冲突时,各成员国未能提出既兼顾本国利益又符合欧元区整体利益的财政政策,而是选择以本国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而不顾欧元区整体利益来制定本国财政政策的情况,当这种“失灵”开始“泛滥”之时,引发的必将是欧元区经济社会的停滞不前,甚至倒退,此次欧债危机正是欧元区各成员国之间财政政策协调“失灵”的表现。

(三)财政协调“失灵”与欧债危机演化路径

尽管签订了《马约》与《公约》,但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欧元区各成员国最终还是打破了《马约》与《公约》的约束,或者说欧元区各成员国之间财政政策协调“失灵”的弊端最终爆发,并演变成了欧债危机。下面我们将从理论上梳理欧债危机背后财政协调机制是如何“失灵”并最终引发危机的。

1.降低失业率成为主导的调控目标

受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欧元区各成员国面对着经济乏力、失业率攀升的现象,纷纷采取了一些调控措施。然而由于货币政策由欧洲中央银行控制,各成员国所能实现的只有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的四大基本目标――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中,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各成员国只能寄希望于欧洲中央银行,而又由于经济增长与充分就业之间存在着如奥肯定律中所说的一定的函数关系(即如果失业率降低了,经济增长率自然也就提高了),因而各成员国调控的主要目标成了充分就业。

2.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成为主导的调控手段

欧元区各成员国普遍经济较发达,社会福利较好,由于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刚性作用,再加上为了实现有效的宏观调控,降低失业率,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便成为了欧元区各成员国最主要的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政策选择。对于欧元区其中的一个成员国来说,为了达到降低失业率的目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成为了最佳的选择,至于扩张性财政政策带来的物价上涨、赤字扩张等不良后果,各成员国纷纷选择了交给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来处理。

3.从财政协调“失灵”到债务危机

当欧元区各成员国纷纷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时,如果有一个良好的财政协调机制,各成员国的财政政策能配合欧洲中央银行统一的货币政策,欧债危机的避免不是说不可能。然而不幸的是,欧元区缺乏这样一个有效的财政协调机制,在国家利益最大化面前,财政协调似乎已经“失灵”,欧元区各成员国纷纷选择了如何使自己国家利益最大化的财政扩张政策。对于扩张性财政政策,无论是增支还是减税,其结果都是赤字的扩张和债务的增加,随着《马约》与《公约》中对国债比重和赤字规模等方面的约束纷纷被突破,一场大规模的欧债危机也就不可避免了。

三、实证分析(一)欧元区各成员国财政赤字(盈余)相关性分析

数字货币研究分析篇13

M.viren(1992)使用芬兰的数据得出:信用卡的使用会减少流通中现金,若同时考虑信用卡与ATM这两个变量,则信用卡对现金持有量的影响为负,而ATM对现金持有量的影响则为正。Diana Hancock和David B.Humphrey(1998)通过对美国等十四个发达国家的支付结构及支付政策的研究发现:POS机的数量与流通中的现金呈显著的负相关。王鲁滨(1999)在分析电子货币对货币需求的影响时认为,电子货币替代了通货,使通货减少,从而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董国滨(2008)通过对黑龙江省银行卡业务的研究认为:随着银行卡的推广,银行卡对现金的替代性逐渐加强。杨胜刚,徐媛媛(2010)首次进行了银行卡对现金的影响的实证研究发现:POS机、ATM机对现金的使用量呈负相关性、影响不稳定,认为我国银行卡支付还未达到一个稳定的水平。

二、理论基础

1998年巴塞尔巴塞尔委员会对电子货币进行了定义,电子货币是指在零售支付机制中,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型和“预付”型支付机制。“储值”型是指卡式电子货币(Card based E-money),亦被称为“电子钱包”(E-purse),这种“电子钱包”可以是不记名的,在无需进一步访问银行账户的情况下,即可从买方的电子钱包向卖方的特殊终端进行转账。“预付”型则是指网络型电子货币,它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通过服务的系统与参与其中的商家集团达成的多边商业信用安排提供电子现金服务。顾客不需要银行的支票、信用卡账户等与商家发生关系,而只需要第三方发行主体进行数字化的信用清算,基本上是匿名支付的。

三、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总体上看,现金的发行量是逐年增加的,从1997年的10177.6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4219亿元,这与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相吻合。而m0/m1的比值却是逐渐减少的。这说明,人们选择现金消费的习惯逐渐变弱,现金占总财富的比逐渐降低。银行卡的交易量从1997年~2008年大幅度增加。2008年的消费额是1997年的37倍多。现金比重的减少与银行卡消费量比重的增加是否存在的直接的相关关系,银行卡的出现是否是现金使用量减少的直接原因,本文将通过一系列的计量分析进行探究。

(二)回归分析过程

设m0/m1为被解释变量R,银行卡消费额为解释变量k。对相关数据进行ols回归,得到回归结果如下所示:

R=0.265993-2.05E-06k (1)

(31.62742)(-3.823986)

R2=0.593873 F=14.62287 DW=0.3299

在方程(1)中,在给定显著水平下,t=-3.823986

四、结论及建议

(一)银行卡对现金存在替代作用

通过上述计量结果,银行卡消费量对m0/m1的减少反应显著,说明银行卡作为支付工具的主要组成部分对现金确实起到了替代作用,证实了理论上的分析是正确的。这种替代作用主要体现在小额支付上。

(二)替代作用被其它支付工具稀释

银行卡消费量对m0/m1的拟合度不够说明,银行卡对现金货币并不是完全替代的。银行卡和现金是众多支付工具中的两种,其它支付工具还包括票据、电子货币等。随着经济活动的日渐频繁,除了银行卡对现金的替代作用以外,其它各种支付工具之间也存在着交叉相互代替的作用。

首先,存在的票据对现金存在的替代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企业现金的使用做了严格的规定,企业现金的持有量必须限制在一定数量以内。这就导致企业在进行支付清算的时候不会首选现金支付,反而票据的结算方式是企业所钟爱的。商业票据的大量使用会使现金在商业活动中的支付手段功能下降,更多的转移到小额消费领域。这就产生了票据对银行的替代;其次,银行卡对票据也产生替代作用。银行卡在大额支付领域主要是替代了票据的传统支付结算功能。

(三)建议

尽管存在银行卡对现金的替代作用,但是这种替代的效果却被多种支付工具之间的作用稀释了。因此,应该进一步推进银行卡在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缴费、医保社保交纳、交通售票、医疗、通信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额支付领域。同时在大额支付领域发挥票据等多种支付工具的作用,积极探索新型支付渠道,从而使支付成本降低、方便经济生活。

参考文献:

[1]M.viren,Finicial Innovations and Currency Demand:Some New Evidence [J]. Empirical Economics, 1992,(17).

[2]Diana Hancock, David B. Humphrey. Payment Transactions, Instruments, and Systems: A survey[J].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1998,(21).

[3]王鲁滨.电子货币与货币政策研究[J].金融研究,19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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