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要点实用13篇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1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贯穿于领导干部任前、任中和离任的全过程,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侧重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是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廉洁履行职责的“警示器”,主要目的是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正确、有效履行职责,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经营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撰写格式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做到全面反映,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格式规范,简单易懂。报告的基本格式应包括标题、正文、附件三部分。

(一)标题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标题一般应涵盖以下内容:被审计领导干部姓名、原所在工作单位名称、职务,并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型,如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如:关于对XXX(单位全称)原院长(被审计领导干部所任职务)XXX(被审计领导干部姓名)同志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

(二)报告正文

报告正文主要包括前言、审计依据、项目基本情况、审计结果、审计评价、其他说明事项等6个部分。

1.前言。主要对审计对象、审计范围进行说明,明确管理当局责任和审计责任,简要介绍审计程序实施情况。

2.审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

(2)《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行政法规,即国务院制定、颁布的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行政法规等;

(3)《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2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号,2004年)、《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

(4)《云南省行政事业企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部门、单位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部规定等;

(5)企业内部控制指南;

(6)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审计通知书;

(7)如为社会中介机构受托实施审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也应作为审计依据。

3.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简明扼要描述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历史沿革、组织机构情况;

(2)职工人数及其知识结构、现有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数量;

(3)被审计单位在本行业中所处地位、核算管理体制;如被审计单位为工程建设单位,则应描述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4)对外投资及产权纽带关系情况;

(5)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简要描述相关任职、免职的文件依据、任职起止时间、工作交接、领导干部内部分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任期内主要经营考核指标和效绩评价指标完成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审计结果就是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针对主要审计内容执行相关审计程序的结果。具体为: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结合内控调查情况和符合性测试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说明,要求文字精炼浓缩,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内控建设和执行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存在的不足。

(2)经营考核指标和效绩评价指标完成情况。①在分析任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时,应充分注意到评价责任者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应选取最能反映责任者经济责任、符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具有代表性的几项考核指标,且不能拘泥于各项指标间简单的对比所反映出的表面现象,而应注意各指标形成的周围环境是否改变,揭示出各指标发生变动的真实的内在原因(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因素分析)。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重点对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揭示预算的可控制性和效益性。

②从财务状况、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方面选择适当的效绩评价指标,以审计调整后的数字进行计算,逐项说明各项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各项指标变动的原因及对未来经营活动的影响。若为中央企业,并已执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号)的,还应对效绩考核情况进行说明。

(3)任职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主要反映经审计确认的被审计单位在任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可以简要表格形式反映,使之直观、简洁和便于理解。

在分析判断过程中,可结合趋势分析法,重点对任期前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相关数据的变化进行分析说明,从采取的经营活动改善措施等方面分析各项指标变动的原因,根据具体情况剔除影响判断和评价的非经营性因素和客观因素,如实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主观努力和经营管理责任,避免就事论事地陈述各项指标的增减变动,对重要的审计调整事项应予以适当说明,必要的分析说明是审计真实客观性的重要保证,以便对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4)任期内重要决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来陈述决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避免长篇大论、缺少实质内容、唱赞歌式的陈述,而应该从技术、管理、政策以及宏观环境变化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重点阐述重大决策的实施效果和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已实施但未正式产生效果以及未实施的或正在实施的,需描述对未来的影响。

在界定决策责任时应坚持的原则:对未经集体研究的事情,谁决策,谁负直接责任;由谁主管,谁负主管责任;谁有决定权,谁负责任多;区分前任与现任责任。在确定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之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的问题都应负领导责任。

(5)资产质量及资产产权的完整性。主要就坏账、残次冷被存货、固定资产闲置及原因、非经营性资产过多、各项资产减值等资产质量及原因;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车辆产权、资产租赁等产权情况,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对外投资和资产的处置情况,潜盈潜亏、或有负债和未决诉讼、不良资产比率等进行分析说明,简要表述事实、原因及影响结果,反映前任遗留经济问题的处理情况。

(6)廉洁自律、遵守财经法规和民主性等方面情况。结合与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主管部门沟通、了解及向被审计单位职工进行无记名民主调查了解情况等进行说明。

(7)关联方交易情况。就金额较大、重要的关联交易进行分析说明,重点关注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理。

(8)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主要陈述经审计确认后的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存在的问题、资产质量存在的问题、重大决策存在的问题、遵纪守法和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等。要点归纳如下:

①在撰写审计报告前,应对审计过程中形成的事实和审计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

②要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来表述,对发现的问题不躲避、不含糊,并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责任明确,在进行合理归纳总结后,有重点、分层次、客观公正地揭示存在的问题。

在反映问题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分析和揭示被审计单位所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以便寻找加强管控、堵塞漏洞的措施。

③结合发现的问题,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提出有针对性、具有应用和参考价值的相关建议,要简洁、准确,尽可能提升建议的影响力,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5.审计评价。审计评价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影响到对领导干部使用的导向问题,也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最终实现,按照审计评价服务于经济责任审计目的的原则,把握审计评价的要点:

(1)审计评价依据是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和行业标准等;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2)以责任、业绩为基础,要高度概括、精炼地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指出问题并确认或解除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3)在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分离情况下,对董事长的评价应侧重于决策和监督,对总经理评价应侧重于执行和管理;在董事长和总经理合二为一的情况下,侧重于决策和执行。

(4)对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则重单位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等方面的评价。

(5)把握好评价的度,只对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并非对任期内所有的功过进行评价。

(6)审计证据、事实要能够对审计评价形成有效的支撑,审计评价与报告全文应保持基本格调一致。

6.其他说明事项。(1)利用其他部门的审计结果情况。考虑到任期经济审计的效率问题,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往往会利用其他部门的审计结果。如利用纪检监察部门、社会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内审等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对此审计报告也应加以说明。

(2)对未涉及的事项及对其他有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应予以适当说明。

7.签章。签署审计机构单位全称,并加盖其公章,以便明确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责任单位。

8.报告日期。报告日期是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结论并经审机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日期,明确报告的时效,只对报告日期以前的审计(评价)结果发表意见。

(三)报告附件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附件是对报告正文内容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主要包括:

一是经审计确认的任职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是审计调整分录汇总表;

三是任职期间各年度责任考核表;

四是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反馈意见;

五是其他有利于报告阅读和理解的相关资料。

三、撰写报告应注意事项

第一,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来撰写审计报告,突出主题和重点;妥善处理好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审计,合理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成果,以便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二,把审计的真实情况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对涉及金额的数据尽量以万元为单位,以便阅读和理解。

第三,审计报告前后内容衔接一致、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表格与文字描述相对应。

第四,严格履行审计机构内部三级复核(稽核)程序,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2

注重年度财务处理状况及分配执行情况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凡设有独立财务核算机构和开设独立银行帐户的单位都应作为年终分配复查审计对象,在查是否严格执行镇审批方案和财务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同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领导干部在这一年内对所在单位财经管理工作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应负有的责任,包括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干部离任审计

1、注重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一个单位、部门的指标,就是其领导者的责任指标,将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首要把握的重点。

2、注重对任职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查证。财务状况可以反映领导人经营决策能力,经营业绩的优劣,需重点分析处理:各项资金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查是否纳入财务统一核算,有无隐瞒、截留、私设“小金库行为;各项支出及分配发放的合规性与真实性情况,查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虚列支出、滥发钱物、不公开透明和不合规等问题。

3、注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应重点放在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上,结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债务增减变化情况、经费收支平衡情况,评价内部管理有效性。

4、注重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支出结构分析,查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5、注重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和效益情况。大经济事项决策、监管和执行效果情况,结合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重大投入与产出效益分析、重大债务偿还能力分析,评价经济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和效益性。

6、注重个人廉洁自律、遵守财经法规情况。查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无违规违纪和不廉洁等问题。

7、注重逐步开展效益审计。效益审计要重在揭露问题,重点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要站在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8、注重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岗位干部的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9、注重加大整改力度。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查深查透。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3

(1)“先审后离”的原则难以贯彻执行。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都明确指出“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干部职务的变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职务变动,是非常敏感的问题,一般人不可能先知道,由于种种原因使“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2)法规不健全审计评价难度大。尽管我国加快了法制建设步伐,但勿庸置疑的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比较,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法律来评价认定。

(3)审计临时性和计划性的矛盾难以克服。目前领导干部的提拔调任,大多是经组织部门考核,党政班子研究,公示通过后任命,一种情况是,呈批量进行,形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集中的局面。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绝大部分是在审计对象已经离任,才通知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造成了任务安排上的临时性,影响了审计部门审计工作的计划性。

(4)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问题突出。一是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审计队伍力量薄弱,审计人员自己备与所应承担的审计任务不适应。二是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所承担的审计任务存在相对矛盾的地方。

2.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决算不实违规现象比较突出;(2)财政收支缺口大财力匮乏;(3)主项资金管理不严被挤占挪用;(4)计划生育经费管理混乱;(5)费用控制不严超支现象普遍;(6)财政预算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

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经责审计的思路和方法

(一)搞好审前调查

1.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情况。通过调查机构和职责情况,弄清被审单位机构和工作职责范围,被审单位特别是乡镇的特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自所承担的直接经济责任以及履行经济责任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和事项。

2.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情况。从统计部门了解的所属行政村、人口状况,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情况,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及在本市内各项指标所占位次。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通过分析弄清乡镇的经济工作着重点。

3.被审单位管理体制和会计核算体制情况。县市对乡镇实行的财政体制,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程序和执行管理办法,乡镇对所属机构、事业单位是否实行了“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集中采购”和“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4.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及其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被审单位办公会议纪要、年度工作总结等有关文件资料,对乡镇出台的重要经济决策事项列出清单并了解决策执行情况。调查的重点放在兴建公益设施、国有和集体土地转让、企业改制、小城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涉及经济责任较大的方面。

5.有关部门对被审单位经济工作的考核和检查情况。市委、政府和市直机构对乡镇从不同的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检查,其检查考核结果对开展对乡镇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要通过走访纪检、监察、、财政、经贸委飞统计等重点部门收集这方面的情况资料。对这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从中把握乡镇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和经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审计工作震点,提高工作效率。

6.被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许多乡镇设立了专职或兼职的审计机构,对所属机构、企业和行政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这些单位的负责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了解内部审计结果并进行评价,尽可能地利用和借鉴其审计成果,缩小审计延伸面,减少重复审计。

7.审计机关以往对乡镇财政、财务审计或任中审计情况。

(二)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

1.摸清乡镇财政家底,包括资产家底、政府债务和财政赤字情况。核实家底,不能只是停留在账面核对上,更要注意未在账长上反映的问题,如:账外资产;以政府名义担保的借款或对外借款未纳入预算管理;未决诉讼、外欠会议费、招待费等。核实家底的工作量较大,一般在进点审计前部署被审计单位先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往来账,盘点资产,审计组再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抽查。

2.地方制定的“土政策”是否与国家财经法规相抵触。查阅会议纪要、地方发文和领导批示,年度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可以直接发现这方面的问题线索,再通过核查加以落实。

3.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长和构成分析。是否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的顺序,把职工工资发放放在财政支出的首位。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的实际增长幅度是否达到教育法、科技进步法、农业法的要求。

4.把握需要延伸审计或核实的重点。一是从账面资金流入和流出入手,分析认为属于非正常和有疑点的资金,管理上有明显漏洞的资金作为重点。二是从票据入手,对财税部门管理发放的票据进行突击盘点、核对。财税部门和有关部门领用的票据反映的资金收支与账面反映是否一致,有无资金“体外循环”、虚列挪用资金和偷漏税金等问题。三是从银行账户入手。清理银行账户,审阅收支事项。四是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载体反映的财政收支数字与账面数字衔接核对,寻找需要延伸或核实的问题线索。五是从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如:农民负担、职工工资发放、挪用扶贫等专项资金、重大资金损失浪费问题。

(三)依法据实正确评价经责审计对象

正确评价经责审计对象,是经责审计重要内容,也是组织部门全面了解任免干部的依据之一。

一要科学合理确定领导干部经责审计评价指标。笔者认为,这些评价指标要包括:1.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指标。期内收入完成率、支出增减率;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期内资产增长率、不良资产率、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3.内控制度指标。内控制度健全率和执行率;4.重大经济决策指标。期内重大投资决策违规率、投资损失率、环境治理设施投资比率;5.个人违规资金比率。

二要依法准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责事项。审计机关在对经责审计对象评价时,要依规、谨慎、准确、有据。具体来说,应把握五个原则。一是超越审计法和行政法的职责范围事项不评价;二是超越审计职权的事项不评价;三是没有依据证据的事项不评价;四是没有审计调查清楚的事项不评价;五是审计拿不准的事项不评价。

三、完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经责审计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1)加快制度建设,改革管理体制。在审计目的上,要明确领导干部在履行受托公共经济责任的效果;在审计范围上,应明确规定各类党政干部在调任、转任、轮换、退休、辞职解聘或机构裁撤合并时,都要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内容和方法上,应把握重点项目的审计,切实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在审计程序上,从立项至审计报告的完成,应严格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办理,同时把握与财务收支审计或经济效益审计的不同之处。

(2)强化计划管理,科学组织实施。每年年底前,按程序,由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计划,与审计部门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计划,报主管领导审定后,由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计划管理,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组织部门应率先似定离任审计计划,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应提前通知审计部门,以便及早组织审计力量,做好审计准备。审计部门应主动与组织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制定年度离任审计计划。

(3)严格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质量。坚持“先审后离”,可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与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坚持“先审后离”,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先离后审”是一种“马后炮”,查出问题往往难以纠正,而“先审后离”则正好可以弥补这种不足,及时采取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忠于未然;坚持“先审后离”,可以减轻离任审计的工作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事中就对领导在任时的情况进行审计,对其经济责任情况已经有了了解,干部离任后,离任审计可以直接利用任中审计的结果,只对部分未审计内容进行补充审计,这样审计人员更能全面、充分对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评价,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有效利用。

(4)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实务性强、责任大的工作,如果没有一支过硬的审计队伍,是难以胜任这项工作的,这要求我们的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娴熟的业务技能,要大力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考取专业资格,学习新技能新知识;要引进入才,留住入才,造就一定数量的高层次、高技能的审计专门人才。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把考核评估与干部奖惩任用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准入准则,考核晋升机制等,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4

    “全面把握”就是要把所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部纳入到审计监督的范围之内,都得接受审计。“突出重点”就是根据各地改革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发,集中精力,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是一个事物的二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全面把握”是基础,但更是一种方法、一个过程:“突出重点”是建立在“全面把握”基础之上的监督管理艺术。因此,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和体现审计监督成果的有效途径。

    (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提高质量、规范行为”的客观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广大干部群众也极大关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容易造成离任时间与审计时间难于衔接,产生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调整干部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适逢换届年份,需要审计的对象多、工作量大,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势必影响审计质量。因此,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仅要有周密的年度计划,而且要有系统全面的长期规划。要改变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被动、滞后的现象,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制定规范性条款或机制,通过规定和机制的约束力,使好的制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发挥审计最大效能”的现实需要

    目前,多数地方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选人、用人的必经程序。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审计机关经常遇到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特别是在基层审计机关,他们不但要保证完成署定、省定、市定以及法定的审计项目,而且要及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在此基础上,还需承担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为避免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有效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只有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现有的审计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有重点分步骤地安排年度审计计划,才能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可行性

    (一)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是不同的

    对部门领导干部、地方领导干部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来说,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往往与其工作职责相关,但工作职责不等于经济责任。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党群系统的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很难用经济指标量化的行政责任和其他责任;而负有较大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的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来说大得多,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也可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从这个角度来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分类管理是可行的。

    (二)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程序,并明确提出了“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按照领导干部培养的规划和计划来编制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离任必审”与“逢任必审”相结合。因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都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如果说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为全面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创造了条件。那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三)现有的审计力量基本能满足“任期必审”的要求

    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实现“任期必审”是可能的。首先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充分考虑现有审计力量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前提下,对现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筛选归集,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滚动计划,每年安排与审计力量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通过几年努力,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三、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基本框架及设想

    (一)突出重点,“逢离必审”

    权力并不能带来智慧与觉悟。从理论上来说,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如果发生腐败的话,其腐败程度取决于他所拥有的垄断程度和自由裁量权及其责任感。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经济犯罪案件,往往发生在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只有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审计,才能有效减少重大经济犯罪行为。因此,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 “任期为主,逢离必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二)突破数量,提高质量

    如果没有一定的数量作基础,审计范围过窄,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对一般性的经济管理部门按照五年审一次的要求,实行“任期必审,离任抽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上,加强综合分析,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统筹规划,兼顾一般

    审计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服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营管理、政策执行等行为的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突出重点,而且要统筹规划、兼顾一般,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威慑力。对党群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采取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不留审计监督盲点。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经济行为过失的“校正器”;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推进器”;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警示器”。

    四、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的关系

    (一)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两者之间存在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关系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手段和方法:“逢离必审”是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两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逢离必审”既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又是一个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从广义上来说,“逢离必审”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具体要求来说,“逢离必审”是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会议上对审计机关提出的,从2005年起,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基本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领导干部逐步做到“逢离必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正是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主要是为了集中现有审计资源,突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做到“逢离必审”。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有效途径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5

“全面把握”就是要把所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部纳入到审计监督的范围之内,都得接受审计。“突出重点”就是根据各地改革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出发,集中精力,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全面把握、突出重点”是一个事物的二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全面把握”是基础,但更是一种方法、一个过程:“突出重点”是建立在“全面把握”基础之上的监督管理艺术。因此,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和体现审计监督成果的有效途径。

(二)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提高质量、规范行为”的客观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都非常重视,广大干部群众也极大关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容易造成离任时间与审计时间难于衔接,产生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调整干部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适逢换届年份,需要审计的对象多、工作量大,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势必影响审计质量。因此,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仅要有周密的年度计划,而且要有系统全面的长期规划。要改变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被动、滞后的现象,必须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制定规范性条款或机制,通过规定和机制的约束力,使好的制度真正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三)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发挥审计最大效能”的现实需要

目前,多数地方已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选人、用人的必经程序。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审计机关经常遇到审计资源不足与审计任务重、时间紧的矛盾。特别是在基层审计机关,他们不但要保证完成署定、省定、市定以及法定的审计项目,而且要及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在此基础上,还需承担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为避免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有效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只有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现有的审计资源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有重点分步骤地安排年度审计计划,才能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的审计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可行性

(一)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是不同的

对部门领导干部、地方领导干部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来说,他们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往往与其工作职责相关,但工作职责不等于经济责任。不同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差异。相对而言,党群系统的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很难用经济指标量化的行政责任和其他责任;而负有较大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自由裁量权的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来说大得多,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也可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从这个角度来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分类管理是可行的。

(二)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程序,并明确提出了“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按照领导干部培养的规划和计划来编制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离任必审”与“逢任必审”相结合。因为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都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如果说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为全面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创造了条件。那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提供了可能。

(三)现有的审计力量基本能满足“任期必审”的要求

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对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不同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实现“任期必审”是可能的。首先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保证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充分考虑现有审计力量和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前提下,对现有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筛选归集,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滚动计划,每年安排与审计力量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通过几年努力,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三、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基本框架及设想

(一)突出重点,“逢离必审”

权力并不能带来智慧与觉悟。从理论上来说,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如果发生腐败的话,其腐败程度取决于他所拥有的垄断程度和自由裁量权及其责任感。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或经济犯罪案件,往往发生在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只有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审计,才能有效减少重大经济犯罪行为。因此,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任期为主,逢离必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二)突破数量,提高质量

如果没有一定的数量作基础,审计范围过窄,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对一般性的经济管理部门按照五年审一次的要求,实行“任期必审,离任抽审”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上,加强综合分析,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从制度上、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统筹规划,兼顾一般

审计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服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营管理、政策执行等行为的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也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突出重点,而且要统筹规划、兼顾一般,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威慑力。对党群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采取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体制,将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不留审计监督盲点。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领导干部经济行为过失的“校正器”;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的“推进器”;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警示器”。

四、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的关系

(一)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与“逢离必审”两者之间存在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关系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手段和方法:“逢离必审”是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两者互相联系,互相促进。“逢离必审”既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又是一个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从广义上来说,“逢离必审”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在离开原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审计监督,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从具体要求来说,“逢离必审”是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会议上对审计机关提出的,从2005年起,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基本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领导干部逐步做到“逢离必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正是贯彻落实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主要是为了集中现有审计资源,突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做到“逢离必审”。

(二)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是实现“逢离必审”的有效途径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6

一、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内涵

审计计划是审计人员为了完成既定审计任务,达成预期审计目标,在切实开展审计工作之前编制的可以作为审计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主要依据的审计工作规划。成功的审计项目离不开科学的审计计划管理。审计计划管理是审计组织制定审计计划,组织计划实施运行,并对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评价、反馈调整等一系列活动,它不仅可以明确审计目标,确立审计路径,还可以提供审计思路和方法,是审计工作有效实施的基础,它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当中。

参照ISO模型,管理模式(MS)可以表述为:

MS=f(I)+f(o)+f(s) (1)

其中:i表示理念/观念,o表示业务/组织,s表示策略/战略。

参照公式(1),我们可以把审计计划管理模式表述为:

审计计划管理模式=审计理念+审计策略+审计业务/组织 (2)

从中可以看出,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构成要素包括审计理念、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和审计计划管理的运行机制等要素。

二、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

笔者认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审计理念不先进

理念指的是看法、思想、思维活动的成果(《辞海》,1989),审计理念就是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是为审计工作发展提供内在动力的源泉。通过对我国审计工作现状的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具备中国特色的现代审计监督制度,其执行机关和人员对于审计理念的认知还存在一些错误和局限性。其一,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单纯地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只要发现领导干部失责问题,并揭露这些问题就行了,仅仅是针对微观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揭露和整改,很少在宏观层面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缺乏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其二,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形式化,把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自我定位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选择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了走过场,经济责任审计的效力、效果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其三,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无权的,即认为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少与之相匹配的执法手段和处罚权利,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难有大的作为和成就。殊不知当前我国国家审计的工作重心主要在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一味地注重于处理、处分和处罚已经不符合新时期形势的要求。

(二)计策略失当

制定一份审计目标导向清晰、审计范围主次分明的经济责任审计策略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出发点,但是往往大多数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于国家宏观环境趋势的变化、相关政策方针的颁布、社会经济走向的发展并不能十分精准的把握,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性质、组织形式、内部制度、领导干部调离升迁变化等也没有花费太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和深刻解读。因此,审计机关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策略时对于审计范围的确定还不能拿捏的十分精准、恰当。部分审计机关选择一揽子政策,不论审计对象是重点还是非重点,胡子眉毛一把抓,繁重的审计任务和政府及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过高期望使得人力、物力资源都相对薄弱的审计单位最后心有余而力不足,不但没把握好重点审计对象,对于那些非重点审计对象所做的工作最终也都是不尽如人意。任务重和力量弱的矛盾不断激化,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所需的审计时间和最终审计质量都难以保证,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本。还有一部分审计机关仅仅注重那些重大项目和重大事件的领导干部负责人,却忽视了那些不属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单位领导干部,认为他们所管辖的领域涉及资金少,影响规模小,无足轻重,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长远性、科学性、整体性认识不足,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设定不明确、不清晰、不具体,直接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缺乏针对性,容易产生脱节现象,无法真正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措施,无法有力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总体审计策略的领衔作用。

(三)审计具体计划制定缺乏独立性和灵活性

尽管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拥有独立的审计监督权,但是,在行政模式的管理体制下,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在业务上既要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在行政上又要接受本级政府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审计机关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时,可能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很难保持独立性。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计划的制定和任务安排,其决定权不完全属于审计机关,而在于组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宋夏云等,2016)。在这种计划管理模式下,审计机关缺乏自主性和灵活性。这种现状如不改变,审计机关很难有重点、分步骤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有效达成审计全覆盖目标。

(四)审计计划管理的运行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非常繁重,但是调配在审计计划管理方面的人员却非常少,加之部分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不愿将综合素质高、操作能力强的审计人才安排到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工作岗位上,如此一来,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作用和效能的充分发挥,不利于培养专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队伍、建立完整的审计计划管理中心数据库,也不利于形成一个系统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体系。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对相关信息的收集、挖掘、分析、处理能力不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技术方法和执行手段也相对比较落后,一些先进的计划技术方法, 如方案评价技术、环境预测技术、网络计划方法等基本上没有应用,也没有实行先进的计划管理软件系统,不能实时录入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运行情况,不能运用网络自动化流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

三、审计全覆盖的内涵分析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在2015年的《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中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审计全覆盖,主要包括审计领域的全覆盖、审计内容的全覆盖和审计周期的全覆盖(王子龙、池国华,2016),其具体涵义如下:

(一)拓展审计覆盖范围,实施全面立体审计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所有隶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管理、使用和分配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与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立体化的审计。以资金运动为X轴,以权力运行为Y轴,同时跟进、交叉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从而实现有广度、有深度的审计全覆盖。

(二)关注重点审计领域,跟进重点审计项目

重点审计对象的全覆盖是审计全覆盖的核心,审计机关要统筹制定审计目标、科学安排审计计划、抓住重点审计对象、把握重大政策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项目,深入剖析,严肃对待。在审计任务重、审计资源力量难以全面跟进时,审计机关要确定好各重点审计对象的审计频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分清轻重缓急主次先后,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那些问题多、反映大的领导干部提高审计频率,从而实现有重点、有步骤的审计全覆盖。

(三)增强审计成果运用,深化审计监督职能

审计机关要在切实做好审计全覆盖的道路上,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对于实施审计全覆盖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重视,注重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对于在经济运行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引起注意,尽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并及时总结审计全覆盖过程中的优秀经验和不足之处,为下一次的审计工作做好充足准备,从而实现有效率、有效果的审计全覆盖。

四、基于审计全覆盖理念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优化思路

(一)锐意进取,大胆更新审计理念

审计全覆盖的推进必以经济责任审计事业的进步为基石,而经济责任审计事业的进步必以经济责任审计理念的更新为先导。锐意进取,大胆地更新审计理念,在新的思想水平高度上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正确识别监督与服务的地位与内涵,查处和揭露领导干部失责问题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唯一目标,通过纠错查弊以监督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完善制度改革体制才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所以审计人员必须立足于经济责任审计,面向全局,提升服务意识,树立监督即服务的经济责任审计理念。其次,审计人员要明白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国家治理。经济责任审计实质就是国家依法用权力监督权力的行为,是国家运用审计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方式。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切实担负起经济责任审计职责,严格履行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增强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维护人民、政府和社会的权益,树立起国家治理的经济责任审计理念。再次,审计人员要树立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审计理念。从微观层面入手,宏观层面着眼,依法审计,对人民负责,对政府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促进国家科学稳定发展。只有不断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理念,才可以与时俱进地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只有科学的发展观,才能可持续地推动发展经济责任审计事业,树立良好的经济责任审计形象,更好地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

(二)科学制定审计策略

充分的审前准备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策略的精确制定至关重要。审计机关应该设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审前调查小组,时刻关注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动向、有关政策的发表颁布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在经济责任审计策略制定之前,深入实地走访了解当地新动态,把握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新要求,搞清楚社会经济走向的趋势和重点,分清哪些是重点审计对象,哪些不是,并安排一定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初步的分析和调查,走访有关机构、部门和相关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等有关基本情况,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策略的制定具有针对性,在实际执行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对那些涉及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部门以及问题多、反应大的领导干部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审计频率,及时跟进审计进度,同时有区别地兼顾那些所谓“非重点”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适当地降低审计频率。根据审计机关所拥有的经费和人员,积极整合各类审计资源并与其他监督部门协调合作,合理地安排各个审计项目时间和审计频率,保障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质量,做到既全面审计,又重点突出,科学地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策略,从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清晰,范围明了,时间安排妥当。

(三)确保审计具体计划制定的独立性和灵活性

国家应当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是独立的第三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出台详细可依据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重视,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规范约束和实践指导。各经济责任审计机关要增强其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其道德修养和政策水平。在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内部,要培养良好的、独立的经济责任审计氛围,审计机关内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提醒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时刻谨遵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表扬那些在工作上尽职尽责、不为私人利益而动摇、爱岗敬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而对那些仗着职业便利私相授受、忘乎所以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一经查证,严惩严办、^不姑息,同时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行业内进行通报、公告,以此警醒各审计人员时刻保持理性,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计计划制定过程中的独立性。

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于每年年初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时,除了要注重编制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也要重视其中期计划和长期计划的编制,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执行时有计可依、有则可依,各环节的审计工作上下衔接,有条不紊,循序渐进。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环境的不断改变和领导干部的人事变动以及不同重要性标准的审计对象有不同的审计频率,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编制时要从静态编制转为滚动编制,使短、中、长期计划能够在时间顺序链上紧密地结合、连贯起来。定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和梳理总结,及时有效地制定新措施进行修改调整,确保短、中、长期计划的灵活性和时效性。

(四)不断优化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运行机制

一是要在各级政府增设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机构,壮大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人员队伍。二是要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人员的准入门槛,在聘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人员时,要引进深谙法学、管理学、统计学、信息化技术、环境保护等学科知识的专业人才;大力培养具有大局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的经济责任审计人才;注重吸收那些既有审计专业胜任能力,又有领导管理工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三是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和机会,经常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培训教育、优秀审计人才交流会、外出调研查访等各种形式的活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实时更新他们的专业知识,拓展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见识。四要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中的应用,引入先进的计划技术方法,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中心数据库,搭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网络平台,改进当前落后的审计计划管理技术,加快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五、主要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发现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编制、执行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队伍和技术也都跟不上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脚步,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审计全覆盖的推进和反腐体系的建设,对此应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理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编制的独立性和灵活性、注重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队伍力量和信息化建设,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策略和计划。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形势下完善国家审计、促进审计全覆盖的重要环节。由此可见,与时俱进地优化创新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模式是国家审计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也是未来国家审计推进国家治理的新的指导方向。

参考文献:

[1]蔡春,陈晓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J].审计研究,2007,(1).

[2]季庆,王琪朕.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用研究[J].领导科学,2017,(5).

[3]栗伟.浅谈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J].现代经济信息,2015,(8).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7

这几年,各区县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依靠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坚持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合力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和发展,坚持突出审计重点,保证审计质量,搞好审计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才能与时俱进,不断深化。

当前,全市各条战线都在认真学习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审计工作,对于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推动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下面,我就各区县审计局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谈四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与时俱进,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健全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就审计机关而言,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区县审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把握规律、规范行为、突出重点、保证质量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把各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要求。去年新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和工作定位,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大审计力度。要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把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要把掌管资金量大的政府性投资公司、国资国企改革调整重组后的大型企业集团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区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要坚持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搞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是要严格审计执法。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要深入追查。对已经查实的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三是要加快审计转型。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经济责任审计既包括对“单位”的审计,也包括对“人”的审计,而对“人”的监督是其核心内容和实质所在。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领导干部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上,必须从以财政财务收支为重点的审计逐步转向以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为重点的审计,从以法人为重点的审计逐步转向以自然人为重点的审计,更好地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

二、突出重点,完善内容,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各区县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确定上,要重点关注并评价下列情况:(1)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部门、单位的事业发展或经营状况;(2)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3)重大经济决策情况;(4)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5)内部控制状况;(6)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同时,要结合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化以下审计内容:(1)国家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批租和转让的合法合规情况;(2)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环保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情况;(3)“*”规划中有关节能降耗指标的落实情况;(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5)政府负债的规模、结构、成因、偿还能力及风险情况;(6)各类社会公共性资金监督管理和合规使用情况。

要注意根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特点,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对党委领导干部,重点检大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方面的情况;对政府领导干部,重点检大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事项、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尤其是重要财政支出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状况、政府负债等方面的情况;对部门领导干部,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预算执行情况、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以及为了履行部门职能所采取的有关经济措施情况;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重点检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以及重要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情况等。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不仅要核实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指标,还要注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经济指标的变化对社会指标和环境指标的影响,关注经济活动的结果对社会事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不仅要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业绩是否真实,还要评价经济业绩的取得是否经得起实践检验,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审计和评价,促使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重实干、办实事和求实效,推动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质量,防范风险,不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核心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要求更高,工作要做得更细致更扎实。经济责任审计能否真正在干部管理监督中发挥出制度约束作用,归根结底取决于审计质量。各区县审计局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提高质量的要求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过程。

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方面,各区县审计局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管理,加强与委托部门的沟通协调,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以切实保证审计质量;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和调查结合起来,把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实现审计成果互用、资料共享,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起来,客观反映领导干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突出查处涉及经济责任的严重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重大经济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和个人经济犯罪问题等审计重点,集中力量审深审透。要建立起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实行分级负责、相互牵制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把好审计复核关,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防范风险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比,所处的审计环境更特殊、更复杂,审计风险因素更多。防范风险,首先要完善审计规范。各区县审计局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在深入探索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文书格式等方面好的成熟的做法,将这些做法以审计规范的形式确立下来。防范风险,还要切实把好审计评价关。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遵循客观原则、重点原则和慎重原则,审计评价应该主要围绕审计内容进行,坚持审计什么评价什么。要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与分类评价相结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形成合力,注重实效,共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审计难度大的审计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区县审计局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审计前,要主动走访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了解情况。审计中,要及时沟通情况,遇到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视情况请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前介入。同时,要十分重视群众举报工作,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问题,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有序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分析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注意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提出解决和防范的措施和意见,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惩治和防范双重作用。各区县审计局要建立健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综合报告制度,注重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要逐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这既是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的需要,也是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条件成熟后,逐步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要推动部门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审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以典型引路,推动部门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要结合审计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乡镇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以推动本市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8

参照ISO模型,管理模式(MS)可以表述为:

MS=f(I)+f(o)+f(s) (1)

其中:i表示理念/观念,o表示业务/组织,s表示策略/战略。

参照公式(1),我们可以把审计计划管理模式表述为:

审计计划管理模式=审计理念+审计策略+审计业务/组织 (2)

从中可以看出,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构成要素包括审计理念、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和审计计划管理的运行机制等要素。

二、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现状分析

笔者认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审计理念不先进

理念指的是看法、思想、思维活动的成果(《辞海》,1989),审计理念就是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是为审计工作发展提供内在动力的源泉。通过对我国审计工作现状的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具备中国特色的现代审计监督制度,其执行机关和人员对于审计理念的认知还存在一些错误和局限性。其一,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单纯地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只要发现领导干部失责问题,并揭露这些问题就行了,仅仅是针对微观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揭露和整改,很少在宏观层面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缺乏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其二,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形式化,把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自我定位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选择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了走过场,经济责任审计的效力、效果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其三,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无权的,即认为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少与之相匹配的执法手段和处罚权利,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难有大的作为和成就。殊不知当前我国国家审计的工作重心主要在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一味地注重于处理、处分和处罚已经不符合新时期形势的要求。

(二)??计策略失当

制定一份审计目标导向清晰、审计范围主次分明的经济责任审计策略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出发点,但是往往大多数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于国家宏观环境趋势的变化、相关政策方针的颁布、社会经济走向的发展并不能十分精准的把握,对于被审计单位的性质、组织形式、内部制度、领导干部调离升迁变化等也没有花费太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和深刻解读。因此,审计机关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策略时对于审计范围的确定还不能拿捏的十分精准、恰当。部分审计机关选择一揽子政策,不论审计对象是重点还是非重点,胡子眉毛一把抓,繁重的审计任务和政府及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过高期望使得人力、物力资源都相对薄弱的审计单位最后心有余而力不足,不但没把握好重点审计对象,对于那些非重点审计对象所做的工作最终也都是不尽如人意。任务重和力量弱的矛盾不断激化,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所需的审计时间和最终审计质量都难以保证,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本。还有一部分审计机关仅仅注重那些重大项目和重大事件的领导干部负责人,却忽视了那些不属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单位领导干部,认为他们所管辖的领域涉及资金少,影响规模小,无足轻重,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长远性、科学性、整体性认识不足,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设定不明确、不清晰、不具体,直接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缺乏针对性,容易产生脱节现象,无法真正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措施,无法有力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总体审计策略的领衔作用。

(三)审计具体计划制定缺乏独立性和灵活性

尽管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拥有独立的审计监督权,但是,在行政模式的管理体制下,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在业务上既要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在行政上又要接受本级政府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使得审计机关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时,可能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很难保持独立性。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计划的制定和任务安排,其决定权不完全属于审计机关,而在于组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宋夏云等,2016)。在这种计划管理模式下,审计机关缺乏自主性和灵活性。这种现状如不改变,审计机关很难有重点、分步骤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有效达成审计全覆盖目标。

(四)审计计划管理的运行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非常繁重,但是调配在审计计划管理方面的人员却非常少,加之部分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不愿将综合素质高、操作能力强的审计人才安排到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工作岗位上,如此一来,在某种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作用和效能的充分发挥,不利于培养专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队伍、建立完整的审计计划管理中心数据库,也不利于形成一个系统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体系。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对相关信息的收集、挖掘、分析、处理能力不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技术方法和执行手段也相对比较落后,一些先进的计划技术方法, 如方案评价技术、环境预测技术、网络计划方法等基本上没有应用,也没有实行先进的计划管理软件系统,不能实时录入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运行情况,不能运用网络自动化流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

三、审计全覆盖的内涵分析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在2015年的《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中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审计全覆盖,主要包括审计领域的全覆盖、审计内容的全覆盖和审计周期的全覆盖(王子龙、池国华,2016),其具体涵义如下:

(一)拓展审计覆盖范围,实施全面立体审计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所有隶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管理、使用和分配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与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立体化的审计。以资金运动为X轴,以权力运行为Y轴,同时跟进、交叉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从而实现有广度、有深度的审计全覆盖。

(二)关注重点审计领域,跟进重点审计项目

重点审计对象的全覆盖是审计全覆盖的核心,审计机关要统筹制定审计目标、科学安排审计计划、抓住重点审计对象、把握重大政策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项目,深入剖析,严肃对待。在审计任务重、审计资源力量难以全面跟进时,审计机关要确定好各重点审计对象的审计频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分清轻重缓急主次先后,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以及那些问题多、反映大的领导干部提高审计频率,从而实现有重点、有步骤的审计全覆盖。

(三)增强审计成果运用,深化审计监督职能

审计机关要在切实做好审计全覆盖的道路上,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对于实施审计全覆盖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重视,注重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对于在经济运行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引起注意,尽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并及时总结审计全覆盖过程中的优秀经验和不足之处,为下一次的审计工作做好充足准备,从而实现有效率、有效果的审计全覆盖。

四、基于审计全覆盖理念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模式的优化思路

(一)锐意进取,大胆更新审计理念

审计全覆盖的推进必以经济责任审计事业的进步为基石,而经济责任审计事业的进步必以经济责任审计理念的更新为先导。锐意进取,大胆地更新审计理念,在新的思想水平高度上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正确识别监督与服务的地位与内涵,查处和揭露领导干部失责问题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唯一目标,通过纠错查弊以监督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完善制度改革体制才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所以审计人员必须立足于经济责任审计,面向全局,提升服务意识,树立监督即服务的经济责任审计理念。其次,审计人员要明白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国家治理。经济责任审计实质就是国家依法用权力监督权力的行为,是国家运用审计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方式。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切实担负起经济责任审计职责,严格履行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增强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监督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维护人民、政府和社会的权益,树立起国家治理的经济责任审计理念。再次,审计人员要树立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审计理念。从微观层面入手,宏观层面着眼,依法审计,对人民负责,对政府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促进国家科学稳定发展。只有不断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理念,才可以与时俱进地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只有科学的发展观,才能可持续地推动发展经济责任审计事业,树立良好的经济责任审计形象,更好地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

(二)科学制定审计策略

充分的审前准备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策略的精确制定至关重要。审计机关应该设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审前调查小组,时刻关注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动向、有关政策的发表颁布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在经济责任审计策略制定之前,深入实地走访了解当地新动态,把握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新要求,搞清楚社会经济走向的趋势和重点,分清哪些是重点审计对象,哪些不是,并安排一定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初步的分析和调查,走访有关机构、部门和相关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等有关基本情况,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策略的制定具有针对性,在实际执行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对那些涉及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部门以及问题多、反应大的领导干部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审计频率,及时跟进审计进度,同时有区别地兼顾那些所谓“非重点”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适当地降低审计频率。根据审计机关所拥有的经费和人员,积极整合各类审计资源并与其他监督部门协调合作,合理地安排各个审计项目时间和审计频率,保障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质量,做到既全面审计,又重点突出,科学地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策略,从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清晰,范围明了,时间安排妥当。

(三)确保审计具体计划制定的独立性和灵活性

国家应当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是独立的第三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出台详细可依据的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重视,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规范约束和实践指导。各经济责任审计机关要增强其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其道德修养和政策水平。在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内部,要培养良好的、独立的经济责任审计氛围,审计机关内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提醒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时刻谨遵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表扬那些在工作上尽职尽责、不为私人利益而动摇、爱岗敬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而对那些仗着职业便利私相授受、忘乎所以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一经查证,严惩严办、?^不姑息,同时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行业内进行通报、公告,以此警醒各审计人员时刻保持理性,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计计划制定过程中的独立性。

经济责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于每年年初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时,除了要注重编制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也要重视其中期计划和长期计划的编制,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执行时有计可依、有则可依,各环节的审计工作上下衔接,有条不紊,循序渐进。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环境的不断改变和领导干部的人事变动以及不同重要性标准的审计对象有不同的审计频率,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编制时要从静态编制转为滚动编制,使短、中、长期计划能够在时间顺序链上紧密地结合、连贯起来。定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和梳理总结,及时有效地制定新措施进行修改调整,确保短、中、长期计划的灵活性和时效性。

(四)不断优化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运行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9

一、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特点

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指在某一时期内,同时对一个镇的党委书记和镇长任期内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分清镇委书记和镇长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并对镇委书记和镇长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分别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审计评价。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作为新时期一种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形式,相对于其他审计形式,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审计对象范围扩大,填补权力监管空白区域

由于地方政策、审计制度和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有的审计机关在开展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只对镇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使镇长超脱于审计监督之外;有的审计机关只对镇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使镇委书记超脱于审计监督之外。在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渐推进的过程中,审计机关逐步认识到,如果只对镇委书记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就会出现权责不对等的现象;如果只对镇长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则会出现权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在此背景下,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应运而生,明确地将镇委书记和镇长一并作为审计对象,填补了权力监管空白区域,扩大了审计监督的范围,有利于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切实发挥,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审计内容综合性强,具备审计大格局的雏形

除了在审计对象方面有开创性突破之外,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在审计内容方面也有新扩展,以综合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民生审计、环境资源审计、风险审计等多种审计形态和理念的方式,对全镇的经济活动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实际上是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对全镇的经济发展和行政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审视,具备了审计大格局的雏形,这是国家审计工作的一个新突破。

(三)促使更多党政领导干部重视审计工作,利于营造积极的审计氛围

目前审计工作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是领导者、管理者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宏观的积极审计氛围。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将各镇的党政“一把手”——镇委书记和镇长同时作为审计对象,使更多的领导干部接受审计监督,促使他们在被动应对审计的过程中更加直观地了解、关注审计工作,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身体会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审、帮、促”作用,从而由被动应对转变为支持、配合和重视审计工作。这有利于营造积极、和谐的审计氛围,有利于推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难点

在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遇到的难点也不少,主要是:

(一)准确划分经济责任难度大

由于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尚没有相关文件对党委和政府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分工,造成党政权责交叉、党政不分的现象在基层较为突出。镇委书记和镇长的权责界限不明确,导致经济责任划分难。一般认为,镇委书记主要负责制定重大经济决策,镇长主要负责具体执行镇委制定的经济决策,经济决策制定方面存在的问题由镇委书记承担责任,经济决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镇长承担责任。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镇委书记在决策的过程中还承担着执行上级决策的职责,镇长在执行的过程中也需作出决策,有的镇长作为镇政府的“一把手”,又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或者镇属企业的法人代表、总经理等职务,同时参与经济决策,因此镇委书记和镇长的决策职责与执行职责客观上难以截然分开。要准确区分镇委书记和镇长在某个重要经济事项中谁应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存在一定难度。另外,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缺失,或者记录内容不详细,不能准确表达发言者的意见,与会人员没有签名等,也会造成难以分清镇委书记和镇长的经济责任。

(二)审计评价难度大

由于审计对象特殊,审计内容复杂多样,涉及的审计信息五花八门,如何适当、准确、科学地进行审计评价是审计人员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另一个难点。如果单纯对财务数据、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财经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评定就比较容易,但如果要对经济决策水平的高下和适当与否、民生改善的情况、生态环境变迁的方向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判断和评价就比较困难。目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审计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镇的党委书记和镇长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准确的审计评价难度较大。现阶段大多数是依赖审计人员的审计专业判断进行审计评价,使得审计评价容易带有个人主观性和一定的片面性,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进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成效。

(三)对审计人员素质要求高

由于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审计对象是各镇的党政“一把手”——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审计内容是他们所负责或涉及到的所有经济事项,这需要审计人员通晓镇党委和镇政府的运作流程及可能存在的漏洞,有较高的审计专业水平和足够的胜任能力对不同镇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运行的各个环节所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的判定,并对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恰当的评价,还需要审计人员对经济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环境审计和民生审计等有一定的了解和理解,由此可见,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特别高。在现实中,很少有审计人员同时具备上述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审计机关也缺乏相应的培训及教育机制,因此真正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审计人员非常紧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要求存在差距,这导致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执行难度较大,制约和影响了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获取审计信息难度大

由于审计工作的监督和审核职能及其定位的特殊性,任何审计项目的开展都存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之间的信息博弈。在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审计人员面对的是在镇党委、镇政府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党政主要领导人,后者为了自身或地方的利益往往会利用自身的资源干扰审计工作的开展。存在问题的党政领导干部可能会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审计人员在信息方面进行设防或造假,千方百计阻拦审计人员获得真实、充分的审计信息和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在信息获取的博弈中往往处于弱势。

三、推进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主要路向

难点的确定为思考对策指明方向,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向有针对性地破解难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一)理清权责范围,制定经济责任界定细则

一是以镇委书记和镇长的述职报告、党政领导班子分工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党委和镇府的相关文件资料为依据,尽量细化镇委书记和镇长的权责范围,理清镇委书记和镇长直接负责的工作、分管的镇属部门和企业等,为界定经济责任奠定基础。二是遵循“权责统一,以权定责”的原则,针对具体的经济决策事项,采取“谁签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思路,区分镇委书记和镇长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权力在哪里,责任就在哪里。三是为了使经济责任界定的方法和标准更科学,组织、纪检、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联合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资深审计人员等,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关于镇委书记、镇长权责分工的规则及惯例,明确和细化镇委书记、镇长各自的权责范围,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界定细则和说明,并定期进行讨论修正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四是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是界定镇委书记和镇长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组织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管理,为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创造条件。

(二)完善经济决策评估机制和评价标准体系,解决审计评价难题

一要坚持“以责定评,各有侧重”的原则,以镇委书记、镇长的权责范围为依托,确定各自的审计评价范围和重点。对镇委书记的审计评价应以经济事项决策、执行督查等方面为重点;对镇长的审计评价则以经济决策的执行及其绩效情况为重点。二要建立和完善重大经济决策评估机制,评估重大经济决策对经济、社会民生和环境等产生的效益和影响,为评价镇委书记和镇长的工作绩效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征询民意、效能评议等方式,对重大经济决策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效益和影响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估,考量重大经济决策对未来形成的潜在收益及造成的潜在危害,评价其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兼顾的原则,使审计评价更符合客观实际,更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三要由组织、纪检、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镇委书记、镇长的不同权责,兼顾合理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原则,共同制定和完善科学、适用、全面的镇委书记、镇长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为提高审计评价水平创造条件。

(三)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交流,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基于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独特要求,对负责同步审计项目的审计人员的培养应采取审计实务现场指导、后续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在审计实务现场指导方面,采取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方法,经验丰富的资深审计人员在开展同步审计的过程中对经验尚浅的年轻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实务现场指导,及时解答疑惑,帮助其克服业务难点,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年轻审计人员带动年长的审计人员学习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等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形成干中学、学中干、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达到共同提升审计业务水平的目的。在后续教育培训方面,审计机关应针对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定期举办同步审计专题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和优秀审计人员讲解经济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环境审计和民生审计等理论知识和审计实务操作,推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审计业务技能与时俱进。业务交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选派审计人员到上级审计机关跟班学习或者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先进审计方法,吸取优秀审计经验,为推进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奠定基础;另一种是安排部分审计人员到各镇短期担任镇委书记助理、镇长助理职务,使审计人员更熟悉镇委书记和镇长的工作情况,为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提供方便。

(四)多方制衡,克服审计信息获取难题

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在体制、制度、技术等方面解决审计人员获取审计信息难问题。在体制方面,要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避免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信息和审计证据的过程中遭受恶意胁迫的可能性。在制度方面,根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审计人员在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期间获取充分审计信息的权利,明确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应配合审计工作的义务,细化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等,把恶意阻碍审计人员获取充分信息的意图关在制度的牢笼里。在技术方面,利用新科技打造审计机关与乡镇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管理机制,以科技的力量堵塞相关人员恶意阻碍审计人员获取信息的路径,确保审计人员在信息平台上能畅通无阻地获得相关信息。另外,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应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促进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及时纠正错弊、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以实际的审计效果,让其切身体会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审、帮、促”作用,使其支持、配合和重视审计工作,从而主动为审计工作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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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英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解读[J].新会计. 2011(03)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10

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需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预防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当前,针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其有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针对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其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将其作为法定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要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必经程序,以此来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给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多的重视。(二)明确审计重点。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之前,需要明确审计工作的重点,这样有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即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要侧重于对重大经营决策的审计,以此来评价领导经济责任。领导层在实际工作中,会根据市场环境条件及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重大的经营决策,这些经营决策会对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起到决定性影响。在具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内容要以经济责任人的责任为中心展开,即需要根据各个行业自身的特点来制定具体的审计内容。另外,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还要协调好自身和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三)改良审计手段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较大,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因此,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手段改良工作。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需要加大力度拓展审计线索的来源,深入到基层群众中,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和看法。同时,还要充分借鉴常规审计的成果,并在审计工作中深入调查前一年度的财务收支报表,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从而确定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实现对审计风险的有效控制。另外,还要在具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做到账实结合、重点与一般结合,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能够获得良好的效果。(四)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一直以来,虽然我国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相应的研究,但并没有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效。当前,我国还没有全面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因此,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针对不同的审计基础,寻找不同责任和各个单位性质之间的共性,构建与各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相适应的评价体系,确保其具有较好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具体性。同时,还要依据各单位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对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统一和严格的审计评价,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五)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在于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在于审计成果的运用。审计结果的公开是对责任人权力和责任最有力的监督,但审计结果的公开会形成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挑战、对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挑战、对干部管理改革的挑战、对纪监问责问之的鞭策等一系列问题。为了使经济责任审计效能最大化,企业内部需要建立审计结果公告机制、审计问题整改处理机制、审计资料综合分析机制、审计结果问责追责机制,使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制度管理环境,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权的治理环境,真正发挥审计效应、转化审计的管理效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预控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而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性审计人员队伍,以此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水平。当前,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重视后备人才的培养,同时还要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从而培养出一批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能够应用信息化技术的综合性审计人才。另外,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整合社会的审计资源,通过建立注册经济责任审计师考试制度,以此来选择一些优秀的经济责任审计师,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11

与之对应,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研究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出了不少富有价值的研究结论。回顾并分析已有的研究成果,不仅有利于发挥研究成果在实务工作中的作用,也有利于推动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系统总结了2000年以来国内学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成果和重大进展;第二,汇总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热点问题,并分析其由于情境变化而展现出的未来趋势,为理论研究、制度修订和实际应用提供系统的参考。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文献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数量及比例的统计分析

2000年以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还不够活跃,年均仅约27篇。2000年以后到2010年(包括2000年)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研究相当活跃,共计3552篇。各年度经济责任论文数量及比例如表1所示。

从表1看出,从2000年到2010年的11年间,大多数年度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数量大致持平,只是在2001、2002和2003年三个年度的论文数量有明显偏多,年均在452篇。这是五部委提出自当年起逐步开展县以上各级当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影响。

数据来源: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

(二)期刊类别及其刊登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数量的统计分析

笔者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检索项在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中进行检索,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核心期刊一栏,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篇名”的检索项,以“核心期刊”作为检索范围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进行查询。权威期刊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0―2011来源期刊目录(以下简称CSSCI)下经济和管理类期刊中选取的与审计最为密切的期刊,包括《审计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

结合表1的统计结果表2显示,非核心期刊发表经济审计论文数量明显高于核心期刊,核心期刊668篇,而非核心期刊3552篇。11年间在权威期刊发表的经济责任审计论文合计69篇,其中在2005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这是与2005年中国审计学会、审计署审计科研所、中国审计报社联合举办了经济责任审计研究有奖征文活动有关。

(三)经济责任审计研究内容的分类统计

经济责任审计论文研究的内容及其分类如下:

1.基本理论:主要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理论基础、概念和内容、作用和意义等基本理论以及完善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建议方面的论文。

2.审计技术:主要涉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目标等方面进行研究的论文。

3.审计风险防范:主要涉及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特征、类型及防范。

4.实践与应用:主要是对国内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进行研究的论文。

5.文献及会议综述:主要是指国内举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研讨会的综述论文及学者课文献综述。

6.其他:主要包括对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类别审计的比较、利用等以及从法律角度展开研究的论文。

笔者对权威期刊上的69篇论文进行精读后,按照主题进行分类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下文将分专题对主要研究主题的进展加以回顾和评述。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理论

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论文在69篇论文中所占比重约45%,主要原因是这一项涵盖的研究内容比较多。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理论基础

李季秀(2001)认为,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委托关系的产生则是导致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监督经营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靳建堂(2006)对集团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探讨,在集团企业总部作为战略规划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成为收入中心、成本中心或者费用中心,经济责任审计表现为预算监督型;在总部职能定位于战略投资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承担投资中心的责任,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投资回报评价型;在总部作为战略控制中心时,其子公司则承担利润中心的职责,经济责任审计是利润实现评价型。崔孟修(2007)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审计理论、国家审计体制、国家审计职能作用、国家审计类型的丰富和发展。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该讲环境保护责任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分别从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方面,分析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作用和意义等

卢相君(2001)认为,当企业一个神形具备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之时,也就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淡化之日,届时,审计风险、审计成本都将大大降低。彭振威(2005)认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把审计结果人格化,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上。宋文阁(2007)将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定义为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安排或委托专门机构(或组织)和专业人员依据一定的标准和依据、遵循既定的程序对负有出资人责任的企业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查、分析、评价、鉴证工作。刘颖斐、余玉苗(2007)认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机关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就其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经济活动所应负的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

(三)完善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建议

彭振威(2005)研究认为,加强和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是建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审计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审计效率、正确界定企业经济责任、建立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做好审计结果运用等。陈波(2005)认为,应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一个更好的制度环境,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依法行政、健全政府经济决策的内部控制机制、完善政府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国家审计模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技术

(一)评价内容

洪承旭,阎建军(2002)认为,商业银行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从发展能力指标、资产安全性指标、资产流动性指标和财务效益指标四个方面予以确定。简燕玲、辛旭(2006)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党政干部所在地区综合经济指标的完整性、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项目的效益性进行审计,以全面评价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研究认为,绿色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内容上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有机结合,加强经济指标真实性审计。

(二)评价方法

贾震,王新华(2001)运用多元判别分析的方法研究构建了标准化的贝叶斯判别模型、未标准化的贝叶斯判别模型、费歇判别分析模型和Logistic判别分析模型等四个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监控模型。刘正午(2003)构建了复合审计评价系数与层次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经营者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以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期经济责任。宋晴蔚(2004)认为,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应是期内全面审计与期外适当延伸审计相结合、账据数表的全面审计与必要的社会调查相结合、受托审计内容的全面审计与典型事项的重点解剖相结合、将被审对象的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王晓慧(2006)研究认为,为了克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局限性,提出建立信用约束、审计约束、法制约束具有战略性和可持续发展的三维模式审计机制。简燕玲、辛旭(2006)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包括,检查书面文件、分析、实物审计和调查的方法。

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认为,在绿色经济责任审计中尤其关注定量分析方法的选用,包括费用――效益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

(三)评价目标

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研究认为,绿色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目标在于促进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中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责任的履行,具体表现为补偿和纠正经济活动中负外部性,提高利用环境资源的效率和效益。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范

秦小丽,常丽娟(2005)认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立足五点,包括着眼规定点、找准结合点、紧抓切入点、突出关键点、强化根本点。朱书依(2000)研究认为应重视和加强审前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审计、将单位年度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同级审计”与“上审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附加程序、防范审计风险四方面来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五、结论与展望

如前所述,2000年以来理论界我国学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成果丰富,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发展迅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缺乏可以直接借鉴的经验,因此关于未来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方向至少体系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真正贯彻“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认真理解、认识和深入研究,任重道远。比如,按照审计受托责任关系理论,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关系如何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分(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如何操作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的实施等如何落到实处,等等。只有对这些基本理论问题深入研究,才能将《“十二五”规化”》落到实处。

(二)细化规范审计内容和评价标准的研究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类型繁多,既涉及到地方党委和政府,又涉及到党政不同工作部门,还涉及到审判和检查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既涉及到执行层,又涉及到管理层决策层等。由于这些不同的审计对象及其领导人员所任职务和履行的职责、义务不同,因而对他们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关注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指标肯定也不同。因此,要根据不同类型单位的义务和履职特点,深入研究不同类型单位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用于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明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的研究

在审计实践中,领导干部对责任界定十分重视。但是,审计人员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的问题后,如何界定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非常困难。因此,需要明确经济责任的归属、经济责任产生的因素以及经济责任的性质等;在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还要考虑其的权力。权力与责任对应,与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相关的经济责任才纳入评价范围。这时,需要划清前任与后人的责任,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只有把责任落实了,经济责任审计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溶冰,单建宁,时现.2010.绿色经济视角下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2]崔孟修.2007.经济责任审计对国家审计的丰富和发展[J].审计研究.

[3]宋文阁.2007.关于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问题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

[4]刘颖斐,余玉苗.2007.视角下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

[5]王晓慧.2006.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三维模式机制的构建[J].审计与经济研究.

[6]简燕玲,辛旭.2006.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的探讨[J].审计研究.

[7]靳建堂.2006.集团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探讨[J].审计研究.

[8]陈波.2005.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理论问题[J].审计研究.

[9]彭振威.2005.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探析[J].审计研究.

[10]秦小丽,常丽娟.2005.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及其防范刍论[J].审计研究.

[11]宋晴蔚.2004.论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方法[J].审计与经济研究.

[12]刘正午.2003.复合审计评价体系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的应用[J].审计研究.

[13]洪承旭,阎建军.2002.商业银行领导经济责任森及评价指标初探[J].审计与经济研究.

[14]卢相君.2001.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12

责任两面性;经济责任审计;审查;评价;方法

经济责任拥有其积极面和消极面,而积极面和消极面又分别具有其各自的特点。这就需要对经济责任的两面性构成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结合其各构成要素的具体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审计方法,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高效落实。

一、经济责任的两面性探析

所谓“经济责任”,在本文的语境和研究范围内,指的是企事业单位中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其职务所要求的法律范畴内的,部门或单位的财务和财政收支及其它相关经济活动中需履行的职责和义务。经济责任可以分为多个类别。首先,从经济责任所形成的经济活动来看,经济责任可分为财务收支责任或财政收支责任、其它相关经济活动责任;其次,从经济责任应达到的要求来看,可分为公平性、真实性、环境性和合法性、效益性等多种经济责任;此外,从经济责任对责任人行为的要求来看,可分为积极和消极经济责任两种。

全部分类形式对于经济责任的认知和审计工作的全面性有着重要意义,而要想实现对经济责任的有效审查和评价,就需要从经济责任的积极面和消极面构成特点出发,进行专门分析和研究。从责任的构成来看,如完成了岗位职责和应尽责任,达到了任期目标等,则可成为积极责任,也可称作责任的积极面;如未能如期如约完成责任,或出现违法责任和侵权责任等,则为消极责任或责任的消极面。对于经济责任而言,同样存在其积极面和消极面。这两者相互依存,消极责任是为了保证和促进积极责任而生,如无对消极责任的追究也就无积极责任。

(一)经济责任的积极面所谓积极经济责任,具体指的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下,必须负责并积极完成的经济责任,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相关工作任务要求等。其主要具备积极性、差异性和总体性特点,还存在着可计量性的突出特点。积极性则表明该责任需要领导干部通过积极努力方能履行;差异性则表现为各职责和任务上的差别;总体性表明其履行程度需经由系统审查方能准确判定;可计量性表明其可通过业绩、结果等指标进行有效计量。

(二)经济责任的消极面消极经济责任指的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于积极经济责任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和造成浪费与损失等情况,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承担具体的处罚。其具备消极性、具体性和统一性特点,同时存在着风险性和职业判断性的特点。消极性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必须被迫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性表明其需要承担对应的责罚和惩处;统一性体现责任承担的身份无差别;风险性体现在审计判断错误风险性高;职业判断性体现在消极责任认定要求审计人员运用其职业能力进行有效判断。

二、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指的是对于相关领导干部应当承当的经济责任进行有效审查和评价并作出审计结果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体是受委托的审计机关,其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职业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审计的准确性。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期间经历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于2006年出台的新修订版《审计法》,正式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合法地位。然而,即便如此,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所包括的内容并没有最终确定。在对被审计领导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一些人只关注经济责任的积极面或消极面,一些则无法明确审计主体,还一些则超出了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社会和道德、政治责任均涵括其中。另外,一些审计机构不能深刻认识经济责任的内在构成,导致审计结果不规范,甚至出现不合理和不正确的情况。

三、经济责任审计方法需满足经济责任构成要求

要想准确、高效地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就必须充分满足经济责任的构成要求,针对经济责任的两面性进行具体分析。经济责任有着较为丰富的构成内容,其各构成面又有着多种特点,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认知。一方面对经济责任的构成内容进行合理分类,基于不同的构成内容,采取相应的审计视角,并结合其具体的特点,最终确定审查、评价方法,以实现审计结果的高质量。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来看,存在着诸多不合理和不正确的审计方法。一方面,有些审计人员挪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方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针对被审计领导人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上的表现是否满足其岗位目标要求,对于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业绩予以忽视,这就造成审计对象和内容上的不全面,容易出现审计结果的缺失。同时,一些审计人员虽然明确审计对象和内容的各个方面,但在进行经济责任业绩的履行情况审计时,采取样本抽查的方式,不仅样本规模不充分,且审查程序和审计证据均不具备权威性和科学性,审计结果自然无法做到具体性和可靠性。

四、基于责任两面性的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一)积极经济责任下的审计方法基于对积极经济责任特点的分析和探究,对于其审计方法中的审查方法而言,应当采取指标抽样审查法。一方面由于其差异性和可计量性特点,通过可计量指标的指标数值抽样审查,能够在确保其审查可行性的同时,保证审查结果的准确性。其具体的操作方法,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需承担的积极经济责任进行有效设计,使其成为可量化指标,再通过样本的抽样和数值计算和,得出积极经济责任履行的初步结果,再根据消极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进行调整和校正,便得出最终的审查结果。在审查过程中,应确保首先做好审计指标的合理化设计,保证过程的规范性,并将消极经济责任的审查作为验证参照。对于积极经济责任的评价方法,则应当采取指标分析评价法。此种方法即通过对积极经济责任量化指标的分析,最终得出评价结果。其具体实施过程,即首先将被审查领导干部相关积极经济责任履行程度与其应当达到的履行水平进行对比,最终确定其履行的充分性和先进性情况,并制作最终评价意见。在进行评价时,应当首先确保选取的对比标准的适当性,确保对比参照物的相关责任指标的统一性,其次则应保证评价结果中充分性与先进性的主次关系,以充分性评价为主。此外,应当明确评价数据可能受到的准确性影响,并避免在分析评价时对积极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定性分析,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差异性。

(二)消极经济责任下的审计方法对于消极经济责任的审查方法而言,应当选择逐一查实法。因消极经济责任具备其具体性和职业判断性,为了确保审查对象的专门化和具体化,避免抽样审查造成审查问题的漏查情况,同时避免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上的缺陷导致审查结果失真的问题,故需针对消极经济责任涉及的每问题进行专门的审查。消极经济责任采取的逐一查实法需注意的主要问题是,首先应当确保审查问题广覆盖和审查途径的全面性,可利用群众举报、媒体报道和积极经济责任指标数值参照等方式进行审查辅助,确保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其次,应确保审查的彻底性和严格依法执行,并对相关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有效确定。消极经济责任的评价方法应为问题责任界定法。由于消极经济责任有着风险性和职业判断性等特点,也就表明其评价方法不应通过指标分析实现总体评价,而应针对相关问题进行逐个的具体评价,进而对其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界定,即问题责任界定。依据我国中央于2011年颁布的相关规定,消极经济责任主要包括直接、主管和领导责任三种,必须确保责任界定的准确性。同时,应确保消极经济责任评价中处理好现任和前任领导之间的责任关系,具体责任具体分析,确保评价的准确性。

五、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方法的明确应根据责任两面性特点,依据经济责任的积极面和消极面特性,进行审查和评价方法的有效确定。经济责任的审查和评价是企事业单位运营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只有明确经济责任的审计方法,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落实到位,才能实现管理上的权责分明,确保企事业单位发展当中的经济财务的安全性,实现其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秋生.基于责任两面性的经济责任审计方法研究[J].商业研究,2012,03:9-14.

[2]郑石桥,杨婧.公共责任、机会主义和公共责任审计[J].中国行政管理,2013,03:104-109.

经济责任审计要点篇13

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在上级部门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审计部门予以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不同于列入年初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的审计项目,大多数属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就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并没有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的人事任免上提供参考依据,也就没有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开展经济活动情况,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的不应是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本身,而应是被审计者对问题应承担责任的界定和评价。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常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上,从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期限的跨度通常较大,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很大,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情况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不愿意介入,尤其当任职前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时。了解情况难,取证难也会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难度较大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检查,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经济活动情况。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复杂的,可能是由于主观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客观原因;可能是由于领导干部个人原因,也可能是由于领导班子集体原因;可能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现实的问题造成的。因此,对被审计者所应负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的难度比较大。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等多方面的完善加以解决。

(一)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完善年度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是发生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而比较清楚领导干部任期情况的是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因此,审计机关在制定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时,应主动与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即将任期届满或离任的领导干部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年度工作计划。预先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可以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突出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除了检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外,更重要的是检查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在单位各项经济活动中履行了经济责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作为审计重点,更重要的是重点审计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所做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及其实施效果,如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实施是否有效等。还应重点审计领导干部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如单位财务是否公开、单位购买活动中审批、经办是否分离等。另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也应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如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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