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共享经济实用13篇

农业共享经济
农业共享经济篇1

1.1农地的共享

土地共享主要是指农民将土地的相关信息发送到规范的网络共享平台。一是供需双方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直接进行磋商,从而使得土地使用权得到高效流转。二是平台对土地进行使用权的收购,平台再将使用权转让给其他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对土地进行收购使用。这种土地共享的模式,可以很好的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整合闲置土地,加快土地流转和集约化、规模化,让供需双方达到共赢。

1.2农产品的共享

农产品共享与农村物流共享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农村购物数量和质量都在提升,农村的物流也呈现井喷式发展。这就为农产品共享提供了条件,在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将农产品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预售,消费者不仅仅局限于产品消费,更可全程参与、管理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最后依托农村物流将产品送入消费者手中;消费者也可以亲身体验农产品收获过程,体验农村文化和饮食,带给消费者另一番体验。这种模式:一来为农产品生产者增加了销量;二来为消费者增加了满足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1.3生产工具的共享

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地形复杂,土地分散化严重,小农户生产占主体,小规模生产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农业生产工具的现代化难度较大。小农户购买现代农业机械成本巨大。农业机械的使用成本和维护成本也高,而且农业机械使用率较低,当机械闲置下来就是一种巨大浪费,这就为农业生产工具共享提供了发展空间。利用现达的信息网络,对于闲置的生产工具进行信息共享,对供需双方进行匹配,实现农业生产工具共享,避免资源浪费,提高工具的使用效率,节省农民生产成本。

1.4农技的共享

当下,知识的共享随着信息化已经深入我们的生活。农业科学技术业发展迅速,但是农业科技的推广难度不小,当农户遇到一些种养或者生产性问题,又或是农业生产工具的操作问题,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交流平台进行咨询,政府也可以整合行业专家进行答疑,回答农民遇到的各种问题。类似于以前的农业热线,现在具有更多的咨询渠道,信息发展也更加完善,农业科学技术的共享更加便捷,降低了农民生产成本,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1.5劳动力的共享

我国一直是廉价劳动力大国,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稳步上升,社会条件不断进步,城乡距离的进一步拉大,农村的廉价劳动力现象将一去不复返。而且很多农业生产仍然是劳动密集型,劳动力是农业生产工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目前劳动力缺失、劳动比例失衡现象严重。目前仍以小农生产为主的方式严重限制了劳动力流动,通过共享平台,可以做到家庭劳动力的有效利用,解决劳动比例失衡,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时间来调整务农、务工的工作时长,充分利用生产力。

2荆州共享农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现有政策法规很难适应共享农业新兴发展业态

共享经济的发展是依托互联网存在的,互联网经济不同于实体经济,它的跨地域、跨行业的特点明显,由此带来的是现有政策法规很难与共享农业发展相匹配。一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和责任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界定模糊不清,易造成行业混乱;二是平台的行业划分、雇佣关系,平台税收等难以明确规定。互联网的发展是不可避免的,但由此带来的行业混乱和责任不明,给政策法规的制定带来了巨大挑战,不可避免就会出现一些政策法规触及不到的地方,从而为共享平台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2农业共享平台数据获取困难

共享农业的发展动力仍然是大量的共享数据。农业作为相对弱质的产业,随着气候变化较为明显,尤其要注重实践性和科学性。因此,农业共享的平台数据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事实上,很多重要数据只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平台公布的数据的可靠性有待商榷,也有待实践来检验。对于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民来说,对数据的甄别能力弱;对平台来说,数据整理和维护也是需要剧的成本。由此可见,数据的共享面临着重重困难。

2.3共享农业监管和信用体系亟待健全

共享农业是信息化发展与农业生产的结合产物,是一种新型经济发展业态,新生事物必然在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方面有所欠缺,以及出现一些行业监管问题。新兴行业鱼龙混杂,市场准入条件不够完善,难以规范和监督市场参与者的各种行为。而且,谁来作为监管者仍然难以确定,最终政府不得不出面,无形增加了监管的隐成本。制定一套适用的监管机制需要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另外,新兴行业的崛起,带来的又一个问题是行业信用体系的建立,互联网平台的信息量巨大,如何甄别这些信息得到有用信息,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4缺乏共享农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共享农业是一个新生儿,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很成熟的体制机制,尤其是保障机制。不同于传统的行业,发展了这么多年,各种机制已经趋成熟,而共享农业首先在地域上不受限制,其次是在行业上不受限制,以农业为基础,融合了加工业、物流业、服务业、餐饮业等多个行业。因此,相比于传统行业,在行业管理、行业发展保障、劳动关系等各方面都要及时进行调整,以维护该行业的健康发展,而这些机制体制的建立时间比起行业崛起速度慢了很多。

3荆州共享农业发展的建议

3.1政府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法律法规

共享农业发展模式下,平台企业、农民获取信息的能力都会大幅度增加,需要政府更加开放的治理环境。敢于放权,让农民与企业、市场之间走得更近,使得市场中的利益体相互促进和监督,形成良性循环。但同时,也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业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建设,明确企业责任,划定责任界限,明确共享农业法律界限,规范共享农业市场化发展,避免市场混乱。

3.2建设共享农业协会,共享农业信息

类似农业合作社,建立共享农业行业协会,一方面企业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交换市场信息,能及时应对市场的瞬息万变,企业之间的联合有利于降低企业之间竞争成本,共同维护共享信息的整合,信息搜集范围和完整性也能得到有效加强,进而有利于市场均衡发展,更加明确共享农业发展的规划。另一方面,农民可以从行业协会得到更为全面和可靠的信息,形成双向互补共赢,实现共享农业健康发展。

3.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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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

六大措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互联网技术应用首当其冲。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又必须加快破解各种难题。在这种背景下,文件提出六大推进措施:1)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2)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3)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4)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5)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6)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

互联网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基础。中国农业生产经营中长期存在标准化水平不够、交易效率不高、产品追溯难、农民增收难等问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对农村区域、农业人口和农业生产全面渗透,并进而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互联网将整合各个方面的能力和资源,从预测、生产、流通和追溯等四方面加速实现向现代农业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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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党的以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董菁,2018)。大力发展共享农业生态旅游则是实现这一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乡村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1共享农业生态旅游有利于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调整

农业生态旅游是农业旅游中的生态旅游,以农村生态环境为根基,通过整体的安排规划及配套的服务设施供人们度假旅游、修养娱乐,且达到享受农业生态效益、了解和领略民俗乡村文化生活的一种旅游活动(张红艳,2018)。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将开发出农业的多种功能业态,发展乡村民宿、农业休闲观光、果蔬采摘、森林康养、休闲度假等新型业态,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农村传统农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收益方面,一方面,通过依托农业建立生态旅游模式,让所有村民参与到当地的农业旅游中,共劳共享,协力打造共享农业生态旅游模式,将会对传统的乡村农业生产产生巨大冲击。农民不再单一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自给自足。另一方面,其生产所得除了日常农业经营收益外,还会从农业生态旅游的模式中获得收益(王庆生等,2018)。产业结构方面,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将形成自主的农业品牌,形成从生产到销售的系列产业模式,这便极大程度上促进乡村的劳动力转移、产品推广、传统农业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生产加工一体化格局,拉动乡村的经济发展,缩小与城镇之间的差异。另外,农业生态旅游强调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具有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特点,推行这种共享式的农业生态旅游模式,将会使整个乡村的农业发展更具有现代化生产特征,提高其资源利用率,利用专业的技术生产人员和先进的生产知识指导,使农业与旅游无缝结合,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1.2共享农业生态旅游推动了生态宜居的乡村建设

(1)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人们对生活不再仅仅停留在过往的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标准上,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活的质量。然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导致乡村土地受到冲击,农业用地不断让步于城市建设,农村耕地面积越来越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环境污染问题愈发严重(陆志伟,2018)。(2)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让不少城市居民渴望回归自然,体验乡村生活,这就为发展共享农业生态旅游提供了契机。(3)乡村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动员多方力量,齐心协力,为建设美丽富饶宜居的生态居住系统贡献力量,这些力量的发动则需要以某一共同利益为引导,农业生态旅游地建设则正是这一引导主体。共享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是为建设更加美好的乡村生活所发展的一种经济模式(江东芳,2018)。这一经济模式的打造将带动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的投入,从政策、资金、人才等角度出发给予投入,带动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让乡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得到进一步激发,通过让乡村农民直接参与到农业生态旅游的经营之中,并为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服务等形式,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参与的主动性,以更为积极良好的心态投入到乡村建设之中,有助于提高乡村生态环境,推进美丽宜居的乡村建设。

1.3共享农业生态旅游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乡村地区经济水平远不如城市发展水平高,但相对原生态的农村地区有着更加丰富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优美,民风民俗纯朴丰厚,在当下经济水平高速发展的现代化社会里,人们更渴望亲近自然,享受自然的洗礼。就这点而言,发展共享农业生态旅游符合现代人们的生活需求,具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王昌森等,2018)。(1)在乡村地区发展共享农业生态旅游能够将农村优美的环境和浓厚的民俗气息等资源转变为经济优势,把农业生态旅游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实现农村地区的自我发展,增强其自我造血功能,实现在保护当地风貌的过程中促进经济发展。(2)农业生态旅游更为强调内生性发展,具有绿色环保的功能,能够实现长期可持续性发展,通过充分发挥农业生态的各方利用价值,打造一条体系完整、别具一格的农业生态旅游链,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实现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高江涛等,2018)。(3)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将带动农产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其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生活满足感,让其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心态投入发展,保护当地传统文化,提升个人的精神文化素养和文化品位,打造全新的乡村风貌,进而提高其地区吸引力,带动更多游客涌入,直接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实现地区的经济发展。

2黑龙江省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现状

2.1农业生态旅游发展较快,但存在旅游开发不当问题

随着党的的召开,“三农问题”和乡村振兴战略受到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黑龙江省的农业系统和旅游系统得到了政府的强力推动,政府给予了更多的政策支持,出台了大量的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的支持政策,同时设置专项扶持资金,给予参与共享生态旅游的农民以政策补贴,提高其积极性。另外,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天然的生态多样化优势,黑龙江省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可以为游客提供更加全面的旅游体验,让其在当地旅游中获得更多的满足感,从而以点带面,通过人际效应让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前往,提高黑龙江省生态旅游的影响力。受市场的强力拉动,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的旅游园区、游客接待点等均大幅增加,农业生态旅游发展较快。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直接带动黑龙江省的地区经济发展,因此经济增长率便成了其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的主体性目标(万婷等,2018),在这一目标导向下,所有农业生态旅游的开发均更为重视如何提高经济效益,政府出台政策具有利益偏向性,开发单位则更多的是以直接利益为主导,作为直接受影响的农民主体而言,经济利益重于其他。在这样一种以利益为主导的模式下,农业生态旅游的开发过程就忽视了保护生态系统这一旅游开发的基础。在开发过程中更为强调城市化目标,使得乡村的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2.2生态旅游发展范围较广,而管理手段和经营模式单一

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是以农业生态体系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不同的生态物种、地理风貌、自然环境、民风民俗等乡村符号开发旅游(王海荣,2018)。黑龙江省作为中国最北部、纬度最高地域,在其独特的地理环境上,成就了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类型齐全的自然生物系统,蕴含着草原、森林、湿地、江河、冰雪、温泉、冷泉、火山、湖泊、异兽、珍禽等。四季分明的气候、优越的农业资源、良好的自然环境使得黑龙江省在农业生态旅游发展上具有多范围、多层次、多手段的特点,因此,目前黑龙江省的共享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不同类型、不同主体的的旅游园(区)层出不穷。多样化的旅游园必然需要伴随多样化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一旦运用统一化的模式管理农业生态旅游园,必然导致手段单一,难以实现不同类型旅游园的平等化发展和协调可持续运营(程燕,2017)。黑龙江省的农业生态旅游类型多样,而经营主体在对其管理和经营的过程中并没有实现多样化管理,缺乏对其生态旅游园的统一规划、管理和合理引导,导致其农业生态旅游园在后续发展过程中渐趋重复,园区数量的大量增加导致其缺乏明显的特色,最终导致管理不善,经营过程中农业生态旅游园区不断出现状况,市场份额缩小,潜在消费者流失等问题。

2.3经济利益进一步提高,但忽视了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生态利益的结合

行业的发展是以促进地区经济增长、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为主要目标(王聚贤等,2017)。农业生态旅游的开发是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从而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黑龙江省大力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以城带乡,为农村农业发展注入活力和市场需求,让更多的人选择这种生态旅游模式,极大程度上促进了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激活了农村的内生动力,将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实现了其协调发展,促进了其经济增长,大幅提高了农村的经济收益,为城乡协调增加动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必须实现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生态利益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三者的有效结合才能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目标(高文智,2016)。然而,当前黑龙江省的农业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经济利益的增长占据了主导位置,部分生态旅游项目建设开发中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建设过程中并没有选择生态效益型道路,大量的污染物排放破坏了生态环境,耕地的占用破坏了原有的农业生态体系,使农民的利益受到威胁,使得整个农业生态旅游模式忽视了经济、社会和生态三者利益的有机结合。

3黑龙江省共享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路径

3.1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提供制度化保障

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涉及地区经济的发展,涉及民生问题(王锋,2010)。首先,需要政府层面发挥其主导作用,通过制定相关的保障政策给予其制度保证,减少其发展过程中的各方阻力。同时,黑龙江省相关政府部门必须提高其对共享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财政资金的支持,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中将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建设纳入其中。其次,在后续发展的过程中,黑龙江省各级政府还需建立专门的基金,作为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本省的农业生态旅游的产业规划、基础建设、市场推广及产业体系化建设等工作,争取在政府的采购体系中纳入农业生态旅游的相关位置。最后,政府还需发挥其协调性作用。共享农业生态旅游产业的建设涉及到政府、开发商和农民等多方的利益,开发过程中如何平衡各方权益、协调各方利益是共享农业生态旅游产业是否能够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政府作为主导者,必须作为各主体间的“调节者”,在保证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平衡各方利益、解决各方问题、满足各方需求,以此实现共享农业生态旅游的健康长远发展。

3.2注重生态旅游地的产品开发,完善服务体系

农业生态旅游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当前发展中,越来越多的地区将充分发挥其地域优势,吸引更多游客,占据更大市场。黑龙江省作为中国最北部省份,丰富的地域资源使其具备发展共享农业生态旅游的自然条件和独特优势,但同时,受其地理位置因素影响,地理纬度较高,离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较远,对游客的吸引力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注重农业生态旅游地的产品开发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黑龙江省要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业,就必须充分挖掘自身特色,借自身独特的环境优势、悠久的民族文化和特有的农副产品取胜。充分挖掘其历史悠久的农耕文化,展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并加大科学技术的投入,提高生态旅游的科技含量,建立现代化生态旅游园区,开发既具有传统文化气息、又具有现代科技含量和地域特色的生态旅游产品。另外,农业生态旅游地区还需提升其服务质量,加强其服务体系建设,将独特的生态旅游产品与高质量的服务体系完美结合,以此提高其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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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展受阻

当前,我国农民对农村经济信息化管理的概念还比较陌生,这就导致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工作迟迟未取得成效,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在国家的号召下建立了农业经济信息化管理的专门部门,但缺乏对其运行的管理意识和管理经验,使得这些部门和管理机构都十分缺乏专业性,也导致了农业发展中的经费得不到充分的利用。在我国农村中还无法全面实现农业信息的共享,使得我国农业信息的数据库建设受阻,无法指导农民获得最新的农业市场信息。

3.审计人员对信息化技术的了解不够专业

我国基层农业中的从业人员,甚至是政府部门的一些政府职员的综合素质水平都较低,没有受过专业的教育和指导,这就使他们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无法充分解决,尤其是一些新的事物和新的技术。在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中,地方政府的一些审计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经济管理培训,缺乏信息化的管理意识和管理知识,甚至对计算机的知识都不是很了解,这就导致他们在工作中无法充分的应用信息化技术,也无法获得高效、有用的信息,这也是阻碍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一个因素。

二、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中的要点

1.增加对农业信息化的重视程度

向地方政府充分宣传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知识,引起他们的学习热情,并纠正他们对农业信息化认识的错误观点。然后加大政府部门的宣传力度,让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走进农民当中,推动农业经济信息化管理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为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对农业经济信息化进行整合和共享

建立全面科学的农业信息共享平台,对农业信息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则,进而推动农业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充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信息共享。同时采用多种信息化传播平台进行农业信息的传播和分享,将通信、电视广播、新闻报纸等多个媒体平台充分利用起来,提供更好的农业信息共享途径。

3.加强对农业经济信息化建设人员的培训

农业信息化管理的整体建设水平取决于农业信息化的建设人员和管理人员,随着信息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农业经济信息化管理手段越来越多样,对农业经济信息化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要定期对地方政府的政府职员进行信息化技术的培训,尤其是涉及到农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审计和会计人员,以更好地建设我国农业经济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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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在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不平衡,2005年亚洲开发银行基于对中国经济的专题研究于2007年首次提出“包容性增长”的概念:包容性增长即机会均等化的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的分享经济增长。但关于包容性增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准确的定义,不同的经济学家都有不同的侧重。柴荣鑫(2009)认为包容性增长的第一要义是机会平等;汤敏(2010)提出包容性增长是共享式的经济增长;陈宪(2010)倡导包容性增长是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最重要的是公平与效率。

2009年11月15日,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做了《合力应对挑战推动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强调“统筹兼顾,倡导包容性增长”。2010年9月16日,主席又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指出: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10年甘肃省总就业人数1432万人,其中农业就业人数731万人,占总就业人数的51.05%。在人均收入方面,2010年甘肃省农村人均纯收入342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07元,是农村的4.17倍,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因此,基于包容性增长理论,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促进甘肃省农民增收,是甘肃省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基于包容性增长理论对甘肃省农民收入现状进行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10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3707.7元,经营性收入1713.5元,财产性收入520元,转移性收入5091.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2431.1元,经营性收入2832.8元,财产性收入202.2元,转移性收入452.9元。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面临的结构失衡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被拉大,依据表1所示,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仅为城镇居民的1/3,从表中可以看出其中主要差别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甘肃省地处欠发达区域,2010年全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3188.55元,同期增长10.55%;农民人均纯收入3424.7元,同期增长14.9%。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农村居民收入约为城镇的四分之一(如表2所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甘肃省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以较高的增长速度逐年增长,2005年以来,基本每年都保持10%的增长速度,其中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2008年,增幅最高,达到16.95%(图1)。尽管农村居民收入每年都保持高速增长,并且增幅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基本保持一致,但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的基数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在2010年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到总收入的89.2%,全国农村居民收入的这一比例占88.93%,与甘肃省基本保持一致,但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的这一比例为80.15%。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差距主要在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而这主要是由居民的生产生活结构所决定的。

三、基于包容性增长理论对甘肃省农民收入存在问题分析

包容性增长的核心含义是共享式的增长,以上对甘肃省农村居民收入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其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获得机会的可能性不均,经济发展成果未能共享,收入结构不合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等。

1.农村居民受到歧视,机会获得不平等。市场经济中资本的逐利性,使得在高效率的条件下失去了公平,从“效率与公平”到“公平与效率”观念的转变,是经济增长更加注重公平、在公平发展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的具体体现。包容性增长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化,旨在消除经济增长中的户籍、地域、性别、政治面貌等方面的歧视,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弱势群体参与经济增长,从经济增长中受益。

首先,农民参与经济增长的机会获得性较低。甘肃省2010年全年实现GDP4119.46亿元,比2009年增长11.7%,其中农业占599.00亿元,仅为GDP的14.5%,增长幅度5.5%在三大产业中最低。其次,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获得性低。农民作为社会收入分配的弱势群体,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公共物品和服务严重缺失,主要表现为娱乐设施的真空和政府公共服务城乡的差异。最后是社会保障网络不均,严重向城镇倾斜。

2.经济发展成果未能共享。包容性增长核心理念在于共享式的经济增长,以共同富裕为切入点。甘肃省农民占社会总人口中的大部分,在农民获得机会不平等的条件下,经济发展的成果对农民的惠及率很低,城乡发展差距拉大,2010年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仅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而且财政、社会公共服务等都偏向于城市集中,农民没有获得应有的重视和尊重,这与包容性增长由人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核心理念相违背。

3.收入来源结构不合理,增收方式缺乏协调持续性。包容性增长强调协调可持续,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下,实现人们收入的协调不仅是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安定、减少社会问题的重要保障。2010年甘肃省农村人均纯收入3425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14.9%,其中工资性收入1199元,增长20.6%,家庭经营收入1856元,增长17.2%,财产性收入40元,增长17.1%,转移性收入329元,增长-10.5%(见表二)。收入结构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占比重过大,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太低,转移性收入呈现负增长,农民收入结构不协调,缺乏增长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4.农村贫困问题依然严峻。甘肃省地处欠发达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低、农业现代化水平落后导致农村贫困问题严峻。2010年甘肃省虽然实现79万人的脱贫,然而年末统计农村贫困人口仍为309.8万人,贫困率为14.9%,较2009年降低了3.87个百分点。在社会保障方面,2010年甘肃省农村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335.9万人,较2009年增长14.56%。基于包容性增长理论对于提高收入分配中弱势群体的农民收入和探索新型的扶贫政策成为政府扶贫政策的新导向。

四、基于包容性增长理论对促进甘肃省农民收入路径探索

包容性增长最核心含义是机会均等化的公平合理的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主要表现为统筹城乡发展,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经济增长的成果公平的惠及每一个公民,消除城乡、户籍、地域、性别、健康等各方面的歧视,让社会弱势群体最大限度的受益。具体来看,促进甘肃农民增收,从包容性增长的视角,有以下的政策建议:

1.基于机会均等观,消除歧视。机会均等是包容性增长的第一要义,其含义不仅仅是获得机会的概率均等,更要求消除歧视使城乡机会均等。甘肃省总劳动人口的一半从事农业生产,但2010年甘肃省农业产值只有599.00亿元,仅为GDP的14.5%,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促进甘肃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甘肃省重点的民生工程。

第一,逐步放开城乡户籍限制,消除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根据2010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农民工的工资性收入仅为城镇居民的12.13%。因此,放开城乡户籍限制,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技能培训,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推进立法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和提高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多方面的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从而实现农民增收。

第二,消除歧视,实现就业公平。农民从事基本的农业生产,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新型农具的使用大大提升了农业劳动的生产效率,因此出现了农村劳动力剩余。当这些剩余劳动力因生计涌入城市去找工作时,由于比较低的文化水平、技能的缺乏以及天生农民标签而不可避免的受到一系列就业歧视。因此,从政府层面讲,政府应该承担起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全面到位的服务的这副重担。首先应该是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技术培训,为完成这个目标政府可以跟需求公司合作,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技术水平;其次,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库,不仅便于政府的统计跟踪调查,也便于企业寻找合适的劳动力;最后,由于农民工属于社会弱势群体,政府应该大力推进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发展高科技农业,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实施“以工代赈”工程。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全社会应该给予农业高度的重视,努力培养高科技的农业人才服务于农业生产,不断推动农业的技术创新。增加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度,提高农民种粮补贴,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以达到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的目的。

2.基于成果共享观,保障公平。这是机会均等观的延伸和拓展,包容性增长蕴含着“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以人文本的发展理念。甘肃经济作为中国经济的一部分,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成果显著,但是在繁荣的背后却隐含着城乡贫富差距逐渐被拉大和经济发展地域差异的问题。包容性增长倡导共享式的增长,即经济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尽可能多的让弱势群体多受点益。实现甘肃农民增收,最重要的是让其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首先,让农业生产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农业生产作为国民经济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其生产方式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这不仅体现在生产方式本身,更体现在农业生产前向和后向基础设施的完善。其次,健全关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2010年甘肃省新型农合参与人数1910.32万人,参合率达到95.92%。在完善新农合的同时,其他社会保障体系也得面向农民,使农民享受到经济发展的切实利益。最后,农民作为社会庞大的弱势群体,政府应该积极保障农民的各种权利,参与经济发展并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

3.基于协调持续观,统筹兼顾城乡发展。包容性增长强调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和协调性,由表2可以直观的看出,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非常大,前者仅占后者的25.97%。即使从农民人均收入的内部结构来讲也存在问题,其工资性收入占35%,经营性收入54%,财产性收入仅占1%,转移性收入10%。因此,要促进甘肃农民增收,实现农民增收的协调可持续,一方面要统筹城乡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另一方面应该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4.基于扶贫发展观,坚持并完善开发式扶贫政策。包容性增长的重要观点之一就是增加收入分配中弱势群体即农民的收入,让农民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过上有尊严、受尊重的生活。向德平(2011)认为包容性增长重视低收入人群人力资本的培养和提升,同时坚持实施和完善开发式扶贫政策,建立社会大扶贫格局。甘肃省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落后,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农民更是贫困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促进甘肃农民增收,要实施机会均等化的经济发展战略,更要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另外,采取“政府投资一点、地方筹集一点、社会支持一点”的农业农村投资战略,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实现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支持帮助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建设社会扶贫格局。

5.基于价值导向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包容性增长传递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价值导向,作为经济发展的新理念倡导让人民过上幸福的有尊严的生活。实现甘肃省农民增收,要基于包容性增长的价值导向,同时强调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以实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协调,要避免“竭泽而渔”式的收入增加。第一,发展生态可持续农业,生态农业是讲求农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协调的农业。应该将发展生态农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最有效的来源,以实现农民收入的螺旋式上升。第二,大力开发农村庄园式的度假旅游村,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第三,建立并完善农村金融制度,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2010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3598.24亿元,增长18.87%,而人均财产性收入仅为4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17%,甘肃省农民增收的财产性收入增长空间很大。

五、结束语

包容性增长是一个新生的发展经济学概念,也是新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包容性增长倡导机会均等化的共享式增长,即人们平等的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甘肃省地处中国西部欠发达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在“十二五”中,甘肃省要以包容性增长的理念为指导,推动经济发展与改革,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并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让广大农民群众平等的参与经济增长,享受经济增长的成果,开启包容性经济增长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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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共享经济篇7

近年来,农业科技信息应用和推广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不断深入,农村、农民对农业科技信息的需要也日益迫切。切实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能够为河北省实现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知识化和农村信息化,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本文将就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以探讨,对河北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所取得的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关的对策和措施。

一、充分认识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意义

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是科技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信息形态存在的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技术创新的成果。与其他信息资源一样,共享性是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最鲜明的特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就是实现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非常紧迫的重大课题。

首先,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体现了农业科技革命的必然趋势。当今时代,信息化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将进入中长期结构调整阶段,各国纷纷把信息化作为改造传统产业、助推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在农业科技领域,信息技术也得到广泛应用,农业科技信息已成为发展农业生产、创新农业科学的重要战略资源。信息化正在成为农业科技革命的重要趋势和目标,而以信息化为特征的农业科技革命使得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成为必然趋势。一方面,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相互渗透,彼此促进,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农业科技资源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为农业科技信息共享创造了基本条件;另一方面,涉农用户对农业科技信息及服务的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除农业科研人员外,农业推广、农业生产、农业管理人员甚至农民对农业科技信息的需求均有很大提升,另外,涉农用户对农业科技信息及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日益注重信息的全面性、综合性,更注重服务的迅捷性、高效性。可以说,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实现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是当今农业科技革命的必然趋势。

其次,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十二五”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信息化具有极强的渗透、倍增和创新作用,是实现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和必然选择。在信息化背景下,农业现代化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和新的历史使命。我国农业现代化,不仅包括工业化为基础的农业机械化,更包括农业信息化。实现农业现代化,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这对于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用现代技术装备农业,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改变,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在农业科技信息的开发、整理、传递、服务上下功夫。

最后,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是我省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十二五”期间,打造首都经济圈、推进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加快河北沿海地区发展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为我省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和竞争优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圈、一带、一区、一批”战略任务,迫切需要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支撑。实践表明,农业科技信息化对提高农民素质、提升农业科技含量、拉动农业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通过对农业科技信息广泛采集、组织加工、与共享,构建适合我省的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数据库,开发一批实用性好、针对性强的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河北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现状分析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已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不仅技术成熟,体系完善,标准规范,资源丰富,而且都建立了健全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传播网络,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建设已经从基础资源建设转向资源整合与共享以及多类型、知识化的信息服务,具体来说有四个方面,一是从重建设转向重应用推广,二是农业科技网络从分散化、独立化向互联互通转变。三是农业科技信息服务重点从政府、科研部门向公共需求转变,四是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建设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以上四个方面昭示了我国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进展。也应看到,由于我国信息技术、农业科技总体落后,加之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局限,我国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还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从总体上来讲还不能够适应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长期以来,河北省非常重视农业科技信息共建共享。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取得很大进步,如农业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已经覆盖全省2 000个乡镇、5万个行政村和40个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河北农业信息网整合了12个涉农部门,建立了农经、农情、农价三级共建共享数据库,设立服务栏目近万个,数据总量达3 760GB,连续五年荣获“中国农业网站百强”称号;研制开发了40多个农业专家系统,推广面积达2 000多万亩,增收节支10多亿元;“12316”三农热线、“千万农民短信服务工程”等服务平台,提供了快捷、方便的咨询服务;完成了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覆盖25万户农村家庭。①上述措施推进了河北省各市县的农业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和网络延伸,加强了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整合,提升了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尽管如此,河北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关投入不足。当前,一些政府部门对信息化建设意义的认识还停留在比较浅的层次,没有将其放在战略层面去认识和推动,信息化建设资金持续投入力度不够,市县两级政府尚未设立信息化专项资金,省级信息化专项资金额度占财政可支配收入比例逐年减少。由于政府投入有限,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受到很大制约,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也存在很多不足,如农业科技信息资源供给不足,资源共享的基础设施有待加强,农业科技信息推广服务体系需要完善,信息服务内容多集中在对政府农业政策的宣传、对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农业科技文献的提供等方面。

第二,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适用性不强,针对性差。目前,河北省农业生产基本处于个体经营、小农生产的阶段,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程度较低,这决定了不同的农业生产者有不同的科技信息需求,农民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强烈。但是,河北农业科技信息资源不仅供给不足,整合程度低,专业数据库和特色数据库缺乏,且实用性、指导性差,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相关用户的需求。

第三,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不完善。目前,由于尚未建立起统筹协调的管理机制,各类农业科技信息机构存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自成体系等问题,机构之间定位、分工不明确且缺乏协调,因为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对全省范围的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进行统一规划,大部分的农业科技信息相对分散,缺乏有效的整合,造成条块分割,低水平重复,信息滞留、数据垄断、资源流失等问题,有限的农业科技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相关用户农业科技信息的需要难以得到很好满足。

第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环境需要改善。一是在制度环境上,促进科技信息保障与服务水平提升的相关优惠政策不健全,法律和制度也不完备,直接影响着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二是在社会环境上,由于文化素质以及认识水平等的影响,广大农村居民信息意识很弱,因而在获取和利用农业科技信息时常表现出随意性、盲目性和观望性,积极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三是在网络环境上,虽然网络系统硬件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也建立了许多农业科技网站和数据库,但没有统一的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各系统间不能有效兼容,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人才队伍不适应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河北省农业科技人才匮乏,与其他省份相比有很大差距,从现有农业科技人才看,很多人对于农业技术比较精通,但对于网络信息技术则不熟悉,而网络技术人员对农业技术则不是很擅长,缺乏既懂农业科技又懂信息服务的综合型人才。由于农业科技人员和信息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的局限,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开展。

三、推进河北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的措施

如上所述,河北省农业科技信息资源总量较小,缺乏规范,多样性、开放性和实效性不足,同时,在共享机制、环境等方面存在种种缺陷,这使得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低下。针对以上问题,要从以下方面入手推进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

首先,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农业科技信息建设,加强农业科技与信息和金融的对接,按照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农业科技信息建设经费的投入,彻底改善农业科技信息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的状况,做好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软硬件建设工作。

其次,强化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全省农业科技数据中心,完善河北农业网站群,整合12316三农服务热线、千万农民短信服务工程、各级各类农民频道等方面资源,通过集成网站、电话、短信、电视、实时视频等多种信息服务方式,加快发展农业专家系统,打造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为实现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有效支撑。

农业共享经济篇8

1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意义

在新农村建设中,广大农民的最大愿望是求富裕、求稳定、求发展,农村档案信息共享正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稳定、推动农业发展的民心工程。

1.1 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

农村档案是农民在农村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变革、创新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农民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历史反映。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在指导农业生产、广泛传播农业信息、推广农业技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农民致富的好帮手。

1.2 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民占大多数,农民问题的核心就是农民的权益问题。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不仅仅有利于村务内容的透明化,而且对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全面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1.3 关注乡村文明、传承农村文化

农村档案客观记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广大劳动人民的各项创造,是农民的智慧结晶,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无论是文字档案还是照片档案都记录着各个时期农村发展的历程和成果,反映了一定时期的农村文明,通过对农村文化、礼仪、风俗等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和保存,使农村优秀的传统习俗和精神文化得以传承。

1.4 适应时代趋势,满足农民需求

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日益普及,社会信息化深入到了农村,逐步扩大了村民们获得信息的渠道,他们获取信息资源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这就需要有个平台能满足农村信息日益发展的需求,因而如何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

2 目前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存在的问题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是我国档案工作中的一个新领域,从整体上看,新农村档案共享工作仍然是我国档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存在许多的问题和困难。

2.1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比较分散

村民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农村档案信息的认识度不高,加之农村档案具有分散性的特点,涉及面广、数量大,信息缺乏必要的整合,可用的信息资源乏善可陈。

2.2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资金缺乏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社会档案意识不强,社会对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的投入本身就不是太多,导致专项资金缺乏。

2.3 档案专业人才匮乏

档案专业人员不仅要具备档案学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水平和外语能力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农村地区的档案管理人员有的年龄偏大,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无法将全部精力放在档案信息共享工作上,影响了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开展。

2.4 农村档案意识薄弱,缺乏共享基础条件

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较慢,档案共享意识也不是很强,设施欠缺、落后,加上档案保管的条件较差,档案遗失、霉变、涂改等情况时有发生,信息资源共享基础条件缺乏。

3 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新思路

3.1 加大对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力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

成功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一项重要保障,就是要收集齐全农民在建设农村的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归档管理,开展统计、编研工作,全面建立起覆盖广大农民的农村档案资源体系。注意收集、保存对农民和农村建设有利用价值的档案,使农业农村档案有效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3.2 争取领导重视和资金支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

由于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是一个新领域,工作才刚刚起步,很多人、很多部门还不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因而必须争取领导的重视。资金是开展档案共享工作的物质保障,有了资金才能推动信息的收集、整合以及共享使用,因此要争取资金投入,建立档案信息共享专项资金,并争取上级档案部门在技术上的支持和指导。

3.3 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档案信息共享的途径

3.3.1 构建农村档案信息共享科学平台

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计算机走入了寻常百姓的生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这对农村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档案部门应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新途径,改变传统管理模式,通过计算机输入、扫描、电子文档生成等多种方式使档案信息资源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同时,还可以进行存储和检索以及通过互联网对档案信息进行传输与共享,大大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

(1)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网站,设置网上档案信息检索、交流论坛等多种功能模块。档案信息网站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科学性、知识性和欣赏性。要有别于新闻、娱乐性网站,更要不同于商业性网站;档案信息以结构清晰、条理有序的方式在网上;增强网站的交互性、功能性;网站风格力求美观大方、简洁明快、主题鲜明,同时要适时更新和维护档案信息,使其处于最新、最完备的状态。

(2)开放档案在线阅览室与网上展厅,陈列一些贴近大众的特色档案,从而吸引更多的人通过档案在线阅览室和网上展厅随时在网络上查找和阅读自己感兴趣和对自己有用的档案信息,提高人们对档案的认识,了解当地的人文、历史、风土人情等信息。

3.3.2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方式

(1)建立民情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把全镇各村各户的信息收集起来,以方便决策、推动工作、服务群众。

(2)借助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制作贴近农民生活的节目,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用的农业政策和各种技术、市场信息,满足农民的需求,帮助农民解决各种问题。

(3)走特色开发之路,开发农村特色档案。对于经济特色比较明显的地区可以建立一些名品档案,而对于文化特色比较突出的农村,就可以建立名人档案和名胜古迹档案等。

3.3.3 合力营造新农村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工作的良好环境

(1)针对农村档案专业人才匮乏、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特点,注重档案干部人才培养,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打造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的基层队伍。

(2)加强宣传,通过实例提高人们对农村档案信息共享的认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将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真实事例进行宣传,促使村干部和农民充分认识到农村档案在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时的重要作用,认识到档案信息共享的必要性,促进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全面发展。

(3)及时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服务,保护农民的权利和利益。档案信息共享的根本目的是能够快速、及时、准确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类信息,以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例如:开设“三农”档案信息栏目,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有关农业、林业等方面的档案信息,这不仅仅在更大的范围内宣传了档案工作,也增强了农民的档案意识。

当今信息时代,信息成为一种资源已是人们的共识,开发作为社会记忆工具的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档案部门的中心任务。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逐渐成为焦点。本文通过对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现状、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了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为实现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创造条件。农村档案信息共享是档案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还处在摸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供大家参考,但是随着理论的充实和实践的发展,我们对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也将会产生新的认识,不断开拓创新,使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能迈上一个新台阶。

农业共享经济篇9

蒂伯特(Charles Tiebout)在1956年提出了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服务的理论模型,即“用脚投票”理论。他认为,人们会像选购商品一样挑选所愿意居住的辖区,并选择那种公共服务最能满足他们意愿而税收又最合理的辖区去居住。地方公共服务均衡模型突破了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垄断和消费者被动接受的思维禁锢,设计了地方公共服务的偏好显示机制,引入了“消费者选择”,从而在地方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引入了竞争机制,对于探索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具有很大帮助。

服务型政府建设不仅需要转变政府职能,而且需要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政府必须发挥在制度创新上的优势地位,提供“制度性的公共产品”,通过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核心职能。公共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共服务与私人服务相对应,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它以“满足公众需要”和“公民平等享受”为主要特征。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均能纳入到广义公共服务的范畴。狭义的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四大职能中,平行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的部分,包括教育、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环境保护、科技服务等内容。本文所论述的公共服务是指狭义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体制是指公共服务的主体关系、组织建构、责权配置和运行机制,即解决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各级政府之间责权分工等问题。

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是我国公共服务总量供给不足和结构失衡的重要原因,公共服务的供求矛盾本质上是一个体制机制问题,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公共服务分工和规范体制、财政支撑体制、多元参与机制和有效监管机制。在公共服务体制中,公共服务分工和规范体制取决于科学划分政府间职责分工,当前我国政府间公共服务职责分工取决于上一级政府,改革的难度较大;公共服务财政支撑体制依赖于分税制改革的深化,现行财政体制导致基层政府财力与事权严重不匹配,并难以在短期内加以改变;而公共服务监管机制与多元供给机制有着密切的逻辑联系,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同将导致监管方式也有所不同。相对而言,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是不同层级政府和政府不同部门都必须面对的普遍性问题,政府的不同层级和不同部门都可以相对独立地进行操作和创新。在公共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高效地提供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该理论将着重探讨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对湖北省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作用,即如何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来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二、城乡统筹发展理论

1、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看,已具备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条件。城乡关系一般是与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的。工业化通常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依靠农业积累建立工业化基础的初期阶段、工农业协调发展的中期阶段以及工业支持农业发展的实现阶段。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后,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主要来自非农产业,不再需要从农业吸纳资本等要素。农业应获得与工业平等发展的机会与权利,并逐步成为接受“补助”、“补偿”的部门,这个阶段就是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换过渡,工农、城乡关系开始改善,由城乡分割走向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阶段。据有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未来二十年,如果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得当,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提供难得的机遇;如果继续将农民排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之外,中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化和尖锐化,也会使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陡然增大。所以,在这一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既与这一阶段我国城乡关系的基本特征相适应,又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从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看,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重视“三农”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我们党对待农民的基本准则:要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要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利。改革以来,各级政府致力于农村改革和社会发展,但目前中国城乡差距仍过分悬殊和不断扩大,“三农”问题依然是制约中国全面建设小康、实现现代化的难题。其主要原因是,过去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更多地注重于在农村内部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这种思路的根本缺陷是割裂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与社会其他单元的有机关联,把“三农”问题作为一个孤立的系统单独加以研究,因而实现不了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之间的良性转换与互动。只有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创新城乡发展战略,才能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加速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因此,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和战略解决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就是要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有一个大的转变:跳出“就三农论三农,就三农抓三农”、“以农言农”的传统思路,统筹考虑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通过城乡资源共享、人力互助、市场互动、产业互补,通过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带动农业,建立城乡互动、良性循环、共同发展的一体化体制。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

托宾(James R.Tobin)在1970年提出了“特定的平均主义”理论。他认为,一些稀缺性的公共服务如健康医疗、教育法律运用能力等应当与支付它们的能力一道实现平均分配。对于许多公共服务来说,完全通过私人或竞争的方式提供,可能会使市场分层分类,虽然会提高生产效率,但却变成只是迎合部分接受者的需要而无法真正体现公平,这导致许多公共服务的生产往往因考虑公平的因素而不得不采取低效率的生产组织方式。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在市场经济中,人们的经济活动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这种最大化必须是有限度的,是利己不损人的,即必须依据等价交换准则进行。这一准则决定了政府为市场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一视同仁”的,也就是要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供给。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满足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基本民生,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二是公共事业,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三是公益基础,如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四是公共安全,如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了,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的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急剧转型,我国经济社会的基本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不仅要求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应对生态环境恶化和能源资源短缺引发的严峻挑战,而且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应对基本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新的挑战。据有关资料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多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继超越生存型社会的临界值。就恩格尔系数来看,2000年城市达到39.4%,农村达到49.1%,均低于50%的临界值。同年,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首次降至50%的临界值。2001年,第一产业比重降至14.1%,首次低于15%的临界值;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7%,首次超过40%的临界值。2003年,城镇化率达到40.5%,首次超过40%的临界值。从这些量化标准来判断,我国在21世纪初开始由生存新生活向发展型社会过渡。在这一进程中,广大社会成员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产品短缺、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成为日益突出的阶段性矛盾。由此可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任务。

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人人社会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当前,通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体现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诸多不和谐因素,有的是发展不够的问题,有的则是共享不够的问题,即没有很好地让全体人民公平公正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由此,处在强势群体中的人,与处在弱势群体中的人,对社会的关系是不一样的。强势群体由于得到很多利益,认为这个时候好,希望维持现状,对社会认同感较高;而处在弱势群体中的人,由于地位下降或利益受损,对社会有一种不满情绪,甚至希望改变现状,因而对社会的认同感较差。这种复杂的情况必然导致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产生。所以,必须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真正把改革发展成果体现在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上,体现在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上,体现在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上,以此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还应当看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衡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可行标准。一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本质是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人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程度的高低;另一方面,相对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难测度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各项指标可以量化,所以它是衡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可行标准。当前,“4E”标准即效果性、效率性、经济性、公平性是评价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客观标准,其中的公平性标准即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基准评价指标”、“地区差异指标”等,均是很实用的公平性评价标准。

【参考文献】

农业共享经济篇10

农业科技档案担负着记录农业科技研发过程中相关数据与资料,服务“三农”,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职能。我国目前大多数农业科技档案管理部门都为农业科技研发机构的配套机构,属于事业单位。而随着近年来农业科技的飞速发展,研发成果不断更新,对传统的农业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源共享功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时期,如何实现传统农业科技档案与市场经济的融合,更好的服务农业科技进步、服务“三农”,通过资源共享,促进农业科技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1 拓展农业科技档案资源共享的形式

1.1 传统档案的资源共享

搜集、整理、收藏、存储相关的农业科技资料供人查询、阅览、参考是农业科技档案的基本功能。首先,要从传统的农业科技档案馆藏入手,拓展信息服务功能,为使用者带来更大的便捷。在尊重知识产权、权衡密级的原则下,通过阅览、借出、交流、咨询等方式,把档案资源最大限度的利用。可以扩展档案咨询业务,制定相应的指导咨询、检索咨询、科技咨询等相关机制,树立服务意识,通过公众的咨询,获取社会收益。例如:重庆市档案馆在2011年开通过互联网开展“三农”档案专题服务栏目,通过现有库存,实现了档案信息知识与农业科技远程教育的共享。重庆市档案馆同时与重庆市政府、企业等机构进行协调,与出版社合作,结合自身馆藏,共同参与《南方农业》、杂志的编制。其次,农业科技档案管理部门也可根据自身特点与优势,提供特色服务,以“稀缺性”和“独特性”占有市场,赢得更多的使用者,拓展资源共享面。

1.2 档案资源共享的新型方式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档案属于“等客上门”,是一种被动的服务,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要树立“主动出击”的意识,积极探索新兴的档案服务和资源共享方式。档案管理部门可以利用地缘与人缘优势,进行相关配套服务。例如:农业科技档案管理部门可以对档案查询、检索、借阅环境进行改造,不一定必须在档案室进行纸制或电子档案相关的档案服务,也可建立农业科技普及“放映室”,让档案使用者通过电影或记录片的形式了解农业科技,也可通过茶厅、音乐厅等方式,为档案使用者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档案资源进行分类,把档案根据面向科研工作者、专家、学生、农民等群体的不同要求进行划分,从而实现档案的资源共享效率。

1.3 将档案资源服务扩展到社会活动中

新时期农业科技档案不但要从馆藏上做文章,更要深入的进行市场挖掘,研究自身特色,把传统的阅览、检索、咨询等业务扩展到社会活动中来,通过多姿多彩的社会活动,增强农业科技档案的知名度,提高档案资源使用率。例如:农业科技档案可通过科技普及活动,为更多的使用者提供科技信息服务。还可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聘请一些专家学者与高校教师,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实现了基于社会活动的现代农业科技档案管理,拓展了档案资源共享空间,延伸了服务链条。

2 实现农业科技档案资源共享的保障措施

在新时期要想使农业科技档案资源共享的形式得到极大的拓展,就必须从农业科技档案部门自身着手,对一些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进行更新,才能为农业科技档案资源共享提供坚实的保障。

2.1 明确农业科技档案部门档案工作目标

明确档案管理目标是现代农业科技档案资源共享的第一步,也是新时期实现农业科技档案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首先,农业科技档案部门要认清自己的位置,将管理目标定位为更好的提供农业档案的资源共享,惠及更多的档案使用者。其次,要紧抓最新的农业科技研究成果,与时俱进,积极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各大农业科技档案的发展的现状及形势,保证档案内容的及时更新。

2.2 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档案部门的服务能力

农业科技档案管理部门要积极树立档案服务与推广理念,要在研究档案使用者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扩充馆藏,不断满足使用的档案需求,积极与档案使用者进行互动,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自己的缺点与不足,贯彻“以档案使用者为中心”的思想,把满足档案使用者的需求、为档案使用者服务作为办馆的宗旨。积极与互联网、其它农业科技档案联合,丰富自己的库藏,同时要有创造意识,要结合农业科研工作,不断通过档案管理部门推出新的农业科技信息产品。例如:农业科技档案管理部门可积极通过互联网与“万方”、“维普”等网络文献数据库服务商联系,在保证密级的原则下,将一些资源上传到互联网,使读者通过网络便捷的对农业科技档案进行网络文献检索。

2.3 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内部组织结构

要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就必须提高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内部组织机构的管理效能。应使农业科技档案内部的管理机制与科技研发联系,树立市场经济意识,与市场经济挂钩。要对传统档案管理的收集、分类、利用等部门的“垂直化”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建立直接面向档案使用者与科技利用的“扁平化”管理机构。即:档案的“收集、分类、利用”等部门各负其责、各抓一摊,互相联系又各自独立,责权分明,直接向档案部门的领导负责,以资源共享为导向,提高工作效能。

2.4 探索趣味化的农业科技档案宣传

总之,农业科技档案担负着记录农业科技研发过程中相关数据与资料,服务“三农”,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职能。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要不断拓展农业科技档案资源共享的形式,在实现传统档案的资源共享的基础上,探索档案资源共享的新型方式,将档案资源服务扩展到社会活动中。作为农业科技档案管理部门自身,则要明确农业科技档案部门档案工作目标、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档案部门的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档案管理内部组织结构、探索趣味化的农业科技档案宣传,才能为实现农业科技档案资源共享提供坚实的保障。

农业共享经济篇11

1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的现状

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以新农村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将农村信息化工作列为宁夏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经过几年的努力,宁夏无论在农村科技信息传播高速路的硬件建设方面,还是在农村科技信息平台和资源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使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处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

1.1共享数据库建设初具规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办法和原则,宁夏整合各级涉农部门、农业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初步建成全区农村科技信息数据库。全区各信息服务站通过自治区中心平台实现对综合数据库信息的加载、下载存储和在线浏览。

1.2共享网络平台逐步夯实

以“抓整合、促共享、推应用”为重点,建设全区统一的信息中心平台“宁夏农村综合信息网”。中心平台以全区广域网、城域网、局域网为支撑,以高速宽带交换为通道,以各类基础共用数据库为资源,实现对全区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系统和农村科技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与整合,共享网络平台逐步夯实。

1.3互联网广泛普及

宁夏建设覆盖全区的以光纤通信网络为主,辅以无线宽带wimax的数字化大容量、高速率的通信网,因地制宜地选择网络接入方式。目前,全区187个乡镇实现通光缆、通宽带,2 680个行政村建有信息服务站,农村电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初步实现了网络、电话、电视的“三网合”,以利于农村科技共享的实现。

1.4 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

在自治区统筹规划下,整合、集成各部门、各单位所获取与积累的农村科技信息数据资源。建立“三农呼叫中心”和农业科技服务110这样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并通过市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及基层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形成跨地区、跨部门、多层次的全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大幅提高农村科技信息的管理与共享服务水平。

2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影响因素

如何使大量的农村科技信息资源被全社会充分共享,如何规范科技信息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科技信息作为战略资源的作用,是宁夏目前所面临的挑战。影响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可概括为以下3个方面:

2.1技术保障体系

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中,共享技术是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的手段。大量数据资源的存储需要具有物理上分布和逻辑上统一的数据库群来实现。以数据库为基础的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是实现科技数据共享的技术核心[1]。元数据库技术、农村科技信息的共享协议和空间数据网上交换与管理技术、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农村科技信息的智能检索方法、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与对策等均会影响农村科技信息共享。

2.2政策法规体系

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政策先行,政策是关键。要立法重点解决共享的原则、共享的范围、共享的措施、共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共享的评价、共享的监督和法律责任问题。应在自治区层面上规范农村科技信息共建、共享行为,通过建立健全自治区层面上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和协调数据收集、管理和应用,组织从上到下的实施细则,层层负责,严格把关,监督执行。

2.3组织保障体系

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的有效实施和运行离不开高科技人才,更离不开服务意识强的创新人才[2]。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作为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杠杆,不仅需要协调“人与物”的关系,更需要协调“人与人”、“组织与人”等一系列的关系,组织保障体系制约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发展。

3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策

3.1进一步完善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是为了使农村基础科技数据资源的共享运作系统能够高效运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宁夏目前农村科技信息资源的整合是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归口建设的办法,对全区涉农信息资源进行有限整合,还未达到资源共建、共享的目标。在此建设基础上,还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一是完善农村科技信息元数据技术、异构数据库技术、网络化数据服务技术[3]。在海量的网络信息资源中,用户如何准确、全面、快速、方便地查找到真正需要的信息是一个难题,为解决这个难题,建设基于网络环境的信息资源组织的元数据标准是关键;二是完成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建设。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标准化既要充分考虑工作普遍性,又要注重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的特殊性,即信息内容的特定性、共享方式的多样性,对网络环境中的农村科技信息的查询、调用、处理等实施标准化;三是尽快建立农村科技信息质量控制体系。宁夏目前还没有负责农村科技信息质量的专门质量控制管理机构和组织,而数据资源质量的高低、共享程度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农村科技信息的使用效果。为保证农村科技信息的服务质量,宁夏必须尽快建立农村科技信息质量控制体系来协调多部门工作。

3.2逐步确立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模式

科技数据共享的运行机制基本上有2种模式:国家调控下的公益性共享运行模式和商业化运行模式。公益性运行模式的主要机制是政府投资于公益性事业产业的科技数据,向全社会实行公益性无偿的信息服务,国家通过社会发展、经济增长与信息化应用增益;商业化运行模式的主要机制则是数据投资者与使用者之间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上。宁夏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目前仍然是政府部门唱主角的公益性服务。但就宁夏经济体制和市场体制现状来看,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运行模式上,宁夏还应通过相关科技数据共享政策和共享法规体系的制定,发挥各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采用以“公益性的运行机制为主、市场化运行机制”为辅的模式,并随着市场化机制的逐步完善而逐渐过渡到2种模式并驾齐驱的发展模式上来。

3.3强化农村科技信息共享运行机制

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是共享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和独立的“要件”,是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导和规范下,通过对农村科技信息进行恰当分级、分类之后,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资源共享。即针对不同类别的信息资源和不同需求以及社会不同层次的用户而采取不同的共享模式,通过共享法律法规、共享技术、共享协议和共享组织管理,构建一种有序、高效的运行环境,并贯穿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活动全过程。宁夏还应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运行机制的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4]。

3.3.1信息分类分级运行机制方面。信息只有严格进行分类分级和采取不同方式,才能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宁夏农村科技信息还没有严格的分类分级制度,因而基本不能满足个性化的需求。今后宁夏必须对农村科技信息进行有效地划分,例如:对国家科技项目和自治区科技项目所产生的原始数据公益性部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该遵循“完全与公开”原则,实施全社会无偿共享。而对农业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和农业管理部门进行加工形成一定附加值的公益性数据,可以在收取一定的成本费后实施非赢利性共享。

3.3.2组织保障和协调机制方面。宁夏要通过自治区政府建立起跨系统、跨部门的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对全区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进行宏观调控、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实施。

3.3.3资金和技术保障机制方面。要促使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系统持续、高效运行,必须保证经费的投入和最新信息技术的支撑。宁夏应制定相应的法规,将信息资源建设和维持资源共建、共享活动的经费投入力度、增长幅度等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3.3.4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方面。为了促进与信息用户的交流和信息共享系统的高效运行,宁夏应加大信息共享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的建立,要兼顾数据保护和数据共享两者的利益平衡。对于在数据保护和数据共享中做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通过资金和技术给予支持,进而带动整个数据共享的进程。

4参考文献

[1] 王文生,刘俊华,王怀惠.基于农村科技数据共享元数据规范研究[j].农业网络信息,2004(8):26-29.

农业共享经济篇12

分享经济也称利润分享(profit share),是指工人参与分享企业净收益即利润的一种报酬支付形式,它早已存在于人类的经济生活之中。直到今天,分享经济制度在很多地方的自然收获物的采集和农业活动中还保持着它最初的分配机能。对分享经济最早进行理论分析的是德国经济学家屠能。他认为工资不应该只等于必要的生活资料,还应该包括一部分剩余价值,应该让每一个劳动者都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在通常的工资基础上,获得投资的收益。1889年在巴黎召开的利润分享国际会议将利润分享经济定义为一种可以自由签定的协议,在这个协议下,员工按预先确定的固定比例接受利润中的份额。从十九世纪末起分享制度开始在企业管理中应用。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危机频繁发生,对资本主义生产造成极大的破坏,凯恩斯理论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措施在这种“停滞膨胀”面前无能为力,分享经济理论应运而生。“分享制”这一概念是由西方经济学家提出来的,但对分享制的认识也由于他们不同的主张而各异。这里介绍两种有代表性的主张。

根据M·L·威茨曼的观点,分享制(威茨曼称之为“分享经济”)是指劳资双方共享收益分配的一种利益分配模式,其主要形式为利润分享制和收益分享制。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则在对众多经济学家的研究综合的基础上,提出了分享制的不同形式—员工股份所有制计划(ESOPs)、劳动者管理的合作社(LMc)、利润分享制(Ps)、收益分享制(Rs)和劳动资本合伙制(Lcc)等。员工股份所有制计划是“由资本家付薪酬的企业实行的一种计划,把付给员工的薪酬的一部分用来为员工购买该企业的普通股份,这些股份或是为扩大资本提供资金而新发行的股份,或是按市场价格从现有的股份持有者手中购买的股份”,员工拥有企业的部分普通股份,从而分享企业的收益,共同承担企业发展中的风险,但事实上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实行任何决定性的控制。员工股份所有制计划可以实行到彻底的程度,即企业全部的普通股份(企业全部资产)都属于该企业员工所有,或者由员工托管基金管理,或者划拨到个人账户上。这种彻底的经济组织形式就是詹姆斯·米德所说的劳动者管理的合作社。劳动资本合伙制是指通过发行两种股权证—资本股权证和劳动股权证, 所有的股权证不论是资本的还是劳动的,都有资格取得同等的分红权,“员工不需要拥有投资于企业的任何资本(非人力资本—引者注),但是员工和资本家分享企业的收益,并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作用”。

分享经济理论在我国农村中的实践与面临的新问题

(一)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中的实践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农村开始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便是对分享经济理论的运用、发展和创新。1958年我国建立了体制,其本质特征是:“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由此出现了平均主义的组织管理方式。这种乌托邦式的农村经济体制.严重阻碍了生产力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是决定自身物质利益的生产核算组织形式,强烈要求实行包产到组、包产到户。在“十年倒有九年荒”的安徽省风阳县,农民要求包产到户、脱贫致富欲望尤其强烈。当时全县最小最穷的小岗村生产队18个农民冒着政治风险,秘密地搞起了“包产到户”。正是由于这一创举,小岗村成了全国包产到户的典型代表,风阳县成了我国农民的第一个伟大创造—农业联产承包制的发源地,由此引发了我国的“第二次革命”。

18户农民首创的改革方案,不仅形成全国范围内农村联产承包制的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形成了一种经济改革的新思维。这种分享经济理论分享经济观,来自于农民自己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为了满足这种需要必然要求通过劳动取得更多收入,又必然要求分享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并由此产生强烈的致富欲望。这种改革使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得到调整和完善,有力地解放和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以小岗村改革方案为起点的农村联产责任制,体现了分享经济理论这一经济改革的新思维,抓住分配环节,调整分配关系,建立新的分配制度。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兼顾了国家、集体和生产者个人的利益,实现了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富裕的局面。

但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农、林、牧、副、渔各业的迅猛发展,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此时,仅仅依靠一家—户的分散经营活动,必然会遇到技术、物资、资金、供销、储藏、加工、运输、信息、决策等方面的困难,客观上要求必须联合起来,走社会主义合作制道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形式的主要特征是:农民组建合作经济组织的目的,是为了谋取共同的经济利益。对内体现互助互惠,对外则是以盈利为目的;农民出于自身发展经济的要求并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合作对象,自愿组织,自由退出,真正体现自主、自愿;农户以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身份参与合作;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制,由社员民主管理;合作内容丰富多彩:既有生产过程的合作,又有产前产后的合作,既有地区性合作,又有跨地区合作,既有同一所有制合作,又有不同所有制合作等。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形式,就其组合形式和功能看,可分解为多种类型:社区性合作组织:一般是在村民委员会所辖居住村落的范围内,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基础组建,辖区内的农户均为其成员。因为它是以土地为基础建立的,围绕土地经营开展经济活动,在许多地方相当于原来生产队的规模,并利用原有集体经济资源发展;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在承包经济以外发展起来的自营经济,以发展商品经济为目的的、以专业化生产为特征;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原则是让农民自己组织自己,自已服务自己。以协调内部之间的关系以及内部和外部之间的关系。

(二)面临的新问题

近年来,外向型经济迅猛发展,工业小区蓬勃兴起,失地农民和农民非农化转移不断增多,农民就业渠道、居住区域、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由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引发的矛盾也逐渐增多,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突出的矛盾为:部分地方集体经济经营不善。一些地方集体资产管理相当薄弱,加上集体资产与农户利益没有直接挂钩,村民对集体经济运行质量关切度不高。资产运营不善,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职能流于形式,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行政区划调整中集体资产产权处置矛盾突出。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许多乡、村行政体制都作了相应调整,特别是在城郊结合部,村划入城镇管辖,村委会变成居委会,农民变为居民。这样,原有村组集体所有的财产,很容易产生穷村占了富村的资产,城镇(居委会)占了农村(村委会)的资产,这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则,严重挫伤富裕村组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失地农民利益难保障。在城市化进程中,对城郊农村的征地不断增加,由此出现一大批“无地户”、“无地村”,失地农民仅靠较少的征地补偿费和外出打工收入难以解决后顾之忧和长远生计,更难以过上富裕小康的生活。

近几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等要求,组织部分城郊村在撤村建居时,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资本、技术、土地、信息及劳动相结合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形式,把经过长期积累形成的村级(含村组)经营性资产量划给每个村民,使村民成为股东,增加了农民的分红收入,解决了城市化进程中撤销行政村、建立居委会时出现的原有集体资产处置难的问题,这是在农村生产要素与市场机制双重约束下的一个最优选择,也是为面上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提供了一种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群众利益、效率更高的制度选择。

分享经济理论实践的经验与成效

(一)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经验

1.以农村集体资产(不含土地)经营为主体的社区股份合作。其原因: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行政区划调整,市场化条件逐渐完善成熟,农村土地以外的集体资产产权主体缺位问题急需解决,农民的合法权益亟待有效保护。土地作为农村的一个特殊生产要素,从生产关系、粮食安全、改革措施及市场和自然风险抵御等方面看,目前还不具备把土地股份合作制当作一种可以普遍选择的制度在全国推行。

2.一般借助行政力量运作。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和协调的矛盾也很多,因此要成立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定试点工作方案,对涉及重大的政策、业务问题严格把关,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对改革工作中的问题或困难积极协调解决,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3.经济组织具有较强的区域封闭性。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基本上是以历史上形成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是一种封闭性的股份合作组织,既有经济组织的职能,又有社区服务、公益事业建设和管理等职能。其股份构成一般不具有开放性,不公开向社会招股集资,并规定其持股人和股权均限于本社区的村民,一般不能退股、流通和抵押。

(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成效

1.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集体经济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股份的形式,集聚资金、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还可以通过技术、专利、管理、信息、商标入股等形式,逐步突破社区的地缘局限,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2.促进了农民增收。过去农民难以从集体经济收入中直接获益,农民收入主要来源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结构单一,增收潜力小。试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后,在农村增加了一部分就业岗位,农民除了享受原有福利外,还能增加工资性收入和按股分红所得的红利,也为区域内困难户的脱贫提供了发展资金,缩小了农村的贫富差距,改善了农民收入结构,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提供了保证。

3.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行机制。股份合作制引入了风险机制,主要包括 :一是董事会决策失误或违反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会被股东大会罢免,或是迫使经营决策者按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规则运营;二是投资者投资入股后一般不能随意抽资退股,但可以继承或转让。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各个股东积极关切集体资产运营效果,加强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监督,从而强化了集体资产经营者的自我约束能力。

4.提高了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长期以来,村干部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农民对吃喝多、乱摊派、滥发财物等意见很大。股份合作经济改变了约束机制软弱的特点,形成了按章理事、多重监督的约束机制。健全的规章制度,使股权的构成、股红的分配和村干部的工资奖金等方面都有一个明确公开的规范,不会引起股东的不满和猜疑,有利于协调组织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改善了干群关系。

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为代表的新型集体经济符合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贯彻分享制的有效载体。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中,通过推行分享制,劳动者在获得劳动收入的同时又根据劳动投入的比例分享集体经济的利润,加快了富裕的步伐,符合我国国情,顺乎民意。因此,在推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中鼓励实行分享制,是实现广大农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李炳炎.公有制分享经济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

农业共享经济篇13

1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的现状

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以新农村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将农村信息化工作列为宁夏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经过几年的努力,宁夏无论在农村科技信息传播高速路的硬件建设方面,还是在农村科技信息平台和资源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使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处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

1.1共享数据库建设初具规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办法和原则,宁夏整合各级涉农部门、农业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初步建成全区农村科技信息数据库。全区各信息服务站通过自治区中心平台实现对综合数据库信息的加载、下载存储和在线浏览。

1.2共享网络平台逐步夯实

以“抓整合、促共享、推应用”为重点,建设全区统一的信息中心平台“宁夏农村综合信息网”。中心平台以全区广域网、城域网、局域网为支撑,以高速宽带交换为通道,以各类基础共用数据库为资源,实现对全区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系统和农村科技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与整合,共享网络平台逐步夯实。

1.3互联网广泛普及

宁夏建设覆盖全区的以光纤通信网络为主,辅以无线宽带wimax的数字化大容量、高速率的通信网,因地制宜地选择网络接入方式。目前,全区187个乡镇实现通光缆、通宽带,2 680个行政村建有信息服务站,农村电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初步实现了网络、电话、电视的“三网合”,以利于农村科技共享的实现。

1.4 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

在自治区统筹规划下,整合、集成各部门、各单位所获取与积累的农村科技信息数据资源。建立“三农呼叫中心”和农业科技服务110这样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并通过市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及基层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形成跨地区、跨部门、多层次的全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大幅提高农村科技信息的管理与共享服务水平。

2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影响因素

如何使大量的农村科技信息资源被全社会充分共享,如何规范科技信息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科技信息作为战略资源的作用,是宁夏目前所面临的挑战。影响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可概括为以下3个方面:

2.1技术保障体系

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中,共享技术是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的手段。大量数据资源的存储需要具有物理上分布和逻辑上统一的数据库群来实现。以数据库为基础的科学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是实现科技数据共享的技术核心[1]。元数据库技术、农村科技信息的共享协议和空间数据网上交换与管理技术、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农村科技信息的智能检索方法、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与对策等均会影响农村科技信息共享。

2.2政策法规体系

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政策先行,政策是关键。要立法重点解决共享的原则、共享的范围、共享的措施、共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共享的评价、共享的监督和法律责任问题。应在自治区层面上规范农村科技信息共建、共享行为,通过建立健全自治区层面上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和协调数据收集、管理和应用,组织从上到下的实施细则,层层负责,严格把关,监督执行。

2.3组织保障体系

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的有效实施和运行离不开高科技人才,更离不开服务意识强的创新人才[2]。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作为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杠杆,不仅需要协调“人与物”的关系,更需要协调“人与人”、“组织与人”等一系列的关系,组织保障体系制约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发展。

3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策

3.1进一步完善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是为了使农村基础科技数据资源的共享运作系统能够高效运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宁夏目前农村科技信息资源的整合是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归口建设的办法,对全区涉农信息资源进行有限整合,还未达到资源共建、共享的目标。在此建设基础上,还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一是完善农村科技信息元数据技术、异构数据库技术、网络化数据服务技术[3]。在海量的网络信息资源中,用户如何准确、全面、快速、方便地查找到真正需要的信息是一个难题,为解决这个难题,建设基于网络环境的信息资源组织的元数据标准是关键;二是完成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建设。宁夏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标准化既要充分考虑工作普遍性,又要注重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的特殊性,即信息内容的特定性、共享方式的多样性,对网络环境中的农村科技信息的查询、调用、处理等实施标准化;三是尽快建立农村科技信息质量控制体系。宁夏目前还没有负责农村科技信息质量的专门质量控制管理机构和组织,而数据资源质量的高低、共享程度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农村科技信息的使用效果。为保证农村科技信息的服务质量,宁夏必须尽快建立农村科技信息质量控制体系来协调多部门工作。

3.2逐步确立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模式

科技数据共享的运行机制基本上有2种模式:国家调控下的公益性共享运行模式和商业化运行模式。公益性运行模式的主要机制是政府投资于公益性事业产业的科技数据,向全社会实行公益性无偿的信息服务,国家通过社会发展、经济增长与信息化应用增益;商业化运行模式的主要机制则是数据投资者与使用者之间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上。宁夏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目前仍然是政府部门唱主角的公益。但就宁夏经济体制和市场体制现状来看,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的运行模式上,宁夏还应通过相关科技数据共享政策和共享法规体系的制定,发挥各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采用以“公益性的运行机制为主、市场化运行机制”为辅的模式,并随着市场化机制的逐步完善而逐渐过渡到2种模式并驾齐驱的发展模式上来。

3.3强化农村科技信息共享运行机制

农村科技信息共享机制是共享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和独立的“要件”,是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导和规范下,通过对农村科技信息进行恰当分级、分类之后,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资源共享。即针对不同类别的信息资源和不同需求以及社会不同层次的用户而采取不同的共享模式,通过共享法律法规、共享技术、共享协议和共享组织管理,构建一种有序、高效的运行环境,并贯穿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管理活动全过程。宁夏还应在农村科技信息共享运行机制的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强化[4]。

3.3.1信息分类分级运行机制方面。信息只有严格进行分类分级和采取不同方式,才能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宁夏农村科技信息还没有严格的分类分级制度,因而基本不能满足个性化的需求。今后宁夏必须对农村科技信息进行有效地划分,例如:对国家科技项目和自治区科技项目所产生的原始数据公益性部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该遵循“完全与公开”原则,实施全社会无偿共享。而对农业科研部门、大专院校和农业管理部门进行加工形成一定附加值的公益性数据,可以在收取一定的成本费后实施非赢利性共享。

3.3.2组织保障和协调机制方面。宁夏要通过自治区政府建立起跨系统、跨部门的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对全区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进行宏观调控、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实施。

3.3.3资金和技术保障机制方面。要促使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系统持续、高效运行,必须保证经费的投入和最新信息技术的支撑。宁夏应制定相应的法规,将信息资源建设和维持资源共建、共享活动的经费投入力度、增长幅度等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3.3.4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方面。为了促进与信息用户的交流和信息共享系统的高效运行,宁夏应加大信息共享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的建立,要兼顾数据保护和数据共享两者的利益平衡。对于在数据保护和数据共享中做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通过资金和技术给予支持,进而带动整个数据共享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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