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实用13篇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1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

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保险世界,2006(1).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2

一、保险投资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目前国际上关于保险资金的管理理论主要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和现代组合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发展较早,始于1800年,该理论的主要观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拥有充足的各类准备金以应对负债,结转盈余保证金,且对利润的来源进行分类、度量和确认。经过不断的发展演变为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三个阶段的理论。现资组合理论发展相对较晚,由Markowitz(1952)最早提出,该理论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通过均值-方差最优解选择最符合投资者偏好的投资组合,虽然是静态均衡的状态下,但是将收益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相结合,对如何选择最优资产组合进行了讨论。

我国学者对国外风险管理理论的分析基础上,深入研究了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我国寿险企业发展较早,资产负债管理理论随着寿险的发展不断完善。关于现资组合理论的运用,王佩(2009)找出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的相关性。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资金运用及风险管理理论日趋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与时俱进,不断放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细化管理要求。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运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监管更加系统性、科学性;保险资金投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结构;投资收益稳健增长。

总体而言,目前保险投资风险管理理论已经相当成熟。我国对保险资金的运用通过深入的理论研究并接合实际情况,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国保险业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关于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研究相对较少,尚未形成成熟的风险管理理论体系。

二、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浅析

从国外保险公司经营状况来看,传统的保险业务不能盈利或者盈利很小,其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投资收益。但是,有投资就会有风险,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保险资金运用中的风险管理是获取稳定投资收益的重要保障,下文简述保险资金的来源及运用情况。

(一)我国保险资金来源及特点。保险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负债及其他资金。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注册资本金与资本公积金、总准备金、各类准备金、其他资金。其中,各类准备金(保险公司的负债)是保险资金的重要来源,由于保费的收取和保险金给付的时间间隔,使其可用于投资。

基于保险资金的来源,其自身有如下特点:(1)具有负债性,由于各项准备金直接来源于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的负债;(2)具有期限性,寿险合同大多是十年以上的长期合同,因此寿险公司的资金比较稳定,但也可能在某一时间段偿还较大数额;而非寿险合同一般都是一年以内的短期合同,对流动性要求较高;(3)追求收益性,因保险资金的负债性,保险投资需要一定的收益才能覆盖资金成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发展,在实际投资过程中保险资金运用主要的投资渠道为银行存款、股票、债权、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不动产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二)保险Y金投资风险。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是基本指标也是核心指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可分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固有风险体现在保险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在现有的正常的保险行业物质技术条件和生产组织方式下,必然存在的客观的偿付能力相关风险。固有风险又分为两种:可量化为最低资本的风险如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和难以量化为最低资本的风险如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而控制风险主要来自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不完善或无效,从而导致固有风险未被及时识别和控制带来的风险。

三、我国保险投资风险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陈文辉副主席指出,保监会近年来的工作中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持续推进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改革,在放开前端的同时要管住后端。尤其近几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增速迅猛,其在经济社会和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基于保险资金的负债性和保险公司对投资收益稳步提升的需求,股权投资、另类投资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增长较快,与传统的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形成了多元化资产配置格局。在快速发展中,也应看到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错综复杂所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尤其对保险资金的海外投资造成不确定性风险。

第一,自二零零八年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总体保持低速增长。利率下行带来的风险对保险行业带来了现实挑战。我国保险公司面临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中如何保持资产负债的优化配置的难题,尤其寿险公司资金的长期性使其被动承担高成本负债。

第二,保险资金运用规模的新增以及大量资产到期,使得保险资金急需寻求再投资资产。低利率带来的“资产荒”难以满足保险资金的历史高成本,倒逼保险机构提升风险偏好,由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存款等转向股权投资、另外投资等高风险资产。

第三,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我国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粗放式的经营方式,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率不高,尤其是中长期投资中问题明显。部分保险公司没有完善的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寿险资金应配资中长期投资,如期限较长的银行存款、房地产投资、长期国债等,而财产保险资金应适当配资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如同业拆借、股票、短期固定收益类产品等流动性强的品种。近年来,债券打破刚性兑付,违约多发,保险资金在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信用风险上升,保险资金高比例配资信用类资产,使得投资风险敞口增加。

第四,保险公司自身的投资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市场缺乏自律,尽管在监管的指导和压力下,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得到重视,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保险公司在应对监管和市场的变化中,急于求成,激进经营,短债长投。常常由于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及风险管理能力不足,不能满足投资多样化需求,因而不能有效把控保险投资风险。

四、保险投资风险管理对策

在分析了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状况、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及成因后,本章主要从机构、监管两个角度对我国的保险投资风险管理提出对策建议。

(一)保险行业整体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行业自律。保险公司应健全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不断改善资产负债匹配情况,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利用组合投资来分散风险,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识别、监控与管理。资金运用部门从公司战略的高度整体把控风险,完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法规,制定公司内部投资制度、明确投资范围、限制条款等,保持风险及投资收益的动态平衡。投资人员综合考虑资产负债配置结构,根据偿付能力风险的指引,结合投资组合理论,合理配置各项投资,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的优化和收益。

发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督促作用,提高保险行业自律水平,使保险资金运用服务主业,最大化的维护投保人的权益。首先,保险资金投资以安全为主,投资符合要求的银行存款类产品,适当选择短期理财类业务;其次,保险资金收益以稳定性为主,投资结构简单现金流稳定的固定收益类或类固定收益类产品,适当配置股权、股票、基金等非固定收益产品;最后,保险资金可选择股权投资提高收益,但不应偏离主业,坚持保险姓保的原则。

(二)加强监管力度和深化市场化改革。随着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开放,我国保险市场风起云涌,成为资本市场的弄潮儿,这对我国的保险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创新为市场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定价机制改革、保U资金运用机制改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和行业平台建设等方面。这些改革措施极大地活跃了保险市场,也难免带来一些新的问题,金融创新与监管是矛盾的也是相辅相成的。监督保险公司加强学习以“偿二代”为标准的更加科学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提高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采取监管措施。

参考文献:

[1]Harry Markowitz.Portfolio selection[J]. Journal of Finance.1952,7(1).P77-91

[2]王佩.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控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P16-18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3

曾经长期任麦肯锡公司总经理的马文•鲍尔将企业文化更为通俗地定义“我们做事的方式”。概括起来,本文认为:企业文化可以看作一个“以人为本”的系统,由企业环境、人、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构成。其中,企业环境指公司所处的社会、经济和市场环境,是对企业文化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人是系统的根本,是价值观和行为的载体,人分为群体和个体并存在相互作用关系;价值观和行为是系统的核心内容,两者间存在着激励、约束和反作用的关系;在系统中,存在着个体与群体、行为与价值观的融合或冲突,这两种力量的综合作用决定了企业是强文化还是弱文化。大量研究表明,当企业文化在个体与群体和价值观与行为两个维度都达到较高的一致性时,企业呈现强文化,从而具备了成为优秀企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即拥有更好的绩效的企业一般拥有强文化。企业从价值观到行为的作用结果最终决定了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和效率,这是企业在产业保持竞争力的根本。

(二)企业文化的定位

如同中国传统文化观念所强调的“以文教化”一样,企业文化必须有清晰的目标。即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企业文化系统,首先要明确企业文化要服务什么、或者说要从解决哪些核心问题,从此入手塑造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这就是企业文化的定位。定位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和成功的前提,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和集中表现。企业文化只有通过准确的定位,才能从中发掘出自身最具价值的文化要素,最终构建出独具个性的企业文化。正确的文化定位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相反,如果定位不准,那么企业文化不但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反而会将企业引入经营误区,削弱竞争优势。

二、保险公司的文化建设应着力于培养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

保险公司作为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经营的组织,管理的主要对象是风险,这也从跟本上决定了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紧密关系。同其他企业一样,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系统可以定义为由企业环境、人、价值观和行为方式构成的统一整体。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应该定位在那里?这也是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沙因的企业文化理论强调在梳理考察企业的外部适应性和内部融合性的基础上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所谓外部适应性主要指企业对外部的企业环境的认识与适应过程,而内部融合性主要指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组织,为了应对外部的企业环境变化,而对内部价值观、资源、制度、流程等的整合过程。实际上,对外部适应性的梳理就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因素进行认识的过程,而内部融合性梳理是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运用这一方法对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系统进行分析,可以清楚地识别其外部的环境驱动因素和内部融合因素,从而发现保险公司核心价值观和行为的关键所在,明确企业文化的定位。

(一)外部环境变化对保险公司企业文化系统存在风险管理适应性的要求

企业文化必须与外部的企业环境相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其企业文化建设有着强烈的驱动作用,促使其文化与环境相适应。作为保险公司,影响企业环境的因素包括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社会因素、气候变化和技术创新等因素。近些年来,保险公司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一是经济环境方面,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全球金融市场日益动荡,宏观经济的波动性和复杂性明显增强,经济运行风险逐步加大,对保险的需求和所承担的风险影响显著。二是政策环境方面,保险监管在三支柱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强化了对风险管理的关注,制定了风险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指标体系,采取更加保守而准确地进行风险估计正在成为监管趋势。三是市场环境方面,无论在保险市场还是证券市场,投保人和投资者都对所承担风险的信息披露有着强烈的需求,保险公司面临着提高风险信息透明度的挑战。四是社会因素方面,保险公司面临的老龄化和长寿风险带来的挑战,老年人的抚养比率逐年上升和个性化需求日渐增强的趋势给人身保险和年金业务带来挑战。五是气候变化方面,全球气候变化所引发的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日益频繁,社会经济损失金额不断加大,造成的保险损失相应日益增长,保险公司面临的累积责任和赔付压力不断增高。六是技术创新方面,在信贷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联系性和联动性日趋紧密的背景下,金融创新呈现多样化和灵活化的特点,由此产生的风险不断涌现,风险的传递更加复杂,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型产品和投资业务带来风险管理的新挑战。上述外部环境的变化表明,保险公司当前经营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明显加大,为企业文化建设带来了挑战,促使保险公司的文化系统在坚持盈利导向的同时必须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以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增强企业文化与风险日增的外部环境的适应性。

(二)风险管理是保险公司文化系统实现内部要素融合的最佳路径

企业文化作为一个系统,存在着从价值观到行为、从群体到个体的有机统一的内在要求。要实现系统内部的价值观、资源、制度、行为等各种要素的内在统一,必须找到一条合适的路径,不同类型的企业有着不同选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风险管理是其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而风险管理的范畴又完全覆盖了保险公司文企业化系统中价值观、行为方式、人力资源配置等核心领域,因此,风险管理为企业文化系统内部诸要素的整合提供了有效的、甚至可以说是最佳的路径。

一是价值观层面,保险作为一种契约化的金融产品,提供的是一种经济补偿或保障,既体现了消费者对风险的偏好、习俗和态度,也体现了人们愿意通过购买保险来对付风险的行为方式,体现了人们之间的一种最大诚信原则,受道德、习俗、传统、民族、地域等文化特征的影响明显。保险公司的价值观建立在以大数法则和道德法律约束为条件形成的保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追求可承受风险条件下的利益最大化,体现了风险管理的核心理念。

二是行为层面,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主要包括产品开发、核保、理赔、营销、再保险转分、财务管理、投资、审计等一系列活动,实际上就是对业务风险进行识别、计量、分散、控制、监督等系列风险处理过程,目的在于保证自上而下的业务决策行为和执行以及前、中、后台的业务操作与企业价值观指导下所形成的不同层面的制度、流程相一致,实现对风险的及时有效控制。

三是资源配置层面,人力资源是保险公司企业文化系统中最主要的资源,保险公司的人才队伍以拥有风险识别、计量等方面专业才能的精算师、核保师、理赔师等为核心构建,组织架构中既有横向以企业风险管理架构为基础构建的相互独立的风险管控的三道防线,又有纵向由高级管理层、职能部门层和员工操作层三个层面构成的风险决策、建议、操作的治理架构和管理机制,因此,保险公司企业文化系统中资源层面对风险管理存在刚性需求。此外,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保险与风险管理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决定了风险管理对保险公司企业文化的影响。一方面,风险管理学起源于保险学,保险学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是风险管理领域最早形成系统理论并反复实践的,对风险管理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现代企业风险管理的思想、架构、工具的发展对保险公司实施风险管理都产生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保险与风险管理无论在理论基础上、思想上还是方法上都有很多共同之处,有着深刻的文化渊源。

综合上述分析发现,外部企业环境因素的变化促使保险公司有必要不断加强风险管理,而内部要素分析则表明以风险管理为主线对保险企业文化内部要素进行整合是可行的,并且是理想路径。因此,保险公司企业文化系统的构建应基于风险管理为核心,定位于服务风险管理。

三、结论与建议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4

二、从风险管理的视角探讨电子文件安全管理问题

(一)缺乏科学的安全管理理论与方法指导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是解决如何确切掌握信息及其依赖信息系统的安全程度、分析安全威胁来自何方、安全风险有多大,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应采取哪些措施,要投入多少人力、财力和物力,确定已采取的信息安全措施是否有效以及提出按照相应信息安全等级进行安全建设和管理的依据等一系列具体问题的重要指导理论和方法。从这个视角来看文档工作我们会发现,一直以来,文件、档案安全管理工作都是沿袭传统档案载体保护工作来开展,以此形成的相关理论也是以传统档案载体研究为基础的,随着电子文件的出现,传统以档案载体保护为核心的档案安全管理理论就很难适用于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虽然档案部门也对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做过很多理论探讨,提出“前端控制思想”、“全程管理思想”、“文件连续体理论”、“后保管时代”、“文件运动理论模型”等理论来强化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理论并不是专门的安全管理理论,很难在电子文件安全管理上取得实质性效果,由此指导的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种种疑难点,如电子文件安全事故衡量标准是什么?如何选择安全产品?安全控制全面吗?是否冗余?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安全等级如何划分?安全代价如何衡量?这些疑难点的出现,归根到底就是因为现阶段的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缺乏科学的安全管理理论与方法指导。

(二)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存在偏差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提倡的是一种适度安全,即风险是绝对的,安全就是在综合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前提下,通过安全措施来控制风险,使残余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同时也强调树立风险意识,并通过风险的大小来度量信息的安全性,将“信息”提升到“资产”的高度来进行安全管理。然而,传统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对此认识却存在偏差。

1、追求绝对的安全。一直以来由于档案部门缺乏安全风险意识,总是想找到绝对安全的方法和措施来追求档案各安全属性(如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不可否认性、可追究性和可读性等)的绝对安全。然而,从理论上讲,风险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风险是永恒的,安全是暂时的。而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工作从本质上来讲,也就是风险管理工作。电子文件的每个安全属性都有相应的保证级别作为其强度的测量尺度,在实践中追求各安全属性的绝对安全,并不能达到最佳安全效果,也是不切实际的。同样,从信息安全保密的实践历史来讲,安全保密是一个动态过程,安全事件是一种随机事件,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安全。祈求“绝对安全”将在人力物力上付出极大代价,造成严重浪费。因此,档案部门将安全管理目标定位于“系统绝对安全、数据永不丢失,档案永不泄密,电子文件万无一失”,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2、风险意识薄弱,对安全风险认识存在偏差。一些安全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信息安全知识不足,却津津乐道“太平盛世”,双耳不闻“盛世危言”,甚至认为,谈风险是“杞人忧天”,说安全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根本没有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度量电子文件的安全性。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正确认识安全形势和树立科学的电子文件安全风险观。

3、忽视了对“资产”评估鉴定。从目前情况看,文件、档案管理部门虽都认识到电子文件的重要性,但绝大多数部门只是将电子文件作为日常办公的一种辅助帮助,并没有将电子文件提升到“资产”高度来管理,就更谈不上对“资产”进行评估鉴定。然而,从安全管理角度讲,一个组织系统内的资产在没有被评估鉴定前,是不可能成功实施安全管理并进行维护的。④

(三)管理环节不完善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强调对信息系统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环节:风险计划的制订、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从这个视角来看,当前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首先,安全管理计划缺乏依据。现有的电子文件安全管理计划的制订,绝大多数是凭借个人经验或者参照其他管理部门计划来制定的,而不是依据风险应对、风险监控实际情况来制订的,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其次,缺乏关键的风险评估环节。风险评估是电子文件安全管理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没有风险评估,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决策行动的依据与方向,由此而引发的安全管理措施就具有很大的盲目性。虽然大部分管理部门强调采取各种措施来确保电子文件“万无一失”,但大多是“人云亦云”,进行简单的跟风或对安全产品与技术进行简单地堆叠,没有针对性。对于引起本组织电子文件风险的因素没有深入探究,甚至谈不上什么了解,对于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更谈不上什么研究,对其用途更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最终在风险来临之时,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最后,安全监控力度有限。电子文件是动态存在的,其安全现状也是随时在变化的。在采取安全措施后,还必须强化电子文件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监控,实时监视残余风险、识别新风险,执行风险应对计划,以及评估这些工作的有效性。然而现有的电子文件安全监控力度十分有限,绝大部分是局限于电子文件载体的温湿度控制,而不是对整个生命周期的残余风险、新风险的监控。

(四)缺乏系统性和动态性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基于系统、全面、科学的安全风险评估,强调对信息的全过程、动态控制,对信息进行系统化安全管理,使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和结果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从而实现系统安全的动态平衡。传统的电子文件安全管理,一方面,绝大多数是针对电子文件载体本身的安全管理,采取的是往往单一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弊病,最终还是不能避免电子文件风险的发生。⑤虽然在理论上我们强调要收集全电子文件相关的背景、结构信息,但具体实践中由于没有科学界定电子文件安全管理范围,其背景、结构信息也就难以收集齐全,自然安全管理工作就不系统。另一方面,忽视整个电子文件保管环境的安全管理。电子文件保护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于其自身及其所依赖信息环境的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讲,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不仅要对电子文件自身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管理,更重要的是对其依赖的信息系统风险进行综合管理。而这点是传统电子文件管理所被忽视的,传统的安全管理大都是从电子文件本身风险因素出发而制定安全措施的,这很难在电子文件安全管理上取得实质性效果。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的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大多是静态地管理,更多的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应用,一般将文件按其形成过程分成若干阶段,分析各阶段潜在的风险因素,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从表面上看,这种方法也适合电子文件安全管理,但毕竟是以静态的眼光来分析风险,各个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缺乏必要和有机的联系,没有将各阶段的安全工作、工序和风险因素统一起来进行综合考虑,很难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电子文件安全问题。

(五)忽视了对安全风险、成本和效率的权衡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宗旨之一,就是在综合成本和效率的前提下,找到安全风险、安全成本与效率之间平衡点,通过安全措施来控制风险,使残余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安全风险、安全成本与效率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安全风险、安全成本与效率关系示意图

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当安全风险与安全成本控制达到平衡点时,安全效率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实际上,绝对的安全是没有的,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也不是“越安全越好”。不同部门不同种类的电子文件,对于安全的需求是不同的;同一份电子文件其安全保密性超出安全保密的管理需求不但没有必要,而且还会造成资金上的浪费。正如一扇门配几把锁取决于门内放的东西的重要程度,锁越多,门的安全成本也就越高,而门的使用效率就越低。然而,当前的电子文件管理重安全,却忽视了对安全、成本和效益的综合权衡。很多文件、档案管理部门在没有对本部门安全现状和安全需求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为了追求安全就不惜成本盲目地追求新的安全产品与技术,结果采用了一大批新安全产品与技术,却收效甚微,造成资金的严重浪费。此外,由于我国一直以来强调以纵深防御体系设计作为安全管理的核心,这种防御体系强化安全管理的纵向层次和深度,侧重安全管理的宏观指导,但在指导安全管理的具体实践方面,缺乏科学依据和方法,无法对电子文件的安全风险进行度量,自然就无法权衡电子文件的安全、成本和效益,结果在实际的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投入成了一个无底洞,安全管理成本经常是远远高于电子文件所带来的效益,最终安全管理失去原有的意义。

三、结论

传统的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基本上还处于在一个局部的、静态的、少数人负责的、突击式、事后纠正的管理方式,导致的结果是不能从根本上避免降低各类风险,也不可能降低电子文件安全事故导致的综合损失。而基于风险管理的电子文件安全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化、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基于系统、全面、动态、科学的安全风险评估,体现预防控制为主的思想,强调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原则前提下合理选择控制方式以保护电子文件,使电子文件安全风险的发生概率和结果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这种管理体系更加适合于电子文件的安全管理,因此,文件、档案管理部门应尽快建立自身的电子文件风险管理体系。

注释:

1、吴世忠:《信息风险管理动态与动态与趋向》,《计算机安全》2007年第4期。

2、冯惠玲:《论电子文件的风险管理》,《档案学通讯》2005年第3期。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5

(1)在研究风险的时候,常常还有个词伴随着它――危险。风险和危险经常混用,但实际上这两个词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讲,风险的概念比较宽泛,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等,而危险相对来说含义比较窄,它是一个具体的,相对固定的形态。在学术上分类一般把风险认为是一种不确定的损失时间,而这种不确定的瞬时时间发生的结果可能有两种形式,一个是有损失,另一个是没有损失。但是讨论到危险的时候,危险是一个确定的损失性的事件,如酒后驾车肯定有危险,这种结果的损失是确定的。在现实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和政治家对于危险与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差异。人类社会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人类行为导致的风险、自然债还导致的风险和认得生老病死形成的风险。

(2)无论如何评价风险,风险仍然客观存在。人类社会正是在认识风险、研究风险和处理风险的过程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在风险管风险的研究和发展当中,目前形成的风险管理理理论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公认风险管理的实践源于五千年前的中国三峡航运业务。在人类几千年的发展当中,源于人类实践所形成的风险管理科学,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处置风险的理论基础,如分散风险,把一个整体的风险划分为各个局部,这样的损失就会降到最低。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保障的管理方法。在我们实践当中,都在对自己生活或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一个认识,进行一个评估,进行一个判断,从而找到一个以最小的财务代价,来获得最大保障的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有两个目标,由损失发生前的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目标所构成。前者是避免或减少风险事故形成的机会,包括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忧虑心理;后者是努力使损失标的恢复到稳定的收入、损失前的状态,包括维持企业的继续生存、生产服务的持续、生产的持续增长和履行社会责任。风险管理也有着基本的程序,由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故那里效果评价等环节构成。在风险管理理论尚未形成之前,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就将以小额的货币支出获得较高经济保障的保险作为转移风险的手段,而实践证明,保险是人类社会最经济的风险应对工具。

一、民生保险与保险合同

(1)保险是对于可以用货币衡量或标定价值的物质财产、经济利益及人的生命和健康提供经济保障的商业活动。保险本身有它的优势,这个优势变现在四大方面,第一个优势是大量的同质风险的集合,实现了最大范围的风险分散。因为保险首先在运作当中会有考虑,一定要有大量同质风险,相同质量和相同内容的风险集合起来,达到最大范围的风险分散。第二个优势是它以较少的经济成本的支出,彰显了社会互助的优势,保险是一种互助,是协议的双方通过买卖保险的方式达到经济利益上的互助。第三个优势是严谨的合同约束与严格的监管规则,充分保障风险转移的效率,保险是人类创造的两大经济工具之一,保险是通过合同的方式来规范,通过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对于风险转移的效率是非常高的。第四个优势是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服务,可以将不确定的损失降到最低。当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后,保险公司一定会对客户的封信啊管理加以关注,而关注的结果是双赢。一方面帮客户减轻风险,另一方面较少公司的财务损失。完善的保险安排有助于提升投保人的商业信誉,当企业有这良好的保险安排,在商务谈判尤其是在贸易谈判或交易性谈判当中有着很好的资信,这是因为这个企业相关制度得到很好的保障安排。、

(2)保险合同与普通的合同是有所区别的,从保险合同的形式来看,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个是投保单,投保单是一个申请文件,购买保险首先要有一个申请的过程,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一般都有投保单。第二个是保险单,保险单是正式的保险合同文本,也就是在将来索赔,处理保险纠纷的时候都需要提供保险单。第三个是保险凭证,保险凭证是一个简化的保险单,在很多保险业务或相关的保险行为当中,有些时候不方便携带正式的保险单,为了说明自己的保险身份,可以通过保险凭证的方式进行安排。第四个是批单,批单是一种特殊的保单,这种保单是对保险单做出某些事项的肯定或否定的一个修正性的文件。所以也通常吧批单称之为修正或者是修订保险单的文件。在保险合同执行当中,保险公司发现客户有新的保险需求,或者更高的保险需求或关于风险转嫁的诉求,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保单已经签发了,这时候可以临时的增加一些内容。在保险合同中,很多附加条款是通过批单的方式来完成的。

参考文献:

[1]《基于风险管理的质量监督方式探讨》.白凤凯,蒋兴宏.《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 2006,4.

[2]《社会保险理论分析的新视角――兼论制度分析的方法论意义》.林义.《社会科学》 1997,4.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6

目前,大学实践教学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师资队伍、硬件设施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承担和进行“大学科、大平台”的综合性实验,严重地影响了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现有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多从教师视角出发,并未基于学生视角对实践教学进行划分。本文立足于学生习得角度,以实践教学对学生知识、行为、素质的改变程度为划分依据,构建更加合理的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环节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二、创新人才培养对金融风险管理教学的新要求

1.实践教学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创新人才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渗透到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是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包含实验、实践、课程设计、实习等一系列实践教学环节,具有很强的直观性和操作性,是对理论教学的补充和拓展,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行为能力的重要环节。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实践教学更加突出学生主体,促进其主动建构科学的知识体系,强调知识、情、意、能的高级复合作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随着高等学校办学功能的逐步拓展,现有的实验教学体系难以满足素质教育以及创新教育的要求,整合现有实验教学资源,构建新型实践教学模式成为当前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2.风险管理实践教学是金融学微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代金融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微观金融的蓬勃发展,金融学专业中的金融风险管理是微观金融领域的重要内容,涉及到投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等众多学科与课程。风险管理是金融类大学生高年级开设的专业必修课,该课程是在综合运用前期多门专业课的基础上系统学习新的内容,使学生专业知识体系得到完善和深化,对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金融风险管理实践教学是适应金融风险管理学科性质的要求,是适应新的就业方式的需要,是提高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培养金融学专业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三、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金融风险管理实践教学模式

1.构建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金融风险管理实践教学教学体系

以实验室实验研究为载体,构建以金融风险管理实验室为平台,包含证券投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衍生产品风险管理、保险与理财风险管理、国际资本市场风险管理、公司金融风险管理六大模块的“平台+模块”实践教学模式。通过优化金融风险管理实践教学内容,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计划,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证券投资风险管理包括:系统风险(宏观经济风险、购买力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社会与政治风险六类)与非系统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四类)管理。

(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包括:信贷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管理。

(3)衍生产品风险管理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

(4)保险与理财风险管理包括:内部风险(产品设计定价风险、核保风险、责任准备金风险、再保风险、资产负债配置风险等)与外部风险(保险业监理风险、经济风险)的管理。

(5)国际资本市场风险管理包括:外汇风险、国际投资风险、国际结算风险、国际贸易风险管理。

(6)公司金融风险管理包括:公司投资风险、融资风险、股利政策风险、公司治理风险管理。

2.建立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金融风险管理实践教学模式

将智能Agent技术引入实践教学管理,开发基于Agent技术的智能化开放式实践教学及管理系统。将开放式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与实验室多媒体教学和具体实验相结合,实现实践教学网络化智能管理,形成从学生提出实验申请到学生完成实验、成绩的一整套网络管理的先进运作模式,全面实现实验课程与实践项目的查询、申请、审批、授权、实验、考核等实践环节的开放式管理,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合作精神。

通过构建开放式的实践教学模式,使学生能够掌握金融风险管理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动手实践和创新创造的能力,培养金融风险管理创新型人才。

3.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金融风险管理实践教学实施途径与保障措施

首先,运用心理契约理论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体系,对金融风险管理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其次,从优化课程结构、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搭建实验实训平台、建立有效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以及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管理等方面设计金融风险管理实践教学实施的路径与保障措施。第三,强化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良性互动,将公司金融的实验研究与实践教学相互结合,将实验教学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丰富实践教学的内涵。

四、结束语

本文从创新人才培养的视角分析实践教学,将实验教学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丰富了实践教学的内涵。通过构建开放式实践教学模式,建立“平台+模块”的金融风险管理实践教学体系,设计了实践教学实施的路径与保障措施,为金融风险管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参考文献:

[1]陈红,陈玉蓉,李娜.江苏省高校管理类课程实践教学调查对比分析[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精品论文,2009,2(5).

[2]邓亚妮.促进金融专业课程实验教学发展的思考[J].科教导刊,2012,(12).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7

2.较为注重显性风险管理,对隐性风险管理重视不够。

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量,忽视保险发展的质。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是根据保费收入增加额为依据的,保险法规和保俭监管部门对保险费地位的过份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把保费的追逐作为主要经营目标。保险公司在实际展业中,重保费,轻理赔;在保险市场竞争中,以保险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并存;在保险险种开发上,以占取市场份额作为主要手段,对保险产品风险的管理控制重视不足。

第二,在保险发展导向上,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保险决策和保险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发展及保险公司发展战略长远性研究不够;在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方面,保险业未能充分重视恶性竞争、保险中介制度混乱、保险欺骗对社会公众产生不度影响;在制度法律建设方面,对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重视不够,一方面表现在保险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另一方面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开放条件下保险业的发展,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基本形成;在保险文化建设方面,保险公司文化建设滞后,保险文化传播缺乏创新,保险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誉度构建急需加强。

3.较为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

第一,部分保险公司不重视对公众信任风险的管理。第二,对保险开放、民族保险安全的风险重视不够。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中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视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的根本制约。第三,部分保险公司较为重视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而对保险同业的规范竞争、有序竞业的风险管理重视不够,保险同业组织的作用还相当有限。第四,对保险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力度不够。部分保险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规定,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中介展业,表明保险公司对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自身的规范经营都应加强。第五,缺乏对保险欺骗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欺骗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在中国保险理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里对保险欺骗的风险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决策缺乏依据。

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对可保风险进行分散,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说,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保险资源。保险经营依据这些保险资源从事保险展业,通过展业扩充丰富这类资源提高保险经营水平和展业范围。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包括社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保险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都未能建立,这将可能导致保险经营决策缺乏合理依据,使保险经营缺乏合理的数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这将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增加。

5.风险管理理论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国,风险管理理论发展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保险风险管理既包括风险投资、保险购买和管理、安全、赔偿金管理、索赔管理,又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硬件失误风险和软件失误风险的管理,又包括组织性失误风险和人的失误风险的管理;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又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既包括保险经营显性风险的管理,又包括保险经营隐性风险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观,才能推动和实现保险业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目前风险管理状况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1.保险业风险管理及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弱化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近年来40%的保费增长率是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在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实现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下,重视保费增长速度与资产负债管理重视不够并存,保险公司总资产增加与净资产减少同在,保险市场规模扩大与保险业务的利润水平逐步降低并举,增加保费的快速增长与较多风险的累积相随,这不仅有悖于保险业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响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功能弱化将不利于深化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信任,保险信任和保险信心是各国保险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现代保险发展的共同基础是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和信任,这是决定保险需求的根本因素,因为信心和信任是保险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真正地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弱化将使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导致中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和加入WTO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从中国民族保险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中国民族保险业是在中国本身缺乏商业保险理念和商业保险技术机制、在国外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进行掠夺和控制的不利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路径制约了中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因此,在中国民族保险实力不足、现代民族保险发展缺乏一定制度环境和制度基础的条件下,民族保险业更应注重自身的稳健发展,大力加强保险发展的制度建设,培植保险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实现民族保险发展从量的增加到质的升华,增强民族保险业自身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力,逐步有序地实现保险的国际化。

三、对策

1.实现保险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制定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

保险业发展要实现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须实现从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轻质量的恶性循环,把保险发展引上稳健、健康的轨道,进而逐步增强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也只有在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

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是中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战略前提。首先保险产业政策必须建立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这种根基上培植公众的保险意识,构造保险制度环境,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开发保险资源潜力,满足公众的保险需求,才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道路。其次,保险产业政策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性,坚持可持续发展性,才能有效地开发中国潜在的保险资源,才能实现重速度、轻质量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真正实现保险业本身的宗旨;只有坚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逐步树立和增强公众对保险的信任感。再次,中国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必须把战略管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融于一体,政府应以较高的战略眼光来发展保险业,保险业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对保险业实行低税政策,改变目前中国保险业税负较重的局面,对一些投资型产品的开发可考虑税收优惠或递延税收政策,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政策应考虑到有利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和中外保险企业的公平竞争;保险业应坚持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实现保险真正地为社会经济、社会公众服务宗旨;保险产业政策还必须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考虑建立区域性的保险产业政策与统一的保险产业政策相结合的保险产业政策体系。

2.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基础,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保险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种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融资的技术方法,还在于风险管理制度是一种保险制度安排,提供对风险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是构建中国保险制度基础的一个永恒主题,保险意识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规范的经营作风、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来实现,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保险意识的传播也有利于保险意识的培植和增强。

法律是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程度决定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绩效大小。目前应着手解决保险发展与保险立法滞后的矛盾,弥补《保险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时抓紧时间构建完整有效的中国保险法体系(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外资保险公司市场进入与监管条例》等)。

3.实施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度,强化社会风险管理理念,是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保险经营方式的转变、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国的特殊体制背景下,保险经营方式转变、保险法律制度构建应与保险业全主位风险管理实施同步进行。中国保险业全方位风险管理包括对物的风险、行为风险与心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与人的风险的管理、显性风险与隐性风险的管理、内生风险与外生风险的管理、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与风险预警系统的管理等。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8

2.较为注重显性风险管理,对隐性风险管理重视不够。

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量,忽视保险发展的质。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是根据保费收入增加额为依据的,保险法规和保俭监管部门对保险费地位的过份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把保费的追逐作为主要经营目标。保险公司在实际展业中,重保费,轻理赔;在保险市场竞争中,以保险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并存;在保险险种开发上,以占取市场份额作为主要手段,对保险产品风险的管理控制重视不足。

第二,在保险发展导向上,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保险决策和保险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发展及保险公司发展战略长远性研究不够;在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方面,保险业未能充分重视恶性竞争、保险中介制度混乱、保险欺骗对社会公众产生不度影响;在制度法律建设方面,对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重视不够,一方面表现在保险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另一方面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开放条件下保险业的发展,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基本形成;在保险文化建设方面,保险公司文化建设滞后,保险文化传播缺乏创新,保险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誉度构建急需加强。

3.较为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

第一,部分保险公司不重视对公众信任风险的管理。

第二,对保险开放、民族保险安全的风险重视不够。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中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视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的根本制约。

第三,部分保险公司较为重视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而对保险同业的规范竞争、有序竞业的风险管理重视不够,保险同业组织的作用还相当有限。

第四,对保险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力度不够。部分保险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规定,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中介展业,表明保险公司对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自身的规范经营都应加强。

第五,缺乏对保险欺骗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欺骗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在中国保险理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里对保险欺骗的风险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决策缺乏依据。

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对可保风险进行分散,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说,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保险资源。保险经营依据这些保险资源从事保险展业,通过展业扩充丰富这类资源提高保险经营水平和展业范围。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包括社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保险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都未能建立,这将可能导致保险经营决策缺乏合理依据,使保险经营缺乏合理的数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这将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增加。

5.风险管理理论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国,风险管理理论发展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保险风险管理既包括风险投资、保险购买和管理、安全、赔偿金管理、索赔管理,又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硬件失误风险和软件失误风险的管理,又包括组织性失误风险和人的失误风险的管理;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又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既包括保险经营显性风险的管理,又包括保险经营隐性风险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观,才能推动和实现保险业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目前风险管理状况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1.保险业风险管理及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弱化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近年来40%的保费增长率是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在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实现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下,重视保费增长速度与资产负债管理重视不够并存,保险公司总资产增加与净资产减少同在,保险市场规模扩大与保险业务的利润水平逐步降低并举,增加保费的快速增长与较多风险的累积相随,这不仅有悖于保险业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响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功能弱化将不利于深化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信任,保险信任和保险信心是各国保险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现代保险发展的共同基础是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和信任,这是决定保险需求的根本因素,因为信心和信任是保险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真正地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弱化将使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导致中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和加入WTO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从中国民族保险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中国民族保险业是在中国本身缺乏商业保险理念和商业保险技术机制、在国外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进行掠夺和控制的不利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路径制约了中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因此,在中国民族保险实力不足、现代民族保险发展缺乏一定制度环境和制度基础的条件下,民族保险业更应注重自身的稳健发展,大力加强保险发展的制度建设,培植保险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实现民族保险发展从量的增加到质的升华,增强民族保险业自身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力,逐步有序地实现保险的国际化。

三、对策

1.实现保险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制定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

保险业发展要实现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须实现从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轻质量的恶性循环,把保险发展引上稳健、健康的轨道,进而逐步增强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也只有在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

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是中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战略前提。首先保险产业政策必须建立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这种根基上培植公众的保险意识,构造保险制度环境,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开发保险资源潜力,满足公众的保险需求,才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道路。其次,保险产业政策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性,坚持可持续发展性,才能有效地开发中国潜在的保险资源,才能实现重速度、轻质量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真正实现保险业本身的宗旨;只有坚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逐步树立和增强公众对保险的信任感。再次,中国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必须把战略管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融于一体,政府应以较高的战略眼光来发展保险业,保险业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对保险业实行低税政策,改变目前中国保险业税负较重的局面,对一些投资型产品的开发可考虑税收优惠或递延税收政策,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政策应考虑到有利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和中外保险企业的公平竞争;保险业应坚持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实现保险真正地为社会经济、社会公众服务宗旨;保险产业政策还必须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考虑建立区域性的保险产业政策与统一的保险产业政策相结合的保险产业政策体系。

2.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基础,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保险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种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融资的技术方法,还在于风险管理制度是一种保险制度安排,提供对风险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是构建中国保险制度基础的一个永恒主题,保险意识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规范的经营作风、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来实现,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保险意识的传播也有利于保险意识的培植和增强。

法律是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程度决定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绩效大小。目前应着手解决保险发展与保险立法滞后的矛盾,弥补《保险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时抓紧时间构建完整有效的中国保险法体系(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外资保险公司市场进入与监管条例》等)。

3.实施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度,强化社会风险管理理念,是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保险经营方式的转变、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国的特殊体制背景下,保险经营方式转变、保险法律制度构建应与保险业全主位风险管理实施同步进行。中国保险业全方位风险管理包括对物的风险、行为风险与心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与人的风险的管理、显性风险与隐性风险的管理、内生风险与外生风险的管理、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与风险预警系统的管理等。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9

保监会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对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7号:市场风险最低资本》指出:“本规则所称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明确了市场风险的风险计量范围。人身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分析自身资产负债组合,优化公司利率风险与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的配比,从而降低公司整体最低资本。《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流动性风险》指出:“加强资产与负债的流动性匹配管理,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负债特点,确定投资资产结构,从期限、币种等方面合理匹配资产与负债”。规范了保险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低监管要求。因此,制定合理有效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是保险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公司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涉及到资产配置、负债配置和资产负债匹配等众多内容,资产负债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防技术上的偿付能力缺失以及保证技术偿付能力。由于寿险业经营产品的长期性,利率变动对其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具有很大的冲击,市场利率的变动很容易造成保险公司一段时期内的利差损,从而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持续经营。因此,在偿二代体系下,如何更好的对利率风险进行管理,从而建立完善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对于寿险公司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多层规划模型由Bracken和McGill在1973年首次提出,这一方法常被用于研究多层管理系统的优化问题,并且通常情况上下层之间存在地位上的不平等。资产负债管理具有整体管理和全面分析的特性,其所要实现的管理目标众多,而且目标之间相互影响,彼此制约,具有典型的多层决策属性。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过程通常是由产品设计定价到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再对产品设计定价进行修正的循环过程,而这一过程可以被二层规划问题所模拟,二层规划下层规划的可行域可对资产负债管理中的风险程度进行约束。

迄今为止,在国内外已掌握的文献中,都没有通过多层规划来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问题的研究,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将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目标看成多层次决策问题,而在传统的研究中并没有考虑到诸目标之间相互影响制约的多层次属性,更无法得到最优的决策结果。本文将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和多层规划方法相结合,建立基于保险产品配置和投资策略的寿险公司多层规划资产负债管理模型,并进行了实证分析,将多层次目标和各种风险同时纳入到决策过程,提升保险公司管理决策的层次,增强保险公司防范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 文献综述

资产负债管理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历经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等理论模式的变迁,确定性模型、随机规划模型、随机控制模型等模型工具的进步,以及现金流匹配、缺口管理等静态管理技术以及免疫策略、动态规划等动态管理技术的发展,最终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和价值创造的重要手段。

在静态资产负债管理技术方面,Clifford(1981)将缺口定义为浮动利率资产与浮动利率负债之间的差额,以及固定利率资产与固定利率负债之间的差额;J.A.Attwood(1983)系统阐述了区隔技术对公司资产负债现金流管理、保险产品和投资策略的意义。在动态资产负债管理技术方面,M.Rubinstein(1981)提出的投资组合保险方法是指在设定投资损失阈值的同时,从市场的有利变动中获利;Leibowitz,Krasker和Nozari(1989)等将利差管理应用于资产负债管理,并结合期权和久期提出进一步的扩展。

近年来,随着数学工具的不断深入发展,更多复杂的和接近现实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型被提出并应用于资产负债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当中。在基于随机控制理论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型方面,Kusy和Ziemba(1986)将随机优化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结合,得到了含有不确定性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型;随机优化思想在保险公司的大规模应用是Carino(1994)建立了Russell-Yasuda-Kasai模型,利用该模型能够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并综合各种实际限制条件做出准确的决策;Consigli和DemPster(2000)利用动态随机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负债管理。在多期资产负债管理研究方面,MW.Brandt(2007)考虑了时变性投资机会下确定给付制养老金的资产配置决策问题,分析了预防性风险约束与惩罚性风险约束对于投资决策的影响。在多目标资产负债管理研究方面,解强、李秀芳(2009a,b)首先将多目标规划应用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问题;李秀芳、王丽珍(2012)采用多目标规划解决保险公司的资本管理决策;景(2014)建立了随机的保险公司多目标资产负债管理模型,将多目标、资产与负债随机变化等特征同时纳入到资产负债的决策过程中。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于资产负债管理的研究,已经从单期单个目标的静态决策发展为多阶段多目标的动态决策,逐渐演变为以最优控制为代表的动态决策模型,从而实现资产和负债的统一有效管理。而实际上,资产负债管理不仅仅是一个多阶段多目标的问题,更应该是一个多层次,分步骤的优化问题,因此,上述模型仍然具有很大的限制性。

多层规划理论是优化理论和方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建立在线性规划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可以解决多个层次决策问题的数学方法,由于受到Stackelberg模型的影响,多层规划方法在众多领域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关于多层规划问题的研究,一般认为是由Bracken和McGill于1973年在《Multilevel Programming》中最先提出。在此之后,Vincente和Calamai(1994),Dempe(2003)等人先后发表了关于二层规划问题的综述。Falk(1973)深入研究了线性Min-Max问题,它是两层规划的特殊形式,该问题的讨论为两层线性规划几何性质的研究和算法设计提供了理论基础。Bacrken(1978)和Choi(1988)用多层规划对竞争环境下有多目标的生产和市场决策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多头垄断市场的决策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建模、求解,结果表明,多层规划建模优于传统的建模方法。国内关于多层规划的算法研究方面,王谦、汪寿阳、尹红霞等(1994)采用Kuhn-Tucker条件及对偶理论分析了线性―二次双层规划问题,并给出了一些二层规划问题的算法。阮国桢、杨丰梅、汪寿阳(1996)在对多层线性规划问题可行解的充要条件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一种单纯型法对该问题进行求解。王广民,万仲平等(2005)在提出可行度概念的基础上,研究了下层以最优解返回上层的二层线性规划问题的遗传算法。

资产负债管理的有效性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否能顺利实现,为实现这些目标公司可以利用现金流匹配、久期匹配等资产负债管理技术将资产与负债进行匹配管理。本文将多层规划方法与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问题相结合,刻画资产负债管理中由产品设计定价到相应投资策略的制定,再对产品重新设计修正的循环过程,以解决传统方法可能存在的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创新价值和研究意义。

三、 基于二层规划的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型

1. 二层规划模型。在过去20多年中,多层规划的理论、方法及应用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其中以二层规划最为常见。二层规划是二层决策问题的数学模型,是一种具有二层递阶结构的系统优化问题,上层问题和下层问题都有各自的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上层问题的最优解不仅与上层决策变量有关,还依赖于下层问题的最优解,而下层问题的最优解又受到上层决策变量的影响。

2. 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型。

(1)模型的基本假设。

①利率期限结构平整且利率波动服从正态分布。

②寿险产品开发与资金投资具有一定相关性,非相互独立。

③保险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这意味着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可以完全被销售。

⑤寿险公司具有风险中性特点。

⑥保险公司在初始点处为保持技术偿付能力需要使总负债等于总资产,即TL=TA,

现在考虑建立基于二层规划的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型,通过保险产品和投资项目的合理配置,实现最大化利润以及最小化风险的公司层面管理目标。第一,分析如何通过分配投资项目,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约束上追求最大化投资收益。第二,在一定的投资策略上,考虑如何分配保险产品以达到最大化公司利润水平的目的。第三,结合两个子模型建立二层规划模型。

(2)投资项目配置。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一般要求必须具备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大原则。其中,由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大量资金都是以各种准备金的形式存在,其经营负债性的特点决定了在保险资金运用时安全性是其首要原则,收益性居于次要地位。而且对于寿险公司的各种准备金而言,其久期通常较长,受到利率风险影响更为巨大,因此寿险公司的投资部门应当对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具有足够的认识。

(3)保险产品分配。寿险公司作为商业保险公司的一种,盈利通常是其经营的直接目的。一般来说,资产负债久期之比越高,企业承担流动性风险越大,但企业的利润水平越高。因此,模型考虑采用资产负债久期之比作为上层规划的目标函数,在可承受风险水平下最大化预期利润

其中,DA和DL分别表示寿险公司资产组合与负债组合的久期。

(4)免疫模型的约束条件。免疫模型是目前资产负债管理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方法,建立在利率期限结构平整的假设之上。由于保险公司采用资产主导型资产负债管理很难适应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因此如何将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的配置成为了寿险公司的经营决策重点。

3. 构建基于二层规划的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型。结合上面的分析,考虑将具有直接关系的两个子模型结合在一起,描述寿险公司持续经营的过程,保费收入的分配政策决定了保险公司的投资策略,保险产品的分配过程决定投资项目的配置。资产组合配置获得的投资收入有助于公司利润的最大化,投资配置的结果会反馈到保险产品的分配,因此两个决策步骤互相决定,影响彼此的目标。

将上述两个子模型以及免疫模型的约束条件结合在一起,得到基于二层规划的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型:

四、 实证研究

1. 模型数据与假设。

(1)投资资产。假设寿险公司投资的金融产品为债券(Ai,i=1,2,3,4,5),债券数据如表1所示。

(2)保险产品。假设寿险公司发售如下寿险产品(Li,i=1,2,3,4,5),具体信息如表2所示。

2. 模型求解与分析。我们采用MATLAB编程,对上述二层规划模型进行计算,得到寿险公司的最优产品分配和投资组合策略为:投资组合权重(0.101 7,0.213 2,0.139 5,0.492 5,0.053 1),产品分配权重(0.021 6,0.033 1,0.102 0,0.597 2,0.246 2)。相应的最优资产负债久期之比=0.983 77。

从实证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第一,就整体而言,模型的解是保险产品分配和投资项目配置两个子模型互相影响作用的结果,领导者和追随者分别做出各自的最优决策。

第二,跟据双层规划资产负债管理模型的求解结果可知,保险公司成功实现了预期利润最大化和投资风险最小化的目标。与此同时,该模型将投资管理中的免疫策略――久期和凸性以及VaR约束考虑在内,从而达到了资产负债合理配置的要求。

第三,最优资产负债久期之比接近1,这与传统意义上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率接近1的事实相一致,这说明保险公司通过风险分散化实现了资产和负债的合理匹配。

第四,寿险公司的最优投资组合和产品分配比例具有较大的倾斜特点,这一方面和本文模型中投资标的和寿险产品的设定具有较大关联,另一方面,国内保险公司的投资数据很难得到也造成了实证结果与理论模型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

五、 结论

资产负债管理是寿险公司一项长期、系统的财务决策,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具有典型的多层决策属性,其中由产品设计定价到相应投资策略的制定,再对产品重新设计修正的循环过程可以被二层规划问题所模拟。在二层规划中,上层决策者和下层决策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上层决策者通过宣布上层决策变量影响下层决策者的反应,下层决策者的反应同时也会使得上层决策者对上层变量进行优化调整。

本文尝试将多层规划模型应用于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将资产管理与负债管理的决策真正统和在一起,尽可能把资产负债利率风险控制在公司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内,同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良好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是资产组合的选择问题,而且是资产管理与负债管理统筹协调,相互影响的结果。

参考文献:

[1] 解强,李秀芳.基于多目标规划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J].现代管理科学,2009,(10):17-19.

[2] 解强,李秀芳.基于多目标规划的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J].当代经济科学,2009,(3):78-83.

[3] 王丽珍,李秀芳.基于多目标规划的产险公司资本管理与资产配置[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2,(1):64-69.

[4] 景.基于多目标规划的保险公司随机资产负债管理[D].天津:南开大学学位论文,2014.

[5] 尹红霞,王日爽,王谦等.线性-二次双层规划问题[J].系统工程理论实践,1994,14,(4):1-8.

[6] 阮国桢,杨丰梅,汪寿阳.多层线性规划问题可行解的充要条件和单纯形算法[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6,(11):513-529.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10

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关联性越来越强的风险因素使得企业全面风险管理(ERM)备受热捧。ERM同时兼顾了不同风险的综合效应,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符合,与企业所有者利益相一致,是一种承担增加公司价值使命的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和手段(李社环,2003,张琴、陈柳钦,2009)。它正迅速成为企业的最低标准,成为主导企业兴衰的关键因素(Stroh, 2005)。在这样的背景下,真正理解企业风险管理的内涵,掌握企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规律,成为企业决胜未来的一堂必修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根本上理解ERM理论发展的来龙去脉。ERM主要有两个理论来源[②]:风险管理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发展至今已不再是彼此孤立的理论体系,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发展前景,相互糅合在一起,并最终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同一个方向——ERM。

二 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

1930年美国管理协会的一次保险会议上最早提出了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自此而始。按照一般管理理论的发展历程,我们将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早期风险管理阶段、现代风险管理阶段和全面风险管理阶段。

(一)早期风险管理阶段

1952年3月马科维茨发表《资产组合的选择》一文提出了著名的均值——方差理论。他首次将统计学中期望与方差的概念引入资产组合问题的研究,提出用资产收益的期望来度量预期收益用资产收益的标准差来度量风险的思想,将风险定量化,为金融风险的研究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思路。同时,他首次引入了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的概念,给出了在一定预期收益率水平下使投资风险达到最小化的最优投资组台计算方法,改变了过去常识或经验等定性的衡量风险的方法。与此同时,美国保险统计从业人员开发出了正式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ALM),用于估计和管理寿险公司中长期产品涉及的利率风险。ALM方法逐渐发展成为寿险公司、养老金、银行和衍生产品所用风险管理技术的基础。1963年Myer和Hedges的《企业风险管理》最早系统地对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1964年Williams和Hans著成《风险管理与保险》一书,进一步全面、系统地对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最小成本实现损失最小化。在均值一方差模型的理论框架下,William Sharpe (1964)、Limner (1965)、Mossin(1966) 分别推导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根据CAPM模型,单种资产的总风险中只有其中的系统风险对资产的预期收益有贡献,投资者不会因资产具有的非系统性风险而得到任何附加的预期收益。迄今为止,西方国家的企业财务人员,金融界以及经济学界一直将CAPM作为处理风险同题的重要工具,将其大量运用于财务决策与风险管理等方面杂志铺。1975年Murton提出了多因素C A P M模型对传统C A P M模型予以修正,在市场因素的基础上引入了其他市场之外的因素进行分析。同时期风险管理理论的另一个重要发展就是期权定价理论,它为衍生产品设计理论引入风险管理之中以及对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提出了理论与决策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该时期风险管理的重要特点是专注于防范不利风险,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信用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险是风险转移的基本方法。风险管理实务主要涉及设立信贷控制、投资与清算政策、审计程序以及保险范围。这些防卫性风险管理实务的目标是最小化损失。

(二)现代风险管理阶段

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以损失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方法(Value at Risk,VaR)引领了风险管理的潮流。摩根大通将VaR定义为在既定头寸被冲销或重估前可能发生的市场价值最大损失的估计值。VaR的一个更通俗的定义是[③]:给定置信区间的一个持有期内的最坏的预期损失。VaR成功将风险标准化和数量化,因此在金融领域应用广泛发展前景,非金融机构也因此受益量多,VaR正逐渐成为风险管理领域的规范。而且,VaR目前仍在不断地被改进完善。1992年Kent D.Miller提出了整合风险管理,指出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风险状况对多种风险管理方式进行整合,强调风险研究范围的扩展。风险管理的目标由最初的以最小成本实现损失最小化转变为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 Skipper, 1999)。之后在VaR缺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整体风险管理(Total Risk Management,TRM)综合考虑了影响风险管理的三个因素:价格、偏好、概率,谋求在三要素系统中达到风险管理上客观计量和主体偏好的均衡最优,使投资者承担其所愿意承担的风险从而获得最大的风险报酬。TRM为完整的企业风险管理开辟了新的道路。这一时期,另类风险转移(ART)不断涌现,传统的衍生产品和保险不再是公司风险转移需要的完全解决方案。此时,风险管理专注于管理业务和财务成果的波动性,管理方向从纯粹风险向投机风险转变,由保险型向经营型转变。同时,基德·皮博迪、巴林银行、埃克森、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等明星企业的危机事件使得企业对营运风险管理的重视骤升。

(三)全面风险管理阶段

Zail et al.(1996),James(1996),Matten(2000)相继提出了经济资本框架(即风险资本框架)的主要内容,掀起了经济资本技术的发展热潮。经济资本技术将风险控制由被动转为主动的同时,在其理念下的EVA指标和RAROC指标将利润指标同风险指标统一起来,以实现风险调整收益最大化。经济资本技术凭借以往风险管理方法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被迅速推广应用于银行、保险、大型跨国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中。经济资本注重风险的模型化和定量计算,大大提高了风险管理的精密度。经济资本有效参与业务战略规划。在制定战略规划时,权衡业务发展与所面临的风险变化之间的平衡,提高业务发展规划制定的科学性,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日益复杂的国际金融环境促使企业深刻反思巴林银行、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等金融业巨子在金融动荡中难逃浩劫的缘故。血的教训使得他们进一步深入考虑风险防范与管理问题。他们逐渐发现金融风险往往是以复合的形式存在,不同的金融风险之间往往具有相互联动性。风险管理不应该是对单个业务的单个风险进行管理,而应从整个系统的角度对所有风险进行综合管理。在这种背景下,全面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ERM)理论应运而生。2001年北美非寿险精算师协会(CAS)在一份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全面企业风险管理(ERM)。在该报告中发展前景,CAS认为风险管理包括环境扫描、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集成、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7个紧密联系的步骤。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 Ⅱ)。新资本协议首次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同时关注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④],明确了主动控制风险的原则,鼓励全面风险管理模型的建立和使用,并把激励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作为两大监管目标之一[⑤]。2004年9月,COSO委员会颁布了《全面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报告。报告强调从整个组织的层面识别和管理风险的重要性,明确提出应该把风险管理提升到公司战略的高度,突出了风险管理的战略意义。Harrington和 Niehaus(2004)认为,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ABA则认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并不是人们通常误认为的风险最小化 ,而是风险与收益的优化” [⑥]。在这一阶段,企业风险管理以主动处理所有类型的风险为特征,以创造价值为管理导向(张维功,何建敏,丁德臣,2008),成为企业管理的进攻性武器。许多公司将ERM看作是一种衡量重大投资的工具,并最终将其转化为包括成本可容度、提高收益等指标在内的股东价值战略(Adams,Campbell,2005)。

三 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

关于内部控制的较早研究来自于审计领域杂志铺。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首先提出“内部会计控制”的概念,开创了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的先河。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的发展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⑦]:

(一)以内部牵制为基础

1936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独立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审查》的文告,首次提出审计师在制定审计程序时,应该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审查企业的内部牵制和控制。1939年10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审计程序委员会公布了《审计程序文告第1号》文件,在修改的标准化审计报告中首次增加了对内部控制审查的内容。在内部牵制阶段,账目间的相互核对是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设定岗位分离是内部控制的主要方式。

(二)以内部会计和内部管理为基础

单一的内部牵制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的管理需求。195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将内部控制区分为两类: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的内涵得以扩展到管理层面。在这段时期内发展前景,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控制和管理活动。

(三)以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为基础

会计体系的不断完善成为内部控制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日臻完善的会计制度被看作是内部控制的一种有效方式。系统、完整的政策程序成为规范的会计制度的有益补充。经济全球化日益开放的格局使企业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商业环境。巨大的内外压力下,控制环境理所当然的进入内部控制主体的视野。1987年,美国Treadway报告关注避免虚假财务报表和引导公司治理问题的学术讨论,它认为内部控制包含三个要素: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控制程序。这一时期,内部控制被认为是为合理保证企业特定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

(四)以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控为基础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以来,随着政府干预逐渐减弱,审计人员处在一个非同寻常的弱势地位,企业的内部控制悄无声息地发生了巨大转变。两个重要的因素促成了这种变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审计方法的改变。大型的关联数据库不断涌现,数据库存取和操作软件的成本不断降低,这意味着系统需要经常进行改良,信息的及时有效的沟通至关重要,传统的过程控制过时了,控制活动异常活跃起来。科学技术和审计的变化促使控制向组织层面转移,而且,最初政策和程序式的服从被风险语言所代替,在风险系统中,组织高层关注重要的风险。

1992年,Treadway报告的机构(COSO)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专门强调了公司治理中内部控制的关键作用。该报告包括了内部控制特点分析和其构建与评估的框架,它把内部控制定义为[⑧]:

一个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个体影响,用于为以下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效力和运营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

1992年Cadbury 报告指出,董事会应该就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效力做出声明,并且审计人员应该就此作出相应报告[⑨]。1994年Rutteman 报告借鉴了COSO对内部控制的定义但着重强调了与内部财务控制有关的部分。它把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为了提供以下合理保证:(1)防止资产未经许可下使用和处置;(2)保留相应的会计记录,维持商业和公共使用的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这样,信息的沟通和监控被纳入了内部控制体系。同一年发展前景,COSO对1992年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进行了增补,形成内部控制报告。1995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提出了COCO(Criteria of Control Framework)框架,它提出了控制的定义和一系列评价效力的分类标准。该框架从更高的层次上反映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关系,内部控制与组织目标的实现密切相关。

(五)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为基础

1998年Hampel报告首次把内部控制的注意力从财务报告问题上移开,开拓了内部控制新领域。1999年Turnbull报告走的更远。它是第一个强调公司治理中内部控制和企业风险管理关系的文件[⑩]。它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在风险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对于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意义重大[11]。ICAEW在如何实施Turnbull报告要求方面走的更远,它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完全结合起来。1999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提出“内部控制应该包含风险的识别和应对”。Krogstad et al.诠释新II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时提到:内部控制是帮助组织管理风险,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2002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法案》,第一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后,在内部控制领域具有权威影响的COSO委员会于2004年9月颁布了《全面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报告杂志铺。报告从内部控制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以及实施的要点,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在运用上的重大突破。内部控制也由最初的“一点论”发展为当前的“八点论”——内部环境、目标制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这样内部控制框架经历了点——线——平面——三维——立体的发展过程,发展至今的《全面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代表着国际上内部控制研究方面的最高水平,是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历史性的突破。

至此,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发生了巨大转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已不再是孤立的或是包含的关系,而是完全等价的(陈关亭,2009)。风险管理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成为ERM的两大理论来源。

四 ERM理论发展前景展望

ERM是企业风险管理理念和实务上的一次重大转型(韦军亮,陈漓高,王炜,2008),“是要以风险损失为分析基础转变为以企业价值为分析基础,化分离式的风险管理为整合式的风险管理,变单一的损失控制为综合性的价值创造”(卓志,2006)。ERM的特性从实践上契合了企业在风险交互影响和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中更高层次的管理需求。另一方面发展前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Ⅱ)、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等法规法案的颁布和实施在理论层面上进一步促进了ERM理论的发展和推广。正如James Lam(2006)预测的那样,ERM将不断发展成为风险管理的行业标准。

尽管ERM是一种很受企业热捧的战略经营工具,但对很多公司来说,ERM能够得以成功实施的路依然很长[12]。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除了有来自企业操作层面的[13],还有来自理论体系层面的因素。这主要表现为ERM理论框架中有诸多尚待完善的部分。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ERM的界定问题至今国内外学术界仍然争论激烈[14],尚未达成共识。在ERM实施过程中,企业上下连什么是ERM都搞不清楚,这显然不利于ERM在企业的全面顺利实施。再加上ERM牵涉面极广,影响极大,ERM的推广和实施困难重重。实践和理论的需要将引导ERM的后续发展逐步解决这一问题。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于,目前ERM体系中缺乏一种行之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方法。令人欣慰的是,理论研究一直在继续。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此给予了特别关注,协议指导并鼓励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于一体的各种新模型的创立,实现对全面风险的量化管理。

参考文献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11

巨灾风险具有危害性大、地域性强、可预见性差、关联性广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保险和再保险等传统手段在管理巨灾风险方面难以发挥作用。学术界又将目光聚集到非传统型巨灾风险管理手段上,以期能建立更为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

(一)巨灾风险证券化

MBA智库百科(2013)认为,巨灾风险证券化就是通过创造和签发金融证券,将保险人承保的巨灾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巨灾风险证券化过程包括以下两个要素:一是把巨灾风险转化成金融证券。二是把转换好的金融证券出售出去。它将巨灾风险证券化分类为巨灾债券、巨灾期货、巨灾期权和巨灾互换。国外大规模的巨灾风险证券化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始于20世纪70年代。因此较国内而言,国外不论是巨灾保险理论还是巨灾实践都比较发达和成熟的。国外对于巨灾风险证券化的理论研究一般都注重模型的运用,其研究对于巨灾风险证券定价方面有重大贡献。VivekJ.Bantwal和HowardC.Kunreuthe(1999)主要研究巨灾风险证券化,他们指出巨灾债券的支付与自然灾害的发生有直接关系。当自然巨灾发生时,巨灾风险的证券化可以帮助保险人通过资本市场转移风险,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是增强其资产组合的很有利的机会。2000年,这两位学者又发表了《ACatBondPremiumPuzzle》一文,此文中,他们将损失厌恶、比较漠视等行为金融学理论运用于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的解释中,进而用模型说明投资者对这类证券喜好程度的不确定性对债券价格所造成的影响。与国外巨灾风险证券化研究的强理论性形成明显对比,国内的巨灾风险证券化研究更多的是应用型研究,致力于如何将巨灾风险转化为证券产品、如何创新巨灾证券产品、如何通过资本市场上提供的产品来分散风险等实际问题。柏满迎,吴天都,仲艳雪(2013)认为,传统巨灾债券是有明显缺陷的。这种缺陷体现在对保险人、保险公司、发行人等诸多方面。因此他们提出,应该在借鉴国外巨灾债券发行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设计出混合巨灾债券。通过发行混合巨灾债券最大限度地分散巨灾风险。王媛媛(2013)提出,近年来,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已然成为分散巨灾风险、提高商业保险融资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未来,实施巨灾风险证券化是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在起步阶段可以先发行巨灾债券,而且优先开发本金保护型债券,有一定的发行经验后再逐步过渡到本金不保护的债券品种。

(二)巨灾基金

通过对国外文献的研究,当前巨灾基金是国外巨灾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由于巨灾风险发生概率小但损失巨大,建立巨灾基金对平抑风险、确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巨灾基金的理论和实践都处于初级阶段。何树红(2010)等认为,政府层面应该成立巨灾风险基金。在这个巨灾风险基金当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这个基金的运营模式应该是以政府为主,吸收商业资本参与经营。这篇论文提出四种巨灾风险基金的筹集途径:一是国家财政,财政每年按比例拨付;二是商业保险公司,从每年的保费收入中按比例提取;三是国家财税,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实际降低保险公司的税率负担。四是社会捐赠。我国巨灾基金尚属起步阶段,此时可以选择单项基金进行操作。以后在积累了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建立四个途径兼容的综合巨灾风险基金,其保障范围可以涵盖我们国家几种主要巨灾风险。卓志、王化楠(2012)认为,巨灾基金的建立不能完全通过保险公司出资和摊派的方式。巨灾基金的资金渠道不能缺少政府的参与。政府直接注资、损失分担、紧急贷款都应该成为我们国家巨灾基金的重要渠道。同时,为了鼓励投保人的积极性,也为了调动保险公司的积极性,让保险公司看到有利可图,国家要对投保人的保费进行一定的补贴。为了让巨灾基金更快地积累,减少对国家财政的依赖,应当允许基金税前累计损失准备金。王蓉(2012)认为,巨灾基金应由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设立,基金的筹集渠道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直接拨款、保险公司巨灾保费收入提成、社会捐助资金等。她在此文中也提到发行巨灾,作为巨灾基金的一种筹资方式。从国内对巨灾基金理论的研究可以看出,学者们普遍认为巨灾基金的建立不能缺少政府的参与,甚至应该强化政府在基金筹资渠道中的主导作用。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12

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制度;社会责任

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期待相比,我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体现在保险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销售误导、惜赔拖赔、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不诚信行为屡禁不止①,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声誉。没有良好的声誉,保险业就会丧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和信用的特殊行业,具有专业性、负债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因而比其他行业更强调契约精神,更看重自身的声誉。加强保险行业声誉建设,可以减少或避免保险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促进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保险行业声誉风险这一保险系统的固有风险很少受到关注,与承保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和信用风险等相比,声誉风险难以独立观测和量化,其风险主体不是某一特定对象,而是与行业有利益关系的各类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投保人、保险企业、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等[1]。

因此,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可以理解为:由于保险行为主体的内部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者对保险行业产生负面评价,从而对整个行业造成损失的风险。由于保险行业内外部环境的共同作用,各类风险结构高度相关,存在交互影响。从外部环境看,据保监会统计,2012—2014年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率同比增长分别高达205.78%、32.78%、30.62%。作为经营和管理风险的特殊金融行业,行业整体低声誉正成为制约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2]。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化改革和体制创新的发展,保监会已将声誉监管列入保险业第二支柱的监管范围①,并于2014年分别颁布了《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3],界定了声誉风险的内涵,明确了保险公司应从组织分工机制、信息披露、监测分析处置和报告机制等方面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形成以统一市场监管、新兴市场、风险与价值并重为特征的制度改革;从内部环境看,随着“互联网+”行动规划的实施,各类保险利益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渠道不断创新,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性减弱,开放式的网络与信息渠道提高了由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导致的行业声誉受损的可能性,从而引发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甚至威胁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以往研究认为,保险监管机构作为保险声誉的关键利益相关主体之一,可以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来预防保险声誉的“公地悲剧”,从完善监管的角度激发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维护和建设行业声誉的积极性。然而,仅仅依靠制度约束和道义劝诫使保险业利益相关者维护行业声誉的方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一定激励作用,但监管成本高,实施也存在很大难度。在现有的关于保险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中,行为主体社会责任对集体声誉的作用机制已经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可。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是对于经济、社会、生态利益的一种平衡各方利益的折中方案,是维护共赢发展的必要手段。保险公司强化履行相关社会责任是有效维护保险声誉、平衡各方利益的手段,只有该种手段有效运行,声誉风险得以有效控制,保险业才能在新的高度健康发展。然而,提高保险企业社会责任能否有利于维护保险行业声誉这一公共资源,答案在于能否给企业找到一个强有力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理由,使建设保险行业声誉的收益高于声誉风险预防投入成本的门槛。由于对声誉风险的监管依赖于制度层面与道德层面的双重激励和制约,本文基于制度层面和道德层面,从行业整体道德水平提高的角度进行分析,将保险行业声誉视为公共物品,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由过去单纯研究保险公司声誉风险拓展为从行业的角度探究其风险监管的制度机制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机制及其相互影响关系。

一、文献综述

好的声誉能够减弱信息不对称,规范行业秩序,使行业健康发展。然而,以往研究都是基于个体声誉的角度展开,并未深入探讨集体声誉的建设问题[4]。Tirole[5]、Winfree和McCluskey[6]对个体行为与集体声誉关系的研究认为,集体声誉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个体通过影响消费者对其自身行为的评价来促进集体声誉的建立或破坏。如何对声誉风险进行管控,一些研究者认为保险业声誉差是因为保险公司的不当竞争和不道德行为造成的,因此,需通过加强监管来维护保险业声誉[7]。保险声誉管理与保险行业、保险企业和保险从业人员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崔亚和谢志刚从保险声誉管理与商业保险行业关系角度进行的研究,认为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构建能够独立于甚至超越行业其他主体的外部约束力量,对保险行业声誉风险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赵军[8]认为在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中引入声誉机制能够有效抑制保险市场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并且声誉机制能够通过信号传递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果。但是,声誉机制是构建保险市场声誉的信息基础,其有效作用依赖于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形成和市场监管,目前我国对市场信用评级、信息有效披露和降低产品信息不完全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王翠菲(2014)[9]则从保险声誉管理与商业保险从业人员关系的角度,采用问卷调查方式研究了诚信文化建设对企业发展的综合影响,认为诚信文化建设能够改善销售人员从业心态和诚信态度,规范其销售行为,维护企业声誉,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销售业绩。

在现实中,仅依赖于单一途径的外在监督并不总是存在的,有时还会存在监管失灵,这就需要重新审视保险声誉管理的内容和方式,从监管以外的层面对保险行业声誉进行管理。弗里曼[10]首次提出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他认为,企业为了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要以追求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为目标进行管理活动,而非仅仅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广义上,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企业股东、消费者、债权人、雇员、政府部门、媒体等主体,还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行业的声誉管理和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考虑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和约束。作为道德载体的社会责任有助于维护保险行业的声誉,但社会道德层面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个体的社会道德判断标准也是不同的,因而对集体声誉的评价也应是多角度的。早期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在于企业是否具有承担股东收益最大化以外的责任,这一阶段为社会响应阶段;进一步,学者们的研究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的测量与制度化展开,代表性成果有Clarkson的RDAP模式、Hopkins的SRE模型、Fortune排行榜、Domini400社会指数等,这一阶段为社会绩效阶段。但是,数学模型仍然难以全面解释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而利益相关者可以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被组织目标实现过程影响,能够更好地解释具有亲社会偏好的行为。学者们进一步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研究,对社会责任的研究进入利益相关者阶段,明确提出了研究的内容与方法,构建了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揭示了企业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和谐相容的关系。在互联网技术与思想影响下,利益相关者在社会责任平台上聚集的同时,社会责任维度也将涉及更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社会责任也必然扩展到行业社会责任。

二、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

(一)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内涵与特征当组织内部要素外部化进而出现交易成本时,制度安排成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为社会责任制度化提供了理论基础。讨论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首先应从风险的内涵与特征出发,确定制度激励约束机制的范围和方向。关于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内涵的界定,目前尚无一致的描述。根据保监会2010年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中对于声誉风险的界定以及谢志刚等(2013)对于保险行业风险的观点,本文将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定义为由于保险行为主体的内部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造成利益相关者对保险行业产生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关于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特征,本文主要从复杂性、非独立性和外溢性进行分析。首先,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具有复杂性。风险发生的诱因复杂多样,由于“众口难调”而引发集体声誉负面评价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并且,声誉风险产生的诱因通常与保险行业其他七类固有风险以及制度层面的控制风险密切相关,难以清晰剥离。根据风险理论,对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外部事件”是指对于保险行业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事件,“内部管理”是指保险内部利益相关者根据外部的不确定因素做出的行为选择。声誉风险的复杂性极易造成不当的内部判断和行为选择,这可能造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或者利益相关者与外部环境的矛盾,从而增加行业声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具有非独立性。从风险类别上看,声誉风险与其他各类风险均呈特定的关联关系,也就是保险行业的所有风险都孕育着声誉风险,具有内生的综合性。从风险主体上看,保险行业声誉的主体并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由保险行业内所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具有共同利益的集体。直接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作为保险行业内部的一个重要风险主体,其声誉风险是构成保险行业集体声誉风险的主要内部因素,个别保险企业的对行业声誉的破坏将损害整个行业的声誉。同理,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又是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的主要外部因素,好的行业声誉使所有利益相关者受益,个别利益相关者破坏行业声誉的行为会使所有利益相关者遭受声誉损失,让人们认为“保险都是骗人的”。最后,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具有外溢性。较其他风险而言,声誉风险在信息时代的传播渠道更多,传播速度更快,传播受众也呈裂变反应,具有明显的溢出、放大效应。这种外溢性体现为保险行业声誉的“定势效应”和“磁场效应”。社会心理学将声誉分为“认知声誉”和“情感声誉”。其中,“认知声誉”来自于社会评价或社会认知,即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受到社会认知心理过程的“定势效应”影响。对于保险行业而言,一旦低声誉形成并稳定下来,利益相关者的预期评价将受到原有认知的影响而产生思维惯性,如果继续强化或扩大低声誉风险程度与范围,势必造成消极影响。“情感声誉”则具有“磁场效应”,同质声誉相互吸引,异质声誉相互排斥。行业声誉越好,越能够吸引高素质利益相关者,将不符合行业声誉标准的利益相关者摒弃在外。行业声誉越差,高素质利益相关者流失越严重,最终造成保险业利益相关者的逆向选择,进一步损害行业声誉。可见,行业声誉风险由内外两种动因共同作用,导致行业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产生不利的差异,这里的预期目标是行业集体声誉期望获得的认知评价或情感好恶,是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的制度安排随着政策的放开,我国保险业近年来有混业经营的趋势,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0家大型保险集团同时经营多种金融业务,业务的交叉与融合使得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行为主体范围有所扩大,不仅包括保监会、保险经营机构、保险行业协会,还包括其他银行、证券、基金、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媒体和社会公众,各行为主体之间相互作用,共同影响保险行业声誉。制度安排是在特定的活动空间、范围内的一种行为规则,表现为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集合。广义上,制度不仅包含正式、理性、系统成文的行为规范,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理性、非系统且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如道德、观念、习惯、风俗等。本文所探讨的制度安排是指狭义上的正式制度,保监会作为保险行业的监管者和主管部门,是行业制度安排的主要设计者和治理者;保险机构及行业协会是行业制度安排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媒体和社会公众是声誉评价的监督者和提供者。对于保险行业声誉风险来说,其监管制度安排的本质就是确定保险声誉利益相关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必须遵守国家各类法律法规,与党中央精神保持一致,建立制度之中具有普遍适用效力和平衡作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这是制度精神实质所在,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组织成员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也是制度安排和实施的基本准则。因此,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应基于科学、合法、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体现风险管控的科学性,遵守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支持保险行业发展战略,并且要与企业社会责任相配合,形成制度与道德之间的整合,降低监管成本,提高声誉风险管控效率,通过对利益相关者激励约束,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和谐共赢。

(三)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的道德手段传统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的唯一目标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利益相关者理论则认为,企业在实现经济目标的基础上,还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Carroll和Buchholtz[1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质量进行甄别,促进利益相关者自身价值与企业价值的融合,促进二者形成良好关系,提升企业声誉。Brammer等[12]对英国227家企业声誉和社会责任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二者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社会的承诺,是影响行业发展潜力和企业竞争水平的重要因素[13]。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虽不能直接实现价值创造,但是能够通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实现声誉资本效应,吸引高质量的利益相关者,进而改善行业的发展环境,形成以长期行业声誉租金弥补企业短期行为机会成本的良性循环。由于行业声誉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建设企业声誉的溢出效应也会使行业声誉有所提高。因此,承担基于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是应对保险业声誉风险的有效途径。社会经济观认为,企业的首要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利润最大化只是次要目标。因此,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例如关注环境保护、尊重和保护员工的各项权利、不通过欺骗性的广告宣传谋取利益,通过融入社区和慈善组织改善自身在社会中的形象。然而,自1992年我国引入“寿险人制”以来,保险营销团队迅速扩大,保险企业为了迅速占领市场采用了“人海战术”,雇佣大量缺乏专业知识和培训的员工销售保险产品,由于缺乏制度和有效的监管,销售误导等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声誉。在制度缺位条件下,低声誉企业的不道德行为会对行业乃至社会产生恶劣影响。就集体声誉风险而言,消费者、媒体、其他合作者甚至行业监管者都有可能是提供行业声誉负面评价的行为主体,它们也同时位于系统内声誉风险评价的对立面,但个别企业的低声誉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声誉水平,当行业低声誉风险危机爆发时,公众最终会选择以脚投票。

三、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的政策建议

首先,实行内外部相结合的监管制度。目前,已知的声誉风险监管方法主要是行为主体对声誉风险进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而声誉危机本身就是一种不确定事件,突发诱因难以预知,并且防不胜防,声誉危机的发展方向也无法预料。低声誉延续期间的应对和控制手段往往难以左右,事后监督有可能将声誉风险视为一个静态的评估结果,而不是一个由内部因素决定、外部因素驱动,二者相互作用的动态发展过程。因此,本文建议在监管制度设计时,从系统内外同步进行风险控制,即在外部建立相对独立且位于系统顶层的社会监管机构,形成风险外部约束;从内部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制度安排,中介制度管理,降低信息不对称性,改善保险机构与消费者两大利益相关者在行业系统中的对弈格局,形成有效沟通的内部激励。

其次,在分部门监管基础上实行综合监管。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务已部分实现混业经营,保险产品的功能已由单纯的风险分散上升到资产管理,保险业务部门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融合的趋势越来越强,但监管方式仍然是分业监管,各个监管部门只负责管理“职责之内”的事,这会导致监管真空,一旦出现争议和纠纷,社会公众往往会将错误归咎到保险业上,对保险行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为了预防此类潜在风险的发生,保监会应与银监会、证监会等监察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积极进行协调和配合,采用综合监管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对破坏保险行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此外,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也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最后,实行多层次、递进式监管。如果一个行业的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未能将所有利益相关者作为风险行为主体,而仅考虑了其中一方,则难以全面地监控和管理声誉风险。因此,本文建议在监管制度设计时,对保险行业声誉风险主体范围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制度框架内容。根据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1971年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的三个层次,可以基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声誉建设目标,为我国保险企业建立多层次递进式目标。第一层次,是履行基本的经济职能。企业首先应保证优质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提供,并通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解决待业大学生以及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在我国保险营销员数量猛增的同时,更加注重人员素质的提高,在进行专业知识配送的同时,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为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保驾护航。第二层次,是承担相关社会问题的责任。对于保险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而言,应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管理和利益保护;对于保险营销员而言,应增强其对组织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受尊重感,从而提高其组织认同,增加其行业声誉建设行为。此外,保险企业应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对保险知识的宣传等。第三层次则包括新出现但还不明确的责任。例如,保险企业在对老龄化人口提供大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同时,对老龄人群的健康和养老问题给予更多关注,为老龄人群提供更多的保险知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等。在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对混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防等。

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提升保险行业和企业的形象,降低保险业发生声誉风险的可能性。保险企业直接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仅能够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市场份额,还能够为整个行业赢得广泛的社会尊重和良好的行业声誉。本文建议保险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运用自身的资源同社会各方的利益相关者形成良性互动,推动行业及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在保险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体系中,纳入社会责任理念,使企业意识到承担社会责任能使企业自身和整个行业共赢。同时,国家政府制定激励机制,奖励对社会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使企业在良好的环境中与和谐的社会共生共存共发展。

参考文献

[1]崔亚、谢志刚:《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成因与管控研究》,载《保险研究》2014年第7期.

[2]祝伟、黄薇:《保险业低声誉的经济学解释:基于时间不一致偏好的视角》,载《经济研究》2013年第8期.

风险管理与保险论文篇13

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是建立在内部控制框架基础之上的,是一个主要针对风险的更为明确的概念,因此,它是对内部控制框架的扩展,内部控制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包括四个目标(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八项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三个层级(整个企业、各职能部门、各条业务线以及下属各子公司)。在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中,风险是个贯穿始终的因素。企业需要考虑潜在事项可能对实现目标产生的影响,对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并在此基础之上确定风险对策。本文着重分析企业风险管理框架下的风险对策问题。

风险对策是指管理层在评估了相关的风险之后,所做出的防范、控制、转移、补偿风险的各种策略和措施。该框架草拟稿提出的风险对策包括规避风险、减少风险、共担风险和接受风险四项策略,要求管理者考虑成本和效益,并在期望的风险容忍度内选择可以带来预期可能性和影响的风险方案。笔者认为,可以将风险对策细分为以下七类:

1、风险避免—采取措施回避无法承受的风险。企业在面临一项风险时,首先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能力,权衡收益和风险的得与失,凡是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能由该项目可能获得收益予以抵消的,企业都应尽量避免该种风险的发生,即采取回避政策。避免风险的方法还可以分为完全避免和部分避免两种。完全避免,就是不惜放弃伴随风险而来的盈利机会。部分避免,主要取决于成本及非经济因素。如果避免收益大于避免成本,就可以考虑避免,否则可以不要避免。

2、风险控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的发生。控制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控制会产生风险的因素,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二是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和降低风险损害程度。企业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控制风险的发生。譬如:对诸如汇率、利率以及信用评估等事项进行更为准确的预测;在决策之前,筛选出多个可行方案,从中优选出最佳方案;在向市场投放新产品前做深入的市场调研,以充分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和消费者偏好信息;在对外投资上,尽量使投资领域、投资地域、投资项目以及投资品种达到多样化,以分散风险;此外,要与政府部门保持顺畅的沟通协调,从而及时获取政策信息等。

3、风险转移—采取措施将风险转移至他人承担。企业可以设法通过某种方式将部分或全部风险损失转移给他人承担,从而避免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灾难性损失。在转移风险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诸如保险费、赢利机会、担保费和利息等,但是,较之承担风险所面临的损失而言,企业为转移风险所需支付的代价要小的多。特别要指出的是,企业在转嫁风险时,一定要基于合法、合理、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决不能使用欺诈手段使其他企业受损。典型的措施有:以投保的方式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将风险较大的项目转由专门的机构完成;通过契约的形式将风险损失转移;通过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例如合资、联营、联合开发等转移风险;通过技术转让、特许经营、战略联盟、租赁经营和业务外包转让经营风险;此外,还可通过委托开发、购买专利等来转移技术风险。

基于以上措施,企业应当在识别风险的类型和大小,并权衡得失后,选择恰当的方式转移。一般地,自然风险宜用投保,较大的财务风险宜用风险共担,过大的技术风险和生产风险宜用风险主体转移。

4、风险接受—企业自身消化风险,并承担风险损失。如果企业既不能避免风险,又不能完全控制风险、分散风险、中和风险或减少损失时,企业就只能根据对自身能力和财力的评估来承受一定的风险损失。企业可以采取风险自担和风险自保自行消化承担风险损失。风险自担,就是风险损失发生时,直接将损失摊入成本或费用,或冲减利润。风险自保,是指对已预测到的风险所造成损失的承担方式,即企业预留一笔风险金或随着生产经营的进行,有计划计提风险基金如坏账准备金、呆账损失、大修理基金等。这适用于损失较小的风险。

5、风险组合—以整体组合的观点考虑风险。即要求企业管理者将风险不同且互不相关的产品和投资项目、不同经营单位的风险进行优化组合,通过产品或项目的盈亏补偿以及不同经营单位的风险抵消,达到减少整体风险损失的目的。在企业风险管理中,高级管理者必须采用风险组合的观点,以确定企业的风险组合是否与和企业目标相关的风险偏好相称。实施风险组合须注意:第一,高风险项目与低风险项目适当搭配,以便在高风险项目遭受损失时,能从低风险项目受益中弥补;第二,所选项目数适当;第三,要根据企业的核心能力给定一个风险承受的临界点即风险容忍度,以此作为风险组合的标准。

6、风险预防—事先加强防御风险的能力。即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对风险事项的把握,事先从制度、文化、决策、组织和控制上,从培育核心能力上提高企业的防御风险的能力。 例如,加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巩固有价值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政策,完善各项制度以弥补可能产生的漏洞;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形成企业自身特有的价值观、道德精神以及服务理念等;优化企业的组织、决策及控制职能,从策略措施本身着手来分析防范风险。

7、集中风险—以风险集中的形式承担风险。在保险企业和大型集团性企业中,风险对策通常采用集中风险的方法。保险企业一般会向众多投保单位收取保险金,虽然每个单位交的数目很小,但加在一起数目就很大,足以用来应付风险,这就是保险集中的方法。另外,对于大型集团公司而言,其分支机构多,通过预测,集团公司每年要求各分支机构交少量管理费,由集团公司自己承担某些风险,而不利用保险。集中风险使企业以较小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增强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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