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类论文实用13篇

文化类论文
文化类论文篇1

(二)奶茶

穆斯林民族的奶茶根据原料不同分为三种:普通奶茶,即用砖茶或茯茶熬成茶汁,然后加入鲜奶和食盐即成;第二种是奶皮子茶,奶皮子的提取是将马、羊、牛和骆驼鲜乳倒入锅中慢火微煮,等其表面凝结一层脂肪,用筷子挑起挂通风处晾干即成,制作奶皮子茶则先将茶汁倒入碗内,再加熟奶皮制成;第三种是酥油茶,即普通奶茶或奶皮子奶茶中加入少量酥油而成。烧制奶茶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混煮法,先将茯茶捣碎,放入铜壶或水锅中煮,茶水烧开后一直煮到茶水较浓时,用漏勺捞去茶叶,再继续烧片刻,待其有所浓缩之后,加入约水量五分之一左右的鲜奶,要不断用勺拂茶,以免溢出,再次煮沸,即成奶茶。而第二种做法将茶水和开水分别烧好,喝奶茶时,将鲜奶和奶皮子放入碗内,倒入浓茶,加盐即成鲜香奶茶。有时喝奶茶时,加人适量的白胡椒面,奶茶略带辣味,可以增加热量,提高抗寒力。奶茶根据味道来分,又分为甜奶茶、咸奶茶、香奶茶,甜奶茶,煮茶及调奶法同上,饮用时拌入白糖或蜂蜜,边饮边吃。咸奶茶,则是饮用前加入适量食盐。香奶茶则是在煮熬茶汤时,加入用胡椒、桂皮、丁香等研制的香粉,诸料融为一体,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喜饮此茶,撒拉族制作奶茶则将半炒的小麦、茴香、核桃仁、杏仁、茯茶捣碎,放入锅中煮十分钟,沸后加入鲜奶,多味融为一体

(三)香茶

穆斯林民族以经营香料著称于世,因而他们也养成了饮香茶的习俗,香茶茶品种类繁多,风味独特,茶叶用花茶、绿茶、沱茶、春尖茶,配以桂圆、大枣、芝麻、、莲子、枸杞等果实花卉,香茶因除加盖碗茶配料外,还用胡椒、花椒、茴香、生姜、丁香、甘草、木香、槟榔、草果、人参、丹参、党参、红花、芹芥、五味子、银耳、乌梅、桂花等做料。制造香茶时,应先将水烧开,然后将捣碎的茶叶放入开水中,出茶汁,然后将提前准备好的姜、桂皮、胡椒、花椒等香料放进煮沸的茶水中,然后轻轻搅拌,经五分钟左右香茶即成,为避免斟茶时茶渣、香料混入茶汤,在煮茶的长颈壶上往往套有一个过滤网,避免茶汤中带渣。常饮香茶可以防病健身,健胃御寒,解油腻。

(四)罐罐茶

在我国的西北、西南地区的穆斯林民族喜欢喝罐罐茶,罐罐茶主要用陕青茶或砖茶,罐罐茶制作过程较为简单,煮茶时,将半灌水的茶罐子围放在火塘上,加热待水沸腾后,放入茶叶,茶叶数量可根据人数和个人喜欢酌情处理,然后继续加水,加热,直至茶叶又一次煮沸时,才算将罐罐茶煮好了,罐罐茶即做好了。

(五)麦茶

麦茶流行于西北少数民族部分地区,尤其是撒拉族最爱。麦茶是将麦子或者青稞炒半熟,然后捣碎倒入茶罐中,佐以食盐盛水熬煮。麦茶熬成后看似琥珀,其味如咖啡。

(六)炒面茶

炒面茶不仅是裕固族的茶品,西北一些穆斯林民族也多饮炒面茶。历史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过程中,多民族交错杂居的地区,各民族相互交流、彼此互助、相互融聚,多元文化交流碰撞、相互学习,创造出新的文化。穆斯林民族的炒面茶就是在吸收蒙古族“奶茶”和藏族“酥油茶”的基础上的文化再造。其制作过程是先将砖茶捣碎,放入锅中加水熬制出茶汁,然后将鲜奶、炒面、酥油、草果、食盐、茴香、姜等加入搅匀,加热后酥油便会散开,如同盖子一般,在上面将碗面盖住,喝时须用勺子将其搅成糊状,趁热盛入碗中饮用。穆斯林茶文化内容丰富,茶品众多,除了以上提到的茶品外,还有烤茶、擂茶、油茶等,即使是同一茶品,因为材料搭配不同,种类也很多,比如三香茶,可以由花茶、桂圆、砂糖;春尖茶、桂圆、冰糖等茶方,而于处于散杂居地区的流动穆斯林和城市穆斯林来讲,茶的饮用则更为丰富。

二、穆斯林茶文化的多层面解读

(一)茶与清真饮食的“共生互补”

伊斯兰教严格要求穆斯林的饮食生活,将恪守伊斯兰教饮食律例,作为穆斯林的一个标准,在饮食中界定了许多合法与非法的食物,这些符合伊斯兰教法规定的饮食,叫做“清真饮食”。《古兰经》中明确禁止猪肉、血液、酒精饮品、自死动物、诵非之名宰杀的动物等五类食品。因此穆斯林民族在其制茶、饮茶时也严格遵守“清真”要求。以油茶为例,回民油茶俗称“肉面子”,其制作过程,先准备面粉,将面粉炒至微黄,然后加入牛油或者羊油与面粉炒拌,拌匀入碗待冷却凝结成油坨以备食用。食用时,在碗内放油面,然后用滚烫的沸水冲入搅拌,即可饮用。回民油茶与其它少数民族的油茶最大的区别就是其在选材和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清真”。可见,穆斯林茶文化是其“清真”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共生互补”理念作为一种实践理念,体现的是“文化系统和睦共存、和谐共生、取长补短、协同进步和发展”,穆斯林茶文化属于伊斯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茶文化与其它穆斯林文化在共生单元里互为依存,互利双赢,与其它民族的茶文化相比,既有竞争和冲突,又在竞争中产生新的、创造性的互补合作关系,共同构成了我国的茶文化。穆斯林茶文化和其它非穆斯林茶文化又在尊重其它参与方的文化习俗、的基础上,扩大了各自的共享领域,实现了不同茶文化的求同存异、平等相处。当然,穆斯林茶文化不仅是清真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穆斯林生活礼仪中的重要媒介。因穆斯林禁止一切与酒有关的致醉物品,所以茶充当了重要的媒介。穆斯林提亲时要“下茶”,定亲时要“订茶”,结婚时要喝“交杯茶”,这便是所谓的“合茶”,合茶象征着夫妻双方要恩爱一生,永不分离。每年的封斋月,穆斯林所干的最重要的事情便是给亲友中的封斋者赠送茶叶,其它的一些重要的伊斯兰教节日亲友之间也要散茶,增进友谊。

(二)穆斯林茶文化的功能主义

文化功能主义者认为:“任何一种文化现象,不论是抽象的社会现象,如社会制度、思想意识、风俗习惯等,还是具体的物质现象,如手杖、工具、器皿等,都有满足人类实际生活需要的作用,即都有一定的功能,它们中的每一个与其它现象都互相关联、互相作用,是整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我们研究任何文化现象都应置于文化整体中去考察”。穆斯林民族聚居在我国的西北地区,这些地区大多地处高原,常年气候干燥、降水少,且许多民族以牧业为主,饮食以牛羊肉及奶制品为主,这些食物热量高,难消化,而茶可以取燥热,助消化,因此茶的需求量较大。穆斯林茶文化与它所处的生态环境建立的一种耦合关系,这种关系是其伊斯兰教、“清真”饮食习惯和西北地区自然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在茶类的选择上,穆斯林民族地区的经济和交通状况又与具体的茶类选择密切关联,历史上穆斯林地区大多贫困,交通不便,所以以边销砖茶为主,而砖茶也就成为民汉茶马互市过程中交换的重要商品,被誉为“中国古丝绸之路上神秘之茶、西北少数民族生命之茶”。现阶段,随着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少数民族开始定居,“细茶”渐渐替代砖茶,消费档次也随之提高。穆斯林民族饮茶不仅满足了其物质生活的需要,更重要的是穆斯林民族以茶修身的生活实践,他们通过沏茶、赏茶、闻茶、饮茶,静心、静神,陶冶情操、去除杂念,实现了茶与伊斯兰教“念”、“礼”、“斋”、“课”、“朝”五功的契合。茶与穆斯林信仰外表形式和内在实质的有机结合,使穆斯林心灵深处得到净化与提升。

文化类论文篇2

论文摘要:证券应该按照体系化的分类思路分为四个层级,第一级为证书和广义证券,第二层级上的广义证券再分为特殊证券和有价证券,第三层级上的有价证券分为物品证券和狭义有价证券,第四层级上再区分为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不同的分类方式只能在相应的层级上适用。通过证券类别和分类的体系化,可以准确的描绘各种证券的性质。 论文关键词:证券;类别;分类;体系化;标准 【正文】 民商法学理论上,与证券有关的概念数量众多,分层别类,实为繁杂。尽管各种证券法、票据法著作无一例外的对该问题进行了或多或少的探讨,但各家学说不一,且对于各种证券相关概念的介绍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并未起到应有的提纲挈领作用。笔者试图综合各家学说,通过将不同的证券概念纳入不同层次的方式,进行逐级类型化,最终提出具有概念体系意义的证券类型化理论,作为证券权利客体制度与证券法律制度的理论接口,并厘清证券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和证券性质的描绘规则。 一、证券类别体系化的思路与目标 (一)证券类别体系化的思路 证券类别体系化的思路,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证券树型结构分层与同层证券分类。笔者将各种体系化指标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用于按照层级化的方法对证券种类进行体系化,称为“证券分层”;另一类是用于对不同的层级证券内证券的区分,称为“证券分类”,两者结合,构成整个证券分类体系。证券分层是一种树型结构,逐级展开而没有交叉;证券分类则是在证券分层的不同层次,从不同的角度对该层次证券进行的分类,具有交叉性的特点。各种学说对于证券的体系化之所以显得混乱,其主要原因在于只注意到了各种证券分类的交叉性,而没有区分其层级性。以票据为例,有学者列出了票据的十种分类属性:设权证券、有价证券、金钱证券、债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无因证券、流通证券、提示证券和缴回证券。另有学者列举了九类属性:设权证券、要式证券、文义证券、无因证券、金钱证券、债权证券、提示证券、缴回证券和流通证券。考虑到后者所称证券实际上是指有价证券,二者对于同样的列举内容竟然作了完全不同的顺序排列,凸现出证券分类体系的混乱性。另外这样的罗列方式如果不考虑证券性质的层级性,根本没有任何意义。部分教科书甚至没有区分证券种类与证券分层、证券分类,也可能造成一定的混淆。因此本文首先希望通过构建分层体系,再对每一层级的证券适用不同的分类标准。 第二,分层标准选择与同类型合并。证券分层标准实际上也是一种分类标准,只不过是作为整个证券类型化体系的主干。证券分层体系在每一下级层级可以选择的路径很多,分层路径的选择具有目的性。证券分层体系不是为分层而构建,而是通过这种分层体系的构建将重要的证券类型,按照类型化的层次,将法律规定的对象逐级剥离出来,纳入最后展开层级,成为某些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需要指出的是,传统民法以货币证券(票据)为分类核心,随着资本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现在的分类体系已经呈现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两大分类核心。在同层证券的分类上允许树型展开结构之外的多种分类标准存在,但每种标准必须保持其一致性。按照每一分类标准进行的分类同时决定了该分类项的排列顺序。对于统一标准下的同类型进行合并,减少不必的分类项以避免混乱。 第三,二分法与多重划分相结合。同一层级上的分类可能存在典型的二分法与不典型的多重划分的多种选择。凡是对证券的二分法,均是以其中一类为分类核心, 通过某一分类指标,将另一类证券排除开,凸现剩余部分的重要性,并作为下一层级分类的上位概念。多重划分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某一分类标准实质上存在一定的渐变性质,因此可能同一标准下区分出两个以上的类型。另一种情况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二分法交叉适用的结果,只是分类上的习惯,显现出同一层级上的多重划分。对于每一种证券分类的方式,首先应该判定其分类方法的实质,才能够把握其分类的效果。无论是二分法还是多重分类,只要坚持一条单一而不交叉的分类路径,就能够获得另一个重要的分类效果——分类结果的平面化,即将不同分类层次的被排除项与最后一个层次的分类项并列起来,不会产生交叉。 第四,以法律规定为导向,兼顾商业习惯。对于证券种类的确认和分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导向,避免分类的过于理论化而脱离了实际运用的目的。这种分类的指导方式最重要的价值在于每一种分类在其适用的层次上,都能够与某种法律制度相对应,保证其实用性,这一点与物的分类原理是相通的。有学者根据证券表彰的权利是否具有财产性,将证券分为财产权证券、非财产权证券,后者典型如会员卡、出席证。这种分类并没有对应的法律调整规范与之对应,因此本文也不纳入分析框架。分类过程中也应兼顾商业习惯,尤其对于有价证券、证券等用语的称呼,保持其用语方式的前提下,用广义与狭义的概念进行区分,例如区分广义证券和狭义证券,广义有价证券和狭义有价证券。更为重要的是,整个证券分类体系实质上是以广义有价证券为构建核心,而这个概念的内涵实质上是列举式的,即以实现商业交易作为纳入广义有价证券的标准。因此,即使在学理上部分证券具有广义有价证券的属性,由于商业交易习惯的限制,仍然不纳入广义有价证券体系中去,避免由于强制性的理论分类导致与实务的脱节,这一点在、大额存单、代金券和请求交付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物的商品券上表现得特别明显。这些证券都具有一定的有价证券的特征,但如果纳入广义有价证券分类体系,将大大冲击分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二)证券类别体系化的目标 证券类别体系化的目标,包括基本目标和理想目标两个层次。基本目标是构建一个体系化的证券分类体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兼容通说对各种证券分类的判断。笔者试图协调各种《证券法》、《票据法》教科书、专著、论文对于证券分类的各种描述,在确定与合并不同称谓同一所致的分类前提下,以通说对于各种证券类别的分类描述作为研究的考察目标。第二,用不完全归纳方法构建证券层级。在确定证券分类的通说前提基础上,推定将要构建的证券分类体系能够确保兼容通说的分类,用不完全归纳的方法,反向推导证券应有的层级和每一层级上的分类。第三,基于证券层级和分类检验体系正确性。将通说认定的各种证券分类纳入建立其的证券分类体系进行检验,确保每一层级的确立和层级上分类方式与通说相同。同时对于尚未定性的疑难证券分类和部分可能存在争议的分类提出我们的建议,另外也将揭示一些证券较为被忽略的分类属性,以确定与该类证券分层和分类所对应的法律制度的适用性。 理想目标是通过该分类体系定义证券类别。如果本项研究能够到达上述基本目标,所带来的体系效应就是每种证券按照层级递进和同级分类并列交叉的方式,一定能够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分类属性用于描绘某一实际的证券种类。那么,对于证券的分类描述将体现出三个体系强制特点:第一,描绘顺序上应该按照上下层级递进关系 进行,这样能够逐步缩小分类的范围,便于相应法律制度的适用。第二,在同一层级上 ,不同的分类标准通过交互分类的方式,能够将下一层级的分类对象较为清晰的区分出来,但同时也可能出现空项。空项的出现提示了新的证券种类诞生的可能。第三,通过这样的方式定义出的证券类别,应该是唯一确定的,否则应该引入新的分类标准,或者是分类体系上出现了问题。因此某种意义上讲,证券分类的理想目标同时也是检验证券分类体系构建的最严格标准。 二、证券层级的区分与展开 根据上述体系化思路和目标,经过笔者的分析,拟将整个证券体系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证书与广义证券的区分;第二层级只针对广义证券展开,分为特殊证券和广义有价证券两类;第三层级在特殊证券和广义有价证券体系中分别展开,其中特殊证券分为金券、资格证券、信用证券和其他证券四种,广义有价证券包括物品证券和狭义有价证券两类。第四层级在狭义有价证券中展开,分为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其中货币证券主要是指票据,资本证券包括股票、债权以及各种证券衍生品种。具体分类方式及其说明如下: 第一层级之一:证书 史尚宽先生认为,与私法上之权利义务有关系的书据都可以被称为证券,按其在法律上之效力,大致可以分为二类乃至三类,即分为证书与有价证券之二类或与起外加上资格证券一共三类。证书与广义证券的区分,是划定证券范围的最基本路径。对此谢怀栻先生提出了两种区分方式:按照“作用说”,证书只有证明作用,与权利本身没有关系,而证券是行使权利的充分条件。按照“结合说”,证书只是从权利以外来证明权利的存在,不与权利相结合,所以行使权利与持有证书无关。而证券是权利与证券凭证的结合。需要指出的是,部分台湾学者所说的“证权证券”,如所有权状,实质为证书。而许多关于有价证券的文献中,均提到了保险单,实际上保险单只是一种合同书,属于证书而已。 第一层级之二:广义证券 我国学术界通说认为,广义的证券包括金券、资格证券和广义有价证券三类,这种分类的标准是证券凭证与权利的结合程度。如果是按照这样的分类方式,则证券的分类排列顺序应该是金券、广义有价证券和资格证券,只是因为证券分层体系的目的性,需要将资格证券剥离出来,突出广义有价证券的地位。具体来说,金券与证券权利密切结合,不可分离。广义有价证券与证券权利只能经过特殊程序分离,与金券一样,都是行使权利的充分必要条件;资格证券与证券权利实际上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分离,因此是行使权利的充分非必要条件。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对于证券的研究,一般是重宽泛的角度理解,几乎所有与权利有关的契据、凭证都可以被称为证券,只不过以广义有价证券为研究主体,其他证券只是陪衬。例如曾世雄先生认为,证券,实质上乃表彰私权利之书据。准此以言,凡纸张记载一定之文字,足以表彰私权利之法律关系者,不问其名称为饭票、车票、电影票、提货单、仓单、房屋所有权状、土地所有权状、门票,均为证券。因此有台湾地区学者提出,有价证券之外另有特殊证券,包括证明证券、免责证券、现金证券、信用证券。[11]所谓证明证券,实际上就是证书;所谓免责证券,实际上就是资格证券;现金证券大致相当于金券。这样的观点实质上是将多层分类平面化后,将有价证券突出出来,而没有显示出证券类别体系化应有的结构,但有两点可借鉴之处:第一,将信用证券独立出来,指称仅具有供应信用功能的证券,如银行发行的信用证、信用卡。第二,使用了特殊证券的概念,凸现出了广义有价证券。我们建议,借鉴这种分类方法,略加改造,在第二层级,将广义有价证券单独分离出来,特殊证券再进行分类,便于在广义有价证券领域进行更加技术性的展开。 第二层级之一:特殊证券 特殊证券包括传统民法所称的金券、资格证券以及信用证券,这三种列举式的类别自成一体。另外,对于商事交易上未纳入广义有价证券分类的其他证券 ,作为开放的体系存在。 第三层级之一:金券 传统民法认为的金券又称金额券,是标明一定金额并为特殊目的而使用的、证券形式与证券权利密不可分的证券,其典型形式是邮票和印花。一般认为,金券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证券形式与证券权利密不可分;第二,金券是为特殊目的而使用的证券形式,如邮票用于信件邮寄,印花则只为缴纳印花税而使用;第三,金券由国家或国家授权机构制作,在形式上具有标准化和一律化的特点,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无权随意制作或随意变更其记载的内容。事实上,后两者都是对邮票和印花的总结,只有权证密不可分才是金券的本质特征。 需要指出的是,货币不是金券。有部分学者认为,货币,特别是纸币属于金券。[12]笔者倾向于赞同谢怀栻先生认为的纸币本身就是财产,而并非代表财产,[13]同时也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14]至于金券和货币本身的某些类似性,只不过是适用规则的类似性而已。 第三层级之二:资格证券 资格证券[15]是表明证券持有人具有行使一定权利的资格的证券,凡是持有并出示证券者,被推定为享有并有资格行使权利的人;拒绝向持券人履行义务的,须提供确切证据。若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且证券持有人能以其他方式证明其权利人资格,则无须持有证券即可行使权利。学者列举的资格证券典型包括银行存折、车船票、存车票、行李票等,笔者认为可以进一步分为积极资格证券和消极资格证券。积极资格证券即服务证券,即证券义务人对证券权利人有提供一定服务义务之证券。[16]如车船票、门票和购物票证(如粮票、布票等)。其中,购物票证有时被称为无价证券,如山西省交城县1962年购物分值卡片背面便印有“本证系无价证券,不记名,不挂失,允许互相转让,妖严禁倒贩买卖”等字样。[17]消极资格证券即保管证券,如银行存折、存车票、行李票等。 第三层级之三:信用证券 所谓信用证券,是指仅具有信用功能之证券,而不具备有价证券流通之本质,如银行信用证和信用卡。[18] 第三层级之四:其他证券 本类别用于安排一些难以纳入传统类别的证券,例如、无记名大额存款单等。不少学者认为,属于一种有价证券,[19]其理由是上的权利与密不可分,因而不属于资格证券或者免责证券,进而认为不属金券,因此就是有价证券。[20]这种论证的逻辑较为混乱,按照该作者的思路,既然权利和凭证密不可分,应该被认定为金券而非有价证券。现行的《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福利管理办法》和《中国体育管理办法》都将定性为“有价凭证”,实际上难以纳入以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为分类核心的广义有价证券系统。鉴于我国首部《管理条例》已经提上国务院议事日程,并有望于明年出台,[21]建议坚持这种表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无记名大额存款单具有类似性质。 第二层级之二:广义有价证券 广义的有价 证券是记载和反映财产权利的证券的总称。如《瑞士债务法》第965条规定“有价证券是一切与权利结合在一起的文书,离开文书即不能主张该项权利,也不能将之移转于他人”《蒙古民法典》第78条第1款规定:“有价证券是证明偿还一定数额之金钱的请求权、已在股份公司投资并因此享有的收 益权,以及对财产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权的接受和处分权的文件。” [22]广义有价证券包括狭义有价证券和物品证券两类。狭义有价证券又称金钱证券,物品证券又称为非金钱证券,作此区分,应该是针对物品证券而作,主要是解决传统民法的给付不能问题。[23] 第三层级之一:物品证券 物品证券,也称为“商品证券”、“货物证券”,是指针对特定商品拥有提取请求权的证券,它表明证券持有人可凭证券提取该证券上所列明的货物,其典型类型包括提单、仓单。 第三层级之二:狭义有价证券 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期,有价证券成为了信用手段,因此狭义有价证券,包括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实际上就是商事信用工具,这才是法律关注的重点对象,又根据其功能[24]分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事实上,为了强调二者的区分,理论上还创造了完全与不完全证券、绝对与相对证券、短期与长期证券等多个维度的分类方式,对此后文有详细分析。第四层级的分类实际上就是证券分类的核心。 另外,还存在更为狭义的资本证券概念,仅指代表对一定资本所有权和一定利益分配请求权,而不包括债券。考虑到“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可能是债券,也可能是狭义资本证券,因此本文不再对资本证券作如此区分。 第四层级之一:资本证券[25] 资本证券就是常说的狭义证券,是指资金需求者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向资金供应者直接获得资金后,向资金提供者签发的证券。资本证券作为独立证券类别,关键在于其直接融资功能,是不完全、相对证券,是一种长期信用工具。根据《证券法》第2条,我国法上的不完全证券包括以下六大类: 第一类,股票。根据《公司法》第126条第2款的规定,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二类,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发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类,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是指中央或者地方政府为了筹措财政资金,凭借其信誉按照一定的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到期偿还本息的格式化债权债务凭证。 第四类,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证券和产业投资。投资基金分为产业基金和投资基金,我国尚未颁布产业投资基金法。基金还可分为契约型(信托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我国目前尚未准许设立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托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法》同时规定了开放型和封闭型基金两种类型。 第五类,证券衍生品种,包括权证、存托凭证(DR)和期货交易合同等。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者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证券,或者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权证赋予权证持有人的是一种选择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权证持有人可以根据市场请自主选择行权还是放弃行权,且无须对自己的选择承担违约责任。权证按照其权利类型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认购权证,又称认股权证,即看涨权证,是持证人在一定期限内,以确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普通股份的权利凭证。认沽权证就是看跌期权,认沽权证的意义是,权证发行人承诺在行权期内,认沽权证持有者可以按事先约定的价格把某个股票卖给权证发行人,权证发行人必须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股票。存托凭证(DR) 存托凭证通常是指由一国之存托银行收集并保管本国投资者于境外投资所获得有价证券后,向该等投资者发行的代表投资者对原始有价证券享有证券所有权的流通证券。 期货 交易是相当于现货交易而言的,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按契约中规定的价格延期交割。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并就买卖证券的数量、成交的价格及交割期达成协议,买卖双方在规定的交割时期履行交割。该合同本身可以作为交易的对象,是一种证券衍生品种。 第六类,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国务院通常通过如下三种方式认定其他证券:第一,国务院直接制定和行政法规认定其他证券;第二,国务院授权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行政法规认定其他证券。第三,国务院授权机构个案认定其他证券。 第四层级之二:货币证券 货币证券是替代货币进行支付和结算的有价证券,实际上就是“票据”,是指代表定额货币支付请求权的有价证券。[26]尽管不同学说对于票据的概念有不同的认识,本文所说的票据是指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票据是一种完全、绝对证券,是短期信用工具。 三、不同层级上证券的分类方式及其对应的法律制度 在不同层级之上,理论和实务上对于证券还有其他分类方式,这些分类方式是依托于证券层级展开的。不同层级上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种类: (一)广义证券的分类方式 广义证券层级上的分类方式,主要包括技术性分类和从广义证券中分离出票据的分类方法两大类: 第一大类:技术性分类。对广义证券的技术性分类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第一,要式证券、非要式证券。按证券的做成方式是否必须依照法定形式作成才能产生效力为标准,证券可分为要式证券和非要式证券。要式证券通过对证券格式的要求达到一定的格式控制,确保其安全性和流通性。第二,流通证券、非流通证券。按照证券能否在社会上以公共性规则,进行公开的流通为标准,证券可分为流通证券和非流通证券。能在社会上依公共性规则进行公开流通的证券,为流通证券,如上市的股票、债券等;不能依公共性规则在社会上公开流通的证券,为非流通证券。有学者认为,流通证券是英美法概念,是指得以背书或者交付而转让的证券,其范围较有价证券为窄。[27]这就证明流通证券与非流通证券的分类是广义有价证券之上层次的技术性分类方式,在特殊证券中也同样适用。 第二大类:从广义证券中分离出票据,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第一,“狭义的有价证券”与“广义的有价证券”。谢怀栻先生将“狭义的有价证券”等同于“完全的有价证券”,将“广义的有价证券”等同于“不完全的有价证券”。[28]前者实际上是最狭义的有价证券,特指货币证券即票据,后者实际上就是指资本证券和物品证券以及资格证券,但不包括金券。这种分类方式实际上也是试图将票据从其他证券中分离出来。 第二,设权证券与证权证券。依证券形式与证券权利设定之间的关系,可将证券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 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设权证券实质上是指票据。票据签发前,当事人之间虽可有债权债务,但出票人签发票据,为持票人设定了一个请求票据上载明的债务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权利,此种权利,与签发票据前的债权债务彻底独立,是“新生之权”。证权证券,是指旨在证明证券权利的证券。证权证券仅具有证券权利的证明作用,即使证券遗失或毁损,若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权 利人享有证券权利,权利人依然可以行使证券权利。典型的证权证券包括提单、仓单、记名股票等。 第三,无因证券与有因证券。所谓无因证券,又称为“不要因证券”,是指证券效力与作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作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的一类证券。“有因证券”,又称为“要因证券”,是指以作成原因的有效性为证券有效的必要条件的证券。为了保持证券的无因性、法律上限制了证券上的抗辩种类,限制当事人在授受证券时进行审查的权利和义务。一般认为,无因证券就是指票据,[29]而其他证券,包括股票、债权、提单、仓单等都是有因证券。 (二)广义有价证券的分类方式 在广义有价证券上的分类方式是最为复杂的,包括以下五种: 第一,记名证券、指示证券、无记名证券、选择无记名式证券与证券流通方式。这是对于有价证券最为基础性的分类方式。一般认为,记名证券是指证券券面上记载权利主体的姓名或名称的证券。无记名证券是指证券券面上不记载权利主体姓名或名称。无记名证券的持有人被推定为证券权利人,得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则的规定行使证券权利。指示证券是指由权利人以指示性文句确定的权利主体,通常使用于票据法领域,其规则类似于记名证券。除了上述三种权利人确定方式之外,还有一种复合变体,即选择无记名式证券,证券上记载“权利人或持票人”为权利人,这种证券在使用上与无记名证券相同。[30]这种分类的效果区分主要体现记名证券与无记名证券之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流通性。首先,记名证券具有“认人不认券”的特点,流通性相对较弱;无记名证券有“认券不认人”特点,往往具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第二,安全性。记名证券的行使依照证券持有人与证券权利登记人的一致性加以判断,提高了证券的安全性;无记名证券则依行为人持有证券券面的事实加以认定,不排除持券人并非合法持有人。第三,证券遗失后果。记名证券遗失或毁损的,可依照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注销原证券并补发新证,但无记名证券则不挂失,即使有充分证据证明证券遗失,也不补发新证。与记名证券、无记名证券对应的法律制度是证券的移转方式,记名证券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无记名证券通过交付方式转让,因此记名证券也被称为背书证券,无记名证券被称为交付证券。 第二,物权证券和债权证券、社员权证券。依证券上所载权利为标准,广义有价证券可分为债权证券、物权证券及社员权证券,这是一种依托民法学理论对财产权分类的分类方式。[31]所谓债权证券,即以债权作为客体的广义有价证券。物权证券是指以物权作为证券表彰内容的证券形式。“其内容虽系以证券所记载货物之交付为目的之债权;但其证券之交付,与物品之交付有同一之物权的效力。”[32]此时,从物的流通角度来讲,被记载于证券上的货物已由提单、仓单及载货证券所代替,具体物已表征化为有价证券。在我国法律中,提单、仓单是典型的物权证券。所谓的社员权证券,即是社员权的证券化,典型的就是股票,是股权的证券化。关于债权证券与免责证券的关系是值得探讨的理论问题,传统民法认为免责证券与资格证券是同义词。例如在谢怀栻先生的经典分类中,对于有价证券的举例仅限于票据和各种债券,且在其阐述的“资格证券”与“有价证券”中均提到“持有证券的人可以凭证券向义务人行使一定的权利,义务人(依照证券负有义务的人)向持有证券的人履行义务后即可免责”的共同点。[33]按照谢怀栻先生自己的阐述,债权的有价证券包括三类:(1)以请求金钱为债权内容的金钱证券,包括票据和各种债券;[34]以请求交付物为债权内容的物品证券,如仓单、提单,以及请求交付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物的商品券。(3)其他给付为债权内容的有价证券,如车票、电影票等。[35]但后文又提出仓单和提单兼有物权的有价证券性质,[36]因此笔者建议按照合并同类型的分类思路,确认“免责证券”等同于“债权证券”,后者恰恰揭示了“免责”的 含义,这样有助于消除由于分类标准不同造成的混淆,减少分类上的困惑。有学者认为作为娱乐场所门票的“磁卡”是有价证券,同时又是免责证券,[37]实际上就混淆了这两种分类的层级,因为免责证券必然是广义有价证券,但又可能不属于狭义有价证券。 第三,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一般认为,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证券可分为公司证券、金融证券和政府证券,事实上还存在个人证券,如个人支票,但一般关注较少。公司证券是指公司、企业等经济法人为筹集投资资金或与筹集投资资金直接相关的行为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券、优先认股权证和认股证书等。金融证券是指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股票、金融债券、定期存款单、可转让大额存款单和其它储蓄证券等。政府证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两大类。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发行条件不同。公司证券发行条件最为严格,政府证券最为宽松。[38] 第四,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按证券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并向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获得在交易所内公开买卖资格的证券。非上市证券,也称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是指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的证券。上市证券流通必须遵守证券法及证券交易所置顶的严格交易规则,非上市证券的交易规则相对简单扼要。[39] 第五,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区分。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区分,是一种对于广义有价证券区分物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三类基础上,将资本证券独立出来的技术性分类,包括如下几种区分方式,实质上也是对应的法律制度: 第一,集中发行(公共)有价证券和个别发行(商业)有价证券,前者相当于资本证券,后者相当于物品证券和货币证券。 第二,文义证券和非文义证券,这是按照证券上权利与所载文义之间关系的分类。一般认为,证券上权利的内容仅依证券记载确定,对于证券的善意取得人,证券义务人不得以证券上未记载事项相对抗,此种证券即为文义证券。文义证券实质上就是物品证券和货币证券,而资本证券就是非文义证券。 第三,提示证券与非提示证券。提示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证券上的义务时,必须向债务人提示其证券的有价证券。提示的意义在于让义务人人知晓权利人证券上的权利而便于履行,因此如果持有人未提示其证券而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因到期未履行而负迟延责任。提示,分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主要适用于物品证券和 货币证券,而不适用于资本证券,因此也是区分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一种方式。 第四,缴回证券与非缴回证券。缴回证券又称“返回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只有交出证券才能受领给付的有价证券。实务和理论上很少有人作此区分,只是在对于物品证券和货币证券的描绘中,正面使用这一描述。而从理论上讲,资本证券行使权利无需缴回证券,因此,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区分方式。 第五,以证券之给付人为标准,非资本证券可以分为自付证券与委托证券,资本证券不存在给付问题,不适用这种分类,这也是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一种区分。前者为证券发行人自己为给付者,如仓单、提单、本票等。 后者乃委托他人为给付者,如汇票、支票等。正式由于存在委托证券,才又出现了承兑的问题。承兑是指票据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三)狭义有价证券的分类 狭义有价证券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完全有价证券与不完全有价证券,也称绝对证券与相对证券的分类。按照证券上权利的独立性,学理上将狭义有价证券分为完全有价证券和不完全有价证券。[40]所谓非完全有价证券,又称为“相对证券”,是指民事权利的设定或者行使、转让无须与证券形式相结合的有价证券。在最典型的意义上,非完全有价证券之持有人的权利取得或产生,无须与证券形式相结合,但证券权利的行使和转让应以持有证券为必要。所谓完全有价证券,又称为“绝对证券”,是指凡是民事权利的设定、行使和转移都必须与证券行使相互结合,并以证券行使的存在作为前提的证券。因此,完全有价证券作为对私权的表彰形式,其证券形式与证券权利在权利设定、行使和移转三方面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证券也称为“绝对证券”。叶林教授认为,在理论上,同时符合上述三个属性的证券,事实上仅指票据。学者常表述不完全有价证券是证权证券,而不是设权证券,实践中常见形态就是资本证券。[41]而一般认为货币证券具有设权证券和完全证券性质,资本证券则是证权证券和非完全证券。这些表述似乎让人误解为完全有价证券既然是特指票据,者就应该是广义证券中分离出票据的方法,其实不然。“完全”与“不完全”的这种分类,实际上仅用于狭义有价证券的分类,而不适用于物品证券,也不适用于其他广义证券,只有这样,得出的结论才能够与上文从广义证券中分离出票据的方法保持理论上的一致性。 第二,短期信用工具与长期信用工具的区分,这实际上是一种会计学上的分类。票据属于短期信用工具,在货币市场上,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和流通。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存在的资本证券,属于长期信用工具,在资本市场上,可以流通,具有交易价格。习惯上,人们通常所说的证券,是指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等长期信用工具,资本市场也因此称作证券市场。 (四)货币证券(票据)的分类方式 所有的有价证券制度,在票据上都发展到了极点,表现得最为典型,所以票据法就成为了现代证券法的核心。[42]因此许多有价证券的分类,实际上都是专门为了指称票据而作的。有学者认为,我国主流民法教材[43]认为的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某种财产权利的文书的观点是错误的,混淆了有价证券、设权证券和完全有价证券混淆了,认为有价证券与设权证券是交叉关系。其理由在于引用德国法分类,认为与设权证券相对的是宣言证券,并举例遗嘱和记载不动产物权之移转或设定之书面文书。并认为设权证券记载的权利并不都是可移转的权利,甚至并不都是财产权利,因此认为设权证券不必是有价证券。[44]笔者认为,遗嘱和不动产物权变更文书,都属于证书而不是证券,不应该纳入证券考虑。而非财产权的设权证券,更是不知所指,非财产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二者似乎不能以证券方式设定。因此,设权证券实际上就是专指票据。无怪乎该文作者也承认:事实上大部分有价证券都不是设权证券,如股票、公司债券、提单、仓单等。不过,若干有价证券(如票据)因同时兼具设权证券之性质,学理上称之为完全有价证券。[45]如前文所述,完全有价证券实质上就是指票据。有关票据的分类方法又分为票据内部体系的技术分类与票据种类自身的分类两大类: 第一大类:票据体系内部的技术性分类。许多被学者提到的分类方法,实际上是仅针对货币证券的技术性分类,用于区分出支票、汇票和本票等实际运用的票据种类。适用于各种票据的常见分类方式主要是几种:第一,支付证券与信用证券。[46]以票据的性能,即票据的授受是依据信用还是依据现实资金关系,以及票据的支付期限为标准,票据可分为信用证券和支付证券 。以金融机构信用为基础的票据是支付证券,即支票;以发票人自身信用为基础的票据是支付证券,即汇票和本票。第二,通常有价证券和准有价证券,其分类标准是有价证券之形式是否完备。证券上记载之文字,足以形成证券法律关系者,是为通常有价证券;证券上记载之文字,尚须补充方可形成证券法律关系者,为准有价证券,例如空白授权票据。[47]第三,即起证券和远期证券。理论上讲,汇票和本票除见票即付外。还可以另外指定到期日,但我国《票据法》只规定了即起汇票与远期汇票,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 第二大类:各种票据种类自身的分类。还有一些证券的分类,则更纯粹的是汇票、本票和支票自身的不同种类,已经不能作为分类方式来使用,如根据常见的不同标准,汇票可以分为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光票与跟单汇票、一般汇票与变式汇票等,本票可以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国内本票和国际本票,支票可以分为普通支票、保付支票、划线支票和转帐支票。票据的种类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目前我国只有银行本票,而没有商业本票,支票只有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等。 四、证券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与证券性质描绘规则 (一)不同层级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 笔者建立本证券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厘清不同层次上各种分类标准的关系,因此不同层级的分类方式本身也必须统一适用证券类别体系化带来的体系化效应。不同层级证券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第一,上级分类方式可用于本层级和下级分类。按照证券分类层级展开的证券类别体系,其主要效果之一就是区分不同分类方式的适用层级,层级越高的分类方式,自然可以适用于本层级和下级分类各个层级中的各种证券分类和证券类别。一些适用性可能在单独列举时候被学者忽略,但通过体系化的解读,我们能够将一些高层级的分类方式,引入到某些证券类别上,同时引入的就是这种分类方式所对应的法律制度。 第二,下级分类方式不能适用于上级分类方式中其他类别。与第一条规则相反的,就是下级分类不能适用于上级分类中的其他类别。以广义有价证券为例,适用于该层级的分类方式,如记名证券、无记名证券,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和社员权证券,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等分类方式,都无一例外的可以适用于物品证券和狭义有价证券,进而适用到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但这些分类却不能适用于任何一种特殊证券,更不可能适用于证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记 名与无记名的法律技术可以适用于部分特殊证券,但这种法律技术与广义有价证券意义上的记名和无记名证券的含义是不同的,后者与相应的法律制度和交易制度相联系。作出这种层级区分恰恰是为了保证这些法律制度和交易制度运作的纯洁性。 第三,同一层级上不同分类方式的交叉适用规则。包括分层标准在内的同一层次上的不同分类方式,对于该层次以及该层次下的所有证券分类和类别都可以交叉适用。其基本规则是,在每一种分类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类别,分类标准之间不能混淆。 (二)证券性质描绘规则 上述不同层级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同时也适用于证券性质的描述,能够解决证券性质描述中的层次、顺序和数量问题,并避免错误和混淆。笔者建议,按照分类层次从高到低、同一层次以分层方式为主的顺序排列对证券的描绘,未涉及则不列,如记名、无记名等技术性类别。以票据为例,应该 包括三个层次的性质描述:第一层级:要式证券、流通证券、设权证券、无因证券;第二层级:狭义有价证券、债权证券、个别发行证券、文义证券、提示证券、缴回证券;第三层级:金钱证券、完全有价证券(绝对证券)、短期信用工具。对于各种不同的票据种类,在票据性质的基础上,再增加描绘:支票是委托证券、支付证券,本票是自付证券、信用证券,汇票是委托证券、信用证券。这样才不至于遗漏,也不会发生混淆。 【注释】 参见梁宇贤:《票据法新论》(修订新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0-22页。 王志诚:《票据法》,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11年版,第52-58页。 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6页。 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史尚宽:《有价证券之研究》,载郑玉波主编:《民法债编论文选辑》(下),我国台湾地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61页。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参见范中超:《证券之死——从权利证券化到权利电子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第21页。 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11] 王志诚:《票据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16-20页。 [12] 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特点》,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下)》(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 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14] 参见杨立新、王竹:《论货币的权利客体属性及其法律规制》(未刊稿)。 [15] 传统学说认为“资格证券”与“免责证券”系同一所指,本文研究后认为,“免责证券”范围更大,参见后文。 [16] 张谷:《应久庆诉上海杰西公司案的法律分析》,中国民商法律网。/www.997788.com/mini/shopstation/SHOP/detail.asp?table=供应票&id=76517。 [18] 王志诚:《票据法》,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11年版,第19-20页。 [19] 韩世远、邢军:《合同四题》,《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20] 韩世远:《的法律分析》,《法学》2005年第2期。 [21] 参见《问题探讨:立法值得期待》,《工人日报》2007年12月9日。 [22] 海棠、吴振平译:《蒙古国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23] 参见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24] 董安生:《票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 [25] 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25页。 [26] 参见董安生:《票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27] 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28]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29] 参见王志诚:《票据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版,第14页。 [30]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31] 参见谢怀栻:《论民事权利体系》,《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32] 史尚宽:《有价证券之研究》,载郑玉波主编:《民法债编论文选辑(下)》,我国台湾地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66页。 [33]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4页。 [34] 相当于该书前文的“有价证券”,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35] 相当于该书前文的“资格证券”,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36] 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37] 张谷:《应久庆诉上海杰西公司案的法律分析》,中国民商法律网。 [38] 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39] 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 [40] 参见董安生:《票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41] 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42] 谢怀栻:《票据法概论 》(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43] 按照张谷先生的列举,包括佟柔主编《民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83年,75页;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93页;魏振瀛主编《民法》,北大和高教出版社,2000年,127页。参见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特点》,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下)》(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注释94。 [44] 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特点》,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下)》(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5] 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特点》,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下)》(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6] 此处的信用证券是专门对票据的分类,即应该特指信用票据,是具有流通性的,与此前“第三层级之三:信用证券”所说的不具有流通性的信用证券不同,但学说上都使用信用证券用语,特此说明。 [47] 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文章 来源:中华 励誌网 论文 范文 www.zhlzw.com

文化类论文篇3

国外学者与旅游文化学有关的研究起步比较早,在长期的研究过程中,已经实现了从不同的角度开展学科分野研究,并且在识别出多种旅游文化的基础上开展实证分析,如:均质化、人造景观、麦当劳化、游客凝视、文化真实性、旅游族群性、文化商品化等。其在开展旅游文化的研究过程中,将研究的重点放在文化的解释上。而我国与国外的研究相比,在旅游文化有关的研究方面起步相对来说比较晚,并且将关注的重点放在旅游文化本体认知上,其认为必须要先明确的界定出旅游文化的概念,才能够将其应用具体的旅游文化现象中来,但是始终未能对旅游文化的概念做出明确的界定,这也使得关于旅游文化的研究存在一定的迫切性,并且旅游文化也被赋予了工具性的特点。但是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其中产生了大量的旅游文化之实,只是还没有形成名正言顺的旅游文化之名。这也是我国旅游文化学研究所面临的困境,一方面存在大量的学科研究成果无法通过旅游文化学整合;另一方面旅游实践当中存在的很多案例都没有在文化视野下降进行考察,这也是导致旅游文化本体一直模糊不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总的来说,国内外在开展旅游文化研究时,在研究重点及喜好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二者都具有各自的特点。

二、旅游文化研究所面临的困境

在我国高等旅游教育当中,对于旅游文化具有明确的要求,要求能够明确的界定旅游文化的内涵与外延,但是当前不管是在学者的研究还是在教学的过程中,旅游文化一词出现的频率颇高,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随着各项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渐在寻找一种能够摆脱旅游文化认知困境的方法,于是通过跨学科的方法来审视旅游文化的方法应运而生,其中以文化人类学视野来探究旅游文化就是各种方法中的一种典型代表。

作为一种的特殊的、新兴的文化类型,在开展旅游文化相关研究的过程中,若是仅仅局限在旅游学的范畴当中开展相关研究,就会导致所给出的认知结果、研究结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要想真正促进旅游文化学研究跳脱出当前的困境,在现有基础上开展跨学科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三、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旅游文化

文化人类学的研究重点是文化,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该学科当中积累了与文化功能、文化特性、文化内涵等有关的理论体系,若是能够借鉴这些体系,应用于旅游文化的认识、解读与界定工作当中,对于旅游文化学有关研究是非常有利的。在实际的开展研究的过程中,若是在发生层面来限定旅游文化的外延,那人类学对于文化的传统认知与旅游文化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的,这就需要在开展相关研究的过程中,能够从深层次来探索文化人类学与旅游文化学之间的共性,如:结构、功能、内容等方面的共性,这对于确立旅游文化本体是非常有利的。但是若是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完全不做限定的开展跨学科研究,那么旅游文化就可能与多个学科之间存在联系,如:艺术学、建筑学、宗教等等,这不仅仅容易导致旅游文化本体的泛化,也容易导致出现旅游文化学被多个学科瓜分的现象。但是相对之下,文化人类学对于旅游文化学认知研究的利大于弊。可以说,在文化人类学所包含的各种文化当中,旅游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其是在旅游这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之下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文化表征,在这种特殊文化的指引之下,人们能够实现某一种特殊的功能需求,但是实际情况中,这种功能需求实现与否受到目的地文化及客源地文化的影响非常大。通过旅游文化能够看到人类存在的复杂性,从而对人类的存在状态有一个新的审视,另一个角度来看,要想对旅游文化的产生、形成及演变过程有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也可以借助于文化人学的民族志等方法开展研究,从中获取一些特殊旅游文化现象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予以升华,演变成为与旅游文化客观认知有关的积累。由此也可以看出,旅游文化确实是文化人类学的一种特殊形式,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分析旅游文化是可行的。

文化类论文篇4

民商法学理论上,与证券有关的概念数量众多,分层别类,实为繁杂。尽管各种证券法、票据法著作无一例外的对该问题进行了或多或少的探讨,但各家学说不一,且对于各种证券相关概念的介绍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并未起到应有的提纲挈领作用。笔者试图综合各家学说,通过将不同的证券概念纳入不同层次的方式,进行逐级类型化,最终提出具有概念体系意义的证券类型化理论,作为证券权利客体制度与证券法律制度的理论接口,并厘清证券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和证券性质的描绘规则。

一、证券类别体系化的思路与目标

(一)证券类别体系化的思路

证券类别体系化的思路,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证券树型结构分层与同层证券分类。笔者将各种体系化指标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用于按照层级化的方法对证券种类进行体系化,称为“证券分层”;另一类是用于对不同的层级证券内证券的区分,称为“证券分类”,两者结合,构成整个证券分类体系。证券分层是一种树型结构,逐级展开而没有交叉;证券分类则是在证券分层的不同层次,从不同的角度对该层次证券进行的分类,具有交叉性的特点。各种学说对于证券的体系化之所以显得混乱,其主要原因在于只注意到了各种证券分类的交叉性,而没有区分其层级性。以票据为例,有学者列出了票据的十种分类属性:设权证券、有价证券、金钱证券、债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无因证券、流通证券、提示证券和缴回证券。[1]另有学者列举了九类属性:设权证券、要式证券、文义证券、无因证券、金钱证券、债权证券、提示证券、缴回证券和流通证券。[2]考虑到后者所称证券实际上是指有价证券,二者对于同样的列举内容竟然作了完全不同的顺序排列,凸现出证券分类体系的混乱性。另外这样的罗列方式如果不考虑证券性质的层级性,根本没有任何意义。部分教科书甚至没有区分证券种类与证券分层、证券分类,也可能造成一定的混淆。[3]因此本文首先希望通过构建分层体系,再对每一层级的证券适用不同的分类标准。

第二,分层标准选择与同类型合并。证券分层标准实际上也是一种分类标准,只不过是作为整个证券类型化体系的主干。证券分层体系在每一下级层级可以选择的路径很多,分层路径的选择具有目的性。证券分层体系不是为分层而构建,而是通过这种分层体系的构建将重要的证券类型,按照类型化的层次,将法律规定的对象逐级剥离出来,纳入最后展开层级,成为某些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需要指出的是,传统民法以货币证券(票据)为分类核心,随着资本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现在的分类体系已经呈现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两大分类核心。在同层证券的分类上允许树型展开结构之外的多种分类标准存在,但每种标准必须保持其一致性。按照每一分类标准进行的分类同时决定了该分类项的排列顺序。对于统一标准下的同类型进行合并,减少不必的分类项以避免混乱。

第三,二分法与多重划分相结合。同一层级上的分类可能存在典型的二分法与不典型的多重划分的多种选择。凡是对证券的二分法,均是以其中一类为分类核心,通过某一分类指标,将另一类证券排除开,凸现剩余部分的重要性,并作为下一层级分类的上位概念。多重划分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某一分类标准实质上存在一定的渐变性质,因此可能同一标准下区分出两个以上的类型。另一种情况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二分法交叉适用的结果,只是分类上的习惯,显现出同一层级上的多重划分。对于每一种证券分类的方式,首先应该判定其分类方法的实质,才能够把握其分类的效果。无论是二分法还是多重分类,只要坚持一条单一而不交叉的分类路径,就能够获得另一个重要的分类效果——分类结果的平面化,即将不同分类层次的被排除项与最后一个层次的分类项并列起来,不会产生交叉。第四,以法律规定为导向,兼顾商业习惯。对于证券种类的确认和分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导向,避免分类的过于理论化而脱离了实际运用的目的。这种分类的指导方式最重要的价值在于每一种分类在其适用的层次上,都能够与某种法律制度相对应,保证其实用性,这一点与物的分类原理是相通的。有学者根据证券表彰的权利是否具有财产性,将证券分为财产权证券、非财产权证券,后者典型如会员卡、出席证。[4]这种分类并没有对应的法律调整规范与之对应,因此本文也不纳入分析框架。分类过程中也应兼顾商业习惯,尤其对于有价证券、证券等用语的称呼,保持其用语方式的前提下,用广义与狭义的概念进行区分,例如区分广义证券和狭义证券,广义有价证券和狭义有价证券。更为重要的是,整个证券分类体系实质上是以广义有价证券为构建核心,而这个概念的内涵实质上是列举式的,即以实现商业交易作为纳入广义有价证券的标准。因此,即使在学理上部分证券具有广义有价证券的属性,由于商业交易习惯的限制,仍然不纳入广义有价证券体系中去,避免由于强制性的理论分类导致与实务的脱节,这一点在、大额存单、代金券和请求交付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物的商品券[5]上表现得特别明显。这些证券都具有一定的有价证券的特征,但如果纳入广义有价证券分类体系,将大大冲击分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二)证券类别体系化的目标

证券类别体系化的目标,包括基本目标和理想目标两个层次。基本目标是构建一个体系化的证券分类体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兼容通说对各种证券分类的判断。笔者试图协调各种《证券法》、《票据法》教科书、专著、论文对于证券分类的各种描述,在确定与合并不同称谓同一所致的分类前提下,以通说对于各种证券类别的分类描述作为研究的考察目标。第二,用不完全归纳方法构建证券层级。在确定证券分类的通说前提基础上,推定将要构建的证券分类体系能够确保兼容通说的分类,用不完全归纳的方法,反向推导证券应有的层级和每一层级上的分类。第三,基于证券层级和分类检验体系正确性。将通说认定的各种证券分类纳入建立其的证券分类体系进行检验,确保每一层级的确立和层级上分类方式与通说相同。同时对于尚未定性的疑难证券分类和部分可能存在争议的分类提出我们的建议,另外也将揭示一些证券较为被忽略的分类属性,以确定与该类证券分层和分类所对应的法律制度的适用性。

理想目标是通过该分类体系定义证券类别。如果本项研究能够到达上述基本目标,所带来的体系效应就是每种证券按照层级递进和同级分类并列交叉的方式,一定能够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分类属性用于描绘某一实际的证券种类。那么,对于证券的分类描述将体现出三个体系强制特点:第一,描绘顺序上应该按照上下层级递进关系进行,这样能够逐步缩小分类的范围,便于相应法律制度的适用。第二,在同一层级上,不同的分类标准通过交互分类的方式,能够将下一层级的分类对象较为清晰的区分出来,但同时也可能出现空项。空项的出现提示了新的证券种类诞生的可能。第三,通过这样的方式定义出的证券类别,应该是唯一确定的,否则应该引入新的分类标准,或者是分类体系上出现了问题。因此某种意义上讲,证券分类的理想目标同时也是检验证券分类体系构建的最严格标准。

二、证券层级的区分与展开

根据上述体系化思路和目标,经过笔者的分析,拟将整个证券体系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证书与广义证券的区分;第二层级只针对广义证券展开,分为特殊证券和广义有价证券两类;第三层级在特殊证券和广义有价证券体系中分别展开,其殊证券分为金券、资格证券、信用证券和其他证券四种,广义有价证券包括物品证券和狭义有价证券两类。第四层级在狭义有价证券中展开,分为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其中货币证券主要是指票据,资本证券包括股票、债权以及各种证券衍生品种。具体分类方式及其说明如下:

第一层级之一:证书

史尚宽先生认为,与私法上之权利义务有关系的书据都可以被称为证券,按其在法律上之效力,大致可以分为二类乃至三类,即分为证书与有价证券之二类或与起外加上资格证券一共三类。[6]证书与广义证券的区分,是划定证券范围的最基本路径。对此谢怀栻先生提出了两种区分方式:按照“作用说”,证书只有证明作用,与权利本身没有关系,而证券是行使权利的充分条件。按照“结合说”,证书只是从权利以外来证明权利的存在,不与权利相结合,所以行使权利与持有证书无关。而证券是权利与证券凭证的结合。[7]需要指出的是,部分台湾学者所说的“证权证券”,如所有权状,实质为证书。[8]而许多关于有价证券的文献中,均提到了保险单,实际上保险单只是一种合同书,属于证书而已。

第一层级之二:广义证券

我国学术界通说认为,广义的证券包括金券、资格证券和广义有价证券三类,这种分类的标准是证券凭证与权利的结合程度。如果是按照这样的分类方式,则证券的分类排列顺序应该是金券、广义有价证券和资格证券,只是因为证券分层体系的目的性,需要将资格证券剥离出来,突出广义有价证券的地位。具体来说,金券与证券权利密切结合,不可分离。广义有价证券与证券权利只能经过特殊程序分离,与金券一样,都是行使权利的充分必要条件;资格证券与证券权利实际上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分离,因此是行使权利的充分非必要条件。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对于证券的研究,一般是重宽泛的角度理解,几乎所有与权利有关的契据、凭证都可以被称为证券,只不过以广义有价证券为研究主体,其他证券只是陪衬。[9]例如曾世雄先生认为,证券,实质上乃表彰私权利之书据。准此以言,凡纸张记载一定之文字,足以表彰私权利之法律关系者,不问其名称为饭票、车票、电影票、提货单、仓单、房屋所有权状、土地所有权状、门票,均为证券。[10]因此有台湾地区学者提出,有价证券之外另有特殊证券,包括证明证券、免责证券、现金证券、信用证券。[11]所谓证明证券,实际上就是证书;所谓免责证券,实际上就是资格证券;现金证券大致相当于金券。这样的观点实质上是将多层分类平面化后,将有价证券突出出来,而没有显示出证券类别体系化应有的结构,但有两点可借鉴之处:第一,将信用证券独立出来,指称仅具有供应信用功能的证券,如银行发行的信用证、信用卡。第二,使用了特殊证券的概念,凸现出了广义有价证券。我们建议,借鉴这种分类方法,略加改造,在第二层级,将广义有价证券单独分离出来,特殊证券再进行分类,便于在广义有价证券领域进行更加技术性的展开。

第二层级之一:特殊证券

特殊证券包括传统民法所称的金券、资格证券以及信用证券,这三种列举式的类别自成一体。另外,对于商事交易上未纳入广义有价证券分类的其他证券,作为开放的体系存在。

第三层级之一:金券

传统民法认为的金券又称金额券,是标明一定金额并为特殊目的而使用的、证券形式与证券权利密不可分的证券,其典型形式是邮票和印花。一般认为,金券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证券形式与证券权利密不可分;第二,金券是为特殊目的而使用的证券形式,如邮票用于信件邮寄,印花则只为缴纳印花税而使用;第三,金券由国家或国家授权机构制作,在形式上具有标准化和一律化的特点,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无权随意制作或随意变更其记载的内容。事实上,后两者都是对邮票和印花的总结,只有权证密不可分才是金券的本质特征。

需要指出的是,货币不是金券。有部分学者认为,货币,特别是纸币属于金券。[12]笔者倾向于赞同谢怀栻先生认为的纸币本身就是财产,而并非代表财产,[13]同时也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14]至于金券和货币本身的某些类似性,只不过是适用规则的类似性而已。

第三层级之二:资格证券

资格证券[15]是表明证券持有人具有行使一定权利的资格的证券,凡是持有并出示证券者,被推定为享有并有资格行使权利的人;拒绝向持券人履行义务的,须提供确切证据。若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且证券持有人能以其他方式证明其权利人资格,则无须持有证券即可行使权利。学者列举的资格证券典型包括银行存折、车船票、存车票、行李票等,笔者认为可以进一步分为积极资格证券和消极资格证券。积极资格证券即服务证券,即证券义务人对证券权利人有提供一定服务义务之证券。[16]如车船票、门票和购物票证(如粮票、布票等)。其中,购物票证有时被称为无价证券,如山西省交城县1962年购物分值卡片背面便印有“本证系无价证券,不记名,不挂失,允许互相转让,妖严禁倒贩买卖”等字样。[17]消极资格证券即保管证券,如银行存折、存车票、行李票等。

第三层级之三:信用证券

所谓信用证券,是指仅具有信用功能之证券,而不具备有价证券流通之本质,如银行信用证和信用卡。[18]

第三层级之四:其他证券

本类别用于安排一些难以纳入传统类别的证券,例如、无记名大额存款单等。不少学者认为,属于一种有价证券,[19]其理由是上的权利与密不可分,因而不属于资格证券或者免责证券,进而认为不属金券,因此就是有价证券。[20]这种论证的逻辑较为混乱,按照该作者的思路,既然权利和凭证密不可分,应该被认定为金券而非有价证券。现行的《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福利管理办法》和《中国体育管理办法》都将定性为“有价凭证”,实际上难以纳入以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为分类核心的广义有价证券系统。鉴于我国首部《管理条例》已经提上国务院议事日程,并有望于明年出台,[21]建议坚持这种表述,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无记名大额存款单具有类似性质。

第二层级之二:广义有价证券

广义的有价证券是记载和反映财产权利的证券的总称。如《瑞士债务法》第965条规定“有价证券是一切与权利结合在一起的文书,离开文书即不能主张该项权利,也不能将之移转于他人”《蒙古民法典》第78条第1款规定:“有价证券是证明偿还一定数额之金钱的请求权、已在股份公司投资并因此享有的收益权,以及对财产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财产权的接受和处分权的文件。”[22]广义有价证券包括狭义有价证券和物品证券两类。狭义有价证券又称金钱证券,物品证券又称为非金钱证券,作此区分,应该是针对物品证券而作,主要是解决传统民法的给付不能问题。[23]

第三层级之一:物品证券

物品证券,也称为“商品证券”、“货物证券”,是指针对特定商品拥有提取请求权的证券,它表明证券持有人可凭证券提取该证券上所列明的货物,其典型类型包括提单、仓单。

第三层级之二:狭义有价证券

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期,有价证券成为了信用手段,因此狭义有价证券,包括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实际上就是商事信用工具,这才是法律关注的重点对象,又根据其功能[24]分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事实上,为了强调二者的区分,理论上还创造了完全与不完全证券、绝对与相对证券、短期与长期证券等多个维度的分类方式,对此后文有详细分析。第四层级的分类实际上就是证券分类的核心。

另外,还存在更为狭义的资本证券概念,仅指代表对一定资本所有权和一定利益分配请求权,而不包括债券。考虑到“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可能是债券,也可能是狭义资本证券,因此本文不再对资本证券作如此区分。

第四层级之一:资本证券[25]

资本证券就是常说的狭义证券,是指资金需求者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向资金供应者直接获得资金后,向资金提供者签发的证券。资本证券作为独立证券类别,关键在于其直接融资功能,是不完全、相对证券,是一种长期信用工具。根据《证券法》第2条,我国法上的不完全证券包括以下六大类:

第一类,股票。根据《公司法》第126条第2款的规定,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二类,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发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类,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是指中央或者地方政府为了筹措财政资金,凭借其信誉按照一定的程序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到期偿还本息的格式化债权债务凭证。

第四类,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证券和产业投资。投资基金分为产业基金和投资基金,我国尚未颁布产业投资基金法。基金还可分为契约型(信托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我国目前尚未准许设立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托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法》同时规定了开放型和封闭型基金两种类型。

第五类,证券衍生品种,包括权证、存托凭证(DR)和期货交易合同等。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者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证券,或者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权证赋予权证持有人的是一种选择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权证持有人可以根据市场请自主选择行权还是放弃行权,且无须对自己的选择承担违约责任。权证按照其权利类型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认购权证,又称认股权证,即看涨权证,是持证人在一定期限内,以确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普通股份的权利凭证。认沽权证就是看跌期权,认沽权证的意义是,权证发行人承诺在行权期内,认沽权证持有者可以按事先约定的价格把某个股票卖给权证发行人,权证发行人必须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股票。存托凭证(DR)

存托凭证通常是指由一国之存托银行收集并保管本国投资者于境外投资所获得有价证券后,向该等投资者发行的代表投资者对原始有价证券享有证券所有权的流通证券。

期货交易是相当于现货交易而言的,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成交后,按契约中规定的价格延期交割。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并就买卖证券的数量、成交的价格及交割期达成协议,买卖双方在规定的交割时期履行交割。该合同本身可以作为交易的对象,是一种证券衍生品种。

第六类,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国务院通常通过如下三种方式认定其他证券:第一,国务院直接制定和行政法规认定其他证券;第二,国务院授权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行政法规认定其他证券。第三,国务院授权机构个案认定其他证券。

第四层级之二:货币证券

货币证券是替代货币进行支付和结算的有价证券,实际上就是“票据”,是指代表定额货币支付请求权的有价证券。[26]尽管不同学说对于票据的概念有不同的认识,本文所说的票据是指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票据是一种完全、绝对证券,是短期信用工具。

三、不同层级上证券的分类方式及其对应的法律制度

在不同层级之上,理论和实务上对于证券还有其他分类方式,这些分类方式是依托于证券层级展开的。不同层级上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种类:

(一)广义证券的分类方式

广义证券层级上的分类方式,主要包括技术性分类和从广义证券中分离出票据的分类方法两大类:

第一大类:技术性分类。对广义证券的技术性分类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第一,要式证券、非要式证券。按证券的做成方式是否必须依照法定形式作成才能产生效力为标准,证券可分为要式证券和非要式证券。要式证券通过对证券格式的要求达到一定的格式控制,确保其安全性和流通性。第二,流通证券、非流通证券。按照证券能否在社会上以公共性规则,进行公开的流通为标准,证券可分为流通证券和非流通证券。能在社会上依公共性规则进行公开流通的证券,为流通证券,如上市的股票、债券等;不能依公共性规则在社会上公开流通的证券,为非流通证券。有学者认为,流通证券是英美法概念,是指得以背书或者交付而转让的证券,其范围较有价证券为窄。[27]这就证明流通证券与非流通证券的分类是广义有价证券之上层次的技术性分类方式,在特殊证券中也同样适用。

第二大类:从广义证券中分离出票据,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第一,“狭义的有价证券”与“广义的有价证券”。谢怀栻先生将“狭义的有价证券”等同于“完全的有价证券”,将“广义的有价证券”等同于“不完全的有价证券”。[28]前者实际上是最狭义的有价证券,特指货币证券即票据,后者实际上就是指资本证券和物品证券以及资格证券,但不包括金券。这种分类方式实际上也是试图将票据从其他证券中分离出来。

第二,设权证券与证权证券。依证券形式与证券权利设定之间的关系,可将证券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设权证券实质上是指票据。票据签发前,当事人之间虽可有债权债务,但出票人签发票据,为持票人设定了一个请求票据上载明的债务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权利,此种权利,与签发票据前的债权债务彻底独立,是“新生之权”。证权证券,是指旨在证明证券权利的证券。证权证券仅具有证券权利的证明作用,即使证券遗失或毁损,若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权利人享有证券权利,权利人依然可以行使证券权利。典型的证权证券包括提单、仓单、记名股票等。

第三,无因证券与有因证券。所谓无因证券,又称为“不要因证券”,是指证券效力与作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作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的一类证券。“有因证券”,又称为“要因证券”,是指以作成原因的有效性为证券有效的必要条件的证券。为了保持证券的无因性、法律上限制了证券上的抗辩种类,限制当事人在授受证券时进行审查的权利和义务。一般认为,无因证券就是指票据,[29]而其他证券,包括股票、债权、提单、仓单等都是有因证券。

(二)广义有价证券的分类方式

在广义有价证券上的分类方式是最为复杂的,包括以下五种:

第一,记名证券、指示证券、无记名证券、选择无记名式证券与证券流通方式。这是对于有价证券最为基础性的分类方式。一般认为,记名证券是指证券券面上记载权利主体的姓名或名称的证券。无记名证券是指证券券面上不记载权利主体姓名或名称。无记名证券的持有人被推定为证券权利人,得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则的规定行使证券权利。指示证券是指由权利人以指示性文句确定的权利主体,通常使用于票据法领域,其规则类似于记名证券。除了上述三种权利人确定方式之外,还有一种复合变体,即选择无记名式证券,证券上记载“权利人或持票人”为权利人,这种证券在使用上与无记名证券相同。[30]这种分类的效果区分主要体现记名证券与无记名证券之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流通性。首先,记名证券具有“认人不认券”的特点,流通性相对较弱;无记名证券有“认券不认人”特点,往往具有较高程度的流通性。第二,安全性。记名证券的行使依照证券持有人与证券权利登记人的一致性加以判断,提高了证券的安全性;无记名证券则依行为人持有证券券面的事实加以认定,不排除持券人并非合法持有人。第三,证券遗失后果。记名证券遗失或毁损的,可依照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申请注销原证券并补发新证,但无记名证券则不挂失,即使有充分证据证明证券遗失,也不补发新证。与记名证券、无记名证券对应的法律制度是证券的移转方式,记名证券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无记名证券通过交付方式转让,因此记名证券也被称为背书证券,无记名证券被称为交付证券。

第二,物权证券和债权证券、社员权证券。依证券上所载权利为标准,广义有价证券可分为债权证券、物权证券及社员权证券,这是一种依托民法学理论对财产权分类的分类方式。[31]所谓债权证券,即以债权作为客体的广义有价证券。物权证券是指以物权作为证券表彰内容的证券形式。“其内容虽系以证券所记载货物之交付为目的之债权;但其证券之交付,与物品之交付有同一之物权的效力。”[32]此时,从物的流通角度来讲,被记载于证券上的货物已由提单、仓单及载货证券所代替,具体物已表征化为有价证券。在我国法律中,提单、仓单是典型的物权证券。所谓的社员权证券,即是社员权的证券化,典型的就是股票,是股权的证券化。关于债权证券与免责证券的关系是值得探讨的理论问题,传统民法认为免责证券与资格证券是同义词。例如在谢怀栻先生的经典分类中,对于有价证券的举例仅限于票据和各种债券,且在其阐述的“资格证券”与“有价证券”中均提到“持有证券的人可以凭证券向义务人行使一定的权利,义务人(依照证券负有义务的人)向持有证券的人履行义务后即可免责”的共同点。[33]按照谢怀栻先生自己的阐述,债权的有价证券包括三类:(1)以请求金钱为债权内容的金钱证券,包括票据和各种债券;[34](2)以请求交付物为债权内容的物品证券,如仓单、提单,以及请求交付一定范围内的不特定物的商品券。(3)其他给付为债权内容的有价证券,如车票、电影票等。[35]但后文又提出仓单和提单兼有物权的有价证券性质,[36]因此笔者建议按照合并同类型的分类思路,确认“免责证券”等同于“债权证券”,后者恰恰揭示了“免责”的含义,这样有助于消除由于分类标准不同造成的混淆,减少分类上的困惑。有学者认为作为娱乐场所门票的“磁卡”是有价证券,同时又是免责证券,[37]实际上就混淆了这两种分类的层级,因为免责证券必然是广义有价证券,但又可能不属于狭义有价证券。

第三,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一般认为,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证券可分为公司证券、金融证券和政府证券,事实上还存在个人证券,如个人支票,但一般关注较少。公司证券是指公司、企业等经济法人为筹集投资资金或与筹集投资资金直接相关的行为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券、优先认股权证和认股证书等。金融证券是指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股票、金融债券、定期存款单、可转让大额存款单和其它储蓄证券等。政府证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两大类。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发行条件不同。公司证券发行条件最为严格,政府证券最为宽松。[38]

第四,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按证券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并向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获得在交易所内公开买卖资格的证券。非上市证券,也称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是指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的证券。上市证券流通必须遵守证券法及证券交易所置顶的严格交易规则,非上市证券的交易规则相对简单扼要。[39]第五,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区分。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区分,是一种对于广义有价证券区分物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三类基础上,将资本证券独立出来的技术性分类,包括如下几种区分方式,实质上也是对应的法律制度:

第一,集中发行(公共)有价证券和个别发行(商业)有价证券,前者相当于资本证券,后者相当于物品证券和货币证券。

第二,文义证券和非文义证券,这是按照证券上权利与所载文义之间关系的分类。一般认为,证券上权利的内容仅依证券记载确定,对于证券的善意取得人,证券义务人不得以证券上未记载事项相对抗,此种证券即为文义证券。文义证券实质上就是物品证券和货币证券,而资本证券就是非文义证券。

第三,提示证券与非提示证券。提示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证券上的义务时,必须向债务人提示其证券的有价证券。提示的意义在于让义务人人知晓权利人证券上的权利而便于履行,因此如果持有人未提示其证券而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因到期未履行而负迟延责任。提示,分提示承兑和提示付款,主要适用于物品证券和货币证券,而不适用于资本证券,因此也是区分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一种方式。

第四,缴回证券与非缴回证券。缴回证券又称“返回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只有交出证券才能受领给付的有价证券。实务和理论上很少有人作此区分,只是在对于物品证券和货币证券的描绘中,正面使用这一描述。而从理论上讲,资本证券行使权利无需缴回证券,因此,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区分方式。

第五,以证券之给付人为标准,非资本证券可以分为自付证券与委托证券,资本证券不存在给付问题,不适用这种分类,这也是资本证券与非资本证券的一种区分。前者为证券发行人自己为给付者,如仓单、提单、本票等。后者乃委托他人为给付者,如汇票、支票等。正式由于存在委托证券,才又出现了承兑的问题。承兑是指票据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三)狭义有价证券的分类

狭义有价证券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完全有价证券与不完全有价证券,也称绝对证券与相对证券的分类。按照证券上权利的独立性,学理上将狭义有价证券分为完全有价证券和不完全有价证券。[40]所谓非完全有价证券,又称为“相对证券”,是指民事权利的设定或者行使、转让无须与证券形式相结合的有价证券。在最典型的意义上,非完全有价证券之持有人的权利取得或产生,无须与证券形式相结合,但证券权利的行使和转让应以持有证券为必要。所谓完全有价证券,又称为“绝对证券”,是指凡是民事权利的设定、行使和转移都必须与证券行使相互结合,并以证券行使的存在作为前提的证券。因此,完全有价证券作为对私权的表彰形式,其证券形式与证券权利在权利设定、行使和移转三方面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证券也称为“绝对证券”。叶林教授认为,在理论上,同时符合上述三个属性的证券,事实上仅指票据。学者常表述不完全有价证券是证权证券,而不是设权证券,实践中常见形态就是资本证券。[41]而一般认为货币证券具有设权证券和完全证券性质,资本证券则是证权证券和非完全证券。这些表述似乎让人误解为完全有价证券既然是特指票据,者就应该是广义证券中分离出票据的方法,其实不然。“完全”与“不完全”的这种分类,实际上仅用于狭义有价证券的分类,而不适用于物品证券,也不适用于其他广义证券,只有这样,得出的结论才能够与上文从广义证券中分离出票据的方法保持理论上的一致性。

第二,短期信用工具与长期信用工具的区分,这实际上是一种会计学上的分类。票据属于短期信用工具,在货币市场上,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和流通。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存在的资本证券,属于长期信用工具,在资本市场上,可以流通,具有交易价格。习惯上,人们通常所说的证券,是指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等长期信用工具,资本市场也因此称作证券市场。

(四)货币证券(票据)的分类方式

所有的有价证券制度,在票据上都发展到了极点,表现得最为典型,所以票据法就成为了现代证券法的核心。[42]因此许多有价证券的分类,实际上都是专门为了指称票据而作的。有学者认为,我国主流民法教材[43]认为的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某种财产权利的文书的观点是错误的,混淆了有价证券、设权证券和完全有价证券混淆了,认为有价证券与设权证券是交叉关系。其理由在于引用德国法分类,认为与设权证券相对的是宣言证券,并举例遗嘱和记载不动产物权之移转或设定之书面文书。并认为设权证券记载的权利并不都是可移转的权利,甚至并不都是财产权利,因此认为设权证券不必是有价证券。[44]笔者认为,遗嘱和不动产物权变更文书,都属于证书而不是证券,不应该纳入证券考虑。而非财产权的设权证券,更是不知所指,非财产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二者似乎不能以证券方式设定。因此,设权证券实际上就是专指票据。无怪乎该文作者也承认:事实上大部分有价证券都不是设权证券,如股票、公司债券、提单、仓单等。不过,若干有价证券(如票据)因同时兼具设权证券之性质,学理上称之为完全有价证券。[45]如前文所述,完全有价证券实质上就是指票据。有关票据的分类方法又分为票据内部体系的技术分类与票据种类自身的分类两大类:

第一大类:票据体系内部的技术性分类。许多被学者提到的分类方法,实际上是仅针对货币证券的技术性分类,用于区分出支票、汇票和本票等实际运用的票据种类。适用于各种票据的常见分类方式主要是几种:第一,支付证券与信用证券。[46]以票据的性能,即票据的授受是依据信用还是依据现实资金关系,以及票据的支付期限为标准,票据可分为信用证券和支付证券。以金融机构信用为基础的票据是支付证券,即支票;以发票人自身信用为基础的票据是支付证券,即汇票和本票。第二,通常有价证券和准有价证券,其分类标准是有价证券之形式是否完备。证券上记载之文字,足以形成证券法律关系者,是为通常有价证券;证券上记载之文字,尚须补充方可形成证券法律关系者,为准有价证券,例如空白授权票据。[47]第三,即起证券和远期证券。理论上讲,汇票和本票除见票即付外。还可以另外指定到期日,但我国《票据法》只规定了即起汇票与远期汇票,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

第二大类:各种票据种类自身的分类。还有一些证券的分类,则更纯粹的是汇票、本票和支票自身的不同种类,已经不能作为分类方式来使用,如根据常见的不同标准,汇票可以分为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光票与跟单汇票、一般汇票与变式汇票等,本票可以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国内本票和国际本票,支票可以分为普通支票、保付支票、划线支票和转帐支票。票据的种类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目前我国只有银行本票,而没有商业本票,支票只有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等。

四、证券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与证券性质描绘规则

(一)不同层级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

笔者建立本证券分类的目的,是为了厘清不同层次上各种分类标准的关系,因此不同层级的分类方式本身也必须统一适用证券类别体系化带来的体系化效应。不同层级证券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第一,上级分类方式可用于本层级和下级分类。按照证券分类层级展开的证券类别体系,其主要效果之一就是区分不同分类方式的适用层级,层级越高的分类方式,自然可以适用于本层级和下级分类各个层级中的各种证券分类和证券类别。一些适用性可能在单独列举时候被学者忽略,但通过体系化的解读,我们能够将一些高层级的分类方式,引入到某些证券类别上,同时引入的就是这种分类方式所对应的法律制度。

第二,下级分类方式不能适用于上级分类方式中其他类别。与第一条规则相反的,就是下级分类不能适用于上级分类中的其他类别。以广义有价证券为例,适用于该层级的分类方式,如记名证券、无记名证券,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和社员权证券,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等分类方式,都无一例外的可以适用于物品证券和狭义有价证券,进而适用到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但这些分类却不能适用于任何一种特殊证券,更不可能适用于证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记名与无记名的法律技术可以适用于部分特殊证券,但这种法律技术与广义有价证券意义上的记名和无记名证券的含义是不同的,后者与相应的法律制度和交易制度相联系。作出这种层级区分恰恰是为了保证这些法律制度和交易制度运作的纯洁性。

第三,同一层级上不同分类方式的交叉适用规则。包括分层标准在内的同一层次上的不同分类方式,对于该层次以及该层次下的所有证券分类和类别都可以交叉适用。其基本规则是,在每一种分类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类别,分类标准之间不能混淆。

(二)证券性质描绘规则

上述不同层级分类方式的适用规则,同时也适用于证券性质的描述,能够解决证券性质描述中的层次、顺序和数量问题,并避免错误和混淆。笔者建议,按照分类层次从高到低、同一层次以分层方式为主的顺序排列对证券的描绘,未涉及则不列,如记名、无记名等技术性类别。以票据为例,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的性质描述:第一层级:要式证券、流通证券、设权证券、无因证券;第二层级:狭义有价证券、债权证券、个别发行证券、文义证券、提示证券、缴回证券;第三层级:金钱证券、完全有价证券(绝对证券)、短期信用工具。对于各种不同的票据种类,在票据性质的基础上,再增加描绘:支票是委托证券、支付证券,本票是自付证券、信用证券,汇票是委托证券、信用证券。这样才不至于遗漏,也不会发生混淆。

【注释】

[1]参见梁宇贤:《票据法新论》(修订新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22页。

[2]王志诚:《票据法》,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52-58页。

[3]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6页。

[4]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5]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6]史尚宽:《有价证券之研究》,载郑玉波主编:《民法债编论文选辑》(下),我国台湾地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61页。

[7]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8]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

[9]参见范中超:《证券之死——从权利证券化到权利电子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第21页。

[10]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11]王志诚:《票据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16-20页。

[12]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特点》,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下)》(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14]参见杨立新、王竹:《论货币的权利客体属性及其法律规制》(未刊稿)。

[15]传统学说认为“资格证券”与“免责证券”系同一所指,本文研究后认为,“免责证券”范围更大,参见后文。

[16]张谷:《应久庆诉上海杰西公司案的法律分析》,中国民商法律网。

[17]/mini/shopstation/SHOP/detail.asp?table=供应票&id=76517。

[18]王志诚:《票据法》,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第19-20页。

[19]韩世远、邢军:《合同四题》,《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20]韩世远:《的法律分析》,《法学》2005年第2期。

[21]参见《问题探讨:立法值得期待》,《工人日报》2007年12月9日。

[22]海棠、吴振平译:《蒙古国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23]参见曾世雄、曾陈明汝、曾宛如:《票据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24]董安生:《票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25]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25页。

[26]参见董安生:《票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27]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28]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29]参见王志诚:《票据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第14页。

[30]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31]参见谢怀栻:《论民事权利体系》,《法学研究》1996年第2期。

[32]史尚宽:《有价证券之研究》,载郑玉波主编:《民法债编论文选辑(下)》,我国台湾地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366页。

[33]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4页。

[34]相当于该书前文的“有价证券”,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35]相当于该书前文的“资格证券”,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

[36]参见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37]张谷:《应久庆诉上海杰西公司案的法律分析》,中国民商法律网。

[38]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39]参见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

[40]参见董安生:《票据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41]叶林:《证券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42]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43]按照张谷先生的列举,包括佟柔主编《民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83年,75页;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93页;魏振瀛主编《民法》,北大和高教出版社,2000年,127页。参见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特点》,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下)》(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注释94。

[44]张谷:《商法,这只寄居蟹——兼论商法的独立性及其特点》,载高鸿钧主编:《清华法治论衡-法治与法学何处去(下)》(第6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文化类论文篇5

(二)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对接的创新性诉求

“创新实践是当代人的生存方式。当代的现实生活是由知识经济、全球化构成的,它们充满了创新实践的特点。”在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建设市场经济的当下,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我国发展战略的核心。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因此,无论企业还是高校,都必须抓住培养创新人才这个核心,力求解答“钱学森之问”。换言之,以创新实践为特点的当下,创新无可非议的成为人才的内在属性,我国的任何一个领域,这里自然包括财经类企业与财经类院校,都必须把培养创新人才作为一种应然与实然的诉求,这是其一。其二,无论是从财经类院校的地位上,还是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亦或是从知识经济的客观需要,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上来看,财经类院校必致力于与企业文化的对接与整合中谋求创新人才的成功培养。“从主观而言,创新人才就是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人格与创新能力的人,是以探究的态度不断地实现自我创新和超越的人;从客观而言,是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在某一领域、某一方面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人。创新的普遍性与主导性使现代社会的一切人才都必须具有创新性,要求现代所有的教育都必须适应创新实践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变革。”这意味着,一方面,财经类院校仍然是知识创新的平台与载体,与此同时,又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及其它各方面创新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另一方面,财经类院校培养的创新人才,除了应具备相应的知识与技能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创新素质,与此同时,创新人才还必须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积极贡献。换言之,财经类院校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上必须实现与企业培养创新人才模式的链接,实现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实践创新与文化创新的整合。既要注重培养创新人才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又要关照现代人才的内在属性———创新,以及创新人才的价值取向———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作出积极贡献。“……创新人才的培养不是心理实验室里创造性人才培养的实验,并不仅仅是对学生创造力的开发,更不能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去攻关,而要通过开放办学、参与创新实践等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二、缺位———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对接问题厘析

(一)二者在自身特质方面存在差异

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除了具有上述关联性之外,各自又具有自身的特质。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的特质主要有:包容性、超前性、主导性,在多元化中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财经企业文化的特质主要有:效益化、竞争化、现实性、在效率至上的文化导向基础上存在众多需要进一步引导与规范的因素。二者自身存在的上述特质使二者的对接存在某种疏离。

(二)文化对接自觉性不强

长期以来,我们对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的认知过于狭隘,以为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就是学工部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在实际工作中,财经类院校大多缺乏构建财经职业类型校园文化的自觉意识与行为,导致目前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缺乏财经特色。这样导致了如下的后果,一方面,有许多财经类院校毕业生根本无法适应企业的工作;另一方面,财经企业又无法找到自己所需的人才,进而影响到自身以至于国家经济的发展。“然而一些信息渠道显示,因为缺乏对职业文化、企业文化足够的理解和认同,不少刚走上工作岗位的财经专业毕业生的从业态度、专业意识和职业精神成为制约他们在行业、企业中生存、发展的瓶颈,相当一部分学生产生了对企业的不适应症,出现了心理差异、文化差异、习惯差异和经验不足等问题,这使得学生不能尽快融入企业并有效的开展工作,有的甚至不能达到企业的要求而最终无奈离开。”

(三)在实践对接中缺乏整合与创新

目前,财经类院校学生职业精神、职业素质、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薄弱,究其原因,与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缺乏财经行业性、职业性、应用性的特点有直接的关系,也反映出我国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缺乏系统性与规范性的特点。“在财经教育与社会经济同步持续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分析原因,会发现目前财经类院校育人实践中专业知识教育重于职业素质教育,专业技能培养强于专业观念教育,注重能力的训练却忽视职业精神的塑造,校园文化建设注重高校校园文化的共性却忽视了财经人才培养职业化的特点这些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当前,整体上看,财经类院校还没有把职业化的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发展战略来考量,缺乏系统的校园文化建设规划,还未形成学生的职业素质。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与行为文化对接上,财经类院校与财经企业缺乏进一步的整合与创新,并没有形成“四位一体”的对接格局。在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模式上,财经类院校尚没有突破传统“象牙塔”式的教育,没有形成现代开放式办学格局。在软硬件设施共享、网络及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人才交流与合作方面、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融合方面,财经类院校与财经企业之间还没有形成创新的文化对接体制与机制。

三、重构———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创新对接方式探寻

(一)理性的建构———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对接的自觉、自信与自强

1.顶层设计方面

财经类院校在办学定位与理念上,应具有与企业文化对接的自觉性。在办学定位上,务求与财经行业零距离就业;在办学理念上,渗透重诚信、公平、效率与效益的企业文化精神。

2.文化对话方面

实现财经类院校与财经企业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与行为文化全方位的对接。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在物质层面应体现财经行业特色,如在校园雕塑设计与使用上体现财经文化,在学校校园网、宣传栏、标语、指示牌设计上紧扣财经主题。在精神层面,应使大学精神与企业文化哲学相互渗透,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使大学精神接地气,展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又可以使企业精神脱俗升华,展现企业精神的科学发展指向,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在制度与行为层面,以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为切入点,将财经企业严格的规范制度与体系、经营文化融入财经类院校制度与行为文化建设中,逐步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使其在校期间成为准职业财经人。

(二)实践的导向

如果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各自“喜欢幽静孤寂、闭关自守并醉心于淡漠的自我直观”,那么二者之间的疏离就成为难以化解之殇,再合理的文化建构只能是孤芳自赏,无法达到雅俗共赏。因此,二者在理论层面顶层设计上,需诉求文化对话、沟通、理解与回应外,在实践层面具体操作上,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则成为破解二者疏离之殇之匙。“创新能力必须经过实践才能转化为创新成果,必须坚持知行统一。特别是大多数普通高校培养的是应用型创新人才,只有通过产学研的方式才能锻炼与实现创新能力。”

1.搭建科研与实习平台,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

财经类院校和财经企业双方都应搭建合作与交流平台,共同磋商理论与实际问题,实现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管理创新体系、科技中介服务创新体系良性互动与整合。一方面,对于财经类院校而言,要把财经企业文化融入到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当中,充分发挥校内实验室、实验基地的科研功能,通过举办各种竞赛、讲座、聘请财经行业专家做兼职导师的方式,使财经类院校校园文化与企业技术革新、经营哲学紧密联系起来,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财经企业实训基地的前沿作用,加强企业管理与学校管理的整合,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真正实现订单式培养。

文化类论文篇6

大学教育中存在的有些问题跟基础教育有一定的关系,大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甚至可以与基础教育相关。中国人口众多,各个地区都面临着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很多大学生找不到工作后就选择了报考硕士研究生,导致研究生也难就业的问题。这些光追究学历不考虑质量的教育体系为什么会蔓延?是学校教育,即教育体制所导致的。我认为中国的孩子负担最重,他们一生下来会走路以后就承担了国家未来发展的艰难任务。我们在教育的过程中是不是忘记或忽略了非正式教育的环节呢?按照生物进化论的观点,劳动是创造人类的重要环节。那么现在的孩子们学会了生存的基本技能了吗?就像现代人对电脑或网络依赖性越来越强一样,他们对正式教育的依赖性也越来越高,没有自己的设想、爱好,没有独立思考的空间,没有创造力等。我们的教育似乎在在制造一些机械性的机器,总想把孩子培养得十全十美,让孩子什么都要学,课外学习音乐(钢琴、小提琴等等)、美术、外语、数学等,当然以上课程对于孩子的思维发育有好处的,但是强迫的学习会使孩子对这种正式教育产生怀疑,失去积极性。有些孩子怕长辈,只能应付性地学习,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会起反面影响。“家有小儿,一天,忽地问道‘:爸,我明天可以不上学吗?’父亲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随口应了一声:‘嗯!’却突然听见了欢呼声:‘哦!明天不上学了!’父亲这才想起,明天即非周末,也非公休日,怎么就可以不上学呢?于是狠狠地说:‘不行,明天得去上学!否则周末不带你去玩儿。’在今天的中国,我们有理由想象,这样的状况绝不仅仅只发生在一个家庭……”越来越多的都市孩子面临如此的困惑,而想上学而没有条件上不了学的偏远的牧区、农区孩子也很多,这种问题教育学和人类学等学科也在研究并寻找解决的方法。现代人对于工具的依赖远远超出了原始人使用工具的情况,虽然原始人所创造的工具很粗燥,但那是他们在艰难的自然环境中的斗争中所制造的,是普通生活中发现的。因此,培养孩子也要考虑地方特色和非学校教育中所学到的内容。

(一)教材和教师梯队缺乏,是影响双语教学顺利进行的根源

边疆民族具有独特的生活方式,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也不相同,因此具有地方性知识的文化传承和非正式教育的家庭教育以及社会化教育并存的特点。所以全国统一进行的双语教育教学模式很难适应各地区的教育实际。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学校教育时统一的教材(统一编的小学、中学汉文教材)不能普遍使用的原因就是统一的语言———汉语。少数民族地区的孩子们也非常渴望学会一口流利的汉语,但是没有很好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设施,甚至缺乏优秀的汉语教师,而且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新疆,辽阔的土地上分散地居住着众多民族)学校设立在偏远的牧区或山区,教学环境很差,教师的待遇也不高,因此很少有教师愿意在那里教学。个案:“为了传承哈萨克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阿依特斯”文化的传承和培养接班人,我们从2011年开始编纂阿勒泰地区青河县中小学通用的课外教材《哈萨克族阿依特斯文化教材》(1)(2)(3),目前已经在青河县各中小学开始试用,如果自治区政府和教育厅同意使用,我们想在新疆阿勒泰地区等哈萨克族聚集区普及使用,这在哈萨克族社会转型期的关键时期对哈萨克族宝贵的文化遗产起到保存和传承作用。”以上个案我们不难看出,这种地方性教材(尤其是文化类的教材)会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保存和传承少数民族优良口头传统文化。

(二)民汉合校和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富裕人民和解决这些地区孩子们的教育问题政府推出一系列政策,包括牧民定居、奔小康、建设食宿学校(在牧区)、民汉合校(最近几年全疆市、县、乡学校都实现了合校)、进行双语教学工程等,其中我认为存在问题最多的应该是民汉合校和双语教育工程的实施。民汉合校指同一个市、县、乡的民族学校和汉族学校一体化,并统一管理,统一授课。在这种一体化过程中明显发现汉族学生和民族学生的差别,文化、习俗、教育等方面的差异。民汉合校的初衷是好的,是想提高民汉学生交流学习、提高团结、共同学习,但是交流肯定带来一些冲突,尤其是文化上的冲突,这种冲突不是明显的、容易发现的身体间的冲突,而是在思维方式、文化差异、习俗方面的冲突。民汉合校后为了加快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教学,在小学、中学理科类课程都用汉语授课。这种教学方式,第一,对授课的民族教师带来压力,以前一脉相传的用自己的母语进行教学的老师,一夜间要求汉语授课,使这些教师很难接受。第二,对于刚在小学和中学开始学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说,以他们的汉语水平接受这种教育会很吃力。一门学科最关键的部分应该是专业词汇,小学、中学物理、数学、化学等课程都有自己的很多专业词汇,这些孩子所学的只是初级汉语,只掌握了日常使用汉语,专业汉语学习还很差。这种情况下有些孩子会受到歧视,对学习不感兴趣,越往后越没有学习的兴趣,严重时会导致退学、逃学等现象。也有部分都市孩子适应很快,容易适应这种学习氛围,但是这些占少数。我们分析问题时不要用少数的成功案例来分析民汉合校、双语教育中的问题,其实在这些教育模式中仍有很多问题。这些学生考入大学后,在大学基本上都用汉语授课,由于基础很薄弱,在大学的专业学习和汉语学习中都遇到很大困难。甚至有些少数民族大学生利用他(她)们业余的时间学习外语(英语、外语、日语等),而不愿意学汉语,问题的根源出在基础教育层面上,使他们对汉语学习失去了兴趣。这些问题一方面说明中小学以及大学教育教学中没有地区特色,教材中缺乏地方性的文化内容,另一方面在大学教育教学中学生们的动手能力很差,缺乏书本知识和实际实践联系能力,缺乏创业意识的培养。

三、解决的措施

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在基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就是民汉合校后,双语教学过程中教学模式的改革,其次是中小学教材和相关课程设置中的问题。双语教学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学的核心,也是提高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由于在小学、中学里教学方式的不妥当,导致学习汉语的积极性受挫。由于突然实行民汉合校、汉语授课措施,给没有心理准备的教师和学生带来很大的压力。应该实行教育改革之前对少数民族教师进行培训,在专业和汉语授课方面能够全面发展。在小学(民族班)课程里设立一门专业汉语学科,包括小学数学、物理、化学的专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词汇相对应的内容。而初中和高中也同样设立这样的专业汉语课程并编出教材,同时从小学开始教授初级、中级、高级汉语课程。这样学生进入到大学对于汉语授课的环境并不陌生,容易适应这种教学环境。大学教育教学中,设立专业时要考虑社会的需求,并且设置一些地区特色的课程让更多的人了解该地区,如全校设立民俗、民族文化等公共课,以便更多的人了解新特的民族风情,设立旅游专业时也要考虑民族文化、民族民俗、人类学的有关知识跟旅游资格证等挂钩,让民族文化以正宗的方式介绍给旅客。在大学教学中尽量塑造条件让学生的动手能力得到提高,改变教学观念,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学生也应该在大学能接受到创业、企业操纵等工作的运行过程和创建过程,从而及时适应社会,转变观念,把知识转变为职业能力,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文化类论文篇7

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凝聚着劳动人民的智慧及其不屈不挠改造世界的精神,具有重要文化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现代机器大生产的发展进步虽然让传统农具在生产中走向衰落,逐渐退出舞台,许多传统农耕器具被废弃、毁坏、消失,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但此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却不会因为其逐渐远离农业生产而有所削弱,相反,它在农业文化遗产的宝库里散发出愈加迷人的光彩。它们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又具有良好的艺术审美价值和经济、教育价值。

(一)历史文化价值

传统农业工具的发明和进步,反映出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自然生态状况、生产力发展状况、科技发展水平,反映出人类认识水平和创造能力不断提高的发展过程。夏、商、西周时期,农业耕作逐步摆脱原始农业的刀耕火种,进入粗放耕作阶段,人们发明出了木榔头、石刀、杵臼、青铜犁、锸、耒、耜、铚、镰、铲、锛、钁、斨、桔槔、戽桶、吊桶等。春秋战国时期,农业生产逐步走向精耕细作,制造农具的材料从非金属转为金属,铁制农具以其特有的坚硬、锋利、易造型特点,逐渐取代了木、石材料的农具。秦、汉至隋、唐、五代时期,农具的种类增加,全铁农具代替木心铁刃农具,出现旱地整地工具耱、耙、碌碡、石磙,中耕的锄、铲,收获的钩镰等,功能不断细分和专业化,形成比较完善的农具体系。西汉时,发明出世界上最早的条播工具———耧车、碓和磨替代杵臼成为重要的加工工具。工具的发明使得人力、畜力、风力和水力等自然力被应用到生产加工过程,出现了辘轳、龙骨水车、借助水力转动轮轴汲水的高转筒车等。宋元之后,中国农业工具的发展在动力的利用、机具的改进、种类的增加、使用的范围等方面日趋成熟。元代《王祯农书·农器图谱》中详细记载的农具达105种。农具进一步细化,出现了适应区域耕作的的专门工具,如江南水田平土用的刮板和中耕农具———耘荡,播种和施肥联合作业的下粪耧种,由麦笼、麦钐、麦绰3部分组合成的收割作业农具,高效的耧锄,以及一机多用的水轮三事等。一些农具附件的发明扩展了农业的动力来源,使得畜力、水力、风力在灌溉、排水和农产品加工中得到普遍运用。明清时期,传统农业精耕细作程度愈来愈高,农具得到新的改进发展,一方面,发明出新的精细区分功能的工具,如明末的代耕架、北方的露锄、南方的塍铲、虫梳和除虫滑车等。另一方面,随着钢铁冶铸技术的发展,既有的农具相关部件的质量也不断改进。早期简陋农具的发明让人类告别依靠采摘和渔猎生存的生活方式,传统精耕细作农业时期的精细农具则让人类的生产力发生质的飞跃。农业工具不仅适应了精耕细作农业生产的需要,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历代劳动人民的勤劳、聪明与智慧,是记录人类征服自然、利用自然,提高繁衍生命能力,形成人类文明的重要记忆载体,这类农业文化遗产积淀深厚、内容丰富,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艺术审美价值

人类为生产而发明的农具同样也体现着人们对美的追求和认同。在各类展览馆、博物馆中,无论是古代的壁画、画像砖、陶器表面的纹饰,或是绘画、诗歌、文学作品,或是缩微工艺品等,大量的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以其独特的艺术美感被广泛运用,给人们带来视觉和心理的美好感受。一方面,农具丰富的造型、材质、色彩、工艺、功能等,体现了其所在区域浓郁的乡土文化气息,其简练优美造型、美观大方的样式,与当地的文化风格相吻合,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美感。另一方面,农具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农民生活方式紧密联系,与各地区地貌、气候等自然地理条件相适应,代表了当地的风土人情,具有强烈的乡土审美取向。如江南地区木质的水车、风车、船型的秧马;中原旱地农业区的三脚耧车、木质平板车;山区的水磨、水碾、水碓等,无不具有鲜明的地域美感。《中国民间美术全集·器用编·工具卷》中收集有大量农具实物图片,较为全面地记录和反映了农具的美学鉴赏价值。农具体现出朴实、低调、不张扬的美,它与现代文明的时尚美、潮流美不同,内敛而沉着、质朴而灵动,它象征着农耕时代人们恬静、自足的生活状态,能使人体会平静、悠远与和谐的心境。

(三)文化旅游价值

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具有参与体验性、农耕象征性等,与旅游活动的“游、购、娱”三要素充分契合,体现出丰富的文化旅游价值。传统农具是乡村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展示农耕文明、参与农事操作等,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和多彩的旅游体验。例如灌溉用的脚踏水车、手摇水车,整地的曲辕犁、铁搭,平整水田的耙耖,插秧的秧马,除草的草鞋耙,保护用的竹马甲、蓑衣斗笠等,不仅制作精巧、造型独特、富含智慧,也适合作为旅游活动的参与项目进行开发,这也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提供难得的优势资源。利用农具优美的造型制作旅游购物品,丰富旅游购物活动是农具文化旅游价值的又一体现。农具象征着与人们渐行渐远的农耕文明,农具造型的工艺品具有良好的纪念价值和审美价值,开发与农具文化遗产相关的工艺品,可以使传统技术能得到传承,产生经济效益。如,山东临沂一家传统农具工艺品厂,把过去的农具按照比例缩小成微型工艺品,然后推向市场,让这些土掉渣的传统农具工艺品走向了全国。[1]一些微缩农具还可以作为幼儿玩具、教具、收藏品、旅游纪念品、展品等等,成为进行传统文化宣传、教育、研究、保护,以及弘扬当地农业文化的良好载体。旅游业是文化与经济相交融的新型产业,也是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实现其重要经济价值的领域。现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认识到“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在确保文化遗产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尽可能进入市场,并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完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2]。通过开发利用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文化旅游价值,可以实现保护和经济开发的良性循环。

(四)教育传播价值

传统农业时期,农具充分考量了特定历史时期农业生产的宏观环境、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社会的审美旨趣、使用人群的生理特征以及农具自身发展的历史等诸多综合因素,其中蕴含的历史文化、科学知识、艺术审美等都具有重要的教育传播价值。优秀的传统文化以历史文化遗产为客观载体,是弘扬民族精神活力不竭的源泉,以传统农具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农耕文化,凝聚了传统农业文化的精华,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具有直观、形象、生动的特点,通过参观历史文化遗产展览,认识掌握传统农业工具的使用方法,可以从中了解历史、陶冶情操,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劳动人民创造的精巧农业工具文化可以广泛用于个体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传统农具的设计理念,精巧构思可以为启发现代农业科技教育提供思路。近代以来,随着以机器生产为主的现代大农业的发展,传统农业工具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实际功能已经逐渐衰退甚至消失,一些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巨大贡献的农具,如风车、水车等,由于体积庞大、功效有限,很难跟上工业时代的农业生产步伐,在生产中逐渐淘汰,但仔细考察农书著作,如《耒耜经》、《王祯农书》以及相关其他考古记载,人们发现中国古代农具设计蕴含着朴素的生态自然观思想,在设计制作上表现为追求易于使用、从已经认识的自然界中寻找动力代替或减轻人的劳动、就地取材、仿生设计、融入自然等一系列“天人合一”的理念特点。[3]所有这些传统农具中体现的低碳环保理念、广泛的材料和动力源利用思路等,都可为人类设计制造出新的科学、环保、高效的现代农具带来启发,提供借鉴,其现代教育传播价值依然丰富。

三、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方式

目前,收藏和展示农具实物、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作农具艺术品、在相关的节庆活动中展示利用等,成为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主要保护与利用方式。

(一)博物馆、农具馆、私人藏馆收藏传统农具

实物类的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主要分散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村)”“馆藏文物”等各个彼此不同的遗产保护体系中。博物馆及园区展示式保护是目前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主要保护利用方式之一。各级政府、科研机构和乡村集体等是这些机构的主要建设主体。除中国农业博物馆(约有藏品10000余件)、中华农业文明博物馆(有古代农业生产工具1000余件)外,政府和集体在贵州、云南、广西、内蒙古等省、区建立了10多个生态博物馆[4],同时还建有农耕文化博物馆、农耕文化生态园、农具博物馆、农具展览馆等项目(表2)。其中,农业发展较早、经济较为发达的华东、华北地区的农具收藏保护机构较多。这些机构通过建造博览园、文化生态园等方式集中保护和展示农业文化遗产,把农具展示与旅游休闲活动紧密结合,将“固态”的农业文化遗产加以“活化”。此外,在工具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过程中,一些热心文化事业的个人积极参与保护,其中既有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的有识之士,也有关注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社会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收藏家,还有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的农民个人,他们在全国各地收集、保存了大量农具实物,并开展专题性遗产展示(表3)。如,农业考古和茶文化专家陈文华在江西婺源上晓起村发现并建立了传统水力捻茶机园[5],江苏盐城风车展示园复制展示已失传的16部大风车、牛车、踏水车等传统农业生产工具,让珍贵的农业文化遗产得到从实物到制作和使用技艺的系统保护和传承。

(二)政府部门将部分农具制作技艺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9年,国务院批准文化部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多个省市区的文化厅、文化局设置非遗处、非遗科,并在下属机构设立非遗保护中心。一批有关农业工具的制作工艺被列入全国及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蒙古族勒勒车、拉萨甲米水磨坊、兰州黄河大水车和竹编、柳编、木船制作、马具制作等农业工具制作技艺入选名录(表4)。此外,入选各地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传统农具制作技艺还有:木船、乌篷船、渡水腰舟、木帆船、桷蓬、桦树皮船、哈萨克族“独木船”、羊皮筏子、撒拉族皮筏子等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及船模;柳编、竹编、草编、篾编、蒲编、藤编、竹芒编、柳荆编、条编、杞柳编、苇编、蒲苇编、瓷胎竹编、竹麻编扎、旺草竹编、竹木编、朝鲜族稻草编、玉米皮编织、麦草编等编制农用工具;鱼簖、渔网、鱼叉、渔灯、船用绳结等渔具;风车、水车、龙骨水车、戽桶、手摇水车、吊乌、维吾尔族库甫(水瓮)、水力机械、天车等工具;斗笠、马尾斗笠、瓦寨斗笠、凉帽、蓑衣、草鞋、棕衣等劳动保护工具;木垄、木犁、谷桶、麦梗、麦梳、耙、箍蓝、桑杈、飏车、石碾、水磨、石磨等农业收获加工工具;太平车木制四轮车、古马车、大轱辘车、风匣、俄式马车、木轮牛车、达斡尔车制作、爬犁等陆上运输工具;马具、驼具、畜力车套具、驴套具、马鞍具;镰刀、双王镰、猎刀、阿昌刀、藏腰刀等刀具。一些富有地区特色的农业工具制作技艺也被列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如莛子编织、麻绳制作、藤甲胄编织、鱼囤子编织、糜子笤帚扎制、麻鞋编织、箍桶技艺、风箱制作、铁器铸造、橡木酒桶、酒篓制作、弹棉花工具、匏器制作;糊仓技艺、竹扎技艺、制缸烧造技艺;连杆、扬叉、钎棍,扁背、短打杵,塘窝、簸箕等。广西南宁市隆安县的那桐农具节、山西繁峙耕作工具交易大会、云南保山市丙麻犁耙会有三大农具节也被列入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对传统农具进行艺术品制作

农具艺术作品的制作体现了普通民众的创造力,也是对农耕文化的记录,主要包括实物或微缩农具模型制作、农具工艺品制作、农具绘画、农具的制作使用专题记录片、农具图鉴绘制等。小农具模型制作是指以模型的形式将传统农耕时期使用的农具进行缩微艺术制作,既可用木、铁,也可采用其他工艺品材料如竹、芦苇、稻草、铸铜等。通过制作微缩农具模型,一些地方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如海宁市将小农具模型制作技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浙江平湖市新埭镇鱼圻塘村退休老教师于照发利用编织条、稻草、竹子等废弃物精心制作70多件农耕器具模型,自发办起一个古农具模型展,传承农耕文化。重庆市合川区退休工人刘池明制作千件农具模型予以集中展览。另外,通过绘画或视频的方法,将一些传统农业工具的结构、使用方法、美术和工艺价值等进行完整的展示和呈现,这些画作和专题片成为一种新的农具文化遗产的保护载体和方式。如山东济宁市农机所周昕编绘的《中国古农具图鉴》百米长卷,在“首届农业考古国际学术讨论会”上进行了展览,受到专家、学者的肯定和好评,被誉为科技与艺术合一的巨幅古农具科技图谱画卷。深圳地区的老木匠文业成在空闲时间把自己用过、做过、见过的老宝安地区的传统农具样式及其制作方法一一绘制出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材料收集,制作出一部分老农具,举办农具展览。2011年“农业遗产的启示”专题片中也有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制作使用的动态展示。

(四)通过节庆活动对传统农具进行活态化保护

农具是生产工具,与农民的生产、生活高度关联,百姓在农具的制作、卖卖、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大量地方习俗也是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构成内容,单独举办的农具文化节庆,或与各地农耕文化节庆、开耕节等结合起来的农具节庆活动等,均成为对传统农具文化进行活态化保护传承的主要形式。各地开展农具节庆活动的内容、方式和重点各有不同。始于唐代的广西桂林灌阳“二月八”农具文化节,起初民众只是相约二月初八到灌阳县城赶庙会,并借此机会进行各种农具交易。随着参加庙会的人越来越多,逐渐演变成农具及农副产品交易会,农具节也因此形成并于清朝达到顶峰,形成灌阳一道独有风景[6]。农具文化节上,不仅有专门的农具实物展示,还有农具使用竞技活动,如扭扁担、板鞋竞速、挑担子比赛等。广西隆安县那桐“四月八”农具节是明朝万历、天启年间古骆越人举行“石铲祭祀”活动的延伸,至今已有几百年历史,该节庆活动集民俗、文体、商贸活动于一身,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7]。农具节上安排独特的“祭石铲”“祭稻神”“招稻魂”“驱田鬼”“求雨”等一系列娱神文化活动,将稻作农具的使用与稻作文化融为一体,成为节日的核心活动。云南纳西族棒棒节是丽江的传统节日也是竹木农具的交流会,各种竹、木、铁农具品种繁多,既展示了当地的农具文化,也促进了农具的进化发展。在一些综合性的农耕文化节中,农具文化遗产的区域特色展示成为重点内容,如北京密云农耕文化节、甘肃庆阳农耕文化节、湖南耒阳农耕文化节等都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农耕文化节,这些农耕文化节有各自的区域代表性,展示的农具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如密云以北方农耕文化为主,庆阳以西北农耕文化为主,耒阳以南方农耕文化为主。再如,浙江云和举行云和梯田开犁节,有大量江浙地区的农具实物和农具使用的展示,反映出云和梯田原生态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历史遗存,提升和丰富了云和梯田的文化品质。随着时代的进步,农具节活动也增加了现代元素,如浙江余姚农机博物馆每年举办农机文化节,有百米长卷现场作画、农机文化探源及体验实践、农机知识竞赛、收割机操作技能大比武、“农机杯”中国画大奖赛、“农机杯”征文比赛等[8]。这些都是对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活态化保护传承的新方式。

四、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改进

近年来,政府和公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开始关注农业文化遗产,有关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研究也正逐步展开。文化主管部门、科研机构、旅游经营管理单位、村镇集体、村民个人等,都在不同层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保护活动,推动了对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开发。然而,工具类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存在途径方法单一、缺乏系统性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保护对象偏重器物层面,开发利用形式过度依赖旅游业。提高对此类遗产的保护利用的能力和水平需要从工具收集、制作到理清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关系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梳理,深入挖掘其历史和区域特色,同时,要将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融入到农业遗产保护的整体体系中,多途径、多方式开发利用,避免过度依赖旅游。

(一)深入挖掘时代和区域特色

中国传统农业工具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的农具造型、功能各有千秋。从石制农具到铁农具再到风力、水力、畜力工具;从点播棒到三脚耧车;从杵臼到碓臼再到石磨;从“二牛抬杠”到直辕犁再到曲辕犁,中国传统农具的改进发展具有显著的时代特征,这其中包含着大量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值得深入挖掘和梳理。在区域特色方面,中国南北农具、水旱农具特点鲜明,如,南方农具经过长期的改良发展,逐步适合江南水田耕作的地理、地质、气候条件,发明了江东犁、龙骨车、稻床、连枷、砻磨、风车等,种类齐全、数量众多,自成体系,极具典型的区域文化特色。而北方旱地农具、滨江滨海地区的渔业农具、草原牧业农具等都同样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区域特色明显,但由于文化生存的土壤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异,原本突出的特点和优势也逐渐消失。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人们摆脱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众多传统农具被现代生产所淘汰和丢弃,在生产中难寻其踪;另一方面,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温室、保护地生产技术的发展,现代农具的改进使用等都使得农具的区域特色不再明显。目前,各地的农具文化的保护和利用由于大多停留在器物层面,缺少与农具发明使用地区区域文化的结合,因此,保护和利用好此类农业文化遗产,需要深入梳理挖掘工具类农业文化遗产的时代和区域特色,还原和再现农具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制作、使用、改进和传承,在注重农器实物的收集的同时,对制造工艺、名称演变、使用范围、使用特点、对区域农业价值,以及人们在使用农具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信仰进行同步的整理、提炼,才能达到系统保护利用的目的,从而让各地的农具文化的光彩再现。

文化类论文篇8

二、有关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的划分

(一)法国

法国没有有关行政诉讼类型的法律规定,但学术界的讨论比较激烈,主要有两种分类方法摘要:第一种是以法官判决案件权力的大小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完全管辖之诉、撤销之诉、解释、审查行政决定的意义和合法性之诉以及处罚之诉;第二种新的分类方法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客观之诉和主观之诉。传统分类方法的优点在于标准的明确性和易于执行,而新的分类方法存在于不能穷尽行政诉讼类型、标准较模糊而不易把握等缺点。因此,传统分类一直是法国实务界的主要依据。

(二)日本

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当事人诉讼、民众诉讼、机关诉讼,而抗告诉讼又分为撤销诉讼,无效确认诉讼、不作为的违法确认和无名抗告诉讼。在日本,抗告诉讼具有重要的地位,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是通过其解决的。日本的这一划分包含着两个层次摘要:第一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和其他三种诉讼;第二是主要以行政判决的内容为依据将抗告诉讼分为四类。

(三)英国

英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和令状制度有密切的联系,主要依据诉讼程序的性质,划分为普通救济诉讼和非凡救济诉讼。普通救济诉讼是一种私法救济,完全是以民事诉讼发展而来的;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禁制令之诉、宣告令之诉和损害赔偿之诉。而非凡救济诉讼是一种公法救济,强调依法行政和法律秩序的维护;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人身保护装之诉、调卷令之诉、禁止令之诉和强制令之诉。

(四)美国

美国没有典型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制度。她的司法审查就类似于行政诉讼制度。按照诉讼的性质和功能,美国的行政诉讼划分为个人救济诉讼、纳税人诉讼(或监督诉讼)、执行诉讼、和程序诉讼四类。美国的司法审查实现了比行政诉讼更为广泛的功能。

(五)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行政诉讼法》第三条摘要:"前所称之行政诉讼,指撤销诉讼、确认诉讼及给付诉讼";第七条规定了提前行政诉讼时可以合并请求损害赔偿;第九条规定了公益诉讼;第十条规定了选举罢免争议诉讼。现台湾学界主要讨论行政诉讼类型的诉讼要件、各诉讼类型之间的关系、原告对类型的选取、行政诉讼类型和行政行为的关系、对一种诉讼类型的具体探究等。可见,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类型理论探究较深入,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比较以上几个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情况,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摘要:从历史发展来看,行政诉讼类型有逐渐扩大的趋向;第二摘要:在分类标注上,划分标注呈现多样化。这一方面表明了标准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证实了行政诉讼类型的具体划分取决于各国的实际情况,如诉讼价值取向、法律传统、原有的法律体系以及包括在内的政治制度等。英美法系主要从程序角度考虑划分标准,而大陆法系主要从实体角度考虑,这和两大法系的法律传统和大陆体系是一致的。

三、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构建设想

针对我国行政权历来膨胀且极为强大,及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目前状况,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应侧重保障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的合法行使。为更好的实现这一目的,行政诉讼的类型就应当规定的全面。

(一)撤销诉讼

撤销诉讼属于形成诉讼的一种,其目的在于法院以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方法,原则上溯及既往地消灭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使原告因该具体行政行为被侵害的权利得以恢复。提起撤销诉讼的条件,主要是因撤销之诉的诉讼标的违法,导致侵害原告之权利或法律上的利益,在公益诉讼时侵害的是公共利益,这和原告的诉权或适格有关。因而法院在对这类行政案件进行审理时,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审查,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

(二)课以义务诉讼

课以义务的诉讼目的是原告向被告行政主体依法提出的申请,被行政主体违法拒绝或不予答复,使其权利收到损害,因此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行政主体做出原告依法请求的具体行政行为。课以义务之诉,主要适用于干涉行政领域。

(三)给付诉讼

给付诉讼的目的是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被告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假如行政主体再次拒绝,则可予以强制执行。提起条件是行政主体应当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而没有履行,其形式可能是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由于该诉讼标的未履行或未做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确认诉讼

确认诉讼的目的在于借助法院的"确认判决",确认具有争议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无效、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相对于其他积极的诉讼种类,确认诉讼仅具有补充性质,即只有在其他诉讼种类不得提起时,才可提起确认诉讼,因此具有补偿性、从属性、次要性和后备性。

(五)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当是某法律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使公众的公共利益收到损害。有关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例如由谁来提起公益诉讼、对于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应如何审理及判决等等。目前,呼声较高的是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由检察院作为提起公诉的主体。

(六)当事人诉讼

当事人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非凡类型,他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导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从而引发民事当事人之间或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法院审理此类争议的活动称之为当事人诉讼。

结语

借鉴诉讼制度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经验,行政诉讼类型化有了不同的设想。例如马怀德教授认为,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我国的判决形式,将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类型划分为撤销诉讼、确认诉讼、赔偿诉讼、履行诉讼等五种类型。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逐步实现,这些构想将变为更为适应现实的律条。

参考文献

[1[台蔡志方.《行政救济法新论》,元照出版公司,2000.

[2马怀德,吴华."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反思和重构"《政法论坛》,2001,5.

[3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王彦译.2002.

文化类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G1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6)03-0080-004

To study again about Economic-cultural type theory Deng Hong,Li Tianxue

Abrstract: The scholar of China has revised the conception of the Economic-cultural type theory. But it deviated from the research track of the principle theory, made the theory less useful.

Key word:

Economic-cultural type theory , conception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文化类型理论是由前苏联著名民族学家C・H托尔斯托夫,M・T列文,H・H切博克萨罗夫等人在20世纪50年代共同提出的。

1957年,当时任苏联民族学研究所东亚和南亚室主任的H・H切博克萨罗夫到我国中央民族学院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讲学。在此期间,我国著名学者林耀华先生与切氏共同撰写了《中国经济文化类型》一文,从而开创了运用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研究中国民族问题的先河。但在随后的20多年时间里,由于种种原因这方面的研究一度陷入中断。直到80年代中期,林耀华的学生张海洋才将此项研究继续。

我国现在关于这一理论最具代表性的论述集中在林耀华先生编著的《民族学通论》一书。该书首先介绍了苏联的经济文化类型理论:“作为科学概念的经济文化类型,它的基本定义是:居住在相似的自然地理条件下,并有近似的社会发展水平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经济和文化特点的综合体。”随后,林先生根据自身民族学研究探索的经验,认为苏联的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缺乏对同一经济文化类型的立体结构认识,特别是明显忽略了精神文化的作用,”遂用“生态环境”和“生计方式”分别取代了“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这两大理论的构成要素,并对该理论的定义进行了新的阐述:经济文化类型是指居住在相似的生态环境之下,并操持相同生计方式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经济和文化特点的综合体。①

根据这一“新”概念,林先生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生计特点分为:渔猎采集经济文化类型,畜牧经济文化类型和农耕经济文化类型。②他的学生张海洋进一步将人类各民族的经济文化活动区分为狩猎――采集、斯威顿耕作、畜牧、农业、工业五大类型。李毅夫、赵锦元将世界各族人民从事的经济活动分为七种经济文化类型:原始渔猎类型,游牧类型,刀耕火种农业类型,锄耕山地农业类型,畜耕灌溉农业类型,机耕农业工业类型,现代工业农业类型。③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虽然,我国学者一直致力于前苏联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的应用和发展,并取得的一定的成果,然而,他们对理论概念的修改却存在一定的问题。诚然,这种修改从字面表意上看是较为合理的,但用“生态环境”取代“自然地理条件”无疑是扩大了这一分类概念中首要条件的外延,所表达的语义必然模糊不清;而将“生计方式”理解为“谋生手段”,并以此取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这一限制条件,则大大缩小了其内涵,使之在理解上较为困难,容易产生歧义。④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修改实际上已经违背了原理论的研究初衷,降低了其实践结果的参考价值。

二、“经济文化类型”与“历史民族区”

首先,我国学者关于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忽视精神文化的论断明显地忽视了与经济文化类型一同提出的“历史民族区”的概念。

所谓“历史民族区”,就是居住一个区域的各族由于长期的联系、相互影响和共同的历史命运而其中形成了一定的共同文化的区域。必须强调指出,历史民族区的概念是个历史的范畴。无论是特点也好或历史-民族区的界线也好,都不是永恒不变的。但是历史民族区在每一个具体的历史时期内,却有非常确定的现实性。

在前苏联学者看来,在具体的民族学研究中,经济文化类型和历史民族区这两个概念是相辅相成的。首先,经济文化类型和历史民族区这两个概念可使人在每个具体情况下区分下面两种现象,即直接和一定的自然-地理条件下面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的现象以及受到那些虽然过去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的一定发展水平上形成的,但在以后的长期间甚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继续保存下来的民族传统的维持所制约的现象。其次,经济文化类型和历史民族区的划分对于确定民族分类也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历史民族区和经济文化类型之间的区别,前苏联学者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与种族的关系。经济文化类型的形成与种族关系不大,而历史民族区的形成和种族的关系比较密切。二是与精神文化的关系。前苏联学者认为:“经济文化类型和语言之间显然是缺少任何联系的:语言的共同性是以起初的历史地理的共同性为前提的,而相同的经济文化类型,照我们所看到的,则是在住在不同地区的各族中独立地形成起来的;另一方面,一种语言能分布在属于不同经济文化类型的各族之间。而历史民族区则能包括着语言相近的群体和操着起源彼此无关的语言的群体。属于一定的历史民族区内的各族之间的某些交互影响,在某种程度上也表现在语言范围内;但是这些民族的不同语言也能在统一的历史民族区范围内保存下来。”⑤而语言一直以来都被前苏联学者视为是民族精神文化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民族最为明显的特征之一,这我们可以从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中得到确证。

很显然,前苏联学者已经意识到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和精神文化之间是缺少联系的,于是便提出了“历史民族区”的概念作为补充。从这一点来看,我国学者关于该理论忽视“精神文化”的论断显然是有失偏颇的。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我国学者对原理论的研究意图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研究重点缺乏全面的分析。

三、前苏联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的研究意图

任何理论都有其研究意图,即要解决的问题,所以,要想掌握一个理论,首先必须了解理论的研究意图。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有可能偏离甚至违背理论的宗旨。

前苏联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的研究意图是通过对相似的民族外在文化现象进行类型划分,从人地关系,即人类文化和自然地理环境之间关系的角度解释人类文化的异同性。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一致的各族文化的近似和差异的原因问题,经常成为民族学的中心问题之一”。⑥关于此,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西方产生了文化传播论。该理论认为:每一种文化现象都是在某一地点一次产生的,一旦产生后,便开始向各个地方传播。各民族的文化都不是自己创造的,而是从世界上传播着的各种文化现象中“借用”了某些东西;在一定的地区内,若干文化特质(或因素)构成一定的文化圈。但苏联民族学者认为文化传播论把文化本身看作是某种脱离现实的民族而独立存在的东西,否认人类社会史中的任何规律性,并且只从种族的异同性来解释民族文化中近似和差异是错误的,遂从人地关系的角度对文化传播论进行了批判。

关于人地关系的研究,历史上主要有三种观点:(1)十八、十九世纪,孟德斯鸠、巴克尔以及拉采尔等提出的环境决定论,认为社会文化的发展主要决定于地理位置、气候、河川及地形等。(2)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白兰士和白吕纳等提出的人地相关论,强调心理因素是人地关系的媒介。(3)马克思主义者主张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人地关系,认为人对于自然环境应居于主导地位。⑦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兼取众家之长,吸收了以上三种观点的精华。

首先在理念上,经济文化类型理论在苏维埃民族学的理论框架内对西方学者的理论观点进行了借鉴,突出了自然地理条件对人类文化的影响,弥补了苏维埃民族学派的不足。

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秉承了苏维埃民族学派运用唯物史观进行研究的传统,认为只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近的各族才可以列入同一的经济文化类型。因为,“经济文化类型受地理气候条件的影响并不是决定性的或直接的,而往往是‘间接地’决定于每个民族的生产方式,亦即决定于其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⑧可见,该理论优先考虑的是人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自然的作用,然后才研究自然地理条件对人类文化的影响,这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用物质原因来说明精神现象的理论特征。可贵的是,经济文化类型理论改变苏维埃民族学派长期以来一味强调人对自然作用的弊端,提出:一、在相似的地理环境中生产力发展水平一致条件下,居住在不同的、甚至相距很远的地区中的各不同民族也可以形成同一的经济文化类型。所谓经济文化类型应当被理解为各族历史上形成的经济和文化特点的综合体,这些民族居住在一定的自然地理条件下并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二、在这一区域或其他区域的不同类型具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另一种类型是在前一种类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三、每一个类型的文化特征首先决定于该类型所处地理条件的经济发展方向。⑨这充分肯定了自然地理环境对人类及其文化的影响。

其次在方法上,经济文化类型理论为了弥合环境决定论与苏维埃民族学派在研究理念上存在尖锐冲突,借鉴了人地相关论的研究方法。

客观地说,环境决定论与苏维埃民族学派的人地关系论点均过于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和谐性和人地关系网络的复杂性,而人地相关论则不同。人地相关论认为环境与文化的关系是相互的,有选择性的,能借助一定的媒介发生联系,因此它对于环境影响社会体系的看法不那么坚定,更倾向于把注意力集中于在由互相依赖的事物构成的网络和格局中,即文化与环境的相互关系,而较少关心建立严格的因果关系。这种通过对环境、文化、媒介之间网络的分析来研究人地关系的方法,便于将两种不同的研究理念融合起来,所以经济文化类型理论采用了这种方法,只不过为了强调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用“生产方式”代替“心理因素”,力图通过分析自然环境生产方式人(箭头指向代表作用方向)的网络来解释人地关系。

可见,前苏联经济文化类型理论主要是力图从人地关系的角度分析民族文化的异同性,进而探讨民族文化分布和发展规律。

四、前苏联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的研究重点

为了实现这一理论研究意图,前苏联学者在经济文化类型理论的研究对象上是有所侧重的。因为,文化所涉及的内容异常广泛,所以我们在对文化进行类型学研究时,不可能包括其全部的元素,只能是根据具体的问题,选择若干最能体现理论研究意图的文化特征进行分类。

具体而言,在“横向”上(空间的),前苏联学者比较强调研究民族的物质文化。“我们指的就是经济文化类型,而不单纯是经济类型,因为经济发展方向和地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各个族物质文化的特点――他们居住地和住所的类型,交通工具,事物、家具和衣服等等。”⑩在“纵向”上(时间的),前苏联学者将理论研究的重点放在前工业社会的民族文化,即民族的传统文化。例如切博克萨罗夫在进行理论实践时只将资本主义时代以前的民族进行了经济文化类型划分。[11]至于资本主义形成以后的民族,由于工业化过程的进展很不均衡,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有许多民族仍然沿用传统的生产方式,固守传统的民族文化。[12]我们仍可以这些民族作为研究的对象。

前苏联学者之所以选择以民族传统的物质文化作为理论研究的重点是建立在对人地关系发展趋势的深入分析基础之上的。

一方面,物质文化,主要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着民族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如果没有物质文化这个基本的因素,民族的发展变化是不可能的。同时,物质文化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着民族生存的自然地理条件,故而,以物质文化作为主要特征来研究人地关系是具有很强说服力的。

另一方面,从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来看,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所导致的文化差异是肯定的,都可以进行相应的类型划分。但需要注意的是,人类在受到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的同时,也能够主动地适应和改造环境。虽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这种人为的改变和影响极其有限,但从长远角度来看,人类会逐步具备改造和影响环境的能力,并逐步打破自然地理条件制约的坚冰。

我国学者在对经济文化类型概念进行修改的时候并没有充分注意到原理论的研究重点,硬把“精神文化”和“工业文化类型”引入理论的实践当中。即便我国的学者通过改变原理论概念的两大限制条件――自然地理环境和传统物质生产方式的外延,人为地“密切”人、地之间的关系,但在理论的实践基础发生松动的情况下,只能转而侧重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民族问题,或单纯地探寻不同民族在不同的生态环境中产生的文化特质,是无法将原有的研究推向深入。而且,“生计方式”强调的是人维持生存的手段,它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与“生态环境”和“人类文化”均没有太紧密的联系,特别是到了以服务业为主体的后工业时代,生计方式的多样化使得它不可能成为人地关系研究的媒介,原理论的研究方法也就不可能得以实施。

五、结 语

在任何历史条件下,自然地理环境都会对人类文化产生影响,但更充分地体现理论研究的意图,证明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民族经济的走向并进而影响民族文化,前苏联的经济文化类型理论选取了人类历史上自然地理条件对人类文化发展作用比较明显的前工业社会作为研究的重点,依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这两个与人类文化紧密相连的要素,将不同的民族分别归属于特定的经济文化类型之中,并形成了一套操作性很强的研究体系,为民族学家探索民族文化的分布和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认识途径。

文化类论文篇10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1)02-0047-006

经过改革开放30余年来的发展,中国的经济社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的国力正逐步得到增强,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也日显重要,并受到了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尊重。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愈加频繁,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各民族的文化模式都在发生剧烈的变迁,并由此而产生了许多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碰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这种状况一方面为中国文化人类学的发展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条件,另一方面也使中国文化人类学的发展呈现出新的格局,正确地认识这种历史机遇和发展趋势,对促进当代中国文化人类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人类学理论取向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的文化人类学就进入了一个理论取向多元化的时期,即一方面当代西方不同理论流派的人类学著作纷纷被翻译成中文,许多学者开始运用这些人类学理论来分析中国或世界有关民族的文化现象,另一方面,中国学者在具体运用当代西方人类学理论的过程中,也越来越感觉到有的西方人类学理论不完全适合于中国的实际,有必要根据自己本国的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类学理论,实现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但这种人类学理论取向多元化的状况在中国学术界目前仍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具体表现在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的借鉴和吸收尚处于简单模仿的状态;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人类学理论也只是停留在一般的话语和讨论中;至今在中国人类学界尚未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理论学派;更没有出现人类学理论研究方面的大师级人物。但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国际地位的增强,中国人类学理论取向多元化的状况将会由目前的初期阶段向着成熟兴旺的方向发展。

第一,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的研究将会由浅入深并取得较大的突破。西方人类学自诞生以来的一百五十年间,曾形成了各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人类学理论流派,从古典进化论到后现代主义乃至全球化理论,不同学派之间围绕文化的形成发展、空间分布、社会事实、特殊价值、社会功能、适应机制、深层结构、象征符号、认知模式、实践取向、族群认同、社会性别、表述方式、变迁特征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和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迥然不同的理论假设和风格特色,对世界人类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这些西方人类学理论学派研究的深入与否,成了当代中国人类学是否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学派的研究尚停留在翻译介绍和简单模仿的阶段,离深入分析、广泛运用和开拓创新还有较大的差距。但是,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扩大和中国学者的努力,目前这种状况将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西方不同学派的人类学理论虽然各具特色并产生过重大的影响,但是正如人类学发展史所显现的那样,西方人类学每个重要学派的理论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和不足,以致当某一个理论学派的影响力达到顶峰时,也就是其走下坡路的开始。正因为如此,在西方人类学界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长期支配整个学术发展的格局而经久不衰。这种现象也给中国学者提供了启示,即只要及时准确地把握时代的脉搏和历史赋予的机遇,对当代西方人类学的各种理论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地开拓创新,就可以在人类学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笔者本人在开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象征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的过程中就发现,尽管当代西方的一些象征人类学大师提出了不少有关象征研究的理论假设,并开辟了一些与象征有关的研究领域,但至今为止,也没有在象征人类学的理论构建方面形成完整的体系,更没有在涉及象征符号和象征意义的各个具体方面都取得丰硕的成果,在象征人类学的理论构建和分析框架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值得研究并可以填补空白或突破的薄弱环节。只要在广泛搜集世界各民族相关资料和进行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这些空白或薄弱环节开展深入和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并提出新的理论假设,是完全可以在象征人类学理论构建方面有所建树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可以预见,只要经过中国学者的不懈努力和开拓进取,在不久的将来,一批在深入研究当代西方人类学理论基础上提出新的理论假设并开辟新领域的中国人类学家的理论著作将会陆续问世。这些理论著作的出版,不仅对当代西方人类学的理论研究是一种深化和突破,而且还将对当代世界人类学的理论构建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而将中国学者有关人类学理论的研究融入到世界人类学发展的总体格局中,使得世界各国的人类学家在涉及到人类学理论研究的著作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中国学者的存在和影响力,使中国的人类学研究真正走向世界,实现中国人类学的国际化。

第二,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人类学理论也将会形成并产生重大的影响。如何将西方人类学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实现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或中国化,曾是中国几代学者努力奋斗的方向和目标。虽然众多的中国学者曾对这一问题作过相应的研究,但是目前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人类学理论仅仅停留在一般的话语和讨论中,而在具体实践上却面临着重重的困难。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目前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的研究尚不深入,还不能非常熟练或得心应手地运用西方人类学的理论来分析中国的本土文化现象;其二是许多中国学者对中国本土文化和中国传统理论的认识和了解比较肤浅,在学术界既熟悉西方人类学各派理论同时又深入了解中国本土文化并掌握中国传统理论的学者可谓凤毛麟角。这种两难处境,使得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或中国化受到了相应的限制。但是,随着对西方人类学理论和中国本土文化和传统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在中国的中青年学者中将会涌现出一些能够同时融汇西方人类学理论和中国传统理论的有识之士,在综合运用中西方理论来分析中国本土文化的过程中,要么以中国的个案实例来证伪西方人类学的理论;要么在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的过程中提出与西方人类学理论完全不同的新的理论假设;或者在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的过程中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类学理论,如阴阳五行论、天人合一论、和谐论、礼制论、儒学人类学、道教人类学等等,使得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或中国化真正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到那时,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人类学理论不仅将对西方人类学家研究中国文化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人类学学者把西方人类学理论与本国传统理论相结合的成功范例而被其他非西方不发达国家的人类学者所仿效,在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方面实现历史性的突破。

第三,随着以上两个方面的研究取得重要的进展,一批具有多元化取向的人类学理论学派将会

在中国的中青年学者中逐步形成。在人类学的发展史上,不同理论学派的形成,往往与这些学派的代表人物在人类学理论构建上的贡献有着直接的关系。当一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在人类学理论的某一方面提出了具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假设之后,在其周围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以其本人为中心的学术群体,或者是其本人的学生,或者是受其影响的其他学者,在其开创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种理论方面继续开展研究,将其理论取向和风格特点延续下去,形成一个独具特色的理论学派。在当代中国人类学界,以上这种理论学派形成的特点将会随着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以及具有中国本土特色人类学理论的形成而在不久的将来逐步显现出来。即在某些大学或科研机构中以某些著名人类学家及其所提出的理论取向为中心而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学派。其中既包括具有西方人类学不同理论取向的学派,也包括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各种人类学理论学派,还包括同时兼具西方与中国两种特色的人类学理论学派,在学术研究中不断产生争鸣和正常的竞争,共同推动中国人类学理论的建设和发展。

二、人类学研究方法综合运用的趋向

由于受到西方人类学和中国传统学术的影响,当代中国学者采取的人类学研究方法曾形成了以田野调查为主,以文献研究和跨文化比较为辅的格局,其它的人类学研究方法虽已开始被部分学者所吸收和仿效,但要么只是零星地出现,要么就是刚刚开始有人提及,还未进入实质性运用的阶段。另外,因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功利主义和恋土情结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中国学者在运用人类学方法来分析民族文化现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符合学术规范或与当代国际人类学基本要求有着较大差距等缺失现象。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学者人类学理论水平的提高,原先那种在运用人类学研究方法上存在的单一化和不规范的状况将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并逐步向着综合性和规范化的方向转变。

第一,人类学的多种研究方法将会被中国学者综合运用并产生良好的效果。目前中国人类学家在运用人类学研究方法时还显得比较单一,田野调查方法、文献研究方法、跨文化比较方法往往只是单独地使用,加上在使用这些研究方法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田野调查时间短暂、文献研究方法不到位、跨文化比较方法运用不广泛等等,其结果就是导致学术成果质量不高,难以在国际学术界产生较大的影响。随着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科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人类学学者在运用人类学研究方法分析人类文化或民族文化现象的过程中将会朝着综合性的方向发展。其一是许多新近出现的人类学研究方法如影视拍摄方法、计算机模拟方法、数理统计方法、参与式评估方法等将逐渐被中国人类学学者在具体实践中所广泛运用,成为众多学者分析人类文化或民族文化现象的重要工具。其二是某些传统的人类学研究方法如田野调查方法、文献研究方法、跨文化比较方法、民族志写作不断得到加强,并向着规范化和较高层次的方向发展。近几年来,部分高校人类学、民族学专业的某些博士生,因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等科研经费的支持,在导师的安排下从事较长时期的田野调查,其博士论文的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另外,随着部分高校“211”工程建设和“985”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人类学、民族学的跨文化比较方法也将在更高的层次上被学者们所广泛运用,如开展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体系、婚姻家庭、政治组织、伦理道德、、文化变迁等方面的跨文化比较,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跨文化比较研究资料数据库也将会随之建成,为中外学者开展大规模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提供相应的基础条件。其三是中国人类学学者在开展某些重要科研项目的过程中能够熟练地交叉使用各种不同的人类学研究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其特定文化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如在开展某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研究的过程中,同时采取田野调查方法、跨文化比较方法、影视拍摄方法和计算机模拟方法等来进行全方位的综合分析,使其研究成果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经过中国学者们的努力,兼有国际性和本土特色的各种人类学研究方法将会在众多学者开展的科研活动中广泛地运用,并产生良好的效果和重大的影响。

第二,原先那种中国人类学学者田野调查范围跨不出国门的格局将会发生重大的改变。如前所述,当代中国人类学学者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曾形成了田野调查范围难以跨出国门的封闭状况,这种现象不仅限制了中国人类学学者的研究视野,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中国人类学家与国外人类学家的交流和对话。但是随着目前和未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的财政收入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种状况将会为中国人类学学者跨出国门从事国外民族的田野调查创造基本的物质条件。另外,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和深化,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联系日益紧密,也为中国学者跨出国门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开展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打开了方面之门。由于以上这些客观条件已经或即将发生重大的改变,再加上中国学者逐步克服自身的恋土情结,对人类学田野调查跨出国门的意识逐步增强,因此,在未来的30年间,将会在中国人类学界形成一个以中国和周边国家的有关民族为重点,以世界五大洲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民族为研究对象而开展田野调查和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开放格局。目前,中国的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已开始尝试着在这一方面作出回应,即将部分人类学、民族学专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派到中国周边的有关国家或地区,以当地的民族为研究对象来开展田野调查,并写作自己的学位论文。这种中国学者跨出国门开展田野调查的现象虽然现在还形不成规模和气候,人们所能到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也相当有限,并具有试验性的特点,但这毕竟已开始走出了第一步,将来还会向着纵深的方向发展。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和在世界格局中所处的地位日显重要,再过30年,中国人类学家开展田野调查的范围将覆盖世界各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从中国周边的东南亚、南亚、西亚、俄罗斯和朝鲜半岛,到非洲、南美、澳洲和太平洋岛屿,从非西方的发展中国家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广大土地上,都将会遍布着中国人类学家的足迹,在国际人类学的权威刊物上将会经常性地发表中国学者研究世界不同民族的学术论文,在世界著名大学的重要讲坛上也将有众多的中国人类学家发表精彩的演讲。这种趋势目前虽然只是一种设想,但它已初显出一定的苗头和迹象,不久将会愈加突出并向着强劲的方向发展。

三、人类学的分支学科和应用研究向纵深发展

当代西方人类学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分支学科林立、不同流派的人类学家之间既互相竞争又取长补短,形成一种百家争鸣、各有所长的开放格局。这种现象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人类学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是,与西方人类学分支学科发展的状况相比,当代中国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某些分支学科的建设还不完善;有的分支学科还只是停留在介绍西方学者的观点而尚未开展正式的研究;还有部分西方人类学的分支学科还未被介绍到中国。与此相关的是,人类学分支学科中的应用研究还远远适应不了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但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当代中国人类学的分支学科和应用研究向纵深发展的趋势将会越来越明显。

第一,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建设将由目前的不平衡状态向未来的平衡状态转变。纵观当代中国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建设,可以看出一个鲜明的特征,即不同分支学科的发展显现出参差不齐的状况。其中有的分支学科拥有重要的领军人物和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曾召开了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并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人类学专业学会,如文学人类学、艺术人类学、都市人类学、影视人类学等;有的分支学科虽然出版了某些学者具有一定影响的著作,并召开过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但还未成立相关的人类学专业学会,如旅游人类学、生态人类学等;有的分支学科虽然出版过某些相关的学术著作,但至今仍未召开过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更未成立相关的专业学会,如政治人类学、宗教人类学等;还有一些分支学科至今尚未出版过任何有分量的学术著作,也很少发表过相关的学术论文,仅仅停留在对部分国外学者相关成果的翻译和介绍这一层次,如空间人类学、感觉人类学、身体人类学等。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学者对人类学各个不同分支学科的研究将会逐步加强,以上这种分支学科参差不齐的状况将会发生重大的改变。一方面,那些原先具有一定基础的人类学分支学科如文学人类学、艺术人类学、都市人类学、影视人类学、哲学人类学、法律人类学、经济人类学、旅游人类学、生态人类学、政治人类学、历史人类学、语言人类学、宗教人类学、教育人类学、科技人类学、心理人类学、医学人类学、女性人类学、体育人类学、婚姻家庭研究、族群研究、文化变迁研究等,将会随着学科发展的需要向着更高的层次转变。如与国际人类学分支学科的相关专业学会建立广泛的联系;同一个分支学科的不同单位和不同学者之间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较大规模的协作攻关;将中国学者有关分支学科的重要学术成果推向世界等等。另一方面,那些原先基础较薄弱或至今仍是空白的人类学分支学科,如饮食人类学、营养人类学、空间人类学、感觉人类学、移民人类学、企业人类学、建筑人类学、身体人类学、符号人类学、认知人类学、网络人类学、传媒人类学等等,则会在人类学其它分支学科的影响和带动下迅速发展起来。分别包括对本分支学科的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进行深入的探讨;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自己的分支学科专业学会;并在科研与教学方面取得重要的成就,由原先的薄弱状态向学科优势明显的方向发展,乃至在一定时期内与国内其它的人类学分支学科形成分庭抗礼、各有优势的发展格局。我们相信,只要经过中国人类学学者的努力,不久的将来,一个人类学分支学科林立和百花齐放的学术兴旺现象将会在中国人类学界出现。

第二,人类学的应用研究将会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当代中国的人类学、民族学在新中国建立后的不同历史时期,曾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作用,如20世纪50至60年代的民族调查和民族识别、80年代的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和现代化建设研究、90年代至21世纪之初的西部大开发和构建和谐社会研究等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从总体来看,目前中国人类学应用研究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参与政府决策的效果也不太突出,有许多迫切的现实问题还需要人类学家去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纵观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的格局,21世纪的中国既面临着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同时又肩负着发展自己本国经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这种状况对包括人类学、民族学在内的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希望。因此,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人类学、民族学的应用功能,使其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更加显著的作用和更大的影响,是当代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者肩负的历史使命。从中国和世界近期和长远的发展趋势来看,当代中国人类学、民族学面临着以下一些重要的应用研究课题。其中涉及中国国内的重要课题如西部大开发与中国各民族的繁荣发展,国家重点工程对周围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构建和谐社会与中国各民族之间的族际关系,中国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国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学研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用人类学研究,建设中华民族共有家园的人类学研究,中国各民族身体健康和长寿的医学人类学研究,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条件下各民族社会运行机制的人类学研究,中国高科技发展过程中的科技人类学研究,中国不同类型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人类学研究等等。通过开展以上这些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复兴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各种具有实际效果的应用研究及其本身产生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将使中国的人类学、民族学与社会学一样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成为一门具有明显应用价值的显学。而涉及中国与世界范围的重要课题则包括中国国力增强对世界文化的影响和反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周边国家民族的影响,中国大国地位的确立与海内外华人的文化认同,全球化视野中世界不同民族的发展与繁荣研究,中国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系的政治人类学研究等等。通过开展这些中国与世界各民族繁荣发展有关的应用研究课题,可以大大提高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在世界应用人类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四、人类学在中国社会中的影响力日显突出

美国人类学家詹姆斯・皮科克认为:“跨入21世纪,人类学这门学科在其第一个世纪会怎样呢?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类学所能为思想和社会作出的贡献。”可以据此推论,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在21世纪所处的地位,将与其本身对中国和世界所作出的贡献有着直接的关系。正像我们在前面所预测的那样,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和中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当代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将会取得重要的突破,这种状况将使得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在中国社会中的影响力日显突出。

第一,人类学教学和科研机构呈现出多中心分布的状态。由于历史原因和学科发展的不平衡性,当代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的教学和科研机构曾存在着一种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现象,即各种与人类学、民族学有关的教学和科研机构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内蒙、东北等少数民族集中的西部不发达地区,以及北京、广东、福建等原先具有人类学、民族学研究基础和学术传统的汉族聚居地区,而在绝大部分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则显得十分稀少。这种教学和科研机构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现象,再加上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应用功能还未充分地显现出来,这就使得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在与其它学科发生互动关系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一种边缘学科的地位。如只要提及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的名称,一般的人们都会自然而然地将其与西部不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联想在一起。但是随着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对中国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充分地显现出来之后,原先那种人类学、民族学教学和科研机构分布不均衡,学科地位得不到学界广泛承认的状况就将发生根本的改变。如最近几年,位于中国东部地区的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开始建立了人

文化类论文篇11

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的文化人类学就进入了一个理论取向多元化的时期,即一方面当代西方不同理论流派的人类学著作纷纷被翻译成中文,许多学者开始运用这些人类学理论来分析中国或世界有关民族的文化现象,另一方面,中国学者在具体运用当代西方人类学理论的过程中,也越来越感觉到有的西方人类学理论不完全适合于中国的实际,有必要根据自己本国的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类学理论,实现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但这种人类学理论取向多元化的状况在中国学术界目前仍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具体表现在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的借鉴和吸收尚处于简单模仿的状态;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人类学理论也只是停留在一般的话语和讨论中;至今在中国人类学界尚未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理论学派;更没有出现人类学理论研究方面的大师级人物。但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国际地位的增强,中国人类学理论取向多元化的状况将会由目前的初期阶段向着成熟兴旺的方向发展。

第一,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的研究将会由浅入深并取得较大的突破。西方人类学自诞生以来的一百五十年间,曾形成了各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人类学理论流派,从古典进化论到后现代主义乃至全球化理论,不同学派之间围绕文化的形成发展、空间分布、社会事实、特殊价值、社会功能、适应机制、深层结构、象征符号、认知模式、实践取向、族群认同、社会性别、表述方式、变迁特征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和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迥然不同的理论假设和风格特色,对世界人类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这些西方人类学理论学派研究的深入与否,成了当代中国人类学是否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学派的研究尚停留在翻译介绍和简单模仿的阶段,离深入分析、广泛运用和开拓创新还有较大的差距。但是,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扩大和中国学者的努力,目前这种状况将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西方不同学派的人类学理论虽然各具特色并产生过重大的影响,但是正如人类学发展史所显现的那样,西方人类学每个重要学派的理论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和不足,以致当某一个理论学派的影响力达到顶峰时,也就是其走下坡路的开始。正因为如此,在西方人类学界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可以长期支配整个学术发展的格局而经久不衰。这种现象也给中国学者提供了启示,即只要及时准确地把握时代的脉搏和历史赋予的机遇,对当代西方人类学的各种理论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地开拓创新,就可以在人类学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笔者本人在开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象征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的过程中就发现,尽管当代西方的一些象征人类学大师提出了不少有关象征研究的理论假设,并开辟了一些与象征有关的研究领域,但至今为止,也没有在象征人类学的理论构建方面形成完整的体系,更没有在涉及象征符号和象征意义的各个具体方面都取得丰硕的成果,在象征人类学的理论构建和分析框架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值得研究并可以填补空白或突破的薄弱环节。只要在广泛搜集世界各民族相关资料和进行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这些空白或薄弱环节开展深入和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并提出新的理论假设,是完全可以在象征人类学理论构建方面有所建树并产生较大影响的。可以预见,只要经过中国学者的不懈努力和开拓进取,在不久的将来,一批在深入研究当代西方人类学理论基础上提出新的理论假设并开辟新领域的中国人类学家的理论著作将会陆续问世。这些理论著作的出版,不仅对当代西方人类学的理论研究是一种深化和突破,而且还将对当代世界人类学的理论构建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而将中国学者有关人类学理论的研究融入到世界人类学发展的总体格局中,使得世界各国的人类学家在涉及到人类学理论研究的著作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中国学者的存在和影响力,使中国的人类学研究真正走向世界,实现中国人类学的国际化。

第二,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人类学理论也将会形成并产生重大的影响。如何将西方人类学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实现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或中国化,曾是中国几代学者努力奋斗的方向和目标。虽然众多的中国学者曾对这一问题作过相应的研究,但是目前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人类学理论仅仅停留在一般的话语和讨论中,而在具体实践上却面临着重重的困难。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目前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的研究尚不深入,还不能非常熟练或得心应手地运用西方人类学的理论来分析中国的本土文化现象;其二是许多中国学者对中国本土文化和中国传统理论的认识和了解比较肤浅,在学术界既熟悉西方人类学各派理论同时又深入了解中国本土文化并掌握中国传统理论的学者可谓凤毛麟角。这种两难处境,使得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或中国化受到了相应的限制。但是,随着对西方人类学理论和中国本土文化和传统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在中国的中青年学者中将会涌现出一些能够同时融汇西方人类学理论和中国传统理论的有识之士,在综合运用中西方理论来分析中国本土文化的过程中,要么以中国的个案实例来证伪西方人类学的理论;要么在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的过程中提出与西方人类学理论完全不同的新的理论假设;或者在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的过程中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类学理论,如阴阳五行论、天人合一论、和谐论、礼制论、儒学人类学、道教人类学等等,使得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或中国化真正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到那时,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人类学理论不仅将对西方人类学家研究中国文化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人类学学者把西方人类学理论与本国传统理论相结合的成功范例而被其他非西方不发达国家的人类学者所仿效,在人类学理论的本土化方面实现历史性的突破。

第三,随着以上两个方面的研究取得重要的进展,一批具有多元化取向的人类学理论学派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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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中青年学者中逐步形成。在人类学的发展史上,不同理论学派的形成,往往与这些学派的代表人物在人类学理论构建上的贡献http://有着直接的关系。当一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在人类学理论的某一方面提出了具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假设之后,在其周围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一个以其本人为中心的学术群体,或者是其本人的学生,或者是受其影响的其他学者,在其开创的某一领域或某一种理论方面继续开展研究,将其理论取向和风格特点延续下去,形成一个独具特色的理论学派。在当代中国人类学界,以上这种理论学派形成的特点将会随着中国学者对西方人类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以及具有中国本土特色人类学理论的形成而在不久的将来逐步显现出来。即在某些大学或科研机构中以某些著名人类学家及其所提出的理论取向为中心而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学派。其中既包括具有西方人类学不同理论取向的学派,也包括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各种人类学理论学派,还包括同时兼具西方与中国两种特色的人类学理论学派,在学术研究中不断产生争鸣和正常的竞争,共同推动中国人类学理论的建设和发展。

二、人类学研究方法综合运用的趋向

由于受到西方人类学和中国传统学术的影响,当代中国学者采取的人类学研究方法曾形成了以田野调查为主,以文献研究和跨文化比较为辅的格局,其它的人类学研究方法虽已开始被部分学者所吸收和仿效,但要么只是零星地出现,要么就是刚刚开始有人提及,还未进入实质性运用的阶段。另外,因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功利主义和恋土情结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中国学者在运用人类学方法来分析民族文化现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符合学术规范或与当代国际人类学基本要求有着较大差距等缺失现象。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学者人类学理论水平的提高,原先那种在运用人类学研究方法上存在的单一化和不规范的状况将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并逐步向着综合性和规范化的方向转变。

第一,人类学的多种研究方法将会被中国学者综合运用并产生良好的效果。目前中国人类学家在运用人类学研究方法时还显得比较单一,田野调查方法、文献研究方法、跨文化比较方法往往只是单独地使用,加上在使用这些研究方法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田野调查时间短暂、文献研究方法不到位、跨文化比较方法运用不广泛等等,其结果就是导致学术成果质量不高,难以在国际学术界产生较大的影响。随着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科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人类学学者在运用人类学研究方法分析人类文化或民族文化现象的过程中将会朝着综合性的方向发展。其一是许多新近出现的人类学研究方法如影视拍摄方法、计算机模拟方法、数理统计方法、参与式评估方法等将逐渐被中国人类学学者在具体实践中所广泛运用,成为众多学者分析人类文化或民族文化现象的重要工具。其二是某些传统的人类学研究方法如田野调查方法、文献研究方法、跨文化比较方法、民族志写作不断得到加强,并向着规范化和较高层次的方向发展。近几年来,部分高校人类学、民族学专业的某些博士生,因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等科研经费的支持,在导师的安排下从事较长时期的田野调查,其博士论文的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另外,随着部分高校“211”工程建设和“985”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人类学、民族学的跨文化比较方法也将在更高的层次上被学者们所广泛运用,如开展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体系、婚姻家庭、政治组织、伦理道德、宗教信仰、文化变迁等方面的跨文化比较,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跨文化比较研究资料数据库也将会随之建成,为中外学者开展大规模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提供相应的基础条件。其三是中国人类学学者在开展某些重要科研项目的过程中能够熟练地交叉使用各种不同的人类学研究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其特定文化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如在开展某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研究的过程中,同时采取田野调查方法、跨文化比较方法、影视拍摄方法和计算机模拟方法等来进行全方位的综合分析,使其研究成果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经过中国学者们的努力,兼有国际性和本土特色的各种人类学研究方法将会在众多学者开展的科研活动中广泛地运用,并产生良好的效果和重大的影响。

第二,原先那种中国人类学学者田野调查范围跨不出国门的格局将会发生重大的改变。如前所述,当代中国人类学学者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曾形成了田野调查范围难以跨出国门的封闭状况,这种现象不仅限制了中国人类学学者的研究视野,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中国人类学家与国外人类学家的交流和对话。但是随着目前和未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的财政收入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种状况将会为中国人类学学者跨出国门从事国外民族的田野调查创造基本的物质条件。另外,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和深化,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联系日益紧密,也为中国学者跨出国门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开展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打开了方面之门。由于以上这些客观条件已经或即将发生重大的改变,再加上中国学者逐步克服自身的恋土情结,对人类学田野调查跨出国门的意识逐步增强,因此,在未来的30年间,将会在中国人类学界形成一个以中国和周边国家的有关民族为重点,以世界五大洲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民族为研究对象而开展田野调查和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开放格局。目前,中国的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已开始尝试着在这一方面作出回应,即将部分人类学、民族学专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派到中国周边的有关国家或地区,以当地的民族为研究对象来开展田野调查,并写作自己的学位论文。这种中国学者跨出国门开展田野调查的现象虽然现在还形不成规模和气候,人们所能到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也相当有限,并具有试验性的特点,但这毕竟已开始走出了第一步,将来还会向着纵深的方向发展。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和在世界格局中所处的地位日显重要,再过30年,中国人类学家开展田野调查的范围将覆盖世界各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从中国周边的东南亚、南亚、西亚、俄罗斯和朝鲜半岛,到非洲、南美、澳洲和太平洋岛屿,从非西方的发展中国家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广大土地上,都将会遍布着中国人类学家的足迹,在国际人类学的权威刊物上将会经常性地发表中国学者研究世界不同民族的学术论文,在世界著名大学的重要讲坛上也将有众多的中国人类学家发表精彩的演讲。这种趋势目前虽然只是一种设想,但它已初显出一定的苗头和迹象,不久将会愈加突出并向着强劲的方向发展。

三、人类学的分支学科和应用研究向纵深发展

当代西方人类学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分支学科林立、不同流派的人类学家之间既互相竞争又取长补短,形成一种百家争鸣、各有所长的开放格局。这种现象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人类学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是,与西方人类学分支学科发展的状况相比,当代中国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某些分支学科的建设还不完善;有的分支学科还只是停留在介绍西方学者的观点而尚未开展正式的研究;还有部分西方人类学的分支学科还未被介绍到中国。与此相关的是,人类学分支学科中的应用研究还远远适应不了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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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当代中国人类学的分支学科和应用研究向纵深发展的趋势将会越来越明显。

第一,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建设将由目前的不平衡状态向未来的平衡状态转变。纵观当代中国人类学分支学科的http://建设,可以看出一个鲜明的特征,即不同分支学科的发展显现出参差不齐的状况。其中有的分支学科拥有重要的领军人物和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曾召开了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并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人类学专业学会,如文学人类学、艺术人类学、都市人类学、影视人类学等;有的分支学科虽然出版了某些学者具有一定影响的著作,并召开过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但还未成立相关的人类学专业学会,如旅游人类学、生态人类学等;有的分支学科虽然出版过某些相关的学术著作,但至今仍未召开过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更未成立相关的专业学会,如政治人类学、宗教人类学等;还有一些分支学科至今尚未出版过任何有分量的学术著作,也很少发表过相关的学术论文,仅仅停留在对部分国外学者相关成果的翻译和介绍这一层次,如空间人类学、感觉人类学、身体人类学等。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学者对人类学各个不同分支学科的研究将会逐步加强,以上这种分支学科参差不齐的状况将会发生重大的改变。一方面,那些原先具有一定基础的人类学分支学科如文学人类学、艺术人类学、都市人类学、影视人类学、哲学人类学、法律人类学、经济人类学、旅游人类学、生态人类学、政治人类学、历史人类学、语言人类学、宗教人类学、教育人类学、科技人类学、心理人类学、医学人类学、女性人类学、体育人类学、婚姻家庭研究、族群研究、文化变迁研究等,将会随着学科发展的需要向着更高的层次转变。如与国际人类学分支学科的相关专业学会建立广泛的联系;同一个分支学科的不同单位和不同学者之间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较大规模的协作攻关;将中国学者有关分支学科的重要学术成果推向世界等等。另一方面,那些原先基础较薄弱或至今仍是空白的人类学分支学科,如饮食人类学、营养人类学、空间人类学、感觉人类学、移民人类学、企业人类学、建筑人类学、身体人类学、符号人类学、认知人类学、网络人类学、传媒人类学等等,则会在人类学其它分支学科的影响和带动下迅速发展起来。分别包括对本分支学科的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进行深入的探讨;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自己的分支学科专业学会;并在科研与教学方面取得重要的成就,由原先的薄弱状态向学科优势明显的方向发展,乃至在一定时期内与国内其它的人类学分支学科形成分庭抗礼、各有优势的发展格局。我们相信,只要经过中国人类学学者的努力,不久的将来,一个人类学分支学科林立和百花齐放的学术兴旺现象将会在中国人类学界出现。

第二,人类学的应用研究将会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当代中国的人类学、民族学在新中国建立后的不同历史时期,曾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过重要的作用,如20世纪50至60年代的民族调查和民族识别、80年代的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和现代化建设研究、90年代至21世纪之初的西部大开发和构建和谐社会研究等等,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从总体来看,目前中国人类学应用研究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参与政府决策的效果也不太突出,有许多迫切的现实问题还需要人类学家去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纵观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的格局,21世纪的中国既面临着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同时又肩负着发展自己本国经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这种状况对包括人类学、民族学在内的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希望。因此,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人类学、民族学的应用功能,使其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更加显著的作用和更大的影响,是当代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学者肩负的历史使命。从中国和世界近期和长远的发展趋势来看,当代中国人类学、民族学面临着以下一些重要的应用研究课题。其中涉及中国国内的重要课题如西部大开发与中国各民族的繁荣发展,国家重点工程对周围少数民族和汉族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构建和谐社会与中国各民族之间的族际关系,中国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国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人类学研究,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用人类学研究,建设中华民族共有家园的人类学研究,中国各民族身体健康和长寿的医学人类学研究,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条件下各民族社会运行机制的人类学研究,中国高科技发展过程中的科技人类学研究,中国不同类型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人类学研究等等。通过开展以上这些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复兴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各种具有实际效果的应用研究及其本身产生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将使中国的人类学、民族学与社会学一样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成为一门具有明显应用价值的显学。而涉及中国与世界范围的重要课题则包括中国国力增强对世界文化的影响和反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周边国家民族的影响,中国大国地位的确立与海内外华人的文化认同,全球化视野中世界不同民族的发展与繁荣研究,中国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系的政治人类学研究等等。通过开展这些中国与世界各民族繁荣发展有关的应用研究课题,可以大大提高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在世界应用人类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四、人类学在中国社会中的影响力日显突出

美国人类学家詹姆斯·皮科克认为:“跨入21世纪,人类学这门学科在其第一个世纪会怎样呢?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类学所能为思想和社会作出的贡献。”可以据此推论,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在21世纪所处的地位,将与其本身对中国和世界所作出的贡献有着直接的关系。正像我们在前面所预测的那样,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和中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当代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将会取得重要的突破,这种状况将使得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在中国社会中的影响力日显突出。

第一,人类学教学和科研机构呈现出多中心分布的状态。由于历史原因和学科发展的不平衡性,当代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的教学和科研机构曾存在着一种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现象,即各种与人类学、民族学有关的教学和科研机构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内蒙、东北等少数民族集中的西部不发达地区,以及北京、广东、福建等原先具有人类学、民族学研究基础和学术传统的汉族聚居地区,而在绝大部分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则显得十分稀少。这种教学和科研机构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现象,再加上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应用功能还未充分地显现出来,这就使得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在与其它学科发生互动关系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一种边缘学科的地位。如只要提及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的名称,一般的人们都会自然而然地将其与西部不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联想在一起。但是随着中国人类学、民族学对中国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充分地显现出来之后,原先那种人类学、民族学教学和科研机构分布不均衡,学科地位得不到学界广泛承认的状况就将发生根本的改变。如最近几年,位于中国东部地区的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开始建立了人转贴于 http://

文化类论文篇12

在第九届国际人类学和民族学大会上,通过了《关于影视人类学的决议》,认为“电影、录音带和录像带在今天已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科学资料的源泉。他们提供有关人类行为的可靠资料,研究者们可以运用新的理论对此进行独立分析……它们传播信息不受语言的约束。它们能将我们正在变化着的生活中的各种模式的特征保存下来,流传后世。我们所处的时代不只是一个变化着的时代,而且是同一性增强而文化大量消失的时代。为了阻止这一过程,同时也为了纠正这一过程可能导致的人类的短视行为,按现存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记录人类遗产就非常必要。”②近年来,我国拍摄了大量反映少数民族古老习俗的人类学纪录片,如:《泸沽湖畔摩梭人》、《普吉和他的情人们》等片对阿注婚姻的表现;《走进独龙江》等片对独龙族姐妹婚和纹面习俗的反映;《低族》等片对低族的血族复仇和猎人头祭祀习俗的摹写;《哀劳山风》对景颇族的抢婚习俗的描绘;《傣族佛寺生活》、《古格王朝》对藏传佛教的表现以及《生活》表现的藏族民俗系列,这些作品向人们展示了少数民族的古老习俗。这些具有“异常美”特征的原始、质朴和丰厚的奇风异俗因其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逐渐消亡而变得极其珍贵。人类学影视片比文字记录的人类学文本有着得天独厚的优点,有效地帮助受众增强对人类学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普及与传播。

影视手段对于人类文化现象的再现与阐释

影视人类学家相信文化是可观的,不是摸不着看不见的抽象物,重要的在于怎么去发现和展现这些常人以为是游移不定、不可捉摸的文化内涵。文化是通过一个民族在其生活进程中的各种形式的外化,如:典礼、仪式、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内容而体现的。影视人类学对于文化的解释,是一种阐述、一种信息的传递和表达。通过展现某种文化行为活动的本身来理解文化,人类学的文字作品是以笔为工具对人类社会及其文化进行记录和分析研究,人类学影视片则以摄影机为工具进行研究和分析,透过镜头寻求对文化的一种理解形式。正如《影视人类学的历史、现状及其理论框架》提出的“影视人类学是运用人类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并用现代影视技术和表现技巧,对人类学研究的对象、范围进行科学综合观照的一门新兴边缘性学科。它对现存人类社会中的可视性社会、文化现象进行系统搜集、拍摄、分类及剖析研究,最后制作成能揭示其人类学内涵,具有科学性、真实性、视听综合全息性特征的影视纪录片”。③影视人类学的任务就是要通过对一些材料的分析研究,对影视人类学领域内展现出来的纷繁事物和各种问题进行梳理,找出规律,发现特点,用来指导影视人类学的实践活动。正如庄孔韶先生所说:“影视人类学是以影像与影视手段表现人类学原理,记录、展示和诠释一个族群的文化或尝试建立比较文化的学问。”④

人类学影视片不仅有记录和展示人类文化的功能,还具有对文化进行解释的功能。人类学家利用人类学影视片的直观可视形象性,将它用于横向的同时性跨文化对比,或纵向的历史性的文化变迁研究。人类学研究不仅要对每个具体的文化现象做记录、描述,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将各种文化进行对比、综合研究,从而发现和总结人类文化发展的规律,实现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像《四个家庭――印度、日本、加拿大和法国农民家庭的比较研究》一片,人类学家利用人类学影视片的直观可视形象性,将它用于横向的同时性跨文化对比,将四个来自世界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家庭的伦理道德观念进行了对比研究;另外,像本特森和米德拍摄的《巴厘和新几内亚儿童的竞争》一片中,将巴厘人和雅特穆尔人的文化背景和行为进行了对比;再如J・D・范弗拉克与人类学家雷・伯德威斯台尔在1971年共同摄制的《十个动物园的微观文化差异》一片,用十个国家动物园的素材来表现人们在遇到同样的刺激时是怎样以无声的语言来相互影响、交流并表达自己的。这样,在同一时空的维度下,把不同国家、不同社会或同一社会内部的不同群体加以比较,以说明他们的相似和差异,整合出一套不同社会与文化的共生逻辑和规则,或解释这些特征存在的原因。

人类学影视片可以通过镜头所建构的图像寻求对文化的表现,在人类学家所关注的各个领域寻找到适合影视表达的话题,不仅可以向人们展现这个世界上不同的人与文化,同样也诠释着图像背后所隐含的意义,寻求对人与文化更本质的了解。美国人类学家克里德福・格尔茨认为,对文化的分析是一种具有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需要进行“深描”,所谓“深描”就是通过对研究社会的行动者社会行为的描写,揭示其行动的社会意义而非仅仅停留在对表面现象的描述上。格尔茨的理论和他对文化现象所作出的典范性解读,对于人类学的文化书写以及如何通过影像完成文化表达都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启示价值。

影视手段对于人类文化的传播与交流

影视人类学片除了要保护、记录一个民族内部的文化外,同时也要注意各个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交流。影视手段适于形象地记录文化现象,它能将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下来,不仅仅留存于民族内部,而且提供给众多观众并广泛宣传。社会的高速发展,使得人们来不及思考自己所处的文化,也来不及审视异文化的变迁,所以在变迁的社会,加强族际沟通,增强文化理解仍然会是人类学电影的一个主题。

影视手段在文化的传递与交流上具有形象生动、可信度高、传播性强的特点。影视手段不需经文字的中介,摄制者能够把文化的原貌直接呈现在观众面前,不至于发生像书面文字那样,要将形象的画面转换为文字来表达所造成的信息丢失,观众直接面对形象画面,人们接收的信息更准确,感受更真切。另外,影视手段在文化的传递与交流中,以释放形象和声音信息让观众了解影片内容,世界上每个角落的人都能看懂画面的形象语言,人类学纪录片能够最大限度地克服由于语言文化差异所形成的障碍,文字记录的人类学文本由于语言文字的差异会造成文化传播的困难,但影视语言却使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们都能理解和接受世界通用语。无论人们的语言文化存在着多么巨大的差异,但几乎所有的人都能体验到某种共同的视觉效果,看懂影视画面的语言,被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同文化的人们所理解和接受。因此,人类学纪录片都比文字记录的人类学文本有着得天独厚的优点,成为记录、保存、普及、传播文化的重要手段,对少数民族丰富文化资源的变迁发展和中国多元文化留存与保护,越来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基金项目:河北省教育厅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080715)]

注 释:

①巴赞[法]:《电影是什么》,中国电影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

②保罗・基奥齐[意]:《民族志电影的起源》,《民族译丛》,1991年,第1辑。

③影视人类学的历史、现状及其理论框架,《云南社会科学》,1988(4)。

文化类论文篇13

一、文化人类学的学术旨趣

人类学也称作民族学,广义的人类学就是指文化人类学,它是研究人与文化的科学,或者说从文化的角度去研究人的科学,影视艺术深受文化人类学的影响。

文化人类学是18世纪前后在欧洲兴起的一门学科,它主要关注各个民族的种族差异、文化习俗,它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为什么18世纪前后西方学术界会兴起这样一种文化人类学呢?我们知道,像英法这些老牌的欧洲国家,他们那时候已经开始变得先进强大,也开始不断向境外殖民,向非洲、亚洲和世界其他国家殖民,因为殖民,就需要了解当地的文化习俗,包括了解各种族间、人种间的差异,这种客观的需要推动了一些学者开始思考这些问题,为本国政府更有效地去统治或者融入当地文化提供理论依据,这是一种现实发展的客观需要。

但是我们说对于其他种族、其他人种,包括对其他民族文化习俗的了解也体现着人所共有的好奇心。作为人类,我们本能地希望了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家,他们有什么样的文化,这些文化是如何形成的,他们的文化为什么跟我们不一样等问题,这也是一个很自然的人类认识过程。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各种文化千姿百态,千差万别,这些差异是怎么形成的?扩而大之,每一个民族的文化进化、制度进化有没有一定的普遍的规律?为什么直到21世纪的今天,世界上不同国家的差别依然这么大?比如一些国家能够建立起民主制度,而一些国家和地区却仍然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这是由什么决定的?

我们说人类学已经广泛涉及到这些领域。其实,在文化人类学诞生之前,西方思想家就对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比如意大利思想家维柯(1688-1744年)写过一本《新科学》(1725年)\[1\],这本跨世纪的著作讨论了文化进化、制度进化的问题。维柯认为文化是人类创造力的一种表现。比如,在人类社会中,不管民族多么遥远,多么原始,都会保存某些文化形态,例如人一出生要有洗礼,结婚要有婚礼,死亡要有葬礼,这就是一种习俗,一种文化,不管一个民族如何原始,如何落后,在这一点上却是共同的。这样一种习俗或文化实际上是一种最初的制度建构,这种制度建构就是为了避免使人类回到那种野蛮的状态,这里表面上是在探讨文化习俗问题,实际上是在探讨人类社会最初的制度起源问题。

又如,孟德斯鸠(1689-1755年)的《论法的精神》(1748年)这部著作也比较深入地探讨了世界上各地各个民族的习俗风俗形成的影响因素\[2\]。他很大程度上把世界上各地不同民族的习俗风俗形成的影响因素归结为地理因素、气候因素,他甚至认为气候的炎热与寒冷,地处寒带或地处热带也会影响一个民族的性格。再如,英国大历史学家汤因比(1889-1975年)写了一本非常有名的书,叫作《历史研究》\[3\],他在这本书中把文明的产生也归结为地理因素,他认为文明诞生于人们对艰苦环境的应战和挑战,各个民族对环境的应战和挑战的机制是不同的,这种机制的不同决定了各民族文明发展进程的差异。

黑格尔(1770-1831年)在《历史哲学》中也对各个民族的历史进行了广泛而深刻的比较研究,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4\],所谓历史的比较很大程度上就是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的比较。比如,他谈到中国的民族性格,对中国的民族性格不抱乐观态度的,有很多负面的评价,这也是西方对当时中国认识的一个必然发展。我们知道,在黑格尔之前,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伏尔泰、狄德罗对中国的文化是顶礼膜拜的,其实那时中国的文化确实是比较先进的,建立在农耕文化基础上的那样一种体制,那样一种伦理也是非常进步的,尤其是沿袭了几千年的科举制度确保了在这样一个千年帝国中最优秀的人能够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到仕途,能够参与国家的管理,而不问家庭出生,正是靠着这样的科举制度,皇帝能够保证选拔到最优秀的人才,帝国得以延续,而在欧洲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中,它们搞的是世袭制度。但是西方文化和制度在不断进步,它们先后发生了深刻的思想革命、科学革命和社会革命,我们中国在文化和制度上开始落后了。黑格尔敏锐地察觉到了中国的这种停滞,所以在《历史哲学》中他对中国文化和制度,包括对中国人的性格和心理作了非常负面的评价。黑格尔非常关注世界各地各民族的这种民族性格是如何形成的,它的著作《历史哲学》其实就是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世界各地、各国各民族的不同的性格差异,当然它带有白人中心的思想,实际上很多人认为黑格尔的思想也为后来纳粹种族主义埋下了思想祸根,黑格尔认为日耳曼民族是最优秀的民族,实际上种族主义是有其历史上的思想渊源及思想脉络的。

像人种差异、种族差异、文化差异甚至于各个不同民族的制度差异,这些东西都是人类学研究的课题。关于人种差异、种族差异、文化差异的研究其实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只不过18世纪兴起的人类学对此进行了更为精细集中的研究而已。

二、早期文化人类学纪录片

当电影艺术发明之后,一些电影工作者就比较早地利用摄影机、摄像机来记录各个民族的文化、习俗、语言和制度,形成了我们所要谈的文化人类学纪录片。所谓文化人类学纪录片,我们说主要是应用文化人类学的一些思想、观点和方法作为指导,拍摄的一些纪录片,这些纪录片都是关注某些特定民族的文化、习俗、当然也包括不同民族的制度\[5\]。

20世纪初期开始,西方一些电影工作者开始应用电影手段去记录这些不同民族的生活习性、生活习惯、风俗、语言、宗教以及艺术这些东西,开始关注这些东西。我们知道电影作为一种很直观的艺术,很适合去记录和表现这些东西。早期最著名的文化人类学电影编导是美国纪录片大师弗拉哈迪,弗拉哈迪出生于一个采矿工程师之家,后来他自己也成为了一个采矿工程师。弗拉哈迪(1884-1951年)是一个比较具有反叛精神的人,一个西方文化的反叛者,在上个世纪初,他已经感觉到西方工业文明对其他偏远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的影响,后来他投身于纪录片导演这个行当,他认为很多少数民族的习俗有其独特的价值,不应该被西方工业社会所侵扰。他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认识了一些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他们又叫因纽特人,这些人生活在北极严寒的自然条件下,主要是以捕鱼为生,千百年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渔猎文化,于是他萌生了拍摄爱斯基摩人的想法。他和他们生活了很长时间,真实地记录了他们的日常劳作和习俗,尤其是为了生存去捕鱼的艰辛历程,拍摄了一部电影纪录片《北方的纳努克》(1922年),这个纪录片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北方的纳努克》讲述的是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的故事,爱斯基摩人是当地的土著民族,他们也被叫做吃生肉的人,就是说那个民族很古老,是一种很原始的民族。这个民族常年生活在北极严寒的气候环境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宗教,其实他们的生活方式也是非常独特的,是以捕鱼为生的,那么《北方的纳努克》就是记录这样一个民族的,记录这个民族所独有的生活方式、渔猎方式以及他们的文化信仰。他通过摄像机记录下他们的生活方式,那么《北方的纳努克》后来在美国公映获得了巨大成功,弗拉哈迪因此成为人类学纪录片的“始作俑者”,至今在人类学纪录片历史上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人类学纪录片有两种取向,一种是纯粹用于学术研究性质的,真实记录与再现各地区各民族的习俗、风俗和独特的文化;另外一种主要偏重于审美的,面向大众的。《北方的纳努克》因为是早期作品,没有那么明显的划分,这部纪录片既有学术研究的价值,也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当然由于那时的影像记录手段落后,这类纪录片的审美价值也是有限的。

上个世纪30年代以后,西方产生了比较多的这种人类学纪录片,比如美国人类学界有一个著名的大师级人物玛格丽特·米德(1901-1978年),她于1929年获得博士学位,在她23岁时就孤身一人,带上摄影机到南太平洋群岛进行人类学考察,她把当地的民俗习惯都记录下来用于研究,拍摄了大量关于萨摩亚人的素材,这些素材后来被编辑制作成六部电影纪录片,此类纪录片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具有比较高的文化保存、文化研究价值。另外一类是偏重于审美类的,就是以艺术的形式拍下来,在介绍某一特定民族的生存方式、文化的同时,也给观众带来一种审美享受,当然也会带来启发和思考。

我国拍摄人类学纪录片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195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八一”电影制片厂联手,配合民族调查工作,深入到许多少数民族中,以凉山彝族、佤族、黎族以及苦聪人等众多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为素材拍摄了一批人类学的纪录片,记录了这些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他们的习俗文化,这些人类学纪录片的拍摄主要是为当时的民族普查工作服务的。

进入80年代以后中央电视台组织拍摄了《丝绸之路》(1980年,共17集),《话说长江》(1983年,共25集),《话说运河》(1986年,共35集),以及《望长城》(1991年,共4部,12集)等一批优秀大型电视节目,如《话说运河》记录了运河的历史,运河两边人民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又如《话说长江》探寻长江源头,不仅展现长江两岸的社会经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节目还深入到长江沿岸人们的精神风貌之中,这些电视节目已经有了人类学影片的倾向。特别是90年代初期拍的《望长城》,节目更深地延伸到民族心理结构和民族文化心理中,节目中有很多内容是关于长城地域范围内独特的民风民俗,还有众多节日文化、节日习俗以及民间艺术的展示,这样的纪录片确实已经具备了文化人类学的视角,但是它们还不能称作真正的人类学纪录片。

三、中国当代文化人类学纪录片创作

对其他民族、对其他人种的关注,对这种文化间、种族间差异的关注,最后上升到对制度差异的关注,这种关注是由人与生俱来的好奇心所决定的,这些都是文化人类学所研究的主题,而文化人类学纪录片往往是文化传播的一种范本,这样的纪录片给我们很多思考。文化问题、制度问题等都是大问题,电视作为一种传播手段,广泛地介入到语言、文化、习俗,非常生动形象地展示这些东西,它不同于理论论说,可以让人很直观地思考很多问题。

进入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优秀电视纪录片编导开始将电视镜头聚焦在那些边缘地域、边缘文化中的边缘人群身上,去展示他们的生活和命运,并有意识地去开掘这些故事背后的文化人类学含义,中国的文化人类学纪录片创作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丰收。

在中国当代人类学纪录片创作领域,较早产生影响的是四川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在上世纪90年代前后拍摄了一批成功的人类学纪录片,比如《藏北人家》(1991年,王海兵),《古堡的故事》(1996年张胜庸),《三节草》(1997年,梁碧波,成都经济电视台)等,这些纪录片有意识地将文化人类学的思观点贯穿到纪录片的创作当中去,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创作风格,四川因此也成为中国文化人类学纪录片创作的重镇。

《藏北人家》是四川电视台编导王海兵执导的作品,该作品获1991年第一届四川国际电视节“金熊猫”奖 ,该片特别关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生活,纪录了藏民措达一家人一天的生活,力图展示这个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以及精神风貌,努力探求这个民族精神气质和生活方式形成的地理、气候等原因。《藏北人家》是一部偏重审美的人类学纪录片,编导在此片中并不是抱着一种猎奇的眼光去关注藏北牧民的生活,而是以一种平等、客观的态度去真实地记录以措达为代表的藏北牧民,记录他们的生活状况、生产方式、语言、宗教和习俗,包括他们每天吃的食物,编导都不厌其烦地、非常具体地予以介绍,诸如吃羊肉、粘粑等过程,包括他们的牧羊方式。不仅如此,编导还不厌其烦地展示他们的精神状态,这样一种平等的视角是一种人类学的视角。编导还有意在探讨藏民的性格、信仰跟环境的关系,跟当地海拔高、气候严寒之类的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正是因为取材和角度的独特性使《藏北人家》具有了文化人类学的视角。

中国中央电视台一直十分重视对民族文化题材的开发,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中央电视台先后设立了《祖国各地》(1979年)、《民族之林》(1984年)、《兄弟民族》等电视栏目,20世纪90年代以后又先后创立了《地方台30分钟》、《中华民族》等优秀栏目,在这些常规化播出的电视栏目中产生了许多具有人类学特征的优秀电视节目。这样的文化氛围最终催生了一批优秀的文化人类学纪录片。

《神鹿呀,我们的神鹿》(1997年)是中央电视台编导孙曾田于1997年拍摄的另外一部出色的文化人类学纪录片,该片获第二届柏努国际传记片电影节评委会大奖,1998年德国柏林人类学电影节评委大奖。孙曾田早在1992年还拍摄了另外一部重要的人类学纪录片《最后的山神》,获1993年亚广联大奖。

《神鹿呀,我们的神鹿》中的主角柳芭是一个“文化边缘人”的形象。作为少数民族鄂温克民族中的一员,她曾经努力融入现代主流文明之中,但是这个过程充满了挣扎和痛苦,她的命运实际上就是他们民族的命运,她的个人痛苦也是他们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难以逃避的精神炼狱,她的痛苦源于现代文明与古老文明的冲突,现代生活方式与古老生活方式的冲突。编导真实纪录和表现了柳芭痛苦的精神历程,并对这样一个“文化边缘人”寄予了深切的同情。编导并没有一味礼赞现代文明,反而对现代文明进程之中弱势文明的命运表达了深切的隐忧,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人本主义和人道主义立场,也是这部纪录片感人的力量所在。

这部纪录片讲述了一个历史上生活在大兴安岭深林里的鄂温克少数民族的故事,这个民族人数很少,生活在在大兴安岭森林里面,历史上就是过着游牧生活,就是以养鹿为生,那种生活方式是很独特的。就在这个大兴安岭森林里出了第一个女大学生,叫柳巴,经过刻苦学习,当年考上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系,是那个民族培养出来的唯一一个大学生,那个民族能产生一个女大学生是很不容易的。但是,她从小在深林中长大,那里的一草一木,包括他们民族的文化已经融入到她的整个血液当中,离开了生她养她的深林之后,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她怎么都融入不到主流文化的氛围当中,她的心灵处于一种痛苦之中,她大学毕业后到了一个出版社去工作,但是她总是想念生她养她的大森林,思念那种独特生活方式,最后毅然辞掉工作回到了她们的部族,跟他们家人生活在一起了。但是回去后又有其它问题出来,她又不被自己家人理解,她自己本身也很难融入本民族了生活里了,实际上她成了一个文化边缘人。这实际上反映的是现代化进程当中的文化冲突,这种文化冲突反映到人的内心世界、心理世界,以及它所造成的一种痛苦。

其实这种痛苦是非常真实的,但是它也是个人无法抗拒的。当然这个纪录片最后留下了一个光明的尾巴,就是说柳芭在回家之后又经历了好多流浪,路途中遇到一个大她很多岁的汉人小伙子,这个汉人小伙子很老实本分,也很爱她,后来他们就结合了。在家里那个小伙子什么都不让柳芭做,就让她呆在家里画画,非常细致地照顾她。后来正好在柳芭生孩子的那一天,柳芭母亲家养的那头神鹿因为难产死掉了,柳芭一家几代人靠这只神鹿哺育后代,靠这些鹿得以生存。在节目中神鹿其实是鄂温克民族文化的象征,神鹿之死其实隐喻着这个民族的文化、独有的生活方式在现代化的无情进程中结束了,画上了一个句号,而孩子的出生则隐喻着新生活、新文化的开始。

节目中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冲突,一种心灵的痛苦,但是冲突的背后是什么东西呢?实际上是文化的冲突、文明的冲突。一个历史上的游牧民族,在现代化进程当中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弱不禁风,那样的不堪一击,它们最终要被现代文明、主流文明所碾碎。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文化的冲突及文明的冲突最终转化成主人公内心的冲突和痛苦。这就是文明的冲突问题,文明的交融问题,文明和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问题。这里体现出作者强烈的文化人类学的思想观点。

其实,文化人类学给我们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人类从古代走过来,是何等渺小又是何等坚韧,在那样恶劣的深山老林的环境中,鄂温克这样一个少数民族靠养殖鹿生存,一代一代地繁衍,一代一代地形成了自己独到的文化,这样的一个民族繁衍延续下来是何等的艰难,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个民族又将何去何从?我们说,每个民族所面临的境遇都不一样,这些文化是怎样产生,怎样形成,怎样流传,又是怎样跟现代化接轨的?我们最先进的文化,最先进的制度又将如何产生?在鄂温克这样的游牧民族中能够产生现代化吗?这个过程是很艰难的,人类又是很渺小的。

但是,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即使是在最严酷的环境之下,即使是在最落后的生产方式之下,我们与生育我们、养育我们的地域文化之间所形成的感情,所形成的文化纽带又是挥之不去的,这就是作为人的一种悖论。这样的片子具有这么强的生命力,那么受欢迎,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节目中暗含着一种文化价值和思想价值,特别是一种文化人类学的思想价值。可以看出,编导是有意识地从这个角度拍摄这部片子的。

四、文化人类学纪录片的思想价值

文化人类学纪录片的魅力一方面源于人类学丰富深刻的学术思想,由于这些学术思想的介入,人们在观赏文化人类学纪录片的同时,也开启了人们对于文化、习俗以及制度等问题的深度思考。另一方面,文化人类学纪录片的魅力也源于人类学严谨的记录理念和记录手段,纪录片编导在纪录片创作时严格遵循人类学学者所恪守的记录理念和记录手段,往往使观众在观赏这类纪录片时能够超越编导的主观表达意图。

日本纪录片编导山衫忠夫曾经拍摄过一部纪录片《鸟葬之国》,讲述的是尼泊尔的一种叫做“天葬”的葬礼习俗,在尼泊尔的一些地区,人死后亲人要亲自用斧子将尸体肢解,然后装在麻布袋,扔在一个特定的地点,让秃鹫来啄食。纪录片详细地记录了尼泊尔这个民族“天葬”的整个过程,为什么要拍摄这个呢?这个纪录片的意义在哪里?其实这样的纪录片已经具有了人类学的视野,它特意去展示一些特定民族的特定习俗和风俗,去探讨一种民族文化。但是这样的纪录片所展示的绝不仅仅是一个民族的习俗和文化,在这些习俗和文化的背后还有许多更为深刻的东西。

我们对西方人类学总是有一些误解,认为他们是西方中心主义的,白人至上主义的,我们习惯性地认为他们是抱着猎奇的态度去欣赏和展示其它主要是弱小民族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文化信仰,其实真正的文化人类学著作并不是这样一种态度。

我们回顾一下人类学的一些经典著作,比如说摩尔根的《原始社会》\[6\],这部重要著作首先提到原始社会的分期问题,认为人类社会分为蒙昧时期、野蛮时期和文明时期,他通过一系列的考古考证得出这个结论。这个结论暗含着文化进化和历史进步的观点,这是一种非常严谨的学术态度,得出这个结论是要经过非常艰苦的考证的。他为什么要去研究那些古代原始部落呢?不是猎奇,而是为了发现这种文化和历史进化的规律,这种思想受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的影响,即生物物种是不断的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是一个进化的过程,其机制就是竞争,这些思想家在历史上提出这样的观点是非常震撼人心的。我们知道,达尔文提出“人猿共祖”,颠覆了西方“人类由上帝创造的”观点,可谓惊世骇俗。同样,这并不是为了猎奇,也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是在研究人类发展和进化规律。生物进化论还影响了其它学科的发展,也影响了摩尔根的思想发展,摩尔根从进化论得到启发,认为人类的文化、文明以及制度也是进化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人类发展学说也从达尔文和摩尔根那里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人类学另外一部经典著作就是英国人类学家泰勒的《原始文化》\[7\],其中提到了很多文化进化的观点,比如他提出“民族心理的一致说”,认为世界上不同的民族和种族,他们的心理活动规律大致是相同的,无论白人黑人,古代人和现代人,人们的生活环境大致相似决定了人们的心理活动规律大致也是相同的。但怎样解释文化和文明的差异呢?泰勒的解释是,有些民族文化发展快一些,有些民族慢一些,但文化的发展是殊途同归的,最终会达到一个目的,即西方历史哲学为人们勾勒的文化、文明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人的自由,人的解放。

西方人类学家对其它民族的研究并不是猎奇的,而是抱着一种科学的态度。像这种对于人类文化和文明进程的考察,追根溯源,它是一种很高级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方式,最后被归纳到历史哲学的研究范畴。这并不是抽象的,也并不是与现实生活无关,相反人类学的学术追求与现实是密切相关的,因为文化的问题最终会落实到制度的问题。

优秀的文化人类学纪录片同样是抱着十分严肃的态度去再现和表现各个不同民族的文化和习俗的,我们从文化人类学著作以及从文化人类学纪录片中应该可以获得很多深刻的启示。比如,许多看了《藏北人家》的人都会认为藏民的这种生活方式是由他们特殊的地理历史,包括气候环境造成的,但又会思考,是不是特殊的地理历史气候环境造就了这个民族,这个民族就应该永远这样下去呢?他们的孩子没有上学,没有学文化,祖祖辈辈都维持在那么低级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这是否就代表着人类的发展方向?当然编导会很苍白地赞美这种生活方式,但是我们会去思考一些更深刻的问题。如果一个民族完全被特殊的地理、历史、气候等环境所决定,历史发展的主观性和能动性在哪里?现在世界上有这么多的民族,这么多的差异,这么多的区别,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解决?我们要思考这些问题,文化人类学纪录片因为其独特的视角和严谨的记录手段,无论创作者的主观立场如何,纪录片作品本身会给观众带来无穷的启示。

\[参考文献\]

\[1\] 维科.新科学\[M\].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 孟德斯鸠.论发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3\] 汤因比.历史研究\[M\]. 刘北成,郭小凌,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4\] 黑格尔.历史哲学\[M\].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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