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史论文实用13篇

中国建筑史论文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1

二、儒家思想与中国传统历史建筑美学之和谐

中国建筑的和谐美,同时体现在建筑形制的和谐上。儒家学派的思维特征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具有深远的影响,浸透于生活中的每个领域,也必然成为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发展与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尤其体现在宫殿、坛庙、陵寝等皇室建筑形态之中,这也变相地表明中国古代建筑用自己的“身躯”与“血液”写下了当时帝王社会的“政治伦理学”,并通过建筑形式的尺度、均衡、对称等形式美学原则以及色彩、线条、体块等手段将本是抽象的伦理道德符号的演绎,变为具象化的“礼乐和鸣”。

(一)“中正无邪”的布局构造

中国古代园林建筑对称形体的构成体现了尊严和重要的特性。从结构与功能上区分,大致分为正堂区、休寝区、苑囿区三个功能区域。根据传统儒家哲学“中庸之道”的价值观,在建筑领域里也能看到强烈的“尚中”情结,表现了我国建筑领域的设计者们清醒的世界理性精神,是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传统理念之一。集中体现在中轴对称的运用和强化以及中心对称的以攒尖式屋顶来强调的建筑形式。正如《乐记•乐论篇》所言:“中正无邪礼之质也”[4]。在周代时期,中国院落空间布局已经呈现出对称的建筑形态,重要的建筑空间处于中轴线或中心点上。这种以方正的院落空间为基础,于其中营造各式对称秩序园林建筑形态的方法,已然成为城市、宫殿、坛庙、庭院建筑布局的主要模式。中轴线南北贯穿,建筑物左右对称,秩序井然,设计以前后中轴线为主干,而左右交轴线则往往被忽略。西方著名美学家乔治•桑塔耶那曾从人的视觉角度说明对称对人的心理机制所造成的影响,认为“对称所以投合我们的心意,是由于认识和节奏的吸引力。当眼睛浏览一个建筑物的正面,每隔相等的距离就发现引人注目的东西之时,一种期望,像预料一个难免的音符或者一个必需的字眼那样,便油然涌上心头”[5]。

(二)“高大为贵”的审美态势

中国传统建筑中,功用不同的建筑具有不同的体量。在王权建筑中,常常通过巨大的体量感来突出王权的尊贵和震慑力。所以建筑物本身的体量感便成为华夏传统建筑艺术的又一个和谐美的重要品质。只有通过强大的体量感,才能彰显王权的秩序性和人与当时社会的礼制的“和”。作为古建筑中重要类型的宫殿、都城、陵寝等建筑形式多是通过“高大为贵”的艺术手法来体现建筑本身的恢弘气势。《周易•彖传》说:“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壮者,阳刚、威壮、雄大、壮美之谓也。就是传统建筑“高大为贵”之观念的深刻反映。建筑的尚“大”之风,在建筑史上一直保持着一脉相承态势。如秦始皇时期的阿房宫,据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前殿阿房,东西四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万人,下可建五丈旗。”这一描述将阿房宫的体量之大、气势之恢弘、面积之广泛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出来。再如唐都长安,据考古工作者的初步实测,唐长安都城的外郭城东西宽9 500米,南北长8 470米,周长35.5公里,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垣之一。其总面积达到84平方公里,相当于现在西安城的10倍。至盛唐,长安为当时规模最大、最为繁华的国际都市。万里长城的建造无疑是中国建筑的卓越表现,它蜿蜒盘旋的身姿如同飞舞磅礴的巨龙,盘卧在中华大地上,在沙漠戈壁的广袤无垠和千古岁月的时空交错中舞动着,向人们传颂着中华民族古老的历史故事。

(三)打破绝对对称的“均衡之美”与“礼乐韵律”之美的呈现

传统建筑中的均衡之美是与中轴线或中心点建筑形式相关的建筑艺术形式,是中国古代建筑形式的又一基本美学特征。“中国艺术最大的一个特质是均齐,而这个特质在其建筑与诗中尤为显著。中国的这两种艺术的美可说是均齐底美———即中国式的美”[2]12。均衡感从建筑形象上来讲,具有安慰、灵境、坦然、持重之感。但是,建筑布局的整体效益还受制于很多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人文因素等等,如具体的场地、交通、地形、山势等因素。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我国劳动人民具有卓越的艺术成就,他们往往通过多变的艺术处理形式,将建筑在绝对对称形式被打破的情况下使设计依旧保持良好的均衡性,使建筑仍然具有良好的均衡审美效果。如我国著名传统帝王建筑十三陵,其中长陵是整个陵区的中心,本在神道的设计中用纵深笔直的道路铺设才能合于中轴观念,但由于神道两侧远山布局体量变化所致,便将神道走向做了偏东北方向的艺术处理,使神道在略有弯曲的基础上靠近东部形态较小的山峦,远离西部形态较大的山峦,这样便在视觉上使人感到更符合均衡之美的建筑构图。“礼乐韵律”之美是中国建筑美学中的重要语汇,是塑造意境美的重要条件之一。在大自然中,韵律美随处可见,起伏的山峦、荡漾的波纹、绵绵的细雨都是韵律美的体现。而建筑艺术中的韵律美则是通过相同或相似的构件装饰等按照一定规律规则排列成的。整齐的韵律美将建筑的外在或内部在布局或形态上获得完美统一,进而达到和谐的境界。“韵律是使任何一系列大体上并不相连贯的感受获得规律化的最可靠的方法之一。比方说,一些散乱的点,我们要想记住它,虽说不是不可能,那也是相当困难的,因为这些点所仅有的效果,是混乱或单调,别无其他。如果把同样数量的点分成组,这样一来,整体效果就是可以认识的一种重复了,这些系列马上就变得有了连贯性,我们说它已经图案化了。眼睛常常会本能地把自己的感受归类成为一个有韵律的系统,所以在看星星时,人们常常趋向于把那些距离大致相等、光辉大致相当的星星看成一体,从而建立起一种星座图案,一种美学上的满足就会应运而生。”[6]在传统建筑布局中,中国建筑韵律是通过建筑群落以横向铺排布局而在平面上展开的。如故宫的部分房屋设计,用统一的柱子等距离排放,柱后窗门样式相同或相近,每隔一段距离便是一间屋室。屋室多为左右对称,或是在柱边放置大小齐一、数量齐一的台基。有序不乱的固定模式定期重复,宛如音乐的不同声符的和谐交织,既显示出了王权的壮观景象,又不失庄严中的韵律感与节拍感,在心理上使人得到统一排序的震撼效果。

三、道家思想与中国园林的和谐之美

中国儒家思想是中国哲学意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哲学的发展,也必然对中国建筑哲学具有重要的美学意义,其所表现的美学意义依附于“礼”的特点十分明显。而中国哲学中的另一个重要学派———道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建筑美学中为儒家思想提供了重要的补充,对中国建筑艺术也具有深远的美学意义。在哲学范式中,儒家与道家学派都讲求“天人合一”。但究其侧重点,却各有不同。如果说儒家思想的伦理道德思想与情理统一的审美理想被宫殿、陵寝、庙宇所呈现,那么道家的心物相通、追求自然和谐的审美之道便在我国古典园林景观中淋漓地体现了出来,更在文人士大夫中获得了自由的升华。在古典园林中,建筑是被赋予其中的,构成园林所必要的条件就是建筑。山水中的亭台楼阁,小河边的拱桥轻跨,百花中庭院点饰的美学意境随处可见,它们都是园林构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园林的每个角落都闪烁着建筑美的光辉。道家将“无为”作为“天人合一”的道法,人只要以“无为”的态度回归自然,便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强调自然与返朴归真的情怀,也正是这种情怀奠定了中国建筑美学的深厚的哲学基础。园林是人们亲近自然,从“内”向“外”的重要媒介,是建筑与自然环境的融合之所。它把建筑变相地运用于现实的自然环境,是建筑向室外空间的有机延伸和拓展。中国园林美学讲求意境之美,意境之美是中国园林建筑的灵魂。古代文人士大夫追求和谐为美的审美意境,意境为中国园林美学之灵魂,是中国园林追求的对美的事物的审美的创造,其和谐是由多元化和不同差异杂糅而成的优美。在园中,只要角度稍作变化,就能将庭院的景色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呈现在人们面前,使人进入“人动景变”的情景中去,产生一种虚实相生、回味无穷的艺术境界。这种艺术境界也是中国园林艺术追求的审美意境,在有限的空间之内,将无限的景致囊收其中。在传统园林作品中,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造园者通过虚实结合的艺术手法将空间组织调整,圆满地解决了“无限于有限之中”的矛盾,将美的感受不断丰富完善,创造出园林艺术的意境之美。在传统园林中,造园者以景观为物质基础,以“天人之际”为表现形式,以“心与境契”为理想境界,从有限到无限,创造出了无穷的以“和”为美的审美意境。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2

但是在正统的历史科学看来,正如任何历史理论研究一样,建筑史研究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其目的都应是解决某种问题,引发某种思考,或提供某种借鉴。而如果没有较深厚的实证基础和学术素养,各种有关建筑的“历史哲学”、“理论框架”、“模式”等终不过是昙花一现,多雷电而少雨露。因为推论仓促,于史无补;思辩高寒,于世无缘。这些看法对青年学子未免苛刻了些,也未必就能言中,但却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建筑哲理的“论”偏多,尽管其中层次高下悬殊,而对建筑史的探究则少人问津,至于对建筑现实的评论更是少的可怜。这里先撇开“论”,从“史”的一方面来说,应该承认,哲学方法论层次上对逻辑实证的批判与具体问题研究上对实证方法的否定从来不是一回事,建筑历史研究上的“先锋派”是很难担当的。确实,10余年来以这些“新方法论”、“新角度”来研究中国建筑史的高水平成果并不多。这是否说明,方法论本身虽自有其生命力,但建筑史研究上片面对待方法论的时代却应该结束了。然而中国建筑史研究的真正危机还不在于此。以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为例即可说明。首先,这方面研究的任何实质性进展,都倚重于扎实的实物及文献资料功底,有时甚至还会借助于音韵、训诂等旧国学考证方法。但实际情况则往往是“大胆假设”有余,“小心求证”不足,尤其对于不少青年学者来说,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在这方面显得薄弱。其次,“全国一盘棋”的协作奉献式研究局面已难维持。而造就信息共享的当代研究条件却为期尚远。再加上社会乃至有关机构对建筑史研究的实用主义态度,以及经费来源的枯竭等。使这门学问愈来愈显冷僻、萎缩,且后继乏人。

尽管如此,近些年来中国建筑史研究方面依然成绩裴然,令人振奋。如傅熹年先生对元、明清皇家建筑型制、构图与象征的研究。杨鸿勋先生对古代著名建筑的复原研究,潘谷西先生、郭湖生先生及其学术梯队分别进行的建筑文化和中外建筑关系系列研究,汪宁生先生对古代明堂的文化人类学分析,龙庆忠先生及其学术梯队的古建筑防灾系列研究,陆元鼎先生、黄汉民先生、路秉杰先生等各自对华南一些典型传统民居的调查研究、曹汛先生对古建命题的缜密考证,张良皋先生对华夏建筑亚文化圈的推论,萧默先生的敦煌建筑研究,王其亨先生等对风水内涵的发掘诠释,以及各地民居和古建筑的研究拓展等,当然还应特别提到汪坦先生主持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陈志华先生等所进行的乡土建筑调查研究等。凡此种种,举不一一,都对中国建筑史的领域拓展和深化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即将付梓的五卷集《中国建筑史》和《中国建筑艺术史》将全面反映近年来的中国古代建筑研究水平和成果。

前景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3

对我们这些青年学者群来说,整个80年代可以说是一个方法论的年代,建筑历史与理论亦不例外。自70年代末国门打开以来,战后西方已流行2O一3O年乃至晚近的10、2O年的各种哲学方法论和思潮流派蜂拥而人。其中以二元分立的方法论模式首当其中,如结构主义的“表层结构一深层结构”模式,符号学的“能指——所指”模式,现象学的“科学客观的物理世界一纯粹意识的生活世界”模式,及其衍生的各种建筑历史与理论学说。还有格式塔心理学、环境心理学、新史学、贡布里希的艺术史理论、甚至自然科学方法等等,不一而足,使入耳目一新,视野大开。在这些方法论的下,青年学术导向着眼于对建筑历史的宏观概括,抽象思辨,及大胆的诠释和推论,希冀启迪现实,预见未来,而不甘于传统的考据与实证式的“做学问”。一批才华横溢,西学中用,推古论今的佳作就此涌现出来。

但是在正统的历史科学看来,正如任何历史理论研究一样,建筑史研究无论采用什么方法,其目的都应是解决某种,引发某种思考,或提供某种借鉴。而如果没有较深厚的实证基础和学术素养,各种有关建筑的“历史哲学”、“理论框架”、“模式”等终不过是昙花一现,多雷电而少雨露。因为推论仓促,于史无补;思辩高寒,于世无缘。这些看法对青年学子未免苛刻了些,也未必就能言中,但却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建筑哲理的“论”偏多,尽管其中层次高下悬殊,而对建筑史的探究则少人问津,至于对建筑现实的评论更是少的可怜。这里先撇开“论”,从“史”的一方面来说,应该承认,哲学方法论层次上对逻辑实证的批判与具体问题研究上对实证方法的否定从来不是一回事,建筑历史研究上的“先锋派”是很难担当的。确实,10余年来以这些“新方法论”、“新角度”来研究中国建筑史的高水平成果并不多。这是否说明,方法论本身虽自有其生命力,但建筑史研究上片面对待方法论的却应该结束了。然而中国建筑史研究的真正危机还不在于此。以中国古代建筑史研究为例即可说明。首先,这方面研究的任何实质性进展,都倚重于扎实的实物及资料功底,有时甚至还会借助于音韵、训诂等旧国学考证方法。但实际情况则往往是“大胆假设”有余,“小心求证”不足,尤其对于不少青年学者来说,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在这方面显得薄弱。其次,“全国一盘棋”的协作奉献式研究局面已难维持。而造就信息共享的当代研究条件却为期尚远。再加上乃至有关机构对建筑史研究的实用主义态度,以及经费来源的枯竭等。使这门学问愈来愈显冷僻、萎缩,且后继乏人。

尽管如此,近些年来中国建筑史研究方面依然成绩裴然,令人振奋。如傅熹年先生对元、明清皇家建筑型制、构图与象征的研究。杨鸿勋先生对古代著名建筑的复原研究,潘谷西先生、郭湖生先生及其学术梯队分别进行的建筑文化和中外建筑关系系列研究,汪宁生先生对古代明堂的文化人类学,龙庆忠先生及其学术梯队的古建筑防灾系列研究,陆元鼎先生、黄汉民先生、路秉杰先生等各自对华南一些典型传统民居的调查研究、曹汛先生对古建命题的缜密考证,张良皋先生对华夏建筑亚文化圈的推论,萧默先生的敦煌建筑研究,王其亨先生等对风水内涵的发掘诠释,以及各地民居和古建筑的研究拓展等,当然还应特别提到汪坦先生主持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陈志华先生等所进行的乡土建筑调查研究等。凡此种种,举不一一,都对中国建筑史的领域拓展和深化研究产生了很大影响。即将付梓的五卷集《中国建筑史》和《中国建筑艺术史》将全面反映近年来的中国古代建筑研究水平和成果。

前景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4

回顾一下近现代对于中国建筑史的研究历程,可以概括为两个阶段。一是中国营造学社自1929年至抗战结束,先后刊行了七卷《汇刊》,出版了32种著作,包括“调查报告”、古籍的整理重印(如李诫的《营造法式》)等等:二是新中国成立后至80年代初,不断有专著问世,如最著者有: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刘敦帧《中国住宅概说》、刘致平《中国建筑类型及结构》、童隽《江南园林志》等等。这两个阶段的研究,扎实、严谨、客观,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也为后人从事中国建筑史研究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

基于此,近些年(当代)就中国建筑史理论进行了面大量广的探讨,其可喜的突破大体说来有三个方面。

1.在建筑空间研究方面

率先在中国建筑史研究中涉及建筑空间理论的主要是园林,如童老致力于此的论述。但近年来有关建筑空间的探讨,其所涉及的广度和深度都已超出了一般园林空间的范围。如刘大平“中国传统庭园的空间属性与基本形态”一文,从庭院空间的基本功能和结构考察,概括出五种基本形态,颇具典型性。确实,从“空间的语言——少数民族的传统房屋建筑” ,到城市雕塑与空间意识断想“,凡有关建筑空间的理论问题,其触角几乎无所不在。

在方法上,近年来有关致力于此的论述,已吸收了西方的现代建筑理论中的精髓,用理性方法进行分析。如有着眼于从外部空间研究中国名楼负城特色者(蔡晓宝:“也谈中国古代楼阁”也有从视觉功能考察,论及中国古建筑和内部空间的(刘宝仲:“中国建筑视觉艺术”、张家骥“独乐寺观音阁的空间艺术”);既有用形式构成理论来研究中国园林空间的(彭一刚《古典园林分析》),也有运用系统论探讨古典园林意境的范例,并通过对“全隔”、“半隔”、“不隔之隔”的空间把握,达到对意境表达的系统性理解(金学智:“苏州古典园林的遮隔艺书系统”。

由此可见,有关中国古代建筑空间理论的研究,从量到质都有了较大的突破。

2.在城市研究方面

在对各建筑类型的研究方面,近年来最为活跃的课题莫如城市。

在中国古代都城的研究中,高介华有多篇古都论文,从文献的辑录、疏理入手,在都城的动态研究上建立了一种以重点构成为基础、以文化源流为脉络的理论框架。如连载八期的“集六国精萃于一隅――谈秦都迁变及威阳”和另一文“周都城迁变识略”。还有张良皋的“秦都与楚都”一文。无疑,这比之于过去那种静止孤立地研究都城别开生面,更具有开拓性。对于地方城市和中小城镇的研究,近年来所涉之广,亦前所未有。

关于城市的宏观研究,则表现为对城市的起源、性质和地理因素等问题的深入探讨。赵玉謦“试论中国古代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杜瑜“中国古代城市的起源与发展”、詹子庆“论我国古代工商城市的兴起”,均对过去一般认为的城市是在进入奴隶社会以后才出现的论点提出了异议,从政治经济理论、文献记载、考古发现等多方面论证了城市应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至于从建筑学出发探讨城市客体原型的,有马世之“试论我国古城形制的基本模式”等文。此外,贺业矩的《考工记营国制度研究》和《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论丛》郑孝燮的“中国中小城市布局的历史风格”、陈桥驿的“《水经注》记载的城市地理”等文,均属对中国古代城市的宏观研究。这些研究的突出之处,在于将城市视为文化的组成部分。

近年来城市的微观研究也十分活跃。在城市技术方面,以华南理工大学的一批研究生论文最为突出。如吴庆外I的“试论我国古城抗洪防涝的经验和成就”和“中国古城选址的实践和科学思想”、肖大威的“试论城市防火规划”。此外,还有侧重于古城区域和街坊制度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如对长安、北京、杭州、广州、成都等古代坊制的考证,坊制与地方民俗关系的探索等等。这些文章不但观点新颖,在理论上亦有新的建树。

不难看到,近年来对于中国古代城市的研究堪称硕果累累。相比之下,于宫殿、坛庙、陵墓、宗教建筑等方面的探索反形逊色。从发展来看,由于城市是一错综复杂而又包罗万象的客体,近年来许多学者又孜孜不倦做了大量工作,故笔者认为对于中国古代城市的研究是有可能发展为一独立的学科――“城市史学”的。

3.在古建筑保护研究方面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5

作者简介:楚超超(1978-),女,苏州科技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外国建筑史与建筑设计教学研究,(E-mail)。

摘要:为使学生从更广阔、更宏观的角度学习并掌握近现代时期外国建筑的发展背景与主要脉络,从5个方面对外国近现代建筑史教学提出探索和提议,指出在外国近现代建筑史教学中,应加强与社会背景、艺术史、古代建筑史的联系,注重史论与理论的平行教学,强调建筑作品的个案分析,加强对学生分析能力的培养,使学生逐渐建立自己的建筑观。

关键词:建筑史;教学;建筑观

中图分类号:TU-0;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3)03-0106-03 外国近现代建筑史是建筑学的主干课程之一,是建筑学系学生的必修课。相对于外国古代建筑史,该课程具有知识点琐碎、理论流派繁多、信息量大等特点。随着图文资料的增加与网络信息的传递,学生能够更多更直接地了解国外最新的建筑动态,他们对新建筑思潮的敏感度与接受力超过了部分教师。然而,大部分学生对这些信息的了解比较片段化、图像化,对一些建筑现象或思潮缺乏必要而系统的认识,这些图像与知识在学生的头脑里是一种无序的状态,从而最终导致他们对近现代建筑的发展仅仅停留在图像或流派的层面上,对其相关背景及其内在逻辑缺乏必要的了解,更谈不上建立自己的建筑观[1]。近十年来,随着国内学者对建筑史更深入的研究,以及外文原著和译著的出版,我们逐渐了解和接触到更多史学家与理论学者理解建筑的方式。学生素质的提升与史学研究的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筑史教学中,首先,不仅要使学生明确建筑概念,了解建筑现象与背景,还要拓展社会人文等相关知识,使学生从更广阔、更宏观的角度去观察建筑现象;其次,强调对建筑师或建筑作品的个案分析,引入建筑理论学者的分析方法,加强对学生分析能力的培养;最后,通过对建筑大师观点的学习,引导学生建立时代使命感及社会责任感,并逐渐有意识地建立自己的建筑观点。

一、注重与社会背景的联系

外国近现展与其社会背景的大变革有着密切联系,“近现代(modern)”的划分也正是以英国工业革命为分界点。工业革命不仅使英国一跃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强国,也改变了整个欧洲城市的面貌,同时也带来了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的大发展。工业革命为近现代建筑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18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则为现代建筑带来了思想上的启蒙与变革。在启蒙运动“重理性”思想的影响下,欧洲建筑领域19世纪出现了功能理性主义与结构理性主义思想。从劳吉埃长老(Mare-Antoine Laugier)到勒·杜克(Eugène Emmanuel Viollet-le-Duc)、普金(Augustus Welby Northmore Pugin)和肖阿西(Auguste Choisy),他们的建筑思想成为经典现代建筑思想中功能理性、结构理性主义思想的先声。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强调社会背景的变化对建筑学的影响,并以此解释现代建筑发展、演化的原因和动力,使学生能够打破单纯建筑现象的束缚,从更广阔的角度来审视建筑的发展。

二、注重与艺术史的联系

传统的外国建筑史教学较多强调建筑史本身的专门性,旨在发现建筑史的客观规律,实际上,外国建筑史教学应更加关注其与艺术史的联系,增强学生的人文知识。事实上,在西方建筑史中,建筑一开始就与艺术密不可分。他们最初将建筑、绘画和雕塑三门艺术归于“美的艺术”。这种观点在维特鲁威的《建筑十书》中就已形成,后得到文艺复兴时期的理论学者的肯定并传承下来。文艺复兴时期,建筑、雕塑和绘画这三门艺术形成了三位一体的造型艺术观念[2]。

而现代建筑是整个现代艺术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现代建筑的创新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绘画、雕刻和装饰艺术中的革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20世纪20年代末成立的德国包豪斯学校,所聘请的都是如康定斯基、纳吉等当时西方绘画、雕刻和工艺设计领域叱咤风云的先锋艺术家。他们的思想对包豪斯的早期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们所开设的基础课也为包豪斯设计教育作出了极大贡献。此外,勒·柯布西耶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本身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建筑学教育,学美术出身,并且在以后的建筑职业生涯中,一直坚持绘画创作,并以此作为建筑灵感的源泉[3]。

三、注重与古代建筑史的联系

相对于19世纪末之前的外国古代建筑,学生们对多变、新奇、创新的近现代建筑更感兴趣。但在近现代建筑史的教学中,绝不能与古代建筑史隔离,在某些层面二者有清晰而复杂的联系。如:许多学生常常为法国启蒙运动时期部雷的“纸上建筑”所震撼。实际上,部雷与列杜的建筑深受18世纪意大利建筑理论学者皮拉内西的雕版画影响。而皮拉内西对古罗马建筑废墟的描绘与再创作对部雷等建筑师的创造性思维产生了巨大影响。古罗马精髓及“宏伟壮丽的”建筑在18世纪再一次呈现在建筑史上。尤其在“后现代”时期的教学中,许多古代建筑史上的案例会多次出现在后现代建筑师的作品中,如矶崎新的“筑波广场”与米开朗琪罗的“卡比多广场”之间的关联;后现代建筑大师格雷夫斯反复使用的“拱心石(Keystone)”,在这种知识点的联系与相互比较中,学生既能重新回顾古代建筑史的知识点,又能增强对建筑历史的学习兴趣。

四、注重历史与理论的平行教学

传统建筑史教学较多强调建筑的线性发展,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也有一条明确的线索,比如现代建筑的开端设定在威廉·莫里斯和英国的“工艺美术运动”,之后经历了“新艺术”、现代主义的演进,在建筑四大师手中得到最大发展,达到顶峰。随之而来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多元化思潮集中体现了现代运动的成果,这种更替形式的论述在许多建筑史的参考书中都有表述。这种线性发展的观点来自佩夫斯纳(Nikolaus Berhard Leon Pevsner),许多教材与参考书都采用了这种建筑史线性发展的方式。与佩夫斯纳有相同观点的还有吉迪翁(Sigried Giedion)和希区柯克(Henry-Russell Hitchcock),但是这种线性历史观的研究方式在二战后受到了来自多方面的挑战。越来越多的理论学者开始把现代建筑的发展放在更加广泛的背景来看待,从社会学、政治经济、人文进步等方面入手,展示了一个不同的、多元化的理论形式。其中,包括布鲁诺·赛维(Bruno Zevi)、曼弗雷多·塔夫里(Manfredo Tafuri)、列奥纳多·本涅沃罗(Leonardo Benevolo)、美国的科林·罗(Colin Rowe)等[4]几位理论家,他们的研究对建筑史论多样化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大贡献。

建筑史的讲解不仅仅局限于对知识点的理解、建筑现象的描述、建筑流派的比较等,而应该更多地了解和研究各种建筑史方法论,多元地解释建筑史,这就需要教师在课堂上讲解必要的学者,并推荐学生在课后阅读相关著作。如赛维的《建筑的现代语言》(The Modern Language of Architecture),塔夫里的《建筑的理论和历史》(Theories and History of Architecture)和《现代建筑》(Modern Architecture),本涅沃罗的《西方现代建筑史》(History of Modern Architecture)等,以多元的视角看待并批判现代建筑,建立富有批判性的建筑观。

五、注重建筑作品的个案分析

密斯是现代建筑的重要代表人物,在外国近现代建筑史教学中,密斯及其作品是必须讲解的内容。巴塞罗那展馆在现代建筑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在于其自由平面、流动空间及水平与垂直的板片元素的运用,但不去了解这座建筑的真实结构,包括隐藏在板片式墙体中的轻钢支撑,就不能理解密斯如何创造了空间的流动性和无限性,如何创造了墙体与柱在彼此分离中对话的可能性。换言之,只有将建筑形式与结构形式结合讲解,才能够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巴塞罗那展馆的精髓所在[5]。

外国建筑史的教学不仅要让学生熟悉某些作品取得的成果,而且要关注经典建筑作品背后的成因。可见,外国建筑史不应该仅是建筑风格形式的演变史。同济大学王骏阳教授曾指出,加强个案作品的建构分析正是超越风格演变史教学的有效途径之一,其目的是避免学生将建筑简单地等同于风格和形式。

讲解好建筑史是一个不断摸索的过程,既要求教师讲得好,又要求学生积极配合。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外国建筑史相关内容,布置课后作业非常必要。要求学生在课后阅读推荐的参考书籍,挑选自己喜爱的建筑师和建筑作品,分析其思想或作品的成因,以图纸的方式呈现出来。学生通过收集整理资料、阅读文献到完成作业这一过程,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有意识地提出了自己的建筑观点,完成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学习的变化。

目前,学生对设计的兴趣远大于对历史的兴趣。为此,在教学过程中,在完成教学大纲的基础上,教师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储备更多的知识,努力在丰富教学形式、完善教学内容等方面作尝试和探索,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观历史课程在设计学科中的尴尬地位。

参考文献:

[1]吕舟.关于外国近现代建筑史教学的思考[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5(2):50-53.

[2]陈平.建筑史写作中的几个问题[J].新美术,2006,27(1):98-108.

[3]陈平.美术史与建筑史[J].读书,2010(3):157-161.

[4]王受之.现代建筑史线性研究的批判[J].美术学报,2009(3):62-65.

[5]王骏阳.从密斯的巴塞罗那馆看个案作品的建构分析与西建史教学的关系[J].建筑师,2008,131(2):50-54.

Experience and exploration on teaching of foreign modern architecture history

CHU Chaochao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6

This article try to explore the history ofdiversified color of near modern architectural of Tianjin,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Then giving Initial strategy on the color protection of near modern architectural g in Tianjin .

Key words:THE HISTORIC BUILDINGS、Color characteristics、Color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J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正文:

1,关于建筑色彩的研究。

城市建设的永恒目标是追求一座城市、一幢建筑的特色,其中建筑色彩带给人们的艺术感是首要的要素。城市中不论是一些标志性的公共建筑还是具有代表性的社区住宅都应具有地方特色,协调一致,合理搭配。总而言之,城市建设不仅仅是经济繁荣的表象,更应是人类闻名与进步的艺术代言人。

国外对建筑色彩的研究主要是从城市这个概念出发的。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关注城市色彩问题并将其作为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是在60年代初。到了70年代后才开始对建筑单体的色彩进行研究和实践。进入90年代后,才扩展到环保、多元、人性化等多个角度来研究建筑单体色彩。日本京都自1972年起就以本地古建的色彩为挤掉,对城市建筑的色彩做了规定;在英国伦敦,人们对著名的泰晤士河两建筑进行了色彩的规划;意大利以传统建筑色彩基调为基础为整个城市建筑色彩进行了规划,以保护富有特色的城市环境。

具体实践有:美国设计师珍妮科帕茨在《三围空间的色彩设计》中,探讨了色彩的三维感知理论及应用,并首次,结合建筑材料探索了色彩研究对于历史建筑保存、恢复及整修的策略。英国色彩规划专家兰卡斯特进一步提出了“色彩景观”的概念,即“即将建筑色彩看作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因素来研究,如何使其所承载的重要历史、文化和美学信息在人文环境的保护和发展以及高品质人居环境建设中发挥作用”。日本吉田真悟2011年出版的《环境色彩设计技法―街区色彩营造》中对街区和建筑色彩的设计的研究值得我们去研究和学习。

在国内对于历史建筑的色彩进行研究的成果却相对较少,其中重要的有:学着杨春风对北京古城的建筑色彩进行了调查研究。她从面积对比、明度对比、色相对比、彩度对比、补色对比、冷暖色调对比等方面分析了北京古城建筑色彩的特点。具有相当高的科学参考价值。

高履泰等学者运用专业仪器设备对故宫古建筑群各构件的色彩数据进行测定并作了定量化研究。另外,他还围绕建筑色卡的使用,对住宅建筑色彩设计、建筑环境色彩设计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为今后其他研究者的研究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数据资料。

天津大学陈学文等学者认为传统的依赖直觉惊醒判断的手法,不利于建筑色彩设计的准确性,应在研究中将复杂的色彩关系量化等措施采用科学的态度来处理。

2,历史建筑色彩

在不同地区的不同的自然条件和人文社会条件影响下,各个地域的建筑呈现出了不同的形态。建筑成为地域文化最有力的承载者之一。而建筑色彩则是一个地狱的风土人情、生活习俗和文化传统最直接的反映者。如:北京紫禁城的黄色琉璃瓦、红色柱子、宫墙,与周围居民的青瓦灰砖表现出了强烈的对比,同时,也是全城色彩的主导;江南地区的粉墙黛瓦,融入到了周围山水中形成的色彩体现了江南建筑的秀丽淡雅。

3,天津历史建筑

3.1天津的历史建筑

天津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名城,与其他名城一样,有着久远而深厚的历史,并且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天津拥有形式多样的历史风貌建筑。2005年《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中依法确定了5批746幢、114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是中国第一部针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地方专门立法。条例中划分了6个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五大道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一宫花园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解放北路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劝业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古文化街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中心公园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这些风貌建筑不仅饱含着天津的人文历史,而且凝缩了中国近现代史的重要篇章。同时也是丰富的建筑色彩资源库。

天津建筑色彩处处彰显着地域文化特征。天津为保卫都城而设,其传统建筑型制、风格受北京影响较大,天津属典型北方城市气候,冬季寒冷干燥,夏季降雨集中。建筑选用中高明度,中低彩度暖色调,使天津市冬季亮丽起来,并满足人们趋暖性心理需求;在雨季既利于辨识,又不过于强烈,形成含蓄的色彩印象。

此外,天津有明清以来体现儒家文化的文庙、佛教文化的大悲院、道教文化的玉皇阁、妈祖文化的天后宫、伊斯兰文化的清真大寺以及天主教文化特色的望海楼、老西开教堂,这些建筑色彩勾画出天津历史民俗文化的清晰面目。

3.2天津近现代历史建筑

《天津文化通览》把天津文化概括为包容、吸收的特征,多元化的构成和与时俱进的品味。天津历经600多年的建城史和近代租界的城市规划发展,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和人文科学价值的建筑。这些建筑反映并代表着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市中心区域逐步形成了包括法国、意大利、英国风格等在内的浓郁的一过风情及民国时期的建筑风格。天津逐步形成了独特的中西交融的城市文化,原各国租界建筑体现了个国家的建筑色彩习俗。如:意租界内的建筑多为清水红砖配以水泥檐口与墙裙。

最近,天津市有关部门也正在酝酿天津城市色彩规划项目。600年的历史文化名城究竟应该以什么面貌呈现在人们面前?此外,随着时间的更迭和变迁,天津近现代历史建筑色彩在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破坏,采取有效的建筑色彩保护和修复措施已经显得非常迫切与重要。

4,关于天津近现代历史风貌建筑色彩的研究策略

我国建筑色彩的研究仅有哈尔滨、武汉、南京、杭州等少数大城市从城市历史色彩的地域特征出发研究色彩定位、主色调确定等方面做了研究,并且将城市色彩以各种导则或法规的形式颁布。

杭州市城市色彩规划方案

为了,详细的了解天津近现代历史建筑的色彩,提出、建立和整理出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科学的近代历史天津历史建筑的色彩资源参考系。为天津近现代建筑的色彩保护和新兴建筑的建筑外部和城市色彩设计提供色彩资源库和色彩的参考。并且通过系统和对比分析天津近现代历史建筑的色彩特征,提出天津近现代历史建筑色彩的保护和修复策略。

4.1实地调查天津的历史风貌建筑

在结合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实地调查天津近现代历史建筑的色彩及其构成现状,进行现场勘测与测量、色彩统计。对于一些搜集相关资料困难的例子,采取搜寻地方志、摄影、访谈、绘图等方式搜集建筑色彩的相关资料。

4.2历史文献的研究

大量阅读与整理文献资料,运用这一课题的相关理论,包括历史建筑、色彩地理学、色彩学、文化地理学等。根据研究对象,寻找相关支持论点的各个学科中的相关原理。得出历史建筑的最佳修复策略。深入探究历史建筑色彩的渊源,如,初始色相、色彩的材料及色彩的制作和调制工艺这些能够为复原和修整历史建筑色彩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4.3建筑色彩的分析整理

首先,一个系统的组成,并不是由其各个要素的简单堆砌,而是以一定的规律、秩序或计划有机联系起来的整体。历史建筑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色彩也是由建筑的不同部位的色彩要素而构成的色彩系统。因此,必须在大量的实地调查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搜集到的色彩数据整体为根据整体地地、系统地分析天津建筑的色彩。

但是,只有通过比较分析,才能确定多元的历史建筑的归属区域与其他历史建筑归属区域的色彩特征,在发现差异的同时,也才能更加深刻和准确地把握和概括各种历史建筑的色彩特征。

5,天津近现代历史建筑色彩的保护原则及策略

5.1色彩保护的原则

5.1.1协调性原则

在修复的过程中要保证天津近现代保护建筑的整体色彩基调与天津市的的小协调;保护建筑的装饰色要与其相应的单体建筑和相应的区域相协调。

5.1.2材料的优化使用原则

为了延续天津城市发展的历史文脉:应参考历史文献或者实地调查,尽量保持近现代保护建筑的原有色调;尽量科学的研究并在保护过程中,使用保护建筑的初始色彩材料的制作和调制工序;尽可能的使用本地材料。

5.1.3科学性原则

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历史建筑色彩修复的手段也是不断的在提高。从常用的人工色彩修复、色彩定量化、到新兴的计算机虚拟色彩修复方法。不论使用哪种修复方法都应坚持科学性的原则,确保修复后的建筑能够显示其历史的传承性。

6,历史建筑色彩保护存在的问题

尽管各大城市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行动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但是,从现有的建筑色彩理论和实践成果来看,现有的理论大部分仍然是从城市这一宏观层面开展的,针对历史建筑色彩的理论专著和实践报告实属不多,有待人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到了当代,很多历史建筑物的色彩已面目全非,或者因缺乏相关的、科学的、准确的数据为参考,而采取了错误的修复方式。很多实物修复的案例表明,用现代的材料、现代的工艺完成的修复其色彩的历史真实性已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7,结语

做好天津历史风貌建筑色彩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政府更好以历史建筑色彩为基调进行城市色彩的规划和还原历史建筑的历史风貌,充分尊重天津当地的地域文脉、历史、文化,使其在城市色彩规划管理和知道下,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城市发展之路。

8,参考文献

[1] 珍妮・科帕茨 《三维空间的色彩设计》 周智勇译.。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43一5

[2] 宋建明 《色彩设计在法国》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99-03-04

[3] 孙旭阳 《基于地域性的城市色彩规划研究》 [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同济大学,2008-05-01

[4] 李允稣 《华夏意匠》天津 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5-02-09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7

一、保护文物建筑的意义

文物建筑是历史文化的遗留,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是历史信息的载体,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见证。它全面反映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在我们今天看来,古代的文物建筑是激发爱国热情和民族自信心的实物,能激发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是研究历史、科学、技术的见证;是新的建筑文物建筑的保护艺术的借鉴;是发展旅游的重要基础;是人类生活多样性的证明;对文物建筑的保护是对地球有限资源的保护。简言之,文物建筑就是能激发我们去了解造就那个时代的建筑。同时文物建筑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被破坏,就再也无法恢复成原来的那个建筑了,依附在文物建筑身上的历史信息也就永远的丢失了,文物建筑也就失去了它的价值。⋯文物建筑属于我们的后代,我们只是接受前人的东西,然后把它传给后人。而没有权利使用它。因此,我们必须对文物建筑加以保护,必须谨慎的对待文物建筑。但是,保护文物建筑不是保护建筑本身,而是保护留在它身上的全部的历史信息——历史价值。依附在文物建筑身上的历史信息非常广泛,它是除文献外研究历史的最有价值的资料。因而,文物建筑的历史价值具有多重性,包括了一些代表性的内容。是社会的综合反映,具有历史的标志性。

对文物建筑的保护开始只是限于保护建筑实体或建筑群本身所具有的历史信息,后来逐渐发展成保护建筑及其周围环境,然后是发展成保护文物建筑所在的历史地段、历史街区或包含了某种特定文明、特定的民族文化的历史地段或城市。对文物建筑保护的扩大化是上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兴起的潮流,这种潮流反映在1964的《威尼斯>中:“文物古迹⋯⋯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在1987年的《华盛顿》的“序言与定义”中指出:“本涉及的历史地区,不论大小,其中包括城市、城镇以及历史中心或居住区,及其自然、人工的环境,除了它们的历史文献作用之外,这些地区体现着传统的城市文化的价值”。可见,我们现在的文物建筑的保护是从建筑及其环境到城市范围内的保护,而且保护的内容不仅包括物质实体,还包括建筑历史文化和城市传统文化。

二、文物建筑的保护的原则

在文物建筑的保护实践中所要注意的最基本原则是:一切从保护文物建筑、保护依附于文物建筑的实体而存在的历史信息的角度出发。具体来说,我国文物建筑保护主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保持历史的原真性

文物建筑的真实性概念,强调了历史进程所赋予文物建筑的持续发展,变化的方面,文物建筑的价值并不仅仅取决于它被创造出来的那个时期,而取决于在以后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由于各种历史事件,人们需要的变化而在文物建筑上留下的各种印记和改变。建筑作为使用对象,由于建筑材料、施工质量、环境影响以及其他外力因素,不可能绝对保持建设初期的原貌。但是作为被选定保护的历史建筑,在选定之初即已被公布为法定保护建筑之后的保护管理中,对要求保护的内容必须遵循建筑的历史原真性。

保护建筑的完整性

保护建筑必须是一个完整的建筑,具有与历史原貌相符的完整的空间格局和形体特征。文物建筑中的局部或者某些构件,只能作为一种遗址、纪念物,而不能作为完整的历史建筑保护。在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时,要有意识地把文物建筑及其周围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力求不改变其原有风貌。

可逆性原则

对文物建筑所采取的任何保护措施都是基于今天对外部世界,包括对文物或文物建筑的理解和认识,是建立在今天所掌握的科学技术水平之上的。因此所采取的对文物保护的措施也许在今天看来是非常合理的,但在将来就并不一定十分恰当,甚至有可能是错误的,所以现在所采取的一切保护文物建筑的措施都应当是可逆的,以便后人在找寻到更为妥善的保护措施时能够及时方便地替换现在所用的并不那么理想的保护方法。

就目前来说,我国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所进行的深度参差不齐,这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地域文化特色差异、各地文物建筑的破坏程度相差较多等多种因素都有关系。面对这种现状,要本着抓问题的主要矛盾的哲学观点,对那些破坏严重的,种类较少的,历史、艺术等各方面价值高的文物建筑进行抢救和优先保护。使之尽快地脱离“危险期”。但这并不是说除此以外的文物建筑就可以置之不理,而是较之前述情况时间可以稍微缓和些,保护力度可以稍微轻一些,投入精力可以稍微少一些等,要做到有主有次,有先有后,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三、文物建筑保护机制

以北海英国领事馆旧址为例:

1、技术机制

(1)保护方案的确定和技术细节的深化对各种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并最终选定利用整体平移技术为英国领事馆保护方案定下了基调,这是一个前期论证的过程,其技术构思来自搬运重物先把重物设法支托在带有滚轴的多板平面上,再用引力推动钢板,使重物随同钢板一同运动,待达到新址后再使重物与钢板脱离的原理。

(2)工程实施与监控

在广西建研院和福建建研院为施工前所做的最后检测中,发现全长47.65m的领事馆建筑由两部分组成。西段和东段间有明显缝隙,彼此完全断开,且两部分墙体厚度、基础深度相差甚大。经文献考证,认定西段为真正的英国领事馆,而东段在1922年英国人离开北海后,由法国天主教北海教区以2万英镑买下,于1924年把原英国领事馆部分作为“圣德修道院”,并在旧址东面,按西段建筑风格加建20m作为教会礼拜堂。

经广西建研院和福建建研院有关专家紧急磋商,认为结构不同的两处建筑物同时平移,安全把握性不大。为此,提出了先拆除东段,平移到位后再复建的方案。

在实施过程中,有关专家制定了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包括技术指标、施工误差、气候条件、平移速度等。由于涉及到文物建筑的安全性,在确立斜托梁(即平移轨道,作者注)施工技术指标时提出了整条斜托梁,甚至9根斜托梁每两点的误差不超过±1mm的要求,远远超过国家及行业标准。严格的施工程序和技术标准保障了平移工程的顺利进行。

(3)保护规划的制定

对英国领事馆旧址进行平移显然不是文物建筑保护的最终目标,如何正确地修膳和维护,并将其重新融入城市新体系,继续发挥其应有价值成为文物建筑保护的中心要旨。在进行平移论证的同时,北海市有关部门组织了平移后的保护规划,并影响了英国领事馆平移的最后选址。

平移后的英国领事馆将和相邻的同样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主教府楼旧址以及原址重建的天主教堂组成解放路路口的公共活动中心,以城市广场的形式成为城市开放空间体系的一部分。实际上,这个位于解放路与北部湾中路交叉处的城市广场已经建成,而英国领事馆旧址和主教府楼旧址作为城市历史博物馆也正在计划当中。文物建筑保护的技术机制对计划进行的保护活动作出技术可行性论证,对正在进行的保护活动进行技术的监控和管理,对将要进行的保护活动作出规划和预测,从而全面建构文物建筑保护的动态管理,使文物建筑保护具有高度科学性。这也是建立技术机制对文物建筑保护的意义所在。

2、传媒和大众文化机制

在北海市英国领事馆旧址迁移的全过程中,市民和传媒自始至终保持了高度的兴趣,这一方面源于城市建设与市民生活的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对城市历史的关注。大众媒体恰当地扮演了话题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引发来自民众的讨论和共鸣。通过长篇连载式的话题重复,市民对城市历史、保护意义和保护方法均有清晰的认识,文物建筑保护通过这样一次公众参与的城市活动而深人民心。虽然很难说传媒的报道和市民的言论对决策者的保护决定有多大的影响,但至少有效地营造了文物建筑保护的历史氛围。

【参考文献】

[1]黄跃昊. 浅析中西方文物建筑保护策略之异同[期刊论文]-甘肃科技2009,25(14)

[2]陈志华抢救文物建筑的丰富性系统性和全面性[期刊论文]-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6(1)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8

近代历史建筑对于城市来说,不单单是旅游景点,也不只是历史遗迹,而是应该发挥其作为建筑的初衷,融入到人民的生活之中,发挥近代建筑应有的文化性、实用性,成为当今社会建筑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近代建筑的间断性研究

中国建筑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从未发生过间断,我国传统的木结构建筑在世界建筑体系中独树一帜。鸦片战争的枪炮,在近代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使中国在各个方面都受到了来自西方世界的强烈影响,其中中国的建筑体系也因此发生了巨变,逐渐融入了西方的理念与技术,并结合中国自身的文化特点,形成了一套中西结合的建筑体系,对于当今中国的建筑有着重要的承上启下作用。虽然近代建筑对于中国建筑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一些特殊的历史原因,使得近代建筑的研究一度中断。中断因素主要来源于政治方面,由于近代建筑多建于中国半殖民地的屈辱时期中,加之近代建筑中西结合的外观,使得一些人们不认同近代建筑属于中国建筑的范畴之内,因此研究工作一直中断至结束之后。

十一届三中全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布的精神,使得中国对近代建筑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改观。主要精神为要正视以往已经发生的历史,对于近代遭受列强的历史,换个角度进行看待,明确吸收先进技术文化对于发展自身,免受外敌欺辱的重要作用,正视这段历史与爱国主义并不发生矛盾,积极吸收西方包括建筑在内的各项先进理论知识,拥有广大的胸襟,展现一个大国应有的气象,拒绝满清时期闭国锁国,夜郎自大的落后思想,防止近代屈辱历史悲剧的再次发生。因此我国建筑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开始恢复了对中国近代建筑的系统性研究,并在几十年的研究时间里,已经取得了不小的研究成果,填补了以往中国对于近代建筑研究工作的空白。

中国近代建筑本土地域文化特征的建立

中国近代建筑被包括西方研究学者在内的部分中外相关研究人员,长期认定为是“欧洲中心论”的建筑体系,认为中国近代建筑的基础即为欧洲建筑,是欧洲近代殖民时期,广泛散播于世界的欧洲近代建筑体系之一,即为“舶来品”。但欧洲建筑传播至中国后,已经发生了很大程度的变异,从根本意义上讲,已经与欧洲本土的欧洲近代建筑有了很大差异。

其实“欧洲中心论”只是过于看重近代欧洲殖民的历史背景,与文化传播,却忽略了传播之后在不同地域的不同成长、转变。当欧洲建筑体系进入中国后,为了适应中国的地域环境以及文化环境,势必要经历本土地域化的变异,而这一过程,正是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重要过程,如果忽略此点,就自然会得出较为片面的错误观点。

看待中国近代建筑的地域文化特征必须以中国的建筑领域发展为出发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承认西方外来文化对于中国近代建筑影响的主要作用,同时也要正确认识,西方近代建筑在中国大地上经过的地域本土化变异过程以及结果,某种程度上讲这种变化正是将外来文化消化于自身土壤的主要手段,也是使其得以在中国生存,获得生命力的一个重要过程,是强势文化与本土文化进行有机融合、互相影响的全新结合体。明确中国近代建筑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西洋建筑复制版,是经过了中国地域文化再创造的建筑形式,是有着中国文化特征的建筑体系。

近代建筑的现代再生

随着我国经济城市建设进程的逐步加快,越来越多新颖的现代建筑如同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中华大地上。而随着城建事业进程的不断加快,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也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先通过对近代建筑的文化特质和意义价值做了较为深入的阐明分析,从中也可以了解到,近代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是当今社会城市建设中必须要做的工作。可近代建筑的区域之中,势必会降低土地使用率,与当今现代化城市建设事业中对土地的高利用要求背道而驰,这样就会带来诸多不便。

在近代建筑的保护以及利用的过程之中,往往会因为某些人为因素,由于利益趋势,使得这些先辈留下的宝贵财富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尤其是在加大城市化建设的今天,这种情况更为普遍。主要就是由于人们对于近代历史的价值缺少足够的认识,所以使保护和利用工作不能得到很好的进展。因此可以将这些历史建筑赋予新的时代意义,更好地服务于当今社会,使人们在与近代建筑的沟通中,得到历史的感悟,增加亲近之感。例如沈阳在当代城建规划中,将时期的近代建筑,改建为多个社会基础设施机构,如沈阳中山广场的中国工商银行,就是原时期横滨正金银行沈阳支店,另外还有将原满铁奉天公所改建为沈阳少年儿童图书馆等多个近代建筑再生创造工程。总之通过这种形式,将很多近代建筑赋予新的意义,使人们与近代历史建筑可以有更加自然亲密的对话,使其在当今社会中,继续发挥其作为鲜活建筑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真正实现近代建筑的现代再生。

结束语:

我国拥有着大量的近代历史建筑,其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也随着社会的变迁在不断地变换着,它们作为曾经历史的见证,自然有着深刻的文化含义。而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中,仅仅将其作为历史古迹、文物标本的话,那将失去建筑本身的价值与生命,因此必须使这些近代建筑赋予全新的时代含义,让人们可以与之产生自然亲切的对话,进而使这些近代建筑可以在当今社会中获得全新的再生。

参考文献:

[1]张松.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国际与国内法规选编[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3(01)

[2]陈雳.历史・空间一亚欧历史建筑与城市漫步[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2(05).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9

一、文化与建筑史实的融合

一座伟大建筑的产生,一种建筑风格的形成与建筑当时当地的文化传统,地域风俗以及政治历史等方面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建筑所涵盖的文化层面非常广泛。单方面围绕着建筑主体结构,建筑造型,风格特点等问题展开研究则显得教学思路比较单薄,缺乏知识体系的完善性。学生往往只是被动接受教师所灌输的知识,很难多层面、多角度地去理解去思考建筑与文化传统的关系,难以理解一种建筑风格的产生与那个时代的渊源,以及建筑背后所折射出的某种文化,某种意志,某种精神。缺乏了主动思考的积极性和学习的趣味性。这与单薄的教学思路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建筑史教学虽不能主动扩展为文化史,但可以将一段时间的建筑成就,发展特点融入当时文化传统的框架之中。以教材为主线索,将有关的文化背景、意识形态、艺术人文甚至名人轶事等等丰富的内容灵活有序地贯穿于教学之中,以便有助于了解建筑文化的内涵。这一方面可以丰富学生的知识层面,完善知识体系,辅助学生对建筑造型,结构特点等建筑本体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增加了课程的趣味性,提高了学生学习此门课程的积极性,对于史实理论自然也能轻松接受。

二、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介入

书本中虽有大量文字史实的介绍和建筑结构图样的分析,但仍有许多学生难以理解和想象建筑的真实效果,利用多媒体对主体建筑进行直观的图片赏析,来引入课程的主要内容,配合运用生动形象的文学语言,以丰富的建筑文化为背景,将理论学习与图片欣赏结合一体,将文化传统与建筑史实有序融和,将轻松的文学语言与建筑结构分析的严谨讲解相结合,有效增加建筑史课程的趣味性。化枯燥为生动,化被动接受为主动思考,其教学效果比直接生硬的灌输式教学方式要好得多。

三、理论与设计的关联

建筑史作为建筑学、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其对专业的重要作用自然不必多说。每个专业又根据其专业特点在教学重点上又各有偏向,怎样在教学内容上与所属专业紧密联系,做好理论讲解向专业设计的延伸,这又是在教学中需要面对和解决的主要课题之一。就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而言,在建筑史与专业设计的联系上需体现具体化与细致化的特点。在教学中只是提到相关内容与设计的关系是不够的,需在教学内容上和教学过程中配合设计实例进行讲解,启发学生主动从所学内容中吸取精华,并且灵活运用于设计之中。如讲到古典柱式时,不妨有意识的延伸到欧式风格的室内设计中,分析西方古典柱式作为一装饰元素在欧式设计风格中的体现,引导学生对建筑与室内设计关系的思考,引导学生有意识地灵活地运用设计元素,以及设计元素的运用与室内风格体现上的思考。又如在讲解中国建筑史部分内容时同样可以有目的地延伸到中式风格的室内设计中。中国古代建筑以其鲜明的特点而自成体系,无论是建筑群体的空间形象还是建筑单体的外观,还是建筑各个部位的造型都具有多彩的艺术形象,在引导学生认识了解不同的屋顶型制,以及屋顶上塑造出来的鸱吻、保顶、走兽等装饰形象,引导其认识门窗上多样的窗格花纹,以及梁枋柱础的巧妙处理后,有意识地将这些建筑中的元素与中式风格的室内设计相结合,引用中式装修中灵活运用此类装饰元素的成功实例,启发学生活学活用的意识,将建筑史理论教学延伸到室内设计之中,让基础理论课程与专业紧密联系。再如讲解中国传统民居时,对于各地特色建筑如北京四合院,安徽徽派民居,大理白族民居等传统建筑,其独特的空间组合方式,墙面的装饰处理手法以及建筑细部的巧妙装饰等方面,会给室内设计的内部空间划分,空间形象的塑造以怎样的启迪,大理四合院照壁的装饰处理和北京四合院影壁的装饰形象,相对于室内的界面处理有何借鉴之处等等问题可以在学生中展开讨论,选择一两个专题组织学生收集资料,准备论文,对于所研究的结论,提出的观点展开集中讨论,这不仅可以培养学生探究历史,思考建筑文化的兴趣,同时在共同探讨中改变以往灌输式教育的沉闷气氛,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更重要的是将史实理论与室内设计联系更加紧密。

目前对着书本满堂灌的教学方式越来越不受学生的欢迎,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建筑史课程中融入相关的传统文化、历史人文等内容,丰富学生知识层面,将建筑欣赏与理论讲解相结合,增加课程的趣味性,同时有意识的将理论学习延伸到专业设计中,从教学的趣味性和对专业的延伸性方面入手打破单调的教学思路,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化枯燥为生动,化被动接受为主动思考,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教学品质的提升。

作者:潘文敏 单位: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与旅游学院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10

“认识世界,解决问题,一刻也离不开方法”。哲学家们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各种方法之后,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方法论思想。但是把这些方法论研究的成果摆在一起相互校正,我们常常发现从不同的视角出发,难以避免地会提出内容或形式恰好相反(互斥)的方法论思想或体系。在逐渐认识到这一 规律 后,哲学界提出了“互补方法论”研究。其主要思想就是“在宏观和多重视角下,在原来相互排斥的方法论之间发现彼此观点上的互补性,通过比较和澄明使各种方法论之间保持恰当的,必要的张力,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更加全面完整的解决之道”。它的提出是人类社会 发展 到相当高度的产物,只有当人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把握现实的能力比较发达时,才能产生对不同的方法,对它们的应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哲学反思的必要和可能。也就是说,它并不是提出某种方法论的问题,而是解决了我们对于各类看起来都“言之有理”的方法论的认识态度和认识方法的问题,它的思想使我们的研究工作避免了方法论上的“先天缺陷”,其运用将是广泛的。

“系统观和还原论”就是一对互补的方法论思想。在人类的认识史上,“以分析为主的思维方式和以综合为主的思维方式”交替出现。近代 科学 的进步,是依靠经验的和机械论的思维方式达到的,分析还原论是主要手段。而 现代 科学的发展,却将系统观指导下的“以综合为主的整体”思维方式作为重要的方法论基础。“互补方法论”原理,认为系统论和还原论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它提出,“真正的系统观应该是与还原论互补的,它不排斥并且还借助谨严精细的分析手段,还原论是研究的基础。在充分利用还原论的基础上,促使系统观上升为主导思想。”

我国历史遗产保护过程中面临一些认识上的问题。根本上来说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客观全面评价历史遗产的价值,协调绝对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认识矛盾。通过“互补方法论”的运用,可以获得认识与方法上的跃进。

1系统整体性与历史遗产“整体保护”观念的形成

目前我国的遗产概念在对一些重要环节和内容的理解上,由于价值认识的不完整,而出现了概念的脱节,使保护体系存在明显的缺失。最主要的就是对建筑遗产中“ 艺术 价值与历史信息真实性价值,社会主流历史价值与平民、大众历史价值”的理解。可以说,我国到目前为止,获得官方认同的仍然是“文物古迹的艺术、 教育 的价值以及精 英文 化价值”。这种认识基本忽略历史遗产中作为建筑物质实体而存在的特征,割裂了它们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把它们当做古董冷藏起来。这种人为的割裂和分解导致我们的保护观念滞后,进而造成保护方法和政策措施的片面。以系统论的观点,我们应该建立“整体保护”的意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整的认识历史遗产综合价值。1987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起草了《世界文化遗产公约》,在第二章保护原则第二条价值中详细列出了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构成(见表1)

2)从保护的硬件来看,参照国外历史文化遗产概念的形成,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应该包含:有形遗产保护和无形遗产保护两大类。有形遗产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与 自然 遗产。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建筑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名城保以及它们中的精华“世界遗产”四大层次。建筑遗产包括: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

在我国就建筑遗产而言,除了《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保护内容(文物建筑)之外,还应该包括一般性历史遗存,即建立“历史建筑”保护概念。其实早在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 )已经通过《保护民间建筑的国际》明确了对一般传统历史建筑的保护。适时的将“文物古迹”保护概念拓展为“建筑遗产”保护概念,有助于完善遗产的系统。

3)从软件来看,由于许多历史古迹、文化遗产是与它的环境同时存在的。从文化信息来说,保护历史遗迹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历史信息。单体文物建筑所传承的历史信息是有限的,许多信息则承载于古迹周围的环境、区域的街区形态和结构,甚至包括在城市的景观风貌中。所以,我们必须以整体保护的观念看待历史环境保护。张松先生在《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中谈到,“历史环境保护,是从文物保护出发,保护与此有关的建筑、建筑群、街巷、广场和历史街区,……历史环境保护不是要绝对地保护某些特定的建筑,而是要从整体上保护城镇特色”。

4)从保护脉络上看,保护遗产从保护建筑艺术珍品,如宫殿、教堂、官邸、寺庙等建筑艺术精品,发展到保护反映普通人生活的一般历史建筑,如祠庙、会馆、民居、作坊等;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建筑,到保护建筑物周围的历史环境,再发展到保护成片的历史街区,直至保护完整的古城,这也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发展脉络。

2系统的层次性与保护结构的建设

富于生命力的系统都一必须建立“复合等级结构”的体系,因为组织性的维持和发展,有赖于一个连续的等级结构。我国历史遗产的保护在层次化建设方面也有待加强。

1)在遗产保护学科建设上,“遗产保护学”已形成一门专门的综合性强,跨“文、理、工、管”的新兴交叉学科。早在1973年印尼著名的婆罗浮屠(千佛坛)维修工程中,在修复设计之前,进行筹备工作涉及的学科就包括:航摄照片分析,考古学,建筑学,化学,保护技术,工程地震学,基础工程学,工艺学,园林规划,微生物学,气象学,岩相学,物 理学 ,土壤力学,测量学,地球摄影测量学;而修复过程中还涉及到修复材料学、修复技术工艺学、修复 经济 学及修复施工管理学等一系列相关学科。

21世纪,各国遗产保护学发展迅速,研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具有“学科交叉性进一步突出,向着跨学科综合性的模式发展;基础保护科学理论进一步系统化以及实用技术与科学理论交融发展”三大特点。

在基础理论层面,保护活动的复杂性使得一系列文化精神的再领悟成为可能。21世纪的修复活动进人哲学高度思维的阶段,特别是“建筑的地域性受到重视,使保护学与地域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社会科技条件等相关学科关联”。(摘自o.n普鲁金《21世纪文物建筑修复》)

在保护方法上,比如说:新的建筑修复方法将不断在新材料、新技术的帮助下得以完善;历史建筑再利用设计方法研究已明显脱离了单纯的文物修复范畴,设计手法日趋多样化,丰富了当代建筑创作的语言,成为当代建筑设计的重要分支。

在实用技术方面:拓展对文物建筑损坏机理、过程、产物、结构、缓蚀机理、作用过程等方面的研究,并逐渐形成专门理论体系。根据保护领域对材料性能的要求,拓展文物保护的材料、方法及技术。

在相关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方面:“从对纪念性建筑的关注开始,朝着关注城市和城市生活的方向发展,挖掘历史建筑本身深层的与城市发展脉络相通的生活结构问题”,是现代城市规划和历史遗产保护理论双方面都要着重研究的课题。

在遗产管理方面:从遗产保护中 法律 建设、管理机制的完善到以城市发展角度进行“城市策划以及城市特色区域开发更新”等城市课题都将深人遗产保护研究。

2)管理机制的“多层次,多途径”。既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体系化管

理;又有社会专家社团以及市民良好的公众参与途径;还要有宣传机构的舆论监督等。

在西方保护遗产已经从“很大程度上依靠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保护体系转变成一套由行政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公众参与的社会化体系组成的综合保护体系”。

在法国,当巴黎的民居面临毁灭的厄难时,巴黎人挺身而出,在报上写文章,办展览,成立街区的保护组织(如 历史 住宅协会、老房子协会等等),宣传他们的观点。巴黎人认为,正是这些老屋、老街,构成了”历史文化空间”。在城市修复古迹的活动中,年轻人的历史文化敏感度提高了,保护古迹的意识增强了。这是一种文化熏陶,也是公民 教育 的一环。

3)保护与再利用方式的分级化。就历史建筑本身,就包括多个层次(见表2)

3“还原论”方法论对历史建筑保护方法研究的指导

我们认识事物的目的不仅在于解释还在于应用于社会的操作性研究,“前者致力于对社会活动及其产物的理解,探究其中的意义;后者着重为社会活动提供预测,评价和方案。”历史遗产保护具体到实际的操作层面,我们就要借助于还原论方法。

通过对保护历史遗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分别思考,我认为如果将这些问题纳人一个大系统中间的子系统来看,可以把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原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文物建筑综合价值量化评估登录方法的探讨;保护资金多渠道方法的探讨;历史遗产保护 法律 法规建设;公共参与和民主决策以及建筑设计与技术层面的有关古建筑修复技术研究;新老建筑相结合的设计方法论研究等多个层面。这中间通过周密的调查,掌握大量的数据资料,运用数学工具进行定量分析,可以获得多种更具适应性的方法。

比如,针对我国传统历史遗产保护理论中有关文物建筑保护分级管理原则在指导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建立综合价值评估体系的基本构想”。

该构想指出,制定综合评价标准,将“决定和影响历史性建筑综合价值的大量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复杂因素层次化,条理化,并能够区分它们各自对评价目标影响的重要程度,并对评价的因素进行恰当的,方便的量化处理”,将得出我们在保护和再利用不同历史建筑的时候有完整的价值判断标准,它不仅可以决定历史建筑的保护级别,还可以针对性地运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不同的开发经营模式。发挥社会上各种可利用的资金和人员力量让全社会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具体评估内容基本包括以下部分:

1)历史遗产内在价值评估,包括:按“历史价值,建筑美学, 艺术 价值, 科学 修复价值”的高低进行分档打分,归人一定的等级。对以上价值的认定通过固定的专家团评定。

2)历史遗产社会价值评估,包括:按本身所处地区,是“中心城市,一般乡镇,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或者 农村 ”等地理位置条件打分;按该文物在城市历史中所处对比历史价值,保存文物现状和多少打分;按文物在现在城市规划布局中是否纳人“重点历史保护规划区及建筑设计相关的历史城市规划因素”打分等。对以上价值的认定通过固定的专家团和市民代表共同评定。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11

一、课程内容创新思路与教学思路

教师要分析、研究中外建筑史这门课程应当如何上,如何把建筑学专业的主要课程内容通过创新的授课方式传达给环境设计专业的学生,如何在现有的课时中教好这门课程。实践城乡景观、风景园林、建筑室内等环境设计,是环境设计专业主要的研究方向之一。其研究要以环境中的建筑为主要对象,环境设计专业开设中外建筑史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该课程也是围绕培养优秀设计师的目标开展建筑史论的学习与研究,是专业课程设置最具亮点的课程之一。教学改革以挖掘专业特色文化资源为指导思想,在一定的学时内讲授一门建筑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有一定难度,要上好这门课,编好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讲稿与PPT,是课程教学的核心。环境设计按教学计划用怎样的方式授课以达到教学目的,在现有的课时内授课,如何更好、更全面地让学生领略中外建筑史课程的精髓,如何精细、全面、系统地让学生认识建筑并感受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风格与特色,是相当难解决的问题。要上好这门课程,教师就要用艺术专业的视觉特点,收集、编辑大量建筑图和文字解释,重点说明建筑历史理论、建筑师设计思想,从而以更生动、创新的教学参与方式,拓展学生的兴趣、文化想象与思维能力,从而更有效地完成这门课程的授课。同时,教师要以抓重点、抓历史节点、抓建筑风格的方式解读本课程的教学思路,以突出重点,分析、讲解重点的方式解读课程内容,引导学生树立建筑思维与空间理念,丰富其设计文化观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二、展开课程的内涵与计划

课程重点介绍每个时期和每种建筑类别最具代表性的建筑,并介绍一些有代表性的建筑大师及其设计理论和设计观点。对中国与外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背景、建筑的发展和成就、建筑风格、建筑实例、建筑师与建筑理论等进一步展开介绍,主要分两大部分,即中国建筑史部分与国外建筑史部分。如,第一部分分五个章节,按历史时期对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及近现代的中国建筑进行分析与阐述;第二部分分四个章节讲述外国建筑史,介绍古代到中世纪及近现代的欧美建筑。建筑史教学应内容丰富、全面,跳出理论课程的教授方式,着重分析设计专业学生的特色。艺术生对课程理论知识和史论的学习有其自身的思考方向,教学中教师怎样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与处理,结合艺术生的特点和学习重点、大框架讲述建筑史,这也是教改项目的难点。在课程设置上,教师要突出讲述地域文化的建筑体验,使学生在接触建筑史理论的最初阶段,就通过身边一系列的视觉图片对建筑及其所在城市的文化传统、艺术成就、风俗习惯等,建立起直观的感受,引导学生树立继承传统、发展创新的观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教师可以结合古西安的文化特色,通过图文资料,如半坡人类遗址、秦兵马俑、明代城墙等,让学生了解该区域的历史背景、建筑风格、空间布局、景观特色等,初步学习、感受并建立起对历史文化积淀及其所创造的优美建筑形式的印象,培养其文化审美和创新能力。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12

3. 建筑材料及加工和结构技术。如:土工、木工、砖石工;基础、沟渠、城垣、高台等构筑技术;防火、防洪、防雷、防鼠、防蚁等技术;

4. 室内设计、装饰、陈设、帘幕、家俱、照明灯具、音响、通风等;

5. 各种装饰工艺如雕刻(木雕刻、砖雕刻、石雕刻)、采画、裱贴、鎏金、镶嵌、油漆粉刷、泥塑等技术;

6. 著名匠师和建筑文献典籍;

7. 社会文化背景如宗教、家族观念、伦理制度、审美观、风水思想、封建等级制度、社会习俗对建筑的影响;

8. 风格特色,即地区特色,民族特色,中国和外国建筑文化的交流和相互影响。

我们说的古代,是指1840年以前的氏族社会时期、奴隶社会时期和封建社会时期,而以封建社会时期的建筑作为研究的重点,又分为:

1. 战国(475B.C-221B.C)至秦汉时期(221B.C-220A.D)。有人主张自周代开始(1027B.C)到三国时代(220A.D-265A.D)为止。

2. 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265A.D -907A.D)0有人主张三国时期列入此期。

3. 五代、宋、辽、金、元时期(907A.D-1368A.D)

4.明清时期(1368A.D-1840A.D)

1840年以后,中国进人近代时期,但古建筑体系的活动仍有延续。

1949年以前,在中国从事古建筑的调查和研究的,除了个别的业余受好者外,唯一的专门组织,便是正式成立於1930年的中国营造学社。创办人和社长是朱启钤,社中主要人物是法式组主任梁思成和文献组主任刘敦桢。学社的历史不长,抗日战争前在北方诸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作调查研究,主要集中力量於大木结构方法,特别是围绕宋〈营造法式〉的研究。战争时期在西南的云南、四川两省调査和研究。大约至1945年基本停止活动。学社取得十分重要的成绩:为中国古建筑的调查和研究奠定的基础,积累了经验,建立了体系,培养了骨干。1949年以后中国古建筑的调查和研究,可以说直接间接继承了学社的传统。

1949年以后,中国古建筑的调査和研究,无论范围,类型,数量和深度,都远远超过营造学社时期。不仅有专业机构,也有不少业余爱好者,不仅有中国人,也有不少外国人参加了研究。可以说,已经成为一门显学。就研究的专业队伍和相关学科而言,可分为四方面系统:

1. 文物部门:中央有国家文物局,其下设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所和古建筑专家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列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古建筑(单体或组群)作全面测绘记录,逐年重点拨款维修。省文物局(或文化局)除管理保护本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还负责调查、记录、保护、维修省内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还有市级、县级的文物保护单位。这些保护单位中,古建筑占有很大比重。北京故宫博物院下设古建部,专门测绘、研究、保护故宫建筑群。国家文物局又多次举办不同层次的古建筑培训班,培养各省地方古建筑调查和保护工作的人员。他们比较侧重古建筑技术方面的知识。

2. 考古部门:中央有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国内重点地区如隋唐长安城址,洛阳汉魏故城址设考古站,专门从事地下发掘。一些文物集中的省,如陕西、河南,则於省文物局(文化局)设考古工作队,从事本省考古发掘。他们发掘的遗址如陕西西安半坡遗址,浙江馀姚河姆渡遗址,四川广元三星堆遗址;古城址如湖北盘龙城、河南西毫和陵都、汉长安、汉魏洛阳、邺城、隋唐长安等;古墓葬如安阳商代妇好墓、中山王墓、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唐乾陵拊葬墓、明定陵等。这些资料,也是古建筑研究的重要内容。

3. 高等院校:1953年,华东建筑公司委托南京工学院(今东南大学)刘敦桢教授创办中国建筑研究室,主要从事民居、园林和长江以南古建筑的调查研究。该室有许多重要发现和收获。例如闽西客家土楼住宅、徽州明代住宅和祠堂、河南窑洞民居、馀姚保国寺大殿、福州华林寺大殿、秦宁甘露寺大殿等,1956出版了〈中国住宅概说〉、〈苏州的园林〉及若干调查报告。1956年,清华大学梁思成教授则受中国科学院委托,在清华大学创设建筑历史研究室。梁先生自己另有一个小组专门从事〈宋营造法式〉的研究诠释和图解。

其他一些大学的建筑系,设有中国建筑史课,教师也从事调査研究,依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条件许可而各有重点。如天津大学长期调査清东西陵和北京、承德的范围,清华大学长期研究颐和园和北京的古建筑(包含故宫)以及元大都、明清北京城,南京工学院长期调查测绘曲阜孔庙孔府等建筑,同济大学多在苏州、杭州、杨州一带调查民居和园林,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则长期调查研究四川地区的古建筑和民居,华南工学院则重点在岭南地区。

4. 建设部门。1958年,中央建筑工程部曾於所属建筑科学研究院下设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室,后来改为研究所,有人员一百余人,当时是中国最大的古建筑研究机构。但时间不久,至1977年重新组建为中国建筑发展中心建筑历史研究所,人员20人左右,已不再充当主力。而许多省市的建筑设计部门则积极展开当地的古建筑特别是民居和少数民族建筑的调查研究,规模愈来愈大,成绩可观。

以上几个方面虽然各有职责范围因而各有重点和特长,但也曾各尽己能、通力合作,进行编写中国建筑史的工作。1962年,由建筑工程部长亲自召集组成了包括上述四方面人员共35人的中国建筑史编辑委员会,讨论大纲,分工撰稿,於1964年编写完成〈中国古代建筑史>,1979年出版。是到当时为止的中国建筑史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1977年,由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主持,由几方面人士40个单位80多人参加编写的《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又总结了新的研究成果、开阔新的领域,有较大突破。最近,由高校和研究部门合作的《中国建筑通史多卷集〉和《建筑民族志〉仍在进行写作,尚未竣工。

近年来,各种中国古建筑领域的研究机构学术团体风起云涌,出版很多专门著作、图集和学术刊物,举办专题研讨会,大大促进中国古建筑的研究和交流。例如中国建筑学会所属建筑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中国文物学会所属古建筑园林学会,中国传统民居研讨会,古建筑保护技术研究会,圆明园学会,长城学会,古都学会,历史名城研究会等,均在活跃发展。相信会有更丰富多采,更高水平的成果出现。

此外,在外国也有一些对中国文化、中国古建筑感兴趣的人士,他们也进行考察,撰写专著或论文,并进行中外文化的比较研究,也有许多成果。对此,我们深表欢迎和感谢。

现在,对中国古建筑的研究成果,按几个大项加以概括叙述。

1.中国古代遗址、城址及陵墓:主要由进行发掘的考古部门整理研究,出版专著或於〈考古〉、〈文物〉杂志。古代城市的研究,除考古界人士(如宿白、马得志、徐萍芳、王仲殊等)之外,还有以历史地理学家如侯仁之、谭其骧为代表的古都学会的研究。建筑学家的研究,则有同济大学董褴泓主编的〈中国城市建设史>,贺业钜的〈考工记营国制度研究〉。此外,还有日本学者村田治郎的〈中国四帝都〉和美国学者NancyShatzmanSteinhardt的〈ChineseImperialCityPlanning〉(中国都城规划)。清华大学吴良镛的〈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则是由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旧城相结合改造的实践和总结,具有典型指导意义,该工程获联合国1993年世界人居奖。

陵墓和墓葬除考古部门的发现和研究之外,东南大学调查测绘的河南巩县宋代陵墓,天津大学调査测绘的清代东陵(河北遵化)和西陵(河北易县),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和渖阳博物馆合作调査研究的清代辽宁三陵均为重要成果。陈明达的〈四川汉阙〉则是对四川汉墓墓阙形制的研究。英国巴拉丹夫人(MrsAnnPaludan)所著的(TheMingTombs〉(明十二陵)和〈TheChineseSpiritRoad〉(中国陵墓神道)则是她根据自己的调查而研究的成果。

2. 古建筑技术:中国古建筑技术以木结构建筑占主要地位。宋代元代以前的古建筑,绝大部分在山西境内,其中宋以前的有106座,包括唐代4座,五代3座,宋辽金99座。山西省文物局的古建筑研究所多年来调查、研究、保护,多数已测绘记录存档。其中有不少部级文物保护单位,除了陈明达的〈应县木塔〉一书,其他古建筑尚少专著介绍,只有单体个别的分析论文,尚无全面的分析研究。

关於〈宋营造法式〉的研究,原是中国营造学社在成立时即定为重点研究的历史名著,可以认为是中国古建筑研究的核心之一。梁思成领导下的小组,於梁去世后整理出版了〈宋营造法式注释〉上册,至大木制度为止。以后部分预计在下册发表,但迄今已十余年,尚无消息。陈明达的〈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则详细分析了材分制度统一关键问题。傅熹年材分制度推广於建筑群的平面布局,并又推广於研究日本的古建筑中去。张十庆亦有类似论文。

在长期调査研究的基础上,加以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古建筑特别是北方大木结构的年代判断上已相当准确。古建筑断代是研究和评价的基础。祁英涛的<怎样褴定古建筑〉是集多方面经验之大成的著作。砖石建筑以佛塔为代表,则有罗哲文和张驭寰的著作。石窟研究方面较突出的有萧默的〈敦煌石窟建筑〉。

3. 民居,或称乡土建筑,主要指各地区的住宅和地方特殊风格。最早的民居研究是中国营造学社於1940年前后在云南、四川的调查。刘致平据此写了〈昆明一颗印〉,并据长期积累的资料,写〈中国居住建筑简史——城市、住宅、园林>(1990年出版)。刘敦桢主持的中国建筑研究室,以调查民居为重点,於1957年出版了〈中国住宅概说〉和(徽州明代住宅〉。1959年,中国建筑科学院以浙江为重点开展调査研究,以后形成专著{浙江民居〉。嗣后各地陆续出版了〈吉林民居>(1985)、<云南民居>(1986)、〈福建民居>(1987)、〈丽江纳西族民居>(1988)、〈窑洞民居〉(1989)、《广东民居>(1990)、〈桂北民间建筑>(1990)等。全国性的民居研讨会,已召开过6次年会和一次国际讨论会,出版了会议论文集。

此外,还有香港大学龙炳颐(DavidLung)的(中国传统民居建筑〉(ChineseTraditionalVernacularArchitecture,1991)、同济大学陈从周等的〈中国民居>(1993)。中国广大乡镇的地方性民居建筑是十分丰富的宝库,民居研究方兴未艾。

4. 园林:在中国,最早研究园林的童雋於1937年即写成〈江南园林志〉,至1962年才正式出版。刘敦桢於1953年开始收集苏州园林资料,1956年发表〈苏州的园林〉。同年,陈从周也出版了专著〈苏州园林〉。一时园林引起广泛兴趣,谈论园林的文章接踵而来,形成热点。刘敦桢继续深入研究,彻底调查,重写了〈苏州古典园林>,这是园林研究的典范之作。

许多机构尝试创作新的建筑与传统园林相结合。建筑科学研究院的园林组,以桂林为试验点;广州的莫伯治则运用岭南园林手法於新建筑之中,如广州白云山庄、东方宾馆、白天鹅宾馆中的传统园林手法。自此,世界多处建有中国传统风格的园林。皇家苑囿的调查和研究则有天津大学对承德避暑山庄和故宫乾隆花园的调查研究,出版了〈承德古建筑〉;又有清华大学对北京颐和园的测绘与研究。园林方面综合性研究,则有清华大学周维权的〈中国古典园林史〉(1990)和英国詹克斯夫人(Mrs.MaggieJencks)的〈ChineseGardens)(中国园林)。

中国的林业科学界也有研究传统园林者多人。北京林业大学汪菊渊主持〈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卷〉中的园林部分的编写,该校并承檐〈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中的园林技术一章。南京林业大学陈植著有〈园冶注释〉。东南大学童离曾为外国读者用英文写作了〈东南园墅〉(AGlimpseofGardensinSontheasternChi¬na)0已由汪坦先生译成中文,将编入〈童离文集>。

5. 少数民族建筑。1958年,曾派许多工作组赴各地调查少数民族地区的建筑。如内蒙古蒙古族(张驭寰等),云南贵州少数民族(郭湖生等),新疆维吾尔族(刘致平等),青海藏族(陈耀东等)。中国民族有56个之多,各民族建筑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弓丨起多方面注意。但调查研究成果发表不多,仅出版了〈内蒙古古建筑>(张双寰)、〈丽江纳西族民居〉(朱良文)、〈中国伊斯兰建筑>(刘致平)、〈四川藏族住宅〉(叶其焱)。日本学者与贵州省设计院联合调查的黔东南侗族、苗族村寨建筑的论文以及日本浅川滋南写成的〈住圭V、(D匕乇乃周边〉一书,则於日本发表。同济大学主持的〈民族建筑志〉计划按省区分章,又按各省区的不同民族分别立志,规模庞大,尚在继续进行中。

中国建筑史论文篇13

不同形态的地域环境必然产生各式各样的生活方式与习俗,继而产生不同的地域文化,形成带有明显地域色彩的文化景观。其中,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载体,建筑在地域文化多样性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建筑的色彩,作为建筑最直观的外在表现,直接反映了不同的地域文化,是文化多样性的直接体现。但是,高速的城市化进程逐渐改变了这种地域文化特征,地域文化与传统文化也在急速消逝,统一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后面表现的是文化的苍白。历史建筑色彩特征不仅仅是地域文化的外在体现,同时还是不同地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的有力见证,是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需要得到保护和传承。因此,对历史建筑色彩的研究和保护很有必要,而且迫在眉睫。

2 课题背景

经济的全球化促进了不同地域的文化交流,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文化交流的不平衡性,对某些地区的地域文化造成了强烈冲击,使之逐渐消失其原有的色彩,其中重要的体现就是建筑的色彩的地域差异逐渐模糊。

相比与国内,许多国家很早就认识到历史建筑的色彩在表现地域文化中所代表的重要意义与价值,并在保护历史建筑色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对国内相关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参考。

在法国,从七十年代起,就成立专门组织对巴黎进行色彩研究设计,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对巴黎形成特有的城市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英国,提出了“城市景观”,以及“色彩景观”的研究概念,把建筑色彩作为城市景观中重要的组成因素进行研究,挖掘其中蕴含的历史、文化、人文、美学。欧洲的其他国家也在该领域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在美国,《三维空间的色彩设计》的作者科帕茨在其著作中,研究了色彩三维感知的基础理论以及色彩在三维空间上的具体应用,并首次结合建筑材料探索了色彩研究在历史建筑保存、恢复及休整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在亚洲,建筑色彩研究最先进的是日本,对该项研究做了专门法规,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在我国城市色彩的研究方面,仅有哈尔滨、武汉、南京等少数大城市从城市色彩定位、主色调确定等方面做了色彩研究,并且将城市色彩以各种导则或法规颁布。

随着城市色彩研究的逐渐深入,国内外针对城市建筑色彩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发展,但尚无针对历史建筑色彩作具体论述的著作。

3 历史建筑色彩的特征与研究

3.1 历史建筑色彩的地域特征

建筑的地域特征的定义为“在具有一定的自然地理或社会文化意义的空间范围内,建筑所表现出来的共同特征”。

建筑色彩是建筑材料、建筑表面处理方式、、名俗、气候等许多要素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复杂性决定了建筑色彩的地域特色必然存在,建筑色彩的地域性同时受到地域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的影响,在长期的传承下,形成相对稳定的色彩风格和工艺,并深刻反映当地的历史与文化背景。

3.2 历史建筑色彩的研究方法

通常,历史建筑色彩的调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相关历史背景信息的收集,包括该历史建筑的基本概况,以及历史沿革等;二是建筑色彩相关信息的收集与获取。

历史建筑背景信息的调查收集包括地理区位,历史沿革等。上文已论述了地域的差异将必然造成历史建筑的多样化。该方面的调查方法是以查阅历史资料,记录拍照的方式为主。

3.3 历史建筑色彩信息的提取与分析

从建成至今,历史建筑在自然环境下长久日晒、雨淋、风化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褪色、变色、脱落等现象。对历史建筑色彩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在原有建筑色彩的基础上进行保护、修复的过程。除了需要对文献查阅、梳理和总结外,还应该对具体的、需要保护的历史建筑色彩的现状实地考察,进行现场调查。

4 历史建筑色彩的保护原则及方法

4.1 历史建筑色彩保护的原则

4.1.1 真实性原则

对历史建筑色彩的保护必须遵循真实性,符合其原型,对其的保护也要尽量使其恢复旧貌。否则,若失去真实性,对历史建筑色彩的保护也将失去意义。

4.1.2 整体性原则

对历史建筑色彩的保护不仅仅是对某一个单一建筑进行保护,还包括与之相关的周边建筑与环境。

4.1.3 可持续性原则

对历史建筑色彩的保护还要体现时代性,保护不仅是简单的仿制,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结合现代技术,先进工艺来实现。它要求我们要对色彩原型有深刻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新的合适的方法途径,创造出能够联系与传承原型的新的色彩方案。

4.2 保护方法

4.2.1 建筑色彩的继承性保护

对于色彩面貌保存比较完好的具有明显地域特征的历史建筑和色彩比较容易保存的建筑,通常采用继承性保护。具体方法是,剔除固有色中不和谐的部分,保留并提取其建筑色彩的精华部分,建筑色彩的保护方案则要从原始建筑的色彩中提取。

4.2.2 唤醒建筑色彩的集体记忆

在人类社会中,不同群体各自的特征大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演变中逐步形成,这些特征以各种不同的形式保留下来,一代代的传承,成为一个群体的的“集体记忆”,这些记忆构成了一个群体集体认同的基础。历史建筑的色彩,也是构保存集体记忆的一个重要形式。地域色彩的消失,相当于将人们关于集体记忆的一部分抹去。对建筑色彩的保护,必须要重视这种内在的因素,唤醒人们对建筑色彩的集体认同感,这也是对建筑色彩地域性保护的根本目标-文化的传承。

5 结束语

历史建筑的色彩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它承载了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历程。对历史建筑色彩的研究和保护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理论和实践还有待发展。文章对历史建筑色彩的地域性研究及保护方法的研究,尽管存在一定的缺陷与问题,但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卓.建筑色彩的地域性浅析[J].陕西建筑,2008,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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