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前景实用13篇

食品安全前景
食品安全前景篇1

(二)对食品安全刑法立法阶段性变化的分析。

从整体上来看,食品安全刑法立法呈现出严厉化的趋势。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为例,其从最初的结果犯立法模式转变为目前的危险犯立法模式,从而使刑法对食品安全的保护阶段直接前置,避免在发生严重后果后才发动刑法,符合保护公众健康权利的要求;其主刑虽然表面上比1993年单行刑法轻缓,实则因为立法模式的变化更为苛刻,将拘役设为最低法定刑,与危险犯立法模式相结合,目的在于实现对此类犯罪的尽小尽早规制;其附加刑从原来的并处模式,历经并处或者单处的过程,回归到并处模式,是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经济犯罪属性认识的回归,即对经济犯罪,财产刑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从一般预防的角度遏制犯罪所必需的。但是,一方面,刑法对现有食品安全犯罪规定的修订,仍存在着保护不力的问题。具体体现在:

(1)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危险犯的规定上。危险犯分为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本罪是具体的危险犯,以产生“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危险作为构成要件。根据最高法、最高检2001年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这一危险的认定,需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者其他污染物。这在实际中会导致刑法保护的滞后性,即仅仅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尚不构成本罪,还要求作出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者严重食源性疾患危险的鉴定才能充足构成要件。相比之下,其他国家食品安全犯罪立法鲜有采用危险犯立法模式。如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301条规定禁止行为,303条规定“违反301条规定的,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00美元以下罚金,或者并罚”,日本《食品卫生法》第6条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禁止销售等,第71条规定违反第6条规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百万日元以下罚金,都无类似危险认定的规定。[1](p236,262)另外,食品安全犯罪的追责滞后性,也可能很大程度上“架空”现行危险犯的规定。在大多数食品生产已经高度工业化的条件下,司法机关适用本条发动刑罚权主要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认为可能出现刑法规定的危险,或者消费者受到伤害后向司法机关报案(消费者主动发现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可能性较低,尤其是在食品生产这样相对专业的领域)。后者实际上已经超出危险范畴造成了实害结果,而前者目前并不多见。因此,本罪设定危险犯,无异于作茧自缚,导致对基本犯罪(即危险犯)的适用率较小。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定刑设置上。单行刑法、《刑法典》都将拘役作为本罪的最低刑。《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拘役最低刑的规定。从表面上来看,刑罚的起刑点从拘役变为6个月有期徒刑,刑法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更为严厉,然而实际上却可能产生放纵轻微危害行为的结果。因为从罪责刑均衡的角度来说,较高的法定刑对应的是危害较大的行为,就食品安全犯罪而言,意味着刑法只能惩罚了危害性较大的行为,刑法保护范围比设有较低法定刑时缩小。换言之,《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拘役刑后,虽然惩罚力度加大,但对于一些轻微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则不能纳入本罪适用范围。比如为了限制处罚范围,有学者认为本罪“有害的范围则较广,但不能扩大‘有害’的范围。只有与有毒相当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物质,才是‘有害’物质。”[2](p556)按照这一解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足以造成一般食物中毒或者一般食源性疾患的,不作犯罪处理。①如果保留拘役刑,针对足以造成一般食物中毒或者一般食源性疾患的情形,仍可以按照本罪处理,不违反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同时刑法保护的时间可以大幅提前。另一方面,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每次只限于小修小补,是否适应食品高度工业化和物流业高度发展背景下食品安全保护的需要,值得怀疑。三次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的,始终没有跳出仅规制生产销售行为的窠臼,尽管《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一些帮助行为犯罪化,但这只是基于共犯理论的当然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但比较《食品卫生法》第9条、《食品安全法》第28条,其范围只扩大了两项,即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和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规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也只是将其从罪、罪中独立出来,刑法保护范围没有扩大。相比国外食品安全刑法立法而言,我国相应立法面还很窄。

二、对食品安全刑法立法发展的展望

立法只能与社会客观实际相适应,超出现实则难以实施,落后现实则法益保护不力,食品安全的刑法立法也是如此。目前,我国对应刑法立法相对落后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在前后十多年中,立法的进步有限,而食品的生产流通则已经早已从传统方式迈进工业化阶段;在“毒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屡禁不止的情况下,我们不禁要反省,作为食品安全立法体系的最后保障,相应刑法立法是否还能与食品生产流通的现实相适应。

(一)食品安全刑法立法发展的动因。

在食品安全立法体系中,刑法立法是最后位的。在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关系中,在罪状需要参照行政立法的情况下,刑法立法与相应行政立法有着承接关系,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可以看作是对行政立法有关条文的重申。刑法立法的变化,牵扯到整个食品安全立法体系的调整,涉及到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对接,因此是一项极为庞大的立法工程。笔者以为,就食品安全的刑法立法而言,未来立法的前景总体可以概括为食品安全法益保护范围的扩大和提前,这主要是基于如下几点考量。

1.食品工业风险的考量。自进入20世纪以来,关于风险的问题,一直是理论聚焦所在。既有主张风险增多加剧的观点,如认为“从技术—经济‘进步’的力量中增加的财富,日益为生产的风险所笼罩”,“危险成为超国界的存在,成为带有一种新型的社会和政治动力的非阶级化的全球性危险”,[3](p6,7)“工业社会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造就了舒适安逸的生存环境,同时也带来了核危机、生态危机等足以毁灭全人类的巨大风险”[4](p26);也有主张风险不变的观点,如认为“在当代社会,风险实际上并没有增多,也没有加剧,相反仅仅是被察觉、被意识的风险增多和加剧了”,[5](p150)“从建构论的视角来解释,当代社会并不是风险增加了,而是我们对风险的察觉和认知程度大大增加了,但是事实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和负面效应所酿成的风险可能已经有所降低。人们感知的风险增多,是由于社会文化和个体心理的相互作用、共同建构的结果”。[6](p64)上述争论主要是宏观层面的,集中在食品行业上,由于生产力的变化,食品安全的风险的确较传统生产大幅提高。如前所述,食品行业在工业化后,食品从原材料生产到最后消费者接受的产品之间经历了多次再加工、再处理过程,物理的、化学的方法多次在食品生产流程中运用,每次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质量控制,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各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纷纷出台,一旦出现不符合某一标准的行为,就可能导致食品的安全性发生质变。另外,物流的快速发展以及食品营销的规模化程度提高,更是增加了食品工业的风险性,问题食品的危害极易扩大。因此,可以不夸张地说,我国食品行业依然跨入了高风险行业的范畴。那么,面对高风险的食品安全,刑法应该作何回应。笔者以为,由于整个食品行业涉及到多个环节,从风险控制和回避的角度来看,食品安全犯罪立法不能局限于生产、销售两个环节,而应扩大到上下游环节;应扩大犯罪预防和打击跨度,将轻微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纳入犯罪圈,从而整体提高食品安全刑法保护范围。

2.经济刑法全球化的考量。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由于经济行为的同质性,对法律规制上也会产生相似甚至相同的要求,经济刑法也势必出现同化趋势。唯有如此,才能在经济往来中,同等保护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同一危害行为因国家差别在法律责任实现上的差异。纵观西方国家食品安全刑法立法,其在保护范围上都远远超过了我国。以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为例:首先,在刑法规制的行为类型上,其第301条规定的食品犯罪行为除了生产销售外,还包括人为改变或者冒牌食品的运输行为(21USC§331(a)),人为改变或者冒牌食品的接收行为(21USC§331(c)),不建立或保持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派送、接收、持有、进口记录(21USC§331(e)),对在售商品的标签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改变、切除、损毁、涂销等行为(21USC§331(k)),未能在婴儿配方奶粉上市前90天向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提供相应材料,未能在发现婴儿配方奶粉有问题后迅速通知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未能维持婴儿配方奶粉生产相关记录,未能在问题婴儿配方奶粉召回起14天内、及之后每14天直至召回结束前、向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报告执行召回的工作情况,未能在问题婴儿配方奶粉召回期间在销售终端张贴召回通知(21USC§331(s)),在已被取消资格的人的协助下进口食品(21USC§331(bb)),未能按规定注册食品生产设备等信息(21USC§331(dd)),未能在进口前将相关食品的生产、运输、原产地等信息向食品药品管理局报告(21USC§331(ee)),承运人未能遵循食品药品管理局有关运输卫生的规定(21USC§331(hh)),伪造膳食补充剂严重问题事件的报告(21USC§331(ii)),等等;其次,在具体行为的内容上,立法采取大量解释性立法。如“人为改变(adulterated)”是该法的一个主要犯罪行为,对这一行为,立法做了如下解释:(1)有毒、不干净、有害成分;(2)缺少、被替换、被添加其他成分;(3)含有不安全色素添加剂;(4)甜品中增加酒精或非营养成分;(5)人造黄油被添加不洁、腐败等物质;(6)膳食添加剂或成分不合安全规定;(7)膳食添加剂或成分不符合生产操作规定;(8)重新引进之前被禁止进口的食品;(9)不符合运输卫生要求的食品。(21USC§342)。其中对第二项“缺少、被替换、被添加其他成分”又解释为①有用成分被部分或者全部省去或抽走的;②任何成分全部或部分被替换的;③损坏或劣质被隐瞒的;④添加任何成分以使食品体积增大,或重量增加,或降低质量或韧性,或使其看上去更好或更有价值。再次,如前所述,在立法模式上,采取的是行为犯的立法模式,不需要具体危险结果的认定。法益保护的阶段更为靠前。可以说,西方国家为了在食品行业的各个环节控制犯罪发生,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几乎可以用冗繁来形容,而且注重惩罚轻微犯罪行为。相比之下,我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内容过于单薄、滞后。我国的食品安全刑法立法与经济刑法全球化的需要存在着较大差距,立法亟待加强对接。

3.食品安全的刑事政策的考量。刑事政策必须根据社会情势需要做出调整,我国古代即有“刑罚世轻世重”的观点,如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占主导地位的刑事政策。具体到立法政策,就是在某一类犯罪相对猖獗或者法益保护需要较为强烈的时候,从严立法,或加重刑罚力度,或扩大刑罚范围。一方面,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堪忧。目前,虽然国家没有出台权威的关于食品安全形势的文件,但不可否认,随着近年来媒体的曝光,食品安全事件不绝于耳,三聚氰胺奶粉、染色馒头、瘦肉精、地沟油、牛肉膏、抗生素饲料等等问题此起彼伏、反复发作,一连串的事实说明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到了需要刑法加强介入的地步。另一方面,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法益保护问题,还涉及到公权力公信力的维系问题。在食品安全案件频频发生的同时,公众已经从公权力的不作为表示批评向怀疑公权力可信度的方向发展。①这无疑是对刑法权威的考验,成为刑事政策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二)食品安全刑法立法的发展方向。

有学者认为在风险社会之下,社会安全不仅成为国家与社会的基本诉求,而且成为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各国往往以预防犯罪为名,制定更多的经济法规和例外原则来排除和否定传统法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纵观各国经济刑法最近的发展走向,这种转型大致包括“刑法保护膨胀化”、“法益保护的前置化”和“刑法介入多样化”三个基本维度。[7](p87-95)笔者以为,有些国家的立法突破了主观责任和法益保护界限的做法不足为取,但从食品安全法益保护的需求而言,学者所说的三个基本维度,应该是食品安全刑法立法的发展方向。

具体而言,建议未来立法考虑如下几点:

食品安全前景篇2

1 国外农产品加工业现状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达国家将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转化放在农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形成了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发达的食品工业体系,实现了农产品生产的产业化,农产品加工已经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自动化,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居各制造业之首,成为国民经济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的总产值已经超过农业总产值的2~3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膳食结构的改善,消费市场的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已经实现了向食品加工业密集转移的阶段,成为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出的世界经济500强中,约有20个食品加工大集团公司进入。

2 国内农产品加工业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生产得到快速发展,农产品产量的增长首次超过了人口的增长速度,保证了我国食物和食品的供求平衡。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首次超过钢铁、纺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工业门类,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7800亿元,并以10%以上的年递增率持续、快速发展,形成了食品(饮料)加工业、烟草加工业、纺织业、皮革羽绒业、木材加工业、家具制造业以及造纸业等农产品加工门类。产品结构得到了调整,从粗加工产品到精深加工,产品已能在品种、档次、功能及包装等方面基本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不断涌现,技术装备与生产技术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

3 农产品加工业、大米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大米加工企业未来的发展势头

笔者与吉林省德惠市佳峰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就粮食安全问题、目前国内农产品加工业、大米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大米加工企业未来的发展势头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说起粮食安全问题不得不提到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目前,在我国转基因大米占据转基因食品的比例很大。这位负责人对转基因大米技术的研制推广持谨慎态度,因为它有很多弊端。

转基因大米和普通大米相比较外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它会破坏食物链,而且彻底杜绝其破坏污染食物链是很难的。在生态环境方面,这些大米所带有的基因很可能在自然环境中被转移到其他野生物种上,因此会破坏生物多样性。我国跟世界上很多其他地方一样,土地资源越来越匮乏,这些新的转基因作物对于化肥和农药的依赖性越来越大。转基因作物的种植,只会导致我们丧失物种的多样性,使得作物越来越依赖农药和化肥,并丧失应对气候变化的多变性。至于为什么国家还大力推广转基因粮食作物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关键在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中国人口占世界近22%,而耕地面积却只占全世界的约7%。我国需要用更少的土地养活更多的人口,但他认为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完全可以解决人多地少的问题。

除了把没有完全掌握的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会威胁粮食安全以外,有毒食品是粮食安全的又一大祸患。在食用后会引起人身体乏力、恶心、头疼等症状的毒大米事件曝光后,国人一片震惊。认为企业就像一个人一样,除了遵纪守法以外,企业就像人在社会中要遵守社会道德一样要遵守行业道德,正如总理在2012年“两会”上说的那样:企业家身上应当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粮食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尤其关乎国计民生,在生产中应自觉不越雷池一步。如果粮食加工企业连最起码的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生产底线都守不住,企业的存在不但没有了社会价值,不能为社会做贡献,反倒对社会起到了危害作用,那么它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4 我国粮食加工行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粮食加工业发展的区域不平衡现象突出;一些地区产品单一,精深加工不足,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粮食加工业质量标准、检测体系滞后,国内外不接轨;加工企业繁多,但有实力的甚少,粮食加工的科技含量很低,呈现小而散且不精的局面,不像国外的大米加工企业等粮食加工企业那样,虽然少但个个都有雄厚的实力,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

5 对粮食加工行业总结与指导办法

5.1 重视产品品牌效应

笔者认为应让有实力的大企业兼并自身实力弱小的企业,这样不仅可以使生产难以维继的小型粮食加工企业起死回生,又能使本来就有一定实力的粮食加工企业进一步壮大。随时关注国家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的最新生产动态,不断更新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同时通过对大米及其他粮食作物的先进加工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和再创新,用与时俱进的粮食深加工技术武装企业。放眼世界,将粮食加工标准逐渐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只有目标立下了,企业才会向着这个目标不断迈进。实力雄厚的企业很重视所生产产品的品牌效应,品牌效应对一个企业至关重要,世界500强企业正是靠品牌赢得世界的尊敬,一家名企之所以有名也是因为它有一个品牌做支撑。食品行业的品牌效应更是如此,因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关心的无非就是吃饭穿衣。大米加工企业生产的是食品,如果在这食品领域创立起了品牌,那么势必会比其他行业的品牌吸引人们更多的目光。

5.2 粮食加工企业需要与种粮农户紧密联系

通过一些优惠政策激励农户多种粮食,种好粮食,这样保证了企业有稳定充足的粮食供应,生产加工无后顾之忧,为企业赢利奠定了基础。反过来,企业赢利后需让与之有合作关系的种粮农户体会到真真切切的实惠,从而提高了农户多种粮、种好粮的积极性,由此粮食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会进一步增强,随之而来的是粮食加工企业生产出的食品品质的不断提升,带动企业知名度的提高。

5.3 硬实力建设和软实力建设需要同步

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方式、管理理念是硬实力;在互联网上的企业品牌宣传、企业道德是软实力,硬实力建设和软实力建设需要同步,哪一个方面欠缺了都不行,只有这“两只手”同时抓起来,企业才会不断做大做强。

食品安全前景篇3

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全世界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如何加强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保障出口食品安全,成为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课题。

为创造全新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手段,最大限度地满足出口食品检验监管的特殊需求,突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实现检企双赢,检验检疫管理职能部门研发了出口食品生产专用版电子监管系统,即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化电子监管系统(EFS)。EFS依据HACCP/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开发,基本涵盖了企业原料管理、原料供应商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实验室管理以及产品追溯与跟踪等多方面业务,不仅可实现企业生产加工全程管理,而且能够满足质检执法要求,从而实现监管信息化、通关便利化、查询快捷化和源头追溯化。

1 EFS设计背景

检验检疫部门现有监管模式为:企业将生产计划(新建生产批)、生产过程中检测数据及评定结果上报检验检疫局,并按照实际需求将完成检验的生产批进行单次或多次报检(报检组批),企业在完成电子报检后,电子监管(iQS)局端系统将自动发起报检单合格评定,电子评定合格后即可快速放行。但是由于食品企业监管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高风险性,面向全部出口产品设计的通用版企业端电子监管系统(iQS),无法针对高风险的食品生产加工进行专业化的源头管理、全过程控制和正逆向质量追溯。经过对国内外的调研,目前尚无能够反映食品生产原料控制、自检自控、正向跟踪、逆向追溯等特点的专用监管软件。为此,检验检疫职能部门自主研发了食品生产专用版电子监管系统,即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化电子监管系统(EFS)。

2 EFS功能设计

EFS系统主要包括原料管理、生产管理、实验室管理、品质管理、库存管理、出口管理及质量追溯7个大管理模块(图1),下设原料登记、入库、生产投料、检验结果登记、生产合格评定、组批报检等20个子模块,其简明流程见图2。

3 EFS的特点

EFS系统具有3个突出特点:一是将原辅料管理全面纳入电子监管;二是该系统具有强大的正逆向质量追溯功能;三是实现了从原料入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监管,从而实现了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关键环节的全部电子化管理。

3.1 原辅料管理

原料安全是食品出口非常重要的一道防线。要在生产加工中去除危害因子往往需要增加成本,还可能困难重重,如奶粉中的三聚氰胺无法在生产中去除而需要控制奶源的品质一样,必须从供应链上游予以确保。

3.1.1 对原料供应商的维护和管理。原料供应商的信息维护和评价管理能够帮助食品生产企业控制原料质量。因此,EFS需要企业维护原料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并能够将原料信息和供应商进行关联、修改供应商信息和删除供应商等功能。

3.1.2 原料的实验室管理。对原料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工作中,EFS系统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指明原料批号和检验项目;另外,EFS有对原料进行预检的功能,这是指在原料登记接收前的检验,此时无企业登记的原料批号,需要指明原料名称和检验项目。

3.1.3 原料出入库的管理。EFS对原料的使用有着科学严格的管理,系统要求对原料入库出库都必需进行准确登记,并可以查看到所有原料批的出入库明细。系统可以对已经创建的原料批进行库存查询、增加入库等入库操作和对原料批的生产投料、不合格剔除、其他出库等出库操作,同时还可将原料的出库数重量对入库数重量进行核销,以确保原料的规范使用。

3.1.4 关联检验单。原料在入库检验后需要同检验单相关联,创建后的原料批和原料批关联的检验单可在原料登记界面查看,确保对原料的质量控制。

3.2 追溯功能

在国际上,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要求对出口到当地的部分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要求,欧盟管理法规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在欧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肉类食品都能够进行跟踪与追溯,否则就不允许上市销售。日本在2005年之前就建立优良农产品认证制度,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身份”认证,建立发达国家建立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由此可见,我国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不仅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而且在食品发生问题时,可追本溯源,查找问题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也是打破国外因食品安全追溯而设置的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对提高我国食品、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起到重要的作用[1]。EFS的设计充分考虑了食品链的溯源,做到了企业内部溯源,并根据“一步向前,一步向后”原则,做到外部溯源的节点管理。

3.2.1 EFS内部溯源。内部溯源是食品链溯源的基础和关键。内部溯源环节一般比较复杂,其中涉及到多种原料的投入和1种或1种以上产品的产出,EFS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做好产品的定义和批次的确定,加工型食品溯源类型见图3[2]。

3.2.2 EFS的外部溯源。外部溯源的实质是食品链上的“节点管理”,EFS系统能够帮助企业准确记录供应商信息,确保入库原料的识别信息,生产出的产品也可通过标识信息和收货人信息有效地向后溯源(图4)。

3.3 从原料入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监管

食物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生产经营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EFS要求企业在自我规范原料管理、原料供应商管理、实验室数据管理以及企业质控要求的同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要求将生产过程数据、报检数据实时上报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机构不仅可实时通过电子监管局端系统、CIQ2000系统了解到企业生产过程、出口申报情况,还可通过远程、下场检查方式,全方位地了解企业生产投料情况、原料来源等,激励和帮助生产企业提高自身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还可便于检验检疫部门日常监管,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可一查到底,不仅可追溯到原料供应商,还可对实验室检测能力与检测质量进行验证重新考察。

3.3.1 产品跟踪。即从原料供应商信息追踪到原料批、生产批、组批,最后追踪到报检批。如图5所示,选择追踪类型为原料,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显示出原料采购信息。选择任一原料,点击追溯,显示追溯数据(图6),即可见该批原料共用于生产批的生产情况、出口国家等信息,选择批号为“5001”的生产批,即可显示3个组批号,显示出组批时间、输往国家等。

3.3.2 产品追溯。从成品向原料的逆向追溯,是从报检批追溯到组批信息、生产批、原料批,最后追溯到原料供应商信息。如图7所示,在追溯类型处选择组批,输入查询条件查询组批号7选择组批号,点击追溯,即可弹出图8页面,显示组成该组批的生产批、产品名称、输往国家、生产批状态、评定状态、建批时间、结束时间等。选择生产批,点击追随即可显示该生产批所用的原料情况及原料建批编号、供应商信息等。

4 应用前景

4.1 标识识别技术的应用

要做到食品链的溯源,在技术上必须满足唯一性标识和识别、数据获取和记录、节点管理、信息交流的原则。食品链溯源系统实质是以标识为技术载体的信息记录系统,如今各种信息自动标识记录技术已经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如条码、FRID、磁卡等自动识别技术等,这些技术的发展为食品溯源带来了极大便利,并有力地促进了食品溯源系统的快速发展。

目前,EFS系统标识记录手段全部为手工输入,工作量大,工作效率受限。未来EFS系统将考虑利用信息自动标识记录技术,将产品入库信息阶段的信息录入转换为扫表识别。另外,由于食品链上游原料供应商无法全部采用标识记录技术的限制,EFS原料登记环节信息录入方式将转变成以扫描识别为主、手工输入为辅的方式(表1)。

4.2 风险等级评定

4.2.1 原料风险等级评定。食品原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成品的质量,但是食品原料种类多、品种杂,要逐一排查潜在的危害因素,不仅耗费精力,效果还差。为将有限的资源最合理地运用到原料安全管控中,EFS可在今后设置原料风险等级评定。首先针对食品安全风险的高低,将原料分成甲、乙、丙3级,确定关键原料明细;然后针对供应商的供应量或供应风险,将供应商分成A、B、C 3个等级,按不同的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3]。

4.2.2 监管风险等级评定。在局端设置风险等级评定,根据风险要素、食品风险因子、风险因子级别及发生频率判定食品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质量状况、诚信情况、体系运行情况等,综合进行等级评定,对不同风险等级食品的不同类型企业采取不同的检验监管措施,实现高风险食品严密监管、低风险食品快速验放。

4.3 实现局端同步

目前,企业端的整个监管过程在局端还无法看到,下一步将实现企业端与局端同步进行,即在局端可以网上监管企业原料采购环节、制定原料卫生检验项目、审核企业风险监控情况等,确保企业监管有效运行。

4.4 成为全国范围信息共享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

食品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信息不对称指交易中个人拥有的资料不同。食品供应链中的各个相关利益者之间都存在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高质量的食品被低质量的食品“驱逐”出市场。优质安全的食品被迫退出市场,劣质食品大行其道,食品生产者也就有大量生产劣质食品的动机,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信息不对称还会导致道德风险,食品生产者有机会主义的心理,故意夸大产品质量,经营出售劣质食品,严重冲击整个市场,使得市场安全食品的有效供给和需求不足[4]。

面对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应该共同肩负起控制和处理的责任。因此,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让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真实了解食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势在必行(图9)。EFS可成为大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平台的有效组成部分。今后,只要通过相关的终端设备,就能马上了解食品生产过程的所有信息,而不是像以前只能通过企业的广告或相关宣传了解有限的信息,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信息搜寻成本,这样消费者与生产者和销售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可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政府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得很多相关信息,如果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也可以通过食品追溯体系有效地识别出发生问题的原料或产品加工阶段,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实行惩罚措施。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多网络的追溯信息共享平台已成为国内国际的发展趋势。

5 参考文献

[1] 王风云,赵一民,张晓艳,等.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概况[J].农业网络信息,2008(10):134-137.

食品安全前景篇4

一、移动实验室常用的快速检测技术

科学仪器和测试技术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技术支撑。快速检测技术就是在很短的时间里高效、快速、简单、准确地检测出所测样品的结果的技术。移动试验室常用的快速检测技术如下:

1、化学比色分析法

该法是目前应用比较普遍和成熟的方法,原理是利用待测成分与特定试剂发生特异性显色反应,与标准品比较颜色或在一定波长下测定吸光度得到检测结果。此法由于操作简单,结果直观而被广泛使用。如食品中亚硝酸盐测定的速测仪,食用油酸价及过氧化值速测盒等。

2、近红外和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试样中含氢基团对不同频率的红外光存在选择性吸收,通过检测器分析透射或反射光线的光密度就能确定该组分的含量。常用于生产在线分析。

3、纸片快速检验法

目前已经有许多微生物检测纸片,这些纸片快速检测与传统检测方法之间的相关性非常好,纸片法与常规法在菌检出率上无显著性差异,且菌落典型,易判定。同时纸片可高压灭菌处理,容易保存,简化了实验准备、易于操作和判断。

4、免疫学分析方法

免疫学技术原理是通过抗原和抗体的特异性结合反应,再辅以免疫放大技术来进行检测。 具有高特异性、准确性、快速的特点,能检测农药和兽药残留,检测致病菌、毒素以及转基因,检测仪器主要是酶联免疫仪,我国已有多家生产。免疫方法的优点是样品在进行选择性增菌后,不需分离,即可采用免疫技术进行筛选,还具有灵敏度较高、特异性等优点,对于现场初筛有较好的应用前景。不足是由于抗原抗体的反应专一性,针对每种待测物都要建立专门的检测试剂和方法。

5、生物传感器技术

生物传感器技术具功能多样化、微型化、智能化、集成化、低成本、高灵敏性、高识别性和实用性特点。

6、生物芯片及微缩芯片检测法

具有自动化程度高,能够同时检测多种目标分子,检测速度快,检测周期短等特性,国际上对其应用于食品安全、疾病诊断等方面予以极大关注。我国国家生物芯片中心等单位已开发并生产食源性致病菌检测、食源性病毒检测和兽药残留检测的生物芯片技术平台(仪器和试剂盒),将进一步面向现场、速测、并向微缩芯片实验室方向发展。

7、ATP生物发光法

该法是近年发展较快的一种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设备结晶度检测的快速检测方法。利用 ATP生物发光分析技术检测肉类食品细菌污染状况或食品器具的现场卫生学检测,都能够达到快速适时的目标。

二、移动实验室在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中的作用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除来源于生产环境和保管条件等客观因素外,大多源于生产过程中对农药、兽药、添加剂等违规使用。为满足食品质量安全所需快速准确检验要求,以快速检测车为主的移动实验室近年来发展很快。快速检测车上配置的快速检测仪器可以对粮食、蔬菜、水果、肉类等进行快速筛查,用于农药、兽药残留检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与违禁化学品的检验,重要有机污染物的痕量与超痕量检测,生物毒素检测。我国的移动实验室在质监、工商、卫生防疫、海关、环境监测等领域和部门已有较多应用。

1、在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在“松花江”水污染、“汶川”地震等事件中快速检测车都发挥了很大作用。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环境应急监测车沿着松花江对水质进行现场取样、现场检测、现场得出结果,从而防止了样品在传送过程中发生变化,导致不准确的检验结果出现。“汶川”地震后,技术监督系统派出了多辆快速检测车与卫生防疫等部门共同深入灾区,对灾区水质及食物进行现场监测,有效保证了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

2、在大型活动中、节日中作用:在北京奥运会期间,由奥运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倾力打造的食品安全移动实验室,曾开入奥运场馆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承担了部分食品安全监控任务。在我国的春节等传统节日前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也活跃在城乡之间,为老百姓免费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了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3、在日常市场监管中作用:为提高质量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技术手段,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更好地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质监、工商、卫生等监管部门配置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便携式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等快速检测设备。在监管中实现了现场快速检测,当场出具检测结果, 对存在问题的食品当场查封,极大地节省了产品检验时间,既减少了企业的负担,又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有效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的前景展望

目前广泛使用的移动实验室(快速检测车)多数配备的是快速检测仪器,由于受使用条件等客观因素限制,检测主要是以定性分析为主, 采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项目少,所出具检测报告不具有法定效力等等原因,极大影响了检测监控效果,制约了移动实验室(快速检测车)的发展。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公共安全的需要,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技术在食品检验方面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发展方向及前景为:

1、对快速检测技术及设备的速度、灵敏度、稳定性、特异性的要求越来越高。食品检测不但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结果,有时还需要在现场或生产线上检测。随着人们对食品中毒害物质的认识日益加深,对这些物质的限制值要求也越来越低,所以要求快速检测不仅方法灵敏度要高,还要具有特异性,稳定性及使用方便性。

2、建立快速检测技术的标准及较完善的检测方法

我国现在还缺乏快速检测技术的国家标准,目前采用的快速检测方法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普遍使用的酶联免疫法还有假阳性的问题存在。所以个别检验方法仅适用于基层初检,起着警示作用,发现超标现象时,还要用标准方法复测、确证,阴性反应也应按比例抽样,用可靠的方法复测和确证。所以迫切需要成熟完善的快速检测技术及标准的出台,来推动我国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

3、增加快速检测仪器的品种,实现快速检测仪器的国产化

目前虽已有很多快速检测仪器应用于食品、农产品、饲料等行业,但总体来讲品种还很欠缺,非常成熟和突出的更不多,且目前采用的大多数是国外的产品,检测成本还非常高,国内只有很少的企业及单位进行这方面的研究,所以应加快这方面的研究,丰富快速检测仪器的品种,实现快速检测仪器的国产化。

4、检测技术集成化,检测仪器微型化、智能化

单个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时间长,浪费人力物力,迫切要求一些能够通过一次检测可同时测定多种成分的技术。集成化、微型化、智能化仪器能同时检测多类成分,真正体现检测技术快速、准确、高效的优势。

总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公共安全的需要,以快速检测技术为支撑的移动实验室在食品、农产品等检验方面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食品安全前景篇5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旅游景区和车站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餐馆等餐饮单位。

三、整治内容

1、严格规范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开展旅游景区小餐饮、农家乐餐馆全面清理,符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条件的,督促餐饮业主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对业主重视食品安全、具备食品安全基本保障条件的小餐饮可以办理备案手续或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食品安全隐患严重的小餐饮要会同景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组织开展旅游餐饮服务食品拉网式排查。联合县旅游局对各旅游景区和车站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餐馆等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按操作规范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等;严禁制作加工国家保护的等级野生动物;严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以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防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使用未经清洗消毒餐用具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力争10月底前完成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5、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积极遴选旅游景区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发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旅游景区餐饮业健康发展。

6、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认真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应急培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畅通报送渠道,及时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通报有关情况。

7、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餐饮行业协会、旅游行业协会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动用各种社会资源,构筑社会共治格局。广泛宣传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大力支持新闻媒体监督和游客餐饮消费维权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加强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

四、整治安排

整治活动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安排四个阶段,时间从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

(一)宣传动员(2月)。联合县旅游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旅游景区餐饮食品整治的良好氛围。会同景区管理机构、旅行社向广大游客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动员游客参与到专项整治中来。

(二)自查整改(3月)。组织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违反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行为,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整治规范(4月至10月)。联合县旅游局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行为,查办问题突出、损害游客利益的案件。同时组织开展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和游客“放心餐饮店”评选活动,推动全县旅游景区餐饮安全上新水平。

(四)总结评比(11月至12月)。对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创评单位和游客“放心餐饮店”进行考核、验收、公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深化为长效监管机制。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监管责任。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县旅游局的沟通协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食品安全前景篇6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4月21日至24日)。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4月25日至5月16日)。各地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统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查整改(5月16日至23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省内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从我市来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前景篇7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按照《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工作,多效并举,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监管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一是认真研判。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指导旅游景区(点)、重大文体活动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切实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做好食品留存备查,确保食品的安全使用。二是强化审查。加强对新闻媒体播放保键食品等的监管力度,加大播放内容审查工作,保证播放的合法性,杜绝食品安全虚假广告发生。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组织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本领要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学以致用能力;二是提升效率。通过自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得到了提升,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安全认识;三是宣传多样。在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文化艺术中心、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游民宿等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并利用展板、橱窗、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公筷公益广告,营造良好旅游食品安全宣传氛围,积极推动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发展;四是发放资料。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宣传活动,共发放旅游安全宣传资料800余份,提高了市民对食品安全意识;五是加强指导。对旅游景区(点)、重大文体活动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督促指导经营者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强化督查,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坚持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全力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防范,强化源头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避免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各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点、星级饭店、重大文体活动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并悬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食品在采购、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厨房“四害”防治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督促旅行社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并要求导游(领队)对游客做好注意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提醒工作。对于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旅游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坚决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成效

一是宣传到位。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知晓率,也充分认识到非法加工食品带来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辨别能力;二是监管到位。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旅游景区(点)、重大文体活动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使用。三是调研到位。深入企业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调研工作,加强指导,采取措施,着力解决问题困难,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截止目前,文化和旅游企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存在问题

食品宣传力度不够强,宣传不广泛,内容不丰富,利用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有差距。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食品安全前景篇8

根据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这里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它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都作了规定。

但这一标准并不能直接适用于餐馆。“现有的食品添加剂往往是由食品生产企业提出申请的,适用的是食品生产企业,有时候不符合餐饮业的现状。”徐景和说。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但现有目录中食品生产企业“确有必要”的添加剂在餐饮企业中是否也必不可少?

据徐景和透露,卫生部和药监局已经完成了对餐饮企业的摸底工作,即将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范》将依此对添加剂进行分类,“有些确实必要的会允许使用,没有必要的会在餐饮环节禁用。”

食品安全前景篇9

中国食品工业旅游的诞生及发展现状

中国食品工业旅游在中国从产生到发展不过短短十余年,还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相关的理论研究非常落后。目前可以查询到仅有侯冰[4]、卢伟红和聂小荣[5]、宋军令[6]的几篇研究文献,研究主题都是针对个案进行的,主要是特定地区发展食品工业旅游的优、劣势条件分析,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内容比较笼统,难以实现普遍性的应用。从实践来看,迄今仅有少数大型食品企业开展过零星的“食品工业旅游”,以参观企业车间及企业文化博物馆为主,旅游者大多为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等集体组织,参观过程内容单一,缺乏趣味性、互动性及科学普及内容,而且活动基本上都是应景举办的,缺乏时间的持续性。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可圈可点的例子。具有新加坡背景的益海嘉里集团在这方面起步早,而且相应的活动多,形式多样。2006、2007、2010年,益海嘉里集团数次邀请新闻媒体参观该集团的加工工厂,请媒体实地监督金龙鱼产品的生产过程,零距离见证益海嘉里严苛的食品安全生产措施,从源头见证产品的品质。迄今为此,仅该集团下属的金龙鱼已在中国建设了14个体验式生产企业,累计接待30多万人次[7]。2009年,经中国旅游局验收,伊利集团成为中国4A级旅游景区[8]。2012年,武汉市凭借中国中部最大的部级食品加工区———吴家山开发区,该区聚集了140多家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包括蒙牛、统一、百事、益海嘉里、华润、天喔、欧丽薇兰等,开发了首条食品工业旅游线路,食品工业旅游方兴未艾。

正确认识食品工业旅游

与普通旅游不同的是,食品工业旅游是一种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旅游模式,不能以追求旅游利润为目的,甚至可以适当对该活动进行资金的贴补。因为通过有组织的参观各类食品工业企业,可以使游客零距离了解食品加工的全过程和企业的文化,丰富其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产品认知度。参观者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影响了更多周边的人群,培养出忠诚的消费群体,从而获得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和企业知名度,为企业赢得比广告投入更高的经济回报。从某种意义上说,从企业广告投入中截取部分资金,投入到工业旅游中更为划算。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得众多消费者对中国国产食品产生恐慌,单纯的说教已无法轻易消除他们的疑虑。而食品工业旅游可以让他们亲临现场、亲眼目睹,从中见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规范和严谨,见证产品的优质。在持续开展工业旅游的过程中,企业及其员工会长期保持谨慎、规范的工作态度,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久而久之,由被动成为习惯。而且在与消费者接触过程中,可以搜集到更多更直接的市场反馈,以及消费者的建议和消费新需求,企业可以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使之更加贴近市场,并进一步赢得市场。食品工业旅游的基本属性还是“旅游”,不能脱离旅游的属性单纯进行生产过程的参观,还要注重食品工业旅游过程的趣味性、互动性、知识性和体验性。在整个行程安排中要充分考虑参观者的感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传播也不能采取填鸭式的灌输,不仅内容要浅显易懂,还要有趣味性、科学性,最好进行互动活动;在参观过程中不仅要看,还要品尝,还要有DIY的环节。

食品工业旅游的主要内容

1良好的生产环境是关键

开展食品工业旅游势必为游客提供一个干净、卫生、整洁的旅游环境,这就对食品企业的硬件设施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食品生产环境必须符合操作规范,最好参照国外模式打造花园式工厂,参观通道的规划要确保透明,还要绝对避免参观过程中对生产环境的二次污染,真正为游客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食品之旅。

2食品知识的普及是主题

旅游者参观生产过程、体验生产实践仅仅是食品工业旅游的部分环节,只有通过适当的食品知识普及,才能使消费者科学地认知企业的产品。知识普及的内容可以是食品加工常识、食品安全知识,还可以穿插一些大众感兴趣的养生食疗方法;这些内容要简明扼要,要深入浅出,要有趣味性;食品知识的普及不仅要在简短的讲座过程中进行,还要在旅游全过程中精心安排,使参观者受到潜移默化的知识传输。但切忌过分进行企业广告宣传或片面夸大自身的产品,更不要对同行或同类产品进行毁谤,这些都会导致参观者的反感。被参观企业的优劣要靠消费者耳闻目睹,生产出来的食品质量要靠消费者品尝。

3旅游安全是保障

开展食品工业旅游,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游客参观过程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在旅游接待前要筹划好行程,杜绝任何可能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漏洞,①提前向游客强调安全注意事项,②要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对游客在企业参观过程中全程进行安全防护。企业自身的安全问题不仅要防止参观过程的二次污染,还要采取有效的企业保密措施,避免游客误闯企业内部核心机密区。针对部分工艺,应提示游客禁止拍照。此外,还要合理布局旅游线路,确定适度的旅游环境容量。

4开发产业链式旅游模式

单一企业开展食品工业旅游,不仅在人力、精力上投入太多,而且消费者会因为可参观内容太少而游兴疲乏。最好在食品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内进行多个企业的联合,可以进行直线型组合,也就是说,被参观的几个企业之间有产业链关联。比如,同样处于食品企业上游的种植、养殖基地,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包装材料生产厂,以及食品生产辅料的生产商(如调味品企业等)。这样可以使游客的旅游内容更加丰富,他们可以了解到整个食品产业链,而且各个企业还可以分担游客接待的工作压力和资金投入。笔者建议,这种产业链式的食品工业旅游可以由各企业派出代表联合办公,联合运作,旅游过程由指定的专业旅行社派员派车进行,企业仅仅需要专业配合。

宁乡食品工业概况

宁乡县位于湖南省会长沙市周边,隶属长沙大河西先导区,为2012年中国百强县(排名第61名)。宁乡经济开发区已建成中国首家安全食品示范园区,液态食品企业和休闲食品企业占优势,以打造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液态食品加工基地为目标。近年来,随着本土食品龙头企业加加集团的上市,乐福来、洽洽、绝味食品等一大批食品重大项目的落户投产,食品产业增速明显。宁乡处于长沙市半小时经济圈内,公路、铁路、水运十分发达,而且对周边县市,乃至江西的市场辐射力和影响力较强,为该县开展食品工业旅游一日游等主题旅游形式提供了交通优势和市场优势。宁乡的土特产相对较多,如宁乡花猪、沩山擂茶、沩山豆腐、沩山毛尖、野生干鱼、祖塔七星椒等。但就旅游特产而言,还缺乏品牌效应,没有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特色旅游产品。

宁乡开展食品工业旅游存在的问题

1发展食品工业旅游的观念落后

目前,宁乡部分食品企业认为食品工业旅游只是一般政务交流活动中主体的变换,仅仅是参观考察的主体由政府官员或业内人士转换成一般普通游客,同时认为工业旅游很难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且发展食品工业旅游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较强的依附性,对企业自身的硬件设施要求高,综合效益见效慢[9],故而对此持观望态度。

2旅游产品单一,无法满足市场多元需求

宁乡食品工业旅游的发展还处在萌芽阶段,其旅游产品类型的开发尚处于萌芽阶段,大多数产品都停留在简单参观的层面上,无法满足市场多元化的需求。少数开展食品工业旅游企业的项目编排单一,缺乏调动游客积极性和参与性的活动内容,导致游客普遍体验度较低,游兴不高[10]。6.3专业旅行社介入少,企业缺乏专业团队目前宁乡个别企业零星开展的试探性工业旅游,还停留在企业行政人员接待,引导参观、品尝和解说的简单层面,缺乏对旅游行程的前期精心规划与准备。旅游过程也缺乏专业旅行社的介入,即使有旅行社参与,也仅仅是负责游客的征集和迎来送往,参与度极低。

宁乡县发展食品工业旅游的对策

1政府积极引导

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扶持其发展,发挥国内外旅行社和星级酒店等相关部门的接待优势,全力助推食品工业旅游发展,在全省乃至全中国范围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政府首先应对全县食品工业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具体情况,将部分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看好的优势资源纳入到宁乡整体旅游规划之中,并以此制定统一的食品工业旅游规划。根据宁乡各主要食品工业企业的不同特点以及土特产的原产地区域特色,统一规划,整体开发,避免企业和地方各自为政,重复开发,无序竞争。例如,可以将食品工业旅游实施企业———加加食品到青岛啤酒(长沙公司)之间、企业到传统旅游景点(如,沩山茶叶公司到沩山风景区之间)以及企业到县城之间进行统一的、高标准的旅游规划建设,完善旅游载体功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形成规模效应,使食品工业旅游成为宁乡县的一道独特的风景[3]。

2制定统一的发展规划

食品安全前景篇10

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中秋、“十一”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公众的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明确监管责任,开展节日期间专项检查。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管力度;要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不得推诿和拖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迅速反映和果断处理,保障应急机制的高效运转。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责任未落实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地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针对薄弱环节,下移监管重心,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的监管,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关口。要把风景区、旅游景点、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食品市场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监督;加大对风景区和旅游景点的旅馆、饭店、流动摊点等餐饮服务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检查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用具等卫生状况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对月饼、糕点、散装白酒、食用油、粮食、蔬菜、水果、肉类、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儿童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要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利用节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加强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总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将适时组织督查和联合检查。各县区和部门请于20****年10月11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总结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前景篇11

当前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难以实现源头管控。食品源头主要指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各类原料,比如果蔬、肉类、牛奶等,这些原料在食品生产链条中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较高,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抽样化验过程中50%左右的食品原材料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果蔬中农药残留、肉类免疫不合格、奶制品中微生物数量超标等。这类问题是造成食品安全的根源,但是由于食品原料供应方比较散乱,比如在采收果蔬时有许多个体种植农户参与其中,很难实现监督管理[2]。

1.2食品加工生产地点分散

食品加工生产地点的分散化同样是食品安全管理中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饮食的要求越来越高,已经不满足于温饱,更多的追求食品种类的多样化,这带动了中国食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为了满足中国食客的需求,不同种类、不同档次的加工食品充斥着食品市场,这造成了我国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众多、分布散乱。很多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甚至不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并且受利益的驱使,在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上趋向于低成本加工,这就使得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力和物力有限,难以实现对小生产作坊的精准查处和打击[3]。

1.3食品的流通过程难以追溯

食品在完成生产加工之后,需要通过相应的销售渠道进入流通环节,流入广大消费者手中。由于销售和流通渠道多种多样,有直接销售、销售等,并且伴随着各类网购平台的发展,出现了众多的网络销售渠道,这无疑大大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食品在流通过程中需要经手多个卖家,并且这些卖家之间缺乏准确的信息沟通,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主体责任界定困难、食品生产追溯困难以及调查取证困难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降低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水平,使扰乱市场秩序的假冒伪劣食品仍然流通[4]。

2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低

目前,国家和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标准,但是仍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缺失,导致相关的监督举措和责任范围不够明确,制度的缺失直接导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执行相关工作的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和约束性,影响了监管效力。②目前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相关的惩处措施不足,对于违法经营、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较轻,犯罪成本低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食品安全乱象的发生。另外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地域局限性,尤其是在网络食品销售平台普及的今天,要对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追查,有时需要跨越多个省份,这就存在着地域管辖权的问题,其中食品安全情况的说明和管辖权交接会浪费一定的时间,降低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效率[5]。

2.2食品生产销售行业诚信缺失

在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除了外部监管问题之外,食品生产销售行业的问题更加突出,表现为食品商户和经营者诚信的缺失。目前食品市场上“注水”类产品、“色素”类产品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在于食品生产者受利益的驱使,通过添加低成本色素或添加剂来使食品有更好的卖相和口感,从而获取高额利润,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道德问题,因此全面整顿食品市场,要从内部入手,提高各类商户的思想道德水平[6]。

3“互联网+”背景下食品安全管理的优化措施探讨

3.1建立“互联网+食品安全”的管理模式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建立“互联网+食品安全”的管理模式,实现源头追踪、生产监管和流动查询。首先在源头追踪环节,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原料追溯链条,对各个食品加工厂或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料进行编码,通过扫码和一键查询的方式了解原材料种植基地、养殖农户。其次在生产监管环节,利用互联网平台可以对每条食品生产线进行全环节的质量监管,同时借助于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动态记录食品的各项生产信息,包括用料、生产日期等,以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抽检和审查。最后在食品流通环节,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销售追踪系统,尤其是针对网购食品的销售,要强化商和平台的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其倒溯食品生产及原料安全的义务。

3.2加强违规违法处罚力度

要想真正规范食品市场,必须要用更加有力的外部监管手段来对食品市场中的乱象进行治理。①要由国家食药监局牵头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明确规定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和具体任务,确保各项安全监管举措的有效落实。②必须要利用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性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提高犯罪成本起到震慑作用,并利用互联网平台扩大宣传,让食品安全成为食品行业不可触碰的高压线。③为解决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地域局限性,要求建立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全国联动的食品安全管理绿色通道,对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通过互联网提前沟通和协调,成立联合执法调查组,彻底查处生产源头,从而真正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7]。

3.3提升食品行业的信誉水平

食品安全前景篇1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4634(2015)04-0091-03

0 引言

自1995年1月第一例转基因食品在美国被批转商业化种植以来,转基因食品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截至2012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的转基因品种已有87例,涉及大豆、棉花、玉米、小麦、油菜、哈密瓜、番茄、马铃薯等共17种植物[1,2]。世界范围内共有28个国家种植转基因作物,播种面积已达到1.7亿公顷,1996年~2011年转基因作物产值达到923亿美元,共计节约了4.73亿公斤化学杀虫剂的使用,约有1730万人口从事转基因作物的种植[3]。可以说,转基因作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品种上都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我国也在不断加大对转基因研究领域的投入,2008年7月,我国正式启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培育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4],截至目前,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作物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进行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番木瓜。但是,近年来由于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议不断升温,从而引发社会性的争议。笔者在2013年底进行的社会调查问卷表明,合肥市高校院所较为集中的蜀山区,不仅普通民众对转基因食品及其安全性存在误解,认为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毒害作用的高达75%,就连在校大学生甚至食品专业本科生对转基因食品的认识也存在很大的误区。因而,从科普层面上加大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宣传,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保障民众的选择权,显得迫在眉睫,而从高校层面提高大学生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认识,继而推动社会层面的科学认知,促进普通公众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知识的了解,以消除民众的疑虑甚至“妖魔化”的偏见,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有效方式。

笔者所在的食品学院并未开设专门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本科课程,只在《食品生物技术》课程中介绍了转基因技术,在《食品毒理学》、《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等选修课程中介绍了转基因食品检测的部分内容,因而并未系统和完善的形成一个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的课程体系。在教学过程中也发现,本专业同学尽管学习了相关课程,对于转基因食品还是缺乏系统的认识,缺乏对某些网络流言的辨别力,因此,尽快开设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不仅有利于学生正确理解转基因技术与传统育种技术的差异,有利于学生关注新技术、新问题、了解行业前沿,有利于培养学生参与公共事务与公众决策的意识,也有利于为我国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培养食品安全与生物技术、管理政策、文化和贸易等方面的人才。

1 公选课程面临的难点与突破

公选课作为无专业限制的公共选修课,与专业课程、公共课程共同构成专业的课程体系。开设公选课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5]。

在全校范围内开设转基因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方面的公选课,感兴趣的学生很多,对教师来说却面临很大的挑战。首先,公选课的学生专业背景相差太大,而本门课程需要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态与环境科学等学科的背景知识,又涉及基因组测序、蛋白组质谱、营养与毒理学检测等较为先进的检测技术,专业跨度大,涉及面广,部分概念较抽象,使得教师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学生理解的反馈上面临较大的困难;其次,公选课教学时间相对较短,也无法安排实验课程,这样就难以采用实验等较为直接的方法让学生获得感性认识从而增强理解;最后面临的问题是考核方式的选择,公选课的考试不是为了检测学生对具体知识点的掌握程度,而是希望通过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综合实力,考虑到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在上课过程中接受和感知程度的不同、兴趣与关注点的差异,必须选择不同的考核方式才能较为准确的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6]。

本课程开设之初就针对以上困难进行了预测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主要从精心选择教学模块、积极改变教学方式以及采用不同的考核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该课程教学模式的革新,从而取得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

2 创新型教学模式的实施

2.1 教学模块的确定

为了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确保课程内容能够充分讲授完成并取得一定教学效果,在课程开设之初就对教材进行了精心选择,最后选定科学出版社的《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与检测技术》一书作为教材,同时确定了“转基因技术的诞生与发展”、“转基因食品营养与毒理学评价”、“转基因生物与环境安全”、“食品中转基因成分的检测技术”四个模块作为课程主体,针对每个模块确定一个课题讨论的主题,如“三头六臂的转基因”、“有毒?还是无毒?这是一个问题”、“美洲的蝴蝶被毒死会在亚洲刮起一场风暴?”、“如何用高大上的技术来找茬?”。每次讲述一个新模块时先根据主题引入课堂谈论,吸引学生的注意,调动他们思考的积极性,诱导他们各抒己见,但此时老师并不阐述自己的观点,而是在本模块课程学习结束后,再对主题进行重新归纳与总结。

2.2 教学方式的灵活性

为了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采用了“翻转课堂”与“科普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翻转课堂(FlippedClassroom)是一种把技术用于课堂教学从而使教师有更多的时间来与学生进行交流的教学模式。通常是通过在课外观看教师制作的视频来进行的[7]。在课程讲授初期,为了有意识地促使学生提出自己的看法,推荐他们观看“孟山都眼中的世界”和“崔永元美国转基因调查报告”,然后在课堂上引出讨论主题,不论学生是“挺转”还是“反转”,都列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随着课堂内容的深入,利用Flas+自录视频等多种形式演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动态过程、PCR操作流程、Bt毒蛋白晶体对靶标害虫的毒杀机理、不同转基因植物花粉的传播方式等内容,让学生在课外轻松熟悉课程内容,较好的解决了公选课受众背景知识不均带来的认知困难。

同时,在公选课的授课过程中必须时时注意课程内容的科普化倾向,比如讲到转基因作物的毒理化评价流程或者利用全基因组测序技术对转基因作物进行筛查时,就要考虑到学生理解和接受程度的差异从而适当减少教材中的原理讲述,转而采用科普式表达方式,注意使用生活化的科学语言、简明的技术流程图与动画相结合的方式加深同学的理解与记忆。在授课过程中,收集和参考了日本、美国等国家转基因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手册中的内容,以比较轻松的方式展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管理流程[8,9],达到消除疑惑、促进理解、加强认知、提高学习兴趣的目的。

2.3 考核方式的改革

课程的考核机制关系到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的调控,好的考核方法既可以使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又可以充分、真实、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认真程度及对课程教学内容的掌握和认知程度[10]。大多数国家的公选课程考核主要强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以培养创新人才为主,而非单纯的考核记忆[11]。对于本门课程而言,开设目的主要希望通过课程学习能够提高学生对转基因食品科学性和安全性的正确认识,从社会认知层面加强学生对于转基因涉及的食品安全管理、伦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辨识,从科学技术层面加强学生对于生物技术新发展的认识,对新兴的分析、测试技术产生兴趣。因而,本课程针对文理科学生采用了不同的考核方式,对于文、法、经管类的学生以考核社会认知与思辨能力为主,课程论文占70%比重,在以下范围内自选:“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争议与我见”、“国内外转基因食品的应用现状与前景”、“我心中的理想食品安全管理模式”等;平时考察占30%,包括课堂出勤、课程提问与讨论的参与度。而对于理、工、农科的学生以考核科学性和创新性为主,课程论文为“转基因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历程”、“新型转基因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的发展前景”等自选,占60%比重;平时考察占40%,包括课堂出勤和学生汇报,其中的学生汇报部分为学生自制类似“谣言粉碎机”的内容,至少列举一个与转基因食品相关的谣言,说明其在科学性上的硬伤,并假想自己会创造出一种什么样的新型转基因食品,这部分内容平时完成,老师上课时会挑选一部分出来和学生一起讨论,既可以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认知程度,又可调节课程气氛,受到学生的良好评价。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转基因技术带来了一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也将是最具有应用前景的一门学科[12],目前除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有专门针对本科生开设转基因食品安全及检测技术课程外,其他大专院校较少有针对本科生开设该类课程,这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专门技术人员的培养、相关方向的深入研究与发展都是不利的。甚至该类课程的教材选择、教学和实施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经验,需要不断进行教育与人才创新培养模式的摸索,这是从事该方面教育教学工作者的机遇与挑战,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课程的教学与知识的推广普及,尚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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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JamesC.GlobalStatusofCommercializedBiotech/GMcrops:2012[G].ISAAABrief,No.44,2012,ISAAA:Ithac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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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勇兵,袁桅.高校公选课建设路径探析[J].黑龙江教育,2014,(10):24-26.

[6]王颖,卢素改,周新健.高校公选课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8,22(2):132-135.

[7]耿冬艳.美国翻转教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学园,2014,(7):21-22.

[8]连丽霞,王永佳.美国与欧盟各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比较研究[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0,12(5):51-56.

[9]孙静.美欧日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对我国的重要启示[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6):658-661.

食品安全前景篇13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开始意识到并且愿意为食品质量安全支付一定溢价。随着居民收入的提升,居民对食品价格的敏感度在逐步降低,对食品安全的支付能力在不断上升。这必然给从事健康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的上市公司带来投资机会。相关上市公司诸如北大荒(600598)、西王食品(000639)、莫高股份(600543)等值得关注。

食品首屈一指的是主食。北大荒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最高的农业类上市公司和优质商品粮生产基地,具有明显的规模、资源、技术、管理、绿色产品等优势。公司目前拥有62.4万公顷垦地和24万公顷可垦荒地,这些土地多数分布在世界上最为肥沃的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上,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水资源丰富,无任何污染,有天下粮仓之美誉。公司业绩对于米价的上涨弹性较大。通胀回落减轻了粮食价格调控的压力。如果未来米价合理回归,公司业绩将有进一步的释放。

除了主食之外,食用油也是必备的原料。而“地沟油”现象也加剧了人们对于食用油安全的担忧。目前两市主营食用油的上市公司有两家,分别是东凌粮油和西王食品。相比之下,我们更加看好西王食品。西王食品主营玉米油,玉米油行业需求上升,但供给增量有限。而且,玉米油是食用油中的上品,未来有望保持快速的发展。但玉米胚芽因国内控制玉米深加工项目建设未来供给增量有限,在此背景下,玉米油价格中长期看涨,这对于玉米油行业龙头西王食品来说意义重大。随着价格提升和公司未来产能的释放,业绩也将具备较大的提升空间。

酒也是老百姓餐桌中必不可少的。而从年轻群体的发展趋势上看,更为健康的红酒日渐成为主流选择。在国内红酒类上市公司中,莫高股份的品质优势较为突出。葡萄酒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原料、品质和品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现有葡萄酒生产能力2.5万吨,其中位于武威的莫高庄园具备1万吨的生产能力,位于兰州的莫高国际酒庄生产能力1.5万吨,计划新建的3万吨葡萄酒生产能力主要是用于配套新建的葡萄园。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未来业绩存在超预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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