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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实用13篇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1

一、我区的主要饮用水源情况

我区的主要饮用水源有:

(一)流溪河。以该河为吸水点的自来水厂有区的东部水厂、*水厂,*镇的*、*、*水厂。这5间水厂供*、*、*、*和*机场人口饮用水,日供水量达18万吨(高峰期近25万吨)。

(二)*河。以该河为吸水点的自来水厂有区的*和赤坭、炭步水厂3间水厂,日供水量8万吨,供*、炭步、赤坭人口饮用。

(三)秀全水库。是秀全水厂水源,日供水量2万吨。

二、饮用水源受污染情况

目前,我区饮用水源受污染比较严重的是*河、天马河和秀全水库。

(一)*河受污染情况。

*河的上游是九曲河(三水区)和国泰河(区),下游是珠江西航道。*河的水质情况直接关系到*市的北部水源保护和珠江河道整治(图1)。*河污染主要来源于跨地区水污染和赤坭镇、炭步镇沿岸工业、服务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污染。

近几年,*市三水区大塘工业区和清远兴仁工业区不断发展,增加了向*河的排污量,水质污染情况越来越严重。特别是三水大塘工业区,内有160多家企业,其中高污染纺织企业35家、化工企业30多家,还有高污染的五金、皮革企业数十家。该工业园设置了一条数公里长的排污暗渠,把处理未达标的工业污水排入三水区与区交界附近的九曲河,大量污水经九曲河流入*河(图2、3)。同时,清远*兴仁工业区的电镀、重金属废品拆装场等企业的有害工业污水也流入*河(图4、5、6)。该污染情况涉及到*、*和清远三地,存在着反复、危害性大等特点(表1、2、3、4)。省人大代表吴志斌为此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书面建议,要求加大对清远、三水等跨地区污染的整治力度。省环保局协调*、*、清远三市环保部门对此进行了一些整治工作,并答复了代表,但跨地区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建安、周庆强,带领市人大城建工委的部分委员来区作专题调研,认为*三水大塘工业区和清远兴仁工业区的污水排放均不达标,已对*市的饮用水源造成危害;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下大力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整治;同时要把有关的情况反映到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争取尽快解决跨地区污染问题。近日,吴志斌代表再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要求加大整治跨界水污染的工作力度。

另外,在*河两岸,有19个煤场码头、石灰石码头和1家鱼类水产加工场。码头地面的煤粉、石灰粉、废渣、泥粉经雨水冲刷流入*河,造成水质的污染。同时,*河两岸人口增加,生活污水和农作物使用农药过剩流入*河,也是造成河水污染的原因。

由于受以上因素的影响,*河赤坭、炭步段水质下降,类别为Ⅳ类,以石油超标为重,总氮、总磷、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和溶解氧等年均值也超标。在每年11月至次年的4月初枯水期,河水又黑又臭,致使炭步水厂、*水厂、赤坭水厂要加大药物投放量,严重时被迫停产,严重影响了赤坭和炭步地区居民饮用水。

(二)天马河受污染情况。

天马河属*河的支流,起源于*镇,经新街河汇入*河。在天马河的上游*镇,沿河两岸有密集的工业区、居民区、学校和部队。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流入天马河。在枯水期,天马河河水又黑又臭,*河涨潮时,天马河河水可以涨到*水厂和炭步水厂的吸水口。

(三)秀全水库受污染情况。

秀全水库周边范围内设有工厂,仅*镇旗岭圩及附近村庄、区看守所的人口就有1万多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流入秀全水库。水库不深,多年未清淤,水库容量减少,水质逐渐变差。从秀全水库蓬勃生长的水浮莲,可以看出有机污染是最大特征。

三、整治饮用水污染源的几点建议

(一)区政府要将整治饮用水源污染列入议事日程。

要成立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小组,对重点污染源登记造册,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并尽快抓落实。

(二)区政府及各镇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规划,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有效控制新污染源。

目前除*城区、*镇、炭步镇编制了环境保护规划外,其余各镇尚未编制(修编)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缺乏规划指导,未能很好地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因此,区、镇两级要尽快完善环境保护规划;同时,要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在引进项目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否决,对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同样要加强监督指导。

(三)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抓好重点污染企业整治。

对电镀、印染、造纸、皮革、化工等重点污染企业,要大力加强排污监控,要继续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整治或关闭等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之以恒地依法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目前我区已建成10万吨/日的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近5万吨,到年底相关的管网完善后,日处理污水可达10万吨,届时城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可达50%。但仍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源保护区,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污水处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为此,建议:(1)进一步加快在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进度,确保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集中至污水处理厂;(2)有计划地加快推进我区各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3)工业园区应建设污水管网系统和完善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杜绝工业污水直排;(4)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区正处于经济加快发展阶段,同时担负着*市北部水源保护的重任,完全依靠区财政筹资和收取污水处理费投入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是相当困难的。建议区政府在现有财政体制基础上,与省、市主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争取上级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以减轻我区治污资金紧张的压力。

(五)下大力气整治*河污染。

1、首先整治好本区域的污染问题。(1)对沿江两岸镇、村等范围内的工矿企业、装卸码头、堆放煤炭、石灰石粉尘污染,过往运输船只排污,机油污染等进行全面清理,分类登记,限期整治,对限期整治不达标的要关闭。(2)沿途各镇、村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墟镇应建设污水处理厂,村庄应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3)*河长期污染积淤严重,河床堵塞,建议与市水务部门联系,组织全面清淤或要求引入北江水进行一次冲淤行动。(4)制订有力措施,严禁在*河取沙或向河床倾倒余泥。

2、加大跨地区污染整治力度,切实整治*河上游的污染。(1)区政府应主动与排放废水的*市三水区和清远市清城区政府沟通协商,加强互通监测结果,提出解决办法及整治意见。(2)区环保部门要定期把*河跨地区污染情况向市环保部门作专题报告,让省、市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情况。(3)建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南方日报、省电视台反映情况,对跨地区污染问题进行曝光。(4)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联合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请求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向省人大、省政府转送*河污染问题的材料,争取分管的副省长召集三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来*河上游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保证跨区工业污水排放符合标准。(5)建议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利用代表大会期间向省政府提出整治议案或建议,必要时进行质询。

(六)建议秀全水库作为我区备用饮用水源。

秀全水库周边居民点比较密集、企业多,若要搞截污工程,费用太大。建议将秀全水库改作我区备用饮用水源。

(七)整治区*垃圾填埋场的渗水污染。

*垃圾填埋场的渗水污染,严重危害附近村民的身体健康。根据镇、村反映,附近村民近年来染绝症病例有年轻化现象(事发有因,待调查)。建议:(1)对垃圾填埋场实施截污处理,尽快建设垃圾焚烧场。(2)设法降低村民自来水费,鼓励村民饮用自来水。

(八)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健全镇(街)环保机构。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2

现将跟踪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淮河、辽河流域十多年来的水污染治理过程中,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付出了艰苦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十五”期间,国家对淮河、辽河水污染防治的力度更大、措施更实,淮河、辽河流域分别完成治理投资计划144.6亿元和64亿元,完成治污项目342个和95个,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66座和1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10万吨/日和242万吨/日。

经过综合治理,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与治理前相比,两个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已有所下降,水质缓慢好转。淮河流域2006年主要污染物COD入河排放量比1993年削减了43.3%,省界断面Ⅲ类水质比1995年上升了8.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1995年下降了26.7个百分点;辽河流域2006年COD排放量比1995年削减了20.5%,省界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虽然没有下降,但污染物浓度有所降低,部分支流与河段水质有所好转。总体上说,淮河、辽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有关部门监测,淮河流域主要污染物COD入河排放量1993年至2000年逐年下降,2001年至2003年出现反弹,2004年以后呈下降趋势,但2006年仍然超过国家“十五”计划目标的83%,对照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限排总量控制目标,超标123%。全流域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比例占53.3%,省界断面水质未达到“十五”计划控制目标的占56.8%。

辽河流域COD排放量1995年至2000年呈现下降趋势,2001年之后出现反弹。2006年COD排放量超过国家“十五”计划目标的76%。

这次我们从支流到干流、从上游到下游、从工业污染到生活污染进行检查。从所见所闻来看,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存在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主要情况如下:

(一)淮河流域检查情况

7月8日至12日,检查组沿淮河支流沙颍河和涡河、淮河干流以及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对流域内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

1.淮河支流沙颍河、涡河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淮河支流水污染情况比较严重,防治工作亟待加强。

沙颍河是淮河流域面积最大的一级支流,也是对淮河干流污染影响最大的一条河流,其接纳的污染负荷约占淮河流域的三分之一,过去淮河干流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污水团多来自此河。检查涉及的沙颍河支流有贾鲁河、沙河和颍河。

贾鲁河汇入沙颍河中游,沙颍河的污染负荷大约三分之一来自贾鲁河。位于贾鲁河上游的郑州市污水处理率不足60%,大量未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中,由于缺少天然径流补给,贾鲁河已成为郑州市的排污沟。虽然7月份正值汛期,水量丰沛,但河水仍旧黑臭难闻,污水汇入沙颍河之处可谓“泾渭分明”。

颍河、沙河在周口市交汇成沙颍河。沙河是周口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地,但由于颍河污染严重,颍河汇入沙河,已经危及到了周口市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检查组沿沙颍河进入安徽,在界首省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看到监测结果为Ⅳ类。据了解,每年只有在汛期的7月至9月,该断面水质才有所好转,其他月份都是劣Ⅴ类。

涡河是淮河流域另一条污染严重的支流,其污染程度目前已经超过沙颍河。涡河三分之二左右的污染物来自于惠济河。惠济河发源于开封,承纳开封市的污水后在亳州汇入涡河。检查组在涡阳闸查看了涡河水质,检查时虽然是汛期,但仍然为Ⅴ类。

沿淮城市普遍存在“既是污染者,又是受害者”的情况,在了解淮河流域水质状况的同时,检查组还主要查看了有关企业和污水处理厂。

在郑州市,检查组先后查看了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总的来看,郑州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物化工企业,在扩建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进行试生产,并严重超标排污,已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改造。周口市食品、皮革、制药、化工等行业的违法排污现象也很严重,今年国家有关部门曾对周口市23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发现有15家企业违法排污,占检查总数的65.2%。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同时也暴露出政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周口项城市的莲花味精厂,是淮河流域重点水污染治理企业,十几年来因为违法排污多次被处罚和曝光。在检查中,我们看到,该企业按现行标准已经做到了达标排放,但每天排放的2.8万吨废水中,含COD4吨,氨氮0.6吨,COD实际排放量占项城市COD排放总量的1/4,废水达标排放却污染物排放量大。这种状况与我国部分行业污水排放标准过低直接相关。如味精、酒精和木桨造纸行业的COD二级排放标准的浓度分别为200mg/L、300mg/L和350mg/L,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Ⅴ类水体COD的最高浓度为40mg/L。这样高浓度的达标废水大量排入河流中,远远超过河流的自净能力,必然造成污染。另外,重点考核指标不能反映水污染的真实状况,如从淮河、辽河流域来看,目前只以COD的削减作为工作重点,但是导致河流富营养化的氨氮,也上升为主要污染物,却没有考核的明确目标。因此,对工业达标排放的污水要求进行二次处理并采取综合性指标考核就显得尤为重要。

2.淮河干流情况

淮河干流接纳了沙颍河、涡河等支流后,汇入下游南水北调东线的调蓄湖泊洪泽湖。淮河干流是淮南、蚌埠等多座沿淮城市的主要供水水源,但由于支流污染严重、沿淮城市排污等原因,淮河干流水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蚌埠市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位于淮河干流的蚌埠闸上,据了解,2007年上半年,蚌埠闸断面水质达到饮用水取水要求(Ⅲ类水质)的天数只有99天,饮水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检查组了解到,从蚌埠市交通路入河排污口,每天直接排入淮河的污水量2.1万吨,主要污染物COD的平均浓度达到366mg/L,氨氮平均浓度达到47.5mg/L,超标排污严重。

此外,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还对此次检查路线之外的许昌、漯河、驻马店、平顶山等淮河流域城市的水污染状况进行了现场采访,发现流经这些城市的污水最终也排入淮河。

通过对河南、安徽两省情况的了解,淮河流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安徽省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8个地级城市污水处理率均只有50%左右。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资金不足,规划批复较晚,短期内建设资金难到位,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二是管网不配套导致污水收集能力低,“先建厂后建网”的现象较普遍,如周口市和阜阳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5万吨/日和10万吨/日,但实际处理只有3.5万吨/日和6.5万吨/日。三是政府监管不到位,部分城市存在污水处理费“收费不足”、“只收不建”、“收了缓建”和挪用等现象;部分城市虽然建设了在线监控网络,却不重视科学管理,致使不少在线监测系统常因机械故障,甚至人为因素,数据缺失或失真。

另外,淮河流域不仅地表水治理形势严峻,地下水的状况也令人担忧。据了解,淮河流域50米以内80%的浅层地下水是Ⅴ类水质,已丧失水功能;50至300米的中层地下水也出现局部污染。

3.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情况

南水北调是国家一项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大系统工程,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南水北调工程的调水水质正面临着被污染的威胁,这必须引起我们足够警惕。

检查组在江苏省徐州市看到,徐州市三分之一的污水经奎河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发源于本地的奎河,但徐州市铜山县还有3家造纸企业向奎河排污,致使奎河由江苏进入安徽的省界断面水质污染严重。

按照治污规划的要求,徐州市另外三分之二的污水需要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不牢河和房亭河,通过截污工程导入同为淮河支流的新沂河入海。但是,徐州的截污导流工程至今没有完成规划批复,工程还没有实施。据反映,扬州、淮安和宿迁的截污导流工程规划同样因意见不一致至今未批,新的方案也未确定,导致大量污水进入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据有关部门监测,2007年上半年,位于南水北调东线的不牢河徐州解台闸断面,劣Ⅴ类水质为50%,水质仍然很差。

检查组最后在山东省济宁市查看了南四湖水质情况。南四湖也是南水北调东线的重要调蓄湖泊,其水污染治理同样也存在滞后问题。据了解,今年6月,南四湖的14个水质监测点中,6个是Ⅳ类水质,7个是Ⅴ类水质,1个是劣Ⅴ类水质,虽然比治理前有了很大改善,但都没有达到规划要求的Ⅲ类水质标准。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明年就要开始调水,江苏北部的截污导流方案至今未落实,南四湖污染问题又尚未解决,调水水质很难保证。

从检查中我们还了解到,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和淮河、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规划至今仍未批复,即使年内能批复实施,用剩下的时间完成5年的任务,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实施效果将受到影响。

(二)辽河流域检查情况

辽河流域由辽河和大辽河两个水系组成。辽河干流在盘锦双台子县进入渤海;浑河在海城、台安和盘山三县交界处汇合太子河后称为大辽河,在营口入渤海。7月15日至17日,检查组分别对辽河和大辽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1.辽河支流招苏台河情况

招苏台河是辽河的主要支流之一。招苏台河发源于吉林省,在辽宁省昌图县汇入辽河干流。从2000年至今,吉林进入辽宁的水质基本为劣Ⅴ类水质,2007年在具有代表性的两家子省界断面COD、氨氮平均浓度分别超过地面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的2倍和5.2倍。

从检查情况来看,招苏台河的污染主要来自其支流条子河,条子河发源于吉林省,承纳了上游四平市的工业、生活污水后汇入招苏台河。目前,四平市污水产生量为8万吨/日左右,其污水处理量仅为4至5万吨/日,其余污水直接排入条子河。常委会2005年、2006年都针对条子河污染问题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组看到,条子河依旧是一条排污沟,其污染程度与2005年检查时差别不大,面貌依旧。

2.大辽河支流浑河、太子河情况

浑河发源于长白山,流经抚顺、沈阳,是大辽河的主要支流之一。沈阳市位于浑河中游,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重工业城市。在沈阳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沈阳市实际污水处理量为117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近75%,虽是整个东北地区污水处理率最高的城市,但还有40万吨/日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浑河。

太子河是大辽河的另一主要支流,流经本溪、辽阳、鞍山等工业城市。辽阳市位于太子河中游,受上游本溪市污染,入境水质为劣Ⅴ类。两年前,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曾在报告中指出了辽阳市庆阳化工有限公司向太子河超标排污的行为,辽宁省政府也责令其于去年年底前实现达标排放。但这次检查组在现场察看其入河排污情况时发现,企业依然将含有大量硝基化合物的废水直接排入太子河。

3.辽河、大辽河干流入海口情况

检查组在盘锦双台子察看了辽河入海口水质情况。从辽河干流入海监测断面看,2000年至2006年水质基本为劣Ⅴ类。虽然“十五”以来,盘锦市投资建设了50多个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但仍有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

检查组在营口市察看了大辽河入海口水质情况。从大辽河入海监测断面看,2000年至2006年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营口市虽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但由于大辽河在进入营口市境内前就已经为劣Ⅴ类水质,而且营口市仍有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辽河。

从辽河、大辽河入海口情况看,污染十分严重,问题相当突出,辽河污染治理不仅是流域问题,而且直接危及到渤海水域的水质。

综合淮河、辽河流域检查情况:一方面,各地决心很大,流域各省市对水污染问题都很重视,均表示要下大力气,尽快完成水污染治理任务。如河南省要求所有县级以上的城镇都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安徽省政府安排财政专项经费,对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行奖励;其他各省也都提出了加快水污染治理进程的措施。另一方面,任务非常艰巨,存在困难也不小。如规划不落实、经费无着落、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三、几点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的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四个同步”,2006年的跟踪检查报告中提出“六个落实”。从今年的检查情况看,一方面,国家高度重视,地方积极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另一方面,治污进展距离减排目标任务和群众期望相去甚远。淮河、辽河水污染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因此,各级政府应牢固树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落实规划,资金投入,完善法律、标准以及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创新管理体制等方面继续狠抓落实。

(一)落实规划是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保证

1.尽快完成“十五”计划中的项目。“十五”没有完成的规划项目,按照国家和地方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时间推迟了两年。但从检查的情况看,两个流域在今年要完成既定目标还有很大困难。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应制定“十五”未完成项目建设时间表,倒排日期,夯实责任,保障其尽快得到落实。

2.尽快批复和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在编制和批复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两年经济发展新态势和今后三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对可能增加的排污量有一个科学准确的判断和预测,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制定规划时,还应以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统筹考虑,并将“十五”计划中已经完成,但需要在“十一五”规划中配套的项目和任务纳入其中。考虑到“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还在制定批复中,即使年内能够实施,真正开展工作的时间最多也只有3年,必须加快批复进度。在规划实施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实施科学监管,落实责任考核。

(二)落实资金是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保障

1.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按照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投资安排,淮河、辽河流域应分别投入255.9亿元和188.4亿元,但“十五”末期,两个流域还分别有111.3亿元和124.4亿元没有落实,占应投资金的43.5%和66.1%。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测算,“十一五”期间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需要投资3600亿元以上,其中需中央财政投资1500亿元,截至今年7月,落实的仅有300多亿元,约占计划的五分之一。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测算并分解投资计划,落实筹措目标,保证资金投入到位。同时要对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及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资金有充分考虑和估算,据测算,仅淮河、辽河流域若要增加脱氮除磷设施就需要追加投资27亿元以上。鉴于近几年中央财政状况比较好,可考虑从每年的超收收入中拿出5%左右,约300至400亿元,3至4年时间达到1200亿元左右,加上计划内已经安排的资金,就有可能大大推进全国水污染问题的解决。

2.建议地方政府认真落实治污项目资金投入计划。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地方资金投入不到位问题尤为突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和城市污水处理地方为主的精神。各地应确保对中央财政投入的配套资金如期到位,国家要重点加强对地方治污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防止出现完全依赖中央财政投入的情况。

管网建设滞后是当前污水处理厂不能完全发挥处理能力的突出问题,管网建设投入又明显高于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建议国家对地方特别是困难地区的配套管网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3.落实投资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过去已多次提出,国家也明确要求必须达到保本微利的水平。收费不能完全到位的,地方财政要兜底解决。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将其作为国家国债投资的约束性条件,确保有关投资保障政策得到落实。

(三)修改完善法律、标准和指标、监测、考核体系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

1.尽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跟踪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应着手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法”。循环经济法草案和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循环经济法的制定,要为加强水污染的源头控制和水的循环利用,从根本上节约资源、治理污染提供法律保障。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要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问题,强化水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强制作用。建议在水污染防治法审议过程中将“修改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2.尽快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技术标准体系。目前,污水达标排放标准过低,存在即使达标排放也会造成污染的现象,应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标准。及时协调处理好污水排放标准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关系,结合不同流域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或流域污水排放标准,确保实现对污染物浓度较高的工业废水进行二次处理。

3.加快水污染防治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要根据水污染的实际情况设定完整的水污染控制指标体系,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提高监测能力,整合各部门监测资源,建成全国统一的监测网络,避免重复建设;要重视监测网络的科学管理,确保做到实时监管、全面监控;要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切实发挥司法机关在水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刑事追究,建立水污染损害赔偿制度;要依法加强对省界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为考核各省出境断面水环境目标提供依据。

(四)理顺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是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基本途径

1.改变目前水污染防治行政监管的单一模式,建立行政监管、司法监管和市场监管等多元化监管体制。将水污染防治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落实到主要领导人。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各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要确保其履行责任,严格环境执法。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3

一、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状况

城市水污染自古有之。人类早期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大都被排人大气或弃置于水中,古时的城市居民已有用法令和规章控制污染的尝试。在古希腊,只有获得特殊允许才能设立制革厂;古罗马也有规章规定,制革、榨油和洗衣作坊只能设立在没有居民点的台伯河对岸。但是,早期的污染仅限于十分狭窄的范围。

上百年来,英国的毛纺业等传统工业无疑也降低了河流水质,但是,严重的水污染直到19世纪工业化时期才真正发生。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剧增,不断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使英国的许多河流受到了污染,在19世纪,城市河流污染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

恩格斯对当时河流污染的描述颇为详尽。例如,流经利兹的艾尔河,“这条河像一切流经工业城市的河流一样,流人城市的时候是清澈见底的,而在城市另一端流出的时候却又黑又臭,被各色各样的脏东西弄得污浊不堪了”;流经曼彻斯特的两条小河—艾尔克河与梅德洛克河的污染状况亦十分严重,“停滞的艾尔克河,这是一条狭窄的、黝黑的、发臭的小河”,梅德洛克河的“河水也是漆黑的,停滞的,而且发出臭味。

此外,流经西赖丁约克的卡尔德河,在1852年以前始终是鱼类喜爱的栖息地,至1867年,皇家委员会已不得不沮丧地承认:“流经西赖丁约克的,与其说是河水,不如说是墨汁。艾尔克河的支流布拉德福河,曾是男孩们捕鱼的乐园,也被工业化的浪潮熏染得通体黝黑,以致“只需一根火柴,就可以将它点燃”,俨然是一条随时喷发的黑龙。

泰晤士河曾是一条美丽的河流,英国人习惯地称之为“老父亲泰晤士”。19世纪以前,泰晤士河河水碧波荡漾,鱼虾成群,是举世闻名的鱿鱼产地,诗人蒲柏在1728年将其描绘为“银色的洪流”。工业革命以来,随着沿途城市居民的剧增以及大量工厂的建立,各种污染物源源不断地进人泰晤士河,牛津以下河段的水质急剧恶化,泰晤士河成为一条污浊不堪的“臭河”。1855年,化学家法拉第致信《泰晤士报》:“整条河变成了一种晦暗不明的淡褐色液体……气味很臭……整条河实际上就是一道阴沟。可见,英国城市的水污染在19世纪中期已经相当严重。

二、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成因

那么,究竟为何诸多河流在一个世纪里都变了色、变了味,这么严重的污染是怎样产生的呢?无疑,工业废水和公共废水是城市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其中,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工厂布局和工业类型又是产生大量工业污水的直接原因。

工业化初期,主要的机械动力是水力,“由于使用水力机,工厂不得不设在大流量的急流旁边”。因此,英国的第一批近代工厂自然傍河而建,在英国工业的发源地和中心—曼彻斯特,“几乎所有的厂房都是沿着贯穿全城的三条河流和各种运河建立起来的。这既解决了动力问题,又方便了废水处理,河流也成了废水排放的理想场所。蒸汽机发明后,以前依靠水力机械、依河而建的工厂逐渐转移到城市中,但工厂对那些流经城市的河流的依赖并没有减轻。因为蒸汽机的第一需要和大多数工业生产部门的主要需求,都是比较洁净的水。水作为冷却剂是蒸汽机不可或缺的,一些工业部门如毛纺业、印染业、造纸业的生产过程也离不开水,还有酿酒、洗煤,没有水更寸步难行。同时,水路为工业主提供了廉价的运输途径。因此,一条河流附近往往分布多家工厂,例如艾尔克河,“桥以上是制革厂;再上去是染坊、骨粉厂和瓦斯厂,这些工厂的脏水和废弃物统统汇集在艾尔克河里”。这些废水中往往含有铅、碱、硫等污染物,而且大多是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使水质大大降低,造成严重的河流污染。

造成城市水污染的另一主要来源是公共废水。公共废水主要包括人畜的排泄物、生活垃圾和洗涤剂。公共废水的存在本不可避免,但在英国工业化时期,因城市化和城市人口增长过速,加上市政建设滞后,遂使水污染加剧。

一方面,与工业化相伴的是,英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城镇人口增长急剧。势如潮涌的人口,被压缩到很小的拥挤不堪的中心点上。从增长数量上看,大约在1800年,英国只有一个大城市—伦敦,人口约100万,远远超过其他城市如利物浦、曼彻斯特、伯明翰和布里斯托尔等(这些城市的人口大多只在5到10万之间)。1850年伦敦人口增至2 ,360 ,000人,另有9个城市在10万人以上,18个城市在5万到10万之间。1910年英国有46个城市超过10万,伦敦人口更是猛增至450万。从增长率看,兰开夏在1700年至1801年间人口差不多增加两倍,曼彻斯特的人口在1773年至1801年间也增加了两倍。到1851年,英国的城市人口已首次超过农村。城市的扩展和人口的集中大大增加了水资源的消耗,也使城市的公共卫生日益恶化,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构成了那时英国许多城市的基本外貌。

另一方面,英国城市化虽快,但城市化水平较低,市政建设滞后。“所有的市镇,不论是新的还是老的,都面临着公共卫生的严峻问题,工业化早期,英国的城市尚未建立清扫垃圾的制度,垃圾粪便随意堆放,人们甚至因厕所太少不得不随地大小便。特别是贫民窟,成了疾病流行的孽生地,被人们称为“霍乱国王的巢穴”。在利兹,最不卫生的地区是工人住的狭窄的房屋区,这类建筑物里不具备任何一种排水设施,厕所少且前后无遮无盖。到1831年,即使是已拥有14万以上居民的曼彻斯特市区仍没有铺砌街道和修建下水道的条例。非但如此在曼彻斯特新城(又叫爱尔兰城,the Irish town) ,“街道没有铺砌,也没有污水沟,可是这里却有无数的猪群”。大量垃圾、粪便、洗涤用水还有从街道屠宰场排出的水染上深红色的兽血,经过公用阴沟和露天排水沟通往小河、水坞,加重了城市河流的污染。

综上所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副产品”是造成城市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工业化时期英国的社会思想是污染得以加剧的促因。

首先,英国人将“自由放任”思想奉为圭泉,对工业革命造成的工业中心人口膨胀、城市污染和公共卫生等问题尽量不干预;其次,社会以追逐财富为价值取向,对“污染”则漠不关心。英国贵族通过经营追求财富早已成为惯例,社会中下层又有着一股“向上看”的风气,于是上行下效,社会形成了以谋求利润为荣的风气。

难怪连外国观光者都不禁要惊呼:“英国的城市纯粹是工作和挣钱的地方,而绝非休息和享受的乐园,那种具有更高尚品格的人还没有出现。

三、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防治及其特点

随着河流污染状况的不断加剧,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危害,人们开始意识到有必要采取措施对污染予以遏制,但长期似来,社会的反应并不积极。直到19世纪中期,随着流行病的多发,城市才开始实行系统的卫生改革,如下水管道、清水供应和道路清洁等。同时,社会对城市河流污染的防治也愈加重视,各项治理措施逐渐建立,整治渠道逐步完善。下面将结合英国在这一时期的防治措施,对城市河流污染的治理特点进行探讨。

(一)各群体和多渠道的广泛参与。生态学家和卫生学家最先向社会发出正视污染的呼声,他们是治污的先行者。部分生产者组成志愿协会,呼吁减少废物排放、倡议革新生产技术,为政府的积极治理建言献策。议会和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全面领导水污染的治理。这样,河流污染的防治得到了议会、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群体的参与和支持。

(二)议会立法和政府作为是治理污染的主导力量。一方面,从议会来说。1848年霍乱发生后,议会通过了第一部“公共卫生法”,并成立卫生部,虽不是专为治理水污染而设,但它规定在传染流行区域设立地方性卫生委员会,负责处理当地污水问题。由于习惯法提供的防御河流污染的措施起不到明显效果,1855年,议会颁布了《有害物质去除法》,试图对那些以工业废水污染河道的制造商处以罚款1865年和1868年,议会又先后两次委任皇家委员会,负责调查河流污染的状况并寻求行之有效的治理途径叫即。在第一届委员会提交初次报告后十年,议会通过了《1876年河流污染防治法》,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部防治河流污染的国家立法,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水环境防治法规。法案不仅对禁止排放的各类污水和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工业废液、颗状和悬浮状污染物、下水道污水排放等),还任命专家担任审查官,向工作部门提供实施建议,并通过监督技术改进以控制河流污染。这是一部具有“框架性”意义的法案,它关于防治河流污染的基本原则一直沿用至1951年。

另一方面,从政府作为来看,主要是加强市政的排污系统建设。例如,1858年伦敦市政当局修建的“伦敦下水干道”,以及1863年秋动工的泰晤士河河堤,就是政府治污的工程举措,通过建立下水道网络将工业污水和生活垃圾转移到下游地区,为减少伦敦水生疾病的发病率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应该说,在19世纪,尤其是下半叶,英国议会和政府在治理河流污染方面确实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效果。

(三)专家治理充当重要角色,发挥积极作用。1842年查德威克的《英国劳动人口卫生状况的调查报告》发表,揭示出糟糕的公共卫生状况,尤其是“飘着恶臭的厕所、污水沟和被污染的饮用水”是引发霍乱的根源。麻醉医师约翰·斯诺也提出同样的观点,1849年,他发表《论霍乱的传染方式》一文,指出被病菌污染的水源是霍乱传播的主要渠道”。他的这些结论有力地说明了治理水污染的必要性,也坚定了全社会的治水决心。1848年,约翰·西蒙医生被任命为伦敦城区的保健医官,“这一职务不仅在争取城市制定供水、排水、贫民窟的清洁规划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确保有关建筑和人口过分拥挤的规章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议会在第一部河流污染防治法制定之前委任了两届皇家委员会,委员会全都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如第二届皇家委员会的主要成员:皇家工程院德尼森爵士、化学家弗兰克兰德和农学专家默顿等人。他们通过调查取证,亲自实验,向议会递交调查报告,同时,专家们还对肆意向河流排放废水的行业进行严厉谴责,同时建议政府设立限制废水排放的详细标准,为国家制定水污染防治法案提供了理论依据。

碍于诸多阻挠因素,《1876年河流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19世纪末,英国主要河流受污染的糟糕状况没有显著改善。1898年,英国又一次委任多名专家组成皇家委员会,调查污染来源和督查河流防治的进度。与德尼森爵士等前辈不同的是,此次委员会的专家们更加务实。他们注意综合考虑多方利益,设法调动工厂主的治污积极性,待之以宽,不求速变,先制定适度可行的治污标准,再随污染状况的改善而逐年将标准提高。在这种务实精神的倡导和促进下,产生了一系列减轻水污染的新方法。首先,也是最简捷的方法—一些滨海城市(如利物浦、霍恩、布里斯托尔等)将部分污水注入大海,通过污水转移以缓解河流的吸纳压力。其次,建立“污水农场”,将污水引到离城镇不远的农场用以灌溉作物,既廉价、无害,又不影响丰产,到19世纪末,像伦敦、曼彻斯特和诺丁汉等地附近已有不少这类农场。此外,多种净化剂得以应用,如动物骨灰、焦炭和页岩等,都能起到过滤和净化污水的效果。可以说,这些成效凝聚着诸多专家的汗水和智慧。

治污成效虽不显著,但仍在困境中渐进19世纪特别是下半叶,英国人治理河流污染的努力有目共睹,可惜收效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在河流污染的防治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阻力。

其一,政府治污不坚决。一方面,英国在19世纪面临国内政治经济和对外关系等诸多紧迫问题,相形之下,河流的防治事宜尚不够急切;另一方面,对工业与贸易利益的关切使行政当局不愿对工矿企业的污染行径和搪塞应付过于苛责,这势必影响政策法规的贯彻力度。其二,工厂主和矿主不诚心。革新生产技术、减少污水排放意味着投入的必然增加,显而易见,这种增加成本和损耗利润的要求是无法让各行业的污染大户欣然接受的。其三,民众不觉悟。“一条受污染的河流对健康的实际影响,在19世纪70年代还不为公众所认识。168公众对皇家委员会提出的防治措施或一无所知,或漠不关心,更有甚者对一些协会付出的反污染的努力嗤之以鼻,将其讥为理论家的空谈。其四,科技不过关。19世纪中后期的科学对水污染特征、水污染对健康的影响以及水的净化问题上缺乏明确认识,科学家不能准确找到河流中有毒物质的来源,而关于污染治理的技术开发又不够成熟,要改善大规模的污染状况自然是力不从心。因此,有人总结道:“河流污染的治理必定被看成是维多利亚时代公共卫生史中令人最不满意的一章。尽管如此,英国人在防治河流污染过程中取得的积极成效还是不能抹煞的。

四、关于英国城市河流污染及治理的几点启示

作为第一个进入工业化社会的国家,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经历和治理得失值得后发国家借鉴。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4

一、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状况

城市水污染自古有之。人类早期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大都被排人大气或弃置于水中,古时的城市居民已有用法令和规章控制污染的尝试。在古希腊,只有获得特殊允许才能设立制革厂;古罗马也有规章规定,制革、榨油和洗衣作坊只能设立在没有居民点的台伯河对岸。但是,早期的污染仅限于十分狭窄的范围。

上百年来,英国的毛纺业等传统工业无疑也降低了河流水质,但是,严重的水污染直到19世纪工业化时期才真正发生。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剧增,不断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使英国的许多河流受到了污染,在19世纪,城市河流污染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

恩格斯对当时河流污染的描述颇为详尽。例如,流经利兹的艾尔河,“这条河像一切流经工业城市的河流一样,流人城市的时候是清澈见底的,而在城市另一端流出的时候却又黑又臭,被各色各样的脏东西弄得污浊不堪了”;流经曼彻斯特的两条小河—艾尔克河与梅德洛克河的污染状况亦十分严重,“停滞的艾尔克河,这是一条狭窄的、黝黑的、发臭的小河”,梅德洛克河的“河水也是漆黑的,停滞的,而且发出臭味。

此外,流经西赖丁约克的卡尔德河,在1852年以前始终是鱼类喜爱的栖息地,至1867年,皇家委员会已不得不沮丧地承认:“流经西赖丁约克的,与其说是河水,不如说是墨汁。艾尔克河的支流布拉德福河,曾是男孩们捕鱼的乐园,也被工业化的浪潮熏染得通体黝黑,以致“只需一根火柴,就可以将它点燃”,俨然是一条随时喷发的黑龙。

泰晤士河曾是一条美丽的河流,英国人习惯地称之为“老父亲泰晤士”。19世纪以前,泰晤士河河水碧波荡漾,鱼虾成群,是举世闻名的鱿鱼产地,诗人蒲柏在1728年将其描绘为“银色的洪流”。工业革命以来,随着沿途城市居民的剧增以及大量工厂的建立,各种污染物源源不断地进人泰晤士河,牛津以下河段的水质急剧恶化,泰晤士河成为一条污浊不堪的“臭河”。1855年,化学家法拉第致信《泰晤士报》:“整条河变成了一种晦暗不明的淡褐色液体……气味很臭……整条河实际上就是一道阴沟。可见,英国城市的水污染在19世纪中期已经相当严重。

二、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成因

那么,究竟为何诸多河流在一个世纪里都变了色、变了味,这么严重的污染是怎样产生的呢?无疑,工业废水和公共废水是城市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其中,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工厂布局和工业类型又是产生大量工业污水的直接原因。

工业化初期,主要的机械动力是水力,“由于使用水力机,工厂不得不设在大流量的急流旁边”。因此,英国的第一批近代工厂自然傍河而建,在英国工业的发源地和中心—曼彻斯特,“几乎所有的厂房都是沿着贯穿全城的三条河流和各种运河建立起来的。这既解决了动力问题,又方便了废水处理,河流也成了废水排放的理想场所。蒸汽机发明后,以前依靠水力机械、依河而建的工厂逐渐转移到城市中,但工厂对那些流经城市的河流的依赖并没有减轻。因为蒸汽机的第一需要和大多数工业生产部门的主要需求,都是比较洁净的水。水作为冷却剂是蒸汽机不可或缺的,一些工业部门如毛纺业、印染业、造纸业的生产过程也离不开水,还有酿酒、洗煤,没有水更寸步难行。同时,水路为工业主提供了廉价的运输途径。因此,一条河流附近往往分布多家工厂,例如艾尔克河,“桥以上是制革厂;再上去是染坊、骨粉厂和瓦斯厂,这些工厂的脏水和废弃物统统汇集在艾尔克河里”。这些废水中往往含有铅、碱、硫等污染物,而且大多是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使水质大大降低,造成严重的河流污染。

造成城市水污染的另一主要来源是公共废水。公共废水主要包括人畜的排泄物、生活垃圾和洗涤剂。公共废水的存在本不可避免,但在英国工业化时期,因城市化和城市人口增长过速,加上市政建设滞后,遂使水污染加剧。

一方面,与工业化相伴的是,英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城镇人口增长急剧。势如潮涌的人口,被压缩到很小的拥挤不堪的中心点上。从增长数量上看,大约在1800年,英国只有一个大城市—伦敦,人口约100万,远远超过其他城市如利物浦、曼彻斯特、伯明翰和布里斯托尔等(这些城市的人口大多只在5到10万之间)。1850年伦敦人口增至2 ,360 ,000人,另有9个城市在10万人以上,18个城市在5万到10万之间。1910年英国有46个城市超过10万,伦敦人口更是猛增至450万。从增长率看,兰开夏在1700年至1801年间人口差不多增加两倍,曼彻斯特的人口在1773年至1801年间也增加了两倍。到1851年,英国的城市人口已首次超过农村。城市的扩展和人口的集中大大增加了水资源的消耗,也使城市的公共卫生日益恶化,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构成了那时英国许多城市的基本外貌。

另一方面,英国城市化虽快,但城市化水平较低,市政建设滞后。“所有的市镇,不论是新的还是老的,都面临着公共卫生的严峻问题,工业化早期,英国的城市尚未建立清扫垃圾的制度,垃圾粪便随意堆放,人们甚至因厕所太少不得不随地大小便。特别是贫民窟,成了疾病流行的孽生地,被人们称为“霍乱国王的巢穴”。在利兹,最不卫生的地区是工人住的狭窄的房屋区,这类建筑物里不具备任何一种排水设施,厕所少且前后无遮无盖。到1831年,即使是已拥有14万以上居民的曼彻斯特市区仍没有铺砌街道和修建下水道的条例。非但如此在曼彻斯特新城(又叫爱尔兰城,the irish town) ,“街道没有铺砌,也没有污水沟,可是这里却有无数的猪群”。大量垃圾、粪便、洗涤用水还有从街道屠宰场排出的水染上深红色的兽血,经过公用阴沟和露天排水沟通往小河、水坞,加重了城市河流的污染。

综上所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副产品”是造成城市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工业化时期英国的社会思想是污染得以加剧的促因。

首先,英国人将“自由放任”思想奉为圭泉,对工业革命造成的工业中心人口膨胀、城市污染和公共卫生等问题尽量不干预;其次,社会以追逐财富为价值取向,对“污染”则漠不关心。英国贵族通过经营追求财富早已成为惯例,社会中下层又有着一股“向上看”的风气,于是上行下效,社会形成了以谋求利润为荣的风气。

难怪连外国观光者都不禁要惊呼:“英国的城市纯粹是工作和挣钱的地方,而绝非休息和享受的乐园,那种具有更高尚品格的人还没有出现。

三、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防治及其特点

随着河流污染状况的不断加剧,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危害,人们开始意识到有必要采取措施对污染予以遏制,但长期似来,社会的反应并不积极。直到19世纪中期,随着流行病的多发,城市才开始实行系统的卫生改革,如下水管道、清水供应和道路清洁等。同时,社会对城市河流污染的防治也愈加重视,各项治理措施逐渐建立,整治渠道逐步完善。下面将结合英国在这一时期的防治措施,对城市河流污染的治理特点进行探讨。

(一)各群体和多渠道的广泛参与。生态学家和卫生学家最先向社会发出正视污染的呼声,他们是治污的先行者。部分生产者组成志愿协会,呼吁减少废物排放、倡议革新生产技术,为政府的积极治理建言献策。议会和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全面领导水污染的治理。这样,河流污染的防治得到了议会、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群体的参与和支持。

(二)议会立法和政府作为是治理污染的主导力量。一方面,从议会来说。1848年霍乱发生后,议会通过了第一部“公共卫生法”,并成立卫生部,虽不是专为治理水污染而设,但它规定在传染流行区域设立地方性卫生委员会,负责处理当地污水问题。由于习惯法提供的防御河流污染的措施起不到明显效果,1855年,议会颁布了《有害物质去除法》,试图对那些以工业废水污染河道的制造商处以罚款1865年和1868年,议会又先后两次委任皇家委员会,负责调查河流污染的状况并寻求行之有效的治理途径叫即。在第一届委员会提交初次报告后十年,议会通过了《1876年河流污染防治法》,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部防治河流污染的国家立法,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水环境防治法规。法案不仅对禁止排放的各类污水和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工业废液、颗状和悬浮状污染物、下水道污水排放等),还任命专家担任审查官,向工作部门提供实施建议,并通过监督技术改进以控制河流污染。这是一部具有“框架性”意义的法案,它关于防治河流污染的基本原则一直沿用至1951年。

另一方面,从政府作为来看,主要是加强市政的排污系统建设。例如,1858年伦敦市政当局修建的“伦敦下水干道”,以及1863年秋动工的泰晤士河河堤,就是政府治污的工程举措,通过建立下水道网络将工业污水和生活垃圾转移到下游地区,为减少伦敦水生疾病的发病率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应该说,在19世纪,尤其是下半叶,英国议会和政府在治理河流污染方面确实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效果。

(三)专家治理充当重要角色,发挥积极作用。1842年查德威克的《英国劳动人口卫生状况的调查报告》发表,揭示出糟糕的公共卫生状况,尤其是“飘着恶臭的厕所、污水沟和被污染的饮用水”是引发霍乱的根源。麻醉医师约翰·斯诺也提出同样的观点,1849年,他发表《论霍乱的传染方式》一文,指出被病菌污染的水源是霍乱传播的主要渠道”。他的这些结论有力地说明了治理水污染的必要性,也坚定了全社会的治水决心。1848年,约翰·西蒙医生被任命为伦敦城区的保健医官,“这一职务不仅在争取城市制定供水、排水、贫民窟的清洁规划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确保有关建筑和人口过分拥挤的规章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议会在第一部河流污染防治法制定之前委任了两届皇家委员会,委员会全都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如第二届皇家委员会的主要成员:皇家工程院德尼森爵士、化学家弗兰克兰德和农学专家默顿等人。他们通过调查取证,亲自实验,向议会递交调查报告,同时,专家们还对肆意向河流排放废水的行业进行严厉谴责,同时建议政府设立限制废水排放的详细标准,为国家制定水污染防治法案提供了理论依据。

碍于诸多阻挠因素,《1876年河流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19世纪末,英国主要河流受污染的糟糕状况没有显著改善。1898年,英国又一次委任多名专家组成皇家委员会,调查污染来源和督查河流防治的进度。与德尼森爵士等前辈不同的是,此次委员会的专家们更加务实。他们注意综合考虑多方利益,设法调动工厂主的治污积极性,待之以宽,不求速变,先制定适度可行的治污标准,再随污染状况的改善而逐年将标准提高。在这种务实精神的倡导和促进下,产生了一系列减轻水污染的新方法。首先,也是最简捷的方法—一些滨海城市(如利物浦、霍恩、布里斯托尔等)将部分污水注入大海,通过污水转移以缓解河流的吸纳压力。其次,建立“污水农场”,将污水引到离城镇不远的农场用以灌溉作物,既廉价、无害,又不影响丰产,到19世纪末,像伦敦、曼彻斯特和诺丁汉等地附近已有不少这类农场。此外,多种净化剂得以应用,如动物骨灰、焦炭和页岩等,都能起到过滤和净化污水的效果。可以说,这些成效凝聚着诸多专家的汗水和智慧。

治污成效虽不显著,但仍在困境中渐进19世纪特别是下半叶,英国人治理河流污染的努力有目共睹,可惜收效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在河流污染的防治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阻力。

其一,政府治污不坚决。一方面,英国在19世纪面临国内政治经济和对外关系等诸多紧迫问题,相形之下,河流的防治事宜尚不够急切;另一方面,对工业与贸易利益的关切使行政当局不愿对工矿企业的污染行径和搪塞应付过于苛责,这势必影响政策法规的贯彻力度。其二,工厂主和矿主不诚心。革新生产技术、减少污水排放意味着投入的必然增加,显而易见,这种增加成本和损耗利润的要求是无法让各行业的污染大户欣然接受的。其三,民众不觉悟。“一条受污染的河流对健康的实际影响,在19世纪70年代还不为公众所认识。168公众对皇家委员会提出的防治措施或一无所知,或漠不关心,更有甚者对一些协会付出的反污染的努力嗤之以鼻,将其讥为理论家的空谈。其四,科技不过关。19世纪中后期的科学对水污染特征、水污染对健康的影响以及水的净化问题上缺乏明确认识,科学家不能准确找到河流中有毒物质的来源,而关于污染治理的技术开发又不够成熟,要改善大规模的污染状况自然是力不从心。因此,有人总结道:“河流污染的治理必定被看成是维多利亚时代公共卫生史中令人最不满意的一章。尽管如此,英国人在防治河流污染过程中取得的积极成效还是不能抹煞的。

四、关于英国城市河流污染及治理的几点启示

作为第一个进入工业化社会的国家,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经历和治理得失值得后发国家借鉴。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5

一、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状况

城市水污染自古有之。人类早期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大都被排人大气或弃置于水中,古时的城市居民已有用法令和规章控制污染的尝试。在古希腊,只有获得特殊允许才能设立制革厂;古罗马也有规章规定,制革、榨油和洗衣作坊只能设立在没有居民点的台伯河对岸。但是,早期的污染仅限于十分狭窄的范围。

上百年来,英国的毛纺业等传统工业无疑也降低了河流水质,但是,严重的水污染直到19世纪工业化时期才真正发生。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剧增,不断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使英国的许多河流受到了污染,在19世纪,城市河流污染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

恩格斯对当时河流污染的描述颇为详尽。例如,流经利兹的艾尔河,“这条河像一切流经工业城市的河流一样,流人城市的时候是清澈见底的,而在城市另一端流出的时候却又黑又臭,被各色各样的脏东西弄得污浊不堪了”;流经曼彻斯特的两条小河—艾尔克河与梅德洛克河的污染状况亦十分严重,“停滞的艾尔克河,这是一条狭窄的、黝黑的、发臭的小河”,梅德洛克河的“河水也是漆黑的,停滞的,而且发出臭味。

此外,流经西赖丁约克的卡尔德河,在1852年以前始终是鱼类喜爱的栖息地,至1867年,皇家委员会已不得不沮丧地承认:“流经西赖丁约克的,与其说是河水,不如说是墨汁。艾尔克河的支流布拉德福河,曾是男孩们捕鱼的乐园,也被工业化的浪潮熏染得通体黝黑,以致“只需一根火柴,就可以将它点燃”,俨然是一条随时喷发的黑龙。

泰晤士河曾是一条美丽的河流,英国人习惯地称之为“老父亲泰晤士”。19世纪以前,泰晤士河河水碧波荡漾,鱼虾成群,是举世闻名的鱿鱼产地,诗人蒲柏在1728年将其描绘为“银色的洪流”。工业革命以来,随着沿途城市居民的剧增以及大量工厂的建立,各种污染物源源不断地进人泰晤士河,牛津以下河段的水质急剧恶化,泰晤士河成为一条污浊不堪的“臭河”。1855年,化学家法拉第致信《泰晤士报》:“整条河变成了一种晦暗不明的淡褐色液体……气味很臭……整条河实际上就是一道阴沟。可见,英国城市的水污染在19世纪中期已经相当严重。

二、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成因

那么,究竟为何诸多河流在一个世纪里都变了色、变了味,这么严重的污染是怎样产生的呢?无疑,工业废水和公共废水是城市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其中,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工厂布局和工业类型又是产生大量工业污水的直接原因。

工业化初期,主要的机械动力是水力,“由于使用水力机,工厂不得不设在大流量的急流旁边”。因此,英国的第一批近代工厂自然傍河而建,在英国工业的发源地和中心—曼彻斯特,“几乎所有的厂房都是沿着贯穿全城的三条河流和各种运河建立起来的。这既解决了动力问题,又方便了废水处理,河流也成了废水排放的理想场所。蒸汽机发明后,以前依靠水力机械、依河而建的工厂逐渐转移到城市中,但工厂对那些流经城市的河流的依赖并没有减轻。因为蒸汽机的第一需要和大多数工业生产部门的主要需求,都是比较洁净的水。水作为冷却剂是蒸汽机不可或缺的,一些工业部门如毛纺业、印染业、造纸业的生产过程也离不开水,还有酿酒、洗煤,没有水更寸步难行。同时,水路为工业主提供了廉价的运输途径。因此,一条河流附近往往分布多家工厂,例如艾尔克河,“桥以上是制革厂;再上去是染坊、骨粉厂和瓦斯厂,这些工厂的脏水和废弃物统统汇集在艾尔克河里”。这些废水中往往含有铅、碱、硫等污染物,而且大多是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使水质大大降低,造成严重的河流污染。

造成城市水污染的另一主要来源是公共废水。公共废水主要包括人畜的排泄物、生活垃圾和洗涤剂。公共废水的存在本不可避免,但在英国工业化时期,因城市化和城市人口增长过速,加上市政建设滞后,遂使水污染加剧。

一方面,与工业化相伴的是,英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城镇人口增长急剧。势如潮涌的人口,被压缩到很小的拥挤不堪的中心点上。从增长数量上看,大约在1800年,英国只有一个大城市—伦敦,人口约100万,远远超过其他城市如利物浦、曼彻斯特、伯明翰和布里斯托尔等(这些城市的人口大多只在5到10万之间)。1850年伦敦人口增至2,360,000人,另有9个城市在10万人以上,18个城市在5万到10万之间。1910年英国有46个城市超过10万,伦敦人口更是猛增至450万。从增长率看,兰开夏在1700年至1801年间人口差不多增加两倍,曼彻斯特的人口在1773年至1801年间也增加了两倍。到1851年,英国的城市人口已首次超过农村。城市的扩展和人口的集中大大增加了水资源的消耗,也使城市的公共卫生日益恶化,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构成了那时英国许多城市的基本外貌。

另一方面,英国城市化虽快,但城市化水平较低,市政建设滞后。“所有的市镇,不论是新的还是老的,都面临着公共卫生的严峻问题,工业化早期,英国的城市尚未建立清扫垃圾的制度,垃圾粪便随意堆放,人们甚至因厕所太少不得不随地大小便。特别是贫民窟,成了疾病流行的孽生地,被人们称为“霍乱国王的巢穴”。在利兹,最不卫生的地区是工人住的狭窄的房屋区,这类建筑物里不具备任何一种排水设施,厕所少且前后无遮无盖。到1831年,即使是已拥有14万以上居民的曼彻斯特市区仍没有铺砌街道和修建下水道的条例。非但如此在曼彻斯特新城(又叫爱尔兰城,theIrishtown),“街道没有铺砌,也没有污水沟,可是这里却有无数的猪群”。大量垃圾、粪便、洗涤用水还有从街道屠宰场排出的水染上深红色的兽血,经过公用阴沟和露天排水沟通往小河、水坞,加重了城市河流的污染。

综上所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副产品”是造成城市河流污染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工业化时期英国的社会思想是污染得以加剧的促因。

首先,英国人将“自由放任”思想奉为圭泉,对工业革命造成的工业中心人口膨胀、城市污染和公共卫生等问题尽量不干预;其次,社会以追逐财富为价值取向,对“污染”则漠不关心。英国贵族通过经营追求财富早已成为惯例,社会中下层又有着一股“向上看”的风气,于是上行下效,社会形成了以谋求利润为荣的风气。

难怪连外国观光者都不禁要惊呼:“英国的城市纯粹是工作和挣钱的地方,而绝非休息和享受的乐园,那种具有更高尚品格的人还没有出现。超级秘书网

三、英国城市河流污染的防治及其特点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6

地下水长期超采 应涨过量用水价

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期间,李焕喜委员代表民进北京市委发言时表示,长期过量超采地下水,已经对北京城市安全和长远发展构成潜在威胁。

一是经过连续多年的过量超采,地下水资源更加匮乏。由于长期过量超采,地下水累计超采总量两年前就已超过100亿立方米。一些地区的水井到用水高峰时期已经不能连续供水,地下水资源面临日趋枯竭和难以维系的境地。

二是随着城市不断扩大、人口过快增长和地表来水逐年减少,已经形成对地下水的过度依赖。北京每年的地下水开采用量,已经连续十多年接近或超过城市年度用水总量的70%。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三是随着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区生态平衡受到严重影响。由于机井越打越深,“漏斗”现象越来越多,一些地下含水层已经或接近疏干,“地下荒漠化”逐年加剧。随着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表生态也日趋恶化,河道断流、湿地萎缩、泉井枯竭、溪流绝迹现象相当普遍。

四是过量超采地下水导致的地面不均匀沉降,已经影响到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有专家担心,地面沉降不仅会影响自来水、天然气、热力等地下管道安全,还有可能给轨道和地铁交通带来潜在威胁,因为这些设施对不均匀沉降也十分敏感,关键区段几个毫米的不均匀沉降就有可能构成安全隐患。

对此,李焕喜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北京地下水的产权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保护和监管责任。根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和居民生活用水需求,设置北京地下水年度开采总量红线和区、县地下水年度用量红线,建立用水倒逼机制,控制人口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把用水量和用水效益纳入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考核范围。

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和违规处罚力度,严格限制和规范奢侈型高耗水行业的发展。加强对地下水过量超采及相关安全问题的科学研究。开展地下水科普教育,适当提高过量用水的消费价格,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节约集约型用水城市建设。

治水要从污染源头抓起

加强环评验收

2014年的浙江两会上,“五水共治”似乎成为一个热点话题。不少代表委员却提出了看法:大量资金投入如果没有长效性,就不可能根治问题;治污需从污染源头抓起,加强企业环评验收。

“重视治水是对的,但要科学治水、理性治水,不能病急乱投医。”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省科协副主席隗斌贤说,治水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先对“水情”、“水性”进行认真“诊断”,从战略的高度整体设计、周密谋划,形成有机的治理体系。

他说,目前一些地方在没有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前提下,你投100亿,我砸300亿,其结果可能是短期局部有效果,但没有长效性,也就不可能根治。

那么,什么是水性和水情呢?

隗斌贤解释,就是要先搞清水污染的源头,比如污染来源是什么,污染物的成分是什么,它们叠加后会产生什么变化等等,这些都需要调查清楚。

在这一点上,浙江省人大代表章树根具有一定的发言权。2013年,他们34个代表提出的议案――《关于加强金华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定》被金华确定为1号议案。该议案还催生了人大决定,使得金华江治水敲定了时间表,3年达Ⅲ类标准。

为此,在去年一年时间里,他多次跟随环保部门对金华江水污染进行调查研究。章树根说,调查后,他才发现,“现在造成水污染的问题,工业性的污染占比为20%左右,80%左右都是农业用地、水产养殖和城市化污染。”

“现在农村的生活习惯已经改变了,山清水秀的地方难以寻觅,连山区都安装了抽水马桶。”章树根说,以前,农村人是把粪便都拉回来,当作有机肥;如今却是直接排到了小沟渠里,造成了环境污染。对此,他用了一句话来形容当前的状况――“现在是人人制造污染,而不是人人治理污染。”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章树根表示,除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之外,关键在于是否用科学技术手段去解决问题,如养殖场的无害化建设、排污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投入使用等等。“我们现在许多城镇、中心镇,数万人的生活污水都是直排到江里的。”他说。

对于企业治污问题,浙江省人大代表庞青年则建议政府重视对企业项目的环保审核验收。“就验收来说的话,一个项目投产前要验收,投产后也要验收。对企业每年都要有考核标准,时刻监督。”庞青年说,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污染。

“五水共治”将倒逼经济转型

此间召开的浙江省“两会”上,众代表和委员们议论最多的莫过于“五水共治”。“五水共治”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

2013年夏天,浙江一场历史罕见高温干旱,导致各地水源告急;到了秋天,又是一场超强台风及其带来的百年不遇强降雨,浙江又遭遇大涝,多地发大水。

“以前讲治污水,倒逼转型升级。这两起自然灾害引起我们认真思考,大家提出要‘五水共治’。”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表示,最终形成“五水共治”这个观点是在浙江省十三届四次全会上。

今年,在浙江省省长李强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坚定不移地开展“五水共治”被纳入了201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

“要把‘五水共治’作为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李强表示,今年将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坚决消灭垃圾河,铁腕整治黑河、臭河,全力推进防洪排涝、城乡供水重点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推行节约用水。

排污者拒不改正 日罚一万元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建鸣就《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做说明。草案规定,对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排污者,环保部门可“按日处罚”,每日罚款一万元。

关于“按日处罚”制度,草案规定,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应当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后,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处罚,按日处罚的每日罚款额度为一万元,累计总额不得超出前款罚款的数额。

草案还就排污权交易,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构建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等方面做了规定。

呼吁出台最严水环境保护法规

1月21日,武汉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16位代表围绕“对水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否够力”、“如何使跨流域保护取得实效”、“环保公益诉讼如何破题”等焦点问题,各抒己见,热切建言。

焦点1 酒驾都可入罪 污染为何不可

“水污染防治最大的问题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方洁代表直言不讳地说,我国对水污染的处罚力度远低于发达国家。她建议,在条例的法律责任部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一是提高处罚上限;二是将罚款数额的上限修改为按照比例来罚款,更能体现过罚相当;三是对违法排污单位在整顿期间继续排放污水的行为也设立“按日处罚”条款。

焦点2 跨行政区水域保护要有制度

何汉林代表指出,跨流域的湖泊江河污染治理难度很大。他建议建立交接断面水体水质常态化考核制度,同时建议在条例中增加“在地处偏远的地区,应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职能部门限期整改。”

焦点3 “环保公益诉讼”要落地

吴清代表建议,应当发动每个公民的监督能动性,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在我国,污染事件的非直接受害者没有权。为此,我国法律界一直呼吁确立公益诉讼制度。王晨代表认为,应该要完善公众参与原则,即使不是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同样有权力提出诉讼。但他同时强调,公众参与也要有底线。

焦点4 未完成防治目标不能约谈了事

项明武代表说,建议条例进一步确立政府在水污染防治的主体地位,明确政府不履责、消极履职的法律处罚。只追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追责政府及政府领导责任是不行的,建议增加对政府和政府领导追责条款。对乱决策乱指挥导致水污染的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蔡耀军代表说,“约谈”有些轻了,建议将水污染防治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的重要指标,由约谈机制变为一票否决机制。

焦点5 污染防治的投入保障要规定具体

张智代表说,条例中“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表述比较模糊,“几年是长期?什么是稳定?”他认为,这样不利于各级政府和财政对水污染防治进行有效的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社会事务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补充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推进。

汪利珍代表说,应当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的排污收费政策,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以及排污费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加以完善。

焦点6 水环境检测信息要及时、公开、透明

“‘及时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检测信息’说法含糊,在哪里、怎样都没有规定。”胡丹代表建议,环保部门应定期通过媒体,如报纸、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公布。当水环境受到污染或出现突发安全事件时,环保部门更要不定时地密切监测,及时对外公布检测结果。

杨卫东代表说,条例用语应支持和鼓励公众积极获取水环境信息,真正体现公众参与。

河南将编制黄河滩区居民

扶贫搬迁规划

1月16日,河南省省长谢伏瞻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2014年要大力推进“三山一滩”群众脱贫工程,编制黄河滩区居民扶贫搬迁规划。

2014年,河南将编制实施大别山、伏牛山、太行深山区扶贫攻坚与小康建设规划和黄河滩区居民扶贫搬迁规划,争取黄河滩区得到国家重点支持,对5万深石山区贫困人口和具备条件的黄河滩区群众实施扶贫搬迁,对10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再实现120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去年下半年,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河南省委副书记邓凯等有关领导分别到黄河滩区调研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实施滩区群众分期分批搬迁,加快解决滩区群众脱贫致富问题。河南黄河河务局配合省发改委编制了《河南省黄河滩区扶贫搬迁总体方案》,为河南省编制黄河滩区居民扶贫搬迁规划提供了可靠依据。

划定“三条红线”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7

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基本情况

根据培炎副总理的要求,*年下半年,我局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重点流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从评估情况看,重点流域治污工程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已有60%的项目完成和在建,投资完成三分之一;淮河、海河、辽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完成20—25%,太湖、巢湖、滇池完成40-50%;流域水质有所改善,50%左右的监测断面达到“*”计划目标要求。由于“*”计划批复较晚,治污工作前期进展较慢,去年重点流域区域会议以后进展较快;各流域进展不平衡,太湖流域进展较快,其他地区进展较慢,个别地方差距比较大;部分完工项目不能稳定运行,治理成果还相当脆弱。

(一)治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共安排2418个工程项目,截止目前,完工项目777个,占32%;在建项目573个,占28%。其中,太湖流域进展顺利,完工和在建项目达到计划任务的90%。淮河流域山东、江苏治污项目进展较快,开工项目均超过60%,河南、安徽进展较慢,项目开工均低于50%。辽河、海河流域完工和在建项目都在50%左右,其中,山东、北京和天津项目开工率在65%以上,河南、河北、山西项目开工率均低于40%。巢湖流域49个项目中,完工和在建的占43%(完工6个,占12%;在建15个,占31%);滇池流域26个项目中,完工和在建的占56%(完工4个,占16%,在建10个,占40%);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要求于2007年底前实施260个治污项目,目前完工和在建160个,占62%(完工81个,占31%;在建79个,占31%),其中,山东项目开工率为58%,江苏项目开工率为86%;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于*年底前计划实施338个治理项目,目前完成和在建223个,占66%(完成122个,占36%;在建101个,占30%),其中项目完工率,重庆为38%,湖北59%,四川45%;环渤海地区286个治污项目中,完工和在建192个,占67%(完工88个,占31%;在建104个,占36%),各省项目开工率在60%以上。

(二)污染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总投资1926亿元。截止目前,完成投资645亿元,占总投资的34%,其中国家资金投入147亿元,地方到位资金498亿元。太湖流域完成计划投资60%;淮河流域完成投资83亿元,占计划投资的32%;辽河流域完成投资64亿元,占计划投资的34%。其他流域完成计划投资均不足30%。从总体上看,太湖流域的江苏、浙江、上海,淮河、海河流域的山东以及辽河流域的辽宁资金到位情况较好,均已完成总投资的50%以上。淮河、巢湖流域的安徽,海河流域的河北、山西,辽河流域的吉林、内蒙古以及滇池流域的云南等6省(区)重点治污工程资金到位率较低,仅完成总投资的20%左右。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状况

*年重点流域国内生产总值为4.8万亿元,较2000年增长了33%。主要水污染物COD入河量从2000年的586万吨下降到*年的555万吨。*年与2002年相比下降14万吨,是“*”以来削减幅度最大的一年。但污染物排放的绝对量仍然很大,远远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其中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超过环境容量60%以上,氨氮超过环境容量90%以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川等省造纸、酿造,江苏、浙江省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仍然未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一些地区和城市的排污总量仍在增加。

(四)水环境质量状况

淮河、海河和辽河流域分别有56%、43%和46%的控制断面达到“*”水质目标,太湖、巢湖、滇池流域有机污染及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水质达标率为50%。三峡库区及其上游26个国控断面中,二类、三类和四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5%、12%和23%。渤海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较*年增加了12%,赤潮发生频次和面积有所减少。

但“三河”流域仍有超过50%的国控断面水质达不到“*”计划要求,其中,海河流域的山东与河北、河南与山东跨省界断面,淮河流域的河南、安徽跨省界断面,辽河流域的吉林、辽宁跨省界断面水污染仍相当严重。滇池草海水质仍为劣V类;巢湖的总磷和总氮等污染指标仍然很高;三峡库区部分支流水质呈恶化趋势,今春有7条次交流发生了水华;部分流域生态用水没有保障,海河、辽河流域水生态严重失调,其中内蒙古的西辽河已连续5年断流。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进展,但与“*”计划目标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认识不到位,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一些地方只顾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忽视全面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片面追求GDP增长,仍在盲目发展能耗物耗高、污染重的产业,一边治理、一边污染;一些地方对治污工程不重视,没有积极筹集治污资金或未安排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而是热衷于修建大马路、大广场等形象工程;一些地方还存在干预环保执法的现象,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甚至以“化整为零”、“先上车后买票”的方式,违法违规审批建设项目。

第二,资金投入不足,治污工程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投资完成率只有34%,个别省份甚至不足20%。资金不到位、治理工程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程资金没有按时到位;二是一些地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不到位,未能为市场运作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不能吸引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三是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及时发挥作用。

第三,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够,结构性污染没有根本改变。造纸、酿造、化工、印染等一些高耗水、重污染行业调整力度不够,一个重污染企业污染一条河的状况仍然存在;技术落后的企业在发展中注重规模扩张,忽视技术升级,粗放型生产方式没有根本改变;污染企业治理过程中,重视末端治理,忽视清洁生产,难以稳定达标排放;低水平重复建设屡禁不止,落后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方式普遍存在。

第四,综合整治不落实,非工业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迅速增加,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染比重不断上升。化肥、农药施用量不断增加,其中约70%的用量流失或残存在土壤和农产品中,并最终进入水体。据调查,三湖中约50%的总氮和总磷来自农业面源。畜禽养殖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畜禽粪便还田以及综合利用的比例很低。湖泊前置库和湖滨带建设、清淤、湿地保护等生态修复措施不落实。

第五,法制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比较多,但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普遍不严,实际上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的问题。环保执法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些地方还比较普遍。基层环保执法监管手段落后,对违法企业动态监管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违法偷排、漏掉、超标排放等问题。

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基本做法

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成效比较显著,一些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一是把污染治理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促进环境与经济“双赢”。太湖流域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治理污染、提高经济质量的治本之策,把环境保护要求贯彻到产业结构调整中,从源头上降低水污染物排放量,努力做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加快工业结构调整,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江苏省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年以来,关闭了100多家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印染化工企业。同时关停了2万吨以下生产规模的14家造纸企业的化学制浆生产线,重点扶持了5家规模较大、工艺设备先进。总生产能力350万吨的造纸企业,全省造纸产量增加了10倍,污染物总量下降了50%。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较大程度地解决了结构性污染问题,降低了污染负荷。全省从1996年到*年,GDP增长了1.4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近一半,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浙江省安吉县坚持“生态立县”,关闭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的造纸、化工等企业,改造竹制品和转椅两大传统产业,培育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全县财政收入从1999年的1.7亿元增加到*年的7.01亿元,五年翻了两番多,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水质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入太湖河流西茗溪水质由原来的V类、劣V类提高到现在的Ⅲ类以上。江苏省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有机农业。在太湖和淮河流域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1100万亩,*年农药、化肥使用量比2000年减少15%以上,在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治理计划。太湖流域各省市落实国家批准的“*”治理计划,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督促落实。

突出重点,加快落实规划。工业污染防治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水达标再提高工程;生活污染治理突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及配套管网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发展生态农业。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急剧上升的新形势,上海市颁布了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划定了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对散养和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实行分类指导,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做到达标排放。江苏省规定太湖周围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1公里范围内禁止从事水产和集中式畜禽养殖,从总量上控制太湖的水产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做到粪便的综合利用和还田,目前太湖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经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综合治理,全面落实规划。太湖流域污染防治坚持全面落实规划,不仅坚持工程治理,见到了成效,同时越来越注重生态系统修复,近年来他们加强了汇水区生态保护、湖滨带恢复与保护、水生生物和营养物质进出平衡等综合治理措施,实现了由单纯依靠工程措施治理向工程措施与生态修复并重的转变。

三是通过创建生态省、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和循环经济试点,促进了流域治理中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浙江省是我国创建生态省力度较大的地区,他们把太湖治理纳入生态省建设规划并作为重点,层层签订责任制,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基层,有力地推动了太湖污染治理。浙江省还将太湖流域所有市(县)全部纳入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以村庄环境规划为龙头,从治理“脏、乱、差、散”入手,加大村庄环境整治的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拖,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进展。无锡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将五里湖和梅梁湖治理作为创模的重要内容和关键,加快污染源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力量打攻坚战,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清淤、污水截流、退渔还湖、动力换水、生态修复、湖岸整治和环湖林带建设,加快五里湖、海梁湖治理进度,*年水质提前达到国家“*”计划确定的目标要求,无锡市也全面达到了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所有指标,获得了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苏州将水污染治理和解决盛泽与秀洲跨省界污染纠纷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创模的重要内容,积极采取措施,抓出了成效,其所辖的五个市也全部建成模范城市,苏州成为我国最早的模范城市群之一。为了解决工业污染问题,太湖流域还创建了一批生态工业园和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江苏省已有475家企业或单位通过了ISO14000认证,5个开发区被命名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

四是制定收费政策,完善市场机制,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短缺与运营效率低是长期困扰水污染治理的难题。太湖流域通过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其政府的主导作用具体体现在:一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二是制定规划,严格执法,依法促治;三是制定收费政策,促进了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工作企业化、运营管理市场化。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下,水污染治理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江苏省太湖流域各市的污水处理费已达到1.1—l.15元/吨,激活了水污染治理的市场,调动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治污工程的投资和管护的积极性,预计到*年,太湖流域将形成污水处理能力217万吨/日,超出国家“*”计划规定的167万吨/日近30%。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将责任制落到实处。太湖流域两省一市认真落实《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分别出台了有关法规或管理规定,依法治理水污染;成立了政府首长挂帅的领导机构,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了水质目标考核制度,定期监督检查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奖惩制度,对完成环保目标责任状和为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实行边界水质月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监督;江苏省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环保监管、地区协商、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建立协商机制,消除跨界污染纠纷。近年来,太湖流域局部地区污染严重,经常引发省内和省际的污染纠纷,苏州盛泽镇和嘉兴秀洲区曾因污染问题引发大规模纠纷。江苏、浙江两省为此建立了不同级别的协调机制。嘉兴市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则建立了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在污染联防、事故苗头控制和信息互通等方面保持联系和协调。这种协调解决污染问题的方式对其它地区有借鉴作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太湖治理的指导和支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污水处理收费和产业化的政策;财政部确保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中央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建设部加强了对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水利部门开展了调水释污和底泥清淤;科技部加大了重点流域湖泊治理的科技投入,提高了水污染治理的科技含量;交通部加强了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其它重点流域的省市也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一是针对重点问题完善法规政策建设。重庆市为防止三峡水库蓄水后出现富营养化,制定了“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的通告”;吉林省为强化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出台了“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办法”。河南、安徽、辽宁、贵州、云南、北京、天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分别制定和实施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水环境功能区划、污染源监督管理、跨界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等法规规章。二是优化产业结构。淮河流域*年又关停了1500多家制浆造纸企业。山东省制定了严于国家的地方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关闭了年产2万吨以下造纸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8家年产5万吨以下造纸企业和15家年产5000吨以下酒精生产线也已关闭。目前,山东省造纸企业已从1995年的729家减少到214家,草浆制浆企业从500多家减少到24家,废水排放总量大幅度降低,造纸和纸板销售收入分别增长1.4和4.1倍。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河南等地也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三是依靠科技,重视综合整治。各地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科学研究,不断深化对湖泊保护的认识。清华大学在滇池流域开展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科研示范工程,中科院开展了治理蓝藻污染的科研工作,还在巢湖地区研究利用多水塘系统作为湖泊前置库,为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入湖提供了科学依据。四是加强规划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在流域治理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在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基础上,各地分别制定地方重点流域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在黄河、南水北调东线等流域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去年在淮河、太湖流域开展了处理污染事故应急演习。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前,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真正体现了环保先行,为保证调水安全奠定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的指示,认真落实培炎副总理在本次会议上的部署,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进度,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实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能否处理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能力的考验。党中央、国务院下决心首先解决我国水污染最严重的“三河”、“三湖”、一海、一市和三峡库区、南水北调工程的环境问题,并要求在“*”结束时取得阶段性成果。这项决策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寻求。我们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坚决把重点流域治理任务完成好,进一步加强领导,履行各自职责,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计划要求,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狠抓任务的落实。

(二)抓紧治污项目开工和运营

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任务,关键是按期完成计划内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营。今明两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要全面开工,排污总量要按计划削减,水环境质量要力争达到规划要求。

加快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对未动工的,要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对在建的,要加快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建成的,运营单位要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环保、建设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抓紧落实水污染治理资金。地方要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国家和地方资金要保证及时到位;各地要坚决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限期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提高收费标准,达到保本微利水平,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营;对居民污水收费要考虑低收入家庭实际承受能力,给予适当的减免或补贴;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先行,确保如期发挥治理设施的环境效益。

东部地区应尽快完善市场机制,实行污水处理设施的多元化投资、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社会化监督,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单位的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逐步引入特许经营制度,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率,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中、西部地区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资金到位的同时,努力筹措资金,增加政府投入;同时,也要加快建立市场机制,开征污水处理费,暂时达不到保本微利水平的,各省(区、市)政府应结合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制定最低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使收费政策逐步到位。

(三)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排放强度高、结构性污染严重是重点流域环境问题突出特点。要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尽早从根本上解决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带来的污染问题。

加强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要优先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要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要坚决关闭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要积极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对于新建、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对于没有经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建的一律停建,投产的必须停产,按法律规定补办环评手续,对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关闭。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治理污染的治本之策。各类环保创建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都应体现循环经济的埋念。目前,各类环保创建活动包括生态省(市)、生态示范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生态工业园、环境友好企业等。这些典型是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的结果。近年来,通过各类创建活动,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强度。重点流域要通过开展环保创建活动,解决一批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快“*”治理目标的实现。

(四)统筹兼顾,实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流域治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协调上游、中游和下游的关系;协调河流、湖泊和海洋污染治理;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工程措施和生态修复。“*”规划考虑了流域治理的特点,提出了综合整治的要求和措施。今明两年,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要认真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所有工业企业都要实行清洁生产。把造纸、酿造、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作为清洁生产的审核重点,对未达标企业实行强制性审核,已达标企业实行自愿性审核,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真正实现长期稳定达标,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清洁生产。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评价制度,向社会公布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特别要把上市企业的清洁生产状况和环境行为向社会公开;对申请上市和扩股企业要严格环境审查,把清洁生产情况及环境行为作为业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上市融资的重要条件。

二是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重点要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达到规划要求。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生活污水进厂,设施稳定运行,杜绝污水处理厂时开、时停、甚至“晒太阳”的现象;重点湖泊、水库和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要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重点湖泊、水库流域和沿海地区要制定办法,加强管理,巩固禁止和限制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成果。

三是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加强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防止面源污染。严格监管规模化畜禽养殖,在切实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的基础上,以土地定养殖规模,养殖粪便要全部还田使用。要借鉴太湖做法,在湖泊周围确定一定范围,严禁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厂。调整水产养殖结构,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控制养殖面积。大力发展节水型的生态农业,建设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在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同时,提高农产品品质。

四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各地要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动员农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农村改水改厕地区和人口密集的河网地区,要因地制宜,集中处理处置污水、垃圾,严禁直排河、湖、沟、渠。乡镇企业要适当集中,实行污染物集中处置。

五是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依靠科技进步,综合实施底泥疏浚、科学调水、水生植物恢复、湖滨带建设等生态工程;建立科学的用水机制,确保河流合理的径流量,保证生态用水;实行清污分流,抓紧解决尾水出路和资源化问题;统筹安排流域上中下游生态保护,加强上游退耕还林还草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控制水土流失。

(五)强化监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坚持依法治理流域环境,完善法制,强化执法,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一是完善环境立法。针对一些企事业单位偷排漏排、污染严重的问题,要落实胡总书记的指示,在环境立法中加大处罚力度,重点解决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针对立法空白,按照培炎副总理的要求,加快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电子废物污染防治法规的进程;各地也要针对当地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制定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为严格执法奠定基础。

二是积极推行排污许可证。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实施细则,今年,重点流域要加快实施以水环境容量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抓紧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明年要禁止无证排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对不能达到排污标准的,对未经环保审批或违规审批的排污单位,一律不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核发排污许可证。

三是继续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重点流域要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小造纸、小酿造、小化工、小印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违法排污行为,重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凡是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要限产限挑,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坚决关闭;各地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年底。对执法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打击环境违法的行动要长期坚持下去,通过加大打击力度,让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四是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是落实企业“谁污染谁治理”法律责任的重要手段,是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征收排污费、实行环境监察的重要依据,是建立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基础,是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的基本要求。重点流域内的重点排污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在线监测装置是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购置在线监测装置的经费主要由企业承担,工业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要给予适当补助。

(六)加强基础工作,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增加环境管理透明度,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创造条件。

一是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流域水质监测网络,共享监测成果,统一环境信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监测,抓紧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监测体系。

二是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为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环境信息提供全面服务。各级环保部门要公开重点流域水质、省(市)界断面水质状况、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重点企业环境行为、限期治理企业等信息;要定期公布重点流域“*”计划实施进度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三是建立环境应急体系。要制定流域突发污染事件和环境敏感区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应急设备,保障信息畅通,建立专家和技术支持系统,提高流域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变能力。

四是加强水环境功能区和跨界断面水质管理。水环境功能区是根据不同水域的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而确定的。我国水环境功能区已经划定。今后,要改革水质评价标准,依据环境功能的要求,确定环境容量,制定水质改善目标,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实行目标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为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合理布局服务。要建立跨界断面水质监督、监测和联防机制。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8

东潴龙河是流经我县境内的主要河流之一,对我县中部沿河的村、镇和企业的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对东潴龙河流域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事关全县城市化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事关和谐*、平安*的建设,对此,全县上下必须有着清醒的认识。现在,淄博市高新区已经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东潴龙河内进入*的客水已经达标。目前,东潴龙河*段内的污水主要是来自县内企业,因此,加强东潴龙河环境保护刻不容缓,时不我待,必须统筹规划,全面整治,切实为东潴龙河流域的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东潴龙河的现状及治理情况

东潴龙河全程47公里,其中*境内长度21.5公里,贯通南北,流经中部6个镇22个村。长期以来,由于主客污水的污染,特别是近年来县内一些企业的污水排入,严重影响了沿岸镇村6万多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加大了对东潴龙河的治理力度,投资4000万元建设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投资2800万元实施了东潴龙河清淤综合治理工程,加强了对东潴龙河沿岸企业的监管力度,促使所有排污企业提高了认识,采取了相关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治理成果。

三、对进一步加强东潴龙河环境保护的建议

县政协认为,去年,县委、县政府对东潴龙河干流进行清淤、治理,是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保护环境,解决东潴龙河长期污染而采取的果断措施。为了进一步巩固东潴龙河*段的治理成果,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彻底解决前治后污的问题,使东潴龙河*段水质达到省、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要求,切实保护东潴龙河下游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治理后的东潴龙河*段实施综合整治。为此,县政协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县人民尤其是东潴龙河沿岸群众梦寐以求的共同心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要从根本上转变只注重发展不注重环境保护、只注重快不注重好的旧观念,树立没有环保就没有科学发展的观念。发展不能只看既得利益,必须把环保放在发展的第一位,只有努力实现治污达标排放,才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才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真正含义所在。

(二)加大行政管理力度,确保治污制度化。东潴龙河治理工程只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步。治标必治本,治河先治污。建议县委、县政府把该河的治污作为全县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尽快出台对治理后的东潴龙河*段综合整治、严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或条例,做到有章可循,真正从源头上解决环境保护问题。

(三)严格落实防治责任制,理顺管理体制。东潴龙河的污染防治,必须对沿途各镇实行辖区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制,哪一区段出现问题,就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新旧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进一步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加大治污力度,确保污染企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到既解决企业的污染问题,又通过有效措施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要把各种产品的生产对水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作为重要因素来考核,重点发展科技先导型和水资源节约型产业。建立设备淘汰制度,定期检查、公布被限制或禁止生产的落后工艺以及设备产品。对沿岸15家有污染的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记造册,提出整改时限。对现有污染企业,继续走"技术改造、扶大关小"的路子,加快企业污水治理步伐;对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下决心"关、停、并、转",尤其要加大对那些屡次严重超标排放的小化工、小造纸等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提高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科技含量和治污水平,确保污水排放从源头上达标。对于我行我素,既不治理、又不达标的污染企业,要顶格处理,真正使东潴龙河水变清、地变绿、气变爽,成为*境内的一道美丽风景线。

(五)严格把关新上项目,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进一步做好新上、改造和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从源头控制新的污染源。新上项目必须坚持环评第一关,未经环评的新项目一律不上,对有污染的项目绝不能批建。对新上的污水治理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转。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9

“现有的流域管理机构难以起到跨行政区域的统筹协调作用,跨行政区的流域联防联控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到位。”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认为,我国缺乏统一的流域发展和保护规划,各地未从流域整体出发,统筹优化整个流域产业布局,限制自身重污染行业发展。

据介绍,目前流域监管尚未形成合力,在跨区域界面来水水质上,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不到位,信息共享机制有待改进,针对水质超标的整改计划落实不力,造成纠纷不断。“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跨区域的生态补偿又难以兑现。”

为解决上述问题,各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一直在积极探索并实践。值得借鉴的是,为有效解决跨省流域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2014年8月,广东和广西两省率先在曾被视为的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上破冰前行,开启了两流域共治共享之路。

“广东地处江河下游地区,主动提出进行横向生态补偿,充分体现了广东的大局意识和敢于担当。”环保部华南环科所专家指出。广东和广西两省(区)政府正式签署的《粤桂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显示,广东出资3亿元,作为三年的水环境补偿资金,补偿九洲江上游的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博白县。同时,协议还要求,九洲江跨省界的石角断面年均值要达到Ⅲ类水质。“在大框架下,广东的湛江、茂与广西的玉林等流域地市也建立联防联治C制,多层次开展联合治水机制,持续推动九洲江水质改善。”

除和广西建立合作协议外,目前,广东省还与湖南、江西、福建三个相邻省份环境保护厅已签订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治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起跨界流域污染防控、联合监测和预警、突发环境事应急联动等机制。

记者了解到,历经多年的治理,流域联防联控已成为广东各部门以及上下游各市的共识和共同行动。在广东,茅洲河和练江是两条污染较为严重的跨界河流,其中茅洲河涉及深圳、东莞两市,练江涉及汕头、揭阳两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统筹,对茅洲河、练江实施标本兼治,取得初步成效,水质改善较为明显。监测结果显示,2016年,茅洲河、练江干流水质综合污染指数比上年分别下降33.3%和32.9%。“辖区内各市,流域共治就要通盘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携手兄弟城市,共同推动水污染治理工作。”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鲁修禄指出,目前广东的系统治水挂图作战模式已经成为广东省治水的主要经验。

所谓的挂图作战模式,即在茅洲河和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将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展图表化,制作了一系列的电子图件和实地挂图,跟踪、督导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起草的《广东省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挂图作战工作方案》(讨论稿),2017年,广东将在重点流域拟围绕“建立一个库、挂好三套图”全面实施挂图作战。

“建立一个库”,即全面收集整理全市各重点流域环境基础信息和工作进展信息,构建水环境综合整治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平台。“挂好三套图”,即“流域水环境基础状况图”,展示流域基本情况、监测断面分布及水质变化、主要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分布和污染负荷等信息;“流域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图”展示重点整治流域在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农村污染防治等方面计划实施的重点整治项目。“重点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图”,对每个重点整治项目绘制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对比图,在项目尺度上直观展现实施进展情况。

“挂的不仅是实施综合整治工作的路线图,更是监控整治工作进展的督办图。”鲁修禄指出,通过直观、形象、综合的图表形式表现重点整治任务实施计划和进展,强化“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倒逼机制,明确时间表、完善责任链。

“我省治水的主要经验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的系统经验,第一个系统就是治理水污染要跟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紧密结合;第二个是全流域考虑;第三个是污染源的综合管控;第四个是把水力、生态景观相结合;第五个是水污染治理必须跟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结合,包括技术、产业。”鲁修禄说。

多措并举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被列为重点工作之一持续推进。随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建立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每季度通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督促各地持续铁腕治污。

“平台建立后,监管工作初见成效,但经我们实地调研后,发现效果差强人意。”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代表在两会期间指出,有些地方自查的积极性不高,城市黑臭水体数量多、治理工程周期长、难以全面监管等问题仍普遍存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公布的第一轮全国黑臭水体摸底排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2月16日,在全国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超过七成的城市排查出黑臭水体,已认定的黑臭水体总数1861个。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一直备受关注,特别是在具有水乡之称的广东。从上世纪90年代的《碧水工程计划》 实施到2002年开始的八年珠江综合整治,再到如今的《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以及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广东治水一直在努力,在攻坚。

“地方治水要摒弃三种认识‘误区’,一是认为上游不干下游没法干,二是认为没钱没规划没法干,三是认为任务太多矛盾太复杂没法干;必须要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力所能及把自己区域内污染源管住,把清污、截污做好。” 汕头市副市长、时任潮南区区委书记陈武南说,要想实现水质全面、持续好转,必须加快治污基础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的根本前提是“控源截污”。

“从源头控制污水向城市水体排放是黑臭水体整治最有效的工程措施,也是其他技术措施的前提。”在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广州、中山等市探索出不少治水“新招”,如在石井河涌底铺设浅层渠箱收集污水,在发疯涌加设泵站让“死水”变“活水”,采用BOT、BT、PPP等方式建设村级污水处理厂等更新的举措开创了治水新路子。

“十余年来,广州石井河流域一直在不断整治,但黑臭问题仍存在。石井河的问题主要还是主涌截污管径偏小、支涌多是截污闸,对生活污水未实现全收集。”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水处相关负责人说,因地制宜,在石井河流域建设浅层渠箱的设想就这样产生了。据介绍,所谓的浅层渠箱,即是通过收集所有支涌的水,并通过提升泵送到净水厂进行处理,防止支涌的溢流污染的问题。“目前仍然黑臭、仍然劣V类的石井河水质将得到很大改善。”

“通过该泵站,将发疯涌内水提升至白石涌,从白石涌出口流入石岐河,形成‘石岐河―发疯涌―白石涌石岐河’的双向往复水循环。”记者在中山市发疯涌了解到,通过建设发疯涌外排泵站,建立水循环工程,让内河涌从“死水”变成“活水”,生态修复改善了部分河涌的水环境。

BOT、BT以及近年来兴起的 PPP等方式,更为广东治水注入源源动力。2016年7月,投资总额约5.02亿元的县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落地郁南。 该项目首次将郁南县903个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纳入,突破了以往因为收益偏低,社会资本不愿深入到基层村级“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河长制”要长效化

两会上,“河长制”成为媒w记者关注热点内容之一。水利部部长陈雷向记者表示,当前,全国各地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治水行动,“河长制”作为其手段,极大的改善环境质量、消除水环境隐患,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

从前期地方实践来看,“河长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水环境行政管理权力的集中统一,解决了水治理过程中统管部门统而不统、分管部门分而不动的难题,制度成效明显。目前,已有25个省份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中20多个省份将在今年年底全面启动实施相关方案。

“广东将在上半年准备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基本措施是实行五级河长制。”广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边立明说,五级河长制即省委书记、省长做总河长,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可能会分别由省领导担任河长。各市、县、镇、村一级会有相应的河段长。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广州市治水就率先采取河长制。“2014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广州市建立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由35个‘区级河长’分别坐镇整治51条黑臭河涌。”广州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广州建立了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市、区两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市管河道河长由市领导担任或指派,河道流经区为责任主体;区领导担任本辖区内河道的河长;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据统计,目前广州已落实河长1938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截至2016年12月,已收到投诉700多件。

“目前,《广州市河长制考核办法》也已下发并实施,明确了市、区、街镇、村居每一级河长的职责和考核办法。”广州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在河涌治理河涌保护方面,每一项具体的工作如不接电话、督办不力、交办工作不落实等都将换算成分值,得分在60分以下的,将被上级部门的领导约谈。

“‘河长制’非常好。污染物从一条小河流到大河,都有牵头部门负责,这样才能使每条河涌都干净,确保老百姓的安全。”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程萍表示,只有从省到乡镇都高度重视,辖区范围内河涌才会没有工业废水、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

“为保住潭江的水质水质,江门市也对‘河长制’进行了探索,2016年就已全面实行‘河长制’,并率先将河长制写到地方立法条例里,让‘河长制’不再是行政安排,而是有法律依据。”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市长邓伟根说。

据了解,由于“河长制”目前尚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实践中也遇到规划功能与考评机制的泛化、公众参与和监督力度疲软等问题,导致一些“河长”存在“兼职不兼心、身份多元、并非专业”等现象。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10

我市高度重视××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措施,不断加大结构性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年主要水污染物cod排放量较20*年下降了11.1%;水环境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地下水水质状况良好,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自2003年9月以来,实现了泉水连续三年持续喷涌,创下了1976年出现季节性断流以来持续喷涌时间最长纪录;大明湖达到ⅴ类水质标准;××河水质明显好转,出境断面辛丰庄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浓度分别比20*年下降了57.9%、17.3%和62.5%。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河综合整治。我市将××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先后编制了《××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创模工作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把××河治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一同谋划,一并实施。今年,我市专门成立了××河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鲍志强同志任组长,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0多次,研究部署××河综合治理工作。××河综合治理突出“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规划理念,强调功能性、景观性、经济性、时限性、带动性,通过各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构建防洪达标、输水安全、城水和谐、生态良好、交通畅通的××河,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把××河建设成为我市北部城区的清水走廊,带动济南市北部城区的发展。××河纵向综合治理范围为源头睦里闸至济青高速公路桥下,长约31公里;横向治理范围按滨河道路红线、南水北调输水暗渠线、规划河道蓝线、水景线、景观绿线、河道中心线六线控制。其中,按照××河截污治污规划,2007~2008年主要完成××河截污管网及提升泵站的建设,改建水质净化一厂、二厂,新建滩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确保旱季污水不进入××河;2009~2010年全面整治市区河道,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和建设中水站,实现××河干、支流所有水体控制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目标。

(二)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方案、责任、措施、监控四到位。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及第八次全省环保大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签订的《济南市“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目标和要求,我市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全力以赴抓好“四个落实”,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一是落实分配方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科学引导,支持发展”的原则,在可行性分析基础上,制定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分配方案,将总量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和重点污染源企业,在10月19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市环保大会上,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二是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及高新区管委会和重点污染源企业对完成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总量控制任务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年度削减计划,把削减目标和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落实削减措施。各责任单位按照依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依靠环保工程减排总量、依靠优化发展降低总量、依靠清洁生产削减总量、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的要求,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措施。四是落实总量监控。在各县(市)区跨辖区断面设置监测点位,定期进行监督考核;对重点企业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有效监管总量控制任务完成情况。

(三)增加投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努力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03-2005年共投资1.29亿元,在城区新建设了90公里截污管网,全市污水管网长度已达731公里,目前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实际处理负荷均达到10万吨/日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改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6月已与外商签订协议,年内即可完成改制工作。改制工作完成后的20个月内,项目运营公司将对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水质净化一厂增加除磷脱氮功能,两水质净化厂不仅能够满负荷运转,而且出水水质由目前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排放标准提高到一级b标准。建成了处理能力2.5万吨/日的章丘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使××河流域济南段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44.5万吨/日。二是开展城区河道综合整治。2005年完成了护城河、玉绣河一期及工商河一期截污整治工程建设,在玉绣河沿岸建成4座总处理能力为75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并全部实现了中水回用,河流水质和滨河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今年实施了工商河、东泺河、西泺河截污整治和玉绣河综合治理引水二期工程,建成截污管道7313米,新建水闸4座,清淤41000立方米,封堵排污口62个,2座10000吨/日和2座2000吨/日的中水处理站正加紧建设,年内即可建成。三是按照“集中处理为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污水再生利用。目前,全市已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63个,处理规模达8万吨/日,回用量4.6万吨/日,有效促进了城市污水的资源化循环利用。

(四)调整结构,加大流域污染源治理力度。一是注重调整产业结构和重点工业的产品结构,加大结构性污染防治力度。关停了19家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对山东酒精总厂等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了搬迁治理,在采取清洁生产工艺的同时,配套完善了水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大幅下降。二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对全市51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相继建成了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山水集团和济南圣泉化工集团等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有效实现了污染物的源头控制。三是强化了工业污染源的治理。2003年以来我市对××河流域内45家主要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污染因子不能全面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四是规范重点污水排放企业的排污口建设,目前已完成流域内重点污染企业排污口的普查工作,坚决制止企业的偷排偷放行为。

(五)攻坚破难,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由于多种原因,济南裕兴化工总厂外排废水和铬渣堆场对××河的污染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成为城市环境的巨大污染隐患。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局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市下决心彻底解决裕兴化工总厂的污染问题。一是将铬渣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全市环保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整改进度,完成督办任务。今年2月份国家环保总局对裕兴化工总厂铬渣污染问题挂牌督办后,我市建立督办检查制度,做到每天必调度,三天必到现场,每周必有小结,加快了铬渣污染治理步伐。目前该厂已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整改方案,投资1200余万元,修建了雨水收集池、铬渣围挡墙和导流明渠,对铬渣堆场进行了围挡、覆盖,完成了全部整改事项。三是延伸循环链条,突破治理难点。经多方论证考察,促成了济钢和裕兴的合作,今年4月14日,济钢正式通过烧结炼铁方式对铬渣进行处置,为困扰我市多年的铬渣污染问题找到了有效的解决途径,同时,也实现了企业间废物的循环利用,成功的走出了一条变废为宝、资源节约的循环经济之路。目前已处置铬渣1.51万吨,预计2007年底前可全部处置堆存铬渣。四是着眼彻底根治,实行整体搬迁。市政府成立了以杨佩钦副市长为组长,经委、发改委、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济南裕兴化工总厂搬迁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搬迁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裕兴化工总厂编制完成了《济南裕兴新厂一期项目建设总体规划》,正在进行搬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五是提早谋划裕兴化工总厂搬迁后的土壤修复问题。为确保该厂搬迁后不留隐患,我市正组织专门力量,对裕兴化工总厂土壤污染的种类、范围、强度、数量和土壤修复的技术方案、修复费用等问题进行调研,为下步土壤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坚持源头控制,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认真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一是在项目审批中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拒批。二是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中,把清洁生产标准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引导企业从原材料选用、产品方案、能源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措施等各个环节选用清洁生产技术,并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三是切实抓好“以新带老”,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加环保投入,促进企业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三年来,全市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2149个,拒批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印染、小电镀、小炼油等建设项目60多个;验收各类建设项目407个,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3970吨/日,削减cod排放量8960吨/年,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的目标。

今年我市按照国家清理固定资产投资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各类建设项目459个,检查发现违法项目41个,其中属于国家和省管的14个项目已上报省环保局;属于市管的27个项目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今年三季度又对上半年新开工的14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清理,对无环评批复文件的16个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并全部落实到位。

(七)依法强化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市相继组织开展了“严查水环境违法行为遏止污染反弹专项行动”、“严查××河流域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境安全大检查”等多项执法活动,采取定期检查和巡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普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加大了监测和现场检查频次,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始终保持了对不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在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101人(次),现场检点排污单位3715家(次),市政府对8家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对15家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各县(市)区政府也对37家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法排污企业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八)依靠科技手段,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为进一步加强对××河流域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2005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建设工作,首先在××河流域废水排放量占市区废水排放总量60%的10家排污单位安装了11套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实现了对××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今年又对14家重点废水污染源企业下达了安装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计划,年底可完成安装工作,并实现联网运行,进一步强化对××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

(九)发展生态农业,努力减轻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近年来,我市共认证部级无公害农产品78个,绿色食品30个,有机食品6个。以喷、滴、管灌、渠道防渗为主要形式推广节水新技术,发挥示范项目的带动效应,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3.33万亩。全市有13个乡镇完成《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近期完成了全市14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状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制定了污染治理计划,实现畜禽粪便和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降低面源污染,改善××河水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市在××河流域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历史欠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河济南段水质与过去相比虽有好转,但除源头区外,其他河段仍为劣ⅴ类水体,××河综合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二是城市水污染控制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混排,现有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负荷运行;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和运营市场化程度低。三是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企业违法排污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济南是××河的发源地。实现“××河变清”的目标,是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按照《济南市“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现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

(二)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开工建设××河济南段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工程的实施,对××河济南段进行全面综合治理,使××河水变清,实现防洪、生态、景观的有效结合,建立起人水和谐的流域生态环境。二是加快市内主要河道截污步伐。在今年工作基础上,2007年完成市区内兴济河、柳行河、全福河部分河段的截污整治工作;2008年完成市区内工商河、东泺河、西泺河、兴济河、柳行河、全福河等六条河道所有河段的截污整治工作;2009年完成腊山河、大辛河的综合整治工作。三是今年完成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改制工作,并使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理;加快章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年底前竣工投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中水回用量1万吨/日;2008年底前建成滩头污水处理厂,同时完成污泥处置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四是坚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情况,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污水处理站,以利于中水回用,实现污水资源化。今年年底前,力争完成11个在建的区域性小型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新增中水处理能力3.1万吨/日,全市区域中水处理能力达到11.1万吨/日。

(三)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扶持发展污染小、耗水少、效益高的生态环保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制定重点汇水区禁止、限制、发展产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体现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的政策导向;进一步完善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引导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四)继续严把环境保护准入关,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责任制、环境影响评价终身负责制,切实加大源头控制力度。对河流没有环境容量、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的地区,不得新上增加排污总量、影响水环境质量和耗水量高的项目。按照水环境容量和水资源保证能力,对污染源排污量进行分配核定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大力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2007年底前,对重点排污企业和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2008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自2009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

(五)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对经停产治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予以关停。2007年底前,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积极督促裕兴化工总厂全面落实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和省政府提出的搬迁要求。

(六)深入开展严查违法排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把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检查活动引向深入。着重解决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超标排污或偷开偷排、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不法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实施限期治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建立健全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对造成环境污染单位的上级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几点建议

我市××河综合治理工程是××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整体改善××河水质将产生十分重大的作用。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河综合治理工程与南水北调工程密切衔接,同步实施。南水北调输水暗渠自西向东穿越济南市区,目前,渠顶标高偏高,这将对我市北部沿河道路桥梁、市政管线、城市景观等产生不利影响。建议省南水北调工程主管部门采取技术措施,尽量降低渠顶标高;考虑到部分暗渠渠顶与规划道路重合,建议将重合部分按城市道路设计;暗渠的外立面也要尽量考虑城市景观的要求。

二是按照“自求平衡、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指导思想,××河综合治理工程将带动两岸城市建设,通过土地开发收益平衡综合治理工程投入,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建议省里在用地指标以及土地开发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并将××河两侧拆迁安置纳入经济适用房计划,同时帮助协调解决高压线迁建等问题。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11

1997年6月,国家计委、水利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审查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纲要”制定的黄河治理开发方针、目标和主要工程措施。依据《规划纲要》,黄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是:2010年,黄河干流大中城市集中供水水源河段(或水库)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其它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黄河各主要支流的最低水质目标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大中城市供水水源河段及目前水质尚好、且为规划调出水源的洮河、大通河等河流达到Ⅱ、Ⅲ类水质标准;渭河宝鸡以下等河流的傍河地下水水源地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有观光、游览功能要求的城区河流,达到Ⅳ或Ⅴ类水质标准。

实现《规划纲要》提出的水质目标,黄河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任务艰巨,前景不容乐观。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现状水质污染严重,且呈迅速恶化趋势

黄河流域的水质污染已相当严重。据1996年黄河流域地面水环境质量年报,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属Ⅰ~Ⅲ类水质河长占评价河长的31.7%;Ⅳ类水质的河长占35.5%;Ⅴ类水质的河长占9.7%,劣于Ⅴ类水质的河长占23.1%。黄河流域68.3%的河长为Ⅳ、Ⅴ类或超Ⅴ水质,污染程度居全国七大江河的第二位(依据1997年全国环境质量公报)。黄河流域80年代初废污水排放量为21.7亿m3,1993年全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结果表明,废污水入河量达41.7亿m3,增加了近一倍。主要污染物COD和挥发酚分别增加了1.62和0.67倍;全流域Ⅰ、Ⅱ类水质的河长明显下降,Ⅳ、Ⅴ类及劣于Ⅴ水质的河长显著增长。80年代初的水质污染主要发生在枯水季节,目前平、枯水季节的水污染不相上下,丰水季节的水质污染也显著加重。

黄河干流刘家峡至高村2863km的河段,水环境均遭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兰州、包头两个老的污染河段的水质污染恶化趋势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水质常年处于Ⅳ类;原来水质较好的潼关、花园口、银川等河段,水质显著下降。黄河支流污染更为严重,湟水西宁以下、汾河太原以下、大黑河呼和浩特以下、渭河宝鸡以下、洛河洛阳以下、汶河莱芜以下河段,水质常年处于Ⅳ~Ⅴ类状态,其中部分河段已远远劣于Ⅴ类。一些较小的支流河道已经成了排污沟。

(二) 废污水治理设施严重滞后,监督管理不力

1993年黄河流域工业废水处理量约为5.5亿t,仅占流域内工业排放总量的20.7%;城镇污水处理量约为2.1亿t,仅占全流域废污水总量的5.9%。大量的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向河流,是造成河流水质污染的重要原因。在老污染源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情况下,新的污染仍在源源不断地产生。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和流域内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的相继建设,都为黄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新挑战。然而,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流域内水污染治理工程设施严重滞后,已有设施的运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一些省(区)在划分黄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支流、水库的水环境功能时,不经流域机构认可,随意指定水资源的功能用途,使得跨省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有的省(区)甚至不按法定程序审批污水排放口或取水口。如此等等,都是《规划纲要》水质目标、任务难以实施的问题所在。

(三) 河川径流迅速减少,地面水环境质量改善面临双重威胁

众所周知,进入90年代以来,黄河断流日趋严峻,河道径流水量减少。1997年,黄河下游断流历时高达226天,断流河长700多km。黄河上中游交界断面的头道拐河段,枯水季节的最小流量仅有几个m3/s,为有实测资料以来的最枯水量;如若不考虑包钢等国有大型企业的取水要求,黄河中游也许早已出现断流。在河道水量日趋减少,城镇污水迅速增加的情况下,要实现《规划纲要》提出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其工作的难度愈来愈大。

(四) 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法律地位不明确,经费渠道不通,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就流域总体而言仍处于无序状态

国家批准设立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已经20多年了,但时至今日有关法律、法规都没有真正明确其相应的职责和职能,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从流域整体而言实质上仍然处于无序状态。《规划纲要》批准实施后,如若不能尽快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监督管理职能,解决经费渠道问题,黄河水资源保护工作,仍然可能步履艰难,事倍功半。

二、 关于实施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

黄河规划纲要提出了比较全面、系统的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对策措施和方案。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需要流域内各级地方政府和工矿企业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需要中央各有关部委的支持、指导和监督、检查。然而,水是流动着的实体资源,是人类生存、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和环境要素;一条河流不能分割使用,也就意味着不可分割管理。流域机构必须在大江大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利用中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我国有关水资源保护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水利部提出的:“‘九五’期间,以淮河水污染治理为契机,全面加强以流域为系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应该为:结合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实施,制订、完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强化流域监督管理职能,明确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职责范围,建立合理有效的水资源保护运行机制;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供水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工作;依据黄河流域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水环境特点,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黄河治理开发和水资源、水环境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站网,并进行优化调整,增设有毒有害污染监测项目,建立快速跟踪监测系统,调查处理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建立流域水资源保护决策支持数据库系统,预测研究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水环境的需求和污染;适时修订黄河水资源保护规划,积极开展流域治理开发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三、 关于完成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对策措施

(一) 牵头组织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库水域的水资源功能区划,开展黄河干流、主要支流源头区的水源涵养区规划,编制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确保主要河流源头水域、主要城市供水水源和主要湖库水域的水环境质量维持良好状态

《规划纲要》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对策措施第一条,提出了建立主要河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建立主要城市供水水源和主要湖库水域水资源功能保护区的任务。我们认为,《规划纲要》将保护河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城市供水水源区和重要湖库水域列为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完全正确的。为此,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应首先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开展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城市河段的排污口与取水口布局状况调查,优化布局方案,建立边界清晰、目标明确的城市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

首先开展黄河干流兰州以下和支流渭河宝鸡以下、汾河太原以下、洛河洛阳以下的排污口与取水口(包括傍河地下水水源地)布局状况调查,依据各河段的水资源功能用途要求,制订排污口和取水口优化布局方案;近期内建立起黄河干流沿岸和黄河支流主要省会城市的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使流域内各主要城市的供水水源区都具有清晰的保护边界,明确的保护目标和可靠的保护措施。

2. 建立大中水库等重要水域的水环境功能保护区和主要河流源头的水源涵养保护区。

首先开展黄河干流刘家峡、青铜峡、三门峡、小浪底和支流汾河、故县、陆浑、宝鸡峡等水库和水利枢纽的水环境功能和污染源现状调查、评价,建立库区水环境功能保护区,制订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明确水环境功能保护目标、保护对策和措施。 建立大通河流域水源涵养和自然生态保护区,确保引大入秦、济湟、济西、济湖、济黑等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水水源保持良好状态;建立子午岭、六盘山自然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综合保护区,以确保泾河、洛河和渭河有一定量的清澈基流;建立汾河、洛河和沁河源头水源涵养和自然生态保护区,确保下游水库和河道基流具有良好的水源保证。

3. 编制主要河流省区交界河段和主要水库、主要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近年来,黄河干流及主要跨省支流的水质污染纠纷问题日趋突出,主要城市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水域的水质污染日趋严重。为此,尽快编制主要河流省区交界河段和主要水库水域、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的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是必要的。有了总量控制方案,流域机构就有了监控重要河流、水库水域上下游、左右岸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大小的定量标尺,对解决日趋严重的省区水质污染纠纷十分重要。

(二) 增设水质监测断面,开展水质污染调查,加强对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规划纲要》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对策措施第二、三条中提出: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推行清洁生产技术,采用少排污或不排污的工艺流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制度;对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明令禁止或有明确的规模、工艺技术及布局地点限制的各类污染源,以及已经对城市供水水源及其它重要水源造成严重危害的污染源,必须进行关、停、并、转、迁;对废水排放达不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污染源,或直接对城市水源或其它功能水域有显著危害的污染源,提出了必须建设和完善废污水处理设施,使全流域工业废水处理率到2010年达到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到2010年水平达到100%的要求;对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出了到2010年由目前的不足6%提高到25%的要求。

完成这些目标和任务,需要有流域内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需要由流域内各省(区)、市环保、水利等主管部门的认真执法和严格监督、检查。然而,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单就如此还是远远不够的。没有流域机构的参与,没有流域机构的督促、检查,该项对策措施的效果和效益就大打折扣。为此,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必须增设水质污染监督性监测断面,加强水质污染调查,强化对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其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

(三) 积极开展流域治理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不断进行流域水资源保护滚动规划

1955年,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经过40多年的大规模治理和开发利用,黄河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在防治黄河洪水灾害方面,修建了三门峡水库和伊河陆浑水库、洛河故县水库;先后三次加高培厚了黄河大堤,并有计划地开展了河道整治;开辟了北金堤滞洪区,修建了东平湖滞洪水库,初步形成了“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防洪工程体系,取得了连续50年伏秋大汛不决口的伟大成就。在开发黄河水利方面,先后修建了近170座大中型水库,650余处万亩以上灌区。黄河水资源在供水、灌溉和发电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黄河治理开发的正面效应,大大促进了流域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变化。然而,随着流域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水资源、水环境乃至生态环境要求愈来愈高,为了更大程度地发挥流域水资源的多功能用途,使流域治理开发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有利影响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流域治理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是非常必要的。国家计委在1984批复的关于黄河治理开发规划修订任务书的“水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部分明确指出:“……对今后大规模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水利问题,也需要研究预测,并提出减免不利影响的措施对策。”

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法规政策和计划目标调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治理等有关方面紧密相连。为此,及时掌握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动态,了解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新需求和可能产生的新问题,适应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划、计划目标调整,结合流域治理开发总体目标和对策措施调整,不断进行水资源保护滚动规划是非常必要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应密切注视有关方面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黄河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目标和对策。

(四)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规划纲要》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1. 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决策支持数据库系统

流域水资源保护决策支持数据库系统近期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

⑴流域水质监测资料数据库

截至1995年,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已刊布的水质监测资料有4200多个断面年,水质监测数据有150多万个。另外,还有400多个断面年的河流底质监测资料。

⑵流域排污口调查资料数据库

1993年,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开展了全流域性的水环境污染源调查评价,调查排污口总数1700多个,获得排污口水量水质数据2 万多个。

⑶重点河段、水域的水质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实施流域规划纲要制定的水资源保护目标和对策措施,必须建立健全流域重点河段、水域的水质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便流域管理机构能够及时掌握不同水污染治理方案、不同水资源调度运用情况下的水质污染状况,预测预报不同水污染事故情况下的水质污染危害范围和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⑷与黄河水量、沙量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相关数据库连接,使得黄河数据资源、信息共享。

2. 深入进行多泥沙河流水质监测技术、方法和水质评价标准、水环境容量的研究

黄河泥沙含量居世界大江大河首位,泥沙问题不但是黄河治理开发的首要难题,也是水质监测数据难以反映水质客观实际的重要原因。为此,在“七五”、“八五”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黄河水质监测技术、方法和环境容量、污染控制等方面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深入开展该方面研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①黄河水沙分测及泥沙监测方法与质量标准研究;②多泥沙河流水质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研究;③多泥沙河流水环境容量与污染控制目标研究;④多泥沙河流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监测与评价方法研究。

3. 开展黄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支流、湖库水域最小环境水量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休闲娱乐时间愈来愈多,对生态环境和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愈来愈高。为此,维持河流、水库具有一定的环境水量和水面,对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内容主要包括:①黄河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对河流、湖库环境水量和水质的最低需求调查和预测方法研究;②黄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支流、湖库水域最小环境水量与水利工程调度管理方案的协调;③黄河干流和主要跨省支流、湖库水域最小环境水量的确定。

4. 开展黄河流域能源重化工基地对黄河水质影响的研究

黄河流域是我国的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研究流域内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建设、生产对水环境质量影响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内容主要包括:①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规模、布局现状调查及预测研究;②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废污水排放和主要环境问题现状调查及预测研究;③能源重化工及有色金属基地水质影响预测及对策措施研究。

5. 开展河口地区最小生态水量及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研究

黄河三角洲是我国三大河口三角洲之一,是一块正在开发的宝地。我国已决定集中力量加快环渤海地区的综合开发,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区已确定为全国新建5大粮仓之首;国务院批准的《中国21世纪议程》已将渤海列为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与可持续开发实验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已将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列为具有国际意义的湿地、水域生态系统重要保护地点,也是海洋海岸生态系统重要保护地,山东垦利县的野大豆也是该计划中具有重要意义的野生物种保护地。因而,在黄河断流日趋严峻的今天,认真做好河口三角洲地区的水环境及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河口地区最小生态水量及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①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现状调查;②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变化趋势预测;③黄河断流对三角洲生态环境的影响;④黄河三角洲最小生态水量研究。

四、 建议

(一) 制订流域水资源保护法规,使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走向法制轨道。

目前,我国已制定的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均没有明确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职责和职能。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修改和完善我国已有的“水法”、和“环境保护法”、“黄河法”等法律法规时,应明确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职能,尽快使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保护工作走向法制轨道。除此之外,黄河水资源保护机构近期内应开展以下法规研究:①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②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重点水库水域水资源保护条例;③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④省(区)交界河段水质管理规定。

(二) 疏通流域水资源保护经费渠道。

经费渠道不通,也是水资源保护工作难见成效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尽快解决流域水资源保护经费渠道,明确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水质监测、科学研究专项经费来源,也是实施黄河规划纲要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保证。

(三) 水质、水量并重,建立水资源统一管理机制。

水资源的量与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社会经济日益发达情况下,水质问题愈来愈加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不能达到水体功能要求的水量,不但不能使用,而且还会给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威胁。因而,水质、水量并重,统一管理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是当今世界的大趋势,是黄河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为此,建议在黄河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将水质及水环境问题统一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轨道。

ON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PROPOSALS TO IMPLEMENT THE GENERAL PROGRAMME OF THE YELLOW RIVER CONTROL AND DEVELOPMENT FOR THE WATER RESOURCES PROTECTION

ABSTRACT: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12

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评价因子为pH值、溶解氧、硫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氰化物、总砷、挥发酚、六价铬、总汞、铜、铅、锌、镉、氟化物、粪大肠菌群等18项指标,评价时段为2010年度,评价数据由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提供。

根据吉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水质监测资料,饮马河自上而下共设置亚吉水库、烟筒山、长岭、石头口门水库上游、石头口门水库库心、石头口门水库下游、拉它泡、德惠、靠山屯等9个监测断面。根据2010年评价资料,除石头口门水库以上6个断面为Ⅲ类水质外,其它3个监测断面均为劣Ⅴ类,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粪大肠菌群等指标,特别是非汛期,污染程度更加严重。

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饮马河自上而下区划了6个水功能区,其现状水质除“饮马河磐石市、双阳区、永吉县农业用水、渔业用水、工业用水区”达标外,其它5个水功能区均未达标,可见,饮马河流域污染现状不容乐观。

3污染成因分析

根据评价结果可知,饮马河上游河段即石头口门水库以上水质尚可,其水质现状都能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而从石头口门水库开始,至入二松河口,都未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特别是九台以下至河口段,水质现状为劣Ⅴ类,污染物种类较多,超标倍数也较大,表明这段水质受到较为严重污染。

3·1面源污染,贡献较大

石头口门水库是长春、九台、德惠重要水资源地,近几年虽然都处于Ⅲ类水质状态,但总氮、总磷却时常超标。分析其原因,无外乎水库汇流区内存在大量耕地所使用的化肥农药残留、农村生活垃圾、牲畜粪便等面源污染所致。有关资料表明,吉林省面源中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的入河量分别占污染物入河总量的44·4%、53·4%、82·5%和78·0%,总氮、总磷两项指标,占总入河排污量的八成左右[1]。近几年长春市也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对水库周边污染治理力度,包括植树造林、生态搬迁、湿地建设等等措施,然而水环境治理和改善,并非一朝一夕、一触而就,而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3·2点源污染,主要原因

饮马河经石头口门以下,汇入了九台市、德惠市、西营城镇、龙家堡镇、饮马河镇、放牛沟镇、卡伦湖镇、米沙子镇、朱城子镇、布海镇、兴隆镇、大青咀镇、松柏乡、郭家镇、同太乡、和平乡、边岗乡、夏家店镇、靠山镇等20余个市镇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有的支流已经干涸,所剩的只有污水,这些城镇的污水汇入,是饮马河下游被污染的主要原因。

3·3河流干枯,径流量少

饮马河流域由于多年处于枯水年份,上游来水量不足,且中游的石头口门水库截流,致使水库下游河道径流量偏少,从而导致河水的自净能力不足,无法依靠自身的稀释净化能力对排入的污水进行净化,纳污能力大大降低。

3·4污水截流不彻底,处理能力不足

据调查,九台市污水厂虽然已经投产,但是处理能力很小,仅为二级处理。而德惠市污水厂仍然没有投产使用,仅德惠市区和九台市区,共有污水吐口14个,污水管道截流不彻底,有些排污口直接或间接向河道排污,是导致饮马河被污染的直接原因。

3·5执法部门力度不够

针对部分污染企业排污现象,有的环保监察执法部门仅是污染、罚款、再污染、再罚款,无法解决环境污染根源问题。由于饮马河流域经济发展较快,工农业用水、城镇生活用水量加大,加之近些年降雨量减少,尤其是石头口门水库为长春市重点供水水源地,为保障居民、工业用水,向下游排放的环境用水量也大幅减少,使得饮马河部分河段水流不畅,有时断流,污物不能被稀释扩散,水体纳污及自净能力降低,从而导致饮马河水质受到较为严重污染。

4防治措施

4·1强化治理,加大投入

通过各级政府以及多方筹集,让全社会动员起来,大家积极参与,加大饮马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加快实施治污工程建设,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及垃圾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对排放点源的治理和防控,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河道两岸和城乡结合部垃圾监管和清运力度,严格控制不法排放行为。

4·2统筹规划,齐抓共管

统筹编制饮马河流域规划,加强治污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上下游地方政府,编制内容更为综合全面、具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水污染治理规划。明确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服务;整合各相关部门职能,成立具有建设、审批、监督等政府职能的专门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注重河道生态需水,建立水库科学放流机制,落实季节性放流措施,合理调控汛期、非汛期饮马河水量,兼顾生态蓄水,保障景观用水,提高水体自净能力[2]。辖区政府应提高认识、承担责任,把饮马河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研究落实,各部门要共同担当、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4·3减少污染,控制面源

饮马河流域两岸是粮食主产区,农业生产强度较大,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变得越来越突出,加之村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牲畜粪便等,由于污染源分散,不易集中处理。对于面源所产生的污染,各级政府部门因引起足够重视,推行绿色农业,加快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建议在饮马河两岸划定缓冲区,缓冲区内建缓冲林,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所带来的影响。

4·4污水净化,资源回用

饮马河两岸城镇污水处理厂发展很快,各类工矿企业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设施也不少,但能做到污水资源化的并不多。因此,应加快污水资源化进程,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加大投资和改造升级,完善相应污水深度处理配套设施,加快污水资源化步伐,减少对新水的需求。

治理河流污染的建议篇13

送下游一江清水”实践中,环境治理战略的指导下。当前各地城市河流“有河皆浊,有水皆污”大背景下,河也遭受到污染,俗话说:水是城市的眼睛和灵魂。确实.一座城市有了水,才充满生机和灵性,缺少水,便显得单调和乏味,所以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诣社会的重要举措,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关系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关系本地城市形象和竞争力。

一、河水环境现状

近年来,为保护河。各级政府先后多次投资,共计1200多万元,建设了贵州省首家生活污水处理厂,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为此,污水处理工程被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区的十大成就”之一。该工程采用土地处理系统工艺,处理的主要工艺为通过截流将污水通过集中沉砂池,机械输入9.5公里的灌渠中进入不同的沉淀池,分别进行厌氧和氧化,经过水产养殖利用,最后作为农灌水排入农作土地。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其水质达到日本农灌水水质标准。

由于人口、工业均很少分布,河流经市区党武乡、石板镇、乡和镇等乡镇。水库以上河段。水质良好,属于清洁水平。水库下游,由于人口主要集聚在河段两岸和周边地区,因此这一段主要表现为生活污水造成的典型的有机(生活)污染,表现为DO溶解氧)总磷和大肠菌群均不达标。结果造成下游的市中曹水厂的饮用水水源受到一定的污染,水质属于轻度污染。

二、河环境治理对策

(一)治理目标。以“河安、水清、景美、人欢”为河环境治理总目标。河安就是河防洪设施要全面达到五十年一遇标准,确保防洪安全;水清就是要达到河溪水清澈、水质良好;景美就是要进一步抓好河沿岸景观工程建设,做好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等文章;人欢就是要创造人水和谐环境,使市民傍水而欢、亲水而乐。

(二)治理思路。河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结合,治标与治本方略兼顾,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措施,落实长效机制,计划通过3年努力使文溪水环境有明显改善,通过5年整治基本达到治理目标。

(三)具体对策。

1、建立健全管理协调机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包括防洪排涝、污水截流、水质监控以及日常管理等方方面面,需要水利、建设、环保、创建等相关部门及各相关乡镇的相互配合与大力支持。目前的整治工作主要集中在水利主管部门,难免势孤力单。为此建议,一是加强领导,成了文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各相关部门和新城区管委会、安文深泽等单位组成,明确各自职责,明确工作计划和任务,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二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整治与管理相脱节的矛盾。由于水环境管理内容多、任务重,既有堤防、橡胶坝等工程管理,又有蓄放水安全管理和防汛防洪职责,因此建议成立河环境管理机构(如河道管理站),确定编制和人员,明确管理的内容和职责,同时县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使管理工作长效有序。三是健全相应的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明确水利、城建、环保、创建等各相关部门及各相关乡镇在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整治工作协调有力,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尽快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以推进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为目标,集中开展河上游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7〕63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08〕41号)要求,按照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有关农业农村污染整治的部署,对河上游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总的整治思路是“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整治一批”。

3、切实加快污水截流管网建设。主要有以下四点建议,一是考虑到河水质生活污染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建议加大生活用水特别是餐饮及休闲服务业用水中水污染治理成本在总水价中的比重,通过提高使用成本,提倡节约用水,控制水资源使用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二是建议加快老城区污水截流管网改造。按照老城区管网改造规划,逐步健全污水截流管网,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工业和生活污水不排入城区区河道,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努力增加城市污水处理率。三是建议深泽和新城区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输送到台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考虑到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新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成本等方面因素,结合今后磐安至深泽段公路的改造,因此初步建议深泽和新城区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输送到台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重点加强污水排放监控。一是要继续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把握好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策略,加强对列入淘汰目录中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工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化工、印染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及时责令停业、关闭或搬迁。注重以水定项目、定地点、定发展,实施水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二是要加大现有污染企业的治污力度。严格污染企业设备淘汰制度,定期检查、公布污染企业被限制或禁止生产的生产工艺及设备的使用期限,加大对严重超标排放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下决心“关、停、并、转”,从严控制文溪沿岸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总量。

5、稳步推进文溪防洪工程设施建设。一是针对城区堤防建设需求,分清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建一段成一段,稳步解决防洪安全问题;二是尽早实施小岭坑口橡胶坝和下宅桥橡胶坝改造工程,使城区河道全部得以绿水环绕;三是进一步落实好文溪安保设施,完善警示提示标语,及时补充沿溪救生设备,打造好人水和谐环境。

三、总结

但该区域根据发展规划下一步还将以发展房地产开发、旅游、会议展览等产生生活污染的第三产业为主,尽管河下游(主要指水库以下)目前已经呈现生活型的有机污染。因此对河流域实施以生活污水治理为主的综合治理应是今后重点要考虑的问题。政府应该大力加强河流域的功能定位及环境建设问题,同时市民也要深刻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一起综合治理好环境污染,来确保市民都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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