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项目汇报材料实用13篇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1

我区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要涉及酿造、饲料加工、油脂加工、食品加工、乳制品加工等行业。2005年,我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企业数量、规模进一步扩大,农副产品加工能力进一步提高,产品品牌效应进一步凸显,呈现出稳步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截止10月底,全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完成产值3.5亿元,利税2270万元。预计到年底,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数将达到135个,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5个,转化农产品16万吨,带动农户11400余户,为农民增收9000余万元。

1、龙头带,乳品行业成为投资新热点。我区乳制品加工企业博瑞乳业,是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生产的乳业老大哥。2000年以来,乘“万头奶牛”工程建设东风,企业迅速壮大,年加工鲜奶达到1800余吨,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QS食品安全认证。在张庆乡北胡乔、修文镇陈侃、东阳镇逯村等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建设5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奶牛示范园区,目前园内养殖户150户,奶牛1200多头。在博瑞乳业带动下,乳品行业成今年投资热点。张庆乡大户郝润明,投资120万元成立晋宏乳业公司,购置现代化的奶制品生产线一条,生产鲜奶制品和酸奶制品,年设计能力20吨/日,年产值可以达到1000万元。目前公司日产袋装鲜奶2吨,主要销往太原小店区。正在建设的晋佳乳品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总投资1020万元,建筑生产、消毒车间3300平方米,工程投产后,可生产3大系列、18个品种的鲜牛奶、饮料奶7560吨,带动农户饲养奶牛1000头,增加就业机会200个。

2、集群化发展,食醋酿造联合闯新路。食醋酿造业是我区的特色产业,全区形成了以怀仁、南六堡、长凝为中心的酿造企业集群,共有7个乡镇14个村630多户,年产醋6万吨,约占山西食醋总产的四分之一。涌现出了四眼井、玉成、聚泉、春润等年产量在4000吨以上的酿造大户20个,带动酿造专业户300个。榆次山西老陈醋获得了原产地域保护,成为晋中市仅有的两家农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之一(另一个是平遥牛肉)。张庆乡怀仁村是全国闻名的“山西酿造第一村”,有酿造专业户238户,年产醋4万吨。今年怀仁醋业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联合6家酿醋企业,组建榆次怀仁四眼井酿造集团公司和醋业协会(合作社),改变过去松散低效经营的形式,并计划与外地有实力的北京投资商杨军达成引资协议,力争年新增醋产量2万吨,形成8万吨的生产规模。

3、重科技,饲料油脂产业上新台阶。全区饲料加工企业31个,年加工能力18.5万吨,年产值11.5亿元,年转化粮食6万吨。强大饲料、亨通饲料是我区的饲料业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高,市场份额大,优质产品多。强大饲料获全国博览会金奖,亨通饲料有限公司的鸡系列饲料荣获“山西省百万农民信得过产品”称号。油脂产业主要有正太油脂厂、晋北油脂厂、志村油脂厂等。油脂企业注重科技投入。正太油脂厂聘请国内化工专家研制开发出12-羟基硬脂酸产品,又计划投入200万元开发12-羟基硬脂酸深加工项目,明年正式实施。

4、上档次,食品工业有了新提高。我区食品加工业的龙头企业主要有海玉食品有限公司、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和月山啤酒有限公司等。海玉食品拥有国际最先进的大型饼干生产线和国内领先的全自动包装机,开发产品3大系列、6大类、140余个品种。目前年产饼干5000吨,年产值3500万元,转化粮食3600吨,产品主要销往南方,是华北地区最大的饼干生产企业。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今年计划投资7351万元,新上一条年产3.6万吨饼干生产线,目前正在办理土地手续,土地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开工建设,预计2006年投产。河南正龙运行良好,预计今年实现年产值2亿元,利税3000万元。月山啤酒有限公司是我区民营企业中唯一的酿酒企业,今年预计年产量5万吨,年产值3000万元,年利税300万元。2005年新上的食品加工业有晋中市兜兜食品厂,总投资80万元,年设计产值300万元,利税30万元,目前正在申请食品安全认证,预计年底投产。从上海引进的上海食品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主要生产儿童食品,总投资600万元,年设计产值360万元,利税80万元,目前设备已安装好,计划年底试产。

5、抓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异军突起。随着我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规划实施,红枣、核桃、蔬菜、生猪等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也逐步兴起。榆次丰元枣业有限公司生产“丰联牌”御贡枣、滩枣、空心脆枣、紫晶枣等4个系列17个品种,年生产能力500万斤,产值5000万元,产品覆盖沿海、东北等大中型城市,并成为我区唯一一家打入香港市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今年新引进的山西威特食品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核桃仁出口企业之一,是山西农产品创汇第一大户。公司主要以加工、销售干果、食用菌、速冻食品等为主,产品全部出口,远销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今年投资400万元建设榆次直属分厂食品加工项目,年产值可达1000万元,目前项目已投产。山西华玉荣香椿有限公司拥有全国最大的香椿种植基地,全国最大的无土栽培香椿种植基地也将在今年年底建成,产品远销京、津、沪等大江南北,年产值达到300万元。今年投资84万元,新建保鲜库,续建加工车间。榆次民信屠宰加工有限公司是晋中市最大的屠宰企业,年屠宰生猪10万头,年产值6000万元,年利税250万元。2005年又投资50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该企业生产的“泽榆”冷鲜肉迅速占领本地市场,专营店由去年的3家增至9家,并成为太原超市冷鲜肉最大供货商。

二、积蓄实力,重点龙头企业蓄势待发

我区的龙头酿造企业四眼井酿造有限公司,是2005年晋中市重点扶持的11个农副产品加工业之一,年产醋1.2万吨。截至10月底,已完成产量8000吨,产值1600万元,利税100万元。预计到年底,销售收入可达2000万元,销售量达到1万吨。

为了进一步发挥四眼井龙头企业集团优势,带动榆次及周边县市酿造业发展,公司认真谋划,充分论证,制定了《“十一五”农副产品加工发展规划》,实施“1022”工程,实现“四个一”目标。即食醋产量达到10万吨,实现利税2000万元,在省级贫困县榆社、方山建设2个扶贫项目,实现年产值1个亿,转化粮食1万吨,带动农户1千户,增加农民收入1千万元。《规划》重点实施三个项目,并且已积极展开运作:

一是建立山西最大的老陈醋酿造基地,扩展老陈醋市场渠道。通过与山西大学共同承担山西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山西老陈醋传统工艺发掘优化和规范,生产全国领先的老陈醋醋基和饮料专用醋醋基,建立调配勾兑中心,大力发展全新口味的健康型营养醋、饮料醋,像“可口可乐”一样,将山西老陈醋推向世界。

二是建立山西老陈醋专用大曲基地,提升老陈醋品质。公司拟与山西方山老陈醋专用大曲公司合作申报山西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500万元在方山建立一个年产6000吨的山西老陈醋专用大曲生产基地,可为我省10万吨老陈醋提供优质大曲原料。

三是建立保健醋研究基地,提升老陈醋科技含量。同有关科研单位合作,利用山西苦荞、黄芪、党参、红枣、山楂、沙棘、苹果、葡萄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适应现代健康食品潮流,开发具有各种保健作用的特色醋、功能醋。

三、实施“七个抓”,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1、抓认识,实现观念转变。区委、政府通过考察学习山东“龙大”、“鲁花”等企业发展经验,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彻底改变了过去“农业只能解决温饱,难以解决振兴”的陈腐观念。一致认为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火车头”,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就是牵住了农业产业化的“牛鼻子”。确立了“跳出农业抓农业、跳出农村进城市,以工业化发展农业”的思路。连续两个中央一号文件,更加坚定了我们通过龙头企业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今年,榆次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组,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今年年初制定的农业及产业化15项重点工程中,华玉荣香椿、德御农贸等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就有5项,投资总额5900万元。华玉荣、博瑞、福大、民信等5个建设工程还被列入市“双百”项目,总投资达1亿余元。在制定全区“十一五”经济发展规划时,更是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列为重中之重,分别列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榆次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加快发展绿色农业政策措施等研究课题之中。

2、抓基地,夯实原料基础。我区围绕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特色经济,主抓蔬菜、红枣、奶牛等特色产业,蔬菜、红枣、养殖基地已初具规模。蔬菜全年播种面积达到30万亩,年总产量达到12亿公斤。建成了8个万亩特色蔬菜开发带,9个5000亩蔬菜连片区,10个千亩温室大棚规模片。蔬菜生产连续12年夺得全省之冠,被列入全国55家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红枣面积30万亩,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形成南起乌金山镇、北到北田镇的百村百公里红枣经济林带,年产量达到2600多万公斤。以奶牛为代表的畜牧养殖得到了快速的推进。全年肉蛋奶总产量达到4万吨左右,先后建成了省级良种瘦肉型猪、优质肉禽生产、无公害产品等8大养殖基地。奶牛养殖规模达到8000头,正在建设张庆、修文、郭家堡万头奶牛养殖基地。玉米种植面积由2003年前的16万亩左右猛增到今年的34.3万亩。

3、抓科技,促进企业腾飞。民信屠宰有限公司投资建造了300平方米的冷却车间,生产出了“泽榆”牌冷鲜肉,打破了从前“双汇”冷鲜肉一花独放的局面,同时也填补了榆次在这一领域的空白。四眼井公司注重科技投入,研制出了固稀分酿新工艺,提高了出醋率,该工艺已列入山西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古船面粉有国际一流的意大利生产设备,日处理小麦500吨,可生产不同等级20个品种规格的小麦粉,是山西境内最大的小麦粉加工企业。陈世家酿拥有先进的防沉淀过滤设备,年产醋5000吨,大大提升了我区酿醋生产水平。山西海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在意大利“卡夫拉缇”配方的基础上研发的“开心食点”系列产品,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4、抓联结,巩固产业链条。榆次博瑞乳业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形式,与养殖户结成了有利分享、有难共当的利益结合体。在今年奶牛低迷时期,对奶牛养殖园区实行每斤0.65元最低保护价收购。晋中德御农贸有限公司面对今年春季干旱,农民种谷子顾虑重重的不利情形,拿出6万元与农民签订了1万余亩晋谷29号的种植合同,使什贴镇谷子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在带动农民致富的同时,保证了公司扩张生产的需要,在去年占领太原29家超市的基础上,今年又打入了天津23家超市。以威特公司为龙头,发展订单扁桃3000亩、核桃2000亩,威特公司包销20年,核桃比市场收购价高1元/斤,扁桃高2元/斤。

5、抓服务,创优发展环境。企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首先是财政支持。今年上半年,在全国的大气候的影响下,我区奶价下滑、奶牛价格跌至谷底、刚刚成长起来的奶牛养殖加工业面临严峻考验。区政府从有限的财政中挤出5万元,对养殖园区内生产的鲜奶每斤补贴0.05元,使每斤鲜奶达到0.7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使我区的乳业在逆境中求得了高速发展。其次是招商引资。榆次工业园区被誉为“全省最好、全国较好的精品工业园区”。区政府依托园区品牌,以工带农、以工兴农,积极引进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了以河南白象、江苏恒顺老陈醋、紫晨醋爽、成信油脂、古船面粉、绿叶食品、陈世家酿、强大饲料等8家企业为代表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群体,总投资3.7亿元。今年,区政府更是以零地价的优惠政策,吸引来中国名牌企业哇哈哈集团公司。第三是指导企业有序竞争、共同发展。2000年左右,怀仁醋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品牌杂乱,竞争无序,伪劣泛滥,食醋价格一路下跌。针对问题,区政府指导他们在我省率先成立了榆次怀仁醋业协会,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展会员131个,实现了食醋业的良性发展,食醋产量由2002年的3万吨,发展到去年的5.45万吨,增加了80%,销售平均价格也翻了近一番。

6、抓品牌,打造名牌企业。积极组织我区企业参加全国性的商贸交易活动,如第三届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五届全国“村长”论坛等。今年德御农贸、华玉荣香椿、老醋坊、恒顺醋等7家企业参加了第三届农交会,产品销售额超过15万元,是上届的2倍,签订合作意向180万元。在古城平遥首次举办的晋中市农产品包装质量评比活动中,我区选送的德御农贸有限公司“德御皇家贡米”拔得头筹。山西四眼井酿造实业有限公司的四眼井牌陈醋成为晋中市现有19个山西名牌产品之一。此外,我区还加强了网络宣传力度,目前已有3家企业(德御、海玉、丰元)注册了“一站通”。

7、抓培训,提供劳务支撑。榆次工业园区先后投入资金30万元,对100余名农民工进行了实用技术了职业技能培训,截至目前,接受培训和安置的农民工累计达到846名,占园区劳动力总数的40%。今年开工建设的榆次修文工业基地,投资900万元修建修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转移培训。据统计,全区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9210人,为农民提供工资收入达4600余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1、资金短缺。我区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目前最严重的问题是资金短缺。四眼井有限公司计划搞高科技醋业示范基地,因为缺乏资金,项目迟迟不能上马。该公司的“十一五”规划,计划在2—3年内投资3000万元用于基建、设备和流动资金,也急需省市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还有榆次民信屠宰加工有限公司、华玉荣香椿有限公司、海玉食品有限公司、丰元枣业公司等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2、四眼井有限公司在食盐购价上存在问题。国家对醋产业在食盐价格上有优惠政策,年产量在1.2万吨以上的企业,可以按800元/吨价格购进,而四眼井有限公司并未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四眼井有限公司多次向上级部门申请,却一直未解决。

3、农产品基本上都属于初级产品,从包装到产品的深加工均很落后,农产品科技含量附加值低,标准化水平不高。这次我区在农交会上申报参展的2个企业——老醋坊和德御农贸公司的产品就是因为没有无公害、绿色认证而被拒之门外。

4、企业规模还不大,不能适应基地生产要求和市场需求。我区红枣目前年产量2600万公斤,中小型加工企业只有6家,加工能力不足年总产量的一半。如30亩红枣全部进入盛果期,加工矛盾将更加突出。

5、品牌意识不强,宣传跟不上,品牌打得不够响,不能体现品牌的经济效益。

四、下一步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1、多形式融通资金,首先盘活闲置的存量资产,利用闲置资产引进增量资金,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积极争取引进农副产品加工业扶持发展资金。

2、举龙头,拓市场,加速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

我区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已有了一定的规模,但产业化程度还不高。因此,要加大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福大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泽榆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四眼井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把贮藏、流通和市场开发作为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提高我区的农业产业化程度。

3、创品牌、抓示范

创建品牌产品,提高科技含量,帮助企业设立厂办科研机构,引进人才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挂钩,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开发新产品提供有力的组织和技术保证,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名优产品,著名商标产品,信得过产品,并加大宣传开拓市场,提高农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规范“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2

目前企业在境外投资前期投入及境外利润自我滚动发展两方面,对外汇管理的政策需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同时,如果境内企业希望通过增资扩大境外中资企业的投资规模,在用汇政策上也没有障碍。

同时,为了解决境外投资企业后续经营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外管局批准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直接使用国内总行对海外中资企业母公司的授信额度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贷款。下一步,外管局将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部门地方分支机构资金来源审查和项目核准权力,逐步允许人民币资金充裕的境内母公司通过购汇,对境外子公司提供金融支持。

二、境外投融资行政审批概述

(一)国内企业走出去流程简图(略)

(二)流程说明

1、投资部分:我国目前境外投资逐渐出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目标多元化、投资方式多元化的趋势,但对于“走出去”战略而言,在境外开办企业是境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具体而言,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是指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现行外汇政策已经取消了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证金两项行政审批,至于境内机构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国内企业应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自有外汇不足的,可以使用国内外汇贷款、政策性外汇贷款、境外外汇贷款,或者购汇解决。

2、增资部分:虽然现行的外汇政策对于境外企业产生的利润,不再强制要求调回境内,企业可以自主决定保留用于境外企业的增资或者在境外再投资,但是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资金困难,因此可能需要境内母公司对其进行增资。现行外汇政策对于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资有明确规定。另外,如果是跨国公司,且达到法定标准,则成员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拆放外汇资金。

3、融资部分:境内投资者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境外子公司可以通过上市、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但目前中国的境外投资企业在国外融资受到较大程度的限制,融资渠道也较为狭窄,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会计

(三)具体操作规程(开办企业、前期投资、增资、融资方面)

1、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程序:

(1)中央企业径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3)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中央企业径向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征求意见。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4)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委托核准的权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需报商务部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5)商务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6)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予以核准的,应出具书面核准决定;不予核准的,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

这其中,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2)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合同;(3)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需购汇或从境内汇出外汇的);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仅对中央企业);(4)国内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5)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投资主体申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填写《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申请表》②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③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⑤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包括: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批准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额对账单;使用国内商业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贷款行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外汇贷款、外贸发展基金外汇贷款等国内政策性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⑥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对于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说明文件、收购协议、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

中央企业的申请获得核准后,由商务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准证书》)。其他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证书》。国内企业凭《批准证书》办理外汇、银行、海关、外事等相关事宜。

2、境外投资前期资金汇出的操作规程:

前期资金分为两部分:筹建境外企业所需的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和为收购境外企业资产或股权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

(1)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对于开办费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直接支付给境外机构或个人,无须开立境外专用账户存放。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办理开办费项下的资金汇出手续:①书面申请(包括支付事由、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币别、支付金额、开办费使用清单等内容)②外汇局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③项目审批部门关于该境外投资项目的批复和批准证书④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对确需支付开办费的证明材料⑤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当注意:①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须逐笔经外汇局核准。②项目前期资金纳入中方外汇投资额总的额度之中进行管理。③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将前期资金使用及划转情况报原核准汇出的外汇局备案。

(2)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对于履约保证金项下的前期资金,投资主体应当在境外开立专用账户存放,不得直接支付给境外的机构或个人。投资主体应当申请开立境外专用帐户和资金购付汇。

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开立境外专用户:①书面申请(包括开户事由、拟开户银行、币别、金额、使用期限、用途说明等内容)②投资主体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③境外专用账户开户地的账户管理有关规定④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情况说明、专业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评估报告、境外有关机构出具的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证明等材料⑤试点分局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会计

投资主体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试点分局申请资金购付汇:①试点分局出具的境外开户核准件②境外专用账户的开户证明材料③试点分局出具的购付汇核准件。

应当注意:

①境外专用账户应当以境内投资主体的名义开立,并优先选择中资银行境外分行开户。

②项目前期资金的汇出须逐笔经外汇局批准。

③项目前期资金纳入中方外汇投资额总的额度之中进行管理。

④经核准在境外开立的专用账户内资金使用完毕后,或者划转到设立成功的境外企业账户后,或者境外企业未设立成功、专用账户内资金按要求调回境内后,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关闭该账户,并将有关情况报原核准开户的外汇局备案。

3、增资部分操作规程:

(1)对已设立境外企业增资的,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境外企业的批复以及该境外企业设立时外汇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合规性材料。

(2)跨过公司境内成员公司向境外成员公司进行外汇资金境外放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委托放款人和借款人均依法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均已按期足额到位②委托放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内成员公司间外汇委托放款已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回本金和收益③中资跨国公司的境外成员公司不少于3家④外资跨国公司的境内成员公司不少于3家⑤中资跨国公司在境内的行使全球或区域(含中国)投资管理职能的成员公司,对境外借款成员公司投资总额不少于500万美元,且境外借款成员公司在最近一次境外投资联合年检中评级为二级以上⑥外资跨国公司提供放款资金的境内成员公司,上一年度外汇应收款占外汇总资产的比例低于所在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上一年度的正常、平均水平;上一年度公司在银行结汇金额大于购汇金额,或购汇大于结汇的金额低于所在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上一年度该金额的正常、平均水平;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00万美元,净资产与总资产之比不低于20%⑦已经批准从事境外放款的,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外放款已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回本金和收益。

跨国公司拟从事外汇资金境外放款的,应在放款协议签订后,由提供放款资金的境内成员公司通过所在地外汇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核:①申请书②放款人与境外借款人签订的放款协议,或者放款人、境外借款人与境内受托金融机构签订的放款协议;境外借款人将所拆借外汇资金进一步用于对境外成员公司的股票、债券、期权等投资运作的,还应当在放款协议中列明放款人对境外借款人的投资委托条款③放款人最近一年含外汇收支情况表的财务审计报告④放款人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⑤已进行的境外放款及其偿还情况的说明⑥中资跨国公司另须提供其境外成员公司的名单、各境外成员公司的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以及境外借款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与境外借款人直接相关的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报告书⑦外资跨国公司另须提供其境内成员公司的名单、各境内成员公司的外汇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其境外控股母公司出具的放款资金安全性保证函(保证境内放款人提供的该项境外放款及其进一步的投资运作能够足额回收本金)。

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收到放款人提交的材料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收到上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审查无误后向放款人作出该项境外放款的批复,并抄送放款人及参与放款企业所在地外汇局。放款人所在地外汇局及参与放款企业所在地外汇局以该批复文件为依据,分别向放款人及参与放款企业出具相应的批准开户、境内划转或境外付汇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4、融资部分操作规程:

(1)企业境外上市: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上市前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及境外发股和上市的基本情况等)②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③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④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⑤初步招股说明书⑥资金调回的计划⑦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当注意:①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单位境外发股和上市实行逐笔登记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获证监会关于境外发股和上市的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市前登记,填写《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上市前登记)》。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上市后登记)(补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发行上市基本情况总结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③正式招股说明书④支付境外上市费用有关的合同、及付款凭证等⑤无逃汇行为的书面承诺(境外上市费用的支付项目超出规定范围的、或境外上市费用超出募股收入15%的提供)⑥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77号文前(2002)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办理补登记时除需提供以上3-6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及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使用及调回的基本情况等)②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③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④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应当注意:①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在上市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上市后登记,填写《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②77号文前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填写《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补登记)》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临时境外股票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注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开立和注销:①书面申请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补登记])》③境外开户银行的书面承诺④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资金调回备案:①资金调回境内凭证②《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发股后登记)(补登记)》③开立境外账户的批准文件(77号文前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提供)

应当注意:①境外临时股票账户开立后10个工作日内境外开户银行应将开立证明报外汇局②账户有效期满后境外开户银行应关闭账户并在关闭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账户使用情况及销户证明报外汇局③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所得资金调回境内后5个工作日内到汇局备案④临时境外股票账户使用期满后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应将账户余额调回境内,注销账户,并将有关账户使用情况报外汇局备案⑤77号文前经批准已上市的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其所得外汇资金按规定应调回境内还未调回的,应在办理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调回境内,注销账户,并将有关情况报外汇局备案。⑥外汇局应以正式批文形式核准开立临时境外股票账户⑦外汇局应将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有关资金调回情况填入《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上市后登记)(补登记)》⑧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内股权持有单位的募股收入是分批调回境内的、或临时境外股票账户的使用期限超过1个月的外汇局应建立合账并汇总。会计

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募集外汇资金结汇的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①书面申请②招股说明书③《境外中资控股上市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汇登记表(上市后登记)(补登记)》④股票减持应得资金的测算说明(涉及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提供)⑤资产(或权益)的转让合同(涉及境内股权持有单位通过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或权益提供)⑥资金调回境内的凭证⑦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发行境外债券借款资格的审核应提交以下材料:①关于办理外债登记的申请报告,包括主承销商、主受托行和其他承销商的情况②有关债券发行市场、发行方式的情况,债券发行金额、币别、期限、利率及发行费用情况,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③与债务有关的汇率、利率风险管理措施④国家主管部门关于融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⑤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关于转股的批复文件。

(3)外汇贷款:对外直接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最近3年连续盈利,有进出口业务许可,并属国家鼓励行业②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③贸易型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15%非贸易型的非金融企业法人的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30%④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与对外担保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等值外汇的50%⑤外汇借款与外汇担保余额之和不超过其上年度的创汇额。

中资机构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借款资格的审核材料包括:①关于办理外债登记的申请②该借款项目已纳入国家外资计划的证明文件③借款合同(合同如为外文,除借款合同正本外,还应提供经债务人单位盖章的主要合同条款中文翻译件)④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⑤如项目单位委托金融机构转贷,金融机构还需提供项目单位签署的借款委托书⑥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境内机构向外汇局申请短贷指标,应当提交以下全部或者部分资料:①申请文件(包括资金需求、资信状况、资金用途等内容)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③信贷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意向书④上年度外汇收支情况⑤外汇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主要依据的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2.《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3.《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4.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5.《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

7.《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清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2.《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后过渡政策措施的通知》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3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是境外投资有关外汇事宜的管理机关,负责境外投资的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以及对投资资金的汇出和回收、投资利润和其它外汇收益汇回的监督、管理。

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境内投资者把外汇资金或者设备、原材料、工业产权等输出到境外,在境外设立各类企业或者购股、参股,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

四、境外投资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境内投资者(以下简称多个投资者)共同举办的,按下列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1.同一辖区内的多个投资者,由出资较多的一方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不同辖区内的多个投资者,由投资者协商的一方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投资外汇风险审查,该外汇管理部门应将审查结论抄送其它投资者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及资金汇出等事项由各投资者到其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

五、拟以外汇资金在境外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在向经贸部及经贸部授权的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项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和证明,由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1.投资所在国(地区)现行的有关外国投资的法令、法规,如:投资法、公司法、税法等;

2.投资所在国(地区)现行的外汇管制法规,以及有关对境外投资者投资股本、利润及其它合法收益的管制规定;

3.经投资所在国(地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该投资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报告;

4.经投资所在国(地区)律师事务所证明的合资、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和该投资项目符合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或享受行业优惠的证明书;

5.由境内投资者主管部门出具的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

6.投资回收计划;

7.我驻外使领馆对项目的审查意见或对有关资料的确认意见;

8.外汇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在境外购买公司或企业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该公司或企业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及有关财务报表。

六、拟以设备、原材料、工业产权等形式在境外进行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在向经贸部及经贸部授权的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项前,除应提交第五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交投资所用的设备、原材料、工业产权等的外汇价格的资料。

七、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应在境内投资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和证明后30天之内作出书面审查结论。

1.投资外汇风险审查:

(1)投资所在国(地区)的信誉、投资风险等级;

(2)投资所在国(地区)有关投资项目方面的法律、法规;

(3)投资所在国(地区)外汇管制状况;

(4)投资回收计划的期限是否合理。

2.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限于境内投资者的自有外汇;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不得使用其它外汇资金。

八、境外投资项目经正式批准后,其境内投资者应持《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材料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和投资外汇资金汇出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外投资企业建立档案,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九、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的汇出,应在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之后办理。汇回利润保证金存入外汇管理部门指定银行的专用帐户。

境内投资者缴存保证金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境外投资企业按期汇回利润或其它外汇收益。

十、以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等形式进行境外投资的,按下列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1.境外投资以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等形式进行的,外汇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境内投资者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的数额或向外汇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2.以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以及一部分外汇资金进行投资的,其境内投资者按所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部分按前款规定办理。

十一、境外投资企业的中方外汇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境外。如属特殊需要,必须以个人名义开户的,应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除当地法律规定外,原则上不准以个人名义持有有价证券,如必须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则应通过当地律师事务所办妥所持有价证券实际受益人的有关公证,并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境外投资企业在当地注册和开户后,应在30天之内将当地注册证明及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有关材料,由其境内投资者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十三、境外投资企业依法宣告停业或解散后,其境内投资者应将清算后的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财产估价等资料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并将中方应得的外汇资产在清算结束后30天内调回境内,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存放境外。

十四、境外投资企业中方所得利润及其它外汇收益,如需用作补充其原缴资金不足部分,必须报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如批准同意,其境内投资者应按补充资金数额的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

境外投资企业的中方如需增资,在报经原国内批准部门批准前,须报经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外汇风险审查和资金来源审查,并说明增资的原因和提供该企业历年的经营情况等材料。如批准同意,其境内投资者应按增资数额的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

十五、境内投资者以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所分得的利润或者其它外汇收益,必须按期调回并办理结汇手续。结汇后的外汇额度,自该企业在当地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全部留给境内投资者;5年后,20%上缴国家,80%留给境内投资者;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存放境外。

以设备、原材料和工业产权等方式进行境外投资所分得的利润或者其它外汇收益,按上述规定办理留成。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也可留存一定比例的现汇。

十六、境内投资者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的境外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应经当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十七、外汇管理部门有权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外汇收支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其境内投资者应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十八、凡境内投资者委托他人进行境外投资的,须报经外汇管理部门和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委托书,受托者所在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受托人资信证书。资金汇出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委托者按期报送受托人使用资金情况、经营情况、利润回收状况、财务状况等材料。

十九、未经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项目,其境内投资者不得汇出外汇资金,银行应监督执行。

二十、未按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及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的,外汇管理部门可处以境内投资者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一、境内投资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汇管理部门依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及《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未按规定报经外汇管理部门作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

2.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私自汇出外汇资金的;

3.境内投资者不按期汇回来源于境外投资的利润或其它外汇收益,或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挪作他用,存放境外的;

4.不按期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的;

5.未经国内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变更境外投资企业资本的;

6.未经批准,境外投资企业以个人名义将外汇资金存放境外的;

7.境内投资者转让境外投资企业股份,或者境外投资企业破产按当地法律清算后,不按期将外汇收益调回境内的。

二十二、境外投资企业未按期完成投资回收计划的,如无正当理由(政治风险、自然灾害),外汇管理部门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三、国内有关金融机构在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境内投资者的投资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外汇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4

1.1结汇核准(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股权结汇核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办理结汇核准件时应提交:

1、申请报告(所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申请人出资进度、出资账户);2、所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转股协议;4、商务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5、股权变更后所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6、所投资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转股,应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出具财政部门验证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8、外汇到账通知书或证明;9、针对前述材料需要提供的的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1.2转股收汇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外资外汇登记)

汇发〔2003〕3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或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应自行或委托股权出让方到股权出让方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股权购买对价为一次性支付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应在该笔对价支付到位后5日内办理;股权购买对价为分期支付的,每期对价支付到位后5日内,均应就该期到位对价办理一次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股权购买对价前,其在被收购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依照其实际已支付的比例确定,并据此办理相关的转股、减资、清算及利润汇出等外汇业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办理转股收汇外汇登记时应提交:

1、书面申请;2、被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股权转让协议;4、被收购企业董事会协议;5、商务部门有关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6、资本项目核准件(收购款结汇核准件,或再投资核准件);7、收购款结汇水单或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账证明;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股权出让方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出具外资外汇登记证明是证明外国投资者购买金到位的有效文件”。

1.3外汇登记证(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并资并购后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并更后的营业执照后,应向主管外汇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办理外汇登记证:

1、书面申请;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章程;5、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或盖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6、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实际外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无法取得外资企业举借外债待遇

1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其举借外债按照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但该境外公司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或者该境外公司向并购后所设企业增资,增资额占所设企业注册资本比例达到25%以上的除外。根据该款所述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外国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举借外债优惠政策对许多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是举足轻重的一项制度,其重要程度在很多情况下甚至超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10号令的上述规定,通过关联当事人完成的外资并购而形成的外资企业(“假外资”)一般情况下无法取得举借外债优惠待遇,此项举措无疑会堵死大部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控股的境内企业举借外债的坦途。

3.投资总额的限制

内资企业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但企业一旦通过外资并购转换为外商投资企业,就必须确定一个投资总额,该等投资总额对新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及进口机器设备来说可能意义重大。因此笔者建议一般情况下外资并购后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应争取定为法律允许的最大数额,10号文对投资总额的限制如下(该等限制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限制制度是完全相符的):

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

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4)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4.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产支付涉及的外汇核准

一般来讲,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实施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用人民币资产做支付手段可有如下几种运作模式:(1)人民币货币现金;(2)合法取得或拥有的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股份;(3)合法取得或拥有的中国境内企业的债券和公司债券;(4)其他中国境内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或标准的有价证券等金融衍生产品;(5)其他情形的人民币资产。从取得途径来讲,可包括(1)直接从已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中分得的利润等收益;(2)从资产管理公司采用购买金融资产包的形式取得对某企业的债权;(3)从中国境内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借款;(4)转让资产、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取得的交易对价等。在保证合法、合规并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相关人民币资产均可用作10号文规定之下的外资并购项目的支付对价。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对下列情况下取得的人民币资产作为支付对价的核准需提交文件作出了专门规定:

4.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境内再投资、增资核准

1、申请报告(投资方基本情况、产生利润企业的基本情况、利润分配情况、投资方对分得利润的处置方案、拟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等);2、企业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及利润处置方案决议原件和复印件;3、与再投资利润数额有关的、产生利润企业获利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4、与再投资利润有关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5、企业拟再投资的商务部门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产生利润企业的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7、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4.2外国投资者从其已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因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等所得的财产在境内再投资或者增资核准

1、申请报告;2、原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原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和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4、原企业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5、原企业关于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及再投资等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有关协议原件和复印件;6、涉及先行回收投资的,另需提交原企业合作合同、财政部门批复、担保函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7、涉及清算的,另需提交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涉及股权转让的,另需提交转股协议、企业股权变更的商务部门批准证书、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9、拟再投资企业的商务部门批复、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合同或章程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10、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5.特殊目的公司(“SPV”)的外汇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5号文”)中的SPV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但10号文将SPV定义为“中国境内公司或自然人为实现以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5

由表1可知,由于所购产品是业主指定供应商,其采购总成本中除采购价格外,间接成本中的作业成本所占比重较大,其次是运费和包装费。由此可见,采购价格、作业成本是单项货物采购总成本控制的基础。因此,为进行有效的采购成本管理,不仅要消减供应商价格,还要大幅度消减所占份额最大的成本项,才能实现总成本最小化。

2.采购成本的影响因素

国际工程项目采购是一个多专业、多业务交叉运作过程,弓丨起采购成本发生的环节多、周期长,影响成本因素常因项目性质、采购标特点、项目东道国市场环境等不同而产生差异。总体而言,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2.1市场竞争关系

采购项目的市场竞争关系是重要影响因素。承包商和供应商的报价随供求关系改变而发生变动,进而项目的采购成本随之改变。市场充分竞争时价格会下降;不充分竞争时价格会上升。

2.2项目复杂程度、质量标准和工期

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质量标准和工期影响项目的成本。项目要求技术越复杂、质量标准越高、性能越先进,项目的竞争程度会下降、项目的采购成本越高。工期要求越紧,则采购成本也越高。

2.3原材料、组成品、设备等价格变动

项目原材料、组成品、设备的价格易受市场波动、季节变化、采购数量、标准件或非标准件、功能设计、承包商的市场能力、国际市场价格、物流和保险等因素影响而变动,承包商在利润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报价,项目采购成丰随之变化。

2.4 项目的采购数量

采购数量的多少直接影响供货商报价,采购数量越多,供货商报价越低,项目的采购成本在一定范围内随之降低。虽然一次性采购大量的材料设备可降低供货商报价,但是可能働口物资仓储费用,采购总成本未必降低,因此材料设备的采购数量应合理优化。

2.5付款条件

项目的付款周期越长,承包商的资金成本越低,然而供应商的财务成本和风险成本加大,供货商势必提高报价’增加项目的采购成本。EPC总承包商要在这种互为矛盾的关系中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付款条件,保证采购总成本最低。

2.6 EPC总承包商采购管理能力

EPC总承包商采购管理能力越强,采购环节风险因素越小,采购间接因素越小,采购间接成本越低,采购管控带来的成本显著。

3.采购成本管理策略

3.1 搞好前期市场调查,建立市场信息机制

前期市场调查包括国内资源、供应商和市场价格情况,发运港口选择,港口集货、仓储、装船和费用情况,特殊材料如超长、笨重物资的装卸作业能力等方面。同时做好远洋运输市场调查,全面了解货代、船代和船舶的相关信息’包括资质、业绩、信誉,船舶状况和停靠位置,确保主要作业港口要与大宗物资采购尽量靠近,并尽快掌握物资处境检验、检疫和报关手续,熟悉海洋运输合同条款内容。

建立良好的市场信息机制:包括建立重要物资供应商信息的数据库,以便在需要时候能随时找到相应的供应商及该供应商的物资舰务雛性能及其他方面的可靠信息;建立同类物资的价格目录,以便采购者能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出市场变化预测,在制订采购计划、决定如何发包及采取彳可种采购方式时,能有可靠而有效的依据作为参考。若缺乏对相关信息的熟悉会造成采购工作延误,采购预算超支,失去成本控制的优势。因此,在项目采购管理中充分利用采购环境,建立良好的市场信息机制,利于有效的成本管理。

3.2编制合理的物资采购计划,制订合理的采购预算

从物资来源看,国外项目可分为项目当地国采购,国内采购和第三方采购三种。其所需时间因物资性质、数量及采购地点、距离远近的不同而各异。如当地采购从询价到进货约需3~7d,第三方采购需20~90d,国内采购也需60~90d。所以,物资采购须提前安排计划,尤其是采购周期长的大宗物资及时的计划显得尤为重要。但由于国际工程项目所处环境特殊,采购计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诸多无法预计因素,以确保采购计划有适当的灵活性或弹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有足够的费用空间和时间幅度调整采购费用和供货周期,以满足工程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做到大目标刚性控制,小目标柔性控制,即对工程费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物资和设备进行刚性控制,对工程费用有一定影_,但影响较少的辅助材料和设备进行柔性控制。

制订采购预算是在具体实施项目采购行为前对项目采购成本估计和预测,是对整个项目资金的理_划。它不单对项目采购资金进行合理配置和分发,同时还建立了资金的使用标准,以便对采购实施行为中资金的使用进行随时检测与控制,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在合理范围内浮动,进而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3.3注重信息数据收集,实施物资分类管理

企业的物资种类繁多、价格不等、数量不均,而有的物资品种多但价值不高。企业的资源有限,因此,对所有品种均给予相同程度的重视和管理不切实际。通过分析发现,这些物资组合符合“二八”原则,即20%的物资和供应商将占工程项目采购总额的80%,而80%的物资和供应商将占采购总额的20%。为使有限的时间、资金、人力、物力等企业资源能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应通过B常物质信息数据收集分析’对相应物资分类,将管理重点放在重要的物资上。

物资按其在项目中的重要程度及供应市场复杂程度可划分为战略物资、重要物资、一般物资和瓶颈物资。针对不同的物资和市场结构,采用不同的采购策略,提髙采购效率,实现物资采购总成本最低。其物资分类及相应策略如表2所示。

3.4关注外汇走势,加强外汇风险管理

外汇风险指由于外汇汇率变动所引起的,造成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负债的价值上升或下降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外汇风险主要有交易风险、经济风险和会计风险三种类型,其中交易风险是国际工程物资采购所涉及的主要外汇风险,主要指当汇率发生变化时,由于进口材料、设备支付币种和工程项目业主支付币种不一致,从而产生负责采购工作的承包商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货币、汇率和时间即以外币计价结算的外资产或负债、时间间隔内外汇汇率发生变化、交易从成交到交割的时间间隔是产生外汇风险的三要素,因此规避物资采购的外汇风险,可从进口材料设备计价结算的货币选择和防止汇率变化等角度加以防范。

(1)合理选择支付货币与使用调价公式。对于外汇风险,外币计价结算方式是其产生的根源;而采购支付币种与业主支付币种不一致是国际工程项目货物采购外汇风险产生的根源,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外币种类和数量,尽量要求业主支付多种外币,以减少由于支付币种的不一致性带来的夕卜汇风险。为了规避该采购的外汇风险,可在采购中使用以业主支付币种作为计价结算货币。若不能争取到类似的支付方式条款,在采购合同中又未加入含有汇率因子的调价公式,采购方可尽量选择相对业主支付货币有贬值趋势的货币作为采购的计价结算货币;若在采购合同中存在含有汇率调整因子的调价公式,则应尽量选择相对业主支付货币有升值趋势的货币作为采购的计价结算货币。

但是对于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外汇风险管理,含有汇率因子的调价公式是一把双刃剑。若材料或设备出口国的货币呈贬值趋势,贝IJ承包商可改变材料和设备出口国,或者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应争取在价格调整公式中去除汇率调整因子的合同条款,否则工程结算款可能被调低。例如,尼泊尔河道防护工程项目,工期两年,合同金额为700万美元,美元支付比例为66%(支付外币种类1种),承包商计戈!J从印度进口材料,合同调价公式中含有汇率调整因子,签约时1美元=35.8印度卢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印度材料价格指数增加,但由于印度卢比贬值,此时读元=40印度卢比,汇率调整因子=35.8/40=0.895,该项目直接调减了30多万美元。因此,在利用汇率调整因子规避外汇风险时,承包商应关注出口国的货币汇率走势,确保价格调整公式为其带来正收益。

(2) 利用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可使用国际金融市场常用的金融工具如外汇期货合约、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权合约及货币兑换等。 <

(3) 通过预测计价货币的汇率变动趋势,调整结汇时间。账款的应收或支付时间结构直接影响外汇风险的大小。时间越长’汇率波动的可能性越大,外汇风险也相对越大,反之越小,企业可通过改变结汇的方式,选择恰当时间兑换外汇进行交易。

(4) 购买货币风险保险法。当汇率很不稳定时,企业可根据经营情况投保货币汇率风险保险。在汇率波动大于一定幅度时,保险公司可赔偿汇率风险造成的损失,同时保险公司拥有汇率风险的收益所有权。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6

组织项目应围绕当前实施科技兴贸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规范管理,讲求质量,注重效果。发挥政策引导和重点支持作用,以创新为重点,在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领域,支持、推动一批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国际竞争力强、国际市场需求大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的宰施。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扶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不断夯实自主创新出口基础,进一步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施项目的产品列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年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

(二)技改项目在:*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并通过立项部门及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研发项目具备中试水平,预计一至二年内可形成批量化生产,达到验收要求;

(三)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与财政厅(局)(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地方高新技术出9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的组织、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工作。中央管理企业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由商务部和财政部负责。

各地方主管部门汇总材料、中央管理企业申报材料请于*年7月20日前报送商务部和财政部。

三、申报材料

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请报告;

(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请书(附件1);

(三)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报附表(附件2);

(四)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原则上应参照高新技术出口产品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样本(附件3)编写,研发项目还应提供专家论证意见;

(五)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六)承贷银行出具的项目贷款合同、借据和利息结算清单以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仅限技改项目);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的企业会计报表(须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

(九)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必要材料:

l、企业出:报关单、海关统计证明及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口证明材料;

2、项目技术或产品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研发项目还应出具由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查新报告:

3、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包括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省级以上奖励证明、产品照片等。

企业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于左侧装订成册。对于上述(二)、(三)、(四)项所列材料,还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各地方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向商务部和财政部汇总上报项目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报的工作、报告,应包括组织审核的情况和专家意见、申报企业及项目的基本介绍等内容;

(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改、研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

(三)企业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仅送商务部)。

各地方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应将企业电子文档进行整理汇总,连同上述(一)、(二)项所列材料以光盘形式提交。

四、其它事项

(一)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规范的事前计划、过程监督、事后检查的工作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督检查。

(二)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实施周期过长或者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低水平重复和一般加工工业的项目,不予受理。对于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应当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7

第一条 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企业签定的进口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企业签订的出口合同或协议、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 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 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八条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第三十条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 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 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十三条 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四条 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系统接入申请。外汇局在对银行申请验收合格后,予以准入。?

第三十五条 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一)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三)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四)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五)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

(二)按规定审核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上逐笔录入结售汇业务数据;?

(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 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十九条 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对银行和个人应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和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xx年 2月1日起施行。?

个人外汇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以内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购汇主要是审核其人民币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境外个人购汇时,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额度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目前,个人外汇流入、流出管理仍带有外汇资金短缺时期宽进严出管理的痕迹。个人从境外收入的外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入账手续;境内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境外个人从外汇储蓄账户向境外汇出外汇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直接在银行办理。

个人账户不再区分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统称为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统一管理。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开立、使用、关闭等业务均在银行直接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账户中的资金可在银行办理境内划转。个人从事对外贸易可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视同机构外汇账户进行管理。

个人外币现钞业务主要包括存入、提取、汇出和携带。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8

全国统一出口退税

对境外加工贸易项目下作为实物性投资的出境设备、器材、原材料及散件,海关凭商务部批准证书和合同副本验收,实行全国统一的出口退税政策。

对其中二手设备按其提取折旧后的余额计算应退税款,对新设备和原材料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税额计算应退税款。

企业就境外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申报退税时,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境外加工贸易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对其中的二手设备和进口设备不用提供税收缴款书。

外汇管理提供便利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可以免交汇回利润保证金。如果该项目涉及购汇或需汇出外汇的,需事前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涉及购汇或外汇汇出的,可不做外汇风险审查,企业凭商务部批准证书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此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涉及的外汇收、付及汇兑,按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适当延长境外加工贸易项目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的出口收汇核销期限。

金融服务加大助力

《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关于信贷支持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除了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外,国有的商业银行还对境外加工贸易出口的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所需资金优先提供出口信贷。有关银行根据《贷款通则》的要求及企业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和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实际生产规模等指标,为开展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的国内企业核定该项目出口信贷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简化审批手续。

境外加工贸易企业还可以向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申请专项基金扶持,而具体项目由中国进出口银行进行评估、放款和回收。具体办法可以查阅《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扶持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管理办法》。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9

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应付工资

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应付工资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

二、制造成本的审查要点

审查制造成本,应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明细账归集的内容、分配的,获取业务中的原始记录、单据、记账凭证,采用核对法、审阅法、复算法进行审查。审查要点如下:

⒈审查费用发生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虚假成本,有无非生产性费用和扩大成本列支范围等挤占成本的现象;

⒉跨期摊销费用,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当期成本,有无人为调节利润的情况;

⒊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式是否正确。有无未按规定将制造费用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的情况;

⒋在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准确。有无任意改变方法少记或多记产成品成本及利用保留在产品成本,人为多计算或少计算产品成本,从而调节利润的情况;

⒌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有无影响当期成本情况。

三、制造成本审查方法

由于工业企业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复杂,会计核算工作量大。因此,注册税务师在进行纳税审查时,应当借助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效用,通过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及对遵守性的测试,找出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存在的,进而有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审查,这样既能降低审查工作量,又能确保审查质量。

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的职能不仅包括企业最高管理当局用来授权或指挥进行购货、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种规章制度。因此,内部控制的作用能够提高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⒈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

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凭证,以种类全、内容完整、连续编号的一些处理经济业务的凭证,作为会计处理依据。

⒉完善的簿记制度。在可靠的凭证制度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账簿和报表制度,确保会计记录的严密性。

⒊严格核对制度。包括凭证之间的核对,凭证和账簿之间的核对,账簿和报表之间的核对等。企业建立严格的核对制度,有利于及时改正会计记录中错误,做到证、账、表三相符。

⒋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企业在遵守国家制定的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从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自己的合理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以书面文字形式,作为会计处理方法的依据。

⒌定期资产盘点制度。

对上述内部控制制度会计体系可靠程度进行遵守性的调查:

第一、采用询问法。询问企业是否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采取问卷的形式设计调查表格,将你想要询问的项目按其重要性依次排列。对想要问的内容及企业回答,要逐项进行并做好记录,使你在很短的时间内对企业生产环节的业务流程、控制程序、核算方法有所认识。

第二、采用抽查法。验证内部控制是否一直在运行,是否取得了预期效果,在多大程度上确保核算的正确性。我们可以对上述的询问内容,选择对成本影响最大的项目,抽取样本—原始单据、凭证进行查看,并对企业回答进行核对,判断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询问和抽查,对被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我们可得出这几种结论:

第一、依赖程度高。被查企业具有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均能有效发挥作用。因此,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发生差错的可能性很小,可以相应对该环节减少审查的工作量,甚至于可以不查。

第二、依赖程序一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良好,但存在一定缺陷或薄弱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可以对薄弱环节项目进行较为深度的审查。

第三、依赖程度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明显失效,大部分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失控,各项资料和数据经常出错,从而导致无法依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开展制造成本详细审查。

审查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操作:

㈠按成本项目进行审查

产品制造成本构成项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⒈直接材料成本

⑴采用实际成本方法核算

获取成本计算单、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材料发出汇总表、材料明细账中各直接材料的单位成本等资料。

①审查成本计算单中直接材料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中相关的直接材料是否相符,分配的标准是否合理。审查时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非生产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如果成本计算单直接材料金额大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的分配金额,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审查材料使用对象有无将非产品耗用材料记入产品成本。但企业会计人员如果有意识地挤占产品成本,在耗用材料进行分配时,就会将非生产耗用材料直接分配到产品成本,使得成本计算单和材料分配汇总表金额相等。核对材料分配表若不能暴露问题,可采取通过非生产性项目的审查,即采用“反查法”的方法进行审查,查明问题后,按照谁耗用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纳税调整。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本年利润(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第二、混淆不同产品成本。通过材料分配率混淆不同产品的成本,相应降低本期畅销产品成本,以调节跨年度的利润。审查注意那些不能确指产品耗用的共同混合使用原材料,分配时应地选择分配标志、计算方法及会计记录。

正确方法:在消耗定额比例法下,通常采用按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或材料定额成本的比例分配。计算处理:

分配率= 材料实际总消耗量(或实际成本)÷各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分配率

也可以采用其他分配方法。如:产品产量或重量比例分配法。

②抽取材料发出汇总表,选主要材料品种,统计直接材料的发出数量,将其与实际单位成本相乘,计算金额数,并与材料成本分配汇总表中该种材料成本比较,看其是否相等。审查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企业是否采取提高成材料单位成本,多计产品成本。

第二、审查领料单授批准及领料人是否签字,防止虚假领料多计成本。

第三,材料单位成本计价方法是否恰当,有无变更、人为调节成本或利润。如果企业年度内改变计价方法,应按原计价方法计算发出材料结转成本,其差额调整材料成本或当期利润。

审查方法参见“材料成本的审查要点”。

⑵采用定额成本法

抽查某种产品的生产通知单若产量统计记录及其直接材料单位消耗定额,根据材料明细账中各该项直接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直接材料总消耗量和总成本,与有关成本计算单中耗用直接材料成本核对,看其是否相等。并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生产通知单是否经过授权批准,防止虚假业务产量增加材料耗用;

第二、单位消耗定额和材料成本计价是否恰当,有无变更、人为改变方法而影响成本。

⑶采用标准成本法

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记录,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直接材料标准单价及发出材料汇总表。

根据产量、标准用量及标准单价计算出标准成本,与成本计算单价中的直接材料成本核对是否相符,有无利用直接材料成本差异计算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前后期是否一致。

除此之外,还应审查废料及多料的返库是否及时,是否办理“假退库”手续。通过查看“生产成本”账红字冲减成本金额,判断其正确性。

⒉直接人工成本

⑴对于采用计时工资制的,抽取实际工时统计记录、人员工资分类表及人工费用分配汇总等,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

①从成本计算单中选择核对直接人工成本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相应的实际工资费用是否相符,查明 有无将非生产人员工资计入成本。

②选 取某月资料核对实际工时记录与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相应的实际工时是否相符,查明有无虚报工时、多列工资扩大成本,减少利润。

③抽取并核对生产部门若干期间的工时台账与实际工时统计是否相符,追溯原始工时记录,确保工资核算真实性。

④当没有实际工时统计记录时,根据人员工资分类表,计算复核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中的直接人工工资费用是否合理正确,有无出现与生产量偏离太大的数据,如有,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⑵对采用计件工资制的,抽取产量统计报告、个人(小组)产量记录和经批准的单位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制度,运用核对法开展审查。

①核对按统计产量和单位工资标准计算的人工费用与成本计算单中直接人工成本是否相符。

②抽取若干直接人工(小组)产量记录,审查是否被汇总计入产量统计报表中。

⑶对于采用标准成本法,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报表、工时统计报表和经批准的工时、标准工时工资率、直接人工的工资汇总表等资料,运用核对法进行审查。

①根据产量和单位标准工时标准工时总量,再乘以标准工时工资率,以审查其是否与成本计算单中的直接人工成本相符。

②直接人工成本差异的计算与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的年度内有无重大变更。

⒊制造费用成本

抽取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按项目分列的制造费用明细账、与制造费用分配标准有关的统计资料及其相关原始记录。

⑴审查“制造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归集的制造费用是否正常,开支的标准、发生的费用是否是应归属于本期的生产费,不符合规定的应剔除计税处理。制造费用成本项目中,固定资产折旧为其中的主要内容,其审查在第五节中讲解。

⑵在制造费用分配汇总表中选择一个产品,核对其分摊的制造费用与相应的成本计算单的制造费用是否相符。

⑶制造费用的分配、计算选择的标准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分配的方法有无变更,防止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多分配应税产品成本,相应少分配免税产品成本。审查发现此类应重新正确计算,作出调整。

㈡审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

辅助生产成本核算内容是为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在建工程及辅助生产车间提供产品和劳务的车间所发生的费用。从服务的对象上看,部门多、非生产性占有一定的比例,正确分配辅助生产成本关系到正确计算产品成本。

抽取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生产统计表等原始记录资料,从分配标准、费用分配方法、费用分配金额三个环节查证辅助生产成本分配是否真实、正确。

⒈审查各车间的费用分配标准。审查有无将为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福利部门提供的水、汽、机械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费用计入辅助生产;审查是否按实际受益对象进行分配,分配率是否正确,采用复算方法重新计算,对少分配或非生产性费用挤入生产成本的情况 ,调增计税利润。

⒉审查分配方法。辅助生产分配方法较为复杂,审查进注意有无年度内任意改变分配方法,使各部门分配金额发生不正常波动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样情况,应按原方法进行计算,其差额调增(调减)计税利润。

⒊审查费用分配金额。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表与辅助生产车间统计表对照,当费用分配表中的分配金额大于生产统计表中的费用额时,应进一步查明辅助生产费用归集有无虚假,抑或统计有差错。如证实生产统计表正确的情况下,即为多转生产成本的费用,应调增利润。

㈢审查费用确认的原则

会计制度规定,确认费用应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收到或支付,均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或费处理。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才能真正按会计期间来正确反映各期的盈亏情况 .

主要审查发生的费用是否归属于本期产品负担,当期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跨期费用,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审查该科目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由本期产品成本来负担。应从费用真实性、合法性、计入成本时间和方法加以审查,审查时应注意两点:

⑴待摊费用应严格划清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⑵审查预提费用计入当期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符合成本的列支范围、标准,计提金额是否正确,支付对象是否合理。

⒈“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

待摊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已经支付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期按照费用支付或发生的受益期限平均摊入生产成本,且摊销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为了正确贯彻权责发生制 会计核算原则,分行业的会计核算制度都相应地设置了“待摊费用”会计科目,便于企业准确核算应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和费用摊销的具体结果。

⑴“待摊费用”科目会计核算方法

该科目主要核算企业已经发生或已经支付的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的固定资金资产租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以及预付报刊订阅费用等(若数额小,也可一次性列入支付期相关费用)。“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已经发生或支付的费用,贷方反映已经摊入相应期间生产成本、费用的金额,该科目的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一定期间内尚未摊销完毕的各项费用。为了便于准确划分各项费用受益期限和摊销期限,“待摊费用”除设置总账外,还应按各项费用的发生时间和种类设置“待摊费用”明细分类账。

账务处理:

发生时:借:待摊费用—XXX

贷:银行存款(现金、现金、低值易耗品……)

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XXX

⑵“待摊费用”的审查重点及审查的思路

在日常税收审查工作中,由于“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分期摊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实际摊销金额,因此其金额摊销的正确与否,关键是确认受益期或使用期限与摊销期限是否一致,因而产生纳税审查的重点;但切不可忽视对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因为,通过该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审查,能够便于审查人员及时 、准确的掌握和了解需摊销费用的形成或来源是否真实以及费用的性质。因此在日常的税收审查中,对“待摊费用”科目的审查,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都应作为审查的重点,不能有所侧重,更不能有主次之分。

⑶审查“待摊费用”账户借方发生额

企业发生待摊费用时,在正常情况下,“待摊费用”账户的借方与“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账户贷方发生额对应。如果与“在建工程”、“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贷方发生对应关系,则属于异常现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①区别生产性费用和非生产性费用的界限

重点审查企业“待摊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中是否有人为混淆成本界限的行为,是否存在将固定资产的购建支出项目列入待摊费用,从而分期摊入生产经营成本。常采取的手段的:

a.企业人为地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项目金额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列入“待摊费用”账户进行摊销;

b.企业将本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金额的部分项目有意识地列入“待摊费用”账户实现摊销。如有地将基建人员的工资列入“待摊费用”、基建项目领用的材料、基建项目的借款利息等等。

②严格划清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a.审查企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资本性支出 有无假借固定资产大修理的名义 ,将从事固定的购建支出费用列入“待摊费用”科目的借方,实现摊销。

b.审查企业是否有将应列入“递延资产”核算的开办费用,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不能单独归属于一个会计期间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支出列入“待摊费用”核算的行为;

c.审查企业有无将应记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无形资产受让及开发性支出费用一次性直接记入 “待摊费用”科目。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10

时光飞逝,转眼间20XX年即将结束,我们将迎来崭新的20XX年。现将全年工作内容总结如下:

一、个人情况简介

作为一个项目部的预算员,我能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地完成项目部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_月~_月,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开始投入工作,与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工长们沟通了解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结合工程变更图纸及签证联系单,计算整个工程的混凝土用量。配合现场工长提前预计工程部位用量。

_月,参加公司考评会,了解到项目预算员的工作职责,结合工程变更图纸及签证联系单,计算整个工程的钢筋用量。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区域负责的工长们沟通,自己算漏了的部位造成工程量的差距,多次到现场核对后找出了原因,有些部位图纸上反映的不是很清楚或者现场有变更的地方,自己要多到现场去观察,从中获得了很大的收获,一点点地为自己今后的工作总结积累经验。

__月~__月,按公司的规定要求,每月的月底统计当月的实际施工产值及成本分析情况。与项目统计员及器材员一同编制月产值分析,汇总整理并参加成本分析会议,对项目部每月的盈亏情况作出分析报告,对于施工阶段的预算书以实际情况按部位分项工程进行编制,并打印全部的工料分析,定额材料作为器材部进行定额领料的依据。

在此期间多次到公司与领导们沟通学习,成本控制的相关知识,为了更好的能胜任这份工作。对项目预算、核算有了深一步的了解,与公司成控部及时沟通,学会了项目产值报表、月产值分析、部位产值分析及项目目标分解等工作技巧。

二、20XX年工作计划

计划要每日坚持记录工作内容要点,每周末进行本周工作总结及分析并进行下周工作计划。

三、利用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加强学习

平时注意收集__市有关现行的定额资料文件,并加强学习工程量计算的技巧等业务知识。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

工作这一年,理论结合实际让我的工作生活有了不小的收获,这一切都是公司的栽培和教育,但对于达到一个标准预算员的要求还差很大的一步,革命尚未成功,2020我仍需努力。

工程预算员工作汇报二

20XX年又快过去了,回顾今年来的本人工作情况,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作为一个项目部的预算员,我能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地完成项目部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1、对内的工作情况。按公司的规定要求,每月的月底统计当月的实际施工产值及成本分析情况。及时与供应、技术财务等部门沟通,对于施工阶段的预算书以实际情况按每个楼层每个分项工程进行编制,并打印全部的工料分析,作为定额人工和定额材料下达给生产经理。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定额编制的工料含量的高低水平作出适当科学合理化的调整,该定额人工作为工程任务单进行人工的控制和分配的基础,定额材料作为仓库进行定额领料的依据。

2、对外(对业主和监理)的工作情况。每月月底向业主和监理提交的施工进度报表以作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及时与投资监理核对工程量,进度产值确定后,及时配合项目经理催促业主支付上月的工程进度款。及时向业主进行工程签证,做好一些索赔工程,特别是一些工程材料的报价,提前向业主和监理报价,以便业主审核后,我施工方材料员能及时采购,使得工程顺利施工。

总之,在经营方针上坚持的收入,最低的支出。对内工作及时、准确、实事求是、把握住定额,控制量,有时并且要留有一定的余量;对外工作资料齐全、用足政策、用足机会,时刻处理好业主、监理与施工方的关系,有时遇到一些工作困难,及时与领导联系汇报,以便寻找更好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公司的利润。

二、积极做好工程的审计工作。

做好了__路的结算送审工作及结算__花园的审计扫尾工作等。

三、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项目部以外的工作。

本人在工作中,总是以大局为重。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和其他的预算工作。无论自己项目部手中的工作多忙,总是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当时项目部的事件比较多,本人总是加班加点,合理、科学地运用时间,既完成了项目部的份内事件,又完成了公司安排的任务。

四、积极适应和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

今年以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改善或进一步的完善,本人总是积极适应这种情况,以公司各项现行的规章制度和预算员的职业道德为准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做好本人的各项工作,为企业做好本人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

以上为本人粗略的个人工作总结,如工作上有不到之处,请不吝指出,以便本人及时改正,从而能更好地工作。

工程预算员工作汇报三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回顾今年来的本人工作情况,首先,我很荣幸能来到__社区的施工现场,在这里理论结合实际让我的工作生活有了不小的收获,这一切都是公司的栽培和教育,但对于达到一个标准预算员的要求还差很大的一步,革命尚未成功,我仍需努力。但对于过去的这一年的工作生活自己也有不少的感悟和总结,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总结

1、同部门同事一起积极工作,实现了业务量逐步上升。基本完成公司的每月__%增长率预期盈利目标。

2、在__指导下,学习完成__的输入,承担起亚太地区各地的__输入工作。

3、和部门同事互相协调,轮流学习了__罐箱的进口,出口,和__的询价报价工作。并且在业务操作中不断学习,为客户处理了海关手册删单重报和转口贸易等工作。

4、为了提高效率,理清思路,在__的带领下,学习流程的操作,经过_月的时间,利用下班时间完成__操作流程。为今后的规范化操作,打下基础。

5、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客服,开发新客户,维持且开拓老客户的其他业务,为营业部的市场销售出一份力。

6、在领导的支持和同事的帮助下,配了个新主机,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改善。

二、对于新一年的展望

1、完善自身,戒骄戒躁,加强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工作技巧。处理好人际关系。

2、理清客户的操作细节和要求,更新联络方,为新的业务增长做好充分准备。

3、完成自己的业余的学业,制定自身的职业规划,与时俱进。

三、对公司的建议

1、因管设岗,因岗定人,各司其职,以责定酬,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使企业在规模、产值日益壮大的情况下,始终保持企业良好的运作状态。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11

1工程量清单概述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构成。

工程量清单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工程量清单,即工程设备、材料的数量,另一部分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即工程设备、材料的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后形成的单价。

2工程量清单的格式

电力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即工程量清单,并依据工程量清单报出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实质是“量价分离”――工程量和单价分开填报。其中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各种税费等。而以前所采用的定额计价方式不仅包含了定额直接费表,还包含各种费、税、材料价差表,最后才得出工程造价,相比之下,现在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简单明了,更利于市场竞争。

变电工程量清单参2采用统一的格式,具体包含内容如下: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投标人采购设备清单;6措施项目清单;7其它项目清单;8零星项目清单;9规费项目清单;10招标人采购材料表。

变电工程量清单计价也采用统一的格式,具体包含内容如下:1封面;2填表须知;3投标报价表;4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5工程项目总价表;6变电站建筑工程费用汇总表;7变电站安装工程费用汇总表;8换流站建筑工程费用汇总表;9换流站安装工程费用汇总表;10建筑(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11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2投标人采购主要材料计价表;13投标人采购设备计价表;1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1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6零星项目计价表;17规费项目清单计价表;18招标人采购主要材料计价表。

线路工程量清单参3采用统一的格式,具体包含内容如下:“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费清单;6其它项目清单;7零星项目清单;8规费项目清单;9招标人采购材料表。

线路工程量清单计价也采用统一的格式,具体包含内容如下:1封面;2填表须知;3投标总价表;4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说明;5工程项目总价表;6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零星项目清单计价表;11规费项目清单计价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汇总表;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4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5零星项目清单计价分析表;16招标人采购材料计价表;17投标人采购主要材料计价表。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全面了解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实际的施工条件、技术规范,从而准确计算工程量,减少日后工程变更。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计算有误引起的增减均应按实调整。因此,工程量计算应准确,减少漏项和重项,尽可能计算无误,控制计算工程量的误差,防止由于漏项和工程量差异太大而引起的索赔,从而加大了工程投资。同时,对于图纸之外的可能发生的工程项目,如零星用工、零星土方、零星机械台班等,可以适量编入清单中,让投标人对其自主报价。这些项目将在竣工结算时只参照单价,工程量会按现场签证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是减少索赔、控制工程造价的首选有效办法。

电力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方法简述如下:

3.1需要收口概算中的报表

3.1.1变电工程

变电总算表、安装部分汇总表、安装单位工程汇总表、主材汇总表、调试费明细表。

3.1.2线路工程

送电总算表、架空部分汇总表、架空单位工程汇总表、其他费用表、装置性材料汇总表。

3.2做工程量清单基价

3.2.1变电工程

3.2.1.1 [招标人材料]表即为[主材汇总表]。

3.2.1.2 [分系统调试费]对应[调试费明细表]。

3.2.1.3 [安装综合单价分析表]对应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3.2.1.4 [安装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招标方供材即[招标人材料]。

3.2.1.5 [安装清单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与[安装综合单价分析表]的严格一致。

3.2.2线路工程

3.2.2.1 [现浇基础]对应土石方工程和基础工程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中的装置性材料费对应[现浇基础]表中装置性材料。

3.2.2.2将材料分成两类,砂、石 ,对应[投标人材料]表,其余全部对应 [招标人材料]表,并将材料总价合计,合计数与合计数应相同。

3.2.2.3 [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只包含整套启动试运转费,该数值在[调试费明细表]中查找。

3.2.2.4将收口概算中的砂、水价差录入[价差表]中。

3.2.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除[土石方]量不对应外,其余全部对应。

3.3做工程量清单

3.3.1变电工程量清单:变电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工程实际设备数量相同。

3.3.2线路工程量清单:线路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工程实际设备、材料数量相同。

3.4校验

变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总造价与收口概算安装部分汇总表中的安装工程费应相同。

线路工程:线路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总造价与收口概算架空送电工程总概算表中的本体工程费应相同。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注意以下事项: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变电(送电线路)部分执行,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共计12位,前9位按照《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使用,后3位为自己添加的编码,如:BA1100C31001 软母线,后3位001为自己添加,若有两种软母线,则第二种编码为BA1100C31002。

线路清单中的跨越只列跨越35kV及以上、跨越高速公路等,跨越弱电线或低压线列入架线,不列入跨越。

4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是减少索赔、控制工程造价的首选有效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控制造价可以使项目设置更规范;可以准确描述工程量清单特征;可以减少项目漏项和重项;可以规范计量单位;可以避免工程数量计算错误。同时,工程量清单可以影响投标人的报价,致使不同投标人报价差异不会很大,从而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避免在招投标过程中产生各类纠纷。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能使投标单位真正从企业内部人员素质、经营管理水平,技术生产力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机械化施工水平等方面进行提高和改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内部管理、技术进步,从而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除采用工程量清单控制工程造价外,还可以从以下方面控制工程造价:如提高图纸设计质量管理,严格设计各个环节的监督审核,尽量减少设计变更、杜绝设计失误;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设备和材料在保证满足工程技术要求的条件下,货比三家,择优而用;同时力争确保供应方一定及时供货,以免停工待料影响施工进度,导致工期延长,工程成本增加;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做好施工现场签证、验收、审核结算等项工作,强化工程成本形成过程管理;争取宽松建设环境政策,加大工程外协力度,减少非成本性工程费用的支出;加快明确环评等前期费用以及安全生产运行相关标准,加强对输变电工程前期费用的控制。

总之,采用工程量清单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掌握工程情况,从而不断提高我们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决策水平,让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得到不断完善和提高,为电力工程建设节约更多资金,为国家和企业节约更多资金。

参考文献: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12

一、外币预付账款期末是否进行汇兑损益的思考

汇兑损益是指外币货币性项目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异。换而言之,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应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因此,外币预付账款期末是否进行汇兑损益处理,关键在于预付账款是否属于货币性项目。

那么预付账款究竟属于货币性项目,还是非货币性项目呢?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中规定,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偿付的负债。其中,货币性项目又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而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可以发现,预付账款不在所列举的项目中,故而业内人士对此各持己见。

有些观点认为对于预付账款而言,款项已经支付,汇率变动风险随着款项的支付将由收到款项的一方承担,记录预付账款的一方不再承担未来的汇率变动风险,同时未来收回的一般是存货、固定资产等,不是货币资金,经济利益的流入金额是不固定的,所以认为预付账款是非货币性资产,不应按照期末汇率对预付账款进行调整。

然而,笔者认为应从货币性项目的定义出发,针对外币购销业务的预付账款,如果购销合同中明确规定标的物的外币金额、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卖方将按照合同外币金额提供货物,若卖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应退回预付款,则此类外币预付账款可以确认为将来是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2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合同法》的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法律没有另行规定或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动产的购销则是以交付时点为标的物所有权风险报酬转移时点,所以针对买方而言,标的物资产应按交付时的即期汇率入账,前期预付账款同标的物资产确认入账时的汇率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二、举例分析外币预付账款期末汇兑损益核算的必要性

针对外币预付账款期末是否应进行汇兑损益处理,本文将通过举例来分析期末应作汇兑损益处理的必要性。

例: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制造企业,2011年6月30日,甲公司与国外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原材料的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原材料的价值为10 000美元,并将于2011年12月31日交货;货款分三次支付:2011年6月30日(即期汇率:1USD=6.47CNY)预付货款的20%;2011年9月30日(即期汇率:1USD=6.35CNY)预付货款的30%;2011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1USD=6.30CNY)交货时支付剩余的50%款项;国外乙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准时交货。假定每个季末为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假设甲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处理方法一:将预付账款视为非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不进行汇兑损益处理,并且存货等资产分别按预付款项时的即期汇率确认入账。

(1)2011年6月30日

借:预付账款12940

贷:银行存款——美元12940($2000×6.47)

(2)2011年9月30日

借:预付账款19050

贷:银行存款——美元19050($3000×6.35)

(3)2011年12月31日

借:原材料63490

贷:预付账款31990($2000×6.47+$3000×6.35)

银行存款——美元31500($5000×6.30)

处理方法二:将预付账款视为非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不进行汇兑损益处理,即只在交易日按即期汇率核算,待货款清账时再一次性结算汇率差额。

(1)2011年6月30日

借:预付账款12940

贷:银行存款——美元12940($2000×6.47)

(2)2011年9月30日

借:预付账款19050

贷:银行存款——美元19050($3000×6.35)

(3)2011年12月31日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490[$2000*(6.47-6.30)+$3000×(6.35-6.30)]

贷:预付账款490

借:原材料63000($10000×6.30)

贷:预付账款31500($2000×6.30+$3000×6.30)

银行存款——美元31500($5000×6.30)

处理方法三:将预付账款视为货币性项目,除了在交易日按即期汇率核算预付账款,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即期汇率进行汇兑损益处理,调整预付账款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1)2011年6月30日

借:预付账款12940

贷:银行存款——美元12940($2000×6.47)

(2)2011年9月30日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240[$2000×(6.47-6.35)]

贷:预付账款240

借:预付账款19050

贷:银行存款——美元19050($3000×6.35)

(3)2011年12月31日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250[$2000×(6.35-6.30)+$3000×(6.35-6.30)]

贷:预付账款250

借:原材料63000($10000×6.30)

贷:预付账款31500($2000×6.30+$3000×6.30)

银行存款——美元31500($5000×6.30)

从上例我们不难看出,处理方法一使原材料在交付入账时存在三个汇率,原材料没有按交付时的即期汇率确认入账;处理方法二虽然按交付时的即期汇率确认原材料的初始成本,在货款清账时对外币预付账款进行汇兑损益的处理,但在交付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预付账款没做汇兑损益处理,这样会造成交付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的计量不够可靠,同时也导致利润的虚增或虚减;相比之下,处理方法三更为合理,一方面原材料按交付时的即期汇率确认初始成本,另一方面本例中的外币预付账款符合会计准则中货币性项目的定义,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汇兑损益的处理,提高了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信息质量的准确性、可靠性。

三、外币预付账款期末是否进行汇兑损益的结论

综上所述,外币预付账款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应确认为货币性项目,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应作汇兑损益处理:(1)买卖双方有签订购销合同;(2)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外币金额、预付款时间及比例;(3)合同中没有对标的物所有权上风险报酬转移时点作出物别约定。当然,预付账款的货币性项目与非货币性项目的划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例如,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约定不清,外币预付账款就不能视为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不能作为货币性项目,也不应在期末进行汇兑损益的处理。正因为存在这些不同情况,所以会计准则没有把预付账款简单地放在货币性项目或非货币性项目的任何一类中,这也体现了准则的严密性。

产业项目汇报材料篇13

根据《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我单位作为铁路局的分支机构,与铁路主营业务有关的增值税需要由单位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审核通过后再逐级上转由铁路总公司汇总缴纳。而作为物资单位核心业务的物资采购供应业务,每一笔都会涉及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的抵扣,为清晰反映出增值税的流转,势必需要对原业务处理流程进行调整。

一、“营改增”对物资采购供应业务流程的影响

“营改增”前,我单位的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基本流程为,根据各铁路局内用料单位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采购配送,并承担这一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运杂费用。待用料单位确认收到材料物资后,根据单位领用的物资总金额向单位清算料款,并按材料物资总金额支付购料应付款。具体流程图略。

实行“营改增”后,根据增值税价外税的特性,原采购供应物资总价,分为了不含税价及增值税两部分。而按照现行政策,作为铁路物资供应部门,在承担购入及发出物资运杂费的同时,是需要按照材料购入价格向各供应单位清算料款的,也就是说,“营改增”后,需要按照材料总价支付应付购料款,按不含税材料价格向用料单位清算料款,并需要对经税务部门认证通过的增值税额逐级上转到铁路总公司以便汇总纳税。即原来的一个物资价格分为了三个金额,并各有各的用途。为了在大量的采购供应业务中准确确定各种数据,需要对物资流程的部分环节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有:

1.建立账单环节。账单是根据站段提报的物资计划,汇总与之相关的收料单据形成的汇总金额,它是与购入物资发票相对应的。营改增前,由于不需要抵扣进项税额,账单上只需显示物资的汇总金额,营改增后需增加细目分别显示购入物资的不含税价格,税额及含税价格。

2.填制收发料单。营改增前,收发料单上填制的是物资的含税价格,营改增后根据价税分离的原则,需填制不含税价格,并在发出物资时,把不含税价格反映到对应的发料单据上。

3.收料登卡。物资入库,经验收符合要求后,登记物资卡片,此时材料物资的价格为不含税的单价。而营改增前为含税价格。

4.月末材料计划员将账单交接单及购料发票交财务收料核算员。根据“营改增”的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根据原定采购招标价格,由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改为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计划员需及时和供应商沟通并按要求取得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交财务收料核算员。

5.收料核算员审核发票及账单交接单。在“营改增”之前,只需确认发票总金额是否与账单交接单总金额是否一致。“营改增”后,核算员在收到票据时,首先将发票抵扣联扫描录入税务发票认证系统,确保认证相符,同时,核对账单交接单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税额是否与发票及抵扣联相符。

6.收料核算员对司账人员转来的收料单及业务人员转来的交接单和发票再一次按单位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在物资核算系统及账务核算系统同时进行操作,确认应付供应商的料款及材料采购成本,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数据。每月末,财务的应付购料款,材料采购数据应和各材料计划员的汇总数据核对一致,应交增值税进项数额数据应和税务发票认证系统中认证相符数据核对一致。

7.发料单登卡。在“营改增”之前,配送到各用料单位的物资全部为含税价格。由于“营改增”带来的价税分离,在发出物资时,是按照不含税单价向用料单位供应所需物资。所以,如果供应商全部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各单位使用物资的价格将下降14.53%,如果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各单位使用物资的价格将下降2.91%。

8.发料核算人员根据司账员结转的发料单,分别按物资使用单位进行分类,并打印通知书清算料款。

二、非应税业务的处理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实施办法(试行)(铁总财[2014]77号)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项目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四)纳税单位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土地、房屋、建筑物、线路(不含隔离网)等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中不得抵扣的资产而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及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而我单位按照各单位提报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各项物资,由于在采购时无法明确物资的用途,不能确定与其有关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为避免出现多抵扣进项税额问题,从物资采购供应的源头即“接收用料单位提报的网络计划”时起,就要求物资的使用单位对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非应税项目使用的物资,单独提报物资需求计划,我单位根据提报的非应税物资的明细,单独组织采购配送及材料核算,并在收发料单据上标明“非税项目”。同时为简化处理流程,减少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认证后再做进项税转出的工作量,对此部分业务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目前,“营改增”工作已在铁路系统全面推开,进一步理顺供应流程,与有关单位做好衔接,准确确认各项数据,为给全局用料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各单位用料需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