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治理论文实用13篇

土地治理论文
土地治理论文篇1

贵州省是喀斯特岩溶地貌典型发育地区,以丘陵山区地貌为主,全省山地面积占61.7%,丘陵面积占30.8%,宜耕平地面积仅占7.5%,是全国唯一一个没有平原的省份。素有“地无三里平”的贵州由于近年来建设用地侵占耕地面积不断加大,导致耕地资源奇缺。为此,贵州省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土地整治项目以扩充耕地资源。通过土地整治为今后规模集约化的农业大生产搭建平台[7]。至2012年底,贵州省石漠化治理面积逾100万hm2,森林覆盖率提升20多个百分点[8]。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以及土地整治专题资料,2001-2012年,全省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6.79万hm2,累计开展土地整治项目13000多个,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11.99万hm2,总体完成了全省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在开展整治项目过程中,贵州省结合贵州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土地整治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为进一步推动贵州土地整治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和技术支撑,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如《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管理规定》《贵州省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等。从项目选址到最后竣工验收都有一系列规程制度管理。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从2011年3月1日起,《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在全省正式施行,贵州省土地整治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9]。贵州省制订的《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指出贵州省2015年将建成40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对此,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拟出台相应规范指导省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开展。

2.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和项目公告制度

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法人,根据项目级别,一般情况下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其职责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质量监管、资金筹措和使用等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项目施工之前由承担单位项目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公告内容:项目名称、位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土地权属情况及负责项目各阶段的单位等。

2.2实施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

所有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单位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各级国土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方案,在报经上级监督部门批准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在公证、纪检、监察等监督单位的参与下,举行公开招投标,从而确定项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承担单位、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相互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由双方以合同方式约定。项目资金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支付。

2.3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土地整理监理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根据土地整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土地整理专业化的外部监督管理活动[10]。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每一个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通过工程监理能有效地控制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能高质量地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及协调土地整理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2.4实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国土资源厅专门编制《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对竣工验收的各项内容有详细规定。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分级验收,验收分技术评定和结果确认2个阶段进行。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有验收权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验收。市级项目和省级项目验收前,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经过初验,要抽查60%以上的工程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配套与使用情况、土地使用管理与工程管护措施,土地权属管理、档案资料管理。

2.5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和资质备案

国土资源部门是土地整治的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有权检举、控告以及投诉。国土资源厅专门编制《贵州省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对经费进行管理,省、地、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安排及有关经费的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加强审计。对于省级土地整治项目,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也要对项目进行监管。从2012年4月9日起,省国土资源厅对参与土地整治活动的各单位、公司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即所有从事土地整治方面工作的单位和规划人员都要在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根据贵州省土地学会公布的信息,至2013年底,全省具备土地规划甲级机构2家,乙级机构89家。根据2012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公报,全省具有测量资质单位384家。这为土地整治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管理保障和技术保障。

3存在的问题

3.1项目立项随意,公众被动参与

土地整治项目选址过于随意,缺乏科学性,政府主导色彩浓重。政府扭曲土地整理的目的,单纯地追求项目规模大,把土地整治看成是地方投资项目或换取建设用地指标的手段,而忽视了该地区土地整理是否有必要性。缺乏对群众的引导和宣传,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较差[11]。项目选址、立项之前没有经过公众参与决定,更多地体现出一种政府强制性投资行为,未体现公众意愿。虽然在规划设计时村民签署了各种意见书,但由于农村村民知识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难以体现真正的民众意愿。村民只知道这个项目已经确定要开展,需要他们签字、征求规划意见,而没有决定这个项目该不该开展的权利。

3.2资金管理漏洞多

不少土地整理项目变质,从整理土地变成修路。很大比例资金用于与土地整理关系不大的道路建设,资金未用到正题上。尤其是土地平整工程,在计算填挖方量时没有统一的标准,超限误差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精确度。在预算时部分费率的选取不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的规定[12]。另外,把乡镇政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这不利于资金监管,不仅存在挪用拖欠的风险,还会造成上级部门监管困难等。

3.3许多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土地整治项目通常都是省市一级的投资项目,且涉及耕地占补平衡,影响地区发展。专家评审时受政府的干预强,往往要承受政府方面施加的压力。尤其是在可研阶段审核制度不到位,在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基本上是全部通过,这不符合实际。在评审规划设计时,缺乏系统的评价标准,使得规划设计不合理。例如贵州省贵定县某土地开发项目所设计的蓄水池全部规划在田间道生产道边沟上,布局不合理;一田间道最大坡度超过20%,完全不符合道路设计。设计不合理造成整治资金和土地资源浪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绝大多数项目都要做变更设计,有的施工单位为避开高难度作业地段(如道路涉及大面积爆破作业)申请变更规划设计,使得规划缺乏法律效力。项目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滞后和惩罚措施缺乏,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

3.4缺乏后期管理维护制度

项目往往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沟渠堵塞未及时清理影响灌溉,田间道损毁不能及时补修。项目业主一般情况下是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政府在取得业主管理费用之后,往往不再重视项目区维护。目前没有对后期管理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责任模糊化直接影响整理区各工程设施的有效使用年限,导致不经济现象产生。

3.5土地整治法律效力低

目前我国土地整治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来发挥土地整治的法律效力。虽然各省各地区根据当地情况出台了一些规范、条例,但其法律约束力不强,现实操作中缺乏强制力,对各项目负责单位没有有效规范力度,效果甚微。尤其缺少生态工程方面的规范和制度,规划设计中每涉及到生态工程就是种植行道树、播撒绿肥等寥寥几字。

4对策建议

4.1建立一套系统的土地整治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专门的土地整治法规。高效力的规章制度是高质量执行土地整治活动的前提。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制化的土地整治使得规划、管理等行为更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整治管理的主要依据。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尤其是要加强项目监理体制、资金审计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以及资金利用的规范合理。建立项目后期管护制度,以保正整治工程的可持续利用和长期效益。

4.2建立项目纠察制度

由国土资源厅定期组织省外专家对省内各土地整治项目进行随机抽查评价。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报告、投资预算、施工质量等进行核查,并建立评价考核体系,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按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对高质量的整治项目予以表扬。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考核,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4.3建立统一的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库

将历年来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统一录入专门的数据库中,内容包括项目地址、规模、参与项目的各负责单位以及项目的各相关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投资预算书、监理日志、竣工验收资料等。为以后的数据查询、责任追究、新项目选址意向等起到高效率管理作用。

4.4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推动土地整治公众参与的最大动力来自制度的保障和法律的规范,而非政府鼓励或舆论呼吁[13]。首先政府要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基本信息及时公开,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公民的监督。建立畅通的土地机制,使公民的意见、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反映。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政府宣传等途径加深公民对土地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知。在全省范围内成立土地整治公众监督团体组织,对政府土地整治行为实行监督、提供建议。

土地治理论文篇2

    (二)不可预见的项目建设因素。由于管理技术水平的局限以及建设项目设备的不足,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项目施工因素。

土地治理论文篇3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一门思想性、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在教学内容多、课时总量偏少、大班集体上课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的积极性,是思想政治理论课面临的现实困境。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教师一言堂灌输,就教材讲教材,教学手段单一,教学内容枯燥乏味,课堂缺少生动性和感染力,很难激起学生的情感体验,让学生失去学习了解理论的兴趣,甚至反感排斥。高校周边的本土红色文化往往是学生熟悉或听说过的,他们对发生于当地的名人大事有着天然的好奇、亲近和接纳感。教师充分利用本土红色文化这种乡土亲近感、地域零距离及“红色教育直观生动、感染力强”[3]的优势,把本土红色文化引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有效化解教学资源单一、教学内容单调、课堂气氛沉闷的尴尬,拉近理论与学生的距离,激活学生对理论的认知兴趣,提高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拓展教育教学方式,增强理论自觉自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优秀思想品质、高尚道德修养、良好政治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优良素质的形成需要优秀文化的滋养教化,而红色文化就是这样一种集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情操教育、品格养成教育于一体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它承接着过去,启迪着现实,昭示着未来,具有特定的历史性和鲜明的现实性,是时代精神不断发展创新的坚实文化基质,是当代大学生宝贵的精神食粮[4]。挖掘内涵丰富、价值恒久的本土红色文化,将其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突破传统教育模式,拓展创新教学方式。例如,改变课堂单一讲述法,用多媒体技术以影像、图片等形式直观展示当地革命历史人物事迹,给学生以视觉、听觉上的震撼冲击;鼓励学生课前搜集地方红色史料并在课堂上讨论,在师生互动、学生参与过程中给学生以精神教育;改变坐而论道、足不出户的教学模式,增加课外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实地考察,直观感受革命先辈英勇奋斗的足迹。这些教育教学方式的创新,使本土红色文化的精神气质与力量得到彰显和印证,能促进学生对理论的自觉自信。

二、本土红色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课的策略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发挥本土红色文化的特色优势,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实现。

第一,提高价值认知,形成本土红色文化融入的保障机制。思想上是否重视红色文化的教育作用,是本土红色文化能否有效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前提保障。因此,高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提高对本土红色文化的价值认知,对红色文化研究提供配套制度保障和资金支持,制订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创设有利于本土红色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的良性大环境。例如,增加课题研究立项,鼓励教师整理研究红色文化资料,并将成果纳入奖惩考核机制;主动联系地方红色教育基地,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活动实行免费开放;对红色实践考察活动在车辆安排、时间调整、经费来源等方面予以支持;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培养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等。这些措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是本土红色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长效机制保障。

第二,提升教师素养,打造本土红色文化融入的优秀团队。邓小平曾指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将本土红色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发挥其育人功效,必须拥有一支优秀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团队。首先,教师应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对所教的理论能“诚教之,笃信之,躬行之”。其次,教师应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理念。在远离红色文化时空的当下,加深学生对红色文化的认同,在多元文化背景下运用本土红色文化消解学生的精神困惑,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持续深化教育理念和提高教学能力。第三,教师应有团结敬业态度和对理论的长期研究精神。本土红色文化资源分散,研究力量薄弱,要形成系统规模的教育教学体系,仅靠个人一时的兴趣热情是无法实现的。只有教师具备教书育人的端正态度、长期钻研的耐性、团队协作的努力、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红色文化才能够创造性地融于学生的思想教育中,并永久传承和泽被后世。

第三,立足基础阵地,改革本土红色文化融入的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阵地和主要环节。教师应重视学生的主体意识,改变一言堂灌输模式,善于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在课堂上,高校教师可以先极富创意地导入当地丰富多彩的红色文化,抓住学生眼球,点燃学生激情,震撼学生心灵,让学生心驰神往,然后,再适时增加课堂讨论环节,引导学生进一步分析思考问题。

第四,加强实践环节,营造本土红色文化融入的软性环境。社会实践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现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高校要利用地缘上的优势与便利,一方面积极扩展校外红色实践渠道,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悟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与革命品质;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各种红色公益活动,让学生深入基层,接受最直接的教育和锻炼。另一方面,要丰富校内红色主题活动,营造校园文化育人环境,为本土红色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营造一个“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软性文化氛围。

三、本土红色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课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导向性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旨和根本所在。面对当今多元文化背景下大学生思想受到冲击与挑战的严峻形势,作为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尤其需要坚持和突出正确的导向性。这种导向性就是要通过一系列教学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认同和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他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信念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本土红色文化素材的运用,教师必须严肃把关,充分搜集和严格筛选红色史料,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其导入教育教学活动,力求服从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及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导向。

(二)适当性原则

思想政治理论课本土红色文化的选材与运用,要注意适当、适度和因地制宜。第一,本土红色文化素材要真实可信,涉及的红色人物和故事必须确有其人其事。教师引用例证时不能掺杂个人乡土情结,绝不信口夸张或随意编造,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导,奉行严谨求实的态度,将其置于中国近现代这一特定的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客观、全面地考察,不溢美,不掩恶,不苛求,不以偏概全。第二,教师引用具体的红色故事来讲透重大理论问题和活跃课堂气氛的作用是辅的,只可适度,不宜喧宾夺主,要防止偏离、背弃主题。第三,本土红色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注意根据高校地域条件、资源特色、经费状况等具体情形,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量力而行。

(三)整体性原则

本土红色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一项长期工程,其规范、持续、健康地开展,需要高校各主管部门和教学单位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第一,高校各管理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制定制度,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本土红色文化教学与实践活动,避免混乱无序、重复浪费情况出现。第二,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结合,适当增加红色文化实践教学课时。第三,本土红色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单靠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是难以胜任的,可以纳入如历史、文学、旅游等其他专业课教师及乡土特色人才、校外同行专家,组成专兼具备的人力资源库。第四,形式与效果统一。科学规范的考评监督机制,是防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流于形式的深层保证。于教师,学校要建立激励考评机制,使教师有更好的制度保障和更大的工作动力。于学生,要打破传统的闭卷考核方法,根据学生课堂表现、实践活动提交的论文或调查报告综合评定成绩。

土地治理论文篇4

乡土资源包含的范围较广,可以是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等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的“乡土化”资源主要是指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引入地域特色和乡土元素教育载体;在众多的乡土化资源中“红色资源”是非常重要的资源载体之一。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凝结的思想、政治、文化、精神产物,也是中国革命斗争过程中形成的物化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所形成的具有思政育人意义的历史遗存,并以物质的(旧居、旧址、遗迹等)、信息的(标语、文件、书信等)、精神的(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长征精神等)等形态表现出来的教育资源。

长期以来,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只是课堂教学,忽视了实践教学,如何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提高其实效性,是每一个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者都在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推行“引进来,走出去”的教学思路,采取“乡土化”资源教学路径就是一个良好的教学途径,比如在《中国近现代纲要》的实践教学中融入红色资源,让学生们参观渭南渭华起义纪念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爱国主义专题的讲解中,让学生走进乡村,了解农村,激发他们内心的爱国主义情怀,让学生切实体会思想政治理论课厚重、朴实的物质内容。

二、“乡土化”资源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意义

1、激发学习兴趣,深入理解教材内容

引入乡土资源教育,通过考察、走访、研究与分析等方式,将学生生活的体验融入到课程内容,延伸课堂教学,开拓学生视野,以培养学生主人翁责任感和热爱家乡的使命感,将教学收益与社会效益最大化。如在讲授《西方经济学》时可以结合陕西省周至县的猕猴桃以及礼泉县的苹果等近年来的价格的变化让学生理解价值规律的意义;在《中国近现代纲要》的教学中组织学生参观西安事变旧址让学生亲身感受西安事变的过程及历史意义等;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核真正深入学生的灵魂深处。

2、乡土资源有助于学生树立科学的信念和崇高的理想

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充分利用乡土资源,用红色资源武装学生头脑,利用延安、秦岭等陕西乡土红色资源,通过重温历史事件、了解优秀文化遗产等的方式,感受中国共产党的风雨奋斗历程,树立科学崇高的理想信念,激发学生的奋发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明确自己的神圣历史责任和使命,自觉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3、乡土资源有助于学生成长成才

将“乡土化”资源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通过挖掘本地区的“乡土化”人文资源、自然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使学生在乡土文化的熏陶中,提高综合性学习的能力,对于增强学生的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乡土化”资源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路径

1、第一教学平台——彰显课堂教学特色

第一教学平台即课堂教学,教师采取“乡土化”教学模式,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按专题进行讲解,针对每个专题再去挖掘“乡土化”资源的结合点,如教师讲解中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时,可以挖掘、借鉴陕西省文史馆以及各地的党文史馆、纪念馆等资源,使课程内容充实、饱满,使原本枯燥的理论知识用鲜活的历史人物再现历史事件,彰显特色课堂教学,以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

2、第二教学平台——实践教学基地常态化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离不开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但目前因经费、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无法保障等原因没有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落到实处的“挂牌”基地不乏其数。再者就是实践基地教学的细节工作不到位,不能简单地将学生带到实践基地,请一个导游讲解一下就算实践教学了,要让学生在实践基地进行调研、走访,记录信息,亲身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体会新农村建设的历程,在怀念历史,展望未来的过程中,提升人格修养,从而坚定崇高的理想和信念,坚定自身的使命与担当,只有将“乡土化”资源物尽其用,才能真正做到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3、第三教学平台——网络教学信息化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指导学生是信息化时代教学的必然要求。乡土化资源如何和网络教学结合,切实发挥这种教学手段的作用是一个需要亟待探讨的课题。网络信息技术指导教师可以利用QQ、MSN、E-mail、微博、课程网站等对整理好的乡土化教育资源课件在课程网站或教师微博或QQ空间进行上传,以及将以往的学生实践学习情况的照片、视频、成果进行上传,学生可以依据兴趣选择性学习;而且实践表明这种将“乡土化”资源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络教学的效果是值得进一步推广的。

4、第四教学平台——研究式教学

深入开展研究性学习,走进农村,感受乡土知识。乡土知识是中国传统文化在特定的地区自然人文环境条件下的变异和发展,学生们通过乡土知识的学习可以了解很多书本中没有的知识,丰富视野、陶冶了情操。学生们可以采取抄录碑刻、参观纪念馆、访问耆老、记录兴趣点和知识点等方式,为立项选题研究积累素材,如“延安精神的如何引领新时代的青年”、“志愿者扎根西部的源动力”等课题的顺利开展得益于此。同时教师还可以依据学生的所学专业、兴趣爱好、选题上给以指导,让学生可以从不同的视角研究问题,培养学生的研究特质,一旦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课程,如书法专业的学生可以研究一下中国共产党老一辈革命家的书法精髓与人格魅力;服装设计专业可以研究一下红军部队的服饰变迁;中文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革命文献的整理研究等,这样的实践教学可以大大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从而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

综上所述,将“乡土化”资源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一个系统工程,结合教学内容挖掘“乡土化”资源的地域知识,依赖“四个教学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教育,让学生在课堂中聆听理论知识的魅力;在实践教学基地亲身体验“乡土化”资源地域特色;在网络教学中可以将课堂虚拟化,学生随时都可以访问这一平台,方便学生的同时也拓展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空间;在研究式学习中最大可能的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实践中调研、钻研、求证知识,真正从课堂中走出去,带着疑问学习和实践,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土地治理论文篇5

在市场经济及法治思想刚刚萌芽的中国的今天,各种学术理论观点的争鸣,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在中国的希望,但就在法治思想尚还幼稚的现阶段,这种思想的冲突似乎也给我国法治建设的道路,方向及方式等方面变的更加模糊和进退两难。特别是在涉及法治建构等根本性问题上,存在有关本土资源以及“西化”,“本土化”等理论的激烈交锋。作者力图在这些问题中有所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近年来,以苏力先生为代表的学者提出“本土资源论”,为我国大规模移植西方的法律、法制打了一针镇定剂。我们暂且不论“本土资源论”的正确与否,但这一理论的提出确实也使不少学者和立法者冷静下来,对中国法制建设进程及理论进行反思。

无论是主张“本土资源论”的学者,还是反“本土资源论”的学者。似乎他们都未真正,正面,有意识的阐述本土资源的真实内涵,似乎在概念方面,双方已达成了共识。而作者认为,明确本土资源概念的真实内涵是创立本土资源论及本土资源的利用等相关理论的前提和基础,是其理论可能存在的逻辑起点。基于以上原因,作者着重从本土资源质、量两大方面阐述本土资源的内涵,并以此为基础论述相关理论。

一 从质的方面分析“资源”在《辞海》中的解释为“生产原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 “本土”被解释为“原来生长地”。由此,我们不难得出本土资源的字面意义应“源于原来生长地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而引申开来,便会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分析:

第一 “本土资源”是指所有的资源,还是仅涉及法的方面的资源,也可统称为法律文化资源。其中包括法律资源、法制资源、法治资源及法律技术资源等。苏力先生在《法治与本土资源》一书中说道“寻求本土资源,注重本国传统,往往容易从历史中去寻找,特别是从历史典籍规章中去寻找。这种资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去寻找。”可见苏力先生所指的本土资源并不限于法律文化资源,作者也赞成这种观点。

第二“本土资源”可以区分为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具有可消耗性,可再生性或不可再生性。对于物质资源来说,常常具有消耗性和不可再生性。例如,我国的经济形态已从自然经济形态逐步过渡到商品经济形态,从一家一户的家庭农业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体制。传统的经济体制及制度资源已被逐渐消耗殆尽,演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及商品经济形态资源,那么对于传统的经济体制资源来说,是否还对法治建设具有可利用性和价值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而对于法律文化资源等其他非物质资源来说,其是否还具有可消耗性呢?由于其本身的无形性,使得我们感觉到此类非物质资源属于精神世界的范畴,具有不可消耗性,但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外来文化与本土资源的冲突中,有些本土资源被异化了,一些本土资源在冲突中可能被“创造性地转化”为一种新的资源,还有一些外来文化由于自身的不完善及力量的薄弱而被本土化,但不管怎样,本土资源都或多或少地丧失了原有纯粹性,被外来文化侵蚀,甚至吞并。作者把其称为非物质资源的无形消耗。区分有形消耗和无形消耗的意义就在于,有利于从量的方面分析和理解本土资源的内涵。

第三 “本土资源”具有专属性、本土性及纯粹性,也即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所专属的,完全产生于本国,本社会的历史及社会的资源。苏力先生的“本土资源论”主张建设法治国家应寻求本土资源,注重本国传统,立足本国现实情况,提出要对我国法制建设进行反思。作者对其的研究态度并无异议,它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但苏力先生研究的并不彻底,忽视了本土资源,本国传统的真正内涵,哪些是本土资源及其数量多少,缺少这些基础要件,使我们不由产生“本土资源论”带有空中楼阁之感。其实,苏力先生对我国法制进程及其理论的反思只是一重反思,仅指出了它的表象特征,而未深入其根源及本质,为此我们仍须对本土资源进行二重反思,三重反思。也即本土资源的真实内涵,以及“本土资源论”的理论基础或是根源何在。从苏力先生的著作中,我们并未清楚看到关于本土资源划分的标准及界限,其中,所谓的本土资源也或多或少地包含了已经被无形消耗的本土资源,从中我们可以找到西方法律理论的影子,而并非纯粹的本土资源,更何谈本土性,专属性?

二 从量的方面来分析基于以上对本土资源质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按照严整的本土资源内涵来分析和判断哪些是真正的本土资源及数量如何。从另一侧面,具体,形象地丰富本土资源的概念,以致更完整,更全面的理解,由于本土资源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作者无法一一阐述,另由于该论题的在于讨论法治建设问题,应属于法律的范畴。因此,作者以法律文化资源为对象加以具体分析。

(一) 从价值层面-观念资源分析庞德认为,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即使是最粗糙,最草率或最反复无常的关系调整或行为安排,在其背后总有对各种相互冲突和相互重叠的利益进行评价的某种准则。①纵观我国法律文化的历史演变过程,首先从社会结构方面来看,传统的中国社会结构的一大特点是家与国同构或者说家国一体化,此种结构导致了国政的原型实际上是家务,国法是家规的放大,国家内乱或国民争讼是家内不和睦的延伸。其二,传统中国文明存在法自然传统观念,老子说:“人地法,地法人,天法道,道法自然。”②因此,人道,天道乃是一道,人地法地法天法然,归根结底是法和谐。法自然的文化不存在选择,只有效法自然,一切才能功成事满,违背自然,必然招致灾难。其三,从传统经济结构及基础来看,传统中国是一个自然农业经济的社会,生产力落后,自给自足,缺乏并未养成交换及商业习惯,商品经济因素,这种经济一方面形成人对自然的依赖,妥协关系,另一方面,也塑造了中国人直观、模糊、对称、整体(和谐)、妥协的思想特征。基于上述三方面的分析,我们不难推出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是追求一种和谐和无讼。因此,真正追求和谐与无讼的法律文化资源才是真正的本土资源。

(二) 从体制层面-体制资源分析首先,从法律体制方面来看,以刑为主,诸法合一。其主要法律形式有诰、誓、训、谟,范、刑、律等。从具体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找到两个重要的特点即大部分是刑法规范以及拥有极权的统治者亲自或授命他人颁布的规范。因此,也暴露了其“君权至上”,“专制集权”的精神实质。

其次,从权力体制及分配结构方面来看,虽然各个历史时期的国家机关的设置体制和权力结构并不尽相同。但自秦汉以后,所有的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均臣服于皇权,皇权的至高无上是通过法律来确认和体现的。司法和行政的合一以及司法不具有独立地位更进一步说明了所有大权都被国家政权者-皇帝牢牢控制着。

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中的体制资源体现了君权至上,集权专制的实质,其精神本质即是“人治”。因此,以“人治”为精神核心的体制资源才是真正的本土资源。

(三)从经济结构,体制及运行模式层面-经济基础资源分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结构及运行模式也在一定程度决定并影响着观念,传统,价值以及意识形态等非物质资源的取向与选择。为了便于全面理解本土资源量上的内涵,作者主要分析经济基础资源的具体内涵及变化。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社会始终以私有制为基础,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尽管其中也包括了一些交换、商业习惯等商品经济的因素。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经济以公有制为基础,实行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给我国经济,法制,文化等各方面造成了巨大损失。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解决了市场经济姓“资”姓“社”的问题后,市场经济终于在中国这片土地上落脚了。传统的自然经济基础资源已逐渐分化,消耗而为商品经济资源代替,不断退出本土资源的范畴。除以上论述的三种以外,本土资源还包括一些法律技术资源,法律典籍资源以及习惯法资源,这里不在一一阐述。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诸如经济基础等物质性资源由于客观情况的影响,逐渐消耗,而在量上不断减少。而对于观念资源、体制资源等非物质性资源却由于外来文化的侵入,即所谓“无形消耗”而丧失纯粹性,一些也在退出本地资源的范畴。因此,专属,纯粹的本土资源在西方强势资源的优劣对比中,进行着自觉或不自觉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消耗而走向衰弱。

“本土资源论”产生于法治构建以及法治现代化的领域中,因此,关于本土资源的讨论目的无非是研究分析本土资源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何在。也即本土资源的利用问题。在研究该问题之前,有必要弄清法治的内涵及内在要求。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给“法治”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即已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③由此,可得出法治的两个基本特征即法的普遍性和法的至上性。后来的西方法学家和一些权威的工具书在对“法治”一词的具体表达上虽然也存在着差异,但所理解的精神大意却是一致或相似的。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1)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产物。(2)法治的核心是国家不仅通过法进行统治,而且本身也为其所支配,即“以法律制约权力”。(3)法治的直接目标是取消专制与特权,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法治要求没有一切权力超越法律之上,即“法律至上”。(5)法治既是一种统治方式和手段,又是一种价值目标。④然而,反观我国法律文化的本土资源与法治精神实质及内在要求,存在着很的差异,甚至背道而驰。除了部分法律技术资源等一些较少或完全不反映阶级意志的本土资源尚存一定价值外,其余的本土资源对我国法治进程的可利用的数量及效果如何,显而易见。

二 法治建构模式

谈到本土资源其自然会引申到法治及法治建构模式的问题上。目前,我国在法治建构理论中存在三种观点。即“中体西用”,“西体中用”,“先中体西用,在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持“中体西用”的学者主张立足本国国情,注重本国传统资源,强调国家之间的差异性以及本国情况的特殊性,以本土资源为本体(理论框架),以吸收、借鉴、转化西方资源为辅,来建构我国的法治理论。持上述观点者实事求是的精神值得肯定,但他们仍停留在一重反思上,而未对问题追根求源,进行二重反思,三重反思,阐明本土资源的内涵及数量。因此,在面对一些诸如“本土资源是什么,有多少,可利用性怎样,能作为”体“吗?”等问题时,常常陷入尴尬境地,由此而建的“中体西用”的理论更无法站稳脚跟。而对于持“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观点学者,则是在西方资源与本土资源的强弱对比中的妥协,体现了他们吸收、借鉴西方资源的渴望,另一方面又担心在此过程中而带来的冲击和动荡。因此,他们便运用一种看似有理的“过程论”来掩盖这种理论基础的虚空。究其原因,其一,他们并没有正确分析本土资源的真正内涵,因而无法在中西法律资源的对比中作出明确的选择。其二,该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建立在中体西用上,试想在“人治”思想框架下,去发展我们所谓的“法治”,那我们的法律规范应体现“人治”还是“法治”呢?其精神实质永远摆脱不了“人治”的束缚。因此,以此建设我国法治也只能在“人治”的陷阱中越陷越深,更何谈转化到“西体中用”以及法治的建立和现代化?然而,对于持“西体中用”者,则是在中西法律资源的比较中,充分分析本土资源与西方资源的内涵,价值取向以及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而提出的反映在法治建构模式的理论。作者在总体框架上同意此种理论,但涉及某些具体问题上,并不完全苟同。希望能提出几点问题引出对传统“西体中用”理论的反思。

一 首先分析“西体中用”理论的可行性。

(一)从经济上看,目前我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形态已逐渐瓦解,商品经济形态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也已渐入正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客观上要求有充分完备的法律及法制来确认、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经济关系和市场秩序。在这一点上,我们是率先引进了西方的市场经济理论来建构我国的经济体制,模式以及运行方式,并不断减少差距,日趋完备,因而具有更多融通性和共性,从而也为法治领域中的“西体中用”理论奠定了经济基础。

(二)基于以上对本土资源概念质、量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中国传统本土资源在西方文化的冲突与影响下,进行着无形或有形的消耗,无论在本质,还是数量上,本土资源已无法在法治建立及现代化的过程中担任“主体”角色,而只能退到配角的地位中。

(三)从人的法律概念,法律意识以及法律传统去分析,由于国家之间具体情况的特殊性必然会在政治、经济、文化传统中产生差异。在目前状况下,中西的最大差异可能存在与人们的法律观念,意识以及法律传统方面。因此,也成为那些反“西体中用”理论者攻击的重心。我们冷静思考一下,首先,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我们中国人与西方人在人的本性方面是否有实质的不同?不管是孟德斯鸠为代表的西方哲学家主张的“人性本恶”论,还是孔孟主张的“人性本善”论,他们都不能否认人们心中对公正、民主、平等、自由、权利的向往,这些并不是西方人的专利,而是世界人民共同的普遍的价值追求。其次,造成我们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的深层原因是传统经济结构和专制集权的体制。最后,在我们人民的传统观念并非完全不存在公平、平等、民主、自由的因子。中国历史上有两次大规模的法律移植活动,第一次是1902年,沈家本受命大力改革旧律,移植大量西方国家的法律。第二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大量移植前苏联的法律,再加上历史上的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民主运动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对西方国家法律的移植,所有这些都在影响着国民的传统法律观念,启蒙法律意识,民主、自由、法治、权利的思想逐渐改变并支配着他们的行为。因此,进一步为“西体中用”理论被公众接受提供了观念基础。

二 对传统“西体中用”理论提出的几点问题(一)“西体中用”的时空条件合适性问题。也即在我们引进西法律资源时,应充分考虑到与目前我国国情的适应性问题。特别是与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的适应。而我们当前的“西体中用”理论并没有对这一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而是大量地移植西方现行的法律,构建西方的法治模式,从而带来很大的盲目性和急功近利性。其效果是许多法律无法得到实施。市场经济固然需要法治的保障,但不是法律越多越好,越先进越好。它存在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实良性互动的问题。反之,则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西体中用”理论应注意找到一个合适的接轨点。尽管当前西方的法律较为完善,体制也较为完备,但它并不是我国现在要找的接轨点。因为它所赖以存在的是成熟的商品经济形态,充分发展和积累的经济基础以及较为完善的政治体制。而这些并不是我国目前所具有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国情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刚刚建立,现代法治思想刚刚萌芽时期的社会背景有很大相似之处。因此,在我们建构当前法治模式时,更要着重考虑西方国家相应时期的法律规范,法治模式,避免盲目与国际接轨。而这才是我们所要找的合适的接轨点。

土地治理论文篇6

一 本土资源的内涵和理解

在市场经济及法治思想刚刚萌芽的的今天,各种学术理论观点的争鸣,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在中国的希望,但就在法治思想尚还幼稚的现阶段,这种思想的冲突似乎也给我国法治建设的道路,方向及方式等方面变的更加模糊和进退两难。特别是在涉及法治建构等根本性上,存在有关本土资源以及“西化”,“本土化”等理论的激烈交锋。作者力图在这些问题中有所创新,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近年来,以苏力先生为代表的学者提出“本土资源论”,为我国大规模移植西方的法律、法制打了一针镇定剂。我们暂且不论“本土资源论”的正确与否,但这一理论的提出确实也使不少学者和立法者冷静下来,对中国法制建设进程及理论进行反思。

无论是主张“本土资源论”的学者,还是反“本土资源论”的学者。似乎他们都未真正,正面,有意识的阐述本土资源的真实内涵,似乎在概念方面,双方已达成了共识。而作者认为,明确本土资源概念的真实内涵是创立本土资源论及本土资源的利用等相关理论的前提和基础,是其理论可能存在的逻辑起点。基于以上原因,作者着重从本土资源质、量两大方面阐述本土资源的内涵,并以此为基础论述相关理论。

一 从质的方面分析

“资源”在《辞海》中的解释为“生产原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 “本土”被解释为“原来生长地”。由此,我们不难得出本土资源的字面意义应“源于原来生长地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而引申开来,便会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分析:

第一 “本土资源”是指所有的资源,还是仅涉及法的方面的资源,也可统称为法律文化资源。其中包括法律资源、法制资源、法治资源及法律技术资源等。苏力先生在《法治与本土资源》一书中说道“寻求本土资源,注重本国传统,往往容易从中去寻找,特别是从历史典籍规章中去寻找。这种资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去寻找。”可见苏力先生所指的本土资源并不限于法律文化资源,作者也赞成这种观点。

第二“本土资源”可以区分为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具有可消耗性,可再生性或不可再生性。对于物质资源来说,常常具有消耗性和不可再生性。例如,我国的经济形态已从经济形态逐步过渡到商品经济形态,从一家一户的家庭农业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体制。传统的经济体制及制度资源已被逐渐消耗殆尽,演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及商品经济形态资源,那么对于传统的经济体制资源来说,是否还对法治建设具有可利用性和价值了呢?答案是否定的。而对于法律文化资源等其他非物质资源来说,其是否还具有可消耗性呢?由于其本身的无形性,使得我们感觉到此类非物质资源属于精神世界的范畴,具有不可消耗性,但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外来文化与本土资源的冲突中,有些本土资源被异化了,一些本土资源在冲突中可能被“创造性地转化”为一种新的资源,还有一些外来文化由于自身的不完善及力量的薄弱而被本土化,但不管怎样,本土资源都或多或少地丧失了原有纯粹性,被外来文化侵蚀,甚至吞并。作者把其称为非物质资源的无形消耗。区分有形消耗和无形消耗的意义就在于,有利于从量的方面分析和理解本土资源的内涵。

第三 “本土资源”具有专属性、本土性及纯粹性,也即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所专属的,完全产生于本国,本社会的历史及社会的资源。苏力先生的“本土资源论”主张建设法治国家应寻求本土资源,注重本国传统,立足本国现实情况,提出要对我国法制建设进行反思。作者对其的态度并无异议,它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但苏力先生研究的并不彻底,忽视了本土资源,本国传统的真正内涵,哪些是本土资源及其数量多少,缺少这些基础要件,使我们不由产生“本土资源论”带有空中楼阁之感。其实,苏力先生对我国法制进程及其理论的反思只是一重反思,仅指出了它的表象特征,而未深入其根源及本质,为此我们仍须对本土资源进行二重反思,三重反思。也即本土资源的真实内涵,以及“本土资源论”的理论基础或是根源何在。从苏力先生的著作中,我们并未清楚看到关于本土资源划分的标准及界限,其中,所谓的本土资源也或多或少地包含了已经被无形消耗的本土资源,从中我们可以找到西律理论的影子,而并非纯粹的本土资源,更何谈本土性,专属性?

二 从量的方面来

基于以上对本土资源质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按照严整的本土资源内涵来分析和判断哪些是真正的本土资源及数量如何。从另一侧面,具体,形象地丰富本土资源的概念,以致更完整,更全面的理解,由于本土资源涉及,,文化等诸多层面,作者无法一一阐述,另由于该论题的在于讨论法治建设,应属于的范畴。因此,作者以法律文化资源为对象加以具体分析。

(一) 从价值层面——观念资源分析

庞德认为,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它是法律所不能回避的。即使是最粗糙,最草率或最反复无常的关系调整或行为安排,在其背后总有对各种相互冲突和相互重叠的利益进行评价的某种准则。①纵观我国法律文化的演变过程,首先从结构方面来看,传统的社会结构的一大特点是家与国同构或者说家国一体化,此种结构导致了国政的原型实际上是家务,国法是家规的放大,国家内乱或国民争讼是家内不和睦的延伸。其二,传统中国文明存在法传统观念,老子说:“人地法,地法人,天法道,道法自然。”②因此,人道,天道乃是一道,人地法地法天法然,归根结底是法和谐。法自然的文化不存在选择,只有效法自然,一切才能功成事满,违背自然,必然招致灾难。其三,从传统经济结构及基础来看,传统中国是一个自然农业经济的社会,生产力落后,自给自足,缺乏并未养成交换及商业习惯,商品经济因素,这种经济一方面形成人对自然的依赖,妥协关系,另一方面,也塑造了中国人直观、模糊、对称、整体(和谐)、妥协的思想特征。基于上述三方面的分析,我们不难推出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是追求一种和谐和无讼。因此,真正追求和谐与无讼的法律文化资源才是真正的本土资源。

(二) 从体制层面——体制资源分析

首先,从法律体制方面来看,以刑为主,诸法合一。其主要法律形式有诰、誓、训、谟,范、刑、律等。从具体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找到两个重要的特点即大部分是刑法规范以及拥有极权的统治者亲自或授命他人颁布的规范。因此,也暴露了其“君权至上”,“专制集权”的精神实质。

其次,从权力体制及分配结构方面来看,虽然各个历史时期的国家机关的设置体制和权力结构并不尽相同。但自秦汉以后,所有的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均臣服于皇权,皇权的至高无上是通过法律来确认和体现的。司法和行政的合一以及司法不具有独立地位更进一步说明了所有大权都被国家政权者——皇帝牢牢控制着。

基于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中的体制资源体现了君权至上,集权专制的实质,其精神本质即是“人治”。因此,以“人治”为精神核心的体制资源才是真正的本土资源。

(三)从经济结构,体制及运行模式层面——经济基础资源分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结构及运行模式也在一定程度决定并着观念,传统,价值以及意识形态等非物质资源的取向与选择。为了便于全面理解本土资源量上的内涵,作者主要分析经济基础资源的具体内涵及变化。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社会始终以私有制为基础,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尽管其中也包括了一些交换、商业习惯等商品经济的因素。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经济以公有制为基础,实行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给我国经济,法制,文化等各方面造成了巨大损失。9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解决了市场经济姓“资”姓“社”的问题后,市场经济终于在中国这片土地上落脚了。传统的自然经济基础资源已逐渐分化,消耗而为商品经济资源代替,不断退出本土资源的范畴。除以上论述的三种以外,本土资源还包括一些法律技术资源,法律典籍资源以及习惯法资源,这里不在一一阐述。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诸如经济基础等物质性资源由于客观情况的影响,逐渐消耗,而在量上不断减少。而对于观念资源、体制资源等非物质性资源却由于外来文化的侵入,即所谓“无形消耗”而丧失纯粹性,一些也在退出本地资源的范畴。因此,专属,纯粹的本土资源在西方强势资源的优劣对比中,进行着自觉或不自觉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消耗而走向衰弱。

“本土资源论”产生于法治构建以及法治化的领域中,因此,关于本土资源的讨论目的无非是本土资源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何在。也即本土资源的利用。在研究该问题之前,有必要弄清法治的内涵及内在要求。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给“法治”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即已成立的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③由此,可得出法治的两个基本特征即法的普遍性和法的至上性。后来的西学家和一些权威的工具书在对“法治”一词的具体表达上虽然也存在着差异,但所理解的精神大意却是一致或相似的。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1)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民主的产物。(2)法治的核心是国家不仅通过法进行统治,而且本身也为其所支配,即“以法律制约权力”。(3)法治的直接目标是取消专制与特权,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法治要求没有一切权力超越法律之上,即“法律至上”。(5)法治既是一种统治方式和手段,又是一种价值目标。④然而,反观我国法律文化的本土资源与法治精神实质及内在要求,存在着很的差异,甚至背道而驰。除了部分法律技术资源等一些较少或完全不反映阶级意志的本土资源尚存一定价值外,其余的本土资源对我国法治进程的可利用的数量及效果如何,显而易见。

二 法治建构模式

谈到本土资源其会引申到法治及法治建构模式的问题上。,我国在法治建构中存在三种观点。即“中体西用”,“西体中用”,“先中体西用,在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持“中体西用”的学者主张立足本国国情,注重本国传统资源,强调国家之间的差异性以及本国情况的特殊性,以本土资源为本体(理论框架),以吸收、借鉴、转化西方资源为辅,来建构我国的法治理论。持上述观点者实事求是的精神值得肯定,但他们仍停留在一重反思上,而未对问题追根求源,进行二重反思,三重反思,阐明本土资源的内涵及数量。因此,在面对一些诸如“本土资源是什么,有多少,可利用性怎样,能作为“体”吗?”等问题时,常常陷入尴尬境地,由此而建的“中体西用”的理论更无法站稳脚跟。而对于持“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观点学者,则是在西方资源与本土资源的强弱对比中的妥协,体现了他们吸收、借鉴西方资源的渴望,另一方面又担心在此过程中而带来的冲击和动荡。因此,他们便运用一种看似有理的“过程论”来掩盖这种理论基础的虚空。究其原因,其一,他们并没有正确分析本土资源的真正内涵,因而无法在中西法律资源的对比中作出明确的选择。其二,该理论的逻辑起点是建立在中体西用上,试想在“人治”思想框架下,去我们所谓的“法治”,那我们的法律规范应体现“人治”还是“法治”呢?其精神实质永远摆脱不了“人治”的束缚。因此,以此建设我国法治也只能在“人治”的陷阱中越陷越深,更何谈转化到“西体中用”以及法治的建立和现代化?然而,对于持“西体中用”者,则是在中西法律资源的比较中,充分分析本土资源与西方资源的内涵,价值取向以及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而提出的反映在法治建构模式的理论。作者在总体框架上同意此种理论,但涉及某些具体问题上,并不完全苟同。希望能提出几点问题引出对传统“西体中用”理论的反思。

一 首先分析“西体中用”理论的可行性。

(一)从经济上看,目前我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形态已逐渐瓦解,商品经济形态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也已渐入正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客观上要求有充分完备的法律及法制来确认、维护和保障公平竞争的经济关系和市场秩序。在这一点上,我们是率先引进了西方的市场经济理论来建构我国的经济体制,模式以及运行方式,并不断减少差距,日趋完备,因而具有更多融通性和共性,从而也为法治领域中的“西体中用”理论奠定了经济基础。

(二)基于以上对本土资源概念质、量上,我们不难得出传统本土资源在西方文化的冲突与下,进行着无形或有形的消耗,无论在本质,还是数量上,本土资源已无法在法治建立及化的过程中担任“主体”角色,而只能退到配角的地位中。

(三)从人的概念,法律意识以及法律传统去分析,由于国家之间具体情况的特殊性必然会在、、文化传统中产生差异。在状况下,中西的最大差异可能存在与人们的法律观念,意识以及法律传统方面。因此,也成为那些反“西体中用”者攻击的重心。我们冷静思考一下,首先,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我们中国人与西方人在人的本性方面是否有实质的不同?不管是孟德斯鸠为代表的西方家主张的“人性本恶”论,还是孔孟主张的“人性本善”论,他们都不能否认人们心中对公正、民主、平等、自由、权利的向往,这些并不是西方人的专利,而是世界人民共同的普遍的价值追求。其次,造成我们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淡薄的深层原因是传统经济结构和专制集权的体制。最后,在我们人民的传统观念并非完全不存在公平、平等、民主、自由的因子。中国上有两次大规模的法律移植活动,第一次是1902年,沈家本受命大力改革旧律,移植大量西方国家的法律。第二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大量移植前苏联的法律,再加上历史上的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民主运动以及改革开放以来对西方国家法律的移植,所有这些都在影响着国民的传统法律观念,启蒙法律意识,民主、自由、法治、权利的思想逐渐改变并支配着他们的行为。因此,进一步为“西体中用”理论被公众接受提供了观念基础。

二 对传统“西体中用”理论提出的几点

(一)“西体中用”的时空条件合适性问题。也即在我们引进西法律资源时,应充分考虑到与目前我国国情的适应性问题。特别是与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的适应。而我们当前的“西体中用”理论并没有对这一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而是大量地移植西方现行的法律,构建西方的法治模式,从而带来很大的盲目性和急功近利性。其效果是许多法律无法得到实施。市场经济固然需要法治的保障,但不是法律越多越好,越先进越好。它存在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实良性互动的问题。反之,则阻碍市场经济的。因此,在“西体中用”理论应注意找到一个合适的接轨点。尽管当前西方的法律较为完善,体制也较为完备,但它并不是我国现在要找的接轨点。因为它所赖以存在的是成熟的商品经济形态,充分发展和积累的经济基础以及较为完善的政治体制。而这些并不是我国目前所具有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国情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刚刚建立,现代法治思想刚刚萌芽时期的背景有很大相似之处。因此,在我们建构当前法治模式时,更要着重考虑西方国家相应时期的法律规范,法治模式,避免盲目与国际接轨。而这才是我们所要找的合适的接轨点。

土地治理论文篇7

[9]王权典.生态农业发展法律调控保障体系之探讨[J].生态经济,2011(6):115121.

[10]桑东莉.论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保障[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4(4):5457.

[11]于华江,侯静.农地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6(6):3536.

[12]严厚福.再也不能重蹈覆辙――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问题[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238.

[13]宋才发,向叶生.我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探讨[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3033.

[14]任洁,王文美,黄智明.加快实施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若干浅见[J].福建农业科技,2003(6):3133.

[15]张昕,杨芳.产业承接地农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根源及因应对策[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2628.

[16]罗吉.我国土壤污染发展立法研究[J].现代法学,2013(11):6869.

[17]汪再祥.中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述评[J].法学评论,2008(3):3839.

[18]蔡守秋,李建勋.土壤污染防治法论纲[J].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8283.

[19]郭巍.环境立法将有较大的发展[N].中国环境报,20071030(4).

[20]李建勋.论土壤污染防治法[C]//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236238.

土地治理论文篇8

高校作为我国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肩负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使命。由于社会价值多元化,各种思潮此起彼伏,少数大学生贪图享受,失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这对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挑战。红色资源作为我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现代化建设中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其精神内涵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优质教育资源,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本土红色资源的运用现状

1.高校利用本土红色资源认识不足。目前,一些高校对红色资源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特有教育功能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本土红色资源在本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特有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鲜有高校把本土红色资源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内容融入教学体系之中、把校园红色文化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要任务来抓、把网络红色Y源阵地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要内容来建,亦鲜有高校设立专门经费开展本土红色资源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些都源于高校及其领导对红色资源的特有教育功能认识不到位,导致本土红色资源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不够。

2.高校利用本土红色资源挖掘不多。目前,有些高校虽说开展了红色资源教育活动,但形式比较单一,大多是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只是进行了简单的走马观花式的参观,忽视对红色资源所蕴含的真正内涵、精神和时代价值的领悟,没有充分发挥红色资源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鲜有高校对本土红色资源形成、发展的历史脉络进行清理,对其红色精神内涵进行挖掘,使本土红色资源体现出来的红色精神没有理论化和系统化,红色资源的育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没能使本土红色资源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鲜活素材。

3.高校利用本土红色资源保障不力。从2004年起,虽然国家规定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纪念馆、博物馆、烈士陵园等,对大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免票,但是对红色资源景区仍实行收费制,这就需要有充足的经费保障。据了解,目前只有少数高校为利用红色资源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设立专门经费。如果没有经费保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就不易充分发挥本土红色资源特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和作用。

二、本土红色资源的重要作用

1.有利于拓宽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引领大学生价值的载体,各高校始终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和“如何培养人”的思路,不断探索和创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方法。但当前在各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力点和结合点找不准、教育途径和方法固化等问题。今天的大学生思维活跃、思想开放,应开拓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手段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预期目标。红色资源作为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具有其他教育手段不可比拟和替代的教化育人功能和作用。如能把本土红色资源作为教育资源引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将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辟新的途径。

2.有利于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当前,各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努力解决其实效性,而红色资源蕴涵了崇高的理想信念、厚重的先进文化、丰富的革命精神、高尚的人格魅力,具有超越时空的强烈感染力、说服力、震撼力和强大的教育功能,对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德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具有重要的作用[1]。本土红色资源离学生很近,甚至一些真实的革命史实就发生在他们的父辈或祖辈身上。红色资源具有让革命事迹穿越时空、价值永恒和不可再生的特性,能让学生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他们情真意切地体会到革命先辈们为了国家解放、人民幸福不屈不挠、英勇奋战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革命精神、思想作风和优良品质,让他们真正地跨时空感受先辈们的艰苦奋斗经历、感人肺腑的英雄事迹,领悟每个红色资源背后的精神实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说服力和引领力。

3.有利于强化思政理论课教学的效果。在现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中,某些教师依然按照固有的教学方法,将学生定位于只是听课的学生,没有让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教学效果不佳。红色资源以事实为依据,以历史为主线,从不同角度真实记录了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真理的奋斗历程,其中蕴涵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精神,内涵丰富,寓意高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源泉[2]。通过利用红色资源所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可以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从课堂内延伸到课堂外,从历史联想到现实,从理论说教转为亲身感悟,让大学生真正领悟到什么是信仰的力量和顽强的精神,改变了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完善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增强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强化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

三、本土红色资源的运用途径

1.依托本土红色资源推进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开设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仍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红色资源作为一种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充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创新意识[3]。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04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大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这为本土红色资源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容、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作为高校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以课堂教学为切入点,对本土红色资源与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发挥本土红色资源的作用,丰富和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法,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各高校可以利用寒暑假或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本土红色资源地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如红色旅游、重走红色革命之路、重温红色历史等,也可以在现场举行特定的入党、入团和主题班会活动等,学习革命先辈的艰苦奋斗、不怕牺牲、信念坚定的革命精神,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体验性教学,让学生融入其中,让思想政治理论课变得有吸引力。

2.依托本土红色资源推进高校校园红色文化建设。校园文化是学校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及管理、生活等活动中,由学校主动倡导,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创造并认同的具有本校特色的一切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4]。高校应充分认识红色资源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以本土红色资源为着力点,重塑校园文化,打造校园红色文化,使大学生的思想灵魂在红色文化中受到深刻洗礼,提升精神境界。校园红色文化是高校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红色资源为内容,以红色精神为主题,通过各种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打造校园红色文化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5]。校园红色文化重点是推动红色精神全面融入校园,将红色资源中所蕴含的勇于开拓、艰苦奋斗、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等价值观念、精神内涵与大学精神相结合,在学校的各种实践活动中进行倡导,形成让全体学生自觉遵循的价值追求。

3.依托本土红色资源推进高校网络红色阵地建设。“网络是新时期传播红色文化和发挥红色文化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有效载体和途径”[6],随着数字化校园的普及,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除了进行线下教育外,还必须关注线上教育渠道,将网络作为现代技术手段,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网络具有资源共享性、便捷性、互有裕不受时间及地点限制的优点,高校应充分利用自身网络资源优势和大学生对网络使用的普遍性,加强与本土红色资源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红色资源教育网站,开通公众微博、微信,集中展现各红色资源基地承载着的革命奋斗历程,把重要的革命事件、重要的历史图片、重要的革命著作和重要的人物简介呈现给学生,开展红色纪念活动,开辟红色论坛,构建起“时时可得、处处可及”以红色精神为主题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在网络阵地建设上,栏目设计要考虑吸引大学生关注、参与和互动,要体现趣味性、知识性、思想性和教育性,让学生通过红色网络阵地建设实现环境熏陶,潜移默化,使其思想受到教育、得到深化,成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驱动力。

参考文献:

[1]张泰城,肖发生.红色资源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教学与研究,2010(1):72.

土地治理论文篇9

Abstract:"Tusi sports culture" is attached to "Tusi system", referring in particular to the physical form in the area ruled under the native chieftain system and formed in the period of Yua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On the basis of Tusi culture research, and integrating the Tusi system culture and traditional minority sports culture, the authors made a comprehens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 sports phenomenon in Tusi society from the special angle of sports discipline, proposed a new concept-Tusi sports culture, and further made an in-depth analysis of its theory concept,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structure and the core essence, laying theory basis for the research on southwest frontier minority national sports culture .

Key words: sports culture; chieftain system; Tusi sports culture system; southwest frontier

前 言

“土司体育文化”附属于“土司制度”而生,特指土司统治地区的体育形态,形成于元明清时期。本文在土司文化的研究基础上,将土司制度文化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整合,从体育学科的特殊角度对土司社会的发展进行全新的综合研究和解读,提出“土司体育文化”的新概念,是土司学与体育学的对接与转换研究,属于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土司制度属于特殊的历史产物,也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其存在的客观历史性是科学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对元明清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对当时的体育文化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本文对土司体育文化体系构建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史学意义。

“土司体育文化”属于创新名词,至今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概念。 但是“土司体育文化”是看得到却摸不到的东西,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和把握呢?这就需要我们对“土司体育文化”进行理论构建。回答究竟什么项目可以称为土司体育,土司体育的概念又是如何界定的,土司体育文化又是如何形成,其构成因素、本质是什么等诸多问题。带着诸多的疑问笔者先阐述文化这一核心主体,然后再循序渐进地深入探析土司体育文化的内在含义及结构,对数百年前的土司体育文化形态进行分析,试图阐析土司体育文化理论概念,构建土司体育文化体系。

1 土司体育文化理论概念阐析

要构建“土司体育文化”理论体系必须回到其本质核心要素“文化”上来, 什么是文化,文化的本质及其具体内容是我们首先应该弄清楚的问题。

1.1 文化

“文化”的概念是当代所有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石,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都离不开文化一词,19世纪以来人类学家、民族学家都对其做出了各自的界定。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博纳特・泰勒在《原始文化》(1871)一书中,创新了“文化”一词,并把它界定为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合体。这一整体概念的提出,是学术界公认较为权威的定义。但是学科不同,研究者的视角不同,对文化的解释有所差异。赵世林把文化与民族联系起来研究,认为文化概括总结了人类的历史与社会生活,是人类活动的历史记忆与符号表征,是一个社会的重要符号,各族人民创造的文化是人类共享的资源,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共同的文化遗产。目前学术界较为认同的意见为:“文化”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在民族学研究中对“文化”一词的表述更为具体:文化是人们在体力劳动、脑力劳动中所创造出来的一切财富,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以及人们所具有的各种生产技能、社会经验、知识、风俗习惯等。

1.2 土司文化

“土司文化”是从土司这个概念延伸出来的,附属于“土司制度”。“土司文化”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形成独特的无形产物,也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不仅映射了土司时代的政治特征,也属于历史文化符。其地域性、民族性、本土性使土司文化具有独一无二的社会文化特征,其封建性、等级性、传统性又给土司文化蒙上了政治文化的色彩。“土司文化”贯穿于元明清时期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是土司时期的社会物质生活、经济水平、科学文化、精神风貌、民族性格与体质的综合表现,能大致勾勒出西南土司长达数百年政治演变的历史痕迹,是中华民族珍贵的历史遗迹、文化遗存。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土司文化自然就成为不可分割的中华传统民族文化。

1.3 体育文化

“体育文化” 是文化的下位概念。19世纪“体育文化”一词由德国学者G.A.菲特提出,从此在学术界被广泛认可:“体育文化”是用科学和美的规律、生命的规律来解释文化的表现体。“体育文化”的概念是集中地反映人们对体育生活和体育现象的总体认知,指一切体育现象和体育生活中展现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能以理论逻辑的形式来反映体育客观发展的历史和人类对体育的认识。对于体育文化的研究,大而言之,指体育运动本身所蕴含的、围绕体育运动所形成的一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小而言之,又可指体育运动某一方面的文明因素。“体育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某一国家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反映,反过来又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其实“体育文化”是一种文化现象,伴随人们的身体活动而产生、发展、演变,反映了人类的智慧和思想、政治观念、道德标准、、价值观念等深层的文化理念;体现了当下主体社会文化的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诸多的意识形态,是社会风向标及精神象征。

1.4 土司体育文化

然而我们不能套用或直接借用“现代体育文化”的概念去定义土司体育文化,因为历史原因、统治阶级的异同、民族形态的变迁导致土司体育形态与其他体育形态不尽相同。为此,本课题沿袭学术界对“文化”解释的精髓理念重新构建 “土司体育文化”概念。

从文化形态来说,“土司体育文化”以土司统治者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出现在各种文化环境中,似乎土司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出现它的影子:在巩固土司政权时,它是土司统治者利用的武器;在土司军事战争中,它是强兵练武的主要手段;在土司宗教仪式中,它是保佑众生的法宝;在土司解决民事纠纷时,它是土司执法的标准;在土司庆功享乐时它是主要的娱乐手段。同时,土司作为一个中央朝廷在地方的行政职能机构,其统治者身负重责且具有双重身份―― “上需臣服中央朝廷的管制,下需安顺土民”。所以说,土司统治者在选择某项土司体育活动时,既要遵循中央朝廷的律令,又要符合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俗文化,形成了汉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相融的土司体育文化形态。

从文化范畴来说,“土司体育文化”同其他文化一样,不是独立的社会现象,不是游离于纷繁复杂的社会活动之外的人类活动,而是深陷在土司制度、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思想意识等社会历史因素之中。它为各种土司战争、节庆、祭祀、教化、娱乐生活服务,其影响力及出现频率是其他文化不能比拟的。另外,“土司体育文化”是土司体育在其发展过程中的文化反映,是遗留的历史体育文化符号,映射了土司时代的体育特征。代表着在特定时代、特定民族、特定统治阶级下的体育特征,是在土司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体育范式,标志着土司地区最高阶级的体育形态。因此,土司六百年的特殊历程创造了世间独有的“土司文化”,“土司体育文化”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一方面承载着“土司文化”,一方面又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的载体。

总体来说,“土司体育文化”是赋有特殊政治意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包括了土司统治者及其治下不同社会阶层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所进行的体育活动,是历史发展过程中创新性阶段体育,也是土司辖区社会特征、民族特征的缩影,直接呈现土司时期的体育文化历史现象。以上对“土司体育文化”的总体描述,表明“土司体育文化”的构成必须满足四个要素,且缺一不可:一是时间要素,土司体育项目必须存在于推行土司制度的元明清时期;二是空间要素,土司体育项目必须存在于西南土司管制地区;三是人物对象,组织者必须是土司统治者,实践者为土司统治者或当地土民;四是核心要素,土司体育必须符合统治阶级利益,服务于土司政权统治,而且既要遵循中央朝廷的令制,又要符合当地的民俗习惯。四个要素紧密联系,形成判断土司体育文化的重要标准(见图表1)。

综上所述,土司体育文化概念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概念:元明清时期,一种根据土司制度的需要,融合内地汉族文化和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而形成的符合当时主流社会需求的特殊体育文化。

狭义概念:土司制度在实施和推进过程中,土司统治者提炼、承袭、整合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同时还借鉴、吸收、融合外来体育项目(包含朝廷、汉族体育),从而孕育而成的服务于土司制度的民族体育观和一整套体育思想理念。具有军事特征、依附特征、阶级特征、独享特征、地域特征、包容特征、示范特征、行为特征、传承特征、变迁特征、民族特征、时代特征等。

2 土司体育文化的内涵结构剖析

构建土司体育文化理论,其价值在于突出土司制度在土司体育文化形成中的重要功能,其概念也在于揭示土司体育文化形成的一般规律。那么,土司体育文化有哪些要素构成?它的结构是如何划分的?或者说土司体育文化以怎样的形态传承?为了回答以上问题,笔者借鉴“文化”的四元结构主张,将土司体育文化以“行为文化层、制度文化层、物质文化层、精神文化层”四层次说来展开论述土司体育文化的内在结构。

2.1 土司体育的物质文化层

“物质文化层”主要指人们实践、生产、劳动所创造的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土司体育的物质文化层是指土司统治者利用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体育活动来维护土司政权所呈现的物质文化形态,目的是满足土司制度的需要,它是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载体,是整个土司文化存在传承的物质基础。例如,民国《永顺府志》卷二载 :“司治二里许,有教场坪,土人常驻于此处演武。又西北五里,有搏射坪,又北五里曰射圃,地势均较宽敞,土人每于此搏射。”史料中记载永顺土司司治外,有宽敞平坦的练武、射箭场地,从土民进行体育活动的硬件设施可以看出土司统治者对发展体育活动较为用心。又如,土家族土司建设摆手堂,是承载土司体育文化的基础设施;傣族土司制造各种具有特殊意义的龙舟,是龙舟运动的必备器材;藏族土司为四十八家锅庄提供赛马马匹;土司率领土民围猎,为“放山”者提供猎枪;傣族土司为赛龙舟提供奖品等等。这些都是土司体育活动的资源需求,被赋予了土司制度特殊的政治文化,形成了我们能看到、感知的表层土司体育物质文化现象,直接反映了土司社会中土司体育发展的状况,也展示了人们智慧、才能、价值、观念等一系列的客观物质载体,是体育发展中硬件设施的直观体现,也是体育文化发展水平的有力见证。

2.2 土司体育的制度文化层

制度是社会实践发展中人们的统一认识,也是相同地域的行为规范。“制度文化”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受人类的经济活动制约。在西南边疆土司辖区,以土司统治者的意志为主,土民们在进行体育活动时,潜移默化地形成了各种限制、规范、约束自我和他人的体育文化制度。土司统治下形成的特殊土司制度,纵观其特征可概括为:成文法、习惯法兼收并蓄,既有土司府衙所颁布的成文法影子,又有大量不成文的习惯法。立法依据多为数百年来形成的并被公众所默认的传统规范。主要是遵循国家制定的法令,还要依据民间存在的习惯法规,自行制定一些规则用于调整其内部关系,这样的制度惯例也如法炮制在体育行为中。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土司体育文化,是统治阶级的政治需求所决定的,导致土司体育的参与形式、裁判规则都反映出强烈的阶级性。也可以理解为在土司制度统治下人们受土司政治、文化、经济的影响约束,常年养成的参与体育活动的风俗习惯、传统礼仪、社会组织形式、规范习惯、竞赛制度、法规等。

例如,《孟连宣抚司法规》三十条规定:两人争吵闹事,谩骂无斗殴流血,经土司议事调解无用,各有各理,且不相让,就由“召龙帕萨”组织斗鸡比赛,以斗鸡比赛定输赢,输者向赢家赔礼道歉,以后不得再有纠缠。孟连宣抚司法规,规定傣家人每次遇到相互间争水、争地等纠纷,土司便用斗鸡来决定结果,避免了撕杀,防止了纠纷动乱,保证土司区长治久安。傣族土司在判定百姓纠纷时采用斗鸡的体育方式来解决,且人人信服,并愿赌服输。这样的风俗定制形成了常年固有的土司体育的制度文化。另外在《南甸土司刀氏谱序》有载:“……正恐木不知所生,水不知所由出也,龙舟之制于本源之地,司民所得……”由以上的“舟之制于本源之地”说明土司统治者认为赛龙舟是傣族先民的“根”及“源”,是土司、土民必须得到的恩惠,定制不容置疑。

可见,封建土司统治者经营下的土司体育文化有着较为深固、鲜明、专制的制度文化,影响限制着土司地区不同阶层的体育形态。

2.3 土司体育的精神文化层

精神文化是指人们的文化心理,如政治思想、道德、伦理、意识等看不到、摸不着,却又是核心理念的意识形态。土司体育的精神文化层面是土司体育文化形成的精神创造部分,受土司政治制度的需求要挟,终极目的是为了维护土司制度,是土司体育文化得以发展承袭的主导因素。

土司统治者的体育意识理念及体育目的是土司体育发展的原始动力。例如,土司统治者需要军事体育来练兵打仗、保疆卫国,于是民族武术、骑射、板鞋、象术等土司军事体育成熟发展,备受重视;土司需要世袭统治大权,必须先保证百姓身体健康,便借用民族武术、丢包等民间体育来增强百姓体质,以保“安居乐业、民平境安”;土司需要缓和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双方的关系,就利用节庆祭祀中的东巴跳、嘎光、锅庄舞等土司武舞体育来安抚民心,举办组织顺应民情的体育活动,解决矛盾冲突,从而为维护其统治地位保驾护航。因此,土司体育的精神文化层面更多是呈现了土司统治者的体育理念与价值观。土司体育理念就是统治者利用符合自身利益的体育活动来维护统治的一种意识观念,始终代表着土司统治者的统治思想,以及最大利益化。

2.4 土司体育的行为文化层

行为文化层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以礼俗、民俗、风俗等形态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生产形式及各种风尚习俗,能促进文明、文化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经验及创造性活动。通常也可以把生产力称为“技术行为”,语言称为“符号行为”,伦理称为“政治行为”。那么,在行为文化中加入体育元素,形成“体育行为文化”在本质上体现人在各种体育文化行为中形成的行为风尚,是一种基于主体的体育自觉行为、学习行为及仿效行为。

土司体育的行为文化还充分体现在土司体育项目技能、技术形成及演练过程中。例如土司军事体育中的“土司兵法”或曰“岑氏兵法”。据史书记载,土家族土司曾将士兵置于虎栏之中,以训练其战斗力:“其兵素皆练习,闻角声则聚,无事则各保关琛?重十六斤,衬以厚絮,如斗大,甲重者数十斤,利箭不能入,火枪大百步,一人搏虎,二十人助之,以必毙为度,纵虎者重罚,猎他兽亦如此,得擒,则倍赏当先者,务必擒之战亦如之。”其法以围猎为例,把敌人当作老虎,训练士兵如何同心合力把老虎打死,并将此法称为“土司兵法”运用于战争之中。这种较为特殊且残酷的土司军事体育训练方法,就是土司体育行为文化中土司社会发展的经验及创造性活动,隐藏着土司统治者专制野蛮的行为文化特征。

因此,土司体育文化研究属于典型的行为文化模式研究,体现鲜明的体育行为风尚,不但强化了土司体育的形成模式,还能形成符合当下土司制度的行为模式,形成良性互动,对土司及治下百姓生理、心理健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论述土司体育的“物质文化层、制度文化层、精神文化层、行为文化层”,使我们由表入里,由浅入深地揭示了土司体育文化的脉络细节。首先,从物质文化层审视了土司体育文化表层形态,然后通过制度文化层过渡到核心层面――精神文化层,逐层剖析土司体育文化的标准、价值、目的及意义。最后,行为文化层表明了土司体育文化独特的体育形式及习惯行为。四者的关系辨证而独立,形成相互转化、相互交织、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四位一体结构图,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清晰地向我们呈现了土司体育文化的精髓及符号。

3 土司体育文化的外延形态界定

土司体育文化的外延是指土司体育文化所包含的对象、数量或范围。在西南土司区广泛流传的土司体育活动,由于地域特征及民族特征,与当地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重合的几率相当大;同时又由于时代特征,与古代体育史的研究“时间段”相重合。例如,傣族武术既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也属于古代体育史的研究对象,它还归属于土司体育范畴。因此,土司体育文化的外延范围模糊不清,要弄清其外延形态,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弄清“土司体育”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这三个纵横交错且各不相同的名词概念。

3.1 古代体育

“古代体育”是指从原始人开始直立行走到鸦片战争以前(1840年)的漫长历史时期中,中华民族体育实践活动总和。《中国体育通史》把中国体育发展的历史划分为中国古代体育、中国近代体育、中国当代体育。其中,中国古代体育按照年代划分(从史前社会-1840年),分为原始社会时期的体育史,奴隶社会时期的体育史(夏、商、西周、春秋),封建社会时期的体育史(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元、明、清)。古代体育史研究时代性强,均以时间为研究链条。

3.2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相对于中华民族传统体育而言,指我国除了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它文化内涵丰富,历史悠久,是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但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定义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1986年9月在新疆举行的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学术研讨会,参会者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首次做了研讨,会上基本有几种看法:

第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各民族世代相传,具有民族特点的各种体育活动的总称;

第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继萌芽体育后,在古代体育基础上延续下来的农牧时代的产物,因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指近代体育传入之前,我国各民族就已经有的那些体育活动;

第三,凡是目前在一些民族地区仍然在流行的,具有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包括自娱活动)内容都属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范围;

第四,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三性进行概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必须是各少数民族世代相传、具有典型民族特征、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的w育活动。

3.3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土司体育”辨析

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土司体育”三种体育形态的地域存在空间来看,土司体育产生于西南边疆地区,其生态环境也是盛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的地域空间,三者都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繁衍生存,具备共生条件。从研究时间段来看,古代体育研究的历史过程必然包含元明清时期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现象,而本课题特指的“土司体育”只是被大家忽略了。土司体育研究也属于体育史的研究,只是加上了特定的历史政治因素――“土司制度”。土司体育实际就是研究土司统治者如何利用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来巩固政权的。因此,可以说土司体育研究是对附有特定土司标签的古代体育、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政治差异研究。分析完三者的属性,再来回答之前的问题“傣族武术的归属”,就容易多了。“傣族武术”是傣族先民世代相传,共同创造的民族活动,必定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同时它又存在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这样看就属于古代体育,而且“傣族武术”在傣族土司统治期间,被傣族土司利用,服务于土司统治阶层,因此,是土司体育项目。

可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古代体育、土司体育三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千丝万缕的“亲缘”关系,互不分离,但又不能笼统混为一谈,彼此之间又有明确的概念甄别条件及明显的特征区分。

4 土司体育文化的核心本质辨析

本质即事物中质的内在规律性。找到事物的本质,是我们界定一个概念定义、一个名词内涵的关键。因此,要找到“土司体育文化”的内涵,必须先确定“土司制度”的本质。

封建王朝对西南边疆实行土司制度,“以夷制夷”的统治其实质是封建王朝伙同土司联合统治,使治下的少数民族群众受到双重压迫剥削。中央朝廷利用土司在少数民族中的影响和势力,建立和巩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而土司统治者也需要借用中央朝廷的封号和威慑力量,来提高自己的地位,以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这就是土司制度的本质所在。因此,归顺朝廷,且得到朝廷的认可,独自为政,是土司本质的特征。这样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依附在土司制度上的“土司体育文化”也必须兼备这样的本质属性。土司统治者借鉴、利用土司体育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这就是土司体育文化的本质内涵。土司体育必须有利于统治集团,如侵犯到土司统治者的利益,必然被抵制。“东巴跳”就是典型的例子。纳西族的宗教祭祀武舞“东巴跳”是纳西土司招魂驱妖、超度亡灵等各种重要节庆祭奠都必用的祭祀节庆仪式,但到了明代,纳西木氏土司对东巴跳采取了排挤抵制政策。追其缘由,主要是因为东巴教对木氏土司政权带来威胁,抵制东巴跳也是对东巴教势力的强行削弱。《东巴经》有记载:“东巴教传统的神,主神是指土酋和官,笨神是指东巴教徒。”土司和教主都尊为“神之列”,两者的地位趋于平等。东巴祭师享有与土司地位同等的特权,再加上其参政职能、世袭制度,严重妨碍了土司的独统意志,威胁到土司的集权组织。木氏土司只能对东巴教采取压抑和削弱的方法,限制东巴跳的发展。土司统治者对东巴跳“有益用之,无利剔除”的态度,就是土司统治者的体育理念。

另外,课题从没有“土司制度”就没有“土司体育文化”的假设角度来阐释“土司体育文化”的形成原因,从土司社会的特殊背景来了解土司体育文化的实质。这样来看,土司体育文化最原始且最重要的内涵其实是依附本质,其产生、发展、消亡,都必须依附在土司制度之上。“土司制度”居主要地位,“土司体育”居从属地位,土司体育受土司制度的影响和控制,前者依附于后者。土司体育的产生、演变、发展、消亡是以土司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军事的需要为基础的,为其服务,并且受土司统治者的主观意识控制和支配、制约。这些特性自然就凸显了土司体育文化的本质内涵。

可见,土司体育文化的内涵本质是土司统治者对土司体育的推行或禁止以及所采取的一切体育制度措施,其根源在于土司统治阶级依据自身根本利益进行主观的判别,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就被借鉴、利用,以此达到政治利益,无利或侵害到统治阶级利益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就被牺牲、制止,这不能不说是土司制度的政治祸害,这也是土司体育文化的本质内涵决定的。

5 小 结

本文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土司体育文化理论进行详细论证,把“土司体育文化”定性为: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贯穿于元明清时期,多以战争军事体育为主,是土司贵族及其治下不同社会阶层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进行的少数民族体育历史现象,它与土司社会的众多社会活动紧密相连,甚至其产生、消亡都与土司文化息息相关。从体育学科的特殊角度ν了旧缁岬奶逵现象进行全新的综合研究和解读,提出“土司体育文化”的新概念,并对土司体育文化的理论概念、内涵结构、外延形态、核心本质进行深入的探析研究,为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土司体育文化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瑜珊.文化走出去与复合型翻译人才培养研究[J].科技信息,2013(12):50.

[2]徐平.当前中国的文化建设问题[J].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05(1):14-19.

[3]林耀华.民族学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7:384.

[4]赵世林.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论纲[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

[5]李绍年.文化、宗教与翻译[J].语言与翻译,1990(1):37-42.

[6]蓝武.元明清时期广西土司制度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05.

[7]成臻铭.清代土司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人类学观察[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12.

[8]方征.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学概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9]雷扬.体育文化传播的现状问题[J].新闻前哨,2009(12):92-94.

[10]张延庆.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20.

[11]周西宽.现代体育概念的几个问题的探讨[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4(4):1-6.

[12]宿彦军.论现代体育文化发展的价值意蕴[J].考试周刊,2010(34):149.

[13]黄聪. 中国古代北方民族体育史考[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

[14]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孟连宣抚司法规[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33.

[20]石亚洲.古代土家族军事制度浅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2):107-109.

[15]项红军,刘英林,刘芦萍.论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发展历程[J].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4(5):42-44.

[16]杨向东.中国体育通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8:3-4.

土地治理论文篇10

随着我国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关于课程改革提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就是课程资源。所谓课程资源是指课程要素来源以及实施课程的必要而直接的条件。课程资源在结构上可分为校内课程资源和校外课程资源。校内课程资源指除教科书之外,还包括教师和学生以及师生本身不同的经历、生活经验和不同的学习方式、教学策略都是非常直接的课程资源,校内各种教室和各种活动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校外课程资源,主要包括校外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多媒体资源、乡土资源、家庭资源等等。乡土资源是指生活在一定地域的人们受到该地域长期发展形成的历史、人文、地理、经济等多方环境的影响,经过长期的历史实践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产物。它既包括具有地方特色精深的载体,如当地特色建筑,独特自然景观,反应地区历史的图书馆、纪念馆以及当地杰出人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同时也涵盖了隐性的地方特色精神以及理念,如当地人们的思维方式、道德规范、风土习俗等。乡土文化与当地的人们息息相关,因此把乡土资源融入高中的思想政治教学方面具有很大的教育意义。黄浩森对乡土课程资源概念的理解最具代表性:“乡土课程资源是指师生和学校所出的某一具体行政地区范围内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和其他方面反映了文化心理学和一系列的积极意义和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当地的历史、地理、生态、文化、习俗,人物和风情。生活经验和社会科技进步等能促进教育课程目的实现的物质和非物质因素”。对于学生如何学习的方面,乡土资源是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一直能感受到的文化,学生经常接触因此很容易产生共鸣。兴趣是学习的内在动力,也是学习动力的来源,因此学生对于学习家乡文化所表现出的较高的积极性正是我们教师把乡土资源带入课堂非常可靠的保障。因此,在思想政治教学中合理开发和利用乡土课程资源,无论对教师的专业技能培养还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建立健康人格的培养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二、乡土课程资源在思想政治教学中的应用原则

乡土课程资源在高中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思想政治教学课堂中利用乡土课程资源具有很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但是面对内容如此广泛的乡土资源该如何合理利用,利用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都是这的我们思考的问题。因此,我们在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中合理利用乡土课程资源,需要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一)适时性原则

高中思想政治学科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及时反映国内外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同时也是与时俱进的,所以采用的乡土课程资源也一定要努力反应社会现实、体现时代特征,这样才具有更强的生命力。我们的教育教学应该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实际社会出发,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学生自身出发,引导学生注重现实社会。在教学中充分利用乡土课程资源,及时补充反应地区建设和发展的新成果、新情况,围绕高中思想政治课中的某一章节、某一框题岁学生进行知识、能力、态度等综合素质的教育。培养学生重视身边的事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现时社会现象,探讨社会热点,从而不断发展自身素质。因此,教师既要传授理论知识,又要分析当前时事热点新闻和地区建设发展的新成果,因地制宜的把这些资源与教材知识融汇在一起,更有效的使学生对政治课堂产生积极性。同样,对学生来说,也是有效融入社会、了解社会、参与社会并提高学生社会实践的前提与保障。

(二)德育性原则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指出:“高中思想政治课,要引导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终身发展奠定思想政治素质基础。”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乡土课程资源的广泛运用,不仅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重要体现,也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实现思想政治课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教师应注意很多未经确认的、民间流传的小道消息不宜引入课堂中,所采纳出引动到课堂的乡土课程资源务应递正能量,并且能体现新时代党和国家的精神。因此,引用乡土课程资源,既要传授学生知识,提高学生理解知识的能力和素质;又能正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教师应充分挖掘材料中的德育因素,放大其德育效果,发挥材料的德育功能。

(三)适度性原则

乡土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因地、因时而异,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虽然乡土课程资源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具有重要价值,但并不意味着每一章节、每个问题甚至每个知识点都要运用到乡土课程资源,不是对乡土资源的简单累加或者机械重复。因此,乡土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必须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目标,正确地选择乡土资源,有针对性地提炼出有德育价值的课程资源,使其能有效的辅助完成教学任务,集合高中生的学习特点适应高中生的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四)特色性原则

乡土课程资源的特点是地域性极强,因为中国地域辽阔所以不同地域之间的乡土资源在种类、结构、形式等方面都有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乡土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应用要从具体的实际情况出发,展示不同地域性的文化特色。比如,思想政治课中乡土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在过程中应尊重民族性差异,我们都知道中国有五十六个不同的民族,而且不同民族都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在开发资源是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民族的文化差异;或者那些经济发展水平不是非常高的地区学校应加重对美丽自然资源、红色人文资源、历史遗迹等的开发与应用。这些更要求思想政治教师要具有创造性和发现的精神,并且收集乡土课程资源必须坚持特色性原则,一定要满足于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地域的学校对乡土课程课程资源的要求。

三、乡土课程资源在思想政治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一)发挥教师在乡土课程资源应用中的主导作用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要组织者,如何更好的应用乡土课程资源是对于一节有效课堂来说至关重要的。因此教师要树立开放的乡土课程资源观,要不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并建立本地乡土课程资源库,才能更好的提升自身素质,上好每一节思想政治课。

1.教师应树立开放的乡土课程资源观

课程资源是指课程设计、编制、实施和评价等整个课程发展过程中科利用的一切人力、物力以及自然资源的总和。课程资源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讨论教师在进行教学过程中的选择什么样的资料扩充学生知识,补充教材。而教师作为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者,必须树立开放的正确的课程资源观,主动积极的发觉身边的一切可利用资源,能够跳出教材和文本去发现更多更有价值的资源,使其与课堂教学和知识内容有效的结合,认识课程资源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乡土课程资源作为最贴近学生生活的校外课程资源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教学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教师应积极补充乡土课程资源的理论知识

教师对乡土课程资源理论知识的缺失就限制了乡土课程资源在教学中的开发与利用,也影响到新课标理念的落实。作为专业的在高中思想政治老师必须拥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重视身边的事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现时社会现象,探讨社会热点。巧妙利用本地的经济、历史、地理、人文资源,融入到思想政治课堂教学当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教师之间要建立乡土课程资源库

教师作为课程资源的抉择者和操纵者,应积极主动地利用乡土课程资源并强化这种意识。而建立乡土课程资源库就需要各年级的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和日常生活中把积累的乡土课程资源整理、归纳,教师们之间相互沟通,建立一个完整的资源库,有利于共同发展和完善校外课程资源。

(二)调动学生参与乡土课程资源应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把乡土课程资源应用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对学生的实践水平与探究能力都有着很高的要求。就是使学生更了解自己生活的环境,并在这个过程中培养热爱家乡的清洁,使学生了解时事新闻,还可以与教师一起搜集与家乡文化有关的材料,提升学习的积极性,化被动为主动,在实践中升华情感,熏陶自身。

1.在课堂教学中开发和利用乡土课程资源

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主要是通过授课的形式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的素质,要求教师克服枯燥无味的单纯讲义式的呆板教学形式,更好的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要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及其手段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学习兴趣以加深对政治理论概念的理解。思想政治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依据学生的状况和教学需要,应合理恰当的运用乡土课程资源,运用多种课堂教学手段活跃课堂气氛,思想政治教师在教学中可采用小组讨论、情景表演、社会调查、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思想政治课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2.在课外活动过程中开发和利用乡土课程资源

在新课程教学中,特意强调了要以学生的主体地位并注重学生体验探究的过程。因此,思想政治教师需根据教学内容是适当情况下组织学生走出教材、走出课堂,运用当地的乡土课程资源参观当地的纪念馆、自然景观、红色革命遗址、教育基地等,教师要指引学生在探索发现中求得知识,使学生在走访调查中自己感悟与体会,共同开发政治课中的乡土资源,亲身感受当地丰富的乡土文化培养学生热爱家乡。此外,还可以通过课下布置拓展性作业来利用当地乡土课程资源。拓展性作业是对教学内容的一种延伸和拓展,学生自己动手收集资料、做调查研究、归纳整理资料内容、亲手操作手工制作、设计创新。将乡土课程资源布置到作业中,改变了以往作业繁多又枯燥无味只走形式的状况,实现了新课程标准中强调学生应主动体验与过程的要求,也锻炼了学生亲自动手的实践能力。

四、总结

乡土课程资源的应用是提高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并施展其特有的魅力。因此,在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对乡土课程资源的应用要因地制宜,要通过教师对教材的文本转化,课堂教学中的渗透,开展课外实践活动以及布置拓展性课后作业等形式把乡土课程资源有机的融入进课程教学体系中,并注意选用材料的适时性、德育性、适度性和经济性,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拓展教学空间、丰富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资源品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乡土课程资源服务与地方教学的优势和作用,才能更大限度地提升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时效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标准[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1.

[2]邹立莉.对区域文化资源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思考[J].昭通学院学报.2014(04):90-95.

[3]潘英福.浅谈本土红色资源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应用价值[J].教学探新.2011(07):44-45.

土地治理论文篇11

农村土地问题一直是我党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农村土地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成败。“三农”问题的核心和根源也是农村土地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如何进行,运用什么来凝聚和引导成了当今的热点问题。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历经了从政策主导到法治主导这样的思路变迁。农村改革是按照土地制度改革为主线进行的。但前两次农村无一例外都是政策引导下的产物,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理论根源是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的进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没有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作支撑。当前,法治取代政策成为了党执政兴国新的理念与工具,农村有了新的契机。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主导时期(1978―2000)

这一时期处于新型农村土地制度的确立时期,的指导性文件一般是“中央一号文件”或者是党的决议文件。虽然在宪法的修正案中有所提及,但也只是一语带过,并未有完整的农村法律出台。这一时期,党通过政策初步构建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土地制度框架。在2000年的宪法修正案中明确了土地征用可以采取征用和征收两种形式。正是在根本性大法宪法中的规定,使得我国农村进入了新的法制时期。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法制并存的时期(2000―2007)

这一时期土地承包制度在立法上予以明确规范,但中央一号文件等政策规范继续在农村改革中发挥巨大主导作用,土地征用制度、农村建设用地制度中的矛盾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农民转型等一系列因素而日益凸显。《农村土地承包法》在2003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土地制度正式确立。在2004年第三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法治主导时期(2007―)

在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为农村的法治主导时期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2014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继续深化了农村。虽然我国农村在理论划分上进入了法治时期,但由于我国地域性差异以及法治时期的过程性差异的客观存在,进入了法治时期既不代表法治共识被所有人接受也不代表解决了所有的问题。这一时期,法治共识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新的治理模式。法治共识取代政策、法制模式体现出自身的优越性,是最能统合改革分歧、最能为各界所认同的最大共识。改革需要法治共识,由于改革共识是针对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改革发展中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而提出的战略方针,是一种获取绝大多数民众认可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二、农村的困境

党引导农村将人民意志上升到国家意志的程序中面临着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理论问题困境包含对农村集体所有权的虚位性的追问及法律的权威缺失等问题,实践问题困境包含土地政策的“有法不依”及相应的法律权益无法落实等问题。

(一)农村的理论困境

1.农村立法缺乏权威性

在我国,围绕着农村土地所产生的大量矛盾与利益博弈,都与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权威有关。涉及农村土地大多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之中的一些条款,但这些条款的可操作性还有待提高。在法律实践中,有些时候是靠地方政策运作,甚至可能是一村一政策。以农村确权颁证工作为例,据媒体报道,“十七届三中全会提过现有的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因此有些地方的承包证在承包期限一栏就写着‘长久不变’几个字,而这在法律和制度上都还没有具体规定”〔1〕

2.农村中土地所有权虚置

现行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虽是兼顾国家、集体、农民各方利益的制度安排,但在中国的很多农村地区实际处于虚置状态。〔2〕因而,我国农村的理论困境主要体现在对土地所有权虚位的讨论上,即由于集体所有权的虚无对的理论发展产生了抑制。由于现行集体所有权利的虚化和权利主体的模糊性质,农村土地在集体所有的外衣掩盖下,成为政府和利益既得者权力寻租的后花园。〔3〕基于农村土地所有权设置的虚位性,必须改革土地的产权制度、完善土地所有权的改革方案。

(二)农村的实践困境

1.农村土地政策问题上的“有法不依”

在基层,人为因素导致的违法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在现行的制度中,村集体仍然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一级载体,拥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地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权利,对全村土地的调整、分配、转换和负担等享有决定权。〔4〕虽然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30年承包期内不允许进行土地调整,但事实上却是“一些乡村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强迫流转,侵犯了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有的把土地流转作为乡村收入的手段,与民争利,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强行将农户的承包地长时间、大面积转租给企业经营,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有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5〕

2.农村的法律新型权益无法落实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户自身产生了分化,新型的产权关系虽然建立了,但是土地流转市场等新型权益的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实践层面的认可。在当前土地所有制的框架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影响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的关键因素,也是地权是否稳定的关键因素。〔6〕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涉及土地流转的法规上限制性太强,缺少自愿性的谈判协调机制和利益激励机制,这就极大的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

三、如何在农村中践行法治共识

未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必须考虑现有的现实条件,可操作性以及思维上的误区。农村的主逻辑应该是法治框架内的改革,法律是改革不能突破的底线。将法治共识贯彻到国家、社会及公民三个层面,势必对解决农村中的理论与实践困境,对推进农村的进程大有裨益。

(一)国家层面:围绕树立法律权威的法律共识

1.国家要贯彻共识树立法律权威

《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虽然奠定了农村经济长久发展的法律基础,但是在涉及农村土地的转让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方面,需要制定更加清晰的土地产权法,对使用者、转让者、收益者、处分者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只有明确的产权制度,才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外,国家还要整合土地资源,量化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制定《农村产权管理交易办法》,完善土地监管机制。制定完善的土地权利程序法和实体法,划分明确权利的界限,才能树立我国的法律权威。

2.中国语境下的探究集体所有权的共识

关于集体所有权的讨论,都要放在中国语境这个大前提下来讨论。中国农地集体所有权的塑造实践是一个试错过程,其基本的行动模式是“问题―回应”,通过社会问题反映出农地所有权制度与实践之间的冲突,通过调整相关政策回应实践需要;在实践中试验新的制度规则成效,再将成熟的制度规则转化为法律制度规则。〔7〕农地所有权形态的合理性判断标准不应该是理想化的理论模式,而应该是能否回应中国具体历史环境中的地权矛盾与调整诉求,能否解决面对的社会问题。〔8〕因此,大谈特谈集体所有权的理论问题而忽视对实践问题切实研究是国内理论界的通病,农民要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而不是口惠而实不至。

(二)社会层面:增强社会组织的福利保障功能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多、东中西部区域差异过大等因素导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落实。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是与相应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是一个历时性的过程。我国有9亿多农民,农村事关整个改革的成败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此,在农村中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利益,保障农民的权利。不可否认,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际上是利益的再分配,因而,在相关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设计上应围绕农民土地权利的实现和社会公共政策之间的平衡而展开。

(三)公民层面:农民树立起依法保护自己土地权利的法律共识

1.农民要坚定法治信念、诉诸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农村中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利益,保障农民的权利才是当前农村的最大共识。只有将这个共识置于法治共识的大前提下,农民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大保障。无论是相对于基层政府还是征地的利益集团或者组织,农民始终是弱势的一方,无论是动用社会资源的力量还是进行利益博弈的能力上都有很大的差异。但农民要坚定法治信念,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对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

2.农民要提高自身素质、锻造法治思维解决困境

农民问题,核心就是解决农民的生存权、发展权问题,农民的受教育权、就业权、土地的收益权等等都需要国家和社会凝聚法治共识并落实法治共识的成果。一方面,我国务农农民的职业化程度低,无法形成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非农农民希望市民化的愿望非常强烈。但是,我国农民的整体素质低是造成我国农民无法转型和融入市民化的重要原因。因此,就农民个人而言,应发挥自身的内在作用,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提升市场化水平,增强就业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

〔参 考 文 献〕

〔1〕农村法治建设应该以土地为重点〔N〕.法制日报,2014.

〔2〕刘永佶.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01).

〔3〕赖丽华.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变迁及改革展望〔J〕.江西社会科学,2009,(10).

〔4〕丁任重,倪英.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J〕.学术研究,2008,(01).

〔5〕中共中央关于做好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Z〕.新华社,2002.

土地治理论文篇12

所谓思想政治理论课本土教学资源,是指高校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践中,在本土区域内可用于课程教学并有利于课程教学目标实现的一切素材和条件。①

下面我们以笔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安阳及其周边地区为例来对本土教学资源的主要来源进行分析探讨。

1、历史古迹

历史古迹是古代人类文明的遗产,是历史上先人创造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物质遗存。安阳历史悠久,是古代中国的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历史文物古迹很多。在安阳最著名的古迹,首当其冲的就是殷墟。殷墟是世界文化遗产,是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的诞生地。殷墟是名副其实的地下文物宝库。这里出土了15万片甲骨和数以万计精美的青铜器、陶器、玉器、骨器、宝石制品等珍贵文物。殷墟是展现我国古代文化的繁荣,表明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再如羑里城,这是世界有文字记载的第一座部级监狱。据《史记》等典籍记载,周文王姬昌曾被商纣王囚禁于此。在长达七年的囚禁过程中,周文王在此演绎出了“六经”之首的《周易》。《周易》不仅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而且蕴含着精深的思辨义理。它提出了“刚柔相对,变在其中”等朴素辩证的深刻哲理,使其成为一部最具启发性和广泛适应性的古代典籍。开发和利用这些资源,可以使学生深刻的了解我国灿烂的殷商文化,这是激发学生民族自信心、自豪感,进行历史唯物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可提高学生对于思想政治课的兴趣与积极性。

2.文化艺术

著名哲学家梁漱冥认为:“文化是一个民族生活的样法,它包括精神生活方面,社会生活方面和物质生活方面。”②一个地方的传统文化艺术反映了该地区长期以来所特有的生活方式。充分挖掘本土的文化艺术,将其纳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更加能够加强学生对于其生活学习环境的熟悉与适应。同时文化中所蕴含的传统观念以及价值观也在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安阳悠久的文化历史也酝酿出了独特而丰富的文化艺术资源。例如安阳作为河南的一个地级市,河南的豫剧也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安阳有著名的豫剧大师崔兰田。戏曲是对生活的一种艺术反映。在豫剧片断中,我们可以领略到各个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如《穆桂英挂帅》就体现出了宋朝时期杨家将对国家的忠诚。《朝阳沟》则反映出上山下乡期间,那代年轻人的价值观及自身价值的体现。《包青天》则反映出老百姓对于公正与廉洁的渴望。

利用这些本土的文化艺术资源更加能够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运用这些文化艺术资源中所蕴涵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会使得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有所加强。

3.典型的人物与事迹

典型的人物与事迹,就是指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和事件。具有代表性就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对人们会起到示范、激励的作用。对人们的精神与心灵起到震撼的作用。利用本土典型的人物与事迹,充分发挥其辐射与影响教育作用,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一条重要途径。

安阳人杰地灵,自古以来就出现过很多著名的历史人物,也发生过很多可歌可泣的事迹。例如,安阳汤阴就是英雄岳飞的故乡,岳飞精忠报国的精神,依旧是现在爱国主义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建国后,70年代安阳林县人们依靠自己的力量,把漳河的水引入太行山,在太行山的半山腰修建了一条长1500公里的水的长城。这就是被誉为世界第奇迹的红旗渠。在修建红旗渠的过程中,林县人民形成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在今天,弘扬红旗渠精神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有利于教育学生继承艰苦奋斗的精神。这些典型的人物和事迹都是思想政治教育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利用本土典型的人物与事迹,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更具有真实感。让学生切身的去了解和接触这些人和事,能够使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4.发展与成就

一个地区城市越来越漂亮,居民生活越来越便捷,各种各样的娱乐休闲设施越来越丰富等等这些都标着社会在不断发展。而这些发展变化正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切身感受的到的。人们在享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成果的同时,也会对国家产生一种自豪感与责任感。通过周围环境的变化,人们也能充分了解国家所采取的方针与政策。学生通过日常生活当中所看所感,能够更加深刻的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更加能够体会到我们党和国家正确的指导思想,更能够增加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这些感受远比仅仅从课本中课堂中得来的深刻。

一个地区的发展与成就是重要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资源,将这些发展与成就和课本上的理论知识联系起来,不但能够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内容同时也能够充分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能够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

土地治理论文篇13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高等学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部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S11214)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6-0079-03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经过多年的摸索和改革创新,培养目标定位为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管理为目标,以“3S”技术与工程技术为手段,以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理复垦、保护管理为研究核心,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具有计算机、测绘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城建、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管理、土地估价、土地规划、房地产经营开发等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1]该专业分别于2008 年、2009年被评为北京市和部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依托学校地学、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学科优势,强化了具有明显工程特色的“土地整理复垦与生态修复”、“土地资源评价与利用规划”、“土地集约利用技术与工程”的学生能力的培养。[2] 2009 年,学校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启动新一轮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以此为契机,从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教材建设、突出实践教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建立了“通识基础课 + 学科基础课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主干课 + 实践必修课 +公共选修课”循序渐进式课程和实践教学体系。专业基础课增加了土壤环境学、土地生态学、土壤地理学等环境科学、生态学背景的课程。

土壤环境学是一门环境科学与土壤科学之间的边缘交叉学科,是在20世纪60年代随着环境科学的兴起逐渐发展起来的,着重于研究土壤污染的发生与防治,包括污染物的形成、迁移转化规律、污染治理和土壤修复方法等等,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等方面,是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3,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以下简称“我校”)开设该课程的授课对象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大学二年级学生,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发现,现有的土壤环境学教材知识结构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并不太适用,为使“土壤环境学”符合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需要,更好地满足土地资源管理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需求,必须对现有“土壤环境学”课程教学内容体系进行调整和优化。

一、“土壤环境学”教学特点

1.内容多

现有“土壤环境学”内容体系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土壤基础知识、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第一部分包括土壤的形成、组成、结构、性质(物理、化学性质),是学习后面内容的理论基础知识,对没有土壤学背景的学生来说,这部分课时量需要较大;第二部分土壤污染包括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壤环境容量、土壤污染的主要污染来源与分类、特点、土壤污染动力学过程(迁移转化规律)、土壤污染监测与评价等内容;第三部分土壤污染的防治与修复包括土壤污染修复概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有机污染修复技术、放射性污染修复技术及其案例分析等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教学内容非常多,而该课程安排学时量为32学时。

2.知识面窄

从上一节“土壤环境学”主要教学内容可以看出,整个内容体系除了前面的基础理论知识部分外,其他内容主要涉及土壤污染的发生、迁移转化、防治与修复等,也就是说土壤污染与修复是该课程的主题内容。从土壤环境学的环境科学发展背景来看这一知识结构体系是不难理解的,土壤环境学是随着环境科学兴起而发展起来的,并作为环境科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成为环境科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3,4]因此,目前大多数的土壤环境学教材主要是面向环境科学专业并以上述内容为主体知识结构。除了土壤学基础理论知识外,教学更侧重于讲授土壤污染的发生和防治,包括污染物的形成、迁移转化规律、污染治理和土壤修复方法等。[4]

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角度来看,当前的“土壤环境学”教学内容显然知识面太窄。此外,随着环境科学向着重视生态环境研究方向发展的趋势,土壤环境学研究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与扩展,土壤生态环境与生态保护研究也同样受到重视,并获得重要进展,例如土壤环境退化研究,包括土壤沙化、水土流失、盐渍化、酸化以及土地的非农业侵占等。土壤环境学应成为融合土壤环境学基础理论,土壤污染与防治,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评价、规划和管理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学科体系。[5]曲向荣[5]对土壤环境学内容体系试图做了些调整尝试,将土壤污染与修复的内容进行了适当压缩,增加了一章关于土壤生态保护与土壤退化防治(包括沙化、水土流失、盐渍化、酸化等)的内容。

3.实践性强

“试验实践”是“土壤环境学”的重要教学目标之一,学生在掌握土壤环境学基础理论的同时,还必须动手进行实验操作,如土壤及其植物样品的野外采集及制样,土壤理化性质室内分析试验,土壤中常见污染物的调查、分析及污染评价,土壤修复技术操作观摩等。其教学不能仅仅是传授基础土壤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利用土壤环境学知识与方法来发现和解决治理土壤环境问题。因此,土壤环境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二、“土壤环境学”教学内容体系重构

“土壤环境学”是针对环境科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目前主要的教材有陈怀满主编的《环境土壤学》,王红旗主编的《土壤环境学》(研究生用),张辉主编的《土壤环境学》,曲向荣主编的《土壤环境学》。这些教材均是针对环境科学专业而编写的本科或研究生使用教材,多是以土壤污染与防治为主题内容。虽然曲向荣主编的《土壤环境学》对教材内容体系试图做了些调整尝试,将土壤污染与修复的内容进行了适当压缩,增加了一章关于土壤生态保护与土壤退化防治(包括沙化、水土流失、盐渍化、酸化等)内容,土壤沙化、水土流失、盐渍化、酸化等诸多土壤环境问题仅仅是点到即止,篇幅较少。而在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体系中土壤环境学的主要教学任务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各种土壤环境问题的形成原因或退化机理及其调控与治理方法。为了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本文在土壤环境学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知识结构需求以及该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内容联系,对其内容体系进行了重新组织与优化。主要内容由土壤学基础理论知识、土壤环境退化与防治、土壤环境评价与管理三大部分组成,具体见图1。

1.土壤学基础理论知识

本部分包括土壤的形成与发育、土壤的组成、性质,是学习后面章节的基础和前提。按照“系统结构组成决定系统性质,系统性质决定其功能发挥”的逻辑思路,该部分内容对于学生学习和掌握后面章节的内容至关重要。而本专业学生先修课程里有关土壤学基础知识方面的课程很少,因此,在32个总学时中,分配1/4左右的学时数讲授该部分。其中“土壤的形成与发育”部分在土壤地理学中有详细介绍,为避免知识重复并节约课时将本部分内容删掉。土壤组成包括土壤矿物质、土壤有机质、土壤生物、土壤水、热、空气,其中土壤矿物质、有机质与土壤性质及后面要讲的土壤退化过程有着紧密的联系,需作为重点来讲;土壤生物部分压缩,主要讲授与土壤性质关系密切的土壤微生物部分,并与土壤有机质合并为一章;土壤水、热、空气一章内容进行压缩和简化,保留与土壤退化过程关系较紧密的主要内容。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容重、孔隙度、质地等;化学性质:酸碱性质、胶体化学性质、氧化还原性质等)都与土壤退化过程有着密切的联系,需详细介绍。经过如此调整,可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和理解各种土壤环境问题的形成过程或退化原理及治理措施。

2.土壤环境退化与防治

这部分内容将重点扩充。主要讲授目前存在的主要土壤环境问题的形成原因或机理及其治理方法。包括土壤污染与修复、土壤沙化与治理、水土流失与治理、土壤盐渍化与治理、土壤酸化与治理,每部分设置一个案例。该部分打破了传统的土壤环境学只介绍“土壤污染”这一种土壤退化形式及其治理方法,把土壤污染内容压缩,补充了其他几种土壤退化形式,大大拓宽了知识面,更有利于土地综合整治对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的需求。该部分是该课程主体教学内容,安排总学时的1/2左右进行讲授。

3.土壤环境评价与管理

本部分包括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土壤环境质量预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生态风险评价以及土壤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现状与预测评价依据评价侧重点的不同,可分为侧重土壤环境污染的土壤污染评价和侧重于土壤生态变化的土壤生态评价以及对土壤环境特性和外部条件、土壤污染和生态在内的系统全面的综合评价。[5]通过该部分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土壤环境评价的内容与方法,了解和掌握土壤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与措施。

三、实践教学设计

土壤环境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教学是土壤环境学授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土壤环境学实践教学环节,在总学时只有32个学时的情况下,本课程教学大纲设置了8个学时的实践教学学时。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实践学时,本文对实践教学部分进行了重新设计。土壤样品的野外采集与保存是大多数“土壤环境学”实践的必有环节,由于本课程授课对象学习的“土壤地理学”中安排了土样采集这一环节,本课程的实践教学部分直接去掉了这一环节。在这有限的8个学时内,对土壤环境学的核心实践内容进行实习教学,土壤污染的调查、评价及修复,即让学生利用课堂所学理论知识对土壤中常见污染物进行调查、污染评价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适的修复或治理对策,由学生自由选题,自行设计方案,进行综合性和探究性试验,通过试验掌握土壤中常见污染物的调查、评价方法,了解土壤污染物存在形态及其影响因素,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及其原理,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小结

当前土地退化问题日益严重,生态功能减弱或丧失,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研究工作是解决土地退化问题,恢复土地各种生态功能的重要手段。土壤退化是土地退化中最重要、最基础、具有生态连锁效应的退化现象,因此,土壤环境的治理与修复是土地整治的关键与前提。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强土壤环境退化过程或机理及其防治的专业理论及实践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土壤环境学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资源管理专业针对本科二年级学生而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其教学任务是通过土壤学基础知识以及土壤环境问题的形成及防治理论知识的传授,培养学生利用这些理论知识与方法来发现和解决土壤环境问题,为土地综合整治与管理奠定专业技能基础,从而全面提高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

参考文献:

[1]付梅臣,袁春,周伟,等.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现状与教育创新研究[J].中国地质教育,2005,(2):26-29.

[2]周伟,袁春,付梅臣,等.土地资源管理特色专业建设的实践[J].中国地质教育,2012,(2):38-43.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