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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殊教育论文实用13篇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1

特殊教育的课程与教材问题,这是制约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最大的问题。一个有着八千万残疾人的国家,一套国家授权颁布的课程与教材体系迄今尚未建立。聋教育方面,1997年出版了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但是,很多一线教师和专家认为此套教材内容陈旧、完全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下的教学所需。培智教育方面,几乎每个学校都在研究校本教材,几乎每个学校的老师都在编教材,比较著名的是上海版和浙江版。2013年,教育部在工作重点中提出,“印发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启动三类特殊教育教材编写和课程资源建设工作”。由此来看,特殊教育课程与教材的混乱局面还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然而在这种混乱局面下的特殊教育之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让很多一线教师无所适从。课程标准以及教材的严重滞后,直接影响了我国特殊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因此,国家层面的课程及标准早日颁布并实施,以尽早解决特教工作者无课程标准、无教材的历史。

三、办学经费问题

提起办学经费,很多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有着这样、那样的难处。特校难办,难在公用经费缺乏。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重视不够,主要靠校长自己解决问题。这种状况不是很普遍,但是在很多地方依然存在。一个地区,如果县市级教育行政领导对特殊教育重视不够,就会导致特校办学经费异常紧张。特校校长的主要精力就是四处奔波,托人情,找关系,利用各种机会和场所,为学校正常运转筹措有限的经费。办学经费问题牵扯了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过多的精力,导致学校管理松懈,办学质量低下,学校发展迟缓。

(二)特校按照普通学校标准,缺口待补。这在我国很多没有明文规定的地区所施行的公用经费政策。这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不发达或者领导不重视,没有确定特校公用经费的标准。学校缺钱了,打个报告,能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就拖。这是众多特校公用经费拨付的现状。

(三)公用经费实施情况不一。目前,我国很多省市纷纷出台了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要求各地按照几倍于普通中小学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以下是国内部分省市关于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的规定:由上表可以看出,东部沿海省市包括经济发达省市在提高特教学生公用经费方面提高较快。令人高兴的是,作为西部省市的新疆提出了按照普通学校5~8倍的标准发放。但令人忧虑的是,省级标准到地方以后,能否不打折扣得到执行?特校公用经费的提高并落实,关键在于领导的重视。领导不重视,在经济发达地区也有可能公用经费迟迟得不到解决;领导重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有可能会得到迅速提高。由于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但是各个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要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各种费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福利销售的盈利中给予适当的补助,特校校长就不需要到处奔波,从而全身心的抓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四、教学语言问题

教学语言之乱主要体现在聋教育方面。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关于聋校教学用语是姓“口”还是姓“手”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很多聋校因为各自传统,自动分为手语聋校或口语聋校。到底是用手语还是用口语,莫衷一是。国家教委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口语为主,手势语为辅”。但是在很多学校,依然实施“单一”的教育教学语言。到2001年,丹麦“双语教育”被引进,国内很多聋校纷纷进行试验,“双语教学”“双语文化”“聋人教师”等等,一时间充斥整个聋教讲坛,又将聋校教育教学语言推上路风口浪尖。“口“”手”之争,又增加了“聋人手语”“聋人文化”。笔者以为,聋校课堂教学语言必须按需实施。“只有适应聋孩子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残余听力好的,经过一段时间语言康复的,那你就是用口语教学,让其最大限度的在语言表达等方面接近健听人群;残余听力不好的,经过康复无效果的,你就用手语,在此基础上再去研究聋人手语。先进的教育理念也好,科学的训练手段也罢,关键要适应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要适应孩子的需求。

五、职教“普教”问题

这里的职教和普教,主要是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的教育类别。这里的普教,是相对职教而言,是特教中的“普教”,是实际意义上的学历教育。就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而言,目前存在着“学知识”还是“学技能”之争。《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到2012年已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86个,在校生7043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52个,在校生10442人。坚持“职教”理论的认为,这些残障学生已经接受了九年制的义务教育,从年龄、知识结构以及家庭需要,应该可以进行职业教育。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为将来走上社会、自立社会、服务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坚持“知识”理论的认为,“职业”教育为时过早,九年制义务教育所教给学生知识相比普通教育相比,无论从结构还是深度,都不在一个层次上。要想让这些残障学生将来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在未来的激烈竞争中拥有比较高的学历,成为有较高学历和文化修养的现代残疾人。关于这个争论,笔者以为,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比较重要。学生认为年龄大了,需要就业来减轻家庭的压力,那么就选择职业教育;如果学生年龄尚小,有进一步学习和深造的希望和能力,那么就选择普通高中教育。有需求就有市场,高中阶段的教育也不必为此而争,说谁轻谁重都不正确,关键是学生自我的选择以及家庭的需求。建议所有的残疾人高中教育都能设职教和普教,让学生自我选择,根据学生实际能力来决定其接受什么样的教育。

六、医教结合问题

“医教结合”这是目前很时髦的特教词汇,全国上下特教界一时掀起了“学医”的热潮。从特殊教育的诞生来看,有些类别的特殊教育甚至特殊教育学校都是由医生创建的。诚然,特殊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和医学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新生儿用药的注意以及新生儿缺陷筛查,从某种角度直接导致残疾人的出生减少;医学的发展对人们怎么来认识自闭症提供了很多可能;很多医学上的新发现、新发明又使较多的残疾人摆脱了残疾的困扰……在盲、聋、弱三类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弱智学生的教育过程对“医”的依赖更多。在培智学校康复类训练占了很大的比例。支持者认为,不同疾病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不同,同一疾病不同部位的病变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也不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因没有系统的医学理论作为支撑,没有“医生”参与的特殊教育是不完整的;没有“医学”参与的特殊教育是不科学的,没有“医疗”参与的特殊教育是不全面的。参与持反对意见者认为,“医教结合”当以什么为主?如此大规模的实施,教育的本质何在?教育的主导地位何在?“医学和教育”谁为手段谁为目的?对此,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医教结合”是特殊教育的退步!笔者认为,正规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毕业生都必须要有一定的医学基础,如遗传学、解剖学、病理学,这些理论都要涉及。因为特殊教育要解决什么是残疾儿童,以及为什么会有残疾儿童的问题。但是作为特校的教师,主要是对特殊儿童教育学、心理学的学习和研究,是要解决一个怎么教的问题,而不是怎么医的问题。就聋教育而言,每个聋校的教师要知晓聋的产生、分类以及助听器的相关知识,但是如何给每个聋生测听残余听力,装配助听器那就是医生的事情了。由此来看,在特殊教育学校,“医”和“教”有个界限。特教教师要关注和研究的是各类残障对青少年的身心影响,以及如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施“补偿”,而如何减轻学生的残障程度,最大限度的恢复已经衰退的某个功能,则是康复师们的工作了。当前发达地区在特殊教育尤其是培智教育方面的探索,实际上是教育、康复一体化的进程。众多的培智学校的工作是对智力障碍学生边教育、边康复的过程,是康复为教育服务的过程,是以教育为主、康复为辅的过程。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2

1 前言

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成为全球特殊教育领域讨论最热烈的议题,并引导特殊教育实践的方向。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召开的世界特殊教育会议上各国达成的《萨拉曼卡宣言》中确定了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与原则:每一个儿童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每一个儿童都有独一无二的个人特点、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有特殊教育需要者必须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实施此种全纳性方针的普通学校,是反对歧视、创造欢迎残疾人的社区、建立全纳型社会和实现人人受教育的最有效途径。这些全纳教育的论断充满了绝对主义的语言,用“每一个”、“必须”、“都有”等完美主义的陈述表达极端平等主义的道德诉求。

全纳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想不仅彻底改变了特殊教育的观念与发展模式,而且赋予普通教育以崭新的内容,对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方向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全纳教育不仅仅是特殊教育的事情,它要求整个教育体制的变革以应对所有学生多元的学习特征与需求,是面向所有学生的。全纳教育与全民教育的思想相合,公平与多元是其核心价值,参与和合作是其基本原则,它反对传统的牺牲大多数能力一般或较差学生的发展需求、只注重极少数优秀学生发展的精英主义教育模式。

全纳教育也远远超出残疾的范围。它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即通过全纳教育建构一个全纳的社会。全纳教育因此不是某个人的事情,而是与社会上所有的公民相关的事情,是挑战不公正与歧视的利器,与各国社会文明发展水平、人权保护、以及社会公平与正义目标的实现紧密相关。它需要全社会以及社会中各种机构与体制进行相应的调整,包括教育机构与体制;社会中现存的与隔绝、歧视相关的价值观、政策等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变革。

2 全纳教育理论的社会文化特性

特殊教育理论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之上的,当某一社会对“残疾”、平等等观念发生变化时,特殊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教育形式也会随之变化。因此,一方面,全纳的理念与目标成为一个全球讨论的热门议题,它以追求社会公平与平等等普世性价值观为基础,为各个国家制定全纳的教育目标、政策提供了依据与动力。即使在最为贫穷、资源缺乏的国家,全纳教育也至少成为使更多处境不利儿童享有学校教育机会的政治宣示或者现实举措。另一方面,各民族或国家具有独特的社会文化体系,对全纳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有着独特的影响,使全纳教育在各个国家的本土化成为可能。社会文化特性是指各个国家或者地区所独有的意识形态、政治经济结构、历史传统、文化特质等特征_2’;回顾全纳教育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其社会文化特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2.1从社会发展的宏观视野来看全纳教育

全纳教育理论是建立在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之上的,有着深厚的文化和社会基础。社会公正、权利平等的理想是一个逐渐实现的过程。从人类追求公正、平等的过程来看,与其说是“天赋人权”,倒不如说是社会各阶层、相关群体自己抗争与争取的过程。例如,尽管美国自开国之初便在其宪法里确定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与公民的自由与民主等基本权利,这些理想与实践却总存在着矛盾,平等的理想与隔离的现实不断挑起社会矛盾与冲突。平等只局限于白人,黑奴与其他族裔移民备受歧视,以至于在公众场所、交通工具及学校内都是黑人白人分开;而华人也不得在路上挑担子或拥有物业;加利弗里亚州更一度立法不准华人子女人读普通学校等。这些不平等的做法通过民权运动、其他相关团体的游说、法律诉讼、公众舆论等社会运动方才逐步得到克服与改善。全纳教育直接起源于美国1950年代以来声势浩大的民权运动,更远则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法国启蒙运动等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对个人平等、自由、多元选择等的追求的一系列社会运动。正是这些社会运动孕育了西方所谓以个人自由、社会平等为价值目标的社会文化基础,也为有特殊需要的人士平等、有尊严地参与社会生活以及新的特殊教育理念的诞生提供了动力,使传统的对残疾人进行隔离式的教育与服务受到公开的怀疑与挑战,并导致全纳教育的诞生。

2.2从社会科学理论范式变迁的角度来看全纳教育

如果说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美国1950年代以来的民权运动等西方对平等、自由的追求的一系列社会运动奠定了全纳教育的社会文化基础,建构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发展则孕育了全纳教育的哲学理论基础。西方的特殊教育实践经历了隔离式特殊教育体制(特殊学校与特殊班)、回归主流、全纳教育等阶段。不同阶段的变迁紧扣西方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科学与人文、客观与主观主义、实证与建构(解释)主义之间的对立与转换的脉搏。建构主义对于社会科学的发展有着深刻影响,且与后现代主义哲学范式相互交织;共同为特殊教育提供了宏观的认识论范式基础。全纳的核心价值观念就是平等、个别差异、多元等后现代主义哲学崇尚的基本价值观。带有浓重后现代主义色彩的全纳教育理论在特殊教育领域成功地成为垄断式话语,顺利地成为各国特殊教育政策制定、实施的依据与动力。

西方全纳教育的发展也是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自然产物,是特殊教育发展共同规律。西方在如何对待残疾人士的问题上经历了从杀戮到遗弃、忽视、怜悯与过度保护,发展到逐渐接纳,到尽最大程度地促使残疾人全纳进主流社会的发展过程。在西方,特殊儿童首先从完全被拒绝的环境进入到寄宿制学校,然后到特殊学校和特殊班,20世纪70年代以后则普遍到资源教室接受教育并逐步实现回归主流,进而发展到更为彻底的全纳教育。这种变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遵循着渐进式的原则,从拒绝到接受与安置、从隔离到回归主流、从普通与特殊教育双轨制到整合的教育安置体系,并逐渐走向全纳,每一个环节的发展都是建立在对前一运动的继承和批判的基础上的。

可见,西方全纳教育理论的生成与发展,是西方特有的社会文化土壤里结出特殊教育理论的果实,也是西方社会民主、自由等所谓普世性价值观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化。同时,这一过程与西方社会理论范式的发展与变迁一脉相承,也是特殊教育发展规律的自然表现。显然,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模式必须建立在我国特有的国情与文化传统之上,并体现社会主义的政治与教育理念,对西方的文化传统、教育哲学等应该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不能照搬。我们应该结合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尤其是全纳教育模式的发展经验与教训,对我国特殊教育模式进行思考,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全纳教育理论与实践模式。

3 全纳教育理论的本土化诉求

3.1西方全纳教育研究缺乏历史文化的视野

近年来,西方关于全纳教育的争鸣对于推动全纳教育在各国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各国特殊教育工作者开展全纳教育实践提供了具体指导,为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的培养提供了坚实的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基础。但是,学术界从来就缺乏对于全纳教育与社会特别是社会科学发展关系的系统研究,更缺乏对于全纳教育哲学理论基础的深入探讨。总的来看,围绕着全纳教育的发展进行研究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特殊教育最主要的焦点。西方关于全纳教育的研究与成果发表主要集中于两个层面:第一是对于全纳教育理论的系统介绍与总结。在这些研究中,研究者对于全纳教育的基本概念体系、发展沿革、专门术语及其定义、不同的思想观点与争论、以及政策层面的鼓吹与游说等方面进行系统的论述与概活。特别强调的是,这些研究中充斥着热情的语言与华丽的修辞,以人权与社会公平等理念为出发点,旨在推动全纳教育的发展与深化。第二是操作与技术层面,关注的是通过全纳教育的理论指导教育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改进其学习的效率与生活的质量;强调通过学校重组、变革以及课堂的教学调整,改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学习与学校参与的质量与水平,并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及社会支持系统。

在诸多全纳教育的论著中,对于哲学基础的论述仅仅简单停留在人权、多元、平等、个性自由等西方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价值观基础的描述与鼓吹的层面,极少有从人类社会思想与理论发展、社会科学范式发展与变迁的角度对全纳教育的基本概念框架与假定进行哲学反思与探索的,因此,特殊教育理论的匮乏几乎是全球性的。理想主义思潮下的全纳教育充满修辞的夸张,占领了伦理与美好道德的制高点。与其说是一个准确的教育学术语,倒不如说是人们的一种美好的教育理想与完美的价值追求;与其说是一种系统的教育理论或思潮,不如说是一种崇高的、乌托邦式的道德追求。

全纳教育的理论仅停留在表层,无论是系统化还是深入的程度都不够,全纳教育的本质及历史文化特性没有得到深入探讨,更缺乏“扎根”于不同文化背景与教育体制的基础上对全纳教育进行具有本土化特征的理论生成与发展。特殊教育的实践长期以来有着注重心理学、行为技术、以及科学实证研究法应用的传统,新的范式的接受与应用总是慢半拍;建构主义以及其它相关的理论与范式如后现代主义思想只是近来才成为特殊教育领域讨论的话题。这些都可能导致具有强烈西方理想主义色彩的全纳教育理论与话语体系在全球特殊教育领域成功地成为垄断式话语,违背了全纳教育提倡的平等与多元的理想,也不符合各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关于中文的全纳教育研究,也多以介绍西方理论、实践以及扩展全纳教育项目为主。各类用于培训的材料较多,但外国名词与理论介绍多,本土化的理论探索与生成少;游说与动员式的论述多,深入的反思与批判少;关于各类人员态度与观念的调查多,课堂教学改革少;结合各地特有文化特点的分析也不多见。

3.2我国全纳教育的发展需要本土化理论

从全球范围来看,全纳教育仍然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并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人们文化对于全纳教育的定义、目标、实施途径、及其结果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尽管很多国家都致力于发展全纳教育,但没有一个国家真正实现了高质量的、有效的全纳教育,即使在首先倡导全纳教育的美国,全纳教育的效果仍然是值得怀疑的,并不能提供满意的或适当的效果。没有一个国家的做法能够为其它国家发展全纳教育提供一个标准的蓝本或范例,各个国家需要根据本国的国情探索适合自己的全纳教育模式。

中国的特殊教育发展需要中国的特殊教育理论,需要中国特殊教育工作者自己的努力与实践去探索,去发展。朴永馨(1998)指出,没有任何一个外国可以为解决中国几百万残疾儿童教育准备好现成的药方,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模式必须建立在我国特有的国情与文化传统之上,对西方的文化传统、教育哲学等应该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从本质上来看,全纳教育在中国的发展缺少其生成的文化土壤,它是从西方嫁接到我国的一个文化概念。我国并没有如西方那样的全纳教育发展的社会文化土壤,全纳教育背后的平等、个性自由、多元等西方哲学观念在我国没有或很少得到强调。目前关于中文的全纳教育研究,也多以介绍西方理论、实践以及扩展全纳教育项目为主。各类用于培训的材料较多,但外国名词与理论介绍多,本土化的理论探索与生成少;游说与动员式的论述多,深入的反思与批判少;关于各类人员态度与观念的调查多,课堂教学改革少;结合各地特有文化特点的分析也不多见。

因此,全纳教育在我国缺失其生成的文化和哲学基础,这也是目前国内学者对全纳的理解存在着各种争论的重要原因。全纳教育并非我国本土文化的自然生成,它是对西方理论与中国国情之间的嫁接、冲撞与融汇,是基于文化嫁接之上的再生成。这种再生成需要“扎根”于中国特有的文化生成与演进的环境,通过对传统的扬弃、对其他优秀文化成果的吸纳,在特定的时代与地域中以“自发的”、“内在的”方式生成具有本土化特征的全纳教育理论。

4 全纳教育理论的本土化需要研究什么

从本质上讲,特殊教育不仅是一门具有较强实践性的多学科,更是一门理论缺乏,且需要理论建设的学科。特殊教育理论的缺乏需要更多的探索和创新,对全纳教育的理论基础与本质特征进行理性的批判性的分析尤为重要。这种分析有助于厘清全纳教育的本质,确定全纳的历史文化特性,探索适合我国教育实际的特殊教育服务模式,促进教育公平与全民教育目标的实现。从研究的角度出发,全纳教育理论本土化建构至少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4.1从社会科学理论与范式角度对全纳教育进行哲学思考,奠定全纳教育的理论基础

社会科学理论与范式涵盖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等多方面理论以及隐含在这些理论背后最基本的信念与假设。社会科学理论是指对社会现象各方面进行解释、预测并影响社会生活与实践的一系列命题或者假设。例如,政治学或者经济学理论就是对现实政治与经济生活系统解释的不同层次的命题与假设体系。社会科学范式是对于知识、社会、认识世界的能力和理由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假设或基点,它奠定或引导社会科学研究的方向,决定研究的问题、方法。因此,“范式”可以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三个层面表现出来,分别回答事物存在的真实性问题、知者与被知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方法论体系的问题,协调人们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们的行为方式。从宏观层面来看,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着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基本研究范式。科学与人文的对立与转换导致特殊教育从“心理一医学”向社会、教育模式的变迁,并为全纳教育提供了宏观的认识论范式基础。以人本主义为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发展就是全纳教育最基本的哲学基础。从微观层面来说,社会分层、社会冲突、社会学习、社会批判、文化复制、文化演化、生态理论等不同的社会理论与不同学科的理论则直接为全纳教育的研究提供不同的理论视野或研究主题。

因此,全纳教育的理论建设需要跳出特殊教育狭窄的领域和范畴,需要从人类社会思想与理论发展、社会科学范式发展与变迁的角度对全纳教育的基本概念框架与假定进行哲学反恩与探索。从人类社会科学发展的主要范式变迁的宏大背景出发,厘清特殊教育这一具体的学科领域背后所秉持的哲学范式、概念框架、价值理念、方法论与实践模式的变化趋势[7]。

这有别于多数现有论着仅仅立足于人权、多元、社会公平正义等空洞的社会价值观念论述全纳教育的状况,有利于确立特殊教育的学科与方法论基础;也有助于我们了解全纳教育发展与西方社会思潮与范式变迁之间的关系。

4.2从社会文化的宏观视野分析全纳教育的本质特征

全纳教育具有强烈的社会文化特性。特定的社会、文化、经济等各种要素不仅通过相关人员的态度与信念对全纳教育政策执行产生广泛的影响,这些要素还直接对全纳教育各个层面的执行直接发挥制约作用。尽管如此,从社会文化的宏观视角对全纳教育进行分析与思考的研究却并不多。现有的研究多数从教育或者心理的角度出发,研究全纳教育环境下特殊儿童的心理一行为变化或者课堂管理与教学技术,重视干预技术的发展与训练效果的提高,对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在全纳教育中的作用关注不够。因此,我们需要从中西方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出发,将全纳教育与中国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相联系,从中归纳出生动具体的而非枯燥、抽象的全纳教育理论;同时,通过纳入社会批判的视角促进带有浓厚文化气息的全纳理论的发展。通过反思与意义的重构探索鲜明的个性化理论;通过人文价值的介入形成人性化的理论;通过纳入社会批判的视角促进带有浓厚文化气息的理论的发展;形成扎根于中国特定文化情景与过程之中的、具有独特性的全纳教育的解读与本土化特征的理论。

4.3从国际比较教育的视角出发探索全纳教育的理论

如前所述,全纳教育并非我国本土文化的自然生成,它是对西方理论的嫁接、冲撞与融汇,是基于文化嫁接之上的再生成。舶来的回归主流、全纳教育被巧妙地“嫁接”在中国文化之上,通过“扎根”的方式生成具有本土化特征的随班就读模式。它是在中西方文化交融与冲突的背景下,嫁接到中国文化上重新生长的一个元素,嫁接的过程与效果同样受到中西方文化碰撞的深刻影响。我国随班就读模式既受国际特殊教育理论如回归主流或一体化思想的影响,因而具有国际性;又考虑了我国的社会文化、经济、教育等实际的条件,即具有民族性。因此,我们需要关注国际全纳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动态,立足于中西方不同的文化与教育特征,对西方的教育思想应该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对外来文化精华采取吸纳与扬弃的态度;进行比较与归纳,辨明随班就读与西方全纳教育之间的关系,形成具有个性化的全纳教育理论,并对我国特殊教育学科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3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语言多元文化的国家,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及其他相关民族政策的扶持下,使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和发展。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中提出“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在民族地区的地市州盟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旗建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配齐特教专业教师,完善配套设施。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提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教学质量”。这使得社会各界越来越多地开始关注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本文主要利用现有文献资料探讨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与阐述,以期引起更多学者对民族特殊教育领域的关注。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下的民族教育与特殊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说是指导中国革命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因此在中国教育实践中也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说对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指导意义可以从马克思主义民族学说和马克思主义人学等两个理论视角进行解释和阐述。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视角下的民族教育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创立的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研究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科学地揭示了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发现了民族压迫的社会根源和阶级实质,阐明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现实意义,论证了无产阶级革命和被压迫民族争取解放斗争的相互关系以及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统一的共和国的思想(金炳镐,2007)〔1〕。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我们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又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实质,又结合了中国当代民族问题的实际,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和具体化,因而它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民族学说以科学严密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基础,宽广扎实的历史学、人类学基础以及预示人类进步方向的社会发展学说为基础,是民族教育研究的学科理论基础(宝玉柱,2009)〔2〕。建国以来我国民族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保障和发展了少数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历史和实践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实践指导的正确性。

(二)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视角下的特殊教育

人具有两种属性,一种是自然属性,一种是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揭示人和其他动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质。社会属性揭示出只有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才能相互确认作为人的全部方面。对于人的本质属性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非常重要的方面。马克思认为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揭示出了作为一个人最根本的一个方面。王培峰(2010)〔3〕运用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属性进行了如下阐释:残疾儿童少年自然属性中存有生命体器官缺损或资质、能力的不足等自然存在的差异,这主要是生物遗传性获得和环境因素的后天性获得;残疾儿童少年的社会属性的差异,如态度、情感、价值观、素质、能力、社会行为等的不同,尽管受其自然存在差异的影响,但不是他们自然存在差异的必然结果,而是在社会实践、社会关系中,由社会分工及其活动、劳动(如隔离的特殊教育等)造成的,是社会实践的产物。马克思认为人们在社会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既是人存在与发展的一种表现,又是人存在与发展的一种需要。这就告诉我们残疾儿童的特殊性可以从其自然属性上理解,但同时也要了解社会关系层面赋予残疾儿童的“特殊性”,而后者是影响残疾儿童存在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我国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少数民族地区关于特殊教育的观念相对落后

关于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非残疾群体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在我国,对特殊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虽然比起建国初期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有区域差异。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几个省份处在中西部社会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地区公众对特殊教育的认识程度。非残疾群体(公众)对民族残疾群体的观念深刻影响着该群体平等地接受更好的教育服务的机会。因此解决民族残疾群体教育的实际问题,须从改善普通公众对民族残疾群体的看法和观念入手。这里指的“普通公众”也包括民族残疾群体的家长、监护人等与残疾群体密切接触,并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社会角色。二是残疾群体自身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少数民族地区六岁以上残疾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教育文化程度相对落后影响其对自身处境和未来发展的客观评价和主观态度,并在大多数时候易被非残疾群体的观念和看法所影响。

(二)针对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少数民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较为薄弱。这直接或间接导致民族残疾群体成为处境不利的社会群体,进而影响其整体的生活质量。民族残疾群体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直接影响其接受教育的能力和机会,并在两者之间形成恶性循环。对民族残疾群体的社会保障不仅依靠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在更大程度上依赖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性政策支持。而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机制对民族残疾群体的倾斜或特殊政策较少、针对民族残疾群体的服务性机构(如重度残疾人的社会福利院、庇护安养机构、就业指导机构、康复训练机构等)鲜少、支持性机制(如康复医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扶助救济服务等)运作缓慢,限制了民族残疾群体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三)现阶段我国的特殊教育无法满足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

针对少数民族的教育必然涉及与民族性有关的概念,少数民族特殊教育也不例外。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与非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有着较大的差别,而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其民族性上。其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残疾的诊断与评估的影响;二、双语特殊教育的需要。针对第一个问题,当涉及到民族性问题时,一般常模化的针对主流群体的诊断与评估标准常常无法准确、公正和公平地判断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残疾程度和特殊教育需要。另一个问题是双语特殊教育需要的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在民族学校实行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但是目前关于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双语教学尚无系统的研究结论,加之具有特殊教育技能的双语教师的匮乏、双语教材教具的开发编写困难等问题,适合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双语特殊教育成为了民族教育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下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的特征的讨论

(一)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内在发展动力的双重性

马克思主义民族学说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就告诉我们需要用辩证的眼光和发展的眼光来解释和分析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因此可以将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上述特殊问题理解为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特有规律的现象反映。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的现象既能够反映少数民族教育的本质特点,也能反映特殊教育的本质特点。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过程也符合教育的一般规律。从这种角度理解的话,少数民族教育构成了教育普遍性与特殊性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特殊教育同样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王培峰(2010)认为残疾儿童少年在自然存在方面的特殊性与其作为人之本质的普遍性,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残疾儿童少年自然存在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矛盾运动构成着他们存在与发展独具的内在动力系统要素之一。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特殊问题是在以上两种内在动力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双重性发展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二)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的内在多元性

马克思主义用发展的观点正确阐释了民族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认为民族的差异、民族文化的差异最终要用民族所处的物质生产条件去解释。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历史、地理、文化、经济等因素构成了其独特的文化形态。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属于这种独特的文化形态,是民族文化在民族教育与特殊教育交叉领域中的集中体现。文化多样性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民族教育也在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课题。如何看待文化的多样性便是其中重要的课题之一。郭献进(2011)〔4〕认为少数民族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教育内容的文化多元性,各类民族学校一方面按照国家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同时也进行着本民族或其他民族文化知识的教学。而民族特殊儿童除了具有文化多元性以外还具有属性多元性,即残疾属性与文化属性。可以说民族地区特殊教育无论是其教育对象还是其教育内容而言都具有较鲜明的内在多元性,进一步说,是其教育对象的多元性决定了教育内容的多元性。

(三)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

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是建立在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发展基础上的。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发展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相互关联的。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落后与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观念的滞后密切相关,这就导致了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发展上的不均衡性。为了削弱民族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性带来的消极影响、保障民族地区发展的平等性,社会主义国家通常以法律、政策保证民族之间不产生阶级压迫,以经济、文化上的帮助和民族的自立自强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民族的繁荣和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与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相互关联性是国家对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作者:伊丽斯克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金炳镐.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4

Review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Competency

LIU Chunyan

(School of Education and Psychology, University of Ji'nan, Ji'nan, Shandong 250022)

Abstract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special education by the State and the public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and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competency is essentia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According to research at home and abroad for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competency were reviewed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cultiva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Key words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competency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日益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社会公众对于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问题受到特殊教育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备哪些素质或特质才能胜任工作,成为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师呢?探究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质,是明确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目标、建立特特殊教育师资评价体系的重要手段。本文从一般教师胜任力和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着手进行总结论述,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问题提供借鉴。

1 教师胜任力的研究

胜任力(competency)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学等领域的重要概念。1973年,美国心理学家David McClelland首次提出胜任力的概念,认为能够真正预测工作绩效的因素并不是人们主观上认为的能力、人格或价值观,而是胜任力。随着教师专业化进程的发展,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受到研究者们的大量关注。

国外研究者对教师胜任力的研究较多。1985年,Huston首次通过访谈调查、行为事件分析等方法得出教师的胜任力特征:能够识别学习者情绪、社会、生理以及智力的需要;能够根据学习者的需求制定操作性目标;能够设计合适的教学方法;能够完成与计划一致的教学;能够设计完成基于学习者成绩和教学有效性的评价过程;具备其他的文化知识、实用性技能。HayMcBer于2000年6月提出,高绩效的教师具有专业化、思维、领导、与他人关系、领导、设定期望等五项胜任特征,并向美国教育与就业部提交了一份题为“高绩效教师模型”报告。Bisschoff和Grobler等使用结构化问卷对教师胜任特征进行了研究,并对学习环境、专业承诺、教学基础、教师反思、纪律、合作能力、有效性和领导等8个理论层面进行了因素分析,最后总结出了二因素模型,即教育胜任力(Educative competence)和协作胜任力(Collaborative competence)。近年来,国外研究赋予了教师胜任力一个更广阔的定位,将教师胜任力纳入到教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与教师入职、发展、评价、培训等相联系,将教师胜任力视为一种动态的、发展的因素。

国内对于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研究者(蔡永红、黄天元,2003;邢强,2003)对教师胜任力进行了理论性的阐释或论述,也有研究者(许燕,2000;徐建平等,2004;李英武等,2005)对不同类别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胜任力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模型建构。

2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研究

纵观国内外研究,教师胜任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普通教育教师,而对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的研究非常少。国外主要是通过相关文件来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备哪些胜任力特征。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经过大量研究和调查,制定了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标准,即《每个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的道德准则、共同标准和专业指导》。其中道德准则包括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致力于提高特殊教育个体的教育潜能和生活质量、在工作中保持专业判断的客观性、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推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八个方面的规定;共同标准包括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学习者的特点与发展、个体之间的学习差异、教学策略、学习环境和社会交流、沟通、教学计划、评估、专业原则和伦理准则、合作等十项内容;专业指导则对不同领域(例如诊断、管理、技术等)和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工作者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规定。任职标准中强调了作为一名特殊教育教师应该熟练掌握各种技能,会实际操作,会了解、评估诊断残疾儿童,会各种教学方法,会处理各种问题,会管理班级和学生,会客观评估自我。这些能力的强调使得特殊教育教师在培训后能立即投入实践工作中,并能有效地、高质量地进行教育教学,达到总的教育目标。

我国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标准体现在《残疾人教育条例》中,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要“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残疾人教育条例》只是对残疾人教育工作者提出了笼统、粗略的要求,并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做出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国内学者们对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有的素质进行了研究,但大部分研究仅仅停留在个人经验总结、宏观理论阐述或者理想化理论的构想上,实证研究非常缺乏。梅玲(2009)对上海市4所特殊初级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进行行为事件访谈,并结合胜任力特征问卷的编制、调查和统计分析,对特殊职业教育教师的胜任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特殊职业教育教师要取得较高的工作绩效所必须具备的胜任特征有9项,分别为: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人格特质、人际交往能力、教育策略、心理素质、认知能力、组织承诺、成就动机。隋文静(2011)通过开放式问卷对15名特殊教育专家进行调查,并用行为事件访谈法对15名特教教师进行访谈,建构了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模型,认为特教教师的胜任力由5个维度构成:职业人格魅力、动机、心理特质、知识储备和研究能力。

3 结语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决定特殊教育水平的关键性因素,是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教师招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照标准。相较于国外和港台地区,我国大陆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特殊儿童的被接纳程度、教育安置方式、教学康复相关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特殊教育教师需要具有怎样的素质才能高效完成本职工作?通过更多的实证研究来探索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 刘钦瑶等.教师胜任力研究述评[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7(1):65-69.

[2] 徐建平.教师胜任力模型与测评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4.

[3] 李玉华,林崇德.国内外教师胜任力研究比较及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8(1):105-108.

[4] 李昌庆等.我国教师胜任力研究纵横[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5):73-75.

[5] 朴永馨.世界教育大系――特殊教育[M].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211-212.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4-0150-03

1953年国际音乐教育协会在布鲁塞尔成立,它将音乐教育划分为七种类型:音乐研究会,职业音乐家教育,对教师及在学校中进行的音乐训练,音乐治疗与特殊音乐教育,公共音乐活动,文化、教育和政治方面的大众传播媒介中的音乐教育和启蒙音乐教育。

从划分结构上看,国际很早就对普通高等音乐教育与特殊音乐教育进行了区分,但我国一直以来,教育界和音乐理论界对特殊教育及其分支学科――特殊音乐教育普遍重视不够,教学模式和教学体系尚不成熟,相关历史文献和理论著作非常匮乏。截止目前,我国尚没有一所高校设立特殊音乐教育专业,大都是在应用型院校的特殊教育学院中设立特殊音乐表演专业(或方向)。

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是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西方音乐文化的广泛传播,中国音乐家和教育家东渡日本,走向西方,而逐渐发展起来的。1927年在上海成立了我国第一所专业音乐院校――上海国立音乐学院(后改名为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1949年以后,我国的专业音乐教育得到了更快发展。

比较普通高等音乐教育与特殊音乐教育的差异。正确界定特殊音乐教育的基本概念,准确区分特殊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的关系,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特殊音乐教育的学科定位,提高特殊音乐教育质量。

一、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意义

普通音乐教育作为一个发展较完备的教育形式存在着,而特殊音乐教育仅作为特殊教育的附属手段而存在,应该说,发展特殊音乐教育空间广阔。

1 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对完善音乐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国际音乐教育协会对音乐教育分类的原则,我国的音乐教育除第四项中的音乐治疗和特殊音乐教育中的特殊音乐教育外,其他音乐教育形式的发展历史都比较长,如音乐治疗在我国已有20年左右的发展历程,只有特殊音乐教育特别是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仍处于发展的低级水平和“零”状态。所以,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对健全我国音乐教育体系和完善特殊音乐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2 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特殊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

高等特殊教育具有公共服务的属性,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是当前政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然而,目前我国残疾人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相比,与社会平均受教育水平相比,与全国残疾人平均受教育水平相比,与残疾人日益强烈的受音乐教育的愿望相比,发展还相对缓慢。因此,加快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增加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专业设置,建立健全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体系,是当务之急。例如,开设盲人钢琴调律等,既可以满足残疾学生的学习愿望,也可以解决部分残疾学生的就业问题,使残疾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愿望得到满足。

3 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可提升残疾学生文化水平和音乐素质

学校教育以一个系统的社会组织形式与其他方面发生联系,并促进着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以保证对青年教育的科学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学校教育是与社会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专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

根据“十一五”期间的数据统计,我国残疾男性文盲率为23.7%,女性文盲率为41.4%,具有初中以下学历的残疾人(含文盲)高达90.2%。只有不到10%的残疾人接受了高中等教育或职业教育,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仅为残疾人总数的1.1%。由数字可知,我国残疾学生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的人数极少,这主要因为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起步较晚。从1985年的滨州医学院首开特殊高等教育先河至今也不过27年的历史,而且到目前为止,全国招收残疾人的高校不超过15所,能招收特殊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学校更是寥寥无几。

所以,发展高等特殊音乐教育,有利于保持学校教育结构的完善,有利于特殊教育持续和稳定发展,也有利于青年一代特别是残疾学生系统地掌握科学知识和全面发展音乐能力。

二、特殊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的差异

1 教学对象与教学目的存在差异

尽管特殊音乐教育是特殊教育与音乐教育交叉的一门综合学科,是特殊教育学与音乐学相互交叉的一门科学,使特殊音乐教育和普通音乐教育有许多共同的地方,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某些规律在特殊教育中也适用,但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也有它相对独立的性质和体系。

目前,我国高等特殊音乐教育既不是一种职业化教育,也不是一种过程式教育。学校对特殊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还未做出明确规定:既没对未来的施教生的音乐能力做出规定,也没有对受教特殊学生的培养任务做出规定。

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培养对象一般确定为具有初级音乐基本知识、对音乐有兴趣、想成为具有音乐职业素质的学生。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为音乐表演方向,即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表演、教学基本技能及艺术实践知识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具有音乐学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及文化部门的工作者。

而特殊教育的培养对象应分为两种:一种是即将成为施教的学生(即将成为特殊学校的特教教师),另一种是一般的受教学生(本身为特殊学生)。在授课对象不同的情况下,授课目的和方法等一系列教学行为将会呈现出很大差异,所以目前特殊音乐教育混淆培养对象的做法是有待商榷的。

对于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学生的培养目标,大多数人认为对特殊学生而言,是让其通过音乐的启迪和开发,弥补自身条件的不足,并突出自身的特长。例如,对视障学生而言,要着重开发他们的听觉能力,等等。

2 核心能力培养存在差异

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核心能力根据其教育的特殊性,按照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培养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即将成为施教的学生(即将成为特殊学校的特教教师)。这类学生不仅要像普通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那样学习声乐、器乐、舞蹈等诸多知识,而且还要学习特殊教育的理论与知识,如对特殊学生的心理辅导等。另一类为一般特殊学生(本身为残疾学生),其核心能力的培养主要应围绕弥补缺陷和发展优势进行。例如,教视障学生学习乐器和声乐,对听障学生进行听力和舞蹈肢体的训练,对智障学生进行感知觉和动作能力的音乐教育训练,等等。要格外强调的是,这类学生应更重视早期教育,因为儿童年龄愈小,可塑性愈大,也可以及早保护残疾儿童的残余视力和听力,开发其智力和语言能力,错过了最佳期,往往事倍功半。如对聋童没有进行早期语训,就会给今后语言的发展带来很大困难。

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相对于普通高等音乐教育来说,应更重视个别教育,更强调在教育中因材施教,以满足不同学生的特殊需要。特殊音乐教育多是为特殊教育学校输送师资服务的,但由于高等特殊音乐教育起步较晚,目前多数教师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高等普通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核心能力应是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以及对音乐的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史知识和了解一定数量优秀中外作曲家与作品和风格,并能利用这些知识技能解决好音乐教学中的基本问题;具有良好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并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熟悉教育法则;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具有广泛的艺术修养。由于多年的高等普通音乐教育的积累,很多高等普通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就业后,多从事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教师,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员、唱员、创作员,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和辅导员,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等等。而从事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人数有限,即使有一些人学习了特殊音乐教育,但在就业等方面因相关能力不足仍存在很多问题。

3 教育内容存在差异

因入学前的教育基础存在差异,所以应有不同层次的教学内容。普通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在入学前就有一定音乐专业基础,在高等教育教学中是对其所学知识进行深化和扩展,不断增强其专业水平。从课堂教学内容上看,他们以音乐专业知识向纵深发展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横向扩展音乐基本知识为辅。而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内容则要考虑两方面:一方面是即将成为施教者的学生。面对其入学前音乐知识基本处于个人爱好的零基础状态的学生,教师主要应从音乐基础和特教特点进行教学,筛选出适合今后从事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是一般的特殊学生。应根据学生的不足和先天对某一音乐技能方面的优势进行因地制宜的教学。

普通音乐教育教学内容分两类:一类为基础课程,如乐理、视唱练耳、声乐、乐器(含中外器乐)、和声基础、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指挥、歌曲写作、曲式分析、艺术概论、舞台表演、舞蹈、音乐教育导论、音乐教育哲学、教育学、心理学和音乐治疗学等。主要实践环节有毕业实习、音乐调研与采风、艺术实践(展演)、就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音乐会)等。在特殊音乐教育中,音乐科目学习仅仅是特殊教育教学中的一门辅助部分,只是特殊教育中的一种培养认知的技能环节。对于即将成为施教者的特殊教育学生来说,学习仅限于基本的音乐理论、视唱练耳、声乐和乐器;而对于一般特殊受教的学生,从某种程度上只能算是一门音乐教育专业技能的进修和强化。

此外,教学方法和策略运用的差异。对于普通音乐教育的学生可以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更加灵活,如启发式、讨论式、讲授式等等。但是,目前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尚在摸索之中,在一般教学中主要还是套用普通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其实,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方式应该体现其专业的特殊性,不应单纯照搬普通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

三、改革思路

1 明确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地位,健全特殊音乐教育机构

学校教育是由专业人员承担的,在专门机构――学校中进行的目的明确、组织严密、系统完善、计划性强的以影响学生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

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底,黑龙江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3所,其中盲校l所、聋校40所,弱智学校5所,其他特殊教育学校27所。统计数字表明,黑龙江省的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处于空白状态。

面对我国高等特殊音乐教育仅作为特殊教育的一个名词的现象,我们应加大发展力度,分析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使特殊音乐教育能够独立快速地发展起来,而不是仅依附于特殊教育之上作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一个辅助部分。

2 加强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师资管理和培养,提高其教育程度及专业化水平

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师资水平直接决定了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水准。目前,在我国,除六所高等学校音乐治疗专业的教师具有专业的教师资质外,一般高等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皆为普通高等音乐教育专业,他们主要从事的还是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教学,从根本上并未形成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师资队伍。解决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师资问题,需要对到高等特殊音乐专业的教师进行特殊音乐教育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对特殊音乐教育的认知程度,以提高教育质量。

3 进行课程改革,使课程设置更有针对性

从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管理模式、培养方法和培养目标人手,改变一切照搬普通高等音乐教育的做法,加快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

针对授课对象不同,特殊教育专业的教育者,应拟订适合各类生源的教学大纲、培养计划、培养方案以及授课方式,对即将成为施教者的正常生,应多进行心理疏导与培训,并针对入学前音乐基础较差和对音乐知识理解能力不够的学生,设置相关课程,进行音乐素养的培养,改变学生认为音乐课不重要、仅仅是门辅助课程的认识。针对当前一些学校,此类学生被分配在教育学院的现状,要调整课程比例,合理优化课程设置,加强音乐学科知识的教育。

4 探究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与原则,使其更适合教育的对象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6

一、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的历史沿革

从1957年到现在,人们对于特殊教育的看法和观念发生着改变,同时我国特殊教育方针、特殊学校的教学计划、培养目标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些改变反映了我国对于特殊教育目的的认识发生了空前的变化。

(一)建国初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1957年的《关于“聋哑学校口语教学班级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中提到了聋哑学校的任务是:“对聋哑儿童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劳动教育,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积极、自觉的建设者和保卫者。”1962的《全日制六年制盲童学校教学计划(草稿)》中规定,六年制盲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在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学校的教育与训练,力求弥补盲童的视觉缺陷,使学生在德语、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P1611)1962年的《全日制十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草稿)》中规定,十年制盲童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在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学校的教育与训练,力求弥补聋哑儿童的听觉缺陷,使学生在德语、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P(1616)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前的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缺乏特殊性,完全照搬照抄普通学校的培养目标,没有考虑特殊教育应有的特点;二是非独立性,特殊教育在当时被看作普通教育的附属品,在培养目标中更多的体现出一种服从和依附关系;三是具有明显的社会和国家倾向,政治色彩浓厚。在“教育为政治服务”的口号下,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一样,其目的也并不是为了教育和受教育者的发展,而是为了达成教育之外的政治性目的。

(二)改革开放后至上个世纪末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1984年国家教委的《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说明》中提到全日制八年制聋哑学校的培养目标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针对聋哑学生生理、心理特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补偿聋哑学生的听觉缺陷,形成和发展他们的语言,使聋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生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初等文化程度和一定劳动技能,身心正常发展,适应社会生活的劳动者,并为他们继续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自学打下基础。”[2](P279)1987年国家教委《全日制盲童小学教学计划(初稿)》,其中提出全日制盲童小学的培养目标是:“针对盲童生理缺陷,通过教育教学活动,采取各种补偿措施,使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为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基础”。[2](P284,285)在1987年的《全日制弱智学校(班)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全日制弱智学校的培养目标和任务为:“全日制弱智学校(班)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从弱智儿童身体和智力特点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训练,有效地补偿其智力和适应行为的缺陷。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适应社会生活、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打下基础。”[2](P292,293)1993年制定的《全日制聋校课程计划》(试行)中提出聋校的培养目标为:“按照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对听力语言残疾学生实施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得到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基本的文化知识、健康的体质和一定的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掌握初步的劳动技能,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3]改革开放后,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出现了新的特点,一是体现出了更多的特殊性,比如提出了根据不同特殊儿童的心理特点进行补偿的目标。二是逐渐增加了社会适应性的目标,如“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三是“四有新人”等说法体现了“改革”“开放”的特色,教育目的的政治性有所弱化。但是此阶段的教育培养目标依然只是强调教育的外在价值和工具价值,而没有凸显出特殊教育本身的内在意义和价值。

(三)21世纪以来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2007年制定的《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盲校的培养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视力残疾学生全面发展,尊重个性发展,开发各种潜能,补偿视觉缺陷,克服残疾带来的种种困难,适应现代生活需要。……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4]2007年制定的《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聋校的培养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聋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具有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培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4]2007年制定的《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聋校的培养目标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社会文明进步要求,使智力残疾学生具有初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初步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制观念;具有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具有基本的文化科学知识和适应生活、社会以及自我服务的技能;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公民。”[4]相较于之前的教学计划,2007年颁布的盲校、聋校、弱智学校的教学计划更详细制定了个人层面的培养目标,增加了“审美情趣”“生活方式”“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人生规划意识”。培养对象从“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劳动者”变成了“四有新人”;培养内容也不断扩大,从“实施普通教育和职业劳动教育”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再到“补偿教育”“审美教育”,说明我国特殊教育目的逐渐从“社会性”向“人本性”转变。

二、我国特殊教育目的发展中的价值取向分析

和普通教育一样,特殊教育也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培养人的活动。关于特殊教育目的的讨论,大致可以归纳为两大派别,即“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

(一)以社会为本位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

显然,残疾人很难像其他普通学生一样“成才”,社会本位论者势必会考虑残疾人的教育对社会有什么价值的问题,从古至今,从国内到国外,出现过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残疾人本身没有价值,授予教育只会浪费社会资源;另一种观点认为残疾人可以通过教育带来更多的社会回报。

1.社会负担,教而无用论。1902年清廷颁布了《钦定蒙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和《钦定中学堂章程》,对特殊儿童的就学条件做了规定,《钦定蒙养院章程》中规定“凡生徒之不可教诲者,大都过时失教,习与性成……然间有气禀顽劣及身体孱弱过甚者,均可由教习辞退。”[1](P47)这意味着顽皮或性格、脾气方面怪异的学龄前幼儿都可被赶出蒙养院,可见当时入院条件之苛刻。1903年颁布了《奏定初等小学章章程》,规定:“有疯癫痼疾,或五官不具不能就学者……准免其就学。”[1](P48)以上规定将残疾儿童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映射了当时社会普遍认为残疾人不可教。新中国成立初期,有很多人把残疾人看做是“残废人”,这种认识否认了其存在的价值,无疑也剥夺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在古代欧洲也有人们把盲、聋、肢残、痴呆者认为是“魔鬼缠身”;奴隶社会后期和中世纪宗教势力占统治地位,在宗教的教义里,他们被认为是“上帝的惩罚”。由此可见,残疾人一旦被看成是社会的阴暗面和负担,其教育需求就得不到满足,甚至基本的生存权利也难以保障。

2.残疾人人力资本论。有许多学者试图以人力资本理论为依据进而论证残疾人受教育有巨大的社会价值,他们通过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的计算,力图证明残疾人教育有巨大的经济效益,有学者认为,“教育是提升残疾人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5],“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是社会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残疾人所创造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要远远超出社会对他们的投资。”[6]他们认为社会应该投资残疾人的教育,就业之后的残疾人会创造出更多的社会和个人财富,回报过去的教育投资。残疾人人力资本理论证明了教育的必要性,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了经济学依据,增加了社会各界对特殊教育的关注与投资力度。但是如果单纯从人力资本理论出发看待残疾人的教育问题难免产生片面化、功利化的错误,从而忽视了一大批因重度残疾而无法就业且不能创造社会经济价值的残疾人群,比如重度智力障碍者、综合残疾且无法就业的残疾人。是否因为他们不能产生社会价值而不予以教育呢?是否某一个或某一类残疾人的教育投入大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我们就说他们不值得教?其次,这种观念仍然把人看作工具,以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残疾人教育目的观侧重强调残疾人的效益性,使残疾人变得对社会“有用”成了教育的出发点。总体而言,社会本位的特殊教育目的观聚焦于对功利的追逐和对自身缺陷填补的渴求,而忽视了残疾人对生活过程意义的把握和体悟。

(二)以个人为本位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

1.以“人道主义”为基础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人道主义”是我国特殊教育的理论之基本,是老一辈中国人最为接受的理论。各种残疾人事业规划的文件和政策也经常提到“人道主义精神”。“人道主义”主张跨越肤色、地域、性别等所有的差别,心怀对生命的怜悯,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而我国近代的特殊教育正是产生于传教士和医生对特殊儿童的怜悯、救济之心,他们举办各种特殊学校,使残疾儿童得到收养、照顾和简单的教育。新中国建立后,特殊教育学校大多是以“庇护”“救济”为目的发展起来。“福利”和“救济”式的特殊教育照顾到了大多数上学困难的特殊儿童,但是,这样的特殊教育势必会削弱特教学校的质量和办学效益,使教学工作流于形式。因而要转变将特殊教育单纯看作是福利事业或慈善事业的特殊教育目的观,更多地把目标转移到教育教学的质量上来。

2.以人权思想为核心的特殊教育价值取向。人权思想几乎已是全世界所共享的基本价值观,而人权思想在教育上表现为教育公平。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给欧洲人带来了“天赋人权”“平等”“博爱”的思想,而我国自古就有“众生平等”的思想。2500年前,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教育主张;20世纪40年代,联合国颁布的《人权宣言》声明:“每一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如今,人人都有平等受教育权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这种观念前所未有地改变了弱者(尤其是残疾人)的教育困境。从教育公平的理念出发,人们开始关注少数民族儿童、女童、难民儿童等弱者的教育公平问题,特殊教育更是得到了长足发展。特殊教育界以人权思想为核心提出了“融合教育”“随班就读”“全纳教育”等教育主张。如今,残疾人儿童与普通儿童在同一个课堂平等地学习已成为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这些以个人为本位的特殊教育目的观将特殊人群的需要放到了首位,最大限度地创造适合每一类人的教育环境,他们认为特殊教育事业的目的是使有特殊需要儿童获得平等的教育权利,而并非着眼于教育为社会带来的回报。

三、未来的特殊教育目的应蕴涵的价值取向

综上所述,我们很难判断“社会本位”“个人本位”这两种特殊教育价值取向谁对谁错,它们都是教育决策者为了符合一定历史条件所做的具体的抉择,不论是以“救济”为目的的特殊教育观还是以“政治”为目的特殊教育观,都带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历史的局限性。因此,特殊教育中的两种价值取向的权衡与选择,需要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各有侧重。21世纪我国特殊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逐渐融合,未来的特殊教育目的依旧需要考虑来自社会的需要(包括国家、地区和家庭的需要),且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受教育者,即特殊儿童个体的需要。新时代的特殊教育目的观要同时关照国家、家庭、学校、受教育者等不同主体,囊括两种本位的价值取向。在“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已经成为治国方略的今天,人的发展需要越来越被重视。未来的特殊教育目的在兼顾个人与社会的同时,要更多地关注特殊需要儿童本身,切实考虑特殊需要儿童心理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他们发展的需求,因为对于部分残疾人来说他们可能一辈子无法成为建设国家的人才,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获得教育而健康成长,享受生活。

作者:苏晗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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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7

国外研究者对教师胜任力的研究较多。1985年,Huston首次通过访谈调查、行为事件分析等方法得出教师的胜任力特征:能够识别学习者情绪、社会、生理以及智力的需要;能够根据学习者的需求制定操作性目标;能够设计合适的教学方法;能够完成与计划一致的教学;能够设计完成基于学习者成绩和教学有效性的评价过程;具备其他的文化知识、实用性技能。HayMcBer于2000年6月提出,高绩效的教师具有专业化、思维、领导、与他人关系、领导、设定期望等五项胜任特征,并向美国教育与就业部提交了一份题为“高绩效教师模型”报告。Bisschoff和Grobler等使用结构化问卷对教师胜任特征进行了研究,并对学习环境、专业承诺、教学基础、教师反思、纪律、合作能力、有效性和领导等8个理论层面进行了因素分析,最后总结出了二因素模型,即教育胜任力(Educative competence)和协作胜任力(Collaborative competence)。近年来,国外研究赋予了教师胜任力一个更广阔的定位,将教师胜任力纳入到教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与教师入职、发展、评价、培训等相联系,将教师胜任力视为一种动态的、发展的因素。

国内对于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研究者(蔡永红、黄天元,2003;邢强,2003)对教师胜任力进行了理论性的阐释或论述,也有研究者(许燕,2000;徐建平等,2004;李英武等,2005)对不同类别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胜任力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模型建构。

2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研究

纵观国内外研究,教师胜任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普通教育教师,而对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的研究非常少。国外主要是通过相关文件来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备哪些胜任力特征。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经过大量研究和调查,制定了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标准,即《每个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的道德准则、共同标准和专业指导》。其中道德准则包括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致力于提高特殊教育个体的教育潜能和生活质量、在工作中保持专业判断的客观性、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推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八个方面的规定;共同标准包括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学习者的特点与发展、个体之间的学习差异、教学策略、学习环境和社会交流、沟通、教学计划、评估、专业原则和伦理准则、合作等十项内容;专业指导则对不同领域(例如诊断、管理、技术等)和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工作者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规定。任职标准中强调了作为一名特殊教育教师应该熟练掌握各种技能,会实际操作,会了解、评估诊断残疾儿童,会各种教学方法,会处理各种问题,会管理班级和学生,会客观评估自我。这些能力的强调使得特殊教育教师在培训后能立即投入实践工作中,并能有效地、高质量地进行教育教学,达到总的教育目标。

我国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标准体现在《残疾人教育条例》中,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要“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残疾人教育条例》只是对残疾人教育工作者提出了笼统、粗略的要求,并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做出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国内学者们对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有的素质进行了研究,但大部分研究仅仅停留在个人经验总结、宏观理论阐述或者理想化理论的构想上,实证研究非常缺乏。梅玲(2009)对上海市4所特殊初级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进行行为事件访谈,并结合胜任力特征问卷的编制、调查和统计分析,对特殊职业教育教师的胜任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特殊职业教育教师要取得较高的工作绩效所必须具备的胜任特征有9项,分别为: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人格特质、人际交往能力、教育策略、心理素质、认知能力、组织承诺、成就动机。隋文静(2011)通过开放式问卷对15名特殊教育专家进行调查,并用行为事件访谈法对15名特教教师进行访谈,建构了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模型,认为特教教师的胜任力由5个维度构成:职业人格魅力、动机、心理特质、知识储备和研究能力。

3 结语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决定特殊教育水平的关键性因素,是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教师招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照标准。相较于国外和港台地区,我国大陆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特殊儿童的被接纳程度、教育安置方式、教学康复相关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特殊教育教师需要具有怎样的素质才能高效完成本职工作?通过更多的实证研究来探索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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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8

教师专业发展贯穿于教师生命的全过程,需要教师在与学生、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不断进行解构和建构,教师专业素养是教师职业发展的核心内容。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关于其专业发展的研究逐渐增多。我国近期的一些研究发现特教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存在诸多问题,如王雁等人在对全国的特教教师调查中发现:突出的问题是特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学历专业以非特殊教育专业为主,且专业素质水平一般,普遍存在着专业知识不足、专业技能欠缺,职前培养数量不足、职后培训不完善的情况;毕书慧指出,基层特教教师素质不高、专业水平差;王艳梅、路明通过对吉林省的研究指出,特教教师的学历水平较低、以大专为主,且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人数比例偏低;陈芳、傅朝晖在湖南省的调查发现特教教师专业发展满意度有待提升,存在着专业学历培训不足、专业理论知识缺乏、课题研究和同行交流欠缺等;常建文的观察发现特殊教育教师信息闭塞、各自为政,专业思想不稳固、专业素养低、专业水平低下;冯建新等人对陕西省的研究发现,该地区存在师资匮乏、专业化程度偏低、在职教师科研意识淡薄,参加专业培训少、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刘全礼对聋校教师的研究中发现,其职前专业培养不完善,继续学历教育不能紧密结合聋校教学实践的现实需要,学科素养不理想。特教专家们基于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迫切需求,进行了积极地思考和本土化地实践探索,并提出了富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如沈立等人将特教教师专业发展目标分解成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育观念和知识技能四个方面;常建文,张继成、王志华建议通过校本培训、校本研究、校本视导等途径来推动专业化发展;张文京则从高师特教专业建设的角度来思考特教师资培养问题,强调特教师资培养应关注通识性、实践性、研究性、养成性、合作性、国际化及相关服务等方面。河南省地处中原,是人口大省,全省有一百多所特殊教育学校和一所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地方本科高校。目前,本省的特殊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急待奋起直追,跟上时展的步伐。本研究着眼于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发展,把特教教师的专业素养分为身心素养、人文素养、学科素养、信息素养四部分,设计问卷,展开调查,通过探讨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来探索促进其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健全特教教师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体系、构建提升专业素养的长效机制。为加快河南省特殊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建设高素质特教教师队伍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

本研究从河南省郑州、三门峡、濮阳等地区共选取特殊教育教师300名,回收问卷288份,回收率为96%。其中在职特殊教育老师128人,职前特殊教育专业学生160人,具体信息如表1所示。

2.研究工具

采用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两种研究方法。自编《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学历、教龄等),第二部分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状况,分为四部分:身心素养、学科素养、人文素养、信息素养。采用4点计分法,不同程度从低到高分别计为1、2、3、4,将每题得分相加即得到总分,总分越高,说明专业素养越好。

3.研究程序

采取邮寄问卷对当地特教教师开展问卷调查和现场发放问卷对特殊教育专业学生进行调查,对回收的问卷进行筛选整理,将有效问卷进行数据录入,采用SPSS17.0进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三、调查结果

1.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体状况

表2结果显示,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水平整体情况一般,本问卷采用4点计分法,中数为2.5,专业素养总分为2.975,略微大于2.5。各维度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学科素养、身心素养、人文素养、信息素养。其中信息素养低于均分2.5,处于最低水平。具体如图1所示。

2.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人口学差异

为分析特殊教育教龄、学历、性别等人口学因素对专业素养的影响,对各因素不同水平间进行差异比较,结果发现,特殊教育教龄对专业素养的影响最显著。具体结果如下:

表3结果显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水平(t=10.277,p

四、讨论

1.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体状况

本研究所得的结果显示,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水平均分为2.975,略微高于均分,整体处于一般水平。其他各维度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学科素养、身心素养、人文素养、信息素养,其中信息素养得分低于均分2.5,处于最低水平。

结合所调查结果,我们认为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水平与国内其他省份的情况相近,都处于不能令人乐观的状态,急需全面提升;尤其是信息素养偏低的现实,意味着我们的特教教师虽然身在信息化时代,但还没有充分享受到快捷、便利、交互、多元的信息生活。通过访谈我们发现:特殊教育教师认为信息素养在自己的教学和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一般,感到在各种各样的信息海洋中筛选对自己有用信息的能力较弱以及运用现代化信息工具的意识不强。长期以来,河南省的特殊教育发展速度落后于普通教育,基本教学设备资金投入不足,使得一些基层特校缺乏现代化的教学设备,部分县级学校每年的经费仅能维持日常的教学运行,资金缺口较大,教学处于维持现状的水平,教师依然习惯于粉笔加黑板的教学方式;再加上基础教育阶段的普校新课改如火如荼地进行了十年多,特校领域的新课改之东风依然在期盼中,虽然是已经有暖风拂面的感觉,但尚未带来万紫千红的盛景。许多特教教师还是生活在传统教育模式的辖制之下,急需教育观念的更新、教学手段的丰富、教学内容的生活化、教学设计的个别化。但是,这些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技术,需要通过自主学习、系统培训、校本教研、反思教学等途径获得的,信息素养低,反映出特教教师的信息意识薄弱,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不高;甚至有部分教师对网络信息技术存在着畏惧、逃避或排斥心理,不敢探索或不想应用等。也有一些教师强烈呼吁建设区域性的特教教师资源网站,为广大的一线教师提供交流、分享的网络平台,提供可以免费下载的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的教学信息,如案例赏析、个案辅导、教具制作、教学设计、活动分享、特教论文、教学视频、专家讲座、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康复技术等,尽快帮助特教教师走出受地域性限制、经济发展差异而带来的信息素养“被降低”的困境,在国际视野下,发展本土特色的特殊教育,以满足中原地区的多层面、多类别、多领域的特殊教育需求。

2.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特殊教龄差异

在教师成长历程中,用教师教龄划分出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阶段,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有不同的专业发展需求。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随着特殊教育教师特教教龄的增长,其专业素养总体水平及各维度均呈现上升的发展趋势。这与教师职业成长发展规律相符合。新入职教师或职前准教师(0~1年和1~5年)处于职业初期,其专业素养水平较低,此阶段是教师即将进入学校或在学校系统社会化阶段,新教师需要努力提高能力,争取得到学生、同事与学校领导的认可和接纳,属于“关注生存阶段”。因此,该时期的教师需要在原有知识基础上尽快融入特殊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丰富专业知识,积累实践经验,逐步提升专业素养。随着教龄的增长,特殊教育教师逐渐进入能力建构期(5~10年)和热情成长期(10~15年),这两个时期是教师教学技能和能力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积累经验的关键时期。因此,教师的专业素养在这两个时期得到迅速提升,属于“关注情境阶段”。当从教15年以上,教师专业发展进入稳定期,也到了“关注学生阶段”。在这个阶段具体表现为将关注目标由教学内容转移到学生本身,可以做到关注学生之间的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来因材施教。其专业素养达到了收放自如的成熟水平。

五、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总体处于一般水平。各维度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学科素养、身心素养、人文素养、信息素养,其中信息素养得分低于平均水平。

(2)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教龄对专业素养水平影响显著。随着特殊教龄的增加,专业素养水平呈现上升趋势。

2.建议

特殊教育教师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特殊教育的质量。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需要关注职前与职后两个阶段;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业化程度高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及教师们自身的共同努力。

(1)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引导,改善教学条件

政府的重视可以起到导向作用。省教育厅日益关注全省特校建设、特教师资队伍成长和高师特教生的培养问题,通过广泛的调研,正在颁布一系列的文件来加大发展力度,开展省级合格特殊学校与示范性特殊学校的评建工作。各地市、县领导的重视也是特校发展重要的支持力量。在访谈中了解到一些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地处偏僻、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办学条件极为简陋,如校舍面积、校园设施、基本的教学康复设备等或是没有到位或是形同虚设,远未符合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的建设标准。尚需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和保障,防止“马太效应”的过度出现,造成本地区的残疾儿童被迫流失外省或周边地区,产生一系列不良连锁反应:如本地特校生源不足,办学规模萎缩,办学资金减少,教师队伍不稳定等。一些根据国家政策新建的特校亦面临着招生类型的扩大、办学模式的创新等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只招盲、聋哑、轻中度智障生的办学思路上,还需要接纳自闭症、多动症、多重障碍、重度智障等适龄残疾儿童,亦须为随班就读的学生提供个别化的帮助,通过探索适切的教育路经,促进本区域特殊教育的普及与发展。避免使特校办成教育系统的“装饰、点缀”,应成为与普教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生力军。

(2)制定专业标准,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现代教育规范化的特征即是专业认证制度的出现。在特殊教育领域,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特殊教育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经之路,也是提高其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保证。专业认证制度的施行需要制定相应的专业标准,可以借鉴国外如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的“持证上岗”做法,教师若想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学习从事特殊教育所需的课程,以达到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标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入职门槛,从源头上把好关,保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高起点;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一大批普通教育的教师通过学习、培训和考核后投身特殊教育工作,间接扩大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保证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需要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并出台特殊教育教师的相应专业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认证制度顺利实行。上海市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实行了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值得我省参考学习。

(3)完善特教教师职前培养体系

教师职前教育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基础环节,不可或缺。职前教育可以提供教师基础性的知识和能力,教师职后的很多教育教学能力都是在该基础上加以拓展提升的,如果缺少职前的特殊教育专业学习,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就会大打折扣。我们既需要不断完善本科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建设,亦需要提升高等特殊教育办学层次,探索特殊教育专业的教育硕士、教育博士的培养模式;同时,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4+2”模式,即大学普教本科毕业生如果有志于从事特殊教育事业,须继续系统修习两年特教理论课程,进行教学实践训练,并通过相关考核,即可获得教师资格。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合理、系统、科学的特教教师职前培养体系,切实体现“大特殊教育”观念。在访谈中还发现,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的职业认同度不高,这与官春兰等人的研究结果相似,一些毕业生认为是特殊教育选择了他(她)而非他(她)选择了特殊教育,他们只是为了文凭而在这个专业学习,在特校半年多的见习、实习经历虽然能够加深对特殊儿童的了解,但是依然不愿意投身特教,更愿意在普教或企事业单位发展。认为在特校工作没有前途、没有成就感、会被社会误解为个人能力差、家人也不理解特教工作的意义、社会支持力度低等。在专业学习中精力投入不高,技能训练活动参与度低,时常有应付的表现。少数毕业生藉由专升本的机会实现改变专业发展的梦想,通过填报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来跳出特教圈。由此看来,加强职前特殊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观教育十分重要,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开设了特殊教育道德修养课,十分重视特教师资师德的养成,每届毕业生都会经历学术交流、教育旅游、同伴分享、同行共勉等系列养成性专业教育活动,他们的毕业生特教就业巩固率效果显著,有75%的毕业生能坚守在特殊教育岗位,该校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还有一些毕业生谈到自己的教学技能、康复技术掌握不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难度,有“畏教”情绪,面对多种障碍类型的特殊儿童感到自己无从下手、无力应对,而去普教从教感觉工作内容相对就简单很多。这种情况的出现反映出我们高校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需要与时俱进,做出科学调整,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应用型”特色。不能只是带着学生躲在象牙塔内做文章,而应紧密结合基层特校的实际教学需求,培养“实战型”的特教师资后备军。祝春梅的研究中亦指出,特殊教育专业应在全纳教育视域下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4)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体系

由于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历史较短,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尚不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衔接不紧密,教育部与地方政府正在致力于探索适切性强的职后培训模式,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相继出台,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逐渐呈现出规模化发展。由于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特殊人群的数量和类型相应较多,而从事特殊教育的在职在编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性别比例失衡,且较多集中在聋教育、培智教育领域;资源教师、融合教育教师、康复教师、学前特殊教育教师、“双师型”职业技术教师极度匮乏。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要增加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事特殊教育教师的数量;另一方面,通过相关培训提高在职教师的专业水平。首先,当地师范高校可以开展学历教育,使在职的特教教师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特殊教育专业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以改善河南省目前以大专学历为主体的低学历水平状况。其次,是开展特殊教育的专业培训,帮助非特教专业教师转行成为特教教师。再次,有针对性地举办系列化康复教育培训,实现教康整合。第四,大力推进校本教研,高校、基础教育的特教教研室、特校、康复机构有机结合,通过行动研究等方式,以科研带动教学,实现有效教学。最后,省特殊教育研究分会做好搭建特教平台的工作。该分会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但长期以来活动较少,尚未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建议大幅度提高活动频率,积极开展全省范围内的业务交流,学术论坛,教师基本功比赛,专业论文评选,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展示,组织外出考察等系列活动,为特教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舞台,并给予强有力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5)教师自身转变观念,实现自我提高

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随着社会快速的发展变化,教师的自主学习、自我培养逐渐成为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最具活力的方式。只有特教教师本人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专业素养对教育的影响,才能更快地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首先,特教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受教对象正在变得障碍类型多样化、障碍程度严重化、干预年龄早期化、康复服务全程化,特教教师就应积极主动地尽快适应该变化,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技术、教学策略、教学设计、班级经营、个案管理、相关服务等方面快速跟进与提升。其次,需要持之以恒地浸润在特教领域里,做好职业发展规划,自主成长,从特教新手、熟手成长为特教专家,创造性地完成每一个阶段的发展。第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是一个缓慢渐变的过程,在提高人文素养方面,可以通过制定适合自己的阅读计划,每天阅读一定量的书籍,广泛涉猎不同学科的知识,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厚积薄发,领悟生命的珍贵、敬畏生命的能量,陶冶高尚的情操,塑造博大的胸怀,淡薄功名利禄,拥有人格的魅力,散发人性的光辉。第四,自觉提升信息素养,特教教师可以尝试学习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使其成为传授知识的电子载体、了解世界的便捷窗口、专业学习的快速渠道。总之,专业素养的提高需要特殊教育教师的践行!通过在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在持续的专业培训中、在强烈的自我职业成长追求中,实现自身的专业素养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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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刘宇.美国教师专业发展的范式转换及其启示[J].比较教育研究,2003,(4):43-46.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9

1培养目标转变导致课程设置目标和方向模糊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的改革,师范教育格局也随之改变,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原本的培养目标由为中等特殊师范院校积极培育师资团队向为特殊学校直接培育师资团队转变[1]。原有的课程设置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使课程设置的目标和方向变得模糊。这种根本性变化对于以往局限于接受一般性特殊教育及心理教育,却很少接受基础性课程,如数学、语文等学科性较强的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则很难胜任特殊学校中教师的工作。

曾经分配到特殊小学负责教学的毕业生业已无法驾驭中学的课程,更何谈现今那些专业对口的大学生。教学实践也表明,更多的特殊学校更愿意选择专业对口的大学生,如数学、语文、计算机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而缺少专业课程知识和能力的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在现实的就业对抗中已显得形单影孤[2]。

2课程孤立发展,内容落后,难以调动学生学习兴趣

特殊教育专业各种新理论不断发展,但高校对特殊教育课程内容的选择则相对落后,更缺少积极地更新教学理论和教学模式,致使高校教师无法按照课程的发展尽快地调整教学战略。我们在对国内几所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师生进行相关调查时表明:40%的学生认为教师所讲授的知识比较落后,导致很多学生丧失对学习的积极性;而25%的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却认为在课程学习过程中,有很多学科知识在实际教学中并无太大作用。这说明在校期间,高校学生用自己的宝贵时间配合教师演绎着陈旧的知识理论的学习,而毕业后在工作中,继续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学习新的理论,毋庸置疑这是一种时间和精力的巨大浪费。

此外,在高等特殊教育专业中,教师所授课程内容相对单一,陈述方式陈旧,对课程之间的关联把握粗糙,重复讲授现象严重,严重阻碍学生的逻辑形成和思维发展。

3课程结构不合理,影响学习效果

目前,高等特殊教育专业中,必修课占据比例相对较大,选修课程则较小,且类型也很少,总的呈现出一种选修课教学流于形式的趋势,学生少有选修课的挑选,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使其内在潜力难以挖掘。

理论课与实践课分配不科学。往往是理论课占据大多数学时,实践课则占时较少[3-4]。即使是实习,一般也就占用总课程时间的10%,且实习多在毕业前夕进行,这让几乎完成全部理论学习的学生何以在学习理论时与实践结合?理论学习的效能难以提高和发挥,故常导致知识遗忘,在实习中表现为大量查阅书籍和咨询老师等现象。一旦其走上工作岗位,仍需花大量时间重新学习、摸索和探究,大量的重新学习,这不但降低其自信,更使其在工作中出现急躁、焦虑的情绪,影响其工作质量。

4强调课程质量,忽视学生个人发展

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目标是为社会培养优秀的特殊教育工作者,但在其培养过程中,往往过重强调专业课程质量,重视其是否符合特殊教育工作者的培养要求以及是否具备教师的素质,忽视了学生个人素质的发展。例如,在高校的具体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人文素质课程安排较少,偶尔穿插与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等课程,匮乏哲学、艺术等课程,乏善上述人文课程的教学安排,阻碍了学生的个性全面发展,缺少人文气韵,何谈全面发展?此外,高等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也奇缺个性化的课程设置,导致学生学习动力不足,身心发展受到抑制,无法调动积极性。

目前,高等特殊教育课程设置中对于学生思维能力和逻辑能力的培养也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学生缺少对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发现力,不善于提出疑惑,这必然限制其思维发展。这些均有碍社会对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要求。忽略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最终必然影响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课程设置的新方向

1重视专业理论,发展多项技能

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必须重视专业理论,且专业理论的学习不能模糊不清,应系统全面。学生不仅要掌握专业理论知识,洞悉专业课之间的联系,而且要培养相当的综合素养。以此为前提,着重打造学生特殊教育的专业特长或者课程专长,尽可能地让学生拥有至少一项特殊教育的专业特长。

并且,对学生的技能要求也需按多方向和综合培训。新形势下,社会发展要求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在学生扎实掌握基本理论后,在实际的工作中必须进行相关的理论实践,实现向多技能和综合发展,具备较高的技能和一项以上专业特长。

于此,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的方向尤显重要,它应当帮助学生确立清晰完整优化的学科,结合实际地协助学生选择自己的强项和发展特长。科学的课程设置必将赋予学生今后的教学和实践,提高其工作效能,增强其职业竞争力。

2课程设置向系统化、结构化发展

高等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必须严谨科学。每一学科的安排都需合理而细致,不应出现忽视和偏颇。课程设置必须周密计划,从培养目标出发,按照具体教学方向,根据学生的需要和能力进行相关的课程设置。在教育理念上要不断更新,适应不断发展的特殊教育事业。教学实际中,教师不仅需注重通识性课程和专业理论课程之间的联系,更需突出课程之间的层次性和关联性,帮助学生理解专业学科的内核。对于同一阶段设立的课程还需注重相互协调,避免相互抵触,不同阶段设立的课程还需保持连续和互补,避免脱节。理论性课程和实践课程,两者需要统一协调,在理论中指导和推动对实践的发展,在实践中协助和促进对理论的理解。所以必须强调,无论何种课程,设置时都要符合系统化、结构化发展方向。

3重视实践与理论结合,加强实践力度

课程设置要在相关教学中加强实践的力度,这不仅能够让学生从实践中领悟相关理论,培养理论的运用能力和实践能力,还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新型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理念。我们在相关几个设置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校调查发现,很多学生在课堂授课或聆听专家讲座时,对相关理论知识都表示了解,但不知将其如何运用,尤其缺少具体的方法和相关的引导,这反应了实践的重要性,故而加强实践的力度就显得很有必要。

在设立实践课程时,尤需平衡实践形式的多样性与实践内容的有效性,强调小组讨论、专家讲授、学生亲身演示等实践方式方法。实践的课程要与专业理论相结合,在学习理论知识后应设置相关的实践课程,两者相互匹配协调,这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掌握能力才会不断提高。教师也要把现代化的教育理念融入教学,让学生切实了解,运用新的教学手段来培育学生,推动实践的发展,发挥教学的有效性。

4注重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

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在其工作岗位上,不但是一名教育者,更是一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常常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及突发事件,使相关毕业生面临困惑和挑战,需要其不断思考,寻求解决和突破之道。

虽然,某些困惑和挑战可以寻求有关帮助,但更多情况需要依靠自身的不断努力给予解决,故而学生在具体岗位上必须具有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尽可能自行解决实际中的困难,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自信心和职业竞争力。

于此看来,高等特殊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中,设置相关课程,素养学生科研能力不可或缺,提高其思维能力和逻辑能力,善于发现和思考问题,最终自己能独立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是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的重要指标。

5课程设置符合现代教学发展理念,与时俱进

鉴于如今新形势下高等特殊教育的培养目标的转化,已不简单囿于培养合格的教师,同时注重学生的个人素质涵养,培育出全面发展的优秀特殊教育教师。故而高校在课程设置时,秉承现代教学的发展理念,与时俱进,突出于设立相关人文课程,提升学生的个人素养,促进学生全面科学发展,塑造符合社会需求的新型教师。

课程设置上力求帮助学生夯实理论基础,发展实践技能。不但充实人文等课程,更融入个性化的课程。使学生各种素养能充分发展,培养其学习兴趣,使学生在学习中感受快乐,在快乐中充分学习,不但真正地喜欢专业,更喜欢学习,为胜任今后的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不但要符合现代教学发展,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更要在踏实专业理论的基础上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要不断提高高等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质量,为特殊教育事业的高效、健康发展,为社会培养大批优秀的特殊教育工作者人才,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于素红.我国本科层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特殊教育,2012,(1):9-13.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10

一 引言

特殊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础教育“木桶”中的短板。公平、人道地对待残疾儿童,尊重其和谐发展需要,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纵观世界特殊教育发展历史,从“隔离教育一一体化教育一融合教育一全纳教育”无不闪耀着追求教育公平的人类理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其主要内涵包括: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可见公平享有教育资源是教育公平的核心要素之一。

《2009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全国为盲、聋、智残少年儿童兴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已发展到1697所,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有2801个,在校的盲、聋、智残学生54.5万人。通过优质特殊教育资源的建设与应用,帮助特殊需要儿童改善信息环境、消除信息鸿沟,使他们充分获取、使用和分享信息与知识,这显然是促进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最佳途径,是“科技以人为本”的水到渠成,是教育对美好未来的期许。

二 特殊教育资源建设中存在问题与反思

特殊教育资源是教育资源的一个分支。“教育资源”这一术语因受不同文化与教育思想影响,有不同的称谓,在西方“以学生为中心”教育思想影响下称为“学习资源”,如在美国的“教育技术”定义解读中使用“学习资源”一词;而在我国“以教为主”传统教育思想影响下称为“教育资源”,如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九章中使用“教育资源”一词。从教学实践的角度看,二者的内涵基本一致。教育资源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出信息化教育资源的趋势。特殊教育资源与普通教育资源相比,对承载特殊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辅助技术有更高、更具体的特殊需要,因此,本文所指特殊教育资源主要是指按资源的表现形式所呈现的软、硬件信息化特殊教育资源。

1.存在问题

通过流量分析、问卷调查、信息无障碍测试等手段,对现有特殊教育资源建设进行研究,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资源阻隔

在资源利用方面,利用“WebDig网站流量分析决策系统”,对特殊教育资源丰富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省略.cn)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访问者省份来源数据统计:在大陆内地,前三位分别是北京22.42%、江苏9.30%、广东5.43%,前三位共计占37.15%;而后三位分别是0.04%、海南0.12%、新疆0.16%,后三位共计占0.32%,西部地区在资源利用方面存在巨大阻隔。

(2)资源失衡

我国教育信息化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始至今日,出台促进教育资源建设的政策已很多,但很少出台有关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的相关政策。有关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的要求在一些文件中仅一笔带过,无具体操作办法等实质性内容。资源失衡主要表现在领域失衡、地域失衡、学科失衡、发展失衡等方面。

(3)资源失范

笔者在2010年11月对115名江苏省特校教师进行《江苏省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问卷调查显示:在“特殊教育资源信息无障碍满意度”中,苏南为12.19%、苏中为13.33%、苏北为9.75%。孙祯祥利用“网站易访问性测试软件Bobby”对我国65所大学和371所中、小学网站的主页或入口进行了无障碍网络环境测试,通过比率分别仅为9.23%与0.18%。数据充分说明了我国特殊教育资源无障碍的失范程度令人担忧。

2.反思

“知行观”决定了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的现状,在中国哲学中,“知”与“行”可以表述为认识和实践。

从“知”角度反思,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应该“是什么”、“为什么”。无论中国还是外国,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种种复杂的地理、历史、经济社会和家庭等原因,在事实层面上,残疾人与健全人享有的教育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并不平等。特别是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的国度里,许多地方抱着普通教育比特殊教育重要,特殊教育发展可以缓一缓、放一放的认识,特殊教育的弱化导致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的边缘化。

从“行”角度反思,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应该“做什么”、“用什么做”、“怎样做”。观照现有的特殊教育资源建设中缺乏坚实的理论指导,缺乏系统工程意识。我国现有特殊教育资源大多来源于企业、国内外基金会的人道主义资助项目或少量的课题研究成果,这些资源建设大多要求在固定的时间内完成,其中不乏带有功利或感彩的资源建设缺乏应有的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

三 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的理论基础

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的价值取向是什么?我们认为应坚守这样一条逻辑主线:起点是特殊儿童能基于优质无障碍资源的学习,过程是资源能消解、补偿特殊儿童的学习障碍,终点是提高特殊儿童的学习绩效。所以,探索、依据、根植于坚实的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理论基础尤为重要。

教育资源是教育技术研究的两个对象之一,这从美国的“教育技术”定义中清晰可见。历史上,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AECT)几十年间推出了五个不断演化定义,其中对我国当代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研究影响较大的是“AECT 94定义”与其解读《教学技术:领域的定义与范畴》和“AECT05定义”与其解读《教育技术:定义与评析》。“AECT 94定义”为:教育(教学)技术是为了学习,对有关过程和资源进行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与实践。这个定义明确了教育技术研究范畴是过程与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

“AECT 05定义”为:通过创建、使用和管理适当的技术过程与技术资源,以促进学习和提升绩效的研究与合乎道德的实践。“AECT 05定义”对教育技术两大研究对象“过程”和“资源”之前有一个限定词:“适当的技术(appropriatetechnological)”表明了“资源”对技术运用的适用、绩效有更高的要求,是对以往定义的超越。但“AECT 05定义”使用“创建、使用和管理”三个范畴取代“AECT 94定义”中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五个范畴引起了中外学者不同观点的讨论。桑新民教授认为:“AECT 05定义”的

不足之处是范畴分类层次有些混乱,而且过于抽象,距现实太远,不便操作。

一个术语定义与范畴往往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能对某些现象作出解释,而另一种定义与范畴在其他一系列情况下或许更有用。我国教育技术学者从教育技术的学科化取向对教育技术学定义与范畴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广泛研究,何克抗教授认为,中国的教育技术学者关于教育技术学的定义与内涵形成了既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又超越国外经验的全新认识。其中桑新民教授从中国文化的视野中进行的教育技术学范畴体系建模(如图1所示)研究,力图将美国同行的研究再向纵深推进一步,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引起较大的影响。

图1中,设计范畴是资源建设中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中介与桥梁;开发与实施是资源建设的基本舞台;评价与管理则对资源建设起反馈调节作用。该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基于媒体的学习”,逻辑终点是“高绩效的学习”,这与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在此范畴模型中,特殊教育资源建设者可从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明确自己的目标。

四 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的创新与实践

以“教育技术学范畴体系动态结构模型”作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的理论指导,可以保障资源建设的系统性与全面性,避免资源建设的局限性与片面性。下面从该模型的设计、开发、实施、管理与评价五个范畴入手,依据特殊儿童生理缺陷、学习障碍与认知规律的特殊性,侧重于在实践层面提出一些具体的对策。

1.设计

在教育技术学范畴体系中,“设计”是理论向实践转化的桥梁。特殊教育资源设计应从关注特殊教育儿童的学习特征、学习需求与学习环境的无障碍入手。

(1)依据信息无障碍理念设计资源

信息无障碍是指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地、方便地、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利用信息。在特殊教育领域,对教育资源有无障碍需求的主要是听障儿童与视障儿童,听障学生对获取文本、图形等视觉信息没有困难,但如果语音信息没有转化为文本或手语,听障儿童就无法感知信息了;视障儿童因缺乏辅助工具,难以理解看不到、看不清或有干扰的图片与文本信息,导航系统混乱也对视障儿童使用资源造成障碍。因此,《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一2010年)》指出: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公共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信息无障碍的诉求是信息资源的设计者、开发者以及者,与信息需求者的信息获取和应用之间产生的矛盾引起的。2008年4月信息产业部了《信息无障碍身体机能差异人群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YD/T 1761―2008)标准来规范领域发展。

(2)重视移动学习资源的设计

移动学习是手持式移动技术支持的学习或跨越各种情境或地点发生的学习,包括那些使用移动或个人设备支持的课堂学习和扩增实境性学习,或把固定和移动技术结合起来跨越许多不同地点的学习。因特殊儿童在认知与交往中存在障碍,许多家长为方便特殊儿童学习与生活,为他们配备了移动电话、媒体播放器、掌上电脑或其他通讯设备等,这些设备具有较强的信息浏览和网络通信的视窗功能,正是引导他们进行移动学习的好时机。

特殊儿童在移动学习过程中能按需、随时、随地的利用资源,减少了教学与生活辅助人员的帮助,提高了学习质量,改善了生活品质。例如,听障儿童主要通过视觉获得信息,并且因为长期“以目代耳”,视觉器官得到充分的锻炼和发展,利用移动学习资源丰富的色彩、活动的画面来刺激听障儿童的视觉器官,调动他们的形象思维,辅助他们的学习更加有效。视障儿童利用移动学习资源的语音重现、图文屏幕放大等特殊功能补偿视觉障碍,克服了传统教学中语音稍纵即逝,无法保存的缺点。

2.开发

特殊教育资源开发是把设计方案转化为物理形式的过程,为保证资源开发的质量、水平与效率,“多学科联合开发”与“二次开发”两个策略值得重视。

(1)多学科合作开发策略

特殊教育倡导医教结合,文理交融。但国内常从单一学科领域进行特殊教育资源开发,资源开发的片面性致使其在共享、迁移、延伸方面出现障碍。

特殊教育资源需要根据特殊儿童的认知特点与需要进行开发,资源开发中需要形式创新、方法创新和内容创新。基于教育技术、特殊教育、神经认知等跨学科联合进行特殊教育资源开发在国内外已初露端倪。例如:利用利用FMRI(功能性磁共振成像)、ERP(事件相关电位)、眼动仪等现代化的行为实验技术对特殊儿童的语言、视觉认知规律进行揭示,以此作为特殊教育资源开发的依据,实现特殊教育资源开发从理想的应然开发向科学的实然开发的理性转变。

(2)二次优化开发策略

特殊教育课程与教材设置与普通中小学相比,在体系与内容上有许多重叠之处,现在普通中小学课程教育资源十分丰富,出现多种版本共存态势。这些资源除教材配套资源外,其他教育资源建设主体大多实行市场化调节模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于特殊教育种类多,学校教育主要有盲、聋、智障三类,但细分到各类受教育的人数较少,资源开发单位面对特殊教育资源开发,认为是投入大,产出小,无利可图,不愿介入特殊教育资源的开发。

把特殊教育与普通中小学相同的课程资源二次开发,通过“引进一整合一加工”优化成为适合特殊教育需要的无障碍资源,可节约大量的人力、财力,提高资源开发效率。在资源二次开发中,要争取高校介入,高校与中小学特教学校相比,具有专业人才优势、技术开发优势与科研优势,高校汇聚了较多的网络、多媒体开发、数字化资源建设方面的专门人才㈣,可保证二次开发质量。

3.实施

实施是特殊教育资源设计与开发“产品”的实践舞台,是利用资源促进学习者学习的过程,资源实施必须围绕特殊教育的教学活动、多层次育能培训进行。

(1)基于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

特殊教育资源在信息化教学中主要作用有:展示事实、创设情境、提供示范、呈现过程、补偿缺陷、设疑思辩等。

基于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倡导自主学习、探究学习,但特殊儿童由于生理缺陷与学习障碍,他们的认知结构还比较简单,正处在知识积累与思维发展阶段,还缺乏学习自控力。在缺乏知识基础与学习能力的现状下,放手让特殊儿童在自然状态下进行自主学习、探究学习,事实证明是低效甚至无效。在信息化教学实践比较中,加涅的“九段教学法”能较好地适应特殊教育开展信息化教学的实际需要。加涅根据信息加工心理学原理提出了一个得到广泛认可的学习与记忆信息加工模型,据此他把完整的教学过程划分为九个阶段:引起注意、告知目标、提示回忆原有知识、呈现教材、提供学习指导、引出作业、提供反馈、评估作业和促进保持与迁移。在这九个不同阶段,特校教师能根据教学需要合理驱动资源,来优化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

(2)基于资源开展多层次育能培训

对特殊教育从业者与特殊儿童进行育能培训具有重要价

值,通过资源的有效实施,可提高培训的实效性。特殊教育资源应用培训的对象主要有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

对行政管理人员建议以特殊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规律、资源建设的内涵、实践领域、管理为主要培训内容。对特校教师的培训,应借助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增加特殊教育教师资源应用能力培训,增加他们的体验与实践机会,使其真正地提高知识与技能,发挥资源应有的效能。对学生的培训,主要以学习中缺陷补偿、康复设备使用方法、提高生活技能途径等资源为主要培训内容。对家长的培训,主要以特殊教育知识、辅助技能、家校沟通方式为主要内容,以增加家长对特殊儿童生理与心理的干预、督导能力。

4.管理

特殊教育资源管理是通过对资源实施的自我调控,以实现教师提高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与水平,培养特殊儿童的信息素养与学习能力,促进特殊儿童的康复效果,为师生与家长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完成特殊教育目标。

(1)以项目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特殊教育信息化基础专用设施,是指用来增进、维持或改善特殊儿童的学习机会与范围,克服或弱化他们在交流、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困难与障碍,使他们的潜能得到开发的特殊教育信息化辅助专用设施。

以项目推进特殊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成功经验,通过项目的整体实施可实现成本效益的最大化。例如:江苏省为促进教育公平、实现社会公正,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从2007年省教育厅决定用2年左右时间实施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在“建设基本标准”中明确提出要完成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教育教学基本设备、特教专用设备的具体指标。江苏省通过“四专项目”(列入专项工程、制定专门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人检查)来管理、推进项目建设。两年间省财政投入7000万予以保障,各地先后投入4亿多元用于特殊教育合格学校项目建设。全省特殊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推进中实现了高位均衡发展,为江苏特殊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以远程教育服务体系促进资源的深度应用

理论和实践表明,远程教育服务体系对特殊教育的发展有着独特而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远程教育形式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了特殊儿童在生理方面的缺陷与学习中的不便和障碍;另一方面,这种形式提供了较为宽容和灵活的学习管理体制,网络资源的便捷性能满足特殊儿童网络学习、移动学习等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要求。

特殊教育远程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应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为原则。通过组织“国家区域本地”自上而下的管理网络,与“本地区域国家”自下而上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规范的资源汇聚功能,促进优质资源的辐射作用,促进特殊教育信息化的均衡发展。

5.评价

特殊教育资源评价是对资源在教学实施中是否达到一定质量要求所做的价值判断,是对资源在教学中作用的测量、分析与评定。特殊教育资源评价的重点内容是规范性评价与适切性评价。

(1)通过标准规范评价资源的无障碍性

特殊教育资源的评价除对其教育性、科学性、技术性、艺术性等方面的评价外,还要重点对资源的无障碍性进行评价。无障碍评价重点从资源的浏览机制、多媒体信息处理机制、输入输出机制、整体结构设计四个方面来评价。特殊教育资源无障碍评价的国际标准规范主要有:互联网协会的WCAG1.0(网页内容无障碍指南1.0),它是由互联网协会的网页无障碍组织制定并的,主要是在考虑各类残疾人群访问网页内容时的特点而制定的与之相对应的技术标准,它对网页设计者提出了具体的网页内容无障碍要求;美国政府的Seefion508《美国残疾人康复法案》第508节(Seefion508)开创了全球信息无障碍立法工作的先河,它是一部联邦法律,规定了所有由联邦政府发展、取得、维持或使用的电子和信息技术,都必须能保证对残疾人的无障碍,现已成为国际性的网页内容无障碍的参照规范。

(2)通过学习成就测验评价资源的适切性

由于特殊儿童教育研究中样本容量小,被试异质性高,许多学者提倡在特殊儿童教育评价中采用个体被试教育评价。“成就测验”因侧重个体通过学习而获得的某种专门知识和技能,能直接评估受测者对某些学业技能的掌握情况,测验内容紧扣课程标准,与教学实践联系密切等特点,在特殊教育评价中受到推崇。比较常用的个人学习成就测验量表是韦克斯勒个人成就测验―Ⅱ(Wechsler Individual Achievement Test―Ⅱ,WIAT―Ⅱ),它从口语表达、听力理解、书面表达、基本技能、阅读理解、数学计算、数学推理七个方面进行测验。通过量表测验可评价资源对特殊儿童的适切性。

五 结束语

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11

1986年,北京师范大学在全国首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随后,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陆续开设该专业,一直到2007年底,蒋云尔与李泽慧的统计表明,目前全国涉及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学校共18所,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合计约8000多人,远远满足不了开展特殊教育的需求,必须加大力度,扩大办学规模,培养更多合格的特殊教育师资。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比如,2008年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和鼓励高等师范学校开办特殊教育专业和高等师范院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积极探索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很多高等院校响应国家政策和社会要求开设特殊教育专业,根据已有的资料进行统计,基本上每省都有1到2所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

(二)办学层次提高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培养主要以中等师范学校为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本科高校所培养的特教师资主要是面向中等师范学校的。随后,1997年上海市教委颁发《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力争到2002年80%以上的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毕业程度,10%的教师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程度,培养若干名特殊教育专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调整师范学校的层次和布局,2010年前后,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使小学和初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的学历分别提升到专科和本科层次。”为此,我国师范教育正从中师、师专、大学三个层次逐渐减为两个层次。比如南京特殊教育中等师范学校,在2002年升格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同年开始招收高中毕业生,现在该校拟更名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并且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培养特殊教育研究生,为提高办学层次而努力。

二 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特殊教育的发展,不仅对特殊教育师资提出了数量上的要求,而且在质量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国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但是不可否认出现了一些问题,很多高校在没有充分了解特教需求的前提下,开设的课程大多偏向于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实践,这就导致了特教学校的需求与特教专业培养不相符合,高等院校的特教专业培养目标过于宽大,课程设置的指向性不明确,教育实习问题突出,大量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但是每年的生源是个问题。

(一)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

自1986年北京师范大学开设特教专业以来,特教专业的培养目标主要定位于培养中等师范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培养目标决定课程,所以当时的课程设置偏重于综合性、理论性。随着中等师范学校的减少,越来越多的特教毕业生直接进入特殊学校或者康复机构,由于只注重特殊教育理论知识而没有学科知识,这样的毕业生虽然具有较强的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能够从宏观上把握特殊教育,但是由于没有对某一门学科课程进行系统地学习,很难胜任特校或者康复机构的工作。从特殊教育学校以及相关的机构所反馈的信息来看,普通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存在以下问题,理论知识不够灵活,缺乏合理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较差,进入最佳的教师角色需要较长的时间;基本功欠佳,动手能力、组织能力较差。这些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普通师范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不能很好地与社会的需求相结合。特殊教育专业一般设置在教育学院(系),其课程设置一般是教育学的课程再加上部分特殊教育课程,课程设置的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到教育学、心理学、医学、康复学等知识,专业化方向不明确,而且没有对学科专业知识进行系统地学习。它们的培养目标是试图去承担培养所有特殊教育师资的任务,却发现贪多贪全的结果是人们对其完成每一项任务的情况都提出了质疑。这样的结局就导致越来越多的特教学校更愿意挑选数学或者中文等专业的师范生,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处于一个尴尬的局面。

(二)教育实习问题突出

教育实习是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参与一定的特殊教育机构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进行特殊教育实践,把书本上所学的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知识运用于实践的教学活动中。实践教学是教育实习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在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是最多的,因此培养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但是,我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实践过短,并且采用集中实习的模式,“实习实践过短可能会导致学生理论与实践脱节,在实践中不会灵活地运用理论知识”。

(三)生源问题让人担心

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但是本专业招生困难,学生对特殊教育专业的认同感太差,人才流失严重。首先,很大一部分学生在报考大学专业时,在没有充分了解特殊教育专业的前提下,就报考了本专业,或者相当一部分是通过调剂的形式被动地选择了特殊教育专业。大学期间,他们虽然学到了很扎实的专业知识,但是由于缺乏兴趣,本身就没有树立长期从事特教工作的志向。毕业后大多从事其他工作或者跨专业考研。纵观我国其他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的情况来看,每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填报的学生很少,多数都是调剂过来的。其次,近年来,国内外研究者对大学生专业认同感的关注逐渐增多,指出大学生的专业认同与主动学习呈正相关,对学业成绩具有正向的预测作用,直接影响并通过主动学习间接影响学业成绩,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认同感相对较低。如何在大学初期,建立学生对于特殊教育专业的正确认识,引发学生对特殊教育专业的兴趣,成为大多数院校要思考的问题。

三 对特殊教育专业改革的思考

(一)关于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的建议

由于特殊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所引发的特殊教育课程的改革,对特教专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国外特殊师范教育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的特教现状,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应该培养三种类型的人才:一是专业型人才,二是复合型人才,三是科研型人才。无论是专业型人才还是复合型人才、科研型人才,都应该在大一大二期间对特殊教育理论性知识进行系统地学习,然后根据学生的差异性和知识间的内在联系,进行最佳课程组合,从而实现高等特殊教育课程的个别化。专业型人才应该以发展障碍儿童师资培养为目标,现行课程应该扩展专业课程类型,根据学生兴趣和意向开设某一类残障类型的课程。某些院校已经做了有益的探索,比如郑州师范学院的特殊教育专业分为学前教育、手语翻译等方向,专业方向细化能够增强学生的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的需求,但是绝大部分院校依然是按照大类培养。复合型人才培养方向不仅局限于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机构,还能到普通学校里担任巡回指导教师,课程设置应关注“多学科的综合培养模式,培养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能力和其他专业能紧密结合的复合型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可以选择特殊教育专业加普通师范专业的培养路线,与其他专业联合办特殊教育,使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在掌握特殊教育技能的同时又具备学科知识。比如济南大学虽然2012年才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但是其鼓励所有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选修分科课程,如语文教学、数学教学等。科研型人才应该注重特殊教育的各种基本理论知识,宽口径培养,可以采用本科四年加上研究生三年的本硕连读模式。本科阶段以综合化的特殊教育通识人才培养模式为主,课程设置上应以大量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如开设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史、人体解剖生理学等课程,使特殊教育专业学生对特殊教育的历史、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了解。在研究生阶段再选择方向,从而为我国的高等特殊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

(二)形成实践教育理念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专家朴永馨指出,过去师范院校的课程体系偏重系统培养理论知识的学习,教育学生了解、识记并掌握书本上的知识,但忽略了学生的操作能力和创造能力。这样的课程使得学生缺乏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这与国外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大有不同。特殊教育专业是一个专业性、操作性与实践性很强的专业,理应探索出一条新的实践教育之路。实践教育并非简单指大学人才培养过程的“实践教学”环节,而是指在大学人才培养的全部过程中贯穿实践教育的思想,通过课程内外各个环节,全面构建完整的实践教育体系,提高大学的人才培养质量。首先,我们要建立从大一到大四一贯的实习制度,要定期到特殊教育学校去实习,把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实践,只有学以致用才能凸显出理论知识的价值。在实习期间要让学生多接触特殊儿童,让他们检验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四川理工学院针对本校特教专业学生的分段教育实习模式值得高校去借鉴。我们还要增加实习的类别,不能仅局限于特殊学校,要积极与康复机构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等合作,让学生了解特殊儿童的现状和需求,对特殊教育事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其次,实验室对于特殊教育专业的发展来说很重要,有条件的学校要计划建设听力康复实验室、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室、特殊儿童心理室、蒙台梭利实验室等。最后,可以聘请特殊教育学校一线教师给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授课,并且传授教学经验。美国著名成人教育家林德曼十分强调成人经验的作用,倡导以经验为基础进行成人教育。她提出“最有价值的资源是学习者的经验,经验是成人学习者最有效的课程”。

(三)培养特殊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认同感

生源问题将影响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培养学生的专业认同感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首先,郭海英与石彩英在调查中发现,学生愿意到特殊教育学校去工作,并出现随年级增长而增多的现象,说明在学校受的教育对他们的思想起了作用。所以应该针对该专业学生培养他们对本专业的归属感。加强特教专业思想教育和特教教师职业指导,职业指导教育应贯穿学生进校直至毕业的全过程。但不同年龄的侧重点和方法有所不同,应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构建“全程专业思想教育体系”。其次,可以在高校开展关于特殊教育的学术讲座以及相关的公益活动,也可以在校选课开设与特殊教育相关的课程,让学生了解特殊教育事业,消除对特殊教育的误区。

总之,最近几年,国家的特教事业处于建国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很多地方学校都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我国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正在由专科层次向本科层次为主转变,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的建设直接关系到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我国特教事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医教结合”“康教结合”“人本特教”等理念的提出,以及特殊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面对巨大的机遇和挑战。高等院校应该不断地调整自身的培养模式,从用人市场和学生的自身发展需求考虑,与时俱进地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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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殊教育论文篇12

特殊师范教育担负着为特殊教育领域培养、输送合格教师的重任。教学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但受我国长期以来教师教育体系的影响,教师培养往往重学术轻实用,重理论而轻实践,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之间严重脱节,导致师范生的实践知识普遍欠缺,实践能力严重不足,使他们从“准教师”向合格的教师转变有着很大的困难。特殊儿童之间的差异很大,特殊教育教师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只有具备了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才能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地实现创新,满足特殊儿童巨大的个体间差异和个体内差异的需要。

提出要加强特教师资培养中的实践性课程建设,目的就在于使学生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他们经过师范教育的学习,成长为既掌握丰富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又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合格的特殊教育专业型人才。

二、实践性课程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中的意义

我国师范教育实习的内容与形式一般都比较单一,学生主要是进行备课、听课或充当实习单位教师的教学助手,很少有机会真正参与到基层一线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因忽视多种教学策略和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学生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职业素质也得不到培养和锻炼。因此,只有重视包括教育实习在内的实践教学环节,才能促进师范生在对教育教学工作内涵、技艺、方法等方面的必要认识。

实践性课程的开展能够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之实现由知识应用型向应用创新型人才的转变。要改革传统实验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增加综合性、研究性和设计性实验,创建新的实践教学模式;改传统的以知识储备多少为主要评判标准的教育质量观,为知识储备与技能训练并重的新型教育质量观;由单纯的理论知识教育向理论与实践并举转变,提高实践教学的地;;改变过分强调学科理论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忽视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无视社会用人环境变化的情况,转向突出实践教学、注重学用结合、强调社会参与,从而提高特殊教育未来教师的实践创新能力。

三、目前我国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国近年来的研究可以看出,目前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中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1.实践性课程所占比例少,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仍以师范院校的专业教育为主。纵观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课程,其在设置上大体分为三类:一是公共基础课,即语、数、外、马思哲等,二是专业基础课,如教育学、心理学等,三是专业课,其中理论课占绝大部分,而实用性课程较少,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更少,导致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面对各类不同特殊儿童、不同问题时不知所措。

2.实践性课程的实施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长期以来,教育实习、见习是师范教育课程中重要的实践环节,是师范生积累教育实践知识、锻炼教学能力、形成教学技能的主要途径。然而,现实中,教育实习、见习往往会由于各种原因流于形式,不能取得既定的效果。学生参与实习往往只能参与基层学校的一两次备课、听课,或充当教学助手,并不能真正地接近特校教师在学校的真实教学活动,缺乏参与特校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机会。更有师范院校并不重视学生的教育实习,不统一安排学生的实习,也没有给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指导,使教育实习、见习完全流于形式,学生在其中也得不到锻炼。

四、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性课程的实施

实践性课程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教学技能、技巧,能理论联系实际,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实践性课程应是基于问题情境,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的实践性教学。师范学校应尽可能地完善学校的实验设备、实习基地等,教师应尽可能地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情境教学、案例教学等,为学生创设情境,创造实践的机会。结合特殊教育专业的特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实践性课程:

1.更新教育观念

教师首先要更新教育观念。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有一定普通教育基础理论,掌握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相关理论和技术的专业工作者,为一线的特殊学校或相关的基层机构培养既有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又具有基本科研能力的专业人才。因此,必须改变教师的教育观念,将教育的重点平衡到理论和实际操作两方面。

2.实验教学

在实验中,要充分地激发学习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完善学校的实验设施,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的机会。例如:教育听力学课程,要求学生具备为听障儿童进行听力测试的能力,这就需要通过实验演示使学生清楚测试的方法、程序,以掌握听力测试技术。

3.微格教学

微格教学是一种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来培训师范生和在职教师教学技能的系统方法,它包括学习相关知识、确定训练目标、观摩示范、分析与讨论、编写教案、角色扮演与微格实践、评价反馈、修改教案等步骤,实际上是提供一个练习环境,使日常复杂的课堂教学得以精简,并能使练习者获得大量的反馈意见。微格教学不仅能训练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记录,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以极大地提高训练的效果。

4.教育见习、实习

对于师范生而言,教育实习和见习是丰富和发展他们的实践性知识的重要途径。学校应与基层特殊学校或实训基地建立联系,发展教学实践基地,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参与一线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机会,让学生尽量接近特校的真实生活,使相关课程的学习有见习、专业考察的机会,以此巩固和加强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在时间安排上,也要改变原来固定的在毕业前和学期末的实习模式,应在每学期根据具体课程的需要进行分散实习和见习。

5.科研训练

实践性课程既要求师范生将理论知识用于实践中,同时也应在实践中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进而创新理论。科研研究也是实践性课程的重要形式之一,对于特殊教育专业的师范生而言更是如此,因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相比世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距离,在科研上仍存在很大的空白,这就为新理论和知识的研究创造了机会。科研训练的主要形式包括过学生撰写见习实结报告、学科课程论文、学年论文,或者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等,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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