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论文实用13篇

风险控制论文
风险控制论文篇1

1.2国有企业风险控制问题研究意义

本文以我国的国有企业发现现状为切入点,对其内在的风险控制问题做出相应的研究,其中主要是对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的特殊性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研究,此外,在对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的一般框架所带来的保障国有资产经营安全性的制约性问题进行研究,进而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它为当下国有企业自身在治理结构上存在的缺陷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纠正,同时也为考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理论指导,并且从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层面探究出相关的理论点,为我国企业的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理论指导。

2.国有企业风险识别

2.1一般企业风险识别过程

风险控制是一项具有整体性的制度安排,其管理模式是动态的,最终目的在于企业组织的收益性。在企业管理中,最根本的目的是收获经济效益,在此前提之下,必要的经济估算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过程,而在经济估算当中,由于预想与实际情况的偏差所导致的问题以及人与交易的控制点的差异性对经济估算结果带来的影响成为相关研究者和企业管理者所关心的问题。风险识别就是对这种风险进行判断、界定和管理的主体,它包括各个具体的职能部门以及企业管理层两个层次,在一般情况下,风险识别是对风险管理中的风险认知水平进行有效识别。

2.2国有企业风险识别特点

不同企业类型在风险识别管理机制上的内容与方式不尽相同,因此,在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一般意义上的风险识别并不完全适用于国有企业的管理,比如一般企业的风险识别主要集中于管理层面,而国有企业的风险识别主要集中于治理层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国有企业的风险识别问题上应该有所区分。国有企业的风险识别特点在外在决定性上的体现较为明显,一方面在于其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在于其决策层的足够保证,这就使得国有企业在风险识别主体的选择机制上存在特殊性。

2.3国有企业风险识别具体内容

从一般企业的风险识别与国有企业的风险识别的对比之下可以预见到国有企业在企业群体中的差异性,这一差异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单个国有企业风险识别具体内容的界定,另外还包括国有资产监督机构风险识别具体内容的界定。通过对双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衡量,来获取风控重点内容。

3.国有企业风险控制

3.1国有企业风险治理概述

在国有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中,风险控制是一项严肃的课题,它关系到企业的探索过程,风险治理涉及到诸多理论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学、法律以及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是一项系统的课程,它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发挥着潜在的影响作用,对于国有企业的风险治理,各大相关领域暂时达成了一致的共识,认为在企业治理中应该有风险控制的意识,另外,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在风险控制的创新方面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欠缺,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为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提供新的视角与思路,并从更加广泛的角度和更高层面为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理论提供案例以及参考。由于国有企业在企业内部风险交易和风险传导机制上存在一些特异点,因此,国有企业的风险控制问题应该被单独列到一个版块进行相关的理论阐述和实践探究。商场化改革为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同时在企业的风险治理方面,必须遵循标准化的价值原则,以我国国有企业治理问题的研究为导向,对市场环境下企业治理的模式进行考量,以此来丰富国有企业风险控制理论的研究状况。

3.2国有企业风险案例研究及案例分析

我国企业集团的形成过程比较短,在相关的体制建设和制度研究方面尚且存在缺陷,现实西方经济体系中活跃的大型企业集团均拥有稳定的企业制度和成熟的运作机制。本文就西方大型企业运行机制与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现状为前提性背景,对国有企业的风险治理实践情况做相应的实践探究。首先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其内部原因与外部原因,对企业治理存在的缺陷进行探讨,根据国资委对14家央企的抽样调查中可以发现,在2010年上半年累计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有288件,在2010年下半年则增加到了544件,增幅高达143%,其中金融、投资、知识产权和并购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尤其突出。说明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本文采用改制后国有企业引入民营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的案例,从反面证明了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国有企业风险控制是一个综合化过程,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应该同时实施。内部从制度、资源配置优化等方面展开,做好风控评估工作,并制定出预防性方案,使得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得以降低。外部控制则需要结合市场动态进行,以市场为导向,遵从市场机制,防范市场风险,从而让企业能够立足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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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技术与被审项目的组合是审计观念的实质性巨变从审计理论和实践可知,按照一个个账户进行抽查审计,会引导人们过多重视账户与账户之间、交易与交易之间的相对独立性,而忽视它们之间的关联性,这不仅导致审计工作的重复和效率低下,更小利于审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公允性作出系统的评价,与制度基础审计追求“高效率和富有成效”的目标不一致。注重审计技术整合,可弥补上述缺陷,这就使现代审计不仅在理论上系统化,而且在实践上走向成熟化。

(四)审计技术的恰当结合是发挥审计技术整合作用的前提在现代审计中,许多审计技术在各个循环都可以发挥作用,例如分析性测试技术、询证等。但此时要注意其在不同环节上的使用程度,切不可滥用审计技术。如询证在销货循环证实应收账款余额时有很好的效果,但在其它循环只能有限度地使用,在验证存货时只能是库外存货而不能是别的存货。

(五)审计技术流程有形化是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的重要措施当按照交易循环进行审计的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时,尽管有既定的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但仍应对其做好审计记录,形成审计提纲。这样操作的优点在于:一是明确记录责任人对工作的履行情况,可以反映测试工作的质量;二是可以保证审计工作有序地进行;三是便于会计公司的负责人检查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四是可为以后年度的审计决策、审计方案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五是若日后产生法律诉讼,审计提纲也可以提供测试工作完成情况的原始记录。

二、高效率与高风险并存是现代审计的主要标志

(一)审计循环潜伏着一系列风险根据审计循环的流程依次产生的风险是接受客户风险、委派审计师风险、审计证据风险和审计报告风险,其中审计证据风险又可分为控制测试风险和实质性测试风险。上述风险即为接受审计聘约所产生的总风险。因此,审计循环过程就是风险决策过程,而风险决策过程也正是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的过程。

纵观整个循环过程,首先是进行各种审计决策的过程,其最终决策就是确认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真实、公允。而每一种决策的科学与否都直接影响着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上表达的审计意见。在每一种决策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决策错误的风险,而审计师则试图通过搜集更多的证据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将风险控制在一个可以容忍的水平上。由于决策无处不在,因而审计循环过程也处处存在着审计风险。

(二)审计责任的内涵扩展进一步强化了审计风险审计责任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职业负责,对委托人、当事人和其它审计报告使用者即公众负责。也可将审计责任概括为内在责任、民法责任和社会责任。

内在责任要求审计师应实事求是地、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不允许有任何偏见和主观臆测,也不应屈服于任何压力;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严格保管审计工作底稿,绝不能泄露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秘密;清正廉洁;适当地揭露被审计单位的违法和舞弊情形。内在责任的履行情况直接决定着社会公众对审计职业及其提供服务的信任程度。

对于社会审计民法责任尤为突出。依据民法规定,凡是委任契约关系,受托人应尽注意之责,否则应负赔偿责任。现实审计业务多属有偿委任契约,因而审计师要给予高度的注意,一旦其行为出现过失,有意无意地造成审计结论失误,从而涉及民事赔偿责任时,按照法律不仅要退还审计收费,赔偿委托方的经济损失,而且会严重损害审计师的信誉。所以在执行审计事务时,审计师应谨慎从事,时刻考虑业务存在的风险,不要只注重追求事业的成长与发展。

审计的社会责任表现为审计师对国家、债权人、信贷人、投资人等所承担的责任,包括契约关系的责任和非契约关系的责任。随着投资者的增加、两权分离程度的提高以及政府组织对会计信息依靠的增强,这种责任将得到不断提高。

(三)审计风险与被审计单位业务循环紧密关联以高风险及高效率为标志的现代审计,不仅要进行个别风险的分析,而且要进行总体风险的分析。尽管风险决策模式要求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及检查风险的相互作用中把握审计测试,但分析的基础仍然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存在性、健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没有内部控制制度,就没有审计的风险决策模式;不理解内部控制制度,也就无法作出科学的审计风险决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以会计控制为核心的控制系统,因而审计循环与会计循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三、严格遵循程序和规范是控制审计风险的根本

审计程序是审计监督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定形式,是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证。审计程序不合法,不仅影响审计质量,也有可能引讼而且往往败诉。因此,保证审计质量就必须严格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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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人员往往重点关注企业财务报表的信息,但没有意识到这只是企业面对报告期的外部环境所作经营努力的结果,未来外部环境恶化和管理者决策失误、管理失控等未知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一个原本良好的企业发生经营危机。而我们要关注的恰恰是企业未来特定时期内的经营状况,并由此判断企业的还款能力,从而保障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因此,信贷人员应从企业内外部分别人手,收集必要的信息。

一、收集企业外部的基本信息

未来外部环境的恶化会导致一个原本经营良好的企业发生经营危机从而增加贷款风险。信贷人员有必要及时收集外部信息。

(一)收集的信息内容

1、业务的类型、产品或服务的种类、地理位置,以及经营特点。企业提供的产品,如果多样化程度不足,可能预示着较大的风险;如果价格弹性大,需求不稳定,替代品多,则风险也可能较大。在了解经营特点时,信贷员应关注企业的采购环节:原材料价格是否稳定,供给渠道是否多样或稳定;生产环节:生产是否能保持连续,技术上有无不足,是否会带来环境危害,有无面对意外的应急能力;销售环节:企业面对的销售市场有多大,有无对销售的控制与应变能力等。

2、行业类型、行业受经济状况变动影响的程度、主要的产业政策。企业如果属于高经营杠杆的行业(即固定成本比重大,如典型的航空服务业),则具有较高的行业风险;处于行业成熟期的企业比处于行业成长期和衰退期的企业面临的风险低;所属行业的经济周期对企业也有不同的影响;另外有一些行业受宏观金融货币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多,如纺织业等,也应充分了解。

3、影响企业及所属行业的法律、法规。必须确定贷款申请人所在行业是否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对该行业的经营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法律是否可能出台。如,以动植物为原料的制药企业可能会受动植物保护法的约束放弃一些利润优厚的产品,而这恰可能是银行预期的还款来源。

(二)收集途径

对于行业信息,由于其通用性,最好由银行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或指定专人从事地区、行业、产品的风险分析和研究,提供给信贷人员参考。信贷人员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收集信息:

1、查阅行业、业务经营资料。对于行业资料,可以翻阅各种商业及行业期刊、行业信贷指南等;对于申请人业务经营情况,可以查阅该公司章程、董事会等机构的会议记录,分析最近年度和期中的财务报表、所得税申报表及呈送给有关主管机关的报告,查阅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等。这些信息应由信贷人员整理并书面记录下来,作为最终结论的依据之一。

2、实地察看贷款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信贷人员主要通过该途径了解企业的经营特征,如工厂布置、制造过程、储存设备等,可以着意了解原材料是否过时或容易断货,生产过程中是否残料过多或危及环境,产成品是否积压等。另外,信贷人员还可以利用现场察看的机会与申请企业的重要职员、工人交谈,可以有意识的收集或印证一些信息。

3、询问管理当局。信贷人员可以直接与管理当局讨论,藉以发现一些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变化,了解影响到申请单位的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就管理当局感兴趣的特定事项共同讨论,如新的部门、子公司以及一些关联方,从中收集有用信息。

4、向有类似客户的其它信贷员咨询。银行内部可以着意培养交流信息的习惯与风气,信贷人员间的信息交流可以暴露出某些行业或企业的问题。充分利用他人的工作成果可以使信贷人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值得指出的是,向其它信贷人员咨询的结果只能作为参考和收集信息的方向指导,不能作为所作结论的依据。信贷人员仍应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决策,并对此承担责任。他人提供的信息不能成为贷款出险时,信贷员免资的理由。

二、收集企业内部的详细信息

美国仁翰·阿吉蒂的研究表明:由于管理不善所导致的企业灾难,其管理不善的种种表现可以比财务反映提前若干年被发现。而企业管理是由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制订和执行该制度的管理层所组成。因此信贷人员在收集来自企业的内部信息时,可以着重关注管理层素质与经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理有效两方面。

(一)管理层的情况

信贷人员主要应关注:

1、管理人员的品行与能力。企业制定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超越设立这些制度的人,因此,管理人员的操守及价值观就显得极为重要。管理阶层的管理哲学及管理风格,包括企业在受营业风险的种类、整个企业的管理方式、企业管理阶层对法规的反应、对企业财务的重视程度以及对人力资源的政策及看法等,都深深地影响着企业的运作。并且管理层的诚信度还关系到申请企业的还款意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高级管理层应有现代资本运营的理念,有技术、财务、营销、管理的综合能力,而非某一单一能力;管理层还应对本行业有较高的熟悉程度,或有过处理行业风险的经验。

论文基于外部审计模式的信贷风险控制研究来自免费

2、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管理人员变动频繁,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管理层的不团结将会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并危及银行贷款的安全;企业面临经营或财务危机时,也会导致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变动。尤其是财务管理人员的非正常离职,更应是信贷人员关注的重点。

3、管理人员遭受的异常压力(如,股东要求一个超额的利润)。异常的压力将会促使企业管理层蜒而走险,使银行贷款面临较大风险;也会使管理层有动力提供虚假的企业信息,从而给银行信贷决策造成误导。

信贷人员可以利用与收集外部基本信息相同的途径收集管理层信息。这里,信贷人员本身的经验是做出正确判断的重要帮助。此外,以下预警信号可以帮助信贷人员:管理层对环境和行业的变化反映较为迟缓;高级管理层有严重分歧;最高管理者独裁;管理层经营思想变化,表现为极端冒进或保守;管理层对银行的态度发生改变(变得冷淡或友善);管理层没有或无法实施企业发展的战略计划;管理层过于关心利润,并忽视企业的长期利益。

(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资料都是在一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下形成的。当内部控制制度严密、适当、有效时,即使管理层发生变动,只要外部环境没有剧烈的变动,企业仍能正常运作,理论上称之为制度的力量;在这样的制度下产生的各种资料也应被认为是基本真实、可靠的。西方审计早已从详细审计过渡到基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抽样审计,理论基础即在于此。信贷人员通过对申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考察,可以清楚的了解企业管理的规范程度,从而保证企业能有正常运作、按时还款的能力。值得指出的是,随着企业规模大小的不同,企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繁简程度也会不同,但任何企业都应有一定的内控制度。企业规模较小绝不应成为信贷人员省略有关信息收集工作的借口。

1、收集信息的内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由控制环境与控制程序两要素组成,信贷人员应分别关注。(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是对企业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的统称,主要有以下因素组成:经营管理的观念、方式和风格。这一点在了解管理层信息时,信贷人员就可以获知,它可以极大地影响控制环境。组织结构,即企业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的整体框架。一般企业都用组织图的形式来表示。一个好的组织结构应有明确的组织单位形式和性质(确认相关管理职能和报告关系),同时有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这样就可以准确地反映授权方式和报告关系。董事会。如果企业有董事会,而这个董事会工作很负责任,则信贷人员就可以相应地减少对企业管理哲学和经营方式等的疑虑。如果总经理又兼任董事会,或是独断的总经理控制着被动的董事会,或是董事会成员构成失衡(比如管理人员不足),在现代管理学来看,都意味着管理方面的缺陷,可能导致管理失控。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企业应在行为规范、经营实务等重大方面宣布书面政策,描述特定的责任、报告关系和有关限制,以增强组织的控制意识。管理控制方法,即管理当局对他人的授权使用情况直接控制和对整个企业的活动实行监督的方法,一般由计划、比较、调查、修正四个环节组成。这一因素对大中型企业尤为重要,信贷人员应重点关注;而对小型企业,尤其是对由业主直接管理的小企业来说,可能并不重要。人事政策和实务。人事管理包括企业雇用、训练、考评、激励(薪金、待遇、晋升机会等)员工的政策和程序。好的人事制度能保证执行企业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具有胜任能力和正直品行,从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能顺利进行,并为企业控制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2)控制程序。控制程序是为了合理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组成,涵盖对货币资金、筹资、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成本费用、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担保等经济业务活动,主要分成五类:交易授权。企业应明确规定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清任等,各级管理层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应在授权范围内经办经济业务。必须确保交易是在管理人员授权之下产生,防止生产经营中的随意行为,从而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著名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就是由于其职员超授权造成的。职责划分。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每个人的工作能自动地相互检查他人的工作,从而达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目的。以下不相容的职责必须进行职责划分: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值得指出的是,大小公司在执行“职责划分”控制程序时,是有差别的。小公司由于员工人数少,往往不可能严格地执行前述原则。但小公司通常有业主的直接参与,则业主可以通过担任一些特定的工作来实现职责的合理划分。也有的业主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进行严密的监督与复核,来弥补职责划分的不足。通常在私营企业中,管理者更有积极性从事此类工作,这方面的风险亦比较小。凭证与记录控制。企业应依据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订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的设置和处理程序,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企业应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保护资产和记录安全的最重要措施是进行实物防护,如,存货人库、使用防火安全装置、做好会计记录实物保护等。独立稽核。应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对他人执行的工作和记录进行验证、评价,对各项业务提出内部控制建议,并对违反控制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大企业往往设立专门的内审部门来执行这一控制程序,而小企业往往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省略此项工作。银行信贷人员可以建议其聘请注册会计师定期对企业实施这项工作,则可以最小成本实现对企业的控制,降低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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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事前控制——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事前控制即在财务活动发生之前通过一系列的规划、预算、制度等将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予以排除,从而减少财务活动后续出现风险问题。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活动发生之前应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在煤炭贸易活动开始之前对贸易活动全过程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开展和控制贸易活动。全面预算管理还可以对煤炭贸易全过程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一个预估,从而达到风险预防的目的。为了有效地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需要企业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在企业设定的预算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在企业全面开展预算管理工作,保证预算计划的编制和执行。2.2事中控制——加强资金管理和融资性贸易风险控制。随着社会对煤炭的需求量不断增多和企业的规模扩大以及项目建设,使得大部分煤炭企业的资金都比较紧张,给煤炭贸易活动的开展带来风险,因此为了促进煤炭企业的良好发展,煤炭企业就需要加强资金管理。比如在资金筹集过程中,企业应当注意债权资本和债务资本各自所占的比例,充分利用债券资本的财务杠杆作用来选择风险最低的融资方式。只有确定了最优的筹资方式,才能有效降低企业资金运营的风险。另外,在煤炭贸易过程中,还要全面加强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管理控制的基础,在煤炭贸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巨大,所以在该阶段中要重点加强成本控制。比如针对重要的生产部门、技术部门、销售部门等应该重点进行成本管理,在严格把控质量的基础上把控成本。融资性贸易主要指的是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担保工具,实现获得短期融资或增持信用目的,从而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和收入增量,这是近年来一种常见的贸易形式。融资性贸易实施的具体表现如下,部分缺乏资金又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依托国有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介质功能,利用国有企业向银行提供担保获取资金或国有企业直接从银行获取资金、信用供民营企业使用。融资性贸易存在巨大的资金风险、法律风险和税务风险等,一旦民营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国有企业不仅难以收回货款,还不得不承担向银行及时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同时诉讼缠身,不得不付出巨额的诉讼费用,为企业发展埋下巨大隐患。因此煤炭企业必须强化融资性贸易风险控制,强化财务管理的服务和监督功能,财务管理部门应渗透业务、参与业务,尽量将业务风险的防控端口前移,开展贸易前进行详细的调研,加强对货权或者资金的控制,时刻关注各贸易环节信息,并定期联合审计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责任人,有效预防和控制融资性贸易风险。最大程度上避免开展融资性贸易。2.3事后控制——加强事后应收账款的管理。在很多煤炭企业中之所以会发生财务资金运营风险,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由于应收账款制度不完善,企业中普遍存在呆账坏账的现象,使得企业资金运营能力下降。为了有效提高企业资金运营能力,保证企业资金运营安全,就必须加强煤炭贸易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管理,比如企业可以针对煤炭企业的特点建立相关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保证应收账款按时收回,同时要加强事后合同、订单、协议等资料的管理,以免由于出现拖账、赖账等现象发生。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中还要明确业务人员或者财务人员的收款责任,这样一来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煤炭贸易业务的收款效率,从而防止出现呆账、坏账、赖账等财务风险。另外,还要加强对各项财务活动的结果进行分析、考核等,以此来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降低财务风险。

3结语

综上所述,煤炭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着尤为重要的作用,而煤炭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相对来说要更为复杂,在煤炭贸易全过程中诸多因素都会加大财务风险控制的难度。因此,这就需要煤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强风险意识,煤炭企业应该具有分辨财务风险和控制财务风险的能力。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应该积极建立起适应煤炭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模式,同时还要积极学习国内外一些先进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只有加强了企业财务风险的管理,才能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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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账风险的概念

“风险”被引入经济学范畴后,它的意思已不再是当初的“遇到危险”,而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或一定的条件下某个特定的主体由于遇到一件经济事件给自己造成破坏或损失的可能性或概率。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是指风险的不确定性,其产生的后果可能给特定的主体带来损失、收益或者既无损失又无收益;狭义的风险是指风险的可确定性,其产生的后果只能给特定主体带来损失、不可能给特定主体带来利益,只是其带来损失的大小具有不确定性。

笔者认为,建账风险可定义为由于会计主体在建账时给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或概率。建账风险属于广义的风险,建账可能给会计主体带来损失、收益或者既无损失又无收益。建账不及时、不规范,会计主体可能会受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单位所有权人将无法准确、及时对单位的投资、融资进行决策。建账及时、规范,会计主体不但可以比较方便地得到税务主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及可以方便地享受税法规定的其他优惠,而且可以方便所有权人准确、及时对单位的投资、融资进行决策。

二、建账风险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分析

任何依法必须设立账簿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单位、需要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在设立之初,必须任用有上岗证的会计人员,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的有关要求,考虑到自身所处行业的特点,并结合自己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需要,购置所需的账簿或财务软件,建立账务系统。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建账。

概括地讲,建账风险有会计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及其他风险(比如:干部损失风险)四类。

会计风险,是由于建账导致的不能及时给会计报告的使用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信息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是由于建账导致的不能及时给单位所有人提供赖以进行投资、融资决策的准确资料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税务风险,是由于建账导致的不能及时给税务主管机关提供真实、完整的纳税申报资料(包括会计报告、其他会计信息及税务部门需要的其他纳税申报资料)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其他建账风险,是由于建账原因而给单位自身造成损失的其他可能性,比如:干部损失。建账风险虽然有以上不同种类,但它们时常是相伴相生的。

下面结合建账风险的形成原因,进一步阐明上述风险,并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

笔者将建账风险形成的原因总结为以下四种情形:不建账,不及时建账,私设会计账簿,做成了糊涂账。

“不建账”,会给单位造成会计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及其他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依据这些法律,单位不建账的话,将不得不接受财政机关、税务机关的处罚;此外,单位的投资人将无法根据单位的现金流信息准确、及时地进行和调整投资、融资决策,这样,单位陷入较大的财务风险之中。一个不建账的单位,将无从考核其管理层的业绩,单位的内控制度也将无法生效。单位内的舞弊将不可能不存在。这将给单位造成其他损失,比如:干部损失。

“不及时建账”,突出表现为给单位造成税务风险。虽然会计法第3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建账,但并未明确建账时限。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恰恰是依据这一条,税收征管法的配套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不及时建账,税务机关可以对单位的直接处罚依据为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即: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单位在申请办理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涉税事务时,将遭遇巨大困难,给单位造成损失。当然,不及时建账,同样可能给单位造成财务损失,因为银行等债权人无法知晓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成果,是不会与单位合作的。

“私设会计账簿”,就是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即“账外账”,搞“小金库”。这种建账行为是违法的,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巨大。小金库的收入主要有两类来源:一是隐瞒不申报的应纳税收入(尤其是取得的现金收入),二是通过虚列的成本费用支出套取出现金。小金库的支出去向主要包括:小集体的福利、贪污行贿的资本。小金库的管理不可能透明、公开,往往批准动用小金库资金的仅有一人,管钱的和管账的也为同一个人。

“私设会计账簿”使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仅能根据“大账”(即法定账簿)对外反映。投资人将无法准确掌握企业的真实状况,尤其无法根据现金流量表信息进行投资、融资决策。国家税基受到严重侵蚀。一些干部卷入腐败的旋涡。“私设会计账簿”,将置单位于会计风险、税务风险、财务风险及其他风险之中。会计主管部门处罚“私设会计账簿”违法建账行为的依据是“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它不但要给单位以经济处罚,同时要给责任人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税务主管部门处罚“私设会计账簿”违法建账行为的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它不但要给单位经济处罚(包括追缴应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应缴税款50%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卷入贪腐旋涡的硕鼠,将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做成了糊涂账”同样会给单位造成损失。一些新办企业在设立之初一时无法找到既精通财税政策又知晓企业内部经济业务及行业特点的财会人员,建的账运行一段时间就乱成糊涂账(许多中介推出了专门替人理账的业务,据说生意较好)。乱了的账可以请高人理清,但根据乱账作的决策又如何理清,根据乱账计交的税费又如何理清。可见,乱账是造成单位损失的又一建账行为。

三、建账风险的防范原则与控制对策

为了防范建账风险,必须明确建账原则。只有依照建账的一般原则建账,各单位才能合理控制建账风险,才能降低直至消灭建账损失。这是防范建账风险的基本原则。

建账的一般原则,应包括:依法原则,全面系统原则。

所谓依法原则,就是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不允许不建账,更不允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另外建账。

所谓全面系统原则,就是:各单位所设置的账簿要能全面、系统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单位投资人、经营层及财税主管部门提供所需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材料。同时,要结合各单位生产经营和经济业务的特点,使设置的账簿能够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貌。

为了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之内,各单位必须采取三个对策,以明确:用什么思想指导我们建账,用什么样的人担纲建账工作,用什么制度考评我们的建账。

(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诚信建账

既然建账工作会给单位造成诸多风险,可能给单位带来的损失不仅包括经济资源,还可能包括宝贵的人力资源。为此,一个单位的决策层必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用诚信建账的思想指导各单位的建账工作,而不能要求会计人员私设会计账簿,进行会计舞弊,搞贪污、行贿。

(二)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规范建账

建账工作,说起来简单;其实,并不容易。单位设立之处,可能由于知名度不高,一时招聘不到具有较高会计、税务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水平的人才;也可能由于知名度太高,找到了政策水平非常高、却动手能力欠缺的高才生,由于其不了解单位所在行业的特点和单位具体的核算要求,把账作乱了,成了一本糊涂账。各单位必须通过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任用既精通会计、税务理论又不眼高手底的人,按照会计法、会计制度、税法的要求,才能及时、规范建账。

(三)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考评建账

为了考察、评价单位的建账,单位所有权人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定期检查账目;单位更应该按照内部治理的需要,在董事会下直接设立内部审计结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考评,作到防微杜渐,不断把已建账维护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商业出版社,1999

[2]何永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条文讲解及实用规范.改革出版社,1999

风险控制论文篇6

(一)国家宏观政策对高校负债有决定性作用,形成政策性风险

为了解决高校经费短缺的矛盾,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鼓励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经费资金”。一方面,我国近几年高校政策性扩招,使高校的在校生人数规模迅速扩大;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实际上通过“办学条件评估”规定,高校学生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下达远超过学校承受能力的“招生计划”等方式,诱导和迫使学校扩建。然而大部分高校的教学基础设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各个高校在国家对教育投入和学费标准不可能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引入信贷资金成为必然趋势。巨额负债打破了高校长期的“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财务管理原则。可巨额负债意味着巨额的“连本带利”,一旦偿债风险凸显,政府面对全国如此巨额的信贷资金,国家财政不可能将其全部“消化”解决。

(二)国家尚未出台规范高校与银行贷款行为的法律关系制度,造成法规性风险

《高等教育法》确立了高校的法人地位,出资人与法人的关系成为两个不同财产独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高校法人财产的确立,界定了高校作为产权主体的权利义务区域,从而也就确定了高校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实现了高校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统一。高校作为法人主体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可以自主筹措办学资金,当然要对其负债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然而目前没有一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高校的负债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进行详细的规范。我们可以看到: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决定最终收益是整个社会而不完全是高校,而负债百分之百是高校。教育主管部门只是规定“各个高校必须本着‘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申请贷款,可怎么负责、负什么责,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明确归口部门和贷款审批程序等,使得高等学校在贷款使用方向、规模等方面缺乏指导与约束。高校债务的举借和偿还行为缺乏法律和制度上的有效约束。

(三)高校的特殊性质成为受银行业欢迎的债务人,而大学的巨额债务可能最终成为国有银行新的不良债务从而形成新的金融风险

银行业优惠的贷款利率和优质的金融服务,为高校以较低的筹资成本取得急需建设资金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同时我们发现银行出于政府承担风险的预期造成“垒大户”的现象。对于一个财政拨款、事业收入、校办产业等收入只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开支的非名牌高校结余是很少的。在此情况下,如果负债超过自有资金的一定比例,学校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在目前贴息政策下,虽然资金成本较低但贷款到期之后,需要“贷新还旧”形成负债积累,若“贷新还旧”不能继续下去时,则必然造成学校财务危机。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势必使高校走上“盲目贷款财务危机不良贷款金融风险”,从而使高校走上20世纪80年代国企老路。

(四)扩容和竞争的双重压力促使高校不能及时对负债的财务因素进行科学的论证、评估,形成高校内部管理性风险

全国高校规模普遍剧增,需要新增大量的基础设施,高校急需资金进行硬件设施建设。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曾经指出:“中国高校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做什么都是一个模式。”在这种情况之下,都用银行贷款来解决燃眉之急。在经济责任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时,各个高校在进行举债时大有“为公不负债,为私谁负债”的劲头,表现为贷款规模的随意性;没有充分考虑到贷款的高额利息支出对现有教育资源产生的负效应;对偿债风险认识不足;贷款规模大大超出高校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对于负债经营风险的大小、何时真正完成本金归还以及规模的安全合理没有进行科学严谨的论证分析。只是注意到什么时候信贷资金到位,不太注意贷款分期上的把握,对学校的中长期发展和投资效益盲目乐观,单凭主观意愿而不顾客观实际。

(五)偿还期内贷款本利和的巨大开支必然引起日常支出结构的变化,容易导致人心不稳造成人才流失、教学和科研质量下降的经营性风险

从高校财务运行的经验数据来看,当一个高校的利息费用超过其收入的10%时,该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原有规模便很难保持,甚至会萎缩。在贷款的偿还期里学校各项收入持续稳定的情况下,要支付大额的本金和利息必然会引起人员和公用经费相对缩减。各个高校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吸纳,出现了对教师资源的争夺。高校的规模和师资成正比例关系,高校如果不能保证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刚性的平稳或增长,面对人才竞争的压力会造成人才流失和办学质量下降的危险,最终导致“师资流失教学质量下降毕业生就业困难招生生源不足办学效益低下限制招生规模声誉下降”。高校师资是决定高校办学的关键所在,特别是弱小院校和偏僻地区院校显得尤为重要。这些院校必须付出高出几倍的薪金并附加特殊条件吸引高层次人才,同时增加科研投入以便努力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以提高学校的品牌。这些投入又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成本和加重学校的财务负担,使负债高校的经营性风险进一步增大。

二、化解高校偿债风险的控制策略

(一)建立健全资金投入决策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落实投资追踪问效制度

能否把有限的信贷资金用在刀刃上,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科学的决策体系要依靠规范的制度来完成,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投资决策行为,明确决策者各自承担的责任,做到责、权、利相结合。高校的校长是法定代表人,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与调整负责,对银行贷款行为要组织力量从规划、草案、集体研究讨论做起,认真防范负债方案的偿债风险;主管财务副校长:宏观控制经济活动的实施,按照审批权限对资金投入管理承担相应责任,对校长负责;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内容各不相同。相应的经济责任是逐级向上负责。教育主管部门应将贷款管理作为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各级高校银行贷款审批制度和高校资金监控系统。要求高校的贷款项目充分论证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中长期贷款计划,对所有贷款高校实行贷款备案制度。对于那些投资决策失误、浪费现象严重的,教育主管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强化高校预算支出的刚性,将信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体系

首先对于支出预算要进行可行性研究,预算的可行性是保证学校刚性预算目标管理实现的前提。在加强开支“一支笔”的同时,要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对内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节流和节支并举。凡审定通过或批复的预算应严格执行,确保预算支出的刚性,实行超预算预警机制。高校要以综合财务预算管理为切入点,将贷款资金有机地纳入预算管理体系。即将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管理,同时将信贷资金单列预算管理。信贷资金的收支编入财务预算,形成一种新的财务平衡关系:年度总收入+年度贷款额度=年度总支出+年度还款额度。同时加强静态和动态平衡、总量和结构平衡的有机结合,并且将年度财务预算与学校的中长期规划和中长期预算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出现支付危机即避免破产成本的增加,保证学校的前瞻性发展。

(三)科学合理地确定负债规模和结构,建立最佳信贷资金组合,努力降低筹资成本

负债过多既降低资金使用效益又加重高校偿还负担,所以确定适度的贷款规模是负债决策的关键。要正确分析财务状况,恰当预测所需资金量,合理预计贷款的偿还能力,将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有效地结合起来。避免在未来的某一年成为还款的高峰年,使债务到期时间均匀分布,避免信贷资金的集中支出;可以以负债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学校各项总收入的比例)、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年度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债务的规模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研究确定本校合理的贷款控制规模。可采取多样化的负债形式如:长短期借款、设备租赁与设备融资、后勤建筑和设备融资等。例如在负债规模和各项债务资金成本率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综合债务成本率(各种债务资金成本按所占债务规模比例计算的加权平均数)来估算最佳的负债组合。

(四)加强财务分析,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财务部门根据即时掌握的学校负债建设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财务分析,监测学校的财务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偿债风险。高校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以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开发的“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为基础,建立适合自身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控制偿债风险。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应考虑到指标的可采集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及预见性。例如:负债期内年度预期收入总额、负债期内流动比率等,此类指标数额越大则反映偿债能力越强;学生生均贷款额、负债与收入比率、负债自有资金比率、人员经费与总收入的比例等,此类指标数额越大则反映偿债能力越弱。高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参考各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探索出适合自身的负债额度控制与负债期内预期收入之间的数学关联,以保证学校在负债期内正常运转。

风险控制论文篇7

1.2统计指标

名称、处方组成、适应证、剂型、苯酚浓度、处方中其他原料药及辅料、苯酚的鉴别及含量测定方法。

2结果

2.1含苯酚医院制剂的分布

含苯酚医院制剂广泛应用于口腔及耳消炎止痛、皮肤杀菌止痒和器械消毒。《医疗单位制剂规程》、《中国医院制剂规范》涉及品种共27种,其中有12个品种(占44%)未标示苯酚的含量范围。

2.2苯酚在医院制剂中的作用及与原料药、辅料配合使用情况

苯酚使菌体蛋白变性起杀菌作用,多与间苯二酚、樟脑、薄荷脑、氧化锌、水杨酸、甲醛和硼砂配合使用,与苯酚协同发挥杀菌防腐作用,具体见表2。例如间苯二酚为杀菌剂,兼有止痒和溶解角质作用,与苯酚配伍制成复方间苯二酚洗剂;樟脑有镇痛和弱的防腐作用,与苯酚合用制成复方樟脑软膏,可减轻酚的腐蚀作用,加强渗透作用;薄荷脑有镇痛、止痒和防腐作用,与苯酚配伍制成薄荷酚洗剂、苯酚薄荷乳,用于皮肤瘙痒、湿疹等;氧化锌具有较弱的收敛及抗菌作用,能与油脂中的游离脂肪酸结合生成油酸锌及脂酸锌,对皮肤起保护作用,与苯酚配伍制成苯酚薄荷乳、炉甘石硫洗剂、炉甘石薄荷脑洗剂和痱子洗剂;5%~10%浓度的水杨酸具角质溶解作用,与苯酚制成水杨酸苯酚擦剂使角质松解而脱屑,并帮助苯酚的穿透,抑制细菌生长;甲醛是广谱杀菌剂,对细菌、真菌和许多病毒均有效,外涂能使皮肤硬化、粗糙发白,产生局部麻醉作用,常用制剂有苯酚甲醛消毒液、硼砂酚醛器械消毒液、止汗擦剂;硼砂为弱防腐剂,毒性极低,与苯酚配合制成复方硼砂溶液,用于口腔消炎止痛。间苯二酚、甲醛均有毒性,与苯酚配合使用时应严格控制有毒物质的浓度。含苯酚医院制剂常用辅料为甘油、乙醇、蒸馏水。苯酚能与乙醇、甘油任意混合,在水中溶解度为1:12,如加等量的甘油可使苯酚与水任意混合,且甘油可缓和苯酚的刺激性。

2.3苯酚的质量控制

2.3.1苯酚的鉴别

27种含苯酚医院制剂中,苯酚的鉴别主要有以下4种方法,分别为:(1)与FeCl3的显色反应:苯酚与FeCl3溶液作用生成紫色(或蓝紫色)的络离子;(2)与溴水的沉淀反应:滴加溴试液,发生瞬即溶解的白色沉淀(苯酚),振摇即被黄色沉淀(间苯二酚)所掩盖;(3)加甲醛溶液数滴,混匀后,加硫酸,呈玫瑰红色;(4)加铁氰化钾试液0.5ml、氨-氯化铵缓冲液(pH10.0)1ml、4-氨基安替比林各少许,显红色。

2.3.2苯酚的含量测定

27种含苯酚医院制剂中有15种(56%)进行了苯酚的含量测定,其中使用溴量法的有9种,碘量法的有5种,紫外分光光度法有1种。

3讨论

3.1含苯酚医院制剂风险环节分析

3.1.1制剂处方

苯酚有毒,含苯酚医院制剂均为外用制剂,不用于内服。个别品种苯酚浓度偏高,《国家临床用药须知》规定1.5%(g/ml)的苯酚浓度即可满足杀菌、止痒作用,但用于治疗手足多汗症的止汗擦剂中苯酚含量为1.8%~2.0%(g/ml);复方樟脑软膏、冻疮软膏、苯酚软膏、水杨酸苯酚擦剂中苯酚的浓度为1.8%~2.2%(g/g)。含苯酚医院制剂也存在着疗效相近的品种,例如薄荷酚洗剂与复方薄荷脑醑,苯酚薄荷乳与苯酚软膏,炉甘石硫洗剂与炉甘石薄荷脑洗剂等。为防止器械生锈,含苯酚的器械消毒液中常加入碳酸氢钠、硼砂,苯酚呈酸性,在碱性中不稳定,易导致制剂理化性质不稳定。

3.1.2原辅料的管理

医院制剂的原辅料应使用药用规格,但受一些原辅料生产因素的制约,部分制剂辅料、甚至少数原料因没有市场供应或生产药用标准产品的厂家较少,给制剂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目前国家批准的苯酚药用原料有3个生产厂家,分别是: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86900443000080(国药准字H44023912);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86901060000033(国药准字H50021191);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86900922000013(国药准字H12020622)。但医院制剂生产规模小,效期短,购买数量较少,而原材料生产厂家的原材料单包装通常较大,不便拆零散卖,导致医疗机构采购药用苯酚困难。

3.1.3制备过程中的职业暴露

苯酚属高毒类物质,可通过皮肤、消化道、呼吸道吸收而出现全身中毒症状。苯酚在40℃开始液化,热熔法制备液化苯酚时,应注意控制温度,防止挥发。称取苯酚时,可将固体苯酚在温水浴中熔融后倒出,但事先必须打开瓶盖,以免在开盖时苯酚因受热膨胀而突然溅出伤害皮肤。金有才报道皮肤灼伤是酚类化合物的主要职业危害,常见浅Ⅱ度灼伤,苯酚可经灼伤的皮肤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表现;侯媛媛等报道1例患者因工作原因长期接触苯酚、甲醛致皮肤黑变病;姚洪波等报道3例职业性急性苯酚中毒,因吸入高浓度苯酚蒸气出现头晕、头痛、乏力等神经系统症状;翟育忠报道某研究所在执行超临界流体萃取模拟试验时,苯酚、邻氯苯酚和邻硝基苯酚的泄漏致使5名操作人员白细胞总数普遍下降。

3.1.4执行标准

目前北京地区医院制剂执行《医疗单位制剂规程》(1984年)和《中国医院制剂规范》(1995年),不同医疗机构制剂执行标准不统一,军队医院执行《中国人民医疗机构制剂规范》;同一名称制剂,在不同的标准中,处方、制剂工艺和检验标准有时存在较大差异。

3.1.5检验项目和方法

27种含苯酚医院制剂中仅有15种(56%)制剂进行了苯酚的含量测定,其余12种都没有苯酚的含量测定,且均缺少无菌检查或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以化学方法为主,包括显色反应、沉淀反应及酸碱中和反应等,较少使用色谱法、光谱法等灵敏度高、专属性强的技术手段。

3.1.6医院制剂的认知

医院制剂大多由临床经验用药产生或协定处方转化,这些处方虽经过长期临床实践证明了疗效,但其药效学、毒理学等相关基础研究资料均相对欠缺,检索数据库CNKI未见含苯酚医院制剂的随机双盲对照临床试验,且相似的制剂间缺乏疗效与安全性的比较。含苯酚医院制剂多数无说明书,仅有简单的制剂标签,包括名称、适应症、生产批号和有效期,无相应的警告信息。

3.2含苯酚医院制剂风险控制措施

3.2.1《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推行

含苯酚医院制剂的配制,对医院制剂室的建设要求较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1年颁布了《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GPP的目标是将人为的差错降低到最低限度,防止和减少产品的污染机会,建立高标准的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北京地区通过GPP认证的医院有五家,要加强制剂室管理,就要严格实施GPP建设,有利于促进医院制剂室改进硬件设施,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制剂生产行为,保障配制人员的安全。

3.2.2原辅料质量控制

含苯酚医院制剂配制所用原辅料的购入、验收、储存应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采购药用规格的原辅料;验收原辅料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相应的标准进行检验;对制剂原辅料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质量进行逐批检查,对于不合格的原料药坚决不能投入生产。苯酚常温时是固态,为方便配制常制成液态酚储存,具体方法为称取固体苯酚加入适量的纯化水,测定其含量后(每1.05ml液态酚相当于苯酚1g),按比例投料。苯酚易挥发,不稳定,因此测定液化苯酚中苯酚的含量很重要,直接影响投料的准确性。

3.2.3质量标准和检验手段的完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7月16日《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规程(2014年版)第一批质量标准》的公告,自2014年8月15日起执行。第一批公布的81个制剂品种中有6个是含有苯酚的制剂,分别为薄荷酚洗剂、炉甘石薄荷脑洗剂、苯酚滴耳液、苯酚软膏、复方苯酚软膏和复方硼砂溶液。2014版制剂规程鉴别项下信息完全,明确了苯酚及其他成分的鉴别方法;对每个品种中的苯酚及其他成分均进行了含量测定,其中3个品种使用了化学法,另外3个品种使用了色谱法;每个品种均添加了微生物限度及其他检查。以薄荷酚洗剂为例,2014版制剂规程中明确写出了苯酚和薄荷脑的鉴别方法,苯酚含量测定由碘量法改为高效液相色谱法,排除了薄荷脑、甘油对碘量法的干扰,并进行了微生物限度和洗剂有关的检查。随着2014版制剂规程的和推行,应适当增加医院制剂室检验设备投入,保障必要的检验项目,并且完善质量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3.2.4医院制剂不良反应信息收集

医院制剂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ADR),应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好记录,并填表上报。检索北京ADR中心的数据库,近5年的监测数据显示:未检出薄荷酚洗剂、复方薄荷脑醑、复方间苯二酚洗剂、复方硼砂溶液、复方樟脑软膏、止汗擦剂、苯酚滴耳液、酚滴耳剂、苯酚软膏9个制剂的ADR。检索CNKI数据库发现用于口腔消炎止痛的樟脑酚引起过敏反应的个案报道,分析其原因可能为:随着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药品监管力度逐年加大,大批药物的新制剂、新品种进入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医院制剂,含苯酚医院制剂使用量降低,ADR发生的可能性随之下降;上述9个含苯酚医院制剂大多在门诊使用,患者对于ADR的辨识力较弱,且医院疏于对门诊患者的跟踪回访,ADR漏报率较高,口腔用含苯酚的医院制剂多在诊室使用,医护人员更易识别出现的ADR。因此收集整理现有含苯酚制剂的ADR信息,需要医生、护士、药师和患者之间良好的沟通技巧和渠道,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用药教育非常必要。

3.2.5医院制剂用药错误监测

风险控制论文篇8

一、团队建设———组织风险控制的核心工作

风险投资项目主要以技术创新为主,项目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如果不及时加强企业的组织管理,就会造成项目规模高速膨胀与组织结构落后的矛盾,成为风险的根源。

风险投资作为知识经济社会中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而生成的一种新型事物,其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组织的管理。与传统项目相比,风险投资项目不但要求项目组织内的人员有较高的素质,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的风险性有较高的认识,并且这种知识和技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充分地协调运用。而只有高性能项目团队才能实现这种充分协调,所以在项目组织风险控制中,团队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团队在现有传统组织结构中的引进,改变了组织过程实施的方式。即组织过程变成了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变成了“过程所有者”。为了从事项目的人员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团队应围绕着用于获得过程流的焦点进行建设。如果项目人员和工作要求不相匹配,有冲突,士气低,将会影响项目团队性能的发挥,更会使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受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作为项目经理,如果能营造一个让参与者发挥自己才干的适当环境,会使项目成员的忠诚度高度提升,增强项目团队性能的发挥。为建立一个高效率的项目团队,我们需要了解其主要推动力和障碍。

推动力是同项目环境相联系的正面因素,可以加强团队的有效性,它们和团队性能是正相关的。障碍是同项目环境相联系的负面因素,它们被认为妨碍了团队性能,在统计上同性能是负相关的。在置信度为95%或更高时,这些团队特性和团队性能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通过推动力的把握和障碍的排除来创建高性能的项目团队,是组织风险控制的关键内容,是项目成功非常必要的条件。

二、项目评价———决策风险控制的首要工作

我国许多风险投资出现严重亏损,很大程度上在于投资项目本身先天不足,是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决策风险是指风险项目因决策失误而带来的风险。由于风险项目具有投资大、科技含量高、产品更新快的特点,使得对于项目的决策尤为重要,决策一旦失误将会直接导致项目的失败。

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是投资决策的关键环节,如果在进行价值评估过程中,仅靠风险投资家、市场的经验和直觉进行决策,会使评估结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因为风险投资项目所包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远远大于传统的投资项目,所以如何从模拟风险的角度以及能够反映这种风险的价值范围方面预测价值,是进行风险投资项目决策的关键。全面的价值评估工作主要取决于对企业及其所在行业普遍的经济环境的了解,选择正确的价值评估方法,拥有较多的财务、统计数据,采用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分析和预测,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结论。因为风险投资项目历史财务数据相对较少,或者没有可比项目数据,评估时应采用类似项目和自身的历史数据相互替代的方法来进行。在取用同类项目数据时,还要考虑项目之间的相似程度,以及信息的丰富程度、稳定程度。选取了合适的财务数据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预测项目预期现金流量及选定项目的必要收益率或资本成本(折现率)。为了计算由该项目引起的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需要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将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调整到统一时点进行比较。估测项目预期现金流量具体工作包括: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计算扣除调整项目后的营业净利润与投资成本,将企业经过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进行分别细化分析;了解企业的战略地位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制定绩效前景;预测个别详列科目;检验总体预测的合理性和真实性;结合企业经营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分析预测得出和风险相适应的企业预计现金流量表,以此为基础计算出的项目的净现值。估测并调整项目必要收益率工作包括:权益资本成本估算;债务资本成本估算;确定目标市场价值权数;估计不同的企业的报酬率随整个市场平均报酬率变动的情况;估计根据机会成本要求的最低资金利润率;将与特定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报酬加入到企业要求达到的报酬率当中,形成按风险调整的贴现率,从而合理选定折现率。

企业在识别与估量投资风险后,对选定的投资方案,还要针对其可能面临的风险,运用杠杆原理,协调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由于营业风险是一个项目资本成本的主要决定因素,而且由于技术、效率及其生产上的因素,企业通常无法控制项目的营业杠杆,这就需要我们利用总杠杆、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采用杠杆程度有限的组合,来控制企业的总风险。

三、借助信息技术———实施过程风险控制

项目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风险项目往往起源于一种想法,并采取一种概念化的形式,要求有足够的物质要素,使组织中关键的决策制定者选择该项目。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同的阶段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并以一种连续的生命周期的模式,强调了进行风险项目过程管理的必要性。

风险投资项目由于其预期的市场容量往往事先不能确定,致使对项目的过程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产生风险,这种风险贯穿了风险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针对于风险投资项目的特点,项目各阶段不应仅满足应完成的任务,必须随着项目运作过程环境的变化进行资源的再分配以及项目参数的调整。根据这种变化表现的强烈程度,要求项目经理通过改变分派到整个项目和各项工作的混合资源,来相应地做出动态反映。这项工作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来进行。建立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EnterpriseRisk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s)是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新领域。任何企业的运营都需要信息,源于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决策必须基于及时的和适当的信息。信息流在质量和速度上都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有了这些,才能有效地和高效地使用资源,满足项目的要求。风险的产生来源于信息的不完全,因此为了优化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就要优化整个信息流程。项目风险信息整理伴随着风险及管理信息的产生、收集、处理及发送过程展开。这种信息既包括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管理支持信息,还包括项目自身风险与风险管理政策的信息以及企业外部可以给企业风险管理提供支持等信息,是一种全方位立体性的信息网络。借助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组织者可以准确地发现并协调风险管理活动、根据风险控制效用报告组织未来计划等活动。对于每一阶段的工作,信息使用者可在在界面上得出该项工作的风险等级,明确这一风险正面与反面的后果,还可以发现其他企业的风险管理战略、最佳的风险管理实践及风险评价工具。例如在项目计划阶段,输入该项目信息内容,查询系统会提供一个逻辑的树状结构,一方面指出项目中必须的工作要素,另一方面提供该项目可以借鉴的网络信息以及计划实施的模拟流程等。根据风险表现的强烈程度,项目经理通过改变分派到整个项目和各项工作的混合资源,来相应地做出动态反映。根据新的资源的配比情况,项目成本、时间和性能参数也要随之调整,即以已完成方面的新数据重新安排未完成阶段的工作。通过对项目过程风险动态、适时地控制,可以保证项目阶段目标最大程度的实现。

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退出以后,贯穿了风险投资项目的整个运作过程。根据情况的变化,对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析,把握引起风险的关键因素,及时进行有效的控制,可以避免和减少风险,保证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美]戴维。I.克利兰著,杨爱华等译。项目管理战略设计与实施。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杨乃定。企业风险管理发展的新趋势。中国软科学,2002(6)

3.王景涛编著。新编风险投资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风险控制论文篇9

【论文摘要】 国际货运业务流程长,面临的各种风险复杂,涉及到的业务关系方多,行业竞争十分激烈,如何认识风险和控制风险是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的关键因素。本文从配仓风险;提单风险;分承包方风险三个方面分析国际货运如何规避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风险。 【论文关键词】 国际货运 风险防范 配仓风险 提单风险 分承包方风险 国际货运是进出口贸易运输中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也是整个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者和设计师,它能够根据委托人托运货物的具体情况,设计最优的运输方案,提供各方面的专业咨询和建议,能及时掌握货物全程的运输信息,随时向委托人报告货物在途的运输情况,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货代的业务范围一般包括:国际海运(集装箱整箱、拼箱,散货)、国际空运、陆运、报关、报检等方面。由于其涉及到的业务关系方多、业务流程长,面临的各种风险复杂,而作为整个行业而言,竞争十分激烈,如何认识风险和规避风险是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的关键因素。 一、配仓风险 国际货代赢得市场的关键是服务快准好。其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工作就是做好准时配仓,规避配仓风险。 货代公司在配舱环节关键是要作好几个日期的配合工作。一般是根据实际工作中的船期表来真正掌握配舱。以班轮海运出口为例,掌握了以下几个日期的关系就基本可以做到出口环节的船期、装柜、报关等紧密衔接,为货主提供快捷优质的全方位服务。 为此,我们节选了一份APL公司出口到欧洲航线的深圳起步的班轮船期表为例: 1.若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限是装船期不得迟于2008.01.22,根据船期表,我们分析了以下几个关键日期: (1)船期表上的预计离港日期(ETD)(也是提单上显示的开船日期); (2)截关日期; (3)备货日期(装柜日期); (4)预计到达目的港日期(ETA)。 基本顺序是:备货日期(装柜日期)早于截关日期早于ETD。 2.根据上表,我们来逐个分析: (1)NYK Andromeda 057W这班船的ETD为01.22,为了信用证能顺利结汇,应先明确最迟应配上这班船。 (2)根据第一点推出第二个日期: 截关日期简称CLOSING DAY。表中对应NYK Andromeda 057W这班船的CLOSING DAY(CY SHEKOU 12:00 CLOSING 2008.01.20)为01.20。通常CLOSING DAY比ETD早1天~2天,船公司在这两天内在装货港码头将这批在截关时间前交了海关放行条给船公司的货物装上船。换一句话,我们必须在截关日期前通关。 (3)第二点的截关日期非常重要。为了能再此日期前通关,我们必须提前装好柜,准备好单证,开始报关。这个阶段完成一般需要2天~3天,所以装柜日期一般比截关日期提前2天~3天,这就是第三个装柜日期的时间顺序。 (4)对于第四个日期:预计到达目的港日期(ETA),也有的信用证不是规定最迟装船日期,而是规定最迟到达日期,那么这时候看船期表选船的时候要先对应符合ETA早于信用证规定最迟到达日期的那水船,再套用以上——截关日期——装柜日期的相同步骤。是一样的道理。 二、提单风险 顺利走船后,接下来就要考虑目的港放货的问题。国际海运中提单是物权凭证,一般情况下是收货人用以向目的港船提货的凭证。提单风险种类繁多、花样层出不穷,做为国际货代,更是要练就一付火眼睛睛,认真防范提单风险。常见的提单风险有以下几种: 1.电放提单的风险。对收货人而言,由于“电放”提单省去了单据在邮寄途中和在银行间周转的时间和费用,加快货物流转,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和费用,客户能够快捷提货,所以比较受收货人的欢迎,常会要求电放。但这种放货方式对发货人和承运人而言都是风险较大的。对于发货人,“电放”后,货物所有权即转移给收货人,发货人即丧失了对货物的控制权,收货人在卸货港凭提单副本或提单传真件就可以提货,如果收货人提货后拒付货款,则“电放”就会使发货人面临货、款两空的巨大危险 所以.如果发货人对收回货款没有保障,则不宜采用“电放”。 防范做法(1):对于承运人,应注意保证在为货主做“电放”时已经收回了其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没有额外的正本提单在外界流转。 防范做法(2):在采用货代提单的情况下,出口方若做“电放”,应该尽量选择国内声誉好、实力强、操作规范的大公司做。国际上一些知名的航运公司如MAERSK、NYK、APL、CMA等在球都有自己的机构,建立了各自的完善的内部网络系统.使电放通知通过数据联网,做电放时比较安全。 防范做法(3):采用海运单代替“电放”。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是一种在本质上和电放没有什么区别的放货方法。但是“电放”是航运界的一种行业习惯做法,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惯例来调整;而海运单无论在国际贸易还是在国际航运方面都有章可循,如国际商会制定的(INCOTERMS)、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的《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统一规则》等,一旦发生争议,这些惯例、规则对于当事人解决争议将会提供一定的依据。 2.记名提单风险。美国法院普遍遵循:承运人可以将货物交给记名提单中载明的收货人,而无须要求收货人交出提单。因此在贸易实践中,应慎用记名提单,熟悉各国关于记名提单的法律规定, 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以维护出口商的权利。 防范做法(1):信誉有十足地把握,没有收款保障的情况下,尽量不做记名提单,尤其是在与美国客户做生意时。 防范做法(2):如果托运人一定要选择记名提单,出口商可以让承运人是否必须凭正本提单提货用文字在提单上明确表示出来, 如在提单上加注“where nontransferable/negotiable, the carrier is entitled to deliver the goods to the Ramed consignee without surrender of an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and is obliged to do SO unleSS the shipper requests otherwise before delivery takes place”。 防范做法(3):由于《美国1916年联邦提单法》关于记名提单的规定与中国《海商法》关于提单的定义存在明显的差异,我们在实际运输业务中应尽量争取依据中国海商法。建议在记名提单上加注“此提单适用中国海商法”字样,保证记名提单物权凭证的属性不被侵犯,以法约束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 三、分承包方风险 在整个货代作业环节中,通常货代公司将不同的具体业务分包给专业分承包方,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际货物运输过程。防范分承包方风险,简单地说,就是如何选好分承包方的问题。这其中较重要较普遍的分承包方是报关行、拖车公司。 1.挑选报关行,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报关费用:质优价廉者得。 (2)报关服务:报关行是否拥有为你所从事的行业清关的知识及经验,他能收集到什么样的资源为你的服务?如果你的产品需要特别的文件(如禁止进口服饰再转运的文件),报关行是否能顺利的满足这些需求?报关行是否接受过足够的训练满足复杂评估及记录的要求?报关行与仓储、运输以及其他与物流服务相关的公司的业务关系如何?报关行处理多个港口业务的能力如何?负责客户工作的员工的工作素质如何?从业时间有多长?报关行能否提供情况类似的进口商的成功范例? (3)报关行与海关的关系:是否牢固?特别是他是否符合海关对报关行业务提出的所有要求? 2.挑选拖车公司,主要考虑质优价廉者得。一般情况下固定做一两个车队,质量时间都较有保证,还引入了良性竞争。服务有保证,价格也优惠。 国际货代业务流程长,除了上述分析的一些主要风险,在操作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突发的因素,以不变应万变,因此买保险的工作非常重要,认识风险和规避风险,我们才得以长风破浪、顺利远航。

风险控制论文篇10

1、产品风险。产品风险是指产品在市场上处于不适销对路时的状态。产品风险又包括产品风险、产品功能质量风险、产品入市时机选择风险和产品市场定位风险、产品品牌商标风险等。(1)产品设计风险是指企业所设计的产品过时或者过于超前,不适应市场顾客的需要。(2)产品功能质量风险主要是指企业所销售的产品,功能质量不足或产品功能质量过剩,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3)产品入市时机选择风险是指产品进入市场时间的选择出现不当。(4)产品市场定位风险是指产品的特色等与市场顾客要求不相符合。(5)产品品牌商标风险是指名牌产品被侵权或维护不当,使名牌产品信誉受损害时的状态。其表现一是被外部企业或个人侵权,二是品牌未经及时注册而被别人抢注,三是名牌形成后疏于维护或维护不当而使信誉受损等。

2、定价风险。定价风险是指企业为产品所制订的价格不当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或用户利益受损,或企业利润受损的状态。定价风险包括:(1)低价风险。低价是指将产品的价格定得较低。从表面上看,低价有利于销售,但定低价并不是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产品都行得通。相反地,产品定低价,一方面会使消费者怀疑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使企业营销活动中价格降低的空间缩小,销售难度增加。其次是产品订低价依赖于消费需求量的广泛且较长时间内稳定不变。而实际上,消费者需求每时每刻都在变动之中,因此企业这种价格的依赖性是非常脆弱的。(2)高价风险。高价是指企业将产品价格定得较高,单件产品盈利较大。高价产品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高价招至市场竞争程度白炽化,从而导致高价目标失效;二是高价为产品营销制造了困难,因为低收入者会因商品价高而望而却步;三是订高价也容易使顾客利益受损,尤其是对前期消费者的积极性伤害较大。(3)价格变动的风险。价格变动主要有三种形式,其一是由高价往低价变动,即降价;其二是商品价格由低价往高价变动,即提价;其三是因市场竞争产品价格发生变动,本企业的产品价格维持不变。在企业营销活动中,实施价格变动时,若处置不当,往往也会产生不利的局面,如降价行为会引发竞争对手的恶性价格战,提价会使消费者转买其竞争对手产品进而导致顾客流失等。

3、分销渠道风险。分销渠道风险是指企业所选择的分销渠道不能履行分销责任和不能满足分销目标及由此造成的一系列不良后果。分销渠道风险包括分销商风险、储运风险和货款回收风险等。(1)分销商风险。大多数企业都选择分销商销售产品,企业在选择分销商时若出现失误,将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分销商风险主要表现为:分销商的实力不适应企业产品销售条件、分销商的地理位置不好、各分销商之间不能协调甚至相互倾轧、分销商的其他违约行为等。(2)储运风险。储运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商品在储运、运输过程中导致的商品损失。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商品数量上的损失,二是质量上的损失,三是供应时间上的损失。(3)货物回收风险。主要是指企业不能按约从分销商处及时地收回货款而产生的货款被占用、损失等现象。货款回收风险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所面临的十分棘手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有:分销商恶意拖欠和侵占货款、分销商因经营发生困难而无力支持等。

4、促销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在开展促销活动过程中,由于促销行为不当或干扰促销活动的不利因素的出现,而导致企业促销活动受阻、受损甚至失败的状态。促销风险包括广告风险、人员推销风险、营业推广风险及公共关系风险等。(1)广告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利用广告进行促销而没有达到预期结果。企业进行广告促销必须向广告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企业所支付的这些费用具有特殊性,即费用所产生的效果不可衡量性。虽然大量的事例证明广告能促进销售,但这仅是事后的证明,能否促销及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销售,事前并不能估计。(2)人员推销风险。是指由于主客观因素造成推销人员推销产品不成功的状态。人员推销风险包括推销人员知识、技巧、责任心等方面的不完备而呈现的各种状态。人员推销虽然是一种传统有效的促销方式,如使用不当,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尤其是在大多数企业对推销人员按销售业绩计酬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问题。(3)营销推广风险。营销推广是指企业为在短期内招徕顾客、刺激购买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措施。企业营销推广的内容、方式及时间若选择不当,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4)公共关系风险。企业开展公共关系,目的是为企业或其产品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市场营销开辟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空间。开展公共关系需要支付成本,如果该费用支出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无效果或负效果,则形成公共关系风险。

二、市场营销风险成因分析

从实质上分析,市场营销风险的成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主观因素造成的,另一种是市场环境的客观因素形成的。

1、市场营销风险的主观因素成因。从市场营销风险及所表现出来的几种现象看,之所以产生风险,首先是企业未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仍然保持传统的市场营销观念。计划经济时期商品供不应求,传统的营销观念奉行的是以产定销原则,企业生产什么样商品,顾客就消费什么样的产品。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奉行按需生产、以销定产原则,强调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供应相对过剩,消费是一种属于消费者的行为。企业营销观念错误,必然导致行为错误,错误的行为就会产生风险。其次,企业决策者习惯于凭主观想象作出营销决策。最终将会导致产品积压,资金搁浅。第三,企业营销管理者和营销人员不了解市场规则、规范或法规,也极易引发市场营销风险。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了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系列规则规范、法律法规(如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行为规范、惯例等),如果某一企业的营销活动违反了市场规则规范,重者则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轻者则受到同行其他企业的抵制、封杀和联合反击,最终使企业败北。市场经济的运行有内在的规律和机制,如供求规律、价格规律、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等,企业营销行为若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或不能合理有效地运用这些规律,就会产生营销风险。第四,企业缺乏处理市场营销风险的经验和知识。当企业产生营销风险后,由于缺乏处理营销风险的经验和知识,风险就不能被及时控制并化险为夷。如1996年6月发生的三株口服液的常德事件就是因为企业缺乏相应的处理危机的经验和知识而最终导致企业受到重创——由某一事件引发的个体风险变成泱及企业整体的全面风险。第五,企业对市场营销风险的危害认识不足。在我国企业组织机构中,很难找到有关处理风险危机的机构,企业营销管理中关于风险危机的管理也往往被轻视,这些都是对风险危害缺乏警惕的表现。浙江绍兴生产的“会稽山”牌黄酒是国内名牌货,在日本也大受欢迎。在长期的销售过程中,竟然没有认识到不申请注册商标会产生的风险,结果被人在日本国抢先注册,进而导致企业在日本的销售受制于人,最终花费10万美元买回本来属于自己的商标。有些企业在营销风险出现征兆时,或风险发生时,抱着侥幸的心理,总往好的方面想,而对其危害认识

不足,以至延误了处理的最佳时机而成大祸。杭州正宇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原材料贸易的企业,在向杭州某搪瓷厂供应一批原材料时,发现该厂经营很不正常,但该公司经理认为几万元的货款回收不会有问题。结果,某搪瓷厂停产,货款欠拖不还,公司派员一催再催,该厂厂长一次次承诺,公司经理又轻信其承诺,抱着侥幸心认为钱能收回的,最终结果是该厂被法院宣布破产,正宇公司等到的是法院的债权申告通知书。第六,企业信息不灵,也是产生风险的重要原因。企业没有及时足量地了解搜集用户、中间商、竞争者等有关信息资料,没有对交易对象进行信誉调查,盲目发生业务往来,最终产生风险。当前市场上发生的大量受骗上当的事例都属此列。

2、市场营销风险的客观成因。市场营销活动受到企业外部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并由此而引发市场营销的风险。对此类原因,企业必须加以研究。

(1)市场需求变化的客观性,是导致市场营销风险客观存在的首要因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愈来愈受制于市场需求。而市场需求则是一个不断发生变化的不可控因素。我国企业所面对的市场需求,已经由数量型需求转变为质量型需求,并且正朝着个性化需求演进。市场需求的这种变化,一方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当企业市场营销活动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时,就会产生营销风险。市场需求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变化、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变化、由群体共同性向个体独特性变化,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趋势,不充分认识其客观性,并努力调整市场营销活动,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营销风险。

(2)经济形势与经济政策变化产生市场营销风险。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可以说发生了翻天履地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1985年为4517。8亿元;2001年为95933亿元,增加了近21。24倍。纵观我国经济的方方面面,无一不在快速变化中,并继续快速变化着。从全球经济形势看,各国经济之间的相互联系度和影响度也在进一步上升,世界上某一国家的经济形势的变化,也导致其他国家的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特别是二十世纪末与二十一世纪初所发生的一些重大经济事件,如东南亚的金融危机、墨西哥的金融风暴、美国的新经济浪潮、欧洲经济一体化、中国成功加入WTO,以及最近发生的日元贬值等,都进一步加剧了世界各国经济形势的变化。而经济形势无论是循序渐进式的变化还是因突发事件产生的剧烈变化,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并决定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当某种变化呈现不利因素时,就会产生营销风险。如中国入世后,企业面对的不仅仅是国内的同行,国际同行也会到你家门口叫板,因此市场营销的难度将加大,风险将提高。此外,各国政府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推动经济的发展,其指导经济的政策也在发生变化。如我国政府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实行经济紧缩政策,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又改为实行经济扩张性政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导致了经济形势及市场需求发生变化,进而也会给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带来风险。

(3)科技进步是导致市场营销风险的又一因素。科学技术的变革,对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科技进步为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提供了新的机遇、新的方式和方法,丰富和发展了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另一方面,每一次新技术的变革,同时也意味着原有技术的淘汰,从这个角度上讲,也给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带来了威胁。典型的例子是电子计算机技术互联网,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网络营销。网络营销对传统营销带来的冲击是十分猛烈的,目前我国网络营销尚未普及,然而美国的网络营销已经比较成熟,2000年网络购物交易量达66亿美元。如果互联网在我国普及的话,网络营销也会成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而被广泛使用。不懂网络营销,可能就会使企业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企业的营销组织结构、营销人员结构、营销战略与策略、营销的方式和方法等,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进而导致变革,变革不仅意味着新的机遇,更意味着风险。

(4)外部的其他因素。政治因素、军事因素等都会间接产生市场营销风险,如“9。11”事件引发的美国对阿富汁的战争,以及由此导致的美国经济由上升转下滑,间接地影响了一些企业的市场营销结果;国家内部的政局稳定与否,国家与国家间的外交与合作关系等,也都会影响并产生国内市场营销风险和国际市场营销风险。

三、市场营销风险的控制

1、加强市场营销环境的调查研究,是市场营销风险控制的根本性措施。企业从设计产品开始,到定位、分销和促销活动的全过程,都必须深入市场,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市场的调研活动,掌握相关的情报资料信息,包括顾客需求信息、竞争者信息、国家宏观经济及相应的政策信息、国际政治与经济形势以及其他信息。企业的营销活动,必须在充分掌握了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才能顺利展开,否则企业营销活动就会产生风险。中粮美特是一家生产包装产品的企业,为众多生产企业提供包装产品,近几年来营销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应收款都已收回。该企业规定营销人员在销售产品时,随货同行,货到人到,与客户当场验货,并办妥相应手续。同时营销人员还必须了解客户相应的信息,如产品销售是否正常,是否出现催要款项的情况等,通过营销人员深入客户的现场调查来分析判断交易是否存在风险。如该企业在与某生产饮料公司业务往来中,发现该公司出现了催要款的人员,且该公司产品库存积压上升,就及时调整对该公司的供应方式,后来该饮料公司被宣布破产,许多供应商的货款无法回收,而中粮美特则毫发未损。

2、建立风险防范与处理机构。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在运营中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因此建立风险防范与处理机构就如同建立营销机构一样重要。风险防范与处理小组的工作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企业内部建立风险预防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二是调查研究相关信息资料,对公司客户的信息和能力进行分析和评定;三是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进行风险处理演练,以提高对风险处理的应对能力,强化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四是在企业出现风险后,由风险防范与处理机构统一处理风险事件。一座城市没有消防部门不行,同样道理,企业没有风险防范与处理机构恐怕也不行。

风险控制论文篇11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是我国保险理论界近几年来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课题,但是从现有的文献和论著的研究成果来看,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扩大我国投资渠道等方面,而对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从风险管理的视角进行分析研究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面临着多方面的压力,譬如保费收入递增的压力、产品创新的压力、行业竞争的压力以及适当财务结构的压力等,这些压力都迫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用,期望通过保险资产业务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来缓解这些压力。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包括有一般性资金运用的风险,还包括有基于保险资金自身特殊属性而产生的区别于其他资金运用的风险。面对这些风险,保险资金的运用如何实现预期的目标,如何分散风险、选择投资工具、如何进行投资组合、投资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控制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资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风险,是目前中国保险业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

保险资金在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资品种间进行资金配置,但在具体配置资产时,保险公司既要充分考虑保险资金的负债性质和期限结构因素、各类投资品种是否符合保险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还要考虑监管层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险资金的资产配置时应特别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第一,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期限的差异将导致不同的投资选择。财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寿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人身险责任准备金构成,期限可以长达20-30年。由于各类保险准备金均为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在将这类资金进行投资时风险控制相当重要,而资金期限结构上的差别将导致财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寿险公司更注重投资品种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产生不同的投资选择。

第二,国内保险市场快速增长产生的新增保费足以解决保险公司流动性需求。从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对我国保险市场正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的判断,每年不断增长的保费收入将能够满足当年保险赔付和给付的资金需求以及营运费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类准备金形式存在的保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增值空间,以应对保险金未来集中给付的高峰。

第三,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收益的要求从理论上分析,与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险资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盈利的要求处于它们两者之间,在进行资产配置的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银行存款、企业债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转债等不同投资品种间的平衡。随着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保险等新型寿险产品销售份额的不断增长,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投保人和保险人对股票市场运行周期的判断,保险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将相应提高。

第四,保险资金的盈利模式将呈现多元化趋势。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保险资金可介入的品种除了常规的流通A股、可转债之外,还将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资,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投资品种的不断丰富,可供保险资金选择的余地仍将不断扩大。目前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有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将成为这部法规的核心要点。

三、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委托专业机构运作;三是在保险公司内设资金运用部门。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保险公司都是资金运用的决策者和风险承担者,也是进行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资金的运作安全,应有效的安排组织结构、内控制度、管理系统与和风险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涉及的机构和部门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室、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监督等诸多机构和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不一样,其协调运作是做出科学投资决策的机制保障。如董事会的职责有负责制定资金运用的总体政策,设定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选择投资模式,决定重大的投资交易,审查投资的组合,审定投资效益评估办法等,总经理室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总体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具体的经营规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种投资组合的数量和质量比例、制定风险管理人员守则和职责、风险管理评估办法等,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对所有的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制度存在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分析市场情况和风险要素变化,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责是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资金运用单位和部门对董事会的投资策略、目标达成与实施过程,投资人员的从业资格和整体素质以及胜任工作情况等。

2、制定严密的内控制度

资金运用的决策、管理、监督和操作程序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人员多,风险大。所以有必要沿着控制风险这条主线,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的投资领域、投资品种、投资工具及运作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另一方面,使每个人能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所有的投资活动都得到有效的监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策略和目标顺利实现。

3、建立资金运用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管理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公司要有发达的信息网络,对外要与国内外各个资本、债券、货币市场连接,让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对内要与董事、总经理室成员、风险管理、审计、监督、财务、业务部门联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各种业务发生情况。这些信息要足以为决策者提供第一手决策依据,为管理者提供及时详实的分析数据,为监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资料,为投资操作者提供信息平台,同时真实记录交易情况,使准确信息在公司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评估考核和风险预警体系

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中,有几组指标评估办法是保险公司必须关注和建立的,比如风险评估和监控,资金流动性考核评估、资产负债匹配评估、风险要素评估、资金运用效益评估等。此外,还要健全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包括总体及各个投资领域、品种和工具的风险预警,使投资活动都纳入风险管控制度框架内,使公司经营审慎和稳健。

四、加强保险资金运行的监管建议

1、为保险资金运用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修改《保险法》,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间。二是对业已批准办理的业务,抓紧补充制定各项规章,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三是对保险投资高管人员、具体操作人员规定资格条件;对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对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级标准;确定资产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标准。四是在拓展投资模式,开放投资领域,增加投资品种和工具之前,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期,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经验,反复讨论、论证,必要时还可听证,听取多方面意见,制定监管法规规章。

2、对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的划定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不意味着不限制范围,全方位地放开。应该根据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环境,结合保险业经营风险的特殊性,按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逐步放开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和范围。可考虑放宽以下限制:一是放宽现有投资品种的比例控制,可考虑进一步放宽购买企业债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资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和实业投资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对水、电、交通、通讯、能源等的投资。三是在适当的时候允许办理贷款业务。四是放开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的限制,进行股权投资。五是适度允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使保险公司通过套期保值有效规避风险等。放开保险投资渠道要循序渐进,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成熟一点放开一点,避免以往那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状况出现。注意防范保险风险,坚决杜绝因投资不当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除此之外,对流动性差、风险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质押贷款应予禁止,同时还应禁止对衍生金融产品的投机性投资。

3、按投资比例监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公众对保险的需求加大,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险种和产品急剧增多。这些产品因其性质、特点、责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样,具体体现在承担责任的时间有先有后,规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应地,用各种产品所形成的保费收入进行投资,其投资渠道、方式、期限等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营运欠规范,资本市场不成熟,资金运用渠道不畅。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与运营惯例,应选择谨慎经营和监管,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进行具体的严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应对一些投资类别规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对企业债券现行规定不高于20%的投资;投资次级债不超过总资产的8%;直接投资流通股的资金不超过总资产(不含万能和投连产品)的5%等。将来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进一步放开后,对项目投资、质押借款、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境外投资等同样也要进行比例监管。另一方面,对单项的投资也要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比例不超过总资产的1%;投资一期次级债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发行量的20%;投资单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价格计算不超过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的资产的10%;购买同一公司的债券,投资单个项目的比例,以及对个人贷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资金存放在单家银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总之通过投资比例限制,可以调整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结构,选择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组合,使投资组合更趋优化。当然,投资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根据市场变化及需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1]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保险世界,2006(1).

风险控制论文篇12

1.1.2监管不力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与监管部门,因此企业缴费基数、瞒报、错报、漏报养老金的现象较为普遍。

1.1.3覆盖面小当前,养老保险在我国国民心中的重视程度明显偏低,从而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率难以提升,单一的基金来源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造成了一定风险。

1.1.4渠道狭窄养老保险基金的融资渠道较为狭窄,因此难以解决其资金问题。尤其是企业恶性循环式的拖欠、瞒报、拒缴等行为,都严重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与管理。

1.2管理风险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问题在于其管理层次低,环节复杂,管理主体过多并且效率低下。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主要是由于以下三点原因所造成的:一是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不力,导致养老保险基金被挪用、占用、挤占等问题非常严重,甚至在某些地方出现了作为贷款担保、提前发放等现象;二是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主体过于分散,是的管理成本过高、效率偏低;三是养老保险管理制度较为落后,收支管理一直处于混乱状态,难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安全,政府职能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1.3投资运行风险现行基金投资管理体制不顺,经营主体的缺失导致无人承担责任,也没有对应的风险管理。社会保险局仅作为行政机构难以完成市场增值的目标。同时,虽然每年基金数量巨大,但因属地管理分散于全国各地,投资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收支难以长期平衡。按我国规定,地方基金只能进行银行存储和国债购买,虽然降低了投资风险,但也会造成基金的保值增值无从实现。无法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在市场投资运营。

2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2.1立足国情,合理选择管理模式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体系尚未健全,制度处于转型期。因此,为保障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性,应选择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原因如下:

2.1.1集中式的管理模式更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当下中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也可适应未来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2.1.2该模式明确投资管理职能和行政职能,实现分权而治,提高行政效率和投资营运效率;

2.1.3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得到民众的认同感,也可得到来自民众的监督,增大民众的信任度;

2.1.4该模式可以为当下并不发达的资本市场中的养老金实现部分保值增值,也给未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2.1.5集中式的管理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制度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提高社会的储蓄率,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进步。

2.2巩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管理混乱,部分个人账户被用作为退休职工支付退休金,导致新进账户和已有账户的管理混乱,出现个人账户空账的现象,造成养老基金的财务隐患。为此,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填补转型期遗留的旧账,还需要将个人账户进行合理分配,使其实现小补充向大补充的转变,从而使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结构合理化。降低由制度转变所带来的隐患,提高养老保险体系应对风险的协调能力,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发展奠定基础。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也是养老保险风险防范控制的基础所在。

2.3加强内外监督,切实强化运行管理监督在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方面,应建立起一套同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相适应、各部门权责制衡的监督管理模式。例如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社保部门监管、将其运营监督交由基金监管委员会负责。并加强制度建设,在法律层面上规范养老保险投资组合。必要时可以设立外部监督机构,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内外监管、全程管理。此外,养老保险基金准入与退出机制也要加以健全,并明确执行其相关标准与管理流程,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才能够避免违规操控、投机倒把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现象,从而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体系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2.4法律法规制约,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保障针对我国基金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部门应为此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国外职业基金管理者、基金投资公司的进入必将会使我国现行基金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新的改变。而完善的法制是基金行业正常运营的基础,这必会对我国养老基金的风险防范等相关制度提出更高的要求。相关部门应积极保证养老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确保适当的基金收益,提高公众对养老基金的信任度,同时也给养老基金运营者造成一定的压力,保障基金持有者的利益。

风险控制论文篇13

一、风险传递的涵义

所谓风险传递(Contagion)又可以称为风险传播、风险传染、风险蔓延、骨牌效应风险或触染效应(ContagionEfects)风险,其概念尚未有准确的定义,或者说还很少作为一个独立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研究。一般认为,风险传递是风险扩散、扩大化的一种机制形式。是指某一集团成员发生的经营事故可能引发另一个成员的流动性困难,或大幅度地影响后者的业务量。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风险可能会从集团内不受监管的企业转移到受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出现风险在集团内金融机构间的相互转移,这一过程就是风险传递(Contagion)。风险传递的表现特征是“雪球”效应,例如投资银行业务发生亏损时,集团公司为保持在金融市场上的信誉或评级,就必须以集团公司其他业务的资金予以援助。因为集团内部任何一个部分出现问题,都会使整个市场对集团其他部分失去信心,从而断绝资金来源,影响金融集团的流动性,甚至因此破产倒闭。系统性风险对金融业乃至整体经济的影响极大,这是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架构极易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这是因为:一是金融控股公司由于控制金融资源占据金融与经济的绝大部分,因而使整体经济暴露在风险当中,所以政府、金融当局会千方百计的抢救;二是金融控股公司与产业联系更为紧密,使得风险更易传递。

二、风险传递的成因

经济关联性、环境同一性与信心的辐射性是风险传递的成因。

1.经济关联性。风险传递的基础就在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intra-grouptrans-actions)是指,集团成员之间发生的资产和负债。这些资产和负债可以是确定的,如贷款和投资;也可能是或有的,如集团内部的担保和转移定价。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因复杂的持股关系和资金往来链条使得母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成为其经营策略的重要组成内容或基本的财务运用杠杆。由于集团成员的利益相互影响,内部交易不仅可能会夸大集团成员的利润和资产水平,从而导致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都大打折扣,而且还极大地增加了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其集中表现为:掩盖不良资产的真实水平与利润的真实性,制造资产泡沫与陷阱,以不公平价格交易,损害小股东与债权人利益,转嫁和隐藏、积累危机,以至于引发金融集团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金融控股公司目前存在的不正当内部交易与关联交易,除了有规避法律(特别是税法)上的限制,进行关联贷款与担保等,还存在委托问题,这与个人利益相联系。随着集团组织结构的复杂化,内部交易可能变得规模庞大,不仅监管当局难以了解其风险,就连集团总部也可能难以掌握其总体效果。

2.环境同一性。第一,金融企业本身是从事高风险经营。就银行来说,首先,它是高杠杆率经营,自有资本相对于总资产比例很小,消化资产损失的能力极为有限。其次,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又会造成资金流动性缺陷;再次,外部市场规模庞大,风险客户的存在以及银行经营规模和资本金的制约造成银行抗风险能力缺陷;最后,银行是风险经营业,可其风险管理并不一定成功,有缺陷的风险管理会滋生和加剧风险。第二,金融企业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和生存压力,有过度借贷的动机。正是因为每个金融企业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度借贷动机,这种动机集中起来反映到整体层面当然就表现整个金融体系都有过度借贷的冲动。过度借贷会使资金使用效率下降,风险发生可能性上升。第三,金融企业的客户与金融企业之间,金融企业与监管当局之间,金融企业相互之间都因双方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主导地位的不同而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倾向于利用这种优势冒险,并很可能侵犯处于信息劣势一方的利益,冒险行为加剧了风险,使整个金融市场的信用状况恶化。

3.监管制度缺陷。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是无法改变的。金融监管是人们对抗金融体系脆弱性的主要方式,然而它也存在许多制度上的缺陷。首先监管总是滞后于金融业发展现状的,因为先有金融活动,金融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才开始发现有必要主动对它进行监督,并且人们对金融创新总是有一个认识过程,只有在熟悉并了解金融创新产品的特点后才可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这其中的时间差使监管总落后于金融业发展的现实。其次,监管者的理念落后也会导致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再次,监管者自身的独立性得不到有效保障也是制度缺陷的一个方面。在监管中监管者因独立性不够,很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使其偏离监管要实现的目标。复次,对监管者的权力缺乏有效约束,监管者会因此而滥用监管权力,甚至与被监管者勾结一起损害公众的利益。最后,监管者自身的机构设置、职权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发展着的金融业,也是监管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4.信心辐射性。公众信心是金融企业持续经营的外部环境条件,也是金融市场交易顺利进行的基础。公众因缺乏专业知识,在金融交易中处于弱势,但他们人数众多,在总体上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却是决定性的,一旦公众对市场失去信心,整个金融体系也就处于崩溃的边缘。从众心理(亦称羊群效应)是指人们在行为时有跟随大多数人行动方向的倾向。在金融市场上,人们行动也带有很强的从众色彩,特别是出现局部或个别金融危机征兆时,人们寻求安全的心理更会引导他们跟随大多数人的行为采取行动。由于在金融交易中,人们不可能收集到与自己所要从事的这笔交易有关的所有信息,故信息不完全的状况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这种信息不完全状况给交易中处于信息优势的金融企业以隐瞒不利于自己的交易信息的便利,但处于信息劣势的公众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会尽量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来提高自己对交易判断的准确性。收集信息的渠道之一是公众之间的非正式的信息交流,这种信息传播方式失真的可能性很大。不过当公众对通过正式渠道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感到怀疑时(因过去的交易经验所致),他们会不惜转而借助看起来不太可靠的非正式信息传递渠道,甚至会认为这比正式渠道传递的信息更真实。这样若在公众对市场信用抱悲观态度时,非正式渠道传播的信息很可能主导公众的判断,即使这一信息存在失真成份,非正式渠道对危机的发生原因和进展情况的信息描述将会比正式渠道的信息传递更快、更广,也更让公众相信,金融危机会随着人们这种非正式的信息交流而迅速传递,演变成一场系统性金融危机。三、风险传递的运行机制

(一)风险传递源和被传递区。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由于以银行体系为主体金融体系的不良资产的不断积累或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务问题或其某实业子公司的资不抵债等原因首先发生金融危机,则这一部门或子公司被称为“传递源”。受传递源影响,危机迅速蔓延至母公司或其他健康的子公司,这些健康的部门被称为“被传递区”。

(二)风险传递的运行方式

1.控股公司的问题可能会通过逆向交易的形式传递到银行。即使存在专门防范此类交易的法律,银行监管部门也无法在所有的案件中对此加以防范,因为监管者无法完全肯定某些交易是否处于对银行完全公平的条件下。

2.银行与其主要股东之间发生的贷款及融资活动,银行从维护股东关系的角度出发,或者股东董事单位与银行高级经营管理层的良好沟通关系与利益制衡因素,银行会发生对股东优先贷款的情况,或者对其风险审查不完全严格遵照银行内部规范操作程序和执行标准。同时,对股东巨额贷款及融资行为时有发生,这一点在信用社的业务中表现更为突出,不少发生问题的信用社就是由于大量贷款给股东和关系人企业,并内外勾结将资金转移出境,从而逃废金融债务。

3.银行对企业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提供信用融资额度过大,特别是各关联企业相互担保,造成对某一集团的融资规模过量。这种债务链是十分脆弱的,对银行的冲击也是巨大的。同时,企业从银行获得的信贷资金通过转移给“关联企业”形式,隐蔽地直入股市,增加了银行信贷市场的政策风险。

4.金融控股公司的成员企业对成员银行的关联融资缺乏按时归还的意愿,银行受控股公司干预或维护集团利益,不愿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追索,也无法停止再融资方面的支持。

5.金融集团或银行大股东出于自身利益驱动,会迫使有关关联方作出有损银行等金融主体自身利益的关联交易,如要求银行对集团提供低息贷款、协助逃废银行债权、坏账核销支持等。特别是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成了调节利润的“财务杠杆”,财务利润指标的人为操纵特征极为明显。关联交易的动机不纯和作价不公允,严重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6.各金融关联交易的主体在大股东的协调干预下,开展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利用关联交易来掩盖违规行为(如财务造假、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等),将上市公司已被查觉有问题的资产通过关联交易置换出去,从而逃避监管部门的调查。

7.由于人们往往将银行和控股公司视为一体,控股公司的财务困难可能导致人们对银行的信心丧失。

四、风险传递的控制

1.建立“防火墙”。“防火墙”(firewalls)原指建筑物的两端,或在建筑物内将建筑物分隔成区段,以防止火灾蔓延。在金融混业经营中,“防火墙”是指一种制度安排,通过持股、业务、管理人员等方面的限制,在母公司与附属机构之间以及附属机构之间设置屏障,旨在割断各种业务之间的风险传递,以防止风险相互传染。通过这种安排,在金融集团内部某一部门中的某些人所掌握的信息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被集团其他部门的人所掌握或利用。每一个部门的经营或决策都按照“道德准则”和“自由竞争”的原则制定和实施。从而保证每一个部门不是依靠牺牲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客户和股东的利益获得盈利。通过这种安排,约束集团成员之间的内部交易,控制风险在各金融机构之间传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混业经营所带来的内部交易问题。金融控股公司“集团混业,分业经营”中“分”的关键就在于“防火墙”能隔离金融风险,尽可能阻断风险传递。但是,“防火墙”如果完全作为一种自律性制度,就会出现失效的风险。所以,一般建议“防火墙”制度应以法律形式确立,使其从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措施中独立出来。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了控制风险的传递,金融控股公司更为重要的是对关联交易和风险集中的内部控制。具有有效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及内部管理制度是欧盟对规制内部交易和风险集中的三大支柱之一(其他两大支柱为向管理者的报告制度和有效的事实监管的权力)。从多元化金融集团自身的风险控制实践来看,金融控股公司对内部交易的风险重视不够。这些金融集团的管理者认为,对内部交易进行控制与公司通过适当分离的业务单位,而不是集中在一个法律实体进行综合金融经营的战略相矛盾。另外一些集团则对内部交易进行了严密的监控,对内部交易增加了一些限制。例如,对任何风险暴露要求都必须进行抵押。为此,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都应制定管理各类关联交易的政策并保障实施,集团风险集中的控制应特别对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内部限制;子公司自身应设定其对集团内相关联企业的风险敞口限制;由关联企业提供支持的第三方交易,也要按照一定规则反映在对关联企业的风险敞口中。

3.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管。根据1999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IS)、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和保险监管国际协会(IAIS)联合的《集团内部交易和风险控制原则》提出了5条监管的指导原则:第一、监管者应当采取措施,直接或者通过被监管实体提供报告,说明多元化金融集团作为整体已经制定了足够的风险管理程序,包括关于内部交易及其风险暴露的内容。如果有必要,监管者应当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强化这些过程。第二、如果有必要,监管者应当每天通过正规的报告或其他方法,监督被监管金融机构的内部交易和风险暴露情况,从而保持对多元化金融集团的内部交易及风险暴露的清醒认识。第三、监管者应当鼓励内部交易和风险暴露程度的公开披露。第四、监管者之间应当紧密合作,确实了解其他监管者的关注事项,并且应当在对集团的内部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时进行紧密合作。第五、监管者应当有效地和适当地处理那些可能对被监管实体产生不良影响的内部交易。在上述5条原则中,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是把握金融控股公司整体风险的关键。目前,在欧盟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之间进行信息交流的法律障碍已经没有了。保险业的监管部门也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合作。英国更是率先实现了商业银行、保险和投资银行等3大金融业务的监管机构的一体化。由此看来,推进所有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对于实现对多元化金融集团的有效监管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使他们能够评估市场参与者的真实价值,预防多元化金融集团内部的利益冲突可能产生的副作用,获得集团管理者经营状况的有用信息。

参考文献:

[1]陈春生.金融风险的传递与防范[J].唐都学刊,2001,(3).

[2]黄茉莉.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法律制度若干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3.

[3]谢平.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与监督[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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