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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实用13篇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1

张会静(1988-),女,河南濮阳人,黄河科技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

同志说过:“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如果这个任务不解决,党的一切政治任务是不能完成的。”社会管理需要制度建设保障和长久机制支撑,这些都需要通过有感情的人来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管理中以提高人的思想政治意识、提升人的道德品格为旨归,决定了社会管理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

一、思想政治教育为社会管理提供政治保证

我国的社会管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性质、政治方向决定了社会管理的性质及方向,社会管理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为社会管理指明社会主义方向,推动社会管理在社会主义轨道上有序开展。社会管理集社会性、经济性、政治性于一体,它不能脱离我国的政治现实,现阶段社会管理的主体中,执政党和政府仍旧是社会管理的中坚力量。我国面临着各种价值思潮的冲击时,党的领导和政府的主导尤为重要。党和政府利用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有效方式,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渠道,正确阐释党的执政意图,正确阐发社会管理的内涵,使之深入人心,进而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保证社会管理的社会主义方向。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为社会管理提供政治思想基础和政治素质保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社会化,提升政治素质的实践活动,必须着力解决诸如人民政治知识匮乏、人民政治素质不高、政治意识淡薄等问题。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普及政治知识。政治知识是社会成员参与政治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思想政治教育让社会成员了解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工作制度,形成正确的政治认知,为社会管理提供政治思想基础。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提升政治意识。政治意识是社会成员参与政治生活表现出的心态。

二、思想政治教育为社会管理凝聚精神力量

思想政治教育通过价值信念教育对人的精神世界进行价值导向,为人的行为方式提供价值指导,提高人的行为认知水平。思想政治教育为全民共同奋斗奠定思想基础,为社会管理凝聚精神力量。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为“人”提供精神动力,以保证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人是社会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最大的实际,也是两者结合的切入点。人的思想发展呈现复杂性,对此,思想政治教育对“人”进行人性化教育,给予人最本质的人性关怀,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来提升社会管理的人文价值。社会管理是一项具有鲜明价值的活动,是一种具有人文智慧的实践。

三、思想政治教育为社会管理提供规范保障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等规范性手段,还需要运用道德、宣传、劝说等非规范性手段。在社会管理中,无论有形规范还是无形规范,都是社会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规范保障。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具有“生命线”的地位,要发挥其促进规范认同的作用。单纯的制度规范本身是没有意义的,而依靠外在强制力促成对制度规范的认同更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在个体的内心形成对规范的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才能促成个体对社会管理的种种制度规范的认同。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促进人们对社会制度规范的内化,提高人们对社会制度规范的接受度。社会管理一定意义上可以理解成人和制度规范间的一种互动过程,在互动过程中,人们对制度规范的认同、接受、支持起着重要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基于个体的需要,对社会制度规范进行有效选择、高效整合,个体不仅相信、接受、认同制度规范,还愿意将这些制度规范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促进个体自觉将社会管理规范外化为行为,保障社会管理的有序进行。现代社会生活复杂化、利益多元化,必须着力提高人民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之间的协同性来保障社会管理的有序开展。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个体把认同和内化的制度规范,自觉转化为良好的社会行为,并把良好的行为转变成为习惯。思想政治教育将反映人利益的思想、规范内化为人的习惯和信念,外化为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从而能够保障社会管理的有序进行。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2

从工作层面来讲, 社会保障风险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其本质属于政府风险。按照性质可将社会保障风险划分为投机风险与纯粹风险。前者不仅包含引发损失的可能性,同时也涵盖获取利益的机遇,例如社会基金保险投资便属于投机风险。纯粹风险则单纯指仅有损失机会却不包含获取利益的可能,绝大多数的养老保障工作,例如工伤、养老、生育、医疗与失业均属于该类风险。倘若按照发生风险的成因则可将社会保障风险分为责任风险、自然风险、经济风险与政治风险等。责任风险主要由社会团体或个人的社会行为引发的风险,例如由于企业负责人责任心不强、而引发的工伤事故风险,由信息不对称、社会保障工作自身的公共产品属性而引发的政府职能失效风险、由医疗诊治的各类因素引发的医疗风险、道德诚信风险等均属于该风险范畴。自然风险则是指由物理现象、自然灾害与各类自然规律引发的风险,例如海啸、地震、旱灾、泥石流等灾害引发的社会保障意外增加支付与减少收入风险,对人民和谐稳定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由于各类因素导致的政府部门经济决策有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则会引发资金增值受损与人员失业等经济风险,令社会保障支付能力、基金储备、保障水平不良下降。世界各国为了实现不同的政治目标会采用有力的社会保障手段,而某些政治事件或政治举措的变化则会引发中断或复杂化影响,令社会保障工作中断了稳定财政来源或丧失了社会公平性职能,无法对参保人实现承诺、发挥基本生活保障作用,进而造成了政治风险。

二、社会保障风险属性特征

作为风险的一个类别,社会保障风险势必同他类风险保持紧密联系,因此我们应科学认识风险共性,合理掌握固有社会保障风险特性,强化风险管理,有效预防风险。从共性角度来讲,社会保障风险与他类风险一样具有不确定性、客观性、突发性、投机性与损害性。而从特性层面来看则包含了并存的可测及不可测性,即运行建立与发展社会保障制度进程中不仅涵盖设计制度是否合理、科学的风险,同时包含运行制度进程中的基金运营与道德风险。制度之外则包含有意外事故或自然规律引发的风险。社会保障风险种类各异,包含不同特征与性质,一些可以预测而一些则无法感知。一旦发生社保风险,其通常涉及的并非少数或个别单位,而是涵盖了参保的亿万社会大众,且社保时间跨度大都在几十年以上,关系到几代人的福利待遇与收入问题,可以说是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公共事业,引发的损失无疑是巨大的,会对社会乃至全球稳定都会造成不良影响。例如金融危机、经济萧条导致的生产力下降、企业关门倒闭、流行病跨越区域波及到全世界等,体现了发生保障风险部门单位的普遍属性。从补偿风险角度来讲,社会保障工作则体现出一定的弹性、连续性、有限性特征及深远的政治意义。

三、强化管理建设,提升社会保障风险防范水平

1.提升宣传力度,全面普及社保知识。良好的社会保障风险管理防范离不开有力的宣传教育,因此我们应借助各种媒体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提升公众认知度与风险防范意识,科学引导人们积极参保,作预防性储蓄,有效规避不良风险。同时有效连续的社保制度需要全面的支持与参与,有利于树立良好公正的社会信用,因此我们应持续强化社保单位工作人员风险意识,通过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升服务建设水平,创设全员积极主动应对风险的良好文化氛围,提升公众了解政府应急管理程序认知水平,促进潜能研究与风险研究的完善融合,进而有效强化社会全员对改革社保工作的关注程度。另外我们应合理借鉴商业风险控制管理经验,提供给公众丰富的价值化信息,立足国情汲取国外成功管理理论、方式,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2.构建有效预防应对社保风险机制。机制建设层面我们应严格建立规章健全、职责分明、有序运作的内控制度,强化社保财务管理,优化内部稽查,全面、详细、系统披露内部信息,增强社保单位自律意识,进而合理提升内部制约监督动态管控效果。另外我们应积极引进管理人才,创建风险管理架构,扩充经济、财政、证券、金融、保险领域人才队伍,提升综合防范风险水平。为有效分散风险,我们应促进社保与商保事业的共存发展,激发市场机制优势作用,拓展保险市场,有针对性培育商保个体,依据有限竞争与相对集中原则、预定规则,实施针对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管理、经办社保单位的民营管理,提升其自我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效能。再者,应针对社保基金补充性合理选择相对高公信力、集中操作的金融单位一同运作、参与管理,进而合理分散风险,提升整体制度绩效与透明开放性。由国际管理经验来看,任何国家政府均不能全部给公民提供保障服务,因此我们应合理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的社会化发展,引导从业单位、金融机构科学利用市场经济优势,借助金融工具与投资平台促进保障风险的社会化发展。同时可成立相应的社保基金管理公司,促进风险防范手段的专业化应用,发挥基金公司技术与专业人力资源优势,实施相对独立的基金专业化管理运营,进而实现社保风险合理分散的经济实力提升与增值目标。为确保基金管理的高效有序,应成立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税务单位、财政部门、监督证券与保险事业委员会组成,令其发挥专项社保基金规划监管职能,行使监管权力,合理保障并优化配置社保基金,全面调动优势力量有效防范社保基金风险因素。为确保防范社保风险各项制度安排落实到位,应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广泛吸纳通讯、网络、计算机行业技术人才,创设综合风险管理技术系统,强化对各类风险因素的监测、分类、识别与处理,促进管理社保风险的扁平化发展。系统建设中应借助软件信息技术的有效支持,确保各类价值化信息的全面共享、公开利用,提升数据一致性与兼容性,合理降低其冗余度。同时应制定全局性系统计划,明确系统目标,定期进行更新升级,确保各项信息数据的完整安全,提升社保单位综合服务水平。

3.健全社保法规制度与精算体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社保精算体制可有效规避风险,促进社保体系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从人才培养、专业组织建设、报告制度完善等层面入手,健全社保精算体制,推动精算社保事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全面发展。为确保社保事业的规范化实施,应继续健全法规制度,提升立法进度,强化法律监管,完善社保管理制度基本框架,提升风险管理科学性与权威性。在地方发展层面,应对已经颁布的法规法律进行合理修改与梳理,完善补充相关管理办法与条例,提升地方防范风险监督力度与效率,健全各级管理监督委员会,执行依法征缴、发放、监督管理职能,对违法挤占、挪用保险基金不良行为实施严厉惩处。另外,应继续完善行政机关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协同监督、专项检查财务审计办法,丰富财务报告细则,履行披露基金收益与个人账户相关信息制度、会计制度、公众管理监督制度,合理发挥非营利社会组织监管作用,提升公众监管积极性,进而营造良好的社保事业监管氛围。

总之,基于社会保障风险内涵与属性特征,我们只有强化管理建设,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应对策略,才能有效提升防范社保风险水平,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稳定与持续发展。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3

社区教育;社会保障;共属性

社区教育是面向社区全体居民,通过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而实施的一项社会性、公益性和草根性的教育活动,其宗旨在于提高居民素质、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以立法形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提供相应公益服务,保障人们基本生活水平。同时,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升公共福利水平,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从内涵界定来看,二者具有较大的共属性;从性质规定来看,二者都是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共享性和非分割性等特点,兼具公共价值和社会保障功能;从功能定位来看,二者都是社会的助推器,均表达一种社会公平、社会和谐和社会福祉,与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生活品质、提升执政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有直接相关性;从运作思路来看,二者都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公共产品的效率,鼓励市场参与购买服务以实现运作效益最大化。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共属性存在一种交叉与融合的关系,存在一种同一与重合的性质,存在一种相交与共通的要素。分析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共属性,明确社会保障之于社区教育的方向指引,对于探寻社区教育的价值追求,回归社区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具有重大意义。这一方向在于价值追求上对人权、政治民主和社会和谐的肯定与呼吁,在于特性表征上对人的生存需求、生命质量和自我实现的满足与维护,在于实践运作上形成政府统筹领导、社会多元参与和市场有效配合的有机格局。

一、价值追求:根植于共属的文明土壤

世界是由现实世界与价值世界组成的。现实世界是主体与客体的存在,在现实世界里,人们依据客观规律进行活动;价值世界与现实世界相对,在价值世界里,人们依据自身需要选择活动。因此,价值世界是属于人的世界。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价值追求一样,二者的共属性体现在对人的存在权利的肯定与维护,对政治民主的宣扬与追寻,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倡导与呼吁。人作为一种价值存在,从人权方面来说,活着是一种存在,存在就是一种权利;从政治民主方面来说,人既是一种政治动物,也是一种政治存在;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来说,社会是自我存在的集合,也是和谐共生的塑造。

(一)活着是一种存在,存在就是一种权利

人寻找人之在,人不是在者的主人,而是在者的看护者。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存在,存在就是一种权利。人在对“在”的看护中抵达“在”的真理。就人的本质在“在”的历史中展开来说,人是这样的“在者”,是“在”的“邻居与牧者”,是站出来去在的“在”,是寻找并看护人之在的“在”。这种“在”是一种存在,是一种活着的存在,是活着且具有存在权利的存在。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对人权价值追求的共属性正是对人之为人存在的肯定与维护。生命、生存和生活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存在权利。社区教育的价值追求在于关注人生命的喜乐幸福、生存的基础保障和生活的充实丰富。与此相一致,社会保障的价值焦点亦在于守卫人的生命、保障人的生存和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具体而言,二者的人权共属性表现在生命、生存和生活三个紧密有序、环环相扣的层面上。首先,生命是人存在的前提与根本。社区教育关注社会成员的特定社会问题,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社会保障的根本亦是给予人最基本的生命保障。尊重生命是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出发点,二者致力于使人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升生命质量,实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其次,生存是人存在的基础与关键。社区教育帮助人们了解与掌握生存技能,提升生存能力;社会保障涵盖的贫困问题、低收入者和残障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失业人员就业问题以及边远地区儿童教育困难等问题正是社区教育关注的重要内容。再次,生活是人存在的方向与目标。生活是一种真实的生命感受,人必须学会生活,享受生活。社区教育为居民生活需要的满足和精神境界的提高采取的实践行动,与社会保障为人们基本物质和精神诉求实施的福利体系息息相关。生命是要用生命过程来诠释的。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对人权问题的重视和探讨,对人生命意义的捍卫、生存价值的追求和生活幸福的保障,对民主与平等、公平与正义、自由与尊严以及和平与权力的弘扬,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关照,是幸福与美德的延续,是个人身份与认同的确证。

(二)人是一种政治动物,也是一种政治存在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一个基本的政治命题,即“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1]人自出生起成为政治的一份子,就享有作为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人是一种政治动物,也是一种政治存在,政治涉及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人是离不开政治生活的。新公共服务学者认为,要不断引导人行使公民权利、承担公民责任,政府要持续重点关注社会各阶层的公民心声。[2]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在政治上的共属性体现在对政治民主的宣扬与追求。政治民主是一种诉求,指向于社会共同体的利益,追求“公共的善”。社区教育致力于使居民享有政治上的民主意识与权利,政治民主也是社会保障关注的重要问题。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在政治上的共属性主要表现在权利主体与权利内容两个方面。第一,权利主体广泛化。社区教育是一种普适性的草根教育,教育对象不分类属。无论是面向社区全体居民的社区数字化学习,还是针对特殊学习需求的老年教育;无论是为广大农民提供的技能教育,还是针对失业群体的就业教育等,都属于社区教育的范畴,切实彰显社区教育的普适价值,体现社区教育权利主体的广泛性。与社区教育一样,社会保障权利主体范围逐渐扩大,仅从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来看,社会保险的权利主体逐渐形成包括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学生和被征地农民等社会全体人员的格局。二者的权利主体层次体现了政治民主的平等内涵。第二,权利内容充实化。社区教育中的公民教育较为典型,公民教育以权利意识为主,强调人的权利主体地位,针对公民资格与意识、行为与能力开展教育活动。公民教育与政治自由是一体的两面,因此社区教育与政治民主、平等自由息息相关。与此相一致,社会保障亦不断丰富与充实权利内容,提高社会共同体福利。确保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公平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从而提高社会全体成员的福祉,突出更高层面的善。重要的不是告诉个体是什么,而是让个体发现世界,发现自我,发现自我与世界的伦理关涉。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对政治民主的追求,对处于社会不利地位边缘化人群的包容,对全体成员实行的全纳性事业,给予人得以立足的政治存在,给予人政治存在中的民主平等,给予人抒发内心声音的自由与权利。

(三)社会是自我存在的集合,也是和谐共生的塑造

自我存在是社会塑造的产物,个人只有通过社群其生命才有意义与价值。个人的身份或认同是由所属的社群决定的,因此社会共生是人生存和交往的基本方式。人与人、人与自然都存在于共生系统中,这种共生关系有优劣之分,和谐共生就是最优化的状态。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致力于使社会共生产生最优化的效果,达成和谐共生。二者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的共属性表现在保根本、促和谐、重视平等权利方面。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存在的一种状态,它以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均衡协调与动态平衡为标准,社会和谐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地生活和创造,每个人都能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作为一种草根性、社会化和公益性的全纳式教育,社区教育的功能旨在促进个体全面发展,实现社区健康有序以及推动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城乡发展进程中的问题,社区教育采取弹性化的实践策略。如针对农民科普知识普及实施的科学务农技能培训,帮助农民科学增收、发家致富;针对城市居民设立兴趣学习小组,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与距离,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与认同感;针对城乡差距实行城乡一体化策略,强调对新型市民开展角色适应教育,引导他们调适心理状态,丰富自我角色,缓和角色冲突,实现新型市民的角色转化,维护社会的平衡状态。社会保障亦是如此,其实质在于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与自由,通过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愿望,给予人生活的安适感和满足感,使人体会生命的尊严与价值,促使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处于最优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以残障人员就业安置为例,社会保障通过向残障人员提供就业机会,不仅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更让他们体会到生存的价值与尊严,体会到参与社会并发挥自身能力的热情与动力。社会和谐是社会存在的追求,亦是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共同追求。即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追求人身心内外的同一与安定,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相融。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对社会和谐稳定的追求,发端于对人尊严的肯定,形成于对人之为人生存提升的过程,体现于人与人和睦相处、心灵相融的美好氛围。

二、特性表征:发声于共属的伦理语境

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由低到高呈递进状态表征出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求;二是提升人的生活质量;三是实现人的自我超越。生存需求是根本,关乎人的尊严;质量提升在过程,关乎人的发展;自我超越要境界,关乎人的实现。

(一)生存需求是根本,关乎人的尊严

人最重要的不是存在,而是生存。在人的生命与宇宙的关系网中,人不仅存在,更生存着。存在是基础,生命是精华,生存是人享受生命的纽带与内核。人于宇宙之中的存在,是寻求和解决生存问题的过程。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特性表征指向于人的生存,指向于人的真实性,指向于人的基本生存需求,满足人基本的“生存状态”,使人有尊严地活下去。人并不是纯粹的存在而毫无个性,生存更接近人的真实性,使人富有个性与生机。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首要特性是关注人的生存问题。第一,关注就业问题。就业问题是关乎人生存的主要问题,也是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相融的部分。我国就业市场存在劳动者就业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匹配的矛盾,导致就业问题凸显。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是扩大就业服务的有效途径,二者重点关注下岗职工、贫困人口、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谋生需要,并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待遇。如在职人员的教育、待就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教育、外来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以及农民的科学致富培训等,都致力于提升人的生存技能,满足人基本的生存保障。第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是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二者致力于关注老年人的生理与心理需求,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在生理水平方面,二者通过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保健,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在心理水平方面,二者通过提供心理咨询与疏导平台,解决老年人的心理问题,促使他们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强归属感与安适感,营造积极健康的亲情氛围。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形式多样,如江西的“万载”模式、南京市鼓楼区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和玄武区的“8+1+X”模式等,都致力于满足老年群体的生存需求,使他们安享晚年,乐享生命。生存是生活得以存在的基础,生存并不在于保全生命状态,不在于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命需要,而在于使人表达人之为人的内涵与价值、存在与意义。因此,生存状态是最基本的关注。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指向于人的基本生存需求,指向于人的“附魅”与“去魅”,指向于人对世界保持的“温情与敬意”,从而谋求平等与对话,生成参与世界的意义,并启发、创造人生的意义。

(二)质量提升重过程,关乎人的发展

生命需要质量,需要责任,需要承担责任的能力。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特性表征指向于人在满足基本生存状态前提下生活质量的提升,侧重人的基本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以及基本生活质量,考虑每一社会成员是否有能力和机会过上好的生活。生活不是处于永恒的某一存在中止步不前,而是流动的前进,因此人不能终止追寻的脚步。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重视人生存质量的提升与人的发展问题。第一,重视人文环境的优化。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重视人文环境的整体优化与人的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致力于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人文氛围,为人的自我发展提供健康向上的发展环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与教育,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弘扬与熏陶等人文环境的优化,为人的生活质量提升与发展提供了时代背景与社会关怀。第二,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和价值需求。社区教育是遍布社区与社会的“精神长廊”,它满足人以提高自身技能为目的的“谋生”需要,以提高生活品味为目的的“乐生”需要,以享受生命质量为目的的“乐活”需要,“即根本目的在于人‘有目的生活’”、“满足的生活”、“好生活”。生活是连续的过程,社区教育只有渗透于人的生活之中才能实现对人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社区教育培养的人的各种品质从根本上说是人的生活品质,它必须回归人的生活,完善人的生活状态,使人籍此走向好的生活。与社区教育相一致,社会保障不仅仅局限于救济与扶贫,还关注人的生活质量水平与基本发展趋向,即在满足人基本的生存需求外,注重人生活质量的提升。基本的物质保障给予人一定的心理安适感和满足感,使人有能力发展自己。人只有在基本物质需求得以满足的前提下,才有更多能力发展精神需求,提升精神素养,关注人生价值,实现自我发展。当生存不是问题时,生活就会向质量提升前进。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旨在使人追求有价值、幸福的生活,指向于人在满足基本生存状态前提下生活质量的提升。此刻人关心自我的真实生存、生活状态,感受真、善、美,感受流动的存在,感受创造的充盈与满足,感受思想的明晰与自由。

(三)自我超越要境界,关乎人的实现

生活的本意在于创造幸福感。人作为一种自在的存在,追求有价值的、幸福的美好生活。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特性表征指向于人在满足基本生存状态、生活质量有所提升的前提下,实现自我超越,达成人生圆满。二者旨在唤醒沉睡的人,鼓舞人生气勃勃的精神,激发真实活泼、沛然充溢的现在。人活着,便有追求价值生活的权利。我们曾将社区教育视为生存技能教育或闲暇消遣教育,将社会保障理解为扶贫与救济。21世纪,随着人们需求的不断增加,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内涵不断扩大。人们并不满足基本的温饱等外在物质条件,而是考虑更深层次的东西,充实精神生活,丰富价值内涵。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价值观教育、人生哲学感化等具体活动形式,帮助人在物质丰盈的基础上提升精神层次,丰富精神境界,实现自我超越,体会人生的价值与意义,感受创造的快乐与幸福。第一,反省自我意义。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帮助人自我反省与自纵,这是自我接纳的源泉,激励人肯定自我和悦纳自我。当人不能顺利解决突发问题时,自我反省指向问题症结,指向客观自我认识,指向适时调控自我,以实现整体前进。第二,形成自我认同。人能够反省自我意义,发现自我价值,体悟自我发展的感受,形成自我肯定,产生自我认同感。第三,实现自我超越。创造是个体的一种高峰体验,需要实现自我超越,审视与思考自我的形象与位置,提炼与重视自我的个性与价值,突破与超越原有自我而获得全新自我。对存在的探寻是生命价值的一部分,是生命意义的延伸。我们对存在的探寻,不是当下无边的延续,而是对永恒整体的实在和满足;不是记忆纽带的联结,而是心中珍爱之物在绝对中得以实现与确定;不是无休止的充盈,而是独一无二的坚定与确证。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指向于人在满足基本生存状态、提升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自我超越,追求人生圆满。引导人追问自我,发现自我,实践自我,超越自我,体验并获得人生的意义,不断走向人之为人的存在,启发并赋予人生的意义。

三、实践运作:治理于共属的公共空间

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在实践运作方面的共属性表现为三个主要的运作主体。一是政府统筹领导,政府是主体责任人,负责管理和规划,是公共产品的主体与主要提供者、买单者;二是社会多元参与,采用合法的方式筹集社会资本、吸纳民间资本,拓宽运作渠道;三是市场有效配合,通过市场与政府和社会有效配合,活跃运作途径。政府、社会、市场三个主体同时运作,形成政府统筹领导、社会多元参与以及市场有效配合的格局。

(一)政府统筹领导,承担主体责任

康德哲学认为:人是目的,而非手段。因此,政府是手段,而非目的。政府的权力由人民赋予,决定了政府公共管理的必要性。[3]在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实践运作中,政府处于主体地位,对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起引导、支持、服务和帮助的作用。社区教育的实践运作离不开政府这一主体责任人。不同地区的社区教育发展程度与水平,决定了政府将发挥不同的指导作用。在社区教育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政府应加强统筹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对社区教育的支持与引导功能,帮助推进社区教育对人的渗透与影响进程,促进学习型社区乃至学习型社会的实现;在社区教育比较发达的地区,政府应降低统筹程度,给予社区教育发展的主动权,注重加强法制引导,实施督导与评估,保障社区教育健康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对社区教育的实践运作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宏观指导与规划作用,保障社区教育发展的大方向不偏移,缩小不同地区社区教育发展的差距,实现社区教育健康发展。与此相类似,政府亦是社会保障实践运作的主体,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管理与规划,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保障运行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支持;另一方面,采用区别对待的方式建构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保障实践运作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宏观指导上,还体现在社会保障事业中财政责任、法制保障责任和维护社会公平责任的行使上。政府的产生是人民利益的需要。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在实践运作中坚持政府作为主体责任人的角色重担,正是“权由民所授”理念的忠实体现。政府的宏观规划与指导,对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实践运作意义重大,有助于保障二者实践运作的基本方向,调适二者的科学发展水平。

(二)社会多元参与,拓宽运作渠道

波兹曼(Postman)主张从公共价值的视角阐释公共政策和服务,强调公共政策和服务所承载的公共价值。[4]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在实践运作中鼓励社会和社会组织的合法参与,鼓励非盈利组织发挥作用,采用合法的方式筹集社会资本、吸纳民间资本。社会多元参与是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实践运作的主要渠道。非政府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它的显著特征是非营利性,不追求利润而服务。[5]相反,私营组织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因此,非政府组织不论对象贫富贵贱、不计经济报酬、单纯提供服务,而私营组织很难做到为困难群体提供公益。社区教育中有以社区居民自发为主要特征的学习共同体,以社区教育基金会、理事会为主体的社区教育组织和以社区学校为主体的社区教育等社会团体。社会多元参与能够拓宽社区教育的实践运作渠道,保障社区教育的普适性。美国社会团体在社区教育实践运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服务类团体有娱乐团体、社会服务团体、红十字会、基督教青年会和基督教女子青年会;商业类团体有商会、工会和传媒等,它们都参与社区教育的服务工作,促进社区教育服务功能的实现。与社区教育相一致,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公益事业,广泛存在于社会团体中。社会慈善事业的大力发展,为需要救济的贫困人群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为残障人群带来维持生存的物质与精神支持,为教育贫困地区带来继续求学的希望与曙光,为灾祸地区带来雪中送炭的温暖与关怀。社会保障中社会多元参与,体现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互济,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风气以及相交互惠的社会共同责任感,对帮助贫困地区,缩小贫富差距以及促进社会和谐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社会多元参与对社会保障事业来说是一种必要的运作渠道。慈善事业是民间的事业,是社会成员互帮互助的团结和友爱,是社会共同责任的凝聚与统一。社会组织多元参与,非盈利组织发挥重要作用,拓宽了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实践运作渠道。

(三)市场有效配合,活跃运作途径

市场是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实践运作的活跃方式与积极因素。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在实践运作中注重发挥市场的效用,提高市场的参与度和投入效率,保障市场与政府和社会的有效配合。政府和社会在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实践运作中都承担主体责任人的角色,但二者都离不开市场的有效配合。市场的竞争性决定了市场参与对质量与效率的影响,这种影响渗透于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具体运作途径中,势必对二者的实施效率产生影响。我国社区教育存在一种自下而上的孕育产生模式,即由群众自发组织的社区教育方式,[6]将社区教育委托给市场进行操作,是一种具有效率的权力下放,有助于解决社区教育资源短缺或利用不当的问题。社区教育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等措施是市场参与的最佳典范。政府购买服务是指由政府界定服务的种类与品质,通过市场竞标,向委托者提供费用服务,由委托者完成公共服务行为,这给予市场发挥作用的机会,活跃社区教育的实践运作渠道。社区教育中农民工培训、下岗职工继续教育等坚持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运用市场参与渠道开展惠民利民的社区教育实践。因此,政府购买服务将成为社区教育发展的活跃渠道,将这一理念纳入社区教育实践运作领域中,对盘活社区教育资源、增强社区教育的社会参与力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7]也就是说,市场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有助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活化社区教育实践运作渠道,促进社区教育资源的开发与整合,提升社区教育的服务质量,增强社区教育为人们服务的品质与精神。与此相一致,社会保障在实践运作过程中,注重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提高社会保障事业的实践运作水平。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等措施同样适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如惠民工程逐步采纳市场参与的方式,通过市场竞标、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把运作权力下放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竞争性,盘活社会资源,节约成本,提升效率,真正把利益带给人们。市场与政府和社会的有效配合,是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在实践运作中的灵活渠道,二者对市场参与度的重视,对促进社区教育与社保障的发展意义重大。发挥市场参与对社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实践运作的重要价值,有助于盘活资源,提高效率,兼顾公平。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共属性是作为公共产品对公共价值的最佳诠释,是践行为一切人提供一切福利的普适行为,它们是事业,更是责任。明确社区教育的发展方向,关注社会保障的福利性质,研究社区教育与社会保障的共属性,可以发现,社区教育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事业,是具有普适价值的事业,是关乎全人类福祉的事业。[8]诠释社区教育的价值,就是诠释社会保障的意义。

作者:桑宁霞 王晓丹 单位:山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参考文献:

[1]仲长城.从自然人性到“政治动物”———解读亚里士多德“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35-40.

[2]顾丽梅.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其对我国公共服务改革之启示[J].南京社会科学,2005(1):38-45.

[3]杨海坤.行政法哲学的核心问题:政府存在和运行的正当性———兼论“政府法治论”的精髓和优势[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55-62.

[4]杨博,谢光远.论“公共价值管理”:一种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超越与限度[J].政治学研究,2014(6):111-122.

[5]桑宁霞,李茂彤.非政府组织在社区大学建设中的价值定位———基于我国台湾社区大学创办经验的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36):3-5.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4

面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从近几年整个宏观形势和宏观目标的发展来理解“六稳”与“六保”之间的关系,坚决贯彻执行“六稳”与“六保”任务,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下面,我就进一步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集中精力抓好“六稳”与“六保”,厘清二者辩证关系和优先顺序,扎实“六稳”基础,提升“六保”高度

“六稳”在本质上是一种稳增长的分解。2018年,我们国家提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的发展目标。2019年,我们提出了更为成熟的“六稳”政策。“六稳”是我国熨平经济波动和提升经济发展基础的系统方案:稳就业,就是要夯实经济社会运行的微观基础,提供居民获得收入流的保障;稳金融,就是要保障经济运行的“血液”正常循环,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稳外贸,就是要塑造良好的经济运行外部环境;稳外资,就是要保障并集聚经济运行的资本要素;稳投资,就是要稳住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

稳预期,就是要稳住经济发展的信心和毅力。可见,“六稳”工作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之所以审时度势、未雨绸缪,提出把“六稳”作为实现我国经济“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党和xxxxx准确研判出我们整个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的压力进一步抬头。因此,2020年4月,我们国家在“六稳”基础上明确提出“六保”。

“六保”是“六稳”工作的着力点。不得不说,“六保”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经济社会停摆的产物。当然,“六保”实质上是特殊情况下稳定经济社会运行底线保障的系统方案:保居民就业,就是要保障居民收入流“不断流”;保基本民生,就是要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尤其是生活服务“不断供”;

保市场主体,就是要保障各类经济行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正常复工复产以及新增市场主体的成长发展;保粮食能源安全,就是要保障“民以食为天”的生存之本和产业“动力安全”的生存之本;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就是要保障上、中、下游产业链各环节和各企业正常分工协作稳定运营的底线保障;保基层运转,就是要保障基层组织人、财、物进而保障社会正常运行,通过社会治理为经济治理提供有效支撑。可以看到,“六保”是“六稳”工作在特殊条件下的具体化和实现路径,着眼于实际及具体的关键问题。我们只要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发展基础。

二、突出保民生与经济主体的思路,赢得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坚持“六稳”政策,着力“六保”落实

要想达到“六稳”,必须以“六保”作为前提和着眼点。一直到2020年初疫情发生之前,“六稳”工作持续推进,我国经济经受住了内外部各种不确定性的冲击,实现了“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的经济情形。这一来之不易的成绩,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彰显了我国现代化经济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的提升。

但是,世事皆有意外。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导致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情况发生广泛、深刻、复杂的重大变化。当前,我国面临较大规模的失业问题与民生问题、市场主体破产,供应链、产业链断链,粮食和能源超级波动,还有基层运转不畅等问题。每一个问题相互联系,形成链条,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因此,“六稳”政策面临着一系列危机和风险。所以,我们在政策目标和政策转换过程中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个问题。

“六保”是我们在超级状况下所采取的精准应对的政策举措和政策目标。从世界范围来看,全球主要经济体在危机救助和危机复苏过程中,保生存理所当然地成为第一核心。更进一步说,疫情救助很重要的落脚点就体现在保障民生的基本运转以及保证经济主体的基本运行。

其中,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千万万人的就业。我们应该极力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共渡难关,出台各项干货满满的优惠政策措施,开展企业救助扶持等行动,忧企业所忧、急企业所急,让居民就业有基本保障。建设高标准农田,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打造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为确保全省粮食总产量奠定坚实基础。各地区要加速拥抱数字化转型,借助新消费展现出来的新优势,打造“淘宝村”,稳定增长产业,保证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

三、以改革化解危机,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经验借鉴,抓牢“六稳”与“六保”两个支点,通过“六保”推进“六稳”

我们需要改革,特别是市场化、开放化改革,才能化危为机。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是一场巨大的经济社会压力测试,是一场巨大的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自然实验,更是一场巨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考验。各个国家(地区)都要面对这个前所未有的局面,都要探索前进,都要相互借鉴。目前世界银行、IMF、WTO以及联合国贸发会议、OECD等国际机构都在不断地调整对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速的预测。就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来看,一次大的公共卫生危机可能会演化成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我们要想防止公共危机向经济危机、社会危机,甚至政治危机蔓延,最重要的就是要通过改革来解决就业问题和保障民生。

改革扩内需,改革提信心,改革振民心。因此,我们在保就业方面,必须使复工复产加速进行,必须加大稳企业、扩需求、促发展的力度,使经济循环常态化。同时,我们要通过提振综合治理能力的改革来扩大有效市场需求量,来使供需循环常态化,从而稳定各个市场主体,稳定就业,使我们的“六保”做得扎扎实实、实实在在,把短期的稳定和中期的发展结合起来。

另外,我们可以通过改革就业政策来缓解目前就业供需之间的缺口,比如通过研究生扩招等方式来解决200万就业问题,通过给予更多企业贴息贷款,各种保岗就业的补贴,使很多没有效益的企业能够稳产保岗、创造就业。从“六稳”到“六保”的理念演进与具体部署,通过“六保”着力推进“六稳”的系统方案与具体路径,都集中体现了应对与解决重大问题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不仅提升我国经济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更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经验借鉴、注入新动能、展现新理念。

四、稳住经济基本盘,留得青山赢得未来,守住“六保”底线,筑牢“六稳”根基

筑牢“六稳”根基,提升经济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稳住经济基本盘是疫情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国经济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的重大考验,是我国经济治理效能增进的具体体现。作为对经济系统的意外冲击,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可能造成供应链“断链”、订单“断需”、资金“断流”,长期可能改变支撑经济运行的劳动、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条件。我们今年把稳企业、保就业作为优先选项,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疫情阻击战、行政性复工复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优先全面强化就业,即使是财政、货币政策也都要致力于解决就业问题。可以说,促进就业的政策是应出尽出,增加岗位的办法是能用尽用。这就更加凸显目前面临的就业压力。不过,“六保”本身并不仅仅是简单地着眼于增长本身,更重要的是着眼于世界疫情蔓延和全球经济同步深度下滑所带来的各种冲击、风险和超级问题而进行的优化布局与升级。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把就业问题上升到更高的层面。从“六稳”到“六保”,就是要在国内外发展环境剧烈变化情况下稳住经济基本盘,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又聚焦于底线保障,提升经济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

守住“六保”底线,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六保”是“六稳”工作的着力点,这一政策理念和政策优先顺序至关重要、影响远大,这是在疫情冲击之下经济治理重点取向的有效应对。需要强调的是,“着力点”有短期与长期两层含义。短期的含义是留得青山:通过“六保”保障经济社会各个方面正常运行,人在、企业在、生产要素在,从而留住“六稳”工作的基础。长期的含义是赢得未来:通过“六稳”工作熨平经济波动并提升经济发展的基础要素条件,劳动、技术、资本等要素规模扩大、质量提升,进而赢得高质量发展的未来。

从稳住经济基本盘,到提升经济基本盘,这是“着力点”的要义所在,更是“六保”与“六稳”的功能所在。无论是短期含义,还是长期含义,都是要提升我国的经济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六保”是“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就是牢牢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的具体实践。x曾多次指出,面对错综复杂、快速变化的形势,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从坏处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牢牢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

同志们,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有一个最大看点,那就是没有提出2020年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x就此做了清楚的说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不设定GDP增速目标,核心原因是疫情和经贸形势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在很大程度上会妨碍各级单位对“六保”政策的落实,因而今年暂时不设GDP增速目标。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5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 the Perspective of Rights Politics and Public Interests Politics

LU Yong-juan

(1. School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215123, China;

2. Xi’an Physical Education University, Xi’an 710068, China)

Abstract: In the age of rights politics and public interest politic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not only will be considered as a social “safety net” and the regulator of distribution, but also has an important politics value. It conforms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ocial in our country. It protects and realizes civil rights, improves the social welfare of the community, promoting“public good”. Also, It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And it’s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ra further.

Key words: rights politics; public interest politic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human rights

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于西方,缘于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国内大多数学者从经济学或社会学的视阈来解读社会保障制度,把其视为社会再分配的调节器或“安全网”。洞察以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之发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它是权利政治、公益政治时代的要求,是促进、维护社会成员实现权利的制度保证,是实现人权的重要途径。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是关系人们政治生活的大事。

一、基于时代的判断: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的时代

权利政治作为现代政治的主流话语,在推动人类政治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之后,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作为西方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针锋相对的立场主张,成为政治学关注的焦点之一。权利政治强调个人的权利、利益的优先性,公益政治主张通过增进公共利益来提高个体的福利,二者最终都归于权利的实现。西方国家经历了统治行政、管制行政、服务行政的范式转换,理论变迁几乎都是围绕着政府与社会关系互动而展开……不断沿着人的权利和尊严为轴心……。[12]在中国语境内,由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公益政治体现了政治发展的重要趋向,这种转变对于改变长期以来国家取代社会的复合型权力格局,真正实现权利的独立,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权利政治的兴起与发展

权力和权利是政治学的两个重要概念。在政治领域,总是权力与权利并存,权力与权利相互作用,因此,政治学的研究始终不能脱离这两个基本内容。[1]与权利相比,权力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一种单向性的控制力量。在政治学领域,“权力政治”一语早已被使用,而且有其约定俗成的语义,它主要是指一种与伦理政治观相对立的政治观,政治的本质就是权力。[2] 国家权力成为了政治的主题与目的。与其不同,权利政治建立在“人权和公民权利―国家权力”二元对立的理论范式之上,主张权利为目的,权力渊源于权利。为反对君权与教权的专制统治,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以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等理论为武器,开启了权利政治之说。 “人人生而平等……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源于被管理者的同意。”权利作为国家权力赖以存在的依据与目的。而“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自然的、不可侵犯的人权”,从自然权利到人权及公民权利的制度化成为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轨迹。18世纪以来,权利政治一直是西方政治和法律实践的主导模式……在国内层面,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为国家权力的存在和运作提供了正当理由,“民族国家”循着权利之名得以建立并逐渐强大;在国际层面,人权作为一种普遍性话语以欧美为中心逐渐向世界范围扩展,权利政治成为世界范围政治和法律改革的主要导向……近三百年来的现代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权利政治和权利话语的扩展史。[3] 人类政治生活逐渐趋向于国家化到社会化的变迁,由权力转向权利。

可见,权利政治围绕着公民权利与人权而展开权利之说,这也代表了现代政治的发展趋向。权利政治关心的是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与实现以及对政治公共权力的控制,其制度建构与选择是自由、民主、法治的制度,其价值和道德支撑是自由、平等、正义和人权。[4] 在实现权利的过程中,需要民主、法治等制度架构作为保障,自由、平等、人权等为其价值导向,同时也包括对权力的制约与依赖。“权利本质上依赖于权力”,权利具有深厚的国家权力背景,权利总是在一定的国家权力基础之上得以确认和保障的,并且权利的实现依托于现代国家权力的理念导向与制度设计,国家权力为基础创造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制度等条件保障,其始终是实现权利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我国,权利政治的兴起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市场经济的平等、自由,提升了个体的自主、平等等权利意识。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治存在形态与政治认知方式都在发生转变,这也就注定了中国人的政治行为模式必然相应地发生转变,这种转变显示为从权力政治向权利政治的变迁。[5]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着人们政治认知的变化,权利理念逐渐增强,主体性权利意识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的民主与法律制度为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以人为本思想的提出,改变了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的工具性及被模糊化,明确了人的主体性、目的性,明确了社会的发展以不断满足人的权利、利益需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其为权利政治的发展提出了现时代的要求,权利政治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人本思想主要是以人的权利为本位实现人本位,以人的权利实现为基点来促进人的发展,所以权利是人本思想的关节点,也是与权利政治的契合点。这一时期的权利政治发展主要体现在权利主体与权利内容方面的发展。以人为本中的“人”所旨对象具有广泛性,既包括个体的人,也包括群体及类的人,即权利主体具有广泛性、平等性,既关注个体的权利也关注群体的权利及人权发展。在现实社会中,强化了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及利益实现,解决城乡之间存在的权利不平等等问题。促进权利发展的同时,更突出人的基本权利实现,维护人的生存、发展、尊严。权利发展包含了多个方面与层次的内容,其中最为基础的是人权的基本内容发展。以人本为导向开启了关系民生的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为人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促进基本权利的实现。同时,在这个阶段推进了权利政治发展的制度建设,人权入宪,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人权及公民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突出了权利本位,对于权利政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公益政治的发展

公益政治主张包括国家在内的任何政治社群有责任通过自己的积极作为提供公共利益,从而最终增进每一个人的个人利益。[6] 与权利政治不同,公益政治侧重于增进社会共同体利益,公共利益,更突出“公共的善”。促进公益政治发展,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自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此目标。此后,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成为了主要的战略。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对资源的自发调节及体制的不健全产生了新的问题,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过大,社会不公等问题凸显,带来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只有缩小差距,统筹城乡,增进贫困、弱势群体的权利,提升社会共同体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才能促进社会各阶层成员和睦共处,新时期我国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七大提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社会成员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全面改善民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新时代。公益政治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更加侧重权利享有及实现的公平性及现实性。

权利政治是现代政治的重要特征,公益政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二者作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主题,其主旨是权利及其共享,如何推动最广泛性的权利实现,增进“公共的善”为其重要内容。社会保障作为重要的社会制度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成为实现这一主题的重要保障。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以促进公民权利,提升共同体福利为核心

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德国,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社会成员越来越多地面临疾病、失业、自然灾害等困难,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救济制度得到了发展。现代社会,随着民主政治、权利政治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以促进公民权利与人权发展为基本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国家政权,维护广大工人阶级与农民的利益,确立了较为明显的城乡二元化保障制度。在城镇形成了以国家为管理与实施主体的“国家―单位”模式的保障制度,在农村形成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此模式顺应了当时计划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各阶级力量团结,共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30多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开始了新的探索。较为明显的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的权利意识觉醒,开始了新型社会保障模式的选择,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一系列社会保障体系。2003年之后,民生导向成为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主题,满足与实现人们的权利、利益需求成为中心,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3条明确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被提升为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重大突破,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建立起了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一系列的社会保障体系,由低到高,在不同层面上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实现公民权利与利益的制度载体,推动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时代的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不断地拓宽权利保障的广度与深度,扩大权利主体资格范围,促进权利发展

在权利主体层面,不断拓展权利享有的平等性。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逐渐扩大,各类群体相继从制度之外被纳入到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中,包括城乡居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等群体,逐步覆盖社会全体成员。目前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总人数达到约13亿人,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17个省的339个县自行开展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参加人数达到3.3亿人,城镇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也逐年增加。

在权利内容层面,不断加以丰富与充实。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人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与挑战,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地充实权利内容及保障范围。如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2010年对其进行了修订,重点对职业康复的内容进行了充实、规范,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加强了工伤预防、经济补偿、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解决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为其更好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权利享有的标准与水平也逐步提高,自2005年至今,国家已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等也大幅度提升。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不断地增进社会共同体福利

提高社会共同体福利,增进公共利益是更高层面的善,是平衡社会利益,缩小差距,走向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加大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强化社会救济制度的基础性建设。同时,基于国民公共利益的需求,重视社会福利发展。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社会福利投入,社会资源及民间组织也积极投入福利领域,社会福利水平得到了提升。社会福利的目标模式发生了变化,由照顾弱者向普惠全民转变,让全体社会成员能公平地享有社会发展成果,共享成为社会福利发展的主题。

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以保障人权为基本目标

人权是人享有或应该享有的权利,是权利政治发展的重要方面。它是近代以来西方民主国家由权力政治转向权利政治的重要武器,成为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与动力。在现代社会,人权理论成为治国的基本原则,保障人权成为社会发展与变革的重要目标。人权主要包括人的基本生存权与发展权,具体由生命权、自由权、平等权、社会经济权、政治权利等一系列权利构成,其中生存权与发展权是核心内容。现代人权发展取得突出成效是在二战后,人权由国内扩展到了国际舞台,成为世界各国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颁布了《国际经济及文化公约》、《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我国相继加入了这些条约,与国际接轨,重视对人权的发展。2004年,人权写进了宪法之中,被提升为治国的基本原则,成为我国政治与社会发展中的目标。

人权的实现需要一定的经济、政治、社会及良好的制度等条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保障人权的重要制度路径,发挥了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纵观西方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社会保障的理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其产生之初的人道救助到人权保障的转变。随着社会发展,人权也在不断发展,社会保障的权利内容也在变化。社会保障对于人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对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的保障上:其一,社会保障能够使穷人与低收入阶层免于生存危机,国家救济制度可以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活;其二,社会保障能够通过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来解除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其三,社会保障能够通过各种社会福利及其设施来满足社会成员生活服务、保健、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7]。由低到高,社会保障体系的各项制度对不同层次的权利需求提供了切实的保障。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于人权基本内容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不断强化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此后逐渐得到完善。“2003年以来,完善城市低保制度重点走向了“配套措施”和“分类救助”……为解决低保对象在医疗、子女教育、住房及冬季取暖等方面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所采取的配套政策……对低保家庭中有特殊需要的家庭成员,如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人等采取的特殊政策”。[8] 2007年国务院了《关于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将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主要针对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实施保障。这一举措持续有效地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近年来,中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长低保经费,各地也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水平制定相应的政策,提升低保标准及水平,实施对本地区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基本的权利。如何完善与落实低保及社会救助制度,还需要依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动态,调整政策,具体职能部门严格地执行与监督。

可见,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在维护与实现公民权利,推动人权发展,增进公共福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新时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问题日益凸显,面对复杂的国际与国内环境,如何根据国内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顺应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时展的要求,满足公民的权利诉求,增进权利享有、实现的公平性,促进人权发展等都成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议题。

首先,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复杂的外部环境。当今世界经济步入后危机时代,复杂的经济形势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欧债危机对于西方国家的社会与政治局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各国政府对于社会福利、保障等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具有不同程度的风险性、复杂性。同时,国内社会存在贫富差距持续拉大,利益失衡,转型期风险增大等问题,如何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社会保障的有效功能,增强其适应性等都成为现实问题。其次,新时期公民权利诉求的不断升级对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权利政治、公益政治的时代背景下,对权利的需求是总是向上的,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人们的权利诉求是逐步升级的。我国现阶段事实上已经进入了民生升级版时代,而且是全方面升级版的民生新时代,重要标志便是人民对生活有了更全面的、更高层次的新追求,并集中表现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合理分享财富、稳定安全预期、提升生活质量等方面。[9] 目前,虽然社会保障的享有主体资格趋于平等化,但是事实上权利实现及其内容的不平等、不公平问题仍然突出,社会成员不能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城乡分割、群体分割、体制内外分割,权利实现的不平等、不公平,并且各制度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协调,影响了权利的有效实现。社会保障权力主体服务能力不足,地方社会保障发展中的“碎片化”、“短期性”问题存在,使社会保障权利实现受到挑战。面对如此复杂的社会发展环境,社会保障制度还需不断地改革与完善,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

在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的时代背景下,权利成为权力的目的,权利与利益的共享成为我国政治与社会发展的主题。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关系社会成员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发展顺应了时代的要求,进一步维护与实现了公民的权利与利益,推动了人权的发展。新时期,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公民权利诉求的升级、权利实现的不平等性等问题,社会保障制度如何持续、健康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这关系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政治、社会有序的发展。如何应对这些挑战,社会保障制度的权力主体如何科学、合理设计是关节点。虽然权利话语成为当今政治的主流话语,但是权利依然离不开权力的背景与支持,离不开权力的理念指导及政策引导,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需要立足国情,以人本理念为指导,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化,提高政府的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增进公共的“善”,使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平等、尊严等目标。

参考文献:

[1]秦亚青.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5).

[2]黄文艺.权力政治策语义分析[J].云南大学学报,2010,(3).

[3]胡水君.权利政治的流变――关于权利与国家理论的一个思 想史考察[J].清华法学,2007,(3).

[4]范进学.权利政治论――一种民主理论的阐释[M].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297.

[5]任剑涛.权利政治的兴起[J].民主与科学,2008,(2).

[6]俞可平.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309.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6

公民法治意识及其社会功能

亚里士多德曾在《政治学》中首次对法治的含义进行了概括,他认为,所谓法治就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①英国法学家戴雪在其出版的《英宪精义》中,也对法治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他认为,法治是法律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是公民对国家法律绝对的服从,同时,国家权力的运用和实践必须以宪法法律为基础。除此之外,英国哲学家、思想家洛克在《政府论》中对法治社会和政府的依法行政问题进行了论述,法国社会学家、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了分权制衡思想,这些理论对西方国家的法治化进程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现代社会,法治的内涵更加丰富,不同的学者专家和相关组织对法治作出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国际法学家会议”于1959年在印度会议上通过的《德里宣言》中对法治原则进行了概括,指出法治的原则一是为了维护人类的尊严,二是为了维护法律秩序,三是法治状态下必须维护律师的自由和司法独立。我国宪法学界学者周叶中认为,法治包含了法律至上、国家依法治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内容。笔者认为,法治是以自由、平等、秩序为原则的形式存在,其具有形式价值和实体价值,通过法治的形式对权力进行制约,实现人民群众的权利,最终目的是实现国家法治的现代化。

法治意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较于法律意识而言具有更加显著的主观能动性,法律意识是指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力和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等,具有相对的被动性,而法治意识要求人们不仅遵守现有法律制度,同时还要求人们对现存的法律进行判断、分析和完善。为此,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成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编法律词典》认为:“法治意识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形态,是人们对法现象的观念、心态、认知和对社会法制体系认同的主动性的统一意识。”笔者赞同《新编法律词典》对“法治意识”的解释,认为法治意识是公民对法律功用的全面认知,体现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公民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法治意识是一种积极的社会责任和态度,包含了正义观、权利意识、民主参与意识、法律素养和法律权威意识等要素。

公民法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功能:第一,公民法治意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观念前提,公民法治意识具有法律创制功能。在创制和应用法律过程中,法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法治不仅是“依法”之治,而且是“良法”之治。实现法治的前提是以“善良之法”为基础,能否创制出“善良之法”和立法者的观念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也就是说,实现“良法”之治就必须以法治意识为思想观念前提,在法治意识指导之下,才能创制更多的“良法”,为“善治”提供思想基础、法律基础。所以,国家法治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以此提升现代法律的价值,弘扬法治精神,最终促进更多“善良之法”的创制,实现更加和谐与民主的法治社会。

第二,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法治意识具有法律运作功能。所谓法律运作功能,即公民法治意识对法律的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民法治意识影响下,“善良之法”就能更好地发挥国家治理、社会管理和对一切经济社会进行调节的功能作用。反之,如果缺乏法治意识,即便制定再多的“善良之法”,也难以保障能够发挥良好的实施效果。培育并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能够为法律的具体执行提供观念与认知方面的规范指引作用,同时也能为制定“善良之法”提供重要价值引导。法国学者卢梭曾经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一国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铭刻在公民内心里的。”由此可知,无论如何先进的法律制度体系,只有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可之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运作效能,公民具有较高的法治意识是保障“善良之法”发挥作用的内在构成因素,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同时也是实现法治的重要保障,而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与提升能够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法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运作功能。

第三,法治意识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意识具有道德建设的保障功能。法治文化属于法律文化的范畴,是适应现代政治文明而兴起的法律文化分支。法治文化的内涵极为丰富,权力制约、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公民民利、公民人权原则、依法行政等构成了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而让公民认同法治文化,其前提也依然是民众必须具有法治意识,具有按照法治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公民的法治意识并不会天然产生,而是通过适应现代政治文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各种文化相互交融、承继、冲突与借鉴的结果,人们的法治意识是人类社会产生以来迄今为止在法律制度、法律之治方面最为先进的意识。“法治的实现依赖于社会成员的观念。”②也就是说,实现法治必须以社会成员具有法治意识作为基础和前提。与此同时,民众的法治意识能够最为直观地反映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群体和一个时代的性格特征与精神状态,形成法治意识的群体才能拥有较高的道德水平,法治文化建设才能对道德建设提供保障功能。

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与国家法治现代化

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人的现代化。国家现代化的前提是必须实现人的现代化,而法治意识则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公民是法治国家的主体,公民法治意识的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法治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培育公民的法治意识对国家法治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培育公民法治意识为实现国家法治现代化提供指引。国家法治现代化的主体是公民,人是国家法治现代化中最为内在和重要的因素。而要实现现代化,不仅包括要实现知识的现代化、能力的现代化,更为重要的是要实现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公民的法治意识的现代化是公民思想观念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代表着一个人的观念转型和成长。培育公民法治意识的过程是实现公民个体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能够让公民以“尚法”的精神信仰投入到社会实践当中,从而更好地融入到现代化社会当中。

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是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法治是现代政治运作的原则规范体系,但是如果失去对公共立场的考量,单纯以所谓“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是难以收到满意效果的,实施法治必须以公民对法治的认知判断作为基础和保障。公民的法治意识,是一种先进的对“法律之治”的价值判断,培育公民法治意识能够全面而深刻地对国家法治现代化产生重要作用。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与提升,为人们在一种公平的秩序之下进行沟通交流提供了平台。人们在法治意识得到培育与提升的同时,也促进了道德品质的提高、诚信行为的形成,这就是国家和社会正常有效运行的一种良好的资源,使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更加诚信,人们的道德意识和主体性意识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为国家法治现代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保障。

我国公民法治意识培育的现实困境

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复杂状态会反映在法律制度的变化当中,其所体现的价值观念也是复杂多样的,是人们多元文化观念融合的结果。当前,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依然面临诸多现实困境。

传统观念对法治意识的培育带来严重障碍。儒家“礼法”思想对我国民众思想观念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在儒家“礼法”思想当中,法律和道德之间的界限与关系纠缠不清,这也给人们对法与道德的价值判断带来了困惑。与我国的情况完全不同,西方国家法制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具备了法律技术化的较高程度,法律和道德的界限较为清晰。国家法治现代化要求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法治理念推崇实施“法律之治”而非“人之治”,但是我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中却注重“礼法结合”,认为“人之治”是国家与社会治理的正确路径。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们对儒家思想中的“礼法并举”思想有着更为正确的认识,社会民众的法治意识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但是,儒家“礼法”思想仍然在部分民众中无形地产生着影响,这些传统封建的、落后的、儒家的传统观念对法治意识的培育带来了严重障碍。

公民态度的冷漠对法治意识的培育带来严重障碍。国家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公民的积极参与十分重要,公民形成的法治意识对国家法治现代化的促进作用,远比法律的强制重要得多。因为,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意味着法律能够得到人们源自内心的遵守,人们对法律高度信赖,法律无须在被动的情况下运行,法律能够更好地彰显其国家治理、社会管理的效果。“法律之治”的生命动力源自公民内心深处的高度认同与遵守,仅仅依靠国家机器的强制性实施无法保障法治的成效,这在我国法治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得到了充分证明。当前,虽然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得到了顺利推进,但我国公民的法治观念目前依然十分淡薄,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不高,甚至许多公众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毫不关心,公众对法律相关问题的冷漠态度对法治意识的培育带来了严重障碍。

依法而行的能动性不足对法治意识的培育带来严重障碍。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③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较为健全完善,但民众的法治意识依然不够成熟。国家虽然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法治观念,使许多民众知晓法治观念,但却缺乏通过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虽然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国家法治现代化的目标,却在一定程度了忽视了法治进程的具体实践过程。除此之外,我国不同地域之间公民法治意识的发展也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的文明程度相对较高,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较强,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治意识;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文明程度相对较低,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较弱,依法而行的能动性严重不足,法治意识较为薄弱,这给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带来严重障碍。

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路径

当前,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面临诸多现实困境,“人治”观念在不同领域不同人群中仍有巨大市场。为此,我们必须采取各类措施,多角度、全方位入手培育公民法治意识,使公民法治意识和国家法治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提升立法质量,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要在目前法律制度已经得到健全完善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不断健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逐步树立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中的权威。增强立法的民主化,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途径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尝试立法项目外包至高校、科研机构甚至个人,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直面立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在法律文本中尽量减少“……问题,由法律另行规定”的模式,勇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现实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提升执法水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执行现行法律,避免“选择性执法”,避免给法律权威造成损害。同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司法改革的决定,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其职权,尝试构建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体系,避免司法工作的地方化现象。健全和完善司法工作者职业保障机制,适当提升法官、检察官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减少司法人才流失的问题。规范上级司法机关和下级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改革检察委员会、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办案负责和追究制度。

提升普法层次,加强对公民的权利义务教育。目前,我国司法行政等部门开展的普法教育通常将普及一般法律常识作为其工作的主要内容,而公民普及法律常识未必能够树立法治意识。为此,必须针对不同的民众进行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提升普法的层次,对那些已经普及了法律常识的公民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意识教育。切实加强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让更多的公民积极主动地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权力和民众的权利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如果按照以往“万能型政府”模式下,政府包管一切国家、社会事务,则不利于公民权利的实现,与国家法治现代化的要求背道而驰。政府必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将“无限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通过政府更好地、更多地发挥服务职能,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公民个人价值的有效实现。通过政府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提升政府公信力,让公民更加信赖政府,让政府更具行政效能。

(作者为聊城大学副教授)

【注释】

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涛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99页。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7

1.

一、明责任,抓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扣民生,突重点,确保文化惠民深入推进。

三、深挖掘,广推介,确保名城保护扎实开展。

四、动真格,出实招,确保行政管理规范有序。

五、定制度,严要求,确保队伍建设全面提升。

2.

一、坚持以民为本,做好民生保障的“加法”。

二、激发内在活力,做好社会管理的“减法”。

三、释放规模效应,做好事业壮大的“乘法”。

四、严控风险漏洞,做好规范运行的“除法”。

3.

一、执法保障,打造优良环境秩序。

二、精扫细保,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三、生态引领,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四、齐心协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五、多管齐下,有效治理道路扬尘。

六、搭建平台,助力城管效能再提升。

七、品质为先,强化公用事业管理。

4.

一、树牢主业意识,全力抓好党的建设。

二、发扬绣花精神,落实各项扶贫政策。

三、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五、增强争先意识,各项社会事业协调推进。

5.

一、实施和推进巾帼建功行动,带动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实施和推进巾帼维权行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新进展。

三、实施和推进巾帼文明行动,引领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展现新风采。

四、实施和推进巾帼关爱行动,服务妇女儿童民生工作取得新进步。

五、实施和推进美丽家园行动,引导妇女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提升。

六、推进和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取得新突破。

6.

一、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核心。

二、瞄准环境污染靶心。

三、扭住环保管理体制改革重心。

7.

一、促开放,外向发展加力升温。

二、活流通,市场消费繁荣稳定。

三、强监管,市场运行规范有序。

四、保和谐,改制维稳强力推进。

五、提效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8.

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提升队伍素质建设。

二、以系列宣传活动为重点,树立文化执法形象。

三、以扫黄打非为抓手,强化市场执法监管。

四、以重点工作为抓手,提高监管保障力度。

9.

一、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果。

二、坚持产业转型,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三、以扶贫项目的实施为主抓手,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坚持民生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有保障。

五、加足马力,稳步推进城乡建设

10.

一是加大矛调力度,维护大局稳定。

二是深化平安创建,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强化治安管控,提升群众安全感。

11.

一、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三、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四、党的建设得到新提升。

12.

一、重建设、兴农业,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

二、强谋划、重落实、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三、打基础,保民生,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13.

一、抓改革落实,推动服务机制优化。

二、抓要素保障,促进项目审批提速。

三、抓技术应用,加快网上平台建设。

四、抓服务规范,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14.

一、主要领导亲自抓、立即抓,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讲话”着重抓、反复抓,向核心看齐。

三、结合实际具体抓、创新抓,重工作实效。

四、注重持续长期抓、严格抓,树纪检形象。

15.

一、善于借力,夯实“两个责任”。

二、多方出力,引领廉政清风。

三、凝聚合力,推进监督执纪。

四、持续发力,强化纪律审查。

五、提升能力,打造过硬队伍

16.

一是“内修”促学。

二是“外修”促智。

三是“实战”促能。

17.

一、加大培养力度,扎实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三、注重科学管理,切实强化民族宗教工作。

四、强化服务职能,积极抓好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

五、准确把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办法》精神。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统战干部形象。

七、围绕中心任务,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8.

一、城乡统筹,就业创业成效明显。

二、提质扩面,社会保障稳步提高。

三、引育并举,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四、多措并举,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五、重心下移,公共服务效能增强。

19.

一、坚持有效对接,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质量。

二、坚持完善体系,切实增强社会保障功能。

三、坚持规范创新,深入实施人事制度改革。

四、坚持双向维护,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坚持重心下移,不断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20.

一、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的理论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人大机关干部综合素养。

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升人大机关工作效能。

21.

一、根据形势需要,新建制度。

二、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制度。

三、强化督查落实,执行制度。

22.

一、好效果需预筹谋。

二、好效果需严执行。

三、好效果需细总结。

23.

一、把目标挂出来,做到挂有所求。

二、把业绩干出来,做到挂有所为。

三、把作风亮出来,做到挂有所得。

24.

一、始终坚持雷厉风行的工作干劲。

二、始终坚持低调做人的处世态度。

三、始终坚持洁身自好的生活作风。

25.

一、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抓手,确保组织到位。

二、以注重安全宣传为动力,确保声势到位。

三、以强化检查督查为突破口,确保成效到位。

年终总结写作标题素材二

26.

一、常念“紧箍咒”,树立“纪”在“法”前的观念。

二、扎牢制度笼子,着力规范行政行为。

三、强化督查问责,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

27.

一、倾力谋事,学习宣传在增强自觉、内外兼修上取得了新成效。

二、努力做事,综合调研在以文辅政、推出精品上展现了新进步。

三、尽力办事,日常运转在综合协调、整体联动上迈出了新步伐。

四、全力能力提高来自坚持不懈地学习。督事,督促检查在突破难点、推动工作上开创了新局面。

五、合力成事,机关建设在创先争优、提质增效中实现了新发展。

28.

一、强化三个环节,切实提高文字工作效能。

二、统筹三个关系,合理把握文字工作节奏。

三、增强三个意识,始终保持文字工作状态。

29.

一、工作进步来自锲而不舍地努力。

二、能力提高来自坚持不懈地学习。

三、境界提升来自持之以恒地修炼。

30.

一、当好“笔杆子”。

二、成为“活档案”。

三、承当“消防员”。

四、做好“管理员”。

五、铸成“多面手”。

六、称为“好参谋”。

七、参与“大活动”。

31.

一、强化支部班子,加强组织建设。

二、开展集中整顿,提高服务能力。

三、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

四、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

32.

一、抓纽带,解民情,深入摸底走访。

二、抓学习,强素质,提高党性修养。

三、抓班子,建制度,推进组织建设。

四、抓基础、增设施,改善基础条件。

五、抓生产、引项目、促进经济发展。

六、抓卫生,促环境,整治村容村貌。

33.

一、坚守脱贫底线,保障贫困家庭有饭吃、有衣穿、有活干。

二、优化脱贫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学能上、病能医、房能住。

三、整合脱贫资源,推进贫困区域基础好、环境好、风气好。

34.

一、千方百计助农增收,实现造血扶贫有路子。

二、率先推行两线合一,实现输血救贫有保障。

三、多措并举鼓励就业,实现自主脱贫有动力。

35.

一、全额兜底教育扶持,让贫困子女读书不花钱。

二、统筹推进医疗救助,让贫困家庭因病不致贫。

三、逐户落实住房保障,让贫困农户安居不再难。

36.

一、整合涉农项目,打牢发展基础。

二、提高配套力度,优化生活环境。

三、坚持整体联动,集聚攻坚合力。

37.

一、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统筹,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注重规划、建设与管理一盘棋,推动城乡品质有效提升。

三、围绕共建共享全面小康,各项社会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四、抓住机遇推进改革创新,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

五、突出抓班子、带队伍、改作风,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38.

一、项目建设强力推进。

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三、对外开放不断拓展。

39.

一、城市环境明显优化。

二、农村面貌不断改善。

三、两型建设富有成效。

40.

一、民生实事工程全面完成。

二、公共服务得到进一步优化。

三、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41.

一、加强领导,落实惩防工作主体责任。

二、从严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

三、健全制度,夯实源头治理工作基础。

四、强化监督,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42.

一、加强领导部署,构筑组织保障。

二、结合“两学一做”,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三、创新“三会一课”载体,激发党建活力。

43.

一、全国有影响。

二、全省有特色。

三、全市有成效。

44.

一、在统筹大局中谋划推进,把握政治方向。

二、在提升党建水平上创特色,争当大准标杆。

三、在整改问题中警醒奋起,传导责任压力。

四、在改革发展中立稳脚跟,夯实支部基础。

五、在完成中心任务中彰显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在“精美”管理中展现风采,构建美丽工务。

七、在职工多元化要求中提升服务,发挥工团纽带作用。

45.

一、靠实责任,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

二、改变思路,持续推进综治信访工作不断创新。

三、常抓不懈,持续促进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发展。

四、多措并举,持续促进辖区社会管理不断进步。

五、未雨绸缪,持续保障社会维稳工作不断提升。

46.

一、经济指标运行良好。

二、基层党建扎实推进。

三、脱贫攻坚重点推进。

四、六大行动深入推进。

五、重点项目快速推进。

六、民生工程稳步推进。

七、社会和谐有序推进。

八、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47.

一、立足当前、抓实中心工作。

二、立足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三、立足长远、建设生态文明。

48.

一、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做强工业支柱。

二、以美丽乡村为重点,做亮农村经济。

三、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建设。

四、以强化管理为重点,做细财政税收工作。

五、以民生事业为重点,做实兴民福祉。

49.

一、认真排查整治,着力改善社区环境面貌。

二、切实做好社区全覆盖工作,着力消除社区服务盲点。

三、打造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提升社区工作整体水平。

50.

一、深入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工作整体水平。

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深化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全区域城市化。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8

党的十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而保障和改善民生则是社会建设的核心领域,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对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保障功能。民生的维稳价值主要通过民生理念、民生功能和民生实现的过程体现出来。

一、民生理念中的维稳价值

民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社会治理文化与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符号。早在《尚书》中就提出了“德惟善政,政在养民”的民生思想,提出了保障人民生活幸福才是好的治理价值。《管子・治国第四十八》中提出了富民是治国的前提,而民富的社会容易治理,民穷的社会则难以治理。孔子认为,民生治理有两种方式必不可少,一是减轻徭赋使人民富裕,二是进行礼仪教化,让人们远离罪恶、疾病则人民生命即能健康长寿。孟子则提出了利用“井田”制度,为民制产,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我国传统社会各个时期也都遵循了这一价值理念,并制定出了相应的行动举措进行民生保障以稳固政权统治。近代以来,孙中山则提出民生主义的思想,认为民生不仅是人民生计,而且是社会存在和历史的中心和动力。因此,民生自古以来被视为国之大计而成为了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民生同样被视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最高目标之一。不过中国共产党的民生理念并不是对传统民生思想的简单继承,而是建立在深刻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质的科学的民生理念。这个现代民生理念的维稳价值就在于现代民生理念的创立为维稳理念的现代转换提供了价值指向。

其一,从单一的满足人的生存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民生的核心原则,这表明不论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还是实现民生幸福一定是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原始起点、最终目的和最高标准。而维稳的价值伴随着现代性的转换,其理念也逐渐从强调国家、强调社会、强调对人的管控转化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为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条件。

其二,公平正义与共享。当前我国社会的民生问题的实质并非是单一的贫困问题,而是一个公平正义的问题。民生本来就具有公共属性,但是这个属性在过去的历史时期内表现得并不理想。公平正义问题是一个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也就是说,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少数利益阶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没有惠及社会整体,如此一来,民生问题如收入差距、房价问题、教育资源失衡问题、医疗资源失衡问题、就业难等等问题凸显。由此看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就是一个不断解决民生问题的过程。“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不但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手段而且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价值基础。公平正义强调生存与发展的平等化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脱离了这个民生原则,维稳不但不能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相反则是在制造和激化社会矛盾。因此,维稳过程中一定要渗透着公平正义的原则理念,充分保障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倾听不同群体的诉求表达,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

其三,民生具有多维性和层次性。因为民生需求伴随历史境遇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当然社会生活的总体演变趋势一定是上升的,这就决定了民生需求也是一个逐渐上升的过程。所以民生问题是动态的,具有时代特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民生问题的表现重点是不一样的。而且一定时期内民生问题获得解决,随之而来,就会出现其他层次的民生问题,因为人的生存与发展需求一旦得到满足,在此基础上就会产生更高的需求。这是发展的规律使然。一般意义而言,人的生存获得保障后,人们就会期望高质量而有尊严的生存。因此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个不断强化、动态的演进过程。维稳同样具有动态性,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传统压力型的维稳模式下,维稳被视为静态化,即维稳跟着事件跑,没有建立起动态的维稳机制,不是通过引导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合法的利益表达而进行合理合法的疏导来化解矛盾,实现社会稳定。因此,应构建起一种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不断做出机制调整和政策变化的动态的维稳模式。

二、民生功能中的维稳价值

民生功能的维稳价值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发挥的积极的、有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民生在社会和谐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民生建设在社会协调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民生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中的保障作用,而社会和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党的执政都是维稳的根本价值取向。

第一,民生建设是社会和谐的稳压器。民生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障,并为社会和谐建设提供了价值导向。当前我国社会中的不和谐问题多数是由于民生问题而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造成的。民生问题如果得不到保障和改善,社会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定团结等价值就没有实现的可能,而且社会失衡状态还会持续恶化。只有不断实现包容性增长,不断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才能实现安定和谐。民生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伟大工程,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进程中,还能够发挥民生的反哺功能,也即是说,民生建设可以助推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的科学发展与进步。所以民生具有维持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和谐的基本功能。

第二,民生建设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社会稳定的主要指标。社会是一个由各个功能、结构不同的子系统构成的系统有机体。在这个有机体中,各个系统都能够得到建设和发展,它们的功能都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发挥,而且各个子系统之间能够形成健康良性的有机互动,那么这个社会有机体就是相对稳定的。一旦各社会子系统之间出现失衡,或者各个系统功能发挥不到位,社会就会出现矛盾,进而威胁到社会的稳定。民生作为社会有机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障和改善程度是影响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传统的发展模式往往过度强调经济发展的价值而忽视发展的目的问题,或者说就是把发展经济作为发展的目的价值。民生在此是被轻视的,民生建设与经济增速明显不匹配。由此,衍生出一系列的民生问题,民生矛盾突出,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因此,大力推进民生建设,使之与经济建设水平相符合,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第三,民生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中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社会稳定的大局与党的执政地位密不可分。不论从历史上还是逻辑上都反复证明了一个事实,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着中国社会的稳定状态。“通过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党;要深化改革,成功地创建人类历史上没有先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在党;要坚持‘两手抓’搞好两个文明建设,关键在党;要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关键也在党。”[1]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在实现着、维护着、发展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保障和改善民生则是党在实现、维护、发展人民利益方面的核心表现。从解放民生到保障民生再到发展民生,中国共产党始终把民生作为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根本价值取向。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始终都在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而民生一直发挥着整合、辩护、凝聚政治认同等党执政合法性源泉的社会功能。

三、民生实现中的维稳价值

民生建设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建设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已经成为重要的治国方略和价值取向。民生建设在实践中作为社会调控的方式展现出维稳的基本价值。

第一,民生为维稳提供物质保障。“人民看到稳定带来的实在的好处,看到现行制度、政策的好处,这样才能真正稳定下来。”[2]所谓民生的物质保障就是通过民生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物质的各种合理需求,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由于过去的治国理政方略往往强调经济的发展而忽视民生建设,导致了利益格局的变化,各个阶层民生利益不协调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定有序的最显著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大,教育资源、医疗资源、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出现公平正义失衡的现象。民生建设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满足人的生存需求。通过民生建设提高民众的收入,增加物质财富,实现发展福利的共享,保证人民群众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从而有效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出现。

第二,民生为维稳提供权益保障。当前民生问题出现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不同利益群体的权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就是说,弱势阶层的权益受到侵蚀和损害。也就意味着社会资源最终倒向优势阶层,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进行民生建设实质上是通过机制建立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保障各群体之间的民生权益得到合理的满足。一是建立民生权益诉求的表达机制,为不同利益主体表达各自民生权益诉求提供渠道,尤其保障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二是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通过税收、财政支付等方式保障民生权益得到满足。三是建立民生决策的参与机制。在制定民生政策的过程中通过民生主体与民生客体以及不同民生主体之间的平等交流、协商等方式实现权益保障的最大化。当民众能够有效获得物质上、政治上、教育上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之后,其实现的结果就是民众的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充分获得。民生建设有效进行,民生事业得到发展,社会稳定必然会得到持续的保障。

第三,民生为维稳提供秩序保障。传统的压力型的刚性维稳模式已经越来越显现出其弊端和困境。压力型刚性维稳模式只能解一时之痛,并不能标本兼治,而且投入的维稳成本极其高昂。究其根源,就是对于维稳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关系的认识上出现了偏差。如要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建立以民生为导向的柔性维稳模式,才是标本兼治的明智之举。民生建设完全可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助推社会稳定的实现。因为民生治理自十七大以来已经上升到国家总体战略的高度。民生建设要想获得预期的效果,离不开制度,离不开法治。只有把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的权利上升到制度层面和法律层面,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满足和保障,才能避免各种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进而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再者,民生的利益分配与调节可以有效疏解社会利益冲突。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9

能力提升与文化建设为精神动力。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必须与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提升以及整个社会的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方能取得成效。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在于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其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律素养、法治能力至为重要,这就需要注重法治文化建设,使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法治惠民与人民满意为价值追求。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江苏始终坚持把法治惠民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推进法治实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省各地通过实施法治实事工程,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环境保护、教育经费、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公正规范执法、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以及征地拆迁等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从而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据统计,全省公众安全感达95%,群众法治建设满意率达92%以上。

制度完善与机制优化为重要保障。江苏法治政府建设将制度构建和体制机制保障放在前提与基础位置。依照中央部署,遵循建设规律,结合省情实际,不断总结全省各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社互动的“太仓模式”、公职律师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海安样本”等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很大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法治创建与实效考评为有力杠杆。法治创建和实效考评是推动全省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载体,也是检验、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在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开发创建了考评方面的量化指标体系并付诸应用,大大提升了省内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江苏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法治思维和办事能力尚需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的关系上,在作出决策、处置重大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不足,法治能力欠缺。因此,“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的提升,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

公众参与和社会沟通尚待深化。有些地方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不高,有时流于形式。相关部门在组织、引导社会公众介入日常性参与活动方面的工作成效不显著,对公众意见尊重吸纳程度较差,公众参与的动力减弱,导致公众对政府作出的部分决策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制度建设和政策实施仍待强化。一是部分涉及经济发展、民生建设的建章立制工作轻重缓急把握有时不到位,部分重点领域的政府立法未能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二是部分制度建设存在应付上级要求、追求政绩色彩,在实际中难以有效实施或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评估清理不及时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多元互动和良法善治有待提高。在社会治理领域,多元主体互动参与、良法善治的社会治理局面尚未普遍形成。调研显示,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重管理轻服务、重控制轻商谈、重秩序轻权利、重结果轻程序、重经济效率轻社会公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监督问责和考核量化仍需加强。一是问责制度虽已普遍建立,但难以严格实施。二是立体化监督体系虽然形成,但及时监督乏力。三是政府内部监督不到位与规避外部监督时有存在。四是考评机制已经运行,但评价体系及具体标准的科学化程度尚需继续提升。五是考评结果运用尚不够规范,考核指引效应尚不明显。

深入推进江苏法治政府建设的对策思考

深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培训,重点培养领导干部的规则思维、权利思维与程序思维;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要求谙熟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实践中,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逐步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强化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在建章立制过程中,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合理编制政府立法规划,制度建设兼顾前瞻性与可行性。重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避免政府立法中部门利益的干扰。开展制度实施的成本收益分析等活动,注重制度实效的发挥;开展立法后评估等活动,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制度内容,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的常规化。

规范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要拓宽参与渠道,丰富参与形式,提升参与效果。对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的信息应充分公开,为公众有效参与提供前提条件。积极引导和规范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确保各类公众参与都能在制度渠道内妥当地进行。防止公众参与的表面化、形式化,完善对公众参与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强化对未采纳公众意见说明理由方面的程序建设。将说理贯穿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加强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载体建设。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10

1.专项经费制度保障

教育部明确要求各高校要按比例拨专项经费用于思政课实践教学。因此各高校应该落实将用于思政课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切实拨出经费用于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为实践教学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思政部门应与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思政专项的使用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2.政策性制度保障

实践教学是思政课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社会实践活动则是思政课课堂教学的内容延伸和重要补充。因此,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思政课实践教学,必须将实践教学环节纳入教学计划,安排必要的课时,落实到思政教师和每一个学生头上。同时应该有适用的教材,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方法,避免实践教学的泛化和边缘化,确保实践教学的质量。其次,应建立实践教学质量监督考核体系。学校层面应建立相关制度和评价指标,对指导教师及参与人员的实践教学进行质量监督考核,如教学计划、教学方案常规检查、指导水平考核、教学时数考核、教学效果考核,工作津贴发放等;部门层面应建立学生考核评价体系,对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进行考核,如成果展示评比、社会实践报告考核、社会实践表现评价考核等。最后,学校或部门层面应建立相应的思政课实践教学保障制度,如经费保障制度、人员安排保障制度、时间和场地保障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

3.组织管理制度保障

高校应不断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体系,特别是校外社会实践,学生人数较多,实践地点和时间也较分散,更应该提高组织管理水平,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首先,应成立思政课实践教学领导小组,明确组织架构和权责范围,加强对指导教师和相关指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协调校内外各种人事关系。其次,应确立思政课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包括确立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最后,应开发更多的社会实践基地,建立相对固定的思政课学生社会实践场所,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提供方向和便利。定向型社会实践使教师能够掌握学生社会实践的时间地点,大大提高了实践教学管理的实效,降低管理的成本,同时也能提高教学质量。

二、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要实现思政课社会实践的功能与价值,必须构建和完善思政课实践教学体系。首先要明确实践教学的基本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活动。其次要优化实践教学方法,转变传统课堂教学的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最后要完善实践教学的评价机制,构建独立的思政课社会实践评价体系,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评价。

1.明确实践教学目标

高校要真正实现思政课社会实践的功能与价值,首先就要明确实践教学的基本目标。思政课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其教学目标是有极强的针对和特殊性。只有明确了教学目标,才能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活动。实践教学的基本目标主要有以下三点:

1.1转变教学模式,突出以学生为本

高校要??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有效性,让学生习得教材体系和相关知识理论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使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得到切实提升,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生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能够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民情,不仅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联系实际,指导实际工作,而且又能从现实工作学习中深化对理论的认识;还能够在实践中不断锻炼和提升自身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达到能力教育、素质教育的实效。因此,必须构建起适合学校实际、适合学生成长需要、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实践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性和积极性。

1.2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生对思政课教学的“兴趣点”有所变化,对教学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一方面对教学内容和方式的灵活性、新颖性和趣味性的要求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对锻炼和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要切实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必须基于教学大纲内容,结合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不断激发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兴趣,构建学生喜爱的思政课教学教育模式。思政课社会实践让学生走去校门,投入到现实社会中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突出了学生学习的实践性、自主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注重学生思想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能大幅度提高学生对理论学习和能力锻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1.3注重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11

学习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心得

一、政治责任牢记于心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制度是靠不住的,没有监督的治理不会有善治。四中全会强调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并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制度,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为反腐败专门机构,要站在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自己所承担的重要政治责任。作为基层组织的纪检部门,同样承担着应有的政治责任,这份责任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准确理解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关系,找准定位、提高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之中,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有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二、发挥监督保障执行 监督保障执行,重在督促制度执行,保证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巩固;促进完善发展,重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制度规定日益健全、不断发展,促进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不是抽象的、空泛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结合纪委办公室的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就是要紧扣运控中心的治理开展监督检查,使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在中心能够充分发挥、治理优势得到充分彰显。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

三、确保促进完善发展 结合今年的整体工作安排,纪委办公室将在中心党委、纪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持续完善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实践好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断增强,确保监督融入安全、正常、效益、服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实现中心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12

为了拓宽高校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多部门、多平合培养机制,为科学、全面地提升大学生自治能力夯实基础。有必要打破传统被动式教育工作模式、化被动为主动,通过建立完善的平台体系支持、健全的制度建设保障、系统的德育教育引导,全面提升高校青年主观能动性,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形成高校青年自治能力提升体系。

一、建设大学生自治能力提升体系的必要性

(一)促进学生个体发展的必然要求

高等教育要以大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中心,既要关注学生的共性发展,又要考虑到个性发展的多样性和社会需求的多样性,达到两者之间的和谐,创造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校园环境。大学生自治能力提升强调的正是弘扬学生的主体性,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以促进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发展为最终目标。通过提升高校青年自治能力,可以增强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积极性,让学生在真正意义上成长起来,养成独立自主、团结负责的品格,这才是促进学生学习和自身发展的最佳途径。

(二)促使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动力

早在1919年,陶行知先生就曾在他的《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一文中系统地论述了这一观点。他认为,一国当中人民情愿被治,尚可以苟安;人民能够自治,就可以太平;那最危险的国家,就是人民既不愿被治,又不能自治。所以在渴望自由、倡导共和的时候,最需要的是给人民种种机会得些自治的能力。所以要培养自治的公民,就必须从学生开始进行自治的训练。从国体和学生特点来看,学校若不养成学生共同自治的能力,就不足以除社会自乱的病源,更谈不上是共和国的学校。当今中国正处于转型期,基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提升我国高校青年的自治能力极为必要。

(三)实现民主管理的现实需要

大学生自治能力提升有利于营造学校的民主气氛,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习惯。正如美国教育学家杜威所说:“如果学校管理不民主,那么,这种不民主的倾向就会影响学生――未来社会公民的感情、思想和行为等方面的习惯的形成,最终妨碍民主主义理想的实现。”我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学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顺应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高等学校将享有更多的自力。随着学校自的逐步扩大,提高高等学校内部管理的民主程度是必然要求,没有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其自就无法真正实现。高校青年作为大学的重要利益相关者,有必要对学校的发展献策献力。大学生自治是大学管理实现民主化、效率化的重要途径。通过提升高校青年自治能力,能够使学生了解学校的重要决策,同时学生的意见也能得到大学管理者的重视,这样一来,最终的决策才会得到双方共同的认可,执行起来也会更加顺利。

二、建设大学生自治能力提升体系的内容与方式

根据大学生发展的现实需求,结合高效发展现状,可以基于五个方面系统建设大学生自治能力提升体系进行策略分析。

(一)以调动大学生主观能动性为基础

高校青年自治已成为学校及教师在育人工作中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和采取的基本教育手段,应该凸显高校青年的主动性与参与性,而不是按照教师或者学校的意愿被动确立,应体现高校青年的主观意愿和内在需要,增强高校青年在自治活动中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第一,鼓励大学生正确评价自己,做到自尊、自信。首先需要高校青年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使他们在意识上能自我审视、自我批评;在情感上能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在行为上能自我检点、自我体验、自我训练。在此基础上,才能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在心理层面自我教育的同时也能从外部层面参与到学生自治组织中去;第二,要重视理想前途教育,激发其进取向上的原动力。教育学生确定远大的理想,就是帮助学生找到希望、确定目标。找到了希望,确立了目标,就能使他们以坚定的步伐迈上人生的道路。培养高素质文化人才,必须培养高校青年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提升其自治的积极性。

(二)以完善校内学生组织建设为支持

高校青年自治能力得到提升和锻炼的平台主要是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在现在高等院校中,普遍存在上述组织,关键在于如何完善上述平台,从而使高校自治能力得到提升。第一,完善高校学生会的定位和职权,应创造条件让普通学生参与学生会干部的选任、罢免、奖惩等各项工作的监督,给其充分的发言权和适当的决定权,以强化学生会干部与学生群众的关系,阻止学生会组织脱离学生群众的官僚化倾向。这就要求学生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程序和民主精神;第二,学校可以组织学生根据专业、团队目标成立不同的自治社团,如考研团队、环境保护团队、诚信团队等。不同学院的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和爱好,自愿加入到社团中。学生自治社团制定本社团的目标、制度、纪律,而学校不设置过多的干预,这样才可能最大程度地吸引最多数的高校青年参与到学生自治中来,从而提升其自治能力。

(三)以健全政策法规建设为保障

高校青年既是高校成员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高校成员中的弱势群体。我们需要摒弃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的影响,从法律层面保障与提升高校青年自治能力。第一,应当修订《高等教育法》等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中有关高校学生权利的条款或制定《学校法》,明确规定高校学生自治权的内容。本文认为,无论是修订《高等教育法》还是制定《学校法》,国家权力机关应当从国际视野、学生主体地位、培养新型公民的视角出发,规定高校学生享有学习自由权、校务参与权与有限自治权,从而不断完善学生的权利结构,这是提升高校青年自治能力的法律基础。第二,完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的法律渠道,保障高校学生自治权利的实现,既要进一步完善学生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救济渠道,又要健全教育行政诉讼渠道,使司法介入到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当中,但介入应当是有限的,必须为司法介入划定适当的范围。只有为高校的权力划定了界线,为高校青年的自治权提供了救济机制,才能真正促进高校青年自治能力的提升,从而保障学生自治。

(四)以系统思想德育教育为引导

要养成高校青年自治的思想,提升高校青年自治能力,以系统的德育教育为引导显得非常重要。第一,德育教育内容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各自的主体性,必须保证双方的认识不会产生偏差,这是途径通畅的前提条件。第二,德育引导的方法应与时俱进。“自治”的德育方法是现代开放式的德育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积极参与、亲身实践,注重道德经验的积累和发扬,在经验的基础上使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相统一,这种方法与我们所要培养的时代精神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此,高校德育工作必须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的剧变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相适应。

(五)以各因素联合培养平台为支撑

提升高校青年自治能力需要学生、教师、家长、学校、社会之间的通力合作,因而我们需要打通高校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多部门、多平合培养机制,为科学、全面地提升学生地自治能力夯实基础。第一,创建沟通平台,提升高校青年的自治能力,我们必须积极创建沟通的平台。保障家长、同学、老师三个群体的沟通渠道,此外,我们还应当创建学校与家长的互动平台,以学校为引导,以家庭为保障,共同促进高校青年自治能力的提升。第二,搭建教育平台。在常规的专业教育平台之外,还必须辅之以思政教育和心理教育,老师的人文关怀可以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弥补性格缺陷。通过长期“先天不足后天补”的外力帮助可以提高高校青年自治的能力,更能从整体上改变群体管理的效果。第三,构建培训平台。要建立目标明确的职业前景规划,还要强化集体主义教育训练,逐步提升高校青年自治的能力,进而提升高校青年自治的效果。第四,以搭建实践育人平台为途径,高校青年要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卓越人才,除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外,还要求具备宽阔的知识面和合理的能力结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载体,既锻炼了高校青年参加社会实践的能力,又培养了他们的自律、自治能力。就学校而言,可以增强与社会的沟通机制,与社会共建实践平台,比如各种青年志愿者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等,这对于增强高校青年的主体意识,锻炼其实践能力,提升其自治能力以及未来的社会责任感都有重要意义。

三、结语

提升大学生自治能力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也是时展的呼声。高校大学生自治能力的提升需要一个系统的体系,经过本文的调研,我们认为,只有在充分调动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辅以完善的平台体系支持,健全的制度建设保障,系统的德育教育引导,多部门、多平合培养机制为支撑,才能逐步提高大学生的自治能力,形成其持续稳定的能力和品质,成为国家的可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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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银霞.与时俱进,学生自治[J].文教资料,2011,(5).

[10]张蕾.中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历史演进与发展研究[J].读与写杂志.2011,(3).

[11]李晓梅.自律与自治――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基点[J].卫生职业教育,2006,(15).

[24]祁占勇.高等学校学生自治的权利边界与法律保障[J].高等教育研究,2012,(3).

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篇13

以法治监督和保障政府负责。政府的本质在于提供公共产品。政府是社会管理的行政主体,加强社会管理是政府神圣职责。把查办涉及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对社会管理的法定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加大贪腐、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促进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重点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涉及民生领域和社会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强化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坚决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防止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和监控机制,保证行政权力在社会管理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党的十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法治促进和保障社会协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一些社会中介组织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管理服务格局中不可或缺的力量。立足检察职能,帮助和促进这些“细胞”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又一有效平台。依法打击各类犯罪,为“细胞”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强三大诉讼监督,着力保护“细胞”在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立足检察职能,监督和保障国家各项支持帮扶政策落实;加强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和检察法律帮助,实现相关单位内部“小社会”管理和谐化,营造“细胞”健康成长的内部环境。同时,加强社会管理责任、社会管理方法的宣传与教育,促进“细胞”快速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角色,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化”社会协同机制,努力争取最好的社会协同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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