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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质量实用13篇

农产品安全质量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1

1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与问题

1.1化肥农药等残留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我国缺乏有效提高农产品产量的手段,造成农业的化学投入数量急剧增加。据统计,我国每年使用的化肥农药高达170万t,且这些化肥农药还包括大量的非法性质农药。这些使用的农药中大多含有大量的有机磷,从而造成大量的农药残留。农药残留将破坏农产品的生物结构,严重时甚至威胁当地的生态环境,这些含有大量农药化肥残留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后,对人们的生命财产也会造成威胁。

1.2农产品生产中大量使用化学添加剂并受环境污染

目前,一些农民为了保证农产品良好的外观、缩短生长周期,在农产品中大量使用催化剂和激素,化学试剂的使用的确提高了农产品的美观度,但却大大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1]。大量研究证明,使用化学添加剂后,农产品的口感及安全性都大幅度下滑,但目前市场上缺乏完善的监管体制来监管这些农产品。一些农民为了使蔬菜提早上市,仍在使用化学试剂、激素等物质。相关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农产品农药中毒的事件数量正逐年上升。因此,严格控制农产品中的化学添加剂含量、重新回归绿色生态农业,对于国民安全以及我国农产品发展都极为重要。植物添加剂是引起农产品质量下滑的重要原因,此外,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地方的环境急剧恶化,从而使植物遭受化学污染的概率大大增加,一些危害较大工业污染源如铅、砷等会直接导致人们急性中毒,而危害较小的重金属微量元素也会在人们体内积累,造成慢性危害。这些工业污染难以消除,而且会诱发大量疾病,因此必须引起重视。

1.3监管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农业产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大量集中在所属的相关农业部门中,在乡镇中没有建立良好的监管体系,而且专门用于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人力、财力、物力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导致大部分地区对于农产品安全监测仅是空头支票,难以有效实施。同时区(县)、乡(镇)两级缺乏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等方面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力度不大。对于企业而言,一些企业内检员和检测设备配备不全,部分生产企业没有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企业质量安全自我把关能力还较弱,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

1.4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从思想意识上看,尽管目前大多群众已不再满足于填饱肚子,但仍存在对农产品安全意识不足等观念上的问题。一方面,部分生产经营者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在农产品中掺杂掺假,违规使用化学添加剂的行为屡禁不止;另一方面,普通消费者缺乏辨别农产品质量的能力,无法判断出质量不好、有毒有害的农产品;同时,地方对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也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到农产品质量产生的不良影响。

2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

2.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培训工作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质量意识是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此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首先应提高农业生产者与农资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及素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纳入当地的教育、宣传以及新闻工作中,提高消费者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辨别的能力。同时,由于农户对种植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水平较低,因此相关农业部门应加强对种植户的农业技术培训,加强对农户的科学生产意识培训,派专人指导农户科学用药、科学施肥,尽最大努力使农产品生产标准化[2]。

2.2不断健全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根本。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并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建立上下一体的安全监督机构,改变当前对于农产品的监管松散局面;完善监管、巡查、检测、执法、责任追究和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尽快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处分部分部门的不作为行为;以例行监督为主,抽查为辅,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出售的完整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

健全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也是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对于许多农药残留量缺乏明确的限定,因此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的农药化肥残留量检测标准,配套相应的检测规范,完善生产章程,依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标准[3]。建立一套完善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提高农产品产出和入市门槛。一旦检测到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不合格,一律禁止流入市场。生产者未对出产地前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不管质量合格与否一律停止销售。农贸市场、超市等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未进行检验的,一律不得入市销售,从源头阻止有害农产品的进一步发展。

3结语

农产品的安全严重威胁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引起重视。只有建立健全长效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责任人的管理手段和相关认识,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人员关于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程序和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才会得到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陶忠元,陈艳霞.技术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制约及对策研究——基于中日农产品贸易实践[J].特区经济,2012(2):221-223.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2

依法监管格局已经形成。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与之相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配套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及强制性技术规范,了50种农药、47种兽药以及多种饲料添加剂的禁限令。

监管体系不断完善。2008年,农业部组建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各地在机构改革中,大力推动监管机构建设。目前全国省级农业厅局都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处、办),80%的地市和60%的区县农业部门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门机构,50%的乡镇建立了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

农业标准化扎实推进,生产源头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农业部门始终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予以推动,短期在于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长远在于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业产业升级。

农业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我国农业各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标准范围拓展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涵盖种子种苗繁育、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生产技术规范、农产品等级规格、包装标识等方面。截至2011年底,农业部共制定农业国家、行业标准4800项,“十六大”以来的十年间制定的农业标准数量是前50年所标准总数的2.8倍。2006年,我国成功争取到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持国资格,连续6年成功举办农药残留委员会年会。近几年,我国参与制定了三唑磷、乙酰甲胺磷、硫丹等农药品种在水稻、茶叶上的残留限量标准,显著提高了我国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有力推进。2006年,农业部启动实施了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县建设,目前全国共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591个,狠抓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标准集成转化与培训、投入品管理、品牌建设等工作,示范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标准化示范县的带动下,2010年,农业部提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创建,全面开展标准果园、标准茶园、蔬菜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三园两场”建设,目前全国共规划建设了“三园两场”4460个。

“三品一标”快速发展。我国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形成了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为基本类型、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格局,“三品一标”发展走出了一条以品牌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新路子,为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2年6月,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7.2万个,总量达3.7亿吨,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以上,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2001-2011年,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面积由5800万亩扩大到2.4亿亩,扩大了3.1倍。绿色食品产品国内年销售额由500亿元增长到3135亿元,出口额由4亿美元增长到24亿美元,分别增长了5.3倍、5倍。2003-2011年,全国农业系统有机食品企业总数由102家增加到1366家,产品总数由231个增加到6379个,分别增长了13.4倍和27.6倍。认证面积从928万亩增加到3838.3万亩,增长了4倍。有机食品产品抽检合格率多年达到100%,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有机食品产品国内年销售额从9.1亿元增加到154.7亿元,出口额从0.4亿美元增加到4.2亿美元。截至2012年6月,农业部批准登记保护了86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监测合格率连续三年保持在100%。

检验检测不断深化,监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

通过不断努力,逐步建立完善监测制度,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监测网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基本形成。目前监测范围已扩大到全国150个大中城市、80多种农产品、87项参数,基本覆盖主要城市、主要农产品产区以及老百姓日常消费的大宗农产品。制定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范监测和信息行为。

质检体系队伍建立健全。截至目前,共投资建设了部、省、地、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1850个,其中,县级农产品综合质检站1705个。农业系统质检机构数量已达到2225个,从业人员2.3万人,五分之一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各级质检机构固定资产总额近130亿元,实验室总面积约150万平方米,质检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同时,检测机构管理不断强化,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开展了检测机构考核和机构审查认可工作。通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国各级质检机构尤其是基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大幅提升。

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成效明显,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近年来,农业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为期四个月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了12个100%的硬指标,特别是全国收缴的875.8吨禁用农药全部销毁;全国大中城市676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推动了批发市场落实自检制度。2008年开展的奶站清理整顿和饲料专项整治,顺利完成奶站登记,全国奶站数量由清理整顿前的20393个减少到13503个,所有奶站100%纳入监管范围。2009-2011年连续三年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持续深入推进执法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高毒农药、“瘦肉精”、水产品中使用违禁物质等突出问题隐患得到了有效遏制。

农资打假全面开展。200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农业部牵头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据统计,2002-2011年,全国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382.6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813.6万家次,整顿农资市场195.7万个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41.5万件,查获假劣农资399.6万吨,货值46.3亿元,捣毁制假窝点20554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亿元。

重大活动保障有力。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农业部会同各地政府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实施目录制管理,实行产地准出和举办城市的市场准入制度,产地销地联防联控,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加大抽检频次和覆盖面,摸索出了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实现了重大活动期间没有发生一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了农产品数量充足、品种丰富、安全可靠。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3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00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建设好了*、*、*、*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00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我局牵头,协调畜牧、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1号文件)和湘潭县蔬菜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草案)。协助金鹏农贸市场设立农残检验检测室,购RP-420速测仪及药品等,费用2.2万元。选派了一名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农产品检测站跟班实习和赴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培训学习。同时,我局派人到常德专题学习了市场准入工作经验。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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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农产品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目标: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我市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实现强有力的监管,逐步建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使我市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98.0%以上达到国家无公害标准;主要农产品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80.0%以上的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实行标准化生产,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行标准化生产达到100.0%,其大部分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质量认证。

二、高度重视,深刻把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不容忽视、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早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001年,我国就开始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应对农产品可能遭受的市场冲击。过去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频见诸媒体,其中社会反响最强烈的有“苏丹红”事件、“孔雀石绿”事件。

现阶段,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十分令人担忧。一是从生产主体来看。农民还不完全明白什么样的农产品是优质安全的,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又该如何生产。有极少数农民根本不知道“瘦肉精”、“苏丹红”和“孔雀石绿”是违禁药品,不能使用。二是从加工主体来看。一方面,从农民那里收购来的初级产品大多是分散生产的,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加工成品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加工企业经营者缺乏战略眼光,对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定位模糊不清,生产管理亟待规范。三是从监管主体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环节多、难度大,且没有经费保障,导致农产品生产经营放任自流。四是从消费主体来看。随着城镇居民消费观念的改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农产品质量跟不上去,遭受损失的最终是我们的农民,是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如果我们再不引起高度警觉,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进行整改,那么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带来的灭顶之灾总有一天会降临到我们头上。因此,我们必须吸取以往深刻教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志管理工作。市农业局要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切实承担起管理职责,继续抓好其他农产品的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对基地产品的检测,确保合格的农产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上市;并加强无公害标志管理,统一使用办法,严厉打击冒用滥用等违法行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品牌的信誉。

(二)切实抓好对已认定农产品基地的后续管理工作。要按照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管理办法》,严格加强无公害生产基地的管理。在基地的醒目位置,要悬挂无公害基地标示牌、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生产技术规程、禁用限用农药名单等规定内容。做好农事记录,并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出合格的无公害农产品。对取得农产品质量认证的违规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及时上报,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质量认证资格。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要认真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要把农业投入品监管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禁用农药名录和禁用兽药名录,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品种和目录,每年开展几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禁用农药和兽药行为,净化农资市场。开展打击非法代加工饲料、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氯霉素、安定等违禁药物和添加剂以及滥用磺胺类等兽药行为的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饲料生产和销售。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尽快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农业投入品。

(四)规模化发展,推进产业化经营。积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龙头企业深入乡村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采用龙头+农户+基地的生产模式,大力开展规模种植,逐步形成以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连结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机制。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5

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一种新型的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模式——无锡“朝阳模式”的实践与启示

农业标准化的实践与思考

知名品牌为何被市场抛弃——“8901”小麦价格下降的警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2年第2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2年第226号

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回顾与思考

质检总局2002年国家标准约900项

提高施药机械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措施建议

2002:食品市场十大惊天案

作物品种资源等18个部级质检中心获准对外开展工作

不断创新努力进取——记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探访北京放心肉菜基地

小辞典

报刊要览

市场扫描

依法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综合防治农业立体污染全面提升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

我国农业企业标准化的特点与作用机制探析

县级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对农产品交易费用影响初探

中加双低油菜质量标准体系比较及我国发展对策探讨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概观及其启示

用DRS对加标和未加标果蔬提取物中农药残留的盲样测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5335-2006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714号

从标准层面正确理解“三品”概念

短讯

我国农产品质量信息特征分析与技术策略

走科技创新路铸民族品牌魂——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发展侧记

发达国家标准体系的特点和启示

市场信息与动态

《农业质量标准》2006年(1~6期)总目录

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践与问题研究

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86号)

我国农药残留监管现状及推进措施

农业部2010年第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

苏南发达地区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实践探索

新疆木垒县“三品”认证经验与发展举措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问题及制修订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66号)

我国农业部级质检机构现状调查分析及发展建议

乳与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_1的限量确定及测定方法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6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7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北京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2-3775

国内刊号:11-5896/S

邮发代号:82-223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2003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8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农产品生产小、散、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形形的农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消费者对此还不满意。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

在这样的背景下,《通知》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出发,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通知》的印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的决心,影响深远,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必将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印发《通知》是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

2013年三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农业、食药两部门负责,规定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随后,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对地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划转、机构改革、能力建设、责任落实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由于经营主体数量庞大、分散,生产环节多、链条长,监管难度很大,而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相对薄弱。此次印发《通知》,就是要在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同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化水平,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三、《通知》再次强调了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属地管理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多年实践证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否抓好,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否高度重视,监管责任能否真正逐级落实,只有政府重视了,责任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取得应有的成效。

为此,《通知》再次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同时,为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地方政府要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依纪进行查处。这些具体措施的出台,对于提高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机制

我国农产品品种多、种类丰富,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多个环节,供应链条长,运用技术复杂,加之农产品品质和规格不易统一,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必须找准关键节点,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形成全程监管链条。《通知》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出发,按照农产品生产经营链条,从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认真贯彻《通知》要求,强化关键点的监管。对产地环境加强监测和普查,实施污染治理,在重污染区要逐步调整种植结构。对农业投入品严格管控,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环节,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把农产品产销各个环节中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产地准出、索证索票等信息全部串联衔接起来,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链条质量跟踪。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跃上新的台阶。

五、《通知》强调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要从生产抓起。多年来,农业部门坚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一项带有方向性、基础性的工作予以推动。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7600多项,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2200多项,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8000多项,基本覆盖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9万多个,在591个县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活动,支持建设果菜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7288个,农业标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从源头上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难度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成为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通知》对推进标准化生产做出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的印发,有利于推动各地、有关部门树立绿色生产理念,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推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力度,将安全控制措施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强化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农产品。这些“治本之策”的实施,对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维护生态和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通知》明确要求加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过程中农业部门的新增职能,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为此,《通知》着重强调了做好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同时,为做好新增职能和旧有工作的统筹协调,要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切实履行好生猪定点屠宰的行业管理、屠宰检疫、品质检验监管、卫生检验监管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职责,强化巡查和抽检,抓紧研究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督促屠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厂(场)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这些具体要求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定了重点,为职能的顺利调整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七、《通知》强调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2008年以来,农业部门在全国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为重点,严厉查处了一批涉农违法案件。以2013年为例,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74万家,查处问题5.1万起,可以说成效显著。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问题始终没有禁绝,一些问题还很容易死灰复燃,必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把专项整治坚持下去。对此,《通知》着重强调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我们相信,通过不遗余力的打击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必将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也将得到切实保障。

八、《通知》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长期以来,农业的主要任务是保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越往基层力量越弱。新的职能调整后,现有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适应的问题更突出。《通知》对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为我们还清欠账,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指明了方向。

《通知》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通知》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通知》提出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9

2010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1.2万多个,全国“三品一标”总数达到8万个,认定产地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0%以上,认证农产品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组织实施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已投资建设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和专业性检验检测中心36个、部级区域性检测中心13个、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30个和县级质检站936个。“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贯通部省地县的工作机构基本建立,体系队伍不断壮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法正式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安全是人们对食品最基本的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假冒伪劣食品禁而不绝、食品包装材料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儿童食品和保健品质量不合格、配方不科学,餐饮企业经营不规范、操作不安全等陆续暴露的问题,给农产品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企业安全责任的不落实,一些食品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自律意识不强,不讲诚信,甚至明知故犯、违法违规、逃避监管,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政府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强,重效益、轻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监管衔接不够,全程监管、综合监管、协同执法能力较弱。食品安全制度仍有漏洞,企业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不够完善。这些因素都为农产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监管,不断提升水平,着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消费安全。

风险管理模式对于农产品安全管理来说,是公认的最有效的管理模式。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确立的一项最基本的法律制度,也是国际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既是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客观需要,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构建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现实需要。

2011年农业部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围绕污染物毒理学评价技术、剂量反应评估技术、暴露评估技术、统计分析技术、公共模型软件设计等风险评估共性技术开展研发,针对农产品中潜在的各种生物、化学和其他外来的危害因素,加强其危害途径、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为科学、合理和有效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交流合作,跟踪国际风险评估技术前沿,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方法,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普宣传,主动答疑解惑,营造一个政府、企业、消费者、科研教学人员等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认识、接受和支持风险评估工作的氛围。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10

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政策优势;地缘优势;产品优势;农业产业化

1喀什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发展现状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2010年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全国19个省市和中央企业按照“民生优先,产业为重,智力支撑,深化合作”的总方针,通过“人才援疆,项目援疆,产业援疆”的方式,为新疆自治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1]。喀什地区地处南疆叶尔羌河流域、塔克拉玛干沙漠西缘,受独特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的长期作用,工矿企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农、林、牧“三足鼎立”,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形势下,具备“政策优势,地缘优势,产品优势”的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历史人文的名、优、特农产品产业。同时,随着特色农产品种植规模逐年扩大和商业化运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也逐步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途径。截至目前,喀什地区已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的农产品有5项;“有机食品证书”的农产品有2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农产品有2项,对喀什地区特色农产品产业走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健康发展之路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本文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优势和重要性谈谈自己的认识和想法。

2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优势所在

新疆位于祖国西部边陲,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千百年来孕育出一大批独具地域特色和优良品质的农产品,在特色产业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经济适应市场和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推进和提升农业产业化,支持和促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2.1政策优势

随着内地省市对口援疆工作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产业援疆”是援疆工作中的重头戏,中央和自治区根据新疆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独特自然生态条件,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接扶持政策,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快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资金支持,从而使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成为新疆优势资源利用和转换的重点。充分利用好产业扶持政策,立足当前实际,规划制定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千方百计争取项目,筹集资金,以确保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为重要前提,充分发挥本地区优势资源的巨大潜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特色农产品产业成为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的基础产业,进而延伸产业链,带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

2.2地缘优势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的中心,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特别是南疆地区的光、热、水、土资源丰富,且为沙漠干旱地区绿洲经济生产综合体,农产品具有生产方式独特、种类资源丰富、内在品质特异、品种地域差异明显等特点。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一批具有地缘优势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正在开工建设或已建成,品牌多元化和产品销售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产销矛盾日益突出,势必要求从事农业的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扩宽发展思路,创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达到提高农产品升值空间、拥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目的。小海子水库是新疆叶尔羌河流域规划中予以保留的西北五省最大的平原水库,库容可达7亿m3,水源来自喀喇昆仑山冰川融雪,水质清澈洁净无污染,并呈弱碱性,库区周围有大面积的戈壁荒滩和原始胡杨林,为部级湿地保护区,非常适合发展水产养殖业。水库管理处从2009年起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从提高养殖技术入手,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养殖技术规范要求,控制水产品养殖的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在逐步建立起一套有机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同时,积极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原产地登记保护,对水库鱼、螃蟹等水产品统一注册“昆仑雪”牌商标,2010年“昆仑雪”水产品取得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2014年“小海子草鱼”又取得了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大大提高了小海子水库水产品的声誉和附加值。

2.3产品优势

南疆地区林果产品种类繁多,果品生长期日照充足,干燥少雨,昼夜温差大,生产优势明显,十分有利于红枣、巴旦杏、核桃、苹果、香梨、葡萄等果品的干物质和糖分积累,造就出优异独特的果品质量,使南疆成为名副其实、驰名中外的“瓜果之乡”。随着林果产品种植水平的逐年提高,品种区域化布局更加合理,机械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并逐步建立了完整配套、适用性强的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规范,对提高产品价值、带动就业和增加收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师四十八团就是结合当地自然条件,选择具有一定种植历史和经验的红枣做为主导产业,从红枣无公害生产方式抓起,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枣产业的优质名牌战略,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该团创建的“四木王甘枣”品牌,于2012年5月取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2012年12月获得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疆著名商标”;荣获全国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2014年11月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目前,以灰枣为主栽品种的红枣产业已成为三师四十八团的主要经济支柱,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如畜牧生猪养殖和绿色再生能源沼气工程的发展。

3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几点想法

3.1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体制和机制

特色农产品的品质特征和市场信誉是一个地区地缘优势、资源优势和产品竞争力的具体表现,也是当地历史和文化的积淀。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重要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机制和认证标识使用制度,制定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管,把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做为农业强区的核心要素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对推动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组织化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2重视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

以确立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为重要前提,制定出台相关产业扶持政策: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促进国际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公平﹑互惠﹑合作﹑共赢的方针,分步骤﹑分阶段﹑有重点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二是积极培育和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协会、特色农场﹙庄﹚和专业大户,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认证登记和商标注册为切入点,通过招商和项目安排,打造区域特色优质名牌产品;三是加强特色农产品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对农产品产业发展过程中质量为重的认识;四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分工协作,对特色农产品的品质特征﹑生产过程﹑质量认证等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3.3努力营造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迫切性的社会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认证是当地传统农业资源利用的重要载体,也是地域特色优质名牌产品特性的集中体现,因此,要站在保护传统农业文化和发展区域经济的高度上,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名、特、优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同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品种区域化布局、农业标准化生产、优质名牌战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3.4配套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体系

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起步较晚,配套专业技术管理体系不完善,因此除认真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外,还必须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和监管同步”的工作方针,将“统一技术操作﹑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收购标准﹑统一标识认证、统一商标注册,统一储运销售”等措施贯穿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技术和质量控制技术的规范化管理。既要包含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专业化生产标准的基本强制性要求,又要包含对农产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外部特征和内在品质以及商品市场公平贸易等一系列符合专业技术水准的全部内容,做到政府监管、同行监督、行业自律三者有机统一。

3.5加大农业资源普查力度,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资源的挖掘、申报工作

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认证,不仅仅局限于一般的商标注册登记,也不同于普通的行政许可,它既是对已存在产品的传统固有特性及其产地环境、自然人文等因素的标准化,又是产品所属地迫切需要主动挖掘的经济资源,而且获得认证的农产品与一般同类产品的品质特征、生产方式、经营管理不同。因此,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的资源普查,深入调查了解符合相关技术条件和标准要求的产品资源状况、同类产品地域分布情况、外在品种特征与内在品质特性、生产管理水平及市场占有份额等,建立资源管理数据库,并通过认真分析,可起到整合相关资源的作用,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客观依据。

3.6利用专业化合作组织,实现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

特色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要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必须是以一定数量和优良品质为基础,而我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单位,这种生产经营形式的高度分散性十分不利于规模化生产水平和集约化经营水平的提高,因此,建立专业化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将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放在一个决策实体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认证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措施,并通过系统化运作,达到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目的。

3.7加强对已认证农产品的监管,维护认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农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是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认证产品对市场占有率的促进作用,首先要明确农业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通过科学合理的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和注册商标使用制度来规范质量监管措施,整顿农产品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行为;其次是根据市场需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开发新品种,加快认证产品的更新换代,避免认证产品的质量退化,预防在市场流通过程中产品形象受损,努力保持认证产品的新鲜度和认知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达到防范风险、化解危机的目的。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11

1.2动植物疫病安全防控的制约因素较多 大多数农户传统观念较强,在种养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着靠天吃饭的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意识不高。特别是在养殖方面,一些零散户不积极主动地接受动物疫病的免疫,不能很好地配合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一旦爆发传染病,随意抛弃病死畜禽,法律观念不强的养殖户甚至宰杀、出售或食用病死畜禽。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户)也不严格实行免疫制度和消毒制度,进而导致动物疫病免疫密度与免疫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实现清净无疫或出现疫病后及时有效控制。

1.3不当选择或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种养业的投入品包括种子、肥料、饲料、各类添加剂以及兽药农药等。由于大多数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法正确把握以及使用各种投入品。一方面普遍存在着生产投肥超量的问题,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增加成本,而且导致土地质量阶梯性下降并长远影响农产品的生产品质;另一方面是存在着超量使用添加剂、兽药和农药的问题,在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上,大部分农户都采取过量投放药品的方式进行防控,进而导致农产品药品残留超标。

1.4农用药品生产销售管理还存在一定疏漏 尽管国家和地方不断强化农用物资行业的管理力度,但一些地下黑窝点、小作坊和不法企业仍然存在,为了满足特殊市场需求并谋取私利,非法生产加工假冒伪劣农用药品和禁限使用的各类添加剂。更有甚者生产加工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剧毒、高毒农用药品,如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呋喃丹、氟乙酰胺、氰化物、401、磷化锌、磷化铝、毒鼠强、三聚氰胺、“瘦肉精”、孔雀石绿及硝基呋喃等。这些违禁药品、添加剂一经流入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环节,不可避免造成农产品中含有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害成分,形成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安全事件。

1.5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不够健全 从田间、农户到市场、餐桌,由农产品转变为食品,周期长、环节多,整个过程十分复杂。因此,构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是确保农产品安全进入市场的最关键一道“防火墙”。但就目前来说,县级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技术队伍、设施设备等体系建设方面还很薄弱,大多数县没有综合性化验室,缺少先进配套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行政执法人员少,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这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多阻碍,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不能实现及时科学的检疫检验,不可避免造成不安全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很难保证广大消费者真正买到放心农产品。

2.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与对策

2.1强化动植物重大疫情的防控 加强对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杂草、鼠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施植物保护工程。要落实安全养殖措施,加强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强化对新补栏、散养和养殖密集区的动物免疫;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动物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构筑有效免疫屏障;不断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屠宰场、交易市场和种畜禽场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病原学监测阳性动物要按规定及时、果断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要落实植物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常见病虫草鼠害的防治,重点搞好玉米霜霉病、稻水象甲、大豆疫病等危害大、传播快、难控制疫情的监测、预报、防控工作。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疫情,切实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科学防控。

2.2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 重点加强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市场监管,强化农资经营业户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和市场准入制度。每个农用药品经营业户必须持证经营,在采购、销售方面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做好从购入、销售到使用的全程跟踪。加强农资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经营素质。安委会、工商、质监、农业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搞好密切协作,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对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和农资产品实行严格管理,重点加大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控,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禁用药物和化学物质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用药品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3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县级行政区域既是农产品的生产基地,也是农产品的供应集散地,加强县一级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能够促进生产者更加重视农业的标准化生产,更加直接便捷地落实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因此,建议国家更加重视县一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业管理机构和技术队伍,加强行政执法和服务能力建设。要加强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建设,以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指导地方农业生产为目的,配备农产品安全检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所需的基本设备,以样品前处理、快速检测仪器设备为主。对一些农、牧、渔业发达、经济发达、农产品生产基地较多的县级行政管理机构,还需考虑农药等有害物质快速检测、定量分析、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移动检测等实际需要,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12

“三品一标”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简称,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三品一标”以标准化生产为载体,在推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基地化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阿勒泰地区高度重视“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地区“三品一标”已由相对注重发展规模进入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新时期,由树立品牌进入提升品牌的新阶段,“三品一标”工作机构必须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质量监管上来,严格审查,严格监管,全力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1 “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分析

1.1 监管机构存在问题

“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和单位,这就容易导致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职能错乱,多头监管的现象。目前,基层“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较少,不能对监管主体进行有效的监督,导致监管机构常常存在违法行政的现象。例如在进行农资监管过程中,国家为了实现对农资产品全面监管的目的,由工商、质监、农业等多个部门进行监督执法,其中在农业部门又设置了种子、畜牧兽医、农产品质监、农业执法和植保等多个部门,尽管监督部门设置较多,但是真正发挥监管职能作用的部门却少之又少,各个部门之间全责不明晰,监管力量不集中,导致了对农资市场监管作用不大,严重影响到农资市场秩序。

1.2 没有建立突击监管制度

在农业生产企业没有任何准备的前提下突击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最能够反应出农业生产企业基本现状,但是实际上却做不到这一点。监管部门在检查之前都会通知企业,然后监督部门按照相应的规范要求,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农产品投入品使用记录以及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等进行进行全面检查,由于事先通知,企业做好了充足准备,生产企业的真实情况往往被掩盖起来。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存在局限性

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该是一个系统化体系的监管,主要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结合第三部门监管、社会监管和个人监管,由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国家工商局等共同进行内部监管,实施一个监管环节有一个监管部门的原则,这种监管模式导致执行效率差,可操作性不强。基层地区监管技术手段和方式方法存在很大局限性,上级主体部门往往具备较强的专业和技术监管优势,基层地区要想实行监督就需要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基层政府部门没有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 “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策

2.1 以治理整顿为抓手,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强化蔬菜高毒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和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水a品中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整治,集中查办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的大案要案,坚决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要求工作人员热情周到做好服务,指导申报材料的编写,协助申报单位完善相关材料。

2.2 以监管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要先行在“菜篮子”主产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全面提高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推动提升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质量安全。印发“三品一标”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做好基础知识的宣传工作。利用科技“三下乡”、科技入户等工作,进行近距离宣传;开展培训班一期,对企业负责人、合作社社员及种养殖大户进行“三品一标”申报知识普及。

2.3 以乡镇监管机构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体系队伍监管能力

按照农业部推进乡镇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年底前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完成监管机构建设的硬任务;要加强培训指导,强化岗位练兵,切实提升乡镇农技站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以检验检测为抓手,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要科学界定市、乡二级质检机构的业务分工和工作范围,严格规范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速测工作;要加大对质检机构的考核认可,实施检测人员执证上岗。

2.4 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

对“三品一标”要重点加强证后监管,以应急能力建设为抓手,切实做好突发问题的科学处置。要加快完善应急机制,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健全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和监测评估,实现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同时,还要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要注重挖掘、收集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从制度机制层面加以总结、提炼和推广,不断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积极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积极探索“分兵把守、协调配合”的监管机制,要大力推动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发挥好阿勒泰市场在配置资源、保障质量安全上的激励约束作用。

农产品安全质量篇13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年4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1月1日正式实施,从此结束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无法律规范的历史。本法的出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我县及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领导组,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农业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站长、县农业执法大队队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县植保站站长、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质检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同时,根据领导小组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责任分工。农业局长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和督导;质检中心主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和指导,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及基地认定、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执发大队队长负责农资打假及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农技中心主任负责无公害农业栽培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工作;植保站长负责农业用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局办主任负责工作效能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解决。

(二)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我们把该法的宣传、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进行了组织和实施。

一是狠抓内部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我们通过领读、自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该法条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聘请专家专题讲课。为了加深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理解,我们聘请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来我县进行了专题辅导,参加人员有农业执法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负责人及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等。李主任从该法的立法过程、指导思想、核心内容、具体执法等环节进行了认真的讲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下基层开展培训。针对我县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我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与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相结合、农业技术下乡相结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相结合、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相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结合,在全县21个乡镇、50多个行政村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讲课100多场次,使农产品生产者、农资经营者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觉地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从事生产和经营。

另外,我们还采取电视、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20*年以来,我们共组织专题咨询10次,出动宣传车60多次,印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电视宣传6个月。以上工作的开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努力做好检测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我县成立了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主管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工作,定编20人。目前,已购回检验检测仪器50多万元,其中速测仪一台,赴省培训检测技术人员2名,对专业人员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办法。以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为突破口,对全县的蔬菜生产基地,集贸市场等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检各类样品2438个,其中:合格样品2311个,合格率95.2%。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为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吃上既安全又放心的农产品,我们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规程标准、统一插牌立标的“五统一”要求,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全县农民,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指导基地农民建立、保存生产记录、农产品销售档案等,以利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体制的建立。目前,全县已建立6个无公害生产基地,面积25万亩,已全部通过上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其中无公害大蒜基地面积9.75万亩,无公害辣椒生产基地6万亩,无公害红薯基地5万亩及无公害玉米、番茄、黄瓜、土豆、花生4.25万亩。基地生产的大蒜、辣椒、红薯、花生、玉米、土豆已获得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今年1个基地认定和3个产品认证申报工作正在抓紧完成;认证材料已经上报省农业厅和农业部。

(五)严格标准,全程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我们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严格把握标准,紧紧围绕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流通领域三个关键环节,实行“从产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监控。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各个乡镇,190个种子、肥料、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经营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年以来,共查处不合格种子7000多公斤、高毒农药52公斤、不合格肥料60吨,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依据国家和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分别制定了辣椒、大蒜、花生、红薯、土豆、黄瓜等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使农民照章操作,避免了生产的盲目性。三是强化生产环节监督。我们通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统一指导和服务,监督生产者按照技术规程,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的安全使用标准、控制用药次数、用药浓度和用药间隔期,推介使用安全的生物农药。四是加强销售环节的监督。通过对生产基地及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检测,及时掌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一部分农民的无公害生产意识不强,缺乏安全意识,掌握的无公害生产技术不全面,导致不能很好的掌握农药的科学合理使用,同时受利益驱动,投入品的使用还不规范,查处高毒农药的任务仍很艰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滞后。目前,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基础很薄弱,检测能力和检测手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检测机构还没有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尚没有取得相关执法资质。

(三)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及其产品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还有待提高。目前无论从种类还是从面积上都不能和我县的农业发展相适应。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不足。由于工作经费短缺,检验检测设备还不配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导致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对农药的残留检验检测效率不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县、乡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能够及时进村入户,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挥其指导生产经营、健康引导安全消费的作用。同时,要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法律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思想基础。

(二)继续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纳入县、乡目标管理,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三)要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依法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近年来,针对我县仍有少数农民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的情况,一方面要积极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要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将农产品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检测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予以彻底销毁,用舆论导向和市场手段培养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技术培训,加速推广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配套技术,使他们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做到综合运用农业、物理、生物等手段防治好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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